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基础发行规模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10亿元
发行期限: 3+2年期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债项评级: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声明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拟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7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12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12
第三章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发行安排..........................................................................................................20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2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2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22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3
四、发行人承诺......................................................................................................24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2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3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3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6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41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55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1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80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82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7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87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97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116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119
五、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120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20
七、关联交易情况................................................................................................129
八、重大或有事项................................................................................................137
九、受限资产情况................................................................................................138
十、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138
十一、重大理财产品投资....................................................................................138
十二、海外投资情况............................................................................................138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8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138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39
一、信用评级情况................................................................................................139
二、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139
三、近三年债务违约记录....................................................................................142
四、公司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142
第八章信用增进.....................................................................................................144
第九章税项.............................................................................................................145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147
一、置换................................................................................................................147
二、同意征集机制................................................................................................147
第十一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52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52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52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53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53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54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6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6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56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57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159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59
六、其他................................................................................................................161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3
一、违约事件........................................................................................................163
二、违约责任........................................................................................................164
三、偿付风险........................................................................................................164
四、发行人义务....................................................................................................16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64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4
七、处置措施........................................................................................................165
八、不可抗力........................................................................................................165
九、争议解决机制................................................................................................166
十、弃权................................................................................................................166
第十四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167
一、发行人............................................................................................................16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167
三、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67
四、律师事务所....................................................................................................167
五、会计师事务所................................................................................................168
六、信用评级机构................................................................................................168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68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70
一、备查文件...........................................................................................................170
二、文件查询地址...................................................................................................170
附录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71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波动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258,197.26万元、282,784.51万元、321,464.11万元和74,433.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893.8万元、22,669.17万元、23,573.14万元和2,250.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2,721.03万元、68,111.06万元、46,861.69万元和2,375.04万元。虽然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如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降雨量偏少、降雨过分集中均会导致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下降、自发电量减少,进而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现金流下降,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2、公司股权对外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数量为24,980.80万股,占比为19.80%,其中10,668.5万股质押给银行用于贷款,受质押股权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2.71%,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8.4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事项。如公司被质押股权因其股东相关债务违约而被执行,将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为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者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二)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爱众股份 指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人本期发行不超过10亿元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簿记管理人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指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
二、专业名词释义
装机容量 指 就某一发电企业而言,其全部发电机组额定容量的总和
权益装机容量 指 就某一发电企业而言,其全资电厂装机容量与其参、控股电厂 装机容量乘以其参、控股比例之和
控股装机容量 指 就某一发电企业而言,其全资电厂装机容量与控股电厂装机容量之和
地方电网 指 不由中央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而是由地方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区域性电网
地方电力企业 指 由地方建设及经营管理的主营发电、供电及配电的电力公司或企业
发电量 指 公司每年自有机组发的总电量
售电量 指 公司每年销售的总电量
上网电量 指 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外购电量 指 公司在枯水期无法满足自身供区电量向外部购买的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 指 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是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算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电损 指 是电能从发电厂传输到客户过程中,在输电、变电、配电和营销各环节中所产生的电能损耗和损失
水损 指 是自来水从水厂传输到客户过程中,在输水和营销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水量损耗和损失
气损 指 是燃气从配气站传输到客户过程中,在输气和营销各环节中所产生的气量损耗和损失
趸购 指 集中购买、批量购买
趸售 指 集中销售、批量销售
负荷 指 连接在电力系统上的一切用电设备所消耗的功率
直供 指 采取直接装表计度向用户直接销售的供电方式
LNG 指 液化天然气
CNG 指 压缩天然气
KW 指 千瓦,功率的计量单位
KWH 指 千瓦时,电能的计量单位
MW 指 兆瓦,1MW=1,000KW
MWH 指 兆瓦时,1MWH=1,000KWH
KVA 指 千伏安,功率的计量单位
KV 指 千伏,电压的计量单位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如发行人未能兑付或者未能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及任何连带责任。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交易,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企业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14.87万元、43,034.71万元、60,482.77万元和60,566.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5%、3.97%、5.31%和5.28%,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随业务规模扩张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未来发行人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可能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同时,若应收账款出现不合理增长将对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造成较大压力,增加发行人的偿债风险。
2、固定资产占比较大风险
公司电力、城市燃气、城市水务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资产,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633,069.65万元、641,991.25万元、671,418.13万元和661,673.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达61.28%、59.27%、58.98%和57.66%,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线路、管道及设备,机器设备等构成。虽然公司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基本符合公用事业资本密集型的特点,但亦会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3、融资风险
电力行业、城市水务行业、城市燃气行业均是资金密集性行业,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公司为了加快发展,需要借助多种融资渠道、扩大资本运作,但公司的未来融资能力涉及国家货币和信贷政策以及我国资本市场运行状况等多项不确定因素影响,融资成本可能存在较大波动,若银行提高发放贷款审核标准,发行人的融资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4、投资支出较大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306.86万元、-72,725.48万元、-49,895.25万元和-3,950.39万元。公司各板块的投资方向多集中于电站建设以及管网的铺设方面,在未来还可能继续涉足一些资产的收购和重组,对公司资金形成一定压力;同时大规模的资本支出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削弱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进而有可能形成一定程度的财务风险。
5、公司股权对外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数量为24,980.80万股,占比为19.80%,其中10,668.5万股质押给银行用于贷款,受质押股权占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2.71%,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8.46%。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事项,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的原股权质押已解除。如公司被质押股权因其股东相关债务违约而被执行,将可能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为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6、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9.80%的股权,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有比例较低,若公司其他股东大幅增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将会下降,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7、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94%、57.47%、58.04%和58.12%,波动较小,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8、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22,841.6万元、109,728.75万元、174,546.02万元和45,620.1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199,719.9万元、122,617.56万元、213,520.77万元和43,455.7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板块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等业务,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未来几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经营性投资规模,预计未来资本性支出仍将保持较大规模,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产生一定影响。
9、关键会计科目确认、计量的准确性对财务报表影响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自来水、电力销售、燃气销售及相关安装业务,相应会计科目的确认、计量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影响。如收入确认,公司业务存在客户众多、分布广等特点,收入确认的真实性、计量的准确性对公司业绩将会产生重大影响;固定资产确认,其是资产中最大的组成部分,由于其账面价值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同时,合并范围的识别也属于关键事项,在确定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从而对合并资产负债表产生一定的影响。
10、资产流动性下降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73、0.83和0.94,速动比率分别为0.66、0.69、0.79和0.86,呈波动上升趋势,如果后续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出现下降,公司的融资能力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经营风险
1、来水量波动风险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40%以上来自于发电、供电业务,电力供应来源主要有自发电和外购电,外购电主要是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购,由于自发电的成本远远低于外购电的成本,自发自供业务成为发行人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自发自供电量的多少一定程度决定着发行人的盈利状况。同时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受渠江、泗耳河、额尔齐斯河所在流域径流量的影响,降雨量偏少、降雨过分集中均会导致发行人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下降、自发电量减少,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存在对降雨量等自然条件依赖的风险。
2、自然灾害风险
水电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水电机组基本是沿流域修建,而且要求流域具有一定落差,因此部分发电机组位于地势相对险要的山脉之中,在水电站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容易受到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从而给本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3、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网络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发行人作为水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安全事故隐患包括火灾、水坝及水电站溃水、机器设备故障、职工违章操作等;由于燃气本身具有的自然特性,公司在燃气的采购、加工、运输、接驳及销售等各个环节中,面临潜在的安全问题。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和自律意识逐步增强,近年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和生产安全事故,但突发一般安全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安全事故隐患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有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而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随着公司城市燃气、水务业务所在地经济的迅速发展,燃气、供水管道沿线的施工项目和人员作业活动日益增多,给发行人管道安全运行和平稳供气/供水也带来了一定的威胁。
4、行业定价风险
供电、供水、供气价格由政府决定,各级地方政府对电费、水费、气费的调节时会综合考虑地方居民、企业的经济承受能力,对电费、水费、气费价格的调节管理严格。涉及居民用电、水、气的价格调节,需经过物价部门召开听证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具体价格执行,定价自主性不强。调价建议的提出到调价的实施需通过听证、审批等程序,具有一定的时滞,这对公司盈利能力可能造成一定影响。
5、市场消纳风险
“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用电量低速增长将成为常态,同时随着新增装机的增长,电力将持续供大于求,供需矛盾使电能消纳面临较大压力。
6、项目地理分布集中和气候变化的影响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是水力发电、电力销售,区域集中在四川及新疆地区。且公司主营业务对于水源水量的大小及其依赖,受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尤其明显,水电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性发展程度与所处河流的来水量呈高度正相关。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全球气候变暖,异端天气增多,降雨量存在丰枯变动,降雨量偏少、降雨过分集中均会导致公司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数下降和发电量减少,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情况。
7、发电量及上网电量不稳定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发电量分别为15.49亿千瓦时、16.22亿千瓦时、17.29亿千瓦时和1.64亿千瓦时,上网电量分别为12.57亿千瓦时、13.14亿千瓦时、14.84亿千瓦时和1.59亿千瓦时,总体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电站的稳步运营,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总体将逐年增加。但若未来由于部分原因导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出现下滑等极端情况,将对公司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8、燃气经营许可被取消替代的风险
公司各燃气子公司均取得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各燃气公司市场平稳运行,后续公司将继续合法合规运行,服务好经营范围内工商业、居民等各类用户,不排除后续被其他燃气公司获取特许经营许可后取代经营或被政府吊销经营资质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风险
发行人总体资产规模较大,核心子公司和核心水电资源广泛分布在四川省广安市及周边地区以及云南省德宏州、四川省绵阳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等地,对于发行人能否有效管控下属企业构成较高的挑战,对发行人在财务管理、规划管理、购销管理、制度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的统一管控水平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发行人将在较长时间内面临如何推进公司内部资源和业务整合,减少管理层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的挑战。如果不能建立实质运作、有效管控、协调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可能会对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及正常经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人力资源风险
尽管发行人已形成相对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持续深化人才强企建设,培养和引进了一批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和核心人员。但随着公司电力、燃气、水务项目的持续建设开发,公司急需大量有经验的水电、燃气、水务行业专业人才,特别是既有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背景、又懂市场运作和工程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和良好的人才引入制度,但由于地处西部地区,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和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等措施来吸引优秀人才,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安全管理风险
水电气生产具有专业性强,工艺较为复杂性的特点,对安全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建设投入,高标准进行安全设计,施工,引入新技术。公司2022-2024年度,保持了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近三年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性人身伤亡、电网、火灾及设备事故,未发生具有社会影响的其他安全事件。但若因个别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设备保养、维修不及时而产生安全事故,将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生产。
4、水电站对生态破坏风险
水力发电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库区淹没会涉及部分珍稀植物;部分土著鱼类可能出现生存危机,河谷小气候可能发生变化;施工期间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等。如果公司在建项目或者可研项目未能获得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准或者相关措施落实不当,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电力体制改革的风险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启动。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入,国家将进一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竞争性电力市场建设和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完善水电、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调整销售电价等。电力体制改革势必会对公司未来的电价水平和电量销售造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业务拓展受核定区域限制的风险
目前公司的供电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天然气业务的供给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云南省德宏州,自来水业务的供给区域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岳池县、华蓥市。根据我国现行有关市政公用事业行业法规、政策,供电、供气、供水业务的拓展要受核定区域限制,区域限制因素将对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和经营业绩的快速提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在业务拓展受核定区域限制的风险。
3、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要求所有项目在开发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评估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水电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果本公司在建项目相关措施落实不当或者项目环境评审未能获得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准,可能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4、政府补贴不确定或补贴政策变化风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合计分别为5,579.64万元、5,603.80万元和4,271.68万元,其中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如果未来政府支持政策发生变化,或补贴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政府定价的风险
发行人提供的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收费政策由当地政府审定和监管。如果未来政府相关部门下调价格以及实行不利于发行人的收费政策,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3.00亿元,均为中期票据
接受注册通知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基础发行规模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10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3+2年期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
发行价格: 面值发行
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上海清算所采用实名记账方式登记托管
公告日: 2025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5年【】月【】日
起息日期: 2025年【】月【】日
缴款日期: 2025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付息日: 2026-2030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日期: 2030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主体评级结果引用自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2024】1208号),主体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本次引用已经东方金诚 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确认,本次发行未进行债项评级且无跟踪评级安排。
信用增进措施: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00到2025年【】月【】日【】: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承销与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存在延长簿记建档时间的可能。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每次延长时间不低于1小时,且延长后的簿记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20:00。特殊情况下,延长后的簿记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次一工作日11:00。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系统行号:【】
汇款用途: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10亿元,计划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为其中7亿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亿用于补充流动资产,偿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债务主体 借款银行 到期日 借款余额 募集资金拟偿还金额 是否可提前偿还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2026年3月 7,000.00 7,000.00 是
建行广安分行 2026年6月 4,900.00 4,900.00 是
进出口银行四川省分行 2025年8月 30,000.00 30,000.00 是
中国银行广安分行 2026年12月 9,500.00 9,500.00 是
广安农商行 2025年8月 9,555.00 4,890.00 是
广发银行广安分行 2025年9月 8,910.00 8,910.00 是
岳池电力 建设银行岳池支行 2025年11月 4,800.00 4,800.00 是
合计 74,665.00 70,000.00
补流的主要业务内容为水务板块、电力板块、燃气板块及安装板块业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使用方为对应业务板块的子公司,如电力板块的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蓥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和水务板块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邻水县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内部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
(一)发行人的偿债保障能力
1、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稳定
随着国内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发行人根据自身经营计划,主营营业收入实现连续增长,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8197.26万元、282784.51万元、321464.11万元和74433.76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320909.07万元、332011.90万元、343576.79万元和92489.19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2721.03万元、68111.06万元、46861.69万元和2375.0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稳定,是本期中期票据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
2、发行人具有通畅的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行业内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与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697,064.00万元,尚余授信404,948.41万元,未使用授信占总授信的58.09%,授信充足,信用良好,同时,借助股东优势,公司可进一步保证发行人融资渠道的畅通。
3、发行人具有较充裕的货币资金
近几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货币资金充裕,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货币资金分别为85334.89万元、59644.44万元、50481.08万元和57636.43万元,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还本付息具有较强的保证。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组成人员来自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3、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募集资金承诺不用于偿还金融类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发行人承诺,已与银行类承销机构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监管专户或监管账户,并在资金监管协议中约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单独存放,不与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监管专户或监管账户不用于接收、存放、划转其他资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涉及虚假化债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并于变更前报备核查结果;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正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26,165.6994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26,165.6994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3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6831P
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邮政编码:638000
联系电话:0826-2983096
传真:0826-298311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燃气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暖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爱众)前身系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渠江电力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3日。
表5.1:1999年3月有限公司设立时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四川省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18.46 53.64
