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无
主体评级 无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 ......................................................................................................................................1
目录...................................................................................................................................................2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5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8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6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6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6
三、本债务融资工具所特有的风险 ...................................................................................22
第三章发行条款 ............................................................................................................................23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24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 ....................................................................................................................25
一、公司基本情况................................................................................................................25
二、历史沿革........................................................................................................................25
三、股权结构........................................................................................................................29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33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4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47
七、员工情况........................................................................................................................56
八、业务经营发展情况.......................................................................................................60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79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80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和竞争情况.......................................................81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98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103
一、总体财务情况..............................................................................................................103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109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117
四、发行人债务情况 ..........................................................................................................144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47
六、或有事项......................................................................................................................156
七、受限资产情况..............................................................................................................156
八、衍生产品情况..............................................................................................................158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59
十、海外投资情况..............................................................................................................160
十一、发行人未来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0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情况..............................................................................................................161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161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162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 .................................................................................162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63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164
第九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165
一、业务经营情况..............................................................................................................165
二、主要财务情况..............................................................................................................166
第十章税项..................................................................................................................................184
一、增值税 ..........................................................................................................................184
二、所得税 ..........................................................................................................................184
三、印花税 ..........................................................................................................................184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85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85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85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186
四、本息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87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负责人.............................................................................187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189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189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189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8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192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194
六、其他..............................................................................................................................196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198
一、置换..............................................................................................................................198
二、同意征集机制..............................................................................................................198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02
一、违约事件......................................................................................................................202
二、违约责任......................................................................................................................202
三、偿付风险......................................................................................................................202
四、发行人义务 ..................................................................................................................202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203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203
七、处置措施......................................................................................................................203
八、不可抗力......................................................................................................................204
九、争议解决机制..............................................................................................................204
十、弃权..............................................................................................................................205
第十五章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206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208
一、备查文件......................................................................................................................208
二、查询地址......................................................................................................................208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09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1,825.45亿元,近三年末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均在76%以上,维持高位,刚性负债(包含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短期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已经占总负债的八成,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刚性负债1,584.7亿元、1,651.95亿元、1,819.78亿元及1,822.62亿元,近年来发行人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及刚性负债规模增长,主要因在建项目融资投入增加。虽然通过经营压占缓解,但压占规模较小,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较多,期限错配突出,短期刚性债务占比较高,长期借款增长较多、增速较快。公司近年来业务扩张速度较快,在建项目资金投入较多,虽然主要项目投资已经结束,产能布局基本成型,后续财务结构趋于稳定。但即便把资本化的利息还原,EBITDA对利息覆盖倍数超过2倍,考虑到项目贷款的分期还本,整体债务压力依然较大。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上游原料特别是原油和煤炭的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尤其是从2019年开始,由于种种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导致了相关化工产品的价格剧烈波动,较大的变化幅度增加了行业内企业对原材料价格的判断难度,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如果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下游产品市场的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生产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炼化一体化产业链所辐射行业为重资产、强周期行业。近年来,PX、PTA等原料产能的扩张以及聚酯化纤行业自身产能的快速扩张,使得国内化纤行业的盈利基础从之前的成本控制转向供需主导,行业周期性特征日益显著。目前,全球经济回暖的基础尚不牢固,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成本偏高等原因都会阻碍相关产业的复苏,加之已经恢复上涨的原材料和能源成本,公司所处石化、聚酯化纤行业的利润空间将可能再次面临上下游的挤压,行业周期性风险不容忽视。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个会计年度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发生了《信息披露规则》所列重大事项
(1)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2025年4月17日,发行人披露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29.34%。2023年末,发行人净资产529.20亿元,借款余额1,532.35亿元;2024年末,发行人借款余额1,708.36亿元,较2023年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76.0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9.34%。其中,新增银行贷款余额155.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增加10.01亿元,新增融资租赁借款10.59亿元。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为丰富产品规格,扩大产能规模,通过研发、技术及创新能力的提升,实行产品差异化,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产业发展目标。一方面持续强化上游以“炼化+乙烯+煤化”为产业载体的“大化工”平台基础支撑与发展平台作用,积极实施“补链强链”和“研发创新”,为未来下游各类新材料业务的持续拓展预留空间,铺设路径。另一方面,做深、做精下游产业,巩固传统市场优势,对标“新消费”和“硬科技”发展与升级的重点新材料突破性领域,持续开辟具有规模优势和领先水平的新材料业务增长点,向着世界一流全产业链石化新材料企业的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基于以上,发行人新增融资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整体盈利能力仍然良好。
(2)发行人总经理发生变动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5年1月28日发布公告:王治卿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1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晓明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管理及偿债能力,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3)发行人监事会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原监事会人员为康云秋、沈国华、汤方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已通过《公司章程》中的相关修订,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2、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1日,发行人子公司恒力炼化1名工人在渣油加氢裂化一车间检修过程工作中被烟雾熏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4·11”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大政[2024]81号),此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恒力炼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检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辨识、管控责任;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检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各部门之间检修作业界面交接管理不清晰;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的相关标准;未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025年1月6日,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对恒力炼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应急罚[2024]S600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处罚依据,以及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认定,恒力炼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认定为一般事故,不属于特别重大及重大事故的范畴,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包括:“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12、发行人拟减资(因1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人民币7,039,099,786元】的【5】%的除外)。”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50%通过后方可生效;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通过后方可生效。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1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等。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关于债券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中的“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50%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恒力石化” 指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其他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售后剩余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指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三年”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近三年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环保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恒力化纤” 指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苏盛热电” 指 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
“德力化纤” 指 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
“恒科新材料” 指 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腾安物流” 指 南通腾安物流有限公司。
“恒力炼化” 指 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恒力投资” 指 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 指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恒力化工” 指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恒力混凝土” 指 大连恒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恒力海运” 指 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恒力惠州” 指 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江苏康辉” 指 江苏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轩达” 指 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康辉大连” 指 康辉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康辉新材料/康辉新材” 指 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恒力集团” 指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和高投资” 指 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
“德诚利” 指 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海来得” 指 海来得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恒能投资” 指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恒峰投资” 指 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圣伦投资” 指 苏州圣伦投资有限公司。
“华尔投资” 指 苏州华尔投资有限公司。
“冰山集团” 指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国投集团” 指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装备” 指 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桐昆股份” 指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恒逸石化” 指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荣盛石化” 指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石化(大连)新材料” 指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原油” 指 直接从油井中开采出来未加工的石油为原油,它是一种由各种烃类组成的黑褐色或暗绿色黏稠液态或半固态的可燃物质。
“重质原油、轻质原油” 指 一般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0.75~0.95之间,少数大于0.95或小于0.75,相对密度在0.9~1.0的称为重质原油,小于0.9的称为轻质原油。同样容积的原油,轻质原油能炼化生产出更多的高价值产品(比如石油气、航空汽油、汽油、柴油、煤油等);而重质原油能够提炼出的高价值产品相对较少。重质原油中的高馏成分较多,开采和炼油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比较复杂;轻质原油里高馏成分较少,开采和炼油工艺流程和技术相对没有那么复杂。
“芳烃” 指 分子中含有苯环结构的碳氢化合物。芳烃主要包括苯、甲苯、二甲苯等,是生产石油化工产品最重要的基础原料之一。
“石脑油” 指 石脑油是石油产品之一,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主要用作重整和化工原料。
“乙烯” 指 由两个碳原子和四个氢原子组成的化合物。是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塑料(聚乙烯及聚氯乙烯)、合成乙醇(酒精)的基本化工原料,也用于制造氯乙烯、苯乙烯、环氧乙烷、醋酸、乙醛、乙醇和炸药等。
“聚乙烯” 指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聚丙烯” 指 一种半结晶性合成树脂材料,防酸和防碱的能力强,电绝缘性能优异,比PE更坚硬并且有更高的熔点。
“苯乙烯” 指 一种有机化合物,通常为无色而芳香的液体,主要用于生产塑料、树脂和橡胶。
“丁二烯” 指 一种有机化合物,无色气体,有特殊气味,生产合成橡胶的主要原料。
“对二甲苯、PX” 指 芳烃的一种,无色透明液体,为生产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原料之一,用于生产塑料、聚酯纤维和薄膜。
“合成纤维” 指 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通过人工合成的高分子 化合物经纺丝和后加工而制得的纤维,如涤纶等。
“聚酯纤维” 指 聚酯纤维(polyesterfibre)由有机二元酸和二元醇缩聚而成的聚酯经纺丝所得的合成纤维。工业化大量生产的聚酯纤维是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制成的,中国的商品名为涤纶。是当前合成纤维的第一大品种。
“聚酯、聚酯切片、 PET” 指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简称聚酯),是由PTA和MEG为原料经酯化或酯交换和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纤维级聚酯切片用于制造涤纶短纤和涤纶长丝。
“PTA” 指 精对苯二甲酸,在常温下是白色粉状晶体,无毒、易燃,若与空气混合在一定限度内遇火即燃烧。
“MEG、EG” 指 乙二醇,无色、无臭、有甜味、粘稠液体,主要用于生产聚酯纤维、防冻剂、不饱和聚酯树脂、润滑剂、增塑剂、非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炸药等。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 酯、PBT” 指 又名聚对苯二甲酸四次甲基酯,它是对苯甲酸与1,4-丁二醇的缩聚物。可由酯交换法或直接酯化法经缩聚而制得。PBT和PET一起被称为热塑性聚酯。
“旦(D)” 指 9,000米长度的纤维重量为 1克,称为 1旦(D)。
“涤纶长丝” 指 长度为千米以上的丝,长丝卷绕成团。
“涤纶短丝” 指 由聚酯纺成丝束切断后得到的纤维。
“涤纶民用长丝、民用丝” 指 用于服装、家用纺织品领域的涤纶长丝。
“涤纶工业长丝、工业丝” 指 用于产业用领域,并具有高强力,高模量,旦数较大的聚酯长纤维。
“差别化纤维” 指 通过化学改性或物理变形,以改进服用性能为主,在技术或性能上有很大创新或具有某种特性、与常规品种有差别的纤维新品种。
“POY” 指 涤纶预取向丝,全称PRE-ORIENTEDYARN或者PARTIALLYORIENTEDYARN,是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涤纶长丝。
“DTY” 指 拉伸变形丝,又称涤纶加弹丝,全称DRAWTEXTUREDYARN,是利用POY为原丝,进行拉伸和假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
“FDY” 指 全拉伸丝,又称涤纶牵引丝,全称FULLDRAWYARN,是采用纺丝拉伸工艺进一步 制得的合成纤维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
“BOPET薄膜” 指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薄膜具有强度高、刚性好、透明、光泽度高等特点。
“PBS” 指 聚丁二酸丁二醇酯,由丁二酸和1,4-丁二醇(BDO)聚合而成,具有良好的热性能、机械加工性能,易被自然界的多种微生物或动植物体内的酶分解、代谢,最终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是典型的可完全生物降解材料。
“PBAT” 指 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石化基生物降解塑料,具有优良的生物降解性,是生物降解塑料研究中非常活跃和市场应用最好降解材料之一。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交易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市场上进行交易,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3、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发行人可能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金额1,825.45亿元,近三年末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均在76%以上,维持高位,刚性负债(包含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短期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已经占总负债的八成,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刚性负债1,584.7亿元、1,651.95亿元、1,819.78亿元及1,822.62亿元,近年来发行人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及刚性负债规模增长,主要因在建项目融资投入增加。虽然通过经营压占缓解,但压占规模较小,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较多,期限错配突出,短期刚性债务占比较高,长期借款增长较多、增速较快。公司近年来业务扩张速度较快,在建项目资金投入较多,虽然主要项目投资已经结束,产能布局基本成型,后续财务结构趋于稳定。但即便把资本化的利息还原,EBITDA对利息覆盖倍数超过2倍,考虑到项目贷款的分期还本,整体债务压力依然较大。
2、受限资产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12,012,262.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3.99%,受限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应收款项融资等,主要受限原因是抵质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其中受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493,007.72万元,受限货币资金账面价值628,644.13万元,受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449,966.37万元,受限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346,825.52万元,受限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093,818.29万元。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可能会对发行人资产流动性及再融资产生一定影响。
3、非经常损益对净利润影响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783,551.15万元、3,126,755.46万元、2,425,146.13万元及2,842,919.55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9.56%、47.32%、33.10%及35.36%,规模小幅下降,公司存货品种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原材料主要以原油为主。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5,166.18万元,主要系原油价格下降计提的减值损失,存货价值受原油价格波动较大,形成的减值损失对净利润侵蚀较多。此外,2024年发行人政府补贴235,342.69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33.37%,可构成一定利润补充。
4、资产固化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快速扩张,多个大型炼化项目集中投入,拉动资产规模增长,2024年末总资产已达27,308,286.99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508,670.93万元、19,451,586.98万元、19,981,331.37万元及 19,819,335.83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 68.38%、74.64%、73.17%及71.14%,总体资产流动性偏弱,资产结构符合行业的重资产特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占比接近七成,核心项目投资回报周期较长,资产固化较多;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2,585,293.12万元、12,386,177.30万元、13,087,930.61万元及13,333,931.2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66.76%、61.75%、62.42%及62.52%,面临一定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的风险;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0.61、0.53、0.56及0.60,速动比率分别为0.25、0.21、0.30及0.39,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为330亿货币资金,284亿元原油为主的存货,90亿元无形资产等。整体来看,资产流动性指标相对较低,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产流动性风险。
5、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11,871,859.11万元、12,998,734.65万元、14,700,844.13万元及14,539,604.92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71.91%、66.83%、73.57%及73.36%。随着在建项目陆续完工转固,固定资产折旧将可能对发行人利润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6、所有者权益不稳定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627,981.20万元、3,309,466.28万元、3,617,465.38万元及3,822,558.92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49.66%、55.16%、57.04%及58.52%,占比相对较高。2021年度,发行人现金分红71.09亿元,2022年度,发行人未进行现金分红。2023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8.72亿元(含税)。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68亿元(含税)。如果未来发行人大量分配利润,可能对投资人在发行人的利益存在一定的风险。
7、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2,237,259.37万元、23,486,612.52万元、23,640,057.62万元及5,704,599.56万元。近三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31,803.70万元、690,446.39万元、705,300.69万元及205,151.01万元。销售毛利率分别为8.23%、11.28%、9.91%及11.96%,销售净利率分别为1.04%、2.94%、2.98%和3.60%。2019年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后,盈利情况逐步向好,但公司所处的石化和炼化行业周期性较为明显,盈利能力受到上下游行业景气度变化影响较大。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232,492.92万元,较2021年同期减少1,746,575.25万元,降幅88.25%,发行人净利润为231,803.70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322,014.10万元,减幅85.08%,利润下降主要源于原油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行且高位宽幅振荡,同时行业市场端需求复苏乏力,发行人面临历史极端的高运行成本与低行业需求的双重经营挤压,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如化工品、功能性薄膜、民用丝、工业丝等与终端消费、基建地产等相关的传统需求处于市场低谷水平,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承压。发行人在2022年下半年实施了炼厂大修,影响了炼化一体化装置的整体负荷率与加工成本水平,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提了由于国际原油价格阶段性下行导致的库存损失,也进一步影响了发行人年度盈利能力。2023年,随着原油价格波动企稳和受益于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炼化产能供需基本面的改善以及下游需求的支撑加强,公司芳烃产品、油品等主导炼化产品价差扩大,盈利明显改善。此外,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下行,公司在炼化行业内独有的油煤深度耦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发行人2023年营业利润实现889,980.84万元,较2022年增长657,487.92万元,增幅282.80%,实现净利润690,446.39万元,较2022年增长458,642.69万元,增幅197.86%。2024年,国际原油价格在较高价格区间呈持续震荡趋势,国内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继续缓解,煤价整体呈现下跌趋势,对化工行业整体成本端产生积极影响。需求端,化纤行业运行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PX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格局,利润维持较高水平,PTA加工费总体处于低位运行;受国内需求复苏叠加海外去库,聚酯化纤需求持续复苏,涤纶长丝产销率保持坚挺,发行人盈利能力逐步修复。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总收入23,640,057.62万元,同比增加0.65%。
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和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波动,可能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8、在建工程投资规模较大及项目进度不确定性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728,749.15万元、4,882,413.77万元、3,839,383.13万元及3,861,919.54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 2,953,428.89万元、4,526,516.83万元、2,660,343.80万元和465,242.76万元,投资支出规模较大,且投资的项目是否能够产生预期的现金流入也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9、资产减值的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2,873.28万元、-59,369.20万元、-150,166.18万元及0万元,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持续为负且成波动形式,未来如资产减值持续为负且持续扩大,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受上游原料特别是原油和煤炭的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尤其是从2019年开始,由于种种经济原因和政治原因,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导致了相关化工产品的价格剧烈波动,较大的变化幅度增加了行业内企业对原材料价格的判断难度,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如果公司的库存和采购管理、下游产品市场的价格调整不能有效降低或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生产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未来投资支出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计划总投资236.19亿元,已投资125.3亿元,未来三年内尚有17.16亿元投资需求,未来资本支出金额较大,且对外部融资依赖较大,后续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3、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炼化一体化产业链所辐射行业为重资产、强周期行业。近年来,PX、PTA等原料产能的扩张以及聚酯化纤行业自身产能的快速扩张,使得国内化纤行业的盈利基础从之前的成本控制转向供需主导,行业周期性特征日益显著。目前,全球经济回暖的基础尚不牢固,同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成本偏高等原因都会阻碍相关产业的复苏,加之已经恢复上涨的原材料和能源成本,公司所处石化、聚酯化纤行业的利润空间将可能再次面临上下游的挤压,行业周期性风险不容忽视。
4、担保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324.07亿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366.47%,占同期末总资产的85.10%,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发行人未来可能因为担保子(孙)公司信用状况的变化而产生或有风险,存在一定的担保金额较大的风险。
5、实控人股票质押业务风险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约75.45%,实控人为陈建华夫妇。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比例高,约占总股本的25.43%。
(三)管理风险
1、环保和安全风险
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及政府环保要求趋严,公司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加大环保投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因人为操作失误或意外原因导致的环保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陈建华、范红卫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恒力石化75.45%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发行人的控制权利,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为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不当控制,公司已制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但公司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3、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2024年末,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8家。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发展和外部监管对公司规范化的要求日益提高,公司管理子公司的难度有所提高。目前,公司已经对下属子公司建立了比较规范、完善的控制机制。但如果公司未能有效加强子公司管理、降低子公司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有可能对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管理、运作和投资规模的增大,其对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的要求也更加多元化。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需要培养、稳定已有的人才队伍并积极挖掘业内高端人才以适应发展战略。稳定人才队伍需要完善的措施,优秀人才的培养需要一定的时间,人才的流失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面临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5、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与关联企业在采购、出售商品、租赁、担保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如果公司与关联企业双方不能严格遵守有关协议,将影响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可能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6、涉及海外业务的风险
发行人在新加坡设有两家子公司HengliPetrochemical InternationalPte.Ltd.及HengliShippingInternationalPte.Ltd.。HengliPetrochemicalInternationalPte.Ltd.成立于2017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3,035.68万美元,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类产品的销售。HengliShippingInternationalPte.Ltd.成立于2019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为国际船舶的租赁及代理业务等。由于海外市场环境、监管政策与国内存在较大的差异,未来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风险
石油化工、PTA及聚酯等本公司涉足行业容易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影响。上述行业目前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但如果未来我国的产业政策或行业规划出现较大调整,将可能导致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可能面临一定的行业政策风险。
2、汇率风险
若人民币持续大幅波动,将对公司汇兑损益、外币计价出口产品价格、原料价格等经营性因素产生较大不确定性影响。公司采用远期外汇合约等方式建立并完善汇率对冲机制,降低外币收付款金额,从而减少因汇率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3、环保政策风险
发行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环保,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政策,合法合规经营。随着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石化、化纤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标准的提高需要本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环保支出,将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三、本债务融资工具所特有的风险
无。
第三章发行条款
第二类企业统一注册模式下注册阶段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详见各期发行时具体用途。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后续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红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7,039,099,786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7,039,099,786元
成立日期:1999年3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5762674
注册地址: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松路298号OSBL项目-工务办公楼
邮政编码:116318
联系电话:0411-39865111
传真:0411-39901222
公司网址:https://www.hengliinc.com/
本部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730.83亿元,负债总额为2,096.65亿元,股东权益为634.18亿元。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364.01亿元,利润总额为88.20亿元,净利润为70.53亿元。
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2,786.01亿元,负债总额2,132.77亿元,股东权益653.24亿元。2025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570.46亿元,利润总额26.09亿元,净利润20.52亿元。
二、历史沿革
1998年12月22日,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1998]70号)文件,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冶金轴承集团公司、大连金州区锻压件厂、烟台气动元件厂共同发起设立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恒力石化曾用名),其中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大连橡胶塑料机械厂经整体资产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10,358.40万元出资,折为6,733万股,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230.80万元货币出资认购150万股,大连冶金轴承集团公司以其80万元合法债权折为52万股,大连市金州区锻压件厂以其50万元合法债权折为32.50万股,烟台气动元件厂以其50万元合法债权折为32.50万股(其股权于2001年7月28日经其他四家发起人同意,由烟台气动元件厂改制后的烟台未来自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合计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
2001年,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财政部司局出具的《关于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财企便函[2001]55号)的批复,冰山集团应将其所持发行人的国有法人股350万股划拨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
2001年7月13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1]44号)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2001年8月1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3,500万股股票,发行价每股5.36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财政部财企出具的《关于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存量发行有关问题的函》(财企便函[2001]55号)的批复,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委托发行人将其划拨获得的350万股在本次公开募股时一并出售。
2006年1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91号),同意将冰山集团持有的发行人6,383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大连市国资委持有。
