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存续期管理机构:
二零二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人监督,不因投资人和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变化影响上述义务的履行。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了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风险特征和投资流程,具有承担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的意愿和能力,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同意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规则增加投资人,认可发行人信息披露标准和频率,了解、愿意并有能力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风险,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
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对声明各方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查阅方式详见“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 释义.............................................................................................................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投资风险.....................................................................................................13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13
第三章 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发行安排.....................................................................................................20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2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22
二、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2
三、偿债计划.....................................................................................................23
四、发行人承诺.................................................................................................24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25
一、发行人概况.................................................................................................2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25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1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3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4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42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48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51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和拟建工程情况.............................................66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66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68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78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79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82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92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09
五、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分析...........................................................................112
六、或有事项...................................................................................................131
七、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132
八、金融衍生产品情况...................................................................................132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33
十、海外投资情况...........................................................................................133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33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134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134
第八章 信用增进...................................................................................................135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135
二、担保人历史沿革.......................................................................................136
三、担保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8
四、担保人独立性情况...................................................................................139
五、担保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139
六、担保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145
七、担保人员工基本情况...............................................................................157
八、担保人主营业务情况...............................................................................162
九、担保人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205
十、担保人未来发展战略...............................................................................210
十一、担保人所在行业状况...........................................................................212
十二、担保人区域地位及竞争优势...............................................................224
十三、担保人其他经营重要事项...................................................................225
十四、担保人主要财务情况...........................................................................226
十五、担保人资信情况...................................................................................332
十六、担保函主要内容...................................................................................341
十七、持续信息披露安排...............................................................................342
第九章 税项...........................................................................................................345
一、增值税.......................................................................................................345
二、所得税.......................................................................................................345
三、印花税.......................................................................................................345
四、税项抵消...................................................................................................345
五、声明...........................................................................................................345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347
一、置换...........................................................................................................347
二、同意征集机制...........................................................................................347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352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352
二、信息披露安排...........................................................................................352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356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35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356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356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35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361
六、其他...........................................................................................................362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364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365
一、违约事件...................................................................................................365
二、违约责任...................................................................................................366
三、发行人义务...............................................................................................366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366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366
六、处置措施...................................................................................................367
七、不可抗力...................................................................................................367
八、争议解决机制...........................................................................................368
九、弃权...........................................................................................................368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369
一、发行人.......................................................................................................36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的机构.......................................369
三、发行人律师...............................................................................................369
四、审计机构...................................................................................................369
五、托管人.......................................................................................................370
六、技术支持机构...........................................................................................370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371
一、备查文件...................................................................................................371
二、查询地址...................................................................................................371
附录...........................................................................................................................37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
电力产品的政府定价风险。电力产品价格受政府部门直接调控,发行人没有自主定价权。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发行人所处地区仍由政府主导电力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变动,而上游的煤炭行业已经市场化,如果出现煤炭价格上涨而电价和热价没有及时相应调高的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财务风险
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公司从事的能源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投入较大规模的资金,且电力项目或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2023-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26,433.75万元、292,072.68万元和378,873.87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332.38万元、-124,157.77万元和-191,063.90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推进,公司的资本支出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预计总投资12.20亿元,已投资8.33亿元,预计3年未来需要投资3.67亿元。如果公司未来项目开发及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将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目前发行人外部筹资方式以银行融资为主,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其未来投资,将可能出现资本支出过大,并进一步导致总体债务压力较大的风险。
3、政策风险
产业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燃气、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等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将会通过市场的作用间接作用于能源类企业的运营,将直接从成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煤炭产业的发展,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取消监事会
2025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发行人相关决策决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免去公司原监事会所有成员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发行人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马奕飞先生、诸南虎先生、楼松松先生、汪沁女士、胡韶琦先生、张光明先生、吴益兵先生、郑曙光先生、胡长兴先生。其中张光明先生为职工董事,吴益兵先生、郑曙光先生、胡长兴先生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聘任诸南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光明先生为公司一级经理;聘任夏雪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沈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袁世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洪瑜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期三年。
3、发行人终止评级
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经慎重考虑,发行人决定申请终止和中诚信国际主体信用评级的合作,不再委托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进行主体信用评级。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和《中诚信国际终止评级制度》,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议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中诚信国际终止对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结果失效,中诚信国际将不再更新发行人主体的信用评级结果。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等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含权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变化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受托管理机制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定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受托管理人机制。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宁波能源 指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宁波市国资委 指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投集团 指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投能源 指 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电开公司 指 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
宁波银行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春晓分公司 指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春晓分公司
能源实业 指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溪口蓄能 指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宁波热力 指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长丰热电 指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宁能电力 指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宁电投资 指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宁电海运 指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明州热电 指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明州生物质 指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物资配送 指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大唐乌沙山 指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科丰热电 指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金通租赁 指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光耀热电 指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北仑热力 指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百思乐斯 指 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绿能投资 指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国能三发 指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望江热电 指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金华热电 指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丰城生物质 指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津市热电 指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南区热力 指 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久丰热电 指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万华热电 指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中海油工业气体 指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舟山宁能 指 舟山宁能能源有限公司
前开能源 指 宁波前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节能 指 中节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浙江节能实业发展公司”
宁波华源 指 宁波华源联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
宁波联合 指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甬兴证券 指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与2025年度
最近三年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与2025年末
最近三年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与2025年度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境内 指 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的台湾、香港和澳门
境外 指 除中国大陆以外的其他国家及地区
专业用语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上网电量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电量
上网电价 指 发电厂销售给电网的单位电力价格
热电联产 指 利用已发电后工作介质的热能,以蒸汽或热水形式向用户继续供热的生产方式
集中供热 指 以热水或蒸汽作为热媒,由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其中某些区域热用户供应热能的方式
MW、kW 指 兆瓦、千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kWh、千瓦时 指 度,电力计量单位
t/h 指 吨/每小时,也称“蒸吨”,蒸汽计量单位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用记录,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发行人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裕,金融机构授信充足,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果受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影响,发行人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长期应收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50,956.29万元、246,249.53万元和340,088.8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10.95%、16.19%和20.01%。发行人的长期应收款多为超一年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归因于发行人的融资租赁期限一般为3-5年期。受宏观经济形势以及技术更新等因素的影响,如承租人不能按期支付租赁款,发行人存在应收款无法按期收回的可能性。
2、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5,310.73万元,占总资产规模的2.67%。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预计总投资12.20亿元,已投资8.33亿元,预计3年未来需要投资3.67亿元。由于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后续进展及投后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如果未来项目收益发生大额波动,也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399,482.73万元、450,320.78万元和500,249.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99%、29.61%和29.43%,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固定资产减值主要是机器设备减值损失,发行人属于重资产行业,随着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面临一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及减值的风险。
4、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30,790.16万元、572,416.18万元和547,152.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99%、57.03%和52.23%,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导致的短期借款的增加。近年来由于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所需资金增多,短期债务呈现增长态势。截至2023-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49,331.32万元、195,318.15万元和186,584.9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88%、34.12%和34.10%。流动负债占比较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短期债务偿还能力。
5、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2023-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累计额分别为255,459.23万元、273,453.28万元和311,420.50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2%、24.14%和23.84%,投资收益分别为30,625.58万元、35,777.76万元和28,483.21万元,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处置金融资产、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收益等。发行人投资回报的不确定性将对其整体盈利情况产生一定的风险。
6、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能源电力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的业务经营和发展需要投入较大规模的资金,且电力项目或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2023-2025年末,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26,433.75万元、292,072.68万元和378,873.87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332.38万元、-124,157.77万元和-191,063.90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及对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推进,公司的资本支出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预计总投资12.20亿元,已投资8.33亿元,预计3年未来需要投资3.67亿元。如果公司未来项目开发及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将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较大的融资压力。目前发行人外部筹资方式以银行融资为主,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其未来投资,将可能出现资本支出过大,并进一步导致总体债务压力较大的风险。
7、营业收入中毛利率低的商品贸易板块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公司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分别为250,439.77万元、120,040.29万元和70,437.6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46.50%、28.30%和18.60%,营业收入占比较大,该板块毛利率较低,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8、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同一控股股东所属企业、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存在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发行人因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购买劳务支出16,035.20万元,因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取62,487.43万元。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但是由于关联交易规模较大,如果关联企业经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除民用电力、民用蒸汽外,电力市场、蒸汽市场主要需求来源于工业生产,该部分需求强度与宏观经济的活跃程度紧密相关。因此,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将对电力、蒸汽资产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工业生产活跃,电力、蒸汽需求增长;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工业生产放缓,电力、蒸汽需求下降。若未来宏观经济不能及时的恢复到正常发展水平,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负面影响。
2、燃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热电联产业务的主要燃料是煤炭和天然气,近年以来,煤炭和天然气的价格呈现波动上升趋势。2017年,随着《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印发,天然气价格的形成机制不断向市场化的方向前进。如果燃煤或者天然气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3、产品销量下降的风险
根据目前的电力管理体制,公司每年的上网电量指标基本由政府部门按照用电需求等统一核定的发电计划制定。如果宏观经济下滑,经济增速放缓,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电力需求减少,则存在政府部门可能减少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指标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情况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的蒸汽销售量主要受终端客户的蒸汽需求影响。如果宏观经济下滑,经济增速放缓,工业生产、商业等企业的蒸汽需求减少,则存在公司盈利情况下滑的风险。
4、电力产品的政府定价风险
电力产品价格受政府部门直接调控,发行人没有自主定价权。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发行人所处地区仍由政府主导电力产品价格的形成与变动,而上游的煤炭行业已经市场化,如果出现煤炭价格上涨而电价和热价没有及时相应调高的情况,可能会对发行人的未来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5、市场风险
华东电网的电力供求关系和浙江省内外入电特高压线路的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上网电量产生影响,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外部电力的输入会加剧公司电力产品面临的竞争,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突发事件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电力行业企业,可能面对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不利情况。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对发行人的财产、人员造成损伤,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环境发生突发重大不利变化,也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7、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商品贸易业务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包括白银、沥青、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等。该等产品的国内外市场价格不仅受供求变化的影响,而且与全球经济状况和中国的经济形势密切相关。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国际突发事件及我国经济长放缓等因素影响,部分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明显。发行人商品贸易产品的价格受到国内外经济状况以及国内外供求变化的影响较大,未来如果上述因素变化导致主要产品价格大幅波动,则可能会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8、商品贸易板块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毛利率水平较低,是由商品贸易的行业特性所决定的。较低的毛利率会使公司对于原材料市场和产品市场的行情波动相对敏感,不利于保持经营的稳定性,如果未来公司商品贸易板块的毛利率持续走低,将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9、融资租赁板块下游客户违约的风险
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热电行业,客户集中度以及民营企业占比均较高。热电行业受宏观经济的波动影响较大,如果下游承租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公司将面对客户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坏账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与整合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颁布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若公司不能加强合规管理,则可能面临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营热电联产业务,安全生产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国家对生产安全的要求标准日益严格,发行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企业未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伤害,安全记录良好。但是由于热电联产行业固有的风险特性,如未来设备老化和运行小时数增加导致生产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声誉损失。
3、跨区域管理风险
发行人业务拓展至安徽及海南等地。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在跨区域管理、经营决策、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不同区域的经营战略,则可能面临一定的跨区域管理风险。
4、人才储备风险
随着发行人开展生物质发电等新业务,对各类管理技术人才、专业型人才需求不断增加。如果发行人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合理,不能有效地吸引并留住人才,造成人才储备不足,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和未来进一步发展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影响发行人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燃气、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等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将会通过市场的作用间接作用于能源类企业的运营,将直接从成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煤炭产业的发展,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
2、监管政策风险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电力产业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管。随着中国体制改革和行业发展的推进,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未来政府作出的监管政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带来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3、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烟气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对环保工作日益重视,国家和地方政府将制定和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公司在项目建设以及生产经营中严格按照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若环境保护监管标准持续提高,公司将需增加环保投入,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随着国家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提高,电力行业环保压力进一步加大。电力工业的发展将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向高效益、低排放和资源节约型发展。电力企业如果不能适应电力行业的这一转变,将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公司以火电机组为主,近年来,国家出台的节能环保政策鼓励再生能源发展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2013年,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3〕55号),明确提出加强对燃煤发电企业的监督检查。发行人近三年均未发生环保污染事故,但未来随着环保政策的不断变化,不排除出现不利环保事项的可能性。
4、电力政策调整的风险
公司电价受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保总局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随着行业发展和中国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的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如果未来政府定价机制发生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电力产业政策对电力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政府未来的监管政策变化有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5、宏观政策变化风险
2023年以来,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有所下降,中央财政收入增长快于支出增速;同时,生产、投资与工业品价格走势总体偏弱,基建增速下滑;未来,减税降费、鼓励民间制造业投资、改善收入分配并促进消费以及提高民生支出等方面政策的落地将有利于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水平。宏观政策变化对发行人经营产生的正、负面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对发行人经营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特有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虽然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资质良好,但如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似经营或财务上出现问题,可能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加能力下降,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产生一定风险。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第三章 发行条款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20亿元(包括发行人本级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公司债1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SCP号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总额: 人民币20亿元(¥2,000,000,000.00)
本期发行总额(面值): 人民币10亿元(¥1,000,000,000.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不超过270天
年度计息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形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投资人认购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上海清算所开立的持有人账户中托管记载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整
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发行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6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期: 2026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6年【】月【】日
缴款日期: 2026年【】月【】日
起息日期: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期: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期: 2026年【】月【】日
兑付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日期: 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同类型品种的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
担保情况: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00至2026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调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外规定的除外)。
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资金账号:9099990112104001
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103100000026
汇款用途: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机构投资人之间进行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规模20.00亿元,10亿元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即将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10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拟偿还的债务不属于政府一类债务。其中,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部分如下:
表4-1: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部分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项 发行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利率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担保方式 备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宁波能源SCP002 10.00 2025/12/10 2026/9/4 1.85% 10.00 否 信用 偿还本金
合计 10.00 10.00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部分如下:
表4-2: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部分
单位:亿元
企业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度 起止日期 利率 借款性质 借款用途 担保情况 是否提前偿还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3.00 1.998 1.998 2025.03.12-2028.03.12 2.6% 中长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5.00 4.998 4.998 2025.03.19-2028.03.19 2.6% 中长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宁波分行 0.70 0.70 0.70 2025.12.16-2026.12.16 2.24%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 0.70 0.70 0.70 2025.12.17-2026.12.17 2.2%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0.30 0.30 0.30 2026.01.20-2027.01.19 2.2%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北仑分行 0.50 0.50 0.50 2026.01.22-2027.01.22 2.2%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 0.30 0.30 0.30 2026.01.26-2027.01.26 2.2%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北仑支行 0.80 0.80 0.5040 2026.04.16-2027.04.16 2.31% 短期流贷 资金周转 信用 是
合计 11.30 10.296 10.00
其中,首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表4-3:首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项 发行金额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利率 募集资金使用额度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担保方式 备注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宁波能源SCP002 10.00 2025/12/10 2026/9/4 1.85% 10.00 否 信用 偿还本金
合计 10.00 10.00
二、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一)公司净利润积累较多
公司盈利能力良好,2023-2025年利润总额分别为4.64亿元、3.78亿元和4.5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49亿元、3.37亿元和4.23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达18.12亿元,足够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随着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偿债能力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营业收入保持较高水平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2023-2025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3.86亿元和42.42亿元和37.87亿元,保持在较高水平,随着未来公司项目逐步完工,将对营业收入的增长形成强有力的支撑,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主要来源。
(三)畅通的其他融资渠道
发行人与各大银行一直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末,公司获得各银行授信总额人民币206.95亿元,已使用银行授信额度83.22亿元,未使用额度123.73亿元。因此,即使在本次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三、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发行人制定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利益。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管理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二)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加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四)其他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通过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自我调剂能力,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还创造条件。如果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四、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直接或以资金拆借、委托贷款等任何形式用于房地产和金融相关业务,不用于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法定名称: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Energy GroupCo.,Ltd
住所: 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马奕飞
成立时间: 1995年8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61026285X3
注册资本: 111,762.75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 111,762.75万元人民币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8F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沈琦
信息披露事务联络人: 钱宇
邮政编码: 315040
电话: 0574-89299164
传真: /
所属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 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发行人系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甬政发[2001]163号)同意,由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1,800万元。天衡会计师出具了天衡验字[2001]68号《验资报告》。2001年12月26日,股份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注册号为33020010047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宁波能源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开投集团 4,617.34 39.13%
2 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 3,078.62 26.09%
3 宁波联合 2,052.02 17.39%
4 电开公司 1,538.72 13.04%
5 开发区控股 513.30 4.35%
合计 11,800.00 100.00%
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1 2001年 12月26日 设立 由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名称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 2004年7月6日 上市 200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982.SH。
3 2005年2月 股权划转 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前,开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48%的股份;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后,开投集团直接及通过电开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6.64%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4 2006年3月 股权分置改革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即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总共获得1,500万股。
5 2007年 8月31日 股东注销 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注销,其持有的公司发行人26,872,700股股份作为清算财产按其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其各股东。
6 2013年12月 股权划转 2013年12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开投集团通知,宁波华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宁波华源股权划转事项至此全部办理完成,宁波华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7 2014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000.00万股。
8 2014年5月6日 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3,000万股。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5月22日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进行除权因素调整,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32,873万股。
9 2016年 1月26日 股权划转 2016年1月26日,开投集团完成了吸收合并电开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2016年3月23日,开投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电开公司持有的公司33,578,000股股份已过户登记至开投集团账户,至此,电开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10 2018年 11月 发行股份 2018年11月30日,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30日 购买资产 公司和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开投集团持有的溪口水电51.49%股权,以及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开投能源持有的明州热电100%股权、宁波热力100%股权、科丰热电98.93%股权、久丰热电40%股权、宁电海运100%股权。
11 2020年4月3日 股票激励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3,107.27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84元。
12 2020年 12月31日 更名 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将中文名称由“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INGBO THERMAL POWER CO.,LTD.”变更为“NINGBO ENERGY GROUPCO.,LTD”,证券简称由“宁波热电”变更为“宁波能源”。公司上述变更已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 2023年 7月28日 回购股票注销 根据《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发生职务变更致使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726股。股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17,627,485.00元,股本总额为1,117,627,485.00元。
1、2004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4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发行字[2004]91号),公司通过向法人配售和上网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人于2004年 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982.SH。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总股本达到16,8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开投集团 4,617.34 27.48%
2 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 3,078.62 18.33%
3 宁波联合 2,052.02 12.21%
4 电开公司 1,538.72 9.16%
5 开发区控股 513.30 3.06%
6 社会公众股东 5,000.00 29.76%
合计 16,800.00 100.00%
2、2005年2月公司股东国有产权划转
2005年2月,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划转的批复》(甬国资委办[2005]28号),电开公司整体划转给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成为开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前,开投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7.48%的股份;本次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后,开投集团直接及通过电开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6.64%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股东本次国有产权划转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实质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开投集团 4,617.34 27.48%
2 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 3,078.62 18.33%
3 宁波联合 2,052.02 12.21%
4 电开公司 1,538.72 9.16%
5 开发区控股 513.30 3.06%
6 社会公众股东 5,000.00 29.76%
合计 16,800.00 100.00%
3、2006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3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会议决议及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召开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表决的批复》(甬国资发[2006]1号),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即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而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流通股股东做出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股股份,流通股股东总共获得1,500万股。
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16,800.00万元,总股本仍为16,800万股,其中:社会法人股10,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31%;社会公众股6,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8.69%。
2006年3月20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间,开投集团为履行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的增持承诺,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0.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本次增持前,开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30.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本次增持后,开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9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4%。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公司股东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所涉及的增持承诺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开投集团 4,291.15 25.54%
2 宁波国宁节能实业有限公司 2,687.27 16.00%
3 宁波联合 1,791.17 10.66%
4 电开公司 1,343.12 7.99%
5 开发区控股 488.05 2.67%
6 社会公众股东 6,239.24 37.14%
合计 16,800.00 100.00%
4、2013年公司股东整体资产划转
2011年1月10日,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华源实业发展公司整体资产划转的批复》(甬国资产[2011]1号),宁波华源整体资产划转给开投集团。2011年1月,开投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1年7月,开投集团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145号)。本次划转后,开投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电开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1,717,27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74%,宁波华源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13年12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开投集团通知,宁波华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宁波华源股权划转事项至此全部办理完成。
宁波华源整体资产划转给开投集团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5、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2014年4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4年5月6日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送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2,000.00万股。
2014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超过13,000万股。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4年5月22日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与发行数量进行除权因素调整,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32,873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4,693.00万股,开投集团直接及通过电开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合计30.14%的股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总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开投集团 19,151.52 25.64%
2 瞿柏寅 5,000.00 6.69%
3 电开公司 3,357.80 4.50%
4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00.00 4.42%
5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3,000.00 4.02%
6 魏胜平 3,000.00 4.02%
7 周雪钦 3,000.00 4.02%
8 宁波联合 1,652.93 2.21%
9 华安基金公司-交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634.28 2.19%
10 中节能 1,486.20 1.99%
合计 44,582.72 59.70%
6、2019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8年11月30日,公司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采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开投集团持有的溪口水电51.49%股权,以及开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开投能源持有的明州热电100%股权、宁波热力100%股权、科丰热电98.93%股权、久丰热电40%股权、宁电海运100%股权。
经天健兴业评估、并经宁波市国资委核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113,957.35万元;其中开投集团持有的溪口水电51.49%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9,211.97万元,开投能源持有的科丰热电98.9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7,952.83万元、明州热电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9,835.32万元、久丰热电4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2,202.16万元、宁波热力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3,938.86万元、宁电海运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0,816.21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3.354元/股,标的资产作价总计为113,957.35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为33,976.55万股,其中向开投集团发行5,728.08万股,向开投能源发行28,248.47万股。
本次交易前,开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67%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开投集团持有公司26.35%股份,开投能源持有公司25.99%股份,开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2.35%股份,开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7、2020年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3,107.27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67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84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公司已收到6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57,173,768.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31,072,7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6,101,068.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7,768,211.00元,股本总额为1,117,768,211.00股。
8、2020年变更公司名称
为增强公司整体竞争能力、提升品牌影响力,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将中文名称由“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NINGBO THERMAL POWERCO.,LTD.”变更为“NINGBO ENERGY GROUPCO.,LTD”,证券简称由“宁波热电”变更为“宁波能源”。公司上述变更已于2020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 2023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发生职务变更致使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0,726股。股票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17,627,485.00元,股本总额为1,117,627,485.00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111,762.75万元,实收资本111,762.75万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持股45.90%,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国资委,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发之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486,966股,持股比例为20.62%,通过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2,484,731股,持股比例为25.28%,开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5.90%股份,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相关内容,开投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庭军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55.65亿元
公司股东: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和经营主体,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开投集团是一家业务覆盖能源电力、文体产业、城市建设、金融与资本运作以及商品贸易等众多板块的国有大型集团。
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开投集团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科信审报字[2026]第517号)。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根据开投集团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末,开投集团资产合计1,637.2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9.7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591.36亿元,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08.38亿元;2025年,开投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1,109.92亿元,利润总额57.07亿元,净利润54.09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3亿元。
截至2026年末,开投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0.62%股份,间接持有发行人25.28%股份,均不存在质押、争议的情况。
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市属企业党建工作,归口管理中央所属在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在立法权限内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3、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未有将发行人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独立于股东的经营场所、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商标等,资产完整独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被股东违规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资薪酬等方面均与股东单位分账独立。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场所,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董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股东单位(包括其他关联方)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不存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正当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配备了专业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者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61026285X3。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的情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在有关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实行独立管理,不存在与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在该等账户方面相关联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公司以及有利益冲突的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将公司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借给前述法人或个人使用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拥有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末,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61家,各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7,000 中国宁波 热力供应 100
2 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5,000 中国宁波 热力供应 51
3 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000万港币 中国香港 投资、一般性贸易 100
4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2,467万美元 浙江金华 热电联产 42 58
5 金华宁能金开能源有限公司 2,400 浙江金华 热力供应 51
6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7,000 浙江余姚 热电 生产、供应 37 28
7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3,100 江西宜春 生物质发电 70 30
8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9,300 湖南常德 热电联产 100
9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6,300 安徽安庆 热电联产 75 25
10 津市宁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000 湖南常德 废弃物处置 65
11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5,000 中国宁波 热力供应 100
12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4,000 中国宁波 热电联产 100
13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5,000 中国宁波 热电联产 100
14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11,000 中国宁波 调荷供电(水力发电) 51.49
15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3,800 海南临高 生物质发电 100
16 黎川县巴尔蔓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081.63 江西抚州 热力供应 51
17 上饶甬能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7,600 江西上饶 生物质发电 75
18 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000 中国宁波 技术研发 100
19 务川甬能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3,800 贵州遵义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 100
20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7,500 中国宁波 生物质发电 100
21 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 3,000 中国宁波 燃料销售 100
22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8,000 黑龙江鹤岗 生物质发电 90
23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7,000 安徽阜阳 生物质发电 90
24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33,000 湖北潜江 热电联产 70
25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 中国宁波 投资、一般性贸易 100
26 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2,800 中国宁波 投资、一般性贸易 100
27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000 中国宁波 融资租赁 46
28 宁波金屿投资有限公司 1,000 中国宁波 融资租赁 46
29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5,000 中国宁波 燃料销售 100
30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19,400 中国宁波 水路运输 100
31 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中国宁波 仓储物流 51
32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32,2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33 象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3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风力发电) 100
34 岱山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2,200 浙江舟山 能源管理服务 51
35 马鞍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500 安徽马鞍山 能源管理服务 100
36 宁波青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51
37 吉安县启达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江西吉安 能源管理服务 100
38 泗洪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江苏宿迁 能源管理服务 100
39 宜丰粤丰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 江西宜春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0 安吉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浙江湖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1 龙游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 浙江衢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2 泰顺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浙江温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3 苍南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浙江温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4 慈溪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5 湖州吴兴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浙江湖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6 湖州中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 浙江湖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7 兰溪市兰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浙江金华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8 宁波鄞州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49 宁波瑞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0 慈溪甬泰电力有限公司 1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1 余姚姚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2 杭州晴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 浙江杭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3 天台县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浙江台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4 嘉善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浙江嘉兴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5 宿迁宿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江苏宿迁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6 宁波奉化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中国宁波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7 临海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浙江台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8 温岭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200 浙江台州 能源管理服务 100
59 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中国宁波 投资管理 100
60 望江宁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500 安徽安庆 能源管理服务 100
61 盘锦朗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00 辽宁盘锦 能源管理服务 100
上述子公司中,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金屿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直接+间接)不足50%但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主要原因为2022年4月24日,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根据合资合同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实缴注册资本比例行使表决权,故本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46.00%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安排条款享有10.00%的表决权,共计享有56.00%的表决权,公司能对该子公司实施控制,并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持有半数以上股权但不具有控制权,未纳入合并范围的被投资单位。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联营、合营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1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 21,000 发电;电力设备安装、检修、运行维护;煤渣、粉煤灰制造、加工;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供热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批发、零售 40.00
2 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00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40.00
3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 140,000 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10.00
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市 45,000 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35.00
5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宁波市 8,798 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甬市L安经(2016)004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 35.00
6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 8,000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00
7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2,200.0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00
8 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000.00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蓄电池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00
9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宁波市 20,010.00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0.00
10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 170,000.00 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00
11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舟山市 114,000.00 一般项目:燃料油仓储、批发,润滑油及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批发(以上商品凡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00
12 宁波甬能中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00.00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49.00
13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宁波市 15,000.00 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产养殖;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资源管理;水文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6.00
14 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市 12,000.00 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园区管理服务;船舶港口服务;装卸搬运;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海洋服务;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船舶租赁;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船舶检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00
15 宁波神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650.0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炼焦;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
(三)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1、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30日,法人邬聚琪,注册资本14,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肥料销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35,915.96万元,总负债13,788.01万元,净资产22,127.9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9,709.99万元,净利润1,162.05万元。
2、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5日,法人李晖,注册资本8,000万美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605室。经营范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和转让;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45.98亿元,总负债34.40亿元,净资产11.5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77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3、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4日,法人李敏波,注册资本14,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炮台山办公楼2-03室。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货运代理(以上经营项目均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黄沙批发、零售。
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32,463.08万元,总负债10,288.66万元,净资产22,174.4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8,475.21万元,净利润489.38万元。
4、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29日,法人任学斐,注册资本16,800万元,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嘉山街道杉堰村胥家湖路38号。经营范围:背压式热电联产;热力生产和供应;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工;
仪器仪表的销售和维护、维修;电力热力产品、热力设备、石膏、氮肥(不含危险化学品)、除盐水、煤渣的销售;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弃物);热力系统节能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51,396.86万元,总负债31,702.88万元,净资产19,693.9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4,893.68万元,净利润766.17万元。
5、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8日,法人何水尧,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经营范围: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产、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维护。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29,997.93万元,总负债13,351.44万元,净资产16,646.5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5,124.08万元,净利润16.55万元。
(四)主要参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1、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8日,法人孙少文,注册资本45,000万元,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经营范围:热、电、工业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硫酸铵的制造、加工、批发和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11.81亿元,总负债2.43亿元,净资产9.3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4.80亿元,净利润2.55亿元。
2、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1日,法人王海,注册资本140,000万元,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资产28.57亿元,总负债2.97亿元,净资产25.60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45亿元,净利润4.16亿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制定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制度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战略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设职工董事一名,由公司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并可根据需要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与管理框架
1、组织结构图
图5-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
2、各部门主要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大会、董事会会务管理,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联系对接证监会、交易所和中登公司,市值管理,企业改革,子公司法人治理,产权代表监管,本部组织机构设置和部门业绩考核。
(2)党委办公室:党委会会务管理,干部管理(中层干部考核、干部队伍建设、考察与任免、其他事项),党建管理(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党务管理(党务工作、党员管理等工作),企业文化(文化建设、宣传管理)。
(3)办公室:文秘管理(文稿管理、总经理办公会等会务管理),督查督办,对外捐赠,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公共事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共享中心建设),后勤管理(除本部管网、研发资产外的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后勤保障)。
(4)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规划建设、人力资源流程建设),薪酬福利管理(薪酬管理体系、社保福利、考勤管理),绩效管理(本部员工绩效考核),人员招聘和配置,培训和人才发展(培训管理、人才梯队建设),员工关系(员工关系管理、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出国(境)管理。
(5)项目开发部:项目开发(产业政策研究、立项流程管理、项目合作谈判、战略合作协议办理、项目公司章程协议制订),项目培育,组织项目尽职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6)研发中心:研究探索能源领域新技术、新应用,研究探索能源商业新模式,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新型技术开发应用、试验验证,研发资产(设备、仪器、设施等)的管理,专利申请。
(7)投资管理部:战略管理,资本运作(资本运营研究、资本运作方案设计),投资管理(投前管理、投中管理、投后管理),风控管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产权管理,金融类企业运营监控(经营计划管理、经营业绩分析、产业经营监控、产业协同管理),管控体系建设(管控优化、管控方案设计、规章制度管理),组织绩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绩效考核、业绩考核)。
(8)企业管理部:本部管网及下属企业资产管理,能源类企业(含贸易类)运营监控(经营计划管理、经营业绩分析、产业经营监控、产业协同管理),管控体系建设(管控优化、管控方案设计、规章制度管理),组织绩效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绩效考核、业绩考核)。
(9)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基建管理(概算控制、进度督查、技术支持等),年度检修计划管理,大修技改项目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职业健康管理,招标管理。
(10)商务管理部:重大商务谈判(股权并购、股权出让等),合同管理,法务管理(法务规范、日常法律事务、外部法律顾问管理),法治体系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服务、指导。
(11)财务部:财务体系建设,会计管理(会计核算、财报编制、成本管理),全面预算,资金管理(资金集中管理、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出纳管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账务处理),其他事项(税务管理、资产减值及核销、财务分析、财务信息化)。
(12)审计部: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审计体系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外部审计,投资后评估,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审计督查,资产评估。
(13)监察室:纪检监察(纪律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督、专项检查、执纪问责、综合事务),防控廉政风险体系建设。
(三)内控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行业及业务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1、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财务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订《内控制度-财务报告》,对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制作出一系列规定。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公司级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当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为确保公司关联交易正常开展,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使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公司关联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②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③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④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⑤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⑥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依据《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遵守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单独意见;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批准。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0.5%)至5%(含5%)之间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由董事会批准。
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不含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不含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④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3)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
①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0.5%)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
③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除外),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资金活动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筹资、资金运营及其审批权限做了一系列规定。
财务部负责资金活动的日常管理,参与投融资方案等可行性研究。财务负责人应当参与投融资决策过程。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4、资产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保证资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制定《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对公司拥有或控制的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作出一系列规定。
管理不同资产的部门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各项资产管理,全面梳理资产管理流程,及时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并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公司资产管理水平。
5、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担保业务管理,防范担保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制定《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一系列规定。
财务部对担保申请人的资质和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核查后,认为基本符合公司对外担保范围、方式和其他规定条件的,可正式受理担保申请。公司担保对象仅限于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申请的公司,担保范围为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承兑汇票担保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需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定的限额以内。
6、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发挥预算管理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工作机构、预算责任单位组成。董事会主要履行审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审议年度预算及调整方案等职责。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章程报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主要履行拟定预算的原则和目标、平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预算、监督审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年度预算考核工作等职责。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管理公司全面预算日常事务。公司预算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统一指导下做好各自预算编制工作,并严格执行经核准的预算方案。公司在有关预算管理办法中明确预算管理体系中各组成单位的具体职责权限,确保全面预算的组织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公司内部各部分和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职责,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公司将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在职员工1551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表5-1: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表
单位:人、%
类别 人数 占比
学历 博士研究生 1 0.06
硕士研究生 107 6.90
本科 734 47.32
大专 513 33.08
高中及以下 196 12.64
合计 1,551 100.00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董事9名、高级管理人员4名。
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高管人员的岗位进行设置及聘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
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一名,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但目前仅有一名副董事长,另一名副董事长暂未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缺位不影响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表5-2: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现任职务 任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马奕飞 男 1971 董事长、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诸南虎 男 1974 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楼松松 男 1982 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汪沁 女 1987 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胡韶琦 男 1973 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张光明 男 1969 职工董事、一级经理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吴益兵 男 1981 独立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郑曙光 男 1969 独立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胡长兴 男 1980 独立董事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夏雪玲 女 1982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沈琦 女 1981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袁世震 男 1977 副总经理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洪瑜 女 1990 总工程师 2026-05-28-2029-05-28 是 否
1、董事简历
马奕飞,男,197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诸南虎,男,197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楼松松,男,198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沁,女,198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胡韶琦,男,197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分公司副经理,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市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光明,男,1969年3月生,本科学历。曾任海军舟山基地汽车营修理所副所长,海军舟山基地后勤部战勤处正营职参谋,宁波市政协研究室调研信息和理论研究处副调研员(副处长级),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一级经理、工会主席。
吴益兵,男,1983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曙光,男,196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水产学院讲师、经管系副主任,宁波大学法学系主任、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人文社科处处长。现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长兴,男,197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科研处处长,兼任宁波市节能协会理事长、宁波浙大校友会能源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社会职务。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夏雪玲,198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宁波庆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沈琦,198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助理、研究部副经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袁世震,1977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洪瑜,女,1990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研发中心)副经理(主持工作)、职工监事,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及工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劳动人事职能机构。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职权行使等均依据章程由发行人独立管理并行使权利,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人事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主要从事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以及能源类相关金融投资等业务。
