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
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整(RMB2,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整(RMB2,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 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担保情况 无
受托管理人 无
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sti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 无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及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本公司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2
目录.......................................................................................................................3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7
四、主动债务管理...............................................8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9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9
七、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9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投资风险..................................................13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21
一.主要条款..................................................21
二、发行安排..................................................22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5
一、募集资金用途..............................................2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25
四、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26
五、偿债保障措施..............................................27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情况..............................30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34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9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0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44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员工情况......................51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56
九、公司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67
十、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67
十一、公司所在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70
十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76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1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说明....................................81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85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87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97
五、有息债务.................................................128
六、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29
七、或有事项.................................................134
八、受限资产情况.............................................135
九、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135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6
十一、其他财务重要事项.......................................136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情况...................................................................................138
一、银行授信情况.............................................138
二、债务违约情况.............................................138
三、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138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38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9
第九章税项.......................................................................................................140
一、增值税...................................................140
二、所得税...................................................140
三、印花税...................................................140
四、声明.....................................................141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42
一、置换.....................................................142
二、同意征集机制.............................................142
第十一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47
一、信息披露机制.............................................147
二、信息披露安排.............................................148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1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51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51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54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6
六、其他.....................................................157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59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0
一、违约事件.................................................160
二、违约责任.................................................160
三、发行人义务...............................................160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1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1
六、处置措施.................................................161
七、不可抗力.................................................162
八、争议解决机制.............................................162
九、弃权.....................................................162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164
一、发行人...................................................16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64
三、律师事务所...............................................164
四、会计师事务所.............................................165
五、信用评级机构.............................................165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65
七、技术支持机构.............................................165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166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167
一、备查文件.................................................167
二、查询地址.................................................167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69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323.93万元、6,878.33万元、-44,718.67万元和18,093.02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下降较大,主要受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所致,同时受公司的运营成本上涨影响所致:研发投入、人工成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所致,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进一步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使得公司利润由盈转亏。
2025年1-6月,原延期的型号项目类产品恢复交付,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外贸产品合同完成国外验收交付,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民品市场,红外芯片应用业务需求快速释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规模的增长带来利润同步增长。2025年1-6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8,09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6.85%。但未来如若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2、型号产品特点导致公司销售收入波动的风险
公司型号产品具有很强的计划性特点,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和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订单一般具有突发性大宗订单特点,具体项目、数量及交货时间存在不均衡性,可能使得发行人销售收入存在波动性,进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二)情形提示
1、重大财务不利变化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出现亏损
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44,718.67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51,597.00万元;发行人2025年1-6月净利润为18,093.02万元,同比增长16,296.04万元。
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所致,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进一步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使得公司利润由盈转亏。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发行人被申请破产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策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的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之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六、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七、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一类相关条件。
政府装备用红外热成像产品的生产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由于涉及国家秘密,为满足保密要求,发行人未在主营业务中披露上下游企业名称等详细内容,相关内容仅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披露,发行人承诺未披露前述内容不会对本期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高德红外 指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 指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及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注册总额不超过20亿元、发行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指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商在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4月15日颁布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高德电气 指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指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最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
前视远景 指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高德技术 指武汉高德技术有限公司。
优尼尔 指优尼尔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高芯科技 指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汉丹机电、汉丹公司 指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轩辕智驾 指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智感科技 指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数字化创新中心 指武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工研院 指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光电子创新中心 指武汉光谷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 指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鲲鹏微纳 指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高德创感 指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
高德数科 指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高益精密 指武汉高益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铭盛精密 指武汉铭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德光检测 指武汉德光检测有限公司。
锐达机械 指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焦点光学 指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
襄阳汉科 指襄阳汉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智感科技(德国) 指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不影响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正常使用。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结构,在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投资收益率水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方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从而面临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可控制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可能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9.91%、21.31%、31.53%和34.5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近几年产能扩张,
为补充资金需要而增加银行贷款所致。目前,发行人处于业务扩张期,对资金存在较大需求,若负债持续增长将使得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持续上升,发行人存在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2、存货占比较大及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存货分别为168,842.22万元、188,925.37万元、216,078.40万元和245,302.3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98%、21.91%、23.39%和24.63%。发行人存货主要系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在产品。如果发行人未来存货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发行人将面临存货跌价风险。
3、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分别为65,498.03万元、84,982.59万元、119,562.44万元和53,381.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0%、35.19%、44.65%和27.60%,占比呈上升趋势,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发行人存在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4、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83,442.82万元、157,228.76万元、141,879.82万元和169,513.5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63%、18.23%、15.36%和17.02%。近一年及一期分别计提4.41亿元、4.48亿元减值准备,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比较大,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较大,可能存在较大回收风险。
5、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0,323.93万元、6,878.33万元、-44,718.67万元和18,093.02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下降较大,主要受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所致,同时受公司的运营成本上涨影响所致:研发投入、人工成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增加;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所致,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进一步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使得公司利润由盈转亏。
2025年1-6月,原延期的型号项目类产品恢复交付,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外贸产品合同完成国外验收交付,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民品市场,红外芯片应用业务需求快速释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规模的增长带来利润同步增长。2025年1-6月发行人实现净利润18,093.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6.85%。但未来如若市场行情波动较大,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6、折旧摊销上升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113,919.63万元、152,083.90万元、236,267.38万元和252,264.27万元,占比分别为12.81%、17.64%、25.58%和25.33%,各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别为11,075.53万元、14,399.45万元、18,735.37万元和10,187.84万元,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较高。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若未来发行人固定资产持续计提折旧,可能对发行人财务指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7、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0.04万元、-61,566.43万元、-155,475.60万元和-48,354.96万元,报告期内持续为负,主要系发行人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较多,而未到期赎回金额较大所致,后续如果新增项目的投入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发行人的资本支出压力,进而影响到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
8、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压力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8、1.42、1.79和1.2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80、0.76、0.78、0.41,整体周转效率偏低,若回款或库存管理不力,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
9、对单一市场依赖程度较大的风险
2024年度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达51.94%,2025年1-6月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达77.03%,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较高,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50,323.93万元、6,878.33万元、-44,718.67万元和18,093.02万元,整体波动较大。发行人存在净利润波动较大、对单一市场依赖程度较大的风险。
10、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分别为134,072.22万元、1,889.45万元、14,499.74万元,有息债务为150,461.41万元元。其中,一年以内到期的有息债务为135,961.67万元,占有息债务总余额的比例为90.37%,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在全球经济走势尚未明朗化的大环境下,虽然目前中国经济形势总体平稳,但未来经济增长有放缓的可能性,发行人所属周期性行业可能面临着增幅放缓的风险,这一定程度上将减少发行人的相关出口业务及国内制造业订单量,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效益。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调整所带来的周期性波动风险使发行人未来整体经营环境面临一定不确定性。
2、型号产品特点导致发行人销售收入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型号产品具有很强的计划性特点,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和国际形势等因素的影响,订单一般具有突发性大宗订单特点,具体项目、数量及交货时间存在不均衡性,可能使得发行人销售收入存在波动性,进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3、经营管理风险
根据长期发展战略,发行人将以市场为导向,结合自身特点,整合公司资源,注重加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市场提供高品质产品和完善的服务,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在此过程中发行人可能会面临新的挑战。若发行人内部管理体系不能正常运作,或者下属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不高,可能对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降低发行人的收益。
4、将部分信息豁免披露或脱密处理的方式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价值做出正确判断的风险
发行人日常承担着多个型号产品的研制及生产任务,由于型号产品敏感,公司对相关内容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了信息披露豁免或以脱密处理的方式进行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价值的正确判断,造成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5、原材料采购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涵盖了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原材料成本占产线产品总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尽管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但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仍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产品价格,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发行人的盈利不确定性。
6、海外投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新设立全资子公司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GuideSensmartTechCo.,Limited)及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DiligenceTechCo.,Limited)。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新设立泰国子公司PixPortCo.,Ltd.。由于中外文化差异、政策限制等方面的影响,可能产生一定的海外投资风险。
7、研发投入、人工成本较高的风险
作为民营高科技企业,发行人持续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在红外探测器芯片核心技术上不断探索,已成功搭建起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发行人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发行人的运营成本上涨,研发投入及人工成本大幅增加,进而对发行人财务指标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8、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对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技术水平等综合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发行人经过多年发展,培养出多支懂技术、善应用的研发技术团队。若未匹配合适的管
理措施,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密集型行业对高端人才依赖度高,核心团队流失可能影响发行人研发与生产连续性。
9、汇率风险
发行人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欧元和日元有关,除发行人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欧元、日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发行人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欧元余额和日元余额外,发行人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美元 4,337,907.14 26,788,051.31
货币资金-欧元 7,460,611.65 35,734,438.87
应收账款-美元 28,925,274.38 28,519,501.83
应收账款-欧元 8,965,452.13 12,185,865.33
其他应收款-欧元 773,156.48 570,197.46
应付账款-美元 1,472,130.05 16,077,518.36
应付账款-欧元 1,998,541.07 31,533,024.12
应付账款-日元 3,201,273.62 37,679.38
其他应付款-美元 480,174.34 59,654.04
其他应付款-欧元 1,247,637.19 3,489,001.38
10、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随着中国基础工业与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行业在探测器研制、光学设计、智能算法及图像处理等关键技术领域持续取得突破,具备实力的企业加速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布局,也吸引了更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未来随着各企业的投资布局完成,竞争程度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下降压力较大,公司后续发展存在面临更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11、相关业务板块对单一市场依赖程度较高等风险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139,080.76万元和148,992.32万元,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分别为51.94%和77.03%,占比较高。因下游行业的特殊性,军用产品具有较高的资质验证壁垒、技术和生产壁垒及性能要求,公司与大部分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但若公司未来无法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但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可能面临突发事项,对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从而改变公司现有治理结构,甚至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
2、多元化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拥有21家下属公司,下属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属公司数目的增加和涉及行业的扩展,发行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将可能造成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及未来发展。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销售商品、租赁及服务等业务,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及相关商业合同进行,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4、人才储备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需要根据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因而对发行人的管理人员素质及人才引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行人如不能通过引进专业人才,进一步有效改善和优化公司管理结构,可能对未来的经营造成一定风险。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红外热成像技术获得多维度政策扶持。近年来密集出台的产业引导政策,有效促进了核心技术的迭代升级与应用场景的多元化拓展。当前国产红外探测器芯片正向多品类、大面阵、小像元、低成本的方向快速演进,产品已大规模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工业过程控制、
警用执法、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物联、应急救援等新兴民用领域。如果财政、金融、产业政策、行业管理、环境保护、外汇制度等方面政策发生变化,企业经营、管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2、无法继续享受优惠税率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汉丹公司、智感科技、高芯科技、轩辕智驾、鲲鹏微纳等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如果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未能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复审,无法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无法继续享受目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并将可能进一步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2、企业全称: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3、牵头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0亿元。
7、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5]SCP【】号。
8、注册金额:人民币20亿元整(RMB2,000,000,000.00元)。
9、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20亿元整(RMB2,000,000,000.00元)。
10、期限:不超过270天。
11、面值: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元)。
12、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13、发行方式:按面值发行。
14、托管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1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票面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8、公告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发行日:【】年【】月【】日。
20、起息日:【】年【】月【】日。
21、缴款日:【】年【】月【】日。
22、债权债务登记日:【】年【】月【】日。
23、上市流通日:【】年【】月【】日。
24、付息日:【】年至【】年的每个【】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5、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26、兑付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兑付,由上海清算所完成兑付工作。
27、兑付日:【】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28、偿付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普通债务。
