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主体信用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AAA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将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第一章释义...................................................................................................................8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13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17
一、主要发行条款.............................................................................................................................17
二、集中簿记建档安排.....................................................................................................................1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1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21
二、公司承诺.....................................................................................................................................21
三、偿债保障措施.............................................................................................................................21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22
一、公司基本情况.............................................................................................................................22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22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26
四、公司的独立性情况.....................................................................................................................27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8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34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41
八、公司业务状况.............................................................................................................................50
九、公司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66
十、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68
十一、公司所在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71
十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77
第六章公司主要财务状况.........................................................................................80
一、历史财务数据.............................................................................................................................80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97
三、有息债务...................................................................................................................................118
四、公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121
五、或有事项...................................................................................................................................127
六、受限资产情况...........................................................................................................................127
七、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127
八、重大理财产品投资...................................................................................................................128
九、海外投资情况...........................................................................................................................128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28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状况...........................................................................................129
一、公司主要银行授信情况...........................................................................................................129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129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发行情况...........................................................................................129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担保情况...............................................................................131
第九章税项...............................................................................................................132
一、增值税.......................................................................................................................................132
二、所得税.......................................................................................................................................132
三、印花税.......................................................................................................................................132
四、税项抵销...................................................................................................................................132
第十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33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33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34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35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136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37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37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37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3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3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41
六、其他...........................................................................................................................................142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44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145
一、置换...........................................................................................................................................145
二、同意征集机制...........................................................................................................................145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49
一、违约事件...................................................................................................................................149
二、违约责任...................................................................................................................................149
三、发行人义务...............................................................................................................................149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49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50
六、处置措施...................................................................................................................................150
七、不可抗力...................................................................................................................................151
八、争议解决机制...........................................................................................................................151
九、弃权...........................................................................................................................................151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53
第十六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154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57
一、备查文件...................................................................................................................................157
二、查询地址...................................................................................................................................157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59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1、核心风险提示
(1)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07,525.85万元、908,203.78万元和1,034,504.6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59.09%、61.59%和64.07%。2022-2024年末,刚性债务分别约为79亿元、92亿元和105亿元,较快增长的刚性债务未来可能导致特定期间集中兑付。尽管当前发行人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且已着手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进行调整,但发行人刚性负债占比较高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总体偿付能力,对本次债券的偿付造成一定影响。
(2)关联交易管理风险
2024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合计18.88亿元,占同期营业成本21.30%;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合计13.4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11.00%。对于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劳务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如出现不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将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增加关联交易风险。
(3)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通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国家信息产业政策调整、对不同通信标准或不同技术的支持力度会影响通信设备制造商的产品销售。若相关政策执行不及预期,或发生其他不利变化,会影响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从而对发行人发展的可持续性带来风险。
2、情形提示
1、2022-2024年,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17,024.95万元、121,873.02万元和39,314.5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6,124.14万元、117,693.79万元、58,125.41万元。营业利润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82,558.47万元,降幅为67.74%;净利润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59,568.38万元,降幅为50.61%,主要原因系2024年全球光纤光缆行业传统产品有效需求不足、价格持续承压,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及利润水平下降。
2、2025年4月17日,公司股东德拉克科技因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需求考虑而减持公司H股股份,通过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28,246,771股H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3%。减持后德拉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3.73%下降至20.00%。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A股股份。
除此以外,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及MQ.8表(股权委托管理)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以上事项对企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五、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六、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七、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长飞光纤/长飞/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次中期票据” 指 指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金额为5亿元,期限为5年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负责实际集中簿记建档操作者,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根据《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中期票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行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三年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
“华信”、“中国华信” 指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德拉克科技” 指 荷兰德拉克通信科技有限公司(Draka ComteqB.V.)。
“普睿司曼” 指 PrysmianS.p.A.。
“长江通信” 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 指 在中国内地注册公司获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宁波睿图”、“武汉睿图” 指 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武汉睿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盈”、“武汉睿腾” 指 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武汉睿腾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麒”、“武汉睿鸿” 指 宁波睿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武汉睿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睿越”、“武汉睿越” 指 宁波睿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武汉睿越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RU” 指 英国商品研究所。就光通信领域,CRU为全球知名的独立第三方市场分析机构。其定期对全球的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产品的需求、生产、贸易、库存及价格情况,以及全球光通信重点市场如亚太、欧洲、北美和新兴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并发布收费研究报告。
“特发信息” 指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永鼎股份” 指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通鼎互联” 指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光纤预制棒” 指 一根圆柱形的高纯度玻璃棒,中心部分(“芯层”)是折射率较高的玻璃材料,表层部分(“包层”)是折射率较低的玻璃材料。光纤预制棒是生产光纤的原材料。
“光纤” 指 一种传输光束的介质,由芯层、包层和涂覆层构成。根据材料、工艺和性质的不同,包括低水峰光纤(抑制氢氧根离子造成的水峰损耗,从而增加光谱带宽)、低衰减光纤(减少光纤单位长度的传输损失)、色散补偿光纤(具有负色散的光纤,用来抵消标准光纤的色散现象)、抗弯曲光纤(减少弯曲造成的损耗)、保偏光纤(能够传输线偏振光)等类型。光纤是生产光缆的原材料。
“单模光纤” 指 单模光纤(Single Mode Fibre)是指纤芯直径较小,与光波长数量级相当,只允许光用一种模式传播的光纤。单模光纤模间色散很小,衰减小,适用于远程通讯。
“多模光纤” 指 多模光纤(Multi Mode Fibre)是指纤芯直径远大于光波长,允许光以多种模式传播的光纤。多模光纤适用于低速率、短距离的传输,在长距离传输之后会产生时延差以及频谱变宽、色散大等问题。
“中继器” 指 信号强化设备,用来加强缆线上的信号,把信号送得更远,以延展网络长度。当电子信号在光缆上传送时,信号强度会随着传递长度的增加而递减。因此需要中继器将信号重新加强以增加数据的发送距离。
“光缆” 指 由一定数量的光纤按照一定方式组成的通信线缆。包括管道光缆、气吹光缆、架空光缆、直埋光缆等。
“套管” 指 位于涂覆层外的缓冲保护层,给光纤提供附加保护。在光缆中,这层保护可分为紧套管,即:直接在涂覆层外增加一层缓冲材料;和松套管,即:套管直径较大,光纤可在套管内自由活动并通过套管与光缆的其他部分隔离开来。
“MCVD” 指 改进的化学气相沉积法(Modified Chemical Vapour Deposition),是制造光纤预制棒的一种方法。在石英管内通过化学反应将反应物生成固态的生成物。
“PCVD” 指 等离子体化学气相沉积法(Plasma-activated Chemical Vapour Deposition)是制造光纤预制棒的一种方法。将原料通入石英玻璃衬管中,经过微波耦合将衬管中的反应气体激发成等离子态进行反应,在衬管内表面沉积形成玻璃态,当衬管中沉积了足够层数的玻璃膜后,将该衬管置于热源中加热,使之熔缩成一实心预制件,即为芯棒。
“VAD” 指 轴向气相沉积法(Vapour Axial Deposition),是制造光纤预制棒的一种方法。该种方法靶棒沉积方向是垂直的。
“OVD” 指 棒外化学气相沉积法(Outside Vapour Deposition),是制造光纤预制棒的一种方法。该种方法在棒的外表面进行气相合成物的沉积。OVD工艺既可以用于制作光纤预制棒芯层,亦可与其他芯棒制法工艺结合,用于制作光纤预制棒的外包层。
“RIC” 指 大套管法(Rodin Cylinder)预制棒工艺,是一种外包层制造技术,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光纤制造工艺。
“光纤到户”、“FTTH” 指 光纤到家庭网络(Fibre To The Home)。
“FTTx” 指 光纤连接到终端网络的总称。FTTx技术主要用于接入网络光纤化,范围从区域电信机房的局端设备到用户终端设备,局端设备为光线路终端、用户端设备为光网络单元或光网络终端。根据光纤到用户的距离来分类,可分成光纤到交换箱FTTCab(FibreTo The Cabinet)、光纤到路边FTTC(FibreTo TheCurb)、光纤到大楼FTTB(FibreTo TheBuilding)及光纤到户FTTH(FibreTo TheHome)等4种类型,统称为FTTx。
“ODN” 指 光分配网络(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在FTTx网络中提供光线路终端和光网络单元之间的光传输手段,由光纤光缆、光连接器、光分路器等无源光元件组成。
“LED” 指 发光二极管(Light-emitting Diode),是一种能发光的半导体电子元件。
“PE材料” 指 聚乙烯和其他聚合物材料。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常温下不溶于一般溶剂,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
“LTE” 指 长期演进技术(Long Term Evolution)是电信中用于 手机及数据终端的高速无线通讯标准,为高速下行分组接入过渡到4G的版本,俗称为3.9G。
“ISO/IEC”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1906年在英国伦敦正式成立,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电工标准化机构。1947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成立后,IEC便与ISO合作,根据1976年ISO与IEC的协议,将电工、电子领域之国际标准化工作,规划由IEC负责,其他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则由ISO负责,二者皆保持行政与财务上的独立性。
“骨干网” 指 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地区的高速网络,每个骨干网中至少有一个和其他骨干网进行互联互通的连接点。不同的网络供应商都拥有自己的骨干网,用以连接其位于不同区域的网络。
“AOC” 指 Active optical cable,有源光缆产品
“VAD” 指 轴向气相沉积
“4G” 指 第四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
“5G” 指 第五代移动电话行动通信标准
“G.654.E光纤” 指 公司远贝®超强超低衰减大有效面积G.654.E光纤,一种使用超低衰减工艺并结合辅助下陷包层剖面结构制成,拥有更低衰减系数和更大有效面积的新一代光纤产品。
“博创科技” 指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长芯盛” 指 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博创科技子公司
“长飞先进半导体” 指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长飞光坊” 指 长飞光坊(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四川光恒” 指 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可能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交易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但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及活跃性。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间,如果由于不能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时足额兑付。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及坏账计提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3,523.64万元、519,704.86万元和526,158.86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7.85%、17.83%和16.58%。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较短,绝大部分账龄在一年以内,且主要应收方资质较好,回款保障程度较高。但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运营资金需求量伴随业务规模扩大而迅速增加,如果不能按期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坏账计提风险。
2、存货跌价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15,871.81万元、294,135.27万元和317,576.7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1.20%、10.09%和10.01%,占比相对较高。尽管发行人已经审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市场环境发生大幅变化,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影响存货减值的因素在短期内没有消除,发行人的存货变现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规模占比较大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574,936.21万元、673,187.84万元和845,795.3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0.39%、23.10%和26.66%。
由于企业收购及海外产能布局,近年来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明显提升。如后续技术升级迭代或发生损坏,可能会产生减值的风险。
4、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07,525.85万元、908,203.78万元和1,034,504.6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59.09%、61.59%和64.07%。2022-2024年末,刚性债务分别约为79亿元、92亿元和105亿元,较快增长的刚性债务未来可能导致特定期间集中兑付。尽管当前发行人债务偿付能力较强,且已着手对企业债务期限结构进行调整,但发行人刚性负债占比较高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总体偿付能力,对本次债券的偿付造成一定影响。
5、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031.84万元、1,335,275.35万元和1,219,740.99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17,024.95万元、121,873.02万元和39,314.55万元。近年来光纤光缆行业供需关系发生一定的变化,竞争程度加剧,导致光纤光缆产品单价大幅波动。尽管发行人在行业中技术优势明显,盈利能力较强,但受行业整体环境影响营收和盈利水平有所波动,可能会使发行人的盈利水平产生波动,加大发行人的偿债压力和偿债风险。
6、投资支出规模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684.57万元、-261,369.32万元和-229,892.07万元,资金支出量较大。其中,主要是购建长期资产和并购投资的资金支付为主。若后期项目对资金投入的需求仍然较大,发行人未来将继续面临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市场供需变化及竞争加剧的风险
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产能充足,但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光纤及光缆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或终端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不利影响。
2、海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长期积极开发国际市场,海外业务收入快速提升。公司目标市场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建设环境和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国家存在着政治、战争、政策经济波动等风险。同时,海外国家的金融、法律、财税等与中国存在较大差异,汇率大幅波动也会增加海外业务的复杂性。
3、技术升级的风险
随着国内外光纤光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光纤光缆产品的升级换代,如果公司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不能及时研发成功,或者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趋势把握出现偏差,将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和竞争力。此外,随着各项技术的发展,如其他竞争者成功开发出有效替代现有技术的新技术,并快速适用于光纤光缆产品的生产制造,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利影响。公司从事的光器件与模块领域属于技术驱动的行业,技术创新和迭代节奏较快,存在现有产品和技术平台可能被新技术或新产品所替代而导致需求下降的风险。
4、新业务培育的风险
公司在不断开拓相关多元化业务。除预制棒、光纤、光缆的上下游产业延伸外,还在不断尝试新业务的培育和孵化。公司已初步布局光模块与光器件、第三代半导体、海洋工程及工业激光器等领域。这些领域,对技术研发要求高,资金投入规模相对较大,同时多元化业务布局亦对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新业务的发展达不到预期,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2022年-2024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5.78%、28.46%和26.03%。因此,如果公司无法保证主要客户的集采招标中持续保持优势,并以现有供应量持续供应产品,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受到较大冲击;同时,如果客户对公司主要产品如光纤、光缆和光纤预制棒的需求产生变化或公司竞争对手在研发能力或定价能力上强于公司,均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6、产业整合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并表境内外企业十余家,包括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南京光坊技术有限公司、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roadex TechnologiesInc.、上海圭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新加坡)有限公司、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人体外投资规模较大,在整个产业整合过程中,涉及多家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产业。随着各板块业务的发展,对发行人的经营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有可能面临一定的产业整合风险,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且较为分散,对子公司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等对发行人提出了较高的管理要求。
2、关联交易管理风险
2024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合计18.88亿元,占同期营业成本21.29%;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合计13.4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11.00%。对于发行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劳务时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如出现不公平合理的关联交易将会降低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增加关联交易风险。
3、人力资源风险
人才是企业的生命之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公司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具备出色的管理能力与丰富的市场开拓能力,还需要对行业、产品和技术有深刻的认知和积累。尽管公司已通过建立有竞争力的薪酬激励制度及激励计划等方式来维持关键团队的稳定,但公司仍无法完全规避未来关键人员流失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旦部分关键人员流失,可能为公司带来新产品、新市场开发受阻等风险。此外,公司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会随着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及业绩的增长与日俱增,保持新鲜血液的流入、培养有竞争力和稳定性的国际性专业人才团队,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如果未能持续引进、激励专业人才,并加强人才培养,公司将面临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在技术突破、产品创新、市场拓展、体系管理等方面有所落后。
4、集团策略风险
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在股东层面较为多元,有中资和外资股东,需关注股东层面对于集团策略制定、执行以及经营持续稳定性方面的影响。
(四)政策性风险
1、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千兆光网、万兆试点、5G铺设、数字中国等战略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构成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公司的主要客户是电信运营商,运营商的投资需求构成了公司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如果受到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经济发展速度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家关于通信等基础设施投资的产业政策出现调整,或运营商对通信网络的投资不及预期,则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2、税收政策风险
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在今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未能通过或国家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中期票据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企业全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3、托管方式: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4、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待偿还债券规模。
5、发行人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00元)。
6、本期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5】MTN【】号。
7、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00元)。
8、中期票据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9、中期票据期限:5年。
10、计息年度天数:平年365天、闰年366天。
11、发行价格: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
12、发行利率: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13、发行对象: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16、发行方式: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7、公告日: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
18、发行日: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
19、缴款日:2025年【】月【】日。
20、债权债务登记日:2025年【】月【】日。
21、起息日:2025年【】月【】日。
22、上市流通日:2025年【】月【】日。
23、付息日:自发行日起,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24、兑付日:2025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5、兑付价格:按中期票据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26、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27、兑付方式: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8、中期票据担保: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29、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评级结果引用自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30、中期票据担保: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31、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32、登记和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适用法律:本期中期票据所涉及的法律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9:00至2025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期间为2025年【】月【】日9:00至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日:2025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招商银行
资金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户名:招商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规模15亿元,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5亿元,募集资金中5亿元用于发行人偿还到期债务,10亿元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缺口。
二、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均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金融投资、理财投资及房地产相关业务。公司承诺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承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公司承诺在本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变更上述资金用途前,及时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有关信息。
