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2亿元

本期债券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5+N(5)年,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评级: AAAsti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次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次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发行事项,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次中期票据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 2

重要提示 ....................................................................................................................... 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7

二、发行条款提示 .................................................................................................. 9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9

四、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 11

第一章释义.................................................................................................................. 17

第二章风险提示.......................................................................................................... 19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 19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9

三、本期中期票据所特有的风险 ........................................................................ 24

第三章发行条款.......................................................................................................... 26

一、主要发行条款 ................................................................................................ 26

二、含权条款 ........................................................................................................ 29

三、发行安排 ........................................................................................................ 30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32

一、募集资金用途 ................................................................................................ 32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 32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32

四、发行人承诺 .................................................................................................... 32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4

二、历史沿革情况 ................................................................................................ 3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 42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 46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7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 .................................................... 48

七、企业人员情况 ................................................................................................ 60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 65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 89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 90

十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 94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与主要竞争优势 .......................................................... 100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108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 108

二、发行人会计报表 .......................................................................................... 111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分析 .................................................................................. 117

四、有息债务情况 .............................................................................................. 139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 140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152

七、资产受限情况 .............................................................................................. 152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 .................................. 153

九、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 153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154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 154

二、债务违约记录 .............................................................................................. 155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 155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增信情况................................................................................ 157

第九章税项................................................................................................................ 158

一、增值税 .......................................................................................................... 158

二、所得税 .......................................................................................................... 158

三、印花税 .......................................................................................................... 159

四、声明 .............................................................................................................. 159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160

一、置换 .............................................................................................................. 160

二、同意征集机制 .............................................................................................. 160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165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 165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 166

三、中期票据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 167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 168

五、其他事项 ...................................................................................................... 169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170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 170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170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171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174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176

六、其他 .............................................................................................................. 177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179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180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81

一、违约事件 ...................................................................................................... 181

二、违约责任 ...................................................................................................... 181

三、发行人义务 .................................................................................................. 181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 18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182

六、处置措施 ...................................................................................................... 182

七、不可抗力 ...................................................................................................... 183

八、争议解决机制 .............................................................................................. 183

九、弃权 .............................................................................................................. 183

第十六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185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188

一、备查文件 ...................................................................................................... 188

二、查询地址 ...................................................................................................... 188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90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571,728.07万元、1,829,312.72万元和 1,748,396.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19%、36.16%和34.32%。发行人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在资产结构中所占比重较高,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较大占用。虽然发行人主要客户多为大型国有基建集团或政府部门下属企业,资信状况良好,且历史上回款记录正常,但若未来下游行业景气度下行或客户资金支付出现紧张,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甚至发生坏账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资金周转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749,094.20万元、2,042,971.99万元和 2,070,155.72万元,存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9、1.24和1.09。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余额可能会继续增加。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占比较高,且周转率逐年下降。若下游项目进度延迟或订单变更,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及跌价风险,对发行人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风险提示详见“第二章风险提示”。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有关部门的处罚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4年9月6日出具财监法〔2024〕304号、财监法〔2024〕305号、财监法〔2024〕306号、财监法〔2024〕307号、财监法〔2024〕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普华永道“在恒大地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出具了虚假审计报告”,决定“给予普华永道警告、没收2018年度恒大地产审计项目违法所得1,930万元并处罚款9,650万元、暂停经营业务6个月、撤销普华永道广州分所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汤振峰、蔡秀娟、朱立为、魏泽分别“给予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财政部于2024年9月6日出具财监法〔2024〕309号、财监法〔2024〕310号、财监法〔2024〕311号、财监法〔2024〕312号、财监法〔2024〕313号、财监法〔2024〕314号、财监法〔2024〕3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普华永道在恒大地产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中,丧失独立性,承担了恒大地产的部分管理层职责,为其编制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在该过程中编制多笔无依据调整分录为恒大地产虚增利润”,对普华永道合伙人陈耘涛、吴德恩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审计项目经理潘国威、陈智杰、陈君瑜分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审计项目组工作人员卢玉捷、金莹分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9月6日向普华永道出具〔2024〕98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华永道、汤振峰、朱立为、蔡秀娟)》,认为“普华永道出具的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恒大地产发行20恒大02、20恒大03、20恒大04、20恒大05、21恒大01等债券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普华永道在相关审计工作中未勤勉尽责”,决定“责令普华永道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27,735,849.06元,并处以297,358,490.60元罚款;对汤振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0,000.00元罚款;对朱立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000.00元罚款;对蔡秀娟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00.00元罚款”,“对汤振峰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并非普华永道出具的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上的经办注册会计师,在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上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此外,普华永道出具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时,未处于前述行政处罚规定的暂停经营业务期间,普华永道出具本期发行所依据的审计报告时具备审计业务资质,前述处罚事项对本期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2、发行人审计机构发生变更

2024年6月8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聘任的审计机构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事项已经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5+N(5)年,附发行人赎回权条款和利息递延支付权条款。

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发行条款详见“第三章发行条款”。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次中期票据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的提示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不设投资者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四、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1、发行人科技创新领域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地下空间开发、矿产资源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风电、水电特别是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建设领域。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科技研发创新体系,加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实力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优势,持续引领行业技术创新方向,成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公司科技研发坚持市场需求导向,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工程项目建设需求开展技术产品开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2、自身科技创新属性及相关政策依据、所持有创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166,840.34万元、178,902.39万元和

173,066.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6.17%和6.25%。研发费用绝对金额保持在16~18亿元的较高水平,研发费用率逐年提升至6.25%。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授权专利8205件,其中PCT专利44件,国内发明专利2645件,其中部分发明专利明细如下:

序号 类别 专利名称 权利人

1 发明 一种耐候全焊钢结构加劲梁悬索桥的焊接制造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 发明 一种竖井扩挖掘进机及其施工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 发明 一种基于可伸缩人舱的常压换刀盾构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 发明 一种应用于悬挂式空轨列车系统的可动心道岔结构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5 发明 一种多角度破岩悬臂掘进机的硬岩刀盘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6 发明 一种自由断面硬岩挖掘装备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7 发明 一种智能混喷机器人的混喷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8 发明 一种Q500qE高强度桥梁钢角接头的焊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9 发明 一种Q370qE和Q690qE桥梁用结构钢不同强度对拼接头复合焊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

10 发明 一种TBM智能驾驶方法及系统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1 发明 U形肋板单元自动组装定位焊接系统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2 发明 一种合金钢辙叉不等高长短心轨组件制造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13 发明 一种高速铁路道岔大部件换铺装备及换铺方法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14 发明 一种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换刀机器人视觉定位结构及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5 发明 一种耐候钢加劲梁悬索桥主纵梁的焊接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6 发明 一种开挖矩形竖井的钻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7 发明 含架梁支撑的多油缸支腿组合式 低位运梁车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 院有限公司

18 发明 一种道岔钢轨件端面尺寸的测量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19 发明 一种桥梁用Q500qE超低碳贝氏体钢的焊接方法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0 发明 中低速磁浮小线间距单渡线道岔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 发明 一种双咽喉固定型锐角辙叉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22 发明 一种盾构机及其姿态纠偏系统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3 发明 低位大载荷平板运输车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4 发明 一种TBM滚刀磨损在线实时检测系统及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5 发明 北美标准自护式高锰钢辙叉铸造工艺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26 发明 一种双结构TBM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7 发明 隧道内大吨位架梁运架系统及其架梁变跨工序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8 发明 载有高压水射流-机械耦合一体式盘型滚刀的掘进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9 发明 一种1676mm与1000mm双轨距套线道岔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30 发明 铁路T梁架桥机起升机构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31 发明 一种机械法修建地铁车站的装备及其施工方法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2 发明 一种中低速磁浮轨排F型钢多面同时加工装置及其加工方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33 发明 一种具备机器人换刀功能的盾构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4 发明 一种共振破碎机用平行连杆转向机构 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35 发明 TBM刀盘及TBM掘进机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5项,省部级(含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奖)科技进步奖515项,中国专利奖金奖3项、银奖1项、优秀奖8项,中国工业大奖2项,中国好设计金奖3项、银奖1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2项;公司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340项,其中55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65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授权专利8,205件,其中PCT专利44件,国内发明专利2,645件;主(参)编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及工法256项,其中国家标准84项。公司拥有技术人员3,100余人,约占员工总量的26%,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16人,国家专项计划专家1人,36人次荣获全国学(协)会专家荣誉称号,荣获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建造师奖18人,荣获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7人,1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4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3、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2025年度,公司以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目标,围绕公司战略与产业趋势,精准实施科研项目攻关布局,共组织立项38项科研课题,其中在支撑市场经营与产业技术发展方面,布局实施绿色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超级工程施工装备开发、城轨小号码可动心轨道岔关键技术等15项课题;在促进生产降本增效与质量安全提升方面,布局实施张靖皋长江大桥钢结构制造降本增效研究、管道智能制造与安装技术开发等15项课题;在新兴产业培育和基础性、前沿性技术方面,布局实施高性能传感器设计、工业大脑赋能、先进材料开发等8项课题研究。在巩固盾构/TBM领域技术领先优势方面,公司重点布局了包括新型连续大尺寸可变径盾构关键技术研究与装备开发、深部矿山TBM及配套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盾构机性能评估及再制造体系研究等重大课题,致力于攻克极端工况下装备适应性、智能化控制及绿色再制造等行业共性难题。目前新布局科研课题和在研课题紧密围绕公司“四化”提升目标与工程一线需求实际有序推进,部分产品如可动心轨道岔、污泥脱水、新能源架运设备等已完成样机开发,进入二次技术迭代升级阶段;部分新技术开发如L肋板单元自动化组装焊接技术、轨道焊接机器人视觉处理技术、BIM技术、质量管理大模型技术等已取得阶段性里程碑成果。这些研发成果预计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端装备、绿色智能建造等领域的领先地位,通过产品创新与工艺升级助力市场拓展,通过智能制造与数字技术提升生产效能与质量管控水平,并通过前沿技术储备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点,强化长期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发行人是全球产销量最大的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商、全球最大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最大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也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生产制造等领域优势突出,现有产业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公司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

