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募集说明书索引内容,投资人可通过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查阅募集说明书、存续期信息披露等文件,相关文件链接已在对应章节进行披露。索引内容也是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 2
目 录 ........................................................................................................................... 4
重要提示 ....................................................................................................................... 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6
二、发行条款提示 ................................................................................................................... 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8
第一章 释义 ............................................................................................................... 12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5
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 ....................................................................................... 15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5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27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8
第五章 企业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2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6
四、公司独立情况 ................................................................................................................. 4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3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51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 74
八、发行人近年经营情况 ..................................................................................................... 82
九、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 ..................................................................................................... 89
十、发展战略 ......................................................................................................................... 91
十一、行业状况 ..................................................................................................................... 91
第六章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 101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101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 107
三、重大科目及重要指标情况 ........................................................................................... 114
四、有息债务情况 ............................................................................................................... 137
五、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142
六、公司或有事项情况 ....................................................................................................... 170
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 170
八、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 172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 172
十、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 172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 172
第七章 企业资信状况 ............................................................................................. 173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73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 174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 181
第九章 税项 ............................................................................................................. 182
一、增值税 ........................................................................................................................... 182
二、所得税 ........................................................................................................................... 182
三、印花税 ........................................................................................................................... 182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 184
一、置换 ............................................................................................................................... 184
二、同意征集机制 ............................................................................................................... 18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 18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 189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 190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 190
四、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 191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 193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194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 194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194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 195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 197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199
六、其他 ............................................................................................................................... 201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 202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 203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204
一、违约事件 ....................................................................................................................... 204
二、违约责任 ....................................................................................................................... 204
三、发行人义务 ................................................................................................................... 204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205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205
六、处置措施 ....................................................................................................................... 205
七、不可抗力 ....................................................................................................................... 206
八、争议解决机制 ............................................................................................................... 207
九、弃权 ............................................................................................................................... 207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 208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214
一、备查文件 ....................................................................................................................... 214
二、文件查询地址 ............................................................................................................... 214
附录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 216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
公司存在盈利能力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68.28亿元、1,224.04亿元和1,234.74亿元,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分别为-0.20亿元、55.71亿元和86.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71亿元、30.05亿元和68.58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盈利能力受煤价的影响波动较大。
2、财务风险:
公司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最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8%、70.90%和71.02%,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整体仍然保持在高位。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新建项目较多,不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票据和债券融资等多种债权方式获取资金完成新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利润流失所致。
随着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并可能造成一些不利影响,如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流动资金、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未来市场利率可能上升,导致公司未来的融资成本增加,财务费用相应增加;另外资产负债率的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
3、行业风险:
电力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电力产业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政府在未来做出的监管政策变化有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公司所处的电力、煤炭等行业是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宏观经济将直接影响用电客户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发行人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机组设备利用小时数以及上网电量销售,是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的重要决定因素。
近几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着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出口竞争力下降、产能过剩严重等诸多不利因素。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电力需求也受到较大冲击。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经排查,发行人近一年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1、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变更
发行人董事会收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推荐王顺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人选。因工作安排调整,梁永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并在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披露。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1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梁永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梁永磐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总经理的选聘工作。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并在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披露。
发行人董事会收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函,推荐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工作调整,王顺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并在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进行披露。
发行人已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并以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李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即2024年8月22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即2025年6月28日),程序合法合规。
2、发行人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受到行政处罚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天职国际深圳分所相关人员在接到深圳证监局《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对奇信股份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伪造、篡改、毁损,天职国际将前述底稿提交监管部门,同时对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虚假保证,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述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并处以18,396,226.40元罚款。对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天职国际给予警告,处以500万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综合上述二项。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由于发行人与天职国际签订合同日期未在暂停业务期间,且发行人 2021-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上述处分,上述处分对本期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含权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发行人被申请破产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受托管理机制。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关于债券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的“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关于添加投资者保护条款的提示
无。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大唐发电 指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主承销商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商的邀请,共同参与本协议项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额度/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簿记管理人 指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本期发行的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团成员(若有)等相关方,通过统一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所有簿记建档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电子化处理的发行方式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
《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中国法律/法律 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在此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境内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报告期 指2022年、2023年、2024年
二、特定词语释义
中国大唐 指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计委 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计划委员会
国家体改委 指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北京国际电力 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2004年与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建投 指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天津津能 指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京能集团 指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北电网 指由京津唐电网、河北南部电网、山西电网及内蒙古西部电网所组成覆盖华北地区的电力输送网
京津唐电网 指覆盖北京、天津和河北北部供电区域的电力输送网,供电面积13.2万平方公里,供电人口4,200万
五大发电集团 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H股 指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价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竞价上网 指根据不同发电厂的报价,决定是否将其提供的电能上网输出的电力交易方式。具体方案为:在区域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设置一个或数个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相应的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制度,实行发电侧竞价
装机容量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上网电量 指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 指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是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量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平均上网电价 指一段期间内的电力销售收益除以该期间的相应售电量
新能源 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各种能源形式,如太阳能、地热能、核能、风能、海洋能和生物质能等
脱硫 指对于燃煤发电机组燃烧含硫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采用化学方法使之成为沉淀或其他不易挥发的稳定的物质的处理 工艺,可以减轻燃煤发电对环境的污染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影响,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市场利率有波动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水平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持有人在转让时存在着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转让和临时性变现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如果由于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8%、70.90%和71.02%,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但整体仍然保持在高位。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快速扩张,新建项目较多,不断扩大债务融资规模,主要通过银行借款、票据和债券融资等多种债权方式获取资金完成新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煤炭价格上涨导致利润流失所致。随着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扩大,并可能造成一些不利影响,如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流动资金、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未来市场利率可能上升,导致公司未来的融资成本增加,财务费用相应增加;另外资产负债率的增加可能影响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
2、长短期债务结构的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公司的流动负债分别为1,024.29亿元、912.30亿元和1,008.83亿元,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263.12亿元、1,243.02亿元和1,282.35亿元,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1.09%、73.40%和78.67%。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比例呈波动趋势。如果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环境发生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出现短期的现金流短缺,对偿还短期债务本金造成不利影响,可能会加重公司的财务负担。
3、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偏低的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42、0.44和0.43,速动比率分别为0.38、0.40和0.38。公司处于业务的快速增长期,资金需求量不断增长。流动性指标数值相对较低,虽符合行业特点,但仍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4、大额资本支出风险
电力、煤炭等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大量项目进入建设期后将需要持续融资。目前公司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公开市场进行外部融资,如银行贷款、公开市场债券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条件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持续融资规模和盈利能力。
5、关联交易的风险
近几年公司的关联交易较多。2024年,发行人关联采购、销售交易发生额共300.55亿元。过多的关联方交易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公司过于依赖关联方,经营自主权将受限。
6、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随着电力板块的销售额增加,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也相应增加。最近三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分别为181.37亿元、196.38亿元和213.67亿元,分别占同期流动资产总额的42.09%、48.74%和49.20%。虽然目前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较高,但仍存在应收账款损失风险。
7、投资收益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29.61亿元、29.48亿元和28.16亿元,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分别占当期营业利润的-1,642.15%、52.60%和31.40%。受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多变以及企业内部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项目经营状况的影响,企业投资收益面临一定的波动风险。如果出现投资收益明显下滑的情况,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8、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168.28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2.97%;实现净利润约-8.71亿元,同比上升92.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4.10亿元,同比上升95.57%。2022年,面对燃料成本持续高位运行,发行人统筹研判市场形势,深化精益管控,煤电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发行人2022年度依然保持亏损,但较2021年度亏损情况有所好转。此外,受益于上网电价同比上涨及新能源机组有序投产,发行人营业收入实现增长,同比实现大幅减亏,但上述利好因素仍无法覆盖燃料成本增加,导致出现亏损。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224.04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4.77%;实现净利润约30.05亿元,同比上升444.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13.65亿元,同比上升432.82%。2023年,电力销售收入约占总主营收入的88.70%,同比增加约63.87亿元,电力销售收入上涨的原因:一是2023年公司实现上网电量2,594.2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6亿千瓦时,影响电力销售收入增加50.96亿元。二是2023年公司合并口径完成上网电价(含税)466.41元/兆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2元/兆瓦时,影响电力收入增加12.91亿元。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234.74亿元,比上年同期上升0.87%;实现净利润约68.58亿元,同比上升128.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45.06亿元,同比上升230.09%。2024年,电力销售收入约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88.34%,同比增加约人民币4.93亿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本公司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2024年,公司累计完成上网电量约2,693.22亿千瓦时,同比上升约3.79%。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受到燃料成本、上网电量及上网电价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公司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9、存货规模较大且波动较大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波动。截至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2.83亿元、36.35亿元和48.25亿元。2022年末,公司存货为42.8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9.62亿元,降幅31.42%。2023年末,公司存货为36.3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6.49亿元。2024年,公司存货为48.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90亿元,增幅32.75%,近年来煤炭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存货的变现能力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及偿债能力。
10、资产减值的风险
2022年-2024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13亿元、-13.56亿元和-12.37亿元,发行人属于重资产行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金额相对较大,占资产的比重相对较高,若无法控制资产减值损失,将对发行人利润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作为电力企业,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相关性高,若所在供电区域的经济增长减缓或衰退,可能导致电力需求降低,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电力项目投资和回报周期较长,跨越多个经济周期,经济周期内电力需求波动将带来公司未来盈利的不确定性。
2、电源结构单一风险
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7%。其中,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尽管公司已有选择性地推进电源结构多元化,但目前公司主要经营以燃煤发电为主的发电业务,公司的绝大部分发电机组均为火力发电机组,存在电源结构单一的风险。若出现对火力发电整体不利的影响因素,则公司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3、燃料供应和成本风险
电力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燃料成本和折旧成本,其中公司主要燃料原材料为煤炭。2024年公司电力燃料成本占经营成本约59.56%,公司成本受煤炭价格的影响较大,近年来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到明显影响。2016年下半年以来,受去产能政策影响,煤炭整体产量降低,库存进一步压缩,市场供需关系扭转,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不排除煤炭价格因阶段性、局部性波动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进一步负面影响。
4、公司盈利能力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68.28亿元、1,224.04亿元和1,234.74亿元,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分别为-0.20亿元、55.71亿元和86.2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8.71亿元、30.05亿元和68.58亿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盈利能力受煤价的影响波动较大,未来一段时间内,如煤炭价格继续上涨将给公司带来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5、气候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风电项目的发电量及盈利能力依赖于项目所在地天气条件,风资源会随着季节和风电场地理位置的不同呈现较大差异,且难以预测。风机只有在特定风速范围内才能运转,风速要求随风机类型和制造商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如果风速超出运转范围,风电场的发电量会下降或完全中断,从而对公司的电力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燃料运输风险
公司的下属电厂多分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等煤炭资源储量较为丰富的地区,公司的燃煤主要依靠铁路运输,近年来我国铁路系统的运力日趋紧张,如果出现运力不足或拖延运输,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煤炭供应较为充足,且运输路程较短,运输相对较易得到保障。目前公司已经与一批资信高、实力强、供货稳定的大型煤炭生产和运输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铁路运输部门建立了长期协调机制,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了煤炭的接卸,动态调整煤炭的运输计划,确保煤炭合同的到货率,满足公司燃料运输需求。此外,随着大秦铁路改造工程的实施,运力紧张的压力已得到逐步缓解。为了进一步疏导煤炭运输通道,控制燃料成本,公司已制定配套发展铁路港口航运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对上下游产业的整合,有效控制了燃料运输风险,保障了主营发电业务的发展。
7、供电区域和客户单一风险
公司所发电力主要供应华北地区(京津冀、山西、内蒙古)及沿海发达地区,2024年华北地区获得的主营业务收入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38.61%,影响华北地区电力市场的因素均将造成公司经营的波动。
8、潜在业务竞争风险
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一批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电厂经过重组进入了中国大唐,导致公司下属个别电厂与中国大唐控制的电厂处于相同电网,目前不构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但随着政策环境的改变,可能产生潜在的业务竞争。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可能性,虽然发行人对于各类突发事件有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但是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发行人的经济损失或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10、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如果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运行事故,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虽然近年来国家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而且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入也大幅增加,但该行业特性决定煤炭行业仍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行业之一。煤炭行业客观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风险仍需要重视。
11、上网电量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上网电量分别为2,469.30亿千瓦时、2,549.26亿千瓦时和2,693.22亿千瓦时。随着电力消费需求放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高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发电市场正在萎缩,导致发行人上网电量2022年下滑,2023和2024年又上升,发行人存在上网电量波动风险。
12、项目建设风险
发行人现存较多在建工程项目,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954,563.6万元,各水电、风电、火电项目建设工作有序进行。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导致项目延迟交付,影响项目进展。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利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13、项目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在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食堂油烟等,噪声污染物包括挖掘机、振捣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废水污染物包括施工废水及施工工人生活污水,以及土石方等建筑垃圾、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风电场项目建设期间将设施临时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施工期建筑垃圾将定期拉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经场区内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公司进行项目建设时,作出了生态、水污染、固体废物、噪音等多方面的环保工作。但若因为项目规划不合理、项目建设不达标等负面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产生环境、噪声和震动等环境污染风险。
14、项目合规性风险
光伏及风电项目的建设运营一般需要发改委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审核流程。公司运营的光伏及风电项目均严格按照审核标准顺序筹建、运营。目前公司从项目规划到运营阶段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若因项目决策或建设管理程序不规范,则存在一定的项目合规性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及涉及行业增加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对外投资的增加,公司参、控股子公司不断增多。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分布于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京津冀、东南沿海区域是公司火电装机最为集中的区域,水电项目大多位于西南地区,风电、光伏广布全国资源富集区域。企业规模扩大化、组织结构复杂化、业务种类多元化使公司管理下属公司的难度大大提高,而外部监管对上市公司规范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和深化。
2、经营场所分散的风险
目前公司运营电厂和在建电厂分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和云南等多个省市,经营市场较为分散。这在分散了业务经营风险的同时,也给公司的组织、财务、生产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为央企,最终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虽然公司的治理结构较为完善,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4、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
水电站的建设涉及居民拆迁,且水坝建设限制了水流量,因此限制了生物的自然迁徙,生物多样性也会遭到破坏。我国的环保政策不断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加强,因此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火电环境破坏风险
发行人在火力发电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烟气、废水和噪音,其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机组所在地的环保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境保护法》共7章70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企业管理难度加大。
6、同业竞争的风险
发行人为中国大唐集团下属重要上市公司及火电业务平台,火电业务是大唐集团最重要的经营业务之一,除发行人外,大唐集团下属尚有其他主体经营火电业务,与发行人形成一定竞争关系,面临同业竞争的风险。为一定程度上避免上述同业竞争关系,促进发行人业务发展,发行人接到中国大唐集团出具的《关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等一系列承诺。
(四)政策风险
1、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风险
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同时将电力企业消纳煤价波动的比例由30%调整为10%。煤电联动政策出台有力地促进电煤市场化发展,使得火电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但由于煤炭产能向主产区和大型煤炭企业集中,煤炭行业话语权不断加大因素,煤炭价格持续高位。《关于推进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的出台,要求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预计随着长协合同量占比的提高,煤炭供应方面未来较前年度相对宽松。未来,不排除电力与煤炭政策调控带来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2、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受日益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法规的监管,主要影响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征收废弃物的排放费用;
(2)征收违反环保法规罚款;
(3)强制关闭拒不整改或继续造成环境破坏的企业,大力推行“上大压小”、节能减排政策,关停小火电;
(4)加强对新建项目审批的环保要求;
(5)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在贷款以及其它融资方面予以限制。火力发电过程中将排放废气、废水和煤灰等污染物。近年来,我国环保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在电力行业,国家推行了“上大压小”、“节能减排”、支持新能源发展等多项行业政策。国家加大治理环境的力度,对公司所属电厂的环保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随着国家针对污染物排放监管的逐步实施,向污染物排放企业按排放当量收取一定的排污费,公司未来排污费支出将可能增加。同时随着国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公司未来环保改造的支出将有可能增加。
3、电力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电力产业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政府在未来做出的监管政策变化有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所处的电力、煤炭等行业是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受去产能、安全监管等因素影响,煤炭供给难以有效释放,有效控制住燃料价格的难度较大。二是受电力体制改革和地方政府干预影响,市场电量规模快速增加,竞争更加激烈,上网电价持续下降的可能性进一步增大。宏观经济将直接影响用电客户行业的周期性波动以及发行人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机组设备利用小时数以及上网电量销售,是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的重要决定因素。近几年,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着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出口竞争力下降、产能过剩严重等诸多不利因素。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电力需求也受到较大冲击。未来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仍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上网电价是影响发行人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上网电价尚由国家管制。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家已经进行了两次上网电价调整,价格上涨为4.5分钱/千瓦时。2009年11月20日,电价再次调整,销售电价上调2.8分/千瓦时,而上网电价有升有降,陕西等10个省市上调0.2-1.5分/千瓦时,浙江等7个省市下调0.3-0.9分/千瓦时。2011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全国16个省(区、市)上网电价,其中山西涨幅最高,为2.6分/度,山东等五省上调2分/度,河南等两省上调1.5分/度,另三省上调1分/度,一个省上调0.9分/度,还有四省上调0.4至0.5分/度。总体来看,16个省平均上调上网电价约1.2分/度。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一是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以弥补脱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2013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下调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5年4月1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从4月20日起,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两分钱,全国工商业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将对应下调约 1.8分钱。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虽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但现阶段我国缺乏全面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定价机制以及电网监管规则,使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特有风险
无。
(六)其他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可能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此类不可抗力的发生可能还会给公司增加额外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第三章 发行条款
本募集说明书为发行人统一注册(TDFI)使用,不需要披露发行条款。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具体募集资金运用详见各期发行时募集资金运用用途。
发行人承诺后续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不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金融行业及相关业务。
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 http://www.shclearing.com)、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交易商协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第五章 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tang International Power Generation Co.Ltd
法定代表人:李凯
注册资本:1,850,671.0504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850,671.0504万元人民币
工商注册日期:1994年12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7336T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010-88008146
传真:010-88008222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1994年11月29日,根据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做好境外发行股票与上市准备工作的通知》(证委发〔1994〕3号)和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体改生〔1994〕106号)的批准,华北电力、北京国际电力、河北建投作为发起人,召开创立会议,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3月15日,更名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并签署《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1994年11月,经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发行人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73,218万元。
1994年12月13日,发行人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0001733-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重大历史沿革
1、1998年5月,发行人完成第一次增资
1996年7月2日,发行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境外增资扩股25%,即扩股124,406万境外上市外资股,授权董事会可根据情况决定超额发售计划新发行额度的15%,扩股后公司总股份不少于497,624万股。
1996年9月24日,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作出《关于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6]125号),同意发行人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24,406万股。1996年11月4日,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委发〔1996〕35号),同意发行人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43,066.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其中含超额配售部分18,660.9万股。
1997年3月21日,发行人完成境外上市外资股143,066.9万股的发行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工作。1997年7月16日,经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验,截至1997年6月30日,上述外资股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516,284.9万元。
1997年10月27日,发行人因企业性质变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向发行人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1998年5月13日,发行人在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注册号为企股国副字第00078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9年6月,股东华北电力以协议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
1998年12月,发行人股东华北电力分别与河北建投、北京国际电力、天津津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1.595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发行人的1,775,331,800股内资股,分别转让给河北建投639,772,400股,转让给北京国际电力575,732,400股,转让给天津津能559,827,000股。
1999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199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通过了因前述股份转让事项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修订后公司章程取得原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复函》(国资产权[2004]993号)的同意。
1999年5月14日,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作出《关于北京大唐发电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1999]外经贸资二函字第266号),同意华北电力转让给其部分股份以及转让后发行人股权结构的变更。发行人据此自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1999年6月23日,发行人就上述股份转让所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完成了工商备案手续。
3、2004年2月,股东华北电力股份被划转给大唐集团
2003年2月2日,国务院作出《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6号),原则同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章程》;2003年3月6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章程>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3]171号),其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方案》载明:“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均实行无偿划转,不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同时,发行人被纳入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之“三、控股企业(48个)”的名单内(第39个企业)。
2003年7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形成《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关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五条的决议》,同意因华北电力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已划拨到大唐集团而相应修订的公司章程。
2003年10月13日,商务部作出《商务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和股东的批复》(商资二批[2003]840号),同意发行人的股东由华北电力变更为大唐集团。发行人据此自商务部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04年1月15日,华北电力与大唐集团签署《资产财务及劳动工资保险划转移交协议》,其中约定华北电力将所持发行人35.422%的股份全部划转移交给大唐集团。