2 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 800.00 13.33
3 广安市广安区茧丝绸(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2.5
4 重庆浩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2.5
5 四川广安泰丰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67
6 四川广安光明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67
7 广安市建筑总公司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100.00 1.67
8 自然人股东(共39人) 1,381.54 23.02
合计 6,000.00 100
2002年10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2]286号《关于四川渠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渠江电力公司以截至2002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170,884.00元。
表5.2:2002年10月股份公司设立时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四川省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2,486,597.00 62.38%
2 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 11,719,993.00 11.70%
3 四川省岳池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973,602.00 7.96%
4 广安市广安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4,978,493.00 4.97%
5 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 4,397,502.00 4.39%
6 四川广安神龙茧丝绸有限公司 2,193,742.00 2.19%
7 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 1,462,495.00 1.46%
8 重庆三峡电缆厂 991,692.00 0.99%
9 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 991,692.00 0.99%
10 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991,692.00 0.99%
11 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991,692.00 0.99%
12 南充通力贸易有限公司 991,692.00 0.99%
合计 100,170,884.00 100.00%
2002年11月6日,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注册成立,工商注册号为5100001814993。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证监发行字[2004]136号文核准,于2004年8月2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0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65,170,884.00元,股票代码600979。
表5.3:2004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是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62,486,597.00 37.83%
2 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 国有法人股 11,719,993.00 7.10%
3 四川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7,973,602.00 4.83%
4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4,978,493.00 3.01%
5 成都利融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4,397,502.00 2.66%
6 四川广安神龙茧丝绸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股 2,193,742.00 1.33%
7 广安市山里人纯净水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1,462,495.00 0.89%
8 重庆三峡电缆厂 社会法人股 991,692.00 0.60%
9 重庆力江铝业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991,692.00 0.60%
10 重庆江南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991,692.00 0.60%
11 重庆市北部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991,692.00 0.60%
12 南充通力贸易有限公司 社会法人股 991,692.00 0.60%
13 社会公众股(A)股 社会公众股 65,000,000.00 39.35%
合计 165,170,884.00 100.00%
注:广安市广安区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2月更名为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四川省岳池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23日更名为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2月18日更名为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9月27日又更名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4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按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165,170,884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派发2.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送红股33,034,176.80股,派现金红利41,292,721.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当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岳华验字(2007)第010号),发行人由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33,034,177.00元,转增基准日为2007年6月1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8,205,061.00元。该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达198,205,061.00元,股本总数为198,205,061.00股。
2008年8月15日,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98,205,06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39,641,012股。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182号),公司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39,641,012.00元,转增基准日为2008年8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846,073.00元。该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237,846,073.00元,股本总数为237,846,073.00股。
2010年8月25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3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1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967.20万元。本次定向增发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296,446,073.00元,股本总数为296,446,073股。
表5.4: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元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44,600,000 44,600,000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7,000,000 7,00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 7,000,000 7,000,000
5、其他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0 58,600,000 58,6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37,846,073 0 237,846,07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4、其他 0 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37,846,073 0 237,846,073
股份总额 237,846,073 58,600,000 296,446,073
表5.5: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
1 四川爱众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1,114,265 23.9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4,600,000 8.3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四川省电力开发公司 13,810,455 4.6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0 4.3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775,830 2.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 王中琼 7,033,300 2.37% *
7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2.3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润丰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4,610,000 1.5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进取—019L—TL002沪 3,000,000 1.0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团体分红—019L—FH001沪 2,500,000 0.8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154,443,850 52.10% -
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大会同意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96,446,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派现金0.2元(含税);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446,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2011年4月26日,公司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总股本变为592,892,146股。
公司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119号)核准,于2013年1月16日,以非公开方式向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00万股,具体发行价为4.32元/股,均为现金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60,178.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7,739,821.8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717,892,146.00元,股本总数为717,892,146股。公司实施上述非公开发行A股后,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5,000,000.00元,申请增加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2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7,892,146.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17,892,146.00元。截至2013年1月23日,上述增资及验资已审验完成,并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19号的验资报告。
表5.6: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股 0 40,000,000 40,000,000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70,000,000 70,000,000
3、境内自然人持股 0 15,000,000 15,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0 125,000,000 125,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592,892,146 0 592,892,14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592,892,146 0 592,892,146
股份总数 592,892,146 125,000,000 717,892,146
表5.7:2013年1月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
1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1,946,330 21.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25,938,261 17.54% 其中4000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00 5.5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0,000,000 4.1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620,910 3.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551,660 2.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汪荣列 15,000,000 2.0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7,290,472 1.0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资金(L0F) 3,999,949 0.5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00,000 0.4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420,347,582 58.55% -
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26号)核准,于2016年4月22日,以非公开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0万股,具体发行价为6.6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3,4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6,855,48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07,244,516.00元。其中人民币 230,000,000元计入发行人“股本”科目,剩余资金人民币 1,277,244,516.00元计入发行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事宜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02230072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注册资本总额达人民币947,892,146.00元,股本总数为947,892,146股。2016年 4月 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2016年5月4日,公司已完成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1600711816831P。
表5.8: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2、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210,000,000 210,000,000
3、境内自然人持股 0 20,000,000 2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0 230,000,000 23,00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717,892,146 0 717,892,14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717,892,146 0 717,892,146
股份总数 717,892,146 230,000,000 947,892,146
表5.9: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
1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6,209,810 14.3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12,064,284 11.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 7.3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四川裕嘉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00 7.3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 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5.2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7,620,910 2.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广安神龙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 2.1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 杨林 20,000,000 2.11%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瑞投资·安瑞1号基金 16,645,195 1.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领瑞投资·鑫龙1号基金 10,123,480 1.0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532,663,679 56.19% -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年度利润分配及年度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47,892,14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436,764.38元,转增284,367,644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232,259,790股。
表5.10:2020年6月转增股本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股) 其他 小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947,892,146 100 0 0 284,367,644 0 284,367,644 1,232,259,790 100
1、人民币普通股 947,892,146 100 284,367,644 284,367,644 1,232,259,790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947,892,146 100 0 0 284,367,644 0 284,367,644 1,232,259,790 100
表5.11:2020年6月转增股本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
1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91,656,488 15.5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49,717,599 12.1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四川裕嘉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1,000,000 7.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四川大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1,000,000 7.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 新疆天弘旗实业有限公司 65,000,000 5.2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 长电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60,389,651 4.9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907,183 2.9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 广安神龙实业有限公司 29,082,156 2.3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 杨林 25,351,296 2.0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炎投资•安瑞1号私募基金 21,638,754 1.76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760,743,127 61.72
202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29.6805万股,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75.8791万股,上述34名激励对象放弃的305.559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0人变更为169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245.28万股变更为2,939.7204万股。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3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CDAA6B0024号),截至 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收到169位激励对象缴纳的 29,397,204股限制性股票出资款61,734,128.40元,其中计入股本29,397,204.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32,336,924.40元。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1,656,994.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261,656,994.00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232,259,790股增加至1,261,656,994股。
表5-12:2024年3月股权激励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类别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29,397,204 29,397,20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2,259,790 0 1,232,259,790
股份总数 1,232,259,790 +29,397,204 1,261,656,994
表5-13:2024年3月股权激励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及限售情况
1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48,202,908 19.6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49,717,599 11.8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广安神龙实业有限公司 52,608,550 4.1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907,183 2.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 四川裕嘉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4,369,333 1.9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808,756 0.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 丁敏 5,108,400 0.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 卢冬芳 4,547,300 0.3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 秦志华 4,328,900 0.34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 章安 4,167,400 0.3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536,766,329 42.5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126,165.70万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表5.14: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49,808,008 19.80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49,717,599 11.87
广安神龙实业有限公司 43,908,550 3.48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907,183 2.85
四川裕嘉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8,884,733 1.50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808,756 0.62
赵欣 5,178,200 0.41
巴克莱银行有限公司 4,649,973 0.37
广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858,250 0.23
刘立生 2,820,000 0.22
合计 521,541,252 41.35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19.80%的股权,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711815505Q。爱众集团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宁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张久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1,661.6977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煤炭开采;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供暖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爱众集团资产总额161.54亿元、负债总额97.52亿元,净资产64.01亿元,资产负债率60.37%。2024年度,爱众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1.03亿元,实现营业利润2.76亿元、实现净利润1.87亿元。
截至2025年3月末,爱众集团资产总额162.95亿元、负债总额98.95亿元,净资产64.00亿元,资产负债率60.72%。2025年1-3月,爱众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44亿元,实现营业利润0.08亿元、实现净利润-0.04亿元。
(2)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持有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64%的股权,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是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3、公司其他占比较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149,717,599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1.87%。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四川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大型一类企业,负责投资、经营、管理省级地方电力国有资产,是四川省地方电力系统农网、城网、缺电县、无电地区和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的总业主,是全省农村水电建设的投资主体、融资载体和经营实体。公司注册资本363,770.37万元,主要业务为电力生产与供应。
截至2024年末,川水电集团资产总额847.78亿元、负债总额552.59亿元,净资产295.19亿元,资产负债率65.18%。2024年度,川水电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9.87亿元,实现营业利润17.68亿元、实现净利润14.18亿元。
截至2025年3月末,川水电集团资产总额876.36亿元、负债总额577.32亿元,净资产299.04亿元,资产负债率65.88%。2025年1-3月,川水电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5.08亿元,实现营业利润4.26亿元、实现净利润3.81亿元。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的106,685,000股权存在质押情况,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股权质押情形。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拥有独立的供、销体系,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公司各股东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车辆、机器设备、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公司目前没有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金、资产被股东占有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对员工实行聘任制,与全体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设有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实施独立管理。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完备的组织机构体系。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水务、电力、燃气、水电气仪表检验安装和调试四大业务板块,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体系、销售体系及客户服务体系。公司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拥有必要的场地、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43家;另有4家主要参股公司,
详见下表: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5.15: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岳池电力 13,000.00 四川岳池县 发电供电、安装 7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 广安电力 20,000.00 四川广安市 发电供电、安装 100.00 出资设立
3 广安燃气 10,000.00 四川广安市 天然气安装、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4 广安水务 10,000.00 四川广安市 自来水供应、安装 100.00 出资设立
5 岳池水务 2,000.00 四川岳池县 自来水供应、安装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6 邻水燃气 3,000.00 四川邻水县 天然气供应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7 邻水环保 1,000.00 四川邻水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100.00 出资设立
8 邻水水务 3,000.00 四川邻水县 自来水供应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9 西充燃气 2,000.00 四川西充县 天然气供应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0 工程公司 4,600.00 四川广安市 电力工程安装与施工 100.00 出资设立
11 武胜燃气 2,000.00 四川武胜县 天然气供应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2 武胜水务 1,000.00 四川武胜县 自来水供应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3 绵阳发电 9,206.35 四川平武县 水力发电 75.86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4 德宏燃气 8,000.00 云南德宏州 天然气安装、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15 德宏压缩天然气 2,000.00 云南德宏州 天然气安装、供应 51.00 出资设立
16 盈江燃气 2,000.00 云南德宏州 天然气安装、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17 瑞丽燃气 2,000.00 云南.瑞丽 天然气安装、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18 陇川燃气 800.00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 天然气安装、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19 云南昭通 27,000.00 云南鲁甸县 水力发电 76.6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 华蓥发电 500.00 四川华蓥市 电力供应 7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21 公共服务 90.00 四川广安 电力咨询 100.00 出资设立
22 华蓥水务 2,100.00 四川华蓥市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3 华蓥乡镇供水 1,000.00 四川华蓥市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24 前锋水务 2,500.00 四川广安 自来水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25 新疆富蕴 10,000.00 新疆富蕴县 水电开发、经营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6 爱众资本 50,000.00 广东深圳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等 100.00 出资设立
27 新能源技术公司 45,000.00 四川广安 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等 52.10 出资设立
28 新能源销售公司 500.00 四川广安 加油站、新能源项目建设开发;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与服务 52.10 出资设立
29 前锋燃气 2,000.00 四川广安 天然气供应 100.00 出资设立
30 设计公司 3,000.00 四川成都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服务等 100.00 出资设立
31 龙凤水电 5,000.00 四川江油 水电资源开发、电能生产经营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2 花园制水 24,399.23675 四川广安 生产、销售自来水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3 花园水务 5,000.00 四川广安 生产、销售自来水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4 云算科技 5,000.00 四川成都 互联网数据服务等 100.00 出资设立
35 能源销售 2,000.00 四川广安 购售电业务,热能的购售及供水服务等 100.00 出资设立
36 智慧家 500.00 四川广安 供暖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 60.00 出资设立
37 威宁燃气 2,040.82 贵州.威宁县 贵州.威宁县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8 综合能源 15,000.00 四川广安 太阳能发电 100.00 出资设立
39 重庆新能源 5,200.00 重庆涪陵区 太阳能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40 江苏新能源 5,000.00 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 太阳能发电 80.00 出资设立
41 西充爱能 1,000.00 四川广安 购售电业务,热能的购售及供水服务等 100.00 出资设立
42 分质供水 2,000.00 四川广安 现制现售饮用水 100.00 出资设立
43 白银瑞光 11,400.00 四川广安 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省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电力)成立于2003年3月14日,注册资本13,000.00万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电力供应;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和3,000千瓦及以下的电站工程勘测设计、安装、调试;销售电器设备、电器仪表、五金、交电、日杂用品、百货、建筑材料;加工水泥制品、铁附件;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维修、校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底,岳池电力总资产为144,585.58万元,总负债为99,639.8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945.75万元;2024年度,岳池电力营业收入为58,635.31万元,净利润为7,005.31万元。
2.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电力)成立于2023年1月12日,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底,广安电力总资产为211,037.60万元,总负债
为111,939.4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9,098.16万元;2024年度,广安电力营业收入为70,230.10万元,净利润为10,360.56万元。
注:重要子公司的判断标准为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项指标占合并报表的比例超过35%。
(二)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关联方情况
表5.16: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1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 100,000.00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财务顾问等
2 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25.74 5,412.47 化工行业、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
3 橙叶智惠(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40 21,373.00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 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3 110,000.00 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及咨询服务;投资管理
注:公司对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是公司对其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已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1、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经营管理;财务顾问;电力销售;土地整理;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销售农副产品;建材批发;日用品零售;销售饮料;食品批发;百货零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95,791.96万元,总负债328,612.88万元,净资产67,179.08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38,914.14万元,净利润-1,317.08万元。
2、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5,412.464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家用电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132,466.06万元,总负债67,390.95万元,净资产65,075.11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76,791.88万元,净利润6,424.85万元。
3、橙叶智惠(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橙叶智惠(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2年3月21日,注册资本21,373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1,224.77万元,总负债0.82万元,净资产21,223.96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98万元。
