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4亿元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金额 人民币2亿元

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

担保情况 无信用增进

发行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团成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将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3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提示........................................6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一、常用名词释义.............................................11

二、专业名词释义.............................................12

三、其他注意事项..............................................17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9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19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9

第三章发行条款...................................................25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25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6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29

一、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29

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主体情形.................................29

三、偿债保障措施.............................................31

四、发行人承诺...............................................32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概况...............................................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41

四、发行人独立性..............................................42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3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47

七、发行人董事、高管人员和员工情况............................55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60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95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95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99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100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说明..................................100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105

三、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112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30

五、关联交易情况.............................................132

六、或有事项.................................................134

七、受限资产情况.............................................135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135

九、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7

十、其他重大事项.............................................137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138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38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39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139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140

第九章税项......................................................141

一、增值税...................................................141

二、所得税...................................................141

三、印花税...................................................142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43

一、置换.....................................................143

二、同意征集机制.............................................14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48

一、信息披露机制.............................................148

二、信息披露安排.............................................149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2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5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5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7

六、其他.....................................................158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60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61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2

一、违约事件.................................................162

二、违约责任.................................................162

三、发行人义务...............................................16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3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3

六、处置措施.................................................163

七、不可抗力.................................................164

八、争议解决机制.............................................164

九、弃权.....................................................165

第十六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166

一、发行人...................................................16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166

三、其他团成员...............................................166

四、发行人律师...............................................166

五、审计机构.................................................167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6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67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68

一、备查文件.................................................168

二、查询地址.................................................168

附件: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70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信用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不同于常规CRO类企业,由于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具备药物核心知识产权,因此公司选择了部分生物靶点进行自主筛选、新药发现与后续临床开发。虽然公司会在药物开发到某一特定阶段(通常为临床前候选药物、临床候选药物等)时将项目转让给合作伙伴(全部/部分权益),从而项目后续收益与风险同时转移,但在药物权属转让之前公司相关项目仍存在新药研发失败的风险。特别是由于公司开发的药物项目多是针对新靶点/新机制的新分子实体,与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相比,有更高的研发失败风险。

2、药物发现领域技术替代性和研发风险

目前,早期药物发现市场对于药物发现有多种筛选方法,主要包括传统的高通量筛选(HTS)、基于结构化的药物筛选(SBDD),以及目前比较热门的基于片段化结构的筛选(FBDD)和虚拟筛选等,DEL技术仅是其中一种,虽然在建库和筛选的速度以及成本方面具有优势,但同样也存在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不足,加之目前医药企业高额的研发投入促进了药物发现领域的技术发展和创新速度,因此DEL技术存在被目前现有技术以及其他创新性药物筛选方法所取代的风险。目前公司有两个成熟的药物发现技术(DEL、FBDD/SBDD)和其他新兴核心技术(OBT、TPD),但仍存在新兴技术研发失败和被其他新技术替代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2025.1.1-至今,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中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90%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通过。

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一)符合情形1相关要求

发行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底

4、证书编号:GR202551003991

5、认定文件:挂网公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符合情形3相关要求

发行人为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2020年4月16日,成都先导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4,0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475.36万元,注册资本达40,068.00万元,证券代码为:688222.SH。

(三)符合情形5相关要求

发行人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需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有效

4、认定文件:2025年运行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2026年6月2日)

发行人拥有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17年12月授牌,每年需上报考核,考核通过后继续有效

4、认定名称:四川省先导化合物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认定文件:川科高[2016]33号

发行人拥有CNAS实验室认可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11/14-2030/11/13

4、注册号:CNAS L21918

5、认定文件:非政府机构认定,无相关文件

发行人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认定时间:2023年5月29日

4、认定文件:川人社函[2023]430号

发行人拥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拥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认定时间:2015年1月

综上,发行人符合中市协发〔2025〕86号文关于对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规定的情形1、情形3和情形5相关要求。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成都先导药物开发 指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4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 指 指注册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发行规模为2亿元人民币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指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集中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簿记管理人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牵头主承销商 指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的所有机构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和2026年一季末

二、专业名词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公司/成都先导 指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美元 指 美国官方货币

港元 指 香港官方货币

英镑 指 英国官方货币

FDA 指 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DNA 指 脱氧核糖核酸,一种分子结构复杂的有机化合物,存在于细胞核内,功能为储藏遗传信息。其结构由一对多核苷酸链围绕一个共同的中心轴盘绕构成,两条多核苷酸链通过碱基间的氢键相连,形成相当稳定的双螺旋结构

RNA 指 核糖核酸,是将DNA存贮的遗传信息转化成对应蛋白的关键物质。既能作为药物靶点,也能作为治疗手段

DEL 指 DNA编码化合物库,指在传统组合化学的基础上,将一个具体的化合物与一段独特序列的DNA在分子水平链接(即对小分子化合物进行DNA编码),化合物的结构单元与DNA序列存在一一对应关系,进而由上述过程形成的含有大量小分子化合物的混合溶液

DEL技术 指 用以合成DNA编码化合物库的技术

HTS 指 High throughput screening,即高通量筛选,一种早期药物筛选方法,具体是指以分子水平和细胞水平的实验方法为基础,以微板形式作为实验工具载体,以自动化操作系统执行试验过程,以灵敏快速的检测仪器采集实验结果数据,以计算机分析处理实验数据,在同一时间检测数以千万的样品,并以得到相应数据库支持运转的技术体系

FBDD 指 Fragment-based drug design,即基于片段药物计,FBDD理论认为组成一个药物分子结构的每一个片段都发挥着自身的作用,所以设想将不同结构片段进行组合或者延伸,以期得到新的药物分子

SBDD Structure-based drug design,即基于结构的药物设计,从配体和靶点的三维结构出发,以分子识别为基础而进行的一种药物设计方法

CADD 指 Computer aided drug design, 即以量子力学和分子力学的分子模拟理论为基础,通过模拟、计算或模型学习,预测药物与靶标分子之间的作用,筛选、设计和优化先导化合物的方法

蛋白降解 指 蛋白质经过蛋白质降解酶或蛋白酶体的作用降解为多肽和氨基酸然后被人体吸收的过程

蛋白表达 指 蛋白表达是指用模式生物如细菌、酵母、动物细胞或者植物细胞表达外源基因蛋白的一种分子生物学技术

E3连接酶 指 E3连接酶或E3泛素连接酶,能够和E1、E2一起实现蛋白的泛素化标记

TRIM21配体 指 能够与TRIM21E3泛素连接酶结合的小 分子化合物

BIRC7配体 指 能够与BIRC7 E3泛素连接酶结合的小分子化合物

siRNA 指 双链小干扰核酸。能够与细胞内蛋白结合后,特异性的识别和降解特定的mRNA,降低mRNA的水平

IP 指 知识产权

PCR 指 聚合酶链式反应,一种用于放大扩增特定的DNA片段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它可看作是生物体外的特殊DNA复制,PCR的最大特点,是能将微量的DNA大幅增加

CRO 指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即医药研发合同外包服务机构,主要为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提供药物发现和药物开发服务

苗头化合物 指 Hit(s),or activecompound(s),先导化合物的前体,经过与特定靶点进行筛选而来的具有一定生物活性的化合物

先导化合物 指 Leads or leadcompound(s),通过生物测定,从若干化合物中发现和选定的具有相关生物活性(如靶点活性,靶点选择性,细胞活性等)的化合物,一般具有新颖的化学结构,有良好的成药属性(如,物理化学指标,体外药代指标,不含已知毒性结构等),经过结构优化可开发为临床前候选化合物新药品种

生物靶点/靶标 指 能够与药物分子结合并产生药理效应的生物大分子通称为药物作用的生物靶点。具体是指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包括基因位点、受体、酶、离子通道、核酸等生物大分子。选择确定新颖的有效靶点是新药开发的首要任务

PCC/临床前候选药物 指 Preclinical candidate compounds,临床前候选化合物,在药物筛选和发现过程中,当一个化合物通过了诸如靶点活性,细胞活性,选择性筛选,体内生物活性,并进一步完成药代动力学和相关非GLP安全性测试,基本上达到了临床前候选化合物的标准。PCC经过临床前规 范性试验后(如,GLP安全性评价,药学试验,临床开发方案的制订等),如符合预期和规范要求,可以申报临床试验许可。在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并通过临床试验后方可成为药物

临床候选药物 指 Candidate compounds,又称为临床候选化合物,指处于临床I-III试验的药物

IND 指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一般是指正在进行临床试验的新药,或申请进行临床试验,需要提供足够信息来证明药品在人体进行试验是安全的,以及证明针对研究目的临床方案设计是合理的

临床 I期 指 临床药理和毒性作用试验期。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 II期试验给药方案提供依据,试验对象为健康志愿者

临床 II期 指 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

临床 III期 指 临床III期试验将获得更多的药物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资料,对药物的益处/风险进行评估

HDAC 指 组蛋白去乙酰化酶

TRK/ROS1 指 原肌球蛋白受体激酶

NTRK 指 原肌球蛋白受体激酶家族

STING 指 Stimulator of Interferon Genes,干扰素基因刺激因子

组合化学 指 一种根据组合原理,系统反复连接,从而产生大批的分子多样性群体的化学合成原理和方法

分子骨架 指 构成化合物的核心或中心结构,通常由碳-碳键构成,也可包括一定的氮、氧等原子

优势骨架( Privileged Structures) 指 在药物分子中经常出现,并且对于药物分子的某一类生物功能关系紧密的化学 分子结构

亲和力 指 指生物高分子与其他物质(通常是小分子)之间形成复合物或具有相互作用的能力

活性化合物 指 表现出生物活性,具有潜在开发价值的分子

共价化合物库 指 能够以共价键形式结合靶点的分子组成的化合物库

蛋白降解化合物库 指 由潜在产生蛋白降解效果的分子组成的化合物库

分子片段化合物库/GMP 指 由DNA编码的结构多样,分子量小的片段化合物组成的化合物库

新分子实体 指 新的分子类型与结构

FTE 指 Full-Time Equivalent,即全时当量服务,指研发服务中以研发人员数量以及工作时间为计算基础的结算模式

FFS 指 Fee For Service,客户定制服务,客户有明确的服务需求并向公司提交订单,客户针对该订单提供报价、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GLP 指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上世纪 70年代末由美国FDA颁布,我国于2003年实施中国的GLP,即国家《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目前GLP已成为全球医药行业共同接受和遵循的药物非临床研究法规

高通量测序 指 又称“下一代”测序技术 “Next-generation”sequencing technology)能一次并行对几十万到几百万条DNA分子进行序列测定

分子多样性 指 分子具有全新或新颖结构的种类数量

成药性/类药性 指 化合物与已知药物的相似性,或潜在成为药物的可能性

蛋白-蛋白相互作用(PPI) 指 一类生物靶点,主要包括TNF、Bcl-xL、IL-2、LFA-1等,被认为与细胞凋亡过程有关

表征 指 对已知或者未知的化合物分子进行分析鉴定,并对相关性质进行描述。

“HAILO”、“HAILO平台” 指 High-throughput AI driven Lead Optimization,系公司正在建设的

DEL+AI(人工智能)自动化的“设计-合成-测试-分析”(DMTA)分子优化能力平台

科辉先导公司 指 成都科辉先导医药研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HITGEN UK 指 HITGEN UK LTD,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Vernalis、Vernalis(R&D) 指 Vernalis(R&D)Limited,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先导核酸 指 成都先导核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聚智先导 指 聚智先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莱弗赛 指 上海莱弗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博器械 指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股东

聚智科创、宁波聚智先导 指 宁波聚智先导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成都聚智科创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为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东方佳钰 指 安吉东方佳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钧天投资 指 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现为公司股东

腾澜生物 指 成都腾澜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巨慈有限 指 Jumbo Kindness Limited(中文名称“巨慈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股东

渤溢新天 指 重庆渤溢新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为公司股东

鼎晖新趋势 指 杭州鼎晖新趋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为公司股东

钧天创投 指 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股东

长星成长 指 Long Star Growth Group Limited(中文名称“长星成长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公司股东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交易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3、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持续开拓海外市场,境外客户收款以美元、英镑币种为主,海外收入占比超过70%,若公司记账货币人民币与结算货币之间的汇率出现不利于公司的大幅变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公允价值波动风险

每个报告期末,公司对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将会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归属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股权投资及私募基金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受被投企业研发进展以及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若研发进展及市场环境出现不利变化,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期间费用过高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7,354.54万元、15,250.04万元、16,886.49万元和 5,156.49万元。2024年期间费用合计较 2023年减少2,104.50万元,降幅12.13%。2025年期间费用合计较 2024年增加 1,636.45万元,增幅10.73%。2026年 1-3月期间费用合计较上年同期增加 2,069.46万元,增幅67.04%,主要系研发投入加大、销售推广力度增强及财务费用由负转正综合所致。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6.74%、35.72%、32.13%和32.12%,整体呈持续下降趋势。但期间费用比重仍然较高,需持续关注期间费用过高影响利润的风险

4、投资活动净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14.11万元、-510.39万元、-4,064.69万元和 -6,415.12万元,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投入及对外股权投资等所致。尽管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呈增长趋势,能够为投资活动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若未来投资项目回报不及预期、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或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不利波动,持续为负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将对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压力,进而可能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影响风险

发行人业务及收入主要集中在海外市场,因此全球经济的发展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营运业绩及前景具有重大影响力。发行人受经济周期波动及国际的影响较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发行人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由于医药产业政策鼓励创新药及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外包服务CRO公司的规模得以快速发展,形成了一些规模尚小但具有特色型技术的生物技术公司,纷纷开始尝试进入DNA编码化合物库技术领域。此外,近几年由于跨国药企纷纷布局DEL技术并加大了投入力度,原本在DEL技术领域内的国外竞争对手在DEL库规模、合作数量等方面均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因此发行人将同时面对来自国际老牌竞争对手和国内企业的技术介入带来的竞争。

3、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研发和售后业务为人力密集型业务。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体人均工资和收入水平的上升,员工工资支出呈较快上升趋势。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加强成本控制和增强产品盈利能力来抵消人力成本上升的影响,未来可能对发行人整体盈利水平形成不利影响。

4、技术更新的风险

目前,早期药物发现市场对于药物发现有多种筛选方法,DEL技术仅是其中一种,虽然在建库和筛选的速度以及成本方面具有优势,但同样也存在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不足,加之目前医药企业高额的研发投入促进了药物发现领域的技术发展和创新速度,DEL技术存在被目前现有技术以及其他创新性药物筛选方法所取代的风险。目前发行人有两个成熟的药物发现技术(DEL、FBDD/SBDD)和其他新兴核心技术(OBT、TPD),但仍存在新兴技术研发失败和被其他新技术替代的风险。

5、客户相对集中、新市场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也在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组建了聚焦国内医药市场的商务开发团队。若未来因公司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不佳或因公司无法及时满足客户需求等原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降低,国内市场客户开发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利润下滑。

6、对医药企业研发投入依赖性风险

发行人新药研发服务的业务主要通过对外提供服务获取收入,公司客户主要为跨国药企、国际生物技术公司及国内创新性制药企业,因此上述客户群体对于研发的整体投入力度对公司收入影响较大,如果未来行业内整体研发投入力度下降,或对于早期药物发现阶段的研发投入降低,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及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7、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围绕DEL技术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性工作,并逐渐形成了一支在早期小分子新药研发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研发团队,积累了大量的技术诀窍。凭借雄厚的人才实力以及技术优势,公司在行业内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及人才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科研环境及发展空间,以维持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的稳定性,并不断吸引优秀外部人才加盟;同时,公司通过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实施其他约束措施,以防范核心技术泄密。但是,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仍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其导致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及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8、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通过收购英国公司Vernalis,尽管在产品、技术和市场方面,Vernalis与公司有充分的产业协同基础,但由于区域文化、政治环境以及管理方式的差异,仍不排除收购完成后双方在人事、制度和文化上难以实现高效的整合与协同发展,影响企业的运营和发展。上市后,公司的管理体系将更加严格,在公司治理、人才管理、财务管理、运营支持、资本运作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及风险意识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和组织扩增的新环境,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潜在的管理风险,导致公司管理效率下降,经营成本上升,甚至关键人员流失,进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三)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同时收购海外全资子公司Vernalis,不同国家的市场准入原则、市场发育完备程度以及市场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外交政策、法律体系等的差异将会增加发行人管理海外子公司的难度,为公司带来经营管理的风险。上市后,发行人的管理体系将更加严格,在公司治理、人才管理、财务管理、运营支持、资本运作等方面存在新的考验。

2、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发行人凭借雄厚的人才实力及技术优势,在行业内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力。发行人通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及人才激励机制、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科研环境及发展空间,以维持核心技术人员团队的稳定性;同时,发行人通过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实施其他约束条件,以防范核心技术泄密。但随着企业、地区间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人才流动日益频繁,发行人仍面临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3、不可抗力的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政策风险

1、医药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医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由于医药产品是关系社会公众健康和安全的特殊消费品,因此该行业监管程度较高。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带量采购、地方药品集中采购、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医药价格等多项行业政策和法规的相继出台,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技术研发等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目前享受了多项税收优惠,如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整体税负成本或将发生变化,进而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3、关税政策调整的风险

在逆全球化浪潮与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美国对中国持续升级的关税壁垒,叠加中国相应的反制措施,使得跨国供应链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目前发行人只存在少量产品涉及进出口,

因此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总体影响有限,但中美贸易战导致的关税增加可能会提高公司运营成本。

4、科创称号过期风险

鉴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根据《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若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间科创称号过期,

将及时披露信息,可能针对本笔科技创新债券在存续期间产生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发行人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度及2025年度研发投入强度分别约为15.77%和13.62%,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为科创称号续期提供支撑;二是建立健全科创称号管理机制,指定专门部门及人员负责称号的日常维护、年度考核及到期重新认定,确保称号连续性;三是发行人作为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规定的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情形3),即使部分称号到期未续期,

仍可凭科创板上市主体身份维持发行主体资格。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全称: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团成员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仍在存续的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0.00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XX】号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总额: 人民币4亿元

发行金额: 人民币2亿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不超过5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面值: 壹佰元(¥100)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 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2026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2026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付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评级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登记和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发行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6年【】月【】日9时00分至【】月【】日18时00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成都银行

资金账号:1001905000021095

户名: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13651099999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

一、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4亿元,首期发行金额2亿元,拟用于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并购、偿还发行人及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

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主体情形

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中,情形1要求为“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情形3要求为“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的科技类公司”。情形5要求为“不符合以上情形,但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也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该公司发展,募集资金至少50%用于该科技型企业。”

(一)符合情形1相关要求

发行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等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底

4、证书编号:GR202551003991

5、认定文件:挂网公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符合情形3相关要求

发行人为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2020年4月16日,成都先导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4,0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475.36万元,注册资本达40,068.00万元,证券代码为:688222.SH。

(三)符合情形5相关要求

发行人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需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有效

4、认定文件:2025年运行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名单(2026年6月2日)

发行人拥有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17年12月授牌,每年需上报考核,考核通过后继续有效

4、认定名称:四川省先导化合物筛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认定文件:川科高[2016]33号

发行人拥有CNAS实验室认可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11/14-2030/11/13

4、注册号:CNAS L21918

5、认定文件:非政府机构认定,无相关文件

发行人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认定时间:2023年5月29日

4、认定文件:川人社函[2023]430号

发行人拥有信息安全管理系统认证,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拥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称号,具体信息如下:

1、认定机构:四川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2、授予对象: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认定时间:2015年1月

综上,发行人符合中市协发〔2025〕86号文关于对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规定的情形1、情形3和情形5相关要求。

三、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稳定现金流

由于下游客户资质较好且业务模式基本无长期资金占用、业务成本以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为主,因此业务回款较好,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5亿元、1.28亿元、2.16亿元和8392.66万元,具有较好的偿债保障能力。

(二)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71亿元、4.27亿元、5.26亿和1.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41亿元、0.50亿元/1.10亿元和0.42亿元;净利率为11.00%、11.69%、20.94%和25.86%,发行人盈利能力逐年增强,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三)发行人流动资产充裕,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 2026年一季末,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货币资金为6.3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40亿元,合计9.71亿元,流动资产储备充足。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有足够的资金偿还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以及偿还信托公司借款,不用于金融类业务。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如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发行人将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JIN LI(李进)

注册资本:40,068.00万元

实缴资本:40,068.00万元

设立日期:2012-02-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90230753C

住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1栋3层

邮政编码:610093

联系电话:+86-28-8519-7385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慧谷东一路8号C2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红哿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13601237812

所属行业:制药与生物科技服务行业

经营范围:药物研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前身先导有限系2012年2月22日由华川集团与蒲丰年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31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成)登记内名预核字2012第00133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企业名称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所出具

XYZH/2011CDA309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止2012年2月16日,先导有限(筹)已收到华川集团、蒲丰年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2,361,150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华川集团实际缴纳出资额15,972,250元,蒲丰年实际

缴纳出资额6,388,900元。根据《验资复核报告》,先导有限股东已按照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及时、足额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

2012年2月22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先导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51010900023912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先导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华川集团 15,972,250 71.43

2 蒲丰年 6,388,900 28.57

合计 22,361,150 100.00

2012年3月及2012年6月,蒲丰年及JIN LI(李进)分别以其共有的“先导化合物研发平台专有技术”(评估价值为900万美元,蒲丰年及JIN LI(李进)分别享有专有技术评估值的21.63%和78.37%)向先导有限出资,分别取得先导有限新增的12,437,270元及45,062,830元注册资本。2012年6月,华川集团以货币资金认缴先导有限新增的15,972,250元注册资本,并分两期分别于2012年6月和2013年6月完成实缴;2013年9月,JIN LI(李进)将其持有的先导有限1.11%的股权、7.74%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华川集团、腾溪科技,蒲丰年将其持有的先导有限0.56%的股权、0.0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华川集团、腾溪科技。前述股权变动完成后,先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36,581,565.25 38.17