在未来,发行人将围绕工程建设更好更快更安全更低成本等市场需求,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进一步强化技术、产品、标准化、质量和精益管理,开展研发管理变革提升,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为客户提供卓越产品和服务;精准制定业务策略,在工程装备领域,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以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技术和新产业、发展新业态“三条曲线”,推进技术、管理、模式精准创新,打造核心竞争力;在钢结构领域,加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扩大优质项目和重大项目份额,持续推进效益提升行动;在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现有产品和技术优势,与现有主要业务充分延伸结合,推进服务产品化,实现规模效益有效提升。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交易商协会关于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事宜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的要求。

发行人相关认定及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类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9711

2、认定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3、授予对象: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5、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序号 称号名称 认定机构 授予对象 有效期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综上所述,鉴于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的要求。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中铁工业 指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控股股东、中国中铁 指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计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最高待偿额度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中期票据 指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铁工集团 指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局建设 指 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山桥 指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宝桥 指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科工 指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装备 指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九桥 指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工服 指 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中铁环境 指 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重工 指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中铁新型交通 指 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 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发行人律师、嘉源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托管机构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年、2024年和2025年

日/工作日 指 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

投资人购买本次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发行人此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之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确定的。受国民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信誉和信用记录,但由于中期票据是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市场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兑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592.86万元、64,461.59万元和109,847.22万元,波动较大。若未来下游客户回款周期进一步延长或发行人未能有效控制营运资本占用,可能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承压,对本期债券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及存货管理,以保障经营性现金流的稳定性。

2、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870.03万元、-28,820.71万元和-90,702.77万元,持续为负,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报告期内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分别为 119,290.28万元、58,931.87万元及88,060.60万元。发行人持续的资本性支出有利于扩大产能和提升技术水平,但若投资项目未能按期达产达效或后续资金需求超出预期,可能增加发行人的财务压力,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较低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43、1.41和1.42,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84和0.84。流动比率保持稳定,但速动比率持续低于1,主要系存货规模较大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39.16%、40.38%和40.64%。若未来下游客户验收延迟导致存货进一步积压或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延长,发行人可能面临短期流动性承压的风险。

4、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571,728.07万元、1,829,312.72万元和1,748,396.0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5.19%、36.16%和34.32%,占资产总计比例分别为27.26%、28.60%和26.86%。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占资产比重较高。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紧张或基建投资放缓,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延长,坏账准备计提增加,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存货规模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9,094.20万元、2,042,971.99万元和2,070,155.7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16%、40.38%和40.6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9次/年、1.24次/年和1.09次/年。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持续增长,周转速度逐年放缓,对营运资金形成较大占用。虽然存货增长有合同负债同步增加作为订单支撑,但若未来下游客户项目进度延迟或订单变更,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和跌价风险,对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发行人隧道施工装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结构等业务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主要市场竞争对手包括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跨国公司等。随着铁路建设投资放开、投资结构和模式不断创新,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导致公司市场份额降低,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供应链安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涂料、焊材及机械产品重要部件等,尤其是钢材占总成本比重较高,主材价格波动将对产品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影响;部分设备、机械产品零部件等需要同供应商合作开发或向供应商采购,个别产品需要使用进口零部件,若主要供应商供货情况发生重大调整,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3、海外市场开拓风险

发行人存在部分海外业务,并将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及中国制造“走出去”的政策方针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由于国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存在一定不稳定性,可能会对发行人海外市场开拓和发展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涉及的主要产品隧道施工设备、道岔、钢结构及大型工程施工机械等,主要面向交通基建行业工程施工类客户。受我国交通基建行业投资主体特点影响,下游销售客户比较集中,主要为中国中铁及下属企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各省、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公司、地铁公司、交通建设管理局,以及大型交通基建施工类企业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但如果该部分客户需求量降低或转向竞争对手采购,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将受到较大影响,将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5、外汇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发行人海外业务的收入、部分向供应商购买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开支以外币结算。发行人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如果相关币种汇率发生波动,将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控制与防范企业重大风险、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担保行为以及在产能结构调整中所面临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2、与控股公司架构相关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具体负责经营,发行人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控制与管理。虽然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在组织管理、行政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若干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业务、人员、财务等方面进行管理。但随着投资、设立的公司逐渐增多,经营规模越加庞大,组织结构愈加复杂,对该等下属公司管理将尤为重要,如果发行人管理水平不能随之提升,可能将面临相应的运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善而导致的经营合规风险。

3、安全质量风险

发行人隧道掘进机、道岔、桥梁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铁路、过江过河通道、跨路通道、城市轨道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工程项目,可能在生产制造、安装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生产、施工或运营事故的风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与中国中铁及其他关联方存在一定数量持续的经营性关联交易。虽然发行人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充分做好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但由于业务需求仍存在持续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并可能由此带来一定关联交易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工程施工机械业务、道岔业务、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等业务板块。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及其他公共交通基建(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在此类建设方面的投资。当前,国家稳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计划。未来政府对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的预测、基础设施的使用状况和未来扩张需求的预期,社会资本的投资预期及相关行业增长整体水平的预期等的变化对行业政策进行调整等都可能对发行人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风险

专用设备制造和服务业包括的子行业较多。各子行业的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和规模、国家行业发展方向、发展规模、技术水平、设备水平与选型等方面的政策指导的变化密切相关。发行人的主业涉及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上述政策的变化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所属企业中铁山桥、中铁宝桥、中铁科工、中铁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部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在相应期限内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上述相关企业在目前税收优惠政策期满后无法持续获得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则将对未来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期中期票据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预计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24%、57.25%和56.41%,呈先升后降趋势。若未来业务扩张导致债务融资增加,或25亿元永续债到期赎回,资产负债率可能面临上行压力。

3、会计税务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及《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64号),通过条款的设计,本期发行的永续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税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已发行的永续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4、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5、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中期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76,317.97万元、173,295.66万元和132,531.28万元。根据发行条款,若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不行使赎回权,其票面利率将跃升,发行人或将面临净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中期票据利息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未来由于亏损等原因导致可分配利润减少无法覆盖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可能产生公司被动递延支付利息的风险。

6、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会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近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7%、6.64%和4.68%。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中期票据时行权,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回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7、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公司全称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50.79亿元,其中永续债券25亿元,ABS规模25.79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总额度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2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5+N(5)年,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本期中期票据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本期中期票据利率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5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 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 5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前 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 个 工 作 日 中 国 债 券 信息 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则从第 6个计息年度开始,每 5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2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

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发行人赎回权 发行人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是否赎回由发行人自主决定): 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赎回之日前二十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提前赎回公告》,说明其影响及相关赎回安排,并由上清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距年度末少于二十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 期票据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公告日 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簿记建档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2031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付息日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月【】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情况 无担保

评级情况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Asti,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主体评级引用自中诚信《2025年度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 行人认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属于上述公告所指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发行人拟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适用法律 本期中期票据所有条款适用于中国法律

二、含权条款

1、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3、赎回方式 发行人如果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 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4、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5、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直至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6、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三、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14: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时间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长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合格的承销商应按照《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20002231902730462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六铺炕支行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100002239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3、本期中期票据的分销及结算通过上海清算所进行,并按照上海清算所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2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交易商协会关于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事宜的通知,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的要求。

发行人相关认定及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1、证书类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11009711

2、认定机构: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3、授予对象: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4、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5、认定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序号 称号名称 认定机构 授予对象 有效期

1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至2026年12月20日

综上所述,鉴于发行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人本次发行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以经营、投资、拆借等任何方式用于房地产及相关业务,不用于土地开发、对外委托贷款等资金拆借业务,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在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在变更资金用途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提前进行公告,变更后的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等。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RailwayHi-techIndustryCorporationLimited

法定代表人:张威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4日

注册资本:222,155.1588万元

实缴资本:222,155.1588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1至9层101内7层707

邮编:100070

电话:010-83777888

传真:010-837776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0312205T

互联网网址:http://www.crhic.cn/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水泥制品、建筑工程用机械、起重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选经营场地经营)、销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质检技术服务;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铁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凭相关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大型物件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情况

(一)历史沿革

1、1999年9月,发行人前身中铁二局设立

1998年12月25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宝鸡桥梁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发起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30,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价出资43,739.52万元,折合股份数28,500万股,持股比例为95%;股东宝鸡桥梁厂以现金作价出资 2,092万元,折合股份数 1,363万股,持股比例为4.54%;股东成都铁路局以现金作价出资100万元,折合股份数65万股,持股比例为0.22%;股东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以现金作价出资60万元,折合股份数39万股,持股比例为0.13%;股东西南交通大学以现金作价出资50.65万元,折合股份数33万股,持股比例为0.11%。