2004年2月4日,发行人就上述股份划转所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完成了工商备案手续。
4、2006年2月,北京国际电力所持发行人股份被划转给京能集团
2004年11月18日,北京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国有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381号),由北京国际电力与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为京能集团。
2005年11月5日,北京市国资委作出《关于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与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相关问题的通知》(京国资改发字〔2004〕45号),同意发行人的国有持股单位由北京国际电力和原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变更为京能集团,变更后,京能集团持有发行人67,179.24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13.01%。
2005年6月21日,发行人召开2004年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过因北京国际电力将所持发行人股份被划转给京能集团事项所修订的公司章程。
2005年11月29日,商务部作出《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同意发行人200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2005年6月21日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意北京国际电力将其所持发行人13.01%的股份划转给京能集团。发行人据此自商务部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06年2月23日,发行人就上述股份划转所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完成了工商备案手续。
5、2007年10月,发行人完成第二次增资
2006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字〔2006〕135号),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新股。
2006年12月13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188号),经其审验,截至2006年12月13日,发行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募集的人民币500,000.000元的股本业已全部到位,连同原经验证的股本人民币5,162,849,000元,发行人增资后的股本为人民币5,662,849,000元。
2007年3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金由5,162,849,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662,849,000元。
2007年9月10日,商务部作出《关于同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修改章程的批复》(商资批[2007]1470号),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56.62849亿股。发行人据此自商务部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07年10月30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国副字第000789号)。
6、2008年4月,发行人完成第三次增资
2003年8月2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3〕28号),同意发行人到境外发行总额为2.25亿美元的可转换债。
2007年6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0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发行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至少增加股本人民币5,753,555,774元(因公司已发行的1.538亿美元可转换为H股的债券,可转换为日股的债券仍在转股期内,故最终有效转股数将以股权登记日之前实际发生的转股数为准)。
2007年11月8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验出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47号),经其审验,截至2007
年9月30日,可转换债券转增股本187,460,88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844,880,580元,共计6,032,341,463元,转增后发行人的股本为人民币11,695,190,463元。
2008年3月3日,商务部作出《关于同意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8]225号),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56.62849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16.95190463亿元人民币。发行人据此自商务部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08年4月28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股国副字第000789号)。
7、2012年10月,发行人完成第四次增资
2008年11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大会,会议形成《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1,695,190,463元变更为11,780,037,578元。
2009年6月10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同意发行人的注册资本由11,695,190,463元变更为11,780,037,578元。发行人据此自北京市政府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12年9月18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270号),经其审验,截至2008年9月10日,发行人将可转换债券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4,847,11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780,037,578.00元。
2012年10月17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400007893)。
8、2013年8月,发行人完成第五次、第六次增资
2009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2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0万股新股。
2010年6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及注册资本的决议》,因2010年完成非公开发行内资股530,000,000股,同意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2,310,037,578元。
2010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2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股新股。
2013年3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同意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因完成非公开发行内资股1,000,000,000股本,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2,310,037,578元变更为人民币13,310,037,578元。
2013年7月9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3]436号),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1,780,037,578元人民币增至13,310,037,578元人民币。发行人据此自北京市政府换领了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审字[1997]096号)。
2013年8月12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90470001号、瑞华验字[2013]第90470002《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号),经其审验,截至2010年3月17日,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53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后,累计股本由11,780,037.578股变更为人民币12,310,037,578股;截至2011年5月25日,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1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后,累计股本由人民币12,310,037,578股变更为人民币13,310,037,578股。
2013年8月20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400007893)。
9、2018年7月,发行人完成第七次增资
2017年3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二次修订稿)》,同意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662,007,515股,拟全部由大唐集团认购;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数量不超过2,794,943,820股,拟全部由H股发行对象认购。
2017年9月12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你公司增发不超过2,794,943,82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2018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62,007,515股新股。
2018年3月1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8]第02380002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8年3月16日,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2,401,729,106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711,766,684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5,711,766,684元。
2018年3月26日,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变动的专项核查意见》,其中载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数量为2,401,729,106股,应缴纳认购款共计8,333,999,997.82元。经核查,大唐集团已于2018年3月15日向中信建投足额支付上述认购款计8,333,999,997.82元”;“发行人向海外(香港)公司发行H股的数量为2,794,943,820股。经核查,海外(香港)公司已于2018年3月19日向发行人支付上述认购款计6,221,544,943.32港元。”
2018年6月28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增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本次A股和H股共计新增5,196,672,926股(非公开发行H股2,794,943,820股;非公开发行A股2,401,729,106股),发行人总股数由13,310,037,578股增加至18,506,710,504股。
2018年7月3日,发行人就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7336T)。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出资人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约53.04%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中国大唐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为370.0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法定代表人吕军。中国大唐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10年以来,中国大唐已连续15年进入全球五百强企业。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2个省区市以及境外的缅甸、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拥有5家上市公司,它们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中国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国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大唐《关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为进一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中国大唐做出如下承诺:(1)中国大唐确定大唐发电作为中国大唐火电业务最终的整合平台;(2)对于中国大唐非上市公司的火电资产,中国大唐承诺用5-8年的时间,在将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大唐发电;(3)对于中国大唐位于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中国大唐承诺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大唐发电;(4)中国大唐将继续履行之前已做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2014年6月公司接到中国大唐《关于规范大唐集团对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的说明》,对相关承诺规范如下:
(1)承诺期限:①对于中国大唐位于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中国大唐不迟于2015年10月左右在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
②对于中国大唐非上市公司的火电资产(除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以外),中国大唐不迟于2019年10月左右在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
(2)注入条件:中国大唐拟注入的火电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②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③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2015年5月公司接到中国大唐《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的函》,对相关承诺规范如下:
(1)承诺期限:①对于中国大唐位于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中国大唐不迟于2015年10月左右在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
②对于中国大唐非上市公司的火电资产(除河北省、湖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以外),中国大唐不迟于2019年10月左右在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
(2)注入条件:中国大唐拟注入的火电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②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③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2015年9月公司接到中国大唐《关于变更相关承诺的函》,承诺如下:
(1)承诺期限:①对于中国大唐位于河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中国大唐拟于煤化工重组工作有明确结果后,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但不迟于2019年10月左右完成;②对于中国大唐非上市公司的火电资产(除河北省、湖南省的火电业务资产以外),中国大唐不迟于2019年10月左右在该等资产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公司。
(2)注入条件:中国大唐拟注入的火电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②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增厚趋势;③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图 2024年末公司控制方结构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53.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大唐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H股3,275,623,8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70%,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NOMINEESLIMITED)持有股份中;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H股股份进行质押;截至2024年末,中国大唐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9,816,330,340股,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3.04%。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
公司是经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4]106号文《关于设立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北京国际电力、河北建投三家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于1994年12月13日在北京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投入资产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额为511,258.16万元,按照净资产的73%折为股本,计373,218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余138,040.16万元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公司设立时的主要发起人为原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为96.57%,其他发起人为原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分别为2.57%和0.86%。设立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373,218万股。
经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6]125号文《关于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和原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6]35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于1997年3月21日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143,066.90万股,并在香港联交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同时挂牌上市。境外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16,284.9万股。
经原国家电力公司国电财[1999]115号文《关于同意转让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和原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资二函字第266号文《关于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公司股东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于1999年7月2日以1.595元/股的价格向北京国际电力、河北建投、天津津能转让共177,533.2万股公司股票,其中转让给北京国际电力57,573.2万股,转让给河北建投63,977.2万股,转让给天津津能55,982.7万股。股权转让后,发行人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516,284.9万股。
根据国务院2003年2月2日颁布的国函[2003]16号文《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转由中国大唐持有,划转后,中国大唐持有公司35.43%的股份。此次股权变动于2004年3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大唐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004年11月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资产权[2004]993号文《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中国大唐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国家股,北京国际电力、河北建投和天津津能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为516,284.9万股。
经原国家计委计外资[2003]243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可转换债券的批复》和证监会证监国合字[2003]28号文批准,公司于2003年9月9日在境外发行了15,380万美元于2008年到期的年利率为0.75%的美元可转换债券,初始换股价为每股H股5.558港元。截至2008年末,该美元可转债已全部转换为H股股票。
根据北京国资委京国资改发字[2004]45号文件,北京国际电力与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合并重组为京能集团,北京国际电力所持发行人67,179.2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予京能集团持有。
经证监会批准,根据证监发字[2006]135号文,公司于2006年12月发行A股5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并于2006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股票代码为601991。境内发行上市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66,284.9万股。
经于2007年6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完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使公司股份总数由584,488.1万股增至
1,168,976.1万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1,168,976.1万股。
2008年,公司于2003年9月发行的5年期美元可转换债券转增H股45,954,105股,使公司股份总数由11,734,083,473股,增加至11,780,037,578股。
经证监会批准,根据证监许可[2009]1492号,公司于2010年3月以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530,000,000股,使公司股份总数由11,780,037,578股,增加至12,310,037,578股。
经证监会批准,根据证监许可[2010]1842号,公司于2011年5月以非公开发行的形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100,000万股,使公司股份总数由12,310,037,578股,增加至13,310,037,578股。
经证监会批准,根据证监许可[2017]1674号,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完成H股的发行工作,发行H股股票2,794,943,820股,募集资金总额约港币62.22亿元;经证监会批准,根据证监许可[2018]244号,2019年3月23日完成A股的发行工作,发行A股股票2,401,729,106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83.34亿元。A股和H股增发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变为18,506,710,504股。
截至2024年末,公司A股约为123.96亿股(无限售股),约占总股本的66.98%;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约为61.11亿股,约占总股本的33.02%。2024年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2024年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股) 比例(%) 股东性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6,540,706,520 35.34 国有法人
HKSCC NOMINEESLIMITED 6,090,270,027 32.91 境外法人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81,872,927 6.93 国有法人
天津市津能投资有限公司 1,214,966,500 6.57 国有法人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1,670,937 1.31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7,753,223 0.58 境外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799,800 0.29 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2,300,329 0.28 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525,600 0.22 其他
倪晶 32,000,000 0.17 境内自然人
合计 15,655,865,863 84.60 -
四、公司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以完全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对拥有的资产享有完整的财产所有权,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组织机构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机构、人员、资金账户、会计账簿等所有财务方面都独立于控股股东。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业务结构完整,自主经营,控股股东除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外,并未以其他方式对公司业务进行干涉。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下属子公司
1、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商贸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建材批发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销售 60.00 - 投资设立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铝产品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 煤炭销售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瑞德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青海大唐国际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90.8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90.00 -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75.00 - 投资设立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60.00 - 投资设立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80.00 - 投资设立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5.00 - 投资设立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2.50 - 投资设立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40.00 24.00 投资设立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51.00 24.50 投资设立
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贸易流通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70.00 - 投资设立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70.00 - 投资设立
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52.73 - 投资设立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 98.11 - 投资设立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40.00 -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兴顺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89.52 10.48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84.00 - 投资设立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80.00 - 投资设立
西藏大唐国际怒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93.3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国际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 100.00 -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水力发电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生产 100.00 - 投资设立
四川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34.00 - 投资设立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54.44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60.00 -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广东大唐国际电力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沈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热力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福建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京津冀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热力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供热供汽有限责任公司 热力销售 90.00 - 投资设立
山西大唐国际左云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山西大唐国际应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青海大唐国际共和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 100.00 -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辽宁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国际茫崖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国际都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安远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寻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星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瑞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修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江西大唐国际武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石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兴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全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9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内蒙古大唐国际苏尼特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镶黄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福建大唐国际诏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80.00 投资设立
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大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云南大唐国际横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德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97.2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6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云南大唐国际宾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开发 - 100.00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崇礼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电气、电子产品开发、销售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市武隆木棕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力发电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桐梓县渝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8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市庆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74.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市龙泰电力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93.3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鱼剑口水电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82.55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贵州大唐国际道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水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74.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99.04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热力生产和供应 - 65.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五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河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96.37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开发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热力生产及供应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黑龙江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 97.38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黑龙江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服务、培训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安徽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淮南大唐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检修服务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海林威虎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热力生产与供应 - 8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鸡西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热力生产与供应 - 8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佛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建设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文成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河北大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技术开发咨询 -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保定市盛和中水开发有限公司 中水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枞阳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0.00 投资设立
大唐突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 46.00 - 投资设立
大唐抚州临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高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万年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重庆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营销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西乌珠穆沁旗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开采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沧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阿拉善左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葫芦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新余高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大唐安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肥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凤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连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始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黄庄(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供应、电力设备运营 65.00 - 投资设立
大唐唐山市丰润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建设生产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三泉(重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濉溪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孙吴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和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重庆黔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及销售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重庆武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郁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佛山高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应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唐山曹妃甸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应 - 51.00 投资设立
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应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清水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应 - 100.00 投资设立
阿拉善左旗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95.00 投资设立
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65.00 投资设立
磴口县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光伏发电 - 80.00 投资设立
大唐思茅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 - 66.00 投资设立
大唐(杭州富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 100.00 投资设立
江西大唐国际丰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故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宾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和供应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揭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95.00 - 投资设立
大唐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高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95.00 - 投资设立
大唐重庆江津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大唐周良(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66.00 - 投资设立
大唐抚州东乡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漳发(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80.00 投资设立
大唐(大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开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会昌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51.00 投资设立
大唐鳌建(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60.00 投资设立
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七台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修水)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唐山市开平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博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齐齐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景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缙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生产与销售 -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大唐(峡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联发(宿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51.00 投资设立
大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绥化庆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 85.00 投资设立
大唐中合(张家口市宣化区)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诸暨)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建投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景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金华市婺城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51.00 投资设立
大唐(绍兴柯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八宿大唐西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 66.00 投资设立
大唐怀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张家口下花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孙各庄(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 100.00 投资设立
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尚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100.00 - 投资设立
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51.00 - 投资设立
大唐太阳能产业(英德)有限公司 太阳能发电 95.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根据2020年公司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签订的协议,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在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公司的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因而公司取得对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质控制,并且将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核算。
(2)根据2015年公司与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中国大唐(持有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签订的协议,中国大唐的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在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公司的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因而公司取得对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质控制,并且将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子公司核算。
(3)根据2020年公司与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持有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44%的股权)签订的协议,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在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与公司的股东代表及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因而公司取得对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并且将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作为子公司核算。
3、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重要子公司。
(二)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1、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 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一、联营企业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核电建设经营 44.00 -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煤矿建设开采 28.00 -
2、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具体情况
(1)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3日在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为111.78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核电站投资、建设与经营;发电;核电站建设、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地产租赁;为核电电力、常规电力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咨询;核电机组备品备件销售。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421.17亿元,负债258.75亿元,所有者权益162.42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88亿元,净利润30.91亿元。
(2)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15日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金为20.73亿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与销售;煤炭洗选加工;副产品经营开发利用。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314.66亿元,负债66.65亿元,所有者权益248.0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43亿元,净利润32.69亿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规范公司内部管理运作,努力提升公司价值。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具体职权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13、根据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议批准相关的交易事项;
14、审议批准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为自然人。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但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具体职权如下: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不影响公司章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批准公司的对外担保;
9、根据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审议批准相关的交易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7、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奖励计划;
18、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任免其有关人选;
19、决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务和行政事项;
20、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核委员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董事会作出上述决议事项,除第6、7、8、13项必须由2/3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以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监事会由4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其中,监事会中外部监事(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1/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总数的1/3。具体职权如下: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5、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7、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具体职权如下: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不影响章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前提下,行使公司占股本1%以下的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借款、贷款权,以及决定占股本1%以下的固定资产的处置。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1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保障了公司的日常运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结构如图所示:
图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共设15个部门,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督部、生产环保部、工程建设部、燃料物资部、证券资本部(董事会办公室)、法务风控部、审计部、党建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巡察办公室。
(1)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集团公司、公司党委和公司经理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负责政策研究、软科学管理、文秘、公务会务、督查督办、档案、行政事务、外事管理、信访维稳、后勤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党委重要制度制定修订,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报备,党委重要材料、文件起草审核,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工作;
2)负责研究国家政策、产业政策等政务信息,编制研究分析报告;
3)负责公司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软科学管理、社会责任管理、企业年度报告编撰等工作;
5)负责公司公文管理及运转、印信及证照、机要保密管理;
6)负责公司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月度例会、领导班子碰头会,以及其他公司级综合类重要会议组织与服务;
7)负责公司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安排及对外接待与联络工作;
8)负责总值班管理、公司系统领导人员请假管理;
9)负责公司重点工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公司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10)负责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负责境外项目外事管理;
