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3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
发行期限: /
主体评级: AA
主体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19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0
一、募集资金用途........................................................................................20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20
三、发行人承诺............................................................................................20
四、偿债保障措施........................................................................................21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0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5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42
六、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52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56
八、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投资项目情况................................................83
九、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84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85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5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情况........................................95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110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偿付情况..............................................................137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40
五、重大或有事项......................................................................................142
六、受限资产情况......................................................................................145
七、衍生品情况..........................................................................................146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47
九、海外投资..............................................................................................147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48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149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50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50
二、债务履约及违约情况...........................................................................150
三、直接融资工具发行及偿付情况...........................................................150
四、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情况说明......151
第八章税项......................................................................................................156
一、增值税..................................................................................................156
二、所得税..................................................................................................156
三、印花税..................................................................................................156
第九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57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57
二、信息披露安排......................................................................................157
第十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1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61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61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61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63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65
六、其他......................................................................................................167
第十一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69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170
一、置换......................................................................................................170
二、同意征集机制......................................................................................170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74
一、违约事件..............................................................................................174
二、违约责任..............................................................................................174
三、发行人义务..........................................................................................175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75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75
六、处置措施..............................................................................................175
七、不可抗力..............................................................................................176
八、争议解决机制......................................................................................176
九、弃权......................................................................................................177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机构................................................................................178
一、发行人..................................................................................................178
二、主承销商..............................................................................................178
三、发行人法律顾问..................................................................................178
四、信用评级机构......................................................................................178
五、审计机构..............................................................................................179
六、托管人..................................................................................................179
七、技术支持机构......................................................................................179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179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181
一、备查文件..............................................................................................181
二、查询地址..............................................................................................181
附录....................................................................................................................183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83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3,129.80万元、152,054.77万元和142,394.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38%、19.13%和18.34%。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未来若发行人下游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2、管理费用提升较高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为21,804.49万元、24,652.61万元、29,879.33万元,2025年同比上年增幅21.20%,主要系2025年公司探索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加之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管理、研发、营销及IT等各类人员增加较多,产生的研发费用和期间费用提升较多,未来可能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3、PPP等投资业务回款风险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PPP完工项目已投金额为33.81亿元,已回款金额为6.31亿元。这些项目的特点是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且运营期限一般较长,存在资金回款周期长的风险。
4、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0,252.69万元、-5,143.35万元、-11,533.28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净收益较上年度增加6,389.93万元,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利息支出减少所致。发行人近三年财务费用均为负值,主要系PPP项目长期应收款收益陆续实现所致。未来,随着PPP项目结束,面临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1、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形。
2、重要事项
发行人涉及MQ.7(重要事项)情形:
(1)发行人财务不利变化
2026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5,077.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40.84万元,降幅29.66%,主要系公司本期财务费用和减值损失增加所致。其中,财务费用净收益由7,343.54万元收窄至5,112.60万元,同比减少收益2,230.94万元,主要是受汇兑损益影响;受应收账款规模扩大及部分项目客户回款周期拉长影响,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69.8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24.87万元,而上年同期为减值转回1,944.80万元和71.38万元,减值因素同比减少利润约4,410.93万元。
2026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5,656.51万元,同比减少4,767.84万元,降幅536.59%,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上述科目变动皆为发行人正常业务开展所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发行人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11月 1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409,041,500元变更为422,499,149元,总股本由409,041,500股变更为422,499,149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以上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已做的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效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楼忠辉先生、吴正平先生、JAMIN JM FENG先生自当日起担任第五届董事;刘宇袖女士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续聘为公司副总经理;周亚力先生经股东会选举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人员中,楼忠辉、吴正平、JAMIN JM FENG于2025年度内未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此外,胡永年先生自2025年11月6日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费忠新先生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11月18日离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人事变动已完成法定程序,对公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情况
2025年 2月 17日,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丰岳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丰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号)。为切实纠正违规行为,丰岳先生已严格履行整改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回1,340,200股。
上述事项对公司对公司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5)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处罚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批准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批准编号:0022650,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登记为会员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共受到行政处罚2次;因执业行为共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2次;因执业行为共受到纪律处分5次、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3次,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1次。(详见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除上述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改正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外,该所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其他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对本次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行人该等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未参与前述处分事项涉及项目,前述受到处分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不涉及其他MQ.7表的情形。
3、股权委托管理
近一年来,发行人不存在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况。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含权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如涉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90%】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90%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如涉及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如有);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之“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出于商业竞争敏感性考虑,以及与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约束,发行人未披露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名称等相关信息,简化披露相关内容不会对本期债券产生不利影响。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大丰实业 指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指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协会/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交通银行 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浙商银行 指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指 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商的邀请,共同参与本协议项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该承销团协议的版本为交易商协
会备案版本
余额包销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将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团成员(若有)等相关方,通过统一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所有簿记建档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电子化处理的发行方式。
注册额度/注册金额 指 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中国法律/法律 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募集说明书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境内有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具有立法、司法、行政管理权限或职能的机构依法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元 指 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近三年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6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际控制人 指 一致行动人丰华、王小红(LOUISAW FENG)、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且存续期限较长,可能跨越多个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的收益水平有所波动。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之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但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其流动性。
(三)偿付风险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次债券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影响。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事件。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市场供求状况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承受一定的资信风险。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财务内部控制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分支机构的增加,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将越来越高。尽管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现有的人员结构、素质差异、外部监督力量和内部审计力量等方面的不足,公司可能存在监管不到位而面临财务内部控制执行力度不足的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
近三年,公司出口服务主要采用美元作为计算货币,也涉及欧元、英镑等币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人民币处于升值或贬值趋势时,公司产品在境外市场竞争力下降或上升;另一方面,公司产品境外销售时以外币定价,如果外币兑人民币汇率出现下降,对应人民币收入将出现下滑;最后,自确认销售收入形成应收账款至收汇期间,公司因人民币汇率波动而产生汇兑损益,直接影响公司业绩。近三年,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1,991.76万元、26,856.90万元和14,229.10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3%、14.72%和5.98%;与此同时,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522.47万元、-125.58万元和-4,173.72万元,汇兑损益常年为负数表明发行人在汇率变动中获得了额外的收益,汇兑损益对利润总额的贡献比例分别为4.91%、1.39%和33.87%,2025年占比较大,汇兑损益的波动对公司的业绩有一定影响。未来,随着公司品牌认可度的不断提升、营销网络的不断完善以及新签境外项目陆续完工,公司仍将保持较高比例的境外销售规模,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5.03%、33.46%和25.03%,其中文体旅科技装备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3.45%、32.34%和23.71%,2025年,该板块毛利率有所下降,随着占营收比重逐年提升,带动发行人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文体旅运营服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7.23%、40.88%和37.10%,毛利率相比文体旅科技装备板块较高;数字艺术科技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4.84%、40.83%和27.31%;轨道交通装备板块毛利率分别为5.06%、18.99%和11.29%;未来,如果公司所处文体旅科技和运营服务行业整体情况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服务成本大幅提升等而公司未能及时转嫁,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4、债务偿付风险
近三年,公司的有息负债总额分别为260,020.70万元、274,907.73万元、200,826.63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47%、54.65%、44.33%,近三年,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且盈利能力较强,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剧烈不利变化,从而严重影响公司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按时偿付本息,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5、经营性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6,861.09万元、10,533.72万元和47,325.47万元,变幅较大,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与项目实施周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阶段性付款节点、验收周期、应收账款账期、与供应商的采购金额、采购付款条件等因素相关,上述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存在较大波动。若未来公司因市场因素等原因,不能获得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产生波动,将对公司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3,129.80万元、152,054.77万元和142,394.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38%、19.13%和18.34%。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未来若发行人下游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7、管理费用提升较高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管理费用为21,804.49万元、24,652.61万元、29,879.33万元,2025年同比上年增幅21.20%,主要系2025年公司探索新业务,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加之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公司管理、研发、营销及IT等各类人员增加较多,产生的研发费用和期间费用提升较多,未来可能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8、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0,252.69万元、-5,143.35万元、-11,533.28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净收益较上年度增加6,389.93万元,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利息支出减少所致。发行人近三年财务费用均为负值,主要系PPP项目长期应收款收益陆续实现所致。未来,随着PPP项目结束,面临财务费用波动的风险。
9、信用减值及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565.48万元、-9,902.88万元、-1,169.7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增加4,337.40万元,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800.18万元,亦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所致。若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下游行业景气度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回收不及预期,发行人可能需进一步计提大额信用减值损失,从而对公司当期利润水平及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10、未决诉讼及仲裁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尚有8起较大未决诉讼,诉讼金额合计4.42亿元,其中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案件共3起,涉及金额1.58亿元。发行人未决诉讼可能对发行人未来收入情况造成影响,从而带来财务风险。
(二)经营风险
1、新增合同下滑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新增合同的签订情况及项目储备情况良好,但如未来出现宏观经济下滑、政府投资及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产业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因发
行人自身原因导致发行人未来新签约合同金额及数量存在下滑风险,进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文体旅产业解决方案的领先提供商,并在文体旅创新科技服务中已形成一定的优势地位。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93,765.85万元、184,305.29万元和238,365.99万元,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市场需求和收入结构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销售费用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公司业绩存在一定波动。未来,公司仍将面临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外部竞争环境的变化、产品销售结构变化、汇率及海运费等不利变化、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上升、人工成本上升、市场需求下滑、海外仓招商不及预期等不利因素,因此公司存在未来经营业绩波动、下滑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劳务成本。公司经营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类机电设备、灯音设备、金属材料、建材类等。公司主要原材料中占比最高的部分为机电设备及灯音设备,且部分设备涉及海外进口,如未来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将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成本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采购的原材料中包含较多钢材等金属制品,其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如未来原材料价格进一步上涨,且公司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各类公共文体设施,对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要求较高;同时,公司承接的工程安装项目需要大量的现场作业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尽管公司拥有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通过了质量安全、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至今也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但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品牌声誉、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5、产品与技术迭代的风险
为满足市场需求,文体设施行业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行业技术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与国外同行业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目前公司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多项技术处于行业先进水平,但来自其他公司的技术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若未来行业技术要求发生较大的革新,而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无法快速达到相应的技术水平,将可能导致公司技术出现落后,进而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6、海外业务风险
公司依托境内多年的行业经验及声誉的积累,积极参与海外市场的拓展,并成功承接了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印度、缅甸、塔吉克斯坦、菲律宾等一系列国海外文化场馆。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投入资源,以加强境外业务的开拓。但由于海外市场与国内市场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环境,如公司无法将国内有效的经营管理及业务拓展模式复制到国外,又不能因地制宜地开发出符合海外市场环境的业务模式,将导致公司面临海外业务拓展缓慢的风险。
7、PPP等投资业务回款风险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PPP完工项目已投金额为33.81亿元,已回款金额为6.31亿元。这些项目的特点是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且运营期限一般较长,存在资金回款周期长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
虽然发行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内控体系,若未来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将给发行人的组织、财务和生产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对发行人现有组织架构、管理团队提出更高的要求。
2、下属公司和员工管理风险
发行人在全国各地及海外布局与产业拓展日益深入,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拥有约70家一级子/孙公司,布局在新加坡、俄罗斯、迪拜、日本、沙特等世界各地,业务扩张较快。这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同时,也使得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逐步趋于复杂化。公司在经营管理和战略布局上如何融合以产生协同效益,可能面临因业务快速扩张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各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虽然发行人能够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以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准确性,但关联方经营情况的变化,仍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表现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4、人才团队建设风险
公司过往发展得益于拥有一批经验丰富、技术攻关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人员构成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否维持现有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盟,关系到公司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核心竞争力,以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引进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则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文体旅科技装备和运营服务行业需求主要取决于国家各类文化设施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增长速度,对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较为敏感,在目前国内外发展环境下,宏观经济面临诸多严峻挑战,行业政策的变动会对下游行业的需求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造成相应影响。若相关政策收紧,可能增加运营成本或限制业务扩张。
2、劳动保障政策
国家日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雇佣成本。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各类职工2675人,虽然企业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保障体系,但相关劳动保障政策仍对公司的经营具有重要影响。
3、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十五五”时期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是文体旅行业面临的首要挑战。国内有效需求不足、就业压力增加、收入稳定性下降,导致居民预期转弱、消费行为更加谨慎。对文体旅运营服务行业而言,这一风险直接体现为大型文娱项目的投资收缩与经营困境——过去各地密集上马的文娱项目,在消费旺盛时期勉强可以维持,但在预期减弱时期,“投资成本过高、难以为继的问题将在‘十五五’时期更加凸显”。当运营端项目收缩、现金流将承压,进而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PDFI注册阶段暂无发行条款,具体发行条款将于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确定。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截至 2026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203,290.3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45,997.3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9,669.72万元、其他流动负债97,133.90万元、长期借款97,133.90万元、租赁负债489.42万元。
发行人本次拟注册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和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委托借款、股权投资、资金拆借、股债二级市场投资等金融业务。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行为,不用于归还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金融机构贷款,不投放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长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符合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所投放项目的本金及利息。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
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及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向投资人披露有关信息。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保障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已指定财务部负责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制定偿债计划并保证到期本息按时兑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设立专项账户并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4、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偿债保障措施
1、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81,737.94万元、74,302.727万元和79,948.10万元,发行人现金资产较为充裕,可有力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偿付。
2、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公司近年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经营活动流入较为充裕,能够保证按时偿付本息。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93,765.85万元、184,305.29万元和238,365.99万元,实现净利润9,629.14万元、6,213.03万元和8,294.60万元,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较好,盈利能力稳步增强。近三年,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6,861.09万元、10,533.72万元和47,325.47万元,总体比较稳定,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26,363.04万元、210,664.35万元和282,789.35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为充裕,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将会平稳增长,从而带来较多的经营现金流入,公司未来业务运营中获取的稳定现金流量是按时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
3、较好的资信和融资能力
发行人为主板上市公司,具备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可通过定向增发、可交换债、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金;此外,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国有行、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国内主要贷款银行授信额度合计55.71亿元,已使用26.08亿元,尚未使用29.62亿元,发行人与合作银行的授信关系有利于支持发行人业务发展,增强发行人自身偿债能力。未来,发行人将继续巩固并扩大与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维持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综上,发行人制定了具体、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偿债资金安排明确,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裕,营业收入较为稳定,多渠道融资能力较强,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较为完善。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丰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40,962.7512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0,962.7512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342813661
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邮政编码:315400
联系电话:0574-62899078(官网公布)
公司网址:www.chinadafeng.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音响设备制造;家具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贸易代理;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舞台工程施工;演出场所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081),是国内文体装备行业首家A股上市企业。公司起源于1991年,现已成为集文化、体育、旅游产业装备制造及整体解决方案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涵盖舞台机械、灯光音响、体育场馆设施、数字艺术科技、文旅项目运营及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产品和服务遍及国内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先后承建了央视春晚舞台、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大型活动的核心设施,并参与建设了众多国家级剧院、体育场馆及文旅综合体项目;连续28年创制央视春晚舞台,并深度服务世博会、G20峰会等重大活动,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专利。
目前,大丰实业已成长为以舞台机械、灯光音响、体育场馆设施、数字艺术科技、文旅项目运营及轨道交通装备为主业的大型企业,同时大力发展数字艺术科技、轨道交通装备及文体旅运营服务等专业板块,为城市、景区及文商旅综合体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
发行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宁波大丰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8日,成立时的股东为丰国勋、丰其云、徐吉传、杨吉祥等34名自然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2002年3月8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向宁波大丰实业有限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成立时的住所地为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法定代表人丰国勋,注册资本为59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影视设备、文体设备、公共座椅、可缩活动看台、影视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工程,经营期限为十年,自2002年3月8日至2012年3月7日。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02]B029号验资报告,截止2002年3月4日,宁波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900万元,由丰国勋、丰其云、徐吉传等34名自然人于2002年3月4日全额缴足,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丰国勋出资人民币3,5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66%;丰其云出资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0%,其余32名自然人共出资2,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23%。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实缴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1 丰国勋 3,520 3,520 59.66
2 丰其云 360 360 6.10
3 徐吉传 300 300 5.08
4 杨吉祥 300 300 5.08
5 唐兴朗 100 100 1.69