三、偿债保障措施
作为中期票据的发行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其他融资渠道等。
(一)公司的营业收入稳定增长为本期中期票据按期偿付提供了稳定基础公司经营情况整体良好,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0亿元、133.53亿元和121.97亿元,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11.52亿元、12.16亿元和5.9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61亿元、11.77亿元和5.81亿元。
(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为本期中期票据按期偿付提供保障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5亿元、15.14亿元和17.83亿元,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成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按时足额偿付的保障。
(三)发行人良好的融资能力为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较好的流动性支持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口径)从主要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232.78亿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3.9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8.83亿元,公司具有较大的后续融资空间。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长飞光纤
英文名称:Yangtze Optical Fibre and Cable Joint Stock Limited Company
英文简称:YOFC
法定代表人:马杰
成立日期:1988年5月31日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00352X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注册资本:75,790.5108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75,790.5108万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27-68789088
传真:-
邮政编码:430073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1988年5月31日,公司前身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有限”)成立,由武汉光通信技术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与荷兰飞利浦光灯N.V.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2,900万荷兰盾,三方股东出资比例分别为25.00%、25.00%和50.00%。
2013年8月27日、2013年12月16日,长飞有限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关于长飞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2013年12月16日长飞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决定长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8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3)010112号),对长飞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进行确认,说明经审验,截至2012年12月31日长飞光纤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股本人民币479,592,598元整。
2013年12月19日,长飞光纤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公司章程》。
长飞光纤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信 179,827,794 37.50
2 德拉克科技 179,827,794 37.50
3 长江通信 119,937,010 25.00
合计 479,592,598 100.00
(二)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014年10月23日,长飞光纤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1号),核准其发行不超过183,85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4年11月6日,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举行了上市聆讯。2014年12月10日长飞光纤公开发行H股159,870,000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6869)。
2015年6月15日,毕马威华振向长飞光纤出具《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500926号),说明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10日,长飞光纤已收到公开发行H股所获得的货币资金,新增注册资本159,87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39,462,598元。
本次H股公开发行后,长飞光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信 内资股 179,827,794 28.12
2 德拉克科技 H股 179,827,794 28.12
3 长江通信 内资股 119,937,010 18.76
4 H股公众股东 H股 159,870,000 25.00
合计 639,462,598 100.00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内资股及H股股票
2015年,长飞光纤以非公开方式向核心员工发行股票开展员工持股计划以及采取一般性授权方式向机构投资者配售H股。H股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四家的机构投资者(针对H股配售部分)及两名公司外籍董事(针对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资股的发行对象为武汉睿图、武汉睿腾、武汉睿鸿及武汉睿越四家有限合伙企业,相关合伙企业的份额由拟定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有。
2015年11月23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0号),核准长飞光纤发行不超过11,869,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全部为普通股。
2015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及香港联交所批准,长飞光纤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869,000股,同时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内资股30,783,000股。其中,根据长飞光纤2015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长飞光纤的两名外籍董事杨国琦、Frank Franciscus Dorjee分别认购了705,000股及500,000股H股,武汉睿图、武汉睿腾、武汉睿鸿及武汉睿越四家有限合伙企业分别认购了内资股14,252,000股、10,768,000股、3,413,000股及2,350,000股;同时,长飞光纤向四家机构投资者配售了10,664,000股H股。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长飞光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信 内资股 179,827,794 26.37
2 德拉克科技 H股 179,827,794 26.37
3 长江通信 内资股 119,937,010 17.58
4 武汉睿图 内资股 14,252,000 2.09
5 武汉睿腾 内资股 10,768,000 1.58
6 武汉睿鸿 内资股 3,413,000 0.50
7 武汉睿越 内资股 2,350,000 0.34
8 杨国琦 H股 705,000 0.10
9 Frank Franciscus Dorjee H股 500,000 0.07
10 H股公众股东 H股 170,534,000 25.00
合计 682,114,598 100.00
(四)2016年股份转让
2016年8月22日,武汉睿腾分别与武汉睿图、武汉睿越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向其分别转让持有的公司1,648,000股和25,000股内资股。本次股份转让系因本公司对2015年度核心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及管理安排需要而作出的安排。
2016年9月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就上述股权转让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
武汉睿图、武汉睿腾、武汉睿鸿及武汉睿越所属税务局认可上述股权及合伙企业出资变动事宜系合伙企业就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的内部还原、分配及调整,不涉及溢价或退出的情况,相关转让过程已经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没有新增的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次转让完成后,长飞光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信 内资股 179,827,794 26.37
2 德拉克科技 H股 179,827,794 26.37
3 长江通信 内资股 119,937,010 17.58
4 武汉睿图 内资股 15,900,000 2.33
5 武汉睿腾 内资股 9,095,000 1.33
6 武汉睿鸿 内资股 3,413,000 0.50
7 武汉睿越 内资股 2,375,000 0.35
8 杨国琦 H股 705,000 0.10
9 Frank Franciscus Dorjee H股 500,000 0.07
10 H股公众股东 H股 170,534,000 25.00
合计 682,114,598 100.00
(五)2018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0号)核准,发行人于2018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5,790,51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24,364,52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4,337,174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800350号《验资报告》。
本次A股公开发行后,长飞光纤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信 A股 179,827,794 23.73
2 德拉克科技 H股 179,827,794 23.73
3 长江通信 A股 119,937,010 15.82
4 武汉睿图 A股 15,900,000 2.10
5 武汉睿腾 A股 9,095,000 1.20
6 武汉睿鸿 A股 3,413,000 0.45
7 武汉睿越 A股 2,375,000 0.31
8 其他外资股股东 H股 171,739,000 22.66
9 A股公众股东 A股 75,790,510 10.00
合计 757,905,108 100.00
上述事宜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75,790.5108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主要股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共有3家,为中国华信、德拉克科技和长江通信,分别持有公司23.73%、20.00%和15.82%的股份。
前三大股东情况介绍:
1、中国华信,持股比例23.73%,央企,全称为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德拉克科技,持股比例20.00%,外资上市企业(91年在荷兰上市),全称为荷兰德拉克通信科技有限公司(Draka ComteqB.V.),总部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是以研发、生产和销售线缆以及线缆系统为主的世界性跨国集团,其产品主要涵盖电信用线缆和特殊用途线缆两个方面。
3、长江通信,持股比例15.82%,央企,全称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45.SH)。第一大股东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20%;第二大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63%;第三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2.41%。控股股东为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穿透后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的股权结构分散,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股东大会,也不存在股东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的情形。
公司共有12名董事,公司股东向董事会推荐的董事在董事会席位的分配上比较均衡,其中,中国华信推荐的董事3名,德拉克科技推荐的董事3名,长江通信推荐的董事2名,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没有收到相关股东关于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
综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股权结构分散,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且也不存在虽不是本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本公司行为的主体,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的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公司主要股东,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且拥有完整的采购供应、生产研发、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系统。
(一)业务独立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在业务上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无需依赖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因与发行人主要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发行人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经营设备和配套设施,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资产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资产严格分开,并独立运营。发行人的资产未以任何形式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亦不存在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
发行人与主要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均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机构,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人事制度,做到独立运作,公司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发行人领取报酬,不存在在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领取报酬及兼职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构成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司其职。发行人已建立和完善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及市场竞争需要的独立的职能机构,各职能部门在公司管理层统一领导下运作,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未向发行人下达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财务运作独立于主要股东。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五、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有28家,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1:截至2024年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73,351,200元 湖北省武汉市 铜线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注1) 四川省成都市 人民币61,617,905元 四川省成都市 光纤通信设备器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49.8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长飞光纤光缆(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80,000港币52,000,000美元 香港 原材料贸易 100.00 - 设立
4 YOFC-Yadanarbon Fibre Company Limited 缅甸 4,000,000美元 缅甸 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进出口 50.00 20.00 不构成业务合并
5 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206,019,928元 湖北省武汉市 综合布线系统生产及销售 37.35 8.11 设立
6 PT.YangtzeOptical Fibre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21,000,000美元 印度尼西亚 光纤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70.00 - 设立
7 长飞光纤光缆沈阳有限公司 辽宁省铁岭市 人民币40,000,000元 辽宁省铁岭市 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设立
8 长飞光纤光缆兰州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 人民币30,000,000元 甘肃省兰州市 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设立
9 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 湖北省潜江市 人民币404,000,000元 湖北省潜江市 光纤、光纤预制棒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设立
10 湖北飞菱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湖北省潜江市 人民币60,000,000元 湖北省潜江市 光纤用高纯四氯化硅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设立
11 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浙江省临安市 人民币186,000,000元 浙江省临安市 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51.00 - 设立
12 Yangtze Optics Africa Holdings Proprietary Limited 南非 203,312,045.75南非兰特 南非 贸易 51.00 23.90 设立
13 中标易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111,375,000元 湖北省武汉市 计算机软硬件及咨询服务等 74.07 - 设立
14 PT.YangtzeOptics 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32,000,000美元 印度尼西亚 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9.65 70.35 设立
15 长飞宝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宝胜长飞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扬州市 人民币850,000,000元 江苏省扬州市 海底电缆、海底光缆等电线电缆及其附件的销售,海洋工程相关电缆与组件及系统的安装 70.00 - 设立
16 武汉长飞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980,000,000元 湖北省武汉市 股权类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100.00 - 设立
17 长飞光纤光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 人民币107,800,000元 天津市 光纤光缆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100.00 - 设立
18 武汉长飞智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32,000,000元 湖北省武汉市 通信、计算机、建筑智能化弱电系统等集成服务及软件开发服务 100.00 - 设立
19 长飞(湖北)电力线缆有限公司 湖北省孝感市 人民币100,000,000元 湖北省孝感市 光缆、电线电缆、电缆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51.00 - 设立
20 长飞光坊(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注3)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231,191,330元 湖北省武汉市 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的工程设计与施工及技术服务 40.76 - 设立
21 长飞光纤光缆汉川有限公司 湖北省汉川市 人民币100,000,000元 湖北省汉川市 光纤制造;光纤销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 100.00 - 设立
22 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原名: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人民币92,880,000元 江苏省苏州市 光纤、光缆及其系列产品、光有源器件和无源器件、通信终端设备、通信器材生产、销售;光缆护套材料及其它光缆原材料销售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4) 上海市 人民币286,583,638元 上海市 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及相关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19.1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长飞石英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274,425,958元 湖北省武汉市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玻璃制品 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79.70 - 设立
25 长飞武创数字技术创新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人民币20,000,000元 湖北省武汉市 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网络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 70.00 - 设立
26 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人民币304,481,558元 江苏省苏州市 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基站及其他用于支撑通讯网的新技术连接设备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上述同类产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提供售后服务、安装维修和相关技术支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活动)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 杭州临安长飞线缆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人民币1,000,000元 浙江省杭州市 电线、电缆经营;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及销售 100.00 - 设立
28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扬州市 人民币1,500,000,000元 江苏省扬州市 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海底电缆、海底光缆、光电复合缆、海底特种电缆、直流电缆、高压电缆、超高压电缆、脐带电缆、拖曳缆、OPGW等电线电缆及其附件、软接头等海洋工程用产品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注1: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恒”)及其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49.81%,持有四川光恒的表决权低于50%,但基于如下原因,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对四川光恒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a.四川光恒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由本公司提名。除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特殊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其他日常经营决策事项经过半董事通过即可;
b.四川光恒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总经理由本公司提名,财务总监由本公司委派;
c.四川光恒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d.自收购之日起,未出现非本公司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或其他股东在股东会投票不认可本公司对四川光恒的经营决策的情况。
注2: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长芯盛(武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37.35%,本公司子公司博创科技于2023年12月完成现金收购长芯盛42.29%股份,即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长芯盛的表决权合计45.46%,低于50%,但基于如下原因,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能够对长芯盛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自2023年12月25日起,本公司之子公司博创科技成为长芯盛第一大股东,持有长芯盛的表决权为42.29%,且在董事会中的席位为5席中的4席;本公司为长芯盛第二大股东,持有长芯盛的表决权为37.35%。
注3: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长飞光坊(武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坊”)及其子公司持股比例为40.76%,持有长飞光坊的表决权低于50.00%,但基于如下原因,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对长飞光坊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与合计持有长飞光坊13.11%股权的股东包括武汉楚坊佳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楚坊佳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楚坊佳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楚坊佳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楚坊佳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取得了全部该等13.11%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代表53.87%股权的表决权。
注4: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科技”)及其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9.17%,持有博创科技的表决权低于50%,但基于如下原因,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能够对博创科技实施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a.博创科技原控股股东ZHU WEI及其夫人WANG XIAOHONG对博创科技持股比例超过11%(注释),根据相关协议,除非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所持有的博创科技股份合计占博创科技总股本的比例达到或超过ZHU WEI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比例15个百分点,否则ZHU WEI及WANG XIAOHONG无偿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博创科技剩余股份 (包括该等股份因配股、送股、转增股等而增加的股份)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部分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前述放弃表决权对应的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召开和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及关于需股东表决的相关事项的表决权;
(注释:2024年10月16日,ZHU WEI与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代表“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量化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受让ZHU WEI持有的博创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00,000股股份,占博创科技总股本5.0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过户尚未完成。预计即使过户完成后,本公司与ZHU WEI及其关联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比例之差仍未超过15个百分点)
b.本公司为博创科技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份由众多股东广泛持有,股权分散;除本公司外,无单个持有表决权比例超过5%的股东。
c.本公司拥有博创科技董事会中的9个席位中的5席,可通过董事会控制博创科技日常经营。
公司主要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1、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
长飞光纤潜江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8日,注册资40,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纤预制棒、光纤、石英玻璃制品、二氧化硅、光缆、电线、电缆、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零件、电子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通信设备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19,207.97万元,所有者权益103,757.04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8,529.71万元,净利润3.3,885.59万元。
2、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8日,注册资本28,658.36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光纤、光元器件、电子元器件、集成光电子器件、光电子系统及相关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53,641.77万元,所有者权益241,014.04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4,745.35万元,净利润21,072.90万元。
(二)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
(一)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
图表5-2: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公司章程》并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组成的治理结构体系;同时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各项议事规则和程序,形成了集中控制、分级管理、责权利分明的管理机制,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公司内部主要职能部门职责情况
集团战略与企业发展中心:负责集团层面战略管理、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管理等相关工作。
集团运营质量中心:负责公司工程基建项目、集团质量管理、集团供应链管理、物流与采购管理等相关工作。
全国重点实验室:遵照科技部关于《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国科发基(2012)716号]和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等要求,申建、运行管理及发展长飞国重及高度相关的政府创新平台,含长飞国重的优化重组、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光谷实验室和人才基地等的主建或共建,为国家或行业集聚战略科技力量,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战略落地,提供科技资源和平台支撑,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中央研究院:开展基础研发、新业务开展所需的产品开发、确定技术标准、以及进行集团范围内的研发管理工作和科研成果管理。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集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及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集团财务与信息技术中心:负责集团财务及信息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规划,为集团战略发展提供支持。
集团法律合规中心:负责集团范围内法律合规风险管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支持。
材料事业部:负责集团光纤、预制棒、石英、散热、涂料等产品的整体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工作。
通信事业部、能源事业部:负责集团线缆等产品与服务的整体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工作。
行业解决方案事业部:负责集团特种产品、光器件产品、工业激光器、系统集成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等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相关工作。
长飞国际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海外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完成海外经营目标。
博创公司:公司重要子公司。
(三)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组织架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高级管理层工作规则,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程序,已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
2.公司治理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三以上(含百分之三)的股东的临时提案;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份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上市规则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或委托董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2(十二)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一)人,副董事长1(一)人,独立董事4(四)人。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但该职务的解除并不影响该董事依据任何合约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分公司及其他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
(九)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
(十一)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副总裁和财务总监,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八)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的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及股东大会和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其中第(六)、(七)、(十三)项及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还须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同意。
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或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四)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起诉;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四)公司主要内控制度
公司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公司基本的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对公司的健康、稳定运行起到了支撑保障作用。公司主要内控制度如下:
1、对风险的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风险控制体系,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负整体责任,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的授权执行风险监控的相关工作,内部审计与监察部则负责公司内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组织公司内全面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该部门独立于管理层,可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审阅公司在运营及管理方面的重要监控措施,包括财务监控、运作监控及合规监控,以及(除非有另设的董事会辖下风险委员会又或董事会本身会明确处理)检讨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发行人建立重大交易等核心业务法律保障和法律监督的管理制度,并设立法律合规中心,审核业务和项目的法律合规风险、对公司日常合同管理进行监督和推动商业纠纷的解决等。强化合同审核、签订、履行与后期管理,推动各业务部门加强合规管理,避免合同纠纷,降低违法违规风险。修订完善《法律事务管理程序》,建立包括纠纷报告、过程管理、结案分析等在内的管控机制,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提高全系统的合规管理水平。
2、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公司本部及附属子公司的财务核算工作。集团内各公司均利用计算机系统来帮助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对网络安全方面采取了必要的防卫措施。
公司的各项会计估计均依据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或行业惯例确定,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要求经过适当审议批准后实施。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因公司业务、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的,均需重新执行批准程序。因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方法核算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公司将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编制母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与相应的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
3、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控制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培训、升迁、调岗、薪酬、劳动纪律管理等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公司通过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全面涵盖了人员的引进、使用、培养、激励、退出等管理要求,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对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作用。
4、对产品质量的管理控制
