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发行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

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 AAsti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sti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 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发行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议授权人士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目录.................................................................................................................................................2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8

四、募集资金用途提示.........................................................................................................9

第一章 释义...............................................................................................................................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投资风险.......................................................................................................................1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2

三、本次债券的特有风险...................................................................................................18

第三章发行条款.........................................................................................................................20

一、主要发行条款...............................................................................................................20

二、发行安排.......................................................................................................................2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4

一、本期募集资金用途.......................................................................................................24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26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33

四、发行人承诺及声明.......................................................................................................33

五、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33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基本情况.......................................................................................................................36

二、历史沿革.......................................................................................................................36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43

四、独立性情况...................................................................................................................45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7

六、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49

七、人员基本情况...............................................................................................................54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58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项目...................................................................................................82

十、未来发展规划...............................................................................................................83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84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4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94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98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11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56

一、银行授信情况.............................................................................................................156

二、债务违约记录.............................................................................................................157

三、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157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基本情况.................................................................................158

一、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情况........................................................................158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情况................................................................................159

三、发行人2025年1-9月银行授信情况........................................................................172

四、发行人2025年1-9月有息负债................................................................................173

五、对外担保情况.............................................................................................................173

六、受限资产情况.............................................................................................................174

七、发行人重大事项情况.................................................................................................174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76

一、债券保证人基本情况.................................................................................................176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179

三、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及存续期间切实履行的义务.................................181

第十章税项...............................................................................................................................183

一、增值税.........................................................................................................................183

3

二、所得税.........................................................................................................................183

三、印花税.........................................................................................................................183

四、税项抵销.....................................................................................................................184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185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18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89

二、信息披露安排.............................................................................................................189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93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9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9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94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96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98

六、其他.............................................................................................................................199

第十四章受托人管理人机制...................................................................................................201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02

一、违约事件.....................................................................................................................202

二、违约责任.....................................................................................................................203

三、偿付风险.....................................................................................................................203

四、发行人义务.................................................................................................................203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203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04

七、处置措施.....................................................................................................................204

八、不可抗力.....................................................................................................................205

九、争议解决机制.............................................................................................................205

十、弃权.............................................................................................................................205

第十六章投资人保护条款.......................................................................................................206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207

一、发行人.........................................................................................................................20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207

三、审计机构.....................................................................................................................207

四、发行人律师.................................................................................................................208

五、信用评级机构.............................................................................................................208

六、信用增进机构.............................................................................................................208

七、登记、结算、托管机构.............................................................................................208

八、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209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210

一、备查文件.....................................................................................................................210

二、查询地址.....................................................................................................................210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12

5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及短期债务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一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33,110.25万元和359,505.71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91%和53.98%。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8,008.97万元,增幅为2.46%。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6,395.46万元,增幅为7.92%,主要系发行人加大投产导致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款中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整体来看,发行人债务结构以短期债务为主,主要系公司业务拓展与战略布局带来的资本性支出需求较大所致。近年来,发行人持续巩固镍氢电池材料领域竞争优势,并积极布局锂电上游资源,不断加大资本开支力度,子公司金丰锂业碳酸锂产能建设及矿山开发等项目均存在较大资金投入,该类项目具有投资周期较长、资金需求规模较大的特点。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若有息负债规模有所增加,可能对公司流动性水平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对公司日常经营周转形成一定压力。

2、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0,045.22万元、-13,859.58万元、4,680.47万元和2,269.67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负主要系受制于碳酸锂价格下行、投产延迟、自有矿供给不足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池及材料业务,上游生产高度依赖锂、镍等资源,价格受全球供需、地缘政治、资本炒作等因素影响显著,易受资源价格牵制;下游受终端产品(如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与电池材料技术迭代影响,叠加政策、贸易等外部因素,相关收入不确定性较大,总体而言发行人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

3、新能源行业特有风险

发行人聚焦镍氢电池全产业链、锂电储能两大新能源赛道,面临多重行业层面的风险挑战。储能行业因部分地区盲目建设与产品同质化布局,导致低端储能电芯出现结构性过剩;叠加头部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低价竞争策略,电芯价格大幅下行至成本线附近,部分集采报价甚至低于生产成本。同时,新能源补贴政策逐步退出、电力现货市场零负电价等极端情况常态化,行业正面临从规模扩张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阵痛,给发行人储能业务收益带来一定挑战;在电池领域,发行人既面临锂电池对镍氢电池的加速替代,又需应对固态电池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且工信部新规抬高混动系统技术门槛,若研发滞后则可能导致产品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市场份额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供应链端碳酸锂、镍、稀土等关键原材料价格受宏观经济、供需关系、行业周期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欧盟《关键原材料法案》、日本锂电隔膜出口限制及美国高额关税等因素,对全球供应链安全与海外市场拓展构成一定压力,总体而言,发行人面临一定行业特有风险。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策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BP计算并支付利息。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募集资金用途提示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7.00亿元),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权益出资和偿还有息负债,其中拟将不低于60%的募集资金用于对科技创新方向的基金进行权益出资,拟将不高于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五、信息披露豁免提示

发行人部分业务上下游企业名称因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与合作保密约定,为维护公司及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不正当竞争风险,依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则与公司制度,对该等客户名称予以豁免披露,此事项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实质的判断,发行人承诺豁免披露相关内容不会对本期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六、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发行人属于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满足情形之“4.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的相关条件。且本次债券募投领域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投向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 指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指 本期发行金额为7亿元人民币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机构、湖南省担保 指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会计师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科技创新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末/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6月末/1-6月

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24年末/度、2025年6月末/1-6月

报告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

工作日 指 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常德力元、力元公司 指 发行人前身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湖南科霸 指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科霸 指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科力远 指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力元 指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丰锂业 指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美国科力远 指 科力远美国商贸有限公司

香港科力远 指 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农商行 指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农商行 指 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农商行 指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凯博基金 指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力美 指 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丰田 指 丰田汽车株式会社及关联企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担保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科技创新债券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存续期内,若政策、法规、行业或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和计提不足风险

发行人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和产成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9,374.41万元、34,305.93万元、25,862.86万元和34,189.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3%、3.90%、2.90%和3.55%。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张及合并范围增加等,发行人未来存货规模预计将呈现增加趋势。发行人报告期内已按会计准则要求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但若未来市场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部分存货价格下跌,发行人存货可能存在一定跌价风险,并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

2、应收款项回收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43,405.53万元、37,949.73万元、50,187.94万元和51,867.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4.31%、5.62%和5.38%。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随着发行人管理能力提高将逐步降低,但应收款项的回收依旧存在一定的风险,未来可能发生进一步减值。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6,363.99万元、72,209.93万元、28,362.10万元和7,496.57万元。发行人所处的新能源原材料行业具有资金和技术密集特点,且发行人处于业务发展阶段,未来将继续投资于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项目建设、维护及技术升级改造等。资本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负债规模上升,增加发行人偿债压力,发行人面临未来资本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4、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及短期偿债能力较弱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359,505.71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287,639.41万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80.01%,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比较高,主要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以银行贷款为主。同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相对偏低水平,主要系锂矿扩建及碳酸锂产线建设前期投入较大、融资规模相应增加所致。发行人短期偿债压力较大,若未来公司债务结构未能及时优化,或流动性管理未能有效匹配业务发展,可能对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及经营周转带来一定影响。

5、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04,670.84万元、102,145.87万元、102,116.47万元和 100,941.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0%、11.61%、11.43%和10.47%。发行人无形资产占比较大,未来若发行人部分采矿权因某些因素影响无法正常开展导致计提减值,则会存在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的风险。

6、资产受限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178,185.98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8.48%,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9.78%。已触发关于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的情形。

7、或有负债相关风险

截至 2025年 6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34,390.00万元,占 2024年末总资产的3.85%、净资产的10.82%,占 2025年 6月末总资产的3.57%、净资产的11.54%。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服务于储能板块相关业务开展,随着未来储能电站项目持续投入,预计对外担保规模将有所增长。若相关项目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公司存在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可能对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8、投资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锂电、储能等重点项目的布局与建设,相关项目投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受行业周期波动、原材料及产品市场价格变化、项目建设与投产进度等因素影响,项目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政策调整、技术迭代及市场竞争等外部环境变化,亦可能对项目投资回报产生一定影响。

9、已使用授信额度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1.18亿元,已使用额度38.76亿元,剩余可用额度2.42亿元,目前授信使用比例相对较高,外部融资空间相对有限。若后续经营周转、项目投资或债务偿付出现新增资金需求,公司可能面临资金筹措压力,进而对日常运营、项目推进、资金周转、偿债能力及整体财务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新能源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新能源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制造、电子电气、通讯、建筑、家电等领域,下游产业的发展水平也会直接影响有色金属行业周期的变化。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消费电池、动力电池、锂电材料等,上述新能源产品价格波动受全球经济周期、政策导向及供需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新能源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将会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产生直接影响。

3、原材料供应及价格风险

发行人消费电池、动力电池等产品依赖对外采购,原料采购规模较大。发行人注重原料采购的稳定性,以能稳定供货的大供应商为主要采购来源,以小量供货单位作为有力补充,定价主要以产品市场公开成交价为依据。如果发行人原材料采购受供求关系紧张、宏观经济形势等影响而价格上涨,将直接增加发行人产品的生产成本,给发行人带来毛利率下降、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同时,供应商供货能力、国家政策的变化以及国内生产商对原料采购的竞争等,都会对发行人的原料供应造成不利影响。

4、探矿权、采矿权有效期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我国所有矿产资源均属国有,开采企业在特定矿区进行任何开采活动前必须取得采矿权。因此,发行人进行开采活动的能力根据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从有关政府部门取得的采矿权情况而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或控制采矿权4处。相关采矿权的许可期届满后,发行人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期限。如果发行人未能在许可期届满后延续有关权利,或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可能对发行人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金丰锂业涉及矿石开采为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对发行人经营具有重大影响。发行人按照国家的要求,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实行严管重罚措施,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减少安全隐患。但因行业特点,发行人始终面临安全生产风险,矿山开采过程中存在矿体塌陷、透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发行人在勘探、冶炼及精炼过程中也存在发生意外事故、技术问题、机械故障或损坏等可能性,将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6、突发事件影响生产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整体集团规模较大,依然面临突发事件所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突发事件如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产业政策调整及媒体负面报道等,可能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偿付能力以及发行人的社会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7、贸易业务经营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贸易业务主营商品有电解镍、碳酸锂、铝锭、锌锭等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72,820.26万元、64,049.32万元、50,775.55万元和16,865.1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3%、17.29%、12.89%和9.26%,公司贸易业务板块收入占比较大,若出现主要采购商产品供应不足或主要销售客户需求下降等情况,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对其利润产生一定水平的影响。此外,发行人业务发展后期若出现物流方面的纠纷,将对整体商品销售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存在一定经营风险。

8、经营板块增长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旗下合资公司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34.7亿元、28.34亿元、27.4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50亿元、2.66亿元、3.04亿元。反映当前纯电动汽车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以丰田为代表混动汽车将面临挑战;近三年,公司镍氢动力电池板块营收略有浮动,净利润也有所波动。该板块下游集中度过高,且中长期来看,受锂电冲击正在显现。此外,发行人锂电材料板块现金流仍待改善,消费类电池毛利率不高,存在经营板块增长波动的风险。

9、储能板块不达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开工建设或即将投建8个总容量不低于4GWH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另储备各类型场景储能项目三十余个,容量超过15GWH。未来3年将对公司自有资金考验较大,同时持续新增的对外担保也会进一步影响集团整体筹资能力。此外,当前储能电站盈利模式主要以峰谷点差收益(电力交易收益)仍较为单一,后续如政策发生变化,其收益水平将受到较大影响。

10、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电池及材料业务,为国际领先车企HEV车载镍氢动力电池提供关键材料。2024年度公司镍产品、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下游市场需求或主要客户合作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营收及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11、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多项业务与镍、锂等大宗商品价格关联度较高。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产品售价调整滞后于成本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成本控制带来一定压力。

12、产品更新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新能源行业技术迭代较快,新技术、新周期变化可能对现有产品产生一定影响。若公司研发与技术升级未能及时跟进,可能影响产品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持续发展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3、锂电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材料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受行业周期、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盈利空间面临一定压力。若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可能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多元化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的收入来源多元化,深耕新能源板块,具备丰富的产业架构。随着发行人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跨行业经营和管理的难度也相应加大。加强各板块业务之间的协同发展、吸引专业管理人才是对公司管理水平的挑战。若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企业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适时调整、完善,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运营效率及市场竞争力。

2、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共有一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15家。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且子公司主营业务种类较多。这种情况给发行人在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以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挑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但若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有可能造成其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进而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形成不利影响。

4、股权质押比例较高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已质押18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0.9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股权质押7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44%。若公司股价大幅波动,易触及相关质押平仓线,存在一定公司治理不稳定风险。

5、跨行业运营风险

公司跨镍氢电池、锂电材料、储能等多个行业经营,不同业务在运营模式、技术特点、监管要求、市场规律上差异显著,易出现管理体系适配不足、决策流程拉长、执行效率下降等问题。跨行业布局对复合型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较高,若人才储备、团队融合及管控能力跟不上业务扩张节奏,易导致资源配置失衡、业务协同不畅。同时,管控半径扩大可能削弱内控执行力,加大成本、质量与经营风险管控难度,对整体运营效率与经营业绩形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新能源行业政策风险

我国对新能源行业实行较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发行人业务开展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储能相关补贴、税收、行业标准若发生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镍氢电池、锂电材料、储能系统等业务的市场需求与盈利水平。如果发行人在经营活动中未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行人未就有关部门修改的法律法规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则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风险

我国对新能源行业有一系列环保政策要求。发行人一贯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已按国家规定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施,以处理废料并防止污染环境的意外事故发生。但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环境治理标准更加严格,可能增加发行人的环保治理成本,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适应环保要求的变化,发行人的生产和发展将会受到限制,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储能行业补贴政策风险

储能行业发展与容量电价、财政补贴及辅助服务补偿等政策支持密切相关,相关政策存在阶段性调整的可能性。若未来相关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储能项目收益及盈利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对公司储能业务发展与整体经营情况带来一定影响。

三、本次债券的特有风险

本次债券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若增信主体因自身经营亏损、资产负债率过高、对外担保额度超限、主体信用评级下调,导致其实际代偿能力下降,可能给本次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带来风险。

本注册金额下每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仍需满足一定条件方可取得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出具的《同意发行债券通知书》,相关条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已经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发行人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司法诉讼、反担保人、反担保财产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监管机构未对本期债券要求增加的其他发行条件等。若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未取得《同意发行债券通知书》,则存在无法发行的风险。

本次发行人向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主要为厂房土地、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总体评估价值略高于本期债券发行金额,如遇特殊情况,可能无法有效覆盖本次债券本息。

以上风险敬请投资者知悉。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券名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券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债券的注册发行以外,发行人待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0亿元,待偿还公司债余额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7亿元(RMB700,000,000.00元)

本期债券期限 不超过5年(含5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存续期管理机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公告日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本期债券的利息按年支付。 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托管人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人投资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金的兑付 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债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本息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兑付日 【】年【】月【】日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sti。评级结果引用自《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债券所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适用法律 本期债券所有法律条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时至【】年【】月【】日【17:30】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7:00】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11:30】时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时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人行支付系统号:105100010123

汇款用途: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券在债权登记日的下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总注册额度7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权益出资及偿还有息负债,其中拟将不低于60%的募集资金用于对科技创新方向的基金进行权益出资,拟将不高于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1、对科技创新方向的基金进行权益出资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不低于60%的部分(合计不少于4.20亿元)用于对科技创新方向的基金进行权益出资(含置换发行人前12个月内出资款)。本次债券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基金出资明细如下:

名称 拟投资方向 拟置换前期出资额 拟用于未来出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项目收购等方式在全国重点省份积极拓展优质储能项目的投建运业务。重点选择河北、山东、蒙西、广东等地区的优质储能电站进行重点投资。 - 42,000.00 42,000.00

合计 - 42,000.00 42,000.00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码SAML53,已经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股权投资基金。凯博(湖北)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是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投资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投向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科技创新属性。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投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投项目名称 已投资额 预计总投资规模 自有资金投资比例 自有资金到位金额 计划建设周期 是否取得相关批复 批复文件号

鄂尔多斯市谷山梁星辰科创30万千瓦/120万千瓦时电源侧独立储能项目 26,750 132,300 20.22% 26,750 已建成并网 是 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6-150621-60-01-119409

馆陶县100MW/400MWh独立储能项目 5,473 44,300 20.54% 5,473 2025年11月-2026年5月 是 馆审批备字〔2025〕057号

临沂科瑞罗庄区300MW/6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100MW/200MWh) 5,500 26,300 20.91% 5,500 2025年8月-2026年5月 是 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371311-04-01-153550

诸城滨河200MW/400MWh电化学储能项目(庄家屯)(一期100MW/200MWh) 5,500 26,300 20.91% 5,500 已建成并网 是 备案证项目代码2405-370782-89-01-853623

科力远控股有限公司井陉独立储能调峰电站项目 10,800 52,400 20.61% 10,800 已建成并网 是 备案证项目代码

2403 130121 89-05-794925

望都科瑞数智新能源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5,800 26,600 21.80% 5,800 已建成并网 是 望行审备字【2024】11号

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100MW/200MWh独立储能项目 5,500 26,300 20.91% 5,500 2025年11月-2026年5月 是 博行审备字【2025】19号

合计 65,323 334,500 65,323

凯博基金未来投资项目包括零碳园区、源网荷储充换等新型储能的多元场景,推动更多创新应用场景的落地实施。凯博基金将采取滚动开发策略,通过开发、筛选、建设、淘汰的迭代机制,精心挑选出最具潜力的优质项目进行实际的建设与运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最大化效益。

2、偿还有息债务

发行人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0%的部分(合计不超过2.80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相关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相关有息债务,相关行业属于《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元件制造行业。发行人拟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主体 有息债务类型 债券名称/债权人名称 借款余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贷款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资金用途

湖南科霸 银行借款 长沙农商行 5,000.00 5,000.00 5.25 2025-3-20 2026-3-20 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

湖南科霸 银行借款 长沙农商行 5,000.00 5,000.00 5.25 2025-11-6 2026-11-5 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

湖南科霸 银行借款 长沙农商行 10,000.00 10,000.00 5.25 2025-12-12 2026-12-12 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

发行人 银行借款 建设银行 9,700.00 8,000.00 4.30 2024-3-15 2026-3-15 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

合计 29,700.00 28,000.00 - - -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发行人主营业务覆盖先进储能材料、镍氢/锂电池及系统、储能系统集成等多个行业,发行人属于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领域,发明专利核心技术覆盖电池材料、BMS/EMS系统、混储技术等多个领域。对比同行业相关企业,发行人总体研发投入强度较高、产品技术壁垒显著,符合高技术制造业“研发密集、技术驱动、高附加值”的核心特征。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板块中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镍产品、储能产品涉及发行人核心发明专利相关科技产业收入,收入占比分别为53.84%、47.72%、44.00%和50.11%。

发行人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的情形之“4.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的相关条件。

发行人已应用于主营业务且形成产业化的发明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主营业务板块

1 一种发泡海绵的旋切方法 200910042984.9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 多孔金属材料及制备方法 201010154336.5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 无损定性测铜的方法 201010587313.3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4 一种带状发泡树脂基材及多孔金属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010301353.7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5 多孔金属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210198124.6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6 多孔金属材料柔软度的检测方法 201410218713.5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7 一种多孔金属复合电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1410232302.1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8 镍氢动力电池正极板及其制备方法、镍氢动力电池 201410421575.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9 用于制备动力电池泡沫镍材料的聚酯海绵的处理工艺 201410452269.3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0 一种多孔金属热处理设备 200910305195.X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1 一种多孔合金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1010301333.X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2 制备抗高温氧化的多孔金属基材的方法 201110039701.2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3 一种泡沫金属材料的电镀设备及电镀方法 201810038546.4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4 一种泡沫金属电镀装置和电镀方法 202011360912.1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5 一种三维多孔金属材料、制备方法和应用 202011406930.9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6 一种孔径和物性无偏差的三维多孔金属材料的制备方法 201810580338.7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7 多孔金属材料浸润性的检测判定方法 201810067610.1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8 一种冲孔镀镍钢带的退火装置 201811483733.X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19 用于退火态冲孔镀镍钢带的立式卷绕装置 201711367433.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0 覆镍多孔钢带的制备方法 201010197120.7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1 覆镍多孔钢带的制备方法 201010281138.5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2 一种电磁屏蔽材料的预浸液 201711364712.1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3 一种导电泡棉制样装置、掉粉率检测装置及检测方法 201810095850.2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4 一种电磁屏蔽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1910096820.8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5 一种无损连续检测带状材料密度均匀性的装置和方法 201210250567.5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6 可连续监测多孔材料孔隙率变化和检测孔隙值的方法 201210357946.4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7 一种在线自动检测多孔金属材料空洞缺陷的方法 201510236851.0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8 一种在线检测连续带状泡沫金属材料漏镀缺陷的方法 201510834863.3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29 连续带状多孔金属材料漏镀缺陷的判定方法 201511028352.9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0 一种连续带状多孔金属材料漏镀缺陷区域的定位方法 201511028224.4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1 一种连续带状多孔金属材料漏镀缺陷的检测并定位的方法 201511027849.9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2 一种多孔金属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200710034317.7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3 泡沫铁镍复合金属材料及其制备方法 200710034548.8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镍产品

34 碱性电化学器件用添加剂、碱性电化学器件及其制备方法 201010106550.3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35 电芯的制作方法 201010222189.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36 挑选低电压蓄电池的方法 201010277022.4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37 固定件与被固定件之间的固定安装结构 201910030490.2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38 太阳能道钉控制系统 201910658603.3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39 电池模组充电维护工装 201910980946.1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0 一种电池正极片重量在线全检方法 201710868087.8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1 一种水系锌镍电池高容量复合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 202210218735.6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2 一种镍氢动力电池正极浆料 202010352996.8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3 检测判定圆柱形端面焊电池极组端面平整度的方法 201811242207.4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4 圆柱形电池用盖帽组合及圆柱形二次电池 201811265211.2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5 一种圆柱形电池 200980000348.8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6 水性电解液体系电池放电保存容量测试方法 201811430402.X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47 分体悬挂式储能箱 202010875423.3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48 组合悬挂式储能箱 202010875410.6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49 一种用于桥接新能源发电、储能与微电网的直流电源变换装置 202310131418.5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0 一种混储中镍氢充放电上下限电压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211672296.2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1 一种混合储能系统及其调度方法 202310145125.2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 储能板块

限公司

52 一种基于光照强度的混储状态下电池组控制方法 202310131423.6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3 一种基于分布式神经网络的储能电站故障诊断方法及系统 202310853073.4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4 一种基于大数据处理的混合储能电池状态监控方法及系统 202310864082.3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5 一种混储中镍氢电池功率估算方法及系统 202211669910.X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6 一种用于电镀槽的光储直流供电系统 202211670850.3 深圳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7 储能电池箱 202010341005.6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储能板块

