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2年
担保情况 无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无
二零二六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自愿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词语释义................................................................................................9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1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2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一、主要发行条款..............................................................................................23
二、发行安排......................................................................................................24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6
一、募集资金用途..............................................................................................26
二、发行人承诺..................................................................................................2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基本情况......................................................................................................28
二、历史沿革......................................................................................................2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33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6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8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42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2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55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77
十、发展战略......................................................................................................79
十一、行业状况..................................................................................................80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8
一、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情况..........................................88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93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101
四、有息债务....................................................................................................125
五、关联交易....................................................................................................127
六、或有事项....................................................................................................135
七、受限资产....................................................................................................136
八、衍生产品情况............................................................................................137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37
十、海外投资....................................................................................................137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7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37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48
一、授信情况....................................................................................................148
二、债务违约记录............................................................................................149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149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情况.......................................................................151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151
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财务情况..............................................................154
三、发行人2025年6月末授信情况..............................................................163
第九章税项.............................................................................................................165
一、增值税........................................................................................................165
二、所得税........................................................................................................165
三、印花税........................................................................................................165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67
一、置换............................................................................................................167
二、同意征集机制............................................................................................167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72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72
二、信息披露安排............................................................................................173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7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77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77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7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80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81
六、其他............................................................................................................183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5
一、违约事件....................................................................................................185
二、违约责任....................................................................................................185
三、发行人义务................................................................................................185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86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6
六、处置措施....................................................................................................186
七、不可抗力....................................................................................................187
八、争议解决机制............................................................................................187
九、弃权............................................................................................................187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88
一、发行人........................................................................................................18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88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88
四、律师事务所................................................................................................189
五、会计师事务所............................................................................................189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89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189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91
一、备查文件....................................................................................................191
二、文件查询地址............................................................................................191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93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98%、92.41%、93.72%和93.06%,近三年平均水平为93.04%,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新建项目下各项借款累计增加所致。随着发行人新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发行人未来负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由此可能产生例如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比例提高、流动资金及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现金流下降、财务费用增加、再融资能力下降等不良影响。
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5》,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相关指标得分均处于行业较差值,企业绩效处于行业较差水平,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未来发行人经营状况若持续恶化或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调整,可能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31,525.92万元、383,239.54万元、505,194.36万元和410,614.85万元,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974,248.73万元、1,223,244.39万元、1,407,753.72万元和1,600,610.71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偿债能力主要依托再融资,但其企业信用良好且行业地位仍保持较突出。若后续出现融资渠道不畅通或有息债务进一步提高,发行人未来的偿债能力将造成一定影响。
3、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4,889.35万元、-15,117.43万元、-16,290.23万元和8,826.60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7,700.18万元、-13,520.36万元、-7,009.49万元和9,128.7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66.52万元、-17,493.56万
元、-10,291.85万元和8,150.68万元。2023年和2024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负,其主要是由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影响,电煤价格上涨,从而导致燃料成本上升。火电发电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如未来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涉及以下事项:
事项一: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相关信息披露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98%、92.41%、93.72%,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4》行业较差值,企业绩效处于行业较差水平,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
事项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取消监事会
经发行人股东会决议及最新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取消监事、监事会设置,上述变更已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约定履行了相关程序。截止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事项工商变更暂未完成,但发行人已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及2025年9月19日发布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上述人员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系公司正常人事变动,公司职能和业务范围均无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上述人事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无其他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华银电力 指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发行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
簿记管理人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主承销方为与其他承销商共同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签署的用于明确各方在承销活动中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和工作安排等内容的书面协议,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若有)/副主承销商(若有)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公司章程 指《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3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度、2025年3月末
二、专业技术词语释义
竞价上网 指根据不同发电厂的报价,决定是否将其提供的电能上网输出的电力交易方式。具体方案为:在区域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设置一个或数个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相应的市场竞争规则和市场交易制度,实行发电侧竞价
装机容量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上网电量 指电厂所发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平均利用小时 指一定期间发电设备的发电量折合到额定功率的运行小时数。是用来反映发电设备按铭牌容量计量的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
平均上网电价 指一段期间内的电力销售收益除以该期间的相应售电量
等效可用系数 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
新能源 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各种能源形式,如太阳能、地热能、核能、风能、海洋能和生物质能等
脱硫 指对于燃煤发电机组燃烧含硫煤所产生的二氧化硫采用化学方法使之成为沉淀或其他不易挥发的稳定的物质的处理工艺,可以减轻燃煤发电对环境的污染
小容量指标款 指小机组的发电量指标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92.98%、92.41%、93.72%和93.06%,近三年平均水平为93.04%,整体资产负债率较高,其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新建项目下各项借款累计增加所致。随着发行人新建项目的不断推进,发行人未来负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由此可能产生例如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比例提高、流动资金及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现金流下降、财务费用增加、再融资能力下降等不良影响。
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4》,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与合并报表相关指标得分均处于行业较差值,企业绩效处于行业较差水平,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未来发行人经营状况若持续恶化或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调整,可能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短期偿债能力较弱风险
2022-2024年,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64、0.47和0.51;速动比率分别为0.58、0.41和0.46。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由于电力行业特性,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较低所致。若流动性指标继续下降,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资产减值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302.46万元、-5,319.38万元、-4,452.63万元和-190.03万元。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影响,因煤价及煤化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减值。尽管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但如果未来资产减值损失持续提高,将降低发行人盈利能力,从而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31,525.92万元、383,239.54万元、
505,194.36万元及410,614.85万元;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974,248.73万元、1,223,244.39万元、1,407,753.72万元及1,600,610.71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因良好的信用背景和行业地位,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偿债主要依赖再融资,若后续融资渠道不畅通,将出现流动性风险。财务负担较重,将对发行人未来的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5、未分配利润为负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92,816.77万元、-611,741.91万元、-624,978.64万元及-617,895.67万元,因煤炭行业去产能,近几年电煤价格上涨,导致燃料成本持续处于高位,企业出现较大亏损,导致企业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为负且总额较大。如发行人未来经营情况没有明显改善,不能有效弥补亏损,则其未分配利润将持续为负,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
6、固定资产占比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977,055.65万元、1,284,437.08万元、1,393,852.65万元和1,364,323.73万元,总资产占比分别为45.48%、53.39%、49.66%、50.17%,其原因是发行人所处电力行业在电厂建设和发电设备购置方面需要较大的固定资产投入。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导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7、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32,262.89万元、182,717.22万元、173,968.64万元和90,153.99万元,总资产占比分别为6.16%、7.59%、6.20%和3.32%,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下游主要客户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电费,由于其结算周期为月中结算,导致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如出现下游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发行人应收账款无法得到及时回收,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8、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7,700.18万元、-13,520.36万元、-7,009.49万元和9,128.7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866.52万元、-17,493.56万元、
-10,291.85万元和8,150.68万元。近两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负,主要是由于煤炭行业去产能影响,电煤价格上涨,从而导致燃料成本上升。火电发电行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如未来国家政策有所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9、季节周期影响的风险
发行人为湖南省内火电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企业,火电装机容量位列全省第一,华银电力主要收入目前主要来自于火力发电。湖南省内的火力发电具有明显的季节周期波动特征,二三季度为水力发电的旺季,火力发电一般处于屯备检修期,经营情况不佳。每年的一、四季度为枯水季,火力发电的旺季。发行人经营业绩将持续面临季节周期影响的风险。
10、担保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61,760.00万元,净资产总额176,303.39万元,担保金额占净资产达到35.30%。被担保方为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发展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经营状况稳定,未来发行人代偿其债务的可能性较小。如果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将给公司带来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风险,对发行人的利润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11、负债结构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分别为926,819.40万元、959,868.26万元、1,133,277.75万元和836,600.56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46.40%、43.17%、43.08%和33.06%;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70,639.01万元、1,263,439.73万元、1,497,267.72万元和1,694,215.0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53.58%、56.83%、56.92%和66.94%,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务结构存在较大波动。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比例仍然处于相对合理水平,但如果公司未来继续扩大短期债务规模,或者自身经营和融资环境发生突发重大不利变化,仍将可能对偿还短期债务造成不利影响,从而面临财务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发行人所在的电力行业与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相关性。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导致煤炭等发电燃料价格变化,但电价受到国家宏观调控,不能根据市场状况进行调整,对发行人的业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会产生重要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平稳和可靠运行。发行人所经营的发电企业涉及湖南省内株洲市、湘潭市、娄底市、衡阳市、怀化市等地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保障安全供电任务极其繁重。如果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本公司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3、电力生产不确定性的风险
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向中高速换档,湖南的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由于湖南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比重较大,用电水平容易受天气及降雨情况影响,进而影响湖南电力市场的需求量,使得电力生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发电业务以火电为主,电煤等燃料采购支出是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因此,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将直接受到煤炭成本的影响。2022年,国家发改委创新改革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明确每吨570-770元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合理调整煤电上网电价合理区间,煤、电价格区间实现有效衔接;区间内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区间外加强调控监管,2023年煤炭价格总体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行,有效稳定了电价和下游用能成本。但如果未来煤价在局部时段高位运行,抬高火电发电成本,容易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近年来,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政策深入推进,火电企业以长协煤为主的采购格局逐渐形成,长协价格走势相对平稳。但随着煤炭供需形势趋于宽松,市场煤价或将出现快速下行,或将出现阶段性甚至长期低于长协煤价的情况,长协煤的保供支撑作用和控价经济效益或将出现矛盾。
5、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同时经营水电、风电业务。2022-2024年度,电力业务收入分别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95.30%、98.99%和98.28%。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自电力销售,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区域外供电竞争加剧或者电力行业整体运营放缓,将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6、火电装机容量占比过高风险
发行人经营以火力发电为主。截至2024年末,在役装机689.03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482万千瓦,水电机组14万千瓦,风电机组53.95万千瓦,光伏机组139.08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占总装机容量的69.95%。燃料成本是火电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若煤炭价格持续维持高位,则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火电承担辅助服务增多的风险
湖南省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近半,火电为清洁能源调峰备用,但缺乏相应的调峰备用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湖南火电经营压力。加之祁韶直流入湘后对省内火电的运行方式及旋转备用要求提高,火电承担了更多的辅助服务,火电机组负荷率偏低,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增多,辅助服务成本增加。
8、上网电价下滑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火电上网电价分别为564.48元/兆瓦时、545.36元/兆瓦时和549.73元/兆瓦时;水电上网平均电价分别为337.43元/兆瓦时、321.12元/兆瓦时和326.77元/兆瓦时;风电上网平均电价分别为525.20元/兆瓦时、542.97元/兆瓦时和515.87元/兆瓦时。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公司市场电量比例大幅增长,市场电量价格受供需形势和改革政策影响可能加大下降幅度,对公司发电收入产生影响。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为央企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虽然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公司经营的风险。
10、资本支出规模较大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投资总额将继续扩大。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主要包括大唐华银株洲2*1000MW煤电项目、怀化龙船塘风电项目、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益阳市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相关项目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周期长,可能会对发行人现金流造成一定压力,发行人可能面对资本支出规模较大的风险。
11、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32%、4.83%、4.99%和11.12%,呈波动变化态势。如未来宏观经济对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带来持续压力,发行人仍面临一定毛利率波动风险。
12、风电项目地理位置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在湖南地区进行经营活动,发行人的风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省的邵阳市、怀化市、湘潭市、株洲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如果出现对湖南当地风能条件、地方电网传输量、上网电价及政府政策的不利影响变动,将可能削减发行人的发电量并且不利于发行人的风力发电业务。
13、气候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风电项目的发电量及盈利能力依赖于项目所在地天气条件,风资源会随着季节和风电场地理位置的不同呈现较大差异,且难以预测。风机只有在特定风速范围内才能运转,风速要求随风机类型和制造商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如果风速超出运转范围,风电场的发电量会下降或完全中断,从而对公司的电力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4、上网电量变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上网电量为183.31亿千瓦时、202.65亿千瓦时、172.04亿千瓦时,随着电力消费需求放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高速增长等因素影响,火电发电市场正在萎缩,导致发行人上网电量波动,发行人存在上网电量变动风险。
15、子公司发电机组退役的风险
2018年5月,因发行人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30年服役期到期,发行人向发改委提出“关于延长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退役期限的请示”。考虑到该机组为湘南地区唯一主力支撑电源,是湖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湖南地区电力供应的重要保障,2018年7月,湖南省发改委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机组延期退役的复函》(湘发改函[2018]156号文)中说明,发行人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具备延寿运行的基本安全环保条件,发改委同意该机组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退出现役。2020年5月,湖南省发改委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机组延期退役的复函》(湘发改函[2020]66号文)中说明,考虑耒阳分公司电网支撑作用重要性及永州电厂投产之后的稳定过渡期,发改委同意这两台机组延寿至2024年6月30日。2022年12月,上述机组已关停退役,同期耒阳分公司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顺利投产,是公司加快推进新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该机组的退役有可能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的经营风险。
16、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433小时、4,036小时和3,223.78小时。发行人电量受电网统一调度并根据年度调控计划和市场电量交易政策安排电力生产,同时受水电和新能源发电挤压,发行人存在火电机组未充分利用、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风险。
17、水电业务受季节等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公司投产装机中主要为水力发电机组,水电发电量对发行人盈利有重要影响。天气变化和来水的稳定性将对发行人水电发电量产生一定影响。在同一年份的不同月份,水电发电量也受河流丰水期和枯水期的影响而呈现明显的波动,因此水电业务盈利能力也面临明显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如发行人所在流域发生持续干旱、来水量长期下降等自然灾害,将对发行人水电业务及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33家一级子公司,各子公司存在资源调解、内部协调发展问题。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区域覆盖湖南省内的株洲、湘潭、娄底、衡阳、怀化等多个地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增加了发行人对子公司、控股公司跨地区管理、营销以及投资决策的难度。发行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火电、风电、水电、煤炭开采、科技信息服务等多个领域,不同业务领域间的子公司存在一定的业务协调难度,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下属子公司及关联方等存在经营性关联交易。尽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进行,但较多的关联交易可能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导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3、突发事件引发发行人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不利情况,导致无法履行管理职责,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4、安全管理风险
电力生产安全是电力公司维持正常经营的前提,电力生产安全主要取决于电力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如果因操作或维护不当而发生运行事故,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管理以及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但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风险仍需要重视。
5、火电环境破坏风险
发行人在火力发电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烟气、废水和噪音,其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机组所在地的环保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对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企业面临管理难度加大的风险。
6、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
水电站的建设涉及居民拆迁,且水坝建设限制了水流量,因此限制了生物的自然迁徙,生物多样性也会遭到破坏。我国的环保政策不断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加强,因此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7、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风险
发行人存在大唐集团管理人员兼任公司高管的情况,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控股股东管理人员兼职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电力产品的定价风险
目前,发行人的电价受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部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定价政策方面:2020年,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2021年,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按照当前的市场运行情况,火电电量由基数电量和市场电量两部分组成,火电基数电量部分仍旧执行原火电标杆电价,市场电量电价按照交易规则通过市场方式形成。
在风力发电上网电价定价政策方面:2015年1月,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降低第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明确针对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2018年前三类资源区分别降低2分钱、3分钱,四类资源区分别降低1分钱、2分钱。该规定适用于2016年、2018年等年份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第一到第四类资源区符合规划、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新核准陆上风电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4元、0.39元、0.43元、0.52元,2020年指导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元、0.34元、0.38元、0.47元。指导价低于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地区,以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作为指导价。2021年 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将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同时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虽在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出台了一定的改革措施,但现阶段我国缺乏全面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定价机制以及电网监管规则,使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2、环保政策调整的风险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不断提高,发行人所属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被列为废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有关部门对公司火电厂脱硫、脱硝及脱氮的环保要求将进一步提高,从而可能使发行人在生产经营中的环保成本相应增加,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3、煤炭行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由于煤炭产品的特殊性,其开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的相关审批、监管较为严格。随着国家加强对煤炭行业的规划、调控力度,扶持优质煤炭公司,加强对中小煤矿的关停整合力度,将扭转我国煤炭工业“散、小、乱”的格局。如果未来国家煤炭产业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本公司煤炭板块的经营生产造成影响。
4、税收政策的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国家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出台一系列减税政策,为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动力。
5、金融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是湖南省较为知名的电力企业,上市公司。发行人根据自身发展情况与数家金融机构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并保持一定规模的贷款余额。若国家货币政策、银行授信政策和国家宏观经济发生变化,将有可能出现利率上涨、贷款规模减少等问题,存在发行人经营成本增长、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增大的风险。目前国家保持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维护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有利于实体经济融资。
6、政府补贴不确定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5,694.68万元、3,881.19万元、2,811.73万元和244.85万元,营业外收入为3,068.22万元、3,981.38万元、9,426.35万元和302.17万元,主要为发行人收到的政府补贴。未来如果政府改变对发行人支持的政策,势必会对发行人后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发行人存在政府补助不确定性的风险。
7、电力体制改革的风险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发行人满足要求的发电机组将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机组的上网电价将由目前的政府定价方式转变为市场交易定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机组的售电量也将由政府计划电量转向由市场确定售电量,因此发行人未来的电价水平和电量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或盈利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无