(二)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经营领域涉及电力、商品贸易、运输及其他业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5-3: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265,446.20 70.08 272,479.35 64.23 250,878.45 46.58
商品贸易 70,437.62 18.60 120,040.29 28.30 250,439.77 46.50
运输 3,342.31 0.88 3,081.96 0.73 3,694.02 0.69
其他业务 39,523.70 10.44 28,610.37 6.74 33,579.30 6.23
合计 378,749.83 100.00 424,211.97 100.00 538,591.5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成本情况如下:
表5-4: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电力 219,664.45 71.97 233,007.73 63.66 210,277.01 43.89
商品贸易 67,847.13 22.23 117,948.17 32.22 248,094.41 51.78
运输 2,206.45 0.72 2,986.76 0.82 3,367.84 0.70
其他业务 15,501.76 5.08 12,101.07 3.31 17,395.00 3.63
合计 305,219.79 100.00 366,043.73 100.00 479,134.26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表5-5: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45,781.75 62.26 39,471.62 67.86 40,601.44 68.29
商品贸易 2,590.49 3.52 2,092.12 3.60 2,345.36 3.94
运输 1,135.86 1.54 95.20 0.16 326.18 0.55
其他业务 24,021.94 32.67 16,509.30 28.38 16,184.30 27.22
合计 73,530.04 100.00 58,168.24 100.00 59,457.28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5-6: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
单位:%
业务板块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电力 17.25 14.49 16.18
商品贸易 3.68 1.74 0.94
运输 33.98 3.09 8.83
其他业务 60.78 57.70 48.20
合计 19.41 13.71 11.04
2023-2025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38,591.54万元、424,211.97万元和378,749.83万元,营业收入呈波动态势。电力和商品贸易收入是发行人营业收入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最近三年,电力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6.58%、64.23%和70.08%,商品贸易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6.50%、28.30%和18.60%。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79,134.26万元、366,043.73万元和305,219.79万元。其中,电力成本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分别为43.89%、63.66%和71.97%,商品贸易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1.78%、32.22%和22.23%。
2023-2025年,发行人的营业毛利润分别为59,457.28万元、58,168.24万元和73,530.04万元,其中电力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40,601.44万元、39,471.62万元和45,781.75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毛利润68.29%、67.86%和62.26%,从营业毛利结构来看,报告期内,电力业务为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报告期内,
公司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6.18%、14.49%和17.25%,公司在电力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产品定价受到政府的管制。由于公司成本控制得当,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三)发行人各板块业务经营情况
1、能源电力板块
(1)能源电力板块运营情况
公司能源电力板块主要为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和综合能源服务等业务,涉及煤电、气电、水电、地方热电及热力供应、电力物资供应等。公司运营模式包括两大类:一类为控股、全资模式,如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等;另一类为与国内大型电力能源企业联营,如参股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企业总装机容量达803.07MW。公司所属电厂自行组建运营团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电站建设及投资范围覆盖浙江省、安徽省等区域。
2023-2025年,发行人能源电力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250,878.45万元、272,479.35万元和265,446.20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总规模的46.58%、64.23%和70.08%。同期,能源电力板块营业毛利润分别40,601.44万元、39,471.62万元和45,781.75万元,分别占营业毛利润比重的68.29%、67.86%和62.26%,对应毛利率分别为16.18%、14.49%和17.25%。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效率情况如下:
表5-7:近三年发行人发行人发电效率情况表
类型 效率指标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火电 厂用电率(%) 15.61 13.58 13.70
利用小时(小时) 2,566.59 2,539.59 2,620.32
水电 厂用电率(%) 1.47 1.42 1.76
利用小时(小时) 1,437.88 1,479.02 2,163.58
光伏发电 厂用电率(%) - - -
利用小时(小时) 992.17 402.55 1,283.19
生物质发电 厂用电率(%) 10.40 11.26 25.51
利用小时(小时) 7,121.98 5,933.24 4,540.26
表5-8:2025年末发行人装机情况及2025年产能明细情况表
序号 所属公司 装机情况 装机容量(MW) 发电量(万千瓦时) 售电量(万千瓦时) 供热量(万吨)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1 宁波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春晓分公司 39.62MW6B燃机、15MW抽凝机组 54.62 163.38 157.70 8.09 12.73
2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高温高压20MW背压、次高压18+6MW 背压 42 11,630.46 9,112.36 72.05 0.44
3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30MW背压机组 30 13,905.66 11,713.84 99.64 0.43
4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30MW抽凝、12MW背压(上网许可证为15MW,机组铭牌为12MW) 37 22,380.00 17,568.04 112.14 0.43
5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36.6MW 燃 机 、15.54MW 纯凝、39.62MW燃机、4MW背压、15MW抽凝 110.76 25,688.01 25,132.01 18.67 0.79
6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2*40MW可逆式发电电动机机组 80 11,503.03 11,333.91 - 0.36
7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0MW(生物质) 30 25,132.20 23,152.54 0.23 0.66
8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5MW背压 15 8,682.34 6,909.93 63.66 0.39
9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15MW抽凝 30 15,809.79 14,025.34 7.68 0.66
10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30MW抽凝 30 21,170.10 18,749.94 1.69 0.66
11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30MW抽凝 30 19,958.93 17,432.24 13.06 0.66
12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2*30MW抽凝 60 8,383.38 6,337.86 85.7 0.38
13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0MW纯凝 30 24,758.62 22,357.80 - 0.38
14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5MW背压 15 2,688.33 1,992.60 33.76 0.37
15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118.83MW 光伏、5MW风电、71.55MW储能 195.38 18,636.49 9,996.47 - 0.40
合计 - 789.76 230,490.72 195,972.58 516.37 0.56
(2)经营模式
1)热电联产模式
热电联产业务中热电厂属火力发电,工艺系统主要包括燃烧系统(以锅炉为核心设备)、汽水系统(主要包括给水加热器、各类泵、管道、凝汽器等)、电气系统(主要包括汽轮发电机、主变压器、中低压配电设备等)、控制系统等组成。通过锅炉中燃料的燃烧过程,将燃料的化学能转换为热能,加热给水产生高温高压蒸汽;通过汽轮发电机组使用高参数蒸汽发电,再将汽轮机抽汽端或者排汽端输出的低参数蒸汽对热用户进行供热,实现能源梯级利用,保证全厂安全经济运行。此种生产模式下公司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较小,不同于一般火力发电厂。
发行人热电联产包括三种机组,机组一次能源分别为煤炭、生物质和天然气。
图5-3:煤炭机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5-4:生物质机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5-5:天然气机组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热力供应方面,公司热电联产机组主要向宁波市区以及金西经济开发区、黄家埠、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和湖南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地区进行供汽,客户以工业为主且超六成装机项目布局宁波。政府部门按照当地供热规划进行供热企业的审批,因此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2018年12月,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津市热电与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津市市国有资产投资热力特许经营协议》,享有津市市高新区热力特许经营权30年。
定价方面,公司热力供应价格已与煤炭价格形成了联动机制,每月调整一次。2023-2025年,公司平均售汽价格分别为246.24元/吨、226.21元/吨和200.59元/吨。
表5-10:2023-2025年末发行人热电联产业务情况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设计供热能力(万吨) 3,823.00 2,513 2,513
蒸汽销售量(万吨) 738.19 696.40 599.56
其中:外购蒸汽量(万吨) 211.58 214.19 209.46
平均购汽价格(元/吨) 140.27 155.15 171.02
平均售汽价格(元/吨) 200.59 226.21 246.24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72.32 52.44 52.44
发电量(万千瓦时) 230,490.72 184,075.80 150,481.56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195,972.58 161,147.41 131,747.09
发电利用小时(小时) 3,566.59 3,510.35 3,240.48
平均售电价格(元/千瓦时) 0.57 0.62 0.69
电力供应方面,公司主要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电量指标并网供电,基本能够保证机组的有效使用。公司所生产的电力通过上网线路直接供给电网公司,通过电网公司进行销售和结算。供电价格方面,公司根据各省物价局核定的供电价格进行结算。
2)水电模式
发行人水电业务主要由溪口水电负责运营,溪口水电利用上水库水源,通过引水系统、可逆式发电电动机及尾水系统产生上网电量,以此提供电网负荷高峰期的电量。溪口水电在电力负荷低时利用电网多余电能将水抽到上水库贮存,在电力负荷高峰时将水释放发电。溪口水电通过发电、抽电的电价差获得利润。
图5-6:水力发电工艺图
目前,溪口水电仅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所发电量全部销售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溪口水电每月与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就电费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售电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购电方收到发票及结算单后付款。
表5-11:2023-2025年末发行人抽水蓄能业务情况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控股装机规模(万千瓦) 8.00 8.00 8.00
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1,437.88 1,479.02 2,163.58
发电量(万千瓦时) 11,503.03 11,832.18 17,308.62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11,333.91 11,664.34 17,004.56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含税价 0.66 0.52 0.66
3)光伏发电模式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拥有容量为118.84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机组。发电机组分布于建筑物屋顶,将太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产生电能直接被用户使用,多余电量就近并网。2025年发电量为11,790.99万千瓦时,当年电力收入为 5,798.13万元。
(3)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量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表5-12:近三年发行人电量生产销售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元/兆瓦时,万元
业务类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热电联产(火电) 发电量 93,521.56 95,077.18 82,377.60
售电量 78,924.34 82,166.87 71,093.27
售电价 562.02 614.56 707.64
收入 44,357.34 50,496.27 50,308.28
水电 发电量 11,503.03 11,832.18 17,308.62
售电量 11,333.91 11,664.34 17,004.56
售电价 656.49 515.53 582.62
收入 7,440.61 6,013.33 9,907.22
光伏发电 发电量 11,790.99 414.62 731.97
售电量 11,790.99 414.62 731.97
售电价 491.74 553.05 508.73
收入 5,798.13 229.31 372.37
生物质发电 发电量 106,829.64 88,998.62 68,103.96
售电量 95,717.86 78,980.63 60,653.82
售电价 594.89 629.77 661.65
收入 56,941.57 49,739.27 40,131.56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量生产成本情况如下:
表5-13:近三年发行人电量生产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成本构成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热电联产(火电) 材料 61,715.35 33,329.95 39,807.92
人工 6,150.55 2,436.53 2,143.50
制造费用 24,348.63 9,428.98 6,047.86
水电 材料 3,261.83 1,908.04 5,455.74
人工 523.76 360.92 487.14
制造费用 1,382.91 1,942.89 1,883.10
光伏发电 制造费用 377.93 237.98 156.62
生物质发电 材料 37,830.29 29,031.92 23,449.65
人工 3,601.82 2,186.08 2,418.57
制造费用 13,062.58 11,390.96 6,463.50
1)上游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能源电力业务的原料主要为煤炭、天然气和生物质,采购情况表如下:
表5-14:近三年发行人能源电力业务原料采购情况表
年份 煤炭 天然气 生物质
2025年度 采购量(万吨) 104.63 采购量(亿立方米) 0.74 采购量(万吨) 143.16
单价(元/吨) 594.98 单价(元/立方米) 2.85 单价(元/吨) 254.99
采购额(亿元) 6.23 采购额(亿元) 2.10 采购额(亿元) 3.65
2024年度 采购量(万吨) 159.36 采购量(亿立方米) 1.04 采购量(万吨) 30.37
单价(元/吨) 658.58 单价(元/立方米) 3.18 单价(元/吨) 264.07
采购额(亿元) 10.49 采购额(亿元) 3.31 采购额(亿元) 0.80
2023年度 采购量(万吨) 225.56 采购量(亿立方米) 0.99 采购量(万吨) 114.14
单价(元/吨) 792.23 单价(元/立方米) 3.27 单价(元/吨) 271.86
采购额(亿元) 17.87 采购额(亿元) 3.23 采购额(亿元) 3.10
发行人煤炭采购主要由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统一进行,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煤炭供应商均为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是宁波市国有全资专业经销电力煤炭等基础能源的大型商贸企业。发行人天然气采购主要通过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浙江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
表5-15:2025年度发行人天然气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浙江浙能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20,975.55 99.84 否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常德分公司 21.22 0.10 否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汉销售分公司 12.12 0.06 否
合计 - 21,008.90 100.00 -
2)下游客户情况
表5-17:2025年度发行人电力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21,913.61 28.17 否
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 16,694.57 21.46 否
3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城市供电分公司 15,236.33 19.59 否
4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2,444.65 16.00 否
5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11,493.20 14.78 否
合计 - 77,782.36 100.00 -
表5-19:2025年度发行人蒸汽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17,165.03 52.11 否
2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 4,704.33 14.28 否
3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城市供电分公司 3,779.01 11.47 否
4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692.47 11.21 否
5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3,601.17 10.93 否
合计 - 32,942.01 100.00 -
2、商品贸易板块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开展。2023年9月,发行人将能源实业65%股权转让给开投能源,能源实业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1)商品贸易板块的整体情况
公司商品贸易板块主要包括白银、煤炭,橡胶、成品油、沥青、精对苯二甲酸等产品贸易及销售,运营主体主要包括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和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业务收入分别为250,439.77万元、120,040.29万元和70,437.62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主要产品的购销情况如下:
表5-21:近三年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主要产品的购销情况
时间 产品 单位 采购量 销售量 采购价 销售价 采购金额(万元) 销售金额(万元)
2023年 沥青、石油焦 吨、元/吨 3,397.71 3,397.71 2,640.91 2,743.85 897.30 932.28
天然橡胶、其他橡胶、天然橡胶与合成橡胶的混合物 吨、元/吨 69,840.53 62,408.93 11,086.97 10,725.81 77,431.99 66,938.65
精对苯二甲酸 吨、元/吨 22,069.20 16,021.20 5,207.32 5,461.15 11,492.14 8,749.41
柴油、汽油、燃料油 吨、元/吨 14,085.07 13,479.89 6,808.91 6,847.80 9,590.40 9,230.75
天然原油 桶、元/桶 - 100,000 - 524.1 - 5,241.00
液化天然气 吨、元/吨 20.16 20.16 3,944.95 3,954.13 7.95 7.95
白银 吨、元/千克 70.06 70.06 4,409.61 4,428.29 30,893.73 31,024.47
煤炭 吨、元/吨 1,517,849.41 1,529,961.94 739.26 838.68 112,210.35 128,315.23
2024年 煤炭 吨、元/吨 1,593,557.11 1,679,864.38 658.58 714.85 104,948.84 120,085.14
2025年 煤炭 吨、元/吨 2,042,822.80 2,031,235.82 596.55 665.14 121,864.45 135,104.78
(2)业务模式
2023年9月之前,发行人的期货交易在国家级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进行,模式为交割套利,通过买卖交割实现货物的流转,入市即锁定价差,交割由交易所匹配,是一种规避了商品质量、商品价格波动及交易对手信用等风险的贸易模式。发行人的实物现货贸易,买卖双方出自对商品的需求与销售的目的,根据商定的支付、交货等方式,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同时,运用期货套期保值等金融工具,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以使价格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2023年9月之后,由于能源实业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以实物现货贸易为主。
会计处理方面,公司收取下游客户定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进货时借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销货时借记“银行存款”、“合同负债”、“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3)上游供应商情况
表5-22:2025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商品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年采购总额比重 是否关联方
1 国能销售集团华东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15,004.25 6.11% 否
2 浙江新启洲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14,097.16 5.74% 否
3 浙江红狮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12,851.06 5.23% 否
4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煤炭 12,295.19 5.00% 否
5 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 8,148.20 3.32% 否
合计 - 62,395.86 25.40%
(4)下游客户情况
表5-24:2025年度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商品名称 销售金额 占全年销售总额比重 是否关联方
1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煤炭 27,676.14 7.31% 否
2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煤炭 20,623.97 5.45% 否
3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煤炭 10,020.76 2.65% 否
4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煤炭 7,911.40 2.09% 否
5 广东丰益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2,639.14 0.70% 否
合计 - 68,871.41 18.18%
3、运输业务
(1)业务开展情况
发行人运输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宁电海运目前共有三艘散货船,分别为“宁丰1”轮、“宁丰2”轮和“宁丰6”轮,载重量分别为18,593吨、18,593吨和46,737吨。
宁电海运运输业务主要分为发行人集团内部货源和市场外部货源。对于发行人集团内部业务,根据双方每年签署的年度框架合同,约定“航次市场价格”,确定方式为以船抵达北方港锚地当日及前后2天(共计5天)上海航运交易所有报价日的平均价(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信息内北方到宁波的相应载货量船舶的运价,小数点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核算,定价均在合理范围内波动。对于市场外部客户,每航次运费根据网上信息价及市场实际成交价协商确定。发行人集团内部货源年运输量目前在100万吨左右,市场外部货源主要包括舟山弘耀物流有限公司、福建泓晟海运有限公司等,另有其他合作备用煤炭贸易客户,使公司船舶运输业务得到有效保障。
采购方面,主要是公司船舶用油、船舶备件物料,流程为:按公司规定通过询价、比价后,确认供应商,其中船舶用油在供应商供油完毕后,双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无异议的情况下,填写供油凭证。供应商根据供油通知及供油凭证向宁电海运开具发票,宁电海运收到后45天内付清油款。
销售方面,对外部客户,宁电海运每航次会与客户签订航次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客户支付航次履约保证金(年度租赁合同里规定合同签订3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余额部分运费及滞港费(如有)在船抵达卸货港卸货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报告期内,宁电海运的货物运输情况如下:
表5-26:近三年宁电海运货物运输情况
单位:万吨
项目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煤炭 180.09 213.16 228.85
矿及其他 73.38 38.09 49.96
合计 253.47 251.25 278.81
报告期内,宁电海运各船舶运输情况如下:
表5-27:近三年宁电海运各船舶运输情况
单位:万吨,次,万元
船舶 运输情况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宁丰1号 航次 26 31 29
运输量 48.49 57.95 53.84
运输单价 41.27 34.51 42.22
运输收入 2,001.14 1,999.74 2,273.31
宁丰2号 航次 31 30 29
运输量 57.58 57.79 53.88
运输单价 40.17 34.90 43.68
运输收入 2,313.09 2,017.00 2,353.39
宁丰6号 航次 25 27 28
运输量 117.84 131.78 137.04
运输单价 23.28 20.46 20.96
运输收入 2,742.94 2,696.76 2,871.81
宁电海运主要采购燃料油作为一次能源,燃料油主要包括120#重油、180#重油及0#柴油。报告期内,宁电海运燃料油采购情况如下:
表5-28:近三年宁电海运燃料油采购情况
项目 采购情况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120#重油 采购金额(万元) 1,197.46 1,373.29 1,352.60
采购数量(吨) 2,729.12 3,008.78 3,030.32
采购单价(元/吨) 4,387.71 4,564.27 4,463.55
180#重油 采购金额(万元) 883.29 1,058.63 1,209.55
采购数量(吨) 2,078.22 2,375.26 2,723.78
采购单价(元/吨) 4,250.22 4,456.90 4,440.69
0#柴油 采购金额(万元) 404.14 533.28 551.10
采购数量(吨) 719.05 894.53 871.92
采购单价(元/吨) 5,620.47 5,961.52 6,320.55
燃料油采购金额(万元) 2,484.89 2,965.20 3,113.25
近一年,宁电海运运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5-29:2025年度宁电海运运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年采购总额比重 是否关联方
1 唐山市唐港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1,424.75 20.33% 否
2 中国船舶燃料河北有限公司 474.22 6.77% 否
3 海南君盛海运有限公司 439.90 6.28% 否
4 黄石天海航运有限公司 337.59 4.82% 否
5 湖北汇立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0.25 3.43% 否
合计 2,916.71 41.62%
表5-31:2025年度宁电海运运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金额 占全年交易总额比重 是否关联方
1 福建泓晟海运有限公司 2,572.04 30.35% 否
2 浙江新启洲能源有限公司 171.20 2.02% 否
3 浙江展辉能源有限公司 110.03 1.30% 否
4 浙江新兴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106.13 1.25% 否
5 南京港航物流有限公司 84.98 1.00% 否
合计 3,044.38 35.92%
4、其他板块
(1)融资租赁业务
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热电设备,运营主体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注册资本8,000.00万美元,该公司依托于发行人资源优势,重点拓展浙江地区热电厂及能源和环保设备等领域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监管指标为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8倍。
金通租赁的租赁业务以直租模式和回租模式等方式开展。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5.98亿元,总负债34.40亿元,净资产11.5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77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表5-33:报告期内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指标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当年签订租赁合同数(个) 60 62 40
当年融资租赁投放金额 242,044 199,396.09 145,711
风险准备金 4,783.58 3,991.27 2,958.10
融资租赁投放余额 440,002.25 332,747.15 234,535.69
其中:不良类租赁资产金额 1,903.40 3,387.52 1,803.46
关注类租赁资产金额 13,922.72 16,333.67 3,394.22
表5-34:报告期内各行业租赁资产投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能源环保 434,819.25 326,415.23 234,535.69
基础设施 5,183.00 6,331.92 7,433.71
合计 440,002.25 332,747.15 234,535.69
表5-35:2025年末发行人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直租/售后回租) 期限(年) 还款周期 合同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重庆市荣昌区渝新天然气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8 季 29,077.69 否
林州市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售后回租 6.5 季 23,946.99 否
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9,722.64 否
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9,054.73 否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3,769.65 否
(2)投资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业务。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从事金融创新、资本市场运作的窗口和平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等业务。
宁电投资业务主要为战略股票投资业务和无风险及低风险投资业务。该公司在电力能源板块深度挖掘有价值的投资标的,通过二级市场实现相关股票价值回归及成长的投资收益。同时通过证券投资、债券、基金和期货等业务,捕捉无风险的套利机会和低风险的投资机会。
截至2025年末,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02,457.75万元,净资产39,794.1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62,663.57万元,2025年实现净利润3,911.84万元。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和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常德津市热电项目、上饶甬能生物质项目、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机组改造项目、宁电海运新造5.9万吨散货船等。发行人承诺在建工程合法合规,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均已获得相关批准文件,不存在未批先建项目。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
表5-36: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在建项目 计划投资额 项目资本金 已到位资本金 已到位资本金比例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 未来投资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常德津市热电联产项目 64,199.57 19,300.00 19,300.00 100% 59,500.00 3,400.00 500.00 800.00
上饶甬能生物质项目 11,681.00 3,500.00 3,500.00 100% 3,687.60 1,700.00 6,293.40 -
波威重工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7,947.13 2,300.00 2,300.00 100% 3,900.00 2,450.00 - -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汽机高温高压改造项目(3#锅炉改造工程) 6,962.40 2,100.00 2,100.00 100% 64.20 4,000.00 1,800.00 600.00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二期机组改造项目 14,106.32 4,232.00 4,232.00 100% 3,254.00 10,135.32 717.00 -
宁电海运新造5.9万吨散货船 17,138.00 5,400.00 5,400.00 100% 12,853.50 4,284.50 - -
合计 122,034.42 36,832.00 36,832.00 100% 83,259.30 25,969.82 9,310.40 1,400.00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停建、缓建情况。
表5-3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概况
单位:万元
拟建项目 计划总投资 已投资 2026年计划投入 2027年计划投入 2028年计划投入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压缩空气集中供应项目 5000 0 3000 1500 500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基于多能融合低碳智慧供热技术研发及示范项目(一期) 7959 0 2000 4000 1959
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压缩空气集中供气项目 4952 0 4102.36 - -
黎川巴尔蔓二期项目1阶段 13040 0 3000 500 500
合计 43,551.00 0 16,000.00 6,000.00 2,959.00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经营方针
(1)加强存量企业管理,促进降本增效。
对标业内优秀企业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统筹管理模式实现资源合理化配置,做大做强上市公司存量产业集群。
(2)提升增量项目质量,重塑能源品牌。
积极响应国家能源产业相关政策,择机布局新能源和生态环保产业。利用存量项目从“点”到“面”形成区域化发展,争取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上取得突破。
(3)深化企业改革道路,激发创新活力。
扩大薪酬激励改革试点,以“一企一策”、“分类实施”为原则,努力实现员工收入和企业效益共同增长。
(4)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企业根基。
优化人员配置和结构,加强人才梯度建设。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做到“能岗相适”“岗薪相配”。创新人资培训与人才任用机制,实现理论与实践双轮驱动。
2、公司发展目标
公司将立足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分布式光伏和风力发电等多种能源形式,依托自身发电侧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扩展企业价值链,因地制宜地开展市场侧需求分析,为区域内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冷、热、水、电多能供给体系,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开发能源供应与接收的新技术和产品。针对工业园区,公司通过开发构建以热、电为基础的区域多能综合供应系统,以多能源综合利用方式优化能源供应结构,满足区域客户冷、热、电、气等多种能源需求的新型能源服务方式,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处置利用气、液、固三废,并针对整体能源解决方案进行能源服务;此外,公司向周边企业提供运维检修、技术改造、节能诊断等增值服务。
3、公司发展战略
(1)坚持“三提两优”发展思路,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实现公司从生产型传统能源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的跨越式发展。
(2)坚持绿色发展,聚焦未来产业,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能源产业政策,大力发展新能源、能源环保等绿色能源产业。
(3)结合传统能源优势,以区域综合能源集成供应服务商为战略定位,实现长三角地区、中部新经济城市等区域以点带面式发展。
(4)深入部署“一实一虚”发展战略,构建以实体能源与类金融板块联动的产业体系。一方面以热电联产为基础,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含垃圾发电)、能源环保、风力发电、综合能源服务等成长性良好的能源战略业务,择机发展智慧能源、多元化储能等新兴业务;另一方面从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及能源贸易等多个维度,围绕能源及环保行业,全面推进业务发展。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宁波能源经营领域主要涉及电力、商品贸易行业。
1、电力行业
(1)中国电力行业
①2023年-2025年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保持增长。2023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9.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202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9.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2025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10.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全社会用电量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②2023年-2025年全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
电力装机容量方面,2023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2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6.1亿千瓦。2024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火电装机容量14.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083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5.2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9亿千瓦。2025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火电装机容量15.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亿千瓦。
③我国电力消费情况
2023年-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38:全国2023-2025年社会用电情况表
单位:万亿千瓦时
指标名称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第一产业 0.158 0.14 0.13
第二产业 6.64 6.39 6.07
第三产业 1.99 1.83 1.67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59 1.49 1.35
全社会用电合计 10.37 9.85 9.22
④我国电力供需情况
A、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该规模超过美国全年用电量的两倍,高于欧盟、俄罗斯、印度、日本全年全社会用电量的总和,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7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2万亿千瓦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畜牧业、渔业、农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4.6%、9.3%、6.5%。近年来农林牧渔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用电量持续较快增长。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农林牧渔业用电指数为168.2,“十四五”以来增长68.2%,年均增长11.0%。
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前稳后高”。2025年,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4个百分点。二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9%、2.9%、5.1%和4.5%,整体呈“前稳后高”态势。“十四五”期间,第二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长5.3%,始终保持稳健的发展速度。
分大类看,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快速扩张,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4%,增速在制造业中明显领先。分季度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3.6%、3.9%、9.5%和7.9%,各季度用电量增速在制造业中均处于领先水平,其9个子行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消费品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3%。各季度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0.6%、-0.1%、2.1%和2.5%,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在三、四季度持续回升,反映出外贸环境变化压力下我国消费品制造业较强的增长韧性。四大高载能行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8%。各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0.7%、3.2%和2.3%。子行业中,受国内工业活动扩张与“两重”“两新”政策驱动,有色金属工业总体稳定增长,全年用电量增速为1.7%,四季度增速达3.3%。
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2025年,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9.2%,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个百分点;三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2%、9.0%、8.3%和10.3%,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十四五”期间,第三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速为10.5%,保持较快增长。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桩、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技术快速发展拉动下,2025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0%;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8.8%,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充换电服务业用电指数“十四五”年均增长59.45%。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平稳增长。202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9.3%、6.4%和8.9%,三季度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在持续高温高湿天气影响下,拉动当季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规模超5,00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十四五”期间,在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转型加快的驱动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速7.7%。
全国所有省份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十四五”期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年均增速为6.5%、6.9%、7.2%和4.0%,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B、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上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比上年底提高5.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23.1个百分点。
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成为新增电量主体。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比“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4.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9.0个百分点。2025年,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电网工程投资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395亿元,同比增长5.1%。近年来,风光大基地建设推动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工程投资快速增长,2025年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25.7%;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4.7%。2025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32,043万千伏安,同比少投产1,519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47,529千米,同比多投产13,814千米。交直流输电通道的建设打通区域电力输送动脉,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跨省输送电量2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内蒙古(3,251亿千瓦时)、云南(1,925亿千瓦时)、山西(1,504亿千瓦时)、新疆(1,340亿千瓦时)、四川(1,261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
C、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⑤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政策方向如下:
1)明确建设目标,贯彻电力市场化发展主线。针对电力市场建设体系不完整、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指导意见》立足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逻辑起点,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2)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着力破除跨省跨区交易壁垒。目前我国第一批、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稳步推进,侧重以省为主体,跨省跨区主要以省间协议为主,以市场化方式在区域以及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堵点有待疏通。《指导意见》按照“宜省则省,宜区域则区域”的原则,从“两个层面”“两个维度”提出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方向:在国家层面,研究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构建适应国家电力市场发展的交易平台;在主体层面,稳步推进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提高省域内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在协同运行维度,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在跨省跨区维度,有序推进跨省跨区市场间开放合作,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推动将国家送电计划、地方政府送电协议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
3)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功能,构建多元竞争市场格局。我国已开展了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但同时,市场功能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类型市场间的协调有待加强。为构建多元竞争、功能完善的市场格局,《指导意见》从四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持续推动中长期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中长期市场在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现货市场建设,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三是持续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四是培育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售电业务,引导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4)健全市场交易机制,着力化解统一市场发展难点。当前各省构建了不同的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产品体系、交易规则和电价体系,交易机制的不统一、不衔接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须重点化解的矛盾。《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成熟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在交易机制方面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交易中心之间有效衔接;二是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统一规范各地电力市场价格规则,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三是做好市场化交易与调度运行的高效衔接,健全完善电网企业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标准;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和披露,依法依规披露关键信息,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5)紧扣统一市场功能定位,通过规划引导和科学监管促进有序发展。《指导意见》开篇提出统一电力市场是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的重要举措。为实现这一功能定位,保障统一电力市场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有序发展,《指导意见》从规划、监管、信用和保供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规划层面,健全适应市场化环境的电力规划体系,注重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电力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在监管层面,完善现代电力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在信用层面,健全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保供层面,完善电力应急保供机制,建立健全成本回收机制,健全市场应急处置机制。
6)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助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部署,着力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夯实有利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四方面工作部署:一是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三是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四是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以上部署有利于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构建适合中国国情、具备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
⑥行业竞争
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地方电力集团+民营及外资”的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民营与外资企业也抓住机遇,成功进入国内电力市场。
近年来,虽然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或资源优势,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来增加各自的市场份额,但是五大发电集团始终占据着国内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其凭借在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⑦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A.电力消费预测
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按照2026年我国GDP预计增长5%左右,并结合近年来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水平,以及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综合判断,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万亿—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亿-16.3亿千瓦。
B.电力供应预测
预计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在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投产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有望超过3亿千瓦;新增有效发电能力1亿千瓦左右,与最大负荷增量基本持平。风、光装机合计占比有望达到总装机的一半左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
C.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综合需求增长、电源电网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2)中国热电行业分析
热电联产是一种热能和电能联合生产的高效能源生产方式,利用发电后的废热用于工业制造或是利用工业制造的废热发电,达到能量最大化利用的目的。热电厂不仅可以提供电能,还能提供工业用蒸汽和住宅暖气用热水,是一种效率更高的能源生产方式。
除发电外,我国热电企业还为纺织、印染、酿酒、造纸等企业提供蒸汽,北方地区的热电企业还承担着为周边居民冬季集中供暖的任务。热电联产节能、环保、安全、便于建设,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在国家“关停小火电”的政策指引下,热电联产势必成为重点发展的方向。热电联厂项目投资前期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完成管网铺设、热源点布局等长期基础性设施才能开始供气,因此往往由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出资人出资、建设和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在经营上也存在规模效益。与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和地方能源企业大多直接从煤矿购煤不同,多年来,热电企业大部分一直以市场价格自主采购煤炭。
随着热电联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渐被认可,热电行业的发展环境日趋好转。我国电力监督委员会将采取若干措施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就包括鼓励热电联产发展的措施。从中长期看,伴随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未来的工业和居民采暖热力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商品贸易行业
(1)行业概况
大宗商品主要包括三大类别:一是能源化工原料,如煤炭、原油、天然气等材料;二是金属原材料,又可分为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其中黑色金属代表为铁矿石,有色金属原材料包括铜、金、银、铅等原料;三是农产品,如白糖、菜油、玉米、大豆等农副产品。大宗商品产业链中,主要参与方为原材料供应商、半成品加工商、终端消费者及大宗商品贸易商。大宗商品供应商通常严格把控着资源优势,议价能力较强。传统贸易商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各主体、各环节,一方面与上游的大宗商品供应商达成良性合作,另一方面也通过构建起重要的分销网络,获取大量优质客户资源,从而赚取产业链上下游的买卖差价。半成品加工商则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通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获取产品溢价的能力不强。
(2)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为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相继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等系列政策,为我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业的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而伴随着供给侧改革、“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及“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中国大宗商品市场正在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转型。大宗商品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市场的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同时,更应该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中国因素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中的影响也愈发明显,对商品供需关系的影响正在不断加强。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以及中国经济全面融入全球经济版图,其沿线上的国家与中国加强投资合作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大宗商品逐渐成为“一带一路”受益领域之一。大宗商品行业市场的前景十分广阔,当前中国大宗商品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宁波市地处中国大陆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重化工业基地,是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之一。宁波市下辖6个区,2个县以及2个县级市,面积9,816平方公里。截至2025年底,宁波市全市户籍人口625.6万人。
经过多年积累,宁波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处于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较有活力。2025年,宁波市GDP为1.87万亿元,GDP增速为4.90%。
宁波“十五五”时期的总目标:确保基本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共同富裕先行的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取得决定性进展,打造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生动图景的标杆示范,到203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国城市中争先进位。
聚焦总目标,宁波编制了宁波市“十五五”规划《纲要》,具体部署了15个方面重点任务。行动中,宁波将突出抓好6个“加快”:
一是加快产业提质,高水平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35%,工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高地。
二是加快创新提速,以建设上海(长三角)国际科创中心关键支点为引领,实施科创平台提能、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人工智能+”应用等工程,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提升至3.6%以上。
三是加快开放提能,实施世界一流强港、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等工程,全面提升开放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推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全球排名实现进位,基本建成高能级开放强市。
四是加快品质提升,全面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高水平唱好杭甬“双城记”,打造现代化宁波都市圈,实施沪甬跨海通道、宁波西站及相关工程、机场四期扩建等标志性项目。
五是加快民生提优,加大民生类政府投资力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10万元、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3.1岁,迈入常住人口千万城市行列。
六是加快治理提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能源强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工程,补齐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领域短板,完善大平安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波法治宁波。
总体来看,宁波市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较有活力并保持快速增长。
发行人作为宁波国有控股能源上市公司,自1995年成立至今长期致力于本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在宁波市的能源产业向清洁低碳转型过程中,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综合能源,为实现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这一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此外,目前公司能源类项目区域布局立足宁波城区及周边部分区域,向外拓展有省级开发区江西丰城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湖南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浙江金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家级化工园区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
(三)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区域优势
公司作为宁波国有控股能源上市公司,自1995年成立至今长期致力于本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在宁波市的能源产业向清洁低碳转型过程中,可以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综合能源,为实现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商这一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此外,目前公司能源类项目区域布局立足宁波城区及周边部分区域,向外拓展有省级开发区江西丰城循环经济产业园、安徽望江经济开发区、湖南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开发区浙江金西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国家级化工园区湖北潜江经济开发区。
2、综合能源环保产业优势
公司围绕综合能源发展定位,以热电联产为基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环保产业,在双碳背景下积极转型升级,呈现(燃煤、燃气及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风力发电等多种能源实现形式,同时公司还拥有煤炭采购、运输、热力供应等能源产业链公司,一体化格局增强了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也能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使公司更具竞争优势。此外公司积极发挥投资业务的触角作用,对能源、环保行业的优质投资标的进行研究掘,稳步推进公司能源产业结构改革和转型升级。
3、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公司发展定位,组建了研发中心,同时强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加快技术革新进程,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公司先后与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诺丁汉大学、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领先的技术团队签订合作协议,积极与浙江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其中“双碳目标下未来乡村/社区/学校优化设计与应用示范”项目已成功获得宁波市科技局专项科研资金。
4、团队管理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人力资源的培养与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储备,不断通过激励改革和管理创新,打造了一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核心稳定、规范成熟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长期服务于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能源、环保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管理经验。
5、社会责任塑造品牌价值
作为基础公用事业类地方国有控股上市企业,公司长期以来保持高度社会责任感和环保绿色发展理念。公司所属电厂各类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或低于国家相关标准,部分机组已提前达到超净排放标准,同时公司在城市污泥资源化、无害化的实践中,研究探索环保领域相关课题,获得了污泥处置实用新型技术专利,并且部分电厂已实际开展相关业务。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因发行人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金额,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相关人员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于2024年1月25日向发行人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宁波能源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宁波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宁波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发行人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此外,发行人确认,本次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仅涉及公司营业收入的调整,不影响相关期间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本次收到《决定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财务报告基本情况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2023-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1052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5]4615号、中汇会审[2026]6565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二)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2024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 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注]
[注]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该项变动对发行人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
光伏设备原归类在固定资产-机器设备类别中,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光伏设备由机器设备类别调整至新设的风机及光伏设备类别。光伏设备折旧期限由15年变更为20年。 本次变更经公司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自 2024年 7月1日起 [注]
[注]发行人对此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期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固定资产 169,028.84 -
未分配利润 169,028.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3,751.37 -
少数股东权益 55,277.47 -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169,028.84 -
净利润 169,028.84 -
少数股东损益 55,277.4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751.37 -
2、2025年
(1)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自2025年9月1日起,将机器设备类别中综合能源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0-15年变更为对应设备的合同期限,并将其残值率由3%变更为0%。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固定资产 9,510.22
未分配利润 8,083.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769.37
少数股东权益 3,314.31
2025年度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 9,510.22
净利润 8,083.69
少数股东损益 3,314.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9.37
(三)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会计差错更正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控股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 此项会计差错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营业收入 -94,993.45
营业成本 -94,993.45
发行人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发行人根据决定书中涉及的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
以上更正事项对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发行人已于2023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完成能源实业65%股权转让,能源实业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截至2025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公司共计61家,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2、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增加原因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热电联产 增加70.00%
2 岱山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024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黎川县巴尔蔓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生物质发电 增加51.00%
2 务川甬能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新设 生物质发电 增加100.00%
3 金华宁能金开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热力生产与供应 增加51.00%
4 滁州宁能辰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新设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025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1 马鞍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 吉安县启达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3 余姚姚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4 宿迁宿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5 兰溪市兰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6 湖州中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7 湖州吴兴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8 天台县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9 泰顺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0 泗洪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1 龙游交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 增加100.00%
最近三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费服务
12 苍南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3 温岭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4 临海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5 嘉善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6 安吉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7 宁波鄞州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8 宁波奉化宁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19 慈溪坤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0 宜丰粤丰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1 杭州晴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2 慈溪甬泰电力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3 宁波瑞驰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能源管理费服务 增加100.00%
24 宁波青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设立 能源管理服务 增加51.00%
25 望江宁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热电联产 增加100.00%
26 盘锦朗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能源管理服务 增加100.00%
27 宁波金屿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 融资租赁 增加46.00%
28 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购股权 投资管理 增加100.00%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1:发行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812.65 67,160.56 83,988.56 68,486.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182.64 32,392.00 32,367.23 48,601.21
应收票据 4,145.22 3,268.99 5,037.49 5,794.89
应收账款 159,076.94 155,594.14 147,462.86 145,997.22
应收款项融资 1,426.13 591.57 2,803.84 1,884.53
预付款项 3,213.82 6,533.69 627.15 1,196.30
其他应收款 651.14 661.10 1,493.60 381.65
存货 11,807.09 15,579.85 14,689.83 17,16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893.24 92,433.67 74,325.68 66,230.94
其他流动资产 18,788.44 19,336.06 25,223.25 13,716.80
流动资产合计 393,997.29 393,551.63 388,019.48 369,455.8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86,277.60 340,088.81 246,249.53 150,956.29
长期股权投资 319,758.61 311,420.50 273,453.28 255,459.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49.15 1,249.15 1,249.15 1,249.15
投资性房地产 17,702.07 17,877.51 18,579.27 19,281.03
固定资产 508,710.58 500,249.66 450,320.78 399,482.73
在建工程 39,963.75 45,310.73 48,202.75 85,586.09
使用权资产 3,721.23 3,454.03 1,159.29 1,421.47
无形资产 40,024.40 39,069.83 40,132.66 40,863.22
商誉 1,508.78 1,508.78 1,300.23 1,085.21
长期待摊费用 1,027.12 1,114.43 1,448.17 1,76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36.31 23,913.69 19,150.62 15,168.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09.51 20,862.21 31,768.26 36,438.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5,289.10 1,306,119.33 1,133,014.00 1,008,752.94
资产总计 1,759,286.39 1,699,670.96 1,521,033.47 1,378,208.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553.61 186,584.96 195,318.15 249,331.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121.73 5,831.68 6,359.98 1,498.77
应付账款 41,903.10 49,534.01 56,820.81 58,392.33
预收款项 126.79 184.01 155.38 403.44
合同负债 2,366.72 2,741.50 697.21 1,502.46
应付职工薪酬 3,930.75 3,029.17 2,166.59 2,117.62
应交税费 4,256.47 5,688.89 5,605.21 5,196.64
其他应付款 20,040.44 19,062.66 21,134.06 16,879.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0,397.32 172,904.58 181,840.02 94,233.17
其他流动负债 101,746.70 101,591.11 102,318.76 1,234.78
流动负债合计 535,443.63 547,152.56 572,416.18 430,790.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4,421.57 430,691.53 388,587.56 364,230.54
应付债券 - - - 49,978.02
租赁负债 2,663.74 2,572.97 473.9 612.54
长期应付款 33,231.37 33,240.72 14,587.96 10,222.49
递延收益 17,230.23 17,572.03 14,655.33 13,196.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5.09 1,265.90 411.35 366.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793.69 15,009.21 12,615.21 10,027.5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2,665.70 500,352.37 431,331.31 448,634.11
负债合计 1,098,109.33 1,047,504.92 1,003,747.49 879,424.2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1,762.75 111,762.75 111,762.75 111,762.75
其他权益工具 100,806.30 101,509.25 - -
资本公积 135,893.03 135,893.03 136,101.05 135,117.45
减:库存股 - - - 1,408.69
其他综合收益 -31.49 366.87 748.76 352.58
专项储备 219.16 26.96 54.11 46.46
盈余公积 20,093.42 20,093.42 17,940.14 14,815.90
一般风险准备 507.40 507.40 392.97 309.53
未分配利润 187,837.19 181,247.43 166,998.90 158,474.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57,087.76 551,407.12 433,998.68 419,470.53
少数股东权益 104,089.30 100,758.92 83,287.31 79,313.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61,177.06 652,166.04 517,285.99 498,784.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759,286.39 1,699,670.96 1,521,033.47 1,378,208.79
表6-2: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7,003.58 378,749.83 424,211.97 538,591.54
其中:营业收入 107,003.58 378,749.83 424,211.97 538,591.54
二、营业总成本 99,770.34 366,577.47 425,839.03 537,323.35
其中:营业成本 85,154.47 305,219.79 366,043.73 479,134.26
税金及附加 1,084.49 3,714.90 3,034.49 2,780.51
销售费用 2,531.69 11,000.38 10,562.19 11,477.06
管理费用 6,180.45 25,355.04 25,089.53 25,729.77
研发费用 1,432.34 5,314.65 4,534.10 4,009.01
财务费用 3,386.90 15,972.70 16,574.99 14,192.75
其中:利息费用 3,413.50 16,654.46 16,675.53 16,021.79
利息收入 49.28 552.95 758.38 1,639.24
加:其他收益 1,898.93 7,447.79 6,328.96 5,629.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70.26 28,483.21 35,777.76 30,625.5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003.26 28,020.11 27,917.72 29,641.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314.26 -2,143.96 -3,093.39 -4,938.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5.30 -1,269.41 -922.38 -2,293.7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3 -8.21 -243.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4.47 182.02 8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62.87 44,413.40 36,637.70 30,136.14
加:营业外收入 2,140.02 1,788.42 1,252.06 16,365.39
减:营业外支出 163.20 355.23 44.31 100.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339.69 45,846.59 37,845.45 46,401.49
减:所得税费用 1,198.50 3,560.93 4,102.25 1,456.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141.19 42,285.66 33,743.20 44,945.26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51.81 34,789.91 28,496.44 40,739.82
(二)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889.39 7,495.75 5,246.76 4,205.4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8.37 -381.88 396.18 -320.35
七、综合收益总额 9,742.83 41,903.78 34,139.38 44,624.9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853.44 34,408.03 28,892.62 40,419.4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89.39 7,495.75 5,246.76 4,205.44
表6-3:发行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 1-3月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5,852.28 365,552.11 427,040.72 640,625.98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738.74 31,047.28 21,836.29 16,237.19
收到的税费返还 0.83 457.89 2,604.04 7,042.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88.90 14,569.73 13,602.91 10,630.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680.76 411,627.00 465,083.96 674,536.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7,534.68 263,139.67 331,171.45 574,037.12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734.78 10,210.80 7,913.32 6,000.5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296.78 38,929.72 38,509.37 36,452.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74.63 24,110.34 20,329.83 17,789.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54.74 13,600.05 10,272.92 14,92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295.62 349,990.58 408,196.90 649,20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85.14 61,636.42 56,887.06 25,333.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7,063.07 149,577.41 135,470.51 102,07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811.25 27,287.62 15,878.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16 1,665.13 3,036.50 231.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606.25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67 5,756.17 2,120.28 12,919.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25.16 187,809.96 167,914.91 131,101.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624.91 57,878.89 56,786.49 59,712.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713.99 290,764.62 227,745.87 241,808.7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701.08 5,287.93 652.13 9,398.2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942.43 6,888.20 15,513.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39.99 378,873.87 292,072.68 326,433.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14.83 -191,063.90 -124,157.77 -195,332.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41.00 119,900.53 895.00 1,702.3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41.00 19,900.53 895.00 1,702.3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7,280.16 589,478.97 509,346.68 629,776.9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0 16,211.28 5,596.3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2,318.83 1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7,721.16 931,698.33 626,452.96 637,075.6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244.88 760,982.47 494,221.79 415,752.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539.40 36,122.26 34,716.72 36,070.2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124.80 1,633.76 3,848.8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18 21,092.64 15,862.64 38,459.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3,007.47 818,197.37 544,801.15 490,282.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713.69 113,500.96 81,651.81 146,792.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6.66 327.61 27.06 -78.6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49.33 -15,598.92 14,408.17 -23,284.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014.81 81,613.73 67,205.57 90,490.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065.48 66,014.81 81,613.73 67,205.57
表6-4: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19.65 15,352.48 34,591.95 16,601.24
应收账款 779.70 821.30 906.45 919.99
预付款项 15.27 51.61 44.42 61.56
其他应收款 188,570.59 183,840.75 215,319.84 228,550.17
存货 6.14 6.14 8.62 9.97
其他流动资产 3.44 4.02 120.05 35.59
流动资产合计 202,094.79 200,076.30 250,991.33 246,178.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11,869.98 505,247.34 425,437.32 396,234.3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49.15 1,249.15 1,249.15 1,249.15
固定资产 17,009.24 17,474.02 18,697.55 20,742.28
在建工程 6,220.82 5,709.01 2,321.91 8.54
使用权资产 838.58 897.55 - 215.20
无形资产 1,582.98 1,604.37 1,737.70 1,465.57
长期待摊费用 98.67 106.24 136.62 121.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416.70 4,419.86 2,807.85 1,693.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366.48 19,448.44 19,942.13 36,414..3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2,652.58 556,155.97 472,330.22 458,144.46
资产总计 764,747.37 756,232.28 723,321.56 704,322.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542.15 52,538.72 60,038.90 134,120.45
应付账款 862.43 898.61 266.18 255.56
预收款项 96.85 31.96 18.04 4.11
应付职工薪酬 506.70 539.15 438.56 540.95
应交税费 45.13 212.54 116.58 173.93
其他应付款 56,126.90 60,056.60 59,777.53 63,683.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380.81 23,392.88 59,807.84 11,138.63
其他流动负债 100,716.05 100,242.72 101,223.81 137.87
流动负债合计 225,277.03 237,913.19 281,687.44 210,054.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31,326.50 109,749.50 140,497.00 158,997.00
应付债券 - - - 49,978.02
租赁负债 706.86 684.58 - -
递延收益 2,626.28 2,655.65 753.68 867.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44.60 262.90 193.91 268.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4,904.24 113,352.63 141,444.58 210,111.52
负债合计 360,181.27 351,265.81 423,132.03 420,166.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1,762.75 111,762.75 111,762.75 111,762.75
其他权益工具 100,806.30 101,509.25 - -
资本公积 137,064.05 137,064.05 137,064.05 136,907.57
减:库存股 - - 1,408.69
专项储备 17.46 8.71 0.23 10.70
盈余公积 20,040.49 20,040.49 17,887.20 14,762.96
未分配利润 34,875.06 34,581.22 33,475.30 22,121.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04,566.10 404,966.46 300,189.53 284,156.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764,747.37 756,232.28 723,321.56 704,322.98
表6-5: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利润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878.93 8,425.53 9,217.53 8,420.79
减:营业成本 1,066.59 4,819.25 5,528.94 5,381.55
税金及附加 30.85 156.99 154.15 182.74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026.98 4,366.78 4,683.96 5,403.44
研发费用 35.53 151.57 94.96 66.04
财务费用 1,038.66 5,288.38 5,787.95 7,713.34
其中:利息费用 1,960.09 10,180.82 12,207.82 12,207.82
利息收入 931.33 4,892.84 4,604.29 4,604.29
加:其他收益 44.28 132.03 272.54 278.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46.75 26,203.39 36,830.10 33,171.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246.75 19,308.96 19,840.81 20,999.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43 1.33 -2.57 0.6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58.92 19,979.32 30,067.64 23,124.49
加:营业外收入 0.14 7.99 4.74 155.76
减:营业外支出 - 66.46 22.60 22.2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959.06 19,920.85 30,049.78 23,257.98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7 -1,612.02 -1,192.61 -503.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55.89 21,532.86 31,242.39 23,761.57
表6-6: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60.02 9,226.55 9,936.69 9,031.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180.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233.94 439,314.17 382,441.70 743,337.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393.97 448,540.71 392,378.39 752,549.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6.46 2,767.24 4,556.89 3,694.0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2.65 2,620.19 2,854.39 3,21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7.13 753.20 535.48 729.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553.25 401,129.04 375,673.50 731,16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219.49 407,269.67 383,620.26 738,79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25.53 41,271.05 8,758.14 13,752.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376.24 18,295.60 19,734.3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417.81 40,082.60 23,638.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16 - - 0.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5.72 - 10,195.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16 50,249.77 58,378.20 53,568.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67.68 4,222.33 2,450.06 496.13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93.93 102,985.31 34,387.17 120,259.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61.61 107,207.64 36,837.22 120,756.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61.46 -56,957.87 21,540.97 -67,187.7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000.00 187,000.00 135,000.00 297,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1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 15,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000.00 497,000.00 250,000.00 297,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421.00 460,584.50 228,595.00 222,20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05.00 27,568.27 25,266.33 25,346.4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84 12,399.88 8,447.08 1,320.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945.84 500,552.65 262,308.40 248,869.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54.16 -3,552.65 -12,308.40 48,630.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32.83 -19,239.47 17,990.71 -4,805.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352.48 34,591.95 16,601.24 21,406.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19.65 15,352.48 34,591.95 16,601.24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表6-7: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7,160.56 3.95 83,988.56 5.52 68,486.12 4.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392.00 1.91 32,367.23 2.13 48,601.21 3.53
应收票据 3,268.99 0.19 5,037.49 0.33 5,794.89 0.42
应收账款 155,594.14 9.15 147,462.86 9.69 145,997.22 10.59
应收款项融资 591.57 0.03 2,803.84 0.18 1,884.53 0.14
预付款项 6,533.69 0.38 627.15 0.04 1,196.30 0.09
其他应收款 661.10 0.04 1,493.60 0.10 381.65 0.03
存货 15,579.85 0.92 14,689.83 0.97 17,166.20 1.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2,433.67 5.44 74,325.68 4.89 66,230.94 4.81
其他流动资产 19,336.06 1.14 25,223.25 1.66 13,716.80 1.00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393,551.63 23.15 388,019.48 25.51 369,455.84 26.81
长期应收款 340,088.81 20.01 246,249.53 16.19 150,956.29 10.95
长期股权投资 311,420.50 18.32 273,453.28 17.98 255,459.23 18.5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49.15 0.07 1,249.15 0.08 1,249.15 0.09
投资性房地产 17,877.51 1.05 18,579.27 1.22 19,281.03 1.40
固定资产 500,249.66 29.43 450,320.78 29.61 399,482.73 28.99
在建工程 45,310.73 2.67 48,202.75 3.17 85,586.09 6.21
使用权资产 3,454.03 0.20 1,159.29 0.08 1,421.47 0.10
无形资产 39,069.83 2.30 40,132.66 2.64 40,863.22 2.96
商誉 1,508.78 0.09 1,300.23 0.09 1,085.21 0.08
长期待摊费用 1,114.43 0.07 1,448.17 0.10 1,761.23 0.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913.69 1.41 19,150.62 1.26 15,168.71 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862.21 1.23 31,768.26 2.09 36,438.58 2.6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06,119.33 76.85 1,133,014.00 74.49 1,008,752.94 73.19
资产总计 1,699,670.96 100.00 1,521,033.47 100.00 1,378,208.79 100.00
2023-2025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分别为1,378,208.79万元、1,521,033.47万元和1,699,670.96万元。2023-2025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3.19%、74.49%和76.85%,是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各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大。公司主要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68,486.12万元、83,988.56万元和67,160.56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54%、21.65%和17.07%。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48,601.21万元、32,367.23万元和32,392.0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5%、8.34%和8.23%,呈下降状态。
(3)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5,997.22万元、147,462.86万元和155,594.14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52%、38.00%和39.54%。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因供电业务形成的对
国家电网的应收款项以及因供热业务形成的对蒸汽客户的应收款项。
公司对预计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应收款项分别按单项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为对预计难以收回的供热客户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主要为根据本公司产品类型和客户类型情况,应收电力客户组合为因供电业务形成的应收标杆电费和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应收蒸汽及其他客户组合为因供热等业务形成的对蒸汽及其他客户的应收款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单位情况如下:
表6-8: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3,740.22 1年以内至5年 21.21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32,246.76 1年以内至5年 20.27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城供电分公司 32,201.09 1年以内至5年 20.25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 22,216.67 1年以内至3年 13.97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供电公司 2,982.30 1年以内 1.88
合计 123,387.04 - 77.58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客户期末余额合计为122,208.3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78.54%,均为国网客户。整体而言,公司的客户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较小。
(4)预付款项
2023-202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96.30万元、627.15万元和6,533.69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2%、0.16%和1.66%。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的供应商货款。
202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比增加941.81%,主要系物资配送预付煤款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6-9: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往来单位 账面余额 账龄 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 3,058.92 1年以内 46.82
国能销售集团华东能源有限公司 2,944.24 1年以内 45.06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5.93 1年以内 1.16
阜南县林海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45.10 1年以内 0.69
浙江浙能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34.00 1年以内 0.52
合计 6,158.19 94.25
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多为子公司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货款。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6,230.94万元、74,325.68万元和92,433.67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92%、19.16%和23.4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均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6)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1.65万元、1,493.60万元和661.1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38%和0.17%。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及应收过渡期损益等。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表6-10: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661.10 100.00 1,493.60 100.00 381.65 100.00
