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17 鴻海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6/01 發言時間 10:38:43
發言人 巫俊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主旨 說明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5/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5/30 2.公司名稱: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董事長劉揚偉看好......劉揚偉細數......預估鴻海兩年內將朝每年賺 兩個股本的目標前進。 8.因應措施:本公司未對財務及業務資訊作任何預估,相關財務及業務資訊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為準。 7.發生緣由: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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