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基础发行规模 人民币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上限 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二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条款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章 发行条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 1

重要提示 ....................................................................................................................... 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6

二、发行条款提示 .............................................................................................................................. 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7

第一章 释义 ............................................................................................................. 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2

一、投资风险 .................................................................................................................................... 1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2

三、特有风险 .................................................................................................................................... 17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18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 .................................................................................................... 18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 19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2

一、募集资金用途 ............................................................................................................................ 2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 22

三、公司承诺 .................................................................................................................................... 22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 23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 25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26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27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8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30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6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49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 59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 60

十一、发行人所属区域的简介 ........................................................................................................ 65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69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 69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73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 83

四、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 100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102

六、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 .............................................................................................................. 104

七、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 105

八、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 .................................................................................................. 105

九、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 105

十、海外投资情况 .......................................................................................................................... 105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 105

十二、2025年度情况预披露 ......................................................................................................... 106

第七章 企业资信情况 ........................................................................................... 107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 107

二、发行人违约情况 ...................................................................................................................... 108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情况 .............................................................................................. 108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 108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 109

第九章 税项 ........................................................................................................... 110

一、增值税 ...................................................................................................................................... 110

二、所得税 ...................................................................................................................................... 110

三、印花税 ...................................................................................................................................... 110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 112

一、置换 .......................................................................................................................................... 112

二、同意征集机制 .......................................................................................................................... 112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 117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 117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 118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 118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 119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 121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122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 12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12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12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126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 128

六、其他 .......................................................................................................................................... 130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 132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 133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134

一、违约事件 .................................................................................................................................. 134

二、违约责任 .................................................................................................................................. 134

三、偿付风险 .................................................................................................................................. 134

四、发行人义务 .............................................................................................................................. 135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 135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135

七、处置措施 .................................................................................................................................. 135

八、不可抗力 .................................................................................................................................. 136

九、争议解决机制 .......................................................................................................................... 137

十、弃权 .......................................................................................................................................... 137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 138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140

一、备查文件 .................................................................................................................................. 140

二、查询地址 .................................................................................................................................. 140

附录: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 14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化工品市场波动风险

化工销售是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化工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原盐、电、燃料煤等。原料和燃料的价格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及生产计划,对发行人生产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主要化工产品纯碱、溴产品、氯化钙等作为基础原材料化工产品,与轻工日化、建材、冶金、纺织、国防、医药等多个行业及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关联度较大,在经济低迷时可能产生行业需求萎缩。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1-9月,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9.97%、22.89%、13.98%和10.23%,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1.09亿元、10.44亿元、0.39亿元、-3.96亿元,整体毛利率呈现波动趋势、净利润有所下滑,跟纯碱等产品价格紧密相关。若未来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化工销售板块将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将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持续融资的风险

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发行人未来的新建项目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而发行人当前的外部融资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因此融资规模必然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均有可能降低发行人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若发行人无法持续获得外部融资,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4,458.88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96.70%;净利润3,921.69万元,较2023年度下降96.24%,主要系主导产品纯碱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下降所致。2025年 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53,077.55万元,较2024年1-9月下降340.31%;净利润-39,614.11万元,较2024年1-9月下降330.61%,主要系主导产品纯碱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下降所致。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119.83万元,较2024年1-9月下降112.78%,主要系受化工品市场环境影响,纯碱等主要产品收入降幅较大,营业收入同比减少所致。根据发行人2025年度业绩预告,发行人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5亿元至-12.6亿元,主要系因行业产能扩张,下游需求回落,发行人主导产品纯碱供大于求,销价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所致。具体情况详见“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及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条款请参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发行人被申请破产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议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 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 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 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的“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如有)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 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山东海化 指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本次中期票据 指 注册额度为20亿元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 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注册额度 指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 2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最高待偿额度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以及承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方、联席主承销商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比例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指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已更名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综合服务平台 指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投资者、持有人 指 就本期中期票据而言,通过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中期票据的主体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近三年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9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

潍坊市国资委 指 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募集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四)发行规模动态调整带来的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簿记建档过程中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在商定的发行金额上下区间范围内确定最终实际发行金额。因此,若发行人选择缩量发行,将导致票面利率低于市场预期水平;此外,当市场利率较高时若发行人选择缩量发行,将可能导致潜在投资人流标。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1,626.48万元、8,550.41万元、20,416.10万元、41,032.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4%、1.06%、2.38%、4.42%。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期货保证金。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无法按期收回,则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造成较大的压力。

2、持续融资的风险

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行业,发行人未来的新建项目需要较大的资本投入,而发行人当前的外部融资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因此融资规模必然会进一步增加。如果国家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均有可能降低发行人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若发行人无法持续获得外部融资,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1-9月,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19.97%、22.89%、13.98%和 10.23%,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11.09亿元、10.44亿元、0.39亿元、-3.96亿元,整体毛利率呈现波动趋势、净利润有所下滑,跟纯碱等产品价格紧密相关。若未来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化工销售板块将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将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未来资金投入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383.09万元、-16,826.85万元、-26,593.11万元、-186,147.37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综合来看,发行人目前处于建设投资高峰期和加速发展时期,未来面临资金投入较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化工品市场波动风险

化工销售是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化工品生产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原料和燃料,主要包括:原盐、电、燃料煤等。原料和燃料的价格波动,将影响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及生产计划,对发行人生产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主要化工产品纯碱、溴产品、氯化钙等作为基础原材料化工产品,与轻工日化、建材、冶金、纺织、国防、医药等多个行业及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关联度较大,在经济低迷时可能产生行业需求萎缩。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主要产品的盈利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地区经济波动风险

化工销售业务具有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回收慢的特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有着比较明显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将会对发行人新增业务及现有业务的良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发行人的投资收益水平,且该类影响还有较长的持续性风险。

3、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果发行人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一旦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如果国家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买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这将可能导致公司运营成本的上升,挤压公司盈利空间。

4、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是指在债券注册或存续期间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券本息偿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券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

(三)管理风险

1、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企业较多,对发行人财务管理、规划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要求。发行人须有效管理下属企业、整合相关企业资源,逐步形成协同效应、发挥规模优势,否则将可能会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未来,若发行人未能有效管理下属企业、发挥规模优势,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带来管理风险。

2、关联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数量较多,且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关联性,发行人本部与子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存在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制定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决策和定价原则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约束,但是未来如果发生的关联交易增多,将使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的经营过分依赖关联交易,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

3、人力资源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持续发展,已逐步形成相对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在公司组建和发展过程中,经验丰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优秀的专业人员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同时公司也培养和选聘了大批的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引进并充分发掘优秀人才已成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实现的重要保证。若公司未来不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以留住并吸引更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优秀专业人才,将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4、财务管理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化工行业项目实施周期长,投入成本大,成本回收较慢。发行人未来几年产业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也可能随之上升,从而增加发行人财务管理难度和风险。未来,随着投资项目及规模的增加,发行人需要通过对各类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加强资金筹措,并提高对资金运用效率。因此,发行人未来可能面临加强财务管理的压力。

5、制度风险

发行人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业务品种的不断丰富,对发行人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有效控制相应的管理风险,进而使得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发生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程序。总体看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和重大影响力。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严重疾病、突然死亡或失踪、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券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等,可能引起发行人临时性重大人事变动,可能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结构,进而对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以及公司内控机制,但仍不排除上述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所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家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从事经营领域所涉及的化工销售等行业,多数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发展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时期内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环保政策调整风险

化工产业是对环境资源消耗较高、属于占用土地面积较大行业之一,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的发展构成政策约束,包括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日益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企业构成考验。为达到国家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行人需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增加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投入,将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发行人利润。同时,若出现环境污染事故,将给发行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失。

三、特有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并无需要披露的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重大特有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

名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0.0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发行总额: 人民币20亿元(RMB2,000,000,000元)

本期基础发行规模: 人民币0亿元

本期发行规模上限: 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实际发行金额: 申购结束后定价配售完成前,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基础发行规模与发行金额上限之间协商确定的最终发行金额,并根据此进行定价配售及缴款,开展后续工作

期限: 5年期

年度计息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票面利率: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簿记建档: 簿记建档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公告日: 2026年【】月【】日-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债务债权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月【】日(如遇到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2031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中期票据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兑付日的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同类型品种的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00至2026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 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5: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5: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本期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债务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债务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20亿元,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有息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

本次中期票据首期发行金额上限为 5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根据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需求,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部分补充营运资金用途为偿还其他有息债务。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发行人承诺存续期将严格按照发行文件约定用途使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核查是否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发行人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发行人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逆回购等。

三、公司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不直接或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任何形式用于房地产相关业务;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潍坊市政府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地方国有企业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成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财务部负责协调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由发行人的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偿付资金,确保本息如期偿付,维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

(二)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可变现资产保障

发行人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货币资金较多。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150,979.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6.26%。作为流动性最强、支付最灵活的流动资产,发行人货币资金是本期中期票据、其他有息债务及利息偿还最可靠、最直接的保障措施。

(四)融资渠道保障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48.55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9.36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19.19亿元。公司自成立以来与国内各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尚有一定剩余授信额度。公司具有的较强间接融资能力,为偿还本期中期票据的到期本息提供了进一步保障。

(五)降低融资成本并控制有息负债规模

发行人将积极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从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公司将统筹安排业务发展,科学计划收支,努力使有息债务规模处于合理水平。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治慧

注册资本 人民币89,509.1926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89,509.1926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8年6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06206553L

住所(注册地)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262737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非食用盐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销售【分支机构经营】;肥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电话及传真号码 电话号码:0536-5329622传真号码:0536-532962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治慧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总经理电话号码:0536-53296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7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7]85号文批准,由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1998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潍坊市人民政府对股权划转的批复,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17日,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昊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539号),将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44.5286%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1月13日,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8.95亿元,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89,509.1926万元,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独立经营能力。

1、资产方面

公司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且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不存在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

2、人员方面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产生。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和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3、机构方面

公司形成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的组织结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4、财务方面

公司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相应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5、业务方面

公司具有自主的经营范围,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拥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网络系统,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因生产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市场原则或协议执行,并按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综上,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到了业务分开、人员独立、资产完整、机构独立、财务分开,符合独立性的要求。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6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15,932.30 潍坊 潍坊 化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潍坊 潍坊 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山东海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00 潍坊 潍坊 贸易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东海化丰源矿盐有限公司 2,000.00 东营 东营 化工 51.00 投资设立取得

山东海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 泰安 泰安 新能源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山东海岳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 泰安 泰安 化工及非金属采矿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1、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子公司1。

2、发行人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情况如下:

发行人持有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51%的股权,但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系由公司和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3名,山东裕滨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派2名。根据公司章程,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做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因此双方对其共同控制,属于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3、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情况。

1 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为重要子公司。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遵循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其中,主要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如下:

1、办公室

(1)行政事务:负责协调安排公司领导的日常事务,以及内、外事活动;负责公司文件的收、发、存管理,以及有关事宜的督办;负责公司印鉴管理;

2 发行人为发挥各方资源互补优势,共同开发天然碱矿产,实现互惠共赢,发行人与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碱业”)、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投资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发行人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挂牌摘牌方式取得中盐碱业29%的股权,投资总额232,000.00万元。2025年10月16日,发行人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确认通知书》,对发行人增资中盐碱业的投资方资格予以确认。2025年10月20日,发行人与各相关方签署了《增资扩股合作协议》。截至目前,中盐碱业完成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取得了奈曼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其中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盐碱业29%股份。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负责机关费用管理;负责办公楼以及办公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

(2)文秘工作:负责上级和公司领导指示及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传达、督办;负责公司行政类公文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会议决议的督办及信息反馈。

(3)公共关系管理:负责公司公共关系的建立与维护;负责公司日常接待管理。

(4)档案管理:负责公司各类档案归档、查阅及日常管理。

(5)外事服务:负责员工出国任务的汇总、审批,出国任务计划的编制及上报;负责员工出国手续的送审和协调工作;负责员工出国台账管理;负责公司重要来访团组邀请及相关涉外礼仪工作。

2、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规划管理:负责制定人力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力资源管理年度滚动规划。

(2)人事管理: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调整及备案;负责组织对公司所属单位、部门领导班子的考察;负责组织领导干部的推荐、任免、考核、培训、交流、监督;负责员工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和相关劳动协议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与处理。

(3)招聘用工管理:负责制定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与流程;负责编制公司人员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负责员工岗位调配、辞退、离职和退休等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员工工伤鉴定及伤、残、病、亡有关政策的落实。

(4)薪酬绩效管理:负责制定、完善公司薪酬、绩效、福利管理制度与流程;负责核定工资总额,并监督发放;负责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及福利管理;负责监督考勤及各类休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公司层面各类考核数据,分析考核结果并制订改进措施。

(5)培训开发管理:负责分析公司培训需求,编制公司培训规划及计划;负责公司培训预算编制,培训费用的使用和控制;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技术、技能人才开发管理;负责新员工入职培训;负责员工职业资格管理。