簿记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2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1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5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即2,0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即500,000,000RMB)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2年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方式 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托管方式 由上海清算所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告日期 【2026】年【】月【】日-【】月【】日
发行日期 【2026】年【】月【】日
起息日期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如有)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将于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发行计划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20亿元的中期票据,拟用于偿还本部及子公司存量有息债务和补充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拟募集资金5亿元,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存量有息债务。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总额2,349,558.2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05,194.3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64,850.20万元,长期借款1,407,753.72万元,租赁负债21,003.21万元,长期应付融资租赁款756.71万元,应付债券50,000.00万元。
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测算依据银监会印发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具体测算方法为: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根据测算结果,2025年度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量为96,027.10万元,预计2026年度发行人营运资金需求量较2025年无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有关财务制度和承诺的资金用途,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公司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不用于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提前进行公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注册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03,112.4274万元
(四)实收资本:人民币203,112.4274万元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183774980R
(六)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3年3月22日
(七)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
(八)邮政编码:410007
(九)联系人:卜旭
(十)联系电话:0731-89687088
(十一)传真号码:0731-89687000
(十二)经营范围:电力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月16日经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3)10号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由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湖南省电力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湖南公司、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等七家发起人共同发起,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于1993年3月22日在湖南省工商局正式登记注册。
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表:1993年3月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人股东 22,000.00 76.36
其中: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 7,000.00 24.30
湖南省电力建设开发总公司工行 5,000.00 17.40
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3,000.00 10.40
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 3,000.00 10.40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 2,000.00 6.94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 1,000.00 3.46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湖南公司 1,000.00 3.46
其他法人股东 2,000.00 6.94
内部职工股 4,800.00 16.70
合计 28,800.00 100.00
(二)重大历史沿革
1993年12月6日,华银公司第9301次股东临时会议作出《特别决议》,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起人变更及股权转让的提案,即同意公司原发起人湖南湘能经济开发总公司(7,000万股)、湖南省电力建设开发总公司(5,000万股)分别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湖南省电力公司,原发起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湖南电力专业支行(1,000万股)转让股权给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各方于1994年4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于1994年5月8日取得湖南省证券委湘证券字[1994]33号《关于确认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及股份转让的批复》,并于1994年5月10日向湖南省工商局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经此变更,发起人股东为:湖南省电力公司、工行湖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行湖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中国统配煤炭总公司湖南公司、湖南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1994年9月21日,华银公司第9401次股东会议通过《特别决议》,决议同意调整公司股本结构。即同意华银公司在保持股本总额2.88亿股不变前提下,对公司股本结构作合理调整。将内部职工股4,800万股中25%即1,200万股转为法人股,即法人持股增加到25,200万股,内部职工持股减少为3,600万股。股权结构调整后公司于1994年10月23日进行了相应变更登记。
1995年10月24日,华银公司第9501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分立、回购股份以及股东变更等议案,并报湖南省体改委(湘体改字[1995]60号文)及湖南证监会(湘政监字[1995]48号文)批准。其中,公司分立:公司以派生分立方式将八家法人股东所持有25,200万股的50%计12,600万股一次分出、设立湖南西部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份:分立后存续公司即华银公司将1,800万股内部职工股以每股2.6元价格回购并注销。
经分立及回购后,华银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为14,400万元,股本总额为14,400万股,湖南省工商局对分立、回购后的华银公司进行变更注册登记,注册号为18377498-0。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表:1995年12月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发起人股东 11,557.50 80.26
其中:湖南省电力公司 6,370.00 44.24
工行湖南信托投资公司 1,556.25 10.81
建行湖南信托投资公司 1,037.50 7.20
湖南华天实业集团公司 1,556.25 10.81
湖南省华厦房地产开发公司 518.75 3.60
中国统配煤矿公司湖南公司 518.75 3.60
其他法人股东 1,042.50 7.24
其中:湖南银宏实业发展总公司 537.50 3.74
中电信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5.00 3.50
内部职工股 1,800.00 12.50
合计 14,400.00 100.00
1996年9月5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1996)70号文审核同意,于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公司总股本为19,2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结
构情况如下:
表:1996年末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万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14,400 75.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A股) 4,800 25.00
三、股份总数 19,200 100.00
1997年4月30日,经湖南省证监委湘证监字(1997)第115号文件同意,以总股本1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6的比例送红股和10:4的比例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转共计19,200万股,公司总股本增至38,400万股。
1999年8月,经湖南省证监委湘证监字(1999)17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67号文复审同意,以1998年末总股本38,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4的比例配售新股,每股配股价8.80元。配售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3,760万股。本次配股中,发起人股东湖南省电力公司除认购自身应配股份外,还认购了其他发起人股东承诺放弃的全部配股。
1999年10月,以总股本53,760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每10股用资本公积转增2股,实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4,512万股。配股及转增完成后,各发起人持股占总股本比例分别为:电力公司48%,工行信托6.1%,建行信托4.1%,煤炭公司2%,华厦房地产1.2%。
2001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1)92号文核准,公司实施配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2月10日,以2000年末总股本64,512万股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配股价为每股7.00元。共计增加流通股份6,652.80万股,配售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1,164.8万股。公司向湖南省工商申请了变更登记,同时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公司主营:电力生产、销售。”
表:2001年12月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单位:万股、%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42,336.00 59.49
其中:国有法人股 30,985.5045 43.54
法人股 11,350.4955 15.95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A股) 28,828.80 40.51
三、股份总数 71,164.80 100.00
2005年5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省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持股主体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72号),公司30,985.5万股国家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4%)由湖南省电力公司行政划转大唐集团持有,至此大唐集团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06年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所持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由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在册的流通股股东购买股票100,416,496股,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9,764,831元人民币,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3.48320股股票和0.34元现金。至此,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88,704,49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322,943,504股,其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263,477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85,680,027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7月18日。
2007年7月18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680,027股获准流通。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263,477股待股改承诺1兑现后可以解禁。至此,公司总股份711,648,000股,其中流通股474,384,52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263,477股。公司在2012年度报告、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大唐集团计
1股改承诺事项:大唐集团承诺:1、不迟于3年内将湖南地区的优质电力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并且符合相关条件时注入华银电力。2、大唐集团拟注入资产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拟注入资产不出现公司预测的盈利能力下滑等不利变动趋势;(2)资产注入后,须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或净资产收益率须呈上升趋势;(3)拟注入的资产必须符合上市条件,其中包括权属清晰、审批手续完善等。
划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三年后,逐步实施其在湘电力资产整合计划,大唐集团将积极促成其在湘的优质电力资产逐步注入公司,减少公司与大唐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通过资产整合,增加公司收入与利润,提高公司的业绩水平。股改以来,公司一直关注拟注入资产的经营状况和证券市场变化情况,积极与大唐集团沟通,寻找优质资产注入时机,研究资产整合方案。但从2006年股改到2012年,受煤价大幅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火电企业经营环境十分恶劣,拟注入火电资产亦亏损严重,不具备注入条件。
2015年6月26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21号),核准公司向大唐集团发行371,530,494股股份、向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发行344,695,901股股份、向湖南省湘投地方电力资产经营公司发行208,983,00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84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5
年8月28日止,公司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266,871股,募集资金合计940,619,998.92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验资费用等)人民币18,711,707.79元,净募集资金人民币921,908,291.13元。其中增加股本144,266,871.00元,增加资本公积777,641,420.13元。2015年9月28日,公司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向大唐集团、地电公司、耒阳电厂发行925,209,403股的股权登记手续。
2022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万股新股。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为3.36元/股,合计发行股份25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031,124,274.00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注册资本为2,031,124,274.00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非流通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608,793,971 29.97 0 无 608,793,971 国有法人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44,695,901 16.97 0 无 344,695,901 国有法人
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9,460,608 8.34 0 无 169,460,608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071,280 0.35 0 无 7,071,280 国有法人
刘佳 3,324,400 0.16 0 无 3,324,400 境内自然人
阮小平 2,364,500 0.12 0 无 2,364,500 境内自然人
廖陆圣 2,349,100 0.12 0 无 2,349,100 境内自然人
邹家宏 2,036,900 0.10 0 无 2,036,900 境内自然人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77,800 0.10 0 无 1,977,800 其他
刘长源 1,975,300 0.10 0 无 1,975,300 境内自然人
备注:控股股东与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属于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除控股股东与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29.97%、通过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16.97%,合计持股比例为46.94%,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29.97%
16.9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13个省发电公司,成立了湖南分公司、广西分公司、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6个分支机构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同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还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赛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
截至2024年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合并资产总额为9,228.88亿元,负债总额为6,506.60亿元,所有者权益2,722.27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583.16亿元,实现净利润 156.92亿元。员工总数逾8万人,自2010年起,集团公司连续14年入选世界500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采购、销售系统,独立控制产供销系统和下属控股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上不存在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是大唐集团设立的第一个分公司;华银电力为经原湖南省体改委批准,于1993年3月22日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资委发布的《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持股主体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5]172号),湖南省电力公司于2006年7月将所持华银电力股份无偿划转至大唐集团。大唐集团接管华银电力后,为适应大唐集团管理体制的调整和集团化管理的需要,曾出现华银电力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湖南分公司领导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情况。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加强发行人独立性,大唐集团已于2021年12月29日注销湖南分公司,上述问题已得到有效消除。
报告期内,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不参与具体的生产经营工作,并无对华银电力的管理权限,不会给华银电力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发行人在资产、业务、财务方面不受湖南分公司影响,与湖南分公司是独立的。
除此之外,发行人制定了独立的选人用人制度办法,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工作,具有独立的选人用人工作机制。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完整的资产结构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大唐集团湖南分公司曾存在“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发行人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配套部门。
发行人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方面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财务运作的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3家。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1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80,000.00 1999年4月27日 火力发电
2 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 2006年6月29日 能源开采
3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0 1995年4月14日 水力发电
4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227,801.23 1995年11月13日 火力发电
5 大唐华银益阳金塘冲水库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00 2009年6月17日 水力发电
6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9,609.76 2009年7月30日 水力发电
7 大唐华银芷江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7,760.21 2014年9月26日 风力发电
8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1,882.35 2010年8月13日 风力发电
9 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7,936.50 2016年2月2日 风力发电
10 大唐华银会同小洪水电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2016年6月8日 水力发电
11 大唐华银湖南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0,100 2016年12月19日 电量营销
12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5000.00 1994年6月30日 电力工程设计施工
13 大唐华银麻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0 2017年5月23日 风力发电
14 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3,600.00 2004年8月4日 燃料销售
15 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0.00 60.00 8,800.00 2010年5月28日 风力发电
16 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51.00 51.00 500.00 2019年12月31日 光伏发电
17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1年5月18日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18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1年5月10日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19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1年5月10日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20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1年8月17日 风力发电/光伏发电
21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2022年6月2日 发电/输电/供电
22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5.00 65.00 10,000.00 2022年6月15日 发电/输电/供电
23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 10,000.00 2022年9月21日 发电/输电/供电
24 大唐华银洪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80.00 80.00 5,000.00 2022年12月20日 风力发电
25 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2年12月7日 新能源发电
26 大唐华银通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80.00 80.00 5,000.00 2022年12月21日 新能源发电
27 大唐华银耒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2年12月30日 新能源发电
28 大唐华银湖南低碳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200.00 2023年7月6日 新能源发电
29 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51.00 51.00 20,000.00 2022年10月28日 新能源发电
30 大唐华银常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51.00 51.00 10,000.00 2023年8月9日 新能源发电
31 大唐华银新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3年3月8日 新能源发电
32 大唐华银攸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51.00 51.00 10,000.00 2024年3月1日 新能源发电
33 大唐华银资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50.00 2023年12月11日 新能源发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是由发行人投资设立,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株洲发电公司于1999年4月27日在株洲市注册,注册资本80,000万元,公司注册地为株洲市,属电力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火力发电等。
截至2024年末,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33亿元,负债总额为15.55亿元,净资产为-3.2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94亿元,净利润-0.69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0.51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整体盈利情况为亏损,其原因系燃料成本高,边际利润不优,无法覆盖高额单位固定成本费用,最终形成经营性亏损。
2、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发行人收购取得,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11月13日在湘潭市注册,注册资本227,801.23万元,公司注册地为湘潭市,属电力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火力发电等。
截至2024年末,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30.32亿元,负债总额为14.17亿元,净资产为16.1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9.69亿元,净利润1.57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5.72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
3、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是由发行人投资设立,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于2010年8月13日在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注册,注册资本21,882.35万元,公司注册地为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属电力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风力发电等。
截至2024年末,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2亿元,负债总额为3.97亿元,净资产为2.55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5亿元,净利润0.15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0.49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28亿元。
4、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是由发行人投资设立,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绥宁新能源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在邵阳市绥宁县注册,注册资本21,041.61万元,公司注册地为邵阳市绥宁县,属电力行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风力发电等。
截至2024年末,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9.90亿元,负债总额为7.10亿元,净资产为2.80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60亿元,净利润0.40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08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65亿元。
(二)主要参股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共2家。发行人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主营业务
1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3.00 33.00 173,175.75 2015年6月1日 火力发电
2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38.00 38.00 124,216.21 2010年12月14日 煤电联产
1、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在广东省雷州市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173,175.75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副产品综合利用与销售;进行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在港区内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从事货物装卸;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服务等。
截至2024年末,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1.34亿元,负债总额为56.26,净资产为15.08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9.42亿元,净利润3.54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9.85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
2、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在湖南省株洲市注册,目前注册资本为124,216.21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发电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自有资产租赁;电器机械销售;电力环保产品综合利用,煤炭开采、生产和经营(限分支机构)等。
截至2024年末,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16亿元,负债总额为57.48亿元,净资产为-9.3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7.66亿元,净利润-1.97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34亿元,2024年分红金额0。受煤电矛盾客观环境和自身历史原因的制约,经营持续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两台63万千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因建设延期两年,造价增加导致折旧、财务费用高于同类发电机组,二是煤矿项目因煤层赋存不稳定,且暂不具备机械化开采条件一直停产,固定费用支出加重公司经营负担。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依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经理层的组织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通过《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发行人内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进行,保障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特点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发行人内部设置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市场营销部、安全监管部、工程建设部、巡查办公室等部门,发行人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二)发行人治理机制
发行人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不断规范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的要求,不断完善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发行人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操作规范、运作有效,实施完善的管治和披露措施,保障发行人的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企业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和发行人的利益。
发行人已经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营层为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的机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发行人股东会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行使法定职权,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组织科学,职责清晰,制度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现有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有四人,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有一名独立董事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董事会治理结构。
1、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个,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下列事项行使决定权: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首席合规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经营管理层
发行人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制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发行人《公司章程》、《总经理议事规则》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决策程序等内容。总经理议事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办公会坚持集体讨论、分工负责、授权行权、权责统一的原则,以达到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确保管理层全面正常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
4、职能部门
发行人建立了与生产经营及规模相适应的职能部门,科学地划分了每个中心及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各部门随时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表:发行人部门职能情况表
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战略、政策研究;会务管理、督查督办;文秘档案;公务活动安排,对外联络接待;信访维稳;外事管理,协会管理;后勤及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等。
投资发展部 主要负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及政策研究;电源等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研究审核;投资项目立项、战略判断、可研、优化设计、核准备案、价值评价、投资决策管理;投资项目前期费计划、投资计划管理;小型基建及参股管理;非项目公司增资注资计划;项目合作、引资和业务模式;公司章程及出资协议管理;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等。
工程建设部 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总体策划和建设目标的确定并监督实施;初步设计、水电招标设计规划、EPC项目招标规划设计、较大及以上设计变更管理;工程安全、质量、建设计划、开工计划、施工准备、工期管理;设备类、施工及服务类招标技术及技经部分审查;建设过程施工组织协调、启动试运、项目达标投产验收;工程造价、概预算、合同及结算管理等。
销售事业部 主要负责公司电量营销策略制定、日常管理和业绩考核工作;负责电力市场的政策研究、统计管理、分析预测、综合计划管理和电价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基层单位的电力市场交易、市场开发和用户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类电量计划争取、开停机方式及负荷率争取、“两个细则”管理工作等。
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干部管理、派出董监事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关系建立与调整;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员工配置和劳动关系管理;工资总额、薪酬分配、业绩考核、社会保险和年金管理;员工培训、职称评审、技能鉴定和专业技能竞赛;离退休政策管理;多经指导协调、剥离企业办社会工作;本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及个人所得税代扣等。
财务管理部 主要负责会计核算、税务管理、预算评价、资金管理、资金调度、成本管理、财产保险、资产报废及减值管理等。
证券合规部 主要负责上市公司(含分、子公司)信息披露、三会管理、直接融资等相关工作;资本运营、产权管理、资产处置、资产评估;法律事项审核、普法教育、诉讼管理;经济责任、工程、财务收支和其他专项审计;全面风险管理、内控管理等。
安全环保监督部 主要负责生产和基建安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负责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归口管理交通、消防、防汛和多经安全监督等。
生产运营部 主要负责安全运行、设备管理、节能环保、科学技术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管理等。
采购事业部 主要负责煤炭市场形势研判、采购策略制定、年度订货组织、燃料计划及市场煤竞价指导、调运过程督办管控、入厂煤量质检验监管、燃料成本控制、物资管理、采购管理等。
新能源事业部 主要负责新能源公司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经济运行及提效,前期项目开发、可研立项、核准备案等。
党群工作部 主要负责党的思想、宣传、统战工作;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文明单位创建、评先评优和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新闻舆情管理;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日常工作等。
纪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建立廉政档案,维护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和纪检监察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纪律教育、纪律审查、巡察工作等。
(三)内控制度
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发行人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本运作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采购与物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监察审计管理制度、法律事务制度、综合事务管理制度、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国际合作管理制度、党群管理制度、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等。
发行人在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均有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各类事项的审批和相关重要资料均能妥善保管,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重点控制,建立有严格的具体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发行人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1、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算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规范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发挥资产最大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行人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并提出了预算编制流程、预算管理流程和制度执行情况反馈表。发行人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构筑上下结合、高效有序的预算组织体系,强化预算约束力,落实预算考核机制,激励与约束并举,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各单位各项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应纳入预算,实施预算控制。预算主要包括损益性预算、资本性收支预算、资金平衡预算。损益性预算反映预算期内公司的利润目标及其构成要素情况。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等内容。资本性收支预算反映预算期内公司资本性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包括筹资预算,基本建设、前期项目、技术改造、科技开发、小型基建、还贷等项目资金使用预算等内容。资金平衡预算反映预算期内公司资金总体收支平衡和融资规划。包括现金流入、流出及其构成要素预算等内容。各单位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预算,并结合各年度实际目标分解编制年度预算。中长期预算应引导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根据外部市场变化和内部资源配置动态平衡优化中长期预算。预算内容要全面准确、真实完整、资料齐全。各预算之间应协调统一,互相优化,严密衔接。
2、财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制度等。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进行预算控制,所申请资金支出或报销事项均需通过预算额度审核。公司对货币资金、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固定资产、存货等建立了内部审批程序,设定了相应的审批权限。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较为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涉及财
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预算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与产权管理、收入与成本管理、财务监督与风险管理、业绩考核与评价、财务管理信息化、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之日,所有财务业务均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未出现违规现象,会计管理控制有效。