29、主体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评级AA+,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进行债项评级。发行人主体评级结果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30、登记和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1、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整。请各承销商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资金账号:【】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汇款用途: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本期债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金额为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有息债务本息和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规模测算如下:
发行人是一家以红外热成像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及新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研制生产的企业。近三年,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20,933.04万元、151,485.46万元和159,617.03万元,具有较大的营运资金缺口,具体测算如下: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营运资产周转次数
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销售收入267,758.51万元,销售利润率40.72%,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取2022、2023、2024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平均值-7.12%。
指标 周转天数 周转次数
存货 459.27 0.78
应收账款 201.08 1.79
应付账款 122.76 2.93
预付账款 40.54 8.88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61.35 5.87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周转天数)=0.70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营运资产周转次数=211,621.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制度,对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如因经营需要确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将按照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四、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企业证书,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一类相关条件。
发行人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类型: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2009517
2.认定机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3.授予对象: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8日
5.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综上所述,发行人符合《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规定的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及发行条件。
五、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资金来源为发行人自身的可支配收入。
作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偿债主体,发行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稳步增长的营业收入、公司货币资金、可变现资产以及金融机构融资渠道。
(一)偿债资金安排
1、较高水平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
近几年发行人主营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经营情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和毛利润稳定在较高水平。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18,099.59万元、105,596.82万元、109,027.19万元和98,689.95万元。
2、充足的货币资金和可变现的资产用于到期债务偿付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46,449.03万元,其中非受限货币资金46,442.83万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507,874.56万元,另外发行人存在117,746.86万元的债权投资,主要由大额存单构成。在需要时,相关资产变现可以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时兑付。
3、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提供了支持。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合计445,500.00万元,已使用额148,999.74万元,剩余额度296,500.26万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可为公司提供一定流动性支持。
(二)偿债保障具体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指定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人员专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以及按时兑付本息。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4、建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债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立
注册资本: 人民币427,073.6108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28,607.8124万元
设立日期: 2004年7月13日
工商注册号: 91420100764602490E
住所: 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邮编: 430075
联系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陈丽玲
电话: 81298268
传真: 81298268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 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权变动情况
本公司系由武汉高德红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外有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红外有限成立于2004年7月13日,注册资本:1,600万元,由高德电气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胡月宝以现金出资100万元注册成立。湖北伟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鄂伟业验字[2004]第01056号《验资报告》。红外有限取得注册号为42010011714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立,经营范围为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高德电气,2007年11月27日,高德电气与深圳市晓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晓扬”)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高德电气以3,456万元的价格向深圳晓扬转让其持有的红外有限2%的股权。2007年12月25日,胡月宝与黄立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由胡月宝以100万元的价格向黄立转让其持有的红外有限6.25%的股权,胡月宝与黄立系母子关系。2007年12月24日、2007年12月25日,高德电气分别与王玉、张燕、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签订了《股份赠与协议书》,由高德电气分别向王玉、张燕、黄建忠、马钦臣、赵降龙、张海涛、范五亭、孙洁赠与其
持有的红外有限0.09375%、0.09375%、0.09375%、0.0625%、0.0625%、0.0625%、0.0625%、0.0625%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与股权赠与行为已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高德电气 205,101,561 91.15625
黄立 14,062,500 6.25
深圳晓扬 4,500,000 2.00
王玉 210,938 0.09375
张燕 210,938 0.09375
黄建忠 210,938 0.09375
马钦臣 140,625 0.0625
赵降龙 140,625 0.0625
张海涛 140,625 0.0625
范五亭 140,625 0.0625
孙洁 140,625 0.0625
合计 225,000,000 100.00
截至2008年1月30日发行人成立前,红外有限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根据红外有限2008年1月23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决议,红外有限依据中瑞岳华出具的中瑞岳华审字[2008]第108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将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225,000,000股,整体变更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中瑞岳华为此次变更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08]第2077号《验资报告》。
发行人于2008年1月30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2010000004737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2,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46号。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2010年7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05号文《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500万股,并于2010年7月24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
2013年8月26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201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0,000万股,公司于2013年9月4日实施完成了201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此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0,000万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60,000万股。2013年10月18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万元。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万元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66】号《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7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56,03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6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620,954,393.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2,645,337.09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2016年11月3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425.6031万元。
2019年6月3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至93,638.4046万元。
2020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9,185.2878万元。
2021年2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号)核准,发行人于2021年4月向1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84,260,19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7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499,999,985.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7,981.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062,004.33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1WHAA20356)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股份登记手续,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591,852,878股增加为1,676,113,073股,注册资本增加至167,611.3073万元。
2021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利润分配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6,113,0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46,558,302股,注册资本增加至234,655.8302万元。
2022年5月12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分红前发行人总股本为2,346,558,30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85,181,622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28518.1622万元。
2023年5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270,736,108股,注册资本增加至427,023.6108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427,073.6108万元。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39% 1,554,198,364 - 1,554,198,364 - -
黄立 境内自然人 27.10% 1,157,349,375 868,012,031 289,337,344 质押 80,000,000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其他法人 1.43% 61,070,201 - 61,070,2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1.28% 54,710,241 - 54,710,241 -
宁波市美森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1% 43,112,160 - 43,112,160 质押 43,112,160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7% 28,590,016 - 28,590,016 - -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7% 28,569,363 - 28,569,363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59% 25,295,920 - 25,295,920 - -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0.51% 21,762,726 - 21,762,7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46% 19,808,640 - 19,808,640 -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控股比例为36.39%,实际控制人为黄立(直接持股比例27.10%,通过控制高德电气间接持股35.2983%,合计控制发行人股权比例62.3983%)。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7,38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立,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东路1号软件产业4.1期A1栋14层1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经营范围: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电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的研制开发,技术服务及生产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主营业务为持有高德红外股权及其他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末,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总资产规模为1,057,179.07万元,总负债规模291,277.51万元;2024年度,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105.47万元,实现净利润-17,170.32万元。
黄立,1963年6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国防科技工业协作配套先进个人、第六届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2003——2004年度优秀创业企业家、2009年第十六届湖北省优秀企业家(金牛奖)、2011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大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2015年武汉市黄鹤英才企业家、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2016年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2017年获湖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资智回汉杰出校友、2018年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8年中国民营经济40年风云人物、2018年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19年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19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十四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2019杰出楚商称号、202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1年荣获杰出楚商称号、湖北省特级专家荣誉称号、湖北省杰出人才奖、2022年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光谷卓越企业家称号、2023年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023年荣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专精特新年度高人,2024年荣获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主办承办的为中国经济点赞——企业家之夜荣誉、2024年受聘为“武汉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研发部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应用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武汉中兴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黄立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是公司红外热像仪专有技术的主要研发者,现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立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持有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97%;黄立与发行人前十大股东中法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立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表
序号 控制企业 经营范围
1 武汉真友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 武汉真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 珠海横琴汇芯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 珠海横琴联芯众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武汉高界智防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防技术服务,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市政设施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紧急救援服务,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气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 武汉迅起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紧急救援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 武汉立德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 武汉德芯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0
1 武汉熙和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
1 武汉穿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
(三)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标记或冻结的情况;黄立所持发行人股份有8,000万股质押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标记或冻结的情况。宁波市美森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发行人4,311.02万股进行质押。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结构完整,具有独立的研产供销系统,具备独立面向市场并自主经营的业务能力,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控股股东的债务提供过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指派或干预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均与控股股东分离,独立规范运作;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薪,也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建立了一套适应自身发展的组织机构,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建立了独立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专门的财务人员。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没有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历年来,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依法独立缴纳各种税费;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决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运用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明细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各类二级及三级子公司共有21家,其基本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500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贸易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技术有限公司 2,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软件 100 设立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33,8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3,000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研发生产 100 并购
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2,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6,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10,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 41.02 德国 德国 贸易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系统集成服务 100 设立
襄阳汉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00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 5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益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铭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德光检测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检验检测 100 设立
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1,098.8(港币)注1 香港 香港 投资平台 100 设立
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 1(港币) 香港 香港 投资平台 100 设立
PixPortCo.,Ltd. 4,000(泰铢)注2 泰国 泰国 研发生产 100注3 设立
武汉芯火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贸易 100 设立
注1: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于2025年8月6日由10,000.00港币增至10,988,000.00港币。
注2:泰国PixPortCo.,Ltd.注册资本于2025年8月20日由4,000,000.00泰铢增至40,000,000.00泰铢。
注3:本公司之孙公司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PixPortCo.,Ltd.比例为100.00%,其中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99.99%,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0.01%。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1、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33,800万元,注册地武汉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55,574.60万元,净资产104,788.8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98,030.61万元,营业利润41,988.51万元,净利润36,638.33万元。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5,523.83万元,同比增长6.40%;净资产137,146.63万元,同比增长30.88%,主要系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持续向好并结转未分配利润所致;2024年营业收入118,709.58万元,同比增长21.09%;营业利润33,503.38万元,同比下降20.21%;净利润31,136.89万元,同比下降15.02%。
2、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武汉市,经营范围: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子产品、光学材料及元器件、光学及光电系统、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电器机械及器件、自动控制设备、软件的研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孵化器的建设开发、运行管理及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1,746.94万元,净资产11,751.41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1,482.35万元,营业利润3,469.64万元,净利润2,800.76万元。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7,740.11万元,同比下降13.77%;净资产29,702.53万元,同比增长152.76%,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大,2024年净利润增加1.79亿元所致;2024年营业收入43,050.75万元,同比增长274.93%,主要系同比增长516.51%,主要系(1)非制冷探测器市场向好,全资子公司“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产品逐步打开市场,2024年收入相比去年增加2.4亿元,增长率209.3%;(2)2024年3月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和“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两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74亿元所致;营业利润21,390.64万元,同比增长516.51%,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营业利润规模增加所致;净利润17,941.37万元,同比增长540.59%,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带来的净利润规模增长所致。
3、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28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武汉市,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含计量器具)、电子产品、光学及光电系统、半导体器件及集成电路、二类医疗器械、自动控制设备研发、生产、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及销售;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货物的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01,431.75万元,净资产35,013.6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80,365.52万元,营业利润15,365.76万元,净利润13,932.75万元。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85,656.20万元,同比下降15.55%;净资产43,765.73万元,同比增长25.00%;2024年营业收入86,929.78万元,同比增长8.17%;营业利润9,950.78万元,同比下降35.24%,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研发费用增长所致;净利润8,437.56万元,同比下降39.44%,主要系研发费用增长所致。
4、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地襄阳市,经营范围: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住房租赁;火箭发动机研发与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加工机械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并未设定相关许可的,企业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5,121.24万元,净资产24,613.04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847.36万元,营业利润-6,493.99万元,净利润-6,452.81万元。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7,971.49万元,同比增长3.79%;净资产26,063.88万元,同比增长5.89%;2024年营业收入32,236.56万元,同比增长150.92%,主要系受外部环境影响,2023年汉丹非致命性武器订单较少,收入低于正常水平,2024年起,该系列产品订单陆续回归正常所致;营业利润769.46万元,同比增长111.85%,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订单恢复正常规模后,收入大幅增长,而固定费用无明显上升,综合导致营业利润转亏为盈;净利润1,182.35万元,同比增长118.32%,主要系营业利润转亏为盈所致。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明细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主要参股公司。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本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亦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未发生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与决策的行为。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选举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及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1、审计部
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
2、董事会办公室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工作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工作,负责收购、兼并、股权投资转让等资本运作事项,负责项目投资的市场调研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工作,是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日常事务常设办公机构。
3、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商务接待、档案管理及日常行政工作,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任务。
4、研发中心
负责公司红外热像产品和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为制造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5、制造中心
负责公司红外热像产品、精密结构件及光学零件的生产制造。
6、市场部
负责公司红外热像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推广与销售。
7、质量部
负责公司进料、生产过程、最终产品的品质管理。
8、工艺部
负责组织编写工艺规范、作业指导书、随工流程卡及相关技术管理。
9、发展规划部
负责收集、分析行业信息,组织拟定公司各阶段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为企业决策提供可行性方案和建议。
10、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及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11、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管理及税收策划。
12、采购部
负责企业所需物资采购、配合验收和相关管理工作。
13、仓储部
负责制订公司物料的存储、收发、调配政策和程序,并监控实施:负责仓库库存及成品管理。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为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以公司基本控制制度为基础,涵盖了经营管理类、财务管理类等整个公司经营管理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货币资金管理规定
发行人制订《货币资金管理规定》,明确公司经济业务的所有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控制和监督机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规定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人员负责经济业务的收支和审核管理工作。
2、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制订《筹资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对筹资业务的内部控制,控制筹资风险,降低筹资成本,防止筹资过程中的差错与舞弊,该制度规定公司筹措资金应比较各种资金筹措方式的优势和筹资成本的大小,要讲求最佳资本结构,确定所需资金如何筹措。筹措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重大筹资活动需由会计部门、证券部及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论证,必要时聘请外部顾问论证后提交至董事会审批。