2006年6月27日,大橡塑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容为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得3.8股股票对价的比例执行对价安排。方案实施后,大橡塑的股份总数不变,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187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9.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5,313万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60%。
2008年8月7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无偿划转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750号)同意,大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公司4,978.74万股的国有股无偿划转给大连国投集团。
2008年10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181号)核准大连国投集团(2010年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国有股权划转后,大连国投集团持有公司4,978.74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42%,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09年5月20日,发行人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10,50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0,500万股,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6月8日。本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1,000万股。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09]6006号《验资报告》。
2009年8月11日,发行人完成本次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21,000万股。
2009年7月8日,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组建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大政发[2009]95号),大连市国资委以大连国投集团100%股权及其他5家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及部分货币出资组建大连装备。在大连装备设立后,大连国投集团成为大连装备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大连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自2010年2月10日至3月16日,大连国投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其中2月10日至3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3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交易前,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5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42%;上述交易完成后,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1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9号)核准,公司以9.63元/股向大连国投集团发行3,100万股股票。
截至2011年11月28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准验字[2011]第6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5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8,899,0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大连国投集团持有公司12,057.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3%。
2013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经2013年9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1号)核准,公司以6.08元/股向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正海国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四家机构合计发行49,342,105股股票。
截至2014年1月28日,上述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第00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4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450,656.2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大连国投集团持有公司12,057.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3%。
2015年6月4日,上市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总股本29,034.21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共计转增37,744.47万股,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4日。本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6,778.68万股。
2015年12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97号),同意大连国投将所持公司20,020.25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恒力集团。
2016年1月27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7号),核准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力集团、德诚利、和高投资及海来得分别持有的恒力化纤58.0269%、23.3360%、1.9731%及1.6640%的股份,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和高投资持有的恒力化纤14.99%的股份。上市公司向恒力集团、德诚利、和高投资及海来得发行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30,139.17万股、52,336.55万股、4,425.15万股及
3,731.92万股。
2016年2月19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战略投资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6]190号),原则同意德诚利、海来得以持有的恒力化纤23.336%、1.664%股权认购大橡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336.55万股、3,731.92万股。
2016年3月9日,大连国投集团将持有的公司20,020.25万股股份转让过户给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6年5月13日,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八名特定对象完成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合计发行股份数量25,157.23万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82,568.69万股。
2018年1月3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范红卫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35号),核准了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范红卫及恒能投资分别持有的恒力投资51.00%、49.00%股权,恒能投资及恒峰投资分别持有的恒力炼化96.63%、3.37%股权。上市公司向范红卫、恒能投资、恒峰投资发行的股份数量分别为632,932,835股、1,070,342,090股及16,128,058股。
2018年4月11日,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六名特定对象完成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合计发行股份数量507,700,000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052,789,925股。
2019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总股本5,052,789,925股扣除已回购的87,015,274股后的股份总数4,965,774,651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1,986,309,861股,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6日。本次转增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039,099,786股。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人民币7,039,099,786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无变化。
三、股权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图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注1:截至2025年3月末,恒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10,061.2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84%。
注2:在计算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时,包含了通过自有账户“恒峰投资(大连)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股份数(占总股本0.46%)和通过契约型私募基金账户“海南华银天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旭阳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的股份数(占总股本0.58%)。
2、公司前十位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5-1发行人前十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质押情况
1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2,100,612,342 29.84 1,181,500,000
2 恒能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1,498,478,926 21.29 678,813,500
3 范红卫 791,494,169 11.24 未质押
4 德诚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732,711,668 10.41 未质押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15,871,757 3.07 未质押
6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2,600,783 1.17 未质押
7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68,898,123 0.98 15,000,000
8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297,823 0.94 未质押
9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元宝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4,783,284 0.92 未质押
10 江苏和高投资有限公司 61,952,065 0.88 未质押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恒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210,061.2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8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恒力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34422093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南麻经济开发区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200.00万元
本部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纸包装材料(不含印刷)生产、销售;化纤原料、塑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灰渣、精对苯二甲酸(PTA)、乙二醇(MEG)销售;实业投资;纺织原料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火力发电;蒸气生产及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力集团资产总额3,618.34亿元,负债总额2,649.41亿元,股东权益968.93亿元。2024年度恒力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2,504.58亿元,净利润69.11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恒力集团资产总额3,658.74亿元,负债总额2,668.82亿元,股东权益989.92亿元。2025年1-3月,恒力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662.66亿元,净利润20.60亿元。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陈建华、范红卫夫妇直接持有发行人11.24%的股份,并通过恒力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持有发行人64.21%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75.45%的股份,系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陈建华、范红卫夫妇的简历如下:
陈建华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纺织工业协会副会长、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名誉会长、江苏恒力慈善基金会理事。1994年5月至今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2年11月至2016年2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1月至今历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范红卫女士,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恒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质押股数为1,181,500,000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6.78%。
截至2025年3月末,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恒力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主要股东关系情况如下:恒力集团、恒能投资、恒峰投资、范红卫、德诚利、和高投资和海来得互为一致行动人;恒能投资、恒峰投资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陈建华、范红卫夫妇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发行人子公司外,陈建华、范红卫夫妇直接持股投资的主要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陈建华、范红卫夫妇合计直接持股比例 行业 地区
1 上海恒力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万元 100% 商务服务业 上海市
2 恒力(泸州)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四川省
3 恒阳(四川)投资有限公司 20,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四川省
4 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 4,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辽宁省
5 营口恒汉投资有限公司 40,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辽宁省
6 大连康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0万元人民币 100% 房地产业 辽宁省
7 吴江天诚置业有限公司 10,000万元人民币 90% 房地产业 江苏省
8 宿迁力顺置业有限公司 10,000万元人民币 100% 房地产业 江苏省
9 宿迁力基置业有限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100% 房地产业 江苏省
10 宿迁康泰投资有限公司 76,458万元人民币 100% 金融业 江苏省
11 营口康辉投资有限公司 19,4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辽宁省
12 苏州汉慈投资有限公司 2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江苏省
13 苏州康联投资有限公司 2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江苏省
14 苏州淳道投资有限公司 2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江苏省
15 苏州中坤投资有限公司 20,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江苏省
16 苏州昊澜投资有限公司 2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江苏省
17 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5,000万元人民币 100% 研究和试验发展 江苏省
18 恒力投资(营口)有限公司 17,000万元人民币 100% 商务服务业 辽宁省
19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4,505万元人民币 10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江苏省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相互独立。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尽量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3)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本企业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共计88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5-2主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名单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208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 制造业 99.99 0.01
江苏恒科新 278000万元 中国境内 南通市通州滨江新 制造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材料有限公司 区(五接镇)恒力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业
南通腾安物流有限公司 50万元 中国境内 南通市通州滨江新区开沙路一号 交通运输业 100.00
江苏轩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5000万元 中国境内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制造业 100.00
江苏德力化纤有限公司 75073.87万元 中国境内 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黄河南路599号 制造业 100.00
恒力期货有限公司 7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第 702、03、04 其他金融业 100.00
恒力恒新工贸(上海)有限公司 1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锦康路308号第7层(名义楼层,实际楼层第6层)01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苏盛热电有限公司 26700万元 中国境内 吴江盛泽镇坛丘村 制造业 100.00
苏州丙霖贸易有限公司 500万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8幢202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四川恒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临港大道二段10号 制造业 100.00
恒力新材料 (宿 迁)有限公司 3250万元 中国境内 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港城路88号 制造业 100.00
苏州恒力化纤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8幢203 批发业 100.00
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67796.5802万元 中国境内 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 制造业 66.33 33.67
康辉国际贸易(江苏)有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 批发和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限公司 8幢201 零售业
康辉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4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综合楼 制造业 100.00
江苏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万元 中国境内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汾湖大道666号) 制造业 100.00
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万元 中国境内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恒力纺织新材料产业园 制造业 100.00
恒力投资(大连)有限公司 627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实业投资 100.00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589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制造业 100.00
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 2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交通运输业 100.00
HengliPetrochemicalCo. ,Limited 1000万港元 中国香港 Flat1906,19/F,HarbourCentre,25HarbourRoad, Wanchai,HongKon g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深圳市港晖贸易有限公司 5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6101-03单元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久利销售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开发区澄阳街道澄阳路116号阳澄湖国际科技创业园1号楼A座1514-1515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汇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经济开发区澄阳街道澄阳路116号阳澄湖国际科技创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业园1号楼A座1516室
恒力储运(大连)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交通运输业 100.00
大连恒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2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制造业 100.00
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227740万元 中国境内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 制造业 100.00
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1759633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制造业 100.00
HengliPetro chemicalInt ernationalPte.Ltd 3035.6844万美元 新加坡 9STRAITSVIEW#08-11 MARINAONEWE STTOWERSINGAPORE(018937)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HengliShipp ingInternationalPte.Ltd. 50万美元 新加坡 9STRAITSVIEW#08-11 MARINAONEWE STTOWERSINGAPORE(018937) 交通运输业 100.00
恒力能源(海南)有限公司 15000万美元 中国境内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阳光金融广场A栋801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油化(海南)有限公司 10000万美元 中国境内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205室-1328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1000万美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庞南路998号MAX科技园49-01-4楼409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能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万美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临沪大道1518号5号楼301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深圳市申钢贸易有限公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批发和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司 5016号京基一百大厦A座 6101- 03B单元 零售业
恒力炼化产品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OSBL项目-工务办公楼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航油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油化(苏州)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302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301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化学高分子有限公司 10360万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东大桥东侧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舟山)能化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成四路86号B区1号仓库402-76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南通恒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横港沙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 有限公司 457495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制造业 100.00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516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综合楼 制造业 100.00
大连恒众特 64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 制造 85.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种材料有限公司 经济区仁山街3号调度中心 业
大连东北亚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3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号27层1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大连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 3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号27层3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石化公用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综合楼 制造业 100.00
恒力化学(大连)有限公司 50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综合楼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纺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500万元 中国境内 吴江区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8幢201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上海市奉贤区联合北路215号第2幢1688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华东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新城 )长安路3099号1902-03室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华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202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华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研发楼审批大厅西侧1号窗口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粤海石化(深圳)有限 公司 200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 批发和零售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心主塔楼1401号14002-14003 业
恒力油品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303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化工销售(苏州)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304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北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号21层3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通商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风清街777号苏州湾景苑14幢服务式公寓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608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能化(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719号702-7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恒源供应链(上海)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双惠路99号1幢1层101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新能源 (上 海)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502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源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507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金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 批发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506室 和零售业
大连恒力精细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号21层5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石化销售(海口)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18号创客服务中心NY15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能化(三亚)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805室三亚湾路雅华香榭A栋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大连恒力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路52号21层4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大连恒力金商销售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品翠路547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大连恒力新能销售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品翠路551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能化(深圳) 有限公司 5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201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南通恒力茂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5幢101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新能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4088号太湖东畔商务中心1幢A楼501-04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苏州恒力精细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开平路 4088号太湖东畔商务中心 1幢A楼501-3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恒力石化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5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临海大道59号海运中心主塔楼1406号-14057、14058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泸州恒力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中国境内 泸州综保区盈田智能终端产业园19栋2楼1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燃料油(海 南)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GO03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上海恒力燃料油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 188号A-522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燃料油 (广 州)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南三路18号办公楼508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燃料油 (深 圳)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万纬深圳盐田供应链智能仓1409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大工(大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兴社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座27层270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0.00
恒力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2602室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惠州恒力金商贸易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 批发和零售 100.00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业
惠州恒力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惠州大亚湾霞涌石化大道中26号(2号厂房(研发))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000万元 中国境内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中心广场 88幢501室-2606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恒力石化贸易(宿迁)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民大道430号42栋 412室 - FHY024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宿迁恒力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中国境内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街道扬帆大道88号 批发和零售业 100.00
1、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注册资本:1,759,633.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原油仓储;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食品添加剂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咨询;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海水淡化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炼化项目委托法国阿克森斯规划按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由中石化洛阳工程公司设计,选用世界上最先进的全加氢和沸腾床渣油加氢工艺,采用阿克森斯、雪佛龙、鲁姆斯、杜邦、林德、GTC、UOP、格雷斯等国际先进的工艺包技术以及法国得利满的环保污水处理技术。建设以45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为核心的2,000万吨/年炼油装置、化工装置和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及码头工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1,134.72亿元,净资产为332.43亿元,2024年净利润为19.82亿元。
2、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天生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457,495.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松路29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利用炼化项目生产的石脑油和干气作为主要原料,建设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等装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705.78亿元,净资产为100.88亿元,2024年净利润为23.69亿元。
3、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金广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220,8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南麻工业区恒力路1号
经营范围:生产纤维用聚酯和差别化化学纤维,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化纤制造和研发,主导产品包含细旦超细旦半消光、超亮光涤纶长丝以及各类功能性差别化纤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470.07亿元,净资产为76.79亿元,2024年净利润为11.49亿元。
4、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滔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589,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村原新港小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供暖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7日,位于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精对苯二甲酸、苯甲酸、间苯二甲酸、1,2,4-苯三甲酸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营产品之一为精对苯二甲酸(PTA),该工业产品是重要的大宗化工原料之一,广泛用于化学纤维、轻工、电子、建筑等国民经济各领域。公司凭借PTA产能最大的优势,取得了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
截至2024年末,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333.19亿元,净资产为119.42亿元,2024年净利润为3.54亿元。
(二)发行人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合营公司,有2家联营公司。
表5-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序号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2 辰聚(苏州)科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孙公司的联营企业
1、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东翔路578号红豆财富广场1-2层、5-1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无锡锡商银行是全国第十九家、江苏省第二家民营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由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等江苏省内多家优秀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于2020年4月16日正式开业。
发行人孙公司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2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竞得被执行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的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000万股股权。2022年12月29日,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取得无锡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公司股权确权证明,持有的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从9.99%提高到23.99%,均未质押。发行人采用权益法核算,将该笔股权投资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对于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2024年发行人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为100,731,553.62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余额为737,585,482.90元。
2、辰聚(苏州)科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林林
成立日期:2023年7月6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399号9幢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辰聚(苏州)科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7月成立,成立时间较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辰聚(苏州)科创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5%股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该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余额为8,282,521.75元。
六、公司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2025年3月末,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积极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全体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保证每位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与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由有资格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严格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从未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具有充分的自主经营能力,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及财务方面实行“五分开”,严格保持独立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能力,对公司的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明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切实执行。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需要时设副董事长1人。并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人员的产生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5、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负责管理的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组织机构情况
截至2024年末,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5-2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应用专业知识协助董事会进行专业决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效率;董事会秘书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统一管理和协调业务,确保公司计划的有效执行和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各部门均有明确的部门职责、组织结构和部门岗位设置。
发行人主要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等事宜。
2、内控与审计部
内控与审计部负责独立承担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和纠正错弊的建议等工作。内控与审计部直接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内部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内部控制审计实施细则。在每年的十月份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年的二月底之前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战略投资部
战略投资部主要负责组织编制与修订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控制规划实际执行的偏差;关注市场的最新变化,参与公司行业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战略课题研究;与公司员工沟通企业的战略发展方向与投资策略,确保企业内部战略信息的畅通。组织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流程;负责意向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前期调研工作、可行性论证、为公司筛选有投资潜力及盈利机会的项目;设计项目投融资方案设计,项目谈判、投资操作、过程跟踪及后期评估等工作;进行新项目的战略决策研究与支持,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进行可行性论证、做出投资判断并协助公司进行最终投资决策;负责公司收购兼并、资产重组及其它有关资本运作工作;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方向和动态进行分析研究,结合目前公司业务提供经验战略优化和资本运营方案;协调与投资项目各方的关系。
4、财务部
财务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收益;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保管财务档案,防止信息泄露;与公司业务、采购、人力等部门对接,提供财务支持等。
5、行政人力部
行政人力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本组织的质量、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做好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和记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工作,对审阅、发放的各种文件和资料负责;负责处理企业内外的公文,来信及相关人员的来访等工作;负责处理政府党政机关或其他企业到本企业参观的接待和安排等事宜;熟悉本企业重要的环境因素,协助总经理搞好管理评审工作;完成总经理临时交办的任务;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本组织的质量、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负责人力资源的规划、实施和工作环境的管理;负责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有效进行考核;负责行政后勤的管理,提供完善的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做好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外联工作;负责劳动争议以及工伤事故处理等;负责对员工质量意识的教育和环境管理体系的业绩作出评价;熟悉本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
(三)发行人主要内部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有效落实公司各职能部门系统风险管理和流程控制,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安全性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
1、预算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企业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逐层分解、下达于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内部各个经济单位,以一系列的预算、控制、协调、发行人考核为内容,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财务预算应以完成目标利润为中心,公司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
2、财务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