58 一种基于级联神经网络的混储电池识别去模糊方法 202311100193.3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59 一种基于知识图谱混合储能电池供电反步控制方法及系统 202311104494.3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60 一种混合储能电池充放电自动调整方法及系统 202311129609.4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储能板块

发行人专利与主营业务具备高度紧密关联性,专利技术是主营业务开展、核心竞争力构建的核心支撑,具体体现为:

1、全链条技术覆盖:专利聚焦电池材料、电池制造、储能系统等主营业务核心环节,覆盖关键工艺、核心部件、系统集成等全流程,无脱离主营业务的冗余专利布局。

2、性能与成本支撑:电池材料领域专利保障泡沫镍、动力电池极片等核心产品的稳定性与性价比;电池制造领域专利优化镍氢/锂电池的安全性能、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储能系统领域专利解决单一储能技术短板,适配多元应用场景;资源循环领域专利构建全生态产业链,提升产业可持续性。

3、业务拓展赋能:专利布局与发行人“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业务策略高度契合,混储、电池、制氢材料等领域的在研专利,为未来业务拓展提供坚实技术储备,保障主营业务持续迭代升级。

发行人聚焦先进储能材料和关键储能技术,依托于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轻工业电池及储能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联合中南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围绕储能调频、绿色提锂、固态与半固态电池、数字化安全诊断、电池回收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展开联合攻关,为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池及材料业务,以镍氢电池全产业链为基础,持续保障动力电池及材料需求供应,继续保持消费类电池及材料销售规模,同时布局锂电上游产业链,建成依托自有矿山的涵盖采矿、选矿、碳酸锂加工的一体化流程,为下游锂电及储能市场拓展提供原材料保障。发行人主营业务研发能力突出。

发行人子公司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证。

此外,公司旗下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的核心运营主体湖南科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长期专注于汽车动力电池及能量包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凭借持续的技术创新与卓越的质量管理,先后获评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并入选工信部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行业内树立了坚实的技术与品牌优势。

此外,公司体系内还拥有多家具备强劲技术实力的子企业: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荣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其技术成果两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则为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家企业共同构成了公司在动力电池材料与储能领域的核心产业布局,形成了从材料研发到电池制造的完整技术链条与综合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募投领域属于科技创新领域,投向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相应领域的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具备科技创新的特征。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四、发行人承诺及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要求,发行人承诺不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高收益理财。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五、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保障计划

(1)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债券的发行首日,即【】年【】月【】日。

(2)本期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日为【】年至【】年每年的【】月【】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3)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年【】月【】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4)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网站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5)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本次债券的偿付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是偿还本次债券的主要资金来源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8,583.22万元、370,462.48万元、

393,817.33万元和182,152.01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07.38万元、34,638.58万元、51,609.53万元及27,850.31万元,主营业务回款能力和造血能力逐步提升。随着益阳工厂等项目的产能释放及碳酸锂业务的拓展,未来经营性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为债务偿付提供基础保障。预计发行人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可以很好地支持发行人到期债务的偿还和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能够有效支持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2)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间的良好关系将为本次债券按期偿付本息提供进一步支撑

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并和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发行人将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划付。

(4)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控制新增短期债务规模,有效安排偿债计划。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将积极寻求通过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置换短期债务,改善债务期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次债券偿付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如果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致使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期水平,或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时,公司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收回现金以偿还债券本息。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及其他非银金融机构借款等,发行人与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保持正常的授信借款关系,持续稳定地开展业务合作,未出现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形。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科力远

英文名称 Hunan Corun New Energy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聚东

注册资本 166,554.0916万元

实缴资本 166,554.0916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8年1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274963621B

住所 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2栋401-6室

邮政编码 423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 张飞,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联络人 傅小云

电话 0731-88983638

传真 -

经营范围 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

公司网站 https://www.corun.com/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由原长沙力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力元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24日,由湖南省新技术研究开发局、石峰、李长鞍、朱佑顺和钟发平共同投资组建,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力元公司成立时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石峰 700 31.82%

钟发平 550 25.00%

李长鞍 500 22.73%

湖南省新技术研究开发局 320 14.55%

朱佑顺 130 5.91%

合计 2,200 100.00%

2000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湘政函[2000]121号)批准,力元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8,369.753万元,折合股本8,369.753万股,整体变更为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发行人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已经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元所(2000)内验字第034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00年8月22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股份数(万股) 比例

银河动力 法人股 2,510.926 30.00%

新兴科技 国有法人股 2,510.926 30.00%

钟发平 自然人股 1,506.556 18.00%

上海三湘 法人股 836.975 10.00%

广东新锐 法人股 502.185 6.00%

湖南天联 法人股 502.185 6.00%

合计 - 8,369.753 100.00%

(二)发行人的历次股本演变

1.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03号”《关于核准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及上交所“上证上字[2003]115号”《关于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发行人于2003年9月3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应股票于2003年9月18日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8,369.7530万股增加至12,369.7530万股,注册资本由8,369.7530万元增至12,369.7530万元。

2003年10月13日,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07年3月,股权分置改革

经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湘国资产权函[2007]10号”《关于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于2007年3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发行人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27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2股(总计支付1,280万股),并于2007年3月2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工作。该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发行人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人总股本不变,仍为12,369.753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7,089.753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5,280万股。

3.2008年3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26号”《关于核准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327号”《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钟发平公告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向科力远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99.7295万股购买相关资产,豁免科力远集团因认购前述1,899.7295万股,合计持有发行人30.6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2008年3月24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2,369.7530万股变更为14,269.4825万股,注册资本由12,369.7530万元增至14,269.4825万元。

2008年7月14日,发行人就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08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411号”《关于核准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5万股。2008年4月11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由14,269.4825万股变更为15,904.4825万股,注册资本由14,269.4825万元变更为15,904.4825万元。

2008年7月16日,发行人就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08年8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6月27日,发行人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二00七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同意发行人以截至2008年8月18日总股本15,904.48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2,723.5860万股。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5,904.4825万股增至28,628.0685万股,注册资本由15,904.4825万元增至28,628.0685万元。

2008年11月6日,发行人就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0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11号”《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54.2780万股。2010年9月28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由28,628.0685万股增至31,482.3465万股,注册资本由28,628.0685万元增至31,482.3465万元。

2010年12月20日,发行人就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7.2014年7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年6月17日,发行人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发行人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482.346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5,741.1733万股。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31,482.3465万股增至47,223.5198万股,注册资本由31,482.3465万元增至47,223.5198万元。

2014年9月25日,发行人就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8.2015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5月4日,发行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发行人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7,223.519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37,778.8158万股。转增后发行人总股本由47,223.5198万股增至85,002.3356万股,注册资本由47,223.5198万元增至85,002.3356万元。

2015年8月26日,发行人就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5年4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59号”《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735.6864万股。2015年6月10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由85,002.3356万股增至92,738.0220万股,注册资本由85,002.3356万元增至92,738.0220万元。

2015年9月10日,发行人就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2016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0日,发行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发行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92,738.022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6,369.0110万股。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92,738.0220万股增至139,107.0330万股,注册资本由92,738.0220万元增至139,107.0330万元。

2016年7月21日,发行人就该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06号”《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61.6350万股。2017年11月20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由139,107.0330万股增至146,968.6680万股,注册资本由139,107.0330万元增至146,968.6680万元。

2018年2月12日,发行人就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2019年4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76号”《关于核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向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14.9883万股、向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44.4823万股购买相关资产。2019年4月2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46,968.6680万股增至165,328.1386万股,注册资本由146,968.6680万元增至165,328.1386万元。

2019年5月31日,发行人就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3.2022年6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2021年3月10日,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发行人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2022年5月18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相关可行权激励对象办理合计743.7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2022年6月2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股票期权行权手续办理完

毕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65,328.1386万股增至166,071.8386万股,注册资本由165,328.1386万元增至166,071.8386万元。

14.2022年11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2022年10月10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相关可行权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合计169.95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2022年11月1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股票期权行权手续办理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66,071.8386万股增至166,241.7886万股,注册资本由166,071.8386万元增至166,241.7886万元。

15.2022年11月,回购股份注销

2019年3月5日,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调整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中关于回购用途、回购期限、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范围等内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

2019年4月13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确定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19年10月22日,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发行人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5.9470万股。

2022年10月10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注销存放于发行人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25.9470万股股份。2022年11月25日,发行人完成该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该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66,241.7886万股减至165,615.8416万股,注册资本由166,241.7886万元减至165,615.8416万元。

2023年3月27日,发行人就上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6.2023年6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2023年4月27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相关可行权激励对象办理合计769.5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股票期权行权手续办理完毕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65,615.8416万股增至166,385.3416万股,注册资本由165,615.8416万元增至166,385.3416万元。

17.2023年10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2023年9月18日,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8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168.75万份。2023年10月18日,发行人完成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的股份登记手续。该次股票期权行权股份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63,853,416股增加至1,665,540,916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63,853,416元增加至人民币1,665,540,916元。

2023年11月29日,发行人就该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4,298,803 12.27

2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3,257,906 10.40

3 钟发平 境内自然人 101,643,428 6.10

4 高雅萍 境内自然人 37,161,410 2.23

5 沈祥龙 境内自然人 36,230,000 2.18

6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融·汇盈32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资产管理计划 29,660,000 1.78

7 季爱琴 境内自然人 25,040,180 1.50

8 蒋水良 境内自然人 14,044,000 0.84

9 缪文琴 境内自然人 13,311,221 0.80

10 蒋仕波 境内自然人 12,469,700 0.80

合计 647,116,648 38.90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298,80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2.27%,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900727977904P

住所 益阳市赫山区鱼形山路189号办公楼四楼401室

法定代表人 杨振文

注册资本 1050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1年6月8日

营业期限 2001年6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材料与电池相关产业链业务。截至2024年末,科力远集团总资产118.87亿元,净资产47.10亿元;2024年度科力远集团营业总收入61.52亿元,净利润0.80亿元。报告期内,控股股东科力远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增减变动。

(三)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科力远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12.2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钟发平先生直接持有发行人6.10%股权,持有科力远集团全资股东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79%股份;因此,钟发平直接持有并通过科力远集团间接控制发行人合计305,942,231股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8.37%,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钟发平教授,工学硕士、理学博士,现任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钟发平教授长期从事高性能绿色二次电池、电池关键材料及电化学储能的应用理论研究和工程化开发,承担“国家863+计划”“国家工业强基”等重大任务,主持完成“国家绿色制造”“国家智能制造”等重大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入选国家“万人计划”,荣获中国科协“中国杰出青年科学奖(求是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4项,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2部。

科力远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控制的企业,科力远集团和钟发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18.37%。

除科力远集团外,钟发平先生与公司其余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钟发平先生不存在对其他企业的投资。

(四)股权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存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显示存在失信情形,亦不存在债务违约或严重失信等负面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已质押18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0.9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钟发平先生股权质押7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4.44%;除此以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股权争议的情况。

(五)发行人未来股权可能发生的变化

无。

四、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在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授权的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完全分开,基本做到了业务及资产独立、机构完整、财务独立,在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1、资产权属独立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对所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控股股东未占用、支配公司资产,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控股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已质押181,5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10.90%,上述质押不影响资产权属独立性。

2、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发行人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部门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聘用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公司工资制度。发行人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人事管理部门,独立履行人事职责。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机构设置独立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规范运作,发行人控股股东依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独立运作,公司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股东严格分开,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或代行公司职能的行为。

4、财务制度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专职财务人员,独立核算、独立财务决策、单独纳税,有独立会计体系和独立银行账户。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拥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与控股股东的财务核算体系上无业务、人员上的重叠。公司对各业务部、项目实行严格统一的财务内控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5、业务经营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经营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人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在业务方面与出资人相对独立。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13家,相关情况如下:

合并报表范围内一级子公司的情况

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2 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 100.00

3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87.50

4 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97.23

5 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6 湖南欧力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00

7 科力远美国商贸有限公司 51.00

8 香港科力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8.34

9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1 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90.31

12 广东科力远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00

13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40.00

注:上述持股比例为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总和,不含二级及以下级别子公司

发行人对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为公司为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会席位5名,我公司占3名,能够主导其重大决策能决定经营、财务等核心事项,享有可变回报并可运用权力影响回报,符合控制权判断标准,故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有重要子公司2家,相关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重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净利润

1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100.00 26.11 14.81 11.30 10.93 0.80

2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电池及极片 100.00 11.45 8.30 3.15 17.72 0.33

上述重要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科霸成立于2008年8月25日,注册资本91,182.68万元,法定代表人钟建夫,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348号,经营范围:镍氢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汽车动力电池研发;电池、电子产品及配件、汽车动力电池、金属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销售;汽车动力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生产;镍氢电池、电子产品及配件制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6.11亿元,总负债14.81亿元,净资产11.30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0.93亿元,净利润0.80亿元。最近一年,湖南科霸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不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2、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科霸成立于2019年3月19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罗永新,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北路1号十座首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1.45亿元,总负债8.30亿元,净资产3.15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17.72亿元,净利润0.33亿元。最近一年,佛山科霸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不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1家,近一年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报告期末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1 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汽车动力电池 40.00 28.06 10.05 18.01 3.04

上述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基本信息如下:

1、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科力美成立于2014年8月4日,注册资本2,154,000万日元,法定代表人张聚东,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南大道969号,经营范围:车用镍氢动力蓄电池模块的开发、制造,提供售后服务及其相关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科力美控股股东为丰田电池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比例为40%,为第二大股东。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8.06亿元,总负债10.05亿元,净资产18.01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净利润3.04亿元。最近一年,科力美主要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不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六、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1、发行人组织架构

截至目前,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运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设置了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供应链及贸易中心、市场与客户中心、企划运营总部等9个中心,下属多个部门,形成了部门相互独立、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确保发行人业务和管理顺畅、高效地开展。

1)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研发工程部:整合内外部技术资源,实施产品技术开发、规划、管理和工程技术管理,达成技术目标,彰显公司技术创新核心优势,强力支撑公司战略布局和产业运营。

科技情报与成果管理部:跟踪行业前沿技术发展的动向,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进行技术走势的分析和研判,为公司技术发展方向提供参考;管理全公司(含各子公司、分公司)的科技成果。

综合管理部:对公司研究开发中心内部运营活动进行管控;根据国家发改委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平台的运营管理。

2)供应链及贸易中心

采购部:全面负责公司供应链管理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体系、直接采购及间接采购、原材料采购(与保值操作)等,负责制定采购原则和采购相关各项规章制度(含招标)、监管分子公司采购业务。

贸易部:依据公司统一部署要求制定相应的贸易业务方案并完成贸易工作实施,巩固并开拓公司主营产品市场资源,负责监控、监管贸易业务全流程,确保贸易业务活动的合规合法且控制贸易风险,对期货头寸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正常进行。

3)市场与客户中心

大储能业务中心:负责独立储能电站的投资规划、项目建设与交付,主导储能柜电芯的采购、生产协调与电柜交付管理,开展储能电站的电力交易、容量租赁或整体资产出售等商业化运营。

国际综合储能业务中心:负责统筹海外储能、光储充换一体化及梯次利用市场的开发与渠道建设。推进海外“光伏+储能+充电/换电”项目、独立储能电站及电池梯次利用业务的落地,负责国内换电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优化与模式创新,主导国际项目从开发、融资、交付到运营支持的全过程执行。建立并维护全球合作伙伴网络,实现资源协同与本地化落地。

大储能生态业务中心:为适应新能源与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满足规模化、多场景的储能应用需求,将整合联合体技术、资源和供应链能力,聚焦零碳园区、源网荷储、虚拟电厂、智能微网、大换电等大储能场景,提供从开发、设计到运营的全链条解决方案,助力客户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低碳转型,推动联合体成员战略目标的落地与业务增长。

数字化事业部:作为公司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引擎与创新中心,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数字化战略,通过构建统一的技术平台、数据资产与智能应用,赋能各业务单元提质增效、创新商业模式。

4)企划运营总部

总裁办公室:作为公司总裁及总裁办公会的支撑服务机构,主要承担公司总裁相关事务的服务、经营班子与董事会对接窗口功能、公共关系平台建设与组织能力建设、机要管理、企业信息化管理等职能。

经营管理部: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管理部门,对公司各业务板块(线)进行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和绩效管理。

基建工程部:公司基建业务监督管理部门,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基础建设支撑。

重大项目大日程管理部:作为公司的重大项目的归口管理及赋能平台,建立高效可行的重大项目管理体系,参与公司重大战略项目制定、统一项目管理工作方法、监督推动重大项目的实施的管理。

5)人力行政中心

人力资源部:履行公司人力资源全体系总部强管控职能,推动公司组织发展、打造一流人才供应链,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平台支撑。

科力远学院:基于思维升级和文化引领的智慧共享平台,是高管梯队人才的培养机构,是为弘扬企业文化精神,提升干部思维,打造强协同组织的一流企业大学。

行政部:处理公司日常事务,通过对各工作流程的把控,确保企业顺利运行;通过后勤保障建设、企业文化活动组织、员工关怀等途径,为公司各个部门的高效运转提供优质服务;以公司战略发展为核心,以优化管理为手段,以维护企业日常良好运转为目标,全面为企业各部门及员工提供良好行政服务的职能部门。

6)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部:算清账、管好钱、控风险,以预算、资金和费用管理为抓手,建立公司经营资源配置和财务资金的总部强管控体系,保障公司经营健康、合规,避免经营资金风险,提升盈利能力,为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和经营运作提供支持。

资金管理部:负责资金战略规划、融资与跨境管理,日常运营及数字化转型,风险防控与合规,闲置资金增值,及制度建设与协同。

7)证券投资中心

投资部:统筹管理公司财务类投资;基于公司战略,负责公司对外股权类合作项目的组织及实施。

证券事务部:落实国家证监会、交易所规范性要求,负责公司市值管理及投资者关系处理,负责公司品宣管理及文化传播,打造优质上市公司公众形象。

法务部:公司风险管控职能部门之一,负责建立公司及各单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规避公司及各单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同时也是公司及各单位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及各单位法律事务。

(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遵循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包括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财务管理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制度,把内部控制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之中,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制度、流程先行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形成对各项业务、各种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的制度体系。

1、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章程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发行人公司本部,所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会计管理、财务预算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应收及预付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其他资产管理、负债及担保管理、收入和成本和费用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等。

2、关联交易规则

为保护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该制度明确了公司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范围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权限、关联交易的定价、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事项。

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内部管理,规范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促进企业资金良性循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证监会和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5、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体系。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3名成员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可以设执行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是否在外兼职

张聚东 董事长 2022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潘立贤 董事、总经理 2020年9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李卓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2025年1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彭家虎 董事 2024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陈立宝 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邢建国 独立董事 2025年8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蒋卫平 独立董事 2020年9月-2026年10月 是 否 是

张飞 董事会秘书 2020年12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李华 副总经理 2025年1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姜孝峰 财务总监 2024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钟建夫 总经理助理 2023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陈思 副总经理 2020年12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陈丹 执行总经理 2023年10月-2026年10月 是 否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

张聚东:男,1969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1991-1996年在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工作,先后从事过机械设计、国家重点工程—广西平果铝业公司的工程建设工作,并获得工程建设突出贡献奖,于1995年破格晋聘为工程师;1996—1997年在湖南省贸促会利达国际五矿公司从事外贸工作;1997年11月加入长沙力元公司,曾任长沙力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湘南Corun Energy株式会社董事。现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高端制造业研究中心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立贤:男,1987年5月生,美国罗切斯特大学硕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佛山科力远汽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绿色出行服务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

李卓:男,1989年2月生,江南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方向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历任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深圳科力远大数据产业发展公司总经理,数智觉醒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主持GW级集中式独立储能电站和用户侧储能项目的端到端落地。对风电、光伏、储能、换电等场景的开发、投建、智慧运营及产业生态的协同融合具有丰富的实操和管理经验。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彭家虎:男,1985年12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2010年至2018年就职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2018年7月起,历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总监、总裁助理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陈立宝:男,1979年2月生,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大学“升华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英国皇家化学学会会士(FRSC)。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任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讲师,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任湖南大学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副教授;2014年7月至今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特聘教授;2017年6月至2023年7月曾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蒋卫平:男,1964年9月生,中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擅长财务战略分析、资本运营、企业估值及宏观经济分析。1990年至2000年在湖南财经学院任讲师,2000年至今在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任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邢建国:男,1973年3月生,工学硕士、EMBA、电力高级工程师、国家信息集成高级项目经理。曾任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市场总监、技术产品业务负责人,北京宝光智中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浒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邢建国先生从事电力行业工作逾30年,精通电网、发电(涵盖火电、水电、新能源及微电网)等领域的市场动态、产品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多年来参与多项国家级和企业级的电网、发电、新能源科技项目,在智能变电站技术、数字化电厂、新能源、微电网及各类储能设备与系统集成技术方面有深厚积累,拥有丰富的公司经营管理和行业技术市场经验。

2、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飞:女,1980年8月生,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项目专干,证券事业部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副部长、证券事务部部长等职务,多次参与公司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项目,在投资者关系维护、企业再融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华:女,1983年2月生,北京交通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采购经理,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科力远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姜孝峰:女,1986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划运营总部财务副总部长等职务,具备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财务风险管控经验和财务体系构建能力。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钟建夫:男,1979年10月生,大专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历任长沙力元新材料生产部工段长、总经理助理,科力丰总办主任,常德力元总经理,湖南科霸常务副总经理,佛山科霸执行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电池及材料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裁办总监、运营总监等岗位,拥有丰富的精益制造管理、运营管理实战经验。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南科霸总经理。

陈思:女,1982年生,中南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生研究生在读。2008年10月入职科力远,历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主管、董事长秘书、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公共事务总监等职务。负责公司大储能战略在华北区域的落地执行,牵头独立储能市场开拓、资源整合与项目落地,获得区域业务规模化突破,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丹:女,1987年生,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2年11月入职科力远,历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主管、干部管理课课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人事行政部部长、HRBP负责人、公司战略业务(小动力换电)分管领导、人力资源总监等职务,具备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战略业务从0-1搭建经验。现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

(三)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公司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电子产品、电镀设备、五金配件、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日用百货的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一家以先进电池及材料为主业,深耕镍电、锂电与储能,是集上游矿资源、电池材料、先进电池及管理系统、储能系统、电池回收等产品和服务于一体的企业。

1、营业收入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成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54,906.54 30.14 113,322.00 28.78 122,720.29 33.13 144,236.33 38.10

消费类电池 54,205.25 29.76 109,337.41 27.76 102,969.67 27.79 69,786.95 18.43

贸易 16,865.11 9.26 50,775.55 12.89 64,049.32 17.29 72,820.26 19.23

镍产品 24,881.50 13.66 50,051.32 12.71 54,038.35 14.59 59,588.76 15.74

锂电材料 12,743.44 7.00 48,129.13 12.22 18,652.40 5.03 22,591.15 5.97

储能产品 11,502.35 6.31 9,884.15 2.51 - - - -

其他 7,047.83 3.87 12,317.77 3.13 8,032.46 2.17 9,559.75 2.53

合计 182,152.01 100.00 393,817.33 100.00 370,462.48 100.00 378,583.22 100.00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40,409.11 26.22 88,259.58 26.21 100,852.90 30.17 117,752.28 36.63