3、对外投资制度
发行人制订《对外投资制度》以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对外投资制度对审批权限、管理机构、转让与收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
4、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制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作出规定: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中,应当强化对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5、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发行人制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对财务报销的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公司内控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
6、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分、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发行人各分、子公司的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及费用管理、关联交易及重大信息报告等内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7、销售与收款管理规定
发行人制订《销售与收款管理规定》,对公司在销售商品到收回货款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行为,主要包括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订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发票及收回货款等行为作出规定。
8、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发行人制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集团内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核算细则、关联交易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加强关联交易管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统一关联交易方法,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
9、内部审计制度
发行人制订《内部审计制度》,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评价,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保障内部审计机制的完备性,保护投资者权益。
10、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制订《信息披露制度》,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明确信息披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抄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
11、对外担保制度
发行人制订《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为其他单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所应遵循的制度规范,明确对外担保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及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人员责任等内容。
1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司安全正常经营,发行人制定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建立短期流动资金突发紧张的预警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遇到突发性财务风险事件时,积极化解风险,使损失降至最低。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高德红外董事人数为7名,监事3名,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6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董事会 1 黄立 男 董事长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2 张燕 女 董事、总经理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3 黄晟 男 董事、副总经理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4 丁琳 男 董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5 文灏 男 独立董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6 张慧德 女 独立董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7 郭东 男 独立董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监事会 8 孙林 男 监事会主席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9 易爱清 男 监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10 李勋龙 男 监事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高管 11 苏伟 男 常务副总经理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12 黄建忠 男 副总经理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13 柳国普 男 副总经理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14 黄轶芳 男 财务总监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15 陈丽玲 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23年05月16日至2026年5月16日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立先生,1963年6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华中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工商联副主席。曾荣获国防科技工业协作配套先进个人、第六届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2003——2004年度优秀创业企业家、2009年第十六届湖北省优秀企业家(金牛奖)、2011年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大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14年获得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2015年武汉市黄鹤英才企业家、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2016年湖北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2017年获湖北省技术发明二等奖、资智回汉杰出校友、2018年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8年中国民营经济40年风云人物、2018年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2019年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19中国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十四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专家、2019杰出楚商称号、2020年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1年荣获杰出楚商称号、湖北省特级专家荣誉称号、湖北省杰出人才奖、2022年获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光谷卓越企业家称号、2023年荣获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023年荣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专精特新年度高人,2024年荣获中国经济传媒协会主办承办的为中国经济点赞——企业家之夜荣誉、2024年受聘为“武汉科技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研发部高级工程师、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电力应用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武汉中兴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务。黄立先生是本公司创始人,是公司红外热像仪专有技术的主要研发者,现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燕女士,1981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在读,正高级经济师。2002年武汉大学毕业加入高德红外,历任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因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出色表现,连续两年入选福布斯杂志评出的“中国杰出商界女性100人”,2021年其参与的《高性能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3年其参与的《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获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任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业商会副会长,九三学社东湖高新区副主委,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黄晟先生,1989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任武汉市工商联(总商会)副会长,武汉市政协委员。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2年入选3551光谷人才计划—高端管理人才,2023年荣获—光谷工匠企业家荣誉称号,2024年3月获得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16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丁琳先生,1974年5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历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并购部主管、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主管、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2019年创立锦沄商汇国际证券,担任行政总裁,2021年创立翊景基金,现任翊景基金管理合伙人,并兼任荣晖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委员),本公司董事。
文灏先生,1961年4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共党员,华中科技大学退休教师。公开发表多篇论文、出版教材多部,曾参与多个国家级项目,主持开发多个国际重大项目。荣获1989年年度航天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0年度地矿部科技进步奖四等奖、1995年度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特等奖、1996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等荣誉。曾任华中科技大学信息系主任、广州金鹏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华中科技大学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慧德女士,1964年4月生,管理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湖北省财政厅会计电算化委员会委员、中初级会计电算化培训教师。国税和地税的一会计电算化查账技巧主讲教师,长期从事会计电算化、ERP会计信息系统的教学研究及实际运用。
1985年湖北财经学院毕业留校任教;2005年9月-2008年12月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实验中心常务副主任。曾任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博森匠艺家居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大成科创基础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双喻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桂林市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郭东先生,1980年1月出生,法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8年9月至今任西藏涌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拉萨联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林先生,1972年9月出生,毕业于湖北社会科学院,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北京武警总队八支队十四中队、湖北省水产技术推广中心,2004年进入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工作,现担任公司行政保卫部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易爱清先生,1983年8月出生,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室主任、研发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DD研究院院长,监事。
李勋龙先生,1980年3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5年起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室主任、研发中心主任,担任过多个红外、激光、数据链以及综合光电系统总师,成功设计开发定型了多款技术先进的型号产品,现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高芯科技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苏伟先生,1977年10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武汉大学EMBA。任湖北省科协第十届常委。2013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020年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22年入选武汉东湖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高端管理人才”。曾任职于湖北电力公司,2005年进入本公司,历任研发中心主任、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黄建忠先生,1971年10月出生,毕业于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大学讲师。2002年进入武汉高德光电有限公司(现高德红外)工作,2005年起任公司总工程师,担任过多个国家级J工产品的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先后主持了公司多款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其中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成像仪获科学技术部颁发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IR系列非制冷焦平面红外热像仪》被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高性能红外成像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应用》获湖北省科技技术进步一等奖,《高帧频、大面阵红外成像关键技术及装备》获教育部技术发明二等奖,《空地导弹红外制导光电成像系统》获J队科技进步贰等奖,2017年荣获“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2018年获武汉市劳动模范称号,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柳国普先生,197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进入公司(前身红外有限)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制造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黄轶芳先生,1980年12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陈丽玲女士,1978年6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职工5,100人,其中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为1,749人和2,24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2,993人。员工结构如下:
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811
截至2024年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3,289
截至2024年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5,100
按专业构成划分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749
销售人员 260
技术人员 2,242
财务人员 55
行政人员 794
合计 5,100
按教育程度划分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高中及以下 974
大专 1,133
本科 1,880
硕士 1,091
博士 22
合计 5,1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一)经营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核准领取的91420100764602490E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行人经营范围如下: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智能仪器仪表制造,
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计算器设备制造,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
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1、总体经营情况
发行人业务涵盖了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传统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四大业务板块。具体业务板块情况如下:
(1)红外焦平面探测器芯片板块
公司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红外芯”生产线,打造出涵盖全球主要技术路线的非制冷、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制冷型红外探测器芯片批产线。在国防领域,公司自产的高端探测器已大批量装备于国内诸多高端型号系统;在民用领域,非制冷晶圆级封装探测器大规模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工业过程控制、警用执法、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物联、应急救援等新兴领域,并通过平台化战略快速提升红外技术在各类民品领域的市场化普及。
(2)红外热成像整机及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板块
作为公司传统的优势板块,公司确立了高端化、系统化、集成化的发展方向,建立了雷达、激光、精密机械、先进电子、通讯、人工智能、陀螺稳定伺服、目标检测跟踪等数十个研究室,围绕着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开展工作,实现了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公司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同时,凭借红外探测器产业化优势及多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公司大力拓展红外热成像技术在物联网、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空调、住宅安防、户外夜视、防火监测、手机及人脸支付、突发公共卫生安全等新兴领域的市场应用。
(3)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板块
作为向国家提供重点型号系统总体产品的民营企业,公司研制成功了某型号完整装备系统并获得该类系统总体科研生产资质,已与机关正式签署了国内批量采购订单并实现首批交付任务。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专注为国家研发“高、精、尖”核心技术和产品,服务国防装备建设。随着各中标型号项目逐步落地,该板块业务实现了从单一到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公司型号项目业务比重将逐步向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倾斜,持续为公司贡献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
(4)传统非致命性弹药、信息化弹药板块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丹机电主要从事非致命性弹药、地爆装备、炮兵子母弹、引信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配备于部队、WJ及公安队伍,在同行业处于龙头地位。
2、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93,429.14 100.00% 267,758.51 100.00% 241,505.66 100.00% 252,859.42 100.00%
分行业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2,315.88 99.42% 261,894.73 97.81% 236,602.08 97.97% 248,847.73 98.41%
技术服务业 110.80 0.06% 4,278.31 1.60% 3,175.80 1.32% 2,173.17 0.86%
其他 1,002.46 0.52% 1,585.48 0.59% 1,727.78 0.71% 1,838.51 0.73%
分产品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 186,606.98 96.47% 233,306.40 87.13% 226,338.49 93.72% 222,495.76 87.99%
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 5,708.90 2.95% 28,588.33 10.68% 10,263.59 4.25% 26,351.97 10.42%
技术服务 110.80 0.06% 4,278.31 1.60% 3,175.80 1.32% 2,173.17 0.86%
其他 1,002.46 0.52% 1585.48 0.59% 1,727.78 0.71% 1,838.51 0.73%
近三年及一期,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收入稳中有增,经营情况良好。按产品划分来看,拟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于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分别为222,495.76万元、226,338.49万元和233,306.40万元、186,606.9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87.99%、93.72%、87.13%和96.47%;第二收入来源为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但该产品在2023年由于订单量减少导致当
年收入占比出现下滑,2024年该产品订单量增加,近三年及一期该产品收入分别为26,351.97万元、10,263.59万元、28,588.33万元和5,708.9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10.42%、4.25%、10.68%和2.95%。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营业成本合计 94,739.19 100.00% 158,731.32 100.00% 135,908.84 100.00% 134,759.83 100.00%
分行业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4,006.55 99.23% 154,653.84 97.43% 133,639.39 98.33% 129,858.35 96.36%
技术服务业 96.37 0.10% 2,898.54 1.83% 1,754.61 1.29% 3,860.50 2.86%
其他 636.27 0.67% 1,178.94 0.74% 514.85 0.38% 1,040.98 0.78%
分产品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 90,226.77 95.24% 133,239.50 83.94% 122,491.71 90.13% 108,421.22 80.46%
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 3,779.77 3.99% 21,414.35 13.49% 11,147.68 8.20% 21,437.14 15.91%
技术服务 96.37 0.10% 2,898.54 1.83% 1,754.61 1.29% 3,860.50 2.86%
其他 636.27 0.67% 1,178.94 0.74% 514.85 0.38% 1,040.98 0.78%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分别为134,759.83万元、135,908.84万元、158,731.32万元和94,739.19万元,公司营业成本逐年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最近三年及一期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毛利润 毛利润占比 毛利润 毛利润占比 毛利润 毛利润占比 毛利润 毛利润占比
毛利润合计 98,689.95 100.00% 109,027.19 100.00% 105,596.82 100.00% 118,099.59 100.00%
分行业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8,309.33 99.61% 107,240.89 98.36% 102,962.69 97.51% 118,989.38 100.75%
技术服务业 14.43 0.01% 1,379.77 1.27% 1,421.19 1.35% -1,687.33 -1.43%
其他 366.19 0.37% 406.54 0.37% 1,212.93 1.15% 797.53 0.68%
分产品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 96,380.21 97.66% 100,066.90 91.78% 103,846.78 98.63% 114,074.54 96.59%
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 1,929.13 1.95% 7,173.98 6.58% -884.09 -0.84% 4,914.83 4.16%
技术服务 14.43 0.00% 1,379.77 0.01% 1,421.19 0.01% -1,687.33 -0.01%
其他 366.19 0.00% 406.54 0.00% 1,212.93 0.01% 797.53 0.01%
(3)最近三年及一期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毛利率 51.02% 40.72% 43.60% 46.71%
分行业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1.12% 40.95% 43.52% 47.82%
分产品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 51.65% 42.89% 45.88% 51.27%
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 33.79% 25.09% -8.61% 18.65%
注: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润情况表中,因各业务板块单项数据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导致分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以上情况不影响整体数据的准确性。
3、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①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资、材料的采购业务。采购部负责组织采购合同评审,依据给定的采购标准、技术、工艺文件和验收规范以及需求部门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实行供方分类,供应商的评定、选择和重新评价,采购信息,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产品的验证,入库和发放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为规范采购工作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采购部制定了《采购工作细则》《招投标采购的工作规定》《供应商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规定了采购要求和流程。
②生产模式
营销部门根据市场调查分析或者与顾客草签的合同、协议书等,与有关部门形成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草案,并组织评审,形成项目合同或市场任务书,负责将评审通过后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或市场任务书等送达科研生产管理部予以实施。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作为关注焦点,以市场为驱动、以全员市场意识作为运营宗旨,以把客户的需求转化成盈利的商机作为市场理念,形成了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导向的研发、生产及售后服务机制。营销部门会同研发、生产等部门,对公司产品实现过程情况与顾客进行沟通,以充分了解顾客的要求,完善产品要求的评审,采购、工艺、生产、质量、检验、售后等部门紧紧围绕满足客户要求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③销售模式
销售部门负责识别顾客需求和期望,组织合同评审,签订销售合同,下达合同产品生产任务,办理交付出库手续,保障销售回款,建立销售资料档案。生产部门负责合同产品的生产,保障客户产品的交付及交期,接受客户的相关咨询。在国防领域,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取得的型号项目,后续根据客户要求签订相关合同,销售对象主要是J队各装备使用单位、承制装备的总体厂家、J工科研院所。在国外市场,公司与具有相关出口权的J贸公司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在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产品通过上述J贸公司对外销售。
在民用领域,公司与行业内诸多头部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为其供应优质的红外探测器芯片、机芯模组及整机产品。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①从上游采购情况来看,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金属原材料、非金属原材料、光学原材料等。其中大部分原材料均采购自国产厂商,且与原材料供应商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基于自身的规模优势,以及采取与供应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措施,有效控制采购价格的波动,整体议价能力较好。供应商集中度方面,公司通过招标、竞价、集中采购等方式降低采购价格,减少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2024年公司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占整体材料采
购额的比例为14.30%,供应商集中度很低。供应商账期方面,付款方式均采取T/T电汇结算,付款账期为30~90天,部分会支付预付款。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15,270.00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4.6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2024年度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万元) 21,417.9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4.3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发行人前5名供应商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供应商中无直接或间接权益。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非致命性弹药的生产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由于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资料涉及敏感信息,发行人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合并披露。
②下游销售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其中红外焦平面芯片主要面向的客户是安防、消防、工业检测、仪器仪表、智能驾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集成商或者整机系统研发生产商;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下游客户主要有武警部队装备部、陆军装备部及公安部装财局;型号产品则主要面向国内军队装备部和装备主管机关单位。因下游行业的特殊性,军用产品具有较高的资质验证壁垒、技术和生产壁垒及性能要求,公司与大部分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下游结算方面,红外焦平面芯片结算账期一般在90天以内,而型号产品等相关军用类产品受项目进度、财政预算及付款审批流程影响,客户的验收周期和付款周期大多以年为单位,回款周期以1~2年为主。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万元) 148,992.32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77.03%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2024年度发行人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万元) 139,080.76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1.94%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发行人前五名销售客户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无直接或间接权益。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非致命性弹药的生产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由于发行人前五大客户资料涉及敏感信息,发行人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合并披露。
发行人主营业务由于涉及国家秘密,为满足保密要求,发行人未在主营业务中披露上下游企业名称等详细内容,相关内容仅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披露,发行人承诺未披露前述内容不会对本期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3)产销区域
发行人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近一年一期国内市场收入占比超80%,但近年来公司大力推进海外业务合作,通过与具有相关出口权的军贸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202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与某军贸公司签订的完整装备系统的验收交付,进一步扩大了军品出海规模,有效推动业绩增长。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国内 181,258.13 93.71% 233,913.23 87.36% 172,773.25 71.54% 191,823.54 75.86%
国外 12,171.01 6.29% 33,845.28 12.64% 68,732.41 28.46% 61,035.87 24.14%
(4)关键技术工艺
发行人重视研发创新,近年来研发投入力度和研发人员占比持续提升,同时公司研发组织管理体系以全产业链整合为核心,具有健全的研发管理机制与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研发团队稳定性较高。在红外探测器芯片方面,公司在红外行业具有领先的研发技术,是能同时批量生产非制冷和制冷两种探测器的民营企业,并全面构建红外“芯”平台战略,突破红外芯片“卡脖子”技术。在研发成果转化方面,近年来多项红外成像创新技术成果得到工程化验证,重大订单成功落地实现价值转化,研发成果转化能力良好。公司目前拥有75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4件、实用新型专利407件、外观设计专利117件),拥有有效商标305项,著作权登记24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25项。