合计 661.10 100.00 1,493.60 100.00 381.65 100.00
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增加291.35%,主要原因是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宁波供电公司往来款增加。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减少55.74%,主要系本期收回剩余未抵现货期间原批复电价用电量电费。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6-11: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126.57 12.95 其他(保险赔款) 1年以内 6.33
218.21 22.33 其他(保险赔款) 1-2年 21.82
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局 219.32 22.45 押金及保证金 5年以上 219.32
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管 63.41 6.49 押金及保 2-3年 19.02
理委员会 证金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23 5.04 押金及保证金 3-4年 24.62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35.66 3.65 押金及保证金 1-2年 3.57
合计 712.39 72.91 / / 294.67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977.08万元,全部为经营性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表6-12: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性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保证金及押金 364.10 37.26
临高生物质保险赔款 344.77 35.29
单位往来款 210.20 21.51
备用金 22.00 2.25
其他 36.01 3.69
合计 977.08 100.00
(7)存货
2023-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166.20万元、14,689.83万元和15,579.8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为4.65%、3.79%和3.96%。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以及低值易耗品等。
2023-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表6-13: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1,146.15 71.54 11,043.19 75.18 11,845.00 69.00
库存商品 1,915.12 12.29 1,708.53 11.63 3,504.07 20.41
备品备件 2,442.01 15.67 1,871.08 12.74 1,778.84 10.36
低值易耗品 76.56 0.49 67.03 0.46 38.28 0.22
合计 15,579.85 100.00 14,689.83 100.00 17,166.20 100.00
2023-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表6-14: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1,146.15 - 11,043.19 - 11,845.00 -
在产品 - - - - - -
库存商品 1,915.12 - 1,708.53 - 3,504.07 -
周转材料 - - - -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 - -
合同履约成本 - - - - - -
备品备件 2,442.01 - 1,871.08 - 1,778.84 -
低值易耗品 76.56 - 67.03 - 38.28 -
合计 15,579.85 - 14,689.83 - 17,166.20 -
(8)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716.80万元、25,223.25万元和19,336.06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1%、6.50%和4.91%。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国债逆回购、待抵扣及预交税金、待摊费用以及碳排放权资产。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15: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摊费用 287.96 335.14 391.91
待抵扣及预交税金 15,043.66 12,948.10 12,742.92
国债逆回购 3,800.00 11,940.00 -
碳排放权资产 204.44 - 581.97
合计 19,336.06 25,223.25 13,716.8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以及无形资产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50,956.29万元、246,249.53万元和340,088.81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6%、21.73%和26.04%,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重要构成项目,主要系下属租赁公司应收融资租赁款。2024年末、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分别增加63.13%和38.11%,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发行人下属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业务投放金额由于租赁款项到期时间不同,主要体现在两个科目,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长期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6,230.94万元、74,325.68万元和 92,433.67万元,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50,956.29万元、246,249.53万元和340,088.81万元,合计217,187.23万元、320,575.21万元和432,522.4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76%、21.08%和25.45%。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融资租赁投放余额为157,462.08亿元。
表6-16: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业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年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 租赁款余额 租赁起始日 租赁结束日 期限 行业分布 是否为关联方
重庆市荣昌区渝新天然气有限公司 回租 14,595.56 2025/1/15 2033/1/14 8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14,482.12 2025/2/24 2033/2/23 8
小计 29,077.69 - -
林州市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回租 9,836.34 2024/8/9 2031/2/8 6.5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6,804.77 2024/11/20 2031/5/19 6.5
7,305.89 2025/6/27 2031/12/26 6.5
小计 23,946.99 - - -
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回租 3,793.83 2022/8/2 2027/8/1 5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4,810.55 2023/1/5 2028/1/4 5
3,141.13 2024/2/6 2029/2/5 5
7,977.13 2025/1/14 2029/12/12 5
小计 19,722.64 - - -
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 回租 9,528.05 2025/8/12 2030/8/11 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否
9,526.67 2025/8/12 2030/8/11 5
小计 19,054.73 - - -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回租 7,254.70 2024/6/11 2029/6/10 5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6,514.96 2024/6/24 2029/6/23 5
小计 13,769.65 - - -
新乡县恒新热力有限公司 回租 5,440.96 2025/5/26 2030/5/25 5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2,704.46 2025/6/30 2030/6/29 5
2,864.64 2025/7/25 2030/7/24 5
小计 11,010.06 - - -
宁夏巨丰油气管道运输有限公司 回租 3,883.21 2024/4/29 2029/4/28 5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6,717.03 2024/8/1 2029/7/31 5
小计 10,600.24 - - -
江西奥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回租 10,244.51 2023/10/13 2035/10/12 12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小计 10,244.51 - - -
泸水兆润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回租 10,127.37 2024/11/15 2034/11/14 10 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 否
小计 10,127.37 - - -
潍坊景世乾太阳能有限公司 回租 9,908.20 2024/4/19 2032/4/18 8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否
小计 9,908.20 - - -
合计 157,462.08 - - - -
(2)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5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255,459.23万元、273,453.28万元和311,420.50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2%、24.14%和23.84%。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投资。
表6-17: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末减值准备
一、合营企业: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0,345.55 -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33,782.34 -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38,123.04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7,402.20 -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646.76 -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603.81 -
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612.33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2,544.87 -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0,192.68 -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001.07 -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18,952.58 -
宁波甬能中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89.06 -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780.00 -
国能(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17,868.64 -
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23,979.70 -
宁波神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45.15 -
宁波蓝湾热力有限公司 982.34 -
宁波市奉化区经开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568.39
合计 311,420.50 -
(3)固定资产
2023-202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99,482.73万元、450,320.78万元和500,249.66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60%、39.75%和38.30%。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系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管网、运输设备等。
发行人是以热电联产业务为主的能源类企业,主要产品为蒸汽和电力。公司的生产模式以及业务模式决定了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保持相对稳定。
截至2025年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表6-18: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3,169.38 55,615.52 212.68 117,341.18
船舶及附属设施 32,377.00 13,651.20 8,852.82 9,872.99
风机及光伏设备 49,861.43 7,526.77 - 42,334.66
管网 189,241.28 98,216.33 469.78 90,555.18
机器设备 394,056.63 153,873.42 1,464.02 238,719.19
运输设备 1,838.65 1,094.87 - 743.79
办公设备 2,887.52 2,204.84 - 682.68
合计 843,431.90 332,182.94 10,999.29 500,249.66
(4)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85,586.09万元、48,202.75万元和45,310.73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8%、4.25%和3.47%。
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较去年末减少43.68%,主要系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无在建工程减值情况:
表6-19: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原值 减值计提 账面价值
热网管道二期工程项目 1,245.28 - 1,245.28
津市热电联产项目 9,346.79 - 9,346.79
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 4,687.71 - 4,687.71
二期机组改造项目 2,648.08 - 2,648.08
炉环保改造工程 1,401.90 - 1,401.90
59000吨散货船新造项目 14,737.17 - 14,737.17
上饶甬能生物质项目 2,028.24 - 2,028.24
波威重工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1,169.42 - 1,169.42
其他热力管网工程 2,355.21 - 2,355.21
其他项目 5,690.93 - 5,690.93
合计 45,310.73 - 45,310.73
(5)无形资产
2023-2025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863.22万元、40,132.66万元和39,069.83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5%、3.54%和2.99%。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略有增加,主要系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所致。
截至2025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6-20: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41,258.80 7,097.47 - 34,161.32
专利权 1,300.19 657.26 - 642.93
非专利技术 5,035.75 770.17 - 4,265.58
其他 15.40 15.40 - 0.00
合计 47,610.14 8,540.31 - 39,069.83
(6)商誉
2023-2025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1,085.21万元、1,300.23万元和1,508.78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共同收购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65%股权以及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报告期内未出现造成公司商誉减值的事项。
(二)负债构成分析
表6-21:发行人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86,584.96 17.81 195,318.15 19.46 249,331.32 28.3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5,831.68 0.56 6,359.98 0.63 1,498.77 0.17
应付账款 49,534.01 4.73 56,820.81 5.66 58,392.33 6.64
预收款项 184.01 0.02 155.38 0.02 403.44 0.05
合同负债 2,741.50 0.26 697.21 0.07 1,502.46 0.17
应付职工薪酬 3,029.17 0.29 2,166.59 0.22 2,117.62 0.24
应交税费 5,688.89 0.54 5,605.21 0.56 5,196.64 0.59
其他应付款 19,062.66 1.82 21,134.06 2.11 16,879.64 1.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2,904.58 16.51 181,840.02 18.12 94,233.17 10.72
其他流动负债 101,591.11 9.70 102,318.76 10.19 1,234.78 0.14
流动负债合计 547,152.56 52.23 572,416.18 57.03 430,790.16 48.99
长期借款 430,691.53 41.12 388,587.56 38.71 364,230.54 41.42
应付债券 - - - - 49,978.02 5.68
租赁负债 2,572.97 0.25 473.90 0.05 612.54 0.07
长期应付款 33,240.72 3.17 14,587.96 1.45 10,222.49 1.16
递延收益 17,572.03 1.68 14,655.33 1.46 13,196.87 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5.90 0.12 411.35 0.04 366.10 0.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9.21 1.43 12,615.21 1.26 10,027.54 1.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352.37 47.77 431,331.31 42.97 448,634.11 51.01
2023-2025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79,424.27万元、1,003,747.49万元和1,047,504.92万元,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2023-2025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430,790.16万元、572,416.18万元和547,152.5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99%、57.03%和52.2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债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等。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49,331.32万元、195,318.15万元和186,584.9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7.88%、34.12%和34.10%,是流动负债主要构成项目之一。
截至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表6-22: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保证借款 108,718.39
信用借款 56,500.00
质押借款 3,550.00
抵押借款 500.00
保证+质押借款 8,531.20
保证+抵押借款 5,910.00
质押+抵押借款 2,752.59
应计短期借款利息 122.78
合计 186,584.96
(2)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498.77万元、6,359.98万元和5,831.6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35%、1.11%和1.07%。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24.35%,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煤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2023-202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8,392.33万元、56,820.81万元和49,534.0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55%、9.93%和9.05%。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货款。
(4)预收款项
2023-2025年末,预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3.44万元、155.38万元和184.0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09%、0.03%和0.03%。
2023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较上年末减少61.49%,主要系公司预收租金减少所致。
(5)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6,879.64万元、21,134.06万元和19,062.6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92%、3.69%和3.48%。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表6-23: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420.00 2.20 - - - -
其他应付款 18,642.66 97.80 21,134.06 100.00 16,879.64 100.00
合计 19,062.66 100.00 21,134.06 100.00 16,879.64 100.00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4,233.17万元、181,840.02万元和172,904.5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1.87%、31.77%和31.60%。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上年末增加92.9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余额增加所致。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表6-24: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7,362.39 117,536.00 87,465.7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465.50 637.00 2,326.4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76.04 435.77 737.7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金及利息 - 51,303.52 1,303.28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性售后回租款项 - - 2,400.0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3,400.65 11,927.74 -
合计 172,904.58 181,840.02 94,233.17
(7)其他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234.78万元、102,318.76万元和101,591.1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29%、17.87%和18.57%。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增幅较大主要系发行10亿超短期融资券所致。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预提费用、待转销项税金以及应计银行借款利息。
2、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以及其他非流动负债等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48,634.11万元、431,331.31万元和500,352.3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01%、42.97%和47.77%。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64,230.54万元、388,587.56万元和430,691.5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81.19%、90.09%和86.08%。
(2)应付债券
2023-2025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49,978.02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14%、0.00%和0.00%。
(3)长期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0,222.49万元、14,587.96万元和33,240.7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8%、3.38%和6.64%。公司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表6-25: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付款 28,262.29 85.02 11,808.36 80.95 8,436.96 82.53
专项应付款 4,978.42 14.98 2,779.59 19.05 1,785.54 17.47
合计 33,240.72 100.00 14,587.96 100.00 10,222.49 100.00
最近三年,公司长期应付款均为应付融资租赁保证金,随融资租赁业务规模而波动。
(4)递延收益
2023-2025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13,196.87万元、14,655.33万元和17,572.0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94%、3.40%和3.51%。
(5)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0,027.54万元、12,615.21万元和15,009.2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4%、2.92%和3.00%。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6-26: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实收资本 111,762.75 17.14 111,762.75 21.61 111,762.75 22.41
其他权益工具 101,509.25 15.56 - - - -
资本公积 135,893.03 20.84 136,101.05 26.31 135,117.45 27.09
其他综合收益 366.87 0.06 748.76 0.14 352.58 0.07
专项储备 26.96 0.00 54.11 0.01 46.46 0.01
盈余公积 20,093.42 3.08 17,940.14 3.47 14,815.9 2.97
一般风险准备 507.40 0.08 392.97 0.08 309.53 0.06
未分配利润 181,247.43 27.79 166,998.9 32.28 158,474.55 31.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51,407.12 84.55 433,998.68 83.90 419,470.53 84.10
少数股东权益 100,758.92 15.45 83,287.31 16.10 79,313.98 15.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166.04 100.00 517,285.99 100.00 498,784.52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总额分别为498,784.52万元、517,285.99万元和652,166.04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19,470.53万元、433,998.68万元、551,407.1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总额的百分比分别为84.10%、83.90%和84.55%,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79,313.98万元、83,287.31万元和100,758.92万元,占比分别为15.90%、16.10%和15.45%。
1、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35,117.45万元、136,101.05万元和135,893.03万元,资本公积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7.09%、26.31%和20.84%。发行人资本公积不涉及资产权属不明、注入过程存在法律瑕疵的资产、公益性资产情况。
2、实收资本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111,762.75万元、111,762.75万元和111,762.75万元,保持稳定。
3、盈余公积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14,815.90万元、17,940.14万元和20,093.42万元,盈余公积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97%、3.47%和3.08%。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58,474.55万元、166,998.90万元和181,247.43万元,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1.77%、32.28%和27.79%。
(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表6-27:发行人资产运营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2.50 2.89 5.38
存货周转率(次/年) 20.17 22.98 21.60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4 0.29 0.41
从财务指标的绝对数意义来看,公司的资产运营能力较好。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公司主营业务以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和综合能源服务为主,存货周转率较高,且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水平较好。
(五)偿债能力分析
表6-28: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末/度 2024年末/度 2023年末/度
流动比率(倍) 0.72 0.68 0.86
速动比率(倍) 0.69 0.65 0.82
资产负债率(%) 61.63 65.99 63.81
EBITDA利息倍数 6.29 5.38 5.35
最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6、0.68和0.72。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正常水平。
最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81%、65.99%和61.63%,资产负债率处于正常水平且保持稳定。
最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5.35倍、5.38倍和6.29倍,公司利息倍数保持稳定,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六)盈利能力分析
表6-29:发行人利润及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378,749.83 424,211.97 538,591.54
其中:营业收入 378,749.83 424,211.97 538,591.54
营业成本 305,219.79 366,043.73 479,134.26
营业毛利 73,530.04 58,168.24 59,457.28
营业毛利率 19.41 13.71 11.04
期间费用 57,642.77 56,760.81 55,408.59
期间费用率 14.98 13.38 10.29
投资收益 28,483.21 35,777.76 30,625.58
利润总额 45,846.59 37,845.45 46,401.49
净利润 42,285.66 33,743.2 44,945.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789.91 28,496.44 40,739.82
少数股东损益 7,495.75 5,246.76 4,205.44
净利润率 11.16 7.95 8.34
1、营业收入
2023-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8,591.54万元、424,211.97万元和378,749.83万元。其中,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电力、商品贸易和运输构成。其他业务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投资业务。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1.24%,主要系能源实业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贸易收入下降、煤炭价格下降致煤炭销售收入减少以及煤热联动致蒸汽价格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479,134.26万元、366,043.73万元和305,219.79万元。公司营业成本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一致。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同比下降23.60%,主要系能源实业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贸易收入下降以及煤炭价格下降所致。
3、营业毛利润
2023-2025年度,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59,457.28万元、58,168.24万元和73,530.04万元,其中电力业务的毛利润分别为40,601.44万元、39,471.62万元和45,781.75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毛利润的68.29%、67.86%和62.26%,从营业毛利结构来看,报告期内,电力业务为公司最主要的毛利来源。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16.18%、14.49%和17.25%,公司在电力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产品定价受到政府的管制。由于公司成本控制得当,电力业务的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2023-2025年度,商品贸易毛利润分别2,345.36万元、2,092.12万元和2,590.49万元。商品贸易板块由于业务特点,整体毛利率偏低,对公司利润贡献比较有限。
4、期间费用
2023-2025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55,408.59万元、56,760.81万元和57,642.7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10.29%、13.38%和14.98%。公司期间费用整体保持稳定。
5、投资收益
2023-2025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30,625.58万元、35,777.76万元和28,483.21万元。公司主要的投资收益来源为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等项目。
(七)现金流量情况
2023-2025年度,公司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
表6-30:发行人现金流量简要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627.00 465,083.96 674,536.17
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65,552.11 427,040.72 640,625.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9,990.58 408,196.90 649,202.23
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3,139.67 331,171.45 574,037.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36.42 56,887.06 25,333.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809.96 167,914.91 131,101.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8,873.87 292,072.68 326,433.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063.90 -124,157.77 -195,332.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1,698.33 626,452.96 637,075.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8,197.37 544,801.15 490,282.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500.96 81,651.81 146,792.6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7.61 27.06 -78.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598.92 14,408.17 -23,284.4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613.73 67,205.57 90,49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014.81 81,613.73 67,205.5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3-2025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是640,625.98万元、427,040.72万元和365,552.11元,占各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94%、100.67%和96.52%,显示了公司在实现销售收入的同时保持了较好的现金回笼。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呈增长趋势,显示出公司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2023-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333.94万元、56,887.06万元和61,636.42万元,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来自于热电联产业务和商品贸易业务。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增加124.55%,主要系2024年收回2.61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3-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31,101.37万元、167,914.91万元和187,809.9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26,433.75万元、292,072.68万元和378,873.8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195,332.38万元、-124,157.77万元和-191,063.90万元。发行人主要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投向为新建项目投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出及收购资产支付的对价款等。2024年度投资活动净流出额较上年减少36.44%,主要系2024年收回汇宸投资款以及上期支付阜南生物质、宝泉岭生物质收购款所致;2025年度投资活动净流出额较上年增加53.89%,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3-2025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637,075.61万元、626,452.96万元和931,698.33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90,282.98万元、544,801.15万元和818,197.3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6,792.63万元、81,651.81万元和113,500.96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44.38%,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5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9.01%,主要系对外融资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债务余额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77.78亿元、89.11亿元和91.63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45%、88.78%和87.47%。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78.46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85.63%。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和类型如下:
表6-31: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86,462.17 20.35 195,318.15 21.92 249,331.32 32.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0,646.63 18.62 181,840.02 20.41 94,233.17 12.11
长期借款 430,691.53 47.00 388,587.56 43.61 364,230.54 46.83
应付债券 - - - - 49,978.02 6.43
其他流动负债 100,000.00 10.91 101,102.11 11.35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300.00 1.78 3,170.38 0.36 3,170.38 0.41
其他应付款 12,200.00 1.33 21,134.06 2.37 16,879.64 2.17
合计 916,300.33 100.00 891,152.28 100.00 777,823.07 100.00
(二)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
表6-32: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353,708.80 76.54 96,504.74 93.06 243,715.00 97.48 90,471.79 90.05 784,400.33 85.61
债券融资 103,400.00 22.38 - - 6,300.00 2.52 - - 109,700.00 11.97
融资租赁 - - - - - - 10,000.00 9.95 10,000.00 1.09
其他融资 5,000.00 1.08 7,200.00 6.94 - - - - 12,200.00 1.33
合计 462,108.80 100.00 103,704.74 100.00 250,015.00 100.00 100,471.79 100.00 916,300.33 100.00
(三)担保结构
发行人银行借款的担保结构如下:
表6-33: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合计 占比
保证借款 108,718.39 224,452.78 333,171.17 42.46
信用借款 56,500.00 179,655.00 236,155.00 30.10
质押借款 3,550.00 98,534.72 102,084.72 13.01
抵押借款 500.00 18,450.00 18,950.00 2.42
保证+质押借款 8,531.20 19,824.08 28,355.28 3.61
保证+抵押借款 5,910.00 57,021.58 62,931.58 8.02
质押+抵押借款 2,752.59 - 2,752.59 0.35
应计借款利息 122.78 115.76 238.54 0.03
合计 186,584.96 598,053.92 784,638.88 100.00
(四)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表6-34: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 借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利率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结束日 担保类型
交通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2.25 2026-01-28 2028-01-27 信用
进出口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6 2025-03-12 2028-03-12 信用
进出口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 2.6 2025-03-19 2028-03-19 信用
中国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5 1.6 2023-07-31 2030-07-28 信用
广发银行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1 2.6 2026-01-30 2029-01-29 信用
浦发银行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9 2.65 2026-02-13 2029-02-12 保证
(五)发行人发行的债券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曾发行过9期债券,目前存续3期,具体情况如下:
表6-35:发行人债券发行历史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 剩余规模 票面利率 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13甬热电 3 0 5.10 7年 2013-04-15 2020-04-15
GC甬能01 5 0 3.18 3年 2022-03-07 2025-03-07
24金通1A 4.75 0 2.60 2.4301年 2024-04-10 2025-09-12
24金通1B 0.25 0 - 4.4301年 2024-04-10 2025-09-12
24宁波能源SCP001 10 0 2.18 268天 2024-07-03 2025-03-28
GC甬能Y1 5 5 2.73 5年 2025-03-04 2030-03-04
25宁波能源SCP001 10 0 2.27 268天 2025-03-19 2025-12-12
25甬能Y2 5 5 2.64 5年 2025-09-19 2030-09-19
25宁波能源SCP002 10 10 1.85 268天 2025-12-10 2026-09-04
合计 53 20 - - - -
五、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分析
(一)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5.90%,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控股公司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3)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参股公司情况”、及“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2、非流动资产分析”之“(2)长期股权投资”。
(4)其他关联方
表6-36: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2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3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同一母公司
4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5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投集团间接持有其34%股权
6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7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8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9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0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1 宁波新芝宾馆经营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2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3 宁波文化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4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15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开投集团的联营企业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投集团的联营企业
17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开投集团的联营企业
18 宁波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 开投集团的联营企业
19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的联营企业
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2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持有子公司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49%股份
23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全资子公司
24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5 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6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受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7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8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29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
30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持有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10%股权
31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子公司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15%股权
32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持有兰溪甬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25%股权
33 深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
34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35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35%股权
36 宁波国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6%股权
(二)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37:2023-2025年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参照市价 11,151.10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414.31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工作餐 参照市价 254.19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参照市价 2.55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33.21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304.87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费 参照市价 18.54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煤炭 参照市价 5,472.35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96.21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参照市价 306.11
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装修费 参照市价 4.31
宁波天光燃气设计有限公司 装修费 参照市价 0.28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工程款 参照市价 90.21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17.21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79.54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32.37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2.97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49.14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酒店有限公司 会务费 参照市价 6.00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咨询费 参照市价 0.30
合计 - - 18,335.77
2024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参照市价 9,011.46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煤炭 参照市价 4,891.49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720.4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参照市价 583.52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497.85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 工作餐 参照市价 228.86
司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199.54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资产 参照市价 186.23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136.94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81.25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56.72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33.25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25.30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费 参照市价 9.43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7.83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费 参照市价 5.79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工程款 参照市价 5.75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会务费 参照市价 0.21
合计 - - 16,681.86
2025年度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蒸汽 参照市价 8,825.27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煤炭 参照市价 4,486.75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1,278.16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796.14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工作餐 参照市价 352.79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参照市价 94.62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94.42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51.96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30.90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参照市价 12.76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费 参照市价 7.97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3.25
宁波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0.21
合计 - - 16,035.20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38:2023-2025年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3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10.51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01.6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308.52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0.00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8.25
宁波文化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61.9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07.22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477.07
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34.7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参照市价 949.87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5,059.08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2,366.37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38,032.47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0.00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生物质材料 参照市价 9,088.7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73.40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69.03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96.50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38.93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48.14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34.43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27.07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283.96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8.03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39.69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出租煤棚收入等 参照市价 620.46
宁波新芝宾馆经营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参照市价 27.69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能源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25.58
合计 - - 98,519.37
2024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445.3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94.23
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27.90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12.18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03.94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60.73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9.03
宁波文化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8.91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33,792.42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4,371.80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0,595.00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44.22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参照市价 1,696.74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594.99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268.36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23.89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05.83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71.22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68.59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67.24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49.30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34.43
宁波新芝宾馆经营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服务 参照市价 38.83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 参照市价 1.22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销售热水、热量 参照市价 59.04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物业综合管理服务 参照市价 5.43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出租煤棚收入等 参照市价 677.15
2025年度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336.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57.55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104.32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92.92
宁波文化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44.18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25.7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参照市价 7.11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7,676.1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20,623.97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10,020.76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参照市价 52.60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参照市价 415.23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参照市价 317.36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参照市价 8.45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运营服务 参照市价 794.02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69.50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50.97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08.84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100.95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75.36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72.88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69.4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61.92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47.12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41.81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劳务费 参照市价 32.45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出租煤棚收入等 参照市价 655.71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销售热水、热量 参照市价 69.93
宁波新芝宾馆经营有限公司 综合能源服务 参照市价 53.64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其他 参照市价 0.01
合计 - - 62,487.43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表6-39:2023年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其他资产托管 2021-5-25 2024-5-24 协议价 471.70
合计 - - - - - 471.70
表6-40:2024年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确认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能源 其他资产托管 2024-05-25 2027-05-24 协议价 471.70
合计 - - - - - 471.70
表6-41:2025年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万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确认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能源 其他资产托管 2024-05-25 2027-05-24 协议价 471.70
合计 - - - - - 471.70
3、关联租赁情况
2023-2025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关联方发生租赁关系的情况如下:
(1)关联出租情况
表6-42:2023-2025年发行人关联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26.67
合计 - - 26.67
2024年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5.71
合计 - - 5.71
2025年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 - - -
合计 - - -
(2)关联承租情况
表6-43:2023-2025年发行人关联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34.67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车辆租赁 参照市价 4.78
合计 - - 39.45
2024年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32.34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车辆租赁 参照市价 2.39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4.20
合计 - - 38.92
2025年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定价方式 金额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30.72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参照市价 8.65
合计 - - 39.37
4、关联担保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4: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3,900.00 2021年2月9日 2024年2月9日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3,250.00 2022年3月1日 2025年10月20日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3,250.00 2021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8,840.00 2023年11月2日 2030年10月15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8,400.00 2022年9月30日 2025年9月29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8,75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200.00 2022年11月10日 2025年11月9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2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600.00 2022年9月30日 2025年9月29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76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6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8,980.00 2022年8月31日 2026年8月30日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200.00 2023年3月28日 2026年3月27日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8,470.00 2023年3月6日 2028年3月5日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3月1日 2024年3月1日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4,200.00 2021年2月9日 2036年2月9日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 2022年10月17日 2025年4月17日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年11月23日 2035年11月22日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8,000.00 2022年11月1日 2027年11月1日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32,000.00 2020年11月23日 2035年11月22日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3,000.00 2023年6月29日 2025年6月29日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5,000.00 2022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4日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4,800.00 2023年2月25日 2026年2月25日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8,000.00 2022年1月20日 2026年1月20日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9,000.00 2022年9月26日 2025年9月26日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8,000.00 2022年9月26日 2025年9月26日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年6月30日 2026年6月30日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0,000.00 2022年11月24日 2025年11月24日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5,000.00 2023年2月25日 2026年2月25日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1,200.00 2022年8月2日 2032年8月2日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 2021年8月4日 2024年12月27日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5,000.00 2021年12月27日 2024年12月27日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3,000.00 2021年12月27日 2024年12月27日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6,000.00 2021年8月24日 2024年8月24日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年12月27日 2024年12月27日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15,000.00 2022年6月10日 2025年6月10日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7,500.00 2023年10月18日 2024年10月17日
象山朗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7,155.00 2023年8月2日 2026年8月1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8,407.35 2023年11月30日 2028年11月30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648.50 2023年1月12日 2026年9月14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29.70 2023年3月6日 2026年3月6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186.92 2023年7月24日 2026年7月24日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25,380.00 2022年7月15日 2035年7月15日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 2023年4月13日 2029年11月30日
合计 436,207.47 - -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5: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8,407.35 2023年11月30日 2028年11月30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648.50 2023年1月12日 2026年9月14日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186.92 2023年6月30日 2024年6月29日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 2023年4月13日 2029年11月30日
合计 15,242.77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000.00 2023年4月13日 2029年11月30日
合计 4,000.00 -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6:2023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303.28 2022年3月7日 2025年3月7日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80.00 2020年10月16日 2030年10月15日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50.00 2021年2月9日 2024年2月9日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75.00 2022年3月1日 2025年10月20日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75.00 2021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380.00 2020年10月16日 2030年10月15日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1,150.00 2021年2月9日 2024年2月9日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875.00 2022年3月1日 2025年10月20日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875.00 2021年9月6日 2024年9月6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5,200.00 2023年8月31日 2026年8月30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16,000.00 2022年9月30日 2025年9月29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5,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年11月10日 2025年11月9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3年3月28日 2026年3月27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2年9月30日 2025年9月29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年3月28日 2026年3月27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25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年11月10日 2025年11月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2022年9月30日 2025年9月2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3年3月28日 2026年3月27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年11月10日 2025年11月9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年8月24日 2025年8月23日
合计 183,633.28 - -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7: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1,303.52 2022/3/7 2025/3/7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80.00 2020/10/16 2030/10/15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75.00 2022/3/1 2025/10/20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25.00 2024/3/15 2029/3/15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380.00 2020/10/16 2030/10/15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875.00 2022/3/1 2025/10/20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1,225.00 2024/3/15 2029/3/15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5,20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16,0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5,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11/10 2025/11/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4/6/1 2027/5/3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25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11/10 2025/11/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4/6/1 2027/5/3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11/10 2025/11/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4/6/1 2027/5/31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 2022/11/17 2030/10/20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24/7/22 2025/7/22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024/8/8 2027/8/8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24/9/18 2027/9/18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7,500.00 2022/11/17 2030/10/20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500.00 2024/7/22 2025/7/22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600.00 2024/8/8 2027/8/8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500.00 2024/9/18 2027/9/18
浙江普惠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12.50 2024/3/15 2027/3/15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7.76 2024/9/25 2027/9/25
上海华之邦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4,870.60 2024/9/25 2027/9/25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 735.00 2024/9/25 2027/9/25
合计 239,479.38 - -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8:2025年末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380.00 2020/10/16 2030/10/15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75.00 2022/3/1 2025/10/20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25.00 2024/3/15 2029/3/15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380.00 2020/10/16 2030/10/15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875.00 2022/3/1 2025/10/20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1,225.00 2024/3/15 2029/3/15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5,20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16,00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11/10 2025/11/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8,000.00 2024/6/1 2027/5/3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22,60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4,800.00 2025/2/19 2028/2/18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30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11/10 2025/11/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4/6/1 2027/5/31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5,65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2025/2/19 2028/2/1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0.00 2023/8/31 2026/8/3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800.00 2022/11/10 2025/11/9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2/8/24 2025/8/2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2023/3/28 2026/3/27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3/12/2 2026/12/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2024/6/1 2027/5/3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2022/9/30 2025/9/2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0.00 2025/11/20 2028/11/2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80.00 2025/2/19 2028/2/18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7,500.00 2022/11/17 2030/10/20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25/10/21 2028/10/21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00.00 2024/8/8 2027/8/8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 2024/9/18 2027/9/18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2025/10/27 2033/10/27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7,500.00 2022/11/17 2030/10/20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500.00 2025/10/21 2028/10/21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600.00 2024/8/8 2027/8/8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1,500.00 2024/9/18 2027/9/18
宁波市涌鑫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3,000.00 2025/10/27 2033/10/27
浙江普惠大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12.50 2024/3/15 2027/3/15
玉山甬饶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00 2025/5/15 2037/5/15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490.00 2024/8/6 2029/8/6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490.00 2024/8/16 2027/8/16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7.76 2024/9/25 2027/9/25
上海华之邦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245.00 2025/3/17 2028/3/17
上海华之邦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4,870.60 2024/9/25 2027/9/25
上海华之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 735.00 2024/9/25 2027/9/25
合计 216,865.86
5、关联方资金拆借
2023年发行人无关联方拆借。
表6-49:2024年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3,000 2024/5/15 2024/9/13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000 2024/5/15 2024/11/14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7,000 2024/5/15 2024/12/31
表6-50:2025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2,500 2025/5/14 2025/7/13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000 2025/5/14 2025/10/13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500 2025/5/14 2025/12/13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000 2025/5/14 2026/5/13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3年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表6-51:2023年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65%股权 6,603.66
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购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70%股权 32,339.30
合计 - 38,942.96
2024年未发生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2025年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表6-52:2025年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深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转让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股权 1,327.59
浙江德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 638.63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转让宁波甬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41%股权 918.13
宁波国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 2,884.35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53: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65.88 632.13 718.14
8、其他关联交易
(1)金融机构贷款及利息支出
表6-54:发行人金融机构贷款及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类型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 13,355.00 19,967.27 14,464.95
还款 12,965.21 15,418.19 14,233.81
贷款利息支出 800.41 473.99 787.46
(2)金融机构存款及利息收入
表6-55:发行人金融机构存款及利息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类型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入 206,622.85 104,274.01 117,070.65
支取 207,601.85 103,729.79 117,538.64
期末账户余额 1,401.20 2,293.53 1,776.90
存款利息收入 16.09 12.98 28.58
票据贴现支出 379.21 99.03 276.77
(3)资金拆借利息
表6-56:发行人资金拆借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类型 关联方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支出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2.64 176.28
9、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6-57: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1.20 88.53 2,293.53 99.61 1,749.31 51.50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181.61 11.47 9.08 0.39 1,647.56 48.50
货币资金合计 1,582.81 100.00 2,302.61 100.00 3,396.87 100.00
应收账款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34 0.85 44.34 1.28 44.34 6.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4 0.75 48.54 1.40 41.65 6.15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 13.74 0.26 20.28 0.58 17.55 2.59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 4.91 0.09 5.41 0.16 6.55 0.97
项目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司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159.67 3.05 1,599.60 46.13 112.33 16.58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1,482.95 28.33 - - - -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509.41 47.94 1,025.37 29.57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 7.75 1.14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888.76 16.98 559.09 16.12 300.00 44.29
宁波绿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37.33 1.08 - -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14.47 0.28 8.97 0.26 - -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22.06 0.42 - - - -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 - - - 10.56 1.56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15 0.90 72.17 2.08 93.80 13.85
宁波逸东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11.05 0.32 12.19 1.80
宁波新芝宾馆经营有限公司 2.23 0.04 6.33 0.18 1.69 0.25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28.90 0.83 28.90 4.27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23 0.10
应收账款合计 5,234.16 100.00 3,467.38 100.00 677.31 100.00
预付款项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 - - - 20.06 82.1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 - - - 4.36 17.84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91 100.00 - - - -
预付账款合计 19.91 100.00 - - 24.42 100.00
其他应收款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34.40 37.88 - - - -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5.32 5.86 - - - -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23 54.21 49.23 83.85 24.70 93.00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 - 7.62 12.98 - -
宁波朗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6 2.05 1.86 3.17 1.86 7.00
其他应收款合计 90.81 100.00 58.71 100.00 26.56 100.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6-58: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20.00 100.00 4,230.00 1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8,920.00 100.00 4,230.00 100.00 5,000.00 100.00
长期借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90.96 100.00 12,876.38 100.00 5,641.90 100.00
合计 15,690.96 100.00 12,876.38 100.00 5,641.90 1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52.12 95.52 7,114.78 96.89 7,914.33 92.29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33.97 2.81 77.72 1.06 429.87 5.01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 - 15.51 0.21 110.43 1.29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9.03 1.67 135.05 1.84 121.16 1.41
合计 8,325.12 95.52 7,343.06 100.00 8,575.80 100.00
应付账款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453.42 72.91 1,539.66 80.18 1,196.60 71.79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7.65 - - 9.06 0.54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351.90 6.30 283.80 14.78 - -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125.51 - 54.81 2.85 - -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 - - - 171.79 10.31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 1.90 - - 44.45 2.67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37.92 - 28.51 1.48 30.20 1.81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214.64 12.88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 0.34 8.85 0.46 - -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东钱湖康得思酒店 6.86 0.64 4.56 0.24 - -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 12.79 0.18 - - - -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57 0.06 - - -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1.16 0.02 - - - -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0.43 100.00 - - - -
合计 1,993.57 72.91 1,920.20 100.00 1,666.73 100.00
其他应付款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38.32 0.28 35.97 0.44 7.70 0.08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 - - - - -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85.48 0.62 71.28 0.87 71.33 0.74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0.19 0.00 0.19 0.00 4.63 0.05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005.00 36.12 - - 0.50 0.01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8,308.01 59.96 8,081.41 98.69 9,543.38 99.07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 - - - 5.63 0.06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10.00 1.52 - - - -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0.00 1.52 - - - -
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 0.06 0.00 - - - -
合计 13,857.07 100.00 8,188.85 100.00 9,633.17 100.00
预收账款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99.53 100.00 47.49 100.00 47.23 100.00
合计 99.53 100.00 47.49 100.00 47.23 100.00
租赁负债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63.96 69.38 - - 77.72 16.94
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199.94 20.89 16.19 6.52 19.79 4.31
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3.13 9.73 232.16 93.48 361.33 78.75
合计 957.04 100.00 248.34 100.00 458.84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10,340.00 100.00 17,571.75 100.00 - -
合计 10,340.00 100.00 17,571.75 100.00 - -
六、或有事项
(一)未决诉讼和承诺事项
1、未决诉讼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2、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承诺情况。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为其他单位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担保共计人民币113,739.60万元,担保情况如下:
表6-59:2025年发行人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方 发行人与被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到期时间 担保余额
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是 2029年11月30日 4,000.00
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2030年9月19日 100,000.00
3 宁波能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是 2028年8月 25日 9,739.60
合计 - - - 113,739.60
七、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的资产价值为308,310.98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7.27%,具体情况如下:
表6-60: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145.75 保证金
应收账款 68,899.37 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
投资性房地产 17,877.51 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固定资产 55,578.38 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无形资产 10,878.12 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其他流动资产 9.30 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长期应收款 153,925.56 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受限
合计 308,310.98 -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表6-61: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借款质押保证金 1,033.07
保函保证金 111.68
期货保证金 1.00
合计 1,145.75
截至2025年末,除上述抵押情况外,公司资产无其他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八、金融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大宗商品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方面的投资。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有重大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
十、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海外投资情况。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被多家银行授予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强。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206.95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83.21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23.73亿元。上述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各主要合作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表7-1:2025年末发行人的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机构名称 授信总额 已使用 未使用
1 进出口银行 193,200.00 112,880.00 80,320.00
2 建设银行 78,100.00 10,156.55 67,943.45
3 工商银行 104,900.00 59,106.67 45,793.33
4 中国银行 250,500.00 113,868.08 136,631.92
5 农业银行 179,050.00 75,426.10 103,623.90
6 交通银行 120,600.00 56,888.39 63,711.61
7 邮政储蓄银行 15,000.00 9,000.00 6,000.00
8 浦发银行 189,050.00 105,545.95 83,504.05
9 招商银行 120,100.00 29,808.74 90,291.26
10 中信银行 87,940.00 75,927.60 12,012.40
11 浙商银行 65,000.00 3,394.00 61,606.00
12 光大银行 30,000.00 12,436.90 17,563.10
13 民生银行 107,260.00 47,082.12 60,177.88
14 平安银行 3,000.00 - 3,000.00
15 广发银行 110,000.00 17,816.00 92,184.00
16 兴业银行 18,500.00 5,499.00 13,001.00
17 华夏银行 20,000.00 4,000.00 16,000.00
18 徽商银行 7,000.00 1,700.00 5,300.00
19 上海银行 10,500.00 8,591.00 1,909.00
20 杭州银行 10,700.00 314.90 10,385.10
21 北京银行 98,100.00 22,280.31 75,819.69
22 宁波银行 76,500.00 27,261.30 49,238.70
23 宁波通商银行 20,000.00 11,557.10 8,442.90
24 鄞州银行 3,000.00 3,000.00 -
25 汉口银行 4,000.00 - 4,000.00
26 江苏银行 107,500.00 - 107,500.00
27 华润租赁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28 华侨永亨银行 20,000.00 8,640.00 11,360.00
合计 2,069,500.00 832,180.71 1,237,319.29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和其他债券情况如下表,其中尚处于存续期债券规模为25亿元:
表7-2:债务融资工具和其他债券发行情况
发行人 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到期/行权日期 发行期限 发行规模(亿元) 当前余额(亿元) 票面利率 状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甬热电 2013-04-15 2020-04-15 7年 3 0 5.60 已到期
GC甬能01 2022-03-03 2025-03-07 3年 5 0 3.18 已到期
24宁波能源SCP001 2024-07-01 2025-03-28 268天 10 0 2.18 已到期
GC甬能Y1 2025-03-03 2030-03-04 5年 5 5 2.73 存续中
25宁波能源SCP001 2025-03-17 2025-12-12 268天 10 10 2.27 已到期
25甬能Y2 2025-09-18 2030-09-19 5年 5 5 2.64 存续中
25宁波能源SCP002 2025-12-09 2026-09-04 268天 10 10 1.85 存续中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4金通1A 2024-04-03 2025-09-12 2.4301年 4.75 0 2.60 已到期
24金通1B 2024-04-03 2025-09-12 4.4301年 0.25 0 - 已到期
合计 - - - - 53 20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第八章 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或“宁波开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6年2月12日,宁波开投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为发行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6年5月25日,宁波开投出具了担保函。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庭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陆亿壹仟叁佰伍拾贰万元整
实缴资本:人民币伍拾陆亿壹仟叁佰伍拾贰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07480X5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邮政编码:315040
联系电话:0574-83879730
传真:0574-87289685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担保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担保人将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1、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及子公司已不存在“名股实债”事宜。
2、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不存在参与PPP项目、政府投资资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的业务;不存在土地整理等相关业务;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