11)负责公司档案管理;
12)负责公司信访、维稳工作管理;
13)负责公司本部行政事务、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后勤服务(物业、餐厅)、健康体检等管理;
14)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空、疫情防控和本部治安保卫、消防、反恐怖防范管理;
15)负责公司系统企业后勤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公司系统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公务及通勤车辆安全的检查指导;
16)负责公司系统企业公务、通勤车辆标准和定额核定,车辆购置计划审批,以及车辆使用监督管理。
(2)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干部管理、劳动组织、用工管理、薪酬保险、业绩考核、教育培训、人才评价、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公司管理的干部选拔、任免、考核、监督、培养、日常管理,优秀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董事和监事人选推荐与管理;
3)负责制订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司系统企业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岗位定员、劳动用工、员工招聘与配置管理;
5)负责公司薪酬、人工成本管理;
6)负责公司业绩考核体系建设,业绩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7)负责公司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归口管理;
8)负责公司全员培训、人才开发、人才评价、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管理;
9)负责指导公司系统离退休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离退休人员有关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工作;
10)负责公司本部劳动人事、薪酬保险、绩效考核、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管理,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投资发展部
投资发展部主要负责项目发展规划、项目开发、项目前期全过程管理、投资计划管理、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投资决策及报批管理、战略合作、投资合作、公司章程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研究国家及区域能源产业政策、制定和滚动修订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审查系统企业投资规划实施方案;
2)负责牵头编制及审定系统各企业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包含核准计划和考核指标)、前期费年度预算及前期费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3)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前期项目开发方案论证,前期项目初(预)可研、可研、各项专题研究和论证,落实项目初(预)可研、可研阶段优化设计工作,执行项目的立项、投资决策及报批、项目纳规、核准(备案)报批管理等工作;
4)负责牵头审定公司与外部单位的备忘录、战略合作协议,督办协议内容的落实;
5)负责就公司前期项目与国家、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水电项目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7)负责前期项目开展竞争性资源配置,以及项目的优化和比选工作;
8)负责制订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
9)负责前期项目的投资并购;
10)负责基建项目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11)负责公司小型基建项目立项、年度投资及资金计划的审查、汇总、编制、上报、调整及下达;
12)负责牵头汇总非项目公司、参股公司资本金计划工作;
13)负责非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管理;
14)负责审核、报批系统企业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
15)负责公司系统企业乡村振兴管理。
(4)财务部
财务部主要负责会计税务、预算评价、资金管理、资金调度、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财产保险、公司本部财务管理、资本股权运作、资本运营、牵头参股企业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和会计基础工作;
2)负责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和境内境外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运行机制,组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编报、下达、执行、调整与考核;
4)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建议方案,并对公司系统企业财务绩效进行考核、评价;
5)负责公司资金的平衡、筹集、配置与监控,以及配合资金及债务风险评估、防控工作;
6)负责公司融资与担保管理,审批并协调落实公司系统企业融资方案;
7)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含资产报废、减值)、财产保险投保与理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基建项目竣工决算等工作;
8)负责公司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核算、税收筹划和税务风险防控等工作;
9)负责公司系统企业财经纪律执行的监督与评价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本部预算、会计核算、日常报销、财务分析、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12)负责牵头管理参股公司,协调相关部门、董事、监事开展现场调研、收集经营信息、项目出清等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履行相关管理责任并出具专业意见;
13)负责公司资产和股权的重组、改制、转让、并购,法人压减,项目出清,增资扩股等事项的方案设计、论证、报批和组织实施;
14)负责公司产权登记管理,以及公司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5)市场营销部
市场营销部主要负责电力(热力、非电)市场营销、综合计划统计、经济活动分析、碳交易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电力市场分析预测、市场电量、市场电价、购售电合同签订与实施、电力市场开拓、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辅助服务市场等营销管理;
2)负责热力客户开拓维护,热价及热量销售计划管理;
3)负责公司综合计划管理,并组织对各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检查;
4)负责制订公司发电量计划及调整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标与评价;
5)负责公司综合统计、经济活动分析、统计信息的上报工作;
6)负责公司系统企业非生产用能管理;
7)负责非电营销管理;
8)负责牵头碳资产、碳交易管理;
9)负责牵头烟气治理特许经营电价管理。
(6)安全监督部
安全监督部主要负责安全监督、安全培训计划、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应急监督管理、职业健康、消防、防汛减灾、治安保卫、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等。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上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2)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监督建立健全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级安全监督规章制度;
3)负责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并组织落实本级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4)负责参加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监督公司系统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5)负责构建公司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建设;
6)负责监督公司系统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7)负责监督公司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本级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教育培训;
8)负责监督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9)负责监督公司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备案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保障监督机制有效运转;
11)负责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监督专业例会、安全监督等专项工作要求,及时总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薄弱环节和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督促落实本级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12)负责组织公司负责或牵头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13)负责监督公司系统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14)负责监督公司系统非生产区域消防、交通安全工作;
15)负责公司系统职业健康、治安保卫、防汛减灾以及生产区域消防、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16)负责监督公司系统冶金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7)生产环保部
生产环保部主要负责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技术改造、节能管理、生产费用管理、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火电、水电、燃气发电、新能源、综合能源等项目生产运行管理、生产准备、生产调度管理;
2)负责设备维护、设备检修和技改工程管理;
3)负责技术监督、节能降耗、生产指标和设备可靠性等管理;
4)负责科技发展规划、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申报评审、推广应用,以及知识产权的申报与保护等管理;
5)负责计量管理、标准化建设、达标创一流等管理;
6)负责审批并组织实施年度重大技术措施、节能措施;
7)负责公司电力设备运行方式的协调与生产调度;
8)负责公司系统企业主要生产考核指标核定下达和考核工作;
9)负责冶金企业生产管理;
10)负责公司系统信息专业的系统规划、标准制定、项目审核、过程管控、预算编制及下达、专项检查等管理;
11)负责公司系统信息安全风险控制等测评实施、专项保电、应急演练、软件正版化等网络安全相关管理;
12)负责归口管理本部信息项目建设,以及信息系统网络和设备运维等管理;
13)负责监督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保事件应急预案,监督公司系统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8)工程建设部
工程建设部主要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项目开工条件检查和批复,对建设过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设计等各要素进行管控。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项目工程管理策划,监督项目公司落实;
2)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概算(执行概算)、工程总结算、重大变更及概算调整审查、报批;
3)负责监督项目落实各项开工条件,项目开工决策报告、施工准备报告审核、报批;
4)负责审批工程项目招标规划,审核招标文件;
5)负责审批项目里程碑工期计划,监督项目工程施工进度;
6)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安全,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调查;
7)负责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8)负责工程项目启动试运和竣工验收,检查指导工程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及工程评优等工作。
(9)燃料物资部
燃料物资部主要负责燃料计划、采购、调运和供应管理,燃料质量和采制化监管、燃料成本控制和价格管理,物资采购与管理、招投标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燃料、物资管理工作中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建议,编制有关方案报公司决策,并贯彻落实公司决策部署;
2)负责组织公司系统企业开展燃料市场分析研判,指导所属企业燃料采购工作;
3)负责指导并审核公司系统企业燃料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以及库存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与重要燃料供应商开展燃料采购的商务谈判,牵头开展年度燃料订货工作;
5)负责公司系统燃料物流链的建设,议价市场煤的准入、数量及定价机制的审批;
6)负责统筹公司燃料调运工作,指导公司系统企业优化采购结构,开展燃料配煤掺烧;
7)负责公司系统企业入厂、入炉煤、燃气的采样、制样、化验管理工作,以及燃料计量和存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建立并实施公司系统燃料管理激励考核机制,做好重要燃料管理指标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公司系统企业燃料标准化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系统燃料管理综合统计和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11)负责指导并审核系统企业集中采购计划,终审并下达二级集中采购计划;
12)负责组织开展招标范围内的采购文件审查,安排月度招标工作;
13)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一级集中采购开评标工作;
14)负责组织实施二级集中采购开评标,组织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以及二级集中采购结果发文及上报备案;
15)负责公司采购与物资指标对标管理,公司系统物资合同的管理;
16)负责对公司系统企业采购与物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三级采购的方式、文件、流程、结果进行抽检监管;
17)负责指导系统企业进行库存物资的联储、代储及调剂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系统企业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18)负责协调、指导公司系统重要设备、物资监造、监检及催交催运工作。
(10)证券资本部(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资本部(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证券融资、上市公司“三会”事务、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关联交易归口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方案的研究、制定、报批及组织实施,配合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对外披露事宜;
2)负责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监事会(“三会”)的日常管理,筹备“三会”会议,检查董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负责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董、监、高持有公司股票资料管理,协助董、监、高合规履职;
3)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制定、完善及组织执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组织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编制、报送及发布;
4)负责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定、完善及督促落实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组织履行重大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5)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实施公司业绩发布、路演及反向路演计划,接待证券分析师、投资者来访,开展公司业绩推介工作,向证券分析师、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并答复、解释其所关注的问题;
6)负责与证券交易所及其它证券监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及中介机构的沟通与联系,传达监管要求,组织回复监管意见;
7)负责跟踪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动态,了解并掌握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股票评级及研究报告,分析投资价值走势,研究策划市值管理方案。
(11)法务风控部
主要负责法律事务、合规体系建设、制度建设、风险防控和内控评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对公司系统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2)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及法律合规体系建设;
3)负责公司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4)负责公司外聘律所管理;
5)负责公司生产、运营、管理事项的法律咨询,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6)负责公司系统纠纷案件管理;
7)负责内控体系的建设、评价工作;
8)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12)审计部
主要负责内部审计、项目后评价,以及开展违规责任追究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
2)负责审计计划制定及实施;
3)负责组织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4)负责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及国家审计署审计的配合;
5)负责公司级制度的归口管理;
6)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内控体系的审计工作;
8)负责大中型基建项目后评价工作;
9)负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
(13)党建工作部
党建工作部主要负责牵头全面从严治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宣传、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和共青团(青年)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配合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4)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公司对外宣传,与政府新闻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间的沟通与协调,开展舆情监测与分析工作;
6)负责公司新闻媒体建设与管理,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7)负责公司工会组织建设、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行使工会职能,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8)负责公司职代会及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组织与筹备,以及公司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
9)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劳动竞赛、先进评选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10)负责公司系统的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青年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12)负责公司形象策划与品牌建设工作;
13)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14)纪委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依照党章党规党纪,落实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纪委工作要求,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公司中心工作等执行落实情况;
2)负责协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
3)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置;
4)负责依规依纪开展纪律审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对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和党员提出处理、处分建议,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
5)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纪检干部的培训、管理和监督;
6)负责完成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纪委交办督办的其它工作;
7)负责公司纪委的日常工作;
8)负责督促、指导公司系统企业纪委工作。
(15)巡察办公室
巡察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巡视整改,组织开展党委巡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组,以及公司党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2)负责制定公司党委巡察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手册;
3)负责配合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及巡视整改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公司党委巡察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和移交等各阶段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5)负责公司党委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以及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检查;
6)负责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后评估、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
7)负责巡察档案管理、巡察干部培训及巡察人才库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目标为在满足内部控制信息相关披露要求的同时,在公司本部、专业(区域)公司和基层企业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逐步实现与全面责任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的对接;建立起一支内部控制专业队伍,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运行和优化提供保障;并进一步全面实现流程优化,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效果;逐步使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日常管理相融合;使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管理理念成为公司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规定了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等的编制和披露制度,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融资管理方面,公司对各类直接、间接融资活动进行了规范。本着“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优势、量出为入、严格控制、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做到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能,降低资金成本,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优化债务结构。
3、投资管理方面,公司规范了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收购(含购买)股权或资产等、承包、财产租赁等投资行为,对投资决策权限、投资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
4、担保管理方面,公司规范了公司内部的担保行为,对担保人的资格和权限、反担保、申请担保的基本条件、担保受理的范围和担保方式、公司担保办理程序、担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防范了经营风险。
5、关联交易管理方面,公司与关联方建立了避免利益冲突的决策机制。并签订了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服务、提供及取得资金等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并严格遵守各项协议,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规定,管理和规范各项关联交易。公司还积极落实各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对关联交易实行预算管理、月度监控、上限预警、定期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执行力。
6、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系统内各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据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的原则,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系统内各企业要开展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环境保护评价、安全生产人员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日常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系统各发电单位要遵循《电网调度管理条例》,遵守调度纪律,加强与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交流,共同做好电网安全工作。
7、环境保护方面,公司实行企业总经理负责制,企业总经理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大唐国际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大唐国际环境保护日常工作。建设项目(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地热发电及其它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8、预算管理方面,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公司成立预算管理小组,在预算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预算管理小组设在财务预算管理处,成员由财务预算处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预算管理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协调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对全面预算管理各环节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审查汇总各业务部门的业务预算和各企业年度预算建议方案,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修改意见,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预算建议方案,并提交中国大唐预算管理委员会;按照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业务预算进行调整;根据董事会、股东会审批的年度预算,制定年度预算目标分解方案,经预算小组审定后下达;负责组织开展预算调整工作,对预算调整因素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初步拟定调整方案,报公司管理层审核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跟踪、监控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预算分析,向公司管理层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对各企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上报公司管理层和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拟定各项预算定额标准;健全全面预算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发行人全面预算管理的内容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资本运营等各经济活动环节。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应当将预算作为预算期内全部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并将各部门、各企业的预算分解到各责任中心,形成全员、全方位的责任体系。
9、对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制订了多项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经营。在人力资源及薪酬方面,公司本部负责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直管干部的任免、培养与管理、审批下达劳动工资计划等。在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本部拟定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审定子公司下属企业的资产重组事项、审批子公司产权占有、变动、转让和注销事项、审批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抵押、或有负债、捐赠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本部对资金资源进行整合与宏观调配、统一调度和运用,包括账户管理、余额控制、资金预算管理、资金调度及统一结算等工作。
10、公司建立了规范的风险评估工作流程,对从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到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规范。公司要求各级责任主体应当采用先进的风险评估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工作。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业务流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具体工作部署为载体,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内部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不相容职能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计划与预算控制、运营分析、独立评价与监督、绩效考评等。公司要求各级责任主体应与具体业务相结合,将各类控制活动贯彻落实到业务流程中去。
(1)不相容职务分离。公司各级责任主体应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2)授权审批控制。公司各级责任主体应根据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指的是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要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3)集体审议与决策控制。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实行集体审议和决策,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4)会计系统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确立本企业会计核算政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企业应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合格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大中型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或财务总监),其职权不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职能重叠。
(5)财产保护控制。各级企业应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财务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应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6)计划与预算控制。各级企业应实施计划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企业在计划和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计划及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计划及预算约束。
(7)运营分析控制。各级企业应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综合应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8)绩效考评控制。各级企业应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企业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9)重大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各级企业应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10)信息技术控制。各级企业要重视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建立各种功能的信息系统并有效应用,对相关业务实现自动控制。
(11)独立评价和监督。各级企业的决策层要重视并建立独立评价和监督机构,提高经营效果及报告的真实性和执行力。
11、信息披露方面,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要求,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了修订《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要求对公司证券、债务融资工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交易商协会信息披露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规定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方面,公司明确规定了银行账户管理、资金计划与资金计划工作流程、资金调拨及融资工作流程及其他日常支付业务涉及的管理规范,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效益和效率。
13、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公司为加强资金管理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管理的使用效率,发挥规模效益,切实把握企业理财的自主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应急资金调度预案,规范了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突发的资金需求应急方案。应急资金筹措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内部资金调度、金融保险机构、大股东临时借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中期票据发行、流动资产变现等,公司针对上述应急资金来源制定了具体筹资方案,以应对短期资金的应急调度情况。
1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规范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后能有效、及时、有序、迅速得到紧急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影响,公司明确了重大突发事件分类,制订了工作原则,制订了应急预案体系,同时,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该预案提高了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生产经营建设的稳定顺行和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下所示:
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李凯 董事 男 58 2024-08-22至2025-06-28
董事长 2024-08-22至2025-06-28
蒋建华 董事 男 54 2024-12-31至2025-06-28
田丹 董事 男 60 2023-02-21至2025-06-28
马继宪 董事 男 59 2023-12-21至2025-06-28
朱梅 董事 女 58 2024-12-31至2025-06-28
王文南 董事 男 40 2025-03-25至2025-06-28
王剑峰 董事 男 56 2024-06-28至2025-06-28
赵献国 董事 男 56 2019-07-01至2025-06-28
金生祥 董事 男 50 2019-07-01至2025-06-28
孙永兴 董事 男 58 2020-12-18至2025-06-28
牛东晓 独立董事 男 62 2020-04-29至2025-06-28
宗文龙 独立董事 男 51 2021-11-17至2025-06-28
赵毅 独立董事 男 64 2022-06-29至2025-06-28
朱大宏 独立董事 男 64 2023-02-21至2025-06-28
尤勇 独立董事 男 51 2023-12-21至2025-06-28
严习正 监事会主席 男 57 2024-08-06至2025-06-28
韩放 监事会副主席 男 40 2023-12-21至2025-06-28
柳立明 监事 男 53 2022-06-29至2025-06-28
徐向阳 监事 男 53 2021-12-02至2025-06-28
乔阳 总法律顾问 男 52 2019-07-18至—
孙延文 总会计师 男 53 2022-08-30至—
路平 副总经理 男 57 2021-12-30至—
郭春源 副总经理 男 45 2024-08-02至—
冷耀军 副总经理 男 55 2024-08-02至—
1、李凯: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大唐集团”)江苏分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兼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兼工程管理部主任,大唐南京下关发电厂厂长,大唐南京发电厂厂长,大唐集团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大唐集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大唐集团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大唐集团广西规划发展中心主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桂冠电力,600236.SH)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桂冠电力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01798.HK)党委书记、董事长,大唐集团公司治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蒋建华: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团委书记,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集团浙江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大唐集团党组巡视组副组长。现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3、田丹: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电力公司火电模拟培训中心工程师;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工程师、生产准备部经理、发电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公司董事。
4、马继宪: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国家经贸委外经司进出口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重要工业品进口处调研员、贸易促进处处长、重要工业品进口处处长、进口处处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党组成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商务合作与公共关系部(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公司董事。
5、朱梅: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北电管局职工大学教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综合计划部经济师,北京大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主管,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综合计划部投资计划主管,大唐集团发展计划部资本运营处职员,大唐集团计划与投融资部资本运营处职员、副处长,大唐集团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资本运营处副处长、处长,证券融资一处处长,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2.HK)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798.HK)董事。现任大唐集团专职董事,公司董事。
6、王文南: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专业技术员,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专业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供热部部长助理(主持工作)、供热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市场发展部副部长、瓜达尔电厂项目(中层正职)、中交产投巴基斯坦电力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等职务。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产业部副经理,公司董事。
7、王剑峰: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能源分公司副处级干部兼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能源事业一部副总经理兼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蒙煤电项目部副部长、部长,河北建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0600.SZ)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
8、赵献国: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发电厂电气维修分场专责工程师,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气维修分场主任助理、经营策划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营策划部主任,河北建投宣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考核部副总经理。现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公司董事。
9、金生祥: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力科学研究院汽轮机研究所干部,华北电力科学院有限责任公司汽轮机研究所干部、汽轮机研究所基建调试项目调总、汽轮机研究所副所长,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部经理,副总裁,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生产经营部副主任、电力生产经营部主任、生产管理部主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管理部主任,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科技环保部部长。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监察部部长,公司董事。
10、孙永兴: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石景山发电总厂检修二处锅炉队技术员、生产技术科锅炉专工,石景山热电厂技术工程部锅炉专工,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生产技术处锅炉专工,北京石景山发电总厂检修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设备检修分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总工程师,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电力投资部项目经理,宁夏水洞沟电厂筹建处副主任(主持工作),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与科技环保部副主任,现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企业专职董事,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578.SH)董事,公司董事。
11、牛东晓: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基础科学系教授,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决策咨询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能源经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国际能源经济学会(IAEE)中国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统筹分会理事长、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学术委员等。现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华北电力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绿色电力发展研究(111)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主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公司独立董事。
12、宗文龙:会计学博士。曾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独立董事。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财务会计系主任,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0088.SH)独立董事,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968.SH)独立董事,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13、赵毅: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先后在陕西省化工设计院、西安热工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西安热工院科研部主任、副总师、副院长、院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部主任等职务。现任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05.SZ)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14、朱大宏: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教授级高工,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获得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颁发的“电力勘测设计大师”称号。曾任清华大学助教;华北电力设计院热机专业主设计人、科长、处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院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公司独立董事。
15、尤勇: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法律顾问、法律部副总经理、法律部总经理,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联合导师。现任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竞争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中国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兼职教授,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047.SZ)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生联合导师,公司独立董事。
16、严习正:大学学历,政工师。曾任北京送变电公司劳动人事处副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大唐集团”)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处一级职员、劳动组织处副处长、劳动组织处处长,大唐集团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处处长,大唐集团办公厅(政策与法律部、国际合作部)法律事务处处长,大唐集团资本运营与产权管理部产权管理处处长,大唐集团宁夏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大唐集团山西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大唐集团天津审计中心主任,大唐集团天津法务中心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17、韩放: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副部长,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资本运营部(金融产业部)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资本运营部(金融产业部)副经理,津能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监事会副主席。
18、柳立明: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审计部审计一处副处长、审计三处处长、审计部副主任兼审计三处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大唐集团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风险管控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广州审计中心、法务中心主任。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8.HK)监事会主席,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744.SH)监事,公司监事。
19、徐向阳: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大唐内蒙古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劳动组织处处长,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监事。
20、乔阳: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法律事务部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
21、孙延文: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会计核算处副处长、资金产权处处长、财务管理部资金资产处处长,公司财务部主任,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部(资本运营部)副主任、投资发展部副主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744.SH)董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22、路平: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延安电力开源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延安发电厂开源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大唐延安发电厂副厂长、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大唐陕西发电燃料管理中心副主任、大唐陕西发电燃料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计划调运处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管理部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燃料调运中心副主任,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3、郭春源: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厂长,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经济运行处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4、冷耀军: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发电处热机室工程师兼发电党支部副书记,黑龙江省电力设计院机务处党支部书记,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主管、计划营销部高级主管、规划发展部高级主管,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火电前期管理处副处长、火电前期处处长、区域发展处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新疆规划发展中心副主任,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二)工作人员状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在职员工27,969人,员工结构如下:
(1)员工构成情况
表 公司员工专业结构表
专业类别 人数(人) 占比(%)
生产人员 16,534 59.12
销售人员 434 1.55
技术人员 4,780 17.09
财务人员 566 2.02
行政人员 5,655 20.22
合计 27,969 100.00
(2)教育程度情况
表 公司员工教育程度结构表
教育类别 人数(人) 占比(%)
硕士及以上 1,096 3.92
本科 17,763 63.51
大专 5,653 20.21
中专及以下 3,457 12.36
合计 27,969 100.00
八、发行人近年经营情况
(一)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服务。
(二)经营概况
发行人是中国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分布于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京津冀、东南沿海区域是公司火电装机最为集中的区域,水电项目大多位于西南地区,风电、光伏广布全国资源富集区域。
表:2022-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电力行业 1,158.77 95.14 1,147.96 95.09 1,083.74 94.58
其他 59.19 4.86 59.23 4.91 62.09 5.42
合计 1,217.96 100.00 1,207.18 100.00 1,145.83 100.00
2022-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45.83亿元、1,207.18亿元和1,217.96亿元。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力销售收入,2022年约占公司主营收的94.58%,2023年约占公司主营收的95.09%,2024年约占公司主营收的95.14%。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增加61.35亿元,增幅5.35%;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增加10.78亿元,增幅0.87%。
表:2022-2024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电力行业 993.97 94.82 1,025.54 95.26 1,025.12 95.16
