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品种 短期融资券

注册总金额 20亿元

本期基础发行金额 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上限 10亿元

发行期限 1年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情况 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具体条款请参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2

目录..................................................................................................................................................................4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发行条款提示.........................................................................................................................................11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11

第一章释义....................................................................................................................................................16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9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9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9

第三章发行条款...........................................................................................................................................27

一、主要发行条款..........................................................................................................................................27

二、发行安排..................................................................................................................................................2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30

一、募集资金用途..........................................................................................................................................3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30

三、发行人符合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要求..............................................................................................30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31

五、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32

六、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34

七、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34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6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9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60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63

六、重要权益投资情况..................................................................................................................................64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65

八、人员基本情况..........................................................................................................................................76

九、业务情况..................................................................................................................................................80

十、发行人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情况..........................................................................................................89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发展战略规划..............................................................................................90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102

一、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02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114

三、有息债务情况........................................................................................................................................145

四、关联交易................................................................................................................................................149

五、或有事项................................................................................................................................................154

六、受限资产情况........................................................................................................................................154

七、衍生产品情况........................................................................................................................................156

八、海外投资................................................................................................................................................157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57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57

十一、其他财务重要事项............................................................................................................................157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158

一、授信情况................................................................................................................................................158

二、违约记录................................................................................................................................................158

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历史兑付情况........................................................................................................159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60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情况...................................................................................................161

第九章税项.................................................................................................................................................162

一、增值税....................................................................................................................................................162

二、所得税....................................................................................................................................................162

三、印花税....................................................................................................................................................162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63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63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164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164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165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167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8

一、持有人会议目的与效力........................................................................................................................168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6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68

四、持有人会议召集与召开........................................................................................................................171

五、持有人会议表决和决议........................................................................................................................173

六、其他........................................................................................................................................................175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77

一、置换........................................................................................................................................................177

二、同意征集机制........................................................................................................................................177

第十三章投资者保护条款..........................................................................................................................182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3

一、违约事件................................................................................................................................................183

二、违约责任................................................................................................................................................183

三、发行人义务............................................................................................................................................184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84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4

六、处置措施................................................................................................................................................184

七、不可抗力................................................................................................................................................185

八、争议解决机制........................................................................................................................................186

九、弃权........................................................................................................................................................186

第十五章发行的有关机构..........................................................................................................................187

一、发行人....................................................................................................................................................18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187

三、律师事务所............................................................................................................................................187

四、会计师事务所........................................................................................................................................187

五、评级机构................................................................................................................................................188

六、托管人....................................................................................................................................................188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88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89

一、备查文件................................................................................................................................................189

二、查询地址................................................................................................................................................189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91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国家节能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持续加强对算力能效的管控力度。新建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其PUE不得高于1.3;对于PUE超过1.5的数据中心,将逐步开展全面节能降碳改造。与此同时,以液冷技术为代表的绿色节能技术正飞速发展,使得数据中心PUE降至1.2以下成为现实。在这样的形势下,若未来行业政策对数据中心PUE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涉及对基础设施项目老旧设备的更新替换,引入更为先进但成本较高的节能技术与设备,这将导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加大绿色节能方面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当前,数据中心行业竞争形势复杂严峻,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显著。传统IDC领域,行业深陷需求复苏缓慢、供给结构失衡的双重困境。受前期产能过剩、技术改造难度大等因素制约,传统低功率数据中心市场需求蹒跚复苏,尤其散点低功率数据中心竞争已陷入白热化阶段,价格战频发。在此背景下,不具备改造条件或不能抓住窗口期完成改造升级的传统IDC,将面临被加速淘汰的风险。AIDC领域,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跨界企业涌入,市场竞争急剧升温。具有规模化集群部署能力、充足算力资源以及核心技术优势的AIDC将加快市场整合,而未能抢占市场先机、赢得头部客户信任的AIDC,将面临被“胜者通吃”的挑战。

IDC业务,公司主要为高功率机柜,针对早期交付的多栋低功率数据中心,公司已精准把握窗口期,迅速完成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资产价值与市场竞争力。AIDC业务,公司通过“引流策略”吸引了众多AI客户入驻,通过全栈式的智算服务赢得了客户深度信任,在客户多样性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时,公司全力推进平湖园区100MW和廊坊园区200MW新一代智算中心建设,预计2025年建成投运,届时将进一步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抢占发展先机。

3、上架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已在京津冀·廊坊、长三角·平湖、大湾区·佛山和惠州、成渝经济圈·重庆、甘肃·兰州、海南·儋州等6大区域、7大节点,前瞻性地布局了61栋智算中心、约32万架机柜。公司从2023年开始进入算力中心快速交付期,全国各地算力中心将陆续正式交付贡献收入,但是交付前期上架率较低将直接影响公司短期盈利能力。

公司算力中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在“双碳”“东数西算”的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一线城市及周边的土地和能耗限制更加严格、电力资源日益紧张,一线地区市场供给承压;同时,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基础技术的不断进步,一线地区算力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但仍存在未来新交付算力中心上架率不及预期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滞后的风险

在当前数字化浪潮汹涌与AI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算力基础设施市场需求显著变化。一方面市场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对规模、能效、智能化水平及安全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要求。若公司未来在技术创新与应用落地方面未能紧跟行业步伐,将可能陷入技术滞后的困境,从而对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构成潜在威胁。

为此,公司始终秉持“研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液冷技术、AIDC智算中心以及基于机器人和AI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前沿技术研究布局。公司不仅交付了业内首例整栋纯液冷智算中心,引领了从风冷到液冷的技术革新潮流,还通过敏锐抓住AI技术革新机遇,吸引了众多AI头部客户将核心训练及推理模组部署于公司智算中心,实现了从传统IDC向AIDC的飞跃式进化。公司将通过不断探索全球算力中心前沿技术发展,以敏锐的洞察力预判未来趋势,确保我们的技术实力能够始终与市场需求保持同步乃至领先,以有效应对技术更新带来的挑战。

5、关税相关风险

在逆全球化浪潮与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美国对中国持续升级的关税壁垒,叠加中国相应的反制措施,使得跨国供应链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公司算力中心主要大型设备均来自全球头部设备供应商,尽管公司采购商主要为相关品牌的境内生产商,所涉及设备主要为国内生产,但部分设备及配件全链条生产过程可能存在进口环节,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相关产品可能被纳入加征关税清单,导致设备及配件采购成本攀升,进而直接推高公司整体运营成本。

目前,公司不存在海外业务,不存在产品出口,因此,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总体影响有限,但中美贸易战导致的关税增加可能会提高公司运营成本。为有效应对这一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项政策研究工作组,建立常态化的政策跟踪与分析机制,通过动态监测贸易政策变动趋势,提前制定多维度的应对预案。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供应链多元化战略,拓展设备及配件的替代采购渠道,并深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技术升级路径,最大限度降低关税波动对运营成本的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发行人涉及MQ.7表(重要事项)情形:

1、发行人股本发生变更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对象人数为81人。因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预留部分)由14.38元/股调整为14.25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认以2024年9月18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90.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14.25元/股。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85元/股,对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85元/股。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公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已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27号),对公司截至2024年11月7日的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共收到8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252.04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入实收股本90.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161.64万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721,481,649元,总股本变更为1,721,481,649股。

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润泽科技重组上市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补偿义务人承诺目标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与2024年度累积实现的合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59,922.27万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162号),润泽发展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202.66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与2024年度合计扣非净利润为523,883.71万元,补偿义务人承诺润泽发展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与2024年度累积实现的合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59,922.27万元,完成率为93.56%,补偿义务人对润泽发展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鉴于润泽发展未实现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需对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回购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87,138,076股,并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总股本将减少至1,634,343,57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至1,634,343,573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进行前述股票回购及注销,当前总股本为172,148.1649万股,注册资本为172,148.1649万元。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期限为1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发行,具体条款请参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策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

受生效议案的约束,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四、发行人符合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要求

润泽科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名称:润泽科技,股票代码300442,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DC业务和AIDC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具体为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行业分类代码:6550),因此发行人为创业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符合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情形三。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润泽科技 指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行为

募集说明书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册金额 指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2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余额包销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中的约定,在发行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

会计准则 指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42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名称缩写

SLA 指Service Level Agreement,一般指服务级别协议

IDC 指IDC(Internet Data Center)即互联网数据中心,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托管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托管及其存储空间的托管、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AIDC 指AIDC(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即智算中心,是基于最新人工智能理论,采用领先的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公共算力新型基础设施,通过算力的生产、聚合、调度和释放,高效支撑数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有力促进AI产业化、产业AI化及政府治理智能化。

PUE 指PUE(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指数据中心消耗的所有能源与IT负载使用的能源之比,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指标。

ITIL 指ITIL(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frastructure Library),即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是全球公认的一系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的最佳实践,由英国中央计算机与电信局一手创建,旨在满足将信息技术应用于商业领域的发展需求。

UPTIME 指Uptime Institute成立于1993年,是全球公认的数据中心标准组织和第三方认证机构,该机构提出了基于4个不同级别的数据中心分层方案,即Uptime Tier等级认证评级体系,是目前数据中心业界最知名、权威的认证。

IFMA 指IFMA(International Facility Management Association),即国际设施管理协会,是一家致力于设施管理业发展的非盈利性协会,总部设在美国的休斯顿,其开发并提供培训和资格认证的注册设施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是专门为从事设施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计的在设施行业内全球通认的证书。

CDN 指CDN(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是一种网络架构,旨在提高用户对互联网上内容的访问速度和性能。

ICT 指信息和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的缩写。它涵盖了所有通信设备或应用软件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服务和应用软件。

普丽盛有限 指上海普丽盛轻工设备有限公司

普丽盛 指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大容 指新疆大容民生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已更名为“宁波大容明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京津冀润泽 指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润泽发展 指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童通信 指天童通信网络有限公司

映山红酒店 指映山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数据信息 指廊坊润泽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智惠新仓购 指智惠新仓购(廊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油工惠驿家 指中油工惠驿家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广东润惠 指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润信 指惠州润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润泽 指重庆润泽智惠大数据有限公司

浙江泽悦 指浙江泽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润友科技 指润友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慧运维 指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天星汇 指北京天星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55名自然人 指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向润泽发展增资的55名人员

泽睿科技 指廊坊泽睿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弘博 指合肥弘博润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枫文 指宁波枫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盈润 指厦门中金盈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鹭投资 指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盛安康 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平盛安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炜贯 指上海炜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平安消费 指天津市平安消费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森佐 指上海森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建信资本 指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补偿义务人 指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润惠(廊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共青城润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德恒律师 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机柜 指机柜一般是以冷轧钢板或合金制作的用来存放计算机和相关控制设备的物件,系统性地解决了计算机应用中的高密度散热、大量线缆附设和管理、大容量配电及不同厂商机架式设备全面兼容的难题,从而使数据中心能够在高稳定性的环境下运行。

上架率 指上架机柜数量除以投产机柜数量。上架机柜为客户IT设备已经在机柜内部署,开始使用电力和网络资源;投产机柜为已达到客户可使用条件的机柜,包括客户使用已上架计费机柜和未上架机柜、网络机柜等。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差异的情况,均属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评级综合确定的。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信誉和信用记录,但由于债务融资工具是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之间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而难以将其变现,具有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鉴于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及发行人“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的经营模式,以及报告期内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行人借款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稳健的经营积累及重组上市募集配套资金,有效地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81.49%、63.34%、63.11%和63.56%。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或者公司经营情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可能将导致发行人偿债风险增加并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电力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提供数据中心服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力,报告期内各期电力成本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其价格变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未来若电力价格大幅上涨,将直接增加发行人的成本压力。虽然发行人在数据中心服务合同中约定了电价增长可协商调整机柜服务价格,但仍然存在发行人不能同步通过服务价格的调整覆盖成本上涨的风险,将给发行人的财务表现造成不利影响。

3、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95,801.45万元、-542,318.86万元、-429,281.22万元和-317,007.18万元,净流出规模较大,主要系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投资所致。发行人投资项目后,可能面临较大的资本支出和筹资压力,如果未来货币政策转向紧缩,或发行人投资建设项目无法顺利实现预期收益,将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压力。

4、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29,701.35万元、1,828,649.31万元、2,236,792.36万元和2,457,070.3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06%、78.45%、71.44%和70.47%。发行人主要从事的IDC业务为重资产行业,公司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目前发行人拥有充足的授信额度和融资渠道,但是仍存在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5、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现有数据中心服务能力可能不能满足公司的扩张需要,由于在建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建设完成后数据中心业务机柜数量将有较大提高,同时项目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随之增加。若项目建成后数据中心产业政策、技术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6、投资杠杆加大的风险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后续资本支出额仍较大,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总投资327.69亿元,已投资209.56亿元,尚有118.13亿元待投放,同时公司已启动廊坊B区智算中心项目和长三角平湖二期新型智算中心项目建设,刚债规模也将进一步推高。

7、长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满足日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和临时性资金需求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行人借款规模随之增长。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131,528.02万元、1,206,305.46万元、1,690,617.96万元和1,944,690.51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6.74%、81.70%、85.56%和87.75%。刚性负债比分别为3.82、1.41、1.46及1.53,存在一定长短期偿债压力。

8、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814.70万元、124,393.10万元、209,443.39万元和86,881.33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均为正数,近三年维持在12亿元以上,但存在波动的情况,若发行人现金流量波动幅度扩大,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债务保障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9、受限资产金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中受限金额为15,309.25万元,系银承保证金及土地复垦保证金等;应收账款金额为37,928.71万元,系应收账款贷款质押;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受限金额分别为791,938.20万元及41,123.39万元,主要系抵押借款。受限资产账面余额为886,299.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31%,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6.74%。公司受限资产金额较大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当前,数据中心行业竞争形势复杂严峻,市场竞争加剧风险显著。传统IDC领域,行业深陷需求复苏缓慢、供给结构失衡的双重困境。受前期产能过剩、技术改造难度大等因素制约,传统低功率数据中心市场需求蹒跚复苏,尤其散点低功率数据中心竞争已陷入白热化阶段,价格战频发。在此背景下,不具备改造条件或不能抓住窗口期完成改造升级的传统IDC,将面临被加速淘汰的风险。AIDC领域,随着AI技术的快速发展,大量跨界企业涌入,市场竞争急剧升温。具有规模化集群部署能力、充足算力资源以及核心技术优势的AIDC将加快市场整合,而未能抢占市场先机、赢得头部客户信任的AIDC,将面临被“胜者通吃”的挑战。

IDC业务,公司主要为高功率机柜,针对早期交付的多栋低功率数据中心,公司已精准把握窗口期,迅速完成升级改造,有效提升了资产价值与市场竞争力。AIDC业务,公司通过“引流策略”吸引了众多AI客户入驻,通过全栈式的智算服务赢得了客户深度信任,在客户多样性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同时,公司全力推进平湖园区100MW和廊坊园区200MW新一代智算中心建设,预计2025年建成投运,届时将进一步巩固市场领先地位,抢占发展先机。

2、上架率不及预期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已在京津冀·廊坊、长三角·平湖、大湾区·佛山和惠州、成渝经济圈·重庆、甘肃·兰州、海南·儋州等6大区域、7大节点,前瞻性地布局了61栋智算中心、约32万架机柜。公司从2023年开始进入算力中心快速交付期,全国各地算力中心将陆续正式交付贡献收入,但是交付前期上架率较低将直接影响公司短期盈利能力。

公司算力中心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在“双碳”“东数西算”的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一线城市及周边的土地和能耗限制更加严格、电力资源日益紧张,一线地区市场供给承压;同时,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基础技术的不断进步,一线地区算力业务市场需求旺盛,但仍存在未来新交付算力中心上架率不及预期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技术更新的风险

在当前数字化浪潮汹涌与AI技术日新月异的背景下,算力基础设施市场需求显著变化。一方面市场需求急剧增长,另一方面对规模、能效、智能化水平及安全性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要求。若公司未来在技术创新与应用落地方面未能紧跟行业步伐,将可能陷入技术滞后的困境,从而对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构成潜在威胁。

为此,公司始终秉持“研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液冷技术、AIDC智算中心以及基于机器人和AI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前沿技术研究布局。公司不仅交付了业内首例整栋纯液冷智算中心,引领了从风冷到液冷的技术革新潮流,还通过敏锐抓住AI技术革新机遇,吸引了众多AI头部客户将核心训练及推理模组部署于公司智算中心,实现了从传统IDC向AIDC的飞跃式进化。公司将通过不断探索全球算力中心前沿技术发展,以敏锐的洞察力预判未来趋势,确保我们的技术实力能够始终与市场需求保持同步乃至领先,以有效应对技术更新带来的挑战。

4、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交付项目对应IDC业务以运营商批发业务为主,直接下游为电信、联通等基础运营商,终端客户为头部互联网、云厂商及大模型公司,虽然客户集中度较高是数据中心的行业特征,批发型数据中心是行业趋势,但也可能导致发行人对单一客户依赖度大的风险,若丧失电信运营商合作资源将对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5、项目建设及交付运营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廊坊园区、平湖园区及佛山园区已投项目交付进度及运营表现均较好。若未来市场终端消化不利将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及债务还款能力,规划建设项目也将带来较大的资本开支和融资压力。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数据中心项目行业涉及范围广,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突发性,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导致企业管理层、管理制度和监管政策存在稳定性风险。并且,发行人承担的建设工作对于业务质量和技术控制的要求越来越高,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发行人的平稳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营业规模扩大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将使公司在管理方面面临较大的挑战与风险,在经营管理、科学决策、资源整合、内部控制、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如不能有效地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应变能力,完善内部控制流程和制度,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营效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行为,如果关联交易不能按照公允的原则制定价格、并严格遵照执行,将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及发行人所归属的集团公司已经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避免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4、不可抗力的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本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政策风险

1、国家节能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持续加强对算力能效的管控力度。新建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其PUE不得高于1.3;对于PUE超过1.5的数据中心,将逐步开展全面节能降碳改造。与此同时,以液冷技术为代表的绿色节能技术正飞速发展,使得数据中心PUE降至1.2以下成为现实。在这样的形势下,若未来行业政策对数据中心PUE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涉及对基础设施项目老旧设备的更新替换,引入更为先进但成本较高的节能技术与设备,这将导致数据中心基础设施项目需要加大绿色节能方面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关税相关风险

在逆全球化浪潮与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的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正经历深刻变革。美国对中国持续升级的关税壁垒,叠加中国相应的反制措施,使得跨国供应链面临一定的成本压力。公司算力中心主要大型设备均来自全球头部设备供应商,尽管公司采购商主要为相关品牌的境内生产商,所涉及设备主要为国内生产,但部分设备及配件全链条生产过程可能存在进口环节,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相关产品可能被纳入加征关税清单,导致设备及配件采购成本攀升,进而直接推高公司整体运营成本。