3、担保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及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中涉及部分应收政府的款项,均具有经营业务背景,形成原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替地方政府融资的情况,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国发[2014]43号文、财综[2016]4号文、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文等相关政策规定。
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担保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担保人不存在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情形。经征询宁波市财政局意见,以上情况属实,担保人经营合法合规,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担保人历史沿革
1984年,根据宁波市政府【1984】123号文件,宁波市政府批准设立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1992年,根据甬政发【1992】204号文,宁波市政府批准设立宁波市人民政府地产开发管理公司(后更名为宁波市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
1995年,根据宁波市政府甬政发【1995】第125号文件,宁波市地产开发公司与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为5,920.00万元。
1997年,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改建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和组建企业集团的通知》(甬政发【1997】第104号),宁波市政府决定将宁波市建设开发公司(宁波市地产开发公司)改建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并组建企业集团;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司为市政府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常管理归口宁波市计划委员会,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公司改建后不再保留宁波市地产开发公司名称。
1998年,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组建新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甬政发【1998】26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万元,由所有者权益转增。
2002年12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2】162号《关于同意组建新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合并组建为新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5年2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甬国资委办【2005】28号文件《关于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划转的通知》,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产权整体无偿划拨给宁波开投,2015年3月,该产权划转事项的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2013年1月,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东决定,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其中: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5亿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2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2亿元,由宁波市国资委出资2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于2013年1月经宁波市国资委批复同意。宁波开投已于2013年1月9日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6年1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同意吸收合并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国资改【2015】49号),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宁波开投吸收合并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其所有的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宁波开投承接,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开投存续经营,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同意宁波开投吸收合并电开公司后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转增至50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宁波开投已于2016年1月26日完成相关的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3月,因宁波市行政区划调整,担保人所在行政区划由“宁波市江东区”改称为“宁波市鄞州区”。经宁波市国资委批准,担保人公司登记地址由“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变更为“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同时,宁波市国资委批准担保人经营期限由“三十年”变更为“长期”。上述事项于2017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6月24日,宁波市国资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五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浙企财[2020]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划转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方案的复函》(浙财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下达《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相关事项的通知》([2020]54号):宁波市国资委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所持担保人股权的10%(对应注册资本5亿元)划转至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宁波市国资委于2020年8月向宁波开投增资4,000万元(担保人注册资本增至50.4亿元),故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划入的股权为增资后担保人9.92%股权。2020年11月,宁波市国资委与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就上述事宜已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且上述事项已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1年12月28日,根据担保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40亿元增加至55.654亿元,由宁波市国资委增资5.254亿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时增资。上述增资资金已全额到位,且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担保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56,540万元,其中宁波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91.02%,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98%。
2025年12月,根据担保人股东会决议,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5.654亿元增加至56.1352亿元,由宁波市国资委增资4,812万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时增资。上述增资资金已全额到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担保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61,352万元,其中宁波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91.09%,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91%。
2026年4月,根据担保人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担保人8.91%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浙财社保股权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已于2026年5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担保人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为561,352万元,其中宁波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91.09%,浙江省浙财社保股权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9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注册资本56.1352亿元,不存在以土地储备、林权、探矿权、湖泊、盐田、滩涂以及公益资产等注资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不存在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担保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注册资本56.1352亿元,为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情况见下图:
图8-1:担保人股权结构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1.09%
浙江省浙财社保股权管理有限公司
8.9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未被质押。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宁波市政府直属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营运机构,公司性质为国有全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担保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四、担保人独立性情况
本公司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在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
1、业务方面: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业务结构完整。
2、人员方面:公司人员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3、资产方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对其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其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置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各职能部门实行独立运作。
5、财务方面: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运用的情况。
五、担保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母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全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职责,是宁波市主要骨干公司之一。
公司本部作为整个集团的管理机构,自身业务主要以投融资为主,包括项目投资、资产经营等,是整个集团运作的核心管理机构。
截至 2025年末,公司本部资产总额 9,305,399.45万元,负债总额2,974,503.44万元,所有者权益6,330,896.01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34.94万元,利润总额683,432.58万元,净利润684,014.4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24,450.48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本部资产总额9,275,687.89万元,负债总额2,769,192.66万元,所有者权益6,506,495.23万元;202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6.89万元,利润总额141,806.84万元,净利润141,806.8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7,406.68万元。
(一)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子公司共25家,其中12家全资子公司,13家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8-1:担保人主要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业务范围
1 明州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USD500.00 全资 投资管理
2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3.10 557,700.00 控股 文化体育项目投资
3 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 全资 商品贸易
4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60.00 20,000.00 控股 大宗商品合同交易的市场管理和中介服务
5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5.00 50,000.00 控股 商业保理业务
6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220,000.00 全资 会议中心、酒店管理
7 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50,000.00 全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8 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98.57 210,000.00 控股 家居广场开发经营、市场管理
9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8.00 10,000.00 控股 新农村小镇建设
10 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90,000.00 全资 综合(含投资类、主业不明显)
11 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309,500.00 全资 房地产开发
12 宁波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0,350.00 全资 企业管理
13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5.89 111,776.82 控股 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
14 宁波钱湖宾馆有限公司 74.11 90,000.00 控股 酒店管理、宾馆项目建设
15 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 100.00 155,000.00 全资 酒店管理、宾馆项目建设
16 宁波市会展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全资 酒店管理
17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全资 物业管理
18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2.31 260,000.00 控股 宁波文化广场项目投资
19 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199,800.00 全资 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与管理
20 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4,500.00 全资 酒店管理
21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80.00 250,000.00 控股 房地产开发经营
22 宁波甬兴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90.00 12,100.00 控股 化工实业项目投资
23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38.98 208,958.00 控股 以水资源为主的资源综合投资、开发、经营等
24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66.67 300,000.00 控股 证券业务
25 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90.00 40,082.94 控股 钢铁行业的实业投资
担保人主要控股子公司中,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达50%但纳入合并报表,主要原因如下:
①本公司持有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90%的股权,系第一大股东。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作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其中4名董事为本公司委派,1名职工董事(也为本公司人员),1名外部董事为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派。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因本公司可以对其实施控制,故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②本公司持有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8%股权,公司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本公司委派4人,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委派2人,宁波德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1人,董事会决议事项需经董事会成员二分之一(含)以上表决权的董事通过方为有效。因本公司可以对其实施控制,故将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③根据2019年3月29日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和宁波市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甬国资产[2019]14号),宁波市国资委将持有的宁波原水有限公司39.35%股权无偿划转给本公司,并由本公司与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股东宁波市奉化区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本公司对原水公司拥有控制权。根据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溪下水库和皎口水库(占原水公司17.83%股权)无偿划给宁波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无偿划给宁波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再由宁波市海曙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波市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5%股权折价增资投入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及增资后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至38.07%,本公司对原水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能纳入合并报表的情况如下:
①公司持有宁波大红鹰教育中心100%股权,宁波大红鹰教育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开投集团未派驻管理层,不干涉大红鹰教育中心日常经营及其他重大决策,对其无控制及共同控制权利,本公司对此项投资按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核算。
重要子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1、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更名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2001年,经宁波市人民政府甬政发【2001】163号《关于同意设立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波开发区北仑热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0982.SH]),向社会公开担保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截至2024年末,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11,762.75万股。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热电联产,主要产品为热力、电力等,是目前宁波地区供热面积及供热量最大的热电企业。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9.97亿元,净资产55.07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7.87亿元,净利润4.08亿元。
2、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置业”)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浙江省建设厅批准的二级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开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公司曾成功自主开发了铸坊巷一期、二期住宅小区,中山东路住宅及办公楼、望江大厦、天馨苑小区、中山银座及江东新时代(宁穿路地块项目)、公元世家等项目,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达70%以上。公司被评为浙江省重质量、守诚信示范单位,其开发的“新时代”住宅小区,总面积15
万平方米,是目前宁波最大的高层建筑群之一,该楼盘荣获“2005中国国际建筑艺术双年展•国际居住建筑社区景观艺术金奖”,2005年被评为中国房地产景观社区成功开发典范,2007年被评为宁波市人居环境奖。代建项目文化广场IV标段(大剧院)荣获2014-2015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东欧会馆项目荣获2018年度宁波市优质工程奖。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8.33亿元,净资产50.4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35亿元,净利润0.14亿元。
3、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拥有较全面的证券类业务资格,证监会批复甬兴证券的同时核准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六大业务资格及设立甬兴资管子公司,业务牌照齐全,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证券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6.67亿元,净资产26.8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3亿元,净利润0.21亿元。
4、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物产”)成立于2025年3月,注册资本20亿元,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全资设立。
作为开投集团贸易产业的核心管理平台,宁波物产承担了对开投集团相关贸易资产进行统筹整合、管理赋能的功能。目前,宁波物产经营管理凯通物产、凯创物产、凯航物产、凯盛物产、凯峰物产和能源实业等贸易企业,形成黑色、
能化和有色为主的凯投系大宗贸易产业。同时,受托管理开投集团参投的浙江LNG接收站项目、舟山东白莲岛油品储运项目、大榭开发区商业石油储备项目等油气基础设施产业,有效实现贸易产业与基础设施产业的融合与协同发展。
宁波物产始终坚持以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做有利润的营收、有现金流的利润”为导向,紧紧围绕“打造一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按照以大宗贸易横向品类多元化发展、向供应链产业上下游纵向延伸,带动国际国内大宗贸易双循环的发展路径,深入推进“平台化、国际化、数智化、资本化、绿色化”赋能,积极构建以大宗贸易为核心,产业投资、仓储物流和金融服务三轮驱动的“1+3”业务格局。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6.97亿元,净资产25.28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70亿元,净利润0.79亿元。
5、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下设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位于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项目地块紧邻东钱湖南湖西岸,北至奕大山,南至东坑山,西侧距离兴凯路约500米,东至东钱湖沿湖堤坝(奉钱线)。建筑以“连青山,观绿水,望田野”为设计理念,融合江南传统元素,形成廊桥式结构,主体包括峰会区、主会场区、多功能区及望岚酒店。
项目于2022年5月底竣工,同年11月11日投入运营。
项目定位是立足打造“具有国际一流水准,富有中国江南韵味”的国际会议中心,全面满足举办高规格国务政务峰会、商务、学术会议,并能承办小型高端展览、文化艺术活动、豪华酒店等需求,构建功能先进、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交通高效的现代化会议场馆。项目目标是以建设国际高端、大型会议承办
地为目标,成为宁波对接国家“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重要平台,
全面提升宁波城市开放度、影响力和号召力。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60.51亿元,净资产17.57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2.81亿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1家,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表8-2:担保人2025年末主要参股公司业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74% 660,359.08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截至2026年3月末,宁波开投持股18.74%,为宁波银行的第一大股东。宁波银行(002142)是宁波地区的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7月19日宁波银行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通过近年来的发展,宁波银行已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一家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资本充足、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竞争力较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甬政办抄第193号抄告单对“关于要求明确市财政商业银行股权相关各方责权利关系等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宁波市财政局将持有的2.7亿股宁波银行股权划转给公司,由公司行使股东的各项权利和相应的管理职责,拥有该股权的全部股东权益,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将本项股权全部授权给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持有。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原持有1.79亿股宁波银行股权,2010年9月增持宁波银行股权2,600万股。2012年四季度,财政划转的2.7亿股宁波银行股权其中的24,510.66万股已办妥相关过户手续。2012年9月-11月,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自二级市场买入宁波银行股票1,650.35万股。2013年10月,财政划转的2.7亿股宁波银行股权中剩余的2,489.34万股也已办妥相关过户手续。2014年9月,宁波银行非公开定向发行36,600.78万股,公司认购其中15,846.22万股,公司持股比例由17.04%上升至20%,持股数量64,996.57万股。2015年7月,宁波银行实施10股转2股派发4.5元(含税)分配方案。2016年1月,公司完成对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原电力开发公司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转由宁波开投持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宁波银行股票数量为1,013,946,461股,持股比例20%。2018年9月,宁波开投将宁行转债实施转股,转股后,宁波开投持有宁波银行股票数量为1,124,990,768股,持股比例变为21.60%。截至2026年3月31日,宁波开投持有上市公司宁波银行股票比例达为18.74%。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6,286.71亿元,净资产2,486.29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19.68亿元,净利润295.29亿元。
六、担保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组织结构见下图:
图8-2: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图
(二)各主要部门职能
开投集团总部组织结构以承接集团未来整体战略的需求为导向,优化集团管控及组织运行效率,共设9大部门,充分发挥开投集团总部作为战略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产业监控中心、资源统筹中心、人才培育中心、服务支持中心的功能定位。
1、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科技与数字化部)
(1)牵头负责集团总部综合协调、上情下达、与政府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络。
(2)完善集团总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负责董事会会议、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会议组织安排,完成各类综合性材料撰写。
(3)履行督查督办职责,做好上级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件以及集团重要决策部署的传达落实、督促执行及汇总反馈等常态化工作。
(4)负责集团总部公文处理、文件轮阅、档案整理、保密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
(5)负责集团维稳、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参与、支持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置集团涉稳事项。
(6)负责面向政府部门、行业等方面的公共关系管理和危机管理,负责相关荣誉申报等工作。
(7)负责社会责任管理,开展对外捐赠、对口帮扶等活动。
(8)负责统筹集团数字化建设,督导推动数字化项目开发与实施,做好集团软硬件平台及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实施软件正版化,夯实网络安全防护体系。
(9)负责集团总部接待、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与申领、三公经费归口管理、公务车辆管理与调度、不动产管理、食堂管理、办公楼物业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1)负责集团人力资源规划建设,为集团战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体系的支撑。
(2)负责集团人力资源制度流程建设,组织编制、修订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3)负责集团总部员工、外派人员,集团一级企业经营层的薪酬体系设计、修订和实施;负责集团工资管理,包括工资总额管控及集团年度工资预算和清算工作。
(4)负责集团总部、外派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办法的制订和完善,组织开展集团总部员工和外派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集团一级企业经营层年度个人考核及考核等级的认定。
(5)负责制定集团年度用工计划,组织实施集团总部的招聘工作,监督及指导集团各级子企业开展招聘工作。
(6)负责编制集团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集团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集团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考察、荣誉申报等工作。
(9)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社会保障、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集团总部日常考勤、集团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团出国(境)管理等工作。
(10)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委派至参控股企业的董监高人选建议。
(11)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纪检监察室
(1)协助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监督检查集团各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市委以及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集团政治生态建设总体状况。
(3)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有关办法措施,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4)在集团党委领导下,开展集团内部巡察工作,撰写巡察情况报告,以及督促巡察问题整改。
(5)强化对集团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投融资、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再监督。
(6)负责集团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集团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以及申诉,立案审查党员违犯党纪案件,作出党纪处分。
(8)按干部管理权限,对集团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10)根据监督、调查、处置情况提出纪检监察建议。
(11)向集团党委以及各级党组织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以及各类典型案例通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12)对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党纪党规、廉洁从业、典型案例等廉政教育。
(13)完成集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4、财务管理部
(1)负责制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负责集团会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报告等。
(2)负责集团预算管理工作,包括集团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控和预算调整分析。
(3)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工作,落实对外资金筹集,集中调度集团内资金,负责投资企业投资收益收缴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
(4)负责集团税务管理工作,依法纳税,做好税务筹划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有关税收政策,统筹集团纳税工作。
(5)负责集团融资担保工作,包括统筹集团融资管理、编制年度融资计划以及集团担保管理工作。
(6)负责集团资产核销工作,开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核销账务处理工作。
(7)负责集团财务分析工作,包括编制财务分析报告,提出财务分析意见,为集团经营决策提供支持。
(8)负责集团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系统。
(9)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各级子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企业管理部
(1)负责组织绩效管理,牵头负责市国资委对集团总部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组织实施集团总部各部室和集团一级企业负责人绩效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集团各级子企业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
(2)负责改革改制管理,拟定集团总部各项改革工作的****,并做好分解、落实和考核等组织工作。
(3)负责产业运营监控工作,制定经营计划管理,做好经营业绩分析、产业经营监控、产业协同管理等事项,提出改进建议。
(4)负责管控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集团总部和新设企业等管控方案及建议,牵头组织集团总部章程修订;负责集团总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备案工作;指导、监督集团各级子企业建立和实行规章制度。
(5)负责治理体系建设,指导集团各级子企业完善法人治理,审查集团一级企业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议案,监督章程、出资协议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牵头组织集团一级企业的董事推荐及董监高等人员的委派工作;协同董事会办公室做好集团各级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6)协同做好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联合人力资源部起草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编制总部部门职能说明书,负责非常设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审核或备案集团各级子企业组织机构设置。
(7)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战略投资部
(1)负责集团战略研究与规划管理,对集团重大战略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开展行业研究工作;负责组织集团各下属业务板块行业重要课题的研究。
(2)牵头组织制订集团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专项战略子规划,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集团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完成集团战略规划的修编工作;指导集团各级子企业根据集团整体战略进行战略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
(3)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的分解工作,促进战略规划分阶段逐步有效实施;牵头负责对战略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纠偏工作。
(4)根据集团经营发展需求,负责编制、申报并动态调整集团年度对外投资计划(含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分解下达投资任务;指导和审核集团一级企业投资计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
(5)负责集团投资项目的审核与管理,调研、论证并提出投资分析意见,以及集团战略直投项目的实施。
(6)对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编制阶段性投资执行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7)跟踪研究资本市场,加强资本运作研究和风险管理。
(8)负责集团资本运作,组织实施收购、兼并、上市、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工作;组织设计集团下属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方案,指导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9)负责产权管理工作;根据市国资委授权,监管集团各级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登记、变更等业务;负责组织产权转让、划转等工作。
(10)负责集团参股企业及特殊目的公司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参股企业的董事推荐及董监高等人员的委派工作。
(11)负责指导集团基金业务工作。
(12)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审计部(风控法务部)
(1)负责建立完善集团审计体系,起草拟订集团总部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包括经责审计、经营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程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集团一级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配合、协调有关审计或上级机关对集团总部及集团各级子企业进行审计。
(3)负责监督审查集团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5)负责受理、核准、备案集团资产评估项目。
(6)负责建立完善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组织协调集团总部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组织集团总部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及风险应对,负责指导、监督集团总部职能部门和集团一级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7)负责建立完善集团合规管理体系,参与集团总部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合规风险应对。
(8)负责建立完善集团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对集团总部各类经济合同、协议、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法律审核,协调处理集团总部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牵头组织集团法律法规宣传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集团一级企业法治建设工作。
(9)负责集团参控股企业的监事推荐工作。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工程管理部
(1)牵头组织对立项获批后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项目估算备案管理、预算备案管理、开工及进度计划备案管理、竣工验收及结(决)算备案管理。
(2)负责对集团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服务和监督,负责监督工程项目计划的分解、执行,牵头组织对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质量评估工作。
(3)负责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备案、审批和调整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强概算全过程管理水平。
(4)协助重大项目单位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助战略投资部的项目投中管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后评估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要求,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与教育培训工作,督导检查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7)组织召开集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部署落实安全工作。
(8)监督集团各级子企业环保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监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负责集团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下设小型项目招标平台和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投集团分平台,负责平台具体管理。
(10)负责起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等,负责管理集团评标专家库和合格供应商库。
(11)负责对招标活动实行程序监管,负责审查招标人报送的招标投标相关过程文件,负责监督招投标相关文件备案管理工作。
(12)负责对集团招投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13)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党群工作部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推动主题教育等各类党内专项工作有效开展。
(2)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负责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负责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各项党的建设工作任务。
(4)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5)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指导集团各级子企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履行国企担当。
(6)负责集团内外部信息宣传工作,做好集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的日常维护。
(7)负责集团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8)负责集团统战工作。
(9)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集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完成集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法人结构治理情况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经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其决策职能,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以下职权:决定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核定公司功能定位和主营业务、培育业务范围,审核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改革重组方案;对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审批列入负面清单监管类的投资项目;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董事会和董事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组织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金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审批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审议批准重要子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方案;对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调整方案实行备案管理;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及中期票据等一年期(不含)以上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按照规定权限审议批准公司及子企业对外担保及资金出借事项;按照规定权限审议批准公司及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方案,对相应资产评估结果实行核准或备案管理;对公司及子企业年度捐赠计划和调整方案实行备案管理;对公司及子企业单笔不良资产核销实行备案管理;审核公司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决算方案、职工福利待遇预决算方案、公司年金方案等;对公司及子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实行备案管理;对公司财务、采购、担保等重要管理制度实行备案管理;对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和年度授权决策方案实行备案管理;检查公司及子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或盖章。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董事会由7名董事成员组成,职工董事1名,外部董事4名。职工董事根据有关规定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的,经选举可以连任。外部董事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6年。董事任期届满未委派或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依照《公司法》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出具股东会决议。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制定贯彻宁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执行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制订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订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改革重组方案,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内的投资方案以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投资项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重要子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方案;决定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调整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公司及子企业年度捐赠计划及调整方案;审议公司及子企业不良资产核销方案;制订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等一年期(不含)以上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决定公司发行一年期以内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及其他重大融资方案;按照规定权限决定或制订公司及子企业对外担保方案;制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决算方案、职工福利待遇预决算方案、公司年金方案等;按照规定权限审议或决定公司及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方案,审议或核准资产评估结果;制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或批准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听取总经理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审议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决定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国资监管规章制度、本章程规定和股东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经理层成员3至6名,设总经理1名,根据实际可设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接受董事会管理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一定额度内的投资项目;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用的支出;拟订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一定金额以上的其他融资方案,按照规定权限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其他融资方案;拟订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保证等对外担保方案;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年度对外捐赠计划,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公司一定金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及年度对外捐赠计划调整方案;拟订公司年度全面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或者撤销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拟订公司重大改革重组方案;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出资人、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及党委任免以外的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拟定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调整方案;拟订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包括公司工资总额预决算方案、职工福利待遇预决算方案、公司年金方案等;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分公司、各子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工作;提出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的股东权利所涉及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四)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目前的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项管理业务的职责分工、运作流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制度管理体系,已全面推行制度化的规范管理,制定了包括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融资决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下属子公司经营、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1、预算管理方面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了全面的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的范围、预算的编制和审批、执行和调整、考核监督和奖惩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公司采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年度预算,使之符合集团和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保持与集团发展目标的相关性和持续性。
企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督,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认真编制财务计划指标,规范各种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成本管理和考核,有效规范了预算管理和开支审批权限,保证了各项资金的安全运作。
2、财务管理方面
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规范公司内部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提高公司经济实力。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为了加强短期资金合理调度,制定了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若出现还款或兑付资金困难时,将及时启动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启用未使用银行授信、处置可变现流动资产、申请实际控制人资金支持等措施。公司至今未发生一例贷款欠息、逾期或债券未兑付的情况。公司有着较强的短期资金管理能力,具备合理调配使用短期资金的经验和能力。
3、财务管理模式方面
公司主要通过财务人员派遣制度、资金管理系统、资金预算制度对公司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实行集约化的管理。公司将财务管理细分形成银行账款管理、内部资金调拨管理、支票管理、票据管理、有价证券管理、银行账户管理、信用卡管理等方面,对资金的各环节进行规范操作管理,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实行预算申报、额度审批、进度调配、系统控制前提下的分级授权审批制,控制资金使用,全资、控股子公司在集团有效管理下进行筹资。同时,为了加强短期资金合理调度,制定了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若出现还款或兑付资金困难时,将及时启动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启用未使用银行授信、处置可变现流动资产、申请实际控制人资金支持等措施。公司至今未发生一例贷款欠息、逾期或债券未兑付的情况。公司有着较强的短期资金管理能力,具备合理调配使用短期资金的经验和能力。
4、重大投、融资决策方面
对外投资上,为规范公司投资行为,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企业稳健发展,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该规定所指投资包括境内外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含土地)行为。公司对投资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功能类和竞争类集团企业培育业务和非主业的年度投资额不得超过企业本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10%,公共服务类集团企业不得超过企业本年度投资计划总额的5%。年度内若公司需对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投资计划修正报告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集团年度投资计划应于1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备案。未纳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视为禁止类项目,不得实施。融资管理上,为降低融资成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对融资的目的、管理机构以及决策程序等做出了规定,公司按照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融资规模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开展对外融资活动,公司财务部对基层企业的内外部融资实行统筹管理,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财务部每年根据公司资金预算以及公司对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等风险控制指标的要求编制年度融资方案,确定融资的金额和具体方式,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执行。在具体操作上,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融资方案和月度资金计划确定月度融资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开展具体融资活动。对重大融资活动,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决策,对债券融资等需国资委核准的融资事项,应在集团董事会决策通过后报市国资委核准。对重大融资项目,通过比价或其他市场化方式选择融资成本低、履约能力强的融资机构,参与比价的融资机构不少于3家。
5、担保制度方面
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规范集团担保行为,维护集团合法权益,防范风险,公司制定了《担保和资金出借管理办法》,公司的担保主要包括公司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的借款和发行债券、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履约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公司担保按担保范围和权限分为基层企业核准担保事项、集团公司核准担保事项、国资委核准担保事项以及不得担保事项等。
6、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从事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发生的资金往来,在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内的,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在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外的,由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审批。关联方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7、对下属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方面
公司在人员、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对下属子公司财务和审计管理方面都加强了管理。公司是经宁波市政府批准组建的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依法履行国有产权出资人的权利。为加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的履职管理,公司制定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公司对拟委派、聘任或推荐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与参股公司负责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长、监事、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进行考察与审查工作;并负责考察、监督与考核上述人员和班子的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提出考察、监督与年度及任期考核的意见与建议报告。
8、经营管理方面
公司对控股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协调公司控股企业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公司拟订控股企业(除自行项目外)经济目标考核办法,并参与绩效考核;对控股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9、工程项目管理方面
公司进行控股企业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控股企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控股企业施工图设计等工作的管理与协调,落实工程质量、进度与投资的控制;负责控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审计管理方面
公司对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对控股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对控股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对控股企业的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及竣工、交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评价。
1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方面
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公司设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重大突发事件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为此,公司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预测监控、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问责处置等方面。首先,在预测监控方面,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信息监控中心负责收集各类事件信息,对检测到的可能引起突发危机的信息进行鉴别、分类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类型及其危害程度作出预测,并在必要时发出危机警报;其次,在信息报告方面,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如实向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及时向执行董事长汇报,不得瞒报、谎报、迟报。公司管理层接到重大突发事件或可能发生的报告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将处置意见和建议传达给事发单位,随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同时根据国家规定,突发的重大事件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要及时报告;再次,在应急处置方面,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单位指导和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后,在问责处置方面,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突发事件的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改进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
12、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
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及时安排其他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及时选举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此外,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公司将主动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媒体等方面及时沟通,通过指定媒体披露该事件信息及其影响情况。
13、信息披露方面
为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担保人制定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财务管理部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并对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信息披露流程、子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有效地规范了公司债信息披露行为。
七、担保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担保人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进行设置及聘任,任职期限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成员组成,其中外部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成员除职工董事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
担保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合法合规,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担保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的任职情况如下:
表8-3:担保人董事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学历 任职时间 出生年份 是否公务员兼职
1 史庭军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研究生 2023年6月至今 1970年 否
2 谢功益 男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研究生 2023年6月至今 1980年 否
3 何帆 男 董事 研究生 2022年12月至今 1977年 否
4 罗新宇 男 董事 研究生 2022年12月至2029年1月 1974年 否
5 姜卫韬 男 董事 博士 2025年4月至2028年4月 1969年 否
6 马晓勇 男 董事 研究生 2025年4月至2028年4月 1969年 否
7 高立君 男 职工董事、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科技与数字化部)主任 本科 2024年2月至今 1982年 否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表8-4:担保人高管任职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学历 任职时间 出生年份 是否公务员兼职
1 魏雪梅 女 党委副书记 研究生 2020年5月至今 1975年 否
副总经理 2014年4月至今
2 童丽丽 女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本科 2018年10月至今 1968年 否
3 王怡鸥 女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研究生 2023年6月至今 1973年 否
4 顾剑波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研究生 2020年1月至今 1971年 否
5 楼松松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研究生 2023年6月至今 1982年 否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的简历
史庭军,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宁波海洋渔业总公司干部、船舶工程分公司副经理兼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宁波市轻工业局干部;宁波玉泰盐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宁波市轻工业局财务处副处长;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市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副处长;宁波市经济委员会企业管理处副处长;宁波市国资委企业审计处副处长、处长(期间曾挂职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市国资委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谢功益,男,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奉化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奉化区外经发展招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奉化区投资促进局局长、党组书记,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建设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宁波市鄞州区党组成员、鄞州区副区长,宁波市鄞州区委常委、姜山镇党委书记、鄞州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何帆,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市农经委政治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宁波市委组织部调研室主任科员、副主任,宁波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宁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干部综合处副处长,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组织人事处(董事会工作处)处长;现任中共宁波通商集团公司委员会委员、专职外部董事,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罗新宇,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湖南省邵东第十中学教师,湖南邵东县委宣传部记者,中国青年报记者,新华社上海分社记者,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部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院长,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姜卫韬,男,1969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马晓勇,男,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律师。历任中信宁波公司信贷员、资金计划员、副处,中信宁波集团法律部副处长,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轿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高立君,男,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科技与数字化部)副主任;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董事会办公室、科技与数字化部)主任、职工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魏雪梅,女,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宁波凯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济师;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童丽丽,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宁海县前童镇副镇长,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宁波城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怡鸥,女,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宁波城投两江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宁波新湾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顾剑波,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楼松松,男,198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宁波市江东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宁波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水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三)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在职员工总数5,352人。公司人员按学历和专业构成如下:
表8-5:担保人2026年3月末人员基本情况
类别 项目 人数
教育程度 大学本科及以上 3,157
大专 1,199
中专 277
高中及以下 719
合计 5,352
年龄 30周岁及以下 1,571
31至40周岁 2,043
41至50周岁 1,161
51周岁以上 577
合计 5,352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有专业技术职称者1,016人,占员工总数的18.98%,其中副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499人,初级职称391人。总体看,公司人员结构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八、担保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担保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担保人主要负责宁波市重大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物业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除汽车)的批发、零售。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担保人核心产业主要包括能源电力、金融与资本运作、商品贸易、城市建设和资产运营等板块。担保人将持续通过创新业务模式、开拓多元市场等方式,推动营收规模进一步增长。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8-6: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能源电力 128,960.92 3.99 483,386.73 4.35 346,274.55 4.63 283,990.79 5.03
金融与资本运作 25,862.80 0.80 103,593.28 0.93 108,135.16 1.44 94,324.55 1.67
商品贸易 3,033,470.03 93.85 10,326,727.62 92.89 6,763,505.02 90.35 4,656,994.24 82.54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城市建设 18,223.98 0.56 84,781.94 0.76 155,365.96 2.08 483,045.60 8.56
资产运营 10,838.54 0.34 48,687.48 0.44 44,318.98 0.59 49,868.42 0.88
其他 14,873.25 0.46 70,020.01 0.63 68,394.28 0.91 74,006.10 1.31
合计 3,232,229.52 100.00 11,117,197.04 100.00 7,485,993.95 100.00 5,642,229.69 100.00
注:由于证券行业性质,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子公司甬兴证券按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口径统计,与审计报告口径并不一致。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642,229.69万元、7,485,993.95万元、11,007,016.54万元和3,232,229.52万元。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843,764.26万元,增幅32.68%;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521,022.59万元,增幅47.03%,主要系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增加。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营收规模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成本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8-7: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能源电力 107,769.33 3.43 411,757.56 3.79 299,345.69 4.07 236,302.41 4.33
金融与资本运作 18,681.98 0.59 73,162.94 0.67 80,201.05 1.09 89,854.23 1.65
商品贸易 2,977,798.44 94.66 10,239,259.09 94.30 6,741,119.12 91.66 4,651,098.63 85.18
城市建设 23,056.37 0.73 66,378.42 0.61 155,563.89 2.12 387,852.74 7.10
资产运营 3,401.29 0.11 15,812.44 0.15 15,723.94 0.21 26,480.51 0.48
其他 14,978.03 0.48 51,267.17 0.47 62,867.60 0.85 68,910.15 1.26
合计 3,145,685.44 100.00 10,857,637.61 100.00 7,354,821.29 100.00 5,460,498.67 100.00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8-8: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能源电力 21,191.59 24.49 71,629.17 27.60 46,928.86 35.78 47,688.38 26.24
金融与资本运作 7,180.82 8.30 30,430.34 11.72 27,934.11 21.30 4,470.32 2.46
商品贸易 55,671.59 64.33 87,468.53 33.70 22,385.90 17.07 5,895.61 3.24
城市建设 -4,832.39 -5.58 18,403.52 7.09 -197.93 -0.15 95,192.86 52.38
资产运营 7,437.25 8.59 32,875.04 12.67 28,595.04 21.80 23,387.91 12.87
其他 -104.78 -0.12 18,752.84 7.22 5,526.68 4.21 5,095.95 2.80
合计 86,544.08 100.00 259,559.43 100.00 131,172.66 100.00 181,731.02 100.00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8-9: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能源电力 21,191.59 16.43 71,629.17 14.82 46,928.86 13.55 47,688.38 16.79
金融与资本运作 7,180.82 27.77 30,430.34 29.37 27,934.11 25.83 4,470.32 4.74
商品贸易 55,671.59 1.84 87,468.53 0.85 22,385.90 0.33 5,895.61 0.13
城市建设 -4,832.39 -26.52 18,403.52 21.71 -197.93 -0.13 95,192.86 19.71
资产运营 7,437.25 68.62 32,875.04 67.52 28,595.04 64.52 23,387.91 46.90
其他 -104.78 -0.70 18,752.84 26.78 5,526.68 8.08 5,095.95 6.89
合计 86,544.08 2.68 259,559.43 2.33 131,172.66 1.75 181,731.02 3.22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2%、1.75%、2.33%和2.68%。从各业务板块看,公司收入主要由能源电力板块、商品贸易和城市建设板块构成,城市建设板块收入波动较大,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占比加大,其他板块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8-10: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投资收益板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度
能源电力板块 3,948.65 36,904.97 39,676.66 38,528.02
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 164,703.10 593,861.87 556,119.00 497,991.21
城市建设板块 - 127,567.30 285.71 -97.54
资产运营板块 20.00 122.68 111.39 -300.00
商品贸易板块 -30,087.51 1,007.24 3,583.91 4,485.70
其他工业投资 334.99 8,569.99 3,700.27 16,527.05
其他 -79.98 1,444.76 1,754.96 1,836.63
合计 138,839.25 769,478.81 605,231.90 558,971.07
担保人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中,投资收益占比较大为担保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宁波银行(002142.SZ)部分股权所带来的投资回报。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担保人通过持有宁波银行股权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64,340.09万元、489,208.07万元、549,700.42万元和153,311.94万元,占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3.24%、87.97%、92.56%和93.08%。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公司各板块主要经营情况为:
1、能源电力板块
公司能源电力板块各热电公司以热电联产为主业,业务经营涉及煤电、气电、油电、水电、地方热电及热力供应、电力物资供应等。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宁波能源股份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具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控股、直营由宁波地区诸多热电企业组成的“小能源板块”,如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等;另一类为与国内大电力能源企业联营合营的“大能源板块”,如参股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浙江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等。
(1)“小能源板块”
截至2025年末,担保人“小能源板块”总装机容量约81.81kw,年发电量约25.38亿kwh,年供汽量约738.19万吨,主要业务形态包括燃煤热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分布式光伏、风力发电、充电桩、能源贸易等。公司所属电厂自行组建运营团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电站建设及投资范围覆盖浙江省、江西省、安徽省、湖南省、海南省等区域。
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的“小能源板块”收入直接体现在营业收入中。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283,990.79万元、346,274.55万元、483,386.73万元和128,960.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3%、4.63%、4.35%和3.99%,占比相对稳定。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能源电力板块营业毛利润分别为47,688.38万元、46,928.86万元、71,629.17万元和21,191.59万元,分别占营业毛利润比重的26.24%、35.78%、27.60%和24.49%,对营业毛利润贡献较大。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6.79%、13.55%、14.82%和16.43%,毛利率较高且波动较小。
针对公司“小能源板块”,担保人结合自身的热电资源优势,着力于构建“煤矿-煤炭中转站-运输-码头-电厂-热力电网”完整的能源电力产业链。
①“运输-码头”产业链
在“运输-码头”产业链方面,公司在该产业链布局上已初具雏形。公司旗下形成包括电力产业链上游的运输类企业如全资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和码头类联营企业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港发码头有限公司以及配送类企业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在内的配送链,为公司电力发展提供了运输能力、顺畅的物流保障和稳定的煤炭供应渠道。
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为担保人三级子公司,担保人持有其100.00%股权,该公司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拥有三艘散货船和一艘其他货船;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主要经营码头项目投资、货物装卸,担保人持有该公司49%股权,其余股权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②“电厂-热力管网”产业链
在“电厂-热力管网”产业链方面,公司目前热电企业主要包括下属各级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82.SH,2004年7月上市)、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等。
③生产经营模式
能源电力方面公司主业为热电联产,下属热电生产所需电煤主要通过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原宁波宁丰燃料配送有限公司)进行采购,生产特点是“大锅炉,小发电机”,锅炉所产蒸汽全部用于管网供热,余热用于发电,此种生产模式下公司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较小,不同于一般火力发电厂。
热力供应方面,公司各热电联产企业生产的蒸汽等热产品主要由宁波热力有限公司对外销售,供热用户涉及工业、商业、学校、住宅等,遍及宁波市区及部分工商业区(包括镇海化工区、高新区、大榭等),覆盖面较广、热源布局较为合理。由于宁波市政府要求在八公里热源供热半径内不得重复建设供热企业,因此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
热力定价方面,公司热力供应价格已与煤炭价格形成了联动机制,每月调整一次,即使在煤炭价格居于高位的情况下,公司旗下的热电企业一直处于盈利状态。近三年,该公司热力价格分别为278.46元/吨、338.15元/吨和307.37元/吨。
电力供应方面,公司主要按照宁波市经济委员会、宁波电业局下达的计划电量指标并网供电,基本能够保证机组的有效使用,用户主要为工业园区内生产型企业。公司所生产的电力通过上网线路直接供给给宁波市电业局,通过宁波市电业局进行销售和结算。公司作为热电联产企业以供热为主,供电量相对较少。供电价格方面,公司供电价格主要由浙江省物价局根据各热电联产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定。
(2)“大能源板块”
由于能源电力板块具有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特征,且在主要电力生产供应方面,我国目前形成五大发电集团及地方性大型能源集团作为主力供应商的局面,竞争格局处于“寡头垄断”情形。因此,在综合考量资金投入规模、收益分配、资源优势获取等综合因素情况下,公司在能源电力板块通过子公司宁波开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进行了一定的参股投资,以期在与主要电力生产集团进行合作的前提下,有效拓展公司能源电力板块业务。“大能源板块”收入主要体现在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科目中。
公司目前涉及的能源电力参股企业主要包括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公司和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等。主要能源电力权益资产情况如下:
表8-11: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权益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截至2026年3月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5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4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3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35 30,986.13 29,924.47 29,308.19 28,460.17
2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30 13,690.36 13,609.79 14,211.26 14,234.32
3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 47,802.55 47,217.76 48,891.36 48,839.74
4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5 2,745.23 2,859.84 2,626.41 3,948.51
5 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20 58,958.46 17,955.36 17,941.84 14,654.50
6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35 6,274.94 6,411.99 6,567.56 6,376.59
7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40 12,899.70 11,695.63 11,214.83 13,519.50
8 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2 29,389.40 30,106.54 30,263.33 27,943.98
9 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1,278.86 1,180.92
10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2.97 3,623.82 3,603.81 3,178.18 3,097.03
11 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1,612.33 1,504.56 1,497.26
1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9 105,307.14 102,544.87 96,635.89 91,171.93
13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0 4,516.32 4,646.76 2,251.45 2,433.51
14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40 10,155.91 10,192.68 9,475.09 9,441.97
15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20 30,535.17 18,952.58 19,292.39 19,862.04
16 宁波甬能中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49 271.72 289.06 347.72 266.75
17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6 780.00 780 780 780
18 国能(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10 20,675.74 17,868.64 12,704.90 -
19 宁波蓝湾热力有限公司 49 983.06 982.34 488.87 -
20 宁波市奉化区经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9 568.39 568.39 391.34 -
21 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20 23,979.70 23,979.70 - -
小计 - 404,143.74 345,802.54 309,354.03 287,708.7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2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5 11,615.00 11,615.00 11,615.00 11,615.00
23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5 6,123.75 6,123.75 6,123.75 6,123.75
24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25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14,000.00
小计 - 48,738.75 48,738.75 48,738.75 48,738.75
合计 - 452,882.49 394,541.29 358,092.78 336,447.47
注: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担保人的持股比例,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担保人子公司开投能源的持股比例,其他均为担保人子公司宁波能源的持股比例。
(3)公司电力设备及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热电主要电厂机组统计情况如下:
表8-12:担保人2026年3月末主要电厂机组统计情况表
序号 名称 所属公司 所属公司与担保人关系 装机情况
1 光耀热电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高温高压20MW背压、次高压18+6MW背压
2 春晓项目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39.62MW6B燃机、15MW抽凝机组
3 金西项目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MW背压机组
4 明州热电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30MW抽背、12MW背压(上网许可证为15MW,机组铭牌为12MW)
5 生物质发电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MW抽凝2台
6 溪口蓄能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40MW可逆式发电电动机机组
7 科丰热电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6.6MW燃机、15.54MW纯凝、39.62MW燃机、4MW背压、15MW抽凝
8 上饶生物质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MW抽凝*2台
9 丰城生物质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MW抽凝
10 临高生物质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MW纯凝
11 津市热电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MW背压
12 望江热电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MW背压
13 潜江瀚达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MW抽凝
14 朗辰新能源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104.6MW光伏、5MW风电
15 阜南生物质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MW抽凝
16 宝泉岭生物质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MW抽凝
17 久丰热电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37MW抽背式
18 万华热电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50MW抽凝、25MW背压、30MW抽背
19 镇海联合发电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491MW9F燃气机组
20 镇海发电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2*660MW燃煤发电机组
21 镇海天然气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2*439.93MW单轴联合循环大型天然气发电机组
22 乌沙山电厂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4*650MW超临界
23 北仑电厂三期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2*1050MW超临界
24 镇海燃气热电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公司(联营企业) 2*394.61MW单轴联合循环大型天然气发电机组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要电厂的运营情况见下表:
表8-13:担保人2026年1-3月控股及参股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万吨、元/千瓦时、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公司 发电量 售电量 供热量 上网电价 电力收入 供热收入
1 春晓热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1 0.01 1.91 7.88 517.53 588.29
2 光耀热电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0.24 0.19 16.92 0.38 696.08 3,555.57
3 明州热电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0.50 0.39 28.92 0.39 1,531.08 5,508.52
4 溪口蓄能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0.24 0.24 - 0.44 1,052.88 -
5 科丰热电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0.93 0.91 8.52 0.72 6,596.10 1,852.27
6 金华热电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35 0.30 25.24 0.39 1,156.34 4,785.86
7 明州生物质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44 0.40 0.76 0.66 2,676.40 139.73
8 丰城生物质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58 0.53 0.26 0.66 3,519.35 56.36
9 津市热电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29 0.25 17.95 0.37 932.63 3,374.80
10 上饶生物质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64 0.57 - 0.66 3,793.00 -
11 宝泉岭生物质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0.56 0.50 0.72 0.66 3,318.08 123.29
12 阜南生物质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0.60 0.53 3.76 0.66 3,515.33 717.61
13 潜江瀚达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0.54 0.47 45.03 0.35 1,612.24 7,791.80
14 临高生物质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63 0.57 - 0.38 2,153.58 -
15 望江热电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10 0.08 10.15 0.33 281.84 1,972.47
16 朗辰新能源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0.25 0.14 - 0.42 599.37 -
17 镇海燃气热电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82 2.74 17.47 0.58 15,827.20 3,822.93
18 坤能光伏 宁波坤能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53 0.53 - 0.40 2,147.16 -
19 久丰热电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0.72 0.57 70.77 0.38 2,170.09 15,275.70
20 国电三发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277.33 266.74 21.65 0.03 81,174.43 2,665.95
21 万华热电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0.93 2.61 65.63 0.52 13,578.13 14,814.00
22 乌沙山电厂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9.38 27.80 0.00 0.33 92,744.66 22.07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公司 发电量 售电量 供热量 上网电价 电力收入 供热收入
合计 318.61 307.07 335.66 - 241,593.50 67,067.22
表8-14:担保人2025年度控股及参股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万吨、元/千瓦时、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公司 发电量 售电量 供热量 上网电价 电力收入 供热收入
1 春晓热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 0.02 8.09 12.73 2,007.51 2,576.70
2 光耀热电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1.16 0.91 72.05 0.44 4,018.93 15,204.97
3 明州热电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2.24 1.76 112.14 0.43 7,547.97 20,368.21
4 溪口蓄能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1.15 1.13 - 0.36 4,074.04 -
5 科丰热电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2.57 2.51 18.67 0.79 19,906.10 4,571.21
6 金华热电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39 1.17 99.64 0.43 5,065.41 18,936.48
7 明州生物质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58 1.40 7.68 0.66 9,308.85 1,455.48
8 丰城生物质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51 2.32 0.23 0.66 15,236.33 51.34
9 津市热电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87 0.69 63.66 0.39 2,700.68 12,103.76
10 上饶生物质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33 2.05 4.27 0.66 13,472.31 784.08
11 宝泉岭生物质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2.12 1.87 1.69 0.66 12,444.65 309.31
12 阜南生物质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 1.74 13.06 0.66 11,493.20 2,492.32
13 潜江瀚达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0.84 0.63 85.70 0.38 2,379.47 15,877.71
14 临高生物质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48 2.24 - 0.38 8,458.53 -
15 望江热电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27 0.20 33.76 0.37 731.28 6,325.75
16 朗辰新能源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1.86 1.23 - 0.49 6,039.01 -
17 镇海燃气热电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3.69 13.26 59.27 0.59 77,920.94 14,985.56
18 坤能光伏 宁波坤能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87 3.87 - 0.40 15,657.55 -
19 久丰热电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88 2.26 281.23 0.42 9,416.28 59,852.79
20 国电三发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21.52 116.82 90.77 0.38 444,053.50 10,792.90
21 万华热电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4.24 9.41 386.60 0.53 49,945.29 88,652.65
22 乌沙山电厂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7.44 129.65 0.00 0.37 482,196.29 60.34
合计 309.03 297.14 1,338.51 - 1,204,074.12 275,401.56
表8-15:担保人2024年度控股及参股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万吨、元/千瓦时、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公司 发电量 售电量 供热量 上网电价 电力收入 供热收入
1 春晓热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1 0.11 8.16 2.38 2,621.60 2,709.16
2 光耀热电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1.24 0.97 65.96 0.45 4,376.00 16,381.70
3 明州热电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92 1.45 121.99 0.45 6,549.07 25,109.67
4 溪口蓄能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1.18 1.17 - 0.52 6,013.33 -
5 科丰热电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3.86 3.79 21.00 0.76 28,912.53 4,946.77
6 金华热电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36 1.14 99.46 0.45 5,180.06 21,366.26
7 明州生物质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45 1.27 17.23 0.66 8,382.33 2,764.31
8 丰城生物质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29 2.11 0.03 0.66 13,960.01 8.19
9 津市热电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69 0.52 52.03 0.39 1,991.18 10,934.01
10 上饶生物质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15 1.87 9.72 0.63 12,383.44 1,833.57
11 宝泉岭生物质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2.03 1.78 9.73 0.66 12,406.68 599.76
12 阜南生物质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2.16 1.87 3.27 0.66 11,687.33 1,995.03
13 潜江瀚达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0.23 0.17 73.02 0.37 622.81 15,630.40
14 望江热电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09 0.07 28.46 0.35 243.02 5,498.95
15 临高生物质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97 0.87 - 0.38 3,302.92 -
16 金通租赁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01 0.01 - 0.68 63.13 -
17 朗辰新能源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0.03 0.03 - 0.52 442.13 -
18 镇海燃气热电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9.14 8.85 47.90 0.60 53,426.90 13,734.00
19 坤能光伏 宁波坤能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11 4.11 - 0.42 17,176.70 -
20 久丰热电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69 2.15 264.12 0.45 9,665.60 63,365.48
21 国电三发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26.82 122.20 77.03 0.42 515,792.55 11,527.16
22 万华热电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5.45 10.56 372.29 0.59 62,539.57 99,532.13
23 乌沙山电厂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3.41 145.03 0.16 0.42 613,195.68 52.35
合计 323.39 312.10 1,271.56 - 1,390,934.57 297,988.90
表8-16:担保人2023年度控股及参股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万吨、元/千瓦时、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公司 发电量 售电量 供热量 上网电价 电力收入 供热收入
1 春晓热电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2 0.02 6.39 0.80 2,098.85 2,312.69
2 光耀热电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1.15 0.89 57.27 0.45 4,043.86 15,358.59
3 明州热电 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52 1.07 114.41 0.45 4,869.42 26,238.28
4 溪口蓄能 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1.73 1.70 - 0.45 9,907.22 -
5 科丰热电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3.69 3.62 23.96 0.80 32,735.46 5,765.87
6 金华热电 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27 1.07 87.38 0.45 4,848.68 20,655.19
7 明州生物质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73 1.49 16.91 0.66 9,895.62 3,737.33
8 丰城生物质 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32 2.14 - 0.66 14,134.58 -
9 津市热电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57 0.43 49.00 0.39 1,679.93 11,119.95
10 上饶生物质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2.13 1.86 10.40 0.66 12,357.48 2,058.78
11 宝泉岭生物质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1.43 1.28 3.23 0.66 8,511.63 593.26
12 阜南生物质 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1.29 1.13 6.02 0.66 7,505.94 1,103.52
13 潜江瀚达 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 - - 34.24 - - 7,719.31
14 望江热电 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0.00 0.00 19.04 0.33 6.65 3,940.12
15 临高生物质 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0.03 0.02 - 0.38 83.79 -
16 金通租赁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0.07 0.07 - 0.51 372.37 -
17 镇海燃气热电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57 7.33 36.68 0.60 63,373.85 11,230.04
18 坤能光伏 宁波坤能光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49 2.49 - 0.65 16,224.73 -