3、审计部

(1)财务审计管理:制订、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公司机关部门业务工作及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所属单位的内控制度、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及其相关的经济活动;对所属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公司决策或参与投资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审计;对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发生的重大经营、管理、财务等异常情况实施专项审计;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配合上级年度审计项目;实施上级审计部门授权委托的审计项目,依据需要参与上级内部审计项目;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自行纠正并提出处理建议。

(2)工程审计管理:负责公司工程审计制度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制订、发布工程计价模式,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工程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实施上级授权工程结算审计项目;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工程结算审计;负责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合同审核;负责公司直管项目组工程价款审核;负责公司工程施工招标监督工作;参与工程招标文件审核;参与乙供材考察询价定价;参与工程项目机械完工验收。

(3)内控与风险管理:负责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内控检查评价管理制度的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公司风险评估,编制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负责公司风险防控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完善,编制权限手册;负责实施内控与风险管理检查评价并提出内控与风险管理缺陷,以及相关缺陷的整改跟踪;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学习培训工作。

4、工程管理部

(1)负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建设、执行、监督和考核,指导各单位建立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统筹做好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费用、质量、进度、安全“四大控制”管理工作。

(3)参与建设项目前期研究的工程方案和投资的审查。

(4)在项目确定阶段,参与审核建设项目基础设计,对项目组进行指导管理。

(5)审核项目开工申请、项目实施计划,审核项目范围变更申请,批准工程变更申请。

(6)审批项目年度工程建设里程碑、重大作业管控计划。

(7)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机械完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参与后评价等工作。

(8)协调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各项政府许可手续的办理。

(9)组织工程建设质量事故调查和项目管理重大问题调查分析,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

(10)推广工程建设领域“三新三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标准化、简易化、国产化)。

(11)组织工程建设系统队伍培训、认证等。

(12)组织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临时性、短期性、公用性、综合性且不便于成立直管项目组的项目建设工作和直管项目组关闭后尾项处理工作。

(13)落实上级政府部门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5、财务部

(1)财务制度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

(2)财务信息管理:负责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实施、维护及协调。

(3)财务分析:负责财务数据统计、财务分析报告编制;负责公司经济运行质量分析。

(4)预算管理:负责制定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立;负责公司预算的编制、执行过程的监控以及执行结果的分析评价;负责本部及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的收集、汇总、审核工作。

(5)资金管理:负责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管理,编制公司资金计划,收集、汇总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分析报告;负责公司资金支付管理、融资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

(6)税务管理:负责税务政策分析,制定公司整体税务计划;负责计算各种应纳税项目的税款,编制各类纳税申报表提交税务部门,办理缴纳税款的申报手续,按时依法纳税;负责日常税收业务账务处理的稽核,及时纠正误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税务检查;负责税务档案资料管理。

(7)保险管理:负责公司风险分析及保险筹划,编制投险方案;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处理保险赔付工作。

(8)会计核算:负责公司成本、费用的汇总、计算、分析及成本核算;负责会计凭证的编制;负责公司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编制,为财务分析提供数据资料;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核;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

(9)机关财务管理:负责制订、修订公司机关费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资金管理、会计核算、日常费用核销、财务报告。

6、战略计划部

(1)战略规划管理: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研究,组织制定/修订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滚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司统计管理,汇总、分析内部统计资料,编制统计报表,审核对外发布统计结果;负责公司资产运行质量评价,组织对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内部资源整合等进行研究、提出建议;负责各类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企业管理:负责公司内部绩效考核办法的制订及修订,经济责任书的签订;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监督计划执行过程;负责指导各所属单位制定年度绩效考核计划,并监督执行过程、考核执行结果;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季度、月度考核。

(3)计划投资管理:负责公司计划与投资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并监督实施;依据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战略;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和考核;负责投资项目立项、预可研、可研、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

(4)工程管理、总图管理:负责总图的更新和维护管理;负责建构筑物改建、扩建、拆除、迁移申请的审查;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用地或生产维修动土的申请审查;负责与总图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负责土地、房产等管理和相关闲置、低无资产的租赁、处置审批。

(5)造价管理经理: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的审核,工程造价咨询等;负责投资项目前期研究阶段立项、各类评价、土地、规划等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

7、市场部

(1)市场信息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反馈系统;负责行业政策和产业发展研究,分析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对目标客户需求做出预测,为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提供参考;负责参与行业会议,交流行业信息;负责市场信息管理,包括竞争对手、产品价格、营销模式、销售渠道等情报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营销策略制定提供数据支撑;负责客户信息收集及管理;负责收集所属单位市场信息和报表;负责公司各种产品品牌的创立和开发。

(2)市场行为监督:负责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体系,并监督执行;负责信息系统销售模块管理和运维;负责监督各下属单位销售计划的执行,以及相关数据的统计及分析;负责比较各类产品地区投放量与销量比例,评估地区产品投放数量的准确性;负责组织价格委员会会议,监督各类产品价格执行情况;负责汇总价格数据,分析产品定价策略,为产品价格控制提供依据;负责推动电商销售。

8、安全管理部

(1)质量管理:负责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考核;制定公司质量工作年度滚动计划;负责建立公司大宗原材料质量监督流程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工作月度检查和考核;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外审工作;编制月度质量报表和大宗原材料监督报告;策划组织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负责制定质量人员的年度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内部质量纠纷的仲裁工作;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健康管理:负责制定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及制度;负责接触有毒有害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负责劳保用品配备标准、发放计划的审批管理;负责有毒有害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负责组织职业健康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员工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负责上级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填报使用、运行维护;组织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及申报;负责职业病事故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建设项目执行法定职业健康许可审批情况。

(3)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体系;负责制定生产、检修、大修期间的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负责调查处理公司安全责任事故(工伤、泄漏、爆炸等),并进行事故分析;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负责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安全会议和活动组织;负责特殊工种教育培训及取证管理;负责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政府、上级、安全信息系统的填报使用运行维护,组织编制安全报表;负责车间、专业、班组、岗位“四个达标”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建设项目执行法定安全许可审批情况。

(4)环保管理:负责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企业环保内审、检查,配合国家、地方及上级环保管理部门开展外部审查;负责环保项目管理以及环保项目实施效果评价;负责污染物排放数据管理,“三废”排放情况监督,核实并缴纳排污费;负责组织环境监测以及环保信息管理;负责环境异常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建设项目执行法定环保许可审批情况;负责组织环保部门要求的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管理;负责组织环境隐患排查治理;负责上级、公司环保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使用、运行维护。

9、生产管理部

(1)生产运营协调: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司水、电、汽、动力等生产资源的平衡协调;负责生产管理及现场管理考核。

(2)生产协同管理:负责建立公司产业协同运行机制;负责所属单位间生产系统的协调和指导。

(3)节能减排管理:负责公司节能减排管理规定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落实、考核和督查;负责建立节能管理台账,统计、上报节能减排数据;负责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和循环经济管理;负责公司及下属单位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4)计量管理: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计量器具周期性检定,计量器具的更新、修理、报废及新建项目计量器具采购申请的审批;负责协助仲裁所属单位之间的计量纠纷。

(5)工艺管理:负责组织工艺技术人员编制和修订工艺操作规程,并组织评审、发布;负责生产过程紧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负责监督工艺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参与审核工艺技术攻关项目,组织和指导工艺技术攻关;负责审定生产单位上报的装置开停车方案和技术方案;负责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档案管理。

(6)装备管理:负责制定公司装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负责装备购置、更新改造、检维修计划、调拨划拨、报废处理的审批;负责设备检查和考核管理;负责装备台账以及装备技术档案管理;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装备管理培训。

10、证券部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11、产权法律部

(1)法律事务:负责公司纠纷管理及外聘律师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以及解释;负责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服务;负责公司案件纠纷管理以及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负责外聘律师管理;负责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

(2)产权管理(包含低无资产管理):负责建立和推行公司国有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并修订完善;负责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管理;负责工商变更登记、股权管理信息更新、产权登记;负责协助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召开;负责营业执照管理、商标续展管理;参与股权转让相关工作;负责公司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管理。

(3)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标准合同文本的拟定,对重大项目的合同谈判及签订提供支持;负责合同审核、归类入档和统计上报;负责合同印章管理。

(4)辅业管理和资产处置:原辅业管理部负责的公司辅业资产清查、登记、统计以及资产档案的收集、保存职能及负责公司辅业企业股权管理职能、资产处置职能。

12、流程和数字化中心

(1)信息管理:负责信息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信息化发展计划;负责制定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方案,并审核所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方案;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负责信息化标准编码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负责ERP系统应用管理;负责过程管理,系统数据集成管理与技术指导,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集成与管理;负责关系数据库和实时数据库接口技术解决方案制定和实施;负责APC与MES专业化管理,信息集成平台规划、建设及应用管理;负责对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网站进行统一管理;负责为集团公司各工厂自动化装置提供专业化管理与技术支持;负责信息化费用管控。

(2)系统运营维护:负责数据库维护;负责集团公司网络运行的管理与维护;负责集团公司网络设备日常管理与维护、机房管理、终端维护管理;负责集团公司计算机软硬件管理;负责集团公司相关系统开发;负责外网、VPN、AD域账号管理;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3、科技部

(1)科技体系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科技管理体系;负责公司技术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并修订完善。

(2)科技规划管理:负责制定公司科技发展总规划,编制科技研究开发计划,提出科技研究经费建议;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制定科技工作计划,督促并监督计划执行,对科技成果进行综合评审及考核;负责公司专利权管理及使用;负责收集、分析行业前瞻性技术信息,提出新的研发课题;负责协会、学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级技术中心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

(3)科技项目管理: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年度科技项目规划综合审批,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项目经费控制,组织项目成果评审;负责科研项目立项,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研发成果评审及内部申报;负责组织新产品开发项目前期论证、经济技术评价、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组织所承担的新建项目前期安评、环评、能评等编制和行政审批;负责公司层面技改项目可行性方案论证、初步设计评审以及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立项审批,技改成果评价;负责科技研发成果外部申报;负责科技项目经费审查;负责科研项目相关资料归档。

直属中心管理职责:

1、采办中心

(1)采办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公司采办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制定公司招投标实施办法。

(2)采办计划管理:负责公司采办计划汇总、分类、审核、报批;负责采办方式审核。

(3)采办信息管理:负责采办物资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为采办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4)采办成本管理:负责招投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预算的批准与核算。

(5)采办过程监督:参与招标(谈判)文件评审;参与监督开评标过程,审核评标结果;参与监督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邀请函发放、中标结果通知单发放。

(6)采办合同管理:负责规范管理和使用合同印鉴并做好合同归档;建立合同台账,采办合同综合统计及定期上报。

(7)采办统计分析管理:负责建立健全采办台账;负责公司采办业务统计、分析,为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提供依据。

(8)评标专家库管理:负责招评标专家库建立和维护管理。

(9)供应商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供应商准入标准、供应商评价体系;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负责组织合格供应商入库审批;负责统计供应商履约情况并上报,定期组织供应供货商履约能力评审。

(10)库存管理:负责制定库存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建立安全库存管理体系;参与废旧物资处置。

(11)单一来源采办管理:负责选定供应商;负责组织开展与供应商的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负责签订采办合同。

(12)竞争性谈判采办管理:负责发出采办信息(采办公告或采购邀请书)及采办文件;负责收取供应商应答文件,并组织开展与供应商的谈判;负责组织竞争性谈判结果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负责签订采办合同。

(13)招标采办管理:负责制定招投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预算;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评审,招标文件发放;负责投标现场踏勘,组织供应商投标,投标文件收取及保存;负责从评标专家库抽取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组织开展评标工作;负责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通知书发送,评标结果异议处理;负责组织开展与中标供应商的谈判;负责签订采办合同。

(14)采办合同执行监督:负责采办物资发货前检验;负责采办物资运输过程监督及协调服务;负责采办物资收货检验;负责协调、处理合同违约事件。

(15)物流配送管理:负责采办物资库存管理;负责制定采办物资配送计划;负责协调物流资源,将采办物资发送至各需求单位。

2、技术研发中心

(1)技术研发:负责承接科研课题、承揽公司所属单位的技术研发委托任务;负责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并组织开展实施;负责研发成果的内部申报;负责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

(2)技术服务:负责为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技术信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诊断、技术培训等服务。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章程。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等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董事长及总经理的各级职权。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主要内控制度

发行人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制度等事项所应遵循的原则。

1、财务管理

明确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工作权限、相关业务流程,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有效运行,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实现财务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与科学化,以维护股东、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资产管理

发行人为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资产运作程序,提高资产营运效益,规避经营、投资风险,减少资产损失,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对公司资产的购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证券投资、无形资产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对于限额以上的资产进行处置实行部门审核、领导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或装备等部门为资产的实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资产实物管理和技术监督,有责任及时就资产实物的存续状态和变动情况通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定期向生产或装备等部门了解资产的实物状况,以便依据需要及时调整资产价值。