6 周百同 95 95 1.61
7 倪剑巍 95 95 1.61
8 熊钢 95 95 1.61
9 熊志桥 95 95 1.61
10 严华锋 80 80 1.36
11 许兆敏 80 80 1.36
12 苑长领 60 60 1.02
13 陆均林 60 60 1.02
14 赵回春 55 55 0.93
15 熊文奇 55 55 0.93
16 丰华 55 55 0.93
17 丰岳 55 55 0.93
18 陈振迪 45 45 0.76
19 岑军 45 45 0.76
20 袁天锷 45 45 0.76
21 侯企强 30 30 0.51
22 杨昂超 30 30 0.51
23 王卫君 30 30 0.51
24 解宏 25 25 0.42
25 丁满根 25 25 0.42
26 黄蓉莉 20 20 0.34
27 熊吉章 20 20 0.34
28 林宝根 20 20 0.34
29 王珠英 20 20 0.34
30 丰琼仙 20 20 0.34
31 丰群娣 20 20 0.34
32 黄建树 15 15 0.25
33 俞美芳 15 15 0.25
34 马文杰 15 15 0.25
合计 5,900 5,900 100
2002年3月13日,宁波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核准更名为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有限”),并取得更名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1年12月,大丰有限收购大丰体育100%股权。2011年12月,丰岳和大丰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丰岳将所持有的大丰体育70%股权转让给大丰有限。丰岳将1,750万元出资以3,856.3万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786号”《评估报告》(以201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大丰体育净资产值4,564.98万元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2011年12月,傅哲尔和大丰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傅哲尔将所持有的大丰体育30%股权转让给大丰有限。傅哲尔将750万元出资以1,652.7万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银信评报字[2011]第786号”《评估报告》(以201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大丰体育净资产值4,564.98万元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2011年12月29日,大丰体育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2012年12月,大丰有限收购大丰装饰100%股权。2012年12月,丰华和大丰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丰华将所持有的大丰装饰74.8%股权转让给大丰有限。丰华将2,992万元出资以4,543.16万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华普天健(北京)出具的“会审字[2012]第2292号”《审计报告》审定的大丰装饰截至201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值6,073.74万元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2012年12月,王小红和大丰有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王小红将所持有的大丰装饰25.2%股权转让给大丰有限。王小红将1,008万元出资以1,530.58万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华普天健(北京)出具的“会审字[2012]第2292号”《审计报告》审定的大丰装饰截至2012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值6,073.74万元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外,由资产评估机构于2012年12月26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2132号”《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2012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大丰装饰净资产总额为6,125.83万元。”2012年12月26日,大丰装饰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2013年4月18日,经大丰有限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1)大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以2013年3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委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大丰有限财务报表进行审计;(3)以201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委托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大丰有限资产进行评估;(4)将大丰有限名称变更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8日,经大丰有限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审字[2013]1785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大丰有限于2013年3月31日的净资产值423,304,887.75元,按照1:0.3614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53亿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1.53亿元;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人民币270,304,887.75元转作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审计基准日至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的变更登记完成日之间的损益,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2013年6月25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会验字[2013]1880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3年6月25日止,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丰实业”)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53,000,000元。
2013年8月5日,大丰实业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上述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并获发注册号为3302810000048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大丰实业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丰华 44,193,285 28.88
2 丰岳 19,030,293 12.44
3 丰国勋 10,743,996 7.02
4 宁波上丰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759,105 6.38
5 王小红 8,964,729 5.86
6 丰其云 6,163,605 4.03
7 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66,661 3.70
8 傅哲尔 5,453,073 3.56
9 徐吉传 5,136,363 3.36
10 杨吉祥 5,136,363 3.36
11 丰嘉隆 4,040,577 2.64
12 丰嘉敏 4,040,577 2.64
13 深圳市东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833,407 1.85
14 王小波 2,833,407 1.85
15 丰睿 2,054,484 1.34
16 唐兴朗 1,712,070 1.12
17 周百同 1,626,543 1.06
18 熊志桥 1,626,543 1.06
19 严华锋 1,369,656 0.90
20 许兆敏 1,369,656 0.90
21 苑长领 1,027,242 0.67
22 陆均林 1,027,242 0.67
23 赵回春 941,715 0.62
24 熊文奇 941,715 0.62
25 陈振迪 770,508 0.50
26 岑军 770,508 0.50
27 侯企强 513,621 0.34
28 王卫君 513,621 0.34
29 周毅 513,621 0.34
30 黄蓉莉 342,414 0.22
31 熊吉章 342,414 0.22
32 王珠英 342,414 0.22
33 丰琼仙 342,414 0.22
34 丰群娣 342,414 0.22
35 俞美芳 256,887 0.17
36 马文杰 256,887 0.17
合计 153,000,000 100.00
(三)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2014年1月,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197,000,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并于2014年2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以每股10.42元首次公开发行5,1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此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1,800,000股。
(五)公司上市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5月19日,根据发行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号)发行的“大丰转债”,自2019年10月8日进入转股期,可转债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19年10月8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5,519股。截止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01,805,519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401,805,519元。2020年5月21日,发行人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
2022年5月23日,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发行人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727.7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6日。“大丰转债”自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累计转股8,422股。综上,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9,085,941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409,085,941元。2022年6月16日,发行人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
2023年1月9日,根据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结构、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通过。“大丰转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累计转股371股。发行人已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相关工作,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4.92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截止2022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9,735,512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409,735,512元。2023年2月20日,发行人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
2023年5月26日,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注销日为2023年4月14日,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09,627,512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409,627,512元。2023年11月8日,发行人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根据2023年7月4日发行人发布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除了上述回购注销的108,000股外,新增转债转股62股,故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09,627,574股。
2023年11月,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586,920股。2024年3月18日,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586,920股。根据2024年4月2日发行人发布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除了上述回购注销的586,920股外,新增转债转股846股,故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09,041,500股。
根据2025年1月3日发行人发布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转债转股2546股,故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09,044,046股。
根据2025年3月28日发行人发布的《关于“大丰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6日期间,新增转债转股27,481,422股,故,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36,525,468股。
2024年11月,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3,132,600股。2025年6月18日,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3,132,600股,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33,392,868股。
2023年9月、2024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合计回购10,893,719股,原用于可转债转股,分别于2024年2月、2025年3月实施完毕。2025年4月27日董事会、2025年5月26日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893,719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2025年9月25日完成股份注销,总股本减少10,893,719股,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2,249.9149万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42,249.9149万股,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丰华、王小红(LOUISAW FENG)、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大丰实业呈现出较为典型的家族控股特征,前十大股东中有多位为丰华家族成员。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1 丰华 23.20% 98,012,100
2 丰岳 8.60% 36,351,500
3 LOUISAW FENG 4.85% 20,507,550
4 宁波上丰盛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8% 16,824,750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3% 17,494,952
6 傅哲尔 2.95% 12,474,350
7 丰其云 2.88% 12,157,950
8 GAVIN JLFENG(加拿大) 2.79% 11,770,850
9 杨吉祥 2.21% 9,348,950
10 JAMIN JMFENG(加拿大) 2.19% 9,243,150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丰华先生直接持有大丰实业98,012,100股,占公司股本的23.2%,丰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3.982%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丰华、王小红(LOUISAW FENG)、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其中王小红(LOUISAW FENG)为丰华的配偶,丰嘉隆(GAVIN JL FENG)、丰嘉敏(JAMIN JM FENG)为丰华与王小红(LOUISAW FENG)的儿子。上述一致行动人共直接持有大丰实业的33.03%股份,通过上丰盛世间接持有大丰实业0.78%的股份,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大丰实业33.81%的股份。丰华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余姚建筑设计院、宁波大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董事长、总经理。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法人及大股东丰华,宁波市知名企业家,“大丰系”实际经营者。1993年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毕业,先在余姚建筑设计院当设计员,98年起任浙江大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5起年任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起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丰华工作经验丰富,有很强的经营管理和社会活动能力。是余姚市人大代表,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理事,中国电影电视技术学会理事,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甬商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宁波青年商会副会长。曾荣获第七届宁波市优秀青年,首届宁波市青年企业家管理创新金奖;公安部消防局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宁波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宁波市学习型企业家,宁波市企业家管理创新奖,余姚市科技创新推动奖,余姚市劳模,余姚市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多项荣誉,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提名奖。现为企业法人及实际控制人。
王小红(FENG LOUISAW),1970年11月14日出生,国籍:加拿大,护
照号码:P523887DP,1993年7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建筑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省大丰慈善基金会秘书长等职务。
丰嘉隆(GAVIN JL FENG),男,199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英国皇家一级建筑师。现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等职。
丰嘉敏(JAMIN JM FENG),男,2002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拥有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经济学背景,曾任SCRIPTASSETS家族办公室投资分析师。
截至2025年末,实际控制人丰华除浙江丰云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丰控股有限公司外无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地区 行业
1 浙江丰云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70% 10000万元 浙江省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 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85.714% 5250万元 浙江省 建筑业
3 宁波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79% 4000万元 浙江省 房地产业
4 大丰控股有限公司 61% 5000万元 浙江省 金融业
(1)浙江丰云文旅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10月18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丰华出资7,000万元,占比70%。法定代表人:丰华,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国际中心3603室-C,经营范围: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旅游综合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文化、旅游产业研究,文化、旅游项目策划、规划、设计,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涉及许可事项的须凭证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会务会展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票务代理(门票、机票、演出票、客房预订),景点门票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服务(需行医资格证的除外),医疗健康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技术、网络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文化旅游产品、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工艺美术品设计;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产品,动漫游戏衍生产品,工艺美术品,苗木,建材,日用百货,初级食用农产品,中药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零售:烟草(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9月1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0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丰华出资4,500万元,占比85.71%。法定代表人:周建浩,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318号、328号合力大厦618,经营范围: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设计、维护;园艺作物、花卉、林木的种植、技术咨询、信息服务;高杆路灯、庭院灯及其模具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3)宁波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1年7月31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丰华出资3,160万元,占比79%。法定代表人:丰焕栋,注册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星光路219号一楼(自主申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4)大丰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9年11月29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目前的股东结构:丰华出资3,050万元,占比61%。法定代表人:丰华,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湖西路99号8层801室,经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王小红(FENG LOUISAW)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地区 行业
1 浙江达丰勤实业有限公司 99% 5000万元 浙江省 制造业
2 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9.5238% 5250万元 浙江省 建筑业
截至2025年末,丰嘉隆(GAVIN JL FENG)及丰嘉敏(JAMIN JM FENG)无对外投资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序号 质押人 质押人参股企业 质押权人 质押股份总数(股) 质押股份市值(元) 公告日期
1 LOUISAW FENG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000.00万 0.865亿 2026-03-31
2 丰华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542.00万元 0.469亿 2025-11-06
3 丰华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1378.00万 1.19亿 2025-09-30
截至本报告期内,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发生3笔股权质押:丰华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质押1,378万股、2025年11月6日质押542万股给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合计1,920万股;LOUISAW FENG于2026年3月31日质押1,000万股给兴业银行宁波分行。三笔质押股份总数合计2,920万股,质押权人均为银行。
(四)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组织机构。公司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做到了业务分开、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分开要求。
1、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公司对其所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控股股东未占用、支配公司资产。
2、人员方面:
公司有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及人事管理机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之间交叉任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从控股股东领取薪水的情况。公司已取消监事会,不再设置监事岗位,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
3、机构方面:
公司董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公司控股股东依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不设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内部机构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干预。
4、财务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专职财务人员,独立核算、独立财务决策、单独纳税,有独立会计体系和独立银行账户。
5、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表 5-2: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余姚市 99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 宁波泓景华敏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0 余姚市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 大丰文化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100,000.00 成都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85,000,000.00 余姚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 浙江大丰体育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杭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 杭州钱丰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杭州市 - 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7 浙江涌丰场馆设计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杭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8 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9,287,000.00 余姚市 84.8428 14.962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9 广东粤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广州市 - 99.80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0 浙江大丰文体设施维保有限公司 10,800,000.00 余姚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1 浙江大丰舞台设计有限公司 6,000,000.00 杭州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2 郑州耀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0.00 郑州市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3 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85,000,000.00 杭州市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4 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余姚市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5 浙江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杭州市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6 杭州丰马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2,430,000.00 杭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7 杭州大丰浙演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 杭州市 - 8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8 义乌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义乌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9 平阳县丰佳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 温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0 天津市滨海演艺有限公司 8,800,000.00 天津市 - 65.9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1 温州丰运高新文化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0 温州市 - 9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2 昆山元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0 昆山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 得
23 浙江大丰联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杭州市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4 天津市滨海新区丰育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 天津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5 杭州丰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300,000.00 杭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6 靖江市丰育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300,000.00 靖江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7 温州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0 温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8 靖江丰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0 靖江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9 温岭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0 温岭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0 余姚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00 余姚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1 泰兴市丰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泰兴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2 天津市东丽湖大丰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5,000,000.00 天津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3 贵阳小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0 贵阳市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 杭州灵木几一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 杭州市 - 59.2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5 石林阿诗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0.00 昆明市 - 8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6 天长市元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滁州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7 杭州丰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杭州市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 舟山大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000,000.00 舟山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9 宜昌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 宜昌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0 宁波北仑大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 宁波市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1 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 杭州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2 杭州西溪数艺文旅有限公司 15,000,000.00 杭州市 73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3 杭州洪府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00 杭州市 - 7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4 杭州玺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00 杭州市 - 7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5 杭州小丰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杭州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6 丹江口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3,330,000.00 丹江口市 85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7 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丽水市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8 天长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19,154,200.00 天长市 88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9 泌阳县丰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5,177,300.00 泌阳县 93 2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0 平阳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5,748,400.00 温州市 80.67 9.3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1 宁海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78,400,000.00 宁海县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2 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余姚市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3 宁波上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0 余姚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4 嘉兴上丰正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0 嘉兴市 52.3092 46.40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5 DAHONG HOLDINGSSINGAPOREPTE.LTD. SGD1 新加坡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6 宁波大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宁波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7 天丰(澳门)工程有限公司 MOP 500,000 中国澳门 - 99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8 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USD 1,928,436 中国香港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9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DAFENGINDUSTRY" RUB 10,000 俄罗斯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0 大豊東亜本社株式会社 JPY 30,000,000 日本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1 环球荣兴控股公司 USD 1,800,000 迪拜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2 Dafeng Gulf Culture Tech Company SAR 1,080,000 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3 大丰环球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HKD 1,000,000 中国香港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4 香港丰融智创有限公司 HKD 1,000,000 中国香港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5 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0 深圳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6 厦门大丰文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厦门市 8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7 宁波大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0 宁波市 90 1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8 杭州朝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03,100.00 杭州市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9 浙江硅基方舟机器人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杭州市 34 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70 河北雄安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0.00 保定市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由丰华等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公司设立后经过多次增资及股份制改造,于2017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603081。为统筹集团文体科技业务布局,整合下属各子公司业务板块,统一集团经营管理体系,公司逐步搭建起覆盖舞台机械、座椅看台、灯光音响、数字文旅的全产业链业务架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丰华。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经营范围: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音响设备制造;家具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贸易代理;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舞台工程施工;演出场所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末,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7.62亿元,总负债45.31亿元,所有者权益32.32亿元;营业收入23.84亿元,净利润为0.83亿元。截至2026年6月末,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7.23亿元,总负债44.66亿元,所有者权益32.57亿元;营业收入12.06亿元,净利润为0.51亿元。
2、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小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原注册资本8500万元,其中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415万元,占比99%;杭州小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出资85万元,占比1%。公司自设立以来,为进一步聚焦集团数字文化科技主业,统一业务管理体系,完善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始终由上市公司体系控股经营,未发生外部股权转让。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徐凯。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文艺创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末,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93亿元,总负债5.79亿元,所有者权益1.15亿元;营业收入5.63亿元,净利润为0.49亿元。截至2026年6月末,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58亿元,总负债5.47亿元,所有者权益1.11亿元;营业收入1.81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
3、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由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为上市公司境外全资平台主体。自设立以来,该子公司在推进大丰实业国际化发展布局,统筹境外业务开展、规避同业竞争、规范境外关联交易,统一管理集团海外经营及跨境投融资业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范围包含海外文体产业项目投资、国际工程承揽、进出口贸易、跨境商务咨询、海外资产运营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2025年末,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0.49亿元,总负债0.49亿元,所有者权益0亿元;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为0亿元。截至2026年6月末,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34亿元,总负债1.23亿元,所有者权益0.11亿元;营业收入1.74亿元,净利润为0.11亿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及合营和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无重要联营及合营公司。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发行人组织架构完备、业务运营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成立以来,积极完善规范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控制度,探索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关权力、执行公司决策,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 5-2: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高管团队: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与年度经营计划,统筹业务发展、资源配置及内部管理,确保经营目标达成与合规运营,并履行公司章程及监管要求赋予的其他职责。
2、董秘办:负责公司治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监管对接及决议督办等董事会日常事务,并依法履行《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3、监察室:负责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过程监察监督、违规案件调查及监察团队管理,构建闭环监察体系。
4、营销中心:负责统筹国内全板块销售业务与新兴集成赛道拓展,主导商务阶段全流程经营管理及预付款回款,并通过共享职能支撑各区域及分子公司,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与盈利水平,保障国内业务稳定增长。
5、国际业务部:负责承接公司国际化经营战略,以市场调研和业务拓展为导向,联动技研、交付及职能资源,推动国际经营目标达成,稳步拓展海外业务并构建常态化国际经营体系。
6、俄罗斯公司:负责在俄罗斯市场执行总部国际化战略,作为完整业务单元实现本土化增长,并统筹运营风险防控。
7、重大项目办:负责国内文商旅等重大项目的营销工作;负责国内营销类的非控股型合资公司的日常监管等。
8、技研中心:负责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座椅及体育集成等业务板块的方案设计与产品研发,提供覆盖销售、采购、生产、安装及维保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统筹技术标准、信息化建设与知识产权管理,并协同集团各分子公司开展技研创新与技术服务,以系统化技术能力支撑公司业务拓展与项目交付。
