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9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3亿元
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6
第一章释义.....................................................................................................................................14
一、常用名词释义..................................................................................................................14
二、专业名词释义..................................................................................................................15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7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风险..................................................................................17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7
第三章发行条款............................................................................................................................30
一、主要发行条款..................................................................................................................30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3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4
一、募集资金用途..................................................................................................................34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35
三、偿债保障措施..................................................................................................................38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4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40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42
四、发行人独立性..................................................................................................................4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4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5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55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员工情况..................................................65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70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93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95
十二、发行人行业状况分析..................................................................................................97
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101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信息....................................................................................................101
二、财务会计制度................................................................................................................101
三、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101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102
五、财务报表........................................................................................................................104
六、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12
七、有息债务情况................................................................................................................137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38
九、或有事项........................................................................................................................141
十、受限资产情况................................................................................................................144
十一、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和重大理财产品持有情况....................................144
十二、海外投资情况............................................................................................................145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45
十四、重要事项排查情况....................................................................................................145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46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46
二、债务违约记录................................................................................................................146
三、近三年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146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46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要财务状况.............................................................................149
一、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情况...........................................................................149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状况...................................................................................154
三、近一期重大事项排查情况............................................................................................163
四、发行人2025年1-9月重大事项情况...........................................................................165
五、发行人2025年1-9月资信状况...................................................................................165
六、近一期受限资产情况....................................................................................................167
七、近一期有息负债情况....................................................................................................168
八、或有事项........................................................................................................................171
九、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投资........................................................................................174
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174
十一、投资海外投资情况....................................................................................................175
十二、直接融资债务融资计划............................................................................................175
第九章信用增进安排..................................................................................................................176
第十章税项..................................................................................................................................177
一、增值税............................................................................................................................177
二、所得税............................................................................................................................177
三、印花税............................................................................................................................177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178
一、置换................................................................................................................................178
二、同意征集机制................................................................................................................178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182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82
二、发行结果信息披露........................................................................................................182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82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83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84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86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8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86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8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8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91
六、其他.....................................................................................................................................192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94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95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96
一、违约事件............................................................................................................................196
二、违约责任............................................................................................................................196
三、发行人义务........................................................................................................................196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97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97
六、处置措施............................................................................................................................197
七、不可抗力............................................................................................................................198
八、争议解决机制....................................................................................................................198
九、弃权.....................................................................................................................................199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200
一、发行人..........................................................................................................................2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200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200
四、律师事务所..................................................................................................................200
五、会计师事务所..............................................................................................................201
六、托管人..........................................................................................................................201
七、技术支持机构..............................................................................................................201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202
一、备查文件........................................................................................................................202
二、查询地址........................................................................................................................202
三、网站................................................................................................................................202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203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流动负债占比过高风险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68,341.70万元、334,587.02万元、266,695.13万元和271,426.46万元,公司总负债分别为532,601.17万元、435,828.01万元、457,537.68万元和468,850.94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近年来分别为69.16%、76.77%、58.29%和57.89%,近年来,公司逐步调整债务期限结构,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有所下滑,兑付风险可控。但未来如果出现流动负债非正常增长的情况,仍将形成一定财务压力。
2、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是“海宁中国皮革城”的举办者和经营者。目前,公司经营的市场内的经营者主要为皮革生产商和经销(或代理)商,其购置和租赁市场商铺的行为构成了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67%、77.30%、70.70%和67.97%,毛利润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21%、69.86%、53.76%和55.95%。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于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未来如果皮革制品的生产成本或消费趋势出现变化,会导致皮革行业景气度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3、突发事件风险
皮革专业市场经营状况受突发性事件影响较大,特别是国内外重大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或者自然灾害、公共危机、重大疫情等带来一定冲击,从而对海宁中国皮革城的客流量和交易量等产生影响。如果重大疫情发生或者地震、雪灾、特大台风等自然灾害出现,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另外,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传染疾病的大规模发生,也将大大影响皮革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如2020年的新冠疫情使得发行人市场短暂关闭,并减免商户2个月租金,2022年承担社会责任,减免租金3-5个月,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短期影响。
海宁中国皮革城作为社会公共场所,如果发生火灾、消费者拥挤踩踏等情况,则会对公司财产及商户、消费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尽管公司在市场公共区域内设置了监控设施并制定了火灾应急预案,还为公司固定资产和商户经营商品投保了财产保险,但是如果有重大事故发生,这些措施可能不能完全弥补重置需要,公司仍然存在因突发事件造成经营损失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存在涉及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PZ表(存续期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表)的情况。
1、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发生变更
2025年6月17日,公司公告称,因组织工作安排原因,林晓琴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曹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邬海凤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林晓琴女士、朱曹阳先生、邬海凤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2025年6月1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现选举黄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责,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职责,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选举黄征先生、陈亮先生、张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流程。
2、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称,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对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进行选聘。经公开招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中标单位,其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故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此项变更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3、重大财务不利变化
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为17,737.50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7,956.18万元同比大幅下降36.55%;发行人净利润13,234.7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1,869.86万元同比大幅下降39.48%。
发行人盈利能力下滑主要系受行业阶段性影响,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等销售减少,使得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业务承压。2024年度发行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8,036.73万元,同比下滑74.26%。
发行人正积极拓展其他主业发展,以弥补商铺及配套业务销售收入减少带来的影响。下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通过加速数智融合、推进多元战略、拓展投资渠道等,不断夯实产业基础,丰富公司内涵,并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4、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将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153,914,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升产投集团”),将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公司235,53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潮升产投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说明的通知》:“截至本通知出具日,本公司已受让市场服务中心无偿划转的你公司235,538,800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18.36%)以及资产经营公司无偿划转的你公司153,914,035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12%),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28,261.70万元,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289,667,2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潮升产投集团持有公司389,452,8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潮升产投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资产经营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5、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2025年8月 25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其中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亦不再适用,《公司章程》附件之《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6、审计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处罚
(1)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秀、齐晓丽、张云鹤、游小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号),因天健事务所在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中国证监会对天健事务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和相关执业项目抽查
天健事务所于 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祝芹敏、何人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3号),因天健事务所在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5月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唐明、王维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7号),因天健事务所在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5)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廖屹峰、蒋重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此次处罚。该处罚事项对本次注册发行不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表、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及其他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表)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2025年度重大不利情况预披露
发行人2025年度在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方面无重大不利变化。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金额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发行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者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作日 指 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专业名词释义
实际控制人 指 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潮升产投集团 指 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经营公司 指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市场服务中心 指 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皮革城投资公司 指 海宁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经营管理公司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进出口公司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
网络公司 指 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大酒店公司/皮革城大酒店 指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皮革城担保公司/担保公司 指 海宁皮城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民间融资公司 指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佟二堡皮革城公司 指 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皮革城公司 指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哈尔滨皮革城公司 指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济南皮革城公司 指 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天津皮革城公司 指 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沭阳皮革公司 指 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原译时尚公司 指 浙江原译时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
皮皮贸易公司 指 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
健康投资公司 指 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时尚产业园 指 海宁斜桥皮革加工区
江苏显通 指 江苏显通置业有限公司,现为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海宁卓睿公司 指 海宁卓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一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经营皮革服装、箱包、皮具、裘皮制品的交易区
二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海州西路205号、209号、207号的交易区,包括鞋业广场、毛皮服饰牛仔城和原辅料市场
三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区广顺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的品牌时尚广场
四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海州路北侧、海宁大道西侧的交易市场,包括皮革博物馆、科研中心、商务办公和皮革产业市场(裘皮广场)
五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海洲路北侧、广顺路东侧、沙泾港西侧的品牌旗舰店集群市场
六期市场 指 位于海宁市海州西路以南、广顺路以西,位于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原辅料市场西侧的交易市场
创佳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创佳融资公司 指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综合商务楼 指 位于二期市场中心区域的建筑,包括一幢23层的主楼和4层的裙房
承租权 指 商户需取得商铺的承租权,方能承租发行人的商铺,商户一般通过竞价承租权费获得。
东方金诚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新世纪评级 指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产生变化。可能发生的利率波动对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市场价值及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期望的预期收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公司无法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因而存在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超短期融资券变现的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未分配利润波动风险
2022年-2024年末以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488,952.99万元、500,213.90万元、503,162.68万元、509,136.56万元,随着发行人的持续盈利,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也呈逐年增加趋势,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57.72%、58.12%、57.80%和58.02%。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由于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比重过高,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和使用,将会使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的结构以及金额产生较大变化。
2、筹资风险
资金的筹措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并直接关系到公司发展战略能否顺利实施。公司目前开发的资金来源有自有资金、银行贷款,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公司目前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目前的筹资渠道、筹资方式和结构虽然基本能够满足需求,但仍有必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综合融资能力。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筹集所需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项目的实施和后续发展。
3、流动负债占比过高风险
2022年-2024年末以及2025年3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68,341.70万元、334,587.02万元、266,695.13万元和271,426.46万元,流动负债中预收账款分别为18,885.85万元、16,943.74万元、16,595.82万元、35,454.35万元,2020年起部分预收款调整至合同负债科目。公司总负债分别为532,601.17万元、435,828.01万元、457,537.68万元和468,850.94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近年来分别为69.16%、76.77%、58.29%和57.89%,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近几年有所下滑,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3.59万元、3,299.84万元、39,424.26万元和24,476.08万元。发行人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64,926.22万元,下降98.34%,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及销售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随着疫情逐步好转以及国内外经济的逐步企稳,发行人的物业租赁及管理、酒店服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相应的业务板块现金流将逐步转好。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2022增加2,206.25万元,提升201.74%。2024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加36,124.42万元,增幅为1,094.73%,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取决于公司各期项目启动招商的时间点安排,而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各地皮革城项目商铺的出租与出售,尽管公司在皮革专业市场中享有非常良好的市场形象,招商进度较快,但现金流量仍呈现一定的不稳定性。未来,公司如果不能合理测算并管理各期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将对其日常运营构成一定影响。
5、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2024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产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关联交易合计775.17万元。公司关联交易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双方协议定价,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涉及利益操纵或转移的情况。但仍然不能排除未来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增长带来的关联交易风险。
6、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股权被公司股东质押的情况。但不排除未来公司股东将发行人股权质押融资,如果公司股东到期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公司股东对外质押的股权将可能引起公司股东的变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理念、方式、政策的一致性、连续性。
7、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72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7.22%,占净资产比例为11.08%,主要为1)公司及子公司为以按揭方式购置商铺及住宅的业主在取得房产权证之前提供的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0.63亿元;2)皮革城担保公司为海宁皮革城市场经营户提供的融资性担保4.56亿元;3)子公司民间融资公司向合格投资者提供的资金撮合业务4.53亿元。
发行人开发的项目合法合规,均能较快的取得房产权证,且发行人开发的项目供不应求,价值持续上升,故未出现过相关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风险。但未来不排除随着行业景气度的下降,对发行人做出的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产生一定风险。
虽然皮革城担保公司为海宁皮革城市场经营户提供融资性担保均有如商铺租赁权等相关反担保措施,但未来不排除随着行业景气度的下降,对皮革城担保公司做出的融资性担保产生一定风险。
8、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下滑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39,255.79万元、129,110.01万元、109,631.89万元和25,842.52万元。2024年,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等销售减少,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下降74.26%,受此影响,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4.98%,毛利润同比减少8,847.89万元,下降20.35%。未来行业竞争加剧、景气度下降,或者发行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情况不佳、物业出租率下滑,发行人仍然存在着未来营业收入下降及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9、流动性风险
海宁皮城资产主要集中于长期,而现有市场租约期限多在1年以内。一旦外部环境变化,公司可能面临部分商户不续租而暂时又无新承租者、或者公司为了选择合适承租者主动不与对方续约,从而引致部分商铺暂时闲置,公司将面临一定流动性风险。
10、资产流动性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12、0.87、1.11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0.86、0.61、0.73和0.82。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偏低,主要系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物业租赁及管理,持有大量投资性房地产所致。尽管发行人通过2016年度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得以一定提升,但如果发行人未来新增项目投入,仍存在资产流动性的风险。
11、存货跌价的风险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与开发产品,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95,736.86万元、87,816.04万元、102,910.95万元和101,148.51万元。由于目前开发成本的可变现净值(周边的商铺售价)高于成本,故无需计提跌价准备,发行人仅对库存商品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仍存在未来随着经济下行或行业景气度下降原因造成的发行人存货跌价的风险。
12、应交税费余额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12,975.16万元、9,195.68万元、7,612.75万元和6,717.57万元。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大,存在应交税费余额较大的风险。
1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15,604.84万元,存在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发行人受限资产中21,955.57万元为货币资金,主要为用于银行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定期存款及应收利息,海宁皮革城担保有限公司缴存的贷款担保保证金等,其余主要为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受限原因为子公司以应收融资租赁款用于银行贷款的质押,同时以部分融资租赁物提供抵押。
1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754,123.22万元、730,955.73万元、702,432.94万元和694,587.88万元。发行人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于一些开发时间较早的项目,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远大于账面价值。但仍存在未来随着经济下行或行业景气度下降原因造成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景气度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是“海宁中国皮革城”的举办者和经营者。目前,公司经营的市场内的经营者主要为皮革生产商和经销商(或代理商),其购置和租赁市场商铺的行为构成了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的租赁和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67%、77.30%、70.70%和67.97%,毛利润占各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1.14%、69.89%、53.76%及55.95%。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于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未来如果皮革制品的生产成本或消费趋势出现变化,会导致皮革行业景气度波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企业经营开发周期较长的风险
外延式扩张是公司的战略重点,在扩张的过程中,涉及到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招商引资、租赁等服务。从市场前期的可行性方案设计、定位考察、地理位置的选择,到市场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直至市场建设完成后的招商引资、商铺的租赁等业务,整个过程耗时较长,经营开发的周期比较长。一般而言,公司项目考察期较长,开发周期为两年左右。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回收较为缓慢,对企业的日常经营会造成一定影响,企业相应的日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都会进一步扩大。
3、部分商铺租赁期满后不能及时出租引致的风险
目前,除已销售给商户的商铺以外,海宁中国皮革城中的其他商铺都是采用租赁的方式经营。近几年来,海宁中国皮革城客流量稳步上升,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场日趋繁荣给商户带来了较为丰厚的利润。在市场商铺招租过程中,曾多次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但是,出于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不断调整租金和选择合适承租者等多方面因素考虑,公司和商户之间的租赁合同租期大都为1年,在商铺租赁到期之后,公司可能面临部分商户不续租而暂时又无新承租者、或者公司为了选择合适承租者主动不与对方续约,从而引致部分商铺暂时闲置的风险。
4、租金波动的风险
市场商铺租金作为商户租赁商铺从事经营而支付的成本,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商户经营平均利润率高低决定的。如果市场商户平均利润率大幅度提高,就会给租金的提升带来较大空间;反之,如果大多数商户经营利润率出现大幅度下滑甚至亏损,租金水平就会随之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商户经营利润率的高低取决于很多因素。原材料和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国家对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将使皮革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和费用大大增加。消费者购买力的变化及其对皮革制品偏好的改变、全球气温变暖也将会对皮革制品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将影响到皮革制品经营商户的平均利润率,从而进一步影响商铺租金水平,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租金收入分别为71,388.62万元、63,096.26万元、65,306.12万元和15,306.64万元。但是,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景气度下降,或者发行人新建设项目租赁情况不佳,则发行人仍然存在着未来租金收入下跌的风险。
5、皮革专业市场异地开发风险
皮革专业市场项目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市场前期选择定位中,涉及到满足商户营销需求、符合消费者消费偏好等因素;在市场建造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施工条件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在市场建造完成之后,涉及到公平合理招商、优质客户引进等因素。
在市场前期选择定位过程中,如果出现定位失误,不能满足商户和消费者的需求,将会导致市场商铺无人承租或购买;在市场建造过程中,如果出现冬雨季施工或地质条件与预期不符等情况,将会导致工程施工拖延或开发成本提高,使公司不能按计划实现预期经营目标;在市场建造完成之后,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合理招商,导致无法引进优质客户,将会降低市场的影响力和繁荣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外延式扩张是公司发展战略之一。在对外扩张中,如果采用新建皮革专业市场的形式,公司将在土地开发时面临市政规划调整、土地闲置、地价变化等土地风险。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丰富的皮革专业市场项目开发经验,从市场的可行性分析、商业前景调研、建筑施工、初次招商到后续经营都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皮革专业市场运作体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风险控制能力,但皮革专业市场项目开发环节多,涉及面较广,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6、酒店经营风险
2024年公司酒店经营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1.48%。酒店经营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行业竞争的加剧将可能导致毛利率水平下降,并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所处的酒店经营业,主要是为皮革市场提供配套服务,用于满足皮革展会、居民旅游、商贸旅行等要求,与全社会的国民经济景气程度具有较高的关联度。受国家在未来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的影响,旅游市场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酒店经营业经营状况还受到突发性事件影响较大,特别是国内外重大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或者自然灾害、公共危机、重大疫情等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一定冲击。
7、突发事件风险
皮革专业市场经营状况受突发性事件影响较大,特别是国内外重大的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或者自然灾害、公共危机、重大疫情等带来一定冲击,从而对海宁中国皮革城的客流量和交易量等产生影响。如果重大疫情发生或者地震、雪灾、特大台风等自然灾害出现,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另外,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传染疾病的大规模发生,也将大大影响皮革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从而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如2020年的新冠疫情使得发行人市场短暂关闭,并减免商户2个月租金,2022年承担社会责任,减免租金3-5个月,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短期影响。
海宁中国皮革城作为社会公共场所,如果发生火灾、消费者拥挤踩踏等情况,则会对公司财产及商户、消费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一定影响。尽管公司在市场公共区域内设置了监控设施并制定了火灾应急预案,还为公司固定资产和商户经营商品投保了财产保险,但是如果有重大事故发生,这些措施可能不能完全弥补重置需要,公司仍然存在因突发事件造成经营损失的风险。
8、国内外经济低迷引致的业绩下滑风险
随着宏观经济的低迷,皮革消费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海宁中国皮革城主要经营皮革类制品,一旦终端客户的消费需求持续快速下降,将会使公司市场内商户的利润率大大减少或者出现经营困难,从而降低市场的平均租金水平,甚至影响出租率,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与此同时,消费与投资需求的下降将有可能影响皮革城大酒店的经营,综合商务楼、出口加工区等其他物业的租金水平或销售价格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9、同类市场竞争的风险
浙江省是我国的市场大省,拥有义乌中国小商品城、中国轻纺城等国内外著名商品交易市场;在皮革专业市场方面,浙江省目前还有中国·崇福皮草大世界、中国桐乡鞋业、余姚中国裘皮城等市场。从全国范围来看,河北辛集、河北白沟、广州花都等地的皮革专业市场都在不断发展,具备一定竞争力。虽然海宁中国皮革城具备产业基础、引导流行趋势、地理和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但市场竞争状况依然十分激烈。如果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盈利水平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10、其他商品流通业态竞争的风险
大型商场、综合超市、仓储式商店、网络商店等其他商品流通业态是专业市场有力的竞争者。大型商场产品质量可靠、品牌知名度较高;综合超市或仓储式商店产品种类多样、价格适宜;网络商店提供了新的交易方式,使消费者足不出户便可以买到所需要的商品。商户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有可能改变营销方式,选择在商场开设专卖店或者通过网络商店等方式进行经营活动;采购商或消费者出于便利等因素的考虑,也有可能选择就近采购或消费。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其他商品流通业态竞争引致的风险。
11、子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有41家子公司。发行人的异地市场、酒店和商品流通等业务板块均由相应的子公司开发运营,其中部分异地市场因招商情况未达预期,存在子公司经营亏损的风险。
12、类金融业务风险
发行人拥有全资子公司皮革城担保公司、控制公司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虽然皮革城担保公司为海宁皮革城市场经营户提供融资性担保均有如商铺租赁权等相关反担保措施,但未来不排除随着行业景气度的下降,对皮革城担保公司做出的融资性担保产生一定风险。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除自有资金借款业务外,还向合格投资者提供资金撮合业务,存在类金融业务风险。若承租人提前退租或者破产,将有公司无法按计划收回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风险。
13、部分异地市场出租率波动风险
外延式扩张是公司发展战略之一,发行人部分异地地产如郑州皮革城出租率较低,不满50%。虽然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丰富的皮革专业市场项目开发、运营经验,建立了一套规范的皮革专业市场运作体系,具有较强的市场开发、运营风险控制能力,但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
14、项目用地超期开发被回收的风险
