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6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 无评级
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目录
声明与承诺、重要提示 ............................................................................................... 3
一、补充风险提示 .................................................................................................... 4
二、补充情形提示 .................................................................................................... 4
三、科创票据相关提示 ............................................................................................ 4
第一章 发行条款 ......................................................................................................... 8
一、主要发行条款 .................................................................................................... 8
二、发行安排 ............................................................................................................ 9
第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 ............................................................................................... 12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12
二、发行人承诺 ...................................................................................................... 12
三、偿债保障措施 .................................................................................................. 12
第三章 对基础募集的差错与更正 ........................................................................... 15
第四章 更新部分 ....................................................................................................... 1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6
二、财务情况 .......................................................................................................... 16
三、资信情况 .......................................................................................................... 16
第五章 其他 ............................................................................................................... 17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 17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 17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 .............................................................................................. 17
四、发行有关机构 .................................................................................................. 17
五、备查文件 .......................................................................................................... 20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 21
第六章 募集说明书查询方式 ................................................................................... 22
声明与承诺、重要提示
本续发募集说明书是在《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基础募集说明书》的基础上编制的,根据发行人最新情况、当期资金用途及基础募集说明书差错更正等方面,对其进行更新、补充或修改。续发募集说明书与基础募集说明书披露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续发募集说明书为准。投资人应将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及发行相关披露文件合并阅读使用。
主承销商、律师等中介机构按照协会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定独立对发行人本期发行的基础募集说明书、续发募集说明书履行中介机构义务,承担责任。发行人后续发行披露续发募集说明书涉及中介机构对所引用基础募集中有关事项有异议或者其他补充的,应在中介机构意见中对其进行更正或者补充,并对更正或者补充事项承担责任。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企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一、补充风险提示
无。
二、补充情形提示
发行人无新增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MQ.7表(重要事项)等相关情况需进行提示的情形。
三、科创票据相关提示
本期计划发行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已具备1000万吨原油加工权益量、1020万吨PTA、1300万吨聚合、1350万吨涤纶长丝年生产加工能力,已形成了石油炼化—PTA—聚酯—纺丝—加弹—织造,从“一滴油”到“一匹布”的全产业链格局,产品覆盖POY、DTY、FDY、复合丝等四大系列1000多品种。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01-2023年公司连续23年在我国涤纶长丝行业中销量名列第一,至2023年年底涤纶长丝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为28%,全球占比超过18%。
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发行人是国家新合纤产品开发基地,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和新材料研究院等多个创新平台,引进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研发团队,在PTA加工节能减排及先进控制技术、“一头多尾”一体化聚酯熔体直纺工程技术装备、无水油膜牵伸FDY工艺装备、聚酯废水有机物回收、聚酯产业链全流程智能制造集成等多个领域取得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尤其在纺丝助剂领域突破高速纺低油烟POY油剂单体合成与复配技术瓶颈,产品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打破日德的技术垄断。公司拥有一流的技术研发团队,多项产品、技术开发成果达到国内领先乃至世界领先水平。
在聚酯纺丝领域,2014年由公司牵头主导的超大容量高效柔性差别化聚酯长丝成套工程技术开发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公司“多功能差别化聚酯纤维绿色制造与应用技术集成创新”荣获 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2020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公司“功能性聚酯纤维新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荣获2021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上游原材方面,2017年嘉兴石化和KTS科氏技术(原英威达)合作成功投产全球第一套P8技术PTA设备,成为全球PTA行业的标杆。在辅料方面,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和开发,公司打破国外厂商在纺丝油剂领域的垄断,成为全球第四、中国唯一一家能够生产出全部POY纺丝油剂厂商,不仅增厚了公司的经营利润,也让公司业务成功进入精细化工领域。
进入2023年,公司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科技、时尚、绿色”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力度,取得了显著的创新成效:
(1)制定并贯彻落实2023年技术与科技目标任务的各项举措:围绕年度目标,研发相关部门以集团目标为导向,对2023全年技术攻关、科技创新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科技创新目标任务》、《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考核办法》等,同时对部门、条线目标任务的实施过程关键节点进行追踪,检查、考核、通报,以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协同生产、质量管理部门开展工艺技术攻关,助力企业节能降耗、品质提升:年内研发相关部门与生产、质量管理部协同,指导督促通CP3涤锦复合丝优等率提升、嘉通有光FDY优等率提升,以及集团FDY组件上机率提高和自产金属砂使用推广与改进;支撑生产对聚合真空改善、3A-DTY产品质量提升、特黑母粒使用质量、恒邦原位聚合全消光质量提升、聚酯二甘醇波动等生产质量问题的攻关分析与改善提升。