2 华川集团 33,544,919.45 35.00

3 蒲丰年 18,260,752.35 19.06

4 腾溪科技 7,446,262.95 7.77

合计 95,833,500.00 100.00

2015年6月-12月,发行人经过股权转让、引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了多轮融资,新增引入投资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佳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聚智科创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腾澜生物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化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34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32,070,000 28.86

2 华博器械 29,400,000 26.46

3 东方佳钰 16,000,000 14.40

4 聚智科创 11,111,111 10.00

5 钧天投资 10,670,000 9.60

6 腾澜生物 6,530,000 5.88

7 钧天创投 5,330,000 4.80

合计 111,111,111 100.00

2、2016年7月,先导有限增资

2016年6月12日,先导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先导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24,610,592元,渤溢新天以货币出资30,000,000元认缴6,230,530元注册资本,丹青投资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认缴4,153,686元注册资本,腾澜生物以货币出资10,000,000元认缴2,076,843元注册资本,中岭燕园以货币出资5,000,000元认缴1,038,422元注册资本。

2016年6月,先导有限及其股东与渤溢新天、丹青投资、腾澜生物、中岭燕园就上述事项签署《增资协议》。

2016年7月25日,先导有限取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作出的成高外经贸字[2016]117号《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日,先导有限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19年5月5日,信永中和成都分所出具XYZH/2019CDA40165号《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6年7月11日,先导有限已收到渤溢新天、腾澜生物、丹青投资和中岭燕园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3,499,481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根据《验资复核报告》,先导有限股东已按照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时、足额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2016年7月26日,成都市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变更事项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先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2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32,070,000 25.74

2 华博器械 29,400,000 23.59

3 东方佳钰 16,000,000 12.84

4 聚智科创 11,111,111 8.92

5 钧天投资 10,670,000 8.56

6 腾澜生物 8,606,843 6.91

7 渤溢新天 6,230,530 5.00

8 钧天创投 5,330,000 4.28

9 丹青投资 4,153,686 3.33

10 中岭燕园 1,038,422 0.83

合计 124,610,592 100.00

3、2017年4月,先导有限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30日,先导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为激励公司团队创造更好业绩,并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同意:先导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24,610,592元,

渤溢新天以货币出资30,000,000元认缴6,230,530元注册资本,丹青投资以货币出资20,000,000元认缴4,153,686元注册资本,腾澜生物以货币出资10,000,000

元认缴2,076,843元注册资本,中岭燕园以货币出资5,000,000元认缴1,038,422元注册资本。

2017年3月31日,聚智科创与华博器械、钧天投资、东方佳钰分别就上述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7年4月6日,先导有限取得蓉高新外资备201700111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7年4月7日,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高新)工商外企登字[2017]第000036号),对本次变更准予变更备案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先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3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32,070,000 25.74

2 华博器械 25,661,682 20.59

3 聚智科创 17,341,641 13.92

4 东方佳钰 14,753,894 11.84

5 钧天投资 9,423,894 7.56

6 腾澜生物 8,606,843 6.91

7 渤溢新天 6,230,530 5.00

8 钧天创投 5,330,000 4.28

9 丹青投资 4,153,686 3.33

10 中岭燕园 1,038,422 0.83

合计 124,610,592 100.00

4、2018年 8月,先导有限股权转让并增资

2018年5月25日,先导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聚智科创向巨慈有限、渤溢新天、中岭燕园分别转让先导有限1,246,106元注册资本、819,807元注册资本和136,634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分别为19,000,000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12,500,000元和2,083,333元,华博器械向丹青投资转让先导有限2,492,212元注册资本,转让价格为38,000,000元;先导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至141,006,722元,其中,新增的6,558,452元注册资本由巨慈有限以等值于100,000,000元的美元货币出资认缴,新增的5,705,833元注册资本由鼎晖新趋势以货币出资87,000,000元认缴,新增的4,131,825元注册资本由长星成长以等值于63,000,000元的美元货币出资认缴。

就上述股权转让,聚智科创与巨慈有限于2018年2月6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博器械与丹青投资于2018年5月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8年5月25日签署《补充协议》;聚智科创与渤溢新天、中岭燕园于2018年5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就上述增资,先导有限及其股东与巨慈有限、鼎晖新趋势、长星成长于2018年5月25日签署《增资协议》。

2018年7月26日,先导有限取得蓉高新外资备201800171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8年9月19日,四川国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川国洲会验(2018)第032号),验证截至2018年9月4日,先导有限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投资款249,490,289.36元,其中注册资本16,396,130元。根据《验资复核报告》,先导有限股东已按照董事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时、足额缴纳新增注册资本。根据上述《验资报告》,长星成长缴纳的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为62,814,745.42元,少于《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的6,300万元,差额为18.525458万元;巨慈有限缴纳的投资金额折合人民币为99,675,543.94元,少于《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的10,000万元,差额为32.445606万元。前述金额差异是由于长星成长与巨慈有限支付增资款日期与公司实际收款日期之间的汇率不同导致换算为人民币后的金额不同,先导有限股东认可长星成长与巨慈有限已按照《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约定实缴出资,不会要求长星成长与巨慈有限对此差额进行补足,并一致确认各方在履行《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2018年8月1日,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就上述变更事项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先导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4

序号 股东 注册资本(元)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32,070,000 22.744

2 华博器械 23,169,470 16.431

3 聚智科创 15,139,094 10.737

4 东方佳钰 14,753,894 10.463

5 钧天投资 9,423,894 6.683

6 腾澜生物 8,606,843 6.104

7 巨慈有限 7,804,558 5.535

8 渤溢新天 7,050,337 5.00

9 丹青投资 6,645,898 4.713

10 鼎晖新趋势 5,705,853 4.047

11 钧天创投 5,330,000 3.780

12 长星成长 4,131,825 2.930

13 中岭燕园 1,175,056 0.833

合计 141,006,722 100.00

5、2019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2月26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川市监成)名称变核外字[2019]76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的企业名称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8日,先导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终止原公司章程、《合资合同》以及公司与原公司股东签署的所有其他相关投资协议,以2018年11月30日为股改基准日将先导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9年3月8日,先导有限13名股东签署《关于发起设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一致同意以先导有限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19年3月24日,JIN LI(李进)、华博器械、聚智科创、东方佳钰、钧天投资、腾澜生物、巨慈有限、渤溢新天、丹青投资、鼎晖新趋势、钧天创投、长星成长、中岭燕园作为发起人召开发行人创立大会,以经德勤审计的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先导有限账面净资产402,644,120.92元为基础,按照1:

0.894089796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计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金额42,644,120.92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根据中天华2019年3月8日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100号《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先导有限截至2018年11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57,102.87万元。

2019年3月25日,先导有限取得蓉高新外资备201900029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2019年3月31日,德勤出具德师报(验)字(19)第00145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9年3月26日,发行人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规定,以其拥有的先导有限2018年11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402,644,120.92元,折合股份360,000,000股,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00元,前述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人民币42,644,120.92元作为资本公积金。

2019年3月26日,发行人领取了成都高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590230753C的《营业执照》。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5

序号 股东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JIN LI(李进) 81,876,948 22.744

2 华博器械 59,153,274 16.431

3 聚智科创 38,651,163 10.737

4 东方佳钰 37,667,721 10.463

5 钧天投资 24,059,859 6.683

6 腾澜生物 21,973,871 6.104

7 巨慈有限 19,925,581 5.535

8 渤溢新天 18,000,002 5.00

9 丹青投资 16,967,441 4.713

10 鼎晖新趋势 14,567,441 4.047

11 钧天创投 13,607,862 3.780

12 长星成长 10,548,837 2.930

13 中岭燕园 3,000,000 0.833

合计 360,000,000 100.00

6、公司科创板上市

2020年4月,公司实现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4,06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3,475.36万元,注册资本为40,068.00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成都先导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图表5-6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1 JIN LI(李进) 8,187.69 20.43%

2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177.06 10.42%

3 宁波聚智先导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59.68 9.88%

4 安吉东方佳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3.40 5.00%

5 深圳市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06.78 2.51%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15.80 1.54%

7 张勇 240.00 0.60%

8 瑞晟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瑞晟昌坤泰日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3.52 0.46%

9 黄建武 149.89 0.37%

10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123.87 0.31%

合计 20,647.68 51.52%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成都先导总股本40,068.00万股,JIN LI(李进)直接持有先导药物20.43%的股份表决权,并通过宁波聚智先导间接控制成都先导9.05%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成都先导29.48%的股份表决权,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JIN LI(李进)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亦能影响公司的决策和支配公司的行为,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进先生的基本情况:

男,1963年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1985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现已并入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系;1988年英国阿斯顿大学获得博士学位,随后在英国曼切斯特大学生物科学院获得博士后学位,“理论生物化学”的研究方向;1990年加入英国生物科技公司Protherics(后被Tularik/Amgen收购)担任计算化学部门主管,主要模拟研究“蛋白质折叠和结构预测”;在任职期间同时参与导师创立的公司,参与DockCrunch项目总设计;2001-2012年加入全球制药大公司阿斯利康,先后担任了计算化学部总监、公司全球化合物科学总监;2012年回国创立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实际控制人至今。目前李进是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国家千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的入选者,四川省科技企业领军人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李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87.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3%,并通过宁波聚智先导间接控制公司9.88%的股份表决权,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李进与发行人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实控人李进先生对外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

图表5-7

序号 企业名称 状态 角色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1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0.43% 40068万元

2 宁波聚智先导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60.2835% 151.3908万元

3 成都聚智科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存续 执行事务合伙人,股东 99.9% 100万元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人员方面相互独立。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

(三)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机构设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机构设置上完全分开并独立运行。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办公机构,所有职能部门均独立行使职权,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预,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专职财务人员,建立健全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在银行独立开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业务经营独立

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主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家,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 截至2025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HitGen PharmaceuticalsInc. 1,000.00美元 美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设立

成都科辉先导医药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成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设立

香港先导药物有限公司 10000.00港元 香港 控股公司 100 设立

上海莱弗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 上海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HITGEN UK LTD 1.00英镑 英国 控股公司 100 设立

Vernalis(R&D)Limited 英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收购

成都先导核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成都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聚智先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 上海 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50,000,000.00 成都 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1 设立

重庆先导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重庆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苏州先行卓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 苏州 药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100 设立

成都蓉创先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000,000.00 成都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0 设立

摩熵智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12,244,898.00 成都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51 收购

摩熵数科(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成都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51 收购

摩熵数科(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975,000.00 重庆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51 收购

碳氢数科(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0 成都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51 收购

2024年8月28日,公司与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壹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高新策源启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成都蓉创先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蓉创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认缴比例为40%。成都蓉创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本公司有权委派3名委员。根据成都蓉创基金合伙协议规定的决策机制,本公司能够控制成都蓉创基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实缴出资额人民币4,000,000.00元。

2025年12月,成都先导参与设立的蓉创先导基金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的方式投资摩熵智能(公告编号:2025-056)。蓉创先导基金中,成都先导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40%,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及其附属协议,该基金纳入成都先导的合并报表范围。增资完成后,蓉创先导基金取得摩熵智能51%的股权,摩熵智能纳入成都先导合并报表范围。但由于交割完成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晚间,按照会计准则,摩熵智能2025年纳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报表范围,但并不纳入公司 2025年利润表合并范围。

其中,企业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图表5-2截至2025年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Vernalis(R&D)Limited 英国 444,051.50英镑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2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成都 50,000,000.00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1

成都蓉创先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 2,000,000,000.00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0

摩熵智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 12,244,898.00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51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Vernalis(R&D)Limited,截至2024年12月,公司总资产11,910.43万元,所有者权益918.2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1,710.40万元,净利润-3.95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2,912.52万元,所有者权益4,061.86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5,127.4万元,净利润3,345.71万元。2024年亏损原因是主要受到外汇波动、投资以及研发投入压力较大的综合作用。2025年,公司因汇兑收益增加、并减少研发投入而实现扭亏为盈。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公司总资产5,167.08万元,所有者权益4,738.24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818.76万元,净利润-336.68万元。截至2025年,公司总资产5,965.71万元,营业收入1,722.6万元,净利润147.3万元。

(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有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5-1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一、联营企业

DaniaTherapeuticsApS

成都先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于2021年10月18日,发行人子公司Vernalis与Hannibal Innovation ApS共同出资设立Dania Therapeutics ApS。截至2025年12月31日,Vernalis共计出资1,963,950.66英镑,持有Dania Therapeutics ApS32.38%的股权。根据该公司章

程约定,董事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Vernalis在该公司派驻一名董事,能够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公司为Vernalis的联营企业。

于2022年7月13日,发行人与海南风易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先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衍”)。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发行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000,000.00元,持有成都先衍23.20%的股权。发行人能够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发行人对成都先衍的长期股权投资已于以前年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并减记至零。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

(一)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职权,加强公司制度建设。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 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

(12) 审议批准公司符合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提供担保除外)的交易行为;

(13)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 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 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公司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4、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二)组织机构

1、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表5-11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部门职能介绍

(1)研发化学中心

研发化学中心是成都先导新药研发体系的核心部门,聚焦分子设计、合成化学与药物化学,致力于通过持续的化学技术创新,为药物发现与优化提供高效、可靠的化学解决方案。中心以DEL化学技术为基石,整合计算化学、分析化学、自动化合成、药物化学、工艺化学等平台,构建了覆盖分子发现至临床前研究的全链条化学研发能力。部门秉持“全球领先的药物研发化学创新平台”愿景,致力于通过前沿化学技术与跨学科协同,为成都先导及合作伙伴提供具有差异化价值的分子实体,以化学创新驱动新药研发,助力人类疾病治疗突破。

(2)研发生物中心

研发生物中心是公司药物研发体系的核心部门,聚焦从靶点验证到转化医学的全链条生物学研究。我们构建了覆盖靶点验证、分子筛选、药理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及生物自动化的一体化平台,依托先进的细胞模型与动物模型,为创新分子提供系统可靠的生物学证据。部门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与数据驱动,持续提升药物研发效率与成功率,以构建全球领先的生物学平台为愿景,为人类健康贡献科学力量。

(3)新药项目中心

新药项目中心是公司创新药战略的核心引擎,以"科学为本、精益求精"为准则,致力于持续、高效地推进小分子创新药项目管线。我们聚焦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通过科学严谨的立项评估、全流程项目管理和战略性资源整合,持续推动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小分子创新药从实验室走向临床,最终实现可持续的商业转化和社会效益。我们矢志成为研发世界一流小分子创新药的中坚力量,为患者带来突破性治疗方案。

(4)全球商务开发部

全球商务开发部是公司国际化战略的核心推动部门,整合商务拓展与市场推广双重职能,致力于全球业务拓展与合作伙伴网络构建。通过专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创新的商务策略,持续开拓国际商业机会。部门依托系统化的市场洞察和品牌建设,通过国际展会、专业峰会等渠道提升全球品牌影响力,推动业务持续增长。以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为战略目标,通过卓越的客户服务和创新的合作模式,不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5)战略规划管理部

战略规划管理部是公司发展的导航者,负责通过专业的市场洞察和科学的资源评估,制定并推动实施公司战略规划。聚焦生物医药行业趋势与竞争格局,结合知识产权布局与内部能力建设,为公司提供前瞻性的战略决策支持,确保公司在创新药研发领域保持持续竞争优势和长期健康发展。

(6)财务部

财务部作为公司稳健发展的基石,肩负着保障财务健康与合规运营的核心使命。我们通过构建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实施专业的资金管理与投融资策略,全面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部门致力于推动业财深度融合,以财务数据驱动业务决策,通过精准的资源配置和风险管控,为公司的内生增长与外延发展提供持续动力。我们以成为业务发展的战略伙伴为愿景,通过专业的财务洞察和创新的金融解决方案,为成都先导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务支撑。

(7)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枢纽,承担着保障公司治理效能与战略落地的重要职责。我们通过建立健全的治理体系,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统筹监督公司合规运营与战略执行。部门致力于构建科学透明的治理机制,协同各业务单元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以卓越的治理实践助力公司成为受人尊敬的上市公司典范,为全体利益相关方创造持久价值。

(8)人力资源及总经办

人力资源及总经办是公司组织发展与文化建设的核心部门,致力于构建高效协同的组织体系与充满活力的人才生态。我们通过精准人才选拔、系统化员工发展和创新激励机制,打造聚焦客户、务实奋进的企业文化,为公司战略实施提供全方位组织保障,确保公司内部治理和资源配置的最优化。部门以“人才驱动发展、文化塑造未来”为核心理念,致力于打造敬业协作、创新务实的高绩效组织,为成都先导成为国际领先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持续的组织动能和人才保障。

(9)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是公司高效运转的核心保障部门,致力于构建规范、安全、敏捷的运营服务体系。我们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安全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为公司研发与业务活动提供坚实的运营支持。部门聚焦客户需求,建立标准化运营流程与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日常运营高效顺畅。我们以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后勤保障引擎为愿景,通过持续优化运营体系,为成都先导打造国际领先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稳定可靠的运营支撑。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行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涉及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多方面的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运营资金管理支付》、《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费用报销及支付管理制度》、《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发行人财务管理主要集中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并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财务管理模式。

2、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发行人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对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

3、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4、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联交易决策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公允性。

5、内部审计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则,发行人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发行人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进行监审,确保内部控制安全有效。

6、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依据国家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员工手册汇编》、《员工评优奖励制度》、《绩效激励制度》、《员工晋升管理办法》、《招聘管理制度》等。发行人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促使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适应于业务发展的需要。

7、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将按照规定进行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中期票据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8、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管理程序,发行人制定了《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事故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制度》等,规定了发行人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隐患、安全标志、安全事故、安全绩效考核、安全处罚的管理要求与指南。通过制定安全内控制度,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研发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无隐患。

七、发行人董事、高管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5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任职职位 出生年份 任职期间

1 JINLI(李进)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963 2019-03-24—2028-09-14

2 陆恺 副董事长 1953 2019-03-24—2028-09-14

3 李建国 董事 1961 2019-03-24—2028-09-14

4 SUIBO LI 董事 1961 2022-05-27—2028-09-14

5 王剑明 董事 1981 2023-05-23—2028-09-14

6 郭云沛 独立董事 1947 2022-05-27—2028-09-14

7 薛军福 独立董事 1967 2022-06-16—2028-09-14

8 唐国琼 独立董事 1963 2025-09-15—2028-09-14

9 瞿庆喜 职工代表董事 1982 2025-09-05—2028-09-14

10 BarryA.Morgan 核心技术人员 1947 2019-03-24—2028-09-14

11 刘观赛 副总经理 1982 2022-12-09—2028-09-14

核心技术人员 2019-03-24—2028-09-14

12 窦登峰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975 2019-03-24—2028-09-14

13 刘红哿 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 1970 2023-04-27—2028-09-14

14 耿世伟 董事会秘书 1987 2019-03-24—2028-09-14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无公务员兼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情况。

1、董事的简要情况

JIN LI(李进)先生,1963年2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JIN LI(李进)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英国阿斯顿大学,获得大分子科学专业博士学位;2013年10月,当选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2018年7月18日,被英国阿斯顿大学授予荣誉科学博士学位。JIN LI(李进)先生1988年9月至1990年8月,任英国曼切斯特大学博士后;1990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

ProthericsUKLtd.计算化学主任;2001年4月至2012年5月,任阿斯利康化学计算与结构化学总监、全球化合物科学主任、计算科学总监。2012年6月至今,JINLI(李进)任成都先导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陆恺先生,1953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陆恺先生1971年9月至1986年6月,任成都市二轻局供销员、处长;1986年6

月至1989年6月,任成都轻工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6月至1998年6

月,任成都外贸进出口公司总经理。陆恺先生1998年7月至今,任华川集团董事长。陆恺先生现任成都华川高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石创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横琴金石创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鼎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陆恺先生现任成都先导副董事长职务。

李建国先生,1961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建国先生1994年6月至1998年4月,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公关部、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07年4月,任联想控股弘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李建国先生现任巨慈有限董事、北京雷岩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李建国先生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SUIBO LI女士,1961年6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SUIBO LI女士1991年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1991年9月至2017年12月先后在英国索尔福德大学、英国普罗米修斯生物科技公司、阿斯利康(瑞典)、阿斯利康(英国)、柴郡学院(英国)任职。SUIBO LI女士2018年10月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成都先导供应链管理总监、副总裁职务。SUIBOLI女士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王剑明先生自2005年7月至2008年1月任职于广州巨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职务,具体负责项目投融资相关工作;自2008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职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部门副经理职务,具体负责国有产权交易及投融资服务工作;自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职于四川联合酒类交易所投融资中心总监,具体负责现货交易及投融资服务工作;自2014年3月至2021年4月任职于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投资业务;自2021年4月至今任职于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及运营工作。王剑明先生现任成都先导董事职务。

瞿庆喜先生,男,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瞿庆喜先生于2009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获得硕士学位。瞿庆喜先生自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发员职务;自2012年7月至今任职于成都先导,历任化学副总监、安环及物流总监职务。瞿庆喜先生现任成都先导职工代表董事职务。