目前,公司不存在海外业务,不存在产品出口,因此,美国加征关税对公司总体影响有限,但中美贸易战导致的关税增加可能会提高公司运营成本。为有效应对这一

风险,公司已设立专项政策研究工作组,建立常态化的政策跟踪与分析机制,通过动态监测贸易政策变动趋势,提前制定多维度的应对预案。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进供应链多元化战略,拓展设备及配件的替代采购渠道,并深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技术升级路径,最大限度降低关税波动对运营成本的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子公司享受了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优惠政策是否会持续执行,将对发行人的税收优惠构成不确定性。因此,发行人也面临着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公司全称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待偿还人民币直接债务融资余额20亿元,全部为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CP【】号

注册总金额 人民币20亿元整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发行金额 人民币0亿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上限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1年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00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日期 2025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5年【】月【】日

起息日期 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评级AA+,引用自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10917号),本次引用已经评级机构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约定的簿记时间2025年【】月【】日9:00至2025年【】月【】日18:00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说明》)。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缴款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

(六)其他需说明的安排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2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有息负债。其中首期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存量有息负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符合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要求

润泽科技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442,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DC业务和AIDC业务,属于国家统计局印发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中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具体为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行业分类代码:6550),因此发行人为创业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符合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情形三。IDC业务:公司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主要采用批发模式,共同为互联网、云厂商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托管服务和管理服务。AIDC业务:公司作为智算中心的链主方,联合生态伙伴汇聚资源、技术、模型、算法和数据,构建从智算中心基础设施、到算力资源池、到智算网络平台搭建的全栈式产业生态,共同为AI训练、推理、应用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智算服务。

润泽科技是全国领先的综合算力中心领域的科技公司。公司成立十六年来始终以“构筑中国信息化产业长城,夯实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底座”为愿景,以“稳定、安全、可靠、绿色”为服务宗旨,坚持在智能算力、算力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等领域持续性、大规模投入,专注于园区级、高等级、高效高性能、绿色的综合算力中心的投资、建设、持有和运营,持续构建技术先进、布局合理、供需匹配、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的算力基础设施集群,逐步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是国内领先的综合算力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京津冀·廊坊、长三角·平湖、大湾区·佛山和惠州、成渝经济圈·重庆、甘肃·兰州和海南·儋州等全国6大区域建成了7个AIDC智算基础设施集群,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全国合计规划61栋智算中心、约32万架机柜。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3-5年,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将持续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有序推进算力中心交付,稳健筑牢健康发展根基

公司目前已在京津冀·廊坊、长三角·平湖、大湾区·佛山和惠州、成渝经济圈·重庆、甘肃·兰州和海南·儋州等全国6大区域建成了7个AIDC智算基础设施集群,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全国合计规划约61栋智算中心、32万架机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交付14栋算力中心,约8.2万架机柜,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有序推进全国七个园区级算力中心集群的建设和交付,持续夯实公司主业基础,有力保障公司基本面可持续健康发展。

2、绿色实践促进低碳发展,创新驱动引领智算升级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与“东数西算”战略的深度推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的不断进步,综合算力中心愈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积极贯彻“研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技术研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以智能算力服务为引擎,以绿色技术创新为关键支撑,加快对低功率机柜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高密机柜和液冷机柜应用。公司将进一步积极联合生态伙伴汇聚资源、技术、模型、算法和数据,构建从智算中心基础设施、到算力资源池、到智算网络平台搭建的全栈式产业生态,共同为AI训练、推理、应用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智算服务,稳步向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快速演进,形成数据中心、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融合的综合算力中心,引领算力中心转型升级。

3、加强运维团队培养,输出运维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运维,高度重视运维人才培养,目前拥有超1,000人的自运维团队,形成标准化、智能化运维管理体系。面对智算中心升级浪潮,公司持续加码人才培训与技术迭代,强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同步推进轻资产服务输出战略:搭建成熟算力中心REITs平台,吸纳行业内其他优质算力中心,依托自运维团队的专业优势,向平台内算力中心输出全栈式运维解决方案,构建“重资产基础设施+轻资产运维服务”的业务架构,实现轻重资产协同发展,释放资源整合与服务拓展的双重效能。

4、把握AI浪潮时代机遇,内生外延提升话语权

当前,AI产业蓬勃发展,市场潜力巨大,但竞争格局分散,参与者众多且集中度低,非理性竞争白热化,尚未形成真正的行业龙头,导致行业整体议价能力薄弱、话语权缺失。润泽科技历经十六年行业深耕,已稳居行业头部。面对数智时代的战略机遇,公司将充分发挥资金储备与多元融资渠道的核心优势,全面推进“内生增长+外延收购”的双轮驱动策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壁垒。内生发展上,公司将聚焦核心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公司七大园区算力中心建设及交付。外延扩张上,依托已交付14栋算力中心带来的稳定现金流,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畅通的银行间融资渠道、搭建中的公募REITs平台和充足的股权融资空间,公司将积极实施横向并购战略,通过内生外延协同发力,加速集聚行业优质资源,快速扩大市场份额,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有效减少非理性竞争,增强市场定价权,稳定盈利空间;实现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规模经济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深度整合客户资源;融合各方技术优势与先进管理经验,加速创新升级步伐,全方位提升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与话语权,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偿债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外部融资等,而银行的可用授信额度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还提供了额外的保障。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公司稳定的经营情况

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为436,482.9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为182,926.94万元,净利润181,869.94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健,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货币资金和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

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还款来源。近几年公司货币资金充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39,578.16万元、180,966.76万元、482,575.60万元和558,928.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48%、36.02%、53.97%和54.28%,可以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到期足额兑付提供有利保障。另外,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71,474.07万元、435,078.83万元、436,482.95万元和119,800.70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814.70万元、124,393.10万元、209,443.39万元和86,881.33万元。发行人的经营性现金流可以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足额兑付提供有利支持。

3、公司优良的资信情况

从公司获得的授信支持来看,公司多年来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银行界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获得较为充足的银行综合授信,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共获得360.08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141.92亿元。充足的银行授信保证了公司未来稳步发展。

六、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针对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部分,发行人承诺设立募集资金监管专项账户并签署协议,由资金监管行承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职责,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监管行应建立资金监管专项工作台账,对募集资金的到账、存储和划付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资金使用凭证。

七、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包括房地产的土地储备、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偿还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不用于购买理财基金产品、资金拆借、委托贷款、股债二级市场投资等金融相关业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须与本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保持一致,且资金不得进入证券、期货市场、土地、房地产、固定资产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国家规定禁入领域。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按照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严禁用于套利、脱实向虚。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承诺:针对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部分,发行人承诺设立资金监管专项账户并签署协议,由资金监管行承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职责,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资金监管行应建立资金监管专项工作台账,对募集资金的到账、存储和划付进行记录,并妥善保管资金使用凭证。

募集资金存续期用途变更承诺: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变更后原则上仍应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用途要求,由主承销商出具关于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科技创新债券要求的专项说明,由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等,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有关要求披露变更公告等信息。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超男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95305D

注册资本:人民币172,148.1649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172,148.1649万元

住所:廊坊开发区楼庄路9号1幢九层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磊

联系电话:0316-6081283

传真:0316-6081283

网址:http://www.rangeidc.com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上市公司的历史沿革

1、2007年6月,普丽盛有限成立

2007年5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沪工商注名预核字第0120070530055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企业名称“上海普丽盛轻工设备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普丽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由上海大容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信维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闵行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普丽盛有限。

2007年6月15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上东会验字(2007)第1474号”《验资报告》,对普丽盛有限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予以验证。

2007年6月2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向普丽盛有限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普丽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普丽盛有限设立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大容贸易有限公司 1,200 60.00%

2 上海信维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400 20.00%

3 上海闵行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0.00%

合计 2,000 100.00%

经多次股权变动,普丽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的注册资本为412.6091万美元。

2、2011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普丽盛系由普丽盛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月1日,普丽盛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将普丽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给公司股东会审议。

2011年7月1日,普丽盛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普丽盛有限整体变更为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1]13000号),以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98,649,489.06元,按照1:0.3775比例折为7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8月15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市商务委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轻工设备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沪商外资批[2011]2586号),由上海大容贸易有限公司、Masterwell(HK)Limited、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SV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等18名普丽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普丽盛有限截至2011年4月30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5日,普丽盛有限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的议案。

2011年9月27日,普丽盛有限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普丽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大容贸易有限公司 2,779.50 37.06%

2 Masterwell(HK)Limited 1,127.25 15.03%

3 软库博辰创业投资企业 969.75 12.93%

4 苏州工业园区合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25.00 7.00%

5 SV Investments Company Limited 429.75 5.73%

6 汕头市中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4.00 4.72%

7 苏州汇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00.00 4.00%

8 SBCVC Fund II-Annex(HK)Limited 268.50 3.58%

9 QP Special Situations LLC 214.50 2.86%

10 上海杰瑞投资中心 156.00 2.08%

11 Crystal Focus Investments Limited 107.25 1.43%

12 上海利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5.25 1.27%

13 上海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 0.42%

14 上海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1.50 0.42%

15 北京好尚道科技有限公司 31.50 0.42%

16 上海佳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1.50 0.42%

17 上海文诺投资中心 31.50 0.42%

18 上海贝诚投资中心 15.75 0.21%

合计 7,500.00 100.00%

3、2015年4月,普丽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015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0号),核准普丽盛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500万股。

2015年4月24日,经深交所审核同意,普丽盛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为“普丽盛”,股票代码为“300442”。普丽盛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9.17元/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2,103.36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普丽盛总股本增至10,000万股。2015年9月11日,普丽盛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表:上市时普丽盛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姜卫东等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 33,045,000 33.05%

社会公众股东 66,955,000 66.96%

合计 100,000,000 100.00%

4、2023年2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20年11月11日,普丽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2月22日,普丽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转移安排方案。2021年4月20日,普丽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6月28日,普丽盛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普丽盛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 31日)的除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CO.M.A.N.Costruzioni Meccaniche Artigianali Noceto S.r.l.(以下简称“COMAN公司”)100%股权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拟置出资产,与京津冀润泽持有的润泽发展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为润泽发展100%股权,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普丽盛向京津冀润泽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或“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

2022年4月16日,普丽盛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规模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6月2日,普丽盛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号,以下简称“1100号文”),中国证监会同意普丽盛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根据1100号文的批复,公司向京津冀润泽等14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了720,420,678股股票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2022年7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04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7月25日,普丽盛收到京津冀润泽等14名交易对方以润泽发展100%股权出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20,420,678.00元,润泽发展股权已于2022年7月25日过户至普丽盛名下,并已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普丽盛的总股本已由100,000,000股增加至820,420,678股,注册资本从10,000.00万元增加至82,042.0678万元。

2022年7月,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由新疆大容变更为京津冀润泽。

表:2022年重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京津冀润泽 584,695,846 71.27%

新疆大容 27,795,000 3.39%

其他 207,929,832 25.34%

合计 820,420,678 100.00%

(2)重组上市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110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月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以募集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

根据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公告的《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2023年1月,公司共向24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3,446,905股,发行价格为 35.22元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699,999,994.1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214,378,726.9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85,621,267.11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3年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16号),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股份总数由820,420,678股增加至953,867,583股,将注册资本由820,420,678元增加至953,867,583元。

表:2023年重组配套融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京津冀润泽 584,695,846 61.30%

新疆大容 27,795,000 2.91%

其他 341,376,737 35.79%

合计 953,867,583 100.00%

5、2023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23年5月12日的股份总数953,867,583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合计1,716,961,649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公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3年5月24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953,867,583股增加至1,716,961,649股,注册资本由953,867,583元增加至1,716,961,649元。

表:202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京津冀润泽 1,052,452,523 61.30%

新疆大容 50,031,000 2.91%

其他 614,478,126 35.79%

合计 1,716,961,649 100.00%

6、2023年10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80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6.40万股,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

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公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已完成2023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41Z0009号),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3年10月24日,公司共收到93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5,199.808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361.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838.208万元。2023年12月22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171,696.1649万元变更为172,057.7649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716,961,649股变更为1,720,577,649股。

7、2024年9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对象人数为81人。因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预留部分)由14.38元/股调整为14.25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认以2024年9月18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90.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14.25元/股。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对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85元/股,对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13.85元/股。

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公告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已完成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27号),对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共收到8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252.04万元人民币,其中计入实收股本90.4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161.64万元。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公告《关于公司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已就上述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720,577,649元变更为1,721,481,649元。

(二)润泽发展的历史沿革

1、润泽发展的设立

2009年7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国)登记内名预核字[2009]第1050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为“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1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出资10,0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以实物出资4,000万元;北京天星汇出资10,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物。注册资本分二期缴付,第一次出资由天童通信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第二次由天童通信以实物出资4,000万元,北京天星汇以实物出资10,000万元。

2009年8月12日,廊坊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9)廊会验B字第163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9年8月12日,润泽发展(筹)已收到天童通信缴纳的注册资本6,00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09年8月13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润泽发展设立时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10,000 0 实物 50.00%

6,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10,000 0 实物 50.00%

合计 20,000 6,000 - 100.00%

2、2010年6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变更实收资本

2010年1月18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天星汇将其持有的润泽科技49%的股权转让给天童通信;同意天童通信以货币出资6,000万元,以实物出资13,800万元;北京天星汇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同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润泽发展实收资本增加至20,000万元,其中天童通信以其拥有的通信管道产权出资13,800万元。同日,天童通信、北京天星汇签署《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09年12月29日,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财国誉评报字(2009)042号”《实物资产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9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天童通信的通信管道资产的评估值为13,853.83万元。

2010年1月22日,廊坊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0)廊会验B字第6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0年1月20日,润泽发展已收到股东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中天童通信实缴13,800万元,出资方式为实物;北京天星汇实缴2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0年6月20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0年11月1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京津冀润泽以现金出资方式置换上述实物出资事宜,该次现金出资置换实物出资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18日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41Z0007号”《验资复核报告》审验。

本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变更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19,800 13,800 实物 99.00%

6,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 200 货币 1.00%

合计 20,000 20,000 - 100.00%

3、2013年6月,第一次增资

2013年1月14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润泽发展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其中天童通信以其拥有的通信管道和现金进行增资,通信管道出资对应的增资金额为20,000万元,现金出资10,000万元。

2013年1月30日,北京中财国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财国誉评报字(2013)第1008号”《拟实物资产增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认天童通信的通信管道资产的评估值为20,259.63万元。

2013年6月3日,廊坊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3)廊会验B字第58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3年5月31日,润泽发展已收到天童通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30,000万元,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实物出资20,000万元。

2013年6月5日,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49,800 33,800 实物 99.60%

16,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 200 货币 0.40%

合计 50,000 50,000 - 100.00%

4、2014年1月,变更出资方式

2014年1月9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以2亿元现金置换其2亿元通信管网实物出资。

2014年1月30日,廊坊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14)廊会验B字第6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14年1月30日,润泽发展已收到天童通信的货币资金人民币2亿元,变更出资后润泽发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为5亿元,其中货币出资36,200万元,实物出资13,800万元。

2014年1月30日,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出资方式变更完成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49,800 13,800 实物 99.60%

36,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 200 货币 0.40%

合计 50,000 50,000 - 100.00%

5、2014年9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9月15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同意增加建信资本为公司的股东;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十条修改为“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在对外投资、对外举债、对外担保、关联支付、利润分配事项上的表决权,不享有分红权、管理权、提名权及在其他事项上的表决权”;同意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增加“下列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对外投资、对外举债、对外担保、关联支付、利润分配”。

2014年9月19日,天童通信与建信资本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天童通信将其所持有的润泽发展的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建信资本,建信资本向天童通信支付转让价款5,000万元。双方约定:(1)自转让完成日起,建信资本只享有对外投资、对外举债、关联支付、利润分配的表决权,不享有其他权利;

(2)天童通信可以提前向建信资本书面申请回购该等润泽科技5,000万元出资额,回购价款无溢价,天童通信应在“平银京东城委贷字20140828第001号”《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日前支付回购本金。

2014年9月29日,建信资本润泽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号向天童通信支付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14年9月22日,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44,800 13,800 实物 89.60%

31,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 200 货币 0.40%

3 建信资本 5,000 5,000 货币 10.00%

合计 50,000 50,000 - 100.00%

6、2015年8月,第二次增资

2015年8月1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向润泽发展增资496.105万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注册资本496.105万元,成为润泽发展股东。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1 魏宝增 30.00

2 赵秀芳 25.00

3 刘玉华 25.00

4 陶沿成 25.00

5 莫蓉 20.00

6 李萍男 20.00

7 姜红伟 20.00

8 王沛 20.00

9 曾继兰 20.00

10 肖美华 13.00

11 支建忠 10.00

12 罗开生 10.00

13 曹秋菊 10.00

14 刘震 10.00

15 吴强 10.00

16 王宏丹 10.00

17 周湘 10.00

18 刘曜滔 10.00

19 胡紫萍 10.00

20 郭美菊 10.00

21 夏丝丝 10.00

22 曹磊 10.00

23 樊桂兴 10.00

24 石璞 8.00

25 孟宇轩 7.00

26 王志坚 5.00

27 应利刚 5.00

28 莫衡 5.00

29 林长远 5.00

30 王艺羲 4.00

31 李凌华 3.50

32 王德位 3.50

33 周忠标 3.00

34 彭冬凤 3.00

35 聂雪英 3.00

36 罗孟辉 2.50

37 范岚岚 2.00

38 罗志文 1.50

39 罗玉兰 1.00

40 张海付 15.005

41 魏强 14.00

42 祝敬 10.00

43 孟凡震 10.00

44 刘凤群 10.00

45 张岩 7.00

46 曾晓芳 4.00

47 张敏辉 3.10

48 郭春磊 3.00

49 李斐妍 3.00

50 任宏娜 2.00

51 张晓明 1.00

52 石惠杰 1.00

53 阴光明 1.00

54 尹铮 1.00

55 权再兴 1.00

合计 496.105

同日,润泽发展与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签署《投资协议》,约定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向润泽发展增资496.105万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注册资本496.105万元。

截至2015年9月末,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已向润泽发展缴付出资款合计496.105万元。上述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的出资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18日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41Z0008号”《出资复核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44,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88.72%

31,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40%

3 建信资本 5,000.0000 5,000.0000 货币 9.90%

4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8%

合计 50,496.1050 50,496.1050 - 100.00%

润泽发展未及时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11月1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对上述增资事项需补充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并于2020年11月1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5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年8月21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将其持有润泽发展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建信资本,并承担远期回购责任,回购日期不晚于上述股权受让之日起满第5年时。同日,天童通信、北京天星汇及建信资本签署了《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2015年8月21日,天童通信与建信资本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天童通信将其持有润泽发展5,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建信资本,建信资本应向天童通信支付转让价款5,000万元。双方约定:(1)自转让完成日起,建信资本只享有对外投资、对外举债、对外担保、关联支付、利润分配的表决权,不享有其他权利;(2)天童通信可以提前向建信资本书面申请回购该等润泽发展5,000万元出资额,回购价款无溢价,天童通信应在“平银京东城委贷字20150828第001号”《委托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日前支付回购本金。