1999年4月1日,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出具编号为中华评报字(1999)第020号的《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以199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起设立中铁二局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总计评估值 140,171.67万元,负债合计评估值96,432.15万元,净资产合计评估值43,739.52万元。1999年6月22日,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深同证验字[1999]008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9年6月22日,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到发起人投入的资本共计 46,042.17万元,其中股本30,000万元,资本公积16,042.17万元;具体出资情况为: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确认的经营性净资产作价出资 43,739.52万元,折合股份数28,500万股,持股比例为95%;股东宝鸡桥梁厂以现金作价出资2,092万元,折合股份数1,363万股,持股比例为4.54%;股东成都铁路局以现金作价出资100万元,折合股份数65万股,持股比例为0.22%;股东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以现金作价出资60万元,折合股份数39万股,持股比例为0.13%;股东西南交通大学以现金作价出资50.65万元,折合股份数33万股,持股比例为0.11%。

1999年7月23日,财政部作出财管字[1999]233号《关于中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属的第一工程处、第二工程处、第四工程处、第五工程处、路桥工程公司、机械筑路处、物资处和行使工程总承发包职能的部门及总部直属的14个指挥部的经营性资产纳入股份制改组范围,并吸收铁道部宝鸡桥梁工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等法人单位以现金出资,共同发起设立中铁二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案。

1999年 8月 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国经贸企改[1999]744号《关于同意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同意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铁道部宝鸡桥梁厂、成都铁路局、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和西南交通大学作为发起人,设立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30,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投入资产为142,474.32万元,负债为96,432.15万元,净资产折为股本,为30,000万股;上述发起人分别持有28,500万股、1,363万股、65万股、39万股和33万股。

1999年11月2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28,500.00 95.00% 净资产

2 铁道部宝鸡桥梁厂 1,363.00 4.54% 现金

3 成都铁路局 65.00 0.22% 现金

4 铁道部第二勘测设计院 39.00 0.13% 现金

5 西南交通大学 33.00 0.11% 现金

合计 30,000.00 100.00%

2、2001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年9月15日,中铁二局召开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议案》《章程(修改草案)》等其他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向社会公开发行11,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额度为准),并在发行成功后在上海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1年4月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发行字[2001]27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00万股。该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暂不上市流通。

2001年5月15日,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同证验字[2001]第0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1年5月15日,发行人通过上网发行股票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104,5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手续费等计2,772.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101,727.75万元,其中 11,000.00万元作为发行人股本,90,727.75万元转作发行人资本公积;发行人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为41,000.00万元。2001年5月15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注册资本为41,000.00万元。

3、2005年11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国资产权[2005]1408号《关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中铁二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中铁二局总股本仍为 41,000万股,其中二局集团、中铁宝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路局、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西南交通大学分别持有 24,529万股、1,173.0887万股、55.9433万股、33.566万股、28.402万股,分别占总股本的59.83%、2.86%、0.14%、0.08%、0.07%,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2005年11月25日,中铁二局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中铁二局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送股方式作为对价安排,从而使其所持中铁二局股份获得在上交所挂牌流通的权利,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 3.8股的对价股份,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4,180万股。

2005年11月28日,上交所作出上证上字[2005]227号《关于实施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4、2006年5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6年4月27日,中铁二局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以总股本41,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5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中铁二局资本公积金 1,086,732,396.09元,转增后剩余资本公积881,520,893.49元,总股本为 61,5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387,3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为22,770万股。

2006年5月19日,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证验字[2006]第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6年5月18日,中铁二局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1,500万元。

2006年5月29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61,500万元。

5、2007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6年5月19日,中铁二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同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0万股,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以及持有的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按评估值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余股份。

2006年6月8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中联评报字[2006]第129号《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八家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6]第131号《中铁二局集团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成都中铁二局宏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中联评报字[2006]第130号《中铁二局集团勘测设计院拟转让所持有的中铁二局贵州锦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6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权,以及持有的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

2006年6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分别出具20060149号、20060150号以及20060148号《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对上述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2006年6月23日,中铁二局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同意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八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以及所持两家与中铁二局施工业务相关的公司股权按照评估值作价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其余股份。

2006年8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国资产权[2006]958号《关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事宜。

2007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发行字[2007]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同意中铁二局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0万股。

2007年1月26日,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君和验字(2007)第100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7年1月25日,中铁二局已收到各股东交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29,700万元。

2007年3月19日,中铁二局作出公司章程修正案,注册资本变更为91,200万元。

2007年4月24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91,200万元。

6、2008年6月,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4月2日,中铁二局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中铁二局以股本总数912,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送3股股票,同时使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股票。

2008年 5月 30日,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和正信验字(2008)第12-101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8年5月27日,中铁二局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45,920万元。

2008年6月2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中铁二局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二局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145,920万元。

7、2017年1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2日,中铁二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19日,中铁二局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作出《关于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暨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333号),原则同意中铁二局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

2016年5月6日,中铁二局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框架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在审议本次重组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16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4号),核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83,802,69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中铁二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德勤出具《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0002号),确认截至2017年1月5日,中国中铁持有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1,688,270,800.00元的中铁山桥100%股权、中铁宝桥100%股权、中铁科工100%股权以及中铁装备100%股权已过户至中铁二局,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铁二局持有的评估值为人民币7,228,483,500.00元的二局有限100%股权已过户至中国中铁,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17年1月5日,中铁二局已收到中国中铁以股权出资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383,802,693.00元,中铁二局累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843,002,693.00元。

2017年1月23日,中铁二局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RAILWAYERJUCO.LTD.)”变更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hinaRailwayHi-techIndustryCorporationLimited)”。股票简称由“中铁二局”变更为“中铁工业”。

8、2017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24号)核准,发行人向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农银汇理(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378,548,895股股份。

2017年3月22日,德勤出具《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171号),确认截至 2017年 3月 22日,发行人共收到投资者以货币实缴的新增出资额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90,000,000元,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909,999,985.75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股本)378,548,895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6月2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铁工业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222,155.1588万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1,107,123,107 49.84

2 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278,558 6.81

3 华宝信托-投资(6)号集合资金信托 37,854,889 1.70

4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37,854,889 1.70

5 山东聚赢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854,889 1.21

6 全国社保基金413组合 23,760,000 1.07

7 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467,424 0.74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189,558 0.59

9 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900,000 0.49

10 永赢睿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830,859 0.40

合计 1,434,114,173 64.55

截至2025年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铁工业的持股比例为49.84%,为其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RailwayGroupLimited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2日

注册资本:2,457,092.9283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8号院1号楼918

法定代表人:陈文健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是全球最大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集团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全套工程和工业产品及相关服务。中国中铁在工程建造、设计咨询、装备制造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并延伸产业链条,扩展增值服务,开展了特色地产、金融物贸、资源利用、资产经营、水利水电、生态环保和建筑科技创新与应用等相关多元业务。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发展,中国中铁各业务之间形成了紧密的上下游关系,逐步形成了公司纵向“建筑业一体化”,横向“主业突出、相关多元”的产品产业布局。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资产总额24,705.81亿元,负债总额19,299.82亿元,所有者权益5,405.98亿元。2025年度,中国中铁实现营业总收入10,934.94亿元,净利润263.47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前十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表:

表: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623,119,890 47.08

2 HKSCCNOMINEESLIMITED 4,012,189,001 16.25

3 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42,605,892 3.01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19,264,325 2.51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73,178,912 1.11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0,435,700 0.93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9,146,588 0.69

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562,835 0.56

9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易方达基金-农业银行-易方达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31,135,600 0.53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20,631,061 0.49

合计 19,109,354,604 77.40

注:1.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表中所示数字来自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股东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国中铁的持股比例为 47.08%,为其控股股东,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一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二)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三)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与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且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在股东单位兼职或领取报酬。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监督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建立起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结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纳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不存在与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3家,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2 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 秦皇岛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3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宝鸡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4 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5 中铁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6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 九江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7 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南京 工业制造 55 设立或投资成立

8 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 工业制造 100 设立或投资成立

9 中铁工业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0 中铁重工有限公司 武汉 工业制造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11 中铁合肥新型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 工业制造 49 设立或投资成立

12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59 设立或投资成立

13 铁科数智交通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成都 工业制造 50 设立或投资成立

发行人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铁新型交通49%、20%、10%及1%的股权。于2020年12月30日,发行人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就有关中铁新型交通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中铁新型交通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时保持一致,以发行人意见为最终表决意见。因此,根据中铁新型交通公司章程及上述协议,发行人能够控制中铁新型交通,故将其作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1、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装备前身是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20,621.57万元,发行人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特种设备设计;检验检测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铁装备资产总计229.5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6.46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78.84亿元,净利润为7.16亿元。

除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之外,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近一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任一指标占比超过35%的重要子公司。

