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1+1+1年,附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 AA+sti
债券信用评级: 无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3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发行条款提示.....................................................................................................................6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9
五、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9
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提示............................................................................................10
第一章释义......................................................................................................................................11
一、常用名词释义...................................................................................................................11
二、专业名词释义...................................................................................................................12
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15
一、投资风险...........................................................................................................................15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5
三、或有风险...........................................................................................................................20
第三章发行条款...............................................................................................................................21
一、主要发行条款...................................................................................................................21
二、认购与托管.......................................................................................................................23
三、发行安排...........................................................................................................................24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26
一、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26
二、发行人承诺.......................................................................................................................28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29
一、发行人概况........................................................................................................................2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30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2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3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36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43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47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63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6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65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5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基本情况..............................................................................................75
二、重大会计科目分析..........................................................................................................84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103
四、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104
五、或有事项........................................................................................................................108
六、受限资产情况................................................................................................................109
七、衍生产品情况................................................................................................................109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09
九、海外投资........................................................................................................................109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10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11
一、授信情况.........................................................................................................................111
二、违约记录.........................................................................................................................111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111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12
第九章税项....................................................................................................................................113
一、增值税.............................................................................................................................113
二、所得税.............................................................................................................................113
三、印花税.............................................................................................................................113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15
一、置换................................................................................................................................115
二、同意征集机制................................................................................................................115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1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19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19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20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20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21
六、其他.................................................................................................................................122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23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2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2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24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2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28
六、其他................................................................................................................................129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31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32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34
一、违约事件........................................................................................................................134
二、违约责任........................................................................................................................134
三、偿付风险........................................................................................................................134
四、发行人义务....................................................................................................................13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35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35
七、处置措施........................................................................................................................135
八、不可抗力........................................................................................................................136
九、争议解决机制................................................................................................................137
十、弃权................................................................................................................................137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38
一、发行人.............................................................................................................................138
二、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存续期管理机构........................................................................138
三、联席主承销商.................................................................................................................138
四、发行人法律顾问.............................................................................................................138
五、审计机构.........................................................................................................................139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39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139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40
一、备查文件.........................................................................................................................140
二、文件查询地址.................................................................................................................140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4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体外诊断的行业特点要求生产企业拥有更多的跨领域交叉学科复合型技术人才,由于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特别是分子诊断起步较晚,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结构稳定,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但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激烈,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带来研究开发进程放缓或停滞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构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独有的核心技术,包括各种核酸提取方案、引物探针设计方案、扩增体系方案、仪器设计方案、检测方法等,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技术的考虑,公司仅对其中部分关键技术和设备申请了专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以防范核心机密泄密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相关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公司的核心技术存在泄露和被他人窃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其他收益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7,979.33万元、9,182.72万元和2,931.10万元,主要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减等。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并根据相关政策获得了多项政府补助。如果未来国家主管部门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补助政策作出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关的认定或鼓励条件,导致公司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涉及MQ.7表(重要事项)的情形如下:
1、注册资本变动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071,797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8,459,803股减少为583,388,006股。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1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3,388,006股变更为582,388,006股,注册资本由583,388,006元减少为582,388,006元。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3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388,006股减少为579,388,006股,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2、财务数据不利变动
2025年度,发行人净利润为15,392.48万元,同比下降31.97%,主要系增值税税率上调叠加国家集采政策逐步推进,导致核心业务毛利率下滑,叠加战略并购及研发投入加大等。
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96.08万元,同比下降32.97%,主要系材料款及付现费用显著增加,同时政府补贴及税收返还减少等。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其他MQ.7表(重要事项)的相关事项。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期限为3年期,附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上述条款已在募集说明书“第三章发行条款”章节明确,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以上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含权债的特别表决机制,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单独计算。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投资人保护条款”章节中设置了控制权变更条款。
五、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创新称号,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一类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
上市时间:2020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证券代码:688289;
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所属行业领域: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
2、高新技术企业
(1)认定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8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1月12日起2027年1月12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认定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年7月31日起;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
5、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认定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6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2024〕119号)。
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提示
发行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为“圣湘生物”,股票代码为688289。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相关数据暂未更新至2026年一季度末,符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关于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优化披露的相关要求。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除情形提示中提示的,不涉及其他MQ.7表的情形且不存在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利变化。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企业/圣湘生物 指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戴立忠
圣维投资 湖南圣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圣维华宁 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圣维鼎立 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安赛、安赛诊断 深圳安赛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中山海济、圣湘海济 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红岸基元 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QuantuMDx QuantuMDx Group Limited
First Light First Light Diagnostics,Inc.
真迈 深圳市真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 指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承销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副主承销商(若有)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近三年 指2023年、2024年、2025年度
近三年末 指2023年、2024年及2025年末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二、专业名词释义
CE ConformitéEuropéenne,是欧盟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认证标志,欧盟地区对于医疗器械产品需要进行CE认证
WHO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是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卫生组织
罗氏 F.Hoffmann-LaRoche AG,总部位于瑞士巴塞尔的跨国医药研发生产商,是世界领先的生物制药公司
雅培 Abbott Laboratories,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芝加哥的全球性、多元化医疗保健公司
IVD、体外诊断 In Vitro Diagnosis体外诊断,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血液、体液、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服务
核酸 核酸是一类生物聚合物,是所有已知生命形式必不可少的组成物质,核酸是脱氧核糖核酸(DNA)和核糖核酸(RNA)的总称
DNA DeoxyriboNucleic Acid脱氧核糖核酸,是生物细胞内含有的四种生物大分子之一,核酸的一种
RNA Ribonucleic Acid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分子诊断 通过各种分子生物学方法如荧光定量PCR、核酸分子杂交、基因测序和基因芯片等手段,从分子水平上对患者的组织细胞、血液、脓液、脑脊液、胸腹水、尿液、精液、粪便与其他体液、分泌物和排泄物等标本进行核酸或蛋白质的定性定量检测分析,以获取感染病原体、疾病病理变化、预防预测、预后判断、疗效考察等信息并直接指导临床疾病诊断和治疗
基因检测 基因检测是通过血液、其他体液或细胞对核酸进行检测的技术,是取被检测者外周静脉血或其他组织细胞,扩增其基因信息后,通过特定设备对被检测者细胞中的核酸分子信息作检测,分析它所含有的基因类型和基因缺陷及其表达功能是否正常的一种方法
磁珠法提取技术、磁珠法 以磁珠作为载体,从样本中分离纯化核酸的技术
一步法核酸释放技术、一步法 直接裂解细胞或病原体,释放其内部核酸的技术
POCT Point-of-care testing即时检验,是在采样现场即刻进行分析,省去标本在实验室检验时的复杂处理程序,快速得到检验结果的一类方法。POCT是一类极具潜力的检测技术,具有快速简便,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
PCR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聚合酶链式反应,又称多聚酶链式反应,是一项利用DNA双链复制的原理,在生物体外复制特定DNA片段的核酸合成技术
重 表示种类
引物探针 用于核酸扩增检测的寡核苷酸序列
磁珠 具有细小粒径的超顺磁性微球
HPV Human Papillomavirus人乳头瘤病毒,是一种属于乳多空病毒科的乳头瘤空泡病毒A属,是球形DNA病毒,能引起人体皮肤黏膜的鳞状上皮增殖
EB EB病毒(Epstein-Barr virus,EBV)是疱疹病毒科嗜淋巴细胞病毒属的成员,基因组为DNA。EB病毒具有在体内外专一性地感染人类及某些灵长类B细胞的生物学特性。人是EB病毒感染的宿主,主要通过唾液传播
HBV HepatitisB virus乙型肝炎病毒,是引起乙型肝炎的病原体,属嗜肝DNA病毒科,该科病毒包含正嗜肝DNA病毒属和禽嗜肝DNA病毒属两个属,引起人体感染的是正嗜肝DNA病毒属
HCV HepatitisC virus丙型肝炎病毒,是一种由丙型肝炎病毒 引起的体液传染性疾病,主要影响肝脏
HIV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又称艾滋病毒,是一种感染人类免疫系统细胞的慢病毒,属逆转录病毒的一种
NGS、高通量测序技术 High-throughput sequencing高通量测序技术,又称“下一代”测序技术("Next-generation"sequencing technology),高通量测序测序过程多路复用,同时产生上千或上百万条序列,能够降低DNA测序的成本
tNGS 病原靶向测序(targeted 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 tNGS),一种只针对特定基因序列进行高通量测序的技术,通过大量针对特定基因序列的引物/探针对待测样品中抽提出的核酸进行超多重PCR扩增/探针捕获,获得大量目标核酸片段,再对这些目标核酸片段进行高通量测序,然后对所得序列进行生信分析,从而实现对待测样本中的核酸进行高灵敏以及高分辨率的识别。
mNGS 宏基因组新一代测序技术,不依赖于传统的微生物培养,直接对临床样本中的核酸进行高通量测序,能够快速、客观的检测临床样本中的较多病原微生物的特点。 mNGS的检测流程可以大致分为5个步骤:核酸提取、文库构建、上机测序、生信分析与报告解读。
WGS 全基因组测序(WGS, Whole Genome Sequencing)是下一代测序技术,用于快速、低成本地确定生物体的完整基因组序列。其目的是准确检测出每个样本基因组中的变异集合,即存在差异的DNA序列。
电中性钌配合物 三联吡啶钌配合物,本身为电中性,表现出更强的发光,更慢的发光衰减,以及对激发电压的相对不敏感性。
免疫诊断 应用免疫学的理论、技术和方法诊断各种疾病和测定免疫状态。免疫诊断试剂在诊断试剂盒中品种最多,广泛应用于医院、血站、体检中心,主要用于肝炎检测、性病检测、肿瘤检测、孕检等。其中,免疫诊断包括放射免疫、酶联免疫、化学发光等。酶联免疫试剂具有成本低、可大规模操作等特点;而化学发光试剂具有灵敏、快速、稳定、选择性强、重现性好、易于操作、方法灵活多样的优点。
微流控 是使用微管道(尺寸为数十到数百微米)处理或操纵微小流体(体积为纳升到阿升)的系统所涉及的科学和技术,是一门涉及化学、流体物理、微电子、新材料、生物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的新兴交叉学科。
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可能发生的利率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具有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有活跃的交易。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00,711.89万元、145,806.15万元和164,153.30万元,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88%、3.70%和2.75%,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95%、2.65%和1.70%,2023年以来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水
平整体下降,但较为稳定。若未来发行人盈利能力进一步波动,对公司偿债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2、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9,055.44万元、94,387.34万元和98,726.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8.57%、64.73%和60.14%,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较较高;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5,842.08万元、49,982.01万元和60,170.32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1.90%、52.95%和60.95%,在期间费用中占比最高。若未来销售规模扩大,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可能持续增加,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削弱其偿债能力。
3、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742,490.72万元、734,578.56万元和719,009.78万元,主要为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88,267.85万元、490,013.97万元和479,074.32万元,占当期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5.76%、66.71%和66.63%,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根据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作出安排和计划,或者对已经作出的安排和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造成一定影响。
4、其他收益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7,979.33万元、9,182.72万元和2,931.10万元,主要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减等。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优惠,并根据相关政策获得了多项政府补助。如果未来国家主管部门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政府补助政策作出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关的认定或鼓励条件,导致公司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商誉减值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766.22万元、766.22万元和79,839.03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9%、0.09%和8.38%,商誉主要是企业并购形成,为合并成本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023年,发行人形成商誉766.22万元,主要是收购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LusisBiosciences,Inc.形成;2024年,公司商誉未发生变化;2025年度,发行人形成商誉79,839.03万元,主要是收购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发行人商誉存在减值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市场需求的增加和国家政策的鼓励为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但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中来。目前国内行业竞争格局中,罗氏、雅培等跨国企业整体处于优势地位,部分技术实力强的国内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凭借系统化的技术平台、高效的研发体系、丰富的产品线、优秀的产品性能和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体外诊断部分产品细分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其中呼吸道感染、肝炎防控领域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领先,生殖道感染与遗传、测序等其他产品也已具备较好的市场基础。随着行业内原有企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新企业的加入,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保持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可能会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盈利能力。
2、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重视自主创新,针对国内外疾病诊断领域痛点难点,持续开发了一系列适应与贴近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并针对后续市场拓展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但具体的业务拓展情况受行业发展、客户需求、宏观经济、市场推广等多种因素影响,产品销售及利润贡献具有不确定性,存在市场开拓及业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3、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在产品销售环节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除业务合作外,各经销商在人、财、物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要求经销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合法经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不断完善营销网络,扩大经销商规模和覆盖区域,对经销商的培训管理、组织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的难度也将加大。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一旦经销商出现自身管理混乱、违法违规等行为,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性下滑,对公司的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研发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近年来持续在产品研发中寻求突破与创新。在医疗器械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经过产品设计开发、验证与确认、临床评价与试验、注册申报与审批、生产与上市等必要阶段,由于新产品研发投资大、周期长、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且监管部门对临床试验的要求不断提高,如果未能成功研发或者新产品最终未能通过注册审批,将影响到发行人前期投入的回收和效益的实现。
(三)管理风险
1、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分子公司数量众多,对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源、信息传导机制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增加了公司管理与运营难度。公司面临着因管理不善、内部沟通不顺畅等原因而导致经营失败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体外诊断的行业特点要求生产企业拥有更多的跨领域交叉学科复合型技术人才,由于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特别是分子诊断起步较晚,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公司在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方面建立了完善的项目开发管理制度及激励机制,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结构稳定,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但随着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益激烈,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可能会带来研究开发进程放缓或停滞的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构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在长期研发和生产实践中,公司形成了独有的核心技术,包括各种核酸提取方案、引物探针设计方案、扩增体系方案、仪器设计方案、检测方法等,构成了公司的核心机密和核心竞争力。出于保护核心技术的考虑,公司仅对其中部分关键技术和设备申请了专利。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以防范核心机密泄密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相关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公司的核心技术存在泄露和被他人窃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药品质量安全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生产过程控制相对复杂,且试剂、仪器产品主要供临床诊断服务使用,直接关系到诊断的准确性,因此对质量要求标准较高。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并积极与国际标准接轨,对产品生产过程每一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管理与卫生安全控制,从最前端的原材料质控着手进行全流程质控,试剂、仪器、标准物质全方位覆盖。但未来若出现不可控偶发因素引发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将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销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并购整合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收购了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所实验室有限公司、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若公司未能对上述标的公司在业务、财务、人员、技术、内控、客户渠道及合规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整合,可能导致管理成本上升、核心人员流失、业务协同不及预期、内控执行不到位等风险,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反商业贿赂风险
公司所处生物医药、医学检验行业,业务环节涉及销售推广、学术推广、招投标、供应商及经销商管理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日趋严格。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内控执行不到位、员工合规意识不足、合作经销商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行为不规范等原因,出现违反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可能面临监管调查、行政处罚、业务暂停、声誉受损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市场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医药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我国对医疗器械实行严格的产品分类管理制度、产品注册/备案制度、生产许可制度、经营许可制度等,此外国家针对医疗器械及其上下游发布的一些政策也对行业内企业产生重大影响。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已有部分省份在医疗器械领域推行了“两票制”,或针对部分产品进行集中采购、带量采购试点。从长期来看,随着两票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在体外诊断行业逐步推进,将有可能导致渠道商利润空间压缩,对后续市场营销管理与模式创新提出新的挑战。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发生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变化,或公司无法在经营上及时调整以适应医改带来的市场规则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将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局势跌宕起伏,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贸易摩擦争端不断。如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或因地缘政治问题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贸易发生显著影响,可能对公司盈利水平及海外业务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或有风险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无
注册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1+1+1年,附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第1年末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第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1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选择调整的基点;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1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2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选择调整的基点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 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以调整公告为准。发行人将于本期中期票据第1个、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第15个工作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做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中期票据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做出关于调整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中期票据。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次一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前1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的第1年末、第2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者下调票面利率,调整的幅度以相关公告为准;第2年票面利率为第1年末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2年固定不变;第3年票面利率为第2年末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3年固定不变