郭云沛先生,194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郭云沛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新闻传播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具有高级编辑职称。1969年2月至1973年6月,郭云沛先生应征入伍任宣传干事;1973年6月至1983年10月,任职于重庆桐君阁制药厂中层员工;1983年10月至2007年10月,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原为国家医药管理局)《中国医药报》第一负责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总编辑;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北京卓信医学传媒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北京玉德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E药经理人》杂志出品人;2008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郭云沛先生现任北京鼎阳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0年3月至今,任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专家委员会执行主任。郭云沛先生2022年5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唐国琼女士,1963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1988年7月至今,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8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创意信息(300366)独立董事,2010年11月至2016年11月任利君股份(002651)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2018年7月任茂业商业(600828)独立董事,2012年3月至2018年11月任迅游科技(300467)独立董事,2014年2月至2019年8月任西部资源(600139)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乐山电力(600644)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任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任成都东骏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圣诺生物(688117)独立董事,2018年8月至2024年6月任北京德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任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08)独立董事。现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10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6)、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00893.HK)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2025年9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

薛军福先生,1967年11月出生,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执业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法律事务处干事,1993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讲师、副教授),1996年6月至1998年12月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8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薛军福先生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JIN LI(李进)先生,详见“1、董事的简要情况”

耿世伟先生,198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耿世伟先生2011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重庆名豪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任重庆和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耿世伟先生2015年10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窦登峰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窦登峰先生1998年7月至 2005年6月,任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主管;2010年8月至2012年8月,任美国梅奥医学中心博士后。窦登峰先生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先导化合物发现中心执行总监、先导化合物发现中心副总裁、战略规划副总裁职务。2022年6月至今,任成都先导副总经理职务。

刘观赛先生,1982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11月至2013年9月,曾任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博士后。刘观赛先生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成都先导,历任化学执行总监、研发化学中心副总裁,2019年3月至2022年5月,任成都先导职工代表监事职务。2022年12月至今,任成都先导副总经理职务。

刘红哿女士,1970年5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红哿女士于1991年7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4年6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得政治经济学硕士学位。于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于2009年7月毕业于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红哿女士自1994年9月至 1996

年8月任职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助理职务,具体负责协助董秘管理投资者关系并从事股权投资业务;自1999年9月至2002年3月任职于中信证券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职务,具体负责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研究。自 2004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职于惠誉评级公司企业评级联席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大中华地区企业信用评级。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香港英高投资银行集团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协助中国企业赴香港进行IPO等资本市场业务。自2008年9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历任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部副主管及投行部消费医疗投行业务董事总经理,先后负责大中华宏观经济、港股投资策略研究以及港股投行业务。自2018年3月至2020年 3月任职于泰康健康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具体负责投资研究及投后管理。自2020年4月至2021年7月任职于海通国际证券公司担任投行部执行董事职务,具体负责医疗行业港股投行业务。自2021年8月至 2022年12月,任职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菁华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职务,负责全面财务管理及投融资管理。刘红哿女士 2022年12月加入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首席财务官,即财务负责人。

BarryA.Morgan先生,1947年3月17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英国双重国籍。任Reckittand ColmanLtd.研究员;1980年至1993年,任 Sterling Research Group研究员;1993年至2001年,任BiomeasureInc.化学发展部门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普雷西斯制药化学技术部门高级副总裁;2007年至2012年,任GSK分子发现部副总裁和业务部门主管;2014年至 2015年,任休斯顿贝勒医学院病例免疫学、药理学教授、药物发现中心主任。BarryA.Morgan先生201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顾问、首席科学家。

3、公司其他人员构成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员工人数达546人,专业涵盖化学、生物、药物、工艺、制药等各专业领域;研发人员461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7.61%,包括86名博士、167名硕士,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骨干成员均来自知名制药公司研发团队,拥有数十年创新药物研发及合作服务经验。

基本情况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461 40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84.43 84.06

​ 教育程度 ​

学历构成 数量(人) 比例(%)

博士研究生 86 18.66

硕士研究生 167 36.23

本科 197 42.73

专科 11 2.39

高中及以下 0 0

​ 合计 ​ ​ 461 ​ 100.00 ​

​ 年龄结构 ​

年龄区间 数量(人) 比例(%)

30岁以下(不含30岁) 200 43.38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195 42.30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31 6.72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21 4.56

60岁及以上 14 3.04

​ 合计 ​ ​ 461 ​ 100.00 ​

4、研发人员情况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研发人员数量(人) 536 461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75.92% 84.43%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万元,本期) 7,906.71 12,160.7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截至2026年6月末):博士研究生95人(占17.72%)、硕士研究生183人(占34.14%)、本科236人(占44.03%),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合计278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51.86%。

截至2025年末,公司研发人员461人中,博士研究生86人、硕士研究生167人、本科197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26.38万元。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与研发成果转化情况: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53.61万元,同比增长50.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50.02万元,同比增长46.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63.36万元,同比增长126.40%,主要系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其中FBDD/SBDD持续兑现客户专案对应专案里程碑收入。报告期内人民币升值,本期汇兑损失约643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约251万元),若剔除汇兑损失,本期利润总额约5,202万元。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药物研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营新药早期研发服务,聚焦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的发现与优化,依托DEL技术、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寡聚核酸新药研发平台相关技术(OBT)、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及公司其他关键新药研发能力(药物化学、计算科学/AI、体外体内生物学评价、药物代谢学,分析化学,药学研究等),打造新药发现与优化的国际领先的研发体系,通过新药研发服务、不同阶段在研项目转让及远期的药物上市,为医药工业输出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

其中DEL技术为发行人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技术,2020年起发行人在DEL技术的基础上,持续拓展与DEL技术作用原理相似的FBDD/SBDD技术、TPD技术等,后续发行人拟进一步开展小核酸药物生产业务,或通过收/并购方式拓展产业链下游业务。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情况分析

2023-2025年,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2026年第一季度报表未列示业务板块细项经营情况:

图表5-6 最近三年发行人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药研发服务 52,543.23 99.97 42,675.81 99.95 36,917.96 99.42

其中:客户定制服务 31,553.47 60.05 26,079.67 61.08 22,389.57 60.3

全时当量服务 13,383.79 25.47 11,467.10 26.86 10,097.89 27.19

其他 7,605.97 14.48 5,129.05 12.01 4,430.50 11.93

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0.00 ​ 0 0.00 ​ 0 188.68 ​ 0.51

其他业务 13.95 0.03 22.88 ​ 0.05 25.86 ​ 0.07

合计 52,557.18 100 42,698.69 ​ 100 37,132.49 ​ 100

图表 5-7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药研发服务 24,045.71 99.94 20,531.94 99.89 18,817.68 99.85

其中:客户定制服务 13,182.77 54.82 11,415.63 55.54 9,357.20 49.65

全时当量服务 10,689.51 44.45 8,907.22 43.33 9,115.51 48.37

其他 173.43 0.72 209.09 1.02 344.97 1.83

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0.00 ​ 0.00 0.00 ​ 0.00 1.94 ​ 0.01

其他业务 13.95 0.06 22.88 ​ 0.11 25.86 ​ 0.14

合计 24,059.66 100 20,554.82 ​ 100 18,845.48 ​ 100

图表 5-8毛利润构成及占比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新药研发服务 28,497.52 100.00 22,143.87 100.00 18,100.28 98.98

其中:客户定制服务 18,370.70 64.46 14,664.04 66.22 13,032.37 71.27

全时当量服务 2,694.28 9.45 2,559.88 11.56 982.38 5.37

其他 7,432.54 26.08 4,919.96 22.22 4,085.53 22.34

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0.00 0.00 0.00 0.00 186.74 1.02

其他业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8,497.52 100.00 22,143.87 100.00 18,287.01 100.00

图表5-9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表

单位:%

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新药研发服务 54.24 51.89 49.03

其中:客户定制服务 58.22 56.23 58.21

全时当量服务 20.13 22.32 9.73

其他 97.72 95.92 92.21

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0 0 98.97

其他业务 0 0 0

合计 54.22 51.86 49.25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132.49万元、

42,698.69万元、52,557.18万元及16,053.6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7,249.46万元、18,845.48万元、20,554.82万元、24,059.66万元及7,008.70万元,随着主营业务收入上升,主营业务成本也相应提高。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8,287.01万元、22,143.87万元、28,497.52万元及9,044.91万元。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25%、51.86%及56.34%,公司基本保持了毛利率的稳定,在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在DEL领域

的技术优势与持续创新,毛利率稳定维持,进一步巩固了在DEL领域的领先地位及市场竞争力。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发行人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药物研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聚焦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的发现与优化,依托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及公司其他关键新药研发能力(药物化学、计算科学/AI、体外体内生物学评价、药物代谢学,分析化学,药学研究等),打造新药发现与优化的国际领先的研发体系,通过新药研发服务、不同阶段在研项目转让及远期的药物上市,为医药工业输出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以最终为全球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创新药治疗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贡献于更好的人类生命健康。

目前,公司基于超6,000种不同的骨架结构,已经完成超过1.2万亿种结构新颖、具有多样性和类药性的DNA编码化合物的合成,并且已有多个案例证实了其针对已知生物靶点和新兴生物靶点筛选苗头化合物的能力及有效性。同时,成都先导拥有多个内部新药项目,分别处于临床及临床前不同阶段。

公司业务模式灵活,能够提供一整套从靶基因到新药临床试验申请阶段的研发服务,范围覆盖重组蛋白表达纯化、结构生物学、计算科学/AI数据分析与分子设计、药物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细胞生物学、体内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学研究等。

成都先导作为拥有全球已知最大的DNA编码小分子实体化合物库的药物研发公司,业务遍布北美、欧洲、亚洲及大洋洲等,现已与多家国际著名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化学公司、基金会以及科研机构建立合作,致力于新药的发现与应用。公司致力于成为植根中国、放眼全球的创新药物“种子库”和新药创制“新引擎”。

2、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新药研发服务和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相比传统的新药研发企业项目数量少、投资回报周期长、研发投入风险大等特点,以及相对于常规技术服务型企业劳动密集程度高、服务附加值低、缺乏长期增值空间等特点,公司的业务模式具备为公司持续输出颇具潜力的创新药项目的能力,能够创造高收益的长期价值。

公司的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一方面在为全球医药企业提供不同技术环节研发服务的同时,还能提供针对各类靶点处于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另一方面,在不与客户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公司可通过药物发现平台自主选择高潜力、高价值的靶点进行药物发现,并利用自身的高效新药优化平台将发现的苗头化合物推进到临床试验阶段。

(1)新药研发服务

基于公司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公司可为全球医药企业提供指定生物靶点的筛选并进行优化,客户有权选择有偿受让筛选过程产生的功能活性被验证的先导化合物分子的IP,公司还有一定几率在客户针对该药物进行后续研发的多个阶段陆续产生里程碑收入。除此之外,基于公司领先的DEL、FBDD/SBDD技术,以及在计算机辅助药物设计或AI分子设计、蛋白表达纯化、结构生物学、药物化学、生物化学和生物物理学、细胞生物学、体内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学研究等环节的技术能力,公司可为客户提供新药发现和优化链条上各类研发服务,如定制化DEL库设计及合成服务、某些指定化合物或核酸的合成与修饰服务以及相关生物学评价等。

新药研发服务部分,盈利模式分为客户定制服务(Fee-For-Service,FFS)、全时当量服务(Full-Time Equivalent,FTE)、以及其他。

①客户定制服务(FFS)FFS模式是指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向客户提供有明确需求的研发服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项目方案、研究成果测算方式、相关费用与结算方式。

②全时当量服务(FTE)FTE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分配相关技术人员团队,并依据合同的约定完成相关研发任务,按照记录的实际参与的技术人员数量和工作时间确认收入。客户与公司一般在合同谈判和项目方案确定过程中会依据项目难度、时间要求和工作量来综合确定所需FTE数量。

③其他主要包括药物结构IP权属转让费(License Fee)、里程碑费(Milestone Fee)等。自公司成立以来,通过DEL的筛选服务,为客户完成针对特定靶点的早期苗头化合物的发现服务,在成功发现化合物后,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将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给客户进行后续开发,收取一定IP权属转让费,以及根据客户后续的开发进度,还可能收到部分里程碑费。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累计完成了135个项目(约1,300个活性化合物实体分子)的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根据合同约定,当转让的小分子化合物未来在药物研发达到某个关键性节点阶段(包括但不限于GLP毒理实验、临床I期、临床II期、临床III期及药物上市等),后续公司可依据合同约定获得里程碑费,金额依据各个里程碑节点的不同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2025年,公司达成了25个项目的化合物知识产权(IP)转让。

(2)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

公司依靠国际领先的药物发现平台以及规模庞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分子化合物库,在与客户筛选项目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高潜力、高价值的靶点进行自主新药发现,利用自身核心技术优势将筛选出的化合物分子优化并向后推进至确定性更高的阶段后进行转让,客户受让后可直接申报临床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通过转让新药项目的全部或部分权益,公司可获得新药项目转让收入,包括首付、里程碑收入和收益分成等。

(3)业务模式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靶点排他与分子结构排他原则药物结构相关的知识产权系创新药的核心 IP,为确保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与客户筛选项目之间不存在利益冲突,成都先导在业务模式中严格遵守靶点排他和分子结构排他原则。公司药物发现平台中的化合物结构原始权属归公司所有,在筛选服务的模式中发现了有效的苗头化合物或自主研发的新药推进到一定程度后,公司通过与客户签署授权及转让协议,将化合物结构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开发及商业化权益转让给客户。

第一、靶点排他原则。公司接受客户的筛选项目委托以靶点为基础,客户一旦确定某筛选靶点,会拥有一定的排他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排他期内公司不会再接受其他客户对于相同靶点的筛选服务委托,也不会针对该靶点进行自主新药项目筛选。

第二、分子结构排他原则。公司通过与客户签署转让与授权协议,将分子结构的知识产权永久排他性地转让给客户。该分子即使在后续的研发过程中表现出对其他靶点的良好成药性,也因为排他机制而不可转让和开发。

两项排他原则的执行确保了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与客户筛选项目之间、不同客户的项目之间互相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因此获得国内外客户的极大信赖和认可,使公司独特的“新药研发服务+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的模式能够顺利开展,在国际医药工业保有良好的声誉。

(4)远期规划的新药品种上市销售

成都先导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以及新药项目研发核心的知识产权,公司不断有自己知识产权的可成药的新分子实体产生,除了在不同阶段的对外转让,在一些特殊治疗领域,公司会将自研项目持续往后推进至临床后期,在更远期的时间,可能有自己的药物上市或通过上市许可人制度(MAH)实现药物项目的上市销售。

3、各业务的具体服务模式

(1)DNA编码化合物库平台(DEL)

主要为DEL库的设计、合成、筛选、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及拓展应用等相关服务。

1)DEL筛选服务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DEL筛选服务合同中,通常形式为FFS的服务结算模式(少量为FTE),根据客户计划筛选的靶点数量、所需筛选的次数和实验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合同总价。客户在筛选靶点确认后支付预付款,公司在客户接收最终筛选结果后支付剩余款项之后,如客户选择接受筛选所获得的化合物结构IP,将向公司支付药物结构IP权属转让费(License Fee)。当转让化合物相关的项目进入合同约定的研发阶段时,客户将支付相应的里程碑费(Milestone Fee)。

DEL筛选服务一般由合作伙伴指定或提供药物开发的生物靶点,发行人依托其DNA编码化合物库——先导库(或个别客户拥有定制化合物库)及其配套的DNA编码化合物库筛选技术平台,进行药物—靶点筛选,若筛选结果中成功发现苗头化合物,则通过化合物IP权属转让,授权给合作伙伴进行后续开发,并提前约定转让费用及在后期开发到合同约定节点时的里程碑费。

DEL筛选主要包括两方面基本要素,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建立和生物靶点筛选,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自主拥有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先导库)的设计、合成主要由研发化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建立学中心承担,DNA编码化合物库的构建过程具体如图所示:

图表5-10 DNA编码化合物库的构建示意图

DNA编码化合物库是同时结合了组合化学的合成方法与DNA技术而实现的。组合化学合成方法的核心是“Split&Pool”,即均分与合并。具体来说,若将一个反应物溶液等分成m份,同时分别与m个化合物反应,从而得到m个新化合物;再将这m个反应合并,等分成n份,同时分别与n个化合物反应;再将这n个反应合并,等分成 i份,同时分别与 i个化合物反应;以此类推。这样,通过m+n+i个反应就能产生m×n×i种化合物的混合体,举例说明,假设m=10,n=20,

i=30,则通过3个维度60(10+20+30)个化学反应,将产生6,000(10×20×30)种化合物的混合体。在均分与合并的过程中,当每一个化学反应单元

(BB1/BB2/BB3…..)增加时,化合物数量便急剧增加,从而建造亿级乃至千亿级的巨型化合物库。

图表5-11 DNA编码分子示意图

组合化学技术最终可以用于药物筛选则归功于DNA合成与高通量测序技术的发展。在化合物库建库初始,首先根据需求选择结构多样,新颖的小分子化合物作为建库的骨架,其次基于组合化学“均分与合并”的合成思路,选择合适的建库试剂(化合物分子砌块)与骨架进行连接,接下来,每一维试剂与骨架连接后均采用不同且已知序列的DNA片段进行分子水平标记。上述过程循环往复,最终可以得到混合的包含大量分子结构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并且每一个化合物都由一段已知序列的DNA片段进行分子水平标记,DNA片段由组成该化合物的每一个分子砌块(化学反应单元)所对应的独特DNA编码构成,从而在后续的药物筛选中可以凭借DNA编码信息而识别对应的小分子化合物的结构信息。

发行人拥有的DEL库(先导库)内含超过1.2万亿种化合物结构,由900余个子库构成,每个子库内的分子基本由一种母核骨架发展而成,DEL库中的化合物分子由母核结构与分子砌块以特定的化学反应连接形成,根据组合化学的原理,“母核骨架”、“分子砌块”以及“化学反应”三者任意一种有所不同的都可以形成新颖的结构。母核骨架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库内分子的大致类型(环状、枝链状等),先导库中的母核结构超过90%以上来自于内部设计和合成。

分子砌块的作用是在母核骨架的基础上继续构建和形成不同的化合物分子结构,因此分子砌块的种类决定了库分子的种类规模和多样性。公司所应用的分子砌块超过95%以上来自于各家化学试剂供应商,仅有少数自行合成。分子砌块和部分较为简单的母核结构分子均属于实验室化学试剂商业范畴,有成熟的市场和销售渠道,相关销售和购买不附带知识产权归属。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对外购买分子砌块和母核结构分子,或因DEL库定制业务而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属纠纷的情况。

发行人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在合成完毕后,其实体库的物理形态以冻干粉形式存在,而大量化合物结构信息、各子库化学合成过程信息等数据存储于公司的数据库中。具体来讲,公司DEL库按照不同类型的母核分子(初始合成的分子结构)以及稳定性和兼容性等,分为数百个子库,分开存放。建库反应一般在溶剂中进行,库合成完毕后,会处理成干粉形式,根据实际筛选用量,分为数百至数千等份,分别存放于冻存管中,并置于-20度冰箱内保存(可稳定存放数年时间)。在同一个子库内,每个冻存管中分子成分一致,便于取用,不同子库之间,分子成分不同,可针对不同类型靶点选择不同子库混合后进行筛选。每个冻存管带有微型二维码,可对应公司信息识别和管理系统,记录子库类型,库内分子种类、合成时间及取用情况等。

②生物靶点筛选

该项服务主要由发行人先导化合物发现中心承担,其具体实施过程如下图所示:

首先将整个DNA编码化合物库(海量小分子)与生物靶点进行孵育,将生物靶点固定,通过化合物对生物靶点亲和力的强弱差异,将亲和力弱的化合物洗脱除去,亲和力强的目标化合物则会保留在生物靶点上,然后把目标化合物从生物靶点上解离释放,并将相应的DNA标签进行PCR扩增和DNA高通量测序与解码,通过DNA编码与化合物结构的对应关系,推断出富集的化合物结构信息,重新合成这些不带DNA标签的化合物,进行活性验证,从而得到苗头化合物。

2)DEL库定制服务

公司与客户关于DEL库定制服务签订的合同结算模式通常为FFS服务模式(少数为FTE),根据客户定制的DEL库数量、每个库内含有分子结构数量和实验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计算合同总价,一般客户在项目方案基本确定时预付部分费用,在收到公司项目完成通知时支付部分研究费用,剩余部分在客户验收完成DEL定制库后支付。此外,由于此项服务属于定制化服务,发行人还依据部分客户的需求,提供研究方案设计、部分自有DEL库化合物结构信息,以及DEL筛选方法和技术,并收取一定费用。

发行人利用其独特的DNA编码化合物库设计、合成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及前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可为全球大型药物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设计并合成客户专属的DEL库,合作伙伴可根据自身的药物领域、研究方向、生物靶点特点及成药性结构经验等,与发行人共同进行专属化合物库的设计和研究方案细节的确定,发行人负责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具体实验步骤、建库方案实施以及部分自有DEL库化合物结构信息和筛选方法的技术转让。

由于小分子的结构设计理论上存在无穷多的可能性,从最初分子骨架结构的不同,到后续每一个分子砌块选择的差异,都可以生成全新的分子结构,因此发行人可以保证在不与先导库或任意其他客户定制库分子结构重复(专利冲突)的前提下对外提供定制库服务。

3)化学合成服务

公司与客户关于化学合成服务签订的合同主要为FFS服务模式(少量为FTE模式),公司将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化合物合成项目提供相应的合成服务,客户在收到相应合成结果后进行确认并支付相关费用。

发行人拥有一个在药物筛选和药物化学合成方面先进的技术平台,配备有性能优良的生物学和化学实验设备,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基于DNA编码化合物库,发行人可对外提供高质量的小分子化合物及核酸相关合成服务,具体主要包括核酸合成、核酸修饰、核苷类化合物合成及特殊化学结构的化合物定制合成等。