19 久丰热电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50 1.95 255.70 0.45 8,838.42 66,774.00
20 国电三发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27.52 122.80 75.89 0.44 537,194.90 13,489.68
21 万华热电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5.01 9.35 345.11 0.60 56,122 92,964
22 乌沙山电厂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4.10 136.33 0.72 0.44 601,269.32 116.24
合计 308.14 297.04 1,142.35 - 1,396,074.70 285,176.85
(4)能源电力板块采购情况
公司能源电力板块原料采购主要涉及煤炭和天然气,煤炭采购主要由旗下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统一进行。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要原料采购情况表如下:
表8-17: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采购情况表
年份 煤炭 天然气 生物质
2026年1-3月 采购量(万吨) 28.50 采购量(亿立方米) 0.26 采购量(万吨) 34.94
单价(元/吨) 607.74 单价(元/立方米) 2.78 单价(元/吨) 264.21
采购额(亿元) 1.73 采购额(亿元) 0.73 采购额(亿元) 0.92
2025年度 采购量(万吨) 104.63 采购量(亿立方米) 0.74 采购量(万吨) 143.16
单价(元/吨) 594.98 单价(元/立方米) 2.85 单价(元/吨) 254.99
采购额(亿元) 6.23 采购额(亿元) 2.10 采购额(亿元) 3.65
2024年度 采购量(万吨) 159.36 采购量(亿立方米) 1.04 采购量(万吨) 30.37
单价(元/吨) 658.58 单价(元/立方米) 3.18 单价(元/吨) 264.07
年份 煤炭 天然气 生物质
采购额(亿元) 10.49 采购额(亿元) 3.31 采购额(亿元) 0.80
2023年度 采购量(万吨) 225.56 采购量(亿立方米) 0.99 采购量(万吨) 114.14
单价(元/吨) 792.23 单价(元/立方米) 3.27 单价(元/吨) 271.86
采购额(亿元) 17.87 采购额(亿元) 3.23 采购额(亿元) 3.10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煤炭、天然气主要供应商及供应量情况如下:
1 煤炭
表8-18:担保人煤炭主要供应商及供应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序号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供应商 采购量 结算方式 供应商 采购量 结算方式 供应商 采购量 结算方式 供应商 采购量 结算方式
1 浙江红狮能源有限公司 5.86 现金 浙江新启洲能源有限公司 20.37 现金 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21.31 现金 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32.53 现金
2 浙江新启洲能源有限公司 5.53 现金 国能销售集团华东能源有限公司 14.95 现金 浙江新启洲能源有限公司 12.51 现金 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75 现金
3 宁波众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3.83 现金 浙江柯荣商贸有限公司 13.33 现金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1.47 现金 淮河能源西部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1 现金
4 坤健控股(厦门)有限公司 3.99 现金 浙江红狮能源有限公司 13.03 现金 宁波众茂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6.50 现金 江苏悦达南方控股有限公司 12.57 现金
5 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 3.91 现金 浙江新兴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9.56 现金 陕西移民搬迁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76 现金 建发(天津)有限公司 14.95 现金
合计 23.12 71.24 - 72.55 - - 98.11 -
②天然气
表8-19:担保人天然气主要供应商及供应量情况表
单位:万立方米
供应商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采购量 结算方式 采购量 结算方式 采购量 结算方式 采购量 结算方式
浙江浙能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 2,630.54 转账支付 7,360.36 转账支付 10,421.19 转账支付 9,889.07 转账支付
2、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
公司积极探索和发展金融产业,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业务主要通过两种模式运营。其一为通过控股金融类机构进行直接的金融与资本业务的开拓,该部分业务收入集中反映在营业收入中,担保人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和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收入分别为94,324.55万元、108,135.16万元、103,593.28万元及25,862.80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重的1.67%、1.44%、0.93%和0.80%,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74%、25.83%、29.37%和27.77%,预计后续该板块业务以甬兴证券、金通租赁和国富保理为主,盈利能力良好。
(1)控股金融类企业等
公司主要通过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和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金融与资本运作业务开展。
1)投资业务
①业务模式
担保人投资业务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等业务。目前集中研究可转债、逆回购、新股申购等低风险投资方案,取得较好收益。
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为能源股份全资子公司,是能源股份从事金融创新、资本市场运作的窗口和平台,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新能源技术的研发等业务。该公司目前集中研究可转债、逆回购、新股申购等低风险投资方案,取得较好收益。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30201557958259F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相关行政许可,目前正常经营,参照一般公司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公司成立以来未收到过监管部门处罚。
宁电投资业务主要为战略股票投资业务和无风险及低风险投资业务。公司在电力能源板块深度挖掘有价值的投资标的,通过二级市场实现相关股票价值回归及成长的投资收益。同时通过证券投资、债券、基金和期货等业务,捕捉无风险的套利机会和低风险的投资机会。
②投资决策及风控制度
担保人子公司制定了包括方案立项、方案论证、方案审批、方案运作、方案评估的专项投资业务流程,由业务部门对方案可行性进行专门的论证,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方案中对投资目标、投资规模、建仓规则、离市规则、具体操作,风险监控规则和风险分析论述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由投资评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送经营层批准。项目的投资方案和风险监控方案必须同时批准通过后,才可以进行运作,交易员根据投资方案或交易方案进行交易,风险监审员全程监控。
③重要股权投资项目情况
担保人通过宁电投资等金融投资平台,从二级市场充分挖掘天津创业环保等优质能源环保类资产进行投资。担保人三家孙公司宁电投资、百思乐斯和香港绿能持续从二级市场购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8日,现注册资本157,041.8085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污水、自来水、再生水、工业废水以及其他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各类固体废物的收运、处理、资源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供能服务与节能环保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设计、管理、经营、技术咨询、配套服务;环保科技及环保产品设备的开发经营;城市综合环境服务与生态治理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的设计、建设、管理、施工和经营管理;天津市中环线东南半环城市道路特许经营、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等。(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④证券投资情况
表8-20:担保人2025年投资业务主要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境内外证券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期初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本期投资收益 期末账面价值 资金来源
1 股票 01257.HK 17,216.82 441.68 919.08 - 481.99 18,577.58 自有资金
2 股票 00934.HK 13,895.03 -2,626.23 3,063.73 1,522.06 1,328.85 12,810.48 自有资金
3 股票 00257.HK 786.64 88.08 - 260.44 139.55 614.28 自有资金
4 股票 600406.SH 226.98 0.35 103.65 330.98 -12.49 - 自有资金
5 股票 03899.HK 91.53 -4.17 - 87.36 6.58 - 自有资金
6 股票 603689.SH 35.92 -1.20 16.60 51.32 -0.31 - 自有资金
7 股票 600098.SH - - 119.23 119.23 7.78 - 自有资金
8 股票 600475.SH - - 99.77 99.77 19.73 - 自有资金
9 股票 601199.SH - - 202.24 202.24 12.11 - 自有资金
10 股票 600483.SH - - 248.55 248.55 14.08 - 自有资金
11 股票 002483.SZ - - 201.75 201.75 16.32 - 自有资金
12 股票 001979.SH 0.10 -0.01 - - - 0.09 自有资金
13 股票 00579.HK - -42.02 477.29 45.70 14.81 389.56 自有资金
14 可转债 123155.SH 30.61 -0.82 - 29.79 0.52 - 自有资金
15 可转债 127015.SH 83.60 0.38 - 83.99 -0.28 - 自有资金
16 可转债 127050.SZ - - 130.27 130.27 10.23 - 自有资金
17 可转债 127052.SZ - - 80.30 80.30 11.73 - 自有资金
18 可转债 704483.SH - - 13.60 13.60 5.30 - 自有资金
19 可转债 110084.SH - - 99.46 99.46 1.49 - 自有资金
20 可转债 111004.SH - - 59.30 59.30 2.53 - 自有资金
21 股票 000981.SH - - 2.23 2.23 -0.17 - 自有资金
22 基金 512650.SH 3.28 0.48 - 3.75 0.34 - 自有资金
合计 32,370.51 -2,143.48 5,837.06 3,672.09 2,060.68 32,392.00 -
2)融资租赁业务
①业务模式
担保人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热电设备,运营主体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现注册资本8,000.00万美元,该公司依托于担保人资源优势,重点拓展浙江地区热电厂及能源和环保设备等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30206599469891U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相关行政许可,目前正常经营,主要监管指标为融资租赁企业的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8倍,公司成立以来未收到过监管部门处罚。金通融资租赁业务以直租模式和回租模式等方式开展。截至2025年末,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45.98亿元,总负债34.40亿元,净资产11.58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2.77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②融资租赁业务运营情况
表8-21:担保人融资租赁业务运营情况
单位:万元
指标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当年签订租赁合同数(个) 18 64 62 40
当年融资租赁投放金额 90,300.00 242,044.00 199,396.09 145,711.00
风险准备金 5,347.03 4,783.58 3,991.27 2,958.10
融资租赁投放余额 495,140.83 440,002.25 332,747.15 234,535.69
其中:不良类 1,743.25 1,903.40 3,387.52 1,803.46
关注类[注] 13,621.41 13,922.72 16,333.67 3,394.22
注:华燃长通回租项目一期二期,该项目承租人为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公司经营正常,但企业流动性较为紧张,曾出现过租金逾期的情况,故将其列为关注类客户;淄博祖天回租项目一期,该项目承租人为淄博祖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经营受疫情影响,曾有逾期记录,故将其列为关注类客户;诸城天泰热电回租项目一期,该项目承租人为诸城市天泰热电有限公司,曾出现过租金逾期的情况,故将其列为
关注类客户;清徐晋万佳供热回租项目一期,该项目承租人为清徐县晋万佳供热有限公司,曾有逾期记录,故将其列为关注类客户;福山热力回租项目一期,该项目承租人为福山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还款责任出现法律纠纷且已进入诉讼程序,故将其列为风险类客户。
③融资租赁资产行业分布情况
表8-22:担保人融资租赁资产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行业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能源环保 495,140.83 440,002.25 332,747.15 234,535.69
合计 495,140.83 440,002.25 332,747.15 234,535.69
④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表8-23:担保人2025年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年、万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直租/售后回租) 期限 还款周期 合同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重庆市荣昌区渝新天然气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8 季 29,077.69 否
林州市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售后回租 6.5 季 23,946.99 否
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9,722.64 否
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9,054.73 否
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3,769.65 否
表8-24:担保人2026年3月末融资租赁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年、万元
客户名称 业务类型(直租/售后回租) 期限 还款周期 合同余额 是否为关联方
重庆市荣昌区渝新天然气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8 季 29,071.04 否
宁夏捷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10 月 24,722.62 否
林州市绿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售后回租 6.5 季 23,011.10 否
廊坊市铭顺石油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8,059.41 否
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 售后回租 5 季 17,942.00 否
3)基金投资业务
担保人基金投资业务主要由担保人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系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自2017年开始海洋基金公司通过投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对外投资。截至2025年末,海洋基金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表8-25: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基金管理人 注册资本 认缴规模 已实缴出资
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10月 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52,750.00 15,000.00 15,000.00
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7月 宁波汇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4,000.00 800.00
宁波富甬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19年4月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 75,000.00 52,500.00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9月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00,000.00 40,000.00 20,000.00
宁波开投瀚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10月 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100.00 150,000.00 92,500.00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017年11月 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0,800.00 40,000.00 40,000.00
宁波市甬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12月 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 104,755.15
宁波市甬宁基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12月 宁波通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60,000.00 41,324.09
南通金信前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22年1月 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100,110.00 30,000.00 30,000.00
宁波镇海瀚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9月 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20,000.00 8,000.00
中小浙普(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年5月 杭州浙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3,300.00 50,000.00 50,000.00
宁波甬投舜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8月 宁波姚商燕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14,000.00 7,000.00
珠海横琴乐瑞股权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7年3月 瑞智炜格(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63.00 2,508.00 2,508.00
宁波前湾新区甬投海洋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9月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 58,500.00 19,500.00
宁波前湾新区甬投沣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2024年9月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24,500.00 990.00
宁波镇海区甬投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2月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0 58,500.00 14,625.00
宁波市甬元强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8月 浙江海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1,875.00 1,875.00
宁波甬投交融舜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月 交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5,000.00 250.00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2025年7月 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000,000.00 40,000.00 12,000.00
宁波赛智具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11月 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3,000.00 19,900.00 9,950.00
宁波甬投工融兴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44,900.00 9,340.00
4)证券业务
担保人证券业务主要由担保人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负责。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系近年来国内首家设立的全内资全牌照证券公司。甬兴证券拥有较全面的证券类业务资格,证监会批复甬兴证券的同时核准公司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六大业务资格及设立甬兴资管子公司,业务牌照齐全,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证券服务。
甬兴证券总部位于浙江宁波,截至2025年末,在宁波、北京、上海、深圳、四川、安徽、台州、苏州、青岛等地设有9家分公司,并在宁波、上海、杭州、天津等地设有11家证券营业部。
截至2025年末,甬兴证券资产总额 106.32亿元,其中自有资产 53.76亿元,客户资产 52.56亿元。自有资产主要以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和货币类资产为主,其中金融资产 47.18亿元,占自有资产 88.00%,主要以利率债和AA+以上的信用债为主,货币类资产 4.45亿元,占自有资产 8.00%。公司资产流动性好,资产质量优良。
截至2025年末,甬兴证券负债总额 79.44亿元,其中自有负债 26.88亿元,客户负债 52.56亿元。自有负债主要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 21.93亿元,公司债券 2亿元,二者合计占自有负债89.00%。截至2025年末,甬兴证券自有资产负债率为50.00%,较2024年的24.29%上升 25.61%。整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水平。
2025年度,公司无短期银行借款,主要通过债券正回购进行短期融资,用于资金周转和公司运营。2025年度公司成功首次发行 3年期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2亿元。
2025年度,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5,525.1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63.08%。
a)证券经纪业务
甬兴证券以客户为中心,实现财富管理转型升级,依托先进的数字科技赋能和专业的投顾服务,探索线上线下融合,推动经纪零售业务向高端化、产品化、智能化发展。公司为广大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理财服务,不断满足机构客户的综合化交易需求,以专业高效的服务能力为客户资产保驾护航,构建具有甬兴特色的“安全便捷+专业投顾”业务模式。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主要指证券代理买卖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交易单元席位租赁业务等。
2025度,公司实现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18,156.97万元,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3,040.34万元,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净收入4,487.22万元,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净收入629.41万元。
b)投资银行业务
甬兴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团队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并为客户出具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投资银行业务条线同时具备成熟的资本市场承销团队,为客户的融资需求提供专业且多元化的销售支持。业务范围覆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推荐挂牌业务、并购重组等,能够全面满足客户投资银行服务需求,助力企业成功登陆资本市场。
2025年度,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6,742.64万元,分别为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13,624.09万元,证券保荐业务净收入300.00万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3,585.13万元。
c)资产管理业务
甬兴证券下设专门子公司上海甬兴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产管理业务,于2020年1月22日获得证监会核准设立,于2020年4月2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0年10月26日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获准开业。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甬证资管以稳健的投资风格,致力于为投资者提供投融一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收益以实现客户价值增长,成为产品丰富、服务一流、能力突出、品牌卓越的国际化资产管理机构。
2025年度,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3,798.14万元,实现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144.27万元。
d)证券投资业务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在合规运作的前提下,遵循“价值投资,关注成长”理念,坚持以研究发现机会,以研究支持决策,投资决策科学严谨,投资风格踏实稳健。通过对自有资金的有效配置实现自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追求长期稳健绝对收益。权益证券投资业务范围涵盖权益类品种(含现货及衍生品)相关的投资、交易、做市等。公司组建了包括投资、研究、交易、合规、风控、运营等在内的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以锐意进取的专业精神进行主动投资,致力于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优秀的专业投资机构。
2025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5,767.6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为28.00%,主要为公司证券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业务投资收益。
5)保理业务
担保人保理业务主要由担保人子公司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注册资本5亿元,宁波开投持股65.00%,主要从事商业保理业务。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378.73万元,毛利润11,495.11万元,毛利率56.41%。
(2)参股方式参与企业投资
公司通过参股方式参与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均持有部分股权,并获得了较为丰厚的投资回报。担保人参股银行、保险类机构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等监管文件要求。
公司金融板块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表8-26:公司金融板块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截至2026年3月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5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4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截至2023年末所持资产涉及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74 4,373,574.90 4,186,287.34 3,902,285.66 3,303,431.36
2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1,974.84 22,140.29 21,449.07 20,582.75
3 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20.00 221.60 221.60 221.60 161.19
4 清控沣瀚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20.00 1,840.48 1,840.48 1,758.21 1,428.16
5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00 142,412.31 140,206.40 85,881.26 78,556.95
小计 - 4,540,024.13 4,350,696.11 4,011,595.80 3,404,160.4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 珠海横琴乐瑞股权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2.00 2.00
8 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360.33 4,360.33 6,825.62 11,587.68
9 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一期 有限合伙人 2,611.85 2,671.81 5,819.32 5,652.48
10 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二期 有限合伙人 49,611.80 50,750.74 34,787.94 32,886.40
11 宁波金融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 - - - -
12 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00 800.00 800.00
13 宁波富甬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0.00 52,500.00 52,500.00 52,500.00 52,500.00
14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5,327.78 17,702.19 19,487.43 20,000.00
15 宁波开投瀚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68,522.46 77,755.96 86,507.71 92,500.00
16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1,631.26 21,631.26 26,515.26 28,399.00
17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2,000.00 12,000.00 - -
18 中小浙普(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7,617.87 48,051.33 49,401.91 25,000.00
19 宁波市甬欣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5,815.15 104,755.15 75,602.00 71,662.00
20 宁波市甬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0,965.33 41,324.09 21,086.09 2,868.00
21 南通金信前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0,000.00 21,000.00 21,000.00
22 宁波镇海瀚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8,000.00 8,000.00 8,000.00 8,000.00
23 宁波浚瀛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 - -
小计 459,765.83 472,304.86 408,335.28 372,857.56
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2007年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宁波银行已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一家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资本充足、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竞争力较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近年来,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②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内首家专业航运保险公司,2015年12月末在浙江宁波正式揭牌。该公司定位于航运保险专业机构,致力于提供新型航运和港口风险管理服务,由于航运保险具有国际化的特点,产品的设计、保费的厘定上都要借助大量的航运数据。该保险公司通过联姻港口企业,可有效利用宁波港、上海港的国内资源,还可利用与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国家,借鉴和吸收国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传统船舶、货运保险基础上,研发更加丰富的航运、物流及其他高附加值的航运保险产品。
③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
公司下属子公司明州控股有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该基金系专注于欧洲工业技术投资的亚洲-欧洲跨国投资基金,首期募集规模10.15亿美元,明州控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美元。该基金存续期10年,可延长2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5年,主要投资的行业为智能制造、医疗技术、高端系统和元件、先进材料、环保技术等。
3、城市建设板块
(1)担保人城市建设板块收入情况
公司城市建设板块收入主要涉及房产销售收入和出租及其他收入。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城市建设板块收入分别为483,045.61万元、155,365.96万元、84,781.94万元和18,223.98万元,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的8.56%、2.08%、0.76%和0.56%,该板块收入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销售进度影响。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城市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71%、-0.13%、21.71%和-26.52%,该板块毛利率变化较大。2026年1-3月,该板块毛利润为负,主要是因为当期房产项目出售较少。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城市建设板块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明细如下:
表8-27:担保人城市建设板块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类 2023年 2024年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住宅 469,928.11 370,121.29 21.24 142,502.60 143,683.45 -0.83
商业地产 10,006.30 10,461.28 -4.55 6,345.91 3,592.26 43.39
保障房 - - - 630.52 825.45 -30.91
代建 693.29 406.82 41.32 3,275.68 1,236.76 62.24
其他 2,417.90 6,863.35 -183.86 2,611.25 6,225.97 -138.43
合计 483,045.60 387,852.74 19.71 155,365.96 155,563.89 -0.13
分类 2025年 2026年1-3月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住宅 67,441.83 47,832.23 29.08 8,290.11 11,989.95 -44.63
商业地产 5,459.43 4,022.90 26.31 932.17 1,627.35 -74.58
保障房 2,294.17 891.14 61.16 636.47 378.96 40.46
代建 2,546.80 1,352.43 46.90 327.01 463.16 -41.63
其他 7,039.71 12,279.72 -74.44 8,038.22 8,596.95 -6.95
合计 84,781.94 66,378.42 21.71 18,223.98 23,056.37 -26.52
(2)经营模式
担保人目前采用自主开发模式。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管理由各项目公司直接负责。为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包括前期开发部根据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编制集团公司土地开发工作的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年度目标)、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项目拿地可研阶段的概念方案研究,以及项目的产品定位、方案设计等工作;设置专业的团队负责拿地后的招标、设计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工程投资成本管理等工作。
采购方面,担保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成立了招标领导小组,制定了完整严格的量化评标标准,招标手续完备,过程合法,招标文件严谨。担保人对每一个工程项目均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多种招标方式。多年来,担保人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工程管理能力,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现场施工条件、工程完成时间等,择优选择实力雄厚、专业性强、在施工技术等方面有特殊优势的施工单位承担担保人项目建设。
销售方面,房地产产品形式以覆盖全阶层需求的优质商品住宅的开发为主,适量开发高档住宅、普通商品住宅、政策性住房和写字楼等,优化产品结构。开发住宅包括毛坯和精装修产品,主要目标客户是中等或中等偏上收入阶层,包括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私营企业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等。写字楼客户主要面向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和政府办事机构等。
(3)城市建设板块经营主体、开发资质情况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由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投资运营。担保人城市建设板块运营主体情况如下:
表8-28:担保人城市建设板块运营主体情况表
序号 担保人主要运营主体 主要开发项目
1 宁波开投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浙江省建设厅批准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已完成铸坊巷一期、二期住宅小区、中山东路住宅及办公楼、望江大厦、天馨苑小区、中山银座开发与销售
2 宁波镇海开蓝置业有限公司 暂无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镇海庄市地块
3 宁波开投明海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开发项目为公元世家
4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二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春江明月
5 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开发项目为姚玖湾
6 宁波开投旭海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开发项目为翠岚轩
7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投资主体,持有项目公司股份,主要开发田园综合体类项目
8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余姚“阳明古镇”项目(明庐项目、江南里项目、桃李春风项目)
9 余姚开蓝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暂定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余姚“兰香园”项目
10 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台州“鉴洋湖”项目、澄园项目
11 宁波开明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市镇海区住建交通局批准的暂定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镇海“桂语风荷”项目
12 宁波开洲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市镇海区住建交通局批准的暂定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镇海“杨柳映月”项目
13 宁波北仑开蓝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持有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北仑小港安置房地块
14 嵊州开投蓝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主要开发项目为嵊州明庐地块
15 宁波开蓝甬镇置业有限公司 主要开发项目为镇海A6地块
(4)近三年已完工项目情况
表8-29:担保人2026年3月末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主体 施工方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截至2026年3月末已销售总额 销售进度 回款情况 收入确认 未完成销售的原因 项目批文情况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宁波开投星海置业有限公司 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春江明月 住宅、商铺、车位 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 56.04 97% 56.04 交付确认 春江明月项目住宅、商铺已清盘,少量车位销售缓慢 批文齐全 根据工程进度结算,网银转账支付
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住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洋湖城市湿地公园配套服务中心(下湖 区) 文化设施用房 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鉴荷路1号 - - - 交付确认 自持资产 项目代码:2019-331003-77-03-052262-001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建筑有限公司 明庐项目 住宅/商业 舜水北路以西,阳明西路以北 13.12 98% 13.12 交付确认 尾盘剩余部分车位和商铺,续销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宁波开明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桂语风荷 住宅/商业 宁波市镇海区九龙湖镇 17.05 100% 17.05 交付确认 尾盘剩余部分车位和商铺,续销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浙江舜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台州澄园 住宅 台州黄岩区二环西路与九澄大道西北角 36.27 85% 35.62 交付确认 持续销售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标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开洲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分公司、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分公司 杨柳映月 住宅/商业 镇海九龙湖滕山路与龙都路交汇处 19.02 95% 19.02 交付确认 尾盘持续销售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余姚开蓝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市江林建筑工程有限公 兰香园 住宅 余姚梅山路南侧、兵马司路西侧 16.86 61% 16.19 交付确认 尾盘持续销售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
司 保金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桃李春风 住宅/商业 余姚市三七市镇施岙村 1.46 9% 1.38 交付确认 持续销售中 批文齐全 根据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至95%,预留5%质保金
合计 159.82 158.42
(5)主要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公司下属项目的开发管理由各项目公司直接负责。为提高项目开发效率,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其中包括前期开发部根据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编制集团公司土地开发工作的中、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年度目标)、以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项目拿地可研阶段的概念方案研究,以及项目的产品定位、方案设计等工作;设置专业的团队负责拿地后的招标、设计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以及工程投资成本管理等工作。
表8-30:截至2026年3月末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期 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6年3月末已投资 未来三年投资支出 项目进度 资金来源 收入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2026年4-12月 2027年 2028年 确认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江南里项目 住宅、车位、自持商业 余姚市阳明西路北侧、舜水北路东侧 2021-2026 16.54 10.97 0.72 3.395 1.46 住宅区总包:质量缺陷整改中。古建:质量缺陷整改中;门窗:质量缺陷整改中。涂料施工中,地坪:合院套内地坪浇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已完工产值的85%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期 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6年3月末已投资 未来三年投资支出 项目进度 资金来源 收入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2026年4-12月 2027年 2028年 确认
捣完成。
宁波开蓝甬镇置业有限公司 璟兴传庐 住宅、商铺、车位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东至兆龙路,南至规划一路,西至兴海路,北至清泉路 2026-2028 25.57 8.43 3.15 6.995 6.995 主体工程建设阶段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已完工产值的75%
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 姚玖湾项目 住宅、商业、办公、酒店 宁波市江北区姚江新区启动区,东至沿河绿地,南至丽江西路,西至洪塘西路,北至云飞路 2022-2026 47.03 36.42 1.02 4.45 0 项目已竣工验收,还未交付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工程进度结算,网银转账支付
宁波开投旭海置业有限公司 翠岚轩项目 住宅、车位、商业、办公 鄞州区兴凯路以东、奕大山和东坑山之间区块 2022-2026 10.32 8.34 0.27 1.43 0.28 项目主体全部结顶,墙体砌筑完成。目前施工进度:园路铺装完成,车行道沥青浇筑完成,绿化种植完成100%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工程进度结算,网银转账支付
宁波镇海开蓝置业有限公司 璟曜庆庐 住宅、车位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海新城南区地段,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清泉路沿路绿地,西至兴海路,北至大叶界河沿河绿地 2024-2027 10.71 8.29 1.8 0.62 0 主体工程建设阶段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已完工产值的75%
宁波北仑开蓝开发 北仑小港 住宅、商铺、车位 隧道北路以南,规划山下路以北,规划东庙山路以东 2023-2026 22.33 16.2 5.37 0.52 0.24 4月份竣工备案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已完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项目建设期 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6年3月末已投资 未来三年投资支出 项目进度 资金来源 收入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模式
2026年4-12月 2027年 2028年 确认
建设有限公司 安置房项目 工产值的75%
嵊州开投蓝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嵊州明庐 住宅、商铺、车位 剡湖街道官河路以西,北直街以东,城中路以南,东前街及老城墙以北 2023-2026 12.14 10.27 1.52 0.35 0.00 绿化工程 自筹、贷款 交付确认 根据合同约定每月支付已完工产值的75%
合计 144.64 98.92 13.85 17.76 8.98
表8-31:担保人主要在建项目证照情况
项目名称 证照办理情况
立项(批复号) 四证情况(证件名称、编号)
余姚江南里项目 项目代码:2011-330281-04-01-197165 土地证: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1540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81202100053号
璟兴传庐项目 项目代码:2512-330211-04-01-626470 土地证:浙(2026)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8011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12026YG0001684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12026GG0026617号 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11202603050301
桃李春风项目 项目代码:2105-330281-04-01-641923 土地证:浙(2021)余姚市不动产权第0061453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81202100145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81202100328号 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81202111220101
姚玖湾项目 项目代码:2206-330205-04-01-555484 土地证:浙2022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70587号、浙2022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70589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5202200033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部分):建字第330205202300004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下部分):330205202301290101、330205202301290201
翠岚轩项目 项目代码:2206-330299-04-01-665797 土地证:浙(2023)宁波市鄞州区不动产权第00284900161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5620220000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220220号施工许可证:330212202211280101
嵊州明庐项目 项目代码: 土地证:暂未获取
项目名称 证照办理情况
立项(批复号) 四证情况(证件名称、编号)
2311-330683-04-01-741423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6832024YG0004428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6832024GG0015426号 工程施工许可证:330683202403260201、330683202403270101
北仑小港安置房项目 项目代码:2304-330206-04-01-397561 土地证:浙(2023)宁波市(北仑)不动产权第0027675号、浙(2023)宁波市(北仑)不动产权第002757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6202300020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06202300112号 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06202308310101、330206202309010101、330206202309010301、330206202309010201
璟曜庆庐 项目代码:2408-330211-04-01-838934 土地证:浙(2024)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3784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12024YG0034493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12024GG0131490号 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11202411010101
(6)主要拟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无主要拟建房地产项目。
(7)土地储备情况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环节包括土地收购、产品定位、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房产销售等,其中土地收购、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和后期的房产销售是影响收入和利润规模最为重要的环节。公司土地储备由集团主导,主要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排除收购、与其他公司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拿地,以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盈利水平。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无主要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
(8)担保人业务合规情况如下:
①业务资质情况
担保人截至2026年3月末合并范围内且存有正在开发建设项目的项目公司均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②信息披露情况
担保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③担保人诚信合法经营情况:
担保人不存在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的行为;
担保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行为,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的情形;
担保人不存在拖欠土地款行为,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的情形;
担保人不存在土地权属存在问题的情况;
担保人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的情况;
担保人不存在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情况,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
担保人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不存在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情况;
担保人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担保人拿地情况中,不存在“地王”现象。
4、资产运营板块
公司资产运营业务包括酒店管理、会议及会展服务、文体产业和家居广场运营等。其中,酒店管理业务主要由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有限公司和宁波钱湖酒店有限公司运营;会议及会展服务主要由宁波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文体产业业务主要为宁波文化广场和宁波市奥体中心的租金收入;家居广场业务主要由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担保人资产运营板块收入分别为49,868.42万元、44,318.98万元、48,687.48万元和10,838.54万元,分别占担保人营业收入比重的0.88%、0.59%、0.44%和0.34%,该板块收入相对稳定,主要是担保人资产运营板块项目陆续投产运营。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运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6.90%、64.52%、67.52%和68.62%,该板块毛利率变化较大,主要是担保人资产运营板块中的文体产业自2023年9月起资产运营权移交后收取租金的影响。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担保人计入营业收入的资产运营板块收入明细如下:
表8-32:担保人近三年一期资产运营板块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按业态分类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酒店管理 6,020.31 28,268.90 24,524.70 25,326.26
会议及会展服务 1,311.82 6,501.80 5,057.85 4,573.25
文体产业 2,499.75 10,483.59 10,528.16 15,528.95
家居广场运营 1,006.66 3,433.19 4,208.27 4,439.96
合计 10,838.54 48,687.48 44,318.98 49,868.42
(1)酒店管理
担保人酒店管理业务主要由6家酒店负责运营,分别为钱湖酒店、钱湖宾馆、宁波东钱湖望岚酒店、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宁波新芝宾馆和杭州海味鲜大酒店。
表8-33:担保人酒店管理业务运营情况
单位:平方米、亿元
酒店名称 建筑面积 运营时间 营业收入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钱湖酒店 69,771 2019年7月 0.14 0.69 0.69 0.76
钱湖宾馆 51,313 2016年5月 0.07 0.39 0.36 0.43
宁波东钱湖望岚酒店 74,175 2022年12月 0.07 0.42 0.38 0.43
宁波文化广场朗豪酒店 20,644 2014年10月 0.14 0.56 0.59 0.62
宁波新芝宾馆 36,500 2012年10月 0.19 0.73 0.37 0.29
杭州海味鲜大酒店 3,667 2007年2月 0.00 0.04 0.06 -
合计 256,070 0.60 2.83 2.53 1.79
(2)会议及会展服务
担保人会议及会展服务主要由宁波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目前,会议及会展服务项目为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54.49亿元,总用地面积约341亩,总建筑面积约31.60万平方米,项目单体南北长约980米,架空于场地之上,由南向北依次分为五星级酒店区、首脑会议区、主会场宴会区和多功能区四个功能区,已于2022年投入运营。2023年-2025年和2026年1-3月,宁波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实现收入分别为0.43亿元、0.51亿元、1.08亿元和0.21亿元。
(3)文体产业
担保人文体产业板块主要包括宁波文化广场和奥体中心。根据宁波市国资委对于市属国企优化重组的有关部署和《关于宁波文化广场及奥体中心资产运营权划转有关事项的批复》(甬国资办[2023]35号)等文件精神,担保人将宁波文化广场(除朗豪酒店所在1标段)和宁波奥体中心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土地及运营资产等资产运营权移交给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资产运营权移交自2023年9月1日起。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和担保人相关各方签署宁波文化广场和宁波奥体中心资产租赁合同,自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宁波文化广场年租金为8,600万元(含税),宁波奥体中心租金为2,000万元(含税)。
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担保人文体产业实现收入分别为15,528.95万元、10,528.16万元、10,483.59万元和2,499.75万元。
(4)家居广场运营
担保人家居广场业务主要由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是由担保人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投资建设的宁波地区性综合家居建材市场,成立于2010年12月3日,注册资本21亿元,担保人持股比例为98.57%。家居广场面积30万平方米,集建材、家具、灯饰、软装、厨电、中央空调、办公家具为一体,配套有装修公司、设计巢、行业检测中心、行业性协会、工厂直营店,于2014年5月开业。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担保人家居广场运营实现收入分别为4,439.96万元、4,208.27万元、3,433.19万元和1,006.66万元。
表8-34:担保人2026年3月末资产运营板块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合规性
1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位于海曙区西门街道地段,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西至翠柏路,南至永丰西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5700m²,总建筑面积69726m²,其中地上面积约45611m²,地下面积约24115m²。项目主要在现有新芝宾馆西侧建设酒店客房、会议室、多功能厅、健身、餐饮、宴会厅等用房,其中客房301间(普通用房281间、套房20间),合计建筑面积31457m²,会议中心12874m²,接待大厅及门卫用房建筑面积12380m²。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10.61 10.43 项目于2024年2月29日竣工验收,2024年3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2025年7月完成工程结算,2025年8月完成竣工决算编制。2025年12月完成审计局竣工决算审计。 自有资金4.7亿元,已到位4.7亿元。银行借款已到位5.63亿元,其中已归还本金0.21亿元。集团借款0.19亿元。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032020121801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32020000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03202000092;产权证:浙〔2024〕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2243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033020300000300。
2 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体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东至茅家河,南至滨江路,西至开元路,北至云飞路 59.72 14.56 地下车库子项工程二次结构完成65%,机电工 资本金到位5.87亿元,其中开投集团到位4.91 土地证:浙(2025)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5857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5201700051号;
育场)项目 程完成25%;主体育场子项工程砼结构2层施工完成90%。 亿元,江北城投到位0.96亿元;银行借款3.12亿元;集团借款5.57亿元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地下车库子项工程:建字第3302052024GG0089432号; 2、主体育场子项工程:建字第3302052025GG0004535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地下车库子项工程:330200202412310201;2、主体育场子项工程:330200202502200101。
5、商品贸易板块
根据宁波市政府国资国企改革部署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国资布局深化国企改革助推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实施意见》,担保人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导国有资本对能源、海洋、大宗商品贸易等板块投资,聚力服务国家战略资源配置中心和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担保人作为市属国企中唯一一家具有大宗商品贸易战略定位的企业,具有产业经营和投资的稀缺性。担保人以宁波市打造铜精矿为主的金属储运基地战略为契机,商品贸易板块经过十余年市场开拓和发展,具备跨区域跨周期资源调动能力,人员团队专业能力强,行业口碑优秀,已建立较为成熟的体系化经营模式,并且扩大贸易产品到煤炭、原油、燃料油等大宗商品贸易,与能源板块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1)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商品贸易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物产”)下属的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和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宁波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9月划转至宁波物产)、子公司能源股份下属的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子公司能源集团下属的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子公司凯盛物产有限公司和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主要贸易品种包括钢材、铁矿、焦煤等黑色金属,铜、铝、锌镍等有色金属,甲醇、精对苯二甲酸、纯苯、燃料油、液化气等能源化工产品,碳酸锂、电解镍、多晶硅等新能源产品。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业务部门发起合同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合同付款或收款、货物过户、开具或收取发票等环节,交易背景真实有效,所涉材料完整准确。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分别为4,656,994.24
万元、6,763,505.02万元、10,326,727.62万元和3,033,470.0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
重分别为82.54%、90.35%、92.89%和93.85%,该板块毛利润分别为5,895.60万
元、22,385.90万元、87,468.53万元和55,671.59万元。占比保持稳定。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该板块具有收入规模大,盈利微薄的特征。
表8-35: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商品贸易板块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公司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宁波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92.15 0.66 23,598.33 0.23 530,336.19 7.76 413,654.61 30.36
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 591,391.64 19.45 3,082,382.70 29.79 630,891.46 53.14 858,104.01 61.37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20,304.57 0.67 70,524.24 0.68 188,698.93 2.76 129,292.64 2.78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58,947.76 1.94 202,204.18 1.95 204,971.75 3.00 255,942.98 5.50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 625,656.35 20.58 2,000,537.82 19.33 544,572.97 22.61 - -
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 334,848.84 11.01 1,196,009.29 11.56 732,619.49 10.72 - -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 684,764.78 22.52 1,591,051.49 15.38 - -
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 704,625.13 23.17 2,181,328.85 21.08 - -
合计 3,040,731.22 100.00 10,347,636.89 100.00 6,832,090.79 100.00 4,656,994.24 100.00
内部交易 -7,261.19 - -20,909.27 - -68,585.77 - - -
总计 3,033,470.03 100.00 10,326,727.62 100.00 6,763,505.02 100.00 4,656,994.24 100.00
①宁波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
担保人全资子公司宁波凯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宁波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注册成立,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注册成立(该公司已于2025年9月划转至担保人子公司宁波物产)。凯通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现货贸易,经过多年的精心运作,逐步成长为宁波周边地区金属贸易龙头公司,在浙江省内及华东地区也具备较强的市场影响力。
凯通公司主要贸易产品为铜铝锌镍等金属原材料,其从上游冶炼厂、进口贸易商或国内贸易商处采购铜铝锌等金属原材料产品,销售给下游贸易商或加工企业,赚取上下游之间的价差。2023年,凯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4,271,758.62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91.73%。2024年,凯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4,161,227.65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60.90%。2025年,凯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3,105,981.03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30.02%。2026年1-3月,凯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611,583.79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0.11%。
业务及盈利模式方面,凯通公司主要从事现货贸易业务,从上游冶炼厂、进口贸易商或国内贸易商如厦门国贸集团有限公司、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江铜铜材有限公司、上海祥光金属有限公司采购铜铝锌镍等金属原材料产品,并销售给下游加工利用企业如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兴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利用资金优势,大批量地从冶炼厂、进口贸易商手中采购,并通过海运、铁路等方式集中运输到宁波,既获得了批零价差,又有效降低了整个行业的物流成本,提高了自身利润回报。除了传统现货业务以外,凯通公司也为下游客户开展风险管理服务。凭借多年的套期保值经验,凯通公司主动为下游企业提供价格管理、套期保值、库存管理等高附加值服务,并根据各下游企业的订单特点,针对性地提供盘面点价、日均价、月均价、先提货后定价、先锁价后提货等特色服务,同时,凯通公司在宁波当地长期储备一定货源,为各合作企业提供仓单串换、应急供货等特色服务。这些高加值的特色服务,在提高客户企业粘性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的盈利能力,成为凯通公司独特的竞争优势。
采购方面,已和嘉能可、托克、路易达孚为代表的全球大宗商品行业巨头,以及江铜、铜陵、祥光、中铝国贸、五矿资源、金迈资源等国内一流贸易商、冶炼厂建立起密切的业务联系。销售方面,凯通公司坚持“服务实体企业,扎根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与宁波周边地区的金田集团、博威合金、金龙铜业、世茂铜业、兴业铜业、胜荣金属、金亿合金、金科股份等大中型金属加工企业建立起稳定的供货关系。
风控制度及措施方面,凯通公司对各种业务风险进行了针对性的管理:严格设立客户白名单制度,根据各合作单位的股东背景、资金规模、产业配套、市场声誉等因素将客户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采购规模和付款条件,并动态跟踪调整客户信用评级;对下游加工企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资金管理规定,一律不得拆借资金或赊账销售,完全现款现货,杜绝坏账风险;在业务模式上,坚持自营自销,不做转圈贸易、托盘融资等不合规业务;仓储方面,严格指定在中储库、国储库及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存放,其余仓库不得发生业务往来。凯通公司严格遵循业务、风控、资金三岗分设原则,三个独立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衡。凯通公司建立了一整套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如《风险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实施细则》《公司供应商资信评估办法(白名单)》《业务部门操作流程细则》《业务部门处罚细则》等,对公司的期货操作、现货业务、套期保值、仓储管理、合同审批、客户筛选、事故追责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②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简称“能源配送公司”)主要贸易品种有煤炭、氨水;在盈利模式上,能源配送公司从国内贸易商如山西统配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煤炭、氨水等原材料产品,并销售给下游加工利用企业如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能源配送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29,292.63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78%。2024年,能源配送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88,698.93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76%。2025年,能源配送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70,524.24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0.68%。2026年1-3月,能源配送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0,304.57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0.67%。
③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能源实业公司”)主要贸易品种有沥青、燃料油、轻循环油;在盈利模式上,能源实业公司从国内贸易商如宁波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东有限公司采购沥青、燃料油、轻循环油等原材料产品,并销售给下游加工利用企业如宁波腾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恒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能源实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55,942.98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5.50%。2024年,能源实业公司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04,971.75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3.00%。2025年,能源实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02,204.18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95%。2026年1-3月,能源实业公司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58,947.76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94%。
④凯盛物产有限公司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凯盛物产”)成立于2023年9月,系由担保人、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合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组建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贸易品种有甲醇、苯乙烯、电解铜等;在盈利模式上,凯盛物产从国内贸易商如宜昌兴和化工有限公司、苏州盛虹实业有限公司、上海五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甲醇、苯乙烯、电解铜等原材料产品,并销售给下游企业如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凯集团有限公司、小鼎能源有限公司。凯盛物产依托股东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源及合作平台,业务发展较快。2024年,凯盛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544,572.97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2.61%。2025年,凯盛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000,537.82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9.33%。2026年1-3月,凯盛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625,656.35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0.58%。
⑤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
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凯峰物产”)成立于2023年12月,主要贸易品种有焦煤、焦炭、钢坯、热轧卷板、冷硬卷板、镀锌卷板和铁矿等;在盈利模式上,公司从国内贸易商如河北安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安丰集团天创冷轧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金属有限公司、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山西东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泰利兴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焦煤、焦炭、钢坯、热轧卷板、冷硬卷板、镀锌卷板等原材料产品,并销售给下游企业如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德天(天津)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河北慧通弘达金属制品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龙腾德旺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泰盈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2024年,凯峰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732,619.49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0.72%。2025年,凯峰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196,009.29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1.56%。2026年1-3月,凯峰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334,848.84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1.01%。
⑥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凯创物产”)成立于1999年1月,深耕于大宗商品流通行业,是行业内领先的大宗商品集成服务商,主要围绕钢铁全产业链上下游,为客户提供涵盖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物流仓储、信息服务、期现结合、技术等一揽子供应链集成服务,主营产品包括钢材、铁矿、煤焦等黑色系品种。2025年7月25日,担保人子公司宁波物产完成对其收购,宁波物产持股85%,凯创物产员工及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股15%。凯创物产依托原公司经营合作的资源及平台,业务发展较快。2025年,凯创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1,591,051.49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15.38%。2026年1-3月,凯创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684,764.78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2.52%。
⑦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
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简称“凯航物产”)成立于2011年12月,主要经营钢铁、各类矿产品及其他大宗商品产业链相关的贸易、服务与投资业务等,主业聚焦钢铁产业链集成服务业务,主营品种为铁矿石、锰矿等钢铁原料和热卷、螺纹等钢铁产品。2025年7月25日,担保人子公司宁波物产完成对其收购,宁波物产持股80%,凯航物产员工合计持股20%。凯航物产依托原公司经营合作的资源及平台,业务发展较快。2025年,凯航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2,181,328.85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1.08%。2026年1-3月,凯航物产商品贸易板块营业收入704,625.13万元,占商品贸易板块收入的23.17%。
表8-36:近三年及一期商品贸易板块贸易产品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品种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黑色金属 1,729,237.73 57.01 4,966,790.05 48.10 732,576.10 10.83 188.91 0.00
有色金属 539,635.01 17.79 3,662,229.38 35.46 4,478,831.49 66.22 4,260,185.37 91.48
品种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能源化工 709,898.28 23.40 1,605,569.51 15.55 1,443,414.38 21.34 385,235.62 8.27
新能源 54,671.63 1.80 90,510.74 0.88 83,568.90 1.24 11,383.39 0.24
其他 27.38 0.00 1,627.94 0.02 25,114.15 0.37 0.95 0.00
合计 3,033,470.03 100.00 10,326,727.62 100.00 6,763,505.02 100.00 4,656,994.24 100.00
(2)会计处理情况
采购货物时,担保人严格设立客户白名单制度,根据各合作单位的股东背景、资金规模、产业配套、市场声誉等因素将客户企业划分为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采购规模和付款条件。根据采购合同取得提货单、货转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收货确认单据并确认货物货权后作为采购确认时点;采购的货物存放在第三方仓库;销售货物时,担保人向第三方仓库下达发货指令,客户至第三方仓库自提,或者委托物流公司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签署提货单、货转单等收货确认单据后完成货物流转。担保人已收取款项或取得收取款项的凭据且能够合理地确信相关款项能够收回,根据交易双方及仓库确认的货转单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并同时结转成本。采购确认时点至收入确认时点即为公司对货物的控制时间。担保人与仓储公司签订仓储及中转合同,或与大型国有库签订年度仓储协议,第三方仓库全部为租赁,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
担保人采用总额法确认大宗商品收入,系因担保人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为主要责任人。即担保人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符合准则规定的控制情形。
同时,担保人依托自身贸易背景,与下游客户签订代理合同并收取保证金后向上游进行采购,此类委托代理合同约定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均由客户承担,担保人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在代理采购场景下,客户通常指定供应商或由担保人寻找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担保人以客户名义与供应商洽商合同条款,包括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和地点等。库存风险由客户承担,货物在约定地点完成交接、单证转移视为交付完成。该情形下,担保人采用净额法确认大宗商品收入。
总体看,担保人对于商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以全额法确认收入为主,报告期内按全额法确认收入的比例为80%左右,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
(3)上下游情况
表8-37: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商品贸易板块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产品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3年 1 金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铝锌铜银 803,266.64 17.27 否
2 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铝铜锌 399,115.31 8.58 否
3 江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铜铝银 377,250.50 8.11 否
4 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 铜锌 307,233.40 6.61 否
5 上海迅邦投资有限公司 铜锌 192,154.60 4.13 否
合计 2,079,020.45 44.70
2024年 1 金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铝、锌、白银 1,016,108.52 15.07 否
2 金川集团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铜 597,136.95 8.86 否
3 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铜 353,040.68 5.24 否
4 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锌 234,493.59 3.48 否
5 宁波立行贸易有限公司 铜 208,940.25 3.10 否
合计 2,409,719.99 35.75
2025年 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铜/铝/锌 318,556.76 3.11 否
2 上海富冶铜业有限公司 铜/白银 235,782.19 2.30 否
3 宁波市钰顺物产有限公司 铜 184,536.92 1.80 否
4 厦门同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热轧卷 181,500.41 1.77 否
5 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铜 177,996.99 1.74 否
合计 1,098,373.27 10.73
2026年1-3月 1 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钢坯/钢带 68,252.29 2.29 否
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铜 61,616.55 2.07 否
3 上海富冶铜业有限公司 铜 58,155.08 1.95 否
4 BHP BILLITON MARKETING AG(SINGAPORE BRANCH) 铁矿 56,845.78 1.91 否
5 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铜 56,403.85 1.89 否
合计 301,273.55 10.12
表8-38: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商品贸易板块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产品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2023年 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铜铝银 474,291.78 10.18 否
2 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铝锌银 359,676.01 7.72 否
3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铜铝锌银 281,026.02 6.03 否
4 广州立业中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铜铝 238,350.75 5.12 否
5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铝锌 229,145.63 4.92 否
合计 1,582,490.19 33.98
2024年 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铜 980,716.31 14.50 否
2 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 铝、铜、锌 354,537.97 5.24 否
3 金瑞前海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锌、铝、白银、硅、镍 298,961.34 4.42 否
4 广西海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铝 119,038.65 1.76 否
5 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铝 118,750.86 1.76 否
合计 1,872,005.13 27.68
2025年 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铜 322,578.20 3.12 否
2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焦粉/焦炭/球团矿/铁精粉/铁矿粉 316,995.09 3.07 否
3 杭州城投实业有限公司 电解铜、铜杆 155,688.14 1.51 否
4 德天(天津)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热轧卷板/铁矿 138,452.26 1.34 否
5 天津市新天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热轧卷板/镀锌卷板/铁矿 126,306.55 1.22 否
合计 1,060,020.24 10.26
2026年1-3月 1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钢材/铁矿/焦煤 205,031.91 6.76 否
2 宁波保税区北斗化工有限公司 苯乙烯、液化石油气 40,695.01 1.34 否
3 物产中大(海南)资源有限公司 铝 33,263.44 1.10 否
4 Capital Steel Products Plant 钢坯 31,602.70 1.04 否
5 山东安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铜 29,863.26 0.98 否
合计 340,456.32 11.22
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和前五大客户重复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形。发行人商品贸易板块采购和销售主要包括业务部门发起合同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合同付款或收款、货物过户、开具或收取发票等环节,交易背景真实有效。发行人商品贸易业务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控低毛利贸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风险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等相关要求。
6、其他板块
担保人其他板块主要包括水资源业务、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其他板块收入分别为74,006.10万元、68,394.28万元、70,020.01万元和14,873.2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1%、0.91%、0.63%和0.46%,该板块毛利润分别为5,095.95万元、5,526.68万元、18,752.84万元和-104.78万元,占总毛利润比重分别为2.80%、4.21%、7.22%和-0.12%。担保人其他板块主要包括水资源业务和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
(1)水资源业务
①业务模式
公司水资源业务板块主要由宁波原水有限公司负责经营。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是代表宁波市政府从事水资源建设投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国有企业,拥有宁波八大原水供应水库和姚江水源工程(以下简称“八库一江”),负责向宁波市区以及奉化、宁海和象山三县(市)部分地区的自来水厂和工商业用户提供原水。其主要业务分为供水板块、供电板块,供水业务在宁波市处于垄断地位,作为宁波市区最重要的原水供应企业,承担着对宁波市区的供水重任,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原水供应是宁波原水的核心业务,也是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供水收入在营业收入的比重保持在70%左右。供电板块是供水板块的补充,与供水板块反向变动。宁波原水供电板块是利用水库将水的势能转化为电能继而销售,该板块是担保人业务的重要补充。由于供电量与水库的蓄水量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供水需求增加,将导致水库蓄水不足、水位下降,从而使得担保人的供电效能有所降低。相反,如果当年水库蓄水量充裕,自然降水充足,农耕用水需求下降,则可发电量增加。目前,宁波原水的经营仍以“先水后电”为原则。
截至2025年末,宁波原水总资产1,101,396.57万元,净资产724,597.6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1,597.01万元,净利润7,915.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末,宁波原水总资产1,106,919.42万元,净资产724,483.83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1,133.18万元,净利润-113.84万元。。
②供水能力和供水量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原水公司下属水库集雨面积合计为959平方公里,总库容75,975万吨,设计年供水能力69,647万吨,水电装机容量合计为3.97万千瓦。2025年,原水公司供水量为82,058.20万吨,发电量为10,028.93万千瓦时。2026年1-3月,原水公司供水量为18,717.87万吨,发电量为467.82万千瓦时。同时,担保人本级从外部公司进行转供水。转供水为自来水公司直接从西溪水库取水,自来水公司支付相关水费给担保人,担保人再转支付给西溪水库,不赚取差价。转供水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原水管道的布局因素,部分自有水库的水不能供给,导致局部地域在供水旺季需要取用西溪水库的水,后期担保人在建的宁波水库群联网联调工程将充分利用担保人的水库水资源。
③成本构成情况
水资源业务主要成本是养护成本、水资源保护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养护成本主要为水库周边的绿化养护支出,包括树苗种植、养护、除虫及草被种植等,其主要目的是保护水库的安全和水质质量,避免水库周边的泥石滑坡破坏水库的容量和水质。宁波原水采购的树苗和植被主要向苗木培育基地和植被培育企业进行购买。购买价格主要以招投标为主,以价廉品优原则进行采购,支付采购款主要以现金为主。转供水成本主要由提供水源水库确定,然后宁波原水按该成本向自来水公司收取后再转付给供水水库。
担保人水资源保护支出主要为对水库的日常维护支出和原水输送渠道的维护支出,包括水资源保护费、维修工程支出、日常维护的工具购买等。水资源保护费按每立方0.20元收取并上缴给财政。水库维修加固工程按照工程量及施工难度进行招投标,对于一般性的维护则由担保人指定长期合作、技术好、信誉高的企业进行施工,工程价款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④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上游方面,原水由各个供水水库提供,自来水公司与各个供水水库签订供水协议,原水本级与自来水公司签订水资源费协议。
下游方面,原水仍以各水厂为主要销售对象。目前原水主要客户是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各乡镇水厂。宁波市区自来水供应全部由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承担,其所需原水90%以上由宁波原水供应。除了为水厂供应原水,宁波原水也将原水直接销售给部分工商企业。
⑤盈利模式
水价由政府定价,每年进行成本监审,以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原水供水水价。
(2)物业经营管理
①业务模式
公司物业经营管理板块主要由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和宁波天宁大厦有限公司负责经营。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具有国家物业管理二级资质,是宁波市物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该公司管理范围包括普通多层住宅、高档住宅、别墅小区、高层公寓、普通商务办公楼、高档商务办公大厦、工厂、机关办公物业等类型。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管理物业数量为57个,管理物业建筑面积为516.79万平方米。近三年,担保人物业经营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794.05万元、8,028.61万元和7,016.74万元。
宁波天宁大厦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天宁大厦物业管理及存量房租赁,为整合公司物业管理资源,公司拟将宁波天宁大厦有限公司的物业管理业务全部剥离至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目前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对宁波天宁大厦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
②物业资源
担保人物业经营管理范围包括普通多层住宅、高档住宅、别墅小区、高层公寓、普通商务办公楼、高档商务办公大厦、工厂、机关办公物业等类型,目前管理规模达130余万平方米。
③主要物业经营板块主要收入情况
表8-3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物业经营管理业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住宅类 60.67 5.05 2,856.16 40.70 3,291.63 41.00 4,157.52 47.28
广场类 701 58.32 3,599.59 51.30 3,863.90 48.13 4,677.59 53.19
大厦类 725.36 60.35 2,188.92 31.20 2,863.14 35.66 3,248.8 36.94
工厂类 539.5 44.89 2,172.86 30.97 1,368.31 17.04 553.47 6.29
办公楼类 259.81 21.62 1,056.96 15.06 927.80 11.56 337.64 3.84
其他 192.08 15.98 749.12 10.68 953.25 11.87 412.79 4.69
合并抵消 -1,276.47 -106.20 -5,606.87 -79.91 -5,239.42 -65.26 -4,593.76 -52.24
合计 1,201.95 100.00 7,016.74 100.00 8,028.61 100.00 8,794.05 100.00
担保人物业经营板块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住宅类、广场类、大厦类、工厂类、办公楼类及其他。
④盈利模式
担保人运用现代经营手段,对已投入使用的物业实施多功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为物业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务,以提高物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担保人物业管理收入主要为上述项目使用中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在0.55-7元/月•平方米之间,住宅类项目主要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商收费标准;其他类项目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及周边地块发展情况相应调整。
九、担保人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担保人在建工程情况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69,280.41万元、785,706.92万元、976,726.83万元和1,033,245.2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达8.90%、7.99%、9.05%和9.29%,占总资产比例分别达6.33%、5.50%、5.97%和5.67%。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8-40:担保人2026年3月末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未来投资安排 合规性
2026年4-12月 2027年
1 甬江实验室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镇海庄市街道,科研A区西邻东昌路、南邻中官路、东邻宁波大学科技园区、北邻规划住宅用地,科研B区西邻国科大材料工程学院、南邻规划住宅用地、东邻逸夫路、北邻中官路。 77.47 45.20 启动区:已竣备; 研究院集聚区:项目已建成完工; B区一期:项目已建成完工; A区5-4:上部主体结构完成100%;上部主体结构墙体及二次结构完成60%。 启动区自有资金7.82亿元,银行贷款6.67亿元;集聚区自有资金4亿元,银行贷款10.01亿元;B区一期自有资金4.22亿元,银行借款10.83亿元。A区5-4自有资金1.6亿元,银行借款0.75亿元。 7.59 14.8 启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0020220120010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120210003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1202200001;土地证: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0525号、浙〔2022〕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0526号;集聚区: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00202301190201、33020020230119033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120230000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1202300017;土地证:浙〔2023〕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0689号;B区一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11202303290201、3302112023032903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12023000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1202300041;土地证:浙〔2023〕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5960。A区5-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1120250228010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3302112025YG000256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3302112025GG0013536号土地证:浙〔2025〕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9597号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未来投资安排 合规性
2026年4-12月 2027年
2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位于海曙区西门街道地段,北至蔡江河、东至蔡江河支流,西至翠柏路,南至永丰西路。项目总用地面积25700m²,总建筑面积69726m²,其中地上面积约45611m²,地下面积约24115m²。项目主要在现有新芝宾馆西侧建设酒店客房、会议室、多功能厅、健身、餐饮、宴会厅等用房,其中客房301间(普通用房281间、套房20间),合计建筑面积31457m²,会议中心12874m²,接待大厅及门卫用房建筑面积12380m²。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 10.61 10.43 项目于2024年2月29日竣工验收,2024年3月15日通过竣工验收备案,2025年7月完成工程结算,2025年8月完成竣工决算编制。2025年12月完成审计局竣工决算审计。 自有资金4.7亿元,已到位4.7亿元。银行借款已到位5.63亿元,其中已归还本金0.21亿元。集团借款0.19亿元。 0.12 0.00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0320201218010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320200001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03202000092;产权证:浙〔2024〕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12243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202033020300000300。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未来投资安排 合规性
2026年4-12月 2027年
3 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 计划建设水库设计总库容为4,250.00万吨,以防洪为主,水库供水范围为宁波市和奉化市,为生活和生产用水 54.91 52.09 结算审计中,专项验收准备中。 财政拨款39.50亿元,已到位。 2.82 - 立项:甬发改审批(2016)107号、甬发改审批(2018)297号; 环评:甬环建(2017)29号;水保批复:浙水许(2017)4号;水资源批复:甬水政(2016)16号;移民安置规划批复:浙移安(2018)3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83201800157;初设批复:甬发改审批[2018]448号
4 宁波市大中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 工程包括亭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横山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及溪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 2.86 2.85 横山水库二期(新建泄洪洞)8月29日结算审计已完成,专项验收中;横山水库一期(发电洞改泄洪洞)已完成竣工验收;亭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准备中。 地方政府专项债0.6亿元 0.01 - 项建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2)1号;可研批复:甬发改审批(2022)29号;初设批复:甬发改审批(2022)40号;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甬字地330213202200002;环评批复:奉环建(2022)70号;土地使用权证:浙(2020)宁波市奉化不动产权第0009655号
5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 本工程为Ⅲ等中型引调水工程,主要建筑物输水隧洞、输水管道及调节站等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本线路自蒋家池头调节站基本沿直线方向至韩 8.89 1.06 取得环评批复,取得水保批复,完成开工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完成Ⅰ标Ⅱ标、爆破监理、施工监理招标。 0.96 3.49 项建书批复:甬发改审批〔2025〕127号;可研批复:甬发改审批〔2026〕2号;初设批复:甬发改审批〔2026〕14号;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2002025XS0003544号;环评批复:甬环建〔2026〕8号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未来投资安排 合规性
2026年4-12月 2027年
岸配水(一期)工程 岭引水工程预留接口,设隧洞/管道依次下穿金峨山、下潘村、前山、横岭山、鸡笼登、梅溪、上安山,沿经堂庵南侧山脊线入大嵩水厂,线路总长约16.90千米,由2段隧洞、3段管道组成。设计输水规模为60万立方米每日。
6 GFC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东部新城,嘉会街以南,规划支路以北,昌乐路以东,承源路以西 13.28 3.97 截至2026年3月,完成主楼四层楼板施工,完成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地下室砌体10%。 资本金到位6亿元,银行借款0.03亿元。 1.26 3.00 土地证:浙(2024)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23921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122024YG003346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2122024GG014948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30212202410280101。
7 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体育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东至茅家河,南至滨江路,西至开元路,北至云飞路 59.72 14.56 地下车库子项工程二次结构完成65%,机电工程完成25%;主体育场子项工程砼结构2层施工完成90%。 资本金到位5.87亿元,其中开投集团到位4.91亿元,江北城投到位0.96亿元;银行借款3.12亿元;集团借款 4.45 10 土地证:浙(2025)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58578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2052017000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下车库子项工程:建字第3302052024GG0089432号;主体育场子项工程:建字第3302052025GG0004535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地下车库子项工程:330200202412310201; 主体育场子项工程:330200202502200101。
序号 在建工程 基本内容 投资金额 已投金额 建设计划及现状 资金到位情况 未来投资安排 合规性
2026年4-12月 2027年
5.57亿元
合计 227.74 130.16 17.21 31.29
(二)担保人在建及拟建田园综合体项目
表8-41:担保人2026年3月末在建及拟建田园综合体项目
单位:亿元、%、年
项目名称 持股比例 总投资 已投资 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期限
余姚“阳明古镇”项目 85.00 102.00 60.39 对以府前路历史街区、武胜门历史街区、龙泉山风貌区为核心的老城区进行修缮、改造、提升;通过开发“老余姚中学地块”“剑江地块”“田螺山地块”,建立阳明心学实践基地-田螺山颐养文旅小镇。总体采用滚动开发模式。 10
合计 102.00 60.39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拟建田园综合体项目包括余姚“阳明古镇”项目,总投资102.00亿元,已投资60.39亿元,均采用滚动开发的模式,拟通过平衡地块的房地产开发利润来平衡项目支出。
担保人在建项目规模虽然较大,但由于担保人自身良好的经营能力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担保人各大重大项目投资均能够获得广大金融机构的支持,主要通过相应配套长期限银行贷款解决项目资金来源,担保人拥有优良的后续融资能力,并且项目资金投入有明确年度计划,并非一次性投入;另外由于担保人已基本落实资金来源问题,后续项目建成后的运营资金流入将会用于对应款项的偿还,因此,以上在建项目的资金投入对于担保人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不会形成影响。
十、担保人未来发展战略
(一)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基础,结合宁波市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定位、新目标,已确定发展定位,即要发展成为中国500强企业,跻身国内一流国有企业的行列,争当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的排头兵。同时,还明确了发展目标,即做强做优做大能源环保、金融贸易、开发建设和资产运营“四大产业”。
(二)业务发展规划
为实现以上发展目标,未来公司各主要业务单元的发展规划如下:
能源环保产业要依托在人才、技术等方面综合优势,提升发展热电产业;抓住“碳中和”推进以及“无废城市”建设等机遇,加快发展新能源和环保产业;突出用户导向,创新发展能源服务产业;依托“宁波能源”上市平台,抓紧统筹做好平台提升和引战工作,争取发展成为行业标杆企业。
金融贸易产业要依托甬兴证券、东海航运保险等平台,在做好风控、合规前提下,做优做大证券、保险、基金等相关业务,并争取在期货、信托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依托金融产业优势,创新采用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金融手段,在重大项目开发、战略新兴产业探索等方面发挥资本引领作用;加强证券、保险以及基金等业务的协同,构建集团金融贸易生态。