3、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制订了《内部控制制度》、《股权管理制度》、《产权管理办法》和《外派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工作规则》,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总部职能部门向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等活动从公司治理、经营及财务等方面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等;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检查制度,从制度建设与执行、经营业绩、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使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总之,发行人对下设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发生。
4、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确保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发行人的关联人、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的长效机制,发行人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发行人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严格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发行人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从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决策程序、披露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关联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均认为发行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发生。
5、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发行人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发行人对外担保风险,发行人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制订了《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担保合同的订立及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发行人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6、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制订了《资金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采取合理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筹集资金,能够有效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资金管理方面,根据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资金管理原则,发行人制定了集中审批、实时控制、收支两条线,日清日结的资金管理制度,对发行人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接受集团或大股东委托管理的分、子公司进行全面的资金管理。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子公司和受托管理公司由于产权关系不同,资金管理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公司资金管理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分管财务工作的财务总监负责资金管理的组织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财务部(本部)是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调度。融资管理方面,发行人本着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工作原则,对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进行全面管理。发行人权益性融资由证券部和财务部共同负责,债务性融资由财务部负责。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必须经党委会会议同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必要时需经股东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履行法律程序后实施。分公司不得融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所有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
7、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促进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规避经营风险,明确发行人重大投资、财务决策的批准权限与批准程序,发行人制订了《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电力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小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审计后评估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实施规则》,明确规定了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建设管理、跟踪审计和后评估管理办法。
董事会战略与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是公司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机构,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对于非关联方的对外投资,投资额超过公司净资产50%的由股东会审议,投资额占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对于关联方的对外投资,投资额超过3,000万,且超过公司净资产5%需由股东会审议,投资额超过300万,且超过公司净资产0.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相关投资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8、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发行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范围和时间,未公开信息的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未公开信息的保密,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职责和履职记录保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制度,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及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新修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投资者披露。公司及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制度中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规定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信息披露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承办;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并对保密责任及相应责任进行了明确。
发行人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控制系统,增强系统控制力确保沟通渠道顺畅,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执行公司政策和程序,相关信息能够实现有效传达。主要的信息系统控制包括OA系统、SIS系统、EAM系统、点检系统、耗差分析系统、绩效管理系统、两票系统、能耗管理系统、RTU系统、环保监测系统、集团公司生产调度系统等。
9、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发行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时间造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发行人将及时安排其他管理层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及时选举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10、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模式及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1)发行人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模式
为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发行人自身发展战略和发行人实际情况,制定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集中公司各项资源,在着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为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提高资金整体效益,防范资金运营风险,发行人下发了《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担保管理办法》、《网上银行及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项目前期费用财务管理办法》、《成本费用管理办法》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和筹资业务的一切资金收支,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金融衍生品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等,由本部进行集中管理,并就存款、结算、贷款、担保、保函和信用证等其他相关业务作出了详尽的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的描述。
(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短期资金调度方面,发行人所属集团公司采用财务公司统一归集、统一调配的形式管理集团整体现金流,以满足集团短期资金调度的灵活性。集团会根据月度还款计划,提前三个月统筹安排调度短期资金,确保账面上保留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应对短期流动性。同时,发行人拥有较为充足的银行授信,为短期资金调度打下扎实基础。发行人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包括:A、小额计划外支出,由财务公司进行短期资金调度;B、大额计划外支出,可适时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员工4,291人。从专业构成看,公司拥有生产、销售及技术人员3,257人,占人员总数的75.90%;从教育程度看,公司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057人,占人员总数的47.94%。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组成结构表
单位:人、%
分类 人数 占比
专业构成 生产人员 2,295 53.48%
销售人员 16 0.37%
技术人员 946 22.05%
财务人员 80 1.86%
行政人员 324 7.55%
其他 630 14.68%
合计 4,291 100.00%
教育程度 博士研究生 1 0.02%
分类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88 2.05%
本科生 1,968 45.86%
专科及以下 2,234 52.06%
合计 4,291 100.00%
(二)发行人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职位 姓名 职位 任职期限
董事 刘学东 董事长 2024/8/13-2026/12/26
吴利民 董事、总经理 2024/8/29-2026/12/26
郭红 董事 2024/8/29-2026/12/26
谭元章 董事 2024/8/29-2026/12/26
荣晓杰 董事 2023/12/27-2026/12/27
陈志杰 董事 2023/12/27-2026/12/27
苗世昌 职工董事 2023/12/27-2026/12/27
彭建刚 独立董事 2023/12/27-2026/12/27
谢里 独立董事 2023/12/27-2026/12/27
刘志斌 独立董事 2023/12/27-2026/12/27
王庆文 独立董事 2023/12/27-2026/12/27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晓斌 副总经理 2017/3/23至今
曹坤龙 副总经理 2022/8/30至今
田海军 副总经理 2024/8/29-2026/12/26
康永军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2021/2/9至今
备注:上述董事和高管中任期较长的人员为连选连任,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管人员无海外居住权、无公务员任职情况,上述高管人员中,除吴晓斌持有10,000股公司股票外,无其他持有股权和债券的情况。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表: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简历情况
职位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会 刘学东 历任太原第二热电厂总工程师,副厂长,党委书记,厂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阳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利民 历任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大唐国际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谭元章 历任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政工部(企业文化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兼团委书记,政工部(企业文化部)主任兼团委书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大唐国际福建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郭红 历任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人事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纪委副书记兼人力资源部副主任,纪委副书记兼人力资源部主任,副总经济师兼进出口公司经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干部人事处处长,领导人员管理处处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运营分公司(大唐华北电力运营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陈志杰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资产处副处长,资产价格处处长,资产产权处经理,预算评价处经理,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香港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
荣晓杰 历任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划与投融资部综合计划处副处长,计划营销部综合计划与统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营销部副主任兼综合计划与统计处处长,销售事业部(市场营销中心)副主任,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企业管理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
苗世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大唐河南分公司燃料管理中心副主任、大唐河南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刘志斌 历任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副院长、院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副局级巡视员,现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退休干部,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庆文 历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主办会计,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华景信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兼任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建刚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湖南大学研究院副院长、985工程首席科学家,中共湖南大学党委委员。现任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金融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金融学博士生导师,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系讲师、副教授,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院长助理、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大学湖南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任公司独立董事。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吴晓斌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公司燃料管理中心主任,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曹坤龙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南省株洲电厂125技改工程处副科长、湖南省株洲电厂工程科科长、湖南省株洲电厂前期办副主任、湖南省株洲电厂工程部主任、湖南省株洲电厂副总工程师、株洲华银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田海军 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大唐耒阳发电厂副厂长,纪委书记;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大唐石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大唐耒阳发电厂厂长;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大唐国际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等职务。现任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康永军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大唐重庆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财务部主任兼重庆市亚东亚电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重庆渝能风力发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重庆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重庆市亚东亚电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一)业务板块构成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同时经营水电、风电和垃圾填埋沼气发电等业务。发行人作为湖南省火电装机最大的发电企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内蒙古地区风电发电量16643万千瓦时;湖南地区火电发电量1,553,862万千瓦时、风电发电量99,699万千瓦时、水电44,654万千瓦时、光伏发电137,120万千瓦时。2024年末发电量合计1,851,978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5.04%;上网电量1,720,380万千瓦时,上网率92.89%,同比下降15.11%。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33个,参股公司共2个,主要业务板块分为电力行业、商品流通行业、煤炭开采行业、科技信息服务行业等业务板块。
1、营业收入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810,332.38 98.76 965,212.79 98.98 901,066.42 95.18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37,402.47 3.95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155.30 0.02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10,197.92 1.24 9,986.29 1.02 8,044.92 0.85
合计 820,530.31 100.00 975,199.08 100.00 946,669.11 100.00
备注:
(1)科技信息服务行业:发行人于2022年12月10日将所持有先一科技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交易金额为103,626.00万元人民币。转让先一科技股权后,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科技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利于发行人减少非电力业务关联交易。
(2)商品流通行业:该板块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运营,2023年开始燃料公司已停止采购燃料业务,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商品流通行业板块收入。
(3)煤炭开采行业:近三年,发行人煤炭开采行业板块收入均为 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东能源”)曾经营管理锡林郭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煤矿,主要生产销售褐煤,2013年起暂停锡东能源煤炭开采,后续存煤销售完毕后,2015年底暂停锡东能源煤炭销售,2016年至今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报告期内产生部分闭坑治理及复垦施工支出,导致该板块仍产生少量主营业务成本。未来该板块也将不再经营。
2、营业成本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各板块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771,557.81 98.93 926,187.99 99.10 930,197.98 96.58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25,788.13 2.68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8,342.63 1.06 8,456.03 0.90 7,159.25 0.74
合计 779,900.44 100.00 934,644.02 100.00 963,145.36 100.00
备注:商品流通行业板块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为0,原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和计量规定,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收入即实现的毛利。
3、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各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38,774.57 95.43 39,024.80 96.23 -29,131.56 176.81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11,614.34 -70.49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155.30 -0.94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1,855.29 4.56 1,530.26 3.77 885.67 -5.38
合计 40,629.86 100.00 40,555.06 100.00 -16,476.25 100.00
表:发行人近三年各板块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板块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电力行业 4.79 4.04 -3.23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 - 31.05
商品流通行业 - - 100.00
煤炭开采行业 - - -
其他 18.19 15.32 11.01
合计 4.95 4.16 -1.74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同时经营水电、风电等业务,发电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电力销售是最主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
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46,669.11万元、975,199.08万元、820,530.31万元;分别实现电力销售收入901,066.42万元、965,212.79万元、810,332.3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18%、98.98%、98.76%。2024年末电力销售收入完成810,332.38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54,880.41万元,减幅16.04%;其中由于上网电量同比减少30.62亿千瓦时影响收入减少14.58亿元;因上网电价(含税)同比降低5.91元/兆瓦时,影响收入减少0.90亿元。
毛利润方面,电力行业板块经营占比较大。2022年度毛利润为-16,476.2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中电力销售成本完成93.02亿元,同比减少9.48亿元,减幅9.25%,其中燃料成本同比减少8.45亿元;燃料成本同比减少的8.45亿元中,因发电标准煤量减少118.62万吨导致燃料费同比减少13.59亿元,因发电标准煤单价上涨90.84元/吨,导致燃料费同比增长5.14亿元。科技信息服务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占比分别为4.10%、-1.46%、-70.49%和0.00%,其他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占比较小。2023年度毛利润为40,555.06万元,其中电力行业毛利润39,024.80万元,占比96.23%。2024年发行人毛利润合计40,629.86万元,其中电力行业毛利润为38,774.57万元,毛利润占比95.43%,主营业务突出。
毛利率方面,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74%、4.16%、4.95%,整体呈上升趋势,盈利能力逐渐增强。近三年电力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4.04%和4.79%。2022年末毛利率虽为负但相比2021年已大幅上涨,主要系加强了技术开发和实施成本控制。2023年起,发行人毛利率转为正数且近两年毛利率水平逐渐提高,盈利能力增强。
(二)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1、电力行业板块
(1)业务概况
发行人是湖南省主要发电企业之一。电力业务是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行人近三年电力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901,066.42万元、965,212.79万元、810,332.38万元。近三年电力业务板块毛利润分别为-29,131.56万元、39,024.80万元和38,774.57万元,对综合毛利润的贡献度分别为176.81%、96.23%和95.43%。
发行人为大唐集团在湖南地区电力生产与销售业务的运营主体,截至2024年末在役装机容量为689.03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482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14万千瓦,风电机组53.95万千瓦,光伏机组139.07万千瓦。
表:发行人近三年发电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年度 2024年 2023年
电源种类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482 53.95 14 139.07 689.03 482 53.95 14 102.35 652.30
发电量(亿千瓦时) 155.39 11.63 4.47 13.71 185.20 194.56 12.87 3.58 6.98 217.99
上网电量(亿千万时) 142.92 11.31 4.39 13.41 172.04 179.77 14.11 3.53 6.87 202.65
利用小时数(小时) 3223.78 2146.64 3189.59 1160.04 2770.76 4,036 2,386 2,567 1,382 3,683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兆瓦时) 549.73 515.87 326.77 427.11 532.25 545.36 542.97 321.12 452.69 538.16
标杆电价(元) 480 450 - 450 - 480 450 - 450 -
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 334.94 328.62 - - - -
标煤采购单价(不含税)(元/吨) 1,043.18 - - - - 984.09 - - - -
(续)
年度 2022年
电源种类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524 53.95 14 38.1 630.05
发电量(亿千瓦时) 179.89 11.11 4.31 2.32 197.62
上网电量(亿千万时) 166.03 10.75 4.24 2.29 183.31
利用小时数(小时) 3,433 2,210 3,077 1,396 3,237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兆瓦时) 564.48 525.20 337.43 446.55 555.45
标杆电价(元) 450 610/520 - 450 -
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 311.72 - - - -
标煤采购单价(不含税)(元/吨) 1,266.78 - - - -
备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的水电的标杆电价为“一厂一价”,因此无具体价格。根据发改价格[2014]61号文,各省(区、市)水电标杆上网电价以本省省级电网企业平均购电价为基础,统筹考虑电力市场供求变化趋势和水电开发成本定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根据各水电站根据所在流域以及调节作用来核准每个水电站的上网标杆电价。
2022-2024年,发行人供电标准煤耗分别为311.72克/千瓦时和328.62克/千瓦时、334.94克/千瓦时,同期全国供电煤耗标准分别为301.50克/千瓦时、301.60克/千瓦时、295克/千瓦时。发行人平均煤耗偏高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机组装备水平较落后,其中火电机组共13台,包括600MW*5台,300MW*6台,200MW*2台,300WM在火电机组中占比较高,平均装机容量40.3万千瓦。另一方面公司虽然加大了对节能的投入,但是机组运行负荷率低,近三年年负荷率57.84%,未达到机组经济运行负荷。
发行人对火电机组全部进行了脱硝、脱硫的改造,并达到了国家最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2022-2024年,公司火电机组脱硫达标率、脱硝达标率均为100%。烟气脱硝采用的工艺是有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非选择性催化还原等脱硝方法,烟气脱硫采用的工艺是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发行人标煤采购单价近年来处于高位,对发电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造成了一定影响,发行人将通过采取以下积极措施提升盈利能力:
(一)争取电价上浮,增发效益电量。紧盯政策动向,积极协调政府,全力以赴争取火电电价上浮20%政策执行到位。用好下调补偿机制,算好发电成本收益,做好发电过程管控,争取最优电价成效。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日管控、周调度、月总结”的电量营销工作机制,抓好开机方式、负荷率、计划完成率方面的管控,跨部门(单位)协同、多要素联动,按照发电综合效益最优原则,精准调度机组,确保边际利润高的电厂多发、能耗低的机组多发,积极抢发效益电量。水电加强水库经济调度,确保实现零弃水。新能源积极改善消纳条件,确保弃风、弃光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新项目尽快全容量投产,尽早创效。
(二)调整燃料结构,降低入厂标单。抓住煤炭中长期合同全覆盖政策机遇,集中公司全部燃料力量,坚守煤矿驻矿催发,多方协调争取政策支持,想方设法提高长协合同量。联合省内发电企业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电煤储备免息贷款。精细管控燃料采购过程,严格控制高价煤入厂。
(三)严格成本管控,努力增收节支。在保障安全、环保必要检修和材料支出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大力压降可控费用,全力降低融资成本。
表:发行人主要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克/千瓦时、亿千瓦时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持股比例 机组构成 2024年平均供电煤耗 上网电量 是否热电联产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60.00 100% 2*30 341.46 18.17 23.80 23.57 否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62.00 100% 2*31 352.5 18.80 23.64 21.33 否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80.00 100% 2*30+2*60 326 60.52 71.16 70.74 否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180.00 100% 3*60 336.88 45.43 61.18 50.39 否
合计 482.00 - - 334.94 142.92 179.77 166.03 -
报告期内,发行人4个电厂的火电机组均处于正常投产状态,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根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404号)文件要求,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含燃煤自备机组)需依法依规淘汰关停。
2018年5月,因发行人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30年服役期到期,发行人向发改委提出“关于延长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退役期限的请示”。考虑到该机组为湘南地区唯一主力支撑电源,是湖南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湖南地区电力供应的重要保障,2018年7月,湖南省发改委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机组延期退役的复函》(湘发改函[2018]156号文)中说明,发行人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具备延寿运行的基本安全环保条件,发改委同意该机组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退出现役。
2020年5月,湖南省发改委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机组延期退役的复函》(湘发改函[2020]66号文)中说明,考虑耒阳分公司电网支撑作用重要性及永州电厂投产之后的稳定过渡期,发改委同意这两台机组延寿至2024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上述机组已关停退役,相关机组容量附带的电量已转移至耒阳电厂其他发电机组。同期耒阳分公司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顺利投产,该电站作为目前湖南省单站容量最大、国内一次建成规模最大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低谷充电、高峰放电的灵活冲放电形式,能精准应对极端天气影响,有效提高地区电网调节能力和电网稳定性,是公司加快推进新能源转型的重要举措。
除耒阳分公司2*21万千瓦机组外,发行人其他机组目前无关停计划,不存在小火电关停的风险,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无重大影响。
表:发行人主要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 持股比例 上网电量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14.95 湖南邵阳绥宁县 100% 3.18 3.65 3.08
大唐华银芷江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95 湖南怀化 100% 0.95 1.09 0.95
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95 内蒙古 60% 1.61 1.63 1.6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2.50 湖南邵阳城步县 100% 2.27 2.61 2.21
大唐华银麻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4.20 湖南怀化 100% 0.87 1.01 0.90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 持股比例 上网电量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4.80 湖南湘潭 100% 0.72 0.74 0.46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4.90 湖南株洲 100% 1.07 1.05 0.9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2.70 湖南邵阳 100% 0.65 0.70 0.65
合计 53.95 11.32 12.48 10.75
发行人的风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省的邵阳市、怀化市、湘潭市、株洲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近三年,风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有所上升,这主要受益于国家鼓励新能源发电的政策。2022年,公司风电机组利用小时2210小时,同比增加47小时,增幅2.18%;完成上网电量10.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增幅24.7%。2023年,公司风电机组利用小时2386小时,同比增加176小时,增幅7.96%;完成上网电量12.4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73亿千瓦时,增幅16.09%。风电电量及利用小时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家绿色低碳能源政策推行,公司新建新能源装机逐步增多,新能源装机占比增大,导致电量增长,其次是全国电力统一大市场机制初步形成,省间现货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电网稳定性逐步增强,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2024年,公司风电机组利用小时2146.64小时,同比下降240小时,降幅达10.05%;完成上网电量11.3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80亿千瓦时,降幅为19.84%。
表:发行人主要水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 持股比例 上网电量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80 湖南怀化 100% 1.75 0.91 1.95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7.00 湖南张家界 100% 1.95 2.25 1.58
大唐华银会同小洪水电有限公司 2.20 湖南怀化 100% 0.69 0.37 0.71
合计 14.00 4.39 3.53 4.24
截至2024年末,公司水电装机容量14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10%,公司所投入运营的水电站主要分布在湖南省内的巫水、澧水流域。巫水是沅水的一级支流,澧水是长江湖南境内的第四大支流,根据历史水文资料,从长期看,公司水电站坝址处多年平均径流量基本稳定,但年度和月度流量发布存在不均衡性,每年4~9月为巫水澧水的汛期,5~7月为主汛期。
表:发行人近三年水电入库水量情况
单位:亿立方米
电站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巫水流域:
长寨电站 28.73 10.69 26.87
高椅电站 30.31 11.28 27.31
澧水流域:
贺龙电站 0.00 0.00 0.00
鱼潭电站 27.60 0.00 16.44
红壁岩电站 0.00 0.00 0.00
水电机组的发电量取决于可供发电的流量和水头,即上下游水位差。因此发电量受水电站所处流域来水情况的影响很大。为保证水流供应,稳定机组的可利用小时数,公司建立了水情测报系统,对集控站(梯级调度)站内流域流量、水位、雨量数据等进行实时采集和水务计算,梯级调度站可通过水情测报系统所测算数据进行精准的来水情况测换,合理掌控各水电站的开停机,确保合理利用水资源。水情测报系统自投运以来,集控中心基本具备了对所辖区域内各电站水情进行集中调度的条件,极大的提高了水能利用率,弃水调峰损失电量大幅减少,公司各个电站效益明显提升。特别是汛期对于来水情况的预测更加精准,为汛前腾库、汛中削峰、汛后拦蓄洪尾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表:发行人主要光伏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亿千瓦时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 持股比例 上网电量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40 湖南娄底 100% 3.35 1.09 -
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 湖南益阳 51% 1.21 1.31 1.39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5 湖南湘潭 100% 0.57 0.68 0.38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4.1 湖南株洲 100% 0.46 0.50 0.33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 2.099 湖南娄底 100% 0.18 0.19 0.15
公司名称 总装机容量 电源分布 持股比例 上网电量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司金竹山分公司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1.5 湖南衡阳 100% 0.13 0.15 0.02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0 湖南娄底 65% 3.53 1.36 0.015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30 湖南娄底 100% 2.90 1.58 0.006
大唐华银湖南低碳能源有限公司 0.246 湖南长沙 100% 0.04 0.01 -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0.1 湖南张家界 100% 0.01 - -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0.52 湖南湘潭 100% 0.05 - -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687 湖南长沙 100% 0.03 - -
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14 湖南益阳 100% 0.89 - -
大唐华银资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0.599 湖南资兴 100% 0.04 - -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0.106 湖南邵阳 100% 0.00 - -
大唐华银攸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0.12 湖南攸县 51 0.01 - -
合计 139.077 / 13.41 6.87 2.29
发行人的光伏项目主要分布在湖南省的娄底市、益阳市、湘潭市、株洲市。近年来,发行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2022年以来,泗汾光伏电站、黄土咀光伏电站等多个光伏机组完成并网,装机容量和上网电量快速提升,对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表:发行人近三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情况
单位:小时
电源种类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火电 3,234 4,036 3,433
水电 3,190 2,567 3,077
风电 2,147 2,386 2,210
光伏 1,160 1,382 1,396
平均值 2,771 3,683 3,273
近三年,发行人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3,273小时、3,683小时和2,771小时。2022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的原因是湖南电网2022年底装机5841万千瓦,同比增加428万千瓦,增幅7.91%,而全省全社会用电量只同比增幅3.76%,新投装机导致发电量空间压缩。2023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增加410小时,增幅11.13%。2024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减少912.24小时,降幅24.76%,其整体变动情况与发行人整体营收变动情况正相关。
表:发行人近三年电力各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火电 695,290.17 85.80 867,614.44 89.89 829,367.65 92.04
风电 51,656.04 6.37 60,055.10 6.22 49,978.69 5.55
水电 12,696.04 1.57 10,040.54 1.04 12,655.91 1.40
光伏 50,690.14 6.26 27,502.71 2.85 9,064.16 1.01
合计 810,332.39 100.00 965,212.79 100.00 901,066.42 100.00
营业成本 火电 707,859.72 91.74 873,285.57 94.29 888,679.25 95.54
风电 29,396.03 3.81 31,226.44 3.37 26,549.32 2.85