其他 54.35 5.18 51.07 4.74 52.12 4.84
合计 1,048.32 100.00 1,076.61 100.00 1,077.25 100.00
2022-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077.25亿元、1,076.61亿元和1,048.32亿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约1,076.61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0.64
亿元,降幅约0.06%,其中,电力燃料成本占经营成本约61.82%,折旧成本占经营成本约11.12%。2023年公司发生电力燃料费665.5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5.33亿元。主要原因一是火电发电单位燃料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27.21元/兆瓦时,导致燃料成本减少57.62亿元;二是火电上网电量同比增加123.80亿千瓦时,导致燃料成本增加42.28亿元。
2024年度,主营业务成本约1,048.3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约28.29亿元,降幅约2.64%,其中,电力燃料成本占经营成本约59.56%,折旧成本占经营成本约12.10%。2024年公司发生电力燃料费624.3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1.19亿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司火电发电单位燃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
表:2022-2024年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电力行业 164.80 97.15 122.42 93.76 58.62 85.46
其他 4.84 2.85 8.16 6.25 9.97 14.54
合计 169.64 100.00 130.57 100.00 68.59 100.00
表 2022-2024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业务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电力行业 14.22% 10.66% 5.41%
其它 8.17% 13.77% 16.06%
合计 13.93% 10.82% 5.99%
2022-2024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68.59亿元、130.57亿元和169.64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99%、10.82%和13.93%。2023年和2024年毛利润分别为130.57亿元和169.64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0.82%和13.93%,较前一年均有所增长。
(三)电力业务情况
公司是中国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公司及子公司发电业务主要分布于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装机容量约79,111.23兆瓦,其中京津冀、东南沿海区域是公司火电装机最为集中的区域,水电项目大多位于西南地区,风电、光伏广布全国资源富集区域。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及南方电网公司。
1、主要经营模式和生产流程
(1)主要经营模式
发行人目前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为主的电力生产业务,目前火力发电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为下属电厂向煤炭企业采购煤炭,通过燃烧煤炭发电机组可以产生电力,随后公司向电网公司销售所属电厂发出的电力,根据单位电量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从电网公司获得的收入,扣除发电以及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2)生产流程
发行人目前主要经营以火力发电为主的发电业务,并经营部分水电、风电和其它能源发电业务。
燃煤电厂生产工艺流程如下:煤炭通过输煤设备进行除铁、除大块异物,初步破碎后送至原煤斗,磨煤机将原煤磨成煤粉,通过风机产生的风力将粉送至锅炉燃烧,将水变成高参数蒸汽,驱动汽轮机产生旋转机械能,并通过电磁原理驱动发电机转换成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送至电网,向用户提供电力。为减少对大气的污染,燃煤发电所产生的有害气体经脱硫等技术工艺处理后再向外排放。生产工艺的主要原理是将燃煤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热能转化为机械能,机械能再转化为电能。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电网,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客户。
水力、风力发电生产工艺全过程如下:发电机组将天然水势能、风动能转为机械能,通过电磁驱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电网,电网再将电能送至各用电客户。
2、装机容量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装机规模达到79,111.23兆瓦。公司大力推进低碳清洁能源转型,2024年度公司新增装机容量6,700.26兆瓦,其中火电煤机新增2,400.00兆瓦、风电新增2,594.20兆瓦、光伏新增1,704.82兆瓦。公司天然气、水电、风电、太阳能等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进一步提升至40.37%,较2023年末提升2.62个百分点。
未来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高效机组建设,加快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步伐,随着电源结构的调整及国家对电煤价格和火电上网电价的调节,公司各项发电指标将不断优化,公司的综合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表:2022-2024年公司装机容量情况表
单位:兆瓦、%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装机容量 占比 装机容量 占比 装机容量 占比
火电 53,806.80 68.01 52,255.56 71.30 53,614.18 75.49
其中:火电煤机 47,174.00 59.63 45,624.00 62.25 47,514.00 66.90
火电燃机 6,632.80 8.38 6,631.56 9.05 6,100.18 8.59
水电 9,204.73 11.64 9,204.73 12.56 9,204.73 12.96
风电 10,058.69 12.71 7,464.49 10.18 5,416.95 7.63
光伏 6,041.01 7.64 4,366.18 5.96 2,788.51 3.92
合计 79,111.23 100.00 73,290.96 100.00 71,024.37 100.00
3、机组情况
近年来,公司优先发展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积极发展水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024年,公司并表口径机组利用小时累计完成3,87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综合厂用电率完成5.68%,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
表:2022-2024年公司发电利用小时情况
单位:小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火电 7,646 7,638 7,173
其中:煤机 4,628 4,599 4,225
燃机 3,018 3,039 2,948
水电 3,516 3,234 3,604
风电 2,228 2,533 2,420
光伏 1,274 1,342 1,262
公司合计利用小时数 3,877 3,984 3,836
表:2022-2024年公司综合厂用电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综合厂用电率 5.68 5.66 5.67
4、发电量
公司发电业务广泛分布于华北电网、甘肃电网、江苏电网、浙江电网、云南电网、福建电网、广东电网、重庆电网、江西电网、辽宁电网、宁夏电网、青海电网及四川电网。电力生产保持安全平稳态势。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电力生产相关的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表:2022-2024年公司各电机组综合指标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发电量 2,851.53 2,749.59 2,619.04
其中:火电机组 2,289.29 2,266.03 2,137.82
水电机组 323.62 297.64 331.84
风电机组 179.07 144.80 123.82
光伏发电机组 59.55 41.63 25.57
上网电量 2,693.22 2,594.26 2,469.30
表:2022-2024年公司各地区发电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京津冀 5,710,841 5,294,895 5,507,778 5,092,752 5,198,708 4,803,172
山西 1,274,984 1,161,322 1,312,264 1,197,639 1,280,866 1,168,696
广东 3,706,628 3,552,321 3,694,621 3,538,209 2,955,169 2,818,713
江苏 1,696,955 1,607,842 1,543,457 1,458,552 1,392,351 1,310,197
福建 1,581,137 1,502,383 1,356,232 1,285,083 1,115,237 1,054,371
浙江 1,885,556 1,794,981 1,733,250 1,649,685 1,562,193 1,484,825
宁夏 104,264 101,725 116,034 113,176 112,557 109,780
云南 650,211 644,123 568,933 563,414 776,110 768,420
江西 1,551,254 1,482,604 1,230,861 1,178,856 1,292,613 1,237,346
内蒙古 3,400,003 3,185,059 3,170,061 2,964,070 2,937,056 2,749,355
重庆 1,309,647 1,278,452 1,092,863 1,065,509 1,164,840 1,139,243
四川 1,528,662 1,519,418 1,552,411 1,543,142 1,553,091 1,544,068
青海 130,053 127,945 126,771 124,684 130,617 128,451
辽宁 934,952 875,228 964,560 904,447 971,069 910,838
安徽 1,460,054 1,378,212 1,911,906 1,796,290 2,343,835 2,188,174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黑龙江 1,590,134 1,425,724 1,613,864 1,467,141 1,404,101 1,277,372
合计 28,515,335 26,932,234 27,495,866 25,942,649 26,190,413 24,693,021
5、电煤采购情况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煤炭生产地域性明显,主要向晋陕蒙“三西”区域集中。在东北地区,煤源主要由蒙东及电厂周边区域的煤矿企业通过铁路、公路运输供应;在华北地区,煤源主要由山西、蒙西及电厂周边区域的煤矿企业通过铁路、公路运输供应;在华中地区,煤源主要由陕西及电厂周边区域的煤矿企业通过铁路、公路运输供应;在东南沿海地区,煤源主要依靠铁路、航运运输。公司通过增加采购量、调节电厂燃煤库存量来应对发电量高峰时较高的燃煤需求量。在发电高峰来临前,预先增加煤炭库存量;同时,在发电高峰期,增加煤炭采购批次。两项措施并进,以弥补发电量高峰时所需煤量。2022-2024年度公司电煤采购均价分别为1,120.39元/吨、1,038.42元/吨、968.69元/吨。
表:2022-2024年公司供电煤耗情况
单位:克/千瓦时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供电标准煤耗 288.47 289.36 290.82
(四)环保情况及节能减排情况
公司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持续加强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等方面工作,逐级、逐项落实治理责任和措施,严格污染物排放动态管控,报告期内公司系统未发生生态环境事件,烟尘、SO2、
NOx均达标排放。公司在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同时,坚持做好存量资产,特别是煤电资产的环保工作。
在火电方面,公司所属各火电机组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火电机组均按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维护的同时,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以及煤场、灰场扬尘治理等方面工作,实施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保持各类环保技术指标的优势水平。在新能源方面,公司组织所属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环保隐患,不断完善清洁生产面貌,严格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2022-2024年,公司脱硫达标率分别为100%、100%和100%;脱硝达标率100%、100%和100%。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属于重点排污单位,脱硫、脱硝、除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各企业在气、水、声、渣、危废、固废等方面依法合规运营。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文件要求,各火电企业全部做到了持证排污,依法合规运营。
2023年6月19日,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淮北发电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以下两项问题进行处罚。一是雨水总排口在长期无天然降水情况下有积水排出,经第三方公司检测排放废水超出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罚款44万元。二是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时,未对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罚款38.8万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针对该事项完成整改。
2024年11月7日,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对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处罚问题如下:该公司位于大六村的贮灰场,1#灰渣管线排灰点区域,存有3-4万平方米的存灰,且未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罚款2.88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针对该事项完成整改。
(五)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以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坚持“防大抓小”,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重大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圆满完成了各项保电任务。
九、在建工程与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情况
表: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总投资额 已投资金额 自有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已到位金额 建设进度
陡河发电2x660MW燃煤热电联产等容量替代项目 238,629 238,629 482,162 309,776 30 92,802 49.63
大唐南澳勒门 I海上风电扩建项目 224,920 224,920 426,688 267,785 20 55,897 52.71
广东惠州博罗燃气发电项目 136,282 136,282 269,421 170,578 20 34,115 50.99
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93,436 93,436 151,245 107,197 20 20,000 61.78
清水河县韭菜庄70万千瓦风电项目 86,972 86,972 270,879 237,728 30 65,000 77.54
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85,790 85,790 819,936 103,538 20 7,889 10.46
大唐平潭长江澳110MW海上风电场工程 76,528 76,528 111,171 84,399 30 15,070 69.06
大唐依兰达连河100MW风电项目 55,820 55,820 68,208 56,200 20 9,476 81.84
大唐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 50,404 50,404 315,047 73,523 30 8,664 15.35
发行人上述在建项目中,不存在被要求停建缓建的煤电项目,上述在建工程均为合法合规项目,均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相关手续完备,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二)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暂无重要的拟建项目。
十、发展战略
发行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结构调整、绿色转型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坚持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引领发展、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全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平台作用,加快推动公司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转型,切实提升资产管理和资本保值增值等能力,打造管理规范、业绩优秀、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强、受投资者青睐的一流上市能源公司。
十一、行业状况
(一)电力行业
1、发电行业运行概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2024年,包括第一、二、三产在内的全国全行业用电量8.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2024年,气电、
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899万千瓦、753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
38.1%,其中,气电新投产装机规模创历年新高,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为历年第二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核电6,083万千瓦;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10.7%、2.7%、11.1%和28.2%。2024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4.8%,比上年降低3.0个百分点。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达到84.2%。受资源等因素影响,2024年水电和风电月度间增速波动较大,煤电充分发挥了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
2024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49小时,同比提高219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683小时,同比提高272小时;抽水蓄能1,217小时,同比提高40小时。火电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气电2,363小时,同比降低162小时。核电7,683小时,同比提高13小时。并网风电2,127小时,同比降低10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11小时,同比降低81小时。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一方面是资源方面原因,2024年全国平均风速、全国水平面辐照量均同比下降;另一方面是部分地区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利用率同比下降。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全国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夏季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省间现货、应急调度、需求响应等多项措施协同发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未出现有序用电情况。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全国电煤库存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2、行业政策
燃煤作为火电行业的主要原料,其采购及运输成本是火电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煤炭市场的景气程度对行业的盈利能力影响显著。由于中国特有的煤电价格体系,煤炭价格对火电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较大。“市场煤、计划电”两套价格体系使得二者矛盾突出,造成了发电企业的盈利大幅波动。
2022年以来燃煤发电市场化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但受清洁能源替代、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煤电企业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自2020年1月1日起,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2022年以来,燃煤电价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结合能耗双控推进要求,各省份相应出台的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优化峰谷及分时电价、阶梯电价、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等一系列政策继续推行,受上述政策影响,2022年以来,煤电交易电价有所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火电经营压力。未来随着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的扩大及多元化的市场化交易机制的推行,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更具有相对优势。
2022年,能源领域政策相继出台,现代能源体系加速构建。在电力生产端,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指出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七大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发展。在电力消纳端,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于2025年初步建成,2030年基本建成并且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建设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已被列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政府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2023年,能源领域政策持续出台,现代能源体系稳步构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陆续印发支持、规范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主要内容涉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各领域节能提效,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以及标准建设等。其中,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建设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已被列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新型电力系统中体现电力多元价值的价格体系正在逐渐建立,政府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2024年,能源政策继续发力,多渠道引导煤电在双碳战略推进过程中找准发展定位。在价格机制方面,2024年2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重要地位,并对交易及价格机制的统一、新能源消纳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要求。2024年8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公布,标志着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并明确了参与主体和交易原则。2024年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方向、技术路径及示范项目,旨在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和传统能源清洁化发展。2024年11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涵盖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等内容,并强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并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统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
3、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2020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动员“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及编制工作。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两个十五年”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
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电力发展,对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相关电力企业、咨询机构和高校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准确把握电力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方向,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电力规划编制实施。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22〕210号),“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是:
1)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2)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五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3)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4)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5)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生产生活用能便利度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乡村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供电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展望2035年,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基本建成现代能源体系。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绿色生产和消费模式广泛形成,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在2030年达到25%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同时,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年度重点任务:一是从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强化能源安全重大风险管控三个方面,大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从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三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从持续完善能源体制机制、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三个方面,深入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四是从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三个方面,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自立自强。五是从提升民生用能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县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用能满意度。六是从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持续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两个方面,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效能。七是从持续增强海外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统筹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三个方面,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八是从加力完成“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两个方面,统筹推进能源规划编制实施。
(二)行业竞争地位
1、行业地位
公司是我国大型独立发电公司之一,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中国大唐是我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在发电行业中,处于领先者位置。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由于公司归属于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中国大唐,而五大发电集团在资产规模、管理架构等方面极为相似,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此着重对五大发电集团进行比较。
由于五大发电集团在资产规模、管理架构等方面极为相似,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此本募集说明书着重介绍五大发电集团之间的比较。
(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集团是装机容量全球第二大的发电集团、国内最大的民生供热企业。在发电机组结构上,机组成新度高,各项技术参数优良,在目前国内发电市场上,竞争能力最强;在地域分布上,华能集团在华东、华北优势相对明显。
(2)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集团的发电能力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和华东地区,火电机组的规模化效应较为明显,大渡河流域的水电开发也有一定优势。风电和潮汐发电的装机量位于行业前列。集团控制了一定规模的煤炭资源,对于控制成本有着积极作用。国电集团拥有国电电力、长源电力、平庄能源、英力特、龙源技术等5家国内A股上市公司和龙源电力1家中国香港H股上市公司,在融资渠道上有一定优势。2017年,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组成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立以来,集团每年都获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2019-2021年任期科技创新突出贡献企业。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集团资产分布的省份比较集中,在一些省份如山东、贵州、黑龙江、新疆和四川等占有主导地位;该公司负责的水电流域已经形成滚动开发机制,
贵州乌江流域已获得地方政府部分优惠政策,这将成为华电集团的一个重要利润增长点;发电装机容量主要集中在三北地区,东北区域市场份额占领先地位。2024年10月,华电南方总部在广州揭牌成立,着力打造南方区域能源投资平台、海上风电运维中心等,持续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积极布局新型储能产业;11月华电集团与重庆市签署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在天然气发电、新能源及新型储能项目建设、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新型电力系统等领域继续发力。
(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9日,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合并重组前的中电投集团在华东、西北区域市场份额占领先地位,在东北、华中区域也具有一定优势;中电投拥有原国电公司系统的全部核电资产和股权,在核电项目上较其它公司具有独特的优势;在中国香港注册的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为中电投集团实施国际化战略和进行国际融资提供了平台。合并后,国家电投是五大发电集团中唯一拥有核电控股投资运行资质,也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
与前几年相比,五大发电集团近两年的发电量增速有明显回落。全国平均看,近两年的发电量增速也显著慢于前两年。发电量增速的趋势印证了长期看经济增速的放慢趋势,并且以中国经济的增长阶段判断,发电量也很难再恢复到两位数以上的增长速度。五大发电集团的增速大幅回升的可能性也较小。截至2025年2月,五大发电集团装机全部突破2亿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升,几乎都突破50%,绿色低碳转型稳步推进。
(三)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
国家发改委等十六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404号)(简称“1404号文”),文件要求“从严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淘汰关停不符合要求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2020年,全国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对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开工手续不全等违规煤电项目一律停工、停产”、“及时发布并实施年度煤电项目规划建设风险预警,预警等级为红色和橙色省份,不再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确需新增的按“先关后建、等容量替代”原则淘汰相应煤电落后产能;除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首台(套)机组外,一律暂缓核准和开工建设自用煤电项目(含燃煤自备机组);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同步暂停办理该地区自用煤电项目核准和开工所需支持性文件。”
“落实分省年度投产规模,缓建项目可选择立即停建或建成后暂不并网发电。严控煤电外送项目投产规模,原则上优先利用现役机组,2020年底前已纳入规划基地外送项目的投产规模原则上减半。”
本着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公司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自查,所涉及在建火电项目均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核准,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况,符合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件的政策精神。
第六章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完整的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和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均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3]1387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4]1832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职业字[2025]1075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2022-2024年度财务信息来源于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报告期末数/本期数。
(二)报告期内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化情况
1、2024年度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化情况
(1)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3)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度发行人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2023年度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化情况
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发行人采用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影响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7,978.9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8,714.3万元,未分配利润调减727.1万元,少数股东权益调减8.3万元,所得税费用调减243.2万元,少数股东损益调减0.9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2年度发行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化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简称“解释15号”),发行人自2022年1月 1日起,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确认为存货或其他相关资产。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解释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初余额 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销售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期初余额
资产:
固定资产 18,845,677 16,156 18,861,833
在建工程 2,351,839 637 2,352,476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1,197,998 16,701 -1,181,297
少数股东权益 1,403,169 92 1,403,261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前上年同期发生额 会计政策变更-试运行销售调整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后上年同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10,341,470 19,519 10,360,989
营业成本 10,436,431 2,726 10,439,158
少数股东损益 -263,174 92 -263,082
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公司采用本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2022年度发行人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
1 大唐中合(张家口市宣化区)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2 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3 大唐建投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4 大唐怀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5 大唐张家口下花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6 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7 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8 大唐尚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00%
9 大唐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0 大唐联发(宿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11 大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2 大唐(绥化庆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85%
13 大唐(峡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4 大唐(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5 大唐(诸暨)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6 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7 大唐(景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8 大唐(金华市婺城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19 大唐(绍兴柯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20 八宿大唐西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66%
21 大唐孙各庄(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2024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河北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00%-0%
2 重庆市亚东亚电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7.37%-0%
3 重庆郁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
4 内蒙古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制造业 50.97%(吸收合并)
5 鸡西辰宇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70%-0%
6 河北大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0%(吸收合并)
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
1 大唐(揭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95%
2 大唐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3 大唐(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4 大唐(高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90%
5 大唐重庆江津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6 大唐周良(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66%
7 大唐(博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8 大唐抚州东乡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9 大唐漳发(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80%
10 大唐(大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00%
11 大唐(开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2 会昌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3 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14 大唐鳌建(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60%
15 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6 大唐七台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7 大唐(修水)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8 大唐唐山市开平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9 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00%
20 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21 大唐齐齐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100%
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大唐安徽发电燃料投资有限公司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0%(吸收合并)
2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吸收合并)
2022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
1 大唐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2 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3 大唐重庆武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4 大唐重庆黔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5 大唐(佛山高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6 大唐(郁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7 大唐唐山曹妃甸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51%
8 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造业 0%-100%
9 大唐清水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造业 0%-100%
10 阿拉善左旗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造业 0%-95%
11 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65%
12 磴口县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造业 0%-80%
13 大唐思茅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66%
14 大唐(杭州富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5 江西大唐国际丰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6 大唐故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17 大唐宾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00%
2022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制造业 100%-0%
2 唐山海港大唐同舟建材有限公司 制造业 52%-0%
3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0%(丧失控制权转为合营企业)
4 云南大唐国际勐野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吸收合并)
5 大庆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吸收合并)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3,443.40 901,667.30 1,014,156.30
应收票据 46,903.10 1,929.70 7,752.20
应收账款 2,089,833.80 1,961,904.90 1,805,910.70
应收款项融资 1,778.70 2,856.00 52,063.00
预付款项 251,947.40 293,742.60 515,941.40
其他应收款 170,665.20 132,738.90 224,790.50
存货 482,497.90 363,460.50 428,275.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6,428.30 46,837.00 134.10
其他流动资产 459,652.60 324,385.60 259,900.30
流动资产合计 4,343,150.40 4,029,522.50 4,308,924.1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9,177.70 63,794.40 113,109.30
长期应收款 4,352.10 4,426.20 8,582.80
长期股权投资 2,095,891.60 2,005,937.50 1,973,973.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6,967.20 82,995.20 113,385.8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14,603.30 409,470.50 403,399.10
投资性房地产 47,597.30 53,580.50 50,432.60
固定资产 20,494,157.80 19,331,447.90 19,138,743.80
在建工程 2,954,563.60 2,637,225.40 2,485,702.30
使用权资产 241,512.40 212,503.50 168,418.60
无形资产 441,684.40 445,326.60 445,992.00
开发支出 37,797.60 23,970.90 26,457.60
商誉 64,280.20 76,297.90 76,297.90
长期待摊费用 47,705.20 64,556.20 60,577.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6,961.50 299,332.80 430,006.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9,751.40 659,503.80 701,244.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17,003.30 26,370,369.30 26,196,323.40
资产总计 32,260,153.70 30,399,891.80 30,505,247.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683,312.20 2,901,979.30 3,743,102.50
应付票据 107,241.30 91,006.50 176,691.20
应付账款 2,238,632.40 2,179,735.20 2,658,625.20
预收款项 339.00 59.50 13.70
合同负债 187,974.00 172,312.00 148,102.60
应付职工薪酬 15,509.10 16,774.60 15,279.30
应交税费 114,255.70 113,692.90 124,443.20
其他应付款 436,750.20 457,566.10 427,72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29,217.00 2,894,203.60 2,418,922.90
其他流动负债 875,078.20 295,702.70 529,986.70
流动负债合计 10,088,309.10 9,123,032.40 10,242,893.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709,343.20 11,495,902.40 10,872,196.20
应付债券 400,000.00 29,000.00 648,473.60
租赁负债 161,688.10 150,993.10 149,823.40
长期应付款 361,570.10 503,601.80 710,473.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49.60 655.90 841.40
预计负债 2,472.50 740.20 1,101.50
递延收益 123,878.50 171,857.00 182,805.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984.20 77,514.00 65,469.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23,486.20 12,430,264.40 12,631,184.90
负债合计 22,911,795.30 21,553,296.80 22,874,078.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1,850,671.10 1,850,671.10 1,850,671.10
其他权益工具 4,627,188.10 4,621,097.60 3,484,422.20
资本公积 611,579.10 613,734.00 611,239.30
其他综合收益 -59,066.20 -59,281.90 -45,988.00
专项储备 69,750.40 63,805.70 49,874.80
盈余公积 1,660,211.10 1,622,312.30 1,604,323.40
未分配利润 -1,104,273.50 -1,352,930.40 -1,292,896.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 7,656,060.10 7,359,408.40 6,261,646.60
少数股东权益 1,692,298.30 1,487,186.60 1,369,522.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48,358.40 8,846,595.00 7,631,169.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2,260,153.70 30,399,891.80 30,505,247.50
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347,362.90 12,240,446.60 11,682,804.40
其中:营业收入 12,347,362.90 12,240,446.60 11,682,804.40
二、营业总成本 11,618,889.90 11,902,912.70 12,017,528.00
其中:营业成本 10,511,620.30 10,802,450.10 10,851,203.30
税金及附加 133,174.60 122,245.50 127,011.10
销售费用 13,862.90 12,408.60 11,368.60
管理费用 432,568.30 396,334.60 364,226.80
研发费用 2,489.80 2,703.90 2,461.10
财务费用 525,174.00 566,770.00 661,257.10
其中:利息费用 565,185.50 572,849.90 666,182.20
利息收入 5,265.20 9,779.40 9,310.10
加:其他收益 48,688.80 58,876.50 47,013.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1,619.90 294,783.00 296,050.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9,353.20 225,043.80 196,893.4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132.80 6,071.40 15,767.1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3,773.90 -2,532.50 -754.2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3,717.90 -135,592.10 -41,370.6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1,459.20 1,317.30 -11.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96,881.90 560,457.50 -18,028.20
加:营业外收入 25,498.50 29,855.00 27,349.40
减:营业外支出 60,132.40 33,202.80 11,283.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62,248.00 557,109.70 -1,961.80
减:所得税费用 176,459.40 256,617.10 85,179.7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85,788.60 300,492.60 -87,141.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50,618.30 136,512.50 -41,016.80
少数股东损益 235,170.30 163,980.10 -46,124.7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82.30 26,369.60 4,288.30