消费类电池 48,746.71 31.63 98,987.57 29.39 97,368.78 29.13 65,650.62 20.42

贸易 16,384.05 10.63 50,331.34 14.94 63,706.72 19.06 72,805.20 22.65

镍产品 18,891.59 12.26 37,683.68 11.19 43,827.85 13.11 47,088.03 14.65

锂电材料 13,451.33 8.73 47,824.34 14.20 24,030.70 7.19 11,058.23 3.44

储能产品 11,036.83 7.16 9,344.63 2.77 - - - -

其他 5,207.77 3.38 4,357.53 1.29 4,497.20 1.35 7,108.97 2.21

合计 154,127.40 100.00 336,788.67 100.00 334,284.15 100.00 321,463.3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8,583.22万元、370,462.48万元、393,817.33万元和182,152.01万元,总体收入较为稳定。

2、营业毛利润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14,497.43 51.73 25,062.42 43.95 21,867.38 60.44 26,484.05 46.37

消费类电池 5,458.54 19.48 10,349.85 18.15 5,600.89 15.48 4,136.34 7.24

贸易 481.06 1.72 444.21 0.78 342.6 0.95 15.06 0.03

镍产品 5,989.91 21.37 12,367.64 21.69 10,210.50 28.22 12,500.74 21.89

锂电材料 -707.89 -2.53 304.78 0.53 -5,378.30 -14.87 11,532.92 20.19

储能产品 465.52 1.66 539.52 0.95 - - - -

其他 1,840.05 6.57 7,960.24 13.96 3,535.26 9.77 2,450.78 4.29

合计 28,024.62 100.00 57,028.66 100.00 36,178.33 100.00 57,119.8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57,119.89万元、36,178.33万元、57,028.66万元和28,024.62万元。

3、营业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26.40 22.12 17.82 18.36

消费类电池 10.07 9.47 5.44 5.93

贸易 2.85 0.87 0.53 0.02

镍产品 24.07 24.71 18.89 20.98

锂电材料 -5.55 0.63 -28.83 51.05

储能产品 4.05 5.46 - -

其他 26.11 64.62 44.01 25.64

总计 15.39 14.48 9.77 15.09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5.09%、9.77%、14.48%和15.39%,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毛利率均有所波动,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板块: 2024年以来,随着原材料价格企稳回升、产品售价相应调整,叠加公司持续技术优化与降本增效,板块毛利率逐步回升。

(2)消费类电池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逐渐提升,主要原因是该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带来规模效应、产品结构优化使高毛利产品占比提升、原材料及制造成本有效管控、运营效率持续改善等因素共同作用所致。

(3)贸易:报告期内发行人贸易板块毛利率变动较小、

(4)镍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镍产品主要波动因素与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板块较为一致,主要受镍材料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

(5)锂电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锂电材料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为2022年公司收购金丰锂业,目标建设从锂矿石到碳酸锂的“采选冶”一体化产业链,但伴随碳酸锂价格暴跌,碳酸锂价格2023年初约51万元/吨,年末跌至10万元/吨左右,跌幅约80%;此外,发行人金丰锂业一期1万吨产线2023年7月底试产,10-12月产能利用率仅44%,原有产能未充分利用,单位固定成本高,导致2023年毛利率为负;2024年开始伴随锂产品价格回升及产能利用率提升,毛利率逐渐好转。

(三)主要业务板块

1、动力电池及极片

(1)业务模式

公司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运营主体为下属子公司湖南科霸和佛山科霸。湖南科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长期致力于汽车动力电池及能量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先后获评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和工信部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动力电池及极片产品包括镍氢动力电池正负极片和镍氢动力电池,其中以动力电池正负极片为主。公司是国际领先车企HEV车载镍氢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在国内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镍氢动力电池正负极片为HEV镍氢动力电池专用正、负极片;镍氢动力电池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备用电源与航空冷链电源及镍氢混合动力汽车替换电源;新开发产品有调频用镍氢电池、储能用镍氢电池极板及电池等。

公司生产的HEV镍氢动力电池专用正、负极片为合资公司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美”)提供专线配套服务。受益于2024年国内HEV相关车型销量增加,公司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的产品产销量实现增长,并通过业务结构的优化调整,降低成本提升毛利率。公司动力电池极片与LME镍价及美元汇率关联,受镍价格下跌影响,2024年动力电池极片产品单价均同比下调。受上述等因素影响,2024年公司动力电池及极片业务实现收入11.33亿元,同比下降7.66%;毛利率为22.12%,同比提升4.30个百分点。

(2)生产模式

镍氢动力电池正负极片的生产工艺是镍氢电池制造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关键指标。镍氢电池正极活性物质主要为氢氧化镍(Ni(OH)₂),通常掺杂钴、锌等元素以提升性能;镍氢电池负极活性物质主要为储氢合金(如AB₅型稀土系合金),生产流程与正极类似,但因材料特性存在差异。作为国际领先车企镍氢电池极片的核心供应商,公司在生产中采用了高精度涂布设备和自动化辊压系统,并通过严格的在线检测(如激光测厚、称重分选)确保极片一致性。此外,其在储氢合金表面处理、粘结剂配方等方面的技术积累,进一步提升了极片的循环稳定性和大电流充放电性能。

图:镍氢电池生产工艺

根据正负极电池材料特点,公司生产相关极片产品工艺流程有所差异。

图:正极电池材料生产工艺

图:负极电池材料生产工艺

截至2025年6月末,湖南科霸在长沙市拥有正极片产线3条,负极片产线2条;佛山科霸在佛山市拥有正、负极片产线各1条。公司生产线均处于在产状态,设计产能为镍氢电池48万台套/年。

最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正负极片生产情况如下:

极片种类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正极片 生产量(万枚) 5,201.11 9,735.10

销售量(万枚) 5,013.50 9,729.23

库存量(万枚) 271.04 223.9

销售价格(元/枚) 8.04 8.06

销售收入(万元) 40,303.43 78,381.30

负极片 生产量(万米) 409.09 745.62

销售量(万米) 385.05 753.31

库存量(万米) 23.77 12.93

销售价格(元/米) 60.09 61.00

销售收入(万元) 23,136.91 45,955.15

(3)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2025年1-6月动力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22,620.34 49.54% 否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14,669.41 32.13% 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47.92 0.76% 否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62.68 0.58% 否

东莞寿广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66.28 0.36% 否

合计 38,066.63 83.37%

图表:2024年动力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41,966.35 42.08% 否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9,260.20 29.34% 否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942.75 0.95% 否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545.30 0.55% 否

东莞寿广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435.60 0.44% 否

合计 73,150.21 73.35%

图表:2023年动力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56,675.73 49.73% 否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42,521.63 37.31% 否

长沙懋源化工有限公司 611.75 0.54% 否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546.66 0.48% 否

东莞寿广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419.83 0.37% 否

合计 100,775.60 88.43%

表:2025年1-6月动力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58,259.17 93.90% 否

深圳市卓毅科技有限公司 675.17 1.09% 否

Infinitev Australia Pty Limited 427.09 0.69% 否

深圳恩浦诺科技有限公司 239.51 0.39% 否

西安柏泰电气有限公司 201.66 0.33% 否

合计 59,802.60 96.39%

表:2024年动力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4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114,966.11 89.78% 否

トヨタバッテリー 5,359.22 4.19% 否

深圳市卓毅科技有限公司 1,616.91 1.26% 否

豊通マシナリー 907.05 0.71% 否

深圳恩浦诺科技有限公司 599.36 0.47% 否

合计 123,448.65 96.40%

表:2023年动力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117,992.37 85.09% 否

プライムアースEVエナジー 6,187.90 4.46% 否

深圳市卓毅科技有限公司 1,528.99 1.10% 否

Innovative Mechatronics Group Pty Ltd 427.35 0.31% 否

YABO POWER TECHNOLOGYCO., LIMITED 312.19 0.23% 否

合计 126,448.80 91.18%

报告期内,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同为发行人动力电池业务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核心源于双方深度绑定的合资协同、供应链分工与双向业务需求,供应角色方面,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负责向发行人提供丰田体系认证的覆钴球镍、钴、芯材等电池原材料,保障产品质量与合规性;销售角色方面,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通过批量采购发行人经进一步生产加工后的电池极片,供应科力美及丰田在华整车厂等。上述业务模式符合丰田等传统日系车企对于供应链质量的把控模式。

2、消费类电池

(1)业务模式

公司消费类电池业务运营主体为公司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科力远”)和美国科力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科力远”)。其中,益阳科力远长期致力于锂离子电池包和镍氢电池的生产和研发,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新材料认证企业,先后获评“国家高技术(863)先进电池材料及电池研发中心”和“国家先进电池材料及应用高技术产业基地”核心企业。美国科力远为公司拓展北美市场于2009年设立的境外销售子公司。

公司与消费类电池领域的多家行业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民用充电宝、电动滑板车、电动两轮车、扫地机器人行业的客户已相继下达订单,公司消费类电池业务有望持续保持较快增长。

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消费类电池包括锂电池组PACK产品(以OEM、ODM为主)和镍氢电池,其中锂电池组适用于两轮车、充电宝和充电柜、智能家居、智能穿戴及工具、玩具等,应用范围广泛,主要为客户量身订制。镍氢电池适用于玩具、工具、智能家居和智能穿戴等。公司消费类锂电池组产品主要为充电柜和充电宝,两轮车的小动力电池包是增量新业务,中短期内消费类锂电池仍将占据主导地位。

公司在电池行业深耕多年,与世界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为它们提供了卓越的服务。其中部分客户已着手规划固态电池业务,公司作为其重要供应商,紧跟客户的技术发展路径,针对下游客户的开发需求,专注开展固态电池核心零部件的干法电极技术开发。面对固态电池发展趋势,公司配备完善的产品开发设备和强大的技术团队,所研发的技术和材料可以广泛应用于半固态电池、全固态电池以及液态电池。目前干法电极技术的开发显著降低了与固态电解质发生副反应的风险,大幅提高了电池的安全性和能量密度,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的短期技术要求。鉴于该技术研发周期长、商业化应用场景的实证检验复杂等因素,公司将持续优化研发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与下游客户共同推进商业化验证进程,并致力于降低生产与研发成本,以实现技术的市场转化和商业价值。

公司消费类电池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单,为客户从设计、开发、生产、最后交付。从上游供应商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通过自有生产线组装后,销售给下游客户。截至目前,益阳科力远拥有80万支/日的镍氢电池生产能力、100万支/日的锂电池Pack能力以及50,000Pcs/天的SMT组件生产能力。

公司消费类电池主要业务流程情况如下:

1)客户需求获取与订单确认

市场开拓与客户对接:销售团队通过市场调研、参加展会、线上推广等多种渠道,积极开拓市场,挖掘潜在客户。与客户建立初步联系后,深入了解客户对产品的功能、规格、数量、交期等具体需求。

报价与合同签订:基于客户需求,销售部门协同技术、生产、财务、采购等相关部门进行成本核算,制定合理的产品报价方案,并向客户提供详细的报价单。在客户接受报价后,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包括产品细节、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最终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将合同信息及时传递至公司PMC计划,由计划组织研发、生产、采购、品质等相关部门,启动生产准备流程。

2)生产计划制定与安排

订单评审与产能评估:生产部门收到销售合同后,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订单评审,全面评估订单的可行性。重点审查生产能力是否能够满足订单交付要求,包括设备产能、人员配备、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同时,结合现有生产任务和库存情况,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订单按时交付。

生产计划编制:根据订单评审结果,生产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生产计划涵盖生产进度安排、各生产环节的时间节点、所需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计划等内容。生产计划以甘特图等可视化方式呈现,便于各部门清晰了解生产任务和进度要求。

3)原材料采购与供应

采购需求确定: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门结合库存情况,确定原材料的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包括原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详细信息。采购部门依据采购需求,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供应商选择与管理: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估机制,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选择优质供应商合作。在合作过程中,持续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及时淘汰不合格供应商,优化供应商结构。

采购跟进与验收:采购部门负责跟进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与供应商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原材料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原材料到货后,由质量检验部门依据相关质量标准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合格原材料,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退换货等处理事宜,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4)产品生产与过程控制

生产准备: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设备调试、工装夹具准备、人员培训、生产场地清理等。确保生产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人员熟悉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为顺利生产奠定基础。

生产执行: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各生产环节的员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产品质量。生产车间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实时监控生产进度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质量检验与控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设立多道质量检验关卡,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严格检验,包括前端的供方审厂、资质认定;原材料入库前检测、生产过程检验、完工入库成品检测等。质量检验部门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科学的检测方法,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不合格品处理流程进行标识、隔离和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或交付给客户。

5)产品交付与售后服务

产品交付:产品生产完成并经检验合格后,仓储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发货通知,安排产品的包装、运输和交付工作。选择合适的物流合作伙伴,确保产品安全、及时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在产品交付过程中,及时与客户沟通,提供物流跟踪信息,确保客户了解产品运输状态。

售后服务:公司高度重视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售后支持。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团队,及时响应客户的售后需求,包括产品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修保养、投诉处理等。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产品的使用情况和满意度,收集客户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2)生产模式

消费类电池是为满足消费电子产品需求而设计的电池,其生产涉及多个环节和技术,生产流程包括极片制备、电芯组装、化成检测等多个工艺。

图:消费类电池生产工艺

(3)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1-6月消费类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5,599.57 10.17% 否

湖南联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4,330.53 7.86% 否

深圳天邦达科技有限公司 4,125.36 7.49% 否

益阳德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3,612.05 6.56% 否

天津力神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70.56 6.30% 否

合计 21,138.07 38.37%

图表:2024年消费类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17,889.40 15.99% 否

湖南联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12,229.58 10.93% 否

益阳德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6,130.58 5.48% 否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4,163.70 3.72% 否

安普瑞斯(无锡)有限公司 3,058.00 2.73% 否

合计 43,471.26 38.86%

图表:2023年消费类电池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供应商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14,001.96 12.73% 否

湖南联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7,075.01 6.43% 否

益阳德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6,601.23 6.00% 否

上海以仓实业有限公司 5,445.27 4.95% 否

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 4,486.30 4.08% 否

合计 37,609.77 34.18%

图表:2025年1-6月消费类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客户A 28,110.15 45.89% 否

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11,648.21 19.02% 否

客户B 5,733.46 9.36% 否

客户D 3,226.26 5.27% 否

东莞特尔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25.05 2.82% 否

合计 50,443.13 82.35%

图表:2024年消费类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客户A 57,229.55 46.32% 否

客户B 11,572.30 9.37% 否

客户D 7,942.12 6.43% 否

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5,125.02 4.15% 否

客户C 1,772.05 1.43% 否

合计 83,641.04 67.70%

图表:2023年消费类电池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客户A 38,857.29 33.40% 否

客户B 17,495.17 15.04% 否

客户C 10,202.06 8.77% 否

AdemcoInc. 2,782.13 2.39% 否

河北赛赛尔俊峰物探装备有限公司 2,271.48 1.95% 否

合计 71,608.13 61.54%

3、贸易业务

(1)业务模式

公司贸易业务品种主要为电解镍、碳酸锂、铝锭、锌锭等产品。电解镍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了提高效率降低风险,2003年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贸易团队集中公司的大宗原材料采购操作,一方面负责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对接,另一方面开展贸易业务。

表: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16,865.11 50,775.55 64,049.32 72,820.26

其中:电解镍 7,272.14 43.12 33,748.14 66.47 14,578.87 22.76 - -

碳酸锂 9,122.36 54.09 16,551.07 32.60 - - - -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锌锭、铝锭 470.61 2.79 476.34 0.94 49,470.45 77.24 72,820.26 100.00

营业成本 16,384.05 - 50,331.34 - 63,706.72 - 72,805.20 -

毛利润 481.06 - 444.21 - 342.60 - 15.06 -

公司贸易业务仓储主要为租用第三方仓库,物流为客户自提,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货到付款两种。公司贸易业务供应商和销售客户均为国内较大型企业,有利于贸易业务的稳定。

在会计结算政策方面,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包括自营和代理两种业务模式。自营模式下,公司承担存货转移过程中的主要风险,符合“主要责任人”身份,公司按总额法确认贸易收入;代理业务模式下,不符合“主要责任人”身份,公司按净额法确认代理业务收入。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在新能源领域深厚的行业资源积累,主动寻求供应链业务市场,通过实地考察分析,参与真实、优良的供应链环节,并根据所提供货物价差获得一定收益。

(2)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1-6月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采购的产品

宜丰九岭锂业有限公司 4,075.74 22.01% 否 碳酸锂

湖北南方大集实业有限公司 3,864.55 20.87% 否 电解镍

宁波维科嘉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57.54 11.65% 否 碳酸锂

上海鸿壹实业有限公司 1,077.34 5.82% 否 碳酸锂

湖南能锂能源有限公司 872.58 4.71% 否 碳酸锂

合计 12,047.75 65.07%

图表:2024年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采购的产品

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 21,540.32 37.87% 否 电解镍

建发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6,258.30 11.00% 否 碳酸锂

埃珂森(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638.51 8.16% 否 电解镍

宜丰九岭锂业有限公司 3,613.05 6.35% 否 碳酸锂

广州慧通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633.50 4.63% 否 电解镍

合计 38,683.68 68.02%

图表:2023年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采购的产品

广东粤铜实业有限公司 35,838.25 49.78% 否 铝锭、锌锭

金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13,302.09 18.48% 否 电解镍

深圳市三享科技有限公司 8,913.49 12.38% 否 铝锭

广东百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83.30 10.53% 否 铝锭、锌锭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 2,643.27 3.67% 否 电解镍

合计 68,280.40 94.85%

图表:2025年1-6月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销售的产品

上海瑞蚨鸿业科技有限公司 2,078.78 10.91% 否 碳酸锂

江西海妙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5.36 10.52% 否 碳酸锂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69.58 9.29% 否 碳酸锂

湖南云链贸易有限公司 1,498.98 7.87% 否 碳酸锂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81.5 7.25% 否 碳酸锂

合计 8,734.19 45.83%

图表:2024年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销售的产品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655.30 9.86% 否 碳酸锂

上海瑞蚨鸿业科技有限公司 4,727.11 8.24% 否 碳酸锂

上海生泉金属材料有 5,333.83 9.30% 否 电解镍

限公司

润成福(上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989.55 8.70% 否 碳酸锂

上海睿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445.34 6.00% 否 镍块

合计 24,151.12 42.09%

图表:2023年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销售的产品

深圳市筑诚实业有限公司 55,643.69 76.88% 否 铝锭、锌锭

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13,293.42 18.37% 否 电解镍

上海正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96.13 1.24% 否 电解镍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582.45 0.80% 否 电解镍

上海大谦钴业有限公司 571.37 0.79% 否 电解镍

合计 70,987.07 98.08%

4、镍产品

(1)业务情况:镍材料

公司的镍产品业务以镍氢业务为基石,主要包括泡沫镍、钢带等。其中,泡沫镍及特种泡沫金属(如泡沫铜、泡沫铁、泡沫合金等)产品应用市场广泛,除了应用于镍氢电池领域外,还可用于电磁屏蔽材料市场、海外电信基站备用电源市场、制氢电解槽中的电催化剂以及新型长时特种储能市场等。

以冲孔镀镍钢带为例,它是通过精密冷轧白板钢带表面冲孔与电化学镀镍工艺结合打造出的高性能、低成本电池集流核心材料。该产品以冷轧钢带为基材,先经定制化模具冲压形成精准孔阵结构,再通过电化学镀镍工艺实现表面均匀覆层,兼具高导电性、耐腐蚀性及机械强度,广泛应用于MH-Ni电池、工具用镍镉电池、军工烧结式电池及轨道交通蓄电池极板制造领域,已形成从0.05mm至0.3mm全厚度覆盖的标准化体系。

(2)业务情况:镍氢电池材料

公司镍氢电池材料主要销售主体为常德力元,常德力元是全球最大的泡沫镍制造商,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行业内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除为国内HEV镍氢动力电池产业链配套外,其在消费类镍电市场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2024年,消费类泡沫镍实现销量292.68万㎡,同比增长11.25%,市场占有率保持领先地位;钢带实现销量469.44吨,同比增长2.90%;特种泡沫金属实现了在军工、航天发动机等领域的应用,实现销量12.94万㎡,同比增长15.12%;电磁屏蔽材料成功进入莱尔德、飞荣达等生产商的供应链体系,通过公司下游客户最终应用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上,公司电磁屏蔽材料领域的研发和供应能力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得到了国际一流企业的认可。

此外,常德力元泡沫镍拓展了在镍锌电池、镍-氢气电池、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市场的应用,获得了相关客户的量产订单,后续将进行产能扩张,以满足新兴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①在用电侧储能领域获得市场认可,通过为一家储能企业的出口用镍锌电池提供基础材料,在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系统及储能电池市场实现规模应用,2024年泡沫镍供应量23.89万㎡。因镍锌电池的安全特性、电压特性及能量密度特性,其应用领域有更大的扩展空间;②在现有设备、产线及钢带镀镍技术基础上予以延伸,开发出一款镀锡铜带产品,该产品兼具良好的导电性、焊接性以及耐腐蚀性能,现阶段主要应用于镍锌电池负极集流体,镀锡铜带可以降低电池析气率,提高稳定性,已经成为首选的负极骨架材料,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已完成3家国际客户和1家国内客户的送样,各项性能指标均获得客户认可,同时完成相关设备的导入,具备批量生产能力;③与一家境外储能企业进行镍-氢气电池项目的深度合作,该客户致力于将镍-氢气电池技术产业化,用于太阳能,风能,电网储能。根据其未来生产布局,对泡沫镍和镀镍钢带的需求巨大。基于常德力元现有设备生产能力,在保障民生泡沫镍、HEV泡沫镍、钢带订单交付的基础上,通过部分设备改造和设备投入可快速扩充产能,满足该客户发展的需求。

常德力元深耕泡沫金属材料设计、制造、推广应用20余年,在三维泡沫金属材料方面储备了多项核心技术,积累了丰富的应用经验,成功研发的三维多孔泡沫铜锰合金被应用于SOFC电堆(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的导电连接片,其特定的物相较传统的钙钛矿化合物导电连接片具有更小的热胀系数和更稳定的导电性能。常德力元此项研发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与产品垄断,实现了SOFC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进程,目前已顺利通过国内标志性客户的装堆测试,效果良好。

(3)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1-6月镍产品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 6,499.50 30.45% 否

湖北南方大集实业有限公司 4,393.33 20.58% 否

常德重塑澎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277.18 5.98% 否

东莞市鸿加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98.29 4.21% 否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490.58 2.30% 否

合计 13,558.88 63.52%

图表:2024年镍产品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金川集团镍钴股份有限公司 11,608.86 27.26% 否

常德重塑澎湃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520.70 12.96% 否

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 2,209.73 5.19% 否

浙江华链贸易有限公司 2,033.60 4.78% 否

东莞市鸿加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776.84 4.17% 否

合计 23,149.73 54.36%

图表:2023年镍产品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镍冶炼厂 27,480.58 55.49% 否

金川集团贸易有限公司 1,832.91 3.70% 否

东莞市鸿加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77.44 2.98% 否

永鑫精密材料(无锡)有限公司 653.38 1.32% 否

上海睿福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508.18 1.03% 否

合计 31,952.48 64.52%

图表:2025年1-6月镍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13,447.57 47.83% 否