3、资金管理

发行人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公司本部及下属分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汇入公司财务部指定账户,各控股子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均由其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资金支付实行预算管理,各下属单位按月编制月度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部门汇总统一调拨。公司资金收支业务实行职责分离控制原则,即资金的收支与记账分离、资金收支的经办与审核分离;有预算资金支出均按照分级授权管理的规定。

4、内部审计

发行人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健全自我约束机制,维护财经法纪,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要求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公司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受董事会领导。审计部门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

5、产权管理

在产权管理方面,发行人制定了《产权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公司设立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产权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产权登记、产权转让、产权无偿划转、资产评估管理等工作。公司下属单位在相关机构中配备专(兼)职产权管理人员。公司产权管理人员具备法律、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总公司及公司的制度规定,了解本企业资产管理状况。

6、融资管理

根据《融资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发行人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公司下属单位依据本单位年度经营预算,合理预计、上报下一年度融资授信业务需求计划,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汇总后,于每年十二月五日前报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汇总、分析、审核各所属单位上报的融资预算,编制公司整体年度融资预算,与年度财务预算一并经财务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后下发各单位执行。公司的集中融资管理权限,有利于规范融资授信业务,防范融资风险,强化公司统筹管理职能,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收益,促使融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7、关联交易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关联交易行为的协调监督控制,使内部关联交易合理、规范、顺畅,成为发行人抵御外来风险的强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制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规范关联交易的核算、对账工作,增加关联交易管理的可操作性。

8、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债券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的时间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公司在境外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公司董事高管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职起始日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孙令波 董事长 2021.01.27至今 是 否

王永志 董事 2016.08.30至今 是 否

李进军 董事 2025.09.10至今 是 否

王治慧 总经理 2024.03.01至今 是 是

董事 2024.04.02至今 是 否

陈国栋 董事 2021.01.27至今 是 否

何树桐 董事 2025.09.11至今 是 否

綦好东 董事 2021.01.27至今 是 否

朱德胜 董事 2021.01.27至今 是 否

马东宁 董事 2021.01.27至今 是 否

袁发林 副总经理 2017.10.24至今 是 否

魏鲁东 财务总监 2011.04.27至今 是 是

杨玉华 董事会秘书 2017.04.20至今 是 是

副总经理 2018.03.06至今 是 是

薛佩功 副总经理 2020.04.01至今 是 是

赵玉华 副总经理 2024.06.12至今 是 是

王顺福 副总经理 2024.06.12至今 是 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公司股权及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董事

孙令波,大学学历,历任潍坊市寒亭区区委机要局科员,区委办公室文书、综合科副科长、副主任科员、副主任,区委副秘书长,区保密局局长,寒亭区开元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寒亭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王永志,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热力电力分公司党政办主任兼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潍坊海峰热电有限公司副经理,山东海化集团党政办公室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团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物资装备中心经理,本公司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兼纯碱厂厂长、党委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李进军,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副主任,潍坊滨海开发区团工委书记,本公司纯碱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东海化盛兴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山东海化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团委书记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本公司董事。

王治慧,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党政办政工科副科长、科长,综合科科长,副主任、主任,山东海化集团团委书记,采办中心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山东海化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陈国栋,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财务部副科长、科长、副经理、财务管理总监、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山东海化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兼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

何树桐,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纯碱厂调度室副主任、生产安环处处长、生产运行部部长,山东海化集团生产运行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小苏打厂副厂长、党支部副书记、书记,本公司溴素厂副厂长、厂长、党总支副书记,山东海化集团生产管理部部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纯碱厂党委书记、厂长。

綦好东,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副教授、教授、会计系主任,山东财政学院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副校长,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德胜,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东宁,法学学士,一级律师,历任潍坊市法律顾问处律师助理、司法局干部,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现任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袁发林,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纯碱厂石焦车间副主任,盐水车间、煅烧车间主任、支书,天祥化工厂副厂长,山东海化集团天星化工厂厂长、党总支书记,本公司羊口盐场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羊口盐场党委书记、总经理。

魏鲁东,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山东海化集团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董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杨玉华,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企划部部长、白炭黑厂厂长,山东海化集团工程部副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薛佩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公司氯化钙厂车间主任、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厂长助理,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安全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玉华,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海化华龙硝铵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顺福,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供销分公司清欠处科长、碱销处科长、销售三部副部长、部长、货运部部长、销售一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销售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分公司总经理,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有员工4,700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大专以上学历 2,054 43.70

中专及相当于中专学历 1,224 26.04

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 1,422 30.26

合计 4,700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据发行人营业执照载明,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肥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货物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技术进出口【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分支机构经营】;非食用盐加工【分支机构经营】;非食用盐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食品添加剂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销售【分支机构经营】;肥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化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塑料制品销售【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是潍坊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是全国重要的海洋化工生产和出口基地、国内盐化工龙头企业,立足盐化产业,继续致力于纯碱、烧碱、溴素、氯化钙、小苏打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纯碱为主导产品,产销量位于行业前列。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海化股份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 240,436.29 67.48 436,752.25 72.64 683,940.56 80.20 755,137.17 77.75

烧碱 50,760.80 14.25 63,614.36 10.58 63,078.15 7.40 80,698.01 8.31

溴素 14,664.22 4.12 14,790.40 2.46 18,064.08 2.12 40,809.20 4.20

氯化钙 12,742.39 3.58 32,256.07 5.36 37,269.06 4.37 28,351.26 2.92

其他产品 37,719.38 10.59 53,852.21 8.96 50,459.49 5.92 66,241.37 6.82

合计 356,323.11 100.00 601,265.29 100.00 852,811.35 100.00 971,237.01 100.00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海化股份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 228,341.69 71.38 380,787.27 73.62 520,173.11 79.10 617,493.24 79.45

烧碱 19,977.18 6.25 29,947.25 5.79 31795.78 4.83 39309.52 5.06

溴素 7,494.98 2.34 10,526.94 2.04 11101.81 1.69 15,198.36 1.96

氯化钙 11,809.76 3.69 26,746.69 5.17 29,525.05 4.49 22,522.08 2.90

其他产品 52,252.57 16.34 69,229.54 13.38 65,045.7 9.89 82,725.22 10.64

合计 319,876.22 100.00 517,237.69 100.00 657,641.45 100.00 777,248.42 100.00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海化股份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 12,094.60 33.18 55,964.98 66.60 163,767.45 83.91 137,643.93 70.95

烧碱 30,783.62 84.46 33,667.11 40.07 31,282.37 16.03 41,388.49 21.34

溴素 7,169.24 19.67 4,263.46 5.07 6,962.27 3.57 25,610.84 13.20

氯化钙 932.63 2.56 5,509.38 6.56 7,744.01 3.97 5,829.18 3.00

其他产品 -14,533.19 -39.87 -15,377.33 -18.30 -14,586.21 -7.47 -16,483.85 -8.49

合计 36,446.89 100.00 84,027.60 100.00 195,169.90 100.00 193,988.59 100.00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海化股份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纯碱 5.03 12.81 23.94 18.23

烧碱 60.64 52.92 49.59 51.29

溴素 48.89 28.83 38.54 62.76

氯化钙 7.32 17.08 20.78 20.56

其他产品 -38.53 -28.55 -28.91 -24.88

合计 10.23 13.98 22.89 19.97

(四)主要业务板块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纯碱年产能280万吨,位居全国第四,另有溴素年产能0.825万吨、氯化钙年产能40万吨、原盐年产能240万吨及30万吨烧碱生产能力。

1、纯碱业务

纯碱是海化股份的核心产品,纯碱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原盐、石灰石和焦炭等行业。纯碱行业下游主要是玻璃、无机盐、冶金、医药、石油、制革、纺织印染、食品、造纸等行业。

其制造原理为原盐化盐后,除去钙、镁离子制得精盐水,经吸氨制得氨盐

水;氨盐水与二氧化碳反应制得碳酸氢钠;经煅烧后产出轻质纯碱。轻质纯碱经水合后,送煅烧炉煅烧,制得重质纯碱。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在生产模式上采取流水线不间断连续生产模式。以“设备运转长周期、生产运行高质量、协同协作无缝隙、节能降耗破纪录”为目标,各生产单位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组织生产。

在采购方面,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石灰石等大宗原材料,以产地直采为主,通过招标比价,优化供应链资源,保障生产平稳运行。纯碱采购业务由集团采办中心统一招标、议价、定价,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低价采购。

2022-2024年公司纯碱业务产品原材料采购情况

名称 时间 采购量(万吨) 采购均价(元/吨)

原盐 2024年 393.00 239.00

2023年 417.82 238.40

2022年 392.38 316.44

石灰石 2024年 371.00 93.00

2023年 427.11 98.82

2022年 464.16 119.96

无烟煤 2024年 24.00 1,177.00

2023年 27.48 1,470.68

2022年 30.79 1,764.22

在销售模式上,采取直供厂家为主、其他为辅的销售模式。根据不同产品市场情况分类施策,充分发挥产能和质量优势,与优质客户洽谈深度战略合作协议,锁定长期销量,实现均衡稳定的供需合作,满足客户需求。

近三年公司纯碱业务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时间 产能(万吨/年) 产量(万吨) 销量(万吨) 产销率(%) 销售均价(元/吨)

重质纯碱 2024年 280 167.69 143.60 85.63 1,654.00

2023年 181.45 181.72 100.15 2,217.77

2022年 156.63 165.23 105.49 2,430.90

轻质纯碱 2024年 142.00 118.41 83.39 1,682.61

2023年 137.86 137.65 99.85 2,127.93

2022年 144.53 154.84 107.13 2,351.62

近三年公司纯碱业务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产品名称 时间 产能利用率(%)

纯碱 2024年 110.60

2023年 114.04

2022年 107.56

大部分客户为预付款,公司收款后发货,赊销客户均投保了信用保险,在保险公司审核的赊销额度内进行纯碱销售,同时规避了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执行年底清收政策,除开立信用证等业务外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账款于当年年末清收。

2024年公司纯碱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抵消后的营业成本比重

1 供应商一 无烟煤 26,801.81 否 7.04%

2 供应商二 石灰石 13,443.69 否 3.53%

3 供应商三 原盐 9,590.94 否 2.52%

4 供应商四 石灰石 7,056.40 否 1.85%

5 供应商五 电石渣、原盐 6,774.26 否 1.78%

合计 - 63,667.09 - 16.72%

注:此处供应商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2024年公司纯碱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品种 销售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

1 客户一 纯碱 28,381.34 否 6.50%

2 客户二 纯碱 24,147.86 否 5.53%

3 客户三 纯碱 20,336.56 否 4.66%

4 客户四 纯碱 19,581.05 否 4.48%

5 客户五 纯碱 18,299.04 否 4.19%

合计 - 110,745.85 25.36%

注:此处客户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2、溴素业务

溴素工上游主要是硫磺、液氯等行业,下游广泛应用于制药、染料、精细化工、石油化工等行业。

其工艺流程卤水先加入稀酸、氯气进行酸化、氧化;气液交换形成的溴混合气体,经淡水喷淋,被二氧化硫吸收,形成氢溴酸汽雾;再经冷凝成初级酸完成液;后经二次加氯、蒸馏、冷凝、分离制得成品溴素。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溴素采购业务由集团采办中心统一招标、议价、定价,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低价采购,降低采购成本。该板块的业务销售均为预收款,客户完成打款支付后公司款到进行发货,降低压货和坏账风险。

2022-2024年公司溴素业务生产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时间 产能(万吨/年) 产量(万吨) 产能利用率(%) 销量(万吨) 产销率(%) 销售均价(元/吨)

溴素 2024年 0.83 0.81 97.59 0.81 99.91 18,328.00

2023年 0.83 0.80 96.38 0.80 100.00 22,526.21

2022年 0.83 0.89 107.23 0.89 99.99 45,848.30

2022-2024年公司溴素业务原材料采购情况

名称 时间 采购量(万吨) 采购均价(元/吨)

硫磺 2024年 0.46 1,250.00

2023年 0.40 1,065.56

2022年 0.48 2,220.11

液氯 2024年 1.34 218.00

2023年 1.31 235.38

2022年 1.44 663.31

2024年公司溴素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抵消后的营业成本比重

1 供应商一 设备款 1,058.63 否 10.06%

2 供应商二 硫磺款 417.48 否 3.97%

3 供应商三 设备款 201.77 否 1.92%

4 供应商四 设备款 177.75 否 1.69%

5 供应商五 维修费 133.17 否 1.27%

合计 - 1,988.80 - 18.89%

注:此处供应商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2024年公司溴素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品种 销售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

1 客户一 溴素 3,657.75 否 24.73%

2 客户二 溴素 2,935.51 否 19.85%

3 客户三 溴素 1,234.59 否 8.35%

4 客户四 溴素 1,162.18 否 7.86%

5 客户五 溴素 1,083.32 否 7.32%

合计 - 10,073.34 - 68.11%

注:此处客户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3、烧碱业务

发行人烧碱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4年8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5,932.30万元,公司占地469亩,为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产供销一体、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是海化集团盐化工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也是山东省重点监控的高危化学品生产企业。