4、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1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41,427.16万元,总负债0.09万元,净资产41,427.07万元。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822.96万元,净利润-172.08万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已建立起完整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经理班子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施董事会决策方案。自公司设立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运作,保障了股东利益。于报告期内,发行人认真落实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治理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体现了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
1、股东及股东大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股东大会对股权投资的决策权限按照本条第十四项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办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改、扩、建及资产处置事项)由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予以确定,预算外的项目或者超预算项目按照本条第六项等预算调整方案的决策程序执行;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当公司预算执行额度超过经批准的预算方案20%,且预算变化绝对值超过2,000万元时,应重新报股东大会批准,但是,节约预算支出和增加预算收入的变化无需报股东大会重新批准;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本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下列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15)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6)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其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
(17)审议批准3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
(18)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9)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20)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职能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投资的决策权限按照本条第十六项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办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改、扩、建及资产处置事项)由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方案予以确定,预算外的项目或者超预算项目按照本章程规定的预算调整决策程序执行;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不需报股东大会批准的预算调整事项;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形成同业竞争;
(16)决定或审议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17)审议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并按本章程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或公司拟与其关联法人(包括法人及其他组织,下同)达成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出具的审计或者评估报告,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决定10万元以上的对公益事业的赞助及其他无偿赠与事项。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选举的监事3名、由职工民主选举的监事2名),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履行职务、也不委托其他监事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职能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并负责依法追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律责任;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高级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发行人下设战略运营部、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党群文化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安全管理部、工程运维部、督察办公室、综合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采储共享部、数字信息部、审计法务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5.17:公司内部主要机构设置图
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其职责如下:
部门 职能
战略运营部 1.战略管理:牵头编制公司战略管理制度与流程等; 2.经营管理:负责制定并持续优化完善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的制度与流程等; 3.客户服务管理:组织制定并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客户服务模式,如前台一体化、服务网格化等模式等; 4.市场运营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各业务板块的市场调查工作,统筹开展数据、信息的汇总及关联分析,研判市场趋势与竞争态势等; 5.品牌管理:组织开展公司品牌评估与品牌对标工作等; 6.计量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公司计量管理模式和规章制度,根据公司实际计量管理运行情况对管理模式或机制进行优化或调整,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等; 7.营销系统业务运维:负责收集各单位提报营销系统相关业务需求,组织业务研讨,形成统一的业务需求方案报审等。
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事务:负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拟定与修订工作等;负责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拟定与修订工作等;
室、监事会办公室) 2.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 3.上市公司治理:负责公司董监高相关培训工作,组织协调董监高按要求学习证券监管机构、上交所等; 4.权益融资: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分析现有融资渠道优劣势和权益融资的必要性等; 5.对外项目投资:负责并统筹组织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施管理,指导具有投资职能子公司开展对外投资工作等; 6.对外投资管理:负责对外投资项目月报、半年报、年报等投后管理工作等; 7.新业务孵化:负责公司新业务项目团队组建、试点及孵化,并推进新业务项目落地。
党群文化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1.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检查各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公司党委工作计划、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等; 2.党组织建设:解掌握下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情况,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等; 3.干部管理:负责公司干部队伍建设,起草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方案、管理制度及执行落实等; 4.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公司宣传工作,审核对各部门开展的对外宣传活动等; 5.意识形态与舆情工作:负责落实党委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规范公司的思想管理等; 6.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负责企业文化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提炼、归纳、整理公司的企业文化等; 7.工会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基层工会工作等。
安全管理部 1.安全管理:负责编制、修订公司安全管理相关的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体系等;2.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各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体系贯标与认证工作等; 3.环境管理:负责编制、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的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体系等;4.职业健康管理:负责编制、修订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相关的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体系等。
工程运维部 1.工程管理:组织建立、优化完善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标准及流程等; 2.运维管理:建立、优化公司运维管理标准、流程,并监督下属公司运维管理执行情况等; 3.生产信息系统与资产管理:统筹公司生产信息系统的建设需求,并提出优化方向等; 4.技术管理: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业务的技术标准等。
督察办公室 1.分解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或战略规划,制定督查计划,跟踪总部各部门、子公司执行进度等。
综合行政部 1.会务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党委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总办会、总办会专门委员会等公司级会议的会务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务服务、会议资料归档、会议决议下发等工作等; 2.督查督办:负责检查督促总办会决议决定的执行落实,并向总经理和总办会报告相关情况等; 3.文秘工作:负责起草总经理工作报告、会议报告、讲话材料等重要文稿的撰写,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记录及会议纪要的整理与下发等; 4.行政管理:负责公司重要接待任务的统筹协调、筹划和组织落实等; 5.印章管理:负责印章的使用管理,建立印章证照使用台账等; 6.保密管理:负责统筹界定公司管理制度、业务合同、机要文件等的保密范畴等;7.档案管理:负责档案接收、保管、借阅工作,编制档案目录、索引,严格执行档案保密要求等; 8.后勤管理; 9.办公类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进行公司办公类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盘点、 统计与登记,做好台账管理,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存量情况等。
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规划:组织开展公司人力资源盘点工作,分析公司人才储备等; 2.组织管理:制定公司组织架构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公司组织架构评估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开展组织架构评估等; 3.任职资格管理:根据公司各类岗位的属性,设计公司各类岗位的职业发展通道等;4.招聘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及公司各阶段的用工特征,制定公司用工策略等; 5.薪酬福利管理:组织制定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建立各单位薪酬总额预算、清算、决算机制及程序等; 6.员工绩效管理:负责制定并优化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制度等; 7.员工关系管理:建立用工管理、退出管理制度,明确不同用工形式的管理要求及工作程序,并负责总部员工的入、离职管理等; 8.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功能布局设计工作等; 9.培训学习:组织建立公司培训体系,包括培训管理制度、内外部培训资源库和培训课程体系等。
财务管理部 1.全面预算管理:负责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实施等; 2.财务分析:根据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需求,开展各类专项财务数据的统计、分类、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及时提供各类会计信息等; 3.税务筹划:负责公司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指导下属公司税务工作等; 4.财务监管: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活动,提出财务相关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等; 5.统计管理:根据统计主管部门下发的统计政策、标准,制定公司统计管理制度、规范与标准等; 6.财务共享中心:组织制定公司统一会计核算体系,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核算组织程序、会计政策、证账表处理规范等; 7.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公司债权融资规划,牵头编制年度融资计划,管理公司融资额度等;
采储共享部 1.供需计划协同管理:负责建立内外供需计划协同机制、计划协同管理与库存管理策略,并组织实施等; 2.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招标管理体系和规范等; 3.供应商管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负责供应商的寻源,建立寻源供应商名录,并进行维护和完善等; 4.采购技术与质量管理:负责组织生产物资采购技术标准制定、滚动修编及发布等;5.采购实施管理: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订单及采购合同,落实合同的履行等; 6.采购综合管理:负责采储业务信息及运营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等; 7.仓储管理:组织收集各单位对各类物资的需求计划,汇总、统计公司整体对各类物资的需求。
数字信息部 1.数字化规划:负责建立公司数字化规划管理体系,完善数字化规划相关制度和流程等; 2.IT架构设计:根据公司整体业务架构、业务运营模式、职能运行、业务指导与赋能需求,构建公司整体数字化信息系统功能架构,制定数字化主干系统结构等; 3.系统建设:负责建立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体系,完善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4.系统运维:负责建立公司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完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5.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负责建立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6.网络通讯建设及运维:负责建立公司网络通讯设施建设及运维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等; 7.网络信息安全:负责建立公司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工 作流程,明确网络信息和数据安全管理职责等; 8.数据库管理: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公司数据库内容与结构设计,制定公司数据库存储结构与存储策略等; 9.数据资产管理:负责建立公司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数据管理职责等; 10.信息化资产管理:建立信息化资产台账,负责资产台账的维护、更新工作等。
审计法务部 1.审计工作: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等;2.法务工作:负责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重要经营活动、重要文件文书提出法律意见,起草或审核相关法律文件等; 3.合同管理:负责制订各类格式合同范本;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合同文本的起草;负责在法务处用印的已签订合同原件的收取与归档工作,做好合同档案的管理,按年度移交综合行政部档案室存档等; 4.风险内控:负责建立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单位制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等。
纪委办公室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协助公司党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规划、计划,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等。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公司先后制订了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对公司,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按《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定关联方与关联方交易,并以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作出判断,根据关联交易的金额和比例,分别提交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严格履行回避制度,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财务、人员、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2、固定资产与存货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公司行政部设立档案室,确定专人保管会计凭证和重要业务记录;公司工程运维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存货由公司下属的物资分公司进行保管、调配。对存货和固定资产采用定期盘点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测试。
3、重大投资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涉及单位、立项及调研、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采取谨慎性原则。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在必要时聘请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和机构进行咨询、评估,不仅要考虑投资报酬率,还要充分考虑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
4、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中对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规定。公司所有担保活动,均需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按照权限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予以实施。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20%(此处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公司对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该担保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一般不提供对外担保,特殊情况下,因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且不违反《公司章程》有关担保的禁止性规定时,在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才提供担保。
5、劳动人事管理控制
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并严格执行了《薪资管理办法》、《福利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等制度,对人员录用、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内部异动、岗位轮换、请休假制度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为员工积极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公司通过考试、到各院校招聘等方式不断引进新的人才,并对现有的技术人才、管理队伍进行了多种方式的培训,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方面的保障。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实施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披露的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接待股东来访、回答咨询等其他方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7、内部工程项目管理控制
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分、子公司对拟新建与改造的工程项目上报工程投资计划,由工程运维部汇总后,统一由公司审批。只有获得批准的计划,才能进行施工。小型工程项目由各施工单位报公司审计部审计,大中型工程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部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对工程实施验收,以及基础数据的收集。为确保工程质量,公司技安部,审计部等部门对部分工程进行抽查,加强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管理监督。
8、采购及付款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内控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采购管理办法》,实行计划和供应商目录管理。各生产单位在年初上报所需材料、设备等采购计划,由公司进行审批。公司派出询价小组,到各生产厂家去实地调查,以获取所需材料的质量、价格、工艺等方面的相关信息,然后以招投标、议标方式统一进行订货采购。对货款支付实行预算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到货情况上报付款计划,由公司统一下拨资金进行支付。
9、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采取战略管控的模式,先后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公司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信息。
10、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分工和授权、现金的管理、银行账户及存款的管理、票据的管理、其它货币资金及外币的管理都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在资金上确定了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严格有效,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对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11、筹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办法》,对公司的权益性筹资、债务性筹资、筹资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制度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筹资预算、权益性融资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对外借款事项;财务统计部负责拟定公司年度筹资预算,拟定对外借款方案及融资业务相关款项的收取、还本付息、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战略投资部负责发行公司股票、债券等相关筹资活动的日常联系和协调,财务统计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12、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按照污染预防和治理并重的原则进行。公司技术安全部是公司环境保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负责环保的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13、全面预算制度
公司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自上而下的预算责任网络。预算责任网络是以企业的组织结构为基础,根据所承担的责任预算划分为投资中心、利润中心以及成本、费用中心等预算责任单位。各预算责任单位必须做到分工协作、职责明确、充分沟通、密切配合。各级预算单位通过逐级授权,分解、下达预算指标,明确各级预算编制和管理责任人,形成各级预算编制和管理的组织体系。主要包括:公司本部预算、子公司预算。公司各部门、下属子公司要将预算作为控制日常经营活动和进行财务管理的依据,切实保证各项预算指标的完成。公司每季度通过将实际执行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检查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
14、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围绕安全生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办法、以及奖惩措施等一系列的制度。把安全思想教育列入政治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重点,采用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如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青年安全监督岗位,编写安全思想宣传材料,报导安全先进事迹等,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并把促进安全生产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实施。
15、财务内控制度
公司确立了以“风险管控、支持、服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理念。各层级公司均建立了完备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以有效实施。公司严格执行证券主管机构的各项要求,做到了治理科学、制度完善、内控严谨、披露规范。
16、对下属子公司控制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内控制度,包括:《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筹资管理办法》等。公司设有专门的控制机制管理下属子公司的财务、资产及人员。财务方面,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部归集到母公司再由母公司统一下划给子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的财务检查,分别在半年报、年报编制后。资产管理方面,每年年初由股份公司审核下属子公司上报的固定资产投入及改造计划,对全年固定资产投入进行统一规划,每半年进行一次修订;凡工程建设3万元以上的需报股份公司审计后方可结算。人员方面:股份公司推荐一至两名高管,并通过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任命下属子公司高管层人员;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到当地并执行3年一次的轮换制度。另公司还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一年一度财务审计的及内控审计。
17、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和管理风险,对货币资金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员的权利和责任。票据及印章的管理制度及财务部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并且对审批、审核、现金盘点、网上银行操作等重点节点进行严格控制。
资金管理模式:公司在资金预算、筹集、运作等方面,对各级有权人设置了不同的分工和授权。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实际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综合调度下属公司资金,重大对外投资、融资事项、贷款及担保等由股份公司统一管理。
短期资金应急预案:发行人财务风险管理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化解”的原则。遇到突发性财务风险事件时,制定短期资金应急预案,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化解风险,努力使风险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逐级做好现金预算编制,及时准确地对财务状况进行有效分析。公司自成立以来信誉良好,与各银行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了稳定的授信额度,为公司可能发生的短期资金应急需求提供有力支持。
1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正常的经营秩序,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然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应急处理管理办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管理层的应急方案及其他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方案、责任追究机制等。该制度为过渡性临时预案制度,在正式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制度发布之前,公司将准照该制度有关内容执行。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截止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原董事长余正军于2025年1月任期终止,发行人目前还未补选),其中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张清、郑思琴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均合法合规,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时,公司现有高管人员不存在高管为政府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表5.18: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董事会
余正军 董事长 男 56 2021.6.24至2025.1.17
余正军 董事 男 56 2002.10.21至今
李常兵 董事 男 52 2025.2.7至今
何腊元 董事 男 44 2023.2.7至今
谭卫国 董事 男 47 2019.6.28至今
熊运开 董事 男 57 2025.2.7至今
朱繁荣 董事 男 45 2023.2.7至今
杨伯菊 董事 女 42 2023.2.7至今
张亚光 独立董事 男 46 2021.7.13至今
唐海涛 独立董事 男 44 2021.7.13至今
杨记军 独立董事 男 47 2023.2.7至今
刘俊勇 独立董事 男 61 2024.10.8至今
监事会
张清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男 55 2019.6.28至今
苏睿 监事 男 47 2023.2.7至今
文汇锋 监事 男 60 2005.10.25至今
杨晓玲 监事 女 53 2011.4.12至今
郑思琴 职工监事 女 36 2023.8.4至今
高级管理人员
何腊元 总经理 男 44 2022.12.29至今
刘波 副总经理 女 54 2018.12.14至今
贺图林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男 53 2002.10.21至今
罗晓霞 副总经理 女 47 2014.9.29至今
胡建华 副总经理 男 52 2019.4.25至今
杨伯菊 副总经理 女 42 2022.4.12至今
刘经文 副总经理 男 48 2023.3.8至今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1)董事余正军:曾任广安泰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安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董事李常兵:曾任广安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广安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农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广安区官盛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官盛镇党委书记,广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广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广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广安市文化广播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总工会主席,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区行政学校校长、三级调研员等。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党委副书记;
(3)董事何腊元:曾任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自贸区爱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4)董事谭卫国:曾任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水电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董事熊运开:曾任共青团开江县甘棠乡委员会书记、团委书记、副乡长,开江县严家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开江县宝石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开江县甘棠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开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四川能投川东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事部第二监事室主任,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事部第二监事室主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6)董事朱繁荣:曾任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察科副科长、非公企业党建科科长、公务员科长、干部二科科长、部务委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董事。
(7)董事杨伯菊:曾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企业管理部部长,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经理,电力事业部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独立董事张亚光: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理论经济学分会委员,中国经济思想史学会副秘书长,欧洲经济思想史学会会员,已于 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 7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独立董事唐海涛:曾任四川外国语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已于 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 7月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独立董事杨记军: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指数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于 2021年 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年 2月 8日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独立董事刘俊勇:2013年至今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专业教授,并于 2024年 8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1)监事会主席张清:曾任广安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一科科长,广安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科科长,岳池县顾县镇党委副书记,广安市国资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广安市国企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2)监事苏睿:曾任武胜县纪委宣传教育主任,广安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室主任,武胜县人才开发暨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共广安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现任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监事文汇锋:曾任中国水电顾问公司成都勘测设计院规划处水电工程项目工程师,四川川投电力开发公司项目工程师,四川川投电力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支委、董事、工会主席,现任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4)监事杨晓玲:曾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财务总监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华蓥地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能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2025年 2月 7日至今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5)监事郑思琴:曾任四川省国创瑞展置地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广安区农村信用社柜员、明发集团广安房地产公司行政人事专员、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专员、职工监事。
3.高管人员
(1)总经理何腊元: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1、董事”相关内容。
(2)副总经理刘波:曾任达州市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达州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局长,广安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贺图林:曾任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深圳市英斯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经营氮肥厂财务负责人,四川渠江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副总经理罗晓霞:曾任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燃气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副总经理胡建华:曾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副书记、纪委委员、书记,广安区牌坊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广安区协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广安区龙台镇党委书记,广安区水务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广安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6)副总经理刘经文:曾任四川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工程技术科科长,广安爱众供排水分公司经理助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水务事业部技术总监,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邻水爱众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邻水安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副总经理杨伯菊:简历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一)、1、董事”相关内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不含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余正军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李常兵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爱众云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广安市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
武胜县爱众乡镇供水有限公司 董事