法国SAFT 2,305.68 8.20% 否

FDK株式会社 1,658.86 5.90% 否

能杰电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334.4 4.75% 否

东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 660.44 2.35% 否

合计 19,406.95 69.02%

图表:2024年镍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26,028.78 46.02% 否

法国SAFT 3,319.38 5.87% 否

FDK株式会社 3,156.86 5.58% 否

能杰电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817.26 3.21% 否

东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 1,561.11 2.76% 否

合计 35,883.39 63.45%

图表:2023年镍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28,446.79 46.59% 否

SAFT 5,281.96 8.65% 否

FDKCORPORATION 3,556.39 5.82% 否

能杰电源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1,900.06 3.11% 否

东莞超霸电池有限公司 1,512.51 2.48% 否

合计 40,697.71 66.65%

5、锂电材料

(1)业务情况:锂电池材料

公司锂电池材料板块主要由子公司金丰锂业进行运营,公司依托自有矿山,形成从锂矿石到碳酸锂的“采选冶”一体化产业链,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更大的利润空间。根据已有的详勘报告和预测,子公司下属四座地下含锂瓷土矿(同安、鹅颈、第一、党田矿)矿石资源储量或不低于1200万吨,结合地下矿锂元素含量高的特点,预计四座锂矿总储量折合碳酸锂当量约40万吨。同安瓷矿在2023年7月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实现稳定出矿,并于2024年12月取得新采矿许可证,可采选生产规模扩大至40万吨/年,对应每年能够生产至少1万吨碳酸锂;党田瓷矿探矿扩产项目顺利完工;第一瓷矿、鹅颈瓷矿野外储量核实工作已完成。随着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二十三冶”)成为公司矿山开发的合作方,开采效率也将显著提升。公司将与五矿二十三冶共同提升矿山建设的自动化水平,建设绿色矿山,进一步提高矿石产量和安全水平,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环境影响。在开采方面,将通过运输巷道的升级改造,提高运输矿石条件,提升生产效率。持续提升出矿效率,实现早出矿、多出矿。

子公司金丰锂业碳酸锂的规划产能为3万吨/年,采取边生产边扩充产能的模式,2023年7月实现一期1万吨碳酸锂产线拉通投产,并于2023年12月实现全面达产,同时一期工程建设已覆盖二期工程厂房、设备基础、公辅设施等,为后续快速建成提供了有力保障。2024年内,宜春地区矿山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停产整顿,导致碳酸锂生产的自有矿供给率未达预期,目前矿山已恢复稳定出矿,碳酸锂生产原材料中自有矿的占比将逐步上升,制造成本逐步下降。并且公司正对提锂技术进行革新,计划将该技术在二期项目进行应用,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将综合考虑技术开发进度及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加快推动产能拓展计划。受益于科力远在与国际一流企业合作过程中打磨的精益管理与智能制造能力,金丰锂业的生产管理日趋精益化,工艺流程不断完善,生产设备的稳定性和自动化水平持续提高,产品品质也得到了有力保障,均达到电池级碳酸锂水平,合格率100%,符合广期所交割标准,形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已在多家头部电池企业的产品上实现应用。金丰锂业2024年在锂电材料板块实现销售收入4.81亿元,同比增长158.03%。

(2)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图表:2025年1-6月锂电材料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宜春市杰达矿业有限公司 3,611.37 23.76% 否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64.66 4.37% 否

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630.24 4.15% 否

江西勇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597.08 3.93% 否

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483.44 3.18% 否

合计 5,986.79 39.39%

图表:2024年锂电材料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上高县荣磊矿业有限公司 6,704.50 12.41% 否

建发物流(青岛)有限公司 6,275.41 11.61% 否

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4,070.06 7.53% 否

上高县飞新矿业有限公司 2,400.60 4.44% 否

河北铸合集团兴隆县矿业有限公司 1,516.00 2.81% 否

合计 20,966.57 38.80%

图表:2023年锂电材料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 13,587.57 50.04% 否

宜丰县宜安矿业有限公司 3,073.08 11.32% 否

株洲春华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82.22 6.19% 否

江西省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793.45 2.92% 否

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13.13 1.15% 否

合计 19,449.45 71.62%

图表:2025年1-6月锂电材料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基嘉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326.46 23.10% 否

上海佰特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740.44 19.03% 否

厦门建发化工有限公司 1,729.63 12.01% 否

浙江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1,775.06 12.33% 否

浙江爱普恒和贸易有限公司 1,106.54 7.68% 否

合计 10,678.13 74.15%

图表:2024年锂电材料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上海佰特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7,846.37 14.43% 否

中基嘉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797.31 14.34% 否

厦门国贸集团(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655.30 10.40% 否

凯盛物产有限公司 5,945.88 10.93% 否

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670.34 10.43% 否

合计 32,915.20 60.52%

图表:2023年锂电材料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前五大客户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唐山亨旺商贸有限公司 2,654.10 12.59% 否

宜春市永煌锂业有限公司 2,310.32 10.96% 否

定南晟源矿业有限公司 1,460.79 6.93% 否

长园科技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401.40 6.65% 否

新乡市弘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389.00 6.59% 否

合计 9,215.61 43.72%

6、储能板块

2024年1月,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就共同投资设立储能产业基金签订了合伙协议,基金目标总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初期规模4.02亿元,截止2025年7月已扩容为14.02亿元,该基金为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成员企业的储能业务拓展、订单获取提供资金等资源支持。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4年3月完成工商注册登记,8月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公司通过基金参与投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建设,加快布局新型储能业务,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为拉通储能产业链、实现储能产业闭环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储能产业基金投资建设了河北井陉200MW/400MWh独立储能电站及河北望都100MW/200MWh独立储能电站。其中井陉独立电站项目为河北省重点项目,从开工到建成并网仅用时87日,项目总占地面积29931.06平方米,采用国际领先的磷酸铁锂电池储能技术,构建200MW/400MWh储能系统,承担电网的调峰、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维护电网稳定运行,树立了开发区项目建设的新标杆,实现了速度与质量的双重飞跃,也成为了开发、投资、产融合作、项目施工与运营管理的样板工程,2024年12月成功并网运行,2025年2月进入正式运营阶段;望都独立电站项目也已于2025年3月成功并网运行。2025年,科力远总计4.2GWh规模独立电站项目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建设,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谷山梁1.2GWh独立储能电站、河北博野1期0.2GWh独立储能电站、山东诸城0.2GWh独立储能电站、山东罗庄0.2GWh独立储能电站、河北馆陶0.4GWh独立储能电站等项目。

独立储能电站的顺利建设,验证了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模式的生态价值,通过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紧密协作,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构建了产业链充分协同的交付平台、产融深度融合的资金平台、应用场景打通的大市场平台和关键技术联合研发平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在产融结合、项目开发、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多个关键环节实现了无缝对接,确保了独立储能电站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同时,电站也通过终端拉动,为联合体成员创造新机遇,打开新场景,为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目前,科力远正携手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成员伙伴,积极拓展河北、山东、广东、江苏、浙江、内蒙等省份储能项目的投建运业务,以独立储能电站为起点,推动更多应用场景,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储能行业布局中的影响力,并对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助力。

图表:2025年1-6月储能产品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海巢(巨鹿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332.00 98.88% 否

华洲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127.75 1.02% 否

合计 12,459.75 99.90%

图表:2024年储能产品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采购金额 在采购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海巢(巨鹿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800.00 83.34% 否

江西华立源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3.65 0.41% 否

烟台开发区德联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20.40 0.19% 否

山东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9.95 0.19% 否

深圳市赛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50 0.07% 否

合计 8,891.50 84.20%

图表:2025年1-6月储能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江苏果下科技有限公司 12,788.00 98.39% 否

遵义三叠纪功骄新能源有限公司 143.05 1.10% 否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4.64 0.11% 是

湖南湘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69 0.08% 否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7.73 0.06% 否

合计 12,964.11 99.74%

图表:2024年储能产品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销售金额 在销售总额中的占比 是否关联方

江苏果下科技有限公司 9,200.00 82.37% 否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778.00 15.92% 否

长沙科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4.83 0.31% 是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9.28 0.26% 是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9.17 0.17% 是

合计 11,061.28 99.03%

(四)环境保护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保护原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1,513.83万元、23,045.78万元、40,984.54万元和37,804.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2.63%、4.59%和3.92%,发行人在建工程由在建工程和在建物料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7,938.75万元,增幅为77.84%,主要系发行人益阳新能源新工厂建设和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3,179.56万元,降幅为7.76%,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在建工程 36,285.42 39,464.98 21,490.93 8,585.36

工程物资 1,519.55 1,519.55 1,554.85 2,928.48

合计 37,804.97 40,984.54 23,045.78 11,513.83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7,804.97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如下所示:

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已投资规模 总投资规模 计划建设周期

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 7,961.85 20,707.00 2022-2027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 10,201.31 17,640.00 2022-2025

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41,774.59 74,798.10 2022-2025

益阳新能源新工厂建设 24,215.66 36,000.00 2021-2025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协兴配料系统) 1,022.77 1,100.00 2024-2025

1万吨碳酸锂工厂 1,017.18 50,000.00 2023-2027

大储能生态联合体2GWh储能集成系统产线 974.04 1,895.00 2025-2025

合计 87,167.40 202,140.10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拟建工程。

十、未来发展规划

服务节能减排事业、助力“双碳”国家战略,是科力远人共同的使命。基于国家碳中和整体战略规划,结合新能源电池及材料、新型储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空间与市场需求,公司聚焦电池及材料主业,全面贯彻大储能战略方针。发行人未来三至五年内主要业务规划如下:

(一)电池材料板块:巩固优势,拓展新品,强化锂电上游布局

1.镍电材料业务:HEV镍氢动力电池关键材料订单量稳定在40万台套/年,同时,凭借在镍电领域深厚的资源积淀与技术底蕴,积极培育第二曲线业务,扩大轨道交通、航空冷链、混储等细分市场,特种泡沫金属、电磁屏蔽材料、镍锌电池以及铜带等产品销量将逐年攀升。

2.锂电材料业务:依托自有矿山,构建涵盖采矿、选矿、碳酸锂加工的一体化产业链。随着矿山扩建与产线效率提升,碳酸锂未来3年预计产销量为8000吨、15000吨、20000吨。公司将紧密跟踪市场动态与自有矿供应情况,灵活调整生产计划,以控制成本,提升竞争力。

(二)电池板块:消费电池稳健增长,换电业务快速放量

1.消费电池业务:凭借在共享充电等细分赛道的突破与优质客户资源,2025年订单量可达3000万组以上,2025至2027年业务将保持年均10%的快速增长。

2.换电业务:重点布局国内外电动两轮车换电市场,预计2025年交付4.3万组以上,2026-2027年交付量将快速提升至10万组和20万组以上。

(三)储能板块:聚焦大储,投建运一体化,实现规模跨越

储能业务作为公司重要战略方向,通过储能产业基金,重点布局电网侧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以独立储能电站为起点,积极拓展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用户侧等多元化应用场景。2025年计划交付4GWh储能系统,公司已储备超过30个各类型储能应用场景项目,通过产业基金投资的储能项目交付规模预计在2026年达到10GWh,2027年达到20GWh。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概况

1、电池行业

(1)动力电池:行业技术革新,固态电池进入关键期

动力电池行业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支撑领域,正处于技术迭代与市场扩张的双重驱动阶段。

市场增长方面,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升,2024年中国乘用车渗透率接近50%,欧洲与美国市场受政策调整影响短期波动,但长期增长确定性高。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将达993-1053GWh,同比增长14-20%,2030年需求将突破3500GWh,其中磷酸铁锂电池占比预计达45%。中国市场仍为核心增长极,2025年国内新能源车销量有望达1533-1624万辆,同比增长18%-25%。除传统汽车领域外,低空经济(如亿航智能eVTOL与国轩高科合作)、电动船舶、工程机械、机器人等场景成为新增长点。例如,宁德时代预计这些领域单一场景需求可达100GWh级别,叠加储能市场(2030年需求1200GWh),将推动锂电池整体增长率维持在20%以上。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2025年6月动力电池月度信息。6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合计产量为129.2GWh,环比增长4.6%,同比增长51.4%。1-6月,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697.3GWh,累计同比增长60.4%。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776GWh,同比增长68%。其中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265GWh,同比增长128%。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最新数据,2025年1-6月,中国储能电池累计出口量达45.6GWh,同比猛增174.6%,占全国电池总出口量的35.9%,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超17个百分点。近年来,在风电、光伏装机量持续增长与5G基站建设加快的背景下,全球储能锂电池应用需求快速增长,不断拉动储能锂电池行业发展。根据智研咨询的数据,2024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达到369.8GWh,同比增长64.9%;根据市场预测,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有望达430.7GWh。

技术突破方面,固态电池被视为下一代技术制高点,预计2025年进入关键验证阶段,2027年半固态电池将率先装车测试,2030年全固态电池实现商业化。宁德时代、比亚迪等企业已建成中试线,容百科技、当升科技等材料厂商受益于技术升级。全固态电池能量密度有望突破400Wh/kg,解决现有锂电池安全性与能量密度瓶颈。钠离子电池凭借低成本、高安全性优势,2025年将在储能、商用车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宁德时代“钠新”电池能量密度达175Wh/kg,中科海钠商用车解决方案支持20分钟快充,循环寿命超8000次。预计2030年钠电池市场规模将达千亿级,部分替代寒冷地区锂电池。800V高压平台车型价格下探至20万元以下,推动快充电池渗透率快速提升。负极材料改进(如硅基负极)与导电剂升级(如LiFSI)成为关键,宁德时代、信德新材等企业主导技术路径。AI技术赋能电池研发,如清华团队开发的热失控预测模型,可提升设计效率与安全性。

竞争格局方面,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全球份额达67.1%,宁德时代以37.9%的装机量稳居榜首,比亚迪、中创新航紧随其后。宁德时代在海外市场(如西班牙50GWh工厂)的布局,进一步巩固其全球竞争力。韩国厂商(LG新能源、SKOn)份额下滑至16.4%,主要受欧美需求波动与中国企业挤压影响。头部企业通过技术定制化(如宁德时代“麒麟电池”)与海外本地化生产(如国轩高科美国工厂)构建壁垒。二线厂商则聚焦细分市场,如蜂巢能源凭借短刀电池在欧洲市场实现107.7%的装机量增长。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2025年供需改善后,具备成本控制与技术储备的企业将主导市场。

(2)储能电池:新型储能技术“百花齐放”,锂离子电池继续增长

前瞻研究院认为,在中国新能源发电规模大幅增长的推动下,中国储能装机规模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电力制度商业化、商业模式的成熟化,储能锂电池装机量将保持加速增长,进入商业化加速期,大容量、大型化、易回收和数字化将成为储能电池主要的发展方向。从技术发展看,储能技术路线从锂离子电池一枝独秀发展为多元共生,压缩空气储能、液流电池、固态/半固态电池、钠离子储能等技术不断发展,但中短期仍以锂离子电池占主导。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5年全球储能电池出货量有望达451.5GWh。同时,欧洲和其他新兴市场爆发,其储能电池出货量占比将显著提升。预计到2030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将超过1400GWh,欧洲储能电池出货量达211GWh。

图:2025-2030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预测(单位:GWh)

(3)消费类电池:AI提升出货量

随着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普及和更新换代,以及新兴应用领域如无人机、电动汽车等的快速发展,消费型锂电池的需求量将持续增长,围绕磷酸铁锂和三元电池进行的改良仍在持续进行,以提升续航里程、安全性和充电速度。同时,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技术的研发也在加速推进,为消费型锂电池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特别是,AI的发展将显著带动全球智能机的出货量增长,消费类电子产品电池有望量价齐升。根据研究机构EV Tank、伊维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电池产业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30年将达到5,127.3GWh。

2、锂电材料行业

锂电材料的应用领域正在从消费电子、电动汽车等传统应用领域加速拓展至储能系统、航空航天等新兴领域,未来随着下游应用市场加速发展,各领域逐渐增长的需求都将成为拉动锂电材料市场规模扩容的主要动力。

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2024年5月工信部发布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明确要求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鼓励企业创建绿色工厂、自建或参与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未来,随着这些政策效能加速释放,将不断推动我国锂电材料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市场方面,锂电行业在经历了产能扩张高峰后,2025年各环节供需关系有望改善。产业链各环节资本开支增速放缓,考虑到产能建设周期通常1-2年,预计2025年起产业链新增供给释放有望放缓,各环节供需关系有望迎来边际改善。

据GGII数据显示,2025上半年我国正极材料出货量210万吨,同比增长53%。其中磷酸铁锂材料出货161万吨,同比增长68%,占正极材料总出货量比例77%;三元材料出货35万吨,同比增长15%;钴酸锂与锰酸锂材料出货分别为5.9万吨、7.4万吨,同比增长分别为28%、25%。储能电池及动力磷酸铁锂电池的高增长是带动磷酸铁锂材料出货增长的核心。

今年上半年,磷酸铁锂电池在国内动力电池总装车量中占比已达81.4%。这一技术优势成为中国企业撬动全球市场的杠杆。截至目前,磷酸铁锂电池的主要生产商仍集中在中国。

其他材料方面,上半年,中国隔膜材料出货量136亿平,同比增长49%;电解液出货87万吨,同比增长45%;负极材料出货量129万吨,同比增长37%。

行业研报显示,考虑有效产能,无论是电池企业还是材料企业,下半年各头部企业的产能率将均维持在高位。价格方面,在行业维持高排产及高产能利用率的情况下,锂盐、正极材料、负极、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等材料价格将迎来上涨。

3、储能行业

2025年上半年,储能市场延续高增长态势,市场需求表现火热下,行业投资扩产依然积极。据CESA储能应用分会产业数据库不完全统计,2025年上半年,国内新型储能新增装机达21.9GW/55.2GWh,同比增长69.4%(功率)/76.6%(容量)。

据测算,要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我国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将达到50亿千瓦以上,约是目前装机总量的5倍,储能需求也将在“刚需”拉动下跨越式增长。在储能技术路线方面,磷酸铁锂电池储能依旧为主流技术路线,新增装机20.58GW/48.52GWh(含混合储能项目中磷酸铁锂电池储能部分),规模占比94.21%(功率)/87.95%(容量),液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新兴技术也加速落地。

根据CNESA 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5年6月份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45项,其中国家层面发布5项。从重要程度来看,非常重要类38项,其中,广东、内蒙古发布数量居多,从政策类别来看,电力市场、电价政策、需求响应、发展规划类居多。

2024年全国各类型发电机组累计发电量首次突破10万亿千瓦时,火电占比高达63.19%,风光总发电量合计占比仅18.2%。距离双碳目标下的新能源需求,仍有巨大差距。《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明确要求,通过储能技术优化,支撑年均新增2亿千瓦新能源的消纳,确保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形成,建立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并明确要求,“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新能源项目核准、并网、上网等的前置条件”,意味着新能源强制配储政策逐步退出历史舞台。新能源强制配储要求的取消或将有助于推动独立储能商业模式的成熟和完善,并对产业链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本控制和场景匹配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双碳”目标持续推进以及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持续推动,2025年,我国储能市场有望保持阔步发展的态势。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预计2025年我国新型储能装机将继续快速增长,累计装机将超过100GW。独立储能方面,2024年的新增并网项目中,独立储能项目的总规模达到了54%,首次过半;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增独立储能将占新增新型储能规模的85%,累计独立储能装机规模将占到累计新型储能总规模的65%。

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5年上半年中国汽车工业数据。数据显示,2025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新能源汽车出口106万辆,同比增长75.2%。展望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预计将达到1600万辆,新能源新车销量占比有望超过50%。

合资车方面,2025年上半年丰田在华销量突破837,739台,实现正增长,截至2025年7月中旬,丰田在华累计销量突破2500万台。分析认为,电动化破局是逆势增长的重要原因。以广汽丰田为例,上半年其电动化车型销量18.52万辆,占总销量比重已达到了49%。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技术创新将持续推进,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产业整合与合作将加强。

得益于政府政策支持、技术革新以及消费者对环保和经济性的需求增加,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预计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销量有望达到1650万辆,内需有望达到1500万辆,渗透率预计超过55%。

《节能与新能源路线图2.0》指出2025年混合动力汽车(PHEV、HEV、增程式)销量要占传统能源乘用车的50%以上,2030年占75%以上,2035年占100%,随着技术的持续进步和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以及中国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提高,混合动力汽车替代传统能源车的空间持续释放,预计2025年至2030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市场规模仍呈现逐步增长趋势,至2030年我国混合动力汽车市场规模或将超4万亿元。

5、镍材料行业

2025年是国内精炼镍企业爬产的关键年,伴随中资企业海外建厂且投产后,中间品回流提速,国内精炼镍企业蓬勃发展。目前国内涉及精炼镍产能的企业超过20家,平均月产量超过3万吨,强大的原料的供应体系为国内精炼镍企业爬产提供了保障。数据显示,2025年1-5月国内精炼镍产量高达17.3万吨,同比去年同期增加5.45万吨,增幅高达17.99%。

根据紫金天风期货研究所整理数据,截至2025年5月,全国镍生铁累计产量13.09万金属吨,累计同比减少3.79%。国内方面,高成本镍铁产线基本完成出清,目前仍开工企业多为配套下游钢厂一体化自用。精炼镍需求较为分散,从库存和现货市场来看,2025年上半年需求有额外支撑,国内持续去库,LME停止累库,25上半年仅累库3.2万吨。

上半年国内一级镍表观消费量表现亮眼,港口库存未现显著累库。从上半年表需表现为去库;一方面系精炼镍出口增长所致,另一方面二季度下游不锈钢贡献部分增量。

由于高镍和超高镍材料更能发挥高能量密度的性能优势,因此,半固态和全固态电池在正负极材料路径选择上较为一致,正极偏向于高镍和富锰锂基材料,负极采用硅基材料和锂金属。高工锂电则认为,2025年镀镍钢带在固态电池中已从“辅助材料”升级为“核心组件”,其高强基体与功能性镀层的结合,解决了固态电池界面阻抗、机械封装等关键技术瓶颈,预计全球市场规模将达120亿美元。

(二)发行人所在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坚持深耕节能减排事业,长期致力于先进电池及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是集上游矿资源、电池材料、先进电池及管理系统、储能系统、电池回收等产品和服务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先进能源材料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粤港澳大湾区电化学储能产业联盟发起单位,具有较高行业地位。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聚焦储能,打造关键技术攻坚能力

科力远聚焦先进储能材料和关键储能技术,依托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轻工业电池及储能材料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联合中南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围绕储能调频、绿色提锂、固态与半固态电池、数字化安全诊断、电池回收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展开联合攻关,为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提供支撑。公司创新“镍氢+锂电”的混合储能技术,以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特性的储能器件混合搭配,通过优势互补组成优化的储能系统,有效满足储能调频调峰等多元化场景需求;干法电极的开发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功,并与中科院物理研究所孵化的中固时代开展技术合作,将干法电极技术与其结构创新和系统创新技术结合,加快干法电极技术在固态和半固态电池领域的应用。报告期内拥有有效专利696件,包括发明专利321件,实用新型专利313件,外观设计专利62件;其中,国内专利657件,国外专利39件。