发行人构建了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再到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在产业链上游延伸方面,公司目前已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红外芯”生产线,包括主要技术路线的非制冷、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制冷型红外探测器芯片批产线。在产业链下游延伸方面,公司于2015年收购汉丹机电,拓展了非致命性弹药、地爆装备、炮兵子母弹、引信等产品。公司产品应用主要分为军用领域及民用领域,在军用领域,其产品包含各型号军用产品等;在民用领域,其产品包含手持测温类、安防监控类、光电观测类及机芯模组类产品,可应用于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工业过程控制、警用执法、汽车辅助驾驶、智能物联、应急救援、户外夜视、防火监测等多个领域中;近年来民用产品应用领域持续拓展,整体规模效应逐渐体现,民品业务占比持续增长。整体来看,公司产业链布局完善,产品类型丰富,且能广泛应用于下游军用及民用市场领域。
(5)行业地位
行业地位方面,公司是国内红外热成像领域的龙头企业,并凭借“芯片—模组—整机”全产业链自主化能力,在全球红外热成像领域稳居第二(仅次于TeledyneFLIR),在国内市场份额持续领先。在核心器件自研、技术一体化设计、快速迭代创新等方面占据优势,能够实现产品小型化、轻量化以及低成本化,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从产能布局方面,公司目前生产体系主要分为军品热成像仪、武器系统、民品、探测器芯片四大生产板块,整体产能布局完善。
表:近年来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单位:台/套、发)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红外综合光电及完整装备系统 销售量 229,878.00 167,379.00 183,563.00
生产量 217,820.00 196,020.00 218,575.00
库存量 56,011.00 84,652.00 119,664.00
传统弹药及信息化弹药 销售量 2,477,077.00 549,919.00 2,053,170.00
生产量 1,752,149.00 935,532.00 2,007,309.00
库存量 39,142.00 424,755.00 378,894.00
数据来源:公司年报
发行人自发行上市前就瞄准了红外热成像技术中最为核心的红外探测器芯片领域国产化,现已搭建起非制冷、制冷型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三条完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芯片生产线,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防、工业检测、检验检测、安防监控、汽车辅助驾驶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作为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构建了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再到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
在红外探测器芯片方面,发行人是能同时批量生产非制冷和制冷两种探测器的民营企业。公司红外芯片产品品类丰富,覆盖多种面阵规格、多种像素尺寸及多种波段组合,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已全面构建红外“芯”平台战略,推动红外技术的规模化、多样化、普及化和消费品化。
在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方面,作为发行人传统优势板块,公司围绕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开展科研生产工作,实现了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公司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研制工作,在某些重点领域市场具备独占性优势。
在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方面,发行人已获得多类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科研及生产资质,涉及的完整装备总体领域覆盖面广、品类多样,在国内及外贸多个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竞标中展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各型号项目逐步落地,公司实现了从单一品类到多品类、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名符其实的装备系统总体生产供应商。
九、公司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
(一)公司主要在建项目ꞏ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总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建设内容 建设计划及现状 建设期 证照批文具体情况 自有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到位情况
襄阳新火 22,150.00 14,266.35 项目占地面积600亩(闻畈村450亩、毕庙村15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公用工程,年产火工品400万件。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主要建设生产区,第二期主要建设库区(并包括生产区的部分建设内容)。 工程进度99.00% 2017年5月-2025年12月 备案证: 2209- 420602-04-01-81618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鄂(2025)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124号、鄂(2025)襄阳市不动产权第0060020号环评:襄审批环评[2016]152号 100.00% 按项目进度到位
工区二期
合计 22,150.00 14,266.35
(二)拟建工程
无。
十、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将紧跟国家提出“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有力的科技创新体系。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红外核心关键器件的科研投入,保证核心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同时,公司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积极申请、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任务,勇担科技攻关重任,持续将前瞻性的红外高科技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广泛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为客户提供领先的红外核心器件、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立志成为核心技术驱动下的高科技企业。
(二)经营计划
1、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专注红外核心器件的科研创新,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伙伴的深度合作,构建红“芯”平台战略,通过不同行业、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动红外技术的规模化、多样化、普及化和消费化,共同打造红外生态圈,同时强化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持续优化提升公司经营结构,全方位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主动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竞争新高地,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2、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推进光电系统及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科研生产工作
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专注为国家研发“高、精、尖”核心技术和产品,服务国防装备建设。经过多年来在红外行业技术实力的不断积累、科研创新投入的不断加强、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公司多款型号产品在国内精确制导总体系统型号产品及关重件配套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在某些重点领域市场具备独占性优势。作为“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保质保量完成型号项目类产品交付任务,同时公司会持续投入研发,保持公司在精确制导总体型号上积累的先发优势并不断深化。
3、聚焦细分市场,优化产品与运营策略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致力于高端化、智能化、定制化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以满足细分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通过不断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在市场上的份额。在市场运营方面,公司将实施差异化战略,结合本地化营销、精准渠道布局及行业合作,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渗透率。通过加强与各区域经销商的协同合作,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增强业务增长的稳定性。
4、保障核心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
在确保已签订单能够稳定产出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保障核心新产品的研发进度以及重大竞标项目的定型进度。面对日益增加的市场需求,公司在满足非制冷传统金属陶瓷产品订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晶圆级封装产品的自动化生产能力,为非制冷扩充了新的产品类别。在制冷探测器方面,公司订单需求稳定,但新品研发需求压力较大,特别是大面阵产品种类增加迅速。
5、智能制造升级,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以建设“智能工厂”为核心,全力打造具备高度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特点的现代化制造基地,并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优化生产决策全面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实现生产流程的智能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6、推进管理变革,提升经营效益
为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公司将围绕“提绩增效”核心目标,全面推进管理变革与组织效能提升,通过管理变革,将强化全员经营意识,提高团队经营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经营效益。
7、推动民品市场在更多应用场景的大规模拓展
在民用领域,公司坚定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核心”,致力于构建云边端一体化产品体系,深入探索数智化产业的发展布局,大力拓展在电力、工业检测、户外夜视及泛安防等多个领域的业务疆域。在新兴市场方面,公司与包括物联网、机器视觉、智能终端等相关创新行业头部企业共同探讨智能化新兴市场及产品开发,不断提升行业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打造新的核心成长点,进一步扩大市场空间。公司正加速推动以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智能感知和人工智能技术在城市治理、产业赋能、生活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场景应用。依托红外热成像从芯片到设备至系统的垂直领域全栈能力,公司构建了全光谱、全感知、全智能、全天候的空天地一体化感知体系,打造了空天地一体化平台和数据要素平台。这一体系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公安、交通、应急、电力、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为政企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端到端解决方案和智能创新运营服务。
8、构建多层次营销网络、加强自主品牌建设
公司持续深化品牌进阶之路,持续加强对自主品牌的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以拓展自主品牌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明确了“以自主品牌为核心”的战略发展方向,将加强自主品牌产品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注重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的提升,持续加强对自主品牌的品牌推广和市场营销。公司将持续在全球市场构建多层次营销网络,全方位提高品牌影响力。
9、收购兼并
公司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会向产业链上下游及相关行业进行延伸,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优质资产、实现有效扩张、创新资源共享等,促进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十一、公司所在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1、公司所处的行业
红外热成像技术是一种通过探测标的物的红外辐射,并加以信号处理、光电转换等手段,将标的物的温度分布的图像转换成可视图像,它广泛用于检测和显示物体的温度分布情况。红外热成像技术能在完全黑暗的环境下探测到物体,且不受烟雾、粉尘等因素影响,可以全天候使用,同时红外热成像技术是通过被动的方式探测物体发出的红外辐射,相较于其他带光源的主动成像技术更具有隐蔽性,因此红外热成像技术作为现代战争中重要的战术和战略手段,广泛应用在侦察、跟踪、制导、预警、对抗等场景。随着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和成熟,红外芯片量产能力的提升,成本的大幅下降,红外热成像技术在民用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2、红外热成像行业发展阶段
红外热成像技术自诞生以来,经历了从国防专用到民用普及、从进口依赖到国产替代、从单一功能到多场景融合的多个发展阶段。
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展始于西方国家并长期应用在侦察、夜视装备和精确制导等国防领域。鉴于红外热成像技术作为国防安全与前沿科技融合的关键领域长期面临西方国家的严密技术封锁,其核心器件与装备体系被严格限制对华出口。基于“国产化”自主研发的国家战略布局,我国积极开展对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的自主化探索,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持续投入和产业政策的精准引导,国内头部企业通过多年的技术攻坚,已打破全球红外热成像领域原有封锁格局,在核心器件、先进装备、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等领域实现了自主可控及产品全系统国产化。
当前,我国已构建起从底层核心芯片到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彻底扭转红外热成像领域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更在车载夜视、智能巡检等新兴应用场景形成技术输出能力,标志着我国在全球红外科技竞争格局中实现从追赶到领跑的跨越式发展。
3、所处行业基本特点
(1)强化国防科技自主创新、加快高端装备迭代升级
在国家安全战略升级与科技强J目标的指引下,我国将国防科技创新置于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强化国防科技自主创新,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技术,构建智能化、模块化、协同化的新型装备体系”。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地区冲突和局部摩擦持续不断,世界各国竞相加大J事投入,我国在J费投入占比上与其他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同时,人工智能等新质生产力要素深度融入国防工业体系,加速国防科技领域技术的突破与迭代、缩短了创新周期,持续推动装备智能化升级进程,催生大规模高端装备市场需求,为国防科技创新注入持续发展动能。
(2)行业壁垒较高
资质壁垒:根据国家关于J品资质管理的规定,对负责WQ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中有关J品的企业实行许可管理,相关关键资质的申请要求高、审批流程复杂且周期长,对企业的业务范围和产品类别也有明确限定,从事此类业务具有较高的资质壁垒。
技术和生产壁垒:以红外热像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光电系统及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的研发、生产过程中需要运用到基础物理、材料、光学、热学、机械、微电子、计算机、软件、图像处理、飞控、人工智能、系统总装总调等多个学科领域的技术储备,是跨门类多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且产品的制造精密度高、系统复杂度高、应用场景多样,新型产品的改进及迭代更是依赖于前代产品的技术经验。公司在这些细分领域积累了大量技术、专利,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护城河”。同时,J工产品结构复杂,对产品性能和可靠性的要求高,往往需要长周期的研发投入,J品研制、生产和储存等环节涉及特殊工艺和安全要求,因此对企业的整体综合科研生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形成了更高的科研生产壁垒。
(3)加速本土化替代步伐,产业链上下游协调拓展
在核心技术自主化与产业链协同深化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红外热成像行业在探测器、光学、算法和图像处理等领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得益于基础工业能力与数字技术的全面提升,国内有实力的红外热成像生产企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在底层核心技术领域方面,随着自主可控的制冷及非制冷红外核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技术的逐一攻克,国内实现了红外核心芯片的大批量生产,大大推动了红外技术在国防及新兴民用领域的快速发展。在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领域方面,红外光电行业头部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已进入系统总体供应商序列。
(4)政策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前沿技术融合催生新兴产业
近年来,我国将红外热成像技术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密集出台政策,推动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加强红外成像技术研发,支持高端探测器芯片国产化;《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则鼓励红外热成像技术与人工智能、物联网深度融合。随着红外核心芯片小型化、低成本、高可靠性、大批量生产的实现,红外科技产品迎来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契机,也为千行百业的迭代更新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
在政策红利与技术突破的双重驱动下,红外热成像探测器芯片正加速向智能化、消费级市场渗透。人工智能与红外技术的融合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通过将人工智能算法应用于红外图像处理,可以实现更精准的图像识别和目标检测,同时人工智能的深度赋能不仅提升了传统应用场景的效率,更催生了智能物联、智慧应急等新兴领域。
(二)红外热成像技术发展前景
1、红外热成像技术市场空间
(1)军用市场空间
在军用领域,因各国保持高度军事敏感性,限制或禁止向国外出口军用级产品,所以率先发展红外热成像技术的发达国家军队普及率较高。目前,国际军用红外产品市场主要由以美国、法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企业主导。
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军队中红外热像仪的应用比例相对较少,但随着我国国防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红外热像仪在我国军事领域的应用处于快速提升阶段,包括单兵、坦克装甲车辆、舰船、军机和红外制导武器在内的红外装备市场均快速发展,市场需求量巨大,但是受军工行业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限制,公开渠道无法获取我国军用红外市场数据。
(2)民用市场空间
随着红外热像技术的发展,民用红外热像仪成本呈下降趋势,在工业测温、教育科研、消防与安防监控、石油化工、医疗检测、辅助驾驶以及物联网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增加,全球民用红外热像行业将迎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期。
目前我国的红外热像仪市场还处于发展期,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还有很大的增长潜力。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国内市场对于红外热像仪的需求也日趋旺盛。由于红外热像仪产品应用领域广泛,能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未来市场对红外热像仪的需求预计将会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态势。
2、红外成像行业的发展趋势
(1)探测器分辨率不断增加,图像处理软件及算法重要性提升随着红外探测器技术进步,国内主流红外图像分辨率从384X288升级至640X512、1280X1024高分辨率探测器的应用场景也日益增多。分辨率提升导致单幅图像数据量剧增,需通过机芯设计显著提升数据带宽和存储器容量,同时提高图像处理算法的运行效率,以实现对高分辨率红外图像的实时数据处理。此外,探测器输出的原始信号需经图像处理算法处理才能得到可用红外图像。下游用户对红外产品成像效果、目标探测与识别自动化程度的要求提高,不同成像目标、背景及环境条件对成像算法提出多样化需求。优秀算法可在相同探测器基础上提升图像清晰度,优化性能指标。
综上,探测器技术进步与下游应用要求提升,使红外热成像处理软件及算法的重要性愈发凸显,成为影响红外热像仪整体性能的关键因素。
(2)国产化和自主化发展趋势
红外成像技术起源于西方国家,长期应用于军事领域。美国、以色列、法国等掌握先进技术的国家对我国实行严格出口审批甚至禁运。近年来,我国红外热像产业快速发展,在光学系统、图像处理、信号处理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未来有望实现自主发展,全面国产化替代探测器、镜头等核心器件。
(3)产品下游应用与产品功能进一步丰富
近年来,红外热成像技术因成本下降和技术发展,在工业检测、生产制造管理、电气自动化、城市监控、检验检疫、消防安保等民用领域广泛应用。未来,随着红外热成像产品性价比提升,以及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消费水平提高,红外产品有望在汽车辅助驾驶、户外探险等居民消费级市场进一步普及,市场规模预计持续扩大。
3、行业发展的态势
在军用领域,红外热成像技术对国防安全意义重大,国家从政策层面给予大力支持,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同时,国防现代化行业政策鼓励有技术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红外热成像领域,加速国产化进程。在民用领域,红外热成像产品成为重要消费市场,在工业检测、生产制造管理、电气自动化、城市监控、检验检疫、消防安保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市场规模预计持续扩大。
历经多年发展与技术积累,目前国内红外热成像行业已初步具备从探测器、成像机芯到光电系统等产品的全产业链生产能力,成功实现光电成像核心部件的国产替代,打破欧美发达国家的技术垄断与产品禁运。得益于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推进及国产替代需求,我国军用、民用红外热成像市场有望持续快速增长。
4、行业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
中央军委、国务院及其下属部门陆续出台系列政策鼓励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国防现代化行业支持政策为光电行业发展构建了良好政策环境,将长期促进行业进步。同时,国务院、工信部、公安部、科技部、能源部和发改委等部委也出台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鼓励产业发展。
(2)核心材料国产化替代加速
受技术发展阶段限制,我国红外热成像行业相关企业主要依赖进口探测器或机芯,特别是在中高端产品领域,长期以来受境外禁运或限制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探测器、镜头等红外热像仪核心原材料国产化进程的加速,为产业中游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打破了长期以来国外对我国技术和材料封锁的局面。
(3)下游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随着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功能强化,未来红外热成像技术将在医疗、安防、工业、自动驾驶、工业检测等民用领域广泛使用。在军事领域,红外热成像技术长期在夜间作战、侦查预警、跟踪制导、电磁对抗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在国防上的持续投入,产品的持续进步,红外热成像在军用领域会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4、行业面临的挑战
(1)交叉型专业人才缺乏
红外产品是集材料学、半导体技术、精密仪器、机械工程、光学系统、软件设计等尖端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产品,设计、研发高端的红外热成像产品,除了各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外,还需要交叉型的科技人才,由于我国红外热成像行业起步较晚,人才队伍积累相对较少,无法满足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2)中低端市场竞争加剧
随着国内非制冷探测器自主研发及量产能力的实现,非制冷型探测器成本和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从事中低端红外热成像产品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加。虽然中低端军用及民用领域的市场潜力巨大,但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行业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十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发行上市前就瞄准了红外热成像技术中最为核心的红外探测器芯片领域国产化,现已搭建起非制冷、制冷型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三条完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芯片生产线,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防、工业检测、检验检测、安防监控、汽车辅助驾驶和消费电子等领域。作为以技术驱动为核心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构建了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再到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
在红外探测器芯片方面,公司是能同时批量生产非制冷和制冷两种探测器的民营企业。公司红外芯片产品品类丰富,覆盖多种面阵规格、多种像素尺寸及多种波段组合,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时公司已全面构建红外“芯”平台战略,推动红外技术的规模化、多样化、普及化和消费品化。
在红外热成像为核心的高端光电系统方面,作为公司传统优势板块,公司围绕着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型号产品的科研生产开展工作,实现了红外夜视、侦察、制导、对抗等多层次应用。公司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产品的研制工作,在某些重点领域市场具备独占性优势。
在完整装备系统总体方面,公司已获得多类型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科研及生产资质,涉及的完整装备总体领域覆盖面广、品类多样,在参与国内及外贸多个完整装备系统总体项目竞标中体现出较强的竞争优势。随着各型号项目逐步落地,公司实现了从某一品类到多品类、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成为名副其实的装备系统总体生产供应商。
(二)公司竞争优势
作为民营高科技企业,创新技术优势是公司的安身立命之本。公司持续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在红外探测器芯片核心技术上不断探索,已成功搭建起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完整装备系统总体产品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同时公司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在加强科技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1、一体化的完整科研体系优势
公司拥有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再到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研发生产体系,完整的体系架构、四十多个齐备的优势专业、各学科相互交叉融合,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体系内资源优化整合,形成了“专业建制齐全、高效协同设计、科研生产一体”的高德模式。
2、全产业链布局及产业融合优势
公司现已搭建起包括红外核心芯片、光学部件、红外整机、激光、雷达、人工智能、数据链及型号系统总体技术等几十个专业方向的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了从底层红外核心器件,到综合光电系统,再到顶层完整装备系统总体的全产业链科研生产布局。
公司推进红外技术与其他延伸应用新技术的融合,特别是与物联网、无人驾驶、人工智能等战略性前沿技术的融合,培育竞争新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公司已与东风猛士和广汽埃安等新能源车企在智能驾驶领域达成深度定向合作,将红外热成像技术向乘用车领域普及。同时公司以红外热成像技术为基础和依托,以多维感知、视觉智能、边缘计算等技术为引领,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打造全光谱、全感知、全天候的智能物联终端和智能物联一体化数智底座,为千行百业的产业数字化提供智能物联解决方案和数据运营服务,满足客户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全价值链业务需求和创新变革。公司推出的智拓综合物联管理平台,基于物联网,以红外热成像和人工智能为核心,融合行业知识图谱,为行业提能增效,目前已在能源电力、智慧应急等领域商用。
3、自主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依托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与不断发展壮大的研发团队,公司深耕以红外为核心的高科技创新行业,在全产业链各个研究领域持续推进技术创新,致力于将前瞻性的红外高科技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并广泛推广应用,形成了以红外热成像技术为核心的独特技术优势。
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子公司高芯科技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子公司智感科技入选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肯定了公司在红外行业的科研创新能力。
(1)核心器件自主可控优势
公司成功搭建了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涵盖全球主要技术路线的非制冷、碲镉汞及二类超晶格3条完全自主可控的国产化芯片生产线,是目前国内规模化红外核心芯片与解决方案提供商,也是同时具备制冷和非制冷红外探测器芯片批产线的民营企业。基础核心底层技术的可控,让公司具备了前瞻研发、稳定生产、持续供应的实力与底气。
公司全球首发500万像素高温中波制冷红外探测器,分辨率高达2560x2048,像元尺寸仅有10μm,焦平面工作温度高至150K,该款超大面阵探测器将赋予观测人员超强的态势感知能力,可以提供超高分辨率监视图像,适合用于广域持久监视以及高端科研等红外探测任务。
(2)人才建设激活创新发展新动能
公司在红外探测器、光电系统、装备总体等四十多个专业方向凝聚了一批高层次研发人才,打造了一支朝气蓬勃、富有创新活力的科研工程师队伍,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研发课题及重点型号科研项目。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选拔及培养工作,开展各项人才培养计划,把青年科研人才放在关键核心岗位锻炼,实现人才培养螺旋式进阶推进,为公司加大人才储备量、打造国际化人才队伍,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不竭的动力。同时通过为员工制定IDP个人发展计划,更精准的赋能员工,助力其能力加速提升与职业发展。公司已获批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持续进行高层次研发人员的选用、培养,着力打造卓越工程师队伍,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把工作站建成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高地,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投身于前沿科技和国防事业。
截至2024年末公司966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职称自主评审。
(3)科技创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的优势
公司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湖北省红外光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已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资质。
公司积极探索“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成立了先进红外探测和图像识别与飞行控制两个联合实验室,与武汉大学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科技重大专项,与中科院微电子所、中科院北京半导体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开展了协同攻关。公司充分利用湖北科创供应链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科创供应链平台牵线搭桥,“牵手”1800公里外的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双方合力攻关,实现关键部件成功量产。
公司已获得荣誉包括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中国设计红星奖金奖、中国外观专利银奖、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设计奖等国内外工业设计大奖超16项,同时子公司高芯科技获得了“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目前拥有75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34件、实用新型专利407件、外观设计专利117件),拥有有效商标305项,著作权登记24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25项。
依托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集成电路与微机电系统领域的产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研院以建成集微机电系统设计、工艺改进、系统集成为一体的全流程研发生产平台为目标,凭借科研成果转化、大规模制造、专业管理与市场渠道等优势,通过“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开放合作、协同创新,开展以MEMS为核心的产业升级,形成一个以创新为特色的MEMS泛光电产业圈。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附录部分对于发行人财务指标的解释。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相关说明
(一)财务报告基本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相关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3BJAG1B0130号、XYZH/2024BJAG1B0222号、XYZH/2025BJAG1B030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认为上述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上述财务报告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2-2024年财务报告,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章节中,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2)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表无影响。
2022年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23年1月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合计 8,887,797,506.62 6,018,546.37 8,893,816,052.99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775,483.43 6,018,546.37 142,794,029.80
负债合计 1,764,425,608.02 6,018,56.37 1,770,444,154.39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60,481.79 6,018,546.37 18,579,028.16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23年1月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资产合计 9,196,154,063.06 4,688,591.76 9,200,842,654.82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85,063,509.93 4,688,591.76 89,752,101.69