水电 10,833.32 1.40 10,739.02 1.16 10,956.39 1.18
光伏 23,468.74 3.04 10,936.96 1.18 4,013.02 0.43
合计 771,557.82 100.00 926,187.99 100.00 930,197.98 100.00
毛利润 火电 -12,569.56 -32.42 -5,671.12 -14.53 -59,311.60 203.60
风电 22,260.00 57.41 28,828.66 73.87 23,429.37 -80.43
水电 1,862.73 4.80 -698.49 -1.79 1,699.52 -5.83
光伏 27,221.40 70.20 16,565.75 42.45 5,051.14 -17.34
合计 38,774.57 100.00 39,024.80 100.00 -29,131.56 100.00
毛利率 火电 -1.81 -0.65 -7.15
风电 43.09 48.00 46.88
水电 14.67 -6.96 13.43
光伏 53.70 60.23 55.73
合计 4.79 4.04 -3.23
近三年,发行人电力业务板块收入分别为901,066.42万元、965,212.79万元、810,332.39万元,其中火电板块收入分别为829,367.65万元、867,614.44万元和695,290.17万元。近三年火电板块毛利润分别为-59,311.60万元、-5,671.12万元和-12,569.5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7.15%、-0.65%和 -2.00%。其中,火电板块营业成本近年均有所上涨,主要系受煤价上涨影响较大,火电出现巨额亏损。
近三年,发行人风电收入分别为 49,978.69万元、60,055.10万元和51,656.04万元,为发行人电力业务的第二大板块。近年来,随着发行人向清洁能源转型,投资扩建的风电项目较多,风电业务收入整体处于增长状态。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润分别为23,429.37万元、28,828.66万元和22,259.97万元,毛利率分别为46.88%、48.00%和43.09%,风电业务整体盈利情况良好。
近三年,发行人水电业务占比较小。发行人水电板块收入分别为12,655.91万元、10,040.54万元和12,696.04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699.52万元、-698.49万元和1,862.73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3.43%、-6.96%和14.67%。2023年,发行人水电板块收入和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受到电量下降影响。
近三年,发行人光伏发电收入分别为 9,064.16万元、27,502.71万元和50,690.14万元,毛利润分别为5,051.14万元、16,565.75万元和27,221.4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55.73%、60.23%和53.70%,发行人光伏发电处于起步阶段,2020年首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由于光伏盈利水平较高,可持续性较好,后续发行人将加大光伏项目投入,逐步调整优化电源结构,未来该部分业务收入规模将会逐步增加。
(2)工艺流程
1)火电工艺流程
火力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煤炭通过输煤设备进行除铁、除大块异物、初步破碎后送至原煤斗,磨煤机将原煤磨成煤粉,通过风机产生的风力将煤粉送至锅炉燃烧,将水变成高参数蒸汽,驱动汽轮机产生旋转机械能,并通过电磁原理驱动发电机转换成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送至电网,向用户提供电力。生产工艺的主要原理是将燃煤的化学能转化为热能,热能转化为机械能,机械能再转化为电能。
图:火电工艺流程图
2)风电工艺流程
风力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具备条件的风能推动叶片转动,增速后(直驱机型无该环节)带动发电机转动发电,经变频器恒频处理,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经集电线送到变电站变压器低压侧母线,升高到一定电压后送至电网。
自然风
图:风力发电生产工艺流程图
风机 风机变压器
供电网
升压站
关口表
3)水电工艺流程
水力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水轮发电机组将天然水势能转为机械能,通过电磁驱动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发电机组输出的电能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被送至供电网。
天然流水
图:水力发电生产工艺流程图
水库 引水管道 水轮机
供电网
变电装置
发电机
(3)采购情况
1)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料、所需能源动力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发电用煤,采购以北方港、山西、陕西、江西、省内等地区煤炭供应为主。近年来,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原料采购逐步多样化,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严重依赖的情形。发行人原材料和能源供应不存在瓶颈,能满足生产所需,但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对成本有一定影响。
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及其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近三年,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6.85%、30.80%和39.93%,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1%、7.67%和12.15%,占比较低,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2024年,发行人发电用煤采购金额为575,620.67万元。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中的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关联方。发行人2024年煤炭采购情况如下:
表:2024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采购内容 关联关系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1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是 69,947.45 12.15%
2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煤炭 否 48,398.40 8.41%
3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煤炭 否 41,045.63 7.13%
4 湖南资江煤业集团辉鹏贸易有限公司 煤炭 否 35,313.06 6.13%
5 海口鑫裕亨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煤炭 否 35,160.48 6.11%
合计 229,865.02 39.93%
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2022-2024年,发行人发电用煤采购金额分别为699,097.74万元、764,054.29万元和575,620.67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6.39%、80.77%和66.95%。2024年,发行人燃料采购金额较上年降幅达24.66%,原因系发煤炭供需形势趋于宽松,市场煤价或将出现快速下行,或将出现阶段性甚至长期低于长协煤价的情况,长协煤的保供支撑作用和控价经济效益或将出现矛盾。
4)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
近三年及,发行人下属发电公司原料、能源采购价格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下属发电公司近三年原料采购标煤单价(不含税)情况表
单位:元/吨
公司名称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12.27 983.47 1,199.94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912.31 963.04 1,151.16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938.05 999.54 1,143.78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931.35 967.87 1,148.98
表:发行人下属发电公司近三年原料采购煤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公司名称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4.17 234.82 228.3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64.63 82.63 76.87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158.49 209.76 164.59
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69.31 83.74 78.63
合计 496.62 610.96 548.44
近三年,发行人下属发电公司原煤采购量分别为548.44万吨、610.96万吨和496.62万吨,2024年度发行人下属发电公司原煤采购量较2023年度下降18.71%,主要原因系火电发电量有所下滑。
5)发行人采购模式
发行人采购内容主要是燃煤等发电用原料,除此之外还包括电力工程设备及设备安装服务等。
发行人采购的燃料(煤炭),主要由内蒙古、山西、陕西等主要煤炭生产地以及电厂周边的煤矿企业供应。2016年10月开始,发行人通过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调运,燃料公司是在区域范围内发挥规模优势,实施燃料专业化采购的平台。
此外,发行人根据对地区用电量的预测调节电厂燃煤库存量以应对发电量高峰时较高的燃煤需求量。
为了规范物资管理行为,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物资采购和物资仓储成本,保障物资供应,发行人制定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大唐华银物[2015]78号)、《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大唐华银物[2015]87号)、《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大唐华银物[2015]88号)、《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大唐华银物[2015]89号)、《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大唐华银物[2015]90号),对本公司采购模式进行具体规定。
(4)销售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主要经营模式为发行人将所属发电企业生产的电力产品,销售给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由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统一销售给终端用户。
1)主要产品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发电力主要销售给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近三年,发行人电力销售金额分别为90.11亿元、81.03亿元和81.03亿元,其中火电销售金额分别为82.94亿元、69.53亿元和69.52亿元,占比分别为92.04%、85.81%和85.68%。整体销售情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近年电力销售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元/兆瓦时、亿元
年度 2024年 2023年
电源种类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上网电量 142.92 11.32 4.39 13.41 172.04 179.77 12.48 3.53 6.87 202.65
外购电量 0.23 0.04 0.01 0.15 0.42 0.19 0.04 0.01 0.08 0.32
上网电价 549.73 515.87 326.77 427.11 532.25 545.36 542.97 321.12 452.69 538.16
销售金额 69.53 5.17 1.27 5.07 81.03 69.53 5.17 1.27 5.07 81.03
(续)
年度 2022年
电源种类 火电 风电 水电 光伏 合计
上网电量 166.03 10.75 4.24 2.29 183.31
外购电量 0.20 0.04 0.01 0.03 0.28
上网电价 564.48 525.20 337.43 446.55 555.45
销售金额 82.94 5.00 1.27 0.91 90.11
2)销售模式
①一般模式
根据年度调控计划和市场电量交易政策,公司所属发电企业与所在地方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与电力用户等签署《电力购销协议》等,根据协议中确定的国家批复上网电价、协商交易价格等进行电量结算。目前公司所属主要发电企业与所在地方电网公司签署的《购售电协议》每年度签署一次。
②大用户直供交易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政策出台后,根据各地方政策,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开始开展和大用户直接交易,交易模式通常采用双边协商等形式,最终跟大用户或加上对应电网三方签署合同。大用户交易主体必须符合政府出台的市场准入条件,达到要求的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才允许被列入准入名单。这种形式签署的电价通常低于直接给电网的上网电价,对用电企业有优惠,具体成交电量也需经过电网安全校核通过,电网公司根据价格形成机制将向用户收取输配电价和基金等费用。
3)执行电价情况
①火电上网电价
发行人执行国家发改委批准、湖南省物价局指导的基准上网电价,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火力发电厂执行上网基准电价(含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发行人火力发电上网电价
单位:元/兆瓦时
执行期间 上网电价
2022年 564.48
2023年 545.36
2024年 549.73
②水电上网电价
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会根据湖南省用电情况和各发电企业发电量情况等因素不定期的调整湖南省水力发电企业水电上网电价。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水力发电上网基准电价(含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发行人水力发电上网电价
单位:元/兆瓦时
公司名称 执行期间电价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鱼潭水力发电厂 271.46 283.76 275.06
大唐华银怀化巫水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53.24 376.77 359.87
大唐华银会同小洪水电有限公司 416.29 411.62 415.23
③风电上网电价
发行人下属风电发电厂执行上网基准电价(含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发行人风力发电上网电价
单位:元/兆瓦时
公司名称 执行期间电价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欣正锡林郭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97.87 384.8 397.92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570.8 595.9 579.35
大唐华银芷江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66.13 - -
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567.38 - -
大唐华银麻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567.44 - -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443.4 - -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405.42 - -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484.51 - -
④光伏上网电价
发行人下属光伏发电厂执行上网基准电价(含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近三年发行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
单位:元/兆瓦时
公司名称 执行期间电价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434.56 445.4 450.11
大唐华银湘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457.67 466 442.77
大唐华银醴陵新能源有限公司 441.33 465.97 448.73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437.65 - -
大唐华银张家界水电有限公司 585.67 - -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541.68 - -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54.32 - -
大唐华银湖南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16.2 - -
大唐华银涟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424.07 - -
大唐华银衡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448.05 - -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419.93 - -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18.84 - -
大唐华银益阳赫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423.31 - -
大唐华银湖南低碳能源有限公司 652.77 - -
公司名称 执行期间电价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大唐华银资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676.1 - -
大唐华银攸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504.52 - -
4)前五名销售客户及其关联关系
2024年度,发行人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表:2024年发行人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关系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09,283.90 96.94
2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5,662.79 0.68
3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方 5,657.58 0.68
4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关联方 4,643.18 0.55
5 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17.41 0.16
合计 826,564.86 99.01
发行人所属的电力行业作为公共事业部门,电力销售环节具有一定的自然垄断性,发行人主要向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销售所发电力。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销售情况稳定,不存在重大客户诉讼和产品质量纠纷等情况。
2、科技信息服务行业板块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一科技”)主要从事电力管理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先一科技根据市场需求规划产品,并严格加强质量监督,研发及完善信息技术产品,通过提供信息服务获得相应收入。
基于发行人新能源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发行人于2022年12月10日将所持有先一科技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交易金额为103,626.00万元人民币。转让先一科技股权后,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科技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利于发行人减少非电力业务关联交易,同时,回笼资金为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优化公司发电业务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总体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交易完成后,发行人聚焦发电业务主业,不再经营科技信息服务行业板块业务。
3、商品流通行业板块
该板块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运营,燃料公司为发行人下属火电厂采购燃料煤,采购资金由火电厂支付,燃料公司为居间服务,按净额确认收入,故毛利率为100%。2023年开始燃料公司已停止采购燃料业务,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商品流通行业板块收入。
发行人商品流通业务合法合规,不涉及融资性贸易、不存在通过虚假贸易收入美化报表情况,不存在空转、走单等造假行为,不存在偷税漏税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
4、煤炭开采行业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煤炭开采行业板块收入均为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东能源”)曾经营管理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煤矿,主要生产销售褐煤,2013年起暂停锡东能源煤炭开采,后续存煤销售完毕后,2015年底暂停锡东能源煤炭销售,2016年至今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报告期内产生部分闭坑治理及复垦施工支出,导致该板块仍产生少量主营业务成本。未来该板块也将不再经营。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609号)有关规定,锡东能源于2017年底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属额吉煤矿300万吨/年的退出产能指标,协议转让金额30,000万元。
5、其他板块
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板块收入分别为8,044.92万元、9,986.29万元和10,197.9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83%、1.02%和1.24%。发行人其他业务包括电力工程、能源营销等其他经营项目。在电力工程方面,发行人为节约成本,整合资源,成立了专门的电力工程公司承接集团公司电力设备检修、承运、安装、维护、调试及技术改造,以及电力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调试及咨询服务,同时辐射广东、江西、广西、贵州、湖北等周边区域,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利用区域内检修季节的互补性,合理配置和利用检修力量,承接火电机组等级检修和运行维护业务;能源营销方面,发行人通过整合湖南省内营销资源,统筹省内基层电厂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直接开拓电力市场和电力购售电交易,代理电力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并为其提供各类售电增值服务。
(四)环保情况
发行人实行公司领导定点定期专项巡查机制,推动节能降耗“人民战争”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展开。强化节能管理,规范能耗统计分析,完成火电机组能耗诊断;成立专家组,开展节能专项督查,印发督查通报10期。公司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公司下属的耒阳、株洲、湘潭和金竹山火力发电公司的脱硫、脱硝、除尘、废水等环保处理设施保证了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投运率达99.90%以上,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的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处罚及通报事件,火电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水均实现了达标排放。公司下属的金竹山、耒阳发电公司进一步改造完善了煤场挡风抑尘墙。公司下属的耒阳、株洲、湘潭和金竹山火力发电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其管理制度,并按要求组织了定期演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符合环保政策的要求,不存在因环保问题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坚持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积极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理念,以“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为主线,获评集团公司2024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年排查问题隐患8246项,问题到期整改完成率100.0%;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外包工程及外来人员安全专项治理、电力施工安全年等活动,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因安全生产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况。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
(一)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已投资额 已投资比例 建设期间 是否完成合规审查手续 资金来源 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到位金额
株 洲 扩 能 升级2*1000MW煤电项目 84.98 6.06 7.13% 2023年10月至2026年3月 是 自筹、贷款 30% 5.65
怀化龙船塘风电项目 6.70 1.82 27.19% 2023年6月至2025年6月 是 自筹、贷款 30% 0.64
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一期 5.08 1.61 31.71% 2023年7月2024年12月 是 自筹、贷款 30% 0.94
益阳市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5.56 2.29 41.14% 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 是 自筹、贷款 30% 1.34
合计 102.32 11.78 11.51% 8.57
备注:上述所列示的在建工程项目为发行人依据2024年末项目进度整理汇总,不包含已完工未验收项目、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另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和利润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中占比超过90%,则披露项目均为发行人主要电力生产及重大配套工程项目,其他小型基建、改造及小型电力配套工程项目、技改项目未列示。
(1)大唐华银株洲2*1000MW煤电项目:项目选址株洲渌口区淦田镇建宁村段家组,总占地855.7亩,将建设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规划配套4个2000吨级散货码头,设计年吞吐量450万吨。项目装机容量为2*1000MW,目前已完成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2)怀化龙船塘风电项目: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是湖南省“十四五”规划中的重点风电项目之一,拟装机容量为98.8MW,计划安装19台WTG195-5.2MW的风力发电机组,目前已完成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3)大唐华银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锡矿山街道,占地面积约2479亩。拟建设规模为100MW,设计开发年限25年,目前已完成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4)益阳市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兰溪镇,占地面积约128000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140兆瓦,其中一期90兆瓦,二期50兆瓦,目前已完成湖南省发改委备案。
发行人在建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立项核准或备案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文)要求淘汰或抑制的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的项目,不存在对本期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大风险。
(二)发行人拟建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拟建工程。
(三)发行人停建、缓建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停建、缓建工程。
十、发展战略
“十四五”以来,公司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立足清洁能源,优化煤电结构,拓展新兴产业,巩固支撑地位”的发展思路和全面提升清洁能源装机占比的战略目标,聚焦新能源基地化规模化开发,煤电板块转型升级和新产业领域开发拓展三大重点任务,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打造区域一流综合能源供应商。公司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具体如下:
一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建成湖南省首个国家级“沙戈荒”光伏基地—娄底“生态治理+光伏”基地,安乡“生态养殖+光伏”项目并网,践行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取得阶段性进展。2021年至今,公司投产新能源项目超过 180万千瓦,能源结构明显改善。
二是加快煤电板块转型。实施“退旧上新”“扩能升级”,关停耒阳 2×21万千瓦,核准开工株洲 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煤电板块核心显著提升。
三是开发拓展新兴产业。积极探索虚拟电厂、新能源非电化利用、零碳园区和绿电直连等新领域新业态,为开展项目试点储备资源。
公司主动服务国家中部崛起和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聚焦核心功能与竞争力提升,秉持“效益优先、营销为龙头”理念,通过“做强新能源主流板块、做实煤电兜底板块、开拓新业态创新板块”,建成“新能源主导+煤电托底+多元调节+综合服务”体系,打造集团一流区域公司、区域一流综合能源供应商、国内发电行业一流上市公司。
十一、行业状况
(一)行业发展状况
1、电力行业概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各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9.8%、6.5%、7.6%和3.6%。一季度受低温、闰年以及上年同期低基数等多因素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接近两位数;四季度受暖冬因素以及上年同期高基数因素等叠加影响,用电量增速比三季度放缓。2024年,包括第一、二、三产在内的全国全行业用电量8.3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多投产6,255万千瓦;国家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与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全年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2024年,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899万千瓦、753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38.1%,其中,气电新投产装机规模创历年新高,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为历年第二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14.4亿千瓦,其中,煤电11.9亿千瓦、同比增长2.6%,煤电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5.7%,同比降低4.2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8.2%,比上年底提高4.3个百分点。分类型看,水电4.4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869万千瓦;核电6,083万千瓦;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2024年,全国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年初全国出现大范围寒潮天气,多地出现大幅降温,用电负荷快速增长,华北、华东、南方等区域部分省份在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源网荷储协同发力,守牢了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夏季全国平均气温达到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最高,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达14.5亿千瓦,同比提高1.1亿千瓦,创历史新高;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夏季出现持续高温天气,部分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通过省间现货、应急调度、需求响应等多项措施协同发力,保障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未出现有序用电情况。冬季气温偏暖,全国最高用电负荷低于上年同期,同时,全国电煤库存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全国电力供应保障有力有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2、电力行业政策
燃煤作为火电行业的主要原料,其采购及运输成本是火电企业生产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煤炭市场的景气程度对行业的盈利能力影响显著。由于中国特有的煤电价格体系,煤炭价格对火电企业的盈利状况影响较大。“市场煤、计划电”两套价格体系使得二者矛盾突出,造成了发电企业的盈利大幅波动。2022年以来燃煤发电市场化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但受清洁能源替代、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煤电企业仍面临一定经营压力。自2020年1月1日起,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2022年以来,燃煤电价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结合能耗双控推进要求,各省份相应出台的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价浮动范围,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优化峰谷及分时电价、阶梯电价、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等一系列政策继续推行,受上述政策影响,2022年以来,煤电交易电价有所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火电经营压力。未来随着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的扩大及多元化的市场化交易机制的推行,具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更具有相对优势。
2022年,能源领域政策相继出台,现代能源体系加速构建。在电力生产端,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指出2025年电能占工业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从七大方面完善政策措施促进新能源发展。在电力消纳端,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于2025年初步建成,2030年基本建成并且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建设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已被列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政府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2023年,能源领域政策持续出台,现代能源体系稳步构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陆续印发支持、规范能源行业的发展政策,主要内容涉及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各领域节能提效,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强新能源技术研发以及标准建设等。其中,为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为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中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与运营。立足我国资源禀赋建设国家现代能源体系,已被列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新型电力系统中体现电力多元价值的价格体系正在逐渐建立,政府相继出台的政策法规为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
2024年,能源政策继续发力,多渠道引导煤电在双碳战略推进过程中找准发展定位。在价格机制方面,2024年2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重要地位,并对交易及价格机制的统一、新能源消纳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要求。2024年8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公布,标志着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并明确了参与主体和交易原则。2024年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方向、技术路径及示范项目,旨在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和传统能源清洁化发展。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涵盖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等内容,并强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并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统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
(二)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湖南省火电装机主要发电企业,截至2024年12月底在役装机689.03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482万千瓦,水电机组14万千瓦,风电机组53.95万千瓦,光伏机组139.08万千瓦。公司作为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湘控股上市公司,火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统调公用火电机组的18.04%,处于优势地位。公司长期坚守负荷中心,尤其是湘中、湘南负荷中心,始终以保能源安全、保能源供应为首要职责,其中,公司所属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长株潭负荷中心区域,为全省经济中心提供稳定的电源保障,耒阳分公司、金竹山分公司作为湘南、湘中重要的火电厂之一,为消纳地方煤炭和稳定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以来,华银电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立足清洁能源,拓展水储气服,优化煤电结构,巩固支撑地位”的发展思路和“十四五”末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的战略目标,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突破。
(三)行业前景
经过近年持续的快速扩张,中国国内的电力供需矛盾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电力行业由早先“硬短缺—电源短缺,发电能力不足”逐步转变为“软短缺-电网不足,电能输送受限”,电源扩张的紧迫性得到缓解。但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行行业,具有超前发展的特点,未来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投资仍有望保持一定增速,但装机规模总体增速将有所放缓,同时电源建设将更多的侧重结构调整,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有所萎缩,核电、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将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2020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十四五”电力规划工作启动会议,部署动员“十四五”电力规划研究及编制工作。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强国“两个十五年”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是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电力发展,对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实现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能源主管部门、相关电力企业、咨询机构和高校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准确把握电力发展规划重大问题研究方向,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电力规划编制实施。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为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2021年7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是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标准体系、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装机规模基本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相应需求。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
2025年2月,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2025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供应保障能力方面,全国能源生产总量稳步提升。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保持2亿吨以上,天然气产量保持较快增长,油气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发电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以上,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2亿千瓦以上,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左右,跨省跨区输电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转型方面,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6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替代取得新进展。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方面,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保持合理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合理水平,光伏治沙等综合效益更加显著。大型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同时,该指导意见提出了年度重点任务:一是从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区域能源协同保障能力、强化能源安全重大风险管控三个方面,大力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二是从保持非化石能源良好发展态势、统筹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持续深化能源开发利用方式变革三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三是从持续完善能源体制机制、深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不断健全能源法治体系三个方面,深入推进能源改革和法治建设。四是从持续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强化能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三个方面,加快推动能源科技自立自强。五是从提升民生用能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县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两个方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用能满意度。六是从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持续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两个方面,着力提升能源监管效能。七是从持续增强海外资源供应保障能力、统筹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能源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三个方面,巩固深化能源国际合作。八是从加力完成“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五五”能源规划两个方面,统筹推进能源规划编制实施。
(四)竞争情况
1、国内市场整体竞争概况
电力体制改革后,发电行业中的发电企业逐步形成了三大梯队,第一梯队是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为首的中央直属五大发电集团,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第二梯队是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首的全国性电力公司,包括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第三梯队为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区域性电力公司。
2、湖南省市场竞争状况