(三)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及内控制度

(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内部设有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4个委员会,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科技与数字化部、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经营开发中心、生产管理中心、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投资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纪委、党委巡察办、财务共享中心、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等部门。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组织机构职能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董事张威、卓普周,独立董事陈基华、王富章组成,张威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对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项目、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业务或资产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对外并购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基华、独立董事傅继军组成,陈基华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及评估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傅继军、陈基华、王富章组成,傅继军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研究有关薪酬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内外、行业内外相关企业的薪酬状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定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和方案,薪酬政策和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分配制度、业绩评价(考核)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薪酬分配方案等;拟定公司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或方案,并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组织对公司薪酬体系、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估、审查和确认,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和薪酬分配制度形成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对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分配与业绩考核情况提出意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张威、卓普周,独立董事陈基华、傅继军、王富章组成,张威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提出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主要承担公司治理、证券事务的政策研究及制度体系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资本市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产权代表日常履职管理和支持服务等工作。

(6)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

公司办公室(党办、信访办、保密办)主要承担上级单位重大决策部署及公司党委、公司各项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公文管理;档案管理;

会议管理;信息调研;全局性综合会议筹备、材料撰写及会务接待;印信管理;保密管理;信访维稳;内外公共关系协调;公司公务用车及本部车队管理;公司本部办公用固定资产(包括办公电脑、大型打印机等)、低值易耗类办公设备、一般性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的采购及管理;值班管理等工作。

(7)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

规划发展部(改革办、企业管理实验室)主要承担战略规划与管理;产业研究与管理;竞争对手管理;协会管理;业绩考核管理;计划统计与分析;企业改革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组织机构管理;企业重组;企业管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对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等工作。

(8)财务部

财务部主要承担财务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与信息管理;融资管理;产权管理;增资管理;税务管理;担保管理;授信和信贷管理;公司本部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财务共享中心的日常工作。

(9)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

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主要承担研究制定全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制度体系;牵头“三项制度”改革;统筹全公司人力资源系统建设;员工总量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社保管理;员工培训管理;收入(薪酬)分配管理;公司本部员工管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承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具体工作。

(10)科技与数字化部

科技与数字化部主要承担科技创新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技学会学术管理;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科研成果、成果转化与专利管理;新产品开发;科学技术奖项管理;国内外前沿技术信息搜集与分析;信息建设管理与数字化转型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数据资产管理;管理流程优化和数字化升级转型等工作。

(11)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

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品牌发展中心)主要承担组织建设工作;党员管理工作;宣传与新闻工作;意识形态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战工作;先进典型选树工作;舆情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品牌建设管理;融媒体平台建设;工会组织建设;企业民主管理;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职工文化与素质建设;职工之家建设;职工权益保障;职工劳动竞赛;团组织建设;团员教育和管理;青年岗位建功竞赛等工作。

(12)经营开发中心

经营开发中心主要承担国内营销战略和营销方针制定并组织实施,经营体系建设与市场布局;国内经营开发管理;市场研究与客户需求管理;资质建设管理等工作。指导区域/专业营销机构的日常工作。

(13)生产管理中心

生产管理中心主要承担生产指挥调度;生产制造监管;重点项目监管;收尾项目管理;应用技术管理;技改管理;生产性设备(简称生产设备)全过程管理;厂房、土地等资产日常管理及处置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处置等工作。

(14)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

商务管理部(招标采购中心)主要承担公司大商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物资和采购管理;劳务(专业)分包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大商务体系建设与运行管理;公司投标的重点项目标前成本测算与公司中标项目的商务策划;收入组织和成本管理;公司中标项目的验工计价和考核兑现管理;亏损项目治理等工作。

(15)投资管理部

投资管理部主要承担股权投资(含PPP、BT、BOT等以投资带动产品和服务销售为目的的项目投资,不含增资)业务管理;对外参股投资、项目投资等运营阶段的监督管理;土地、生产性(工业)厂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租赁设备的投资业务管理(不含日常性资产管理);战略并购管理等工作。

(16)法律合规部

法律合规部主要承担公司法治建设;法律事务管理;合规综合管理;合同综合管理;全面风险管理;内控体系建设管理;权益保障(含商标字号管理、纠纷案件管理);子公司章程管理;法人授权管理等工作。

(17)审计部

审计部主要承担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审计工作体系建设;审计规划与计划;审计工作组织与实施;牵头审计问题整改;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评价;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协调配合外部审计等。承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

(18)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

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急办、安全质量稽查大队)主要承担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产品及工程质量监管;环保节能监管;职业健康监管;QES管理体系认证与运行管理;6S管理;应急管理;生产安全和质量环保事故(事件)处置;安全质量环保稽查等工作。

(19)纪委

纪委主要承担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抓实日常监督,做好再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等工作。

(20)党委巡察办

党委巡察办主要承担党委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指导督导、整改落实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1)财务共享中心

财务共享中心主要承担财务共享系统的建设及管理;共享核算;财务监察、稽核;财务数据分析;财务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

(22)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

社会事业管理中心(保卫部、离退办)主要承担公司办公用房日常管理(不含办公用房新建、购置、改扩建及处置);公司离退休人员管理,指导推进所属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公司本部员工就餐、员工公寓、治安保卫、会议服务、保洁绿化等事务保障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员工公寓执行标准等工作。

(二)公司内部治理机制

发行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规范运作工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各司其职,互不干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的日常工作以及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1、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六)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七)修改公司章程;(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九)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一)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十六)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按规定设立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具体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二)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三)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四)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及本章程规定须经股东会审议以外的公司融资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八)拟订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申请破产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九)决定本章程规定的须经股东会批准以外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十)审议批准公司须经股东会审议范围以外的所有财务资助事项(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者撤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十二)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五)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法律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管理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十六)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管理等工作;(十七)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八)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十九)制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二十)制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二十一)决定公司全体员工的业绩考核、工资、福利、奖惩政策和方案;(二十二)制定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并对授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二十三)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检查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二十四)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二十五)负责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二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和财务资助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3、经理层

公司设经理层。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接受董事会管理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以及董事会选聘的经理层其他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拟订公司战略规划、专项规划、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融资和财务资助方案,并组织实施;(三)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方案;(五)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组织拟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七)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八)组织拟订公司发行债券方案;(九)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十)组织拟订公司风险及合规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十一)组织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十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经理层成员;(十三)聘任或解聘公司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人员;(十四)拟订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及收入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十五)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

发行人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一贯有效的遵循和执行,能够对发行人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保证。同时,发行人将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修订并补充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准确提供发行人的管理及财务信息,保证发行人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1、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财务监察管理办法》《财务工作要点》《担保管理办法》《远期结售汇管理办法》《司库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对发行人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筹资融资管理、预算管理、对外担保等重要财务类工作起到了规范作用。

2、对控股子公司管控方面

发行人建立了对控股子公司控制的架构,确定控股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款,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及重要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依据发行人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督促控股子公司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程序;制定控股子公司的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制度;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发行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要求控股子公司定期向发行人提供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3、关联交易管理方面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或子、分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或资产,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4、对外投资管理方面

发行人对外投资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发行人制定并执行了《投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境内参股股权投资管理规定(试行)》等对外投资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投资项目的原则和决策流程,制定了过程管理及负面清单,确定了投资后评价及风险管理等事项。

5、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奖励管理规定》《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员工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发行人在人才培养、人才管理和人才激励方面具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模式。

6、资金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司库管理规定》《担保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融资、资金结算、资金运用等事项进行规范。

7、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定》等。制度约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责任主体及具体职责、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程序、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信息披露责任的追究及处罚等。

8、担保制度

为规范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完善审批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有关规定,发行人所有担保业务均依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办法》执行。担保业务管理遵循严格担保对象、坚持对等有偿、集中统一审批、各自承担责任的原则。

七、企业人员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董事及高管名单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