为了发行人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建立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的财务制度体系,加强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职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对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筹集的管理、货币资金的管理、结算债权的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外投资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营业收入、税费的管理、利润及分配管理、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外币业务管理、财务风险防范与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财务监督与审计等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3、重大投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保证投资的稳健与高效,提高决策水平,公司投资制度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必须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投资收益测算低于或等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者不利于公司整体目标实现的,均不得对外投资。公司对外投资按投资权限,分别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统一由本公司行使,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需报公司批准后实施。公司融资行为要满足公司资金使用需要,保持稳健的财务结构,筹集资金的数量和时间应做好计划,提高资金综合利用效益,降低筹资成本。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资金优势,优先在公司系统内安排调剂资金余缺,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融资权集中在公司,由公司统一计划本部及各子公司融资事项。充分发挥资金杠杆作用,合理选择融资方式。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计划的审批和担保合同的执行进行了规范,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和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和/或信用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的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担保。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报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必要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由董事会做出决议。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如果董事与该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则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的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5)项担保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审议为关联方及持股5%以下的股东提供的担保议案时,上述主体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对外担保对象同时向多方申请担保的,公司应与其在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公司的担保份额,并落实担保责任。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代表公司签订任何担保合同或其他类型的法律文书。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达到下列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对外担保、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对于达到上述标准的关联交易,若交易的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6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非现金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不得超过一年。
2)对于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审批权限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股东大会或召开董事会,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董事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时,由于关联董事回避导致无法进行表决的,公司董事会应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对所有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意见。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单独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发表书面意见。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国家定价的,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发行人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6、安全管理制度及主要内容
为规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发行人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及事件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包括生产安全事故目的范围、引用标准、事故分类、职责、责任认定、工作程序及事故记录等。
7、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的要求,保护公司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针对事故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的要求,发行人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应急预案,用于规范、指导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支持附件四部分。本制度明确了包括总则、事故风险描述、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培训等制度。
8、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按照交易商协会要求制定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发行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遵守的信息披露标准;
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职责;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信息披露相关报告、审议和披露职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相关职责的记录和保管制度;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对外披露信息的申请、审核、披露流程及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与制度;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事务管理制度首次经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情况;事务管理制度的后续修订过程及修订内容,并经企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情况;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后续变更程序等。
9、对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控制度
公司对所属各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垂直管理,各职能部门对各子公司的相应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各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进行生产运营及项目建设等,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以此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高度集中。
七、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员工38,300人,其主要构成如下:
表5-4公司员工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2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34,33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38,30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2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28,381
销售人员 373
技术人员 5,821
财务人员 258
行政人员 1,441
其他人员 2,026
合计 38,30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6
硕士 310
本科 6,103
大专及以下 31,871
合计 38,300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表5-5公司董事、监事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范红卫 董事长 女 2022/4/27 2025/4/27
李峰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2022/4/27 2025/4/27
龚滔 董事 男 2022/4/27 2025/4/27
柳敦雷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022/4/27 2025/4/27
刘俊 独立董事 男 2022/4/27 2025/4/27
邬永东 独立董事 男 2022/4/27 2025/4/27
薛文良 独立董事 男 2022/4/27 2025/4/27
康云秋 监事会主席 女 2022/4/27 2025/4/27
沈国华 监事 男 2022/4/27 2025/4/27
汤方明 职工监事 男 2022/4/6 2025/4/27
李晓明 董事、总经理 男 2025/3/26(董事)2025/1/27(总经理) 2025/4/27
刘千涵 副总经理 男 2022/4/27 2025/4/27
刘雪芬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女 2022/4/27 2025/4/27
张文宇 副总经理 男 2023/8/7 2025/4/27
黄旭东 副总经理 男 2025/1/27 2025/4/27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
范红卫,女,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担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2年11月至2011年8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峰,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龚滔,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翔鹭石化(厦门)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班长,汉邦(江阴)石化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2月至2015年5月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主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柳敦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李晓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润滑油车间主任;2018年10月至2022年3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自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俊,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教授、副院长,挂职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邬永东,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授信合伙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总监兼董事、浙江创课网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杭州捷瑞空气处理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薛文良,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东华大学纺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康云秋,女,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永久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帐会计、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恒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汤方明,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工程师,企管部主任;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4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职工监事。
沈国华,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审计部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审计总监。2022年4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监事。
3、高管简历
总经理:李晓明,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润滑油车间主任;2018年10月至2022年3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3月至2025年1月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晓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副总经理:李峰,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三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柳敦雷,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青岛高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长丝部A区FDY工程师、车间主任、长丝部E区经理;2012年8月至今担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刘千涵,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业务代表、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雪芬,女,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吴江丝绸试样厂出纳会计;建设银行盛泽支行柜员、信贷员、会计主管;2004年4月至2012年4月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张文宇,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苏恒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黄旭东,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部长、销售部副部长、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5年1月27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组织架构完备,无重要部门缺失。
八、业务经营发展情况
(一)本部经营范围
发行人本部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煤炭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经营情况
表5-6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营业收入(亿元)
板块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炼化产品 1,081.39 45.77 1,199.61 51.09 1,236.75 55.63
PTA 681.22 28.83 726.07 30.92 566.36 25.47
新材料产品 417.66 17.68 341.15 14.53 291.36 13.11
其他 182.45 7.72 81.07 3.45 128.77 5.79
合计 2,362.72 100.00 2,347.91 100.00 2,223.24 100.00
营业成本(亿元)
板块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炼化产品 939.41 44.11 977.37 46.90 1,047.39 51.32
PTA 658.10 30.90 735.93 35.32 603.11 29.55
新材料产品 358.74 16.84 305.68 14.67 264.93 12.98
其他 173.57 8.15 64.86 3.11 125.35 6.14
合计 2,129.82 100.00 2,083.84 100.00 2,040.78 100.00
营业毛利润(亿元)
业务类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炼化产品 141.98 60.96 222.25 84.16 189.36 103.78
PTA 23.12 9.93 -9.86 -3.73 -36.75 -20.14
新材料产品 58.92 25.30 35.47 13.43 26.43 14.49
其他 8.88 3.81 16.21 6.14 3.42 1.87
合计 232.90 100.00 264.07 100.00 182.46 100.00
营业毛利率(%)
板块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炼化产品 13.13 18.53 15.31
PTA 3.39 -1.36 -6.49
新材料产品 14.11 10.40 9.07
其他 4.87 20.00 2.66
合计 9.86 11.25 8.21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单位转换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22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12.30%,炼化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幅17.86%,PTA板块较上年增幅17.59%,聚酯产品板块较上年增幅6.82%。各版块营业成本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毛利率方面有所下降,主要源于原油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行且高位宽幅振荡,同时行业市场端需求复苏乏力,发行人面临历史极端的高运行成本与低行业需求的双重经营挤压,发行人经营的主要产品如化工品、功能性薄膜、民用丝、工业丝等与终端消费、基建地产等相关的传统需求处于市场低谷水平。
2023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347.9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5.61%,炼化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3.0%,PTA板块较上年增幅28.2%,聚酯(新材料)板块较上年增幅17.09%。各版块营业成本均较上年有所增长,毛利率较上年有所提升。一方面随着原油价格波动企稳和受益于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炼化产能供需基本面的改善以及下游需求的支撑加强,发行人芳烃产品、油品等主导炼化产品价差扩大和盈利改善明显,发行人面临的整体成本环境趋于稳定和下游需求逐渐改善;另一方面,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下行,发行人在炼化行业内独有的油煤深度耦合竞争优势和完善的公共配套设施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
2022年、2023年PTA板块毛利率为负,主要是由于2022年原油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快速上行且高位宽幅振荡,用煤、用电、用气等成本增加。同时,行业市场端需求又持续不振,且复苏乏力,公司面临历史极端的高运行成本与低行业需求的双重经营挤压,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如化工品、功能性薄膜、民用丝、工业丝等与终端消费、基建地产等相关的传统需求处于市场低谷水平,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承压。
2024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362.72亿元,较2023年增幅0.63%。炼化板块营业收入较2023年降幅9.85%,PTA板块较2023年降幅6.18%,聚酯(新材料)板块较2023年增幅22.43%。发行人整体毛利率较2023年同期(11.25%)减少1.39个百分点,变动不大。
供给端,2024年原油价格呈现前高后低、宽幅震荡走势。全年布伦特原油均价80美元/桶,同比下降2.8%;WTI原油均价76美元/桶,同比下降2.3%。2024年全国煤炭供应总量延续增长,进口煤数量同比增加明显。全年煤炭供需处于宽松状态,库存维持高位,价格震荡下行。需求端,纺织需求保持稳定增长,芳烃-PTA-聚酯产业链产品均不同程度受益。国内纺服链稳步复苏,民用丝需求快速增长。生产端看,2024年1-12月我国纺织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加5.1%,较2023年同期提升5.7个百分点,生产增速同比加快。消费端看,在居民收入及消费信心趋稳、国家促消费政策逐步显效等因素的支撑下,我国纺服内销市场稳中有增,2024年1-12月限额以上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0.3%。投资端看,纺织企业稳步扩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投入,2024年1-12月我国纺织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同比增加15.6%。企业端看,纺织企业效益水平持续改善,2024年1-12月我国规模以上纺织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
整体来看,发行人形成了“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民用丝、工业丝、薄膜、塑料”世界级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的上市平台发展模式。恒力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150万吨/年乙烯项目已全面投产,实现了公司在炼化、芳烃、烯烃关键产能环节的战略性突破,公司成为行业内首家实现从“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企业,加上快速推进的PTA、化工新材料、PBS/PBAT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产能依次建设与投产,公司不断升级优化产业模式,巩固扩大各环节产能优势,推动公司经营规模的量变与业务结构的质变,构筑公司适应行业全产业链高质量竞争态势下在产业协同一体、产能结构质量、装置规模成本、技术工艺积累、项目投产速度与上市平台发展的战略领先优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合法合规,无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囊括炼化、石化以及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领域涉及的PX、醋酸、PTA、乙二醇、聚酯切片、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功能性薄膜、工程塑料、PBS/PBAT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的生产、研发和销售。是行业内首家实现“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一体化化工新材料的上市公司。
发行人经营模式为采购原油及相关辅料,主要生产出PX产品以及成品油与其他化工品,其中PX产品基本自用于公司PTA工厂的原料所需,生产出的PTA产品部分供公司聚酯工厂自用,其余销售给下游化纤领域客户用于生产聚酯化纤产品等;生产出各类聚酯产品后,将民用涤纶长丝销售给下游织造厂生产纺织品,将工业丝销售给建材企业、汽车零部件厂,将聚酯切片销售给纺丝企业,将BOPET薄膜出售给下游印刷、包装、电子等企业,将PBT树脂销售给下游汽车、电子、机械等企业。
发行人在上游具备2000万吨/年原油加工能力,500万吨/年煤炭加工能力,150万吨/年乙烯装置,年产520万吨PX和85万吨醋酸生产能力;中游拥有1660万吨PTA产能和180万吨纤维级乙二醇产能,是全球单体装置最大和产能规模最大的PTA制造商,自产的PTA和乙二醇产品部分自用,其余外售;下游化工新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各类产品规格齐全,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需求,涵盖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BOPET、PBT、PBS/PBAT等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应用于纺织、医药、汽车工业、环保新能源、电子电气、光伏产业、光学器材等规模化、差异化、高附加值的工业与民用“衣食住行用”的广泛需求领域。
随着发行人上游世界级炼化、乙烯项目关键产能和精细化工稀缺化工原材料产品的完全投产和全产业链优势不断巩固扩大,发行人加快具备了做长、做深和做精下游中高端新材料市场的“大化工”平台支撑与原材料配套条件,并立足于内部技术研发与外部产业合作,持续不断延续化工材料价值产业链,加快切入以先进制造和新能源、新消费、新材料等终端需求为代表的“国产替代”与“刚性消费”的化工新材料市场需求。
发行人全产业链构成情况如下:
图5-3发行人全产业链布局图
2024年,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6,326,035.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3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024年,发行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339,084.8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9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1、炼化板块
(1)盈利模式
石油产品又称油品,以原油为原料,通过常减压、加氢裂化、重整等后续深加工,生产各种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等)、润滑油、焦炭、石蜡、沥青、基本有机原料(乙烯、丙烯、丁烯等烯烃类产品,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产品、乙炔、萘),并在基本有机原料基础上合成的各类有机原料等。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发行人主要向上游企业采购煤炭、原油,公司原油主要采购于中东地区,主要供应商为沙特阿拉伯国家石油公司等公司,其中80%左右的采购量为长协合同;采购价格参考沙特和伊拉克公布的装船全月平均价,结合原油品质,确定结算价格,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油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发行人具备年产520万吨PX、85万吨醋酸设计产能和180万吨纤维级乙二醇产能,基本用于满足下游PTA产能的原材料需求。此外,还设计生产120万吨纯苯、180万吨乙二醇、85万吨聚丙烯、72万吨苯乙烯、4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14万吨丁二烯等国内紧缺、高附加值的高端化工产品与国六以上高标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产品。随着生产成本较高、装置老旧的小型炼厂逐步被淘汰,炼化行业集中度及大型新建炼厂竞争力将大幅提升。公司在政策支持、工艺技术、产业协同等方面优势突出,与其他炼油公司相比具有明显高品质、低成本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生产出炼化产品主要为PX及成品油与其他化工品,其中PX产品基本自用于公司PTA板块工厂的原料所需,其余销售给下游化纤领域客户用于生产聚酯化纤产品等。
(3)关键工艺
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沸腾床渣油加氢(Axens)工艺,原料来源以重质原油为主,将极大节省原料成本,具有明显成本优势。
图5-4发行人炼化、乙烯项目生产工艺流程
(4)采购情况
炼化板块,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主要为原油,采取合约与现货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包括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发行人采购能源主要包括煤炭等,通过市场化方式采购,按月结算。
表5-7近三年发行人炼化板块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年度 采购品种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万吨) 平均单价(万元/吨)
2024年度 煤炭 1,222,294.91 1,764.60 0.07
原油 8,944,486.19 2,125.45 0.42
2023年度 煤炭 1,076,251.18 1,325.57 0.08
原油 8,828,023.80 2,101.06 0.42
2022年度 煤炭 1,359,390.04 1,319.72 0.10
原油 9,715,886.16 1,967.87 0.49
(5)主要产品
表5-8发行人炼化板块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 所属细分行业 主要上游原材料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成品油 石油炼化 原油 航空煤油、汽柴油等动力燃料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化工品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原油 苯乙烯、聚丙烯、丁二烯等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乙烯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原油 聚乙烯、乙二醇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表5-9发行人炼化板块主要产品的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炼化产品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产量 产量 产量
炼化项目 598.67 2,549.55 2,465.42 2,338.95
乙烯项目
(6)销售情况
表5-10发行人炼化板块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吨
产品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炼化产品 产量(万吨) 598.67 2,549.55 2,465.42 2,338.95
销量(万吨) 543.09 1,996.97 2,164.27 2,135.85
产销率(%) 90.72 78.33 87.79 91.32
销售均价(万元/吨) 0.52 0.54 0.55 0.58
注:①炼化产品的销售量含贸易量,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的PX、醋酸和乙二醇等化工产品。②炼化产品的销售均价不含上市公司内部使用PX、醋酸和乙二醇等产品的结算均价,含贸易均价。
(7)行业地位
公司炼化业务主要由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运营,乙烯项目主要由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运营。公司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和PX产能位居行业前列,炼化业务与化纤业务产业协同程度较高,成本优势明显,2020年150万吨乙烯项目投产,化工品产品类型进一步丰富。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位于国家设立的七
大石化基地之一的大连市长兴岛石化产业园区,是我国政府重点规划、推动建设的国家重点项目。公司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于2017年开工,2019年3月25
日生产全流程打通,顺利产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PX等产品,并于2019年5月正常投产,项目具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000万吨/年,以960万吨/年连续重整、520万吨PX装置为核心,配套MTBE、异构化、烷基化装置,可生产汽油、柴油、航空煤油和PX,同时副产化工轻油、苯、液化气、聚丙烯等化工产品。项目所产PX全部供公司生产PTA使用,与聚酯产业链协同效应显著。
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沸腾床渣油加氢(Axens)工艺,原料来源以重质原油为主,将极大节省原料成本,具有明显成本优势。公司已获得2000万吨/年的原油进口及使用权,保障了原油供应。炼化一体化项目中包含煤制氢项目,规模化煤制氢成本优势明显;同时,煤制氢项目联产醋酸85万吨/年和甲醇72万吨/年,可实现醋酸的完全自给;配套建设自备400MW和120MW热电厂,年发电量在40亿千瓦时,用电成本较低。炼化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自备码头,包括2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6个液体散货泊位,自备600万吨原油罐区以及其他各类齐备的原料、成品码头、罐区、储存等公用工程设施,显著降低了各类生产与运行成本。
综上,公司在中上游业务板块已构筑形成以2000万吨原油和500万吨原煤加工能力为起点,主要产出年产520万吨PX、180万吨纤维级乙二醇、180万吨纯苯、85万吨聚丙烯、72万吨苯乙烯、4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85万吨醋酸、14万吨丁二烯、72万吨甲醇等国内紧缺、高附加值的高端化工产品及少量的柴油、航空煤油等。随着生产成本较高、装置老旧的小型炼厂逐步被淘汰,炼化行业集中度及大型新建炼厂竞争力将大幅提升。公司在政策支持、工艺技术、产业协同等方面优势突出,与其他炼化公司相比具有明显高品质、低成本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PTA板块
(1)盈利模式
PTA是重要的大宗有机原料之一,广泛用于与化学纤维、轻工、电子、建筑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国内市场中,PTA的下游延伸产品主要是聚酯纤维,而聚酯纤维主要用于服装、家纺和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行业的主要经营过程是采购对二甲苯,通过相应生产设备进行氧化反应、三级结晶、干燥、加氢反应、五级结晶等工艺生产出PTA,并销售给下游客户。PTA行业的盈利模式是通过生产PTA产品并销售获得利润。由于产品固定投资较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主要依靠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对于企业来说,主要是通过规模效应及采用良好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完善的公用配套,提升生产安全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提升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PTA板块盈利波动,成本端方面主要因原油价格大幅波动,煤炭价格持续下行。近几年,全球能源市场在多维力量交织下深度重塑。原油方面,地缘政治冲突持续扰动供应预期,叠加全球主要炼厂集中检修、欧佩克+增产策略动态调整以及关键贸易伙伴关税政策变化等复杂因素共振,致使国际油价中枢显著承压下探,并呈现出超乎寻常的宽幅震荡格局。这一剧烈波动态势深刻凸显了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与此同时,煤炭市场则延续其下行通道。从成本逻辑看,原油与煤炭价格的阶段性回落,为产业链中下游环节打开了宝贵的成本优化空间。然而,原油价格的高频剧烈震荡,对企业的成本预判、采购策略及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针对成本端的价格波动,发行人精细化、灵敏化的成本管控已成为企业盈利的制胜法宝。
需求端方面,国内纺服链复苏进程波折是主要原因。近几年国内纺织服装产业链生产端遭遇显著挑战。美国加征关税等地缘政策干预叠加终端需求传导不畅,共同抑制了产能释放,导致供给节奏紊乱,部分织造工厂出现被动减产甚至阶段性停工,凸显外部冲击下供应链的脆弱性与韧性建设的迫切性。美国加征关税政策构成严峻挑战,直接、显著地压缩了出口企业的盈利空间与价格竞争力。其影响远超单纯限制对美出口规模,更深层次地扰动了全球纺织供应链的布局预期与稳定性。在此背景下,纺织服装整体出口增速承压态势明显,深刻揭示了外部需求环境的严峻性以及加速推进市场多元化、提升价值链位势的极端紧迫性。面对内外部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行业投资意愿显著承压。市场风险偏好的下降抬高了资本开支的风险溢价,导致纺织企业在产能扩张、技术升级及智能化改造等关键领域的投资决策趋于审慎甚至观望。这种“稳字当头”的策略反映了市场主体在战略转型期对风险管控的高度重视和对未来发展方向的精细化评估需求。虽然短期可能减缓升级速度,但实则为更长远的结构性优化蓄积了更理性的动能。展望未来,突破纺服链需求复苏的结构性困局,关键在于强化供应链韧性、加速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并持续推进价值链升级。
面对成本端、需求端各项挑战,发行人以“品质、成本、快速反应”为核心竞争优势,凭借自身经营韧性与市场适应能力,始终坚持精准施策,强化资源统筹配置能力,优化产销协同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灵活调整原料结构、装置运行和产品布局,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价值最大化。在市场波动中,发行人精准把握机遇,优先发展高效益产品,践行“宜油则油、宜烯则烯、宜芳则芳、宜化则化”的灵活调整策略,充分释放炼化、石化、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协同效应,确保产销平衡、运营顺畅。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端化、差异化竞争力,不仅在传统领域巩固了优势地位,更在新兴市场中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
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市场环境中,发行人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实现了效益的内生式增长,展现出强劲的经营韧性与战略定力。这种从容应对复杂环境的能力,不仅彰显了发行人在行业中的领导地位,更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PTA板块上游原材料主要为发行人自产PX。发行人拥有1660万吨PTA产能,自产的PTA和乙二醇产品部分自用于下游新材料产品板块,其余外售。PTA是聚酯的直接上游原料,中国是全球最大的PTA生产国和消费国。发行人是全球产能规模最大、技术工艺最先进、成本优势最明显的PTA生产供应商和行业内唯一的一家千万吨级以上权益产能公司。
(3)主要工艺
PTA装置主要由氧化单元和精制单元两部分组成。在氧化单元,氧化反应采用液相空气催化氧化法,将对二甲苯氧化生成粗对苯二甲酸,经二次氧化、CTA结晶、分离、打浆送至精制单元;在精制单元,CTA经加压、预热、反应、PTA结晶、分离、干燥、风送等过程得到最终PTA产品。
图5-5PTA业务工艺流程图
(4)采购情况
PTA板块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PX,采取合约与现货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包括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表5-11近三年发行人PTA板块主要原材料PX采购情况
单位:单位:万吨、万元/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采购量 535.75 366.87 300.56
采购均价 0.70 0.74 0.74
(5)主要产品
表5-12发行人PTA板块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 所属细分行业 主要上游原材料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PTA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PX 聚酯纤维、瓶级切片、膜级切片等 受原油和对二甲苯供给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表5-13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吨
P T A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设计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设计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设计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设计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1,660.00 417.06 100.50% 1,660.00 1,683.59 101.42% 1,660.00 1,444.37 87.01% 1,160.00 1,153.46 99.44%
注:①产能为设计产能,由于发行人打通产业链,上游产品可以为下游的原材料使用,例如乙烯项目原材料是炼化项目的产品,因此产能上无法抵扣。②2025年1-3月产能利用率经年化处理。
(6)销售情况
表5-14发行人PTA板块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吨
产品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PTA 产量(万吨) 417.06 1,683.59. 1,444.37 1,153.46
销量(万吨) 410.67 1,367.47 1,422.20 1,061.41
销售均价(万元/吨) 0.44 0.50 0.51 0.53
产销率(%) 98.47 81.22 98.47 92.02
(7)行业地位
PTA是聚酯的直接上游原料,中国是全球最大的PTA生产国和消费国。公司PTA权益产能全国第一,2020年500万吨PTA产能顺利投产,规模优势继续提升,同时受益于很强的产品竞争力,产能利用率处于很高水平。
近年来,公司PTA产能保持增长,产业链完善程度及规模优势显著提升。公司250万吨PTA4号生产线、250万吨PTA5号生产线分别于2020年5月和10月投产,并稳定运行,公司PTA产能提高至1160万吨。2019年5月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公司PX完全用于生产PTA,2020年7月公司150万吨/年的乙烯项目投产,乙二醇可完全自给,产业链完善程度进一步提高。2023年年中发行人惠州厂区2套250万吨/年PTA装置全部投产,PTA产能提高至1660万吨,公司是行业内技术工艺最先进、成本优势最明显的PTA生产供应商。
3、新材料产品板块
(1)盈利模式
1)涤纶
主要经营过程是采购石化产品PTA、MEG以及其他添加原料,通过相应生产设备进行缩聚反应,再通过纺丝、加弹等工艺过程生产涤纶长丝产品,并将产品销售给下游织造企业用以生产民用和产业用纺织品。
涤纶长丝行业的盈利模式是通过生产涤纶长丝并销售获得利润,由于产品固定成本较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主要依靠三个方面: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提高新品率和增加差别化产品。对于企业来说,主要通过提高新品率和走差别化产品路线,并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整体盈利水平。
2)聚酯薄膜
主要经营过程是采购石化产品PTA、MEG以及其他添加剂,与涤纶行业的主要区别是设备及工艺路线不一样,涤纶产品通过设备拉膜形成涤纶丝,而聚酯薄膜行业是通过设备拉膜形成薄膜,从而导致下游客户群体不同。
聚酯薄膜行业的盈利模式是通过生产销售聚酯薄膜并销售获得利润,由于产品固定投资很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主要依靠两个方面: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和开发新产品。对于企业来说,依托在行业十多年积累的尖端设备工艺、自有合成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攻克各项技术难关,在中高端MLCC离型基膜、偏光片离型保护基膜、OCA离型基膜、环保RPET基膜、复合集流体基膜、锂电池制程保护膜、感光干膜用基膜、超薄电容膜和PBS类生物可降解材料等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壁垒,积极延伸拓展各类应用场景下的中高端材料业务。
3)工程塑料
主要经营过程是采购石化产品PTA、BDO以及其他添加剂,通过相应的生产设备聚合、挤压、粉碎和造粒等生产工艺生产的工程塑料,并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
工程塑料行业的盈利模式是通过生产销售塑料颗粒并销售获得利润,由于产品固定投资较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主要依靠两个方面:降低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和开发新产品。对于企业来说,未来主要是通过规模优势继续抢占市场,并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整体盈利水平。
(2)上下游产业链
新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各类产品规格齐全,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需求,涵盖PET、POY、FDY、DTY、BOPET、PBT、PBS/PBAT等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其上游PTA来源主要为发行人自产PTA及乙二醇;2020年7月公司150万吨/年的乙烯项目及配套乙二醇项目投产,公司乙二醇生产能力可完全满足公司聚酯产品的生产需求,原材料保障程度提高。
公司新材料产品业务主要由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和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应用于纺织家纺、食品级包装、建筑行业、物流行业、汽车工业、环保新能源、电子电器、光学器材等规模化、差异化、高附加值的工业与民用“衣食住行用”的广泛需求领域。
(3)主要工艺
1)涤纶民用长丝生产工艺流程
涤纶民用长丝采用熔体直纺法生产,聚合反应后生成的聚酯经熔体输送管道直接纺丝。
图5-6涤纶民用长丝整体的工艺流程
①聚酯生产工艺流程
图5-7聚酯生产工艺流程图
熔体直纺工艺的特点是,由聚酯车间生产出聚酯熔体直接输送至纺丝车间用于纺丝,仅在调剂生产时产生部分聚酯切片。
浆料准备:PTA、MEG以及催化剂溶液按照规定比例连续送入浆料配置槽中,由特殊设计的搅拌器使之充分混合并配置成恒定摩尔比的浆料,经浆料输送泵连续送入酯化反应器中。
酯化:酯化反应是指PTA和MEG在反应器的压力和高温条件下,经过酯化反应生成中间产物BHET和水的过程。酯化反应系统共设置两台反应器,在第一酯化反应器中酯化率可以达到92%以上,经过第二酯化反应器后酯化率可达97%以上。
缩聚:缩聚反应是指中间产物BHET在高温、真空和催化剂作用下发生聚合反应的过程。缩聚反应系统包括预缩聚反应器和终缩聚反应器。预缩聚反应分为第一预缩与第二预缩两个过程,两次预缩反应后生成的熔体经过滤后输送到终缩聚反应器中进行后续反应,生成聚酯熔体。
熔体输送和过滤:终缩聚反应器中的聚酯熔体通过双联式熔体过滤器去除凝聚粒子和杂质后,再通过多通阀分配到长丝装置以供直纺民用长丝,部分聚酯熔体经铸带、冷却后,生成聚酯切片。
②熔体直纺纺丝工艺
纺丝:熔体分配系统输送来的聚酯熔体以一定温度、压力进入保温的纺丝箱体,经纺丝计量泵定量挤出后送至纺丝组件。聚酯熔体在纺丝组件处被再次过滤和均化后挤出喷丝板进入冷却风室,被一定温、湿度的风冷却、固化形成丝束,丝束经过上油进入卷绕机。
FDY、POY和DTY加工:丝束进入卷绕机后,再经导丝器进入热辊牵伸、定型生成FDY,或经过导丝盘生成POY。FDY或POY丝束再经网络喷咀处理后,最后卷绕成FDY或POY丝饼。POY丝经质量检测合格后,经过加弹机加热拉伸、假捻变形、定型等处理后,可形成DTY丝。
分级包装:产品经判色、物检、分级后,按产品品种及等级分类并包装入库。
2)涤纶工业长丝的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的涤纶工业长丝生产采用切片纺工艺,由聚酯反应生成的聚酯切片经固相增粘、纺丝等环节后生成。
图5-8涤纶工业长丝生产工艺流程图
预结晶、固相增粘:聚酯切片经筛选、除尘后,进行预结晶以提高软化点并去除水分。经过预结晶的聚酯切片输送至固相增粘反应器进行固相增粘,最终获得满足工业丝要求的高粘切片。
螺杆挤压、熔化:高粘切片通过螺杆熔融挤压形成熔体,并经过熔体管道输送到各个纺位。
熔体计量、纺丝:对分配到各个纺位的熔体进行精确计量,送入到纺丝组件,再通过纺丝组件中的喷丝板及冷却风室形成丝束。
预加拉伸、预网络:将喷丝板形成的丝束施加一定的预张力,防止丝条打滑与抖动,并同时通过特制的网络器给丝束施以一定的压缩空气,使油剂均匀的分布在丝条表面。
多辊拉伸、定型:预拉伸和预网络加工后的丝条经过多辊拉伸,并在高于200℃的环境中进行热定型,以满足不同应用指标。
主网络、卷绕成形:经过上述环节处理的丝条,经过网络打点和卷绕成形后,包装入库。
(4)采购情况
新材料板块发行人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MEG、丁二醇等,采取合约与现货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结算方式包括电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表5-15近三年发行人新材料板块主要原材料及能源采购情况
年度 采购品种 采购额(万元) 采购量(万吨) 平均单价(元/吨)
2024年度 丁二醇 134,174.86 16.65 8,058.55
2023年度 丁二醇 154,680.52 16.22 9,536.04
2022年度 丁二醇 203,991.26 12.56 16,239.47
注:上表中平均单价数据与总采购额、采购量相除后的数值存在差异,是由于采购额、采购量的单位为万元(未精确到元)造成的。
(5)主要产品
表5-16发行人新材料板块主要产品情况
产品 所属细分行业 主要上游原材料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涤纶长丝 聚酯纤维制造 PTA、MEG 广告灯箱布、土工布、运输带汽车纤维及轮胎子午线、服装家纺等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纺织行业景气度影响
聚酯切片 聚酯纤维制造 PTA、MEG 纺丝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BOPET 塑料制品制造 PTA、MEG 包装膜、绝缘膜、电容膜等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PBT 塑料制品制造 PTA、BDO 汽车配件、电子电器、航天材料等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PBS/PBAT 塑料制品制造 PTA、BDO、己二酸 包装材料、收缩膜、农膜等 受原油等上游原料行情和下游需求的影响
表5-17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吨、%
新材 料产品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设计 产能 产量 产能 利用率 设计 产能 产量 产能 利用率 设计 产能 产量 产能 利用率 设计 产能 产量 产能 利用率
724.9 153.47 84.68 724.9 650.93 89.80 447.3 429.00 95.91 400.90 357.68 89.22%
注①产能为设计产能,由于发行人打通产业链,上游产品可以为下游的原材料使用,例如乙烯项目原材料是炼化项目的产品,因此产能上无法抵扣。注②2023年度新材料设计产能详见发行人公告的2023年度报告“产能与开工情况”部分。③2025年1-3月产能利用率经年化处理。
(6)销售情况
表5-18发行人新材料板块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吨
产品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新材料产品 产量(万吨) 153.47 650.93 429.00 357.68
销量(万吨) 133.54 564.17 409.04 326.2
销售均价(万元/吨) 0.70 0.74 0.83 0.89
产销率(%) 87.01 86.67 95.35 91.20
(7)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聚酯新材料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下游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各类产品规格齐全,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需求,涵盖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BOPET、PBT、PBS/PBAT等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应用于纺织、医药、汽车工业、环保新能源、电子电气、光伏产业、光学器材等规模化、差异化、高附加值的工业制造与民用消费的广泛需求领域。公司民用长丝产能位列全国前五,工业长丝产能位列全球第一,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涤纶民用丝、工业丝制造商之一。
公司下属子公司康辉新材重点打造全球领先的高端化、差异化、绿色环保型的功能性膜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在功能性膜材料方面,康辉新材在中高端MLCC离型基膜、偏光片离型保护基膜、OCA离型基膜、环保RPET基膜、复合集流体基膜、锂电池制程保护膜、感光干膜用基膜、超薄电容膜等领域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持续解决新材料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具备行业一流的核心竞争能力与产业发展实力。
在高性能工程塑料方面,康辉新材拥有年产66万吨PBT工程塑料产能,是国内最大的PBT生产商,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工业机械、纺织、光缆、聚合物合金和共混工业等产业领域。在生物可降解材料方面,康辉新材拥有基于自主技术国内单套最大的年产3.3万吨PBAT产能,应用于PBS/PBAT的食品级购物袋、餐具、吸管、地膜领域等绿色环保应用。在聚酯薄膜方面,康辉新材现有年产61.1万吨BOPET产能,另有72.7万吨/年功能性聚酯薄膜、19.4亿平/年锂电池隔膜产能逐步建设投产。
4、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实施情况
为规范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发行人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及事件管理制度,其业务子公司也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与此同时,为提高安全环保标准,发行人对标杜邦、巴斯夫等国际先进安全标准,高标准、严要求,有效推进体系落地。
2)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保护情况
