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3.42亿元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期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结果: 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人监督,不因投资人和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变化影响上述义务的履行。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对声明各方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 1
目 录.............................................................. 3
重要提示............................................................ 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5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9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0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10
五、主动债务管理............................................... 10
第一章 释义........................................................ 11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14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14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14
第三章 发行条款.................................................... 22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 22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23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26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26
二、偿债保障措施............................................... 27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31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32
四、发行人独立性............................................... 36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7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内控制度情况............................... 39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43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48
九、发行人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及土地储备情况....................... 89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90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92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98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98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98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00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 102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109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47
七、关联交易.................................................. 150
八、或有事项.................................................. 158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59
十、金融衍生产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160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160
十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160
十三、公司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161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61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162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162
二、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记录.................................. 162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162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164
第九章 税项....................................................... 165
一、投资中期票据所需缴纳的税项................................ 165
二、声明...................................................... 166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167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167
二、信息披露安排.............................................. 168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172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17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17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17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17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177
六、其他...................................................... 179
第十二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181
第十三章 主动债务管理............................................. 182
一、置换...................................................... 182
二、同意征集机制.............................................. 182
第十四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87
一、违约事件.................................................. 187
二、违约责任.................................................. 187
三、偿付风险.................................................. 187
四、发行人义务................................................ 188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188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188
七、处置措施.................................................. 188
八、不可抗力.................................................. 189
九、争议解决机制.............................................. 190
十、弃权...................................................... 190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 191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194
一、备查文件.................................................. 194
二、查询地址.................................................. 194
附录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95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房地产行业政策风险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行业周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导向紧密相关,且政策具有一定周期性。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长,期间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大幅调整,将可能为房企在获取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变化采取有效的经营策略应对,并及时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将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房地产融资收紧及限价限售等宏观调控政策对公司在获得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压力加大。
2、存货规模较大及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3,106,614.69万元、2,609,404.84万元、2,223,864.71万元及2,173,072.8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25%、53.43%、51.52%和50.98%。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32、0.18、0.17和0.04。
2023-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3,721.09万元、260,529.07万元和217,652.64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公司存货主要为开发中及待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果公司项目开发及销售进度受到影响,存货余额进一步提高,将有可能对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和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货的变现能力直接影响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未来若公司的在售项目销售出现不利状况将导致存货周转不畅,进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存货的价值会受国家的宏观政策、信贷政策、房地产行业的供需状况、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若存货中相关房地产项目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将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表现构成不利影响。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截至各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38%、75.91%、78.78%和78.89%,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将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融资,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总部融资”模式的优势,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做好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工作,保持财务稳健。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要,如果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情形提示
1、2023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 36,920.23万元,利润总额为39,872.69万元,净利润为-6,343.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06.43万元,利润指标有所改善,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2024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319,573.09万元,利润总额为-315,232.43万元,净利润为-342,067.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2,746.40万元,2024年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开发周期的影响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292,944.92万元,利润总额为-292,067.37万元,净利润为-322,46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8,810.67万元,2025年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收入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12,082.99万元,利润总额为-12,035.02万元,净利润为-15,98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1.89万元,主要是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毛利率水平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同比减少;因结转项目结构变化,以及为加速项目去化及现金回笼,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营销策略,毛利水平下降;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若发行人后续房地产开发板块及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板块受到宏观调控、开发周期等因素的重大影响,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特此提醒投资者注意。
2、涉及MQ.7表(重要事项):
(1)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告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9月6日签发的《财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04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于2024年9月6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8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被财政部及证监会给予行政处罚(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包括被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
由于发行人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合同日期未在暂停业务期间,且发行人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并未涉及上述处分,上述处分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发行人2024-2025年度财务报告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审计。中兴华所作为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建控”)、德阳经开区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经开”)2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的年报审计机构,在赣州建控 2021-2023年报审计中存在对赣州建控投资性房地产风险评估程序、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情形;在德阳经开 2022- 2023年报审计中存在对德阳经开贸易业务风险评估程序、实质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有效识别关联关系、保持职业怀疑情形。2025年6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中兴华所出具〔2025〕27号业务通报书,予以通报批评。中兴华所收到上述自律处分书后,按照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问责。
发行人审计业务的经办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均未参与过上述受处罚项目,上述处罚涉及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组成员亦从未参与过发行人的审计工作。上述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注册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3)2025年6月6日,发行人披露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任的公告》,因工作变动,胡浩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执行董事、法律合规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公司法》《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胡浩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任申请自2025年6月4日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胡浩先生已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公司董事会及胡浩先生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公司运营的任何事宜。2025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指定公司总法律顾问莫非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为履行相应职责,该代行至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日止。公司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本公司执行董事以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的后续补选工作。上述辞任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4)2025年10月20日,发行人披露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的公告》,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公司总会计师朱岩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本次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公司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5)截至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同比下降22.16%,超过10%,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近年来调整发展战略,合作项目并购或退出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另一方面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业绩下降且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
(6)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27亿元,净利润为-34.21亿元,损失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主要是由于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毛利率水平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88亿元,净利润为-32.25亿元,损失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主要是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为加速项目去化及现金回笼,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了营销策略,部分房地产项目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公司整体利润亏损。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70.56亿元,发行人资金储备充足,融资渠道畅通,运行安全,不存在债务展期情况,到期债务均正常兑付。相关损失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之外,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无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项目不涉及投资人保护条款。
五、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中期票据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北辰实业/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辰集团 指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辰地产集团 指 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辰智 指 武汉北辰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辰慧 指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都会展集团 指 首都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极星基金 指 北京北极星房地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辰运物业 指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辰运物业管理中心
武汉当代 指 武汉当代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辰旭 指 杭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旭发 指 杭州旭发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金湖 指 杭州金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锡盛阳 指 无锡北辰盛阳置业有限公司
无锡辰万 指 无锡市辰万房地产有限公司
武汉辰发 指 武汉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辰展 指 武汉辰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辰会展投资 指 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
武汉金辰盈创 指 武汉金辰盈创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辰旭 指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新置 指 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国际展览中心 指 北京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旭昭香港 指 旭昭(香港)有限公司
南京宁康 指 南京宁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旭辉 指 合肥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康辰亚奥 指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扬子江会展 指 南京北辰扬子江会议会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指 发行人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商业在内的多元化、多档次的物业开发和销售
投资物业 指 发行人为保持稳定的业务收入,长期持有一定量的房屋、建筑物等物业,包括会议中心、酒店、写字楼和公寓业态,并用于经营相关业务
商业物业 指 发行人管理经营的商业项目
国家会议中心及配套项目 指 包括国家会议中心、国家会议中心大酒店、北辰洲际酒店和北辰世纪中心写字楼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金额 指 发行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13.42亿元中期票据额度
本次债券 指 注册额度为13.42亿元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实名记账式中期票据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的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申购要约 指 簿记管理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
缴款通知书 指 簿记管理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申购配售说明 指 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程序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牵头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组成的承销团,成员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资金监管协议 指 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签订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项监管账户监管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照《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协议》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债券市场 指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和2026年1-3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3月末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当投资者拟转让本期中期票据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象而难以将本期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本息按时、足额的支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38%、75.91%、78.78%和78.89%,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将积极开展多渠道、多方式融资,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总部融资”模式的优势,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做好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管控工作,保持财务稳健。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十分重要,如果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2、存货相关风险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3,106,614.69万元、2,609,404.84万元、2,223,864.71万元及2,173,072.8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25%、53.43%、51.52%和50.98%。各报告期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32、0.18、0.17和0.04。
2023-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3,721.09万元、260,529.07万元和217,652.64万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公司存货主要为开发中及待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果公司项目开发及销售进度受到影响,存货余额进一步提高,将有可能对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和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货的变现能力直接影响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未来若公司的在售项目销售出现不利状况将导致存货周转不畅,进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存货的价值会受国家的宏观政策、信贷政策、房地产行业的供需状况、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若存货中相关房地产项目的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将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财务表现构成不利影响。
3、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739.46万元、97,363.97万元、112,850.70万元及11,950.73万元,报告期内波动较大。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41,375.49万元,降幅29.82%,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486.73万元,增幅15.91%。公司作为房地产企业,未来购置土地以及项目工程建设等需要较大规模资金支出,将可能造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短期内存在一定波动。虽然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陆续完工并实现销售,公司未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逐渐得到改善,且公司将制定专项投资者契约保护条款等来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但是若因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公司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可能会增加公司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
4、为买受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风险
发行人为贷款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果买受人在阶段性按揭担保期间丧失还款能力或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在担保期间内,如果买受人无法继续偿还银行贷款,且所购房产价值不足以抵偿相关债务,公司将承担一定经济损失。
5、所有权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91.89亿元。发行人所有权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主要为按揭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及为银行借款设定的抵质押资产。虽然发行人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本息偿付违约情况,但如果因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发行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其他债务,有可能导致受限资产被冻结甚至处置,将对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回款风险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93,754.20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末总资产的 2.20%,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关联方及少数股东款项。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余额13,633.14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 0.32%。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关联方款项和应收保证金。尽管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均较低,且公司已按照会计准则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未来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并影响到关联方的经营情况和付款进度,公司将面临一定的长期应收款及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7、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510.70万元、-266,616.79万元、-140,625.72万元及-4,559.82万元,持续为负,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偿还到期债务所致。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但若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大额为负,可能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8、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2.18、2.28、1.88和2.45,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67、0.57和0.76。受房地产开发行业特点影响,发行人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大。虽然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裕,流动负债中的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购房款,无需实际偿还,但随着近年中长期债务的临近到期,且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授信额度内经营性贷款提取较多,可使用授信额度相对较小,发行人仍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9、发行人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板块盈利能力不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26.49亿元、29.61亿元、29.77亿元和5.54亿元,毛利率分别为46.72%、45.03%、40.44%和45.16%,呈现上升趋势。如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业务受市场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发行人营业收入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较低水平,进而对发行人正常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0、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2025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8,810.67万元。主要系当期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宏观调控、开发周期的影响,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及利润同时下滑,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利润为负。2026年1-3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1.89万元,主要系公司当期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开发周期的影响可结算面积减少。如果发行人后续受到宏观调控、开发周期等因素的重大影响,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房地产开发政策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紧密相关,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受限于政策的调控。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长,期间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大幅调整,将可能为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带来一定风险,造成经济损失。
2、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房地产市场分化态势的不断延续,房地产企业对热点城市、优质地块的竞争愈发激烈,且房地产市场环境由于激烈的竞争而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并比竞争对手更敏锐而有效地对市场需求变化做出反应,则公司的经营及财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土地、原材料及设备供应风险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合理的土地储备以及未来持续获得土地的能力至关重要。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以及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激烈,近年来土地价格增长,在直接影响项目开发成本的同时,也导致公开交易获取土地所需的资金规模不断上升、难度不断加大。
另外,房地产开发所必需的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价格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波动性,如果上述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将可能增加公司项目的开发成本,从而可能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4、项目开发风险
房地产开发是周期长、环节多和投资大的系统性工程,在投资决策、土地获取、规划设计、工程施工、销售和回款等环节涉及众多合作单位,并受土地、规划、建筑、交通等多个政府部门的管理,从而加大了公司对开发项目的综合控制难度。如果公司对项目开发的管控力度不够,将有可能造成开发项目的进度延缓和成本上升。
5、销售风险
随着购房市场需求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买受人对房地产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有所提高。此外,随着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的出台,也对潜在客户的购买力和购买意愿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较长,如果公司在项目定位、规划设计等方面不能准确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并做出快速反应,可能对产品销售、周转率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6、工程质量风险
房地产开发需要整合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监理和销售等诸多方面。尽管发行人致力于加强对项目的监管控制,针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制定了相关的质量控制体系,但其中任何一方面的纰漏均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从而降低公司的客户满意度,损害公司品牌形象,使公司陷入诉讼或遭受经济损失。
7、人才储备的短缺风险
随着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强房地产开发全国化布局,以及会展场馆及酒店受托管理等业务的稳步推进,公司对各类人才尤其是专业型人才与高级管理人才的需求量大幅提升,短期内或将面临人才短缺的风险。
8、未来在建拟建项目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风险
公司在建及拟建项目体量较大,未来存在一定资金需求,对公司项目去化及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新增投资将为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若发行人内、外部融资能力受宏观经济环境、信贷政策、产业政策、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发行人未来经营目标的实现将受到影响。
9、项目合作开发风险
合作开发为发行人房地产开发模式之一,由于受到合作开发的约束,发行人对合作开发项目的控制程度将会受到一定的制约。当项目合作方存在风险时,合作开发项目的资金投入、实施与协调、建设销售等多个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0、房地产部分项目去化率较低的风险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已进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川渝城市群、海南自贸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15个核心城市,不同区域受行业调整因素影响,去化程度存在一定的差异,部分项目去化率较低。发行人面临部分房地产项目去化压力较大的风险,未来,发行人将继续把控开发进度,调研市场需求,定制针对性的销售策略,促进项目销售去化。
(三)管理风险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由各区域子公司负责经营。这种经营模式使公司在业务、财务、人事方面均面临管理控制的风险。虽然公司对于子公司运营管理建立了较为规范、完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但随着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相关经营决策、组织管理及内部控制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加,若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的建设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有可能对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和日常运营产生影响。
(四)政策风险
1、环保要求提高引发的风险
目前,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持有型物业项目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但我国目前对环境保护的力度趋强,对原材料、供热、用电、排污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如果继续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将可能会因此增加环保成本或其他费用的支出。
2、货币政策调整引发的风险
货币政策调整将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流动性,而房地产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对外部融资的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受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货币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市场和融资环境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房地产行业周期性带来的风险
房地产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及房地产行业周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性。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导向紧密相关,且政策具有一定周期性。房地产项目运作周期长,期间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大幅调整,将可能为房企在获取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未来不能对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周期变化采取有效的经营策略应对,并及时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和投资行为,将对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房地产融资收紧及限价限售等宏观调控政策对公司在获得土地、项目开发建设、销售、融资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压力加大。
(五)其他风险
1、房地产价格波动的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对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供求关系、产品供应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使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可能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压力,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目前,房地产市场延续分化态势,房企对热点城市、优质地块竞争激烈,土地成交价居高不下,推升开发成本,而房价过高易引发调控政策出台。在地价成本占比较大、售价难以有效提升的双重影响下,利润空间或将被压缩,给公司财务现金状况和运营稳健性带来一定风险。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出售产品、提供劳务和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尽管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与关联方的定价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按市场化方式进行。但由于关联方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关联交易不能按公允原则进行,则可能给发行人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公司全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合计人民币 78.45亿元,其中中期票据40.69亿元,公司债券37.76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本次注册额度 人民币13.42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5年期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无
公告日 2026年【】月【】
簿记建档日 2026年【】月【】
发行日 2026年【】月【】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
起息日 2026年【】月【】
缴款日 2026年【】月【】
付息日 2027年至2031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交易流通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次一个工作日即可交易流通转让
债务融资工具交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还本付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价格 到期日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日 2031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
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认购和托管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上海清算所为债务融资工具的登记、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投资者接受发行公告、申购说明、申购要约和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中期票据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一旦发生没有及时或者足额兑付的情况,投资者不得向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要求兑付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需在 2026年【】月【】日 9:00至 2026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每个承销商申购总金额下限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及其他发行时间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5: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5:00前,将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划至以下指定的开户行账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开户行:【】