烧碱行业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原盐行业、电石行业和电力行业。烧碱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化工、轻工和纺织行业,其次是医药、冶金、稀有金属、石油、电力、水处理及军工等行业。

公司现有1套30万吨/年的氯碱生产装置,采用目前最先进的“离子膜电解法”生产工艺,该装置保持98%左右的负荷生产,产品共有6种,主导产品是烧碱和液氯,副产品有氢气、次氯酸钠(84消毒液的主要成分)、盐酸、稀硫酸。

近三年公司烧碱业务生产销售情况

产品名称 时间 产能(万吨/年) 产量(万吨) 产能利用率(%) 销量(万吨) 产销率(%) 销售均价(元/吨)

烧碱 2024年 30 30.00 100.00 28.00 96.00 1,061.00

2023年 30 28.71 95.70 27.70 96.48 2,307.48

2022年 30 27.86 92.85 26.95 96.73 3,022.63

2022-2024年公司烧碱业务原材料采购情况

名称 时间 采购量(万度、万吨) 采购均价(元/度、元/吨)

电 2024年 73,460.00 0.53

2023年 67,549.12 0.60

2022年 67,522.10 0.7680

原盐 2024年 46.00 279.00

2023年 44.85 286.76

2022年 42.99 375.03

公司烧碱业务原材料主要为水电气和原盐,电的稳定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关联企业海化集团拥有自己的电厂,体现出了公司的巨大优势,同行企业的产量甚至达不到产能的60%,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始终以满负荷生产,有保障就有效益。公司地处全国最大的原盐产地,所采购原盐全部为一级优质品,企业周边有关联企业股份公司最大的盐场,作为储备保障的重要一环,对于运输成本有着绝对的优势,当前使用原盐主要为外部采购,与采购方合作年限均为五年以上,质量稳定。

2024年公司烧碱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抵消后的营业成本比重

1 供应商一 施工费 3,392.47 否 11.33%

2 供应商二 原盐 3,097.96 否 10.34%

3 供应商三 原盐 2,429.18 否 8.11%

4 供应商四 原盐 1,649.36 否 5.51%

5 供应商五 原盐 1,328.91 否 4.44%

合计 - 11,897.87 - 39.73%

注:此处供应商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公司烧碱产品主要销往省内周边市区和潍坊周边多个化工园区,因公司生产稳定,常年满负荷生产且受到原材料影响较小,质量稳定,带来了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

2024年公司烧碱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品种 销售金额 是否关联方 占总销售金额的比重

1 客户一 液碱、氯气 9,150.00 否 14.38%

2 客户二 液碱 7,982.58 否 12.55%

3 客户三 氯气 7,341.52 否 11.54%

4 客户四 液碱、氯气 5,253.11 否 8.26%

5 客户五 液碱、氯气 4,537.55 否 7.13%

合计 - 34,264.75 - 53.86%

注:此处客户编号只适用于上表。

4、氯化钙业务

氯化钙工艺主要应用于化雪除冰、石油钻探、石油化工脱水剂、干燥剂等

行业。其工艺制作为将蒸氨废清液先经蒸发、提纯后制得精卤;再经三次蒸发后,送入增稠器沉降分离;盐浆由增稠器底部进入离心机分离,湿盐由皮带机送入盐干机,经干燥后制得精盐;离心液经蒸发、增稠、澄清后至母液桶,母液经过蒸发,结片、干燥制得氯化钙。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5、其他产品业务

发行人其他产品业务包括小苏打业务、其他化工产品业务和其他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 66,241.37万元、50,459.49万元、53,852.21万元及 29,767.33万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2%、5.92%、8.96%和10.59%。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海化股份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和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小苏打 20,256.64 18,271.15 30,264.78 26,981.80 30,409.57 24,046.07 28,678.58 21,184.32

其他化工产品 9,510.69 27,120.36 16,281.29 36,899.14 9,179.37 32,387.91 21,624.33 45,056.31

其他 7,952.05 6,861.06 7,306.14 5,348.60 10,870.55 8,611.72 15,938.46 16,484.59

合计 37,719.38 52252.57 53,852.21 69,229.54 50,459.49 65,045.70 66,241.37 82,725.22

其中,其他化工产品中,主要包括原盐、小粒盐、卤水、苦卤、精制卤水、冷却卤水、钙液、钙液盐等化工副产品。

(五)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

(六)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发行人按照“行业龙头、国内一流”的产业定位,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海洋化工,深耕盐化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实施创新驱动,聚焦高端化优结构,聚焦智能化抓数改,聚焦绿色化转方式,聚焦集群化强链条,全力打造“管理精细、业绩优良、运营稳健、公众认可、员工荣耀”的国内一流上市公司。

发行人以“集成改革提升年”为主线,以深入推进目标管理为导向,坚持管理与改革同步、开源与节流并重,强化提升生产管控能力、销售协同能力、采办保供能力,加快实施“三定”、流程再造、数转智改,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在破冰改革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1、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4年末已投资金额 未来投资规划 建设期间 是否完成竣工决算 自有资金比例 资本金到位情况 项目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签订合同

2025 2026

2024年老线煅烧1#2#重灰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 0.26 0.20 0.26 - 2024.12-2025.11 否 100 根据工程进度到位 是 是

2025年纯碱厂新建渣场1#渣池加高至 15.5米项目 0.20 0.09 0.20 - 2024.12-2025.11 否 100 根据工程进度到位 是 是

合计 0.46 0.29 0.46 - - - - - - -

2、拟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建设期间 自有资金比例 项目是否合法合规 是否签订合同

2025年滨海绿色化工园区智能仓储中心项目 2.58 2025.7-2026.3 20% 是 是

新建20万吨/年小苏打项目 1.18 2025.3-2025-10 20% 是 是

合计 - - - -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盐化工行业主要包括两碱工业、苦卤化工、溴素生产和以氯、溴为原料的精细化工。制盐业是盐化工的基础,氯碱工业和纯碱工业是盐化工的主体,而精细化工则是盐化工的发展方向。其中精细化工模式产业链的延伸以氯碱装置为基础,配套建设规模化的氯产品,然后以相应氯产品为基础向下衍生生产消耗氢、烧碱的下游产品。

1、盐化工行业宏观影响因素

(1)整体经济景气程度

盐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之一,与整体经济景气程度息息相关,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固定资产投资波动、产品供给和需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同时盐化工行业作为典型的中游行业,上游是石油、煤炭矿石等能源资源,决定了成本,下游涉及居民衣食住行等方面,决定了行业的需求,自身行业情况和上下游关系决定了行业的盈利能力,整体经济景气程度将直接影响盐化工产业链上游成本及下游需求,进而最终影响盐化工行业的整体盈利状况。

(2)产业政策

目前产业政策对盐化工产业新增产能限制明显,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规定新建纯碱、烧碱属于限制发展类;2016年 9月,工信部发布的《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要严格控制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此外,近年来我国颁布、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逐步加强了节能环保领域的执法力度,环保监管日益趋严,盐化工行业落后产能逐步退出,设备和工艺向先进、具有规模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的大型企业集中,使行业整体供给量得到有效控制,供需矛盾得到缓解,提升了盐化工行业整体的规模效应。

(3)盐化工行业产业布局

盐化工产品由于其特殊的化学性质,对运输过程的要求标准较高,需要配备专业的设备和人员,导致运输成本较高,因而盐化工生产企业有一定的运输和销售半径,区域性特征明显。当前,我国盐化工产业发展在区域上并不均衡,产业链上下游在地理位置上存在较为明显的运输距离,因此在现有的产业链布局下,盐化工行业的发展受运输成本的制约和影响效应较为明显。

2、盐化工行业市场供需分析

供给方面:过去几年我国经济保持高速稳定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向前推进,带动了盐化工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刺激了盐化工产能的高速扩张,盐化工行业产能过剩现象较为严重。2013年起盐化工板块部分产品产能呈现逐步收缩的态势,产能利用率逐步上升。尤其从2016年开始受政府供给侧改革的带动,去产能政策及新环保法的落地实施,落后产能的退出速度提高,行业内部整合加速明显,供给过剩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需求方面:纯碱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等行业,最大的纯碱消费行业是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约占总消费量的一半左右,其最终的下游为房地产行业。烧碱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化工、轻工和纺织行业,每年消费的烧碱约占总产量近80%;PVC主要应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领域,其PVC用量占PVC总消费量的80%左右。在我国经济发展态势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2016年9月以来,受环保严查导致供给收缩及上游煤炭等行业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主要盐化工产品价格逐步回暖,盐化工下游行业整体景气度提升,盐化工产品需求得到逐步改善。

3、主要盐化工产品价格变动

2022年,中国烧碱市场供需均有增加,需求增量多于供应增量,市场供需格局趋紧,多数时间段维持偏高水平运行,年均价为1,084.33元/吨。2023年,中国烧碱供应增量大于需求增量,出口表现弱于去年,各市场价格多以震荡下行为主,年初价格高于年底价格,盈利情况转差。2022年纯碱现货大部分时间在2,600-3,000元/吨高位运行,受光伏玻璃产能高速扩张的影响,光伏玻璃日熔量累计增加。2022年中国重质纯碱市场月均价为2,867.28元/吨,其中月均价格最低出现在1月,平均价在2,555.41元/吨。纯碱价格在2023年经历了显著的波动,整体呈现“W”型的走势。年初纯碱市场均价为 2,648元/吨,年末价格为2,790元/吨,全年价格上涨了5.36%。2024年纯碱产量达 3,704.2万吨,相比2023年增长14.89%。

4、两碱行业

两碱即纯碱与烧碱,两碱工业作为基本原料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1)纯碱

纯碱是基础化工原料之一,广泛用于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合成洗涤剂及氧化铝等行业,其中玻璃行业占比将近50%,在国民经济发展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重质纯碱比例为46%,相比较发达国家超过80%的比例而言仍然较低。目前纯碱生产工艺有三种:氨碱法、联碱法和天然碱法,天然碱法受制于自然资源限制在我国占比并不高,氨碱法和联碱法比例最大。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对玻璃需求的快速增长,纯碱作为玻璃的重要原材料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根据中国纯碱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我国纯碱产能和产量均呈现逐年快速上升趋势,2024年末中国纯碱产能在3,838万吨,较2023年增加4.9%,为近五年峰值。自2003年起,我国纯碱产能和产量稳居世界首位,在世界纯碱工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近十年,我国纯碱行业步入规模化、规范化。由于纯碱行业属于高污染行业,随着我国环保力度的加大,国家大力推动落后产能淘汰相关事项。2010年工信部出台了纯碱行业准入条件,对生产厂设计能力提出要求,自2011年以来我国纯碱产能共计退出474万吨,主要集中在2011年、2014年和2015年。从产能利用率总体来看,我国纯碱行业开工基本已到上限,紧平衡状态将长期持续。我国纯碱的消费结构与地区间的经济水平以及工业水平有极大关联,纯碱的消费水平低于全球水平,中国纯碱产量大于需求量,相当大一部分用于出口。

价格方面,2022年纯碱现货大部分时间在 2,600-3,000元/吨高位运行,受光伏玻璃产能高速扩张的影响,光伏玻璃日熔量累计增加。2022年中国重质纯碱市场月均价为 2,867.28元/吨,其中月均价格最低出现在 1月,平均价在2,555.41元/吨。纯碱价格在 2023年经历了显著的波动,整体呈现“W”型的走势。年初纯碱市场均价为2,648元/吨,年末价格为2,790元/吨,全年价格上涨了5.36%。2024年末厂内库存140.75万吨,相比2023年年末的34.01万吨增长313.85%,处于历史同期偏高位置。

(2)烧碱

烧碱作为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氧化铝、造纸、印染、纺织等行业,对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供给来看,与纯碱行业类似,烧碱行业产能状况在2015年出现转折。随着去产能政策的落地,在经历了连续十年的高速增长后,全国烧碱产能增速在2016年开始放缓。

近年来我国烧碱产能情况

单位:万吨、%

项目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产能 3,909.35 3,873.00 3,945.00 4,102.00 4,259.00 4,380.00 4,470.00 4,507.50 4,763.00 4,703.50 4,916.00

同比增速 2.09 0.50 1.86 3.98 3.83 2.84 2.05 0.84 5.67 -1.25 4.52

由于宏观大环境景气度不佳,下游化工行业大多进入低迷期;加之部分行业如平板玻璃等自身亦面临繁重的淘汰落后产能的任务,使得两碱化工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日益严重。2014全年,受行业整体环境低迷的影响,我国两碱化工行业新开工及扩建项目减少,产能增幅明显减缓,行业处于更新换代、产能淘汰的转型期。近三年及一期,我国烧碱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行业总体产能呈现缓慢增长态势,供求失衡未发生根本性改变。2016-2024年,我国烧碱产量分别为3,283.90万吨、3,365.20万吨、3,420.20万吨、3,464.40万吨、3,463.20万吨、3,891.31万吨、3,980.50万吨、3,999.30万吨、4,365.70万吨。