2015年8月31日,建信资本润泽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4号向天童通信支付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15年8月21日,廊坊经济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39,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78.82%

26,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40%

3 建信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货币 19.80%

4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8%

合计 50,496.1050 50,496.1050 - 100.00%

8、2016年1月,第三次增资

2016年1月5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泽睿科技向润泽发展增资635万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注册资本635万元,成为润泽发展股东。同日,润泽发展与泽睿科技签署《投资协议》,约定泽睿科技向润泽发展增资635万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注册资本635万元。

截至2016年1月26日,泽睿科技已向润泽发展缴付635万元出资款。上述泽睿科技的出资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4月18日出具的“容诚专字[2021]241Z0009号”《出资复核报告》审验。

本次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39,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77.84%

26,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9%

3 建信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货币 19.56%

4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7%

5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24%

合计 51,131.1050 51,131.1050 - 100.00%

润泽发展未及时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11月1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对上述增资事项需补充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并于2020年11月18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7年1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年1月19日,天童通信及建信资本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天童通信按《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款于2017年2月25日提前回购天童通信转让给建信资本的润泽发展的10,000万元出资额,天童通信最迟应于2017年2月25日前将股权回购价款支付给建信资本。

2017年1月2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根据《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和《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款无溢价提前回购建信资本持有润泽发展的10,000万元出资额。

2017年2月3日,天童通信向建信资本润泽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号和建信资本润泽科技专项资产管理计划4号分别支付5,000万元股权回购款。

根据天童通信与银华资本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天童通信将其持有润泽发展的10,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银华资本,银华资本应向天童通信支付转让价款10,000万元。双方约定:(1)自转让完成日起,银华资本只享有对外投资、对外举债、对外担保、关联支付、利润分配的表决权,不享有其他权利;(2)自2017年1月24日起满5年的当日或天童通信提前书面申请的日期(“回购基准日”),天童通信可向银华资本回购该等润泽发展的10,000万元出资额,回购价款无溢价,天童通信应在回购基准日的前两个工作日支付完毕。

2017年1月25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将其持有润泽发展的10,000万元出资额以10,000万元转让给银华资本。同日,天童通信、北京天星汇及银华资本签署《润泽发展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2月3日,银华资本润泽科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向天童通信支付1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17年1月25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39,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77.84%

26,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9%

3 银华资本 10,000.0000 10,000.0000 货币 19.56%

4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7%

5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24%

合计 51,131.1050 51,131.1050 - 100.00%

10、2019年5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9年5月15日,天童通信与银华资本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于银华资本代表的银华资本润泽科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拟提前终止,天童通信申请以2019年5月21日为回购基准日提前回购银华资本持有的润泽发展10,000万元出资额,天童通信将于回购基准日的前两个工作日之前将回购价款10,0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银华资本指定账户。

2019年5月15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天童通信根据《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和《股权回购协议》确定的交易价款无溢价提前回购银华资本持有的润泽发展10,000万元出资额。

2019年5月21日,天童通信向银华资本润泽科技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支付10,000万元股权回购款。

2019年5月22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天童通信 49,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97.40%

36,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9%

3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7%

4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24%

合计 51,131.1050 51,131.1050 - 100.00%

11、2020年8月,股东变更

2020年5月27日,天童通信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对天童通信进行存续分立,分立后天童通信公司继续存续,同时新设京津冀润泽;天童通信保留主要业务为市政管网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相关的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持有除润泽发展以外的其他公司的股权,京津冀润泽将持有润泽发展及其下属公司的股权。

2020年6月12日,天童通信在《北京晚报》刊登分立公告。

2020年8月6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北京天星汇和京津冀润泽组成新的股东会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0年8月31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东变更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京津冀润泽 49,800.0000 13,800.0000 实物 97.40%

36,000.000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9%

3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97%

4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24%

合计 51,131.1050 51,131.1050 - 100.00%

12、2020年11月,第六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

2020年10月3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1)京津冀润泽将其持有的润泽发展1,038.4615万元出资额以269,999,990元的价格转让给平盛安康,将其持有的润泽发展384.6153万元出资额以99,999,978元的价格转让给平安消费,将其持有的润泽发展1,153.8461万元出资额以299,999,986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金盈润,将其持有的润泽发展1,153.8461万元以299,999,986元的价格转让给启鹭投资;(2)润泽发展增加注册资本43,849,229元,并由上海炜贯以229,999,978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的注册资本中的8,846,153元,宁波枫文以399,999,990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的注册资本中的15,384,615元,合肥弘博以500,080,000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的注册资本中的19,233,846元,上海森佐以9,999,990元认缴润泽发展新增的注册资本中的384,615元。

2020年10月30日,润泽发展、京津冀润泽及平盛安康、上海炜贯、平安消费、宁波枫文、中金盈润、启鹭投资、合肥弘博、上海森佐等相关方就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签署了《关于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截至2020年11月6日,上海炜贯、宁波枫文、合肥弘博和上海森佐已向润泽发展缴付上述增资款。

2020年11月18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实际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京津冀润泽 46,069.2310 13,800.0000 实物 82.98%

32,269.2310 货币

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6%

3 55名自然人 496.1050 496.1050 货币 0.89%

4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14%

5 合肥弘博 1,923.3846 1,923.3846 货币 3.46%

6 宁波枫文 1,538.4615 1,538.4615 货币 2.77%

7 中金盈润 1,153.8461 1,153.8461 货币 2.08%

8 启鹭投资 1,153.8461 1,153.8461 货币 2.08%

9 平盛安康 1,038.4615 1,038.4615 货币 1.87%

10 上海炜贯 884.6153 884.6153 货币 1.59%

11 平安消费 384.6153 384.6153 货币 0.69%

12 上海森佐 38.4615 38.4615 货币 0.07%

合计 55,516.0279 55,516.0279 - 100.00%

13、2020年11月,第五次增资和出资置换

鉴于,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于2015年根据当时润泽发展股东会的决议完成了496.105万元增资款的缴付,但尚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9月,该55名人员通过设立润和合伙和润惠合伙持有上述出资。泽睿科技于2016年根据当时润泽发展股东会的决议完成了635.00万元增资款的缴付,亦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11月10日,润泽发展召开股东会,对上述历史上的增资行为予以确认,并同意润湘投资以3,485.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中的697.00万元。同时,本次股东会同意京津冀润泽以现金出资方式置换其向公司现有实缴出资中的实物出资13,800.00万元。

2020年11月10日,润泽发展、京津冀润泽等润泽发展全体股东与泽睿科技、润和合伙、润惠合伙、润湘投资签署《关于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截至2020年9月29日,润湘投资已缴付增资款3,485.00万元。润和合伙、润惠合伙应缴付的增资款已于2015年9月由魏宝增、赵秀芳、祝敬、郭美菊等55名人员缴付,泽睿科技应缴付的增资款已于2016年1月缴付。

2020年11月18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1年4月18日出具“容诚专字[2021]241Z0007号”《验资复核报告》,确认上述13,8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予以置换。

本次增资和出资置换完成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京津冀润泽 46,069.2310 46,069.2310 货币 81.95%

2 合肥弘博 1,923.3846 1,923.3846 货币 3.42%

3 宁波枫文 1,538.4615 1,538.4615 货币 2.74%

4 中金盈润 1,153.8461 1,153.8461 货币 2.05%

5 启鹭投资 1,153.8461 1,153.8461 货币 2.05%

6 平盛安康 1,038.4615 1,038.4615 货币 1.85%

7 上海炜贯 884.6153 884.6153 货币 1.57%

8 润湘投资 697.0000 697.0000 货币 1.24%

9 泽睿科技 635.0000 635.0000 货币 1.13%

10 润和合伙 410.0000 410.0000 货币 0.73%

11 平安消费 384.6153 384.6153 货币 0.68%

12 北京天星汇 200.0000 200.0000 货币 0.36%

13 润惠合伙 86.1050 86.1050 货币 0.15%

14 上海森佐 38.4615 38.4615 货币 0.07%

合计 56,213.0279 56,213.0279 - 100.00%

14、2022年7月,上市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润泽发展100%股权

2022年6月2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普丽盛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同意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京津冀润泽等14名交易对象所持有的润泽发展100%股权。

根据廊坊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10016934666708的《营业执照》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润泽科技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润泽科技100%的股权。

15、2023年4月,润泽科技对润泽发展进行增资

2023年3月16日,润泽科技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对润泽发展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注册资本由56,213.03万元增加至59,999万元。

2023年4月7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向润泽发展核发《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润泽发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润泽科技 59,999 59,999 货币 100.00%

合计 59,999 59,999 - 100.00%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润泽发展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即发行人将截至重组基准日的除COMAN公司100%股权外,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拟置出资产,与京津冀润泽持有的润泽发展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将由京津冀润泽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并最终由新疆大容指定的主体承接。同时,发行人将COMAN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疆大容指定的主体。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之间的差额1,366,638.04万元,由发行人向京津冀润泽等14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本次交易完成以后,润泽发展成为发行人的子公司。本次交易中,发行人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配套融资总额为47.00亿元。

2022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号)。2022年7月25日,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资产交割,润泽发展的100%股权已经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润泽发展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2022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出资产交割手续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均已转移至承接方。

普丽盛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Precise PackagingCo.,Ltd.”变更为“Range Intelligent Computing Technology Group Company Limited”,将证券简称由“普丽盛”变更为“润泽科技”。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一)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京津冀润泽持有发行人61.14%的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京津冀润泽成立于2020年6月22日,住所为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楼庄路9号13幢1单元101室,法定代表人周超男,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京津冀润泽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京津冀润泽总资产3,587,455.19万元,总负债2,141,631.15万元,净资产1,445,824.04万元,资产负债率59.70%;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20,943.39万元,利润总额204,059.09万元,净利润202,149.1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京津冀润泽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022,166.04万元,总负债2,456,047.09万元,净资产1,566,118.95万元,资产负债率61.06%;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02,867.78万元,利润总额50,325.09万元,净利润47,294.91万元。

(二)实际控制人

2022年发行人重组上市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疆大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姜卫东先生、舒石泉先生、姜晓伟先生、张锡亮先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周超男女士、李笠先生和张娴女士,周超男、李笠和张娴合计直接和间接通过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控制润泽科技61.46%股权,为发行人目前的实际控制人。

周超男女士,196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通信工程师;李笠先生,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笠先生与周超男女士为母子关系;张娴女士,198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张娴女士与李笠先生为配偶关系。除周超男、李笠和张娴合计直接和间接通过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控制润泽科技61.46%股权,同时张娴担任泽睿科技执行董事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其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投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四、关联交易、(一)主要关联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独立于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方面

在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许可,包括在子公司中所持的股权资产等。发行人与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发行人的资产完全独立于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并聘用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任何职务或领取薪酬;发行人财务人员均未在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机构方面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发行人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发行人的规范运作。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与控股股东分开且独立运作,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四)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执行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发行人依据《公司章程》及自身情况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完全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发行人已依法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发行人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独立纳税,不存在与京津冀润泽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并纳税的情况。

(五)业务方面

发行人的业务以提供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服务为主。公司主营业务以批发型模式为主,通过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共同为头部互联网公司、大型云厂商等终端客户提供存放服务器的空间场所,包括必备的网络、电力、空调等基础设施,同时提供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及其他增值服务,以获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运营体系,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的权利和能力,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发行人从事的经营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发行人拥有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独立完整的供应、销售、管理系统。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核心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拥有1家控股一级子公司,无参股公司,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权益投资情况

序号 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取得方式

1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999.00 100.00 100.00 重组收购

1、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润泽发展于2009年8月13日成立,发行人持股100.00%,法定代表人李笠。润泽发展经营范围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润泽发展总资产3,101,235.50万元,总负债1,958,458.18万元,净资产1,142,777.32万元,资产负债率63.15%;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36,482.95万元,利润总额190,822.27万元,净利润186,974.0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末,润泽发展未经审计的总资产3,479,558.71万元,总负债2,219,273.44万元,净资产1,260,285.27万元,资产负债率63.78%;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19,800.70万元,利润总额46,690.53万元,净利润44,507.96万元。

(二)重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参股公司。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制,并设置了16个主要职能部门。公司内部的各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序号 部门 主要职能

1 总经办 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决策,协助总裁制定与执行各项工作计划;分析市场趋势和竞争环境,制定公司战略计划,为总经理、董事会提供战略决策支持。 规划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的规范有序运作。

2 市场服务部 负责公司的市场与客户管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拟定营销方针和销售策略计划并分解实施、拟定并根据市场信息负责组织合同评审并最终签订合同、负责项目跟踪表/收款统计表/客户信息表销售数据统计、负责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

3 设计规划及科技发展部门 负责实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选址、立项、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及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4 财务部 负责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预算决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与分析、会计核算、融资、税务管理等工作。

5 证券投资部 全面负责公司三会、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市值维护、资本市场股权及债券融资等方面工作。

6 行政审批部 负责承办公司所投资开发项目的政府报批、报建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以及负责收集、整理、分析与能源使用(能耗)相关的政策等工作。

7 采购部 负责制定公司的采购计划、管控公司的采购流程;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的采购制度;管理公司的采购合同及订单等工作。

8 商务造价部 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概预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负责公司项目投标报价、项目竣工结算、项目合同管理等工作。

9 公共事务部 负责公司与党政机关、职能部门等单位或部门的对接、沟通和协调等公共关系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危机管理以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等工作。

10 人力资源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立并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或修改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经公司审批机构审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修改公司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数字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开展招聘、培训、薪酬、绩 效、人才发展等工作,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开展人事管理具体工作,落实考勤、人员合同、入职离职、退休、保险福利等日常工作,为人员有序发展、企业良性运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服务支持。

11 综合办公室 全面负责公司园区安全保卫、车队管理、职工公寓的日常管理、企业文化宣传、档案管理、企业开展公益活动、企业党建及工会管理等行政服务方面的工作。

12 法务合规部 全面负责公司法律合规工作。

13 质量检收部 负责对采购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公司质量检收体系的建立和健全、负责入库单/送货清单/货物国家检测报告单/产品出厂合格证等单据的保存与管理等工作。

14 数据中心管理部 负责执行各项数据中心运维任务、进行数据中心运维体系建设;负责落实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转的连续性,配合公司各项目的实施完成相关项目;负责监督管理各数据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开展数据中心各项运维服务。

15 机电建设部 参与编制润泽数据中心建设标准;作为公司数据中心机电施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机电施工项目,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及标准;配合运维部做好数据中心试运行期间的工作、配合运维部做好数据中心技术改造等工作。

16 工程部 负责对承包商、监理单位进行考察评价等招投标事务的管理、负责编制建设单位项目目标计划并进行项目计划/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决策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议案》,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任董事9名,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全体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在公司发生危机情况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

(16)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决定交易事项(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外)中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低于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9)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

(10)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如下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方与总经理有关联关系的,该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11)《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发行人制度建设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一直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持续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运作,确保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开、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依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审计署、原中国银监会、原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组织结构优化及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实际,发行人建立了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发行人内部各部门的权利、责任及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

发行人的主要内控制度如下:

1、财务管理

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对外付款、资金管理、往来款项和会计档案等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完善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和权限,规范了发行人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的安全,使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对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保障与监控,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作用。

2、预算管理

为规范预算管理,计划、协调和监控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发行人制订了预算管理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发行人预算管理的要求、构成、内容和表达形式等。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原则、编制程序、预算内容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预算办公室,财务部承担预算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财务数据信息、编制预算草案等。

3、重大投融资决策

公司实行的是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模式。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4、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公司制定了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提出现金管理要求、银行存款管理要求、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要求、定额备用金和临时性借款的管理要求,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实用性,为货币资金内控管理提供了支撑性依据。

公司严格实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货币资金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并且账实相符;相关岗位职责明确,在职责范围内均能按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安全风险。

5、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合理地设置了采购岗位与采购流程,明确了采购申请、审批、合同订立、审核、采购、验收、对账、付款等环节的控制措施。公司采购需经相关授权人员核准后,方可办理采购业务。在验收时,相关票据需与供应商送货相符,不合格的货物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退回或扣款。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由业务部根据合同、付款申请单、验收单、发票向财务部请款,财务部经审核无误后,报请相关人员核准后履约付款,同时公司制定了与供应商的定期对账制度。

6、资产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和日常管理做出权责分工,对申购审批、验收登记、定期盘点、调配使用、日常维护处置等做出管理办法,规定盘点流程、处置时间、处理方式流程,防止各类资产的流失发生确保资产安全。固定资产是企业组织生产的重要资产,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取得、移动、处置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措施。公司规定固定资产的取得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最高主管及总经理审批后,由采购部制定采购计划,统一采购。

7、财务报告制度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管理办法》,明确财务报告编制管理体系及职责范围、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控制目标、财务报告报送与披露等内容,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行为,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8、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批准、履行、变更、解除、纠纷、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防范潜在或有风险,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失。法务部负责对各类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风险性进行审核,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和协调公司各项合同纠纷的处理。

9、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稳定核心员工队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

公司的薪酬管理主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待遇、考勤、社会保险、劳动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公司的社会保险购买、劳动合同签订以及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等工作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来完成。为了保证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规划,对员工的升迁、培训、福利、激励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规划,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确保其快速、健康发展。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较为完备的绩效考评制度,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设置,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10、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人的范围、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认定、定价原则、审议程序、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和规定,通过制度明确了披露信息的范围和内容,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并通过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规定了内部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及保密与处罚措施等。

1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相应的审议程序。同时也制定并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在资产收购出售、对外投资、委托理财等事项的职责权限和决策程序。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13、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发行人对所有控股子公司均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体系,子公司规范经营、人事及薪酬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监督审计、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等方面均在公司内部受到管控。

1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外担保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期限 持有公司股份(股)

1 周超男 董事长 女 2025年6月-2028年6月 278,000

2 李笠 副董事长、总经理 男 2025年6月-2028年6月 396,000

3 祝敬 董事、副总经理 男 2025年6月-2028年6月 272,000

4 张娴 董事、副总经理 女 2025年6月-2028年6月 140,000

5 沈晶玮 职工代表董事 女 2025年6月-2028年6月 140,000

6 郭克利 独立董事 男 2025年6月-2028年6月 -

7 杜婕 独立董事 女 2025年6月-2028年6月 -

8 应政 独立董事 男 2025年6月-2028年6月 -

9 陈晶 独立董事 女 2025年6月-2028年6月 -

10 董磊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男 2025年6月-2028年6月 198,000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如下:周超男女士,1960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通信工程师。1982年7月至1982年12月,任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商业局教员;1983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东粮油转运站员工;1994年1月至2000年2月,任湖南省招商运输贸易公司衡阳分公司经理;2000年3月至今,任天童通信董事长;2009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润泽发展董事长。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润泽科技董事长。