发行人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于各生产环节均执行科学严谨和严格规范的质量控制措施。
发行人目前实施涉及生产、产品测试、检验和售后客服等业务营运各环节的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发行人在运营质量中心下设质量与计划管理部,负责公司年度质量目标的制定和监督实施、质量保证、质量稽核、质量改进、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
发行人利用企业资源计划和自主开发的MES系统,于生产和测试过程中输入若干预设的生产标准,以统一产品规格。发行人已开发内部综合数据报告系统,该报告系统为各类原材料和成品分配唯一条形标识符,并保存整个生产流程的数据,以便出现质量控制问题时进行追溯调查。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步骤均设有检验程序,该程序由主管生产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制定和审查。发行人也会定期检查产品和生产线,并编制周度和季度质量分析报告,以进一步改进生产流程。此外,发行人各类产品亦有特定的包装和交货指示,确保运送时的产品无安全和质量问题。
5、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
公司为充分保障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控制关联交易的风险,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互利原则,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6、对重大投资决策的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投资目标和规划,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投资项目进行决策审批,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并加强了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在对外股权投资方面,为及时有效管控被投资公司的经营信息,公司制定了投资公司经营信息管理相关流程,明确了被投资公司与公司进行经营信息交流的要求和报送经营报表的种类和时间。同时,公司从研发、质量管控、销售、财务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以适应集团化的管理模式。
7、对预算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了《经营计划编制流程》《预算编制流程》《预算控制规则》等制度性文件,能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将经营目标分解至各个业务单元,同时及时识别风险、有效安排应对措施,以统筹优化资源配置,达成经营目标。
8、对担保的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根据该等制度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并对担保事项执行了严格的管控流程。公司任何对外担保,包括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均须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其中,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等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还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对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及/或公司董事会审议披露的额度内。
9、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章程性文件,制定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在统一协调下发挥整体优势。其中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控制规则》《资金归集管理流程》《收款管理流程》等各项管理办法,能在日常经营、对外投资与融资、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实现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2024年末,集团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共有在编员工4,358人,员工专业及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图表5-3:公司员工基本情况表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922
销售人员 356
技术人员 1,019
财务人员 121
行政人员 61
其他人员 879
合计 4,35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26
硕士研究生 563
本科 1,373
专科 940
高中及以下 1,456
合计 4,358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图表5-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期限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马杰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17年1月至今 无
郭韬 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20年1月至今 无
庄丹 执行董事、总裁 男 54 2017年1月至今 无
Philippe Claude Vanhille(菲利普•范希尔)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男 60 2017年1月至今 有
Pier Francesco Facchini(皮埃尔•法奇尼)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17年1月至今 有
Lars Frederick Persson(弗雷德里克·佩森) 非执行董事 男 53 2024年6月至今 有
熊向峰 非执行董事 男 60 2013年12月至今 无
梅勇 非执行董事 男 50 2023年7月至今 无
Bingsheng Teng(滕斌圣)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54 2020年1月至今 有
宋玮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0 2020年1月至今 有
李长爱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0 2023年7月至今 无
曾宪芬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4 2024年11月至今 有
李平 监事会主席、独立监事 男 71 2020年1月至今 无
李卓 独立监事 男 55 2020年1月至今 无
熊壮 职工代表监事 男 51 2023年7月至今 无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扬帮卡) 高级副总裁 男 59 2020年1月至今 有
周理晶 高级副总裁 女 52 2020年1月至今 无
郑昕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男 57 2020年1月至今 无
聂磊 副总裁 男 53 2020年1月至今 无
王瑞春 副总裁 男 49 2020年1月至今 无
Jinpei Yang(杨锦培) 财务总监 男 48 2022年1月至今 有
1、董事
马杰:男,54岁。马杰先生自2023年10月起担任中国华信董事长。马杰先生亦担任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自1998年至2002年,马杰先生历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战略咨询顾问及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移动通信系统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自2002年至2011年,马杰先生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执行副总裁,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郭韬:男,54岁。郭韬先生目前担任中国保利集团科技信息中心主任。郭韬先生自1992年至2001年历任山东省建设委员会助理工程师及主任科员;自2001年至2010年历任上海贝尔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集团战略部总监;自2013年至2015年担任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负责人;自2015年至2018年历任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执行副总裁及纪委委员;自2018年至2024年担任中国华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庄丹:男,54岁。庄丹先生于2011年9月起任职本公司总裁,自2017年1月24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庄丹先生亦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负责本公司战略发展与规划以及日常管理。庄丹先生于光纤光缆业拥有逾26年从业经验。庄丹先生于1998年3月加入本公司,1998年3月至2001年11月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助理、经理,并于2001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财务总监。
Philippe Claude Vanhille(菲利普•范希尔):男,60岁。菲利普•范希尔先生自2024年12月起担任普睿司曼集团战略顾问。范希尔先生自2013年5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普睿司曼集团电信事业部高级副总裁,主要负责普睿司曼集团的全球电信业务,并自2013年6月至2024年12月担任Draka ComteqB.V.执行董事。
Pier Francesco Facchini(皮埃尔•法奇尼):男,57岁。皮埃尔•法奇尼先生现为PrysmianS.p.A.(一家于米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PRYMY)
及Draka ComteqB.V.的财务总监、信息科技董事及执行董事,并于2007年2月起出任PrysmianS.p.A.董事会成员。皮埃尔•法奇尼先生亦同时在PrysmianS.p.A.附属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Draka Comteq FranceS.A.S.、Prysmian Cableset Systemes France S.A.S.及 Silec Cable S.A.S.的 Comitêde Controle总裁,P.T.PrysmianCables Indonesia的专员理事会主席,Prysmian TreasuryS.r.l.的董事会主席,Prysmian CavieSistemiS.r.l.及Prysmian(China)Investment CompanyLtd.的董事,Prysmian MKM Magyar Kabel Muvek KFT的监事会主席。
Lars Frederick Persson(弗雷德里克•佩森):男,53岁。弗雷德里克•佩森先生自2023年12月至今担任普睿司曼集团数字解决方案事业部执行副总裁。佩森先生于2010年12月加入普睿司曼集团,于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担任普睿司曼瑞典首席执行官;于2014年3月至2018年2月担任普睿司曼集团澳大利亚-新西兰地区首席执行官;于2018年2月至2023年12月担任普睿司曼集团中东欧地区首席执行官。
熊向峰:男,60岁。熊向峰先生自2013年4月至2024年3月担任长江通信总裁,并自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担任长江通信的董事长。熊向峰先生自2013年4月起亦于长江通信若干附属公司兼任多个职位。熊向峰曾任职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并担任团委书记、院办副主任、光纤光缆部副主任、电缆厂厂长。自1999年12月起,熊向峰先生于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600498)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于1999年12月至2002年3月任董事会秘书,2002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至2010年3月任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及工会主席,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及工会主席。
梅勇:男,50岁。梅勇先生曾任长江通信资产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总裁助理。自2011年8月起,梅勇先生担任长江通信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5月起,获委任为长江通信副总裁并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自2021年6月起,获委任为长江通信财务总监,并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
Bingsheng Teng(滕斌圣):男,54岁。滕斌圣先生2006年底加入长江商学院,现任该院副院长,战略学教授。滕斌圣先生1998年在纽约市立大学获战略管理学博士学位,1998-2006年执教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商学院,曾任战略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享有终身教职,并负责该校战略学领域的博士项目。
宋玮:男,60岁。宋玮先生于2001年至今担任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及首席合伙人,于2008年至今担任海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于2023年至今担任中成海华(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此之前,宋玮先生于1985年至1993年担任财政部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于1993年至1995年担任香港毕马威国际会计师行内部培训师;于1995年至1998年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收管理司助理调研员;于1998年至2001年受国家税务总局派遣至香港任职中国国际税务咨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李长爱:女,60岁。李长爱女士于1988年开始于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任教至今,现任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教授(二级)。李长爱女士同时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审计学会常务理事及武汉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李长爱女士自2020年11月起担任湖北科峰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12月至2023年11月担任嘉兴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9月起担任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长爱女士于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担任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证券代码:300683)独立董事;及于2015年6月至2020年1月担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曾宪芬:男,64岁。曾宪芬先生于2004年1月至今任超逸创意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于2022年6月至今担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1月至今担任安宁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宪芬先生于1983年7月至1992年9月任容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于1992年9月至1994年9月任联发制衣集团财务总监;于1994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威的影视集团执行总监;于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任群思电子集团总经理(企业);于1997年8月至1998年5月任辉影国际集团财务董事;于1999年3月至1999年6月任华基泰集团替代执行董事及公司秘书;于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任惠记集团首席财务长(海外);于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任国中集团执行董事,于2002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香港维德木业集团总经理(企业)。曾宪芬先生曾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兼任皇冠环球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曾宪芬先生现为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行政委员会成员、审计及风险委员会主席,同时亦是东区尤德夫人那打素医院管治委员会委员。曾宪芬先生自2024年11月22日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李平:男,71岁。李平先生自2006年8月至2014年10月期间担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552)的董事长及执行董事。在此之前,曾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728)执行副总裁,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CHL;亦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941)副董事长兼首席营运官以及中国邮电部(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前身)电信总局副局长。李平先生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主席。李平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起出任本公司非职工监事。
李卓:男,55岁。李卓先生目前担任武汉大学经济学教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卓先生于1989年7月至1992年8月任职于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襄樊分公司,其后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任职。李卓先生自1998年起任职于武汉大学,担任讲师至2001年,担任助理教授至2006年,自2006年起担任武汉大学教授。在此期间,李卓先生于2002年7月至 2003年 7月为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访问学者,于2007年为巴黎第三大学(University of Paris III)的访问学者。李卓先生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熊壮:男,51岁。熊壮先生于2000年至2010年间历任本公司研究员、光缆研发经理、光缆部经理助理、光缆技术支持部经理;随后历任光缆事业部技术总监、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兼制造中心光缆技术总监、电信事业部光缆产品线副总经理、集团创新中心光缆首席科学家至今。目前是国际线缆及连接方案技术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ITU-T SG15 Q7副报告人。
3、高管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扬帮卡):男,59岁。扬帮卡先生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加入本公司前,扬帮卡先生自1998年7月起任职于Draka HoldingN.V.,先后担任光纤市场及销售部经理、光纤采购部副总经理、光纤商务总监及管理委员会成员兼企业采购小组成员。其于2011年1月至2013年12月担任PrysmianS.p.A.光纤销售及营销部总监及商务部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4年1月起,扬帮卡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扬帮卡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出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周理晶:女,52岁。周理晶女士为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周理晶女士1999年2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销售代表、供应链经理、国际业务经理、光纤事业部销售总监、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数据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集团战略与企业发展中心总监、国际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周理晶女士自2017年1月起出任本公司副总裁并兼任董事会秘书至2018年8月。周理晶女士自2020年1月17日出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郑昕:男,57岁。郑昕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郑昕先生自1998年12月起一直任职本公司,先后担任区域经理、北京办事处总经理以及光缆销售部经理、光缆事业部副总经理、销售中心副总经理、集团战略与企业发展中心总监、多元化事业部总经理。郑昕先生于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受本公司委派担任本公司合营公司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出任本公司销售总监。郑昕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出任本公司副总裁;自2022年1月28日起兼任董事会秘书。
王瑞春:男,49岁。王瑞春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王瑞春先生于1998年7月至1999年8月于常州惠昌电子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于浙江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研究所从事高分辨率液晶光阀光导层的研究。2002年1月起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光纤部工艺工程师、光纤部主任工程师、光纤部技术经理、光纤制造中心技术支持部经理、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光纤制造中心副总经理兼光纤技术总监、研发中心总经理、电信事业部副总经理、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王瑞春先生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王瑞春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聂磊:男,53岁。聂磊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聂磊先生1993年7月至1994年4月于湖北省山达实业开发总公司工作;1994年5月至1998年10月于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实业集团公司工作。聂磊先生于1998年11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市场分析师、销售部广州办事处高级销售代表、成都办事处首席代表、销售中心副总经理兼公网部经理、国际业务中心总监、产品与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聂磊先生于2006年1月至2014年2月受本公司委派担任本公司合营公司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聂磊先生自2020年1月17日出任本公司副总裁。
Jinpei Yang(杨锦培):男,48岁。杨锦培先生为本公司财务总监。杨锦培先生于1998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汽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其后于2005年6月获得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7年8月获得加拿大管理会计师证书,并于2014年获得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证书。杨锦培先生于2005年11月至2009年7月任职于加拿大麦格纳动力及驱动系统,担任财务分析师;2009年8月至2012年2月担任麦格纳汽车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内外饰业务单元中国区财务总监;2012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江森自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历任汽车业务单元中国区中南分区财务总监、中国区变革管理总监、中国区财务总监;2016年10月至2022年1月担任安道拓(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区执行财务总监。杨锦培先生自2022年1月28日出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领薪情况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主要任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单位名称 任职单位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马杰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3年11月至今
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2012年11月至今
上海华信长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年4月至今
郭韬 中国保利集团 科技信息中心主任 2024年4月至今
华信长安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8年8月至今
庄丹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年5月至今
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
长飞先进半导体(武汉)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4年6月至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年8月至今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年8月至2025年1月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2年5月至今
武汉奋进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22年6月至今
Philipp Claude Vanhille PrysmianS.p.A.(德拉克的控股公司) 战略顾问 2024年12月至今
PrysmianS.p.A.(德拉克的控股公司) 电信事业部执行副总裁 2013年5月至2024年12月
Draka Comteq FibreB.V. 董事 2013年1月至2024年12月
Draka Comteq FranceS.A.S. 监督委员会成员 2013年6月至2024年12月
Prysmian Cables and SystemsUSA.LLC 董事 2013年6月至2024年12月
Europacable(European Trade association) 通信委员会主席 2013年5月至2024年12月
Pier Francesco Facchini PrysmianS.p.A.(德拉克的控股公司) 财务总监、信息科技董事及执行董事 2007年2月至今
Draka Comteq FranceS.A.S. 监督委员会主席 2011年10月至今
Prysmian Cableset Systemes France S.A.S 监督委员会主席 2008年3月至今
P.T.PrysmianCable Indonesia 专员理事会主席 2008年3月至今
Prysmian Cavie SistemiS.r.l. 董事会主席 2007年4月至今
PrysmianTreasuryS.r.l. 董事 2007年4月至今
Prysmian(China)InvestmentCompany Ltd. 董事 2008年5月至今
Prysmian MKM Magyar Kabel Muvek KFT 监事会主席 2008年4月至今
Silec CableS.A.S. 监督委员会主席 2018年8月至今
Lars Frederick Persson PrysmianS.p.A.(德拉克的控股公司) 数字解决方案事业部执行副总裁 2023年12月至今
TENG Bingsheng(滕斌圣)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
万达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年3月至今
力天影业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0年5月至2024年11月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年12月至今
长江商学院 副院长 2006年12月至今
宋玮 海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首席合伙人 2001年至今
海闻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8年至今
中成海华(广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3年7月至今
李长爱 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教授 1988年9月至今
湖北科峰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11月至今
武汉格蓝若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年9月至今
曾宪芬 超逸创意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04年1月至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年6月至今
安宁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年1月至今
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年8月至今
周理晶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2019年5月至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8月至今
郑昕 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12月至今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 2023年9月至今
以色列瑞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22年6月至今
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5月至今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8月至今
聂磊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8月至今
王瑞春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董事 2019年6月至2024年3月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24年3月至今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9月至今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董事 2021年11月至今
Jinpei Yang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22年9月至今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3月至今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22年5月至今
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6月至今
湖北省长江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24年7月至今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庄丹先生、熊向峰先生、熊壮先生、Peter Johannes Wijnandus Marie Bongaerts先生、周理晶女士、郑昕先生、聂磊先生、王瑞春先生通过持有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或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而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675,220股,上述人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郭韬先生因个人原因持有发行人35,000股H股股票,宋玮先生因个人原因持有发行人200,000股H股股票。
其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票和债券。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八、公司业务状况
(一)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专注于通信行业,是全球领先的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以及数据通信相关产品的研发创新与生产制造企业,并形成了棒纤缆、综合布线、光模块和通信网络工程等光通信相关产品与服务一体化的完整产业链及多元化和国际化的业务模式。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三个分部,分别为光传输产品分部(主要包括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漏泄电缆、射频电缆等应用于电信及数通行业的线缆产品及服务);光互联组件分部(主要包括光器件及模块、有源光缆、无源预端接跳线、数通高速铜缆等应用于电信及数通行业的器件产品及服务);其他产品及服务(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工业激光、海缆与海洋工程、石英材料等其他多元化产品及服务)。
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分板块情况如下:
图表5-6: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光传输产品 786,713.55 64.50 902,124.09 67.56 1,005,538.23 72.71
光互联组件 211,598.99 17.35 204,021.98 15.28 189,547.56 13.71
其他产品及服务 193,362.93 15.85 204,316.82 15.30 173,595.23 12.55
小计 1,191,675.47 97.70 1,310,462.89 98.14 1,368,681.01 98.96
其他业务收入:
材料 26,615.88 2.18 23,410.14 1.75 13,193.08 0.95
其他 1,449.64 0.12 1,402.32 0.11 1,157.75 0.08
小计 28,065.52 2.30 24,812.46 1.86 14,350.83 1.04
合计 1,219,740.99 100.00 1,335,275.35 100.00 1,383,031.84 100.00
图表5-7: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光传输产品 537,510.70 60.62 634,159.94 62.91 729,574.63 68.91
光互联组件 149,660.85 16.88 163,697.98 16.24 151,025.12 14.27
其他产品及服务 173,418.92 19.56 186,686.51 18.52 165,829.65 15.66
小计 860,590.47 97.05 984,544.43 97.67 1,046,429.41 98.84
其他业务成本:
材料 24,967.20 2.82 22,324.31 2.21 11,304.90 1.07
其他 1,170.99 0.13 1,210.97 0.12 974.82 0.09
小计 26,138.19 2.95 23,535.28 2.33 12,279.72 1.16
合计 886,728.66 100 1,008,079.71 100 1,058,709.13 100
图表5-8:公司最近三年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光传输产品 249,202.85 74.83 267,964.15 81.90 275,963.59 85.09
光互联组件 61,938.14 18.60 40,324.00 12.32 38,522.44 11.88
其他产品及服务 19,944.01 5.99 17,630.31 5.39 7,765.57 2.39
小计 331,085.00 99.42 325,918.46 99.61 322,251.60 99.36
其他业务毛利润: 0.00
材料 1,648.68 0.50 1,085.83 0.33 1,888.18 0.58
其他 278.65 0.08 191.35 0.06 182.93 0.06
小计 1,927.33 0.58 1,277.18 0.39 2,071.11 0.64
合计 333,012.33 100 327,195.64 100 324,322.71 100
图表5-9:公司最近三年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光传输产品 31.68 29.70 27.44
光互联组件 29.27 19.76 20.32
其他产品及服务 10.31 8.63 4.47
小计 27.78 24.87 23.54
其他业务毛利率:
材料 6.19 4.64 14.31
其他 19.22 13.65 15.80
小计 6.87 5.15 14.43
合计 27.30 24.50 23.45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031.84万元、1,335,275.35万元和1,219,740.99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1,058,709.13万元、1,008,079.71万元和886,728.66万元,毛利润分别为324,322.71万元、327,195.64万元和333,012.33万元。
主营业务中分具体经营板块来看,近三年,发行人光传输产品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1,005,538.23万元、902,124.09万元和786,713.5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7.44%、29.70%和31.68%。2023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下降10.28%。2024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下降12.79%。
近三年,发行人光互联组件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189,547.56万元、204,021.98万元和211,598.9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0.32%、19.76%和29.27%。2023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7.64%。2024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3.71%。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产品及服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173,595.23万元、204,316.82万元和193,362.9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47%、8.63%和10.31%。2023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长17.70%。2024年该板块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下降5.36%。除光传输产品板块、光互联组件板块、其他产品及服务板块三类主要业务板块外,公司无其他单一业务收入或毛利润超过公司总收入或毛利润的10%。
发行人其他业务板块主要是由为材料及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组成,近三年营业收入小计分别为14,350.83万元、24,812.46万元和28,065.52万元,占比较小,毛利率分别为14.43%、5.15%和6.87%。
2、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介绍
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通信行业广泛采用的各种标准规格的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是行业内少数拥有棒纤缆一体化生产制造能力的专业厂家。同时,公司也设计并定制客户所需各种规格的特种光纤及光缆,包括特种集成系统等,主要应用于现代通信网络的建设。此外,公司还销售其他光纤光缆相关的产品、提供光纤光缆相关服务,包括光纤配线产品及连接器、数据中心布线产品及生产设备等产品(例如光纤拉丝塔),及其相关安装服务。除实体产品外,公司还利用先进的技术与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各种增值解决方案的服务,包括在客户部署和使用公司产品过程中针对客户需求而提供的布线设计和构造咨询服务、测试服务、设备安装咨询服务以及定制培训计划。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三个分部,分别为光传输产品分部(主要包括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及漏泄电缆、射频电缆等应用于电信及数通行业的线缆产品及服务);光互联组件分部(主要包括光器件及模块、有源光缆、无源预端接跳线、数通高速铜缆等应用于电信及数通行业的器件产品及服务);其他产品及服务(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工业激光、海缆与海洋工程、石英材料等其他多元化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如下:
(1)光纤及光纤预制棒业务
光纤预制棒用于拉制光纤,光纤是光缆的主要原材料。公司能够生产长度为500毫米至3,050毫米,直径为33毫米至220毫米的多种型号的光纤预制棒,包括全系列单模、多模和特种光纤预制棒等,能够全面配合公司生产光纤产品。较长且直径较大的光纤预制棒在后续光纤拉丝过程中需要较少准备工序,能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生产更多光纤。
公司能够生产23种标准光纤,包括13种单模光纤和10种多模光纤,以及多种特种光纤。公司拥有较为齐全的光纤产品组合,产品主要用于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基站和消费电子等场合。公司的光纤规格符合多项中国及国际工业标准,包括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GB/T、国际电信联盟的ITU-T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IEC标准。