七、综合收益总额 682,806.30 326,862.20 -82,85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47,570.00 163,234.70 -35,715.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236.30 163,627.50 -47,137.8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0.1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 -0.10
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77,230.00 13,606,585.70 13,092,573.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637.40 92,509.50 301,742.7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7,810.30 261,216.40 220,29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82,677.70 13,960,311.60 13,614,614.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213,058.70 9,872,912.10 9,708,273.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3,911.90 950,919.90 901,619.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6,060.90 676,821.70 627,098.7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338.90 338,289.70 331,25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0,370.40 11,838,943.40 11,568,24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2,307.30 2,121,368.20 2,046,366.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303.00 64,836.6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9,346.60 393,630.50 145,915.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485.00 8,493.50 25,654.8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5,497.20 2,227.4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03.00 11,577.10 69,357.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834.80 480,765.10 240,927.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48,017.50 2,178,718.10 2,024,89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9,275.10 42,345.70 104,709.7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63.70 28,081.10 53,010.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76,256.30 2,249,144.90 2,182,619.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1,421.50 -1,768,379.80 -1,941,691.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0,296.50 2,139,977.10 1,813,594.7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296.50 39,976.50 13,594.7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780,980.10 11,958,541.70 14,932,255.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031.20 174,859.50 303,727.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06,307.80 14,273,378.30 17,049,577.8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632,032.00 12,309,915.50 14,404,452.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39,639.40 822,730.70 849,769.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51,903.40 67,667.50 61,119.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4,589.30 1,599,482.80 2,054,292.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76,260.70 14,732,129.00 17,308,51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47.10 -458,750.70 -258,936.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67.80 -961.70 1,035.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499.30 -106,724.00 -153,226.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9,298.10 953,275.50 1,106,502.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0,798.80 846,551.50 953,275.50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最近三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7,078.80 65,825.20 125,253.10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109,757.40 116,825.00 115,724.80
应收款项融资 - - 567.00
预付款项 12,880.90 19,878.80 61,779.00
其他应收款 301,480.10 227,282.30 326,788.70
存货 22,357.30 23,889.80 32,686.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9,047.10 167,231.70 1,262.40
其他流动资产 40,096.00 276,396.40 287,774.50
流动资产合计 692,697.60 897,329.20 951,836.1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456,904.40 186,287.00 475,868.10
长期应收款 - 25.50 25.50
长期股权投资 9,502,586.70 8,928,207.40 8,354,352.9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157.20 51,548.20 46,738.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00,818.30 396,264.50 391,197.50
投资性房地产 22,006.20 23,932.10 18,947.40
固定资产 684,934.10 758,869.90 805,078.20
在建工程 482,025.10 318,101.40 404,623.10
使用权资产 1,351.40 4,864.00 2,842.00
无形资产 64,425.00 65,448.90 66,298.10
开发支出 5,913.90 3,186.50 3,106.10
商誉 3,356.10 3,356.10 3,356.10
长期待摊费用 5,452.70 2,271.10 3,873.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86,525.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206.00 47,804.30 13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31,137.10 10,790,166.90 10,662,962.30
资产总计 12,423,834.70 11,687,496.10 11,614,798.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59,462.40 609,205.80 840,376.90
应付账款 119,334.30 98,284.80 149,118.30
合同负债 5,056.30 2,324.00 1,445.00
应付职工薪酬 1,460.60 1,371.50 1,240.90
应交税费 6,785.40 4,658.80 2,766.70
其他应付款 62,179.70 96,439.20 98,586.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4,434.00 907,205.20 621,721.30
其他流动负债 507,812.80 4,997.60 505,815.10
流动负债合计 2,286,525.50 1,724,486.90 2,221,071.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5,579.40 788,358.70 694,400.00
应付债券 400,000.00 29,000.00 648,473.60
租赁负债 442.10 679.90 1,744.30
递延收益 9,436.00 4,966.20 12,657.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873.00 17,984.50 16,717.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4,330.50 840,989.30 1,373,993.30
负债合计 3,080,856.00 2,565,476.20 3,595,064.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850,671.10 1,850,671.10 1,850,671.10
其他权益工具 4,627,188.10 4,621,097.60 3,484,422.20
资本公积 1,004,453.30 1,005,857.10 1,007,899.20
其他综合收益 -49,316.40 -45,767.30 -46,569.00
专项储备 57,691.30 53,775.30 48,069.10
盈余公积 1,646,858.20 1,608,959.40 1,590,970.50
未分配利润 205,433.10 27,426.70 84,271.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42,978.70 9,122,019.90 8,019,734.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423,834.70 11,687,496.10 11,614,798.40
发行人最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23,957.00 885,555.80 891,627.90
其中:营业收入 823,957.00 885,555.80 891,627.90
二、营业总成本 853,545.60 1,104,590.70 1,141,332.30
其中:营业成本 853,545.60 945,860.90 957,603.10
税金及附加 16,110.70 16,018.90 16,284.80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76,973.00 73,369.60 67,308.80
研发费用 146.00 616.10 443.40
财务费用 69,688.90 68,725.20 99,692.20
加:其他收益 1,296.70 8,791.40 8,297.7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65,187.30 610,521.80 597,283.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5,773.60 221,241.00 195,356.9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53.80 5,067.00 14,722.5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62.90 - -195.5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6,380.60 -133,408.70 -47,581.00
资产处置收益(亏损以“-”号填列) 1,128.70 71.00 -331.2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5,015.80 272,007.60 322,491.30
加:营业外收入 2,977.80 521.10 1,966.10
减:营业外支出 17,669.10 4,848.00 427.7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0,324.50 267,680.70 324,029.70
减:所得税费用 1,335.40 87,792.30 77,325.9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8,989.10 179,888.40 246,703.8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549.10 801.70 -176.30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5,440.00 180,690.10 246,527.50
发行人最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2,616.30 992,792.40 992,522.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77.80 2,441.40 3,354.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81.40 37,246.80 66,727.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1,775.50 1,032,480.60 1,062,604.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81,107.00 831,930.10 760,219.7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6,483.30 176,630.80 161,753.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236.70 36,841.10 49,538.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707.90 72,590.00 99,83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8,534.90 1,117,992.00 1,071,34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0.60 -85,511.40 -8,744.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4,352.90 400,771.10 302,817.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17,642.00 741,503.30 497,167.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793.30 2,824.50 18,874.5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43.70 6,802.40 49,721.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0,031.90 1,151,901.30 868,581.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7,295.50 109,262.40 34,840.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4,848.10 887,628.20 938,837.3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4.80 751.10 20,371.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778.40 997,641.70 994,04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746.50 154,259.60 -125,46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50,000.00 2,100,000.00 1,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77,664.80 2,986,158.70 6,02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90 257.9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27,878.70 5,086,416.60 7,82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02,350.00 3,945,117.20 5,897,573.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0,673.80 264,537.40 246,319.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4,095.40 1,004,947.00 1,602,751.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87,119.20 5,214,601.60 7,746,64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759.50 -128,185.00 74,355.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90 33.6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253.60 -59,427.90 -59,823.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825.20 125,253.10 185,076.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7,078.80 65,825.20 125,253.10
三、重大科目及重要指标情况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3,443.40 2.40 901,667.30 2.97 1,014,156.30 3.32
应收票据 46,903.10 0.15 1,929.70 0.01 7,752.20 0.03
应收账款 2,089,833.80 6.48 1,961,904.90 6.45 1,805,910.70 5.92
应收款项融资 1,778.70 0.01 2,856.00 0.01 52,063.00 0.17
预付款项 251,947.40 0.78 293,742.60 0.97 515,941.40 1.69
其他应收款 170,665.20 0.53 132,738.90 0.44 224,790.50 0.74
存货 482,497.90 1.50 363,460.50 1.20 428,275.60 1.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6,428.30 0.21 46,837.00 0.15 134.1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459,652.60 1.42 324,385.60 1.07 259,900.30 0.85
流动资产合计 4,343,150.40 13.46 4,029,522.50 13.26 4,308,924.10 14.1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9,177.70 0.06 63,794.40 0.21 113,109.30 0.37
长期应收款 4,352.10 0.01 4,426.20 0.01 8,582.80 0.03
长期股权投资 2,095,891.60 6.50 2,005,937.50 6.60 1,973,973.70 6.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6,967.20 0.24 82,995.20 0.27 113,385.80 0.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14,603.30 1.29 409,470.50 1.35 403,399.10 1.32
投资性房地产 47,597.30 0.15 53,580.50 0.18 50,432.60 0.17
固定资产 20,494,157.80 63.53 19,331,447.90 63.59 19,138,743.80 62.74
在建工程 2,954,563.60 9.16 2,637,225.40 8.68 2,485,702.30 8.15
使用权资产 241,512.40 0.75 212,503.50 0.70 168,418.60 0.55
无形资产 441,684.40 1.37 445,326.60 1.46 445,992.00 1.46
开发支出 37,797.60 0.12 23,970.90 0.08 26,457.60 0.09
商誉 64,280.20 0.20 76,297.90 0.25 76,297.90 0.25
长期待摊费用 47,705.20 0.15 64,556.20 0.21 60,577.10 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6,961.50 0.89 299,332.80 0.98 430,006.10 1.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689,751.40 2.14 659,503.80 2.17 701,244.70 2.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17,003.30 86.54 26,370,369.30 86.74 26,196,323.40 85.87
资产总计 32,260,153.70 100.00 30,399,891.80 100.00 30,505,247.50 100.0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30,505,247.50万元、30,399,891.80万元和32,260,153.70万元。发行人2023年末总资产相较2022年末下降了0.35%,2024年末相较2023年末总资产增加6.12%。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非流动资产中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符合电力行业资本密集型的特点。截至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9,138,743.80万元、19,331,447.90万元和20,494,157.80万元,发行人的固定资
产主要为公司的发电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截至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485,702.30万元、2,637,225.40万元和2,954,563.60万元,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电厂、电站、煤矿。截至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0.89%、72.27%和72.69%。
发行人各主要资产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1,014,156.30万元、901,667.30万元和773,443.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2%、2.97%和2.40%。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12,489.00万元,降幅11.10%;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28,223.90万元,降幅14.22%。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7.40 8.20 10.40
银行存款 720,791.40 846,543.30 953,265.10
其他货币资金 52,644.60 55,115.80 60,880.80
合计 773,443.40 901,667.30 1,014,156.3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7,162.70 34,461.20 15,936.9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714,370.40 816,482.00 941,978.30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其他货币资金52,644.60万元均为受限资金,主要为履约保证金等。
2、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805,910.70万元、1,961,904.90万元和2,089,833.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92%、6.45%和6.48%,主要是与相关电网、电力公司的正常业务往来结算款。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155,994.20万元,增幅8.6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27,928.90万元,增幅6.52%。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1,509,424.30 1,550,936.10 1,509,641.10
1至2年 292,292.30 236,394.40 181,014.20
2至3年 153,419.50 104,343.50 60,164.30
3年以上 159,112.90 93,522.80 77,977.00
账面余额合计 2,114,249.00 1,985,196.80 1,828,796.60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24,415.20 23,291.90 22,885.90
账面价值合计 2,089,833.80 1,961,904.90 1,805,910.7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442.20 1.20 20,225.60 79.50 5,216.6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88,806.80 98.80 4,189.60 0.20 2,084,617.20
其中:
关联方组合 57,236.10 2.71 - - 57,236.10
低风险组合 2,031,570.70 96.09 4,189.60 0.21 2,027,381.10
合计 2,114,249.00 - 24,415.20 - 2,089,833.80
类别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8,483.90 1.43 23,291.90 81.77 5,192.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56,712.90 98.57 - - 1,956,712.90
其中:
关联方组合 68,777.30 3.46 - - 68,777.30
低风险组合 1,887,935.60 95.11 - - 1,887,935.60
合计 1,985,196.80 - 23,291.90 - 1,961,904.90
类别 2022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8,021.30 1.53 22,885.90 81.67 5,135.4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800,775.30 98.47 - - 1,800,775.30
其中:
关联方组合 112,642.00 6.16 - - 112,642.00
低风险组合 1,688,133.30 92.31 - - 1,688,133.30
合计 1,828,796.60 - 22,885.90 81.67 1,805,910.70
3、预付款项
截至 2022年至 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 515,941.40万元、293,742.60万元和251,947.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9%、0.97%和0.78%。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22,198.80万元,降幅43.07%,主要系所属部分燃煤电厂预付燃料款减少;截至2024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41,795.20万元,降幅14.23%。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46,749.80 97.94 291,553.40 99.25 504,834.10 97.85
1至2年 4,725.70 1.88 1,841.90 0.63 5,005.80 0.97
2至3年 219.00 0.09 130.80 0.04 2,520.40 0.49
3年以上 252.90 0.09 216.50 0.08 3,581.10 0.69
合计 251,947.40 100.00 293,742.60 100 515,941.40 100.00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股利、主业相关的往来款、保证金等。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224,790.50万元、132,738.90万元和170,665.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74%、0.44%和0.5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92,051.60万元,降幅40.95%,主要原因为系本期收回联营企业应收股利;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37,926.30万元,增幅28.57%,主要系本期应收联营企业股利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利息 2,282.60 9,094.70 8,645.10
应收股利 67,216.10 20,421.80 135,897.00
其他应收款 101,166.50 103,222.40 80,248.40
合计 170,665.20 132,738.90 224,790.5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单项)款项性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金 36,839.00 39,388.40 40,008.20
待收回燃料款 26,101.20 26,729.50 29,469.70
非流动资产处置款 21,298.00 41,197.40 5,422.60
代垫工程款 16,716.00 16,995.40 19,900.30
应收政府补贴款 2,399.30 1,440.80 683.90
应收销售材料款 - 208.70 358.50
代收电费 - - 28.30
员工备用金 - - 59.50
其他 43,283.40 16,874.80 23,838.00
减:减值准备计提 45,470.40 39,612.60 39,520.60
合计 101,166.50 103,222.40 80,248.4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
包头市津粤煤炭有限公司 22,313.40 15.22 应收燃料款 5年以上 17,665.00
江苏新誉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17,567.00 11.98 设备赔偿款 1年以内 6,148.40
铁岭博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000.00 10.23 保证金 1-2年 -
阿拉善盟产业发展和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 8.87 保证金 5年以上 -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9,527.60 6.50 代垫电费 3-4年、5年以上 9,527.60
合计 77,408.00 52.80 - - 33,341.00
5、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系用于发电的燃煤等原材料。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为428,275.60万元、363,460.50万元和482,497.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0%、1.20%和1.50%。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较上年末减少64,815.10万元,降幅15.1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金额较上年末增加119,037.40万元,增幅32.75%,主要系期末燃煤库存增加影响所致。
截至最近三年末,公司存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原材料 467,395.40 351,234.80 409,784.70
在产品 14,305.00 11,867.90 8,034.20
存货商品 758.30 323.70 3,457.50
其他 39.20 34.10 6,999.20
合计 482,497.90 363,460.50 428,275.60
6、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59,900.30万元、324,385.60万元和459,652.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85%、1.07%和1.42%。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64,485.30万元,增幅24.81%,主要系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发行人 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 2023年末增加 135,267.00万元,增幅41.70%,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增加所致。
截至最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 427,699.50 296,818.30 232,354.90
预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9,048.90 5,945.80 7,430.40
委托贷款 17,255.20 17,255.20 18,228.90
其他 5,649.00 4,366.30 1,886.10
合计 459,652.60 324,385.60 259,900.30
7、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1,973,973.70万元、2,005,937.50万元和2,095,891.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47%、6.60%和6.50%。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增加31,963.80万元,增幅1.62%;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增加89,954.10万元,增幅4.48%。
截至最近三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一、合营企业
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6,555.60
清水河县万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6,895.90 11,325.60 -
二、联营企业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33,638.30 32,663.40 30,571.00
巴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8,488.10 27,259.90
北京上善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13,011.40 13,028.00 13,009.00
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103.20 44.40 10.20
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0,782.30
大唐江苏售电有限公司 3,768.90 3,441.60 3,281.40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6,062.10 68,021.30 71,574.80
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9,060.90 9,052.60 9,053.40
大唐西藏汪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334.20 1,332.80 1,328.20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365.50 350.40 356.30
福建白马港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 9,900.00 9,900.00 9,900.00
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 716,452.80 694,310.80 664,445.80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114.80 14,760.20
锦州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3,110.30 3,141.20 3,137.90
晋控电力塔山发电山西有限公司 42,749.50 51,934.70 52,292.60
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77.40 837.80 1,458.10
内蒙古呼铁泰和物流有限公司 - 1,548.30 1,816.10
内蒙古锡多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21,146.90 26,359.70 43,790.20
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1,454.70 1,247.00 802.40
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 33,805.00 35,558.90 37,668.00
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 65,571.80 55,588.80 47,574.50
唐山华夏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858.00 790.70 940.90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40,264.20 45,129.20 44,543.10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691,084.60 633,276.30 646,533.50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49,191.70 141,844.90 149,725.00
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121,987.70 87,664.80 62,981.40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861.00 - -
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4,470.50 4,248.90 4,202.60
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539.60 9,959.60 8,608.00
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 4,062.20 4,057.40 5,011.30
中煤新集(滁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406.20 6,406.20 -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9,357.10 29,269.30 -
合计 2,095,891.60 2,005,937.50 1,973,973.70
8、固定资产
截至 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为 19,138,743.80万元、19,331,447.90万元和20,494,157.80万元,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发电设施、运输工具等,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2.74%、63.59%和63.53%。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92,704.10万元,增幅1.01%;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162,709.90万元,增幅6.01%。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项目列示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固定资产 20,488,289.40 19,318,042.10 19,138,654.80
固定资产清理 5,868.40 13,405.80 89.00
其中:风力、水电机组处置 5,868.40 13,405.60 -
车辆处置 - 0.20 -
变压器转让 - - 21.20
云南摩尔大厦房产处置 - - 38.00
南昌金阳光房产处置 - - 29.80
合计 20,494,157.80 19,331,447.90 19,138,743.8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383,516.40 24,465,822.70 219,369.10 292,261.80 38,360,970.00
2、本期增加金额 420,877.90 2,158,647.20 38,283.60 35,816.40 2,653,625.10
(1)购置 547.60 19,641.30 1,783.00 4,634.40 26,606.30
(2)在建工程转入 420,330.30 2,111,193.70 5,882.50 30,305.70 2,567,712.20
(3)其他转入 - 27,812.20 30,618.10 876.30 59,306.60
3、本期减少金额 55,328.70 154,414.10 6,383.00 5,181.70 221,307.50
(1)处置或报废 43,564.20 138,977.30 5,964.20 5,082.70 193,588.40
(2)合并范围变更 8,227.90 5,417.70 418.80 90.90 14,155.30
(3)其他转出 3,536.60 10,019.10 - 8.10 13,563.80
4、期末余额 13,749,065.60 26,470,055.80 251,269.70 322,896.50 40,793,287.6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935,105.40 13,644,772.80 157,023.10 206,391.70 18,943,293.00
2、本期增加金额 389,130.50 994,973.10 27,145.00 25,039.00 1,436,287.60
(1)计提 389,130.50 991,110.80 10,258.30 25,039.00 1,415,538.60
(2)其他转入 - 3,862.30 16,886.70 - 20,749.00
3、本期减少金额 39,239.30 118,998.60 6,087.90 4,860.10 169,185.90
(1)处置或报废 34,885.60 110,655.50 5,687.90 4,779.40 156,008.40
(2)合并范围变更 3,970.00 2,198.80 400.00 74.30 6,643.10
(3)其他转出 383.70 6,144.30 - 6.40 6,534.40
4、期末余额 5,284,996.60 14,520,747.30 178,080.20 226,570.60 20,210,394.7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38,219.10 46,290.20 30.60 448.60 84,988.50
2、本期增加金额 8,989.50 29,037.50 - - 38,027.00
(1)计提 8,989.50 29,037.50 - - 38,027.00
3、本期减少金额 8,320.90 20,056.90 - 34.20 28,412.00
(1)处置或报废 8,320.90 20,056.90 - 34.20 28,412.00
4、期末余额 38,887.70 55,270.80 30.60 414.40 94,603.5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425,181.30 11,894,037.70 73,158.90 95,911.50 20,488,289.40
2、期初账面价值 8,410,191.90 10,774,759.70 62,315.40 85,421.50 19,332,688.50
9、在建工程
截至 2022年至 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为 2,485,702.30万元、2,637,225.40万元和 2,954,563.60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15%、8.68%和9.16%。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151,523.10万元,增幅6.10%;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317,338.20万元,增幅12.03%。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陡河发电厂2x660MW燃煤热电联产等容量替代项目 238,628.50 -
大唐南澳勒门I海上风电扩建项目 224,920.00 -
广东惠州博罗燃气发电项目 136,281.90 -
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93,436.40 -
清水河县韭菜庄70万千瓦风电项目 86,972.40 84,672.90 15,038.30
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85,789.50
大唐平潭长江澳110MW海上风电场工程 76,528.20
大唐依兰达连河100MW风电项目 55,819.70
大唐金华天然气发电项目 50,403.50
江西新余二期异地扩建2x1000MW火电工程项目 - 298,276.20 164,311.80
大唐阿拉善基地400MW风电项目 - 181,684.50 107,304.60
河北蔚县阳原光伏项目 - 176,397.70 70,276.40
和林格尔县羊群沟50万千瓦风电项目 - 138,321.70 55,733.00
大唐保定热电厂2×350MW热电机组项目 - 91,423.70 68,099.60
平潭长江澳海上风力发电工程 - 55,748.30 76,048.30
内蒙古和林格尔牧光互补300MW光伏发电项目 - 63,184.00 -
大唐哈尔滨宾县二期150MW风电项目 - 52,636.20 1,747.00
技改项目及其他 1,873,038.50 1,450,757.00 1,897,418.00
工程物资 32,745.00 43,123.20 29,725.30
合计 2,954,563.60 2,637,225.40 2,485,702.30
10、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445,992.00万元、445,326.60万元和441,684.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6%、1.46%和1.37%。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665.40万元,降幅为0.15%;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3,642.20万元,降幅为0.82%。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土地使用权 368,183.10 295,231.80 304,317.60
探矿权及矿业权 6,424.20 92,603.50 95,241.80
资源使用权 69.80 69.80 72.80
电脑软件 47,582.70 41,160.70 37,193.00
其他 19,424.60 16,260.80 9,166.80
合计 441,684.40 445,326.60 445,992.00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430,006.10万元、299,332.80万元和286,961.5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1%、0.98%和0.89%。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130,673.30万元,降幅为30.39%,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度转回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2,371.30万元,降幅为4.13%。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可抵扣亏损 203,098.60 217,966.40 356,147.4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7,296.40 30,991.80 32,577.20
递延收益 6,492.90 15,170.70 15,955.50
资产减值准备 15,546.50 7,645.50 8,762.60
固定资产折旧 5,751.00 6,043.60 6,533.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955.40 10,035.20 9,221.40
其他 20,820.70 11,479.60 808.90
合计 286,961.50 299,332.80 430,006.10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01,244.70万元、659,503.80万元和689,751.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0%、2.17%和2.14%。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41,740.90万元,降幅为5.95%;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0,247.60万元,增幅为4.59%。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预付设备、材料及工程款 619,593.00 616,937.10 655,032.70
待抵扣进项税 68,435.80 39,439.90 44,489.40
土地竞买保证金 1,722.60 3,126.80 1,722.60
合计 689,751.40 659,503.80 701,244.70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683,312.20 16.08 2,901,979.30 13.46 3,743,102.50 16.36
应付票据 107,241.30 0.47 91,006.50 0.42 176,691.20 0.77
应付账款 2,238,632.40 9.77 2,179,735.20 10.11 2,658,625.20 11.62
预收款项 339.00 0.00 59.50 0.00 13.70 0.00
合同负债 187,974.00 0.82 172,312.00 0.80 148,102.60 0.65
应付职工薪酬 15,509.10 0.07 16,774.60 0.08 15,279.30 0.07
应交税费 114,255.70 0.50 113,692.90 0.53 124,443.20 0.54
其他应付款 436,750.20 1.91 457,566.10 2.12 427,726.20 1.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29,217.00 10.60 2,894,203.60 13.43 2,418,922.90 10.57
其他流动负债 875,078.20 3.82 295,702.70 1.37 529,986.70 2.32
流动负债合计 10,088,309.10 44.03 9,123,032.40 42.33 10,242,893.50 44.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709,343.20 51.11 11,495,902.40 53.34 10,872,196.20 47.53
应付债券 400,000.00 1.75 29,000.00 0.13 648,473.60 2.83
租赁负债 161,688.10 0.71 150,993.10 0.70 149,823.40 0.65
长期应付款 361,570.10 1.58 503,601.80 2.34 710,473.30 3.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49.60 0.00 655.90 0.00 841.40 0.00
预计负债 2,472.50 0.01 740.20 0.00 1,101.50 0.00
递延收益 123,878.50 0.54 171,857.00 0.80 182,805.60 0.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984.20 0.28 77,514.00 0.36 65,469.90 0.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23,486.20 55.97 12,430,264.40 57.67 12,631,184.90 55.22
负债合计 22,911,795.30 100.00 21,553,296.80 100.00 22,874,078.40 100.00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2,874,078.40万元、21,553,296.80万元和22,911,795.30万元。发行人2023年末总负债相较2022年末下降了5.77%,2024年末相较2023年末总负债增加6.30%。发行人总负债规模变动趋势同总资产规模变动趋势能够相匹配。
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比略高于流动负债,发行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为主。
发行人各主要负债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743,102.50万元、2,901,979.30万元和3,683,312.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36%、13.46%以及16.08%。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841,123.20万元,降幅22.47%,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度归还短期借款规模较高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781,332.90万元,增幅26.92%,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度建设经营增加借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质押借款 47,914.00 6,651.90 69,230.60
抵押借款 - - 0.90
保证借款 25,474.40 13,608.20 25,910.10
信用借款 3,609,923.80 2,881,719.20 3,647,960.90
合计 3,683,312.20 2,901,979.30 3,743,102.50
2、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应付燃料及材料款构成,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2,658,625.20万元、2,179,735.20万元和2,238,632.4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62%、10.11%以及9.77%。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478,890.00万元,降幅18.01%;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58,897.20万元,增幅2.7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工程款及质保金 1,267,251.30 1,160,381.60 1,054,780.30
应付燃料及材料款 633,204.50 650,408.50 1,050,636.10
其他 338,176.60 368,945.10 553,208.80
合计 2,238,632.40 2,179,735.20 2,658,625.20
3、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27,726.20万元、457,566.10万元和436,750.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7%、2.12%和1.9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29,839.90万元,增幅6.98%;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20,815.90万元,降幅4.55%。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股利 14,591.90 63,561.50 48,656.00
应付保证金 321,672.40 242,615.50 182,320.30
应付股权收购款 21,315.80 32,912.80 30,021.20
应付工程款 19,581.40 18,030.80 43,931.80
应付职工售房维修基金 4,563.70 5,338.50 3,307.80
代扣税金 1,864.00 1,864.00 637.90
应付购买容量指标款 - 13,615.50 13,615.50
应付涉诉赔偿款 - - 2.00
应付劳务费 - - 64.40
其他 53,161.00 79,627.50 105,169.30
合计 436,750.20 457,566.10 427,726.20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 2022年至 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418,922.90万元、2,894,203.60万元和2,429,217.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57%、13.43%以及10.60%。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475,280.70万元,增幅19.65%;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464,986.60万元,降幅16.07%。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03,883.90 2,053,108.40 1,696,797.1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3,892.70 627,916.70 319,929.2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70,479.70 169,610.50 345,946.3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0,960.70 43,568.00 56,250.30
合计 2,429,217.00 2,894,203.60 2,418,922.90
5、长期借款
截至 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 10,872,196.20万元、11,495,902.40万元和11,709,343.2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53%、53.34%和51.11%。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623,706.20万元,增幅5.74%;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213,440.80万元,增幅1.86%。公司长期借款较多,主要是其从事资本密集型行业,项目建设周期较长,用于项目建设的长期融资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质押借款 2,684,654.00 2,963,403.40 3,036,754.30
抵押借款 37,230.40 57,373.40 70,394.70