(2)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赋能,锤炼先进储能系统生产与交付能力

公司以持续满足客户严苛品质需求、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为导向,大力推动信息化、数字化质量管理工具与运用模式的研发,保障生产过程的精益协同和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持续推动基于品质向上的数据化、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改善。通过广泛运用可视化、数据化和通讯功能,摆脱设备运行、品质控制对人员技能与经验依赖所导致的主观偏差,具备了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的制造能力,显著改善产品品质、提升产品一致性,并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与质量管理成本。智能制造能力获充分认可,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项目”。目前,公司正基于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能力,打造一流的先进储能系统精益制造、交付和服务能力。

(3)借势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形成整体解决方案,推动混合储能和固态、半固态电池示范应用

储能产业面临高速增长与严重内卷的“冰火两重天”局面。同时,随着“136号文”发布,强制配储取消,产业逻辑从价格导向向价值导向转变,低水平产能加速出清,唯有具有综合服务能力与场景创新能力的企业才有望在市场竞争中胜出。产业逻辑的变化,促使储能从“唯产品”的旧周期加快迈向“产品向场景打通、行业向生态升维”的新周期。对此,单一个体、单一环节、单一模式无法有效应对上述系统性变化,必须以全局视野统筹谋划,重塑产业生态。

2024年,公司牵头成立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公司通过发挥大储能生态创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长板优势,搭建四大平台(基于产品供应链的大联盟平台、基于产融深度结合的大资金平台、基于大项目大场景拉动的大市场平台、基于技术创新突破的大研发平台),夯实六个一流能力(市场开发能力、产品和服务能力、精益制造能力、商业模式打造能力、产融深度结合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打通“产品-场景-运维”全链条通道,实现了产品向场景打通,形成了整体解决方案,可高效快速地满足市场综合需求,为公司储能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关键支撑。

依托大储能创新联合体在独立储能电站、智能微网、零碳园区等场景端的需求拉动能力和工程化能力,围绕混合储能、固态和半固态电池技术,定制高匹配度的落地及成果转化场景,助力技术研发与验证,解决市场化应用课题。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一)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发行人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在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④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3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发行人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发行人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影响金额 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备注

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163,981.15 6,529,482.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677,335.36 6,520,729.31

盈余公积 875.32 875.32

未分配利润 467,462.05 7,877.86

少数股东权益 18,308.42

2022年度利润表项目

少数股东损益 46,842.34

所得税费用 -507,250.25 -8,753.18

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2,073.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2,678.15

未分配利润 7,929.47

少数股东权益 -28,533.92

①发行人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4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发行人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②发行人自2024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1年1月1日之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③发行人自2024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发行人计提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原计入“销售费用”,根据解释18号第二条“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将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列报于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5年1-6月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1-6月,发行人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3)第305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631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表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5)第808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1-6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如无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和2025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发行人提供的数据。有关财务会计数据分析非经特别说明,均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四)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发行人2022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发行人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4家,详细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2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收购

2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收购

3 宜春力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4 临武县金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2、发行人2023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发行人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2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家,详细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湖南科理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 股权转让

2 上海科立远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 注销

3 深圳市科力创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4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3、发行人2024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发行人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6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家,详细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4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佛山金川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 注销

2 益阳知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 宜春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为益阳知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同时转出益阳知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60%股权,不再对益阳知元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控制

3 数智觉醒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合并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4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同控企业合并

5 广东科力远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6 碳循智汇(深圳)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7 力元新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8 深圳丰泽混合储能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4、发行人2025年1-6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6月,发行人新增合并范围子公司7家,详细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1-6月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名称 变化情况 变化原因

1 湖北扬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2 深圳市储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3 内蒙古科瑞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4 河北科力远混合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1元从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广西科力远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河北科力远混合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5 广东科力远智储投资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6 保定科瑞一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7 保定科瑞二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新增合并 新设成立控股公司

(五)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发行人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3)第305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63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808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报告期初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785.34 164,800.68 152,841.49 115,321.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20.48 -

衍生金融资产 5.42 4.84 7.39 -

应收票据 368.25 516.30 250.07 -

应收账款 51,867.42 50,187.94 37,949.73 43,405.53

应收款项融资 866.05 239.25 791.67 4,349.35

预付款项 10,658.38 6,223.55 13,074.17 12,077.97

其他应收款 8,412.99 8,135.35 13,423.13 13,694.92

存货 34,189.02 25,862.86 34,305.93 39,374.41

合同资产 8,444.03 5,974.7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9,278.10 8,278.93 12,037.03 7,964.27

流动资产合计 347,875.01 270,224.43 265,101.08 236,188.0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1,219.20

长期股权投资 175,107.55 178,883.64 178,240.15 184,035.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50.00 2,050.00 2,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22,964.39 225,715.83 236,535.34 215,375.06

在建工程 37,804.97 40,984.54 23,045.78 11,513.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5,371.20 5,267.70 6,494.86 6,645.33

无形资产 100,941.86 102,116.47 102,145.87 104,670.84

开发支出 7,092.30 6,763.32 6,553.52 4,539.24

商誉 15,958.01 15,968.22 15,901.16 16,830.68

长期待摊费用 3,614.03 3,093.78 1,542.12 1,40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68.57 13,662.64 10,501.97 4,933.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159.42 28,316.59 31,517.35 11,65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6,132.30 622,822.74 614,478.12 562,815.32

资产总计 964,007.31 893,047.17 879,579.19 799,003.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3,068.66 171,872.29 161,218.19 117,161.2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64 - -

衍生金融负债 26.22 18.46 223.64 -

应付票据 101,967.50 74,964.09 77,400.00 82,298.00

应付账款 67,278.09 48,549.89 47,640.65 36,602.52

预收款项 78.42 128.85 98.63 112.06

合同负债 5,533.99 1,919.44 2,016.65 1,090.01

应付职工薪酬 1,852.58 3,217.30 2,211.64 1,904.45

应交税费 4,203.66 5,512.92 4,086.58 11,909.96

其他应付款 25,946.31 25,556.71 19,278.53 14,914.99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370.76 86,341.29 60,265.21 30,764.24

其他流动负债 715.80 254.00 455.25 128.25

流动负债合计 505,041.99 418,341.87 374,894.97 296,885.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771.80 71,997.14 102,218.78 67,135.07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3,394.63 3,167.84 3,788.96 5,329.48

长期应付款 74,009.72 58,676.89 59,096.01 67,543.2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2,343.73 1,677.23 9.74 -

递延收益 4,837.24 5,702.86 7,434.11 10,657.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47.75 15,658.95 15,919.47 16,697.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0,904.87 156,880.92 188,467.08 167,362.66

负债合计 665,946.86 575,222.78 563,362.04 464,248.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6,554.09 166,554.09 166,554.09 165,615.84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141,845.70 140,042.31 140,605.68 140,294.37

其他综合收益 -8,055.10 -9,344.97 -8,113.09 -7,239.59

专项储备 85.61 73.04 11.58 -

盈余公积 4,979.92 4,979.92 4,343.33 3,821.77

未分配利润 -22,417.47 -27,539.34 -32,218.64 -24,79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2,992.75 274,765.06 271,182.95 277,700.96

少数股东权益 15,067.70 43,059.33 45,034.20 57,053.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98,060.45 317,824.39 316,217.15 334,754.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计 964,007.31 893,047.17 879,579.19 799,003.34

2、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2,152.01 393,817.33 370,462.48 378,583.22

其中:营业收入 182,152.01 393,817.33 370,462.48 378,583.22

二、营业总成本 184,497.13 394,145.23 386,702.71 370,271.73

其中:营业成本 154,127.40 336,788.67 334,284.15 321,463.33

税金及附加 1,713.79 3,322.00 2,915.60 2,581.83

销售费用 2,657.66 3,596.10 3,411.94 3,004.32

管理费用 14,024.48 30,369.76 25,812.13 28,699.27

研发费用 2,735.20 5,263.21 4,740.39 4,784.36

财务费用 9,238.60 14,805.48 15,538.51 9,738.62

加:其他收益 1,412.18 5,383.46 4,517.10 3,807.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71.40 2,505.83 2,158.14 10,586.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02.63 3,601.47 3,603.57 12,663.8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54 -351.92 117.22 316.3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4.94 -1,859.30 -333.66 -702.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41.15 -700.15 -7,085.85 57.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1.34 180.75 -25.16 3,270.3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79.46 4,830.76 -16,892.46 25,646.76

加:营业外收入 13.99 505.36 335.42 364.25

减:营业外支出 13.84 410.23 799.33 792.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79.61 4,925.89 -17,356.37 25,218.81

减:所得税费用 309.93 245.42 -3,496.79 5,173.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9.67 4,680.47 -13,859.58 20,045.2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9.67 4,680.47 -13,859.58 20,045.2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21.87 7,814.20 -6,851.53 17,910.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852.20 -3,133.73 -7,008.05 2,134.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91.87 -1,228.77 -862.71 -1,053.8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89.87 -1,231.88 -873.50 -1,035.0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89.87 -1,231.88 -873.50 -1,035.0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0.13 192.88 -191.86 -171.89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90.00 -1,424.76 -681.64 -863.16

7.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0 3.11 10.78 -18.84

七、综合收益总额 3,561.54 3,451.70 -14,722.30 18,99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411.74 6,582.32 -7,725.03 16,875.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50.20 -3,130.62 -6,997.27 2,115.91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5 -0.04 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5 -0.04 0.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6,096.84 343,188.00 359,552.78 358,765.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8 2,865.54 1,077.36 3,632.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423.14 322,303.94 139,628.76 8,513.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523.16 668,357.48 500,258.91 370,91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239.50 237,568.37 265,949.92 293,053.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310.14 38,173.78 33,402.55 28,864.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80.86 12,953.86 19,374.68 11,856.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9,042.33 328,051.94 146,893.17 16,63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672.85 616,747.95 465,620.33 350,40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50.31 51,609.53 34,638.58 20,507.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7.31 10,767.43 23,274.86 45,060.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929.52 9,679.30 12,634.70 12,65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1.20 1,696.51 199.24 113.9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48.58 3,2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68.03 22,165.44 36,357.38 61,032.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496.57 28,362.10 72,209.93 46,363.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89.57 17,056.50 31,415.81 56,935.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4.50 - - 45,374.5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10.65 45,418.59 103,625.74 148,67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39 -23,253.15 -67,268.36 -87,64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28.00 125.00 4,371.05 4,145.7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28.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1,698.66 224,367.91 264,203.12 170,537.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6,678.40 127,113.74 71,561.19 43,452.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805.06 351,606.65 340,135.35 218,135.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020.54 214,110.10 163,981.85 102,514.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048.44 17,272.91 15,167.16 9,537.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145.71 139,017.25 81,908.32 33,367.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214.69 370,400.26 261,057.34 145,419.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0.38 -18,793.60 79,078.02 72,716.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58.24 62.18 118.42 108.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56.32 9,624.95 46,566.66 5,690.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264.07 121,639.12 75,072.47 69,378.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520.38 131,264.07 121,639.12 75,068.47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260.22 62,331.24 66,366.57 27,828.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4,738.18 6,756.82 5,453.47 8,608.31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4,676.28 313.72 1,401.42 99.68

其他应收款 180,114.27 154,986.67 117,161.05 111,019.26

存货 722.37 0.47 43.59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35.06 183.99 757.38 945.66

流动资产合计 266,646.39 224,572.91 191,183.49 148,501.6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473,320.57 474,242.03 463,947.50 445,250.7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50.00 2,050.00 2,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726.12 873.73 1,121.44 1,072.26

在建工程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228.31 1,501.27 2,066.67 2,608.29

无形资产 263.72 281.01 315.57 11.1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99.37 84.74 20.70 82.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4.30 892.54 849.24 1,015.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8.66 349.26 266.01 397.5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9,001.06 480,274.58 470,587.12 450,437.33

资产总计 745,647.44 704,847.49 661,770.61 598,938.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1,250.00 57,420.11 53,254.97 22,889.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7.19 - - -

应付票据 28,499.71 26,585.26 17,500.00 16,898.00

应付账款 6,520.21 7,548.70 6,675.48 6,349.73

预收款项 - - 1,469.48 96.46

合同负债 318.82 201.33 - -

应付职工薪酬 278.40 937.40 286.21 241.10

应交税费 85.17 73.41 55.98 70.03

其他应付款 261,484.04 229,994.35 219,940.97 166,796.73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604.97 27,948.93 26,993.55 25,335.48

其他流动负债 41.45 26.17 - -

流动负债合计 401,089.95 350,735.65 326,176.65 238,676.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15,418.82 - 30,070.42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842.30 1,071.02 1,601.69 2,076.31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7.08 375.32 516.67 652.0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49.38 16,865.16 2,118.36 32,798.81

负债合计 402,239.33 367,600.81 328,295.00 271,475.5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6,554.09 166,554.09 166,554.09 165,615.84

其他权益工具 - - - -

资本公积 146,329.60 146,329.60 146,426.15 146,567.81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4,960.08 4,960.08 4,323.48 3,801.92

未分配利润 25,564.34 19,402.91 16,171.88 11,477.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43,408.11 337,246.68 333,475.61 327,463.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计 745,647.44 704,847.49 661,770.61 598,938.97

5、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33,421.65 72,865.06 106,300.75 111,371.10

减:营业成本 31,504.82 70,242.55 104,363.85 110,355.15

税金及附加 94.79 159.77 125.99 83.25

销售费用 - 7.55 39.17 4.07

管理费用 3,503.60 7,525.34 5,492.58 4,409.82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439.08 -35.18 702.75 2,619.55

加:其他收益 17.66 7.94 14.94 1.9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86.40 11,815.97 9,435.83 14,777.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579.15 12,049.07 9,737.24 14,077.4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57 9.77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5.78 -736.65 212.56 -347.4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4 - 2.3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141.43 6,062.06 5,242.09 8,331.14

加:营业外收入 0.00 190.87 4.26 0.37

减:营业外支出 - 71.63 0.01 145.5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41.43 6,181.29 5,246.35 8,185.91

减:所得税费用 -20.01 -184.64 30.75 -87.7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61.43 6,365.93 5,215.60 8,273.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61.43 6,365.93 5,215.60 8,273.6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5.其他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61.43 6,365.93 5,215.60 8,273.64

七、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143.28 78,504.82 123,650.98 118,984.1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10.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6,128.24 1,099,541.08 781,121.63 296,36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5,271.52 1,178,045.90 904,772.61 415,363.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409.28 72,129.57 115,854.24 114,970.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0.31 3,557.67 3,547.99 1,449.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01 165.46 133.78 58.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6,654.05 1,106,017.71 727,121.19 369,550.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4,828.66 1,181,870.42 846,657.21 486,029.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42.86 -3,824.51 58,115.40 -70,665.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929.52 2,082.95 - 5,722.0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587.98 12,621.37 22,131.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52 - - 24.2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38.04 11,670.93 12,621.37 27,878.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0.11 204.13 556.84 399.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12.00 9,987.17 24,526.02 29,041.9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1.50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73.61 10,191.31 25,082.86 29,441.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4.43 1,479.62 -12,461.50 -1,562.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871.05 2,795.77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000.00 102,350.00 53,200.00 52,859.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99.85 40,128.13 12,849.75 19,069.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99.85 142,478.13 68,920.80 74,725.1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810.00 81,900.00 51,259.60 28,059.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09.97 6,244.47 4,694.03 2,782.9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56.56 63,427.32 19,127.56 133.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676.53 151,571.79 75,081.19 30,975.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6.68 -9,093.65 -6,160.40 43,749.4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63 3.20 3.55 0.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728.98 -11,435.34 39,497.05 -28,478.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31.23 60,566.57 21,069.52 49,548.1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860.21 49,131.23 60,566.57 21,069.52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财务指标 2025年1-6月/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总资产(亿元) 96.40 89.30 87.96 79.90

总负债(亿元) 66.59 57.52 56.34 46.42

全部债务(亿元) 46.02 40.52 40.11 29.74

所有者权益(亿元) 29.81 31.78 31.62 33.48

营业总收入(亿元) 18.22 39.38 37.05 37.86

利润总额(亿元) 0.26 0.49 -1.74 2.52

净利润(亿元) 0.23 0.47 -1.39 2.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0.47 0.06 -0.88 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0.51 0.78 -0.69 1.7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2.79 5.16 3.46 2.05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0.06 -2.33 -6.73 -8.76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46 -1.88 7.91 7.27

流动比率(倍) 68.88% 64.59% 70.71% 79.56%

速动比率(倍) 62.11% 58.41% 61.56% 66.29%

资产负债率(%) 69.08 64.41 64.05 58.10

债务资本比率(%) 60.69 56.04 55.92 47.04

营业毛利率(%) 15.39 14.48 9.77 15.0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84 2.86 -2.48 6.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2.85 -2.52 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 0.22 -3.22 4.25

EBITDA(亿元) 2.52 3.66 1.39 6.09

EBITDA全部债务比 5.47% 9.02% 3.47% 20.49%

EBITDA利息倍数 3.11 5.22 2.22 15.1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7 8.94 9.11 17.44

存货周转率(次) 5.13 11.19 9.07 16.33

注:(1)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100%;

(1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合并口径),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所有者权益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进行了如下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3,785.34 23.21 164,800.68 18.45 152,841.49 17.38 115,321.57 1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20.48 0.05 - -

衍生金融资产 5.42 0.00 4.84 0.00 7.39 0.00

应收票据 368.25 0.04 516.30 0.06 250.07 0.03 - -

应收账款 51,867.42 5.38 50,187.94 5.62 37,949.73 4.31 43,405.53 5.43

应收款项融资 866.05 0.09 239.25 0.03 791.67 0.09 4,349.35 0.54

预付款项 10,658.38 1.11 6,223.55 0.70 13,074.17 1.49 12,077.97 1.51

其他应收款 8,412.99 0.87 8,135.35 0.91 13,423.13 1.53 13,694.92 1.71

存货 34,189.02 3.55 25,862.86 2.90 34,305.93 3.90 39,374.41 4.93

合同资产 8,444.03 0.88 5,974.74 0.67 - - - -

其他流动资产 9,278.10 0.96 8,278.93 0.93 12,037.03 1.37 7,964.27 1.00

流动资产合计 347,875.01 36.09 270,224.43 30.26 265,101.08 30.14 236,188.01 29.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 - 1,219.20 0.15

长期股权投资 175,107.55 18.16 178,883.64 20.03 178,240.15 20.26 184,035.19 23.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50.00 0.26 2,050.00 0.23 2,000.00 0.23

固定资产 222,964.39 23.13 225,715.83 25.27 236,535.34 26.89 215,375.06 26.96

在建工程 37,804.97 3.92 40,984.54 4.59 23,045.78 2.62 11,513.83 1.44

使用权资产 5,371.20 0.56 5,267.70 0.59 6,494.86 0.74 6,645.33 0.83

无形资产 100,941.86 10.47 102,116.47 11.43 102,145.87 11.61 104,670.84 13.10

开发支出 7,092.30 0.74 6,763.32 0.76 6,553.52 0.75 4,539.24 0.57

商誉 15,958.01 1.66 15,968.22 1.79 15,901.16 1.81 16,830.68 2.11

长期待摊费用 3,614.03 0.37 3,093.78 0.35 1,542.12 0.18 1,400.09 0.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568.57 1.61 13,662.64 1.53 10,501.97 1.19 4,933.46 0.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159.42 3.02 28,316.59 3.17 31,517.35 3.58 11,652.41 1.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6,132.30 63.91 622,822.74 69.74 614,478.12 69.86 562,815.32 70.44

资产总计 964,007.31 100.00 893,047.17 100.00 879,579.19 100.00 799,003.34 100.00

从资产规模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799,003.34万元、879,579.19万元、893,047.17万元和964,007.31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3,467.98万元,增幅为1.53%,主要系发行人响应市场需求扩大锂电池正极材料、储能系统等产能,在建工程增长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较2024年末增长70,960.14万元,增幅为7.95%,主要系发行人货币资金、存货增长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36,188.01万元、265,101.08万元、270,224.43万元和347,875.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56%、30.14%、30.26%和36.09%;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62,815.32万元、614,478.12万元、622,822.74万元和616,132.3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44%、69.86%、69.74%和63.91%。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构成,资产结构呈现非流动资产为主的特征,主要系公司处于新能源产业链上游,业务模式需持续投入厂房、产线、矿产等长期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所致。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结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际。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15,321.57万元、152,841.49万元、164,800.68万元和223,785.34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3%、17.38%、18.45%和23.21%。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1,959.19万元,增幅为7.82%,主要系发行人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58,984.67万元,增幅为35.79%,主要系发行人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4.70 0.01 11.12 0.01 4.82 0.00 44.15 0.04

银行存款 172,888.45 77.26 129,944.26 78.85 118,842.06 77.76 73,358.86 63.61

其他货币资金 50,882.19 22.74 34,845.30 21.14 33,994.60 22.24 41,918.56 36.35

合计 223,785.34 100.00 164,800.68 100.00 152,841.49 100.00 115,321.57 100.00

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见“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十)受限资产情况”。

113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43,405.53万元、37,949.73万元、50,187.94万元和51,867.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4.31%、5.62%和5.38%。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2,238.21万元,增幅为32.25%。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679.49万元,增幅为3.35%。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波动增加,主要系业务扩张增加客户A及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50,925.42 49,449.96 36,259.82 42,159.41

1至2年 503.59 178.75 633.99 2,772.46

2至3年 602.37 586.93 2,738.98 414.67

3年以上 5,511.39 5,499.71 2,995.23 2,878.12

小计 57,542.78 55,715.34 42,628.02 48,224.65

减:坏账准备 5,675.35 5,527.41 4,678.29 4,819.12

合计 51,867.42 50,187.94 37,949.73 43,405.53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6月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166.47 3.76 2,166.47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5,376.30 96.24 3,508.88 6.34 51,867.42

其中:账龄组合 55,376.30 96.24 3,508.88 6.34 51,867.42

合计 57,542.78 100.00 5,675.35 9.86 51,867.42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A 否 货款 16,102.56 1年内 31.05 805.13

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否 货款 7,679.14 1年内 14.81 383.96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否 货款 6,079.67 1年内 11.72 303.98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是 技术许可费 2,384.16 3年以上 4.60 476.83

坦途创新智能制造(杭州)有限公司 否 货款 2,274.44 1年内 4.39 113.72

合计 - - 34,519.97 - 66.55 2,083.62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否 货款 12,920.55 1年以内 25.74 646.03

客户A 否 货款 10,859.00 1年以内 21.64 542.95

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否 货款 4,641.55 1年以内 9.25 232.08

株式会社豊田自動織機 否 技术服务 3,446.67 1年以内 6.87 172.33

客户D 否 货款 3,010.20 1年以内 6.00 150.51

合计 - - 34,877.97 69.49 1,743.9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否 货款 10,293.11 1年以内 27.12 514.66

客户A 否 货款 7,825.75 1年以内 20.62 391.29

客户B 否 货款 3,741.65 1年以内 9.86 187.08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是 技术许可费 2,384.16 2-3年 6.28 357.62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是 货款 1,660.68 1年以内 4.38 83.03

合计 - - 25,905.35 - 68.26 1,533.68

注:深圳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下同

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方主要为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及客户A,发行人应收款项性质主要为客户采购款,客户集中度较高。