开发建设产业要深度参与宁波市“五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国企资源整合、资金融通以及项目准入等优势,着力拓展具有资源性特征并体现长远效益的项目;在重大项目建设和区块开发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择优开展周边区域的房产项目开发;加快推进农旅小镇等相关项目开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资产运营产业要在运营好文化广场、奥体中心等现有项目的同时,以国际会议中心和国际博览中心为平台,加快推进资产资源整合,着力发展会议会展业务,不断提升专业化运营和保障能力;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进入教育和医疗健康领域,实现产业化发展。
十一、担保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担保人所在行业状况
1、能源电力行业
(1)中国电力行业
①2023年-2025年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保持增长。2023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9.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202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9.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2025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10.5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全社会用电量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②2023年-2025年全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
电力装机容量方面,2023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2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6.1亿千瓦。2024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火电装机容量14.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4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083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5.2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8.9亿千瓦。2025年,我国全年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火电装机容量15.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装机容量6.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2.0亿千瓦。
③我国电力消费情况
2023年-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8-42:全国2023-2025年社会用电情况表
单位:万亿千瓦时
指标名称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第一产业 0.158 0.14 0.13
第二产业 6.64 6.39 6.07
第三产业 1.99 1.83 1.67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59 1.49 1.35
全社会用电合计 10.37 9.85 9.22
④我国电力供需情况
A、电力消费需求情况
202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0%;“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6.6%,比“十三五”年均增速(5.7%)提高0.9个百分点。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规模在2025年实现两大突破:一是我国年度全社会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大关,达10.37万亿千瓦时。该规模超过美国全年用电量的两倍,高于欧盟、俄罗斯、印度、日本全年全社会用电量的总和,稳居全球电力消费第一大国地位。二是月度用电量规模首次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7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02万亿千瓦时,这也是全球范围内首次。
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持续快速增长。2025年,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增速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畜牧业、渔业、农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4.6%、9.3%、6.5%。近年来农林牧渔业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用电量持续较快增长。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农林牧渔业用电指数为168.2,“十四五”以来增长68.2%,年均增长11.0%。
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前稳后高”。2025年,第二产业用电量6.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4.0%,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2.4个百分点。二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9%、2.9%、5.1%和4.5%,整体呈“前稳后高”态势。“十四五”期间,第二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长5.3%,始终保持稳健的发展速度。
分大类看,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快速扩张,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6.4%,增速在制造业中明显领先。分季度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同比分别增长3.6%、3.9%、9.5%和7.9%,各季度用电量增速在制造业中均处于领先水平,其9个子行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消费品制造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3%。各季度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0.6%、-0.1%、2.1%和2.5%,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增速在三、四季度持续回升,反映出外贸环境变化压力下我国消费品制造业较强的增长韧性。四大高载能行业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长1.8%。各季度同比分别增长1.1%、0.7%、3.2%和2.3%。子行业中,受国内工业活动扩张与“两重”“两新”政策驱动,有色金属工业总体稳定增长,全年用电量增速为1.7%,四季度增速达3.3%。
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2025年,第三产业用电量1.9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9.2%,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5个百分点;三产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2%、9.0%、8.3%和10.3%,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十四五”期间,第三产业用电量年均增速为10.5%,保持较快增长。在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桩、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技术快速发展拉动下,2025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0%;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8.8%,年度电力消费系列指数显示,充换电服务业用电指数“十四五”年均增长59.45%。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平稳增长。2025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5.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生活各季度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5%、9.3%、6.4%和8.9%,三季度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在持续高温高湿天气影响下,拉动当季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规模超5,000亿千瓦时,创历史新高。“十四五”期间,在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终端用能清洁化转型加快的驱动下,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年均增速7.7%。
全国所有省份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5%、4.9%、4.4%和4.4%,东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十四五”期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年均增速为6.5%、6.9%、7.2%和4.0%,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25年,全国所有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西藏、贵州、浙江、河北、吉林、福建等13个省份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B、电力生产供应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较“十三五”末装机容量增加16.9亿千瓦,“十四五”时期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12.0%;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底提高3.5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17.0个百分点。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超过八成,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同步加快。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5.5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1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4.4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0.2%。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992万千瓦、748万千瓦,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
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占比超六成。截至2025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23.0%,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61.7%,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4.5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6,594万千瓦;核电6,248万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同比增长22.9%,其中,陆上风电5.9亿千瓦,海上风电473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2.0亿千瓦,同比增长35.4%。从结构看,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2.4%,比上年底下降3.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降低16.7个百分点;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47.3%,比上年底提高5.3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23.1个百分点。
新能源(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成为新增电量主体。2025年,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下降1.9%,增容减量效果逐步显现,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为51.1%,比“十三五”末降低9.6个百分点;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4.4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1%,占总发电量比重为42.9%,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比“十三五”末提高9.0个百分点。2025年,全口径风、光、生物质新增发电量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97.1%,已成为新增用电量的主体。
核电、水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119小时,同比降低312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367小时,同比提高12小时。火电4,147小时,同比降低232小时;其中,煤电4,346小时,同比降低269小时;气电2,187小时,同比降低190小时。核电7,809小时,同比提高126小时。并网风电1,979小时,同比降低148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088小时,同比降低113小时。
电网工程投资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6,395亿元,同比增长5.1%。近年来,风光大基地建设推动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工程投资快速增长,2025年直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25.7%;交流工程投资同比增长4.7%。2025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32,043万千伏安,同比少投产1,519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47,529千米,同比多投产13,814千米。交直流输电通道的建设打通区域电力输送动脉,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跨区、跨省输送电量较快增长。2025年,全国完成跨区输送电量9,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跨省输送电量21,2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内蒙古(3,251亿千瓦时)、云南(1,925亿千瓦时)、山西(1,504亿千瓦时)、新疆(1,340亿千瓦时)、四川(1,261亿千瓦时)5个省份净输出电量规模超过1,000亿千瓦时。
C、全国电力供需平衡情况
2025年,随着一批保障性、支撑性电源及多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陆续投产,我国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度夏期间,通过提升发电能力、强化资源配置、强化负荷管理等措施,电力系统有效应对平均气温历史最高、尖峰时段历史最长、负荷创新高历史次数最多的挑战,电力供需整体平衡。度冬期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短时寒潮引起负荷冲高,通过市场化手段、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供需形势平稳。
⑤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2022年初,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主要政策方向如下:
1)明确建设目标,贯彻电力市场化发展主线。针对电力市场建设体系不完整、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指导意见》立足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逻辑起点,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电力市场建设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2)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着力破除跨省跨区交易壁垒。目前我国第一批、第二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稳步推进,侧重以省为主体,跨省跨区主要以省间协议为主,以市场化方式在区域以及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的堵点有待疏通。《指导意见》按照“宜省则省,宜区域则区域”的原则,从“两个层面”“两个维度”提出统一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方向:在国家层面,研究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构建适应国家电力市场发展的交易平台;在主体层面,稳步推进省(区、市)/区域市场建设,提高省域内电力资源配置效率。在协同运行维度,引导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在跨省跨区维度,有序推进跨省跨区市场间开放合作,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推动将国家送电计划、地方政府送电协议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
3)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功能,构建多元竞争市场格局。我国已开展了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但同时,市场功能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类型市场间的协调有待加强。为构建多元竞争、功能完善的市场格局,《指导意见》从四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持续推动中长期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中长期市场在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现货市场建设,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三是持续完善辅助服务市场,建立健全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四是培育多元竞争的市场主体,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售电业务,引导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4)健全市场交易机制,着力化解统一市场发展难点。当前各省构建了不同的电力市场交易模式、产品体系、交易规则和电价体系,交易机制的不统一、不衔接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中须重点化解的矛盾。《指导意见》结合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成熟电力市场建设经验,在交易机制方面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交易中心之间有效衔接;二是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统一规范各地电力市场价格规则,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三是做好市场化交易与调度运行的高效衔接,健全完善电网企业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标准;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和披露,依法依规披露关键信息,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5)紧扣统一市场功能定位,通过规划引导和科学监管促进有序发展。《指导意见》开篇提出统一电力市场是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的重要举措。为实现这一功能定位,保障统一电力市场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有序发展,《指导意见》从规划、监管、信用和保供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规划层面,健全适应市场化环境的电力规划体系,注重发挥市场价格信号对电力规划建设的引导作用;在监管层面,完善现代电力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在信用层面,健全电力市场信用体系,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保供层面,完善电力应急保供机制,建立健全成本回收机制,健全市场应急处置机制。
6)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助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部署,着力构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市场机制,夯实有利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出了四方面工作部署:一是提升电力市场对高比例新能源的适应性,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化收益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二是因地制宜建立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三是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碳排放权交易的有效衔接;四是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主体与周边用户直接交易。以上部署有利于保障电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长期电力供应安全,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构建适合中国国情、具备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
⑥行业竞争
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地方电力集团+民营及外资”的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民营与外资企业也抓住机遇,成功进入国内电力市场。
近年来,虽然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凭借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品牌效应或资源优势,积极涉足电力投资领域,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来增加各自的市场份额,但是五大发电集团始终占据着国内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其凭借在业务规模、融资能力、项目建设、生产管理、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⑦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D.电力消费预测
预计2026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6%。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建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6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平稳较快增长。按照2026年我国GDP预计增长5%左右,并结合近年来我国电力消费弹性系数水平,以及不同预测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结果,综合判断,预计2026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0.9万亿—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全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在15.7亿-16.3亿千瓦。
E.电力供应预测
预计2026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年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总发电装机的一半。在国家“双碳”目标下,新能源继续保持较大投产规模,预计2026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有望超过3亿千瓦;新增有效发电能力1亿千瓦左右,与最大负荷增量基本持平。风、光装机合计占比有望达到总装机的一半左右,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预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预计2026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3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在63%左右;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1%左右。
F.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综合需求增长、电源电网投产以及一次能源情况,预计2026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地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供应不足部分可以通过跨省跨区余缺互济后基本消除。度夏期间,西南、华中、华东等区域部分省份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度冬期间,各地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若出现大范围极端天气、一次能源供应紧张等极端情况,局部地区部分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通过供需两侧共同发力,可以保障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2)中国热电行业分析
热电联产是一种热能和电能联合生产的高效能源生产方式,利用发电后的废热用于工业制造或是利用工业制造的废热发电,达到能量最大化利用的目的。热电厂不仅可以提供电能,还能提供工业用蒸汽和住宅暖气用热水,是一种效率更高的能源生产方式。
除发电外,我国热电企业还为纺织、印染、酿酒、造纸等企业提供蒸汽,北方地区的热电企业还承担着为周边居民冬季集中供暖的任务。热电联产节能、环保、安全、便于建设,是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在国家“关停小火电”的政策指引下,热电联产势必成为重点发展的方向。热电联厂项目投资前期需要投入较大资金完成管网铺设、热源点布局等长期基础性设施才能开始供气,因此往往由政府或代表政府的出资人出资、建设和经营,具有自然垄断性,在经营上也存在规模效益。与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和地方能源企业大多直接从煤矿购煤不同,多年来,热电企业大部分一直以市场价格自主采购煤炭。
随着热电联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渐被认可,热电行业的发展环境日趋好转。我国电力监督委员会将采取若干措施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就包括鼓励热电联产发展的措施。从中长期看,伴随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我国未来的工业和居民采暖热力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商品进出口贸易行业分析
(1)中国商品进出口贸易发展现状
2023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2%。其中,出口23.77万亿元,同比增长0.6%;进口17.99万亿元,同比下降0.3%。
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5%。其中,出口25.45万亿元,同比增长7.1%;进口18.39万亿元,同比增长2.3%。
202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47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同比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同比增长0.5%。
2025年,我国有进出口记录的经营主体超过78万家,其中,民营企业继续发挥外贸“主引擎”作用,进出口同比增长7.1%,占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57.3%;外资企业进出口增长3.7%,已连续7个季度保持增长。
2025年,全球与我国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到249个,其中贸易规模超过万亿、千亿和百亿元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有14个、62个和137个,较2024年分别增加了2个、6个和10个。同期,我国对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进出口突破万亿美元,与中亚国家贸易突破千亿美元;对欧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6%、6.3%。
2025年,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北京、福建7省市合计进出口贡献了我国一半以上的外贸增量,外贸大省有力稳住外贸基本盘;沿边9省区进出口同比增长5.6%,连续4年高于我国外贸整体增速。长三角地区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等产品出口均占我国同类产品出口总值的一半以上。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外贸规模迈上9万亿元台阶。
2025年,宁波市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1.46万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出口额9,808亿元,增长3.7%,进口额4,754亿元,增长0.2%。民营企业贡献显著,民营企业进出口额1.13万亿元,增长4.2%,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2.8个百分点,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77.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对欧盟、东盟和非洲进出口分别增长5.1%、15.2%和20.4%,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8.8%。机电产品出口5,706亿元,增长5.7%。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额385亿元,增长76.3%。
(2)中国进出口贸易未来发展预测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十四五”期间,我国外贸经受住了外部环境风高浪急的考验,累计进出口规模突破200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四成。5年来我国进出口年均增长7.1%,进口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在10%左右,出口国际市场份额保持在14%以上,实现了“十四五”外贸圆满收官。
2026年外部环境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稳外贸压力依然较大。与此同时,我国的制度优势、市场优势、产业体系优势、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贸易伙伴更加多元,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外贸的基本盘依然稳固。
3、城市建设板块与宁波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2023年以来,在疫情防控放开、经济大环境下行、房地产政策进入宽松周期等因素综合影响下,宁波住宅销售价格走势呈现分化态势。
2023年,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延续2022年一定低迷的状态,整体呈现“先扬后抑,年底反弹”的走势,房地产市场在2023年春节后又一波起势,后续有所下跌,最后一个月,新房及二手房迎来反弹。
2023年,宁波市六区新房供应面积279万平方米,较2022年下降53%;成交建筑面积295万平米,较2022年下降20%,共计23,408套,较2022年下降9%;成交金额930亿元,较2022年上升0.4%;成交均价31,528元/平方米,较2022年上升10%。2023年市六区供小于求,供求量创10年新低,2022年及2023年合计成交面积低于2019-2021年的年均水平,维持在低位;价格上,均价首次突破3万元/平方米,主要原因是统计了升级包的价格以及改善盘占比上升,拉动房价上升。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宁波市全年开盘加推共74个项目,相比2022年下降31个,日光项目达到14个,整体去化率从2022年32%上升至43%。
二手房上,随着房价下降以及购房成本降低,整体成交量较2022年大幅回升,2023年二手住宅成交42,712套,较2022年上升33%,二手成交量已经筑底,迎来反弹,整体成交水平已经回暖至2021年整体水平,但与2020年及之前的二手成交量仍有一定差距。
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化解房地产风险,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红线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2024年预计整体政策会持续宽松,政策会持续给予购房者信心,房地产市场将有所提振,行业预计逐步筑底改善。
2024年,宁波市六区新房供应面积181万平方米,较2023年下降36%;成交建筑面积240万平米,较2023年下降18%,共计19,279套;成交金额738亿元,较2023年下降20%;成交均价30,805元/平方米,较2023年上升2.4%。2024年市六区供小于求,供求量创十年新低,成交面积已经连续四年收缩。
2025年,宁波市六区新房供应面积149万平,较2024年(181万平)下降18%;成交面积175万平(19,279套),较2024年(240万平)下降27%;成交金额620亿元,较2024年(738亿元)下降16%;成交均价35,486元/㎡,较24年(30,805元/㎡)上升15.2%。2025年市六区供小于求,供求量创下十年新低,成交面积已经连续四年收缩,全年成交规模已经跌破200万平。
4、资产运营行业
(1)行业发展预期
教育成长板块作为广场公司重点发展内容,目标客群为12岁及以下的青少年及婴幼儿,满足其全方位优秀成长需求,致力于打造专业化的青少年业态集合,成为宁波地区乃至全国有名的青少年成长服务平台。发展内容上,集中资源打造三大体系:综合培训学校、儿童主题家园、亲子旅游互动平台。同时,完善业务结构,设计标准产品体系,并加以灵活组合。
商业管理板块着重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广场2.0升级版,一方面在管理品质、优惠联动、演艺活动等方面建立标准,做出特色,坚持招商先行,主动出击,突出文化、休闲、商业定位,有效提升商户品质和行业集聚;与此同时研究建立文化商业综合体产业模式,在大型广场、社区配套两大类型上形成模式,聚集资源,为在文化中心、商业中心、大型社区拓展以及集团内产业融合打好基础。建立属于自己的商户品牌资源库,加强招商力度,分析了解商户品牌定位、开店要求、配套条件,研究不同品牌之间的聚集共存效应,建立商户品牌资源库;加强品牌商户的跟踪了解和定期联系,为项目招商打好提前量,为品牌管理蓄好储备地。积极寻求与自身条件相匹配的对外拓展机会。其一可根据运营文化广场的经验对接大型文化综合体项目。其二定位高端社区配套商业招商服务,一方面与国内大地产商寻求合作可能,另一方面探索与集团其它板块作有机的融合,提供商业运营管理服务。
影视演艺板块要导入更多优质资源,实现稳健发展。通过扩大剧院功能范围,兼具艺术教育普及功能,负责艺术教育和推广工作。积极拓展自主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推进文化艺术活动和教育普及,带动剧院宣传和艺术消费。在演出剧目上,加强与不同文化传媒企业的合作,扩宽市场发展渠道,争取更大的演出剧目自主权。同时,健全公益普及推广机制,做好大师班公益项目普及,推动高雅文化的普及和推广,建立适合剧院特点的公益品牌,真正实现艺术惠民,树立保利、文化广场良好口碑。与文化广场其他业态资源进行资源互动,为业主方提供相关资源,在广场区域范围内外开展相关演出活动和业务,如演艺经纪、户外音乐会等业务内容和演出形式。同时,推出相关组合产品,实行捆绑销售,进行有效资源的整合。
(2)地方行业政策
2022年6月2日,《宁波市加快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宁波市率先在全省首推数字文化产业新政,5大项19条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注入澎湃动力,为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贡献文化力量。据悉,这也是宁波市首个针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
当前,文化产业已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意见》提出,宁波市以打造全国数字文化产业新兴集聚区为目标,实施文化产业“新势力”成长计划,做强做优传媒、影视、音乐、演艺等业态,以内容产业创新突破为重点,抓住新技术、新业态、新消费带来的重大机遇,加快向高层次、全链条、数字化迈进,系统性重塑和提升宁波文化产业。
根据目标,到2025年,宁波市规模以上数字文化产业总产值将比2020年翻一番,达到500亿元。形成3个至5个数字文化产业集聚区,打造10个以数字文化产业为主要业态的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引育新增100家以上规上数字文化企业,10家以上领军企业,推动1家至2家数字文化企业上市。
5、金融与资本运作行业
2025年宁波市金融运行行业现状
银行业:2023年末宁波市全市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5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大型银行5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4家,邮储银行1家,外资银行7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8家,非银行金融机构5家,理财公司1家。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4.03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0%,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增长9.3%;本外币贷款余额4.62万亿元,增长8.5%,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增长8.5%。
证券业。宁波市全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家,实现首发(IPO)融资9.0亿元,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总数125家。全年各类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券等工具再融资808亿元。年末证券投资者开户数361.5万户,比上年增长8.1%。证券成交总额22.5万亿元,增长51.0%,其中股票和基金成交额12.3万亿元,增长62.3%。年末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余额476.6亿元,增长37.7%。期货代理交易量17310万手,增长29.7%;代理交易额11.3万亿元,增长24.2%。
保险业。宁波市年末全市共有市级及以上产险机构31家、人身险机构26家、专业中介机构81家。全年保费收入6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3.0亿元,增长1.6%;人身险保费收入423.5亿元,增长21.8%。全年提供风险保障87.7万亿元,增长22.0%。全年赔付支出245.1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45.6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99.5亿元。
6、宁波市区域经济发展情况
宁波市是我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副省级城市,战略定位为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市陆域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为3,730平方公里,下辖6个区(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奉化区)、2个县(象山县、宁海县)、2个县级市(余姚市、慈溪市)。宁波市位于浙江东部、长江三角洲南翼,拥有以港口为龙头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便捷。
2025年,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4.3亿吨,比上年增长4.0%,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其中,宁波港域吞吐量7.3亿吨,增长4.9%。宁波港域铁矿石吞吐量1.2亿吨,增长4.7%;煤炭吞吐量6,440万吨,增长1.9%;原油吞吐量6,213万吨,增长14.6%。全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4,387.2万标箱,增长11.6%,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三,其中,宁波港域集装箱吞吐量3,927.3万标箱,增长9.8%。年末宁波舟山港共有集装箱航线309条,其中远洋干线151条。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跃升至全球第七。
2025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71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72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7,866亿元,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10,378亿元,增长5.6%。三次产业结构为2.5:42.0:55.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90,879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6,723美元),增长4.1%。全员劳动生产率为30.66万元/人,增长4.5%。
2025年,宁波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5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税收收入1,476亿元,增长2.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亿元,下降5.6%。其中,教育、科学技术和卫生健康等重点支出分别增长2.6%、2.0%和0.4%。
2025年,宁波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6.4万人,9.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完成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1.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14%。
2025年,宁波市市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1%,衣着价格上涨4.3%,居住价格上涨0.2%,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8%,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5%,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4%,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3%。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购进价格分别下降3.3%和4.3%。
十二、担保人区域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担保人区域地位
担保人作为宁波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在政策和业务开展方面获得了较多便利和股东支持。公司的主要工作为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能源电力项目、基础产业以及符合宁波市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开发、投资和经营管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宁波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将受益于中央以及宁波市政府发展公用事业的长期战略,将在未来长时期内获得政府在经营、优质资产整合、融资、价格等多方面的支持。
(二)担保人区域垄断经营优势
担保人的竞争优势在于资源,尤其是垄断资源优势,特别是在能源电力经营方面具备较强的垄断性竞争优势。公司着重热电发展,已在宁波市形成了合理的热电企业布局,成为宁波市热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同时公司代表宁波市政府和省电力企业共同参与宁波市电力市场,初步形成宁波电力市场的垄断局面。特别的,在热力管网铺设方面,宁波市政府有“不允许在铺设范围8公里内重复进行管网铺设”的规定,因此,由于担保人在宁波市六区及各大工业区进行了较早的产业布局,担保人在能源电力板块的发展方面具备良好的区域垄断经营优势。
此外,公司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基础产业进行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管理,其运作已成为城市运营的重要环节,排他性的地位和专业化的职能决定了其城市资源经营的主体角色。
(三)担保人具备清晰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各主业之间的协同效应
针对公司发展特点,担保人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的《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在目前的发展基础上,公司未来五年将成长为汇集能源、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经营、金融、资产运营四大板块并参与临港型基础产业投资的综合性投资公司。
此外,公司的各板块业务之间具有协同效应,包括在谈判与赢得地方政府项目中的协同增效与在运营和管理中的协同增效。
(四)担保人具有高效管理运营能力及丰富的资本市场融资经验
公司以市场化和专业化形式进行管理和运营,以达到公司利润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同时,公司拥有丰富的资本市场融资经验,公司控股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为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了渠道。此外,公司积极参与对金融机构的投资,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均持有股权,获得了较丰厚的投资回报。公司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为未来的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发展平台。
十三、担保人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一)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已不存在“名股实债”事宜。
(二)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参与PPP项目、政府投资资金、BT、回购其他主体项目的业务;不存在土地整理等相关业务;不存在政府购买服务、替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
(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对于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垫付拆迁费用23,038.00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有工程背景,不涉及新增政府债务、不涉及新增隐性债务,不涉及隐性债务,符合国发[2014]43号文、财综[2016]4号文、财预[2017]50号文、财预[2017]87号文等相关政策规定。
(四)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经询当地财政部门意见,以上情况属实,发行人业务经营合法合规。
(五)2025年12月,根据发行人股东会决议,股东一致同意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5.654亿元增加至56.1352亿元,由宁波市国资委增资4,812万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时增资。上述增资资金已全额到位,且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变更为561,352万元,其中宁波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91.0929%,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8.9071%。
(六)发行人将其持有的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公司”)80%股权转让给宁波市鄞州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总资产占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未超过50%,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净资产未超过50%,标的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占发行人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超过50%。本次交易不构成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目前交易双方已签订股权出售转让协议,并完成工商变更。本次出售转让资产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经营重要事项。
十四、担保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3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表8-43: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一级子公司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一级子公司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一级子公司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2026年1-3月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无
2026年1-3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无
202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 宁波物产有限公司 批发零售业 投资设立,0→100.00%
202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 宁波开投深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与资产管理 注销,100%→0
2 宁波江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用事业 股权转让,80%→0
202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无
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 宁波大桥有限公司 建筑业 注销,81.82%→0
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1 宁波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用事业 投资设立,0→100%
2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 批发零售业 投资设立,0→46.00%
3 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 批发零售业 投资设立,0→48.00%
4 宁波开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与资产管理 投资设立,0→100%
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
无
(二)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
1现已更名为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表8-44:新准则影响报表项目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68,331.7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7,307.59
未分配利润 1,448,123.05
少数股东权益 712,901.10
所得税费用 -1,036,737.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9,648.78
少数股东损益 337,089.16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施行对本集团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5年发布了若干《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本集团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述实施问答的原则一致,该实施问答对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此外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并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及本公司预计执行该解释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三)前期差错更正
1、公司二级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营业收入错报金额为94,993.45万元。
本次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表8-45: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营业收入 -94,993.45
营业成本 -94,993.45
2、对结构化主体宁波宁能汇宸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控制权进行重新判断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次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表8-46: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货币资金 2,556.5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21.00
应收票据 -1,964.78
应收账款 -1,372.62
预付款项 3.10
其他应收款 333.64
存货 611.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154.95
其他流动资产 504.97
长期应收款 -17,047.73
固定资产 347.80
在建工程 71,178.56
无形资产 1,542.54
商誉 5,682.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3,301.13
应付账款 7,849.62
应付职工薪酬 67.77
应交税费 21.68
其他应付款 108.07
其他流动负债 17.87
长期借款 13,600.00
长期应付款 -1,208.85
未分配利润 -2,756.99
少数股东权益 9,886.61
营业收入 -3,273.79
营业成本 -847.50
税金及附加 95.22
管理费用 1,494.77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财务费用 -6.93
其他收益 2.92
投资收益 -325.1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9.56
信用减值损失 239.68
营业外收入 0.36
营业外支出 1.16
所得税费用 -166.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82.68
少数股东损益 -774.11
3、集团一级子公司宁波原水有限公司更正了葛岙水库建设资金中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下拨的10亿元对应的利息承担事项以及白溪水库债务豁免事项,本次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表8-47:新准则影响报表项目情况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其他应收款 -34,701,735.00
在建工程 -87,834,337.50
资本公积 -9,360,000.00
未分配利润 -37,289,482.80
少数股东权益 -75,886,589.70
财务费用 +34,701,73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210,950.51
少数股东损益 -21,490,784.49
(四)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8-48:担保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21,303.14 1,759,155.34 1,523,406.92 938,663.43
结算备付金 128,833.23 370,264.94 124,999.57 30,714.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5,512.75 261,079.56 349,614.90 482,868.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12,285.98 1,624.14 1,980.70 -
存出保证金 4,055.76 3,083.97 2,620.35 2,113.64
应收票据 46,146.11 27,663.50 5,137.49 16,089.97
应收账款 686,338.37 678,694.19 635,739.86 531,743.67
应收款项融资 16,194.73 12,911.16 2,803.84 1,884.53
预付款项 1,222,403.36 450,434.35 108,522.40 19,336.82
其他应收款 123,977.25 78,998.98 57,312.75 62,887.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3,800.00 8,000.00 33,200.00
存货 2,383,669.79 1,559,718.39 1,305,332.34 1,109,678.9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893.24 92,433.67 75,575.93 70,426.51
其他流动资产 305,334.71 284,940.44 247,368.60 207,463.32
流动资产合计 7,099,948.42 5,584,802.64 4,448,415.64 3,507,071.2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1,250.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债权投资 271,205.56 335,699.58 87,943.29 196,576.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451.08 340.00
长期应收款 386,277.60 340,088.81 246,249.53 150,956.29
长期股权投资 5,129,531.57 4,871,042.40 4,474,830.27 3,890,295.2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91,526.57 1,079,965.60 905,899.00 736,330.53
投资性房地产 690,724.92 692,467.07 727,207.73 704,304.11
固定资产 1,871,519.29 1,874,300.14 2,036,761.77 1,715,829.76
在建工程 1,033,245.21 976,726.83 785,706.92 769,280.41
使用权资产 20,887.85 20,003.09 13,554.31 6,415.66
无形资产 405,520.95 406,271.10 351,459.31 339,869.00
商誉 48,320.36 48,320.36 15,484.54 8,507.61
长期待摊费用 32,744.43 32,833.19 39,799.31 22,626.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843.49 54,622.43 47,725.93 36,973.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167.39 55,142.24 100,632.15 61,207.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18,966.29 10,787,822.84 9,833,254.06 8,640,423.63
资产总计 18,218,914.71 16,372,625.47 14,281,669.70 12,147,494.8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3,974.30 1,427,050.17 1,787,830.61 1,404,694.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6,685.60 - - 1,361.96
衍生金融负债 5,180.13 5,173.63 1,385.85 -
应付票据 1,737,687.52 1,282,589.75 783,027.84 544,455.90
应付账款 474,784.27 447,223.13 962,867.04 767,128.16
预收款项 4,149.05 1,287.07 1,657.37 1,678.47
合同负债 1,295,378.60 782,745.95 460,822.22 244,277.9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0,150.72 219,250.00 37,387.96 192,26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380,374.47 525,618.32 184,299.74 96,688.43
代理承销证券款 106.26 - - -
应付职工薪酬 41,638.31 45,898.64 29,864.42 18,574.94
应交税费 35,090.96 52,349.84 26,068.18 23,275.39
其他应付款 182,858.80 195,444.91 194,548.82 153,011.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2,694.39 665,960.70 552,216.32 831,195.90
应付短期债券 - - 10,051.29 30,489.81
其他流动负债 395,809.23 410,355.82 281,675.66 247,052.05
流动负债合计 7,636,562.62 6,060,947.95 5,313,703.31 4,556,144.6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7,799.68 1,890,761.31 1,530,892.13 1,129,439.74
应付债券 1,111,163.84 1,112,794.78 840,214.14 699,978.02
租赁负债 17,431.13 15,010.42 9,115.96 4,435.34
长期应付款 74,748.48 74,943.59 53,285.51 47,529.97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50,558.95 53,473.21 51,717.65 70,276.95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203.93 65,077.75 62,486.74 33,410.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81,432.36 102,172.87 101,927.50 47,098.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01,338.38 3,314,233.93 2,649,639.64 2,032,168.77
负债合计 11,037,900.99 9,375,181.88 7,963,342.94 6,588,313.4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561,352.00 561,352.00 556,540.00 556,540.00
其他权益工具 1,675,000.00 1,675,000.00 1,175,000.00 700,000.00
资本公积 950,017.54 949,578.91 908,533.71 888,963.67
其他综合收益 237,062.92 204,045.66 311,613.67 125,344.99
盈余公积 327,848.45 327,848.45 325,442.45 284,038.94
未分配利润 2,341,049.77 2,195,769.67 1,769,044.78 1,479,149.3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092,330.68 5,913,594.70 5,046,174.61 4,034,036.99
少数股东权益 1,088,683.03 1,083,848.89 1,272,152.14 1,525,144.45
股东权益合计 7,181,013.71 6,997,443.59 6,318,326.75 5,559,181.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218,914.71 16,372,625.47 14,281,669.70 12,147,494.87
表8-49: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229,797.28 11,099,248.91 7,462,068.66 5,632,258.02
其中:营业收入 3,218,770.02 11,060,883.19 7,429,544.87 5,608,799.12
利息收入 1,464.11 4,332.75 3,408.48 1,496.7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9,563.15 34,032.97 29,115.31 21,962.18
二、营业总成本 3,234,687.24 11,185,262.94 7,665,241.97 5,740,210.23
其中:营业成本 3,131,503.46 10,804,066.86 7,294,793.94 5,412,265.35
税金及附加 5,870.49 26,326.50 17,602.68 16,330.75
销售费用 18,597.64 57,485.94 40,679.15 34,698.05
管理费用 45,529.33 186,384.57 179,343.33 162,909.89
研发费用 1,458.47 6,283.10 4,875.51 4,009.01
财务费用 31,727.85 104,715.99 127,947.36 109,997.19
加:其他收益 12,186.08 54,638.51 56,629.62 53,129.39
投资收益 138,839.25 769,478.81 605,231.90 558,971.07
汇兑净收益 -4.15 -4.87 0.09 0.0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933.23 -15,236.37 62,864.33 -12,613.43
信用减值损失 -610.02 7,148.07 -188.05 -4,134.97
资产减值损失 -2,158.42 -157,370.33 -54,293.87 -12,553.72
资产处置收益 42.93 -235.03 31,038.69 -1,914.31
三、营业利润 152,338.93 572,404.75 498,109.40 472,931.89
加:营业外收入 3,159.67 4,857.31 2,338.27 17,640.83
减:营业外支出 448.95 6,586.13 2,331.21 914.36
四、利润总额 155,049.65 570,675.93 498,116.46 489,658.36
减:所得税费用 5,215.85 29,821.90 33,779.56 27,783.54
五、净利润 149,833.81 540,854.03 464,336.90 461,874.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6,310.12 591,265.76 466,783.38 403,897.56
少数股东损益 3,523.69 -50,411.73 -2,446.48 57,977.2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398.71 -108,016.04 186,889.79 51,47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017.25 -107,568.00 186,268.67 43,748.1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81.46 -448.04 621.12 7,729.6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3,232.52 432,837.99 651,226.69 513,352.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79,327.37 483,697.76 653,052.05 447,645.7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905.14 -50,859.77 -1,825.36 65,706.95
表8-50: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80,002.43 13,591,373.96 8,876,128.90 5,975,553.04
收回保理业务款项收到的现金- - 556,819.31 622,961.58 322,358.1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值 47,764.46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7,380.45 59,427.30 121,459.99 60,068.08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4,700.72 182,793.50 -124,911.76 -34,776.11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45,243.86 341,318.58 87,611.31 -32,198.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19.34 15,666.22 24,670.30 29,168.5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5,702.66 554,617.20 163,136.34 371,841.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40,926.19 15,302,016.08 9,771,056.68 6,692,014.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44,607.14 12,788,088.29 8,528,925.34 5,787,855.4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160,901.26 -177,096.02 -41,805.17
返售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4,631.49 14,181.49 29,035.26 17,717.06
保理业务支付的现金 - 497,515.29 720,774.88 506,291.3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028.09 151,264.72 127,152.08 124,51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854.50 99,378.03 94,069.27 174,395.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0,102.56 789,450.71 184,168.66 430,490.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80,223.77 14,500,779.79 9,507,029.48 6,999,458.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9,297.59 801,236.29 264,027.20 -307,443.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16,393.90 1,753,112.67 820,384.91 341,269.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311.48 221,800.05 133,975.86 124,417.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5.48 2,344.71 3,771.94 478.3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606.25 106,637.1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88.49 1,089,564.67 48,545.16 15,717.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5,835.60 3,173,459.27 1,006,677.88 481,883.0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3,340.33 339,875.18 351,816.00 364,395.4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90,012.17 2,047,569.62 917,555.24 707,564.4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701.08 38,465.99 652.13 9,398.2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05.37 746,982.43 62,137.65 23,713.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2,458.96 3,172,893.22 1,332,161.01 1,105,071.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623.36 566.05 -325,483.14 -623,188.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29.00 63,038.87 44,019.44 69,285.6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29.00 27,038.87 23,019.44 59,285.6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77,269.14 3,595,166.33 2,984,194.02 2,384,498.8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919,555.00 811,915.05 677,39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8,579.41 1,506,597.02 626,574.38 584,481.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6,777.55 6,084,357.21 4,466,702.90 3,715,655.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79,484.02 4,717,395.87 3,140,133.44 2,452,091.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7,173.15 328,313.65 295,405.75 264,222.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6,509.13 26,420.02 35,467.4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192.08 1,353,830.38 337,038.88 283,300.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4,849.25 6,399,539.91 3,772,578.08 2,999,613.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928.30 -315,182.69 694,124.82 716,04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49.59 11.09 1,007.83 397.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5,142.24 486,630.74 633,676.71 -214,192.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32,267.51 1,445,636.77 811,960.06 1,026,152.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7,125.27 1,932,267.51 1,445,636.77 811,960.06
(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表8-51:担保人2023-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515.73 368,928.36 414,459.34 248,560.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2,759.30 104,216.25
应收账款 181.63 181.63 - -
预付款项 508.81 478.81 1,115.52 917.08
其他应收款 767,462.27 784,291.84 785,099.25 796,910.56
存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1,250.25 3,125.50
其他流动资产 50,018.00 50,000.00 150,252.31 9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923,686.44 1,203,880.64 1,384,935.97 1,243,729.9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1,250.2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970,136.52 7,719,741.98 7,290,798.90 6,474,374.5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84,576.97 284,326.97 284,326.97 259,243.97
投资性房地产 85,722.40 85,722.40 88,049.96 89,828.55
固定资产 3,875.08 3,912.64 4,361.67 5,073.88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2,071.29 2,195.63 1,487.20 1,658.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6.19 5,116.19 5,116.19 7,875.5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3.00 503.00 25,428.00 87,778.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352,001.45 8,101,518.81 7,699,568.90 6,927,082.90
资产总计 9,275,687.89 9,305,399.45 9,084,504.86 8,170,812.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9,118.45 774,061.45 1,123,466.58 859,284.42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1,405.64 1,405.64 1,398.30 1,534.55
预收款项 56.42 56.42 123.38 157.04
应付职工薪酬 2,207.84 2,388.63 2,209.43 2,208.88
应交税费 17.29 2,260.18 1,723.06 1,188.04
其他应付款 471,871.20 714,904.65 1,088,179.20 1,143,178.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16,470.97 313,238.37 391,029.54 683,658.77
其他流动负债 151,236.00 151,279.23 150,690.92 224,597.63
流动负债合计 1,782,383.81 1,959,594.58 2,758,820.43 2,915,807.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500.00 19,500.00 39,700.00 -
应付债券 899,600.00 900,000.00 800,000.00 650,000.00
长期应付款 39.89 39.89 39.89 28,515.81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60.74 27,660.74 28,242.63 28,130.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0,008.22 67,708.22 68,008.22 158,025.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86,808.85 1,014,908.85 935,990.74 864,671.25
负债合计 2,769,192.66 2,974,503.44 3,694,811.17 3,780,479.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1,352.00 561,352.00 556,540.00 556,540.00
其它权益工具 1,675,000.00 1,675,000.00 1,175,000.00 700,000.00
资本公积 1,170,242.67 1,170,172.01 1,139,261.78 1,118,240.90
其它综合收益 218,958.18 185,236.46 301,635.97 116,739.75
盈余公积 285,676.00 285,676.00 283,270.00 241,866.49
未分配利润 2,595,266.38 2,453,459.55 1,933,985.94 1,656,946.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06,495.23 6,330,896.01 5,389,693.69 4,390,333.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275,687.89 9,305,399.45 9,084,504.86 8,170,812.81
表8-52: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16.89 4,034.94 3,477.69 3,947.32
营业收入 516.89 4,034.94 3,477.69 3,947.32
二、营业总成本 11,752.65 54,995.41 87,995.06 91,375.10
营业成本 150.23 587.67 543.81 1,009.47
税金及附加 45.42 1,125.72 1,296.27 832.52
管理费用 1,870.90 7,435.45 8,723.34 9,138.67
研发费用 3.45 27.87 12.60 -
财务费用 9,682.64 45,818.70 77,419.05 80,394.44
加:其他收益 5.57 19.66 4.46 5.31
投资收益 156,539.19 731,409.79 520,385.50 512,857.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458.70 -7,106.40 -11,721.85
信用减值损失 0.00 10,589.03 4,880.10 1,556.88
资产减值损失 - - - -
资产处置收益 - -5.73 30,252.59 -
三、营业利润 145,309.00 693,510.99 463,898.88 415,269.90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 1.00 52.11 50.20
减:营业外支出 3,602.16 10,079.41 10,880.94 3,348.15
四、利润总额 141,806.84 683,432.58 453,070.05 411,971.95
减:所得税 - -581.89 2,871.60 -1,564.47
五、净利润 141,806.84 684,014.48 450,198.45 413,536.42
持续经营净利润 141,806.84 684,014.48 450,198.45 413,536.4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3,721.72 -116,399.51 184,896.22 40,188.5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3,721.72 -116,399.51 184,896.22 40,188.56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5,528.55 567,614.97 635,094.67 453,724.98
表8-53: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756.45 905,987.53 1,423,951.41 1,184,801.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756.45 905,987.53 1,423,951.41 1,184,801.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92.08 3,922.48 3,931.48 3,967.7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75.51 2,531.28 2,791.04 1,346.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195.54 875,083.30 1,421,525.67 1,174,150.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163.13 881,537.05 1,428,248.19 1,179,46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6.68 24,450.48 -4,296.78 5,337.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00 658,582.34 241,197.86 1,563.3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91.91 177,386.71 98,504.57 92,646.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22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02,22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576.40 219,770.40 384,942.92 616,918.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68.31 1,357,959.67 724,645.35 711,127.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80 557.67 813.53 1,145.69
投资支付的现金 90,820.80 767,525.00 401,783.00 561,271.8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275.00 225,480.00 353,325.89 700,831.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127.60 993,562.67 755,922.42 1,263,248.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859.29 364,397.00 -31,277.07 -552,121.2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000.00 21,000.00 1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00.00 1,075,000.00 1,430,400.00 1,183,5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 650,000.00 62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00.00 1,757,039.09 1,094,773.01 947,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100.00 2,868,039.09 3,196,173.01 2,764,4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5,000.00 1,968,825.00 2,112,050.00 1,623,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787.36 220,473.56 213,786.35 186,124.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459.30 1,113,118.99 668,863.99 632,336.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6,246.66 3,302,417.54 2,994,700.34 2,442,260.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146.66 -434,378.46 201,472.67 322,139.2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3,412.63 -45,530.98 165,898.82 -224,644.9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8,928.36 414,459.34 248,560.52 473,205.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515.73 368,928.36 414,459.34 248,560.52
(六)担保人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8-54:担保人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21,303.14 10.00 1,759,155.34 10.74 1,523,406.92 10.67 938,663.43 7.73
结算备付金 128,833.23 0.71 370,264.94 2.26 124,999.57 0.88 30,714.65 0.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5,512.75 1.35 261,079.56 1.59 349,614.90 2.45 482,868.32 3.9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12,285.98 0.07 1,624.14 0.01 1,980.70 0.01 - -
存出保证金 4,055.76 0.02 3,083.97 0.02 2,620.35 0.02 2,113.64 0.02
应收票据 46,146.11 0.25 27,663.50 0.17 5,137.49 0.04 16,089.97 0.13
应收账款 686,338.37 3.77 678,694.19 4.15 635,739.86 4.45 531,743.67 4.38
应收款项融资 16,194.73 0.09 12,911.16 0.08 2,803.84 0.02 1,884.53 0.02
预付款项 1,222,403.36 6.71 450,434.35 2.75 108,522.40 0.76 19,336.82 0.16
其他应收款 123,977.25 0.68 78,998.98 0.48 57,312.75 0.40 62,887.47 0.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800.00 0.02 8,000.00 0.06 33,200.00 0.27
存货 2,383,669.79 13.08 1,559,718.39 9.53 1,305,332.34 9.14 1,109,678.91 9.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893.24 0.57 92,433.67 0.56 75,575.93 0.53 70,426.51 0.58
其他流动资产 305,334.71 1.68 284,940.44 1.74 247,368.60 1.73 207,463.32 1.71
流动资产合计 7,099,948.42 38.97 5,584,802.64 34.11 4,448,415.64 31.15 3,507,071.25 28.8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 - 1,250.25 0.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271,205.56 1.49 335,699.58 2.05 87,943.29 0.62 196,576.71 1.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451.08 0.08 340.00 0.00 - - - -
长期应收款 386,277.60 2.12 340,088.81 2.08 246,249.53 1.72 150,956.29 1.24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5,129,531.57 28.15 4,871,042.40 29.75 4,474,830.27 31.33 3,890,295.27 32.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91,526.57 5.99 1,079,965.60 6.60 905,899.00 6.34 736,330.53 6.06
投资性房地产 690,724.92 3.79 692,467.07 4.23 727,207.73 5.09 704,304.11 5.80
固定资产 1,871,519.29 10.27 1,874,300.14 11.45 2,036,761.77 14.26 1,715,829.76 14.12
在建工程 1,033,245.21 5.67 976,726.83 5.97 785,706.92 5.50 769,280.41 6.33
使用权资产 20,887.85 0.11 20,003.09 0.12 13,554.31 0.09 6,415.66 0.05
无形资产 405,520.95 2.23 406,271.10 2.48 351,459.31 2.46 339,869.00 2.80
商誉 48,320.36 0.27 48,320.36 0.30 15,484.54 0.11 8,507.61 0.07
长期待摊费用 32,744.43 0.18 32,833.19 0.20 39,799.31 0.28 22,626.30 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843.49 0.31 54,622.43 0.33 47,725.93 0.33 36,973.86 0.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167.39 0.36 55,142.24 0.34 100,632.15 0.70 61,207.86 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18,966.29 61.03 10,787,822.84 65.89 9,833,254.06 68.85 8,640,423.63 71.13
资产总计 18,218,914.71 100.00 16,372,625.47 100.00 14,281,669.70 100.00 12,147,494.87 100.00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2,147,494.87万元、14,281,669.70万元、16,372,625.47万元和18,218,914.71万元,资产规模呈上升趋势。公司资产构成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流动资产占比较低,近年来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均超过60%,公司资产构成中以货币资金、存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其他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低。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8-55:担保人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21,303.14 25.65 1,759,155.34 31.50 1,523,406.92 34.25 938,663.43 26.76
结算备付金 128,833.23 1.81 370,264.94 6.63 124,999.57 2.81 30,714.65 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5,512.75 3.46 261,079.56 4.67 349,614.90 7.86 482,868.32 13.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12,285.98 0.17 1,624.14 0.03 1,980.70 0.04 - -
存出保证金 4,055.76 0.06 3,083.97 0.06 2,620.35 0.06 2,113.64 0.06
应收票据 46,146.11 0.65 27,663.50 0.50 5,137.49 0.12 16,089.97 0.46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 686,338.37 9.67 678,694.19 12.15 635,739.86 14.29 531,743.67 15.16
应收款项融资 16,194.73 0.23 12,911.16 0.23 2,803.84 0.06 1,884.53 0.05
预付款项 1,222,403.36 17.22 450,434.35 8.07 108,522.40 2.44 19,336.82 0.55
其他应收款 123,977.25 1.75 78,998.98 1.41 57,312.75 1.29 62,887.47 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800.00 0.07 8,000.00 0.18 33,200.00 0.95
存货 2,383,669.79 33.57 1,559,718.39 27.93 1,305,332.34 29.34 1,109,678.91 31.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893.24 1.46 92,433.67 1.66 75,575.93 1.70 70,426.51 2.01
其他流动资产 305,334.71 4.30 284,940.44 5.10 247,368.60 5.56 207,463.32 5.92
流动资产合计 7,099,948.42 100.00 5,584,802.64 100.00 4,448,415.64 100.00 3,507,071.25 100.00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流动资产分别为3,507,071.25万元、4,448,415.64万元、5,584,802.64万元和7,099,948.42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构成,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余额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5.65%、9.67%、17.22%和33.57%。
①货币资金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938,663.43万元、1,523,406.92万元、1,759,155.34万元和1,821,303.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6.76%、34.25%、31.50%和25.65%。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84,743.49万元,增幅62.30%,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2025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235,748.42万元,增幅15.48%,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表8-56:担保人货币资金项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16.58 43.21 33.42 25.59
银行存款 1,384,781.02 1,508,820.72 1,291,221.32 772,508.16
其他货币资金 436,505.54 250,291.41 232,152.18 166,099.68
未到期应收利息 - - - -
数字货币 - - - 30.00
合计 1,821,303.14 1,759,155.34 1,523,406.92 938,663.4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人民币197,152.77万元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表8-57:担保人2025年货币资金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23.32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函保证金、公积金按揭保证金及诉讼冻结资金
1,145.75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质押保证金、债券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8,008.34 宁波开投能源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414.27 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保障性工程奖补专项监管资金
2,769.14 宁波国富保理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通商信用项下业务回款专户受限资金
465.69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保管客户(交易商)保证金
2.64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保函保证金
10,138.00 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期货保证金
98,440.09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及存单的质押保证金
28,813.11 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2,150.67 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贷款保证金
33,837.55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质押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144.20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住房维修基金、住房资金、ECT押金
合计 197,152.7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公司无其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被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中人民币373,011.10万元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明细如下:
表8-58:担保人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23.32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保函保证金、公积金按揭保证金及诉讼冻结资金
747.1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质押保证金、债券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4,660.54 宁波开投能源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414.27 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保障性工程奖补专项监管资金
121.85 宁波国富保理有限公司通商信用项下业务回款专户受限资金
465.69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保管客户(交易商)保证金
29.42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保函保证金
27,006.00 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103,273.81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存单质押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
金
76,848.56 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期货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25,506.02 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92,970.25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质押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
144.20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住房维修基金、住房资金、ECT押金
合计 373,011.10
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公司无其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被限制用途安排。
②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482,868.32万元、349,614.90万元、261,079.56万元和245,512.7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3.77%、7.86%、4.67%和3.46%。近年来,担保人交易性金融资产逐年下降,主要系债务工具投资、权益工具投资等减少所致。
表8-59:担保人近三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61,079.56 349,174.20 481,902.42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100,093.47 207,985.79 249,383.93
权益工具投资 35,523.14 74,401.39 153,571.39
衍生金融资产 145.75 0.00 133.98
资管产品 29,458.74 18,411.33 25,077.96
公募基金 20,957.69 45,105.90 14,573.64
理财产品 74,900.77 3,269.78 39,161.51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0.00 440.71 965.89
其中:符合金融工具准则的买卖非金融项目合同 0.00 440.71 965.89
合计 261,079.56 349,614.90 482,868.32
③应收票据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16,089.97万元、5,137.49万元、27,663.50万元和46,146.1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46%、0.12%、0.50%和0.65%,应收票据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发生变动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增减所致。
④应收账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31,743.67万元、635,739.86万元、678,694.19万元和686,338.3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5.16%、14.29%、12.15%和9.67%。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源能源电力及商品贸易业务,账期集中在1年以内。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呈上升趋势,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见下表:
表8-60:担保人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65,745.79 81.15 529,446.28 81.74 427,287.94 79.12
1-2年(含2年) 59,667.14 8.56 32,203.89 4.97 34,895.95 6.46
2-3年(含3年) 26,589.33 3.81 34,232.23 5.29 30,010.26 5.56
3-4年(含4年) 27,282.40 3.91 28,778.87 4.44 20,096.45 3.72
4-5年(含5年) 16,596.87 2.38 20,140.78 3.11 14,712.60 2.72
5年以上 1,310.05 0.19 2,903.64 0.45 13,020.25 2.41
小计 697,191.59 100.00 647,705.69 100.00 540,023.44 100.00
其中:坏账准备 18,497.39 - 11,965.83 - 8,279.77 -
合计 678,694.19 - 635,739.86 - 531,743.67 -
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明细情况见下表:
表8-61:担保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金额比例 款项性质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3,740.22 4.84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32,246.76 4.63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城供电分公司 32,201.09 4.62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29,426.23 4.22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公司 22,216.67 3.19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合计 149,830.98 21.50 - -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明细情况见下表:
表8-62:担保人2026年3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金额比例 款项性质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5,628.82 5.19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阜阳供电公司 34,527.50 5.03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丰城市供电分公司 33,988.57 4.95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31,351.51 4.57 能源电力板块业务 否
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0,456.05 4.44 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业务 是
合计 165,952.45 24.18
⑤预付款项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9,336.82万元、108,522.40万元、450,434.35万元和1,222,403.3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55%、2.44%、8.07%和17.22%,近年来呈逐年增加态势。公司的预付款项包括预付账款和待摊费用,预付账款主要是公司预付的工程款、原材料采购款等,待摊费用主要为保险费、广告费、租赁费等。202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89,185.58万元,增长461.22%,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341,911.95万元,增长315.06%,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较2025年末增加771,969.00万元,增长171.38%,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从账龄情况来看,公司预付账款以1年以内的账龄为主。近三年,公司预付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表8-63:担保人近三年预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44,675.27 98.67 107,277.21 98.85 18,943.00 97.96
1-2年(含2年) 5,435.22 1.21 895.49 0.83 159.44 0.82
2-3年(含3年) 251.56 0.06 8.97 0.01 8.98 0.05
3年以上 327.37 0.07 340.73 0.31 225.40 1.17
小计 450,689.42 100.00 108,522.40 100.00 19,336.82 100.00
其中:坏账准备 255.06 - 0.00 - 0.00 -
合计 450,434.35 - 108,522.40 - 19,336.82 -
截至2025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8-64:担保人2025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金额比例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 37,507.00 8.33 否
环宇恒兴(天津)供应链有限公司 21,983.95 4.88 否
厦门同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25,187.02 5.59 否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16,923.77 3.76 否
海南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159.97 2.92 否
合计 114,761.71 25.48 -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8-65:担保人2026年3月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金额比例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唐山松汀钢铁有限公司 96,633.00 7.91 否
环宇恒兴(天津)供应链有限公司 67,284.80 5.50 否
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 46,882.91 3.84 否
厦门集金供应链有限公司 46,326.88 3.79 否
大连世茂玺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4,514.85 3.64 否
合计 301,642.44 24.68
⑥其他应收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62,887.47万元、57,312.75万元、78,998.98万元和123,977.25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9%、1.29%、1.41%和1.75%。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5,574.72万元,降幅8.86%,主要系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项减少所致。公司其他应收款账户主要为资金往来款和垫付拆迁费用等。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21,686.23万元,增幅37.84%,主要系期货保证金增加。2026年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较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增加44,978.27万元,增幅56.94%,主要系期货保证金增加、以及应收甬江实验室房租。
近三年末,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表8-66:担保人其他应收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981.27 2.91 24,637.23 33.79 25,961.98 34.80
1-2年(含2年) 45,865.73 44.72 1,535.34 2.11 1,216.62 1.63
2-3年(含3年) 2,727.11 2.66 2,518.63 3.45 7,575.26 10.15
3-4年(含4年) 3,719.41 3.63 5,552.58 7.62 5,337.30 7.15
4-5年(含5年) 237.93 0.23 4,794.15 6.58 9,393.46 12.59
5年以上 47,028.25 45.85 33,868.63 46.45 25,118.53 33.67
小计 102,559.70 100.00 72,906.57 100.00 74,603.15 100.00
其中:坏账准备 23,560.72 15,852.62 14,572.20
合计 78,998.98 57,053.95 60,030.95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明细情况见下表:
表8-67:担保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比例 款项性质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 23,037.80 22.46 垫付拆迁资金 否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17,220.06 16.79 往来款、资金拆借款及利息 是
宁波景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40.45 6.67 借款 否
南京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49.32 4.34 往来款 否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907.01 2.83 代垫款 否
合计 54,454.65 53.09
截至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中存在与政府相关的为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的23,037.80万元以及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的2,907.01万元。经征询宁波市财政局意见,上述其他应收款具有经营业务背景,形成原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替地方政府融资的情况,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增加隐性债务。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明细情况见下表:
表8-68:担保人202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比例 款项性质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 23,037.80 18.58 垫付拆迁资金 否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17,176.80 13.85 资金拆借款及往来款 是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9,630.61 7.77 期货保证金 否
甬江实验室 8,612.82 6.95 应收租金 是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6,460.82 5.21 期货保证金 否
合计 64,918.85 52.36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应收款中存在与政府相关的为宁波市江北区统一征地拆迁事务所的23,037.90万元。经征询宁波市财政局意见,上述其他应收款具有经营业务背景,形成原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替地方政府融资的情况,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增加隐性债务。