负债合计 2,811,439,710.99 4,688,591.76 2,816,128,302.75
其中:递延所得税负债 1,519,650.00 4,688,591.76 6,208,241.76
2023年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集团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因适用解释17号的应付质保金、解释18号的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本集团按照解释17号、18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本公司对2024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24年1月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流动负债合计 1,499,707,286.36 -5,285,772.54 1,494,421,513.82
其中:应付账款 434,260,109.62 -5,285,772.54 428,974,337.0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7,710,695.04 5,285,772.54 342,996,467.58
其中:其他非流动负债 - 5,285,772.54 5,285,772.54
营业总成本合计 2,238,669,899.61 - 2,238,669,899.61
其中:营业成本 1,359,088,447.72 3,083,668.19 1,362,172,115.91
销售费用 99,596,349.51 -3,083,668.19 96,512,681.32
②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24年1月1日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流动负债合计 1,335,741,404.16 -4,729,772.54 1,331,011,631.62
其中:应付账款 346,389,528.46 -4,729,772.54 341,659,755.9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845,708.35 4,729,772.54 157,575,480.89
其中:其他非流动负债 - 4,729,772.54 4,729,772.54
减:营业成本 987,330,719.85 1,161,243.00 988,491,962.85
销售费用 9,126,937.61 -1,161,243.00 7,965,694.61
2024年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4、2025年1-6月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一)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1年末新增1家,纳入合并原因为新设子公司。
2022年末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 纳入合并原因
武汉高德光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0 新设
(二)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2年末减少1家,其中因新设增加1家,因公司注销减少2家。
2023年末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合并原因
杭州高德智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10,000.00 新设
2023年末发行人退出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合并原因
武汉高德光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减少 5,000.00 注销
武汉产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减少 10,000.00 注销
(三)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3年末增加7家,纳入合并原因为新设子公司。
2024年末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合并原因
武汉高益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0 新设
武汉铭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0 新设
武汉德光检测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0 新设
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15,000.00 新设
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 新设
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 新设
襄阳汉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新增 500.00 新设
(四)2025年1-6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4年末增加3家,其中因新设增加4家,因公司注销减少1家。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合并原因
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1,098.8(港币) 新设
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1(港币) 新设
PixPortCo.,Ltd. 新增 4,000(泰铢) 新设
武汉芯火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1,000.00 新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退出合并范围的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新增/减少 注册资本(万元) 纳入合并原因
优尼尔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减少 5,000.00 注销
三、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449.03 57,356.68 148,435.32 223,889.02
应收票据 3,163.97 3,172.56 1,670.31 11,729.87
应收账款 169,513.52 141,879.82 157,228.76 183,442.82
应收款项融资 601.33 367.17 3,021.41 360.72
预付款项 19,046.89 17,692.15 18,056.78 16,294.14
其他应收款 3,789.84 3,362.74 2,815.31 4,180.27
存货 245,302.36 216,078.40 188,925.37 168,842.22
合同资产 3,276.92 578.02 694.44 727.22
其他流动资产 16,730.68 18,850.96 15,526.54 12,013.23
流动资产合计 507,874.56 459,338.50 536,374.24 621,479.5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17,746.86 85,028.28 - -
长期股权投资 - - 380.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91.58 3,491.58 3,436.18 3,436.18
投资性房地产 1,660.14 1,716.97 1,830.62 1,944.26
固定资产 252,264.27 236,267.38 152,083.90 113,919.63
在建工程 5,030.30 16,086.29 50,947.54 36,030.75
使用权资产 3,952.70 4,554.19 5,733.78 4,310.26
无形资产 54,004.66 50,329.75 38,535.75 41,461.01
开发支出 11,831.40 15,186.01 11,736.94 4,310.86
商誉 14,462.43 14,462.43 23,073.20 27,812.48
长期待摊费用 3,162.33 3,521.48 3,318.82 2,593.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42.51 19,264.36 16,974.75 14,279.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691.72 14,381.27 18,206.52 17,423.4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7,940.93 464,289.98 325,877.99 267,902.08
资产总计 995,815.49 923,628.48 862,252.22 889,381.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4,072.22 95,062.55 50,023.33 53,019.11
应付票据 2,629.50 2,232.68 10,034.17 4,596.69
应付账款 81,561.83 65,360.27 42,897.43 37,721.96
合同负债 51,948.03 60,676.70 30,581.47 42,300.54
应付职工薪酬 8,898.15 12,668.30 7,580.68 9,128.85
应交税费 8,453.54 4,738.41 3,305.62 1,349.26
其他应付款 2,691.36 3,349.69 3,076.37 2,83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89.45 3,927.58 1,076.35 838.83
其他流动负债 5,363.77 3,939.85 866.72 1,804.58
流动负债合计 297,507.87 251,956.03 149,442.15 153,596.0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499.74 12,499.74 10,183.84 -
租赁负债 3,486.68 3,803.64 4,882.45 3,585.19
预计负债 1,746.57 1,206.23 215.79 596.74
递延收益 21,893.04 17,634.26 16,384.36 14,828.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52.69 1,872.17 2,104.63 1,857.9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40.30 2,232.09 528.58 2,579.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019.02 39,248.13 34,299.65 23,448.38
负债合计 343,526.89 291,204.16 183,741.80 177,044.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7,073.61 427,073.61 427,073.61 328,518.16
资本公积 87,939.67 86,610.88 82,371.03 173,932.23
其他综合收益 1,256.75 695.21 647.52 887.46
专项储备 3,127.31 3,246.39 2,922.36 2,454.25
盈余公积 32,525.91 32,525.91 32,525.91 31,733.31
未分配利润 100,365.34 82,272.32 132,970.00 169,700.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288.60 632,424.32 678,510.43 707,225.55
少数股东权益 - - - 5,111.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288.60 632,424.32 678,510.43 712,337.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5,815.49 923,628.48 862,252.22 889,381.6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3,429.14 267,758.51 241,505.66 252,859.42
其中:营业收入 193,429.14 267,758.51 241,505.66 252,859.42
二、营业总成本 150,383.10 281,134.61 223,866.99 202,145.60
其中:营业成本 94,739.19 158,731.32 136,217.21 134,759.83
税金及附加 2,262.30 2,840.86 2,975.55 1,887.74
销售费用 6,041.46 14,018.09 9,651.27 9,676.66
管理费用 13,750.14 30,338.71 25,695.68 20,453.29
研发费用 33,139.95 74,563.12 54,224.41 41,297.08
财务费用 450.07 642.52 -4,897.13 -5,929.00
其中:利息费用 1,562.05 1,661.66 956.66 959.00
利息收入 176.53 1,083.86 5,795.08 6,020.77
加:其他收益 2,625.10 5,310.00 5,775.30 7,421.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88.92 1,383.49 -34.21 443.7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44.2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5.52 -15,938.27 3,624.13 2,815.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284.73 -16,920.08 -14,705.27 -4,066.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9 -136.35 0.22 0.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788.72 -39,677.31 12,298.83 57,327.87
加:营业外收入 65.59 438.16 160.02 113.77
减:营业外支出 178.12 494.07 305.84 210.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676.19 -39,733.22 12,153.02 57,231.28
减:所得税费用 23,583.17 4,985.45 5,274.69 6,907.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093.02 -44,718.67 6,878.33 50,323.9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61.53 47.70 -239.95 -264.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61.53 47.70 -239.95 -264.50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654.56 -44,670.97 6,638.38 50,059.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8,654.56 -44,670.97 6,529.89 49,930.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108.50 128.4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单位:元) 0.0424 -0.1047 0.0159 0.11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单位:元) 0.0424 -0.1047 0.0159 0.117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381.12 330,671.21 288,770.63 241,709.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94.24 1,957.00 5,669.49 6,15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24.01 11,768.17 18,454.43 15,721.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299.36 344,396.37 312,894.54 263,583.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8,786.11 159,617.03 151,485.46 120,933.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516.31 117,386.94 90,289.26 75,368.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54.60 19,482.86 19,758.58 19,920.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79.67 24,755.08 20,466.25 23,727.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236.69 321,241.90 281,999.54 239,94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67 23,154.47 30,895.00 23,634.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00.00 94,500.00 336.04 6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2.76 1,557.45 10.00 458.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61 235.09 53.20 15.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46 726.92 726.92 726.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14.83 97,019.46 1,126.16 66,201.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340.67 72,793.09 62,692.59 50,671.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100.00 177,100.00 - 18,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9.13 2,601.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69.80 252,495.06 62,692.59 68,67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8,354.96 -155,475.60 -61,566.43 -2,470.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000.00 109,815.89 60,183.84 7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052.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000.00 109,815.89 60,183.84 88,052.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100.00 60,000.00 53,000.00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1.47 7,702.54 43,599.19 82,752.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86 1,435.55 8,682.58 31,078.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44.33 69,138.08 105,281.77 133,83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55.67 40,677.81 -45,097.93 -45,779.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8.12 191.76 172.82 237.2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8.50 -91,451.56 -75,596.54 -24,377.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711.33 148,162.89 223,759.43 248,136.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442.83 56,711.33 148,162.89 223,759.43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16.82 29,136.01 77,656.56 100,064.74
应收票据 3,163.97 2,897.31 1,308.71 11,160.18
应收账款 140,363.88 142,207.60 134,260.12 162,695.17
应收款项融资 82.53 41.40 2,834.18 259.72
预付款项 6,298.95 8,170.29 11,555.94 84,698.95
其他应收款 66,997.16 76,792.26 124,397.57 203,963.75
应收股利 16,855.00 17,055.00 54,300.00 107,800.00
存货 170,396.40 142,400.11 124,153.07 113,565.82
合同资产 3,276.92 578.02 694.44 727.22
其他流动资产 11,414.89 11,208.94 8,863.19 11,335.40
流动资产合计 409,511.54 413,431.94 485,723.76 688,470.9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59,716.55 36,729.51 -
长期股权投资 131,999.16 128,100.09 101,524.76 102,216.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04.26 1,704.26 2,013.10 2,013.10
投资性房地产 1,660.14 1,716.97 1,830.62 1,944.26
固定资产 134,851.20 135,832.23 80,759.76 56,226.35
在建工程 212.39 359.33 32,646.49 26,080.00
使用权资产 6,335.52 6,694.93 6,924.22 3,125.73
无形资产 19,004.31 14,953.89 15,060.68 17,355.08
开发支出 11,831.40 15,186.01 11,736.94 4,310.86
长期待摊费用 1,870.14 2,154.58 2,438.11 2,238.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0.33 12,692.27 10,171.90 8,975.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726.79 5,515.98 8,505.71 7,128.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5,862.17 361,640.06 273,612.27 231,613.31
资产总计 785,373.71 775,072.00 759,336.03 920,084.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15,068.68 85,058.65 40,023.33 30,017.36
应付票据 14,811.64 5,364.29 17,190.74 23,677.10
应付账款 75,932.43 77,334.01 34,165.98 36,120.32
合同负债 42,714.99 51,597.78 17,623.42 33,088.74
应付职工薪酬 3,764.07 3,657.32 2,081.64 2,942.05
应交税费 519.19 654.89 134.44 427.11
其他应付款 1,761.95 2,192.34 20,664.42 141,854.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68.84 1,400.21 869.43 404.00
其他流动负债 4,351.04 2,828.36 347.76 1,497.66
流动负债合计 259,992.83 230,087.85 133,101.16 270,028.4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6,212.05 6,178.76 6,402.83 3,017.24
预计负债 87.37 93.68 215.79 596.74
递延收益 11,016.12 7,386.03 7,475.35 6,969.9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5.97 1,109.88 1,190.60 620.8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66.07 1,525.75 472.98 379.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137.58 16,294.09 15,757.55 11,584.43
负债合计 280,130.41 246,381.94 148,858.71 281,612.8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7,073.61 427,073.61 427,073.61 328,518.16
资本公积 87,898.66 86,569.86 82,330.01 173,891.21
其他综合收益 598.62 598.62 861.14 861.14
专项储备 609.98 664.00 361.12 568.13
盈余公积 32,525.91 32,525.91 32,525.91 31,733.31
未分配利润 -43,463.48 -18,741.94 67,325.53 102,899.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5,243.30 528,690.06 610,477.32 638,471.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85,373.71 775,072.00 759,336.03 920,084.27
近三年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
一、营业收入 57,510.59 65,812.28 115938.60 144,340.96
减:营业成本 43,367.37 76,405.26 98,849.20 112,982.00
税金及附加 731.85 1,163.73 782.84 508.72
销售费用 407.93 1,195.25 796.57 1,894.98
管理费用 9,128.93 20,438.74 17,319.85 12,533.42
研发费用 12,781.76 30,378.36 23,619.61 20,224.84
财务费用 988.66 1,251.49 -2,202.30 -2,478.94
其中:利息费用 1,151.55 1,683.45 833.43 557.25
利息收入 60.48 525.24 2,999.79 2,927.46
加:其他收益 832.49 2,144.77 2,989.72 2,419.87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13.72 978.17 29,988.83 80,176.0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90.80 -14,809.18 3,805.04 3,353.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79.27 -5,597.03 -6,108.29 -2,243.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3 10.71 2.18 0.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066.73 -82,293.09 7,450.31 82,382.99
加:营业外收入 45.61 51.83 57.81 65.47
减:营业外支出 12.39 336.75 209.03 175.9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033.51 -82,578.01 7,299.10 82,272.54
减:所得税费用 11,688.03 -2,489.56 -626.92 1,352.4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721.55 -80,088.45 7,926.01 80,920.0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0.00 -554.11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721.55 -80,088.45 7,926.01 80,365.9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7,835.48 93,316.85 133,718.92 118,672.6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81 105.44 2,587.48 380.4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863.72 103,685.95 85,403.93 202,734.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704.01 197,108.24 221,710.33 321,78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974.26 128,387.13 152,158.71 167,016.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192.74 47,599.11 41,877.24 35,900.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768.65 1,040.56 866.52 5,993.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529.23 54,948.52 65,391.19 153,98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464.88 231,975.32 260,293.66 362,891.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60.87 -34,867.08 -38,583.32 -41,103.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000.00 70,000.00 336.04 4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9.30 38,291.18 83,510.00 82,376.08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76 41.64 19.27 11.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46 726.92 726.92 726.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845.53 109,059.74 84,592.22 130,114.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421.55 27,375.48 32,049.30 19,548.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200.00 130,478.91 2,200.00 2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2.33 1,297.25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03.88 159,151.63 34,249.30 39,548.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58.35 -50,091.89 50,342.92 90,566.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 85,000.00 40,000.00 5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052.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 85,000.00 40,000.00 65,052.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000.00 40,000.00 30,000.00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83.46 7,627.14 43,441.14 82,420.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21 908.85 738.14 30,637.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00.67 48,535.99 74,179.28 133,057.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99.33 36,464.01 -34,179.28 -68,005.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0.21 -26.09 9.69 20.9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619.69 -48,521.05 -22,409.99 -18,521.82
加:期初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29,133.61 77,654.66 100,064.64 118,586.47
六、期末现金及 7,513.92 29,133.61 77,654.66 100,064.64
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6,449.03 4.66% 57,356.68 6.21% 148,435.32 17.21% 223,889.02 25.17%
应收票据 3,163.97 0.32% 3,172.56 0.34% 1,670.31 0.19% 11,729.87 1.32%
应收账款 169,513.52 17.02% 141,879.82 15.36% 157,228.76 18.23% 183,442.82 20.63%
应收款项融资 601.33 0.06% 367.17 0.04% 3,021.41 0.35% 360.72 0.04%
预付款项 19,046.89 1.91% 17,692.15 1.92% 18,056.78 2.09% 16,294.14 1.83%
其他应收款 3,789.84 0.38% 3,362.74 0.36% 2,815.31 0.33% 4,180.27 0.47%
存货 245,302.36 24.63% 216,078.40 23.39% 188,925.37 21.91% 168,842.22 18.98%
合同资产 3,276.92 0.33% 578.02 0.06% 694.44 0.08% 727.22 0.08%
其他流动资产 16,730.68 1.68% 18,850.96 2.04% 15,526.54 1.80% 12,013.23 1.35%
流动资产合计 507,874.56 51.00% 459,338.50 49.73% 536,374.24 62.21% 621,479.52 69.88%
债权投资 117,746.86 11.82% 85,028.28 9.21%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0.25 0.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491.58 0.35% 3,491.58 0.38% 3,436.18 0.40% 3,436.18 0.39%
投资性房地产 1,660.14 0.17% 1,716.97 0.19% 1,830.62 0.21% 1,944.26 0.22%
固定资产 252,264.27 25.33% 236,267.38 25.58% 152,083.90 17.64% 113,919.63 12.81%
在建工程 5,030.30 0.51% 16,086.29 1.74% 50,947.54 5.91% 36,030.75 4.05%
使用权资产 3,952.70 0.40% 4,554.19 0.49% 5,733.78 0.66% 4,310.26 0.48%
无形资产 54,004.66 5.42% 50,329.75 5.45% 38,535.75 4.47% 41,461.01 4.66%
开发支出 11,831.40 1.19% 15,186.01 1.64% 11,736.94 1.36% 4,310.86 0.48%
商誉 14,462.43 1.45% 14,462.43 1.57% 23,073.20 2.68% 27,812.48 3.13%
长期待摊费用 3,162.33 0.32% 3,521.48 0.38% 3,318.82 0.38% 2,593.53 0.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42.51 0.57% 19,264.36 2.09% 16,974.75 1.97% 14,279.40 1.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691.72 1.48% 14,381.27 1.56% 18,206.52 2.11% 17,423.48 1.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7,940.93 49.00% 464,289.98 50.27% 325,877.99 37.79% 267,902.08 30.12%
资产总计 995,815.49 100.00% 923,628.48 100.00% 862,252.22 100.00% 889,381.61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889,381.61万元、862,252.22万元、923,628.48万元和995,815.49万元,呈现稳中有增的趋势。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9.88%、62.21%、49.73%和51.00%,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0.12%、37.79%、50.27%和49.00%。
1、流动资产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621,479.52万元、536,374.24万元、459,338.50万元和507,874.56万元。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其他科目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536,374.24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85,105.28万元,降幅为13.69%。发行人流动资产为459,338.50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77,035.74万元,降幅为14.36%。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507,874.5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8,536.06万元,增幅为10.57%。
(1)货币资金
最近三年末及近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23,889.02万元、148,435.32万元、57,356.68万元和46,449.0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17%、17.21%、6.21%和4.66%。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75,453.7万元,降幅33.70%,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投资活动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现金分红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91,078.64万元,降幅61.36%,系公司根据持有情况将购买的大额存单转入债权投资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0,907.65万元,降幅19.02%。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23.82 23.22 21.37 6.57