1 张威 董事长 2023年10月

2 卓普周 董事、总经理 2021年5月

3 杨飞 董事 2022年6月

4 杨峰 董事 2024年2月

5 傅继军 独立董事 2020年6月

6 王富章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

7 高剑虹 独立董事 2024年2月

8 高峰 董事 2025年6月

9 麻晋超 董事 2025年6月

10 谭顺辉 副总经理 2020年6月

11 王建喜 副总经理 2017年7月

12 宁辉东 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2023年2月

13 石庆鹏 副总经理 2021年12月

14 王杜娟 总工程师 2023年2月

15 孟祥红 副总经理 2024年6月

16 张志国 副总经理 2025年4月

17 葛瑞鹏 董事会秘书 2021年9月

18 刘春城 安全生产总监 2025年4月

(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发行人董事会成员简历

张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6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主持经理层工作),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任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4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法定代表人,2022年5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履行董事长职务,主持董事会工作),2023年10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卓普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2020年7月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主持党委和董事会工作),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杨飞,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20年6月至2020年 9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任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书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副部长、统战部副部长、跨文化融合办副主任,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2年6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杨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200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督导巡视四组组长,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督导巡视七组组长、党工委书记。2018年5月起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2024年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傅继军,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曾任财政部第一届和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并购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院兼职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客座教授;中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博略现代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合现代(深圳)资本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原画(北京)影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富章,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员。曾任铁道部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研究员、党委书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办公室主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党委书记。现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总工室专家、国铁吉讯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1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剑虹,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和应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和光文化传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宁夏天元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丝路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合伙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银行一部副主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恒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平安富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恒嘉(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2024年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高峰,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07年12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设计部副部长;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化部(技术中心)副部长(副主任);2020年2月至2020年9月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中心副主任、中铁信科筹备组副组长;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任中铁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兼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中心副主任;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任中铁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23年4月起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派往所属企业专职董事监事,2025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麻晋超,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河南中原古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5年6月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发行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谭顺辉,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2014年4月至2017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2017年 1月起至2020年5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5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建喜,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任中铁四局副总经济师兼市场营销部部长,2017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宁辉东,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中铁隧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2022年3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期间,2013年6月至2019年12月、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济师、工会主席、职工董事,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3年2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3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石庆鹏,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8年6月历任中铁二局装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2018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2021年12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杜娟,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2014年4月至2023年1月先后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7年8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年1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2018年11月至2020年3月兼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工程研究院党工委书记、院长,2021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月起任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2023年2月起同时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孟祥红,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3月先后担任中铁山桥技术中心道岔室主任,道岔设计处处长、专家工程师,首席专家、新铁德奥道岔公司技术副总监,道岔车间主任。2011年3月至2021年5月先后担任中国中铁工业设备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部长(副主任);2021年5月-2024年6月任中国中铁生产监管中心(采购管理中心、战备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2024年6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国,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加入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12月至2017年8月先后担任中铁装备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后兼任总经济师;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中铁装备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先后兼任总经济师、工会主席;2021年10月起任中铁装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2025年4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葛瑞鹏,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17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9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春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22年3月至2024年4月担任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任中铁工业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2024年10月起任中铁工业研究总院党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2025年4月起任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总监。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发行人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以及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项新兴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地下空间开发、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2023年-2025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82,999.43万元、2,876,798.47万元和2,735,012.31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

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其中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4.20%、62.49%和58.93%。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1,032,044.41 37.73 1,017,883.60 35.38 930,945.69 31.21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611,858.79 58.93 1,797,741.58 62.49 1,915,159.64 64.20

其他 91,109.11 3.33 61,173.29 2.13 136,894.10 4.59

合计 2,735,012.31 100.00 2,876,798.47 100.00 2,982,999.43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16,447.89万元、2,330,683.51万元和2,232,799.91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786,318.51 35.22 765,244.93 32.83 659,724.95 27.30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362,207.91 61.01 1,514,327.78 64.97 1,634,938.13 67.66

其他 84,273.49 3.77 51,110.80 2.19 121,784.81 5.04

合计 2,232,799.91 100.00 2,330,683.51 100.00 2,416,447.89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566,551.54万元、546,114.96万元和502,212.40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99%、18.98%和18.36%,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245,725.90 48.93 252,638.67 46.26 271,220.74 47.87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249,650.88 49.71 283,413.80 51.90 280,221.51 49.46

其他 6,835.62 1.36 10,062.49 1.84 15,109.29 2.67

合计 502,212.40 100.00 546,114.96 100.00 566,551.54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 23.81 24.82 29.13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5.49 15.76 14.63

其他 7.50 16.45 11.04

合计 18.36 18.98 18.99

(二)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四个业务板块;另有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个新兴产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板块业务收入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各板块业务收入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类型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03.20 101.79 93.09

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89.12 89.61 79.78

其中: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14.08 12.18 13.31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61.19 179.77 191.52

其中:道岔业务 40.93 42.03 44.01

其中: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120.25 137.75 147.51

其他 12.51 6.12 13.69

合计 276.90 287.68 298.30

202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8.30亿元,同比增长4.68%。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93.09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受益于新签订单的增加以及以前年度销售产品陆续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79.78亿元,同比增长4.71%;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因上年新签订单减少,部分订单在本期转化为收入,导致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3.31亿元,同比减少6.20%。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91.52亿元,同比增长4.37%,其中,道岔业务受益于新签合同额增长本年实现营业收入44.01亿元,同比增加3.26%;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受益于近年来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的持续发展以及新签订单转化的增加,本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1亿元,同比增长4.71%。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03亿元,同比下降3.54%。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101.79亿元,同比增长9.34%,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因销售产品陆续达到收入确认时点,本年实现营业收入 89.61亿元,同比增长12.31%;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因工程服务业务新签订单占比提升,收入转化周期拉长,本期实现营业收入12.18亿元,同比下降8.49%。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受新签订单下降影响,实现营业收入 179.77亿元,同比下降6.13%,其中,道岔业务本年实现营业收入42.03亿元,同比下降4.51%;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本年实现营业收入137.75亿元,同比下降6.62%。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90亿元,同比下降4.53%。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 103.20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9.12亿元,同比下降0.55%;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08亿元,同比增长15.60%。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61.19亿元,同比下降10.33%,其中,道岔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93亿元,同比下降2.62%;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25亿元,同比下降12.70%。其他业务实现营业

收入12.51亿元,同比增长104.41%。

报告期内,发行人完成新签合同额分别为 520.12亿元、481.44亿元和443.96亿元。发行人新签合同额完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新签合同额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类型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46.60 137.39 172.23

其中: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22.63 114.62 150.02

其中: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23.97 22.77 22.21

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273.83 310.82 317.95

其中:道岔业务 58.86 74.79 75.19

其中: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214.97 236.03 242.76

其他 23.53 33.23 29.94

合计 443.96 481.44 520.12

2023年,中铁工业完成新签合同额520.12亿元,同比增长1.12%。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72.23亿元,同比增长4.80%。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50.02亿元,同比增长4.04%。2023年,在保持隧道掘进机产品在城市轨道交通、铁路等传统市场稳定份额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领域市场开拓,特别在水利领域,新签合同额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在湖北、广东等地承揽了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持续保持了在该领域60%以上的市场占有率;非煤矿山和抽水蓄能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80%以上,在辽宁、江西等地承揽了非煤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福建、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实现新签合同额 17.3亿元,同比增长35.7%,在上年高增长基数上再次实现大幅增长,特别是在欧洲发达国家市场和大直径隧道掘进机应用方面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技术壁垒高、价值量大的产品占比得到提高,在西欧、东南亚、南亚和中东区域承揽了铁路、地铁、高速公路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22.21亿元,同比增长10.23%。2023年,公司紧抓铁路建设热潮、产品需求增加等机遇,在广西、广东、陕西、上海、江苏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项目搬提运架设备订单,承揽项目四十余个,较上年增幅明显。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317.95亿元,同比增长0.37%。道岔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75.19亿元,同比增长7.66%。2023年,随着国家基础建设投资政策的阶段性调整,国铁集团基建道岔市场逐渐回暖,新建项目数量增多,在国内的浙江、湖北、陕西、重庆、上海、四川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重载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实现新签合同额 4.70亿元,同比增长19.37%,在北美、北非、东北亚、东欧、中东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道岔订单,实现整组道岔首进欧洲市场,并在巩固东南亚优势市场基础上实现在中北美市场的重大突破。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242.76亿元,同比减少1.69%。2023年,公司积极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优化经营策略,加大“一包”项目承揽力度,进一步提升新签订单质量;在国内的河南、江西、重庆、广东、四川等地和海外东南亚、南亚、北美区域承揽了公路、铁路建设项目的桥梁钢结构制造与安装订单。

2024年,中铁工业完成新签合同额481.44亿元,同比下降7.44%。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137.39亿元,同比下降20.23%。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114.62亿元,同比下降23.59%。报告期内,受国内传统市场领域隧道掘进机项目减少影响,整体新签合同额有所下降,但隧道钻爆法施工专用设备新签订单同比增长19.23%,在高原铁路等重点铁路项目巩固了优势市场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第二曲线”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国内市场方面,在北京、上海、石家庄、昆明、南宁等地承揽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浙江、广东、西藏等地承揽了铁路项目隧道掘进机和隧道施工专用设备订单;在广东、广西、云南、吉林等地承揽了水利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浙江、安徽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湖南、四川、甘肃等地承揽了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实现新签合同额 22.09亿元,同比增长27.64%,再创历史新高,进一步巩固了欧洲和亚洲两大主力高端市场,扩大了大洋洲市场,承揽了应用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电缆隧道等领域的隧道掘进机订单,特别是首次出口至北美市场,实现了国产盾构机在北美“零”的突破。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22.77亿元,同比增长2.52%。报告期内,公司在努力加大桥梁搬提运架设备等特种工程机械产品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设备监测、评估,运梁车、搬梁机、双轮铣等设备的工程服务等业务,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广东、四川、上海、江苏等地承揽了搬提运架设备、起重机等订单,在浙江、广东、四川等地承揽了工程施工机械工程服务订单。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310.82亿元,同比下降2.24%。道岔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74.79亿元,同比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紧盯铁路重点项目,持续挖掘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线等市场,积极加强属地化经营和重点大客户经营力度,在国铁集团所属各铁路集团、铁路专用线等市场取得了较好业绩。国内在北京、上海、黑龙江、河北、山东、广东、陕西、重庆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专用线道岔订单;海外实现新签合同额6.04亿元,同比增长28.56%,通过深化与重点客户的合作,除传统东南亚等优势市场外,在北非、南美等区域市场取得重大突破,承揽了铁路道岔订单。2024年,公司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优化经营策略,持续加大“一包”项目、优质项目承揽力度,紧盯的钢结构一级市场重大项目全部中标,订单质量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上海、广东、福建、湖北、山东等地和海外的东南亚、南亚、东非、南美等区域承揽了应用于公路、铁路和市政建设项目的桥梁钢结构订单。