4)其他

对于部分客户,发行人完成DEL定制库后需要向客户进行部分筛选技术、数据处理分析技术的培训,以便客户能够独立完成基本的筛选和数据分析实验,此部分一般在达到约定的条件时,由客户支付相应的费用(FFS)。

(2)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平台(FBDD/SBDD)

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是当前小分子药物发现领域的相对成熟及重要技术之一,目前由该技术发现的药物已有多个成功上市及进入不同临床阶段。成都先导位于英国剑桥的全资子公司Vernalis(R&D)是当前使用该技术第一梯队的企业,已成功研发出多个药物项目,并已进入临床阶段或对外实现转让。FBDD/SBDD通常是对几千种结构多样的、分子尺寸较小的分子片段库进行亲和力筛选,找到能够与靶点蛋白活性位点相结合的分子片段,然后借助于结构生物学和药物化学,通过片段连接、片段合并或片段生长等技术手段,得到活性较高的先导化合物。由于分子片段尺寸较小,分子片段个数有限,对于大部分蛋白靶点,FBDD都能较为快速的找到亲和力较弱的分子片段或片段组合,SBDD则利用小分子片段与治疗靶点形成的复合物的三维结构信息,对分子片段进行传统药物化学优化,提升分子活性。FBDD/SBDD技术与DNA编码化合物库(DEL)技术存在很强的技术互补性,尤其在分子片段活性提升和先导化合物优化方面。FBDD技术可以快速对靶点进行成药性评价,并且有可能快速得到具有亲和力的分子片段。DEL技术也可以用于扩展FBDD所需要用到的分子片段库,大幅度提升其数量和多样性,成都先导DEL技术用于赋能FBDD的成功案例与报告期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会杂志RSC Medicinal

Chemistry。SBDD技术有利于DEL筛选产生的苗头或先导化合物向临床前候选物的快速转化。通过结构生物学的方法,可以获得DEL苗头或先导化合物与其

靶点怎样结合的信息。该信息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对苗头或先导化合物活性及其它成药性的优化。公司利用多样性的DEL中间体进行分子片段的优化,一个月之内将毫摩尔(mM)级别的分子片段优化为纳摩尔(nM)级别的苗头化合物,大大缩短了传统的分子片段的优化过程。

Vernalis(R&D)团队在FBDD/SBDD领域深耕近20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数据、信息、经验和知识。这些与成都先导高效的DEL筛选平台结合,有望建立一个更加高效完善的新药发现与优化的新型技术平台。Vernalis(R&D)在药物研发项目上与其他生物制药技术公司及学术合作伙伴达成了许多深度合作,包括Servier、Genentech、Daiichi Sankyo、Lundbeck和Asahi Kasei Pharma、Pierre Fabre Laboratories等。与此同时,Vernalis(R&D)还拥有一支近80人的团队,专业方向覆盖蛋白质工程、结构生物学、生物药理学、细胞与生化分析与开发、药物合成有机和分析化学、化学信息学和计算化学、药物代谢和药代动力学等。报告期内,Vernalis不仅获得了前期研究合同的里程碑收入,证明其技术及专业经验的有效性及商业价值,同时签订了多项新的研究合作协议,并且现有和新合作项目均按照预期和约定的交付成果顺利进展。

(3)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Platform) ​ ​

基于对DEL技术的不断应用,公司拓展搭建了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通过公司对DEL技术的不断应用,在序列设计、核酸合成和修饰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能够设计、合成和优化针对特定基因的干扰核酸序列和反义核酸序列满足高活性和高选择性的要求。

公司由核酸药物研发专家组成的核酸药物研发平台,涵盖若干关键领域,包括生物信息学、核酸药物化学、RNA生物学、分子与细胞生物学、转化研究等。该平台具备从寡核苷酸序列设计、特殊单体合成、递送分子合成到寡核苷酸链合成以及寡核苷酸缀合物合成的一站式服务,能支持、提供多种修饰单体和定制化递送分子/脂质体合成,如:修饰亚磷酰胺,修饰核苷、核苷酸、GalNAc、脂质体等。除了合成服务,成都先导还提供寡核苷酸的生物评价测试服务,如:针对ASO/siRNA体外细胞活性筛选实验,稳定性/免疫原性/持续性测试和脱靶预测,体内动物实验的初步药效药代毒理研究等。

公司积极布局核酸药物递送系统配方和组织、细胞特异性配体提供了可能。公司正在基于已有基础,公司开发了多种核酸递送系统,如GalNAc,C16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潜在的肝靶向及肝外系统靶向等。报告期内成都先导基于C16和其他未公开靶点的递送分子已开展商业化项目并获得相应收入。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先东制药可提供商业化符合GMP条件的小核酸原料药CDMO服务,主要满足临床Ⅰ期至Ⅲ期的百克级需求以及商业早期的百克至公斤级需求,并可根据产品研发进度适时建立几十公斤级规模的生产线。报告期内,小核酸一站式项目商业转化与核酸CDMO交付能力获客户认可,八个月时间完成了从项目启动到收到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充分体现了核酸CDMO的效率和质量。

(4)靶向蛋白降解平台(TPDPlatform)​ ​

成都先导的蛋白降解平台聚焦E3泛素连接酶和目标降解蛋白(POI)的表达与结构生物学研究、E3和POI配体的发现和验证、蛋白降解剂的优化,通过不断增长的Linker优化经验(目前在库的Linker超过250个)和体外、体内降解活性以及功能评价,结合药代动力、药效和初步毒理平台,正在进行蛋白降解剂从靶点和全新配体发现到临床候选化合物的整体研发和合作。

成都先导的蛋白降解平台的亮点在于通过DEL技术实现新颖E3泛素连接酶配体的开发和应用探索。目前进入临床研究或是临床前研究的蛋白降解分子招募的E3连接酶主要是CRBN和VHL,但行业内对新E3连接酶的探索兴趣不断增加。人体内有600多种E3连接酶,其多数降解功能未知,为了探索并能够提供新的降解分子,截至报告期末,成都先导已经累计完成了超过50种新颖E3泛素连接酶,构建了超过100个相关蛋白质构建体,用于基于体外方法进行蛋白降解剂的发现和验证。通过DEL技术,成都先导为多家客户提供了可以被验证的E3泛素链接酶配体,客户进行自行或者与成都先导合作进行E3泛素连接酶配体的降解剂开发。这些新颖的配体在开发过程中,被发现其既可以做为E3配体通过PROTAC形式进行POI的降解,也可以单分子实现蛋白的降解,开辟与已知CRBN、VHL泛素连接酶和配体完全不同的生物效应和应用。公司自主开发基于这些新颖E3连接酶的配体,以工具化合物的形式,与合作伙伴展开了合作,不揭露化合物结构,尤其是一些没有报道过任何结合分子的E3,比如基于DEL筛选的TRIM21配体、BIRC7配体的PROTAC开发上,产生已知E3配体无法实现的蛋白降解。

报告期内,TPD板块不仅与合作伙伴共同启动了全新的基于PROTAC的项目合作和研发,并且成功新增了基于分子胶(Molecular Glue)技术的筛选项目,进一步扩展了其药物筛选技术的应用范围。TRIM21完成分子胶机制验证,以独特的降解机制展示了特异性肿瘤细胞杀伤作用;公司自研E3配体亦实现2项商业项目转化。

(5)生物学服务 (BioSer) ​ ​

公司拥有完善的生物学评价体系,提供涵盖体外药理学、体内药效学及ADME/DMPK研究的全方位服务。通过建立规范的检测方法和疾病动物模型,为客户提供准确的药效评价和药代动力学参数测定,为候选化合物的筛选与优化提供关键数据支持。

(6)化学服务 (ChemSer) ​ ​

该平台提供小分子化合物的定制合成、平行合成及化合物库构建服务。通过运用自动化合成技术和先进的纯化分析方法,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化合物,支撑先导化合物的快速优化。

(7)新药定制项目服务 (IDD) ​ ​

公司为客户提供小分子药物一站式定制研发服务,整合DEL、FBDD/SBDD、ChemSer、BioSer等多个技术平台资源,承担从靶点验证到临床前候选化合物交付的全流程研发工作,帮助客户高效推进药物研发进程。

(8)新药在研项目权益转让(POL- PipelineOut-Licensing)。

公司通过自主技术创新,建立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研药物管线。通过转让处于不同研发阶段的项目权益,获得首付款、里程碑付款及未来销售分红,实现研发成果的价值转化。

4、公司自主研发新药管线

基于营运现金流平衡的角度审慎考虑,公司对自研管线项目进行聚焦调整,处于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及以后的主要新药研发项目进度情况如下:

(1)HG146治疗实体瘤(ACC)的IIa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并进行了4轮肿瘤疗效评估。初步数据显示,该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均呈现积极信号,且大多数入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公司正在对已获得的阶段性研究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并将着手准备相关材料,计划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进行正式沟通反馈后,明确后续的开发与注册申报路径,其他适应症的开发正在推进中;HG030项目中国大陆区域临床试验由白云山继续推进,HG030美国IND维护正常,按要求完成年度进展报告递交:HG381项目自2023年完成6名受试者入组后,基于审慎性考虑,该项目目前暂停入组新的受试者,公司继续维持项目的合规性运作,按中心要求递交年度进展报告;

(2)2个项目已完成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提名;

(3)多个早期项目分别处于靶点验证、苗头化合物的筛选以及先导化合物结构优化阶段。

图表5-12HG146进展

序号 适应症 时间 进展情况

1 用于治疗多发性骨髓瘤 2023年7月 结束Ⅰ期临床

2 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 2025年6月 按计划推进Ⅱ期临床中,其他适应症的开发正在推进中

HG146(HDACI/IIb亚型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2018年4月和2021年4月分别获批开展针对多发性骨髓瘤适应症和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适应症的临床研究许可。

多发性骨髓瘤Ⅰ期研究时,因实体瘤或淋巴瘤的Ⅰ期研究进度更快,其临床研究优先进入更高剂量探索,考虑到多发性骨髓瘤受试者的获益和风险比在降低,故于2023年7月结束多发性骨髓瘤Ⅰ期的研究。根据实体瘤Ⅰ期临床所确定的RP2D(推荐的临床Ⅱ期剂量(recommendedphase IIdose)),以及Ⅰ期临床和临床前研究所寻找到的生物标记物,已经发现比多发性骨髓瘤更能从HG146获益的实体瘤适应症,故暂不考虑多发性骨髓瘤的继续推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HG146治疗实体瘤(ACC)的IIa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并进行了4轮肿瘤疗效评估。初步数据显示,该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均呈现积极信号,且大多数入组患者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公司正在对已获得的阶段性研究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并将着手准备相关材料,计划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进行正式沟通反馈后,明确后续的开发与注册申报路径,其他适应症的开发正在推进中。

图表5-13 HG030进展

序号 适应症 时间 进展情况

1 NTRK or ROS1 Gene Fusion-Positive Advanced SolidTumor(用于治疗NTRK或ROS1基因融合实体瘤) 2025年6月 2025年6月已向FDA提交了上一年度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HG030是高选择性的TRK/ROS1双靶点抑制剂,可同时抑制TRK(含 I代多个耐药突变)和ROS1,并具有CNS穿透性,潜在适应症更广。HG030项目于2020年3月获得NMPA(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试验许可,在2020年11月将中国大陆(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研发、生产、销售)转让给白云山制药总厂后,由白云山继续开展临床试验相关工作,成都先导仍保留HG030产品中国大陆以外所有区域的全部权益。

HG030项目于2022年1月22日获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开展临床试验,2025年6月已向FDA提交了安全性更新报告。

图表5-14 HG381进展

序号 适应症 时间 进展情况

1 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 2023年7月 暂停新受试者入组

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是全球新药研发的重点领域。近年来,基于免疫调控机制的创新药如PD-1抗体等在肿瘤治疗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治疗进展,STING激动剂是一种新型肿瘤免疫疗法。STING蛋白能够诱导树突状细胞、巨噬细胞、血管内皮细胞等释放免疫因子,增加肿瘤中淋巴细胞浸润,增强免疫细胞的抗原递呈能力,并促进T细胞的激活杀伤肿瘤细胞。因此STING蛋白是连接固有免疫和适应性免疫的重要一环,通过激活免疫系统抑制肿瘤免疫逃逸。

HG381是成都先导基于DNA编码化合物库技术及小分子新药研发平台自主研发的新分子实体,是公司3个获得临床试验许可的新药项目。前期体外和体内的药效试验表明HG381在结肠癌、肝癌、乳腺癌、肺癌等多个小鼠肿瘤模型中都表现出显著疗效,而且HG381能够诱导机体产生肿瘤免疫记忆,抑制肿瘤再生。在临床前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中,HG381展现良好的安全窗。同时,HG381有着作为单药或者与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用进行临床应用的前景。

STING激动剂领域早期为瘤内给药的一代核苷酸类似物,临床上已被证明由于其分子类型所带来的疗效局限性,二代的非核苷酸类似物STING激动剂有望突破这一限制,仍值得期待和探索。二代激动剂开发的先行者GSK暂未披露其临床进展,BMS暂停了其包括本项目在内的多个管线,基于此,成都先导将更谨慎地继续探索本项目的临床价值。

2023年6月30日以后,在完成6例受试者入组后,基于审慎性考虑,该项目暂停入组新的受试者,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维持项目的合规性运作,已按中心要求递交安全性更新报告等。

5、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涉及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具体名称属于涉及商业秘密,故对相关信息采取脱敏处理。

公司2025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270.4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8.5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290.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36%。

表5-15 2024年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7,119.50 13.55 否

2 客户二 6,958.38 13.24 否

3 客户三 2,290.52 4.36 是

4 客户四 2,212.59 4.21 否

5 客户五 1,689.46 3.21 否

合计 / 20,270.45 38.57 /

公司2025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641.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23%;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810.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06%。

表5-16 2025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 供应商一 964.56 4.83 否

2 供应商二 959.43 4.8 否

3 供应商三 810.16 4.06 是

4 供应商四 505.13 2.53 否

5 供应商五 401.91 2.01 否

合计 / 3,641.19 18.23 /

6.核心技术平台及其先进性

公司依讬国际领先的DNA编码化合物库(DEL)核心技术及衍生技术平台,构建起新分子发现与优化的研发体系,通过DEL(包括DEL库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FBDD/SBDD(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资讯的药物设计)、OBT(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技术)、TPD(基于PROTAC/分子胶/RIPTAC等的临近诱导药物技术)以及CPM(类环肽)等技术平台发现新分子实体,广泛覆盖小分子、核酸药物、临近诱导药物、类环肽药物等多个药物类别以及递送分子、特殊E3配体等多种工具分子。同时,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DEL+AI+自动化”一体化分子优化平台HAILO(High-throughput AI-driven Lead Optimization),整合药物化学、计算科学/AI、体外体内生物学评价、药代动力学、分析化学、药学研究等研发能力,通过高通量DMTA(设计-合成-测试-分析)回圈及AI驱动的分子设计和数据分析,高效推动化合物分子的优化进程。

化合物库规模方面,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基于数千种骨架结构合成了超过1.2万亿种结构新颖且具有多样性与类药性的DNA编码小分子化合物,以及超过3,500亿类环肽分子、超过1,000亿线性多肽分子;公司开发的

PAC-FragmentDEL技术现有4万余个DNA编码的分子片段,可高效快速地针对不同靶点进行片段发现。

数据与AI能力方面,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超过53类靶点类型(>1,000个靶点)DEL筛选的海量真实实验数据进行AI模型训练和迭代,能够有效地在非DEL空间预测化合物活性、成药性等,加快化合物优化过程。2020年,公司通过并购Vernalis(R&D)打造了全球领先的综合型药物发现技术平台,Vernalis(R&D)在FBDD/SBDD的开发应用方面有著超过30年的经验,被认为是该领域国际领军企业之一。

(1)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不存在资本化情形。具体如下:

表5-17 研发投入全部费用

2026年1-3月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万元) 2,068.32 4,489.77 7,159.41 6,732.81 7,961.08

资本化研发投入(万元) — — — — —

研发投入合计(万元) 2,068.32 4,489.77 7,159.41 6,732.81 7,961.08

营业收入(万元) 16,053.61 34,597.91 52,557.18 42,698.69 37,132.4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2.88% 12.98% 13.62% 15.77% 21.44%

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5.85%,主要系公司持续引进研发技术人员,职工薪酬支出增加,加之各在研专案有序开展,研发实验所需试剂、耗材等材料耗用增加。

2026年1-3月,公司研发费用2,068.32万元,同比增长61.28%(上年同期1,282.44万元),研发投入显著增加,主要系:①在自研管线方面,HG146针对实体瘤(ACC)的Ⅱ期临床研究按计画稳步推进,同时HG146其他适应症的开发亦在拓展中,其他自主研发新药管线均在积极推进;②在核心技术平台建设方面,公司持续对DEL库拓展、RIPTAC及递送系统等研发专案投入,推动平台不断迭代升级。

7、知识产权情况

表5-18 知识产权情况表

截至2026年6月末累计申请数(个) 截至2026年6月末累计获得数(个) 截至2025年末累计申请数(个) 截至2025年末累计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459 223 413 172

实用新型专利 1 1 1 1

软件著作权 56 37 37 36

合计 516 261 451 209

其中,2025年度新增发明专利申请54个、新增获得13个;2026年1-6月新增发明专利申请18个、新增获得16个。

8、技术认可与科研成果转化

(1)客户与合作网络:公司业务网路遍布北美、欧洲、亚洲及大洋洲等地区,截至2025年末,累计为全球超过700家客户赋能了数千个研发专案,与全

球众多制药公司、生物技术公司、化学公司、基金会以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合作。)

(2)行业联盟与标准参与:2024年10月,公司与辉瑞、阿斯利康、百时美施贵宝、强生、默沙东、罗氏等国际药企共同组建全球首个DNA编码化合物库(DEL)联盟,该合作在报告期内持续进行;2023年9月,公司与结构基因组学联盟(SGC)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全球开放科学运动”Target 2035”计画;2025年7月,公司作为核心合作方参与制定的”Target 2035 Phase2 Roadmap”登上《Nature Reviews Chemistry》。

(3)行业影响力:2021年5月,公司通过美国专业领域行业资讯平台”FierceBiotech”发布了DEL领域的第一个行业白皮书。

(4)学术成果:2025年度,公司发表原创研究论文14篇,发表于《ACS Omega》《Bioconjugate Chemistry》《Journal of Experimental Medicine》等国际期刊;2026年1-6月,公司发表原创研究论文3篇。

9、主要在研新药专案

公司研发专案分为两类:①核心技术的创新升级及平台建设;②内部自主研发的新药专案。2026年以来,基于营运现金流平衡的角度审慎考虑,公司对自研管线专案进行聚焦调整。截至2026年6月末,处于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及以后阶段的主要新药研发专案情况如下:

(1)HG146:HDACI/IIb亚型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具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治疗多发性骨髓瘤适应症I期临床已于2023年7月正式结束;治疗实体瘤(ACC)的Ⅱa期临床研究按计画进展顺利,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完成全部患者入组,现有研究数据显示该药物在有效性和安全性方面均呈现积极信号,且大多数入组患者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HG146已完成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的沟通交流,正在根据CDE的建议制定关键临床计画,明确后续的开发与注册申报路径,其他适应症的开发正在推进中。该专案预计总投资规模25,000万元,2026年1-6月投入559.57万元,累计投入8,426.10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该专案针对实体瘤(ACC)的Ⅱ期临床研究按计画稳步推进。

(2)(2)HG254:依讬公司CPM和HAILO平台优势,快速完成从立项(2025

年第四季度立项)到PCC确认,目前正按计画开展IIT(Investigator-Initiated Trial)研究。该药物通过诊疗一体化的独特机制,为实体瘤患者提供精准诊断与靶向治疗相协同的创新解决方案。该专案预计总投资规模15,000万元,2026年1-6月投入238.42万元。

(3)其他专案:HG030专案中国大陆区域临床试验由白云山继续推进,美国IND维护正常,已按要求完成年度进展报告递交;HG381专案自2023年完成6名受试者入组后,基于审慎性考虑暂停入组新的受试者,公司继续维持专案的合规性运作,按中心要求递交年度进展报告;另有2个专案已完成PCC提名,多个早期专案分别处于靶点验证、苗头化合物筛选以及先导化合物结构优化阶段。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在研新药专案,在研发的不同阶段均可以灵活的合作模式对外转让(部分/全部权益),以获得相应的里程碑费和部分/全部收益权。

10、公司核心技术所处行业地位

​ ​ (1)公司的核心技术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临近诱导药物相关技术(TPD),以及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及研发能力等。其具体情况及先进性说明如下:

 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

公司的DEL库的设计、合成与筛选技术是一项具有颠覆性的原创小分子新药发现技术。其核心能力由两部分构成:通过库的设计、合成与表征纯化技术建成分子数量巨大、分子结构多样、分子属性优良的化合物库,通过筛选技术实现对多种类型靶点的评价、筛选和验证,快速、高效获得结构新颖的苗头化合物,进行原创小分子新药的研发。与传统分子库的设计、合成与筛选技术相比,成都先导DEL技术具有以下几方面先进性和优势:

首先,DEL库在设计和合成上能够实现的分子库规模较传统相比有了飞跃式发展,可以高达万亿级的实体分子库(传统实体分子库数量一般在百万级别);

第二,在合成时间和成本上,采用DEL库技术,可在数年的时间内,用较低的花费,建立规模巨大、多样性更好的分子库资源,而采用传统的技术需要巨大的投入(约数亿美元)和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去积累;