重庆爱众新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爱众新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何腊元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
杨伯菊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纳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熊运开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监事部第二监事室主任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四川能投川东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开江明月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四川省水电集团大竹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
谭卫国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部长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张亚光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长聘副教授
唐海涛 四川外国语大学 教授
杨记军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成都思科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成都赛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俊勇 四川大学 教授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文汇锋 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四川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支委、工会主席
马尔康川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川投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杨晓玲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会计师
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能投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内江兴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永安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胡建华 四川广安区鑫源市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其他企业兼职(不含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经核实,发行人高管人员均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担任董事、监事均取得有权机关下发的任命文件,均不是政府公务员兼职。发行人高管人员符合《公司法》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4年末,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正式员工2,352人,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792人,大专830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68.96%。现技术人员656人,技术人员总量占职工总数27.89%。
表5.19:截于2024年末公司人员教育构成
文化素质 人数 占比(%)
研究生 33 1.40%
本科 759 32.27%
专科 830 35.29%
高中及以下 730 31.04%
合计 2,352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1、营业收入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构成情况(按板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务板块 7,091.03 9.53 31,000.33 9.64 22,502.38 7.96 21,267.82 8.24
电力板块 33,405.46 44.88 163,644.64 50.91 123,993.58 43.85 117,702.94 45.59
燃气板块 24,297.52 32.64 72,916.69 22.68 66,428.28 23.49 57,211.30 22.16
安装及其他板块 9,639.75 12.95 80,340.08 24.99 65,862.84 23.29 62,015.20 24.02
其他业务 - - - - 3,997.45 1.41 - -
分部间抵消 - - 26,437.63 8.22 - - - -
合计 74,433.76 100.00 321,464.11 100.00 282,784.51 100.00 258,197.26 100.00
注:其他业务收入是指水电气表、安装材料等销售收入、发行人所拥有的门市房屋租赁收入等其他收入。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8,197.26万元、282,784.51万元、321,464.11万元和74,433.76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24,587.25万元,同比增长9.52%。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38,679.60万元,同比增长13.68%。
水务板块、电力板块、燃气板块及安装板块是发行人的主业,其中电力板块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达到40%以上。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水务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267.82万元、22,502.38万元、31,000.33万元和7,091.03万元,对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分别为8.24%、7.96%、9.64%和9.53%。电力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7,702.94万元、123,993.58万元、163,644.64万元和33,405.46万元,对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分别为45.59%、43.85%、50.91%和44.88%。燃气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7,211.30万元、66,428.28万元、72,916.69万元和24,297.52万元,对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分别为22.16%、23.49%、22.68%和32.64%。安装及其他板块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2,015.20万元、65,862.84万元、80,340.08万元和9,639.75万元,对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分别为24.02%、23.29%、24.99%和12.95%。
2、营业成本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21: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情况(按板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务板块 5,625.70 9.60 22,632.41 10.22 14,656.17 7.23 14,603.54 7.79
电力板块 28,049.33 47.85 108,616.30 49.04 91,967.83 45.40 88,648.54 47.30
燃气板块 20,898.91 35.66 60,136.64 27.15 58,405.04 28.83 51,050.12 27.24
安装及其他板块 4,039.82 6.89 52,609.89 23.75 36,248.52 17.89 33,107.56 17.67
其他业务 1,300.07 0.64
分部间抵消 22,500.61 10.16 - - -
合计 58,613.76 100.00 221,494.63 100.00 202,577.64 100.00 187,409.77 100.00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87,409.77万元、202,577.64万元、221,494.63万元和58,613.76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增长13,867.80万元,同比增长7.40%。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增长20,217.06万元,同比增长10.04%。发行人营业成本增长基本与营业收入增长同步。
2022-2024年和2025年1-3月,从成本结构来看,水务板块营业成本占比分别为7.79%、7.28%、10.22%和9.60%,电力板块营业成本占比分别为47.30%、45.69%、49.04%和47.85%,燃气板块营业成本占比分别为27.24%、29.02%、27.15%和35.66%,安装及其他板块成本占比分别为17.67%、18.01%、23.75%和6.89%,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变动而变动。
3、毛利润和毛利率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毛利润70,787.48万元、80,206.87万元、99,969.48万元和15,820.00万元,总体来看公司毛利润波动较小。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按板块)如下表所示:
表5.22: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毛利率构成情况(按板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水务板块 1,465.33 20.66 8,367.92 26.99 7,846.20 34.87 6,664.28 31.34
电力板块 5,356.13 16.03 55,028.34 33.63 32,025.75 25.83 29,054.40 24.68
燃气板块 3,398.61 13.99 12,780.06 17.53 8,023.23 12.08 6,161.17 10.77
安装及其他板块 5,599.93 58.09 27,730.18 34.52 29,614.32 44.96 28,907.63 46.61
其他业务 2,697.37 67.48
合计 15,820.00 21.25 99,969.48 31.10 80,206.87 28.36 70,787.48 27.42
从公司毛利率分析来看,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各板块毛利润率有所波动。水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1.34%、34.87%、26.99%和20.66%。电力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4.68%、25.83%、33.63%和16.03%。燃气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0.77%、12.08%、17.53%和13.99%。安装及其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6.61%、44.96%、34.52%和58.09%。主营业务总体毛利率分别为27.42%、28.36%、31.10%和21.25%。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板块主要分为电力板块、燃气板块和水务板块,且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均取得了各自区域内电力业务许可、取水营业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权证。
1、电力板块:
(1)运营主体
公司电力板块拥有发电、配电、供电及售电业务,公司下设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蓥爱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昭通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省绵阳爱众发电有限公司、四川省江油市龙凤水电有限公司、新疆富蕴爱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四川爱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7家子公司,负责电力板块的专业化建设、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
(2)电源分布
公司水力发电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川和新疆。其中,广安市主要集中在渠江流域,渠江是嘉陵江下游左岸最大支流,在三汇以上分巴河、州河。巴河在平昌县江口镇分南江河、通江河两源,南江河是巴河的主源,发源于米仓山西侧南江县玉泉乡境内,巴河于渠县三汇镇与州河汇合后称渠江。渠江向南蜿蜒流经渠县、广安区,在新民河口附近出川进入重庆市的合川区境内,于合川区以北8km注入嘉陵江。其流域坐落四九滩电站及富流滩电站。
绵阳市主要集中在涪江流域,该流域已投产建成4座发电站,泗洱河一、二、三级电站均位于绵阳市平武县泗耳藏族乡境内,是涪江支流通口河上游泗耳河支流;龙凤水电站位于涪江中游的江油市龙凤镇境内,该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及河道生态环境用水等综合利用的一个中型水电站。
新疆富蕴哈德布特水电站位于额尔齐斯河流域,额尔齐斯河为鄂毕河最大的支流,全长4248公里,在中国境内546公里,流域面积 5.7万平方公里,年径流量多达111亿立方米、水量仅次于伊犁河居中国新疆第二位。号称新疆第二大河。流经中国、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的国际河流。
各流域水电站丰水期为每年的 6月至10月,枯水期为每年的 12月至 4月,平水期为每年的 5月和 11月。
(3)电力生产及销售
水力发电及供电全过程如下:水轮发电机组将天然水势能转为机械能,通过电磁驱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电网,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客户。
图5.23:水力发电及供电流程图
公司电力行业的供电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为以自发电和外购电通过自有供电系统输送销售给客户;发电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为将自发电上国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售电业务的业务模式为与电厂签定购电协议低价买入电量,然后再与用户签定售电协议高价卖出,通过四川省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结算赚取购销电价差形成利润,该部分电量不通过自有供电系统输送给
客户;电力安装业务/配电业务的业务模式为为客户提供电力入户安装业务,如发行人为开发商新建楼盘进行电力安装业务,该业务收入与水务、燃气安装收入合并计入发行人安装板块业务收入,不计入电力板块收入。2022-2024年,公司发电量、外购电量、上国网电量、售电量保持增长,电价基本稳定。2024年公司共实现发电量17.29亿千瓦时,同比上升6.59%;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110KV变电站13座,35KV变电站20座,110KV线路353.58公里,35KV线路400公里,10KV线路4,600公里,拥有电力客户达92万户,2024年实现供区销售量24.72亿KWH,同比增长28.65%。
表5.24: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电力情况
指标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4 17.29 16.22 15.49
外购电量(亿千瓦时) 5.52 22.21 18.25 18.21
外购电均价(元/千瓦时,不含税) 0.3663 0.3194 0.3221 0.3148
总售电量(亿千瓦时) 7.03 39.56 32.35 31.66
总售电均价(元/千瓦时,不含税) 0.4726 0.4381 0.3835 0.3709
其中:上国网电量(亿千瓦时) 1.59 14.84 13.14 12.57
其中:上国网电均价(元/千瓦时,不含税) 0.3455 0.2261 0.2143 0.2309
表5.25:截至2024年末公司电站及装机容量情况
单位:千瓦、台
电站名称 装机容量 机组数量 上网方式
四九滩电站 25,500.00 3 自发自供,余电上国网
凉滩电站 27,500.00 5 自发自供,余电上国网
广草坪电站 20,000.00 2 全电上国网
泗洱河电站 36,000.00 2 全电上国网
油坊沟电站 25,000.00 2 全电上国网
天池湖电站 4,000.00 2 自发自供
富流滩电站 39,000.00 3 全电上国网
大高滩电站 640.00 3 自发自供
高低坑电站 2,000.00 2 自发自供
大桥电站 800.00 2 自发自供
哈德布特电站 200,000.00 4 全电上国网
龙凤电站 54,000.00 3 全电上国网
分布式光伏电站 172,023.00 - -
合计 606,463.00 33 -
公司部分电站(广草坪电站、泗洱河电站、油坊沟电站、富流滩电站、哈德布特电站、龙凤电站)为全电上网模式,部分电站(凉滩电站、四九滩电站)为自发自供、余电上网模式。2024年公司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为3,717小时,自发电量17.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9%;外送上网电量1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4%,这部分电量均上国家电网进行销售。
供电销售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自有电网供电区域较上年无变化,供电区域仍为广安市的广安区、岳池县、前锋区等,公司在该区域每年向国家电网趸购电力以及向地方中小水电购电后通过自有供电网络供给当地用户,购电价格由国家电网确定,供电价格由当地政府确定。2024年实现供区售电量24.72亿KWH,同比增长28.65%。
(4)上下游情况及结算模式
公司电力板块涉及发电及供电两侧,仅广安为厂网合一模式。即公司电力板块上游一是公司所属电站自主发电销售,二是需要从国网、地方小水电购电后进行销售。下游客户一是部分电站发电后直接供给国网进行销售,二是在广安、前锋和岳池直接供电给电力消费群体。受益于城镇化率的上升和用电需求的增加,2024年,公司外购及售电量均进一步提升,商业及居民客户售电收入占比亦持续增长。电价方面,公司购售电价格均同比有所上升。在电费结算方面,公司抄表后再确认收入收费,其中收费方式分为柜台缴费、预购电费、网上APP缴费等方式。
表5.2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板块用户情况
售电收入占比(%)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39.27 30.23 15.45 13.20
居民客户 40.86 45.14 41.96 50.59
工业客户 17.82 22.30 32.51 26.08
农业及其他 2.05 2.33 10.08 10.12
售电均价(元/千瓦时)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0.8155 0.7035 0.6994 0.6784
居民客户 0.5592 0.5813 0.5429 0.5504
工业客户 0.8184 0.7167 0.6998 0.6749
农业及其他 0.4824 0.4865 0.6244 0.6134
(5)移民政策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以国发〔2006〕17号印发《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其目的是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公司通过电价加价的方式,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千瓦时,通过上述方法筹集的后期扶持基金,将结余资金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
(6)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电力供应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未因环保问题受处罚,未出现供电系统漏电等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风险。
(7)行业地位
根据省经信部门依法划定的供电营业区,公司负责对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和岳池县辖区内的用电客户进行电力供应,对相应供电网络进行运行、维护和供用电管理;通过自有的工程安装公司(具有电力安装类一级资质)从事配电工程、客户工程实施;并通过成立的售电公司平台,进行电改政策跟踪和售电业务开展,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
2、水务板块:
公司在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区经营域内进行自来水生产及销售,同时实施客户工程安装,仪表安装和调试业务。
(1)基本情况
1)运营主体
公司下辖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邻水县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6个子公司,分别承接广安、岳池、前锋、武胜、邻水、华蓥等6个区县供水市场经营、运维和管理;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自来水厂10座,年供水能力14,673万立方米,1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拥有供水客户达84万户。
表5.27:公司水务板块经营许可文件
单位名称 发证单位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到期日
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 四川省水利厅 B511602S2020-0029 2020年9月9日 2025年9月8日
四川省岳池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水利厅 B511621S2021-0315 2021年7月5日 2026年7月4日
四川省华蓥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市水务局 C511681S2023-0001 2023年5月23日 2028年5月22日
四川省邻水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水利厅 B511621S2021-0295 2023年12月31日 2028年12月30日
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广安市前锋区水务局 取水(前区水政)字【2019】第 02号 2024年5月5日 2029年5月4日
四川省武胜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水利厅 B511622S2021-0036 2021年2月7日 2026年2月6日
2)盈利模式
供水行业普遍采用政府定价和财政补贴的盈利模式,市场化程度较低。在我国,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水费一般包含有自来水水价和代收费用。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一般情况下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最低,高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其他种类用水将会使供水企业获得相对的高盈利。然而,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行业内长期沿用以单一调控净资产利润率为目标的定价方法,定价话语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2)水务生产流程
生产工艺:水源水和取水口输送至一级泵房(取水泵房),再通过一级泵房加压,将水送至厂内处理系统中。在进入净水构筑物之前,通常经过混合(在水源水中加入适量的混凝剂)、反应、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工艺,每一工艺配以相应的构筑物(如反应沉淀池、滤池、清水池等),滤后消毒一般是加氯或二氧化氯,投加了消毒剂的水经清水池、并在池内反应一小时左右,经过二级泵房(输水泵房)加压输送到城市管网中,供生活饮用和生产使用。
图5.28:自来水生产供应流程图:
(3)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自来水厂10座,年供水能力14673万立方米;排水类下辖邻水环保一个子公司,主要负责污水处理,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随着广安城区开发及工业快速发展,水资源紧缺和水污染加剧等问题,污水处理的成本也日益增高,水价上调成为必然趋势,目前公司已推行阶梯水价制度,正面引导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另一方面,因自来水调价涉及社会民生,广安市及部分区市县政府均启动了调价听证程序,重点关注水价改革有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问题。
表5.29: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自来水生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日、万吨、元/吨、%
指标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供水能力 14,673 14,673 14,673 11,388
污水处理能力 2 2 2 2
年供水总量 2,774.31 11,274.90 10,671.87 10,254.74
年购水总量 2,778.71 11,291.35 10,748.36 10,297.61
购水均价 1.04 0.88 0.88 0.53
年销售总量 2,253.42 9,949.41 8,936.01 8,518.56
售水均价 2.49 2.49 2.50 2.65
水损率 18.78 11.88 16.79 17.28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年供水总量分别为10,254.74万吨、10,671.87万吨、11,274.90万吨和2,774.31万吨,总体呈上涨态势。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年购水量因为水消费需求的增加而逐年增加,分别为: 10,297.61万吨、10,748.36万吨、11,291.35万吨和2,778.71万吨,购水均价有所上升,分别为:0.53元/吨、0.88元/吨、0.88元/吨和1.04元/吨。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年销售总量分别为8,518.56万吨、8,936.01万吨、9,949.41万吨和2,253.42万吨,随着公司市场的开拓及居民消费用水的增加,销售总量逐年增加。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销售均价分别为2.65元、2.50元、2.49元和2.49元。因城市用水销售价格是由政府确定,公司自主定价权利较小,为稳定公共安全,近年来销售均价比较平稳。
(4)上下游情况
公司水务直营区域所需的半成品水全部来自四川广安花园制水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截至2024年末,公司供水客户达84万户,拥有10座水厂。2024年公司实际供水量11,274.90万吨,较上年增长5.65%,实际售水量达到
9,949.41万吨,较上年增长11.34%,漏损率为11.88%。公司持续提高供水质量和供水保障力度,2024年原水和半成品水采购11,291.35万吨,同比增长5.05%,原水和半成品水采购均价略有上涨;另一方面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统筹下,公司已全部实行阶梯水价制度以及经营服务用水市场化,2024年公司平均售水价格保持稳定。受益于售水量的增长,2024年公司实现自来水业务收入为31,000.33万元,同比增长37.76%,业务毛利率26.99%。具体情况如下:
表5.30: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水力板块用户情况
单位:%、元/立方米
收入占比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16.20% 15.95% 15.07% 15.87%
居民客户 63.21% 62.69% 62.86% 63.38%
工业客户 6.12% 6.20% 5.97% 5.23%
农业和其他客户 14.47% 15.17% 16.10% 15.52%
售水价格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3.435 3.380 3.421 3.465
居民客户 2.361 2.393 2.379 2.420
工业客户 2.194 2.174 2.165 2.137
农业和其他客户 3.096 2.865 3.085 3.251
(5)结算方式
公司自来水供应板块主要是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在自来水水费结算方面,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主要采用柜台缴费、预购水费、网上APP缴费等方式。水费收取后将水资源费上缴给各相关部门,水价中的自来水价格属于公司收入来源,公司对于此部分收入自收自支,符合相关行业政策规定。
(6)管网维护建设情况
公司供水区域管网大部分使用时间较长导致漏损率较高,同时城市规模的扩大也使得用户数量出现了快速增长,因此从2004年开始,公司陆续对各供水区域进行管网改造建设,截至2018年末武胜和邻水自来水城区管网改造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岳池管网改造工程和广安自来水城网改造工程也已完成。工程实施后,消除了广安市城市供水管网的“瓶颈”,提高了供水的质量、稳定性、可靠性,降低了水损,满足了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为公司进一步拓展供水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自来水的采购、供应环节符合环保、安全要求,未出现饮用水被污染等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事件。
(8)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由广安市广安区实际控制的上市企业,系广安地区目前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其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广安地区及四川省部分市县,公司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经营区域内唯一的供水经营机构,在核定区域内进行售水、新增业务的安装,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
3、燃气板块:
公司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气经营区域内唯一的城镇燃气供气经营机构,在核定区域内进行天然气销售经营、客户工程安装,仪表安装和调试等。公司下设7家子公司、1家联营公司负责燃气板块业务的经营及管理。负责燃气运营的子公司为四川省武胜爱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西充爱众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邻水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省威宁爱众燃气有限公司、西充爱能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营公司是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广安区、前锋区、武胜县、邻水县、西充县以及云南德宏两市三县(芒市、瑞丽市、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贵州毕节等11个燃气市场;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建成城市长输管线200余公里,中压管线1971余公里;拥有储配气站8座(其中LNG储配站5座),配气门站5座,区域调压站16座,CNG加气站3座;年供气能力9.8亿m³,在核定区域内管道供气市场占有率100%,截至2024年末拥有供气客户88万户。
(1)天然气供应流程
图5.31:天然气管道输配工艺流程图:
门站流程:(1)因天然气在高压状态下呈现液态,故来自上游高压天然气首先经过热水炉加热,提升气流温度,防止气流结冰造成封堵;(2)加热后天然气进入油气分离器,从而将气体中的轻质油和天然气进行分离,并对气体残渣进行过滤,对轻质油进行回收;(3)分离、过滤后的天然气经过计量,再进行二次脱水、脱油、除尘,然后进入调压装置,将高压天然气调节为次高压,次高压调节为中压天然气;(4)将中压天然气输入汇管,经过流量计计量,再由加臭机加臭,经检验加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后天然气输送至城区主管网。
市政输配流程:(1)燃气管道从市政管线上接入每个小区前,在小区支管上设置阀门井,以方便停气时检修;(2)燃气管道进户前要经过楼栋调压箱将中压转换为低压天然气,调压箱进气口设置快速切断阀门,保证紧急情况时可以马上断气;(3)低压天然气经家用流量表计量,通过燃气具即可以点火使用。
(2)生产及销售能力
公司仍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气经营区域内唯一的供气经营机构,供气区域主要在广安市、云南省德宏州(芒市、瑞丽市、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及贵州毕节,在核定区域内经营天然气销售、客户工程安装,仪表安装和调试等。2024年公司继续加强需求侧的管理,积极发展用户等,截至2024年末拥有供气客户约88万户。2024年公司完成售气量2.7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40%,天然气采购量2.7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2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和采购价格均由四川省发改委下发文件指导定价,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2024年公司售气均价和采购均价分别同比增长0.13元/立方米和-0.05元/立方米。受天然气销量及销售价格增长上升影响,公司2024年实现燃气板块收入72,916.69万元,同比增长9.77%,毛利率同比增长7.15个百分点。
表5.32:2022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天然气生产销售情况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购气总量(亿立方米) 0.90 2.78 2.72 2.52
销售总量(亿立方米) 0.87 2.72 2.63 2.44
采购均价(元/立方米,不含税) 1.97 1.89 1.94 1.79
销售均价(元/立方米,不含税) 2.67 2.66 2.53 2.40
气损率(%) 3.77 1.89 2.75 3.10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年购气总量分别为:2.52亿立方米、2.72亿立方米、2.78亿立方米及0.90亿立方米,采购价格分别为:1.79元/立方米、1.94元/立方米、1.89元/立方米及1.97元/立方米。公司近年来购气总量不断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市场的扩大,客户需求的增加,导致购气总量的增加。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售气总量分别为2.44亿立方米、2.63亿立方米、2.72亿立方米及0.87亿立方米,销售均价分别为:2.40元/立方米、2.53元/立方米、2.66元/立方米及2.67元/立方米。近年来公司天然气购销价差总体较为稳定。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天然气购销价差分别为0.61元/立方米、0.59元/立方米、0.77元/立方米及0.70元/立方米。
2022-2024年,公司气损率分别为3.10%、2.75%和1.89%,公司近年在燃气管网建设方面加强了力度,气损率有所下降。
(3)上下游情况
公司天然气业务最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是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公司根据每年的配额向西南油气田购气,然后通过管道向用户输送。公司和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一直处于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结算方面,公司与客户合同的签订是一年一签,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用量可以得到保障。
公司供气区域主要有广安城区、前锋区、邻水县、武胜县、南充市西充县、云南省德宏州,下游客户群体主要为工业、商业和居民客户,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下游供气客户88万户。
表5.3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燃气板块用户情况
单位:%、元/立方米
售气收入占比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30.82% 31.25% 28.13% 27.11%
居民客户 54.40% 50.00% 47.86% 49.88%
工业客户 13.35% 16.62% 20.73% 17.78%
售气价格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客户 4.076 4.048 3.806 3.530
居民客户 2.443 2.410 2.346 2.272
工业客户 3.236 3.196 2.972 2.673
(4)管网维护建设情况
近年来公司针对管网老化问题,公司拟定了相应的维护建设计划,投入资金对管网进行了局部维修,每年检查管网上的各种设备,发现设备和管道问题,随时进行处理,针对城区老旧管网片区逐年进行设备替换升级,保证设备运行正常,管道无泄露,杜绝出现爆管之类的事故。2022-2024年末,公司气损率分别为3.10%、2.75%、1.89%。公司每年逐步更换先进的检测仪器和安装监控系统,控制并减少气损。
(5)发行人特许经营权和经营资质
根据德宏燃气于2008年3月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出让协议书》,德宏燃气以2,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内潞西市、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三县两市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从建设期结束后起算。
2006年1月18日,西充燃气与西充县财政局签订了《西充县天然气公司经营性资产及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通过竞价拍卖的方式,西充燃气以3,050万元的价格受让原西充县天然气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并享有西充县境内(除义兴镇外)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
2013年5月10日,贵州华威然气有限公司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威宁自治县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威宁自治县县城区及经济开发区域内的燃气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自2013年5月1日至2043年5月1日止。
(6)结算方式
在燃气费结算方面,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发行人抄表后再确认收入收费,其中收费方式分为柜台缴费、预购气费、网上APP缴费等方式。
(7)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天燃气供应业务生产符合环保、安全要求,未出现天然气供气系统漏气等危及人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事件。
4、安装及其他板块:
(1)安装及其他业务办理流程
发行人的业扩安装主要涉及到新装、过户、更名、迁址、总表改造户表、暂停、销户这7个流程。
其中新装居民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客户提出申请
业扩人员审核客户资料
业扩人员收费并录入客户信息 客户等待安装
居民过户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客户提出申请
中心业扩人员审核客户资料
业扩人员录入客户信息
居民总表改造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客户提出申请
中心业扩人员审核客户资料
业扩人员录入客户信息
(2)生产及销售能力
2022-2024年公司的安装及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62,015.20万元、65,862.84万元和80,340.08万元,成本分别为33,107.56万元、36,248.52万元和52,609.89万元。在公司四大板块中安装板块毛利率最高,2022-2024年及分别46.61%、39.37%和34.52%。
(3)上下游情况
公司的安装及其他业务(也称:业扩业务),是依托于公司经营水电气等经营事项基础上的衍生类业务,分为发展新户、改造旧户两部分。公司安装的主要客户群是水、电、气消费客户。
5、上下游前五大客户情况
(1)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近三年公司及一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1-3月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5,046.64 45.89 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8,729.69 16.00 否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3,650.00 6.69 否
4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452.46 4.49 否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2,041.42 3.74 否
合计 41,920.21 76.81
2024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0,186.35 41.90 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43,723.94 22.85 否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11,328.70 5.92 否
4 浙江嘉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317.23 3.30 否
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4,271.06 2.23 否
合计 145,827.28 76.20
2023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60,127.66 36.79 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36,729.74 22.48 否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14,068.78 8.61 否
4 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8,633.02 5.28 否
5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4,930.53 3.02 否
合计 124,489.73 76.18
2022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32,088.02 20.66 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17,420.38 11.21 否
3 山东泰开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3,820.00 2.46 否
4 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517.41 2.26 否
5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85.68 2.12 否
合计 60,131.49 38.71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公司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2)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77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1-3月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497.55 3.36 否
2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 1,186.39 1.59 否
3 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96.77 0.26 否