资金账户:【】
大额支付系统号:【】
汇款用途: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将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交易流通日为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1工作日,即2026年【】月【】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规模 13.42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回售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及利息。
表:本次中期票据拟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到期时间 债券余额 应付利息 本息小计 拟偿还金额
21北辰实业MTN001 2026-12-21 13.03 0.3909 13.42 13.42
合计 - 13.03 0.3909 13.42 13.42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5.0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的回售本金和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表:本期中期票据拟偿还债务融资工具明细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到期时间 债券余额 应付利息 本息小计 拟偿还金额
21北辰实业MTN001 2026-12-21 13.03 0.3909 13.42 5.00
合计 - 13.03 0.3909 13.42 5.00
二、公司承诺
(一)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管理承诺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资金监管模式,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并由监管行进行受托支付。发行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负责监管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
北京银行募集资金专用监管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十里堡支行
银行账号:10268000001425049
(二)募集资金用途合规性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期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购买理财、不用于委托借款、不用于金融投资、不用于购置土地、炒地以及“地王”事项等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募集资金不用于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非一、二线城市普通商品住宅建设或偿还非一、二线城市普通商品住宅项目银行贷款。
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且募集资金须采取专户资金监管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
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报交易商协会备案,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成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财务部负责协调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由发行人的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偿付资金,确保本息如期偿付,维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
(二)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发行人已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主承销商负责监管本期中期票据按照发行文件披露的具体资金用途使用;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则将在变更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监管本期中期票据按照已披露的变更后用途使用。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本期中期票据偿债措施
作为发行人,北辰实业是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偿债人,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中期票据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综合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来源安排如下:
1、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
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2023- 2025年及 2026年 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1,575,147.81万元、715,240.72万元、606,048.60万元和128,197.60万元。2023-2025年及2026年1- 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911,315.20万元、742,719.36万元、713,836.38万元和128,538.58万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存货中的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账面价值合计2,219,855.01万元,公司可供出售变现的房地产项目充足。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综合运营能力及会展品牌综合影响力不断增强,为公司按期偿付本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2、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长期保持合作伙伴关系。截至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189.95亿元,已使用额度155.79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34.16亿元。充足的授信额度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较好的流动性支持。
3、股东的充分支持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股东背景较强。发行人作为北京市属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项目开发和会展运营经验丰富,品牌知名度高,如出现可能导致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事项时,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预计能够为发行人提供较强的支持。
4、较强的持续融资能力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渠道畅通,已多次成功发行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多品种债券进行融资,具有较强的持续融资能力,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的中期票据来偿付本次债券。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注册资本 336,702.00万元
实缴资本 336,702.00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8年10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791930G
住所(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邮政编码 100101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物业管理;出租写字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电器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务,打字、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险柜、摩托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备租赁;公司礼仪服务;游泳;体育场馆管理;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艺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游泳”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电话及传真号码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号码:010-64991352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朱岩,董事、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010-6499127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设立及上市情况
1、设立
公司是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32号文《关于设立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北辰集团于1997年4月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
经公司 1997年第一届股东大会决议、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7)45号文《关于同意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公司的批复》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18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公司于1997年5月14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类别股东大会、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0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06年10月16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二)股本变化情况
1、股份公司成立
公司于1997年4月2日成立,总股本为116,000万股。
2、H股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1997年5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588.HK。公司以每股2.40港元发行H股61,480万股。后公司又行使了超额配售权,超额配售9,222万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86,702万股。
3、A股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于2006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1588.SH。公司以每股2.40元发行A股150,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36,702万股。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1、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A股 2,660,000,000 79.0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660,000,000 79.00%
H股 707,020,000 21.00%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07,020,000 21.00%
合计 3,367,020,000 100.00%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95,638,103 35.51 流通A股
2 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691,661,899 20.54 流通H股
3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5,300,000 3.72 流通A股
4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42,898,854 1.27 流通A股
5 南方中证全指房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195,506 0.57 流通A股
6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15,875,700 0.47 流通A股
7 韦琼花 14,260,325 0.42 流通A股
8 张俊 11,396,686 0.34 流通A股
9 卢文星 11,020,100 0.33 流通A股
10 喻三军 10,000,000 0.30 流通A股
合计 2,137,247,173 63.47 -
注:①公司第2大股东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拥有的公司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②公司第3大股东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③未知其余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024年7月9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北辰集团的书面通知,北辰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增持发行人A股股份。北辰集团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4年7月10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6,511,7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327,24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7月9日,发行人发布《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自2024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7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21,842,772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8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5,057,507.44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金额3,5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10月14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辰集团计划自当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3月31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2,795,3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2,808,0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北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4,829,500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4%,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6,295,0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辰集团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量为1,195,638,103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51%,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51%。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北辰集团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北京市国资委
100.00%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北辰集团
35.51%
北辰实业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95,638,103股,占股份总数的35.51%,北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北辰集团于1992年8月3日正式成立。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张杰
注册资本:251,310万元
经营范围:接待国内外旅游者;出租汽车运营;销售食品、音像制品;零售烟;理发,沐洗;文化娱乐;剧场;饮食;电影放映;蒸气热水产品生产;建筑机械、五金制品加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住宿;销售饮料;承接会议、展览;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包土木建筑工程与绿化工程;设备维修、安装;经营代理国内和外商来华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进口本公司自用建筑材料、维修用设备及配件、零件及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口业务;销售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家具、金银首饰、工艺美术品、字画、厨房洗衣设备、机械电器设备、石油及制品、金属材料、木材、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花鸟鱼虫;房屋、锅炉管道维修;日用品修理;摄影,复印,打字,垂钓,仓储服务,花卉租摆,
场地、办公用房的出租;电讯服务;无线寻呼服务;蒸气热水产品销售(未经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车停车服务;健身服务(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劳务服务;家居装饰;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组织内部职工培训;美容(医疗性美容除外)美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房地产开发、会展及配套物业经营
主要资产:截至2026年3月末持有发行人35.51%的股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北辰集团的资产总额 719.98亿元,负债总额622.53亿元,所有者权益 97.45亿元(合并口径),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0亿元、净利润-45.69亿元(合并口径)。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辰集团持有发行人1,195,638,103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35.51%。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辰集团100.00%的股权,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北辰集团持有发行人 35.51%的股份,根据《公司章程》,北辰集团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发行人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北辰集团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北辰集团100%股权,为北辰集团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北辰集团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国资委持有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其出资额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北京市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五)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利限制及权属纠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北辰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或权属纠纷。
(六)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北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均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独立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独立
发行人独立、合法拥有及合法使用与其经营有关的商标等无形资产以及主要房产、土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设施和设备,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未披露的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公司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独立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担任法律、法规禁止担任的职务情况。发行人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兼职。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单位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发行人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发行人在员工的人事管理、社会保障、薪酬等方面完全独立。
3、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在银行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发行人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干预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发行人机构设置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股东单位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不存在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发行人具有独立经营《营业执照》所核定业务的能力,不存在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
发行人自发行上市以来,较好地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均做到独立且完整,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根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发行人将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以上的子公司判定为重要子公司。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净利润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1 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100.00 3,259,728.77 2,473,210.78 786,517.99 344,726.54 -273,842.20 是
上述重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或原因如下:
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较2024年度下降22.14%,净利润亏损较 2024年度减少31.37%,主要由于受房地产开发结算周期影响,2025年可结算面积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大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在3家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主要原因为:
(1)北京北辰当代系发行人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分别持有50%的权益。北京北辰当代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应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另一股东方已承诺与发行人保持一致行动,故发行人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成都辰诗系发行人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发行人持有40%的权益。成都辰诗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应经由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成都辰诗董事会成员共5名,发行人有权派出3名董事,故发行人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60%,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合肥辰旭系发行人与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分别持有50%的权益。合肥辰旭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应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另一股东方已承诺与发行人保持一致行动,故发行人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二)参股公司情况介绍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内控制度情况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1、公司治理
发行人已建立起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有董事会秘书 1名。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根据章程及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发行人现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内容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的职责,取消设置监事会或监事。2025年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变化,为持续符合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取消监事会。
2、发行人规范运行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设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保证了公司顺利运行。其中,董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法律合规五个专门委员会,均按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各自的职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必要的土地租赁、商标使用权租赁、办公场所租赁,及为公司取得的股东往来款等,这些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性并未产生任何影响,并且均依法予以审议并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生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及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
3、内部治理机构运作情况
(1)董事会
发行人董事会应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发展、提名、法律合规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并能按有关规定在发生新的情况时予以及时修订。该议事规则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暂缺一名董事。
(2)股东大会
发行人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能按有关规定在发生新的情况时予以及时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均按有关规定提前通知,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审议与表决、决议、会议记录及公告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3)运作情况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规;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授权及重大决策等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发行人现有8名董事,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发行人现任 3名独立董事均未在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任职,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性。发行人现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职权范围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按照相关规定有效运行。
(二)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在内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关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等机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法律合规委员会,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管理要求,发行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科学划分职责和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监督。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建立并完善了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内部各项日常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了较规范的管理体系。
1、财务会计管理
公司制定了包括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内的一系列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了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了会计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及相关财务报告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了财务报告的编制,提高了财务报告使用效益。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文件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关联交易的定价机制、审议制度等具体请见“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之“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六)关联交易情况”。
3、信息管理
公司通过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信息披露岗位的功能职责、信息披露程序、信息资料的存取、处理、安全控制等,将信息披露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公司已建立能够对内部和外部的重要信息进行有效搜集、整理的信息系统,从而确保员工、投资者、公众能充分理解和执行公司的相关决策及信息。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所示:
1、 董事
姓名 职务 性别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张杰 董事 男 是 否 2024年11月28日 2027年5月16日
梁捷 董事 女 是 否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5月16日
杨华森 董事 男 是 否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5月16日
魏明乾 董事 男 是 否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5月16日
朱岩 董事 男 是 否 2026年1月23日 2027年5月16日
周永健 独立董事 男 是 否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5月16日
甘培忠 独立董事 男 是 否 2024年5月16日 2027年5月16日
钱爱民 独立董事 女 是 否 2025年1月24日 2027年5月16日
2、 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任期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梁捷 总经理 女 是 否 2024年2月6日 -
魏明乾 副总经理 男 是 否 2023年2月22日 -
朱岩 总会计师 男 是 否 2025年7月29日 -
董事会秘书 是 否 2025年10月15日 -
莫非 总法律顾问 男 是 否 2024年3月14日 -
孔磊 副总经理 男 是 否 2022年2月28日 -
方迪 副总经理 男 是 否 2024年5月9日 -
张玉梅 副总经理 女 是 否 2024年7月15日 -
高新勇 副总经理 男 是 否 2026年6月15日 -
张杰先生,56岁,本公司董事长。张先生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讲师。张先生曾任北京汽车工业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北京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教育处处长、培训中心主任,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纪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获选出任本公司董事长。张先生在企业运营、公司治理及投资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梁捷女士,56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梁女士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梁女士曾任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2016 年9 月至2024 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二零二四年二月加入本公司,并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梁女士在公司经营管理、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杨华森先生,52岁,本公司执行董事。杨先生先后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党校,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科技哲学研究生,高级物流师、工程师。杨先生历任广西柳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铁特货公司南宁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中铁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一九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期间挂职任河北省唐山市委常委、副市长,京冀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党工委书记,二零二二年二月获选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杨先生在公司经营管理、物流行业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魏明乾先生,58岁,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魏先生先后毕业于北京第二外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北辰洲际酒店副总经理及业主代表、国家会议中心副总经理、北京北辰会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二零二三年二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五月获选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魏先生在会议展览及酒店旅游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朱岩先生,50岁,毕业于北京机械工业学院,经济学学士。朱先生历任北京金隅股份水泥事业部副部长,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规划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先生自二零二五年七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二零二六年一月获选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朱先生在公司财务管理、投资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周永健博士,75岁,本公司独立董事。周博士拥有香港和英格兰及威尔士认可的执业律师资格,于香港担任执业律师逾40 年,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香港赛马会董事局主席、香港财务汇报局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香港证监会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香港律师会会长等,现为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高级顾问及全球主席及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周博士分别于 1998 年、2003 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太平绅士及银紫荆星章,并于 2010 年获嘉许为香港教育学院荣誉院士、2013 年获英国伦敦国王学院荣誉院士,2018 年获香港都会大学(前称香港公开大学)授荣誉博士及 2021 年获香港科技大学授荣誉法学博士。周博士在公司法律及证券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甘培忠先生,69岁,本公司独立董事。甘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专家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咨询委员。甘先生在经济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
钱爱民女士,55岁,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女士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非执业),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司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医药会计学会数智财务分会副会长。二零二五年一月获选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钱女士在公司财务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
2、高级管理人员
梁捷女士,简历详见“董事简历”。
魏明乾先生,简历详见“董事简历”。
朱岩先生,简历详见“董事简历”。
莫非先生,55岁,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莫先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莫先生二零零三年加入北辰集团,历任北辰集团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本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股东代表监事、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三月出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莫先生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孔磊先生,54岁,本公司副总经理。孔先生毕业于南京政治学院,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历任副团职干事、正团职秘书、正团职参谋、副师职参谋,人武部部长、大校部长。二零二二年二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孔先生在行政管理、安全保卫和大型活动服务保障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方迪先生,48岁,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先生先后毕业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工学学士、经济学硕士。方先生二零零一年加入本公司,历任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公寓经营管理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写字楼经营管理分公司总经理,二零二二年至今担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部长。二零二四年五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方先生在商业物业经营管理、组织人事和行政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
张玉梅女士,55岁,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女士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张女士先后任职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期间于国家开发银行挂职。二零二四年七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张女士在能源和双碳管理、项目管理及环境治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高新勇先生,男,53岁,先后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文学学士、管理学博士。高先生历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际合作部副部长、国际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首开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总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高先生在公司国际化、合规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在职职工4,729人,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65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56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72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管理人员 2,192
安保人员 223
运行维修人员 534
收款人员 79
厨师 408
服务人员 778
其他人员 515
合计 4,72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319
本科 1,644
大专 1,218
中专 358
其他 1,190
合计 4,729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商业在内的多档次、多元化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包括会展、酒店、写字楼、公寓、养老等业态。公司房地产板块经营主体为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以立足北京、拓展京外为方针,近年来持续推进区域深耕和新城市拓展,逐步形成多区域多层级的全国规模化发展布局,构建了涵盖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商业在内的多元化、多档次的物业开发体系。房地产开发项目遍及全国15个热点区域的重点城市,开发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已进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川渝城市群、海南自贸港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15个核心城市,总土地储备面积293万平方米,形成了多区域多层级的全国规模化发展格局。
(1)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开发方式 收益分配比例(%) 总投资额 已销售总额 销售进度(%) 回款金额 五证是否齐全 后续销售安排 资金回笼计划
(每年销售预计进度) (每年预计回笼金额)
2026年去化 2027年去化 2028年及以后去化 2026年回款 2027年回款 2028年回款
1 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金辰府 住宅 北京昌平 合作开发 51 98.51 55.66 60.97 55.68 是 61% 61% 100% - - 32.80
2 武汉裕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住宅 湖北武汉 合作开发 60 9.88 8.92 96.85 8.67 是 99% 100% 100% 0.38 0.06 0.08
3 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住宅 湖南长沙 合作开发 51 26.03 59.46 98.83 59.46 是 99.8% 99.8% 100% 0.05 0.52 -
4 成都北辰天辰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北辰鹿鸣苑 住宅、商业 四川成都 合作开发 80 28.87 25.61 93.86 -25.60 是 94% 95% 100% 0.50 0.30 0.70
5 武汉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经开优+(067地块) 住宅、商业 湖北武汉 合作开发 80 12.42 7.23 87.74 7.24 是 97% 98% 100% 0.39 0.11 0.10
6 海口辰智置业有限公司 海口北辰府 住宅、商业 海南海口 合作开发 70 37.52 35.95 84.09 -35.90 是 90% 95% 100% 1.82 2.08 4.56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开发方式 收益分配比例(%) 总投资额 已销售总额 销售进度(%) 回款金额 五证是否齐全 后续销售安排 资金回笼计划
(每年销售预计进度) (每年预计回笼金额)
2026年去化 2027年去化 2028年及以后去化 2026年回款 2027年回款 2028年回款
7 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辰春澜城 住宅、商业 浙江杭州 自主开发 100.00 52.41 4.43 16.75 4.33 是 0% 0% 100% - - 18.38
8 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住宅、商业 重庆两江 自主开发 100.00 115.93 71.03 64.86 71.01 是 72% 83% 100% 5.25 5.81 3.12
9 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观澜府 住宅、商业 江苏苏州 自主开发 100.00 71.42 28.14 40.62 28.14 是 78% 97% 100% 3.10 7.57 4.71
10 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北辰三角洲 住宅、商业 湖南长沙 自主开发 100.00 438.76 393.06 95.83 392.89 是 96% 97% 100% 7.47 3.50 13.60
11 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光谷里 商业 湖北武汉 自主开发 100.00 48.91 15.21 95.85 15.21 是 98% 100% 100% 0.30 0.23 0.09
12 四川北辰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住宅、商业 四川眉山 自主开发 100.00 34.49 15.08 83.78 15.04 是 85% 95% 100% 1.22 1.33 0.41
13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住宅、商业 湖北武汉 自主开发 100.00 102.68 51.43 66.56 51.43 是 85% 90% 100% 1.07 1.04 1.12