1)排污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贯彻及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及其重要子公司主要有恒力炼化、恒力化工、恒力石化(大连)、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康辉新材料、康辉大连新材料、恒力化纤、德力化纤、恒科新材料、江苏轩达、苏盛热电、恒力石化(惠州)。
各排污单位对环境进行自行监测,同时聘请专业的第三方对各类污染物因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相关接管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排污许可证总量要求。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发行人各排污单位均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建设了污染物治理设施,目前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日常注重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建设、改造工程已由相关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环境影响批复,并通过了相应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复,准予建设,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水、噪声、固废分类处置等)及施工期环境管理均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内容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4)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下属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国家自行监测相关规范标准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制订了环境监测方案,并在申请排污许可的同时向辖区环境监管部门备案。公司定期组织公司环境监测站对各车间排污口各项污染物进行检测,公司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项目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应的废水、废气等特殊污染物进行排放检测。公司安排专人对各污染物指标进行检查、汇总,同时对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作为工艺参数调整的依据,确保达标排放。
5)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因环保问题收到相关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余额3,839,383.13万元,其中,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5-19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子公司 计划总投资 资本金到位 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性 截止2024年末已投资 未来3年内计划投资额
1 年产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塑料80万吨项目 江苏康辉 111.25 已到位 自筹及贷款 合法合规 49.82 0.62
2 年产60万吨聚酯薄膜、功能性薄膜及30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 南通康辉 124.94 已到位 自筹及贷款 合法合规 75.48 16.54
注:上表中未来3年计划投资额数据为在建工程的在建部分未来3年内的计划投资额。
发行人在建项目均已取得相关批文或批复,手续齐全,无违法、违规和违章建设现象,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建项目的资本金与工程进度同步到位。
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1、年产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塑料80万吨项目
该项目隶属于江苏康辉,计划投资额111.25亿元,其中,自筹38.10亿元,贷款73.15亿元。项目资本金38.1亿元,已按照工程投入进度对应资本金比例到位。项目已取得该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号:吴行审备[2021]153号)、环评批复(苏行审环评[2021]50111号)及目前项目用地(证号:苏(2021)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4998号、苏(2021)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4991号、苏(2021)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24999号)。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功能性聚酯薄膜34.6万吨/年装置;
(2)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12.4万吨/年装置;
(3)功能性薄膜10万吨/年装置;
(4)改性PBT15万吨/年装置;
(5)改性PBAT8万吨/年装置。
一期项目于2023年逐渐投产,截至2024年末,项目试生产、部分转固。
2、年产60万吨聚酯薄膜、功能性薄膜及30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
项目隶属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康辉”),主要依托公司的产业链优势及在薄膜行业成熟的生产经验。项目位于通州区五接镇横港沙大道南侧、东沙大道东侧,拟投资124.94亿元,资本金已按照工程投入进度对应资本金比例到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年产60万吨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薄膜及30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南通康辉已取得该项目立项文件(备案证号:通行审投备[2022]429号)、环评批复(通行审投环[2022]46号、通环辐评[2024]1号),目前项目用地(苏(2022)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0884号、苏(2022)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0886号、苏(2022)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1659号、苏(2022)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1660号)。截至2024年末,项目处于部分试生产状态。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总体发展战略:致力于为社会提供优质纤维,创造美好生活为己任,始终在“什么时代做什么事”时代观的引领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守“志恒力久远,品质赢天下”的经营理念和“人性化、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的管理理念,努力塑造“团结、诚信、稳健、创新”的企业精神,增强产业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公司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一体化和国际化发展。
坚定不移地走“完善上游、强化下游”的发展战略:一方面,持续强化上游以“炼化+乙烯+煤化”为产业载体的“大化工”平台基础支撑与发展平台作用,积极实施“补链强链”和“研发创新”,为未来下游各类新材料业务的持续拓展预留空间,铺设路径。另一方面,做深、做精下游产业,巩固传统市场优势,对标“新消费”和“硬科技”发展与升级的重点新材料突破性领域,持续开辟具有规模优势和领先水平的新材料业务增长点,向着世界一流全产业链石化新材料企业的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坚定不移地走横向一体化发展战略:专注丰富产品规格,扩大产能规模,通过研发、技术及创新能力的提升,实行产品差异化,力争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产业发展目标。
公司将围绕总体规划,在深化市场协同与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与质量效能、夯实管理基础与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精准发力,凝心聚力,坚定目标,砥砺前行,全力达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保障公司实现高质量的效益增长。重点工作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深化市场协同与产业布局,保障公司运营高质高效。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的经营方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中心、全员营销”的经营理念,深耕国内市场,不断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价值。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做好内外联动,培育更多的增长点。继续强化恒力(长兴岛)产业园各板块协作水平,动态调整运营策略,确保全年效益最大化。聚酯板块通过产销协同、成本优化与技术升级抢占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份额,提升盈利水平。
2、强化创新驱动与质量效能,培育新质生产力核心动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研发创新,聚焦高利润产品开发与量产,结合技术趋势动态调整产销策略,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影响力。加速数字化转型,依托现有平台探索创新技术,优化生
产流程与管理效率,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质量与成本动态平衡机制,通过精益管理与技术创新实现产品稳定性与成本竞争力统一,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以客户价值为核心实现效益最大化。
3、夯实管理基础与风险防控,筑牢高质量发展保障体系。构建“六大管理体系”支撑战略落地,安全环保体系构筑更高更牢的安全防线,打造绿色产业链;金融财务体系强化资金管控与合规运营,人才建设体系完善梯队培养与绩效机制,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流程标准化,信息化体系驱动数字化转型,文化品牌体系增强员工认同与国际化进程。强化法务、合规、风控一体化机制,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借助数字化技术提升防控效能。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和竞争情况
(一)行业现状及前景
公司由聚酯化纤行业向上游石化、炼化拓展,形成了“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新材料”为经营主轴的完整产业链。受原油价格波动和产业链上下游不均衡发展的影响,产业链单个业务板块盈利存在一定周期波动性,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和多元化的化工产品结构能够有效烫平市场周期与行业波动。受过去几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影响,聚酯换线产业链景气度保持健康水平,行业企业维持相对稳定盈利;同时,炼化一体化的逐步投产,增强了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与经营抗风险水平,锁定从原油到聚酯化纤各个环节的产业链利润。
1、石油炼化板块
(1)石油化工行业现状及前景
石油化工行业是指将原油或石油馏分加工或精制成各种石油产品的生产活动,包括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等油品以及进一步加工所得的化工品等。“十三五”期间,一批千万吨级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的接续落地,我国石油炼化行业的进入规模增长的快车道。随着2022年全国区域性新冠肺炎疫情恢复后经济的复苏,“新基建”、“双碳”、等重大发展趋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都呈现出较强的增长态势,带动石油化工行业需求的增长,预计2022-2027年我国石油化工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石油化工6%,到2027年我国石油化工行业规上企业营收规模将达到21万亿元。
2022年受宏观经济放缓、能源价格上涨、终端消费低迷及房地产持续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行业整体面临成本高企叠加需求不足的双重经营压力,普遍盈利能力下降。从成本端来看,原油、天然气等主要能源价格高位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抬升。国际原油价格先扬后抑,宽幅震荡。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布伦特原油现货均价101.2美元/桶,同比上涨43.0%;WTI原油现货均价94.5美元/桶,同比上涨39.1%。从需求端来看,终端消费需求不足,上下游产品价格传导不畅,导致产品涨幅不及上游原料,进一步压缩企业利润空间。
2023年,在疫情平稳转段、宏观经济复苏以及低基数背景下,我国石油和化工下游需求底部复苏,但受整体外部环境影响,宏观经济放缓、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石化行业运行仍面临较大困难和挑战,呈现“增产增销不增利”的情况,全年行业效益总体呈现前低后高态势。全年看,我国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15.95万亿元,同比下降1.1%,利润总额8733.6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4%,增速比2022年回升7.2个百分点,比同期全国工业高3.8个百分点;行业效益总体呈前低后高态势,下半年收入和利润增加,增速回升。上半年,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实现7.6万亿和431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4%和41.3%,下半年行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分别实现8.3万亿和442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和20.5%。从炼油板块来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炼油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96万亿元,同比增长2.1%;实现利润656亿元,同比增长192.3%。从化工板块看,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27万亿元,同比下降2.7%;实现利润4862.6亿元,同比下降31.2%。具体到“芳烃-PTA-聚酯化纤”产业链,芳烃依然占据着整个产业链中绝大多数的利润,全年整体偏强运行。
2024年,国际政治环境深刻演变,地缘冲突持续升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重构压力,世界经济复苏步伐明显放缓。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既要应对国际市场波动加剧、外需收缩等挑战,又需化解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经营压力增大等结构性矛盾。然而,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发生变化,经济基础稳、优势多、潜能大的特征依然突出。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更加精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构建,内需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形成了消费与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特别是在党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市场预期显著改善,发展动能持续增强,国民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性突破134.9万亿元大关,圆满实现5%的经济增长目标,这一成绩来之不易、成之惟艰,为不确定的世界经济注入了宝贵的确定性,充分彰显了我国经济强大的韧性和旺盛的生命力,生动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越性。
2024年石化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16.28万亿元,同比增长2.1%;利润总额7897.1亿元,同比下降8.8%;进出口总额9488.1亿美元,同比下降2.4%。受国际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能源市场波动、部分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叠加行业产能增速过快、结构性矛盾突出、“内卷”式竞争加剧,部分石化产品价格自2024年以来持续承压下行,导致企业和全行业效益受到较大冲击,利润出现明显下滑。但与此同时,行业积极推动转型升级,加快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为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
分板块来看,油气板块表现稳健,营业收入1.49万亿元、同比增长1.5%,实现利润3360.8亿元、同比增长12.4%,展现出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化工板块营业收入9.76万亿元、同比增长4.6%,但受成本上升、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实现利润4544.4亿元、同比下降6.4%,反映出行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未来石化行业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
(2)石油化工行业政策
2016年11月工信部发布了《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了:
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有序推进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及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烯烃、芳烃等基础产品保障能力,提高炼化一体化水平。加快现有乙烯装置升级改造,优化原料结构,实现经济规模,提升加工深度,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快推动芳烃项目建设,弥补供应短板。
烯烃:加快推进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开展乙烯原料轻质化改造,提升装置竞争力。开展煤制烯烃升级示范,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适度发展甲醇制烯烃、丙烷脱氢制丙烯,提升非石油基产品在乙烯和丙烯产量中的比例,提高保障能力。
芳烃:按照国家石化产业布局方案要求,加快石化芳烃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煤制芳烃技术产业化,推进原料路线多元化;促进芳烃-乙二醇-聚酯一体化产业基地建设。2021年1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提出,在石油和化工领域,要注重从大量生产成品油转向生产高附加值油品和化工原料并重,整合炼油产能、优化烯烃产业、提高PX竞争力;在化工新材料领域,要重点加快特种工程塑料、高端功能膜材料、热塑性弹性体等技术的开发,突破高端聚烯烃、生物基纤维、生物基聚酯等全产业链制备技术,增加化工新材料产品的丰富度和高端化水平,打通“补短板”和“补空白”路径。
(3)石油化工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是国内最早、最快实施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战略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推动各大业务板块的协同均衡化发展,大力拓展上下游高端产能,致力于打造从“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民用丝、工业丝、薄膜、塑料”世界级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的上市平台发展模式。
公司在中上游业务板块已构筑形成以2000万吨原油和500万吨原煤加工能力为起点,主要产出年产520万吨PX、180万吨纤维级乙二醇、180万吨纯苯、85万吨聚丙烯、72万吨苯乙烯、40万吨高密度聚乙烯、85万吨醋酸、14万吨丁二烯、72万吨甲醇等国内紧缺、高附加值的高端化工产品及少量的柴油、航空煤油等。公司现已建成投产1660万吨/年PTA产能,是行业内技术工艺最先进、成本优势最明显的PTA生产供应商。下游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种类丰富,各类产品规格齐全,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需求,涵盖民用涤纶长丝、工业涤纶长丝、BOPET、PBT、PBS/PBAT等聚酯与化工新材料产品,应用于纺织、医药、汽车工业、环保新能源、电子电气、光伏产业、光学器材等规模化、差异化、高附加值的工业制造与民用消费的广泛需求领域。随着公司上游世界级炼化、乙烯关键产能和精细化工稀缺化工原材料产品的完全投产和全产业链优势不断巩固扩大,公司加快具备了做长、做深和做精下游中高端新材料市场的“大化工”平台支撑与原材料配套条件,并立足于内部技术研发与外部产业合作,持续不断延续化工材料价值产业链,加快切入以先进制造和新能源、新消费、新材料等终端需求为代表的“国产替代”与“刚性消费”的化工新材料市场需求。
2、化纤行业
化纤工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是国际竞争优势产业,是新材料产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担任重要角色。化纤产业正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
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提升高性能纤维生产应用水平、加快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发展,开发高品质差别化产品,加强应用技术开发。加强智能装备研发应用,推进大集成、低能耗智能物流、自动落筒、自动包装等装备研发及应用。加快涤纶加弹设备自动生头装置及在线质量监测系统的研发及应用,提高涤纶、氨纶、锦纶的纺丝、卷绕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新兴数字技术的应用,提升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仓储物流等产业链各环节数字化水平。打造主数据、实时数据、应用程序、标识解析、管理信息系统、商务智能一体化集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数据共享,加强供需对接,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开发和协同应用。
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及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推进节能低碳发展。提高循环利用水平,推动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加快再生化学纤维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升级等。
以技术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培育纤维知名品牌,提升消费者对中国纤维和企业品牌的认知度,推进中国纤维及企业品牌的国际化等。
3、PTA行业
我国是PTA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国,全球产能向中国集聚。在产业链一体化的竞争格局之下,产能高度集中,头部效应强化,PTA行业龙头企业单套装置规模、生产运行稳定、物耗能耗和产品质量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成本与效率的差异叠加工艺迭代推动能效跃升,行业能效标杆持续上移,加速PTA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未来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023年是PTA扩能的巅峰之年,2023年中国PTA新增产能1375万吨,剔除落后产能283万吨,产能增速达到18%。2024年,国际原油行情冲高对PTA成本上形成有效支撑、PTA新产能投产使市场货源供应充裕,我国PTA新产能持续投产,PTA产业一体化竞争优势明显,有利于我国PTA出口,另外国外部分国家的PTA缺口明显,双重因素推进我国PTA出口量上升,在一定程度上抵消PTA供应增量的压力,同时助力PTA行情上涨。
PTA行业在新旧产能替换和市场竞争中淘汰落后产能是大势所趋,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恒力石化、恒逸石化、荣盛石化在PTA行业内三家龙头企业占有我国PTA实际产能50%以上的份额,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目前行业龙头企业单套装置规模、生产运行稳定、物耗能耗和产品质量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随着PTA行业产能调整,PTA行业龙头在产业中的话语权逐渐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较为明显。同时部分竞争力较弱的生产厂商由于生产成本较高,装置时间久远,技术落后,不具备成本优势。
4、对二甲苯行业
(1)未来国内对二甲苯行业仍存在较大缺口,国产替代产能加快释放
从全球“芳烃-PTA-聚酯”产业链一体化的情况看,实现完全一体化的程度并不高。“芳烃-PTA-聚酯”产业链上的产品,其突出的特点是原料来源比较单一,因此使得没有原料配套的下游企业抵御原料价格波动能力更弱。尽管有恒力、荣盛等新产能依次投产,我国对二甲苯进口依存度依旧较高,无论是出于成本角度还是原料供应稳定性角度,PTA企业及国内相关企业都有足够的动力向上游发展。
化纤龙头企业纷纷积极向产业链上游布局,如恒力炼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桐昆股份、荣盛石化入股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恒逸石化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
(2)PX环节利润向PTA、聚酯环节转移
聚酯产业链从上到下由PX、PTA和涤纶三个环节组成,从产业链利润分配来看。这三个环节的盈利一直处于轮动之中。上游PX随油价波动,下游聚酯随纺织服装景气度变化。我国PX国内产能供应不足,对外依存度较高。随着国内PX供应增加,产业利润有望转移至国内。目前,国内PX产业已实质性进入PX投产和量产阶段,整个产业链上、中、下游业务的利润分配模式告别PX一家独大并逐步走向更加均衡合理的盈利分配格局。
5、聚酯新材料行业
(1)全球聚酯行业竞争格局
世界聚酯工业主要分布在北美、西欧和亚洲地区,这些地区的聚酯工业占全球的份额超过90%,在其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明显的产业转移。北美、西欧和日本作为聚酯工业的发源地和技术强国,在20世纪很长一段时期内垄断着世界聚酯生产,八十年代以后,由于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在发达国家失去生产优势,发达国家逐步退出常规聚酯化纤的生产,其聚酯工业只保留了非纤产品(如聚酯瓶片、薄膜、工程塑料等)和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纤维产品。我国台湾地区、韩国两地化纤工业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得到快速发展,都形成了从石化、聚酯到下游纺织业完备的生产体系,成为世界上重要的聚酯生产基地。1998年以后,中国聚酯业进入了快速增长时期,并迅速成长为世界第一聚酯生产大国。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未来世界聚酯工业的发展将继续遵循国际产业分工的发展趋势:常规聚酯纤维生产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向低成本地区发展;常规非纤产品生产以需求导向为特征,向供应短缺地区发展;高性能、高附加值的纤维及非纤产品生产以技术密集型为特征,向技术领先地区发展。
(2)国内聚酯行业竞争格局
从我国聚酯涤纶市场供求状况的历史演变看,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8年以前,供给严重不足,行业经济呈典型的短缺经济特点,是数量增长阶段,行业发展是资本投入型。
第二阶段:1998-2001年,在亚洲金融危机负面影响下,国内市场告别短缺经济,行业发展进入品种增长阶段,是品种、技术、资本投入混合型。
第三阶段:2001-2003年,世界经济开始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中国经济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积累的释放效应、国产化技术日益成熟、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消费水平呈现结构性转变等因素影响下,呈现为稳定高速发展。聚酯涤纶行业的发展表现为需求拉动、机制带动、国产化技术推动下的品种、技术和数量的全面发展,为参与国内外两个市场竞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四阶段:2004年至今,聚酯涤纶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主要表现产能增速合理回归,产量适度增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技术进步明显加快,差别化率大幅提高,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
随着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我国聚酯产业竞争格局不断演化,逐渐形成了三足鼎立多元化的竞争格局,民营企业更已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产业活力明显增强。民营企业的聚酯能力占全国聚酯能力的比例从2000年末的27%跃升至2009年末的72%,而同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比从55.50%下降到18.67%,外资和合资企业占比从17.50%下降到9.33%。
聚酯纤维(涤纶)产品主要包括涤纶长丝和涤纶短纤两类。涤纶长丝产品品种多,应用面广,在最终三大消费产品中——服用纺织品、家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中都大量应用了涤纶长丝。
我国的涤纶长丝工业从2004年开始生产规模迅速扩大,生产装置以20万吨为主,经过国内2004-2005年产能的急剧扩张,销售领域也逐渐扩展至国外市场,由原来的进口国逐步转变为出口国,净出口量不断增长。涤纶长丝是重要合成纤维,2015-2020年,涤纶长丝产能逐年增长,总产能达4326万吨,同比增长7%。2020年,涤纶长丝行业产能增加275万吨,其中新增产能为恒力石化40万吨、恒逸石化75万吨、新凤鸣60万吨、东方盛虹20万吨、福建百宏的25万吨、桐昆股份的30万吨以及嘉兴逸鹏的25万吨。
(3)我国聚酯行业现状
涤纶纤维作为产量最大的化纤品种,是PTA的主要下游需求方。涤纶纤维的市场需求一方面取决于下游纺织业的景气程度,另一方面受制于替代品棉花的供给状况。在世界经济走势疲软,全球棉花库存高企、供给过剩的情况下,涤纶纤维行业前景不容乐观。
2011年以来,涤纶价格总体呈现震荡下滑态势。同时,大型涤纶厂商欲借行业调整期清理掉劣势的小型厂家也使得行业内部无保价动机。涤纶价格延续了震荡下行的趋势,涤纶价格下滑原因:一是与国际油价关系密切的聚酯产业链价格波动剧烈,涤纶纤维失去原料支撑。二是涤纶行业下游需求的低迷,纺织企业开工率下降、库存增加、盈利微弱至亏损,供大于求的局面加重了涤纶行颓势。
国外聚酯薄膜的应用起步较早。1948年,英国帝国化学公司(I.C.I)和美国杜邦公司(DUPONT)首先申请了制备聚酯薄膜的专利并于1953年实现了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的生产工业化。德国和日本也在上世纪50、60年代相继引进和开发了聚酯薄膜和应用技术。我国的聚酯薄膜工业起步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现工业化。生产初期依靠从国外引进生产线,产品主要定位于感光、磁记录基材以及电气绝缘上;到90年代中期,随着复合包装应用的兴起,聚酯薄膜行业迅速发展,年产能超过10万吨;2000年以后,国内对聚酯薄膜的需求快速提升,带动行业快速发展,出现了热封膜、抗静电膜等功能性聚酯薄膜。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国内聚酯薄膜行业迅猛发展。
根据拉伸工艺不同,聚酯薄膜可以分为双向拉伸聚酯薄膜(BOPET薄膜)和单向拉伸聚酯薄膜(CPET薄膜)。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简称BOPET薄膜)是利用有光料经过干燥、熔融、挤出、铸片、纵向和横向拉伸而制成的高分子薄膜,用途广泛。单向拉伸聚酯薄膜是利用半消光料,经过干燥、熔融、挤出、铸片和纵向拉伸的薄膜,在聚酯薄膜中的档次和价格最低,主要用于药品片剂包装。由于使用量较少,厂家较少大规模生产,大约占聚酯薄膜领域的5%左右。
近二十年来,特别是“十三五”期间,中国聚酯薄膜产业高速发展,目前产销量高居世界首位,已由最初的依赖进口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生产国,产品种类及质量快速提升。近年来,我国聚酯薄膜行业需求量逐年增加,根据BOPET薄膜专业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聚酯薄膜行业需求量为100万吨/年,2019年需求量达240万吨/年,增幅达140%,年复合增长率为10.22%。“十三五”期间,我国聚酯薄膜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成绩较为显著,随着功能化聚酯薄膜产品产能的增加,我国聚酯薄膜出口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根据海关数据,2019年我国聚酯薄膜出口数量约为52.90万吨,较2015年增长约123.20%;2019年我国聚酯薄膜进口数量为32.80万吨,较2015年增长约41.40%。2015年至2019年连续五年间,聚酯薄膜出口数量持续大于进口数量且出口额增长率高于进口额增长率。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聚酯薄膜国际市场占有率提升,另一方面是由于国内部分高端产品已逐步可以替代进口。
2023年,聚酯化纤呈现出积极向好的态势,产销基本稳定,市场相对平稳,出口量继续保持增长态势,盈利能力逐步修复。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2.9%,增速较2022年大幅回升19.4个百分点。随着下游内需恢复以及出口订单逐步回暖,带动聚酯产业链各产品价差的逐渐改善。在烯烃化工产业链,地产、基建作为重要的终端消费应用市场,承载着巨大的消费体量。受多重因素影响,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态势未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按可比口径计算)。化工品如聚乙烯、苯乙烯、聚丙烯价格提振困难,价差收窄,毛利率下降。随着国内经济修复趋势不断向好,“积极、稳妥地化解房地产风险”与“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措施逐步落地,将有望支撑上游化工品的需求,带动各产品价差逐步修复。
2024年产业链整体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运行特征,上半年,在原油价格波动有限、需求相对稳定的背景下,下游涤纶长丝方面,受益于终端需求复苏叠加原料PX成本支撑,POY/FDY/DTY价差快速修复,涤纶长丝亦因需求转弱叠加原油价格回落双重压力,呈现震荡下行态势。
(4)聚酯行业政策
国家发改委等单位承担了聚酯化纤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中国化纤工业协会(CCFA)承担行业引导和服务职能,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对会员企业提供服务、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中国化纤工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3月5日,主要由全国化纤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构成,下设聚酯及涤纶短纤专业委员会、涤纶长丝专业委员会等11个专业委员会和2个工作委员会。
《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通过对纺织工业(包括化纤工业)进行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使我国由纺织大国迈向纺织强国。针对化纤行业,《规划》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首先是淘汰230万吨落后产能,这接近现有产能的10%;其次是调整纤维需求结构,大力推进产业用纺织品的开发应用,使得服装、家用、产业用纺织品纤维消耗比例调整至49:32:19;第三方面是推进高新技术纤维、可降解、可再生生物质纤维的产业化和应用:第四方面是提升传统化纤工艺、装备及生产控制水平,使化纤差别化率由目前的36%提高50%左右。《规划》指明了化纤及整个纺织工业的发展方向,从长远看对纺织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整个行业的影响会逐渐的显现出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十三五”期间,化纤工业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增长,化纤差别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有效产能进一步扩大。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目前的1%提高到1.2%,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15%,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品种技术水平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以及生物基化学纤维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绿色制造水平进一步提升,单位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家约束性指标和相关标准要求,循环再利用纤维总量继续保持增长,循环再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行业政策
表5-22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政策
时间 政策 主要内容
2016年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020)年》 提出重点研究开发化工等流程工业的节能技术与装备以及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高纯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石化、分离材料,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绿色材料。
2016年 《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重大利企业和特大利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2016年10月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培育石化和化学工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面向石化生产全过程、全业务链的智能协同体系。在炼化行业,重点推进原油调和、石油加工、仓储物流、销售服务供应链的协同优化。
2016年11月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促进绿色消费。建立与发展废旧纺织品、废弃聚酯瓶等资源回收和产品梯度循环利用体系。
2016年11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提高新材料基础支撑能力,顺应新材料高性能化、多功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推动特色资源新材料可持续发展,加强前沿材料布局,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工程需求为导向,优化新材料产业化及应用环境,加强新材料标准体系建设,提高新材料应用水平,推进新材料融入高端制造供应链。
2017年4月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重点发展特种工程塑料先进结构材料技术。
2017年7月 《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逐步有序大幅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的种类和数量,固体废物包括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废PET饮料瓶以及合成纤维废料。2017年4月,《“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发展特种工程塑料先进结构材料技术。
2017年8月 《塑料加工业技术进步“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 以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产品为重点,前瞻布局,引领发展,重点完善创新体系,大力实施高演化战略,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加快产业升级,提高产业素质,推进我国塑料加工业加快向世界先进行列迈进。对存在违反上述认定情形的 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规范200万吨/年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2018年1月 《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对存在违反上述认定情形的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规范200万吨/年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2018年9月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包括新型工程塑料、新型特种工程塑料等新材料。
2018年11月 《产业转移指导目录》 (2018年本) 明确“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大方针,分东北、东部、中部、西部四大板块梳理所有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列举共计107个地区经济发展群,并明确各省市地区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及引导优化调整产业(含引导不再承接或引导逐步退出的产业)。
2018年11月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1.4环己烷二甲醇酯(PETC)树酯及改性材料与制品、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工程塑料属于新材料产业中“高端聚烯烃塑料制造”。
2018年12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在我国从事“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
2018年12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全国炼油企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国炼油行业发展现状,研究炼油行业转型方向,科学制定完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改善先观调护政策,加强炼油行业监管,规范我国炼油行业基础数据统计。
2019年5月 《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 完善油气管网公平接入机制,油气干线管道、省内和省际管网均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公平无歧视地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服务。
2019年10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鼓励类:“差别化、功能性聚(PET)的连续共聚改性(阳离子染料可染聚酯(CDP、ECDP)、碱溶性聚酯(COPET)、高收缩聚酯(HSPET)、阻燃聚酯、低熔点聚酯、非结晶聚酯、生物可降解聚酯、采用绿色催化剂生产的聚酯等”;限制类:“单线产能小于2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常规聚酯的对苯二甲酸二甲醚(DTM)法生产工艺”。鼓励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经甲醇制对二甲苯:鼓励乙烯-乙烯醇共聚树脂、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乙烯-辛烯共聚物、茂金属聚乙烯等开发与生产:鼓励大型发电机组、大型石油化工装置、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淘汰落后生产工 艺装备。
2020年3月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从政策规划中可看出,“十四五”期间,我国石化化工行业以去产能、补短板为核心,以调结构、促升级为主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行业发展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联合会表示,2020年开始,除国务院《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规划部署的国家重点基地和重大项目外,新建和扩建炼油项目以及新建PX和乙烯项目将一律严控、不得违规审批,石化行业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石化产业的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2021年1月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 在石油和化工领域,要注重从大量生产成品油转向生产高附加值油品和化工原料并重,整合炼油产能、优化烯烃产业、提高PX竞争力;在化工新材料领域,要重点加快特种工程塑料、高端功能膜材料、热塑性弹性体等技术的开发,突破高端聚烯烃、生物基纤维、生物基聚酯等全产业链制备技术,增加化工新材料产品的丰富度和高端化水平,打通“补短板”和“补空白”路径。
2021年10 月 《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 《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行动目标。制定石化重点行业企业技术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和推动产业协同集聚发展等重点任务,包括选取炼油、乙烯、合成氨行业节能先进适用技术,引导能效落后企业装置实施技术改造;推动200万吨/年及以下炼油装置、30万吨/年及以下乙烯装置淘汰退出;严禁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80万吨/年以下石脑油裂解制乙烯装置;推广重劣质渣油低碳深加工、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原油直接裂解制乙烯等技术;坚持炼化一体化、煤化电热一体化和多联产发展方向,构建企业首尾相连、互为供需和生产装置互联互通的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物流运输能源消耗,推进开展化工园区认定等。
2021年11月 《“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提出了重点推广石化化工行业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等先进节能工艺流程,加强化工企业间原材料工序结构匹配、协同供给,强化企业、园区、产业集群间的循环链接,统筹国际国内两大资源来源,加强自愿跨区 域产业优化配置等主要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创建“无废园区”和“无废企业”。
2021年12月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提出了:实施技术攻关,组织研发重质劣质油加工及高效转化利用技术;推广先进技术,石化化工行业推广原油直接生产化学品、精细化工产品智能化微反应和连续化生产等低碳技术。
2022年1月 《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延长石化产业链条。保持乙烯、丙烯、PX、PTA等大宗基础化工原料规模优势,推进石化产业向高端化发展,沿着烯烃、芳烃、新材料与精细化工产业链,布局优势产品链。 推进石化产业“减油增化”。推动炼化生产向安全清洁绿色高效生产转型,实现炼化产业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一体化发展。重点发展高端聚烯烃、专用树脂、特种工程塑料、高端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
2022年3月 《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基本形成自主创新能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绿色安全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格局,高端产品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明显增强,高水平自立自强迈出坚实步伐。
2022年4月 《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4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产业用纺织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
2022年10月 《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计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2023年8月18日 《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3年8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23—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要保持平稳增长,年均工业增加值增速5%左右。2024年,石化化工行业(不含油气开采)主营业务收入达15万亿元,乙烯产量超过5000万吨,化肥产量(折纯量)稳定在 5500万吨左右。具体措施包括扩大有效投资,推动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丰富优质供给,激活释放消费潜力、稳定外资外贸,增进更高水平开放合作等。
2024年5月 27日 《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 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发布《炼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4〕731号),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超过30%。2024-2025年,通过实施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形成节能量约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500万吨。到2030年底,炼油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持续提升,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主要任务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炼油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推进生产系统节能增效,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鼓励炼油企业利用公用电、大型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汽、清洁能源等替代现有自备燃煤机组,通过购买绿电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等。
2024年7月2日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7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方案提出目标: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攻克一批关键产品;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能效水平显著提升;培育5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20家以上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等。
2025年9月 《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5-2026年)》 2025年9月由七部门联合印发,是全年核心政策,明确2025-2026年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的目标,围绕五大方向施策,包括支持电子化学品、高端聚烯烃等关键产品攻关;严控炼油新增产能,推进老旧装置改造并实施“人工智能+石化化工”行动;挖掘传统领域潜力并拓展新能源、低空经济等新兴应用场景;开展化工园区分级评价以培育产业集群;推进海外油气等资源合作并完善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2025年8月 《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8月由商务部发布,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六章44条,明确了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备案规则与零售经营资格许可要求,规范企业新建改扩建、购销存数据报送等经营行为,同时要求地方建立企业名录、开展数智化与分级监管,还细化了不予备案、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以此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体制,推动该领域高质量发展。
2025年5月1日 《炼化行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原油炼化、对二甲苯(PX)、精对苯二甲酸(PTA)等均纳入能耗限额管制,能加快高能耗、落后的小型化、非一体化产能清退,优化行业供给结构。
(三)竞争格局
行业内,为降低综合成本,获得全产业链利润,行业龙头企业在做大做强现有PTA及聚酯业务的同时,都正在逐步向上游布局产业链一体化,目前行业内与恒力石化处于同一梯队的龙头企业包括荣盛石化和恒逸石化。近年来,民营聚酯化纤领域的三大巨头恒力石化、荣盛石化、恒逸石化因其投资的大规模炼化一体化项目而跻身行业领头羊地位,这三大炼化项目不仅对恒力石化、荣盛石化、恒逸石化等聚酯企业在产业链跨越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也对我国聚酯产业链的整体升级和竞争力提升具有重大战略影响。随着炼化周期的到来,率先投产的炼化项目将充分受益并赢得行业发展先机。
(四)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战略转型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聚焦“补链强链”和“研发创新”。在行业独具优势的“油、煤、化”深度融合的“大化工平台”基础上,通过精细化园区建设,加速培育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显著提升了高端化工原材料的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扩大高端化工原材料的产业支撑和发展基础作用,不断夯实上游“大化工”的平台作用和运作效率。公司前瞻性布局新消费、新能源与新智造融合发展带来的发展历史机遇,重点突破关键新材料领域,重点打造PBS/PBAT可降解材料、功能性聚酯材料、高性能树脂材料、高端纤维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战略性产品矩阵,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依托大连长兴岛产业基地,公司正着力构建集研发、生产、应用于一体的精细化工与新材料产业生态圈。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公司致力于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平台型化工新材料全产业链领军企业,持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1、全产业链发展的战略领先优势