发行人开发的部分市场存在项目分期开发的情况,后续开发与一期项目有一定的时间间隔,另发行人部分与其他已取得土地的公司合作开发的项目推进进度缓慢。以上两种情况均存在项目用地超期开发被回收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快速发展,在原有一期市场的周边又建立起了二、三期市场(包括鞋业广场、毛皮服饰牛仔城和原辅料市场)、四期裘皮广场、五期品牌旗舰店广场、皮革城大酒店和综合商务楼等多个项目,并在灯塔佟二堡等异地开发新建市场。随着公司的资产、机构、业务和人员增加,这将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目前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但仍然存在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可能。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不能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公司将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
2、商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市场中经营的商品大部分为皮革制品。皮革制品的消费者对这类商品的质量有着较高的要求。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对于皮革制品的真伪或质量高低无法准确判断,并且真假或不同质量的皮革制品价格差别较大,因此,消费者与商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交易中产生的道德风险将一直存在。一旦商品质量控制不当,伪劣皮革制品充斥市场,将会严重影响到消费者在市场购买商品的积极性和踊跃度,从而降低市场诚信度,对市场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工程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皮革专业市场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开发需要整合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诸多外部资源。公司如果工程管理不善或质量监控出现漏洞,工程质量可能出现问题。这不仅影响公司项目的进度,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取得收益,还将对本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造成不良的影响。
公司目前已建设一、二、三、四、五、六期市场等多个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在工程质量控制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但随着商户和消费者对项目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在工程验收标准上的不断提高,在未来的项目建设中,公司可能存在项目的设计质量、施工质量等指标未能完全按期达标,导致公司面临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风险。
4、突发事件引发管理结构不稳定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5、审计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处罚的风险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秀、齐晓丽、张云鹤、游小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号),因天健事务所在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健事务所于 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祝芹敏、何人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3号),因天健事务所在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5月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唐明、王维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7号),因天健事务所在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廖屹峰、蒋重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虽然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以上处罚,该处罚事项对本次注册发行不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但仍旧存在可能性连带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地方政府政策风险
皮革业是海宁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海宁皮衣生产约占全国总量的1/3,已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皮革服装、皮革制品的集散中心,被誉为“中国皮革之都”。公司作为海宁市最大的专业皮革市场,是海宁市皮革市场的培育者与建设者,其过去十余年的发展一直得到海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未来,如果地方政府政策出现调整,有可能对企业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土地政策风险
近年来,土地是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重点对象,政府分别从土地供给数量、土地供给方式、土地供给成本等方面加强了调控。虽然发行人目前不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但由于土地也是发行人开发市场的必需资源,如果未来国家执行更加严格的土地政策,从严控制土地的供应,严格的土地政策将对未来的市场供求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对发行人市场开发业务开展带来重大影响。
3、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应交税费规模较大,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发行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未来如果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存在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五)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对发行人的财产、人员造成损伤,进而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全称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集团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10.00亿元(¥1,000,000,000.00元),其中包括超短期融资券3.00亿元,中期票据3.00亿元,公司债4.0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注册通知书文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9亿元(¥9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不超过270天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
发行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主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日期 【公告日期】
发行日期 【发行日期】
起息日 【起息日】
缴款日 【缴款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上市流通日 【上市流通日】
付息日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付息日为每年的【付息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付息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兑付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即北金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长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账号:120900118
户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13332082914
汇款用途: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9亿元,首期拟发行3亿元,计划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表:本期债券注册偿还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借款类型 金融机构 用款主体 债券规模/借款规模 债券余额/借款余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借款用途 拟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金额本金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25海宁皮革SCP001 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1.67% 2025/8/11 2026/5/9 信用 偿还到期债务 偿还到期债务 30,000.00 否
24海宁皮革MTN001 交通银行,中信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2.20% 2024/6/26 2026/6/26 信用 偿还到期债务 偿还到期债务 30,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7,000.00 2.10% 2025/9/23 2026/3/21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7,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2.10% 2026/3/16 2026/9/15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3,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2.10% 2025/11/27 2026/5/19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10,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8% 2025/12/11 2026/6/2 信用 经营周转 偿还到期债务 10,000.00 否
合计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表:本期债券首期偿还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借款类型 金融机构 用款主体 债券规模/借款规模 债券余额/借款余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借款用途 拟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金额本金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7,000.00 2.10% 2025/9/23 2026/3/21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7,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2.10% 2026/3/16 2026/9/15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3,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农业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2.10% 2025/11/27 2026/5/19 信用 支付管理费 偿还到期债务 10,000.00 否
流动资金贷款 工商银行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8% 2025/12/11 2026/6/2 信用 经营周转 偿还到期债务 10,000.00 否
合计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不用于金融、类金融及住宅开发相关板块。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募集资金不用于发行人房地产住宅业务板块。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归还金融机构到期借款、兑付到期债券),不用于长期投资。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且募集资金须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并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本息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以及其他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发行人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模式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发行人将按照募集说明书载明的资金使用计划拨付资金,合理核定用款期限,并按照相关要求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确保该部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为:
账户名称: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89040122000260278
人行支付系统号:313335589045
(二)经营性现金流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1,065.71万元、122,014.99万元、103,735.75万元和24,971.6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3.59万元、3,299.84万元、39,424.26万元和24,476.08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稳健,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充裕,能为偿还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三)加强流动资金管理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从国内各家银行获得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为680,000.00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74,948.00万元,剩余未使用额度为605,052.00万元。得益于发行人良好的市场集聚能力及商业模式,公司具备突出的现金流获取能力,对债务融资依赖较小,未动用授信额度充足。
(四)可变现资产等其他保障措施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90,974.43万元、111,931.92万元、112,037.99万元和145,919.13万元;同期发行人存货分别为95,736.86万元、87,816.04万元、102,910.95万元和101,148.51万元,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裕,可变现资产规模较大。如果发行人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兑付时,公司将采取变现公司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注册名称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注册名称 :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注册地 :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 : 黄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9-02-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154612490
发行人联系电话 : 0573-87030508
发行人传真号码 : 86-573-87217999
发行人邮编 : 314400
注册资本 : 128,261.70万元
实缴资本 : 128,261.70万元
经营范围 :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医疗机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999年2月25日,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海宁市工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4,244.20万元。2006年11月28日,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4,760.78万元。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实施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入股。2007年10月31日,海宁浙江皮革服装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4,760.78万元增加至5,808.16万元,名称变更为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22日,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以截至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0.68的比例折合为总股本21,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5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经证监会审批通过,2010年1月1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公开发行7,000万股,股票代码002344,每股发行价格20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8,000万元。
2011年5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8,000万股增加至56,000万股。
2013年5月16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56,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此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6,000万股增加至112,000万股。
2016年12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162,745,046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上市日为2016年12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由112,000万股增加至1,282,745,046股。
2019年3月8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数量8,000,086股,其中7,872,000股用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余128,086股于2022年3月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1,282,745,046股变更为1,282,616,960股,注册资本减少为128,261.70万元。
2024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海宁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同意将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公司153,914,0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无偿划转给海宁市潮升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升产投集团”),将市场服务中心持有的公司235,53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8.36%)无偿划转给潮升产投集团。
根据2025年6月17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变更的公告》,由黄征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公告日已完成工商变更。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潮升产投集团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展说明的通知》:“截至本通知出具日,本公司已受让市场服务中心无偿划转的你公司235,538,800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18.36%)以及资产经营公司无偿划转的你公司153,914,035股股份(占海宁皮城总股本12%),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28,261.70万元,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289,667,2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8%;潮升产投集团持有公司389,452,8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潮升产投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资产经营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由资产经营公司变更为潮升产投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潮升产投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图表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潮升产投集团持有公司389,452,8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36%,为公司控股股东。潮升产投集团成立于2019年1月11日,注册资本为8.50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89号8楼,法定代表人为张世勇,经营范围:从事金融产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与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有潮升产投集团100%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规章的要求,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做出业务经营、战略规划和投资等决策。公司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及业务均具有独立运营能力。
(一)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和使用的资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资产,公司对该等资产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均在公司的控制和支配之下,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已与全体在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其岗位性质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了相应的保密和竞业禁止义务,并已建立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员工的工资统一由本公司发放,社会保险统一由公司办理。
(三)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设置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设置董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置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证券法务部、审计部、战略投资部、市场部、工程部、营销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控股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设财务负责人一名,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特点,公司制订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差旅费标准及报销制度等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独立的财务管理体系。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独立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均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41家,其中全资子公司29家,控股子公司12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图表5.2: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的关系 业务范围
1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 1,000 全资子公司 酒店经营
2 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50 全资子公司 物业管理
3 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 500 全资子公司 信息服务
4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100 10,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5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100 10,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6 海宁皮城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0 20,000 全资子公司 融资性担保业务
7 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100 3,583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8 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 74.5 200 控股子公司 进出口业务
9 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70 1,018 控股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0 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100 10,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1 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80 10,000 控股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2 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100 10,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3 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100 23,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4 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100 5,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15 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 52 1,000 控股子公司 皮革服饰制品贸易
16 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20,000 全资子公司 健康产业领域内的投资、咨询和管理
17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 126,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投资开发
18 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 100.00 全资子公司 市场经营管理
重要子公司情况:
1、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海宁皮都万豪大酒店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2007年11月13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011891,注册资本1,000万元。2009年9月22日更名为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住宿、茶座、酒吧、咖啡厅、游泳池、游艺室;中式餐、西式餐供应;预包装食品零售;日用百货、革皮制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打字复印等。
截至2024年末,皮都大酒店公司总资产2,365.83万元,净资产775.8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864.71万元,净利润-164.99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皮都大酒店公司总资产2,047.17万元,净资产692.2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72.55万元,净利润-83.69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疫情放开后入住率下降,皮都大酒店此前作为疫情防控隔离酒店被征用产生的收入减少导致。
2、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前身为海宁浙江皮革服装物业管理中心,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1997年7月1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481000019865,注册资本5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截至2024年末,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3,893.78万元,净资产13,417.2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533.17万元,净利润253.7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宁经营管理公司总资产35,167.89万元,净资产14,494.69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67.16万元,净利润1,077.40万元。
3、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2007年5月16日在海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014982,注册资本350万元。2009年9月23日,吸收自然人韩加明、严兴华、怀静等增资15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持有70%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9日止);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2012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份及网商大厦资产委托经营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分别以人民币1,329,515.33元、47,482.69元、47,482.69元的价格收购韩加明、严兴华、怀静持有的网络公司共计30%的股份。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末,网络公司总资产7,613.40万元,净资产6,010.5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822.59万元,净利润1,595.5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网络公司总资产8,018.77万元,净资产6,376.83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80.41万元,净利润366.24万元。
4、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2011年6月2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51012500006499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24年末,成都皮革城公司总资产65,967.20万元,净资产53,341.9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2,436.94万元,净利润-1,640.4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成都皮革城公司总资产62,762.96万元,净资产52,987.04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800.85万元,净利润-354.90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房产销售成本增加,导致净利润出现亏损。
5、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2013年3月1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230100100576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至2024年末,哈尔滨皮革城公司总资产100,584.48万元,净资产22,381.3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729.38万元,净利润-2,991.84万元,主要系2023年以来给予租户租金单价下调所致。
截至2025年3月31日,哈尔滨皮革城公司总资产99,633.20万元,净资产21,745.2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16.92万元,净利润-636.08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2023年以来给予租户租金单价下调,导致净利润出现亏损。
6、海宁皮城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2013年5月16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4810001444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财务顾问、咨询中介服务,按规定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截至2024年末,担保公司总资产31,337.96万元,净资产27,845.7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76.00万元,净利润1,022.9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担保公司总资产31,380.54万元,净资产27,919.09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3.44万元,净利润73.35万元。
7、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由本公司投资设立,于2009年5月5日在灯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1022003023609,注册资本3,582.94万元。2010年1月自然人吴应杰、陈品旺分别以291.47万元人民币向佟二堡皮革城公司增资,增资后佟二堡皮革城公司注册资本3,582.94万元,其中本公司占83.73%,吴、陈两人各占8.135%。发行人为其控股股东。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生产经营)。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5年5月5日与吴应杰、陈品旺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分别支付吴应杰和陈品旺12,343.0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佟二堡皮革城公司)全部股权。佟二堡皮革城公司已于2015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2024年末,佟二堡皮革城公司总资产121,784.55万元,净资产93,974.3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652.50万元,净利润-276.8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佟二堡皮革城公司总资产126,763.74万元,净资产94,005.74
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50.38万元,净利润31.35万元。
8、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江苏显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显通”),系由吴全芬等五位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17日在宿迁市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322000016561,注册资本1,018万元。后由公司收购后,公司出资71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自然人吴全芬出资305.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江苏显通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10年7月1日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0年12月,江苏显通更名为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沭阳皮革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皮革服装、皮具生产、销售;市场的开发与建设;物业管理;标准化厂房开发建设及租赁。
截至2024年末,沭阳皮革公司总资产2,820.13万元,净资产1,424.2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14.65万元,净利润235.5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沭阳皮革公司总资产3,443.00万元,净资产1,452.24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73.49万元,净利润28.00万元。
9、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与山东海那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海宁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皮革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701000000525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对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以自有资产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缴资本应于2016年1月19日前缴足)(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至2024年末,济南皮革城公司总资产33,523.85万元,净资产-2,198.5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11.88万元,净利润1,099.53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济南皮革城公司总资产33,151.73万元,净资产-2,479.60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1.26万元,净利润-281.01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收入无法覆盖固定成本及日常费用支出所致。
10、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与天津东泰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海宁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皮革公司”),于2014年3月18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12011000019860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
司出资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经营范围有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天津皮革城公司总资产7,523.12万元,净资产7,523.12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天津皮革城公司总资产7,523.12万元,净资产7,523.1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1、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与郑州东方金志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皮革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1012200003291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有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郑州皮革城总资产56,031.90万元,净资产2,272.44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092.76万元,净利润-1,624.83万元,主要系收入无法覆盖固定成本及日常费用支出所致。
截至2025年3月31日,郑州皮革城公司总资产55,486.73万元,净资产1,778.59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3.84万元,净利润-493.85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收入无法覆盖固定成本及日常费用支出所致。
12、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的,于2015年6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3048100021033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有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证券、期货除外)、投资管理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32,213.22万元,净资产55,315.4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7,691.5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34,065.49万元,净资产56,970.7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655.31万元。
13、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的,于2015年7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42010500015335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有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与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总资产73,053.27万元,净资产-14,118.2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76.69万元,净利润-3,152.54万元,主要系受疫情影响以及市场招商情况未达预期所致。
截至2025年3月31日,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总资产71,750.16万元,净资产-15,322.08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2.69万元,净利润-1,203.80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收入无法覆盖固定成本及日常费用支出,以及联营企业投资亏损所致。
14、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与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自然人王哲炜、宋聿啸、杨炯共同出资设立的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皮贸易公司”),于2015年12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1MA28A3T213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出资4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2%;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王哲炜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宋聿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杨炯出资1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8%。经营范围有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批发、零售:皮革服饰、毛皮服饰、皮革制品、手套、皮革原材料、毛皮原材料、服装鞋帽、日用百货、化妆品、工艺品、眼镜、珠宝、钟表、袜子、针纺织品、电子产品、床上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玩具、家具、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承办展览展示、展会活动、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公关活动策划、会务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皮皮贸易公司总资产10.45万元,净资产10.45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皮皮贸易公司总资产10.45万元,净资产10.45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15、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由本公司投资设立的,于2015年12月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81MA28A52RXP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有健康产业领域内的投资、咨询和管理;财务咨询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健身器材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6,349.08万元,净资产6,349.0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5.07万元,主要系该公司为投资公司,从事股权投资,无实际业务开展。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6,349.03万元,净资产6,349.03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04万元。该公司2025年1-3月净利润为负,主要系该公司为投资公司,从事股权投资,无实际业务开展。
16、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出资3亿元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8AJXUX1。经营范围:市场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后经增资及股份转让,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5.2%股份,发行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74.8%股份。
截至2024年末,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70,144.40万元,净资产180,759.8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081.60万元,净利润9,885.36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369,296.17万元,净资产183,874.86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00.50万元,净利润3,115.00万元。
17、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由发行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出资100万元成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BPY7F26A。经营范围: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
截至2024年末,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329.65万元,净资产368.56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70.88万元,净利润363.2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3,441.18万元,净资产777.28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68.89万元,净利润408.72万元。
公司主要联营企业简况如下:
图表5.3: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联营公司情况
联营公司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业务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2,547.90万元 7.18% 金融服务
1、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9日,目前注册资本192,547.90万元,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7.18%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末,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8,431,903.27万元,净资产1,435,109.25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92,343.11万元,净利润131,167.63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19,156,598.06万元,净资产1,418,700.04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95,661.75万元,净利润39,064.21万元。
六、发行人组织结构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4: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组织架构图
(一)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
1、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相关制度、工作计划、年度及专项工作总结、领导讲话、重要信息等材料;负责信息和公文管理,做好文件收发、传阅、督办和档案收集、整理、使用及各类行政印章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反馈、综合,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做好督办、检查、协调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做好公司各类会务、重要活动、职工福利、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宣传、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党员教育等党委日常事务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开展工作;负责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负责市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公司车辆调度、保养、维护及司机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存档、查阅等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工会、妇女和共青团工作。
2、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制订公司各类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调配任免、晋升辞退、职称评定、退休办理、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制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员工的薪酬考核工作;指导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做好公司人才流动和调整工作;负责公司干部考察、任免、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培训,做好督促、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用工计划、重要岗位人员配备和薪酬方案的审核,并提出意见。
3、财务部:负责起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相关配套财会工作制度,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组织实施;负责会计核算,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全面地做好公司会计核算工作;正确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经营成果、经济效益和资产资本情况;负责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做好融资和筹资工作,合理使用资金,做好财务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负责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等管理工作。