发行人作为湖南省火电装机最大的发电企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湖南地区火电发电量1,553,862万千瓦时、风电发电量99,699万千瓦时、水电44,654万千瓦时、光伏发电137,120万千瓦时。管理储能装机20万千瓦,代管攸县电厂126万千瓦。公司作为五大发电集团之一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在湘控股上市公司,管理火电装机容量占全省统调公用火电机组的21%,处于优势地位。其中,公司所属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长株潭负荷中心区域,为全省经济中心提供稳定的电源保障,耒阳分公司作为湖南南部电源支撑火电厂,为湘南的电网安全和稳定供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金竹山分公司作为湘中重要的火电厂之一,为消纳地方煤炭和稳定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1、装机优势
公司发电装机规模689.03万千瓦,为湖南省主要发电集团,现公司装机结构已从火电为主逐步转变为风、光、火、水、储多能互补模式,清洁能源装机规模达到207.03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30.05%,清洁能源装机规模逐步扩大,建成了国家首批及湖南省最大集中式娄底百万光伏基地。
2、电源位置优势
公司所属株洲、湘潭公司处于长株潭负荷中心区域,耒阳公司位于湘南负荷中心区域,根据电网稳定和新能源消纳要求,为保障提供稳定的电力支撑,负荷中心机组需要一定数量机组长时间在网运行,公司机组在网时间较长;金竹山分公司、耒阳分公司为坑口电厂,具有消纳本地煤的优势。
3、央企和上市公司背景
公司由中国大唐集团控股,央企背景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有利于外延发展。同时公司作为湖南唯一的发电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电力行业管理经验优势
公司所属火电企业均具有一定历史,积累了丰富的发电经营和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是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沟通的强大保障。新能源开发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公司主动融入“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提供有效支撑。
5、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
发行人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议事规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构建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形成了具有本公司特色的规范、高效的公司治理,并有力推动着公司商业合作、业务拓展、人才招募等经营活动。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附录部分对于发行人财务指标的解释。
一、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审计等情况
(一)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号)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之“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岀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的相关规定,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并对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
公司执行该规定引起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调增388.49万元,营业收入调增404.50万元,营业成本调增16.01万元,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调增388.49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调增457.09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减457.09万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釆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本报告期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3年度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如下: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3)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追溯确认因租赁事项形成的所得税影响,合并财务报表2023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将调增944.66万元、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调增875.25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调增69.41万元,调增上年同期所得税费用287.34万元,调减上年同期净利润287.34万元。
3、2024年度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本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2025年1-3月
本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
1、2022年度
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2023年度
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3、2024年度
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4、2025年1-3月
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四)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会计数据来源于华银电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和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3082号、天职业字【2024】9472号审计报告和天职业字【2025】3526号。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经特别说明,以下财务数据中,2022年、2023年、2024年的相关财务数据分别摘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数据。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本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六)重要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2022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大唐华银娄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增加 65% 设立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减少 100% 转让
表:发行人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大唐华银湖南低碳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大唐华银常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51% 设立
大唐华银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60% 设立
大唐华银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52.5% 设立
大唐华银新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大唐华银资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100% 设立
表:发行人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大唐华银攸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51% 设立
大唐华银芷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增加 80% 设立
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6,079.43 233,618.70 73,064.79 203,998.35
应收票据 171.00 197.00 0 0
应收账款 90,153.99 173,968.64 182,717.22 132,262.89
应收款项融资 258.46 668.26 7,891.24 13,334.26
预付款项 16,419.66 28,053.26 53,895.15 93,075.65
其他应收款 9,309.95 16,316.18 17,685.75 68,194.06
存货 44,172.15 55,704.44 57,860.11 54,233.2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8,417.35 0.00
其他流动资产 68,378.28 65,727.95 47,252.80 29,098.69
流动资产合计 464,942.93 574,254.43 448,784.41 594,197.12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662.92 49,662.92 48,767.23 49,786.24
长期应收款 18,095.16 18,095.16 9,361.96 17,534.66
长期股权投资 50,806.47 50,806.47 39,469.38 24,308.66
固定资产 1,364,323.73 1,393,852.65 1,284,437.08 977,055.65
在建工程 336,406.86 332,597.59 220,097.34 228,553.08
使用权资产 46,056.50 41,255.69 22,687.28 88,740.93
无形资产 73,885.28 74,485.25 75,718.63 82,234.16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商誉 192.12 192.12 192.12 192.12
长期待摊费用 5,343.12 5,355.24 6,141.09 6,907.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34.29 4,734.29 1651.55 1,229.84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4,911.33 261,557.04 248,666.24 77,582.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4,417.77 2,232,594.41 1,957,189.90 1,554,126.18
资产总计 2,719,360.70 2,806,848.84 2,405,974.31 2,148,323.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0,614.85 505,194.36 383,239.54 331,525.92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24,142.86 180,195.64 181,869.11 171,341.36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386.98
合同负债 1,033.58 567.39 735.17 1,107.30
应付职工薪酬 2,924.26 2,200.13 1,135.00 1,892.41
应交税费 7,256.47 6,591.27 7,618.79 5,672.3
其他应付款 52,459.07 62,589.96 65,886.12 66,876.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6,900.85 364,850.20 300,319.09 297,665.56
其他流动负债 11,268.62 11,088.80 19,065.42 50,351.07
流动负债合计 836,600.57 1,133,277.74 959,868.26 926,819.3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00,610.71 1,407,753.72 1,223,244.39 974,248.73
应付债券 50,000.00 50,00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25,096.68 21,003.21 5,185.11 19,242.05
长期应付款 837.06 756.71 17,621.97 56,765.39
预计负债 584.16 584.16 647.28 2,473.62
递延收益 12,434.85 12,518.37 15,371.34 17,033.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51.55 4,651.55 1,369.64 875.2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4,215.00 1,497,267.71 1,263,439.73 1,070,639.01
负债合计 2,530,815.58 2,630,545.45 2,223,307.99 1,997,458.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203,112.43 203,112.43
其他权益工具 50,694.48 50,209.96 50,209.39 0.00
资本公积 520,320.76 520,320.76 520,686.45 520,381.12
专项储备 1,286.00 466.25 377.69 7.3
盈余公积 7,410.90 7,410.90 7,410.90 7,410.90
未分配利润 -617,895.67 -624,978.64 -611,741.91 -592,816.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928.91 156,541.66 170,054.95 138,094.98
少数股东权益 23,616.22 19,761.73 12,611.37 12,769.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8,545.13 176,303.39 182,666.32 150,864.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19,360.70 2,806,848.84 2,405,974.31 2,148,323.30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0,679.21 834,829.64 993,884.50 970,243.75
营业收入 230,679.21 834,829.64 993,884.50 970,243.75
二、营业总成本 221,924.03 859,721.97 1,013,542.81 1,053,042.90
其中:营业成本 205,028.33 793,167.81 945,912.62 973,301.47
税金及附加 3,799.72 7,023.63 6,991.27 7,134.52
销售费用 8.43 187.61 196.69 958.04
管理费用 2,041.92 10,654.10 11,064.99 12,311.49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3,257.48
财务费用 11,045.62 48,688.81 49,377.24 56,079.90
加:其他收益 244.85 2,811.73 3,881.19 5,694.68
投资净收益 0.00 12,289.42 16,340.76 70,233.1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0.00 895.69 -1,019.01 22.53
信用减值损失 16.60 -2,841.83 -10,291.5 -669.35
资产减值损失 -190.03 -4,452.63 -5,319.38 -1,302.46
资产处置收益 0.00 -100.30 948.81 13,709.95
三、营业利润 8,826.60 -16,290.23 -15,117.43 4,889.35
加:营业外收入 302.17 9,426.35 3,981.38 3,068.22
减:营业外支出 0.00 145.61 2,384.32 257.39
四、利润总额 9,128.77 -7,009.49 -13,520.36 7,700.18
减:所得税费用 978.09 3,282.36 3,973.19 3,833.66
五、净利润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减:少数股东损益 583.19 979.30 1,222.20 1,4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67.49 -11,271.15 -18,715.76 2,418.81
持续经营净利润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0.00 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83.19 979.30 1,222.20 1,4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567.49 -11,271.15 -18,715.76 2,418.81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5,780.28 936,935.18 1,031,686.64 1,094,185.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4.70 1,974.52 12,671.01 19,303.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239.00 75,591.13 108,743.42 41,79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5,183.98 1,014,500.83 1,153,101.07 1,155,288.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3,007.33 603,912.68 782,811.96 903,046.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673.48 109,495.30 96,694.44 103,081.8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583.36 37,656.51 44,192.59 42,254.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305.88 87,038.43 71,078.56 46,112.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8,570.04 838,102.92 994,777.55 1,094,49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613.94 176,397.91 158,323.52 60,79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58.33 808.41 1,618.83 1,540.8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192.57 764.23 4,147.4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94,843.5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8.33 1,000.98 2,383.06 100,531.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3,116.90 375,764.40 475,118.95 278,039.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116.90 375,764.40 475,118.95 278,03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58.57 -374,763.42 -472,735.89 -177,507.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50.00 7,401.00 49,940.00 82,369.8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20,641.27 1,368,774.30 1,249,245.30 1,461,916.1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2,262.85 99,74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3,191.27 1,376,175.30 1,301,448.14 1,644,030.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72,105.77 895,356.46 995,679.78 1,204,513.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200.59 53,160.02 51,446.21 51,882.8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9.58 67,780.21 72,772.29 163,875.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5,685.94 1,016,296.69 1,119,898.29 1,420,271.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94.67 359,878.61 181,549.85 223,758.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60.71 161,513.10 -132,862.52 107,044.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9,305.75 67,792.65 200,655.17 93,610.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1,766.45 229,305.75 67,792.65 200,655.17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报表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225.60 20,107.34 24,343.79 142,977.47
应收票据 17.00 17.00
应收账款 33,707.88 69,204.07 84,373.01 60,810.28
应收款项融资 0.00 18.04 3,028.50 3,944.53
预付款项 8,752.21 16,065.95 26,356.30 38,254.24
其他应收款 204,822.80 219,429.84 213,868.16 265,009.95
其中:应收股利 10,787.89 11,787.89 5,443.75 6,081.83
存货 25,808.71 30,935.46 28,107.80 26,715.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8.61 69.44 8,417.35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183.53 1,553.40 2,461.00 2,629.29
流动资产合计 319,716.35 357,383.54 390,955.90 540,341.2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60,000.00 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662.92 49,662.92 48,767.23 49,786.24
长期应收款 18,095.16 18,095.16 9,361.96 17,534.66
长期股权投资 670,819.02 667,197.02 627,772.93 456,457.93
固定资产 294,434.48 305,197.90 341,114.57 284,125.55
在建工程 24,550.87 24,946.21 24,780.10 79,139.09
使用权资产 4,556.72 1,361.25 3,758.96 21,022.42
无形资产 23,985.72 24,230.23 24,775.99 30,452.44
长期待摊费用 2,527.68 2,527.68 3,022.58 3,607.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35 315.35 542.52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42.69 3,269.37 4,573.86 14,474.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52090.61 1,296,803.08 1,088,470.71 956,600.56
资产总计 1,671,806.96 1,654,186.62 1,479,426.60 1,496,941.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7,905.03 399,098.30 331,267.83 281,472.09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45,684.46 38,717.99 49,515.91 72,306.91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386.98
合同负债 342.20 245.71 307.74 208.5
应付职工薪酬 367.90 340.22 302.32 894.05
应交税费 3,430.78 3,966.04 3,862.79 3,819.96
其他应付款 82,397.16 84,101.78 88,616.99 85,168.60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5.55 5.55 5.55 5.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813.70 186,141.28 180,882.67 209,946.06
其他流动负债 44.49 28.47 40.01 50,234.23
流动负债合计 544,985.72 712,639.79 654,796.26 704,437.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79,134.00 692,804.00 577,712.00 500,286.41
租赁负债 4,308.38 1,075.89 1,876.66 11,858.9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16,824.56 55,928.33
递延收益 2,340.39 2,423.90 9,216.97 13,161.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936,053.99 746,575.02 606,211.88 581,235.04
负债合计 1,481,039.71 1,459,214.82 1,261,008.14 1,285,672.4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203,112.43 203,112.43
资本公积 404,950.90 404,950.90 405,316.60 405,010.90
专项储备 374.87 23.56 38.12 0.00
盈余公积 4,724.56 4,724.56 4,724.56 4,724.56
未分配利润 -473,089.99 -468,049.60 -444,982.63 -401,57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767.25 194,971.81 218,418.46 211,269.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1,806.96 1,654,186.62 1,479,426.60 1,496,941.76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96,269.46 329,865.57 427,255.14 377,561.52
减:营业成本 90,979.10 346,432.43 442,240.07 412,568.99
税金及附加 1,439.52 2,372.30 2,819.14 2,846.70
管理费用 1,550.40 8,297.25 8,641.43 6,251.95
财务费用 8,305.56 30,537.29 32,775.67 38,944.48
加:其他收益 99.32 1,142.20 1262.46 1,629.41
投资净收益 1,497.64 38,064.37 28,960.13 126,803.28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0.00 895.69 -1019.01 22.53
资产减值损失 -149.12 -4,452.63 -5319.38 -1,302.46
信用减值损失 0.00 -1,696.98 -9,293.52 -1,277.79
资产处置收益 0.00 -106.88 925.62 13,379.85
二、营业利润 -4,557.27 -23,927.94 -43,704.86 56,204.22
加:营业外收入 1.41 2,877.39 577.54 1,409.02
减:营业外支出 0.00 134.14 28.23 112.05
三、利润总额 -4,555.86 -21,184.69 -43,155.55 57,501.19
减:所得税费用 0.00 -83.29 108.58 0.00
四、净利润 -4,555.86 -21,101.40 -43,264.12 57,501.19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7,216.05 374,436.63 429,313.16 437,488.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2 643.02 5,431.04 10,385.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43.93 70,175.70 312,914.93 392,95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4,769.29 445,255.35 747,659.13 840,828.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407.57 276,138.29 373,157.13 379,822.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830.90 49,647.58 49,699.60 41,625.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820.26 11,390.18 14,023.54 13,365.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54.77 79,533.54 299,424.12 328,019.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813.51 416,709.59 736,304.39 762,83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955.78 28,545.76 11,354.74 77,995.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15.05 103,626.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58.33 19,123.70 14,808.52 28,558.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183.76 750.10 3,810.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58.33 19,307.46 15,573.68 135,99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579.22 24,758.48 47,380.44 60,441.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22.00 28,087.00 107,285.23 53,659.4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01.22 252,845.48 154,665.66 114,100.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742.88 -233,538.02 -139,091.99 21,894.2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49940 82,369.8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0,900.00 962,580.00 774,639.17 995,521.4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2,262.85 99,74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0,900.00 962,580.00 826,842.02 1,177,636.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5,989.24 681,094.00 730,074.00 1,022,72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005.40 28,532.54 31,645.64 37,854.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2,197.75 56,018.81 140,603.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994.64 761,824.29 817,738.46 1,201,18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94.64 200,755.71 9,103.56 -23,546.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118.26 -4,236.55 -118,633.68 76,343.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07.24 24,343.79 142,977.47 66,634.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225.50 20,107.24 24,343.79 142,977.47
三、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36,079.43 8.68 233,618.70 8.32 73,064.79 3.04 203,998.35 9.50
应收票据 171 0.01 197.00 0.01 0 0 0 0
应收账款 90,153.99 3.32 173,968.64 6.20 182,717.22 7.59 132,262.89 6.16
应收款项融资 258.46 0.01 668.26 0.02 7,891.24 0.33 13,334.26 0.62
预付款项 16,419.66 0.60 28,053.26 1.00 53,895.15 2.24 93,075.65 4.33
其他应收款 9,309.95 0.34 16,316.18 0.58 17,685.75 0.74 68,194.06 3.17
存货 44,172.15 1.62 55,704.44 1.98 57,860.11 2.40 54,233.22 2.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00 0.00 0.00 8,417.35 0.35 0 0
其他流动资产 68,378.28 2.51 65,727.95 2.34 47,252.80 1.96 29,098.69 1.35
流动资产合计 464,942.93 17.10 574,254.43 20.46 448,784.41 18.65 594,197.12 27.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662.92 1.83 49,662.92 1.77 48,767.23 2.03 49,786.24 2.32
长期应收款 18,095.16 0.67 18,095.16 0.64 9,361.96 0.39 17,534.66 0.82
长期股权投资 50,806.47 1.87 50,806.47 1.81 39,469.38 1.64 24,308.66 1.13
固定资产 1,364,323.73 50.17 1,393,852.65 49.66 1,284,437.08 53.39 977,055.65 45.48
在建工程 336,406.86 12.37 332,597.59 11.85 220,097.34 9.15 228,553.08 10.64
使用权资产 46,056.50 1.69 41,255.69 1.47 22,687.28 0.94 88,740.93 4.13
无形资产 73,885.28 2.72 74,485.25 2.65 75,718.63 3.15 82,234.16 3.83
开发支出 0.00 0.00 0 0 0 0
商誉 192.12 0.01 192.12 0.01 192.12 0.01 192.12 0.01
长期待摊费用 5,343.12 0.20 5,355.24 0.19 6,141.09 0.26 6,907.92 0.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34.29 0.17 4,734.29 0.17 1651.55 0.07 1,229.84 0.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4,911.33 11.21 261,557.04 9.32 248,666.24 10.34 77,582.92 3.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54,417.77 82.90 2,232,594.41 79.54 1,957,189.90 81.35 1,554,126.18 72.34
资产总计 2,719,360.70 100 2,806,848.84 100 2,405,974.31 100 2,148,323.30 1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近三年总资产分别为2,148,323.30万元、2,405,974.31万元、2,806,848.84万元。发行人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594,197.12万元、448,784.41万元、574,254.43万元和464,942.9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27.67%、18.65%、20.46%和17.10%。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203,998.35万元、73,064.79万元、233,618.70万元和236,079.43万元,货币资金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50%、3.04%、8.32%和8.68%。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130,933.56万元,下降64.18%,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年末取得了处置子公司先一科技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0亿元而本期没有。2024年末货币资金余额233,618.7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160,553.91万元,主要是公司本年末收到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付来委托贷款200,000.00万元。
表:近两年末货币资金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存款 0.69 1.9
其他货币资金 1,662.95 3,822.14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231,955.06 69,240.75
合计 233,618.70 73,064.79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32,262.89万元、182,717.22万元、173,968.64万元和90,153.9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6.16%、7.59%、6.20%和3.32%。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50,454.33万元,上涨38.15%,主要原因系是公司上年末提前收回了12月当月的应收电费6亿元,从而导致本年期初应收账款较为偏低。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173,968.6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748.58万元,下降4.78%。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90,153.99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83,814.65万元,下降48.18%,主要是公司本期末与电网预结了部分应收电费。
表:近两年末应收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192,683.20 199,703.55
减:坏账准备 18,714.56 16,986.33
账面价值 173,968.64 182,717.22
表:近两年按账龄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35,130.62 70.13% 148,190.98 74.21%
1至2年 33,443.05 17.36% 34,347.78 17.20%
2至3年 21,051.02 10.93% 820.31 0.41%
3至4年 762.28 0.40% 1,984.69 0.99%
4至5年 1,721.12 0.89% 165.22 0.08%
5年以上 575.11 0.30% 14,194.57 7.11%
合计 192,683.20 100.00% 199,703.55 100.00%
表: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比例
1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163,177.64 84.69%
2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314.21 7.43%
3 大唐冷水江金竹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075.26 1.60%
4 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 2,375.04 1.23%
5 湖南大华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370.62 1.23%
合计 185,312.77 96.17%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93,075.65万元、53,895.15万元、28,053.26万元和16,419.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3%、2.24%、1%和0.60%。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2年末减少39,180.5万元,同比下降42.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减少25,841.89万元,同比下降47.94%,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快对国有大矿的燃料采购结算,期末燃料预付款减少。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为16,419.6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1,633.60万元,下降41.47%,主要是公司结算了一批国有大矿的煤款预付款。
表:近两年预付款项按账龄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8,042 99.97 48,874 90.68
1至2年 9 0.03 5,016 9.31
2至3年 / / 3 0.01
3至以上 1 / 1
合计 28,053 100 53,895 100
表: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1 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公司 7,274.51 25.93
2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63.95 21.26
3 山西科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805.53 10.00
4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2,030.61 7.24
5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1,551.04 5.53
合计 19,625.63 69.96
(4)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68,194.06万元、17,685.75万元、16,316.18万元和9,309.95万元,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18%、0.74%、0.58%和0.34%。
截至2023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50,508.31万元,下降74.07%,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回了部分以前年度应收的款项,其中收回先一科技公司往来款2.33亿元,收回攸县能源公司往来款2.35亿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369.5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新投产新能源项目质保金减少。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9,309.95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7,006.23万元,下降42.94%,主要是公司加强往来清理收回了部分往来款。
表:近两年末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34,463.32 34,719.24
减:坏账准备 18,147.14 17,033.5
账面价值 16,316.18 17,685.74
表:近两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4,683.90 13.59 5,348.96 15.41
1至2年 2,930.41 8.50 1,137.00 3.27
2至3年 715.30 2.07 6,218.09 17.91
3至4年 5,397.89 15.66 6,587.93 18.97
4至5年 5,479.28 15.90 384.46 1.11
5年以上 15,256.49 44.27 15,042.80 43.33
合计 34,463.27 100.00 34,719.24 100.00
表:截至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款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株洲电厂劳动服务公司 往来款 4,565.13 3年以上 13.25 0.00
改制费用 往来款 4,029.78 3年以上 11.69 0.00
永州侨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往来款 3,675.79 5年以上 10.67 3,675.79
湘潭飞宏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往来款 2,704.33 1年以内、1-2年 7.85 306.31
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 往来款 1,702.48 5年以上 4.94 1,702.48
合计 16,677.52 48.39 5,684.58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54,233.22万元、57,860.11万元、55,704.44万元和44,172.15万元,存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3%、2.4%、1.98%和1.62%,发行人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库存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燃料、原材料和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等。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2年末增加3,626.9万元,上涨6.69%,主要是公司本期为迎峰度夏保证电力供应,采购了大量燃煤,存货中的燃料较上年末增加了3,863.39万元。截至2024年末存货余额55,704.44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155.67万元,同比下降3.72%,主要表现为燃料存货减少。
表:近两年末存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417.57 244.94 4172.62 4,019.99 244.95 3,775.04
燃料 51474.97 0.00 51474.97 54,029.54 0.00 54,029.54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189.19 1132.34 56.84 1,187.88 1,132.35 55.53