银行存款 46,415.39 56,685.85 146,415.99 223,752.87
其他货币资金 9.82 647.61 1,997.96 129.59
合计 46,449.03 57,356.68 148,435.32 223,889.0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68.89 367.54 874.07 2,138.64
发行人近三年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140.65 -
信用证保证金 - 639.65 126.83 126.54
押金 6.20 5.70 4.95 3.05
合计 6.20 645.35 272.43 129.59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受限金额分别为129.59万元、272.43万元、645.35万元和6.20万元,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和押金。
(2)应收票据
最近三年末及近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11,729.87万元、1,670.31万元、3,172.56万元和3,163.9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2%、0.19%、0.34%和0.32%。发行人应收票据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0,059.56万元,降幅85.76%,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502.25万元,增幅89.94%,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8.59万元,降幅0.27%。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275.24 33.29
商业承兑汇票 3,163.97 3,172.56 1,395.07 11,713.30
合计 3,163.97 3,172.56 1,670.31 11,729.87
(3)应收款项融资
最近三年末及近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60.72万元、3,021.41万元、367.17万元和601.3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4%、0.35%、0.04%和0.06%。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660.69万元,涨幅737.61%,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654.24万元,降幅87.85%,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34.16万元,涨幅63.77%,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601.33 367.17 3,021.41 360.72
合计 601.33 367.17 3,021.41 360.72
(4)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83,442.82万元、157,228.76万元、141,879.82万元和169,513.5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63%、18.23%、15.36%和17.02%。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6,214.06万元,降幅14.29%,主要系长账龄款项本期回款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5,348.94万元,降幅9.76%,系坏账计提金额增大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减少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7,633.70万元,增幅19.48%。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账龄、款项性质、信用风险敞口、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为基础,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对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本集团判断账龄为其信用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因此,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以应收款项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 关联方应收款项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注:关联方应收款项系指对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由最终控制方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及属于关联方范围内的销售或提供服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情况
①组合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08,946.69 51.33 8,860.59 64,466.62 34.79 5,318.50 70,905.52 38.45 5,424.27 87,734.57 41.22 6,975.71
1至2年(含2年) 26,265.91 12.37 3,661.69 41,041.26 22.15 5,778.61 31,111.76 16.87 3,593.41 78,079.19 36.69 9,018.15
2至3年(含3年) 19,229.83 9.06 3,976.72 20,200.97 10.90 4,177.56 48,825.57 26.48 7,494.72 20,551.48 9.66 3,462.92
3年至4年(含4年) 27,080.80 12.76 7,953.63 28,674.49 15.48 8,421.70 19,397.53 10.52 3,966.80 16,232.25 7.63 4,520.68
4年至5年(含5年) 19,111.11 9.00 8,577.06 19,114.05 10.32 8,578.38 9,035.39 4.90 3,148.83 5,411.74 2.54 2,329.76
5年以上 11,617.79 5.47 11,617.79 11,781.26 6.36 11,781.26 5,122.82 2.78 5,122.82 4,810.84 2.26 4,810.84
合计 212,252.12 100.00 44,647.49 185,278.64 100.00 44,056.00 184,398.60 100.00 28,750.86 212,820.07 100.00 31,118.06
②组合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908.90 100.00 - 657.18 100.00 - 236.46 14.96 - 1,631.34 93.71 -
1至2年(含2年) - - - - - - 1,344.56 85.04 - 109.47 6.29 -
2至3年(含3年) - - - - - - - - - - - -
3年至4年(含4年) - - - - - - - - - - - -
4年至5年(含5年) - - - - - - - - - - - -
5年以上 - - - - - - - - - - - -
合计 1,908.90 100.00 - 657.18 100.00 - 1,581.02 100.00 - 1,740.81 100.00 -
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103,042.86万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18%,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27,307.69万元。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金额119,633.88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4.8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25,805.00万元,集中度高,回收风险较大。
(5)预付款项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6,294.14万元、18,056.78万元、17,692.15万元和19,046.8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3%、2.09%、1.92%和1.91%。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762.64万元,增幅10.82%;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364.63万元,降幅2.02%,变化不大;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354.74万元,增幅7.66%。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预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3,978.17 73.39 15,298.40 86.47 15,867.85 87.88 16,011.99 98.27
1-2年 3,544.91 18.61 2,035.83 11.51 2,107.17 11.67 24.15 0.15
2-3年 1,206.95 6.34 317.22 1.79 6.43 0.04 217.92 1.34
3年以上 316.86 1.66 40.71 0.23 75.34 0.41 40.08 0.24
合计 19,046.89 100.00 17,692.15 100.00 18,056.78 100.00 16,294.14 100.00
发行人按预付对象归集的近三年及一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前五名债务人合计 10,908.49 57.27 9,881.92 55.85 7,915.43 43.84 7,934.72 48.70
(6)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由保证金及押金、代垫款、备用金、关联方往来款项及其他款项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180.27万元、2,815.31万元、3,362.74万元和3,789.8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47%、0.33%、0.36%和0.38%。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364.96万元,降幅32.65%,主要系汉丹公司部分收回襄阳市襄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关于新火工区搬迁改造项目总库区土地竞拍保证金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547.43万元,增幅19.44%;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427.10万元,增幅12.70%。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近三年及一期末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金及押金 1,500.92 1,497.21 1,283.35 2,621.02
代垫款 730.27 792.88 787.92 1,026.68
备用金 1,224.88 573.22 319.63 268.39
关联方往来款项 162.65 41.27 176.70 140.38
其他 507.20 718.96 449.79 338.48
小计 4,125.93 3,623.55 3,017.38 4,394.95
坏账准备 336.09 260.81 202.07 214.68
合计 3,789.84 3,362.74 2,815.31 4,180.27
(7)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和合同履约成本。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168,842.22万元、188,925.37万元、216,078.40万元和245,302.3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98%、21.91%、23.39%和24.6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0,083.15万元,增幅11.89%,主要系备货导致增加;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7,153.03万元,增幅14.37%;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9,223.96万元,增幅13.52%。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5,736.69 20,682.24 135,054.45 123,150.82 20,620.47 102,530.35
在产品 52,656.29 - 52,656.29 46,915.85 0.00 46,915.85
库存商品 55,016.14 7,641.16 47,374.98 66,101.47 7,641.16 58,460.31
委托加工物资 2,509.39 - 2,509.39 4,617.28 0.00 4,617.28
发出商品 5,690.91 - 5,690.91 1,470.92 0.00 1,470.92
合同履约成本 3,929.68 1,913.34 2,016.34 4,216.36 2,132.67 2,083.69
合计 275,539.11 30,236.74 245,302.36 246,472.70 30,394.30 216,078.40
(8)合同资产
发行人合同资产为合同质保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727.22万元、694.44万元、578.02万元和3,276.9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8%、0.08%、0.06%和0.3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32.78万元,降幅4.5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16.42万元,降幅16.76%;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698.90万元,增幅466.92%,主要系合同质保金增长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质保金 3,753.31 476.39 3,276.92 800.45 222.43 578.02 838.24 143.80 694.44 925.25 198.03 727.22
合计 3,753.31 476.39 3,276.92 800.45 222.43 578.02 838.24 143.80 694.44 925.25 198.03 727.22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67,902.08万元、325,877.99万元、464,289.98万元和487,940.93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30.12%、37.79%、50.27%和49.00%。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为325,877.99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7,975.91万元,增幅为21.64%;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为464,289.9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38,411.99万元,增幅为42.47%;2025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为487,940.93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3,650.95万元,增幅5.09%。
(1)债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0.00万元、0.00万元、85,028.28万元和117,746.86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00%、0.00%、9.21%和11.82%。2022-2023年末,发行人债权投资无余额。2024年末,发行人债权投资为85,028.2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85,028.28万元,全部为可转让大额存单。2025年6月末,发行人债权投资为117,746.8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2,718.58万元,增幅为38.48%,主要系持有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转让大额存单 117,746.86 - 117,746.86 85,028.28 - 85,028.28
合计 117,746.86 - 117,746.86 85,028.28 - 85,028.28
(2)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113,919.63万元、152,083.90万元、236,267.38万元和252,264.27万元,占比分别为12.81%、17.64%、25.58%和25.33%。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为152,083.9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8,164.27万元,增幅为33.50%,主要系产业园二期3号、4号楼以及襄阳新火工区二期建设完毕,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为236,267.3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84,183.48万元,增幅为55.35%,系产业园二期新1号楼以及工研院工业园西区建设完毕以及大额设备安装验收完毕,从在建工程转固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金额为252,264.2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5,996.89万元,增幅为6.77%,变化不大。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4,560.45 136,105.53 4,090.46 31,487.32 5,361.78 331,605.54
2.本期增加金额 14,496.17 8,406.98 52.18 1,495.17 2,637.42 27,087.91
(1)购置 - 8,406.98 52.18 1,495.17 1,938.78 11,893.10
(2)在建工程转入 14,496.17 - - - 698.63 15,194.80
3.本期减少金额 790.75 114.51 33.95 323.01 105.54 1,367.77
(1)处置或报废 0.99 114.51 33.95 323.01 105.54 578.01
(2)其他减少 789.76 - - - - 789.76
4.期末余额 168,265.87 144,397.99 4,108.69 32,659.48 7,893.65 357,325.68
二、累计折旧 - - - - - -
1.期初余额 20,608.35 54,211.37 2,568.02 12,456.82 3,099.30 92,943.86
2.本期增加金额 2,515.42 5,540.44 161.24 1,562.43 408.31 10,187.84
(1)计提 2,515.42 5,540.44 161.24 1,562.43 408.31 10,187.84
3.本期减少金额 0.50 85.21 32.25 285.18 61.45 464.60
(1)处置或报废 0.50 85.21 32.25 285.18 61.45 464.60
4.期末余额 23,123.27 59,666.60 2,697.00 13,734.07 3,446.16 102,667.10
三、减值准备 - - - - - -
1.期初余额 - - - 2,394.31 - 2,394.31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1)存货转入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 - 2,394.31 - 2,394.31
四、账面价值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145,142.60 84,731.39 1,411.68 16,531.10 4,447.49 252,264.27
2.期初账面价值 133,952.10 81,894.16 1,522.44 16,636.20 2,262.48 236,267.38
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年初余额 81,652.09 116,184.64 4,044.64 25,318.14 3,795.60 230,995.11
2.本年增加金额 72,908.36 22,615.76 202.01 8,670.37 1,657.33 106,053.82
(1)购置 - 12,619.22 202.01 8,449.39 1,657.33 22,927.95
(2)在建工程转入 72,908.36 9,996.53 - 24.34 - 82,929.23
(3)存货转入 - - - 196.64 - 196.64
3.本年减少金额 - 2,694.87 156.19 2,501.19 91.15 5,443.39
(1)处置或报废 - 2,694.87 156.19 2,501.19 91.15 5,443.39
(2)其他减少 - - - - - -
4.年末余额 154,560.45 136,105.53 4,090.46 31,487.32 5,361.78 331,605.54
二、累计折旧 - - - - - -
1.年初余额 17,156.99 45,372.63 2,399.20 8,839.96 2,748.12 76,516.90
2.本年增加金额 3,451.35 10,600.55 304.13 3,991.47 387.88 18,735.37
(1)计提 3,451.35 10,600.55 304.13 3,991.47 387.88 18,735.37
3.本年减少金额 - 1,761.80 135.31 374.61 36.69 2,308.42
(1)处置或报废 - 1,761.80 135.31 374.61 36.69 2,308.42
4.年末余额 20,608.35 54,211.37 2,568.02 12,456.82 3,099.30 92,943.86
三、减值准备 - - - - - -
1.年初余额 - - - 2,394.31 - 2,394.31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1)存货转入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
4.年末余额 - - - 2,394.31 - 2,394.31
四、账面价值 - - - - - -
1.年末账面价值 133,952.10 81,894.16 1,522.44 16,636.20 2,262.48 236,267.38
2.年初账面价值 64,495.09 70,812.01 1,645.44 14,083.87 1,047.48 152,083.90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70,868.90 在建工程东二产业园二期1号楼、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项目西区(一期)项目转入固定资产,产权证书尚未办理。
(3)在建工程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36,030.75万元、50,947.54万元、16,086.29万元和5,030.30万元,占比分别为4.05%、5.91%、1.74%和0.51%。
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为50,947.5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4,916.79万元,增幅为41.40%;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为16,086.2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4,861.25万元,降幅为68.43%,系产业园二期新1号楼以及工研院工业园西区建设完毕以及大额设备安装验收完毕,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为5,030.30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1,055.99万元,降幅为68.73%,主要系工研院在建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项目 - - - 11,076.50 - 11,076.50
襄阳新火工区二期 4,649.77 - 4,649.77 4,017.73 - 4,017.73
待安装设备 380.53 - 380.53 992.06 - 992.06
合计 5,030.30 - 5,030.30 16,086.29 - 16,086.29
(4)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和林场。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4,310.26万元、5,733.78万元、4,554.19万元、3,952.70万元,占比分别为0.48%、0.66%、0.49%、0.40%。
2023年末,使用权资产金额为5,733.7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423.52万元,增幅为33.03%,主要系租入房屋建筑物增加所致。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金额为4,554.1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179.59万元,降幅为20.57%。2025年6月末,使用权资产金额为3,952.70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601.49万元,降幅为13.21%。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房屋建筑物 3,674.60 4,272.12 5,443.80 4,012.36
林场 278.11 282.06 289.98 297.89
合计 3,952.70 4,554.19 5,733.78 4,310.26
(5)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商标和特许使用权。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金额分别为41,461.01万元、38,535.75万元、50,329.75万元和54,004.66万元,占比分别为4.66%、4.47%、5.45%和5.42%。
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金额为38,535.7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925.26万元,降幅为7.06%,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金额为50,329.7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1,794.00万元,增幅为30.61%,主要系购置土地使用权以及内部研发项目结项转入无形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金额为54,004.6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674.91万元,增幅为7.30%。
(6)商誉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商誉金额分别为27,812.48万元、23,073.20万元、14,462.43万元和14,462.43万元,占比分别为3.13%、2.68%、1.57%和1.45%。
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金额为23,073.2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4,739.28万元,降幅为17.04%。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金额为14,462.43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8,610.77万元,降幅为37.32%,主要系对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的商誉计提减值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商誉金额为14,462.43万元,较2024年末无变化。
(7)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4,279.40万元、16,974.75万元、19,264.36万元和5,642.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1%、1.97%、2.09%和0.57%。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截至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695.35万元,涨幅18.88%;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289.61万元,涨幅13.49%;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3,621.85万元,降幅70.71%,主要系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现的利润减少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77,044.42万元、183,741.80万元、291,204.16万元和343,526.8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分别为87.05%、81.33%、86.52%和86.60%;非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
占比分别为13.24%、18.67%、13.48%和13.40%。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构成,其他科目占比较低。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4,072.22 39.03% 95,062.55 32.64% 50,023.33 27.22% 53,019.11 29.95%
应付票据 2,629.50 0.77% 2,232.68 0.77% 10,034.17 5.46% 4,596.69 2.60%
应付账款 81,561.83 23.74% 65,360.27 22.44% 42,897.43 23.35% 37,721.96 21.31%
合同负债 51,948.03 15.12% 60,676.70 20.84% 30,581.47 16.64% 42,300.54 23.89%
应付职工薪酬 8,898.15 2.59% 12,668.30 4.35% 7,580.68 4.13% 9,128.85 5.16%
应交税费 8,453.54 2.46% 4,738.41 1.63% 3,305.62 1.80% 1,349.26 0.76%
其他应付款 2,691.36 0.78% 3,349.69 1.15% 3,076.37 1.67% 2,836.20 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89.45 0.55% 3,927.58 1.35% 1,076.35 0.59% 838.83 0.47%
其他流动负债 5,363.77 1.56% 3,939.85 1.35% 866.72 0.47% 1,804.58 1.02%
流动负债合计 297,507.87 86.60% 251,956.03 86.52% 149,442.15 81.33% 153,596.04 86.76%
长期借款 14,499.74 4.22% 12,499.74 4.29% 10,183.84 5.54% 0.00 0.00%
租赁负债 3,486.68 1.01% 3,803.64 1.31% 4,882.45 2.66% 3,585.19 2.03%
预计负债 1,746.57 0.51% 1,206.23 0.41% 215.79 0.12% 596.74 0.34%
递延收益 21,893.04 6.37% 17,634.26 6.06% 16,384.36 8.92% 14,828.90 8.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52.69 0.51% 1,872.17 0.64% 2,104.63 1.15% 1,857.90 1.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40.30 0.77% 2,232.09 0.77% 528.58 0.29% 2,579.65 1.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019.02 13.40% 39,248.13 13.48% 34,299.65 18.67% 23,448.38 13.24%
负债合计 343,526.89 100.00% 291,204.16 100.00% 183,741.80 100.00% 177,044.42 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53,596.04万元、149,442.15万元、251,956.03万元和297,507.87万元,在负债总额中占比分别为87.05%、81.33%、86.52%和86.60%,是发行人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构成。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3,019.11万元、50,023.33万元、95,062.55万元和134,072.22万元,占比分别为29.95%、27.22%、32.64%和39.03%。
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为50,023.3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995.78万元,降幅为5.65%;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为95,062.5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45,039.22万元,增幅为90.04%,主要系新增银行贷款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金额为134,072.22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9,009.67万元,增幅为41.04%,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120,072.22 90,062.55 40,023.33 33,019.11
其他借款 14,000.00 5,000.00 10,000.00 20,000.00
合计 134,072.22 95,062.55 50,023.33 53,019.11
注:①2025年6月末其他借款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国内信用证贴现所收到的现金。
②2024年末其他借款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收到的现金。
③2023年末其他借款系本集团在华夏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到的款项。
④2022年末其他借款系本集团在招商银行开具的国内信用证。
(2)应付票据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4,596.69万元、10,034.17万元、2,232.68万元和2,629.50万元,占比分别为2.60%、5.46%、0.77%和0.77%。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为10,034.1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437.48万元,增幅为118.30%,主要系业务拓展导致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为2,232.68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7,801.49万元,降幅为77.75%,主要系应付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为2,629.5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96.82万元,增幅为17.77%。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构成表
单位:万元
票据种类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690.20 1,496.86 1,474.10 223.80
商业承兑汇票 1,939.30 735.82 8,560.06 4,372.89
合计 2,629.50 2,232.68 10,034.17 4,596.69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分为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款、应付设备款和其他。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37,721.96万元、43,426.01万元、65,360.27万元和81,561.8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1.31%、23.35%、22.44%和23.74%。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为42,897.4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175.47万元,增幅为13.7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为65,360.27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1,934.26万元,增幅为50.51%,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金额为81,561.83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6,201.56万元,增幅为24.79%。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应付材料款 64,269.76 50,252.85
应付工程款 12,062.19 11,908.08
应付设备款 3,936.68 2,522.80
其他 1,293.21 676.54
合计 81,561.83 65,360.27
2025年6月末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5年6月末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一 4,997.06 工程款尚未结算
单位二 2,840.78 材料款尚未结算
单位三 993.26 材料款尚未结算
单位四 901.00 材料款尚未结算
单位五 793.30 工程款尚未结算
合计 10,525.41 -
(4)合同负债
发行人合同负债为预收货款,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42,300.54万元、30,581.47万元、60,676.69万元和51,948.03万元,占比分别为23.89%、16.64%、20.84%和15.12%。
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为30,581.47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1,719.07万元,降幅为27.70%。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为60,676.6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0,095.22万元,增幅为98.41%,系待履约合同收到预付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金额为51,948.03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8,728.67万元,降幅为14.39%。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预收货款 51,948.03 60,676.70 30,581.47 42,300.54