4、证券法务部:负责起草制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股权管理制度、证券运作控制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相应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投资项目的市场调研、分析、考察、论证等前期工作,并提出投资建议和意见;组织起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负责投资项目跟踪、监督和投资效益评估工作;负责股权审查和确认;负责公司增资扩股等再融资的相关工作;做好送股、配股的股份登记工作及股份分红派息工作,收集证券动态信息与市场行情,报告股东变化情况;督促、协助参股公司办理股权变更、公司注销、股权转让、投资款回收等工作;组织起草参股公司的增资扩股和减资方案等;负责编制定期报告(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起草临时报告,按规定及时准确地披露有关信息;负责受理投资者来人、来函、来电咨询接待工作;授权代表公司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证券分析师等证券业内人士的联络,调查、研究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协助董事会秘书、公司办公室做好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与相关会务服务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股东资料、公司公报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5、审计部:负责起草公司审计管理制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方案,实施审计程序,编制提交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建立审计档案;负责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发现和纠正偏差及错误,对公司的税务工作情况进行独立评估;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并督促公司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核子公司财务计划和月度、季度、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6、营销部:负责起草制订市场宣传报道、广告宣传、旅游促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每年一届海宁中国皮革博览会及其他参展活动;负责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皮革行业发展动态、市场信息及本市场情况,做好《皮都海宁》、《皮革城报》等宣传资料的编发工作;负责皮革城对外宣传报道和广告宣传,提升皮革城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宣传实际效果;负责皮革城区域内的户内外广告管理工作,利用海宁中国皮革城区域及媒体资源,做好广告开发;负责皮革城平时各类对外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做好皮革城整体形象推广工作。
7、市场部:负责各连锁市场的统筹、指导、管理、服务、监督,提升运营质量;负责研究推动皮革城商业模式创新与提升。负责皮革城发展所需优质商业资源的整合;负责研究皮革城消费者会员体系创新,并牵头实施;负责建立品牌联盟,推进全国小区域市场连锁;负责指导分市场建立标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监督执行情况;负责市场管理体系建设,规范、优化连锁管理机制;负责各市场经营情况摸底调查和信息搜集,分析市场、行业运行趋势。负责指导各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负责指导各市场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监督落实情况;负责指导各市场对商户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市场提升消费者、客商服务水平;负责培养公司市场商业模式研究和管理人才。
8、工程部:负责组织起草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实施细则等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督促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各项工程施工、设施设备与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安全无事故;负责对建设单位所报的基建及更新改造项目的预、结算进行稽核工作;负责工程项目建设中各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工程项目资金的筹措工作;负责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竣工验收,工程审计,督促项目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做好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9、战略投资部:依据公司发展战略,负责研究、起草、执行投资战略、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投资计划;负责落实投资基金的组建、管理和运作工作,协助分管副总探索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领域、新项目,搜集有关信息,提出投资建议;负责开展公司新增长极规划领域的产业投资分析,对拟投资项目可行性评估、尽职调查、财务估值、交易谈判及落实并购交割;负责对公司战略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管理、分析和研判,跟踪项目进展,及时提供反馈信息,对其运行质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建议;负责对公司投资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研判与预期的差异,及时提出应对方案;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前述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报告期内的股东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0%以上的项目投资、对外投资、租赁资产、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资产事项;
(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
(3)决定公司3000万元以上(含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同标的同类关联交易累计)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4)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5)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6)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9)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0)审议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
(11)审议超越本章程明确的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
(12)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15)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6)修改公司章程;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范股东行为,通过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未发生超越股东会及董事会而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的人数与人员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两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含独立董事)的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和履行职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关于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9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的报告制度;
(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在章程中应当规定副总经理的任免程序、副总经理与总经理的关系,并可以规定副总经理的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实现社会、股东、员工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市后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法人治理方面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进一步规范了公司治理,明确划分了管理授权,健全了“三会”的规范化运作,并在董事会下专设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明晰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的规则,以董事会办公室归口管理,保证了运作的规范性。
2、行政事务管理
公司制订了《公章管理规程及实施细则》、《档案资料管理规程》、《对外申报管理规程》、《固定资产管理规程》、《收发文管理规程及细则》、《证照管理规程》、《后勤支持管理规程》等等一系列行政事务管理规范。规范了印章的使用范围与使用程序,制定编列了印章清册,确保了公司的用印安全;建立了档案资料的形成及保存管理制度,确保其全面、必要、有序、恰当、安全;明确和规范对外申报的操作流程,以保证申报项目的有效性;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合理购置、有效使用、恰当处置;规定收文、发文流程,确保发文有序、简洁、有效,收文受控、高效、送达;规范证照维护和使用,做到有效维护、合理使用、妥善管理。
3、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贯彻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是公司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公司规范或修订了一系列人力资源相关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活动,包括公司人力资源战略的制定及《招聘、入职、离职管理规程》、《薪资福利规定》、《月度考评办法》、《员工考勤、休假管理规定》、《培训管理规定》、《保密制度》、《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制度,涵盖了员工的招募与选拔,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流动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内容,合法合规地运用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和政策,激励员工持续为企业、为公司的战略目标服务,从而也为社会和自身创造价值,使公司的发展与人力资源价值的实现得到统一。
4、财务管理
公司建立了《财务通则》、《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财务报账审批规定》、《出差备用金管理制度》、《差旅费标准及报销制度》、《筹资内控制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在企业原有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设立财务部,通过专业化财会人员对公司的财会工作及资金运作进行管理,保证了资金流动的安全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在董事会下专门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并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了审计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日常的财务审计,对公司财务工作给予了有效的监督保证。
5、审计监督
公司建立了专职的审计部门,配备了数名专职的审计人员。公司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的内审机构,在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具体协调指导与监督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相关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进行专项审计和例行检查,切实保障公司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内部监督的范围、内容、程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6、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以《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该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明确划分了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在相关信息披露中正确反映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按相应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报告义务,并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在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了真实、准确、及时的披露,有效保证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7、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的严格规定。
8、对外担保的管理
公司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同时公司按照证监发[2005]120号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及时发布信息披露。
9、重大投资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相应的审议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公司对拟实施的重大投资事项,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和程序,进行了审慎的论证和决策,及时按规定对外信息披露。对照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管理严格、充分、有效,均严格按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执行,未发现有违反《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
10、信息披露的管理
公司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对公司信息披露和重大内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实施信息披露责任制,将信息披露的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对外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重大遗漏、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选择性披露。所有信息在未公开披露之前,信息知悉者均能履行保密义务,不存在信息泄露现象。大股东所有公开承诺均严格遵守,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依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沟通传递程序,明确了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了公司各部门、公司与下属分子公司沟通的方式、内容和时限等相应的控制程序。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对未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的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
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包含了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指导、监督和规范,确保公司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稳定运行,发行人制定了多种应急预案。公司定期统一部署进行预案演练,以保证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根据领导班子管理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根据重大事项集团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13、资金管理模式
①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资金运营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模式,即资金管理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所需资金,由财务会计部根据公司年度资金预算及经营需要统筹安排,资金调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完整的凭证手续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资金使用原则上坚持集体研究确定;年度资金预算由财务会计部负责编制,上报集体研究、董事会审定;各类投资款项按照董事会的决议进行资金调度安排。
②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操作办法等制度文件,严格控制公司内部资金运营与使用。
③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首先保障公司本部营运资金所需,顺序优先于对成员公司的资金池内部借贷和对固定资产及股权的投资,公司可基于资金集中管控的基础上,集中调度成员公司资金,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同时,公司资金管理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使用直接融资渠道与工具,包括吸收战略投资、年度留存收益分配使用、持有有价证券变现、企业债券、短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并举。
14、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与分工;规范了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调整、专评与激励。公司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按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每年11月底前各子公司将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上报单位执行。公司建立了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各预算执行部门每年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情况,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并在预算年终规范了专评与激励办法,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实施相关奖惩。
15、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进行垂直管理,还对其的日常经营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此外,各控股子公司的主要领导定期向公司进行汇报,并于每个生产年度开展绩效考核以确定其领导胜任能力。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并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整体运行进行风险控制,提高控股子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6、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于融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制定了《融资决策工作规则》,由财务部提出申请,报经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组成的融资审批小组审批后,开始起草董事会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开始融资。如涉及抵押或担保的,一并在贷款审批表中明确,并由相应担保单位出具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下属子公司所有融资必需经由子公司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再上报,由集团总部审批同意,总部审批流程同前。
八、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及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图表5.5:截至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董事会成员
黄征 董事长,董事 男 49 2025.6.10-2026.6.26
陈亮 副董事长,董事 男 47 2025.6.10-2026.6.26
徐侃煦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男 50 2023.6.27-2026.6.26
董事 2018.5.8-2026.6.26
章伟强 董事 男 57 2020.3.30-2026.6.26
副总经理 2014.5.18-2026.6.26
张洁 董事 女 38 2025.6.10-2026.6.26
沈国甫 董事 男 70 2014.5.28-2026.6.26
王保平 独立董事 男 63 2020.3.30-2026.6.26
杨大军 独立董事 男 58 2020.3.30-2026.6.26
王进 独立董事 男 56 2023.6.27-2026.6.26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张国兴 副总经理 男 54 2017.3.10-2026.6.26
陈月凤 副总经理 女 56 2017.4.13-2026.6.26
朱杰 副总经理 男 43 2020.3.30-2026.6.26
乔欣 副总经理 女 48 2023.6.27-2026.6.26
财务总监 2017.8.23-2026.6.26
柴小树 副总经理 男 38 2024.4.1-2026.6.26
杨克琪 董事会秘书 男 47 2020.3.30-2026.6.26
1、公司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黄征,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8月至2015年10月历任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硖石派出所科员、治安大队科员、硖石派出所副所长、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斜桥派出所教导员、马桥派出所所长及副主任科员、长安派出所所长及副主任科员;2015年10月至2021年5月历任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党委委员、副主任科员;长安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委员会副书记、副主任科员、党委副书记、长安镇镇长、一级主任科员;2021年5月至2023年1月担任浙江省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2023年1月至2025年5月担任浙江省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2025年5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书记。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陈亮,男,汉族,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中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年12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25年4月至今历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5年5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徐侃煦先生,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斜桥分局干部;2000年8月至2005年4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干部、副科长;2005年5月至2007年9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副分局长;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3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章伟强,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至2001年任职于海宁市粮食局;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监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同期至2007年10月止担任皮管委组宣人教部副部长、部长;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
张洁,女,汉族,198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中级经济师、社会工作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历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副经理、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4月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内审部)经理;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担任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内审部)经理;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担任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兼战略投资部经理;2023年4月至今历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沈国甫,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年6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宏达经编实业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9月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兼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峰会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商新锐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
王保平,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陕西省计生委、浙江省计生委、浙江省农发集团、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企业监管中心、浙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在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部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职于浙江国贸集团财务管理部;2024年11月20日至今担任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大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0年至1991年担任新疆阿克苏市行政公署公务员;1992年至1993年担任广东美亚时装有限公司服装设计师;1993年至1998年在香港大进投资有限公司从事Jeanswest品牌中国市场拓展和零售管理工作;1998年至今任优他汇国际品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至今任优他国际品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理事、中国纺织规划研究院副主任委员。同时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国SMCP.PA奢侈品集团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进,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一级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担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1994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长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浙江英之杰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兼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执委兼高级合伙人律师;2022年1月至今担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副总经理徐侃煦、副总经理章伟强详见董事简历。
张国兴,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9月至2017年3月历任公司工程部副经理,经理,工程总监,总经理助理;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3年2月,任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历任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陈月凤,女,汉族,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1年4月至2014年2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分局局长,副科级领导干部:2014年 2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海宁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201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朱杰,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公司营销部;2010年4月至2015
年9月历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9月至2018年7月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8年7月至今担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乔欣,女,汉族,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12月至2013年7月担任海宁实康水务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担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6月担任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并兼任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监事、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董事、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宁皮城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柴小树,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中化国际物流事业部船务操作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担任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讲师;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上海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2月至2024年4月,担任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克琪,男,汉族,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6年8月至今先后任职于公司招商部,投资证券部,证券法务部,历任部门副经理,经理;2010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在职职工1,284人。
图表5.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单位:人/%
专业类别 人数 占比 教育类别 人数 占比
技术人员 260 20.25 初中及以下 260 20.25
财务人员 75 5.84 高中、中专 254 19.78
行政人员 186 14.49 大专 337 26.25
营销人员 107 8.33 大学本科 421 32.79
市场管理人员 584 45.48 硕士及以上 12 0.93
服务人员(酒店) 72 5.61 - -
合计 1,284 100.00 合计 1,284 100.00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
发行人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筹建,康复医疗机构的筹建,养老服务,旅游景点的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海宁中国皮革城一期、二期市场(包括原辅料市场、鞋业广场、毛皮服饰牛仔城)、三期品牌风尚中心、四期裘皮广场、五期品牌旗舰店广场、六期市场;外拓市场辽宁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城、哈尔滨海宁皮革城、四川成都海宁皮革城、济南海宁皮革城、武汉海宁皮革城、郑州海宁皮革城;市场物业管理、加工区、酒店等市场开发租赁及配套服务。
公司开业二十多年来,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原辅料供应、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子商务、融资担保等,在皮革制品生产、营销和交易等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是“海宁中国皮革城”的创办者和经营者。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7: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流程图
图表5.8: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物业租赁及管理 15,306.64 61.30 65,306.12 62.95 63,096.26 51.71 71,388.62 54.47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1,665.01 6.67 8,036.73 7.75 31,218.98 25.59 38,269.09 29.20
(1)住宅 - - 137.64 0.14 749.34 0.61 8,470.68 6.46
(2)工业地产 - - - - 10,618.19 8.70 - -
(3)商业地产 1,665.01 6.67 7,899.09 7.61 19,851.45 16.27 29,798.41 22.74
商品销售 1,921.55 7.69 5,626.10 5.42 7,406.28 6.07 5,195.36 3.96
酒店服务 363.05 1.45 1,531.66 1.48 1,847.41 1.51 2,236.33 1.71
健康医疗服务 1,807.41 7.24 6,648.07 6.41 5,442.52 4.46 4,127.74 3.15
金融服务业务 3,493.75 13.99 15,478.64 14.92 11,992.25 9.83 8,156.79 6.22
其他 414.24 1.66 1,108.43 1.07 1,011.29 0.83 1,691.79 1.29
合计 24,971.65 100.00 103,735.75 100.00 122,014.99 100.00 131,065.72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物业租赁及管理 10,358.42 62.72 47,773.63 69.13 48,008.12 61.13 49,289.00 59.28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1,893.49 11.46 6,947.65 10.05 15,932.19 20.29 21,487.45 25.84
(1)住宅 - - 82.58 0.12 499.92 0.64 4,840.29 5.82
(2)工业地产 - - - - 1,004.28 1.28 - -
(3)商业地产 1,893.49 11.46 6,865.06 9.93 14,427.99 18.37 16,647.16 20.02
商品销售 1,755.11 10.63 5,017.22 7.26 6,035.61 7.69 3,531.57 4.25
酒店服务 359.42 2.18 1,480.99 2.14 1,636.34 2.08 1,626.71 1.96
健康医疗服务 1,258.80 7.62 5,055.05 7.32 4,255.28 5.42 3,602.39 4.33
金融服务业务 697.31 4.22 2,589.64 3.75 2,413.27 3.07 3,213.29 3.86
其他 193.25 1.17 240.81 0.35 255.54 0.33 397.17 0.48
合计 16,515.80 100.00 69,104.99 100.00 78,536.33 100.00 83,147.58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润 物业租赁及管理 4,948.22 58.52 17,532.49 50.63 15,088.14 34.70 22,099.62 46.12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228.48 -2.70 1,089.08 3.14 15,286.79 35.16 16,781.64 35.02
(1)住宅 - - 55.05 0.16 249.42 0.57 3,630.39 7.58
(2)工业地产 - - - - 9,613.91 22.11 - -
(3)商业地产 -228.48 -2.70 1,034.03 2.99 5,423.46 12.47 13,151.25 27.45
商品销售 166.44 1.97 608.88 1.76 1,370.67 3.15 1,663.79 3.47
酒店服务 3.63 0.04 50.67 0.15 211.07 0.49 609.62 1.27
健康医疗服务 548.61 6.49 1,593.02 4.60 1,187.24 2.73 525.35 1.10
金融服务业务 2,796.44 33.07 12,889 37.22 9,578.98 22.03 4,943.50 10.32
其他 220.99 2.61 867.62 2.51 755.75 1.74 1,294.62 2.70
合计 8,455.85 100.00 34,630.76 100.00 43,478.64 100.00 47,918.14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 物业租赁及管理 32.33 26.85 23.91 30.96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13.72 13.55 48.97 43.85
(1)住宅 - 37.82 33.29 42.86
(2)工业地产 - - 90.54 -
(3)商业地产 -13.72 13.09 27.32 44.13
商品销售 8.66 10.82 18.51 32.02
率 酒店服务 1.00 3.31 11.43 27.26
健康医疗服务 30.35 23.96 21.81 12.73
金融服务业务 80.04 83.27 79.88 60.61
其他 53.35 78.27 74.73 76.52
综合毛利率 33.86 33.38 35.63 36.56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065.72万元、122,014.99万元、103,735.75万元和24,971.65万元,由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商品销售、酒店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业务等构成,健康医疗服务原计入其他业务板块。从其构成情况来看: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收入分别为71,388.62万元、63,096.26万元、65,306.12万元和15,306.6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47%、51.71%、62.95%和61.30%。2023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较同期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同期平均租赁单价下调导致,租赁面积和出租率无明显变化。2024年,公司积极推动市场回暖,推进盘活闲置物业,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3.50%。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下降2.82%。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分别为38,269.09万元、31,218.98万元、8,036.73万元和1,665.01万元,占比为29.20%、25.59%、7.75%和6.67%。公司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各项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时间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22年较同期增加16.77%,主要系时尚小镇等项目部分销售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8.42%,主要系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较上年减少。2024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实现销售同比下降74.26%,主要系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等销售减少。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2.71%,主要系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销售减少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的收入分别为5,195.36万元、7,406.28万元、5,626.10万元和1,921.55万元,占比为3.96%、6.07%、5.42%和7.69%。2022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0.36%,变化不大。2023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42.56%,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增长。2024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同比下降24.04%,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收入下降。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同比增长65.99%,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酒店服务的收入分别为2,236.33万元、1,847.41万元、1,531.66万元和363.05万元,占比为1.71%、1.51%、1.48%和1.45%。近年公司酒店业务呈波动态势,公司子公司皮都锦江大酒店为五星级酒店。2023年酒店服务实现收入较同期下降17.39%,主要系2021年、2022年疫情政府征用,用于隔离酒店使用,推动酒店服务收入提升,2022年底疫情政策放开后这部分收入减少。2024年和2025年1-3月,公司酒店服务收入同比分别减少17.09%和25.03%,主要疫情政策放开后,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公司酒店入住情况难以提振所致。
公司2018年新增健康医疗服务业务,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该板块收入分别为4,127.74万元、5,442.52万元、6,648.07万元和1,807.41万元,健康医疗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医疗服务收入和销售药品收入,该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逐年保持增长。
公司2022年新增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系2022年收购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2022年该板块业务收入为8,156.79万元,占比为6.22%。2023年金融服务业务的收入11,992.25万元,占比为9.83%,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7.02%。2024年,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21,374.77万元,同比增长11.98%,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拓宽产业新赛道,优化业务模式所致。2025年1-3月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3,493.75万元,同比下降12.52%。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691.79万元、1,011.29万元、1,108.43万元和414.24万元,主要为水电费、墙面广告租赁、担保业务等。近三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规模基本稳定。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从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3,147.58万元、78,536.33万元、69,104.99万元和16,515.81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由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住宅开发销售、商品销售、酒店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业务等业务构成,从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来看: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成本分别为49,289.00万元、48,008.12万元、47,773.63万元和10,358.42万元,占比为59.28%、61.13%、69.13%和62.72%。近年来公司积极提升管理效率,控制人工成本,近三年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成本呈逐年减少趋势。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成本分别为21,487.45万元、15,932.19万元、6,947.65万元和1,893.49万元,占比为25.84%、20.29%、10.05%和11.46%,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成本根据项目的建设和销售情况,随销售收入的波动而波动。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成本分别为3,531.57万元、6,035.61万元、5,017.22万元和1,755.11万元,占比为4.25%、7.69%、7.26%和10.63%,与商品流通业务收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酒店服务业务的成本分别为1,626.71万元、1,636.34万元、1,480.99万元以及359.42万元,占比为1.96%、2.08%、2.14%和2.18%,近三年,发行人酒店服务经营成本随着收入的变化有所波动。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健康医疗服务的成本分别为3,602.39万元、4,255.28万元、5,055.05万元和1,258.80万元,占比为4.33%、5.42%、7.32%和7.62%,与健康医疗服务业务收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公司2022年新增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系2022年收购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成本为3,213.29万元、2,413.27万元、2,589.64万元和697.31万元,占比分别为3.86%、3.07%、3.75%和4.22%。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其他业务的成本分别为397.17万元、255.54万元、240.81万元和193.25万元,占比为0.48%、0.33%、0.35%和1.17%,变化不大。
3、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
从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7,918.14万元、43,478.64万元、34,630.76万元和8,455.85万元。从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构成看,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占绝对优势。
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从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56%、35.63%、33.38%和33.86%。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不同行业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变化以及占总体毛利的比重变动而引起的。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金融服务业务、其他主营业务、物业租赁及管理、健康医疗服务、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商品销售、酒店服务。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分别为30.96%、23.91%、
26.85%和32.33%。2022年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减免了商户3-5个月租金,毛利率受此影响,较2021年下降。2023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2.77%,主要原因为租金单价下降影响利润率水平。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盘活闲置物业,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板块毛利率同比提升2.94个百分点。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3.85%、48.97%、13.55%和-13.72%。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因公司市场开发进度差异,导致了各年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不均衡,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波动较大。2023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为48.97%,主要系销售皮革城出口加工区的老厂房,非新建项目,故成本较低。2024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当年新增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较少,但仍需维持一定的固定成本,因此,毛利率较同期下降明显。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2.02%、18.51%、10.82%和8.66%。2020年前发行人商品销售板块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主要开展纺织、服装、五金等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皮革的代理进口,从营收上来看,以出口业务为主,占比90%以上。后因公司调整业务范围,陆续不再开展进出口业务。近三年,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国内商贸业务,主要系海宁皮城严选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宁万弘贸易有限公司、海宁皮城佰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收入。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酒店服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7.26%、11.43%、3.31%和1.00%,2020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所致,2021年、2022年酒店业务毛利率有所恢复。2023年毛利率较上年降低,主要系2021年、2022年疫情政府征用用于隔离酒店使用带动酒店服务收入提升,2022年底疫情政策放开后这部分收入减少。2024年公司酒店业务收入同比下滑,但耗材、折旧以及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大,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8.12个百分点。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健康医疗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2.73%、21.81%、23.96%和30.35%,系该板块回报周期较长,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毛利率逐年提升。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金融服务业务板块毛利率为60.61%、79.88%、83.27%和80.04%,金融服务行业毛利率较高。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其他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6.52%、74.73%、78.27%和53.35%。其他板块主要为水电费及墙面广告租赁业务收入,近三年该板块毛利率因行业特性,保持在较高水平。
综合来看,因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板块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呈波动趋势,造成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近一年及一期商品销售板块、健康医疗服务板块、金融服务业务板块和其他业务板块呈现毛利率提升趋势,毛利率波动较明显的板块是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发行人目前整体毛利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盈利能力良好,随着国内外经济企稳,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望进一步回升。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
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主要是海宁皮革城一期市场、二期市场、三期市场、四期裘皮广场、五期品牌旗舰店广场、六期市场、老城市场、出口加工区、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沭阳海宁皮革城、成都海宁皮革城、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武汉海宁皮革城和郑州海宁皮革城等市场的商铺及配套物业的租金及相关管理费收入。上述市场除发行人建成后按照一定比例对外销售以快速回笼资金外,其余均由发行人自持。
图表5.9:近三年及一期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 2023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71,388.62 49,289.00 30.96 63,096.26 48,008.12 23.91
2024年 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65,306.12 47,773.63 26.85 15,306.64 10,358.42 32.33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收入分别为71,388.62万元、63,096.26万元、65,306.12万元及15,306.6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47%、51.71%、62.95%和61.30%,同期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96%、23.91%、26.85%和32.33%。2022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下降22.7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减免商户3-5个月租金所致。2023年较同期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同期平均租赁单价下调导致,租赁面积和出租率无明显变化。2024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3.50%,主要系公司积极推动市场回暖,赋能产业提质升级,推进盘活闲置物业所致。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1.46%,主要系当期收取的租赁单价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价上调导致。