李笠先生,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至2013年7月,就职于天童通信,历任施工员、销售经理、市场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13年7月至今,历任润泽发展董事和副总裁、执行董事。现任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全国工商联人工智能委员会成员,河北省数字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润泽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

祝敬先生,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10月,就职于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历任工程师、中级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中金数据集团有限公司,任专业主管;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中国数码信息有限公司,任专业主管;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北京天地云箱科技有限公司,任产品经理;2013年4月至2013年7月,就职于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任楼宇三部设计主管;2013年7月加入润泽发展。现任润泽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张娴女士,198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约克大学。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欣诺与恒控股有限公司,现任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就职于泽睿科技,现任执行董事。现任润泽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沈晶玮女士,197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8年11月,就职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执行总监、内核小组召集人;2008年11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并购融资部执行总监、公司内核小组成员。2020年5月加入润泽发展。现任润泽科技职工代表董事。

郭克利先生,1956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北京邮电学院。1974年12月至1976年12月,任河北省成安县东南阳村村支书;1977年1月至1981年3月,任北京军区第二通信总站战士;1981年3月至1992年3月,任北京市电话局工人;1992年3月至1995年3月,北京市电话局中关村分局副局长;1995年3月至1998年3月,任北京市电话局新技术开发部书记兼副主任;1998年3月至2001年5月,任北京市电信管理局新业务拓展部经理;2001年5月至2004年9月,任国家互联网交换中心主任;2004年9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2016年4月退休。现任润泽科技独立董事。

杜婕女士,195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民进会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十、十一届吉林省人大常委,第十二届吉林省政协常委。曾任吉林省商业专科学校教师,吉林大学会计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省政府参事,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泽科技独立董事。

应政先生,1964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获高级经济师职称。1980年12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省地质矿产厅第一地质大队员工、计财科长;1997年1月至2003年7月,任浙江省海华集团房产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2009年4月,任浙江金基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4年8月,任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任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副董事长;现任上海泽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润泽科技独立董事。

陈晶女士,1989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现任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润泽科技独立董事。

董磊先生,198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4年10月,就职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助理经理;2016年2月至2022年7月,就职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业务副总裁,2022年7月加入润泽科技。现任润泽科技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性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企业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的员工情况如下:

1、专业构成

员工专业结构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销售人员 10 0.69%

技术人员 1097 75.92%

财务人员 42 2.91%

行政人员 296 20.48%

合计 1,445 100.00%

2、学历构成

员工学历结构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大学本科及以上 403 27.89%

大学专科及以下 1042 72.11%

合计 1,445 100.00%

3、年龄构成

员工年龄结构 员工人数(人) 所占比例

30岁以下 896 62.01%

31岁-40岁 342 23.67%

41岁-50岁 145 10.03%

50岁(不含)以上 62 4.29%

合计 1,445 100.00%

九、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润泽科技是全国领先的综合算力中心领域科技公司。公司成立十六年来始终以“构筑中国信息化产业长城,夯实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底座”为愿景,以“稳定、安全、可靠、绿色”为服务宗旨,坚持在智能算力、算力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等领域持续性、大规模投入,专注于园区级、高等级、高效高性能、绿色的综合算力中心的投资、建设、持有和运营,逐步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是国内领先的综合算力中心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IDC业务和AIDC业务。IDC业务:公司与基础电信运营商合作,主要采用批发模式,共同为互联网、云厂商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托管服务和管理服务。AIDC业务:公司作为智算中心的链主方,联合生态伙伴汇聚资源、技术、模型、算法和数据,构建从智算中心基础设施、到算力资源池、到智算网络平台搭建的全栈式产业生态,共同为AI训练、推理、应用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智算服务。

(二)公司业务构成

1、营业收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19,800.70 100.00 436,482.95 100.00 435,078.83 100.00 271,474.07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包括IDC业务及AIDC业务,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 1-3月,营业收入分别为271,474.07万元、435,078.83万元、436,482.95万元及119,800.70万元。

2、营业成本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60,229.78 100.00 222,913.29 100.00 223,751.27 100.00 127,288.89 100.00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27,288.89万元、223,751.27万元、222,913.29万元及60,229.78万元。

3、毛利润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59,570.92 100.00 213,569.66 100.00 211,327.56 100.00 144,185.18 100.00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毛利润分别为144,185.18万元、211,327.56万元、213,569.66万元和59,570.92万元。

4、毛利率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IDC业务及AIDC业务 49.73 48.93 48.57 53.11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53.11%、48.57%、48.93%及49.73%,盈利水平稳定。公司盈利能力较强的原因如下:(1)公司拥有明显区位优势,遵循“价值副中心服务价值核心”的选址原则,公司算力中心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土地、电力、人力和运营成本都低于一线城市;(2)公司采取“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的模式,通过全国集采优势,投建成本会降低;(3)公司拥有超大规模园区级数据中心,通过地下综合管廊已将廊坊A区12栋数据中心7万个机柜连接起来,相当于1栋数据中心7万个机柜,最大化提高利用率,从而提高综合上架率。单栋算力中心达到盈亏平衡点后,上架率的提升对综合毛利率影响很大,公司成熟数据中心的上电率能保持在9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因机柜总量增加、单机柜功率提升、PUE下降,IDC业务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相对稳定。

(三)公司经营模式

润泽科技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高等级综合算力中心集群的模式,以实现良好规模效应。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算力中心的设计、建造、设备安装以及运维需求进行采购。采购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电力、电源设备、制冷设备、发电设备、机柜、算力设备等。公司已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名录范围内通过比价、询价、竞价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主要分为日常经营性采购和工程建设类采购两大类。日常经营性采购主要为电力采购,报告期内公司与供电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电力,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另外,公司还与售电公司签订了电力交易合同,积极参与国家电力交易。工程建设类采购主要为机房建设服务和各类设备。为保证算力中心的高质量建设,公司与大型国有建设施工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设备类采购方面,公司主要向国际知名设备供应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集中采购,在保证设备质量、服务的同时降低采购价格。

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构成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费 95,061.89 42.65% 94,574.36 42.27% 89,216.27 70.09%

设备成本 21,445.31 9.62% 73,203.51 32.72% - -

折旧摊销 38,047.69 17.07% 29,996.65 13.41% 25,693.26 20.18%

职工薪酬 10,026.07 4.50% 10,378.98 4.64% 7,605.39 5.97%

运营成本 48,573.37 21.79% 7,005.03 3.13% - -

其他 9,758.95 4.38% 8,592.74 3.84% 4,773.96 3.75%

合计 222,913.29 100.00% 223,751.27 100.00% 127,288.89 100.00%

公司近三年,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为44.29%、52.25%和45.26%,采购集中度较高。

表:近三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2022年 供应商一 电力 9.70 18.10 否

供应商二 建筑工程 4.89 9.12 否

供应商三 机电工程 3.11 5.79 否

供应商四 机电工程 3.09 5.77 否

供应商五 机电工程 2.95 5.51 否

合计 23.75 44.29 -

2023年 供应商一 电力 10.51 17.82 否

供应商二 建筑工程 8.52 14.45 否

供应商三 高性能服务器 4.12 6.98 否

供应商四 柴发机组 3.90 6.62 否

供应商五 机电工程 3.76 6.38 否

合计 30.81 52.25 -

2024年 供应商一 电力 11.78 10.48 否

供应商二 建筑工程 11.15 9.92 否

供应商三 高性能服务器 10.51 9.36 否

供应商四 高性能服务器 8.92 7.94 否

供应商五 高性能服务器 8.50 7.56 否

合计 50.86 45.26 -

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情况仅在年度报告中进行统计,季报及半年度报告不另做披露。

2、开发模式

(1)自投

公司基于其强大的客户信任关系和超前部署的行业发展研判能力,把握算力中心行业未来需求的规模、时间和地点,据此制定大型算力中心资源开发计划。公司主要以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成渝、西北及海南地区的算力中心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上述区域规划选址并获取土地资源,并在取得相关部门能耗指标、建设规划、环境评估等行政审批手续后,设立项目公司进行自主投资建设。

(2)自建

公司自行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通过总结提炼已建项目的规划建设经验,不断迭代开发,提高完善算力中心规划建设水平,并通过与建设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紧密合作,以建造高等级算力中心。

3、运营模式

(1)合作运营

公司主要采取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的模式。公司根据电信运营商提出的运营服务等级要求,结合双方优势一站式地向终端客户提供完整的算力中心服务,即由公司向终端客户提供恒温、恒湿、电力稳定、供水稳定的365×24小时不间断机房环境,并由电信运营商提供带宽接入及其他电信增值服务。电信运营商向终端客户收取相关服务费,公司与电信运营商签署相关协议,由电信运营商根据机柜上架数量和约定价格向公司按月结算相关服务费。

(2)自运维

公司凭借其深厚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基础,构建了一个以ITIL、Uptime、IFMA等国际化体系标准为核心的专业运维团队体系。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算力中心服务经验,对算力中心的日常运营提供全面的指导、协调和监控,确保全天候服务的连续性和可靠性。公司运维团队的职责覆盖了从楼层规划、设备生命周期管理到关键设施环境监控等多个方面。他们还负责事件回应管理、纠正措施的执行以及算力中心效率的持续优化。通过人才梯队建设,润泽科技培养了一批技术基础坚实的研发和运营管理人员,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化标准的服务。此外,公司开发了专有的算力中心运维管理软件平台,该平台基于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实现了对算力中心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和管理。该平台能够提供算力中心资源运行、运维工作执行、资产配置、能耗指标、库存物资状况和供应商信息等关键信息的实时数据,为算力中心的实时管理和维护提供了有力支撑。综上,公司通过自建的运维团队体系、人才梯队建设以及先进的运维管理平台,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运维服务。这不仅提升了算力中心的运行效率,也确保了服务的高标准和高可靠性,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智能算力与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领先地位。

客户集中度方面,由于公司主要采取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运营的模式,因此客户集中度较高。2022-2024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分别为99.72%、96.44%和90.82%,其中向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比分别为92.36%、66.87%和64.38%。

表:近三年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

2022年 客户一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50,746.63 92.36 否

客户二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7,333.06 6.38 否

客户三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828.74 0.67 否

客户四 IDC业务及AIDC业务 570.11 0.21 否

客户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45.44 0.09 否

合计 270,723.98 99.72 -

2023年 客户一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90,946.84 66.87 否

客户二 IDC业务及AIDC业务 61,737.70 14.19 否

客户三 IDC业务及AIDC业务 37,547.17 8.63 否

客户四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0,794.47 4.78 否

客户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8,552.75 1.97 否

合计 419,578.93 96.44 -

2024年 客户一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81,026.96 64.38 否

客户二 IDC业务及AIDC业务 63,499.41 14.55 否

客户三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1,238.94 4.87 否

客户四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6,461.06 3.77 否

客户五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4,204.42 3.25 否

合计 396,430.79 90.82 -

注: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仅在年度报告中进行统计,季报及半年度报告不另做披露。

4.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数据中心产业链主要由上游基础设施、中游数据中心专业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云服务商为主)和下游最终客户构成,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上游基础设施主要为建设数据中心的硬件供应商,包括IT设备(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光模块等)、电源设备(UPS、变压器等)、土地、制冷设备、发电设备和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带宽服务等。

中游是数据中心建设的主力军,对上游的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出稳定高效的数据中心,并为信息系统提供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专业数据中心服务商、电信运营商和云厂商及其他互联网厂商等自建数据中心部门。

下游在应用、服务环节,主要包括大型互联网企业、大模型客户、金融行业客户、政企客户等需要将内容运行/存储在数据中心托管服务器的用户。

5.产销区域

发行人凭借前瞻性的全国战略布局,锁定稀缺资源。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比重分别为100%、76.68%和74.58%。主要是2022年和2023年度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河北廊坊数据中心A区项目,2024年随着公司长三角布局的逐步成熟,华东地区、华南地区开始贡献营业收入。

表: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营收比重 金额 占营收比重 金额 占营收比重

华北地区 325,534.46 74.58 333,617.47 76.68 271,474.07 100.00

华东地区 109,921.40 25.18 101,461.37 23.32 - -

华南地区 1,027.09 0.24 - - - -

合计 436,482.95 100.00 435,078.84 100.00 271,474.07 100.00

6.规模与能效

规模及行业地位方面:首先,公司在手资源量处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已在全国6大区域建成了7个智算基础设施集群,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全国合计规划约61栋智算中心、32万架机柜。公司全部7个智算集群均远大于行业制定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标准(规模大于等于10,000个标准机架),包含1处13万架机柜园区,1处5万架机柜园区,4处3万架机柜园区及1处1.4万架机柜园区;特别是廊坊园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园区级数据中心之一,规模优势显著。同时,公司已交付及在建资源量处行业领先地位。

第二,公司收入规模、利润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271,474.07万元、435,078.83万元和436,482.9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9,702.16万元、175,771.40万元和181,869.94万元,均位居行业前列。

第三,公司已具备了“IDC领先、液冷领先、AIDC领先”的“三大领先”市场地位。作为“IDC领先”的头部企业,公司廊坊园区已成熟运行多年,在京津冀地区占据较大市场份额。作为“液冷领先”的头部企业,公司成功交付了行业内首例整栋纯液冷智算中心,展现了强大的液冷技术实力,在液冷技术方面建立了较强的先发优势、技术优势以及知名客户示范效应优势,积累了丰富的液冷智算中心设计、研发、建设和运维经验。作为“AIDC领先”的头部企业,公司积极把握AI发展机遇,主动加大智算领域的资金投入和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作为智算中心的链主方,牵头在京津冀园区和长三角园区部署了算力模组,以卓越的技术实力赢得终端大模型客户的信任。

能效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始终坚持“稳定、安全、可靠、绿色”的服务宗旨。首先,近年来公司加大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力度,旨在确保服务安全稳定可靠的同时,将PUE降低至1.3以下,引领行业绿色发展趋势。截至目前,公司共有6栋数据中心获得国家工信部等六部委评选的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荣誉称号。第二,公司加快推进绿色节能设备和新技术应用,2023年公司交付了业内首例整栋纯液冷绿色智算中心,随着上架率的持续提升,PUE已降至1.15左右,彰显了公司在能效提升方面的领先地位。

十、发行人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和未来投资计划

公司主要在建项目为廊坊、佛山及平湖的数据中心或智算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截至2025年3月31日,廊坊数据中心已建成投产11栋数据中心,1栋数据中心、1栋智算中心在建;佛山数据中心已建成投产1栋数据中心,2栋数据中心在建;平湖数据中心已建成投产2栋数据中心,1栋智算中心在建。在建项目预计将在2025年至2026年期间陆续完工投产,尚需投入118.13亿元。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重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金额 已投金额 项目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基本情况

廊坊数据中心 213.99 131.14 30% 已到位 自筹、融资 已交付 11栋数据中心、剩余1栋数据中心和1栋智算中心在建,预计在 2025年和2026年陆续交付

佛山数据中心 38.34 31.26 30% 已到位 自筹、融资 已交付1栋数据中心,剩余2栋数据中心在建,预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陆续交付

平湖数据中心 75.36 47.16 30% 已到位 自筹、融资 已交付2栋数据中心,另有1栋智算中心在建,预计在 2025年交付

合计 327.69 209.56 - - -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合规性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合规性情况

立项批文 土地批文 环评批文

廊坊数据中心 《河北省固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廊开管招备字[2009]33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证号:廊开招内资备字[2025]14号) 地字第131001201900009号、地字第1310002024YG0027413号、地字第1310002025YG0006516号 廊开环管[2009]112号

佛山数据中心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440608-65-03-030009) 地字第440608202000161号 粤能新函能函[2020]220号

平湖数据中心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20-330482-65-03-124526) 地字第-330482202002013-号、地字第3304822024YG0095478号 嘉(平)环建[2020]108号

(二)公司拟建工程情况

公司已在全国6大区域建成了7个智算基础设施集群,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全国合计规划约61栋智算中心、32万架机柜。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交付了14栋智算中心,约8.2万架机柜。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拟启动平湖数据中心项目扩容,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情况,综合考虑在手资金情况,稳妥有序推进拟建项目的建设和交付,持续夯实公司主业基础,有力保障公司基本面可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7),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为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行业代码I655)。

数据中心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需求侧,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的不断进步,将促进数据流量以及企业对于数据处理和分析需求激增,推动数据存储和计算需求的持续旺盛。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驱动智能算力需求高速增长,智算中心已成为重要新型基础设施。再次,因制造工艺接近物理极限带来的摩尔定律失效,导致芯片功率迅速上涨,AI高密算力需求带来的散热挑战以及“双碳”政策下PUE严控推动液冷算力中心需求的高速增长,智算中心需求旺盛。供给侧,“东数西算”深入实施使得一线城市及周边地区土地和能耗限制更加严格、电力资源日益紧张,大量老旧、不合规机房不断出清。需求增长和优质资源的供给不足将使得一线城市机柜资源更加稀缺。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数据中心不仅数量上大幅增加,而且在规模、能效和智能化水平方面也在不断创新和提升。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成为主流,它们通过采用先进的冷却技术、高效的能源管理系统以及自动化的运维流程,实现了更高的能源效率和更低的运营成本。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融合,数据中心正逐步实现智能化运维,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然而,随着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也面临着能源消耗、数据安全、环境影响等挑战,行业正不断探索绿色、安全、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二)行业前景

政策方面: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提出主要目标,到2025年算力规模将超过300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人工智能+”作为新的发展战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

技术方面:2024年,随着生成式AI、大模型等应用加速落地,AIDC市场算力需求井喷式爆发。科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算力规模达到1,450EFLOPS,同比增长66.7%。预计未来三年智算需求将保持快速增长,复合增长率达41.2%。然而,智算集群对空间集中度、网络传输设计、算力部署密度、运维管理水平的更高要求,与新一代智算中心建设周期长、短期内难以完成投建的现状,共同催生了特殊市场窗口期——具备改造条件并快速响应的传统IDC成为承接需求的重要载体。

(三)行业政策

数据中心服务业、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产业长久以来都是国家重点扶持、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数据中心更是被国家确立为新基建的六大关键领域之一,市场需求旺盛,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为推动数据中心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为我国数据中心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相关政策 发布单位 实施时间 主要内容

1 《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 发展战略指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之一是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要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推进综合基础信息平台的发展。数据中心作为信息产业的重要基础设施,发展空间潜力巨大。

2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2020年)》 国务院 2006年 规划纲要提出了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目标,并将信息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列入重点发展领域。

3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务院 2010年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七大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之一,着重提出了“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要求。

4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2011年 指南将信息技术服务列入高技术产业重点领域。