主承销商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告日期 【】
发行日期 【】
起息日期 【】
缴款日 【】
债权债务登记日 【】
上市流通日 【】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日为2028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投资者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兑付日为2026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投资者回售部分的本期中期票据品 种一的本金兑付日为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日期 存续期内每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评级AA+sti,引用自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评级报告》(DGZX-R【2025】01468),本次引用已经评级机构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 无担保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为366天,平年为365天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认购与托管
1、本期中期票据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2、投资者需通过承销团成员认购本期中期票据,认购款项应先划至承销团成员指定的账户,在承销团成员将认购款项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后,由簿记管理人统一划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
3、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发行,投资者认购的本期中期票据在上海清算所开立的持有人账户托管记载。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协助发行人向上海清算所办理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工作。
5、投资者办理认购、登记和托管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本期中期票据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6、若上述有关本期中期票据认购与托管之规定与任何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上海清算所有关规定产生任何冲突或抵触,应以该等现行或不时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上海清算所的有关规定为准。
三、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须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约定的簿记时间2026年【】月【】日9:00-18:00内,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具体安排请参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申购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簿记建档时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缴款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于缴款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各承销团成员获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照《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资金归集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97200101346370032
人行支付系统号:313551088886
汇款用途: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券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人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相关操作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模10亿元,本期拟发行金额不超过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有息负债、股权直投和基金出资等用途。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发行人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一、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根据交易商协会《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的科技类公司。根据交易商协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债券机制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0号),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除86号文明确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七类称号以外,支持由相关部委基于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评定的其他科创称号,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科改示范企业标杆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或优秀场景)、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六类称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多项科技创新称号,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一类相关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科创板上市的科技类公司
上市时间:2020年8月28日;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证券代码:688289;
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所属行业领域: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C27)。
2、高新技术企业
(1)认定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2月8日至2028年12月8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1月12日起2027年1月12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4、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1)认定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年7月31日起;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
5、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认定机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授予对象: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6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湖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湘工信产业〔2024〕119号)。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不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房地产及土地储备相关业务,不用于高收益理财产品、二级市场股票及衍生品投资。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或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本期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注册名称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立忠
注册资本 57938.8006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 57938.8006万人民币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2008年04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673566826X
住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邮政编码 410205
电话 0731-88883176-6018
传真 0731-88884876
网址 www.sansure.com.cn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是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湘有限”)。圣湘有限由长沙高新开发区泓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湘生物”)和戴立忠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泓湘生物现金出资600万人民币,占比60%,DaiLiZhong(戴立忠)现汇出资400万人民币,占比40%。2008年4月24日,圣湘有限获得湖南省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430000400001826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年6月21日,圣湘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湘审字(2019)0150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19年2月28日圣湘有限的合并账面净资产54,726.44万元为基准,以1.5202:1的比例折合为36,000万股。2019年7月3日,圣湘有限原全体股东共同签署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其各自拥有的圣湘有限截至2019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作为出资,按照1.5202:1的比例折股,折合注册资本36,000万元。2019年8月30日,圣湘生物就本次整体变更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获得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673566826X”的《营业执照》。
根据发行人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80号”文《关于同意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发行人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的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
发行人股票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圣湘生物,股票代码:688289)。
根据发行人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转增188,459,80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588,459,803股。公司于2022年8月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5,071,797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8,459,803股减少为583,388,006股。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9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1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3,388,006股变更为582,388,006股,注册资本由583,388,006元减少为582,388,006元。公司于2024年12月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根据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300万股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82,388,006股减少为579,388,006股,公司于2025年6月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人民币579,388,006.00元,实缴资本579,388,006.00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579,388,006股,发行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和回购专户持股)如下:
圣湘生物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戴立忠 32.83 190,205,090
湖南圣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 37,196,596
陈文义 5.53 32,037,38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4 10,680,192
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31 7,567,086
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25 7,267,492
刘欲晓 1.07 6,179,634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重阳目标回报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0.92 5,357,27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0.62 3,570,071
陈明亮 0.61 3,520,048
合计 52.40 303,580,874.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戴立忠,股权占比为32.83%,实际控制人为戴立忠。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戴立忠,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学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博士,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后。戴立忠是国家特聘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侨界杰出人物(侨界十杰)、长沙市A类人才(国际顶尖人才);先后当选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专利银奖、湖南光召科技奖、湖南优秀民营企业家等重大奖项60余项。现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戴立忠除投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拥有控制权、联合控制权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主要对外投资公司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企业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湖南维宇同嘉投资有限公司 98.00% 3,000.00
湖南圣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6.96% 1,421.00
珠海维宇同创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95.00% 200.00
珠海维宇同嘉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90.00% 2,000.00
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7.08% 1,593.01
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25% 1,807.60
长沙圣维益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54% 130.00
珠海维宇同益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64.71% 2,550.00
长沙荣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60% 250.00
湖南圣维星耀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0% 241.00
湖南环宇圣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0.00% 50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未被质押或冻结。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具备完全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公司具备完整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业务环节,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及董事会秘书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与在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
(三)资产独立
发行人的各发起人的出资均已足额缴纳,发行人与各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相关配套设施,并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产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机构,建立了完善地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独立完整、适应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各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与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情况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并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情形。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计41家,详情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湖南圣维尔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长沙 10000万 医学检验检测 100.00
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 3000万 生物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湖南康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 200万 生物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圣湘(上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10000万 生物产品技术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香港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10万港币 贸易 100.00
圣湘(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2000万 贸易 100.00
长沙索科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 1000万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等 100.00
湖南元景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 1000万 仪器仪表制造等 100.00
湖南海兴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 2500万 电子仪器等的生产、销售 100.00
北京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北京 2000万 医学检测 100.00
PT.SansureBiotech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101亿卢比 贸易 49.00
SansureBiotechUKLTD 英国 50万英镑 贸易 100.00
VitaSpringIVDFund,L.P. 英属维京群岛 2200万美元 投资咨询 90.91
MarchEliteLimited 英属维京群岛 1美元 投资咨询 90.91
徐州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江苏徐州 2000万 医疗服务 100.00
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上海 700万 医疗服务 100.00
圣维数智(上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5000万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圣维数智(成都)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2000万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成都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2000万 检验检测服务 100.00
圣湘(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2000万 检验检测服务 100.00
湖南圣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1000万 互联网销售 100.00
SansureBiotech(Philippines)Inc 菲律宾 3000万比索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SANSUREBIOTECHFRANCE 法国 1万欧元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SansureBiotechUSAINC. 美国 1美金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LusisBiosciences,Inc. 美国 100美金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贵州贵阳 1000万 研究和试验发展 70.00
长沙圣维数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200万 科技推广及应用服务业 100.00
圣维数智(重庆)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 1000万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圣湘(温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 2000万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湖南圣湘安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17093万元 医药制造业 53.20
深圳安赛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 606.578947万 美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36.29
苏州安赛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苏州 1500万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36.29
长沙安赛诊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1500万元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29
圣湘(宁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2000万元 专用设备制造 100.00
RubipyScientificIncorporated 加拿大 100加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53.20
上海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上海 2000万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广东中山 5120万元 制造业 100.00
海济元启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 300万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642.8571万元 研究和试验发展 54.00
湖南省红岸星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衡阳 200万元 53.46
长沙圣维同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长沙 1000万元 批发业 100.00
(二)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1、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6日,注册资本5,12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法定代表人为谭寤,注册地址为中山火炬开发区生物谷大道1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物临床试验服务;医疗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58,769.1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0,516.51万元。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06.36万元,净利润18,549.82万元。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合营企业0家、联营企业6家,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参股公司情况表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8.53% 3400.00万元 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动物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仪 器仪表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扬圣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 1000.00万元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圣维荣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 1000.00万元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湘江圣湘生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 40000.00万元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 13333.00万元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3.65% 1427.22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治理结构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将规范化运营视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构建了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其中股东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决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三者协调运转,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在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的基础上,促进了公司的高效运营与稳健发展。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审议公司拟与其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规定。
(8)审议批准以下重大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或动力,或者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对外投资(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等)等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上述1至6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时,应当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计、评估和股东会特别决议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9)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款规定。
(10)公司在一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借款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七名非独立董事(包括一名职工董事)及四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的交易事项;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及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营销体系、产品创新体系、供应链体系、运营管理体系、专业职能体系分设不同部门,各部门权责明确,规范运作。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圣湘生物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投融资决策管理,资金运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等。主要的管理制度如下:
1、关联交易制度
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公司债权人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公司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业务,强化集团系统内资金统一配置与调剂功能,实现现金高效流转,提高集团整体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投资、融资等业务。集团财务部统筹管理全集团本外币账户及存款;统一管理资金收付结算、银行授信及融资业务;主导集团内部资金调剂、票据业务及国际金融业务;负责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CBS)的运维与优化;审核并监控月度/滚动资金计划执行,定期编制资金分析报告;管理投资理财、大额存单等资金增值业务。各业务部门配合财务部执行资金调度及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提交月度/滚动资金计划,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3、投融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业务,强化集团系统内资金统一配置与调剂功能,实现现金高效流转,提高集团整体抗风险能力,发行人制定了投融资决策管理制度。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集团投资理财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结合自身资金规模、流动性需求、收益预期及风险偏好,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并定期评估调整投资组合。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的银行融资管理,统一选择合作银行,统一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报请执行总经理、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融资业务。
4、内部审计制度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审计监察体系,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秩序和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管理作用,加强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查错纠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审计监察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的所有部门、人员与内部审计、监察工作相关的业务。如各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体系,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项目工程、合同协议等。
5、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统一公司信息披露渠道,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按照《信息披露办法》《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6、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进行管理和控制。财务方面实行垂直管理,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公司及时掌握子公司最新动态,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投融资的决策程序及决策权限、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发生一起对外担保事项,并已严格履行了对外担保审批程序。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发行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发行人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
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戴立忠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8 2019年7月 2028年7月
彭铸 董事 男 51 2020年2月 2028年7月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9年7月 2028年7月
王海啸 董事 男 48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副总经理 2022年7月 2028年7月
吴康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1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任小梅 职工董事 女 39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鲁凤民 董事 男 63 2024年9月 2028年7月
卫哲 董事 男 56 2025年1月 2028年7月
肖朝君 独立董事 男 60 2022年7月 2028年7月
王善平 独立董事 男 61 2022年7月 2028年7月
马骥 独立董事 男 55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李堂 独立董事 男 64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邓中平 副总经理 男 49 2019年7月 2028年7月
黄强 董秘 男 44 2024年2月 2028年7月
连政 副总经理 男 50 2024年12月 2028年7月
熊晓燕 副总经理 女 43 2022年10月 2028年7月
谭德勇 副总经理 男 39 2025年7月 2028年7月
戴立忠,北京大学学士,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博士,麻省理工学院博士后。现任圣湘生物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国家特聘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侨界杰出人物(侨界十杰)、长沙市A类人才(国际顶尖人才);先后当选第十三届、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委员,第三届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全国创新争先奖、中国专利银奖、湖南光召科技奖、湖南优秀民营企业家等重大奖项60余项。
彭铸,2000年11月至2005年7月,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泵送事业部担任财务总监;2005年8月至2009年1月,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担任财务副总监;2009年1月至2013年7月,于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部担任财务副总监(总裁助理);2013年9月至2017年8月,于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7年8月入职圣湘生物,现任圣湘生物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王海啸,1999年至2009年,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至2012年,于北京鑫诺美迪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入职圣湘生物,历任大区经理、产线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吴康,2010年8月加入圣湘生物,现任圣湘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生命科学研究院院长。
任小梅,湖南省“百人计划”专家,湖南省高层次聚集人才工程专家。2016年至今,任职于圣湘生物,历任公司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项目总监、呼吸道产线总监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董事、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鲁凤民,现任北京大学感染病中心主任、基础医学院病原生物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病毒性肝炎的实验室诊断、HBV感染相关肝癌发病机制等研究。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的课题有“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十二五”及“十三五”“乙型病毒性肝炎临床诊断及监测技术的研究”课题;北京市科技计划“病毒性肝炎防治关键技术研究”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以及“863”、“973”计划等。在病毒性肝炎研究方面的研究曾两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华医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兼任中华医学会医学病毒学分会及中国微生物学会病毒学工作委员会常委、北京市医学病毒学分会主任委员、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转化医学分会主任委员等学术任职。兼任福建广生堂药业有限公司(300346,SZ)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圣湘生物董事。
卫哲,现任嘉御资本(也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兼董事长,在人工智能、新消费、前沿科技等领域具有深厚的投资管理经验及丰富的行业资源链接,在多产业生态端深度布局。曾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公司融资部经理,曾任百安居(中国)首席财务官、首席执行官,阿里巴巴首席执行官。兼任香港电讯盈科非执行董事,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2025年1月至今,任圣湘生物董事。
肖朝君,1988年7月至1995年7月,于北京四达技术开发中心担任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1998年12月,于深圳九州方圆商贸公司担任董事长;1999年1月至2002年9月,于北京恒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7年,于深圳乾坤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8年至2011年,于北京天宇朗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1年至2020年,于舜宇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战略顾问;2021年1月至今,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舜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圣湘生物独立董事。
王善平,财政部全国会计名家,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湖南财经学院(2000年与湖南大学合并)财政会计系副主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和会计学教授及博士生导师、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和副校长。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二级)、民商法学和应用统计学博导、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358.SZ)独立董事,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750.SH)独立董事,圣湘生物独立董事。
马骥,现任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管理合伙人。曾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拥有三十余年的中国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的丰富经验,曾主持或参与众多保荐与承销及跨境并购项目。
李堂,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大学附属妇儿医院首席专家,内科中心主任,内分泌代谢科主任。兼任中国医师协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与遗传代谢学组委员;中国医师协会青春期健康与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优生优育协会儿童生长与特殊食品专业委员会常委;曾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与遗传代谢学组委员;山东省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副主委及内分泌与遗传代谢学组组长(第6-9届)。2025年7月至今,任圣湘生物董事。
邓中平,2004年7月至2008年11月,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项目主管。2008年12月入职圣湘生物,历任研发部经理、研发总监、研发资深总监、生命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
黄强,2011年入职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者关系专员、信息披露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曾荣获新财富最佳IR团队奖(团队成员)。2022年7月入职圣湘生物,现任圣湘生物董事会秘书。
连政,2024年12月至今,担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兼任民革中央专委会委员、民革上海市委专委会副主任、民革浦东区委委员、河南省政协委员、信阳市人大代表、浦东新区政协委员等职务.