保证借款 78,219.00 240,890.20 259,263.70
信用借款 11,113,123.70 10,287,343.80 9,202,580.6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03,883.90 -2,053,108.40 -1,696,797.10
合计 11,709,343.20 11,495,902.40 10,872,196.20
6、应付债券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648,473.60万元、29,000.00万元和400,000.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83%、0.13%和1.75%。公司的应付债券主要是集团公司本部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近年发行的公司债等中长期债券。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减少619,473.60万元,降幅95.53%,主要系发行人应付债券本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 2023年末增加371,000.00万元,增幅1,279.31%,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新发行应付债券规模较高所致。
7、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2年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710,473.30万元、503,601.80万元和361,570.10万元,占发行人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1%、2.34%和1.58%。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206,871.50万元,降幅29.1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42,031.70万元,降幅28.20%。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均呈现出不断的减少趋势,主要系发行人及所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偿还售后回租款金额较高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明细如下:
截至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长期应付款 361,495.10 503,526.80 710,473.30
其中:应付售后回租款 531,974.80 673,137.30 1,056,419.6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 -170,479.70 -169,610.50 -345,946.30
专项应付款 75.00 75.00 -
合计 361,570.10 503,601.80 710,473.30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82,677.70 13,960,311.60 13,614,61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0,370.40 11,838,943.40 11,568,24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12,307.30 2,121,368.20 2,046,366.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834.80 480,765.10 240,927.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76,256.30 2,249,144.90 2,182,619.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1,421.50 -1,768,379.80 -1,941,69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06,307.80 14,273,378.30 17,049,577.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76,260.70 14,732,129.00 17,308,51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0,047.10 -458,750.70 -258,936.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8,499.30 -106,724.00 -153,226.8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0,798.80 846,551.50 953,275.5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46,366.00万元、2,121,368.20万元和 2,612,307.30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3,614,614.00万元、13,960,311.60万元和13,982,677.7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1,568,248.00万元、11,838,943.40万元和11,370,370.40万元。
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75,002.20万元,增幅为3.67%,变动幅度较小。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长490,939.10万元,增幅为23.14%,主要系由于燃煤成本同比下降,发行人2024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下降所致。该变化系正常生产经营波动,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41,691.70万元、-1,768,379.80万元和-2,871,421.50万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40,927.50万元、480,765.10万元和304,834.8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182,619.20万元、2,249,144.90万元和3,176,256.30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2022年度减少173,311.90万元,降幅8.93%。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较2023年度增长1,103,041.70万元,增幅62.38%,主要系发行2024年度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投资支出增加所致。
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基本全部来自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发行人购建发电基建项目建设投入,最终主要形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同发行人主营业务具备密切相关性。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预计将在发电基建项目建设完工后通过实现发电收入的方式陆续实现回款,预计回收周期同项目运营期相当。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936.90万元、-458,750.70万元和130,047.10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7,049,577.80万元、14,273,378.30万元和 14,406,307.8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7,308,514.70万元、14,732,129.00万元和14,276,260.70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 2022年度增加199,813.80万元,增幅为77.17%,主要系2023年度发行人偿还债务本息金额大于新增融资金额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588,797.80万元,实现由负转正,主要系于2024年度发行人大型基建投资增加导致融资金额净增加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 0.43 0.44 0.42
速动比率 0.38 0.40 0.38
资产负债率 71.02% 70.90% 74.98%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EBITDA(万元) 254.58 216.54 171.0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5.11 4.13 2.89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2022年末-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42、0.44和0.43,速动比率分别为0.38、0.40和0.38。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发行人总体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较低,短期负债的偿付压力较为明显,符合发行人行业特点,同时得益于发行人通畅的外部融资渠道,短期偿债压力可控。
从资产负债结构方面来看,截至2022年末-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8%、70.90%和71.0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近几年处于建设投资高峰期,在建工程较多,投资额较大,整体负债水平较高。但与同行业公司等相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在同行业内仍处于相对合理水平。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89倍、4.13倍和5.11倍,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五)盈利能力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347,362.90 12,240,446.60 11,682,804.40
其中:营业收入 12,347,362.90 12,240,446.60 11,682,804.40
营业总成本 11,618,889.90 11,902,912.70 12,017,528.00
其中:营业成本 10,511,620.30 10,802,450.10 10,851,203.30
投资收益 281,619.90 294,783.00 296,050.90
营业利润 896,881.90 560,457.50 -18,028.20
营业外收入 25,498.50 29,855.00 27,349.40
营业外支出 60,132.40 33,202.80 11,283.00
利润总额 862,248.00 557,109.70 -1,961.80
净利润 685,788.60 300,492.60 -87,141.50
净利润率 5.55 2.45 -0.75
毛利率 14.87 11.75 7.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44 -1.04 -6.2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1,682,804.40万元、12,240,446.60万元和12,347,362.90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557,642.20万元,增幅4.77%,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一方面系2023年发行人实现上网电量2,594.26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24.96亿千瓦时,影响电力销售收
入增加50.96亿元。另一方面系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完成上网电价(含税)466.41元/兆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2元/兆瓦时,影响电力收入增加12.91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106,916.30万元,增幅0.87%,主要系 2024年度发行人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发行人同期毛利率分别为7.12%、11.75%和14.87%,具备较为良好的盈利能力。发行人整体营业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且受到报告期内煤炭等电力燃料成本出现下降的影响,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报告期内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851,203.30万元、10,802,450.10万元和10,511,620.30万元,报告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趋势。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48,753.20万元,降幅0.45%,其中,电力燃料成本占经营成本约61.82%,折旧成本占经营成本约11.12%。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下降,一是火电发电单位燃料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27.21元/兆瓦时,导致燃料成本减少57.62亿元;二是火电上网电量同比增加 123.80亿千瓦时,导致燃料成本增加42.28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下降290,829.80万元,降幅2.69%,其中,电力燃料成本占经营成本约59.56%,折旧成本占经营成本约12.10%。2024年发行人发生电力燃料费624.3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1.19亿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发行人火电发电单位燃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18,028.20万元、560,457.50万元和896,881.9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7,141.50万元、300,492.60万元和685,788.6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主要是发行人上网电价及上网电量增加带动营业收入增长,同时煤炭等燃料成本下降带动毛利润随之大幅提升。2024年度发行人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再次增长,同时火电单位燃料成本继续有所下降,带动发行人营业利润出现了进一步大幅增长。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29%、-1.04%和10.44%,报告期内实现由负转正。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3,862.90 0.11 12,408.60 0.10 11,368.60 0.10
管理费用 432,568.30 3.50 396,334.60 3.24 364,226.80 3.12
研发费用 2,489.80 0.02 2,703.90 0.02 2,461.10 0.02
财务费用 525,174.00 4.25 566,770.00 4.63 661,257.10 5.66
合计 974,095.00 7.89 978,217.10 7.99 1,039,313.60 8.90
注:占比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39,313.60万元、978,217.10万元、和974,095.00万元,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 364,226.80万元、396,334.60万元和432,568.30万元。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保持稳定,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费、信息化费用等。
2022-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职工薪酬 252,232.70 241,414.50 214,178.20
折旧费 32,621.60 32,168.70 29,509.30
外部劳务费 16,153.90 11,389.70 14,096.00
保险费 14,405.70 11,052.10 12,332.60
物业管理费 17,317.20 11,842.80 14,706.20
消防费 8,774.00 4,567.30 9,179.10
信息化费用 12,872.80 10,434.90 10,707.40
办公费 8,810.00 7,313.60 8,107.70
运输费 6,630.20 5,927.50 5,188.70
差旅费 10,787.40 9,303.60 5,399.30
中介费 6,955.30 6,901.10 6,489.10
租赁费 5,881.30 3,320.30 3,513.70
绿化费 4,046.80 4,084.60 4,243.20
业务招待费 1,484.70 1,740.80 1,522.50
其他 33,594.70 34,873.10 25,053.80
合计 432,568.30 396,334.60 364,226.80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661,257.10万元、566,770.00万元和525,174.0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压降了财务费用。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构成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利息费用 565,185.50 611,172.30 702,063.20
减:利息收入 -5,265.20 -9,779.40 -9,310.10
利息资本化金额 -39,348.00 -38,322.40 -35,881.00
加:汇兑损失 207.30 360.50 136.40
其他支出 4,394.40 3,339.00 4,248.60
合计 525,174.00 566,770.00 661,257.10
3、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金额保持稳定,主要来源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59,353.20 225,043.80 196,893.4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036.10 25,145.40 68,639.50
委托贷款投资收益 4,018.30 4,078.70 815.80
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149.00 125.30 3,466.80
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23,683.20 13,287.70 26,625.90
其他投资收益 452.30 -13.70 -390.5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27,115.80 -
合计 281,619.90 294,783.00 296,050.90
(六)运营效率分析
表 2022-2024年公司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6.09 6.49 6.42
存货周转率 24.85 27.29 20.62
总资产周转率 0.39 0.40 0.39
注:有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请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
2022-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42次/年、6.49次/年和6.09次/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62次/年、27.29次/年和24.85次/年;总资产周转率为0.39次/年、0.40次/年和0.39次/年。近三年各经营效率指标较为稳定,变动较小。从以上指标可见,大唐国际整体发展平稳、经营趋好,公司资产综合营运能力向好,经营效率保持稳定。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及期限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958.31亿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8.76%。最近一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1,759.65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89.86%;银行借款与公司债券外其他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之和为1,853.26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94.64%。
近一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类型和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一年以内(含1年)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贷款 588.72 86.20 1,759.65 89.86
其中担保贷款 32.53 4.76 287.35 14.67
其中:政策性银行 54.15 7.93 224.83 11.48
国有六大行 286.55 41.95 1,080.68 55.18
股份制银行 91.32 13.37 166.86 8.52
地方城商行 6.15 0.90 36.28 1.85
地方农商行 1.10 0.16 1.10 0.06
其他银行 149.45 21.88 249.90 12.76
债券融资 53.61 7.85 93.61 4.78
其中:公司债券 - - - -
企业债券 - - - -
债务融资工具 53.61 7.85 93.61 4.78
非标融资 40.67 5.95 105.05 5.36
其中:信托融资 - - - -
融资租赁 40.67 5.95 105.05 5.36
保险融资计划 - - - -
其他融资 - - - -
合计 683.00 100.00 1,958.31 100.00
(二)银行借款担保结构
表 公司2024年末银行借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合计
质押借款 47,914 2,684,654 2,732,568
抵押借款 - 37,230 37,230
保证借款 25,474 78,219 103,693
信用借款 3,609,924 11,113,124 14,723,04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03,884 -2,203,884
合计 3,683,312 11,709,343 15,392,655
表 公司2024年末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条件类别 2024年末余额 利率区间 借款期限
质押借款 2,684,654 1.96-3.61 2.92年-37年
抵押借款 37,230 2.35-3.55 3年-20年
保证借款 78,219 2.50-3.90 5年-18年
信用借款 11,113,124 1.20-4.54 1.5年-25年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03,884 - -
合计 11,709,343 - -
(三)发行人债券存续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余额为541.90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主体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1 22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5/13 2025/5/17 3+N 20.00 3.07 20.00
2 22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5/26 2025/5/30 3+N 20.00 2.97 20.00
3 22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6/13 2025/6/15 3+N 10.00 3.10 10.00
4 22大唐发电MTN005(转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6/21 2025/6/23 3 2.90 2.60 2.90
5 22大唐发电MTN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7/28 2025/8/1 3+N 20.00 2.88 20.00
6 22大唐发电MTN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8/15 2025/8/17 3+N 20.00 2.75 20.00
7 22大唐发电MTN00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8/25 2025/8/29 3+N 20.00 2.85 20.00
8 22大唐发电MTN00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10 2025/10/12 3+N 20.00 2.79 20.00
9 22大唐发电MTN010(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4 2027/10/26 5+N 20.00 3.15 20.00
10 22大唐发电MTN01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7 2025/12/9 3+N 10.00 3.94 10.00
11 23大唐发电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 2026/1/16 3+N 30.00 3.99 30.00
12 23大唐发电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2/13 2026/2/15 3+N 15.00 3.62 15.00
13 23大唐发电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3 2026/2/27 3+N 20.00 3.55 20.00
14 23大唐发电MTN004(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3/9 2026/3/13 3+N 25.00 3.53 25.00
15 23大唐发电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3/22 2026/3/24 3+N 20.00 3.55 20.00
16 23大唐发电MTN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6/13 2026/6/15 3+N 20.00 3.07 20.00
17 23大唐发电MTN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7/13 2026/7/17 3+N 20.00 3.05 20.00
18 23大唐发电MTN00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8/10 2026/8/14 3+N 10.00 3.00 10.00
19 23大唐发电MTN00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8/23 2026/8/24 3+N 15.00 2.95 15.00
20 23大唐发电MTN0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3 2025/10/16 2+N 20.00 3.09 20.00
21 23大唐发电MTN01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8 2025/11/29 2+N 15.00 3.06 15.00
22 24大唐发电MTN00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8 2027/1/22 3+N 10.00 2.83 10.00
23 24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2/23 2027/2/27 3+N 15.00 2.59 15.00
24 24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3/19 2029/3/21 5+N 10.00 2.75 10.00
25 24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5/15 2029/5/16 5 20.00 2.32 20.00
26 24大唐发电MTN00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6/26 2027/6/27 3 5.00 2.01 5.00
27 24大唐发电GN001(碳中和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9/3 2027/9/4 3 15.00 2.11 15.00
28 25大唐发电MTN00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 2028/1/22 3+N 20.00 1.95 20.00
29 25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2/20 2027/2/21 2 30.00 1.81 30.00
30 25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4/16 2030/4/17 5+N 24.00 2.14 24.00
31 25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4/24 2028/4/25 3+N 20.00 2.08 20.00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541.90 - 541.90
合计 - - - - 541.90 - 541.9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存续可续期债,可续期债余额为469.00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赎回日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余额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权益
1 22大唐发电MTN002 2022/5/13 2025/5/17 3+N 20.00 3.0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 22大唐发电MTN003 2022/5/26 2025/5/30 3+N 20.00 2.9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3 22大唐发电MTN004 2022/6/13 2025/6/15 3+N 10.00 3.10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4 22大唐发电MTN006 2022/7/28 2025/8/1 3+N 20.00 2.88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5 22大唐发电MTN007 2022/8/15 2025/8/17 3+N 20.00 2.7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6 22大唐发电MTN008 2022/8/25 2025/8/29 3+N 20.00 2.8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7 22大唐发电MTN009 2022/10/10 2025/10/12 3+N 20.00 2.79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8 22大唐发电MTN010(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2/10/24 2027/10/26 5+N 20.00 3.1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9 22大唐发电MTN012 2022/12/7 2025/12/9 3+N 10.00 3.94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0 23大唐发电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1/12 2026/1/16 3+N 30.00 3.99 3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1 23大唐发电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2/13 2026/2/15 3+N 15.00 3.62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2 23大唐发电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2/23 2026/2/27 3+N 20.00 3.5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3 23大唐发电MTN004(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9 2026/3/13 3+N 25.00 3.53 2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4 23大唐发电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22 2026/3/24 3+N 20.00 3.5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5 23大唐发电MTN006 2023/6/13 2026/6/15 3+N 20.00 3.0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6 23大唐发电MTN007 2023/7/13 2026/7/17 3+N 20.00 3.0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7 23大唐发电MTN008 2023/8/10 2026/8/14 3+N 10.00 3.00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8 23大唐发电MTN009 2023/8/23 2026/8/24 3+N 15.00 2.95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9 23大唐发电MTN010 2023/10/13 2025/10/16 2+N 20.00 3.09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0 23大唐发电MTN011 2023/11/28 2025/11/29 2+N 15.00 3.06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1 24大唐发电MTN001 2024/1/18 2027/1/22 3+N 10.00 2.83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2 24大唐发电MTN002 2024/2/23 2027/2/27 3+N 15.00 2.59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3 24大唐发电MTN003 2024/3/19 2029/3/21 5+N 10.00 2.75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4 25大唐发电MTN001 2025/1/21 2028/1/22 3+N 20.00 1.9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5 25大唐发电MTN003 2025/4/16 2030/4/17 5+N 24.00 2.14 24.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6 25大唐发电MTN004 2025/4/24 2028/4/25 3+N 20.00 2.08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合计 469.00 - 469.00
五、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母公司
2 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 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 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 内蒙古宝利煤炭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 鄂尔多斯市瑞德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 青海大唐国际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 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 浙江大唐国际江山新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 浙江大唐国际绍兴江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 江西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 天津大唐国际盘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 山西大唐国际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 重庆大唐国际彭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 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3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4 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5 四川大唐国际甘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6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7 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8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9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0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1 江西大唐国际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2 重庆大唐国际武隆兴顺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3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4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5 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6 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7 西藏大唐国际怒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8 河北大唐国际迁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39 内蒙古大唐国际海勃湾水利枢纽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0 大唐国际核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1 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2 云南大唐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3 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4 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5 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6 四川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7 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8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49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0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1 江苏大唐国际金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2 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3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4 浙江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5 大唐(广东)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6 辽宁大唐国际沈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7 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8 福建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59 大唐京津冀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0 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1 河北大唐国际丰润供热供汽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2 山西大唐国际左云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3 山西大唐国际应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4 宁夏大唐国际青铜峡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5 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6 青海大唐国际共和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7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8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69 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0 辽宁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1 大唐国际茫崖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2 大唐国际大柴旦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3 大唐国际都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4 安远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5 江西大唐国际永修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6 江西大唐国际寻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7 江西大唐国际星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8 江西大唐国际瑞昌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79 江西大唐国际修水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0 江西大唐国际武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1 江西大唐国际石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2 江西大唐国际兴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3 江西大唐国际全南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4 青海大唐国际直岗拉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5 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6 内蒙古大唐国际苏尼特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7 镶黄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8 福建大唐国际诏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89 大唐漳州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0 福建平潭大唐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1 辽宁大唐国际昌图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2 辽宁大唐国际阜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3 大唐(大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4 云南大唐国际横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5 云南大唐国际德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6 云南大唐国际那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7 云南大唐国际李仙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8 云南大唐国际文山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99 云南大唐国际宾川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0 河北大唐国际崇礼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1 河北大唐国际丰宁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2 重庆市科源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3 重庆市武隆木棕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4 桐梓县渝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5 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6 重庆市庆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7 重庆市龙泰电力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8 重庆鱼剑口水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09 重庆渝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0 贵州大唐国际道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1 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2 象山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3 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4 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5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6 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7 大唐五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8 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19 大唐河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0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1 大唐黑龙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2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3 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4 大唐黑龙江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5 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6 大唐鸡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7 大唐黑龙江电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8 大唐绥化热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29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0 大唐安徽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1 淮南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2 淮南大唐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3 大唐海林威虎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4 双鸭山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5 鸡西龙唐供热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6 大唐佛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7 大唐汕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8 江西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39 文成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0 河北大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1 保定市盛和中水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2 枞阳大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3 大唐突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4 辽宁庄河核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5 大唐抚州临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6 大唐(高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7 大唐(万年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8 大唐重庆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49 大唐(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0 大唐西乌珠穆沁旗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1 大唐沧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2 大唐(阿拉善左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3 大唐葫芦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4 大唐新余高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5 大唐安福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6 大唐肥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7 大唐凤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8 大唐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59 大唐(连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0 大唐(始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1 大唐黄庄(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2 大唐(张家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3 江西大唐国际新余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4 大唐唐山市丰润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5 大唐唐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6 大唐惠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7 大唐三泉(重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8 大唐濉溪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69 大唐孙吴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0 大唐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1 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2 大唐重庆黔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3 大唐重庆武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4 大唐(郁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5 大唐(佛山高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6 大唐唐山曹妃甸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7 大唐和林格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8 大唐清水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79 阿拉善左旗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0 内蒙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1 磴口县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2 大唐思茅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3 大唐(杭州富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4 江西大唐国际丰城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5 大唐故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6 大唐宾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7 大唐(揭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8 大唐广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89 大唐(雷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0 大唐(高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1 大唐重庆江津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2 大唐周良(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3 大唐抚州东乡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4 大唐漳发(诏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5 大唐(大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6 大唐(开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7 会昌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8 大唐重庆石柱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199 大唐鳌建(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0 大唐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1 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2 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3 大唐七台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4 大唐(修水)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5 大唐唐山市开平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6 大唐(博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7 大唐齐齐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8 大唐(景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09 大唐(缙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0 大唐(峡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1 大唐(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2 大唐联发(宿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3 大唐(合肥)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4 大唐(绥化庆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5 大唐中合(张家口市宣化区)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6 大唐(诸暨)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7 大唐建投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8 大唐建投阳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19 大唐(永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0 大唐(景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1 大唐(金华市婺城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2 大唐(绍兴柯桥)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3 八宿大唐西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4 大唐怀来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5 大唐张家口下花园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6 