由于中国烧碱市场整体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因此局部地区、特定时间的供需关系变化是影响价格走势的关键因素。在供应方面,装置的集中检修、新扩建装置的投产、碱氯平衡原因制约开工均是影响供应量变化的重要因素。此外,因生产地与消费地不重合,物流运输条件对市场价格的波动也起到较为关键的作用。需求方面,氧化铝、化纤、造纸等主要耗碱行业的开工和采购情况决定需求的数量,同时出口外销作为需求的组成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内市场行情。

目前,国内烧碱的下游消费分布中,氧化铝是需求最大的行业领域,氧化铝产量的增长将带动其对烧碱需求量的提升。价格走势方面,受下游需求变化、供需矛盾突出造成的产能过剩等影响,烧碱价格涨跌幅度变化较大。2022年,中国烧碱市场供需均有增加,需求增量多于供应增量,市场供需格局趋紧。2023年,中国烧碱供应增量大于需求增量,出口表现弱于去年,各市场价格多以震荡下行为主,年初价格高于年底价格,盈利情况转差。2024年烧碱供应增量大于需求增量,行业呈现供大于求局面。供应端产能增长且产量有较大提升,而需求端除氧化铝行业需求有一定增长外,其他行业需求增长相对有限。

5、盐化工产业发展趋势

我国盐化工产业资源丰富,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下游需求也持续增加。未来发展趋势一是集群发展,盐化工产业离不开原盐资源,将盐化工企业和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迁移到原盐资源丰富的城市工业园区,提高产业产能,减少运营和运输成本。二是绿色循环发展,盐化工产业在制盐过程中存在的污染问题,需通过优化资源利用率以逐步解决。三是精细化工发展,在主要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研发与创新,增加种类,提高附加值,推广用途。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卤水资源优势,立足就地精深加工、滚动增值、已成功开发出盐、碱、溴等产品系列,形成了一个区域以上下游产品接续成链、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为特色的生态工业“互联网”。

(三)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1、完善的产业链条:公司按照“一核多翼、链式布局、协调联动、耦合发展”的思路,打造上下游产品接续成链、关联产品复合成龙、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环境质量持续优化为特色的海洋化工生态工业体系。目前,由原盐、纯碱、烧碱、溴素、氯化钙、小苏打等诸多产品串并联而成的产业链条日臻完善,协同协作、互惠共赢的集群效应不断增强企业韧性,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公司获评“山东省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纯碱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产品“双绿”企业;溴素厂为省级“绿色矿山”企业和市级“绿色工厂”;氯碱树脂公司、氯化钙厂为市级“绿色工厂”;溴素厂、氯碱树脂公司已纳入省级绿色工厂培育计划。

2、卓越的质量品牌:公司秉持“品誉四方、质赢未来”的理念,致力于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多次获“国家认定级信誉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公司主导产品纯碱多次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石化行业名牌产品”“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产品质量奖”“山东省高端品牌”“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好品山东”等荣誉,提升了知名度和信誉度。

3、持续的创新能力:公司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持续推动企业数转智改,构建产供销研协同一体化智能平台,建设“数字海化”,打造智能化、数字化智慧工厂,入选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纯碱厂被评为“山东省设备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连续7年获得能效、连续4年获得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称号;羊口盐场被评为“山东省盐行业领军企业”,被山东省总工会命名为“工人先锋号”,获得“山东省矿业协会地球科学技术奖”“山东省盐业科学技术奖”等荣誉;氯碱树脂公司被评为“山东氯碱行业卓越企业”;溴素厂先后攻克罐装溴素溴水自动分离、非优级品溴素再脱氯等行业难题,成为国内首家解决提溴后卤水酸性中和难题的厂家。

4、厚重的文化底蕴:公司企业文化底蕴厚重,大力弘扬以人为本的“海化家•文化”,倡树“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海化,像经营家庭一样经营海化”及“走光明大道,干光明事业”理念,坚持与员工共享发展成果,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为合力攻坚、推进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公司先后荣获第十六届、第十七届“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第三十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十一、发行人所属区域的简介

发行人地处山东省潍坊市,是潍坊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潍坊市位于山东半岛中部,北濒渤海莱州湾,区位优势明显。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及不断改善的投资环境,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受益于“三区”规划良好的政策环境,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2024年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4年潍坊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8,203.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9%。潍坊市东邻青岛、烟台市,西接淄博、东营市,南连临沂、日照市,北濒渤海莱州湾,海岸线长 113公里,北部沿海地区有 4,462平方公里的浅海、滩涂和滨海平原。市辖奎文、潍城、坊子、寒亭 4区,青州、诸城、寿光、安丘、昌乐、昌邑、高密6个县级市,昌乐、临朐2个县,总面积15,859平方公里,潍坊市的青州、诸城、寿光和高密4个县级市连续多年位于全国百强县之列。

潍坊市境内共有青银、潍莱、荣乌等多条高速公路和胶济、胶新、大莱龙、益羊、青临五条铁路,公路通车里程达2.30万公里,被列为国家公路交通运输主枢纽城市。长深高速、潍日高速,德大铁路、黄大铁路、潍日铁路、潍坊城际铁路、朐沂铁路正在规划建设。潍坊港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货物吞吐量突破 1,500万吨。潍坊机场已开通至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海口等多条航线,是全国四大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之一、山东省航空货运枢纽,潍坊机场搬迁被列入国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

潍坊市为国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七个前沿城市之一,国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点开发区域,山东省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规划的四个城市之一,区位优势明显。同时,潍坊市产业体系健全,目前已形成以汽车、机械装备、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海洋化工、石油化工、新型建材、生物医药、食品加工、造纸包装十大产业为主体,产业布局合理、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投资环境不断改善。

从山东省下辖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对比来看,潍坊市经济总量位列青岛市、烟台市、济南市之后,为山东省第四大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实力较强。2024年潍坊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203亿元,按不变价格算,同比增长5.9%。第一产业增加 700.8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3,474.3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4,028.1亿元,增长5.8%。三次产业结构由2022年的8.8:42.0:49.2调整为8.5:42.4:49.1。

2022-2024年以来潍坊市主要经济指标及增速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金额 增速(%)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7,306.45 3.7 7,606.00 5.1 8,203.20 5.9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亿元) 646.98 2.5 674.30 4.7 700.80 4.1

第二产业增加值(亿元) 3,066.61 4.2 3,088.20 4.4 3,474.30 6.3

第三产业增加值(亿元) 3,066.61 3.4 3,843.60 5.7 4,028.10 5.8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 - 7.4 - 6.6 - 8.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元) 48,989 5.1 51,155 4.4 53,725 5.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2,745.3 1.3 2,936.1 7.0 3,131.6 6.7

三次产业结构 8.8:42.0:49.2 8.9:40.6:50.5 8.5:42.4:49.1

2022-2024年潍坊市与山东省部分主要城市经济情况比较

单位:亿元

地区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GDP GDP GDP

青岛市 14,920.75 15,760.34 16,719.46

济南市 12,027.5 12,727.40 13,527.60

烟台市 9,515.86 10,162.46 10,782.83

潍坊市 7,306.45 7,606.00 8,203.20

山东省 87,435.00 92,068.70 98,566.00

2022年,潍坊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产业链供应链生态建设试点城市。动力装备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12家企业成为省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省级特色产业集群累计 6家,居全省第一位。创新驱动释放新动能。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挂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达到80家,新获“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1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3家,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41家,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1家、重点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18家,省级瞪羚企业46家。

2023年,潍坊市产业生态呈现新格局。推动“千项技改、千企转型”,共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技改项目708项,全年完成技改投资465亿元。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转智改覆盖率达45.2%,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超过72%。全市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9家、独角兽企业1家、瞪羚企业63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521家、创新型中小企业 806家。新增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46家。制定产业链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建立“省级-国家级-世界级”产业集群梯次培育机制,率先推动动力装备集群向世界级集群迈进,元宇宙集群入选首批省级10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省特色产业集群2个。新增1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1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争创 3个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5家领军企业,累计分别达到 17个、25家,数量均居全省第 2位。加快推动装备工业向新能源化转型、化工行业向新材料新医药转型,我市被评为全国唯一的“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市”。“氢进万家”二期项目获科技部立项,氢源实现本地化供给。全市新能源装机1063万千瓦、居全省第1位。

2024年,潍坊市聚焦“9+3+N”产业主战场,以“创”开路、以“新”应变,乘“云”而上,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方向,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持续优化产业生态,加快建设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潍坊市在全省率先评选100家“晨星”小微企业;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485家,位列全省第二;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8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均居全省第三。今年有12家企业被认定为2024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新认定瞪羚企业数量超历年总和,较去年增长300%;一家企业顺利通过复审;山东省瞪羚企业新认定数量和通过率位列全市第一。目前,潍坊市共培育省级“链主”企业 12家,市级67家,已有15家企业的年营收超过百亿元,27家企业荣获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48家,连续4年位居全省首位。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情况、财务会计信息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等

发行人 2022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371A003442号”、“致同审字(2024)第371A003666号”;发行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1960号”;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因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已达《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发行人2024年变更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2022-2024年度、2025年1-9月财务报表均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

除特别说明以外,本募集说明书中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数据引自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2025年1-9月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发行人2025年1-9月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 1日起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 12月 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重大影响。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98,051.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0,335,493.20

未分配利润 862,557.98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 -607,178.57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61,695,034.31 25,156,426.12 86,851,46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901,046.71 24,901,046.71

未分配利润 1,794,493,507.40 255,379.41 1,794,748,886.81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 327,056,375.97 -115,894.94 326,940,481.03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年1月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072,825.32 4,338,033.87 88,410,859.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98,549.40 4,198,549.40

未分配利润 951,999,667.07 139,484.47 952,139,151.54

4、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21年 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15号规定,亏损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追溯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采用解释第15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合并范围重大变化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9月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2025年1-9月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2024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2023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山东海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 由0增加至100.00% 投资设立

2 山东海岳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能源 由0增加至100.00% 投资设立

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内蒙古海化辰兴化工有限公司 化工 由83%减少至0 挂牌转让

2022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山东海化氯碱树脂有限公司 化工 由0增加至100.00% 取得控制权

2 潍坊长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贸易 由0增加至100.00% 投资设立

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潍坊市滨海开发区易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 由100%减少至0 协议转让

2 山东海化盛兴热电有限公司 热电 由100%减少至0 协议转让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财务会计信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0,979.19 221,687.78 95,612.30 129,146.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22.22 - 6,032.61

衍生金融资产 246.71 6,278.95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9,024.42 702.84 8,498.34 4,446.95

应收账款 19,024.42 702.84 8,498.34 4,446.95

应收款项融资 85,391.90 147,304.62 315,326.26 206,253.17

预付款项 2,010.10 1,918.26 1,106.23 3,266.58

其他应收款 41,032.40 20,416.10 8,550.41 1,626.48

存货 26,912.14 56,927.81 27,190.63 40,167.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2.58 215.84 234.11 305.64

其他流动资产 431.46 5,509.58 220.32 1,833.56

流动资产合计 326,250.90 480,984.00 456,738.60 393,079.57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0.26 340.26 340.26 340.26

长期应收款 1,229.83 1,191.51 1,626.26 2,540.91

长期股权投资 9,735.16 10,382.07 10,475.72 5,332.38

固定资产 246,282.58 266,765.03 236,850.28 239,639.83

在建工程 21,005.67 3,460.70 25,326.85 15,110.66

使用权资产 22,851.35 22,197.82 20,229.31 10,169.67

无形资产 21,296.86 11,111.02 10,477.32 11,417.64

开发支出 - - - 229.87

长期待摊费用 27.04 43.27 64.90 86.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59.34 16,048.90 11,537.86 6,169.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616.76 45,274.20 31,485.91 5,814.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044.85 376,814.76 348,414.67 296,852.04

资产总计 928,295.75 857,798.75 805,153.27 689,931.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8,045.48 - - -

衍生金融负债 509.82 102.77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8,627.59 225,530.56 168,595.14 192,643.20

应付票据 127,267.24 146,425.65 108,965.43 73,058.68

应付账款 71,360.35 79,104.90 59,629.71 119,584.51

预收款项 600.54 541.86 652.13 841.06

合同负债 10,808.03 9,252.24 13,835.53 24,622.31

应付职工薪酬 30,348.88 31,731.26 27,647.66 24,557.77

应交税费 3,904.72 1,606.63 14,887.21 3,940.42

其他应付款 8,382.44 7,609.31 9,025.45 9,412.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339.57 3,950.20 424.67 210.54

其他流动负债 1,006.55 948.22 1,661.52 2,299.55

流动负债合计 370,573.63 281,273.05 236,729.30 258,527.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618.15 21,644.05 18,912.00 -