5 《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12年 规划提出要“优化大型数据中心的建设布局,保障大型数据中心之间的网络高速畅通。全面开展以绿色节能和云计算技术为基础的IDC改造,提升数据中心能效和资源利用率,提升集约化管理运营水平”;“统筹推进CDN建设,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CDN建设和运营,扩展网络容量、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积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CDN网络,提高互联网对多媒体、大带宽应用的支撑能力”;“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发展,部署和开展云计算商业应用示范,引导和支持企业等开放自身的计算存储等资源和服务管理能力,构建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促进云计算业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公有云的商业化发展”。

6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 工信部 2012年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7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12年 规划提出要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突破超高速光纤与无线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虚拟、先进半导体和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8 《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工信部 2012年 推进绿色IDC和绿色基站建设。引导新建的大型IDC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绿色IDC标准体系,引导企业降低运营能耗。鼓励采用虚拟化、海量数据存储等云计算技术建设绿色IDC;积极发展云计算服务。统筹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共享共建云计算基础设施。积极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 营,促进形成云计算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和政府部门率先利用云计算改造内部信息化流程和IT基础设施。支持云计算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展重点领域和主要行业试点示范和优先应用。

9 《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十二五”规划》 工信部 2012年 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布局。综合考 虑能源、地理、网络等基础条件,统筹规划、优化布局互联网数据中心,提升数据计算、存储和智能处理能力,支持建设公共云计算服务平台;以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为契机,出台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规范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模式,形成优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布局。引导企业在资源富集和自然环境适宜等综合条件优越地区建设新一代数据中心;逐步推进传统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中化、节能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发展。出台能效和服务标准,引导企业对传统数据中心实施改造,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集约化管理运营水平和业务提供能力。

10 《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电监会、能源局 2013年 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提出多项保障 措施。对符合大工业用电条件要求的可执行大工业用电电价;对满足布局导向要求,PUE在1.5以下的新建数据中心以及整合、改造和升级达到相关要求(暂定PUE降低到2.0以下)的已建数据中心,在电力设施建设、电力供应及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其参加大用户直供电试点。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2013年 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建设,利用云计算和绿色节能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提高能效和集约化水平。

12 《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 2015年 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探索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务院 2016年 纲要指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

14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工信部 2017年 一是强化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二是深化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三是促进行业大数据应用发展;四是加快大数据产业主体培育;五是推进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六是完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七是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15 《云计算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 工信部 2017年 到2019年,我国云计算产业规模达到4,300亿元,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云计算服务能力到国际先进水平;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基于开发测试平台发展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加速向云计算转型。完善云计算市场监管措施。进一步明确云计算相关业务的监管要求,依法做好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6 《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国管局、能源局 2019年 建立健全绿色数据中心标准评价体系和能源资源监管体系,打造一批绿色数据中心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绿色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专业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

17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 全国人大 2020年 出台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5G、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

18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中共中央办公厅 2020年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建设。

19 《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能源局 2020年 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

20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能源局 2021年 引导超大型、大型数据中心集聚发展,构建数据中心集群。起步阶段,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跨区域的国家枢纽节点,原则上布局不超过2个集群。统筹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以及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布局建设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发展数据中心集群,引导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

21 《北京市数据中心统筹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 推进京津冀数据中心协同建设。加强三地数据中心协同发展,积极引导满足新增需求的数据中心在河北省张家口、廊坊及天津市等环京区域布局,推进形成高速互联、数据流通、优势互补的世界级数据中心“集聚圈”。

22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工信部 2021年 行动计划明确了六项重点任务,包括:新型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网络质量升级行动、算力提升赋能行动、产业链稳固增强行动、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安全可靠保障行动。

23 《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发改委 2021年 鼓励重点行业利用绿色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实现节能降耗。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 1.3。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

24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国务院 2021年 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贵州、内蒙古、甘肃、宁夏等地区布局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数据中心集群。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

25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 对新建数据中心实施总量控制、梯度布局和建设指导,支持存量数据中心实施优化调整和技改升级。

26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 完善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和智慧出行平台,构建数字化城市交通平行系统:构建新一代智慧交通管理体系,推进建设警务云数据中心,完善“安全运维、标准规范”保障,搭建“网络通信、感知控制、数据平台”支撑。

27 《河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年 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实现余热综合高效利用。推进绿色数据中心、5G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加快提升新建项目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新建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超过1.3。

28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国务院 2023年 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5G网络与千兆光网协同建设,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推进移动物联网全面发展,大力推进北斗规模应用。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 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整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加强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29 《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2023年 到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存储力方面,存储总量超过1800EB,先进存储容量占比达到30%以上,重点行业核心数据、重要数据灾备覆盖率达到100%。并明确了完善算力综合供给体系、提升算力高效运载能力、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等六大重点任务,旨在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

30 《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 2024年 到2025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布局更加合理,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0%,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至1.5以下,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年均增长10%,平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显著提高。到2030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单位算力能效和碳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北方采暖地区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余热利用率明显提升。

31 《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 2024年 夯实数字经济基础支撑,加快改革破局,拓展新赛道,深化赋能增效,释放数字红利,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以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高质量发展。

32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算力布局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4年 到2025年,算力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智能算力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算力规模达到35EFlops以上,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左右,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设施自主可控比例60%以上。人工智能应用行业进一步拓展,在智能制造、医疗健康等优势领域孵化一批行业应用大模型,培育典型应用场景30个。京津冀人工智能产业合作进一步深化,算力基础设施实现协同发展,在环京区域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推动一批人工智能合作项目落地实施。到2027年,多元算力泛在融合,智能算力规模全国领先,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大模型孵化应用走在全国前列,形成“算力规模领先、数据融合开放、行业模型创新、生态应用良好”的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

33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 工信部等十一部门 2024年 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各地要实施差异化能耗、用地等政策,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

的通知》 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加强本地数据中心规划,合理布局区域性枢纽节点,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鼓励企业发展算力云服务,探索建设全国或区域服务平台。

34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国家发改委、数据局、工信部 2024年 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集成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在科技浪潮与产业升级的新时代背景下,算力基础设施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底座,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人工智能产业的蓬勃兴起与持续迭代,更是离不开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的强力支撑。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这些政策不仅涵盖了数据中心的规划布局、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还涉及到了数据中心的绿色节能、安全保障等方面,为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整体而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监管体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均为数据中心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四)行业竞争格局

从整体行业竞争格局来看,数据中心服务行业的主要参与方根据资源不同和运营模式不同可以分为电信运营商、专业IDC服务商和云服务商及其他互联网厂商。上述三类机构在从事IDC业务的过程中的优势、劣势及发展趋势情况如下:

建设主体 典型企业 优势 劣势 发展趋势

电信运营商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 资金实力强,资源丰富,掌握带宽资源,具有品牌优势,容易获得客户信任 IDC并非其核心业务,建设及运维以外包为主,运营成本较高 国内运营商将专注其核心业务,加大与第三方IDC服务商合作,发挥双方的优势形成资源互补,抢占市场

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 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 承载其核心业务需要,服务其下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 IDC并非其核心业务,缺少IDC方面的专业化建设运维团队,建设及运维成本较高 核心资源自建,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渐租用第三方IDC

第三方IDC服务商 奥飞数据、数据港、光环新网、宝信软件、润泽科技 具备专业化的IDC建设和运维能力,还能够满足客户定制化的需求 自建机房投入较大,业务发展受融资能力影响 向规模化、集中化发展,一线城市及周边的IDC区位优势明显

总体来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更能适应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可以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更能适应企业用户的需求;且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在运营高效和高可用性机房方面拥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专长,能够保证数据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营。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在发展IDC业务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优势,其中,电信运营商首要的战略方向是网络传输和移动互联,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均以自有平台业务为主。

在行业竞争格局演化方面,第三方专业数据中心服务商通过自建数据中心或者租用数据中心为客户提供数据中心服务,行业地位逐步提升。未来,数据中心服务商的数据中心稳定性、运行规模、可扩容能力、运行维护经验、快速部署能力、需求响应能力、知名客户评价、增值服务功能,都会成为下游客户选择数据中心服务商的重点考量因素。除云计算外,互联网行业中短视频等垂直领域新势力的崛起成为数据中心行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以快手为代表的互联网新贵在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对于基础设施的需求也将逐步释放。随着5G和工业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将大规模催生下一代产业互联网公司,进一步加大数据中心的需求。

(五)发展战略规划

未来3-5年,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将持续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有序推进算力中心交付,稳健筑牢健康发展根基

公司目前已在京津冀·廊坊、长三角·平湖、大湾区·佛山和惠州、成渝经济圈·重庆、甘肃·兰州和海南·儋州等全国6大区域建成了7个AIDC智算基础设施集群,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全国合计规划约61栋智算中心、32万架机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交付14栋算力中心,约8.2万架机柜,公司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有序推进全国七个园区级算力中心集群的建设和交付,持续夯实公司主业基础,有力保障公司基本面可持续健康发展。

2、绿色实践促进低碳发展,创新驱动引领智算升级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与“东数西算”战略的深度推进,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前沿技术的不断进步,综合算力中心愈发成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积极贯彻“研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技术研发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以智能算力服务为引擎,以绿色技术创新为关键支撑,加快对低功率机柜进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高密机柜和液冷机柜应用。公司将进一步积极联合生态伙伴汇聚资源、技术、模型、算法和数据,构建从智算中心基础设施、到算力资源池、到智算网络平台搭建的全栈式产业生态,共同为AI训练、推理、应用等头部终端客户提供智算服务,稳步向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快速演进,形成数据中心、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融合的综合算力中心,引领算力中心转型升级。

3、加强运维团队培养,输出运维服务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自运维,高度重视运维人才培养,目前拥有超1,000人的自运维团队,形成标准化、智能化运维管理体系。面对智算中心升级浪潮,公司持续加码人才培训与技术迭代,强化定制化服务能力,同步推进轻资产服务输出战略:搭建成熟算力中心REITs平台,吸纳行业内其他优质算力中心,依托自运维团队的专业优势,向平台内算力中心输出全栈式运维解决方案,构建“重资产基础设施+轻资产运维服务”的业务架构,实现轻重资产协同发展,释放资源整合与服务拓展的双重效能。

4、把握AI浪潮时代机遇,内生外延提升话语权

当前,AI产业蓬勃发展,市场潜力巨大,但竞争格局分散,参与者众多且集中度低,非理性竞争白热化,尚未形成真正的行业龙头,导致行业整体议价能力薄弱、话语权缺失。润泽科技历经十六年行业深耕,已稳居行业头部。面对数智时代的战略机遇,公司将充分发挥资金储备与多元融资渠道的核心优势,全面推进“内生增长+外延收购”的双轮驱动策略,构建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壁垒。

内生发展上,公司将聚焦核心能力建设,稳步推进公司七大园区算力中心建设及交付。外延扩张上,依托已交付14栋算力中心带来的稳定现金流,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畅通的银行间融资渠道、搭建中的公募REITs平台和充足的股权融资空间,公司将积极实施横向并购战略,通过内生外延协同发力,加速集聚行业优质资源,快速扩大市场份额,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有效减少非理性竞争,增强市场定价权,稳定盈利空间;实现采购、销售等环节的规模经济效应,降低运营成本,深度整合客户资源;融合各方技术优势与先进管理经验,加速创新升级步伐,全方位提升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与话语权,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一、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审计情况

公司按照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3]241Z0041号、容诚审字[2024]518Z0406号和容诚审字[2025]230Z235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中的主要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公司上述财务报表,相关分析亦以上述财务报表为基础。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本公司上述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会计政策。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508,936.98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3、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的“关于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以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四)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发行人2022-2024年度无需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五)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发行人2022-2024年度无重大前期差错事项。

(六)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慧运维 2022年9月-12月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2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润泽发展 2022年7月-12月 反向购买

2、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海南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润泽 2023年11月-12月 新设子公司

2 烽火台设备有限公司 烽火台设备 2023年8月-12月 新设子公司

(2)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江苏润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润泽 2023年1月-7月 已注销

3、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河北润禾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润禾 2024年1-12月 新设子公司

2 浙江烽火台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烽火台 2024年1-12月 新设子公司

3 河北润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润汇 2024年12月 新设子公司

(2)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润泽文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润泽文安 2024年1-3月 已注销

4、2025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无。

(七)发行人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期财务报表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58,928.27 482,575.60 180,966.76 139,578.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586.03 -

应收票据 163.50 - - -

应收账款 115,879.31 109,808.45 106,414.90 37,509.95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1,235.16 2,307.49 1,073.83 1,208.81

其他应收款 19,700.67 9,122.66 1,896.65 2,360.85

合同资产 - - - -

存货 175,508.13 177,010.58 76,964.74 153.33

其他流动资产 158,257.57 113,271.53 84,532.70 90,332.49

流动资产合计 1,029,672.59 894,096.31 502,435.61 271,143.5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234.97 234.97 383.91 472.5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6,400.00 16,400.00 15,875.00 15,875.00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291,625.49 1,304,864.75 937,331.79 605,704.03

在建工程 928,449.80 717,045.03 692,583.03 558,979.63

使用权资产 3,535.71 3,854.50 4,827.35 588.95

无形资产 143,553.93 126,906.05 112,742.64 82,802.4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38,464.69 38,464.69 38,464.69 38,464.69

长期待摊费用 198.11 1.08 5.42 9.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85.59 3,897.81 454.09 1,962.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22.01 25,123.48 25,981.39 24,841.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57,070.30 2,236,792.36 1,828,649.31 1,329,701.35

资产总计 3,486,742.90 3,130,888.66 2,331,084.92 1,600,844.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3.06 10,010.69 10,011.31 -

应付票据 45,235.33 15,299.65 43,737.56 3,432.93

应付账款 119,264.89 158,527.27 153,205.45 106,410.22

预收款项 5.64 - - -

合同负债 45,007.02 52,072.06 1,787.81 -

应付职工薪酬 1,742.98 1,546.22 1,923.91 2,138.85

应交税费 5,748.31 4,575.54 4,268.48 1,488.81

其他应付款 18,382.80 17,456.31 31,663.41 25,676.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3,049.51 242,121.33 183,599.48 141,548.20

其他流动负债 100,824.03 100,131.39 - -

流动负债合计 639,263.57 601,740.47 430,197.41 280,695.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93,806.14 1,050,044.90 760,077.95 811,702.94

租赁负债 2,385.68 2,280.36 3,324.28 234.40

长期应付款 344,622.09 286,029.29 249,292.44 178,042.49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418.16 22,516.65 23,610.79 24,146.33

递延收益 13,601.35 13,266.30 10,015.91 9,666.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76,833.42 1,374,137.50 1,046,321.37 1,023,792.64

负债合计 2,216,096.99 1,975,877.97 1,476,518.78 1,304,487.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4,121.93 154,121.93 154,031.53 64,015.83

资本公积 544,224.94 546,057.88 488,947.87 124,364.66

减:库存股 6,451.85 6,451.85 5,199.81

其他综合收益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永续债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7,724.27 37,724.27 37,724.27 19,278.09

未分配利润 308,137.83 265,120.70 176,675.49 85,90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7,757.13 996,572.93 852,179.35 293,559.71

少数股东权益 232,888.78 158,437.76 2,386.79 2,797.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0,645.91 1,155,010.70 854,566.14 296,357.0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86,742.90 3,130,888.66 2,331,084.92 1,600,844.94

2、合并利润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9,800.70 436,482.95 435,078.83 271,474.07

其中:营业收入 119,800.70 436,482.95 435,078.83 271,474.07

二、营业总成本 75,733.79 283,676.72 267,027.87 160,145.20

其中:营业成本 60,229.78 222,913.29 223,751.27 127,288.89

税金及附加 1,520.33 6,271.85 3,615.79 2,322.08

销售费用 63.43 240.08 278.91 402.81

管理费用 4,065.33 14,462.10 16,791.94 12,104.28

研发费用 3,454.35 15,047.62 10,124.14 9,680.25

财务费用 6,400.57 24,741.79 12,465.82 8,346.89

其中:利息费用 6,631.56 26,022.05 15,998.42 11,764.73

利息收入 323.10 1,299.34 3,580.69 3,447.5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1.03 586.03 -

投资收益 - 1,525.13 5,864.78 7,093.09

资产处置收益 -101.05 -219.15 - -125.01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131.55 -264.38 -438.22 -92.21

其他收益 129.29 29,003.47 3,905.81 4,698.97

三、营业利润 43,963.60 182,790.28 177,969.36 122,903.71

加:营业外收入 159.57 387.76 428.55 5.85

减:营业外支出 11.00 251.09 667.34 297.87

四、利润总额 44,112.17 182,926.95 177,730.57 122,611.69

减:所得税费用 1,476.96 1,057.01 1,959.17 2,909.53

五、净利润 42,635.21 181,869.94 175,771.40 119,702.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3,017.13 179,033.62 176,182.05 119,825.44

少数股东损益 -381.92 2,836.32 -410.65 -123.28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2,635.21 181,869.94 175,771.40 119,702.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3,017.13 179,033.62 176,182.05 119,825.4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81.92 2,836.32 -410.65 -123.2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049.64 1,008,822.86 398,911.25 278,995.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70.97 1,331.35 59,092.31 29,374.1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3.04 57,487.09 16,384.16 4,782.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713.65 1,067,641.30 474,387.72 313,152.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2,377.82 780,543.91 289,069.13 88,884.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77.91 23,951.43 23,420.12 17,705.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50.01 35,605.08 20,838.48 13,199.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26.58 18,097.48 16,666.89 14,54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832.32 858,197.91 349,994.62 134,33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81.33 209,443.39 124,393.10 178,814.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000.00 676,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902.52 6,080.81 3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16.25 1,249.33 1,906.40 277.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72.36 1,231.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6.25 75,151.85 685,059.57 1,858.4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18,123.42 488,833.07 479,378.43 483,323.0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748,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600.00 - 14,336.8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123.42 504,433.07 1,227,378.43 497,65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007.18 -429,281.22 -542,318.86 -495,801.4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3,000.00 211,252.04 472,199.9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0,400.00 819,899.98 574,000.00 744,49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3,400.00 1,031,152.02 1,046,199.91 744,49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8,488.54 328,744.73 496,283.24 263,791.2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368.62 144,770.31 115,135.51 128,397.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62.00 15,771.43 9,085.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857.16 481,277.05 627,190.18 401,27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542.84 549,874.97 419,009.73 343,218.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417.00 330,037.15 1,083.97 26,231.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67,266.35 137,229.20 136,145.23 109,913.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9,683.34 467,266.35 137,229.20 136,145.23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3.42 23,600.23 1,339.92 40.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19.62 19.62 10.25 0

其他应收款 115,009.66 93,062.79 27,137.73 3.32

存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49.99 132.92 24.18 12,191.91

流动资产合计 115,792.70 116,815.55 28,512.08 12,236.0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893,386.06 1,893,386.06 1,893,772.42 1,426,8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76.48 83.00 81.12 16.44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2,632.56 2,856.08 3,428.78 140.25

无形资产 43.54 48.14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86.24 2,780.6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39.2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99,624.89 1,899,153.90 1,897,321.55 1,426,956.69