(1)主要市场情况介绍:
一期市场。一期市场为四层交易大楼,设有1,300多个商铺,主要经营皮具箱包、革皮服装、裘皮服装等,在海宁中国皮革城市场中客流量最多且影响力最大。一期市场对于提升市场知名度、稳定市场客流量起到了决定作用,在公司经营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二期市场。二期市场包括原辅料市场、皮装鞋业广场和皮草广场,主要经营皮革原辅料、鞋类产品、毛皮服饰等。二期市场经营的品种更为多样化,涵盖了皮革生产的原辅料产品,并积极对非皮革制品进行了尝试,在完善皮革产业链的同时,降低了市场经营较为集中的风险。
三期市场。三期工程,即海宁中国皮革品牌风尚中心,位于海宁市区广顺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用地面积99,551平方米,总建面积218,994平方米,由72幢1,700-3,270平方米独栋总部楼宇及2幢12层和25层的商务大楼组成。品牌风尚中心,是集展示销售、设计研发、品牌营销、商务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皮革行业总部商务区,将涵盖企业总部、设计研发、品牌展示、新品发布、营销总部、创意乐园、休闲会所等七大功能。
四期市场。四期市场为皮革博物馆、裘皮广场及裘皮大厦(即裘皮批发市场)。总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其中裘皮广场面积为6.2万平方米,设有大开间的裘皮精品商铺226个。裘皮广场,进一步提升海宁中国皮革城作为中国皮革时尚策源地作用,它的建成对于丰富皮革市场群内涵,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五期市场。项目位于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市场北侧、四期市场西侧,建筑面积18.23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约131,540平方米、酒店公寓面积约28,100平方米、配套地下室面积约22,660平方米,包括两幢26层的酒店公寓、以及7层的商业中心,酒店公寓与商业中心由连廊互通。市场以大开间生活馆的形式,提供单个品牌各种皮革皮草、服饰、皮具箱包商品的一站式销售,并将成为一种全新的市场模式。2011年年底完成招商。
六期市场。项目位于海宁市海州西路以南、广顺路以西,海宁中国皮革城二期原辅料市场西侧。项目总占地面积97,948平方米(约147亩),包括国际馆、皮衣批发中心、展览中心及配套商务楼。
时尚小镇。时尚小镇包括国际面辅料中心、摩街201项目,以及目前在建设中的皮都伊尚项目和潮品荟项目。国际面辅料中心位于G座南侧,入驻国际皮革、毛皮、时装等中高端面料企业200余家;摩街201项目位于杭海城际轻轨-海宁皮革城站南侧地下空间,与轻轨站直接连接,商业建筑面积13,423.59平方米;皮都伊尚项目位于海州西路北侧、广顺路西侧,拟打造集组货商、品牌企业展示销售,以及商业房产、超市、大型餐饮等生活配套区块;潮品荟项目位于广顺路与钱江西路西北侧,靠近杭海城际轻轨皮革城出口,拟打造集品牌设计、商务、休闲娱乐、餐饮、健康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项目。
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佟二堡海宁皮革城位于灯塔佟二堡经济特区,一期项目包括一座4层的交易市场和14层的配套商务酒店,总建筑面积为174,536平方米,其中市场规划建筑面积为158,000平方米,配套商务酒店建筑面积为16,536平方米。二期原辅料市场裘皮城,二期项目包括原辅料市场和裘皮城,建筑面积为119,475平方米,其中原辅料市场建筑面积29,690平方米,裘皮城建筑面积89,785平方米。三期项目包括122,600平方米的品牌生活馆、53,800平方米的创业园区和34,000平方米的商务办公楼。沭阳海宁皮革城。沭阳皮革城于2007年11月动工,整个项目于2009年12月竣工,项目位于江苏省沭阳市常州路与永安路交汇处,占地2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面积52,212平方米,包括一幢建筑面积为30,100平方米的三层楼市场和一幢建筑面积为22,112平方米的写字公寓楼。
四川成都海宁皮革城。成都海宁皮革城位于成都新都区北部商城北新干线和新城大道西延线交叉口西北角,土地面积为198亩,总投资13.63亿元,总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包括有大型皮革、裘皮服装、箱包展示交易中心、中国西部服装创意设计中心和流行趋势发布中心、品牌风尚街区、休闲娱乐餐饮、高档公寓等区块。成都海宁皮革城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皮革市场15.98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6.63亿,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约五年,建成后的成都海宁皮革城将成为西部地区集购物、展示、居住、休闲、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大型商贸旅游城市综合体。一期市场部分已于2012年9月末开业。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项目于2013年5月开工,2014年9月底建成开业,将满足全省90%以上的皮革制品的消费需求。市场位于哈西客站道里区域内,项目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包括24万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和7万多平米的商务楼,总投资超过10亿元。建成后将经营包括皮革服装、裘皮服装、箱包、皮鞋、皮手套等皮具产品,并启动国家4A级旅游景区申报工作,力争把该项目打造成黑龙江省最具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最具特色的旅游购物城。在项目业态上,7万多平米的商务楼,拟打造成边贸大厦和配套商务楼,成为对俄贸易的桥头堡。24万多平方米的专业市场,定位高端皮革购物中心,营造出时尚、豪华、大气的SHOPPINGMALL氛围。
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选址在济南市槐荫区二环西路、美里路,计划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皮革市场约15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约4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约8亿,已于2015年10月23日开业。
武汉海宁皮革城。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城市主干道龙阳大道和四新大道交叉口,总建筑面积达21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10月26日正式开业。产品涵盖皮具箱包、皮革服装和裘皮服装等相关产品,力争打造中部最大的皮革MALL,兼顾批发功能。项目地块位于武汉未来发展的三大新城之一的“四新新城”核心区,属“大武汉发展战略”主方向轴,是武汉临“8+1城市圈”中城市最多和出入城最便捷的区域,也是武汉连接湖北大部分城市的方向轴,居于武汉辐射整个湖北省乃至华中区最突出的门户位置,城市拓展辐射性十分明显。项目周边拥有通往武汉各个区域的27条公交线路,正在开工建设的3号线地铁,经过皮革城地块并在地块周边设有4个站点。
郑州海宁皮革城。项目选址在郑州市郑州新区中部的绿博产业园区内,郑州大道北侧,万三公路以东,用地面积约165亩,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该项目总建设规模24万平方米,其中皮革市场约15万平方米(地上四层),配套商务楼约5万平方米(地上22层),地下室约4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8.46亿元,建设周期约两年。
(2)定价方式与款项结算方式
定价方式:公司一般采取定价定向方式或招投标方式确定租售价格。定价定向方式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类别、实际成交价格、市场人气、市场运营情况、商品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制定不同的租售价格;招投标方式是指在公司确立的最低中标价基础上,通过逐一投标产生最高竞标价,报出最高竞标价的投标人获得承租权或购置权。
结算方式:公司租金收取采取预收方式,一般在租赁方案确定后租赁期限开始之前向承租户发出通知,承租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一星期内)把租金存入公司帐户,再持银行存款回单到公司办理签约手续。
(3)经营模式
公司市场主要采取租赁的经营模式,其中新市场内商铺的销售比例控制在15%以内。定价方面,公司一般采取定价定向方式或招投标方式确定租售价格。定价定向方式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类别、实际成交价格、市场人气、市场运营情况、商品市场行情等综合因素制定不同的租售价格;招投标方式是指在公司确立的最低中标价基础上,通过逐一投标产生最高竞标价,报出最高竞标价的投标人获得承租权或购置权。板块运营主体主要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出租形式为承租模式,主要客户为市场商户,海宁本地市场商户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外地市场商户,与当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租金水平方面,公司在每年续租时进行租金调整。结算方面,公司租金收取采取预收方式,现有商铺租赁期限主要为1年,仅小部分商铺租赁期限为3~5年,但租金都是一年一收,一般在每年的3~7月统一安排商铺续租或分期租金收取。
业务开展合法合规,不存在被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出现。
(4)客户情况
目前公司运营的专业市场物业均为自持,海宁本部、佟二堡、成都、沭阳等市场凭借其集聚效应及区位优势,出租率超过90%,仍持续维持在相对高位。哈尔滨、郑州、济南皮革城等外地连锁超市出租率持续较低。
具体来看,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运营皮革专业市场共8个,可出租面积合计224.63万平方米,公司海宁本部市场出租率为90.00%,平均租赁单价为33.70元/平方米/月,实现物业及租赁收入为1.01亿元。就平均租赁单价而言,近三年及一期,海宁本部市场租金水平整体呈现波动下行趋势。
公司佟二堡皮革城、成都皮革城和沭阳皮革城等3家连锁市场出租率保持较好水平,分别为92%、90%和100%;其他连锁市场如哈尔滨、郑州、济南皮革城由于市场周边配套设施尚不成熟、商业氛围差及实体市场景气度下行等因素影响,出租率及收入规模均较低。近年公司不断调整经营策略,武汉皮革城于2021年10月起整体转租用于购物中心经营。
(5)市场经营行业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发行人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其开发、运营的“海宁中国皮革城”是目前中国最大、最具影响力的皮革专业市场,中国皮革业龙头市场,中国皮革服装、裘皮服装、毛皮服装、皮毛、皮革、皮具箱包、鞋类的集散中心,也是皮革价格信息、市场行情、流行趋势的发布中心。公司旗下位于海宁的总部市场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经营户6,000多家。公司所处的海宁是中国皮革之都,海宁及周边地区集聚了3,000多家皮革生产企业,是全球最大的皮革生产基地之一。公司业务板块涉及皮革专业市场开发运营、酒店、互联网金融、康复医疗等领域。公司持续推进金融服务业务、海宁皮革时尚小镇项目、健康产业项目和时装产业基地等创新业务建设,拓展公司产业的广度和深度,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6)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业务情况分析
图表5.10: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明细
年度 项目 开业时间 可出租面积(万平方米) 租赁面积(万平方米) 出租率 平均租赁单价(元/平方米/月) 平均租赁期限(月) 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亿元)
2022年 本部市场 2005年 114.38 103.75 90.70% 39.04 12 4.86
佟二堡皮革城 2010年 36.30 33.39 92.00% 23.34 12 0.94
成都皮革城 2012年 14.83 13.35 90.00% 31.56 12 0.51
沭阳皮革城 2008年 2.42 2.42 100.00% 37.17 12 0.11
哈尔滨皮革城 2014年 25.42 15.28 60.00% 28.07 12 0.51
济南皮革城 2015年 6.89 3.44 50.00% 21.70 12 0.09
郑州皮革城 2016年 13.45 4.44 33.00% 15.55 12 0.08
武汉皮革城 2015年 14.68 14.68 100.00% 2.44 12 0.04
2023年 本部市场 2005年 110.64 100.01 90.00% 35.22 12 4.23
佟二堡皮革城 2010年 36.30 33.39 92.00% 23.01 12 0.92
成都皮革城 2012年 14.83 13.35 90.00% 26.91 12 0.43
沭阳皮革城 2008年 2.42 2.42 100.00% 37.71 12 0.11
哈尔滨皮革城 2014年 25.42 15.28 60.00% 26.94 12 0.49
济南皮革城 2015年 6.89 3.44 50.00% 9.92 12 0.04
郑州皮革城 2016年 13.45 4.44 33.00% 12.72 12 0.07
武汉皮革城 2015年 14.68 14.68 100.00% 0.95 12 0.02
2024年 本部市场 2005年 110.64 100.01 90.00% 36.98 12 4.44
佟二堡皮革城 2010年 36.3 33.39 92.00% 19.83 12 0.79
成都皮革城 2012年 14.83 13.35 90.00% 31.51 12 0.50
沭阳皮革城 2008年 2.42 2.42 100.00% 37.52 12 0.11
哈尔滨皮革城 2014年 25.42 15.28 60.00% 25.16 12 0.46
济南皮革城 2015年 6.89 3.44 50.00% 15.78 12 0.07
郑州皮革城 2016年 13.45 4.44 33.00% 13.12 12 0.07
武汉皮革城 2015年 14.68 14.68 100.00% 4.97 12 0.09
2025年1-3月 本部市场 2005年 110.64 100.01 90.00% 33.70 3 1.01
佟二堡皮革城 2010年 36.3 33.39 92.00% 20.26 3 0.20
成都皮革城 2012年 14.83 13.35 90.00% 31.97 3 0.13
沭阳皮革城 2008年 2.42 2.42 100.00% 35.70 3 0.03
哈尔滨皮革城 2014年 25.42 15.28 60.00% 24.36 3 0.11
济南皮革城 2015年 6.89 3.44 50.00% 10.94 3 0.01
郑州皮革城 2016年 13.45 4.44 33.00% 13.04 3 0.02
武汉皮革城 2015年 14.68 14.68 100.00% 5.06 3 0.02
2022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下降22.71%,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减免商户3-5个月租金所致。2023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较同期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同期平均租赁单价下调导致,租赁面积和出租率无明显变化。2024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业务同比增长3.50%,主要系成都、武汉、济南等多个物业调升租赁单价所致。2025年1-3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1.46%,主要系2025年1-3月收取的租赁单价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价上调导致。
2、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业务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各新开发及存量市场的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等。发行人近三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业务板块经营主体主要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等,经营模式均为自主开发。发行人皮革专业市场的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业务需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其从事相关业务的主体均具备了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相应资质:
图表5.11:发行人房地产资质情况表
序号 证书名称 持有人 颁证机关 证件号
1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开二0401-2022-2022-0482号
2 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辽阳市行政审批局 2110812019111159185
3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10114AQ442414756
4 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开二 0401-2023-2023-0671号
注:部分资质证书根据最新相关规定,正在办理新证。
公司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各项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时间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分别为38,269.09万元、31,218.98万元、8,036.73万元和1,665.01万元,占比分别为29.20%、25.59%、7.75%和6.67%,其中,近一年及一期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一期和成都海宁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9.8亿元,已投资17.69亿元,可售面积25.45万平方米,已售面积17.08万平方米,已销售金额15.59亿元,近一年一期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36.72万元和1,665.01万元。
具体来看,2022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16.77%,主要系时尚小镇等项目部分销售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8.42%,主要系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较上年减少。2024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74.26%,主要是销售的减少。从出售的标的资产业务结构来看,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住宅类销售收入分别为8,470.68万元、749.34万元、137.64万元和0万元,整体销售规模呈减少趋势;同期商业地产销售收入分别为29,798.41万元、19,851.45万元、7,899.09万元和1,665.01万元,在该业务板块中占比较高;同期厂房销售收入分别为0万元、10,618.19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为吸引生产商在专业市场周边长期入驻,降低商品生产成本,促进市场商品有效供给,公司出售了部分出口加工区厂房、原辅料市场。
(1)项目主要情况介绍:
同上文(二)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1、物业租赁及管理业务(1)主要市场情况介绍。
(2)定价方式与款项结算方式
公司初次招商中采取了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根据商铺及厂房等配套物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租售计划,确定租售比例。为提高优质商户的稳定性和对市场的忠诚度,树立市场知名度和品牌优势,持续吸引大量的消费者和采购商,公司选择向知名生产商和品牌经销(或代理)商销售商铺;为吸引生产商在专业市场周边长期入驻,降低商品生产成本,促进市场商品有效供给,公司出售了部分出口加工区厂房、原辅料市场。
对于以购置方式从事经营的商户,公司与其签订销售合同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规定销售价格和经营用途等,商户不能擅自改变经营用途。商户可以选择银行按揭或一次性付清的方式付足全款,对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商户,公司提供商铺销售按揭担保,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图表5.12:公司商铺按揭担保流程图
公司按商业惯例为商铺购买人的按揭贷款在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公司的保证责任始于商铺购买人与银行签订商铺按揭贷款合同,终止于商铺购买人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办好房产抵押手续。在担保期限内,公司的担保风险主要来自于所出售的商铺能否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购买人能否如期偿还银行借款,如因购房者经济能力恶化无力偿付贷款或因房产价格大幅下滑致使购房者拒绝偿付剩余贷款,贷款银行向公司主张清偿贷款剩余本息,则公司将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在担保期限内,担保金额随着商铺购买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
(3)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情况
公司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各项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时间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
图表5.13:截至2025年3月末已完工商铺及配套物业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项目名称 业主方 施工方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型 开发时间 完工时间 项目总投资 可售建筑面积 累计销售面积 已销售总额 销售进度 未完成销售原因 累计回笼资金
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发(成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 商业 2020 2022.12 7.8 12.29 8.89 5.92 72.34 部分未办理交房开票 6.53
图表5.14:发行人近三年已完工项目的批文情况
项目名称 土地证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 新都国用(2012)第8015号 510114201220021 510114202030219 510114202006300101/510114202005270101 51011420205283/51011420204917/510114202131905
以上项目均合法合规。
(4)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在建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在建项目2个,合计计划总投资13.40亿元。
图表5.15:2024年末主要在建市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业主方 施工方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计划总投资 其中:自有资金 已投金额 其中:已投自有资金 拟投金额 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资金来源 项目进展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皮都伊尚项目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 商业+住宅 海宁 6.50 6.50 4.24 4.24 1.36 0.11 0.32 2022.10.8 2025.10.31 自筹 在建
2 潮品荟项目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商业 海宁 6.90 6.90 3.78 3.78 1.10 0.65 0.33 2022.11.10 2025.6.30 自筹 在建
合计 13.40 13.40 8.02 8.02 2.46 0.76 0.65 - - - -
图表5.16:发行人在建项目的批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证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1 皮都伊尚项目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58558号 地字第330481202100173号 建字第330481202202650号 皮都伊尚项目 浙(2021)海宁市不定产权第0058558号
2 潮品荟项目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8489号 地字第3304881202200950号 建字第330481202204149号 潮品荟项目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8489号
以上项目均合法合规。
1、皮都伊尚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皮都伊尚”项目拟打造集组货商、品牌企业展示销售,以及商业房产、超市、大型餐饮等生活配套区块,力争2022
年完成地下室结顶。本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不大于61,299.60平方米,不小于53,304.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3,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大于25%。该项目已取得2108-330481-04-01-138535的项目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5亿元,截至2024年末已投资4.24亿元。
2、潮品荟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潮品荟”项目拟打造集品牌设计、商务、休闲娱乐、餐饮、健康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不大于83,772平方米,不小于74,464.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8,不小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该项目已取得2205-330481-04-01-522127的项目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90亿元,截至2024年末已投资3.78亿元。
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公司始终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行为;不存在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的行为;不存在土地权属存在问题的情况;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的行为;不存在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不存在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行为;不存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
发行人不涉及土地一级开发、征地拆迁、旧城改造等项目。
(5)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
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商品房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①开发项目已通过必要的外部验收或达到约定的交付要求;②与客户签订了正式合规协议,取得其付款凭证或证明;③开发项目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④根据协议履行相关交付手续。
(6)发行人工程款结算模式
发行人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核定已完工程产值,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方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双方结算对账确认后,发包人保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质保期满后,根据合同约定退还质保金。
3、商品销售业务
2019年起,发行人进行经营调整,逐渐停止商品流通业务,2021年起公司商品流通业务销售地区均为国内地区。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的收入分别为5,195.36万元、7,406.28万元、5,626.10万元和1,921.55万元,占比为3.96%、6.07%、5.42%和7.69%。2022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0.36%,变化不大。2023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42.56%,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增长。2024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4.04%,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收入下降所致。2025年1-3月,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5.99%,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图表5.18:近三年及一期商品流通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 2023年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5,195.36 3,531.57 32.02 7,406.28 6,035.61 18.51
2024年 2025年1-3月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5,626.10 5,017.22 10.82 1,921.55 1,755.11 8.66
图表5.19:近三年及一期商品流通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国内业务 5,195.36 100.00 7,406.28 100.00 5,626.10 100.00 1,921.55 100.00
合计 5,195.36 100.00 7,406.28 100.00 5,626.10 100.00 1,921.55 100.00
4、酒店服务业务
公司酒店服务业务主要为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该酒店为发行人投资兴建的全服务豪华商务酒店。总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主楼共28层,高度为118米。酒店位于浙江省海宁市海宁大道,座落于海宁中国皮革城南侧,地理位置优越。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大酒店公司运营该酒店,于2008年开业,主要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会议等综合性服务。酒店服务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5.20:酒店服务流程图
该酒店通过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委托管理方式运营,目前为五星级酒店。2019年起,公司将部分餐饮业务外包,收取租金收入,计入下表其他版块收入。
图表5.2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酒店服务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住宿 1,268.87 56.74% 1,076.27 58.26% 809.04 52.82% 164.30 45.25%
餐饮 683.02 30.54% 479.45 25.95% 435.63 28.44% 107.02 29.48%
其他 284.44 12.72% 291.69 15.79% 286.99 18.74% 91.73 25.27%
合计 2,236.33 100.00% 1,847.41 100.00 1,531.66 100.00% 363.05 100.00%
图表5.22:酒店服务业务客房入住率情况
单位:个、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3月
客房数 313 311 310 310
客房单日均价 258.39 274.95 275 286.13
入住率 48.01% 38.55% 38.07% 24.15%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酒店服务的收入分别为2,236.33万元、1,847.41万元、1,531.66万元和363.05万元,占比分别为1.71%、1.51%、1.48%和1.45%。近年公司酒店业务呈波动态势,公司子公司皮都锦江大酒店为五星级酒店,2022年酒店服务实现收入2,236.33万元,同比增长14.90%。2023年酒店服务实现收入较同期下降17.39%,主要系2021年、2022年疫情政府征用用于隔离酒店使用带动酒店服务收入提升,2022年底疫情政策放开后这部分收入减少。2024年公司酒店服务实现收入较上年下滑17.09%,主要系疫情政策放开后,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公司酒店入住率难以提振所致。
5、健康医疗服务
发行人将健康医疗服务业务定位为公司第二主业,但目前整体规模较小。目前发行人拥有一家康复医院,由子公司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托管运营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由子公司海宁颐和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近三年一期该板块收入分别为4,127.74万元、5,442.52万元、6,648.07万元和1,807.41万元,健康医疗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医疗服务收入和销售药品收入,该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逐年保持增长。
(1)业务开展情况
①康复医院
康复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与康复于一体的二级专科医院。医院是按二级专科规模和标准建立的医疗机构,参照欧美发达国家康复病房的标准建设。医用建筑面积15,700.00平方米,病区开设300余张床位,是目前嘉兴地区较大的专科康复医院。康复医院目前以神经康复、骨关节康复、疼痛康复为基础,重症康复为重点,儿童康复为补充,高压氧治疗为特色的综合康复模式。
②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
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为海宁市民政局下属机构,为海宁市最大的养老机构,拥有700多张床位,目前入住率约55%。2018年发行人子公司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签订了《关于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委托经营合同》,海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将其资产委托给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运营和管理,合同期间为2018年10月25日-2028年10月24日。
(2)定价方式
康复医院对于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医保确定的指导价格,与公立医院的价格水平相当或略低于同级别公立医院的价格水平。对于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公司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实际需求,结合医疗项目的技术先进性与医疗成本,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服务项目的价格。
福利中心定价则按托管前原价执行。
6、金融服务业务
发行人金融服务板块为2022年新合并业务,该板块收入主要来自下属子公司创佳融
1实际由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宁颐和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目前公司注册资金20,504.79万元,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2013年8月16日由浙江省商务厅批准资质,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分为直接融资租赁与售后回租两种融资服务,盈利模式主要以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及手续费收入为主。资金来源为发行人集团统一调度资金和自筹相结合,公司近三年资金成本在5%-7%区间。
2022年发行人金融服务业务收入为8,156.79万元,占比为6.22%。2023年金融服务业务的收入11,992.25万元,占比为9.83%,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7.02%。2024年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为收入15,478.64万元,占比14.92%,较上年同期增长29.07%。
(1)业务模式
业务模式主要有融资租赁回租、融资租赁直租。
融资租赁回租: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租赁形式,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出卖人为同一人的特殊租赁方式。
融资租赁直租: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形式。
(2)会计处理方式
①融资租赁回租
业务投放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租出设备时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收回融资租赁款,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差额纳税。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残值转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残值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融资租赁直租
业务投放时,借记融资租赁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租出设备时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记融资租赁资产,未实现融资收益。收回融资租赁款,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本金开票时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差额纳税。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残值转让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残值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业务流程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制定行业准入和目标客户准入标准及要求,业务经理筛选客户群,进行客户项目尽职调查,业务流程主要分为业务操作流程,从项目立项-尽职调查项目审批-项目签约-租赁物交付-项目付款-租后管理-档案管理,整个业务流程按公司管理制度操作。
(4)分行业情况
从行业分布来看,租赁业务主要集中装备制造、分布式电站、国资公司行业为主。
图表5.23近一年及一期应收融资租赁租金行业概况 单位:万元
行业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应收融资租赁租金 占比 应收融资租赁租金 占比
装备制造(厂商) 3,894.92 1.76% 4,007.10 1.84%
新能源(光伏、储能、充电桩) 169,090.86 76.39% 161,327.39 74.20%
学校节能供水、供热、消费租赁等 17,295.96 7.81% 19,496.23 8.97%
政府平台类 31,071.35 14.04% 32,580.60 14.99%
合计 221,353.09 100.00% 217,411.32 100.00%
(5)主要承租企业情况
从前十大承租企业来看,租赁业务主要集中在国资公司、分布式电站和供水行业。
图表5.24 2024年末前十大承租企业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承租企业名称 行业 租赁本金余额
1 海宁航空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政府平台类 10,000.00
2 潍坊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平台类 6,945.92
3 潍坊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政府平台类 4,733.98
4 潍坊市中盛自来水有限公司 政府平台类 4,733.98
5 诸城市政泰热力有限公司 政府平台类 4,733.98
6 绍兴远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新能源(光伏、储能、充电桩) 4,090.32
7 宁波晶博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光伏、储能、充电桩) 2,538.96
8 南京方通科技有限公司 学校节能供水、供热、消费租赁等 2,435.08
9 泰安市泰山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光伏、储能、充电桩) 2,420.54
10 肇庆思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新能源(光伏、储能、充电桩) 2,154.3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前十大承租人均正常经营,未出现欠息或者逾期的情况。
(6)五级分类情况
发行人将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并持续进行租赁资产五级分类标准的后续完善和实施。
图表5.25 近一年及一期应收融资租赁租金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应收融资租赁租金 占比 应收融资租赁租金 占比
正常 213,561.85 96.46 213,552.44 98.21
关注 7,239.35 3.27 2,914.48 1.34
次级 596.07 0.27 985.07 0.45
可疑 - - - -
损失 - - - -
合计 221,397.27 100.00 217,451.99 100.00
租赁资产损失准备 2,531.62 - 2,518.48 -
不良率 596.07 0.27 985.07 0.45
(7)业务合法合规性
创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成立于2013年9月,是经国家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投资咨询服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发行人子公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近三年,未因违法行为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业务开展合法合规。
7、其他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水电费、墙面广告租赁、品牌授权费等,近三年一期收入分别为1,691.79万元、1,011.29万元、1,108.43万元和414.24万元。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2个,计划总投入13.40亿元。
图表5.26:2024年末主要在建市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业主方 施工方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计划总投资 其中:自有资金 已投金额 其中:已投自有资金 拟投金额 开工日期 预计竣工日期 资金来源 项目进展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1 皮都伊尚项目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嘉业卓众建设有限公司 商业+住宅 海宁 6.50 6.50 4.24 4.24 1.36 0.11 0.32 2022.10.8 2025.10.31 自筹 在建
2 潮品荟项目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商业 海宁 6.90 6.90 3.78 3.78 1.10 0.65 0.33 2022.11.10 2025.6.30 自筹 在建
合计 13.40 13.40 8.02 8.02 2.46 0.76 0.65 - - - -
图表5.27:发行人在建项目的批文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土地证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1 皮都伊尚项目 浙(2021)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58558号 地字第330481202100173号 建字第330481202202650号 皮都伊尚项目 浙(2021)海宁市不定产权第0058558号
2 潮品荟项目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8489号 地字第3304881202200950号 建字第330481202204149号 潮品荟项目 浙(2022)海宁市不动产权第0018489号
以上项目均合法合规。
1、皮都伊尚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皮都伊尚”项目拟打造集组货商、品牌企业展示销售,以及商业房产、超市、大型餐饮等生活配套区块,力争2022
年完成地下室结顶。本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不大于61,299.60平方米,不小于53,304.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3,不小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大于25%。该项目已取得2108-330481-04-01-138535的项目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5亿元,截至2024年末已投4.24亿元。
2、潮品荟项目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潮品荟”项目拟打造集品牌设计、商务、休闲娱乐、餐饮、健康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项目,地上建筑总面积不大于83,772平方米,不小于74,464.0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8,不小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该项目已取得2205-330481-04-01-522127的项目备案。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90亿元,截至2024年末已投3.78亿元。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拟建项目。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依托海宁“中国皮都”的产业基础,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客户优势、先发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进一步做深做精皮革主业。围绕“巩固提升皮革主业、叠加发展时装产业,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战略方针,积极推进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夯实产业基础。在坚定不移发展主业的基础上,实现主业巩固和时装业态培育两手抓,同时稳步做好健康产业、民融中心、租赁、担保、数字皮城、酒店、对外投资等专项业务,实现多元业态持续发展。在新常态、新挑战的宏观背景下,公司将持续推进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通过加速线上融合、拓展投资渠道等,不断夯实产业基础,丰富公司内涵,以内在驱动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2025年经营计划
(1)提升运营激发市场活力
促招商增效能。开展优秀企业及高坪效项目招引,强化集团总部对全国市场招商支撑,统筹招商库资源,立足各地市场禀赋特色和运营实际,以“跨界资源”合作等为突破口,实现市场减闲增效。
提品质强内功。加大市场品质管控及合规性管理,巩固原创设计、高品质高端市场的良好生态。推动电商提质。以高质量招商和精细化运营,进一步完善电商产业链路,助力企业拓展线上销售,推动电商基地稳中向好。要聚力招大引强、招新引优,吸引海宁及周边产业带优质商户;深化线上平台合作;强化皮城严选赋能,塑造“海皮城严选”品牌形象;持续优化QC仓服务流程和质量。
推动数智化建设。强化大数据2.0平台服务支撑功能,构建数智市场、智能园区、现代化展会新生态,推动公司降本增效、有效治理。
(2)生态重塑释放发展潜力
开展风貌提升。结合市场运营和景区创建要求,实施物理空间优化提升。同时,进一步优化市场业态,优化空间布局。
加快文旅融合。积极推进与海宁潮乐之城、一岛三街,以及周边景区的深度融合,串联文旅文创、社交娱乐等生活场景,实现与年轻消费者深度对话。
(3)聚力赋能提升产业时尚辨识度
提升产业时尚力。立足“大产业大时尚”,统筹设计、展会、秀场、运营等资源优势,持续提升产业运营服务能力。
提升产业产品力。创新私域订货模式,吸纳更多高品质时装企业参与,抱团展现海宁高端供应链优势;打造“Happy联盟”城市产业联盟升级版,重点赋能新兴企业,联动市场优质商户,深挖渠道资源,提增产业对接转化;探索潮来好设计订版会,加强设计师与生产型企业对接,提升设计对接实效;持续办好各类对接活动,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对接。
提升产业品牌力。围绕产业活动共创、自媒体矩阵打造、营销大事件互动等,提升品牌影响力。
(4)布局新兴业务推动可持续发展
稳健推进金融服务业务。创佳、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要强化金融风险管控,积极优化提升资产质量,推动经营稳定向好。
巩固提升健康养老业务。立足需求,深耕服务,促进健康板块量质提升,康复医院要加大市场运营,持续拓展业务范围,做强口碑;颐和家园要着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团队。
探索优质投资渠道。建立科学规范的战略投资框架,多渠道对接优质投资机构与高潜力项目,稳步推进在新领域、新赛道方面的投资工作。
(三)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
以自有资金和债券融资为主,银行融资等方式为辅,确保公司未来发展资金的需求。合理确定自持物业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政策以及新开发项目租售比例等,加快资金回笼;抓好项目招商,稳步推进项目实施。公司资信较好,可抵押资产量充足,银行融资难度较小。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68.00亿元。
十二、发行人行业状况分析
(一)皮革行业竞争格局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际皮革加工产业从意大利、西班牙、英国等传统皮革加工中心转移到了中国,中国的皮革产业开始迅速发展,一批皮革专业市场开始涌现,如河北辛集、辽宁灯塔和本公司的皮革专业市场就是在这个时期开设的。目前,我国较为发达的皮革交易市场主要集中在浙江、河北、广东、辽宁四省。除本公司外,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还有广州花都狮岭皮革皮具城、河北辛集皮革商业城、河北白沟皮革市场、河北大营国际皮草交易中心、广州白云世界皮具贸易中心、辽宁灯塔佟二堡皮革市场等。中国皮革专业市场分布概况如下图所示:
图表5.29:中国皮革专业市场分布概况图
(二)皮革行业现状
2022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国内外市场需求疲弱、原材料成本高企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服装行业经济运行压力显著加大,总体呈现了持续放缓的发展态势。进入12月,随着全国经济逐渐复苏,产销循环逐渐恢复畅通。截至年底,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全年零售额同比下降6.5%;从居民消费支出情况看,2022年全国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达到1,365元,消费金额同比下降3.8%(以上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官网)。
2023年,在商品销售渠道多样化发展以及多项促消费政策落地等因素的推动下,国内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不断积聚增强,我国服装行业有望逐步恢复。然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市场需求复苏承压,我国服装行业保持恢复性增长仍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务必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科技、时尚、绿色”的产业发展定位,从创新研发、文化创造、可持续发展入手,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和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创新驱动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果。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我国皮革及服装行业充分激发发展潜力,在国家系列存量增量政策效应持续释放、国内外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和产品结构调整等积极因素的支撑下,内销市场稳中承压,行业经济运行平稳回升。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3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0.3%;全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3.80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5%;从居民消费支出看,2024年全国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521元,同比增长5.4%(以上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官网)。在国家促消费政策逐步显效、新型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激发市场活力等因素支撑下,服装内销市场保持增长,但受消费意愿不足、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终端消费内生动力不足,内销增速有所放缓。2024年我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类商品零售额累计1.07万亿元,同比增长0.1%,增速比2023年同期放缓15.3个百分点;穿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5%,增速比2023年同期放缓9.3个百分点(以上数据来自中国服装协会)。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服装行业需坚守“科技、时尚、绿色、健康”的产业新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数转智改、绿色发展、业态创新等转型升级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行业经济延续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科技为行业创新发展植入新势能。皮革及服装行业将继续推进智能制造与数字化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与市场响应速度。专业市场需结合自身情况和现实需求,打造高匹配度、高实操性的技术工具,如建立线上线下联动机制,实现商、客线上对接;强化会员服务体系运营,深耕私域流量池等,不断提升市场的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近年来,服装智能科技逐步融入行业,创意设计、流行趋势预测、智能穿搭推荐、生产制造等领域的智能化加速实现,为服装设计、生产与消费创造了更多可能性。
持续推进品牌建设。消费者对于服装的需求逐渐从实用性向品质化、个性化转变,具有高品质、个性化特征的服装品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要求企业不断提升原创设计水平,如通过试水轻量化定制、店铺与工作室融合等新模式,提升客户的个性化设计服务体验。近年来“国潮”之风兴起,“马面裙”、“新中式”成为2024年电商平台热搜关键词,越来越多的品牌将传统文化与当代生活方式相结合,加强创新设计,同时融合短视频、直播等新业态,凭借门槛低、传播范围广、娱乐性强等优势,带动企业文化进一步推广。
绿色消费成为新趋势。在消费升级的过程中,绿色消费正成为一大趋势。消费者对于环保、健康的理念日益强烈,环保材料、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将成为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企业需要加大环保投入,推动绿色转型,满足消费者对可持续产品的需求。