3、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3,694.92万元、13,423.13万元、8,135.35万元和8,412.99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1%、1.53%、0.91%和0.87%。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5,287.78万元,降幅为39.39%,主要系公司收回较多的其他往来款及押金,同时按会计准则,部分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有所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277.64万元,增幅为3.41%,主要系客户A支付的保证金新增所致。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斌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否 往来款 1,759.09 1-2年、2-3年 20.91 779.5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00.00 5年以上 11.89 300.00

客户A 否 保证金 950.00 1年以内、2-3年、3-4年、4-5年 11.29 117.50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否 往来款 675.00 1年以内 8.02 33.75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否 保证金 500.00 1年以内 5.94 50.00

合计 - - 4,884.09 58.05 1,280.79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斌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否 往来款 1,959.09 1-2年、2-3年 24.08 979.54

上海爱德特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50.00 5年以上 12.91 315.00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00.00 5年以上 12.29 300.00

厦门市福工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否 往来款 650.00 3-4年、4-5年、5年以上 7.99 184.09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否 押金保证金 500.00 1-2年 6.15 50.00

合计 - - 5,159.09 63.42 1,828.64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斌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否 往来款 1,959.09 1年以内、1-2年 14.59 149.24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否 往来款 1,914.66 1年以内、1-2年、2-3年 14.26 285.55

上海爱德特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50.00 4-5年 7.82 210.00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00.00 4-5年 7.45 200.00

蓝茗租赁(海口)有限公司 否 押金保证金 1,000.00 2-3年 7.45 150.00

合计 6,923.75 51.58 994.79

发行人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的分类方法及依据为:发行人将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与主营业务活动紧密相关的、非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直接形成的短期债权归类“经营性其他应收款”;其他与发行人产生于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与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短期债权界定为“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已根据上述界定标准及有关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具体形成原因 金额 占2025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的比例 占2025年6月总资产的比例

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支付保证金、预付款、往来款 8,412.99 100.00 0.87

非经营性其他应收款 -- - - -

合计 - 8,412.99 100.00 0.87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主要对手方为广西斌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化民营企业,均为发行人产业链合作企业,款项性质涉及经营预付款及保证金等,属于正常业务往来,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上述经营性其他应收款项按照项目进度正常回款,不存在大额未回款的情况,预计款项能够回收,不存在回款风险,未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9,374.41万元、34,305.93万元、25,862.86万元和34,189.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3%、3.90%、2.90%和3.55%。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减少8,443.07万元,降幅为24.61%,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末产成品大量出货导致库存商品下降及受原材料价格波动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8,326.16万元,增幅为32.19%,主要系发行人生产力度增加,产能扩张导致原材料、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6,487.71 48.23 10,002.14 38.67 13,682.75 39.88 18,773.21 47.68

在产品 3,280.60 9.60 3,555.14 13.75 5,562.72 16.22 9,185.39 23.33

库存商品 13,699.73 40.07 9,556.25 36.95 11,333.16 33.04 9,550.42 24.26

低值易耗品 258.43 0.76 214.82 0.83 135.39 0.39 110.89 0.28

发出商品 91.43 0.27 1,158.76 4.48 1,193.54 3.48 1,573.48 4.00

委托加工物资 371.11 1.09 1,375.75 5.32 1,006.28 2.93 181.01 0.46

合同履约成本 - - - - 1,392.09 4.06 - -

合计 34,189.02 100.00 25,862.86 100.00 34,305.93 100.00 39,374.41 100.00

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资产受限情况见“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十)受限资产情况”。

118

表: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跌价准备 账面净值

原材料 16,851.68 363.97 16,487.71

在产品 3,280.60 3,280.60

库存商品 14,983.84 1,284.10 13,699.73

低值易耗品 258.43 258.43

发出商品 233.63 142.20 91.43

委托加工物资 371.11 371.11

合同履约成本 -

合计 35,979.29 1,790.27 34,189.02

表: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跌价准备 账面净值

原材料 10,366.11 363.97 10,002.14

在产品 3,555.14 3,555.14

库存商品 10,824.96 1,268.71 9,556.25

低值易耗品 214.82 214.82

发出商品 1,300.96 142.20 1,158.76

委托加工物资 1,375.75 1,375.75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 27,637.75 1,774.88 25,862.86

5、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84,035.19万元、178,240.15万元、178,883.64万元和175,107.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03%、20.26%、20.03%和18.16%。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减少3,776.09万元,降幅为2.11%,主要系收到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2024年利润分红,退出对兰州金川金科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对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当期确认投资损失,以上原因造成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凯博(深圳)先进储能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05.08 6,577.46 - -

科力美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69,220.29 72,700.87 70,128.72 70,881.16

兰州金川金科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543.68 541.15 719.54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9,267.54 9,850.22 11,237.30 11,160.12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6,557.77 88,123.29 95,134.24 101,271.10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 - 3.27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956.87 1,088.12 1,198.74 -

合计 175,107.55 178,883.64 178,240.15 184,035.19

6、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15,375.06万元、236,535.34万元、225,715.83万元和222,964.3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96%、26.89%、25.27%和23.13%。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0,819.50万元,减幅为4.57%,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2,751.44万元,减幅为1.22%,主要系计提折旧以及部分固定资产为对价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109,790.89 109,068.52 111,837.51 105,654.43

机器设备 110,393.70 113,758.66 121,435.16 106,854.63

电气设备 1,575.01 1,620.77 1,587.75 1,306.80

运输工具 705.63 762.75 889.44 809.82

其他设备 499.17 505.13 785.47 749.38

合计 222,964.39 225,715.83 236,535.34 215,375.06

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受限情况见“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十)受限资产情况”。

120

截止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资产名称 账面价值 未办妥原因

1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科霸公司厂房 6,520.34 尚未办理竣工结算

2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联合厂房 8,577.97 正在申请办理中

3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研发大楼 3,814.00 正在申请办理中

4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试验中心 2,578.28 正在申请办理中

5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公用站房 613.41 正在申请办理中

6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供油站 69.24 正在申请办理中

7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油化库 21.52 正在申请办理中

8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CHS附属建筑及构筑物 2,450.28 正在申请办理中

合计 - 24,645.03 -

表: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4,849.07 25,058.18 - 109,790.89

机器设备 209,442.45 98,685.11 363.64 110,393.70

电气设备 6,549.90 4,974.89 - 1,575.01

运输工具 1,780.03 1,066.46 7.94 705.63

其他设备 4,914.66 4,110.60 304.90 499.17

合计 357,536.10 133,895.23 676.48 222,964.39

表: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33,525.23 24,456.71 - 109,068.52

机器设备 207,109.79 93,351.13 - 113,758.66

电气设备 6,598.96 4,978.18 - 1,620.77

运输工具 2,093.53 1,330.78 - 762.75

其他设备 4,639.21 4,134.08 - 505.13

合计 353,966.71 128,250.88 - 225,715.83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1,513.83万元、23,045.78万元、40,984.54万元和37,804.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4%、2.62%、4.59%和3.92%,发行人在建工程由在建工程和在建物料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7,938.75万元,增幅为77.84%,主要系发行人益阳新能源新工厂建设和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建设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3,179.56万元,降幅为7.76%,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在建工程 36,285.42 39,464.98 21,490.93 8,585.36

工程物资 1,519.55 1,519.55 1,554.85 2,928.48

合计 37,804.97 40,984.54 23,045.78 11,513.83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36,285.42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CHS项目 - - - 3,848.53

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 1,473.72 5,456.61 995.23 1,361.65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 1,888.68 1,888.68 1,675.29 1,088.50

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5,516.14 7,343.01 8,768.18 839.31

益阳科力远待安装设备 - 130.05 128.10 566.90

益阳新能源新工厂建设 24,177.01 21,818.06 9,734.34 411.93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协兴配料系统) 1,022.77 1,022.77 - -

1万吨碳酸锂工厂 1,017.18 1,017.18 - -

大储能生态联合体2GWh储能集成系统产线 974.04 - - -

零星工程 215.89 788.63 189.80 468.55

合计 36,285.42 39,464.98 21,490.93 8,585.36

8、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04,670.84万元、102,145.87万元、102,116.47万元和100,941.8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10%、11.61%、11.43%和10.47%。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174.61万元,降幅为1.15%,主要系土地使用权摊销以及收购兰州金科少数股东股权以无形资产支付的对价。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类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土地使用权 29,805.43 30,440.12 31,369.76 30,759.86

采矿权 49,165.74 49,306.23 49,402.66 50,978.27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19,815.21 20,093.56 18,819.67 19,470.39

管理软件 1,942.77 2,019.13 2,199.20 2,199.24

车辆牌照 - - - 852.80

其他 212.72 257.44 354.58 410.27

合计 100,941.86 102,116.47 102,145.87 104,670.84

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受限情况见“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之“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之“(十)受限资产情况”。

表: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35,897.74 6,092.31 - 29,805.43

采矿权 50,978.27 693.18 1,119.35 49,165.74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39,119.61 19,304.40 - 19,815.21

管理软件 6,267.78 4,325.01 - 1,942.77

车辆牌照 - - - -

其他 719.62 506.90 - 212.72

合计 132,983.02 30,921.80 1,119.35 100,941.86

表: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 36,247.74 5,807.62 - 30,440.12

采矿权 50,978.27 552.68 1,119.35 49,306.23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41,345.26 21,251.71 - 20,093.56

管理软件 6,247.98 4,228.85 - 2,019.13

车辆牌照 - - - -

其他 702.53 445.09 - 257.44

合计 135,521.78 32,285.95 1,119.35 102,116.47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土地使用权人 地块名称 座落 土地使用权证号 面积 用途 取得方式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楠珠路南侧/茶林路东侧/枣岭路北侧/高新大道西侧 益国用(2010)第D00137号 136,470.29 自用 购买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滨江路东侧 粤(2022)佛禅不动产权第0055536号 67,776.74 自用 购买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鱼形山路南侧、园山路东侧、蒲塘路北侧、彬木路西侧的2021(高挂)字07号地块 鱼形山南路、园山路东侧 湘(2022)益阳市不动产权第1014003号 167,877.34 自用 购买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 岳麓区桐梓坡西路348号 长国用(2010)第004231 39,159.10 自用 购买

佛山科力远混合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禅港西路西侧、紫洞西三路北侧 粤(2017)佛禅不动产权第0011467号 79,545.73 自用 购买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宗地1 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赣(2021)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300、0004301、0004302、0004687;赣(2016)宜丰不动产权第0000034、0000037号 90,591.37 自用 购买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宗地2 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赣(2021)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299、0004303号;赣(2016)宜丰不动产权第0000029、0000030、0000032、0000035、0000038、0000039号 83,240.40 自用 购买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宗地3 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赣(2021)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4686号;赣(2016)宜丰不动产权第0000028、0000036号 33,795.20 自用 购买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宗地4 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赣(2016)宜丰不动产权第0000031号 71,063.52 自用 购买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宗地5 宜丰县工业园工信大道16号 赣(2012)宜丰县不动产权第0003605号 11,184.20 自用 购买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6地块 宜春经济开发区宜商大道140号(6-6地块) 赣(2023)宜春市不动产权第0030525号 57,539.99 自用 购买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2014.6) 常德经开区松林路以西、桃林路以北、民建路以南 2014-10号 89,509.40 自用 购买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2016.12) 常德经开区松林路以西、桃林路以北、民建路以南 2014-10号 89,509.40 自用 购买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2024)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以北、松林路以西 (2024)0004342 10,537.30 自用 购买

合计 - - - 1,027,799.98 - -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采矿权情况

单位:万元

矿权人 矿种类型 座落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权属限制 取得方式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陶瓷土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C3609002011047140110700 2024.12.23-2029.12.22 抵押 购买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陶瓷土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同安乡人民街57号 C3609002011047120110690 2024.9.22-2029.9.21 抵押 购买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陶瓷土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同安乡人民街57号 C3609002011047140110698 2024.9.22-2029.9.21 抵押 购买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陶瓷土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 C3609002011047140110699 2022.9.21-2026.4.21 抵押 购买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3,068.66 28.99 171,872.29 29.88 161,218.19 28.62 117,161.27 25.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6.64 0.00 - - - -

衍生金融负债 26.22 0.00 18.46 0.00 223.64 0.04 - -

应付票据 101,967.50 15.31 74,964.09 13.03 77,400.00 13.74 82,298.00 17.73

应付账款 67,278.09 10.10 48,549.89 8.44 47,640.65 8.46 36,602.52 7.88

预收款项 78.42 0.01 128.85 0.02 98.63 0.02 112.06 0.02

合同负债 5,533.99 0.83 1,919.44 0.33 2,016.65 0.36 1,090.01 0.23

应付职工薪酬 1,852.58 0.28 3,217.30 0.56 2,211.64 0.39 1,904.45 0.41

应交税费 4,203.66 0.63 5,512.92 0.96 4,086.58 0.73 11,909.96 2.57

其他应付款 25,946.31 3.90 25,556.71 4.44 19,278.53 3.42 14,914.99 3.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370.76 15.67 86,341.29 15.01 60,265.21 10.70 30,764.24 6.63

其他流动负债 715.80 0.11 254.00 0.04 455.25 0.08 128.25 0.03

流动负债合计 505,041.99 75.84 418,341.87 72.73 374,894.97 66.55 296,885.77 63.95

非流动负债: 0.00

长期借款 60,771.80 9.13 71,997.14 12.52 102,218.78 18.14 67,135.07 14.46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0.00 - 0.00

租赁负债 3,394.63 0.51 3,167.84 0.55 3,788.96 0.67 5,329.48 1.15

长期应付款 74,009.72 11.11 58,676.89 10.20 59,096.01 10.49 67,543.26 14.55

预计负债 2,343.73 0.35 1,677.23 0.29 9.74 0.00 - -

递延收益 4,837.24 0.73 5,702.86 0.99 7,434.11 1.32 10,657.77 2.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547.75 2.33 15,658.95 2.72 15,919.47 2.83 16,697.09 3.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0,904.87 24.16 156,880.92 27.27 188,467.08 33.45 167,362.66 36.05

负债合计 665,946.86 100.00 575,222.78 100.00 563,362.04 100.00 464,248.43 100.00

从负债规模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464,248.43万元、563,362.04万元、575,222.78万元和665,946.86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1,860.74万元,增幅为2.11%,主要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90,724.08万元,增幅为15.77%,主要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从负债构成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296,885.77万元、374,894.97万元、418,341.87万元和505,041.9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95%、66.55%、72.73%和75.84%;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67,362.66万元、188,467.08万元、156,880.92万元和160,904.8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05%、33.45%、27.27%和24.16%。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规模和占比整体保持合理增长。整体上,虽然发行人负债结构表现为主要以短期债务为主的特点,但相较于同行业,发行人短期债务占比处于合理水平,这与公司当前产能扩张阶段的经营特点相符。随着发行人厂房建设等重大项目投产,预计长期融资占比将进一步提升。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17,161.27万元、161,218.19万元、171,872.29万元和193,068.6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24%、28.62%、29.88%和28.99%,均为银行借款。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0,654.10万元,增幅为6.61%,主要系保证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21,196.37万元,增幅为12.33%,主要系发行人抵押、保证借款以及保证、抵押、质押借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抵押借款 2,800.00 2,800.00 4,535.00 23,655.00

保证借款 101,470.00 98,030.00 84,120.00 69,900.00

质押、保证借款 35,400.00 33,500.00 29,100.00 19,859.60

抵押、保证借款 32,800.00 23,800.00 34,390.00 -

保证、抵押、质押借款 9,250.00 5,000.00 5,000.00 -

信用借款 3,600.00

票据贴现借款 11,348.66 8,537.91 3,865.54 -

应计利息 - 204.38 207.65 146.67

合计 193,068.66 171,872.29 161,218.19 117,161.27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82,298.00万元、77,400.00万元、74,964.09万元和101,967.5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73%、13.74%、13.03%和15.31%。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2,435.91万元,减幅为3.15%,主要系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27,003.41万元,增幅为36.02%,主要系发行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较多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35,720.00 6,296.73 26,900.00 57,298.00

云信票据 - 1,999.86 800.00 -

信用证 66,247.50 66,667.50 49,700.00 25,000.00

合计 101,967.50 74,964.09 77,400.00 82,298.00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36,602.52万元、47,640.65万元、48,549.89万元和67,278.0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88%、8.46%、8.44%和10.10%。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909.23万元,增幅为1.91%。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8,728.20万元,增幅为38.58%。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中海巢(巨鹿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西深坊建设有限公司原材料和设备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58,281.85 38,148.42 39,096.98 28,917.51

1年以上 8,996.24 10,401.46 8,543.67 7,685.01

合计 67,278.09 48,549.89 47,640.65 36,602.52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性质 年末金额 账龄 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工程款 823.88 3年以上 1.70

合计 - - 823.88 - 1.7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性质 年末金额 账龄 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 工程款 1,997.38 3年以上 4.19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 设备款 877.22 3年以上 1.84

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 设备款 831.09 - 1.74

合计 - - 3,705.69 - 7.78

4、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4,914.99万元、19,278.53万元、25,556.71万元和25,946.3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1%、3.42%、4.44%和3.90%,主要包括应付往来款、利息、应付保证金及押金等,主要对手方为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6,278.18万元,增幅为32.57%,主要系发行人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增加较多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389.60万元,增幅为1.52%,主要系发行人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布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押金保证金 1,362.55 1,208.77 722.06 505.61

应付暂收及其他款项 24,583.76 24,347.94 18,556.47 14,409.38

合计 25,946.31 25,556.71 19,278.53 14,914.99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 利息 10,714.03 1-2年、2-3年、3年以上 41.29 未到期

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200.00 3年以上 0.77 保证金

广东炬盈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 租赁押金 152.73 2-3年 0.59 租赁押金

合计 - - 11,066.76 42.65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 利息 10,137.17 1-2年、2-3年、3年以上 39.67 未到期

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200.00 3年以上 0.78 保证金

广东炬盈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 租赁押金 152.73 2-3年 0.60 租赁押金

合计 - - 10,489.90 41.05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性质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佛山绿岛富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 利息 7,500.00 1-2年、2-3年、3年以上 38.90 未到期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原子公司,2021年转出 往来款 862.04 3年以上 4.47 合并范围内时往来款

大连豪森瑞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非关联 保证金 200.00 3年以上 1.04 保证金

广东炬盈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非关联 租赁押金 152.73 1-2年 0.79 租赁押金

合计 - - 8,714.77 45.20 -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0,764.24万元、60,265.21万元、86,341.29万元和104,370.7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63%、10.70%、15.01%和15.67%。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6,076.08万元,增幅为43.27%,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即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8,029.47万元,增幅为20.88%,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均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1,549.55 75,856.93 46,043.70 24,8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301.89 8,301.82 11,502.74 4,329.0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519.33 2,182.53 2,718.76 1,635.22

合计 104,370.76 86,341.29 60,265.21 30,764.24

6、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67,135.07万元、102,218.78万元、71,997.14万元和60,771.8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46%、18.14%、12.52%和9.13%,均为银行借款。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30,221.64万元,降幅为29.57%,主要系发行人抵押借款减少以及长期借款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11,225.34万元,降幅为15.59%,主要系发行人保证借款减少以及长期借款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抵押借款 - - 10,000.00 16,000.00

保证借款 71,756.24 75,259.24 77,700.24 7,000.00

抵押、保证借款 32,840.00 32,960.00 21,980.00 -

质押、保证借款 29,100.00 29,700.00 26,400.00 56,800.00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8,625.11 9,744.39 11,982.95 12,037.85

应计利息 - 190.45 199.30 97.2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1,549.55 75,856.93 46,043.70 24,800.00

合计 60,771.80 71,997.14 102,218.78 67,135.07

7、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67,543.26万元、59,096.01万元、58,676.89万元和74,009.72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55%、10.49%、

10.20%和11.11%,具体包括佛山CHS公司明股实债、应付融资租赁款、应付债权融资款及收购兰州金川科力远电池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形成的长期应付款。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419.12万元,减幅为0.71%。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15,332.83万元,增幅为26.13%,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少数股东权益交易产生长期应付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长期应付款 94,311.60 66,978.72 70,598.75 71,872.28

专项应付款 - - - -

小计 94,311.60 66,978.72 70,598.75 71,872.2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301.89 8,301.82 11,502.74 4,329.02

合计 74,009.72 58,676.89 59,096.01 67,543.26

8、发行人有息负债情况

(1)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

发行人最近一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3,068.66 53.70 171,872.29 5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570.75 26.31 82,112.93 24.65

长期借款 60,771.80 16.90 71,997.14 21.61

租赁负债 1,670.55 0.46 - -

长期应付款 9,423.95 2.62 7,127.89 2.14

合计 359,505.71 100.00 333,110.25 100.00

注1:上表中所列报告期各期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中,未包含“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科目中无息负债。

注2:上表中所列报告期各期末有息负债金额均为有息部分的金额。

最近一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33,110.25万元和359,505.71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91%和53.98%。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8,008.97万元,增幅为2.46%。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6,395.46万元,增幅为7.92%,主要系发行人加大投产导致银行借款及长期应付款中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整体上,发行人债务结构表现为以短期债务为主的特点,一方面主要系业务扩张的资本性需求持续攀升,近年来,发行人为巩固在镍氢电池材料领域的优势并拓展锂电上游资源,持续进行资本开支,子公司金丰锂业的碳酸锂产能建设及矿山开发均需投入大量资金。此类项目投资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在长期资本补充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一定程度上依赖短期债务融资以满足阶段性资金需求,导致债务期限结构偏短期化;另一方面为行业特性与经营模式驱动,发行人所属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技术迭代快,产能建设、原材料采购及研发投入均需巨额资金支持。同时,发行人在产业链中议价能力的差异可能导致其经营性现金流存在一定波动。为保障运营资金周转,发行人增加了短期债务融资规模。总体来说,发行人具有短期偿债压力是其处于快速扩张期的新能源企业的共性特征,与其当前的战略布局、行业特性及发展阶段相匹配。

发行人及所在集团公司并表范围内企业不存在其他直接融资情形。

发行人本次债券的偿付资金来源及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是偿还本次债券的主要资金来源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78,583.22万元、370,462.48万元、393,817.33万元和182,152.01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07.38万元、34,638.58万元、51,609.53万元及27,850.31万元,主营业务回款能力和造血能力逐步提升。随着益阳工厂等项目的产能释放及碳酸锂业务的拓展,未来经营性现金流有望进一步改善,为债务偿付提供基础保障。预计发行人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可支配现金流可以很好地支持发行人到期债务的偿还和相关经营活动的开展。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稳健经营产生的利润和现金流能够有效支持本次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2)公司与各大金融机构间的良好关系将为本次债券按期偿付本息提供进一步支撑