合计 57081.73 1377.29 55704.44 59,237.40 1,377.30 57,860.11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9,098.69万元、47,252.80万元、65,727.95万元、68,378.28万元,主要项目包括:待认证、抵扣进项税、留抵增值税及预交增值税、预缴所得税、待摊信用证融资利息。
表:近两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待认证、抵扣进项税、留抵增值税及预交增值税 65,460.92 47,014.27
预缴所得税 168.42 88.97
待摊信用证融资利息 98.60 149.55
合计 65,727.95 47,252.80
2、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54,126.18万元、1,957,189.9万元、2,232,594.41万元和2,254,417.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34%、81.35%、79.54%和82.90%。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为49,786.24万元、48,767.23万元、49,662.92万元和49,662.9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2%、2.03%和1.77%、1.8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2年末未发生变动。截至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上年增加895.69万元。
表:近两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7,770.53 16,874.84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8,647.63 28,647.63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250.00 2,250.00
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94.76 994.76
合计 49,662.92 48,767.23
发行人持有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99%。此外,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生产与销售,为发行人发电原材料供应商;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为提供碳交易服务的平台,碳排放交易以电力企业为主;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提供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发行人投资持股该两家公司有利于参与碳交易和电力市场交易。发行人对前述公司的投资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分别为977,055.65万元、1,284,437.08万元、1,393,852.65万元和1,364,323.7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5.48%、53.39%、49.66%和50.17%。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运输工具。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307,381.43万元,上涨31.46%,主要是公司新投资建设的耒阳储能项目、娄底清洁能源、新化光伏项目、涟源新能源项目等基建工程在今年投产转固。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09,415.57万元,上涨8.52%。
表:近两年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2024年末 2023年末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678,354.35 472,129.96 9,636.06 196,588.33 672,469.98 453,472.80 9,636.07 209,361.11
机器设备 2,678,431.86 1,480,315.02 1,988.29 1,196,128.54 2,525,145.33 1,449,106.03 1,988.30 1,074,051.01
运输设备 9,792.25 8,656.48 / 1,135.77 9,956.70 8,931.74 0.00 1,024.96
合计 3,366,578.47 1,961,101.46 11,624.36 1,393,852.64 3,207,572.01 1,911,510.57 11,624.37 1,284,437.08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28,553.08万元、220,097.34万元、332,597.59万元和336,406.8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0.64%、9.15%、11.85%和12.37%。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8,455.74万元,下降3.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332,597.5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51.11%,增幅较大,主要是公司新投资建设的新能源项目等基建工程投入增加。
表:发行人2024末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末
大唐华银核电项目前期 3,405.31
大唐华银株洲2*1000MW煤电项目 159,844.96
东莞三联热电联产项目前期 5,869.79
衡南县黄吉5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 1,623.88
金塘冲水库发电站项目前期 7,563.00
大唐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18.88
大唐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879.67
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 1,561.79
大王庙抽水蓄能 7,203.82
益阳市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13,040.70
怀化龙船塘风电项目 37,202.15
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场项目 12,289.66
炎陵县龙溪风电场项目 13,903.45
安乡县陈家嘴镇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8,295.07
通道县坪坦风电项目 18,197.99
通道县八斗坡风电项目 15,559.55
资兴矿务局分布式光伏项目 292.21
其他技改、基建项目 25,479.42
合计 332,331.30
(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88,740.93万元、22,687.28万元、41,255.69万元和46,056.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13%、0.94%、1.47%和1.69%。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66,053.65万元,下降74.43%,主要是公司从集团母公司内部租赁公司做的融资租赁售后租回业务,视同抵押借款,相关使用权资产调整回固定资产。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41,255.69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8,568.41万元,增幅达81.84%,主要是公司所属常德新能源公司本年新增项目土地租赁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82,234.16万元、75,718.63万元、74,485.25万元和73,885.2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3.83%、3.15%、2.65%和2.72%。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及其他构成。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6,515.53万元,下降7.9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233.38万元,下降1.62%。
表:近两年末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74,242.04 20,666.73 0.00 53,575.31 73,944.54 19,177.01 0.00 54,767.53
专利权 0.38 0.33 0.00 0.04 0.38 0.32 0.00 0.08
软件 18,069.89 13,230.43 0.00 4,839.47 17,197.07 12,315.13 0.00 4,881.94
其他 23,823.18 0.00 7,752.76 16,070.42 23,821.85 0.00 7,752.77 16,069.08
合计 116,135.50 33,897.49 7,752.76 74,485.25 114,963.84 31,492.46 7,752.77 75,718.63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7,582.92万元、248,666.24万元、261,557.049万元和304,911.3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61%、10.34%、9.32%和11.21%。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长171,083.32万元,上涨220.52%,主要是公司新投资建设的涟源二期、赫山、洪江、通道等新能源项目以及株洲百万煤电项目等预付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长12,890.80万元,上涨5.18%。
(7)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4,308.66万元、39,469.38万元、50,806.47万元和50,806.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3%、1.64%、1.81%和1.87%。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长15,160.72万元,上涨62.37%,主要是公司本期确认联营企业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当期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增加1.48亿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增长11,337.09万元,主要变动部分为是公司本期确认联营企业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当期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增加1.16亿元,其他权益变动-365万元。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10,614.85 16.22 505,194.36 19.20 383,239.54 17.24 331,525.92 16.6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24,142.86 4.91 180,195.64 6.85 181,869.11 8.18 171,341.36 8.58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86.98 0.02
合同负债 1,033.58 0.04 567.39 0.02 735.17 0.03 1,107.30 0.06
应付职工薪酬 2,924.26 0.12 2,200.13 0.08 1,135.00 0.05 1,892.41 0.09
应交税费 7,256.47 0.29 6,591.27 0.25 7,618.79 0.34 5,672.30 0.28
其他应付款 52,459.07 2.07 62,589.96 2.38 65,886.12 2.96 66,876.50 3.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6,900.85 8.97 364,850.20 13.87 300,319.09 13.51 297,665.56 14.91
其他流动负债 11,268.62 0.45 11,088.80 0.42 19,065.42 0.86 50,351.07 2.52
流动负债合计 836,600.56 33.06 1,133,277.75 43.08 959,868.26 43.17 926,819.39 46.40
长期借款 1,600,610.71 63.24 1,407,753.72 53.52 1,223,244.39 55.02 974,248.73 48.80
应付债券 50,000.00 1.98 50,000.00 1.90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25,096.68 0.99 21,003.21 0.80 5,185.11 0.23 19,242.05 0.96
长期应付款 837.06 0.03 756.71 0.03 17,621.97 0.79 56,765.39 2.84
预计负债 584.16 0.02 584.16 0.02 647.28 0.03 2,473.62 0.12
递延收益 12,434.85 0.49 12,518.37 0.48 15,371.34 0.69 17,033.97 0.8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51.55 0.18 4,651.55 0.18 1,369.64 0.06 875.25 0.04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15,371.34 0.69 17,033.97 0.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94,215.01 66.94 1,497,267.71 56.92 1,263,439.73 56.83 1,070,639.01 53.58
负债合计 2,530,815.57 100.00 2,630,545.45 100.00 2,223,307.99 100.00 1,997,458.4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总负债分别为1,997,458.41万元、2,223,307.99万元、2,630,545.45万元、2,530,815.57万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总负债为2,630,545.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43.08%,非流动负债占比56.92%。发行人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1、流动负债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926,819.39万元、959,868.26万元、1,133,277.75万元和836,600.5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40%、43.17%、43.08%和33.06%。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31,525.92万元、383,239.54万元、505,194.36万元和410,614.8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6.60%、17.24%、19.20%和16.22%。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51,713.62万元,上涨15.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21,954.82万元,增幅31.82%。主要是公司调整带息负债结构及新设公司新增贷款,增加流动资金借款。
表:近两年末短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0.00 0.00 5,081.81 1.33
信用借款 505,194.36 100.00 378,157.73 98.67
合计 505,194.36 100.00 383,239.54 100.00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71,341.36万元、181,869.11万元、180,195.64万元和124,142.8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8.58%、8.18%、6.85%和4.91%。发行人应付账款项目主要包括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应付购煤款和应付材料款及其他。
截至2023年末应付账款较上年年末增加10,527.75万元,上升6.1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1,673.47万元,整体无较大变动。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124,142.8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56,052.78万元,下降31.11%,主要是因公司新能源建设项目按期支付工程款而减少。
表:2023年度前五大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未付原因 比例 是否关联方
上海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961.13 按进度付款 6.03 否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775.62 按进度付款 5.92 否
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7,503.78 按进度付款 4.13 否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6,034.43 按进度付款 3.32 否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4,971.40 按进度付款 2.73 否
合计 40,246.36 22.13
表:2024年末前五大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未付原因 比例 是否关联方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881 按进度付款 1.04 是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2,420 按进度付款 1.34 是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2,428 未达到支付条件 1.35 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3,478 未达到支付条件 1.93 否
湖南兴蓝风电有限公司 3,268 按进度付款 1.81 否
合计 13,475 7.48
表:近两年末应付账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121,070.95 120,544.04
应付购煤款 32,665.71 36,344.79
应付材料款及其他 26,458.97 24,980.28
合计 180,195.63 181,869.11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66,876.50万元、65,886.12万元、62,589.96万元和52,459.07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35%、2.96%、2.38%和2.07%。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质保金、押金、往来款、容量收购款、社保及其他。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990.38万元,下降1.4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3,296.16万元,下降5.00%.
表:近两年末其他应付款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末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股利 627.28 174.33
其他应付款项 61,962.67 65,711.79
合计 62,589.95 65,886.12
表:近两年末其他应付款项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保金、押金 25,027.89 23,716.81
往来款 11,450.15 13,672.08
容量收购款 10,549.80 10,549.80
社保 6,501.87 8,995.69
其他 8,432.95 8,777.42
合计 61,962.67 65,711.79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97,665.56万元、300,319.09万元、364,850.20万元和226,900.85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4.91%、13.51%、13.87%和8.97%。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2,653.53万元,上升0.89%,变动较小。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较2023年末增加64,531.11万元,增幅达21.48%。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26,900.85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37,949.35万元,下降37.81%,主要是公司归还了应于本期支付的带息负债款。
表:2023及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54,283.47 237,461.65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320.50 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8,877.30 59,696.32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368.91 3,161.11
合计 364,850.19 300,319.08
(5)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50,351.07万元、19,065.42万元、11,088.80万元和11,076.8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52%、0.86%、0.42%和0.45%。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应付债券、债券利息和待转销项税。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31,285.65万元,下降62.14%,主要是公司当期归还了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引起的减少。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7977万元,下降41.84%,主要是公司本期到期归还了一项短期融资租赁。
2、非流动负债结构与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70,639.01万元、1,263,439.73万元、1,070,639.01万元和1,694,215.0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3.58%56.83%、56.92%和66.94%。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974,248.73万元、1,223,244.39万元、1,407,753.72万元和1,600,610.7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8.80%、55.02%、53.52%和63.24%。发行人的长期借款主要分为质押借款和信用借款,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建设和资本性支出。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248,995.66万元,上涨25.5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84,509.33万元,增幅达15.08%。
表:近两年末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161,435.19 11.47 181,551.15 14.84
信用借款 1,246,318.53 88.53 1,041,693.24 85.16
合计 1,407,753.72 100.00 1,223,244.39 100.00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56,765.39万元、17,621.97万元、756.71万元和837.06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84%和、0.79%、0.03%和0.0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39,143.42万元,下降68.96%,主要是公司把将要于次年到期的部分重分类到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6,865.26万元,下降95.70%,主要是公司所属金竹山分公司本期将即将到期的售后租回融资租赁款重分类到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表:近两年末长期应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融资租赁款 0.00 16,824.56
应付政府项目合作款 756.71 797.41
合计 756.71 17,621.97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203,112.43 107.73 203,112.43 115.21 203,112.43 111.19 203,112.43 134.69
其他权益工具 50,694.48 26.89 50,209.96 28.48 50,209.39 27.49 0.00 0.00
资本公积 520,320.76 275.97 520,320.76 295.13 520,686.45 285.05 520,381.12 345.09
专项储备 1,286.00 0.68 466.25 0.26 377.69 0.21 7.3 0.00
盈余公积 7,410.90 3.93 7,410.90 4.20 7,410.90 4.06 7,410.90 4.91
未分配利润 -617,895.67 -327.72 -624,978.64 -354.49 -611,741.91 -334.90 -592,816.77 -393.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928.91 87.47 156,541.66 88.79 170,054.95 93.10 138,094.99 91.53
少数股东权益 23,616.22 12.53 19,761.73 11.21 12,611.37 6.90 12,769.90 8.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8,545.13 100.00 176,303.39 100.00 182,666.32 100 150,864.89 1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50,864.89万元、182,666.32万元、176,303.39万元和188,545.13万元,无较大异常波动。
1、股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申请人近三年及一期股本均为203,112.43万元,无变动。
2、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520,381.12万元、520,686.45万元、520,320.76万元和520,320.76万元,无较大变动。发行人主要变动为2022年末资本公积增加57,221.89万元,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本溢价。
3、盈余公积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盈余公积均为7,410.90万元,未发生变动。
4、未分配利润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92,816.77万元、-611,741.91万元、-624,978.64万元和-617,895.67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2年末减少18,925.14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18,925.14万元,主要变化为本期计提永续债利息较上年末增加1,756.18万元。
5、少数股东权益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2,769.90万元、12,611.37万元、19,761.73万元和23,616.22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末减少158.53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末增加7,150.36万元。
6、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0万元、50,209.39万元、50,209.96万元和50,694.48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较上年末增加50,209.39万元,主要系2023年11月公司发行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及计提利息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情况表
单位:万元、%、倍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 0.56 0.51 0.47 0.64
速动比率 0.50 0.46 0.41 0.58
资产负债率 93.07 93.72 92.41 92.98
EBIT 20,156.37 42,408.88 36,395.53 64,239.63
EBITDA / 170,409.97 155,258.59 174,671.80
利息保障倍数 1.83 0.78 0.67 1.0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3.15 2.68 2.94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92.98%、92.41%、93.72%和93.07%,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属于典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高负债率的特点。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64、0.470.51和0.56,速动比率分别为0.58、0.41、0.46和0.50,整体呈波动趋势,由于电力行业特性,发行人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较低。
近三年,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1.08、0.67和0.78,EBITDA利息保障
倍数分别为2.94、2.68和3.15。
(五)盈利情况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营业总收入 230,679.21 834,829.64 993,884.50 970,243.75
营业收入 230,679.21 834,829.64 993,884.50 970,243.75
二、营业总成本 221,924.03 859,721.97 1,013,542.81 1,053,042.90
其中:营业成本 205,028.33 793,167.81 945,912.62 973,301.47
税金及附加 3,799.72 7,023.63 6,991.27 7,134.52
销售费用 8.43 187.61 196.69 958.04
管理费用 2,041.92 10,654.10 11,064.99 12,311.49
研发费用 0 0.00 0.00 3,257.48
财务费用 11,045.62 48,688.81 49,377.24 56,079.90
加:其他收益 244.85 2,811.73 3,881.19 5,694.68
投资净收益 0 12,289.42 16,340.76 70,233.15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0 895.69 -1,019.01 22.53
信用减值损失 16.6 -2,841.83 -10,291.5 -669.35
资产减值损失 -190.03 -4,452.63 -5,319.38 -1,302.46
资产处置收益 0 -100.30 948.81 13,709.95
三、营业利润 8,826.60 -16,290.23 -15,117.43 4,889.35
加:营业外收入 302.17 9,426.35 3,981.38 3,068.22
减:营业外支出 0 145.61 2,384.32 257.39
四、利润总额 9,128.77 -7,009.49 -13,520.36 7,700.18
减:所得税费用 978.09 3,282.36 3,973.19 3,833.66
五、净利润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减:少数股东损益 583.19 979.30 1,222.20 1,4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567.49 -11,271.15 -18,715.76 2,418.81
持续经营净利润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 0.00 0.00 0.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8,150.68 -10,291.85 -17,493.56 3,866.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83.19 979.30 1,222.20 1,4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83.19 -11,271.15 -18,715.76 2,418.81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970,243.75万元、993,884.50万元、834,829.64万元和230,679.21万元。其中,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3,640.75万元,上涨2.43%。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59054.86万元,下降16.03%。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1,053,042.90万元、1,013,542.81万元、859,721.97万元和221,924.03万元;营业成本分别为973,301.47万元、945,912.62万元、793,167.81万元和205,028.33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度下降27,388.85万元,下降2.8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上年度下降152,744.81万元,下降16.14%。
2、利润总额及净利润
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4,889.35万元,同比增加222,125.40万元,扭亏为盈;利润总额7,700.18万元,同比增加233,502.76万元,扭亏为盈;净利润3,866.52万元,同比增加232,253.57万元,扭亏为盈。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主要是上网电价同比增加使得主营业务中电力收入增加 1.24亿元,且公司 2022年发电量同比减少34.65亿千瓦时。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15,117.43万元,同比减少20,006.78万元,由盈转亏;利润总额-13,520.36万元,同比减少21,220.54万元,由盈转亏;净利润-17,493.56万元,同比减少21,360.08万元,由盈转亏。主要原因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3亿元,主要为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53亿元,主要为计提小火电机组容量指标资产减值。同时,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1.28亿元。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16,290.23万元,同比减少1,172.80万元;利润总额-7,009.49万元,同比增加6510.87万元;净利润-10,291.85万元,同比增加
7201.71万元,亏损程度有所缓解。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48亿元,同比减少15.91亿元,主要影响因素一是平均上网电价(含税)为532.25元/兆瓦时,同比下降5.91元/兆瓦时,二是发电量为185.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2.79亿千瓦。
3、期间费用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8.43 0.00 187.61 0.02 196.69 0.02 958.04 0.1
管理费用 2,041.92 0.89 10,654.10 1.28 11,064.99 1.11 12,311.49 1.27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257.48 0.34
财务费用 11,045.62 4.79 48,688.81 5.83 49,377.24 4.97 56,079.90 5.78
合计 13,095.97 5.68 59,530.52 7.13 60,638.92 6.10 72,606.91 7.48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合计期间费用分别为72,606.91万元、60,638.92万元、59,530.52万元和13,095.9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48%、6.10%、7.13%和5.68%,发行人营业利润受期间费用影响较大。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0.02%、0.02%和0.00%;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7%、1.11%、1.28%和0.8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6,079.90万元、49,377.24万元、48,688.81万元和11,045.6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4.97%、5.83%和4.79%,报告期内整体保持稳定。
4、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068.22万元、3981.38万元、9,426.35万元和302.17万元,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违约赔偿收入、无需支付的款项、废品处置收入和其他利得构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57.39万元、2,384.32万元、145.61万元和0万元,主要由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损失、对外捐赠、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及其他项目构成。
5、盈利能力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情况表
单位:%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利润率 3.83 -1.95 -1.52 0.50
总资产收益率 1.18 -0.39 -0.77 0.20
净资产收益率 4.33 -6.87 -14.04 4.37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0.50、-1.52%、-1.95%和3.83%;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20%、-0.77%、-0.39%和1.18%;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37%、-14.04%、-6.87%和4.33%。其中,2023年及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因此相关收益率表现为负。
(六)运营效率指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情况表
单位:次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1.75 4.68 6.31 5.26
存货周转率 4.11 13.97 16.88 11.67
总资产周转率 0.08 0.32 0.44 0.4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26次、6.31次、4.68次和1.75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67次、16.88次、13.97次和4.11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7次、0.44次、0.32次和0.08次。
(七)现金流量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5,183.98 1,014,500.83 1,153,101.07 1,155,288.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8,570.04 838,102.92 994,777.55 1,094,495.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613.94 176,397.91 158,323.52 60,793.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8.33 1,000.98 2,383.06 100,531.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116.90 375,764.40 475,118.95 278,03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658.57 -374,763.42 -472,735.89 -177,507.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3,191.27 1,376,175.30 1,301,448.14 1,644,030.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5,685.94 1,016,296.69 1,119,898.29 1,420,271.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94.67 359,878.61 181,549.85 223,758.8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入分别为1,155,288.74万元、1,153,101.07万元、1,014,500.83万元和365,183.98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出分别为1,094,495.04万元、994,777.55万元、838,102.92万元和188,570.04万元。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97,529.82万元,增幅160.43%,主要系煤炭价格回落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12.02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18,074.39万元,增幅11.42%。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7,507.98万元、-472,735.89万元、-374,763.42万元和-111,658.57万元,近年来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主要是前期及基建工程投入较大,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少。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3,758.81万元、181,549.85万元、359,878.61万元和-62,494.67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42,208.96万元,下降18.86%,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现金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178328.76万元,增幅达98.22%,主要系发行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四、有息债务
(一)有息债务总体情况
表:发行人2023-2024年有息债务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05,194.36 21.50 383,239.54 19.8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4,850.20 15.53 300,319.09 15.56
长期借款 1,407,753.72 59.92 1,223,244.39 63.39
租赁负债 21,003.21 0.89 5,185.11 0.27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756.71 0.03 17,621.97 0.91
应付债券 50,000.00 2.13 0.00 0.00
合计 2,349,558.20 100.00 1,929,610.10 100.00
表:截至2024年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505,194.36 - - - 505,194.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4,850.20 - - - 364,850.20
长期借款 - 527,164.40 250,737.66 629,851.66 1,407,753.72
租赁负债 - - - 21,003.21 21,003.21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 756.71 - - 756.71
应付债券 - 50,000.00 - - 50,000.00
合计 870,044.56 577,921.11 250,737.66 650,854.87 2,349,558.20
表:截至2024年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 - - - - - 505,194.36 23.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443.03 7.59% - - - - 350,407.17 16.39%
长期借款 175,878.21 92.41% - - - - 1,231,875.51 57.63%
应付债券 - - - - - - 50,000.00 2.34%
租赁负债 - - 21,003.21 96.52% - - - -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款 - - 756.71 3.48% - - - -
合计 190,321.24 100.00% 21,759.92 100.00% - - 2,137,477.04 100.00%
(二)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表: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人 贷款行 年末余额 借款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融资利率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5年 2024-12-27 2029-11-27 2.50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100,000 3年 2022-11-14 2025-11-14 2.03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神龙支行 49,997.90 15年 2023-11-25 2038-11-25 2.1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49,921.00 10年 2022-08-25 2032-08-25 3.1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耒阳支行 48,000.00 15年 2022-11-10 2037-11-10 2.65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42,400.00 3年 2022-11-03 2025-11-03 2.90
大唐华银新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82.19 17年 2022-08-11 2039-08-11 2.95
大唐株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神龙支行 34,100.00 14年 2024-11-25 2038-11-25 2.51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耒阳支行 30,000.00 3年 2022-05-30 2025-05-30 2.7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神龙支行 30,000.00 2年 2024-10-23 2026-10-23 2.90