资产总计 2,015,417.59 2,015,969.46 1,925,833.63 1,439,192.7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账款 1,605.18 1,008.84 758.36 644.17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157.17 149.09 332.18 560.06

应交税费 1.39 3.38 115.58 1,056.08

其他应付款 6,485.16 6,479.75 19,390.35 6,735.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7.08 890.07 832.45 96.01

其他流动负债 100,824.03 100,131.39 - -

流动负债合计 109,970.00 108,662.53 21,428.92 9,092.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租赁负债 1,700.89 1,687.49 2,337.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00.89 1,687.49 2,337.62 -

负债合计 111,670.89 110,350.01 23,766.54 9,092.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72,148.16 172,148.16 172,057.76 82,042.07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1,711,472.14 1,711,472.14 1,711,125.60 1,346,564.27

减:库存股 6,451.85 6,451.85 5,199.81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2,081.74 2,081.74 2,081.74 2,081.74

未分配利润 24,496.50 26,369.25 22,001.80 -58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3,746.70 1,905,619.44 1,902,067.09 1,430,100.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15,417.59 2,015,969.46 1,925,833.63 1,439,192.73

5、母公司利润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 - - 9,741.80

营业收入 - - - 9,741.80

减:营业成本 - - 8,470.43

税金及附加 1.16 6.27 3.45 0.05

销售费用 - - 454.98

管理费用 1,901.31 7,459.85 9,829.41 3,776.62

研发费用 - - 1,536.81

财务费用 701.01 371.84 -784.87 249.8

加:其他收益 31.29 11.31 2.29 0.00

投资收益 - 100,000.00 99,000.00 100,572.7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0.18 0.00 -0.68 -28.69

资产减值损失 - - -98.83

资产处置收益 - - - -

二、营业利润 -2,572.36 92,173.35 89,953.62 95,698.31

加:营业外收入 - 21.05 0.05 4.13

减:营业外支出 6.00 19.17 402.72 47.07

三、利润总额 -2,578.36 92,175.23 89,550.95 95,655.37

减:所得税 -705.62 -2,780.63 - -4.8

四、净利润 -1,872.75 94,955.85 89,550.95 95,660.1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72.75 94,955.85 89,550.95 95,660.1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12,322.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23.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8 43.40 933.9 25,88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88 43.40 2,257.57 38,205.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9,509.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82 2,195.51 2,625.27 1,660.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1 46.93 1,056.25 461.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7.26 9,582.09 6,938.39 15,15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5.69 11,824.52 10,619.91 26,786.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80 -11,781.13 -8,362.34 11,418.7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2,000.00 72,000.00 8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31.00 - 7,445.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31.00 102,000.00 79,445.32 88,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88 120.42 347.1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6,586.07 6,446.9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00.00 77,3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00.00 77,350.88 466,706.49 6,794.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69.00 24,649.12 -387,261.17 81,205.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2.04 472,199.81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000.00 - 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252.04 472,199.81 1,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8,571.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0,588.41 66,961.50 82,281.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1.31 8,315.69 3,11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859.72 75,277.19 93,969.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2.32 396,922.62 -92,969.6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986.80 22,260.31 1,299.11 -345.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00.23 1,339.92 40.81 385.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3.42 23,600.23 1,339.92 40.81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其资产负债结构、权益变动、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总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1,029,672.59 29.53 894,096.31 28.56 502,435.61 21.55 271,143.59 16.94

非流动资产 2,457,070.30 70.47 2,236,792.36 71.44 1,828,649.31 78.45 1,329,701.35 83.06

合计 3,486,742.90 100.00 3,130,888.66 100.00 2,331,084.92 100.00 1,600,844.94 100.00

近年来,随着发行人发展步伐的加快,资产规模保持增长态势。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600,844.94万元、2,331,084.92万元、3,130,888.66万元和3,486,742.90万元。发行人2023年末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30,239.98万元,增长幅度为45.62%。发行人2024年末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99,803.74万元,增长幅度为34.31%。发行人2025年3月末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355,854.23万元,增长幅度为11.37%。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主要受益于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的高速发展,数据中心行业需求持续增长,公司持续地加大对数据中心的投入和全国布局。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71,143.59万元、502,435.61万元、894,096.31万元和1,029,672.59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6.94%、21.55%、28.56%和29.53%,报告期内占比有所波动。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29,701.35万元、1,828,649.31万元、2,236,792.36万元和2,457,070.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06%、78.45%、71.44%和70.47%,报告期内占比有所波动。

从发行人资产结构来看,非流动资产是总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因发行人业务模式为100%自投自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所以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1)流动资产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558,928.27 54.28 482,575.60 53.97 180,966.76 36.02 139,578.16 51.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50,586.03 10.07 - -

应收票据 163.50 0.02 - - - - - -

应收账款 115,879.31 11.25 109,808.45 12.28 106,414.90 21.18 37,509.95 13.83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 -

预付款项 1,235.16 0.12 2,307.49 0.26 1,073.83 0.21 1,208.81 0.44

其他应收款 19,700.67 1.91 9,122.66 1.02 1,896.65 0.38 2,360.85 0.87

合同资产 - - - - - - - -

存货 175,508.13 17.05 177,010.58 19.80 76,964.74 15.32 153.33 0.06

其他流动资产 158,257.57 15.37 113,271.53 12.67 84,532.70 16.82 90,332.49 33.32

合计 1,029,672.59 100.00 894,096.31 100.00 502,435.61 100.00 271,143.59 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69%、99.41%、98.72%和97.95%。

1 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39,578.16万元、180,966.76万元、482,575.60万元和558,928.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48%、36.02%、53.97%和54.28%。发行人最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0.64 0.00 7.44 0.00 20.28 0.01

银行存款 467,255.71 96.83 137,221.76 75.83 136,124.95 97.53

其他货币资金 15,309.25 3.17 43,737.56 24.17 3,432.93 2.46

合计 482,575.60 100.00 180,966.76 100.00 139,578.16 100.00

从构成来看,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增加41,388.60万元,增幅为29.65%。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301,608.84万元,增幅为166.67%,主要是本期经营积累及融资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76,352.67万元,增幅为15.82%,货币资金呈上升趋势。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0万元、50,586.03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10.07%、0.00%和0.00%,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下降50,586.03万元,降幅10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③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37,509.95万元、106,414.90万元、109,808.45万元和115,879.3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3%、21.18%、12.28%和11.25%。2023年末,发行人应

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8,904.95万元,增加183.70%,主要是由于本期IDC业务稳步增长,AIDC业务拓展顺利,收入规模增长,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393.55万元,增加3.19%,主要是由于公司该期IDC业务稳步增长,AIDC业务拓展顺利,收入规模增长相应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070.86万元,增加5.53%。

表:最近三年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10,140.72 99.64 559.61

1-2年 102.34 0.09 10.23

2-3年 124.63 0.11 37.39

3年以上 173.24 0.16 125.24

合计 110,540.92 100.00 732.48

账龄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06,725.74 99.72 544.27

1-2年 124.63 0.12 12.46

2-3年 173.23 0.16 51.97

合计 107,023.60 100.00 608.7

账龄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37,534.62 99.5 192.3

1-2年 173.24 0.46 17.32

2-3年 16.73 0.04 5.02

合计 37,724.59 100.00 214.64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110,140.72万元,占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比例为99.64%。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的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第一名 无 38,122.57 34.49% 190.61

第二名 无 34,599.49 31.30% 173.00

第三名 无 24,000.00 21.71% 120.00

第四名 无 5,525.70 5.00% 27.63

第五名 无 2,100.00 1.90% 10.50

合计 104,347.77 94.40% 521.74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合计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94.40%,占比较高,应收账款较为集中。

④预付款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1,208.81万元、1,073.83万元、2,307.49万元和1,235.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4%、0.21%、0.26%和0.1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114.88%,主要系预付电费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下降46.47%,主要系预付电费减少所致。

⑤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360.85万元、1,896.65万元、9,122.66万元和19,700.6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7%、0.38%、1.02%和1.9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380.99%,主要系本期应收往来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115.95%,主要系新增土地退款所致。

⑥存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53.32万元、76,964.74万元、177,010.58万元和175,508.1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15.32%、19.80%和17.05%。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低值易耗品 459.24 0.26 359.50 0.47 153.32 100.00

库存商品 176,551.33 99.74 76,605.24 99.53 - -

合计 177,010.58 100.00 76,964.74 100.00 153.32 100.00

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为153.32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为76,964.74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为177,010.5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00,045.84万元,增幅为129.99%。2025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为175,508.13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502.45万元,降幅为0.85%。发行人2023年以来存货金额增加主要系公司AIDC业务拓展顺利,采购高性能服务器增加,计入库存商品,期末时点高性能服务器尚未完成交付所致。

发行人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均为0.00万元。

⑦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90,332.49万元、84,532.70万元、113,271.53万元和158,257.5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32%、16.82%、12.67%和15.37%。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待抵扣或待认证进项税、预缴税款等组成。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8,738.83万元,增幅34.00%,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金额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44,986.04万元,增幅39.72%,主要系本期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最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 93,414.57 48,542.01 68,051.35

理财产品 - 20,061.64 -

预缴税款 19,856.97 15,929.05 10,707.65

上市费用 - - 11,573.49

预付租赁费 - - -

合计 113,271.53 84,532.70 90,332.49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1,329,701.35万元、1,828,649.31万元、2,236,792.36万元和2,457,070.30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234.97 0.01 234.97 0.01 383.91 0.02 472.55 0.0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6,400.00 0.67 16,400.00 0.73 15,875.00 0.88 15,875.00 1.19

固定资产 1,291,625.49 52.57 1,304,864.75 58.34 937,331.79 51.26 605,704.03 45.55

在建工程 928,449.80 37.79 717,045.03 32.06 692,583.03 37.87 558,979.63 42.04

使用权资产 3,535.71 0.14 3,854.50 0.17 4,827.35 0.26 588.95 0.04

无形资产 143,553.93 5.84 126,906.05 5.67 112,742.64 6.17 82,802.43 6.23

商誉 38,464.69 1.57 38,464.69 1.72 38,464.69 2.10 38,464.69 2.89

长期待摊费用 198.11 0.01 1.08 0.00 5.42 0.00 9.76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85.59 0.19 3,897.81 0.17 454.09 0.02 1,962.78 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022.01 1.22 25,123.48 1.12 25,981.39 1.42 24,841.53 1.87

合计 2,457,070.30 100.00 2,236,792.36 100.00 1,828,649.31 100.00 1,329,701.35 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上述各项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71%、97.40%、97.79%和97.77%。

1

长期股权投资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金额

广州城投润泽科技有限公司 234.97

2 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分别为605,704.03万元、937,331.79万元、1,304,864.75万元和1,291,625.49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45.55%、51.26%、58.34%和52.57%。具体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788,075.34 60.40 591,618.83 63.12 399,710.19 65.99

机器设备 513,501.27 39.35 342,811.74 36.57 204,677.93 33.79

运输设备 478.30 0.04 674.90 0.07 706.47 0.12

办公设备及其他 2,809.84 0.22 2,226.32 0.24 609.44 0.10

合计 1,304,864.75 100.00 937,331.79 100.00 605,704.03 100.00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605,704.03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937,331.79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31,627.76万元,增幅为54.75%,主要是因为廊坊数据中心和平湖数据中心的部分楼栋转固。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1,304,864.7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67,532.96万元,增幅为39.21%。主要是因为平湖数据中心和佛山数据中心的部分楼栋转固。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1,291,625.49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3,239.26万元,降幅为1.01%。

发行人固定资产的主要构成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计提折旧26,246.47万元、34,785.17万元及72,067.51万元,发行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折旧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折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减值准备 折旧 减值准备 折旧 减值准备 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 17,506.62 - 12,466.93 - 9,254.68

机器设备 - 53,940.22 - 21,839.00 - 16,673.69

运输设备 - 228.23 - 208.83 - 185.37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92.44 - 270.40 - 132.73

合计 - 72,067.51 - 34,785.17 - 26,246.47

发行人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具体折旧政策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

单位:年,%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40 5 3.80-2.38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 19.00-6.33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31.67-19.00

3 在建工程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558,979.63万元、692,583.03万元、717,045.03万元和928,449.80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42.04%、37.87%、32.06%和37.79%。

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692,583.03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33,603.40万元,增幅为23.90%,主要是本期加大数据中心投资力度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717,045.0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4,462.00万元,增幅为3.53%,主要是由于本期新一代智算中心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928,449.8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11,404.77万元,增幅为29.48%。

4

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82,802.43万元、112,742.64万元、126,906.05万元和143,553.93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23%、6.17%、5.67%和5.84%。

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107,526.76 84.73 101,849.09 90.34 82,681.50 99.85

计算机软件 725.79 0.57 611.15 0.54 120.93 0.15

用能权 18,653.50 14.70 10,282.40 9.12 - -

合计 126,906.05 100.00 112,742.64 100.00 82,802.43 100.00

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29,940.21万元,增幅为36.16%,主要是土地使用权的增加。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4,163.41万元,增幅为12.56%,2025年3月,公司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6,647.88万元,增幅为13.12%,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用能权的增加。公司所属生产经营用地均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5

商誉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38,464.69万元、38,464.69万元、38,464.69万元和38,464.69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89%、2.10%、1.72%和1.57%。该商誉系2022年9月,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产生。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实现润泽科技管理数字化、服务精细化、流程智能化的运维服务目标,通过纵向拓宽运维服务深度,丰富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配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2022年9月,公司以自有资金4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慧运维100%股权。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慧运维股东承诺(1)慧运维2022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2)慧运维2022年及2023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3)慧运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500万元。2022年度慧运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05.58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110.19%,2022-2023年度慧运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98.81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116.9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4,841.53万元、25,981.39万元、25,123.48万元和30,022.01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87%、1.42%、1.12%和1.22%。

表: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预付工程设备款 25,123.48 16,839.79 17,760.28

预付土地出让金 - 7,081.25 7,081.25

大额存单 - 2,060.35 -

合计 25,123.48 25,981.39 24,841.53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139.86万元,主要系大额存单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857.91,降幅为3.30%。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898.53万元,增幅为19.50%,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2、负债状况及分析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负债规模增长明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304,487.90万元、1,476,518.78万元、1,975,877.97万元和2,216,096.99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总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639,263.57 28.85 601,740.47 30.45 430,197.41 29.14 280,695.26 21.52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1,576,833.42 71.15 1,374,137.50 69.55 1,046,321.37 70.86 1,023,792.64 78.48

合计 2,216,096.99 100.00 1,975,877.97 100.00 1,476,518.78 100.00 1,304,487.90 100.00

从负债结构来看,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这是因为发行人的业务模式采取“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高等级综合算力中心集群的模式,以实现良好的规模效应。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23,792.64万元、1,046,321.37万元、1,374,137.50万元和1,576,833.4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8.48%、70.86%、69.55%和71.15%。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2年末增加172,030.88万元,增幅为13.19%。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增加499,359.19万元,增幅为33.82%。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4年末增加240,219.02万元,增幅为12.16%。公司负债总额的增长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数据中心建设投入的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融资规模也不断增长。

(1)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0,003.06 6.26 10,010.69 1.66 10,011.31 2.33 - -

应付票据 45,235.33 7.08 15,299.65 2.54 43,737.56 10.17 3,432.93 1.22

应付账款 119,264.89 18.66 158,527.27 26.34 153,205.45 35.61 106,410.22 37.91

合同负债 45,007.02 7.04 52,072.06 8.65 1,787.81 0.42 - -

预收款项 5.64 0.00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742.98 0.27 1,546.22 0.26 1,923.91 0.44 2,138.85 0.76

应交税费 5,748.31 0.90 4,575.54 0.76 4,268.48 0.99 1,488.81 0.53

其他应付款 18,382.80 2.88 17,456.31 2.90 31,663.41 7.36 25,676.25 9.1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3,049.51 41.15 242,121.33 40.24 183,599.48 42.68 141,548.20 50.43

其他流动负债 100,824.03 15.77 100,131.39 16.64

流动负债合计 639,263.57 100.00 601,740.47 100.00 430,197.41 100.00 280,695.26 100.00

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上述各项负债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71%、98.15%、73.69%和76.01%。

1

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0万元、10,011.31万元、10,010.69万元和40,003.06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 - - -

保证借款 - - 10,000.00 99.89

信用借款 40,000.00 99.99 - -

借款利息 3.06 0.01 10.69 0.11

合计 40,003.06 100.00 10,010.69 100.00

2024年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均为保证借款,2025年一季度末,公司的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

2

应付票据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3,432.93万元、43,737.56万元、15,299.65万元、45,235.33万元,发行人应付票据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65.02%,主要系上期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兑付所致,2025年3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95.66%,主要系本期充分利用融资工具,开具电费信用证所致。

3

应付账款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建设项目的工程应付款及货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分别为106,410.22万元、153,205.45万元、158,527.27万元和119,264.89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37.91%、35.61%、26.34%和18.66%。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含,下同) 145,234.85 101,893.75 98,495.00

1-2年 10,681.52 48,438.99 5,001.58

2-3年 557.27 978.67 1,078.27

3年以上 2,053.63 1,894.04 1,835.37

合计 158,527.27 153,205.45 106,410.22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

4

其他应付款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权款、股权回购义务等。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5,676.25万元、31,663.41万元、17,456.31万元和18,382.80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9.15%、7.36%、2.90%和2.88%。

表: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股利 - -

股权款 9,600.00 54.99 25,200.00 79.59 25,200.00 98.14

股权回购义务 6,474.64 37.09 5,199.81 16.42 - -

保证金 169.34 0.97 190.00 0.60 241.26 0.94

其他 1,212.33 6.94 1,073.60 3.39 234.99 0.92

合计 17,456.31 100.00 31,663.41 100.00 25,676.25 100.00

股权款为发行人收购慧运维形成的其他应付款,将根据慧运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支付;股权回购义务为公司2023年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员工股权款。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41,548.20万元、183,599.48万元、242,121.33万元和263,049.51万元。

表:最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1,583.06 62.61 115,105.17 62.69 104,495.10 73.82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89,145.87 36.82 67,244.86 36.63 36,732.38 25.9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92.40 0.58 1,249.45 0.68 320.72 0.23

合计 242,121.33 100.00 183,599.48 100.00 141,548.20 100.0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83,599.4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2,051.28万元,增幅为29.7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的增加。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42,121.3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58,521.85万元,增幅为31.87%,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63,049.51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0,928.18万元,增幅为8.64%,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193,806.14 75.71 1,050,044.90 76.41 760,077.94 72.64 811,702.94 79.28

租赁负债 2,385.68 0.15 2,280.36 0.17 3,324.28 0.32 234.40 0.02

长期应付款 344,622.09 21.86 286,029.29 20.82 249,292.44 23.83 178,042.49 17.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418.16 1.42 22,516.65 1.64 23,610.80 2.25 24,146.33 2.37