提升专业市场服务品质。近年来我国零售行业掀起了以人为本的新浪潮,服装专业市场作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商业业态之一,仍需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我国皮革及服装行业发展仍需承压前行,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围绕“科技、时尚、绿色、健康”的产业新定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行业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公司将不断提升内在实力、创新能力、人才积淀和管理水平,求真务实,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海宁中国皮革城是目前全球最具规模、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皮革专业市场。公司通过搭建皮革制品及秋冬服装线下B2B、B2C销售网络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智慧型市场,并打造集电商直播、电商供货、教育培训、智能仓储物流等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电商产业链基地,提高皮革等秋冬产品流通效率;通过为上游生产企业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开发设计、低成本融资、担保等服务,提高上游生产企业盈利能力;通过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以及有效的营销推广,促进皮革等秋冬产品的消费;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海宁皮革博物馆、会展中心,提升公司精神内涵和品牌文化传播能力;通过搭建设计基地、开发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打造时装产业,促进市场多元化,深化皮革、服装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布局大健康产业,开辟公司新的业务领域。
1、产业集聚优势
作为一个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皮革专业市场,除建立现代化市场这个公共营销平台外,还通过设立设计基地、博物馆、加工区、面辅料市场、皮衣皮草保养中心、时装批发中心、物流区、网上营销交易平台、融资担保平台,提供电子商务、策划展会、市场信息化平台、融资担保以及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一系列全方位配套服务设施,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上下游,优化行业资源,引领皮革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公司所处的海宁是中国皮革之都,海宁及周边地区集聚了3,000多家皮革生产企业,是全球最大的皮革生产基地之一。在坚定不移发展主业的基础上,公司稳步推进产业创新转型,实现主业巩固和时装业态培育两手抓,同时积极开展延伸业务,稳步做好健康产业、金融服务业务、数字皮城、酒店、对外投资等专项业务,丰富公司内涵,不断拓展公司产业的广度和深度。
2、市场规模优势
公司凭借丰富的厂商客户资源、独特的商业模式、厂商直销的商品价格优势建立连锁市场,扩大企业规模。目前已建立江苏沭阳、辽宁佟二堡、河南郑州、四川成都、湖北武汉、黑龙江哈尔滨、山东济南等连锁市场;同时在经济新形势新挑战下公司积极调整,持续推动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加速数智融合、深化行业赋能,放眼具备市场开发潜力的区域市场以及国际市场,实现精准地推,健全完善品牌输出、产业联盟等新模式,开拓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与业内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共赢关系。皮革行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自身实力较为有限,公司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平台。在帮助企业盈利的同时,也培养了高忠诚度的商户,为公司开拓发展储备了充足的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皮革企业具备转型高端布装生产的先天优势,能较好支撑市场从皮革类服饰向全品类服饰转型,塑造市场品质、品牌标杆。在30多年发展历程中,公司与企业商户共同成长,形成了长期信赖的同盟伙伴关系,为公司持续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后盾。
4、管理团队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管理团队结构,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推动各项事业再出新气象、再上新台阶。公司目前中高层管理人员大都从事市场经营达五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市场管理经验,对皮革产业、服装行业和专业市场有着深刻理解。在公司深入实施转型新战略、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高度重视人才培育和储备,不断完善人事选拔机制,并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盟,保证了高效管理团队的建立,以及运营模式的创新拓展。
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年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表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上述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年度会计数据分别取自天健审〔2023〕2788号、天健审〔2024〕896号、天健审〔2025〕3300号,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发行人2022-2024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对相关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公司2025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财务会计制度
发行人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一)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经抵销后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
(一)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5年3月末,纳入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41家,具体如下:
图表6.1:截至2025年3月末合并范围
单位:万元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灯塔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 灯塔 3,582.94 100.00% 100.00%
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 74.50% 74.50%
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0 100.00% 100.00%
海宁中国皮革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50.00 100.00% 100.00%
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 500.00 100.00% 100.00%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成都 10,000.00 100.00% 100.00%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哈尔滨 10,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城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00 100.00% 100.00%
江苏沭阳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沭阳 1,018.00 70.00% 70.00%
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济南 10,000.00 100.00% 100.00%
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天津 10,000.00 80.00% 80.00%
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郑州 10,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海宁 126,000.00 100.00% 100.00%
海宁中国皮革城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 23,000.00 100.00% 100.00%
武汉海潮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武汉 5,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皮贸易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0 52.00% 52.00%
海宁皮革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革城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3,000.00 63.95% 63.95%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海宁 3,000.00 63.95% 63.95%
重庆市大渡口区海宁皮革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 2,000.00 100.00% 100.00%
成都海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 100.00% 100.00%
海宁时尚潮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海宁 10.00 100.00% 100.00%
海宁颐和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50.00 100.00% 100.00%
海宁同兴智慧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 100.00% 100.00%
灯塔佟二堡电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灯塔 50.00 100.00% 100.00%
浙江海皮城物流有限公司 海宁 5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城严选供应链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 100.00% 100.00%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00 41.00% 66.67%
郑州大明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 1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城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 300.00 75.00% 75.00%
海宁皮城佰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 100.00% 100.00%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海宁 20,504.79 63.00% 63.00%
海宁皮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 2,000.00 100.00% 100.00%
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海宁 100.00 100.00% 100.00%
海皮城(灯塔)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灯塔 100.00 100.00% 100.00%
辽阳风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灯塔 100.00 100.00% 100.00%
嘉兴同芯宁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 2,060.00 99.03% 99.03%
海宁潮来新能源汽车城有限公司 海宁 300.00 100.00% 100.00%
海宁潮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 50,000.00 99.90% 99.90%
海宁擎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宁 10,000.00 89.91% 89.91%
注:发行人与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约定在审议表决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相关事项时需保持一致。若双方内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应按照发行人的意向进行表决。民间融资公司董事会设三名董事,三名董事分别由皮革城投资公司、海宁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及海宁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委派,公司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的安排在董事会占三分之二的表决权,从而对民间融资公司的日常经营实施控制。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2: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明细
时间/项目 企业名称 变更原因
2021年末合并范围变化
增加 郑州大明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皮城数据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皮城佰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万弘贸易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减少 海宁道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2022年末合并范围变化
增加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股权收购
增加 海宁皮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皮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皮城设计商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海皮城(灯塔)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辽阳风尚新能源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增加 嘉兴同芯宁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成立
2023年末合并范围变化
增加 海宁潮来新能源汽车城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减少 浙江原译时尚设计创意有限公司 注销
2024年末合并范围变化
增加 海宁潮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成立
增加 海宁擎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成立
减少 海宁万弘贸易有限公司 注销
2025年3月末合并范围变化
无 / /
五、财务报表
图表6.3: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5,919.13 112,037.99 111,931.92 190,97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00.00 11,316.72 13,105.40 52,700.03
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2,771.51 4,568.55 8,185.75 2,899.44
预付款项 438.62 204.20 331.18 305.76
其他应收款 7,911.75 8,163.11 16,322.36 14,823.40
存货 101,148.51 102,910.95 87,816.04 95,736.86
合同资产 33.10 37.81 143.33 173.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901.11 43,180.68 42,633.56 44,480.90
其他流动资产 16,200.37 14,709.58 11,686.19 10,712.59
流动资产合计 322,824.09 297,129.60 292,155.74 412,806.6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0,351.37 14,485.35 18,389.06 16,514.14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248.61 44,341.27 36,401.60 20,769.33
长期应收款 128,596.84 126,316.49 95,719.75 57,100.69
长期股权投资 88,397.18 84,933.40 60,682.71 11,647.95
投资性房地产 694,587.88 702,432.94 730,955.73 754,123.22
固定资产 29,990.37 30,604.50 33,310.37 32,895.81
在建工程 130.02 130.02 54.80 -
使用权资产 1,906.80 2,152.01 2,044.39 1,625.31
无形资产 2,344.84 2,478.52 3,132.13 4,042.96
开发支出 13.08 - - -
商誉 3,575.57 3,575.57 3,575.60 3,575.57
长期待摊费用 962.40 1,044.93 1,162.38 1,24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21.28 18,456.02 18,794.01 17,217.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49 46,172.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3,526.23 1,030,951.03 1,004,265.99 966,930.77
资产总计 1,346,350.32 1,328,080.64 1,296,421.72 1,379,737.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04.13 10,829.17 64,834.38 22,567.85
应付票据 13,718.00 13,098.00 13,057.32 49,026.06
应付账款 28,671.00 39,306.39 36,010.58 35,915.10
预收款项 35,454.35 16,595.82 16,943.74 18,885.85
合同负债 11,959.87 12,282.46 12,388.92 14,958.73
应付职工薪酬 2,013.18 4,093.77 4,084.59 3,955.94
应交税费 6,717.57 7,612.75 9,195.68 12,975.16
其他应付款 44,438.96 43,625.72 48,705.73 59,653.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554.99 11,028.97 48,594.15 68,372.22
其他流动负债 106,194.42 108,222.07 80,771.94 82,031.00
流动负债合计 271,426.46 266,695.13 334,587.02 368,341.70
非流动负债:
担保合同准备金 3,002.06 3,058.68 3,529.07 3,599.59
长期借款 56,331.96 47,636.82 32,262.07 13,258.88
应付债券 39,978.58 39,976.62 40,172.55
租赁负债 872.03 1,043.67 1,556.52 527.56
长期应付款 7,854.50 8,295.50 70.50 9,354.50
预计负债 1,924.07 1,924.07 2,497.70 3,117.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0.71 1,737.17 2,238.80 2,376.46
递延收益 54,823.79 56,385.98 58,644.04 60,980.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946.79 30,784.05 442.29 30,871.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7,424.48 190,842.56 101,241.00 164,259.47
负债合计 468,850.94 457,537.68 435,828.01 532,601.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资本公积 162,174.37 162,174.37 162,022.98 162,022.98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3,251.39 3,251.39
盈余公积 46,957.60 46,957.60 46,537.63 45,820.70
未分配利润 509,136.56 503,162.68 500,213.90 488,95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9,781.62 843,807.74 837,036.21 825,058.36
少数股东权益 27,717.76 26,735.21 23,557.50 22,077.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499.38 870,542.96 860,593.71 847,13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46,350.32 1,328,080.64 1,296,421.72 1,379,737.42
图表6.4: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25,842.52 109,631.89 129,110.01 139,255.79
营业收入 24,971.65 103,735.75 122,014.99 131,065.71
营业总成本 21,129.74 98,149.97 109,871.51 109,342.27
营业成本 16,515.81 69,104.98 78,536.33 83,147.57
税金及附加 1,214.26 6,902.22 7,977.64 7,117.00
销售费用 1,146.95 8,817.31 11,574.35 7,650.83
管理费用 2,133.94 11,541.35 11,500.40 11,129.19
研发费用 18.35 560.67 1,441.01 1,311.30
财务费用 100.45 1,223.44 -1,158.23 -1,013.61
其中:利息费用 4,598.25 6,104.00 5,443.51
利息收入 3,468.86 7,384.85 6,683.69
资产减值损失 0.25 -2,379.67 -29.91 -19.78
其他收益 1,580.94 3,056.74 4,105.56 8,818.87
投资收益 2,991.95 5,313.41 4,297.54 2,382.5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90.25 4,528.55 1,779.14 -1,933.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64.89 -167.58 -235.34 1,027.30
信用减值损失 -387.51 432.68 -29.91 1,549.09
资产处置收益 -196.65 13.33
营业利润 8,833.53 17,737.50 27,956.18 43,684.86
加:营业外收入 43.65 1,934.87 646.26 1,112.65
减:营业外支出 97.01 1,219.62 841.08 3,757.79
利润总额 8,780.16 18,452.75 27,761.37 41,039.73
减:所得税费用 1,823.76 5,218.04 5,891.51 10,397.55
净利润 6,956.40 13,234.72 21,869.86 30,642.17
减:少数股东损益 982.52 4,350.71 4,120.24 3,62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73.88 8,884.00 17,749.62 27,013.4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251.39 - -
综合收益总额 6,956.40 16,486.11 21,869.86 30,642.1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82.52 4,350.71 4,120.24 3,628.7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973.88 12,135.39 17,749.62 27,013.42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14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14 0.21
图表6.5: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596.38 112,953.50 112,889.94 105,742.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24 146.51 1,549.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874.01 161,471.05 395,675.12 450,451.98
收到原担保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0.91 398.89 590.25 692.1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649.19 6,589.87 5,825.99 7,61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160.49 281,437.55 515,127.82 566,050.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496.63 37,859.80 36,634.98 46,404.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47.47 16,994.18 16,281.15 15,154.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62.81 17,665.29 25,899.90 35,979.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77.50 169,494.01 433,011.95 467,41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684.41 242,013.29 511,827.98 564,95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76.08 39,424.26 3,299.84 1,09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357.78 43,804.72 182,027.01 220,617.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9.54 2,039.78 5,204.48 2,530.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73 8.94 2.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00 13,911.43 13,384.10 8,62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17.32 59,756.66 200,624.53 231,776.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227.50 12,878.58 11,600.76 21,440.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580.00 66,072.11 162,800.00 316,029.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5,140.8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 11,900.00 4,263.00 5,009.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07.50 90,850.70 178,663.76 357,62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82 -31,094.04 21,960.77 -125,843.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3 1,060.00 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03 1,060.00 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8,246.00 284,536.00 199,125.00 250,136.3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00 8,225.00 738.19 5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393.03 293,821.00 199,863.19 250,706.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267.94 254,572.54 236,293.43 139,190.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5.04 11,907.96 13,907.00 11,298.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233.00 2,640.63 4,032.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8.92 10,657.82 2,321.32 2,45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1.90 277,138.32 252,521.75 152,94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1.13 16,682.68 -52,658.56 97,761.4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257.02 25,012.90 -27,397.95 -26,988.7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768.32 63,755.41 91,153.36 118,142.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3,025.33 88,768.32 63,755.41 91,153.36
图表6.6: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8,907.25 59,175.10 39,957.47 70,387.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66.72 7,576.90 47,000.00
应收账款 701.68 1,967.41 6,352.07 -
预付款项 3.01 22.81 22.99 98.60
其他应收款 444,544.45 442,330.70 451,615.07 427,658.32
存货 - -
其他流动资产 311.69 232.38 388.15 235.71
流动资产合计 524,468.08 505,795.11 505,912.65 545,380.3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7.09 137.09 137.09 137.09
长期股权投资 236,460.16 236,460.16 203,260.16 200,660.16
投资性房地产 174,052.14 176,473.81 186,027.85 194,449.83
固定资产 18,738.37 19,089.50 20,761.13 22,264.49
在建工程 54.80 -
使用权资产 539.27 647.13 401.25 2,957.83
无形资产 1,139.24 1,204.65 1,359.25 1,39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26.88 8,939.19 8,962.27 8,905.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43.49 28.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9,993.15 442,951.52 421,010.28 430,802.68
资产总计 964,461.23 948,746.63 926,922.94 976,182.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4.13 10,008.10 64,058.14 19,014.56
应付账款 1,942.10 2,101.50 2,694.61 2,979.60
预收款项 11,261.65 6,178.00 6,820.33 10,014.93
合同负债 47.17 2,851.92
应付职工薪酬 455.17 622.99 686.62 865.32
应交税费 754.51 1,511.99 3,896.92 3,260.26
其他应付款 94,535.24 78,443.00 72,442.24 88,846.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9.95 73.10 30,449.45 32,775.04
其他流动负债 92,231.91 91,951.93 64,778.28 64,880.53
流动负债合计 206,484.66 190,890.61 245,873.78 225,488.52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39,978.58 39,976.62 40,172.55
长期应付款 7,784.00 8,225.00 -
递延收益 9,821.96 10,927.19 11,348.10 11,769.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504.49 30,341.75 30,449.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089.03 89,470.56 11,348.10 82,391.01
负债合计 294,573.69 280,361.17 257,221.88 307,879.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资本公积 200,065.37 200,065.37 200,065.37 200,065.37
减:库存股 -
盈余公积 46,957.60 46,957.60 46,537.63 45,820.70
未分配利润 294,602.87 293,100.79 294,836.36 294,15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69,887.53 668,385.45 669,701.06 668,303.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4,461.23 948,746.63 926,922.94 976,182.98
图表6.7: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5,545.23 23,771.98 33,293.07 27,596.04
营业收入 5,545.23 23,771.98 33,293.07 27,596.04
营业总成本 4,791.49 24,929.24 29,235.39 25,535.52
营业成本 2,892.89 12,336.92 15,333.21 14,261.45
税金及附加 657.28 3,186.66 3,437.92 2,214.31
销售费用 83.48 3,008.25 3,914.22 4,946.50
管理费用 800.73 3,555.32 4,227.36 4,130.47
财务费用 357.11 2,842.10 2,322.68 -17.20
其中:利息费用 4,216.04 4,476.00 3,182.29
利息收入 1,398.99 2,195.82 3,228.23
其他收益 1,105.23 421.52 1,602.52 3,776.55
投资收益 1.22 5,279.63 4,148.49 23,845.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0.21 -5.7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6.72 76.90 -
信用减值损失 120.44 98.07 -332.44 -5.38
资产处置收益 -12.96 0.38
营业利润 1,980.62 4,708.68 9,540.19 29,677.87
加:营业外收入 1.14 477.73 151.13 148.65
减:营业外支出 0.04 946.27 505.89 89.77
利润总额 1,981.73 4,240.14 9,185.44 29,736.74
减:所得税费用 479.65 40.49 2,016.05 1,844.60
净利润 1,502.08 4,199.65 7,169.39 27,892.14
持续经营净利润 1,502.08 4,199.65 7,169.39 27,892.14
图表6.8: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47.11 25,638.03 23,383.13 21,325.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98.53 279,785.72 305,934.28 275,55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45.64 305,423.75 329,317.41 296,881.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9.64 909.61 1,730.55 1,428.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0.92 2,272.32 2,709.86 2,54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49.07 6,368.81 6,254.54 10,058.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81.89 263,758.89 347,736.21 371,33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81.52 273,309.63 358,431.17 385,37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264.12 32,114.12 -29,113.75 -88,49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 7,500.00 47,000.00 2,024.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7.94 4,751.61 2,852.03 1,453.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90 2.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0 2,021.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67.94 12,282.51 51,882.88 3,480.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5.51 759.87 3,038.32 2,487.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200.00 10,500.00 49,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51 35,959.87 13,538.32 51,48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43 -23,677.36 38,344.56 -48,007.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1,976.00 167,000.00 239,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7.00 8,22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00 260,201.00 167,000.00 239,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 239,000.00 192,000.00 124,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0.79 9,638.83 10,759.05 6,212.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8.00 862.84 2,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58.79 249,501.67 205,259.05 130,91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1.79 10,699.33 -38,259.05 108,787.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44.76 19,136.09 -29,028.25 -27,710.8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55.91 39,219.82 68,248.06 95,958.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800.67 58,355.91 39,219.82 68,248.06
六、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9: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结构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322,824.09 23.98 297,129.60 22.37 292,155.74 22.54 412,806.65 29.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3,526.23 76.02 1,030,951.03 77.63 1,004,265.99 77.46 966,930.77 70.08
资产总计 1,346,350.32 100.00 1,328,080.64 100.00 1,296,421.72 100.00 1,379,737.42 100.00
近三年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379,737.42万元、1,296,421.72万元、1,328,080.64万元和1,346,350.32万元,近年来发行人资产总额总体呈稳定态势。
从资产结构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92%、22.54%、22.37%和23.98%,总体呈稳定态势,同期,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70.08%、77.46%、77.63%和76.02%,占总资产比重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近几年开发的新项目都采取租售结合的方式,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升使得非流动资产增加较快。202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上升,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下降,主要系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末略有下降。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波动,但总体来说,资产结构变化幅度不大。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0: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45,919.13 45.20 112,037.99 37.71 111,931.92 38.31 190,974.43 46.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00.00 1.39 11,316.72 3.81 13,105.40 4.49 52,700.03 12.77
应收账款 2,771.51 0.86 4,568.55 1.54 8,185.75 2.80 2,899.44 0.70
预付款项 438.62 0.14 204.20 0.07 331.18 0.11 305.76 0.07
其他应收款 7,911.75 2.45 8,163.11 2.75 16,322.36 5.59 14,823.40 3.59
存货 101,148.51 31.33 102,910.95 34.64 87,816.04 30.06 95,736.86 23.19
合同资产 33.10 0.01 37.81 0.01 143.33 0.05 173.24 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3,901.11 13.60 43,180.68 14.53 42,633.56 14.59 44,480.90 10.78
其他流动资产 16,200.37 5.02 14,709.58 4.95 11,686.19 4.00 10,712.59 2.60
流动资产合计 322,824.09 100.00 297,129.60 100.00 292,155.74 100.00 412,806.65 100.00
如上表所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12,806.65万元、292,155.74万元、297,129.60万元和322,824.09万元,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构成,2025年3月末分别占比流动资产总额45.20%和31.33%。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货币资金较为充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90,974.43万元、111,931.92万元、112,037.99万元和145,919.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26%、38.31%、37.71%和45.20%。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8,664.73万元,增幅4.75%,主要系增加创佳融资缴纳的银行承兑保证金所致。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79,042.51万元,主要系公司2023年新增对外投资,货币资金减少。2024年末货币资金同比增长0.09%,基本持平。2025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较年初30.24%,主要系公司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发行人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借款质押的存单本金及利息、担保业务保证金以及贷款及按揭业务保证金等。
图表6.11:近一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金额
库存现金 4.14 6.25
银行存款 124,736.29 90,054.40
其他货币资金 21,178.70 21,977.34
合计 145,919.13 112,037.99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52,700.03万元、13,105.40万元、11,316.72万元和4,50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77%、4.49%、3.81%和1.39%。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理财产品。2023年末至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分别下降75.13%和13.65%,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赎回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下滑60.24%,主要系当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899.44万元、8,185.75万元、4,568.55万元和2,771.51万元,金额不大。2023年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5,286.31万元,增幅182.32%,主要系子公司商品贸易业务应收销售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下滑44.19%,主要系子公司商品贸易业务应收销售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下滑39.34%,主要系报告期内物业销售及租赁款收回所致。
图表6.12:近一年及一期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2,225.90 67.98% 3,491.31 66.63%
1至2年 616.88 18.84% 1,316.78 25.13%
2至3年 189.36 5.78% 189.36 3.61%
3年以上 242.42 7.40% 242.42 4.63%
合计 3,274.56 100.00% 5,239.87 100.00%
账龄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503.05 - 671.31 -
应收账款净额 2,771.51 - 4,568.55 -
图表6.13:近一年一期应收账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比
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非关联方 1,417.69 70.88 26.85%
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喜股份经济合作社 非关联方 1,000.00 150.00 18.94%
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8.50 248.58 7.17%
海宁市海昌街道利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非关联方 258.71 38.81 4.90%
海宁隆聚宴会餐饮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9.88 10.99 4.16%
合计 3,274.79 519.26 62.02%
2025年3月末
单位名称 是否关联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比
海宁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非关联方 583.92 29.20 17.83%
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78.50 248.58 11.56%
海宁市海昌街道双喜股份经济合作社 非关联方 300.00 45.00 9.16%
海宁市海昌街道利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非关联方 258.71 38.81 7.90%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非关联方 158.20 7.91 4.83%
合计 1,679.33 369.50 51.28%
(4)预付账款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电费、燃气费、广告费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5.76万元、331.18万元、204.20万元和438.62万元。2024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2023年末下滑38.34%,主要系商品流通业务收入规模收缩,预付商品采购款相应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较年初增长114.80%,主要是当期子公司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图表6.14:近一年及一期预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433.11 98.74 198.69 97.3
1-2年 0.47 0.11 4.91 2.41
2-3年 4.44 1.01 0.28 0.14
3年以上 0.60 0.14 0.32 0.15
合计 438.62 100 204.20 100
(5)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暂借款、押金及保证金,以及担保公司支付的代偿款,其中担保公司支付的代偿款已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并足以覆盖代偿损失,因此不再单独计提坏账。2018年起,应收利息计入该科目。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4,823.40万元、16,322.36万元、8,163.11万元和7,911.75万元。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6,322.36万元,较年初增加1,498.96万元,增幅10.11%,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同比减少49.99%,主要系公司根据款项性质、账龄等将部分资金拆借款调整至长期应收款所致。
图表6.15:近一年及一期末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类别名称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其他应收款 3,062.16 - 3,062.16 -
坏账准备 1,837.30 - 1,837.30 -
其中:账龄组合 7,097.24 100.00 6,695.19 100.00
1年以内 3,177.99 44.78 2,407.88 35.96
1-2年 438.59 6.18 498.20 7.44
2-3年 1,463.98 20.63 2,608.75 38.96
3年以上 2,016.68 28.41 1,180.35 17.63
坏账准备 2,680.56 - 4,486.09 -
其中:应收代偿款组合 4,674.12 - 4,729.15 -
坏账准备 2,403.91 - 4,486.09 -
其他应收款净额 7,911.75 - 8,163.11 -
图表6.16:近一年一期其他应收款前五名
单位:万元、%
2024年末
客户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鸿翔莱运公司 应收资金拆借款 3,601.69 其中1年以内284.05万元,1-2年416.97万元,2-3年2495.04万元,3年以上405.62万元 24.86
天津东泰公司 应收暂付款 3,062.16 3年以上 21.14
浙江浩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应收代偿款 1,001.56 1年以内 6.91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 应收暂付款 942.54 1年以内 6.51
武汉荟宁公司 应收暂付款 861.42 1年以内 5.95
合计 9,469.37 65.37
2025年3月末
客户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鸿翔莱运公司 应收资金拆借款 4,744.43 其中1年以内1,776.07万元,1-2年361.07万元,2-3年1,350.44万元,3年以上1,256.85万元 31.98
天津东泰公司 应收暂付款 3,062.16 3年以上 20.64
浙江浩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应收代偿款 1,001.56 1-2年 6.75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注1] 应收暂付款 942.54 1年以内 6.35
赵思渊 应收暂付款 666.93 3年以上 4.50
10,417.62 70.22
注1:本笔应收款系发行人房产产权证办理时预缴纳的维修基金费用所产生的应收暂付款。
(6)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2022-2023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95,736.86万元、87,816.04万元、102,910.95万元和101,148.51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1年增加25,758.64万元,上升36.81%,主要系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增加33,492.22万元所致。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2022年末减少7,920.82万元,下降8.27%,主要系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一期工程、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皮革城公交首末站项目竣工后,部分产品销售后,开发产品减少。2024年末存货余额同比增长17.19%,系皮都伊尚项目和潮品荟项目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存货余额较年初减少1.71%,变化不大。
图表6.17:近一年及一期末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 214.04 0.21% - 300.81 0.29% -
合约履约成本 - 0.00% - - 0.00% -
开发成本 87,549.02 84.57% - 87,222.85 82.84% -
开发产品 15,727.67 15.19% 2,377.68 17,727.49 16.84% 2,377.68
原材料 35.46 0.03% - 37.48 0.04% -
合计 103,526.19 100.00% 2,377.68 105,288.63 100.00% 2,377.68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与开发产品,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的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明细如下:
图表6.18:近一年一期末的存货——开发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哈尔滨海宁皮革城配套商务楼项目 2,691.72 2,691.72
皮都伊尚项目 42,398.99 42,398.99
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 4,290.85 4,290.68
潮品荟项目 38,167.46 37,841.47
合计 87,549.02 87,222.85
图表6.19:近一年一期末的存货——开发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海宁皮革时尚小镇创意核心区一期工程 689.76 689.76
成都皮革城二期健身中心项目 15,037.91 17,037.73
合计 15,727.67 17,727.49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4,480.90万元、42,633.56万元、43,180.68万元和43,901.11万元。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847.34万元,变化幅度不大。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同比分别增加1.28%和1.67%,变化幅度不大。
(8)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以基金投资、预缴税金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为主,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0,712.59万元、11,686.19万元、14,709.58万元和16,200.37万元。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973.60万元,增长9.09%,主要系预缴税金及待抵扣增值税进项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25.87%,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10.13%。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20: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 10,351.37 1.01 14,485.35 1.41 18,389.06 1.83 16,514.14 1.7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248.61 4.32 44,341.27 4.30 36,401.60 3.62 20,769.33 2.15
长期应收款 128,596.84 12.56 126,316.49 12.25 95,719.75 9.53 57,100.69 5.91
长期股权投资 88,397.18 8.64 84,933.40 8.24 60,682.71 6.04 11,647.95 1.20
投资性房地产 694,587.88 67.86 702,432.94 68.13 730,955.73 72.79 754,123.22 77.99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29,990.37 2.93 30,604.50 2.97 33,310.37 3.32 32,895.81 3.40
在建工程 130.02 0.01 130.02 0.01 54.80 0.01 - -
使用权资产 1,906.80 0.19 2,152.01 0.21 2,044.39 0.20 1,625.31 0.17
无形资产 2,344.84 0.23 2,478.52 0.24 3,132.13 0.31 4,042.96 0.42
开发支出 13.08 0.001 - - - - - -
商誉 3,575.57 0.35 3,575.57 0.35 3,575.60 0.36 3,575.57 0.37
长期待摊费用 962.40 0.09 1,044.93 0.10 1,162.38 0.12 1,245.84 0.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21.28 1.80 18,456.02 1.79 18,794.01 1.87 17,217.88 1.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0.00 43.49 0.00 46,172.07 4.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23,526.23 100.00 1,030,951.03 100.00 1,004,265.99 100.00 966,930.77 100.00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2025年3月末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12.56%、67.86%、8.64%、2.93%,合计占比91.99%。
(1)发放贷款及垫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为发行人发放的金融业务贷款,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分别为16,514.14万元、18,389.06万元、14,485.35万元和10,351.37万元。2022年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较年初减少1,733.93万元,降幅为9.50%,主要系个人、公司贷款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较年初增加1,874.92万元,增幅为11.35%,主要系公司金融业务贷款发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及垫款同比下滑21.23%,主要系年末时点公司金融业务贷款发放规模有所减少所致。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20,769.33万元、36,401.60万元、44,341.27万元和44,248.61万元。2022年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2,896.96万元,增幅16.21%,主要系子公司权益投资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15,632.27万元,增幅75.27%,均系子公司权益投资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长21.81%,系子公司权益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下滑0.21%,变化不大。
(3)长期应收款
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为融资租赁款和项目资金代垫款,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分别为57,100.69万元、95,719.75万元、126,316.49万元和
128,596.84万元。2022年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加40,650.71万元,增幅247.12%,主要系 2022年合并创佳融资租赁后增加的创佳的长期应收款,主要是一年以上未到期的应收租金本金(不含利息)。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95,719.75万元,较年初增加38,619.06万元,增幅67.63%,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增加的长期应收款。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同比增长31.96%,主要系转入的部分其他应收款以及融资租赁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年初增长1.8%,与年初基本持平。
(4)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均为对联营企业投资。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1,647.95万元、60,682.71万元、84,933.40万元和88,397.18万元。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1,647.95万元,较年初减少5,508.19万元,减少32.11%,主要系海宁卓睿2022年12月清算。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60,682.71万元,较年初增加49,034.76万元,增幅420.97%,主要系发行人收购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2022年末时,发行人已支付股份认缴款,嘉兴银行尚未办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1-3月,嘉兴银行已办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增加。另外,2023年公司追加对海宁高质创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4,500.00万元。2024年,发行人追加对嘉兴银行的投资,变动后持股比例由2.1814%增至8.181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同比增长39.96%。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规模较年初增长4.08%。
(5)投资性房地产
发行人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754,123.22万元、730,955.73万元、702,432.94万元和694,587.88万元。2022年以来,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规模较为稳定,变动主要系正常折旧所致。
图表6.21: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建筑物 581,897.95 82.84
土地使用权 120,340.69 17.13
在建工程 194.30 0.03
合计 702,432.94 100.00
(6)固定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895.81万元、33,310.37万元、30,604.50万元和29,990.37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变化幅度不大,主要为折旧。
图表6.22:2024年末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20,302.15 66.34
专用设备 9,844.90 32.17
运输设备 52.11 0.17
其他设备 405.34 1.32
合计 30,604.50 100.00
(7)无形资产
发行人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合同权益、管理软件。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4,042.96万元、3,132.13万元、2,478.52万元和2,344.84万元。2022年无形资产余额4,042.96万元,较年初增加2,168.81万元,增幅为115.72%,主要系管理软件和合同权益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年初减少910.83万元,系正常摊销。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同比减少20.87%,系正常摊销。
图表6.23:近一年及一期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1,613.11 68.80 1,627.65 65.67
其他(管理软件等) 269.00 11.47 302.28 12.20
合同权益 462.73 19.73 548.60 22.13
合计 2,344.84 100.00 2,478.52 100.00
(8)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7,217.88万元、18,794.01万元、18,456.02万元和18,421.28万元。发行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预提土地增值税、资产减值准备、担保赔偿准备金和待抵扣的广告和宣传费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化幅度不大。
(9)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6,172.07万元、43.49万元、0万元和0万元。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预付软件项目款、预付工程设备款、增资款构成。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增加46,118.45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认购了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根据发行人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发行人以46,116.20万元价格认购嘉兴银行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627.60万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按协议约定支付上述认缴款,嘉兴银行尚未办妥相关变更登记手续。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46,128.58万元,降幅99.91%,主要系报告期内嘉兴银行办讫股权工商变更,从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4: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271,426.46 57.89 266,695.13 58.29 334,587.02 76.77 368,341.70 69.16
非流动负债 197,424.48 42.11 190,842.56 41.71 101,241.00 23.23 164,259.47 30.84
负债合计 468,850.94 100.00 457,537.68 100.00 435,828.01 100.00 532,601.17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532,601.17万元、435,828.01万元、457,537.68万元和468,850.94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96,773.16万元,降幅18.17%,主要系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合计较年初增加21,709.67万元,主要系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较年初增加11,313.26万元,系长期借款新增所致。
从负债结构来看,发行人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的负债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69.16%、76.77%、58.29%和57.89%,财务结构日益稳健。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5: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704.13 2.84 10,829.17 4.06 64,834.38 19.38 22,567.85 6.13
应付票据 13,718.00 5.05 13,098.00 4.91 13,057.32 3.90 49,026.06 13.31
应付账款 28,671.00 10.56 39,306.39 14.74 36,010.58 10.76 35,915.10 9.75
预收款项 35,454.35 13.06 16,595.82 6.22 16,943.74 5.06 18,885.85 5.13
合同负债 11,959.87 4.41 12,282.46 4.61 12,388.92 3.70 14,958.73 4.06
应付职工薪酬 2,013.18 0.74 4,093.77 1.53 4,084.59 1.22 3,955.94 1.07
应交税费 6,717.57 2.47 7,612.75 2.85 9,195.68 2.75 12,975.16 3.52
其他应付款 44,438.96 16.37 43,625.72 16.36 48,705.73 14.56 59,653.79 1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554.99 5.36 11,028.97 4.14 48,594.15 14.52 68,372.22 18.56
其他流动负债 106,194.42 39.12 108,222.07 40.58 80,771.94 24.14 82,031.00 22.27
流动负债合计 271,426.46 100.00 266,695.13 100.00 334,587.02 100.00 368,341.70 100.00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等,2024年末,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4.06%、4.91%、14.74%、6.22%、16.36%、4.14%和40.58%,2025年3月末,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2.84%、5.05%、10.56%、13.06%、16.37%、5.36%和39.1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比例较高,主要为短期应付债券。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2,567.85万元、64,834.38万元、10,829.17万元和7,704.13万元。2022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8,125.85万元,增幅408.06%,主要系增加银行短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短期借款增加42,266.53万元,增幅为187.29%,主要是临时性增加银行贷款提用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年初下滑83.30%,主要系当年偿还银行借款所致。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进一步下滑至7,704.13万元。
(2)应付票据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49,026.06万元、13,057.32万元、13,098.00万元和13,718.00万元。2022年末,应付票据较上年年末增加38,526.02万元,增幅366.91%,主要系经营采购开票金额增加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应付票据减少35,968.74万元,降幅73.37%,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兑付后减少所致。2024年,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增长0.31%,变动不大。
(3)应付账款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商品及材料采购款、应付设备、工程款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35,915.10万元、36,010.58万元、39,306.39万元和28,671.00万元。2022年末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17,431.40万元,增幅为94.31%,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5.48万元,增幅0.27%,变动幅度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同比增长9.15%,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商品及材料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下滑27.06%,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图表6.26:近一年及一期末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应付工程款 23,179.39 33,317.14
应付商品及材料款 2,698.74 3,879.06
应付融资租赁设备款 2,792.87 2,110.18
合计 28,671.00 39,306.39
(4)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公司及部分子公司预收的市场承租权费和担保费等,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预收款项金额分别为18,885.85万元、16,943.74万元、16,595.82万元和35,454.35万元。2022年末预收款项较2021年末下降11,213.28万元,降幅为37.25%,主要系预收租赁合同款减少所致。2023年末预收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1,942.11万元,降幅10.28%,主要系公司预收租赁合同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较年初预收款小幅下滑2.05%。2025年3月末,公司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113.63%,主要系当期预收物业租赁及管理款项增加所致。
图表6.27:2024年末预收账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预收租赁合同款 16,574.08
预收担保合同款 21.75
合计 16,595.82
(5)合同负债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售商铺及物业款,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4,958.73万元、12,388.92万元、12,282.46万元和11,959.87万元。2022年合同负债金额较年初减少10,187.20万元,降幅40.51%,
主要系预售商品及配套物业减少所致。2023年末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2,569.81万元,降幅17.18%,主要系预售商铺及配套业务减少所致。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上年初分别下滑0.86%和2.63%,整体较为稳定。
图表6.28:2024年末合同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预售商铺及配套物业 9,345.47
物业、酒店和金融相关服务 2,644.94
其他 292.05
合计 12,282.46
(6)应交税费
发行人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12,975.16万元、9,195.68万元、7,612.75万元和6,717.57万元。2022年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年初减少14,462.80万元,降幅52.71%,主要系2021年延期企业所得税部分已经缴纳。2023年发行人应缴税费较年初减少3,779.48万元,降幅29.13%,主要系营业收入减少,应缴税费相应减少。受收入规模持续下滑影响,2024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同比下滑17.21%。
(7)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59,653.79万元、48,705.73万元、43,625.72万元和44,438.96万元。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2,545.44万元,增幅为4.46%,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客户缴纳的商铺经保证金及担保保证金增加。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10,948.06万元,降幅18.35%,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收到客户缴纳的商铺经营保证金及购房订金减少以及融资租赁保证金减少。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同比下滑10.43%,主要系应付暂收款和应付融资供应方利息减少所致。
图表6.29:近一年及一期末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应付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44,438.96 43,625.72
合计 44,438.96 43,625.72
图表6.30:2024年末其他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经营保证金及购房订金 18,258.17
融资租赁保证金 15,565.58
应收暂收款 1,630.45
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1,789.05
维修基金 2,611.05
暂借款 2,124.81
应付融资供应方利息 656.98
工程保证金 378.95
其他 610.68
合计 43,625.72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8,372.22万元、48,594.15万元、11,028.97万元和14,554.99万元。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规模受制于债务的期限结构影响,近三年及一期波动较大。2022年末较年初增加67,745.64万元,主要系长期银行借款和21海宁皮革MTN001转入所致。2023年末较年初减少19,778.07万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较年初的变动幅度分别为-77.30%和31.97%。
(9)其他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2,031.00万元、80,771.94万元、108,222.07万元和106,194.42万元,主要系公司短期应付债券及预提的土地增值税。2022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增加30,124.41万元,增幅为58.04%,主要系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1,259.06万元,降幅1.53%,主要系预提土地增值税减少。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长33.98%,主要系短期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下滑1.87%。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1: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担保合同准备金 3,002.06 1.52 3,058.68 1.60 3,529.07 3.49 3,599.59 2.20
长期借款 56,331.96 28.53 47,636.82 24.96 32,262.07 31.87 13,258.88 8.07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担保合同准备金 3,002.06 1.52 3,058.68 1.60 3,529.07 3.49 3,599.59 2.20
应付债券 39,978.58 20.25 39,976.62 20.95 0.00 0.00 40,172.55 24.46
租赁负债 872.03 0.44 1,043.67 0.55 1,556.52 1.54 527.56 0.32
长期应付款 7,854.50 3.98 8,295.50 4.35 70.50 0.07 9,354.50 5.69
预计负债 1,924.07 0.97 1,924.07 1.01 2,497.70 2.47 3,117.55 1.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0.71 0.86 1,737.17 0.91 2,238.80 2.21 2,376.46 1.45
递延收益 54,823.79 27.77 56,385.98 29.55 58,644.04 57.93 60,980.65 37.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30,946.79 15.68 30,784.05 16.13 442.29 0.44 30,871.74 18.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7,424.48 100.00 190,842.56 100.00 101,241.00 100.00 164,259.47 100.00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2024年末,在非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24.96%、20.95%、29.55%和16.13%;2025年3月末,在非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28.53%、20.25%、27.77%和15.68%。2022年末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1.77%,主要系应付债券增加,2022年公司发行公司债4亿元。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63,018.47万元,降幅38.37%,主要系应付债券、其他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应付款减少。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88.50%,主要系长期借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3,258.88万元、32,262.07万元、47,636.82万元和56,331.96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6,772.20万元,降幅55.85%,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子公司名下的原3亿元的长期借款因到期日不足一年,因此由长期借款科目转入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9,003.19万元,主要为发行人子公司创佳增加的长期借款。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7.66%,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8.25%,主要系银行借款增长所致。
(2)应付债券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40,172.55万元、0万元、39,976.62万元和39,978.58万元。2022年10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4亿元,2023年已归还。2024年,公司发行4亿元公司债“24皮城01”。
(3)长期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9,354.50万元、70.50万元、8,295.50万元和7,854.50万元。2022年末长期应付款较2021年末减少25,239.00
万元,降幅21.35%,主要系归还了产业综合体建设的应付款项所致。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9,284.00万元,主要系扶贫增收项目专项借款因到期日不足一年,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增长8,225.00万元,主要为新增扶贫增收项目专项借款。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年初下滑5.32%。
(4)递延收益
发行人的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60,980.65万元、58,644.04万元、56,385.98万元和54,823.79万元。发行人的递延收益全部为待结转政府补助。
(5)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0,871.74万元、442.29万元、30,784.05万元和30,946.79万元,主要为发行的中期票据。2022年发行3亿元中票票据。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30,429.45万元,主要系2021年发行的中票21海宁皮革MTN001于2023年到期后归还。2024年,公司发行“24海宁皮革MTN001”3亿元,当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0,341.76万元。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2: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构成分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8,261.70 14.62 128,261.70 14.73 128,261.70 14.90 128,261.70 15.14
资本公积 162,174.37 18.48 162,174.37 18.63 162,022.98 18.83 162,022.98 19.13
其他综合收益 3,251.39 0.37 3,251.39 0.37 - - - -
盈余公积 46,957.60 5.35 46,957.60 5.39 46,537.63 5.41 45,820.70 5.41
未分配利润 509,136.56 58.02 503,162.68 57.80 500,213.90 58.12 488,952.99 57.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49,781.62 96.84 843,807.74 96.93 837,036.21 97.26 825,058.36 97.39
少数股东权益 27,717.76 3.16 26,735.21 3.07 23,557.50 2.74 22,077.89 2.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499.38 100.00 870,542.96 100.00 860,593.71 100.00 847,136.25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847,136.25万元、860,593.71万元、870,542.96万元和877,499.38万元,呈现逐年增长的走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发行人业绩稳步增长,使得各期末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也呈稳步增长态势。
(1)股本
2015年末,发行人的股本为112,000.00万元,2016年12月13日发行人实施了非
公开定向增发A股,2019-2021年末股本增加为128,274.50万元。
公司于2022年3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128,086股的注销手续。因此,公司总股本从128,274.50万元减至128,261.70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股本保持一致。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62,022.98万元、162,022.98万元、162,174.37万元和162,174.3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9.13%、18.83%、18.63%和18.48%。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化幅度不大。
(3)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488,952.99万元、500,213.90万元、503,162.68万元和509,136.56万元,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发行人近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745,046股扣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注销的回购股份128,086股,即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元(含税),共计派发38,478,508.8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7,717,763.20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4年7月4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5,152,529.28元人民币。
2025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8,739,444.48元人民币。
近年来,公司盈利能力保持稳健,未分配利润呈增长趋势,因此公司利润分配不会对净资产总额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到公司可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最大额度。
(四)损益表分析
图表6.33:近三年及一期损益简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4,971.65 103,735.75 122,014.99 131,065.71
营业成本 16,515.81 69,104.98 78,536.33 83,147.57
资产减值损失 0.25 -2,379.67 -29.91 -19.78
投资收益 2,991.95 5,313.41 4,297.54 2,382.53
营业利润 8,833.53 17,737.50 27,956.18 43,684.86
营业外收入 43.65 1,934.87 646.26 1,112.65
营业外支出 97.01 1,219.62 841.08 3,757.79
利润总额 8,780.16 18,452.75 27,761.37 41,039.73
净利润 6,956.40 13,234.72 21,869.86 30,642.17
1、营业收入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1,065.71万元、122,014.99万元、103,735.75万元和24,971.65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2,410.98万元,降幅为8.65%,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减免商户3-5个月租金所致。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91%,主要系公司给予商户租金优惠,租金单价下调和水电费收入计算法调整所致。2024年,发行人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销量减少,当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板块收入同比下降74.26%,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4.98%。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0.84%。
2、营业成本
发行人营业成本主要由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商品销售成本、综合管理服务成本和酒店服务成本构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83,147.57万元、78,536.33万元、69,104.98万元和16,515.81万元。2023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5.55%,与营业收入减少呈相关趋势。2024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滑12.01%,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
3、营业利润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利润43,684.86万元、27,956.18万元、17,737.50万元和8,833.53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减少530.18万元,降幅1.20%,主要系商户租金减免、单价降低等引起营业利润减少,但同时2022年新收购子公司后,融资租赁板块的高利润也带动了发行人整体的营业利润提升。2023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减少15,728.68万元,主要系商户租金减免、单价降低等引起营业利润减少。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减少明显,加之营业毛利率的下滑,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36.55%。
4、利润总额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41,039.73万元、27,761.37万元、18,452.75万元和8,780.16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较上年减少4,384.14万元,降幅9.65%,主要系商户租金减免、单价降低等引起利润总额减少。2023年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78.36万元,降幅32.35%,主要系商户租金单价降低等引起利润总额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同比降幅为33.53%,主要系营业收入下滑所致。
5、期间费用
图表6.34: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费用 1,146.95 4.59 8,817.31 8.50 11,574.35 9.49 7,650.83 5.84
管理费用 2,133.94 8.55 11,541.35 11.13 11,500.40 9.43 11,129.19 8.49
研发费用 18.35 0.07 560.67 0.54 1,441.01 1.18 1,311.30 1.00
财务费用 100.45 0.40 1,223.44 1.18 -1,158.23 -0.95 -1,013.61 -0.77
期间费用合计 3,399.69 13.61 22,142.77 21.35 23,357.53 19.14 19,077.71 14.56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四项合计分别19,077.71万元、23,357.53万元、22,142.77万元和3,399.69万元。发行人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4.56%、19.14%、21.35%和13.61%,2024年公司管理费用与上年基本持平,销售费用因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的减少相应收缩,但财务费用的增长使得公司期间费用仍保持较强的支出刚性,在收入规模下滑的情况下,当年期间费用率提升至21.35%。
2025年1-3月,公司子公司金融业务量有所减少,利息收入的影响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同比提高135.05%,但因市场推广宣传费用支出的减少及子公司研发项目的减少,公司当年期间费用规模同比有所减少,期间费用率回落至13.61%。
6、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是金融理财产品收益,对于联营、合营公司以及其他参股公司投资所得收益,以及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获得的收益。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2,382.53万元、4,297.54万元、5,313.41万元和2,991.95万元。2022年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8,283.51万元,下降77.66%,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2023年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915.01万元,主要系公司理财产品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4年投资收益同比增长23.64%,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资金拆借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图表6.35:近三年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528.55 1,779.14 -1,933.9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0.00 2,526.98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04.55 2,016.56 1,426.99
资金拆借款利息收入 558.00 454.75 362.52
非流动金融资产处置投资收益 22.32 47.10 -
合计 5,313.41 4,297.54 2,382.53
7、营业外收入
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赔罚款收入、接受捐赠、无需支付款项和其他。
图表6.36: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接受捐赠 7.20 30.05 2.62
赔、罚款收入 664.47 523.06 865.04
无需支付款项 1,104.93 60.00 218.92
其他 158.27 33.16 26.06
合计 1,934.87 646.26 1,112.64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112.64万元、646.26万元、1,934.87万元和43.65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针对其他公司侵害商标权、不当竞争的赔、罚款收入。2022年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586.31万元,降幅34.51%,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赔、罚款收入减少所致。2023年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66.38万元,降幅41.92%,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赔、罚款收入减少所致。2024年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99.39%,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款项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64.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赔、罚款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
发行人的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报废、拆除支出、赔、罚款支出和其他。
图表6.37:近三年营业外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对外捐赠 38.30 60.53 88.15
非流动资产报废、拆除支出 4.33 16.22 3,579.38
赔、罚款支出 1,171.16 687.59 87.15
其他 5.84 76.75 3.11
合计 1,219.62 841.08 3,757.79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757.79万元、841.08万元、1,219.62万元和97.01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非流动资产报废、拆除支出、赔、罚款支出,2022年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3,267.66万元,主要系武汉皮革城市场进行整体改造产生的拆除支出3,572.88万元。2023年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2,916.71万元,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支出减少,即较上年减少的武汉皮革城市场进行整体改造产生的拆除支出减少。2024年,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45.01%,主要系赔、罚款支出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50.9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赔、罚款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分析
图表6.38: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160.49 281,437.55 515,127.82 566,05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684.41 242,013.29 511,827.98 564,95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76.08 39,424.26 3,299.84 1,093.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17.32 59,756.66 200,624.53 231,776.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07.50 90,850.70 178,663.76 357,62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9.82 -31,094.04 21,960.77 -125,843.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393.03 293,821.00 199,863.19 250,706.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21.90 277,138.32 252,521.75 152,94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71.13 16,682.68 -52,658.56 97,761.4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257.02 25,012.90 -27,397.95 -26,988.79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6,988.79万元、-27,397.95万元、25,012.90万元及34,257.02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3.59万元、3,299.84万元、39,424.26万元和24,476.08万元。由于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各地皮革城项目商铺的出租与出售,同时公司在皮革专业市场中享有非常良好的市场形象,招商进度较快,因此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取决于公司各期项目启动招商的时间点安排,现金流量呈现一定的不稳定性。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合理测算并管理各期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将对公司的日常运营构成一定影响。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64,926.22万元,降幅98.34%,主要系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商铺及配套物业租赁及销售收到的现金减少,支付的各项税费(含以前年度延期)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06.25万元,主要系支付的各项税费(含以前年度延期)减少所致。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6,124.42万元,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增长898.28%,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金融服务业务资金收支净额同比增加及子公司货款支付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5,843.82万元、21,960.77万元、-31,094.04万元和1,809.82万元,2022、2024年以及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出,一方面由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在新增市场开发投资方面现金支出较多所致;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及子公司理财产品支出较多所致。2022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1,013.91万元,下降2,505.51%,主要系2022年度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47,804.59万元,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上年同期收购子公司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054.81万元,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同比增加120.40%,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同比增加,以及工程项目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761.43万元、-52,658.56万元、16,682.68万元和7,971.13万元。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1,007.98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银行借款及发行债券较上年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0,419.99万元,主要系2023年发行人归还了到期的中票3亿元以及提前归还了公司债4亿元。2024年,发行人以银行借款、应付债券为主的有息债务规模增长较多,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85,411.00万元,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9,341.24万元,转为净流入状态。2025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滑82.6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六)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1:近三年及一期流动性和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时间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34.82 34.45 33.62 38.60
流动比率 1.19 1.11 0.87 1.12
速动比率 0.82 0.73 0.61 0.86
EBIT利息保障倍数 / 12.60 5.55 8.54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60%、33.62%、34.45%和34.82%,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处于较低水平,财务结构稳健性良好。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12、0.87、1.11和1.19,速动比率分别为0.86、0.61、0.73和0.82,因行业原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较低,近年来均保持在行业内相对适中水平。总体来看,公司资产流动性良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22-2024年公司EBIT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54、5.55和12.60,发行人有息债务、利息支出规模较小,利息保障倍数与债务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水平。
2、资产营运效率指标分析
图表6.42:近三年营运效率分析表
项目/时间 2025年3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8.80 16.27 22.01 17.68
存货周转率 0.16 0.72 0.86 1.00
总资产周转率 0.02 0.08 0.10 0.1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7.68、22.01、16.27和8.80。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0、0.86、0.72和0.16,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0.10、0.08和0.02。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情况较好,但受营业收入规模下滑影响,周转效率呈逐年下滑趋势。2022-2024年存货周转率随着发行人项目建设、销售部分商铺情况有所波动。总的来看,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好,存货周转率与总资产周转率受公司经营特性影响,由于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致使存货较大,总资产周转较慢。
3、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3: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盈利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4,971.65 103,735.75 122,014.99 131,065.71
营业成本 16,515.81 69,104.98 78,536.33 83,147.57
营业毛利率 33.86% 33.38% 35.63% 36.56%
营业利润 8,833.53 17,737.50 27,956.18 43,684.86
利润总额 8,780.16 18,452.75 27,761.37 41,039.73
净利润 6,956.40 13,234.72 21,869.86 30,642.17