14 廊坊市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北辰香麓 住宅、商业 河北廊坊 自主开发 100.00 31.28 24.20 62.50 24.20 是 80% 90% 100% 2.88 2.80 0.12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所在地 开发方式 收益分配比例(%) 总投资额 已销售总额 销售进度(%) 回款金额 五证是否齐全 后续销售安排 资金回笼计划
(每年销售预计进度) (每年预计回笼金额)
2026年去化 2027年去化 2028年及以后去化 2026年回款 2027年回款 2028年回款
15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住宅、商业 湖北武汉 自主开发 100.00 102.68 51.43 47.92 51.43 是 81% 88% 100% 1.07 1.04 1.12
16 重庆北辰合悦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北辰香麓 住宅 重庆 自主开发 100.00 24.64 17.07 99.30 17.05 是 99.8% 99.9% 100% 0.25 0.25 0.06
17 北京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红橡墅及其他 住宅 北京昌平 自主开发 100.00 36.32 40.66 87.32 40.49 是 98% 100% - 5.87 0.60 -
合计 - - - - - - 1,272.75 904.57 - 903.77 - - - - 31.62 27.24 80.9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竣工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1 北京金辰府 京顺国用(2015出)第00014号 地字第110114201800016号2018规土(昌)地字0009号 建字第110114201800107号2018规土(昌)建字0051号 [2019]施[昌]建字 0009号、[2019]施[昌]建字0010 号 京房现备昌字(2021)157号、京房现备昌字(2021)158号、京房现备昌字(2021)159号、京房现备昌字(2021)160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2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3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4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5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6号、京房现备昌字
(2022)047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8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49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50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51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52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53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54号、京房现备昌字(2022)093号
2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鄂(2018)武汉市新洲 不动产权第0010384号 地字第武规(新)地[2018]036号 建字第武规(新)建[2018]183号 编号 4201172018050800114BJ4001 武房开预售[2018]749号、武房开预售[2019]066号、武房开预售[2019]381号、武房开预售[2019]799号、武房开预售[2019]1080号、武房开预售[2019]683号
3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1、长国用(2010)第049444号2、长国用(2010)第049445号 地字第出【2010】0144号 1、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88号2、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5号3、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3号4、建规【建】字第建1【2014】0105号5、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67号6、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2号7、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6号8、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7号9、建规【建】字第建1【2014】0074号10、建规【建】字第建1【2016】0101号 11、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96号 12、建规【建】字第建1【2016】0102号 13、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97号 14、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95号 15、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99号 16、建规【建】字第建1【2016】0100号 17、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18号 18、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18号 19、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20号 20、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16号 21、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19号 22、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15号 23、建规【建】字第建1【2019】0110号 1、4301012014071709012、4301012014071401013、4301012016072701014、4301012016082201015、4301012017093002016、4301012017061201017、430101201908230101 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8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1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5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1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5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1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1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5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5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5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20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32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32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6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47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14)第042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2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32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32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6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6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09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20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56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09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6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6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49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49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8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8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68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49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6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8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24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17)第013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3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50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7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13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2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8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0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1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1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9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1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4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4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9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9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6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1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30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30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30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30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05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20)第005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13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29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29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2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8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09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31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32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3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59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59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08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09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2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2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3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3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32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322号
4 成都北辰鹿鸣苑 川(2019)双流区不动产权第0032140 地字第510122201920084 建字第510122201930717 编号:5101162019302201;5101162019302301 蓉预售字第51011620202931号、蓉预售字第51011620205184号、蓉预售字第510116202128704号
5 武汉北辰 经开优+(067地块) 鄂(2019)武汉 市经开 不动产权第0007840号 地字第武规(武 开)地[2019]006号 建字第武规(武开)建[2019]034号 编号 4201972019030500114BJ4001 武房开预售[2020]419号、武房开预售 [2021]504号、武房开预售[2022]246号、武房开预售[2023]175号
6 海口北辰府 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2010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06842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1566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0810号;琼(2017)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20810号 政策性取消 建字第460100201800015号;建字第460100201800106号;建字第460100201900044号;建字第460100201900256号;建字第460100202000297号 4601052018062601901;4601052018122905001;4601052019103104801;4601052019102813201;460105202105110201 (2019)海房预字(0192)号、(2019)海房预字(0191)号、(2019)海房预字(0061)号、(2020)海房预字(0053-1)号、(2020)海房预字(0053)号、(2021)海房预字(0122)号、(2019)海房预字(0097)号、(2021)海房预字(0057)号、(2021)海房预字(0078)号、(2021)海房预字(0204)号、(2021)海房预字(0203)号、(2022)海房预字(0052)号、(2022)海房预字(0123)号
7 杭州辰春澜城 浙(2021)富阳区不动产权第0035296号 地字第330111202100006号 建字第330111202100054号 编号330111202104140101 富售许字(2021)第ZJ02466号富售许字(2022)第ZJ00144号富售许字(2023)第ZJ00200号
8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2号地块: 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03489号13号地块: 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4478号 地 字 第500141201700013号 12号地: 建字第500141202000234号12号地变更: 建字第500141202200081号12号地幼儿园: 建字第500141202000316号13号地: 建字第500141202000217号 12 号 地 :50012320220114010113 号 地 :50012320220331020113号地土石方: 500123202203310120 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086)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180)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967)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246)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370)号 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16)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403)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486)号渝住建委(2018)预字第(2086)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32)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487)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825)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201)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16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4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93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354)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942)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2051)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787)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217)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09)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831)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08)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805)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463)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07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536)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883)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823)号
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42)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09)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30)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88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46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824)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9)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73)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381)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6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42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762)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164)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66)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599)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2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97)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752)号渝住建委(2023)预字第(100)号渝住建委(2023)预字第(27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2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751)号
9 苏州观澜府 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7979号;苏(2017)苏州市 地字第320506201700010号;地字第 建字第320506201700013号;建字第320506201700009号;建字第320506201700019号; 编号320506201711170201;编号320595201708070101号;编号 苏房预吴中[2018]211号;苏房预吴中[2019]127号;苏房预吴中[2019]146号;苏房预吴中[2020]0263号;
不动产权第6017976号;苏(2017)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0157号;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10672号 320506201700011号;地字第320506201700014号 320506201802070201号 苏房预吴中[2022]011号;苏房预吴中[2023]025号;苏房现吴中[2025]067号
10 长沙北辰三角洲 长国用(2008)第062159号;长国用(2008)第062159号;长国用(2010)第060802号;长国用(2010)第06080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7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68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79865号;湘(2017)长沙市 地字第出【2009】0001号;地字第出【2009】0001号;地字第出【2010】0119号;地字第出【2010】0121号;地字第出【2010】0120号;地字第出【2010】0118号;地字第出【2010】0127号;地字第出【2010】0125号;地字第出【2010】0122号;建规【地】字第出【2015】0001号;建规【地】字第出【2016】0016号; 建规【建】字第建1【2009】0159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0】015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6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7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1】0058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5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2】0153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2】0171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3】0150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3】0105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3】018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3】014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22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22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4】0174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8】0040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8】0039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8】0054号 430101200909240101;430101201108050301;430101201108050201;430101201111220101;430101201209120101;430101201302060101;430101201311250101;430101201405270201;430101201503030101;430101201811290101;430101201604110101;430101201604260101;430101201411210101;430100202005250201;430100202305230201;430101201801170201;430101201709010201;43010020236020301。 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08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3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3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42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3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58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5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12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26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2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6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6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不动产权证第007986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39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679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27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114546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54号;湘(2023)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22091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92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5号;湘 建规【地】字第出【2016】0017号;建规【地】字第出【2014】0077号;地字第430101202310105号;建规【地】字第出【2017】0065号;建规【地】字第出【2017】0034号;地字第430101202310014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8】0055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6】0007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4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3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5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6】0008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144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143号;建字第430101202010048号; 建字第430101202010049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79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78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107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4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5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2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4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2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5号; (2018)第026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1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4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7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49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8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7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28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3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3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93号、长房售许字(2011)第9467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7379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69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0号、长房售许字
(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981号 (2010)第9171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296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2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61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60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50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39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60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1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53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8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1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53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63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22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16)第031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31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31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0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0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4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50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5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69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0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27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7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1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1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19)第020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3)第0316号
11 武汉北辰光谷里 鄂(2016)武汉市东开 不动产权第0000476 号 地字第武规(东开)地[2015]071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1号二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2号四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3号 一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1二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2四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3 武房开预售[2018]359号、武房开预售[2018]079号、武房开预售[2021]955号、武房开预售[2022]087号
12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16932号川(2018)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9000号 地字第511421201802020021号地字第511421201806280021号 建字第511421201802020021号建字第511421202007160001号 511421201804270901 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1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8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2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6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4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7015114212018042703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5081601511421201804270501511421201805081601 仁房预售预字第20180621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180622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190601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190602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190603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0514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0515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1015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1016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1201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01202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601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602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603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604号
511421201805081601 511421201805081601 511421201805081601 511421201805081601 511421201805081601 511421201805081601(具体工程不同) 511421202011110101 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805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10806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20302号仁房预售预字第20221003号仁房现售证号:240517001号仁房现售证号:250310001号
13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4325号 地字第武规(陂)地[2018]033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8]090号二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9]001号 一期: 4201162018080600114BJ4001二期: 4201162018080600114BJ4002 武房开预售[2019]180号武房开预售[2019]483号武房开预售[2019]256号武房开预售[2019]595号武房开预售[2019]596号武房开预售[2019]910号武房开预售[2020]855号武房开预售[2021]488号武房开预售[2023]016号
14 廊坊北辰香麓 地块一:冀(2016)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3312号;地块二:冀(2016)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3308号;地块三:冀 地块一:地字第131000201600025号;地块二:地字第131000201600024号;地块三:地字第131000201600026号 一期:建字第131000201700003号;二期:建字第131000201700020号;三期:建字第131000201800005号;四期:建字第131000201800028号;五期(2#):建字第131000202200001号; 五期(4#):建字第131000202200002号 一期: 131000201705270101;二期: 131000201711130101;三期: 131000201811060101;四期: 131000201911280101;五期:未取得 (廊)房预售证第20170050号、(廊)房预售证第20180020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11号、(廊)房预售证第20180037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47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68号、(廊)房预售证第20200040号、(廊)房预售证第20200041号 、(廊)房预售证第20210068号、(廊)房预售证第
(2016)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4224号 20220017号
15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3992号 地字第武规(陂)地[2017]018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7]052号二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8]005号 一 期 :4201162017051800414BJ4001 二 期 :4201162017051800414BJ4002 武房开预售[2017]675号武房开预售[2018]045号武房开预售[2018]129号武房开预售[2018]180号武房开预售[2018]329号武房开预售[2018]505号武房开预售[2018]608号武房开预售[2019]009号武房开预售[2019]077号武房开预售[2019]379号武房开预售[2019]597号
16 重庆北辰香麓 渝(2019)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535929号 渝(2019)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536252号 渝(2022)渝北区不动产权第000601284号 地 字 第500112201900032号 建字第:500112201900290号 500112202003170101 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232)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25)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6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26)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10)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231)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68)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3)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4)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43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3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430)号 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502)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504)号
17 北京北辰红橡墅及其他 京昌国用(2012出)第00061、00060号 2003规(昌)地字0087号 2005规(昌)建字0021号、2013规(昌)建字0006号;2005规(昌)建字0021号2012规(昌)建字0051、0052号2013规(昌)建字0005、0006、0007号 00【建】2005.0538【2013】施【昌】建字0063号;00【建】2005.0538 【2012】施建字1364号【2013】施【昌】建字0063号 京房现备昌字(2020)065号
(2)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序号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所在地 预计总投资额 累计销售面积 总可售面积 去化率
1 北京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红橡墅 别墅 北京昌平 7.87 11.01 14.44 0.76
2 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长沙北辰三角洲 住宅、商业、写字楼等 湖南长沙 18.96 321.55 341.70 0.94
3 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光谷里 商服用地 湖北武汉 9.69 8.54 23.70 0.36
4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住宅、商业 湖北武汉 10.36 44.18 97.27 0.45
武汉北辰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 武汉辰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经开优+(068地块) 住宅、商业 湖北武汉 10.44 - 15.25 -
6 廊坊市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北辰香麓 住宅、商业 河北廊坊 9.40 16.28 27.80 0.59
7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广州兰亭香麓(116地块) 住宅、商业 广东广州 19.33 - 7.49 -
8 廊坊市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住宅、商业 廊坊市 31.06 1.89 21.84 0.09
9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住宅、商业 武汉市 11.69 46.62 70.04 0.67
10 廊坊市辰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北辰辰睿(2020-5地块) 住宅 廊坊市 12.58 - 9.92 -
11 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住宅、商业 重庆市 10.49 58.52 90.23 64.86
合计 151.87 508.59 719.68 -
注: 去化率计算公式为累计销售面积/总可售面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1 北京北辰红橡墅 京昌国用(2012出)第00061、00060号 2003规(昌)地字0087号 2005规(昌)建字0021号、2013规(昌)建字0006号;2005规(昌)建字0021号2012规(昌)建字0051、0052号2013规(昌)建字0005、0006、0007号 00【建】2005.0538 【2013】施【昌】建字0063号;00【建】2005.0538 【2012】施建字1364号【2013】施【昌】建字0063号 京房现备昌字(2020)065号