公司是国内最早、最快实施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战略发展的行业领军企业,积极推动各大业务板块的协同均衡化发展,大力拓展上下游高端产能,致力于打造从“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民用丝、工业丝、薄膜、塑料”世界级全产业链一体化协同的上市平台发展模式。恒力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150万吨/年乙烯项目已全面投产,实现了公司在炼化、芳烃、烯烃关键产能环节的战略性突破,公司成为行业内首家实现从“原油-芳烃、烯烃-PTA、乙二醇-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发展的企业,加上快速推进的PTA、化工新材料、PBS/PBAT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产能依次建设与投产,公司不断升级优化产业模式,巩固扩大各环节产能优势,推动公司经营规模的量变与业务结构的质变,构筑公司适应行业全产业链高质量竞争态势下在产业协同一体、产能结构质量、装置规模成本、技术工艺积累、项目投产速度与上市平台发展的战略领先优势。
2、规模+工艺+配套的综合运营优势
公司通过持续引进国际一流的生产设备与成熟工艺包技术,加以消化吸收利用,并不断进行技术工艺创新改进,在聚酯新材料全产业链的上、中、下游都布局了以“装置大型化、产能规模化、结构一体化、工艺先进、绿色环保、配套齐备”为特点的优质高效产能结构与公用工程配套,不论是单体装置、合计产能还是生产工艺都处于行业领先的加工规模与技术水平,确保了公司在单位投资成本、物耗能耗节约、单位加工成本、产品交付周期、产品高质化、多元化等方面的规模优势、营运效率以及更为稳定卓越的质量表现,加上行业内最为齐备的电力、能源、港口、码头、罐区、储运等产业配套能力,在综合成本节约、服务质量表现与运作效率提升等方面的综合运营优势突出。产业园区内炼油、化工、煤化工相辅相成、互为依托,形成高效业务与成本协同,炼化业务配置了全国规模最大的煤制氢装置,产出低成本纯氢、甲醇、醋酸、合成气等煤化工产品,加上原料、产品储存运输系统优势,大大增强了项目的经营弹性空间与综合成本优势。
3、高端研发驱动的市场竞争优势
公司走的是市场差异化、技术高端化与装置规模化、业务一体化并重的发展路径,具备长期积累、摸索形成的市场-技术联动创新机制,并打造国际化研发团队,构筑高水平科技研发平台,技术研发实力与新品创新能力领先同行,能够快速响应最新市场消费需求变化,具备稳定的中、高端客户资源储备。公司四大经营主体企业恒力化纤、德力化纤、恒科新材料、康辉新材料都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对生产过程的精细管理和技术工艺的不断改进,公司自主研发积累了一系列差别化、功能性产品,掌握了大量产品的生产专利,获得市场广泛认可。公司产品在品质以及稳定性上优于同行,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能够量产规格5DFDY产品的公司,MLCC离型基膜国内产量占比超过65%,更是国内唯一、全球第二家能够在线生产12微米涂硅离型叠片式锂电池保护膜的企业,公司在功能性薄膜和民用涤纶长丝领域,拥有绝对的技术优势和工艺积累,形成了短期内难以复制的行业竞争护城河。
4、智能化、精益化的高效管理优势
公司着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产能,再造内生增长动力,将“智能互联”作为产业升级转型的重要切入点,通过“机器换人”、“自动换机械”、“成套换单台”、“智能换数字”等方式,逐步将企业的发展模式从“人口红利”向“技术红利”转变。借助智能制造、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融合应用,不断推进全过程智能化制造水平,通过自主研发的产品检测系统、自动条码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销售系统,与ERP系统进行无缝对接,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全流程管控,促进公司管控、研发制造、业务管理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集成,推动公司由“制造”向“智造”、由单一业务管理向产业链高度协同运作转变。公司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与成本管控能力,坚持日常经营管理的精打细算和“润物细无声”的成本优化提升,实施内部挖潜与降本增效。销售模式上,公司坚持“工贸一体、销售前置、以销定产、以产促销”的产销联动模式,通过市场化销售机制和销售团队激励,实现销售利润最大化,确保生产端、流通端和需求端“三端”信息联动,把握市场需求先机,确保低库存甚至零库存运营和市场快速反应,以“产品高品质、服务高效率”来构筑产销的护城河,不断提升客户的信任度和忠诚度,当前已累积超过2万个下游长期客户。
5、持续积累的人才管理优势
公司已经形成一支包括炼化、石化、高分子材料、化纤工程、纺织工程、电气工程等多学科、多专业的科技攻关团队,科技研发能力领先于国内同行。在引进外部人才的同时非常重视内部人才的培养,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培训制度,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培养了大量骨干人员。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1、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2025年4月17日,发行人披露了《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29.34%。2023年末,发行人净资产529.20亿元,借款余额1,532.35亿元;2024年末,发行人借款余额1,708.36亿元,较2023年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76.01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29.34%。其中,新增银行贷款余额155.4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增加10.01亿元,新增融资租赁借款10.59亿元。发行人新增借款主要为丰富产品规格,扩大产能规模,通过研发、技术及创新能力的提升,实行产品差异化,实现“产业基地化、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技术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产业发展目标。一方面持续强化上游以“炼化+乙烯+煤化”为产业载体的“大化工”平台基础支撑与发展平台作用,积极实施“补链强链”和“研发创新”,为未来下游各类新材料业务的持续拓展预留空间,铺设路径。另一方面,做深、做精下游产业,巩固传统市场优势,对标“新消费”和“硬科技”发展与升级的重点新材料突破性领域,持续开辟具有规模优势和领先水平的新材料业务增长点,向着世界一流全产业链石化新材料企业的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基于以上,发行人新增融资符合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发行人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正常融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和整体盈利能力仍然良好。
2、行政处罚
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占发行人合并口径比重超过5%)近三年及一期存在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恒力石化(惠州)有限公司
恒力惠州因存在以下行为:(1)污泥脱水间进行高处动火作业,产生等点火源,存在事故隐患;(2)在污泥脱水间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堆放了可燃物;(3)在堆放了可燃物的污泥脱水间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未采取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2023年9月7日,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湾)应急罚[2023]W-2号),决定给予恒力石化(惠州)49,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出具复函及证明,认为上述违法行为性质较轻、情节轻微、社会危险程度较小,该行政处罚属于一般性质的处罚,不涉及重大情形。
(2)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恒力炼化1名工人在渣油加氢裂化一车间检修过程工作中被烟雾熏倒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4·11”中毒窒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大政[2024]81号),此次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恒力炼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检修作业过程的风险辨识、管控责任;事故隐患排查不彻底;检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管理存在漏洞;各部门之间检修作业界面交接管理不清晰;未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的相关标准;未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2025年1月6日,大连市应急管理局对恒力炼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应急罚[2024]S6005-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二)造成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6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处罚依据,以及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的认定,恒力炼化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认定为一般事故,不属于特别重大及重大事故的范畴,未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3、发行人总经理发生变动
发行人董事会于2025年1月28日发布公告:王治卿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5年1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晓明为公司总经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管理及偿债能力,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影响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发行人监事会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原监事会人员为康云秋、沈国华、汤方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已通过《公司章程》中的相关修订,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5、发行人发生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
发行人于2025年8月18日发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的公告》: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炼化”)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化工”)。吸收合并完成后,恒力炼化存续经营,恒力化工将依法注销,恒力化工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恒力炼化依法承继。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事项仍在稳步推进中,尚无进一步进展。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协同效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充分发挥资源整合协同效益,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恒力炼化和恒力化工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均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无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一、总体财务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重要提示: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审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及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投资者在阅读本章节的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本章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符合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提前清偿,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在进行流动性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17号规定,企业在对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在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租赁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租赁准则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因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而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除外)。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自租赁准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不再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解释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并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对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3]4954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378号审计报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审计,出具了中汇会审[2025]42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2-2024年度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新增或减少合并范围子公司均因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调整各子公司新设立或注销,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发行人2022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存续子公司共80家(2022年度,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7家,合并范围增加21家,注销7家,未发生转让)。
表6-1发行人2022年末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 变动方式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康辉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0
2 苏州恒力化学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3 苏州恒力能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4 恒力石化公用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5 大连恒众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65
6 恒力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7 恒力源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8 苏州恒力金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9 大连恒力精细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0 恒力石化销售(海口)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1 恒力能化(三亚)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2 大连恒力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3 大连恒力金商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4 大连恒力新能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5 大连恒力兴宝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6 大连恒力高元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7 恒力能化(深圳)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8 南通恒力茂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9 苏州恒力新能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20 苏州恒力精细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21 恒力石化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22 恒力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3 苏州千里眼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4 苏州塑团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5 恒力能源销售如东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6 恒力石油化工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7 宿迁德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8 恒力石化销售江苏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2)发行人2023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存续子公司共82家(2023年度合并范围增加8家,注销6家,未发生转让、未发生吸收合并)。
表6-2发行人2023年末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 变动方式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泸州恒力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2 恒力燃料油(海南)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3 上海恒力燃料油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4 恒力(舟山)能化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5 恒力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6 惠州恒力金商贸易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7 惠州恒力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8 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9 康辉昆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0 恒力物流(大连)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1 恒力化工(宿迁)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2 恒力油品(宿迁)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3 苏州宝称伟业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4 苏州金湛恒源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3)发行人2024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存续子公司共88家(合并范围增加12家,注销5家,未发生转让、未发生吸收合并)。
表6-3发行人2024年度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变动 变动方式 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比例(%)
1 南通恒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2 苏州恒力久利销售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3 苏州恒力汇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4 恒力大工(大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60% -
5 恒力石化贸易(宿迁)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6 恒力燃料油(广州)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7 恒力化学(大连)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8 宿迁恒力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9 恒力燃料油(深圳)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0 大连东北亚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 100%
11 大连东北亚石化产品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12 上海金闵泰商贸有限公司 新增 新设 100%
13 HengliOilchemPte.Ltd. 减少 注销 - -
14 宿迁康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5 恒力通商新能源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6 大连恒力高元销售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17 大连恒力兴宝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 -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13,433.54 3,083,664.08 2,046,903.91 2,807,640.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877.31 42,838.04 29,883.01 60,441.44
应收票据 5,375.67 2,860.13 - -
应收账款 79,312.89 57,902.85 53,841.53 37,244.59
应收款项融资 648,661.60 662,866.38 417,004.76 228,727.12
预付款项 281,218.74 243,212.77 173,555.85 199,746.88
其他应收款 32,048.29 44,129.60 80,920.80 70,152.09
存货 2,842,919.55 2,425,146.13 3,126,755.46 3,783,551.15
其他流动资产 755,946.82 764,335.65 679,449.79 446,872.66
流动资产合计 8,040,794.42 7,326,955.61 6,608,315.11 7,634,376.53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2,042.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6,058.31 74,586.80 64,600.04 55,921.55
投资性房地产 20,513.87 20,763.18 19,240.55 16,427.18
固定资产 14,539,604.92 14,700,844.13 12,998,734.65 11,871,859.11
在建工程 3,861,919.54 3,839,383.13 4,882,413.77 2,728,749.15
使用权资产 42,726.14 43,604.88 7,713.27 8,784.43
无形资产 905,283.22 914,717.09 903,482.06 892,477.57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7,732.31 7,732.31 7,732.31 7,732.31
长期待摊费用 192,221.01 198,055.07 201,709.02 202,729.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048.95 46,773.92 27,632.52 89,22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227.56 134,870.86 338,328.79 632,724.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19,335.83 19,981,331.37 19,451,586.98 16,508,670.93
资产总计 27,860,130.25 27,308,286.99 26,059,902.09 24,143,047.46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7,879,014.31 7,904,194.88 6,699,505.05 6,931,689.88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485.60 50,378.73 19,032.43 34,602.07
应付票据 1,250,614.57 1,144,730.63 1,200,245.36 2,060,377.59
应付账款 1,002,225.76 948,965.76 1,559,866.76 886,931.00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842,714.90 723,704.15 850,238.73 1,209,098.33
应付职工薪酬 35,352.74 49,345.87 50,063.75 47,650.98
应交税费 117,065.58 102,252.25 143,960.17 103,601.37
其他应付款 38,419.06 37,524.92 41,622.49 38,22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1,564.01 1,488,149.35 1,349,807.17 934,902.82
其他流动负债 813,474.75 638,684.07 471,835.39 338,212.76
流动负债合计 13,333,931.27 13,087,930.61 12,386,177.30 12,585,293.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408,385.83 7,228,910.59 7,062,090.65 5,834,715.34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28,287.76 30,479.59 4,151.65 5,575.09
长期应付款 173,819.34 230,178.41 208,546.03 85,883.33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62.21 3,922.55 4,171.05 1,891.45
递延收益 379,411.23 385,108.96 394,909.19 337,650.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93,766.37 7,878,600.10 7,673,868.56 6,265,715.38
负债合计 21,327,697.64 20,966,530.70 20,060,045.86 18,851,008.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资本公积 1,885,381.45 1,884,517.06 1,876,358.62 1,868,651.6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0,121.14 -2,638.15 -962.47 -5,005.23
专项储备 20,068.26 27,924.34 10,935.81 160.22
盈余公积 108,739.11 108,739.11 99,531.88 90,556.57
未分配利润 3,822,558.92 3,617,465.38 3,309,466.28 2,627,98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530,536.59 6,339,917.72 5,999,240.10 5,286,254.36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896.03 1,838.56 616.13 5,78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32,432.61 6,341,756.28 5,999,856.23 5,292,038.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860,130.25 27,308,286.99 26,059,902.09 24,143,047.46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704,599.56 23,640,057.62 23,486,612.52 22,237,259.37
其中:营业收入 5,702,408.57 23,627,327.65 23,479,067.24 22,232,358.40
二、营业总成本 5,546,069.14 22,887,456.49 22,661,111.92 21,846,276.65
其中:营业成本 5,099,446.69 21,298,333.19 20,838,385.19 20,407,759.71
税金及附加 190,820.92 642,360.79 920,063.39 663,101.92
销售费用 16,261.19 32,643.15 29,347.30 39,276.92
管理费用 58,086.86 220,467.53 199,736.80 188,929.87
研发费用 38,019.20 170,288.42 137,102.85 118,471.10
财务费用 143,434.26 523,363.41 536,476.39 428,737.15
加:其他收益 79,671.56 235,342.69 101,562.92 159,554.31
投资收益 -948.33 -13,719.78 -3,656.70 -32.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471.51 9,986.77 7,678.4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8,026.58 32,500.32 37,055.04 -4,567.96
资产减值损失 - -150,166.18 -59,369.20 -312,873.28
信用减值损失 -5,350.04 -1,861.70 -10,805.43 -237.38
资产处置收益 152.87 253.87 -306.38 -333.26
三、营业利润 260,083.06 854,950.35 889,980.84 232,492.92
加:营业外收入 881.03 27,859.29 7,981.55 10,533.07
减:营业外支出 66.77 831.07 10,639.17 2,068.13
四、利润总额 260,897.33 881,978.57 887,323.22 240,957.86
减:所得税费用 55,746.33 176,677.88 196,876.83 9,154.17
五、净利润 205,151.01 705,300.69 690,446.39 231,803.70
少数股东损益 57.47 943.87 -13.99 -26.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5,093.54 704,356.82 690,460.39 231,830.32
其他综合收益 -7,482.98 -1,675.69 4,042.77 10,505.22
综合收益总额 197,668.02 703,625.00 694,489.16 242,308.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综合收益总额 57.47 943.87 -13.99 422.19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197,610.55 702,681.14 694,503.15 241,886.72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41,217.72 27,721,578.13 25,336,862.95 26,742,690.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45,663.30 105,618.92 173,334.69 556,288.98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98.94 17,163.76 8,856.04 5,256.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7,348.40 487,043.67 549,656.45 593,629.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7,128.36 28,331,404.48 26,068,710.12 27,897,864.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08,797.42 23,833,466.80 21,690,524.30 23,436,305.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3,000.73 478,337.75 412,778.66 373,62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079.26 1,354,560.55 1,364,480.56 1,129,031.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699.15 391,782.86 247,347.59 363,50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52,576.55 26,058,147.96 23,715,131.11 25,302,46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551.81 2,273,256.53 2,353,579.01 2,595,397.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5,595.23 488,093.44 510,739.23 288,225.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645.85 648.11 1,006.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36.12 1,466.67 1,914.05 706.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68.18 79,909.06 131,407.06 34,790.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345.39 570,117.30 645,066.89 323,721.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2,619.54 2,181,413.38 3,974,088.43 2,571,485.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5,180.85 449,518.96 463,558.07 250,380.7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442.37 29,411.45 88,870.33 131,562.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242.76 2,660,343.80 4,526,516.83 2,953,42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897.38 - 2,090,226.50 - 3,881,449.94 - 2,629,706.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0.00 - 6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0.00 - 6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97,414.36 11,570,413.68 10,571,662.58 9,796,962.1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547.78 714,086.45 766,190.51 373,516.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56,962.15 12,284,830.13 11,337,853.09 10,171,108.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121,871.73 10,134,924.41 9,191,090.93 7,470,284.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0,178.40 944,136.92 577,267.79 1,212,067.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6,546.11 424,040.71 578,523.96 448,215.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08,596.24 11,503,102.03 10,346,882.67 9,130,567.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634.10 781,728.10 990,970.42 1,040,541.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74.24 -12,644.30 7,062.40 67,183.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66,646.10 952,113.83 -529,838.11 1,073,415.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4,646.11 - 2,032,370.38 958,95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21,292.21 952,113.83 1,502,532.28 2,032,370.3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06.25 5,219.60 1,439.89 3,19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10.86 82.59 120.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31,353.68 28,980.36 17.11 127.18
其他应收款 132,520.80 33,583.72 16,473.14 81,116.2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19,898.99 19,898.99 8,155.00 80,000.00
存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33 - 3,598.74 4,245.08
流动资产合计 172,896.91 67,866.28 21,649.56 88,686.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42,227.57 4,442,227.57 4,436,627.57 4,431,627.57
投资性房地产 9,495.43 9,571.23 7,326.02 3,790.08
固定资产 258,143.74 260,474.28 272,371.22 285,251.54
在建工程 - - 4,024.06 3,448.39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 - - -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4,508.65 4,508.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14,375.40 4,716,781.73 4,720,348.87 4,724,117.57
资产总计 4,887,272.31 4,784,648.01 4,741,998.44 4,812,804.1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83.24 589.44 582.81 2,133.90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20,522.17 20,110.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68.32 60.00 240.00
应交税费 1,018.10 1,253.27 629.2 758.84
其他应付款 649,076.11 649,076.70 558,453.27 659,308.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101,529.43 203,061.83
其他流动负债 205,477.82 204,289.69 - -
流动负债合计 876,377.44 875,388.38 661,254.70 865,502.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0,000.00 - - -
负债合计 976,377.44 875,388.38 661,254.70 865,502.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资本公积 2,414,297.88 2,414,297.88 2,414,297.88 2,414,297.88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02,897.04 302,897.04 281,330.41 267,986.16
未分配利润 489,789.97 488,154.73 681,205.47 561,107.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0,894.87 3,909,259.64 4,080,743.74 3,947,301.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87,272.31 4,784,648.01 4,741,998.44 4,812,804.18
专项储备 - - 27,924.34 10935.81
盈余公积 302,897.04 302,897.04 108,739.11 99,531.88
未分配利润 489,789.97 488,154.73 3,617,465.38 3,309,466.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0,894.87 3,909,259.64 6,341,756.28 5,999,856.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87,272.31 4,784,648.01 27,308,286.99 26,059,902.09
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108.57 55,380.21 345.42 163.33
二、营业总成本 75.80 303.20 20,404.79 15,221.33
税金及附加 689.97 3,411.85 2,504.23 2,204.68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3,419.33 12,679.48 12,966.83 9,586.26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132.37 3,817.30 4,732.55 3,303.32
加:其他收益 721.42 14.82 1,747.80 178.72
投资收益 - 182,098.99 152,100.00 602,287.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 -2,877.29 -1,624.15 -353.42 -10.22
资产处置收益 - 8.34 5.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35.24 215,666.39 133,440.41 587,397.76
加:营业外收入 - - 2.05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35.24 215,666.39 133,442.47 587,397.76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35.24 215,666.39 133,442.47 587,397.76
表6-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706.87 84,776.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6,555.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3.84 231,625.57 11,086.61 99,34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60.71 316,401.74 11,086.61 105,904.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07.01 26,902.7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29.38 1,032.98 1,357.91 732.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79.75 8,372.58 1,646.97 1,955.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16.14 149,827.62 119,635.68 11,91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32.28 186,135.89 122,640.56 14,60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8.43 130,265.85 -111,553.95 91,300.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7.7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355.00 223,945.00 642,329.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60 6.8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366.60 223,951.85 642,387.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66.45 383.57 2,846.09 145,839.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00.00 5,000.00 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6.45 5,983.57 7,846.09 245,83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45 164,383.03 216,105.77 396,547.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 99,900.00 199,811.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811.32 - 38,229.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000.00 199,811.32 99,900.00 238,041.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 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6.81 390,680.49 6,210.00 711,109.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81 490,680.49 206,210.00 728,10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763.19 -290,869.17 -106,310.00 - 490,068.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725.18 3,779.71 -1,758.18 -2,219.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9.60 1,439.89 3,198.07 5,418.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106,944.78 5,219.60 1,439.89 3,198.0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313,433.54 11.89 3,083,664.08 11.29 2,046,903.91 7.85 2,807,640.59 11.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877.31 0.29 42,838.04 0.16 29,883.01 0.11 60,441.44 0.25
应收票据 5,375.67 0.02 2,860.13 0.01 - - - -
应收账款 79,312.89 0.28 57,902.85 0.21 53,841.53 0.21 37,244.59 0.15
应收款项融资 648,661.60 2.33 662,866.38 2.43 417,004.76 1.60 228,727.12 0.95
预付款项 281,218.74 1.01 243,212.77 0.89 173,555.85 0.67 199,746.88 0.83
其他应收款 32,048.29 0.12 44,129.60 0.16 80,920.80 0.31 70,152.09 0.29
存货 2,842,919.55 10.20 2,425,146.13 8.88 3,126,755.46 12.00 3,783,551.15 15.67
其他流动资产 755,946.82 2.71 764,335.65 2.80 679,449.79 2.61 446,872.66 1.85
流动资产合计 8,040,794.42 28.86 7,326,955.61 26.83 6,608,315.11 25.36 7,634,376.53 31.62
债权投资 - - - - - - 2,042.74 0.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6,058.31 0.27 74,586.80 0.27 64,600.04 0.25 55,921.55 0.23
投资性房地产 20,513.87 0.07 20,763.18 0.08 19,240.55 0.07 16,427.18 0.07
固定资产 14,539,604.92 52.19 14,700,844.13 53.83 12,998,734.65 49.88 11,871,859.11 49.17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3,861,919.54 13.86 3,839,383.13 14.06 4,882,413.77 18.74 2,728,749.15 11.30
使用权资产 42,726.14 0.15 43,604.88 0.16 7,713.27 0.03 8,784.43 0.04
无形资产 905,283.22 3.25 914,717.09 3.35 903,482.06 3.47 892,477.57 3.70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7,732.31 0.03 7,732.31 0.03 7,732.31 0.03 7,732.31 0.03
长期待摊费用 192,221.01 0.69 198,055.07 0.73 201,709.02 0.77 202,729.33 0.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048.95 0.14 46,773.92 0.17 27,632.52 0.11 89,222.72 0.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227.56 0.48 134,870.86 0.49 338,328.79 1.30 632,724.84 2.6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19,335.83 71.14 19,981,331.37 73.17 19,451,586.98 74.64 16,508,670.93 68.38
资产总计 27,860,130.25 100.00 27,308,286.99 100.00 26,059,902.09 100.00 24,143,047.46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4,143,047.46万元、26,059,902.09万元、27,308,286.99万元及27,860,130.25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1)流动资产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7,634,376.53万元、6,608,315.11万元、7,326,955.61万元及8,040,794.42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31.62%、25.36%、26.83%、28.86%。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其他科目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313,433.54 41.21 3,083,664.08 42.09 2,046,903.91 30.97 2,807,640.59 36.78
交易性金融资 81,877.31 1.02 42,838.04 0.58 29,883.01 0.45 60,441.44 0.79
产
应收票据 5,375.67 0.07 2,860.13 0.04 - - - -
应收账款 79,312.89 0.99 57,902.85 0.79 53,841.53 0.81 37,244.59 0.49
应收款项融资 648,661.60 8.07 662,866.38 9.05 417,004.76 6.31 228,727.12 3.00
预付款项 281,218.74 3.50 243,212.77 3.32 173,555.85 2.63 199,746.88 2.62
其他应收款 32,048.29 0.40 44,129.60 0.60 80,920.80 1.22 70,152.09 0.92
存货 2,842,919.55 35.36 2,425,146.13 33.10 3,126,755.46 47.32 3,783,551.15 49.56
其他流动资产 755,946.82 9.40 764,335.65 10.43 679,449.79 10.28 446,872.66 5.85
流动资产合计 8,040,794.42 100.00 7,326,955.61 100.00 6,608,315.11 100.00 7,634,376.53 100.00
①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2,807,640.59万元、2,046,903.91万元、3,083,664.08万元及3,313,433.54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6.78%、30.97%、42.09%及41.21%,分别占总资产的11.63%、7.85%、11.29%及11.89%。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2,046,903.9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了760,736.68万元,降幅27.1%。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3,083,664.0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36,760.17万元,增幅50.56%,主要为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3,313,433.5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29,769.47万元,增幅7.45%,变动不大。