总资产报酬率(年化) 0.66% 1.76% 1.69% 2.22%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0.71% 1.06% 2.54% 3.62%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盈利能力呈波动趋势。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36.56%、35.63%、33.38%和33.86%,近年来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租金减免政策,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2020年发行人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减免市场租户2个月租金,酒店服务板块受到较大影响,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主要为毛利率较低的时尚创业园厂房、小镇一期高层配套公寓所致。2021年发行人毛利率有所上升。2022年减免3-5个月租金影响毛利率。2023年毛利率较2022年基本稳定,2024年毛利率因物业租赁及管理、商品流通业务板块毛利率的下滑而有所降低,2025年1-3月营业毛利率小幅提升至33.86%。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2.22%、1.69%、1.76%和0.66%,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62%、2.54%、1.06%和0.71%。2021年随着发行人盈利能力提升净利润增长,总资产报酬率及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上升。2022-2024年,受利
润下降,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及净资产收益率逐年下降。
七、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为21.39亿元。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为银行借款,不涉及非传统融资。
(一)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图表6.44:近一年及一期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704.13 3.60 10,829.17 5.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14,024.87 6.66 10,955.87 5.28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57,608.46 26.90 59,618.47 28.71
长期借款 56,331.96 26.30 47,636.82 22.95
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30,504.49 14.24 30,341.75 14.62
应付债券 39,978.58 18.67 39,976.62 19.26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 7,784.00 3.63 8,225.00 3.96
合计 213,936.49 100.00 207,583.70 100.00
图表6.45:截至2025年3月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长期借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借款合计 占比
信用 5,004.13 57,608.46 30,504.49 39,978.58 7,784.00 140,879.66 65.80
质押 2,700.00 2,700.00 1.27
质押+抵押 14,024.87 56,331.96 70,356.83 32.93
合计 7,704.13 14,024.87 57,608.46 56,331.96 30,504.49 39,978.58 7,784.00 213,936.49 100.00
(二)发行人主要借款明细
图表6.46: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单位 借款行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抵质押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00.00 2,000.00 2.85% 2024/6/5 2025/5/24 信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50,000.00 3,000.00 2.60% 2024/9/23 2025/9/18 信用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海宁农商银行城北支行 4,938.64 4,938.64 4.9%-5.02% 2023/1/31 2030/3/26 质押+抵押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嘉兴银行海宁支行 57,810.27 57,810.27 4.05%-4.5% 2021/4/19 2032/2/25 质押+抵押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金华银行海宁支行 2,700.00 2,700.00 5.00% 2025/3/28 2026/3/25 保证+质押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海宁支行 7,200.00 7,200.00 3.80% 2025/3/31 2028/3/31 保证+质押
合计 134,648.91 77,648.91
(三)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3.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3.00亿元,公司债4.00亿元。具体如下表:
表6.47: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发行利率 担保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4海宁皮革MTN001 2 0 2014-3-27 2017-3-27 3年 6.88% 无
14海宁皮革MTN002 2 0 2014-9-17 2017-9-17 3年 5.77% 无
15海宁皮革CP001 2 0 2015-4-27 2016-4-27 1年 4.88% 无
16海宁皮革CP001 3 0 2016-1-19 2017-1-19 1年 3.04% 无
16海宁皮革CP002 2 0 2016-8-22 2017-8-22 1年 2.87% 无
15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5-10-27 2016-7-23 270天 3.50% 无
15海宁皮革SCP002 5 0 2015-11-5 2016-5-3 180天 3.45% 无
16海宁皮革SCP001 5 0 2016-3-3 2016-11-28 270天 2.8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3 4 0 2016-4-28 2016-5-28 30天 3.50% 无
16海宁皮革SCP004 4 0 2016-5-18 2016-11-14 180天 3.22% 无
16海宁皮革SCP005 2 0 2016-6-23 2017-3-20 270天 3.2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6 3 0 2016-8-19 2017-5-16 270天 2.84% 无
16海宁皮革SCP007 5 0 2016-10-21 2017-7-18 270天 2.88% 无
17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7-8-15 2018-5-12 270天 4.50% 无
19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19-1-28 2019-10-25 270天 3.59% 无
19海宁皮革SCP002 1 0 2019-3-11 2019-12-4 270天 3.38% 无
20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0-04-24 2021-01-19 270天 2.27% 无
21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1-06-30 2023-06-30 2年 3.67% 无
22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2-01-17 2022-05-17 180天 2.60% 无
22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2-04-28 2022-10-25 120天 2.39% 无
22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2-06-30 2024-06-30 2年 2.98% 无
22海宁皮革SCP003 3 0 2022-10-20 2023-04-18 180天 1.90% 无
22皮城01 4 0 2022-10-26 2024-10-26 1+1年 2.35% 无
23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3-3-30 2023-9-26 180天 2.64% 无
23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3-10-24 2024-7-19 269天 2.68% 无
24海宁皮革SCP001 4 0 2024-3-12 2024-12-6 269天 2.22% 无
24海宁皮革MTN001 3 3 2024-06-26 2026-06-26 2年 2.20% 无
24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4-07-15 2025-04-11 270天 1.85% 无
24海宁皮革SCP003 2.7 0 2024-11-18 2025-8-15 270天 2.15% 无
24皮城01 4 4 2024-12-3 2027-12-3 3年 2.3% 无
25海宁皮革SCP001 3 3 2025-08-12 2026-05-09 270天 1.67% 无
合计 94.7 10 - - - - -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潮升产投集团,截至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30.36%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4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海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22.57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蒸汽销售 355.08
嘉兴海云紫伊环保有限公司 医废处置服务 23.55
浙江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清理服务费 4.04
浙江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费 186.46
海宁市海云宜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清理服务费 80.06
海宁市车辆停泊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停车服务 3.41
合计 775.17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4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费 14.15
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175.29
海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等 42.62
合计 232.06
3、关联方租赁及相关交易
图表6.5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租赁及相关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内容 本期确认租赁收入
发行人 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875.96
发行人 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19.27
发行人 成都鸿翔莱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28.44
合计 923.66
4、关联担保情况
图表6.5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海宁市康宁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11月25日 2026年09月13日
5、其他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存放于嘉兴银行货币资金余额为37,074,772.29元,向嘉兴银行借入银行借款余额为545,347,775.32元,在嘉兴银行开立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07,080,000.00元,皮革城担保公司在嘉兴银行提供借款担保的余额为3,000,000.00元。
202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存放于嘉兴银行货币资金利息收入为727,425.77元,向嘉兴银行借入银行借款利息费用为19,952,730.76元。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图表6.5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预付账款 浙江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1.57
其他应收款 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3,601.69
其他应收款 武汉荟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861.42
其他应收款 海宁市城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
长期应收款 成都鸿翔莱运文体产业有限公司 7,686.47
合计 12,161.15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图表6.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鸿翔莱运公司 124.58
应付账款 光耀热电公司 29.40
应付账款 鸿城物业公司 67.62
应付账款 海宁传媒公司 5.33
其他应付款 康宁投资公司 1,909.00
其他应付款 鸿翔莱运公司 2,532.60
其他应付款 鸿城物业公司 2.00
其他应付款 海宁传媒公司 0.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城投经管公司 61.15
租赁负债 城投经管公司 64.06
合计 4,796.44
(四)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数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647.45
合计 647.45
九、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1、公司及子公司为以按揭方式购置商铺及住宅的业主在取得房产权证之前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6,277.87万元。
2、皮革城担保公司主要为海宁皮革城市场经营户提供融资性担保。截至2025年3月末,皮革城担保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余额为4.56亿元。
3、民间融资公司主要为合格投资者提供资金撮合业务。截至2025年3月末,民间融资公司对外提供的资金撮合业务余额共计45,325万元。民间融资公司撮合借款人、借款期限和资金利率,落实多种形式的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增信措施,并负责协助资金出借方委托出借资金本息的到期回收。
(二)未决诉讼
2024年11月7日,灯塔市佟二堡皮装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市场公司)以灯塔佟二堡公司自2009年7月22日起占有使用其在二厅市场中257个摊床为由,请求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判令灯塔佟二堡公司、陈品旺、吴应杰共同支付自2009年7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以及评估鉴定等费用。
2024年12月27日,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做出(2024)辽1081民初37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大市场公司的起诉。经法院审查,原告大市场公司与杨庆庚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约定原告大市场公司将案涉的257个摊床转让给案外人杨庆庚,用于抵顶所欠债务,并约定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2025年1月,杨庆庚向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基于其与大市场公司《以物抵债协议》中关于257个摊床所有权及收益的约定,请求法院判令佟二堡公司、陈品旺和吴应杰共同给付从2009年7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占有、使用257个摊床期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计147,270,685.68元(该损失金额为原告自行参照宋家海单方委托辽宁中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制定的评估报告列示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计算,前述评估结果和损失金额尚未经佟二堡公司及司法机关认可),截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该案尚未开庭。公司已根据预计赔付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重要承诺事项:
(1)武汉皮革城项目改造及合作运营事项
根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武汉皮革城与世纪金源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武汉荟宁公司负责武汉皮革城市场购物中心项目的改造及后期经营。
根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武汉荟宁公司签订的《武汉皮革城整体物业租赁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荟宁公司承租武汉皮革城整体市场进行改造后用于购物中心经营使用,由于市场改造进度不及预期,租赁期调整为2024年1月1日至2041年4月30日,公司在租赁期前三年共计给予其12个月的免租期,同时武汉荟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武汉皮革城公司代付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等款项。
(2)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合作开发事项
根据郑州皮革城公司、郑州万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商管公司)与郑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署的《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郑州万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之合作协议》,郑州商管公司与郑州皮革城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由于该项目用地事先已由郑州皮革城公司取得,故以郑州皮革城公司名义进行目标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销售工作,而项目开发建设具体工作及项目建设资金由郑州商管公司负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受当地市场环境影响,完成桩基工程后暂缓施工,期末累计投入4,290.68万元,余额主要系土地成本。
(3)天津皮革城项目合作开发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天津东泰公司于2013年11月签订的《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天一MALL-1块地之合作协议书》,双方决定共同开发建设天津海宁中国皮革城项目,并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即天津皮革城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相关工程建设支出,在实施转让之前,将由天津皮革城公司提供资金并通过天津东泰公司设立工程专用账户对外进行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皮革城公司已累计向天津东泰公司支付土地受让款等3,467.25万元。于天津皮革城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双方计划终止天津皮革城合作项目并清算合资项目公司天津皮革城公司。天津皮革城公司已完成清算鉴证,根据海宁众信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海众税师审字〔2019〕2315号),天津皮革城公司依据鉴证报告确认应收天津东泰公司款项为3,107.48万元,2022年收回45.3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应收余额为3,062.16万元,天津皮革城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和剩余财产分配尚待双方进一步沟通协调。该应收账款实际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按照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4)济南皮革城项目合作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山东海那公司于2019年1月签订的《关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海那城地块之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备忘录》,双方合作开发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一半将由济南皮革城公司直接持有,其余归山东海那公司持有。山东海那公司将于2023年7月1日前分期归还济南皮革城公司前期预先垫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并计收利息。
2023年11月,济南皮革城公司与山东海那公司就山东海那公司尚未支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及利息16,704.93万元签订还款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山东海那公司将在2025年3月31日之前分批归还尚未支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及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南皮革城公司应收山东海那公司项目合作开发资金本金余额为2,822.49万元。济南皮革城公司对尚未收到本金、相关未实现融资收益减值准备列报于长期应收款项目。该应收账款实际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济南皮革城公司已按照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在山东海那公司未偿付完毕项目资金代垫款前,山东海那公司抵押其持有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确保合同的履行。山东海那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抵押给济南皮革城公司,并已办妥相关抵押手续。
十、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115,604.84万元,占2024年末净资产的13.28%。
图表6.5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4,362.51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借款质押的存单本金及利息
7,336.94 担保业务保证金
256.12 ETC及按揭业务保证金等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3,649.27 子公司以应收融资租赁款用于银行贷款的质押,同时以部分融资租赁物提供抵押
合计 115,604.84
十一、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和重大理财产品持有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无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和重大理财产品持有情况。
十二、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四、重要事项排查情况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总额度(不含直接融资)人民币68.00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不含直接融资)为人民币7.49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不含直接融资)人民币60.51亿元。主要银行授信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7.1:截至2025年3月末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总授信 已使用授信额(余额) 尚可使用额度
1 工商银行 12,000.00 2,000.00 10,000.00
2 农业银行 80,000.00 3,000.00 77,000.00
3 中国银行 40,000.00 0.00 40,000.00
4 宁波银行 70,000.00 0.00 70,000.00
5 建设银行 75,000.00 0.00 75,000.00
6 浙商银行 25,000.00 0.00 25,000.00
7 中信银行 100,000.00 0.00 100,000.00
8 杭州银行 70,000.00 0.00 70,000.00
9 华夏银行 50,000.00 0.00 50,000.00
10 招商银行 20,000.00 0.00 20,000.00
11 交通银行 38,000.00 0.00 38,000.00
12 嘉兴银行 80,000.00 57,810.00 22,190.00
13 海宁农商银行 10,000.00 4,938.00 5,062.00
14 兴业银行 10,000.00 7,200.00 2,800.00
合计 680,000.00 74,948.00 605,052.00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近三年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债券发行情况如下:
图表7.2: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发行利率 担保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4海宁皮革MTN001 2 0 2014-3-27 2017-3-27 3年 6.88% 无
14海宁皮革MTN002 2 0 2014-9-17 2017-9-17 3年 5.77% 无
15海宁皮革CP001 2 0 2015-4-27 2016-4-27 1年 4.88% 无
16海宁皮革CP001 3 0 2016-1-19 2017-1-19 1年 3.04% 无
16海宁皮革CP002 2 0 2016-8-22 2017-8-22 1年 2.87% 无
15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5-10-27 2016-7-23 270天 3.50% 无
15海宁皮革SCP002 5 0 2015-11-5 2016-5-3 180天 3.45% 无
16海宁皮革SCP001 5 0 2016-3-3 2016-11-28 270天 2.8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3 4 0 2016-4-28 2016-5-28 30天 3.50% 无
16海宁皮革SCP004 4 0 2016-5-18 2016-11-14 180天 3.22% 无
16海宁皮革SCP005 2 0 2016-6-23 2017-3-20 270天 3.2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6 3 0 2016-8-19 2017-5-16 270天 2.84% 无
16海宁皮革SCP007 5 0 2016-10-21 2017-7-18 270天 2.88% 无
17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7-8-15 2018-5-12 270天 4.50% 无
19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19-1-28 2019-10-25 270天 3.59% 无
19海宁皮革SCP002 1 0 2019-3-11 2019-12-4 270天 3.38% 无
20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0-04-24 2021-01-19 270天 2.27% 无
21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1-06-30 2023-06-30 2年 3.67% 无
22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2-01-17 2022-05-17 180天 2.60% 无
22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2-04-28 2022-10-25 120天 2.39% 无
22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2-06-30 2024-06-30 2年 2.98% 无
22海宁皮革SCP003 3 0 2022-10-20 2023-04-18 180天 1.90% 无
22皮城01 4 0 2022-10-26 2024-10-26 1+1年 2.35% 无
23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3-3-30 2023-9-26 180天 2.64% 无
23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3-10-24 2024-7-19 269天 2.68% 无
24海宁皮革SCP001 4 0 2024-3-12 2024-12-6 269天 2.22% 无
24海宁皮革MTN001 3 3 2024-06-26 2026-06-26 2年 2.20% 无
24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4-07-15 2025-04-11 270天 1.85% 无
24海宁皮革SCP003 2.7 0 2024-11-18 2025-8-15 270天 2.15% 无
24皮城01 4 4 2024-12-3 2027-12-3 3年 2.3% 无
25海宁皮革SCP001 3 3 2025-08-12 2026-05-09 270天 1.67% 无
合计 94.7 10 - - - - -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发行人审计机构在报告期内受到处罚,具体为: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刘秀、齐晓丽、张云鹤、游小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号),因天健事务所在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中国证监会对天健事务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和相关执业项目抽查
天健事务所于 2025年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管理、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2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祝芹敏、何人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3号),因天健事务所在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5月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唐明、王维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7号),因天健事务所在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5)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
天健事务所于2025年7月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廖屹峰、蒋重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因天健事务所在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此次处罚。该处罚事项对本次注册发行不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变化。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和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请参见《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第六章。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25年3月末新设子公司1家,注销子公司1家,收购子公司1家。
一、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情况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物业租赁及管理 44,916.81 63.54 65,306.12 62.95 63,096.26 51.71 71,388.62 54.47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3,801.15 5.38 8,036.73 7.75 31,218.98 25.59 38,269.09 29.2
(1)住宅 0 0 137.64 0.14 749.34 0.61 8,470.68 6.46
(2)工业地产 0 0 - - 10,618.19 8.7 - -
(3)商业地产 3,801.15 5.38 7,899.09 7.61 19,851.45 16.27 29,798.41 22.74
商品销售 3,126.87 4.42 5,626.10 5.42 7,406.28 6.07 5,195.36 3.96
酒店服务 1,018.87 1.44 1,531.66 1.48 1,847.41 1.51 2,236.33 1.71
健康医疗服务 5,219.74 7.38 6,648.07 6.41 5,442.52 4.46 4,127.74 3.15
金融服务业务 11,612.40 16.43 15,478.64 14.92 11,992.25 9.83 8,156.79 6.22
其他 997.05 1.41 1,108.43 1.07 1,011.29 0.83 1,691.79 1.29
合计 70,692.89 100 103,735.75 100 122,014.99 100 131,065.72 100
主营业务成本 物业租赁及管理 33,508.27 69.85 47,773.63 69.13 48,008.12 61.13 49,289.00 59.28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4,081.97 8.51 6,947.65 10.05 15,932.19 20.29 21,487.45 25.84
(1)住宅 0 0 82.58 0.12 499.92 0.64 4,840.29 5.82
(2)工业地产 0 0 - - 1,004.28 1.28 - -
(3)商业地产 4,081.97 8.51 6,865.06 9.93 14,427.99 18.37 16,647.16 20.02
商品销售 2,885.93 6.02 5,017.22 7.26 6,035.61 7.69 3,531.57 4.25
酒店服务 1,057.72 2.2 1,480.99 2.14 1,636.34 2.08 1,626.71 1.96
健康医疗服务 3,828.46 7.98 5,055.05 7.32 4,255.28 5.42 3,602.39 4.33
金融服务业务 2,282.62 4.76 2,589.64 3.75 2,413.27 3.07 3,213.29 3.86
其他 328.18 0.68 240.81 0.35 255.54 0.33 397.17 0.48
合计 47,973.14 100 69,104.99 100 78,536.33 100 83,147.58 100
主营业务毛利润 物业租赁及管理 11,408.54 50.21 17,532.49 50.63 15,088.14 34.7 22,099.62 46.12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280.82 -1.24 1,089.08 3.14 15,286.79 35.16 16,781.64 35.02
(1)住宅 0.00 0.00 55.05 0.16 249.42 0.57 3,630.39 7.58
(2)工业地产 0.00 0.00 - - 9,613.91 22.11 - -
(3)商业地产 -280.82 -1.24 1,034.03 2.99 5,423.46 12.47 13,151.25 27.45
商品销售 240.94 1.06 608.88 1.76 1,370.67 3.15 1,663.79 3.47
酒店服务 -38.85 -0.17 50.67 0.15 211.07 0.49 609.62 1.27
健康医疗服务 1,391.28 6.12 1,593.02 4.6 1,187.24 2.73 525.35 1.1
金融服务业务 9,329.78 41.06 12,889 37.22 9,578.98 22.03 4,943.50 10.32
其他 668.87 2.94 867.62 2.51 755.75 1.74 1,294.62 2.7
合计 22,719.75 100.00 34,630.76 100 43,478.64 100 47,918.14 100
主营业务毛利率 物业租赁及管理 25.40 26.85 23.91 30.96
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7.39 13.55 48.97 43.85
(1)住宅 - 37.82 33.29 42.86
(2)工业地产 - - 90.54 -
(3)商业地产 -7.39 13.09 27.32 44.13
商品销售 7.71 10.82 18.51 32.02
酒店服务 -3.81 3.31 11.43 27.26
健康医疗服务 26.65 23.96 21.81 12.73
金融服务业务 80.34 83.27 79.88 60.61
其他 67.08 78.27 74.73 76.52
综合毛利率 32.14 33.38 35.63 36.56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1,065.72万元、122,014.99万元、103,735.75万元和70,692.89万元,由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商品销售、酒店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业务等构成,健康医疗服务原计入其他业务板块。从其构成情况来看: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收入分别为71,388.62万元、63,096.26万元、65,306.12万元和44,916.8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47%、51.71%、62.95%和63.54%。2023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较同期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上年同期平均租赁单价下调导致,租赁面积和出租率无明显变化。2024年,公司积极推动市场回暖,推进盘活闲置物业,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同比增长3.50%。2025年1-9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收入44,916.81万元,占比较年末有所提升但变动幅度不大。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分别为38,269.09万元、31,218.98万元、8,036.73万元和3,801.15万元,占比为29.20%、25.59%、7.75%和5.38%。公司采取租售结合的经营模式,商铺及配套物业的销售业务随着公司各项物业的开发及销售时间不同而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22年较同期增加16.77%,主要系时尚小镇等项目部分销售增加所致。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18.42%,主要系2023年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较上年减少。2024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实现销售同比下降74.26%,主要系子公司成都皮革城二期项目等销售减少。2025年1-9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收入3,801.15万元。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品销售的收入分别为5,195.36万元、7,406.28万元、5,626.10万元和3,126.87万元,占比为3.96%、6.07%、5.42%和4.42%。2022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0.36%,变化不大。2023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较同期增加42.56%,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增长。2024年,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同比下降24.04%,主要系国内商贸业务收入下降。2025年1-9月,公司商品销售实现收入3,126.87万元,占比较年末有所下降但变化幅度不大。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酒店服务的收入分别为2,236.33万元、1,847.41万元、1,531.66万元和1,018.87万元,占比为1.71%、1.51%、1.48%和1.44%。近年公司酒店业务呈波动态势,公司子公司皮都锦江大酒店为五星级酒店。2023年酒店服务实现收入较同期下降17.39%,主要系2021年、2022年疫情政府征用用于隔离酒店使用推动酒店服务收入提升,2022年底疫情政策放开后这部分收入减少。2024年公司酒店服务收入同比分别减少17.09%,主要疫情政策放开后,在外部环境的影响下,公司酒店入住情况难以提振所致。2025年1-9月,公司酒店服务收入1,018.87万元,保持正常水平。
公司2018年新增健康医疗服务业务,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该板块收入分别为4,127.74万元、5,442.52万元、6,648.07万元和5,219.74万元,健康医疗服务收入主要包括提供医疗服务收入和销售药品收入,该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逐年保持增长。
公司2022年新增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系2022年收购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2022年该板块业务收入为8,156.79万元,占比为6.22%。2023年金融服务业务的收入11,992.25万元,占比为9.83%,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7.02%。2024年,公司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5,478.64万元,同比增长11.98%,主要系融资租赁业务拓宽产业新赛道,优化业务模式所致。2025年1-9月金融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1,612.40万元。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691.79万元、1,011.29万元、1,108.43万元和997.05万元,主要为水电费、墙面广告租赁、担保业务等。近三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规模基本稳定。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从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3,147.58万元、78,536.33万元、69,104.99万元和47,973.14万元。发行人主营营业成本由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住宅开发销售、商品销售、酒店服务、健康医疗服务、金融服务业务等业务构成,从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来看: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成本分别为49,289.00万元、48,008.12万元、47,773.63万元和33,508.27万元,占比为59.28%、61.13%、69.13%和69.85%。近年来公司积极提升管理效率,控制人工成本,近三年物业租赁及管理的成本呈逐年增加趋势。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成本分别为21,487.45万元、15,932.19万元、6,947.65万元和4,081.97万元,占比为25.84%、20.29%、10.05%和8.51%,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成本根据项目的建设和销售情况,随销售收入的波动而波动。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品销售业务的成本分别为3,531.57万元、6,035.61万元、5,017.22万元和2,885.93万元,占比为4.25%、7.69%、7.26%和6.02%,与商品流通业务收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酒店服务业务的成本分别为1,626.71万元、1,636.34万元、1,480.99万元以及1,057.72万元,占比为1.96%、2.08%、2.14%和2.2%,近三年,发行人酒店服务经营成本随着收入的变化有所波动但整体占比较低。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健康医疗服务的成本分别为3,602.39万元、4,255.28万元、5,055.05万元和3,828.46万元,占比为4.33%、5.42%、7.32%和7.98%,与健康医疗服务业务收入的变化趋势一致。
公司2022年新增金融服务业务,主要系2022年收购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金融服务业务的成本为3,213.29万元、2,413.27万元、2,589.64万元和2,282.62万元,占比分别为3.86%、3.07%、3.75%和4.76%。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其他业务的成本分别为397.17万元、255.54万元、240.81万元和328.18万元,占比为0.48%、0.33%、0.35%和0.68%,变化不大。
3、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
从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7,918.14万元、43,478.64万元、34,630.76万元和22,719.75万元。从主营业务毛利润的构成看,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占绝对优势。
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从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分析,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6.56%、35.63%、33.38%和32.14%。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变动主要是由于不同行业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变化以及占总体毛利的比重变动而引起的。2025年1-9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金融服务业务、其他主营业务、健康医疗服务、物业租赁及管理、商品销售、酒店服务和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分别为30.96%、23.91%、26.85%和25.40%。2022年受疫情影响发行人减免了商户3-5个月租金,毛利率受此影响,较2021年下降。2023年公司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2.77%,主要原因为租金单价下降影响利润率水平。2024年公司积极推进盘活闲置物业,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板块毛利率提升2.94个百分点。2025年1-9月维持正常水平。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3.85%、48.97%、13.55%和-7.39%。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因公司市场开发进度差异,导致了各年市场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的不均衡,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收入波动较大。2023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为48.97%,主要系销售皮革城出口加工区的老厂房,非新建项目,故成本较低。2024年和2025年1-9月公司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毛利率大幅下滑,主要系当年新增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较少,但仍需维持一定的固定成本,因此,毛利率较同期下降明显。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商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2.02%、18.51%、10.82%和7.71%。2020年前发行人商品销售板块业务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海宁中国皮革城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该公司主要开展纺织、服装、五金等产品的出口业务及皮革的代理进口,从营收上来看,以出口业务为主,占比90%以上。后因公司调整业务范围,陆续不再开展进出口业务。近三年,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国内商贸业务,主要系海宁皮城严选供应链有限公司、海宁万弘贸易有限公司、海宁皮城佰斯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收入。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酒店服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7.26%、11.43%、3.31%和-3.81%,2020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受疫情影响所致,2021年、2022年酒店业务毛利率有所恢复。2023年毛利率较上年降低,主要系2021年、2022年疫情政府征用用于隔离酒店使用带动酒店服务收入提升,2022年底疫情政策放开后这部分收入减少。2024年公司酒店业务收入同比下滑,但耗材、折旧以及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较大,业务毛利率同比下滑8.12个百分点。2025年1-9月毛利率为负,主要系收入年底确认所致。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健康医疗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2.73%、21.81%、23.96%和26.65%,系该板块回报周期较长,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毛利率逐年提升。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金融服务业务板块毛利率为60.61%、79.88%、83.27%和80.34%,金融服务行业毛利率较高,对公司整体利润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其他板块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6.52%、74.73%、78.27%和67.08%。其他板块主要为水电费及墙面广告租赁业务收入,近三年该板块毛利率因行业特性,保持在较高水平。
综合来看,因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板块物业租赁及管理毛利率呈波动趋势,造成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有所波动,近一年及一期商品销售板块、健康医疗服务板块、金融服务业务板块和其他业务板块呈现毛利率提升趋势,毛利率波动较明显的板块是物业租赁及管理、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发行人目前整体毛利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盈利能力良好,随着国内外经济企稳,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望进一步回升。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状况
(一)财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
2025年1-9月,发行人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
(二)合并报表范围是否变化情况
2025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设子公司1家,注销子公司1家,收购子公司1家,情况如下:
变化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原因说明
增加 海宁擎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00.00 设立
海宁市潮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10.00 收购
减少 海宁时尚潮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10.00 注销
(三)发行人近一期财务数据
图表8.1:近三年及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182.20 112,037.99 111,931.92 190,97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0.00 11,316.72 13,105.40 52,700.03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3,689.89 4,568.55 8,185.75 2,899.44
预付款项 245.61 204.20 331.18 305.76
其他应收款 8,845.97 8,163.11 16,322.36 14,823.40
存货 99,304.84 102,910.95 87,816.04 95,736.86
合同资产 37.81 37.81 143.33 173.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5,426.41 43,180.68 42,633.56 44,480.90
其他流动资产 17,773.71 14,709.58 11,686.19 10,712.59
流动资产合计 280,606.43 297,129.60 292,155.74 412,806.6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4,225.81 14,485.35 18,389.06 16,514.14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6,166.66 44,341.27 36,401.60 20,769.33
长期应收款 134,635.07 126,316.49 95,719.75 57,100.69
长期股权投资 85,991.96 84,933.40 60,682.71 11,647.95
投资性房地产 678,625.26 702,432.94 730,955.73 754,123.22
固定资产 28,663.05 30,604.50 33,310.37 32,895.81
在建工程 195.12 130.02 54.80 -
使用权资产 1,416.37 2,152.01 2,044.39 1,625.31
无形资产 2,081.18 2,478.52 3,132.13 4,042.96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3,575.57 3,575.57 3,575.60 3,575.57
长期待摊费用 768.07 1,044.93 1,162.38 1,24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63.29 18,456.02 18,794.01 17,217.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43.49 46,172.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4,907.41 1,030,951.03 1,004,265.99 966,930.77
资产总计 1,295,513.84 1,328,080.64 1,296,421.72 1,379,737.4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620.90 10,829.17 64,834.38 22,567.85
应付票据 8,250.00 13,098.00 13,057.32 49,026.06
应付账款 22,396.58 39,306.39 36,010.58 35,915.10
预收款项 28,354.04 16,595.82 16,943.74 18,885.85
合同负债 11,117.05 12,282.46 12,388.92 14,958.73
应付职工薪酬 1,778.75 4,093.77 4,084.59 3,955.94
应交税费 4,971.18 7,612.75 9,195.68 12,975.16