第三,由于化合物均带有DNA编码,使得从巨大的混合物信号中通过DNA极速确认化学结构成为可能,千亿乃至万亿级的化合物能够进行混合物筛选,在效率上超过传统的先导化合物发现方式(传统的筛选由于成本和技术的限制,仅能实现百万分子级别的筛选);

第四,由于DNA标签的引入,数千亿化合物可以形成混合物一次性筛选,使得筛选所需的分子用量极小,所以相对成本极小;

第五,与SBDD、CADD和虚拟筛选等技术相比,DEL技术即使面对缺乏靶点结构信息和或无配体参考信息的新靶点和难成药靶点,也能快速实现苗头化合物的筛选,找到可能成药的新分子,适用性广泛;且由于每次可筛选海量化合物,筛选结果反而能够为这些技术提供大量的实验结果数据,加速此类技术发展;

第六,成都先导公开发表的与DEL相关学术论文40余篇,体现了公司在提高库化学和筛选应用方面的先进性和高质量;

第七,成都先导曾2次荣获美国化学会(AmericanChemicalSociety)下设的化学文摘社 (ChemicalAbstract Service,CAS)颁发的“CAS REGISTRY®

INNOVATOR”证书,共计91个新颖化合物被赋予独有的“CAS Registry

Number®”。这是对成都先导所发表的学术文献中的分子结构的新颖性以及合成方法的创造性的认可;

第八,成都先导联合普渡大学在英国皇家化学会出版《DNA编码化合物库技术用于药物发现》著作,是对成都先导DEL技术领导地位的认可。

第九,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超过53类靶点类型、上千个靶点筛选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三年项目平均成功率(重合成后获得功能性的分子的靶点占当期总筛选靶点的比例)保持在70%~80%;

第十,不同的分子类型,如小分子化合物库、大环化合物库、类环肽/多肽化合物库、共价化合物库、蛋白降解化合物库、分子片段化合物库等在靶点筛选上的成功应用,拓展了分子类型和可成药靶点的范围;

第十一,DEL筛选已被诸多科研机构用来针对特定靶点,产生大量的实验数据,进行人工智能学习,用于化合物的活性预测和发现,其他的筛选技术难以在这一方面提供类似的效率和成本优势。

①DEL库的建设- ​DEL库的具体合成过程主要通过极为高效的组合化学合成方法进行化学合一万亿级新分子实体库成。在每一个化学反应之后,都会在分子上连接一段特定序列的DNA,用于记录化学反应过程相关信息,在后期的筛选应用中,DNA可以被PCR扩增,高通量极速可以对信号进行快速准确的读取。

公司DEL库小分子数量已突破1.2万亿,是全球目前已知的化合物最多、规模最大的实体小分子化合物库。公司通过系统化的库分子极速,增加合成分子骨架的种类超过6,000种,基本涵盖了所有当前已获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的核心骨架,以及临床在研小分子项目的大多数优势骨架,合成砌块接近40,000种;以及公司不断开发新的适用于DEL库的化学合成反应和途径,截至2025年,已经升级到170余种化学反应类型,覆盖了绝大部分药物化学合成的常见化学反应。除自身建库应用以外,成都先导在过去几年中发表了近20篇关于适用于DEL合成化学反应的原创科学论文,推动DEL技术创新与发展。其中和辉瑞、默克、强生等合作伙伴共同发表DEL合成化学反应的原创科学论文,加强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

DNA编码化合物库的极速与合成的先进性还在于DEL库的整体质量,即一方面注重分子多样性、新颖性和成药性,另一方面注重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的合成质量。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的合成质量主要体现在化学反应的极速与控制、生物连接反应的效率以及严格的过程控制以保证DNA序列与化学结构的对应关系等,公司建立了标准化、规模化的DNA编码化合物库极速、合成与表征纯化技术,使成都先导DNA编码极速化合物库分子的多样性、类药性和合成质量得到了极速并不断提升。在此之外,成都先导对DNA编码化合物库技术在基于结构片段的药物发现和基于已知活性化合物结构的修饰的应用进行了尝试,旨在利用DNA编码在规模、通量上的优势,提升这两种传统最常用的药物发现方式的效率。

除多样性的化合物库的构建外,公司积极开发聚焦化合物库,以高效、快速地根据合作伙伴的具体领域或项目要求进行化合物分子在活性、选择性、成药性等方面的优化。针对特定靶点,化合物的起点可以来自DNA编码化合物库的筛选,可以来自合作伙伴提供的具体化合物信息、公开报道的文献化合物、临床化合物或上市化合物,也可以来自于分子片段。公司从已知化合物出发,进行聚焦化合物库的极速与合成。从而将聚焦化合物库再次与靶点进行筛选,最终发现符合项目需求的、结构新颖的、活性(或选择性、成药性)更好的化合物。相较于传统的药物化学优化而言,筛选速度更快、化合物多样性更高、成本更低。

截② ​至2025年,成都先导的DEL库已经不局限于传统的小分子化合物极速库,新型分子类型的DEL库的建设公司已经将库扩展到共价化合物库、蛋白降解化合物库、分子片段化合物库、大环化合物库、多肽化合物库,环肽化合物库等,为追踪创新药前沿研究的制药企业和生物技术公司提供独特的新分子实体。

成都先导已建成含400亿大环化合物分子库,1,500亿线性肽类分子库,为快速发现大环化合物和肽类化合物提供了有效的工具。成都先导在环肽DEL库的筛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环肽DEL库与目标靶点筛选得到的环肽苗头化合物除了直接作为配体外,还可以用于递送系统的开发。

利用共价配体直接抑制挑战性靶点已成为现代药物发现领域极具吸引力的方法。共价DEL库筛选具有化学空间大、材料消耗少、筛选效率高的特点,将成为推动这一领域发展的有力方法。公司建立了数百亿的共价化合物分子库,为难成药靶点的分子发现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

随着蛋白降解领域的发展,PROTAC分子的极速和发现成为了目前该领域的研究热点。如何更快地发现PROTAC分子、找到新颖的分子结构以及对PROTAC分子进行高效,可靠的活性验证,是目前引导PROTAC技术发展的关键因素。利用DEL技术极速并合成了具有一系列含有PROTAC分子的DEL库,并使用该PROTAC类DEL库对E3泛素连接酶CRBN及目标蛋白BRD4进行了双蛋白亲和筛选,以形成三元复合物为基础,找到了一系列具有活性的PROTAC。文章发表于《ACS Chemical Biology》杂志。

截至2025年,公司完成了针对分子胶(MolecularGlue)这类新型分子形态的关键DEL库的设计和合成,拓展成都先导自有特殊E3配体DEL库。

③DEL筛选-多种难成药靶点成功筛选出新颖结构的苗头化合物 ​

DEL筛选技术是将数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化合物和经验证的生物靶点同时进行亲和相互作用,对通过亲和力结合在生物靶点的化合物的DNA标签高通量极速与分析,从而识别亲和化合物,再将相应的化合物进行不带DNA标签的合成,然后验证和确认成为苗头化合物的一个过程。DEL筛选技术能够以高效、价格低廉的方式,筛选巨大的化合物库,产生苗头化合物,极速提供创新药物的源头。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经筛选超过53类靶点类型、数百个靶点,其中包含蛋白-蛋白相互作用、G蛋白偶联受体、E3泛素连接酶、转录因子、磷酸酶、蛋白复合体、脂肪酶、核酸酶等各种新颖靶点或挑战性的靶点类型。报告期内筛选达到79%的筛选成功率(重合成后获得功能性的分子的靶点占当期总筛选靶点的比例),筛选项目的平均时间周期缩短至3个月以内,达成了24个项目的化合物知识产权(IP)转让。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累计完成了110个项目(>1,100个活性化合物实体分子)的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根据学术期刊《ACS Medicinal Chemistry Letters》(ToddJ.Wills and AlanH.Lipkus, ACSMed.Chem.Lett.2020, 11, 11,2114-2119)

杂志对分子结构新颖度评估矩阵的定义标准,成都先导已经转让的化合物与FDA自1940年到2024年间批准的1,237个药物分子进行比较,89%的分子属于分子先锋,即为新颖的化合物拓扑结构,同时也拥有新颖的化合物母核,成都先导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含有超过1.2万亿种化合物实体,巨大的化合物空间和有效的筛选保证了化合物新颖性,为创新小分子药物研发提供了具有高价值可申请专利的化合物系列。

此外,针对药物研发领域的关键和挑战靶点类型、新出现的作用机制,公司在报告期内为最大化DEL平台的价值,公司正通过“DEL For”与“DEL Plus”进行纵深部署:

首先,“DEL For”路径——拓展靶点空间的广度与深度:公司系统性地将DEL技术应用于包括蛋白-蛋白相互作用(PPI)、G蛋白偶联受体(GPCR)、E3泛素连接酶、蛋白复合体及共价靶点等传统方法难以突破的领域,并致力于将筛选产生的海量数据转化为可指导化合物结构优化的有效参考。

其次,“DEL Plus”路径——强化技术融合与流程效能:公司着力推动DEL技术与蛋白质科学(DEL+Protein)、新型检测方法(DEL+Assay)以及人工智能/机器学习(DEL+AI/ML)等前沿手段的深度融合。这种协同旨在打通从靶点蛋白获取、化合物活性评价到DEL库扩展与设计的完整链条,旨在提升研发流程的整体效率与成功率。

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核心技术 ​

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是当前小分子药物发现领域的相对成熟及重要技术之一,目前由该技术发现的药物已有多个成功上市及进入不同临床阶段。成都先导位于英国剑桥的全资子公司

Vernalis(R&D)是当前使用该技术第一梯队的企业,已成功研发出多个药物项目,并已进入临床阶段或对外实现转让。FBDD/SBDD通常是对几千种结构多样的、分子尺寸较小的分子片段库进行亲和力筛选,找到能够与靶点蛋白活性位点相结合的分子片段,然后借助于结构生物学和药物化学,通过片段连接、片段合并或片段生长等技术手段,得到活性较高的先导化合物。由于分子片段尺寸较小,分子片段个数有限,对于大部分蛋白靶点,FBDD都能较为快速的找到亲和力较弱的分子片段或片段组合,SBDD则利用小分子片段与治疗靶点形成的复合物的三维结构信息,对分子片段进行传统药物化学优化,提升分子活性。FBDD/SBDD技术与DNA编码化合物库(DEL)技术存在很强的技术互补性,尤其在分子片段活性提升和先导化合物优化方面。FBDD技术可以快速对靶点进行成药性评价,并且有可能快速得到具有亲和力的分子片段。DEL技术也可以用于扩展FBDD所需要用到的分子片段库,大幅度提升其数量和多样性,成都先导DEL技术用于赋能FBDD的成功案例与报告期发表在英国皇家化学会杂志RSC Medicinal Chemistry。SBDD技术有利于DEL筛选产生的苗头或先导化合物向临床前候选物的快速转化。通过结构生物学的方法,可以获得DEL苗头或先导化合物与其靶点怎样结合的信息。该信息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对苗头或先导化合物活性及其它成药性的优化。公司利用多样性的DEL中间体进行分子片段的优化,一个月之内将毫摩尔(mM)级别的分子片段优化为纳摩尔(nM)级别的苗头化合物,大大缩短了传统的分子片段的优化过程。

Vernalis(R&D)团队在FBDD/SBDD领域深耕近 20年,积累了深厚的技术、数据、信息、经验和知识。这些与成都先导高效的DEL筛选平台结合,有望建立一个更加高效完善的新药发现与优化的新型技术平台。Verna l i s(R&D)在药物研发项目上与其他生物制药技术公司及学术合作伙伴达成了许多深度合作,包括Servier、Genentech、Daiichi Sankyo、Lundbeck和 Asahi Kasei

Pharma、Pierre Fabre Laboratories等。与此同时,Vernalis(R&D)还拥有一支近 80人的团队,专业方向覆盖蛋白质工程、结构生物学、生物药理学、细胞与生化分析与开发、药物合成有机和分析化学、化学信息学和计算化学、药物代谢和药代动力学等。报告期内,Vernalis持续兑现前期研究合同的里程碑收入,证明其技术及专业经验的有效性及商业价值;与此同时,Vernalis在报告期内亦新签订了多项新的研究合作协议,所有新旧合作下的项目均按既定里程碑顺利推进。截至报告期末,Vernalis已加入结构基因组学联盟(SGC),以此作为其对由IHI资助的LIGAND-AI联盟所作贡献的一部分。该公私合作项目汇集了来自九个国家的18家合作机构,旨在构建大规模、开放、高质量的蛋白-配体相互作用数据集,并用于训练人工智能模型,使其能够预测可与数千种人类蛋白有效结合的候选分子。

 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 ​ ​

基于对DEL技术的不断应用,公司拓展搭建了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通过公司对DEL技术的不断应用,在序列设计、核酸合成和修饰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能够设计、合成和优化针对特定基因的干扰核酸序列和反义核酸序列满足高活性和高选择性的要求。

公司由核酸药物研发专家组成的核酸药物研发平台,涵盖若干关键领域,包括生物信息学、核酸药物化学、RNA生物学、分子与细胞生物学、药理毒理等。该平台具备从寡核苷酸序列设计、特殊单体合成、递送分子合成到寡核苷酸链合成以及寡核苷酸缀合物合成的一站式服务,能支持、提供多种修饰单体和定制化递送分子/脂质体合成,如:修饰亚磷酰胺,修饰核苷、核苷酸、GalNAc、脂质体等。除了合成服务,成都先导还提供寡核苷酸的生物评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ASO/siRNA体外细胞活性筛选实验,稳定性/免疫原性/脱靶预测与验证,体内动物实验的初步药效药代毒理研究等,报告期内成都先导持续推进客户的一站式小核酸定制项目。

公司积极布局核酸药物递送系统配方和组织、细胞特异性配体提供了可能。公司正在基于已有基础,开发了多种核酸递送系统,如GalNAc,C16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于潜在的肝靶向及肝外系统靶向等。截止2025年,公司持续深耕递送系统研发,系统梳理核酸递送关键靶点,同步推进靶向递送的DEL库构建及多个靶点的筛选。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先东制药可提供商业化符合GMP条件的小核酸原料药CDMO服务,主要满足临床I期至III期的百克级需求以及商业早期的百克至公斤级需求,并可根据产品研发进度适时建立几十公斤级规模的生产线。

公司联合数十家国内企业和高校,积极参与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进行《小核酸药物递送系统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制定,规定了小核酸药物递送系统的系统要求、寡核苷酸的之类控制、连接小分子配体的递送系统、连接多肽配体的递送系统、连接抗体配体的递送系统、纳米递送系统、口服制剂递送系统、寡核苷酸药物递送系统效力评价。

 临近诱导药物相关技术(TPD)

成都先导的TPD平台聚焦E3泛素连接酶和目标降解蛋白(POI)的表达与结构生物学研究、

E3和POI配体的发现和验证、蛋白降解剂的优化,通过不断增长的 Linker优化经验(目前在库的Linker超过400个)和体外、体内降解活性以及功能评价,结合药代动力、药效和初步毒理平台,正在进行蛋白降解剂从靶点和全新配体发现到临床候选化合物的整体研发和合作。

截至目前,成都先导已经累计完成了超过50种新颖E3泛素连接酶,构建了超过 100个蛋白质构建体。通过DEL技术,成都先导在TPD的高价值靶点以及E3泛素连接酶上成功筛选出了活性小分子配体,用于PROTAC和分子胶的发现与优化。截止2025年,公司完成基于新型E3配体的的快速鉴定与优化研发项目,并且成功新增了基于分子胶(MolecularGlue)技术的筛选项目,进一步扩展了其药物筛选技术的应用范围。TRIM21完成分子胶机制验证,以独特的降解机制展示了特异性肿瘤细胞杀伤作用,相关的学术文章的发表引起业界关注。自研E3配体驱动多个新药研发项目开发,覆盖肿瘤及自免领域药物领域,并完成多个授权转让。截止2025年,成都先导探索多种临近诱导药物分子的开发路径,完成新型RIPTAC分子的多靶点概念验证,为TPD业务扩展奠定基础。 DEL+AI+自动化”一体化分子优化平台

公司同时致力于研究人工智能(AI)大模型在创新药物发现和优化上的应用,利用成都先导多年积累数百个靶点DEL筛选的海量数据进行训练和迭代,能够有效地在非DEL空间预测化合物活性、成药性等,加快化合物的优化过程。成都先导在人工智能AI加速药物研发方面的特点在于:1)成都先导的 AI模型具有更为海量的真实实验数据(这些数据在公域无法获得);2)均为在标准流程下产生的高质量实验数据;3)实验数据不依赖于蛋白质的三维结构;4)成都先导能更好地理解药物研发场景与需求,提供高效和实用的药物研发工具。

在此基础上,公司搭建了“DEL+AI+自动化”一体化分子优化平台:HAILO平台(High- throughput AI driven Lead Optimization)。依托多年行业积累,HAILO平台已构建覆盖全面、结构清晰的内部筛选数据集,通过系统化评估与工程化能力实现数据、工具与算法的高效协同管理,旨在提升任务调度与执行效率。同时,

公司自主研发的AI智能体HANDS(HitGen AI eNabled Drug discovery aSsistant)深度融合数据资源、算法能力与项目需求,打通数据与算法壁垒,消除“数据孤岛”与“算法孤岛”,实现从数据获取到业务落地的全链路闭环,全面提升研发效率与响应能力。为进一步拓展数据维度,公司通过增资控股摩熵智能,引入其在医药研发领域积累的结构化数据资源与数据处理技术,以增强内外部研发数据的整合与应用能力。摩熵智能基于BCPM-Miner等垂类AI模型的数据智能技术,在医药文本抽取、多模态理解与知识图谱构建方面具备相关积累,可为公司在靶点研究、管线立项等环节的信息挖掘与知识沉淀提供支持,并助力内部知识体系的持续建设。同时,摩熵智能的SaaS化数据平台与工具,也可为公司在研发协同、投研分析等场景的数据应用提供技术参考。

公司基于AI模型主要聚焦两个方向的研究:1)利用成都先导已经积累的

DEL筛选项目的大量数据集,构建靶点-万亿化合物的亲和力预测模型,赋能高质量苗头化合物发现环节;2)成都先导聚焦AI分子生成和评估、高精度结合自由能计算以及AI成药性评估,结合公司搭建的高效化学合成和高通量化合物检测平台,建设DEL+AI+自动化的“设计-合成-测试-分析”(DMTA)分子优化的能力平台,干湿结合加速化合物优化环节,旨在通过建设迭代式的DMTA循环模式以加速临床前候选药物发现及优化过程。

药物优化平台其他关键技术及研发能力

在技术平台建设方面,2025年,公司自主研发的“DEL+AI+自动化”一体化分子优化平台HAILO平台(High-throughput AI-driven Lead Optimization)进展如下:

1、公司自主研发的AI智能体HANDS(HitGen AI eNabled Drug discovery aSsistant)深度融合数据资源、算法能力与项目需求,打通数据与算法壁垒,消

除“数据孤岛”与“算法孤岛”,实现从数据获取到业务落地的全链路闭环,旨在全面提升研发效率与响应能力。为进一步拓展数据维度,公司通过增资控股摩熵智能,引入其在医药研发领域积累的结构化数据资源与数据处理技术,旨在增强内外部研发数据的整合与应用能力。

2、启动类环肽的AIDD平台,项目方面获得活性显著提升的化合物,实现多个商业项目的加速与赋能。

 AI与DEL技术整合

公司同时致力于研究人工智能(AI)大模型在创新药物发现和优化上的应用,利用成都先导多年积累数百个靶点DEL筛选的海量数据进行训练和迭代,能够有效地在非DEL空间预测化合物活性、成药性等,加快化合物的优化过程。成都先导在人工智能AI加速药物研发方面的特点在于:1)先导的AI模型具有更为海量的真实实验数据(这些数据在公域无法获得);2)均为在标准流程下产生的高质量实验数据;3)实验数据不依赖于蛋白质的三维结构;4)成都先导能更好地理解药物研发场景与需求,提供高效和实用的药物研发工具。

(2)公司的行业地位 ​

由于各种药物发现技术都有较高的技术难度和自身的局限性,解决“如何通过开发创新性技术以及顺利应用,突破现有技术的局限性”成为针对不同的生物机制和各种类别靶点的新分子发现是否成功至关重要的突破口,也是构筑行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公司是目前药物发现领域内少数同时拥有国际领先的DEL技术与

FBDD/SBDD技术的成长性生物技术公司之一,同时,公司还拥有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以及靶向蛋白降解相关技术平台(TPD)两个新兴技术平台,以及正在建设中的DEL+AI+自动化的DMTA(极速-合成-测试-分析)分子优化能力平台,与其他生物技术公司及药物发现领域CRO公司形成了明显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和技术壁垒。

①公司在DEL技术领域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DEL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并且得到制药工业和学术机构的广泛应用,从学术成果和工业成果上都已展现出这是一个新兴的可靠的技术。DEL作为新兴技术,和其他各种药物发现技术处于互补关系和部分应用场景

重叠的状态,随着DEL技术的发展和提升,将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取代其他技术的部分应用场景,逐步成为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公司获得苗头化合物的标准方法之一。目前DEL技术已被全球上百家的药企和生物技术公司所认可和应用,特别是全球排名前列的大型企业,前20的大药企中几乎都在应用该项技术。

成都先导自创立起始终致力于DEL技术的开发、应用和升级,是首家在亚洲进行DEL技术开发及工业应用的公司。经过1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DEL技术领域的领先者之一,拥有起步早,库分子多样性极速高,筛选技术成熟,筛选成功率高等优势。从全球已公开的DEL技术合作项目公开信息统计看,成都先导是DEL技术领域研发服务公司中获得合作项目数量最多的企业之一,合作对象多为国际制药巨头、知名生物技术公司等高质量客户。主要包括:辉瑞、强生、默沙东、BMS、赛诺菲、武田制药、勃林格殷格翰、利奥制药、LG化学、基因泰克、Aduro等。并且,成都先导在过去极速几年中发表了近40篇DEL领域的原创科学论文,推动DEL技术创新与发展。