熊晓燕,2008年7月入职圣湘生物,历任研发项目主管、研发项目经理、研发部副经理、质管部部长、质管部副总监、质管部总监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
谭德勇,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任职于宁波海尔施基因科技,担任研发工程师职务。2015年6月加入圣湘生物,历任生命科学研究院呼吸道产线项目经理、产品开发总监、研究院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圣湘生物副总经理。
发行人员工情况表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30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2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2,128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578
销售人员 745
技术人员 519
财务人员 55
行政人员 231
合计 2,128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
博士 34
硕士 411
本科 1,180
大专及以下 503
合计 2,128
八、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是以自主创新基因技术为核心,集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及生物制药为一体的诊疗一体化方案提供商。公司在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688289),并跻身中国医药工业百强及全球医疗器械企业TOP100榜单。公司致力于成为生命科技普惠者,服务国家精准医疗体系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是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感染性疾病及肿瘤基因诊断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单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体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板块构成
公司主营产品均属于体外诊断行业,涵盖试剂、仪器、检测服务和生物类药品。具体构成如下:
发行人主营业务结构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诊断试剂 100,723.19 61.36 127,422.04 87.39 78,322.67 77.77
诊断仪器 10,057.36 6.13 8,332.17 5.71 14,830.32 14.73
检测服务 4,741.47 2.89 6,637.89 4.55 5,957.09 5.91
生物类药品 46,074.58 28.07 - - - -
其他业务 2,556.71 1.56 3,414.05 2.34 1,601.81 1.59
合计 164,153.30 100.00 145,806.15 99.99 100,711.89 100.00
营业成本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诊断试剂 18,760.42 47.20 15,262.89 47.39 9,088.27 31.71
诊断仪器 8,263.08 20.79 9,851.20 30.59 12,269.76 42.81
检测服务 4,084.22 10.28 5,380.13 16.71 5,599.47 19.53
生物类药品 5,814.99 14.63 - - - -
其他业务 2,825.21 7.11 1,711.26 5.31 1,706.60 5.95
合计 39,747.92 100.00 32,205.48 100.00 28,664.10 100.00
毛利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诊断试剂 81,962.77 65.88 112,159.15 98.73 69,234.40 96.10
诊断仪器 1,794.27 1.44 -1,519.04 -1.34 2,560.57 3.55
检测服务 657.25 0.53 1,257.76 1.11 357.62 0.50
生物类药品 40,259.59 32.36 - - - -
其他业务 -268.50 -0.22 1,702.79 1.50 -104.78 -0.15
合计 124,405.39 100.00 113,600.66 100.00 72,047.81 100.00
毛利率 数额 数额 数额
诊断试剂 81.37 88.02 88.40
诊断仪器 17.84 -18.23 17.27
检测服务 13.86 18.95 6.00
生物类药品 87.38 - -
其他业务 -10.50 49.88 -6.54
合计 75.79 77.91 71.54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0,711.89万元、145,806.15万元和164,153.30万元。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体外诊断领域的技术及市场优势快速凸显,呼吸道、妇幼、血源、测序等多个关键领域的技术、产品及市场布局取得长足发展,逐步走入放量增长阶段所致。
从发行人营业收入产品结构来看,2023-2025年,诊断试剂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78,322.67万元、127,422.04万元和100,723.19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77%、87.39%和61.36%,是发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诊断仪器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14,830.32万元、8,332.17万元和10,057.36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3%、5.71%和6.13%,因诊断仪器使用周期较长,在新冠疫情后收入有所下降;
检测服务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09万元、6,637.89万元和4,741.47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1%、4.55%和2.89%,诊断服务是发行人“试剂+仪器+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补充,在新冠疫情后呈现增长态势;2025年度,新增生物类药品,2025年营业收入为46,074.58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7%,得益于收购中山海济100%股权,生长激素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664.10万元、32,205.48万元和39,747.92万元,营业成本变动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72,047.81万元、113,600.66万元和124,405.39万元,营业毛利润变动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毛利率分别为71.54%、77.91%和75.79%,业务毛利率较高。
(三)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主要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以自主创新基因技术为核心,集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及生物制药为一体的诊疗一体化方案提供商。公司系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体外诊断领军企业之一。围绕全民健康主题,公司全力打造精品工程,研发了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血液安全、癌症防控、伴随诊断等一系列覆盖全生命周期不同人群的产品1,000余种,可提供各类检测服务2,200余项,形成了集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及生物制药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方案服务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围绕行业痛点难点,研发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技术平台:(1)一步法(DNA/RNA):国际领先,耗时极短;比过去节约90%的操作时间;超简便,更易普及;(2)磁珠法: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填补国内高灵敏度产品空白;灵敏度比过去提高50-100倍;(3)全自动统一样本处理:国际领先,颠覆传统;破解分项目、分样本类型、分时间段检测瓶颈;单批样本检测量全球领先;(4)POCT移动分子诊断:打破传统实验室限制;推动检测效率由“小时级”向“分钟级”转变;大幅拓宽基因检测应用场景;(5)多重荧光PCR:自主研发,授权专利技术;新型独创多重荧光PCR技术;症候群监测,疑难复杂病情诊断。由于公司构建了覆盖核酸检测全流程的高水平、技术元素多元化的通用型技术平台,故公司能够自主研发出多个系列的众多产品,且公司产品相比其他企业同类产品具有灵敏度高、精确度高、使用简单、检测通量高、成本低等优势,较好地解决了“让大众用得起和用得好基因检测产品”的难题,推动了基因技术在国内的应用。
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诊断试剂
产品系列 功能 代表性产品 产品图片
艾滋系列 艾滋病诊断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核酸测定试剂盒
病毒性肝炎系列 体外定量或定性检测肝炎病毒核酸,肝炎病毒基因分型和基因突变位点检测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超敏HBVDNA)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高敏HBVDNA)
乙型肝炎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普敏HBVDNA)
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定量检测试剂盒(高敏HBVRNA)
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
乙型肝炎病毒YMDD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
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超敏HCVRNA)
丙型肝炎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高敏HCVRNA)
丙型肝炎病毒基因分型检测试剂盒
生殖感染与遗传系列 体外定性或定量检测性传播类病原体,用于生殖道感染性疾病辅助诊断和女性宫颈癌及癌前病变及遗传基因筛查或辅助检测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HPV23分型)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26分型)检测试剂盒
高危型人乳头瘤病毒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HPV高危分型)
15种高危型人乳头状瘤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HPV15)
人乳头瘤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HPV13+2)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乳头瘤病毒(16,18型)核酸(分型)检测试剂盒
人乳头瘤病毒(6,11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B族链球菌(GBS)核酸检测试剂盒
沙眼衣原体/解腺腺原体/淋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淋球菌(NG)核酸检测试剂盒
沙眼衣原体(CT)核酸检测试剂盒
解脲脲原体(UU)核酸检测试剂盒
生殖支原体(MG)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型支原体(MH)核酸检测试剂盒
单纯疱疹病毒2型(HSV-2)核酸检测试剂盒
单纯疱疹病毒1型(HSV-1)核酸检测试剂盒
单纯疱疹病毒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α-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试剂盒
儿科感染系列 体外定性检测儿科相关肠道病毒、疱疹类病毒、遗传基因及呼吸道疾病相关病原体核酸 (二代高敏)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
A组轮状病毒/诺如病毒/F组肠道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诺如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柯萨奇病毒A6型/A10型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探针法)
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巨细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柯萨奇病毒A16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肠道病毒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肠道病毒EV71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肠道病毒通用型/柯萨奇病毒A16型/肠道病毒71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呼吸道感染系列 体外定性检测呼吸道疾病相关病原体核酸 大肠埃希菌、鲍曼不动杆菌、嗜麦芽窄食单胞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人鼻病毒、腺病毒、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人偏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冠状病毒、副流感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博卡病毒、人偏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
球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甲型流感病毒、乙型流感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肺炎-衣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副流感病毒1、2、3型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
新冠甲乙流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六项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六项呼吸道病原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甲型流感病毒通用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肺炎支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腺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肺炎衣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
呼吸道合胞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
百日咳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七项分枝杆菌核酸检测试剂盒
产毒艰难梭菌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核酸血液筛查系列 高敏定性筛查检测乙肝、丙肝病毒核酸,用于临床血源性病原体筛查及用血安全、血液及液制品的病原体筛查检测 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2型)核酸检测试剂盒
核酸提取系列 生物样本的保存及样本(全血、血清、血浆、鼻咽拭子、粪便、尿液、痰液、组织等)中核酸(DNA/RNA)的提取或纯化 核酸提取或纯化试剂
样本核酸释放剂
磁珠法病毒DNA/RNA提取试剂试剂盒
磁珠法细胞基因组DNA提取扩增试剂盒
药物基因组个 药物基因组个体化检测,优化用药方案 人CYP3A5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人AGTR1&CYP2C9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
体化检测系列 试剂盒
人ADRB1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MTHFR基因和MTRR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探针法)
人CYP2C19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ALDH2基因和ADH1B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CYP2C9基因和VKORC1基因多态性核酸检测试剂盒
人APOE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人SLCO1B1基因多态性检测试剂盒
生化系列 用于体外检测生化指标变化情况 总蛋白(TP)、白蛋白(ALB)、总胆红素(TB-VA)等,包括肝功能、肾功能、糖类、特定蛋白、血脂、心血管、无机离子、免疫检测等多系列共计63个产品
(2)诊断仪器
产品系列 代表性产品 产品图片
自动加样系统 自动加样系统
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 Natch CS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Natch CS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Natch CS3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Natch CS4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Natch 32A核酸提取仪
Natch 48核酸提取仪
Natch 96核酸提取仪
Natch 96B核酸提取仪
实时荧光定量PCR分析系统 SLAN系列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第二代-SLAN-48S
SLAN系列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第一代
MA-6000型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全自动分杯分液处理系统 S-H11A全自动分杯处理系统
N96全自动液体处理工作站
移动分子诊断系统 iPonatic移动分子诊断系统(单通道)
iPonaticI移动分子诊断系统
iPonaticI移动分子诊断系统
iCube移动分子诊断系统
高通量测序系统 SansureSeq1000高通量测序仪
核酸检测一体机 GP2000全自动核酸提取及荧光PCR分析系统
(3)检测服务
服务系列 服务系列 服务内容
基因检测服务 肿瘤个体化用药 肺癌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乳腺癌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结直肠癌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实体瘤个体化用药基因检测、实体瘤601基因检测、卵巢癌HRD基因检测、前列腺癌AR-V7用药基因检测
肿瘤易感 遗传性乳腺癌/卵巢癌BRCA1/2基因检测、遗传性肿瘤基因检测
肿瘤早筛 肝癌甲基化检测、宫颈癌甲基化筛查方案
出生缺陷 叶酸代谢基因检测、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耳聋基因检测、儿童安全用药基因检测
慢病管理 老年“三高”用药基因检测、遗传性阿尔茨海默症基因检测
危重感染 病原微生物宏基因组检测
整体解决方案 药物基因检测方案 提供心血管药物相关检测、疾病风险评估、其他用药指导
传染病数智化方案 传染病数智化系统:围绕着传染病检测的应用场景,通过融合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将设备端、业务端、管理圳多端融合,实现传染病防控的自动化检测、数据化监测、智能化预测。旨在通过筒便、高效、智能化的防控手段来应对未来“X疾病的挑战,力求用技术的确定性来应对“X疾病”的不确定性
NGS多场景解决方案 不同通量设备满足不同需求,搭载多场景试剂应用方案,为终端提供快速、精准、高效、全面的服务体验
血液筛查解决方案 满足采供血与医疗机构不同样本量规模的检测需求,产品系统化选择,最大程度地保障血液安全与患者安全
HPV检测解决方案 6款产品,多款自动化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可针对筛查、门诊、体
检、快检等场景提供系统化的实验室解决方案
呼吸道检测解决方案 一级检测(高危流行)、二级检测(中/重症)、三级检测(疑难&未知病原)
分子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分子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
精准诊疗中心整体解决方案 提供精准诊疗中心整体解决方案
科研服务 二代测序服务 转录组测序分析、外显子组测序、微生物多样性16SrDNA测序、甲基化扩增子测序、扩增子靶向测序
生物信息分析服务 提供生物信息分析服务
博士后招收与科研合作服务 提供博士后招收与科研合作服务
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 设有基因测序、分子生物学、生化发光、免疫、临检等9大专业实验室,可提供各类检测项目2,200余项,搭建了覆盖省—市—县—乡镇—社区五级销售与冷链物流网络服务体系,为全国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高效、优质、价格合理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科研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
仪器和试剂是体外诊断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相互匹配的仪器与试剂搭配使用有助于达到更好的检测效果。公司仪器和试剂产品为开放式系统,即公司试剂产品可与其他品牌仪器搭配使用,同时公司仪器产品亦可适用于其他品牌试剂,但同时使用公司仪器(自产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和经公司调试后的外购PCR仪)和试剂可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4)生物类药品
产品系列 功能 代表性产品 产品图片
人生长激素 儿童生长缓慢、儿童身材矮小 注射用人生长激(粉针)
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水针)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聚焦生命科技领域,结合目前疾病防控重点,深度打造“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生物制药”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公司构建了完善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及服务体系,以自主研发驱动产品升级,通过规范化采购与精益生产保障产品质量,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向医疗机构、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疾控中心、科研院校、C端用户等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充分发挥“诊断+治疗”的协同优势,积极实践“诊疗一体化”战略,助力精准诊疗。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基于战略规划、市场需求预测及年度销售目标制定生产计划,生产运营采用设定合理安全库存量的“按需生产”模式,具备良好的市场响应能力与库存管理效率。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建立了覆盖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督及检验放行的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在质量、工程等相关部门的协同下,生产部门依据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月度需求执行生产任务,确保完成供货目标并维持必要的安全库存水平。每批次生产过程中均经过严格质检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最终质检合格后完成产品入库。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强化现场精益管理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确保消除隐患,避免安全事故。
公司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如下:
1)I类核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2)II类生化诊断试剂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III类核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4)血筛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5)仪器生产工艺流程图
6)检测服务流程图
(2)营销模式
公司实施市场、医学、研发、营销、客户服务五位一体的协同作战机制,打造了一支管理高效、覆盖全面的专业化销售团队,从三甲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从B端到C端,致力于实现全人群、全医疗机构、全渠道的开发覆盖。同时,公司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术推广及专业化的技术服务,着力建设标杆医院与标杆市场,深化终端影响力。
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为以经销为主,直销、经销相结合的模式。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建立了严谨的代理商遴选、评估体系及分级管理制度。遴选标准不仅要求经销商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更强调其终端市场覆盖能力、学术推广意愿与能力、技术服务支持水平,并需通过严格的合规背景调查。公司充分发挥经销商的销售网络与地域优势,持续挖掘潜在客户,提升产品市场渗透力,扩大市场份额。产品经销商销往终端医院,公司营销团队通过提供专业的学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协助经销商共同完成渠道开发和客户维护工作。直销模式下,客户主要为国内第三方实验室及部分的大型综合医院,产品的渠道开发和客户维护全部由公司营销团队完成,产品价格以中标价或双方协商价为准。
发行人产品产销情况
产品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万人份) 生产量 13,628 13,716 10,960
销售量 12,829 11,635 7,712
期末库存量 3,958 3,352 3,326
核酸检测设备(自产)(台) 生产量 880 1,330 1,591
销售量 816 459 724
期末库存量 2,246 2,332 3,306
血液形态学检测 生产量 6,261
仪器(台) 销售量 5,118
期末库存量 1,213
生物类药品(万瓶) 生产量 427
销售量 441
期末库存量 36
2025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412.5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44%,销售集中度不高。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 A公司 7,157.70 4.36 否
2 B公司 3,566.37 2.17 否
3 C公司 3,428.50 2.09 否
4 D公司 3,328.04 2.03 否
5 E公司 2,931.92 1.79 否
合计 / 20,412.52 12.44 /
(3)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诊断试剂产品、仪器、检测服务和生物类药品等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3、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体系全面覆盖核心生产与运营所需物资,主要包括:关键生产物料(原辅料、包材、耗材等)、保障性固定资产(设备、信息系统等)、日常运营物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物资。
公司建立了专业化、分品类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及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生产及经营类物资,严格依据需求从合格供应商库中采购,并与重要战略伙伴签订长期协议及质量协议,确保权益与供应稳定。到货物资由质量、需求、仓储部门联合验收。工程类物资采购主要采用招标机制(定向邀请或平台公开招标)。采购部门主导流程,业务部门深度参与技术规格、验收标准设定及招标文件制定与评标。评标实行技术标(业务部门主导)与商务标(采购部门主导)分离评审,最终由跨部门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方。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供应商准入、评价及分级管理机制。依据规程建立供应商档案,组织多部门评审并经批准后纳入合格清单。合作前进行质量标准对标并签订质量协议。合作中通过闭环质量反馈机制处理问题并驱动供方改善,作为续用或停用依据。质管部门进行年度质量回顾评估,实施分级管理并给出相应优化建议。
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结算模式、供应商集中度及稳定性情况
(2)结算方式
目前公司一般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约定采购原材料的品种、价格确定、交货期、结算付款期等条款,但不确定采购数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向供应商下订购单,按付款期、实际采购量结算货款。
(3)原材料供应商集中度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7,606.2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94%。发行人与原材料供应商合作多年,供需关系良好,上游原材料供应稳定,供应商集中度不高。
2025年度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 A公司 5,240.28 9.81 否
2 B公司 4,369.06 8.18 否
3 C公司 3,195.20 5.98 否
4 D公司 2,694.82 5.04 否
5 E公司 2,106.84 3.94 否
合计 / 17,606.20 32.94 /
4、研发情况
(1)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为主的产品开发策略,聚焦于体外诊断及生物制药产品的持续升级迭代及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产品开发全过程严格按照行业法规与标准执行,具体流程包括需求输入、项目立项、产品设计开发、产品小试验证、中试性能验证、产品注册检验、临床实验、注册申报、获得注册证书等环节。
公司设置生命科学研究院等专业研发部门,并下设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注册申报、产业化等专业核心模块,鼓励研发人员聚焦专业深度,不断提升研发产品的效率和质量。产品升级与技术开发紧密围绕临床需求和市场趋势,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并由专项项目团队负责具体的产品开发任务。同时,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积极与行业领先的技术平台开展合作,加速产品开发进程。产品开发全过程严格按照YY/T0287标准,对产品研发的各环节进行控制。具体流程如下:
(2)研发投入
公司将人才资源视为第一资源,构建了一支行业领先的国际化人才队伍,聚集了200余名全球顶级人才和团队,成立了专注于技术和产品研发的生命科学研究院,他们在世界一流学校、跨国企业学习工作多年,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和前瞻的国际视野,专业领域涵盖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遗传学、临床检验,在技术平台、试剂、仪器、质控品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规模较大,研发人员数量占比较为稳定,为公司新产品的注册和上市奠定良好基础。
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研发投入(亿元) 3.09 3.61 2.3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18.80 24.79 23.40
研发人员数量(人) 519.00 581.00 490.00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4.39 24.77 24.43
(3)研发情况
核心技术方面,公司自主研发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高精度“磁珠法”,以及快速简便“一步法”和通用型“全自动统一样本处理”“POCT移动分子诊断”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奖项方面,公司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银奖、iDASH国际隐私计算全球第一名等60余项国际/国家级重大奖项,获批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感染性疾病及肿瘤基因诊断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核酸诊断技术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核酸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10余个国家和省级重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十三五”“十四五”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60余项。
公司在《2025中国医疗器械研发综合实力排行榜》中排名第30,在《2025中国IVD企业研发实力排行榜》中排名第9。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5年度专利取得情况
本年新增 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32 28 624 174
实用新型专利 52 92 442 376
外观设计专利 15 15 88 84
软件著作权 14 14 105 105
其他 14 17 191 91
合计 227 166 1450 830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227,676.00万元,累计投入161,062.86万元,,包括呼吸道病原体诊断系列产品、移动分子诊断(POCT)、血筛安全系列产品、妇幼诊断系列产品、肝炎诊断系列产品、高通量测序系列产品等项目,累计已取得国内外注册准入证书1700余项。
5、产品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其业务经营所必需的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并且该等资质、许可、批准或授权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医疗产品按国家规定的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生产,产品上市前均取得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必要资格。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产品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6、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废弃物处理及生物安全防护管理规程》,建立全流程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废弃物协同治理网络。与有资质的专业回收机构签订协议,对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严格实施分类收集、合规转运及无害化处置;建立原材料有害化学品禁用清单,确保产品原材料及生产流程符合国家对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绿色生产等专题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环保责任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没有收到任何环保投诉或发生污染事件,未因环境问题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7、产品被停产、召回及商业贿赂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产品不存在被停产或召回情况,亦不存在商业贿赂事件。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研项目预计总投资规模为227,676.00万元,累计投入161,062.86万元,具体如下:
公司在研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规模 累计投入金额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1 呼吸道病原体诊断系列产品 35,000.00 31,171.46 已获得注册证的产品21个,处于研发阶段和临床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系统的呼吸道精准检测方案 国际领先
2 移动分子诊断(POCT) 30,000.00 20,075.43 已获得注册证的产品2个,获得CE注册产品3个,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POCT多场景需求的解决方案 国际领先
3 血液安全系列产品 15,200.00 13,426.77 获得产品证书1个,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获得CE注册的产品1个。 获得2个三类医疗器械证书和一个CE证书 国际领先
4 妇幼肠道诊断系列产品 20,800.00 15,027.94 获得7个三类产品证书,注册审评中的产品1个,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系统的妇幼肠道精准检测方案 国内领先
5 肝炎诊断系列产品 7,000.00 5,754.95 获得1个三类产品证书,获得CE注册产品3个,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系统的肝炎精准检测方案 国际领先
6 高通量测序系列产品 35,000.00 23,066.26 国产高通量基因测序仪SansureSeq1000已获批,并在此平台上自主开发了测序反应通用试剂盒;其他产品研发进行中 形成一套系统的高通量测序精准检测方案 国内领先
7 提取及自动化系列产品 35,300.00 22,271.14 研发进行中 实现提取产品线应用场景全覆盖 国内领先
8 肿瘤早筛早诊产品 10,000.00 7,265.82 处于研发阶段和临床阶段的产品若干 获得三类医疗器械证书 国际领先
9 个体化用药指导系列产品 10,000.00 7,883.47 获得9个三类产品证书,处于研发阶段和临床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系统的个体化用药指导精准检测方案 采用多重荧光定量PCR技术,搭配公司拥有专利 的高精度核酸纯化试剂,灵敏度、精密度、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
10 免疫检测系列产品 20,000.00 12,731.02 获得CE认证的产品88个,其中包括全自动电化学发光仪2款,配套试剂60项;获得NMPA证书50项:其中化学发光仪4款,配套试剂证46个,层析平台三类产品1项。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 建立化学发光平台、层析平台以及其他免疫技术平台若干 化学发光平台采用电化学发光技术;层析平台采用彩色胶乳标记技术,采用化学交联方法
11 人生长激素系列产品 7,376.00 1,693.82 已获得注册证的产品2个,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系统的生长激素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 国内领先
12 血液形态学诊断系列产品 2,000.00 694.78 已获批注册证7个产品,已获批备案凭证9个产品。处于研发阶段产品若干。 形成一套以基层POCT血球为基础的多场景解决方案 国内领先
合计 / 227,676.00 161,062.86 / / /
截至2025年末,公司工程类建设项目主要是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目前投资余额8,060.93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项目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没有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1、创新铸就产品矩阵壁垒,打造精准诊疗新质生产力
公司与健康中国战略同频共振,在诊疗一体化、个性化创新探索之路上不断突破,以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升级,实现呼吸道、妇幼健康、血源感染性疾病、基因测序、免疫诊断、药物基因组学等多产线协同发展,持续引领行业。
2、“四链”融合,战略引领行业生态建设
公司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针对临床需求痛点难点,通过自主研发、战略合作、产业并购等多种方式,持续加码生态圈打造,引领共创、共进、共享、共赢行业新生态建设。加大“互联网+医疗”、“AI+医疗”战略布局,推进“诊断+治疗”一体化战略。
3、行稳致远出海拓疆,强化国际品牌影响
公司在国际市场突破传统“产品输出”模式,以“平台一体化、诊疗一体化”为核心引擎,深度链接全球产业链伙伴、当地医疗体系与公共卫生机构,构建起“技术共享-能力共建-价值共生”的全球健康生态,推动国际业务从“单点合作”向“生态协同”升级。
4、精益精进,数智赋能释放经营效能
公司以规范化管理、资源聚焦与流程优化驱动效能跃升,人均产出持续增长,核心业务发展势能巩固。在组织建设方面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确保组织架构动态适配市场变化,通过需求端与交付端高效拉通、资源饱和攻坚机制及作战单元能力强化,多措并举跑出创新迭代加速度。平台化机制赋能分、子公司协同发展,资源共享、授权管理及跨文化融合机制日臻完善。同时,公司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多渠道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阶段选拔与赋能培养,吸引了一大批来自国内外一流高校、具有深厚专业背景与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人才,覆盖生命科学、AI算法等核心领域,不断深化公司精英人才储备,显著提升了研发与战略岗位人才密度。此外,公司同步通过日常数据化管理做好员工个性化赋能,在提升效率的同时洞察人才优势与发展潜力,切实落实一线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任务导向的领导机制和结果导向的激励机制“三大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5、善行致远,共践社会价值担当
公司恪守“同心同梦,共享共赢”价值观,深化ESG体系建设。公益捐赠累计超4亿元,覆盖公共卫生、乡村振兴及灾难援助多维领域。董事长戴立忠作为中国慈善联合会副会长,推动公益力量投入重疾保障与基层诊疗建设。
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始终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定期披露并完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每半年披露评估报告,持续加强自身创造能力,切实回报投资者。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1、行业情况
(1)IVD(体外诊断)
体外诊断,即IVD(InVitroDiagnosis),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血液、体液、组织等样本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诊断服务。体外诊断产品由相应的仪器与试剂组成完整的系统,包括诊断仪器、诊断试剂及相关的校准质控等周边耗材。体外诊断目前已经成为人类进行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所必不可少的医学手段,是临床诊断信息的重要来源,能够为医生治疗方案及用药提供重要参考指标。此外,在优生优育、公共卫生、疾病预防等领域,体外诊断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伴随着生物化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等领域的发展而发展,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之前,显微镜的发明催生了以微生物镜检为主的一些传统检验手段;
第二阶段,20世纪初期,现代医学的发展及酶催化反应与抗原抗体反应的发现为生化和免疫诊断奠定了根基,体外诊断逐步兴起;
第三阶段,20世纪50年代后,DNA双螺旋结构、单克隆抗体技术、大分子标记技术等技术的运用推动了分子诊断以及整个体外诊断行业跨越式发展。
近年来,在各种新技术迅速发展以及大部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逐渐完善的大环境下,体外诊断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成为医疗市场最活跃并且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体外诊断试剂是现代医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广泛应用于疾病的检测、诊断和治疗监测,若剔除2020年Covid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的影响,预计2020年到2025年,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将以5%的年度复合增长率平稳增长。
我国体外诊断行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逐步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并实现技术突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经济水平的提升,人民健康意识日趋增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为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带来一个规模庞大且发展迅速的市场窗口期。同时,自2005年以来,国家对包括体外诊断在内的生物高新技术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政策,国内体外诊断企业在产品技术、设备市场上取得突破。根据统计数据,2020-2022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890亿元增长到1700亿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增速显著;2023年市场规模回落至1185亿元,随后逐步企稳回升,2024年达到1250亿元,预计2025年将达到1350亿元,行业整体在经历波动后回归稳健发展。
(2)生长激素行业
生长激素是由人体脑垂体前叶分泌的一种肽类激素,由191个氨基酸组成,能促进骨骼、内脏和全身生长.促进蛋白质合成,影响脂肪和矿物质代谢,在人体生长发育中起着关键性作用。一般情况下,生长激素是注射用人生长激素的简称(曾用名: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按类型划分可分为短效生长激素粉针剂(粉针、水针)和长效生长激素水针剂(水针)。
生长激素行业产业链上游为原材料以及原料供应商,主要包括蛋白质、氨基酸和其他化学物质,这些原材料是生产生长激素的基础,它们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直接影响到生长激素的生产效率和最终产品的质量。中游为生长激素生产环节;下游为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医疗、体育、美容等行业。
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PGHD)是一种严重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内分泌疾病,主要由垂体分泌的生长激素不足引起,患儿的临床表现为身材矮小、代谢异常,甚至可能引发社会心理障碍、认知缺陷和生活质量差等问题。
近年来,随着患者意识的提升和治疗可及性的增强,我国生长激素市场迅速扩张,规模不断增长。到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生长激素市场。数据显示,2018-2023年我国生长激素市场规模从40亿元增长到116亿元,经估算其年复合增长率远高于美国人生长激素市场。并在2023年,我国在全球生长激素市场中,占据最大份额(34%),超过美国。预计到2030年,我国生长激素市场规模将达到286亿元,在2023-2030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3.7%。
2、行业政策
行业集中度低、中高端进口依赖度高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国家对国产医疗器械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相继颁发了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政策面覆盖到医疗器械各细分领域,不仅对各领域的具体发展方向和目标进行了明确,也对实施方法进行了指导,这将提高行业规范化程度,并为国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我国不断鼓励医疗机构使用国产医疗设备,2015年10月工信部提出到2020年县级医院国产中高端器械占有率达50%、2025年达70%、2030年达95%。近五年是众多政策推出的关键时间窗口,包括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和国产替代、对医疗器械进行规范化管理、医保控费和集中带量采购多个方面,政策落地将进一步推动国内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提高医疗治疗水平、降低医保支出和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压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均衡配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是医疗装备领域首个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规划,聚焦诊断检验装备、治疗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妇幼健康装备、保健康复装备、有源植介入器械7个重点发展领域,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对公共卫生和医疗健康需求的全面支撑能力。
2020-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的行业政策主要如下:
2020-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的行业政策情况
发布日期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核心内容 政策主张
2025/6/26 《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自检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规范类
2025/6/24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5年)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国家药监局通告2021年第70号),形成《免于进行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目录(2025年)》 规范类
2023/2/6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 加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提速。 规范类
2022/10/31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 国家药监局 充分听取企业在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模式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扰,综合研判分析,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解决行业难点,释放市场新活力。 规范类
2022/08/11 《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修订说明 药监局 为进一步做好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6号)进行修订,发布了新《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规范类
2022/05/27 《关于全面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工作的通知》 药监局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及时处置、注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快构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相结合的风险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我国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规范类
2022/03/01 《“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 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等15部门 到2025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加强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及阿尔兹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分类管理和健康指导。推动老年人高发恶性肿瘤早期筛查,加强癌症早诊早治。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支持类
2022/01/10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国家发改委等21部门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在医疗资源不足的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和“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 支持类
2021/12/28 《“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 规划旨在加快推动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健康需求,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健康中国和制造强国战略部署,聚焦临床需求和健康保障,强化医工协同,推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支撑。提出了“7556”的推进思路,即围绕7个重点领域、部署5项重点任务、实施5个专项行动、采取6项保障措施,推进医疗装备产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创新规划
2021/12/17 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为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领DRG/DIP付费改革走向深入,在各地自愿申报和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DRG/DIP示范点城市名单,其中DRG示范点18个,DIP示范点12个,综合示范点(DRG/DIP)2个-天津和上海。 医保控费
2021/11/26 《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 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分期分批加快推进,从2022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任务,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医保控费
2021/11/19 《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医疗保障局 坚持自主申报、动态调整、逐步统一,将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医用耗材的具体支付方式原则上由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或统筹地区确定。国家基本医用耗材支付实行医保通用名管理。 规范管理
2021/9/29 《关于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持续扩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和省级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5类以上;加强医保医用耗材管理,建立医保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制定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规划类
2021/7/27 《关于药械组合产品注册有关事宜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 调整了药械组合产品上市证明有关要求,修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相关内容。 规范管理
2021/7/15 《关于印发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规范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经办管理工作。 医保控费
2021/6/21 《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公告》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全国各省份组成采购联盟,委派代表组织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实施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带量采购
2021/6/8 《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 要做好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工作,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等配套政策,做好采购协议期满后的接续工作。 、 带量采购
2021/6/4 《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委 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并根据市场销售 情况、临床使用需求以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入围标准。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按规定参加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可按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自愿参加集中带量采购。 带量采购
2021/3/19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药监局 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改革举措,鼓励行业创新发展;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效能;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鼓励创新
2020/12/17 《关于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意见》 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委 充分利用平台挂网、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医疗机构激励约束等配套措施,推动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平稳落地实施,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激励、医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带量采购
2020/10/26 《关于发布《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H-HD2020-1)》的公告》 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全国各省份组成采购联盟,委派代表组织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实施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带量采购
2020/7/31 《关于调整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 调整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促进医疗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2018-2020年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规划12768台,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281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12487台。 规划类
3、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持续更新完善,对生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产品注册等各方面与发行人经营发展相关的情况进行监督、规范和管理。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国内体外诊断企业的扶持力度,出台多项鼓励政策以推动行业的发展。《“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研发一批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和精确治疗诊断试剂以及适合基层医疗机构的高精度诊断产品,提升我国体外诊断产业竞争力”;《“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加速发展体外诊断仪器、设备、试剂等新产品,推动高特异性分子诊断、生物芯片等新技术发展,支撑肿瘤、遗传病及罕见病等体外快速准确诊断筛查;《健康中国2030》提出“健全质量标准体系,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和智能改造升级,到2030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全面与国际接轨”,并明确强调了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