①公司的大保实®G.655光纤广泛应用于高速远程网络系统,于2005年获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行业内首个获得最高级别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光纤光缆产品。
②公司的G.652D低水峰光纤是目前中国最主流的单模光纤产品之一,该光纤在波长窗口的衰减及色散性能方面有所优化,可以全面满足单根单模光纤多信道高速讯号传输的要求,广泛用于骨干网光缆等长距离传输光缆。公司的G.652D低水峰光纤获曾2010年度湖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2012年度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③公司的G.657系列弯曲不敏感光纤弯曲性能国际领先,广泛应用于光纤接入和光纤入户等领域,公司的接入网用弯曲不敏感光纤荣获2011年湖北省科技进度一等奖,弯曲不敏感系列光纤荣获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涵盖G.657及G.654两种产品)。公司最新推出的低损耗G.657.A1光纤,抗弯性能优于普通G.657.A1光纤,衰减达到了低损耗水平,能够有效减少光缆体积和重量,实现光缆小型化的同时提供更多的衰减余量,可以帮助客户减少施工建设及维护成本。
④公司的G.654光纤实现了超低损耗以及大有效面积,适用于高速率大容量长距离陆地干线和海洋传输网络,相继荣获2016年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2017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同时涵盖G.657及G.654两种产品)。
⑤公司在2018年以“预制棒、光纤光缆、高速拉丝与关键装备、光纤应用与检测等关键技术”为主要内容,获得光纤光缆行业唯一的“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继2005年、2017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后,长飞公司再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成为光纤光缆行业行内唯一一家三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企业。
公司主要光纤产品分类型如下表所示:
图表5-10:单模光纤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技术标准
单模光纤 全贝®低水峰单模光纤 G.652.D
全贝®+低损耗单模光纤 G.652.D
全贝®超强超低损耗单模光纤 G.652.B/G.654.C
易贝®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2.D/G.657.A1
易贝®低损耗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2.D/G.657.A1
易贝®+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2.D/G.657.A1/G.657.A2/G.657.B2
易贝®+200μm小外径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2.D/G.657.A1/G.657.A2/G.657.B2
易贝®+180μm小外径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7.A2
易贝®超强弯曲不敏感单模光纤 G.657.B3
远贝®截止波长位移单模光纤 G.654.B/.E
远贝®超强超低衰减大有效面积光纤 G.654.B/.E
大保实®大有效面积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G.655.C/.D
高保实®大容量低斜率非零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G.655.E/G.656
图表5-11:多模光纤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技术标准
多模光纤 62.5/125µm多模光纤 ISO/IEC11801OM1IEC60793-2-10A1b TIA/EIA-492AAAA-A
高贝®62.5/125µm多模光纤 ISO/IEC11801OM1IEC60793-2-10A1b TIA/EIA-492AAAA-A
50/125μm多模光纤 ISO/IEC11801OM2IEC60793-2-10A1a.1TIA/EIA-492AAAB-A
超贝 ®OM2+/OM3/OM4多模光纤 长飞超贝®OM2+: ISO/IEC11801OM2IEC60793-2-10A1a.1TIA/EIA-492AAAB-A长飞超贝®OM3/OM4:ISO/IEC11801OM3/OM4 IEC60793-2-10A1a.2和A1a.3TIA/EIA-492AAAC/492AAAD
超贝 ®OM2+/OM3/OM4弯曲不敏感多模光纤 长飞超贝®OM2+弯曲不敏感多模光纤:ISO/IEC11801OM2IEC60793-2-10A1a.1TIA/EIA-492AAAB-A 长飞超贝®OM3/OM4弯曲不敏感多模光纤: ISO/IEC11801OM3/OM4 IEC60793-2-10A1a.2和A1a.3TIA/EIA-492AAAC/492AAAD
超贝®宽带OM5弯曲不敏感多模光纤 ISO/IEC11801OM5 IEC60793-2-10A1a.4TIA/EIA-492AAAE
(2)光缆业务
公司能够生产全系列的通信光缆,同时也可根据客户具体要求生产多种特种光缆。公司光缆产品分为中心束管式、层绞式和骨架式等结构类型,主要为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基站等场合提供光传输通道,包括管道光缆、气吹光缆、架空光缆、直埋光缆、室内光缆、雨水管道光缆、道路光缆、全介质自承式(ADSS)光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OPGW)光缆、光纤束和皮线缆等。
公司主要光缆产品包括室内光缆、室外光缆、小型化光缆、分布式基站用光缆以及气吹微管微缆,其中:
室内光缆是敷设在建筑物内的光缆,主要用于建筑物内的通信设备、计算机、交换机和终端用户的设备等,用于室内通信设备的信息传递。
图表5-12:室内光缆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型号
室内光缆 蝶形引入光缆 GJXFH
蝶形引入光缆 GJXH
光纤带蝶形引入光缆 GJXFDH/GJXDH
自承式蝶形引入光缆 GJYXFCH/GJYXCH
自承式光纤带蝶形引入光缆 GJYXFDCH/GJYXDCH
管道引入蝶形光缆 GJYXFHA
管道引入蝶形光缆 GJYXFHS
管道引入蝶形光缆 GJYXFH03
紧套光纤 GJJV
单芯光缆 GJFJV
大芯数混合分支光缆 GJPFJVV
室内圆形光纤带光缆 GJDFV
带状扁平光缆 GJDFBV
多芯分支光缆II GJBFJV-II
多芯分支光缆 I GJBFJV-I
多芯野战光缆 GYFJU
多芯束状光缆 GJPFJV
多芯室内微型光缆 GJFV
双芯扁平光缆 GJFJBV
双芯8字形光缆 GJFJV
室外光缆是敷设在室外的光缆,因而需要持久耐用,外包装厚且具有耐压、耐腐蚀、抗拉等一些机械特性、环境特性。公司生产多种室外光缆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例如,骨架型带状光缆由高密度聚乙烯作外护层,中心以钢丝或绳索作强力构件,骨架槽周围以螺旋方式缠绕防水胶带。该种光缆纤维密度高、抗冲击性强,安装时可高效熔接,尤其适合中继网及接入网。
图表5-13:室外光缆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型号
室外光缆 全干式层绞式Y护套光缆 GYFY(ALLDRY)
全干式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ADSS(ALLDRY)
5G高密度微簇光缆 GYQFRHTP
A护套光缆 GYTA
S护套光缆 GYTS
Y护套纵包钢带铠装PE护套光缆 GYTY53
A护套纵包钢带铠装PE护套光缆 GYTA53
A护套钢丝铠装光缆 GYTA33/333
A护套纵包钢带钢丝铠装光缆 GYTA53+33/333
非金属加强芯Y护套光缆 GYFTY
非金属加强芯A护套纵包钢带铠装PE护套光缆 GYFTA53
中心管式Y护套光缆 GYXTY
中心管式W护套光缆 GYXTW
层绞式A护套光纤带光缆 GYDTA
中心管式W护套光纤带光缆 GYDXTW
骨架式光纤带A护套光缆 GYDGA
8字形S护套光缆 GYTC8S
力博®小8字自承式光缆 GYAXTC8Y
道威®排水管道光缆 GPTCA63
路德®路面微槽光缆 GLFXTS
标准全介质自承式光缆 ADSS
A护套光电混合缆 GDTA
S护套光电混合缆 GDTS
此外,公司基于传统凝胶填充光缆创新开发了全干式小型化光缆。产品以阻水纱和阻水胶带等特殊干燥材料替代传统凝胶填充物,有助电缆抗潮湿,更易安装。该种光缆尺寸小、重量轻,因此可应用于骨干网、接入网及光纤到户建设。
图表5-14:小型化光缆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小型化光缆 小型化的300芯复合层绞式管道光缆;小型化的60芯-144芯层绞式管道光缆; 48芯-144芯小型化的层绞式室外用气吹微缆
分布式基站用光缆是将单模或多模光纤装入高模量材料制成的松套管,可同时传输电力及光信号,主要用于3G或4G分布式基站的集中直流远供电源系统,能加强电力供应的维护及监控。
图表5-15:分布式基站用光缆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 型号
分布式基站用光缆 接入网用8字型光电混合缆 GDTC8S
接入网用光电混合缆 GDTA53
接入网用光电混合缆 GDTA
接入网用光电混合缆 GDTS
无线射频拉远单元用光电混合缆 GDFJAH
无线射频拉远单元用光电混合缆 GDFKJH
无线射频拉远单元用光缆 GJYFJH
无线射频拉远单元用微型光缆 GJYWFJH
无线射频拉远单元用多芯MPO型光缆 GJYFXH
气吹微管微缆使用直径200微米的弯曲不敏感光纤,可减小光缆直径,使光缆不仅保持硬度适中且重量轻便。公司的144芯微型光缆直径为7.1毫米,而144芯标准规格的中心束管式光缆直径通常为16.4毫米。
图表5-16:气吹微管微缆主要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公司主要产品种类及其配套产品
气吹微管微缆 中心束管式微型气吹光缆;修复直接头;微管盘留支架;微管接头;气吹微管;气吹光纤束;集束管; 层绞式微型气吹光缆;保护盒。
(3)光器件及模块业务
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了对博创科技的收购,通过参与认购博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进一步巩固控股地位。光器件与模块领域与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同属光通信行业,公司将抓住光纤通信市场持续快速发展的机遇,适应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通信、数据、语音及多媒体服务的需求,迎合电信、互联网等运营商需要,为持续升级的光纤通信网络、IT、消费电子、工业等领域提供关键元器件和技术服务。
在光器件与模块板块,随着研发投入的加大,公司从事相关业务的子公司博创科技的10GPON光模块系列型号持续扩充,无源波分新产品也相继投入量产或送样,数据中心用400G模块和线缆产品型号实现全覆盖,50GPON光模块、800G数通硅光模块和共封装光学(CPO)产品正在研发中。
主要产品为应用于电信市场的产品主要为接入产品和传输产品,包括用于光纤到户网络的PLC光分路器和光纤接入网(PON)光收发模块,用于骨干网和城域网密集波分复用(DWDM)系统的阵列波导光栅(AWG)和可调光功率波分复用器(VMUX),用于无线承载网的前传、中回传光收发模块,用于光功率衰减的MEMS可调光衰减器以及广泛应用于各种光器件中的光纤阵列等;应用于数据通信市场的产品包括用于数据中心内部互联的25G至400Gbps速率的光收发模块、有源光缆(AOC)和高速铜缆(DAC、ACC)等。
光收发模块使用两种技术平台,即传统的分立式封装技术和硅光子集成技术。基于硅光子集成技术制造的硅光收发模块主要应用于5G前传和数据通信两大领域。现有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图表5-17:光器件及模块主要产品介绍
主要产品 主要用途 产品图示
PLC光分路器 基于平面光波导技术开发的,可将一个光信号分成两路或多路光信号的器件
PON光模块 应用于光纤到户中无源光纤网络的光模块
光纤阵列 一根或多根光纤按精确间距排列的元件
密集波分复用器件 用于密集波分复用系统中的光电器件,包括AWG(阵列波导光栅)、VMUX(可调光功率波分复用器)等
无线承载网光收发模块 用于移动通信网络中连接基站天线至核心网的光纤通信网络的光收发模块
数据中心用光收发模块 用于数据中心内部互联的25G至400Gbps速率的光收发模块
除上述主要产品外,光器件及模块业务还包括各类光纤组件、模块等产品。
(4)其他销售板块业务
其他销售板块涉及的业务主要包括海外通信网络工程项目、综合布线、光电复合缆、用于轨道交通漏泄电缆相关等产品及服务。
公司提供数据中心相关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数据中心全光布线、光模块、设计咨询、系统集成等。随着5G、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技术的升级及应用,全球产生的数据流量预计将快速增长,带动数据中心建设稳步发展。2019年至今,国内外互联网企业数据中心布局仍在加速,运营商在开启5G规模化建网的同时也积极部署边缘节点,为4K视频、工业互联网、无人驾驶等5G新型应用的开启进行准备。以上因素都促进了数据中心市场在未来3-5年持续增长的市场前景。
同时,全球数字化智能化对经济的拉动效应已成为共识,信息化建设浪潮此起彼伏。在各个国家,固定网络及4G/5G移动网络建设持续拉动光纤光缆需求的增长。北美、欧洲、亚太等区域的市场需求总量呈现长期健康增长的趋势,尤其北美、欧洲、拉丁美洲等地,现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用户宽带需求或5G规模商用后带来的流量增加,在国家及区域政策推动下,当地运营商网络建设步伐有所加快,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市场拓展机会和新的合作模式,公司系统集成、光模块等相关多元化海外通信网络工程项目业务也将形成新的增长点。
4、主要经营模式
(1)棒纤缆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及流程
公司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光纤光缆行业,致力于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的研发创新与生产制造,目前已成为全球领先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供应商,是国内为数不多能够实现棒纤缆一体化业务模式的公司之一。
(2)采购模式
①棒纤缆方面,公司的采购主要分为采购和供应商管理两大环节。公司采购人员采购时,需选择认证通过的供应商,并按照公司相关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采购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招标议价,确定供应商的中标价格以及中标份额,后续按照协议条款进行收货、付款以及在出现问题时进行退换货。供应商管理主要是按公司的供应商管理流程引入供应商,并每年对现有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和管理。
公司的采购按内容主要分为原材料类和设备备件类。
A原材料类
公司目前集中采购原材料,该措施自2006年起实行,由供应链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公司现已设立光纤及光缆集中采购平台。集中采购有利于公司保持产成品价格的竞争优势,合理控制制造成本和存货水平,确保所用原材料及最终产生品的质量。凭借与供应商的密切关系及采购规模,公司能享受更好的客户服务并缩短采购周期。
公司的原材料供应商主要通过招标程序甄选。公司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时会考虑定价、付款方式、生产力、质量、财务稳定性、过往表现及产品创新等诸多因素。公司持续监控及评估现有及潜在供应商能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及标准。
基于不同原材料的类别及生产周期,公司通常根据与供应商订立的框架或采购协议每月发出采购订单。
B设备备件类
对于设备备件类采购,需对每个采购需求进行分析,通过招标议价或者竞争性谈判确定商务价格,按照公司付款政策进行分期付款。供应商产品到货后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尾款或质量保证金。
②光器件及模块方面,主要原材料包括光电芯片、IC、结构件、PCB等,其中光电芯片以境外、境内采购结合,其他主要原材料以及辅料等以境内采购为主,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按订单组织采购。
公司对于所有原材料均具备自主采购的能力,通过“比质”、“比价”、“比服务”的方式来选择境内外的供应商,把通过公司认证的供应商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系统,并进行季度和年度的评估和考核。计划部门根据订单情况统一安排采购计划,同时保持主要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采购部门根据计划部门的采购计划向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到货后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存入公司仓库。
(3)生产模式
①棒纤缆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棒纤缆生产体系,结合棒纤缆各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及公司产能而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下达光纤预制棒生产计划指令后,由公司预制棒部分解计划并传达至下属车间,采购四氯化硅、四氯化锗、玻璃衬管和硅质套管等原材料,生产光纤预制棒产品。光纤预制棒产品一般用作公司内部生产光纤,或对外出售予其他光纤生产厂商。公司除了耗用自主生产的光纤预制棒外,还从第三方采购光纤预制棒部分用于生产光纤产品。
②光器件及模块方面,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方式,按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公司的产品以自行生产为主,少数环节采用外协加工的方式。其中,公司生产密集波分复用器件所需的AWG芯片多为自产。公司主要按照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同时根据产品的预测市场需求情况安排少量库存备货。
(4)销售及服务模式
①销售模式
按产品划分的销售模式如下所示:
光纤预制棒方面,国内及海外均采用直销模式。国内市场上,与客户按照已签订协议所规定的流程和价格销售,与其他客户通过协商确定最终的购销订单。海外销售则主要通过建立光纤合资公司的方式实现销售。
光纤方面,国内及海外均采用直销模式。在国内市场上,公司的光纤产品客户一部分来源于运营商光缆集中采购时对光纤产品的指定要求,一部分则通过市场竞争取得;在海外市场上,公司的光纤产品以市场价直接销售予终端客户。
光缆方面,主要通过集采招标程序进行销售。在获得订单后,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规格和产品性能的需求生产产品,做好产品交付;产品交付后,内部进行完成的订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改进生产效率;同时,做好售后服务准备,满足客户对产品出现问题时的服务请求;在各批订单前后积极维护客户关系,争取获得更高的中标份额。海外市场的光缆产品销售直接与海外电信运营商、网络运营商和网络承建商接触,通过招标等程序进行销售。
光器件及模块方面,在国内市场,公司在向大型运营商、设备商进行销售时,主要根据参与其招投标的结果确定销售价格,在向其他客户销售时主要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在国外市场,公司的客户主要是通信设备厂商,这些客户将公司产品进行组合或者再加工,然后销售给各地区的电信运营商或互联网运营商等用户。
②服务模式
公司通过销售办事处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在全国设立了多个销售办事处,能够积极及时地响应客户需要。公司同时设有全天运营的服务呼叫中心,以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并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及时提供问答和咨询服务。此外,公司通过年度客户调查,进一步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及服务的评价,从而帮助公司更准确地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经过多年培育,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公司已经具有较高品牌影响力和稳固的客户关系。
此外,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所有成员均在光纤光缆行业有多年的生产或施工经验,能够向用户提供有关工程系统设计、光缆敷设施工和附件应用的信息和建议,可以帮助用户解决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光缆产品各项性能指标试验、光缆敷设施工指导、光纤接续指导、光缆测试指导、技术咨询以及用户培训等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
5、主要客户、供应商及产销区域情况
(1)主要客户
2022年-2024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占年度销售总额的25.78%、28.46%和26.03%。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电信运营商和其他客户。
作为国内光纤光缆市场的主要终端客户,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在报告期内高质量发展移动及固定通信网络,稳步推进5G网络的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对光缆类产品需求保持稳健。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技术,出色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客户服务而长期服务于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客户关系稳定。
除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之外的客户主要采购的产品为公司的光纤预制棒及光纤。光纤预制棒是行业内重要的上游原材料,光纤预制棒质量与性能能够直接影响光纤及光缆的质量和性能。公司是国内第一家拥有光纤预制棒生产能力的企业,凭借着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和生产制造技术、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经过长期的技术开发与积累,公司光纤预制棒及光纤产品品质高且质量稳定,在行业内口碑较高。该类客户根据其年初订单的预测采购相应规模的光纤和光纤预制棒。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之间有相对稳定的转换系数。在国内光纤光缆行业中,光纤制造商、光缆制造商均需保障上游原材料(主要是光纤预制棒和光纤)供应的稳定,以确保生产正常开展。预计公司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未来将保持稳定,且具有可持续性。
报告期各年度,发行人前五大销售对象如下:
图表5-18:2022年-2024年前五大销售对象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金额比例
2022年 客户1 否 20.42 14.77
客户2 否 5.69 4.11
客户3 否 3.28 2.37
客户4 是 3.26 2.36
客户5 是 3.00 2.17
合计 35.65 25.78
2023年 客户1 否 17.33 12.98
客户2 否 5.51 4.12
客户3 否 5.39 4.03
客户4 否 6.06 4.54
客户5 否 3.72 2.78
合计 38.01 28.46
2024年 客户1 否 13.80 11.31
客户2 否 5.31 4.35
客户3 否 4.87 3.99
客户4 否 3.90 3.20
客户5 是 3.87 3.17
合计 31.75 26.03
(2)主要供应商
2022年度-2024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分别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7.78%、26.84%和22.73%。公司的主要供应商包括自产业务下的原材料供应商和外购业务下的上游产品供应商。
公司自产业务的供应商为自产业务各项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自产光纤预制棒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英管材(例如:玻璃衬管、硅质套管等)和各种化学气体(例如:四氯化锗、四氯化硅等);自产光纤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涂料;自产光缆对外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PE材料、钢带及铝带。
公司外购业务的供应商为各类上游产品的供应商,采购内容主要为光纤预制棒(用于自产光纤及对外销售)、光纤(用于自产光缆及对外销售)及光缆(全部用于对外销售)。
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长期合作方。公司在中国光纤光缆市场深耕多年,领先的行业地位和稳固而广泛的客户群体也带来了稳定持续的采购需求,因此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各项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并争取最优采购价格。
报告期各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5-19:2022年-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供应商 是否为关联方 采购金额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2022年 供应商1 是 6.02 6.38
供应商2 是 5.49 5.82
供应商3 否 5.31 5.63
供应商4 是 5.08 5.38
供应商5 否 4.30 4.56
合计 26.21 27.78
2023年 供应商1 是 8.03 8.54
供应商2 是 5.31 5.65
供应商3 是 4.55 4.84
供应商4 是 4.43 4.71
供应商5 否 2.92 3.11
合计 25.24 26.84
2024年 供应商1 是 9.21 10.26
供应商2 是 3.72 4.15
供应商3 是 3.37 3.75
供应商4 否 2.12 2.36
供应商5 否 1.98 2.21
合计 20.40 22.73
(3)产销区域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分布于中国大陆及其他地区,根据地域进行划分,报告期各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分地区产销情况如下:
图表5-20:2022年-2024年主营业务分地区产销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区域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2022年 中国大陆 90.45 69.02 23.70 42.94 39.07 增加2.12个百分点
其他 46.42 35.63 23.25 50.57 36.72 增加7.77个百分点
合计 136.87 104.64 23.54
2023年 中国大陆 87.62 67.53 22.93 -3.13 -2.15 减少0.77个百分点
其他 43.42 30.92 28.79 -6.45 -13.20 增加5.54个百分点
合计 131.04 98.45 24.87
2024年 中国大陆 78.02 57.62 26.15 -10.96 -14.68 增加3.22个百分点
其他 41.15 28.44 30.88 -5.24 -8.03 增加2.09个百分点
合计 119.17 86.06 27.78
九、公司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
(一)公司主要在建项目
图表5-21: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项目批复情况
长飞秘鲁有限公司促进整体趋于联通与社会发展宽带安装项目 119,800.00 47,516.78 82,483.81 68.85% 本项目已经完成土建工程,实现了网络贯通,预计2025年7月开始进入验收阶段,2025年年底完工,完成验收进入运营期。 自有资金 湖北省商务厅再投资备案202507780
长飞石英建设项目 216,000.00 3,069.49 59,357.06 27.48% 位于武汉东湖高新区长飞科技园区的厂区土建及机电安装环节已基本完工,处于收尾阶段,设备陆续进场中,已开始试运行;位于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三路光谷联合科技城A区长飞科技园土建已基本完工,机电安装环 节进行中,预计2025年6月底开始设备进场,一期项目2025年7月可初步投产。 自有资金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20118-04-01-870801 2307-420750-04-01-594866
合计 50,586.27 141,840.87
注:以上项目的项目资本金均已到位。
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情况介绍:
(1)长飞秘鲁有限公司促进整体趋于联通与社会发展宽带安装项目
长飞秘鲁有限公司促进整体区域联通与社会发展宽带安装项目,旨在推动秘鲁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数字鸿沟、促进社会均衡发展。项目覆盖安卡什、阿雷基帕、拉利伯塔德和圣马丁四大区域,致力于构建一张连接各省省会城市的国家级光纤骨干网络,并同步部署高容量宽带网络,提升整体通信承载能力。
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推动秘鲁国家信息化进程,优先惠及社会发展重点区域和边境地区,加快当地群众接入公共电信网络的步伐,提升信息通信技术的可及性,助力全民数字化发展。该项目不仅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更是数字公平的重要载体。
项目总投资预计11.98亿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末,累计完成投资8.25亿元,整体建设进度达68.86%。资金由企业自筹,充分彰显了长飞公司扎根拉美、服务民生、共建数字未来的责任与担当。
(2)长飞石英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长飞科技园及鄂州葛店区长飞科技园,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生产厂房,自制核心工艺装备、购置光学加工和测试等设备,建设新建高纯石英一次合成石英碇、二次合成石英棒材、电熔碇、熔融石英筒等石英产品生产线,并匹配相关工厂设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1.6亿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入5.94亿元,工程进度27.5%。资金来源于自筹。
(二)公司主要拟建项目
截至2024年末,公司暂无拟建项目。
十、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智慧联接美好生活”的使命,通过实施全业务增长、多元化、国际化、技术创新与数字化转型、资本运营协同成长等战略举措,实现单一产品提供商向综合线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战略转型、初步国际化布局向全面国际化公司的转型、业务和行业客户单一型公司向业务和客户多元化公司转型,致力于成为信息传输与智慧联接领域领先的新材料、综合线缆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经营规划
1、巩固主业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
二零二四年,面对全球传统光纤光缆产品有效需求不足、价格持续承压的严峻挑战,公司充分发挥市场及效率优势,确保了国内领先的交付份额,稳定了核心业务收入水平,并得到了核心客户的高度认可。截至二零二四年度,公司连续四年获评中国移动光缆类产品A级供应商、连续两年获评中国移动馈线类产品A级供应商。二零二五年一月,公司获评中国电信战略供应商。
针对国内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与市场契机,公司快速拓展新型光纤产品业务。公司G.654.E光纤光缆产品在国内运营商市场中标及交付份额保持领先,其应用亦拓展至电力网络领域。针对长距离光纤直连铺设需求,公司与中国移动合作,在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完成了全球首条G.654.E气吹微型光缆干线项目铺设。该等光缆直径细、密度高、单位重量轻,能有效缩短敷缆施工时间、节约管道资源,有望进一步推动G.654.E系列光纤光缆产品规模部署。在空分复用光纤领域,公司完成了全国首条加载业务的数据中心多芯光纤线路试点,探索数据中心大容量、高密度布线连接解决方案。而随着算力数据中心建设加速,其内部使用的中高端多模光纤在全球处于短缺状态。
公司不断改善技术水平及生产效率,并通过新型光纤系列产品的市场拓展持续提升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以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盈利能力。二零二四年,公司光传输产品分部毛利率由二零二三年的29.70%提升至31.68%。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主营业务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并通过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优势,强化以新型光纤产品为核心的差异化竞争能力,实现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科技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技术创新与智能制造是公司主要战略之一,也是公司巩固主营业务全球领先优势的基础。依托以行业唯一的光纤光缆先进制造与应用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核心的研发平台,公司以“商用一代、储备一代、预研一代”的思路持续推进前沿光纤技术的发展,新型产品的研发创新及产业化进程全球领先。
当前,数字经济向以算力为核心的新时代迈进,以新型光纤构建高质量光网络连接成为支撑算力应用发展的关键。除了大力拓展G.654.E光纤、中高端多模光纤等已实现规模商用的新型产品市场,公司在前沿产品的技术研发及应用测试中亦有明显优势。空芯光纤作为“下一代光通讯颠覆性技术”,目前在算力数据中心、高频金融交易等领域已具备进一步试点和推广应用的条件。其以超低时延、超低损耗、超低非线性等颠覆性优势,在迈向下一代T比特级传输时具备突破实芯光纤传输性能瓶颈的潜力,有望成为下一代光网络的基础核心技术选项。二零二四年,公司研发的空芯光纤产品已成功完成与国内三家运营商客户现网试点项目,并与多家设备商及互联网厂商进行合作测试,相关指标全球领先。目前,空芯光纤的规模商用还有赖于量产制造能力的提升、生产成本的优化、应用场景的成熟、技术标准的完善等因素,公司将持续推进空芯光纤研发及产业化进程,确保在前沿光纤光缆产品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零二五年二月,公司作为光纤光缆行业唯一代表,亮相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展的《网络发展新图景》成就展。公司具有代表性的研发成果超大尺寸光纤预制棒、空芯反谐振光纤预制棒及光纤、海底光缆等产品参展,体现了公司长期坚持技术创新,积极响应网络强国战略,为助力国家建设全球领先网络基础设施、不断加快数字化进程提供坚实支撑的战略举措成果。
3、完善业务布局,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
在全球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增长前景疲弱、利率及汇率环境不确定性较高、贸易保护举措频出等因素影响,光纤光缆行业需求自二零二三年至今处于下行区间。但在中长期,欧美区域5G部署及光纤渗透率尚需完善、发展中国家区域通信基础设施发展空间巨大、海外算力数据中心建设方兴未艾。根据CRU的报告,全球光纤光缆市场有望在二零二五年恢复增长,并在二零二五至二零二九年实现4%左右的稳健年均增速。
二零二四年,是公司国际化战略举措实施十周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从二零一四年的约人民币3.9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的7.01%,提升至二零二四年的约人民币41.21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的33.79%。除了收入规模增长十倍以上外,公司海外业务布局也得以不断完善。随着墨西哥工厂在二零二四年八月的正式投产,公司已在印度尼西亚、南非、巴西、波兰、德国、墨西哥等地部署8个海外基地、20余家海外平台公司、50余家海外办事处,覆盖了主要目标市场区域,能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实现与客户的深度合作、有效应对贸易保护举措。公司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在印度尼西亚、秘鲁、菲律宾等地持续推进。
自二零二一年度至今,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已连续四年维持在总收入30%以上,初步形成并巩固了全球化的收入结构。未来,公司将一方面紧抓国际市场机遇,完善海外生产平台的交付及运营能力,加大与关键客户合作的广度与深度,继续提升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国际布局,加快光互联组件、工业激光等多元化产品及业务在国际化平台上的拓展,强化在海外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际化水平的持续提升。
4、强化多元化战略,实现各业务版块的持续拓展
公司基于核心竞争优势、业务的协同效应、未来市场发展前景等考量因素,已初步完成了在光互联组件、第三代半导体、工业激光、海缆与海洋工程、高纯度合成石英材料等主要多元化板块的战略布局。
在光互联组件领域,数据通信、消费及工业互联市场受人工智能发展驱动,相关需求明显提升。公司子公司博创科技在该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0.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75%。与此同时,博创科技加速构建全球化布局,二零二四年海外业务收入占比已达44.34%。报告期内,公司光互联组件分部毛利率为29.27%。
在第三代半导体领域,长飞先进半导体位于武汉的生产基地主体建筑结构已在二零二四年六月封顶,目前已进入设备安装调试阶段,预计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底实现量产通线,达产后每年可生产36万片6英寸碳化硅晶圆,可满足约144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制造需求,产能国内领先。而在产品开发进度方面,该公司碳化硅MOSFET产品于二零二五年二月通过AEC-Q101车规认证,比导通电阻(Ronsp)及栅极电荷(Qg)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备极低的开关损耗和导通损耗,可显著提升逆变器及其他应用终端的性能,为后续车规级产品的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工业激光领域,伴随我国制造业升级,激光器以其高效率、高精度、低热形变等优异特质,深受制造企业的青睐,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协会显示,到二零二三年我国激光产业产值约为980亿元,同比增幅9%,我国工业激光器与系统销售规模近十年平均增速达到16%以上。公司子公司长飞光坊二零二四年业务规模明显提升,并进行了产业链的进一步延伸,拓展了激光装备业务。而公司充分发挥在激光设备产业链垂直整合能力,拟通过收购奔腾激光(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实现光纤产业链延展,预计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增长,旗下产品线将扩展覆盖12kW、20kW、60kW等高功率先进激光成套设备,实现在工程机械、造船与海工设备、钢结构、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广泛应用。
在海缆与海洋工程领域,得益于我国离岸距离增长,海上风机价格平价且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海风装机量正进入新一轮向上周期,根据GWEC(GlobalOffshoreWindReport2024)数据显示,预计2024-2026年国内海风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12GW、15GW、15GW,同时相应的高压大容量海缆用量需求开始稳增。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完成了对海缆制造平台长飞海洋科技(原名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的收购,将能更好的实现海缆的生产制造与海缆敷设、风机安装等海洋工程施工业务的协同效应,实现业务的拓展。
公司基于多年化学气象沉积及合成石英制备经验,经过内部业务培育与孵化,开发出各类高端石英材料产品。该等产品具备高纯度、无气泡、高光学均匀性等先进光学性能及几何精度,能满足多个行业的相关需求,业务规模具有较大的成长潜力。二零二四年,长飞光学石英元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厂房基建及设备安装,预计二零二五年上半年投产。
5、确保稳健经营,共筑行业生态圈
公司始终践行稳健的财务政策。二零二四年,面对全球电信市场持续下行的需求状况,公司直面经营压力,确保了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和资产负债率水平。稳健的财务指标有助于公司保持畅通的投融资渠道、深入实施各项战略举措、确保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诚信国际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出具的《二零二五年度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报告》,公司继续获得主体AAA、展望稳定的评级结果。
围绕产业链及多元化战略布局,公司参与设立湖北长江长飞激光智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长飞科创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省长飞天使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支投资基金。该等基金管理资产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主要投资领域与公司产业链及多元化战略布局方向具有较好的协同效应,能构筑行业生态圈,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
十一、公司所在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一)行业发展概况
二零二四年,国内市场电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根据工信部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发布的《二零二四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二零二四年末,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万个,其中5G基站为425.1万个,占移动电话基站总数比例达33.6%。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国内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已达到29个,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关于5G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目标。随着国内5G网络建设实现深度覆盖,移动数据流量持续攀升。二零二四年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3,376亿GB,同比增长11.6%;全年移动互联网月户均流量(DOU)达18.18GB/户·月,比上年增长7.4%;12月当月DOU达19.7GB/户,较上年底提高0.71GB/户。固定网络方面,二零二四年国内接入流量达18838GB,同比增长14.9%。截至二零二四年末,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PON端口数达2820万个,比上年末净增518.3万个。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行业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图表5-22:2019-2024年移动互联网流量及月户均流量(DOU)增长情况
图表5-23:2023年和2024年固定互联网宽带各接入速率用户占比情况
根据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5G发展大会发布的信息,二零二五年,我国将夯实全域优质5G网络覆盖,加速5G向偏远地区进一步延伸,加快推动5GRedCap(轻量化)在县级以上城市连续覆盖,有序推进5G向5G-A升级,推动重点领域规模部署和新兴场景探索应用。而在固定网络方面,根据工信部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的通知》,万兆光网是下一代光网络的升级演进方向,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信部要求到2025年底,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和地区,聚焦小区、工厂、园区等重点场景,开展万兆光网试点,有序引导万兆光网从技术试点逐步走向部署应用,推动网络向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化升级演进。