其他应付款 46,022.74 43,625.72 48,705.73 59,653.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427.24 11,028.97 48,594.15 68,372.22
其他流动负债 78,657.58 108,222.07 80,771.94 82,031.00
流动负债合计 261,596.07 266,695.13 334,587.02 368,341.70
非流动负债:
担保合同准备金 3,079.00 3,058.68 3,529.07 3,599.59
长期借款 56,736.76 47,636.82 32,262.07 13,258.88
应付债券 39,982.49 39,976.62 - 40,172.55
租赁负债 589.40 1,043.67 1,556.52 527.56
长期应付款 7,859.50 8,295.50 70.50 9,354.50
预计负债 2,661.25 1,924.07 2,497.70 3,117.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97.79 1,737.17 2,238.80 2,376.46
递延收益 54,699.40 56,385.98 58,644.04 60,980.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2.29 30,784.05 442.29 30,871.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7,647.88 190,842.56 101,241.00 164,259.47
负债合计 429,243.95 457,537.68 435,828.01 532,601.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资本公积 162,174.37 162,174.37 162,022.98 162,022.98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074.22 3,251.39 - -
盈余公积 46,957.60 46,957.60 46,537.63 45,820.70
未分配利润 504,261.72 503,162.68 500,213.90 488,952.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38,581.18 843,807.74 837,036.21 825,058.36
少数股东权益 27,688.72 26,735.21 23,557.50 22,077.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6,269.89 870,542.96 860,593.71 847,136.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95,513.84 1,328,080.64 1,296,421.72 1,379,737.42
图表8.2:近三年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73,506.47 109,631.89 129,110.01 139,255.79
营业收入 70,692.89 103,735.75 122,014.99 131,065.71
营业总成本 65,633.46 98,149.97 109,871.51 109,342.27
营业成本 47,973.14 69,104.98 78,536.33 83,147.57
税金及附加 4,799.34 6,902.22 7,977.64 7,117.00
销售费用 5,090.21 8,817.31 11,574.35 7,650.83
管理费用 6,850.64 11,541.35 11,500.40 11,129.19
研发费用 154.11 560.67 1,441.01 1,311.30
财务费用 766.02 1,223.44 -1,158.23 -1,013.61
其中:利息费用 - 4,598.25 6,104.00 5,443.51
利息收入 - 3,468.86 7,384.85 6,683.69
资产减值损失 -1,020.54 -2,379.67 -29.91 -19.78
其他收益 1,884.81 3,056.74 4,105.56 8,818.87
投资收益 7,125.05 5,313.41 4,297.54 2,382.5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987.13 4,528.55 1,779.14 -1,933.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71 -167.58 -235.34 1,027.30
信用减值损失 -2,434.54 432.68 -29.91 1,549.09
资产处置收益 0.88 - -196.65 13.33
营业利润 13,437.39 17,737.50 27,956.18 43,684.86
加:营业外收入 138.12 1,934.87 646.26 1,112.65
减:营业外支出 920.99 1,219.62 841.08 3,757.79
利润总额 12,654.52 18,452.75 27,761.37 41,039.73
减:所得税费用 4,013.22 5,218.04 5,891.51 10,397.55
净利润 8,641.30 13,234.72 21,869.86 30,642.17
减:少数股东损益 2,668.31 4,350.71 4,120.24 3,628.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72.99 8,884.00 17,749.62 27,013.42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25.61 3,251.39 - -
综合收益总额 2,315.69 16,486.11 21,869.86 30,642.1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68.31 4,350.71 4,120.24 3,628.7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352.62 12,135.39 17,749.62 27,013.42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14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 0.07 0.14 0.21
图表8.3:近三年及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5,681.60 112,953.50 112,889.94 105,742.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24.24 146.51 1,549.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597.58 161,471.05 395,675.12 450,451.98
收到原担保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326.90 398.89 590.25 692.1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364.07 6,589.87 5,825.99 7,613.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8,970.15 281,437.55 515,127.82 566,050.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814.84 37,859.80 36,634.98 46,404.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60.64 16,994.18 16,281.15 15,154.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135.97 17,665.29 25,899.90 35,979.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233.72 169,494.01 433,011.95 467,41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245.17 242,013.29 511,827.98 564,956.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98 39,424.26 3,299.84 1,09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913.33 43,804.72 182,027.01 220,617.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45.65 2,039.78 5,204.48 2,530.9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34 0.73 8.94 2.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8.00 13,911.43 13,384.10 8,62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159.32 59,756.66 200,624.53 231,776.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125.94 12,878.58 11,600.76 21,440.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580.00 66,072.11 162,800.00 316,029.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15,140.8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3.00 11,900.00 4,263.00 5,009.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48.94 90,850.70 178,663.76 357,620.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89.62 -31,094.04 21,960.77 -125,843.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4.61 1,060.00 0.00 2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14.61 1,060.00 0.00 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7,869.61 284,536.00 199,125.00 250,136.3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12.00 8,225.00 738.19 5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696.22 293,821.00 199,863.19 250,706.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362.60 254,572.54 236,293.43 139,190.5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942.86 11,907.96 13,907.00 11,298.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89.82 2,233.00 2,640.63 4,032.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48.07 10,657.82 2,321.32 2,455.9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53.53 277,138.32 252,521.75 152,944.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57.30 16,682.68 -52,658.56 97,761.4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021.94 25,012.90 -27,397.95 -26,988.7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768.32 63,755.41 91,153.36 118,142.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46.38 88,768.32 63,755.41 91,153.36
图表8.4:近三年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976.71 59,175.10 39,957.47 70,387.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66.72 7,576.90 47,000.00
应收账款 658.31 1,967.41 6,352.07 -
预付款项 4.64 22.81 22.99 98.60
其他应收款 452,950.45 442,330.70 451,615.07 427,658.32
存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349.06 232.38 388.15 235.71
流动资产合计 499,458.78 505,795.11 505,912.65 545,380.3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7.09 137.09 137.09 137.09
长期股权投资 236,460.16 236,460.16 203,260.16 200,660.16
投资性房地产 169,273.78 176,473.81 186,027.85 194,449.83
固定资产 17,229.98 19,089.50 20,761.13 22,264.49
在建工程 58.02 - 54.80 -
使用权资产 323.56 647.13 401.25 2,957.83
无形资产 1,012.16 1,204.65 1,359.25 1,398.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05.86 8,939.19 8,962.27 8,905.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43.49 28.9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3,400.61 442,951.52 421,010.28 430,802.68
资产总计 932,859.39 948,746.63 926,922.94 976,182.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525.79 10,008.10 64,058.14 19,014.56
应付账款 1,758.74 2,101.50 2,694.61 2,979.60
预收款项 11,756.97 6,178.00 6,820.33 10,014.93
合同负债 - - 47.17 2,851.92
应付职工薪酬 319.41 622.99 686.62 865.32
应交税费 723.71 1,511.99 3,896.92 3,260.26
其他应付款 80,087.31 78,443.00 72,442.24 88,846.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0,936.60 73.10 30,449.45 32,775.04
其他流动负债 64,692.09 91,951.93 64,778.28 64,880.53
流动负债合计 203,800.62 190,890.61 245,873.78 225,488.52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39,982.49 39,976.62 - 40,172.55
长期应付款 7,789.00 8,225.00 - -
递延收益 10,611.51 10,927.19 11,348.10 11,769.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341.75 - 30,449.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383.00 89,470.56 11,348.10 82,391.01
负债合计 262,183.62 280,361.17 257,221.88 307,879.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128,261.70
资本公积 200,065.37 200,065.37 200,065.37 200,065.37
减:库存股 - - - -
盈余公积 46,957.60 46,957.60 46,537.63 45,820.70
未分配利润 295,391.11 293,100.79 294,836.36 294,155.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70,675.77 668,385.45 669,701.06 668,303.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32,859.39 948,746.63 926,922.94 976,182.98
图表8.5:近三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7,625.72 23,771.98 33,293.07 27,596.04
营业收入 17,625.72 23,771.98 33,293.07 27,596.04
营业总成本 15,229.45 24,929.24 29,235.39 25,535.52
营业成本 8,658.97 12,336.92 15,333.21 14,261.45
税金及附加 1,703.66 3,186.66 3,437.92 2,214.31
销售费用 1,029.90 3,008.25 3,914.22 4,946.50
管理费用 2,281.65 3,555.32 4,227.36 4,130.47
财务费用 1,555.27 2,842.10 2,322.68 -17.20
其中:利息费用 1,745.47 4,216.04 4,476.00 3,182.29
利息收入 692.81 1,398.99 2,195.82 3,228.23
其他收益 316.82 421.52 1,602.52 3,776.55
投资收益 5,001.22 5,279.63 4,148.49 23,845.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140.21 -5.7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6.72 76.90 -
信用减值损失 206.13 98.07 -332.44 -5.38
资产处置收益 - - -12.96 0.38
营业利润 7,920.44 4,708.68 9,540.19 29,677.87
加:营业外收入 2.13 477.73 151.13 148.65
减:营业外支出 36.68 946.27 505.89 89.77
利润总额 7,885.89 4,240.14 9,185.44 29,736.74
减:所得税费用 721.62 40.49 2,016.05 1,844.60
净利润 7,164.26 4,199.65 7,169.39 27,892.14
持续经营净利润 7,164.26 4,199.65 7,169.39 27,892.14
图表8.6:近三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309.18 25,638.03 23,383.13 21,325.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46.83 279,785.72 305,934.28 275,556.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756.02 305,423.75 329,317.41 296,881.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3.47 909.61 1,730.55 1,428.9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85.57 2,272.32 2,709.86 2,54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36.94 6,368.81 6,254.54 10,058.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9,329.84 263,758.89 347,736.21 371,339.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385.80 273,309.63 358,431.17 385,37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70.22 32,114.12 -29,113.75 -88,491.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 7,500.00 47,000.00 2,024.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67.94 4,751.61 2,852.03 1,453.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05.97 - 8.90 2.4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21 30.90 2,021.9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27.12 12,282.51 51,882.88 3,480.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69.14 759.87 3,038.32 2,487.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200.00 10,500.00 49,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14 35,959.87 13,538.32 51,487.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7.98 -23,677.36 38,344.56 -48,007.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519.61 251,976.00 167,000.00 239,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00 8,225.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681.61 260,201.00 167,000.00 239,7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 239,000.00 192,000.00 124,7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43.87 9,638.83 10,759.05 6,212.4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93.08 862.84 2,5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736.95 249,501.67 205,259.05 130,91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055.34 10,699.33 -38,259.05 108,787.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927.14 19,136.09 -29,028.25 -27,710.8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55.91 39,219.82 68,248.06 95,958.9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428.77 58,355.91 39,219.82 68,248.06
三、近一期重大事项排查情况
图表8.7: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5年 9月 30日 2024年12月 31日 变动比例 变动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0.00 11,316.72 -54.93%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在建工程 195.12 130.02 50.07%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1,416.37 2,152.01 -34.18%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使用
权资产折旧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8,250.00 13,098.00 -37.01%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应付账款 22,396.58 39,306.39 -43.02%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应付工程款所致
预收款项 28,354.04 16,595.82 70.85%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预收租赁合同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778.75 4,093.77 -56.55%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发放上年度计提的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 4,971.18 7,612.75 -34.7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缴纳上年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及房产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6,427.24 11,028.97 320.9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中期票据根据流动性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租赁负债 589.40 1,043.67 -43.53%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支付应付租金所致
预计负债 2,661.25 1,924.07 38.31%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计提未决诉讼支出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442.29 30,784.05 -98.5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中期票据根据流动性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3,074.22 3,251.39 -194.55%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联营企业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说明
利息收入 885.67 1,476.16 -40.0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金融服务业务优化业务结构,部分业务收缩所致,利息收入同比减少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44.21 2,817.25 -41.6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金融服务业务优化业务结构,部分业务收缩所致,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减少
研发费用 154.11 880.40 -82.5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部分子公司调整业务规划,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7,125.05 5,290.89 34.67%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71 -125.51 -106.9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434.54 -668.02 264.4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净额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20.54 -1.47 69546.53%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88 0.00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处置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 138.12 336.40 58.9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赔、罚款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920.99 416.08 121.35%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赔、罚款支出同比增加减少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变动比例 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4.98 27,221.66 -97.34%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子公司业务质押存单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89.62 -27,083.36 72.72%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股权投资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57.30 11,303.07 -271.26% 主要系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的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财务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四、发行人2025年1-9月重大事项情况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未披露重大事项。
五、发行人2025年1-9月资信状况
(一)公司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图表8.8: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总授信 已使用授信额(余额) 尚可使用额度
1 工商银行 12,000.00 9,000.00 3,000.00
2 农业银行 50,000.00 2,000.00 48,000.00
3 中国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4 宁波银行 50,000.00 0.00 50,000.00
5 建设银行 15,000.00 0.00 15,000.00
6 浙商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7 中信银行 50,000.00 0.00 50,000.00
8 杭州银行 50,000.00 0.00 50,000.00
9 华夏银行 30,000.00 0.00 30,000.00
10 招商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11 交通银行 5,000.00 0.00 5,000.00
12 民生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13 邮储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14 农商银行 1,000.00 397.00 603.00
15 嘉兴银行 80,000.00 65,507.24 14,492.76
16 农商银行 10,000.00 5,067.12 4,932.88
17 兴业银行 10,000.00 6,086.88 3,913.12
合计 413,000.00 88,058.24 324,941.76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向各家银行申请的借款均足额按时偿还本息,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处于存续期内的债券总额为10.00亿人民币,未出现不按期还本付息的情况。
图表8.9:发行人存续期债券
单位:亿元、%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期 期限 发行利率 担保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14海宁皮革MTN001 2 0 2014-3-27 2017-3-27 3年 6.88% 无
14海宁皮革MTN002 2 0 2014-9-17 2017-9-17 3年 5.77% 无
15海宁皮革CP001 2 0 2015-4-27 2016-4-27 1年 4.88% 无
16海宁皮革CP001 3 0 2016-1-19 2017-1-19 1年 3.04% 无
16海宁皮革CP002 2 0 2016-8-22 2017-8-22 1年 2.87% 无
15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5-10-27 2016-7-23 270天 3.50% 无
15海宁皮革SCP002 5 0 2015-11-5 2016-5-3 180天 3.45% 无
16海宁皮革SCP001 5 0 2016-3-3 2016-11-28 270天 2.8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3 4 0 2016-4-28 2016-5-28 30天 3.50% 无
16海宁皮革SCP004 4 0 2016-5-18 2016-11-14 180天 3.22% 无
16海宁皮革SCP005 2 0 2016-6-23 2017-3-20 270天 3.29% 无
16海宁皮革SCP006 3 0 2016-8-19 2017-5-16 270天 2.84% 无
16海宁皮革SCP007 5 0 2016-10-21 2017-7-18 270天 2.88% 无
17海宁皮革SCP001 2 0 2017-8-15 2018-5-12 270天 4.50% 无
19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19-1-28 2019-10-25 270天 3.59% 无
19海宁皮革SCP002 1 0 2019-3-11 2019-12-4 270天 3.38% 无
20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0-04-24 2021-01-19 270天 2.27% 无
21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1-06-30 2023-06-30 2年 3.67% 无
22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2-01-17 2022-05-17 180天 2.60% 无
22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2-04-28 2022-10-25 120天 2.39% 无
22海宁皮革MTN001 3 0 2022-06-30 2024-06-30 2年 2.98% 无
22海宁皮革SCP003 3 0 2022-10-20 2023-04-18 180天 1.90% 无
22皮城01 4 0 2022-10-26 2024-10-26 1+1年 2.35% 无
23海宁皮革SCP001 3 0 2023-3-30 2023-9-26 180天 2.64% 无
23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3-10-24 2024-7-19 269天 2.68% 无
24海宁皮革SCP001 4 0 2024-3-12 2024-12-6 269天 2.22% 无
24海宁皮革MTN001 3 3 2024-06-26 2026-06-26 2年 2.20% 无
24海宁皮革SCP002 3 0 2024-07-15 2025-04-11 270天 1.85% 无
24海宁皮革SCP003 2.7 0 2024-11-18 2025-8-15 270天 2.15% 无
24皮城01 4 4 2024-12-3 2027-12-3 3年 2.3% 无
25海宁皮革SCP001 3 3 2025-08-12 2026-05-09 270天 1.67% 无
合计 94.7 10 - - - - -
六、近一期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146,451.74万元,占2025年9月末净资产的16.91%。
图表8.10: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9,994.79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借款质押的存单本金及利息
5,588.00 担保业务保证金
235.62 ETC及按揭业务保证金等
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0,633.33 子公司以应收融资租赁款用于银行贷款的质押,同时以部分融资租赁物提供抵押
合计 146,451.74
七、近一期有息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94,069.2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余额为13,620.9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45,871.43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30,068.63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为7,789.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为56,736.76万元、应付债券余额为39,982.49万元。
图表8.11:近一年及2025年9月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620.90 7.02 10,829.17 5.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债务 45,871.43 23.64 10,955.87 5.28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债务 30,068.63 15.49 59,618.47 28.71
长期借款 56,736.76 29.24 47,636.82 22.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30,341.75 14.62
应付债券 39,982.49 20.60 39,976.62 19.26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 7,789.00 4.01 8,225.00 3.96
合计 194,069.21 100.00 207,583.70 100.00
图表8.12:截至2025年9月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其他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借款合计 占比
信用 13,525.79 30,936.61 30,068.63 39,982.49 7,789.00 122,302.52 63.02
保证 95.11 302.36 397.47 0.20
质押+抵 14,632.46 56,736.76 71,369.22 36.78
押
合计 13,620.90 45,871.43 30,068.63 56,736.76 39,982.49 7,789.00 194,069.21 100.00
具体明细如下:
1、银行借款明细
图表8.12: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情况
借款单位 借款行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抵质押情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00.00 2,000.00 2.10% 2025/5/29 2025/11/28 信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00.00 5,000.00 2.10% 2025/6/18 2025/11/28 信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海宁支行 12,000.00 2,000.00 2.10% 2025/8/27 2026/1/23 信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海宁支行 80,000.00 2,000.00 2.10% 2025/9/23 2026/3/21 信用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海宁支行 50,000.00 2,519.61 1.80% 2025/5/13 2025/11/7 商票贴现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皮革城支行 1,000.00 89.00 4.30% 2025/4/7 2026/9/13 担保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皮革城支行 1,000.00 95.00 4.30% 2025/4/7 2026/9/13 担保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皮革城支行 1,000.00 75.00 4.30% 2025/6/17 2026/9/13 担保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皮革城支行 1,000.00 43.00 4.30% 2025/6/17 2026/9/13 担保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农商银行城西支行 1,000.00 95.00 4.10% 2025/9/15 2026/9/13 担保
海宁皮城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海宁农商银行城北支行 10,000.00 4,659.55 4.5%-5.02% 2023/1/31 2030/9/25 抵押+质押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嘉兴银行海宁支行 80,000.00 60,514.81 3.85%-4.60% 2021/4/19 2033/5/29 质押
创佳融资租赁(浙江)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海宁支行 10,000.00 6,086.88 3.70% 2025/3/31 2028/3/31 保证+质押
合计 271,000.00 85,177.85
2、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图表8.14: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发行利率 发行期限(年) 到期时间 余额 担保方式
22海宁皮革SCP002 2.39 180天 2022-10-25 0.00 信用
22海宁皮革SCP001 2.60 120天 2022-05-17 0.00 信用
24海宁皮革SCP001 2.22 269天 2024-12-06 0.00 信用
15海宁皮革SCP002 3.45 180天 2016-05-03 0.00 信用
15海宁皮革SCP001 3.50 270天 2016-07-23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6 2.84 270天 2017-05-16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7 2.88 270天 2017-07-18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3 3.50 30天 2016-05-28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4 3.22 180天 2016-11-14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5 3.29 270天 2017-03-20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SCP001 2.89 270天 2016-11-28 0.00 信用
17海宁皮革SCP001 4.50 270天 2018-05-12 0.00 信用
19海宁皮革SCP002 3.38 268天 2019-12-04 0.00 信用
19海宁皮革SCP001 3.59 270天 2019-10-25 0.00 信用
20海宁皮革SCP001 2.27 270天 2021-01-19 0.00 信用
23海宁皮革SCP001 2.64 180天 2023-09-26 0.00 信用
23海宁皮革SCP002 2.68 269天 2024-07-19 0.00 信用
22海宁皮革SCP003 1.90 180天 2023-04-18 0.00 信用
25海宁皮革SCP001 1.67 270天 2026-05-09 30,000.00 信用
24海宁皮革SCP003 2.15 270天 2025-08-15 0.00 信用
24海宁皮革SCP002 1.85 270天 2025-04-11 0.00 信用
15海宁皮革CP001 4.88 1年 2016-04-27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CP002 2.87 1年 2017-08-22 0.00 信用
16海宁皮革CP001 3.04 1年 2017-01-19 0.00 信用
14海宁皮革MTN002 5.77 3年 2017-09-17 0.00 信用
14海宁皮革MTN001 6.88 3年 2017-03-27 0.00 信用
21海宁皮革MTN001 3.67 2年 2023-06-30 0.00 信用
22海宁皮革MTN001 2.98 2年 2024-06-30 0.00 信用
24海宁皮革MTN001 2.20 2年 2026-06-26 30,000.00 信用
22皮城01 2.00 2年 2024-10-26 0.00 信用
24皮城01 2.30 3年 2027-12-03 40,000.00 信用
合计 100,000.00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1、公司及子公司为以按揭方式购置商铺及住宅的业主在取得房产权证之前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担保。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余额为5,008.15万元。
2、皮革城担保公司主要为海宁皮革城市场经营户提供融资性担保。截至2025年9月末,皮革城担保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余额为32,931.65万元。
3、民间融资公司主要为合格投资者提供资金撮合业务。截至2025年9月末,民间融资公司对外提供的资金撮合业务余额共计37,664.00万元。民间融资公司撮合借款人、借款期限和资金利率,落实多种形式的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增信措施,并负责协助资金出借方委托出借资金本息的到期回收。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形合法合规,代偿风险低,对发行人本次注册发行无不利影响。
(二)未决诉讼
2024年11月7日,灯塔市佟二堡皮装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市场公司)以灯塔佟二堡公司自2009年7月22日起占有使用其在二厅市场中257个摊床为由,请求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判令灯塔佟二堡公司、陈品旺、吴应杰共同支付自2009年7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以及评估鉴定等费用。
2024年12月27日,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做出(2024)辽1081民初37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大市场公司的起诉。经法院审查,原告大市场公司与杨庆庚于2022年12月30日签订《以物抵债协议》,该协议约定原告大市场公司将案涉的257个摊床转让给案外人杨庆庚,用于抵顶所欠债务,并约定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完成交付。2025年1月,杨庆庚向辽宁省灯塔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基于其与大市场公司《以物抵债协议》中关于257个摊床所有权及收益的约定,请求法院判令佟二堡公司、陈品旺和吴应杰共同给付从2009年7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占有、使用257个摊床期间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暂计147,270,685.68元(该损失金额为原告自行参照宋家海单方委托辽宁中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制定的评估报告列示的评估结果为基础计算,前述评估结果和损失金额尚未经佟二堡公司及司法机关认可)。经管辖权异议后,辽阳中院于2025年4月11日对本案立案,8月14日公开审理,10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由佟二堡公司、陈品旺、吴应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支付占有、使用案涉257个摊床期间的收益损失10,441,032.2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已上诉,现等待辽宁省高院受理后继续审理。
上述未决诉讼所涉金额较小,占发行人资产总额比例低,不会对本次注册发行及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在重要承诺事项:
(1)武汉皮革城项目改造及合作运营事项
根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武汉皮革城与世纪金源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曲水世纪金源方圆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武汉荟宁公司负责武汉皮革城市场购物中心项目的改造及后期经营。
根据武汉皮革城公司与武汉荟宁公司签订的《武汉皮革城整体物业租赁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武汉荟宁公司承租武汉皮革城整体市场进行改造后用于购物中心经营使用,由于市场改造进度不及预期,租赁期调整为2024年1月1日至2041年4月30日,公司在租赁期前三年共计给予其12个月的免租期,同时武汉荟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需支付武汉皮革城公司代付租金和综合服务费等款项。
(2)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合作开发事项
根据郑州皮革城公司、郑州万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商管公司)与郑州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署的《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与郑州万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之合作协议》,郑州商管公司与郑州皮革城公司共同开发建设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由于该项目用地事先已由郑州皮革城公司取得,故以郑州皮革城公司名义进行目标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销售工作,而项目开发建设具体工作及项目建设资金由郑州商管公司负责。
截至2025年9月30日,郑州海宁皮革城二期项目受当地市场环境影响,完成桩基工程后暂缓施工,期末累计投入4291.19万元,余额主要系土地成本。
(3)天津皮革城项目合作开发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天津东泰公司于2013年11月签订的《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天一MALL-1块地之合作协议书》,双方决定共同开发建设天津海宁中国皮革城项目,并由双方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即天津皮革城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相关工程建设支出,在实施转让之前,将由天津皮革城公司提供资金并通过天津东泰公司设立工程专用账户对外进行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天津皮革城公司已累计向天津东泰公司支付土地受让款等3,467.25万元。由于天津皮革城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双方计划终止天津皮革城合作项目并清算合资项目公司天津皮革城公司。天津皮革城公司已完成清算鉴证,根据海宁众信税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海众税师审字〔2019〕2315号),天津皮革城公司依据鉴证报告确认应收天津东泰公司款项为3,107.48万元,2022年收回45.32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应收余额为3,062.16万元,天津皮革城公司清算注销程序和剩余财产分配尚待双方进一步沟通协调。该应收账款实际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按照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4)济南皮革城项目合作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山东海那公司于2019年1月签订的《关于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海那城地块之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备忘录》,双方合作开发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一半将由济南皮革城公司直接持有,其余归山东海那公司持有。山东海那公司将于2023年7月1日前分期归还济南皮革城公司前期预先垫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并计收利息。
2023年11月,济南皮革城公司与山东海那公司就山东海那公司尚未支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及利息16,704.93万元签订还款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山东海那公司将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分批归还尚未支付的项目合作开发资金及利息。截至2025年9月30日,济南皮革城公司应收山东海那公司项目合作开发资金本金余额为2,822.49万元。济南皮革城公司对尚未收到本金、相关未实现融资收益减值准备列报于长期应收款项目。该应收账款实际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济南皮革城公司已按照预计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在山东海那公司未偿付完毕项目资金代垫款前,山东海那公司抵押其持有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确保合同的履行。山东海那公司已将其持有的济南皮革城项目物业抵押给济南皮革城公司,并已办妥相关抵押手续。
九、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投资情况。
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二、直接融资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无其他正在报批或已批准拟发行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未来不排除发行人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定向工具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可能性。
第九章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第十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年 7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由董事会、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杨克琪,电话为0573-87217777,传真为0573-87217999,电子邮箱为pgc@chinaleather.com,联系地址为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至少1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公司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王梦茜
联系方式:0574-81872457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宁波银行大厦19楼投行部
邮箱:wangmengqian@nbcb.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 /或寄送至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19楼投行部;收件人:王梦茜;联系电话:0574-81872457,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作出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征
联系人:吴兴意
电话:0573-8723700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梦茜
电话:0574-81872457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梦茜
电话:0574-81872457
传真:0574-83056148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A座25楼
负责人:唐满
联系人:夏远航
电话:0571-85151338
传真:0571-85151513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7层
联系人:吕苏阳
电话:0571-88216705
传真:0571-88216801
六、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黄征
联系人:吴兴意
电话:0573-87237006
(二)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王梦茜
电话:0574-81872457
传真:0574-83056148
三、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
现金负债总额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负债总额
有形净值债务率 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无形资产净值)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销售现金比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年末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