合计 51,948.03 60,676.70 30,581.47 42,300.54
(5)应付职工薪酬
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辞退福利和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9,128.85万元、7,580.69万元、12,668.30万元和8,898.15万元,占比分别为5.16%、4.13%、4.35%和2.59%。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7,580.6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548.16万元,降幅为16.96%。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12,668.30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5,087.61万元,增幅为67.11%,主要系应付短期薪酬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为8,898.15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3,770.15万元,降幅为29.76%,主要系应付短期薪酬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
发行人应交税费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费构成。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1,349.26万元、3,305.62万元、4,738.41万元和8,453.54万元,占比分别为0.76%、1.80%、1.63%和2.46%。
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金额为3,305.6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956.36万元,增幅为144.99%,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金额为4,738.4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432.79万元,增幅为43.35%,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金额为8,453.5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715.13万元,增幅为78.40%,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业绩对赌奖励、运保费、工程款、生育津贴和其他款项。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2,836.20万元、3,076.37万元、3,349.69万元和2,691.36万元,占比分别为1.60%、1.67%、1.15%和0.78%。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3,076.3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40.17万元,增幅为8.47%。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3,349.6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73.32万元,增幅为8.88%。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为2,691.3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658.33万元,降幅为19.65%。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按款项性质分类其他应付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金及押金 375.34 13.95 1,151.81 34.39 409.92 13.32 432.84 15.26
业绩对赌奖励 860.30 31.97 860.30 25.68 860.30 27.96 860.30 30.33
运保费 81.87 3.04 80.77 2.41 132.65 4.31 117.57 4.15
工程款 - - 33.92 1.01 341.64 11.11 382.19 13.48
生育津贴 94.16 3.50 16.56 0.49 65.18 2.12 42.88 1.51
其他款项 1,279.68 47.55 1,206.33 36.01 1,266.68 41.17 1,000.43 35.27
合计 2,691.36 100.00 3,349.69 100.00 3,076.37 100.00 2,836.20 100.00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838.83万元、1,076.35万元、3,927.58万元和1,889.4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47%、0.59%、1.35%和0.55%。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37.52万元,涨幅28.32%;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851.23万元,涨幅264.9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038.13万元,降幅51.89%,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12.92 2,513.3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72.97 916.79 1,065.92 838.8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质保金 603.57 497.46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 10.42 -
合计 1,889.45 3,927.58 1,076.35 838.83
(9)其他流动负债
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和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804.58万元、866.72万元、3,939.85万元和5,363.77万元,占比分别为1.02%、0.47%、1.35%和1.56%。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866.72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37.86万元,降幅为51.98%。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3,939.8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073.13万元,增幅为354.57%。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5,363.7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423.92万元,增幅为36.14%。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代转销项税和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波动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转销项税 2,478.13 2,465.34 466.72 815.34
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2,885.64 1,474.51 400.00 989.24
继续涉入票据 - - - -
合计 5,363.77 3,939.85 866.72 1,804.58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3,448.38万元、34,299.65万元、39,248.13万元和46,019.02万元,在负债总额的占比分别为13.24%、18.67%、13.48%和13.40%。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10,183.84万元、12,499.74万元和14,499.74万元,占比分别为0.00%、5.54%、4.29%、4.22%。
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10,183.8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183.84万元,系子公司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在建项目专门借款。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12,499.74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315.90万元,增幅为22.74%。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金额为14,499.7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000.00万元,增幅为16.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14,499.74 12,499.74 10,183.84 -
合计 14,499.74 12,499.74 10,183.84 -
注:①本集团2025年6月末保证借款年利率为3.20%,借款利率实时随LPR调整,系子公司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在建项目专门借款,根据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针对该在建项目专门借款累计贷款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利息予以全额贴息支持。
②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末未发生违约的长期借款。
(2)租赁负债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3,585.19万元、4,882.45万元、3,803.64万元和3,486.68万元,占比分别为2.03%、2.66%、1.31%和1.01%。
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金额为4,882.4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297.26万元,增幅为36.18%,主要系新增租赁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金额为3,803.64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078.81万元,降幅为22.10%。2025年6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金额为3,486.68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316.96万元,降幅为8.33%。
(3)预计负债
发行人预计负债为产品预计保修期内产生的返修费。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596.74万元、215.79万元、1,206.23万元和1,746.57万元,占比分别为0.34%、0.12%、0.41%和0.51%。
2023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金额为215.7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80.95万元,降幅为63.84%。2024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金额为1,206.2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990.44万元,增幅为458.96%。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计负债金额为1,746.5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540.34万元,增幅为44.80%。报告期内发行人预计负债波动上涨,主要系预计保修期内产生的返修费增加所致。
(4)递延收益
发行人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14,828.90万元、16,384.36万元、17,634.26万元和21,893.04万元,占比分别为8.38%、8.92%、6.06%和6.37%。
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金额为16,384.3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555.46万元,增幅为10.49%。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金额为17,634.26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249.90万元,增幅为7.63%。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金额为21,893.0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258.78万元,增幅为24.15%。
(5)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1,857.90万元、2,104.63万元、1,872.17万元和1,752.69万元,占比分别为1.05%、1.15%、0.64%和0.51%。
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2,104.6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848.58万元,增幅为67.56%,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1,872.17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232.46万元,降幅为11.05%。2025年6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为1,752.69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19.48万元,降幅为6.38%。
(6)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579.65万元、528.58万元、2,232.09万元和2,640.30万元,占比分别为1.46%、0.29%、0.77%和0.77%。
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为2,579.65万元(其中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2,200万元,701项目379.6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79.65万元,增幅为17.26%。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为528.5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051.07万元,降幅为79.51%,主要系减少对国开发展基金和701项目的负债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为2,232.09万元(为应付质保金),较2023年末增加2,232.09万元。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金额为2,213.41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8.68万元,降幅为0.84%。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427,073.61 65.47 427,073.61 67.53 427,073.61 62.94 328,518.16 46.12
资本公积 87,939.68 13.48 86,610.88 13.70 82,371.03 12.14 173,932.23 24.42
其他综合收益 1,256.75 0.19 695.21 0.11 647.52 0.10 887.46 0.12
专项储备 3,127.31 0.48 3,246.39 0.51 2,922.36 0.43 2,454.25 0.36
盈余公积 32,525.91 4.99 32,525.91 5.14 32,525.91 4.79 31,733.31 4.45
未分配利润 100,365.34 15.39 82,272.32 13.01 132,970.00 19.60 169,700.13 2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288.60 100.00 632,424.32 100.00 678,510.43 100.00 707,225.55 99.28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5,111.64 0.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2,288.60 100.00 632,424.32 100.00 678,510.43 100.00 712,337.19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为712,337.19万元、678,510.43万元、632,424.32万元和652,288.60万元。
1、股本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股本金额分别为328,518.16万元、427,073.61万元、427,073.61万元和427,073.61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股本金额为328,518.16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93,862.33万元,增幅40%,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5月12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46,558,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现金股利821,295,405.7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38,623,320股,转增后总股本由2,346,558,302股增加3,285,181,622股,注册资本由2,346,558,302.00元增加至3,285,181,622.00元。2023年末,发行人股本金额为427,073.6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98,555.45万元,增幅30%,根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85,181,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现金股利427,073,610.86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985,554,486股,转增后总股本由3,285,181,622股增加至4,270,736,108股,注册资本由3,285,181,622.00元增加至4,270,736,108.00元。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股本均较上期末无变化。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额分别为173,932.23万元、82,371.03万元、86,610.88万元和87,939.67万元,在所有者权益的占比分别为24.42%、12.14%、13.70%和13.48%。
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额为173,932.23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08,295.28万元,降幅38.37%,根据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回购股份共计25,469,082股,支付股份回购款300,999,789.45元(含交易费用),员工以5.91元 /股认购股份,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0,474,270.86元。本年年末公司根据可行权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数,将本年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144,769.77元。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额为82,371.0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1,561.2万元,降幅52.64%,系本集团2023年度因实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形成的股份支付,根据可行权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数,将本年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费用,影响其他资本公积增加69,942,485.86元;同时员工持股本期解锁6,494,231股,影响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9,924,661.59元,计入了股本溢价。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额为86,610.8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4,239.85万元,增幅5.15%,变化不大。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额为87,939.6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328.79万元,增幅1.53%,变化不大。
3、其他综合收益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金额分别为887.46万元、647.52万元、695.21万元和1,256.75万元,在所有者权益的占比分别为0.12%、0.10%、0.11%和0.19%。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647.52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39.94万元,降幅为27.04%。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695.2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47.69万元,增幅为7.37%。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金额为1,256.75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561.54万元,增幅为80.77%,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4、专项储备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专项储备金额分别为2,454.25万元、2,922.36万元、3,246.39万元和3,127.31万元,在所有者权益的占比分别为0.36%、0.43%、0.51%和0.48%。
2023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金额为2,922.3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68.11万元,增幅为19.07%。2024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金额为3,246.3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24.03万元,增幅为11.08%。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专项储备金额为3,127.31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19.08万元,降幅为3.67%。
5、盈余公积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额分别为31,733.31万元、32,525.91万元、32,525.91万元和32,525.91万元,在所有者权益的占比分别为4.45%、4.79%、5.14%和4.99%。
2023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额为32,525.9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92.6万元,增幅为2.5%。2024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额为32,525.91万元,较2023年末无变化。2025年6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额为32,525.91万元,较2024年末无变化。
6、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169,700.13万元、132,970万元、82,272.32万元和100,365.34万元,在所有者权益的占比分别为23.82%、19.6%、13.01%和15.39%。
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32,970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6,730.13万元,降幅为21.65%。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2,272.32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50,697.68万元,降幅为38.13%。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00,365.3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8,093.02万元,增幅为21.99%。
(四)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主要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3,429.14 267,758.51 241,505.66 252,859.42
其中:营业收入 193,429.14 267,758.51 241,505.66 252,859.42
二、营业总成本 150,383.10 281,134.61 223,866.99 202,145.60
其中:营业成本 94,739.19 158,731.32 136,217.21 134,759.83
税金及附加 2,262.30 2,840.86 2,975.55 1,887.74
销售费用 6,041.46 14,018.09 9,651.27 9,676.66
管理费用 13,750.14 30,338.71 25,695.68 20,453.29
研发费用 33,139.95 74,563.12 54,224.41 41,297.08
财务费用 450.07 642.52 -4,897.13 -5,929.00
其中:利息费用 1,562.05 1,661.66 956.66 959.00
利息收入 176.53 1,083.86 5,795.08 6,020.77
加:其他收益 2,625.10 5,310.00 5,775.30 7,421.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88.92 1,383.49 -34.21 443.7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5.52 -15,938.27 3,624.13 2,815.1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284.73 -16,920.08 -14,705.27 -4,066.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9 -136.35 0.22 0.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788.72 -39,677.31 12,298.83 57,327.87
加:营业外收入 65.59 438.16 160.02 113.77
减:营业外支出 178.12 494.07 305.84 210.3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676.19 -39,733.22 12,153.02 57,231.28
减:所得税费用 23,583.17 4,985.45 5,274.69 6,907.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093.02 -44,718.67 6,878.33 50,323.93
1.营业总收入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241,505.66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11,353.76万元,降幅为4.49%;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267,758.51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26,252.85万元,增幅为10.87%,系因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型号项目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但公司大力拓展红外民品领域,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2025年1-6月营业收入193,429.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8,455.54万元,增幅为68.24%,主要系原延期的型号项目类产品恢复交付,且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外贸产品合同已完成国外验收交付,同时公司大力扩展民品领域,红外芯片应用业务需求快速释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2.营业成本
2022-2024年度和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34,759.83万元、136,217.21万元、158,731.32万元和94,739.19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36,217.2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149.01万元,增幅为1.08%,变化不大。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为158,731.32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2,822.48万元,增幅为16.53%。2025年1-6月营业成本94,739.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655.35万元,增幅为68.92%,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增长。
3、期间费用情况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6,041.46 3.12 14,018.09 5.24 9,651.27 4.00 9,676.66 3.83
管理费用 13,750.14 7.11 30,338.71 11.33 25,695.68 10.64 20,453.29 8.09
研发费用 33,139.95 17.13 74,563.12 27.85 54,224.41 22.45 41,297.08 16.33
财务费用 450.07 0.23 642.52 0.24 -4,897.13 -2.03 -5,929.00 -2.34
合计 53,381.62 27.60 119,562.44 44.65 84,674.23 35.19 65,498.03 25.9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分别为65,498.03万元、84,674.23万元、119,562.44万元和53,381.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90%、35.06%、44.65%和27.60%,其中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9,676.66万元、9,651.27万元、14,018.09万元和6,041.46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末减少25.39万元,变动幅度为0.26%,变动不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4,366.82万元,变动幅度为45.25%,主要系销售人员增多导致薪酬增加,以及推广宣传费用、差旅费增加所致;2025年1-6月较去年同期增加614.21万元,变动幅度为11.32%,变动不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0,453.29万元、25,695.68万元、30,338.71万元和13,750.14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5,242.39万元,变动幅度为25.63%,主要系股份支付费用分摊金额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4,643.03万元,变动幅度为18.07%,主要系职工薪酬以及折旧、办公费用等增加所致;2025年1-6月较去年同期减少198.17万元,降幅为1.42%,变动不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41,297.08万元、54,224.41万元、74,563.12万元和33,139.95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12,927.33万元,变动幅度为31.30%,主要系研发项目增多,研发人员工资及材料投入、委外研发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分摊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20,338.71万元,变动幅度为37.51%,主要系项目持续投入,研发人员增多导致薪酬增加所致;2025年1-6月较去年同期增加1,092.33万元,变动幅度为3.41%,变动不大。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929万元、-4,897.13万元、642.52万元和450.07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1,031.87万元,变动幅度为17.40%,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5,539.65万元,变动幅度为-113.12%,主要系一是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增多,二是2024年无短期理财利息收入,而2023年短期理财利息收入较多所致;2025年1-6月较去年同期减少175.27万元,降幅为28.03%,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066.14万元、-14,705.27万元、-16,920.08万元、-4,284.73万元。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存货跌价损失、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815.10万元、3,624.13万元、-15,938.27万元、-385.52万元。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7,421.06万元、5,775.30万元、5,310.00万元和2,625.10万元。2022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为7,421.06万元,较2021年度增加2,550.81万元,增幅为52.38%。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为5,775.30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1,645.76万元,降幅为22.18%。2024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为5,310.00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465.30万元,降幅为8.06%。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443.76万元、-34.21万元、1,383.49万元、788.92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为-34.21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477.97万元,降幅为107.71%,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负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为1,383.49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1,417.70万元,因上年为负损失,2024年扭亏为盈。
5、盈利能力总体评价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52,859.42万元、241,505.66万元、267,758.51万元和193,429.14万元,营业收入受型号类产品采购计划、J品价格调整和增值税政策调整因素上下波动,营业利润率分别为22.67%、5.09%、-14.82%和21.60%,毛利润率分别为46.71%、43.72%、40.72%和51.02%,2022年至2024年毛利润率小幅下降,但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净利润率分别为19.90%、2.85%、-16.70%和9.35%,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率降幅较大,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因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利润由盈转亏。2025年1-6月,原延期的型号项目类产品恢复交付,与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完整装备系统总体外贸产品合同完成国外验收交付,同时公司大力拓展民品市场,红外芯片应用业务需求快速释放,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规模的增长带来利润同步增长,公司利润已由亏转盈。