租赁负债 23,720.88 22,063.06 20,054.55 9,852.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207.12 5,132.81 5,427.78 6,042.72

预计负债 722.89 722.89 725.34 726.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43.81 7,124.75 5,033.55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837.33 1,757.60 2,158.32 2,133.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850.18 58,445.15 52,311.53 18,754.79

负债合计 450,423.81 339,718.20 289,040.84 277,282.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资本公积金 114,812.92 114,710.55 109,536.18 102,787.57

其它综合收益 -786.18 435.29 -1,244.80 -1,244.80

专项储备 1,125.80 601.19 458.31 225.39

盈余公积金 44,754.60 44,754.60 44,754.60 44,754.60

未分配利润 230,291.26 269,905.37 274,934.62 179,449.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707.58 519,916.19 517,948.10 415,481.29

少数股东权益 -1,835.64 -1,835.64 -1,835.66 -2,831.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871.94 518,080.55 516,112.44 412,649.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8,295.75 857,798.75 805,153.27 689,931.6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356,323.11 601,265.29 852,811.35 971,237.01

营业收入 356,323.11 601,265.29 852,811.35 971,237.01

营业总成本 366,034.17 577,154.38 721,558.76 838,245.43

营业成本 319,876.22 517,237.69 657,641.45 777,248.42

税金及附加 6,537.97 9,427.10 12,901.03 14,713.70

销售费用 8,754.29 7,718.20 7,982.58 7,756.72

管理费用 22,426.47 32,330.96 32,165.73 29,557.85

研发费用 8,786.14 10,670.34 11,628.27 9,251.52

财务费用 -346.92 -229.91 -760.30 -282.79

其中:利息费用 1,591.71 1,496.77 1,218.08 1,241.83

减:利息收入 1,871.71 2,265.22 2,024.96 1,707.98

加:其他收益 1,412.91 1,009.82 465.46 3,838.87

投资净收益 -259.67 302.17 5,750.88 12,666.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85.02 302.17 7.38 561.5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124.29 8,177.53 -17.11 32.61

资产减值损失 -45,075.14 -29,263.61 -905.54 -3,134.75

信用减值损失 -568.89 -612.62 -1,913.30 -223.20

资产处置收益 - 734.68 547.12 902.38

营业利润 -53,077.55 4,458.88 135,180.09 147,074.31

加:营业外收入 617.31 694.60 581.55 239.90

减:营业外支出 157.97 304.04 748.14 3,751.35

利润总额 -52,618.21 4,849.44 135,013.49 143,562.86

减:所得税 -13,004.10 927.74 30,616.89 32,705.64

净利润 -39,614.11 3,921.69 104,396.61 110,857.22

持续经营净利润 -39,614.11 3,921.69 104,396.61 110,857.22

减:少数股东损益 - 0.02 -14.04 54.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614.11 3,921.67 104,410.65 110,802.29

加:其他综合收益 -1,221.47 1,680.09 - -0.11

综合收益总额 -40,835.58 5,601.79 104,396.61 110,857.1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0.02 -14.04 54.9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40,835.58 5,601.76 104,410.65 110,802.1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3,353.40 618,531.45 524,918.51 491,358.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53.49 797.84 - 59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67.23 3,797.54 5,298.25 11,55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4,974.12 623,126.83 530,216.77 503,513.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2,881.50 314,479.82 403,044.12 232,855.0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226.86 82,846.76 88,142.98 73,129.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02.14 45,933.87 64,326.07 83,765.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783.46 13,551.61 8,065.60 9,446.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093.95 456,812.06 563,578.78 399,19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19.83 166,314.78 -33,362.02 104,31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 - 6,000.00 5,584.3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47.96 1,039.19 191.47 73.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44.42 2,383.70 938.79 1,675.9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531.45 1,198.3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43.50 6,773.75 8,159.6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135.88 10,196.64 15,821.36 8,531.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437.61 16,177.25 18,535.44 13,239.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7,845.64 612.50 - 11,175.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5,500.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 20,000.00 14,112.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283.25 36,789.75 32,648.22 89,914.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147.37 -26,593.11 -16,826.85 -81,383.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2,767.96 5,613.40 18,912.00 2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767.96 5,613.40 18,912.00 22,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81.35 - - 3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35.54 9,610.20 9,237.12 15,614.6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72.27 1,238.65 959.57 477.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89.16 10,848.85 10,196.69 46,09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78.80 -5,235.45 8,715.31 -24,092.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388.40 134,486.22 -41,473.56 -1,157.0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638.65 87,152.43 128,625.99 129,783.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250.25 221,638.65 87,152.43 128,625.99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250.36 211,609.75 90,792.47 114,857.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22.22 - 6,032.61

衍生金融资产 - 6,278.95 - -

应收账款 19,722.58 310.06 8,234.05 3,813.41

应收款项融资 71,544.27 137,754.45 309,439.63 201,042.12

预付款项 47,841.85 1,762.82 1,041.98 1,786.74

其他应收款 37,439.58 17,554.91 11,066.29 8,291.88

存货 24,943.68 55,171.65 25,671.08 38,469.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2.58 215.84 234.11 305.64

其他流动资产 294.45 5,486.59 947.19

流动资产合计 280,259.35 456,167.26 446,479.62 375,545.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0.26 340.26 340.26 340.26

长期应收款 1,229.83 1,191.51 1,626.26 2,540.91

长期股权投资 47,187.47 48,071.24 48,615.77 43,307.61

固定资产 183,658.57 199,883.65 202,418.82 209,245.64

在建工程 18,019.07 1,887.57 4,633.08 6,083.63

使用权资产 22,851.35 22,197.82 20,229.31 10,169.67

无形资产 19,168.55 8,937.00 8,332.71 8,732.85

开发支出 - - - 229.87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18.03 15,796.83 11,303.40 8,109.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162.51 45,173.87 29,005.36 5,298.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1,035.65 343,479.72 326,504.98 294,059.22

资产总计 851,295.00 799,646.98 772,984.60 669,604.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093.69 - - -

衍生金融负债 509.82 - - -

应付票据 102,494.13 119,281.65 91,890.43 68,058.68

应付账款 47,191.17 64,975.88 55,449.72 96,553.72

预收款项 588.07 491.99 652.13 479.24

合同负债 15,906.29 9,147.66 9,927.38 22,319.51

应付职工薪酬 26,982.22 27,832.29 24,350.48 21,282.74

应交税费 3,246.60 627.98 14,041.30 3,654.18

其他应付款 11,378.51 11,365.06 12,359.85 12,747.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58.22 1,058.63 424.67 210.54

其他流动负债 1,669.33 934.62 1,153.46 2,000.19

流动负债合计 308,518.04 235,715.77 210,249.42 227,306.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3,855.45 13,000.00 13,000.00 -

租赁负债 23,720.88 22,063.06 20,054.55 9,852.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866.76 4,830.70 5,192.23 5,821.66

预计负债 722.89 722.89 725.34 726.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82.13 7,124.75 5,033.55 -

递延收益 2,444.95 1,672.01 1,811.09 2,133.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293.05 49,413.40 45,816.76 18,533.74

负债合计 381,811.10 285,129.17 256,066.18 245,839.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89,509.19

资本公积金 141,079.99 140,977.63 135,803.26 129,054.64

其它综合收益 -910.63 450.68 -1,244.80 -1,244.80

专项储备 719.63 601.19 458.31 225.39

盈余公积金 44,754.60 44,754.60 44,754.60 44,754.60

未分配利润 194,331.13 238,224.53 247,637.86 161,465.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483.90 514,517.81 516,918.42 423,765.01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9,483.90 514,517.81 516,918.42 423,765.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51,295.00 799,646.98 772,984.60 669,604.8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44,144.44 522,162.09 775,661.10 868,651.15

营业收入 44,144.44 522,162.09 775,661.10 868,651.15

营业总成本 46,380.29 503,275.14 648,038.32 744,976.46

营业成本 41,376.09 450,762.63 591,010.43 690,749.80

税金及附加 952.39 8,867.43 12,368.63 13,740.48

销售费用 468.90 6,006.37 5,522.46 5,801.25

管理费用 2,791.36 29,225.52 29,077.88 27,351.66

研发费用 905.02 8,937.41 11,222.75 8,505.73

财务费用 -113.47 -524.22 -1,163.81 -1,172.45

其中:利息费用 345.42 1,305.08 1,190.56 462.04

减:利息收入 -374.07 2,324.48 2,322.06 1,821.00

加:其他收益 167.80 344.93 432.71 2,744.15

投资净收益 -396.36 348.40 823.13 -1,625.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60.60 348.40 12.19 561.5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007.60 7,918.27 -17.11 32.61

资产减值损失 -4,561.95 -28,279.49 -732.10 -3,103.96

信用减值损失 68.91 -534.05 -1,893.95 -189.37

资产处置收益 - -0.19 524.27 914.67

营业利润 -5,949.85 -1,315.17 126,759.72 122,447.05

加:营业外收入 4.79 667.85 566.49 134.96

减:营业外支出 6.36 303.85 409.08 3,664.84

利润总额 -5,951.41 -951.18 126,917.14 118,917.16

减:所得税 -1,470.11 -488.76 31,819.88 29,734.48

净利润 -4,481.30 -462.42 95,097.26 89,182.68

持续经营净利润 -4,481.30 -462.42 95,097.26 89,182.68

减:少数股东损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81.30 -462.42 95,097.26 89,182.68

加:其他综合收益 -1,087.90 1,695.48 - -0.11

综合收益总额 -5,569.20 1,233.06 95,097.26 89,182.5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208.26 579,096.18 479,422.60 433,307.0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53.49 797.8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532.14 6,281.54 5,636.76 8,237.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5,293.89 586,175.56 485,059.35 441,544.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1,274.56 274,874.29 359,959.00 209,912.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124.48 73,498.70 78,964.97 64,840.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83.00 42,966.07 63,390.15 81,764.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955.11 31,638.92 7,108.38 6,597.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237.15 422,977.97 509,422.50 363,115.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943.26 163,197.59 -24,363.14 78,429.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00.00 - 6,629.81 7,385.9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72.28 1,039.19 200.68 169.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03.93 925.92 879.24 1,675.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 -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43.50 6,773.75 8,159.65 8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619.71 8,738.86 15,869.39 10,081.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148.00 12,613.47 12,013.32 9,562.9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7,583.14 115.40 160.00 79,500.1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000.00 20,000.00 14,112.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731.14 32,728.87 26,286.10 89,063.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111.43 -23,990.01 -10,416.71 -78,981.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767.96 - 13,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767.96 - 13,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24.93 9,299.00 9,223.41 4,475.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4.42 1,238.65 959.57 477.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39.35 10,537.64 10,182.99 4,952.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028.62 -10,537.64 2,817.01 -4,952.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4,026.07 128,669.94 -31,962.84 -5,505.3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1,560.62 82,890.68 114,853.52 120,358.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534.55 211,560.62 82,890.68 114,853.52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项目 2025年1-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总资产(亿元) 92.83 85.78 80.52 68.99

总负债(亿元) 45.04 33.97 28.90 27.73

全部债务(亿元) 28.33 17.20 12.83 7.33

所有者权益(亿元) 47.79 51.81 51.61 41.26

营业总收入(亿元) 35.63 60.13 85.28 97.12

利润总额(亿元) -5.26 0.48 13.50 14.36

净利润(亿元) -3.96 0.39 10.44 1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3.96 -0.38 9.82 9.0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3.96 0.39 10.44 11.08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31 16.63 -3.34 10.43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8.61 -2.66 -1.68 -8.1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0.79 -0.52 0.87 -2.41

流动比率 0.88 1.71 1.93 1.52

速动比率 0.81 1.51 1.81 1.37

资产负债率(%) 48.52 39.60 35.90 40.19

债务资本比率(%) - 24.93 19.91 15.08

营业毛利率(%) 10.23 13.98 22.89 19.9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4.44 0.76 18.22 23.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4 0.76 22.61 2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3 -0.01 0.21 0.24

EBITDA(亿元) - 3.83 16.76 17.57

EBITDA全部债务比(%) - 22.29 130.64 239.8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3.50 136.01 141.50

应收账款周转率 36.13 130.69 131.76 162.65

存货周转率 7.63 12.30 19.53 14.01

注:2025年1-9月相关数据未年化。

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资产总额年初数+资产总额年末数)

/2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三、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0,979.19 16.26 221,687.78 25.84 95,612.30 11.88 129,146.66 18.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0,022.22 2.33 - - 6,032.61 0.87

衍生金融资产 246.71 0.03 6,278.95 0.73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9,024.42 2.05 702.84 0.08 8,498.34 1.06 4,446.95 0.64