(三)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债券简称 债券类型 金额 期限 起息时间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偿还情况
23华银电力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MTN 5亿元 3+N年 2023-11-23 2026-11-23 3.93% 存续中
25华银电力SCP002 SCP 5亿元 160天 2025-10-17 2026-03-26 1.80% 存续中
25华银电力MTN001 MTN 5亿元 2年 2025-11-06 2027-11-06 1.90% 存续中
25华银电力MTN002 MTN 5亿元 2年 2025-11-13 2027-11-13 1.90% 存续中
(四)非标借款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正在履行的主要融资租赁合同如下:
表: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年、%
融出方 融入方 合同金额 期限 合同余额 利率 到期日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株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877.15 1年 2,015.22 3.15 2024-12-25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炎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7,988.79 1年 8,999.82 3.15 2024-12-25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大唐华银金竹山火力发电分公司 50,000.00 3年 8,774.86 3.7 2025-4-20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情况如下:
1、母公司情况
表: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业务性质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国有独资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邹磊 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2、重要子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重要子公司情况”。
3、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主要参股公司及对发行人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4、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截至2024年末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殷芳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湖南黑金时代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湖北省黄冈市众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珲春热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太阳能产业罗田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保供(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大唐冷水江金竹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中国大唐控制
注:发行人持有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4.67%股权,发行人的母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4.66%股权,因此,将湖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视为关联方。
由于发行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控制,因此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之间均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交易情况
在关联交易方面,发行人对关联方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处理原则、管理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约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实施机制。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定的价格执行。遵循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采用协议价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按协议价定价的,发行人需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发行人作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由于经营管理需要,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购销交易和受托资产管理。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2024年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物资 186,798,527.12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燃煤 576,441,179.90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物资 29,502,654.86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采购工程物资 805,718,936.01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商品 123,950,286.51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物资 177,379,334.40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物资 441,584.02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采购技术服务 23,702,060.41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采购服务 173,349.05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42,439,403.85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服务 7,152,344.13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燃油 21,473,573.72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燃料 3,354,491.40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服务 9,108.00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工程服务 15,514,615.46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服务 2,082,264.16
大唐碳资产有限公司 采购技术服务、低碳履约服务 1,226,415.10
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97,154.00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服务 357,688.69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采购材料、服务 59,150.95
北京大唐兴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唐韵分公司 采购服务 109,811.32
北京大唐泰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1,083.12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1,196,178.87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9,186.32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服务 5,644,050.77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1,500,798.85
大唐电商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费 91,985.52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服务 3,843.40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798.12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采购服务 309,027.81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2,545,083.01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采购服务 32,851.19
大唐山东电力检修运营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 3,773.58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技术服务 6,739,155.10
合计 - 2,036,101,748.72
表:2024年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 修理修配劳务、碳排放权配额交易 56,575,848.49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燃煤采购服务费、工程服务、软件平台开发及服务 46,431,828.49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修理修配劳务 5,207,038.94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修配劳务、绿证交易 2,006,104.73
湖北省黄冈市众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修理修配劳务 1,497,502.39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绿证交易 1,331,006.61
大唐太阳能产业罗田有限公司 修理修配劳务 521,580.18
浙江大唐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绿证交易 137,830.19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热电分公司 提供服务 113,207.56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 105,660.38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95,094.34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软件平台开发及服务、委托代管费 94,339.62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64,150.94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提供服务 34,905.66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4,085.18
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珲春热电分公司 提供服务 8,490.57
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服务 8,490.57
合计 - 114,247,164.84
2、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项目
表: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项目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大唐冷水江金竹山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30,752,640.75 1,964,809.84
应收账款 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14,472,856.67
应收账款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11,323,472.53 308,267.93
应收账款 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合山发电公司 305,018.62
应收账款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800.00
应收账款 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57,500.00
应收账款 湖北省黄冈市众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46,744.25
应收账款 大唐太阳能产业罗田有限公司 27,643.75
应收账款小计 57,086,676.57 2,273,077.77
预付款项 大唐国际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15,510,403.95
预付款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4,817,207.44
预付款项 北京中油国电石油制品销售有限公司 2,808,417.78
预付款项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881,525.12
预付款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 77,276.00
汉有限公司
预付款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47,990.32
预付款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1,484.00
预付款项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420,799.86
预付款项 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88,476.17
预付款项 中水物资集团成都有限公司 4,074.00
预付款项小计 24,144,304.61
其他应收款 殷芳 1,198,367.78
其他应收款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44,477.00
其他应收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125,016.00
其他应收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60,028.00
其他应收款 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56,666.67
其他应收款小计 1,584,555.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635,704,452.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87,549,358.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135,558,317.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0,084,002.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27,975,761.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7,56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5,771,194.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391,2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5,9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小计 2,212,925,187.31
(2)应付项目
表: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项目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53,697,249.55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35,664,177.46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8,817,849.97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6,866,00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6,505,284.55
应付账款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6,310,095.74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5,496,20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000,00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076,000.00
应付账款 大唐衡阳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018,534.10
应付账款 大唐可再生能源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921,600.00
应付账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595,881.27
应付账款 北京中唐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82,80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 327,569.48
应付账款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207,95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水电科学研究院 110,250.00
应付账款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81,000.00
应付账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80,000.00
应付账款 北京唐浩电力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 33,000.00
应付账款 大唐内蒙古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9,900.00
应付账款小计 142,201,342.12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099,364.80
其他应付款 湖南大唐先一科技有限公司 4,189,200.63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北京有限公司 1,627,073.86
其他应付款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398,723.73
其他应付款 湖南大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40,205.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172,300.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12,000.00
其他应付款 甘肃华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8,511.00
其他应付款小计 13,907,379.02
其他流动负债 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0,150,358.69
其他流动负债小计 110,150,358.69
应付股利 欣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217,343.19
应付股利小计 6,217,343.19
(三)关联担保情况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61,760.00 2015/8/20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否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61,760.00万元。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61,760.00 2015/8/20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否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在株洲市攸县注册,注册资金为124,216.21万元,公司注册地为攸县网岭镇荷叶塘村,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发电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公司自有资产租赁;电器机械销售;电力环保产品综合利用,煤炭开采、生产和经营(限分支机构)。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攸能公司”)项目建设2台63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年产30万吨的柳树冲煤矿,项目总投资预计为68.58亿元。2015年,攸能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为牵头的银团签订《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攸县“上大压小”新建2*63万千瓦临界燃煤机组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为攸能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18.6亿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担保借款余 6.176亿元,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通过。攸能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攸能公司以资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签约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性支出承诺553,083.38万元,主要涉及的建设项目包括湘潭县白石镇分散式风电场项目、湘潭石坝口水库5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大唐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大唐华银涟源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大唐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大唐华银新化石漠化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锡矿山重金属污染区光伏发电项目、冷水江市采煤塌陷区光伏项目、大唐华银醴陵明月风电项目、大唐华银醴陵泗汾镇鸭塘41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大唐华银桂阳县团结风电场100MW项目、衡南县黄吉5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兰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赫山兰溪光伏二期项目、桂东普洛风电场项目、通道县八斗坡风电项目、通道县坪坦风电项目、怀化龙船塘风电项目、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渌口区淦田镇太湖风电项目(一期)。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总计为83,868.73万元,主要是土地复垦保证金、借款质押和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类别 资产名称 抵押/质权人 账面价值 期限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政府等 4,312.95 据实际复垦情况 土地复垦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 电费 大唐商业保理等 45,371.67 2027-2039年不等 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发电机组等 大唐融资租赁等 34,184.11 2025年6月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合计 83,868.73
上述资产受限的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因自身融资需要而形成。截至2024年末,除上述受限资产外发行人正在履行的融资租赁合同中存在受限情况,主要涉及借款,详见本章之“四、有息债务之(四)非标借款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衍生产品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参与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
十、海外投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参与海外投资。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发行人拟于2026年注册20亿元中期票据,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5亿元永续中期票据,将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发行。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企业2024年末担保金额占净资产较高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61,760.00万元,净资产总额176,303.39,担保金额占净资产达到35.30%。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61,760.00 2015/8/20 主债权届满之日起2年 否
(二)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相关信息披露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93.7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8.24%,均高于国务院国资委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5》行业较差值。
1、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
营等方面的独立性情况说明如下:
事项 是/否 情形
发行人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否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 否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 否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是否存在职能机构混同的情形 否
发行人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是
发行人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否
发行人货币资金是否存放于关联方的财务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开立的集团统筹账户、境外银行或其他机构的情况 是 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货币资金是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
发行人是否独立纳税 是
发行人是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资金管理协议(资金池模式) 否
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存在严重依赖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否
2、资金情况、货币资金调用情况、关联资金占用情况等披露如下:
(1)重要子公司
截至2024年末,主要子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子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否小于50% 若是、说明并表原因 分红政策 近一年分红金额
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100% 否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对未分配利率按照章程中各股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2024年资产(亿元) 2024年负债(亿元) 2024年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4年收入(亿元) 2024年净利润(亿元) 2024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30.32 14.17 16.15 29.69 1.57 5.72 /
子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否小于50% 若是、说明并表原因 分红政策 近一年分红金额(亿元)
大唐华银(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 否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对未分配利率按照章程中各股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0.28
2024年资产(亿元) 2024年负债(亿元) 2024年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4年收入(亿元) 2024年净利润(亿元) 2024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6.52 3.97 2.55 1.15 0.15 0.49 /
子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否小于50% 若是、说明并表原因 分红政策 近一年分红金额
大唐华银绥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100% 否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对未分配利率按照章程中各股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0.65
2024年资产(亿元) 2024年负债(亿元) 2024年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4年收入(亿元) 2024年净利润(亿元) 2024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9.90 7.10 2.80 1.60 0.40 1.08 /
(2)发行人无上市子公司。
(3)发行人不属于投资控股型架构企业。
(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否大于50% 若是,说明未并表原因 分红政策
直接 间接
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火力发电 33.0% / 否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对未分配利率按照章程中各股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近一年分红金额 2024年资产(亿元) 2024年负债(亿元) 2024年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4年收入(亿元) 2024年净利润(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 71.34 56.26 15.08 39.42 3.53 /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是否大于50% 若是,说明未并表原因 分红政策
直接 间接
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 煤电联产 38% / 否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对未分配利率按照章程中各股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近一年分红金额 2024年资产(亿元) 2024年负债(亿元) 2024年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4年收入(亿元) 2024年净利润(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
- 48.16 57.48 -9.32 17.66 -1.97 /
(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类别 资产名称 抵押/质权人 账面价值(万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政府等 4,312.95 土地复垦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 电费 大唐商业保理等 45,371.67 借款质押
固定资产 发电机组等 大唐融资租赁等 34,184.11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合计 83,868.7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三)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751.98 233,618.70
应收票据 474.02 197.00
应收账款 129,032.19 173,968.64
应收款项融资 822.83 668.26
预付款项 24,002.08 28,053.26
其他应收款 15,513.88 16,316.18
存货 48,351.97 55,704.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
其他流动资产 91,081.17 65,727.95
流动资产合计 417,030.13 574,254.43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743.14 49,662.92
长期应收款 18,278.65 18,095.16
长期股权投资 57,623.64 50,806.47
固定资产 1,355,157.05 1,393,852.65
在建工程 540,577.46 332,597.59
使用权资产 44,952.85 41,255.69
无形资产 73,529.03 74,485.25
商誉 192.12 192.12
长期待摊费用 4,939.51 5,355.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36.55 4,734.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1,001.60 261,557.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10,831.60 2,232,594.41
资产总计 2,827,861.73 2,806,848.84
流动负债: 0 0
短期借款 318,686.40 505,194.36
应付账款 122,438.37 180,195.64
合同负债 1,544.70 567.39
应付职工薪酬 3,941.37 2,200.13
应交税费 7,547.96 6,591.27
其他应付款 78,744.75 62,589.96
其中:应付股利 627.29 627.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5,798.88 364,850.20
其他流动负债 62,797.80 11,088.80
流动负债合计 871,500.23 1,133,277.7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65,676.96 1,407,753.72
应付债券 0 50,000.00
租赁负债 27,707.35 21,003.21
长期应付款 18,795.25 756.71
预计负债 584.16 584.16
递延收益 12,173.69 12,518.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48.88 4,651.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29,586.28 1,497,267.71
负债合计 2,601,086.51 2,630,545.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其他权益工具 51,679.67 50,209.96
永续债 51,679.67 50,209.96
资本公积 520,786.54 520,320.76
专项储备 1,764.71 466.25
盈余公积 7,410.90 7,410.90
未分配利润 -590,779.91 -624,978.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3,974.35 156,541.66
少数股东权益 32,800.86 19,761.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6,775.21 176,303.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27,861.73 2,806,848.84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636,155.36 616,276.22
营业收入 636,155.36 616,276.22
二、营业总成本 599,641.32 616,975.13
其中:营业成本 551,721.09 567,423.43
税金及附加 9,202.69 4,777.31
销售费用 37.53 63.30
管理费用 7,599.14 7,469.05
财务费用 31,080.87 37,242.04
其中:利息费用 31,279.85 37,384.01
利息收入 303.21 239.17
加:其他收益 1,717.27 1,169.50
投资收益 7,635.83 4,992.8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351.39 4,184.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0.22 0
信用减值损失 403.70 126.23
资产减值损失 -6,284.29 0
资产处置收益 -0.64 49.61
三、营业利润 40,066.12 5,639.31
加:营业外收入 904.41 1,239.41
减:营业外支出 9.47 126.83
四、利润总额 40,961.07 6,751.88
减:所得税费用 2,893.77 2,534.65
五、净利润 38,067.30 4,217.23
减:少数股东损益 2,398.86 836.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668.44 3,381.08
持续经营净利润 38,067.30 4,217.23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067.30 4,217.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5,668.44 3,381.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398.86 836.15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57,449.52 714,083.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7.07 1,033.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19.03 20,80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85.61 735,920.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64,711.43 428,203.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6,795.51 70,698.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053.38 28,669.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964.02 21,913.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8,524.34 549,483.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561.27 186,436.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064.99 808.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9.56 159.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04.54 967.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2,031.21 181,913.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031.21 181,913.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5,826.67 -180,945.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881.60 4,678.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881.60 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74,255.79 816,901.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4,137.39 821,579.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19,938.64 709,369.0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327.57 41,374.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9.54 18,485.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5,765.74 769,228.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28.35 52,351.23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5,893.74 57,842.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9,305.75 67,792.65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412.01 125,634.71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010.15 20,107.34
应收票据 48.02 17.00
应收账款 51,697.09 69,187.07
应收款项融资 0 18.04
预付款项 7,483.66 16,065.95
其他应收款 209,091.12 219,429.84
其中:应收股利 17,320.88 11,787.89
存货 25,816.37 30,935.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80.56 69.44
其他流动资产 827.42 1,553.40
流动资产合计 326,154.37 357,383.5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60,000.00 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743.14 49,662.92
长期应收款 18,278.65 18,095.16
长期股权投资 688,968.79 667,197.02
固定资产 277,289.00 305,197.90
在建工程 17,947.98 24,946.21
使用权资产 4,296.79 1,361.25
无形资产 23,594.21 24,230.23
长期待摊费用 2,184.84 2,527.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35 315.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3.70 3,26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4,232.43 1,296,803.08
资产总计 1,670,386.80 1,654,186.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6,697.48 399,098.30
应付账款 38,305.43 38,717.99
合同负债 661.13 245.71
应付职工薪酬 435.71 340.22
应交税费 4,229.18 3,966.04
其他应付款 81,177.51 84,101.78
其中:应付股利 5.55 5.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7,044.99 186,141.28
其他流动负债 50,370.32 28.47
流动负债合计 648,921.75 712,639.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18,670.00 692,804.00
应付债券 0 50,000.00
租赁负债 3,888.15 1,075.89
递延收益 0 2,423.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1.23 271.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4,908.60 746,575.02
负债合计 1,473,830.35 1,459,214.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其他权益工具 51,679.67 50,209.96
其中:永续债 51,679.67 50,209.96
资本公积 405,416.68 404,950.90
专项储备 343.33 23.56
盈余公积 4,724.56 4,724.56
未分配利润 -468,720.22 -468,049.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6,556.45 194,971.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0,386.80 1,654,186.62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营业收入 255,609.89 237,930.88
减:营业成本 248,866.72 246,765.43
税金及附加 3,438.70 1,516.41
管理费用 5,772.71 5,731.55
财务费用 23,740.02 23,700.87
其中:利息费用 23,864.25 23,688.87
利息收入 191.48 59.96
加:其他收益 523.32 480.82
投资收益 32,337.60 29,817.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351.39 4,184.4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0.22 0
资产减值损失 0 0
信用减值损失 136.42 0
资产减值损失 -6,018.92 0
资产处置收益 -0.64 43.03
二、营业利润 849.74 -9,442.32
加:营业外收入 92.17 444.46
减:营业外支出 142.81 116.25
三、利润总额 799.10 -9,114.11
四、净利润 799.10 -9,114.11
持续经营净利润 799.10 -9,114.11
五、综合收益总额 799.10 -9,114.11