9、交付中心:负责统筹生产计划、制作安排与物流发货,统筹项目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及结算收款全流程,确保进度签单转化为营收,并同步推进团队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管理、降本增效及信息化建设,保障项目高效交付与资金回笼。
10、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并执行采购策略与品类规划,统筹集团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承担国内外物资及服务的采购执行与供应保障,协调解决异常问题确保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并通过核价锁价、批量采购、谈判议价及替代开发等手段推进成本优化,支撑公司稳定交付与成本竞争力提升。
11、品牌与市场管理部:负责统筹市场分析与研究、品牌建设与传播、市场推广与活动统筹,以及公共关系与资源管理,以系统性市场洞察与品牌传播能力支撑公司业务拓展与市场影响力提升。
12、战略投资部:负责经营赋能以夯实核心竞争力、资本赋能以放大公司价值、新业务开拓以培育增长新引擎,支撑集团战略目标实现与可持续发展。
13、总裁办:负责全面统筹公司行政后勤、党群群团、政府公共事务与扶持项目申报、工商资质、行政商务接待、展厅运营、企业文化宣贯等综合服务与管理工作,为企业运营提供全方位行政支撑与综合保障。
14、财务中心:负责以资金集中管控、三位一体合规(税务+核算+内控)、业财深度融合为核心抓手,统筹集团境内外财务资源,保障战略落地有资金、业务决策有数,全面支撑集团战略落地与健康可持续发展。
15、组织与人才发展部:负责聚焦组织能力建设与人才价值释放,统筹组织优化、人才选育用留、薪酬绩效与员工关系管理,推动人力资源战略对齐业务目标,管控人力成本并打造雇主品牌,以支撑组织效能与员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16、流程与信息管理部:负责承接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通过流程重塑与数字化手段解决业务痛点,建立流程管理及IT运营机制,以ITBP模式协同核心业务域推动技术落地,并保障系统稳定与信息安全,驱动业务效率与交付质量提升。
17、法律合规部:负责为集团战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构建全业务链风险防控体系,统筹合规内控、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诉讼仲裁、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业务合规及法律催收等工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并驱动价值创造。
18、合约造价部:负责聚焦采购成本、外包成本及工程造价三大领域,统筹管理各子公司造价工作并实施专业审核与监督,在“营销-技术-工程”铁三角协同模式下贯穿全价值链提供成本穿透管控,为经营决策筑牢成本防线并驱动价值最大化。
19、审计管理部:负责对各领域开展例行与专项审计,统筹部门团队建设与日常管理,并向董事会及管理层汇报审计结果与改进建议,以独立客观的监督职能保障公司规范运营与风险可控。
(二)发行人公司治理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形成了决策、监督和执行相分离的管理体系。
1、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两名,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定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关制度,制定了内部控制与企业系统风险评价标准,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质量及环境管理制度、违纪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现将主要制度情况介绍如下:
1、财务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含《FREPCO全周期项目财务测算管理细则》、《备用金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规定》、《内部交易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预付货款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总称。
《FREPCO全周期项目财务测算管理细则》为规范公司FREPCO项目的财务测算工作,明确业务端、财经端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协作方式、输入输出标准及时间节点,确保测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备用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含大丰实业母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备用金管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资金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差旅费报销规定》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因公出差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提升报销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内部交易管理制度》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丰实业”)及各子公司间内部交易行为,明确大丰实业及各子公司在项目中的权责与利益分配,确保交易的公平性、透明性、合规性及高效协同,特制定本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所有合同的应收账款管理,规范合同款回收流程,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预付货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预付货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防止公司资产流失,确保预付款项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调拨、盘点及处置等全流程管控,明晰管理权责,保障资产安全完整,促进资产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预算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促进公司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费用预算管理制度》。财务中心负责预算工作的计划编制及预算工作的全面管理;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预算编制及执行各部门费用预算在提交财务中心审核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上报时必须提交预算的电子版;总经理负责预算审批。财务中心是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其日常行政和业务管理受公司总经理领导。预算编制主要采用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相结合,年度固定预算和季度滚动预算相结合。滚动预算是相对于定期预算来说的,是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自动延伸,使预算期永远保持在一年,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不一定相同。凡预算执行过1个季度后,即根据前1季度的经营成果,结合执行中发生的变化等信息,对剩余的3个季度加以修订,并往后滚动1个季度,重新编制一年的预算。这样逐期向后滚动,连续不断地以预算的形式规划未来的经营活动。在执行预算的那个季度里,再具体编制各月份的预算。
3、重大投、融资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遵循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的管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划分总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分级审批权限,按交易指标阈值分层履行审议程序,落实项目全流程执行、审计与监督要求,通过标准化投资项目决策管理,规范投资全流程操作,防范各类投资经营风险。拟开展投资事项由业务部门牵头,联合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开展尽职调查与财务测算,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先报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再依据事项规模分别提交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完成对应审批;内审部、业务执行部门、财务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开展项目论证、资金调配、内部审计、工程招标、竣工决算等相关工作。对外投资前置审批流程管理,具体包括:项目调研测算与可行性分析、总经理办公会初审、按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审批;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投资事项,视同公司本级事项适用本制度,需先行履行子公司内部审议流程后,再报送公司对应有权机构完成审批。
4、担保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是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制度对对外担保的申请、审核、审批、日常管理、持续风险控制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由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的初审、日常管理及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担保存续期间,公司对被担保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跟踪,对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及时报告,并对违规办理担保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关联交易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为规范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围绕关联人及关联关系认定、各类关联交易范围、交易定价管理、分级决策审批、信息披露、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管控全流程建立完整管控体系,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开公正、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核心原则,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对应审议环节依规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出具专项意见,对关联交易实施全流程监督约束。
制度明确三类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优先采用市场价,无市场价格则采用成本加成价,前述两种方式均不适用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价,财务部持续跟踪市场与成本变动并向董事会备案。关联交易实施分级审批机制,普通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达到对应金额标准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经董事会、股东会两级审批。关联交易严格执行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规则,达到披露标准的交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完整材料并发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本级关联交易统一适用本制度管理。
6、子公司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包含《设立变更分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集团委派财务负责人考核管理办法》、《华立集团督查工作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文件。
该项制度明确了集团总部与控股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明确了控股公司高管的人事任免与考核绩效责任、明确了财务相关的管理办法,通过对人财物的一系列规定,保障了控股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了集团总部的有效监管。
7、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含《招聘管理制度》、《华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职等职级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岗位绩效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的统称。该项制度全面包含了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各领域,明确了员工福利、薪酬体系、劳动管理、休假管理、违纪违规等一系列行为的规范。
8、合同管理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明确公司各级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增强合同履约纠纷处理能力所制定,该办法规范了公司除劳动合同以外的其他所有合同行为。
该制度明确了公司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分权负责的原则;规范了合同的审查与批准流程及相关权限;确定了合同书的基本条款;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合同的签署条件及授权人员;确认了合同的补充、变更与协议终止条款,规范了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
9、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包含《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设立变更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的统称,是为加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各分支机构、所有控股/参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管理和监督,客观评价各公司在经营活动、政策制度执行、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确保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产价值的保值和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制度,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所制定。
该制度规定了适用对象为包括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所投资分支机构、所有控股/参股子公司、孙公司;同时也包括这些组织相关的高、中级管理人员;确定了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职责与任职要求,规定了审计机构的权限;统一了公司审计程序;并为内部审计工作保障条件;以及违反公司制度及审计规定所采取的处罚措施。
10、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较为完善,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生产厂区及各工程项目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建立安全培训、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整改机制,规范作业操作规范、危险源管控。制度要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建立事故上报、调查与追责流程。发生安全事件后,组织复盘认定损失、落实责任。内部审计可参与重大安全事故核查工作。同时规范特种作业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整体构建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安全管理体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资产安全。
11、信息披露制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9月修订),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收集、内部流转、审核与对外披露工作。制度明确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负责协调披露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公司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经营、财务、诉讼、人事变动等应予披露的重大信息须及时通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并按规定在情形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
制度界定应当披露信息的范围(含名称变更、重大损失、资产查封扣押冻结、重大合同、重大诉讼仲裁、高管变动等重大事项),规范信息传递、编制、审核、披露流程,并严格保密管理:在信息正式披露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严禁泄露内幕信息及进行内幕交易。同时明确信息披露的时限与渠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保证披露内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子公司、分支机构发生重大亏损、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订立重大合同、高管变动等事项,须按规定履行上报与审核程序,经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必要时经主承销商)审核后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对外披露,不得擅自披露。制度配套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报告或未及时报告重大信息、造成披露重大错误或疏漏,以及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1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是集团资金活动管控核心规范。制度对银行账户实施统一管理,子公司开立、注销账户须履行集团审批流程,由集团财务中心统筹备案,定期开展账户清理;建立资金日报机制,实时掌握各主体现金流状况。
票据、保函业务实行集团归口管理。全集团承兑汇票统一归集,统筹内部流转与贴现安排;各类保函开立、变更、延期、注销均需履行集团审批,严格审核对应基础交易,对于保函存在风险隐患的主体,集团可采取暂停付款等管控措施,并规范保函保证金管理,降低资金沉淀压力。
资金支付实施分级审批机制,设置网银录入、授权、查询岗位分离,子公司大额资金支出超出权限必须上报集团复核。制度规范备用金管理、资金拆借、内部资金往来结算规则。
明确资金相关信息报送要求,各子公司定期上报资金数据。内部审计有权对账户管理、资金收支、票据及保函合规性开展核查。
制度搭建起集团层面资金集中监督框架,但存在管控局限:尚未建立资金池、收支两条线模式,缺少子公司资金归集机制;未对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资金监督权责作出专项约定。整体通过账户、支付、票据、保函多维度管控,防范资金挪用、违规支付、保函赔付等风险,保障集团资金安全。
13、资金管理模式
公司采用集团统一监管、各主体自主运营的相对分权式资金管理模式,不属于高度集中的资金池收支两条线模式,并通过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管理:
(1)账户监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变更必须经过集团审批备案,集团定期开展账户清理;各子公司独立保留银行账户、自主日常资金收付,资金未强制上划归集。(2)业务集中审批管控:票据、保函为集团重点管控业务。承兑汇票由集团统一统筹贴现与内部流转;保函开立、延期、注销全部执行集团统一审批流程。(3)支付分级授权管理:执行资金支付分级审批、网银三岗分离(录入、授权、查询)。子公司日常限额内支出自主审批,大额资金支付超出权限需上报集团财务复核。规范备用金、内部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结算审批要求。(4)信息动态监控:各经营主体报送资金日报、定期上报资金情况,集团实时掌握现金流状况,依靠报表实现事后监控。(5)监督机制:内部审计定期核查账户、资金流水、票据与保函业务合规性,形成事后监督。
六、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表5-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现任公司主要职务 性别 出生年份 学历 任期起止时间
丰华 董事长 男 1971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6年7月9日-2029年2月8日
总经理
GAVIN JL FENG 董事 男 1996年出生 本科学历 2023年1月9日-2029年2月8日
副总经理
JAMIN JM FENG 董事 男 2002年出生 本科学历 2026年2月9日-2029年2月8日
楼忠辉 董事 男 1972年出生 - 2026年2月9日-2029年2月8日
吴正平 职工董事 男 1980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26年2月9日-2029年2月8日
刘宇袖 职工董事 女 1982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26年2月9日-2029年2月8日
副总经理 2025年4月27日-2029年2月8日
周亚力 独立董事 男 1961年出生 本科学历 2024年4月27日-2029年2月8日
王石 独立董事 男 1948年出生 本科学历 2025年11月18日-2029年2月8日
顾江 独立董事 男 1965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 2023年1月9日-2029年2月8日
陈轶 副总经理 男 1984年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 2023年1月9日-2029年2月8日
孙涛 副总经理 男 1971年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 2019年7月30日-2029年2月8日
张凯峰 副总经理 男 1978年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 2023年1月9日-2029年2月8日
孙玲玲 副总经理 女 1974年出生 大学本科学历 2024年10月16日-2029年2月8日
胡永年 财务负责人 男 1982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23年1月9日-2029年2月8日
谢文杰 董事会秘书 男 1985年出生 硕士研究生学历 2025年11月6日-2029年2月8日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
丰华,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余姚建筑设计院、宁波大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2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担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荣获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中国舞台美术年度人物,中国演艺设备行业突出贡献人物,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文化新浙商,科技新浙商等荣誉。
GAVIN JL FENG,男,1996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英国皇家一级建筑师。现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浙江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等职。
JAMIN JM FENG,男,2002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拥有哥伦比亚大学金融经济学背景,曾任SCRIPTASSETS家族办公室投资分析师。
楼忠辉,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营销,北京万元馆体育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宁波涌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吴正平,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纪委书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研中心副总经理兼舞台设计院院长等职。
刘宇袖,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国金证券研究所、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周亚力,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力先生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国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香港何铁文会计师行审计员,浙江工商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顺发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优全护理用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石,男,194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现任中华文化促进会名誉主席、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副会长,中央文史研究馆特约研究员,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顾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江苏高端智库“南京大学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现任文化和旅游部-南京大学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主任、江苏省文化产业学会会长,江苏文化产业研究基地主任,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客座教授(1999.7-2001.8)、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教授(2004.11-2005.2)。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2、高级管理人员
陈轶,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就职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大丰实业交付中心总经理、大丰实业宁波分公司负责人。
孙涛,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就职兰州电机集团发电设备厂、甘肃工业大学机械工厂,2003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技研中心副总经理、杭州舞台院院长。
张凯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富春控股集团、正凯集团,2024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持有中国注册人力资源测评师资格,受聘于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客座教授。
孙玲玲,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余姚化纤集团、余姚市公安局等单位,2002年加入浙江大丰实业有限公司,现任大丰实业副总经理。
胡永年,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河南聚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谢文杰,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加入大丰实业,曾任大丰实业董事长助理,现任大丰实业董事会秘书。
(二)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6年6月末,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有员工2868人。
表 5-8:发行人员工结构情况表
单位:人
项目 类别 人数 占比
性别情况 男 2071 72.21%
女 797 27.79%
学历情况 博士 0 0.00%
硕士 182 6.35%
本科 1119 39.02%
大专 520 18.13%
高中及以下 1047 36.51%
职称情况 高级 81 2.82%
中级 95 3.31%
初级 56 1.95%
年龄情况 25以下 317 11.05%
26-35 962 33.54%
36-45 823 28.70%
46以上 766 26.71%
合计 2868 100%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1、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伺服控制机构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音响设备制造;家具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国内贸易代理;消防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舞台工程施工;演出场所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板块构成
表 5-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文体旅科技装备 138,658.03 71.78 107,154.43 58.66 171,691.43 72.34 80,692.69 66.91
数字艺术科技 23,028.53 11.92 27,206.49 14.89 24,542.85 10.34 19,531.38 16.19
轨道交通装备 10,579.61 5.48 21,154.40 11.58 12,307.57 5.19 5,565.45 4.61
文体旅运营服务 18,159.72 9.40 26,197.75 14.34 28,018.35 11.81 13,332.93 11.05
其他 27,48.34 1.42 9,65.06 0.53 774.19 0.33 1,483.37 1.23
合计 193,174.23 100.00 182,678.14 100.00 237334.39 100.00 120,605.81 100.00
注: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文体工程和文体产品。对于文体工程,履约义务的时间基本和相关文体工程项目的完工进度一致;对于文体产品,在安装完毕验收后完成履约义务。
表 5-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文体旅科技装备 106,141.50 73.29 72,505.28 59.65 130,987.22 73.67 61,622.06 69.15
数字艺术科技 15,004.82 10.36 16,099.12 13.24 17,841.28 10.03 14,797.56 16.61
轨道交通装备 10,044.33 6.94 17,137.61 14.10 10,917.83 6.14 4,125.65 4.63
文体旅运营服务 13,214.15 9.12 15,489.24 12.74 17,623.61 9.91 7,841.77 8.80
其他 411.15 0.28 319.31 0.26 440.49 0.25 725.64 0.81
合计 144,815.96 100 121,550.56 100 177,810.42 100 89,112.68 100
表 5-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文体旅科技装备 32,516.53 67.24 34,649.15 56.68 40,704.22 68.38 19,070.63 60.55
数字艺术科技 8,023.71 16.59 11,107.37 18.17 6,701.58 11.26 4,733.81 15.03
轨道交通装备 535.28 1.11 4,016.79 6.57 1,389.74 2.33 1,439.79 4.57
文体旅运营服务 4,945.57 10.23 10,708.52 17.52 10,394.75 17.46 5,491.16 17.44
其他 2,337.18 4.83 645.75 1.06 333.71 0.56 757.73 2.41
合计 48,358.2,7 100.00 61,127.58 100.00 59524.00 100.00 31,493.13 100.00
表 5-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
板块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
文体旅科技装备 23.45 32.34 23.71 23.63
数字艺术科技 26.19 40.83 27.31 24.24
轨道交通装备 5.06 18.99 11.29 25.87
文体旅运营服务 27.23 40.88 37.10 41.18
其他 85.04 66.91 43.10 51.08
合计 25.03 33.46 25.08 26.11
近三年及一期,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3,174.23万元、182,678.14万元、237,334.41万元和120,605.81万元(2026年1-6月,下同)。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8,358.27万元、61,127.58万元、59,523.98万元和31,493.13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5.03%、33.46%、25.08%和26.11%。2024年毛利率较2023年显著提升8.43个百分点,主要系高毛利板块(数字艺术科技、文体旅运营服务)收入占比提升及部分项目毛利率改善所致;2025年毛利率回落至25.08%,与2023年基本持平,主要受文体旅科技装备和数字艺术科技两大核心板块毛利率下滑拖累。
文体旅科技装备系公司核心业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分别为138,658.03万元、107,154.43万元、171,691.43万元和80,692.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71.78%、58.66%、72.34%和66.91%;毛利润分别为32,516.53万元、34,649.15万元、40,704.22万元和19,070.6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3.45%、32.34%、23.71%和23.63%。该板块2024年毛利率同比大幅提升8.89个百分点,但2025年回落至2023年水平,结合收入规模大幅增长至17.17亿元(同比增长60.23%)来看,系年内交付项目中低毛利率的大型集成类项目集中确认收入所致。
数字艺术科技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分别为23,028.53万元、27,206.49万元、24,542.85万元和19,531.38万元,收入占比约10%-16%;毛利润分别为8,023.71万元、11,107.37万元、6,701.58万元和4,733.81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6.19%、40.83%、27.31%和24.24%。该板块2024年毛利率高达40.83%,系公司各板块中盈利能力最强的业务之一;2025年及2026年半年度毛利率连续下滑至27.31%和24.24%,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与数字艺术项目市场竞争加剧、定制化程度下降等因素有关。
轨道交通装备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分别为10,579.61万元、21,154.40万元、12,307.57万元和5,565.45万元;毛利润分别为535.28万元、4,016.79万元、1,389.74万元和1,439.79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06%、18.99%、11.29%和25.87%。该板块2024年收入较2023年接近翻倍,毛利率亦达近年高点18.99%,但2025年收入回落且毛利率降至11.29%,波动较大,与轨道交通项目交付节奏及具体项目利润率差异有关;2026年半年度毛利率大幅提升至25.87%,但收入规模较小。
文体旅运营服务板块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分别为18,159.72万元、26,197.75万元、28,018.35万元和13,332.93万元,呈稳步增长态势;毛利润分别为4,945.57万元、10,708.52万元、10,394.75万元和5,491.1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7.23%、40.88%、37.10%和41.18%。该板块毛利率各期均处于较高水平,且整体呈上升趋势,表明公司文体旅运营服务业务品牌效应和运营效率持续增强,后续随着运营类项目成熟度提升,毛利率有望维持较高水平。
其他业务(含物业租赁等)近三年及一期收入分别为2,748.34万元、965.06万元、774.19万元和1,483.37万元,收入占比不足1.5%;毛利润分别为2,337.18万元、645.75万元、333.71万元和757.7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85.04%、66.91%、43.10%和51.08%,因体量较小,对公司整体盈利贡献有限。
综合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呈现以下特点:其一,核心板块文体旅科技装备收入贡献约七成,但其毛利率波动较大23%-32%,其变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影响显著;其二,2024年高毛利率主要得益于数字艺术科技40.83%和文体旅运营服务40.88%两大板块收入占比提升,但2025年数字艺术科技毛利率从40.83%大幅回落至27.31%,是综合毛利率下降的重要驱动因素;其三,文体旅运营服务毛利率稳中有升,体现了向高毛利运营服务延伸的积极成效;其四,公司整体收入2025年同比增长29.92%,但综合毛利率回落至2023年水平约25%,显示公司在规模扩张与盈利质量之间仍面临一定平衡压力。后续应重点关注核心装备板块项目结构优化及数字艺术科技盈利能力修复情况。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文体旅科技装备&数字艺术科技
(1)产品情况
①文体旅科技装备
为大剧院、文化中心、广电中心等泛文化场馆、主题乐园、会议会展、重大活动等提供智能舞台、灯光、音响、会议系统、智能化、看台、座椅、声学装饰等系统集成及整体解决方案,连续28年创制央视春晚舞台,创制了建党百年《伟大征程》文艺演出舞台及核心装置、北京冬奥会主火炬地面核心装置、杭州亚运会“钱江潮涌”主火炬塔等,全面服务国家级盛典。
②数字艺术科技
深入挖掘特色文化,探索文商旅体场景创新和跨界融合,提供创意设计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打造适应当地消费场景的文商旅体业态。数艺科技依托在地文化IP与流量IP的复合内容矩阵,依托大丰全面助力城市型、城郊型、景区型更新与提质升级的核心实力,创新“1+4+N”的产品体系,提供一大定制化服务(定制光影秀、实景演艺秀、沉浸夜游、主题IP活动),四大品牌型产品(城市展演平台、沉浸商业空间、地标艺术装置、展演融合场馆),创新N个新型产品(星际酒吧、数字运动公园、智慧云伞),探索文商旅体场景创新、技术发展方向及更多跨界融合的可能性。
表5-13: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文体旅科技装备板块经营业绩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末
营业收入 138,658.03 107,154.43 171,691.43 80,692.69
营业成本 106,141.50 72,505.28 130,987.22 61,622.06
毛利润 32,516.53 34,649.15 40,704.22 19,070.63
毛利率 23.45% 32.34% 23.71% 23.63%
表5-14: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数字艺术科技板块经营业绩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末
营业收入 23,028.53 27,206.49 24,542.85 19,531.38
营业成本 15,004.82 16,099.12 17,841.28 14,797.56
毛利润 8,023.71 11,107.37 6,701.58 4,733.81
毛利率 26.19% 40.83% 27.31% 24.24%
(2)产品研发情况介绍
舞台机械与电气控制业务,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活动,大力支持研发力度,经过多年的积累沉淀,专业技术优势明显,重大、特大型舞台项目和高难度设备装置的设计能力,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力。拥有“演艺装备与服务领域”首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制定、修订了32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累计获得知识产权10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250多项,多项专利填补国内外空白;自主研发的控制系统通过SIL3安全认证,为国内首个通过此认证的舞台控制系统。
表5-15: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5年
研发收入 10,421.48 10,760.78
营业收入 184,305.29 238,365.99
研发投入占比 5.65% 4.51%
(3)采购情况
表5-16: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灯光音响设备 16,199.26 45.05%
舞台外购件 7,296.72 20.29%
电气外购件 4,025.24 11.20%
金属材料 3,442.24 9.57%
外购件类 1,981.79 5.51%
木材及制品 897.44 2.50%
面料海绵 317.96 0.88%
有色金属 150.77 0.42%
标准件类 56.13 0.16%
其他材料 1,587.04 4.42%
合计 35,954.59 100.00%
项目
金额 占比
灯光音响设备 32,706.41 51.79%
舞台外购件 11,039.94 17.48%
电气外购件 8,649.93 13.70%
金属材料 3,778.05 5.98%
外购件类 2,749.32 4.35%
面料海绵 643.15 1.02%
木材及制品 543.82 0.86%
有色金属 227.38 0.36%
标准件类 108.75 0.17%
其他材料 2,699.53 4.28%
合计 63,146.27 100.00%
采购集中度方面,2025年发行人从前五大供应商处采购金额合计约2.4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16.79%,采购集中度尚可。前5大供应商采购情况见下表:
表5-17:2025年发行人文旅装备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客户一 4,407.79 6.98% 否
客户二 1,630.63 2.58% 否
客户三 1,580.29 2.50% 否
客户四 1,551.86 2.46% 否
客户五 1,433.14 2.27% 否
合计 10,603.71 16.79% /
从结算方式来看,公司对境内主要供应商采购交易主要采用先货后款和预付一定比例货款的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用人民币结算。
(4)生产情况
①生产模式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为定制化、非标准化产品,所采用工艺和技术参数等需要根据客户实际需要及产品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因此公司除常规产品储备一定存货外,基本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完全根据销售合同来安排、组织生产。首先由技术部门根据客户需求的具体情况制定初步设计方案,并与客户就相关方案进行沟通,确定最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生产部根据技术图纸确定外购件清单和原辅助材料清单,并根据项目设计进度计划与生产采购进度将配置单提交采购部门;最后由生产部组织加工、制作,并进行装配。
②生产流程
考虑到技术保密及设计方案的完整性,公司在产品生产中,由公司设计部门进行整体设计,将设备部件分为自主生产的核心部件、外购的通用部件、技术控制下外协件等。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公司一般将设备中重要工序、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和技术附加值较高的核心部件由公司直接生产完成,由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质检,生产部负责协调、管理整个生产进度,以保证按时保质完成生产计划。公司生产作业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产品种类多、批量小、工序多、加工步骤多,且绝大多数是非标准化产品,生产模式可以概括:以ETO为主、ATO为辅的混合制造模式。针对非标定制的座椅看台和舞台机械,企业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在营销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技术部门出具专属配置单和图纸,随后启动采购与生产。同时针对产品中的“通用件”,企业采用按批次生产的方式。提前将标准化的零部件生产出来作为库存储备,待非标订单下达后直接调用组装。
舞台机械的具体生产流程及工艺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下料与成型。将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材料通过剪板、激光切割等工艺行精确裁切和定长定宽。对切割好的钢材进行数控折弯、压弯、冲孔等工艺加工,使其形成所需的异形结构。2、机加工与焊接工序。将下料后的零部件进行精密加工并连接成承重骨架。主要的机加工工艺包括打磨、铣、镗、锯、加工中心等。将加工好的金属构件通过焊接工艺形成主体框架。3、表面处理工序。为应对场馆内外的复杂环境及达成表面效果,需对金属部件进行严格的防腐防锈处理。工艺包括:喷漆、静电喷涂、打磨等。4、组装与总装工序。将独立的金属骨架、驱动系统及电控系统进行物理结合。
座椅看台的具体生产流程及工艺与舞台机械大部分相似。也包括下料成型、机加工、焊接、表面处理、组装与总装等相关工序。有区别的是对于座椅看台,存在座椅面料及海绵的相关工序,包括阻燃、裁剪、发泡、蒸烫、喷胶的相关工序。
③生产数据
公司舞台机械板块,2024年2025年产量分别为6,062,274.4公斤、7,711,371.46公斤;灯光音响板块,2024年2025年产量分别为8426台、19047台;座椅看台板块,2024年2025年产量分别为84,817台、143,446台。报告期内,舞台机械、
灯光音响、座椅看台三类核心产品产量均实现增长,主要系公司文体场馆项目订单增加,带动产品生产规模提升。从产量来看,2025年,由于市场需求量增大,企业订单量增多,从采购量分析,2025年较2024年采购量同比增涨11.65%。同时企业通过增加人力来扩大产能,2025年的人工成本较2024年同比增加16%。除此之外,2025年企业购入新型的生产设备来提高生产效率。2025年舞台机械产品产量较2024年同比增涨27.2%,灯光音响产品产量同比增涨126%,座椅看台产品产量同比增涨69.12%。
(5)销售情况
①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以直销方式进行销售,以适应下游客户主要通过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市场特点。公司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各个省市均有业务员对市场信息进行跟踪。
RFEPCO全链条综合服务模式:采用前置化业务拓展模式,从前端策划阶段介入挖掘、创造项目机会,向后延伸覆盖投融资方案、EPC设计施工一体化,再到后期项目运营管理全流程,为客户输出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实现从单一项目投标承接向项目价值共创的模式升级。
②公司销售流程及情况
公司以“聚焦提效、航向蓝海”为年度经营主线,坚持“文化+科技”双轮驱动,在城市地标、国际市场、运营网络、内容生态、文旅融合与新赛道上协同发力,重点项目交付与市场拓展有序推进。
近年来,公司从“装备出海”向“创意出海、标准理念出海”的战略跃迁持续深化。海外市场拓展力度显著增强,公司承建的海外标杆性文化项目,成功入选国家“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成为中国文化装备与创意服务走向中亚的标志性名片。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把握多国政商代表团考察契机,在中东及“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品牌能见度与潜在订单线索持续积累,海外业务版图加速扩展。
境内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深耕存量、拓展增量,依托在文化科技领域积累的核心竞争优势,深度参与国内多个大型赛会及文化基础设施项目,系统集成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在复杂场景下不断验证与优化,境内销售渠道保持稳定增长,客户粘性与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通过“巩固境内基本盘、突破海外增长极”的双轮驱动策略,公司实现了境内境外销售渠道的全面贯通与协同发展,全球化布局稳步推进,战略转型成效初显。
表5-18:发行人不同销售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 2025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85,443.69 92.87% 117,879.33 84.30%
境外 14,229.10 7.13% 21,954.37 15.70%
合计 199,672.80 139,833.71
表5-19:2024-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52,58.44 2.85%
客户二 48,76.67 2.65%
客户三 45,86.62 2.49%
客户四 38,84.17 2.11%
客户五 35,07.12 1.90%
合计 221,13.02 12.00%
客户名称 2025年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80,00.43 3.36%
客户二 77,26.93 3.24%
客户三 71,48.78 3.00%
客户四 70,74.08 2.97%
客户五 65,60.87 2.75%
合计 365,11.09 15.32%
2、轨道交通装备
(1)产品情况
①传统轨交配套业务