(五)现金流情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6,381.12 330,671.21 288,770.63 241,709.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94.24 1,957.00 5,669.49 6,152.2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24.01 11,768.17 18,454.43 15,721.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299.36 344,396.37 312,894.54 263,583.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8,786.11 159,617.03 151,485.46 120,933.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5,516.31 117,386.94 90,289.26 75,368.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54.60 19,482.86 19,758.58 19,920.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79.67 24,755.08 20,466.25 23,727.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5,236.69 321,241.90 281,999.54 239,948.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2.67 23,154.47 30,895.00 23,634.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100.00 94,500.00 336.04 6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2.76 1,557.45 10.00 458.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61 235.09 53.20 15.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46 726.92 726.92 726.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14.83 97,019.46 1,126.16 66,201.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7,340.67 72,793.09 62,692.59 50,671.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2,100.00 177,100.00 - 18,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9.13 2,601.9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69.80 252,495.06 62,692.59 68,671.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54.96 -155,475.60 -61,566.43 -2,470.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000.00 109,815.89 60,183.84 73,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052.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000.00 109,815.89 60,183.84 88,052.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100.00 60,000.00 53,000.00 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1.47 7,702.54 43,599.19 82,752.6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2.86 1,435.55 8,682.58 31,078.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144.33 69,138.08 105,281.77 133,83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55.67 40,677.81 -45,097.93 -45,779.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68.12 191.76 172.82 237.29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68.50 -91,451.56 -75,596.54 -24,377.2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711.33 148,162.89 223,759.43 248,136.6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442.83 56,711.33 148,162.89 223,759.43
1、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关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63,583.24万元、312,894.54万元、344,396.38万元和186,299.36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49,311.30万元,增幅18.71%;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31,501.83万元,增幅10.07%。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39,948.56万元、281,999.54万元、321,241.90万元和185,236.69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42,050.98万元,增幅17.52%;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39,242.36万元,增幅13.92%。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34.68万元、30,895.00万元、23,154.47万元和1,062.67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7,260.32万元,增幅30.72%,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7,740.53万元,降幅25.05%,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加幅度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幅度所致;
以及支付给职工、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等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较上年增加导致;2025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3,542.10万元,增幅108.52%,系销售回款、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相关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66,201.08万元、1,126.16万元、97,019.46万元和22,014.83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65,074.93万元,降幅98.30%;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95,893.30万元,增幅8,515.09%。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68,671.12万元、62,692.59万元、252,495.06万元和70,369.80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
5,978.54万元,降幅8.71%;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189,802.47万元,增幅302.75%.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70.04万元、-61,566.43万元、-155,475.60万元和-48,354.96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59,096.4万元,降幅2,392.53%,系2023年未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而上年结构性存款赎回金额大于购买金额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减少93,909.18万元,降幅152.53%,系2024年购买大额存单较多,未到期未赎回金额较大,在债权投资中列示所致;2025年1-6月较上年同期减少10,258.32万元,降幅26.93%,主要系本期大额存单购买额大于赎回额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相关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88,052.23万元、60,183.84万元、109,815.89万元和84,000.00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27,868.39万元,降幅31.65%;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49,632.05万元,增幅82.47%。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33,831.40万元、105,281.77万元、69,138.08万元和47,144.33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28,549.63万元,降幅21.33%;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36,143.69万元,降幅34.33%。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5,779.18万元、-45,097.93万元、40,677.81万元和36,855.67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681.24万元,增幅1.49%,变动不大;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85,775.74万元,增幅190.20%,系2024年银行贷款金额增加同时分红金额较上年减少所致;2025年1-6月较上年同期增加1,826.39万元,增幅1,584.92%,主要系当期银行贷款较上期增加所致。
(六)偿债能力分析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 1.71 1.82 3.58 4.05
速动比率 0.88 0.97 2.32 2.95
资产负债率(%) 34.50 31.53 21.31 19.91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9.91%、21.31%、31.53%和34.50%,呈上升趋势;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05、3.58、1.82、1.71,速动比率分别为2.95、2.32、0.97、0.88,呈下降趋势。
五、有息债务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150,461.41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34,072.2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889.45万元,长期借款14,499.7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4,072.22 89.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889.45 1.26
长期借款 14,499.74 9.64
合计 150,461.41 100.00
(一)存续期直接融资情况
不涉及。
(二)间接融资情况
1、间接融资期限结构
发行人2025年6月末间接融资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34,072.22 89.1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889.45 1.26
长期借款 14,499.74 9.64
合计 150,461.41 100.00
2、间接融资类型结构
发行人2025年6月末间接融资性质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20,072.22 89.56 - - - -
保证借款 - 14,499.74 100.00 1,889.45 100.00
其他借款 14,000.00 10.44 - - - -
合计 134,072.22 100.00 14,499.74 100.00 1,889.45 100.00
3、发行人主要间接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债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间接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方名称 债权单位名称 本金金额 利率 起始期限
高德红外 招商银行 10,000.00 2.11% 2024.7.29-2025.7.29
高德红外 建设银行 20,000.00 2.11% 2024.7.30-2025.7.29
高德红外 进出口银行 15,000.00 2.27% 2024.11.15-2025.11.15
高德红外 工商银行 20,000.00 2.11% 2025.2.26-2026.2.23
高德红外 工商银行 10,000.00 2.11% 2025.3.28-2026.3.27
高德红外 工商银行 10,000.00 2.11% 2025.3.28-2026.3.27
高德红外 交通银行 6,367.40 2.12% 2025.4.27-2026.4.27
高德红外 交通银行 13,632.60 2.12% 2025.4.30-2026.4.27
高德红外 交通银行 10,000.00 2.12% 2025.6.11-2026.5.21
微机电 光大银行 2,075.27 LPR-40bp 2023.1.17-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165.14 LPR-40bp 2023.3.28-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167.24 LPR-40bp 2023.4.24-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34.60 LPR-40bp 2023.6.1-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466.29 LPR-40bp 2023.6.21-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93.34 LPR-40bp 2023.7.13-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751.29 LPR-40bp 2023.8.8-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95.00 LPR-40bp 2023.9.7-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425.88 LPR-40bp 2023.9.19-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822.70 LPR-40bp 2023.10.18-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486.45 LPR-40bp 2023.11.20-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430.66 LPR-40bp 2023.12.28-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1,506.37 LPR-40bp 2024.1.16-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2,407.71 LPR-40bp 2024.1.25-2028.1.16
微机电 光大银行 871.81 LPR-40bp 2024.2.5-2028.1.16
汉丹 招商银行 5,000.00 2.55% 2024.7.25-2025.7.25
合计 - 134,899.74 - -
六、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湖北武汉 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技术服务及生产销售等 7,380.00万元 36.39 36.39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黄立。
2、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单位: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500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贸易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技术有限公司 2,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软件 100 设立
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 33,8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3,000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研发生产 100 并购
武汉轩辕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2,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6,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鲲鹏微纳光电有限公司 10,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 41.02 德国 德国 贸易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杭州高德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系统集成服务 100 设立
襄阳汉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00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锐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焦点光学有限公司 5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高益精密光学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铭盛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武汉德光检测有限公司 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检验检测 100 设立
武汉高德创感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研发生产 100 设立
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 1,098.8(港币)注1 香港 香港 投资平台 100 设立
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 1(港币) 香港 香港 投资平台 100 设立
PixPortCo.,Ltd. 4,000(泰铢)注2 泰国 泰国 研发生产 100注3 设立
武汉芯火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湖北武汉 湖北武汉 贸易 100 设立
注1: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于2025年8月6日由10,000.00港币增至10,988,000.00港币。
注2:泰国PixPortCo.,Ltd.注册资本于2025年8月20日由4,000,000.00泰铢增至40,000,000.00泰铢。
注3:本公司之孙公司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PixPortCo.,Ltd.比例为100.00%,其中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99.99%,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0.01%。
3、其他主要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武汉衡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武汉真友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1-6月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材料 - 2.70 369.29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购入资产 - - 112.33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2.89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17.26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及购买材料 - - 686.50
合计 - - 2.70 1,188.26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1-6月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热像仪及原材料 1,342.67 925.87 271.87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服务 - 234.96 135.41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热像仪 - 2.65 4.73
武汉衡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售电子设备 1.53 - -
合计 - 1,344.20 1,163.48 412.01
3、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3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55 30.58 37.56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56.19 34.47 17.45
武汉衡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7.93 5.28 -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8.79 - 5.07
合计 - 175.45 70.34 60.08
4、关联担保情况
(1)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名称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14,912.65 2023年1月17日 2028年1月16日 否
注:担保方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除关联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6月末余额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 - - - 1,097.60 -
应收账款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1,908.90 - 391.68 - 330.40 -
应收账款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265.50 - 153.01 -
其他应收款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34.79 - 32.11 123.79 -
其他应收款 武汉普宙飞行器科技有限公司 - - - - 34.59 -
其他应收款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7.92 - 9.16 - 18.32 -
其他应收款 武汉衡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37 - - - - -
其他应收款 武汉真友科技有限公司 9.58 - - - -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6月末账面余额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普宙科技有限公司 - - 338.47
合同负债 武汉衷华脑机融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1.43
(四)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发行人根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履行发行人内部相关决策流程后,按照国内外及当地市场交易原则及交易价格进行交易。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主要根据相关关联交易涉及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及签订的具体合同确定。
(五)关联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或有事项
(一)涉及诉讼案件、仲裁情况
1、侵害公司商业秘密案
本公司作为原告,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珏芯公司)、彭成盼、谭必松、陈世锐、熊雄、杜宇、余波、毛剑宏侵害公司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人民币2.00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目前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2、工程款纠纷一案
本公司之子公司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原告汪飞、陈勇诉被告及第三人福建省永泰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汪飞、陈勇挂靠永泰公司并以永泰公司名义与汉丹机电于2021年5月15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约定了招标范围对应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价款为5,230.07万元,2023年1月27日,汉丹机电对涉案工程进行了验收,并支付了工程款4,825.11万元。原告认为在施工工程中,被告增加了施工范围以及出现施工材料涨价等情形,导致工程价款增加了747.71万元。原告诉请被告向其支付工程款1,152.67万元,并自2023年1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以1,152.67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27日裁定以其诉讼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讼。2025年5月,原告汪飞、陈勇再次以本公司为被告及永泰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在案件仍在审理,双方正在审计结算过程中。
(二)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八、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2,891.84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0.44%。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6.20 6.20 押金 ETC、POS机押金
应收票据 2,885.64 2,885.64 已背书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票据
合计 2,891.84 2,891.84 - -
九、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衍生品交易、证券投资。
公司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13,600.00 - -
合计 - 113,600.00 -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海外投资情况如下:
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新设立全资 子 公
司
香
港
高
德
智
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HongKongGuideSensmartTechCo.,Limited)及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HongKongDiligenceTechCo.,Limited)。香港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香港励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新设立泰国子公司PixPortCo.,Ltd.。上述公司的设立已取得湖北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因成立时间较短,前述公司自成立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开展实质经营活动。
本公司子公司优尼尔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比利时,记账本位币采取欧元记账。本公司孙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德国,记账本位币采取欧元记账。本公司孙公司PixPortCo.Ltd.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采取泰铢记账。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优尼尔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关闭,不再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为更好与德国客户进行对接而设立的办事处及异地仓库,无实质性经营活动。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外,发行人拟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10亿元中期票据。此外,发行人无其他债券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1、2024年度公司出现亏损
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44,718.67万元,较2023年度减少51,597.00万元;发行人2025年1-6月净利润为18,093.02万元,同比增长16,296.04万元。
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因型号项目类产品采购计划延期、部分型号项目类产品价格下调等因素,同时公司持续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投入、加快在数字化产业新领域的布局,导致公司的运营成本相比2023年度上涨,尤其研发投入、人工成本大幅增加且随着规模化基础建设逐步投入使用资产折旧摊销也大幅增加,导致公司利润由盈转亏。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从主要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445,500.00万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48,999.74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96,500.26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已使用金额 授信余额
1 农业银行 25,000.00 - 25,000.00
2 中国银行 50,000.00 - 50,000.00
3 建设银行 20,000.00 20,000.00 0.00
4 工商银行 40,000.00 40,000.00 -
5 交通银行 30,000.00 30,000.00 -
6 招商银行 44,000.00 15,000.00 29,000.00
7 浙商银行 13,000.00 0.00 13,000.00
8 邮政储蓄银行 40,000.00 8,000.00 32,000.00
9 华夏银行 12,000.00 6,000.00 6,000.00
10 浦发银行 6,000.00 - 6,000.00
11 兴业银行 30,000.00 - 30,000.00
12 光大银行 65,500.00 14,999.74 50,500.26
湖北银行 20,000.00 20,000.00
13 进出口银行 50,000.00 15,000.00 35,000.00
合计 445,500.00 148,999.74 296,500.26
二、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相关记录,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未结清的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三、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的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无信用增进事项。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声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消。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一、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况发生。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完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适用于发行人本部及各下属子分公司。制度明确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公司财务部是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与银行间同业协会往来信息的传递与沟通。发行人信息披露事物管理制度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及存续期的相关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陈丽玲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电子邮箱:chenliling@guide-infrared.com
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收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二、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进行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5、2025年度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如有);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其他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擅自及违规发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发行人因失去科技创新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主体类科创债券认定标准的,发行人承诺将进行专项披露,说明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等相关内容。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许杨
联系方式:027-87270618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
邮箱:xuyang1@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在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或寄送至【】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科技创新债券】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发行人宣告赎回但尚未支付的本金、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权利而应付的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偿。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联系人:陈丽玲
电话:81298268
传真:81298289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邮编:43022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
联系人:赵欣乐、许杨
联系电话:010-89926570,027-87270618
传真:010-88395658
邮编:350014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1505号企业天地一号3204-3206室
负责人:蒋洁
联系人:肖蓓
电话:18971017792
传真:027-88616068
邮编:430014
四、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朝学、李晓英、谭小青
经办人员:黄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号码:18140556953
传真号码:+86(010)65547190
邮政编码:100010
五、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联系人:杨锐
电话:+86(10)66428877
传真:+86(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10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邮编:200002
七、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
联系人:刘媛、许杨
联系电话:010-89926522,027-87270618
传真:010-88395658
邮编:350014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注册通知书
2、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3、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关于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事宜的法律意见
5、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发行人: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立
联系人:陈丽玲
电话:81298268
传真:81298289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黄龙山南路6号
邮编:430223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赵欣乐、许杨
联系电话:010-89926570,027-87270618
传真:010-88395658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
邮编:350014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号)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盈利能力指标:
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营运效率指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2/(存货期初余额+存货期末余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周期 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2/(资产总计期初余额+资产总计期末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