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价值分别为33,200.00万元、8,000.00万元、3,80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95%、0.18%、0.07%和0.00%,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变动主要是债券质押式回购减少所致。
⑧存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09,678.91万元、1,305,332.34万元、1,559,718.39万元和2,383,669.7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1.64%、29.34%、27.93%和33.57%。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2026年3月末公司存货较2025年度增加823,951.40万元,增幅52.83%,主要系贸易板块库存补充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构成明细情况如下表:
表8-6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原材料 12,274.41 16,506.78 14,973.53 12,947.47
库存商品(产成品) 1,159,835.31 366,868.72 189,427.62 78,905.67
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6.19 12,919.20 117.12 68.35
合同履约成本 727.18 637.10 653.26 -
开发产品 169,964.54 204,317.92 227,338.50 135,451.10
开发成本 924,667.07 846,593.95 794,146.02 880,488.76
在途物资 34,280.37 31,650.19 614.55 -
发出商品 68,182.72 62,448.55 58,703.11 -
消耗性生物资产 1.85 1,091.04 313.71 -
自制半成品 12,456.95 14,720.66 17,134.84 -
其他 1,263.20 1,964.28 1,910.08 1,817.56
合计 2,383,669.79 1,559,718.39 1,305,332.34 1,109,678.91
截至2025年末,担保人开发成本明细如下:
表8-70:担保人2025年末主要开发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开发成本明细项目 建设模式 2025年末
余姚江南里项目 自建 108,268.06
北仑望贤铭庭 自建 155,717.06
嵊州明庐 自建 81,919.73
璟曜庆庐项目 自建 62,740.18
翠岚轩项目 自建 60,627.25
姚玖湾项目 自建 279,349.23
璟兴传庐项目 自建 80,009.47
合计 828,630.98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开发成本明细如下:
表8-71:担保人2026年3月末主要开发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开发成本明细项目 建设模式 2026年3月末
余姚江南里项目 自建 110,236.15
北仑望贤铭庭 自建 162,340.93
嵊州明庐 自建 86,839.86
璟曜庆庐项目 自建 67,602.29
翠岚轩项目 自建 61,936.36
姚玖湾项目 自建 318,622.60
璟兴传庐项目 自建 84,391.94
合计 891,970.13
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70,426.51万元、75,575.93万元、92,433.67万元和103,893.2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01%、1.70%、1.66%和1.4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增加16,857.74万元,增幅22.3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
⑩其他流动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为207,463.32万元、247,368.60万元、284,940.44万元和305,334.7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5.92%、5.56%、5.10%和4.30%。2024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9,905.28万元,增幅19.23%,主要系理财产品及收益及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37,571.84万元,增幅15.19%,主要系理财产品及收益以及期货存出投资款及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⑪结算备付金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结算备付金为30,714.65万元、124,999.57万元、370,264.94万元和128,833.2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88%、2.81%、6.63%和1.81%,主要为公司自有备付金及客户普通备付金。2024年末,担保人结算备付金较2023年末增加94,284.92万元,增幅306.97%,主要系客户普通备付金减少所致。2025年末,担保人结算备付金较2024年末增加245,265.37万元,增幅196.21%,主要系客户普通备付金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担保人结算备付金较2025年末减少241,431.71万元,降幅65.21%,主要系客户普通备付金减少所致。
⑫存出保证金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存出保证金为2,113.64万元、2,620.35万元、3,083.97万元和4,055.7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6%、0.06%、0.06%和0.06%,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主要为交易保证金。
⑬衍生金融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衍生金融资产为0.00万元、1,980.70万元、1,624.14万元和12,285.9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0%、0.04%、0.03%和0.17%,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主要为商品期货等衍生工具公允价值。
⑭应收款项融资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应收款项融资为1,884.53万元、2,803.84万元、12,911.16万元和16,194.7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5%、0.06%、0.23%和0.23%,在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8-72:担保人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 - 1,250.25 0.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271,205.56 2.44 335,699.58 3.11 87,943.29 0.89 196,576.71 2.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451.08 0.14 340.00 0.00 - - - -
长期应收款 386,277.60 3.47 340,088.81 3.15 246,249.53 2.50 150,956.29 1.75
长期股权投资 5,129,531.57 46.13 4,871,042.40 45.15 4,474,830.27 45.51 3,890,295.27 45.0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91,526.57 9.82 1,079,965.60 10.01 905,899.00 9.21 736,330.53 8.52
投资性房地产 690,724.92 6.21 692,467.07 6.42 727,207.73 7.40 704,304.11 8.15
固定资产 1,871,519.29 16.83 1,874,300.14 17.37 2,036,761.77 20.71 1,715,829.76 19.86
在建工程 1,033,245.21 9.29 976,726.83 9.05 785,706.92 7.99 769,280.41 8.90
使用权资产 20,887.85 0.19 20,003.09 0.19 13,554.31 0.14 6,415.66 0.07
无形资产 405,520.95 3.65 406,271.10 3.77 351,459.31 3.57 339,869.00 3.93
商誉 48,320.36 0.43 48,320.36 0.45 15,484.54 0.16 8,507.61 0.10
长期待摊费用 32,744.43 0.29 32,833.19 0.30 39,799.31 0.40 22,626.30 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843.49 0.51 54,622.43 0.51 47,725.93 0.49 36,973.86 0.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167.39 0.59 55,142.24 0.51 100,632.15 1.02 61,207.86 0.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18,966.29 100.00 10,787,822.84 100.00 9,833,254.06 100.00 8,640,423.63 100.00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非流动资产合计8,640,423.63万元、9,833,254.06万元、10,787,822.84万元和11,118,966.29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1.13%、68.85%、65.89%和61.03%。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组成。
①长期股权投资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3,890,295.27万元、4,474,830.27万元、4,871,042.40万元和5,129,531.57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达到45.02%、45.51%、45.15%和46.13%,且呈逐年
增长态势。担保人为投资控股类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较高,主要由公司的现金投入、所投资公司的历年盈余等组成。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类如下:
表8-73: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长期股权投资分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余额 2025年末余额
对合营企业投资 21,427.05 11,427.05
对联营企业投资 5,108,104.52 4,859,615.35
小计 5,129,531.57 4,871,042.4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合计 5,129,531.57 4,871,042.40
近一年及一期,担保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表8-74: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一、合营企业
宁波开万云海置业有限公司 49.00 9,010.82 49.00 9,010.82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4.48 1,736.00 24.48 1,736.00
宁波开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0.00 528.44 50.00 528.44
宁波开投蓝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49.60 151.79 49.60 151.79
宁波商业航天开发有限公司 50.00 10,000.00 - -
小计 21,427.05 11,427.05
二、联营企业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74 4,373,574.90 18.74 4,186,287.34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6.00 142,412.31 36.00 140,206.40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9 105,307.14 9.99 102,544.87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49.00 93,638.26 49.00 94,606.60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0 47,802.55 20.00 47,217.76
坤能智慧能源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62 29,389.40 33.62 30,106.5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35.00 30,986.13 35.00 29,924.47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5.00 26,772.79 5.00 26,977.49
诺帝克水产(宁波)有限公司 18.00 26,612.84 18.00 26,702.32
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20.00 23,979.70 20.00 23,979.70
东海航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1,974.84 30.00 22,140.29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32.00 30,534.76 20.00 18,952.58
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20.00 58,958.46 20.00 17,955.36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国能(浙江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10.00 20,675.74 10.00 17,868.64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30.00 13,690.36 30.00 13,609.79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40.00 12,899.70 40.00 11,695.63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40.00 10,155.91 40.00 10,192.68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35.00 6,274.94 35.00 6,411.99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4.00 5,802.05 34.00 5,802.05
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 5,278.70 30.00 5,264.13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40.00 4,516.32 40.00 4,646.76
宁波甬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2.97 3,623.82 32.97 3,603.81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5.00 2,745.23 35.00 2,859.84
清控沣瀚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20.00 1,840.48 20.00 1,840.48
宁波大榭港发码头有限公司 20.00 1,660.42 20.00 1,625.66
宁波灵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 15.00 1,612.33
宁波蓝湾热力有限公司 49.00 983.06 49.00 982.34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 26.00 780.00 26.00 780.00
宁波神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045.15 15.00 745.15
宁波市奉化区经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49.00 568.39 49.00 568.39
中船海宏(象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48.00 480.00 48.00 480.00
汇能(宁波)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35.00 451.09 35.00 451.26
宁波甬能中营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49.00 271.72 49.00 289.06
清控金信甬清投资管理(宁波)有限公司 20.00 221.60 20.00 221.60
宁波赫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0.00 200.10 40.00 200.10
宁波睿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00 162.39 30.00 163.89
宁波市开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0 58.59 20.00 58.59
宁波甬江未来科创港有限公司 30.00 39.48 30.00 39.48
宁波甬能骥源科技有限公司 39.00 1,170.00 - -
四川清能智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00 565.20 - -
小计 5,108,104.52 4,859,615.35
合计 5,129,531.57 4,871,042.40
注1:关于公司持有宁波银行股份的说明: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原持有宁波银行1.7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7.16%,在财务核算上按成本法核算。2005年2月,根据宁波市国资委甬国资委办[2005]28号文件,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产权被整体划转给本公司,成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07年9月30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划转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甬政发[2007]97号),同意将宁波市财政局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7亿股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本公司持有,由本公司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本公司考虑到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原有对宁波银行的投资,为统一管理,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宁波市财政局划入的2.7亿股股份转入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承接上述股份后,对其有重大影响,在财务核算上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宁波市财政局划转的宁波银行股份的各年红利,已由本公司转付至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1月,本公司完成对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由本公司承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名下的宁波银行股票数量为1,013,946,461股,持股比例20%。2018年9月,本公司将宁行转债实施转股,转股后,本公司持有宁波银行股票数量为1,124,990,768股,持股比例21.60%。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宁波银行股票比例达到18.74%。
注2:公司子公司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和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从二级市场购入持有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截至2021年11月1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三家子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业环保股权比例分别为9.2556%和9.8406%。
联营企业中非担保人直接持股的公司,均为担保人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2021年10月22日,创业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名公司职员刘韬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1年11月11日,创业环保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刘韬先生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据此,公司能对创业环保施加重大影响,自2021年11月11日起对其投资按权益法核算。
②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736,330.53万元、905,899.00万元、1,079,965.60万元和1,091,526.57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2%、9.21%、10.01%和9.82%
表8-75:担保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涉主要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6年3月末 2026年3月末账面价值占比 2025年末 2025年末账面价值占比
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565.00 0.23 2,565.00 0.24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9,190.22 20.08 219,190.22 20.30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123.75 0.56 6,123.75 0.57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615.00 1.06 11,615.00 1.08
宁波甬芯集成电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0.92 10,000.00 0.93
龙井市甬延经贸有限公司 150.00 0.01 150.00 0.01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00 0.02 200.00 0.02
宁波富甬合投制造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0.92 10,000.00 0.93
宁波富甬集团有限公司 22,800.00 2.09 22,800.00 2.11
宁波金通甬投投资有限公司 1,683.00 0.15 1,683.00 0.16
宁波数智甬企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0.02 - -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111,000.00 10.17 111,100.00 10.29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38,260.33 3.51 38,260.33 3.54
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 35,744.63 3.27 35,744.63 3.31
宁波环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0,908.24 3.75 40,908.24 3.79
宁波前湾新区甬投沣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990.00 0.09 990.00 0.09
宁波甬投工融兴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440.00 0.86 9,440.00 0.87
宁波市甬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965.33 3.75 41,324.09 3.83
宁波开投瀚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8,522.46 6.28 77,755.96 7.20
宁波镇海瀚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 0.73 8,000.00 0.74
宁波富甬制造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2,500.00 4.81 52,500.00 4.86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21,631.26 1.98 21,631.26 2.00
宁波开投瀚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 0.07 800.00 0.07
珠海横琴乐瑞股权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0.00 2.00 0.00
中小浙普(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617.87 4.36 48,051.33 4.45
中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27.78 1.40 17,702.19 1.64
宁波市甬欣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815.15 9.69 104,755.15 9.70
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360.33 0.40 4,360.33 0.40
南通金信前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00.00 2.75 30,000.00 2.78
宁波甬投舜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 0.64 7,000.00 0.65
宁波市甬元强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875.00 0.17 1,875.00 0.17
宁波甬投交融舜创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 0.02 250.00 0.02
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二期(有限合伙) 12,000.00 1.10 12,000.00 1.11
宁波赛智具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50.00 0.91 9,950.00 0.92
宁波状元岙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750.00 0.07 750.00 0.07
福建砺善和光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300.00 0.03 300.00 0.03
宁波前湾新区甬投沣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0.01 100.00 0.01
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6,616.43 0.61 6,616.43 0.61
宁波甬元鸿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0.15 1,600.00 0.15
上海中科创星先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0.00 0.96 6,000.00 0.56
宁波前湾新区康君昭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50.00 0.45 - -
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50.00 0.25 - -
浙江博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0.27 3,000.00 0.28
宁波昌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0.82 9,000.00 0.83
上海鲲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750.00 0.89 6,500.00 0.60
环西汀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6,500.00 0.60 - -
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一期 2,611.85 0.24 2,671.81 0.25
汉德工业4.0促进跨境基金二期 49,611.80 4.55 50,750.74 4.70
共青城氢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00.00 0.16 1,700.00 0.16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49.15 0.11 1,249.15 0.12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0 1.56 17,000.00 1.57
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4,000.00 1.28 14,000.00 1.30
宁波甬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0.18 - -
合计 1,091,526.57 100.00 1,079,965.60 100.00
表8-76:担保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涉主要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以成本法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原因
1 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17,100.00 许可经营项目:水泥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经营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固体废物治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砼结构构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00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担保人宁波开投持股15%,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2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232,750.36 不锈钢卷板管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钢铁材料加工;自有房屋、机械设备出租;蒸汽供应。(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6.44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97%,担保人子公司浙甬钢铁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持股16.44%。
3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15,239.60(美元) 一般经营项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5.00 韩国LG化学株式会社持股75%,为第一大股东,担保人子公司宁波甬兴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4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1,000.00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经营项目:通用设备修理;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热力生产和供应;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5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为第一大股东,担保人宁波开投吸收合并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1.50%。
5 浙江浙能镇海天然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3,250.00 许可经营项目:电力电量的生产和上网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电力项目的开发建设,电力生产派生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配电网建设与经营;热水、蒸汽生产、销售和供应服务;供冷、供热服务;电力及节能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能源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50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为第一大股东,担保人宁波开投吸收合并公司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1.50%。
6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00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船舶拖带服务;船舶租赁;住房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节能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0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担保人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7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40,000.00 许可经营项目: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内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10.00 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持股50%,担保人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
8 珠海横琴乐瑞股权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663.1873 一般经营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9.80 担保人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9.8020%,珠海方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9.2079%。
9 宁波清控汇清智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2,750.00 股权投资 28.44 南通金信灏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8.2938%,担保人子公司宁波海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8.436%,唐盈元旭(宁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4787%等。
10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11,591.8986 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航天保险、核电站保险、能源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一般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46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4.30%,江苏云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担保人持股6.46%。
注:担保人按成本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涉主要公司基本经营情况如下:
A.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带有万吨级自备码头的水泥粉磨站之一。经过三期扩建,宁波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已达到年产300万吨水泥的产能。
B.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是一家冷轧不锈钢生产企业,经过1-4期改扩建工程,现已形成60万吨/年的不锈钢生产能力,是国内最大的不锈钢生产基地之一。
C.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工程有四台60万千瓦国产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该项目是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项目之一,也是全国第一个公开招标确定业主的项目,开创了中国电力建设模式的先河。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计划在现厂址进行扩建,建设规模2×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并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同时二期工程同步配套建设日产10万吨海水淡化项目,在解决电厂生产用水的同时,每天可向当地供应淡水8万吨以满足当地的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
D.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是北仑发电厂三期的业主,拥有三期6号机组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三期7号机组装机容量100万千瓦。
③固定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15,829.76万元、2,036,761.77万元、1,874,300.14万元和1,871,519.29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86%、20.71%、17.37%和16.83%。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管网、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等。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表8-77: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385,568.17 1,390,453.75
机器设备 166,563.83 286,888.84
运输工具 16,277.22 16,588.23
办公电子设备 5,011.89 3,946.80
家具及厨房设备 781.27 413.45
酒店设备 9,028.45 9,037.30
专用设备 28,096.21 28,704.95
文化体娱科技设备 1,759.56 1,767.82
管网 90,284.05 91,110.26
风机及光伏设备 167,601.41 42,334.66
其他 545.65 3,051.77
合计 1,871,517.71 1,874,297.83
④投资性房地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04,304.11万元、727,207.73万元、692,467.07万元和690,724.92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15%、7.40%、6.42%和6.21%,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2024年末,担保人投资性房地产较2023年末增加22,903.62万元,增幅3.25%,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表8-78:担保人2025年末主要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万元
产权持有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占比
宁波华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57,779.70 8.34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8,851.66 9.94
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 2,345.58 0.34
宁波新城服务投资有限公司 77,589.90 11.20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1,458.10 23.32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4,569.70 30.99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3,060.02 0.44
宁波市白溪水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3,624.40 1.97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皎口水库分公司 600.60 0.09
周公宅水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406.12 0.35
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 34,559.96 4.99
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39,903.59 5.76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 1,447.04 0.21
合计 678,196.37 97.94
⑤在建工程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69,280.41万元、785,706.92万元、976,726.83万元和1,033,245.2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达到8.90%、7.99%、9.05%和9.29%。2024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6,426.51万元,增幅2.14%,主要系国际会议中心项目、葛岙水库项目、常德津市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快速建设所致。2025年末,担保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191,019.91万元,增幅24.31%,主要系宁波市奥体中心、甬江实验室等项目快速建设所致。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前五大明细表如下:
表8-79:担保人2025年末在建工程前五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余额
葛岙水库工程 549,100.00 491,553.08
甬江实验室建设区 566,200.00 279,755.35
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体育场)项目 436,600.00 70,944.15
江北JB16-02-3、JB16-02-4a地块(自持部分) 470,000.00 41,586.98
东部新城核心区A3-13#/14#地块 132,886.00 15,437.69
合计 2,154,786.00 899,277.27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8-80:担保人2026年3月末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务板块 开发主体 预计总投 已投金额 完成进度 未来投资安排 资金来源
2026年4-12月 2027年
1 常德津市热电项目 能源电力 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6.42 5.95 93.00 - - 资本金和贷款
2 上饶甬能生物质项目 能源电力 上饶甬能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1.17 0.37 32.00 - - 资本金和贷款
3 波威重工厂区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能源电力 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 0.76 0.39 51.00 - - 资本金和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业务板块 开发主体 预计总投 已投金额 完成进度 未来投资安排 资金来源
2026年4-12月 2027年
4 春晓热电生物质气化供热项目 能源电力 宁波能源春晓分公司 0.77 0.74 96.00 - - 资本金和贷款
5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锅炉汽机高温高压改造项目(3#锅炉改造工程) 能源电力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0.70 0.0064 0.91 0.40 - 资本金和贷款
6 甬江实验室 城市建设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7.47 45.20 58.35 7.59 14.8 资本金和贷款
7 宁波新芝宾馆西侧地块项目 资产运营 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0.61 10.43 98.30 0.12 0.004 资本金和贷款
8 宁波市葛岙水库工程 其他 宁波市葛岙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54.91 52.09 94.86 2.82 - 财政资金40亿元
9 宁波市大中型水库预泄能力提升工程 其他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2.86 2.94 102.80 0.01 - 先由财政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方式解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10 浙东南水资源配置通道-宁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 其他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8.89 1.06 11.92 0.96 3.49 资本金和贷款
11 GFC项目 城市建设 宁波开投寰海置业有限公司 13.28 3.97 29.89 1.26 3.00 资本金和贷款
12 宁波市奥体中心1#地块(体育场)项目 城市建设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9.72 14.56 24.38 4.45 10 资本金和贷款
合计 237.56 137.70 17.61 16.49
⑥无形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39,869.00万元、351,459.31万元、406,271.10万元和405,520.9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3.93%、3.57%、3.77%和3.65%。
2025年末,担保人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表8-81:担保人2025年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23,867.65 11,102.47 2,748.43 10,016.76
土地使用权 456,207.05 64,392.95 - 391,814.10
特许使用权 5,035.75 770.17 - 4,265.58
改建公路 608.98 608.98 - -
商标权 1.26 1.01 - 0.25
专利权 72.98 69.30 3.69
交易席位费 170.49 - - 170.49
其他 15.63 15.40 - 0.23
合计 485,979.80 76,960.28 2,748.43 406,271.10
2026年3月末,担保人无形资产明细如下:
表8-82:担保人2026年3月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价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软件 24,402.68 11,913.82 2,748.43 9,740.43
土地使用权 458,457.99 67,072.48 - 391,385.51
特许使用权 5,035.75 815.13 - 4,220.62
改建公路 608.98 608.98 - -
商标权 1.24 1.01 - 0.23
专利权 72.98 69.54 - 3.44
交易席位费 170.49 - - 170.49
其他 15.63 15.41 0.22 0.22
合计 488,765.74 80,496.36 2,748.43 405,520.95
⑦债权投资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债权投资分别为1,250.25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1%、0.00%、0.00%和0.00%,债权投资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主要为担保人的信托投资。
⑧其他债权投资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债权投资分别为196,576.71万元、87,943.29万元、335,699.58万元和271,205.5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2.28%、0.89%、3.11%和2.44%。2024年末,担保人其他债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108,633.42万元,降幅55.26%,主要系中期票据等其他债权投资减少所致。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债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247,756.29万元,增幅281.72%,主要系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等其他债权投资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债权投资较2025年末减少64,494.02万元,降幅19.21%,主要系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工具等其他债权投资减少所致。
⑨长期应收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50,956.29万元、246,249.53万元、340,088.81万元和386,277.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75%、2.50%、3.15%和3.47%,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主要为融资租赁款。
⑩使用权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6,415.66万元、13,554.31万元、20,003.09万元和20,887.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7%、0.14%、0.19%和0.19%,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⑪商誉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商誉分别为8,507.61万元、15,484.54万元、48,320.36万元和48,320.3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10%、0.16%、0.45%和0.43%,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⑫长期待摊费用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2,626.30万元、39,799.31万元、32,833.19万元和32,744.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26%、0.40%、0.30%和0.29%,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⑬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36,973.86
万元、47,725.93万元、54,622.43万元和56,843.4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43%、0.49%、0.51%和0.51%,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⑭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1,207.86万元、100,632.15万元、55,142.24万元和65,167.3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71%、1.02%、0.51%和0.59%。2024年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9,424.29万元,增幅64.41%,主要系预付长期资产购置的款项减少所致。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45,489.91万元,降幅45.20%,主要系预付土地款、增值税留底税额、预付设备、工程款、预付股权投资款等减少所致。
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340.00万元和15,451.0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00%、0.00%、0.00%和0.14%,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2、负债构成分析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负债总额分别为6,588,313.44万元、7,963,342.94万元、9,375,181.88万元和11,037,900.99万元,总体呈上升趋势,负债规模随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比重较大,分别为69.15%、66.73%、64.65%和69.18%
表8-83:担保人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负债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3,974.30 19.97 1,427,050.17 15.22 1,787,830.61 22.45 1,404,694.57 21.32
交易性金融负债 6,685.60 0.06 - - - 1,361.96 0.02
衍生金融负债 5,180.13 0.05 5,173.63 0.06 1,385.85 0.02 - -
应付票据 1,737,687.52 15.74 1,282,589.75 13.68 783,027.84 9.83 544,455.90 8.26
应付账款 474,784.27 4.30 447,223.13 4.77 962,867.04 12.09 767,128.16 11.64
预收款项 4,149.05 0.04 1,287.07 0.01 1,657.37 0.02 1,678.47 0.03
合同负债 1,295,378.60 11.74 782,745.95 8.35 460,822.22 5.79 244,277.99 3.7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0,150.72 1.99 219,250.00 2.34 37,387.96 0.47 192,260.00 2.92
代理买卖证券款 380,374.47 3.45 525,618.32 5.61 184,299.74 2.31 96,688.43 1.47
代理承销证券款 106.26 0.00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1,638.31 0.38 45,898.64 0.49 29,864.42 0.38 18,574.94 0.28
应交税费 35,090.96 0.32 52,349.84 0.56 26,068.18 0.33 23,275.39 0.35
其他应付款 182,858.80 1.66 195,444.91 2.08 194,548.82 2.44 153,011.11 2.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2,694.39 5.91 665,960.70 7.10 552,216.32 6.93 831,195.90 12.62
应付短期融资款 - - - - 10,051.29 0.13 30,489.81 0.46
其他流动负债 395,809.23 3.59 410,355.82 4.38 281,675.66 3.54 247,052.05 3.75
流动负债合计 7,636,562.62 69.18 6,060,947.95 64.65 5,313,703.31 66.73 4,556,144.67 69.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7,799.68 18.10 1,890,761.31 20.17 1,530,892.13 19.22 1,129,439.74 17.14
应付债券 1,111,163.84 10.07 1,112,794.78 11.87 840,214.14 10.55 699,978.02 10.62
租赁负债 17,431.13 0.16 15,010.42 0.16 9,115.96 0.11 4,435.34 0.07
长期应付款 74,748.48 0.68 74,943.59 0.80 53,285.51 0.67 47,529.97 0.72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50,558.95 0.46 53,473.21 0.57 51,717.65 0.65 70,276.95 1.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203.93 0.62 65,077.75 0.69 62,486.74 0.78 33,410.40 0.51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非流动负债 81,432.36 0.74 102,172.87 1.09 101,927.50 1.28 47,098.35 0.7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01,338.38 30.82 3,314,233.93 35.35 2,649,639.64 33.27 2,032,168.77 30.85
负债合计 11,037,900.99 100.00 9,375,181.88 100.00 7,963,342.94 100.00 6,588,313.44 100.00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8-84:担保人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流动负债构成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3,974.30 28.86 1,427,050.17 23.54 1,787,830.61 33.65 1,404,694.57 30.83
交易性金融负债 6,685.60 0.09 - - - - 1,361.96 0.03
衍生金融负债 5,180.13 0.07 5,173.63 0.09 1,385.85 0.03 - -
应付票据 1,737,687.52 22.75 1,282,589.75 21.16 783,027.84 14.74 544,455.90 11.95
应付账款 474,784.27 6.22 447,223.13 7.38 962,867.04 18.12 767,128.16 16.84
预收款项 4,149.05 0.05 1,287.07 0.02 1,657.37 0.03 1,678.47 0.04
合同负债 1,295,378.60 16.96 782,745.95 12.91 460,822.22 8.67 244,277.99 5.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0,150.72 2.88 219,250.00 3.62 37,387.96 0.70 192,260.00 4.22
代理买卖证券款 380,374.47 4.98 525,618.32 8.67 184,299.74 3.47 96,688.43 2.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106.26 0.00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41,638.31 0.55 45,898.64 0.76 29,864.42 0.56 18,574.94 0.41
应交税费 35,090.96 0.46 52,349.84 0.86 26,068.18 0.49 23,275.39 0.51
其他应付款 182,858.80 2.39 195,444.91 3.22 194,548.82 3.66 153,011.11 3.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2,694.39 8.55 665,960.70 10.99 552,216.32 10.39 831,195.90 18.24
应付短期融资款 - - - - 10,051.29 0.19 30,489.81 0.67
其他流动负债 395,809.23 5.18 410,355.82 6.77 281,675.66 5.30 247,052.05 5.42
流动负债合计 7,636,562.62 100.00 6,060,947.95 100.00 5,313,703.31 100.00 4,556,144.67 100.00
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构成。
①短期借款
在公司的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占比最高。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04,694.57万元、1,787,830.61万元、1,427,050.17万元和2,203,974.30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0.83%、33.65%、23.55%和28.86%。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
383,136.04万元,增幅27.28%,主要系担保人短期资金需求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360,780.44万元,降幅20.18%%,主要系担保人归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5年末增加776,924.13万元,增幅54.44%,主要系担保人短期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短期借款担保结构如下:
表8-85:担保人短期借款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 - 3,664.89 0.26
抵押借款 500.00 0.02 500.00 0.04
保证借款 596,911.31 27.08 534,911.89 37.48
信用借款 1,281,516.27 58.15 857,599.40 60.10
保证+抵押借款 5,240.00 0.24 5,910.00 0.41
保证+质押借款 644.00 0.03 8,531.20 0.60
质押+抵押借款 - - 2,752.59 0.19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 - -
有追索权的供应链款项贴现 - - 915.65 0.06
信用证押汇 318,317.30 14.44 11,300.00 0.79
加: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845.42 0.04 964.55 0.07
合计 2,203,974.30 100.00 1,427,050.17 100.00
②应付短期融资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30,489.81万元、10,051.29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0.67%、0.19%、0.00%和0.00%,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2024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23年末减少20,438.52万元,降幅67.03%,主要系短期收益凭证减少所致。2025年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较2023年末减少10,051.29万元,主要系短期收益凭证减少所致。
③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1,361.96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6,685.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0.03%、0.00%、0.00%和0.09%,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④衍生金融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分别为0.00万元、1,385.85万元、5,173.63万元和5,180.1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0.00%、0.03%、0.09%和0.07%,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⑤应付票据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544,455.90万元、783,027.84万元、1,282,589.75万元和1,737,687.5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11.95%、14.74%、21.16%和22.75%。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238,571.94万元,增幅43.82%,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499,561.91万元,增幅63.8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5年末增加455,097.77万元,增幅35.4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⑥应付账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767,128.16万元、962,867.04万元、447,223.13万元和474,784.2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16.84%、18.12%、7.38%和6.22%。2025年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515,643.91万元,降幅53.55%,主要系暂估工程款减少。
2025年末,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表8-86:担保人2025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担保人是否有关联关系
暂估工程款 124,159.26 27.76 否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17,806.00 3.98 是
ROYALLINE TRADING PTE LTD 7,873.11 1.76 否
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 7,385.57 1.65 否
HANGZHOU IRON&STEEL(H.K.)COMPANY LIMITED 6,396.88 1.43 否
合计 163,620.82 36.59
2026年3月末,公司前五大应付账款明细如下:
表8-87:担保人2026年3月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担保人是否有关联关系
暂估工程款 169,403.40 35.68 否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17,806.00 3.75 是
HANGZHOU IRON&STEEL(H.K.)COMPANY LIMITED 13,982.53 2.95 否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7,234.94 1.52 否
天津铭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122.32 1.50 否
合计 215,549.19 45.40
⑦预收款项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收账款分别为1,678.47万元、1,657.37万元、1,287.07万元和4,149.05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04%、0.03%、0.02%和0.05%,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⑧合同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244,277.99万元、460,822.22万元、782,745.95万元和1,295,378.6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5.36%、8.67%、12.91%和16.96%。2024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16,544.23万元,增幅88.65%,主要系预售房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321,923.73万元,增幅69.86%,主要系预收货款和预售房款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较2025年末增加512,632.65万元,增幅65.49%,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表8-88:担保人合同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预收货款 287,238.22 108,607.16
预收煤款 2,432.90 391.53
预收蒸汽款 149.66 196.25
预收餐费 831.19 745.53
预收服务款 3,376.86 2,365.33
物业管理费预收款 786.74 784.56
预售房款 484,377.38 341,482.95
预收投行业务合同款 2,447.17 1,929.64
预收利息款 923.37 4,135.57
其他 182.46 183.70
合计 782,745.95 460,822.22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8-89:担保人2025年末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合同负债期末金额比例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预收购房款 501,437.54 64.06 否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 16,579.85 2.12 否
绍兴大明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7,174.87 0.92 否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6,899.00 0.88 否
Eastchoice Pacific Ltd 5,939.32 0.76 否
合计 538,030.58 68.74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见下表:
表8-90:担保人2026年3月末合同负债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合同负债期末金额比例 与担保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预收房款 448,091.64 34.59 否
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18,661.63 1.44 否
PRIME STONEPTE.LTD. 16,817.61 1.30 否
AL ITTEFAQ STEEL PRODUCTS CO 15,948.78 1.23 否
宁波送变电建设有限公司甬城配电网建设分公司 13,581.66 1.05 否
合计 513,101.32 39.61
⑨应付职工薪酬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8,574.94万元、29,864.42万元、45,898.64万元和41,638.3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41%、0.56%、0.76%和0.55%,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⑩应交税费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3,275.39万元、26,068.18万元、52,349.84万元和35,090.9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51%、0.49%、0.86%和0.46%,占流动负债比重较低。
⑪其他应付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53,011.11万元、194,548.82万元、195,444.91万元和182,858.8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36%、3.66%、3.22%和2.39%。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资金往来及借款、质
保金、保证金、押金、暂存款。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41,537.71万元,增幅27.15%,主要系质保金、保证金、押金以及资金往来及借款增加所致。
近三年,担保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8-91:担保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保金、保证金、押金 52,456.62 43,897.50 32,924.67
预提费用 9,896.58 2,534.96 2,782.44
暂存款 7,659.14 7,966.50 8,455.29
工程款 3,756.94 4,301.67 3,889.49
资金往来及借款 110,542.66 119,668.94 94,243.50
未结算收银款 88.69 213.12 174.36
公共维修费及水电费 665.67 976.09 1,060.72
购房意向金 185.50 0 18.30
代扣代缴款 395.21 646.24 356.69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420.00 - -
投资者保护基金 209.19 222.43 -
其他 9,168.72 7,775.38 9,084.11
合计 195,444.91 188,202.83 152,989.57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客户明细情况如下:
表8-92:担保人2025年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产生原因 担保人是否有关联关系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 28,050.00 14.35 资金往来款 是
盛隆信息科技服务(宁波)有限公司 10,721.96 5.49 资金往来款 是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8,773.52 4.49 期货质押保证金 否
宁波开万云海置业有限公司 8,657.41 4.43 资金往来款 是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8,308.01 4.25 资金往来款 是
合计 64,510.91 33.01
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客户明细情况如下:
表8-93:担保人2026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金额 占比 产生原因 担保人是否有关联关系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 29,700.00 16.42 资金往来款 是
宁波开万云海置业有限公司 8,657.41 4.79 资金往来款 是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7,275.49 4.02 资金往来款 是
浙江省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6,251.90 3.46 代垫款项 否
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270.84 2.91 资金往来款 是
合计 57,155.64 31.60
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31,195.90万元、552,216.32万元、665,960.70万元和652,694.3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8.24%、10.39%、10.99%和8.55%。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即将到期的应付债券和长期借款。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278,979.58万元,降幅33.5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减少所致。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13,744.38万元,增幅20.6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表8-94: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息 312,131.77 47.82 343,905.33 51.6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息 316,217.61 48.45 312,985.00 47.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0,193.82 1.56 1,703.30 0.2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38.90 0.17 3,724.62 0.56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本息 13,012.30 1.99 3,642.45 0.55
合计 652,694.39 100.00 665,960.70 100.00
⑬其他流动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247,052.05万元、281,675.66万元、410,355.82万元和395,809.2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42%、5.30%、6.77%和5.18%。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34,623.61万元,增幅14.01%,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金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
其他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28,680.16万元,增幅45.68%,主要系供应链融资、未支付信用证款项等增加所致。
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192,260.00万元、37,387.96万元、219,250.00万元和220,150.7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4.22%、0.70%、3.62%和2.88%。2024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54,872.04万元,降幅50.55%,主要系质押式卖出回购减少所致。2025年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181,862.04万元,增幅486.42%,主要系质押式卖出回购增加所致。
⑮代理买卖证券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96,688.43万元、184,299.74万元、525,618.32万元和380,374.4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2.12%、3.47%、8.67%和4.98%。2024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23年末增加87,611.31万元,增幅90.61%,主要系甬兴证券机构经纪业务规模扩大所致。2025年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较2024年末增加341,318.58万元,增幅185.20%,主要系甬兴证券机构经纪业务规模扩大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表8-95:担保人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7,799.68 58.74 1,890,761.31 57.05 1,530,892.13 57.78 1,129,439.74 55.58
应付债券 1,111,163.84 32.67 1,112,794.78 33.58 840,214.14 31.71 699,978.02 34.44
租赁负债 17,431.13 0.51 15,010.42 0.45 9,115.96 0.34 4,435.34 0.22
长期应付款 74,748.48 2.20 74,943.59 2.26 53,285.51 2.01 47,529.97 2.34
预计负债 - - - - - - -
递延收益 50,558.95 1.49 53,473.21 1.61 51,717.65 1.95 70,276.95 3.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68,203.93 2.01 65,077.75 1.96 62,486.74 2.36 33,410.40 1.64
其他非流动负债 81,432.36 2.39 102,172.87 3.08 101,927.50 3.85 47,098.35 2.3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01,338.38 100.00 3,314,233.93 100.00 2,649,639.64 100.00 2,032,168.77 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组成。
①长期借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1,129,439.74万元、1,530,892.13万元、1,890,761.31万元和1,997,799.6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55.58%、57.78%、57.05%和58.74%。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401,452.39万元,增幅35.54%,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融资随之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359,869.18万元,增幅23.51%,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张,融资随之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长期借款担保结构如下:
表8-96: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长期借款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抵押、保证、质押借款 6,917.42 12,850.00
抵押、保证借款 409,514.99 409,815.26
保证、质押借款 7,314.00 19,824.08
质押借款 - 98,534.72
抵押借款 166,443.76 166,768.76
保证借款 1,171,077.54 1,135,428.37
信用借款 547,487.72 389,589.29
应计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1,176.01 1,856.16
小计 2,309,931.45 2,234,666.6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12,131.77 343,905.33
合计 1,997,799.68 1,890,761.31
②应付债券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699,978.02万元、840,214.14万元、1,112,794.78万元和1,111,163.8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4.44%、31.71%、33.58%和32.67%。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140,236.12万元,增幅20.03%,主要系担保人发行债券增加所致。2025年末,公司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增加272,580.64万元,增幅32.44%,主要系担保人发行债券增加所致。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较为畅通,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发行的中期票据、公司债等。
③租赁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4,435.34万元、9,115.96万元、15,010.42万元和17,431.13万元,分别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0.22%、0.34%、0.45%和0.51%,主要为租赁付款额。
④长期应付款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47,529.97万元、53,285.51万元、74,943.59万元和74,748.48万元,分别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2.34%、2.01%、2.26%和2.20%。长期应付款主要构成为融资租赁款及保证金、基建拨款等专项应付款。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21,658.08万元,增幅40.65%,主要系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保证金增加所致。
⑤递延收益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70,276.95万元、51,717.65万元、53,473.21万元和50,558.95万元,分别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3.46%、1.95%、1.61%和1.49%,主要为政府补助及管网迁移建设补偿款。2024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18,559.30万元,降幅26.41%,主要为2023年度提前收到2024年度钦寸水库运行保障补助计入损益。
⑥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33,410.40万元、62,486.74万元、65,077.75万元和68,203.9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64%、2.36%、1.96%和2.01%。
⑦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7,098.35万元、101,927.50万元、102,172.87万元和81,432.3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32%、3.85%、3.08%和2.39%。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54,829.15万元,增幅116.41%,主要为担保人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票据。
3、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担保人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8-97:担保人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61,352.00 7.82 561,352.00 8.02 556,540.00 8.81 556,540.00 10.01
其他权益工具 1,675,000.00 23.33 1,675,000.00 23.94 1,175,000.00 18.60 700,000.00 12.59
资本公积 950,017.54 13.23 949,578.91 13.57 908,533.71 14.38 888,963.67 15.99
其他综合收益 237,062.92 3.30 204,045.66 2.92 311,613.67 4.93 125,344.99 2.25
盈余公积 327,848.45 4.57 327,848.45 4.69 325,442.45 5.15 284,038.94 5.11
未分配利润 2,341,049.77 32.60 2,195,769.67 31.38 1,769,044.78 28.00 1,479,149.38 26.6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092,330.68 84.84 5,913,594.70 84.51 5,046,174.61 79.87 4,034,036.99 72.57
少数股东权益 1,088,683.03 15.16 1,083,848.89 15.49 1,272,152.14 20.13 1,525,144.45 27.43
股东权益合计 7,181,013.71 100.00 6,997,443.59 100.00 6,318,326.75 100.00 5,559,181.43 100.00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分别为5,559,181.43万元、6,318,326.75万元、6,997,443.59万元和7,181,013.71万元,呈现稳步增长。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1)实收资本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556,540.00万元、556,540.00万元、561,352.00万元和561,352.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0.01%、8.81%、8.02%和7.82%。2016年1月,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吸收合并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甬国资改【2015】49号),宁波市国资委同意宁波开投吸收合并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其所有的资产、债权、债务均由宁波开投承接,吸收合并完成后,宁波开投存续经营,宁波市电力开发公司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同意宁波开投吸收合并电开公司后注册资本由资本公积转增至50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宁波开投已于2016年1月26日完成相关的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2020年8月,宁波市国资委现金出资4,000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50.4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宁波开投已于2020年8月18日完成相关的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2021年11月,宁波市国资委向本公司现金增资5.254亿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0.4亿增至55.6540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宁波开投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相关的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担保人不存在将公益性资产等注资的情况。2025年12月,宁波市国资委向本公司现金增资4,812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55.6540亿元增至56.1352亿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宁波开投已于2025年12月完成相关的章程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担保人不存在将公益性资产等注资的情况。
(2)资本公积
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888,963.67万元、908,533.71万元、949,578.91万元和950,017.5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
15.99%、14.38%、13.57%和13.23%。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资本公积各子科目明细如下:
表8-98:担保人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资本公积子科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有资产划拨款转入 337,224.97 35.50 337,224.97 35.51 337,224.97 37.12 336,946.62 37.90
拨款转入 659,575.31 69.43 659,575.31 69.46 628,387.31 69.16 607,387.31 68.33
股权投资准备 73,065.43 7.69 73,065.43 7.69 73,065.43 8.04 73,065.43 8.22
宁波银行各年增发新股引起 38,253.00 4.03 38,253.00 4.03 38,253.00 4.21 38,253.00 4.30
其他 -158,101.17 -16.64 -158,539.80 -16.70 -168,396.99 -18.54 -166,688.69 -18.75
合计 950,017.54 100.00 949,578.91 100.00 908,533.71 100.00 888,963.67 100.00
担保人不存在以学校、医院、公园、广场、党政机关及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办公楼、市政道路、水利设施、非收费管网设施等不能或不宜变现、不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资产、基础设施作为资本注入的情况。不存在储备土地被作为资产注入的情况。
(3)未分配利润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479,149.38万元、1,769,044.78万元、2,195,769.67万元和2,341,049.7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6.61%、28.00%、31.38%和32.60%。公司的少数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较低,每年除少数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金外,较少分配利润,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逐年稳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
(4)其他权益工具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担保人其他权益工具余额分别为700,000.00万元、1,175,000.00万元、1,675,000.00万元和1,675,000.00万元,主要为担保人发行的永续债。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存续永续产品明细如下:
表8-99:担保人永续债务信息披露表
序号 债券名称 信息披露要点
1 23甬开投MTN00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特有风险 1、担保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2019-2021年末及2022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46%、57.16%、56.46%和54.62%。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 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负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 23甬投Y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 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 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3 23甬投Y2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
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4 23甬投Y3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
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
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5 23甬开投MTN003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2020-2022年末及2023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7.16%、56.46%、56.01%和55.56%。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一般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负债,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6 24甬投Y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
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拟用于置换偿还公司债券本金的自有资金。5亿元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7 24甬投Y2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
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2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
8 24甬开投MTN00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6%、56.01%、54.24%和54.38%。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一般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10亿元,计划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9 24甬开投MTN003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三)强制付息事件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持有人救济条款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7.5亿元,计划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部分利息,以改善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2021-2023年末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6%、56.01%、54.24%和54.38%。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一般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10 25甬开投MTN002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6%、56.01%、54.24%和56.95%。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 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一般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 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拟发行10.00亿元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金。
11 25甬投Y1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
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2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
12 25甬投Y2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 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
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2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
13 25甬投Y3 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约定,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果公司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会推迟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公司有权无限次的行使续期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4、再投资风险 在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年度,公司可以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或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如公司选择延长本期债券的期限,则投资者可能丧失较本期债券投资收益水平更高的投资机会;如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届时投资者将丧失通过本期债券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机会。 5、国债与信用债利差增大风险 本期债券初始利差为第一个重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未来,若国债与信用债的利差增大,则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获益可能低于投资其他债券所获益。 6、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本期债券重分类为负债,从而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债券发行后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发行人在发行本期债券后,净资产增加;未来兑付本期债券本息后,净资产减少。净资产金额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和兑付产生波动,净资产收益率随之变化,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可续期公司债券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二节发行条款 (一)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30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二)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将于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发布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三)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四)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五)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六)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5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七)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期债券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八)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第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将10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务。
14 25甬开投MTN003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无法收回本金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前长期存续,除非发生发行人赎回,发行人不需要兑付本金,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可能面临无法收回投资本金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6.46%、56.01%、54.24%和56.70%。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6、税务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依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为居民企业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将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上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8、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成功后,如债券存续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或企业经营不善及其他不确定因素 影响,存在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息的风险,进而导致本期中期票据票息无法偿付的风险。 9、清偿顺序列于一般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之后,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仍不排除可能出现生产经营恶化、重大亏损等不利事项以至于难以清偿普通债务的情况,从而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第三章发行条款利率确定方式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一般普通债务。发行人赎回权(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利息递延支付权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发行人拟发行中期票据100,000.00万元,全部用于归还发行人存量债务融资工具本金。
本次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权益工具,以近一期末为基准,担保人发行本次10亿元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担保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该笔可续期公司债券计入所有者权益,对担保人所有者权益增加10亿元,2026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较假设未发行该笔永续债情形下资产负债率下降0.55%。
(5)其他综合收益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25,344.99万元、311,613.67万元、204,045.66万元和237,062.9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25%、4.93%、2.92%和3.30%。
(6)盈余公积
2023年-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284,038.94万元、325,442.45万元、327,848.45万元和2,341,049.77327,848.4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5.11%、5.15%、4.69%和4.57%。
4、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表8-100: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9,297.59 801,236.29 264,027.20 -307,443.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623.36 566.05 -325,483.14 -623,188.3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1,928.30 -315,182.69 694,124.82 716,041.7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49.59 11.09 1,007.83 397.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5,142.24 486,630.74 633,676.71 -214,192.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77,125.27 1,932,267.51 1,445,636.77 811,960.0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3年-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307,443.14万元、264,027.20万元、801,236.29万元和-1,039,297.5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主要原因是担保人近年对城市建设板块的投入加大,开发成本大幅增加导致担保人资金投入量增大,但销售回款存在较长时间间隔,使得担保人近三年会计期间现金流入流出不完全配比。2023年度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主要系担保人近年对城市建设板块的投入加大,开发成本大幅增加导致担保人资金投入量增大,但销售回款存在较长时间间隔,使得担保人近年会计期间现金流入流出不完全配比;同时,担保人保理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存在支出与回款存在较长时间间隔的情况。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3年增加571,470.34万元,主要系担保人保理业务收回的金额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4年增加537,209.09万元,主要系担保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623,188.39万元、-325,483.14万元、566.05万元和-176,623.36万元。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在新建项目及股权投资上的投入较大,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也相对较大。担保人主要投资活动现金流出的具体投向为新建项目投资、股权投资与基金投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现金流出、信托计划投资和理财与资管产品投资等。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较2023年增加297,705.25万元,主要系山子高科(银亿股份)股票出售和结构性存款到期。202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较2024年增加326,049.19万元,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716,041.79万元、694,124.82万元、-315,182.69万元和861,928.30万元。公司借助资本市场直接融通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多,为公司的经营、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公司融资渠道通畅,融资品种多样,保持了较好的筹资能力。2025年度,担保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主要系担保人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5、偿债能力分析
表8-101:担保人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偿债能力分析表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比率(倍) 0.93 0.92 0.84 0.77
速动比率(倍) 0.62 0.66 0.59 0.53
资产负债率(%) 60.58 57.26 55.76 54.24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6.75 4.49 4.64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7、0.84、0.92和0.93,速动比率分别为0.53、0.59、0.66和0.62,公司流动比率保持稳定,速动比率稳定,短期偿债能力稳定。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3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24%、55.76%、57.26%和60.58%。公司资产规模保持一定幅度增长,资产负债率与担保人所涉业务行业情况相符。
2023至2025年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64、4.49和6.75,公司利息倍数保持稳定,表明公司保持了较好的现金水平,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能力。
6、盈利能力分析
表8-102: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盈利能力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营业总收入 3,229,797.28 11,099,248.91 7,462,068.66 5,632,258.02
营业总成本 3,234,687.24 11,185,262.94 7,665,241.97 5,740,210.23
营业成本 3,131,503.46 10,804,066.86 7,294,793.94 5,412,265.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5,870.49 26,326.50 17,602.68 16,330.75
销售费用 18,597.64 57,485.94 40,679.15 34,698.05
管理费用 45,529.33 186,384.57 179,343.33 162,909.89
研发费用 1,458.47 6,283.10 4,875.51 4,009.01
财务费用 31,727.85 104,715.99 127,947.36 109,997.19
资产减值损失 -2,158.42 -157,370.33 -54,293.87 -12,553.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933.23 -15,236.37 62,864.33 -12,613.43
投资收益 138,839.25 769,478.81 605,231.90 558,971.07
营业利润 152,338.93 572,404.75 498,109.40 472,931.89
营业外收入 3,159.67 4,857.31 2,338.27 17,640.83
营业外支出 448.95 6,586.13 2,331.21 914.36
利润总额 155,049.65 570,675.93 498,116.46 489,658.36
净利润 149,833.81 540,854.03 464,336.90 461,874.83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632,258.02万元、7,462,068.66万元、11,099,248.91万元和3,229,797.28万元。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营收规模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1,829,810.64万元,增幅32.49%,主要系当期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增加。2025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3,637,180.25万元,增幅48.74%,主要系当期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增加。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营收规模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472,931.89万元、498,109.40万元、572,404.75万元和152,338.93万元,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489,658.36万元、498,116.46万元、570,675.93万元和155,049.65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61,874.83万元、464,336.90万元、540,854.03万元和149,833.81万元。
2023-2025年度,公司扣除投资收益后营业利润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夯实资产质量,计提减值准备逐年增加。公司新建项目及股权投资的投入较多,融资规模较大,融资成本较高。
(1)营业收入分析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8-103: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营业收入构成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能源电力 128,960.92 3.99 483,386.73 4.35 346,274.55 4.63 283,990.79 5.03
金融与资本运作 25,862.80 0.80 103,593.28 0.93 108,135.16 1.44 94,324.55 1.67
商品贸易 3,033,470.03 93.85 10,326,727.62 92.89 6,763,505.02 90.35 4,656,994.24 82.54
城市建设 18,223.98 0.56 84,781.94 0.76 155,365.96 2.08 483,045.60 8.56
资产运营 10,838.54 0.34 48,687.48 0.44 44,318.98 0.59 49,868.42 0.88
其他 14,873.25 0.46 70,020.01 0.63 68,394.28 0.91 74,006.10 1.31
合计 3,232,229.52 100.00 11,117,197.04 100.00 7,485,993.95 100.00 5,642,229.69 100.00