2025年,中铁工业完成新签合同额443.96亿元,同比下降7.79%;其中海外新签合同额36.86亿元,同比增长0.36%。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46.60亿元,同比增长6.70%。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122.63亿元,同比增长6.98%。报告期内,隧道掘进机业务持续保持领跑地位,行业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持续加大在“第二曲线”市场和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下线了世界最大直径竖井掘进机、出口海外最大直径盾构机、世界首台原位连续大尺寸可变径盾构机等诸多标志性产品,隧道钻爆法施工专用设备新签订单同比增长15%。国内市场方面,在广东、江苏、上海、重庆等地承揽了铁路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吉林、广东、广西、浙江等地,承揽了水利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四川、山东、浙江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湖北、湖南、贵州、山西等地承揽了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浙江、湖北、广东等地承揽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海外市场方面,在西欧、东北亚、东南亚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项目、水利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23.97亿元,同比增长5.30%。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桥梁搬提运架设备等特种工程机械产品业务,承揽了国内重点铁路项目搬提运架设备产品订单,积极拓展矿山设备、海工船舶制造市场业务,“新能源装备+智能化输送”矿山成套解决方案获得市场认可。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273.83亿元,同比下降11.90%。道岔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58.86亿元,同比下降21.31%。报告期内,受市场需求下降影响,新签合同额有所下降。公司紧盯铁路重点项目,持续挖掘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线等市场,在国内的山东、天津、广州、上海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专用线道岔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持续保持东南亚市场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加大其他区域拓展力度,实现了非洲部分国别市场的零突破。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完成新签合同额 214.97亿元,同比下降8.92%,其中海外实现新签合同10.03亿元,同比增长39.18%。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不断优化经营策略,紧盯钢结构重点客户,持续加大“一包”项目、优质项目承揽力度。在国内市场方面,在江苏、广东、四川等地承揽了公路特大桥、铁路枢纽桥梁、市政跨江桥等桥梁钢结构订单,包揽张靖皋长江大桥 5个标段桥梁钢结构订单;在上海、武汉等地区承揽了工业厂房、交通枢纽站房、钢结构集成房屋、城市公共建筑等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承揽了北欧和东南亚等区域的钢结构桥梁项目订单,中标中吉乌铁路钢结构集成房屋项目订单。

1、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横向掘进”“竖井、斜井掘进”不同方向以及土压、泥水、硬岩、多模式等不同地质适应性的全系列盾构机/TBM产品,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再制造、技术服务、维修检测、操作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构建了零部件及配套设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及配套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盾构机/TBM产销量已连续九年世界第一。在国内市场方面,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其中抽水蓄能电站领域占有率约80%,在煤矿市场占有率达到35%,在非煤矿山市场占有率达到85%,行业领先地位进一步增强。在海外市场拓展方面,公司新签合同额再创新高,进一步巩固了欧洲和亚洲两大主力高端市场,扩大了大洋洲市场,产品已销售至意大利、德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占有率超20%。

公司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复合盾构机 适用于多种岩层复合地质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地铁隧道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2 土压平衡盾构机 适用于软弱围岩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地铁隧道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3 泥水平衡盾构机 适用于含水量大的过江、跨海隧道施工,现主要用于公路、地铁、铁路工程,典型代表为下穿长江隧道工程以及规划中的渤海海峡、琼州海峡、台湾海峡跨海隧道工程。与土压平衡盾构外观相似,出渣方式和平衡方式不同。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Φ4m-Φ15m

4 矩形盾构顶管机 适用于矩形断面隧道开挖,主要用于城市交通下穿隧道建设和地下横通道建设现有产品最大断面为10.42米×7.57米

5 硬岩盾构机 在复合盾构机技术的基础上融合土压平衡盾构和硬岩掘进机技术优点满足我国特定地质条件下施工的高性价比的先进隧道掘进设备。在重庆地铁轨道交通六号线首次完成工业试验,并后续共计投入9台应用于重庆轨道交通建设现有产品适用范围为直径4-12米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与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先后研制出世界最大吨位运架装备、世界首台桩梁一体架桥机、国内首台建筑构件装配机器人,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以国铁集团谱系化、机械化施工为契机,加大传统起重、运输装备等产品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新能源化等方面的迭代升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高速铁路箱梁架桥机 1、应用领域:各型号运架设备涵盖 160吨级到1000吨级不同重量的桥梁施工,适用于时速 250~350km铁路客运专线20m、24m、32m、40m标准和经局部改造适应于20m~40m之间的非标双线整孔混凝土预制箱梁(1000t级及以下)的架设 2、技术优势:根据施工特点不同,可采用步履式、轮胎走行式等不同过孔方式,满足施工要求;架桥机种类齐全,可满足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山岭地区过隧道各类要求;施工效率高,操作简单便捷,施工安全性好;可由运梁车驮运,转场方便。

2 1、应用领域:高速铁路箱梁运梁车主要用于铁路 900吨级混凝土箱梁的运输施工和驮运架桥机短距离运输和转场。 2、技术优势:采用变量液压马达驱动,具有驱动力大、无级调速的优点;轮组安装有液压均衡系统,确保运梁车在凹

高速铁路箱梁运梁车 凸不平路面行驶时保证车体保持水平状态;运梁车为全轮转向,操作简便。

3 高速铁路箱梁提梁机 1、应用领域:适用于跨墩提梁或长条形预制场,沿轨道走行。可适应各吨位梁片使用,包括从180吨级到1000吨级的铁路T梁、铁路箱梁、公路箱梁。 2、技术优势:可适应不同梁场不同需求,采用门型、人字型等多种形式;轮胎全轮转向,作业效率高,施工安全性好;

4 CCPG500型长钢轨铺轨机 1、应用领域:长钢轨铺轨机主要应用于采用“单枕连续法”铺设高速铁路有碴轨道,同时也可满足无碴轨道的钢轨推动等工作。 2、技术优势:布枕机构采用垂直下落、水平布枕的作业方式,可有效避免翻枕;计程小车工作可靠,铺设精度高;以工业机为核心的自动化施工技术高效、可靠;能自动导向、检测、显示故障的部位,使用维护方便。

5 铁路桥梁搬运机 1、应用领域:主要用于梁片制梁场内预制梁的转运工作,可用于铁路客运专线、城际、客货共线等线路中箱梁、T梁施工,也可用于公路整孔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的梁场内施工。可在预制梁场内将梁装载到运梁车上。 2、技术优势:安全监控系统与设备管理云平台的有机结合,提高施工安全性。

6 1800吨级架桥机 1、应用领域:应用于杭甬高速复线40m/1800t预制箱梁架设,是我国自主研发制造的目前世界最大公路架桥机。 2、技术优势:研发制造了从130吨级至1800吨级等不同起重能力的架桥机,可为客户解决铁路、公路项目 20米、24米、32米、40米和50米不同跨度的标准梁或非标准梁的架设。并针对山岭地区复杂地质环境,研制的过隧架桥机实现了隧道口零距离或负距离架梁。

7 建筑装配机器人 1、应用领域:用于装配式车辆站的吊运和安装工作,适用于地铁装配化车辆段的建设。 2、技术优势:采用北斗差分定位纠偏系统和变频调速技术解决了精准施工、平稳作业等难题。

8 桩梁一体架桥机 1、应用领域:广泛适用于滩涂、浅水区域和城市等区域内的传统装备无法施展的工程项目。 2、技术优势:该设备颠覆了桥梁基础结构现浇的工法,破解了线下施工必须依赖施工便道或栈桥的局面,实现了引孔、打桩、架梁、拼装桥墩全套“空中”作业,不用征地拆迁,也无需任何其他吊装设备辅助施工。

9 蓄电池牵引机车 1、应用领域:电机车主要适用于地铁、隧道等地下施工。 2、技术优势:采用优质牵引型变频器及调速主控系统和计算机智能控制技术,具有牵引力大、制动性能好、效率高等优点;发电制动取代能耗制动,消除了因能耗制动所引起的能源浪费和较高故障;速度监测及闸瓦失效检测系统、无线摄像监视系统保证了行驶安全。

10 共振破碎机 1、应用领域:适用于公路、机场和港口等混凝土路面“白改黑”工程。 2、技术优势:研制了液压驱动机械激振共振破碎系统,成功地解决了在特定激振器上同时获得高频大振幅的技术难题。突破了稳定获取高频大振幅的震动效果、剪切式橡胶减震装置、现有水泥路面固有频率K分布及对策等多项关键技术。

11 机械式正铲挖掘机 1、应用领域:电铲用于大型露天矿的剥离和采掘。 2、技术优势:适应于高寒地区施工;挖掘和卸载高度范围更大,能更好满足装车作业;单电机单卷筒起升机构,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减震系统先进,能量具有反馈机制,施工安全性好,综合使用成本低。

2、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

(1)道岔业务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产品涵盖高中低速和全系列轨型,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全产业链和全生命周期,是目前全球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公司作为国内道岔领域的龙头企业,始终坚持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不断突破,拥有从设计研发到制造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具备年产各类道岔2万组的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铁路、地铁及有轨电车等领域。国内高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60%,普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5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区域营销和高端营销力度,加强与国铁集团所属各地方铁路局、地铁公司等的合作,积极巩固传统优势领域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地方港口、电厂、煤矿及其他大型企业地方专用线的追踪力度,开展铁路专用线等增量市场的拓展。在海外市场方面,加大属地化建设力度,利用泰国维保中心,辐射东南亚市场,并积极开拓北美、北非、东北亚、东欧、中东等区域市场。