在海外市场,通信网络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国际电联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布的报告,全球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未享有任何网络服务,且网络质量有待持续提升。在固定网络方面,根据光纤宽带协会发布的2024年度报告,北美区域光纤入户覆盖率为56.5%;根据FTTH欧洲协会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发布的数据,欧盟39国FTTH/B覆盖率为69.9%、FTTH渗透率为34.7%,发达国家与区域的网络覆盖水平仍有充足的提升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和区域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则更具建设潜力。在移动网络方面,根据爱立信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布的移动市场报告,全球二零二四年第三季度移动网络流量同比增速达21%,预计到二零三零年,全球月均移动数据流量将达473EB,为目前水平的三倍,其中80%将由5G网络承载。数据流量的快速攀升及5G覆盖率的提升,将有效支撑海外移动网络的中长期建设需求。
二零二四年,AI数据中心快速发展,数据通信市场算力网络相关需求稳步增长。目前,国内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相关基础设施布局不断拓展。运营商投资向算力建设方向倾斜,互联网厂商资本开支持续提升,而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用户数量激增。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召开的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要有序推进算力中心建设布局优化,加快网络升级“联算成网”。得益于市场需求及政策指引,数据中心内部使用的中高端多模光纤、数据中心互联使用的G.654.E光纤等相关产品得以规模应用。根据CRU发布的报告,全球与AI应用相关的光纤光缆需求将在二零二五至二零二九年间实现约26%的年均增速。与此同时,空芯光纤的实验铺设进度不断加快。而在海外市场,主要互联网厂商资本开支亦在持续提升,全球数据通信市场预计将持续增长。
而在海外市场,主要互联网厂商资本开支亦在持续提升,全球数据通信市场预计将持续增长。
图表5-24:海外互联网企业资本开支
在光互联组件相关行业,除了AI数据中心带来的增长外,高速率、低延迟的传输需求已从数据中心、云计算领域扩展至日常消费生活及工业生产领域。根据AlliedMarketResearch发布数据,2020年全球消费类有源光缆市场规模达到1.42亿美元,并预期在2030年达到9.59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1.1%。未来,有源光缆(AOC)、高速铜缆(DAC、ACC)产品将为更多元化的场景提供更多更优的解决方案。
(二)行业竞争格局
1、产业链呈金字塔式竞争格局,竞争者随着产业链的延伸而增多
预制棒:全球主要光纤预制棒生产企业约为20家,中国企业占据近一半,包括长飞、中天、烽火藤仓(烽火与藤仓合营)、亨通,生产的光纤预制棒多用于自身光纤生产,剩余部分对外销售。
光纤:全球主要光纤生产企业超过60家,中国企业占比约为一半,绝大部分光纤生产企业不具备独立生产光纤预制棒的能力。
光缆:全球主要光缆生产企业超过200家,中国企业占比超过一半。
2、全球市场中最具竞争力企业主要来自中美日,中国企业依托国内大市场占据优势
由于我国光通信用户数量庞大、市场需求量持续旺盛,且国家政策长期对光纤光缆行业高新技术企业予以保护,国内企业一直处于快速发展态势。近年来随着国内光纤入户、5G建设的放缓,光缆需求有所下滑,但新型光纤如G.654.E开始规模应用,空芯光纤取得重要进展。新兴产业产生的应用场景(智慧电网、智慧交通、海洋产业、汽车电子等)不断增多也促进了国内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
3、行业内的主要参与者
光纤光缆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主要来自欧美、日韩、印度和中国,如美国的康宁公司,欧洲的普睿司曼集团,日本的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藤仓,韩国的LS Cable&SystemLtd.,印度的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以及中国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述主要参与者情况如下:
康宁公司:该公司业务包括显示科技、环境科技、光通信、生命科学、特殊材料等五大业务领域。在光通信业务领域,该公司生产光纤跳线、光缆、光纤接头、网络连接器和适配器系列产品。
普睿司曼集团:该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缆制造商之一,专注于能源传输、电网、电气化和数字解决方案领域。
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该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电线、电缆和金属产品的制造。公司总部位于日本,并在全球范围内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产品广泛应用于通信、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
株式会社藤仓:该公司作为综合性线缆制造厂家,主营业务范围为现代高科技、高信息化社会要求的光导纤维及其配套系列产品、各种传感器、电子导线、挠性印刷电路板等电子领域产品、以及原子能、超导等高能领域。
LS Cable&SystemLtd.:该公司为电网、通讯网络以及特种工业等多种领域提供光通信产品,在光通信领域,该公司生产光纤、光缆和光连接材料,市场分布于美洲、欧洲、中东和亚洲等。
Sterlite TechnologiesLimited.:该公司针对电信和电力产品市场,现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窗口”服务,其中包含光纤、光缆、电力传输导线、通信电缆、数据电缆、综合布线设备、系统集成和管理服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业务包括光通信产业、电力电缆产业、新兴产业三大板块。该公司具有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光器件、海洋通信及装备和通信服务的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光纤网络、海洋光网、智慧海洋工程、量子保密通信系统解决方案及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服务。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覆盖光通信、电力传输、新能源、海缆等主营业务。光通信业务中,公司拥有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全资控股的光纤预制棒子公司,与下游的光纤、光缆、ODN设备形成“棒纤缆+ODN”全产业链,可为光通信骨干网、城域网、FTTx、数据中心接入等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该公司生产射频电缆、漏泄电缆、铁路信号电缆、连接器件、天线等产品,用于铁塔无线天馈系统、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等领域。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立足于光通信,并深入拓展至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融合而生的广泛领域,长期耕耘国内、国际的运营商和信息化市场。
(三)进入行业的主要障碍
1、技术性壁垒
光纤光缆的核心在于光纤预制棒,而光纤预制棒的设计和生产技术具有较高门槛,只有为数不多的公司真正掌握核心光纤预制棒的设计和生产技术。近年来,尽管部分中国企业通过与外资企业的合作掌握了部分技术,但对于潜在竞争者来说,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以引进技术和独立研发均有较大难度及较高的技术门槛。
2、资金门槛
在光纤光缆行业中,光纤预制棒的制造车间和光纤拉丝塔等固定资产建设均需要较大规模的投资,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潜在竞争者需要具备雄厚的资金支持并相应形成规模效应,方可与市场上已掌握自主研发技术的既有企业进行有力竞争。
3、品牌及客户资源壁垒
中国光缆市场的大部分需求来自于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上述运营商制定了规范的集采招标制度,该制度使得规模占优和具备成功投标经验的供应商具备中标优势。此外,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还建立了一套齐备的后评估系统,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长期跟踪,并对供应商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的能力、工程质量、运行维护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此外,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商的客户只有光纤生产厂商,其对光纤预制棒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均有较高要求,因此更倾向于与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商保持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四)行业驱动因素
1、产业政策的支持
(1)网络建设战略的实施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2016年,全国人大在颁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印发《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丰富应用场景。此外,《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要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用户普及率提高到56%,推广升级千兆光纤网络。2022年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有序推进骨干网扩容,协同推进千兆光纤网络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c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前瞻布局第六代移动通信(6G)网络技术储备,加大60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推动6G国际标准化工作。2023年工信部关于《千兆光网“追光行动”计划》中提出到2025年实现千兆光网覆盖率达80%,重点推进10GPON光纤网络升级,鼓励光纤光缆企业参与千兆城市建设,优先采购国产高性能光纤(如G.654.E)。2024年国务院在《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中提出将光通信产业链列为“巩固优势产业”范畴,要求提升光纤光缆全链条自主可控能力;推动5G-A/6G前瞻性技术研发,配套新型光纤(如多芯光纤、空分复用光纤)。
这一系列战略的推进均以高速光纤网络为基础,将促进网络建设和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此外,东南亚、非洲和南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大力推进国家宽带网络的建设,结合我国“一带一路”的战略规划,间接地推动了国内光纤光缆行业的发展。
(2)反倾销税的征收
商务部为保护国内生产厂商免受国外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厂商倾销的影响,先后针对欧美、印度和日韩的进口光纤实施反倾销措施,以及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一方面有助于保持国内光纤预制棒和光纤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为国内光纤和光纤预制棒生产厂家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和空间。
2、市场竞争与行业整合的加剧
在光纤光缆行业激烈的竞争中,拥有棒纤缆一体化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光纤光缆行业的集中度预计将持续提高,这对于降低冗余产能,维护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3、技术水平的提升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光纤光缆行业的技术水平已有显著提高,其中,光缆产品的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而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生产厂商已掌握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技术,具备与国际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厂商竞争的能力,保证了国内光纤光缆行业供给的稳定性。
4、国际合作的开展
近年来,国际上具备先进技术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厂商纷纷采取与国内企业合作的模式进入中国市场。通过该种国际合作的模式,国内领先的光纤光缆行业生产厂商逐步掌握核心的光纤预制棒和光纤生产技术,增强了竞争力。
十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领先的市场地位
公司作为全球光纤光缆行业的领先企业,是国内最早的光纤光缆生产厂商之一,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和广泛的客户群体,具备先发优势。在客户日益集中的市场趋势下,公司领先的技术基础、生产能力和稳定的客户群体使公司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足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巩固市场份额,占据优势地位。
2、完善的业务链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大规模一体化开发与生产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的公司之一,并持续向产业链的上下游拓展。棒纤缆的一体化生产,提升了公司的生产水平和运营水平。通过参与全行业多个生产供应链,公司能够更好把握市场趋势,对于公司优化生产结构,规划市场战略,灵活应对市场变动具有重要意义。
垂直整合的业务模式帮助公司能够凭借在光缆终端市场上的领先地位推动上游光纤预制棒和光纤产品需求的增加。通过采用垂直整合一体化的业务模式,公司能够在全产业的价值链内更好地配置生产资源,提高营运效率和灵活性,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领先的生产制造技术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采用全球领先的工艺和技术生产各类优质光纤预制棒、光纤和光缆等相关产品。其中,光纤预制棒是行业内重要的上游原材料,光纤预制棒的质量与性能能够直接影响光纤及光缆的质量和性能。公司是国内第一家拥有光纤预制棒生产能力的企业,同时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可以同时通过PCVD工艺和VAD+OVD工艺进行光纤预制棒生产的企业之一。
PCVD工艺较其他光纤预制棒生产工艺而言,具备折射率分布控制更精确和加工灵活性更大等诸多优势,帮助公司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方向,抓住更多市场机遇。除PCVD生产工艺外,公司亦掌握VAD/OVD生产工艺。采用VAD/OVD工艺有助于提高光纤预制棒制造效率,降低光纤衰减水平和生产成本。公司通过先进的生产技术,出色的产品质量和优异的客户服务,赢得了包括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在内的稳定客户群体。与此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工序,保证了产品质量和性能。
4、领先的国际化业务
公司通过积极建立海外生产基地和海外办事处,实施海外销售本土化的策略,强化海外销售力度,在国际上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自2018年以来,公司设立了多个海外办事处及生产基地,公司海外生产销售能力进一步增强,海外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攀升。与此同时,经验和人才的积累帮助公司逐步形成强大的本地化营销网络,提高公司海外营销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海外客户的需求。
5、领先的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平台,包括研发中心和国内光纤光缆行业内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公司研发中心专注于光纤预制棒、光纤及光缆的研发、技术管理与测试。先进的技术和出色的产品为公司赢得了诸多荣誉,2005年至今,共获得三次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国内光纤光缆行业获得的最高级别国家科技进步奖;也是光纤光缆行业唯一一家三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企业。在研发标准制定和发布方面,2024年,长飞光纤主持参与了国际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定与修改共计43项,其中包括主持修订5项国际标准、3项行业标准及1项团体标准;参与修订3项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15项行业标准及8项团体标准;在知识产权方面,公司2024年申请专利193项、授权专利117项。
6、多样化的产品结构
公司除了主流的棒纤缆业务,亦拥有较为成熟的特种产品与器件业务,与主营业务关联紧密。特种产品与器件是目前光纤光缆下游应用市场的一个细分领域,客户需求日益增大。该细分市场目前的参与企业和合格产品种类较少,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特种产品技术的提升,产品种类逐渐丰富,公司在特种产品领域的优势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发展。特种产品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公司的产品结构,丰富了公司产品业务内容,提高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多元性和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已完成初步布局的光模块与光器件、第三代半导体、海洋工程及工业激光器等领域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业务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7、稳固的客户群体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先进、性能卓越和质量出众的光纤光缆行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起了稳固而广泛的客户群体。光纤光缆行业的客户群较为集中,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是国内光纤光缆市场的主要终端客户。公司通过与三大国有电信运营商的合作机会,深入了解其市场需求和产品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发和供应符合客户需求的光纤光缆产品,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和高效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的高级管理层通过对行业趋势的深入观察,结合丰富的管理经验,能够准确地把握行业和公司的发展方向,制定合适的战略决策,帮助公司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分别设立了独立的晋升途径,能够让两方面的人才拥有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和平台。此外,公司将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通过员工持股激励,将企业的成长与核心员工的个人发展牢牢绑定,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一、历史财务数据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重大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1、发行人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审计情况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2年-2024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本募集说明书中的2022、2023和2024年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发行人2022-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3528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541号和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624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陆续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1)2024年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于2023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新保险合同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中新保险合同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2年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发行人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关键审计事项
(1)2024年关键审计事项
长飞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长飞集团”)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1,917百万元,主要来自于光传输产品和光互联组件等销售业务。客户主要为中国电信网络运营商及其他独立第三方。对于商品销售业务,长飞集团综合评估客户合同和业务安排,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向境内客户销售商品,长飞集团在将货物交付客户并取得签收单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对于向境外客户销售商品,长飞集团在货物离岸报关、取得提单或客户签收单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收入是长飞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提前或延后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商品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于2024年12月31日,长飞集团应收账款原值约为人民币5,905百万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约为人民币644百万元,主要包括应收中国电信网络运营商及其他独立第三方款项。长飞集团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主要取决于电信行业客户的财务状况。管理层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并以逾期天数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为基础计算其预期信用损失。违约损失率基于过去5年的实际信用损失经验计算,并根据历史数据收集期间的经济状况、当前的经济状况与长飞集团所认为的预计存续期内的经济状况三者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在估计预期坏账损失时,根据管理层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存在差异,因此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根据逾期信息计算减值准备。以上这些因素均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由于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金额重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且其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因此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1、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图表6-1: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增加的子公司 变化原因
潜江长飞智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设立
普利瑞森(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 设立
PT EverPro IndonesiaTechnologies 设立
长飞光电线缆(苏州)有限公司(原名: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光坊技术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南京光坊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芜湖太赫兹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Broadex TechnologiesInc.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圭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Broadex Technologies UK Limited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蓉博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飞宝胜(汕头市)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宝胜(烟台)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宝胜(厦门)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先进半导体(武汉)有限公司 设立
武汉山拓微电子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石英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设立
武汉市和润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设立
2、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图表6-2: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增加的子公司 变化原因 减少的子公司 变化原因
长飞国际(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设立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变为联营公司
长飞国际(波兰)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先进半导体(武汉)有限公司 变为联营公司
Silicon Line NV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武汉山拓微电子有限公司 变为联营公司
Silicon Line GmbH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金达光学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飞武创数字技术创新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石英材料(鄂州)有限公司 设立
YOFCInternational(Germany) GmbH 设立
YOFC International Columbia SAS 设立
Yangtze Optics Mexico Cable S.A.deC.V. 设立
长飞气体(鄂州)有限公司 设立
3、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图表6-3: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增加的子公司 变化原因 减少的子公司 变化原因
长飞光坊(襄阳)科技有限公司(注4) 设立 长飞特发光棒潜江有限公司 注销
长飞光坊(唐山)科技有限公司(注4) 设立 潜江长飞智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注销
Radio Frequency Systems GmbH 非同一控制下 Broadex Technologies UK Limited 变为联营公司
RFS ItaliaS.R.L. 非同一控制下 YOFCInternational(Germany)GmbH 注销
RFS(UK)Ltd. 非同一控制下
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
安弗施无线射频系统(新加坡)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
Radio Frequency Systems Australia Pty Ltd 非同一控制下
嘉兴芯博光电有限公司 设立
杭州临安长飞线缆有限公司 设立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
长飞(天津)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
(四)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表6-4: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4,131.14 329,256.14 389,583.66 432,389.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273.57 143,747.05 104,821.14 134,794.73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89,490.22 596,025.82 592,338.53 573,385.87
应收票据 57,852.77 69,866.96 72,633.67 69,862.23
应收账款 531,637.46 526,158.86 519,704.86 503,523.64
应收款项融资 28,458.33 13,608.48 14,115.72 13,386.12
预付款项 15,048.03 12,866.38 12,517.38 18,871.68
其他应收款(合计) 15,494.71 11,741.32 16,351.73 18,245.18
应收股利 5.80
应收利息 0.00
其他应收款 11,741.32 16,351.73 18,239.3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38,971.60 317,576.74 294,135.27 315,871.81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34,398.10 36,890.80 31,766.07 34,541.97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流动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流动资产合计 1,476,265.71 1,461,712.74 1,455,629.49 1,541,486.7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329.39 5,522.13 7,006.54 4,687.85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27.01 5,375.41 5,165.59 6,020.38
长期应收款 197.05 203.46
长期股权投资 240,879.19 279,365.80 330,333.39 182,816.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合计) 894,405.27 845,795.34 673,187.84 574,936.21
固定资产 894,405.27 845,795.34 673,187.84 574,936.21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合计) 204,078.89 208,255.64 96,553.57 164,413.29
在建工程 204,078.89 208,255.64 96,553.57 164,413.29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7,566.56 7,792.81 8,238.81 5,511.66
无形资产 170,992.08 170,718.58 161,064.10 173,237.16
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数据资源
商誉 93,121.45 93,121.45 89,691.09 83,588.85
长期待摊费用 7,442.30 7,699.79 6,281.00 2,692.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57,542.01 52,838.24 34,410.36 27,264.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3,658.71 34,270.59 46,672.60 53,674.78
非流动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非流动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1,639.90 1,710,959.25 1,458,604.90 1,278,843.92
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资产总计 3,197,905.61 3,172,671.99 2,914,234.39 2,820,330.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6,540.04 200,040.97 174,953.68 175,488.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06,409.73 313,377.48 315,619.41 346,258.69
应付票据 117,425.01 117,320.80 136,835.31 143,093.48
应付账款 188,984.71 196,056.68 178,784.10 203,165.2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6,051.43 27,020.50 49,860.21 81,664.9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0,820.32 36,003.61 53,842.74 45,152.98
应交税费 28,041.62 27,702.42 18,702.99 15,413.84
其他应付款(合计) 187,816.35 172,764.47 167,074.51 64,151.7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470.00 1,470.00
其他应付款 171,294.47 167,074.51 64,151.7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0,176.37 255,103.13 126,209.61 73,289.60
预提费用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3,070.15 2,492.00 1,940.62 6,105.79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流动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流动负债合计 1,108,926.00 1,034,504.60 908,203.78 807,525.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45,507.49 479,070.11 485,518.35 395,098.85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11,034.99 10,861.04 6,073.07 4,020.47
长期应付款(合计) 67,384.61
长期应付款 67,384.61
专项应付款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593.40 27,327.21 23,814.27 25,775.8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7,605.41 43,218.69 43,098.53 41,244.56
其他非流动负债 20,957.09 19,561.16 7,776.65 25,574.31
非流动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非流动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1,698.38 580,038.21 566,280.87 559,098.69
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负债合计 1,660,624.38 1,614,542.80 1,474,484.65 1,366,624.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790.51 75,790.51 75,790.51 75,790.51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312,307.50 314,730.76 306,604.80 293,859.69
减:库存股 3,365.35
其它综合收益 3,785.70 2,627.39 7,222.60 1,775.38
专项储备 46.74 25.08
盈余公积金 73,342.28 73,342.28 71,156.42 67,492.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11,551.85 696,382.19 669,936.49 578,871.4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股东权益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股权权益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6,824.57 1,162,898.21 1,130,710.83 1,014,424.59
少数股东权益 360,456.66 395,230.97 309,038.91 439,281.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7,281.23 1,558,129.19 1,439,749.74 1,453,706.12
2、合并利润表
图表6-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总收入 289,375.10 1,219,740.99 1,335,275.35 1,383,031.84
营业收入 289,375.10 1,219,740.99 1,335,275.35 1,383,031.84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271,431.14 1,145,996.71 1,262,772.94 1,273,258.30
营业成本 208,806.76 886,728.66 1,008,079.71 1,058,709.13
税金及附加 2,319.12 8,278.40 9,421.16 8,633.88
销售费用 11,483.85 48,914.85 50,228.59 41,357.73
管理费用 26,681.73 104,238.14 104,810.75 77,880.18
研发费用 17,610.46 78,718.93 77,499.33 78,388.91
财务费用 4,529.22 19,117.72 12,733.40 8,288.47
其中:利息费用 6,269.58 24,855.90 22,911.92 19,226.55
减:利息收入 1,387.97 8,863.41 11,087.33 7,556.18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加:其他收益 4,953.41 26,126.08 18,859.05 15,701.05
投资净收益 -5,624.05 -17,227.58 53,441.81 11,229.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768.63 -30,257.75 855.27 6,987.63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233.87 -13,816.90 1,077.00 947.21
资产减值损失 -2,669.61 -14,469.85 -9,787.73 -7,877.82
信用减值损失 -2,949.71 -14,225.59 -13,997.12 -12,509.00
资产处置收益 11.63 -815.88 -222.41 -239.54
汇兑净收益
加:营业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营业利润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营业利润 11,899.48 39,314.55 121,873.02 117,024.95
加:营业外收入 6,657.06 22,706.42 2,966.25 551.56
减:营业外支出 164.37 2,730.74 3,196.85 2,379.4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净损失
加:利润总额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利润总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利润总额 18,392.17 59,290.24 121,642.42 115,197.08
减:所得税 670.40 1,164.83 3,948.63 -927.06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加:净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净利润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净利润 17,721.77 58,125.41 117,693.79 116,124.14
持续经营净利润 17,721.77 58,125.41 117,693.79 116,124.14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减:少数股东损益 2,552.11 -9,462.47 -12,049.99 -575.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69.66 67,587.88 129,743.78 116,699.85
加:其他综合收益 1,212.27 -4,500.53 5,687.91 2,820.76