发行人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优良,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并和国内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1.18亿元,已使用额度38.76亿元,剩余可用额度2.42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3)其他偿债措施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控制新增短期债务规模,有效安排偿债计划。同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将积极寻求通过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置换短期债务,改善债务期限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次债券偿付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如果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致使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经营情况未达到预期水平,或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公司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时,公司还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收回现金以偿还债券本息。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及其他非银金融机构借款等,发行人与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保持正常的授信借款关系,持续稳定地开展业务合作,未出现融资渠道受限的情形。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523.16 668,357.48 500,258.91 370,912.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672.85 616,747.95 465,620.33 350,40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50.31 51,609.53 34,638.58 20,507.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68.03 22,165.44 36,357.38 61,032.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10.65 45,418.59 103,625.74 148,67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39 -23,253.15 -67,268.36 -87,64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8,805.06 351,606.65 340,135.35 218,135.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214.69 370,400.26 261,057.34 145,419.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0.38 -18,793.60 79,078.02 72,716.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256.32 9,624.95 46,566.66 5,690.1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4,520.38 131,264.07 121,639.12 75,068.47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70,912.03万元、500,258.91万元、668,357.48万元和411,523.1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略有波动。其中,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358,765.82万元、359,552.78万元、343,188.00万元和166,096.84万元,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回的货款;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8,513.65万元、139,628.76万元、322,303.94万元和245,423.14万元,占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2.30%、27.91%、48.22%和59.64%,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人收到的利息、往来款、补助、保证金以及代理业务收取的货款。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利息收入 303.18 761.32 1,519.52 790.76

收到的政府补助 258.98 1,999.07 797.00 1,027.30

收回的保证金、质保金 438.75 792.46 1,381.74 166.91

收回的票据保证金 - 88.90 -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5,605.89 26,823.56 20,866.00 6,492.09

收到的赔偿款 - 43.03 43.77 36.59

代理业务代收款 238,816.34 291,795.61 115,020.73 -

合计 245,423.14 322,303.94 139,628.76 8,513.65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存在大幅波动,且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对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依赖度较高,主要系代理业务代收款变动较大,代理业务收回的货款统一放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代理业务购买商品支付的货款列示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该类业务的收支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无重大影响。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350,404.66万元、465,620.33万元、616,747.95万元和383,672.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有所波动。其中,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93,053.22万元、265,949.92万元、237,568.37万元和105,239.50万元,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要由购买生产所需原材料产生,具体为采购电解镍、锂电材料、合金粉、锂云母、生产辅料等原材料;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6,631.27万元、146,893.17万元、328,051.94万元和249,042.33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支付费用、保证金、应收暂付款以及代理业务支付的采购款。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507.38万元、34,638.58万元、51,609.53万元和27,850.31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增长16,970.94万元,增幅为48.99%,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带来的收入增长,以及采用票据结算采购款项减少现金流出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5,968.43万元,增幅134.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展,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获现能力保持稳定,但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波动态势。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61,032.10万元、36,357.38万元、22,165.44万元和11,668.03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48,674.28万元、103,625.74万元、45,418.59万元和11,110.65万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主要用于厂房及矿山建设;二是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用于对外股权投资及理财产品投资。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642.18万元、-67,268.36万元、-23,253.15万元和557.39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开展项目建设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随着项目完工逐步获得经营收益,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得到改善。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18,135.25万元、340,135.35万元、351,606.65万元和228,805.06万元。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较2024年度减少122,801.59万元,降幅34.93%,主要系发行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45,419.08万元、261,057.34万元、370,400.26万元和214,214.69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增加109,342.92万元,增幅为41.88%,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较2024年度减少156,185.57万元,降幅为42.17%。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2,716.18万元、79,078.02万元、-18,793.60万元和14,590.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波动趋势。

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主要系银行借款的取得及本息偿付、票据贴现及到期偿付。近年来,发行人业务扩张较快,资金需求量大。凭借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及在资本市场的积极布局,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授信额度充足。总体来看,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与管理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利用银行贷款、债券等多元化融资工具,积极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资金配置。预计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1-6月/6月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2022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0.69 0.65 0.71 0.80

速动比率(倍) 0.62 0.58 0.62 0.66

资产负债率(%) 69.08 64.41 64.05 58.10

债务资本比率(%) 60.69 56.04 55.92 47.04

EBITDA(万元) 25,167.68 36,553.62 13,904.74 60,933.49

EBITDA全部债务比(%) 5.47 9.02 3.47 20.49

EBITDA利息倍数(倍) 3.11 5.22 2.22 15.18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80、0.71、0.65和0.69,速动比率分别为0.66、0.62、0.58和0.62,报告期内,受发行人锂矿扩建及碳酸锂产线建设导致资本性支出较大、叠加债务融资规模扩大的影响,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且均处于较低水平,但最新一期较上一期末有所回升。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10%、64.05%、64.41%和69.08%。最近两年,一方面,发行人通过银行贷款及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资金,总负债规模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通过公司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发行人资产规模也不断扩大,因此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增长趋势得到一定控制。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EBITDA分别为60,933.49万元、13,904.74万元、36,553.6万元和25,167.68万元;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5.18、2.22、5.22和3.11。报告期内,发行人EBITDA及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合理水平,发行人具备较好的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表现良好。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调整债务结构,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融资渠道畅通,EBITDA及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合理水平。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业务类型的多元化发展,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协同效应,为业务平稳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公司将通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断夯实资本实力。总体来看,发行人具备较强的整体偿债能力。

(五)盈利能力分析

1、主要盈利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盈利数据和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82,152.01 393,817.33 370,462.48 378,583.22

营业成本 154,127.40 336,788.67 334,284.15 321,463.33

营业利润 2,579.46 4,830.76 -16,892.46 25,646.76

利润总额 2,579.61 4,925.89 -17,356.37 25,218.81

净利润 2,269.67 4,680.47 -13,859.58 20,045.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21.87 7,814.20 -6,851.53 17,91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729.02 596.78 -8,766.26 11,492.53

营业毛利率(%) 15.39 14.48 9.77 15.0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84 2.86 -2.48 6.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4 2.85 -2.52 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 0.22 -3.22 4.25

注:上表中营业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78,583.22万元、370,462.48万元、393,817.33万元和182,152.01万元,整体保持相对稳定;营业成本分别为321,463.33万元、334,284.15万元、336,788.67万元和154,127.40万元。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5.09%、9.77%、14.48%和15.39%。受行业周期波动影响,2023年度毛利率有所下滑,随后逐步回升,整体盈利水平修复态势明显。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0,045.22万元、-13,859.58万元、4,680.47万元和2,269.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910.48万元、-6,851.53万元、7,814.20万元和5,121.87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出现阶段性亏损,主要系碳酸锂价格下行、计提碳酸锂存货跌价准备、对采矿权计提减值准备;以及新增投资,融资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及自有矿供给不足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随着产能释放及成本控制措施的落地镍电业务、消费类电池毛利率增长,储能业务增长,公司盈利水平已逐步改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492.53万元、-8,766.26万元、596.78万元和4,729.02万元,与归母净利润趋势基本一致,显示公司核心业务盈利能力随行业周期波动。

2、期间费用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46,226.57万元、49,502.97万元、54,034.55万元和28,655.9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体波动较小。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费用 2,657.66 3,596.10 3,411.94 3,004.32

管理费用 14,024.48 30,369.76 25,812.13 28,699.27

研发费用 2,735.20 5,263.21 4,740.39 4,784.36

财务费用 9,238.60 14,805.48 15,538.51 9,738.62

合计 28,655.94 54,034.55 49,502.97 46,226.57

3、投资收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10,586.77万元、2,158.14万元、2,505.83万元和4,271.40万元。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302.63 3,601.47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3.51 176.10

应收款项融资终止确认收益 -848.02 -1,313.33

债务重组收益 -256.72 41.58

合计 4,271.40 2,505.83

4、其他收益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3,807.28万元、4,517.10万元、5,383.46万元和1,412.18万元。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递延收益摊销 865.63 1,731.25

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 429.93 1,576.25

年度产业扶持资金 - 941.00

研发补助 - 72.77

高企、科学技术相关补助 - 19.00

科技创新补助 - 810.74

个税手续费返还 26.37 21.96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相关补贴 5.46 74.47

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65.00 -

稳岗补贴 12.92 65.11

其他 6.88 70.92

合计 1,412.18 5,383.46

(六)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运营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57 8.94 9.11 17.44

存货周转率(次) 5.13 11.19 9.07 16.33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7.44、9.11、8.94和 3.57。受下游客户回款节奏变化及行业环境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整体周转效率仍处于行业合理区间。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6.33、9.07、11.19和 5.13。尽管受业务规模扩大及备货策略影响,存货规模有所增加,但发行人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存货周转效率总体保持在正常水平。

总之,上述营运能力有关指标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特征和所在行业特点相符,未对发行人营运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逐步竣工结算,将给公司带来长期稳定收入以及提高相关资产的周转率,发行人也将不断优化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管理,预计发行人的营运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七)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3)发行人合营或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的合营、联营及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人员基本情况”。

(5)关联方(不存在控制关系但发生交易的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

深圳科力远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北京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湖南科云达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长沙科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嘉兴科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湖南科力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浙江吉利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与重要股东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罗燕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望都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井陉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控制的公司

注:上述均为财务口径

2、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1-6月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湖南科云达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池 302.0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长沙科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16.43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13.81

嘉兴科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6.56

- 合计 - 338.85

项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费 15.45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款 64.63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费 239.94

湖南科云达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池 320.1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废纸皮等 8.72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项目 18.09

长沙科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32.86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27.62

嘉兴科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13.11

- 合计 - 740.53

项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度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款 93.57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费 147.6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销售货物 572.98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项目 158.66

长沙科弘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31.49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26.47

嘉兴科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光伏项目 12.57

- 合计 - 1,043.43

项目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年度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北京科力远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开拓费 47.17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款 7,384.71

常德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光伏电费 126.70

- 合计 - 7,558.58

(2)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1-6月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末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3年末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2年末确认的租赁收入

江西鼎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房屋 226.20 446.18 400.19 -

湖南科云达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 - - 1.05

(3)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作为担保方,对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393,842.54万元,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32.14%,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提供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余额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37,000.00 2022-11-29 2025-11-29 29,8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4-1-30 2027-1-29 1,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2020-6-29 2026-2-28 7,992.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2022-2-15 2027-2-14 5,44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 2025-3-13 2026-3-13 2,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5-3-13 2028-3-13 5,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11-22 2027-11-21 5,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1-18 2026-1-17 10,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5-2-20 2027-2-20 3,25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8,100.00 2022-4-28 2025-4-27 5,99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5-3-21 2026-7-2 4,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4-10-21 2029-10-20 2,0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2024-12-13 2027-12-12 2,500.00

湖南科霸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5-6-11 2028-6-11 3,0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2025-6-4 2026-6-30 6,6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4-1-30 2027-1-29 1,0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3,500.00 2025-1-10 2028-1-9 10,0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500.00 2024-12-13 2027-12-12 2,5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2-6-28 2028-6-27 2,000.00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5-1-22 2028-1-22 9,212.12

常德力元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5-2-6 2028-2-6 2,000.00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 2023-7-18 2028-7-17 2,200.00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2-3-29 2026-3-29 5,000.00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3-9-19 2025-9-9 1,000.00

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4-6-28 2030-6-27 2,000.00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7,987.00 2022-7-1 2028-12-31 17,875.11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700.00 2022-6-24 2032-6-23 1,000.00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9-25 2026-9-25 3,920.00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4-10-25 2025-10-24 3,000.00

佛山市科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2024-11-21 2029-11-13 12,000.00

益阳科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 67,500.00 2023-1-3 2026-1-2 43,766.24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15,000.00 2025-2-20 2027-2-19 15,00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4,000.00 2024-6-18 2027-6-12 2,00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5-6-12 2027-6-12 1,00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25-3-21 2026-4-21 15,00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12-13 2025-12-31 19,96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15,000.00 2024-1-2 2026-1-1 9,995.24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5,000.00 2024-6-7 2027-6-7 3,333.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24-12-27 2025-12-26 1,000.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2,267.00 2025-1-20 2026-6-10 1,738.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5,000.00 2023-10-16 2026-10-15 2,525.00

宜丰县金丰锂业有限公司 5,000.00 2023-9-19 2026-9-19 2,083.00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5-2-27 2028-2-26 3,000.00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25-1-3 2028-1-3 1,000.00

宜春力元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3-6-15 2026-6-15 1,800.00

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200.00 2025-3-18 2030-12-31 500.00

湖南欧力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3,000.00 2025-1-1 2027-12-31 517.90

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 2025-4-15 2028-4-15 927.00

2025-5-27 2028-5-27 1,031.20

宜丰县东联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13,988.54 - - -

合计 393,842.54 - - 294,455.81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应收账款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7.08 0.26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384.16 86.75

浙江吉利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303.13 11.03

湘潭科欣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6.60 1.33

嘉兴科能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7.38 0.63

合计 2,748.35 100.00

其他应收款 无锡明恒混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88.07 21.11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29.22 78.89

合计 417.29 100.00

应付账款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5.45 24.35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48.00 75.65

深圳科力远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0.00 <0.01

合计 63.45 10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先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23.12 48.57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22 0.46

湖南科力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4 4.71

广东科力远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0.22 0.47

深圳科力远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 3.78

郴州汇能储能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00 42.01

合计 47.61 1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深圳科力远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44.22 100.00

合计 844.22 100.00

(5)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无。

(6)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相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之“(二)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7)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3、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除上述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①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②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③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④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⑤利润分割法,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根据发行人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

(2)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

为保证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对公司关联方认定与关联交易定价及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除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6条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评估报告,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34,390.00万元,占上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3.85%,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82%;占当期末总资产比例为3.57%,占当期末净资产比例为11.54%。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余额 关联关系

常德财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000.00 2024/9/13 2027/9/13 3,000.00 非关联方

望都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00.00 2024/12/24 2037/6/15 9,360.00 关联方

井陉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0 2024/10/29 2038/10/30 19,950.00 关联方

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00.00 2025/6/26 2038/6/26 2,080.00 关联方

合计 34,390.00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涉及担保债务正常还本付息,未发生债务逾期或违约情形,主要担保债务可能引发的债务交叉传导风险较小,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偿付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其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十)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178,185.98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8.48%,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9.78%。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9,264.96 49,264.96 16.53 信用证、银行汇票和贷款保证金

应收账款 11,685.87 11,101.58 3.72 开立信用证

存货 4,095.20 4,095.20 1.37 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81,616.41 51,067.30 17.13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抵押

无形资产 71,458.64 62,656.94 21.02 借款抵押

合计 218,121.08 178,185.98 59.78 -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抵押资产情况

项目 资产明细 账面价值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期限

固定资产 镍氢动力电池生产线 6,390.07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固定资产 镍氢动力电池正极板生产线 5,192.57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固定资产 镍氢动力电池负极板生产线 4,150.87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固定资产 智能制造系统及后工序设备 2,988.58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固定资产 其他设备 5,670.13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1,896.22 湖南科霸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2023.2.16-2026-2.28

固定资产 HEV泡沫镍车间一 4,107.01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民生车间(泡沫镍常规车间) 2,957.74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钢带车间 857.20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辅助车间 599.44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办公楼 1,007.74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2023.9.21-202

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8.12.31

固定资产 公租房1# 437.55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公租房2# 437.55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氨分解 126.44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固定资产 给水站 52.11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存货 存货 4,095.20 常德力元 财鑫融资担保公司 2024.9.24-2025.9.2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1,826.16 常德力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 2023.9.21-2028.12.31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6,169.99 佛山科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022.07.01-2028.12.31

固定资产 1号厂房、3号厂房 5,909.95 益阳科力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行 2024.03.18-2027.03.17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3,598.83 益阳科力远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行 2024.03.18-2027.03.17

固定资产 宿舍楼 477.92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无机玻璃车间 2,050.48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食堂附属楼 58.15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食堂楼 748.53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窑炉车间 464.67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微晶发泡装饰一体板车间 775.15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微晶发泡装饰一体板二号车间 160.51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1号加工车间 1,287.87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1号仓库 1,287.87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1#微晶玻璃配料车间 169.78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2#微晶玻璃配料车间 181.10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3#微晶玻璃配料车间 103.28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4#微晶玻璃配料车间 306.32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5#微晶玻璃配料车间 347.46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配料楼 199.67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破碎车间 79.54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碎玻璃仓库 181.59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固定资产 卤水车间 1,302.47 金丰锂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022.12.21-2025.12.20

无形资产 四个采矿权 49,165.74 东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2025.4.08-2026.4.14

截至2025年6月末,除上述受限资产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十一)衍生产品情况

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为镍板期货衍生工具,根据期末镍板期货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镍板期货资产期末余额为54,210.00元。

(十二)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存在海外子公司,美国科力远商贸有限公司、湘南CORUN ENERGY株式会社、科力远CHS日本技研株式会社。

相关海外子公司主要负责发行人与境外客户的日常对接,发行人无进一步海外投资计划。

截至2024年末,美国科力远商贸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15.69万元,2024年度全年收入968.96万元,净利润191.47万元。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外,发行人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不存在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不存在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41.18亿元,已使用额度38.76亿元,剩余可用额度2.4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报告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获得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工商银行 60,020 59,100 920

2 建设银行 68,500 68,100 400

3 浦发银行 5,000 5,000 -

4 兴业银行 20,000 19,950 50

5 湖南银行 12,000 10,000 2,000

6 长沙银行 33,000 32,882 118

7 北京银行 9,000 9,000 -

8 东莞银行 5,740 5,440 300

9 农业银行 69,000 62,556 6,444

10 渤海银行 10,000 10,000 -

11 邮储银行 7,000 6,000 1,000

12 长沙农商行 25,000 23,250 1,750

13 佛山农商行 1,000 1,000 -

14 宜春农商行 3,000 3,000 -

15 中信银行 22,000 19,000 3,000

16 民生银行 3,000 - 3,000

17 中国银行 24,996 19,875 5,121

18 浙商银行 8,000 8,000 -

19 澳门国际银行 8,000 8,000 -

20 厦门国际银行 4,000 3,920 80

21 东亚银行 12,000 12,000 -

22 九江银行 1,000 1,000 -

23 江西银行 500 500 -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总计 411,756 387,573 24,183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境内外债券发行、偿还及尚未发行额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不存在存续债券。

(四)其他影响资信情况的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并仍处于继续状态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资信情况的重大事项。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无逃废债、欠息、违规或不良负债等记录,亦无重大诉讼及未结清信用证等或有负债信息。

三、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务融资工具。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的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营业收入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86,455.41 28.01 113,322.00 28.78 122,720.29 33.13 144,236.33 38.10

消费类电池 89,936.64 29.14 109,337.41 27.76 102,969.67 27.79 69,786.95 18.43

贸易 34,329.39 11.12 50,775.55 12.89 64,049.32 17.29 72,820.26 19.23

镍产品 38,811.19 12.58 50,051.32 12.71 54,038.35 14.59 59,588.76 15.74

锂电材料 16,725.15 5.42 48,129.13 12.22 18,652.40 5.03 22,591.15 5.97

储能产品 30,675.73 9.94 9,884.15 2.51 - - - -

其他 11,681.30 3.79 12,317.77 3.13 8,032.46 2.17 9,559.75 2.53

合计 308,614.81 100.00 393,817.33 100.00 370,462.48 100.00 378,583.22 100.00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营业成本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62,757.90 23.92 88,259.58 26.21 100,852.90 30.17 117,752.28 36.63

消费类电池 81,626.99 31.11 98,987.57 29.39 97,368.78 29.13 65,650.62 20.42

贸易 33,517.20 12.77 50,331.34 14.94 63,706.72 19.06 72,805.20 22.65

镍产品 28,966.09 11.04 37,683.68 11.19 43,827.85 13.11 47,088.03 14.65

锂电材料 18,723.50 7.14 47,824.34 14.20 24,030.70 7.19 11,058.23 3.44

储能产品 28,556.67 10.88 9,344.63 2.77 - - - -

其他 8,252.30 3.14 4,357.53 1.29 4,497.20 1.35 7,108.97 2.21

合计 262,400.66 100.00 336,788.67 100.00 334,284.15 100.00 321,463.33 100.00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23,697.51 51.28 25,062.42 43.95 21,867.38 60.44 26,484.05 46.37

消费类电池 8,309.65 17.98 10,349.85 18.15 5,600.89 15.48 4,136.34 7.24

贸易 812.19 1.76 444.21 0.78 342.6 0.95 15.06 0.03

镍产品 9,845.10 21.30 12,367.64 21.69 10,210.50 28.22 12,500.74 21.89

锂电材料 -1,998.35 -4.32 304.78 0.53 -5,378.30 -14.87 11,532.92 20.19

储能产品 2,119.06 4.59 539.52 0.95 - - - -

其他 3,429.00 7.42 7,960.24 13.96 3,535.26 9.77 2,450.78 4.29

合计 46,214.15 100.00 57,028.66 100.00 36,178.33 100.00 57,119.89 100.00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营业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动力电池及正负极片 27.41 22.12 17.82 18.36

消费类电池 9.24 9.47 5.44 5.93

贸易 2.37 0.87 0.53 0.02

镍产品 25.37 24.71 18.89 20.98

锂电材料 -11.95 0.63 -28.83 51.05

储能产品 6.91 5.46 - -

其他 29.35 64.62 44.01 25.64

总计 14.97 14.48 9.77 15.09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发行人2025年1-9月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二)上半年度编制基础变化、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审计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1、2025年1-9月,发行人半年报编制基础未发生变化;

2、2025年1-9月,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3、2025年1-9月,发行人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期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或调整

2025年1-9月,本期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或调整。

(四)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7,057.31 164,800.68 152,841.49 115,321.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420.48 -

衍生金融资产 30.92 4.84 7.39 -

应收票据 76.08 516.30 250.07 -

应收账款 68,846.20 50,187.94 37,949.73 43,405.53

应收款项融资 473.63 239.25 791.67 4,349.35

预付款项 19,244.68 6,223.55 13,074.17 12,077.97

其他应收款 29,793.46 8,135.35 13,423.13 13,694.92

存货 55,608.90 25,862.86 34,305.93 39,374.41

合同资产 9,301.04 5,974.74 - -

其他流动资产 11,269.38 8,278.93 12,037.03 7,964.27

流动资产合计 421,701.60 270,224.43 265,101.08 236,188.0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1,219.20

长期股权投资 184,021.84 178,883.64 178,240.15 184,035.1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50.00 2,050.00 2,000.00 -

固定资产 241,302.55 225,715.83 236,535.34 215,375.06

在建工程 7,049.79 40,984.54 23,045.78 11,513.83

使用权资产 7,412.07 5,267.70 6,494.86 6,645.33

无形资产 96,939.19 102,116.47 102,145.87 104,670.84

开发支出 7,201.93 6,763.32 6,553.52 4,539.24

商誉 15,958.01 15,968.22 15,901.16 16,830.68

长期待摊费用 3,671.26 3,093.78 1,542.12 1,40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530.55 13,662.64 10,501.97 4,933.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9,210.2 28,316.59 31,517.35 11,652.4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3,527.41 622,822.74 614,478.12 562,815.32

资产总计 1,035,229.01 893,047.17 879,579.19 799,003.3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2,019.71 171,872.29 161,218.19 117,161.2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64 - -

衍生金融负债 1.38 18.46 223.64 -

应付票据 106,922.00 74,964.09 77,400.00 82,298.00

应付账款 114,986.68 48,549.89 47,640.65 36,602.52

预收款项 23.88 128.85 98.63 112.06

合同负债 8,361.36 1,919.44 2,016.65 1,090.01

应付职工薪酬 1,636.45 3,217.30 2,211.64 1,904.45

应交税费 7,199.85 5,512.92 4,086.58 11,909.96

其他应付款 25,633.74 25,556.71 19,278.53 14,914.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981.62 86,341.29 60,265.21 30,764.24

