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

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

2、报告期内,各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出席。

3、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议案内容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15 日 现场会议 2012 年度报告、利润分配

第十八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 通讯表决 2013 年一季度报告

第十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5 月 9 日 通讯表决 投资设立四川旷达、购买理财产品

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6 月 5 日 现场+通讯 投资设立电力全资子公司

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6 日 现场+通讯 电力公司收购青海力诺

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8 月 17 日 通讯表决 2013 年半年报告、补选监事

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注销美国公司、对武汉旷达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

2013 年 9 月 10 日 通讯表决

第二十四次会议 成立电力合资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10 月 24 日 通讯表决 2013 年三季度报告

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12 月 13 日 通讯表决 注销旷达兰亚、武汉旷达项目变更、合资公司设立贸易公司

第二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

2013 年 12 月 25 日 通讯表决 对电力全资子公司增资、合资公司成立榆林电站项目子公司

第二十七次会议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 、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二、监事会对 201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3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了专款专用。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内容

与承诺投入项目内容未发生变化。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力诺太阳能电

力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收购山东力诺将其持有的青海力

诺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以 2013 年 8 月 15 日为交割日进行

了交割工作,目前尚在协调银行贷款及工商变更事宜。报告期内公司无出售资产

的情况,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没有发生内幕交

易。

5、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核查,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主要包括:向江苏良骅海绵有限公司 及安徽奥特弗海绵有限公司采购辅料海

绵,向江苏旷吉汽车附件有限公司采购底布,向江苏旷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租赁

公寓,向控股股东租赁物业。公司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上述交易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年度总金额在

预计金额范围内,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中国证监会[2011]第 30 号《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进行

监督,证券事务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

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以及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同时,公司在接待特定对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

规定,认真做好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对于来访的特定对象均要求事前预约,

如果接待时间在重大信息披露窗口期,则建议来访对象尽量避开;在接待特定对

象时,公司均要求来访人员签署《承诺书》,并安排两人以上陪同接待来访人员,

同时记录谈话主要内容并及时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