综合收益总额 18,934.04 53,624.89 123,381.70 118,944.9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606.07 -9,367.78 -11,809.31 -830.4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6,327.97 62,992.66 135,191.00 119,775.3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表6-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6,433.07 1,294,700.81 1,321,661.82 1,285,820.4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655.57 30,779.63 27,126.29 23,237.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34.08 52,641.13 17,796.75 24,621.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5,522.72 1,378,121.56 1,366,584.85 1,333,678.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3,818.64 947,009.64 962,545.74 971,566.8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568.17 175,351.71 170,291.16 146,318.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01.55 43,782.70 46,695.38 26,085.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83.66 33,642.28 35,611.86 30,257.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1,972.02 1,199,786.32 1,215,144.14 1,174,22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50.70 178,335.24 151,440.72 159,45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3,333.54 370,770.20 144,290.38 246,912.6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14.32 17,637.55 58,034.70 8,98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2.54 3,967.94 764.51 3,506.3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720.4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4,246.5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030.40 400,342.69 203,089.58 259,405.2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933.07 138,579.87 226,269.00 222,816.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1,000.00 449,996.97 189,071.34 224,147.2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1,988.46 41,657.92 22,643.93 31,125.7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474.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6,921.53 630,234.76 464,458.90 478,089.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91.13 -229,892.07 -261,369.32 -218,684.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55.28 32,036.05 18,737.46 12,921.7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55.28 32,036.05 18,737.46 12,921.7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3,732.88 480,749.54 448,740.70 623,721.8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57.97 4,908.0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388.16 540,043.56 472,386.25 636,643.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5,487.42 422,621.70 308,444.15 400,198.2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42.19 59,377.15 57,652.34 36,976.9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40,291.13 8,538.97 41,949.60 1,720.4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52,034.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1,520.75 542,572.80 408,046.10 438,895.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32.59 -2,529.24 64,340.15 197,747.9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48.01 -408.29 1,936.90 7,585.65
直接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直接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125.00 -54,494.36 -43,651.55 146,099.3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2,961.42 377,455.78 421,107.33 275,007.9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7,836.42 322,961.42 377,455.78 421,107.33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图表6-7: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825.43 145,010.26 190,073.43 158,469.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889.91 67,134.13 81,224.88 81,517.2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419,956.59 440,156.27 459,137.68 488,748.26
应收票据 29,184.32 53,602.21 52,354.56 41,626.11
应收账款 390,772.27 386,554.06 406,783.12 447,122.15
应收款项融资 23,901.64 8,051.95 10,858.14 9,786.49
预付款项 74,689.40 24,354.78 19,242.35 14,004.80
其他应收款(合计) 413,827.68 394,967.72 238,536.94 202,476.38
应收股利 1,530.00 1,758.63 228.63 234.43
应收利息 0.00 0.00 395.50 395.50
其他应收款 412,297.68 393,209.09 237,912.82 201,846.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5,078.12 119,031.07 116,072.08 110,149.03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00.00 2,100.00
待摊费用
其他流动资产 3,648.25 7,617.10 7,580.22 4,700.39
其他金融类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流动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流动资产合计 1,238,817.01 1,208,423.26 1,122,725.71 1,071,952.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07.96 5,345.71 7,006.54 4,687.85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427.01 5,375.41 5,165.59 4,956.34
长期应收款 2,100.00 2,100.00
长期股权投资 857,873.42 838,801.75 779,192.03 654,527.95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合计) 158,311.36 155,854.31 160,932.43 109,528.0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合计) 8,723.14 9,896.82 4,638.71 48,166.1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2.23 883.30 744.51 1,001.91
无形资产 8,152.29 8,205.70 8,419.32 10,891.18
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285.02 4,455.18 4,249.86 171.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56.32 5,561.48 1,614.78 1,275.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37 2,389.96 2,581.47 2,858.68
非流动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非流动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1,683.13 1,036,769.61 976,645.24 840,165.26
资产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资产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资产总计 2,300,500.14 2,245,192.87 2,099,370.95 1,912,117.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458.36 94,286.27 50,199.13 68,871.49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18,843.06 336,781.71 320,714.89 316,204.95
应付票据 227,282.43 234,997.10 196,297.75 219,475.27
应付账款 91,560.62 101,784.61 124,417.14 96,729.6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9,720.95 18,840.89 18,460.78 23,663.4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4,135.33 14,084.99 33,123.91 28,002.53
应交税费 13,148.32 13,759.22 5,746.61 6,442.41
其他应付款(合计) 132,357.02 87,617.11 241,195.39 141,630.98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2,400.98 201,637.04 112,533.02 70,315.14
预提费用
递延收益-流动负债
应付短期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2,093.56 2,128.09 1,622.09 2,016.93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流动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流动负债合计 831,157.59 769,135.33 783,595.83 657,147.8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4,857.50 334,837.50 422,125.00 368,075.00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20.96 77.13 349.48 633.49
长期应付款(合计) 886.79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25.91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9,879.77 11,008.92 12,969.30 14,740.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614.99 10,424.06 6,457.63 5,836.68
非流动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非流动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2,685.92 356,347.61 441,901.41 389,285.24
负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负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负债合计 1,163,843.51 1,125,482.94 1,225,497.23 1,046,433.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790.51 75,790.51 75,790.51 75,790.51
其它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金 336,481.00 336,481.00 336,864.48 340,159.25
减:库存股 3,365.35
其它综合收益 1,777.36 1,809.45 3,221.16 1,250.2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金 73,342.28 73,342.28 71,156.42 67,492.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49,265.48 632,286.69 386,841.15 384,356.9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股东权益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股权权益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656.63 1,119,709.93 873,873.72 865,684.5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656.63 1,119,709.93 873,873.72 865,684.54
5、母公司利润表
图表6-8: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总收入 192,833.16 854,909.37 1,045,752.27 1,244,921.74
营业收入 192,833.16 854,909.37 1,045,752.27 1,244,921.74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营业总成本 138,762.16 782,858.82 998,515.80 1,159,343.12
营业成本 138,762.16 678,845.74 891,305.22 1,053,462.53
税金及附加 858.71 3,423.69 4,335.58 5,532.47
销售费用 5,211.74 23,039.97 25,492.40 25,003.11
管理费用 10,136.77 40,911.19 38,782.45 35,717.26
研发费用 7,113.37 38,527.52 35,391.40 40,415.01
财务费用 2,377.90 -1,889.29 3,208.74 -787.26
其中:利息费用 4,233.51 19,692.17 19,767.95 15,102.79
减:利息收入 2,427.65 11,848.11 10,545.66 7,173.13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加:其他收益 2,494.00 15,760.71 4,412.29 5,856.11
投资净收益 -7,191.66 227,946.05 -1,411.92 3,457.4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9,836.32 -7,483.35 3,054.55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51.66 -14,316.48 -316.87 404.13
资产减值损失 -1,437.45 -5,934.00 -3,226.51 -6,918.37
信用减值损失 -2,182.74 -4,377.62 -5,253.15 -8,379.59
资产处置收益 14.09 1,692.42 -170.91
汇兑净收益
加:营业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营业利润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营业利润 20,106.32 291,143.31 43,132.73 79,827.41
加:营业外收入 27.58 1,395.65 5,032.02 42.01
减:营业外支出 71.48 490.96 1,448.62 911.6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净损失
加:利润总额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利润总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利润总额 20,062.42 292,048.00 46,716.14 78,957.77
减:所得税 3,176.68 5,460.27 2,998.93 5,687.99
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加:净利润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净利润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净利润 16,885.74 286,587.73 43,717.21 73,269.78
持续经营净利润 286,587.73 43,717.21 73,269.78
终止经营净利润
减: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85.74 286,587.73 43,717.21 73,269.78
加:其他综合收益 -1,411.71 1,970.89 -293.34
综合收益总额 285,176.02 45,688.10 72,976.4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85,176.02 45,688.10 72,976.4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图表6-9: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2,398.60 933,184.87 1,079,895.56 1,161,028.33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37.56 20,123.28 22,357.04 19,496.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87.75 32,597.42 8,526.90 7,242.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623.91 985,905.58 1,110,779.49 1,187,767.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9,842.40 785,448.95 910,348.48 943,147.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192.77 70,496.57 73,278.07 63,234.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402.32 14,044.80 15,237.98 8,995.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36.88 19,244.17 22,775.81 15,868.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074.37 889,234.49 1,021,640.34 1,031,24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0.46 96,671.09 89,139.15 156,52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7,300.00 242,498.13 19,768.33 155,109.0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65.34 268,240.12 12,297.01 6,989.5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7.08 3,765.63 5,938.94 3,082.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742.42 514,503.87 38,004.28 165,180.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040.48 42,756.77 25,273.78 34,456.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2,723.76 425,447.98 164,479.14 251,119.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60,621.10 14,124.77 181,408.7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818.41 112,53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582.65 641,356.86 203,877.69 466,98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40.24 -126,852.99 -165,873.41 -301,803.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437.88 334,594.20 340,500.00 473,159.8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55.58 11,893.49 76,940.81 90,296.7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4,693.46 346,487.69 417,440.81 563,456.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564.60 301,510.00 259,152.30 371,320.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09.19 56,482.92 52,268.27 34,716.5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7.22 562.78 430.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173.79 358,900.14 311,983.36 406,466.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519.67 -12,412.45 105,457.45 156,989.7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7.85 136.39 410.85 2,013.05
直接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直接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733.18 -42,457.96 29,134.04 13,721.79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454.68 187,171.93 158,037.89 144,316.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721.50 144,713.97 187,171.93 158,037.89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9,256.14 10.38 389,583.66 13.37 432,389.39 15.3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3,747.05 4.53 104,821.14 3.60 134,794.73 4.7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96,025.82 18.79 592,338.53 20.33 573,385.87 20.33
应收票据 69,866.96 2.20 72,633.67 2.49 69,862.23 2.48
应收账款 526,158.86 16.58 519,704.86 17.83 503,523.64 17.85
应收款项融资 13,608.48 0.43 14,115.72 0.48 13,386.12 0.47
预付款项 12,866.38 0.41 12,517.38 0.43 18,871.68 0.67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741.32 0.37 16,351.73 0.56 18,245.18 0.65
应收股利 0.00 0.00 5.80 0.00
其他应收款 11,741.32 0.37 16,351.73 0.56 18,239.38 0.65
存货 317,576.74 10.01 294,135.27 10.09 315,871.81 11.20
其他流动资产 36,890.80 1.16 31,766.07 1.09 34,541.97 1.22
流动资产合计 1,461,712.74 46.07 1,455,629.49 49.95 1,541,486.75 54.66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22.13 0.17 7,006.54 0.24 4,687.85 0.1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375.41 0.17 5,165.59 0.18 6,020.38 0.21
长期应收款 203.46 0.01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79,365.80 8.81 330,333.39 11.34 182,816.44 6.48
固定资产(合计) 845,795.34 26.66 673,187.84 23.10 574,936.21 20.39
固定资产 845,795.34 26.66 673,187.84 23.10 574,936.21 20.39
在建工程(合计) 208,255.64 6.56 96,553.57 3.31 164,413.29 5.83
在建工程 208,255.64 6.56 96,553.57 3.31 164,413.29 5.83
使用权资产 7,792.81 0.25 8,238.81 0.28 5,511.66 0.20
无形资产 170,718.58 5.38 161,064.10 5.53 173,237.16 6.14
商誉 93,121.45 2.94 89,691.09 3.08 83,588.85 2.96
长期待摊费用 7,699.79 0.24 6,281.00 0.22 2,692.48 0.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838.24 1.67 34,410.36 1.18 27,264.84 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270.59 1.08 46,672.60 1.60 53,674.78 1.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0,959.25 53.93 1,458,604.90 50.05 1,278,843.92 45.34
资产总计 3,172,671.99 100.00 2,914,234.39 100.00 2,820,330.66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820,330.66万元、2,914,234.39万元和3,172,671.99万元,呈现增长的趋势。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541,486.75万元、1,455,629.49万元和1,461,712.74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54.66%、49.95%和46.07%,占比成下降趋势。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278,843.92万元、1,458,604.90万元和1,710,959.25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45.34%、49.49%和53.93%,占比成上升趋势。发行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性资产比例较为均衡,资产流动性较强,符合行业特征。
1、流动资产分析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541,486.75万元、1,455,629.49万元和1,461,712.74万元。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
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1,541,486.7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10,105.46万元,增幅为25.18%。
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1,455,629.4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85,857.26万元,降幅为5.57%。
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为1,461,712.74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6,083.25万元,增幅为0.42%。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以银行存款为主。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32,389.39万元、389,583.66万元和329,256.1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5.33%、13.37%和10.38%。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155,262.29万元,增幅为56.03%,主要原因系本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约人民币15.95亿元所致。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42,805.73万元,降幅为9.90%。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60,327.52万元,降幅为15.49%。
图表6-11: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108.36 136.03 184.46
银行存款 324,470.36 389,043.71 431,803.27
其他货币资金 4,677.42 403.91 401.66
合计 329,256.14 389,583.66 432,389.3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40,232.29 61,308.87 71,406.71
2024年末,发行人限制性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294.72万元,主要为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主要核算发行人及子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及权益工具投资。2022-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134,794.73万元、104,821.14万元和143,747.05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4.78%、3.60%和4.53%。2022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34,794.73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18,254.44万元,降幅为11.93%;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04,821.14万元,较2022年末下降29,973.59万元,降幅为22.24%。2024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43,747.0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8,925.91万元,增幅为37.14%,主要系2024末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投资增加所致。
图表6-12:近三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61,537.71 19,887.60 37,272.96
权益工具投资 74,900.45 84,933.54 97,521.78
其他投资 7,308.89
合计 143,747.05 104,821.14 134,794.74
(3)应收票据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69,862.23万元、72,633.67万元和69,866.96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48%、2.49%和2.20%。2022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8,040.05万元,增幅为67.05%,主要原因系年末银行承兑汇票较上年末增加约人民币2.84亿元所致;2023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771.44万元,增幅为3.97%;2024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2,766.71万元,降幅为3.81%。
图表6-13: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票据 56,877.74 58,493.27 55,289.89
商业承兑票据 12,989.22 14,140.40 14,572.34
合计 69,866.96 72,633.67 69,862.23
(4)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3,523.64万元、519,704.86万元和526,158.86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7.85%、17.83%和16.58%。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7,452.47万元,增幅为21.02%,主要系2022年度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飞光电线缆(苏
州)有限公司、南京光坊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控制权,将以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6,181.22万元,增幅为3.21%。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6,454.00万元,增幅为1.24%。
图表6-14: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422,038.89 71.47
1-2年 80,024.67 13.55
2-3年 44,592.70 7.55
3年以上 43,870.11 7.43
小计 590,526.37 100.00
图表6-15: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表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885.47 2.52 10,893.99 16.92 3,991.48 0.7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新旧准则均适用) 575,640.90 97.48 53,473.52 83.08 522,167.38 99.24
合计 590,526.37 100.00 64,367.51 100.00 526,158.86 100.00
图表6-16: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目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1 55,862.55 4,130.84 7.3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2 32,141.34 2,844.97 8.8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3 25,108.46 3,539.23 14.1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4 24,708.30 3,150.44 12.75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客户5 22,793.71 4.71 0.0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客户小计 429,912.01 50,697.32 11.79 /
合计 590,526.37 64,367.51 10.90 /
(5)应收账款融资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分别为13,386.12万元、14,115.72万元和13,608.48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47%、0.48%和0.43%。2022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938.15万元,增幅为58.45%,主要原因系本年收入规模增加,年末在手的银行信用等级较高的应收票据余额较上期末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729.60万元,增幅为5.45%;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507.24万元,降幅为3.59%。
(6)预付款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8,871.68万元、12,517.38万元和12,866.38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67%、0.43%和0.41%。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244.59万元,增幅为29.02%;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6,354.30万元,降幅为33.67%,主要原因系公司严格控制采购业务预付账款规模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49.00万元,增幅为2.79%。
图表6-17: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7,393.40 57.46
1至2年 4,255.92 33.08
2至3年 832.84 6.47
3年以上 384.22 2.99
合计 12,866.38 100.00
图表6-18: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1 1,000.00 7.77
供应商2 700.00 5.44
供应商3 645.00 5.01
供应商4 532.65 4.14
供应商5 511.36 3.97
合计 3,389.01 26.34
(7)其他应收款(合计)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分别为18,245.18万元、16,351.73万元和11,741.32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65%、0.56%和0.37%。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762.30万元,增幅为35.32%,主要原因系年末投标保证金余额较上年末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1,893.46万元,降幅为10.38%;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4,610.41万元,降幅为28.20%。
图表6-19: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股利 0.00 0.00 5.80
其他应收款 11,741.32 16,351.73 18,239.38
其他应收款(合计) 11,741.32 16,351.73 18,245.18
图表6-20:2023年及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以内 10,421.06 14,331.31
1至2年 988.29 4,023.08
2至3年 3,237.18 177.57
3年以上 726.82 907.48
账面余额小计 15,373.35 19,439.44
减值准备 3,632.03 3,087.71
账面价值合计 11,741.32 16,351.73
(8)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等。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15,871.81万元、294,135.27万元和317,576.7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1.20%、10.09%和10.01%。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9,569.56万元,增幅为14.32%;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1,736.55万元,降幅为6.88%;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3,441.47万元,增加为7.97%。
图表6-21: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0,927.77 15,003.83 135,923.93
在产品 26,747.25 917.70 25,829.54
库存商品 162,892.99 7,069.73 155,823.26
合计 340,568.00 22,991.26 317,576.74
(9)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交所得税等。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4,541.97万元、31,766.07万元和36,890.80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22%、1.09%和1.16%。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090.49万元,增幅为13.43%;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2,775.91万元,降幅为8.04%;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124.73万元,增幅为16.13%。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278,843.92万元、1,458,604.90万元和1,710,959.25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45.34%、50.05%和53.93%。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等。