发行人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体外诊断领军企业之一,自主开发了病毒性肝炎、生殖感染与遗传、儿科感染、呼吸道感染、核酸血液筛查、自动化仪器等优势产线,并进一步向肿瘤早筛、肿瘤个体化用药、慢病管理、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防控、科研服务等领域拓展,公司产品及研发方向均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支持的行业发展趋势。在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的情况下,公司凭借系统化的技术平台、高效的研发体系、丰富的产品线、优秀的产品性能和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将完成国内外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4、竞争格局
目前,市场需求的增加和国家政策的鼓励为国内体外诊断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但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将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该领域的市场竞争中来。
目前国内行业竞争格局中,罗氏、雅培等跨国企业整体处于优势地位,部分技术实力强的国内企业在不同的细分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主要竞争对手中的国内外厂商介绍如下:
1)雅培,美国医疗健康巨头。雅培的诊断业务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产品线广泛,涵盖营养品、药品、医疗器械、诊断仪器及试剂等多个领域。在快速诊断业务方面,涉及传染病检测、呼吸道感染检测、肿瘤筛查、血液类检测等多个类别的产品。
2)万孚生物,国内POCT领域的龙头之一。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万孚生物主要业务聚集于医疗器械板块下的体外诊断领域,专业从事快速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生产智造、营销及服务。其业务涵盖了临床检验、危急重症、慢病管理、基层医疗、灾难救援、现场执法及家庭个人健康管理等多个领域。
3)东方生物,中国主要的POCT试剂出口企业之一。根据公司2024年年报,其专业从事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拥有免疫诊断、分子诊断、生化诊断等多技术平台,重点聚焦在传染病、毒品、肿标、心标、优生优育、血糖、自身免疫、炎症、遗传病、过敏原等领域的检测产品。在COVID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期间是全球重要的抗原检测试剂供应商。
5、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凭借系统化的技术平台、高效的研发体系、丰富的产品线、优秀的产品性能和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在体外诊断部分产品细分市场取得较好的业绩,其中呼吸道感染、肝炎防控领域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领先,生殖道感染与遗传、测序等其他产品也已具备较好的市场基础。
公司竞争优势如下:
(1)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构建共创、共进、共享、共赢的行业新生态
为改变过去国内严峻的传染病、癌症等重大疾病防治形势及落后的诊断技术等行业痛点难点问题,公司以推动分子诊断技术高精化、简便化、系统化、移动化、智能化“五化”建设为核心,自主研发了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的高精度“磁珠法”、国际领先的快速简便“一步法”和通用型“全自动统一样本处理”“POCT移动分子诊断”等一系列核心技术,构建了覆盖荧光定量PCR、多重PCR技术、基因芯片、基因测序、移动分子诊断、核酸质谱、免疫检测、生物信息等全方位的技术平台。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银奖、iDASH国际隐私计算全球第一名等国际/国家级重大奖项60余项,获批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感染性疾病及肿瘤基因诊断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核酸诊断技术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核酸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等10余个国家和省级重大创新平台,承担国家“十三五”“十四五”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60余项,填补国内行业多项空白,推动国内行业技术全面赶超国际一流水平,有力打破进口垄断,使过去用不起、用不好的分子诊断正在变成老百姓用得起、用得好的惠民服务,引领生命科技从疾病解决方案到智能健康管理、从三甲医院到基层医疗机构、从B端到C端、从人类疾病管理到环境和动物的全方位升级,实现覆盖全人群、全医疗机构、全渠道、全生态的变革。
(2)服务全民健康主题,匠心打造精准医学整体化解决方案服务
围绕全民健康,公司全力打造精品工程,致力于解决行业痛点难点,搭建了覆盖全生命周期不同人群的全方位产品线,自主研发了传染病防控、妇幼健康、血液安全、癌症防控、伴随诊断等一系列覆盖全生命周期不同人群的产品1,000余种,可提供各类检测服务2,200余项,形成了集体外诊断试剂、仪器、第三方医学检验服务及生物制药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并根据各类检测场景的个性化需求进行技术和检测方案优化整合,进一步推动基因技术应用普适化、全场景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应用于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科研应用、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公司实施生态打造战略,通过自主研发、战略合作、产业并购等多种方式,加大全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与建设力度,围绕生命科技领域关键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模块、关键原材料等重点赛道,不断开发、整合与突破,逐步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生态的平台型企业。
(3)以培养激励赋能,携手聚集高素质国际化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建设和储备是公司得以持续高质量成长的源泉和基石。公司获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立生命科学研究院,聚集了麻省理工学院、普林斯顿大学、牛津大学、哈佛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一大批名校毕业生,涵盖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遗传学、临床检验学、自动化控制等多个领域,覆盖技术平台、试剂、仪器等全方位开发,让公司在呼吸道、妇幼、肝炎、血筛等领域创新优势明显。公司持续强化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多渠道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构建了一支具有全球视野与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队伍,其中国际领军人才10余名,全球优秀人才和团队200余名,拥有丰富的产业经验和前瞻的国际视野,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
公司紧密围绕战略部署,聚焦练好“内功”,提升人才素质,大力建设圣湘继续教育职业培训高等学堂,汇聚全球诊断领域的顶尖行业专家,配备最丰富的教学资源与最具实战经验的讲师团队,助力培养精英人才与行业领袖,传播圣湘愿景与文化,赋能行业发展与变革,为平台型公司的打造提供加速“引擎”。同时,公司构建了多元化、系统性、多层次的中长期激励约束体系,秉承以“不拘一格,唯才是用,奋斗为本,价值为纲”为核心的人才发展理念,培育卓有成效的奋斗者,聚焦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方向,提升公司内生增长动力,携手共创圣湘梦。
(4)持续点亮国际化版图,全球惠民“圣湘方案”赢得国内外认可
公司持续强化国际化战略,加码重点国家与地区投入,正以“生命科技普惠者”形象拥抱全球。公司设立了位于印尼、法国、英国、菲律宾、美国、加拿大的海外子公司,在泰国、沙特等重点国家设立了办事处,并将进一步聚焦重点国家、重点市场进行深耕,通过深度属地化运营和本土化生产,提升公司业务影响力及全球竞争力。公司立足中国、放眼全球,搭建了集市场、医学、研发、营销、客户服务五位一体的营销服务机制,建立了一支海外市场拓展经验丰富的国际营销团队,在全球市场建立了较完备的经销商合作体系和分级管理体系。此外,公司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并行,通过本土化合作、国际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援建项目等形式,拓展全球视野与国际化生态建设布局,输出全球惠民“圣湘方案”。
公司深入拓展海外战线,圣湘产品和方案已服务法国、美国、德国、西班牙、哥伦比亚、巴西、印尼、菲律宾、泰国、沙特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化战略版图稳步拓展。
(5)以质量品质为先,全面保障客户技术服务需求
公司秉承“每盒每剂,但求高精高质;一诊一断,当思人命关天”的质量方针,宣导“坚守品质、坚守社会价值、坚守创新、坚守客户需求”的质量文化,建立了行业领先的全流程质控体系。公司坚持质量为本,持续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及质量文化建设,按质量方针组织生产,从原料到成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且有严格的产品放行审批流程,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恪守全流程质控体系和营销售后服务,输出一系列高品质、超灵敏产品,成为“行业质量标杆”品牌。
公司坚持“创新+服务”双轮驱动,将“服务”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行重点布局。公司构建了由经销商服务团队(公司专业培训)、遍布全国各地的一线服务工程师、经验丰富的二线技术工程师、生命科学研究院、精品工程委员会组成的“五级”服务体系,组建了一支服务意识强、专业高效的技术服务团队。公司技术服务团队秉承“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提供方案,48小时内到达现场”的“悦服务”理念,全方位覆盖试剂、仪器技术服务,能够全面保障客户技术服务需求。
(6)以专业高效管理,长远铸造良好行业口碑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在客户中树立了专业、高效的品牌形象,建立了较强的客户黏性与客户忠诚度。通过技术服务与学术营销赋能,大大提升了经销商的积极性与合作力度,同时针对现有经销商进行系统化管理,深入终端进行服务与培训,可大幅提升经销商的销售潜力,实现共赢。
在国内市场,公司在主要省会城市建立了分公司/办事处,产品及解决方案已在湘雅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华西医院等全国标杆医院以及金域医学、迪安诊断、艾迪康等大型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体检机构等医疗机构使用,并承担了公卫防控、“两癌”筛查等一系列政府民生健康项目,产品正在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充分发挥近年来积累的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以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快速打开国际化销售渠道,在国际市场赢得良好的口碑。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发行人财务数据来自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发行人2023年、2024年以及2025年度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报表。
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说明
1、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发行人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
A、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允许,本集团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3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3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3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3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元)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55,351.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55,351.71
2)会计估计变更
无。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3)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2、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3年末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3年末,新增子公司2家,情况如下: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所实验室有限公司 2023-3-21 9,926,000.00 70.00% 现金收购
SANSURE US INC 2023-6-1 0.00 100% -
(2)2025年末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5年末,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3)2026年末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6年末,新增子公司2家,情况如下: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025-1-31 1,200,000,000.00 100 收购
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5-3-31 75,600,000.00 54 收购
3、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提供了2023-2025年三年审计财务报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众环审字(2024)1100096号、众环审字(2025)1100091号、众环审字(2026)110012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发行人2023-2025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6,831.23 459,015.70 423,348.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10.03 13,967.07 54,827.94
应收票据 132.36 15.71 270.90
应收账款 62,144.44 52,935.63 68,954.77
应收款项融资 685.06 3,118.03 -
预付款项 3,239.94 3,721.13 5,367.65
其他应收款 2,836.47 2,757.96 2,349.18
存货 41,369.14 39,275.43 37,663.28
其他流动资产 4,475.01 4,149.32 2,176.91
流动资产合计 527,423.67 578,955.98 594,959.3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320.94 9,300.55
长期股权投资 39,593.40 37,510.78 20,911.6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309.62 24,577.85 20,124.8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4,581.76 47,156.12 47,096.00
固定资产 123,072.17 109,149.65 100,853.15
在建工程 8,483.16 357.73 459.46
使用权资产 1,937.40 1,758.78 3,017.42
无形资产 49,739.74 33,466.53 28,328.10
开发支出 12,326.89 9,469.92 4,468.48
商誉 79,839.03 766.22 766.22
长期待摊费用 5,210.51 5,257.02 5,236.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82.86 6,927.61 7,382.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7.77 4,704.48 2,516.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5,244.31 281,423.63 250,461.11
资产总计 952,667.99 860,379.61 845,420.5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351.11 900.00 9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39,250.00 - -
应付票据 3,205.14 2,080.70 5,713.24
应付账款 33,273.91 37,463.57 46,865.04
合同负债 4,688.19 6,455.20 3,280.54
应付职工薪酬 8,426.23 13,873.93 19,792.62
应交税费 1,871.98 959.97 4,835.15
其他应付款 14,769.55 13,101.84 9,338.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34.07 528.22 1,110.06
其他流动负债 231.48 116.88 79.64
流动负债合计 120,601.66 75,480.31 91,915.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6,630.00 39,664.63 -
租赁负债 1,216.65 1,192.48 1,821.09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16.20 5,475.31 5,944.70
递延收益 6,293.69 3,988.33 3,248.6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056.55 50,320.75 11,014.49
负债合计 233,658.21 125,801.06 102,929.7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7,938.80 58,238.80 58,845.98
资本公积 156,460.25 170,175.22 190,797.52
减:库存股 14,323.34 27,429.30 51,533.50
其他综合收益 3,038.74 3,900.91 4,326.25
盈余公积 29,422.99 29,422.99 29,422.99
未分配利润 479,074.32 490,013.97 488,267.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611.75 724,322.59 720,127.10
少数股东权益 7,398.03 10,255.97 22,363.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009.78 734,578.56 742,490.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952,667.99 860,379.61 845,420.50
发行人2023-2025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4,153.30 145,806.16 100,711.89
其中:营业收入 164,153.30 145,806.16 100,711.89
二、营业总成本 139,628.10 127,834.08 98,184.14
其中:营业成本 39,747.92 32,205.50 28,664.09
税金及附加 1,153.30 1,241.25 464.60
销售费用 60,170.32 49,982.01 35,842.08
管理费用 22,052.66 25,165.42 18,931.23
研发费用 22,911.48 27,768.59 19,627.56
财务费用 -6,407.57 -8,528.68 -5,345.43
其中:利息费用 2,329.14 1,839.53 240.86
利息收入 8,681.83 9,752.65 5,467.29
加:其他收益 2,931.10 9,182.72 7,979.33
投资收益 -5,523.78 -2,884.42 25,373.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426.48 -3,189.37 -2,215.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857.43 840.81 6,184.25
信用减值损失 -3,203.15 -1,480.49 -44.69
资产减值损失 -2,965.00 4,383.21 750.68
资产处置收益 -294.66 -236.23 -24.79
三、营业利润 20,327.14 27,777.66 42,746.29
加:营业外收入 438.85 176.90 151.89
减:营业外支出 3,257.58 1,893.46 1,850.36
四、利润总额 17,508.40 26,061.10 41,047.82
减:所得税费用 2,115.92 3,433.83 6,231.08
五、净利润 15,392.48 22,627.27 34,816.7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93.74 27,559.61 36,372.11
(二)少数股东损益 -4,501.26 -4,932.34 -1,555.3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29.89 -453.38 -14,449.52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62.17 -425.35 -13,415.09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05.23 -447.39 -14,521.9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05.23 -447.39 -14,521.9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56.93 22.04 1,106.9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09 -16.13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66.03 38.17 1,106.91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2.27 -28.03 -1,034.43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562.59 22,173.89 20,367.2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9,031.57 27,134.27 22,957.0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468.99 -4,960.38 -2,589.8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4 0.47 0.6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4 0.47 0.62
发行人2023-2025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5,001.73 173,226.69 163,324.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44.68 105.08 8,353.9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71.18 14,994.94 11,384.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217.60 188,326.70 183,062.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682.55 37,546.96 60,384.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4,598.56 51,532.09 48,249.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880.18 11,339.24 20,501.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660.22 60,463.63 49,572.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821.51 160,881.92 178,70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6.08 27,444.79 4,353.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104.42 153,079.46 922,56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5.74 1,460.95 6,928.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44.48 25.11 71.9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074.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994.63 154,565.53 933,639.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6,976.72 42,110.49 39,134.9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5,090.00 116,712.52 743,426.1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71,547.28 106.86 11,299.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27.8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614.01 164,757.69 793,86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619.37 -10,192.16 139,779.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78.26 2,904.70 16,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的 - 759.51 16,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0,661.11 40,313.00 1,3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839.37 43,217.70 17,8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313.00 900.00 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368.10 26,840.13 40,046.2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53 2,228.51 13,864.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01.63 29,968.63 54,71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37.74 13,249.06 -36,911.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3.01 -0.33 34.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008.56 30,501.36 107,256.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662.80 417,161.44 309,905.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4,654.24 447,662.80 417,161.44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6,938.73 393,079.89 377,740.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9,007.86 13,967.07 51,016.21
应收票据 132.36 15.71 270.90
应收账款 75,922.74 71,506.64 78,159.79
应收款项融资 660.01 3,108.53 -
预付款项 2,317.51 4,467.16 4,380.32
其他应收款 101,265.86 115,233.51 90,997.47
存货 30,466.55 33,287.10 33,203.26
其他流动资产 1,219.41 2,058.06 574.16
流动资产合计 557,931.01 636,723.67 636,342.1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320.94 312.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3,913.96 21,228.40 20,124.8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4,581.76 47,156.12 47,096.00
长期股权投资 210,550.77 80,845.62 61,702.48
投资性房地产 13,915.48 15,652.33 12,481.95
固定资产 42,209.13 37,528.57 32,617.32
在建工程 - 4.29 179.82
使用权资产 2,687.60 8,169.55 10,988.75
无形资产 15,751.64 13,278.70 6,790.35
开发支出 11,350.06 9,094.58 4,184.07
长期待摊费用 2,919.02 3,364.36 3,695.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91.50 4,305.04 6,270.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84.86 682.00 1,538.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2,155.78 241,630.50 207,982.22
资产总计 950,086.80 878,354.18 844,324.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451.1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39,250.00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3,420.06 28,623.39 36,837.15