公司道岔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提速系列道岔 广泛应用于我国铁路直向通过速度200km/h、160km/h、120km/h区段,部分产品应用于时速250km/h的秦沈客运专线;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AT尖轨、固定辙叉、单肢可动心轨辙叉、弹性扣件和砼岔枕等。

2 地铁道岔 广泛应用于各大城市地铁建设,被北京、上海、西安等 20多个城市轨道建设使用;主要技术特点为:能适应不同轨型、扣件系统、轨下基础及减振降噪的需要。

3 重载岔道 广泛应用于我国大秦线、朔黄铁路、神朔铁路、山西中南部通道、张唐等重载线路;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合金钢轨件、尖轨加厚技术、爆炸预硬化、嵌入式高锰钢辙叉,新型扣件等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

4 出口道岔和辙叉 广泛应用于国外铁路建设,主要出口北美、南美、欧盟、非洲、西亚、东南亚等 26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技术特点为:能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的要求。

5 客专道岔 广泛应用于我国铁路直向通过速度250km/h、350km/h区段,主要技术特点为:采用 60D40尖轨、60TY翼轨型钢轨组合型可动心轨辙叉;施维格弹性夹扣压;垫板整体硫化;尖轨、心轨防跳,采用多种防松机构等特点。

(2)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

公司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业务范围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并涵盖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在国内大型钢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先后参与建设了以武汉长江大桥、南京长江大桥、港珠澳大桥、孟加拉帕德玛大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超长、超大桥梁,创造了70次跨越长江、40次跨越黄河、33次跨越海湾的骄人业绩。公司在钢桥梁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研发了高原铁路大跨度悬索桥钢梁安装、大节段钢塔安装等技术,突破缆载吊机长行程同步行走和自动控制、钢塔与吊机耦合震动等行业技术难题;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建成国内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开创了我国大型钢桥梁工厂化、自动化、信息化生产制造的先河,大跨度重型桥梁钢结构制造自动化、工厂化成套技术等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是我国由“桥梁大国”成功迈向“桥梁强国”的主要推动者。

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序号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技术特点

1 钢桁梁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主桁首次大批量采用焊接整体节点构造;②空间结构复杂,杆件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造精度要求高;③主体结构采用高性能 14MnNbq钢;④正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 代表项目:芜湖长江大桥、郑焦黄河大桥、大岳洞庭湖大桥

2 钢桁拱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世界首座荷载最大的6线铁路桥;②主桁首次采用3主桁整体节点构造;③空间结构复杂,杆件之间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造精度要求高;④正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 代表项目: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重庆朝天门大桥

3 钢箱梁斜拉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项目规模大,集桥、岛、隧一体化的大型交通集群工程;②设计寿命120年,技术要求高;③主梁、主塔均采用大节段制作、运输及安装;④主桥采用板桁组合结构;⑤采用变截面曲线形钢箱梁;⑥钢梁制造要求“工厂化、自动化、机械化、装备化”。 代表项目:港珠澳跨海大桥、广东江顺大桥、南京长江二桥

4 钢箱梁悬索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新结构:首次采用分体式钢箱梁断面;②大跨:主跨 1,650米,国内跨度最大的悬索桥;③主缆安装采用先导索直升机牵引过海。 代表项目:西堠门跨海大桥、南京长江四桥、广东黄埔大桥

5 钢箱(管)拱桥 项目主要特点:①新结构:首次全曲线钢箱拱肋结构形式;②结构形式包含上承式、中承式及下承式;③拱梁受力一体化结构。 代表项目:厦门五缘跨海大桥、雅鲁藏布江铁路大桥

6 钢塔 项目主要特点:①国内首座变截面弧线形栓接钢塔;②钢塔节段之间连接精度要求高;垂直度要求1/10000;③大型断面机加工设备在钢塔节段制造中的运用。 代表项目:南京长江三桥、泰州长江大桥、马鞍山长江大桥、港珠澳跨海大桥

7 钢壳塔 项目主要特点:①世界首座双壁异形箱型附筋索塔结构;②钢壳节段之间首次采用薄壁焊接技术;③BIM技术在钢壳塔节段制造中的运用。 代表项目:南京长江五桥、广东滨海湾大桥、广东顺德大桥

8 钢结构产品 应用于钢结构建筑、电站锅炉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技术特点:①构件类型多,连接关系复杂;②超高、超大、超长;③钢柱多为厚板焊接;④多采用高强螺栓连接,制孔精度要求高。 代表项目:南京地铁综合楼、西安三星半导体厂房

3、其他产业

(1)新型轨道交通产业

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领域成功研制出悬挂式单轨、跨座式单轨、新型低地板有轨电车等新型轨道交通车辆,以及新型轨道交通钢梁、钢立柱、道岔等一系列产品,在武汉、合肥建成了两条车辆试验线。本报告期,成功中标清徐两湖联通空轨试验线项目,推进空轨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2)新型科技环保产业

公司新型科技环保产业以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咨询业务为主,主要涉及水处理、固废处置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可为客户提供设计、技术咨询、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在水处理板块,公司主要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分散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特种废水等领域;在固废处置方面,公司主要聚焦市政污泥等细分领域,拥有小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装置、污泥深度脱水装置、盾构渣土处理处置装备等核心产品,结合先进技术优势及总承包管理经验,污泥领域中标广东省广州市排泥水处理系统余泥资源化项目;在生态修复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针对水体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荒漠化治理、土壤修复,开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水生态修复领域中标黄河流域山西省永济市伍姓湖岸坡及生态湿地修复、矿山修复领域已实施密山矿山修复等项目。

(三)主要业务采购、生产及销售情况

1、采购情况

发行人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钢轨、型钢、主轴承、油缸、减速机、焊材、涂料等。其中钢板、钢轨等原材料占比较高。

(1)采购模式

发行人的采购组织形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模式。

集中采购主要是发行人通过品种集中、组织集中、供应商集中招募等形式归集需求或建立渠道,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采购。

分散采购是指发行人所属子分公司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

物资集中采购的种类主要包括:构成产品主体结构的主要材料或通过大批量集中采购能确保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辅助材料等。发行人组织的集中采购主要以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集中招募等方式或形式开展。

集中采购由发行人按照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或供应关系,并根据需要授权所属单位按照“统谈、统签、统付”的模式实施供应,或由需求单位按照“统谈、分签、分付”的模式直接向确定的供应商订货。

分散采购由发行人各子公司、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自行组织实施采购,在发行人的监督下按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当期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度 1 供应商一 117,357.02 5.21 是

2 供应商二 74,795.86 3.32 否

3 供应商三 67,386.37 2.99 否

4 供应商四 63,571.80 2.82 否

5 供应商五 48,181.09 2.14 否

合计 371,292.13 16.50

2024年度 1 供应商一 49,533.29 2.11 是

2 供应商二 43,953.00 1.87 否

3 供应商三 43,294.87 1.85 是

4 供应商四 36,396.70 1.55 否

5 供应商五 33,124.16 1.41 否

合计 206,302.01 8.80

2023年度 1 供应商一 62,943.40 2.59 是

2 供应商二 52,229.58 2.15 否

3 供应商三 31,555.16 1.30 否

4 供应商四 30,703.92 1.26 是

5 供应商五 24,545.50 1.01 是

合计 201,977.56 8.30

2、生产情况

中铁工业主要产品均为定制产品,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生产模式,实行“以销定产”,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往年的销售变化情况,在每个月的月初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同时每周都会根据订单情况召开生产调度会调整生产计划,保证生产与销售良好衔接,避免断货或者库存积压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对于销量较大的产品,会备有部分存货,以提高产品的交货速度。

(1)产量及销量情况

表: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及销量情况

主要产品 单位 2025年

产量 销量

隧道施工装备 台 367 362

其中:大直径及超大直径掘进机 台 27 27

其中:小直径及超小直径掘进机 台 33 33

其中:其他掘进机及专用设备 台 307 302

工程施工机械 台 226 225

其中:提运架设备 台 19 19

其中:起重机械 台 139 139

其中:其他机械产品 台 68 67

道岔 个 25,065 25,359

其中:整组道岔 组 6,478 6,479

其中:高锰钢辙叉 个 18,587 18,880

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万吨 117.24 117.89

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拥有郑州等20个隧道掘进机生产基地,近60条生产线,具备常用工位TBM/盾构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500多台套的生产能力。盾构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公司拥有世界首条全自动滚刀加工、热处理、装配、检测生产线,能够自动化生产适应各种不同地质条件的隧道掘进机滚刀;盾构总装方面,公司引入了智能仓储系统、激光检测仪等智能制造和检测装备、系统,逐步实现了产品零部件柔性制造,提升了盾构机总装效率和质量;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在河南新乡开拓了水平运输产品的铆焊、轮对及转向架装配生产线,设备整体自制能力与常态化环保管控同步提升。公司新建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一期已启用,全部建成后可实现原材料、焊接加工、零部件存储、制造全过程数字仿真等功能,大幅提升隧道掘进机智能化制造水平,为公司智能制造和工艺技术水平发展提供新动能。