2 长沙北辰三角洲 长国用(2008)第 062159号;长国用(2008)第062159号;长国用(2010)第060802号;长国用(2010)第06080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7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68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79865号;湘(2017)长 地字第出【2009】0001 号;地字第出【2009】0001号;地字第出【2010】0119号;地字第出【2010】0121号;地字第出【2010】0120号;地字第出【2010】0118号;地字第出【2010】0127号;地字第出【2010】0125号;地字第出【2010】0122号;建规【地】字第出【2015】0001号;建规【地】字第出【2016】0016号;建规【地】字第出【2016】0017号;建规 建规【建】字第建1【2009】0159号;建规【建】字第建1 【2010】015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6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7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1】0058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1】0045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2】0153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2】0171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3】0150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3】0105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3】018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3】014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22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223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4】0174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8】0040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8】0039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8】0054号 430101200909240101;430101200909240101; 430101201108050301;430101201108050201;430101201111220101;430101201209120101;430101201302060101;430101201311250101;430101201405270201;430101201503030101;430101201811290101;430101201604110101;430101201604260101;430101201411210101;430100202005250201;430100202305230201;430101201801170201;430101201709010201;43010020236020301。 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08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9号、长住 建委售许字(2013)第03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3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42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3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4)第045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58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5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0)第012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26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2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0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6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6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49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26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1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4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7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49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18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5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8)第00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7986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39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679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27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114546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 【地】字第出【2014】0077号;地字第430101202310105号;建规【地】字第出【2017】0065号;建规【地】字第出【2017】0034号;地字第430101202310014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8】0055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6】0007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4号 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3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2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6】0015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6】0008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144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4】0143号;建字第430101202010048号建字第430101202010049号;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79号 建规【建】字第建1【2017】0078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7】0107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4号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3号 (2018)第057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7)第028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34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3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46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2)第05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93号、长房售许字(2011)第9467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7379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69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0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1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296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2号、长房售许字(2010)第91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61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60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50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439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权证第0062054号;湘(2023)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22091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923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205号;湘(2017)长沙市不动产权证第0061981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5号 建规【建】字第建2【2017】0002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4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2号建字第430101202310195号 (2021)第060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1)第024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8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1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53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8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41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53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3)第063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22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15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31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31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312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0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3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0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4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50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75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1)第044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
(2011)第069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6)第008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5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14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5)第027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74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173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6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11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10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9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8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19)第0207号、长住建委售许字(2023)第0316号
3 武汉北辰光谷里 鄂(2016)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0476 号 地字第武规(东开)地[2015]071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1号二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2号四期:建字第武规(东开)建[2016]103号 一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1二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2四期:编号4201982016012600114BJ4003 武房开预售[2018]359号、武房开预售[2018]079号、武房开预售[2021]955号、武房开预售[2022]087号
4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鄂(2018)武汉市黄陂 地字第武规(陂)地 一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8]090号 一期:编号4201162018080600114BJ4001 武房开预售[2017]675号、武房开预售[2018]045号、武房开预售[2018]129
不动产权第0004325号;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23992号 [2018]033号;地字第武规(陂)地[2017]018号 二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9]001号一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7]052号二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8]005号 二期:编号 4201162018080600114BJ4002一期:编号 4201162017051800414BJ4001二期:编号 4201162017051800414BJ4002 号、武房开预售[2018]180号、武房开预售[2018]329号、武房开预售[2018]505号、武房开预售[2018]608号、武房开预售[2019]009号、武房开预售[2019]077号、武房开预售[2019]379号、武房开预售[2019]597号
5 武汉北辰经开优+(068地块) 鄂(2019)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0417号 地字第武规(武开)地[2019]007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武开)建[2019]042号 鄂(2019)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10417号 -
6 廊坊北辰香麓 地块一:冀(2016)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3312号;地块二:冀(2016)廊坊市不动产权第0003308号;地块三:冀(2016)廊坊市不动产 地块一:地字第131000201600025号;地块二:地字第131000201600024号;地块三:地字第131000201600026号。 一期:建字第131000201700003号;二期:建字第131000201700020号;三期:建字第131000201800005号;四期:建字第131000201800028号;五期(2#):建字第131000202200001号;五期(4#):建字第131000202200002号。 一期:131000201705270101;二期:131000201711130101;三期:131000201811060101;四期:131000201911280101;五期:未取得。 (廊)房预售证第20170050号、(廊)房预售证第20180020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11号、(廊)房预售证第20180037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47号、(廊)房预售证第20190068号、(廊)房预售证第20200040号、(廊)房预售证第20200041号 、(廊)房预售证第20210068号、(廊)房预售证第20220017号
权第0004224号。
7 广州兰亭香麓(116地块)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800136号 建规划资源地证(2019)201号 建规划资源建证(2019)4840号 440183201911050201 增城房预(网)字第20230054号、增城房预(网)字第20230396号、增城房预(网)字第20240206号、增城房预(网)字第20220601号、增城房预(网)字第20201515号
8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冀(2019)廊坊市不动产 权第0049756号 地 字 第131000201900020号 一 期 : 建 字 第131000201900054号 二 期 : 建 字 第131000202100037号 三 期 : 建 字 第131000202200003号 一期:131000202006050101二期131000202210250101三期131000202210250201 (廊)房预售证第20250006号(廊)房预售证第20250007号(廊)房预售证第20250008号(廊)房预售证第20250014号
9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鄂(2018)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4325号 地字第武规(陂)地[2018]033号 一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8]090号 二期:建字第武规(陂)建[2019]001号 一期: 4201162018080600114BJ4001二期: 4201162018080600114BJ4002 武房开预售[2019]180号武房开预售[2019]483号武房开预售[2019]256号武房开预售[2019]595号武房开预售[2019]596号武房开预售[2019]910号武房开预售[2020]855号武房开预售[2021]488号武房开预售[2023]016号
10 廊坊北辰辰睿 冀(2020)廊坊市不动 地 字 第131000202100 建字第131000202100015号 131000202311160201 -
(2020-5地块) 产 权第0009131号 008号
11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2号地块: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03489号13号地块: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24478号 地 字 第500141201700013号 12号地: 建字第500141202000234号12号地变更: 建字第500141202200081号12号地幼儿园: 建字第500141202000316号13号地: 建字第500141202000217号 12号地:50012320220114010113号地:50012320220331020113 号 地土 石 方 :500123202203310120 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086)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180)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967)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246)号渝国土房管(2017)预字第(1370)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16)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403)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486)号渝住建委(2018)预字第(2086)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32)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487)号渝国土房管(2018)预字第(1825)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201)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16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4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93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354)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942)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2051)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787)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217)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09)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831)号
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308)号渝住建委(2019)预字第(1805)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463)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07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536)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883)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823)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42)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09)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130)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88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462)号渝住建委(2020)预字第(1824)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9)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73)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381)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56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427)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762)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164)号渝住建委(2021)预字第(1366)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599)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25)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97)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752)号渝住建委(2023)预字第(100)号
渝住建委(2023)预字第(27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621)号渝住建委(2022)预字第(751)号
(3)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子公司无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4)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主要土地储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
序号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区域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平方米)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1 武汉北辰光谷里 134,800 337,000 否 100
2 廊坊北辰香麓 56,900 296,800 否 100
3 重庆悦来壹号 167,400 918,000 否 100
注:1、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为项目土地中未开发部分的建筑面积;
2、规划计容建筑面积为项目竞得时按出让条件计算的数据;
3、合作开发项目涉及的面积为公司所占权益的计容建筑面积。
4、报告期内,公司总土地储备351.69万平方米,权益土地储备328.86万平方米,无新增房地产储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行政处罚或调查的情形。
2、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包括会展、酒店、写字楼、公寓等业态,经营项目主要为国家会议中心、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北辰洲际酒店、五洲皇冠国际酒店、北京五洲大酒店、国家会议中心大酒店、汇宾大厦、汇欣大厦、北辰时代大厦、北辰世纪中心、北辰汇园酒店公寓等,京外项目为长沙北辰洲际酒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主要项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万元
序号 项目 经营业态 建筑面积 物业定位及主要客户 2025年收入
1 国家会议中心 会议、展览 27.08 国家会议中心主要承接国内外以会议为主、展会结合的大型会议、大中型展览项目及公共活动,配套包括北辰世纪中心写字楼(旗舰型优质甲级写字楼,主要租户为能源、电商类企业),北辰洲际酒店(五 45,101
2 北辰世纪中心 写字楼 14.98 16,057
3 北辰洲际酒店 酒店 6.00 15,868
4 国家会议中心大酒店 酒店 4.29 星级)与国家会议中心大酒店(四星级),曾圆满接待服务APEC会议、京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重大国事国务活动 10,048
5 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展览 5.80 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主要面向大型会议、展览、公共活动、写字间租用等客户需求,曾圆满接待服务第十一届亚运会、第四届世妇会、第二十二届万国邮联大会、第十九届国际昆虫大会、全国及北京市“两会”、世界智力运动会、第八届北京香山论坛等重大活动 8,604
6 汇宾大厦 写字楼 3.78 小户型差异性写字楼,主要租户为服务类企业 5,320
7 汇欣大厦 写字楼 4.09 完善型甲级写字楼,主要租户为服务类企业 4,342
8 北辰时代大厦 写字楼 13.13 地标性国际甲级写字楼,主要租户为服务类企业 13,553
9 汇珍楼物业 写字楼 0.84 商业特色办公楼,主要租户为金融企业 2,005
10 北京五洲大酒店 酒店 4.20 四星级酒店,共538间客房;主要为会议提供配套住宿服务,同时面向商务散客 12,000
11 五洲皇冠国际酒店 酒店 6.02 五星级酒店,共477间客房;主要客户群体为商务散客和高端会议 14,866
12 长沙北辰洲际酒店 酒店 7.92 五星级酒店,客房数 391间,主要客户群体为商务散客和高端会议 13,627
13 北辰汇园酒店公寓 公寓 18.43 共13栋酒店式公寓,采用高、中、低产品结构布局,长住、散客、会议不同客源市场细分的经营模式。2栋贵宾楼定位为高档酒店式公寓,主要面向高端商务散客;8栋中档酒店式公寓主要面向长住客户及散会客户;3栋亚运村宾馆定位经济型宾馆,客源以散客和会议为主 25,012
14 北辰绿色家园B5区商业 商业 4.97 北辰绿色家园B5区商业自2016年8月整体出租给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102
15 长沙北辰荟(原名“长沙北辰三角洲大悦城”) 商业 10.00 超大型城市综合体,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涵盖了住宅、酒店、商业、养老、教育、地铁、会议中心、文旅等多个业态,其中,商业配套囊括了社区商业、小型地铁上盖商业和大型滨江集中商业 11,530
16 长沙北辰国际会议中心 会议、展览 3.91 长沙国际会议中心主要包括一个7,800平方米的主会场、1,800平方米的圆桌会议厅、3,500平方米的宴会厅、5,800平方米的户外花园以及 各型多功能厅、会议室、接见厅、展厅、新闻中心共60个厅室。其为推动长沙会展经济发展,叫响“会展湘军”品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作为高铁会展片区的核心引爆点,长沙国际会议中心也将成为湖南长沙乃至中部地区城市的新标杆、新地标 3,001
17 长沙北辰国荟酒店 酒店 6.25 酒店毗邻国家4A级景区滨江文化园、湘江邮轮码头,长沙北辰荟等大中型购物中心、影剧院及各式餐饮娱乐场所一应俱全。酒店拥有450间雅致客房,5个风格各异的餐厅和酒吧,是城区面积最大的无柱宴会厅,可在宴会布置下容纳1,800名宾客,还有两个面积分别为 685平米和1,020平米的中型宴会厅,是举办盛大婚礼或商务活动的理想之选 10,881
18 武汉光谷里 商业 2.96 武汉北辰光谷里项目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集高端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商业街区于一体,打造“产商融合,四位一体”的24小时产业综合体模式。其中商务办公面积 21.2万平方米,商业街区面积6.4万平方米,服务式公寓5.6万平方米。已引进 130余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入驻,带动就业超过 1万人。同时,项目还落地了光谷第一家城市书房和光谷政务服务市民分中心,树立文化和便民服务示范标杆。武汉北辰光谷里项目是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核心载体,已成为湖北省网络视听产业集聚度最高的园区,同时也是光谷目前最大的沉浸式文化商业体验街区。 2,019
19 北辰·新空间 写字楼 3.10 北辰·新空间作为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经过近三年改造,从名噪一时的购物中心,华丽转身为现代智慧化写字楼。项目围绕打造北部区域城市更新的新名片,以极具现代感的建筑风格,屹立于亚奥商圈;其内部空间将节能环保理念与科技应用完美融合,是现代商务的象征、绿色科技的载体。项目从定位、功能到规划设计,转型实现了重塑建筑空间,满足现代办公的使用需求,并将原有的封闭式商业形象转变为与街区实现互动融合,成为集品质办公、社交生活、美食休 闲于一体的新建筑、新地标。 4,426
合计 147.75 - 221,362.00
注:1、北辰绿色家园B5区商业自2016年8月整体出租给北京市上品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项目的总建筑面积。
3、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为项目的经营收入。
4、北辰时代大厦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均包含新辰里购物中心商业项目的建筑面积和经营收入。
(二)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开发 营业收入 68,861.96 53.72 291,954.80 48.17 401,060.76 56.07 1,290,473.15 81.93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营业收入 55,429.16 43.24 297,659.07 49.11 296,076.84 41.40 264,908.90 16.82
其他 营业收入 3,906.48 3.04 16,434.74 2.71 18,103.13 2.53 19,765.76 1.25
合计 128,197.60 100.00 606,048.60 100.00 715,240.73 100.00 1,575,147.81 100.00
其中,出售开发产品业务中,住宅地产占比超过90%。
2、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分地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北京地区 342,120.65 56.48
长沙地区 121,155.26 20.00
重庆地区 50,490.12 8.34
其他地区 91,952.31 15.18
合计 605,718.34 100.00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北京地区 279,524.47 39.19
长沙地区 145,517.82 20.40
重庆地区 96,700.29 13.56
其他地区 191,521.42 26.85
合计 713,264.00 100.00
单位:万元、%
地区名称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北京地区 291,648.40 18.52
长沙地区 422,262.25 26.81
苏州地区 36,887.78 2.34
成都地区 126,492.85 8.03
宁波地区 177,625.24 11.28
重庆地区 197,330.93 12.53
武汉地区 51,295.65 3.26
海口地区 224,326.92 14.24
廊坊地区 45,728.51 2.90
其他地区 1,286.52 0.08
合计 1,574,885.05 100.00
2023年,公司房地产开发实现收入1,290,473.15万元,同比增长17.70%;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实现收入264,908.90万元,同比增长40.78%。2023年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抢抓市场机遇、提高经营能力,会议、展览及酒店业务出租率持续提升;同时,房地产开发业务受结算周期影响,可结算面积增加,以及结算产品变化,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均同比增长。
2024年,公司房地产开发实现收入401,060.76万元,同比下降68.92%;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实现收入 296,076.84万元,同比增长 11.77%。2024年公司会展、酒店业态全面抢抓机遇,收入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商业物业业态创新经营提质增效,经营稳中向好。房地产开发方面,在房地产市场整体面临深度调整带来的较大压力背景下,公司全力去化促稳,着力增强房地产开发业务抗风险能力。
2025年,公司房地产开发实现收入291,954.80万元,同比下降27.20%;公司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实现收入297,659.07万元,同比增长0.53%。2025年公司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板块紧扣国家战略与行业发展需求,全链条业务协同发力,经营质效提升。房地产开发方面,在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复杂环境下,公司深度挖掘运营潜力,统筹去库存、保交付、防风险、谋转型,持续推进地产业务平稳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北京、长沙、重庆等地区项目。
3、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
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长沙北辰三角洲 359,891.50 22.85
宁波北辰香麓湾 174,643.15 11.09
海口北辰府 140,300.50 8.91
重庆北辰香麓 108,990.86 6.92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88,174.44 5.60
海口北辰长秀仕家 84,026.42 5.33
成都北辰鹿鸣苑 77,553.25 4.92
廊坊北辰香麓 45,728.51 2.90
合计 1,079,308.63 68.52
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长沙北辰三角洲 88,599.16 12.42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58,689.58 8.23
合计 147,288.74 20.65
2025年,公司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长沙北辰三角洲 66,431.07 10.97
北京北辰红橡墅 47,580.32 7.86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41,641.32 6.87
苏州观澜府 30,253.10 4.99
北京金辰府 22,025.90 3.64
四川北辰龙熙台 8,914.86 1.47
重庆北辰香麓 8,597.95 1.42
廊坊北辰香麓 8,290.67 1.37
合计 233,735.19 38.59
4、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10%的房地产项目
(1)发行人2023年主营业务占比超过10%的房地产项目见下表: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占比
长沙北辰三角洲 359,891.50 22.85%
宁波北辰香麓湾 174,643.15 11.09%
(2)发行人2024年主营业务占比超过10%的房地产项目见下表: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占比
长沙北辰三角洲 88,599.16 12.42%
(3)发行人2025年主营业务占比超过10%的房地产项目见下表: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占比
长沙北辰三角洲 66,431.07 10.96%
5、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 2024年度 2023年
房地产开发 18,690.16 74,424.74 49,226.11 302,339.31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25,033.63 120,361.86 133,314.59 123,768.14
其他业务 1,693.58 3,650.69 4,023.34 5,166.34
合计 45,417.37 198,437.29 186,564.04 431,273.7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房地产开发 27.14% 25.49% 12.27% 23.43%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45.16% 40.44% 45.03% 46.72%
其他 43.35% 22.21% 22.22% 26.14%
综合毛利率 35.43% 32.74% 26.08% 27.38%
(三)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新开工面积 - - 4.00 40.73
开复工面积 95.50 109.50 183.61 322.23
竣工面积 - 13.90 74.23 142.61
销售面积 7.16 23.10 33.95 34.15
销售收入 7.20 30.90 44.26 52.78
结算面积 7.16 23.10 34.48 89.51
结算金额 6.89 29.20 40.11 129.05
注:销售面积和销售收入为合同签约口径,结算面积和结算金额为会计上确认收入口径。
(四)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合规性情况
1、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资质
发行人已获得住建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一级资质证书(建开企[2019]2004号),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7号)规定,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下属子公司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证书有效期 核发单位 证书名称 取得时间
1 北京天成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CP-A-2032 2028年6月4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6月5日
2 长沙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一级 建开企[2013]1350号 2025年12月5日(正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3年6月15日
3 长沙世纪御景房地产有限公司 二级 湘建房开(长)字第0220018号 2025年9月4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9月5日
4 北京北辰当代置业有限公司 四级 SY-A-X4763 2024年6月21日(项目有销售时续办,目前暂无销售)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1年6月22日
5 武汉光谷创意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 贰级 武东房开[2022]00042号 2028年2月28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房屋管理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5年2月28日
6 廊坊市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冀建房开廊字第810号 2025年12月26日(正在办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12月27日
7 成都辰诗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二级 510100DWG342413174Z 2022年10月9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2019年10月9日
8 成都北辰天府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三级 51TF00D031 2022年9月21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2019年11月13日
9 合肥辰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皖房A20220452 2028年7月17日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7月18日
10 重庆北辰两江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28806 2025年12月29日(正在办理)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3年1月6日
11 苏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苏州KF16561 2028年4月1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3月25日
12 武汉北辰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贰级 武陂房开[2025]00008号 2028年4月7日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5年4月7日
13 武汉北辰辰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贰级 武陂房开[2023]00007号 2029年2月27日 武汉市黄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3年3月22日
14 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 CY-A-X0095 2028年11月22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11月20日
15 四川北辰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川建房企51140006 2027年4月15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4年4月15日
16 海口辰智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房46010000234 2025年9月28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9月29日
17 武汉金辰盈智置业有限公司 四级 武房开[2018]40016号 2024年4月1日(项目仅剩车位未清盘,暂不办理)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1年4月2日
18 武汉裕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贰级 武新房开[2025]00003号 2028年5月21日 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5年5月21日
19 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CP-A-8845 2028年5月27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5月28日
20 武汉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贰级 武房开[2022]00084号 2028年4月24日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5年4月24日
21 武汉辰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贰级 武房开[2022]00251号 2028年5月13日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批准件) 2025年5月13日
22 成都北辰天辰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三级 510122DL443413207Z 2022年10月31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2019年10月31日
23 廊坊市辰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冀建房开廊字第1035号 2025年12月18日(正在办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12月19日
24 重庆北辰合悦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29902 2028年5月20日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5月26日
25 广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 ZCQ15100084 2021年12月31日(自动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暂缓开发,暂不办理新的资质) 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0年12月31日
26 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房46010000003 2025年6月1日(项目已建设完成,无需办理新的资质)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6月2日
27 廊坊市辰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冀建房开廊字第1062号 2025年12月26日(正在办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12月27日
28 宁波北辰京诚置业有限公司 二级 浙开二0201-2020-2022-0040号 2028年4月24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5年4月24日
29 杭州北辰京阳置业有限公司 暂定资质 浙开暂0111-2021-2021-0092 2022年4月23日(有效期至项目结束)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 2021年4月23日
30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壹级 建开企[2019]2004号 2025年5月16日(正在办理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022年11月15日
注1: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于2021年发布的公示,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姜庄湖园林别墅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予以注销。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无房地产开发项目,北京姜庄湖园林别墅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项目已竣工,房地产资质注销后,该两家公司未再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获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果相关资质到期未能及时续办,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经营资质风险,可能对业务开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2、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失实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重大刑事处罚的情形。
3、诚信合法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确认,并经适当核查,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完工或在建项目,开发主体具备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发行人不存在取得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土地等违反供地政策的行为;
1) 发行人不存在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拍挂而协议出让取得、对外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等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2) 发行人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项目土地权属不存在第三方主张权利等争议问题;
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按土地出让人的要求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不存在故意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
4) 发行人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未补缴土地出让金而擅自改变项目土地容积率和规划条件的情形;
5)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实际动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尚未届满或虽已届满但未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满一年及/或仍不具备动工条件;已经动工建设尚未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超过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已满一年的,项目完成开发面积已达到1/3或资金投入比例已达到1/4,发行人未因此受到相关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6) 发行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按其开发进度取得了相关立项批文/备案、办理了相应的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等有关证照,发行人投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有资金比例符合要求且及时到位,所开发的项目合法合规;