递延收益 13,601.35 0.86 13,266.30 0.97 10,015.91 0.96 9,666.48 0.94

合计 1,576,833.42 100.00 1,374,137.50 100.00 1,046,321.37 100.00 1,023,792.64 100.00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上述各项负债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67%、96.47%、97.23%及97.57%。

1

长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811,702.94万元、760,077.94万元、1,050,044.90万元和1,193,806.14万元。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减少51,625万元,降幅为6.36%,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数据中心建设投入的增加,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增长。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289,966.95万元,增幅为38.15%。2025年3月末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143,761.24万元,增幅13.69%,主要是公司业务拓展顺利,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2

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78,042.49万元、249,292.44万元、286,029.29万元和344,622.0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率分别为17.39%、23.83%、20.82%和21.86%。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长期应付款 344,622.09 286,029.29 249,292.44 178,042.49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344,622.09 286,029.29 249,292.44 178,042.49

发行人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71,249.95万元,增幅40.02%,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36,736.85万元,增幅14.74%。2025年3月末长期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58,592.80万元,增幅20.48%。长期应付款变动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融资租赁形成的长期应付款变动所致,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等。

(二)权益变动分析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54,121.93 12.13 154,121.93 13.34 154,031.53 18.02 64,015.83 21.6

资本公积 544,224.94 42.83 546,057.88 47.28 488,947.87 57.23 124,364.66 41.96

库存股 6,451.85 0.51 6,451.85 0.56 5,199.81 0.61 - -

盈余公积 37,724.27 2.97 37,724.27 3.27 37,724.27 4.41 19,278.09 6.51

未分配利润 308,137.83 24.25 265,120.70 22.95 176,675.49 20.67 85,901.13 28.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37,757.13 81.67 996,572.93 86.28 852,179.35 99.72 293,559.71 99.06

少数股东权益 232,888.78 18.33 158,437.76 13.72 2,386.79 0.28 2,797.33 0.94

合计 1,270,645.91 100.00 1,155,010.70 100.00 854,566.14 100.00 296,357.04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93,559.71万元、852,179.35万元、996,572.93万元和1,037,757.13万元。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中,占比较高的是资本公积、股本及未分配利润。2023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末增加558,619.64万元,增幅为190.29%,主要是募集配套资金到账、盈利和分红共同影响导致。2024年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144,393.58万元,增幅为16.94%,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注资、盈利和分红共同影响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2024年末增加41,184.2万元,增幅为4.13%,主要是盈利4.26亿元所致。

1、股本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股本分别为64,015.83万元、154,031.53万元、154,121.93万元和154,121.93万元。

2023年末发行人股本较2022年末增加90,015.70万元,具体变动明细及原因如下:

表:发行人2023年股本金额变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增减变动(+、一) 2023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本金额 82,042.07 13,344.69 - 76,309.41 361.60 90,015.70 172,057.76

2023年股本金额变动原因主要为:①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23年2月16日上市,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后的净额为448,562.13万元,其中计入股本13,344.6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5,217.44万元;②根据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公司以2023年5月24日的股本95,386.76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76,309.41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了76,309.41万元,相应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了76,309.41万元;③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93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361.6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38元/股。基于上述,公司收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5,199.81万元,其中361.60万元计入股本,4,838.2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4年末发行人股本较2023年末增加90.40万元,具体变动明细及原因如下:

表:发行人2024年股本金额变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本次增减变动(+、一) 2024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本金额 172,057.76 90.40 90.40 172,148.16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90.4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5元/股。基于上述,截至2024年11月7日止,公司合计收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252.04万元(相应增加了库存股1,252.04万元),其中90.40万元计入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720,577,649.00元变更为1,721,481,649.00元。

2、资本公积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公司的资本公积分别为124,364.66万元、488,947.87万元、546,057.88万元和544,224.94万元。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本溢价 544,224.94 546,057.88 488,110.90 124,364.66

其他资本公积 - - 836.97 -

合计 544,224.94 546,057.88 488,947.87 124,364.66

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2年末增加364,583.21万元,具体变动情况见下:

表:发行人2023年末资本公积变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3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 124,364.66 440,055.64 76,309.41 488,110.90

其他资本公积 - 836.97 - 836.97

合计 124,364.66 440,892.62 76,309.41 488,947.87

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较2022年末增加363,746.24万元,变动原因详见“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二、重大会计科目及重要财务指标、(二)权益变动分析1、股本。”

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较2022年末增加836.97万元,主要是2023年发行人确认股权激励费用815.09万元以及因股份支付期末股价与授予日股价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21.88万元。

3、未分配利润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5,901.13万元、176,675.49万元、265,120.70万元和308,137.83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713.65 1,067,641.30 474,387.72 313,15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832.32 858,197.91 349,994.62 134,337.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81.33 209,443.39 124,393.10 178,814.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6.25 75,151.85 685,059.57 1,858.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8,123.42 504,433.07 1,227,378.43 497,659.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007.18 -429,281.22 -542,318.86 -495,801.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3,400.00 1,031,152.02 1,046,199.91 744,49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857.16 481,277.05 627,190.18 401,274.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542.84 549,874.97 419,009.73 343,218.6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417.00 330,037.15 1,083.97 26,231.85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为26,231.85万元、1,083.97万元、330,037.15万元和82,417.00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8,814.70万元、124,393.10万元、209,443.39万元和86,881.33万元。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85,050.29万元,增幅为68.37%,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881.33万元。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均为正数,且维持在12亿元以上,主要因为IDC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期,业务量和收入稳定增长。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均维持较好水平,主要系发行人IDC及增值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销售收入持续增加,同时带来现金流入的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95,801.45万元、-542,318.86万元、-429,281.22万元和-317,007.18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加快投资,长期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343,218.60万元、419,009.73万元、549,874.97万元和312,542.84万元。最近3年,发行人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持续为正且金额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取得的长期借款和融资租赁款不断增加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偿债指标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指标

偿债指标 2025年3月末/2025年1-3月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度 2022年末/2022度

资产负债率(%) 63.56 63.11 63.34 81.49

流动比率(倍) 1.61 1.49 1.17 0.97

速动比率(倍) 1.34 1.19 0.99 0.97

EBITDA(万元) - 283,705.59 229,013.94 161,088.79

EBITDA利息倍数(倍) - 5.24 4.89 3.38

注: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在资产流动性方面,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97、1.17、1.49和1.61,速动比率分别为0.97、0.99、1.19和1.34。最近三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波动,整体维持在较高水平。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1.49%、63.34%、63.11%和63.56%,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38倍、4.89倍和5.24倍。最近三年,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高水平。

2、公司融资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的贷款未出现逾期支付本息情况,具有良好的资信水平,基于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公司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共获得360.08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充足。

(五)营运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营运指标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06 4.04 6.05 8.39

存货周转率(次) 0.34 1.76 5.80 1,660.40

注: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处理。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39、6.05、4.04和1.06。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但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23年公司新开拓及交付业务导致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增加。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60.40、5.80、1.76和0.34。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行业内较高的水平,但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AIDC业务规模扩大导致期末高性能服务器及拆改配材料存货增加所致。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19,800.70 436,482.95 435,078.83 271,474.07

营业成本 60,229.78 222,913.29 223,751.27 127,288.89

销售费用 63.43 240.08 278.92 402.81

管理费用 4,065.33 14,462.10 16,791.94 12,104.28

研发费用 3,454.35 15,047.62 10,124.14 9,680.25

财务费用 6,400.57 24,741.79 12,465.82 8,346.89

其他收益 129.29 29,003.47 3,905.81 4,698.97

投资收益 - 1,525.13 5,864.78 7,093.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131.55 -264.38 -438.22 -92.21

营业利润 43,963.60 182,790.28 177,969.36 122,903.71

利润总额 44,112.17 182,926.95 177,730.57 122,611.69

净利润 42,635.21 181,869.94 175,771.40 119,702.16

营业毛利率 49.73 48.93 48.57 53.11

净资产收益率 3.52 19.50 22.54 38.80

总资产收益率 1.53 7.65 8.94 8.94

1、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率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71,474.07万元、435,078.83万元、436,482.95万元和119,800.70万元。

(2)主营业务毛利润、毛利率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的毛利润、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毛利润、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收入 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IDC业务及AIDC业务 119,800.70 60,229.78 59,570.92 49.73%

项目 2024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IDC业务及AIDC业务 436,482.95 222,913.29 213,569.66 48.93%

项目 2023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IDC业务及AIDC业务 435,078.83 223,751.27 211,327.56 48.57%

项目 2022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IDC业务及AIDC业务 271,474.07 127,288.89 144,185.18 53.11%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末,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3.11%、48.57%、48.93%及49.73%,毛利率较为稳定。

2、期间费用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3.43 0.05 240.08 0.06 278.92 0.06 402.81 0.15

管理费用 4,065.33 3.39 14,462.10 3.31 16,791.94 3.86 12,104.28 4.46

研发费用 3,454.35 2.88 15,047.62 3.45 10,124.14 2.33 9,680.25 3.57

财务费用 6,400.57 5.34 24,741.79 5.67 12,465.82 2.87 8,346.89 3.07

合计 13,983.69 11.67 54,491.58 12.48 39,660.82 9.12 30,534.23 11.25

注:上表中的占比为各期间费用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四项合计分别为30,534.23万元、39,660.82万元、54,491.58万元和13,983.69万元,期间费用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1.25%、9.12%、12.48%和11.67%。2023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9,126.59万元,增幅为29.89%;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3年度增加14,830.76万元,增幅为37.39%。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持续增加,主要是因为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分析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92.21万元、-438.22万元、-264.38万元和-131.55万元。2023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2年增加346.01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增长所致。

4、其他收益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4,698.97万元、3,905.81万元、29,003.47万元和129.29万元。发行人其他收益来源分为政府补助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5、投资收益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7,093.09万元、5,864.78万元、1,525.13万元和0.00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呈波动趋势,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收益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8.94 -88.64 -134.06

长期股权投资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 6,877.15

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350.00 350.00 350.00

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324.07 5,730.81 -

利率互换产品投资收益 - 0.00 -127.39 -

6、营业外收入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85万元、428.55万元、387.76万元和159.57万元,近三年营业外收入呈上升趋势。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由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和其他事项构成,公司最近三年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所示:

表:公司近三年营业外收入分类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政府补助 17.75 17.70 0.76

其他 65.55 7.70 5.0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 304.46 403.15 -

合计 387.76 428.55 5.85

7、净利润分析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119,702.16万元、175,771.40万元、181,869.94万元和42,635.21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拓展顺利,盈利能力增长所致。

(七)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1、核心资源的稀缺性优势

公司于2009年开始布局一线城市周边区域,较早掌握了一线城市周边稀缺的土地、能耗、电力等核心基础资源。首先,由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人口密度大、总部企业多、经济繁荣、产业集群程度高、数据产生量巨大,使得一线城市机柜需求尤为旺盛,而公司选址又严格遵循“价值副中心服务价值核心”的原则,既满足了总部企业对数据传输低时延和快速现场服务的需求,又降低了土地、电力、人力等综合运营成本,做到了经营效益最大化。其次,随着“双碳”“东数西算”等战略深入实施,以及人工智能科技革命带来的低时延、高密度算力需求,一线城市及其周边的土地和能耗限制更加严格、电力资源日益紧张,使得全国一线城市的优质机柜资源更具有稀缺性。

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严格遵循“土地、能耗先行”“稳健布局”的投建原则,于2010年首次出手,布局了京津冀核心节点,该京津冀园区节点规划约13万架机柜,并取得土地、能耗、电力等核心基础资源。公司在廊坊模式走通后,于2019年开始第二次出手,先后布局了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经济圈、西北地区等四处核心节点,该四处园区节点合计规划约16万架机柜,并在“双碳”“东数西算”等政策正式出台前取得土地、能耗、电力等核心基础资源。公司在2019年布局开始实现收入后,于2023年第三次出手,布局了核心节点海南园区,该节点规划约3万架机柜,旨在完善跨境布局。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全国合计布局了约61栋智算中心、32万架机柜,且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的卫星城,已基本完成了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框架布局。综上,公司前瞻性战略布局的全国“一体化算力中心体系”核心基础资源极具稀缺性优势。

2、园区级模式的引领者优势

公司2009年率先选择园区级算力中心的模式领先行业多年。2013年以来,随着“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4G网络的普及以及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IDC行业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发展周期。互联网、云厂商逐渐成为IDC行业最大的终端客户,为应对用户非结构化数据量高速增长,以及确保与核心节点传输效率,互联网、云厂商对数据中心的“快速部署能力”和“可扩容性能力”的需求不断升级,推动了IDC行业开始逐渐向大型化、集约化发展。2021年12月20日、2022年2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京津冀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等八份复函,同意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内蒙古、贵州、甘肃、宁夏8地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标志着“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全面启动,从政策上引导数据中心向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方向发展。

公司2009年成立之初即锚定园区级算力中心的发展战略,并抓住了整个互联网爆发的窗口期,当前已在全国六大核心区域,七大算力节点均布局了园区级算力中心,积累了丰富的园区级算力中心运营经验。公司布局了1处13万架机柜园区,1处5万架机柜园区,4处3万架机柜园区及1处1.4万架机柜园区,远大于行业制定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标准(规模大于等于1万个标准机架),特别是京津冀园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园区级算力中心之一,规模和区位优势显著。除规模外,公司园区级算力中心还配套综合管廊、110KV及220KV变电站、水站等辅助设施,可供终端客户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迅速在本地算力中心扩容,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便捷的综合服务。随着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的园区级算力中心逐渐成为主流发展方向,行业资源及客户资源也呈现出向园区级算力中心集中的趋势。综上,公司前瞻性锚定园区级算力中心的模式高度契合行业发展趋势,奠定了行业引领者优势。

3、客户“高信任”壁垒的护城河优势

公司与客户经过十余年的磨合,建立了“高信任”关系,构筑了较深的“护城河”。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已然成为数字信息时代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成为互联网、云厂商的核心资产。因此,客户更倾向寻找“值得信任”的算力中心运营商作为合作伙伴,确保数据的“安全、稳定、可靠”,相比不可估量的数据价值和重金投入的服务器支出,客户服务器托管成本相对较低。

公司成立十六年来坚持以“稳定、安全、可靠、绿色”为服务宗旨,始终专注于开发及运营园区级、高等级、高效高性能、绿色的综合算力中心集群。为了满足甚至超越客户的需求及期望,公司自行培养高水平设计及运维服务团队,公司积极拓展与全球公认的数据中心权威标准组织和第三方认证机构Uptime Institute的深度合作,2024年成为其全球会员。截至2025年3月末,已有10名规划设计工程师取得了UPTIME ATD(认证Tier设计师)认证,5名规划设计工程师取得了UPTIME ATP(认证Tier专家)认证,4名机电建设工程师取得了UPTIME ATS(认证Tier专员)认证,63名运维工程师取得了UPTIME AOS(认证运维专家)认证,13名运维管理人员取得了UPTIME AOP(认证运营管理者)认证。电信运营商、终端客户与公司从少量机柜开始合作,到目前安心在公司托管上万架机柜,各方经过了十多年的磨合,期间从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公司以高品质的服务通过电信运营商及终端客户的高标准考核,各方建立了稳固且深厚的“高信任”关系。综上,公司与客户构筑的“高信任”壁垒具有较深的护城河优势。

4、“四自”模式的稳定性优势

公司“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模式有助于夯实稳定性优势。由于大型互联网、云厂商等终端客户租赁机柜数量多,服务器放置规模大以及服务器搬迁成本高等IDC业务特性,大型终端客户对IDC运营商机房的长期性、稳定性、可靠性、可持续进化等能力提出了极高要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长期主义,笃定重资产投入的发展理念,坚持“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的运营模式,在市场上深受大型互联网、云厂商等终端客户信赖,为长远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资产“自投、自持”模式具有规模大、集中度高、可靠性高、可扩容性强等优势。相较于租赁模式,“自投、自持”模式规避了租赁到期、出租方违约或周边场地限制等风险,有利于营造长期、稳定、可靠的运行环境,从而提升服务品质和客户黏性。目前,公司运营的所有算力中心均为“自持”模式,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占比较高,并与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公司资产“自建、自运维”模式具有稳定性强、运行高效等优势。公司所有算力中心均采用T3+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主要大型设备均为全球头部设备供应商的旗舰机型,安全高等级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稳定的设备提升了算力中心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公司自主培养的运维团队具备快速响应能力、高效解决问题能力、高质量客户服务能力,目前已有9栋算力中心获得UPTIMEM&O认证,有效保障了算力中心的“稳定、安全、可靠”运行。综上,公司“自投、自建、自持、自运维”模式有助于夯实稳定性优势。

5、自主进化能力优势

公司在综合算力中心领域具备极强的自主进化能力优势,这一能力正成为应对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迭代的关键。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千行百业数字化转型的持续推进,复杂和多样化的智能算力需求将愈发旺盛。算力中心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其算力密度、能效、安全性及网络时延等方面的要求愈发严格。因此,自主进化能力无疑是算力中心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前沿技术储备方面,公司秉持“研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对液冷技术、智算中心以及基于机器人和AI智能化管理系统等前沿技术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布局。公司2021年初在京津冀园区携手战略合作伙伴进行液冷项目合作,2021年底相关合作成果正式投产,经过稳定验证后,于2023年“液冷元年”交付了业内首例整栋纯液冷智算中心,实现了风冷机房向液冷机房的自主进化。2023年,公司积极把握AI发展机遇,主动承担智算中心的链主角色,联合生态伙伴,通过汇聚资源、技术、模型、算法和数据,组织构建一个从智算基础设施,到智算平台,再到智算中心整体解决方案的完整产业生态,于“智算元年”牵头在京津冀园区和长三角园区部署了大规模算力模组,以卓越的技术实力赢得终端大模型客户的信任。综上,公司在综合算力中心领域具备极强的自主进化能力优势。

6、网络安全优势

公司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优势。“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多次对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网络安全已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数字化转型的发展越来越快,互联网实现信息互联,物联网实现万物互联,数字孪生更是实现万物和信息世界的互联。算力中心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底座,更应该提高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公司成立十六年来坚持以“构筑中国信息化产业长城,夯实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底座”为愿景,重视信息安全、网络安全工作,从未发生过由于网络安全原因导致的各类事故。在股权架构方面,实际控制人持有较高控股比例,维护了控制权的稳定性,央、国企背景股东积极参股投资,支持网络安全建设。在业务经营方面,公司通过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加强对终端客户的合规性筛查,承接国家信息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国家部委客户数据,督促公司对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标准保持高度重视。综上,公司具备较强的网络安全优势。

三、有息债务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131,528.03万元、1,206,305.45万元、1,690,617.96万元和1,944,690.51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6.74%、81.70%、85.56%和87.7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表:发行人三年及一期末有息债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0,003.06 2.06 10,010.69 0.59 10,011.31 0.83 - -