(3)统一检验标准,装备升级,提升物检、化验耳目精准度:1、对集团POY英国牛津核磁共振含油率测试用曲线标准样进行统一,减少仪器台差导致数据差异,提升聚纺企业间POY含油率可比性;2、对聚酯端羧基测试方法以及测试用药剂质量、供应商进行统一,确保数据可比性;3、统一液态消光剂TiO2透过量检测仪器、检测方法、检测用过滤网片等,确保测试数据的可比性;4、组织制定长丝用干燥过母粒含水率检测方法标准,并组织专业培训。
(4)整合高校智力资源,合力推进科技奖项目申报工作:国家科技进步奖申报筹划是本年度研发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研发相关部门与东华、浙理工等合作单位系统开展了专利与创新点挖掘、技术查新及鉴定材料编写。经过通力配合,10月29日拟报国奖项目《聚酯纤维产业链绿色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通过了院士专家组验收,取得了“整体技术水平国际领先”顶格评价。同时研发团队组织申报的《热湿舒适性复合功能纤维材料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荣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主持国际标准ISO24180:2021《纺织品合成纤维长丝预取向丝动态热应力试验方法》荣获嘉兴市标准化创新提名奖。
(5)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协同人力资源的优化提升:研发相关部门协同联合研究院组织“功能母粒开发关键技术及应用简析”“绿色纤维—生物基尼龙56”“纤维成形基本原理及工业实践”等培训,分享了“纺织行业智能制造现状及展望”“新形势下纤维新材料技术创新发展”等12项外部院士专家学术报告,并组织化验条线开展基础仪器使用、维护保养等培训,提高技术团队理论技术水平。
发行人发行科创票据的相关称号如下:
发行人于2023年被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称号情况如下: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4日
4、认定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发行人2023年被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中附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期为2年。
发行人于2017年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企业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2020年及2024年,发行人通过复核。
发行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情况如下:
1、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4、认定文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于2017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的通告》(工信部联产业函(2017)570号),发行人被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主营产品为涤纶长丝。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于2020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0)351号),发行人通过2020年的复核。根据2024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第八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通过复核的第二批、第五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公示(浙江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颁发给发行人的证书,发行人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4年-2026年),发行人已两次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就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复核,主营产品为涤纶长丝。
第一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发行人全称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集团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47.00亿元(¥4,700,000,000.00元),其中包括超短期融资券45.00亿元,中期票据2.0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4]SCP【 】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陆拾亿元整(¥6,0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270天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
发行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承销方式 主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主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日期 2024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4年【】月【】日
起息日 2024年【】月【】日
缴款日 2024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4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4年【】月【】日
付息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付息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付息公告》,并于付息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兑付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评级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即北金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24年【】月【】日【9:00】时至【18:00】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4年【】月【】日【17:00】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4年【】月【】日11:30前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点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
资金账号:3301020460001345330
户名: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1333100074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4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发行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金额60亿元,全部用于发行人及子公司偿还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截至 2024年一季度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3,028,663.68万元、长期借款为 2,112,365.88万元,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714,169.33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债务(公司存续的超短期融资券及计提的利息)为301,186.13万元。
首期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为270天,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负债,募集资金用途明细如下:
图表4-1 首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明细
单元:万元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简称/借款人 发行金额 债券余额 拟使用金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原募集资金用途 是否属于政府一类债务
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桐昆SCP005(科创票据)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2.4% 2024/03/27 2024/09/23 信用 补充发行人子公司嘉兴石化营运资金 否
合计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二、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及相关业务,不用于长期股权投资,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
三、偿债保障措施
1、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成立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自身的特征,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
(3)加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