4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189.18 0.25 否
5 重庆万达薄板有限公司 160.56 0.22 否
合计 4,230.45 5.68
2024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7,778.10 7.29 否
2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 16,440.84 6.74 否
3 四川晟睿泰塑业有限公司 624.81 0.26 否
4 广安都江堰协兴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353.45 0.14 否
5 四川九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4.37 0.13 否
合计 35,521.57 14.57
2023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7,653.40 8.34 否
2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 14,711.07 6.95 否
3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7,773.16 3.67 否
4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供电公司 1,367.58 0.65 否
5 四川晟睿泰塑业有限公司 419.57 0.20 否
合计 41,924.78 19.80
2022年 1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7,977.31 9.09 否
2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阿勒泰供电公司 10,522.94 5.32 否
3 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4,328.72 2.19 否
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544.60 0.28 否
5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成都) 351.75 0.18 否
合计 33,725.32 17.06
公司不存在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公司销售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78
(三)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发行人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表5.34: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划总投资 已投资金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目前工程进度 自有资本金来源 资本金到位情况 批复情况 四证持有情况 立项情况 环评情况 工程起止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022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 5,000.00 5,284.28 1.0569 100% 银行贷款、自有资金 已到位 川发改能源〔2022〕237号 / / / / / / 2023.12.16-2025.6.30
广安城区主输水管道改扩建工程(一期) 8,999.00 38.73 0.43% 未开工 自有资金 已到位 爱众工技〔2023〕16号 无 无 无 无 川投资备【2312-511602-04-01-834568】FGQB-0176号 无 2025.7.1-2026.10.31
合计 13,999.00 5,323.01
(四)发行人拟建项目
表5.35: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 建设期间
广安区官盛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 6,700.00 2025.04-2026.12
广安区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10千伏及以下项目 6,286.00 2025.05-2026.08
岳池县2025年农网巩固提升工程10kV及以下项目 5,511.00 2025.05-2026.03
合计 18,497.00
九、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总体战略
公司成立以来,在资产规模、经营业绩、保障供应、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进入新时代,国家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电力、燃气行业体制改革逐渐深入,水电气安装市场逐步放开,供水环保要求日益严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公司也进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提出爱众股份致力于公用事业一体化智慧运营,以“为客户提供绿色低碳化综合能源服务”为己任,建设百年爱众的总体愿景,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供给侧改革和低碳环保发展战略,深入洞察、理解、挖掘客户价值,以及认真分析公司自身优劣势的基础上提出的远景目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方向和客户的需求,是未来几年乃至长期指引公司发展的基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机遇,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效益爱众、智慧爱众、品质爱众、平安爱众、魅力爱众”为主线,推动公司在保供能力、服务能力、治理能力、创新能力建设方面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公司经营水平持续提升,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基固本,推动公用事业群提质增效。强化标准化建设,大力实施降本增效,持续加大“查漏防窃”力度。水务板块要在困境中主动应变,寻找机遇,进一步挖潜增效,对标行业先进,提升产能利用率,降低水损、降低能耗,保持合理的盈利空间。供电板块要抓好售电公司、电站、电网企业等资源整合,持续加强供电保障和运维能力,降低综合线损。燃气板块要强化供气业务专业化能力,提升业务拓展能力,保证市场占有率。供热板块要强化资产管理,做好设备设施维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
2.拓展市场,实现绿能产业群转型发展。进一步强化水电站管理,确保发电量稳步增长。爱众能源销售要积极研究行业政策,提前做好电力交易市场政策变化应对措施,做好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推进虚拟电厂建设。爱众综合能源要选优项目,加快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做好已投光伏项目安全、生产运维等管理。积极拓展风电、光伏项目、储能项目,丰富综能内涵,加快公司综合能源转型步伐。
3.聚力提质,促进现代服务群提档升级。爱众能源工程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推进燃气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爱众公用服务要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深挖客户价值,实现创新发展。爱众舒适家要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加强市场拓展力度,提高盈利能力,实现扭亏为盈。爱众云算科技要持续强化系统运维及信息化项目建设能力,提升技术支持等服务主业能力。
4.抢抓机会,提高资本产业群扩张速度。持续跟踪政策与行业动态,抓住机遇,加强投资并购力度。积极拓展光伏、风电、氢能、储能等新业务,寻求新的增长点。总部要持续强化对各投资平台的统筹协同管理,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要加大项目寻源和论证力度,全力完成主业项目并购任务。深圳爱众资本要继续坚持资本投资属性,创新投资模式,把控投资风险,全力化解存量项目风险,在增量上有突破,让资产、资金“流动起来”,真正做好“募投管退”。爱众新能源投资平台要完成增资扩股协议解除后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工作,用好产业投资招商、基金招商等模式,围绕新能源智慧产业园进行产业投资。强化市值管理,遵循资本市场发展规律,持续深挖公司潜力,做好增量,提升公司质量,全力建设效益爱众。做好信息披露,持续提升ESG水平,始终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经营与生产管理中,适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和专项说明会传递公司发展信心,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5.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战略型人才储备工作。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做好人才战略规划,强化对子公司的战略型人力资源管控,建立人才动态培养后备库,加大青年人才的培养关注力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紧缺人才的培养。加强中层队伍管理,完善中层人员管理体系,建立中层人员“岗位学习地图”和“新任中层人员转身计划”,持续完善“年度+任期”考核机制,促进中层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提升中层人员执行力和创造力。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1、电力行业
电力工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2024年,多层次多品类多功能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深化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推动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全社会用电量的60%。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各类发电机组多发满发,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扎实做好重点时段能源保供工作。
2024年11月颁布的《能源法》规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电网侧上,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负荷侧上,支持开展需求侧管理,发挥电价对用能行为的引导作用。调节能力上,明确了抽水蓄能的建设原则,支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国水电发电量 14239亿千瓦时,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 3349小时;全国水电装机容量 43595万千瓦,同比增长3.2%,其中常规水电 3.77亿千瓦,抽水蓄能 5869万千瓦;全国新增水电装机容量 1378万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625万千瓦,抽水蓄能 753万千瓦。全国 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 344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 157小时;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 11687亿元,同比增长12.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 6083亿元,同比增长15.3%。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 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二产业用电量 638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第三产业用电量 183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2024年,全年发电量 10.1万亿千瓦时,其中,规上工业发电量 941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
2、燃气行业
2024年,围绕着国家生态环境污染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碳达峰、碳中和”等发展目标,国家出具了一系列产业规划及政策支持,将促进城市燃气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产量稳步提升,2024年天然气产量 2464亿立方米,近 6年年均增长130亿立方米以上,四川盆地年产量突破 700亿立方米,近六年年均增产超 40亿立方米,国内首个“千亿立方米”天然气战略保障大基地建设蹄疾步稳。(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网站);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天然气产量 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
二是政策法规完善。2024年 11月通过的《能源法》自 2025年 1月 1日起实施,加大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合理开发可替代燃料,多措并举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持续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建设管网和储气基础设施,“全国一张网”更加完善。2024年完成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6.6万公里,城镇燃气等市政基础智能化建设和改造深入推进。
四是天然气掺氢技术进步。我国首座城镇燃气掺氢综合实验平台已在深圳投入使用,掺氢比例可达20%,压力范围覆盖城镇燃气全部压力运行范围。
3、水务行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 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到 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水生态保护、水网智能化能力;要加强水网数字化建设,提升水网调度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水网监测体系;要加快水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
在政策的驱动下,将促进智慧水务的发展,提高水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增强管网漏损控制,有效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将智慧水务融合于智慧城市发展体系,有助于打造智慧水环境,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虽然水务行业仍呈现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管网漏损有所改善但依旧较高、水价持续改革深化但整体增长缓慢、企业异地扩张困难、集中度变高、差异化发展需求增强等特征。但随着城镇化水平提高、老旧小区改造的推进以及居民对供水质量要求的提高,用水需求总量将平稳增长,二次供水、智慧水务等都会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状况
1、发行人在电力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长久以来,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地方电力集团+民营及外资”的竞争格局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民营与外资企业也开始进入国内电力市场。近年来,虽然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或资源优势,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来增加各自的市场份额,但是五大发电集团始终占据着国内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五大发电集团在发电领域的竞争优势难以超越,凭借在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发电企业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新电源点项目的建设和电力销售方面。在新电源点项目建设方面,各电力企业为扩大装机规模,提升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都在积极争取建设新的电源点项目,存在较为激烈的竞争。目前全国电网联网的格局尚未形成,在以区域电网为主的电力调度方式下,电力企业主要的竞争对手为本区域电网内的其他电力生产企业。在供电形势紧张的情况下,各电力企业不存在竞争;在供电形势缓解、地方电网发电量出现过剩的情况下,该区域内的电力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由于目前各发电企业的电力销售量是以电力企业与电网公司确定的发电计划为主,且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安装脱硫装置以及不同发电类型等因素影响各不相同,因此,在电网公司实际的电量调度过程中,区域内电力企业间的竞争尚不明显。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110KV变电站13座,35KV变电站20座,110KV线路353.58公里,35KV线路400公里,10KV线路4600公里,拥有电力客户达92万户,具备较强的配送电能力。公司目前形成独立的以110KV输电线路为骨架,以35KV输电线路为环网的地方电网,与国网相互连接,发电、供电体系完整。
2、发行人在燃气行业的竞争地位
从全国范围来看,跨区域城市燃气分销商和区域性城市燃气企业在全国展开激烈的市场争夺,在新兴城市和工业园区持续投资燃气项目,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业链向纵深拓展,上游兴建天然气加工厂多元化气源供应,下游布局。从公司供气区域来看,虽然除中石油、直供大型工业用户外,暂时未有其它跨区域城市燃气分销商进入公司供区,但是按照能源体制的改革,未来市场争夺在所难免,但是对公司来说也是机遇,公司亦可参与其它区域的市场竞争。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建成城市长输管线200余公里,中压管线1971余公里;拥有储配气站8座(其中LNG储配站5座),配气门站5座,区域调压站16座,CNG加气站3座;年供气能力9.8亿m³,在核定区域内管道供气市场占有率100%,具有垄断优势。
3、发行人在水务的竞争地位
目前,水务行业集中度依然不高,具有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化不足、区城分散等特点,尚未形成标杆性的龙头企业,最大的水务集团其服务市场份额也不过5%。但随着不同企业的融资差异加大,并购和转型也将加剧。
发行人是由广安市广安区实际控制的上市企业,系广安地区目前唯一一家A股上市公司,其业务范围主要集中在广安地区及四川省部分市县,公司是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供水经营区域内唯一的供水经营机构,在核定区域内进行售水、新增业务的安装,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
公司下设专门部门负责水务板块业务专业化建设、技术管理和经营管理;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自来水厂10座,年供水能力14,673万立方米;1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拥有供水客户达84万户。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域经营优势
公司所从事的供电、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及供应均为特许经营模式,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是唯一的服务商,业务具有垄断性,这为公司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提供了保障。
(2)融资优势
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搭建了多渠道融资方式,为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进行融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健全,集团化管控水平日趋提升,信息化平台初步建立,具备输出管理优势的深厚基础。同时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拥有了一支懂战略、擅经营、会管理、团结战斗、进取务实的经营管理团队;同时在水力发电、天然气供应、自来水生产及供应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的经验,并培养出一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公司现有的人才团队和队伍能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和市场拓展的人才需求。
(4)经营模式优势
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具有客户对象基本相同、业务模式相似和业绩稳定等共同特点。公司目前水电气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日趋规范化和标准化,用户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完整办理水、电、气相关业务员,为客户提供了“一站式”服务。
(5)产业优势
电力、城市燃气、城市水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国家一直实行鼓励与扶持的政策,产业优势决定了公司将是一家业务快速增长、经营业绩优良、现金流量充足、风险抵御能力突出的企业。
(6)客户资源优势
截至2024年末,公司水电气客户总数为264余万户,其中供水客户84余万户,供电客户92余万户,供气88余万户。结合大数据分析,公司相当于掌握了264余万个了解用户信息的切入点,通过客户水电气的消费水平可以分析出客户的收入水平、生活消费习惯、家庭人口、客户身份信息等,为公司产品的细分、用户消费行为与特征分析、重点客户的筛选、精准营销信息的送达打下基础。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编制及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 具 了 XYZH/2023CDAA6B0336 、 XYZH/2024CDAA6B0164 和XYZH/2025CDAA6B0118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3月会计报表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2022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重要差错更正
无。
2、2023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 本集团对租赁业务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2023年(首次)起执行解释第16号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42,841.43元,因对期初数影响较小,本集团不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重要差错更正
无。
3、2024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重要差错更正
无。
(三)适用的会计制度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四)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为1家。
发行人于2022年注销减少全资子公司广东爱众售电有限公司。
2、2023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发行人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家,分别是白银瑞光(股权取得比例100%)和重庆新能源(股权取得比例100%);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家,为广安前锋三供水务有限公司;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包括本年发行人出资设立广安电力、广安燃气、广安水务、分质供水等4家子公司和江苏新能源等1家孙公司。
3、2024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年无合并范围的变化。
4、2025年1-3月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3月发行人无合并范围的变化。
(五)发行人财务数据
1、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7: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57,636.43 50,481.08 59,644.44 85,334.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93.35 2,654.45 637.42 4,620.3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582.88 61,374.07 44,526.51 40,065.34
应收票据 1,016.53 891.30 1,491.80 1,350.47
应收账款 60,566.35 60,482.77 43,034.71 38,714.87
应收款项融资 409.38 630.60 435.31 150.00
预付款项 12,304.93 10,222.64 11,962.23 6,628.63
其他应收款 7,149.28 7,816.00 8,983.01 8,376.60
存货 19,024.36 11,510.58 8,882.38 7,608.61
合同资产 14,949.97 20,967.05 8,415.80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7,576.30 32,276.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3.39 235.79 223.39 223.39
其他流动资产 15,624.51 14,426.89 8,884.33 12,023.30
流动资产合计 219,174.78 212,595.45 152,594.82 165,031.14
债权投资 8,657.00 7,305.02 5,635.05 708.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00.00 24,000.00 21,000.00 20,000.00
长期应收款 1,884.95 1,931.50 2,650.15 2,986.98
长期股权投资 81,130.38 81,265.29 114,386.76 114,407.11
投资性房地产 1,596.25 1,604.61 983.13 902.18
固定资产 661,673.45 671,418.13 641,991.25 633,069.65
在建工程 63,137.28 52,063.09 56,521.86 45,336.34
使用权资产 451.96 458.76 469.01 660.68
无形资产 34,327.05 34,705.19 35,073.95 32,626.32
商誉 7,921.21 7,935.21 7,991.20 8,047.19
长期待摊费用 1,211.54 1,237.47 1,508.76 1,515.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81.23 8,874.40 7,835.62 6,194.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155.39 32,927.46 34,496.03 1,617.95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8,327.70 925,726.12 930,542.76 868,073.06
资产总计 1,147,502.49 1,138,321.57 1,083,137.58 1,033,104.20
短期借款 13,763.92 18,714.25 25,382.31 43,740.49
应付账款 78,263.16 75,804.54 56,930.56 43,384.21
预收款项 - - 1,910.07 -
合同负债 43,688.94 42,362.38 46,139.57 37,054.39
应付职工薪酬 9,918.19 15,402.28 12,202.65 11,201.40
应交税费 4,854.02 4,755.60 5,669.75 4,872.85
其他应付款 39,985.19 40,276.00 30,081.26 37,099.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108.86 56,996.78 28,884.57 39,692.77
其他流动负债 1,004.88 1,003.46 1,624.30 22,306.87
流动负债合计 233,587.16 255,315.29 208,825.04 239,352.38
长期借款 229,649.33 205,037.74 209,378.33 159,472.60
应付债券 30,483.29 30,081.42 30,471.98 32,468.75
租赁负债 407.01 288.40 342.16 432.81
长期应付款 125,362.40 123,015.18 121,204.55 107,274.22
预计负债 38.45 10.48 70.00 1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11.38 6,379.91 8,207.81 5,106.90
递延收益 28,949.81 28,499.69 29,007.65 29,012.49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00.00 12,000.00 15,000.00 1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3,301.67 405,312.82 413,682.47 348,917.76
负债合计 666,888.83 660,628.11 622,507.51 588,270.14
实收资本 126,165.70 126,165.70 123,225.98 123,225.98
资本公积金 154,681.28 154,372.06 151,213.21 151,195.30
其它综合收益 74.49 74.49 74.49 74.49
专项储备 1,385.10 990.67 698.70 768.66
盈余公积金 21,200.94 21,200.94 21,200.94 20,716.97
未分配利润 162,105.33 159,854.62 143,092.59 127,066.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9,598.17 456,643.81 439,505.91 423,047.46
少数股东权益 21,015.49 21,049.66 21,124.16 21,786.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0,613.66 477,693.47 460,630.07 444,834.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47,502.49 1,138,321.57 1,083,137.58 1,033,104.20
表6.8: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货币资金 39,615.80 30,785.42 37,198.29 73,265.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4,000.00
应收账款 217.61 5.90 - 10,786.47
预付款项 51.18 43.99 33.04 3,111.61
其他应收款 212,094.84 180,080.39 211,749.23 205,054.73
存货 - - - 2,556.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3.39 19,187.30 223.39 223.39
其他流动资产 7,235.08 9,171.34 5,000.00 10,050.31
流动资产合计 259,437.90 239,274.35 254,613.95 309,899.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长期应收款 1,256.38 1,232.92 1,468.45 1,686.78
长期股权投资 399,183.07 398,444.62 422,874.92 284,491.60
投资性房地产 1,184.16 1,191.63 559.02 514.10
固定资产 5,709.98 5,807.88 3,432.94 174,460.07
在建工程 216.92 146.51 586.56 16,529.26
使用权资产 74.75 95.14 176.69 218.05
无形资产 2,052.13 2,160.88 1,162.04 9,101.67
长期待摊费用 71.47 78.31 82.98 736.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8 - - 6,843.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0.94 54,710.33 1,072.75 610.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1,153.19 483,868.23 451,416.35 515,192.04
资产总计 690,591.08 723,142.57 706,030.29 825,091.16
短期借款 13,007.34 17,710.55 23,282.31 40,040.49
应付账款 135.50 140.50 135.50 16,065.08
合同负债 88.23 88.23 2,918.95 14,013.93
应付职工薪酬 1,949.35 2,633.90 1,975.62 3,683.03
应交税费 174.53 228.57 305.50 1,688.17
其他应付款 30,617.09 63,888.44 7,821.08 21,603.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098.55 41,772.63 18,442.34 25,680.12
其他流动负债 - - - 20,879.38
流动负债合计 73,070.58 126,462.82 54,881.31 143,653.88
长期借款 162,875.02 141,708.16 163,866.60 113,650.10
应付债券 30,483.29 30,081.42 30,471.98 32,468.75
租赁负债 - - - 122.18
长期应付款 42,236.28 42,236.28 42,270.78 90,096.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1,726.75
递延收益 - - - 15,502.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3,000.00 15,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5,594.59 214,025.86 239,609.36 268,566.88
负债合计 308,665.18 340,488.68 294,490.67 412,220.76
实收资本 126,165.70 126,165.70 123,225.98 123,225.98
资本公积金 154,806.32 154,497.10 150,104.46 150,104.46
专项储备 - - - 11.89
盈余公积金 21,010.44 21,010.44 21,010.44 20,526.46
未分配利润 85,958.12 86,995.33 117,198.75 119,001.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1,925.91 382,653.89 411,539.63 412,870.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0,591.08 723,142.57 706,030.29 825,091.16
表6.9: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4,433.76 321,464.11 282,784.51 258,197.26
其中:营业收入 74,433.76 321,464.11 282,784.51 258,197.26
二、营业总成本 70,868.52 280,788.77 256,256.65 238,659.79
其中:营业成本 58,613.76 221,494.63 202,577.64 187,409.77
税金及附加 688.89 4,606.14 4,029.66 3,557.59
销售费用 1,476.12 6,968.91 6,177.09 6,689.00
管理费用 7,532.66 36,090.41 30,961.21 27,220.28
研发费用 - 7.52 62.62 220.67
财务费用 2,557.09 11,621.16 12,448.43 13,562.49
其中:利息费用 2,475.78 11,761.11 13,065.64 13,649.08
利息收入 87.05 376.28 639.85 681.24
加:其他收益 1,182.71 3,176.88 2,895.03 3,154.74
投资收益 -263.37 1,697.77 2,138.44 3,202.8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89 2,017.03 69.71 -571.92
资产减值损失 -14.00 -11,760.03 -498.93 -882.79
信用减值损失 -1,198.18 -3,943.96 -3,038.07 -2,703.00
资产处置收益 23.16 53.92 91.35 332.58
三、营业利润 3,334.47 31,916.96 28,185.40 22,069.96
加:营业外收入 304.81 1,094.81 2,708.77 2,424.89
减:营业外支出 105.85 1,032.32 2,326.11 1,750.95
四、利润总额 3,533.43 31,979.45 28,568.05 22,743.90
减:所得税费用 1,316.89 8,398.83 6,339.08 6,576.86
五、净利润 2,216.54 23,580.62 22,228.97 16,16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0.71 23,573.14 22,669.17 16,893.80
少数股东损益 -34.17 7.48 -440.20 -726.76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16.54 23,580.62 22,228.97 16,167.0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250.71 23,573.14 22,669.17 16,893.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4.17 7.48 -440.20 -726.76
表6.10: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07.95 1,877.36 29,100.58 102,517.44
其中:营业收入 207.95 1,877.36 29,100.58 102,517.44
二、营业总成本 1,330.00 8,019.46 31,140.78 93,850.14
其中:营业成本 25.22 23.46 13,520.37 69,520.54
税金及附加 17.52 231.12 290.49 1,019.08
销售费用 80.60 303.27 353.43 2,779.20
管理费用 2,011.42 9,863.82 7,981.83 11,773.11
研发费用 - 7.52 62.58 117.23
财务费用 -804.76 -2,409.74 8,932.09 8,640.99
其中:利息费用 1,520.89 8,311.52 9,550.75 8,677.76
利息收入 2,480.28 10,808.18 528.15 555.86
加:其他收益 17.08 298.55 209.96 1,697.53
投资收益 89.11 13,874.32 11,491.71 16,259.0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9,720.00 - -26.68
信用减值损失 -13.51 -1,198.98 -562.84 -870.32
资产处置收益 - 0.27 - 9.50
三、营业利润 -1,029.37 -22,887.93 9,098.63 25,736.39
加:营业外收入 - 1.21 242.44 1,805.84
减:营业外支出 7.84 400.86 607.34 258.90
四、利润总额 -1,037.21 -23,287.58 8,733.73 27,283.33
减:所得税费用 - 104.74 3,893.95 2,081.40
五、净利润 -1,037.21 -23,392.32 4,839.78 25,201.93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37.21 -23,392.32 4,839.78 25,201.93
表6.11: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7,022.45 333,902.27 321,481.32 298,860.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65 10.99 73.80 352.8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2.08 9,663.52 10,456.78 21,69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489.19 343,576.79 332,011.90 320,909.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592.32 188,440.82 177,844.82 174,523.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68.33 39,537.63 38,956.88 36,933.7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40.24 32,020.79 23,748.86 20,499.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13.27 36,715.84 23,350.28 26,231.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114.15 296,715.09 263,900.83 258,188.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4 46,861.69 68,111.06 62,721.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295.23 3,691.57 6,594.72 1,072.5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2.27 1,801.38 5,157.86 1,671.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9.22 157.82 956.08 99.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264.9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63.00 119,000.00 24,294.60 61,425.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669.72 124,650.77 37,003.26 64,534.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032.50 41,032.33 55,322.71 47,096.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 14,513.69 15,530.70 15,644.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8,835.34 1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187.61 119,000.00 20,040.00 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620.11 174,546.02 109,728.75 122,84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0.39 -49,895.25 -72,725.48 -58,306.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73.41 115.00 27.9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15.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064.44 163,480.54 113,259.56 154,34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91.26 43,866.81 9,243.00 25,352.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455.70 213,520.77 122,617.56 199,719.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444.58 152,568.35 114,763.33 129,690.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56.96 18,709.06 17,442.87 20,052.4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86.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56 45,936.13 17,017.02 22,084.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02.11 217,213.54 149,223.22 171,827.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3.60 -3,692.78 -26,605.66 27,892.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78.24 -6,726.33 -31,220.08 32,306.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072.91 63,799.23 95,019.32 62,712.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451.15 57,072.91 63,799.23 95,019.32
