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人巫俊毅
發言日期 115/04/30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68-3466
主旨 本公司配合檢調單位對特定員工搜索調查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9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4/30
1.事實發生日:115/04/30
2.發生緣由:今日新北地檢署和調查局台北調查處曾至鴻海土城廠區內對特定員工進行搜索,未涉及公司本身,公司也配合相關調查工作。目前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說明 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因應措施:公司配合相關調查工作。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目前公司營運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