2022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562,360.30万元,增幅为78.49%。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79,760.99万元,增幅为14.06%。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52,354.35万元,增幅为17.30%。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权益性投资等。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4,687.85万元、7,006.54万元和5,522.13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17%、0.24%和0.17%。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1年末下降345.10万元,降幅为6.86%,变化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318.70万元,增幅为49.46%,主要原因系主要是公司对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因股价上涨增值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484.41万元,降幅为21.19%。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发行人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权益工具投资。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6,020.38万元、5,165.59万元和5,375.41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21%、0.18%和0.17%。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273.29万元,增幅为26.82%;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854.79万元,降幅为14.20%;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09.82万元,增幅为4.06%。
(3)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82,816.44万元、330,333.39万元和279,365.80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48%、11.34%和8.81%。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4,369.39万元,增幅为8.53%,变化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47,516.95万元,增幅为80.6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投资因股比被动稀释,由子公司转换为联营公司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50,967.59万元,降幅为15.43%。
(4)固定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574,936.21万元、673,187.84万元和845,795.3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0.39%、23.10%和26.66%。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98,569.82万元,增幅为52.76%,主要原因系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固定资产约人民币12.93亿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98,251.64万元,增幅为17.09%;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72,607.50万元,增幅为25.64%。
图表6-22: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金额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406,655.22 68,503.34 338,151.88 338,151.88
机器设备 794,342.20 304,072.52 490,269.68 1,758.06 488,511.62
运输工具 5,186.61 1,630.65 3,555.96 5.94 3,550.02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46,205.97 30,391.24 15,814.73 232.91 15,581.82
合计 1,252,390 404,597.75 847,792.25 1,996.91 845,795.34
其中,2022年末发行人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固定资产约为人民币12.93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0,772,203
机器设备 1,120,962,225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17,806,082
运输工具 3,597,061
合计 1,293,137,571
(5)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64,413.29万元、96,553.57万
元和208,255.6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5.83%、3.31%和6.56%。2022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03,577.52万元,增幅为170.26%,主要原因系本年子公司长飞宝胜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为打造海洋施工能力建造船舶致在建工程增加约人民币7.18亿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67,859.72万元,降幅为41.27%,主要原因系若干在建工程项目转为固定资产,以及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由子公司变为联营公司,致该公司在建工程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11,702.07万元,增幅为115.69%,主要原因系部分子公司持续加大资本支出且项目尚未完工转固所致。
(6)使用权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5,511.66万元、8,238.81万元和7,792.81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20%、0.28%和0.25%。2022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42.34万元,增幅为18.04%;2023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727.15万元,增幅为49.48%,主要原因系本年新增租赁部分房屋建筑物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446.00万元,降幅为5.41%。
图表6-23: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使用权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金额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889.29 6,389.45 5,499.84
机器设备 4,681.46 2,417.32 2,264.14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60.57 31.74 28.83
合计 16,631.32 8,838.51 7,792.81
(7)无形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73,237.16万元、161,064.10万元和170,718.58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14%、5.53%和5.38%。2022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41,788.76万元,增幅为450.86%,主要原因系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无形资产约人民币14.62亿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12,173.06万元,降幅为7.03%;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654.48万元,增幅为5.99%。
图表6-24: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无形资产原值 累计摊销金额 账面净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74,838.94 11,063.30 63,775.64 63,775.64
专利权 22,402.53 8,627.64 13,774.89 11,387.46 2,387.43
非专利技术 66,630.92 15,355.65 51,275.27 51,275.27
客户关系 68,774.77 16,312.28 52,462.49 52,462.49
商标权 1,715.54 897.78 817.76 817.76
合计 234,362.70 52,256.66 182,106.04 11,387.46 170,718.58
其中,2022年末发行人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无形资产约为人民币14.62亿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0,680,254
专利权 106,646,697
非专利技术 601,661,316
客户关系 672,904,000
合计 1,461,892,267
(8)商誉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余额分别为83,588.85万元、89,691.09万元和93,121.45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2.96%、3.08%和2.94%。2022年末,发行人商誉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0,874.34万元,增幅为2,979.33%,主要原因
系本年收购长飞苏州、长飞先进半导体、南京光坊、博创科技合并成本超过按比例获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形成商誉约人民币8.09亿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6,102.25万元,增幅为7.30%;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430.36万元,增幅为3.82%。
(9)长期待摊费用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2,692.48万元、6,281.00万元和7,699.79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10%、0.22%和0.24%。2022
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09.54万元,增幅为42.99%,主要原因系本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博创科技期末余额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588.52万元,增幅为133.28%,主要原因系本年新增房屋装修支出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418.79万元,增幅为22.59%。
(10)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7,264.84万元、34,410.36万元和52,838.24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0.97%、1.18%和1.67%。2022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2,823.37万元,增幅
为88.80%,主要原因系本年末资产减值准备余额较上年末增加,以及本年末可
抵扣亏损较上年末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较2022年
末增加7,145.52万元,增幅为26.21%;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较2023年末增加18,427.88万元,增幅为53.55%,主要系本年资产减值准备及
子公司可抵扣亏损较上年增加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53,674.78万元、46,672.60万元和34,270.59万元,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90%、1.60%和1.08%。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7,777.05万元,增幅为16.94%;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7,002.18万元,降幅为13.05%;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2,402.01万元,降幅为26.57%。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5:发行人近三年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40.97 12.39 174,953.68 11.87 175,488.24 12.8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13,377.48 19.41 315,619.41 21.41 346,258.69 25.34
应付票据 117,320.80 7.27 136,835.31 9.28 143,093.48 10.47
应付账款 196,056.68 12.14 178,784.10 12.13 203,165.21 14.87
合同负债 27,020.50 1.67 49,860.21 3.38 81,664.95 5.98
应付职工薪酬 36,003.61 2.23 53,842.74 3.65 45,152.98 3.30
应交税费 27,702.42 1.72 18,702.99 1.27 15,413.84 1.13
其他应付款(合计) 172,764.47 10.70 167,074.51 11.33 64,151.76 4.69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1,470.00 0.09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71,294.47 10.61 167,074.51 11.33 64,151.76 4.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5,103.13 15.80 126,209.61 8.56 73,289.60 5.36
其他流动负债 2,492.00 0.15 1,940.62 0.13 6,105.79 0.45
流动负债合计 1,034,504.60 64.07 908,203.78 61.59 807,525.85 59.09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长期借款 479,070.11 29.67 485,518.35 32.93 395,098.85 28.91
租赁负债 10,861.04 0.67 6,073.07 0.41 4,020.47 0.29
长期应付款(合计) 0.00 0.00 67,384.61 4.93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67,384.61 4.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327.21 1.69 23,814.27 1.62 25,775.88 1.8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3,218.69 2.68 43,098.53 2.92 41,244.56 3.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9,561.16 1.21 7,776.65 0.53 25,574.31 1.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580,038.21 35.93 566,280.87 38.41 559,098.69 40.91
负债合计 1,614,542.80 100.00 1,474,484.65 100.00 1,366,624.54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366,624.54万元、1,474,484.65万
元和1,614,542.80万元,呈现增长的趋势。2022-2024年,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07,525.85万元、908,203.78万元和1,034,504.6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59.09%、61.59%、64.07%。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59,098.69万元、566,280.87万元和580,038.21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40.91%、38.41%和35.93%。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比较高,非流动负债占比较小,负债流动性强,符合行业特征。
1、流动负债分析
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07,525.85万元、908,203.78万元和1,034,504.60万元。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计)、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为807,525.85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151,232.76万元,增幅为23.04%。
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为908,203.7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00,677.93万元,增幅为12.47%。
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为1,034,504.60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26,300.82万元,增幅为13.91%。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5,488.24万元、174,953.68万元和200,040.97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2.84%、11.87%和12.39%。2022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718.54万元,增幅为2.16%,变化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534.56万元,降幅为0.30%;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5,087.29万元,增幅为14.34%。
图表6-26: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200,040.97 174,953.68 175,488.24
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合计 200,040.97 174,953.68 175,488.24
(2)应付票据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43,093.48万元、136,835.31万元和117,320.80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0.47%、9.28%和7.27%。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49,038.46万元,增幅为52.14%,主要原因系本年对供应商结算加大票据付款方式的比例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6,258.17万元,降幅为4.37%;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9,514.51万元,降幅为14.26%。
图表6-27: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构成表
单位:万元
种类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58,254.96 79,902.90 37,531.70
银行承兑汇票 59,065.84 56,932.41 105,561.78
合计 117,320.80 136,835.31 143,093.48
(3)应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3,165.21万元、178,784.10万元和196,056.68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4.87%、12.13%和12.14%。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5,862.90万元,增幅为14.59%;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24,381.11万元,降幅为12.00%;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7,272.58万元,增幅为9.66%。
2022-2024年,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表6-28: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68,904.41 86.15 168,932.97 94.49 195,941.58 96.45
1-2年 21,213.62 10.82 4,974.41 2.78 1,592.07 0.78
2-3年 1,674.46 0.85 1,375.99 0.77 3,590.19 1.77
3年以上 4,264.19 2.17 3,500.73 1.96 2,041.37 1.00
合计 196,056.68 100.00 178,784.10 100.00 203,165.21 100.00
(4)合同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81,664.95万元、49,860.21万元和27,020.50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5.98%、3.38%和1.67%。2022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5,463.24万元,增幅为7.17%,变化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31,804.74万元,降幅为38.95%,主要原因系本年末尚未确认收入的合同预收款较上年末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22,839.71万元,降幅为45.81%,主要原因系主要是部分网络工程项目本年确认收入并结转前期合同负债所致。
图表6-29: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光纤预制棒及光纤销售预收款 19,351.22 22,244.74 29,849.10
秘鲁网络工程预收款 - 21,095.33 47,921.62
其他预收款项 7,669.28 6,520.14 3,894.23
合计 27,020.50 49,860.21 81,664.95
(5)应付职工薪酬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45,152.98万元、53,842.74万元和36,003.61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3.30%、3.65%和2.23%。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9,105.99万元,增幅为73.35%,主要原因系本年集团员工规模较上年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8,689.76万元,增幅为19.25%;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17,839.13万元,降幅为33.13%,主要系本年计提的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6)应交税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5,413.84万元、18,702.99万元和27,702.42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13%、1.27%和1.72%。2022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6,361.93万元,增幅为70.28%,主要原因系本年末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费及企业所得税余额较上年末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289.15万元,增幅为21.34%;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8,999.43万元,增幅为48.12%,主要系本年末应交的企业所得税较上年末上升所致。
(7)其他应付款(合计)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4,151.76万元、167,074.51万元和172,764.47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4.69%、11.33%和10.70%。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8,929.18万元,增幅为41.86%,主要原因系本年末应付设备采购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02,922.75万元,增幅为160.4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博创科技新增确认了较大金额的股权转让款及政府补助尚未满足条件结转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689.96万元,增幅为3.41%。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3,289.60万元、126,209.61万元和255,103.13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5.36%、8.56%和15.80%。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9,950.29万元,增幅为37.40%,主要原因系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3年8月28日到期,导致应付债券本金及利息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52,920.02万元,增幅为72.21%,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28,893.52万元,增幅为102.13%,主要原因系本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上年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105.79万元、1,940.62万元和2,492.00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0.45%、0.13%和0.15%。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016.66万元,增幅为97.65%,主要原因系本年待转增值税销项税较上年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4,165.17万元,降幅为68.22%,主要原因系本年待转增值税销项税较上年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51.38万元,增幅为28.41%。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22-2024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59,098.69万元、566,280.87万元和580,038.21万元。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
2022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为559,098.6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26,029.62万元,增幅为139.89%,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大幅增加所致。
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为566,280.8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182.17万元,增幅为1.28%,变化较小。
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为580,038.2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3,757.34万元,增幅为2.43%,变化较小。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5,098.85万元、485,518.35万元和479,070.11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28.91%、32.93%和29.67%。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66,148.85万元,增幅为206.40%,主要原因系本年集团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约人民币21.87亿元而增加对金融机构长期借款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90,419.50万元,增幅为22.89%;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6,448.24万元,降幅为1.33%。
图表6-30: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明细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730,004.49 609,059.83 416,040.87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934.38 123,541.48 20,942.02
合计 479,070.11 485,518.35 395,098.85
(2)租赁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4,020.47万元、6,073.07万元和10,861.04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0.29%、0.41%和0.67%。2022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68.79万元,增幅为7.16%,变化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2,052.60万元,增幅为51.05%,主要原因系本年新增租赁部分房屋建筑物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4,787.97万元,增幅为78.84%,主要原因系本年并购子公司存在租赁负债所致。
(3)长期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7,384.61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4.93%、0.00%和0.00%。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67,384.61万元,增幅为100.00%,主要原因系本年公司收购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因投资协议中约定对若干其他投资方的股份回购义务而确认长期负债约人民币6.74亿元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67,384.61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系本年子公司出表减少长期应付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末无变化。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25,775.88万元、23,814.27万元和27,327.21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89%、1.62%和1.69%。2022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4,717.49万元,增幅为2,335.39%,主要原因系本年收购长飞苏州、长飞先进半导体、南京光坊、博创科技导致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中资产公允价值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1,961.62万元,降幅为7.61%;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512.94万元,增幅为14.75%。
(5)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递延收益科目主要核算政府补助等。2022-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1,244.56万元、43,098.53万元和43,218.69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3.02%、2.92%和2.68%。2022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13,119.89万元,增幅为46.65%,主要原因系本年集团收到工程建设项目政府补助尚未摊销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853.97万元,增幅为4.50%;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20.16万元,增幅为0.28%。
(6)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5,574.31万元、7,776.65万元和19,561.16万元,在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87%、0.53%和1.21%。2022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3,197.57万元,增幅为14.29%;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17,797.67万元,降幅为69.59%,主要原因系本年已收取但未验收政府补助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1,784.51万元,增幅为151.54%,主要原因系本年已收取但未验收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6-31:发行人近三年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5,790.51 4.86 75,790.51 5.26 75,790.51 5.21
其它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其中:优先股 0.00 0.00 0.00
永续债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金 314,730.76 20.20 306,604.80 21.30 293,859.69 20.21
减:库存股 0.00 0.00 3,365.35 0.23
其它综合收益 2,627.39 0.17 7,222.60 0.50 1,775.38 0.12
专项储备 25.08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金 73,342.28 4.71 71,156.42 4.94 67,492.93 4.6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696,382.19 44.69 669,936.49 46.53 578,871.42 39.82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0.00 0.00 0.00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0.00 0.00 0.00
股东权益差额(特殊报表科目) 0.00 0.00 0.00
股权权益差额(合计平衡项目) 0.00 0.0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62,898.21 74.63 1,130,710.83 78.54 1,014,424.59 69.78
少数股东权益 395,230.97 25.37 309,038.91 21.46 439,281.53 30.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8,129.19 100.00 1,439,749.74 100.00 1,453,706.12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余额为1,453,706.12万元、1,439,749.74万元和1,558,129.19万元。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395,203.37万元,增幅37.34%,主要系2022年度非同一控制下收购了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坊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等公司控制权,将以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较大金额少数股东权益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下降13,956.38万元,降幅为0.96%,变化较小;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18,379.45万元,降幅为8.22%,变化较小。公司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等构成。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股本)分别为75,790.51万元、75,790.51万元和75,790.5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21%、5.26%和4.86%。2022-2024年实收资本(股本)无变化。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金分别为293,859.69万元、306,604.80万元和314,730.7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0.21%、21.30%和20.20%。2022年末较2021年末下降62,253.41万元,降幅为17.48%,主要原因系2022年公司收购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因投资协议中约定对若干其他投资方的股份回购义务而增加长期负债约人民币6.4亿元,同时减少资本公积约人民币6.4亿元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2,745.11万元,增幅为4.34%,变化较小;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8,125.96万元,增幅为2.65%,变化较小。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578,871.42万元、669,936.49万元和696,382.1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9.82%、46.53%和44.69%。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92,703.19万元,增幅19.07%;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1,065.07万元,增幅为15.73%;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6,445.70万元,增幅为3.95%。
(四)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32:近三年发行人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1,219,740.99 1,335,275.35 1,383,031.84
营业成本 886,728.66 1,008,079.71 1,058,709.13
投资收益 -17,227.58 53,441.81 11,229.50
营业利润 39,314.55 121,873.02 117,024.95
营业外收入 22,706.42 2,966.25 551.56
利润总额 59,290.24 121,642.42 115,197.08
净利润 58,125.41 117,693.79 116,124.14
毛利率 27.30 24.50 23.45
营业利润率 3.22 9.13 8.46
净利润率 4.77 8.81 8.40
1、营业收入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383,031.84万元、1,335,275.35万元和1,219,740.99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429,424.28万元,增幅为45.03%,主要原因系本年内集团主要产品平均价格水平和销量有所上升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47,756.49万元,降幅为3.45%;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115,534.36万元,降幅为8.65%。
2、营业成本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58,709.13万元、1,008,079.71万元和886,728.66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292,286.30万元,增幅为38.14%,主要原因系本年内集团主要产品销量有所上升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50,629.42万元,降幅为4.78%;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121,351.05万元,降幅为12.04%。
3、营业外收入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51.56万元、2,966.25万元和22,706.42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2,747.74万元,降幅为83.28%,主要原因系上年营业外收入基数较大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2,414.69万元,增幅为437.79%,主要原因系胜诉取得的赔付金额增加;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19,740.17万元,增幅为665.49%,主要原因系公司收购RFS德国及RFS苏州的全部股权产生利得约人民币1.94亿元,确认为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4、营业利润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117,024.95万元、121,873.02万元和39,314.55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45,192.32万元,增幅为62.91%,主要原因系本年内集团主要产品平均价格水平和销量有所上升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4,848.07万元,增幅为4.14%;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82,558.47万元,降幅为67.74%,主要原因系2024年全球光纤光缆行业传统产品有效需求不足、价格持续承压,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及利润水平下降。