表6.12:发行人报告期内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70 150,675.20 135,336.51 157,540.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461.67 2,220.32 29,096.16 8,05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473.37 152,895.51 164,432.67 165,591.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73 16,012.27 79,480.0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12.25 6,227.80 8,799.03 15,006.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6.06 1,023.19 1,434.90 6,373.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513.94 135,157.49 139,350.33 65,960.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762.25 142,412.20 165,596.54 166,82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11.12 10,483.32 -1,163.87 -1,228.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9.85 - 4,988.8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6.70 14,247.56 12,735.18 14,111.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3 0.37 9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 119,000.00 24,044.60 56,112.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06.70 133,899.04 36,780.15 75,307.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74.23 4,233.45 3,959.30 24,638.55
投资支付的现金 750.00 6,288.19 26,063.28 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 119,000.00 20,254.60 6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224.23 129,521.64 50,277.17 94,638.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7.53 4,377.40 -13,497.02 -19,331.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173.4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5,000.00 120,640.00 100,499.50 144,5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460.00 - 20,68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000.00 167,273.41 100,499.50 185,26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741.66 124,180.34 96,605.00 108,746.9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91.73 15,222.62 14,507.35 15,174.5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640.00 15,824.88 3,974.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233.39 185,042.96 126,937.23 127,895.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6.61 -17,769.55 -26,437.73 57,364.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60.20 -2,908.83 -41,098.62 36,804.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244.39 42,153.22 83,251.84 46,447.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604.58 39,244.39 42,153.22 83,251.84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以下财务分析,2022-2024年数据均使用公司已经过审计的合并口径财务报告数据,2025年1-3月数据使用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数据。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13: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7,636.43 5.02 50,481.08 4.43 59,644.44 5.51 85,334.89 8.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93.35 0.23 2,654.45 0.23 637.42 0.06 4,620.39 0.4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582.88 5.37 61,374.07 5.39 44,526.51 4.11 40,065.34 3.88
应收票据 1,016.53 0.09 891.30 0.08 1,491.80 0.14 1,350.47 0.13
应收账款 60,566.35 5.28 60,482.77 5.31 43,034.71 3.97 38,714.87 3.75
应收款项融资 409.38 0.04 630.60 0.06 435.31 0.04 150.00 0.01
预付款项 12,304.93 1.07 10,222.64 0.90 11,962.23 1.10 6,628.63 0.64
其他应收款 7,149.28 0.62 7,816.00 0.69 8,983.01 0.83 8,376.60 0.81
存货 19,024.36 1.66 11,510.58 1.01 8,882.38 0.82 7,608.61 0.74
合同资产 14,949.97 1.30 20,967.05 1.84 8,415.80 0.78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27,576.30 2.40 32,276.30 2.84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23.39 0.02 235.79 0.02 223.39 0.02 223.39 0.02
其他流动资产 15,624.51 1.36 14,426.89 1.27 8,884.33 0.82 12,023.30 1.16
流动资产合计 219,174.78 19.10 212,595.45 18.68 152,594.82 14.09 165,031.14 15.97
债权投资 8,657.00 0.75 7,305.02 0.64 5,635.05 0.52 708.99 0.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000.00 2.09 24,000.00 2.11 21,000.00 1.94 20,000.00 1.94
长期应收款 1,884.95 0.16 1,931.50 0.17 2,650.15 0.24 2,986.98 0.29
长期股权投资 81,130.38 7.07 81,265.29 7.14 114,386.76 10.56 114,407.11 11.07
投资性房地产 1,596.25 0.14 1,604.61 0.14 983.13 0.09 902.18 0.09
固定资产 661,673.45 57.66 671,418.13 58.98 641,991.25 59.27 633,069.65 61.28
在建工程 63,137.28 5.50 52,063.09 4.57 56,521.86 5.22 45,336.34 4.39
使用权资产 451.96 0.04 458.76 0.04 469.01 0.04 660.68 0.06
无形资产 34,327.05 2.99 34,705.19 3.05 35,073.95 3.24 32,626.32 3.16
商誉 7,921.21 0.69 7,935.21 0.70 7,991.20 0.74 8,047.19 0.78
长期待摊费用 1,211.54 0.11 1,237.47 0.11 1,508.76 0.14 1,515.56 0.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181.23 0.80 8,874.40 0.78 7,835.62 0.72 6,194.12 0.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155.39 2.89 32,927.46 2.89 34,496.03 3.18 1,617.95 0.16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8,327.70 80.90 925,726.12 81.32 930,542.76 85.91 868,073.06 84.03
资产总计 1,147,502.49 100.00 1,138,321.57 100.00 1,083,137.58 100.00 1,033,104.20 100.00
从公司资产总额来看,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33,104.20万元、1,083,137.58万元、1,138,321.57万元和1,147,502.49万元,公司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规模总额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非流动资产是总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4.03%、85.91%、81.32%和80.9%,公司总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公司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等公用事业行业,该行业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前期资本性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在公司流动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主要构成为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总额分别为85,334.89万元、59,644.44万元、50,481.08万元和57,636.4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26%、5.51%、4.43%和5.02%,系流动资产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其中,公司银行存款占货币资金比重达90%以上。
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25690.45万元,降幅为30.11%,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9163.36万元,降幅为15.36%,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7155.35万元,增幅为14.17%,变化不大。
表6.14: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0.04 0.54 0.11 0.14
银行存款 55,555.81 47,669.79 58,624.36 84,730.00
其他货币资金 2,080.58 2,810.75 1,019.97 604.75
合计 57,636.43 50,481.08 59,644.44 85,334.89
截至2024年末,受限货币资金金额为2,408.27万元,主要系履约保证金、银行受托支付冻结资金。
(2)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14.87万元、43,034.71万元、60,482.77万元和60,566.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5%、3.97%、5.31%和5.28%。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4319.84万元,增幅为11.16%,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7448.06万元,增幅为40.54%,主要系主要系本期应收水电气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83.58万元,增幅为0.14%,变化不大。
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总体有增长趋势,主要系应收工程安装款、水电气款增加所致。
表6.1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岳池县财政局 8,112.73 10.65 否 工程款
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881.26 2.47 否 工程款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1,045.84 1.37 是 往来款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13.64 1.20 否 工程款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17.54 1.07 否 电费
合计 12,771.00 16.76 - -
表6.16: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岳池县财政局 8,596.66 15.37 否 工程款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沙洋分公司 1,518.28 2.71 否 工程款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394.77 2.49 否 电费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1,045.84 1.87 是 往来款
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43.04 1.86 否 工程款
合计 13,598.58 24.31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与其他单位的往来款及工程保证金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376.60万元、8,983.01万元、7,816万元和7,149.28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1%、0.83%、0.69%和0.62%。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增加606.41万元,增幅为7.24%,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167.01万元,降幅为12.99%,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666.72万元,降幅为8.53%,变化不大。
表6.1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性质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末账面余额
备用金 40.60
保证金 1,595.76
往来款 9,956.97
其他 840.57
合计 12,433.89
表6.1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甘肃瑞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3.75 0-4年 往来款 32.84 是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50.00 1年以内 老旧小区改造款 11.66 是
成都广睿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5.85 4-5年 往来款 9.62 否
中电建成都铁塔有限公司 600.00 1年以内 履约保证金 4.83 否
广安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3-4年 往来款 2.01 否
合计 7,579.60 - - 60.96 -
表6.19: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余额 账龄 款项性质 占其他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甘肃瑞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33.75 0-4年 往来款 28.37 是
成都广睿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5.85 4-5年 往来款 9.34 否
广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190.80 3-4年 往来款 9.30 否
中电建成都铁塔有限公司 600.00 1年以内 履约保证金 4.69 否
广安腾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3-4年 往来款 1.95 否
合计 6,870.40 - - 53.65 -
(4)预付款项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628.63万元、11,962.23万元、10,222.64万元和12,304.93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4%、1.1%、0.9%和1.07%。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供应商的购气款。
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增加5,333.60万元,增幅为80.46%,主要系本期预付电、气费及材料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减少1739.59万元,降幅为14.54%,主要系预付购气款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2082.29万元,增幅为20.37%,主要系预付购气款、电费增加所致。
表6.20: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9,693.14 94.83 11,513.18 96.25 6,313.76 95.23
1-2年 336.34 3.29 290.66 2.43 203.21 3.07
2-3年 122.14 1.19 100.61 0.84 73.74 1.11
3年以上 71.02 0.69 57.77 0.48 37.92 0.57
合计 10,222.64 100.00 11,962.23 100.00 6,628.63 100.00
表6.2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预付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账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2,269.78 22.20 1年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1,645.17 16.09 1年以内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415.56 13.85 1年以内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953.98 9.33 1年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934.77 9.14 1年以内
合计 7,219.27 70.62 -
表6.22: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前五名预付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账龄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248.55 26.40 1年以内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1,615.65 13.13 1年以内
四川能投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350.71 10.98 1年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遂宁销售部 1,338.07 10.87 1年以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重庆销售部 1,139.09 9.26 1年以内
合计 8,692.07 70.64 -
(5)存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7,608.61万元、8,882.38万元、11,510.58万元和19,024.36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4%、0.82%、1.01%和1.66%。
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2年末增加1273.77万元,增幅为16.74%,变化不大。 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2628.2万元,增幅为29.59%,主要系工程项目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7513.78万元,增幅为65.28%,主要系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表6.23:发行人存货结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原材料 3,163.45 16.63 2,705.57 23.51 2,430.80 27.37 2,838.56 37.31
库存商品 425.50 2.24 803.86 6.98 1,001.48 11.27 318.45 4.19
周转材料 66.76 0.35 56.29 0.49 78.55 0.88 52.06 0.68
合同履约成本 15,368.65 80.78 7,944.87 69.02 5,371.56 60.47 4,399.53 57.82
合计 19,024.36 100.00 11,510.58 100.00 8,882.38 100.00 7,608.61 100.00
(6)其他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2,023.3万元、8,884.33万元、14,426.89万元和15,624.5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6%、0.82%、1.27%和1.36%。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3,138.97万元,降幅为26.11%,主要系本期末国债逆回购存量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5,542.56万元,增幅为62.39%,主要系本期末国债逆回购存量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197.62万元,增幅为8.3%,变化不大。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868,073.06万元、930,542.76万元、925,726.12万元和928,327.7万元,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前述四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5.09%、91.13%、90.68%和90.51%。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633,069.65万元、641,991.25万元、671,418.13万元和661,673.4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达61.28%、59.27%、58.98%和57.66%,总体呈波动上升态势,主要构成为房屋及建筑物、线路管道及设备,未来将持续为发行人带来收益,资产质量较好。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8921.6万元,增幅为1.41%,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9,426.88万元,增幅为4.58%,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9,744.68万元,降幅为1.45%,变化不大。
表6.2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306,570.21 45.66
线路、管道及设备 346,671.41 51.63
机器设备 9,569.12 1.43
电子及通讯设备 3,444.06 0.51
运输设备 1,342.56 0.20
其他 3,816.57 0.57
合计 671,413.94 100.00
表6.25: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办理权证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香山帝景客户服务中心 794.41 正在办理
武胜水务门市 336.52 正在办理
武胜二水厂 345.80 正在办理
门市(兄弟时代广场) 208.59 正在办理
江南里门市 64.76 正在办理
富蕴县额河华城小区8号楼 335.98 开发商的土地事宜未办理完,产权证是由开发商代办
前锋加油站房产 581.91 正在办理
花园二水厂 2,986.59 正在办理
城南配气站房屋 6.66 正在办理
三桥储配气站值班室 44.39 正在办理
三桥储配气站水泵房 34.13 正在办理
爱众运营中心(一期)主体及装修 14,964.95 尚未完成消防验收
奎阁调度中心主控楼 2,853.19 正在办理
高滩营业所办公用房 60.37 划拨土地,无法办理
B标段(房屋建筑物) 1,048.83 划拨土地,无法办理
邻水县向阳桥水厂 4,151.74 正在办理
广南东路498号14幢门市 76.58 正在办理
合计 28,895.42 -
(2)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45,336.34万元、56,521.86万元、52,063.09万元和63,137.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39%、5.22%、4.57%和5.5%,呈波动增长态势。
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11,185.52万元,增幅为24.67%,主要系围绕主营业务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项目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4,458.77万元,降幅为7.89%,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11,074.19万元,增幅为21.27%,主要系围绕主营业务陆续投资建设了部分项目所致。
表6.26: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水管道工程 10,027.97 8,642.70 11,980.88 7,735.68
输电线工程 24,341.52 16,122.97 11,175.09 10,913.32
燃气管道工程 3,668.95 3,001.26 3,511.02 2,587.17
农网升级改造工程 1,815.31 1,030.56 4,251.34 6,994.05
岳池爱众综合服务大楼 7,802.44 7,442.80 4,797.42 3,866.86
光伏电工程 14,214.69 12,002.80 4,677.19 1,386.56
其他 1,266.40 1,086.18 7,804.03 6,625.57
合计 63,137.28 49,329.28 48,196.96 40,109.20
(3)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626.32万元、35,073.95万元、34,705.19万元和34,327.05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6%、3.24%、3.05%和2.99%。
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2447.63万元,增幅为7.5%,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368.76万元,降幅为1.05%,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378.14万元,降幅为1.09%,变化不大。
表6.2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8,678.77
商标权 1.83
软件系统 2,442.94
特许经营权 3,581.65
合计 34,705.19
(4)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14,407.11万元、114,386.76万元、81,265.29万元和81,130.38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11.07%、10.56%、7.14%和7.07%。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减少20.35万元,降幅为0.02%,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33121.47万元,降幅为28.96%,主要系全资子公司退出拉萨金鼎及所涉项目公司投资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减少134.91万元,降幅为0.17%,变化不大。
表6.2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一、合营企业
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486.24
广安爱众枣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1,563.15
广安市战新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4.03
小计 4,253.42
二、联营企业
武胜县创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347.68
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2,113.56
云南水投牛栏江堰塞湖发电有限公司 753.07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711.85
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139.06
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250.25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3,903.66
成都爱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9.62
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50.41
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28,019.82
旭亟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1,015.07
橙叶智惠(淄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95.62
重庆亿众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2.97
四川恒嘉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983.62
北京纳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45
众信联合(山东)能源有限公司 1,253.94
四川涵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643.80
四川广安广潼石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985.43
小计 77,011.87
合计 81,265.29
(二)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的负债结构总体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达59.31%、66.45%、61.35%和64.97%;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等为主,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等为主。
表6.30: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763.92 2.06 18,714.25 2.83 25,382.31 4.08 43,740.49 7.44
应付账款 78,263.16 11.74 75,804.54 11.47 56,930.56 9.15 43,384.21 7.37
预收款项 - - 1,910.07 0.31 -
合同负债 43,688.94 6.55 42,362.38 6.41 46,139.57 7.41 37,054.39 6.30
应付职工薪酬 9,918.19 1.49 15,402.28 2.33 12,202.65 1.96 11,201.40 1.90
应交税费 4,854.02 0.73 4,755.60 0.72 5,669.75 0.91 4,872.85 0.83
其他应付款 39,985.19 6.00 40,276.00 6.10 30,081.26 4.83 37,099.40 6.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108.86 6.31 56,996.78 8.63 28,884.57 4.64 39,692.77 6.75
其他流动负债 1,004.88 0.15 1,003.46 0.15 1,624.30 0.26 22,306.87 3.79
流动负债合计 233,587.16 35.03 255,315.29 38.65 208,825.04 33.55 239,352.38 40.6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9,649.33 34.44 205,037.74 31.04 209,378.33 33.63 159,472.60 27.11
应付债券 30,483.29 4.57 30,081.42 4.55 30,471.98 4.90 32,468.75 5.52
租赁负债 407.01 0.06 288.40 0.04 342.16 0.05 432.81 0.07
长期应付款 125,362.40 18.80 123,015.18 18.62 121,204.55 19.47 107,274.22 18.24
预计负债 38.45 0.01 10.48 0.00 70.00 0.01 150.00 0.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411.38 0.96 6,379.91 0.97 8,207.81 1.32 5,106.90 0.87
递延收益 28,949.81 4.34 28,499.69 4.31 29,007.65 4.66 29,012.49 4.93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000.00 1.80 12,000.00 1.82 15,000.00 2.41 15,000.00 2.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3,301.67 64.97 405,312.82 61.35 413,682.47 66.45 348,917.76 59.31
负债合计 666,888.83 100.00 660,628.11 100.00 622,507.51 100.00 588,270.14 100.00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从流动负债结构可以看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了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3,740.49万元、25,382.31万元、18,714.25万元和13,763.9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44%、4.08%、2.83%和2.06%。
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18,358.18万元,降幅为41.97%,主要系偿还短期债务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6,668.06万元,降幅为26.27%,主要系偿还短期债务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4,950.33万元,降幅为26.45%,主要系偿还短期债务所致。
表6.31:最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借款结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3,763.92 100.00 18,714.25 100.00 25,382.31 100.00 43,740.49 100.00
合计 13,763.92 100.00 18,714.25 100.00 25,382.31 100.00 43,740.49 100.00
(2)应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3,384.21万元、56,930.56万元、75,804.54万元和78,263.16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37%、9.15%、11.47%和11.74%。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3,546.35万元,增幅为31.22%,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及材料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8,873.98万元,增幅为33.15%,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2,458.62万元,增幅为3.24%,变化不大。
表6.32:最近三年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材料款 22,653.07 24,782.67 31,095.76 13,828.97
工程款 48,105.37 44,407.02 20,633.03 25,280.19
设备款 1,192.48 912.12 989.00 1,210.94
咨询费 578.26 467.65 119.67 330.89
设计款 1,914.62 1,733.91 1,118.65 619.76
购电款 78.21 69.30 43.44 26.95
其他 3,741.15 3,431.87 2,931.01 2,086.52
合计 78,263.16 75,804.54 56,930.56 43,384.21
表6.33:最近一期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3月
1年以内 27,060.47
1至2年 22,701.58
2至3年 11,937.55
3年以上 16,563.56
合计 78,263.16
(3)合同负债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燃气安装款、预收水电气费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37,054.39万元、46,139.57万元、42,362.38万元和43,688.94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7.41%、6.41%和6.55%,是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之一。
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9,085.18万元,增幅为24.52%,主要系预收水电气费及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3,777.19万元,降幅为8.19%,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326.56万元,增幅为3.13%,变化不大。
表6.34: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水电气费 14,642.37 17,656.84 19,912.76 16,219.83
安装工程款 27,619.79 23,783.92 25,294.35 20,622.01
其他 1,426.77 921.61 932.46 212.55
合计 43,688.94 42,362.38 46,139.57 37,054.39
(4)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7,099.40万元、30,081.26万元、40,274.24万元和39,985.19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31%、4.83%、6.10%和6.00%。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往来款、保证金、押金及股权购买款等。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7,018.14万元,降幅为18.92%,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0,194.74万元,增幅为33.89%,主要系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290.81万元,降幅为0.72%,变化不大。
表6.35: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往来款 13,593.65 11,187.16 14,719.97
保证金及押金 8,544.76 5,654.78 6,100.59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6,014.67 - -
代收款 2,689.38 2,564.27 2,575.81
代付医保等 312.67 260.15 231.62
职工借款 0.90 1.15 2.03
工程款质保金 131.96 149.76 174.82
水资源费 244.44 515.02 517.11
股权购买款 51.98 51.98 3,766.88
库区基金 22.47 181.84 594.43
其他 8,667.37 9,515.14 8,416.15
合计 40,274.24 30,081.26 37,099.40
表6.3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惠州碳和新能源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3,220.43 8.00% 否
华诚兴业国际建工有限公司 工程款 2,802.00 6.96% 否
重庆澳皓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款 1,151.00 2.86% 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区支行 融资款 1,000.00 2.48% 否
邻水县财政局 工程款 699.17 1.74% 否