其他流动负债 100,824.03 5.18 100,131.39 5.92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3,049.51 13.53 242,121.33 14.32 183,599.48 15.22 141,548.20 12.51

长期借款 1,193,806.14 61.39 1,050,044.90 62.11 760,077.94 63.01 811,702.94 71.74

长期应付款 344,622.09 17.72 286,029.29 16.92 249,292.44 20.67 178,042.49 15.73

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 2,385.68 0.12 2,280.36 0.14 3,324.28 0.27 234.40 0.02

合计 1,944,690.51 100.00 1,690,617.96 100.00 1,206,305.45 100.00 1,131,528.03 100.00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情况、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分布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有息) 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抵押+质押+保证 - - - - 53,068.94 20.17 721,147.94 60.41 21,710.75 6.30 - -

抵押+保证 - - - - 79,461.95 30.21 416,818.20 34.92 66,241.26 19.22 - -

质押+保证 - - - - 39,728.37 15.10 - - 149,344.86 43.34 - -

质押 - - - - 19,806.56 7.53 - - 62,101.91 18.02 - -

保证 - - - - 69,941.50 26.59 53,760.00 4.50 45,223.31 13.12 - -

其他 40,003.06 100.00 100,824.03 100.00 1,042.19 0.40 2,080.00 0.17 - - 2,385.68 100.00

合计 40,003.06 100.00 100,824.03 100.00 263,049.51 100.00 1,193,806.14 100.00 344,622.09 100.00 2,385.68 100.00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有息) 其他非流动负债(有息)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40,003.06 100.00 100,824.03 100.00 263,049.51 100.00 - - - - - -

1-2年 - - - - - - 157,685.24 13.21 117,119.40 33.98 1,014.32 42.52

2-5年 - - - - - - 528,848.10 44.30 201,589.68 58.50 1,050.78 44.04

5年以上 - - - - - - 507,272.80 42.49 25,913.01 7.52 320.58 13.44

合计 40,003.06 100.00 100,824.03 100.00 263,049.51 100.00 1,193,806.14 100.00 344,622.09 100.00 2,385.68 100.00

(一)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有息负债中间接融资主要由银行借款及融资租赁构成,主要间接融资如下:

表: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间接融资借款明细

单位:亿元、%

借款单位 借款银行 金额 起始日期 截止日期 利率 类型

润泽科技 市场投资人 10.00 2024.11.27 2025.08.24 2.56 债券

润泽发展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85 2021.01.20 2026.12.25 3.96 固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6.00 2024.08.30 2032.05.27 3.05 固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0 2024.12.31 2032.05.27 3.05 固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00 2025.03.06 2025.10.09 2.30 信用证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4 2020.03.31 2027.03.31 4.65 融资型租赁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80 2020.09.17 2027.09.17 3.83 融资型租赁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98 2020.06.30 2028.06.30 3.83 融资型租赁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 2.98 2023.12.11 2025.12.05 3.00 流贷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 3.00 2024.08.28 2032.05.27 3.15 固贷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 3.00 2025.01.02 2032.05.27 3.15 固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99 2023.12.12 2025.12.08 2.50 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7.20 2022.03.27 2029.06.25 2.55 固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6.50 2022.06.26 2029.01.24 2.55 固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4.39 2025.02.25 2027.2.24 2.50 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0.75 2024.03.21 2026.03.20 2.50 流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0.00 2024.06.28 2032.05.27 2.51 固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7.45 2023.06.29 2031.06.21 3.35 固贷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55 2022.01.29 2029.12.31 4.90 融资型租赁

2.67 2022.02.09 2030.01.07 4.90 融资型租赁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45 2024.01.23 2032.01.23 3.39 融资型租赁

4.45 2024.01.23 2032.01.23 3.39 融资型租赁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25 2023.04.27 2028.04.27 3.29 融资型租赁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7.50 2023.11.24 2028.11.24 3.39 融资型租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5.97 2024.08.29 2032.05.27 2.61 固贷

1.03 2025.01.02 2032.05.27 3.15 固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0 2024.08.30 2032.05.27 3.05 固贷

1.53 2024.09.05 2032.05.27 3.05 固贷

1.47 2024.12.31 2032.05.27 3.05 固贷

3.00 2025.01.01 2032.05.27 3.05 固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4.50 2024.09.03 2032.05.27 2.61 固贷

3.30 2025.01.05 2032.05.27 2.91 固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00 2025.01.07 2025.12.30 1.65 信用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00 2025.02.28 2028.02.27 2.40 流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4.00 2025.03.31 2026.03.31 2.75 流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00 2025.02.07 2026.02.02 1.70 信用证

广东润惠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13 2021.12.31 2028.12.31 3.85 融资型租赁

广东润惠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1.98 2021.12.08 2028.11.15 3.29 固贷

浙江泽悦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17.25 2023.06.30 2033.06.15 3.25 固贷

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67 2024.01.22 2029.01.25 4.34 融资型租赁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0 2025.01.20 2035.01.09 3.58 固贷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6.00 2025.03.21 2029.03.21 3.39 融资租赁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00 2025.03.28 2029.03.28 3.40 融资租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分行 0.60 2025.01.22 2026.03.16 1.80 信用证

惠州润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4.82 2022.06.29 2030.04.24 4.16 固贷

润友科技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新片区分行 0.22 2022.11.30 2047.11.28 2.60 固贷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新片区分行 1.60 2023.04.27 2040.03.02 2.65 固贷

0.40 2024.01.01 2040.03.02 2.30 固贷

0.10 2024.02.02 2040.03.02 2.30 固贷

0.40 2024.02.06 2040.03.02 2.30 固贷

0.22 2024.11.08 2040.03.02 2.30 固贷

0.32 2025.01.23 2040.03.02 2.30 固贷

重庆润泽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52 2022.12.30 2032.06.29 2.80 固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6.06 2023.09.28 2032.06.29 3.31 固贷

(二)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明细

单位:亿元、年、%

已发行未到期债券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发行期限 利率 起息日期 还本付息方式 付息兑付情况

24润泽科技SCP001(科创票据) 10.00 10.00 0.74 2.56 2024.11.27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正常存续

25润泽科技SCP001(科创票据) 10.00 10.00 0.74 2.21 2025.04.15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正常存续

合计 20.00 20.00 - - - - -

四、关联交易

(一)主要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是京津冀润泽,直接持有润泽科技61.1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超男、李笠、张娴,截至2025年3月末,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和间接通过京津冀润泽、北京天星汇控制发行人61.46%的股权,主要信息如下:

表: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京津冀润泽(廊坊)数字信息有限公司 河北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0 61.14

2、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9,999.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100% - 反向购买

广州广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100.00% 设立

广东润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570.36 广东省佛山市 广东省佛山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50.12% 设立

惠州润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65.00% 设立

浙江泽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65.00% 设立

重庆润泽智惠大数据有限公司 30,000.00 重庆市 重庆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65.00% 设立

润友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0,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100.00% 设立

兰州润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省兰州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100.00% 设立

润悦(龙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65.00% 设立

北京慧运维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数据中心运维服务 - 100.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烽火台设备有限公司 5,000.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等 - 100.00% 设立

海南润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海南省海口市 海南省海口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90.00% 设立

浙江烽火台设备有限公司 5,0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等 - 100.00% 设立

河北润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100.00% 设立

河北润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数据中心建设、运营 - 100.00% 设立

3、其他关联方

表:发行人主要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1 李孝国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超男之配偶

2 映山红酒店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3 数据信息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 智惠新仓购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5 天童通信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6 润泽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关联资金占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2024年度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本期发生额

映山红酒店 住宿与餐饮服务 市场定价 2,245.24

数据信息 商品采购 市场定价 892.81

数据信息 会议服务 市场定价 73.46

智惠新仓购 商品采购 市场定价 855.05

2、关联租赁

2024年度,发行人承租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表:2024年度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支付的租金 本期确认的利息支出

1 天童通信 通信管网 418.08 -

2 数据信息 办公楼 935.08 18.78

3、关联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1 广东润惠 169,821.94 2021年12月8日 2028年11月15日 否

2 重庆润泽 33,990.00 2023年9月28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3 重庆润泽 26,644.00 2024年1月9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4 重庆润泽 45,200.00 2022年12月30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5 惠州润信 48,186.00 2022年6月29日 2030年4月24日 否

6 浙江泽悦 172,500.00 2023年6月30日 2033年6月15日 否

7 润友科技 13,144.75 2023年4月27日 2040年3月2日 否

8 润泽发展 74,520.00 2023年6月29日 2031年6月21日 否

9 润泽发展 29,800.00 2023年12月11日 2025年12月5日 否

10 润泽发展 45,000.00 2024年9月3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1 润泽发展 80,000.00 2024年8月30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2 润泽发展 50,000.00 2024年8月30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3 润泽发展 59,700.00 2024年8月29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4 润泽发展 30,000.00 2024年8月28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5 润泽发展 19,900.00 2024年7月19日 2026年7月10日 否

16 润泽发展 100,000.00 2024年6月28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17 浙江泽悦 43,934.87 2024年1月22日 2029年1月25日 否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京津冀润泽、天童通信、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21,000.00 2021年1月20日 2026年12月25日 否

天童通信、周超男、李笠、张娴 169,821.94 2021年12月8日 2028年11月15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天童通信、京津冀润泽 72,000.00 2022年3月27日 2029年6月25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天童通信、京津冀润泽 65,000.00 2022年6月26日 2029年1月24日 否

京津冀润泽、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48,186.00 2022年6月29日 2030年4月24日 否

京津冀润泽、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45,200.00 2022年12月30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京津冀润泽、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33,990.00 2023年9月28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京津冀润泽、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26,644.00 2024年1月9日 2032年6月29日 否

京津冀润泽 80,000.00 2023年11月24日 2028年11月24日 否

润泽数字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张娴、李笠 29,800.00 2023年12月11日 2025年12月5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 19,900.00 2023年12月12日 2025年12月8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91,870.97 2024年1月23日 2032年1月23日 否

周超男 33,333.33 2021年12月31日 2028年12月31日 否

天童通信、周超男 19,845.00 2020年9月17日 2027年9月17日 否

天童通信、周超男 21,376.00 2020年6月30日 2028年6月30日 否

天童通信、周超男 16,235.00 2020年3月31日 2027年3月31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100,000.00 2024年6月28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19,900.00 2024年7月19日 2026年7月10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30,000.00 2024年8月28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59,700.00 2024年8月29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50,000.00 2024年8月30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80,000.00 2024年8月30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45,000.00 2024年9月3日 2032年5月27日 否

京津冀润泽、周超男、李孝国 10,000.00 2024年9月12日 2025年3月12日 否

周超男、李孝国、李笠、张娴 7,506.96 2024年3月21日 2026年3月20日 否

合计 1,196,309.20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截至2024年末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945.66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的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应付关联方款项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天童通信 28.56

应付账款 映山红酒店 997.50

应付账款 数据信息 551.22

应付账款 智惠新仓购 175.65

合计 / 1,752.93

(三)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及相关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联方交易定价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确保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真实状况;充分论证此项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价格和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五、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对本期债券发行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因融资而抵押的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账面余额为886,299.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31%,占净资产的比例为76.74%。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受限资产名称 抵押/质权人 期限

货币资金 4,130.77 4,130.77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7/4-2025/1/4

货币资金 3,428.35 3,428.35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7/26-2025/1/26

货币资金 5,174.49 5,174.49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8/16-2025/2/16

货币资金 2,566.04 2,566.04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货币资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2/5-2025/6/5

货币资金 9.60 9.60 土地复垦保证金 货币资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营业部 2024/2/1-恢复土地复垦之日

小计 15,309.25 15,309.25 —— —— —— ——

应收账款 1,325.92 1,274.00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3/31-2027/3/31

应收账款 6,897.31 6,862.83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9/17-2027/9/17

应收账款 3,371.16 3,354.31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1/1/20-2026/12/25

应收账款 3,392.39 3,293.64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1/12/8-2028/11/15

应收账款 4,938.19 4,913.50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2/1/29-2029/12/31

应收账款 8,844.98 8,800.74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3/11/24-2028/11/24

应收账款 5,289.34 5,262.90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3/4/27-2028/4/27

应收账款 3,847.43 3,828.19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1/23-2032/1/23

应收账款 21.99 21.88 应收账款质押 租赁服务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4/8/30-2032/5/27

小计 37,928.71 37,611.99 —— —— —— ——

固定资产 25,435.80 15,229.27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3/31-2027/3/31

固定资产 26,205.38 17,928.68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6/30-2028/6/30

固定资产 17,602.91 15,743.87 融资租赁抵押 房屋建筑物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9/17-2027/9/17

固定资产 14,916.57 7,209.30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9/17-2027/9/17

固定资产 19,520.12 16,322.15 银行借款抵押 房屋建筑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1/1/20-2026/12/25

固定资产 8,642.05 4,963.80 银行借款抵押 机器设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1/1/20-2026/12/25

固定资产 45,651.37 33,898.84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1/12/31-2028/12/31

固定资产 65,556.12 58,767.69 银行借款抵押 房屋建筑物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1/12/8-2028/11/15

固定资产 39,982.22 38,294.08 银行借款抵押 机器设备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1/12/8-2028/11/15

固定资产 39,092.83 31,095.69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2/1/29-2029/12/31

固定资产 35,435.03 34,339.40 银行借款抵押 房屋建筑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3/27-2029/6/25

固定资产 4,265.63 3,058.65 银行借款抵押 机器设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3/27-2029/6/25

固定资产 23,988.97 23,253.62 银行借款抵押 房屋建筑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6/26-2029/1/24

固定 7,215.23 5,111.73 银行借款抵 机器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2022/6/26-2029/1/24

资产 押 备 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固定资产 146,384.91 131,337.79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3/11/24-2028/11/24

固定资产 89,293.36 71,435.11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23/4/27-2028/4/27

固定资产 75,873.74 74,564.70 银行借款抵押 房屋建筑物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2023/6/30-2033/6/15

固定资产 51,816.97 47,681.39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1/22-2029/1/25

固定资产 29,526.71 26,856.25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1/23-2032/1/23

固定资产 25,532.28 23,154.64 融资租赁抵押 机器设备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4/1/23-2032/1/23

小计 791,938.20 680,246.65 —— —— —— ——

无形资产 1,852.44 1,562.23 融资租赁抵押 土地使用权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9/17-2027/9/17

无形资产 1,822.33 1,574.78 融资租赁抵押 土地使用权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020/6/30-2028/6/30

无形资产 7,399.78 6,656.51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021/12/8-2028/11/15

无形资产 3,636.93 3,321.73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2023/6/30-2033/6/15

无形资产 459.77 354.79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1/1/20-2026/12/25

无形资产 8,368.98 7,683.64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6/29-2030/4/24

无形资产 3,920.77 3,573.97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2022/12/30-2032/6/29

无形资产 1,605.20 1,420.61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3/6/29-2031/6/21

无形资产 1,393.93 1,233.63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3/27-2029/6/25

无形资产 1,582.37 1,400.40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2/6/26-2029/1/24

无形资产 4,753.45 4,349.41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新片区分行 2023/4/27-2040/3/2

无形资产 4,327.44 4,255.32 银行借款抵押 土地使用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2024/8/30-2032/5/27

小计 41,123.39 37,387.02 —— —— —— ——

合计 886,299.55 770,554.91 —— —— —— ——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衍生品。

八、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海外投资事项。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暂无其他债务融资计划。发行人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灵活调整发行安排。

十一、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在多家金融机构共获得360.08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141.92亿元。各主要合作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535,000.00 308,307.00 226,693.00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4,600.00 164,020.00 510,580.00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80,000.00 169,822.00 110,178.00

4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

5 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分行 181,000.00 89,800.00 91,200.00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山支行 180,000.00 180,000.00 -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

8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40,000.00 240,000.00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341,000.00 108,500.00 232,500.00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11,000.00 81,520.00 29,480.00

11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20,000.00 120,000.00 -

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148,000.00 78,000.00 70,000.00

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70,000.00 70,000.00 -

14 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

15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自贸区试验新片区分行 41,160.00 32,560.00 8,600.00

1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60,000.00 140,000.00

17 其他金融机构 149,000.00 149,000.00 -

合计 3,600,760.00 2,181,529.00 1,419,231.00

二、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征信系统中未出现不良信贷信息和欠息信息等不良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直接债务融资产品,无违约等不良记录。

三、直接债务融资产品历史兑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发行债券两期,目前尚处于存续期,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年、%

已发行未到期债券

债券简称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发行期限 利率 起息日期 还本付息方式 付息兑付情况

24润泽科技SCP001(科创票据) 10.00 10.00 0.74 2.56 2024.11.27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正常存续

25润泽科技SCP001(科创票据) 10.00 10.00 0.74 2.21 2025.04.15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正常存续

合计 20.00 20.00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无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金融业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性规范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并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此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信息披露负责部门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准备监管机构或发行场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则和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及时将关于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知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公司做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并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

本次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董磊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职务 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楼庄路9号

电话 0316-6081283

传真 0316-6081283

电子信箱 donglei@rangeidc.com

二、本次发行相关文件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至少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3、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定期财务报告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按以下要求定期披露财务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安排

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五、本息兑付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对于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在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袁善超

联系方式:010-6663592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

邮箱:yuanshancha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uanshanchao@citicbank.com或寄送至袁善超、010-66635929、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持有人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持有人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投资者保护条款

无。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楼庄路9号

法定代表人 : 周超男

注册资本 : 172,148.16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 董磊

电话 : 0316-6081283

传真 : 0316-6081283

邮政编码 : 06500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 方合英

联系人 : 李雨桥

电话 : 010-66635907

传真 : 010-65559220

邮政编码 : 10002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A单元

负责人 : 王丽

联系人 : 杜航亮

电话 : 010-52682888

传真 : 010-52682999

邮政编码 : 100033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肖厚发

联系人 : 武丽

电话 : 010-66001391

传真 : 010-66001391

邮政编码 : 100029

五、评级机构

名称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 : 王少波

联系人 : 崔濛骁、王煜彤

电话 : 010-85679696

传真 : 010-85679228

邮政编码 : 100000

六、托管人

名称 :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 马贱阳

联系人 : 发行岗

电话 : 021-63326662

传真 : 021-63326661

邮政编码 : 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 :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 : 郭仌

联系人 : 发行部

电话 :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 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法律意见》;

(四)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

名称: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开发区楼庄路9号

法定代表人:周超男

经办人:董磊

联系电话:0316-6081283

传真:0316-6081283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经办人:李雨桥

联系电话:010-66635907

传真:010-6555922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经营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存货周转率(次)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

盈利指标

总资产收益率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债务结构指标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偿债能力指标

全部债务 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EBITDA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长期待摊

EBITDA全部债务比 EBITDA/全部债务(全部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债务资本比率 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全部债务)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