表6-12发行人2024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库存现金 42.32
银行存款 2,137,686.34
其他货币资金 945,935.41
合计 3,083,664.0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664,415.23
表6-13发行人2024年末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占货币资金比重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628,264.87 20.37% 质押 质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货币资金 379.26 0.01% 质押 从事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保证金
②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37,244.59万元、53,841.53万元、57,902.85万元及79,312.89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0.49%、0.81%、0.79%及0.99%,分别占总资产的0.15%、0.21%、0.21%及0.28%。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53,841.5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6,596.94万元,增幅44.56%,主要系账期内未结算的应收销售款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4,061.32万元,增幅7.54%。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21,410.04万元,增幅36.98%,主要系期末账期内未结算的应收销售款增加所致。
表6-14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9,899.24 99.04 1,884.50 171,249.73
1至2年 248.30 0.41 430.72 1,989.86
2至3年 - - - -
3至4年 - - - -
4至5年 - - - -
5年以上 333.36 0.55 333.36 -
合计 60,480.89 100.00 2,578.04 57,902.85
表6-15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对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应收账款余额 款项形成原因 是否关联方
1 客户一 7,173.72 销售款 是
2 客户二 6,027.90 销售款 否
3 客户三 5,695.27 销售款 否
4 客户四 4,609.65 销售款 否
5 客户五 4,502.90 销售款 否
合计 28,009.44 - -
③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199,746.88万元、173,555.85万元、243,212.77万元及281,218.74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2.62%、2.63%、3.32%及3.50%,分别占总资产的0.83%、0.67%、0.89%及1.01%。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173,555.8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6,191.03万元,降幅13.11%。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69,656.92万元,增幅40.14%,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38,005.98万元,增幅15.63%。
表6-16发行人2024年末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43,064.17 99.94
1至2年 123.24 0.05
2至3年 5.31 -
3年以上 20.05 0.01
合计 243,212.77 100.00
截至2024年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数前五名累计金额188,823.87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77.64%。
表6-17发行人2024年末预付款项前五大对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 预付款项余额 款项形成原因 是否关联方
1 供应商一 100,354.35 材料采购款 否
2 供应商二 47,636.50 材料采购款 否
3 供应商三 19,120.65 材料采购款 否
4 供应商四 12,975.98 材料采购款 否
5 供应商五 8,736.38 材料采购款 否
合计 188,823.87
④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783,551.15万元、3,126,755.46万元、2,425,146.13万元及2,842,919.55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9.56%、47.32%、33.10%及35.36%,分别占总资产的15.67%、12.00%、8.88%、10.20%,发行人存货主要为原油及炼化相关产品。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为3,126,755.4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656,795.69万元,降幅17.36%。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701,609.33万元,降幅22.44%。2025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2,842,919.55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17,773.42万元,增幅17.23%。
表6-18发行人2024年末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08,780.53 42,431.27 1,566,349.26
自制半成品 313,135.63 52,896.35 260,239.28
库存商品 604,819.18 17,007.94 587,811.24
委托加工物资 5,949.97 - 5,949.97
周转材料 4,796.39 - 4,796.39
合计 2,537,481.69 112,335.56 2,425,146.13
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已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⑤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228,727.12万元、417,004.76万元、662,866.38万元及648,661.6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00%、6.31%、9.05%及8.07%,分别占总资产的0.95%、1.60%、2.43%及2.33%。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较2022年增加188,277.64万元,增幅82.32%,主要系2023年末发行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较2023年末增加245,861.62万元,增幅58.96%,主要系发行人信用证融资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融资648,661.60万元,较2024年减少14,204.77万元,降幅2.14%。
表6-19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413,282.28
信用证 249,584.09
合计 662,866.38
⑥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60,441.44万元、29,883.01万元、42,838.04万元及81,877.3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25%、0.11%、0.16%及0.29%,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79%、0.45%、0.58%及1.02%。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30,558.43万元,降幅50.56%,主要系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减少。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12,955.03万元,增幅43.35%,主要系持有的主要系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39,039.28万元,主要系期末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和银行理财等投资增加所致。
⑦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46,872.66万元、679,449.79万元、764,335.65万元及755,946.8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5%、2.61%、2.80%及2.71%,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85%、10.28%、10.43%及9.40%。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了232,577.13万元,增幅52.05%,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84,885.87万元,降幅12.49%。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755,946.82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8,388.83万元,降幅1.10%。
表6-X20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 583,682.10
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 36.11
预交企业所得税 82,455.59
应收结算担保金 1,004.96
应收货币保证金 88,098.39
应收质押保证金 9,058.50
合计 764,335.65
(2)非流动资产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6,508,670.93万元、19,451,586.98万元、19,981,331.37万元及19,819,335.83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68.38%、74.64%、73.17%及71.14%。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
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其他项目占非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表6-2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权投资 - - - - - - 2,042.74 0.0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76,058.31 0.38 74,586.80 0.37 64,600.04 0.33 55,921.55 0.34
投资性房地产 20,513.87 0.10 20,763.18 0.10 19,240.55 0.10 16,427.18 0.10
固定资产 14,539,604.92 73.36 14,700,844.13 73.57 12,998,734.65 66.83 11,871,859.11 71.91
在建工程 3,861,919.54 19.49 3,839,383.13 19.21 4,882,413.77 25.10 2,728,749.15 16.53
使用权资产 42,726.14 0.22 43,604.88 0.22 7,713.27 0.04 8,784.43 0.05
无形资产 905,283.22 4.57 914,717.09 4.58 903,482.06 4.64 892,477.57 5.41
开发支出 - - - - - - - -
商誉 7,732.31 0.04 7,732.31 0.04 7,732.31 0.04 7,732.31 0.05
长期待摊费用 192,221.01 0.97 198,055.07 0.99 201,709.02 1.04 202,729.33 1.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048.95 0.20 46,773.92 0.23 27,632.52 0.14 89,222.72 0.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4,227.56 0.68 134,870.86 0.67 338,328.79 1.74 632,724.84 3.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19,335.83 100.00 19,981,331.37 100.00 19,451,586.98 100.00 16,508,670.93 100.00
①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1,871,859.11万元、12,998,734.65万元、14,700,844.13万元及14,539,604.92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71.91%、66.83%、73.57%及73.36%,分别占总资产的49.17%、49.88%、53.83%及52.19%,固定资产在发行人资产中占比较高,固定资产以设备和房屋为主。2023年末,固
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126,875.54万元,增幅9.49%。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702,109.48万元,增幅13.09%。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61,239.20万元,降幅1.10%。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变化幅度较小,主要明细详见下表:
表6-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4,352,729.45 1,006,156.01 3,346,573.44 22.76
专用设备 16,059,405.92 4,784,674.99 11,274,730.93 76.69
运输工具 52,251.56 41,424.51 10,827.05 0.07
通用设备 102,171.16 72,502.31 29,668.85 0.20
船舶 55,963.42 16,919.56 39,043.86 0.27
合计 20,622,521.51 5,921,677.38 14,700,844.13 100.00
②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728,749.15万元、4,882,413.77万元、3,839,383.13万元及3,861,919.5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16.53%、25.10%、19.21%及19.49%,分别占总资产的11.30%、18.74%、14.06%及13.86%,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主要由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构成。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153,664.62万元,增幅78.92%,主要系年产160万吨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和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等2023年投入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043,030.64万元,降幅21.36%。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22,536.41万元,增幅0.59%。
表6-23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年产160万吨高性能树脂及新材料项目 1,158,716.52 - 1,158,716.52
年产功能性聚酯薄膜、功 能性塑料80万吨项目 255,216.57 - 255,216.57
年产60万吨功能性聚酯薄膜、功能性薄膜及30亿平方米锂电池隔膜项目 754,791.98 - 754,791.98
新材料产业园二期项目 634,773.56 - 634,773.56
其他项目 969,047.46 - 969,047.46
工程名称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合计 3,772,546.10 - 3,772,546.10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
③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892,477.57万元、903,482.06万元、914,717.09万元及 905,283.22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5.41%、4.64%、4.58%及4.57%,占比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1,004.49万元,增幅1.23%。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1,235.03万元,增幅1.24%。2025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9,433.86万元,降幅1.0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形资产变动不大。
④长期待摊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202,729.33万元、201,709.02万元、198,055.07万元及192,221.01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23%、1.04%、0.99%、0.97%。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2年减少1,020.31万元,降幅0.50%。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减少3,653.95万元,降幅1.81%。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5,834.06万元,降幅2.9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变动不大。
⑤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632,724.84万元、338,328.79万元、134,870.86万元及134,227.56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3.83%、1.74%、0.67%及0.68%。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94,396.05万元,降幅46.53%,主要系预付的与在建工程相关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203,457.93万元,降幅60.14%,主要系期末预付的与在建工程相关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643.30万元,降幅0.48%,变动不大。
2、负债结构分析
表6-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879,014.31 36.94 7,904,194.88 37.70 6,699,505.05 33.40 6,931,689.88 36.77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485.60 0.20 50,378.73 0.24 19,032.43 0.09 34,602.07 0.18
应付票据 1,250,614.57 5.86 1,144,730.63 5.46 1,200,245.36 5.98 2,060,377.59 10.93
应付账款 1,002,225.76 4.70 948,965.76 4.53 1,559,866.76 7.78 886,931.00 4.70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842,714.90 3.95 723,704.15 3.45 850,238.73 4.24 1,209,098.33 6.41
应付职工薪酬 35,352.74 0.17 49,345.87 0.24 50,063.75 0.25 47,650.98 0.25
应交税费 117,065.58 0.55 102,252.25 0.49 143,960.17 0.72 103,601.37 0.55
其他应付款 38,419.06 0.18 37,524.92 0.18 41,622.49 0.21 38,226.32 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1,564.01 6.15 1,488,149.35 7.10 1,349,807.17 6.73 934,902.82 4.96
其他流动负债 813,474.75 3.81 638,684.07 3.05 471,835.39 2.35 338,212.76 1.79
流动负债合计 13,333,931.27 62.52 13,087,930.61 62.42 12,386,177.30 61.75 12,585,293.12 66.76
长期借款 7,408,385.83 34.74 7,228,910.59 34.48 7,062,090.65 35.20 5,834,715.34 30.95
应付债券 - - - - - - - -
租赁负债 28,287.76 0.13 30,479.59 0.15 4,151.65 0.02 5,575.09 0.03
长期应付款 173,819.34 0.81 230,178.41 1.10 208,546.03 1.04 85,883.33 0.46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62.21 0.02 3,922.55 0.02 4,171.05 0.02 1,891.45 0.01
递延收益 379,411.23 1.78 385,108.96 1.84 394,909.19 1.97 337,650.17 1.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93,766.37 37.48 7,878,600.10 37.58 7,673,868.56 38.25 6,265,715.38 33.24
负债合计 21,327,697.64 100.00 20,966,530.70 100.00 20,060,045.86 100.00 18,851,008.50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8,851,008.50万元、20,060,045.86万元、20,966,530.70万元及 21,327,697.6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2,585,293.12万元、12,386,177.30万元、13,087,930.61万元及13,333,931.2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66.76%、61.75%、62.42%及62.52%。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265,715.38万元、7,673,868.56万元、7,878,600.10万元及7,993,766.3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33.24%、38.25%、37.58%及37.48%。发行人负债构成中,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长期借款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
(1)流动负债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2,585,293.12万元、12,386,177.30万元、13,087,930.61万元及13,333,931.2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66.76%、61.75%、62.42%及62.52%。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表6-2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879,014.31 59.09 7,904,194.88 60.39 6,699,505.05 54.09 6,931,689.88 55.08
交易性金融负债 43,485.60 0.33 50,378.73 0.38 19,032.43 0.15 34,602.07 0.27
应付票据 1,250,614.57 9.38 1,144,730.63 8.75 1,200,245.36 9.69 2,060,377.59 16.37
应付账款 1,002,225.76 7.52 948,965.76 7.25 1,559,866.76 12.59 886,931.00 7.05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842,714.90 6.32 723,704.15 5.53 850,238.73 6.86 1,209,098.33 9.61
应付职工薪酬 35,352.74 0.27 49,345.87 0.38 50,063.75 0.40 47,650.98 0.38
应交税费 117,065.58 0.88 102,252.25 0.78 143,960.17 1.16 103,601.37 0.82
其他应付款 38,419.06 0.29 37,524.92 0.29 41,622.49 0.34 38,226.32 0.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11,564.01 9.84 1,488,149.35 11.37 1,349,807.17 10.90 934,902.82 7.43
其他流动负债 813,474.75 6.10 638,684.07 4.88 471,835.39 3.81 338,212.76 2.69
流动负债合计 13,333,931.27 100.00 13,087,930.61 100.00 12,386,177.30 100.00 12,585,293.12 100.00
①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6,931,689.88万元、6,699,505.05万元、7,904,194.88万元及7,879,014.31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55.08%、54.09%、60.39%及59.09%,分别占负债总额的36.77%、33.40%、37.70%及36.94%,占比较高。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6,699,505.05万元,较 2022年末减少232,184.83万元,降幅3.35%,变化不大。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长1,204,689.83万元,增幅17.98%。2025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25,180.58万元,降幅0.32%,变动不大。
②交易性金融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34,602.07万元、19,032.43万元、50,378.73万元及43,485.60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0.27%、0.15%、0.38%、0.33%。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为衍生金融工具负债。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为19,032.4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5,569.64万元,降幅45%,主要系未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31,346.30万元,增幅164.70%,主要系未结算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6,893.12万元,降幅13.68%,变动不大。
③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2,060,377.59万元、1,200,245.36万元、1,144,730.63万元及1,250,614.57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16.37%、9.69%、8.75%及9.38%,分别占负债总额的10.93%、5.98%、5.46%及5.86%。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860,132.23万元,降幅41.75%,主要系主要系已开具未到期的信用证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55,514.73万元,降幅4.63%,变动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105,883.94万元,增幅9.25%,变动不大。
④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886,931.00万元、1,559,866.76万元、948,965.76万元及1,002,225.76万元,分别占流动负债的7.05%、12.59%、7.25%、7.52%,分别占负债总额的4.70%、7.78%、4.53%、4.70%,占比较高。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672,935.76万元,增幅75.87%,主要系应付材料采购款、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610,901.00万元,降幅39.16%,主要系1年以内应付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53,260.00万元,增幅5.61%,变动不大。
表6-26发行人2024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对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款项形成原因 是否关联方
1
2
3
4
5
合计
⑤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934,902.82万元、1,349,807.17万元、1,488,149.35万元及1,311,564.0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43%、10.90%、11.37%及9.84%,分别占负债总额的4.96%、6.73%、7.10%、6.15%。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14,904.35万元,增幅44.3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38,342.18万元,增幅10.25%。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76,585.35万元,降幅11.87%。
⑥合同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209,098.33万元、850,238.73万元、723,704.15万元及842,714.9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1%、6.86%、5.53%及6.32%。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358,859.60万元,降幅29.68%。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了126,534.58万元,降幅14.88%。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119,010.75万元,增幅16.44%。
⑦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38,212.76万元、471,835.39万元、638,684.07万元、813,474.75万元,占发行人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69%、3.81%、4.88%及6.10%,主要为待转销项税额。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133,622.63万元,增幅39.51%,主要系恒力期货因开展业务收到客户的货币保证金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66,848.68万元,增幅35.36%,主要系短期应付债券增加。
表6-27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及内容 2024年末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91,789.62
应付货币保证金 334,067.63
应付质押保证金 9,058.50
期货风险准备金 2,083.15
应付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 9.90
短期应付债券 201,675.27
合计 638,684.07
(2)非流动负债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265,715.38万元、7,673,868.56万元、7,878,600.10万元及7,993,766.37万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33.24%、38.25%、37.58%及37.48%。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7,408,385.83 92.68 7,228,910.59 91.75 7,062,090.65 92.03 5,834,715.34 93.12
应付债券 - - - - - - - -
租赁负债 28,287.76 0.35 30,479.59 0.39 4,151.65 0.05 5,575.09 0.09
长期应付款 173,819.34 2.17 230,178.41 2.92 208,546.03 2.72 85,883.33 1.37
预计负债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62.21 0.05 3,922.55 0.05 4,171.05 0.05 1,891.45 0.03
递延收益 379,411.23 4.75 385,108.96 4.89 394,909.19 5.15 337,650.17 5.3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 7,993,766.37 100.00 7,878,600.10 100.00 7,673,868.56 100.00 6,265,715.38 100.00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①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5,834,715.34万元、7,062,090.65万元、7,228,910.59万元、7,408,385.83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93.12%、92.03%、91.75%及92.68%,分别占负债总额的30.95%、35.20%、34.48%及34.74%,占比较高,主要是随着发行人在建项目投入的增长,长期借款规模一直维持较高水平。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变动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长1,227,375.31万元,增幅21.04%。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长166,819.94万元,增幅2.36%。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长179,475.24万元,增幅2.48%。
②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85,883.33万元、208,546.03万元、230,178.41万元及173,819.3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1.37%、2.72%、2.92%及2.17%。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208,546.0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22,662.70万元,增幅142.82%,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21,632.38万元,增幅10.37%。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56,359.07万元,降幅24.48%。
表6-29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 352,889.21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4,877.0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7,833.73
小计 230,178.41
③递延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337,650.17万元、394,909.19万元、385,108.96万元、379,411.23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5.39%、5.15%、4.89%及4.75%,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较2022年末增加57,259.02万元,增幅16.96%。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9,800.23万元,降幅2.48%。2025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较2024年末减少5,697.73万元,降幅1.48%。
3、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3,909.98 10.78 703,909.98 11.10 703,909.98 11.73 703,909.98 13.30
资本公积 1,885,381.45 28.86 1,884,517.06 29.72 1,876,358.62 31.27 1,868,651.61 35.31
其他综合收益 -10,121.14 -0.15 -2,638.15 -0.04 -962.47 -0.02 -5,005.23 -0.09
专项储备 20,068.26 0.31 27,924.34 0.44 10,935.81 0.18 160.22 0.00
盈余公积 108,739.11 1.66 108,739.11 1.71 99,531.88 1.66 90,556.57 1.71
未分配利润 3,822,558.92 58.52 3,617,465.38 57.04 3,309,466.28 55.16 2,627,981.20 49.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30,536.59 99.97 6,339,917.72 99.97 5,999,240.10 99.99 5,286,254.36 99.89
少数股东权益 1,896.03 0.03 1,838.56 0.03 616.13 0.01 5,784.60 0.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32,432.61 100.00 6,341,756.28 100.00 5,999,856.23 100.00 5,292,038.96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5,292,038.96万元、5,999,856.23万元、6,341,756.28万元及6,532,432.61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度增加707,817.27万元,增幅13.38%,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341,900.05万元,增幅5.70%,变动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4年末增加190,676.33万元,增幅3.01%,变动不大。
(1)股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703,909.98万元、703,909.98万元、703,909.98万元、703,909.98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13.30%、11.73%、11.10%及10.78%。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股本无变化。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分别为1,868,651.61万元、1,876,358.62万元、1,884,517.06万元及1,885,381.45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35.31%、31.27%、29.72%及28.86%。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化较小。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5,005.23万元、-962.47万元、-2,638.15万元及-10,121.14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2年末增加4,042.76万元,虽增幅80.77%,但金额较小。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了1,675.68万元,降幅174.10%。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较2024年末减少7,482.98万元,降幅283.64%。近一年及一期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系发行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变动所致。
(4)专项储备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专项储备分别为160.22万元、10,935.81万元、27,924.34万元及20,068.26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0.00%、0.18%、0.44%及0.31%,主要为安全生产费。2023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10,935.8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775.59万元,增幅6725.50%,主要系安全生产费投入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3年末增加16,988.53万元,增幅155.35%,主要系安全生产费投入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专项储备较2024年末减少7,856.08万元,降幅28.13%。
(5)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627,981.20万元、3,309,466.28万元、3,617,465.38万元及3,822,558.92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49.66%、55.16%、57.04%及58.52%。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2年末增加681,485.08万元,增幅25.93%。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3年末增加
307,999.10万元,增幅9.31%,变化不大。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4年末增加205,093.54万元,增幅5.67%。
(二)偿债能力分析
表6-3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76.55% 76.78% 76.98% 78.08%
流动比率 0.60 0.56 0.53 0.61
速动比率 0.31 0.30 0.21 0.25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0.61、0.53、0.56及0.60,速动比率分别为0.25、0.21、0.30及0.31,发行人为石油化工生产型企业,旗下多家子公司处于刚刚投产的状态,流动资产占比较小,虽然其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都小于1,但发行人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成本端竞争优势显著,抗风险能力强,并且银行授信额度充足,为发行人短期债务的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
发行人下属多个子公司处于刚刚达产阶段,项目贷款尚未进入还款期,长期借款较多,占总资产比重较大,导致其资产负债率较高。但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稳步上升,成本端竞争优势显著,随着各家子公司项目逐渐达产,其长期偿债能力将不断增强。
此外,发行人也主动适应新形势,依托精细化工园项目,加快打造高端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扩大高端化工原材料的产业支撑和发展基础作用,瞄准芳烃下游的聚酯、类聚酯新产品以及烯烃下游的精细化工、特种新材料的应用新方向和新市场,重点打造PBS/PBAT可降解材料、功能性聚酯材料、高性能树脂材料、高端纤维材料、新能源材料等。深度锚定高技术壁垒、高附加值的高成长赛道。后续,随着市场环境逐渐向好,以及发行人各家子公司项目的逐渐达产,发行人长短期偿债能力将不断增强。
(三)盈利能力分析
表6-3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704,599.56 23,640,057.62 23,486,612.52 22,237,259.37
二、营业总成本 5,546,069.14 22,887,456.49 22,661,111.92 21,846,276.65
加:其他收益 79,671.56 235,342.69 101,562.92 159,554.31
投资收益 -948.33 -13,719.78 -3,656.70 -32.2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8,026.58 32,500.32 37,055.04 -4,567.96
信用减值损失 -5,350.04 -1,861.70 -10,805.43 -237.38
资产减值损失 - -150,166.18 -59,369.20 -312,873.28
三、营业利润 260,083.06 854,950.35 889,980.84 232,492.92
四、利润总额 260,897.33 881,978.57 887,323.22 240,957.86
减:所得税费用 55,746.33 176,677.88 196,876.83 9,154.17
五、净利润 205,151.01 705,300.69 690,446.39 231,803.70
销售毛利率 10.57% 9.86% 11.25% 8.21%
销售净利率 3.60% 2.98% 2.94% 1.04%
净资产收益率 3.14% 11.12% 11.51% 4.38%
1、营业总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22,237,259.37万元、23,486,612.52万元、23,640,057.62万元及5,704,599.56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2022年增加1,249,353.15万元,增幅5.62%,变化不大。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2023年同期增加153,445.10万元,增幅0.65%,变化不大。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2024年同期减少136,590.29万元,降幅2.34%。
2、营业总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21,846,276.65万元、22,661,111.92万元、22,887,456.49万元及5,546,069.14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较2022年增长814,835.27万元,涨幅3.73%,变化不大。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较2023年同期增加226,344.57万元,增幅1.00%,变化不大。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较2024年同期减少74,040.41万元,降幅1.32%。
3、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2.23万元、-3,656.70万元、-13,719.78万元及-948.33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2年减少3,624.47万元,金额不大。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3年同期减少10,063.08万元,降幅275.20%,主要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28.98万元,主要为本期未发生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营业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232,492.92万元、889,980.84万元、854,950.35万元及260,083.06万元。2023年,随着原油价格波动企稳和受益于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炼化产能供需基本面的改善以及下游需求的支撑加强,公司芳烃产品、油品等主导炼化产品价差扩大,盈利明显改善。此外,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下行,发行人在炼化行业内独有的油煤深度耦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发行人2023年营业利润实现889,980.84万元,较2022年增长657,487.92万元,增幅282.80%。2024年1-6月,受地缘冲突延宕和宏观经济变局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国际原油价格在较高价格区间呈持续震荡趋势,国内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继续缓解,供需延续宽松局面,煤价整体呈现下跌趋势,保持弱稳运行,对化工行业整体成本端的产生积极影响。另外,受国内需求复苏叠加海外去库,聚酯化纤需求持续复苏,发行人盈利能力逐步修复。发行人2024年实现营业利润854,950.35万元,较2023年减少35,030.49万元,降幅3.94%,变动不大。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1,537.47万元,降幅4.25%。
5、其他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59,554.31万元、101,562.92万元、235,342.69万元及79,671.56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减少57,991.39万元,降幅36.35%,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2024年,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3年同期增加133,779.77万元,增幅131.7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和税费减免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779.24万元,增幅69.90%。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4,567.96万元、37,055.04万元、32,500.32万元及28,026.58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2年度增加41,623.00万元,增幅911.19%,主要系衍生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2024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3年同期减少4,554.72万元,降幅12.29%。2025年1-3月,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3,319.64万元,增幅495.43%,主要系衍生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7、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2,873.28万元、-59,369.20万元、-150,166.18万元及0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22年度减少253,504.08万元,降幅81.02%,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损失减少。2024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同期增加-90,796.98万元,增幅152.94%,主要系发行人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37.38万元、-10,805.43万元、-1,861.70万元及-5,350.04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增加了10,568.05万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同期减少8,943.73万元,主要系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019.65万元,金额不大。
9、净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31,803.70万元、690,446.39万元、705,300.69万元及205,151.01万元。2023年度,随着原油价格波动企稳,公司芳烃产品、油品等主导炼化产品价差扩大,全球“碳中和”背景下炼化产能供需基本面的改善以及下游需求的支撑加强,带动聚酯产业链各产品价差的逐渐改善,盈利改善明显,此外,受益于煤炭价格中枢下行,发行人在炼化行业内独有的油煤深度耦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净利润实现690,44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86%。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较2023年同期增加14,854.30万元,增幅2.15%,变动不大。2025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9,286.14万元,降幅4.33%,变动不大。
10、期间费用
表6-3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6,261.19 0.29 32,643.15 0.14 29,347.30 0.12 39,276.92 0.18
管理费用 58,086.86 1.02 220,467.53 0.93 199,736.80 0.85 188,929.87 0.85
研发费用 38,019.20 0.67 170,288.42 0.72 137,102.85 0.58 118,471.10 0.53
财务费用 143,434. 2.51 523,363. 2.21 536,476.3 2.28 428,737.1 1.93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6 41 9 5
期间费用合计 255,801.52 4.48 946,762.51 4.00 902,663.34 3.84 775,415.04 3.49
营业总收入 5,704,599.56 100.00 23,640,057.62 100.00 23,486,612.52 100.00 22,237,259.37 100.00