应收账款 19,024.42 2.05 702.84 0.08 8,498.34 1.06 4,446.95 0.64

应收款项融资 85,391.90 9.20 147,304.62 17.17 315,326.26 39.16 206,253.17 29.89

预付款项 2,010.10 0.22 1,918.26 0.22 1,106.23 0.14 3,266.58 0.47

其他应收款 41,032.40 4.42 20,416.10 2.38 8,550.41 1.06 1,626.48 0.24

存货 26,912.14 2.90 56,927.81 6.64 27,190.63 3.38 40,167.91 5.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2.58 0.02 215.84 0.03 234.11 0.03 305.64 0.04

其他流动资产 431.46 0.05 5,509.58 0.64 220.32 0.03 1,833.56 0.27

流动资产合计 326,250.90 35.15 480,984.00 56.07 456,738.60 56.73 393,079.57 56.97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0.26 0.04 340.26 0.04 340.26 0.04 340.26 0.05

长期应收款 1,229.83 0.13 1,191.51 0.14 1,626.26 0.20 2,540.91 0.37

长期股权投资 9,735.16 1.05 10,382.07 1.21 10,475.72 1.30 5,332.38 0.77

固定资产 246,282.58 26.53 266,765.03 31.10 236,850.28 29.42 239,639.83 34.73

在建工程 21,005.67 2.26 3,460.70 0.40 25,326.85 3.15 15,110.66 2.19

使用权资产 22,851.35 2.46 22,197.82 2.59 20,229.31 2.51 10,169.67 1.47

无形资产 21,296.86 2.29 11,111.02 1.30 10,477.32 1.30 11,417.64 1.65

开发支出 - - - - - - 229.87 0.03

长期待摊费用 27.04 43.27 0.01 64.90 0.01 86.53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659.34 3.20 16,048.90 1.87 11,537.86 1.43 6,169.50 0.89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616.76 26.89 45,274.20 5.28 31,485.91 3.91 5,814.78 0.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2,044.85 64.85 376,814.76 43.93 348,414.67 43.27 296,852.04 43.03

资产总计 928,295.75 100.00 857,798.75 100.00 805,153.27 100.00 689,931.61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89,931.61万元、805,153.27万元、857,798.75万元和928,295.75万元。从发行人资产结构来看,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分别为56.97%、56.73%和56.07%。2025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比有所提升,为64.85%,主要系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大幅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393,079.57万元、456,738.60万元、480,984.00万元和326,250.90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63,659.03万元,增幅16.19%。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4,245.40万元,增幅5.31%。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54,733.10万元,降幅32.17%。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及应收款项融资构成。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29,146.66万元、95,612.30万元、221,687.78万元及150,979.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72%、11.88%、25.84%及16.26%。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33,534.36万元,降幅为25.97%。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26,075.48万元,增幅为131.86%,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减少70,708.59万元,降幅为31.90%,主要系本期支付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投资意向金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银行存款 221,644.43

其他货币资金 43.35

合计 221,687.78

(2)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206,253.17万元、315,326.26万元、147,304.62万元和85,391.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89%、39.16%、17.17%及9.20%。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2022年末增加109,073.09万元,增幅52.88%,主要系应收票据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3年末减少 168,021.64万元,降幅53.29%,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减少及票据贴现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较2024年末减少61,912.72万元,降幅42.03%,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减少及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截至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余额

应收票据 147,304.62

合计 147,304.62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96,852.04万元、348,414.67万元、376,814.76万元及602,044.8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03%、43.27%、43.93%和 64.8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51,562.63万元,增幅为17.37%,主要系固定资产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8,400.09万元,增幅8.15%。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225,230.09万元,增幅59.77%。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固

定资产分别为 239,639.83万元、236,850.28万元、266,765.03万元及246,282.58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34.73%、29.42%、31.10%和26.53%,较为稳定。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 2022年末减少2,789.55万元,降幅为1.16%。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9,914.75万元,增幅为12.63%。截至2025年 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20,482.45万元,降幅为7.68%。

截至2024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固定资产 266,225.71

固定资产清理 539.32

合计 266,765.03

(2)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814.78万元、31,485.91万元、45,274.20万元及 249,616.76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 0.84%、3.91%、5.28%及26.89%。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 25,671.13万元,增幅为 441.48%,主要系工程预付款和定期存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 2023年末增加 13,788.29万元,增幅43.79%,主要系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2025年 9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204,342.56万元,增幅451.34%,主要系本期支付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投资意向金所致。

截至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无形资产预付款 100.33

工程预付款 29,762.17

设备预付款 102.60

定期存款 13,708.05

其他 1,601.04

合计 45,274.20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8,045.48 21.77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509.82 0.11 102.77 0.03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98,627.59 44.10 225,530.56 66.39 168,595.14 58.33 192,643.20 69.48

应付票据 127,267.24 28.25 146,425.65 43.10 108,965.43 37.70 73,058.68 26.35

应付账款 71,360.35 15.84 79,104.90 23.29 59,629.71 20.63 119,584.51 43.13

预收款项 600.54 0.13 541.86 0.16 652.13 0.23 841.06 0.30

合同负债 10,808.03 2.40 9,252.24 2.72 13,835.53 4.79 24,622.31 8.88

应付职工薪酬 30,348.88 6.74 31,731.26 9.34 27,647.66 9.57 24,557.77 8.86

应交税费 3,904.72 0.87 1,606.63 0.47 14,887.21 5.15 3,940.42 1.42

其他应付款 8,382.44 1.86 7,609.31 2.24 9,025.45 3.12 9,412.57 3.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339.57 4.07 3,950.20 1.16 424.67 0.15 210.54 0.08

其他流动负债 1,006.55 0.22 948.22 0.28 1,661.52 0.57 2,299.55 0.83

流动负债合计 370,573.63 82.27 281,273.05 82.80 236,729.30 81.90 258,527.43 93.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618.15 8.80 21,644.05 6.37 18,912.00 6.54 - -

租赁负债 23,720.88 5.27 22,063.06 6.49 20,054.55 6.94 9,852.03 3.5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207.12 1.60 5,132.81 1.51 5,427.78 1.88 6,042.72 2.18

预计负债 722.89 0.16 722.89 0.21 725.34 0.25 726.14 0.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43.81 1.28 7,124.75 2.10 5,033.55 1.74 - -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837.33 0.63 1,757.60 0.52 2,158.32 0.75 2,133.90 0.7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850.18 17.73 58,445.15 17.20 52,311.53 18.10 18,754.79 6.76

负债合计 450,423.81 100.00 339,718.20 100.00 289,040.84 100.00 277,282.22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277,282.22万元、289,040.84万元、339,718.20万元及450,423.81万元,发行人总负债呈上升趋势。从发行人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大,分别为93.24%、81.90%、82.80%及82.2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总额占比较大所致。

1、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58,527.43万元、236,729.30万元、281,273.05万元及370,573.63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93.24%、81.90%、82.80%及82.27%。

发行人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应付职工薪酬占比较大。

(1)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及98,045.48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00%、0.00%、0.00%及21.77%。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 98,045.48万元,增幅100%,主要系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73,058.68万元、108,965.43万元、146,425.65万元及127,267.24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26.35%、37.70%、43.10%及28.2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35,906.75万元,增幅为49.15%,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 37,460.22万元,增幅34.3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截至 2025年 9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 2024年末减少19,158.41万元,降幅13.08%。

截至2024年末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种类 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6,425.65

合计 146,425.65

(3)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19,584.51万元、59,629.71万元、79,104.90万元及71,360.35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43.13%、20.63%、23.29%及15.84%。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相较于2022年末减少59,954.80万元,降幅50.14%,主要系货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相较于 2023年末增加 19,475.19万元,增幅32.66%,主要系货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7,744.55万元,降幅9.79%。

截至2024年末应付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货款 38,788.60

维修费 12,904.53

工程款 7,648.91

服务费 7,991.55

设备款 6,906.64

运输费 1,874.04

清理费 1,431.46

监理费 442.27

其他 1,116.90

合计 79,104.90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24,557.77万元、27,647.66万元、31,731.26万元及30,348.88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8.86%、9.57%、9.34%和6.74%。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22年末增加3,089.89万元,增幅12.58%。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末增加4,083.60万元,增幅14.77%。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24年末减少1,382.38万元,降幅4.36%。

截至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初余额 2024年增加 2024年减少 2024年末余额

短期薪酬 23,128.99 71,923.51 68,505.74 26,546.7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1,166.30 11,166.30

辞退福利 4,518.66 6,817.06 6,151.23 5,184.49

合计 27,647.66 89,906.87 85,823.26 31,731.26

(5)合同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24,622.31万元、13,835.53万元、9,252.24万元及10,808.03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8.88%、4.79%、2.72%和2.40%。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0,786.78万元,降幅43.81%,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 2023年末减少 4,583.29万元,降幅33.13%,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减少所致。2025年 9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555.79万元,增幅16.82%。

截至2024年末合同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4年初余额

客户预付货款 9,252.24 13,835.53

合计 9,252.24 13,835.53

(6)应交税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3,940.42万元、14,887.21万元、1,606.63万元及3,904.72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42%、5.15%、0.47%和0.87%。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2年末增加10,946.79万元,增幅277.81%,主要系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减少13,280.58万元,降幅

89.21%,主要系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4年末增加2,298.09万元,增幅143.04%,主要系2025年初增值税留抵所致。

截至2024年末应交税费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4年初余额

增值税 140.01 3,538.27

企业所得税 702.40 9,741.42

个人所得税 50.40 62.9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12 386.00

环境保护税 4.99 9.16

资源税 127.08 282.62

印花税 87.85 182.88

房产税 237.06 230.76

土地使用税 239.50 209.10

教育费附加 7.22 244.01

合计 1,606.63 14,887.21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8,754.79万元、52,311.53万元、58,445.15万元及79,850.18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6.76%、18.10%、17.20%及17.73%。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占比较大。

(1)长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18,912.00万元、21,644.05万元及39,618.15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0.00%、6.54%、6.37%及8.80%。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8,912.00万元,增幅100%,主要系新增借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2,732.05万元,增幅14.45%。2025年9月末发

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17,974.10万元,增幅83.04%,主要系本期融资增加所致。

截至2024年末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保证借款 8,644.05

信用借款 13,000.00

合计 21,644.05

(2)租赁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9,852.03万元、20,054.55万元、22,063.06万元及23,720.88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3.55%、6.94%、6.49%及5.27%。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10,202.52万元,增幅103.56%,主要系应付租赁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 2023年末增加 2,008.51万元,增幅10.02%。2025年9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657.82万元,增幅7.51%。

截至2024年末租赁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应付租赁款 38,580.37

未确认融资费用 -15,469.0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48.30

合计 22,063.06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89,509.19 18.73 89,509.19 17.28 89,509.19 17.34 89,509.19 21.69

资本公积金 114,812.92 24.03 114,710.55 22.14 109,536.18 21.22 102,787.57 24.91

其它综合收益 -786.18 -0.16 435.29 0.08 -1,244.80 -0.24 -1,244.80 -0.30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项储备 1,125.80 0.24 601.19 0.12 458.31 0.09 225.39 0.05

盈余公积金 44,754.60 9.37 44,754.60 8.64 44,754.60 8.67 44,754.60 10.85

未分配利润 230,291.26 48.19 269,905.37 52.10 274,934.62 53.27 179,449.35 43.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9,707.58 100.38 519,916.19 100.35 517,948.10 100.36 415,481.29 100.69

少数股东权益 -1,835.64 -0.38 -1,835.64 -0.35 -1,835.66 -0.36 -2,831.90 -0.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7,871.94 100.00 518,080.55 100.00 516,112.44 100.00 412,649.39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12,649.39万元、516,112.44万元、518,080.55万元和 477,871.94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构成。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均为89,509.1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1.69%、17.34%、17.28%和18.73%。

(2)资本公积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分别为 102,787.57万元、109,536.18万元、114,710.55万元和 114,812.9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4.91%、21.22%、22.14%和 24.03%。截至 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较2022年末增加 6,748.61万元,增幅6.57%;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较2023年末增加5,174.37万元,增幅4.72%。2025年9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较2024年末增加102.37万元,增幅0.09%。

截至2024年末资本公积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初余额 2024年增加 2024年减少 2024年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01,142.87 5,143.50 - 106,286.38

其他资本公积 8,393.31 30.87 - 8,424.18

合计 109,536.18 5,174.37 - 114,710.55

(3)盈余公积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均为44,754.6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0.85%、8.67%、8.64%和9.37%。

截至2024年末盈余公积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初余额 2024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4,754.60 44,754.60

合计 44,754.60 44,754.60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179,449.35万元、274,934.62万元、269,905.37万元和 230,291.2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43.49%、53.27%、52.10%和48.19%。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2年末增加95,485.27万元,增幅53.21%,主要系2022年合并日前氯碱树脂公司对原股东的分配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 2023年末减少 5,029.25万元,降幅1.83%。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相较于 2024年末减少39,614.11万元,降幅14.68%。

截至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调整前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 274,934.62