大唐孙各庄(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7 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8 大唐尚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29 大唐顺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30 大唐(金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31 大唐太阳能产业(英德)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232 河北蔚州能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233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234 清水河县万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235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236 巴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37 北京上善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38 大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39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0 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1 大唐西藏汪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2 辽宁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43 内蒙古巴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44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5 陕煤电力运城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6 唐山华夏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7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8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9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0 中远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1 常州市金坛热力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2 锦州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3 福建白马港铁路支线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54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5 大唐江苏售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6 宁波鼎盛海运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7 重庆能投售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58 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59 中煤新集(滁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60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61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62 内蒙古呼铁泰和物流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63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4 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5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6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7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8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69 大唐桦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0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1 哈尔滨锐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2 大唐大庆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3 大唐大庆东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4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5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6 大唐乡城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7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8 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79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0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1 大唐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2 金平国能电冶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3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4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5 大唐鄯善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6 大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7 大唐(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8 大唐得荣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89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0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珲春热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1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2 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3 大唐乌鲁木齐达坂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4 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5 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6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7 大唐包头亚能电力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8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299 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富汇风能电力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0 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1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2 大唐昌裕(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3 大唐张北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4 大唐共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5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6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7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8 大唐新能源(马关)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09 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0 大唐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1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2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分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3 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富汇风能电力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4 大唐(呼和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5 大唐多伦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6 大唐多伦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7 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8 大唐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19 大唐镶黄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0 大唐新能源(察右后旗)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1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2 大唐新能源富宁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3 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4 大唐昆明市西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5 大唐新能源(文山)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6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7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8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29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0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1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2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3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4 大唐吴忠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5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6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7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8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39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0 大唐山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1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2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3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4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5 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6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7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8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49 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0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1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2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3 大唐山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4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5 大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6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7 大唐吉林电力检修运维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8 大唐陕西电力检修承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59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0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1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2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3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4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5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6 大唐青海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7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8 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69 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0 大唐国际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1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2 大唐新能源朔州平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3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4 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5 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6 大唐水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7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8 大唐突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79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0 大唐海南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1 大唐(海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2 大唐三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3 大唐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4 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5 河南大唐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6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7 甘肃大唐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89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0 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1 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2 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3 中国大唐集团太阳能产业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4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5 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6 大唐四川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7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8 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399 大唐南京发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0 大唐延安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1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2 大唐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3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4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5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6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7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8 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09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0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1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2 中国大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3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4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5 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6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7 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8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19 大唐(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0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1 大唐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2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3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4 大唐昆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5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6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7 大唐武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8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29 大唐常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0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1 大唐芒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2 哈密大唐宣力红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3 大唐润阳(平罗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4 大唐向阳风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5 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6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7 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8 大唐贵州罗甸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39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0 大唐(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1 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2 山西大唐天镇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3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4 大唐应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5 大唐(兴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6 大唐(临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7 大唐乡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8 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49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0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蜀河水力发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1 兴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2 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3 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4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旬阳水力发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5 陕西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6 红河石屏盛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7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8 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59 大唐新能源曲靖市麒麟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0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1 大唐洱源凤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2 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3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4 甘肃大唐苗家坝水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5 广西大唐桂冠电力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6 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7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8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69 大唐四川川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0 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1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2 大唐临清热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3 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4 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5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6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7 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8 大唐江苏售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79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480 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81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关联方
482 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83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84 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2、发行人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227,590.50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45,439.50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46,423.2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6,555.9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26,998.8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3,186.90
中国大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2,282.40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5,733.1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738.30
大唐江苏售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3,924.70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3,115.20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2,899.60
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2,464.1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856.4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079.10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188.50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912.3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398.80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397.8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424.90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659.70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351.70
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103.7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659.20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551.4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151.70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022.1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869.30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706.5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447.30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361.3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295.60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165.00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58.10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12.80
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35.80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31.80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36.6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38.5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40.00
大唐东营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937.90
大唐杨凌热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937.90
大唐四川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16.70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95.10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94.00
大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23.20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33.10
大唐吉林电力检修运维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00.30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94.10
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56.40
大唐山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53.60
大唐青海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81.20
大唐得荣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56.70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48.10
大唐突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40.50
大唐苏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6.90
大唐陕西电力检修承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95.60
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83.40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65.20
中国大唐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61.70
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57.60
大唐(大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5.70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41.50
大唐海南文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04.90
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98.00
大唐(海南)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93.40
大唐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3.60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3.30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1.90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1.40
大唐昆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7.10
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3.10
大唐三亚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7.60
大唐西藏波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5.80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4.20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52.50
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9.10
大唐(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7.70
大唐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6.50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3.60
大唐武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1.90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6.20
大唐常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5.60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1.90
大唐芒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30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8.40
哈密大唐宣力红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80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5.40
大唐润阳(平罗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3.40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2.50
大唐水电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3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9.10
大唐向阳风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50
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8.10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6.00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60
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40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80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20
大唐南京发电厂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0
大唐贵州罗甸新能源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00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延安热电厂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70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珲春热电分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71.1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分院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96.20
大唐陕西发电燃料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分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4,679.20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7,710.00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2,259.20
合计 - 2,872,029.00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3,072.00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1,325.60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813.40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404.10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51.50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34.20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60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37.50
大唐应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07.80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26.20
大唐(兴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07.50
大唐(临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36.80
大唐乡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13.20
大唐南京发电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90.10
大唐桦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71.50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50.90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4.40
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31.30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27.00
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6.20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89.3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8.70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3.00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蜀河水力发电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3.20
兴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3.00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5.40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3.80
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5.00
大唐新能源富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3.40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旬阳水力发电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3.00
大唐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2.10
陕西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2.10
红河石屏盛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0.50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0.10
西藏大唐扎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9.70
大唐新能源曲靖市麒麟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8.10
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7.40
大唐昆明市西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1.7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1.40
大唐大庆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0.5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9.80
大唐新能源(文山)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8.00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7.10
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6.70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5.80
大唐洱源凤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5.50
哈尔滨锐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2.60
大唐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2.50
大唐共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9.30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90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7.20
大唐大庆东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50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6.50
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5.20
大唐吴忠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00
甘肃大唐苗家坝水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50
广西大唐桂冠电力营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2.30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00
大唐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40
大唐(儋州)海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30
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30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20
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2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10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10
大唐新能源朔州平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1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化水力发电总厂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0.10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10.20
大唐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70
大唐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0
合计 - 133,502.00
(3)关联租赁情况
2024年公司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租赁收入
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593.40
中国大唐集团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19.20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264.90
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81.00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47.00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4.10
大唐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3.9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1.80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02.6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90.00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81.60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66.80
大唐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61.00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6.2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1.80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1.3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1.10
大唐国综翁牛特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6.80
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5.60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5.20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3.80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2.30
大唐包头亚能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25.80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25.40
大唐桦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9.20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9.20
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富汇风能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5.30
大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5.30
大唐(呼和浩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3.20
大唐新能源(察右后旗)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90
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富汇风能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80
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12.80
大唐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7.10
大唐多伦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5.50
内蒙古大唐国际准格尔矿业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5.40
大唐(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4.00
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30
大唐镶黄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00
大唐多伦新能源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2.9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29.70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348.00
合计 - 3,302.20
(4)关联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关联担保情况表(公司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截至2024年末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4/11/3 2024/11/3 是
合计 300,000.00
(5)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4年末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说明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257,643.10 拆入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33,246.40 拆入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2,713.40 拆入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5,153.50 拆入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0 拆入
合计 6,408,756.40 -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度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13.70
(7)其他关联交易
1)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
2024年度公司存放于关联方的存款及利息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存款余额 利息收入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714,370.40 3,271.10
2)自关联方取得的借款及利息支出
2024年度公司自关联方取得的借款及利息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借款余额 利息支出
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23,630.40 30,918.5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88,430.00 3,993.70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03,298.00 6,580.10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5,271.80 5,045.10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31.60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00 41.70
合计 2,110,630.20 47,210.70
3)关联方委托贷款
2024年度公司自关联方取得的借款及利息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贷款余额 2024年利息收入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12,620.60 3,593.00
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8,968.80 -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11,462.00 -
合计 133,051.40 3,593.00
4)关联方注资
2024年,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向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资7,820.20万元;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资7,898.00万元。
3、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2024年末公司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954.70 -
应收账款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2,124.00 -
应收账款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842.60 -
应收账款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1,834.60 -
应收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344.80 -
应收账款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875.70 -
应收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851.50 -
应收账款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624.00 624.00
应收账款 大唐能源化工营销有限公司 399.90 -
应收账款 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54.50 -
应收账款 大唐(兴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326.00 -
应收账款 大唐(临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51.00 -
应收账款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246.10 -