7) 发行人在“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亦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8)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a)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b)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c)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d)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e)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f)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g)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h)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要求。
4、发行人报告期内拿地的溢价率情况及是否存在拿“地王”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主流媒体报道的拿“地王”的情形(地王标准:土地出让金总额超过10亿元且溢价率超过100%)。发行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办发2013年17号文要求的情况;近期,不存在重点调控城市竞拍地王、哄抬地价的情况。
九、发行人在建项目拟建项目及土地储备情况
(一)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无自建在建项目。
(二)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无拟建项目情况。
(三)土地储备
发行人不存在取得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土地等违反供地政策的行为;发行人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的规定,依法取得项目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拍挂而协议出让取得、对外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项目土地使用权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等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发行人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土地权属不存在第三方主张权利等争议问题;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按土地出让人的要求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不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未经国土部门同意、未补缴土地出让金而擅自改变项目土地容积率和规划条件的情形;发行人截至目前尚未实际动工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违反《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也未因此受到相关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发行人在囤地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亦未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止,发行人土地储备均不涉及“地王”事项,不涉及负面舆情,所取得土地的资金来源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贷款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情形,资金来源合法。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未变相用于土地购买,资金用途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管理要求。此外,发行人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无新增土地储备。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定发展信心,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全面助力首都国际交往中心建设,推动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构建相互支撑、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产业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房地产开发
公司将继续加强整体统筹,加速回笼资金,严守现金流安全底线,多措并举去库存、保交付、化风险,谋转型,推动北辰地产由传统地产开发向以“高品质”“大服务”为引领的复合地产开发转型发展。加强分析研判,紧抓政策窗口,及时调整策略,加大线上推广力度,加速京外项目库存去化。积极推进资产整合,分层分类制定租赁销售策略,加快推动存量商业资产盘活,提升项目开发与持有运营一体化管理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组织架构优化,筑牢成本管控底线,严防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现经营性现金流正循环。创新发展模式,聚焦复合地产的内涵模式和品牌特色探索发展新路径,深耕重点城市,立足属地商业、会展资源,切实发挥业态协同联动作用。
2、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
公司将聚焦服务国家大局、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持续加强会展板块顶层设计,发挥会展产业主力军作用,带动酒店、写字楼、公寓、综合商业等业态联动发展。
会展业务板块,公司将坚持推进会展“引领”战略落地,以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会展品牌为目标,做大做强会展第一主业,引领其他业务发展,收入利润等经营指标实现增长,充分发挥会展业务“服务保障、带动促进”功能作用。做大做强会展上游业务,加强与各类国际组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头部企业的对接合作,持续增加政府类展会、国际化展会及自主品牌展会项目落地。推动品牌化打造,持续强化北辰服务品牌、场馆管理品牌、会展智库品牌优势,着力搭建数字化创新平台与培育智慧会展新范式。深化产业化布局,多渠道、多领域开拓会展主承办业务,巩固会展中游业务优势,发展会展服务业务,建设生态化产业。优化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开辟创新赛道,整合合作资源,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的会展生态,进一步提升北辰会展产业核心竞争力,努力将会展打造成为能够引领中国会展业发展、赋能北辰地产转型和商业物业创新的龙头产业。
商业物业板块,公司将着力推进创新发展,以北辰商管为平台,以打造国内领先的公建类及园区类资产运营管理品牌企业为目标,聚焦写字楼、公寓、商业园区业务,深挖酒店、产业园区、文化园区特色资产价值,持续提升经营效益和人效水平。务实推进亚奥商圈新消费创新联盟常态化运作,与联盟各方合力推动消费场景的跨界融合,实现会展、商业、文化、旅游、体育等资源互通,加速释放区域消费新活力。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科学优化管控模式,激发组织活力,抓好利润、效率、人效“三提升”。做强做优资产管理,全面深化市场化对标,着力加强物业管理、能源管控和业务拓展能力,搭建北辰持有资产产品运营和产品 管理格局,做好商业项目价格体系建设。打造专业化产品条线,强化内外资源协同,加快推进朝阳数据要素产业园建设,搭建完善数据要素产业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推动数字营销上线和商业物业平台建设,完善园区及楼宇智能化管理,初步实现商管业财一体化。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情况
1、房地产行业进入壁垒日益提高
从外部环境来看,房地产行业需求的差异化较大;从经营特点来看,房地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投资大,开发专业性强,业务活动涉及面广,操作过程复杂,管理日益繁杂。在房地产行业发展初期,必要的资金规模是行业的进入壁垒。随着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资源整合的特征越发明显。资本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土地储备以及管理团队共同构成了行业的进入壁垒。近年来,土地价格增长、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增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上述因素使房地产行业进入壁垒日益提高。
2、房地产竞争区域差异性较大
我国房地产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投资量相对较少;近年来,中西部部分中心城市房地产投资呈现较快发展势头。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域文化差异、气候差异,导致房地产市场的供求状况也不尽相同。
3、头部房企竞争优势明显,行业集中度提高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房地产行业市场竞争加剧,资本实力成为企业竞争的主导因素,实力雄厚、具有相当规模和品牌优势、规范成熟的房地产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近年来房地产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4、受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涉及钢铁、建材、机械、化工等众多行业,受宏观经济因素和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在以“防风险、保民生”为主的房地产政策导向下,“房住不炒”成为宏观调控主基调,房地产行业正逐步呈现由增量向存量转变、由金融属性向产品属性转变的发展趋势。与此同时,伴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深和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房地产行业进入了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发展阶段。
(二)房地产上下游行业情况
1、上游行业
房地产上游行业主要为钢铁、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行业,勘测测绘和设计单位等工程设计行业以及建筑施工行业。
钢铁、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价格和建筑施工费用,直接与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相关。由于房地产行业对各上游行业需求较大,钢铁、水泥、玻璃等建筑材料行业对房地产行业的盈利影响较大。
2、下游行业
房地产下游行业主要包括家用装饰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家具等民用工业,以及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房屋金融业等服务行业。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所在区域市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北京、长沙、重庆等地区项目。
1、全国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5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2788亿元,比上年下降17.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6);其中,住宅投资63514亿元,下降16.3%。202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59890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60123万平方米,下降10.3%。房屋新开工面积58770万平方米,下降20.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42984万平方米,下降19.8%。房屋竣工面积 60348万平方米,下降18.1%。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2830万平方米,下降20.2%。
2025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8810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7%;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9.2%。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3.0%。202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6632万平方米,比上年末增长1.6%,比11月末回落1.0个百分点。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2.8%。
202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93117亿元,比上年下降13.4%。其中,国内贷款14094亿元,下降7.3%;利用外资25亿元,下降20.8%;自筹资金33149亿元,下降12.2%;定金及预收款28089亿元,下降16.2%;个人按揭贷款12852亿元,下降17.8%。
2025年12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1.45。
2、北京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1)经济发展概况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经济发展迅速,人均收入不断增长,在全国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2025年,北京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4%。
(2)房地产发展概况
2023年,北京市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0.4%。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7%,办公楼投资增长19.5%,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19.9%。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2531.3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6.0%。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257.1万平方米,下降29.2%。全年房屋竣工面积2042.2万平方米,增长5.4%。
2024年,北京市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0.6%。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1309.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9.8%。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286.9万平方米,增长2.4%。全年房屋竣工面积1652.5万平方米,下降21.8%。全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118.7万平方米,下降1.2%。
2025年,北京市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15.5%。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0307.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9%。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156.6万平方米,下降10.1%。全年房屋竣工面积1464.8万平方米,下降11.4%。全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1041.0万平方米,下降6.9%。二手房交易网签面积1682.7万平方米,增长0.9%。
(3)亚奥核心区概况
亚奥核心区位于北京奥林匹克中心区,源于1990年第十一届亚运会,并于2008年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得到飞速发展。得益于北京市政府城市规划的轨道交通和基础设施建设,亚奥核心区发展较为迅速。目前,亚奥核心区是北京北部地区最大的社区之一,汇集了大型居民社区、鸟巢及水立方等奥运场馆、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奥体中心、国家科技馆等众多北京重点基础设施。
3、长沙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2023年,长沙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331.98 亿元,同比增长4.8%。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6.8%。2023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6.8%。2023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61.67亿元,同比增长6.2%。按行业分组,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66.12亿元,增长 4.0%;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364.09亿元,增长6.1%;住宿业实现零售额58.17亿元,增长12.1%;餐饮业实现零售额473.29亿元,增长10.0%。2023年,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7.07亿元,同比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26.83亿元,增长3.9%。2023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240元,同比增长4.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276元,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200元,增长6.2%。
202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268.78亿元,同比增长5.0%。202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2024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3%。2024年,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4.54亿元,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63.94亿元,增长2.3%。2024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660元,同比增长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658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632元,增长5.6%。
2025年,全年地区生产总值15737.82亿元,比上年增长4.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491.75亿元,比上年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5504.83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9741.24亿元,增长4.5%。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28.5%和67.7%,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3.1%、35.0%和61.9%。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6.87亿元,比上年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77亿元,下降2.3%。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1072.14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0%。城镇化率为84.51%,比上年末提高0.52个百分点。按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出生率为6.47‰,死亡率为 7.14‰,自然增长率为-0.67‰。2025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117元,比上年增长3.5%。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069元,比上年增长5.3%。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218.8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0.2%。
4、重庆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重庆市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074.68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699.14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6371.97亿元,增长5.9%。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4.3%。从三大领域看,工业、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3.3%和7.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4%,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3.1%,第三产业投资增长0.6%。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重庆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193.1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135.82亿元,同比增长2.4%;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690.68亿元,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8366.65亿元,同比增长6.8%。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1%,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分领域看,工业、基础设施投资分别增长11.2%和0.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8.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20.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1.1%,第三产业投资下降5.0%。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3757.93亿元,比上年增长5.3%。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2124.14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 11787.74亿元,增长 4.0%;第三产业增加值19846.05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比为 6.3∶34.9∶58.8。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5874元,比上年增长5.3%。民营经济增加值20792.00亿元,增长5.4%,占全市经济总量的6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187.2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327.3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3.02%,比上年末提高0.88个百分点。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580元,比上年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54元,增长4.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48元,增长5.5%。2025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4.7%。
(四)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公司的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为会展品牌综合影响力及复合地产开发运营能力。国内领先的会展业务及专业化、品牌化的酒店、写字楼、公寓、综合商业等业务,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收益基础。近年来,公司以会展业务为核心,通过会展“引领”战略带动房地产与商业物业板块协同发展,公司不同业务板块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持,为公司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展业板块,公司凭借近 30 年会展专业运营及国际化服务经验,积极布局会展生态产业,以成为会展业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为目标,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模式。主承办业务方面,公司是服贸会的主要承办方,负责展会的市场化及国际化运营等工作;中国制冷展是中国乃至全球暖通空调与制冷行业最具影响力的专业展会之一,公司作为主承办企业之一,凭借其专业运营能力和资源优势,为中国制冷展的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提供了坚实保障。会展场馆管理方面,公司通过自持及轻资产管理输出等方式,在管理规模上维持全国第一的地位,主要自持场馆包括国家会议中心一期、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长沙北辰国际会议中心等,轻资产管理输出遍布全国32个城市及地区。会展服务业方面,公司依托管理场馆为参展商提供搭建、物流、信息化等方面服务。
房地产业板块,公司具有复合地产开发运营能力,涵盖高档住宅、别墅、公寓、保障房、写字楼、商业物业等多业态项目,并在大型、综合地产项目的开发中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竞争力。结合当前行业发展形势,公司积极创新发展模式,推进“会展+地产”项目联动。
此外,公司充分利用“总部融资”模式的优势,凭借良好的信用水平及风险管控能力,与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在贷款利率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开拓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多元化融资渠道,不断优化公司整体债务结构,保持较低融资成本优势,有效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 10039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5)第01276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发行人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01027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5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非经特别说明,本章中引用的2023年-2025年财务数据为2023年-2025年审计报告期末数,2026年1-3月财务数据来自于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期末数。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公司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1、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2023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集团及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以净额方式确认与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暂时性差异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集团及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上述交易产生的等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集团和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影响。
(2)2024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集团及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归类为流动负债,该会计规定对集团和公司无影响;企业应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对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集团和公司无需披露相关信息;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除外,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集团及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所产生的预计负债,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和本公司无影响;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的企业的“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集团和公司不适用于此项准则解释。
(3)2025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无。
(4)2026年1-3月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无。
2、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2026年1-3月,公司不存在重大差错更正情况。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北京北辰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新设 2,000.00 100.00% 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处置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成都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5,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长沙北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新设 10,000.00 100.00% 会议及展览服务
北辰智奥(北京)场馆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1,000.00 51.00% 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 运动);会议及展览服务
北京辰纬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100,000.00 100.00% 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处置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杭州北辰京诚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2,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成都北辰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5,000.00 100% 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出售、出租
南京旭辰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5,000.00 51% 房地产开发
苏州北辰旭昭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1,000.00 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3、202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北辰京西科幻(北京)会展有限公司 取得控制权 500.00 60.00% 会议及展览服务
北京北辰展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新设 1,000.00 51.00% 货物运输
北京北辰大都会展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2,000.00 100.00% 信息系统集成和数字技术服务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处置方式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经营范围
宁波辰新置业有限公司 股权处置 5,000.00 5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北京北辰兴顺会展有限公司 注销 5,000.00 90.00% 会议及展览服务
长沙滨辰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4,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宁波北辰京华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2,000.00 10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杭州北辰置业有限公司 注销 4,000.00 80.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2026年1-3月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无。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2,217.19 705,616.89 790,528.36 943,733.57
应收账款 26,050.19 20,884.01 19,351.73 19,519.91
应收票据 - - 350.00 -
预付款项 5,206.20 5,067.11 10,122.31 9,954.73
其他应收款 93,754.20 89,757.15 87,531.47 104,407.88
存货 2,173,072.80 2,223,864.71 2,609,404.84 3,106,614.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59.47 5,181.79 18,971.82 15,452.21
其他流动资产 142,975.63 136,140.17 167,640.86 168,101.27
流动资产合计 3,148,435.68 3,186,511.84 3,703,901.39 4,367,784.2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633.14 13,805.58 15,120.18 39,530.22
长期股权投资 34,754.19 34,761.13 26,829.89 32,671.98
投资性房地产 716,635.16 723,362.57 750,720.32 779,682.02
固定资产 245,645.70 249,534.66 263,049.54 276,562.31
在建工程 51.90 69.49 55.78 299.38
无形资产 3,385.21 4,071.16 4,278.14 3,801.57
开发支出 190.54 190.54 142.26 -
使用权资产 2,013.00 2,547.35 2,248.58 3,578.04
长期待摊费用 882.59 1,055.68 1,585.22 1,725.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839.19 100,760.54 115,961.64 116,069.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95.53 809.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4,030.62 1,130,158.71 1,180,287.09 1,254,730.19
资产总计 4,262,466.30 4,316,670.55 4,884,188.48 5,622,514.4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25.31 - -
应付账款 353,674.64 392,042.43 466,480.08 576,878.19
预收款项 6,751.37 10,199.16 10,066.76 16,417.08
合同负债 98,810.63 112,295.28 147,585.50 208,914.00
应付职工薪酬 4,472.56 8,285.87 8,060.10 7,882.61
应交税费 86,996.98 75,078.71 160,000.79 174,874.53
其他应付款 147,021.11 155,994.84 159,914.10 191,737.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8,315.62 928,727.60 673,019.70 829,119.17
其他流动负债 8,050.75 8,516.83 5.70 5.70
流动负债合计 1,284,093.64 1,691,166.03 1,625,132.74 2,005,828.5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09,571.74 1,145,013.37 1,211,725.01 1,108,428.98
应付债券 456,076.99 418,605.65 352,777.41 390,056.71
租赁负债 242.74 243.24 - 422.77
长期应付款 202,950.00 136,150.00 508,950.15 551,254.3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40.11 9,540.11 8,693.91 10,060.43
递延收益 48.52 23.53 165.30 3,477.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8,430.10 1,709,575.91 2,082,311.78 2,063,700.97
负债合计 3,362,523.74 3,400,741.94 3,707,444.52 4,069,529.5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36,702.00 336,702.00 336,702.00 336,702.00
资本公积 345,395.59 345,395.59 345,400.06 371,469.89
其他综合收益 553.25 553.25 1,403.15 496.95
盈余公积 123,314.45 123,314.45 119,624.33 111,313.44
未分配利润 -150,807.96 -135,716.06 166,784.72 464,57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157.33 670,249.22 969,914.26 1,284,558.33
少数股东权益 244,785.23 245,679.39 206,829.70 268,426.5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9,942.56 915,928.61 1,176,743.96 1,552,984.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62,466.30 4,316,670.55 4,884,188.48 5,622,514.4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28,197.60 606,048.60 715,240.72 1,575,147.81
营业总成本 140,497.79 679,024.51 783,987.76 1,459,878.46
营业成本 82,780.23 407,611.31 528,676.68 1,143,874.02
税金及附加 13,157.91 53,165.99 43,680.70 98,003.23
销售费用 4,955.38 39,399.72 40,101.10 42,945.91
管理费用 18,791.45 87,253.05 81,417.06 91,739.18
研发费用 29.10 1,344.92 1,314.10 -
财务费用 20,783.71 90,249.52 88,798.12 83,316.11
资产减值损失 - -217,652.64 -260,529.07 -63,721.09
信用减值损失 -192.91 -9,243.60 -15,477.73 -26,021.33
其他收益 44.09 3,467.44 6,111.87 2,674.49
投资收益 349.18 3,420.35 19,052.41 8,697.7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94 1,694.32 12,963.10 815.03
资产处置收益 16.85 39.43 16.46 21.12
营业利润 -12,082.99 -292,944.92 -319,573.09 36,920.23
加:营业外收入 142.88 1,586.48 5,328.84 4,742.74
减:营业外支出 94.91 708.93 988.18 1,790.28
利润总额 -12,035.02 -292,067.37 -315,232.43 39,872.69
减:所得税费用 3,951.03 30,400.48 26,835.54 46,215.95
净利润 -15,986.05 -322,467.85 -342,067.97 -6,34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091.89 -298,810.67 -282,746.40 6,806.43
少数股东损益 -894.16 -23,657.18 -59,321.57 -13,149.69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49.90 906.20 -918.70
综合收益总额 -15,986.05 -323,317.75 -341,161.77 -7,261.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091.89 -299,660.57 -281,840.20 5,887.7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94.16 -23,657.18 -59,321.57 -13,149.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1,605.39 629,037.76 706,920.71 834,014.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21.24 17,975.86 9,966.17 17,175.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11.96 66,822.76 25,832.48 60,124.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538.58 713,836.38 742,719.36 911,315.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731.24 308,019.87 374,949.24 459,427.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389.33 121,865.13 123,419.01 132,302.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091.73 154,483.00 106,293.10 161,122.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75.55 16,617.68 40,694.05 19,72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587.85 600,985.68 645,355.40 772,57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50.73 112,850.70 97,363.97 138,739.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8,407.47 15,43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34 330.31 6,475.61 9,787.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5 195.59 176.24 158.5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78.20 38.54 989.1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7.1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 3,761.24 65,097.86 26,370.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84.71 6,416.96 14,132.78 20,509.2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65.50 53,923.97 357.0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4.71 16,682.46 68,056.75 20,86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3.33 -12,921.23 -2,958.89 5,50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 49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 49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6,000.00 91,453.83 281,527.01 534,742.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400.00 155,978.74 65,489.74 59,8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64.27 64,183.76 170,814.72 290,420.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3,464.27 312,106.33 518,321.46 885,042.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5,821.49 306,643.04 359,354.27 730,374.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602.60 99,064.59 129,802.79 134,587.6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968.58 2,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600.00 47,024.42 295,781.19 152,590.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8,024.09 452,732.05 784,938.26 1,017,553.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9.82 -140,625.72 -266,616.79 -132,51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07.59 -40,696.25 -172,211.71 11,733.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7,640.19 678,336.44 850,548.16 838,815.0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2,047.78 637,640.19 678,336.44 850,548.16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1,700.67 499,581.94 566,462.18 728,234.5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065.39 4,829.06 7,330.98 8,103.89
应收账款 9,065.39 4,829.06 7,330.98 8,103.89
预付款项 1,665.95 1,462.22 2,262.46 2,087.13
其他应收款 6,208.69 6,261.04 6,116.90 3,214.34
存货 8,424.24 9,172.63 10,352.95 16,069.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5,325.52 1,411,185.93 991,015.07 1,452,132.19
其他流动资产 6,506.23 3,298.07 3,169.49 3,373.26
流动资产合计 1,548,896.69 1,935,790.89 1,586,710.03 2,213,214.5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996,600.05 672,585.29 1,228,676.61 863,762.24
长期股权投资 1,005,357.57 1,005,412.42 932,106.99 831,423.00
投资性房地产 417,558.02 421,571.16 436,798.86 450,433.11
固定资产 98,904.16 100,626.34 107,617.74 114,787.24
在建工程 51.90 69.49 55.78 233.97
使用权资产 1,922.77 2,457.12 1,944.49 2,520.00
无形资产 1,012.80 1,427.54 1,606.80 287.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788.18 25,788.18 33,293.62 33,07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47,195.45 2,229,937.55 2,742,100.90 2,296,523.75
资产总计 4,096,092.14 4,165,728.44 4,328,810.93 4,509,738.26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1,352.37 52,174.25 54,109.79 58,592.54
应付账款 51,352.37 52,174.25 54,109.79 58,592.54
预收款项 5,094.53 9,354.89 8,650.34 15,142.57
合同负债 13,684.47 11,337.64 19,738.10 12,284.12
应付职工薪酬 3,369.75 6,588.60 6,403.36 5,662.33
应交税费 8,190.04 2,758.92 58,226.45 50,285.39
其他应付款 578,017.89 677,189.04 744,295.61 804,255.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1,571.84 821,730.77 504,917.41 495,824.28
其他流动负债 464.98 289.36
流动负债合计 1,131,745.87 1,581,423.47 1,396,341.06 1,442,047.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16,638.31 846,204.81 984,435.21 1,062,028.98
应付债券 456,076.99 418,605.65 352,777.41 390,056.71
租赁负债 242.74 243.24 240.88
