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413、 200413 证券简称: 东旭光电、 东旭 B 公告编号: 2014-02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 49, 0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9.88%)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 2013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

截止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