应收账款 大唐乡宁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26.00 -
应收账款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17.60 -
应收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79.90 -
应收账款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43.60 -
应收账款 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0.50 -
应收账款 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 108.70 -
应收账款 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7.90 -
应收账款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0.90 -
应收账款 大唐(丘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83.60 -
应收账款 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 81.70 -
应收账款 大唐桦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6.90 -
应收账款 兴义桂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68.10 -
应收账款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旬阳水力发电厂 35.10 -
应收账款 陕西石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4.00 -
应收账款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喜河水力发电厂 32.00 -
应收账款 内蒙古大唐万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5.90 -
应收账款 大唐格尔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25.00 -
应收账款 大唐永善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22.80 -
应收账款 红河石屏盛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90 -
应收账款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20.60 -
应收账款 大唐黔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9.60 -
应收账款 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9.60 -
应收账款 大唐新能源曲靖市麒麟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9.00 -
应收账款 大唐大庆东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17.40 -
应收账款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17.30 -
应收账款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6.80 -
应收账款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6.80 -
应收账款 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5.50 -
应收账款 哈尔滨锐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10 -
应收账款 大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10 -
应收账款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
应收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9.90 -
应收账款 大唐鄯善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9.50 -
应收账款 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80 -
应收账款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70 -
应收账款 大唐大庆东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6.40 -
应收账款 大唐云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5.90 -
应收账款 大唐玉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50 -
应收账款 宁安镜泊二道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40 -
应收账款 大唐昆明市西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4.30 -
应收账款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蜀河水力发电厂 3.40 -
应收账款 甘肃大唐苗家坝水电有限公司 2.60 -
应收账款 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富汇风能电力有限公司 2.60 -
应收账款 大唐新能源(文山)有限公司 1.90 -
应收账款 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 -
应收账款 大唐洱源凤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0.90 -
应收账款 大唐洱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0.30 -
其他应收款 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980.80 -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11,215.30 11,215.30
其他应收款 大唐应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538.30 -
其他应收款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6.80 -
其他应收款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95.60 -
其他应收款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3.10 -
其他应收款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5.90 -
其他应收款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32.90 -
其他应收款 大唐哈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5.60 -
其他应收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1.90 -
其他应收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0.70 -
其他流动资产 大唐内蒙古鄂尔多斯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7,988.00 -
其他流动资产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7.60 -
其他流动资产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87.80 -
其他流动资产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1,981.00 1,981.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25,241.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9,786.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85,762.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12,472.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8,477.7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1,114.9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684.2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7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9.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3.60 -
应收股利 大唐山西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830.10 -
应收股利 北京上善恒盛置业有限公司 9,800.00 -
应收股利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500.50 -
应收股利 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50,800.00 -
应收股利 重庆涪陵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94.60 -
应收股利 同方投资有限公司 1,090.90 -
应收股利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27,941.10 -
预付账款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11,543.70 -
预付账款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2,939.90 -
预付账款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1,713.70 -
预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1,442.7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1,068.8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597.1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274.40 -
预付账款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179.10 -
预付账款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78.9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15.9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11.80 -
预付账款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6.00 -
预付账款 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蜀河水力发电厂 3.4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2.60 -
预付账款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80 -
预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1.50 -
预付账款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 1.30 -
预付账款 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0.80 -
预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5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内蒙古大唐同方硅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6,428.40 -
债权投资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6,192.20 27,014.50
合计 - 834,741.50 50,834.80
(2)应付项目
2024年末公司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2,345.8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30,493.60
应付账款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49,029.9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1,073.00
应付账款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12,604.8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2,589.30
应付账款 浙江大唐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820.2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0,801.20
应付账款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5,108.30
应付账款 大唐江苏售电有限公司 3,728.5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3,577.00
应付账款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543.8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3,435.1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3,327.7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634.80
应付账款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1,866.7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1,566.80
应付账款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68.5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1,370.4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283.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1,168.20
应付账款 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995.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分院 929.0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887.4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835.20
应付账款 大唐依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785.50
应付账款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661.50
应付账款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603.2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586.8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500.00
应付账款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464.50
应付账款 大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356.30
应付账款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332.30
应付账款 大唐山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325.20
应付账款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309.20
应付账款 大唐突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71.80
应付账款 大唐得荣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56.70
应付账款 大唐吉林电力检修运维有限公司 214.00
应付账款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0
应付账款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197.50
应付账款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77.00
应付账款 大唐(北京)煤业销售有限公司 169.7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148.6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132.4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121.40
应付账款 大唐同心新能源有限公司 106.80
应付账款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81.70
应付账款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1.00
应付账款 大唐青海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59.30
应付账款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4.70
应付账款 大唐绥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51.90
应付账款 大唐山西发电有限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49.30
应付账款 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4.70
应付账款 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9.10
应付账款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3.00
应付账款 大唐桦川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1.30
应付账款 江苏徐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90
应付账款 大唐国际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6.0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3.00
应付账款 大唐云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2.5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 1.90
应付账款 大唐常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60
应付账款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0.2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8,912.5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7,244.6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国际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375.70
其他应付款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680.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8,015.8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685.3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716.80
其他应付款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1,449.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1,290.7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6.30
其他应付款 大唐丰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394.5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348.2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261.7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180.0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四川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157.90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153.9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9.30
其他应付款 大唐东北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108.90
其他应付款 大唐重庆市南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85.8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52.5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47.8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46.3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吉林电力检修运维有限公司 42.50
其他应付款 唐山冀北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32.20
其他应付款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30.1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28.60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27.00
其他应付款 大唐陕西电力检修承运有限公司 21.90
其他应付款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6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8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北京)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5.30
其他应付款 大唐山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4.50
其他应付款 大唐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4.20
其他应付款 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 4.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3.8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60
其他流动负债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97,069.40
其他流动负债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8,818.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8.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8,834.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33.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7,219.00
租赁负债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1,121.00
租赁负债 大唐海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140.30
长期应付款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0,430.60
长期应付款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4,874.70
合同负债 大唐新能源朔州平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0.10
合计 - 1,342,692.30
4、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六、公司或有事项情况
(一)资本承诺
表 公司资本承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2,205,208 2,279,613
合计 2,205,208 2,279,613
(二)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三)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涉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2,645 详见注释(1)
固定资产 1,062,826 详见注释(2)
使用权资产 75,183 详见注释(3)
电、热费质押权 649,879 详见注释(4)
其他 80,751 详见注释(5)
合计 1,921,283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主要为履约保证金等。
(2)固定资产:重庆大唐国际石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价值97,519.20万元的固定资产、11,058.10万元的电、热费质押权取得长期借款107,703.70万元,长期应付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916.20万元;辽宁大唐国际阜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价值82,9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8,000.00万元的电费质押权取得长期借款18,429.70万元,长期应付款24,180.10万元;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账面)以价值15,434.50万元的固定资产、70,404.20万元的电费质押权取得长期借款70,404.20万元,长期应付款15,434.50万元;另外四川甘孜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账面)等10家公司以价值180,640.60万元的固定资产、160,998.10万元的电费质押权取得短期借款16,796.30万元,长期借款377,316.8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3,652.30万元,长期应付款105,954.30万元;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和渝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岩洞水电分公司以价值27,052.00万元的固定资产取得长期借款32,999.70万元;大唐唐山市丰润区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价值11,470.80万元的固定资产取得其他流动负债8,184.20万元;另有647,809.00万元的售后回租形成的固定资产,对应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307,664.30万元。
(3)使用权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深圳大唐宝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大唐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确认的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75,182.60万元,对应的租赁负债金额为65,848.50万元。
(4)电、热费质押权:宁夏大唐国际红寺堡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大唐国际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苏尼特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40家公司以399,418.60万元的电、热费质押权取得短期借款 31,117.70万元,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15,030.30万元,此金额中不包含已在注释(2)中说明的电、热费收费权的金额。
(5)其他:大唐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大唐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48,825.40万元的在建工程取得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8,825.40万元;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赞皇分公司以融资租赁形式确认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0,613.00万元,对应的租赁负债金额9,489.00万元;大唐鳌建(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大唐(杭州富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21,312.10万元的在建工程取得其他流动负债21,312.10万元。
八、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有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行为。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有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注册300亿元公司债。
第七章 企业资信状况
一、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次债券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根据《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无债项评级。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该标识代表的涵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公司在建电源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2、公司债务率水平较高,短期有息债务占比较大。
(三)报告期内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体评级均为AAA,未发生变动。
评级时间 主体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 评级公司
2024-08-16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4-06-17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4-04-18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4-03-14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4-02-20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4-01-15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3-11-23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3-09-26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8-17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8-04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7-06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6-07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5-22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4-25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3-03-16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3-02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2-17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2-01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3-01-09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11-30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10-14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9-28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8-18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8-10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7-22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6-05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5-17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5-10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4-28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2022-04-26 AAA 稳定 大公国际
2022-02-14 AAA 稳定 东方金诚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4年末,公司合并口径综合授信额度为4,682.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969.14亿元,未使用授信余额2,712.86亿元。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授信明细表如下: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中国建设银行 800.00 325.24 474.76
中国农业银行 800.00 349.51 450.49
中国银行 800.00 189.97 610.03
国家开发银行 350.00 208.53 141.47
中国工商银行 300.00 147.97 152.03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70.00 102.84 167.16
招商银行 250.00 150.43 99.57
交通银行 200.00 22.05 177.95
中国邮储银行 150.00 55.53 94.47
中国进出口银行 80.00 25.60 54.40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0.00 53.58 16.42
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0.00 26.02 43.98
中国民生银行 80.00 20.49 59.51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60.00 25.96 34.04
北京银行 60.00 19.56 40.44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00 17.48 22.52
兴业银行 40.00 10.41 29.5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30.00 18.92 11.08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00 19.44 0.56
其他 212.00 179.61 32.39
合计 4,682.00 1,969.14 2,712.86
(二)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债券存续及兑付情况
1、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累计发行境内外债券53只/897.40亿元,累计偿还债券782.50亿元。
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余额为541.90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主体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债券余额
1 22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5/13 2025/5/17 3+N 20.00 3.07 20.00
2 22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5/26 2025/5/30 3+N 20.00 2.97 20.00
3 22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6/13 2025/6/15 3+N 10.00 3.10 10.00
4 22大唐发电MTN005(转型)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6/21 2025/6/23 3 2.90 2.60 2.90
5 22大唐发电MTN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7/28 2025/8/1 3+N 20.00 2.88 20.00
6 22大唐发电MTN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8/15 2025/8/17 3+N 20.00 2.75 20.00
7 22大唐发电MTN00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8/25 2025/8/29 3+N 20.00 2.85 20.00
8 22大唐发电MTN00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10 2025/10/12 3+N 20.00 2.79 20.00
9 22大唐发电MTN010(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4 2027/10/26 5+N 20.00 3.15 20.00
10 22大唐发电MTN01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12/7 2025/12/9 3+N 10.00 3.94 10.00
11 23大唐发电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 2026/1/16 3+N 30.00 3.99 30.00
12 23大唐发电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2/13 2026/2/15 3+N 15.00 3.62 15.00
13 23大唐发电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3 2026/2/27 3+N 20.00 3.55 20.00
14 23大唐发电MTN004(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3/9 2026/3/13 3+N 25.00 3.53 25.00
15 23大唐发电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3/22 2026/3/24 3+N 20.00 3.55 20.00
16 23大唐发电MTN00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6/13 2026/6/15 3+N 20.00 3.07 20.00
17 23大唐发电MTN00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7/13 2026/7/17 3+N 20.00 3.05 20.00
18 23大唐发电MTN008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8/10 2026/8/14 3+N 10.00 3.00 10.00
19 23大唐发电MTN00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8/23 2026/8/24 3+N 15.00 2.95 15.00
20 23大唐发电MTN01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3 2025/10/16 2+N 20.00 3.09 20.00
21 23大唐发电MTN01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28 2025/11/29 2+N 15.00 3.06 15.00
22 24大唐发电MTN00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8 2027/1/22 3+N 10.00 2.83 10.00
23 24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2/23 2027/2/27 3+N 15.00 2.59 15.00
24 24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3/19 2029/3/21 5+N 10.00 2.75 10.00
25 24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5/15 2029/5/16 5 20.00 2.32 20.00
26 24大唐发电MTN00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6/26 2027/6/27 3 5.00 2.01 5.00
27 24大唐发电GN001(碳中和债)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9/3 2027/9/4 3 15.00 2.11 15.00
28 25大唐发电MTN00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 2028/1/22 3+N 20.00 1.95 20.00
29 25大唐发电MTN00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2/20 2027/2/21 2 30.00 1.81 30.00
30 25大唐发电MTN00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4/16 2030/4/17 5+N 24.00 2.14 24.00
31 25大唐发电MTN00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4/24 2028/4/25 3+N 20.00 2.08 20.00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541.90 - 541.90
合计 - - - - 541.90 - 541.90
3、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存续可续期债,可续期债余额为469.00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赎回日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余额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权益
1 22大唐发电MTN002 2022/5/13 2025/5/17 3+N 20.00 3.0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 22大唐发电MTN003 2022/5/26 2025/5/30 3+N 20.00 2.9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3 22大唐发电MTN004 2022/6/13 2025/6/15 3+N 10.00 3.10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4 22大唐发电MTN006 2022/7/28 2025/8/1 3+N 20.00 2.88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5 22大唐发电MTN007 2022/8/15 2025/8/17 3+N 20.00 2.7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6 22大唐发电MTN008 2022/8/25 2025/8/29 3+N 20.00 2.8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7 22大唐发电MTN009 2022/10/10 2025/10/12 3+N 20.00 2.79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8 22大唐发电MTN010(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2/10/24 2027/10/26 5+N 20.00 3.1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9 22大唐发电MTN012 2022/12/7 2025/12/9 3+N 10.00 3.94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0 23大唐发电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1/12 2026/1/16 3+N 30.00 3.99 3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1 23大唐发电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2/13 2026/2/15 3+N 15.00 3.62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2 23大唐发电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2/23 2026/2/27 3+N 20.00 3.5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3 23大唐发电MTN004(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9 2026/3/13 3+N 25.00 3.53 2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4 23大唐发电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22 2026/3/24 3+N 20.00 3.5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5 23大唐发电MTN006 2023/6/13 2026/6/15 3+N 20.00 3.07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6 23大唐发电MTN007 2023/7/13 2026/7/17 3+N 20.00 3.0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7 23大唐发电MTN008 2023/8/10 2026/8/14 3+N 10.00 3.00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8 23大唐发电MTN009 2023/8/23 2026/8/24 3+N 15.00 2.95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19 23大唐发电MTN010 2023/10/13 2025/10/16 2+N 20.00 3.09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0 23大唐发电MTN011 2023/11/28 2025/11/29 2+N 15.00 3.06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1 24大唐发电MTN001 2024/1/18 2027/1/22 3+N 10.00 2.83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2 24大唐发电MTN002 2024/2/23 2027/2/27 3+N 15.00 2.59 15.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3 24大唐发电MTN003 2024/3/19 2029/3/21 5+N 10.00 2.75 1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4 25大唐发电MTN001 2025/1/21 2028/1/22 3+N 20.00 1.95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5 25大唐发电MTN003 2025/4/16 2030/4/17 5+N 24.00 2.14 24.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6 25大唐发电MTN004 2025/4/24 2028/4/25 3+N 20.00 2.08 20.00 劣后其他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 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合计 469.00 - 469.00
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已注册尚未发行的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注册主体 债券品种 注册机构 注册规模 注册时间 已发行金额 未发行金额 到期日 剩余未发行注册额度募集资金用途
1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DFI 交易商协会 - 2023-06-07 424.00 - 2025-06-07 -
合计 - - 424.00 - - -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所述违法行为。天职国际深圳分所相关人员在接到深圳证监局《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对奇信股份相关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了伪造、篡改、毁损,天职国际将前述底稿提交监管部门,同时对底稿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虚假保证,违反《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所述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天职国际在奇信股份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并处以18,396,226.40元罚款。对天职国际伪造、篡改、毁损审计工作底稿的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天职国际给予警告,处以500万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综合上述二项。对天职国际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3,679,245.28元,处以23,396,226.40元罚款,并处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由于发行人与天职国际签订合同日期未在暂停业务期间,且发行人 2021-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上述处分,上述处分对本期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对于发行的永续类债券,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永续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尚无明确规定应对其征收印花税。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四、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3版)》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为规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制定了《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规定董事会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职务: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姓名:孙延文
联系人:王萌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联系方式:010-88008805
传真:010-88008264
电子邮箱:dtpowercwb@163.com。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本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披露如下文件:
1、发行相关的公告;
2、募集说明书;
3、法律意见书;
4、信用评级报告(如有);
5、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如有);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按以下要求定期披露财务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在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黎浩然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邮箱:ib_dtgj2025@cicc.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ib_dtgj2025@cicc.com.cn】或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8层、黎浩然、010-65051166】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暂不适用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暂不适用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发行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凯
联系人:王萌
电话:010-88008805
传真:010-88008222
邮政编码:100032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黎浩然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编:100004
主承销团成员: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6号恒奥中心C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人:喻珊、纳沁
电话:010-88013931
传真:010-88085373
邮编:100033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贾元翔
电话:010-66635912
传真:010-65559220
邮编:100020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投行部15层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付秋男、朱丽娟
电话:010-89926551
传真:010-88395658
邮编:100020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张泮杰
电话:021-23262680
传真:021-63586853
邮编:315042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任聪
电话:010-66225520
传真:010-66225594
邮编:100033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新
联系人:舒畅
电话:010-56366525
传真:010-56360297
邮编:100031
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华路26号江苏银行总行
法定代表人:葛仁余
联系人:顾啸
电话:025-51811871
传真:025-58588291
邮编:210006
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法定代表人:谢宁
联系人:瓮宇、赵立洋
电话:025-867759054
传真:025-867759064
邮编:210008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9号楼A1和A5区域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联系人:常浩
电话:86-10-88827799
传真:86-10-88827799
邮政编码:100037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国际大厦C座22层
负责人:朱勇辉
联系人:刘敬霞
电话:010-58173701
传真:010-85251268
邮政编码:100020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A座45、46、47层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张熙凡
电话:15910621585
传真:010-62299803
邮政编码:100071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02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四)《接受注册通知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发行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凯
联系人:王萌
电话:010-88008805
传真:010-88008222
邮政编码:100032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系人:黎浩然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0833504
邮政编码:100026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4、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上期末应收账款+本期末应收账款)/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总成本/〔(上期末存货+本期末存货)/2〕
7、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上期末总资产+本期末总资产)/2〕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资产总计
10、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12、EBIT=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3、EBITDA=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