注:上表中的占比为占公司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1)销售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9,276.92万元、29,347.30万元、32,643.15万元及16,261.19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8%、0.12%、0.14%及0.29%。2023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2年度减少9,929.62万元,降幅25.28%,主要系仓储相关费用、办公费用等费用减少。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3年同期增加3,295.85万元,金额不大,增幅11.23%,主要系本期员工薪酬和仓储费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732.10万元,增幅54.44%,主要系增加销售投入来稳固市场份额或拓展销售渠道所致。
(2)管理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88,929.87万元、199,736.80万元、220,467.53万元及58,086.8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85%、0.85%、0.93%及1.0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变化较小。
(3)研发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18,471.10万元、137,102.85万元、170,288.42万元及38,019.20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53%、0.58%、0.72%及0.67%。2023年度,发行人研发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8,631.75万元,增幅15.73%。2024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2023年增加33,185.57万元,增幅24.20%。2025年1-3月,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310.56万元,增幅6.47%,变动不大。
(4)财务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428,737.15万元、536,476.39万元、523,363.41万元及143,434.2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3%、2.28%、2.21%及2.51%,2023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107,739.24万元,增幅25.13%。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13,112.98万元,降幅
2.44%。2025年1-3月,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45.79万元,降幅2.48%。
(四)经营效率分析
表6-3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效率指标
单位:次/年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83.12 422.88 515.54 147.42
存货周转率 1.94 7.67 6.03 5.72
总资产周转率 0.21 0.89 0.94 0.98
注: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年化。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7.42、515.54、422.88及83.12,近三年度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发行人总体应收账款回款速度较快。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72、6.03、7.67及1.94,近三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98、0.94、0.89及0.21,近三年度整体较为稳定,随着下游新材料项目陆续达产,预计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会逐步提升。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表6-3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7,128.36 28,331,404.48 26,068,710.12 27,897,864.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52,576.55 26,058,147.96 23,715,131.11 25,302,46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4,551.81 2,273,256.53 2,353,579.01 2,595,397.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345.39 570,117.30 645,066.89 323,721.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242.76 2,660,343.80 4,526,516.83 2,953,42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9,897.38 -2,090,226.50 -3,881,449.94 -2,629,706.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56,962.15 12,284,830.13 11,337,853.09 10,171,108.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608,596.24 11,503,102.03 10,346,882.67 9,130,567.19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1,634.10 781,728.10 990,970.42 1,040,541.64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分别为27,897,864.79万元、26,068,710.12万元、28,331,404.48万元及6,727,128.36万元。从构成情况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的税费返还及收到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为公司经营的炼化、PTA、新材料等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助以及收回的银行保证金等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6,742,690.26万元、25,336,862.95万元、27,721,578.13万元及6,241,217.72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分别为556,288.98万元、173,334.69万元、105,618.92万元、及45,663.30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593,629.22万元、549,656.45万元、487,043.67万元及437,348.40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2022年度年减少1,829,154.67万元,降幅6.56%,变化不大。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2023年同期增加2,262,694.36万元,增幅8.68%,主要系随着下游市场回暖,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61,884.97万元,增幅4.05%,变动不大。
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25,302,467.71万元、23,715,131.11万元、26,058,147.96万元及5,952,576.55万元。从构成情况来看,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为公司经营的炼化、PTA、新材料等板块经营支出产生的现金流。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发行人支付银行保证金以及付现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3,436,305.48万元、21,690,524.3万元、23,833,466.80万元及5,308,797.42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63,503.98万元、247,347.59万元、391,782.86万元及260,699.15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2022年度减少1,587,336.60万元,降幅6.27%,变化不大。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2023年同期增加2,343,016.85万元,增幅9.88%,主要系生产规模同比提升,采购原材料、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5,007.36万元,增幅4.84%。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95,397.08万元、2,353,579.01万元、2,273,256.53万元及774,551.8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241,818.07万元,降幅9.32%。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同期减少80,322.48万元,降幅3.14%。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122.39万元,降幅1.67%。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23,721.9万元、645,066.89万元、570,117.30万元及115,345.39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22年度增加321,344.99万元,增幅99.27%,主要系2023年发行人金融资产投资等收回金额、部分业务的保证金等收回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23年减少74,949.59万元,降幅11.62%。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23,842.08万元,降幅73.74%,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所致。
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953,428.89万元、4,526,516.83万元、2,660,343.80万元及465,242.76万元,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2年增加1,573,087.94万元,增幅53.26%,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增长,以及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3年减少1,866,173.03万元,降幅41.23%。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55,677.64万元,降幅64.78%。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付现金在减少。
近三年度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629,706.99万元、-3,881,449.94万元、-2,090,226.50万元及-349,897.38万元。上述期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均为负,主要系期间内企业扩张规模扩大生产,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科目大幅提升,最终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1,251,742.95万元,降幅47.6%,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增长,投资净现金流同比进一步减少。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2023年增加1,791,223.44万元,增幅46.15%,主要系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下降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31,835.56万元,增幅60.32%,主要系支付其他投资活动现金增加较多。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40,541.64万元、990,970.42万元、781,728.10万元及-151,634.10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49,571.22万元,降幅4.76%,变化不大。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较2023年减少209,242.32万元,降幅21.11%。2025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71,484.07万元,降幅129.17%,主要系当期偿还债务支付较多。
四、发行人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1,825.45亿元,较2024年末增加2.62亿元,变化不大。
表6-36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构成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短期有息负债 1,064.40 1,073.88 924.96 992.70
其中:短期借款 787.90 790.42 669.95 693.17
应付票据 125.06 114.47 120.02 206.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付息项) 131.16 148.81 134.98 93.49
其他流动负债(付息项) 20.28 20.17 0.00 0.00
其他应付款(付息项) 0.00 0.00 0.00 0.00
长期有息负债 761.05 748.96 727.42 592.56
其中:长期借款 740.84 722.89 706.21 583.47
长期应付款(付息项) 17.38 23.02 20.79 8.53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2.83 3.05 0.42 0.56
有息负债总额 1,825.45 1,822.83 1,652.37 1,585.25
注:上表中长期应付款不含专项应付款,短期有息负债不含交易性金融负债
(一)直接融资情况
表6-372025年3月末发行人直接融资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本金余额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 一期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24恒力石化CP001(科创票据) 042480359.IB 2024-7-15 2025-7-15 10 2.20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 二期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24恒力石化CP002(科创票据) 042480413.IB 2024-08-20 2025-08-20 10 2.15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合计 20
(二)间接融资方面
1、银行借款
表6-382024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及一年以内长期借款 合计 占比
质押借款 227,666.01 - 227,666.01 1.38%
抵押借款 138,118.22 6,770,279.11 6,908,397.33 41.82%
保证借款 1,289,059.42 512,868.80 1,801,928.22 10.91%
信用借款 2,066,739.33 1,330,511.75 3,397,251.08 20.57%
商业票据贴现 3,815,072.06 - 3,815,072.06 23.10%
供应商融资 367,539.84 - 367,539.84 2.23%
合计 7,904,194.88 8,613,659.66 16,517,854.54 100.00%
表6-39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情况
单位:亿元
期限 2024年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1,073.88 58.91%
1-2年 161.63 8.87%
2-3年 107.48 5.90%
3年以上 479.84 26.32%
合计 1,822.83 100.00%
注:上表中1年以内有息负债不含交易性金融负债
表6-40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余额表
单位:万元、%
借款人 贷款银行 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担保方式
江苏康辉 招商银行 126,527.39 2021.10.9 2028.6.24 3.05-3.40 保证
恒力惠州 华夏银行 145,532.00 2022.11.17 2034.10.21 2.9-3.55 保证
恒力惠州 浦发银行 237,039.78 2021.8.20 2031.8.12 4.05 保证
恒力惠州 农业银行 195,997.89 2022.10.12 2032.10.11 3.0 保证
恒力化纤 进出口银行 111,000.00 2022.7.13 2027.9.23 2.7-3.05 抵押
恒科新材料 进出口银行 105,586.00 2020.9.1 2026.11.21 2.6-4.0 抵押
江苏轩达 进出口银行 101,200.00 2022.6.6 2029.1.28 2.55 抵押
恒力炼化 交通银行 110,129.93 2024.8.28 2025.8.28 3.2 保证
恒力炼化 平安银行 103,600.00 2024.11.27 2025.11.27 2.5 保证
恒力炼化 工商银行 222,580.65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国家开发银行 741,935.48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农业银行 333,870.97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进出口银行 341,290.32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中国银行 259,677.42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交通银行 148,387.10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炼化 建设银行 185,483.87 2018.5.3 2033.5.2 4.69 抵押
恒力化工 国家开发银行 110,351.51 2019.12.19 2034.12.19 5.39 抵押
合计 3,580,190.31
注:以上为余额达到10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明细。
2、其他间接融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信托及融资租赁借款本金情况如下:
表6-4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主要间接融资明细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 借款人 余额 借款日 到期日 利率 抵押/保证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恒科新材料 41,055.34 2023/3/30 2028/3/15 3.86% 抵押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 153,000.00 2023/7/10 2026/7/15 公布的5年期LPR-30个基点 抵押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 10,500.00 2023/4/19 2026/4/15 公布的5年期LPR-30个基点 抵押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恒力石化(大 80,000.00 2024/12/24 2032/12/24 公布的5年期 抵押
连)新材料 LPR-25个基点
合计 284,555.34
(三)发行人其他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无其他有息债务。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国家定价的,遵循市场价格原则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发行人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市场公平、公允原则,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未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低,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二)关联方情况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表6-4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吴江 实业投资 200,200 29.84% 29.84%
注:上表为截至2024年末的情况。
2、子公司相关情况
详见第五章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有关情况
详见第五章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方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4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苏州恒力置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恒力实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苏州固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恒力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恒力(苏州)纺织销售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宿迁力顺置业有限公司恒力大酒店分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宿迁百隆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大连维多利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大连康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苏州同里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苏州同里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江苏吴江苏州湾恒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恒力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精密铸造(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综合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国际酒店(宿迁)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江苏恒力慈善基金会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司
大连恒力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力正设计规划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丝绸之路酒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信海四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信海四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采购本公司关联方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的船舶后,租赁给公司孙公司恒力海运(大连)有限公司使用。
(三)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4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2024年发生额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0.91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7.05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23.48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蒸汽 市场价 117.49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377.85
宿迁力顺置业有限公司恒力大酒店分公司 其他 市场价 -
宿迁百隆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等 市场价 87.68
大连康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668.84
苏州同里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0.74
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4,374.53
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等 市场价 447.79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混凝土砂浆 市场价 1,590.95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6.14
苏州同里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224.70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4.16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922.05
苏州固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212.47
恒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42.65
江苏吴江苏州湾恒力国际酒店有限公 其他 市场价 111.22
司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等 市场价 6.33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55.51
大连维多利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604.28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06.75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市场价 -
恒力国际酒店(宿迁)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8.49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20.35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等 市场价 -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等 市场价 18,747.80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1.53
江苏恒力慈善基金会 其他 市场价 -
大连恒力大酒店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65.62
深圳市力正设计规划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94.17
北京丝绸之路酒业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2,325.88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5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2024年发生额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9,338.42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蒸汽 市场价 887.45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8.92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成品油 市场价 56.00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蒸汽 市场价 3.31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93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211.60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10,162.00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2.33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5,355.64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5.66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38,447.73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34,347.56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8.92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16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涤纶丝 市场价 26,729.54
恒力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品油 市场价 -
恒力云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0.22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54.61
恒力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179.79
恒力精密铸造(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24.35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160.43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蒸汽 市场价 281.08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4,510.34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混凝土砂浆 市场价 7,245.69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等 市场价 26.93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168.12
恒力综合服务(大连)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
恒力(苏州)纺织销售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成品油及其他 市场价 681.10
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103.53
恒力进出口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
苏州固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0.12
苏州恒力置业有限公司 其他 市场价 5.53
3、关联租赁情况
表6-46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租赁收入 2023年租赁收入
恒力(苏州)纺织销售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20.79 170.53
恒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09.25 218.38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949.86 712.84
吴江市苏南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85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17.78 127.04
大连恒力大酒店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33.21 -
表6-47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 房屋建 21.77 316.33 - - - -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公司 筑物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2.67 180.50 - - - -
恒力实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64.07 1,185.93 28.79 79.24 - -
恒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8.39 - - - - -
苏州同里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0 - - - - -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10 - - - - -
信海四号(天津)船舶租赁有限公司 船舶 9,233.95 - 667.58 - 39,939.76 -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482024年度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陈建华、范红卫 984,537.73 2021/6/21 2031/8/20 否
陈建华、范红卫 140,422.06 2024/5/6 2025/11/28 否
陈建华、范红卫 83.95 2024/5/13 2025/3/8 否
陈建华、范红卫 99,953.00 2020/8/24 2026/12/20 否
陈建华、范红卫 22,03- 2023/8/3 2025/12/31 否
陈建华、范红卫 28,371.74 2021/12/14 2026/12/14 否
陈建华、范红卫 309,335.00 2023/5/24 2038/5/16 否
陈建华、范红卫 158,027.21 2023/5/29 2038/5/21 否
陈建华、范红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334,963.34 2023/12/7 2025/8/3 否
陈建华、范红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73,484.43 2024/7/15 2025/2/14 否
陈建华、范红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1,236,600.00 2023/6/29 2033/6/15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840,057.78 2024/1/19 2026/11/21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676,491.89 2024/1/19 2025/6/26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10.79(万欧元) 2024/12/1 2025/3/6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28,000.00 2020/3/24 2028/2/19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61,200.00 2022/6/6 2029/1/28 否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298,657.87 2022/2/26 2027/1/27 否
陈建华、范红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2,300,000.00 2018/5/3 2033/5/2 否
陈建华、范红卫、恒力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化纤织造厂有限公司 85,000.00(万美元) 2018/5/3 2033/5/2 否
陈建华、范红卫、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吴江化纤织造 厂有限公司 644,450.00 2019/12/19 2034/12/19 否
5、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2024年,发行人不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表6-49发行人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828.20 12,759.80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174.69 -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机器设备 431.86 -
合计 2,434.74 12,759.80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24年,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65.91万元。
8、其他关联交易
表6-50发行人为关联方代购、代销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恒力(苏州)纺织销售有限公司 电力 49.73 54.35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电力 98.19 146.69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电力 6,926.41 8,200.29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 15,237.98 14,840.89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电力 1.86 6.52
合计 22,314.18 23,248.74
表6-51关联方为发行人代购、代销发生额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水、电力 60.74 24.88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水、电力 47.60 3.57
苏州固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水、电力 9.83 18.32
合计 118.17 46.77
9、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6-52发行人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账面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项目
应收票据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458.25 -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152.75 -
应收账款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0.69 0.65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7,173.72 137.92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 0.03
恒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51.09 -
恒力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1.89 -
恒力船舶舾装(大连)有限公司 79.63 -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0.73 -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0.48 -
恒力地产(大连)有限公司 73.37 -
大连恒力大酒店有限公司 13.58 -
预付款项 苏州固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2.49 46.38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20.73 6.19
江苏吴江苏州湾恒力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0.12 -
其他非流动资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 5,819.31
产
应付项目
应付票据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90 -
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5.31 -
应付账款 苏州恒力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34.35 197.63
苏州恒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73 378.09
江苏长顺纺织有限公司 9.78 9.78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 11.89
大连康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63.84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8.51 -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171.26 468.35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 7.53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 43.14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 1,365.18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0.42 80.58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1.34 35.46
苏州吴江同里湖旅游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 - 0.22
大连维多利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00 -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197.40 -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488.00 -
南通德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463.51 -
宿迁百隆园林科技有限公司 66.62 -
其他应付款 大连恒汉投资有限公司 - 1,975.00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2,151.84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77.36 30.31
租赁负债 恒力实业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 12.30
10、关联方合同负债
表6-53发行人关联方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24年账面余额 2023年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 江苏博雅达纺织有限公司 17.45 43.18
吴江华俊纺织有限公司 - 0.07
江苏德顺纺织有限公司 45.02 90.41
江苏佩捷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67.27 89.62
江苏德华纺织有限公司 71.14 63.98
恒力(苏州)纺织销售有限公司 0.00 6.85
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1,726.40 80.38
恒力(贵州)纺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38.60 180.15
恒力发动机(大连)有限公司 32.06 17.07
恒力海洋工程(大连)有限公司 3.08 3.25
恒力精密铸造(大连)有限公司 9.17 53.56
恒力绿色建材(大连)有限公司 63.31 35.94
恒力装备制造(大连)有限公司 0.94 28.19
四川恒力智能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989.46 21.31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截至2024年,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余额2,324.07亿元,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孙)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金额超过发行人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的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三)承诺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大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12,012,262.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3.99%,以受限的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为主。
表6-54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抵押人/质押人 质权人 受限期限
货币资金 628,264.87 质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等 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 主要以一年以内为主,具体以每笔合同签订为准。
货币资金 379.26 从事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保证金 恒力通商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期货商品交易所 一年以内
应收款项融资 346,825.52 质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科新 中国建设银行、中 一年以内
信 材料有限公司等 信银行、兴业银行等
固定资产 8,195,293.27 抵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等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 2015年4月-2034年12月、具体以每笔合同签订为准。
固定资产 297,714.45 抵押用于为售后租回合同提供担保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等 交银租赁等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无形资产 449,966.37 抵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等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 2015年4月-2037年12月、具体以每笔合同签订为准。
在建工程 2,093,818.29 抵押以取得金融机构融资授信 恒力石化(大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 2023年5月-2038年5月、具体以每笔合同签订为准。
合计 12,012,262.02 - - - -
发行人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炼化的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310亿人民币、12亿美元银团贷款,子公司恒力石化(大连)化工有限公司150万吨/年乙烯项目105亿人民币银团贷款,以项目在建工程、建成后的固定资产和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已体现在上表中。上述被抵押资产已被发行人确认为受限资产。
除上述受限资产外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除存在上述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外,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其他所有权受到限制资产。
八、衍生产品情况
发行人自2016年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
发行人制定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根据发行人2023年4月10日发布的《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基于公司原油进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本着谨慎预测原则,预计公司2024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56.67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主要经营原油加工以及石油制品生产与销售、PTA、化工品(包括但不限于苯乙烯、乙二醇、聚丙烯)生产与销售业务,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原油和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作。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确保经营稳定发展,发行人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授权、套期保值计划及业务程序、风险管理、报告、档案管理、保密、合规检查等方面对期货业务的开展进行规范。公司将积极着手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统一的监控平台和健全的监控制度,根据合理的业务流程,采取高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对交易业务的实时控制。
发行人主要通过美国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等从事原油期货业务,保证了公司在价格波动较大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2024年发行人衍生金融工具情况如下:
表6-55发行人2024年末衍生金融工具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资产 24,523.04
衍生金融负债 8,809.22
表6-56发行人2024年末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衍生金融资产 41,814.47
衍生金融负债 -9,314.15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持有银行理财产品0万元,券商理财产品10,200.00万元,信托理财产品2,100万元,公募基金产品3,902.33万元,私募基金产品1,5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理财产品已经过发行人内部审核程序,不涉及诉讼。
表6-57发行人2024年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实际收益或损失
银行理财 自有资金 81,300.00 - - 359.21
券商产品 自有资金 23,450.00 10,200.00 - 43.51
信托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27,000.00 2,100.00 - 411.88
公募基金产品 自有资金 21,399.42 3,902.33 - 25.61
私募基金产品 自有资金 7,970.00 1,500.00 - 100.41
表6-58发行人2024年持有主要理财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受托人 委托理财类型 委托理财金额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资金来源 资金投向 未到期金额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紫金信托有限任公司 信托理财产品 2,000.00 2024/2/21 自有资金 固定收益证券 2,000.00 是 否
同泰基金 公募基金产品 2,000.00 2024/10/18 自有资金 混合型证券 2,000.00 是 是
摩根士丹利基金 公募基金产品 1,000.00 2024/10/23 自有资金 混合型证券 1,000.00 是 是
十、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如下:
表6-5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明细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合计持股比例
1 HengliPetrochemicalInternationalPte.Ltd. 新加坡 批发和零售业 3,035.68万美元 100%
2 HengliShippingInternationalPte.Ltd. 新加坡 交通运输业 50.00万美元 100%
1、HengliPetrochemicalInternationalPte.Ltd.成立于2017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3,035.68万美元,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住所:9STRAITSVIEW#20-10MARINAONEWESTTOWERSINGAPORE(018937),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化工类产品的销售。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11,079.54万美元,总负债137,287.6万美元,净资产73,791.94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46,312.39万美元,净利润8,762.49万美元。
2、HengliShippingInternationalPte.Ltd.成立于2019年7月26日,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发行人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住所:9STRAITSVIEW#20-10MARINAONEWESTTOWERSINGAPORE(018937),公司经营范围为国际船舶的租赁及代理业务等。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5,330.76万美元,总负债1,729.54万美元,净资产3,601.2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7,991.52万美元,净利润1,001.22万美元。
十一、发行人未来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注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外,暂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在银行敞口授信总额度为2,151.3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631.79亿元,尚余授信519.58亿元。