2、具体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以经营性现金流入作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创造基础条件,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较大的销售收入规模将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最近三年,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5,913,095.33万元、6,199,334.94万元、8,263,984.85万元,销售收入规模较大。随着公司项目的投产,公司营业收入将进一步增长,能为偿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2)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能够进一步保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
发行人偿付本期短期融资债券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之一是公司流动资产变现。发行人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近一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161,553.89万元和1,477,738.84万元,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55,776.66万元和86,108.65万元,应收账款分别为69,282.81万元和103,386.82万元,存货分别为 1,024,905.60万元和 1,554,940.62万元,四项合计分别为2,311,518.96万元和3,222,174.93万元,公司可变现流动资产规模较大。发行人
会通过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的合理管理,保证资金充裕,从而保障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偿还。
(3)未使用授信额度较多,可以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供保障
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调配流动性的能力。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为9,572,171.50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5,813,136.64万元,尚余授信额度3,759,034.86万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4)资金使用计划明确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的投放计划使用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营运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现金的自我调剂能力,有效增加非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降低债务偿还的压力,为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5)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偿债能力
公司将继续积极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确保超短期融资券的到期偿付。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能
公司将积极致力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在质量管理上,狠抓制度落实,制定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奖罚办法;在成本管理上,全面推行预算管理,节支降耗,千方百计提高管理效能;在生产管理上,充分运用现代管理技术,科学合理安排生产及相关配套环节。
2)加强销售管理,保持产销平衡
公司将结合市场形势,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巩固老用户,开辟新市场,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保持产销平衡。
综上,如果公司出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本息兑付时,公司将采取暂缓重大在建项目的实施、变现公司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三章 对基础募集的差错与更正
无。
第四章 更新部分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无。
二、财务情况
无。
三、资信情况
无。
第五章 其他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正式发行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
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披露下列文件: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2、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1、杭州银行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张丹妍
联系方式:0571-8510173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邮箱:zhangdanyan@hzbank.com.cn
2、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angdanyan@hzbank.com.cn或寄送至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收件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5101738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三、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请受托管理人。
四、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1、发行人
名称: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法定代表人:陈蕾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518号
联系人:费妙奇、陈江江
电话:0573-88180909、0573-88187181
传真:0573-88187790
邮编:3145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费妙奇
公司任职情况:董事、财务总监
联系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518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3-88180909
电子邮箱:fmq@zjtkgf.com
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联系人:肖瀚
联系电话:0571-85235502
传真:0571-85129113
3、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联系人:肖瀚
电话:0571-85235502
传真:0571-85129113
4、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嘉望律师事务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骏力路541号城南大厦B座10楼
负责人:盛新铭
经办律师:张振华
电话:0573-82758031
传真:0573-82758032
邮政编码:314001
5、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经办会计师:严燕鸿、陈夏连
电话:0571-88217821
传真:0571-88216999
邮政编码:312000
6、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00
传真: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7、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2、《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基础募集说明书》;
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续发募集说明书》;
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关于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及网站
如投资者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咨询:
1、发行人: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凤凰湖大道518号
联系人:费妙奇、陈江江
电话:0573-88180909、0573-88187181
传真:0573-88187790
邮政编码:314500
2、主承销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联系人:肖瀚
电话:0571-85235502
传真:0571-85129113
邮政编码:310000
六、其他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无
第六章 募集说明书查询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下载本募集说明书及《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基础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基础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查询地址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