5、投资收益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1,229.50万元、53,441.81万元和-17,227.58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487.60万元,增幅为4.54%,变化较小;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42,212.31万元,增幅为375.91%,主要原因系本期处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大额收益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70,669.39万元,降幅为132.24%,主要原因系公司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失增加,及2023年度一次性确认投资收益金额较大,致本年度投资收益同比降幅较大。
6、期间费用情况
图表6-33: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售费用 48,914.85 50,228.59 41,357.73
管理费用 104,238.14 104,810.75 77,880.18
研发费用 78,718.93 77,499.33 78,388.91
财务费用 19,117.72 12,733.40 8,288.47
2022-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99%、3.76%和4.01%,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3%、7.85%和8.55%,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7%、5.80%和6.45%,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60%、0.95%和1.57%。近三年,发行人销售、管理、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相对稳定,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主要是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所致。发行人作为技术主导的产业,持续加大研发领域的投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近年来,发行人在全集团范围内积极开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改善盈利能力。
2022-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41,357.73万元、50,228.59万元和48,914.85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14,375.02万元,增幅为53.27%,主要原因系本年内集团主要产品销量有所上升,国际化及多元化拓展加速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8,870.86万元,增幅为21.45%;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1,313.74万元,降幅为2.62%。
2022-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77,880.18万元、104,810.75万元和104,238.14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15,774.58万元,增幅为25.40%;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26,930.57万元,增幅为34.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国际化及多元化业务拓展加速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572.61万元,降幅为0.55%。
2022-2024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78,388.91万元、77,499.33万元和78,718.93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31,072.73万元,增幅为65.67%,主要原因系本年内集团加大研发投入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889.58万元,降幅为1.13%;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1,219.60万元,增幅为1.57%。
2022-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8,288.47万元、12,733.40万元和19,117.72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3,990.89万元,降幅为32.50%,主要原因系本年内本集团汇兑收益的提升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4,444.93万元,增幅为53.6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汇兑收益较上年大幅减少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6,384.32万元,增幅为50.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和汇兑损益较上年减少,同时利息费用较上年增加所致。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3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8,121.56 1,366,584.85 1,333,678.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9,786.32 1,215,144.14 1,174,228.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35.24 151,440.72 159,450.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342.69 203,089.58 259,405.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0,234.76 464,458.90 478,089.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892.07 -261,369.32 -218,684.5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043.56 472,386.25 636,643.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2,572.80 408,046.10 438,895.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29.24 64,340.15 197,747.93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08.29 1,936.90 7,585.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494.36 -43,651.55 146,099.37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9,450.36万元、151,440.72万元和178,335.24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增加106,775.89万元,增幅为202.71%,主要原因系于本年集团扣除公允价值变动影响的净利润较上年增加约人民币770.2百万元,同时本年集团营运资本的增加额较上年增加额减少人民币177.6百万元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8,009.64万元,降幅为5.02%;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26,894.52万元,增幅为17.76%。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8,684.57万元、-261,369.32万元和-229,892.07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下降79,731.12万元,主要原因系本集团本年内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1,154.60百万元,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42,684.75万元,降幅为19.52%;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31,477.25万元,增幅为12.04%。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2022-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7,747.93万元、64,340.15万元和-2,529.24万元。2022年度较2021年度减少31,146.34万元,降幅13.61%;2023年度较2022年度下降133,407.78万元,降幅为67.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多元化战略布局所需投入较2022年度有所减少,筹资需求下降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下降66,869.39万元,降幅为103.9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所致。
(六)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35:近三年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项目 2024年末/度 2023年末/度 2022年末/度
流动比率 1.41 1.60 1.91
速动比率 1.11 1.28 1.52
资产负债率 50.89% 50.60% 48.46%
EBITDA利息倍数 6.91 10.12 10.16
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46%、50.60%和50.89%,呈现小幅波动趋势,相对稳定,公司保持稳健的资本架构,合理安排和规划整体资产负债情况,保持一定的财务弹性。
近三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1、1.60和1.41,速动比率分别为1.52、1.28和1.11,呈现小幅下降趋势。
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10.16、10.12和6.91,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滑。
(七)经营效率分析
图表6-36: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效率指标情况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总资产周转率 0.40 0.47 0.58
固定资产周转率 1.61 2.14 2.91
流动资产周转率 0.84 0.89 1.00
存货周转率 2.90 3.31 3.58
2022-2024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8、0.47和0.40,固定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91、2.14和1.61,流动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00、0.89和0.8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58、3.31和2.90。公司始终保持稳健运营,运营效率保持稳定并逐步改进。
三、有息债务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945,075.25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040.97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50,934.3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4,168.75万元、长期借款479,070.11万元、租赁负债10,861.04万元。
(一)直接融资情况
图表6-37: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直接融资情况表
序号 证券名称 起息日期 发行期限(年) 期末余额(亿元) 发行规模(亿元) 票面利率(当期)% 到期日期 本息兑付情况
1 20长飞01 2020/08/28 3 5.00 5.00 3.50 2023/08/28 已兑付
合计 5.00 5.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债券已到期兑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存续期债券。
(二)间接融资情况
1、间接融资期限结构
图表6-38:发行人2024年末间接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040.97 21.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50,934.38 26.5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168.75 0.44
长期借款 479,070.11 50.69
租赁负债 10,861.04 1.15
合计 945,075.25 100.00
2、间接融资类型结构
图表6-39:发行人2024年末间接融资性质表
单位:万元、%
信用类别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200,040.97 100.00 479,070.11 100.00 250,934.38 100.00 4,168.75 100.00 10,861.04 1.15%
合计 200,040.97 100.00 479,070.11 100.00 250,934.38 100.00 4,168.75 100.00 10,861.04 1.15%
图表6-40:发行人2024年末间接融资期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455,144.10 48.16
1年至2年(含2年) 185,379.51 19.62
2年至5年(含5年) 287,797.53 30.45
5年以上 16,754.11 1.77
合计 945,075.25 100.00
图表6-4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年
贷款主体 贷款银行 金额 币种 起贷日 到期日 期限 类别 借款条件(抵押/质押/保证) 融资利率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 19,060 CNY 2024/3/22 2025/3/21 1 跨境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4,405 CNY 2024/4/1 2025/4/1 1 跨境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24,970 CNY 2022/6/14 2025/6/14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29,970 CNY 2022/6/20 2025/6/20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9,980 CNY 2023/8/11 2025/8/11 2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 10,000 CNY 2024/8/13 2025/8/13 1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20,000 CNY 2022/11/28 2025/11/11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0,000 CNY 2023/2/13 2025/11/11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9,970 CNY 2022/12/13 2025/12/13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0,000 CNY 2023/3/6 2026/3/6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2,000 CNY 2023/5/5 2026/3/6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5,500 CNY 2023/3/14 2026/3/14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24,970 CNY 2023/3/22 2026/3/22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8,000 CNY 2023/8/11 2026/8/11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3,600 CNY 2023/9/20 2026/9/20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7,620 CNY 2022/3/18 2027/3/18 5 并购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25,970 CNY 2022/5/9 2027/5/9 5 项目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2,000 CNY 2024/5/30 2027/5/30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2,418 CNY 2022/6/28 2027/6/28 5 项目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0,000 CNY 2024/8/6 2027/8/6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 国家开发 10,000 CNY 2024/10/11 2027/8/6 3 流贷 信用 1.5%-3.5%
公司 银行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2,000 CNY 2024/11/14 2027/11/12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18,000 CNY 2023/7/3 2028/7/2 5 并购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0,000 CNY 2024/10/25 2028/10/25 3 流贷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11,400 CNY 2024/6/19 2029/6/18 5 项目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14,900 CNY 2024/9/24 2031/9/23 7 并购贷款 信用 1.5%-3.5%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000 CNY 2024/9/24 2031/9/24 7 并购贷款 信用 1.5%-3.5%
四、公司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关联交易的价格都是经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
(一)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第五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的重要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情况、发行人的重要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五章“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4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 2023年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66,626,140 802,527,798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73,004,152 531,219,734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39,343,172 455,092,600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89,932,933 442,795,637
特发信息光纤(东莞)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39,863 305,708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3,893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681,697 38,018,896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0,268,169 48,968,388
Draka ComteqFibreB.V. 采购商品 29,380,744 1,287,695
Draka ComteqFranceS.A.S. 采购商品 145,699 69,342
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95,521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302,894 18,528,266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8,019 43,363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1,416 27,876
HXPT PhilippinesInc. 采购商品 88,022,030
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57
Draka Comteq FibreB.V. 技术使用费 11,263,651 20,500,774
合计 1,888,392,442 2,449,904,185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4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68,348,804 190,647,141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87,157,251 275,318,447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50,294,782 281,810,957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40,961,350 180,255,284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9,660,289 38,393,731
特发信息光纤(东莞)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53,304,700 94,426,044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606,606 6,737,123
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352,956
长沙大科光剑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10,814
长沙大科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443,442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116,619
HXPT PhilippinesInc. 出售商品 29,626,110 25,492,336
Rit Tech(IntelligenceSolutions)Ltd. 出售商品 4,454,743
Draka Comteq FibreB.V. 出售商品 149,623,273 158,168,917
Draka Comteq FranceS.A.S. 出售商品 401,669
PRYSMIAN CABLES SPAINS.A. 出售商品 4,836,897
无锡普睿司曼电缆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24,387,383 30,082,934
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5,334
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2,389
PRYSMIAN CABOSE SIS 出售商品 1,638,470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13,208 113,208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技术使用和服务收入 336,356 200,000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技术使用和服务收入 113,208
无锡普睿司曼电缆有限公司 技术使用和服务收入 42,453 18,491
武汉长飞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10,619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604,956
Nokia Shanghai Bell(HongKong)Limited 出售商品 2,593,584
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310,457
合计 1,341,595,910 1,283,427,425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出租方:
图表6-4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及机器设备 8,414,387 8,414,387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 865,681 846,904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 91,743 91,743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 21,173
长飞先进半导体(武汉)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 4,817
安徽长飞先进半导体有限公司 厂房建筑 3,211
合计 9,401,012 9,353,034
公司作为承租方:
无。
(4)关联方担保
图表6-4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担保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YOFC PerúS.A.C. 80,004,476 2023年9月16日 2024年9月16日 是
YOFC PerúS.A.C. 89,093,185 2023年8月19日 2024年8月18日 是
YOFC PerúS.A.C. 87,508,952 2024年9月16日 2025年9月16日 否
YOFC PerúS.A.C. 66,927,994 2024年9月16日 2025年9月16日 否
YOFC PerúS.A.C. 49,172,180 2024年9月16日 2025年9月16日 否
YOFC PerúS.A.C. 92,373,871 2024年7月11日 2025年8月11日 否
Yangtze Optical Fibreand Cable Company(HongKong) 418,474,318 2024年1月1日 2024年12月16日 是
Limited
Yangtze Optical Fibreand CableCompany(HongKong) Limited 5,390,588 2024年8月8日 2025年8月8日 否
PT.Yangtze Optical Fibre Indonesia 28,539,000 2024年10月29日 2025年7月31日 否
PT Yangtze Optics Indonesia 34,881,000 2024年10月29日 2025年7月31日 否
YOFC International(Thailand)Co.,Ltd. 1,045,296 2024年1月1日 2024年9月30日 是
YOFC International(Thailand)Co.,Ltd. 837,011 2023年10月25日 2024年10月25日 是
Yangtze Optics Africa Cable Proprietary Limited 6,599,423 2024年6月7日 2024年10月31日 是
Yangtze Optics Africa Cable Proprietary Limited 34,596,000 2024年7月18日 2025年7月18日 否
2、向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4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117.43 3,437.50
4、其他关联交易
无。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图表6-47: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 2023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54,712,781 5,471 59,396,345 172,275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8,928,572 893 46,818,654 135,776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27,937,112 47,149 93,845,578 272,127
特发信息光纤(东莞)有限公司 16,115,188 1,612 17,860,372 51,795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3,282,109 328 3,358,430 9,740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448,647 145 2,640,209 7,657
Rit Tech(IntelligenceSolutions)Ltd. 1,592,779 159 378,458 1,097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 1,055,658 613,047
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 273,455 27 151,000 438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219,280 45,011 219,280 19,391
HXPTPhilippinesInc. 27,260,061 25,469 16,443,971 374,056
无锡普睿司曼电缆有限公司 8,989,644 899 14,363,456 41,653
Singapore CablesManufacturersPte.Ltd. 26,264 26,264 47,764 47,763
Draka Comteq FibreB.V. 42,940,631 4,294
中盈优创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288 1
长沙大科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00,200 292
长沙大科光剑科技有限公司 202,835 20 4,000 12
Nokia Shanghai Bell(HongKong) Limited 857,193 86
诺基亚通信系统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29,573 13
PRYSMIAN CABLESSPAINS.A. 2,608,527 52,693
小计 398,581,809 823,580 255,628,005 1,134,073
其他应收款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8,000,000 40,740,150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26,016 26,016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414,208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4,861 54,861
小计 8,495,085 40,821,027
预付款项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5,241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1,231,203
小计 1,236,444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图表6-48: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 2023年
应付账款 长飞光纤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16,041,320 60,245,032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51,570,022 20,360,443
四川乐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2,661,687 189,648,276
特发信息光纤(东莞)有限公司 36,150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27,258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71,174,020 27,256,294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30,115,891 16,864,942
Draka Comteq FibreB.V. 3,273,321 703,098
Draka ComteqFranceS.A.S. 25,348
长飞(江苏)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4,126,066
Nokia Shanghai Bel PhilippinesInc. 274,985 279,557
HXPT PhilippinesInc. 3,302,205
小计 225,111,246 322,874,669
其他应付款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31,402,700
Draka Comteq FibreB.V. 11,263,651 24,000,000
上海华信长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093
小计 11,363,744 55,402,700
合同负债 长飞光纤光缆(上海)有限公司 1,620,480 36,000
汕头高新区奥星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7,338,246 366,814
深圳特发信息光纤有限公司 1,876,322
湖南大科激光有限公司 297,835
小计 8,958,726 2,576,971
递延收益 武汉云晶飞光纤材料有限公司 1,296,000 1,728,000
小计 1,296,000 1,728,000
五、或有事项
(一)涉及诉讼案件、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对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担保的事项。
(三)承诺事项
2024年末,公司存在对外重要承诺,明细如下:
图表6-49: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外重要承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末
工程项目 2,067,893,542
合计 2,067,893,542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外资本承担总额约为人民币20.68亿元,其中,高纯度石英材料产能建设相关资本承担约人民币13.66亿元、预制棒及光纤产能及技术优化项目相关资本承担约人民币2.18亿元、位于印度尼西亚的产能扩充项目相关资本承担约人民币0.92亿元、其他项目资本承担约人民币3.92亿元。承诺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其他或有事项
无。
六、受限资产情况
图表6-50: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抵押/质权人 期限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2,947,202 - - 票据及保函保证金等
合计 62,947,202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受限资产全部为货币资金,总计62,947,202元。其中,保函保证金为26,677,243元;14,462,901元为业务冻结;18,382,979元为银票保证金;3,424,079元为其他保证金。
七、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投资重大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
八、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投资重大理财产品。
九、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海外重大投资。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公司暂无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
第七章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从主要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232.78亿元,其中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83.9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8.83亿元。
图表7-1:截至2024年公司主要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机构 授信总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中国银行 21.72 12.81 8.91
建设银行 7 2.05 4.95
交通银行 18 12.55 5.45
汇丰银行 14.2 4.8 9.40
中信银行 15 0.05 14.95
招商银行 12 4.11 7.89
兴业银行 7.2 0.1 7.10
浦发银行 19 1.64 17.36
民生银行 3.6 0.03 3.57
农业银行 10.4 0.98 9.42
国家开发银行 17.8 9.3 8.50
光大银行 9.8 4.02 5.78
进出口银行 26.598 22.274 4.32
平安银行 10 0.9717 9.03
工商银行 10.5 2.93 7.57
法巴银行 3.12 0.01 3.11
渣打银行 2.7 1.02 1.68
花旗银行 2.88 0 2.88
浙商银行 6 0 6.00
渤海银行 2 0 2.00
三菱日联 4.26 2 2.26
瑞穗银行 1 0 1.00
邮储银行 8 2.3 5.70
合计 232.78 83.95 148.83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
通过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查询,公司无未结清不良信贷信息,无欠息信息,公司近三年没有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图表7-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序号 证券名称 起息日期 发行期限(年) 期末余额(亿元) 发行规模(亿元) 票面利率(当期)% 到期日期
1 20长飞01 2020/08/28 3 5.00 5.00 3.50 2023/08/28
合计 5.00 5.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债券已到期兑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存续期债券。
第八章本期中期票据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金融业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及总裁办公室】。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郑昕】,联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9号】,电话为【027-68789088】,传真为【027-68789089】,电子邮箱为【IR@yofc.com】,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发行的中期票据,在发行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4、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变更;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公司本部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一)发行人将在中期票据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妮娜、谢园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027-83324702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楼
邮箱:yfdnhcnn@cmbchina.com、xy_0126@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xy_0126@cmbchina.com】或寄送至【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8号武汉招商银行大厦,谢园,027-83324702】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任受托管理人。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六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杰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联系人:郑昕
电话:027-68789088传真:- 邮政编码:430073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层 联系人:齐诗博、谢园 电话:0755-88026238、027-83324185传真:- 邮政编码:518040
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层
联系人:陈妮娜、张秋彦
电话:0755-88026246、027-85383696传真:-
邮政编码:518040
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孔鑫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4层
经办律师:张小满、郭旭
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93838 邮政编码:100004
审计机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注册会计师:潘子建,董攀电话:+86(10)85085000 传真:+86(10)85185111 邮政编码:100738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联系人:杨锐 电话:+86(10)66428877 传真:+86(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10
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
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年度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联系人:郑昕
电话:027-68789088
传真:-
邮政编码:430073
(二)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22楼总行投资银行部
联系人:齐诗博、谢园
电话:0755-88026238、027-83324185
传真:-
邮政编码:51804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2〕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