大丰轨交深耕轨道交通配套领域,以中国中车(包括中车长客、四方、浦镇、株机、唐客、大连机车等)、北京装备集团以及阿尔斯通等国内外著名轨道车辆制造商为核心客户,重点开发生产轨道车辆整体内装、座椅、特种车辆、工艺装备及智慧运维设备,为高铁、动车、城轨、工程车辆及旅游观光车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公司拥有年配套2000辆车的生产能力,在生产规模、装备实力、研发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②旅游观光列车业务
大丰轨交专注于文旅交通领域,以观光游览车为载体,致力于为景区、度假区等提供定制化中小运量捷运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具备大型游乐设施A级资质,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产品矩阵丰富,涵盖单轨、齿轨、管轨、悬挂观光游览车及钢轮钢轨小火车等多种制式,能够灵活适配山地、海滨、森林、雪岭、古镇等多样化地形与场景运营需求,以创新产品力持续赋能文旅交通高质量发展。
表5-2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轨道交通装备板块经营业绩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
营业收入 10,579.61 21,154.40 12,307.57 5,565.45
营业成本 10,044.33 17,137.61 10,917.83 4,125.65
毛利润 535.28 4,016.79 1,389.74 1,439.79
(2)产品研发情况介绍
大丰轨交是一家专业致力于车辆装备研发、智造及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宁波市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目前拥有400余名员工,其中50余名技术人员,累计获得专利1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30多项。
(3)采购情况
表5-21: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前5类) 2024年 2025年 2026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铝型材 2,428.11 15.43% 784.78 11.79% 583.57 13.63%
玻璃钢 1,551.46 9.86% 1,066.79 16.03% 293.17 6.85%
铝板 1,495.66 9.50% 549.51 8.26% 520.88 12.17%
不锈钢扶手 1,040.22 6.61% 631.01 9.48% 167.19 3.91%
油漆 798.74 5.07% 456.05 6.85% 201.72 4.71%
铸件 - - 312.61 7.30%
合计(年度采购总额) 15,739.81 6,653.99 4,280.16
采购集中度方面,2025年发行人从前五大供应商处采购金额合计约0.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30.61%,较2024年下降5.94个百分点,采购集中度尚可。根据情况描述前5大供应商
表5-22:2025年发行人轨道交通装备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客户一 500.29 7.52% 否
客户二 470.17 7.07% 否
客户三 447.29 6.72% 否
客户四 378.63 5.69% 否
客户五 239.97 3.61% 否
合计(年度采购总额) 6,653.99 30.61% /
从结算方式来看,公司对境内主要供应商采购交易主要采用先货后款的方式,以180天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用人民币结算,平均账期90天;对于部分大宗铝型材和特装配件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4)生产情况
大丰轨交构建了涵盖机加、钣金、焊接、粘接、复合、涂装、碳纤维、芳纶蜂窝、FRP等全部整车内饰、座椅、系统总成及轨道装备的全套生产设备和成熟工艺体系,包括焊接机器人、打磨机器人、激光切割机、碳布切割机、数控冲床、数控加工中心、雕刻机、数控折弯机、多层高温热压机、大型油压机、喷涂流水线、喷塑流水线、粘接流水线、钝化流水线等,充分保证了产品的制造质量。依托这一全链制造能力,大丰轨交可独立完成观光游览车整车系统总成,并具备文旅交通装备从研发到制造的全流程交付能力。公司拥有年配套2000辆车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装备实力、研发能力以及试验检测能力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表5-23:生产数据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项目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末
内装 产能/万元 20,629 9,376 5,940
产量/pcs 512,519 258,727 126,376
产能利用率 100% 46% 30%
特装 产能/万元 0 0 92
产量/pcs 0 0 82
产能利用率 0 0 100%
从产量来看,2025年,受轨道行业整体产能减少影响,主要产品产量同比减少49.5%。从产能来看,2026年随着特装观光车工厂陆续完工投产,公司产能提升较大。从产能利用率来看,2025年受轨道行业市场需求下降,公司产能利用率同比减少54%。
(5)销售情况
①文旅交通
主要涉及温州洞头仙叠岩(大沙岙)单轨观光游览车、舟山青龙山管轨观光游览车、西安白鹿原影视城齿轨观光游览车、西安丝路欢乐世界海市蜃楼悬挂观光游览车。
②轨道交通
深度参与深圳3号线、深圳11号线、深圳13号线、深大线、杭州机场快线、宁波无人驾驶5号线、全球首列全景观光丽江旅游列车、国内首列都四齿轨列车、凤凰磁浮观光快线、CINOVA2.0智能城际列车等项目的座椅及内装配套业务,承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广州、深圳、南昌、重庆等国内20多个城市城轨、城际、观光列车,并以及印度、伊朗、越南、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斯里兰卡、韩国等国际轨道交通项目,与中国中车、北京装备集团以及阿尔斯通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表5-23: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不同销售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9,135.86 95.42% 11,388.42 96.94% 5,637.82 100%
境外 918.84 4.58% 359.04 3.06% / /
合计 20,054.70 100% 11,747.46 100% 5637.82 100%
2025年轨道交通销售目前主要集中在境内(宁波、杭州、株洲、长春)11,388万元,占比97%,境外销售359万元(马来西亚项目),占比3%;2024年轨道交通销售目前主要集中在境内(宁波、杭州、南京、绍兴)19,137万元,占比95%,境外销售918万元(马来西亚、印度项目),占比5%。
表5-24: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 客户名称 2025年 客户名称 2026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5,587.53 27.86% 客户一 4,311.71 36.70% 客户一 3,284.82 58.26%
客户二 3,594.72 17.92% 客户二 2,025.45 17.24% 客户二 1,373.57 24.36%
客户三 1,657.20 8.26% 客户三 1,424.44 12.13% 客户三 384.33 6.82%
客户四 1,536.70 7.66% 客户四 1,019.68 8.68% 客户四 311.27 5.52%
客户五 1,260.00 6.28% 客户五 697.36 5.94% 客户五 30.00 0.53%
合计 13,636.14 67.99% 合计 9,478.63 80.68% 合计 5,383.99 95.5%
2025年销售渠道主要轨道内装部分,其中宁波项目4,312万元,占比37%,青岛四方项目2,025万元,占比17%,中车广东1,424万元,占比12%,中车株洲项目1,020万元,占比9%,福州地铁697万元,占比6%,2026年逐步开展特装项目,主要在陕西元景观光车项目311万元,占比6%。
轨道内装业务销售的产品主要为轨道内装构件,包括顶板、侧板、座椅、电器柜等,参照主机厂价格参与招投标;特装项目销售的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观光车辆、轨道及技术服务,根据业主需求定制方案后定价。
3、文体旅运营服务
(1)业务情况
①业务历史
大丰文化始终致力于城市优质文体旅资源的整合和活化,主营文体旅融合项目的全链路运营服务。不仅是内容的创造者,更是文化空间的运营者与美好生活方式的提案者。从沉浸式实景演艺的匠心打磨,到城市核心剧院的文化综合体运营探索,逐步构建起“文旅融合综合运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委托运营、演出经纪及内容引进、特色艺术教育培训”四大板块。公司定位为重运营、强现金流的场景运营服务商,核心资产均为轻资产运营权而非重资产投入,具备较强的资产流动性。
②剧院历史
2019年,运营管理第一家剧院—义乌文化广场剧院,完成演出及活动超50场;
2023年,剧院遍布7座城市,运营管理剧院11家,引进剧目超200部,完成演出超300场;制作原创剧目2部,演出34场。
2025年,剧院遍布12座城市,运营管理剧院19家,引进剧目超500部,完成演出近2300场;制作原创剧目4部,演出场次超500场。
2026年,剧院遍布14座城市,运营管理剧院21家。
文商旅历史:
2021年,《今夕共西溪》演出落地杭州,共计接待观演30.7万元人次
2025年,《今夕东丽湖》演出落地天津,共计接待观演1.2万元人次艺教历史:
2022年,运营管理第一个艺教校区—平阳校区;
2025年,运营管理4个艺教校区截止2026年仅平阳校区还在运营;
③业务现状
大丰文化诞生于大丰实业深耕全球的文体产业摇篮,集海内外文化艺术上中下游优势资源于一身。大丰文化以场馆运营、内容孵化、剧目制作、艺术教育、文旅运营、智能场馆为主业,为城市文体旅产业活动提供优质内容。并且用多年的经验积累开拓了场馆建设咨询业务。以《今夕共西溪》为核心,在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内运营的大型沉浸式实景演艺项目。以杭州金沙湖大剧院为代表,承接国有产权文化场馆的全权委托运营管理。同时,依托剧院运营场景,开展国内外优质演出剧目的引进、策划与巡演服务;发挥剧院运营优势,贯彻[名师×舞台]教育培养理念,建立高水准艺术教育培训基地涵盖声乐、舞蹈、器乐、语言艺术等多个类目。
表5-25: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文体旅运营服务板块经营业绩表
单位:万元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6月末
营业收入 18,159.72 26,197.75 28,018.35 13,332.93
营业成本 13,214.15 15,489.24 17,623.61 7,841.77
毛利润 4,945.57 10,708.52 10,394.75 5,491.16
毛利率 27.23% 40.88% 37.1% 41.18%
(2)盈利模式
文体旅运营服务的盈利模式可概括为:以“内容运营+空间运营”双轮驱动,通过门票销售、管理费、经营分成、政府补贴、衍生消费等多元化渠道实现收入,具备“轻资产、强现金、多来源”的财务特征。第一类是C端消费型收入。主要是演艺门票消费、特色艺术教育培训收入,直接面向消费者,现金回流最快;
第二类是B端/G端合约型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文旅补贴、场馆委托运营管理费、场地租赁与活动服务费等。第三类是演出经纪与内容输出、内容IP运营、数字文旅等延伸类收入。
表5-26:发行人文体旅运营服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指标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场馆运营管理服务 14,820.44 24,287.56 24,005.84
演艺内容运营服务 233.97 572.41 1,941.71
艺术教育培训服务 384.11 518.96 729.23
文旅综合运营服务 2,721.20 818.82 1,341.57
合计 18,159.72 26,197.75 28,018.35
(3)上下游产业链
表5-27:2025年发行人文体旅运营服务板块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客户一 680.00 4.99% 否
客户二 401.38 2.94% 否
客户三 436.86 3.20% 否
客户四 315.79 2.32% 否
客户五 313.92 2.30% 否
合计 2,147.95 15.75% /
(4)销售情况
公司构建了线上、线下融合、B端/G端和C端并举的立体化销售体系。
①线上平台销售
第三方票务平台:通过大麦、猫眼、抖音等OTA平台进行演艺门票预售,提前30-60天回款,形成合同负债,有效锁定短期现金流。外地观众占比约30%,部分头部剧目50%。
自由私域渠道:依托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会员系统运营,降低平台佣金依赖,积累客户资产。
②线下直销
票务中心:文化场馆、景区演艺票务中心现场售票,服务到访观众的即时消费与会员服务。
企业团购与包场:面向企业客户提供团体票、包场服务。
③B端和G端合约销售
委托运营管理费:文化场馆产权方按合同固定支付管理费,不依赖演出票房。
政府文旅补贴:申请政府文旅类项目补贴。
场地租赁与活动服务:排练厅、剧院场地租赁及活动策划执行,按项目签约收费。
④艺术教育培训销售
课程直销:面向C端家庭客户销售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课程包,采取预收款模式,学费须存入公司对公账户,在课消完成后确认收入。
渠道合作:在学校、社区合作输送艺术普及课程,通过公益活动转化潜在学员。
⑤衍生消费与内容生态
演出经纪:每年向全国剧院输送超300场演出场次;
内容引进:整合全球500+内容供应链,为剧院2300+场演出提供内容支持;IP赋能内容制作:与乐华娱乐、芒果TV等多家公司达成合作战略伙伴;激发内容创意开发巨大潜力,开启全新沉浸式互动体验,IP线下多元化场景呈现,粉丝运营&IP运营双线并行。
艺术沙龙:每年举办大师课、艺术沙龙超500场。
表5-28:发行人不同销售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销售渠道 2024年 2025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9,934.72 100% 25,126.13 100%
境外 0 0 0 0
合计 19,934.72 100% 25,126.13 100%
表5-29:2024-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 2025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一 1,625.63 8.15% 1,645.22 6.55%
客户二 1,491.38 7.48% 1,485.75 5.91%
客户三 1,652.14 8.29% 1,625.99 6.47%
客户四 1,811.25 9.09% 1,020.75 4.06%
客户五 81.44 0.41% 943.25 3.75%
合计 6,661.85 33.42% 6,720.96 26.75%
(5)PPP项目情况
公司在承接PPP项目后,根据合同约定注册成立项目公司(SPV),并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在运营期内,政府方(实施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支付可行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使用者付费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场馆运营、商业租赁等方式向最终用户收取。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移交政府指定机构。公司PPP项目运营期限一般为10至16年。
表5-30:PPP项目完工工程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回购方 合同名称 项目总投(概算) 回购期限 项目所在地 合同签订时间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截至2026年6月已投金额 截至2026年6月回款情况 后续回款安排 是否签订了相关协议 项目入库情况 经营模式 回款模式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 宁海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协议 77,000.00 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宁海 2017.01 宁海县文化中心2020.03潘天寿艺术中心2019.02 宁海县文化中心2024.08潘天寿艺术中心2024.02 89,181.01 14,366.55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合同 58.234.05 建设期30月,运营期16年 松阳 2018.01 2019.01 2025.03 61,836.68 -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合同 42,874.20 建设期1年,运营期14年 平阳 2019.05 见项目简介 见项目简介 42,874.20 19.073.03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 天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合同 59,577.10 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天长 2018.10 2019.12 2023.06 65.818.00 14,903.30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 丹江口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合同 46,397.71 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 丹江口 2018.02 2019.04 2022.12 51,011.18 11,500.00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建设PPP项目 泌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建设项目PPP合同 27,417.73 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泌阳 2018.09 2019.01 2021.09 27,417.73 3300.00 运营期1年后按年度考核结果付费。 是 是 自行施工 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
合计 311,500.79 338,138.80 63,142.88
注:部分项目实际投资超出概算,主要系项目总投(概算)是合同金额,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因素,每个项目都要进行财审,最终确定项目投资金额及付费基数。
发行人已完工的6个PPP项目均已与政府签订相关协议,并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www.cpppc.org)公开项目相关信息,合法合规,目前均已进入运营期。公司通过合规标准化运营满足支付考核条件,常态化跟进财政收支情况、适度催收,同时依托国家PPP专项支付扶持政策,全方位筑牢回款保障,整体风险较低。
PPP项目简介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PPP项目:由宁海县文化中心和潘天寿艺术中心两个场馆组成,由国画大师潘天寿之子、原中国美院和中央美院两院院长潘公凯先生创意设计。宁海县文化中心呈三叶草形式,潘天寿艺术中心呈花朵形式,两幢建筑是花与叶搭配,更具诗情画意,彰显宁海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
宁海县文化中心:占地约20976m²(32亩),总建面约42372m²。地上3层,建筑面约25478m²,含大剧院约17131m²(1163座,中型多用途,设主、侧、后舞台及音池升降台)、文化馆约6400m²(含250座小演艺厅约1886m²)、商业约10299m²、影院4250m²及其他用房;地下建面约16894m²(含剧院、文化馆及部分商业地下室)。总投资约4.339亿元。2020年3月27日开工,至2024年8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8月29日开始运营。
潘天寿艺术中心:占地约26568㎡(合40亩),总建筑面积达31211㎡。地上3层,建筑面积约24154㎡,涵盖潘天寿美术馆(约2762㎡)、潘公凯艺术馆(约4784㎡)、图书馆(约7197㎡)、商业区(约9113㎡)及报告厅等配套;地下室面积约7057㎡。总投资约4.5725亿元。工程于2019年2月20日动工,至2024年2月7日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2月8日开始运营。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是松阳县首个集市民健身休闲、体育赛事举办、文体公益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基础设施,也是县域重点民生工程、核心社会公共配套项目。项目整体采用“一场两馆”建设架构,包含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主体建筑,配套建设地下人防工程、停车场、室外广场、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7860.29㎡(约176.79亩),总建筑面积76763.14㎡,核定总投资额6.183667亿元。
该项目建成投用后,进一步完善了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备显著且深远的社会效益。该项目于2019年1月24日开工,2025年3月21日竣工验收,于2025年3月24日开始试运营。
平阳县文化中心文化产业PPP项目:平阳县文化中心总用地346亩,总建筑面积187520㎡,其中地上125865㎡(其中连廊、架空等建筑面积4365㎡),地下61655㎡,建设总投资17.0777亿元,由平阳城投负责建设。文化中心文化产业项目采用PPP模式,采用改建装修的形式,项目总投资4.28亿元,本项目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运营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文化中心场馆内部的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分两期实施,分期结算。
1、一期工程主要为文化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西区活动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工人活动中心)和凤凰文化广场.一期工程2020年1月18日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完工,2021年1月进入正式运营。
(1)文化艺术中心:建筑面积31528平方米。包括一个层高19.6m的1230座大型乙等剧院、层高8.4m的一大一中三小共5厅569座的小型乙级电影院及群文活动中心三部分。群文活动中心为四层,底层有门厅及多个社团活动室,二、三层及四层有群文活动教室、排练厅、化妆室、服装室、道具室等。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26239平方米。一层为羽毛球训练馆、乒乓球训练室、台球室以及公共大厅,二层为健身房、跳操室、益智类活动室以及篮球馆,三层为武术训练馆、壁球室以及休闲茶座,四层为办公会议区,架空层为自由组织活动的空间。
(3)西区活动中心,用地面积470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105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31753平方米(其中连廊、架空等建筑面积2316平方米),地下18352平方米。由3个24米以下单体组合为一个整体,北面4层为工人文化活动中心,中间4层为行政服务中心、南面4层为青少年活动中心和科技馆。
(4)凤凰文化广场,用地面积39539.2平方米,建筑面积15745平方米。建筑共1层,层高5.6米。广场活动面在一层顶,一层为文化商业、休闲娱乐功能,商业面积6468平方米。
2、二期工程主要为东区场馆中心(图书馆、档案馆、规划馆、博物馆)
(1)图书馆建筑面积14447平方米。一层中间入口大厅,左右为报刊阅览室及250人报告厅,二三层为阅览室和后勤用房,四层为书库和办公用。
(2)档案馆建筑面积11036平方米。三层为查档大厅及会议厅,四五层为档案库及办公。
(3)规划馆建筑面积5126平方米。一层为城市沙盘区、临展及3D影厅,其中城市沙盘区域2层通高,二层为大空间展厅。
以上工程于2021年5月28日开工建设,2023年11月1日竣工验收,2024年4月1日进入正式运营。
(4)二期剩余工程(博物馆、档案馆展陈、东区地下餐厅)
博物馆工程:建筑面积11280平方米。一至三层为展览,活动等公共空间,四层为办公及库房。其中的装修(建筑面积约3202平米)由政府另行负责实施。除陈列布展工程外,项目2025年5月16日开工,在2026年4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档案馆展陈工程:位于档案馆三层,布展面积1152平米,包含序厅、六大展区、洽谈室、文物库房及临展区,开工时间2025年12月1日,竣工时间2026年6月8日;东区地下餐厅工程:装修面积1983平米,2025年5月10日,竣工时间2025年9月29日。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天长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占地面积约112亩,总建筑面积73769㎡,总投资6.58亿元。由3栋单体建筑通过连廊组成的建筑群,主要包含了大小剧院、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地下车库组成。其中,1#楼博物馆,共3层,建筑高度30.5m,层高约6.5m。由福地长歌通史厅(为1992年考古新发现三角圩汉墓群)、玉龙厅(天长标志玉龙展厅)、罗炳辉展厅、漆器厅、汉唐风韵厅、临展厅组成。2#楼大小剧院,共4层,建筑高度42.5m,层高约5米。大剧院舞台为品字形,固定座位1200座,升降乐池可加座至约1284座,小剧院297座。3#楼科技馆、图书馆组成,共3层,建筑高度31.2m,层高约7米。地下车库1层,层高4.5/6米,地下车位共计236个。项目于2019年12月8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15日开始试运营,2023年6月26日竣工验收。
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位于右岸汉江大道和武当大道交叉口处以东滨江区域,项目用地面积为66941.59㎡,总建筑面积为 36802.26㎡。项目建设内容为:剧场建筑面积 15827.74㎡(共1559座,其中大剧场 1191座,小剧场368座),图书馆建筑面积7022.88㎡,规划馆建筑面积 1585.65㎡,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建筑面积4617.29㎡,体育馆 (全民健身中心,共 3264座,其中伸缩活动座椅1348座,固定座椅1916座)建筑面积6285.70㎡,机动车停车位57个,并配套建设市政、绿化、供水、供电、道路、通信等工程。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2022年12月16日正式进入运营期,自运营以来举办了武当武术散打比赛、国标舞比赛、南水北调汉江地产杯羽毛球赛、高校篮球赛、象棋赛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近30场次,极大丰富了市民的文体生活,产生了较为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达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效果。
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期建设PPP项目:泌阳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是泌阳县核心文化地标与城市形象窗口,集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展示馆、大剧院等公共场馆,承载市民文化休闲、公益服务功能,有效完善县域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文化品质,社会效益突出。
本项目总投资27417.73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馆一场”:即东馆、西馆装修装饰及设备(舞台机械设备除外)、盘古文化广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室外市政园林景观绿化及相关水电配套、东西馆室内装饰装修(含相关水电安装洁具灯具等)、消防末端改造、智能化、泛光照明、高低压供配电、电梯、舞台灯光音响、舞台幕布及木地板、场馆座椅、图书管理系统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9060.95㎡;总建筑面积64661.65㎡,其中地上面积44011.46㎡,地下面积20650.19㎡(含人防总面积11973.0㎡)。本项目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六度抗震设防,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1级,地下室防水一级,属2类民用建筑;
其中:东馆:地上5层,建筑高度22.55m,地下1层(局部2层),建筑高度7.8m;占地面积12413.65㎡,总建筑面积37921.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32.55㎡,地下建筑面积11789.0㎡(含人防面积5462.9㎡);东馆包括1298座大型乙级剧院(14441.36㎡)、395座报告厅(2210.26㎡)、5个丙级电影院(3499.52㎡)、大型文化馆(5981.41㎡)。西馆:地上3层,建筑高度21.50m,地下1层,建筑高度6m;占地面积6001.47㎡,总建筑面积26740.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878.91㎡,地下建筑面积8861.19㎡(含人防面积6480.1㎡);西馆包括乙级档案馆(3073.63㎡)、中型博物馆[文物、地质馆(5173.92㎡)、科技馆(2293.32㎡)]、丙级展览馆[规划馆(2282.02㎡)]、图书馆(5056.02㎡)。盘古文化广场(市政园林景观绿化):绿地面积46267.65㎡;东西两馆周边及中间广场面积41296.95㎡,其中中间广场21959.38㎡,汽车通道8609.14㎡,停车场1176.76㎡。机动车停车位376个,其中地下室停车位284个,地面停车位9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565个。项目于2019年8月13日开工,2021年9月12日竣工验收,2023年3月15日开始试运营,2025年6月19日正式进入运营期。
(6)其他
①战略思路
公司将继续以文化IP运营为内核,通过空间场景再造与科技体验赋能形成叠加放大,让“创意引领,科技赋能,打造文体旅幸福产业”的使命落到具体业务之中。围绕成为国内领先的文体旅场景生态构建者这一目标,公司依托新产品、新技术与新服务打开增量场景、培育新兴需求,携手海内外合作方,共同推动文体旅产业在融合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②行业趋势与市场机会
从需求侧看,文化消费正在走出调整期。政策端的支持措施相继推出并逐步见效,行业运行活力有所恢复,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信心水平同步改善,整体呈现稳步向好的修复态势。
从供给侧看,内容质量正在成为竞争的分水岭。能否持续产出优质作品,很大程度上决定企业的市场地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兼顾统一,已是衡量内容竞争力的重要标尺。
从技术侧看,数字技术对文化产业的渗透明显提速。消费场景、业务模式与细分赛道的创新,越来越多由技术能力驱动,这也构成了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
从生态侧看,文化与旅游的边界持续消融。游客结构更年轻、更看重体验品质,倒逼供给端加快业态创新,两类资源的互补联动不断加深,场景丰富度与服务水准同步提升,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由此得到更好回应。
③经营重点
第一,做优内容主业。扩大对外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在提高原创剧目出品规模的同时更注重品质把控;同时向文旅融合业态延伸布局,争取承接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大型文化活动与演艺演出,逐步培育公司演艺品牌的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
第二,夯实运营底座。围绕票务系统开展持续的功能研发与版本更新,在细节体验和运营效率两方面同步打磨,为用户与合作方提供更顺畅的服务支撑。
八、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投资项目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大丰实业及下属企业主要在建工程1个,详见下表。在建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02亿元,累计投资金额0.52亿元,占总投资金额的50.98%。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拟建项目不存在停建缓建情况。
表 5-31: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建设主体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2026年月已投资 预计自有资金总投入 自有资金到位情况 所有资金到位情况 计划投资
2026年7-12月 2027年 2028年
大丰实业 年产25套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生产项目 10,200 2025/01/05 2028/01/05 3,581 10,200 5,200 5,200 1,619 2,000 3,000
合计 10,200 2025/01/05 2028/01/05 3,581 10,200 5,200 5,200 1,619 2,000 3,000
发行人在建项目资本金到位比例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以上所有项目均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要求。
1、年产25套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生产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计划建于本地厂区,年产25套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2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预计约3年(2025年1月至2028年1月)。本项目旨在依托企业自有技术,新建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生产线,形成年产25套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的生产能力。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属于文旅智能装备,可应用于景区、特色小镇、主题乐园、文旅综合体等场景,助力提升文旅场景的智能化、沉浸式体验水平。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套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的生产能力。截至2026年6月末,项目已完成投资3581万元,自有资金到位5200万元,后续将按计划稳步推进建设。
(二)发行人拟建项目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无拟建重大工程项目。
九、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一)总体战略定位
大丰实业长期战略定位为全球领先文体旅产业全产业链解决方案提供商,坚守文化+科技+运营三位一体发展主线,秉持“韧性生长、价值跃迁”中长期发展路线。公司将2026年发展主题定为“聚焦提效航向蓝海”,锚定创意出海、数智赋能、文体旅商融合三大核心战略关键词,统筹推进传统主业夯基、新兴产业突破,构建“四大核心业务+具身智能第二增长曲线”的产业布局。
长远来看,公司将持续推进内容IP标准化复制、智能装备技术迭代、人形机器人规模化商用,不断巩固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商的龙头优势,实现高质量可持续的价值跃迁。
(二)夯实四大主业基本盘打造具身智能新增长极
在基本盘业务上,公司持续夯实文体旅科技装备、数字艺术、文体场馆运营、轨道交通装备四大传统主业。坚持“策划创意+智造生产+运营服务”全链条闭环商业模式,加快从设备供应商向创意总包、场景运营商升级。充分运用20余家自营剧院沉淀的运营数据,形成运营反哺研发的差异化优势;紧抓城市更新、公共文体场馆升级、沉浸式消费升级机遇,大力拓展行浸式演艺、数字光影、户外体育综合体等项目。
数智赋能,以数智赋能驱动创新转型,公司把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打造为第二增长曲线。通过与智元机器人设立合资公司、联合阿里云开发行业大模型、布局机器人租赁平台,构建“机器人+IP+文旅/体育/商业”新赛道,推动数字人、人形演艺机器人、大模型交互在实景演艺、商业综合体、体育赛事场景落地,以AI技术实现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跃升。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高端智能轨道交通新业态,推进无人驾驶轨道观光车系统生产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智能轨交制造基地。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列控平台,推出可主题定制、零排放的观光轨交产品,构建“自然景观+人文IP+载具叙事”的沉浸式交通解决方案,开辟智能制造新增长点。
(三)创意出海,推进国内外市场双循环
在全球化方向,公司实施创意出海战略,实现由“装备出海”向“创意出海、标准理念出海”跃迁。抓住“一带一路”沿线文体基建、国际顶级赛事总包的窗口期,以日本爱知·名古屋亚运会、塔吉克斯坦国家剧院等标杆项目为抓手,输出整套策划、赛事实施、场馆运营方案,推动国内外市场双循环,拓宽全球发展空间。
十、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 T4754-2017),发行人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3599)”。
(一)行业管理体制和适用法规
1、行业管理体制
文体设施行业的发展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指导。同时,公司主要产品制造及系统集成中的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与监管。
文体设施行业还受到主要下游行业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按照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文体设施市场主要可以分为文化设施市场、旅游演出市场、体育场馆市场、广播电视市场、学校市场及展览展示市场。因此,根据下游行业的不同,文体设施市场的主管部门主要为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教育部、商务部等。
公司所处行业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为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和中国舞台美术学会。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成立于 1991年,是由文化和旅游部主管、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会组织,是中国演艺设备行业的权威代表,其主要职责包含主导协调全国演艺设备行业经济技术的发展;组织制定演艺设备行业技术标准并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检测认定工作等。中国舞台美术学会成立于 1981年,是隶属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的全国性学术组织,每年举办各类学术活动、专业培训班以及各类展览等,多年来已成为团结全国舞台美术工作者的学术中心和被国际广泛关注的学术团体。
2、行业主要政策
近年来我国文体设施行业涉及到的主要政策性文件如下:
时间 文件名 主要内容
2009.09.08 关于制定《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的公告 将演艺服务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文化科技服务业以及文化会展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纳入到我国文化产业的鼓励类,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2011.10.18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总结了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明确提出推进文化科技创新工程,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我国出版、印刷、传媒、影视、演艺、网络、动漫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2014.03.14 《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加强舞美设计、舞台布景创意和舞台技术装备创新,丰富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加快演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文艺演出院线建设;鼓励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培育文化消费需求,扩大文化消费规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开拓境外市场。
2014.04.02 《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 在财政税收、投融资、资产和土地处置、工商管理四个方面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企业发展。
2014.07.11 《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通过打造良好发展环境、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2014.10.20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 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2015.01.14 《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等。
2015.05.12 《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 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日益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2015.10.0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加大建设力度。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完善和补缺,对个别尚未建成的进行集中建设。
2015.10.03 《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 加强文艺阵地建设,建好用好剧场、电影院、文化馆(站)、群艺馆、美术馆、工人文化宫、文化广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各类文艺阵地。
2015.12.1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重点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产品与服务术语、分类、文化内容管理、服务数量和质量要求、运行指标体系、评价体系,以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艺术场馆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公共服务技术、质量、服务设施、服务信息、术语与语言资源等领域重要标准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育竞赛、全民健身、体育场馆设施以及国民体质监测等标准的研制与应用。
2016.5.5 《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体育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元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
2016.6.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2016.7.13 《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统筹“十三五”期间体育产业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建设健康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提升产业能级、扩大社会供给、引导体育消费。
2016.7.28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主要明确“十三五”时期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是我国迈进创新型国家行列的行动指南。
2016.9.24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国有资产等各类公共资产和资源与社会资本开展平等互惠的PPP项目合作,切实履行项目识别论证、政府采购、预算收支与绩效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信息披露与监督检查等职责,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实施、高效运营。
2016.1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夯实城镇产业基础,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优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建设美丽特色新型小(城)镇,有机对接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
2016.10.11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通知》 为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改革工作,提升我国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巩固和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将大力践行公共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着力规范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切实有效履行财政管理职能、简政放权释放市场主体潜力、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
力度、充分发挥PPP综合信息平台作用。
2016.10.2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推进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丰富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大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休闲需求,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和持续动力。
2016.11.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2016.12.22 《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 到2020年,在全国建成100个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成100家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推出100项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100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培育100家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企业与知名品牌,体育旅游总人数达到10亿人次,占旅游总人数的15%,体育旅游总消费规模突破1万元亿元。
2016.12.26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把握机遇迎接大众旅游新时代、转型升级明确旅游业发展新要求、创新驱动增强旅游业发展新动能、协调推进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绿色发展提升旅游生态文明价值、开放合作构建旅游开放新格局、共建共享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16.12.28 《“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 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倡议精神,全方位提升我国文化领域开放水平,秉承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合作理念,构建文化交融的命运共同体。着力实现:文化交流合作机制逐步完善、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基本形成、文化交流合作品牌效应充分显现、文化产业及对外文化贸易渐成规模。
2016.12.30 《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针对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以信息登记、绩效评价和信用评价的方式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进行宏观信用信息监督管理。
2017.1.6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在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目标的确定上,坚持总体目标和细化目标相结合。提出“传承和培育中国特色工业精神,树立工业发展新理念,提高全民工业文化素养,打造经济增长新动能”的总体目标。同时,充分注重与制造强国建设目标的协同,提出“通过 5~10年时间,涌现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大国工匠和优秀企业;工业产品的文化元素充分展现,工业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新亮点;中国制造的品质内涵和美誉度显著提升”的阶段性细化目标。
2017.4.12 《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加强文化消费项目的拓展和创新。积极推广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艺院团等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和设施建设。
2017.5.7 《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做好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的规划建设。推动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产品服务供给。
2017.12.8 国土资源部印发《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7〕11号) 填补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用地标准空白;明确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三类场馆用地功能分区与控制指标。