表7-1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简称 敞口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额度 未使用授信额度
国开行 155.52 155.52 0.00
进出口银行 177.90 171.76 6.14
中国银行 174.43 108.31 66.12
农业银行 186.18 168.18 18.00
建设银行 189.54 152.12 37.42
工商银行 114.89 102.27 12.62
交通银行 87.03 83.03 4.00
邮储银行 97.60 76.14 21.46
浦发银行 96.59 68.63 27.96
光大银行 56.45 27.54 28.91
平安银行 66.44 31.33 35.11
广发银行 51.18 42.69 8.49
华夏银行 48.70 33.29 15.40
民生银行 88.63 75.07 13.57
兴业银行 85.70 60.06 25.64
招商银行 74.65 41.54 33.11
中信银行 47.46 16.50 30.96
浙商银行 13.00 3.83 9.17
恒丰银行 6.00 3.72 2.29
渤海银行 24.00 12.50 11.50
江苏银行 50.74 39.85 10.90
南京银行 2.50 2.47 0.03
宁波银行 16.50 7.56 8.94
大连银行 20.00 9.95 10.05
昆仑银行 14.60 14.20 0.40
哈尔滨银行 19.00 11.40 7.60
广州银行 10.95 6.94 4.01
北京银行 23.00 8.99 14.01
上海银行 22.50 17.82 4.68
杭州银行 1.00 0.00 1.00
农商行 9.05 7.10 1.95
华兴银行 6.00 1.00 5.00
锦州银行 8.00 8.00 0.00
南粤银行 5.00 5.00 0.00
辽沈银行 6.20 6.20 0.00
珠海华润银行 4.00 1.00 3.00
苏州银行 7.00 5.20 1.80
厦门国际 5.00 5.00 0.00
南洋商业 10.90 2.76 8.13
汇丰银行 12.20 9.10 3.10
东亚银行 9.29 7.14 2.15
渣打银行 12.78 7.50 5.28
德国黑森 2.64 2.64 0.00
法国巴黎银行 15.07 3.30 11.78
恒生银行 2.00 1.80 0.20
马来亚银行 2.51 0.53 1.98
瑞穗银行 2.10 2.10 0.00
韩亚银行 2.00 0.00 2.00
日内瓦银行 6.95 3.23 3.72
银行合计 2,151.37 1,631.79 519.58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银行授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显示,公司无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公司近三年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违约记录,也没有其他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7-3发行人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单位:万元
发行时间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发行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到期偿付
2019.9.25 19恒力01 100,000.00 6.30% 2019.9.27 2021.9.27 是
2022.5.31 22恒力石化CP001 100,000.00 3.03% 2022.6.1 2023.6.1 是
2022.7.22 22恒力石化CP002 100,000.00 3.18% 2022.7.25 2023.7.25 是
2023.7.17 23恒力石化CP001 100,000.00 3.53% 2023.7.19 2024.7.19 是
2024.7.12 24恒力石化CP001(科创票据) 100,000.00 2.20% 2024.7.15 2025.7.15 是
2024.8.16 24恒力石化CP002(科创票据) 100,000.00 2.15% 2024.8.20 2025.8.20 是
2025.4.9 25恒力石化MTN001 500,00.00 2.47% 2025.4.10 2028.4.10 否
2025.6.25 25恒力石化CP001(科创债) 100,000.00 1.85% 2025.6.26 2026.6.26 否
2025.8.19 25恒力石化CP002(科创债) 100,000.00 1.84% 2025.8.20 2026.8.20 否
2025.10.24 25恒力石化CP003(科创债) 60,000.00 1.79% 2025.10.27 2026.10.27 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债券违约或逾期记录。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
一、业务经营情况
表9-1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炼化产品 477.10 42.80% 1,081.39 45.77% 1,199.61 51.09% 1,236.75 55.63%
PTA 323.11 34.09% 681.22 28.83% 726.07 30.92% 566.36 25.47%
新材料产品 199.91 19.27% 417.66 17.68% 341.15 14.53% 291.36 13.11%
其他 38.75 3.83% 182.45 7.72% 81.07 3.45% 128.77 5.79%
合计 1,038.87 100.00% 2,362.72 100.00% 2,347.91 100.00% 2,223.24 100.00%
营业成本(亿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炼化产品 391.48 42.80% 939.41 44.11% 977.37 46.90% 1,047.39 51.32%
PTA 311.84 34.09% 658.1 30.90% 735.93 35.32% 603.11 29.55%
新材料产品 176.28 19.27% 358.74 16.84% 305.68 14.67% 264.93 12.98%
其他 35.06 3.83% 173.57 8.15% 64.86 3.11% 125.35 6.14%
合计 914.65 100.00% 2,129.82 100.00% 2,083.84 100.00% 2,040.78 100.00%
营业毛利润(亿元)
业务类别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炼化产品 85.62 68.93% 141.98 60.96% 222.25 84.16% 189.36 103.78%
PTA 11.28 9.08% 23.12 9.93% -9.86 -3.73% -36.75 -20.14%
新材料产品 23.63 19.03% 58.92 25.30% 35.47 13.43% 26.43 14.49%
其他 3.69 2.97% 8.88 3.81% 16.21 6.14% 3.42 1.87%
合计 124.22 100.00% 232.9 100.00% 264.07 100.00% 182.46 100.00%
营业毛利率(%)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炼化产品 17.95% 13.13% 18.53% 15.31%
PTA 3.49% 3.39% -1.36% -6.49%
新材料产品 11.82% 14.11% 10.40% 9.07%
其他 9.52% 4.87% 20% 2.66%
合计 11.96% 9.86% 11.25% 8.21%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单位转换时四舍五入造成的。
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223.24亿元、2,347.91亿元、2,362.72亿元及1,038.87亿元,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幅7.69%,变化较小;分别实现毛利率8.21%、11.25%、9.86%及11.96%。
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炼化板块营业收入1,236.75亿元、1,199.61亿元、1,081.39亿元及477.1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55.63%、51.09%、45.77%及42.80%,毛利率分别为15.31%、18.53%、13.13%及17.95%。
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PTA板块营业收入566.36亿元、726.07亿元、681.22亿元及323.11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25.47%、30.92%、28.83%及34.09%,毛利率分别为-6.49%、-1.36%、3.39%及3.49%。
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分别实现新材料产品板块营业收入291.36亿元、341.15亿元、417.66亿元及199.91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13.11%、14.53%、17.68%及19.27%,毛利率分别为9.07%、10.4%、14.11%及11.82%。
二、主要财务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2025年1-6月,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1-6月,发行人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2025年1-6月,发行人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重要差错更正
2025年1-6月,发行人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无变化。
(四)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9-2: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20,916.36 3,517,923.66 3,083,664.08 2,046,903.91 2,807,640.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8,004.73 165,594.16 42,838.04 29,883.01 60,441.44
应收票据 20,330.07 5,520.69 2,860.13 - -
应收账款 78,685.36 95,167.24 57,902.85 53,841.53 37,244.59
应收款项融资 599,543.54 529,379.14 662,866.38 417,004.76 228,727.12
预付款项 197,009.70 158,387.78 243,212.77 173,555.85 199,746.88
其他应收款 59,075.07 52,265.61 44,129.60 80,920.80 70,152.09
存货 2,559,260.79 2,503,049.52 2,425,146.13 3,126,755.46 3,783,551.15
其他流动资产 692,172.91 706,830.56 764,335.65 679,449.79 446,872.66
流动资产合计 8,064,998.53 7,734,118.35 7,326,955.61 6,608,315.11 7,634,376.5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2,042.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2,079.69 79,407.02 74,586.80 64,600.04 55,921.55
投资性房地产 19,993.85 20,250.30 20,763.18 19,240.55 16,427.18
固定资产 14,628,658.43 14,591,791.81 14,700,844.13 12,998,734.65 11,871,859.11
在建工程 3,369,588.74 3,619,626.29 3,839,383.13 4,882,413.77 2,728,749.15
使用权资产 2,909.83 41,778.38 43,604.88 7,713.27 8,784.43
无形资产 899,677.93 901,872.52 914,717.09 903,482.06 892,477.57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7,732.31 7,732.31 7,732.31 7,732.31 7,732.31
长期待摊费用 220,551.43 197,043.94 198,055.07 201,709.02 202,729.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085.45 43,925.48 46,773.92 27,632.52 89,22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846.68 113,479.49 134,870.86 338,328.79 632,724.8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342,124.34 19,616,907.55 19,981,331.37 19,451,586.98 16,508,670.93
资产总计 27,407,122.86 27,351,025.91 27,308,286.99 26,059,902.09 24,143,047.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84,544.01 7,617,731.50 7,904,194.88 6,699,505.05 6,931,689.88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299.32 53,849.40 50,378.73 19,032.43 34,602.07
应付票据 644,143.07 796,250.14 1,144,730.63 1,200,245.36 2,060,377.59
应付账款 1,012,109.06 814,715.26 948,965.76 1,559,866.76 886,931.00
预收款项 0.00 - - - -
合同负债 1,006,505.36 956,125.28 723,704.15 850,238.73 1,209,098.33
应付职工薪酬 37,333.96 38,374.47 49,345.87 50,063.75 47,650.98
应交税费 162,780.90 112,064.60 102,252.25 143,960.17 103,601.37
其他应付款 39,611.80 44,372.59 37,524.92 41,622.49 38,226.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33,268.97 1,570,208.46 1,488,149.35 1,349,807.17 934,902.82
其他流动负债 1,156,642.03 1,293,501.64 638,684.07 471,835.39 338,212.76
流动负债合计 13,442,238.47 13,297,193.33 13,087,930.61 12,386,177.30 12,585,293.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819,653.52 7,066,856.93 7,228,910.59 7,062,090.65 5,834,715.34
应付债券 50,560.92 49,860.48 - - -
租赁负债 488.70 28,152.55 30,479.59 4,151.65 5,575.09
长期应付款 159,038.64 211,804.01 230,178.41 208,546.03 85,883.33
预计负债 0.00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829.75 3,801.15 3,922.55 4,171.05 1,891.45
递延收益 466,692.02 373,131.95 385,108.96 394,909.19 337,650.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00,263.55 7,733,607.08 7,878,600.10 7,673,868.56 6,265,715.38
负债合计 20,942,502.02 21,030,800.40 20,966,530.70 20,060,045.86 18,851,008.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资本公积 1,887,110.23 1,886,245.84 1,884,517.06 1,876,358.62 1,868,651.61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3,456.24 -10,441.56 -2,638.15 -962.47 -5,005.23
专项储备 29,772.36 24,134.34 27,924.34 10,935.81 160.22
盈余公积 108,739.11 108,739.11 108,739.11 99,531.88 90,556.57
未分配利润 3,746,645.09 3,605,715.79 3,617,465.38 3,309,466.28 2,627,981.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62,720.54 6,318,303.50 6,339,917.72 5,999,240.10 5,286,254.36
少数股东权益 1,900.31 1,922.00 1,838.56 616.13 5,784.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464,620.84 6,320,225.50 6,341,756.28 5,999,856.23 5,292,038.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407,122.86 27,351,025.91 27,308,286.99 26,059,902.09 24,143,047.46
表9-3: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746,726.37 10,394,352.43 23,640,057.62 23,486,612.52 22,237,259.37
其中:营业收入 15,738,358.14 10,388,731.19 23,627,327.65 23,479,067.24 22,232,358.40
二、营业总成本 15,132,926.59 10,030,277.42 22,887,456.49 22,661,111.92 21,846,276.65
其中:营业成本 13,620,710.56 9,146,517.21 21,298,333.19 20,838,385.19 20,407,759.71
税金及附加 844,127.06 423,611.87 642,360.79 920,063.39 663,101.92
销售费用 23,867.18 16,890.12 32,643.15 29,347.30 39,276.92
管理费用 168,748.87 109,619.61 220,467.53 199,736.80 188,929.87
研发费用 123,659.20 82,942.81 170,288.42 137,102.85 118,471.10
财务费用 351,813.72 250,695.80 523,363.41 536,476.39 428,737.15
加:其他收益 140,377.71 105,210.89 235,342.69 101,562.92 159,554.31
投资收益 -1,772.22 274.7 -13,719.78 -3,656.70 -32.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92.89 4,820.22 9,986.77 7,678.4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072.58 11,458.25 32,500.32 37,055.04 -4,567.96
资产减值损失 -74,878.30 -78,490.90 -150,166.18 -59,369.20 -312,873.28
信用减值损失 -4,170.34 -2,215.77 -1,861.70 -10,805.43 -237.38
资产处置收益 178.29 147.17 253.87 -306.38 -333.26
三、营业利润 665,462.34 400,459.34 854,950.35 889,980.84 232,492.92
加:营业外收入 1,787.42 1,455.27 27,859.29 7,981.55 10,533.07
减:营业外支出 504.39 235.52 831.07 10,639.17 2,068.13
四、利润总额 666,745.37 401,679.10 881,978.57 887,323.22 240,957.86
减:所得税费用 164,431.62 96,585.76 176,677.88 196,876.83 9,154.17
五、净利润 502,313.75 305,093.34 705,300.69 690,446.39 231,803.70
少数股东损益 61.75 83.44 943.87 -13.99 -26.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2,252.00 305,009.90 704,356.82 690,460.39 231,830.32
其他综合收益 -10,818.08 -7,803.41 -1,675.69 4,042.77 10,505.22
综合收益总额 491,495.67 297,289.93 703,625.00 694,489.16 242,308.9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1,433.92 83.44 943.87 -13.99 422.19
归属于母公司的综合收益总额 61.75 297,206.49 702,681.14 694,503.15 241,886.72
表9-4: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868,139.83 12,279,817.29 27,721,578.13 25,336,862.95 26,742,690.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98,636.97 9,386.60 105,618.92 173,334.69 556,288.98
收到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3,801.44 78,602.39 17,163.76 8,856.04 5,256.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61,368.99 841,302.01 487,043.67 549,656.45 593,629.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41,947.23 13,209,108.29 28,331,404.48 26,068,710.12 27,897,864.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14,828,114.83 10,248,135.90 23,833,466.80 21,690,524.30 23,436,305.48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92,058.22 271,420.02 478,337.75 412,778.66 373,62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7,740.80 602,574.75 1,354,560.55 1,364,480.56 1,129,031.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0,583.59 139,231.20 391,782.86 247,347.59 363,503.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28,497.43 11,261,361.87 26,058,147.96 23,715,131.11 25,302,46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3,449.79 1,947,746.42 2,273,256.53 2,353,579.01 2,595,397.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7,668.32 407,905.11 488,093.44 510,739.23 288,225.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1,719.73 33,571.52 648.11 1,006.5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845.72 2,986.72 1,466.67 1,914.05 706.4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99.06 3,872.74 79,909.06 131,407.06 34,790.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7,332.83 448,336.10 570,117.30 645,066.89 323,721.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3,343.72 383,866.19 2,181,413.38 3,974,088.43 2,571,485.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942,799.45 512,653.94 449,518.96 463,558.07 250,380.78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19.85 41,736.58 29,411.45 88,870.33 131,562.8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0,163.02 938,256.71 2,660,343.80 4,526,516.83 2,953,42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2,830.19 -489,920.61 -2,090,226.50 -3,881,449.94 -2,629,706.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30 - 6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30 - 6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470,883.49 7,894,013.07 11,570,413.68 10,571,662.58 9,796,962.1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9,977.73 49,85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414.33 508,411.38 714,086.45 766,190.51 373,516.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20,275.55 8,452,274.45 12,284,830.13 11,337,853.09 10,171,108.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889,141.36 8,303,568.41 10,134,924.41 9,191,090.93 7,470,284.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60,173.49 589,071.81 944,136.92 577,267.79 1,212,067.3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068.00 375,858.58 424,040.71 578,523.96 448,215.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19,382.85 9,268,498.80 11,503,102.03 10,346,882.67 9,130,567.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9,107.30 -816,224.35 781,728.10 990,970.42 1,040,541.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443.35 -7,652.44 -12,644.30 7,062.40 67,183.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4,068.95 633,949.02 952,113.83 -529,838.11 1,073,415.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4,646.11 2,454,646.11 - 2,032,370.38 958,95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78,715.06 3,088,595.13 952,113.83 1,502,532.28 2,032,370.38
表9-5: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09.60 79,998.96 5,219.60 1,439.89 3,19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应收票据 - - - - -
应收账款 3,465.29 6,935.08 82.59 120.68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预付款项 64,098.37 38,865.94 28,980.36 17.11 127.18
其他应收款 169,242.39 162,587.77 33,583.72 16,473.14 81,116.28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19,898.99 8,155.00 80,000.00
存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33 5.33 - 3,598.74 4,245.08
流动资产合计 239,320.98 288,393.08 67,866.28 21,649.56 88,686.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42,727.57 4,442,227.57 4,442,227.57 4,436,627.57 4,431,627.57
投资性房地产 9,343.83 9,419.63 9,571.23 7,326.02 3,790.08
固定资产 253,329.33 255,760.78 260,474.28 272,371.22 285,251.54
在建工程 - - - 4,024.06 3,448.39
使用权资产 - - - - -
无形资产 - - - - -
开发支出 - - - - -
商誉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4,170.50 4,395.94 4,508.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09,571.24 4,711,803.92 4,716,781.73 4,720,348.87 4,724,117.57
资产总计 4,948,892.22 5,000,197.00 4,784,648.01 4,741,998.44 4,812,804.18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46.63 179.41 589.44 582.81 2,133.90
预收款项 - - - - -
合同负债 46,368.92 30,134.49 20,110.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 68.32 60 240
应交税费 1,598.26 2,316.98 1,253.27 629.2 758.84
其他应付款 488,726.14 860,226.14 649,076.70 558,453.27 659,308.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5.56 - 101,529.43 203,061.83
其他流动负债 206,695.70 307,887.79 204,289.69 - -
流动负债合计 743,635.65 1,201,130.36 875,388.38 661,254.70 865,502.91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150,000.00 150,000.00 - - -
应付债券 50,560.92 49,860.48 - - -
租赁负债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预计负债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递延收益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560.92 199,860.48 - - -
负债合计 944,196.57 1,400,990.85 875,388.38 661,254.70 865,502.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703,909.98
资本公积 2,414,297.88 2,414,297.88 2,414,297.88 2,414,297.88 2,414,297.88
减:库存股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专项储备 - - - - -
盈余公积 302,897.04 302,897.04 302,897.04 281,330.41 267,986.16
未分配利润 583,590.74 178,101.24 488,154.73 681,205.47 561,107.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04,695.65 3,599,206.15 3,909,259.64 4,080,743.74 3,947,301.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48,892.22 5,000,197.00 4,784,648.01 4,741,998.44 4,812,804.18
表9-6: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9,552.75 18,564.24 55,380.21 345.42 163.33
二、营业总成本 227.40 151.6 303.2 20,404.79 15,221.33
税金及附加 2,714.25 1,692.79 3,411.85 2,504.23 2,204.68
销售费用 - - - - -
管理费用 9,684.50 6,531.18 12,679.48 12,966.83 9,586.26
研发费用 - - - - -
财务费用 5,928.20 2,671.78 3,817.30 4,732.55 3,303.32
加:其他收益 753.16 753.16 14.82 1,747.80 178.72
投资收益 460,000.00 - 182,098.99 152,100.00 602,287.2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1,564.04 - - -
信用减值损失 -3,243.25 - -1,624.15 -353.42 -10.22
资产处置收益 - - 8.34 5.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8,508.30 6,706.00 215,666.39 133,440.41 587,397.76
加:营业外收入 - - - 2.05 -
减:营业外支出 -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68,508.30 6,706.00 215,666.39 133,442.47 587,397.76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8,508.30 6,706.00 215,666.39 133,442.47 587,397.76
表9-7: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797.20 25,009.18 84,776.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6,555.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5.76 213,474.10 231,625.57 11,086.61 99,34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292.96 238,483.28 316,401.74 11,086.61 105,904.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653.00 9,691.92 26,902.71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7.87 445.65 1,032.98 1,357.91 732.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020.59 4,101.97 8,372.58 1,646.97 1,955.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1,022.58 151,859.99 149,827.62 119,635.68 11,91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2,194.04 166,099.53 186,135.89 122,640.56 14,60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901.08 72,383.74 130,265.85 -111,553.95 91,300.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57.7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79,898.99 19,898.99 170,355.00 223,945.00 642,329.4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1.81 - 11.6 6.8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16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1,918.95 19,898.99 170,366.60 223,951.85 642,387.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18.19 593.89 383.57 2,846.09 145,839.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 - 5,600.00 5,000.00 1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8.19 593.89 5,983.57 7,846.09 245,839.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0,800.76 19,305.10 164,383.03 216,105.77 396,547.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50,000.00 150,000.00 - 99,900.00 199,811.32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49,977.73 49,85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 199,811.32 - 38,229.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9,977.73 299,850.00 199,811.32 99,900.00 238,041.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0 - 100,000.00 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79,587.41 316,759.49 390,680.49 6,210.00 711,109.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17,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9,587.41 316,759.49 490,680.49 206,210.00 728,10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609.68 -16,909.49 -290,869.17 -106,310.00 -490,068.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10.00 74,779.35 3,779.71 -1,758.18 -2,219.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19.60 5,219.60 1,439.89 3,198.07 5,418.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09.60 79,998.96 5,219.60 1,439.89 3,198.07
(五)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及重大事项排查
表9-8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总资产 27,351,025.91 27,308,286.99 42,738.92 0.16%
总负债 21,030,800.40 20,966,530.70 64,269.70 0.31%
净资产 6,320,225.50 6,341,756.28 -21,530.78 -0.34%
资产负债率 76.89% 76.78% / 增加0.11个百分点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388,731.19 11,253,854.14 -865,122.95 -7.69%
利润总额 401,679.10 521,252.64 -119,573.54 -22.94%
净利润 305,093.34 402,687.89 -97,594.55 -2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7,746.42 1,253,224.46 694,521.96 55.42%
1、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27,351,025.9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2,738.92万元,增幅0.16%,总负债21,030,800.4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4,269.70万元,增幅0.31%,净资产6,320,225.5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1,530.78万元,减幅0.34%,资产负债率76.89%,较上年末增加0.11个百分点,整体变动较小。
2025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0,388,731.1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65,122.95万元,减幅7.69%,实现利润总额401,679.1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9,573.54万元,减幅22.94%,实现净利润305,093.3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97,594.55万元,减幅24.24%。
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7,746.4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94,521.96万元,增幅55.4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客户备付金增加。
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3,517,923.6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2.86%,较上年末增加434,259.58万元,增幅14.08%,变化较小。2025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65,594.16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22,756.12万元,增幅286.56%,主要系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为5,520.6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60.56万元,增幅93.02%,主要系期末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95,167.2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7,264.39万元,增幅64.36%,主要系期末账期内未结算的应收销售款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158,387.7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4,824.99万元,减幅34.88%,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采购款减少。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14,591,791.8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53.35%,较上年末减少109,052.32万元,减幅0.74%,变化较小,固定资产在发行人资产中占比较高,固定资产以设备和房屋为主。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3,619,626.2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13.23%,较上年末减少219,756.84万元,减幅5.72%,变化较小。
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 7,617,731.5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36.22%,较上年末减少286,463.38万元,减幅3.62%,变化较小。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 796,250.1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348,480.49万元,减幅30.44%,主要系本期末已开具未到期的信用证减少。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956,125.28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32,421.13万元,增幅32.12%,主要系本期销售合同预收款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1,293,501.6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654,817.57万元,增幅102.53%,主要系本期因开展业务收到客户的货币保证金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7,066,856.9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33.60%,较上年末减少162,053.66万元,减幅2.24%,变化较小。
2、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监事会发生变动
发行人于2025年8月21日发布《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原监事会人员为康云秋、沈国华、汤方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本次章程修订生效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均已通过《公司章程》中的相关修订,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等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本次变动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本次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有关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十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36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收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后续颁布的36号文操作细则与相关规定。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披露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披露平台披露如下文件:
1.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2.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市场公告:
(一)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四、本息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财务部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执行的部门,公司财务总监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刘雪芬
职务:财务总监
电话:0411-39865111
传真:/
电子邮件:liuxuefen@hengli.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如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和《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
(☑存续期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人/□其他_/_)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
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刘涵语
联系方式:0411-39853175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7号19楼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2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2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5、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6、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
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12、发行人拟减资(因3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人民币7,039,099,786元】的【5】%的除外)。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3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等。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
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
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liuhanyu0402@cmbchina.com】或寄送至【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17号19楼】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
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
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
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
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
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
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
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通过方可生效。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
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
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
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50%】,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
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
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50】%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
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
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
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
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
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
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
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
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以上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50%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法定代表人:范红卫 联系人:郑敏遐 电话:0411-39865111 传真:0411-39901222 邮政编码:116001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郭鹏飞、郭蔚 电话:0755-88026264、0411-39853306 传真:0755-88018021、0411-39853183 邮编:518040
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509单元 负责人:朱小辉 联系人:张德仁、黄婧雅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邮政编码:100033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法定代表人:余强 联系人/经办会计师:陈晓华、方赛 电话:0571-88879999 传真:0571-88879000 邮政编码:310016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法定代表人:郭仌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关于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债务融资工具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2、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同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文件;
3、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4、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期财务报表;
5、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街道港兴路52号维多利亚广场B楼31层
法定代表人:范红卫
联系人:郑敏遐
电话:0411-39865111
传真:0411-39901222
邮政编码:116001
(二)牵头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郭鹏飞、郭蔚
电话:0755-88026264、0411-39853306
传真:0755-88018021、0411-39853183
邮编:51804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预付款项-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次/年) 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期末资产总计
EBITDA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 EBITDA/(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
数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末平均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