合同负债 4,132.80 6,349.79 3,157.91
应付职工薪酬 4,966.31 11,395.89 16,812.32
应交税费 1,116.05 519.99 4,759.57
其他应付款 11,409.07 11,545.58 13,32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160.50 632.14 1,101.24
其他流动负债 207.29 107.69 72.56
流动负债合计 98,113.18 59,174.47 76,061.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6,630.00 39,664.63 -
租赁负债 1,461.12 7,419.65 9,672.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87.58 5,900.67 6,534.8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599.96 3,670.87 2,987.9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9,278.65 56,655.82 19,195.29
负债合计 207,391.83 115,830.29 95,256.4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7,938.80 58,238.80 58,845.98
资本公积金 153,707.95 167,422.93 187,564.21
减:库存股 14,323.34 27,429.30 51,533.50
其它综合收益 5,019.06 5,592.61 6,056.13
盈余公积金 29,422.99 29,422.99 29,422.99
未分配利润 510,929.52 529,275.87 518,712.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42,694.98 762,523.89 749,067.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2,694.97 762,523.89 749,067.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50,086.80 878,354.18 844,324.38
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度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1,822.15 135,206.30 93,491.04
减:营业成本 27,426.88 29,500.23 26,027.74
税金及附加 360.31 730.68 304.25
销售费用 35,194.09 41,123.96 27,762.83
管理费用 11,467.84 15,448.04 12,988.13
研发费用 15,175.35 22,750.07 14,499.54
财务费用 -6,780.36 -6,603.00 -6,067.42
其中:利息费用 2,285.30 1,781.53 390.76
减:利息收入 8,150.97 8,947.89 5,107.11
加:其他收益 2,373.19 7,600.79 7,650.86
投资净收益 -5,388.68 -1,942.77 26,397.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426.48 -1,723.16 -1,192.14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4,720.94 863.42 6,907.54
资产减值损失 -2,012.84 4,426.22 678.41
信用减值损失 -2,018.82 -473.64 1,053.24
资产处置收益 -370.79 210.24 -22.92
营业利润 16,281.05 42,940.58 60,640.46
加:营业外收入 357.78 43.26 146.60
减:营业外支出 2,931.90 1,742.49 1,825.29
利润总额 13,706.93 41,241.36 58,961.78
减:所得税 1,219.88 4,757.56 6,878.55
净利润 12,487.04 36,483.80 52,083.23
加:其他综合收益 -573.55 -463.52 2,427.23
综合收益总额 11,913.49 36,020.28 54,510.46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62 0.89
稀释每股收益 0.22 0.62 0.89
发行人母公司2023-2025年度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8,331.79 151,496.08 160,351.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29.16 94.86 5,501.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686.85 12,675.71 9,385.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747.81 164,266.64 175,238.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801.52 35,514.01 57,556.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4,844.25 35,559.16 37,112.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80.62 10,479.41 19,403.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444.44 67,567.38 65,367.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170.82 149,119.96 179,439.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76.99 15,146.69 -4,200.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1,154.42 129,670.12 912,5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30.93 1,482.84 6,851.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3.47 3.02 45.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818.81 131,155.97 919,397.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501.77 31,520.87 19,285.1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8,110.00 117,367.78 739,20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1,611.77 148,888.65 758,488.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792.96 -17,732.68 160,909.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178.26 2,145.1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761.11 39,413.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39.37 41,558.1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9,413.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142.63 26,802.64 40,007.4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8.07 1,307.10 14,092.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743.70 28,109.74 54,100.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95.67 13,448.45 -54,100.0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929.49 -112.40 74.6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090.81 10,750.05 102,683.4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2,302.78 371,552.73 268,869.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3,211.97 382,302.78 371,552.73
二、重大会计科目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末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6,831.23 41.65% 459,015.70 53.35% 423,348.76 50.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710.03 1.65% 13,967.07 1.62% 54,827.94 6.49%
应收票据 132.36 0.01% 15.71 0.00% 270.9 0.03%
应收账款 62,144.44 6.52% 52,935.63 6.15% 68,954.77 8.16%
应收款项融资 685.06 0.07% 3,118.03 0.36% - -
预付款项 3,239.94 0.34% 3,721.13 0.43% 5,367.65 0.63%
其他应收款 2,836.47 0.30% 2,757.96 0.32% 2,349.18 0.28%
存货 41,369.14 4.34% 39,275.43 4.56% 37,663.28 4.45%
其他流动资产 4,475.01 0.47% 4,149.32 0.48% 2,176.91 0.26%
流动资产合计 527,423.67 55.36% 578,955.98 67.29% 594,959.39 70.3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320.94 0.04% 9,300.55 1.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309.62 2.87% 24,577.85 2.86% 20,124.86 2.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4,581.76 6.78% 47,156.12 5.48% 47,096.00 5.57%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9,593.40 4.16% 37,510.78 4.36% 20,911.63 2.47%
固定资产 123,072.17 12.92% 109,149.65 12.69% 100,853.15 11.93%
在建工程 8,483.16 0.89% 357.73 0.04% 459.46 0.05%
使用权资产 1,937.40 0.20% 1,758.78 0.20% 3,017.42 0.36%
无形资产 49,739.74 5.22% 33,466.53 3.89% 28,328.10 3.35%
开发支出 12,326.89 1.29% 9,469.92 1.10% 4,468.48 0.53%
商誉 79,839.03 8.38% 766.22 0.09% 766.22 0.09%
长期待摊费用 5,210.51 0.55% 5,257.02 0.61% 5,236.78 0.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82.86 0.90% 6,927.61 0.81% 7,382.29 0.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67.77 0.48% 4,704.48 0.55% 2,516.17 0.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5,244.31 44.64% 281,423.63 32.71% 250,461.11 29.63%
资产总计 952,667.99 100.00% 860,379.61 100.00% 845,420.50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规模分别为845,420.50万元、860,379.61万元和952,667.99万元,发行人资产规模整体呈增长态势。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70.37%、67.29%和55.36%,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29.63%、32.71%和44.64%;资产结构有所变化,流动资产占比持续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比稳步提升。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构成;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商誉、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构成。
整体来看,发行人资产质量较好,随着后续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资产总额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1、流动资产情况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594,959.39万元、578,955.98万元和527,423.67万元,分别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为70.37%、67.29%和55.36%,发行人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科目为主。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423,348.76万元、459,015.70万元和396,831.23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0.08%、53.35%和41.65%,货币资金余额整体保持较高水平。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具体如下:
发行人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11.09 10.49 10.67
银行存款 384,302.99 448,538.59 417,140.32
其他货币资金 893.51 980.44 1,259.43
应收可转让大额存单利息 11,623.65 9,486.19 4,938.35
合计 396,831.23 459,015.70 423,348.76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为22,176.99万元,系票据保证金以及业务冻结等。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54,827.94万元、13,967.07万元和15,710.03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49%、1.62%和1.65%,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性金融资产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闲置资金管理结构变化所致。
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5,710.03 13,967.07 54,827.94
其中:理财产品 15,710.03 13,967.07 54,827.94
(3)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68,954.77万元、52,935.63万元和62,144.4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16%、6.15%和6.52%,主要为销售主营业务产品形成的账期内的应收款项。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随营业收入有所波动。
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分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情况如下:
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54,163.02 37,303.84 28,146.13
1至2年 4,407.88 2,686.75 44,956.70
2至3年 1,354.84 18,294.82 1,764.94
3至4年 11,084.43 1,156.53 2,001.54
4至5年 856.61 446.26 185.82
5年以上 599.80 179.55 205.69
合计 72,466.57 60,067.75 77,260.81
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发行人应收账款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总额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562.93 2.16 1,576.88 2.63 9,828.13 12.7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0,903.64 97.84 58,490.88 97.37 67,432.68 87.28
其中:账龄组合 70,903.64 97.84 58,490.88 97.37 67,432.68 87.28
合计 72,466.57 / 60,067.75 100.00 77,260.81 100.00
坏账准备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96.92 57.39 537.22 34.07 1,691.44 17.2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425.21 13.29 6,594.90 11.28 6,614.60 9.81
其中:账龄组合 9,425.21 13.29 6,594.90 11.28 6,614.60 9.81
合计 10,322.13 / 7,132.12 / 8,306.04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66.01 1.07 1,039.65 1.96 8,136.68 11.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1,478.43 98.93 51,895.97 98.04 60,818.09 88.20
其中:账龄组合 61,478.43 98.93 51,895.97 98.04 60,818.09 88.20
合计 62,144.44 100.00 52,935.63 100.00 68,954.77 100.00
发行人应收账款集中度不高,前五大明细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9,000.72 12.42 450.04
第二名 2,813.11 3.88 140.66
第三名 2,798.77 3.86 139.94
第四名 2,775.12 3.83 384.90
第五名 1,940.67 2.68 862.58
合计 19,328.40 26.67 1,978.11
(3)预付款项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5,367.65万元、3,721.13万元和3,239.9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63%、0.43%和0.34%,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形成的预付款项,主要由1年期以内预付款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账款随经营规模有所波动。
发行人2025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大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第一名 652.58 20.14
第二名 176.05 5.43
第三名 133.03 4.11
第四名 98.19 3.03
第五名 80.00 2.47
合计 1,139.85 35.18
(4)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349.18万元、2,757.96万元和2,836.47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8%、0.32%和0.30%,主要包括备用金、借支款、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出口退税及代收代付款项和往来款等。
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账龄
第一名 2,700.00 44.02 往来款 5年以上
第二名 943.46 15.38 往来款 1-2年
第三名 786.00 12.81 保证金及押金 1年以内
第四名 346.00 5.64 往来款 2-3年
第五名 170.58 2.78 押金及保证金 5年以上
合计 4,946.04 80.63 / /
(5)存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37,663.28万元、39,275.43万元和41,369.1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4.45%、4.56%和4.34%,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稳步增加。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2,269.82 29.66 11,355.23 28.91 10,556.46 28.03
在产品 2,979.64 7.20 498.63 1.27 499.21 1.33
库存商品 24,462.95 59.13 25,957.77 66.09 25,508.35 67.73
周转材料 482.08 1.17 746.21 1.90 715.24 1.90
发出商品 1,174.64 2.84 717.59 1.83 378.29 1.00
委托加工物资 - - - - 5.73 0.02
合计 41,369.14 100.00 39,275.43 100.00 37,663.28 100.00
(6)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176.91万元、4,149.32万元和4,475.0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6%、0.48%和0.47%,主要是预缴
企业所得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和待摊费用。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减少1,182.28万元,同比下降35.20%,主要是预缴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
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2,974.66 2,074.26 1,700.23
待摊费用 715.43 512.77 463.17
预缴企业所得税 708.51 1,192.48 13.51
预缴增值税 76.42 369.81 -
合计 4,475.01 4,149.32 2,176.91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0,461.11万元、281,423.63万元和425,244.31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9.63%、32.71%和44.64%,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构成。
(1)债权投资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债权投资分别为9,300.55万元、320.94万元和0.00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0%、0.04%和0.00%,主要投资于国债。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47,096.00万元、47,156.12万元和64,581.76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57%、5.48%和6.78%。2025年末,同比增长36.95%,主要系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0,911.63万元、37,510.78万元和39,593.40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47%、4.36%和4.16%,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有所波动,主要是对外投资变动及参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所致。
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一、合营企业
无 - -
二、联营企业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8.53% 306.18
江苏扬圣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40.00% 375.80
长沙圣维荣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316.28
湖南湘江圣湘生物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20,908.75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00% 2,783.05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3.65% 14,903.34
小计 39,593.40
(4)固定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00,853.15万元、109,149.65万元和123,072.17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93%、12.69%和12.92%,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入、设备购置和企业合并增加所致。
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一、固定资产原价 177,044.40 145,223.03 127,312.32
房屋及建筑物 93,050.14 83,441.14 82,652.87
机器设备 75,027.31 53,883.08 37,072.64
运输工具 1,567.43 1,316.86 1,487.29
办公设备及其他 7,399.52 6,581.95 6,099.52
二、累计折旧 52,992.86 35,087.19 25,461.72
房屋及建筑物 16,284.08 11,986.33 9,300.17
机器设备 31,364.46 19,110.97 12,936.50
运输工具 790.32 546.60 688.04
办公设备及其他 4,554.00 3,443.30 2,537.02
三、减值准备 979.37 986.19 997.45
房屋及建筑物 0.00 0.00 0.00
机器设备 979.37 986.19 997.45
运输工具 0.00 0.00 0.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0.00 0.00 0.00
四、固定资产净额 123,072.17 109,149.65 100,853.15
房屋及建筑物 76,766.06 71,454.81 73,352.71
机器设备 42,683.48 33,785.92 23,138.69
运输工具 777.11 770.26 799.26
办公设备及其他 2,845.52 3,138.65 3,562.50
(6)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459.46万元、357.73万元和8,483.16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5%、0.04%和0.89%,主要是车间装修、设备安装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2025年末同比增长2271.39%,主要系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新增投资所致。
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高性能医疗器械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8,060.93 95.02
设备调试及试生产 422.23 4.98
合计 8,483.16 100.00
(7)无形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28,328.10万元、33,466.53万元和49,739.7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35%、3.89%和5.22%,主要由专利权、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特许权和软件著作权构成。2025年末同比增长48.63%,主要系收购公司的无形资产评估增值所致。
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利 33,766.40 67.89 26,624.71 79.56 379.61 1.34
土地使用权 4,449.58 8.95 3,875.41 11.58 4,028.55 14.22
软件使用权 777.08 1.56 380.26 1.14 5,840.32 20.62
特许权 2,158.41 4.34 2,496.38 7.46 137.46 0.49
软件著作权 53.92 0.11 89.77 0.27 17,942.16 63.34
商标 8,534.36 17.16
合计 49,739.74 100.00 33,466.53 100.00 28,328.10 100.00
注: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已取得相关证件,取得手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8)开发支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开发支出分别为4,468.48万元、9,469.92万元和12,326.89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53%、1.10%和1.29%,主要是内部研发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发支出逐年增加,主要是在研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发行人2025年末开发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个体化用药指导系列产品 631.83
妇幼肠道诊断系列产品 1,421.92
高通量测序系列产品 2,073.05
呼吸道病原体诊断系列产品 2,745.66
提取及自动化系列产品 3,474.12
血液安全系列产品 512.60
免疫检测系列产品 448.92
肝炎诊断系列产品 991.65
肿瘤早筛早诊产品 27.15
合计 12,326.89
(9)商誉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766.22万元、766.22万元和79,839.03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09%、0.09%和8.38%,商誉主要是企业并购形成,为合并成本超过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2023年,发行人形成商誉766.22万元,主要是收购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LusisBiosciences,Inc.形成;2024年,公司商誉未发生变化;2025年度,发行人形成商誉79,839.03万元,主要是收购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发行人2025年末商誉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商誉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上海钧济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143.67 143.67 -