2021.4.29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现代旅游业体系;设计62个重点工程项目。
2021.12.22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21〕32号) 我国将全面进入大众旅游时代;深入推进大众旅游、发展智慧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2024.5.21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4〕701号) 实施观光游览设施、游乐设施、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行动;力争到2027年更新一批设施设备。
2024.07.18 体育总局发布《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城市公共体育馆建设标准》《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一场两馆”建设标准) 规范全国城市公共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规定建设规模、选址布局、面积指标等,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5.06.09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 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建设,稳步增加体育场地供给。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1、行业需求结构
文体设施行业按照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其市场可以分为文化设施市场、旅游演出市场、体育场馆市场、广播电视市场、学校市场及展览展示市场等,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设施市场
剧场、影剧院、音乐厅、文化中心、歌剧院等文化场馆是公司产品主要的应用市场之一。2022年至2025年间,文化设施市场经历了疫情冲击后的恢复与稳步增长。
2022年,受疫情影响,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166.07万元场,比上年下降28.6%;国内观众7.40亿人次,下降6.6%;演出收入80.95亿元,下降28.4%。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场馆3199个。2023年,市场强劲复苏。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8万元个,从业人员38.5万元人;全年共演出254.2万元场,国内观众9.0亿人次,演出收入207.8亿元。2024年,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2万元个,从业人员41.9万元人;全年共演出38.5万元场,国内观众3.1亿人次,演出收入37.7亿元。年末全国共有公共美术馆723个。2025年,全国共有文化和旅游部门所属艺术表演团体1879个,从业人员10.2万元人;全年共演出39.2万元场,同比增长1.8%;国内观众3.1亿人次,同比增长2.4%。
(2)旅游演出市场
旅游演出市场是文体设施行业重要的增长极,涵盖景区实景演出、主题公园演艺、旅游驻场演出等业态。2022年,受疫情影响,旅游演艺仅演出7.46万元场,与上年同比降低50.40%;票房收入32.23亿元,与上年同比降低47.41%。2023年,旅游演艺实现爆发式增长。全年旅游演艺场次15.07万元场,与2019年同比增长72.61%;票房收入166.36亿元,与2019年同比增长125.45%;观演人数8055.13万元人次,与2019年同比增长54.14%。2024年,旅游演艺演出场次18.93万元场,票房收入163.89亿元,观众人数8542.23万元人次。2025年,全国大中型旅游演艺项目演出19.87万元场,同比增长4.95%;票房收入174.42亿元,同比增长6.43%;观众人数8798.97万元人次,同比增长3.01%。
(3)体育场馆市场
体育场馆是全民健身和赛事活动的核心载体,2022年至2025年全国体育场地设施持续快速增长。2022年,全国体育场地422.68万元个,体育场地面积37.02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62平方米。2023年,全国体育场地459.27万元个,体育场地面积40.71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89平方米。2024年,全国体育场地484.17万元个,体育场地面积42.3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0平方米。2025年,全国体育场地500.37万元个,体育场地面积43.72亿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3.11平方米。从2022年到2025年,全国体育场地数量从422.68万元个增长至500.37万元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从2.62平方米提升至3.11平方米,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持续处于高速发展期。
(4)广播电视市场
广播电视市场涵盖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演播厅等设施的建设与设备更新需求。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12419.34亿元,同比增长8.10%。
2023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总收入14126.08亿元,同比增长13.74%。截至2023年底,全国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1%,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79%。2024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总收入14878.02亿元,同比增长5.32%。2025年,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总收入15464.29亿元,同比增长5.22%。广播电视行业正加速从传统广电向网络视听、新媒体方向转型,演播厅数字化改造、融媒体中心建设等为文体设施行业带来持续需求。
(5)学校市场
学校市场主要包括各类学校的大礼堂、体育馆、游泳馆、多功能厅、校园剧院等文体设施建设与改造。2022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1329.14亿元,首次超过6万元亿元,比上年增长5.97%。2023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4595.04亿元,比上年增长5.33%。2024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68899.24亿元,比上年增长6.66%。202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4.07万元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8040.43万元人。随着“双减”政策深化和五育并举推进,学校对高品质文体设施的需求持续增长,学校市场已成为文体设施行业稳健的需求来源之一。
(6)展览展示市场
展览展示市场涵盖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规划展览馆、企业展厅等场所的展示设施、多媒体互动设备及展陈系统需求。2022年,全国共有美术馆718个,比上年末增加36个;全年共举办展览7544次,参观人次3588.92万元人次。2023年,全国共有公共美术馆707个。2024年,全国共有公共美术馆723个,从业人员6465人;全年共举办展览1.1万元场,同比增长9.3%,参观人次7209.1万元,同比增长15.9%。2025年,全国共有公共美术馆740个,从业人员0.7万元人;全年共举办展览1.1万元场,同比增长2.7%,参观人次7886万元,同比增长9.4%。此外,博物馆、科技馆、规划馆等展览展示场馆数量持续增长。展览展示市场对多媒体互动设备、数字展陈系统、智能照明与音视频系统等文体设施的需求持续旺盛,且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深入应用,智慧展陈、沉浸式展览等新业态不断涌现,市场空间持续拓展。
注:以上数据分别来源于文化和旅游部各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国家体育总局各年度《全国体育场地统计调查数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各年度《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教育部等三部门各年度《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及《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年度《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等官方渠道。
2、行业发展特点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演艺设备行业表现出以下特点:(1)行业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增长较快,根据演艺设备行业协会统计,近几年,行业资产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年均增长超过10%,并且已经形成了较完整的产业链。(2)企业所有制结构以民营经济为主。20世纪90年代以来,民营企业已经从演艺设备行业的新生力量变成主力军。(3)生产制造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城市,尤其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从事设计研发、品牌代理的企业较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城市。这主要是因为“两角”地区的区域协作网络比较完善,有助于区域产业集群的形成,而北京等城市文化体育活动频繁,对演艺设备的需求较大。(4)不同环节的盈利能力差别较大。位于产业链上游的创意设计、系统设计和下游的核心零部件精加工等环节利润较高,而位于产业链中间的标准件制造环节盈利能力相对较弱。(5)随着国内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有一些产品的功能、性能逐渐接近国际水平,已基本能满足我国中等剧场等演出场所的技术需求,甚至满足大型演出场所对专业产品的要求。企业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工程整合能力、品牌优势等不断提升,但与国际先进技术依然存在差距。
3、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演艺设备市场的业务形式主要分为直接的设备销售和包含设备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两种方式。过去由于设备匮乏,消费者对舞台、剧场的整体设备要求不高。随着人们对文化演出审美水平的提高,对剧场、舞台的设计审美要求也相应提高,这使得舞台机械设备的建设不再是单纯的设备拼凑,而是包含设计、艺术、工程等诸多元素在内的系统集成,使得演艺设备市场逐渐从以单纯设备销售向以整体解决方案为主的方向发展。受2008年“绿色奥运”理念的影响,未来国内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的主要方向是可持续发展,既要保障经济效益,又要关注社会效益。为满足以上要求,一方面,设施建设要注重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的应用;另一方面,体育设施建设必须考虑赛后使用以及对公众开放的要求,在满足专业使用功能的同时,注重体育设施的多功能化,实现集约化管理和经营。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特点
文体设施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演艺设备对系统性、完整性、安全性要求较高,主营业务收入或资产规模排名较前的企业,大多具备研发设计与系统集成能力较强或劳动密集型产品生产规模较大的特点。目前,该行业已经呈现市场向优势品牌企业集中的趋势,主营业务收入排名较前的企业占有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目前行业内少数公司已经在品牌、技术、人才等方面脱颖而出,逐步形成设计、生产、工程安装、售后一体化的模式。部分公司已拥有基材加工基地,工程安装团队等,它们的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生产规模、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营销理念和管理方式等基本上已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这些企业竞争力较强,促进整个行业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国际竞争力。全行业现有生产商规模不一,除大丰实业外,其他如甘肃工大舞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均处于行业前列。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技术能力、集成能力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单纯以设备销售为主的企业竞争力逐渐变弱,并且将受到规模的限制。
2、行业内主要企业简介
目前,国内部分文化设施行业主要企业(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单位)概况
1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文体设施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公共装饰、座椅看台,公司拥有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维护的整体实力。随着公司“设计+制造+安装+售后”业务经营模式的日益完善,公司产品及其应用领域不断拓宽,目前共形成了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电气智能、座椅看台、装饰幕墙、智能天窗等多个门类、多个系列、多种规格的产品体系,产品广泛应用于文化中心、剧(院)场、演艺秀场、主题乐(公)园、体育场馆、电视台、多功能厅、会展中心、文化群艺馆、图博馆、学校等文、广、体、娱等场所
2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北特圣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BSD)2004年由原总装院人员创立。业务领域包括舞台工程(舞台机械工程、舞台灯光工程、舞台音响工程、音视频工程、水效工程等)、电视演播工程、军工类项目、开合屋顶、其他非标机电工程。
3 北京东方舞台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舞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年,致力于剧场等文化设施的舞台专业设备及控制系统研发,已经建立起剧院舞台工艺设计、非标设备研究开发、加工制造、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直至剧院专项售后维保的完整产业,链。东方舞台的业务领域涵盖剧场剧院、多功能厅、音乐厅、演艺秀场、体育场馆、演播厅、指挥中心、会展中心、主题乐园、宾馆酒店、多媒体中心、影院、录音棚等场所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活动屋顶、大型机电设备、建声、扩声、会议、视频及中控系统等多个专业。
4 甘肃工大舞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作为国内舞台机械的老厂家,依靠兰州理工大学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底蕴深厚,多年来为国家文化装备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今后要重点从系统集成能力、工程质量、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努力,做到系统集成新、工程质量精、公司实力强。
5 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01年,专业从事剧场、歌舞厅、体育馆等文化娱乐设施成套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和工程,承接灯光、音响、机械、电影、投影、空调、会议、舞台地板整体技术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
注:1、表中序号不代表企业在行业内的排名;2、企业概况的描述参考公司网站公开信息
(四)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作为从事智能舞台、建筑声学工程、座椅看台等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文体设施研发、试制、生产、检测基地,并集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一体,在品牌、业务资质、大型工程项目承揽及运作、一体化集成、研发设计、制造等方面优势明显。公司在文体设施应用的各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在系统集成方面行业地位突出。
公司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舞台美术学会理事单位,并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综合技术能力三项(舞台机械工程、音视频系统集成工程、专业灯光工程)壹级资质,曾获得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鲁班奖、宁波市市长质量奖等多项荣誉,并已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外,公司拥有以行业顶尖专家、高级工程师、博士、硕士为骨干的专业化研发设计队伍。另外,公司还与世界著名舞台机械专业制造商日本三精、德国BBH等公司建立了长期友好伙伴关系,通过引进、吸收其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品牌价值和竞争能力。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重要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发行人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相关影响已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情况已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说明。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发行人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5年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三)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3-2025年的会计报表,
并分别出具了容诚审字[2024]230Z0243号、容诚审字[2025]230Z0529号和容诚审字[2026]230Z156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
1、发行人2026年6月末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6年6月末,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70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1:发行人2026年6月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余姚市 100,000,000.00 余姚市 声学工程、装饰 99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 宁波泓景华敏贸易有限公司 余姚市 30,000,000.00 余姚市 声学工程、装饰 -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大丰文化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成都市 100,000.00 成都市 装饰装修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 浙江大丰体育设备有限公司 余姚市 85,000,000.00 余姚市 体育科技装备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5 浙江大丰体育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30,000,000.00 杭州市 体育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 杭州钱丰体育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5,000,000.00 杭州市 体育科技装备 - 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7 浙江涌丰场馆设计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8 浙江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余姚市 19,287,000.00 余姚市 轨道交通装备 84.8428 14.962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9 广东粤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广州市 10,000,000.00 广州市 轨道交通装备 - 99.80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0 浙江大丰文体设施维保有限公司 余姚市 10,800,000.00 余姚市 文体装备维护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1 浙江大丰舞台设计有限公司 杭州市 6,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科技装备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2 郑州耀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郑州市 100,000.00 郑州市 活动策划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3 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85,000,000.00 杭州市 数字艺术科技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4 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 余姚市 100,000,000.00 余姚市 建筑工程等 99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5 浙江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0 杭州市 剧院运营、剧院经纪、活动策划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6 杭州丰马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2,430,000.00 杭州市 剧院运营及教育培训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7 杭州大丰浙演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 5,000,000.00 杭州市 剧院运营 - 8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8 义乌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义乌市 1,000,000.00 义乌市 剧院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19 平阳县丰佳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 300,000.00 温州市 PPP项目管理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0 天津市滨海演艺有限公司 天津市 8,800,000.00 天津市 剧院运营 - 65.9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 温州丰运高新文化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 3,000,000.00 温州市 文化运营 - 9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2 昆山元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昆山市 2,000,000.00 昆山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3 浙江大丰联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4 天津市滨海新区丰育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 500,000.00 天津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5 杭州丰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杭州市 300,000.00 杭州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6 靖江市丰育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靖江市 300,000.00 靖江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7 温州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 300,000.00 温州市 剧院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8 靖江丰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靖江市 2,000,000.00 靖江市 剧院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29 温岭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温岭市 2,000,000.00 温岭市 剧院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0 余姚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余姚市 2,000,000.00 余姚市 剧院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1 泰兴市丰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泰兴市 1,000,000.00 泰兴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2 天津市东丽湖大丰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天津市 5,000,000.00 天津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3 贵阳小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贵阳市 5,000,000.00 贵阳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4 杭州灵木几一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 杭州市 科技推广 - 59.2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5 石林阿诗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昆明市 15,000,000.00 昆明市 文化运营 - 80 通过收购方式取得
36 天长市元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长市 1,000,000.00 滁州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7 杭州丰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8 舟山大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舟山市 1,000,000.00 舟山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39 宜昌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宜昌市 1,000,000.00 宜昌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0 宁波北仑大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00,000.00 宁波市 文化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1 杭州云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0,000.00 杭州市 大数据、物联网、数字营销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2 杭州西溪数艺文旅有限公司 杭州市 15,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旅游演艺 73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3 杭州洪府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 杭州市 餐饮服务及管理 - 7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4 杭州玺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2,000,000.00 杭州市 文化创意产品 - 7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5 杭州小丰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0 杭州市 文旅创意策划与制作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6 丹江口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丹江口市 93,330,000.00 丹江口市 PPP项目管理 85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7 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 丽水市 120,000,000.00 丽水市 PPP项目管理 99 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8 天长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天长市 119,154,200.00 天长市 PPP项目管理 88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49 泌阳县丰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泌阳县 55,177,300.00 泌阳县 PPP项目管理 93 2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0 平阳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 85,748,400.00 温州市 教育培训 80.67 9.33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1 宁海县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宁海县 178,400,000.00 宁海县 PPP项目管理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2 余姚市四明湖国际会议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余姚市 10,000,000.00 余姚市 PPP项目管理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3 宁波上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余姚市 30,000.00 余姚市 企业管理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4 嘉兴上丰正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市 10,000,000.00 嘉兴市 实业投资 52.3092 46.405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5 DAHO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 新加坡 SGD1 新加坡 文化科技装备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6 宁波大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 10,000,000.00 宁波市 基金管理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7 天丰(澳门)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澳门 MOP 500,000 中国澳门 文体科技装备 - 99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8 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USD 1,928,436 中国香港 文体科技装备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59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DAFENGINDUSTRY" 俄罗斯 RUB 10000 俄罗斯 文化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0 大豊東亜本社株式会社 日本 JPY 30,000,000 日本 文化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1 环球荣兴控股公司 迪拜 USD 1,800,000 迪拜 实业投资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2 Dafeng Gulf Culture Tech Company 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SAR 1,080,000 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文化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3 大丰环球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HKD 1,000,000 中国香港 文化科技装备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4 香港丰融智创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HKD 1,000,000 中国香港 资金运营 - 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5 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 60,000,000.00 深圳市 文化运营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6 厦门大丰文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厦门市 30,000,000.00 厦门市 文化运营 8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7 宁波大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 20,000,000.00 宁波市 数字文化、人工智能 90 10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8 杭州朝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 5,103,100.00 杭州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 1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69 浙江硅基方舟机器人有限公司 杭州市 10,000,000.00 杭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用 34 51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70 河北雄安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保定市 5,000,000.00 保定市 文化科技装备 90 - 通过设立或投资方式取得
单位:元、%
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范围变化
表6-2:发行人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年度 变化的合并子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变化情况变化原因
2023年度 湖北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昆山小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浙江大丰丰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温州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天津市滨海新区丰育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靖江小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深圳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泸州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减少 注销
2024年度 温岭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厦门大丰文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宁波大丰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余姚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杭州丰育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大丰文化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2025年度 靖江市丰育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天津市东丽湖大丰文旅演艺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泰兴市丰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浙江硅基方舟机器人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杭州朝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贵阳小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杭州灵木几一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天长市元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环球荣兴控股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大豊東亚本社株式会社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石林阿诗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收购
河南大丰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减少 注销
湖北大丰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减少 注销
2026年1-6月 杭州丰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舟山大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宜昌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宁波北仑大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Dafeng Gulf Culture Tech Company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大丰环球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香港丰融智创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增加 新设
3、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表6-3:2023-2025年及2026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854.76 79,948.10 74,302.27 81,737.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74.70 19,041.82 21,110.14 13,431.32
应收票据 2,400.36 3,051.05 1,944.90 1,782.97
应收账款 162,237.72 142,394.95 152,054.77 153,129.80
应收款项融资 2,138.22 3,367.19 5,192.06 2,058.99
预付款项 15,991.07 10,233.92 6,032.63 4,330.33
其他应收款 2,117.07 1,781.03 3,464.52 4,010.11
存货 27,156.38 22,402.20 26,904.31 22,046.91
合同资产 66,119.36 60,560.97 56,673.26 59,37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686.08 18,431.30 15,531.69 11,835.30
其他流动资产 16,897.12 16,438.09 15,088.37 17,005.44
流动资产合计 394,672.85 377,650.63 378,298.93 370,743.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49,510.61 269,861.09 224,282.41 147,007.66
长期股权投资 3,733.62 1,298.85 1,127.89 1,165.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60.30 2,960.30 2,750.24 2,250.13
投资性房地产 4,986.42 4,842.42 4,609.10 3,866.18
固定资产 56,359.67 59,048.71 63,381.17 56,422.11
在建工程 548.04 463.9 27.03 8,921.34
使用权资产 772.10 1,435.58 1,656.93 1,738.51
无形资产 13,459.11 13,830.75 14,519.38 13,457.32
商誉 54.39 54.39 54.39 54.39
长期待摊费用 10,037.51 10,913.00 12,719.89 13,937.5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44.30 11,688.56 10,424.44 9,864.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19.90 22,184.51 80,883.39 160,551.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7,585.98 398,582.07 416,436.26 419,236.85
资产总计 772,258.83 776,232.70 794,735.19 789,979.9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997.33 14,468.89 13,716.81 38,712.63
应付票据 31,721.78 40,501.81 28,573.77 29,638.84
应付账款 126,750.59 118,216.06 117,125.65 132,888.54
合同负债 47,129.95 44,417.19 38,276.33 27,545.07
应付职工薪酬 3,174.61 7,106.65 4,612.11 5,288.29
应交税费 7,279.17 8,753.50 6,378.47 4,466.32
其他应付款 6,914.19 8,208.17 9,764.33 13,926.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669.72 27,741.20 89,157.89 13,261.79
其他流动负债 18,648.14 23,218.25 21,866.26 20,194.45
流动负债合计 347,285.47 292,631.70 329,471.63 285,921.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7,133.90 157,183.90 170,360.81 146,415.65
应付债券 0.00 59,728.57
租赁负债 489.42 1,432.64 1,672.22 1,902.06
递延收益 1,551.50 1,707.53 1,450.28 1,226.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42 115.46 121.54 331.1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280.24 160,439.54 173,604.84 209,603.79
负债合计 446,565.72 453,071.24 503,076.47 495,525.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49.91 42,249.91 40,904.40 40,962.76
其它权益工具 0.00 11,922.56 11,923.39
资本公积金 84,196.65 84,196.65 54,379.50 54,625.47
减:库存股 0.00 9,441.47 2,804.90
其它综合收益 404.32 415.11 -20.21 2.66
盈余公积金 22,216.86 22,216.86 21,808.04 21,675.99
未分配利润 173,190.91 170,394.27 167,403.14 163,09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22,258.65 319,472.79 286,955.96 289,476.41
少数股东权益 3,434.46 3,688.67 4,702.76 4,977.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693.12 323,161.46 291,658.72 294,454.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72,258.83 776,232.70 794,735.19 789,979.98
表6-4: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0,605.81 238,365.99 184,305.29 193,765.85
其中:营业收入 120,605.81 238,365.99 184,305.29 193,765.85
二、营业总成本 112,479.66 225,858.66 167,998.56 180,810.33
其中:营业成本 89,112.68 178,714.09 122,807.98 145,256.71
税金及附加 1,296.17 2,491.38 1,963.14 1,744.95
销售费用 8,377.83 15,546.36 13,296.69 11,076.87
管理费用 12,996.10 29,879.33 24,652.61 21,804.49
研发费用 5,809.47 10,760.78 10,421.48 11,180.00
财务费用 -5,112.60 -11,533.28 -5,143.35 -10,252.69
其中:利息费用 3,087.33 8,067.75 12,072.85 11,744.47
利息收入 8,832.70 16,603.13 20,165.58 22,149.76
加:其他收益 463.57 1,386.87 1,812.66 1,877.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1.34 794.23 1,458.33 390.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73 170.96 -17.56 160.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31 -68.85 -1,299.39 34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69.88 -1,169.70 -9,902.88 -5,565.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24.87 -712.95 722.77 938.8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40.40 0.9 -6.28 -18.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189.03 12,737.83 9,091.94 10,926.33
加:营业外收入 55.51 142.64 133.62 140.82
减:营业外支出 115.41 559.11 200.38 425.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29.12 12,321.35 9,025.18 10,641.70
减:所得税费用 2,051.69 4,026.76 2,812.15 1,012.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77.43 8,294.60 6,213.03 9,629.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0.00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77.43 8,294.60 6,213.03 9,629.1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31.64 8,779.49 6,460.81 10,100.2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54.20 -484.89 -247.78 -471.1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78 435.32 -22.87 2.66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78 435.32 -22.87 2.66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78 435.32 -22.87 2.6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78 435.32 -22.87 2.66