在获得项目合作的同时,公司也在继续推进各项工作来进一步加强在全球的优势。首先,公司持续加强核心技术平台-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建设,公司DEL库小分子种类已突破12,000亿,是全球目前已知的化合物最多、规模最大的实体小分子化合物库。成都先导已经不局限于单纯的杂环小分子化合物库,公司已经将共价化合物库、蛋白降解化合物库、大环化合物库、多肽化合物库、分子片段化合物库、用于分子优化的聚焦化合物库等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化合物库。公司通过系统化的库分子极速,增加合成分子骨架的种类超过6,000极速种,基本涵盖了所有当前已获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的核心骨架,以及临床在研小分子项目的大多数优势骨架,合成砌块接近40,000种;以及不断开发新的适用于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化学合成反应和途径,新增了十余种DNA编码化合物库的化学反应方式,除自身建库应用以外,公司还将部分确认的新反应方法通过多篇文献形式进行公开,推动同行业DEL技术的发展。

其次,公司的DEL筛选成功率及化合物IP转让数量也得到提升,截至2025年,公司已经筛选来自客户立项的53类靶点类型、数百个靶点,其中包含蛋白-蛋白相互作用、转录因子、磷酸酶、蛋白复合体、脂肪酶、核酸酶等各种新颖靶点或挑战性的靶点类型,近三年的项目平均成功率(获得功能性的分子)>75%,这一数据高于工业界HTS的平均水平,筛选项目的平均时间周期缩短至3个月以

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完成了135个项目(约 1,300个活性化合物实体分子)的化合物知识产权转让。目前,公司仍在不断提升DEL技术的质量和效率,并扩展DEL技术的适用范围,应用至更多类型的靶点和生物机制的筛选。根据学术期刊《ACS Medicinal Chemistry Letters》(ToddJ.Wills and AlanH.Lipkus,

ACSMed.Chem.Lett.2020, 11, 11, 2114–2119)杂志对分子结构新颖度评估矩阵的定义标准,截至2025年底,成都先导累计转让的所有化合物里有90%的分子与FDA自1940年到2025年间批准的药物分子进行比较属于分子先锋,即同时具有新颖的化合物拓扑结构和新颖的化合物母核。成都先导的DNA编码化合物库含有超过1.2万亿种小分子化合物实体,巨大的化合物空间和有效的筛选保证了化合物新颖性,为创新小分子药物研发提供了具有高价值可申请专利的化合物系列。同时,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开展DNA编码的类环肽化合物及肽类化合物的设计、合成与应用,旨在发现新的分子实体进行药物发现或递送实体的发现。

除此之外,公司还持续推进DEL技术的拓展应用,例如共价化合物库的筛选成功地实现化合物的发现与转让;从经典小分子显著扩展至PROTAC/RIPTAC/分子胶、线性多肽及类环肽等多个新兴药物形态库这类新型药物形态的关键DEL库的设计和合成,为应对不同的生物学挑战提供了多样化的“工具箱”。

公司同时致力于研究人工智能(AI)大模型在创新药物发现和优化上的应用,利用成都先导多年积累数百个靶点DEL筛选的海量数据进行训练和迭代,能够有效地在非DEL空间预测化合物活性、成药性等,加快化合物的优化过程。成都先导在人工智能AI加速药物研发方面的特点在于:1)先导的AI模型具有更为海量的真实实验数据(这些数据在公域无法获得);2)均为在标准流程下产生的高质量实验数据;3)实验数据不依赖于蛋白质的三维结构;4)成都先导能更好地理解药物研发场景与需求,提供高效和实用的药物研发工具。

2021年5月28日,成都先导通过美国的专业领域行业信息平台“Fierce

Biotech”,发布了DEL领域的第一个行业白皮书,旨在推进DEL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2023年9月,公司与结构基因组学联盟(StructuralGenomics Consortium,以下简称“SGC”)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成都先导将利用DEL技术平台的产品

OpenDELTM针对SGC关注的新靶点进行筛选。该项目的筛选数据集将以适合

ML(机器学习)的格式发布在公开平台,以便世界各地的药物发现和ML专家访问、进行数据建模,并应用于预测新的活性分子。作为全球开放科学运动“Target 2035”计划的一部分,预测出的新活性分子将在SGC进行实验测试。2025年7月,SGC宣布,成都先导作为核心合作方,参与制定的“Target 2035 Phase2 Roadmap”登上《Nature Reviews Chemistry》(doi.org/10.1038/s41570-025-00737-z)

2024年7月,公司联合Xtalks举办“Evolving DNA-Encoded Library

Technology and Its Application for Innovative Drug Discovery”全球网络研讨会。

2024年10月,公司与辉瑞、阿斯利康、百时美施贵宝、强生、默沙东、罗氏等国际药企共同组建全球首个DNA编码化合物库(DEL)联盟。该联盟旨在通过创新合作模式共享资源,高效构建更具价值与多样性的DEL库,加速药物发现进程。DEL联盟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将持续构建更具价值、更加多样化的DEL库,并有效促进DEL技术的创新迭代,同时加速药物创新,最终惠及全球广大患者。

2025年7月,SGC宣布,成都先导作为核心合作方,参与制定的“Target 2035 Phase2 Roadmap”登上《Nature Reviews Chemistry》。

② 技术领域市场地位 ​2020年,公司通过并购Vernalis(R&D)打造了全球领先的综合型药物发现极公司在FBDD/SBDD速技术平台。Vernalis(R&D)在FBDD/SBDD的开发应用方面有着超过20年的经验,被认为是该领域国际领军企业之一,基于其核心技术已经实现多个新药发现项目的对外授权转让并推进到临床阶段,同时与多家知名制药企业保持着持续的新药研发合作,包括Servier、Daiichi Sankyo、Lundbeck和Asahi Kasei Pharma、Genentech、Pierre Fabre Laboratories等。

通过DEL技术和FBDD/SBDD技术的有效整合,公司的能力更加多元化,一方面可提升新药项目发现与优化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可给予客户多样化选择,有望在商业模式上推出更多性价比高的服务项目。公司开发了新的DEL技术(PAC-FragmentDEL)以针对特定的靶点进行分子片段的发现。现有4万余个DNA编码的分子片段,可高效快速的针对不同靶点进行片段的发现。同时,公司利用多样性的DEL中间体进行分子片段的优化,一个月之内将毫摩尔(mM)级别的分子片段优化纳摩尔(nM)级别的苗头化合物,大大极速缩短了传统的分子片段的优化过程。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

图表5-19 截至2025年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在建项目 建筑面积 总投资额 资金来源 建设进度 资本金到位情况 已投金额 自有资金金额 自有资金比例 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全球药物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 11.8 6.6 IPO募集资金 2025年末,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建筑主体工程已顺利通过基础结构验收、顺利完成封顶。 已到位 3,58 6.6 100% 是

项目基本情况:全球药物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主要围绕公司核心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建设,实施研发及生产用房建设,并同步配置药物研发实验室、生产配套功能区、研发办公用房以及必要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重点服务于公司小分子药物研发、工艺优化及相关生产准备活动,满足研发试验、工艺验证及配套生产等功能需求。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药物研发与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提升研发与生产协同能力和整体运行效率,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及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提供支撑。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成都先导聚焦小分子及核酸新药的发现与优化,依托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及公司其他关键新药研发能力(药化、计算科学/AI数据分析与分子设计、生物评价、药学研究等),打造新药发现与优化的国际领先的研发体系,通过新药研发服务、不同阶段在研项目转让及远期的药物上市等多元化的合作形式,为医药工业输出不同阶段的新分子实体,以最终为全球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创新药治疗方案,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贡献于更好的人类生命健康。

公司将以研发和创新为驱动、以业务链条为支撑、以新药上市为目标,继续巩固在新药发现与创制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将完善技术发展,延伸业务优势,加快新药项目转化,成为植根中国、放眼全球的创新药物“种子库”和新药创制“新引擎”。

(一)核心技术升级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DEL技术(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基于分子片段和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设计(FBDD/SBDD)技术,同时兼具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靶向蛋白降解平台相关技术(TPD),以及药物优化平台关键技术及研发能力等。为保持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对核心技术进行持续优化和升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针对DEL技术:①不断丰富公司建库所需要的试验试剂的种类,以增; ,不断总结和优化具有高成功率加库分子的多样性②根据历史筛选结果的分析或低成功率的化合物库, ,以进行化合物库的更新与换代提高化合物库的筛选成功率;③将DEL技术朝着更加标准化、工业化方向推进,积极推动和参与相关、 ,从而推动该项技术在药物发现领域的大规模应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行动用;④在继续扩充公司DEL库小分子数量的同时,进一步扩展DEL库的分子类型,使得DEL库中分子结构更加多样化、更具新颖性,从而提高筛选的成功率;⑤将DEL技术朝着更加标准化、工业化方向推进,发挥行业领导作用,持续推动该项技术在药物发现领域的大规模应用;积极探索挖掘公司过去⑥进一步拓展DEL技术可适用的靶点和其他筛选条件范围; 10余年积累起来的相对独特而且规模较大的DEL ⑦筛选和修改数据,结合人工智能AI技术开发下一代探索化合物空间的方法,加快更高质量新药分子的发现及优化。

(2)针对FBDD/SBDD技术,加速FBDD/SBDD领域创新,结合结构生物学、AI/ML、冷冻电镜等新技术,加快与DEL技术的融合,增加竞争优势。

(3)在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OBT)方面,成都先导已经搭建起了由核酸药物研发专家组成的核酸药物研发平台,并涵盖若干关键领域,包括生物信息学、核酸药物化学、RNA生物学、分子与细胞生物学、转化研究等。后续结合公司计算科学团队着重在小核酸序列设计和递送系统方面布局,希望通过高质量的核酸序列设计、递送系统开发加速小核酸药物的早期研发进程等其他相关核心技术的开发,进一步完善实现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与业务布局。同时,公司亦将加快推进控股子公司先东制药在小核酸原料药CDMO服务的商业转化。

(4)在靶向蛋白降解(TPD)领域,成都先导已经具有靶向降解药物的完整研发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在生物靶点提名、蛋白质工程/表达纯化、复合物的分子发现和优化以及后续的生物学评价体系等,围绕利用新颖E3连接酶配体分子布局差异化的蛋白降解项目。并利用公司计算科学团队AI技术加速三元复合物优化过程方面布局,提升团队在蛋白降解早期研发阶段的竞争力。

(5)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DEL+AI在新药发现与优化方面的项目研发及能力建设,加强建全HAILO平台和人工智能Agent HANDS,旨在实现从数据获取到业务落地的全链路闭环,全面提升研发效率与响应能力。为进一步拓展数据维度,公司通过增资控股摩熵智能,期望引入其在医药研发领域积累的结构化数据资源与数据处理技术,旨在建设增强内外部研发数据的整合与应用能力。

(二)主营业务规划

公司将继续完善药物发现和优化平台上其他能力的建设,在已经建立的四大核心技术平台基础之上,特别聚焦把自动化,数字化及智能化的思维,技术和系统更好地应用于高效先导化合物优化平台建设,实现高质量高效可持续的系列临床前新药研究服务,创新药项目产出的一体化、全流程服务平台,拓宽技术服务的范围。

未来随着公司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的完善,公司将产生更多的新药项目并推进至临床阶段,同时加速部分新药管线的对外转让,产生更多的收入,从而促进公司将更多新药项目推进至临床阶段后期并实现转化。

新药在研项目临床阶段的推进是公司主要战略之一。公司将构建高标准的新药研发平台,增强新药研发实力。

(三)人力资源规划

药物发现与优化是现代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计算科学等的交叉前沿领域,是高素质科研技术人才密集型产业。领域内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及管理人员属于稀缺性人力资源。人才是公司发展的核心资源,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搭建完善的培训、薪酬、绩效以及激励机制,同时加大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力度,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高素质科研人才,打造一支专业、高效、诚信的业务团队,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市场拓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市场开拓资源的投放力度,同时依据境内外不同市场的客户习惯,强化营销服务网络的建设,以此保障主营业务收入的稳步提升。通过收购Vernalis,公司在欧洲最活跃的生物医药区域建立分支,该分支既是研发实体,同时也是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欧洲商务中心,配合公司在美国的海外营销网点,深耕公司海外业务市场,推动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

随着国内药物市场的发展,新药研发的投入和内在需求正疾速增长,公司正积极组建国内商务开发团队,并推出定制化服务和产品,如覆盖靶点立项至IND的一站式新药开发与转让、基于DEL技术的Fast-follow药物发现等。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逐渐增加更多的国内外营销网点,提高公司营销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最终形成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营销服务网络架构,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五)外延并购与对外投资规划

在外延并购与对外投资方面,公司将以补充和延伸公司核心研发能力为战略导向,重点聚焦能够拓展技术边界和未满足临床需求的前沿领域,包括新机制、新靶点、新技术以及创新药物研发相关的上下游环节。公司将通过投资或收购具有高技术潜力的创新型企业,引入先进的技术能力、关键人才和研发资源,并结合公司自有平台进行整合与孵化,从而形成技术、数据和项目的协同效应。通过这种战略性并购和投资,公司既能够快速拓展研发能力和业务链条,又可将外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为临床可推进的项目资产,实现从早期发现到临床转化的连续创新闭环。此外,公司将结合市场拓展、资源整合及风险管理,确保外延并购和投资在支持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同时,实现战略短期效益与长期价值的平衡,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全球医药创新领域的竞争优势。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小分子化药依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小分子化学药物因具有口服便利性高、生产工艺成熟、成本相对较低等优势,同时能够作用于细胞内靶点并具备跨越血脑屏障的能力,在神经系统疾病、肿瘤等领域仍不可替代。在全球控费与医保支付约束趋严的背景下,小分子药物的性价比优势进一步凸显。根据FDA披露的 2016- 2025年新药批准数据趋势,小分子新化学实体(NCE)占主导地位的趋势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尽管生物药占比提升,小分子药物在可预见的长期内仍将维持药品市场的基础性和主导性地位。

(二)新化学分子实体获批数量呈上升趋势

近年来,新分子实体在结构形态上呈现出由“单一分子”向“多功能分子耦合体”发展的趋势,典型形式包括抗体偶联药物(ADC)、双特异性抗体、放射性配体疗法(RLT)等。这类药物通过将靶向模块与效应分子(如细胞毒载荷)进行精确连接,实现更高的靶向性与治疗效果,成为当前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多项行业研究显示,近年来获批生物药中抗体及其衍生形式占比超过80%,且ADC等耦合型药物的临床与商业化进展显著加速,标志着新分子实体正从“化学结构创新”向“系统工程化设计”升级。(数据来源:NatureReviews Drug Discovery、

ScienceDirect等行业综述)

(三)First-in-Class(FIC)药物在市场端体现出显著价值

First-in-Class(首创新机制)药物因针对全新靶点或作用机制,通常具备更强的临床差异化优势和更高的市场定价能力,是推动行业价值增长的核心动力。根据行业研究统计,近年来FDA批准新药中约40%~45%属于FIC药物,占比持续处于较高水平。与此同时,FIC药物在商业端表现突出,例如以GLP-1受体激动剂为代表的创新机制药物,已在代谢疾病领域实现数十亿至百亿美元级别销售规模,显著拉动全球药物市场增长。FIC药物的持续涌现,反映出全球药物研发正由 “me-too改良”向“原创性突破”加速转型。(数据来源:FDA、Nature Reviews Drug Discovery等)。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说明

(一)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相关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德师报(审)字(24)第P04370号、德师报(审)字(25)第P01882号和德师报(审)字(26)第S003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发行人上述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3、2024、2025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2024、2025年财务报表,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二)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解释第15号规范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亏损合同的判断。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规范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该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2、2023年度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3、2024年度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不涉及。

4、2025年度会计政策调整情况

不涉及。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202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6-1 202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HitGen PharmaceuticalsInc. 1,000.00美元 美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设立

成都科辉先导医药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成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设立

香港先导药物有限公司 10000.00港元 香港 控股公司 100 设立

上海莱弗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 上海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HITGEN UK LTD 1.00英镑 英国 控股公司 100 设立

Vernalis(R&D)Limited 英国 药物研发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 100 收购

成都先导核酸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成都 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聚智先导(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 上海 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四川先东制药有限公司 50,000,000.00 成都 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批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51 设立

重庆先导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重庆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 设立

苏州先行卓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 苏州 药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100 设立

成都蓉创先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000,000.00 成都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0 设立

摩熵智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12,244,898.00 成都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51 收购

摩熵数科(成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成都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51 收购

摩熵数科(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975,000.00 重庆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51 收购

碳氢数科(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0.00 成都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51 收购

2、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报表或持股比例不高于50%但纳入合并报表的情况

2025年12月,成都先导参与设立的蓉创先导基金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的方式投资摩熵智能(公告编号:2025-056)。蓉创先导基金中,成都先导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40%,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及其附属协议,该基金纳入成都先导的合并报表范围。增资完成后,蓉创先导基金取得摩熵智能51%的股权,摩熵智能纳入成都先导合并报表范围。但由于交割完成时点为2025年12月31日晚间,按照会计准则,摩熵智能的并表只影响 2025年合并资产负债表,并不影响成都先导2025年利润表合并范围。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表6-2 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HitGenInc. 设立

成都科辉先导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HitGen Hong Kong Limited 设立

上海莱弗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HitGen UK Limited 设立

Vernalis(R&D)Limited 收购

成都先导核酸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

上海聚智先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不涉及。

(2)2024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表6-2 202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成都蓉创药物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设立

2)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不涉及。

(3)2025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表6-3 202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 新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摩熵智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收购

2025年12月,成都先导参与设立的蓉创先导基金以自有资金进行增资的方式投资摩熵智能(公告编号:2025-056)。蓉创先导基金中,成都先导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40%,根据基金合伙协议及其附属协议,该基金纳入成都先导的合并报表范围。增资完成后,蓉创先导基金取得摩熵智

能51%的股权,摩熵智能纳入成都先导合并报表范围。但由于交割完成时

点为2025年12月31日晚间,按照会计准则,摩熵智能2025年纳入公司资产

负债表合并报表范围,但并不纳入公司2025年利润表合并范围。

单位:万元,%

类型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占比 净资产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净利润 占比

并入 摩熵智能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10265.18 5.84% 4383.08 3.08% 3214.97 7.53% -1174.44 -23.52%

综上,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的情形。

2)202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不涉及。

(4)2026年3月末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不涉及。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050.82 62,396 46,218.5 37,739.84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01.79 34,001.84 50,003.26 58,009.6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744.61 10,606.17 9,925.21 9,682.21

应收账款 8,744.61 10,606.17 9,925.21 9,682.21

预付款项 1,882.94 1,205.56 1,269.11 1,924.83

其他应收款 1,367.55 1,097.35 1,093.26 182.19

存货 4,938.56 4,088 3,336.25 2,817.73

合同资产 1,545.32 1,038.23 501.48 694.79

其他流动资产 6,828.20 6,528.37 6,298.42 7,076.43

流动资产合计 122,359.79 120,961.52 118,645.49 118,127.67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368.37 6,218.27 6,547.52 4,483.29

长期股权投资 3,202.13 851.86 932.12 1,237.54

固定资产 24,898.12 25,049.75 25,972.17 25,541.6

在建工程 20,400.66 17,027.65 4,759.16 2,340.23

使用权资产 931.06 1,146.13 1,410.56 2,897.42

无形资产 7,179.63 7,516.46 6,168.56 6,730.95

商誉 11,643.21 11,935.98 5,874.45 5,851.9

长期待摊费用 3,236.42 3,491.6 4,441.57 4,194.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0.92 1,270.1 900.05 1,551.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910.51 74,507.8 57,006.17 54,828.22

资产总计 201,270.30 195,469.32 175,651.66 172,955.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10.17 7,011.52

交易性金融负债 4,626.63 4,571.06 2,005.45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342.37 4,249.9 1,801.11 1,134.47

应付票据 89.16 123.21 3.01

应付账款 5,253.21 4,126.69 1,798.11 1,134.47

合同负债 4,482.16 3,633.53 1,725.51 3,112.45

应付职工薪酬 771.34 1,233.74 330.8 252.42

应交税费 724.78 578.73 518.1 931.61

其他应付款(合计) 3,166.58 2,487.3 1,441.82 1,733.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30.35 1,858.53 11,047.6 1,433.52

流动负债合计 28,654.38 25,624.3 18,870.39 8,59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163 13,845.5 9,345 19,365.78

租赁负债 620.66 710.21 1,003.58 2,500.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70.42 1,791 1,929.81 1,590.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615.05 2,755.32 2,254.93 2,601.5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169.13 19,102.03 14,533.32 26,058.3

负债合计 46,823.50 44,726.34 33,403.71 34,65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068.00 40,068 40,068 40,068

资本公积金 76,295.68 75,820.11 75,837.3 75,908.48

减:库存股 0 0 2,000.24 2,000.24

其他综合收益 272.89 1,196.88 932.09 507.29

盈余公积金 5,026.78 5,026.78 4,287.81 3,744.3

未分配利润 32,144.59 27,994.57 20,179.64 17,584.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53,807.94 150,106.34 139,304.61 135,812.48



少数股东权益 638.86 636.64 2,943.34 2,486.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4,446.80 150,742.98 142,247.95 138,299.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1,270.3 195,469.32 175,651.66 172,955.89