贵阳圣维尔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193.84 193.84 -
LusisBiosciences,Inc. 572.38 - 572.38
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73,597.88 - 73,597.88
长沙市红岸基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668.77 - 5,668.77
合计 80,176.54 337.52 79,839.03
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516.17万元、4,704.48万元和4,567.77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30%、0.55%和0.48%,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351.11 4.00% 900.00 0.72% 900.00 0.87%
交易性金融负债 39,250.00 16.80% - 0.00% - 0.00%
应付票据 3,205.14 1.37% 2,080.70 1.65% 5,713.24 5.55%
应付账款 33,273.91 14.24% 37,463.57 29.78% 46,865.04 45.53%
合同负债 4,688.19 2.01% 6,455.20 5.13% 3,280.54 3.19%
应付职工薪酬 8,426.23 3.61% 13,873.93 11.03% 19,792.62 19.23%
应交税费 1,871.98 0.80% 959.97 0.76% 4,835.15 4.70%
其他应付款 14,769.55 6.32% 13,101.84 10.41% 9,338.98 9.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34.07 2.37% 528.22 0.42% 1,110.06 1.08%
其他流动负债 231.48 0.10% 116.88 0.09% 79.64 0.08%
流动负债合计 120,601.66 51.61% 75,480.31 60.00% 91,915.29 89.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6,630.00 41.36% 39,664.63 31.53% - 0.00%
应付债券 - - - 0.00% - 0.00%
租赁负债 1,216.65 0.52% 1,192.48 0.95% 1,821.09 1.77%
预计负债 - - - 0.00% -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916.20 3.82% 5,475.31 4.35% 5,944.70 5.78%
递延收益 6,293.69 2.69% 3,988.33 3.17% 3,248.69 3.1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056.55 48.39% 50,320.75 40.00% 11,014.49 10.70%
负债合计 233,658.21 100.00% 125,801.06 100.00% 102,929.77 100.00%
2023-2025年末,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102,929.77万元、125,801.06万元和233,658.21万元,负债规模逐步增长,整体与业务发展及债务优化节奏匹配。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91,915.29万元、75,480.31万元和120,601.66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89.30%、60.00%和51.61%,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1,014.49万元、50,320.75万元和113,056.55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10.70%、40.00%和48.39%,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整体来看,发行人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不断优化负债结构,整体债务压力较小。
1、流动负债分析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91,915.29万元、75,480.31万元和120,601.66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89.30%、60.00%和51.61%,主要由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900.00万元、900.00万元和9,351.11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87%、0.72%和4.00%,短期借款主要是银行流贷。2025年末同比增长939.01%,同比增长较大,主要是新增信用借款所致。
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 - - - - -
抵押借款 - - - - - -
保证借款 - - 900.00 100.00 900.00 100.00
信用借款 9,351.11 100.00 - - - -
合计 9,351.11 100.00 900.00 100.00 900.00 100.00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39,250.00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0.00%和16.80%。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为2025年度产生,主要是因收购子公司中山圣湘海济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产生的或有对价。
(3)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5,713.24万元、2,080.70万元和3,205.14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55%、1.65%和1.37%,主要是采购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
(4)应付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46,865.04万元、37,463.57万元和33,273.91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5.53%、29.78%和14.24%,主要系应付材料采购款、应付长期资产采购款和应付费用结算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逐年下降主要是发行人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5)合同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3,280.54万元、6,455.20万元和4,688.19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19%、5.13%和2.01%,主要是销货合同产生的预收货款。2024年末,同比增长96.77%,主要系预收账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同比下降27.37%,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9,338.98万元、13,101.84万元和14,769.55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07%、10.41%和6.32%,主要是应付费用结算款、押金及保证金和往来款等。2024年末同比增长40.29%,主要是应付未结算的款项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10.06万元、528.22万元和5,534.07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08%、0.42%和2.37%,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025年末同比增长947.68%,主要系部分长期借款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79.64万元、116.88万元和231.48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8%、0.09%和0.10%,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1,014.49万元、50,320.75万元和113,056.55万元,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10.70%、40.00%和48.39%,主要由长期借款、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0万元、39,664.63万元和96,630.00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00%、31.53%和41.36%,全部为银行借款,增信方式均为信用。
(2)租赁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1,821.09万元、1,192.48万元和1,216.65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7%、0.95%和0.52%,主要是房产租赁产生的租赁应付款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5,944.70万元、5,475.31万元和8,916.20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5.78%、4.35%和3.82%,主要是金融资产会税差异等产生。2025年末同比增长62.84%,主要系收购公司评估增值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57,938.80 8.06% 58,238.80 7.93% 58,845.98 7.93%
资本公积 156,460.25 21.76% 170,175.22 23.17% 190,797.52 25.70%
减:库存股 14,323.34 1.99% 27,429.30 3.73% 51,533.50 6.94%
其它综合收益 3,038.74 0.42% 3,900.91 0.53% 4,326.25 0.58%
盈余公积 29,422.99 4.09% 29,422.99 4.01% 29,422.99 3.96%
未分配利润 479,074.32 66.63% 490,013.97 66.71% 488,267.85 65.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1,611.75 98.97% 724,322.59 98.60% 720,127.10 96.99%
少数股东权益 7,398.03 1.03% 10,255.97 1.40% 22,363.62 3.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9,009.78 100.00% 734,578.56 100.00% 742,490.72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742,490.72万元、734,578.56万元和719,009.78万元,随着发行人利润的积累,所有者权益逐年增长,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
1、股本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股本分别为58,845.98万元、58,238.80万元和57,938.80万元,占当期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7.93%、7.93%和8.06%,发行人股本为原始股东缴纳和上市发行募集的股份,全部为货币出资。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余额有所下降,主要是股份回购注销所致。
2、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90,797.52万元、170,175.22万元和156,460.25万元,占当期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5.70%、23.17%和21.76%,主要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报告期内,发行人资本公积有所下降,主要是注销库存股和限制性股票行权所致。
3、库存股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库存股分别为51,533.50万元、27,429.30万元和14,323.34万元,占当期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94%、3.73%和1.99%,主要是为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库存股余额有所波动,主要是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和注销库存股所致。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88,267.85万元、490,013.97万元和479,074.32万元,占当期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5.76%、66.71%和66.63%。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有所波动,主要是分配股利所致。
(四)利润表情况分析
发行人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64,153.30 145,806.16 100,711.89
其中:营业收入 164,153.30 145,806.16 100,711.89
二、营业总成本 139,628.10 127,834.08 98,184.14
其中:营业成本 39,747.92 32,205.50 28,664.09
税金及附加 1,153.30 1,241.25 464.60
销售费用 60,170.32 49,982.01 35,842.08
管理费用 22,052.66 25,165.42 18,931.23
研发费用 22,911.48 27,768.59 19,627.56
财务费用 -6,407.57 -8,528.68 -5,345.43
其中:利息费用 2,329.14 1,839.53 240.86
利息收入 8,681.83 9,752.65 5,467.29
加:其他收益 2,931.10 9,182.72 7,979.33
投资收益 -5,523.78 -2,884.42 25,373.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426.48 -3,189.37 -2,215.7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857.43 840.81 6,184.25
信用减值损失 -3,203.15 -1,480.49 -44.69
资产减值损失 -2,965.00 4,383.21 750.68
资产处置收益 -294.66 -236.23 -24.79
三、营业利润 20,327.14 27,777.66 42,746.29
加:营业外收入 438.85 176.90 151.89
减:营业外支出 3,257.58 1,893.46 1,850.36
四、利润总额 17,508.40 26,061.10 41,047.82
减:所得税费用 2,115.92 3,433.83 6,231.08
五、净利润 15,392.48 22,627.27 34,816.7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893.74 27,559.61 36,372.11
(二)少数股东损益 -4,501.26 -4,932.34 -1,555.38
1、营业总收入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0,711.89万元、145,806.15万元和164,153.30万元。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体外诊断领域的技术及市场优势快速凸显,呼吸道、妇幼、血源、测序等多个关键领域的技术、产品及市场布局取得长足发展,逐步走入放量增长阶段所致。
从发行人营业收入产品结构来看,2023-2025年,诊断试剂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78,322.67万元、127,422.04万元和100,723.19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77%、87.39%和61.36%,是发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诊断仪器产品营业收入分别为14,830.32万元、8,332.17万元和10,057.36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73%、5.71%和6.13%,因诊断仪器使用周期较长,在新冠疫情后收入有所下降;检测服务营业收入分别为5,957.09万元、6,637.89万元和4,741.47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1%、4.55%和2.89%,诊断服务是发行人“试剂+仪器+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的重要补充,在新冠疫情后呈现增长态势;2025年度,新增生物类药品,2025年营业收入为46,074.58万元,占当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7%,得益于收购中山海济100%股权,生长激素系列产品已成为公司主要业务之一。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664.10万元、32,205.48万元和39,747.92万元,营业成本变动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2、营业总成本
(1)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664.10万元、32,205.48万元和39,747.92万元,营业成本变动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
(2)期间费用
发行人期间费用分析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0,170.32 60.95% 49,982.01 52.95% 35,842.08 51.90%
管理费用 22,052.66 22.34% 25,165.42 26.66% 18,931.23 27.41%
研发费用 22,911.48 23.21% 27,768.59 29.42% 19,627.56 28.42%
财务费用 -6,407.57 -6.49% -8,528.68 -9.04% -5,345.43 -7.74%
期间费用合计 98,726.89 100.00% 94,387.34 100.00% 69,055.44 100.00%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60.14% 64.73% 68.57%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69,055.44万元、94,387.34万元和98,726.8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8.57%、64.73%和60.14%,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较较高;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变动趋势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35,842.08万元、49,982.01万元和60,170.32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1.90%、52.95%和60.95%,在期间费用中占比最高。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宣传推广、技术咨询服务费等费用。销售费用直接作用于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随着收入变化有所波动。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8,931.23万元、25,165.42万元和22,052.66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7.41%、26.66%和22.34%,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办公费等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9,627.56万元、27,768.59万元和22,911.48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28.42%、29.42%和23.21%,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研发材料、技术服务费、知识产权费等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研发费用随营业收入有所波动,但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345.43万元、-8,528.68万元和-6,407.57万元,占期间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74%、-9.04%和-6.49%,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汇兑损益等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不高,利息支出较小,银行存款余额较大,利息收入较高,使财务费用为负。
3、特殊损益
(1)其他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7,979.33万元、9,182.72万元和2,931.10万元,主要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项税加计抵减等。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存在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能够获得政府补助。
发行人其他收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政府补助 2,363.08 9,037.31 7,524.7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67.50 117.77 144.98
进项税加计抵减 500.52 27.64 309.59
合计 2,931.10 9,182.72 7,979.33
(2)投资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5,373.75万元、-2,884.42万元和-5,523.78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等。发行人2023年度投资收益较高,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除此之外,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负,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为负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6,184.25万元、840.81万元和4,857.43万元,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有所波动,主要是发行人各年理财产品配置变化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
近三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44.69万元、-1,480.49万元和-3,203.15万元,主要是应收款项坏账损失。报告期内,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有所波动,主要是应收款项余额波动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750.68万元、4,383.21万元和-2,965.00万元,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有所波动,主要是存货余额波动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24.79万元、-236.23万元和-294.66万元,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4、利润情况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42,746.29万元、27,777.66万元和20,327.14万元,营业利润变动与收入变动基本一致;净利润分别为34,816.74万元、22,627.27万元和15,392.48万元,盈利情况较好。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217.60 188,326.70 183,062.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821.51 160,881.92 178,70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96.08 27,444.79 4,353.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994.63 154,565.53 933,639.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614.01 164,757.69 793,860.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8,619.37 -10,192.16 139,77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839.37 43,217.70 17,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401.63 29,968.63 54,71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37.74 13,249.06 -36,911.0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23.01 -0.33 34.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008.56 30,501.36 107,256.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7,662.80 417,161.44 309,905.0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4,654.24 447,662.80 417,161.44
1、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分别为4,353.96万元、27,444.79万元和18,396.08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增长530.34%,主要是销售回款增加及加强资金计划管理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同比降低32.97%,主要是购买商品劳务等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779.00万元、-10,192.16万元和-128,619.37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额同比下降107.29%,主要是理财投资以及参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引起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额同比下降1,161.94%,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额为负,主要是并购圣湘海济、红岸基元以及增资真迈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911.00万元、13,249.06万元和37,437.74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增加50,160.06万元,主要是取得IFC贷款所致。202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同比增长182.57%,主要是新增建设银行贷款和湖南银行并购贷款所致。
(六)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营运效率指标一览表
项目 2025年度/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存货周转率 0.99 0.84 0.78
存货周转天数(天) 365.19 430.02 459.64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5 2.39 1.0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126.19 150.48 351.35
总资产周转率 0.18 0.17 0.11
2023-2025年度,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78次、0.84次和0.99次,存货周转天数分别为459.64天、430.02天和365.19天。2023年以来发行人存货周转天数逐步下降,已逐步回归至正常水平。
2023-2025年度,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2次、2.39次和2.85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351.35天、150.48天和126.19天。2023年以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天数逐步下降,已逐步回归至正常水平。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次、0.17次和0.18次,从总体趋势看,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比较稳定。
整体来看,除去2022年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人营运效率稳步提升,营运水平较好。
2、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盈利指标一览表
单位:%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毛利率 75.79 77.91 71.54
营业利润率 12.38 19.05 42.44
净资产收益率 2.75 3.70 4.88
总资产收益率 1.70 2.65 3.95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71.54%、77.91%和75.79%,营业毛利率整体保持较高水平;营业利润率分别为42.44%、19.05%和12.38%,受期间费用波动影响,营业利润率有所波动。
2023-2025年度,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88%、3.70%和2.75%,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95%、2.65%和1.70%,2023年以来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水平整体下降,但较为稳定。
整体来看,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收益率水平较为稳定,盈利水平较好。
3、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一览表
偿债指标 2025年度/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24.53 14.62 12.17
流动比率(倍) 4.37 7.67 6.47
速动比率(倍) 4.03 7.15 6.06