长期应付款 202,800.00 136,000.00 448,761.67 541,471.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40.11 9,540.11 8,693.91 10,060.4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8.52 23.53 165.30 3,477.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85,346.67 1,410,617.35 1,794,833.50 2,007,335.78
负债合计 2,917,092.54 2,992,040.82 3,191,174.56 3,449,382.9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36,702.00 336,702.00 336,702.00 336,702.00
资本公积金 365,802.50 365,802.50 365,802.50 365,802.50
其它综合收益 553.25 553.25 1,403.15 496.95
盈余公积金 123,314.45 123,314.45 119,624.33 111,313.44
未分配利润 352,627.40 347,315.41 314,104.38 246,040.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8,999.60 1,173,687.62 1,137,636.37 1,060,355.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8,999.60 1,173,687.62 1,137,636.37 1,060,355.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96,092.14 4,165,728.44 4,328,810.93 4,509,738.26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39,655.60 188,509.25 217,707.66 234,285.61
营业收入 39,655.60 188,509.25 217,707.66 234,285.61
营业总成本 32,676.46 125,916.53 126,657.58 189,435.20
营业成本 17,736.11 84,003.01 92,248.14 107,737.27
税金及附加 3,735.48 4,122.16 16,403.94 13,811.53
销售费用 1,293.12 8,633.04 9,218.11 9,213.32
管理费用 12,543.13 60,191.12 58,825.96 62,330.27
财务费用 -2,631.38 -31,032.79 -50,038.57 -3,657.20
其中:利息费用 20,630.55 84,778.05 98,169.80 106,168.71
减:利息收入 23,293.38 116,231.15 148,759.52 110,352.78
加:其他收益 91.22 265.17 451.08 1,181.42
投资净收益 401.21 2,018.18 19,235.79 29,669.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5.15 332.21 12,783.99 -18.60
资产减值损失 -12,100.00
信用减值损失 -194.77 -16,978.11 6,716.28 -24,635.07
资产处置收益 16.90 20.76
营业利润 7,276.80 47,914.86 105,353.23 51,086.74
加:营业外收入 42.94 756.59 1,391.80 3,651.54
减:营业外支出 14.13 224.67 241.85 263.24
利润总额 7,305.62 48,446.78 106,503.17 54,475.04
减:所得税 1,993.64 11,545.64 23,394.23 12,595.20
净利润 5,311.98 36,901.15 83,108.94 41,879.84
持续经营净利润 5,311.98 36,901.15 83,108.94 41,879.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11.98 36,901.15 83,108.94 41,879.84
加:其他综合收益 -849.90 906.20 -918.70
综合收益总额 5,311.98 36,051.25 84,015.14 40,961.1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311.98 36,051.25 84,015.14 40,961.14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252.06 192,289.87 223,441.84 244,477.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81.81 1,175.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5.41 13,033.48 18,061.32 15,791.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27.47 209,205.16 241,503.16 261,444.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245.91 57,172.95 49,028.03 67,004.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320.75 68,984.41 68,633.04 75,31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57.26 82,349.60 48,560.34 61,059.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00.80 15,702.74 18,040.57 18,554.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24.71 224,209.70 184,261.98 221,93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7.24 -15,004.54 57,241.18 39,51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139.66 577,456.24 1,125,341.98 1,154,988.3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0.00 39,286.78 77,810.02 60,516.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18 115.63 47.46 142.2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99.84 616,858.65 1,203,199.47 1,215,646.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58.54 3,437.14 4,326.70 10,384.43
投资支付的现金 64,159.92 514,044.20 1,113,452.58 1,199,772.9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018.46 517,481.34 1,117,779.28 1,210,157.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18.62 99,377.30 85,420.19 5,489.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6,000.00 44,527.01 201,314.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7,400.00 155,978.74 65,489.74 59,8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49.00 63,273.48 156,676.00 556,92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3,449.00 219,252.22 266,692.75 818,116.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39,821.49 241,032.84 183,860.59 439,174.6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556.14 84,405.38 104,573.30 103,851.5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600.00 45,012.70 282,318.86 134,405.2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8,977.63 370,450.92 570,752.75 677,431.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1.37 -151,198.69 -304,060.00 140,684.6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044.48 -66,825.94 -161,398.63 185,688.4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8,745.15 565,571.09 726,969.72 541,281.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1,700.67 498,745.15 565,571.09 726,969.72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02,217.19 16.47 705,616.89 16.35 790,528.36 16.19 943,733.57 16.78
应收票据 - - - - 350.00 0.01 - -
应收账款 26,050.19 0.61 20,884.01 0.48 19,351.73 0.40 19,519.91 0.35
预付款项 5,206.20 0.12 5,067.11 0.12 10,122.31 0.21 9,954.73 0.18
其他应收款 93,754.20 2.20 89,757.15 2.08 87,531.47 1.79 104,407.88 1.86
存货 2,173,072.80 50.98 2,223,864.71 51.52 2,609,404.84 53.43 3,106,614.69 55.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59.47 0.12 5,181.79 0.12 18,971.82 0.39 15,452.21 0.27
其他流动资产 142,975.63 3.35 136,140.17 3.15 167,640.86 3.43 168,101.27 2.99
流动资产合计 3,148,435.68 73.86 3,186,511.84 73.82 3,703,901.39 75.83 4,367,784.27 77.6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633.14 0.32 13,805.58 0.32 15,120.18 0.31 39,530.22 0.70
长期股权投资 34,754.19 0.82 34,761.13 0.81 26,829.89 0.55 32,671.98 0.58
投资性房地产 716,635.16 16.81 723,362.57 16.76 750,720.32 15.37 779,682.02 13.87
固定资产 245,645.70 5.76 249,534.66 5.78 263,049.54 5.39 276,562.31 4.92
在建工程 51.90 0.00 69.49 0.00 55.78 0.00 299.38 0.01
使用权资产 2,013.00 0.05 2,547.35 0.06 2,248.58 0.05 3,578.04 0.06
无形资产 3,385.21 0.08 4,071.16 0.09 4,278.14 0.09 3,801.57 0.07
开发支出 190.54 0.00 190.54 0.00 142.26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882.59 0.02 1,055.68 0.02 1,585.22 0.03 1,725.50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839.19 2.27 100,760.54 2.33 115,961.64 2.37 116,069.75 2.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95.53 0.01 809.43 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14,030.62 26.14 1,130,158.71 26.18 1,180,287.09 24.17 1,254,730.19 22.32
资产总计 4,262,466.30 100.00 4,316,670.55 100.00 4,884,188.48 100.00 5,622,514.46 100.00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5,622,514.46万元、4,884,188.48万元、4,316,670.55万元及4,262,466.30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规模逐年下滑主要是由于近年来调整发展战略,拿地放缓并持续推进存量项目去化,导致资产规模逐年减少。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产结构呈现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
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4,367,784.27万元、3,703,901.39万元、3,186,511.84万元及3,148,435.68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7.68%、75.83%、73.82%及73.86%。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主要流动资产为存货和货币资金,上述两项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0.98%和16.47%
从资产构成分析,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和预付款项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等。
1、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02,217.19 22.30 705,616.89 22.14 790,528.36 21.34 943,733.57 21.61
应收票据 - - - - 350.00 0.01 - -
应收账款 26,050.19 0.83 20,884.01 0.66 19,351.73 0.52 19,519.91 0.45
预付款项 5,206.20 0.17 5,067.11 0.16 10,122.31 0.27 9,954.73 0.23
其他应收款 93,754.20 2.98 89,757.15 2.82 87,531.47 2.36 104,407.88 2.39
存货 2,173,072.80 69.02 2,223,864.71 69.79 2,609,404.84 70.45 3,106,614.69 71.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159.47 0.16 5,181.79 0.16 18,971.82 0.51 15,452.21 0.35
其他流动资产 142,975.63 4.54 136,140.17 4.27 167,640.86 4.53 168,101.27 3.85
流动资产合计 3,148,435.68 100.00 3,186,511.84 100.00 3,703,901.39 100.00 4,367,784.27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702,217.19 705,616.89 790,528.36 943,733.57
占流动资产比例 22.30 22.14 21.34 21.61
为了维持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保持适当规模的货币资金。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包括了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建设合同履约担保金和住户按揭贷款保证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53,205.21万元,降幅16.23%,变动不大。截至 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 2024年末减少84,911.47万元,降幅10.74%,变动较小。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5年末减少3,399.70万元,降幅0.48%,变动较小。
截至2023-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9.32亿元、11.22亿元和6.80亿元,主要为按揭保证金、工程履约担保金等。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26,050.19 20,884.01 19,351.73 19,519.91
占流动资产比例 0.83 0.66 0.52 0.45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租金、应收物业费、应收酒店及餐饮服务费、应收会展服务费及应收租赁款。2023-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520.94 4,516.01 99.89 4.93 4,263.61 4,263.61 100.00 -
其中:
应收租金 2,810.22 2,810.22 100.00 - 2,735.77 2,735.77 100.00 -
应收物业费 1,478.84 1,478.84 100.00 - 1,498.46 1,498.46 100.00 -
应收酒店及餐饮服务款 32.32 30.85 95.45 1.47 24.95 24.95 100.00 -
应收会展服务费 195.13 191.68 98.23 3.45 - - - -
应收购房款 4.43 4.43 100.00 - 4.43 4.43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300.11 3,953.30 16.97 19,346.81 21,379.76 1,859.85 8.70 19,519.91
其中:
应收物业费 4,102.41 2,447.22 59.65 1,655.19 2,878.41 837.20 29.09 2,041.21
应收酒店及餐饮服务款 2,639.28 30.82 1.17 2,608.46 2,272.27 59.10 2.60 2,213.17
应收会展服务款-国有企业 5,803.18 1,102.45 19.00 4,700.73 6,795.31 664.50 9.78 6,130.81
应收会展服务款-其他企业 2,969.63 308.60 10.39 2,661.03 309.80 9.76 3.15 300.04
应收租赁款 7,785.61 64.21 0.82 7,721.40 9,123.97 289.29 3.17 8,834.68
合计 27,821.04 8,469.32 - 19,351.73 25,643.37 6,123.46 - 19,519.91
类别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862.86 4,862.86 100.00 -
其中:
类别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计提比例
应收租赁款 2,810.22 2,810.22 100.00 -
应收物业费 1,820.77 1,820.77 100.00 -
应收酒店及餐饮服务款 32.32 32.32 100.00 -
应收购房款 4.43 4.43 100.00 -
应收会展服务款 195.13 195.13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807.84 6,923.83 24.90 20,884.01
其中:
应收物业费 5,350.77 3,759.08 70.30 1,591.69
应收酒店及餐饮服务款 2,256.39 37.79 1.70 2,218.59
应收会展服务款-国有企业 9,885.28 2,221.68 22.50 7,663.60
应收会展服务款-其他企业 2,767.20 683.07 24.70 2,084.13
应收租赁款 7,548.20 222.19 2.90 7,326.01
合计 32,670.70 11,786.69 / 20,884.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68.18万元,降幅0.86%,变动不大。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532.29万元,增幅7.92%。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5年末增加5,166.18万元,增幅24.74%。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以 1年以内为主,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
2023-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22,579.89 69.11 19,233.79 69.13 19,737.09 76.97
1到2年 3,192.21 9.77 2,746.66 9.87 1,612.29 6.29
2到3年 1,811.11 5.54 1,585.25 5.70 27.04 0.11
3年以上 5,087.49 15.57 4,255.34 15.30 4,266.94 16.64
合计 32,670.70 100.00 27,821.04 100.00 25,643.37 100.00
截至2023-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76.97%、69.13%和69.11%。
(3)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93,754.20 89,757.15 87,531.47 104,407.88
占流动资产比例 2.98 2.82 2.36 2.39
截至2023-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押金 1,322.91 2,109.54 978.36
预付货款 1,228.00 1,228.00 1,228.00
备用金 32.72 24.77 93.16
保证金 378.97 1,214.29 2,811.35
应收关联方款项 1,407.41 1,407.41 1,407.41
应收少数股东款项 70,231.43 69,397.52 85,982.17
代垫款项 13,978.25 13,031.28 12,568.05
其他 1,500.36 1,124.03 1,532.41
账面余额 90,080.04 89,536.84 106,600.90
减:坏账准备 2,272.89 2,005.37 2,193.02
应收股利 1,950.00 - -
合计 89,757.15 87,531.47 104,407.88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应收少数股东款项、代垫款项及应收关联方款项。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4,407.88万元、87,531.47万元、89,757.15万元及93,754.2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9%、2.36%、2.82%及2.9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6,876.41万元,降幅16.1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2,225.68万元,增幅2.5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5年末增加3,997.05万元,增幅4.45%。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1,462.77 56.25 往来款 1年以内、3至4年 19.51
深圳市江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7,900.00 8.64 往来款 4年以上 224.44
合肥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313.70 4.72 往来款 4年以上 82.38
成都朗铭置业有限公司 3,746.81 4.10 往来款 4年以上 106.45
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74.20 1.72 往来款 4年以上 44.72
合计 68,997.46 75.42 / / 477.5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的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1,462.77 57.13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1年以内、3至4年 19.51
深圳市江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7,900.00 8.77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4年以上 224.44
合肥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313.70 4.79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4年以上 82.38
成都朗铭置业有限公司 3,746.81 4.16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4年以上 106.45
深圳联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74.20 1.75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4年以上 44.72
合计 68,997.46 76.60 / / 477.5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余额 款项性质 占比
1 其他应收款 59,362.77 非经营性 65.90
2 其他应收款 30,717.28 经营性 34.10
截至2025年末,公司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主要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形成原因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 资金往来款 51,462.77 1年以内、3至4年 57.13
深圳市江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方 资金往来款 7,900.00 4年以上 8.77
合计 59,362.77 65.9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9,362.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38%,均为资金往来款,应收对象均为发行人关联方。
(4)预付款项
公司预付款项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业务预付土地出让金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9,954.73万元、10,122.31万元、5,067.11万元及5,206.2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3%、0.27%、0.16%及0.1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167.58万元,增幅1.6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减少5,055.20万元,降幅49.94%,由于公司本期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5年末增加139.09万元,增幅2.74%。
从预付账款账龄结构来看,截至近三年末,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含1年)的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44.60%、55.35%和48.77%。
截至2023-2025年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471.24 48.77 5,602.54 55.35 4,439.44 44.60
1至2年 154.64 3.05 399.58 3.95 4,948.52 49.71
2至3年 5.06 0.10 3,590.61 35.47 0.66 0.01
3年以上 2,436.17 48.08 529.57 5.23 566.11 5.69
合计 5,067.11 100.00 10,122.31 100.00 9,954.73 100.00
(5)存货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发行人待房屋竣工交付且符合销售确认条件后,将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公司的存货主要为开发成本与开发产品。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06,614.69万元、2,609,404.84万元、2,223,864.71万元及2,173,072.80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1.13%、70.45%、69.79%及69.02%。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减少497,209.85万元,降幅16.0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24年末减少385,540.13万元,降幅14.78%。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25年末减少50,791.91万元,降幅2.28%。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截至2023-2025年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508.38 0.02 24.39 483.99
开发成本 939,081.52 33.49 178,436.40 760,645.12
开发产品 1,860,570.39 66.36 401,360.50 1,459,209.89
库存材料 1,130.27 0.04 - 1,130.27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2,395.43 0.09 - 2,395.43
合计 2,803,686.01 100.00 579,821.29 2,223,864.71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319.84 0.01 24.39 295.45
开发成本 954,942.43 31.41 86,922.30 868,020.13
开发产品 2,080,922.28 68.45 343,779.41 1,737,142.86
库存材料 1,534.00 0.05 - 1,534.00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2,412.39 0.08 - 2,412.39
合计 3,040,130.95 100.00 430,726.11 2,609,404.84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43.36 0.01 24.39 218.96
开发成本 1,429,530.99 43.13 67,829.05 1,361,701.94
开发产品 1,880,985.76 56.75 140,222.75 1,740,763.01
库存材料 1,188.67 0.04 - 1,188.67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2,742.10 0.08 - 2,742.10
合计 3,314,690.88 100.00 208,076.19 3,106,614.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成本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杭州辰春澜城 293,757.75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176,827.85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51,509.92
广州兰亭香麓(116地块) 133,578.73
武汉北辰经开优+(068地块) 103,605.69
苏州北辰观澜府 93,026.70
长沙北辰三角洲 101,047.83
廊坊北辰辰睿(2020-5地块) 67,897.63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67,407.91
北京北辰红橡墅 57,503.29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52,232.74
廊坊北辰香麓 22,254.63
武汉北辰光谷里 10,976.63
重庆北辰香麓 1,054.98
海口北辰府 22,706.30
其他 6,313.35
合计 1,361,701.9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成本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198,663.99
长沙北辰三角洲 149,041.79
广州兰亭香麓(116 地块) 110,267.70
武汉北辰经开优 +(068地块) 85,837.79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79,290.72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樾东方 76,296.10
北京北辰红橡墅 57,518.84
廊坊北辰辰睿 (2020-5地块) 52,369.62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29,245.95
武汉北辰光谷里 13,590.17
廊坊北辰香麓 8,219.30
其他 7,678.15
合计 868,02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成本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165,656.49
长沙北辰三角洲 126,135.99
广州兰亭香麓(116地块) 108,630.17
武汉北辰经开优+(068地块) 85,215.34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77,167.70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68,930.07
北京北辰红橡墅 18,136.71
廊坊北辰辰睿(2020-5地块) 51,520.49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30,965.68
武汉北辰光谷里 13,750.56
廊坊北辰香麓 8,219.48
其他 6,316.44
合计 760,645.1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产品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北京金辰府 320,084.16
苏州北辰观澜府 187,110.30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84,378.07
长沙北辰三角洲 181,927.56
武汉北辰光谷里 100,986.25
海口北辰府 91,441.64
重庆北辰香麓 71,626.04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62,885.15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53,596.16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50,478.44
廊坊北辰香麓 46,000.80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41,457.19
武汉北辰经开优+ (067 地块) 41,187.22
宁波北辰香麓湾 35,107.34
成都北辰鹿鸣苑 30,019.55
宁波北宸府 23,369.00
成都北辰南湖香麓 21,736.99
长沙北辰时光里 19,387.00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89,662.41
成都北辰天麓府 11,859.53
合肥北辰旭辉铂悦庐州府 8,991.11
成都北辰朗诗南门绿郡 8,841.98
杭州北辰蜀山项目 8,036.56
武汉金地北辰阅风华 7,996.34
北京当代北辰悦 MOMA 7,939.71
北京北辰墅院 1900 6,481.08
海口北辰长秀仕家 5,748.67
其他 22,426.77
合计 1,740,763.0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产品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杭州辰春澜城 294,603.46
北京金辰府 286,369.73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275,602.90
苏州北辰观澜府 189,903.72
长沙北辰三角洲 114,025.43
武汉北辰光谷里 85,108.64
海口北辰府 81,764.68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48,763.39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48,325.91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36,233.53
廊坊北辰香麓 32,423.51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27,713.62
成都北辰鹿鸣苑 28,323.00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25,894.44
宁波北宸府 21,869.01
重庆北辰香麓 20,214.92
武汉北辰经开优+ (067地块) 19,808.28
长沙北辰时光里 14,340.86
成都北辰南湖香麓 12,455.07
宁波北辰香麓湾 11,692.45
杭州北辰蜀山项目 6,973.71
成都北辰朗诗南门绿郡 6,779.84
成都北辰天麓府 6,705.35
北京当代北辰悦MOMA 6,257.93
合肥北辰旭辉铂悦庐州府 5,831.36
武汉金地北辰阅风华 5,366.55
其他 23,791.58
合计 1,737,142.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开发产品分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杭州辰春澜城 232,199.54
北京金辰府 243,221.63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218,640.21
苏州观澜府 131,665.68
长沙北辰三角洲 158,433.64
武汉北辰光谷里 84,160.75
海口北辰府 66,878.30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38,456.50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38,977.72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27,858.92
廊坊北辰香麓 22,047.90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27,968.33
成都北辰鹿鸣苑 27,289.66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7,581.03
宁波北宸府 22,549.64
重庆北辰香麓 9,791.62
武汉北辰经开优+(067地块) 13,132.47
北京北辰红橡墅及其他 88,356.33
合计 1,459,209.89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中主要项目的建设进度如下: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2025年实际投资额 总建筑面积 累计竣工面积 累计竣工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 截至2025年末账面价值 占2025年末存货账面价值比例
1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31.06 3.71 24.56 - - 16.57 7.45
2 长沙北辰三角洲 18.96 6.54 501.97 489.45 97.5 12.61 5.67
3 广州兰亭香麓(116地块) 19.33 0.01 11.37 - - 10.86 4.88
4 武汉北辰经开优+(068地块) 10.44 0.01 22.82 - - 8.52 3.83
5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 10.36 0.03 55.62 40.24 72 7.72 3.47
6 武汉北辰蔚蓝城市樾东方 11.69 0.08 45.40 31.55 69 6.89 3.10
7 北京北辰红橡墅 7.87 0.06 21.37 19.99 93.5 1.81 0.82
8 廊坊北辰辰睿(2020-5地块) 12.58 0.75 13.54 - - 5.15 2.32
9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0.49 0.17 132.10 115.36 87.32 3.10 1.39
10 武汉北辰光谷里 9.69 0.02 49.41 35.69 72 1.38 0.62
11 廊坊北辰香麓 9.40 0.00 41.45 35.77 86.30 0.82 0.37
12 杭州辰春澜城 52.41 - 27.64 27.64 100 23.22 10.44
13 北京金辰府 98.51 - 28.01 28.01 100 24.32 10.94
14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15.93 0.97 132.00 115.36 87 21.86 9.83
15 苏州北辰观澜府 71.42 - 39.29 32.29 100 13.17 5.92
16 武汉北辰光谷里 48.91 - 49.41 35.69 72 8.42 3.78
17 海口北辰府 37.52 - 28.36 28.36 100 6.69 3.01
18 四川北辰国颂府及龙熙台 34.49 - 32.58 32.58 100 3.85 1.73
19 武汉北辰孔雀城航天府 9.88 - 22.19 22.19 100 3.90 1.75
20 成都北辰鹿鸣苑 28.87 - 22.71 22.71 100 2.73 1.23
21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26.03 - 92.71 92.71 100 0.76 0.34
22 重庆北辰香麓 24.64 0.14 15.04 15.04 100 0.98 0.44
23 武汉北辰经开优+(067地块) 12.42 - 18.09 18.09 100 1.31 0.59
24 长沙北辰时光里 12.28 - 14.54 14.54 100 0.86 0.38
25 成都北辰南湖香麓 26.37 - 29.91 29.91 100 1.17 0.52
26 宁波北辰香麓湾 22.22 - 16.65 16.65 100 0.20 0.09
27 成都北辰朗诗南门绿郡 10.14 - 23.50 23.50 100 0.61 0.28
28 成都北辰天麓府 18.03 - 12.00 12.00 100 0.56 0.25
29 北京当代北辰悦MOMA 23.47 - 13.25 13.11 98.94 0.61 0.28
30 合肥北辰旭辉铂悦庐州府 22.56 - 35.57 35.57 100 0.61 0.27
31 武汉金地北辰阅风华 13.01 - 17.89 17.89 100 0.54 0.24
合计 151.87 860.98 1,590.95 1,401.89 - 191.80 86.25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5,452.21万元、18,971.82万元、5,181.79万元及5,159.47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35%、0.51%、0.16%及0.16%。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519.61万元,增幅22.7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3,790.03万元,降幅72.6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收关联方款项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25年末减少22.32万元,降幅0.43%。
2、非流动资产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收款 13,633.14 1.22 13,805.58 1.22 15,120.18 1.28 39,530.22 3.15
长期股权投资 34,754.19 3.12 34,761.13 3.08 26,829.89 2.27 32,671.98 2.60
投资性房地产 716,635.16 64.33 723,362.57 64.01 750,720.32 63.60 779,682.02 62.14
固定资产 245,645.70 22.05 249,534.66 22.08 263,049.54 22.29 276,562.31 22.04
在建工程 51.90 0.00 69.49 0.01 55.78 0.00 299.38 0.02
使用权资产 2,013.00 0.18 2,547.35 0.23 2,248.58 0.19 3,578.04 0.29
无形资产 3,385.21 0.30 4,071.16 0.36 4,278.14 0.36 3,801.57 0.30
开发支出 190.54 0.02 190.54 0.02 142.26 0.01 - -
长期待摊费用 882.59 0.08 1,055.68 0.09 1,585.22 0.13 1,725.50 0.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839.19 8.69 100,760.54 8.92 115,961.64 9.82 116,069.75 9.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295.53 0.03 809.43 0.06
合计 1,114,030.62 100.00 1,130,158.71 100.00 1,180,287.09 100.00 1,254,730.19 100.00
(1)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39,530.22万元、15,120.18万元、13,805.58万元及13,633.14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5%、1.28%、1.22%及1.2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24,410.04万元,降幅61.75%,主要是由于应收关联方款项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1,314.59万元,降幅8.6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5年末减少172.45万元,降幅1.25%。
(2)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武汉当代 6,165.78
武汉金辰盈创 -
扬子江会展 993.21
京西科幻会展 -
智奥北辰 545.96
联营企业
北京辰轩 13,116.20
无锡辰万 4,848.33
广州广悦 9,091.65
合计 34,761.13
注:(i)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持股比例计算应分担的武汉金辰盈创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将长期股权投资减记至零为限。
(ii)本期京西科幻会展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iii)经协商一致,发行人之子公司北辰地产同意以应收广州广悦债权为限对其进行增资。于2025年5月,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武汉当代 7,454.05
扬子江会展 563.59
京西科幻会展 650.64
智奥北辰 496.82
联营企业
北京辰轩 12,783.99
无锡辰万 4,880.79
合计 26,829.89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3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
武汉当代 7,455.50
杭州金湖 16,998.03
无锡盛阳 2,254.03
扬子江会展 563.65
京西科幻会展 465.26
联营企业
无锡辰万 4,935.51
合计 32,671.98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32,671.98万元、26,829.89万元、34,761.13万元及34,754.1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60%、2.27%、3.08%及3.12%。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5,842.09万元,降幅17.88%,变动不大。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7,931.24万元,增幅29.56%,主要是由于追加对广州广悦投资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5年末减少6.94万元,降幅0.02%。
(3)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服务式公寓、写字楼、会议中心及出租商业等。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发行人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发行人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779,682.02万元、750,720.32万元、723,362.57万元及716,635.16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2.14%、63.60%、64.01%及64.3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较2023年末减少28,961.70万元,降幅3.7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较 2024年末减少27,357.75万元,降幅3.6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较2025年末减少6,727.41万元,降幅0.93%。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变动不大。
报告期内,综合考虑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相关物业所在地的市场状况,以及项目最新的运营及投资计划等因素,对项目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计提减值准备33,456.03万元,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3-2025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1,192,677.06 1,190,763.11 1,184,230.70
累计折旧(摊销) 435,858.46 406,586.76 377,089.16
减值准备 33,456.03 33,456.03 27,459.52
账面价值 723,362.57 750,720.32 779,682.02
(4)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76,562.31万元、263,049.54万元、249,534.66万元及 245,645.70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2.04%、22.29%、22.08%及22.0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3,512.77万元,降幅4.8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3,514.88万元,降幅5.1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5年末减少3,888.96万元,降幅1.56%。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变动不大。
截至2023-2025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346,701.85 346,673.01 349,942.32
机器设备 71,414.44 71,780.95 69,679.32
运输工具 3,529.22 4,014.00 4,189.19
其他设备 56,149.14 55,975.22 55,584.44
合计 477,794.66 478,443.19 479,395.27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13,666.97 104,564.00 96,727.01
机器设备 56,781.84 54,746.39 51,280.11
运输工具 3,115.66 3,539.02 3,679.41
其他设备 46,799.39 44,648.10 43,250.29
合计 220,363.86 207,497.51 194,936.83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7,896.13 7,896.13 7,896.13
机器设备 - - -
运输工具 - - -