合计 8,872.60 22.03%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39,692.77万元、28,884.57万元、56,996.78万元和42,108.86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5%、4.64%、8.63%和6.3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0808.2万元,降幅为27.2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8112.21万元,增幅为97.3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14887.92万元,降幅为26.1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从流动负债结构可以看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构成了公司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59,472.6万元、209,378.33万元、205,037.74万元和229,649.33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11%、33.63%、31.04%和34.44%。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49,905.73万元,增幅为31.29%,主要系新增长期借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4,340.59万元,降幅为2.07%,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24,611.59万元,增幅为12%,变化不大。
表6.37: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结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质押和抵押借款 57,415.87 71,061.61 50,753.17 55,896.84
信用借款 198,983.65 188,248.17 185,252.92 137,936.4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6,750.19 54,272.04 26,627.77 34,360.71
合计 229,649.33 205,037.74 209,378.33 159,472.60
(2)应付债券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公开发行中期票据3亿元,该期债券简称“21广安爱众MTN001”,债券票面年利率5.45%,该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该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公司已于2024年8月26日完成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及转售工作,转售完成后票面利率由5.45%调整至2.45%,具体详见《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投资人回售选择权行权结果公告及转售安排公告》。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32,468.75万元、30,471.98万元、30,081.42万元和30,483.29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2%、4.9%、4.55%和4.57%。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1,996.77万元,降幅为6.15%。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减少390.56万元,降幅为1.28%。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增加401.87万元,增幅为1.34%。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变化不大。
(3)长期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07,274.22万元、121,204.55万元、123,015.18万元和125,362.4万元,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24%、19.47%、18.62%和18.8%。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为专项应付款(政府相关部门拨款形成)、融资租赁款及关联方对公司的借款。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13,930.33万元,增幅为12.99%,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810.63万元,增幅为1.49%,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2,347.22万元,增幅为1.91%,变化不大。
表6.3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长期应付款 9,458.87
专项应付款 113,556.31
合计 123,015.18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所有权益分别为444,834.06万元、460,630.07万元、477,693.47万元和480,613.66万元,呈逐步增长态势。公司所有者权益构成主要是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少数股东权益。
表6.39: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权益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实收资本 126,165.70 26.25 126,165.70 26.41 123,225.98 26.75 123,225.98 27.70
资本公积 154,681.28 32.18 154,372.06 32.32 151,213.21 32.83 151,195.30 33.99
其它综合收益 74.49 0.02 74.49 0.02 74.49 0.02 74.49 0.02
专项储备 1,385.10 0.29 990.67 0.21 698.70 0.15 768.66 0.17
盈余公积金 21,200.94 4.41 21,200.94 4.44 21,200.94 4.60 20,716.97 4.66
未分配利润 162,105.33 33.73 159,854.62 33.46 143,092.59 31.06 127,066.07 2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9,598.17 95.63 456,643.81 95.59 439,505.91 95.41 423,047.46 95.10
少数股东权益 21,015.49 4.37 21,049.66 4.41 21,124.16 4.59 21,786.60 4.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0,613.66 100.00 477,693.47 100.00 460,630.07 100.00 444,834.06 100.00
1、股本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123,225.98万元、123,225.98万元、126,165.70万元和126,165.70万元。变化主要系2024年新增授予169名骨干人员限制性股票所致。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151,195.3万元、151,213.21万元、154,372.06万元和154,681.2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33.99%、32.83%、32.32%和32.18%,报告期内稳步增加。
3、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7,066.07万元、143,092.59万元、159,854.62万元和162,105.3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8.56%、31.06%、33.46%和33.73%。逐年呈增长趋势,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转入引起的增加。
4、少数股东权益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21,786.6万元、21,124.16万元、21,049.66万元和21,015.4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4.9%、4.59%、4.41%和4.37%。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总体变动较小。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6.40: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489.19 343,576.79 332,011.90 320,909.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114.15 296,715.09 263,900.83 258,188.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75.04 46,861.69 68,111.06 62,721.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669.72 124,650.77 37,003.26 64,534.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620.11 174,546.02 109,728.75 122,841.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0.39 -49,895.25 -72,725.48 -58,306.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455.70 213,520.77 122,617.56 199,719.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502.11 217,213.54 149,223.22 171,827.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3.60 -3,692.78 -26,605.66 27,892.39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2,721.03万元、68,111.06万元、46,861.69万元和2,375.04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20,909.07万元、332,011.9万元、343,576.79万元和92,489.19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58,188.03万元、263,900.83万元、296,715.09万元和90,114.15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5,390.03万元,增幅为8.59%,主要系收到的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21,249.37万元,降幅为31.20%,主要系购电量、购气量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较多所致。
总体来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表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能力较强,收益稳定。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306.86万元、-72,725.48万元、-49,895.25万元和-3,950.39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4,534.74万元、37,003.26万元、124,650.77万元和41,669.7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22,841.6万元、109,728.75万元、174,546.02万元和45,620.1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购买了部分银行保本理财所致。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14,418.62万元,降幅为24.73%,主要系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减少以及发行人2023年度新增对四川银行投资以及新设成立成都爱众云算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爱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爱众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瑞丽市爱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22,830.23万元,增幅为31.39%,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大幅增加、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减少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7,892.39万元、-26,605.66万元、-3,692.78万元和6,953.60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99,719.9万元、122,617.56万元、213,520.77万元和43,455.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1,827.51万元、149,223.22万元、217,213.54万元和36,502.11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54,498.05万元,降幅为195.39%,主要系2023年取得贷款金额减少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22,912.88万元,增幅为86.12%,主要系2024年银行贷款增加及实施股权激励所致。
三、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一)利润表分析
表6.41:发行人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4,433.76 321,464.11 282,784.51 258,197.26
其中:营业收入 74,433.76 321,464.11 282,784.51 258,197.26
二、营业总成本 70,868.52 280,788.77 256,256.65 238,659.79
其中:营业成本 58,613.76 221,494.63 202,577.64 187,409.77
税金及附加 688.89 4,606.14 4,029.66 3,557.59
销售费用 1,476.12 6,968.91 6,177.09 6,689.00
管理费用 7,532.66 36,090.41 30,961.21 27,220.28
研发费用 7.52 62.62 220.67
财务费用 2,557.09 11,621.16 12,448.43 13,562.49
其中:利息费用 2,475.78 11,761.11 13,065.64 13,649.08
利息收入 87.05 376.28 639.85 681.24
加:其他收益 1,182.71 3,176.88 2,895.03 3,154.74
投资收益 -263.37 1,697.77 2,138.44 3,202.8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8.89 2,017.03 69.71 -571.92
资产减值损失 -14.00 -11,760.03 -498.93 -882.79
信用减值损失 -1,198.18 -3,943.96 -3,038.07 -2,703.00
资产处置收益 23.16 53.92 91.35 332.58
三、营业利润 3,334.47 31,916.96 28,185.40 22,069.96
加:营业外收入 304.81 1,094.81 2,708.77 2,424.89
减:营业外支出 105.85 1,032.32 2,326.11 1,750.95
四、利润总额 3,533.43 31,979.45 28,568.05 22,743.90
减:所得税费用 1,316.89 8,398.83 6,339.08 6,576.86
五、净利润 2,216.54 23,580.62 22,228.97 16,167.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50.71 23,573.14 22,669.17 16,893.80
少数股东损益 -34.17 7.48 -440.20 -726.76
1、营业收入
发行人主要从事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水电气仪表校验安装和调试等业务,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的类型可具体分为水务、电力、天然气、安装劳务及其他四大业务板块。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8,197.26万元、282,784.51万元、321,464.11万元和74,433.76万元,其中水务板块、电力板块、燃气板块及安装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4,636.95万元、278,787.07万元、318,410.61万元和70,323.20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98.62%、98.59%、99.05%和94.48%,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营业成本
近年来公司营业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长,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7,409.77万元、202,577.64万元、221,494.63万元和58,613.7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3.60%、72.66%、69.56%和83.34%,具体分析见前“主营业务情况”。
3、销售费用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的薪酬、折旧费、劳务费等费用,其中职工薪酬占比超过50%。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689.00万元、6,177.09万元、6,968.91万元和1,476.1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2.18%、2.17%和1.98%。
4、管理费用
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咨询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汽车费用、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产生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7,220.28万元、30,961.21万元、36,090.41万元和7,532.6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4%、10.95%、11.23%和10.12%。总体来看,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5、财务费用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3,562.49万元、12,448.43万元、11,621.16万元和2,557.0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5%、4.40%、3.62%和3.44%,发行人财务费用总体保持稳定。
6、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750.95万元、2,326.11万元、1,032.32万元和105.85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赔偿金、违约金及罚金等项目。
7、净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别实现净利润16,167.04万元、22,228.97万元、23,580.62万元和2,216.54万元。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实现的净利润呈现增长趋势。
(二)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42: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476.12 1.98 6,968.91 2.17 6,177.09 2.18 6,689.00 2.59
管理费用 7,532.66 10.12 36,090.41 11.23 30,961.21 10.95 27,220.28 10.54
研发费用 - - 7.52 0.00 62.62 0.02 220.67 0.09
财务费用 2,557.09 3.44 11,621.16 3.62 12,448.43 4.40 13,562.49 5.25
合计 11,565.87 15.54 54,688.00 17.01 49,649.35 17.56 47,692.44 18.47
注:本表中“占比”指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47,692.44万元、49,649.35万元、54,688.00万元和11,565.8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47%、17.56%、17.01%和15.54%。总体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比较稳定,说明发行人对期间费用的管控能力较强。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的薪酬、劳务费、折旧费等费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6,689.00万元、6,177.09万元、6,968.91万元和1,476.1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2.18%、2.17%和1.98%。
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咨询费、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等费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产生的管理费用分别为27,220.28万元、30,961.21万元、36,090.41万元和7,532.66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54%、10.95%、11.23%和10.12%。总体来看,在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的情况下,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发生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3,562.49万元、12,448.43万元、11,621.16万元和2,557.09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5%、4.40%、3.62%和3.44%,发行人财务费用总体保持稳定。
(三)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6.43:盈利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 21.25 31.10 28.36 27.42
销售净利率(%) 2.98 7.34 7.86 6.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49 5.26 5.26 4.07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0.19 2.12 2.10 1.62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42%、
28.36%、31.10%和21.25%,公司毛利润率较高,处于行业平均水平,盈利能力良好。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6.26%、7.86%、7.34%和2.98%。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化)分别为4.07%、5.26%、5.26%和0.49%;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分别为1.62%、2.10%、2.12%和0.19%,总体水平正常。
四、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44: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58.12% 58.04% 57.47% 56.94%
流动比率 0.94 0.83 0.73 0.69
速动比率 0.86 0.79 0.69 0.6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21 6.17 5.37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分别为56.94%、57.47%、58.04%和58.12%。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69、0.73、0.83和0.94,速动比率分别为0.66、0.69、0.79和0.86,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指标逐年改善,同时考虑到公司流动负债中,预收款项规模较大,公司实际短期偿债能力尚可。
公司经营业绩的快速增长是偿债能力的根本保证,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7.85%、9.53%和13.68%。近三年及2024年1-3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167.04万元、22,228.97万元、23,580.62万元和2,216.54万元,总体较为稳定。
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5.37、6.17和7.21,总体偿债能力较好。
五、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5: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3 6.21 6.92 7.08
存货周转率(次) 1.76 8.90 16.27 18.1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7 0.29 0.27 0.26
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总体较好,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08次/年、6.92次/年、6.21次/年和1.23次/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使得相应的应收款增加,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14次/年、16.27次/年、8.90次/年和1.76次/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6次/年、0.27次/年、0.29次/年和0.07次/年,基本保持稳定。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44.61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公司信用类债券 3.00 6.72
银行贷款 27.73 62.16
其他有息债务 13.88 31.11
合计 44.61 100.00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中银行借款余额为27.73亿元,其中,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请款如下:
表6.4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对象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000.00 2024.4.3-2027.3.25
9,540.00 2024.3.26-2025.3.19
5,000.00 2024.6.26-2027.6.25
2,000.00 2024.9.29-2025.9.28
20,000.00 2024.5.29-2027.5.28
2,087.19 2021.8.26-2028.8.8
476.81 2021.9.22-2028.8.8
10,899.50 2023.9.20-2030.9.18
建行广安分行 4,900.00 2023.6.15-2026.6.14
4,950.00 2024.6.26-2027.6.26
2,360.00 2023.7.14-2025.7.14
1,164.00 2020.12.30-2025.12.29
口行四川省分行 15,000.00 2022.8.23-2025.8.22
15,000.00 2022.8.25-2025.8.24
工行广安分行 6,000.00 2024.6.28-2025.6.27
3,960.00 2023.2.17-2026.2.16
990.00 2023.11.30-2026.11.29
9,980.00 2024.1.1-2027.1.1
中行广安分行 4,800.00 2023.12.28-2026.12.27
4,900.00 2024.6.4-2027.6.3
4,399.66 2023.6.9-2026.6.8
4,800.00 2023.10.26-2026.10.25
4,900.00 2024.6.28-2027.6.27
广安农商行 1,380.00 2022.8.15-2025.8.14
18,175.00 2022.9.15-2025.9.14
19,900.00 2024.12.25-2027.12.19
广发银行广安分行 9,108.00 2022.9.28-2025.9.27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1,170.00 2024.3.26-2027.3.26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500.00 2024.12.25-2027.12.24
农发基础设施基金 1,500.00 2022.8.19-2037.8.12
绵阳发电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0,883.25 2024.6.30-2054.6.30
新疆富蕴 工行广安分行 6,000.00 2024.7.31-2034.7.19
6,000.00 2024.9.10-2034.7.19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300.00 2023.12.29-2032.4.13
300.00 2022.4.14-2032.4.13
500.00 2022.6.17-2032.4.13
500.00 2022.12.26-2032.4.13
500.00 2023.1.1-2032.4.13
500.00 2024.1.6-2032.4.13
300.00 2024.6.26-2032.4.13
500.00 2024.9.23-2032.4.13
500.00 2024.10.25-2032.4.13
500.00 2024.11.18-2032.4.13
建行岳池支行 2,300.00 2022.11.28-2025.11.27
2,500.00 2022.12.16-2025.11.27
龙凤水电 建行广安分行 19,900.00 2020.7.1-2034.6.30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337.46 2023.5.26-2038.5.26
1,124.24 2023.6.1-2038.5.26
1,026.30 2023.7.12-2038.5.26
2.79 2023.7.26-2038.5.26
12.53 2023.9.27-2038.5.26
283.58 2023.11.16-2038.5.26
25.16 2024.02.07-2038.5.26
167.63 2024.4.3-2038.5.26
141.72 2024.6.12-2038.5.26
669.69 2023.10.23-2038.5.26
585.18 2023.11.3-2038.11.3
552.98 2023.12.2-2038.11.3
1,291.24 2024.1.1-2038.11.3
150.99 2024.1.6-2038.11.3
181.40 2024.2.6-2038.11.3
339.55 2024.6.17-2038.11.3
71.68 2024.10.30-2038.11.3
26.69 2024.11.29-2038.11.3
63.83 2024.5.29-2039.5.22
2,435.22 2024.5.30-2039.5.22
388.49 2024.6.14-2039.5.22
480.91 2024.6.26-2039.5.22
212.80 2024.10.29-2039.5.22
31.00 2024.11.29-2039.5.22
碳博公司 重庆银行渝北支行 630.00 2024.7.29-2034.7.28
光澜公司 农行重庆渝北支行 3,760.00 2024.9.12-2037.11.30
1,000.00 2024.11.15-2037.11.30
1,000.00 2024.11.21-2037.11.30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473.67 2023.3.17-2036.12.20
338.33 2023.8.11-2036.12.20
442.73 2023.9.8-2036.12.20
479.79 2023.10.12-2036.12.20
1,023.61 2024.1.1-2036.12.20
农业银行 395.95 2023.5.19-2038.2.23
464.66 2023.10.30-2038.2.23
426.10 2023.11.29-2038.2.23
577.24 2023.12.28-2038.2.23
119.92 2024.2.28-2038.2.23
200.00 2024.8.5-2038.2.23
西充燃气 西充农商行 700.00 2023.1.20-2026.1.15
武胜水务 建行武胜分行 536.91 2024.1.26-2031.1.15
176.01 2024.6.27-2031.1.15
500.00 2024.11.8-2031.1.15
广安水务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00.00 2024.3.26-2025.3.21
建行广安分行 644.19 2024.8.8-2034.8.7
合计 277,315.59
(二)直接融资债务情况
表6.47: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融资债务存续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种类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起息日 期限 票面利率 担保 状态
21广安爱众MTN001 30,000.00 30,000.00 2021.8.26 3+2年 2.45 信用 存续
合计 30,000.00 30,000.00 - - - - -
(三)有息债务构成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余额、期限结构、担保结构及主要债务起息日、到期日及融资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对象 借款金额 借款开始日 结束日 担保方式
爱众股份 21中期票据 30,000.00 2021.8.26 2026.8.25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000.00 2024.4.3 2027.3.25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9,540.00 2024.3.26 2025.3.19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5,000.00 2024.6.26 2027.6.25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2,000.00 2024.9.29 2025.9.28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20,000.00 2024.5.29 2027.5.28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2,087.19 2021.8.26 2028.8.8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476.81 2021.9.22 2028.8.8 信用
爱众股份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899.50 2023.9.20 2030.9.18 信用
爱众股份 建行广安分行 4,900.00 2023.6.15 2026.6.14 信用
爱众股份 建行广安分行 4,950.00 2024.6.26 2027.6.26 信用
爱众股份 建行广安分行 2,360.00 2023.7.14 2025.7.14 信用
爱众股份 建行广安分行 1,164.00 2020.12.30 2025.12.29 信用
爱众股份 口行四川省分行 5,000.00 2022.8.23 2025.8.22 信用
爱众股份 口行四川省分行 15,000.00 2022.8.25 2025.8.24 信用
爱众股份 工行广安分行 6,000.00 2024.6.28 2025.6.27 信用
爱众股份 工行广安分行 3,960.00 2023.2.17 2026.2.16 信用
爱众股份 工行广安分行 990.00 2023.11.30 2026.11.29 信用
爱众股份 工行广安分行 9,980.00 2024.1.1 2027.1.1 信用
爱众股份 中行广安分行 4,800.00 2023.12.28 2026.12.27 信用
爱众股份 中行广安分行 4,900.00 2024.6.4 2027.6.3 信用
爱众股份 中行广安分行 4,399.66 2023.6.9 2026.6.8 信用
爱众股份 中行广安分行 4,800.00 2023.10.26 2026.10.25 信用
爱众股份 中行广安分行 4,900.00 2024.6.28 2027.6.27 信用
爱众股份 广安农商行 1,380.00 2022.8.15 2025.8.14 信用
爱众股份 广安农商行 18,175.00 2022.9.15 2025.9.14 信用
爱众股份 广安农商行 19,900.00 2024.12.25 2027.12.19 信用
爱众股份 广发银行广安分行 9,108.00 2022.9.28 2025.9.27 信用
爱众股份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1,170.00 2024.3.26 2027.3.26 信用
爱众股份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500.00 2024.12.25 2027.12.24 信用
爱众股份 农发基础设施基金 1,500.00 2022.8.19 2037.8.12 集团担保
绵阳发电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0,883.25 2024.6.30 2054.6.30 股权质押
新疆富蕴 工行广安分行 6,000.00 2024.7.31 2034.7.19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新疆富蕴 工行广安分行 6,000.00 2024.9.10 2034.7.19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300.00 2023.12.29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300.00 2022.4.14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2.6.17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2.12.26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3.1.1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4.1.6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300.00 2024.6.26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4.9.23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4.10.25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岳池农行 500.00 2024.11.18 2032.4.13 抵押/质押
岳池电力 建行岳池支行 2,300.00 2022.11.28 2025.11.27 信用
岳池电力 建行岳池支行 2,500.00 2022.12.16 2025.11.27 信用
龙凤水电 建行广安分行 19,900.00 2020.7.1 2034.6.30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337.46 2023.5.26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124.24 2023.6.1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26.30 2023.7.12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79 2023.7.26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2.53 2023.9.27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83.58 2023.11.16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5.16 2024.02.07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67.63 2024.4.3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 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41.72 2024.6.12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669.69 2023.10.23 2038.5.26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585.18 2023.11.3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552.98 2023.12.2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291.24 2024.1.1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50.99 2024.1.6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181.40 2024.2.6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339.55 2024.6.17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71.68 2024.10.30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6.69 2024.11.29 2038.11.3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63.83 2024.5.29 2039.5.22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435.22 2024.5.30 2039.5.22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388.49 2024.6.14 2039.5.22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480.91 2024.6.26 2039.5.22 股份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212.80 2024.10.29 2039.5.22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综合能源 农行广安区支行 31.00 2024.11.29 2039.5.22 股份公司连带责任保证
碳博公司 重庆银行渝北支行 630.00 2024.7.29 2034.7.28 综能担保
光澜公司 农行重庆渝北支行 3,760.00 2024.9.12 2037.11.30 股份公司担保
光澜公司 农行重庆渝北支行 1,000.00 2024.11.15 2037.11.30 股份公司担保
光澜公司 农行重庆渝北支行 1,000.00 2024.11.21 2037.11.30 股份公司担保
花园制水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500.00 2015.11.24 2026.11.24 股份公司担保
花园制水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700.00 2015.9.28 2030.9.28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473.67 2023.3.17 2036.12.20 水费收费权质押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338.33 2023.8.11 2036.12.20 水费收费权质押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442.73 2023.9.8 2036.12.20 水费收费权质押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479.79 2023.10.12 2036.12.20 水费收费权质押
邻水水务 工行邻水支行 1,023.61 2024.1.1 2036.12.20 水费收费权质押
邻水水务 农行 395.95 2023.5.19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农行 464.66 2023.10.30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农行 426.10 2023.11.29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农行 577.24 2023.12.28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农行 119.92 2024.2.28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邻水水务 农行 200.00 2024.8.5 2038.2.23 股份公司担保