(二)合并利润表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营业总收入 16,053.61 52,557.18 42,698.69 37,132.49

营业收入 16,053.61 52,557.18 42,698.69 37,132.49

营业总成本 12,209.91 41,114.45 36,031.15 36,586.52

营业成本 7,008.70 24,059.66 20,554.82 18,845.48

税金及附加 44.72 168.31 226.29 386.5

销售费用 761.91 2,270.11 2,011.23 2,072.46

管理费用 1,821.39 7,980.31 6,937.8 6,989.82

研发费用 2,068.32 7,159.41 6,732.81 7,961.08

财务费用 504.87 -523.34 -431.8 331.18

其中:利息费用 269.29 1,129.72 1,303.69 1,303.73

减:利息收入 407.77 2,012.64 1,756.62 1,000.57

加:其他收益 624.74 2,354.14 2,420.18 2,553.58

投资净收益 134.81 346.22 1,154.08 1,691.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1.52 -114.17 -326.68 -310.3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6.50 -2,047.5 -3,867.78 -127.96

资产减值损失 0 0 0 -1,303.32

信用减值损失 -18.2 -60.15 -156.01 -275.99

资产处置收益 0 0 78.8 94.51

营业利润 4,558.54 12,035.44 6,296.81 3,178.27

加:营业外收入 0.77 58.17 130.96 427.03

减:营业外支出 0.25 4.95 151.86 61.08

利润总额 4,559.06 12,088.66 6,275.9 3,544.21

减:所得税 406.83 1,083.24 1,283.56 -542.07

净利润 4,152.24 11,005.42 4,992.34 4,086.2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84.02 50,987.35 39,802.24 37,726.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6.43 1,675.89 1,428.71 1,423.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39 3,687.94 2,643.57 3,787.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56.84 56,351.18 43,874.52 42,937.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86.80 9,791.28 8,812.15 9,452.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04.35 16,755.71 16,099.85 15,74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3.20 1,289.44 996.12 11.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9.83 6,879.97 5,165.42 5,206.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64.18 34,716.4 31,073.54 30,41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2.66 21,634.78 12,800.99 12,520.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 186,454.63 210,000 191,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75 1,053.11 1,487.41 1,997.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 0 18.94 43.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65.75 187,507.74 211,506.35 193,24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40.87 16,053.25 7,166.57 5,374.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240.00 170,943.48 203,465.97 196,280.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400.00 4,575.7 1,384.2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80.87 191,572.43 212,016.75 201,655.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5.12 -4,064.69 -510.39 -8,41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88.50 10,400 1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4.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8.50 13,644.32 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61.02 10,356.26 558.6 55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02 3,404.41 3,126.96 1,103.3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5 897.89 887.08 846.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5.89 14,658.55 4,572.63 2,50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39 -1,014.23 -3,872.63 -2,504.1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963.62 -578.50 378.57 20.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6.52 15,977.37 8,796.53 1,622.6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065.65 46,055.60 37,259.07 35,636.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982.17 62,032.97 46,055.6 37,259.07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6-8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403.63 46,046.27 32,562.22 28,917.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01.79 34,001.84 50,003.26 56,009.6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285.34 10,063.32 11,144.62 8,813.56

应收账款 10,285.34 10,063.32 11,144.62 8,813.56

预付款项 1,360.23 1,390.08 1,412.37 1,832.24

其他应收款 133.16 3,971.23 3,899.48 3,746.53

存货 4,372.14 3,837.65 3,271.41 2,777.22

合同资产 1,545.32 1,038.23 501.48 694.79

其他流动资产 5,866.83 5,694.73 5,653.03 5,854.81

流动资产合计 105,968.45 106,043.36 108,447.88 108,646.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5,095.57 32,435.68 30,995.15 29,962.65

固定资产(合计) 21,709.66 21,893.12 22,927.59 23,708.35

在建工程(合计) 20,400.66 17,027.65 4,759.16 662.54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837.08 1,855.46 1,913.79 1,965.74

长期待摊费用 2,091.24 2,266.52 2,941.82 3,615.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0.92 1,270.10 900.05 1,106.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2,185.12 76,748.53 64,437.57 61,020.66

资产总计 188,153.57 182,791.89 172,885.45 169,666.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03.61 5,503.5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383.87 3,339.96 1,646.26 1,008.65

应付票据 89.16 123.21 3.01

应付账款 4,294.71 3,216.74 1,643.25 1,008.65

合同负债 2,520.63 1,426.92 720.47 651.44

应付职工薪酬 87.91 165.36 123.54 109.41

应交税费 513.83 396.94 450.57 835.87

其他应付款(合计) 1,561.28 1,423.62 1,249.62 1,511.31

应付股利 0.36 0.36 0.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79.79 552.34 10,300.86 586.32

流动负债合计 15,798.91 12,808.65 14,491.31 4,702.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935.00 13,617.50 9,345 19,365.78

租赁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3.68 863.69 1,031.03 609.9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615.05 2,755.32 2,247.43 2,584.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443.73 17,236.51 12,623.46 22,559.79

负债合计 32,242.63 30,045.16 27,114.77 27,262.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068.00 40,068 40,068 40,068

资本公积金 76,300.51 75,820.11 75,837.3 75,908.48

减:库存股 0 2,000.24 2,000.24

盈余公积金 5,026.78 5,026.78 4,287.81 3,744.3

未分配利润 34,515.65 31,831.84 27,577.81 24,68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910.94 152,746.73 145,770.68 142,403.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910.94 152,746.73 145,770.68 142,403.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8,153.57 182,791.89 172,885.45 169,666.72

(五)母公司利润表

表6-9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营业总收入 10,733.43 33,650.70 26,530.04 25,351.87

营业收入 10,733.43 33,650.70 26,530.04 25,351.87

营业总成本 8,050.20 26,902.19 22,324.17 23,985.07

营业成本 4,078.14 14,075.11 12,757.98 11,345.06

税金及附加 43.36 167.70 225.8 386.41

销售费用 487.27 1,900.41 1,961.98 1,870.16

管理费用 961.27 4,011.05 2,925.1 3,365.51

研发费用 1,874.38 6,677.66 5,399.2 7,091.91

财务费用 605.78 70.27 -945.89 -73.98

其中:利息费用 177.36 991.65 1,129.67 1,102.87

减:利息收入 351.45 1,654.87 1,646.41 1,004.24

加:其他收益 221.66 1,127.61 865.61 2,502.18

投资净收益 156.32 460.39 1,444.15 1,891.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 -13.55 -27.1

资产减值损失 -1,303.32

信用减值损失 -18.20 -60.15 -156.01 -275.99

资产处置收益 1.19

营业利润 3,043.03 8,276.36 6,359.62 4,182.31

加:营业外收入 0.60 8.72 16.07 427.55

减:营业外支出 0.25 4.91 151.86 60.95

利润总额 3,043.38 8,280.18 6,223.83 4,548.91

减:所得税 359.57 890.53 788.7 383.25

净利润 2,683.81 7,389.65 5,435.12 4,165.66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327.84 36,696.99 25,617.19 26,467.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9.46 3,139.55 2,500.41 3,56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77.31 39,836.54 28,117.6 30,031.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89.29 4,996.64 5,059.59 5,693.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86.38 11,928.27 10,574.9 10,308.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8.29 1,289.11 996.11 2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9.26 5,904.60 4,743.35 6,605.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3.22 24,118.62 21,373.95 22,630.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94.08 15,717.92 6,743.66 7,401.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00 186,000.00 207,000 181,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75 1,013.97 1,464.1 1,913.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 922.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65.75 187,013.97 209,386.61 183,113.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23.16 15,272.69 6,717.52 3,338.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000.00 170,000.00 202,332.5 186,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836.15 1,440.53 0 71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87.01 186,713.22 209,050.02 190,05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1.26 300.74 336.59 -6,93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400 1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4.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44.32 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00 10,356.26 558.6 55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6.59 3,404.41 3,126.96 1,103.3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59 13,760.67 3,685.56 1,657.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59 -1,916.34 -3,585.56 -1,657.9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2.17 -778.59 468.14 178.7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19.06 13,323.73 3,962.82 -1,014.9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723.07 32,399.33 28,436.51 29,451.4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342.13 45,723.07 32,399.33 28,436.51

发行人2026年第一季度未制定本部现金流量表。

三、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重大会计科目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6-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050.82 31.33% 62,396 31.92% 46,218.50 26.31% 37,739.84 21.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01.79 16.89% 34,001.84 17.39% 50,003.26 28.47% 58,009.66 33.5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744.61 4.34% 10,063.32 5.15% 9,925.21 5.65% 9,682.21 5.60%

其中:应收票据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应收账款 8,744.61 4.34% 10,063.32 5.15% 9,925.21 5.65% 9,682.21 5.60%

应收款项融资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预付款项 1,882.94 0.94% 1,205.56 0.62% 1,269.11 0.72% 1,924.83 1.11%

合同资产 1,545.32 0.77% 1,038.23 0.53% 501.48 0.29% 694.79 0.40%

其他应收款合 1,367.55 0.68% 1,097.35 0.56% 1,093.26 0.62% 182.19 0.11%



其中:应收利息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应收款 1,367.55 0.68% 1,097.35 0.56% 1,093.26 0.62% 182.19 0.11%

存货 4,938.56 2.45% 4,088.00 2.09% 3,336.25 1.90% 2,817.73 1.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6,828.20 3.39% 6,528.37 3.34% 6,298.42 3.59% 7,076.43 4.09%

流动资产合计 122,359.79 60.79% 120,961.52 61.88% 118,645.49 67.55% 118,127.67 68.3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长期应收款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202.13 1.59% 851.86 0.44% 932.12 0.53% 1,237.54 0.72%

投资性房地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固定资产合计 24,898.12 12.37% 25,049.75 12.82% 25,972.17 14.79% 25,541.60 14.77%

其中:固定资产 24,898.12 12.37% 25,049.75 12.82% 25,972.17 14.79% 25,541.60 14.77%

在建工程合计 20,400.66 10.14% 17,027.65 8.71% 4,759.16 2.71% 2,340.23 1.35%

其中:在建工程 20,400.66 10.14% 17,027.65 8.71% 4,759.16 2.71% 2,340.23 1.35%

工程物资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使用权资产 931.06 0.46% 1,146.13 0.59% 1,410.56 0.80% 2,897.42 1.68%

无形资产 7,179.63 3.57% 7,516.46 3.85% 6,168.56 3.51% 6,730.95 3.89%

商誉 11,643.21 5.78% 11,935.98 6.11% 5,874.45 3.34% 5,851.90 3.38%

长期待摊费用 3,236.42 1.61% 3,491.60 1.79% 4,441.57 2.53% 4,194.06 2.4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368.37 3.16% 6,218.27 3.18% 6,547.52 3.73% 4,483.29 2.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0.92 0.52% 1,270.1 0.65% 900.05 0.51% 1,551.24 0.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8,910.51 39.21% 74,507.8 38.12% 57,006.17 32.45% 54,828.22 31.70%

资产总计 201,270.3 100.00% 195,469.32 100.00% 175,651.66 100.00% 172,955.89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72,955.89万元、175,651.66万元、195,469.32万元和201,270.3万元,总资产稳步提升。其中,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18,127.67万元、118,645.49万元、120,961.52万元和122,359.79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68.30%、67.55%、61.88%和60.79%;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4,828.22万元、57,006.17万元、74,507.8万元和78,910.51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31.70%、32.45%、38.12%和39.21%,资产结构较为稳定,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占比较大。

(1)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项目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①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37,739.84万元、46,218.50万元、62,396货币资金万元和63,050.8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1.82%、26.31%、31.92%和31.33%。

表6-12发行人最近三年货币资金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库存现金 12.2 14.7 17.04

银行存款 62,360.87 46,203.79 37,369.95

其他货币资金 22.9 0.01 352.8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4,422.43 10,696.47 7,560.8

合计 62,396 46,218.5 37,739.84

2023年其他货币资金较大,受限原因为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导致的支付受限,已于2024年1月29日解除限制。

发行人2026年一季度报表未列示货币资金结构。

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58,009.66万元、50,003.26交易性金融资产万元、34,001.84万元和34,001.7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3.54%、28.47%、

17.39%和16.89%。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既成都银行结构性存款,依据为发行人公告。

③应收账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万元、9,925.219,682.21 万元、10,063.32万元和8,744.6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60%、5.65%、5.15%和4.34%。2025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00万元,系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合同结算补充协议,豁免对该客户的应收账款,因此核销该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人民币200万元及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90万元,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人民币11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 表6-13 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10,551.67

1至2年 54.50

2至3年 101.26

​ 小计 ​ 10,707.43

减:信用损失准备 101.26

​ 合计 ​ 10,606.17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项目,分别如下:

表6-14 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2025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02.85 0.96 101.26 98.45 1.5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604.58 99.04 - - 10,604.58

其中:

信用风险组合 ​ 10,604.58 ​ 99.04 ​ ​ - ​ ​ ​ - ​ 10,604.58

合计 ​ 10,707.43 ​ ​ / ​ 101.26 ​ ​ / ​ 10,606.17

截至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6-15 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一 1,352.31 11.51 1,352.31

单位二 1,158.09 9.86 1,158.09

单位三 971.34 8.27 971.34

单位四 585.05 6.04 709.62

单位五 651.64 5.73 672.56

合计 4,718.43 41.41 4,863.93

④预付款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预付款项合计分别为1,924.83万元、1,269.11万元、1,205.56万元和1,882.9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1%、0.72%、0.62%和0.94%。截至2025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中账龄超过一年的金额为人民币60.06万元,该款项主要是由于技术服务项目尚未提供服务导致。

⑤合同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同资产合计分别为694.79万元、501.48万元、

1,038.23万元和1,545.3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40%、0.29%、0.53%和0.77%。2025年增长主要系本期销售订单增长带来的期末未完工在研项目增长。

⑥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分别为182.19万元、1,093.26万元、其他应收款1,097.35万元和1,367.5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11%、0.62%、0.56%和0.68%。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政府补助、押金及保证金等。

截至2025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6-16 2025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政府机构1 986.23 87.57 政府补助 1年以内 -

公司2 88.02 7.82 押金及保证金 2至3年 26.41

员工3 3 0.27 员工借款 1年以内 0.15

员工4 2.68 0.24 代垫款 1年以内 0.13

员工5 1.5 0.13 代垫款 1年以内 0.86

​合计 ​ 1,081.44 96.03 / / 27.55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其他项目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①固定资产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5,541.60万元、25,972.17万元、25,049.75万元和24,898.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77%、14.79%、12.82%和12.37%,整体维持稳定。

表6-17 2025年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电子设备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13,569.68 30,924.35 95.63 1,052.98 45,642.64

2.本期增加金额 - 2,360.29 - 163.63 2,523.92

(1)购置 - 1,998.36 - 72.69 2,071.05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01 - 76.27 77.28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360.92 - 14.67 375.59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21 - 21.23 125.44

(1)处置或报废 - 104.21 - 21.23 125.44

4.期末余额 13,569.68 33,180.42 95.63 1,195.38 48,041.11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1,526.50 17,152.75 11.12 980.1 19,670.47

2.本期增加金额 354.65 3,044.96 9.28 36.66 3,445.55

(1)计提 354.65 2,731.64 9.28 22.6 3,118.18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313.32 - 14.05 327.38

3.本期减少金额 - 103.84 - 20.82 124.66

(1)处置或报废 - 103.84 - 20.82 124.66

4.期末余额 1,881.15 20,093.87 20.4 995.94 22,991.37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11,688.53 13,086.56 75.23 199.43 25,049.75

2.期初账面价值 12,043.18 13,771.60 84.51 72.87 25,972.17

②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340.23万元、4759.16万元、在建工程17,027.65万元和20,400.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2.71%、8.71%和10.14%。2025年增长主要系本期基地项目稳步推进,在建工程持续投入。发行人在建工程为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和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负债结构分析

表6-18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10.17 15.40% 7,011.52 15.68% 0 0.00% 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4,626.63 9.88% 4,571.06 10.22% 2,005.45 6.00% 0 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342.37 11.41% 4,249.90 9.50% 1,801.11 5.39% 1,134.47 3.27%

其中:应付票据 89.16 0.19% 123.21 0.28% 3.01 0.01% 0 0.00%

应付账款 5,253.21 11.22% 4,126.69 9.23% 1,798.11 5.38% 1,134.47 3.27%

合同负债 4,482.16 9.57% 3,633.53 8.12% 1,725.51 5.17% 3,112.45 8.98%

应付职工薪酬 771.34 1.65% 1,233.74 2.76% 330.8 0.99% 252.42 0.73%

应交税费 724.78 1.55% 578.73 1.29% 518.1 1.55% 931.61 2.69%

其他应付款合计 3,166.58 6.76% 2,487.66 5.56% 1,441.82 4.32% 1,733.93 5.00%

其中:应付利息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应付股利 0.36 0.00% 0.36 0.00% 0.24 0.00% 0 0.00%

其他应付款 3166.22 6.76% 2,487.30 5.56% 1441.59 4.32% 1733.93 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30.35 4.98% 1,858.53 4.16% 11,047.60 33.07% 1,433.52 4.14%

其他流动负债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28,654.38 61.20% 25,624.3 57.29% 18,870.39 56.49% 8,598.40 24.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163 28.11% 13,845.50 30.96% 9,345 27.98% 19,365.78 55.88%

租赁负债 620.66 1.33% 710.21 1.59% 1,003.58 3.00% 2,500.44 7.21%

长期应付款合计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中:长期应付款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预计负债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70.42 3.78% 1,791.00 4.00% 1,929.81 5.78% 1,590.50 4.5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615.05 5.58% 2,755.32 6.16% 2,254.93 6.75% 2,601.58 7.51%

其他非流动负债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169.13 38.80% 19,102.03 42.71% 14,533.32 43.51% 26,058.30 75.19%

负债合计 46,823.5 100.00% 44,726.34 100.00% 33,403.71 100.00% 34,656.70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34,656.70万元、33,403.71万元、44,726.34万元和46,823.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8,598.40万元、

18,870.39万元、25,624.3万元和28,654.38万元,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分别为

24.81%、57.29%和61.20%;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26,058.30万元、14,533.32万元、19,102.03万元和18,169.13万元,在负债总额占比分别为75.19%、43.51%、42.71%和38.80%。发行人流动负债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

(1)流动负债分析: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科目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低。

①交易性金融负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0.00万元、2,005.45万元、4,571.06万元和4,626.6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6.00%、10.22%和9.88%,呈上升趋势。交易性金融负债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子公司Vernalis产生的或有对价形成的金融负债和发行人对蓉创先导基金的不具有控制权的合伙人负有回购义务形成的金融负债。

②应付账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134.47万元、1,798.11万元、4,126.69万元和5,253.2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7%、5.38%、9.23%和11.22%。2025年主要系材料采购及外包技术服务采购增长。

表6-19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应付材料款 2,783.06 1,470.92

应付服务款 1,343.63 327.18

​ 合计 ​ 4,126.69 1,798.11

③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3,112.45万元、1,725.51万元、合同负债3,633.53万元和4,482.1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8%、5.17%、8.12%和9.57%。合同负债主要系发行人向客户转让服务预收的款项。该款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收款,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发行人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2025年增加原因系收到的尚未提供履约义务的款项增加所致。

④其他应付款 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733.93 1,441.82万元2,487.66万元和3,166.5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0%、4.32%、5.56%和6.76%,变化幅度不大。2025年变动主要系收购摩熵智能形成的或有回购义务。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中有一笔应付PFIZERINC.款项,系:2017年12月29日,科辉先导公司与PFIZERINC.签署Note Purchase Agreement,PFIZERINC.向科辉先导公司提供本金为250,000美元、利率为8%的借款。根据合同约定,若科辉先导公司的股权融资额达到10,000,000美元或债务到期日前,PFIZERINC.可选择将上述借款以一定比例转换为对科辉先导公司的股权(附带优先清偿权)。上述借款已到期,科辉先导公司尚在与PFIZERINC.协商该借款的偿还事宜,因此将其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有一笔应付员工款项系:摩熵成都因经营需要,向其母公司摩熵智能的少数股东兼总经理王中健临时借入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本金计人民币7,940,000.00元。该少数股东非本集团关联方,该借款执行利率为借款发放日前一日的1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

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33.52万元、11,047.60万元、1,858.53万元和2,330.3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4%、

33.07%、4.16%和4.98%,2024年为33.07%变化幅度较大。发行人2024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将于1年内到期转入所致。2025年变化主要系美元长期借款到期清偿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其他科目占比较小。

①长期借款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9,365.78万元、9,345万元、13,845.5万元和13,16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5.88%、27.98%、30.96%和28.11%。

表6-20 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末

长期信用借款 14,169.84 19,645.86

长期保证借款 662.81 0

小计 14,832.65 19,645.8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987.15 10,300.86

合计 13,845.50 9,34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情况详见“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明细:

长期信用借款:发行人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智谷支行借入本金计人民币100,500,000.00元的人民币借款,借款起始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借款期限为 10年。合同利率为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5个基点,每12个月调整一次。根据合同的还款计划,长期借款中本息计人民币2,081,343.75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本息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于2024年9月,发行人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簇桥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成都农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自实际提款日起两年,合同利率为2024年9月9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55个基点,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的还款计划,该合同项下借款本息计人民币3,442,054.45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本息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保证借款:发行人子公司摩熵成都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微众”)于2024年1月15日至2025年12月4日期间签订了多笔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均为两年。合同利率为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2244%至11.99%,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上述借款由摩熵成都之母公司摩熵智能的少数股东王中健担保。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的还款计划,该等合同项下借款计人民币 3,162,063.54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子公司摩熵重庆与前海微众于2025年2月17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两年,合同利率为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3.1%,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上述借款由摩熵重庆之母公司摩熵智能的少数股东王中健以及重庆科学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的还款计划,该合同项下借款人民币85,714.32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子公司摩熵成都向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起始日期为