其他设备 - - -
合计 7,896.13 7,896.13 7,896.13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25,138.74 234,212.88 245,319.18
机器设备 14,632.61 17,034.56 18,399.21
运输工具 413.56 474.99 509.78
其他设备 9,349.75 11,327.11 12,334.14
合计 249,534.66 263,049.54 276,562.31
注: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主要由公司自持经营的酒店构成,另含有少量自用的办公用房。
(5)在建工程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99.38万元、55.78万元、69.49万元及51.90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2%、0.00%、0.01%及0.0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243.60万元,降幅81.37%,主要是由于项目到达可使用状态后转固定资产。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13.71万元,增幅24.58%。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5年末减少17.59万元,降幅25.31%。
(6)使用权资产
该科目为2019年公司按新租赁准则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3,578.04万元、2,248.58万元、2,547.35万元及2,013.00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9%、0.19%、0.23%及0.18%,占比较低。
近三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使用权资产分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1,828.19 2,363.83 5,022.18
土地使用权 1,657.83 1,633.91 1,619.57
合计 3,486.02 3,997.74 6,641.75
二、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938.67 1,749.16 3,063.71
土地使用权 - - -
合计 938.67 1,749.16 3,063.71
三、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 - -
土地使用权 - - -
合计 - - -
四、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889.52 614.66 1,958.47
土地使用权 1,657.83 1,633.91 1,619.57
合计 2,547.35 2,248.58 3,578.04
(7)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办公软件。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3,801.57万元、4,278.14万元、4,071.16万元及3,385.21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30%、0.36%、0.36%及0.3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476.57万元,增幅12.5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206.98万元,降幅4.8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5年末减少685.94万元,降幅16.85%。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规模总体变动不大,摊销计提充分,未发生减值迹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办公软件 4,068.85 4,273.76 3,801.57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2.31 4.38 -
合计 4,071.16 4,278.14 3,801.57
(8)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酒店一次性采购的营运物资及使用权资产改良。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725.50万元、1,585.22万元、1,055.68万元及882.5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14%、0.13%、0.09%及0.0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末减少140.28万元,降幅8.1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4年末减少529.54万元,降幅33.4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酒店营运物资摊销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5年末减少173.09万元,降幅16.40%。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和预提费用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116,069.75万元、115,961.64万元、100,760.54万元及96,839.1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25%、9.82%、8.92%及8.69%。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08.11万元,降幅0.09%。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5,201.10万元,降幅13.1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5年末减少3,921.35万元,降幅3.89%。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减值准备 28,783.24 27,644.55 26,407.3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45,599.85 52,434.92 51,290.76
可抵扣亏损 28.66 2,575.22 3,688.93
预提费用及其他 27,854.29 35,528.54 37,073.64
租赁负债 594.66 513.58 843.03
减:递延所得税负债 2,100.17 2,735.17 3,233.91
合计 100,760.54 115,961.64 116,069.75
(二)合并财务报表负债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25.31 0.00 - - - -
应付账款 353,674.64 10.52 392,042.43 11.53 466,480.08 12.58 576,878.19 14.18
预收款项 6,751.37 0.20 10,199.16 0.30 10,066.76 0.27 16,417.08 0.40
合同负债 98,810.63 2.94 112,295.28 3.30 147,585.50 3.98 208,914.00 5.13
应付职工薪酬 4,472.56 0.13 8,285.87 0.24 8,060.10 0.22 7,882.61 0.19
应交税费 86,996.98 2.59 75,078.71 2.21 160,000.79 4.32 174,874.53 4.30
其他应付款 147,021.11 4.37 155,994.84 4.59 159,914.10 4.31 191,737.32 4.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8,315.62 17.20 928,727.60 27.31 673,019.70 18.15 829,119.17 20.37
其他流动负债 8,050.75 0.24 8,516.83 0.25 5.70 0.00 5.7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284,093.64 38.19 1,691,166.03 49.73 1,625,132.74 43.83 2,005,828.59 49.29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1,409,571.74 41.92 1,145,013.37 33.67 1,211,725.01 32.68 1,108,428.98 27.24
应付债券 456,076.99 13.56 418,605.65 12.31 352,777.41 9.52 390,056.71 9.58
租赁负债 242.74 0.01 243.24 0.01 - - 422.77 0.01
长期应付款 202,950.00 6.04 136,150.00 4.00 508,950.15 13.73 551,254.30 13.5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40.11 0.28 9,540.11 0.28 8,693.91 0.23 10,060.43 0.25
递延收益 48.52 0.00 23.53 0.00 165.30 0.00 3,477.78 0.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8,430.10 61.81 1,709,575.91 50.27 2,082,311.78 56.17 2,063,700.97 50.71
负债合计 3,362,523.74 100.00 3,400,741.94 100.00 3,707,444.52 100.00 4,069,529.5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 4,069,529.55万元、3,707,444.52万元、3,400,741.94万元及 3,362,523.7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9.29%、43.83%、49.73%及 38.19%,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50.71%、56.17%、50.27%及61.81%。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负债规模逐年下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持续推进项目去化和交付,预收款结转至收入。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比例逐年增加,短期偿债压力降低,负债结构更加合理。
从负债构成分析,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等。
1、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25.31 0.00 - - - -
应付账款 353,674.64 27.54 392,042.43 23.18 466,480.08 28.70 576,878.19 28.76
预收款项 6,751.37 0.53 10,199.16 0.60 10,066.76 0.62 16,417.08 0.82
合同负债 98,810.63 7.69 112,295.28 6.64 147,585.50 9.08 208,914.00 10.42
应付职工薪酬 4,472.56 0.35 8,285.87 0.49 8,060.10 0.50 7,882.61 0.39
应交税费 86,996.98 6.77 75,078.71 4.44 160,000.79 9.85 174,874.53 8.72
其他应付款 147,021.11 11.45 155,994.84 9.22 159,914.10 9.84 191,737.32 9.56
其中:应付股利 116.22 0.01 116.22 0.01 116.22 0.01 116.22 0.01
其他应付款 146,904.89 11.44 155,878.63 9.22 159,797.88 9.83 191,621.10 9.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78,315.62 45.04 928,727.60 54.92 673,019.70 41.41 829,119.17 41.34
其他流动负债 8,050.75 0.63 8,516.83 0.50 5.70 0.00 5.7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284,093.64 100.00 1,691,166.03 100.00 1,625,132.74 100.00 2,005,828.59 100.00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9.29%、43.83%、49.73%及38.19%。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主要流动负债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述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2%、2.94%、2.59%、4.37%和17.20%。
(1)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款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576,878.19万元、466,480.08万元、392,042.43万元及353,674.64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8.76%、28.70%、23.18%及27.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110,398.10万元,降幅19.1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74,437.65万元,降幅15.96%。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5年末减少38,367.79万元,降幅9.79%。
(2)合同负债
公司的合同负债主要是开发项目预收款,将在以后达到收入确认条件后确认为销售收入,为正常情况下无需公司实际偿付的负债。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208,914.00万元、147,585.50万元、112,295.28万元及98,810.63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0.42%、9.08%、6.64%及7.6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61,328.50万元,降幅29.36%,主要是由于随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交付结转至营业收入。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35,290.21万元,降幅23.9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13,484.66万元,降幅12.0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主要开发项目预收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年12月31日
长沙北辰三角洲 103,016.02
重庆悦来壹号 24,106.19
苏州观澜府 15,711.58
杭州辰春澜城 15,591.79
其他 38,342.89
合计 196,768.4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主要开发项目预收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12月31日
长沙北辰三角洲 84,653.85
北京北辰福第&北京北辰香麓 8,485.49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5,562.79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3,606.03
北京金辰府 3,141.83
其他 14,195.52
合计 119,645.5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主要开发项目预收款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年12月31日
长沙北辰三角洲 58,762.03
北京北辰红橡墅 12,491.51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12,466.65
长沙北辰中央公园 1,979.99
重庆北辰悦来壹号 1,290.37
北京当代北辰悦MOMA 1,267.31
海口北辰府 1,075.64
杭州辰春澜城 630.04
其他 8,642.35
合计 98,605.89
截至2025年末,合同负债中包含的主要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万平方米、%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所在地 预计总投资额 累计销售面积 总可售面积 去化率(注) 截至2025年末预收款(万元) 占2025年末合同负债总额比例
1 长沙北辰三角洲 住宅、商业、写字楼等 湖南长沙 438.76 326.06 341.04 95.61 58,762.03 52.33
2 北京北辰红橡墅 住宅 北京 34.00 1.42 2.77 51.26 12,491.51 11.12
3 廊坊北辰蔚蓝城市 住宅 河北廊坊 24.56 1.89 13.92 13.58 12,466.65 11.10
合计 497.32 329.37 357.73 - 83,720.19 74.55
注:去化率计算公式为累计销售面积/总可售面积。
(3)预收款项
公司预收款项主要包括零售商业及投资物业的预收货款及租金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16,417.08万元、10,066.76万元、10,199.16万元及6,751.37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82%、0.62%、0.60%及0.53%。发行人预收款项占比较小。
(4)应交税费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
分别为174,874.53万元、160,000.79万元、75,078.71万元及86,996.98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8.72%、9.85%、4.44%及6.7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减少14,873.74万元,降幅8.5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4年末减少84,922.08万元,降幅53.0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应交土地增值税减少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2025年末增加11,918.26万元,增幅15.87%。
近三年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增值税 2,466.05 3.28 3,535.47 2.21 3,977.24 2.27
企业所得税 16,342.77 21.77 38,786.86 24.24 35,133.51 20.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297.95 0.40 385.34 0.24 1,295.97 0.74
土地增值税 53,596.30 71.39 113,871.77 71.17 130,803.88 74.80
教育税附加及其他 2,375.64 3.16 3,421.35 2.14 3,663.93 2.10
合计 75,078.71 100.00 160,000.79 100.00 174,874.53 100.00
(5)其他应付款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主要包括应付少数股东款项、押金及保证金和应付关联公司款项等。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 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91,737.32万元、159,914.10万元、155,994.84万元及 147,021.11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56%、9.84%、9.22%及11.4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31,823.22万元,降幅16.6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 3,919.26万元,降幅2.45%。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5年末减少8,973.74万元,降幅5.75%。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116.22 116.22 116.22
其他应付款:
应付少数股东款项 38,597.49 37,649.53 51,299.57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20,123.85 18,864.53 32,207.01
押金及保证金 44,429.34 43,091.46 47,994.70
预提费用 11,099.52 11,676.30 7,686.39
应付诚意金 658.81 192.49 422.48
应付维修费 1,765.89 1,872.34 2,499.22
应付能源费 2,534.26 2,885.49 2,378.12
代收售房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530.21 443.42 1,465.27
应付销售代理费 1,747.51 4,991.83 3,789.46
其他 34,391.75 38,130.50 41,878.89
小计 155,878.63 159,797.88 191,621.10
合计 155,994.84 159,914.10 191,737.32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829,119.17万元、673,019.70万元、928,727.60万元及578,315.62万元,占当期末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1.34%、41.41%、54.92%及45.04%。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23年末减少156,099.47万元,降幅18.8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55,707.90万元,增幅37.99%,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350,411.98万元,降幅37.73%,主要是由于公司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近三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0,929.40 152,145.27 200,303.88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40,923.68 399,629.58 357,198.68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34,739.11 119,190.53 268,667.27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135.40 2,054.32 2,949.35
合计 928,727.60 673,019.70 829,119.17
2、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409,571.74 67.82 1,145,013.37 66.98 1,211,725.01 58.19 1,108,428.98 53.71
应付债券 456,076.99 21.94 418,605.65 24.49 352,777.41 16.94 390,056.71 18.90
租赁负债 242.74 0.01 243.24 0.01 - - 422.77 0.02
长期应付款 202,950.00 9.76 136,150.00 7.96 508,950.15 24.44 551,254.30 26.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540.11 0.46 9,540.11 0.56 8,693.91 0.42 10,060.43 0.49
递延收益 48.52 0.00 23.53 0.00 165.30 0.01 3,477.78 0.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78,430.10 100.00 1,709,575.91 100.00 2,082,311.78 100.00 2,063,700.97 100.00
(1)长期借款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的用途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偿还债务、项目开发建设、项目运营及装修改造等。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108,428.98万元、1,211,725.01万元、1,145,013.37万元及1,409,571.74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3.71%、58.19%、66.98%及67.8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03,296.03万元,增幅9.3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66,711.65万元,降幅5.51%。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5年末增加264,558.37万元,增幅23.11%。
截至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抵押借款 1,145,013.37 100.00 1,209,681.67 99.83 1,097,548.87 99.02
信用借款 - - 2,043.34 0.17 2,860.68 0.26
保证借款 - - - - 8,019.43 0.72
合计 1,145,013.37 100.00 1,211,725.01 100.00 1,108,428.98 100.00
(2)应付债券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390,056.71万元、352,777.41万元、418,605.65万元及456,076.99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8.90%、16.94%、24.49%及21.9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减少37,279.30万元,降幅9.5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增加65,828.24万元,增幅18.66%,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发行债券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5年末增加37,471.34万元,增幅8.95%。
(3)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551,254.30万元、508,950.15万元、136,150.00万元及202,950.00万元,占当期末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26.71%、24.44%、7.96%及9.7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42,304.15万元,降幅7.67%。截至 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 2024年末减少 372,800.15万元,降幅73.25%,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5年末增加66,800.00万元,增幅49.06%。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公司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336,702.00 37.41 336,702.00 36.76 336,702.00 28.61 336,702.00 21.68
资本公积 345,395.59 38.38 345,395.59 37.71 345,400.06 29.35 371,469.89 23.92
其他综合收益 553.25 0.06 553.25 0.06 1,403.15 0.12 496.95 0.03
盈余公积 123,314.45 13.70 123,314.45 13.46 119,624.33 10.17 111,313.44 7.17
未分配利润 -150,807.96 -16.76 -135,716.06 -14.82 166,784.72 14.17 464,576.05 29.9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157.33 72.80 670,249.22 73.18 969,914.26 82.42 1,284,558.33 82.72
少数股东权益 244,785.23 27.20 245,679.39 26.82 206,829.70 17.58 268,426.57 17.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9,942.56 100.00 915,928.61 100.00 1,176,743.96 100.00 1,552,984.91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 1,552,984.91万元、1,176,743.96万元、915,928.61万元及 899,942.5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者权益逐年下滑,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近年来调整发展战略,合作项目并购或退出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另一方面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亏损导致。
1、股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股本均为 336,702.00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2、资本公积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371,469.89万元、345,400.06万元、345,395.59万元及345,395.5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3.92%、29.35%、37.71%及38.38%。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定。
3、未分配利润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64,576.05万元、166,784.72万元、-135,716.06万元及-150,807.9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持续下降,主要是因为受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亏损导致。
4、少数股东权益
截至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268,426.57万元、206,829.70万元、245,679.39万元及244,785.2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7.28%、17.58%、26.82%及27.20%。少数股东权益的波动主要来源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盈利情况
(四)利润表分析
表-发行人合并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28,197.60 606,048.60 715,240.72 1,575,147.81
营业成本 82,780.23 407,611.31 528,676.68 1,143,874.02
销售费用 4,955.38 39,399.72 40,101.10 42,945.91
管理费用 18,791.45 87,253.05 81,417.06 91,739.18
研发费用 29.10 1,344.92 1,314.10 -
财务费用 20,783.71 90,249.52 88,798.12 83,316.11
营业利润 -12,082.99 -292,944.92 -319,573.09 36,920.23
利润总额 -12,035.02 -292,067.37 -315,232.43 39,872.69
净利润 -15,986.05 -322,467.85 -342,067.97 -6,343.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091.89 -298,810.67 -282,746.40 6,806.4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基本与利润总额相符,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日常经营。
1、营业收入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公司房地产开发包括住宅、公寓、别墅、写字楼、商业在内的多档次、多元化的物业开发体系;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业务以会展为龙头,积极带动酒店、写字楼、公寓等业态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开发 营业收入 68,861.96 53.72 291,954.80 48.17 401,060.76 56.07 1,290,473.15 81.93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营业收入 55,429.16 43.24 297,659.07 49.11 296,076.84 41.40 264,908.90 16.82
其他 营业收入 3,906.48 3.04 16,434.74 2.71 18,103.13 2.53 19,765.76 1.25
合计 128,197.60 100.00 606,048.60 100.00 715,240.73 100.00 1,575,147.81 100.00
2023年,公司房地产开发实现收入1,290,473.15万元,同比增长17.70%;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实现收入264,908.90万元,同比增长40.78%。2023年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抢抓市场机遇、提高经营能力,会议、展览及酒店业务出租率持续提升;同时,房地产开发业务受结算周期影响,可结算面积增加,以及结算产品变化,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均同比增长。
2024年,公司房地产开发实现收入401,060.76万元,同比下降68.92%;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实现收入 296,076.84万元,同比增长 11.77%。2024年公司会展、酒店业态全面抢抓机遇,收入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商业物业业态创新经营提质增效,经营稳中向好。房地产开发方面,在房地产市场整体面临深度调整带来的较大压力背景下,公司全力去化促稳,着力增强房地产开发业务抗风险能力。
2025年,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收入291,954.80万元,同比下降27.20%;公司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实现收入297,659.07万元,同比增长0.53%。2025年公司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板块紧扣国家战略与行业发展需求,全链条业务协同发力,经营质效提升。房地产开发方面,在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复杂环境下,公司深度挖掘运营潜力,统筹去库存、保交付、防风险、谋转型,持续推进地产业务平稳经营。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房地产开发 50,171.80 60.61 217,530.05 53.37 351,834.65 66.55 988,133.84 86.38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30,395.53 36.72 177,297.21 43.50 162,762.25 30.79 141,140.76 12.34
其他 2,212.90 2.67 12,784.05 3.14 14,079.78 2.66 14,599.42 1.28
合计 82,780.23 100.00 407,611.31 100.00 528,676.68 100.00 1,143,874.02 100.00
2023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11,897.57万元,增幅为10.84%。2024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615,197.34万元,降幅为53.78%,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结转成本减少所致。2025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121,065.37万元,降幅为22.90%,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结转成本减少所致。
3、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房地产开发 18,690.16 74,424.74 49,226.11 302,339.31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25,033.63 120,361.86 133,314.59 123,768.14
其他业务 1,693.58 3,650.69 4,023.34 5,166.34
合计 45,417.37 198,437.29 186,564.04 431,273.7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房地产开发 27.14% 25.49% 12.27% 23.43%
会展及配套设施服务 45.16% 40.44% 45.03% 46.72%
其他 43.35% 22.21% 22.22% 26.14%
综合毛利率 35.43% 32.74% 26.08% 27.38%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毛利润431,273.79万元、186,564.04万元、198,437.29万元和45,417.37万元。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38%、26.08%、32.74%和35.43%。总体来看,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呈下降趋势。
2025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销售毛利率(%)
600649.SH 城投控股 17.43
001979.SZ 招商蛇口 13.76
600383.SH 金地集团 13.06
601588.SH 北辰实业 32.74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72%、45.03%、40.44%和45.16%。2024年度,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69个百分点。2025年度,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4.59个百分点。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43%、12.27%、25.49%和27.14%,公司房地产开发毛利率波动较大。
4、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4,955.38 3.87 39,399.72 6.50 40,101.10 5.61 42,945.91 2.73
管理费用 18,791.45 14.66 87,253.05 14.40 81,417.06 11.38 91,739.18 5.82
研发费用 29.10 0.02 1,344.92 0.22 1,314.10 0.18 - -
财务费用 20,783.71 16.21 90,249.52 14.89 88,798.12 12.42 83,316.11 5.29
合计 44,559.65 34.76 218,247.21 36.01 211,630.38 29.59 218,001.21 13.84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18,001.21万元、211,630.38万元、218,247.21万元和 44,559.6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3.84%、29.59%、36.01%和34.76%。
(1)销售费用
2023-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薪酬支出 13,556.36 34.41 15,838.57 39.50 14,675.56 34.17
广告费 3,491.07 8.86 2,254.76 5.62 4,096.98 9.54
物业管理费 3,758.57 9.54 3,322.48 8.29 4,233.42 9.86
办公消耗费 575.36 1.46 636.67 1.59 917.77 2.14
销售服务费 16,504.94 41.89 16,679.59 41.59 17,713.83 41.25
能源费 268.62 0.68 381.23 0.95 435.95 1.02
经营性租赁 147.25 0.37 82.12 0.20 158.20 0.37
固定资产折旧 158.00 0.40 129.30 0.32 152.33 0.35
维修费 49.25 0.13 45.75 0.11 37.33 0.09
其他 890.30 2.26 730.61 1.82 524.53 1.22
合计 39,399.72 100.00 40,101.10 100.00 42,945.91 100.00
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薪酬支出、广告费、销售服务费等。2023年度-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42,945.91万元、40,101.10万元和39,399.72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73%、5.61%和6.50%。2023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减少5,702.70万元,降幅11.72%,主要系销售服务费等支出减少所致。2024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度下降2,844.81万元,降幅6.62%。2025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701.38万元,降幅1.75%。
(2)管理费用
2023-202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薪酬支出 64,966.56 74.46 60,800.63 74.68 65,105.88 70.97
咨询服务费 7,824.83 8.97 6,600.93 8.11 10,667.93 11.63
使用权资产折旧 957.48 1.10 1,595.29 1.96 2,746.54 2.99
维修费 1,705.02 1.95 1,349.71 1.66 2,125.60 2.32
办公消耗费 1,535.13 1.76 2,736.79 3.36 2,014.91 2.20
固定资产折旧 1,429.16 1.64 1,218.92 1.50 1,586.34 1.73
物业管理费 2,236.60 2.56 1,487.16 1.83 1,824.50 1.99
能源费 1,085.60 1.24 1,162.19 1.43 1,022.40 1.11
无形资产摊销 1,316.73 1.51 805.62 0.99 574.88 0.63
经营性租赁 302.13 0.35 174.26 0.21 333.67 0.36
其他 3,893.82 4.46 3,485.54 4.27 3,736.53 4.07
合计 87,253.05 100.00 81,417.06 100.00 91,739.18 100.00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薪酬支出、咨询服务费等。2023-202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91,739.18万元、81,417.06万元和87,253.05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82%、11.38%和14.40 %。2023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3,269.51万元,增幅3.70%,变动不大。2024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减少10,322.12万元,降幅11.25%,主要是由于公司控制咨询服务费等各项费用支出。2025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835.99万元,增幅7.17%,变动不大。
(3)财务费用
2023-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息支出 101,566.50 124,775.15 141,949.71
减:资本化利息 9,465.70 22,717.28 51,186.56
减:利息收入 2,621.72 13,941.86 8,027.29
汇兑损失 67.79 23.55 -18.25
手续费及其他 702.65 658.56 598.51
合计 90,249.52 88,798.12 83,316.11
2023年度-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83,316.11万元、88,798.12万元和90,249.52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29%、12.42%和14.89%。2023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4,853.35万元,增幅6.19%,变动不大。
2024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增加5,482.01万元,增幅6.58%。2025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451.40万元,增幅1.63%。
5、资产减值损失
2023-2025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63,721.09万元、260,529.07万元和217,652.64万元。2023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40,575.02万元,降幅38.90%,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202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260,529.07万元,主要是由于:(1)2024年度,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本公司需对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254,532.57万元;(2)2024年度,综合考虑投资物业及酒店所在地的市场状况,以及项目最新的运营及投资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项目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对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度,本公司需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996.51万元。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217,652.64万元,均为对房地产项目计提,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8,697.70万元、19,052.41万元、3,420.35万元和349.18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55%、2.66%、0.56%和0.27%,对公司盈利影响较小。2023年,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增加7,102.35万元,增幅445.19%,主要系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增加所致。2024年,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增加10,354.71万元,增幅119.05%,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2025年,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5,632.06万元,降幅82.05%,主要是因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关联方贷款利息收入同比下降。
7、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税金及附加分别为98,003.23万元、43,680.70万元、53,165.99万元和13,157.91万元。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增值税等。
2023-2025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38.91 3.83 1,130.83 2.59 4,523.29 4.62
教育费附加 1,495.02 2.81 924.57 2.12 3,204.63 3.27
房产税 17,946.89 33.76 18,306.25 41.91 18,727.81 19.11
印花税 415.39 0.78 400.15 0.92 529.45 0.54
土地增值税 20,801.62 39.13 12,385.27 28.35 57,945.84 59.13
增值税 8,883.17 16.71 8,616.60 19.73 8,318.85 8.49
其他 1,584.99 2.98 1,917.03 4.38 4,753.37 4.85
合计 53,165.99 100.00 43,680.70 100.00 98,003.23 100.00
8、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343.26万元、-342,067.97万元、-322,467.85万元和-15,986.05万元。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335,724.7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毛利率水平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25年,发行人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9,600.13万元,但净利润仍为负值,主要是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收入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806.43万元、- 282,746.40万元、-298,810.67万元和-15,091.89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是由于公司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抢抓市场机遇、提高经营能力,会议、展览及酒店业务出租率持续提升,同时,房地产开发业务受结算周期影响,可结算面积增加,以及结算产品变化,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均同比增长。2024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2024年,公司会展(含酒店)业务全面抢抓机遇,收入利润同比实现增长,商业物业业务创新经营提质增效,经营稳中向好,但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毛利率水平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利润为负。2025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16,064.2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房地产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收入下降,同时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利润为负。