前锋水务 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200.00 2017.12.28 2025.9.29 信用
武胜水务 建行武胜分行 536.91 2024.1.26 2031.1.15 股份公司担保
武胜水务 建行武胜分行 176.01 2024.6.27 2031.1.15 股份公司担保
武胜水务 建行武胜分行 500.00 2024.11.8 2031.1.15 股份公司担保
广安燃气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12,000.00 2023.3.1 2025.6.25 信用
广安水务 农行广安区支行 1,000.00 2024.3.26 2025.3.21 保理e融
广安水务 建行广安分行 644.19 2024.8.8 2034.8.7 股份公司担保
爱众股份 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1,784.41 2023.3.1 2033.3.1 信用
爱众股份 口行四川省分行 10,000.00 2022.8.23 2026.8.22 信用
花园制水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 2,300.00 2015.11.24 2026.11.24 股份公司担保
本公司之子公司四川省前锋爱众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锋水务”)与广安市前锋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锋发展投资”)签订《前锋城区供水管网投资建设协议》,协议约定前锋发展将广安市前锋区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委托给前锋水务实施,前锋发展投资通过广安市前锋区城区供水管网工程项目向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争取到4200万元项目资金,约定该笔款项由前锋水务以总金额4200万元支付前锋发展投资项目款(属于前锋发展投资的资产所有权的投资款应在投资总额中予以扣除),项目建设期间按1.2%/年计算资金占用利息,由前锋水务支付给前锋发展投资。建设完成形成资产后前锋水务与前锋发展投资按资产归属权履行后期还款义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锋水务已将2000万元支付给前锋发展投资,项目资金余额为2200万元,由于1年内到期作为负债列报在长期应付款。
此外,公司将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借的专项应付款和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用款作为负债列报在长期应付款具备合理性。
七、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最近一期主要子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关内容。
2.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6.48:截至2024年末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
关联关系 被投资单位
合营企业 广安爱众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成都市巨能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山东淄博瑞光热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华蓥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凯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重庆亿众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甘肃瑞光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广安爱众枣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拉萨金鼎兴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成都爱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武胜县创新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金砖一创(厦门)智能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 广安深能爱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涵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广安广潼石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恒嘉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其他关联方
表6.4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重要子公司之岳池电力股东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四川能投金鼎产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水投控股子公司
广安爱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四川广安爱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建设”) 同一控股股东
广安区海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四川爱众云鲲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成都云创爱众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四川爱众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广安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广安爱众智慧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巨能阳光(厦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巨能阳光之子公司
巨能阳光(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巨能阳光之孙公司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为政府定价方式及市场定价方式。
(三)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
表6.50:截至2024年末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凯源水务 采购二供设备 787,610.63
枣园新能源 购油 315,114.21
爱众建设 咨询服务费 231,780.28
海晶石油 购油 117,941.15
经准检验 检测费 1,091,986.22
合计 2,544,432.49
表6.51:截至2024年末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元)
淄博热电 煤炭贸易 7,162,678.74
涵淳科技 材料销售 4,690,974.24
涵淳科技 工程款 3,697,247.70
涵淳科技 设计费 146,226.41
爱众建设 工程劳务 1,883,888.99
爱众建设 设计费 28,301.89
广安压缩天然气 销售天然气 196,247.57
广安压缩天然气 信息服务费 10,943.40
爱众资产管理 服务费 113,207.55
爱众集团 食堂服务 100,774.51
经准检验 业扩安装工程 164,854.13
爱众建设 食堂服务 54,344.42
爱众房产 食堂服务 18,529.02
卓恒房地产 食堂服务 11,099.20
爱众低碳 食堂服务 29,770.91
恒嘉众新能源 咨询服务费 33,962.26
爱众智慧新能源 其他 6,603.77
海晶石油 工程劳务 4,179.82
合计 18,353,834.53
2、关联方租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均参照市场价格依据协议定价,具体情况如下:
表6.5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出租方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海晶石油 加油站 2,600,000.00
爱众集团 运营中心办公楼 344,036.70
爱众建设 运营中心办公楼 137,614.68
爱众房产 运营中心办公楼 68,807.34
华油天然气 其他房屋 105,000.00
爱众资产管理 其他房屋 61,885.72
爱众云鲲 其他房屋 95,542.84
云创爱众 其他房屋 88,666.67
爱众云鲲 充电桩租赁收入 13,211.01
爱众智慧新能源 充电桩租赁收入 3,097.35
合计 3,517,862.31
表6.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承租方与关联方发生的房屋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爱众集团 船闸 1,000,000.00
岳池银泰 房屋 99,467.00
合计 1,099,467.00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爱众集团 120,000,000.00 2023/3/1 2025/6/25 年利率3.30%
淄博热电 4,591,222.23 2023-3-30 2024-11-8 年利率7.00%,本年已归还
淄博热电 300,000.00 2023-6-16 2024-11-8 年利率7.00%,本年已归还
淄博热电 1,200,000.00 2023-5-24 2024-11-8 年利率7.00%,本年已归还
表6.5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出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甘肃瑞光 35,017,871.44 2021/1/1 2022/12/31 年利率7.00%
甘肃瑞光 4,500,000.00 2019/5/9 2024/5/10 年利率9.00%
4、关联方资产转让
无。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5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50.20
6、其他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5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本年发生额
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 -
农网资金占用利息支出
爱众集团 10,932,828.45
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爱众集团 4,246,225.01
淄博热电 409,803.90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5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淄博热电 10,458,419.09 2,128,247.96
应收账款 涵淳科技 6,762,800.89 338,140.04
应收账款 爱众建设 2,216,034.41 115,301.72
应收账款 天津巨能阳光 196,465.50 19,646.55
应收账款 枣园新能源 106,323.00 5,316.15
应收账款 爱众集团 44,500.00 4,250.00
应收账款 四川云鲲 32,885.18 3,288.52
应收账款 四川水投 10,447.24 1,044.72
应收账款 广安压缩天然气 7,500.00 375.00
预付账款 枣园新能源 157,666.27
预付账款 海晶石油 75,659.49
其他应收款 甘肃瑞光 40,837,520.95 8,517,793.38
其他应收款 广安压缩天然气 2,277,989.05 113,899.45
其他应收款 岳池银泰 14,000.00 7,000.00
其他应收款 广潼石化 12,785.22
合计 63,221,989.62 11,254,853.16
表6.6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 厦门巨能阳光 7,057,786.86
合同负债 爱众房产 1,971,009.17
合同负债 武胜压缩天然气 66,500.00
合同负债 广安压缩天然气 27,522.94
合同负债 爱众建设 60,917.43
应付账款 重庆亿众 3,193,555.82
应付账款 凯源水务 128,085.01
应付账款 岳池银泰 99,467.00
应付账款 经准检验 270,786.00
其他应付款 经准检验 45,500.00
其他应付款 金砖一创 4,198,411.89
其他应付款 重庆亿众 3,255,767.00
其他应付款 华油天然气 122,989.59
其他应付款 深能爱众 77,738.27
其他应付款 武胜压缩天然气 59,313.38
其他应付款 四川云鲲 16,720.00
其他应付款 爱众资产管理 10,830.00
其他应付款 爱众建设 10,000.00
其他应付款 爱众集团 400.00
其他应付款 云创爱众 13,300.00
专项应付款 四川水投 33,320,000.00
专项应付款 爱众集团 1,067,249,300.00
长期应付款 爱众集团 15,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爱众集团 120,000,000.00
合计 1,256,255,900.36
8、关联方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6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综合能源 3,374,600.00 2023-5-19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11,242,400.00 2023-6-1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10,263,024.34 2023-7-12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27,922.70 2023-7-26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125,283.18 2023-9-27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6,696,900.00 2023-10-23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5,851,813.00 2023-11-3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2,835,793.88 2023-11-16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3,499,253.00 2023-12-2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2,030,560.00 2023-12-2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251,581.54 2024-2-7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12,912,387.00 2024-1-1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1,509,947.00 2024-1-6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1,814,027.00 2024-2-6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1,676,273.80 2024-4-3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638,300.00 2024-5-29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24,352,162.00 2024-5-30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1,417,187.00 2024-6-12 2038-4-3 否
综合能源 3,884,911.00 2024-6-14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3,395,506.79 2024-6-17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4,809,088.00 2024-6-26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2,128,000.00 2024-10-29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716,800.00 2024-10-30 2038-10-6 否
综合能源 310,000.00 2024-11-29 2039-5-22 否
综合能源 266,900.00 2024-11-29 2038-10-6 否
绵阳发电 108,832,500.00 2024-6-30 2054-6-29 否
绵阳发电 42,671,250.00 2009-1-9 2024-7-2 是
绵阳发电 6,448,100.00 2009-9-25 2024-7-2 是
绵阳发电 379,300.00 2011-1-28 2024-7-2 是
绵阳发电 37,171,400.00 2010-3-1 2024-7-2 是
绵阳发电 758,600.00 2010-2-5 2024-7-2 是
龙凤水电 159,200,000.00 2020-6-29 2034-6-28 否
龙凤水电 39,800,000.00 2020-7-1 2034-6-28 否
重庆新能源 1,500,000.00 2024-9-12 2037-11-30 否
重庆新能源 26,540,000.00 2024-9-14 2037-11-30 否
重庆新能源 9,560,000.00 2024-9-26 2037-11-30 否
重庆新能源 10,000,000.00 2024-11-15 2037-11-30 否
重庆新能源 10,000,000.00 2024-11-21 2037-11-30 否
广安水务 6,441,900.00 2024-8-8 2034-8-7 否
邻水水务 3,959,450.25 2023-5-19 2038-5-18 否
邻水水务 4,646,644.10 2023-10-30 2028-12-20 否
邻水水务 4,260,996.23 2023-11-29 2029-12-20 否
邻水水务 5,772,447.89 2023-12-28 2030-12-20 否
邻水水务 1,199,220.28 2024-2-28 2031-6-20 否
邻水水务 2,000,000.00 2024-8-5 2031-12-20 否
武胜水务 12,129,234.25 2024-1-26 2031-1-25 否
新疆富蕴 36,000,000.00 2024-7-31 2034-7-19 否
新疆富蕴 30,000,000.00 2024-9-10 2034-7-19 否
新疆富蕴 30,000,000.00 2024-9-10 2034-7-19 否
新疆富蕴 24,000,000.00 2024-7-31 2034-7-19 否
重庆碳博 6,300,000.00 2024-8-28 2034-7-28 否
综合能源 36,994.75 2024-12-26 2025-2-14 否
广安水务 10,000,000.00 2024-3-26 2025-3-21 否
合计 735,638,658.98 - - -
表6.62:截至2024年末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元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四川水投 13,578,750.00 2009-1-9 2024-7-2 是
四川水投 2,051,900.00 2009-9-25 2024-7-2 是
四川水投 120,700.00 2011-1-28 2024-7-2 是
四川水投 11,828,600.00 2010-3-1 2024-7-2 是
四川水投 241,400.00 2010-2-5 2024-7-2 是
爱众集团 15,000,000.00 2022-8-13 2040-8-12 否
合计 42,821,350.00 - - -
八、重大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 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2024年11月,原告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联合”)对被告一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资本”)、被告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股份”)、被告三甘肃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瑞光”)提起诉讼,要求爱众资本根据《出资协议》履行对甘肃瑞光的收购义务,支付收购对价6.17亿元(含股权成本 1.116亿元及收益 9487万元,债权3.03亿元及利息 1.07亿元),爱众股份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法院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于2025年3月27日、4月11日分别组织召开了举证质证及庭审调查。目前兰州市中院对本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发行人子公司爱众资本拟与金砖一创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若在本基金进入退出期(起算时间不早于2025年6月30日)后,本基金仍持有巨能阳光股权的,本基金或者本基金管理人一创投资有权要求爱众资本予以全部受让(下称为“回购股权”),受让价格按照以下孰高者计算:①本基金及爱众资本基金共同聘请的评估机构以市场公允价值评估确认的评估值;②本基金就爱众资本拟受让的全部股权所支付的投资款。(四)其他或有事项无。
九、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主要系金融机构借款而设定的抵押、质押资产,包括股权和固定资产等,账面价值合计209,917.7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8.44%。此外,发行人部分货币资金为履约保证金存款,在履约期间使用权受到限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6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抵质押及限制用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408.27 保证金、冻结资金
岳池电力、绵阳发电电费收费权 0.00 质押借款
邻水水务、龙凤水电水费收费权 0.00 质押借款
重庆碳博其他电源(发电)项目收费权 190.00 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154,763.08 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7,442.80 抵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绵阳发电股权) 33,000.00 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四川同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12,113.56 投资协议或章程约定,股权锁定5年(新签补充协议)
合计 209,917.71 -
十、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金融衍生品情况。
十一、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十二、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除本次中期票据外暂无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主评字【2024】1208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主体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该评级标识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发行人近年来债务融资的历史主体评级情况如图表7.1所示。
图表7.1发行人主要历史信用评级情况表
评级机构 主体评级 评级类型 评级时间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16.7.7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17.7.28
中证鹏元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18.6.5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19.7.16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0.10.12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1.4.9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1.6.11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1.8.16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2.6.27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3.6.27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跟踪评级 2024.6.14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4.10.31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主体评级 2024.12.30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AA 跟踪评级 2025.6.13
二、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697,064.00万元,尚余授信404,948.41万元,未使用授信占总授信的58.09%。
图表7.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授信情况
总额度 授信金额 剩余额度
爱众股份 108,350.00 87,350.00 40,810.00
21,000.00 7,536.50
50,364.00 40,000.00 27,790.00
1,164.00 -
9,200.00 9,200.00
30,000.00 30,000.00 -
30,000.00 30,000.00 9,070.00
35,000.00 35,000.00 11,200.34
50,000.00 50,000.00 10,545.00
24,000.00 18,000.00 18,000.00
6,000.00 6,000.00
15,000.00 15,000.00 5,892.00
20,000.00 10,000.00 8,830.00
10,000.00 10,000.00
40,000.00 40,000.00 39,5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0
1,500.00 1,500.00 -
绵阳发电 70,000.00 70,000.00 59,116.75
新疆富蕴 34,000.00 34,000.00 22,000.00
岳池电力 8,000.00 8,000.00 3,600.00
10,000.00 10,000.00 5,200.00
龙凤水电 19,900.00 19,900.00 -
综合能源 4,700.00 4,700.00 1,578.59
9,000.00 9,000.00 5,130.59
4,850.00 4,850.00 1,237.75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碳博公司 700 700 70
光澜公司 10,300.00 10,300.00 4,540.00
花园制水 1,500.00 1,500.00 1,500.00
3,500.00 3,500.00 -
邻水水务 12,000.00 12,000.00 9,241.87
10,000.00 10,000.00 7,816.12
西充燃气 1,200.00 1,200.00 1,200.00
华蓥水务 1,000.00 1,000.00 1,000.00
武胜水务 1,600.00 1,600.00 1,600.00
3,000.00 3,000.00 1,787.08
广安燃气 12,000.00 12,000.00 -
广安水务 1,000.00 1,000.00 -
3,600.00 3,600.00 2,955.81
合计 697,064.00 697,064.00 404,948.41
三、近三年债务违约记录
经查询人行征信报告,公司本部近三年及一期无违约记录。
四、公司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表7.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明细表
单位:亿元、%
主承销商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利率 发行金额 期限(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光大银行 中期票据 5.45 3.00 3+2 2021-08-26 2026-08-26 未兑付
邮储银行、中信建投 超短融 5.00 2.00 0.4932 2022-12-15 2023-06-13 已兑付
光大银行 超短融 3.64 3.00 0.7397 2016-11-23 2017-08-20 已兑付
建设银行 中期票据 7.50 1.50 3 2014-08-11 2017-08-11 已兑付
兴业银行 短融 6.00 2.00 1 2013-09-12 2014-09-12 已兑付
兴业银行 短融 5.24 1.50 1 2012-11-07 2013-11-07 已兑付
兴业银行 短融 8.98 2.00 1 2012-01-16 2013-01-16 已兑付
合计 15.00
表7.4:截至2024年末公司债发行情况明细表
单位:亿元、%
主承销商 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利率 发行金额 期限(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备注
国都证券 公司债 4.98 4.00 3+2 2019-09-23 2024-09-23 已兑付
国都证券 公司债 6.20 2.00 3+2 2018-09-17 2023-09-17 已兑付
华融证券 公司债 6.00 3.00 5+2 2014-10-28 2021-10-28 已兑付
合计 9.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以上已发行的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以外,发行人无其他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第八章信用增进
本期中期票据未进行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对债券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没有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
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 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 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 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标准和管理要求。战略投资部具体负责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杨伯菊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联系人:杨伯菊
联系电话:0826-2983033
电子邮箱:Yangbaiju73@sohu.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
传真:0826-2983117
邮编:638500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披露如下文件: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 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二)【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安排、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拟减资(因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26,165.6994万元】的【5】%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拟进行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债务减免、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除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24个月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10%,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持续稳健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8、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9、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发行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三)【强制召集】召集人在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方沟通持有人会议召集安排,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拟定会议议案。
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在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召集人,发行人披露相关事项公告视为已完成书面告知程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均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四)【主动和提议召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集公告披露】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
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截止日和其他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参会证明要求:参会人员应出具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债权登记日债券账务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二)【初始议案发送】召集人应与发行人、持有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持有人会议议案。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
议案内容与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议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
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议案,可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可对议案进行增补,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并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最终议案概要包括议案标题、议案主要内容、议案执行程序及答复时限要求。
(五)【议案内容】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六)【召集程序的缩短】若发行人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的突发情形,召集人可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上述缩短召集程序情形的,召集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并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同时披露议案概要。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持有人,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一)【债权确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本人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
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二)【参会资格】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持有人会议。
(三)【其他参会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四)【律师见证】持有人会议应当至少有2名律师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计入总表决权数额。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主动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并不得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不计入总表决权数额。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特别议案】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四)【参会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未达会议生效标准的,召集人应当继续履行会议召集召开与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
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和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六)【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并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关于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七)【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八)【会议记录】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作为备查文件。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九)【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概要、表决结果及生效情况。
(十)【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决议涉及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进行答复。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
六、其他
(一)【释义】本节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承继方、增进机构及受托人义务】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进入存续期后,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应按照本节中对发行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新增或变更后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节中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四)【兜底条款】本节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不符的,或本节内对持有人会议规程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计划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 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宽限期届满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即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5】‰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中期票据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中期票据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中期票据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中期票据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中期票据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
法定代表人:余正军
联系人:方景云
电话:0826-2983168
传真:0826-2983117
邮编:638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9层泰康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黄泽轩、梁浩玮、张景翔、卢赟、熊峰
电话:010-56051947
传真:010-56160130
邮编:100020
三、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座25楼
负责人:乔佳平
联系人:龚星铭、李丹玮
电话号码:(028)87747485
传真号码:(028)86512848
邮政编码:100027
五、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八层
负责人:谭小青
联系人:廖继平、尹清云、王庆
电话:(028)62922210、(028)62922518
传真:(028)62922666
邮编:100027
六、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A座45-47层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李豫琨
电话:17311229712
传真:+8628-86028744
邮编:100071
七、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谢众
联系人:发行组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
(二)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及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咨询:
(一)发行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
法定代表人:余正军
联系人:方景云
电话:0826-298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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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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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的工作日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 (1-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2.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3.总资产报酬率(%) = EBIT /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5.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6.EBIT =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100%
9.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10.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