(7)其他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66.65 8,729.92 6,190.16 9,631.8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20.85 9,214.80 6,437.94 10,102.9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4.20 -484.89 -247.78 -471.1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16 0.2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0.23 0.27
表6-5: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803.82 277,225.57 207,166.64 213,228.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1.23 374.7 718.85 7,493.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05.05 5,189.08 2,778.85 5,641.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40.11 282,789.35 210,664.35 226,363.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227.58 153,484.00 128,990.82 136,90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430.65 42,388.16 41,458.43 38,29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73.25 18,469.42 11,938.84 16,452.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65.14 21,122.28 17,742.55 17,85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696.61 235,463.88 200,130.63 209,50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5,656.51 47,325.47 10,533.72 16,86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1,000.00 212,202.35 145,430.90 42,900.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5.20 794.23 1,531.80 270.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50.45 1,183.98 145.96 96.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10 897.59 3,203.66 1,782.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219.74 215,078.15 150,312.32 45,049.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64.20 1,807.68 10,943.32 24,051.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430.00 213,140.95 149,931.31 28,868.6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94.20 214,948.63 160,874.63 53,18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5.54 129.52 -10,562.31 -8,139.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 1,314.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 1,31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950.00 101,964.00 92,470.58 66,572.7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1.91 2,337.50 1,864.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391.91 102,084.00 94,808.08 69,750.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891.00 137,980.07 80,949.42 58,416.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5,123.86 12,724.09 10,870.08 15,999.10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16 7,439.67 8,100.65 3,540.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463.02 158,143.83 99,920.14 77,95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1.11 -56,059.83 -5,112.06 -8,204.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27.99 763.89 35.17 46.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30.06 -7,840.95 -5,105.49 564.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134.68 68,975.63 74,081.12 73,516.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004.62 61,134.68 68,975.63 74,081.12
表6-6:2023-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1,743.03 39,539.47 51,196.19 49,88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017.76 17,007.54 11,080.11 13,431.32
应收票据 1,816.11 2,846.80 1,897.40 920.85
应收账款 103,593.40 101,702.35 120,749.27 117,706.79
应收款项融资 1,430.65 146.61 789.85 280.00
预付款项 8,875.02 3,716.70 2,446.68 2,015.04
其他应收款 157,349.03 161,609.90 166,925.18 118,658.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500.00 3,000.00
存货 13,184.31 12,179.53 13,313.74 12,524.08
合同资产 36,866.10 42,903.46 37,727.39 50,968.92
其他流动资产 5,688.47 5,082.45 5,066.54 11,051.77
流动资产合计 383,563.90 386,734.80 411,192.35 377,440.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2,052.81 94,588.28 87,516.36 86,196.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950.00 2,950.00 2,740.00 2,240.00
投资性房地产 4,743.94 4,588.99 4,333.76 3,568.93
固定资产 23,918.02 24,891.34 26,741.23 17,533.37
在建工程 49.06 23.54 0.66 8,963.31
使用权资产 797.52 1,651.28 3,209.80 4,796.67
无形资产 8,462.42 8,671.70 9,112.42 9,545.07
长期待摊费用 4,397.99 4,715.92 5,413.37 6,80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29.87 6,913.79 6,581.82 5,666.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09.52 7,585.88 7,565.95 7,763.9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1,811.15 156,580.70 153,215.36 153,078.69
资产总计 545,375.05 543,315.50 564,407.71 530,518.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042.93 9,505.83 10,648.58 24,004.19
应付票据 23,172.42 34,771.14 23,108.07 26,123.71
应付账款 57,459.81 56,191.18 44,004.76 55,009.86
合同负债 35,564.19 26,609.25 33,487.62 15,570.91
应付职工薪酬 1,421.83 3,480.88 1,645.43 2,406.21
应交税费 1,313.08 2,171.68 1,896.12 1,825.97
其他应付款 30,715.25 33,567.85 33,045.63 32,713.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297.08 17,237.93 78,584.97 3,108.16
其他流动负债 12,829.46 12,481.08 13,652.90 13,064.58
流动负债合计 248,816.05 196,016.82 240,074.07 173,826.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33.60 63,564.30 66,390.21 29,328.27
应付债券 59,728.57
租赁负债 1,632.03 3,248.39
递延收益 682.10 772.57 679.52 900.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 1.05 12.02 211.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18.19 64,337.92 68,713.77 93,417.50
负债合计 262,334.24 260,354.74 308,787.84 267,244.3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49.91 42,249.91 40,904.40 40,962.76
其他权益工具 11,922.56 11,923.39
资本公积 85,262.03 85,262.03 55,494.22 55,756.97
减:库存股 9,441.47 2,804.90
盈余公积 21,912.33 21,912.33 21,503.51 21,371.46
未分配利润 133,616.53 133,536.49 135,236.65 136,064.8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83,040.81 282,960.77 255,619.88 263,274.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45,375.05 543,315.50 564,407.71 530,518.82
表6-7: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67,965.45 155,863.35 108,054.46 119,544.40
减:营业成本 51,828.45 123,454.83 74,344.69 89,145.01
税金及附加 865.16 1,439.00 1,206.42 1,220.58
销售费用 3,936.69 8,470.04 7,131.12 6,395.27
管理费用 7,116.70 15,420.86 12,603.73 11,703.19
研发费用 3,367.14 5,864.53 6,544.25 6,562.21
财务费用 -1,830.73 -2,715.80 1,280.92 27.05
其中:利息费用 1,011.43 3,529.19 8,004.40 4,269.60
利息收入 3,267.77 6,417.91 6,815.13 4,328.62
加:其他收益 176.28 693.24 971.86 732.42
投资收益(损失以“资收号填列) 110.35 2,919.94 4,434.38 4,217.8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5.46 -19.43 -20.14 6.1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允价号填列) 9.64 -73.10 -1,329.41 34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用减号填列) -380.52 -1,543.95 -7,495.87 -6,726.3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产减号填列) 213.27 -874.05 -292.48 413.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产处号填列) 0.14 10.63 33.64 -20.6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营号填列) 2,811.20 5,062.61 1,265.45 3,454.88
加:营业外收入 18.46 50.01 56.69 124.07
减:营业外支出 69.29 265.44 120.17 378.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利号填列) 2,760.37 4,847.18 1,201.96 3,200.96
减:所得税费用 145.34 758.98 -118.55 -810.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615.04 4,088.20 1,320.51 4,011.26
净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2,615.04 4,088.20 1,320.51 4,011.2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二)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15.04 4,088.20 1,320.51 4,011.26
七、每股收益: - - - -
表6-8:2023-2025年度及2026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208.08 168,915.77 128,868.75 130,867.9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58.11 310.37 0.00 386.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78.03 5,970.65 3,770.57 3,432.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644.22 175,196.79 132,639.32 134,686.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043.15 109,669.40 74,323.20 70,909.1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26.79 19,070.44 22,172.92 21,423.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00.35 6,584.42 5,886.02 10,970.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94.15 10,534.75 55,078.47 37,56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064.44 145,859.01 157,460.61 140,87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9.79 29,337.78 -24,821.29 -6,185.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6,500.00 202,202.36 139,130.90 36,498.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50.69 3,492.51 1,476.31 4,215.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84.63 27.43 1.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77 5,794.50 5,848.04 4,368.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317.46 212,673.99 146,482.68 45,083.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85.80 800.11 4,958.03 8,073.95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0.00 218,114.42 136,005.83 36,142.7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185.80 218,914.52 140,963.87 44,216.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8.35 -6,240.53 5,518.81 867.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4,250.00 90,500.00 75,648.58 45,672.7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73.73 1,947.84 1,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223.73 90,500.00 77,596.42 46,672.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850.10 119,407.07 39,374.72 38,0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73.34 8,352.24 6,678.18 8,430.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10.42 9,028.33 4,144.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23.44 132,169.72 55,081.23 50,585.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00.29 -41,669.72 22,515.19 -3,912.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28.74 -78.74 26.54 35.7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82.99 -18,651.22 3,239.25 -9,195.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310.52 47,961.74 44,722.49 53,917.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493.51 29,310.52 47,961.74 44,722.49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9: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3,854.76 8.27 79,948.10 10.30 74,302.27 9.35 81,737.94 10.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74.70 2.08 19,041.82 2.45 21,110.14 2.66 13,431.32 1.70
应收票据 2,400.36 0.31 3,051.05 0.39 1,944.90 0.24 1,782.97 0.23
应收账款 162,237.72 21.01 142,394.95 18.34 152,054.77 19.13 153,129.80 19.38
应收款项融资 2,138.22 0.28 3,367.19 0.43 5,192.06 0.65 2,058.99 0.26
预付款项 15,991.07 2.07 10,233.92 1.32 6,032.63 0.76 4,330.33 0.55
其他应收款 2,117.07 0.27 1,781.03 0.23 3,464.52 0.44 4,010.11 0.51
存货 27,156.38 3.52 22,402.20 2.89 26,904.31 3.39 22,046.91 2.79
合同资产 66,119.36 8.56 60,560.97 7.80 56,673.26 7.13 59,374.03 7.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686.08 2.55 18,431.30 2.37 15,531.69 1.95 11,835.30 1.50
其他流动资产 16,897.12 2.19 16,438.09 2.12 15,088.37 1.90 17,005.44 2.15
流动资产合计 394,672.85 51.11 377,650.63 48.65 378,298.93 47.6 370,743.13 46.9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49,510.61 32.31 269,861.09 34.77 224,282.41 28.22 147,007.66 18.61
长期股权投资 3,733.62 0.48 1,298.85 0.17 1,127.89 0.14 1,165.06 0.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60.30 0.44 2,960.30 0.38 2,750.24 0.35 2,250.13 0.28
投资性房地产 4,986.42 0.65 4,842.42 0.62 4,609.10 0.58 3,866.18 0.49
固定资产 56,359.67 7.30 59,048.71 7.61 63,381.17 7.98 56,422.11 7.14
在建工程 548.04 0.07 463.9 0.06 27.03 0 8,921.34 1.13
使用权资产 772.10 0.10 1,435.58 0.18 1,656.93 0.21 1,738.51 0.22
无形资产 13,459.11 1.74 13,830.75 1.78 14,519.38 1.83 13,457.32 1.70
商誉 54.39 0.01 54.39 0.01 54.39 0.01 54.39 0.01
长期待摊费用 10,037.51 1.30 10,913.00 1.41 12,719.89 1.60 13,937.59 1.7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44.30 1.52 11,688.56 1.51 10,424.44 1.31 9,864.92 1.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19.90 2.98 22,184.51 2.86 80,883.39 10.18 160,551.63 20.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7,585.98 48.89 398,582.07 51.35 416,436.26 52.40 419,236.85 53.07
资产总计 772,258.83 100.00 776,232.70 100.00 794,735.19 100.00 789,979.98 100.00
2023-2025年及2026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789,979.98万元、794,735.19万元、776,232.70万元和772,258.83万元,资产规模整体保持相对稳定。从资产结构来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93%、47.60%、48.65%和51.11%,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07%、52.40%、51.35%和48.89%。整体而言,发行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比重相当,资产结构较为均衡。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81,737.94万元、74,302.27万元、79,948.10万元和63,854.7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35%、9.35%、10.30%和8.27%,主要由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及应计利息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7,435.67万元,降幅9.10%,主要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5,645.83万元,增幅7.60%,主要是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5年末减少16,093.34万元,降幅为20.13%,主要系发行人上半年集中支付上年度供应商材料款、工程分包款所致。
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17.42 0.03 12.16 0.02 5.86 0.01 7.60 0.01
银行存款 59,882.33 93.78 74,619.47 93.33 69,509.61 93.55 74,590.46 91.26
其他货币资金 3,569.29 5.59 5,067.37 6.34 4,683.77 6.30 6,773.88 8.29
应计利息 385.72 0.60 249.1 0.31 103.03 0.14 365.99 0.45
合计 63,854.76 100.00 79,948.10 100.00 74,302.27 100.00 81,737.94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373.85 8.42 15,836.65 19.81 5,843.70 7.86 6,843.81 8.37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诉讼冻结 3,073.00 3,452.46 586.14 740.85
项目保证金 1,872.00 10,100.01 - -
承兑保证金 1,843.16 3,285.85 3,438.39 5,000.28
保函保证金 1,573.64 1,600.02 1,070.58 1,423.63
施工及其他保证金 102.63 125.98 128.5 126.06
合计 8,464.42 18,564.32 5,223.61 7,290.82
除诉讼冻结、项目保证金、其他货币资金保证金、应计利息外,2026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3,431.32万元、21,110.14万元、19,041.82万元和16,074.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70%、2.66%、2.45%和2.08%,主要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理财产品和可转让定期存单。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1,930.28万元,降幅为47.04%,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购入理财产品金额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678.82万元,增幅为57.17%,主要系发行人当期购入理财产品金额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068.32万元,降幅为9.80%,主要系发行人当期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及新购入金额下降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967.12万元,降幅为15.58%,主要系发行人根据可用资金的结存及收支情况进行理财申赎,本期因赎回部分理财产品以补充流动性,导致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规模有所下降。
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6,074.70 19,041.82 21,110.14 13,431.32
其中:理财产品 13,017.76 19,041.82 21,110.14 -
可转让定期存单 3,056.94 - - 13,431.32
合计 16,074.70 19,041.82 21,110.14 13,431.32
3、应收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1,782.97万元、1,944.90万元、3,051.05万元和2,400.3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23%、0.24%、0.39%和0.31%。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整体规模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837.03万元,降幅31.95%,主要系发行人收到的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61.93万元,增幅9.08%,主要系当期收到客户支付的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106.15万元,增幅56.87%,主要系当期客户采用票据方式结算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2025年末减少650.69万元,降幅为21.33%,主要系当期收到客户支付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3,129.80万元、152,054.77万元、142,394.95万元和162,237.7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9.38%、19.13%、18.34%和21.01%。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075.03万元,降幅0.70%,整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9,659.82万元,降幅6.35%,主要是发行人收回部分货款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9,842.77万元,增幅13.94%,主要系项目回款速度阶段性放缓,以及当期新增确认收入尚未到收款节点所致。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保持在33%至45%之间。同时,受部分大型工程项目结算及审计决算周期较长、下游客户资金审批流程繁琐等行业特性影响,发行人存在一定比例的长账龄应收账款。发行人已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及组合计提了坏账准备,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分别计提坏账准备44,748.21万元、54,509.52万元、55,691.53万元和57,391.53万元。
表6-1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96,940.29 44.14 74,411.00 37.56 68,552.42 33.19 74,227.87 37.51
1至2年 33,063.97 15.05 27,143.02 13.70 43,958.81 21.28 40,373.18 20.40
2至3年 24,846.70 11.31 29,541.13 14.91 33,721.13 16.32 36,796.31 18.60
3至4年 23,196.08 10.56 23,792.02 12.01 28,041.00 13.57 19,596.77 9.90
4至5年 18,072.45 8.23 22,414.77 11.32 14,266.15 6.91 15,189.24 7.68
5年以上 23,509.75 10.70 20,784.53 10.49 18,024.78 8.73 11,694.65 5.91
小计 219,629.25 100.00 198,086.48 100.00 206,564.30 100.00 197,878.02 100.00
减:坏账准备 57,391.53 55,691.53 54,509.52 44,748.21
合计 162,237.72 142,394.95 152,054.77 153,129.80
表6-14:截至2025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11,031.26 - 11,031.26 4.06 1,882.26
客户二 - 8,973.80 8,973.80 3.31 448.69
客户三 5,567.28 1,844.61 7,411.89 2.73 2,400.05
客户四 5,027.02 2,028.48 7,055.50 2.6 2,130.92
客户五 5,253.33 306.40 5,559.74 2.05 277.99
合计 26,878.88 13,153.30 40,032.18 14.75 7,139.91
表6-15:截至2026年6月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 12,969.39 12,969.39 4.30 648.47
客户二 11,031.26 - 11,031.26 3.66 1,921.09
客户三 10,976.31 - 10,976.31 3.64 724.99
客户四 2,299.58 7,876.24 10,175.83 3.38 158.18
客户五 8,905.03 - 8,905.03 2.95 524.94
合计 33,212.19 20,845.64 54,057.82 17.93 3,977.68
截至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分别为40,032.18万元和54,057.82万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14.75%和17.93%。发行人客户集中度相对较低,这主要得益于发行人业务面向全国乃至海外,项目分布广泛,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强。
5、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2,058.99万元、5,192.06万元、3,367.19万元和2,138.2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26%、0.65%、0.43%和0.28%,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及“云信”等供应链电子债权凭证。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2,372.29万元,降幅53.54%,主要系发行人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3,133.07万元,增幅152.17%,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云信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减少1,824.87万元,降幅35.15%,主要系期末持有的应收云信减少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2025年末减少1,228.97万元,降幅为36.50%,主要系本期向供应商转让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4,330.33万元、6,032.63万元、10,233.92万元和15,991.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55%、0.76%、1.32%和2.07%,主要为日常经营中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设备款、备品备件及演出费用等。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089.72万元,增幅33.63%,主要系发行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预付的项目服务及预付演出费用金额增加较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702.30万元,增幅39.31%,主要系发行人预付演出费用金额增加较大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4,201.29万元,增幅69.64%,主要是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5,757.15万元,增幅56.26%,主要系本期末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表6-16: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账款的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4,173.55 88.63 8,803.39 86.02 5,520.38 91.51 3,874.23 89.47
1至2年 979.65 6.13 997.93 9.75 178.52 2.96 235.71 5.44
2至3年 561.28 3.51 136.86 1.34 124.69 2.07 34.24 0.79
3年以上 276.58 1.73 295.74 2.89 209.03 3.46 186.15 4.30
合计 15,991.07 100.00 10,233.92 100.00 6,032.63 100.00 4,330.33 100.00
截至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发行人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对象合计分别为2,326.00万元和3,553.95万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22.73%和22.23%。
表6-17: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预付账款前五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单位名称 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6年6月末 供应商一 831.14 5.20
供应商二 807.06 5.05
供应商三 760.25 4.75
供应商四 653.50 4.09
供应商五 502.00 3.14
合计 3,553.95 22.23
年份 单位名称 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2025年末 供应商一 584.12 5.71
供应商二 466.31 4.56
供应商三 437.06 4.27
供应商四 436.61 4.27
供应商五 401.89 3.93
合计 2,326.00 22.73
7、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010.11万元、3,464.52万元、1,781.03万元和2,117.0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51%、0.44%、0.23%和0.27%。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经营性往来款项,包括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及日常代垫款项等。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545.59万元,降幅13.61%;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1,683.49万元,降幅48.59%,主要系期末押金及保证金余额减少所致。近三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持续下降,表明发行人持续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与催收力度,资产质量显著改善。202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5年末增加336.04万元,增幅为18.87%,主要是业务规模增加,期末保证金、备用金增加所致。
从账龄结构来看,2025年末发行人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占比为30.63%,3年以上的长账龄款项占比合计为47.21%。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情况如下:
表6-1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1,225.46 40.14 826.79 30.63 1,683.63 34.55 1,881.82 31.86
1至2年 270.61 8.86 371.98 13.78 465.08 9.54 1,186.12 20.08
2至3年 222.87 7.30 226.13 8.38 893.23 18.33 810.53 13.72
3至4年 352.89 11.56 496.02 18.38 586.26 12.03 903.34 15.29
4至5年 709.20 23.23 463.77 17.18 877.8 18.01 109.56 1.85
5年以上 272.10 8.91 314.56 11.65 367.55 7.54 1,014.89 17.18
小计 3,053.12 100.00 2,699.24 100.00 4,873.54 100.00 5,906.26 100.00
减:坏账准备 936.05 918.22 1,409.03 1,896.15
合计 2,117.07 1,781.03 3,464.52 4,010.11
表6-19: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一 押金及保证金 452.82 4-5年 14.83 226.41
客户二 押金及保证金 330.00 1-2年 10.81 66.00
客户三 押金及保证金 200.00 4-5年 6.55 100.00
客户四 押金及保证金 175.68 3-4年 5.75 87.84
客户五 股权投资款 150.00 5年以上 4.91 150.00
合计 1,308.49 42.85 630.25
表6-2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一 押金及保证金 452.82 4-5年 16.78 226.41
客户二 押金及保证金 300.00 1年以内 11.11 15.00
客户三 押金及保证金 200.00 3-4年 7.41 100.00
客户四 押金及保证金 175.68 3-4年 6.51 87.84
客户五 股权投资款 150.00 5年以上 5.56 150.00
合计 1,278.49 47.37 579.25
截至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其他应收款欠款方余额合计分别为1,278.49万元和1,308.49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7.37%和42.85%,款项性质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
8、长期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47,007.66万元、224,282.41万元、269,861.09万元和249,510.6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8.61%、28.22%、34.77%和32.31%,主要为应收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及应收分期结算的工程款。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新增147,007.66万元,主要系发行人PPP项目完工并进入运营期,按合同约定确认的应收可用性服务费总额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77,274.75万元,增幅52.57%,主要系新增PPP项目陆续进入运营期,应收可用性服务费规模进一步扩大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45,578.68万元,增幅20.32%,主要系随着PPP项目陆续进入运营期,应收可用性服务费进一步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较2025年末减少20,350.48万元,降幅为7.54%,主要系部分长期应收款项随着账龄缩短,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或“应收账款”列报所致。
表6-21: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名长期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一 85,746.67 26.89 428.73
客户二 83,379.44 26.15 416.90
客户三 55,539.76 17.42 277.70
客户四 40,093.55 12.57 200.47
客户五 28,213.20 8.85 141.07
合计 292,972.62 91.88 1,464.87
表6-2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名长期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客户一 101,345.78 26.64 506.73
客户二 91,626.91 24.08 458.13
客户三 70,549.14 18.54 352.75
客户四 53,526.26 14.07 267.63
客户五 32,840.90 8.63 164.20
合计 349,889.00 91.97 1,749.45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五名长期应收款欠款方余额合计为349,889.00万元,占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总额的比例为91.97%,款项性质主要为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欠款方集中度较高,主要系PPP项目投资规模大、特许经营期长,且项目公司/政府方作为单一合同主体结算所致。
9、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165.06万元、1,127.89万元、1,298.85万元和3,733.6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5%、0.14%、0.17%和0.48%,占比较低,主要为对联营、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1,127.8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7.17万元,降幅3.19%。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1,298.85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70.96万元,增幅15.16%,主要系本期发行人股权投资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5年末增加2,434.77万元,增幅187.45%,主要系本期投资联营公司贵州双龙天眼星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规模较小,对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依赖。
10、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8,921.34万元、27.03万元、463.90万元和548.0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0.01%、0.06%和0.07%,占比较低。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27.03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8,894.31万元,降幅99.70%,主要系新厂房二期工程本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463.9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36.87万元,增幅1,616.24%,主要系本期低塘厂房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548.04万元,较2025年末增加84.14万元,增幅18.14%,主要系本期低塘厂房项目及其他零星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表6-2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新厂房二期工程 - - - 8,863.11
低塘三期厂房建设 498.98 440.36 - -
零星工程 49.06 23.54 27.03 58.23
合计 548.04 463.90 27.03 8,921.34
11、使用权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38.51万元、1,656.93万元、1,435.58万元和772.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2%、0.21%、0.18%和0.10%,占比较低,主要为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等。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为1,656.93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81.58万元,降幅4.70%。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为1,435.58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221.35万元,降幅13.36%,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及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为772.10万元,较2025年末减少663.48万元,降幅46.22%,主要系本期长期租赁减少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0,551.63万元、80,883.39万元、22,184.51万元和23,019.9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32%、10.18%、2.86%和2.98%。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PPP项目合同资产、工程质保金形成的合同资产、待抵扣增值税、拆迁补偿款、预付设备款和股权投资款等。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9,638.52万元,降幅40.58%;2024年末,较上年末减少79,668.24万元,降幅49.62%;2025年末,较上年末减少58,698.88万元,降幅72.57%。上述各期末规模持续大幅下降,主要系前期投资的PPP项目逐步由建设投入期转入运营回款期,相关资产完工验收并正常结转至长期应收款核算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23,019.90万元,较2025年末增加835.39万元,增幅3.77%,基本保持稳定。
表6-2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PPP项目合同资产 7,836.86 34.04 7,803.09 35.17 66,265.50 81.93 141,053.28 87.86
工程质保金形成的合同资产 11,550.98 50.18 9,040.12 40.75 6,877.43 8.50 10,768.77 6.71
待抵扣增值税 1,147.52 4.98 1,147.52 5.17 3,426.62 4.24 5,732.44 3.57
拆迁补偿款 496.00 2.15 496.00 2.24 1,670.00 2.06 1,670.00 1.04
预付设备款 436.42 1.90 1,027.78 4.63 2,643.84 3.27 1,327.13 0.83
股权投资款 1,200.00 5.21 2,670.00 12.04 - - - -
其他 352.11 1.53 - - - - - -
合计 23,019.90 100.00 22,184.51 100.00 80,883.39 100.00 160,551.63 100.00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24: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997.33 10.30 14,468.89 3.19 13,716.81 2.73 38,712.63 7.81