表:2025年三季度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3,724.03 279,955.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2 196.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151.71 76,265.8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8,885.05 356,417.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3,802.89 194,125.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142.96 36,099.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795.72 7,11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834.00 83,410.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575.56 320,747.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309.49 35,669.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618.98 17,437.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2.38 149.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51.36 17,586.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689.98 13,517.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954.60 23,244.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000.00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644.58 36,76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893.21 -19,174.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7,488.25 604,581.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7,488.25 604,581.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92,964.65 560,613.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037.08 19,672.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18,183.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6,001.72 598,469.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13.47 6,111.5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02.80 22,606.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07.24 24,343.79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1,010.05 46,950.67
(四)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资信情况预披露
发行人2026年1月31日发布公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到10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到15500万元。
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500.37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03.84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296.53亿元。
表:近一年末发行人主要贷款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建设银行 146.22 45.99 100.23
2 财务公司 7.10 6.05 1.05
3 工商银行 10.27 6.56 3.71
4 国家开发银行 100.82 43.61 57.21
5 浦发银行 12.00 5.15 6.85
6 中国银行 36.24 17.87 18.37
7 民生银行 - - -
8 进出口银行 12.00 3.00 9.00
9 农业银行 103.95 45.91 58.04
10 邮储银行 38.98 12.25 26.73
11 兴业银行 1.78 1.31 0.47
12 交通银行 5.00 3.00 2.00
13 新韩银行 1.00 - 1.00
14 北京银行 - - -
15 广发银行 6.00 2.87 3.13
16 招商银行 6.00 3.15 2.85
17 东莞银行 - - -
18 光大银行 2.00 0.45 1.55
19 平安银行 - - -
20 恒丰银行 - - -
21 湖南银行 10.00 5.67 4.33
22 农业发展银行 1.00 1.00 -
合计 500.37 203.84 296.5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授信额度大幅下降的情况。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偿付情况均正常。
表: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债券简称 债券类型 金额 期限 起息时间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偿还情况
20华银电力SCP002 SCP 5 180D 2020-10-23 2021-04-21 3.00 已兑付
20华银电力SCP003 SCP 5 180D 2020-11-13 2021-05-12 3.06 已兑付
20华银电力SCP001 SCP 10 212D 2020-03-30 2020-10-28 2.65 已兑付
21华银电力SCP001 SCP 5 178D 2021-05-25 2021-11-19 3.12 已兑付
21华银电力SCP002 SCP 5 180D 2021-08-13 2022-02-09 2.94 已兑付
21华银电力SCP003 SCP 5 270D 2021-12-06 2022-09-02 3.03 已兑付
22华银电力SCP001 SCP 5 180D 2022-02-17 2022-08-16 2.50 已兑付
22华银电力SCP002 SCP 5 180D 2022-10-21 2023-04-19 2.10 已兑付
23华银电力SCP001 SCP 5 150D 2023-04-14 2023-09-11 2.69 已兑付
23华银电力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MTN 5 3+N年 2023-11-23 2026-11-23 3.93 存续中
24华银电力MTN001 MTN 5 2年 2024-02-07 2026-02-07 2.93 已兑付
25华银电力SCP001(碳资产) SCP 5 126D 2025-06-06 2025-10-10 1.77 已兑付
25华银电力SCP002 SCP 5 160D 2025-10-17 2026-03-26 1.80 存续中
25华银电力MTN001 MTN 5 2年 2025-11-06 2027-11-06 1.90 存续中
25华银电力MTN002 MTN 5 2年 2025-11-13 2027-11-13 1.90 存续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永续债情况如下:
1、23华银电力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情况
发行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日:2023年11月21日
发行金额:5亿元
余额:5亿元
票面利率:3.93%
期限设置: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清偿顺序: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本期中期票据利率确认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永续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集中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期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则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会计处理: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
(一)营业收入情况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401,795.31 99.06 810,332.38 98.76 965,212.79 98.98 901,066.42 95.18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7,402.47 3.95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5.30 0.02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3,802.04 0.94 10,197.92 1.24 9,986.29 1.02 8,044.92 0.85
合计 405,597.35 100.00 820,530.31 100.00 975,199.08 100.00 946,669.11 100.00
备注:
(1)科技信息服务行业:发行人于2022年12月10日将所持有先一科技10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大唐集团,交易金额为103,626.00万元人民币。转让先一科技股权后,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科技信息服务业务收入,有利于发行人减少非电力业务关联交易。
(2)商品流通行业:该板块由发行人子公司湖南大唐燃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运营,2023年开始燃料公司已停止采购燃料业务,发行人未来不再产生商品流通行业板块收入。
(3)煤炭开采行业:近三年,发行人煤炭开采行业板块收入均为 0万元。发行人子公司内蒙古大唐华银锡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东能源”)曾经营管理锡林郭盟东乌珠穆沁旗额吉煤矿,主要生产销售褐煤,2013年起暂停锡东能源煤炭开采,后续存煤销售完毕后,2015年底暂停锡东能源煤炭销售,2016年至今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报告期内产生部分闭坑治理及复垦施工支出,导致该板块仍产生少量主营业务成本。未来该板块也将不再经营。
(二)营业成本情况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各板块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350,058.62 99.17 771,557.81 98.93 926,187.99 99.10 930,197.98 96.58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5,788.13 2.68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2,944.63 0.83 8,342.63 1.06 8,456.03 0.90 7,159.25 0.74
合计 353,003.25 100.00 779,900.44 100.00 934,644.02 100.00 963,145.36 100.00
备注:商品流通行业板块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为0,原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确认和计量规定,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收入即实现的毛利。
(三)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各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行业 51,736.69 98.37 38,774.57 95.43 39,024.80 96.23 -29,131.56 176.81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614.34 -70.49
商品流通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5.30 -0.94
煤炭开采行业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 857.41 1.63 1,855.29 4.56 1,530.26 3.77 885.67 -5.38
合计 52,594.10 100.00 40,629.86 100.00 40,555.06 100.00 -16,476.25 100.00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各板块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电力行业 12.88 4.79 4.04 -3.23
科技信息服务行业 - - - 31.05
商品流通行业 - - - 100.00
煤炭开采行业 - - - -
其他 22.55 18.19 15.32 11.01
合计 12.97 4.95 4.16 -1.74
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同时经营水电、风电等业务,发电是本公司的核心业务。电力销售是最主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
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46,669.11万元、975,199.08万元、820,530.31万元和405,597.35万元;分别实现电力销售收入901,066.42万元、965,212.79万元、810,332.38万元和401,795.3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5.18%、98.98%、98.76%和99.06%。2024年末电力销售收入完成810,332.38万元,比上年末减少154,880.41万元,减幅16.04%;其中由于上网电量同比减少30.62亿千瓦时影响收入减少14.58亿元;因上网电价(含税)同比降低5.91元/兆瓦时,影响收入减少0.90亿元。2025年1-6月,公司实现电力销售收入401,795.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124.93万元,增幅17.25%,主要原因系2025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94.04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6.90%;完成上网电量87.6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7.16%。
毛利润方面,电力行业板块经营占比较大。2022年度毛利润为-16,476.2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中电力销售成本完成93.02亿元,同比减少9.48亿元,减幅9.25%,其中燃料成本同比减少8.45亿元;燃料成本同比减少的8.45亿元中,因发电标准煤量减少118.62万吨导致燃料费同比减少13.59亿元,因发电标准煤单价上涨90.84元/吨,导致燃料费同比增长5.14亿元。科技信息服务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占比分别为4.10%、-1.46%、-70.49%和0.00%,其他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占比较小。2023年度毛利润为40,555.06万元,其中电力行业毛利润39,024.80万元,占比96.23%。2024年发行人毛利润合计40,629.86万元,其中电力行业毛利润为38,774.57万元,毛利润占比95.43%。2025年1-6月,发行人毛利润合计52,594.10万元,其中电力行业毛利润为51,736.69万元,占比98.37%,主营业务突出。
毛利率方面,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毛利率分别为-1.74%、4.16%、4.95%和12.97%,整体呈上升趋势,盈利能力逐渐增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电力行业板块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3%、4.04%、4.79%和12.88%。2022年末毛利率虽为负但相比2021年已大幅上涨,主要系加强了技术
开发和实施成本控制。2023年起,发行人毛利率转为正数且近两年毛利率水平逐渐提高,盈利能力增强。2025年1-6月,发行人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系公司本期发电量同比增加的同时,市场煤采购价格有所下降。
二、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财务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5年1-6月,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5年1-6月,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三)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表: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变动金额 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变动比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504.56 233,618.70 -158,114.14 -67.68%
应收票据 312.97 197.00 115.97 58.87%
应收账款 130,023.39 173,968.64 -43,945.25 -25.26%
应收款项融资 726.71 668.26 58.45 8.75%
预付款项 24,929.13 28,053.26 -3,124.13 -11.14%
其他应收款 14,406.57 16,316.18 -1,909.61 -11.70%
存货 81,601.6 55,704.44 25,897.16 46.49%
其他流动资产 85,219.83 65,727.95 19,491.88 29.66%
流动资产合计 412,724.76 574,254.43 -161,529.67 -28.13%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662.92 49,662.92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18,095.16 18,095.16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50,806.47 50,806.47 0.00 0.00%
固定资产 1,346,697.59 1,393,852.65 -47,155.06 -3.38%
在建工程 451,457.97 332,597.59 118,860.38 35.74%
使用权资产 45,758.5 41,255.69 4,502.81 10.91%
无形资产 73,787.54 74,485.25 -697.71 -0.94%
商誉 192.12 192.12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4,731.98 5,355.24 -623.26 -11.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34.29 4,734.2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5,729.97 261,557.04 4,172.93 1.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1,654.49 2,232,594.41 79,060.08 3.54%
资产总计 2,724,379.25 2,806,848.84 -82,469.59 -2.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42,062.47 505,194.36 -163,131.89 -32.29%
应付账款 129,563.87 180,195.64 -50,631.77 -28.10%
合同负债 625.48 567.39 58.09 10.24%
应付职工薪酬 3,188.69 2,200.13 988.56 44.93%
应交税费 4,538.43 6,591.27 -2,052.84 -31.14%
其他应付款 67,843.28 62,589.96 5,253.32 8.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3,513.47 364,850.20 -261,336.73 -71.63%
其他流动负债 12,481.24 11,088.80 1,392.44 12.56%
流动负债合计 663,816.94 1,133,277.74 -469,460.80 -41.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89,151.47 1,407,753.72 281,397.75 19.99%
应付债券 1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00%
租赁负债 28,009.68 21,003.21 7,006.47 33.36%
长期应付款 18,833.98 756.71 18,077.27 2388.93%
预计负债 584.16 584.16 0.00 0.00%
递延收益 12,257.20 12,518.37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51.55 4,651.55 -261.17 -2.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53,488.04 1,497,267.71 356,220.33 23.79%
负债合计 2,517,304.99 2,630,545.45 -113,240.46 -4.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 51,184.38 50,209.96 974.42 1.94%
资本公积 520,320.76 520,320.76 0.00 0.00%
专项储备 1,865.24 466.25 1,398.99 300.05%
盈余公积 7,410.9 7,410.9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605,296.85 -624,978.64 19,681.79 -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596.86 156,541.66 22,055.20 14.09%
少数股东权益 28,477.41 19,761.73 8,715.68 44.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074.27 176,303.39 30,770.88 17.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24,379.25 2,806,848.84 -82,469.59 -2.94%
1、货币资金: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75,504.5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58,114.14万元,降幅67.68%,主要系发行人上半年调整融资结构,加大还贷力度所致。
2、应收票据: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为312.9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15.97万元,增幅58.87%,主要系发行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存货: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为81,601.6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5,897.16万元,增幅46.49%,主要系发行人为迎峰度夏保证电力供应,采购了大量燃煤,存货中的燃料较上年末增加了2.52亿元。
4、在建工程: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451,457.9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18,860.38万元,增幅35.74%,主要系发行人加快转型发展,加大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
5、短期借款: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342,062.47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63,131.89万元,降幅32.29%,主要系发行人调整融资结构,归还了部分到期的短期借款。
6、应付职工薪酬: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为3,188.69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988.56万元,增幅44.93%,主要系发行人应付未付的社保款项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为4,538.43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2,052.84万元,降幅31.14%,主要系缴纳了前期应交未交的各项税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03,513.47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261,336.73万元,降幅71.63%,主要系一年到期的长期借款大量归还所致。
9、应付债券: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100,000.0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50,000.00万元,增幅100.00%,主要系2025年6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10、租赁负债: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为28,009.68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7,006.47万元,增幅33.36%,主要系发行人新建的新能源项目融资租赁租入设备增加。
11、长期应付款: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为18,833.98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8,077.27万元,增幅2388.93%,主要系发行人新能源项目融资租赁增加所致。
12、专项储备: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专项储备为1,865.24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398.99万元,增幅300.05%,主要系发行人安全生产费计提增加所致。
(四)利润表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表: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会计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同比变化金额 同比变动比率
一、营业总收入 411,958.59 354,597.55 57,361.04 16.18%
营业收入 411,958.59 354,597.55 57,361.04 16.18%
二、营业总成本 390,651.74 358,351.35 32,300.39 9.01%
营业成本 358,687.54 326,515.1 32,172.44 9.85%
税金及附加 6,404.06 3,356.77 3,047.29 90.78%
销售费用 17.06 20.26 -3.20 -15.79%
管理费用 4,158.06 3,858.41 299.65 7.77%
财务费用 21,385.03 24,600.81 -3,215.78 -13.07%
加:其他收益 1,357.82 940.03 417.79 44.44%
投资收益 1,284.43 4,261.02 -2,976.59 -69.86%
资产减值损失 -190.03 0.00 -190.03 -100.00%
信用减值损失 158.04 125.11 32.93 26.32%
资产处置收益 -0.64 49.61 -50.25 -101.29%
三、营业利润 23,916.45 1,621.98 22,294.47 1374.52%
加:营业外收入 475.7 992.73 -517.03 -52.08%
减:营业外支出 8.09 0.59 7.50 1271.19%
四、利润总额 24,384.06 2,614.12 21,769.94 832.78%
减:所得税 2,324.75 1,638.36 686.39 41.89%
五、净利润 22,059.31 975.76 21,083.55 2160.73%
1、税金及附加:2025年1-6月,发行人税金及附加为6,404.06万元,同比增加3,047.29万元,增幅90.78%,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他税费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2025年1-6月,发行人其他收益为1,357.82万元,同比增加417.79万元,增幅44.44%,主要为发行人增值税即征即退、加计扣除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收益为1,284.43万元,同比减少2,976.59万元,降幅69.86%,主要为发行人持有其他非流动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的减少。
4、资产减值损失:2025年1-6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190.03万元,同比减少510.58万元,降幅167.92%,主要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5、资产处置收益:2025年1-6月,发行人资产处置收益为-0.64万元,同比减少50.25万元,降幅101.29%,主要为在建项目处置损益。
6、营业利润: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23,916.45万元,同比增加22,294.47万元,增幅1374.52%,主要系发行人抓住煤价下行优势踏准采购节奏,入炉标单同比下降98.8元/吨同比增利22,294.47万元。
7、营业外收入: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为475.70万元,同比减少517.03万元,降幅52.08%,主要系政府补助、无需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8、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年1-6月,发行人利润总额为24,384.06万元,同比增加21,769.94万元,增幅832.78%;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22,059.31万元,同比增加21,083.55万元,增幅216.07%。发行人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增加原因主要系发行人采购原材料成本降低所致。
(五)现金流量表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及分析
表: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同比变化金额 同比变动比率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7,739.48 410,155.22 97,584.26 23.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8.42 835.15 -516.73 -61.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713.03 19,312.69 16,400.34 84.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3,770.92 430,303.06 113,467.86 26.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4,025.92 286,891.26 -22,865.34 -7.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134.58 42,721.8 -587.22 -1.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237.33 22,422.27 5,815.06 25.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871.68 20,621.47 27,250.21 132.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269.52 372,656.8 9,612.72 2.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01.41 57,646.26 103,855.15 180.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03.88 808.41 3,595.47 444.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2.38 65.66 66.72 101.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36.26 874.06 3,662.20 418.9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7,247.1 118,863.56 88,383.54 74.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247.1 118,863.56 88,383.54 74.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710.85 -117,989.5 -84,721.35 71.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548 4,150 2,398.00 57.7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58,684.79 594,000.86 264,683.93 44.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5,232.79 598,150.86 267,081.93 44.6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57,592.75 498,096.83 459,495.92 92.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372.24 22,431.27 1,940.97 8.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55 10,524.27 -10,124.72 -96.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2,364.54 531,052.37 451,312.17 84.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131.75 67,098.49 -184,230.24 -274.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8,341.19 6,755.26 -165,096.45 -2443.9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9,305.75 67,792.65 161,513.10 238.2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0,964.56 74,547.9 -3,583.34 -4.81%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1,501.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3,855.15万元,增幅180.16%,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发电量同比增加的同时,市场煤采购价格有所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7,584.2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710.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4,721.35万元,降幅71.80%,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新增新能源项目投资,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8,383.54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131.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4,230.24万元,降幅274.57%,主要原因系公司上半年加大还贷力度导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六)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2025年半年度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259.03 20,107.34
应收票据 36.18 17.00
应收账款 42,358.22 69,187.07
应收款项融资 0 18.04
预付款项 5,237.20 16,065.95
其他应收款 221,917.37 219,429.84
其中:应收股利 28,026.96 11,787.89
存货 46,124.63 30,935.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80.56 69.44
其他流动资产 3,044.19 1,553.40
流动资产合计 333,157.37 357,383.5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60,000.00 2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9,662.92 49,662.92
长期应收款 18,095.16 18,095.16
长期股权投资 675,491.02 667,197.02
固定资产 283,902.90 305,197.90
在建工程 26,268.11 24,946.21
使用权资产 4,680.58 1,361.25
无形资产 23,865.67 24,230.23
长期待摊费用 2,002.72 2,527.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35 315.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6.00 3,26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6,090.41 1,296,803.08
资产总计 1,679,247.78 1,654,186.6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0,592.31 399,098.30
应付账款 42,158.35 38,717.99
合同负债 330.92 245.71
应付职工薪酬 274.18 340.22
应交税费 941.91 3,966.04
其他应付款 83,384.84 84,101.78
其中:应付股利 5.55 5.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718.58 186,141.28
其他流动负债 103.78 28.47
流动负债合计 447,504.86 712,639.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19,689.00 692,804.00
应付债券 100,000.00 50,000.00
租赁负债 4,166.01 1,075.89
递延收益 2,162.74 2,423.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1.23 271.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6,288.97 746,575.02
负债合计 1,473,793.84 1,459,214.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3,112.43 203,112.43
其他权益工具 51,184.38 50,209.96
其中:永续债 51,184.38 50,209.96
资本公积 404,950.90 404,950.90
专项储备 568.03 23.56
盈余公积 4,724.56 4,724.56
未分配利润 -459,086.36 -468,049.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5,453.94 194,971.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9,247.78 1,654,186.62
表:2025年半年度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营业收入 161,082.81 125,884.59
减:营业成本 154,330.12 134,016.25
税金及附加 2,371.80 932.99
管理费用 3,148.46 2,931.19
财务费用 16,127.62 15,786.19
其中:利息费用 16,072.63 15,769.26
利息收入 6.58 48.75
加:其他收益 426.49 397.31
投资收益 24,419.12 4,261.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 3,452.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
资产减值损失 0 0
信用减值损失 80.35 0
资产减值损失 -149.12 0
资产处置收益 -0.64 43.03
二、营业利润 9,881.01 -23,080.68
加:营业外收入 63.96 375.27
减:营业外支出 7.30 0
三、利润总额 9,937.67 -22,705.41
四、净利润 9,937.67 -22,705.41
持续经营净利润 9,937.67 -22,705.41
五、综合收益总额 9,937.67 -22,705.41
表:2025年半年度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018.76 160,589.70
收到的税费返还 9.32 196.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079.88 32,207.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107.97 192,993.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520.75 135,945.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945.01 22,917.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400.20 6,046.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102.82 37,019.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968.78 201,928.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139.19 -8,935.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251.79 808.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2.38 58.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84.17 866.5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43.77 9,670.71
投资支付的现金 8,294.00 17,944.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637.77 27,614.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253.60 -26,748.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94,898.25 466,081.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4,898.25 466,081.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91,492.65 402,344.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139.50 13,094.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10,282.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7,632.15 425,721.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33.90 40,360.26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48.31 4,676.8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07.24 24,343.79
五、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258.93 29,020.66
三、发行人2025年6月末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总额500.37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20.14亿元,尚余未使用授信380.2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1 建设银行 146.22 28.99 117.23
2 财务公司 7.10 2.05 5.05
3 工商银行 10.27 0.01 10.26
4 国家开发银行 100.82 23.58 77.24
5 浦发银行 12.00 - 12.00
6 中国银行 36.24 3.04 33.20
7 进出口银行 12.00 - 12.00
8 农业银行 103.95 44.91 59.04
9 邮储银行 38.98 12.25 26.73
10 兴业银行 1.78 1.31 0.47
11 交通银行 5.00 1.00 4.00
12 新韩银行 1.00 - 1.00
13 广发银行 6.00 - 6.00
14 招商银行 6.00 - 6.00
15 光大银行 2.00 - 2.00
16 湖南银行 10.00 2.00 8.00
17 农业发展银行 1.00 1.00 0.00
合计 500.37 120.14 380.23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事务原则、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披露标准和管理要求。融资部具体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管理。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康永军担任。
职务:董事会秘书
姓名:康永军
联系电话:0731-89687188
传真:0731-89687000
电子信箱:hy600744@188.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九峰石昊苑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公布本金兑付、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
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宋平萍
联系方式:0731-81808832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02号浦发金融大厦
邮箱:songpp1@spd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寄送至宋平萍、0731-81808832、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02号浦发金融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存续期服务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
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联系人:卜旭
联系电话:0731-89687088
传真:0731-8968700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秦沼杨、刘佳、宋平萍
联系电话:021-31886251
传真:021-63604215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宋平萍
联系电话:0731-81808832
传真:/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利大厦北栋8-10层
法定代表人:张才金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731-85012988
传真:0731-85231168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联系人:刘宇科
联系电话:010-88827799
传真:010-88827799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三)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一)发行人
名称: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东
联系人:卜旭
联系电话:0731-89687088
传真:0731-89687004
邮政编码:410007
(二)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人:秦沼杨、刘佳、宋平萍
联系电话:021-31886251
传真:021-63604215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EBITDA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