调整后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 274,934.62

加: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921.67

应付普通股股利 8,950.92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9,905.37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4,974.12 623,126.83 530,216.77 503,513.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8,093.95 456,812.06 563,578.78 399,195.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19.83 166,314.78 -33,362.02 104,31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135.88 10,196.64 15,821.36 8,531.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8,283.25 36,789.75 32,648.22 89,914.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147.37 -26,593.11 -16,826.85 -81,383.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767.96 5,613.40 18,912.00 2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889.16 10,848.85 10,196.69 46,09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78.80 -5,235.45 8,715.31 -24,092.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1,388.40 134,486.22 -41,473.56 -1,157.0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1,638.65 87,152.43 128,625.99 129,783.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250.25 221,638.65 87,152.43 128,625.9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503,513.82万元、530,216.77万元、623,126.83万元及424,974.1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99,195.69万元、563,578.78万元、456,812.06万元及438,093.95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 104,318.12万元、-33,362.02万元、166,314.78万元及- 13,119.83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 2022年度减少137,680.14万元,降幅131.98%,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 2023年度增加 199,676.80万元,增幅598.52%,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8,531.69万元、15,821.36万元、10,196.64万元及 72,135.88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89,914.78万元、32,648.22万元、36,789.75万元及 258,283.25万

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81,383.09万元、-16,826.85万元、-26,593.11万元及-186,147.37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 2022年度增加64,556.24万元,增幅79.32%,主要系收购全资子公司氯碱树脂公司支付对价款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 2023年度减少9,766.26万元,降幅58.04%,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22,000.00万元、18,912.00万元、5,613.40万元及132,767.96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46,092.10万元、10,196.69万元、10,848.85万元和24,889.16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 2022年度增加32,807.41万元,增幅136.17%,主要系氯碱树脂公司偿还借款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2023年度减少13,950.76万元,降幅160.07%,主要系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情况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年度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356,323.11 601,265.29 852,811.35 971,237.01

营业成本 319,876.22 517,237.69 657,641.45 777,248.42

投资收益 -259.67 302.17 5,750.88 12,666.82

营业利润 -53,077.55 4,458.88 135,180.09 147,074.31

营业外收入 617.31 694.60 581.55 239.90

利润总额 -52,618.21 4,849.44 135,013.49 143,562.86

净利润 -39,614.11 3,921.69 104,396.61 110,857.22

销售净利润率 -11.12 0.65 12.24 11.41

净资产收益率(平均) -2.84 0.76 22.61 25.76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971,237.01万元、852,811.35万元、601,265.29万元及 356,323.11万元。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总体呈波动趋势,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纯碱、烧碱、溴素等化工产品的销售。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 143,562.86万元、135,013.49万元、4,849.44万元及-52,618.2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22年度减少8,549.37万元,降幅5.96%;2024年度,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23年度减少130,164.05万元,降幅96.41%,主要系主导产品纯碱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下降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10,857.22万元、104,396.61万元、3,921.69万元及-39,614.1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2022年度减少 6,460.61万元,降幅5.83%。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 2023年度减少100,474.92万元,降幅96.24%,主要系主导产品纯碱行业竞争加剧,盈利空间下降所致。

2、期间费用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8,754.29 2.46 7,718.20 1.28 7,982.58 0.94 7,756.72 8,754.29

管理费用 22,426.47 6.29 32,330.96 5.38 32,165.73 3.77 29,557.85 22,426.47

研发费用 8,786.14 2.47 10,670.34 1.77 11,628.27 1.36 9,251.52 8,786.14

财务费用 -346.92 -0.10 -229.91 -0.04 -760.30 -0.09 -282.79 -346.92

合计 39,619.98 11.12 50,489.59 8.40 51,016.28 5.98 46,283.30 39,619.98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 46,283.30万元、51,016.28万元、50,489.59万元及 39,619.98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上年度增加4,732.98万元,同比上升 10.23%;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上年度减少526.69万元,同比降低1.03%。

3、营业外收入及支出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39.90万元、581.55万元、694.60万元及617.31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无需制度是我应付款项、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利得、赔偿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3,751.35万元、748.14万元、304.04万元及157.97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政府补助 56.27 75.77 57.08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126.04 66.56 24.31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66.32 242.79 48.62

赔偿收入 339.28 183.32 68.00

其他收入 6.68 13.10 41.91

合计 694.60 581.55 239.90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对外捐赠 51.2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33.45 696.72 581.74

其他支出 119.39 51.42 3,169.62

合计 304.04 748.14 3,751.35

4、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 12,666.82万元、5,750.88万元、302.17万元及-259.67万元,公司投资收益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报告期内呈现波动趋势。2022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转让盛兴热电公司、易生源公司股权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投资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02.17 7.38 561.5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562.86 12,657.32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80.64 67.82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 - - -46.12

债务重组收益 - - -573.70

合计 302.17 5,750.88 12,666.82

5、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23.20万元、-1,913.30万元、-612.62万元和-568.89万元。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34.75万元、-905.54万元、-29,263.61万元和-45,075.14万元。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计提纯碱产品及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 0.88 1.71 1.93 1.52

速动比率 0.81 1.51 1.81 1.37

资产负债率(%) 48.52 39.60 35.90 40.1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3.50 136.01 141.5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52、1.93、1.71及0.88,速动比率分别为1.37、1.81、1.51及0.81。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呈现波动趋势。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0.19%、35.90%、39.60%及 48.52%。由于发行人在建和新建项目较多,融资需求增加,对外负债规模也随之增加,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但整体仍处于合理水平。随着所投资项目的竣工投产和产能逐步释放,发行人的长期偿债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整体来看,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稳定,利息支付有保障,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七)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6.13 130.69 131.76 162.65

存货周转率(次) 7.63 12.30 19.53 14.0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2.65、131.76、130.69和36.1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01、19.53、12.30和7.63,周转率较高。

总体而言,发行人业务与经营开展顺利,收益保持稳定,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164,772.29万元,占总负债的36.58%。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短期借款 83,093.69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339.57 3,950.20 1,284.80 210.54

长期借款 39,618.15 21,644.05 18,912.00 -

租赁负债 23,720.88 22,063.06 20,054.55 9,852.03

合计 164,772.29 47,657.31 40,251.35 10,062.57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方式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合计

短期借款 80,602.18 - 2,491.51 - 83,093.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458.22 2,881.35 - - 18,339.57

长期借款 33,855.45 5,762.70 - - 39,618.15

租赁负债 23,720.88 - - - 23,720.88

合计 153,636.73 8,644.05 2,491.51 - 164,772.29

(二)有息债务明细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利率区间2.50%-2.85%,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机构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期末余额

平安银行 2025.7.25 2026.7.25 9,000.00

工商银行 2025.6.30 2026.6.30 7,000.00

民生银行 2025.8.20 2026.8.20 5,000.00

建设银行 2025.9.24 2026.9.24 3,000.00

招商银行 2025.7.14 2026.7.14 2,600.00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利率为2.60%,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机构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期末余额

建设银行 2023.3.10 2026.3.8 10,000.00

工商银行 2023.5.4 2026.4.28 3,000.00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利率区间2.70%-5.10%,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贷款机构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期末余额

广发银行 2023.9.15 2028.9.15 5,126.49

工商银行 2025.9.19 2028.9.19 3,000.00

广发银行 2025.8.26 2028.8.26 2,225.6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发行债券、无存续公司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山东省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联营企业和参股企业

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有关情况详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17,289.44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7,191.96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电 66,118.36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蒸汽 211,346.90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淡水 4,122.26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海水 968.62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除盐水、中水 3,866.87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运输劳务 2,666.06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其他 59.03

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劳务 19,606.01

山东海化塑编有限公司 编织袋 15,786.66

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运输劳务、原盐 8,751.52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氨水等 5,229.08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1.32

潍坊市盐业有限公司 原盐 5,245.8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烧碱、盐酸等 4.43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高温热水 8,311.82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低温热水 1,095.10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暖气费 22.65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氢气 1,897.12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烧碱、盐酸、次氯酸钠 402.01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煤末 1,427.30

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暖气费 2.14

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暖气费 1.31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纯碱 6,649.98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烧碱、氮气 11,203.37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废碱液、除盐水 564.63

山东海化鲲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纯碱 1,483.23

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 劳务 64.78

潍坊中以溴化物有限公司 液氯、烧碱 90.23

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 劳务 349.33

山东海化骊潍新材料有限公司 苦卤、碎石 17.90

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 38.05

山东海化美天膜材料有限公司 劳务 5.75

(3)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末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139.32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23.10

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03

合计 166.46

其他应收款: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5,151.62

合计 5,151.62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应付账款: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6,028.71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9,979.64

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11,986.04

山东海化塑编有限公司 3,395.17

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2,725.12

山东海化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588.77

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8.96

潍坊市盐业有限公司 357.71

合计 45,110.13

预收账款:

山东液流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9.87

合计 49.87

应付票据:

山东海化能源有限公司 120,300.00

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潍坊市盐业有限公司 1,578.37

合计 121,878.37

其他应付款: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9.39

山东海化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94.50

山东海化集团潍坊永安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9.14

山东海化美天膜材料有限公司 0.18

潍坊市盐业有限公司 224.24

合计 337.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048.30

合计 1,048.30

租赁负债: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2,063.06

合计 22,063.06

六、发行人主要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七、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受限资产为期货交易保证金,账面价值合计20,715.81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2.23%,占净资产的4.34%。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其他应收款 20,715.81 期货交易保证金

合计 20,715.81 -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八、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衍生品投资为纯碱、烧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占发行人2024年末净资产比例

期货合约(纯碱) 48,275.31 9.32

期货合约(烧碱) 8,127.58 1.57

合计 56,402.89 10.89

九、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暂未有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二、2025年度情况预披露

发行人2025年度的经营、财务、资信状况预计无重大不利变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第七章 企业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48.55亿元,已使用额度为29.36亿元,尚未使用额度为19.19亿元,上述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

截至2025年9月末,具体授信及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光大银行 30,000.00 29,971.62 28.38

2 北京银行 30,000.00 23,038.00 6,962.00

3 建设银行 29,500.00 24,000.00 5,500.00

4 广发银行 30,000.00 30,000.00 -

5 浦发银行 40,000.00 10,538.87 29,461.13

6 浙商银行 10,000.00 10,000.00

7 招商银行 23,000.00 14,125.40 8,874.60

8 中信银行 30,000.00 29,000.00 1,000.00

9 恒丰银行 10,000.00 10,000.00

10 华夏银行 10,000.00 3,300.00 6,700.00

11 工商银行 48,000.00 36,000.00 12,000.00

12 民生银行 10,000.00 10,000.00 -

13 东亚银行 15,000.00 4,556.17 10,443.83

14 兴业银行 40,000.00 34,114.71 5,885.29

15 平安银行 20,000.00 20,000.00 -

16 中国银行 20,000.00 5,000.00 15,000.00

17 邮储银行 20,000.00 - 20,000.00

18 潍坊银行 50,000.00 20,000.00 30,000.00

19 农业银行 20,000.00 - 20,000.00

合计 485,500.00 293,644.77 191,855.23

二、发行人违约情况

经核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已到期尚未偿还的逾期借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因未按期履行合同而遭受重大处罚及诉讼的行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商业信用良好。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未发行债券、无存续公司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等方面未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未设置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 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应缴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24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规定,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以及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金融商品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2021年6月 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该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 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于所有对投资者判断公司所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等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及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内容,均应由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按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上,依规定的披露方式向投资者公告信息。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负责部门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等

发行人制定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作了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时间,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拟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保密责任,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外部信息沟通,信息披露资料的档案管理,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等。发行人日常信息披露管理负责部门为融资管理部。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王治慧,具体信息如下:

在公司所任职务类型:总经理

具体职务:董事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电话:0536-5329622

传真:0536-5329622

电子邮箱:lixn11@haihua.com.cn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3个工作日前,披露如下文件:

1.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按以下要求定期披露财务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 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 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在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证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马凯、吴江博、李天兴

联系方式:010-608333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邮箱:project_sdhhgfmeeting@citics.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重要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 project_sdhhmeeting@citics.com或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 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 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

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如有)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中期票据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中期票据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治慧 联系人:李学娜 电话:0536-5329622 传真:0536-5329622 邮编:261108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凯、吴江博、李天兴联系电话:010-60833113、3310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发行人律师: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2号34层 负责人:马先年 经办律师:张昌禄、王隽联系电话:18661871939 传真:0536-83899959 邮编:266000

审计机构: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陈吉先、曾云、冯建江、刘宗义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志、向丽君联系电话:15388950539传真:0731-8518207 邮编:10003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涛、江磊联系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邮编:100022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传真:021-23198866 邮编: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编:100032

发行人与上述相关机构并无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2.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

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治慧

联系人:李学娜

电话:0536-5329622

传真:0536-5329622

邮编:261108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凯、吴江博、李天兴

联系电话:010-60833113、3310

传真:010-60833504

邮编:100026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附录: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EBIT/【(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100%

营运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应付账款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应付账款+期末应付账款)/2】

预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预收账款+期末预收账款)/2】

预付账款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预付账款+期末预付账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