2025年8月7日,借款期限为两年,合同利率为合同签订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9.6%,借款期限内利率保持不变。上述借款由摩熵成都之母公司摩熵智能的少数股东王中健担保。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合同的还款计划,该合同项下借款人民币1,100,344.76元将于一年内到期,因此将其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②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2,500.44万元、1,003.58万元、710.21租赁负债万元和620.6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1%、3.00%、1.59%和1.33%。

③递延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2,601.58万元、2,254.93万元、非流动负债2,755.32万元和2,615.0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51%、6.75%、6.16%和5.58%。发行人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

3、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2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068.00 19.91% 40,068.00 20.50% 40,068.00 22.81% 40,068.00 23.17%

资本公积金 76,295.68 37.91% 75,820.11 38.79% 75,837.30 43.17% 75,908.48 43.89%

减:库存股 0 0.00% 0.00 0.00% 2,000.24 1.14% 2,000.24 1.16%

其他综合收益 272.89 0.14% 1,196.88 0.61% 932.09 0.53% 507.29 0.29%

盈余公积金 5,026.78 2.50% 5,026.78 2.57% 4,287.81 2.44% 3,744.30 2.16%

未分配利润 32,144.59 15.97% 27,994.57 14.32% 20,179.64 11.49% 17,584.65 1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807.94 76.42% 150,106.34 76.79% 139,304.61 79.31% 135,812.48 78.52%

少数股东权益 638.86 0.32% 636.64 0.33% 2,943.34 1.68% 2,486.71 1.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4,446.80 76.74% 150,742.98 77.12% 142,247.95 80.98% 138,299.19 7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1,270.30 100.00% 195,469.32 100.00% 175,651.66 100.00% 172,955.89 100.00%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8,299.19万元、142,247.95万元、150,742.98万元和154,446.8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35,812.48万元、139,304.61万元、150,106.34万元和153,807.9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78.52%、79.31%、76.79%和76.42%。

(1)实收资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实收资本为40,068.00万元、40,068.00万元、40,068.00万元和40,068.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3.17%、22.81%、

20.50%和19.91%。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75,908.48万元、75,837.30万元、75,820.11万元和76,295.6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43.89%、43.17%、38.79%和37.91%。

(3)其他综合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507.29万元、932.09万元、1,196.88万元和272.8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0.29%、0.53%、0.61%和0.14%。期间波动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影响。

(4)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7,584.65万元、20,179.64万元、27,994.57万元和32,144.5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0.17%、11.49%、14.32%和15.97%。

4、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表6-2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484.02 50,987.35 39,802.24 37,726.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6.43 1,675.89 1,428.71 1,423.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6.39 3,687.94 2,643.57 3,787.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56.84 56,351.18 43,874.52 42,937.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86.80 9,791.28 8,812.15 9,452.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04.35 16,755.71 16,099.85 15,74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3.2 1,289.44 996.12 11.6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9.83 6,879.97 5,165.42 5,206.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64.18 34,716.40 31,073.54 30,41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2.66 21,634.78 12,800.99 12,520.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4,000 186,454.63 210,000 191,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5.75 1,053.11 1,487.41 1,997.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 0 18.94 43.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65.75 187,507.74 211,506.35 193,24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40.87 16,053.25 7,166.57 5,374.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34,240.00 170,943.48 203,465.97 196,280.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400.00 4,575.70 1,384.2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580.87 191,572.43 212,016.75 201,655.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5.12 -4,064.69 -510.39 -8,414.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88.50 10,400.00 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8.50 13,644.32 7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61.02 10,356.26 558.6 55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02 3,404.41 3,126.96 1,103.3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5 897.89 887.08 846.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5.89 14,658.55 4,572.63 2,50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39 -1,014.23 -3,872.63 -2,504.1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963.62 -578.50 378.57 20.0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6.52 15,977.37 8,796.53 1,622.6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065.65 46,055.60 37,259.07 35,636.4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982.17 62,032.97 46,055.6 37,259.07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2,520.86万元、12,800.99万元、21,634.78万元和8,392.66万元。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长较多,同比增长69.01%,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14.11万元、-510.39万元、-4,064.69万元和-6,415.12万元。2025年主要系基地项目建设持续投入。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04.15万元、-3,872.63万元、-1,014.23万元和-6.24万元。2025年主要系收到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以及蓉创先导基金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

(二)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表6-2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流动比率 4.27 4.72 6.29 13.74

速动比率 4.1 4.56 6.10 13.43

资产负债率(%) 23.26% 22.88% 19.02% 20.04%

EBITDA(亿元) / 1.8 1.32 0.9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5.94 10.11 7.39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6.29、13.74、4.72和4.27,速动比率分别为13.43、6.10、4.56和4.1,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04%、19.02%、22.88%和23.26%,总体较为稳定,负债水平可控。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EBITDA分别为0.96亿元、1.32亿元、1.8亿元。最近三年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7.39倍、10.11倍和15.94倍,整体盈利能力对债务利息的覆盖能力较好。

2、盈利能力分析

表6-24发行人盈利能力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营业总收入 16,053.61 52,557.18 42,698.69 37,132.49

营业收入 16,053.61 52,557.18 42,698.69 37,132.49

营业总成本 12,209.91 41,114.45 36,031.15 36,586.52

营业成本 7,008.70 24,059.66 20,554.82 18,845.48

税金及附加 44.72 168.31 226.29 386.5

销售费用 761.91 2,270.11 2,011.23 2,072.46

管理费用 1,821.39 7,980.31 6,937.8 6,989.82

研发费用 2,068.32 7,159.41 6,732.81 7,961.08

财务费用 504.87 -523.34 -431.8 331.18

其中:利息费用 269.29 1,129.72 1,303.69 1,303.73

减:利息收入 407.77 2,012.64 1,756.62 1,000.57

加:其他收益 624.74 2,354.14 2,420.18 2,553.58

投资收益 134.81 346.22 1,154.08 1,691.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1.52 -114.17 -326.68 -310.3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6.5 -2,047.50 -3,867.78 -127.96

资产减值损失 -1,303.32

信用减值损失 -18.2 -60.15 -156.01 -275.99

资产处置收益 0 0 78.8 94.51

营业利润 4,558.54 12,035.44 6,296.81 3,178.27

加:营业外收入 0.77 58.17 130.96 427.03

减:营业外支出 0.25 4.95 151.86 61.08

利润总额 4,559.06 12,088.66 6,275.9 3,544.21

减:所得税 406.83 1,083.24 1,283.56 -542.07

净利润 4,152.24 11,005.42 4,992.34 4,086.28

毛利率 56.34% 54.22% 51.86% 49.25%

净利率 25.86% 20.94% 11.69% 11.00%

总资产收益率 2.06% 5.63% 2.84% 2.36%

净资产收益率 2.69% 7.30% 3.59% 3.00%

①营业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37,132.49万元、42,698.69万元、52,557.18万元和 , 。2023年营业收入较 202216,053.61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年增加 4,170.249万元,增幅12.65%。2024年营业收入较 2023年增加

5,566.20万元,增幅14.99%。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加9,858.49万元,增幅23.09%。2026年第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增长5,379.97万元,增幅50.4%。

万元② :最近三年及一期, 、、24,059.66万元和7,008.70万元。2024年营业成本较2023年增加1,709.34万元,营业成本 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845.48万元 20,554.82增幅9.07%。2025年营业成本较2024年增加3,504.84万元,增幅17.05%。2026年1-3月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871.55万元,增幅36.43%。

③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分别为-127.96万元、-3,867.78万元、-2,047.50万元和-26.50万元,整体波动较大。2024年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2023年减少3,739.82万元,降幅2,922.38%。2025年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2024年增加1,820.28万元,增幅47.07%。2026年1-3月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55.86万元,增幅90.58%。2025年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减少、或有负债计提减少所致。

④资产减值损失: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303.32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 0.00万元。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第一季度未发生资产减值损失。2023年为负原因主要系子公司Vernalis商誉减值,2024年未发生原因为子公司经营改善,未发生减值。

⑤营业外收入: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27.03万元、130.96万元、58.17万元和0.77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2024年营业外收入较2023年减少296.07万元,降幅69.33%;2025年营业外收入较2024年减少72.79万元,降幅55.58%。2026年1-3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6.53万元,降幅98.37%。公司营业外收入规模整体较小,对利润总额影响有限。2025年变化主要系上期子公司变更了原长期租赁合同,本期未发生该业务。

营业外支出: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61.08万元、151.86万元、4.95万元和0.25万元。2024年营业外支出较2023年增加90.78万元,增幅

148.62%;2025年营业外支出较2024年减少146.91万元,降幅96.74%。2026年1-3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0.43万元,降幅63.24%。2025年变化主要系上期支付了税收滞纳金,本期无此类业务发生。

⑥其他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2,553.58万元、2,420.18万元、2,354.14万元和624.74万元,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

⑦投资收益: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691.46万元、1,154.08万元、346.22万元和134.81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是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收益,2025年变动主要系本期人民币保本理财本金及利率降低所致。

⑧毛利率和净利润率: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49.25%、51.86%、54.22%和56.34%,总体维持稳定升高;净利润率分别为11.00%、11.69%、20.94%和25.86%,总体维持稳定,2025年增长较多,主要系:

i.公司各个技术平台的商业项目稳步推进,研究项目进展顺利,主营业务收入增长。DEL(包括DEL库的设计、合成和筛选及拓展应用)作为公司的基石业务报告期内保持了稳步增长,且该业务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带来了利润的整体提升;与此同时,英国子公司进一步巩固了FBDD/SBDD平台(基于分子片段与三维结构信息的药物发现技术)的稳步发展,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实现稳步增长的同时,DEL和FBDD/SBDD客户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均实现对应项目里程碑收入。OBT板块(基于寡核苷酸的药物研发平台)在持续拓展传统核苷单体合成、序列设计业务的同时,报告期内借助递送分子相关服务,实现了小核酸一站式项目的商业转化,报告期内收入同比增长显著;报告期内公司自主设计并搭建的自动化高通量化学合成平台高效运转,带动了ChemSer(基于小分子化学合成、平行合成等相关服务)收入的同比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健增长及毛利率同步提升带来了利润增加。

ii.公司持续稳步推进技术平台升级和自研管线研发进度,研发投入同比有所增长;与此同时,英国子公司 Vernalis基于商业化战略考量,主动调整研发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商业项目,研发投入同比下降。通过上述结构性调整,集团保持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⑦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最近三年,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36%、2.84%、5.63%和2.06%;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0%、3.59%、7.30%和2.69%。

3、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7,354.54万元、15,250.04万元、

16,886.49万元和5156.4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6.74%、35.72%、32.13%和32.12%,总体保持稳定。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

表6-2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销售费用 761.91 2,270.11 2,011.23 2,072.46

管理费用 1,821.39 7,980.31 6,937.8 6,989.82

研发费用 2,068.32 7,159.41 6,732.81 7,961.08

财务费用 504.87 -523.34 -431.8 331.18

期间费用合计 5156.49 16,886.49 15,250.04 17,354.54

占营业收入比重 32.12% 32.13% 35.72% 46.74%

销售费用方面。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人工费用、市场拓展费和其他为主。销售费用整体在期间费用中占比最低,整体维持稳定。2025年同比增加12.87%,销售费用率4.32%,同比减少0.39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加大销售推广力度,销售和市场人员增加,以及市场拓展费、业务宣传费和差旅费增加。

管理费用方面。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以人工费用、折旧与摊销、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专业服务费等为主,总体较为稳定。2025年同比增加15.03%,管理费用率15.18%,同比减少1.07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新增股份支付计提,以及管理人员人工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方面。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961.08万元、6,732.81万元、7,159.41万元和2,068.32万元,整体为小幅下降趋势,2025年同

比增加 6.34%,主要系本期母公司持续稳步推进技术平台升级和自研管线研发进度,研发投入同比有所增长;与此同时,英国子公司Vernalis基于商业化战略考量,主动调整研发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商业项目,研发投入同比下降。通过上述结构性调整,集团保持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财务费用方面。最近三年及一期,受各期汇兑损益波动的影响,发行人财务费用支出呈波动态势。2025年同比减少91.54万元,主要系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4.运营效率分析

表6-26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运营效率指标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5.26 4.36 3.83

存货周转率(次/年) 6.48 5.59 4.91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8 0.24 0.22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呈小幅上升趋势,与WIND三级行业内其他可比公司相关数据对比,总体处于行业平均值左右。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91、5.59和6.48,存货周转速度总体较平稳,呈上升趋势。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2、0.24和0.28,公司总资产营运能力较为稳定。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报告期末有息债务余额和期限结构

2026年3月末和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19,280.23万元和

18,901.54万元,有息债务构成情况如下:

表6-27有息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带息流动负债合计 5496.57 28.51% 4,345.83 22.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30.35 16.42% 1,858.53 13.16%

其他应付款 3166.22 12.09% 2,487.30 9.83%

二、带息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84 71.49% 14,555.71 77.01%

长期借款 13,163 68.27% 13,845.50 73.25%

租赁负债 620.66 3.22% 710.21 3.76%

合计 19,280.23 100.00% 18,901.54 100.00%

(二)报告期末有息债务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3月,发行人全部有息债务均为长期借款。

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担保构成情况如下:

表6-28长期借款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长期信用借款 14,169.84

长期保证借款 662.81

合计 13,845.50

发行人长期借款为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

(三)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表6-2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名称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业务品种 余额 起止日期 执行利率 担保情况

成都先导 成都银行 10050 固贷 9250 2021.10.27-2031.10.26 2.85% 信用,已完成贷后要求追加的抵押

成都农商行 5000 流贷 92.5 2024.9.27-2026.9.26 2.80% 信用

665 2025.3.19-2027.3.18

975 2025.4.22-2027.4.21

975 2025.5.21-2027.5.20

780 2025.6.27-2027.6.26

780 2025.7.28-2027.7.27

585 2025.8.21-2027.8.20

小计 5000 4852.5

兴业银行 20000 流贷 1000 2025.10.22-2026.10.21 2.11% 信用

500 2025.10.29-2026.10.21

1000 2025.11.10-2026.11.9

500 2025.11.24-2026.11.23

1000 2025.12.9-2026.12.8

500 2025.12.24-2026.12.23

小计 20000 4500

招行 8000 流贷 1000 2025.9.8-2026.9.8 2.21% 信用

合计 43050 19602.5

宁波先导 成都银行 3000 流贷 3000 2026.3.3-2027.3.2 2.65% 保证,JinLi个人担保

兴业银行 5000 流贷 1050 2025.6.13-2028.6.9 1.95%

90 2025.10.17-2028.6.9

1116 2025.12.29-2028.6.9

小计 8000 5256

聚智科成 成都银行 2000 流贷 2000 2025.12.29-2026.12.28 2.65% 信用,JinLi个人签署担保函

合计 53050 26858.5

(四)截至目前存续的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已发行尚在存续期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含计入权益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JIN LI(李进)直接持有先导药物20.43%的股份表决权,并通过宁波先导间接控制成都先导8.38%的股份表决权,合计控制成都先导28.81%的股份表决权。

2、主要子公司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见“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

3、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无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6-3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企业情况

一、联营企业

DaniaTherapeuticsApS

成都先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于2021年10月18日, Vernalis与 Hannibal Innovation ApS共同出资设立 Dania Therapeutics ApS。截至2025年12月31日,Vernalis共计出资

1,963,950.66英镑,持有 Dania Therapeutics ApS32.38%的股权。根据该公司

章程约定,董事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Vernalis在该公司派驻一名董事,

能够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公司为 Vernalis的联营企业。

于2022年7月13日,公司与海南风易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先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衍”)。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4,000,000.00元,持有成都先衍23.20%的股权。公司能够对该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故该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对成都先衍的长期股权投资已于以前年度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并减记至零。

4、其他关联方

表6-31 2025年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Dania Therapeutics ApS 子公司的联营公司

成都先衍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结构劳务的情况

2、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6-32 2025年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成都先衍 提供技术服务 2,276.56

Dania Therapeutics ApS 提供技术服务 180.72

合计 2,457.28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担保情况。

4、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出租方:

表6-33 2025年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成都先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房屋 13.95 22.88

合计 13.95 22.88

公司不存在作为承租方的情况。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6-34 2025年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成都先衍 1,352.31 - 206.61 -

Dania Therapeutics ApS 21.17 - - -

合计 1,373.48 - 206.61 -

六、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一季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单笔涉案金额占发行人合并口径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三)重大承诺

表6-35 2025年发行人重大承诺事项。

项目 本年年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30,381.63 2,225.34

(四)其他或有负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或有负债。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发行人受限资产为7.15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为0.005%,占总资产比例为0.004%。发行人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表6-35 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7.15 7.15 其他 因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导致的支付受限

合计 7.15 7.1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受限资产情况无重大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发行人未投资衍生品,主要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获取收益,基金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6-37 2025年发行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私募基金名称 投资目的 拟投资总额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参与身份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利润影响 累计利润影响

Mission BioCapital V 发掘或参与孵化一些全球生物医药产业相关的实验中心,以期后续可能的战略合作 3,541.35 2,308.45 有限合伙人 2.01 否 否 384.08 396.47

杭州磐霖旭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项目覆盖面,打造围绕公司业务的行业生态,促进公司业务订单转化 500 500 有限合伙人 1 否 否 16.83 19.6

元生科创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项目覆盖面,打造围绕公司业务的行业生态,促进公司业务订单转化 500 350 有限合伙人 1.67 否 否 -0.83 -7.65

成都怀格国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项目覆盖面,打造 500 500 有限合伙人 1.21 否 否 52.22 110.53

围绕公司业务的行业生态,促进公司业务订单转化

嘉兴康沃拓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扩大项目覆盖面,打造围绕公司业务的行业生态,促进公司业务订单转化 300 210 有限合伙人 1.83 否 否 -4.02 -6.6

​ 合计 ​ ​ ​ / ​ ​ ​ 5,341.35 ​ ​ 3,868.45 ​ ​ ​ / ​ ​ ​ ​ / ​ ​ ​ ​ / ​ ​ ​ ​ / ​ ​ 448.28 512.35

近一期,发行人不涉及海外投资。

九、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财务状况未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发行人获得授信批复总额为43050万人民币,已使用授信总额为19602.5万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表7-1截止2026年第一季度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人民币

名称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业务品种 余额 起止日期 执行利率 担保情况

成都先导 成都银行 10050 固贷 9250 2021.10.27-2031.10.26 2.85% 信用,已完成贷后要求追加的抵押

成都农商行 5000 流贷 92.5 2024.9.27-2026.9.26 2.80% 信用

665 2025.3.19-2027.3.18

975 2025.4.22-2027.4.21

975 2025.5.21-2027.5.20

780 2025.6.27-2027.6.26

780 2025.7.28-2027.7.27

585 2025.8.21-2027.8.20

小计 5000 4852.5

兴业银行 20000 流贷 1000 2025.10.22-2026.10.21 2.11% 信用

500 2025.10.29-2026.10.21

1000 2025.11.10-2026.11.9

500 2025.11.24-2026.11.23

1000 2025.12.9-2026.12.8

500 2025.12.24-2026.12.23

小计 20000 4500

招行 8000 流贷 1000 2025.9.8-2026.9.8 2.21% 信用

合计 43050 19602.5

宁波先导 成都银行 3000 流贷 3000 2026.3.3-2027.3.2 2.65% 保证,JinLi个人担保

兴业银行 5000 流贷 1050 2025.6.13-2028.6.9 1.95%

90 2025.10.17-2028.6.9

1116 2025.12.29-2028.6.9

小计 8000 5256

聚智科成 成都银行 2000 流贷 2000 2025.12.29-2026.12.28 2.65% 信用,JinLi个人签署担保函

合计 53050 26858.5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历年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通过查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均为100%,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无。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中期票据符合规定条件,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中期票据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办公室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执行的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财务部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刘红哿

职务:首席财务官

电话:13601237812

电子信箱:hg.liu@hitge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

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慧谷东一路8号C2栋。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及债项跟踪评级;

3、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发行结果披露

企业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发行人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5、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6、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在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五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披露付、付息事项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将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杨亚星、胡卓

联系方式:028-86160595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

邮箱:yangyaxing@bocd.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angyaxing@bocd.com.cn或寄送至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__/__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受托管理人。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赎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到期的本金和利息的偿还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慧谷东一路8号C2栋

法定代表人:JIN LI(李进)

联系人:BIN BIN LIU(刘斌斌)

电话:15928877298

传真: /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建军

联系人:杨秋萍、胡卓

电话:028-86160595

传真:/

三、其他团成员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李波

电话::010-85209683

传真:/

四、发行人律师

单位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号1

栋21层-33层

负责人:程守太

联系人:李林涧

联系电话:028-86625656

传真:028-86625656

五、审计机构

单位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唐恋炯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86-21-6141 8888

传真:/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XX】号);

(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2023-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未经审计的2026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

(四)关于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6年度第二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

名称: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慧谷东一路8号C2栋。

法定代表人:JIN LI(李进)

联系人:BIN BIN LIU(刘斌斌)

电话:15928877298

传真:+86(28)83310298

邮政编码:610093

(二)主承销商

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

联系人:杨秋萍、胡卓

电话:028-86160595

传真:/

邮编:610015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件: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合计-期末存货余额)/期末流动负债合计

4、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

5、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

7、毛利率=(主营业务营业收入-主营业务营业成本)/主营业务营业收入

8、总资产周转率(次/年)=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9、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1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1、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