注:由于证券行业性质,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子公司甬兴证券按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口径统计,与审计报告口径并不一致。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642,229.69万元、7,485,993.95万元、11,117,197.04万元和3,232,229.52万元。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营收规模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843,764.26万元,增幅32.68%,主要系当期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增加。2025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3,631,203.09万元,增幅48.51%,主要系当期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增加。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公司营收规模将保持一定幅度增长。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担保人能源电力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283,990.79万元、346,274.55万元、483,386.73万元和128,960.9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03%、4.63%、4.35%和3.99%,占比比较稳定。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94,324.55万元、108,135.16万元、103,593.28万元和25,862.80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重的1.67%、1.44%、0.93%和0.80%,占比比较稳定。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分别为4,656,994.24万元、6,763,505.02万元、10,326,727.62万元和3,033,470.0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2.54%、90.35%、92.89%和93.85%,占比保持稳定。随着担保人战略发展的调整,该板块具有收入规模大,盈利微薄的特征。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城市建设板块收入分别为483,045.60万元、155,365.96万元、84,781.94万元和18,223.9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8.56%、2.08%、0.76%和0.56%。该板块收入波动较大,主要受房产交付周期影响。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资产运营板块收入分别为49,868.42万元、44,318.98万元、48,687.48万元和10,838.5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88%、0.59%、0.44%和0.34%,该板块收入较为稳定。
(2)营业收入毛利分析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板块分类情况如下:
表8-104: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6年1-3月 2024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能源电力 21,191.59 16.43 71,629.17 14.82 46,928.86 13.55 47,688.38 16.79
金融与资本运作 7,180.82 27.77 30,430.34 29.37 27,934.11 25.83 4,470.32 4.74
板块 2026年1-3月 2024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商品贸易 55,671.59 1.84 87,468.53 0.85 22,385.90 0.33 5,895.61 0.13
城市建设 -4,832.39 -26.52 18,403.52 21.71 -197.93 -0.13 95,192.86 19.71
资产运营 7,437.25 68.62 32,875.04 67.52 28,595.04 64.52 23,387.91 46.90
其他 -104.78 -0.70 18,752.84 26.78 5,526.68 8.08 5,095.95 6.89
合计 86,544.08 2.68 259,559.43 2.33 131,172.66 1.75 181,731.02 3.22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22%、1.75%、2.33%和2.68%。2021年以来,担保人商品贸易业务快速发展,该板块占收入的比例大幅增长,由于该板块毛利率较低,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从各业务板块看,公司收入主要由能源电力板块、商品贸易、城市建设、资产运营和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构成,城市建设板块收入波动较大。从盈利水平看,公司能源电力板块毛利润占比最大,是公司盈利增长的主要来源。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能源电力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6.79%、13.55%、14.82%和16.43%,该板块毛利率较高且比较稳定。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74%、25.83%、29.37%和27.77%,毛利率波动较大。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该板块毛利率增加较多主要系甬兴证券毛利率回正,且金通租赁及国富保理毛利率保持稳定所致。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商品贸易板块毛利率分别为0.13%、0.33%、0.85%和1.84%。报告期内该板块毛利率较低,主要是该板块业务具有营收规模大,利润微薄的特点,随着贸易板块业务的增加,该板块毛利率将保持一个较低的水平。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城市建设板块毛利率分别19.71%、-0.13%、27.71%和-26.52%。报告期内该板块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是房产项目交付周期波动较大。2024年度,该板块毛利率为负主要系当期房地产项目交付减少所致。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资产运营板块毛利率分别为46.90%、64.52%、67.52%和68.62%。该板块毛利率较高,主要是担保人资产运营板块中的文体产业自2023年9月起资产运营权移交后收取租金的影响。
(3)期间费用分析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期间费用分类情况如下表:
表8-105: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8,597.64 0.58 57,485.94 0.52 40,679.15 0.55 34,698.05 0.62
管理费用 45,529.33 1.41 186,384.57 1.69 179,343.33 2.41 162,909.89 2.90
研发费用 1,458.47 0.05 6,283.10 0.06 4,875.51 0.07 4,009.01 0.07
财务费用 31,727.85 0.99 104,715.99 0.95 127,947.36 1.72 109,997.19 1.96
合计 97,313.29 3.02 354,869.59 3.21 352,845.35 4.75 311,614.14 5.53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11,614.14万元、352,845.35万元、354,869.59万元和97,313.2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53%、4.75%、3.21%和3.02%。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商品贸易板块业务发展较快,营业总收入规模增长较大,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
(4)营业外收入
表8-106: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营业外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20.97 20.57 20.07 0.08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0.97 20.57 20.07 0.08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022.20 386.31 1,436.73 989.68
保险赔偿 82.13 5.15 0.94 409.29
罚款、罚没收入 50.04 685.69 370.30 158.65
违约赔偿 230.88 891.21 175.70 154.07
碳排放转让利得 - 950.18 - -
企业停运损失补偿 - 360.71 - -
豁免债务收入 665.48 0.13 75.50 173.66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1,072.43 790.91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15,663.53
其他 15.54 766.46 259.03 91.86
合计 3,159.67 4,857.31 2,338.27 17,640.83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合计分别为17,640.83万元、2,338.27万元、4,857.31万元和3,159.67万元。2024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2023年减少15,302.56万元,降幅86.75%,主要系本期未发生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2025年,公司营业外收入较2024年增加25,190.35万元,增幅107.73%,主要系收到碳排放转让利得和企业停运损失补偿。
(5)重大投资收益
担保人在各个业务板块也积极通过权益投资谋求业务多元化布局,并通过投资收益的形式在盈利方面有所体现。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558,971.07万元、605,231.90万元、769,478.81万元和138,839.25万元。近年来投资收益金额较大且增长较多,主要是公司加大在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的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长期股权投资获取的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得收益。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收益按板块划分的明细情况如下:
表8-107: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投资收益板块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能源电力板块 3,948.65 36,904.97 39,676.66 38,528.02
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 164,703.10 593,861.87 556,119.00 497,991.21
城市建设板块 - 127,567.30 285.71 -97.54
资产运营板块 20.00 122.68 111.39 -300.00
商品贸易板块 -30,087.51 1,007.24 3,583.91 4,485.70
其他工业投资 334.99 8,569.99 3,700.27 16,527.05
其他 -79.98 1,444.76 1,754.96 1,836.63
合计 138,839.25 769,478.81 605,231.90 558,971.07
担保人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中,投资收益占比较大为担保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宁波银行(002142.SZ)部分股权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持有宁波银行股权比例为18.74%,该部分股权不存在质押的情况。2023-2025年度,担保人通过持有宁波银行股权所带来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64,340.09万元、489,208.07万元和549,700.42万元,占金融与资本运作板块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3.24%、87.97%和71.44%,剔除宁波银行的投资收益后,2023-2025年度,担保人的净利润分别为-0.24亿元、-2.49亿元和-0.88亿元。担保人在宁波银行股权投资中获得了稳定的投资收益且金额较大,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宁波银行成立于1997年4月,2007年7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宁波银行已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一家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资本充足、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较好、竞争力较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6年3月末,宁波银行资产总额38,592.25亿元,比年初增长8.67%;各项存款21,826.04亿元,比年初增长18.86%;各项贷款16,401.69亿元,比年初增长6.35%。2026年1-3月,宁波银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1亿元,同比增长10.30%;实现营业收入203.84亿元,同比增长10.21%;不良贷款率0.76%,与年初持平。2026年1-3月,宁波银行实现利息净收入146.88亿元,同比增长14.44%,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72.06%;实现非利息收入56.96亿元,同比增长0.64%,在营业收入中占比为27.94%。截至2026年3月末,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02%,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2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25%;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7%,年化总资产收益率为0.88%。
总体而言,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盈利能力较好,投资收益可持续性较好,不会对本次债券偿付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自身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6)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表8-108:担保人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主要盈利能力指标情况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销售毛利率 2.68% 2.33% 1.75% 3.22%
营业利润率 4.72% 5.16% 6.68% 8.40%
净利润率 4.64% 4.87% 6.25% 8.23%
净资产收益率 9.75% 10.79% 7.82% 8.83%
总资产报酬率 4.28% 4.37% 4.85% 5.33%
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22%、1.75%、2.33%和2.68%;营业利润率分别为8.40%、6.68%、5.16%和4.72%;净利润率分别为8.23%、6.25%、4.87%和4.64%;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83%、7.82%、10.79%和9.75%;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5.33%、4.85%、4.37%和4.28%。
7、担保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8-109:担保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运营效率分析表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存货周转率(次) 1.59 7.54 6.04 4.6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72 16.83 12.73 14.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是4.69、6.04、7.54和1.59,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00、12.73、16.83和4.72,基本保持稳定。
(三)担保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付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债务余额为778.18亿元,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的有息债务余额结构如下表:
表8-110:担保人近一年及一期的有息债务余额结构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占比 2025年末 占比
短期借款 220.31 28.31 142.61 21.97
其他应付款 6.24 0.80 7.72 1.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48 7.90 64.54 9.95
其他流动负债 25.00 3.21 25.00 3.85
长期借款 199.78 25.67 189.08 29.13
应付债券 110.96 14.26 111.00 17.10
应付票据 145.30 18.67 97.03 14.95
长期应付款 3.60 0.46 3.60 0.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1 0.71 8.41 1.30
合计 778.18 100.00 648.99 100.00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情况如下表:
表8-111:担保人近一期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表
单位:亿元、%
项目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248.91 54.83 47.40 66.65 33.39 50.64 119.00 63.58 448.69 57.66
其中担保借款 74.59 16.43 34.73 48.84 27.90 42.31 98.34 52.55 235.56 30.27
债券融资 55.38 12.20 19.00 26.72 32.54 49.36 59.96 32.04 166.88 21.45
其中担保债券 0.34 0.07 - - 2.54 3.86 10.00 5.34 12.88 1.66
融资租赁 - - - - - - 0.97 0.52 0.97 0.12
其中担保融资 - - - - - - - - - -
其他融资 149.70 32.97 4.72 6.64 - - 7.22 3.86 161.64 20.77
合计 453.99 100.00 71.12 100.00 65.93 100.00 187.15 100.00 778.18 100.00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如下表:
表8-112:担保人近一期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担保类别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债券 融资租赁 其他融资
信用 158.38 54.75 154.00 - 72.41
保证 61.29 114.61 12.00 0.97 88.04
抵押 0.05 16.64 - - -
保证+抵押 0.52 40.95 - - 1.19
保证+质押 0.06 0.73 0.88 - -
保证+抵押+质押 - 0.69 - - -
合计 220.31 228.38 166.88 0.97 161.64
1、银行借款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银行借款余额为448.69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57.66%
表8-113:担保人2026年3月末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亿元、%
借款银行 借款主体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起息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类型
招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31 2026/3/31 2027/3/31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31 2026/3/26 2027/3/26 短期流动贷款
交通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31 2026/3/26 2027/3/25 短期流动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31 2026/3/27 2027/3/25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 2.2 2025/12/24 2026/12/22 短期流动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 2025/12/23 2026/12/23 短期流动贷款
农业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 2.2 2025/12/24 2026/12/19 短期流动贷款
光大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 2025/12/22 2026/12/21 短期流动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 2.2 2025/12/10 2026/12/10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0 2.2 2025/12/19 2026/12/11 短期流动贷款
浦发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 2.2 2025/12/4 2026/12/3 短期流动贷款
宁波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5 2025/9/9 2026/9/9 短期流动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5 2025/8/25 2026/8/24 短期流动贷款
民生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 2025/8/25 2026/8/25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2 2025/8/25 2026/8/24 短期流动贷款
民生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 2.5 2025/6/20 2026/6/20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4 2025/6/13 2026/6/12 短期流动贷款
邮储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 2.67 2025/5/21 2026/5/20 短期流动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2.4 2025/5/13 2026/5/12 短期流动贷款
浦发银行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7 2.6 2024/6/14 2027/6/13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 2.55 2025/4/22 2026/4/2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招商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 2.3 2025/7/21 2026/7/21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交通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2.25 2026/1/28 2028/1/27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 2.4 2026/1/27 2029/1/27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进出口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 2.6 2025/3/12 2028/3/12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进出口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 2.6 2025/3/19 2028/3/19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5 1.6 2023/7/31 2030/7/28 项目贷款
农发行 宁波海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0 0.025 2025/10/6 2045/8/29 政策性金融工具
中国银行 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6.04 2.67 2025/6/3 2032/6/3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80 2.67 2025/6/3 2032/6/3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浦发银行 宁波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2.50 2.67 2025/6/3 2032/6/3 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建设银行 宁波开投旭海置业有限公司 3.92 1.7 2023/3/31 2053/3/31 项目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3.80 2.95 2023/12/14 2041/12/14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2.73 2.95 2023/12/14 2041/12/14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9.66 2.95 2023/12/14 2041/12/14 项目贷款
进出口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2.42 2.95 2023/12/14 2041/12/14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1.82 2.1 2022/9/30 2049/9/29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 2.21 1.44 2023/2/14 2027/11/30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宁波开投寰海置业有限公司 0.03 2.76 2025/11/27 2038/12/21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新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5.42 3.05 2021/8/31 2040/12/30 项目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90 2.94 2025/10/24 2050/10/19 项目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64 2.94 2025/10/24 2050/10/19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71 2.94 2025/10/24 2050/10/19 项目贷款
宁波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88 2.94 2025/10/24 2050/10/19 项目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 2.85 2025/12/9 2040/12/1 经营性物业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85 2.85 2025/12/9 2040/12/1 经营性物业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启动区) 3.35 2.25 2022/6/24 2042/6/24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启动区) 3.03 2.25 2022/6/24 2042/6/24 项目贷款
农业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集聚区) 7.27 2.27 2023/8/18 2043/07/21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集聚区) 2.42 2.27 2023/8/22 2043/07/21 项目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集聚区) 0.31 2.27 2023/8/18 2043/07/21 项目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B区一期) 6.00 2.04 2023/11/22 2043/11/22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B区一期) 3.61 2.04 2023/11/22 2043/11/22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B区一期) 1.22 2.04 2023/11/22 2043/11/22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A区5-4) 0.75 2.94 2025/9/26 2050/9/25 项目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4.20 3.05 2021/12/14 2038/6/21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宁波国际会议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9.94 3.05 2021/12/14 2038/6/21 项目贷款
农业银行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 2.85 2025/12/9 2040/12/9 项目贷款
北京银行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 2.85 2025/12/9 2040/12/9 项目贷款
宁波银行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 2.85 2025/12/11 2040/12/11 项目贷款
恒丰银行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65 4.4 2024/7/19 2027/7/18 项目贷款
温州银行 余姚开蓝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88 5.5 2024/7/23 2027/7/22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26 3.6 2025/1/24 2026/12/23 项目贷款
浦发银行 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10 3.4 2026/3/25 2046/3/21 项目贷款
农业银行 宁波镇海开蓝置业有限公司 4.80 2.55 2025/1/2 2029/12/1 项目贷款
浙商银行 嵊州开投蓝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3.00 5.2 2024/8/27 2027/12/26 项目贷款
合计 200.90
2、其他有息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没有债务违约记录,存续期债券规模为328.577亿元,具体如下:
表8-114:担保人及其下属企业存续期债券融资明细表
单位:年、亿元、%
发行主体 债券类别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规模 剩余规模 期限 利率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6甬投Y1 2026/4/17 10 10 3+N 1.88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6甬投01 2026/4/13 10 10 5 1.90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6甬开投MTN002 2026/4/9 5 5 3+N 1.89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6甬开投MTN001 2026/4/8 5 5 3+N 1.88
宁波国富商业保 证监会主管 26国富1A 2026/4/27 2.70 2.70 1.99 1.90
理有限公司 ABS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国富1C 2026/4/27 0.15 0.15 1.99 -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6甬开投SCP001 2026/1/13 5 5 0.74 1.68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甬知1A 2026/1/6 1.44 1.44 1 2.20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甬知1B 2026/1/6 0.01 0.01 1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宁波能源SCP002 2025/12/9 19 10 0.73 1.8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债 25甬兴K1 2025/11/25 2 2 3 1.99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4 2025/10/22 10 10 3 2.00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3 2025/10/16 10 10 3+N 2.26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5甬热优 2025/9/26 1.04 0.717 2.91 2.30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5甬热次 2025/9/26 0.06 0.06 2.91 -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能Y2 2025/9/17 5 5 5+N 2.64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3 2025/9/10 10 10 3+N 2.3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2 2025/8/6 20 20 3+N 2.15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1 2025/6/16 20 20 3+N 2.0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GC甬能Y1 2025/2/28 5 5 5+N 2.73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宁波原水MTN001 2025/3/13 5 5 3 2.37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2 2025/4/28 10 10 3+N 2.23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1 2025/4/23 10 10 3 1.99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01 2025/3/5 19.96 19.96 5 2.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3 2024/12/2 7.5 7.5 3+N 2.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2 2024/11/21 10 10 3 2.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1 2024/11/4 10 10 3+N 2.48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Y2 2024/10/23 10 10 3+N 2.57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宁波原水MTN002(可持续挂钩) 2024/11/21 2 2 3 2.25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宁波原水MTN001 2024/8/19 2 2 3 2.15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02 2024/8/5 20 20 5 2.1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01 2024/7/4 10 10 5 2.28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Y1 2024/4/9 20 20 3+N 2.63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4 2023/11/27 10 10 3 3.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3 2023/10/26 10 10 3+N 3.53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Y3 2023/10/18 10 10 3+N 3.29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2 2023/9/1 10 10 3 2.95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02 2023/8/14 10 10 5 3.08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Y2 2023/8/8 10 10 3+N 3.13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2甬投01 2022/3/14 15 0.04 3+2 3.18
合计 352.86 328.577
(四)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认定标准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由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关联方关系
①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末,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担保人91.0929%出资权益,为担保人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担保人8.9071%出资权益。
②公司的子公司
担保人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担保人基本情况章节中的下属子公司情况之说明。
③公司的合营和联营公司
担保人的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详见担保人基本情况章节中的主要参股公司情况之说明。
④其他关联方
表8-115:2025年末担保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1 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能源集团的联营企业
2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 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4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5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
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受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控股有限公司控制
7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东
8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的联营企业
9 宁波保税区吉甬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10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
11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开洲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12 台州市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子公司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13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台州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14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15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子公司嵊州开投蓝城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16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实体
17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受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8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9 宁波蓝城德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受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0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21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22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国翔物流有限公司的股东
23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
24 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杭湾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
25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潜江瀚达热电有限公司的股东
26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子公司兰溪甬能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的股东
27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凯盛物产有限公司的股东
28 宁波中基汇程资源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29 汇善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0 万基行(上海)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1 宁波中基资源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2 浙江千合石化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3 中基石化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4 旌安物产(浙江)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5 宁波中基清润化工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6 浙江锐弛石化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37 盛隆信息科技服务(宁波)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
38 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与盛隆信息科技服务(宁波)有限公司同受一方控制
39 有巢住房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
40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的股东
41 浙江深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海发渔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42 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子公司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3、定价政策
公司制定严格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规范。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基本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部分采用协议价格,保证交易的合理性。
4、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8-116:担保人近三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 采购蒸汽 8,825.27 0.08 9,011.45 0.12 11,151.10 0.19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电有限公司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煤炭 4,486.75 0.04 - - 5,472.35 0.1
宁波开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 130.25 0.00 122.53 0.00 203.9 0.00
宁波开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基本管理费 - - 114.25 0.00 111.42 0.00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费及服务费 1.77 0.00 1.77 0.00 2.53 0.00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2.22 0.00 - -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培训费 0.10 0.00 24.96 0.00 - -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工程款 - - - - 90.21 0.00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服务 - - - - 33.21 0.00
北京瀚达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94.42 0.00 81.25 0.00 79.54 0.00
浙江丰宝能源有限公司 人员委派费用 12.76 0.00 33.25 0.00 32.37 0.00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费、咨询服务 - - - - 21.07 0.00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供水保障费 30,306.00 0.28 32,963.00 0.45 35,858.00 0.62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94.62 0.00 583.52 0.01 306.11 0.01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费 - - 9.43 0.00 - -
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再保理业务 - - - - 37.5 0.00
无锡国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再保理业务 - - - - 14 0.00
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服务费 1.66 0.00 88.31 0.00 35.29 0.00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及培训 83.97 0.00 34.13 0.00 - -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6,880.11 0.43 52,173.84 0.72 - -
中基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76.11 0.01 - - - -
宁波中基资源有限公 采购商品 3,125.51 0.03 - - - -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司
浙江千合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65.21 0.01 - - - -
旌安物产(浙江)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3.10 0.00 - - - -
宁波中基清润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407.44 0.01 - - - -
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7.25 0.00 - - - -
有巢住房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运营服务费 132.08 0.00 36.37 0.00 - -
浙江深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船舶及附属设施 - - 5,450.00 0.07 - -
合计 97,424.37 0.90 100,730.28 1.38 53,448.59 0.9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8-117:担保人近三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20,623.97 0.19 24,371.80 0.33 25,059.08 0.44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317.36 0.00 1,696.75 0.02 949.87 0.02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10,020.76 0.09 20,595.00 0.28 22,366.37 0.4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27,676.14 0.25 33,792.42 0.45 38,032.47 0.68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 52.60 0.00 -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257.55 0.00 294.23 0.00 308.52 0.01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25.76 0.00 29.03 0.00 28.25 0.00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 7.11 0.00 60.73 0.00 107.22 0.00
宁波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 - 9.83 0.00 2.84 0.00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建服务 - - - - 32.83 0.00
宁波永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 - 2.16 0.00 0.67 0.00
浙江浙能镇海联合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3.33 0.00 77.66 0.00 68.6 0.00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102.31 0.00 85.40 0.00 79.98 0.00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32.45 0.00 86.60 0.00 86.6 0.00
浙江浙能镇海燃气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派遣 54.53 0.00 54.20 0.00 52.69 0.00
宁波光明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 - - - 30.65 0.00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431.96 0.00 466.98 0.01 474.82 0.01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61.92 0.00 67.24 0.00 73.4 0.00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67.12 0.00 68.33 0.00 67.31 0.00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47.12 0.00 49.30 0.00 48.14 0.00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72.88 0.00 68.59 0.00 69.03 0.00
舟山市华泰石油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108.84 0.00 105.83 0.00 127.07 0.00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 - 594.99 0.01 283.96 0.01
中海油绿能港浙江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54.05 0.00 75.84 0.00 102.12 0.00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415.23 0.00 - - - -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 100.95 0.00 - - - -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 - - - 4.6 0.00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出租煤棚收入 655.71 0.01 - - 620.46 0.01
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 劳务费 35.92 0.00 36.26 0.00 35.92 0.00
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及服务费收入 70.35 0.00 163.12 0.00 46.3 0.00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权 491.93 0.00 462.52 0.01 493.1 0.01
宁波蓝城德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服务 - - - - 26.28 -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会务服务 322.56 0.00 277.43 0.00 - -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销售商品 2.39 0.00 0.99 0.00 1.55 0.00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4.77 0.00 17.63 0.00 15.49 0.00
宁波睿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担保服务 - - 4.70 0.00 132.11 0.00
宁波开万云海置业有限公司 人员借用 - - 0 0.00 188.68 0.00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 139.13 0.00 237.17 0.00 107.26 0.00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及销售农产品 3.08 0.00 1.07 0.00 - -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684.55 0.09 571.39 0.01 - -
汇善控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4.34 0.00 - - - -
中基石化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001.74 0.04 - - - -
宁波中基汇程资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59.91 0.01 - - - -
宁波中基清润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70.45 0.03 - - - -
浙江千合石化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75.31 0.01 - - - -
旌安物产(浙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71.24 0.00 - - - -
浙江锐弛石化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65 0.00 - - - -
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再保理业务 1,848.07 0.02 2,068.76 0.03 - -
合计 - 82,537.04 0.74 86,493.95 1.16 90,124.24 1.60
(3)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表8-118:担保人近三年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应收账款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71.14 1.22 72.43 1.61 71.35 4.17
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 4.75 0.08 15.31 0.34 1.02 0.06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0.98 8.42 1,137.61 25.31 1,137.61 66.41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 - - - 0.02 0.00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159.67 2.74 1,599.60 35.59 112.33 6.5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4 0.67 48.54 1.08 - -
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 2,509.41 43.04 1,025.37 22.81 -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十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 7.75 0.45
岳西县高传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559.09 12.44 300.00 17.51
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4.91 0.08 5.41 0.12 6.16 0.3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宁波蓝城德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1.48 0.03 27.12 1.58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54.30 4.36 - - 39.1 2.28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 - - - 10.56 0.62
宁波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 30.00 0.67 - -
台州市黄岩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07.90 13.86 - - - -
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 1,482.95 25.43 - - - -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23 0.09 - - - -
合计 5,830.49 100.00 4,494.82 100.00 1,713.03 100.00
预付款项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18 68.82 9.06 18.29 8.81 22.04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16 31.18 36.00 72.64 26.8 67.06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 - - - 4.36 10.9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4.50 9.08 - -
合计 13.34 100.00 49.56 100.00 39.97 100.00
应收股利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 - - - 2,856.52 100.00
宁波睿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258.80 100.00 - -
合计 - - 258.80 100.00 2,856.52 100.00
其他应收款 台州开蓝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 - - 13,486.47 63.15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41 0.28 5.25 0.06 12.10 0.06
宁波保税区吉甬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 76.85 0.86 76.85 0.36
浙江金甬腈纶有限公司 - - 1,569.02 17.54 1,569.02 7.35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00.92 15.30 358.36 4.00 50.00 0.23
宁波明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1.52 81.43 6,750.77 75.45 5,966.82 27.94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 - - - 15.00 0.07
余姚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182.60 2.04 181.60 0.85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7.50 0.38 5.00 0.06 5.00 0.02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 - - - - -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台州市黄岩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7.02 0.87 - - - -
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 34.40 1.75 - - - -
合计 1,966.77 100.00 8,947.85 100.00 21,354.76 100.00
应付账款 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37.92 0.14 28.51 0.16 30.20 0.17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214.64 1.23
国能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 1,453.42 5.35 1,539.66 8.52 1,196.60 6.85
蓝城房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 0.01 0.00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57 0.01 - - - -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 9.06 0.05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25,306.00 93.20 12,963.00 71.74 15,858.00 90.72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0.43 0.00 - - - -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 - - - 171.79 0.98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351.90 1.30 47.49 0.26 - -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 - 17.50 0.10 - -
有巢住房租赁深圳公司上海分公司 - - 21.46 0.12 - -
浙江深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 3,450.00 19.09 - -
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 - - 1.44 0.01 - -
合计 27,153.25 100.00 18,069.05 100.00 17,480.30 100.00
预收账款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0.79 0.79 4.06 100.00 4.06 7.92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99.53 99.21 - - 47.23 92.08
合计 100.33 100.00 4.06 100.00 51.29 100.00
其他应付款 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5,941.39 27.24 24,646.12 19.89 7,195.05 7.76
宁波新胜中压电器有限公司 - - - - 4.63 0.00
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8,308.01 8.73 8,081.41 6.52 9,543.38 10.29
盛隆信息科技服务(宁波)有限公司 - - 19,853.46 16.02 37,039.77 39.94
宁波开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09 0.01 28.233876 0.02 76.28 0.08
台州市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751.46 4.99 6,014.77 4.85 7,969.57 8.59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751.46 4.99 6,014.77 4.85 7,969.57 8.59
宁波舜建集团有限公司 30,503.30 32.04 29,388.17 23.72 8,871.54 9.57
余姚市阳明文化书院 0.98 0.00 0.98 0.00 0.98 0.00
宁波开万云海置业有限公司 10,332.14 10.85 11,447.72 9.24 12,731.94 13.73
宁波市江北区坤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112.78 5.37 1,441.59 1.16 1,269.02 1.37
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 210.00 0.22 - - - -
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10.00 0.22 - - - -
宁波宁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5,005.00 5.26 - - - -
宁波金宁物资有限公司 85.48 0.09 - - 71.33 0.08
宁波美科二氧化碳热泵技术有限公司 - - - - 5.63 0.01
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5,811.64 4.69 - -
台州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 - 11,177.05 9.02 - -
合计 95,218.09 100.00 123,905.89 100.00 92,748.69 100.00
合同负债 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 - - - - 5.62 0.01
台州市黄岩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 56,377.70 99.99
合计 - - - - 56,383.32 100.00
租赁负债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28 100.00 133.40 100.00 175.30 100.00
合计 104.28 100.00 133.40 100.00 350.60 100.00
(4)其他关联交易
表8-119:担保人2025年末其他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5年末 备注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12.98 租赁(出租)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3.38 房屋(出租)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9.16 房屋(承租)
宁波市镇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2.62 房屋(承租)
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4.232 房屋(承租)
合计 172.37
(五)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担保共计人民币321,771.66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4.48%。担保情况如下:
表8-120:担保人2026年3月末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与担保人关系 担保金额
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意宁波生态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9,200.00
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3,200.00
3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甬德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3,154.80
4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宁波农商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8,200.00
5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98,016.86
合计 321,771.66
3、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4、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担保人受限资产总额为2,062,011.2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32%,占净资产的比例为28.71%,明细情况如下:
表8-121:担保人2026年3月末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抵/质权人 抵/质押期限
货币资金 373,011.1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期货保证金、代保管客户(交易商)保证金、诉讼冻结资金、存单的质押保证金、公积金按揭保证金等,其中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823.32万元,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47.17万元,宁波开投能源有限公司44,660.54万元,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414.27万元,宁波国富保理有限公司121.85万元,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465.69万元,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29.42万元,宁波凯通物产有限公司27,006.00万元,凯盛物产有限公司103,273.81万元,宁波凯峰物产有限公司76,848.56万元,浙江凯航物产有限公司25,506.02万元,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92,970.25万元,宁波原水有限公司144.20万元。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市分行、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等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 257,636.08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因正回购业务被质押的债券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天以内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79.78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处于封闭期的资管跟投产品及处于限售期的股票 180天以内
应收账款 883.95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质押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2035年9月
应收账款 70,156.3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质押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光大银行阜阳分行 2027年9月
存货 290,566.61 宁波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现房用于借款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浙商银行嵊州支行、上海浦发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温州银行海曙支行、恒丰银行宁波分行 2028年4月-2036年3月
存货 193,717.28 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6年5月
存货 39,864.62 宁波开投旭海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6年5月
固定资产 22,892.40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抵押物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2035年9月
固定资产 1,638.42 宁波江北天航工贸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033年12月
固定资产 54,762.96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宁波东城支行、光大银行阜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2033年7月
无形资产 988.84 上饶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抵押物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2035年9月
无形资产 16,418.64 宁波开投坤盛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6年5月
无形资产 3,341.21 宁波开投旭海置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6年5月
无形资产 2,024.32 宁波江北天航工贸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2033年12月
无形资产 12,896.7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中信银行武汉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宁波东城支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2037年4月
无形资产 52,660.92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 2050年10月
无形资产 27,806.25 宁波甬江实验室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取得长期借款设定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镇海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7年1月-2029年1月
无形资产 20,812.26 宁波开投寰海置业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2028年4月
长期应收款 169,372.0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质押 交行宁波分行、民生银行宁波海曙支行、中信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2030年2月
投资性房地产 39,903.59 宁波开润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47年9月
投资性房地产 161,458.10 宁波文化广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30年11月
投资性房地产 1,447.04 宁波凯创物产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或授信额度设定抵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3年9月-2026年9月
投资性房地产 17,702.07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 2033年7月
投资性房地产 214,569.70 宁波奥体中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取得银行借款设定抵押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北仑分行 2030年11月
合计 2,062,011.25
截至2026年3月31日,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公司无其它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被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资产抵质押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八)担保人至2026年3月末持有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持有未到期的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如下表所示:
表8-122:担保人2026年3月末重大理财产品明细表
单位:万元
合作方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预期年化收益率 交易目的
中国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10,600.00 2025/10/29 2026/4/10 2.09% 闲置资金投资
中国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9,400.00 2025/11/5 2026/4/10 2.10% 闲置资金投资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6/1/23 2026/4/10 2.00% 闲置资金投资
中国银行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6/1/23 2026/4/10 2.00% 闲置资金投资
浦发银行 利多多公司稳利26JG5325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5,000.00 2026/1/22 2026/4/10 1.84% 闲置资金投资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6/2/4 2026/4/10 2.00% 闲置资金投资
交通银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20,000.00 2026/2/6 2026/8/6 1.90% 闲置资金投资
兴业银行 现金129号D R1理财 5,000.00 2026/3/31 2026/4/22 1.75% 闲置资金理财
浦发银行 公司稳利26JG3013期(3个月早鸟款) 结构性存款 13,000.00 2026/1/19 2026/4/20 0.7%/1.7%/1.9% 闲置资金理财
浦发银行 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 3,570.00 2026/1/27 2026/7/27 1.30% 用于质押
宁波银行 宁银理财ZGN235S004A 活期理财 14,000.00 - - 1.41% 闲置资金投资
宁波银行 宁银理财ZGN255S053A 活期理财 5,000.00 - - 1.22% 闲置资金投资
合计 110,570.00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担保人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收益凭证投资。
(九)海外投资情况
担保人下属子公司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能”),成立于2011年6月15日,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从事投资、一般性贸易等业务。截至2026年3月,香港绿能对外投资余额27,921.76万元。作为能源股份在香港的平台公司,香港绿能公司所有业务的运营,均按能源股份相关制度的规定,由能源股份进行统一管理,按能源股份的内控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如下:
1、对外投资情况
2011年8月24日,能源股份收购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其中香港绿能公司出资2,109.33万元,持股28%。截至目前,能源股份持股比例为37%,香港绿能持股28%。
2012年12月,能源股份和香港绿能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宁能”)(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为2,467万美元,其中香港绿能出资3,144.80万元(500万美元),持股58%。
另外,宁波开投在香港有全资子公司明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控股”)。明州控股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实际到位资本金300万美元。明州控股目前主要从事投资汉德基金业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明州控股暂未持有境内企业股权。
2、一般性贸易
以从事业务资金及风险已基本锁定的转口贸易为主,业务内容及操作流程由能源股份经营和管理。
3、经营数据
截至2025年末,香港绿能资产总额38,185.14万元,负债总额33.60万元,净资产38,151.54万元。2025年1-12月,香港绿能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6,570.61万元。
另外,宁波开投在香港有全资子公司明州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控股”)。明州控股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实际到位资本金300万美元。明州控股目前主要从事投资汉德基金业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明州控股暂未持有境内企业股权。
(十)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债券发行计划外,担保人计划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
(十一)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1、担保人变更审计机构
担保人与原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到期。根据《宁波市属企业 2025-2027年年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担保人中标审计机构为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财务重要事项。
十五、担保人资信情况
(一)公司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总额为1,786.7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634.85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1,151.86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表8-123:担保人2026年3月末银行授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 未使用
1 国家开发银行 914,738.00 276,869.13 637,868.87
2 进出口银行 400,000.00 350,077.24 49,922.76
3 建设银行 2,410,000.00 309,973.51 2,100,026.49
4 工商银行 1,821,061.00 739,159.76 1,081,901.24
5 中国银行 1,500,000.00 694,183.40 805,816.60
6 农业银行 1,468,485.00 607,743.42 860,741.58
7 交通银行 500,000.00 220,240.28 279,759.72
8 邮政储蓄银行 600,000.00 120,819.46 479,180.54
9 浦发银行 1,331,290.00 721,035.40 610,254.60
10 招商银行 490,000.00 126,692.39 363,307.61
11 中信银行 389,900.00 201,421.85 188,478.15
12 浙商银行 374,500.00 59,648.62 314,851.38
13 光大银行 252,500.00 106,237.51 146,262.49
14 民生银行 550,000.00 187,136.71 362,863.29
15 平安银行 380,000.00 146,341.34 233,658.66
16 广发银行 446,926.00 105,407.54 341,518.46
17 兴业银行 250,000.00 97,299.60 152,700.40
18 华夏银行 350,000.00 40,000.56 309,999.44
19 徽商银行 7,000.00 1,200.00 5,800.00
20 上海银行 251,000.00 75,383.62 175,616.38
21 杭州银行 174,380.00 29,486.49 144,893.51
22 北京银行 648,000.00 463,230.85 184,769.15
23 宁波银行 441,120.00 235,043.58 206,076.42
24 温州银行 28,800.00 28,800.00 0.00
25 宁波通商银行 381,000.00 30,427.28 350,572.72
26 宁波东海银行 30,000.00 0.00 30,000.00
27 鄞州银行 53,000.00 23,000.00 30,000.00
28 汇丰银行 135,625.00 56,525.00 79,100.00
29 恒生银行 36,750.00 0.00 36,750.00
30 汉口银行 4,000.00 0.00 4,000.00
31 恒丰银行 379,850.00 71,158.72 308,691.28
32 杭州联合银行 30,500.00 19,017.39 11,482.61
33 星展银行 66,500.00 14,800.00 51,700.00
34 南京银行 30,000.00 14,061.60 15,938.40
35 厦门国际 30,000.00 0.00 30,000.00
36 永丰中国 15,400.00 0.00 15,400.00
37 南洋商业银行 20,000.00 15,585.56 4,414.44
38 江苏银行 445,833.33 37,550.93 408,282.40
39 东亚银行 60,000.00 20,179.47 39,820.53
40 大华银行 14,000.00 0.00 14,000.00
41 永隆银行 29,890.00 0.00 29,890.00
42 华侨银行 20,000.00 11,910.50 8,089.50
4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80,000.00 80,000.00 0.00
44 渤海银行 25,000.00 10,807.49 14,192.51
合计 17,867,048.33 6,348,456.20 11,518,592.13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公司借款能够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没有债务融资工具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8-124:担保人及其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明细表
单位:年、亿元、%
发行主体 债券类别 债券名称 发行日期 发行规模 剩余规模 期限 利率 到期偿付本息情况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6甬投Y1 2026/4/17 10 10 3+N 1.88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6甬投01 2026/4/13 10 10 5 1.90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6甬开投MTN002 2026/4/9 5 5 3+N 1.89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6甬开投MTN001 2026/4/8 5 5 3+N 1.88 存续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国富1A 2026/4/27 2.70 2.70 1.99 1.90 存续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国富1C 2026/4/27 0.15 0.15 1.99 -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6甬开投SCP001 2026/1/13 5 5 0.74 1.68 存续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甬知1A 2026/1/6 1.4441.4441 2.220存续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6甬知1B 2026/1/6 0.0010.0011 -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宁波能源SCP002 2025/12/9 19 10 0.73 1.85 存续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债 25甬兴K1 2025/11/25 2 2 3 1.99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4 2025/10/22 10 10 3 2.00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3 2025/10/16 10 10 3+N 2.26 存续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5甬热优 2025/9/26 1.04 0.717 2.91 2.30 存续
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证监会主管ABS 25甬热次 2025/9/26 0.06 0.06 2.91 -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能Y2 2025/9/17 5 5 5+N 2.64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3 2025/9/10 10 10 3+N 2.32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甬开投SCP002 2025/8/14 10 0 0.74 1.71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2 2025/8/6 20 20 3+N 2.15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Y1 2025/6/16 20 20 3+N 2.07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GC甬能Y1 2025/2/28 5 5 5+N 2.73 存续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宁波原水MTN001 2025/3/13 5 5 3 2.37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2 2025/4/28 10 10 3+N 2.23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甬开投SCP001 2025/4/23 5 0 0.7397 1.86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5甬开投MTN001 2025/4/23 10 10 3 1.99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5甬投01 2025/3/5 19.96 19.96 5 2.2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5宁波能源SCP001 2025/3/17 10 0 0.7342 2.27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3 2024/12/2 7.5 7.5 3+N 2.2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2 2024/11/21 10 10 3 2.2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甬开投MTN001 2024/11/4 10 10 3+N 2.48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Y2 2024/10/23 10 10 3+N 2.57 存续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甬知1A 2024/9/27 1.36 0 0.99 2.2 已兑付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甬知1B 2024/9/27 0.02 0 0.99 - 已兑付
宁波原水有限 中期票据 24宁波原水 2024/11/21 2 2 3 2.25 存续
公司 MTN002(可持续挂钩)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4宁波原水MTN001 2024/8/19 2 2 3 2.15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4宁波能源SCP001 2024/7/1 10 0 0.74 2.1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02 2024/8/5 20 20 5 2.12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01 2024/7/4 10 10 5 2.28 存续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金通1A 2024/4/10 4.75 0 2.43 2.6 已兑付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金通1B 2024/4/10 0.25 0 2.43 -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4甬投Y1 2024/4/9 20 20 3+N 2.63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4甬开投SCP003 2024/11/25 10 0 0.74 2.0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4甬开投SCP002 2024/7/15 5 0 0.74 2.03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4甬开投SCP001 2024/3/4 10 0 0.74 2.35 已兑付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国富1A 2024/1/24 4.75 0 1.5 2.94 已兑付
宁波国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4国富1B 2024/1/24 0.25 0 1.5 -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23甬开投SCP003 2023/12/7 3 0 0.612 2.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23甬开投CP001(资产担保) 2023/12/6 7.3 0 1 2.9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4 2023/11/27 10 10 3 3.1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3 2023/10/26 10 10 3+N 3.53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3甬开投SCP002 2023/10/25 2 0 0.74 2.6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Y3 2023/10/18 10 10 3+N 3.29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 2023/9/1 10 10 3 2.95 存续
集团有限公司 MTN002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02 2023/8/14 10 10 5 3.08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Y2 2023/8/8 10 10 3+N 3.13 存续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3甬开投SCP001 2023/6/13 10 0 0.74 2.3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3甬投Y1 2023/4/25 10 0 3+N 3.4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G23甬投1 2023/4/18 10 0 3 3.0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3甬开投MTN001 2023/4/12 10 0 3+N 3.5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3甬投次 2023/1/31 0.01 0 11.99 -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监会ABS 23甬投优 2023/1/31 2.8 0 11.99 3.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2甬开投MTN002 2022/10/19 10 0 3+N 2.9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2甬开投SCP003 2022/9/26 10 0 0.74 1.8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2甬开投MTN001 2022/4/11 10 0 3+N 3.4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2甬开投SCP002 2022/4/11 10 0 0.49 2.1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2甬投01 2022/3/14 15 0.04 3+2 3.18 存续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GC甬能01 2022/3/3 5 0 3 3.1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2甬开投SCP001 2022/1/10 10 0 0.74 2.7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1甬开投MTN001 2021/11/15 10 0 3 3.22 已兑付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1宁波原水MTN002 2021/8/24 2 0 3 3.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1甬开投SCP001 2021/4/21 10 0 0.74 2.96 已兑付
宁波原水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1宁波原水MTN001 2021/4/21 9 0 3 3.96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21甬投01 2021/3/18 15 0 3 3.76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0甬开投MTN005 2020/12/10 10 0 3+N 4.7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甬开投SCP002 2020/11/25 5 0 0.08 1.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0甬开投MTN003 2020/10/29 12 0 3+N 4.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0甬开投MTN002 2020/9/11 10 0 3+2 3.8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20甬开投SCP001 2020/8/11 10 0 0.74 2.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20甬开投MTN001 2020/5/6 10 0 5 3.33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9甬开投MTN001 2019/11/27 10 0 5 3.9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9甬开投SCP003 2019/10/15 5 0 0.74 3.1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9甬开投SCP002 2019/9/5 5 0 0.74 3.0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9甬开投SCP001 2019/1/22 5 0 0.74 3.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8甬开投SCP003 2018/12/18 5 0 0.74 3.9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8甬开投MTN001 2018/12/3 10 0 5 4.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18甬投02 2018/10/16 10 0 3+2 4.2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8甬开投SCP002 2018/7/26 10 0 0.33 3.5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8甬开投SCP001 2018/5/25 10 0 0.25 4.77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18甬投01 2018/4/23 10 0 2+3 4.6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7甬开投MTN001 2017/12/6 8 0 5+N 5.8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 17甬开投 2017/3/20 10 0 3+2 4.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6甬开投MTN002 2016/12/19 4 0 5 4.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6甬开投SCP002 2016/6/24 10 0 0.74 3.0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 中期票据 16甬开投 2016/2/26 5 0 5+N 3.97 已兑付
集团有限公司 MTN001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6甬开投SCP001 2016/1/4 5 0 0.74 3.1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5甬开投MTN003 2015/12/1 5 0 5 4.0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5甬开投MTN002 2015/11/30 5 0 5+N 4.7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5甬开投SCP005 2015/10/20 5 0 0.74 3.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5甬开投SCP004 2015/8/17 5 0 0.74 3.4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5甬开投SCP003 2015/7/20 5 0 0.74 3.4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5甬开投SCP002 2015/6/9 5 0 0.74 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5甬开投MTN001 2015/4/28 5 0 5 5.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债券 15甬开投SCP001 2015/4/9 5 0 0.74 4.8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4甬开投PPN002 2014/11/6 5 0 3 5.6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4甬开投CP002 2014/9/4 4 0 1 5.1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4甬开投CP001 2014/8/25 1 0 1 5.2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4甬开投PPN001 2014/8/13 5 0 3 6.4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3甬开投PPN003 2013/5/17 5 0 1 4.9 已兑付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13甬热电 2013/4/15 3 0 5+2 5.1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3甬开投PPN002 2013/3/15 5 0 1 4.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3甬开投PPN001 2013/2/22 5 0 1 4.9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向工具 12甬开投PPN001 2012/10/18 5 0 1 5.5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2甬开投CP001 2012/9/21 5 0 1 4.8 已兑付
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债 12宁波电力债 2012/4/27 10 0 5+3 6.93 已兑付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11甬开投MTN1 2011/9/26 10 0 5 7.38 已兑付
合计 862.35 328.57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担保人本部存续永续中票7笔,分别为23甬开投MTN003、24甬开投MTN001、24甬开投MTN003、25甬开投MTN002、25甬开投MTN003、26甬开投MTN001和26甬开投MTN002;存续可续期公司债券8笔,分别为23甬投Y2、23甬投Y3、24甬投Y1、24甬投Y2、25甬投Y1、25甬投Y2、25甬投Y3和26甬投Y1,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表8-125:担保人存续期永续中票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名称 发行日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当前余额 发行利率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23甬投Y2 2023-08-08 3+N 10.00 10.00 3.13 劣后于担保人一般普通债务 如果担保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是
23甬投Y3 2023-10-18 3+N 10.00 10.00 3.29 是
23甬开投MTN003 2023-10-25 3+N 10.00 10.00 3.53 是
24甬投Y1 2024-04-09 3+N 20.00 20.00 2.63 是
24甬开投MTN001 2024-11-4 3+N 10.00 10.00 2.48 是
24甬开投MTN003 2024-12-2 3+N 7.5 7.5 2.20 是
24甬投Y2 2024-10-23 3+N 10.00 10.00 2.57 是
25甬开投MTN002 2025-4-28 3+N 10.00 10.00 2.23 是
25甬投Y1 2025-6-16 3+N 20.00 20.00 2.07 是
25甬投Y2 2025-8-6 3+N 20.00 20.00 2.15 是
25甬投Y3 2025-9-10 3+N 10.00 10.00 2.32 是
25甬开投MTN003 2025-10-16 3+N 10 10 2.26 是
26甬开投 2026-04-08 3+N 5 5 1.88 是
MTN001
26甬开投MTN002 2026-04-09 3+N 5 5 1.89 是
26甬投Y1 2026-04-17 3+N 10 10 1.88 是
合计 167.5 167.5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无。
十六、担保函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及期限
被担保的债券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注册的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申请注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整。本次债券如分期择机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依据当期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发行条款。
(二)担保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
担保人保证范围包括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在有效期内发行的待偿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四)担保责任
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承担包括:在担保函项下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时,如担保人不能如期全部兑付已到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保证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超短期融资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超短期融资券的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宁波能源在注册的有效期内发行偿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及其兑付日起两年,若本次债券为分期发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期债券兑付日起六个月止。宁波能源当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者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在保证期间向担保人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前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宁波能源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超短期融资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时,担保人在本担保函规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七)主债权的变更
经宁波能源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会议批准且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本担保函所述之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但是在发生前述情形时,被担保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涉及加重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应事先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仅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八)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担保人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通知书之落款日起生效。如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未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未能发行,本担保函自动失效。
(九)其他
担保人同意宁波能源将担保函项下的主要条款写入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将本担保函随同其他注册发行文件一同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并随同其他资料或档案一同提供给宁波能源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查询。
十七、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担保人的资信发生重大变化,宁波开投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及指引的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债券监督管理及审批机关及其下属的派出机构或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担保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童丽丽
职务:副总经理
电话:0574-89299008
信息披露责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在发生以下可能影响其信用增进能力的重大事项时,担保人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名称变更;
(二)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券信用增进义务或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以上的担保责任;
(四)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五)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增进机构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六)其他可能影响其信用增进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第九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前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消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消。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本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本公司已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披露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其他相关部分负责人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披露事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沈琦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8F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电子信箱:nbtp@nbtp.com.cn
二、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市场公告:
1、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市场公告:
1、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时间,比照定向注册发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在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人/□其他________)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刘兆莹
联系方式:010-85109045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邮箱:liuzhaoying@a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定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章节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8F
法定代表人:马奕飞
联系人:沈琦
联系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7008281
邮政编码:31504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吕洋
电话:010-85209664
传真:010-85126513
邮政编码:100005
三、发行人律师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义路168号万豪中心12楼
负责人:梅志成
联系人:董方鹰
电话:0574-87165371传真:0574-87292631
邮编:315000
四、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2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联系人: 吴舟、朱云雷
联系电话: 025-84711188
传真: 025-84724882
邮政编码: 210019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峰、余强
联系人:朱广明、周磊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邮政编码:310016
五、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联系人:
发行岗
联系电话: 021-63323840、63325279
传真: 021-63326661
邮政编码: 200010
六、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 发行岗
联系电话: 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座6-8F联系人:
沈琦
联系电话: 0574-86897102
传真:
邮政编码:
0574-87008281
315040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联系人:吕洋
联系电话:010-85209664
传真:010-85126513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
附录
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 (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2.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3.总资产报酬率(%) = EBIT/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6.EBIT =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9.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0.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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