应付票据 31,721.78 7.10 40,501.81 8.94 28,573.77 5.68 29,638.84 5.98
应付账款 126,750.59 28.38 118,216.06 26.09 117,125.65 23.28 132,888.54 26.82
合同负债 47,129.95 10.55 44,417.19 9.80 38,276.33 7.61 27,545.07 5.56
应付职工薪酬 3,174.61 0.71 7,106.65 1.57 4,612.11 0.92 5,288.29 1.07
应交税费 7,279.17 1.63 8,753.50 1.93 6,378.47 1.27 4,466.32 0.90
其他应付款 6,914.19 1.55 8,208.17 1.81 9,764.33 1.94 13,926.05 2.81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59,669.72 13.36 27,741.20 6.12 89,157.89 17.72 13,261.79 2.68
其他流动负债 18,648.14 4.18 23,218.25 5.12 21,866.26 4.35 20,194.45 4.08
流动负债合计 347,285.47 77.77 292,631.70 64.59 329,471.63 65.49 285,921.98 57.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7,133.90 21.75 157,183.90 34.69 170,360.81 33.86 146,415.65 29.55
应付债券 59,728.57 12.05
租赁负债 489.42 0.11 1,432.64 0.32 1,672.22 0.33 1,902.06 0.38
递延收益 1,551.50 0.35 1,707.53 0.38 1,450.28 0.29 1,226.37 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42 0.02 115.46 0.03 121.54 0.02 331.14 0.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9,280.24 22.23 160,439.54 35.41 173,604.84 34.51 209,603.79 42.30
负债合计 446,565.72 100.00 453,071.24 100.00 503,076.47 100.00 495,525.77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495,525.77万元、503,076.47万元、453,071.24万元和446,565.72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流动负债为发行人总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70%、65.49%、64.59%和77.77%。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短期借款等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等构成。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8,712.63万元、13,716.81万元、14,468.89万元和45997.3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81%、2.73%、3.19%和10.30%,主要为信用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保证借款和应收账款保理。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24,995.82万元,降幅64.57%,主要系发行人对融资结构进行调整,长期借款增加,短期借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752.08万元,增幅5.48%,主要是新增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1,528.44万元,增幅217.91%,主要系发行人对融资结构进行调整,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表6-2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短期借款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6,799.00 36.52 3,719.00 25.70 8,000.00 58.32 15,000.00 38.75
应收账款保理 1,353.04 2.94 540.00 3.73 5,708.07 41.61 - -
质押借款 17,719.31 38.52 0.00 0.00 0.00 0.00 15,000.00 38.75
抵押借款 9,100.00 19.78 9,000.00 62.20 - - - -
保证借款 1,000.00 2.17 1,200.00 8.29 - - 2,702.78 6.98
信用证借款 - - - - 0.00 0.00 6,000.00 15.50
应计利息 25.98 0.06 9.89 0.07 8.74 0.06 9.85 0.03
合计 45,997.33 100.00 14,468.89 100.00 13,716.81 100.00 38,712.63 100.00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29,638.84万元、28,573.77万元、40,501.81万元和31,721.7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8%、5.68%、8.94%和7.10%。发行人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2,490.96万元,增幅72.84%,主要系期末支付供应商票据金额增加较多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1,065.07万元,降幅3.59%,整体保持稳定。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增加11,928.04万元,增幅41.74%,主要是发行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较2025年末减少8,780.03万元,降幅21.68%,主要系上半年部分前期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集中到期解付,且当期新增票据结算规模有所放缓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32,888.54万元、117,125.65万元、118,216.06万元和126,750.5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82%、23.28%、26.09%和28.38%。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及应付运费,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5,762.89万元,降幅11.86%,主要系当期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090.41万元,增幅0.93%,整体规模保持稳定。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较2025年末增加8,534.53万元,增幅7.22%,主要系上半年公司业务稳步推进,采购规模及工程劳务结算量增加,且部分新增应付货款及劳务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导致期末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上升。从应付账款账龄的结构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表6-2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付账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货款 87,324.53 82,418.34 86,611.24 98,855.99
应付劳务费 37,249.97 33,625.42 29,124.11 31,768.01
应付运费 36.17 252.89 204.78 132.79
其他 2,139.92 1,919.40 1,185.53 2,131.76
合计 126,750.59 118,216.06 117,125.65 132,888.54
4、合同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27,545.07万元、38,276.33万元、44,417.19万元和47,129.9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7.61%、9.80%和10.55%。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731.26万元,增幅38.96%,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期末尚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货款及项目进度款相应增加。2025年末,较上年末增加6,140.86万元,增幅16.04%;2026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较2025年末增加2,712.76万元,增幅6.11%,整体规模保持平稳增长。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5、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288.29万元、4,612.11万元、7,106.65万元和3,174.6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7%、0.92%、1.57%和0.71%。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短期薪酬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676.18万元,降幅12.79%,主要是本期末计提的绩效工资及年终奖减少。2025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494.54万元,增幅54.08%,主要是本期末计提的绩效工资及年终奖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5年末减少3,932.04万元,降幅55.33%,主要系本期支付年终奖金所致。
6、应交税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分别为4,466.32万元、6,378.47万元、8,753.50万元和7,279.1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90%、1.27%、1.93%和1.63%。发行人应交税费主要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1,912.15万元,增幅42.81%,主要是期末应交所得税金额增加金额较大所致。2025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375.03万元,增幅37.23%,主要是本期末计提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较2025年末减少1,474.33万元,降幅16.84%,主要系公司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并集中缴纳了上年末计提的各项税费,导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正常回落。
7、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3,926.05万元、9,764.33万元、8,208.17万元和6,914.1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81%、1.94%、1.81%和1.55%。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代收代付款、往来款等构成。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4,161.72万元,降幅29.88%,主要是代收代付款结算及保证金退还所致。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减少1,556.16万元,降幅15.94%,主要是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减少及保证金退还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5年末减少1,293.98万元,降幅15.76%,主要系公司进一步结算支付代收代付款项,并退还部分完工项目的履约及质量保证金所致。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不涉及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前期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已随着激励计划的解锁及注销完毕而结清。
表6-2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 - - 1,845.72 18.90 2,100.14 15.08
保证金及押金 2,958.11 42.78 3,367.70 41.03 4,306.74 44.11 5,392.88 38.73
代收代付款 2,693.77 38.96 3,821.26 46.55 2,728.13 27.94 4,588.77 32.95
往来款 583.30 8.44 659.72 8.04 341.24 3.49 977.64 7.02
其他 679.01 9.82 359.48 4.38 542.5 5.56 866.62 6.22
合计 6,914.19 100.00 8,208.17 100.00 9,764.33 100.00 13,926.05 100.00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3,261.79万元、89,157.89万元、27,741.20万元和59,669.7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8%、17.72%、6.12%和13.36%。发行人该科目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及长期借款应计利息构成。2023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245.28万元,增幅20.38%,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75,896.10万元,增幅572.29%,主要是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61,416.69万元,降幅68.89%,主要是应付债券已于2025年到期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增加31,928.52万元,增幅115.09%,主要系公司部分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重分类至本科目所致。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9,048.40 98.96 26,219.40 94.51 24,053.86 26.98 11,602.52 87.49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64,052.24 71.84 1,207.76 9.1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94.28 0.83 1,277.92 4.61 843.77 0.95 374.45 2.8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127.04 0.21 243.88 0.88 208.02 0.23 77.06 0.58
合计 59,669.72 100.00 27,741.20 100.00 89,157.89 100.00 13,261.79 100.00
9、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46,415.65万元、170,360.81万元、157,183.90万元和97,133.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55%、33.86%、34.69%和21.75%。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用于PPP项目建设及补充日常营运资金,以抵押借款、质押借款及信用借款为主。2024年末,较上年末增加23,945.16万元,增幅16.35%,主要是新增信用借款及抵押借款所致。2025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3,176.91万元,降幅7.73%。2026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5年末大幅减少60,050.00万元,降幅38.20%,主要系公司前期借入的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按会计准则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以及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且公司对融资结构进行调整,增加短期债务融资所致。
表6-2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93,642.50 59.91 98,964.00 53.89 110,118.00 56.58 128,236.00 81.11
信用借款 26,842.20 17.17 49,740.50 27.08 51,888.60 26.66 24,990.00 15.81
抵押借款 35,697.60 22.84 34,698.80 18.89 32,408.07 16.65 4,672.79 2.96
应计利息 127.04 0.08 243.88 0.13 208.02 0.11 196.45 0.12
小计 156.309.34 100.00 183,647.18 100.00 194,622.69 100.00 158,095.23 1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9,175.44 - 26,463.28 - 24,261.88 - 11,679.58 -
合计 97,133.90 157,183.90 170,360.81 146,415.65
9、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59,728.57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大丰转债”)。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增加1,367.83万元,增幅2.34%。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减少59,728.57万元,降幅100.00%,主要是“大丰转债”将于2025年3月到期,期末全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5年末及2026年6月末余额均为0,主要系“大丰转债”已到期兑付及转股完毕,且无新增应付债券所致。
10、租赁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1,902.06万元、1,672.22万元、1,432.64万元和489.4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8%、0.33%、0.32%和0.11%。发行人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承租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等产生的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29.84万元,降幅12.08%,主要是公司按期支付租金及部分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39.58万元,降幅14.33%,主要是公司持续按期支付租赁款项,导致租赁负债本金余额减少。2026年6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较2025年末大幅减少943.22万元,降幅65.84%,主要系本期长期租赁减少所致。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租赁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租赁付款额 2,868.45 3,010.32 2,865.12 2,709.89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01.93 299.75 349.13 433.38
小计(租赁负债总额) 983.70 2,710.56 2,515.99 2,276.5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94.28 1,277.92 843.77 374.45
合计(租赁负债净额) 489.42 1,432.64 1,672.22 1,902.06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1: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49.91 12.97 42,249.91 13.07 40,904.40 14.02 40,962.76 13.91
其他权益工具 11,922.56 4.09 11,923.39 4.05
资本公积 84,196.65 25.85 84,196.65 26.05 54,379.50 18.64 54,625.47 18.55
减:库存股 9,441.47 3.24 2,804.90 0.95
其他综合收益 404.32 0.12 415.11 0.13 -20.21 -0.01 2.66 0.00
盈余公积 22,216.86 6.82 22,216.86 6.87 21,808.04 7.48 21,675.99 7.36
未分配利润 173,190.91 53.18 170,394.27 52.73 167,403.14 57.40 163,091.04 55.39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322,258.65 98.95 319,472.79 98.86 286,955.96 98.39 289,476.41 98.31
少数股东权益 3,434.46 1.05 3,688.67 1.14 4,702.76 1.61 4,977.80 1.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5,693.12 100.00 323,161.46 100.00 291,658.72 100.00 294,454.21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94,454.21万元、291,658.72万元、323,161.46万元和325,693.12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主要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整体规模保持增长。
1、实收资本(或股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实收资本(或股本)分别为40,962.76万元、40,904.40万元、42,249.91万元和42,249.9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3.91%、14.02%、13.07%和12.97%。发行人股本变动不大,主要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增加股本与回购注销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综合所致。
2、其他权益工具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11,923.39万元、11,922.56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4.05%、4.09%、0.00%和0.00%。该科目主要为公司发行“大丰转债”时确认的权益成分价值。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上年末减少11,922.56万元,降幅100.00%,主要是“大丰转债”于2025年3月27日到期,未转股部分对应的权益成分全额结转至资本公积及未分配利润核算所致。2026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上年末无变动。
3、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54,625.47万元、54,379.50万元、84,196.65万元和84,196.6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8.55%、18.64%、26.05%和25.85%。该科目主要为公司股本溢价及其他资本公积。2025年末,较上年末大幅增加29,817.15万元,增幅54.83%,主要是“大丰转债”到期,因持有人转股及转债到期兑付致资本公积增加。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63,091.04万元、167,403.14万元、170,394.27万元和173,190.9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5.39%、57.40%、52.73%和53.18%。发行人近年保持盈利,未分配利润整体保持增长。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6-32: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7,803.82 277,225.57 207,166.64 213,228.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1.23 374.7 718.85 7,493.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05.05 5,189.08 2,778.85 5,641.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040.11 282,789.35 210,664.35 226,363.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227.58 153,484.00 128,990.82 136,900.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430.65 42,388.16 41,458.43 38,29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873.25 18,469.42 11,938.84 16,452.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65.14 21,122.28 17,742.55 17,85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696.61 235,463.88 200,130.63 209,50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5,656.51 47,325.47 10,533.72 16,86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1,000.00 212,202.35 145,430.90 42,900.5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5.20 794.23 1,531.80 270.5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50.45 1,183.98 145.96 96.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4.10 897.59 3,203.66 1,782.8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219.74 215,078.15 150,312.32 45,049.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64.20 1,807.68 10,943.32 24,051.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430.00 213,140.95 149,931.31 28,868.6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9.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94.20 214,948.63 160,874.63 53,189.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5.54 129.52 -10,562.31 -8,139.2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 1,314.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 1,31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950.00 101,964.00 92,470.58 66,572.7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1.91 2,337.50 1,864.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391.91 102,084.00 94,808.08 69,750.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891.00 137,980.07 80,949.42 58,416.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23.86 12,724.09 10,870.08 15,999.1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16 7,439.67 8,100.65 3,540.1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463.02 158,143.83 99,920.14 77,955.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1.11 -56,059.83 -5,112.06 -8,204.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27.99 763.89 35.17 46.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30.06 -7,840.95 -5,105.49 564.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134.68 68,975.63 74,081.12 73,516.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004.62 61,134.68 68,975.63 74,081.12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861.09万元、10,533.72万元、47,325.47万元和-5,656.51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2023年度减少6,327.37万元,降幅37.53%,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相较于去年减少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较2024年度大幅增加36,791.75万元,增幅349.2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各类项目款项回收工作,款项回收状况改善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5,656.51万元,同比减少4,767.84万元,降幅536.59%,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39.28万元、-10,562.31万元、129.52万元和2,225.54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呈现出一定的波动性,主要系公司根据资金头寸管理需要,动态调整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申购与赎回规模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于去年同期下降79.57%,主要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04.52万元、-5,112.06万元、-56,059.83万元和-2,071.11万元,连续三年及一期呈现净流出态势。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09亿元,主要系本期可转债到期偿还债务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去年同期增加18,153.09万元,主要系去年可转债兑付、本期无此流出因素影响所致。
(五)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表6-33: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0,605.81 238,365.99 184,305.29 193,765.85
其中:营业收入 120,605.81 238,365.99 184,305.29 193,765.85
二、营业总成本 112,479.66 225,858.66 167,998.56 180,810.33
其中:营业成本 89,112.68 178,714.09 122,807.98 145,256.71
税金及附加 1,296.17 2,491.38 1,963.14 1,744.95
销售费用 8,377.83 15,546.36 13,296.69 11,076.87
管理费用 12,996.10 29,879.33 24,652.61 21,804.49
研发费用 5,809.47 10,760.78 10,421.48 11,180.00
财务费用 -5,112.60 -11,533.28 -5,143.35 -10,252.69
其中:利息费用 3,087.33 8,067.75 12,072.85 11,744.47
利息收入 8,832.70 16,603.13 20,165.58 22,149.76
加:其他收益 463.57 1,386.87 1,812.66 1,877.8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1.34 794.23 1,458.33 390.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73 170.96 -17.56 160.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31 -68.85 -1,299.39 347.0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69.88 -1,169.70 -9,902.88 -5,565.4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24.87 -712.95 722.77 938.8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40.4 0.90 -6.28 -18.1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189.03 12,737.83 9,091.94 10,926.33
加:营业外收入 55.51 142.64 133.62 140.82
减:营业外支出 115.41 559.11 200.38 425.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29.12 12,321.35 9,025.18 10,641.70
减:所得税费用 2,051.69 4,026.76 2,812.15 1,012.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77.43 8,294.60 6,213.03 9,629.1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0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77.43 8,294.60 6,213.03 9,629.1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31.64 8,779.49 6,460.81 10,100.2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54.2 -484.89 -247.78 -471.1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78 435.32 -22.87 2.66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78 435.32 -22.87 2.66
其中: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78 435.32 -22.87 2.66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0.78 435.32 -22.87 2.6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66.65 8,729.92 6,190.16 9,631.8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320.85 9,214.80 6,437.94 10,102.9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54.2 -484.89 -247.78 -471.15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93,765.85万元、184,305.29万元、238,365.99万元和120,605.81万元。近年来,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现增长态势。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9,460.56万元,降幅4.88%,主要系文体旅装备分部收入下降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加54,060.70万元,增幅29.33%,主要是文体旅科技装备分部业务规模大幅扩张及项目集中验收结算所致。2026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0,605.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19.34万元,增幅20.14%,主要是发行人海外业务规模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2、营业成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45,256.71万元、122,807.98万元、178,714.09万元和89,112.68万元。总体来看,公司营业成本变化情况基本与营业收入变化一致。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度增加55,906.11万元,增幅45.52%,主要是文体旅科技装备分部收入大幅增加,结转的相应项目成本同步增加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4,946.70万元,增幅20.15%,与营业收入同向变动。
3、期间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3,808.67万元、43,227.43万元、44,653.19万元和22,070.80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17.45%、23.45%、18.73%和18.30%。发行人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从费用结构来看,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是发行人期间费用的主要构成部分。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张、海内外营销网络的建设以及新建厂房办公楼的转固,管理与销售费用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研发费用保持在1亿元左右的较高水平,体现了发行人在舞台机械及数字艺术领域的持续技术投入。
表6-3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占收入比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占比 2025年度 占比 2024年度 占比 2023年度 占比
销售费用 8,377.83 37.96 15,546.36 34.82 13,296.69 30.76 11,076.87 32.76
管理费用 12,996.10 58.88 29,879.33 66.91 24,652.61 57.03 21,804.49 64.50
研发费用 5,809.47 26.32 10,760.78 24.10 10,421.48 24.11 11,180.00 33.07
财务费用 -5,112.60 -23.16 -11,533.28 -25.83 -5,143.35 -11.90 -10,252.69 -30.33
合计 22,070.80 100.00 44,653.19 100.00 43,227.43 100.00 33,808.67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1,076.87万元、13,296.69万元、15,546.36万元和8,377.83万元。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核算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折旧及摊销等。发行人的销售费用逐年增长,主要是为拓展全国及海外市场,加大营销网络建设力度,导致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及业务拓展费用相应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2,249.67万元,增幅16.92%,主要系职工薪酬增长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同比减少296.65万元,降幅3.42%,变化不大。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1,804.49万元、24,652.61万元、29,879.33万元和12,996.10万元。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差旅费、办公费等。发行人的管理费用逐年增长,主要是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管理人员薪酬增加,以及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固定资产转固导致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5,226.72万元,增幅21.20%,主要系职工薪酬增长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同比减少298.72万元,降幅2.25%,变化不大。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1,180.00万元、10,421.48万元、10,760.78万元和5,809.47万元。发行人研发费用主要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及摊销。发行人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在舞台机械、数字艺术等领域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近三年研发费用规模较为稳定。2026年1-6月,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65.30万元,增幅27.84%,主要系公司人员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0,252.69万元、-5,143.35万元、-11,533.28万元和-5,112.60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财务费用净收益较上年度增加6,389.93万元,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利息支出减少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230.94万元,增幅27.84%,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90.73万元、1,458.33万元、794.23万元和121.34万元,主要由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构成。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减少509.09万元,降幅56.58%,主要系当期处置理财产品规模减少,相应的投资收益下降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增加1,067.60万元,增幅273.24%,主要系当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减少664.10万元,降幅45.54%,主要系当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投资收益为121.3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65%,主要系本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565.48万元、-9,902.88万元、-1,169.70万元和-1,969.88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长期应收款等科目的坏账损失构成。2023年度,发行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65.4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计提3,967.57万元,降幅41.62%,主要系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902.88万元,较上年度增加计提4,337.40万元,增长77.93%,主要系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69.70万元,较上年度大幅减少计提8,733.18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加强回款管理,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减少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信用减值为-1,969.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00.18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938.88万元、722.77万元、-712.95万元和-424.87万元,主要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等构成。2023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938.88万元,较上年度减少计提2,219.93万元,主要系部分PPP项目进入运营期转入长期应收款核算,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减少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722.77万元,较上年度减少转回216.11万元,整体保持平稳。2025年度,发行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12.95万元,较上年度增加计提1,435.72万元,主要系期末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42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6.25万元,主要系合同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7、净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9,629.14万元、6,213.03万元、8,294.60万元和5,077.43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度减少3,416.11万元,降幅35.48%,主要是期间费用增长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度增加2,081.57万元,增幅33.50%,主要是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减少和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2026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5,077.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40.84万元,降幅29.66%,主要系公司本期财务费用和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8、净资产收益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年化)分别为3.30%、2.12%、2.70%和1.65%。近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稳定水平,整体盈利能力良好。2026年1-6月净资产收益率较全年水平偏低,主要系半年度数据年化后仍受行业季节性特征影响,随着下半年项目集中验收结算,全年净资产收益率有望回升至合理水平。
9、总资产报酬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年化)分别为2.88%、2.66%、2.60%和1.45%。变动趋势与净资产收益率基本一致,2026年1-6月指标偏低主要受季节性淡季导致上半年息税前利润相对较小影响,整体资产盈利质量良好。
(六)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35: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57.83 58.37 63.30 62.73
流动比率 1.14 1.29 1.15 1.30
速动比率 1.06 1.21 1.07 1.22
EBIT 10,216.45 20,389.10 21,098.03 22,386.17
EBIT利息保障倍数 3.31 2.53 1.75 1.91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30、1.15、1.29和1.14;速动比率分别为1.22、1.07、1.21和1.06。2024年末指标略有下降,主要系“大丰转债”临近到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5年转债到期转股后,指标显著回升。总体来看,公司银行信用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对短期债务覆盖较好,具备较强的短期债务偿还能力。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2.73%、63.30%、58.37%和57.83%。2025年以来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主要系“大丰转债”到期转股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且公司主动压降有息负债规模所致。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EBIT分别为22,386.17万元、21,098.03万元、20,389.10万元和10,216.45万元,EBIT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1、1.75、2.53和3.31。近三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保持稳定增长,2026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提高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稳定回升,利润总额保持良好规模,使得息税前利润对利息费用的覆盖能力增强。