2026年 1-3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12,082.99万元,利润总额为- 12,035.02万元,净利润为-15,986.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1.89万元。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受房地产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结转规模减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营销策略,促进项目去化,毛利率水平下降,毛利减少;(2)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五)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简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8,538.58 713,836.38 742,719.36 911,315.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587.85 600,985.68 645,355.40 772,575.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50.73 112,850.70 97,363.97 138,739.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 3,761.24 65,097.86 26,370.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4.71 16,682.46 68,056.75 20,86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3.33 -12,921.23 -2,958.89 5,504.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3,464.27 312,106.33 518,321.46 885,042.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8,024.09 452,732.05 784,938.26 1,017,553.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9.82 -140,625.72 -266,616.79 -132,510.7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911,315.20万元、742,719.36万元、713,836.38万元及128,538.5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772,575.73万元、645,355.40万元、600,985.68万元及116,587.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8,739.46万元、97,363.97万元、112,850.70万元及11,950.73万元。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261,615.63万元,降幅为65.35%,主要是由于公司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开发周期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41,375.49万元,降幅29.82%,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486.73万元,增幅15.91%。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6,370.66万元、65,097.86万元、3,761.24万元及1.3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0,866.32万元、68,056.75万元、16,682.46万元及2,984.71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504.33万元、-2,958.89万元、- 12,921.23万元及-2,983.33万元。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由负转正,主要系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导致。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 8,463.22万元,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的关联方偿还资金净额较上期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减少9,962.34万元,降幅336.69%,主要是由于2024年度发行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规模较大,而2025年度发行人未产生该项现金流入。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年度、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885,042.64万元、518,321.46万元、312,106.33万元及423,464.2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017,553.34万元、784,938.26万元、452,732.05万元及 428,024.0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2,510.70万元、- 266,616.79万元、-140,625.72万元及-4,559.82万元。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度减少702,526.90万元,降幅84.13%,主要由于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和需要偿还的到期债务减少导致。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134,106.09万元,净流出金额增幅101.20%,主要是由于公司归还借款所致。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增加125,991.07万元,增幅47.2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规模下降。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78.89 78.78 75.91 72.38
流动比率 2.45 1.88 2.28 2.18
速动比率 0.76 0.57 0.67 0.63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EBITDA(亿元) 2.21 -15.06 -16.31 17.94
EBITDA全部债务比 0.01 -0.06 -0.06 0.0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0.91 -1.48 -1.31 1.26
从短期偿债指标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2.18、2.28、1.88和2.45;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63、0.67、0.57和0.76。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采取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保持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38%、75.91%、78.78%和78.89%,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定。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负债总额3,707,444.52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362,085.03万元,其中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总额为157,652.2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4.2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3,400,741.94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306,702.58万元,其中预收款项与合同负债总额为122,494.44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3.60%。总体来看,公司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分别为291.34亿元、277.25亿元、265.86亿元和 267.72亿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1.59%、74.78%、78.18%和79.62%。2026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147.62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 55.14%;银行借款与公司债券外其他公司信用类债券余额之和为188.89亿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70.56%。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一年以内(含一年)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贷款 6.66 10.95 147.62 55.14 121.25 45.60 120.97 43.63 105.14 36.09
其中:担保贷款 0.20 0.34 0.20 0.08 0.20 0.08 1.91 0.69 1.33 0.46
其中:政策银行 - - - - - - - - - -
国有六大行 5.43 8.92 95.69 35.74 96.90 36.45 101.95 36.77 98.32 33.75
股份制银行 0.93 1.53 36.26 13.54 7.63 2.87 11.01 3.97 1.34 0.46
地方城商行 0.10 0.16 15.46 5.78 16.51 6.21 8.01 2.89 5.48 1.88
地方农商行 - - - - - - - - - -
其他银行 - - - - - - - - - -
债券融资 30.78 50.57 76.38 28.53 75.95 28.57 75.24 27.14 74.73 25.65
其中:公司债券 17.13 28.15 35.11 13.11 34.96 13.15 35.01 12.63 35.01 12.02
企业债券 - - - - - - - - - -
债务融资工具 13.64 22.41 41.27 15.42 40.99 15.42 40.23 14.51 39.71 13.63
非标融资 8.35 13.72 8.35 3.12 8.35 3.14 15.41 5.56 25.73 8.83
其中:信托融资 8.35 13.72 8.35 3.12 8.35 3.14 15.41 5.56 15.73 5.40
融资租赁 - - - - - - - - - -
保险融资计划 - - - - - - - - 10.00 3.43
区域股权市场融资 - - - - - - - - - -
其他融资 15.07 24.76 35.36 13.21 60.31 22.69 65.63 23.67 85.75 29.43
其中:CMBS - - - - 28.87 10.86 28.85 10.40 36.11 12.39
应付控股股东借款 2.00 3.29 22.28 8.32 18.36 6.90 16.57 5.98 29.03 9.96
应付少数股东款项 13.07 21.47 13.08 4.89 13.09 4.92 20.21 7.29 20.61 7.07
地方专项债券转贷等 - - - - - - - - - -
合计 60.86 100.00 267.72 100.00 265.86 100.00 277.25 100.00 291.34 100.00
(二)发行人借款明细
1、传统融资(银行借款)情况
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增信方式 2025年末余额 期限日期
1 北辰实业 北京农商银行 抵押借款 171,823.74 2021-03-12至2036-03-12
2 北辰实业 北京银行 抵押借款 134,231.69 2021-03-12至2036-03-12
信用借款 2,043.34 2021-05-31至2026-10-23
3 北辰实业 工商银行 抵押借款 384,175.70 2021-03-12至2036-03-12
4 北辰实业 中国银行 抵押借款 169,403.11 2021-03-15至2036-03-12
5 北辰实业 华商银行 抵押借款 42,498.68 2021-03-12至2036-03-12
6 长沙北辰 北京银行 抵押借款 81,089.80 2024-12-30至2039-12-21
7 长沙北辰 渤海银行 抵押借款 76,200.00 2024-11-29至2039-11-28
8 长沙北辰 建设银行 抵押借款 70,000.00 2024-03-27至2039-03-26
9 重庆两江 浙商银行 抵押借款 79,453.83 2025-05-16至2030-05-15
2、非传统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非标融资主要为信托融资和保险融资计划,融资成本为4.50%,借款机构为渤海信托,期限15年(附提前偿还选择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年
借款机构 借款余额 期限 融资成本 保证方式
渤海国际信托 83,400.00 15 2023-05-29至2038-05-29 4.50% 抵押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融资主要为CMBS和应付少数股东的款项,其中:
①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23]556号”文核准,于2023年3月29日,本集团发行中信建投-天风-北辰世纪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世纪中心专项计划”),募集金额为人民币2,861,000,000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2,860,000,000元,利率为5%,期限为18年,到期一次还本;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人民币 1,000,000元,由本公司认购,不设预期收益率,期限为 18年。每三年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开放退出申报期。本集团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增信承诺,同时本集团以持有的北辰世纪中心A座投资性房地产自2023年1月1日(含)起至债权足额清偿之日(不含)止期间与相关付费义务人签署的全部运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及其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所产生的现有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收益(包括租金及其他收入)权利作质押。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经提前偿还并予以终止。
②应付少数股东的款项:主要为发行人之子公司自少数股东取得的股东借款,融资成本为3.40%-3.50%,期限与对应项目周期匹配。
3、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余额为
78.45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年、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主体 类型 起息日 回售日(如有) 到期日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票面利率 余额
1 26北辰F2 北辰实业 私募债 2026/06/26 / 2028/06/26 2 3.19 2.45 3.19
2 26北辰F1 北辰实业 私募债 2026/03/23 / 2028/03/23 2 3.74 2.70 3.74
3 25北辰F2 北辰实业 私募债 2025/04/24 / 2027/04/24 2 5.00 2.50 5.00
4 25北辰F1 北辰实业 私募债 2025/04/14 / 2028/04/14 3 3.25 3.50 3.25
5 22北辰G1 北辰实业 一般公司债 2022/04/28 2025/04/28 2027/04/28 3+2 8.25 2.90 6.00
6 21北辰G2 北辰实业 一般公司债 2021/12/29 2024/12/29 2026/12/29 3+2 13.39 3.10 13.39
7 21北辰G1 北辰实业 一般公司债 2021/07/26 2024/07/26 2026/07/26 3+2 3.19 2.96 3.19
公司债券小计 40.01 - 37.76
8 25北辰实业MTN002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5/08/20 / 2028/08/20 3 2.19 2.35 2.19
9 25北辰实业MTN001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5/04/28 / 2028/04/28 3 5.18 2.40 5.18
10 24北辰实业MTN001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4/12/19 / 2027/12/19 3 1.97 2.40 1.97
11 22北辰实业MTN002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2/08/22 2025/08/22 2027/08/22 3+2 14.30 2.50 12.60
12 22北辰实业MTN001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2/04/25 2025/04/25 2027/04/25 3+2 10.52 2.90 5.717
13 21北辰实业MTN001 北辰实业 中期票据 2021/12/21 2024/12/21 2026/12/17 3+2 14.50 3.00 13.03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48.66 - 40.69
其他小计 - - -
合计 88.67 - 78.45
七、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北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其35.15%的股份。
(2)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截至2026年3月31日,持有发行人股份5%以上的股东包括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发行人35.15%和20.54%的股份。
(3)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五、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相关内容。
(4)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五、发行人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相关内容。
(5)发行人关联自然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人员为公司关联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内容。
(6)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联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辰运物业管理中心 其他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元辰鑫物业管理分公司 其他
北京北辰会展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辰星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其他
北京康辰亚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康辰亚奥”) 其他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北京金隅”)(i) 其他
中建玖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建玖合”)(i) 其他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中国建筑”)(i) 其他
注:(i)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少数股东北京金隅、中建玖合及中国建筑本期无需作为关联公司列示。
(二)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2023年度-202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京西科幻会展 接受会展服务 — 1,942.68 1,747.26
中国建筑 接受建造劳务 — 72,348.67 82,392.42
元辰鑫物业 接受管理劳务 - 1.02 223.45
北辰集团 支付商标及标识许可使用费 1.00 1.00 1.00
康辰亚奥 采购设备、技术服务 48.64 7.15 571.67
辰星公司 会展服务 192.82 - -
北辰会投 会议服务 128.94 - -
智奥北辰 接受劳务 1,464.67 -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元辰鑫物业 提供商业管理服务 119.47 131.04 129.32
辰运物业 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商业管理服务 131.83 152.74 155.42
北辰会投 提供商业管理服务、网络接入服务、电话租赁服务 3,946.09 384.99 166.88
辰星公司 提供管理服务、网络接入服务 416.48 499.06 71.60
扬子江会展 提供管理服务 298.62 440.12 391.51
京西科幻会展 提供管理服务、会展服务 — 851.92 655.23
北辰亚市 提供商业管理服务 133.66 170.20 226.47
北京辰轩 提供品牌使用服务 73.30 339.62 -
智奥北辰 提供管理服务 51.63 - —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929.50 1,567.29 2,325.31
注:上述金额包含关键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子公司领薪情况。
(4)关联租赁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确认的租赁收入:
单位:万元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北辰会展投资 办公用房 13.60 - 113.91
北京辰星 办公用房 - 42.57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确认的租赁费:
单位:万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辰运物业 办公用房 90.00 90.00 90.00
北辰会投 会议中心 3,592.83 - -
近三年,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增加的使用权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北辰集团 土地使用权 1,657.83 1,633.91 1,619.57
近三年,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北辰集团 71.08 82.01 78.62
注:于2019年9月27日,本公司与北辰集团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截至财务报表报出日止,该转让事项尚未完成,双方尚在对最终解决方案进行协商。本公司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过渡期间安排确认了相关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5)其他关联交易
①自股东取得股东往来款以及往来款利息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5年末余额
股东往来款本金 1,655,000,000 605,000,000 426,000,000 1,834,000,000
股东往来款利息 1,769,931 53,747,736 53,895,525 1,622,142
合计 1,656,769,931 658,747,736 479,895,525 1,835,622,1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自股东取得股东往来款以及往来款利息余额为183,562.21万元。
于2025年7月30日,本公司自北辰集团取得往来款5,000,000元,该款项到期日为2035年7月30日,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下浮10BP/年,每季度付息一次,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于2025年10月10日,本公司自北辰集团取得往来款300,000,000元,该款项到期日为2028年10月9日,分期还本,每6个月偿还借款本金的1%,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清偿,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下浮10BP/年,每季度付息一次,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于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北辰集团取得往来款300,000,000元,该款项到期日为2028年12月30日,分期还本,每6个月偿还借款本金1,000,000元,剩余本金到期一次性清偿,利率为5年期以上LPR下浮10BP/年,每季度付息一次,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②从其他关联方取得往来款项
单位: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北京辰轩 96,220,000 - - 96,220,000
武汉当代 42,000,000 - - 42,000,000
无锡辰万 22,050,000 - - 22,050,000
北京金隅 265,632 — — —
京西科幻会展 10,957,080 - 2,510,000 —
北辰会投 10,000 - - 10,000
广州广悦 11,760,000 26,418,806 251,175 37,927,631
辰运物业 193,576 - 128,179 65,397
智奥北辰 5,355,000 - 5,355,000 -
合计 188,811,288 26,418,806 8,244,354 198,273,028
本期京西科幻会展于2025年1月17日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此后京西科幻会展不再作为关联公司列示。
③为武汉金辰盈创提供项目开发往来款及项目开发往来款利息
单位:元
项目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往来款本金 278,674,051 - - 278,674,051
往来款利息 13,034,000 17,437,875 - 30,471,875
合计 291,708,051 17,437,875 - 309,145,926
于2021年8月30日,本集团为合营企业武汉金辰盈创提供项目开发往来款362,600,000元。该款项利率为固定利率6.5%,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于2022年度本公司收到提前还款9,800,000元,于2023年度本公司收到还款88,200,000元,剩余往来款项中264,600,000元于2025年8月到期时,本集团对其进行展期,展期后上述往来款项到期日为2027年8月29日。剩余款项不计息,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
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根据整个存续期间逾期信用损失计提对应收武汉金辰盈创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的余额为164,056,224元(2024年12月31日:133,999,931元)。
④本公司之子公司北辰地产以应收广州广悦538,994,700元股东借款对其进行增资(于增资时点,本公司已对该应收款项计提447,547,868元信用减值损失),于2025年5月,该增资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为关联方垫付款项
单位:元
关联方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辰星公司 - 258,407 258,407 -
武汉当代 - 52,412 52,412 -
合计 - 310,819 310,819 -
⑥从关联方收到股利
经 2025年 12月股东会批准,武汉当代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7,427,580元。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收股利人民币22,504,603元。于2025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收到分配的股利3,004,603元。
⑦于2025年8月,本集团从北辰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之子公司房地产股份的0.04%股权。股权交易对价为623,658元,股权交易对价与按照收购股权比例计算的账面净资产的差额44,700元计入资本公积。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辰星公司 - - 30.50 0.52 75 0.97
应收账款 扬子江会展 79.62 7.10 226.54 3.94 34.58 0.45
应收账款 京西科幻会展 - - - - 167.11 2.16
应收账款 元辰鑫物业 10.81 0.41 8.86 0.00 7.35 0.00
应收账款 辰运物业 11.24 0.42 - - 8.17 0.00
应收账款 北辰亚市 3.13 0.12 15.34 0.00 18.52 0.01
应收账款 北辰会投 3,077.32 - - - -
预付款项 中国建筑 - - 806.97 0.00 1,278.05 -
应收股利 武汉当代 1,950.00 - - - - -
其他应收款 深圳江湾 - - - - 7,900.00 69.04
其他应收款 北京金隅 - - 41,650.00 19.51 41,650.00 24.4
其他应收款 武汉金辰盈创 1,407.41 26.88 1,407.41 14.00 1,407.41 25.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广州广悦 - - - - 19,471.00 11,983.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武汉金辰盈创 3,047.19 1,694.20 27,763.40 13,399.99 926.84 217.72
长期应收款 广州广悦 - - 53,899.47 42,235.84 39,052.47 24,035.96
长期应收款 武汉金辰盈创 26,460.00 14,711.42 - - 26,460.00 6,215.71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中国建筑 — 62,302.21 102,059.27
应付账款 京西科幻会展 — - 54.97
应付账款 康辰亚奥 186.75 175.30 320.85
应付账款 辰运物业 90.00 90.00 -
应付账款 智奥北辰 537.32 14.06 -
其他应付款 中建玖合 — 19,128.95 17,319.45
其他应付款 杭州金湖 — — 15,250.00
其他应付款 武汉当代 4,200.00 4,200.00 4,200.00
其他应付款 无锡辰万 2,205.00 2,205.00 2,205.00
其他应付款 北京辰轩 9,622.00 9,622.00 9,622.00
其他应付款 广州广悦 3,792.76 1,176.00 -
其他应付款 武汉杰龙 — — 6,282.75
其他应付款 武汉基地 — — 5,907.09
其他应付款 京西科幻会展 — 1,095.71 858.68
其他应付款 智奥北辰 240.47 535.50 -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隅 - 26.56 5.92
其他应付款 辰运物业 6.54 19.36 -
其他应付款 康辰亚奥 1.22 9.96 -
其他应付款 北辰会投 54.23 1.00 -
其他应付款 辰星公司 1.63 - -
其他应付款 元辰鑫物业 - - 71.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不包括租赁负债) 北辰集团 47,562.21 2,776.99 34,487.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包括租赁负债) 中建玖合 — 27,175.31 27,175.31
长期应付款 北辰集团 136,000.00 162,900.00 255,800.00
(四)关联方承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单位:万元
接受劳务
关联方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中国建筑 - 60,724.05 124,700.23
合计 - 60,724.05 124,700.23
(五)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下列原则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六)资金违规占用及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未披露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外担保包括对外部单位的担保和对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对外部单位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合计0.00亿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0.00%。
(2)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情况
公司的或有负债主要为就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形成的。
公司的部分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发行人开发的商品房,根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发行人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34.61亿元。
在购房客户不予偿还的情况下,发行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相关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优先处置相关房产的方式避免发生损失。因此,该财务担保对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没有重大影响。
(二)重大承诺事项
1、房地产开发项目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发行人于2025年12月31日,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157,731.53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23,600.88
合计 181,332.41
2、会展及投资物业(含酒店)项目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发行人于2025年12月31日,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投资物业和酒店装修改造支出承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列示 1,099.89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1,046.71
合计 2,146.60
(三)未决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生产经营或偿债能力产生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借款的抵押物(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受限资产 2025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80 按揭保证金、工程履约担保金等
应收账款 0.16 借款质押
存货 17.18 借款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50.15 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17.61 借款抵押
合计 91.89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辰实业受限资产总额为91.89亿元,占同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32%,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1.29%。发行人部分借款系由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同时由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及固定资产在借款存续期间内的营业收入作质押。
北辰实业声誉和信用记录良好,与多家商业银行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存在银行借款本息偿付违约情况,因此受限资产被冻结甚至处置的风险较低,不会对北辰实业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除以上披露的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十、金融衍生产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金融衍生品交易、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等业务。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2023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36,920.23万元,利润总额为39,872.69万元,净利润为-6,343.2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806.43万元,利润指标有所改善,利润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2024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319,573.09万元,利润总额为-315,232.43万元,净利润为-342,067.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2,746.40万元,2024年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开发周期的影响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所致,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5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利润为-292,944.92万元,利润总额为-292,067.37万元,净利润为-322,46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8,810.67万元,2025年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房地产开发板块受开发周期的影响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所致,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受房地产开发业务影响,2024年以来,发行人整体出现亏损。主要系房地产开发业务可结算面积减少,收入同比减少;因结转项目结构变化,以及为加速项目去化及现金回笼,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营销策略,毛利水平下降;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根据会计准则对存货进行初步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预计对部分房地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十三、公司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各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189.95亿元,已使用额度155.79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34.16亿元。
具体授信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工商银行 105.00 88.57 16.43
北京银行 22.85 8.31 14.54
建设银行 7.50 7.00 0.50
渤海银行 8.00 7.62 0.38
浙商银行 9.00 7.35 1.65
渤海信托 9.00 8.34 0.66
民生银行 28.60 28.60 -
合计 189.95 155.79 34.16
二、近三年及一期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能够如期足额偿还债券,不存在到期未付的情况。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发行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证券名称 发行日期 债券余额 当期利率 到期日 下一行权日 发行期限 是否兑付
26北辰F2 2026-06-24 3.19 2.45 2028-06-26 -- 2 否
26北辰F1 2026-03-20 3.74 2.70 2028-03-23 -- 2 否
25北辰实业MTN002 2025-08-18 2.19 2.35 2028-08-20 -- 3 否
25北辰实业MTN001 2025-04-25 5.18 2.40 2028-04-28 -- 3 否
25北辰F2 2025-04-22 5.00 2.50 2027-04-24 -- 2 否
25北辰F1 2025-04-11 3.25 3.50 2028-04-14 -- 3 否
24北辰实业MTN001 2024-12-17 1.97 2.40 2027-12-19 -- 3 否
24北辰F1 2024-03-22 0.00 3.10 2026-03-26 -- 2 是
23北辰F1 2023-04-13 0.00 2.20 2026-04-17 2025-04-17 2+1 是
22北辰实业MTN002 2022-08-18 12.60 2.50 2027-08-22 2025-08-22 3+2 否
22北辰G1 2022-04-26 6.00 2.90 2027-04-28 2025-04-28 3+2 否
22北辰实业MTN001 2022-04-22 5.72 2.90 2027-04-25 2025-04-25 3+2 否
21北辰G2 2021-12-27 13.39 3.10 2026-12-29 2024-12-30 3+2 否
21北辰实业MTN001 2021-12-17 13.03 3.00 2026-12-21 2024-12-23 3+2 否
21北辰G1 2021-07-22 3.19 2.96 2026-07-26 -- 3+2 否
20北辰实业MTN001 2020-10-26 0.00 3.78 2022-10-28 -- 2 是
20北辰01 2020-01-13 0.00 4.17 2023-01-15 -- 3+2 是
19北辰实业MTN001 2019-06-27 0.00 5.20 2022-06-28 -- 3+N 是
19北辰F1 2019-04-12 0.00 3.55 2024-04-16 -- 3+2 是
18北辰实业MTN001 2018-11-29 0.00 5.65 2021-12-03 -- 3+N 是
17北辰实业MTN001 2017-09-18 0.00 3.80 2022-09-20 -- 3+2 是
16北辰01 2016-04-21 0.00 4.48 2021-04-21 -- 3+2 是
14北辰02 2015-01-20 0.00 5.20 2022-01-20 -- 5+2 是
14北辰01 2015-01-19 0.00 5.65 2020-01-20 -- 3+2 是
08北辰债 2008-07-18 0.00 8.20 2013-07-18 -- 3+2 是
06北辰债 2006-05-29 0.00 4.10 2016-05-29 -- 10 是
PR北辰A 2018-12-21 0.00 5.20 2036-11-30 -- -- 是
18北辰B 2018-12-21 0.00 6.20 2036-11-30 -- -- 是
18北辰C 2018-12-21 0.00 - 2036-11-30 -- -- 是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无。
第九章 税项
一、投资中期票据所需缴纳的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享受的所得税待遇,就其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中期票据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为25%。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的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cn)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发行人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由公司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基于发行人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部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财务科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事务。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第一责任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朱岩
职务: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12 层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010-64991352
电子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
二、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次中期票据正式发行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公司在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本次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司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公司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司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公司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中期票据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中期票据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孟成真
联系方式:010-560520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
邮箱:mengchengzhen@csc.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sunhuaichang@bankofbeijing.com.cn】或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孙淮畅、010-66224849】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中期票据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中期票据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中期票据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 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中期票据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项目不涉及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十三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中期票据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中期票据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中期票据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中期票据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中期票据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中期票据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 1/3本期中期票据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中期票据,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中期票据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二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
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
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联系人:朱岩、杜艳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010-64991352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刘宏宇、孟成真、张旭腾、刘昊
电话:010-56052165
传真:010-56160130
三、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层
负责人:袁华之
联系人:张洪
联系电话:13910009941
传真:010-58137788
四、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人:彭啸风、张美丽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一号楼丽泽soho南塔20层
法定代表人:李尊农、乔久华
联系人:张文雪、张震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五、托管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六、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持有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416,300股。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发行人2023-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4、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发行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杰
联系人:朱岩、杜艳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010-64991352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刘宏宇、孟成真、张旭腾、刘昊
电话:010-56052165
传真:010-56160130
投资者可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平台下载本募集说明书。
附录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比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扣除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合同负债-预收款项)/(资产总计-合同负债-预收款项)×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现金收入比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期末股东权益平均余额(含少数股东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经营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次数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次数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