现金比率(倍) 3.11 5.93 4.5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17.07 23.29 228.2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6.47、7.67和4.37,速动比率分别为6.06、7.15和4.03,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现金比率分别为4.54、5.93和3.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对短期债务覆盖高,能较好地保障短期债务的及时偿付。2023-2025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8.20、23.29和17.07,发行人有息债务较低,利润对有息债务利息保障极好。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2.17%、14.62%和24.53%,资产负债率保持较低水平,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整体来看,发行人长、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好,偿债能力较强。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分别为900.00万元、40,564.63万元和110,888.80万元,有息债务规模有所增长,但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占负债合计比例为47.46%。
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借款 9,351.11 900.00 9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债务 4,907.69 - -
长期借款 96,630.00 39,664.63 -
合计 110,888.80 40,564.63 900.00
(二)发行人近一期末有息债务的期限结构
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 14,258.80 12.86
1-3年(含) 38,800.00 34.99
3-5年(含) - -
5年以上 57,830.00 52.15
合计 110,888.80 100.00
(三)发行人近一期末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
有息债务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10,888.80 100.00
合计 110,888.80 100.00
(四)主要有息负债明细
发行人主要有息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人名称 金融机构 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担保方式
安赛 中国银行 3.65% 2025/12/31 2026/12/30 1,000.00 1,000.00 信用借款
安赛 兴业银行 2.65% 2025/3/30 2026/3/29 900.00 90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招商银行 2.11% 2025/5/27 2026/5/27 6,128.23 6,128.23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建设银行 2.34% 2025/3/14 2028/3/14 38,800.00 36,86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湖南银行 2.67% 2025/1/24 2032/1/20 21,000.00 21,00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湖南银行 2.67% 2025/2/17 2032/1/20 21,000.00 21,00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湖南银行 2.67% 2025/5/20 2032/1/20 6,450.00 6,45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光大银行 2.67% 2025/9/17 2032/9/16 16,000.00 16,00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浙商银行 2.11% 2025/11/27 2026/11/27 750.00 750.00 信用借款
圣湘生物 中信银行 2.11% 2025/12/22 2026/12/17 572.88 572.88 信用借款
合计 112,601.11 110,661.11
(五)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的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为0.00万元;除此以外,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控股公司未使用其他直接债务融资的情况。
四、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关联方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戴立忠,详细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股权机构及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的详细信息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3、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细信息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湖南维宇同嘉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湖南圣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珠海维宇同创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维宇同嘉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长沙圣维益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维宇同益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长沙荣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湖南圣维星耀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湖南环宇圣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戴立忠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彭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海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康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小梅 本公司董事
鲁凤民 本公司董事
卫哲 本公司董事
王善平 本公司独立董事
肖朝君 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骥 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堂 本公司独立董事
邓中平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熊晓燕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黄强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连政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谭德勇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佳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赵汇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董事
喻霞林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曹亚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乔友林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谭寤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玲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监事
冯浪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监事
周俊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凯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殷鹏 报告期内曾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朱健 报告期内曾担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金诺德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曾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谭寤控制的企业
陈文义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湖南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湖南鸿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株洲市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长沙通程金洲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湖南白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株洲政和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株洲市交通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株洲九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长沙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琼海盛丰财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担任经理
湖南新嘉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担任总经理
株洲东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
湖南华晨新里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
株洲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
湖南龙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文义控制的企业
湖南圣维斯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北京荣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融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珠海久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曾任董事赵汇控制的企业
深圳市阅影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曾任董事赵汇担任董事
鸿鹄聚变(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圣微速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北京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控制企业
First Light Diagnostics,Inc. 联营企业控制企业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善平担任独立董事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善平担任独立董事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善平担任独立董事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鲁凤民担任独立董事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董事
电讯盈科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非执行董事
江南布衣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非执行董事
北京易才宏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董事
北京嘉智游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曾担任独立董事
上海祥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嘉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
苏州拾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Polestar Automotive Holding UK PLC 本公司董事卫哲担任非执行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存货、技术服务 23.16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存货 43.45
长沙圣维荣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技术服务 188.68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存货、资产 15.36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试剂、仪器等 67.72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 199.27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13.24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试剂、仪器等 69.97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出售固定资产 1.64
长沙圣维荣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38.56
湖南圣维斯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60.26
湖南圣维斯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试剂、仪器等 84.02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58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试剂、仪器等 42.44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 139.74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01.16
4、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1)应收项目
107
项目名称 2025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1.25 3.06
湖南圣维斯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5.98 3.30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4.03 11.20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7.96 2.40
长沙圣维荣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9.12 0.96
合计 418.34 20.92
预付款项: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48
合计 4.48
其他应收款: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12 -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3.78 7.19
合计 143.91 7.20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2025年末
应付账款: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6.93
湖南圣微速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5.44
湖南圣维鲲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9.42
湖南圣维动牧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4
合计 216.13
5、关联担保情况
发行人不涉及作为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情况。
6、关联方资金拆借
发行人不涉及关联方拆借情况。
7、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无关联租赁情况。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五、或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对外提供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以及非关联方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二)发行人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法律纠纷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法律纠纷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承诺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合计22,176.99万元,占发行人当期末总资产的2.33%,主要为保证金以及业务冻结等。具体明细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2,176.99 保证金以及业务冻结等
合计 22,176.99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衍生产品情况。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发行人拥有较好的现金储备,为公司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公司致力于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在面对不确定性时提供了充足的风险抵御能力。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集团投资理财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结合自身资金规模、流动性需求、收益预期及风险偏好,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中短期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并定期评估调整投资组合。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产品合计9,000.00万元,主要是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发行人投资理财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交易目的 交易结构 账面价值 盈亏情况
银行理财产品 闲置资金增值 固定收益 9,000.00 盈利
九、海外投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海外投资内容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投资方式
直接 间接
子公司 香港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 10万港币 香港 贸易 100.00 设立
PT.SansureBiotechIndonesia 印度尼西亚 101亿卢比 印度尼西亚 贸易 49.00 设立
SansureBiotechUKLTD 英国 50万英镑 英国 贸易 100.00 设立
VitaSpringIVDFund,L.P. 英属维京群岛 2200万美元 英属维京群岛 投资咨询 90.91 设立
MarchEliteLimited 英属维京群岛 1美元 英属维京群岛 投资咨询 90.91 设立
SansureBiotech(Philippines)Inc 菲律宾 3000万比索 菲律宾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设立
SANSUREBIOTECHFRANCE 法国 1万欧元 法国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设立
SansureBiotechUSAINC. 美国 1美金 美国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设立
LusisBiosciences,Inc. 美国 100美金 美国 试剂和仪器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RubipyScientificIncorporated 加拿大 100加元 加拿大 研究和试验发展 53.20 收购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QuantuMDx Group Limited 英国 - 英国 携式分子诊断(PCR)仪器与试剂研发、生产 9.09 通过旗下基金投资
十、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期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银行的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银行授信总额为276,550.0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113,866.24万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62,683.76万元。发行人的主要授信银行包括建设银行、浙商银行、招商银行、湖南银行等。具体授信情况见下表:
发行人2025年末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建设银行 60,000.00 36,860.00 23,140.00
2 招商银行 20,000.00 9,333.36 10,666.64
3 浙商银行 60,000.00 750.00 59,250.00
4 民生银行 10,000.00 0.00 10,000.00
5 湖南银行 48,450.00 48,450.00 0.00
6 中信银行 50,000.00 572.88 49,427.12
7 光大银行 16,000.00 16,000.00 0.00
8 中国银行 200.00 0.00 200.00
9 中国银行 1,000.00 1,000.00 0.00
10 兴业银行 900.00 900.00 0.00
11 招行银行 5,000.00 0.00 5,000.00
12 中国银行 5,000.00 0.00 5,000.00
合计 276,550.00 113,866.24 162,683.76
二、违约记录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经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发行人各项贷款均按时还本付息,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及延迟付息的情况;全部未还人民币及外币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无贷款逾期、欠息等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境内外债券无存续及偿还情况。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得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则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公司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日常信息披露事务。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黄强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0731-88883176-6018
电子信箱:dmb@sansure.com.cn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传真:0731-88884876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3、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审计报告;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六、其他
存续期发行人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发行人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李清
联系方式:0731-85941284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39号
邮箱:363850686@qq.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不含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注销暨变动注册资本的情形),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
】或寄送至【 】、【 】、【 】
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一、控制权变更条款
1.1【触发情形】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中认定和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确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戴立忠,实际控制人为戴立忠。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
1、控制权变更情形:
(1)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1.2【处置程序】
如果第1.1条中的触发情形发生,应立即启动如下保护机制:
(一)信息披露
1.2.1发行人应在下列控制权变更信息披露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持续披露控制权变更的有关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控制权变更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控制权变更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控制权变更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告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时。
(二)回售安排或违反控制权约定事项
1.2.2发行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投资者回售公告,包括回售登记的方式、期限、价格、行权日等事项,主承销商应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回售登记(回售登记期限不应超过10天)。投资者可选择继续持有或回售债券,若选择回售,应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票面价值101%的价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第1.1条中约定的触发情形实际发生时。
1.2.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登记期限内与主承销商联系并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接受发行人上述控制权变更调整。
1.2.4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应及时筹措资金,保证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兑付完毕,并按照票面利率支付该部分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付利息。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
1.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授权他人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法定代表人:戴立忠
联系人:戴洋、胡婕
电话:0731-88883176
传真:/
二、主承销商/簿记建档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张曼
联系人:曾艳、李鑫、周师豪、王刚
电话:0731-85941284
传真:/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李雨桥、吴琼林、吴阳、刘思祺
电话:010-66635874
传真:010-65559220
四、发行人法律顾问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负责人:周琳凯
联系人:陈佳乐、彭梨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
五、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执行合伙人:曾云鸿、石文先、杨荣华
联系人:杨旭、罗赛平
电话:027-86772217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执行合伙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法律意见书;
(四)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一)发行人
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松路680号
法定代表人:戴立忠
联系人:戴洋、胡婕
电话:0731-88883176
传真:/
(二)主承销商
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张曼
联系人:曾艳、李鑫、周师豪、王刚
电话:0731-85941284
传真:/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李雨桥、吴琼林、吴阳、刘思祺
电话:010-66635874
传真:010-65559220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现金比率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动负债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