其他流动负债 1,082.32 254.00 455.25 128.25

流动负债合计 560,849.00 418,341.87 374,894.97 296,885.7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4,038.54 71,997.14 102,218.78 67,135.07

租赁负债 4,983.06 3,167.84 3,788.96 5,329.48

长期应付款 68,342.84 58,676.89 59,096.01 67,543.2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2,548.51 1,677.23 9.74 -

递延收益 4,255.51 5,702.86 7,434.11 10,657.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440.39 15,658.95 15,919.47 16,697.09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608.85 156,880.92 188,467.08 167,362.66

负债合计 730,457.84 575,222.78 563,362.04 464,248.4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66,554.09 166,554.09 166,554.09 165,615.84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141,845.70 140,042.31 140,605.68 140,294.37

其他综合收益 -8,858.10 -9,344.97 -8,113.09 -7,239.59

专项储备 97.99 73.04 11.58 -

盈余公积 4,979.92 4,979.92 4,343.33 3,821.77

未分配利润 -14,374.68 -27,539.34 -32,218.64 -24,791.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90,244.93 274,765.06 271,182.95 277,700.96

少数股东权益 14,526.24 43,059.33 45,034.20 57,053.9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04,771.17 317,824.39 316,217.15 334,754.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总计 1,035,229.01 893,047.17 879,579.19 799,003.34

2、合并利润表

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08,614.81 393,817.33 370,462.48 378,583.22

其中:营业收入 308,614.81 393,817.33 370,462.48 378,583.22

二、营业总成本 308,007.36 394,145.23 386,702.71 370,271.73

其中:营业成本 262,400.66 336,788.67 334,284.15 321,463.33

税金及附加 2,896.31 3,322.00 2,915.60 2,581.83

销售费用 3,072.46 3,596.10 3,411.94 3,004.32

管理费用 21,958.36 30,369.76 25,812.13 28,699.27

研发费用 3,368.86 5,263.21 4,740.39 4,784.36

财务费用 14,310.71 14,805.48 15,538.51 9,738.62

加:其他收益 2,153.36 5,383.46 4,517.10 3,807.2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144.19 2,505.83 2,158.14 10,586.7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395.92 3,601.47 3,603.57 12,663.8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5.97 -351.92 117.22 316.3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789.58 -1,859.30 -333.66 -702.8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57.14 -700.15 -7,085.85 57.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55.09 180.75 -25.16 3,270.3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587.41 4,830.76 -16,892.46 25,646.76

加:营业外收入 28.45 505.36 335.42 364.25

减:营业外支出 91.19 410.23 799.33 792.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524.67 4,925.89 -17,356.37 25,218.81

减:所得税费用 693.67 245.42 -3,496.79 5,173.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31.00 4,680.47 -13,859.58 20,045.2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31.00 4,680.47 -13,859.58 20,045.2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164.66 7,814.20 -6,851.53 17,910.4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333.67 -3,133.73 -7,008.05 2,134.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2.54 -1,228.77 -862.71 -1,053.8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86.87 -1,231.88 -873.50 -1,035.0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486.87 -1,231.88 -873.50 -1,035.0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24.95 192.88 -191.86 -171.89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461.92 -1,424.76 -681.64 -863.16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4.32 3.11 10.78 -18.84

七、综合收益总额 9,273.54 3,451.70 -14,722.30 18,99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77.99 6,582.32 -7,725.03 16,875.4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651.53 -3,130.62 -6,997.27 2,115.91

八、每股收益(元):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5 -0.04 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 0.05 -0.04 0.11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4,894.37 343,188.00 359,552.78 358,765.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93 2,865.54 1,077.36 3,632.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447.15 322,303.94 139,628.76 8,513.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6,379.46 668,357.48 500,258.91 370,912.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7,966.58 237,568.37 265,949.92 293,053.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290 38,173.78 33,402.55 28,864.0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69.32 12,953.86 19,374.68 11,856.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6,621.77 328,051.94 146,893.17 16,631.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7,447.67 616,747.95 465,620.33 350,40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31.79 51,609.53 34,638.58 20,507.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11.7 10,767.43 23,274.86 45,060.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929.52 9,679.30 12,634.70 12,658.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08.94 1,696.51 199.24 113.9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48.58 3,2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50.16 22,165.44 36,357.38 61,032.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408.09 28,362.10 72,209.93 46,363.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489.23 17,056.50 31,415.81 56,935.7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172.61 - - 45,374.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069.93 45,418.59 103,625.74 148,67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19.77 -23,253.15 -67,268.36 -87,64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3 125.00 4,371.05 4,145.7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413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10,669.71 224,367.91 264,203.12 170,537.4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837.91 127,113.74 71,561.19 43,452.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920.62 351,606.65 340,135.35 218,135.2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2,072.17 214,110.10 163,981.85 102,514.6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360.84 17,272.91 15,167.16 9,537.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6,501.47 139,017.25 81,908.32 33,367.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8,934.47 370,400.26 261,057.34 145,419.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986.14 -18,793.60 79,078.02 72,716.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8.15 62.18 118.42 108.7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146.32 9,624.95 46,566.66 5,690.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1,264.07 121,639.12 75,072.47 69,378.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410.39 131,264.07 121,639.12 75,068.47

(五)发行人近一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重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同比变动

流动资产合计 421,701.60 270,224.43 56.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3,527.41 622,822.74 -1.49

资产总计 1,035,229.01 893,047.17 15.92

流动负债合计 560,849.00 418,341.87 34.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608.85 156,880.92 8.11

负债合计 730,457.84 575,222.78 26.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4,771.17 317,824.39 -4.11

表:发行人2024年1-9月及2025年1-9月重要业务数据及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308,614.81 246,402.66 25.25

营业成本 262,400.66 213,163.88 23.10

营业利润 9,587.41 -1,041.06 不适用

利润总额 9,524.67 -1,065.23 不适用

净利润 8,831.00 -957.16 不适用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28,931.79 26,030.42 11.15

总体来看,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较2024年末基本维持稳定。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增长。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9,587.41万元,上年同期为-1,041.06万元,同比增长10,628.46万元,发行人营业利润由负转正;2025年1-9月,发行人净利润为8,831.00万元,上年同期为 -957.16万元,同比增长9,788.1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传统业务镍电板块、消费类电池板块及储能产品板块的拓展,产能利用率提升,产品交付规模及营收水平稳步增长所致。

1、总资产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 1,035,229.01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42,181.84万元,增幅为15.92%。其中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51,477.17万元,增幅为56.06%;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9,295.33万元,降幅1.49%。

1)货币资金

2025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62,256.63万元,增幅为37.78%,主要系发行人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022年末- 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73 0.01 11.12 0.01 4.82 0.00 44.15 0.04

银行存款 170,371.79 75.03 129,944.26 78.85 118,842.06 77.76 73,358.86 63.61

其他货币资金 56,683.78 24.96 34,845.30 21.14 33,994.60 22.24 41,918.56 36.35

合计 227,057.31 100.00 164,800.68 100.00 152,841.49 100.00 115,321.57 100.00

2)应收账款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18,658.27万元,增幅为37.18%,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储能、动力电池及消费类电池等核心板块业务快速增长,销售规模扩大,带动应收账款相应增加。其中,储能产品板块处于快速发展期,多个储能电站项目在推进,销售需求增加使得货物储备和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长。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A 否 货款 17,936.36 1年以内 24.75 896.82

福建宁德惠享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否 货款 12,025.37 1年以内 16.59 601.27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否 货款 11,067.58 1年以内 15.27 553.38

湖北旭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货款 7,956.62 1年以内 10.98 397.83

客户B 否 货款 4,376.15 1年以内 6.04 218.81

合计 - - 53,362.08 - 73.63 2,668.11

3)预付款项

2025年9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13,021.13万元,增幅为209.22%,一方面主要系储能业务作为发行人重点发展方向,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发行人预付货款增加;另一方面发行人产能扩建,投资意向金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2025年9月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付单位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占总额比例

端瑞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3,000.00 投资意向金 是 15.59

湖南永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500.00 投资意向金 否 12.99

常州市昇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398.73 货款 否 12.46

寰宇清能(湖南)能源有限公司 2,154.66 货款 否 11.20

湖南能锂能源有限公司 1,455.48 货款 否 7.56

合计 11,508.87 - - 59.80

3)其他应收款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21,658.11万元,增幅为266.22%,主要系新增应收政府搬迁补偿款所致。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益阳高新区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否 搬迁补偿 22,800.00 1年以内 72.70 1,140.00

广西斌通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否 往来款 1,759.09 1-2年、2-3年 2.62 979.54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否 应收预付设备款 1,000.00 5年以上 2.35 300.00

客户A 否 保证金 950.00 1年以内、2-3年、3-4年、4-5年 2.79 117.50

长沙和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否 往来款 675.00 1年以内 2.15 33.75

合计 - -- 27,184.09 - 82.61 2,570.79

4)存货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29,746.04万元,增幅为115.01%,主要系随着发行人储能、动力电池及消费类电池板块销量上升,公司原材料备货增加,库存商品备货规模随业务扩张同步增长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7,972.13 50.30 10,002.14 38.67

在产品 3,827.52 6.88 3,555.14 13.75

库存商品 22,144.66 39.82 9,556.25 36.95

低值易耗品 259.41 0.47 214.82 0.83

发出商品 0.16 <0.01 1,158.76 4.48

委托加工物资 1,405.02 2.53 1,375.75 5.32

合计 55,608.90 100.00 25,862.86 100.00

5)在建工程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33,934.75万元,降幅为82.80%,主要系发行人前期投入建设的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电池级碳酸锂项目、益阳新工厂等相关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在建工程 5,530.24 39,464.98

工程物资 1,519.55 1,519.55

合计 7,049.79 40,984.54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5,530.24万元,发行人在建工程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同安乡瓷矿井巷建设项目 587.69 5,456.61

党田瓷矿建设项目 1,290.22 -

第一瓷矿建设项目 151.52

鹅颈瓷矿建设项目 112.87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 1,818.23 1,888.68

电池级碳酸锂项目 - 7,343.01

益阳科力远待安装设备 - 130.05

益阳新能源新工厂建设 480.23 21,818.06

日产1000吨锂云母熟料生产线项目(协兴配料系统) - 1,022.77

1万吨碳酸锂工厂 1,017.18 1,017.18

零星工程 72.30 788.63

合计 5,530.24 39,464.98

6)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2,144.37万元,增幅为40.71%,主要系增加租用其他设备所致。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2,770.79 5,267.70

其他设备 4,641.28 -

合计 7,412.07 5,267.70

2、总负债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730,457.8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55,235.06万元,增幅为26.99%。其中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42,507.13万元,增幅为34.06%,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2,727.93万元,增幅为8.11%。总体维持基本稳定。

1)应付票据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31,957.91万元,增幅为42.63%。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信用证及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46,420.00 6,296.73

云信票据 6,000.00 1,999.86

信用证 54,502.00 66,667.50

合计 106,922.00 74,964.09

2)应付账款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66,436.80万元,增幅为136.84%。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其大幅增长主要系储能板块作为公司重点扩张领域,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带动原材料采购需求显著增加。同时,随着采购规模扩大,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用商业信用进行结算的规模相应扩大,导致应付账款余额随采购额同步增加。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5年9月末应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应付单位 期末余额 款项性质 是否关联方 占总额比例

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892.08 货款 否 28.61

中海巢(巨鹿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72.45 货款 否 7.98

厦门厦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5,197.86 货款 否 4.52

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50.11 工程款 否 4.48

江苏果下科技有限公司 4,610.64 货款 否 4.01

合计 57,023.15 - - 49.59

3)租赁负债

2025年9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815.22万元,增幅为57.30%。发行人租赁负债主要为湖南欧力新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宜春科力远数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款项。

2025年9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租赁付款额 8,732.39 5,682.46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372.33 332.09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377.00 2,182.53

合计 4,983.06 3,167.83

3、净资产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304,771.17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13,053.22万元,降幅为4.11%,基本保持稳定。

4、利润情况

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9,587.41万元,上年同期为-1,041.06万元,发行人营业利润扭亏为盈,同比增加10,628.46万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发行人镍电板块、消费类电池板块、储能产品板块的营业收入增加,同时,随着国内储能市场的利好前景,发行人储能业务实现规模化突破,实现盈利大幅增长。

三、发行人2025年1-9月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长沙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为43.83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38.96亿元,尚余未使用授信额度为4.8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贷款银行 授信额度

小计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1 工商银行 60,020 51,100 8,920

2 建设银行 68,500 67,600 900

3 浦发银行 5,000 5,000 0

4 兴业银行 23,000 22,950 50

5 湖南银行 12,000 10,000 2,000

6 长沙银行 41,000 29,990 11,010

7 北京银行 9,000 9,000 0

8 东莞银行 5,740 5,140 600

9 农业银行 66,000 59,586 6,414

10 渤海银行 10,000 10,000 0

11 邮储银行 7,500 6,500 1,000

12 长沙农商行 25,000 25,000 0

13 佛山农商行 1,000 1,000 0

14 宜春农商行 3,000 3,000 0

15 宜丰农商行 1,000 1,000 0

16 中信银行 29,000 21,000 8,000

17 民生银行 3,000 3,000 0

18 中国银行 24,996 18,756 6,240

19 浙商银行 8,000 8,000 0

20 澳门国际银行 12,000 12,000 0

21 厦门国际银行 4,000 3,920 80

22 东亚银行 12,000 11,600 400

23 九江银行 1,000 1,000 0

24 江西银行 500 500 0

25 承德银行 6,000 3,000 3,000

合计 438,256 389,642 48,614

四、发行人2025年1-9月有息负债

最近一年末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2,019.71 54.65 171,872.29 5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2,822.37 22.40 82,112.93 24.65

长期借款 74,038.54 20.03 71,997.14 21.61

租赁负债 3,444.91 0.93 - -

长期应付款 7,357.07 1.99 7,127.89 2.14

合计 369,682.60 100.00 333,110.25 100.00

注1:上表中所列报告期各期末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中,未包含“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科目中无息负债。

注2:上表中所列报告期各期末有息负债金额均为有息部分的金额。

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36,572.35万元,增幅为10.98%,主要系发行人加大投产导致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中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55,135.00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为5.33%,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18.09%。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对公司按期还本付息不造成影响。

表:发行人截至2025年9月末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余额 关联关系

望都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00.00 2024-12-24 2037-6-15 10,400 关联方

井陉科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0 2024-10-29 2038-10-30 19,950 关联方

诸城浩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00.00 2025-6-26 2038-6-26 9,360 关联方

博野科瑞数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500.00 2025-8-25 2035-8-24 9,185 关联方

临沂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400.00 2025-8-11 2035-8-11 6,240 关联方

合计 55,135.00 -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为176,141.58万元,占当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17.01%,占当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57.79%。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占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7,646.92 47,646.92 15.63 信用证、银行汇票和贷款保证金

固定资产 73,363.37 50,988.31 16.73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抵押

无形资产 67,006.42 62,101.34 20.38 借款抵押

应收账款 11,496.22 11,309.81 3.71 开立信用证

存货 4,095.20 4,095.20 1.34 借款抵押

合计 203,608.13 176,141.58 57.79 -

七、发行人重大事项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涉及11种特定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发行人(含重要子公司)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2、发行人未发生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非自然人;

4、发行人未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未发生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5、发行人未发生新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

6、发行人未发生因定向增发、二级市场收购、股权划转等原因丧失对重要子公司(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的实际控制权;

7、发行人信用评级未发生下调;

8、发行人未发生生产经营困难(如已经出现停产停工)、企业流动性异常紧张、存续期债项兑付较为困难;

9、发行人未处于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阶段,未受到交易商协会警告及以上自律处分的;

10、发行人未涉及负面新闻等其他可能对投资者投资价值及投资决策判断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11、发行人未发生针对第三类企业的9种特定重要事项:(1)在建工程重大违规;(2)增资且导致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3)突发事件且导致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变更;(4)重大诉讼和仲裁;(5)重大担保;(6)重大抵质押;(7)新出现亏损或者亏损持续扩大;(8)金融资产重大亏损或浮亏;(9)评级转为负面。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次债券由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或“省融资担保”)提供全额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专业信用增进机构。

一、债券保证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

名称: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茹琰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湖南投资大厦13层、13A层

营业范围: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省担保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2-14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表:最近一年末及一期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末/2024年1-12月 2025年9月末/2025年1-9月

总资产 103.94 117.10

总负债 26.80 44.49

所有者权益 77.14 72.60

营业总收入 8.15 2.29

营业总成本 5.99 1.72

净利润 1.63 0.45

(三)资信状况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资金实力雄厚、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符合《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对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资格的要求。报告期内,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有息债务不存在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情况。

(四)担保业务基本情况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直保业务包括融资担保业务和非融资担保业务,并以融资担保业务为主。具体来看,公司融资担保业务主要由债券担保业务、湖南中小担政策性担保业务以及湘诚担保住房置业担保业务构成,湖南科技担保的融资担保在保余额相对较小;非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均很小。

截至2024年末,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期末在保余额为1,197.03亿元,在保责任余额为549.79亿元,其中债券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为225.48亿元,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4.96倍,净资本担保倍数5.36倍。

截至2025年9月末,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期末在保余额为1,249.50亿元,在保责任余额为565.73亿元,其中债券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为210.66亿元,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4.83倍,净资本担保倍数0.21倍。

(五)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与担保人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六)担保业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湖南省担保的设立及变更经过了监管部门批准,设立时各项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主体资格合法合规;湖南省担保按照审慎经营原则,针对不同业务类型分别制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相应风险管理办法,具备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湖南省担保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提供担保,经过了其内部相关的审批流程,签订了相关协议,出具了担保函,本次信用增进合法合规。

1、担保规模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根据《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根据2024年末湖南省担保净资产计算,湖南省担保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上限约为771亿元。截至2024年末,湖南省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549.79亿元。

根据2025年9月末湖南省担保净资产计算,湖南省担保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上限约为726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湖南省担保的担保责任余额为565.73亿元。

湖南省担保的担保规模相关各项指标均符合上述监管要求。

2、担保集中度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银保监发[2018]1号)《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第十六条“融资担保公司对同一被担保人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5%。对被担保人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的发行债券担保,计算前款规定的集中度时,责任余额按在保余额的60%计算。”

截至2024年末,湖南省担保经审计净资产规模为77.14亿元。根据2024年末净资产规模计算,湖南省担保对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的同一被担保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最大承保额度上限为:净资产×10%÷0.6=77.14×10%÷0.6≈12.8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湖南省担保未经审计净资产规模为72.60亿元。根据2025年9月末净资产规模计算,湖南省担保对主体信用评级AA级以上的同一被担保人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最大承保额度上限为:净资产×10%÷0.6=72.60×10%÷0.6≈12.10亿元。

本次湖南省担保拟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7亿元,目前担保人对发行人的担保事项余额为7亿元,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级,故担保人本次担保符合集中度监管指标的要求。

综上,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计量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在主体设立、内部控制、合规决策和担保责任余额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信用增进合法合规。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为本次债券持有人共同利益,保证人已就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保证合同(保证函)全部条款并接受保证合同(保证函)项下全部权利与义务。本次债券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本次债券为不超过5年期中期票据,被担保的债券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柒亿元(发行金额和具体期限以监督管理及有权机关最后注册或出具无异议函且实际发行为准)。

第二条债券的到期日

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日为该债券正式发行时相关发行文件规定的债券本金到期日。债券发行人应该按照该债券相关发行文件规定清偿全部债券本金和利息。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四条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担保函项下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和到期时,如发行人全部或部分不能兑付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担保人应按本担保函第一条约定的担保额度承担担保责任,将其本方当期应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本次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本次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本次债券到期后,本次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券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第五条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债券存续期及本次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若本次债券分期发行的,各期债券的保证期间应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本次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七条财务信息披露

本次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或本次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第八条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次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九条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次债券发行的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本次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加重担保人的责任时,需另行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加重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加重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条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本次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合并、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本次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本次债券本息。

第十一条担保函的生效

本担保函自签发之日成立,自本次债券发行首日生效。非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并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在本担保函第六条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

三、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及存续期间切实履行的义务

(1)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已核查并确认保证人具有担保资格,不存在因保证人欠缺担保资格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事由,且募集说明书披露的保证人情况、保证合同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持续关注保证人资信水平的变化情况。如发现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发行人承诺于2个交易日内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同时督促保证人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其预计无法承担保证责任的,发行人承诺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力维持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10个交易日内沟通、协调保证人尽快恢复其资信水平;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协商追加其他保证、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并在30个交易日内落实相关安排。

(4)当发行人发生已经或预计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可能触发担保责任相关情形的,发行人承诺自相关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积极沟通保证人,要求其按照保证合同或其他相关约定切实履行保证义务。

(5)当保证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发生需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情形时,发行人承诺及时告知并积极协助、配合受托管理人与保证人进行沟通协商。

(6)当保证人的资信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发行人承诺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违反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保证承诺的,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发行人承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本次债券项下增信机制相关协议约定的主要内容。除上述披露的内容外,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对本期债券资信状况或发行人偿债能力进行判断的与增信相关的重要信息。

第十章税项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项说明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项说明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次债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24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均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但对本次债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本次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次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及本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进行债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按规定需披露的信息的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章要求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就发行人证券信息披露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以提高公司证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证券信息披露质量。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及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董事会全体成员负有连带责任;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具体信息为:

负责人姓名:张飞

公司任职情况: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1F

电话:0731-88983638

电子邮箱:corun@corun.com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券发行、存续和兑付期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半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发行人应于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基金出资资金使用情况,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基金出资资金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使用方案的执行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基金已投资规模、基金退出情况、基金所投资的标的企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券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后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四)科技创新债券专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承诺,债券存续期间,如果发行人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发行人将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将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若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将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四)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李清

联系方式:0731-8594128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39号

邮箱:363850686@qq.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a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a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擅自或违规发行】发行人承诺,若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将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并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八)【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受托人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设置受托人管理人。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宽限期届满后的“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及宽限期(如有)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

2栋401-6室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邮政编码:410000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络人姓名:赵恒庆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三、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赵小中

联络人姓名:王刚

联系方式:0731-85941284

四、审计机构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健、江燕、巢序、耿磊、杨滢、朱清滨、张晓荣

联系人:王茜

联系电话:18188996111

五、发行人律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负责人:周琳凯

联系人:袁慧芬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六、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3号楼-5层至45层101内44层4401-1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葛新景

联系电话:13522247185

七、信用增进机构

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447号湖南投资大厦13层、13A层

法定代表人:胡茹琰

联系人:李登高

联系电话:18173116422

八、登记、结算、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号码: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九、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号码: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MTN【】号);

(二)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机构决议;

(三)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1-6月、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1、

2栋401-6室

法定代表人:张聚东

联系人:张飞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邮政编码:410000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陈亮

联络人姓名:赵恒庆

联系方式:010-65051166

(三)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赵小中

联络人姓名:王刚

联系方式:0731-85941284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