(七)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36: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0.79 1.62 1.21 1.21
存货周转率 3.60 7.25 5.02 6.39
总资产周转率 0.16 0.30 0.23 0.25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1、1.21、1.62和0.7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39、5.02、7.25和3.60,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25、0.23、0.30和0.16。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呈现先降后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稳步上升,经营效率尚可。2025年各项营运指标的显著改善,反映出公司在项目交付、资产运营和催收清欠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未来,随着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化以及文体旅市场需求的持续释放,其管理和经营效率有望进一步提高,综合竞争实力与营运能力将不断增强。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息债务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260,020.70万元、274,907.73万元、200,826.63万元和203,290.37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47%、54.65%、44.33%和45.52%。2026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166,635.58万元,占有息负债余额的比例为82.01%。
1、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情况表
表6-3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5,997.33 22.63 14,468.89 7.20 13,716.81 4.99 38,712.63 14.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669.72 29.35 27,741.20 13.81 89,157.89 32.43 13,261.79 5.10
长期借款 97,133.90 47.78 157,183.90 78.27 170,360.81 61.97 146,415.65 56.31
应付债券 0 0.00 0 0.00 0 0.00 59,728.57 22.97
租赁负债 489.42 0.24 1,432.64 0.71 1,672.22 0.61 1,902.06 0.73
有息债务合计 203,290.37 100.00 200,826.63 100.00 274,907.73 100.00 260,020.70 100.00
2、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表
表6-3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含1年) 1-3年(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4,468.89 7.20 - - - - 14,468.89 7.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741.20 13.82 - - - - 27,741.20 13.82
长期借款 - - 95,217.90 47.41 61,966.00 30.86 157,183.90 78.27
租赁负债 - - 875.16 0.44 557.48 0.28 1,432.64 0.71
合计 42,210.09 21.02 96,093.06 47.85 62,523.48 31.13 200,826.63 100.00
表6-39:2025年末发行人借款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合计 占比
质押借款 98,964.00 53.89
信用借款 49,740.50 27.08
抵押借款 34,698.80 18.89
合计
注:上表仅列示银行借款的担保结构。截至2025年末,公司另有租赁负债合计2,710.56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1,277.92万元,非流动部分1,432.64万元),未纳入上述银行借款担保分类中。公司总有息负债为200,826.63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明细情况
表6-4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起息日 到期日 增信方式 贷款余额
1 工商银行 2024/03/15 2027/03/14 信用 13,940.00
2 工商银行 2024/03/22 2027/03/21 信用 5,980.00
3 工商银行 2025/12/15 2026/12/15 信用 999.00
4 国开银行 2019/12/18 2037/07/30 质押 25.00
5 国开银行 2020/05/22 2037/07/30 质押 1,076.00
6 国开银行 2020/12/16 2037/07/30 质押 1,873.00
7 国开银行 2021/06/30 2037/07/30 质押 8,814.00
8 国开银行 2021/11/30 2037/07/30 质押 11,000.00
9 徽商银行 2019/12/31 2031/11/30 质押 2,133.00
10 徽商银行 2020/09/30 2031/11/30 质押 1,422.00
11 徽商银行 2021/01/19 2031/11/30 质押 2,418.00
12 徽商银行 2021/03/30 2031/11/30 质押 1,422.00
13 徽商银行 2021/05/31 2031/11/30 质押 3,911.00
14 徽商银行 2021/08/31 2031/11/30 质押 3,698.00
15 徽商银行 2021/09/26 2031/11/30 质押 14,222.00
16 徽商银行 2022/01/01 2031/11/30 质押 2,132.00
17 建设银行 2023/04/21 2026/04/21 信用 4,900.00
18 建设银行 2023/05/12 2026/05/12 信用 1,980.00
19 交通银行 2024/06/26 2027/06/24 部分抵押 14,699.80
20 交通银行 2024/6/28 2027/6/24 部分抵押 1,998.70
21 交通银行 2024/7/10 2027/7/8 部分抵押 999.30
22 交通银行 2024/7/15 2027/7/12 部分抵押 999.20
23 交通银行 2024/7/17 2027/7/16 部分抵押 999.40
24 交通银行 2025/03/05 2028/03/03 部分抵押 3,999.90
25 交通银行 2025/05/06 2027/04/29 部分抵押 19,999.00
26 交通银行 2025/5/20 2028/5/19 部分抵押 1,998.00
27 交通银行 2025/09/26 2026/09/21 部分抵押 9,000.00
28 交通银行 2025/12/25 2026/12/24 部分抵押 1,000.00
29 宁波银行 2025/07/14 2026/01/14 信用 140.00
30 宁波银行 2025/08/14 2026/02/14 信用 140.00
31 宁波银行 2025/09/12 2026/03/12 信用 140.00
32 农业银行 2020/03/18 2035/03/09 质押 3,850.00
33 农业银行 2020/07/10 2035/03/09 质押 1,642.00
34 农业银行 2020/09/03 2035/03/09 质押 2,740.00
35 农业银行 2021/05/20 2035/03/09 质押 452.00
36 农业银行 2021/07/13 2035/03/09 质押 240.00
37 农业银行 2021/09/17 2031/06/21 质押 460.00
38 农业银行 2021/09/18 2031/06/21 质押 18,050.00
39 农业银行 2021/10/09 2035/03/09 质押 541.00
40 农业银行 2021/12/01 2035/03/09 质押 229.00
41 农业银行 2021/12/07 2035/03/09 质押 676.00
42 农业银行 2022/01/04 2035/03/09 质押 454.00
43 农业银行 2022/01/14 2035/03/09 质押 760.00
44 农业银行 2022/01/18 2031/06/21 质押 390.00
45 农业银行 2022/01/19 2031/06/21 质押 5,600.00
46 农业银行 2022/02/11 2035/03/09 质押 8,734.00
47 农业银行 2025/03/10 2028/02/25 信用 4,996.00
48 农业银行 2025/12/26 2026/12/25 保证 1,200.00
49 中国银行 2025/01/01 2026/12/30 信用 6,950.00
50 中信银行 2025/10/16 2026/10/16 信用 1,300.00
合计 197,322.30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股东
参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参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参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大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丰岳持股66%、丰华持股19%、公司持股15%
嘉兴棠棣丰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任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贵州双龙天眼星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杭州保利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浙江衢州南孔古城演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河南文旅投资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二)关联定价政策
发行人明确三类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优先采用市场价,无市场价格则采用成本加成价,前述两种方式均不适用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价,财务部持续跟踪市场与成本变动并向董事会备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往来未出现过违约及其他可导致债务无法回收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2:2025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额
嘉兴棠棣丰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服务费 21.04
贵州双龙天眼星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及工程服务 9,370.17
杭州保利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维保服务 10.70
合计 9,401.91
占全部销售金额比例 3.94%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如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丰实业 大丰体育 1,200.00 2025/12/26 2026/12/25 否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拆出资金,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表6-43: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借入 本期归还 期末余额
浙江大丰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44:2025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61.49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表6-45: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贵州双龙天眼星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53.33 262.67
应收账款 河南文旅投资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382.42 36.41
应收账款 杭州保利大丰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3.01 0.15
合计 - 5,638.76 299.23
2、应付项目
表6-46: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合同负债 嘉兴棠棣丰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9
五、重大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重要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表6-47:发行人重要的未决诉讼情况表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件简要情况
1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安宁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大丰装饰就安宁市城市文化中心内装工程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涉工程于2021年1月1日竣工并移交被告投入使用,2021年9月16日被告向原告签发《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验收合格。案涉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23,438.83万元。截至目前,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款15,550万元。后原告于2025年6月向昆明市安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移交昆明中院审理,诉请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7,888.83万元及资金占用费4,293.21万元。
2 戚云法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大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文化和旅游局、宁波大丰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案涉项目由大丰实业等三家单位联合承建,原告诉称,大丰装饰作出《丹江口市文体中心PPP项目(装饰部分)结算书》,结算价为7,265.52万元,原告认可6,500万元。原告向法院主张大丰装饰支付工程款及迟延支付利息、退还保证金及利息、退还迟延缴纳保证金罚款及利息,暂合计3,384.69万元,并判令其余被告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哥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清远市大家元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6年3月,大丰实业与清远市大家元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项目的舞台系统及装饰装修工程,其中舞台系统工程质保期为12个月,装饰系统工程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满后30天内发包人应付清全部工程款。大丰实业和大丰装饰共同提起诉,要求被告向大丰实业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和逾期付款利息,要求被告向大丰装饰支付工程款及质保金和逾期付款利息,暂合计1,534.92万元,并主张优先受偿权。
4 李安明 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宁波云鸿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汨罗市文旅产发公司把屈子文化园项目发包给了宁波云鸿和大丰实业,后云鸿汨罗分公司跟湖南天禹签署了分包合同,湖南天禹又跟原告李安明签署了内部承包项目。现李安明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2,447.30万元及利息。
5 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涉项目由原告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承建,其向滨江法院诉请被告支付工程款3,473.37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7.55万元,以及优先受偿权。后大丰数艺提起反诉,诉请杭州兴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各项违约金合计3,450万元。
6 上海三思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大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与大丰装饰杭州分公司于2022年6月签订《白马湖大丰科创中心LED显示屏采购外协合同》,原告诉称,大丰装饰无正当理由拒收地砖屏,仅支付247万元,主张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合计2,418.26万元。后因对方存在逾期安装调试、货物质量问题严重、未完成最终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我方实际并未收到地砖屏,我方提起反诉,要求对方支付显示屏违约金、自行拆除质量屏幕的货款、显示屏质量违约金,暂合计2,588.12万元。
7 浙江大丰数艺科技有限公司 大名县兴大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原被告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913万元,各方于2024年10月10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合同约定,被告应累计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含预付款及月进度款)。但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仅支付人民币882.6万元,尚欠到期应付合同价款1,884.75万元逾期未支付。故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合同欠款及违约金,暂合计2,038.89万元。
8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项目,2018年1月26日签订《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合同》,案涉项目2025年3月21日竣工验收完成。(2026)浙1124民初2051号,立案法院:松阳县人民法院,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松阳县大丰文体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一)、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6533957.8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66533957.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止)(2)请求确认原告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并确认原告在被告一拖欠的166533957.8元工程款范围内对被告一建设的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建折价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欠付工程款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大丰实业对此裁定上诉至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中,开庭时间未定。
注:重大仲裁、诉讼事项指涉及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标的金额虽未达到1,000万元,但可能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因文体设施工程建设、舞台机械设备采购及项目交付等业务需要,共开立保函金额合计31,257.50万元。
表6-4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开具的保函
单位:万元
保函类型 保函金额
履约保函 25,497.49
预付款保函 3,953.34
质量保函 1,317.17
运维保函 439.50
投标保证金保函 50.00
合计 31,257.5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保函均处于正常履行状态,不存在违约、纠纷或银行垫款情形。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上述保函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及本期科创票据的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要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220,049.28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68.09%,明细如下:
表6-49: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8,564.32 18,564.32 保证金+冻结+其他 保证金+司法诉讼+其他
应收账款 540.00 513.00 保理 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6,370.73 318.54 抵押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968.93 561.53 抵押 抵押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1,557.87 11,451.36 质押 质押借款
长期应收款 177,719.45 176,594.68 质押 质押借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06.39 12,045.85 质押 质押借款
合计 227,827.70 220,049.28
表6-50: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名称 抵押/质权人 账面价值 期限
货币资金 不适用 5,011.85 保证金,无固定到期日
货币资金 不适用 3,452.46 诉讼冻结资金,无固定到期日
货币资金 不适用 10,100.01 监管账户资金,无固定到期日
应收账款 建信融通电子供应链平台 190.00 2026/12/14
应收账款 建信融通电子供应链平台 285.00 2026/7/23
应收账款 湖州银行 38.00 2026/10/23
大丰工业园区F#科技楼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105.06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A#厂房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60.34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C#厂房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5.42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B#厂房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3.31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D#厂房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3.12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E#厂房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3.12 2027/5/12
大丰工业园区G#食堂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18.18 2027/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384.19 2027/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79.12 2027/5/12
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通银行宁波余姚支行 98.22 2027/5/12
长期应收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行 38,643.59 2032/10/17
长期应收款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64,079.55 2040/3/25
长期应收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20,535.36 2034/4/1
长期应收款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53,336.18 2032/12/15
长期应收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行 4,135.49 2032/10/17
长期应收款 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 1,013.95 2040/3/25
长期应收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1,735.62 2034/4/1
长期应收款 徽商银行天长支行 4,566.31 2032/12/15
合同资产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昆阳支行 12,045.85 无固定期限,项目转运营时点
合计 220,049.28
除上述披露的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以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七、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商品期货、期权及各类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将其闲余资金投资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8,739.45万元。发行人所投资理财产品资金投向主要为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工具,所持有理财产品不存在受限情形,并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表6-51:2025年末发行人委托理财总体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机构类型 风险特征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低风险 13,739.45 -
2 信托理财产品 中高风险 5,000.00 -
3 其他 低风险 10,000.00 -
合计 28,739.45
九、海外投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如下:
(一)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是全球多元文化高度发达的地区,大型图书馆、博物馆、俱乐部等为主体的公共文化建筑群在不断的扩大,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努力拓展海外市场,发挥发行人在文体产业领域的专业优势,并向东南亚地区辐射。发行人于2017年6月设立香港大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928,436美元,主要从事舞台、灯光音响、建筑智能化等项目的建设。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946.65万元,总负债4,922.60万元,所有者权益24.0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686.91万元,净利润15.88万元。
(二)天丰(澳门)工程有限公司
为提高舞台、灯光、音响、公共座椅及智能集成等方面的市场占有率,拓展中国澳门地区销售业务。发行人于2019年5月设立天丰(澳门)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澳门元,主要从事舞台灯光音响座椅看合等集成设备设施以及建筑工程等业务。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 0.12万元,总负债 0.08万元,所有者权益 0.0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 -0.03万元。
(三)LIMITEDLIAEILITYCOMPANY“DAFENGINDUSTRY”
因俄罗斯索契天狼星剧院和音乐厅综合体项目,含舞台机械,灯光音视频,通讯设备及同声翻译等,建设方必须在当地设立公司才能参与投标,涉及工程项目总额25.5亿卢布。该剧院与音乐厅综合体坐落于天狼星教育中心,是由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倡议,在索契奥林匹克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建造而成。由演奏主厅、演奏小厅和其他附属设施组成。发行人于 2022年 9月设立LIMITEDLIAEILITYCOMPANY“DAFENGINDUSTRY”,主要开拓俄罗斯市场,承接文化体育综合体项目的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及智能化项目的建设业务。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9,479.51万元,总负债15,907.70万元,所有者权益 3,571.8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563.07万元,净利润2,908.82万元。
(四)DAHO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
基于发行人在国内主要经营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对文化基础设施相关的硬件、软件的建设是其强项,在舞台、灯光、音响、公共座椅、智能集成等方面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目前已经是全球领先的文体设施整体集成方案解决商。为了能够更好的立足国内,面向全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发行人通过设立新加坡子公司,能够利用其优势地位,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DAHONGHOLDINGSSINGAPOREPTE.LTD.于2022年11月设立,主要从事舞台灯光音响座椅看合等集成设备设施以及建筑工程等业务。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 331.10万元,总负债321.12万元,所有者权益 9.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98万元。
(五)环球荣兴控股公司
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号召,推进中东及非洲地区销售业务,发行人在阿联酋迪拜设立控股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平台。环球荣兴控股公司于2025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800,000美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暂无实际经营。
(六)大豊東亜本社株式会社
大豊東亜本社株式会社为发行人在日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位于日本名古屋。公司设立的主要背景是发行人在日本承接了2026年爱知·名古屋亚运会开闭幕式相关项目,为更好地开展项目执行、对接日本本地合作伙伴及相关机构,公司在日本设立本地法人,以提升项目管理和业务开展的效率。同时,公司也希望以此为契机,逐步拓展在日本及周边地区的文化、体育及文旅产业相关业务。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日本元,主营业务包括体育场馆及剧院座椅销售、舞台设计、舞台机械设备及相关文化演艺技术服务等,未来将依托集团在文体旅产业领域的技术与项目经验,在日本市场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暂无实际经营。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未来直接融资安排。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末,各家银行给予大丰实业及下属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合计55.71亿元,其中已使用26.08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为29.6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7-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总额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1 工商银行 38,300.00 20,919.00 17,381.00
2 光大银行 10,000.00 4,370.26 5,629.74
3 国开银行 22,788.00 22,788.00 -
4 杭州银行 10,000.00 1,800.00 8,200.00
5 华夏银行 12,000.00 - 12,000.00
6 徽商银行 31,358.00 31,358.00 -
7 建设银行 30,000.00 6,880.00 23,120.00
8 交通银行 78,000.00 58,791.84 19,208.16
9 民生银行 30,000.00 8,222.70 21,777.30
10 宁波银行 25,000.00 11,954.36 13,045.64
11 农业银行 98,818.00 62,643.86 36,174.14
12 平安银行 15,000.00 11,487.40 3,512.60
13 浦发银行 42,700.00 - 42,700.00
14 上海银行 5,000.00 - 5,000.00
15 邮储银行 10,000.00 - 10,000.00
16 余姚农商银行 11,000.00 - 11,000.00
17 中国银行 54,100.00 14,405.97 39,694.03
18 中信银行 33,000.00 5,192.67 27,807.33
合计 557,064.00 260,814.07 296,249.93
二、债务履约及违约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违约记录,也没有其他债务违约记录。
三、直接融资工具发行及偿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的应付债券。发行人曾发行一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发行规模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兑付情况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大丰转债 113530 63,000.00 2019/3/27 2019/3/27 2025/3/27 0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已兑付
四、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业务的中介机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证书》,批准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批准编号:0022650,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登记为会员机构。
A.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行政处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共受到行政处罚2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9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其在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226,414.93元,并处以16,829,244.79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9号)。
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其在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943,396.23元,并处以2,550,188.69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号)。
行政监管措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共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2次。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2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其在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3号)。
2023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其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7号)。
2023年5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其在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4号)。
2023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对其在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0号)。
2023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对其在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3号)。
2023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其在独立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5号)。
2024年4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其在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财务报表审计、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沪证监决[2024]164号)。
2024年9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其在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4号)。
2024年9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对其在宁波博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42号)。
2025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对其在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
2025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对其在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4号)。
2026年1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对其在内部治理、质量管理、独立性、项目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4号)。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共受到纪律处分5次、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3次,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1次。具体情况如下:
纪律处分5次,具体情况是:
2024年8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联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予以通报批评(深证审纪[2024]16号)。
2025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5]49号)。
2025年5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深证审纪[2025]16号)。
2026年1月1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红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深证上[2026]35号)。
2026年7月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6]20号)。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具体情况是:
2024年4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监管函(会计部监管函[2024]第2号)。
2024年4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书面警示(审核中心监管函[2024]11号)。
2024年5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大连科利德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5号)。
2024年5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7号)。
2024年11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2号)。
2024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66号)。
2025年6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东莞市思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书面警示(审核中心监管函[2025]16号)。
2025年6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111号)。
2025年9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书面警示(审核中心监管函[2025]26号)。
2025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4号)。
202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64号)。
2026年2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至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监管警示(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17号)。
2026年2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在焦作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予以书面警示(审核中心监管函[2026]3号)。
自律处分:
2023年6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其在广西柳州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 2018-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的问题出具了自律处分(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决定书[2023]33号)。
除上述警示函、监管谈话、责令改正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外,该所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其他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对本次业务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行人该等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员未参与前述处分事项涉及项目,前述受到处分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不利影响。
第八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投资者应根据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前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予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章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日常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具体负责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具体负责人。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中心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后,必要时根据公司内部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征求董事意见;
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对外披露。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谢文杰
职务:董事会秘书
电话:0574-62899089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募集说明书;
2.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4.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如有)、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 镇
联系方式:0574-87025935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455号
邮箱:chenz_18@bankcomm.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
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90%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90%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90%】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如有)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法定代表人:丰华
联系人:陈洋、孙代英
电话:0574-62888720、62899028
邮编:315400
二、主承销商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朱 栋
电话:021-38873281
邮编:200120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强
联系人:张建波
电话:15857466632
邮编:311200
三、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扬帆路999弄研发园B区1幢8楼
负责人:胡力明
联系人:葛攀攀
电话:0574-87298700
传真:/
邮编:315040
四、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联系人:杨思艺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邮编:100010
五、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联系人:宁云、胡进福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邮编:100037
六、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朱 栋
电话:021-38873281
邮编:200120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人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三)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四)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五)2026年度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
(六)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阳明科技工业园区新建北路737号
法定代表人:丰华
联系人:陈洋、孙代英
电话:0574-62888720、62899028
邮编:315400
(二)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朱 栋
电话:021-38873281
邮编:200120
(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陈海强
联系人:张建波
电话:15857466632
邮编:311200
(四)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毛利率 (1-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营业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EBITDA EBIT+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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