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在武汉市拥有 470亩加工制造基地,10万平方米重型厂房和大型特种施工机械全流程生产线,拥有起重运输设备60余台套,大型数控下料机7台,半自动切割机20余台,加工中心、车床、铣床、钻床等各类加工设备50余台套;拥有自动化焊接设备及系统,建立了数字化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打通了生产现场各种生产要素信息桥梁,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推动国内工程施工机械生产制造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道岔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规模最大的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通过采用新技术和优化结构设计及辙叉成型工艺,成功开发了Ⅱ代高锰钢辙叉,具备年产20000组道岔、40000根高锰钢辙叉的能力;拥有行业内首台成套自动化合金钢热处理生产线、辊压生产线,合金化高锰钢冶炼和热处理、细晶成形、预硬化等新技术,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国内行业领先的高能数字射线检测中心,具备金属材料及构件的高能数字射线、超声、渗透及磁粉检测等无损检测能力,实现了无损检测需求的全覆盖,满足公司各类产品的检测需求;通过全面推广生产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了订单全过程BOM化运行。

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公司拥有山海关、宝鸡、扬州、如皋、九江、武汉、南京、中山等生产基地,基本覆盖了国家桥梁钢结构市场较集中的长江经济带、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西南地区等区域,新建的舟山生产基地各项建设工作正快速推进。公司积极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在国内率先建成了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了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可实现制造车间生产过程的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管理与控制,开发了超声检测监测系统,将实现多点、异地实时无损检测过程监测,完成了钢结构智能拼接板检测系统开发,大幅提高检测效率,加快生产进度。

(2)生产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产品各个生产环节均有与之对应成熟和完善的制造工艺。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在传统制造工艺基础上,公司也不断采用新的、现代化的制造技术。公司各项产品制造技术处于国内一流技术水平。

1)盾构主要生产流程

2)工程施工机械

3)道岔业务

4)钢结构制造与安装

质量控制方面。发行人产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具有完善的计量、检验与试验体系。发行人和主要子公司均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多个子公司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各项质量活动得到规范,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受到顾客的好评,为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自成立以来,已逐步建立起从产品研发到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

发行人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及时发现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确保产品质量管理绩效和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3、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中铁工业已形成了自有的销售体系和稳固的客户群体,依靠产品品质和行业品牌优势来巩固和吸引客户,在注重维护与老客户的良好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在销售渠道方面,采取直销模式。通过对市场进行调查和追踪,了解到具有需求的项目和客户信息,进行定期的跟踪走访。等到业主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通过公开投标或议标的形式获得项目中标,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件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向客户提供产品和相关服务。

中铁工业重组整合后,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和禁止无序和恶意竞争制度,对国内的钢结构市场进行了分工,成立了国内的七大区域营销中心,发挥区域经营统筹协调作用,联合开展市场竞争,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减少内部重复性投入,最大程度规避无序和恶意竞争,充分发挥各成员企业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提高盈利能力。

销售流程如下:1)前期项目信息收集,区域营销中心及各子分公司收集项目信息,整理分析本年度有望开标的重点项目,依据项目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2)对跟踪的项目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评审: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业主的资金、信用等情况,项目当地环境和现场条件;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三是对项目的商务合同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项目成本、支付条件、毛利率水平、项目规模等是否符合公司的内部管控需求;四是公司人力、工期、质量、技术、资金等资源能否满足项目需求。3)对于评审后的项目开展项目营销,通过区域营销、立体营销、高端营销等多种方式加大中标力度,确保完成新签指标。4)通过公开投标、议标等方式获得项目中标,由市场营销部或区域营销中心牵头对中标项目合同进行评审。5)持续跟踪及售后服务,一切以顾客为中心,通过“制造+服务”的营销模式,为未来获得更多订单奠定了基础。

销售定价如下:

1)道岔产品。公司产品定价在出厂价格目录上根据不同项目情况稍作调整。铁总基建项目投标中,可动心轨道岔出厂价下浮3%,固定型道岔出厂价下浮5%。其他地方铁路项目根据投标需要上下浮动。

2)钢结构产品。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定额,并受业主的招标价上限控制,会根据市场竞争情况,主要依据制造成本测算,进行定价。

付款节点情况如下:

1)盾构机。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 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关键零部件到厂后,经买方确认10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0%的进度款;设备工厂验收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0%的工程验收款;试掘进300米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总价25%的试掘进验收款,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5个日历天内支付。

不同项目付款节点略有不同,部分项目设置试掘进验收通过后在工地验收环节有15%的工地验收款。

2)道岔。在铁路建设进度中道岔物资招标时点较晚,一般在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结束后,线路即将铺轨前进行招标,招标工作完成后,公司根据施工现场铺轨计划供应道岔,待道岔供应铺设完毕,即可进行线路集中调试,开通运营。因此道岔需求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后半程,对道岔需求的测算主要根据各工程的施工进度来进行。

3)钢结构产品。

①重大项目

国家以及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国际重大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且代表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项目;合同额超过 1亿元的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须研发的新型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评审确定的重大项目等。(钢结构重量超过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1年至2年;重量每超过0.5万吨,交付周期延长3个月)

②重要项目

达不到重大项目标准,但其产品结构、技术特点、资金状况等能够为发挥公司资源最大价值的项目;长期合作的重要顾客且合同额在0.5-1亿元的项目;不构成重大项目但能带来新的市场、新的客户的项目;公司通过项目评审确定的重要项目等。(钢结构重量0.5至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9个月至18个月)

③一般及中小项目

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传统产品项目。(钢结构重量0.5至1万吨,无复杂异形杆件,交付周期9个月至18个月)

(2)主要产品的客户及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中铁工业的盾构及硬岩掘进机、工程及机械、道岔和钢结构等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各工程施工单位,属于定制类订单式销售产品,每台设备需要根据不同的项目地质情况、水文情况、管片参数进行针对性的设计,不同地区的产品配置差异较大,每台造价从数千万元至亿元不等。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如下所示:

表:发行人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当期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度 1 客户一 502,533.64 18.15 是

2 客户二 123,806.94 4.47 否

3 客户三 112,539.68 4.06 否

4 客户四 83,669.39 3.02 否

5 客户五 78,138.58 2.82 否

合计 900,688.22 32.53

2024年度 1 单位一 164,672.88 5.68 是

2 单位二 98,478.09 3.40 是

3 单位三 66,656.67 2.30 是

4 单位四 65,049.45 2.24 是

5 单位五 54,691.19 1.89 是

合计 449,548.28 15.50

2023年度 1 单位一 135,250.51 4.50 是

2 单位二 73,719.00 2.45 是

3 单位三 70,796.46 2.35 否

4 单位四 69,245.29 2.30 否

5 单位五 61,946.90 2.06 否

合计 410,958.16 13.67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在1个主要在建工程: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占地面积30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06万平方米,基地主打盾构机/TBM整机制造和钢结构产品两大核心业务。项目总投资额为60,353万元,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金额为45,626.87万元,项目资本金已到位。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资金来源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金额(万元) 合法合规性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60,353 自筹及贷款 45,626.8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重大自营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2025年,企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在持续演变中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挑战的结构性压力与机遇的系统性支撑均更为凸显。我国经济在深化结构调整、培育新质生产力的进程中展现出强大韧性,公司发展正处于转型升级、塑造新优势的关键窗口期。

在挑战方面,大国博弈与区域冲突交织,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加速,贸易与投资壁垒以新的形式呈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与效率的再平衡成为核心议题,企业国际化运营面临更高的合规性、适应性与风险管理要求。国内经济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投资导向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部分领域产能过剩与市场出清压力犹存,企业成本控制、现金流管理及应收账款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愈加突出。市场竞争从规模扩张进一步转向质量、技术、品牌与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的综合较量。

在机遇方面,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力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实施一系列增量政策,包括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等,将有力支撑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基建、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矿产资源等行业利好政策接连出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加力扩围,新兴科技带来的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的巨大改变,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随着“一带一路”深化、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多边合作机制的推进,以及沿线国家在城市地铁、公路、铁路、地下管网、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建设,为公司盾构/TBM、专用设备、铁路道岔、桥梁钢结构等产品服务出海持续提供市场空间。

1、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

在市场拓展方面,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交通基建与水利水电领域投资预计将保持高位运行态势。在轨道交通领域,全国多地加速线网扩容与提质改造,仅北京市就计划开通轨道交通22号线,推进1号线支线、亦庄线-5号线-10号线联络线等建设,并实施10号线国贸换乘通道改造等既有线路升级工程,带动隧道施工装备需求持续释放。结合《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目标,2026年作为冲刺收尾的关键一年,对盾构机/TBM等隧道施工装备新机制造、旧机再制造及工程服务仍保持一定需求。

在水利水电领域,2026年,国家水网、水电、抽水蓄能建设将继续作为扩大有效投资、保障水安全、能源安全的重要抓手,预计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防洪骨干工程、水电工程等将持续推进,为盾构机/TBM、钻爆法成套化施工专用设备等带来新应用场景。在矿产资源领域,随着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战略的深入实施,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高效利用受到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开采需求为矿山专用装备及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带来新的增长潜力。

在市场需求方面,行业竞争已进入“技术差异化+服务一体化”的白热化阶段。客户对装备的定制化适配能力、施工效率及全周期成本控制要求显著提升,大直径、异形盾构机/TBM及适应高海拔、富水、破碎带等复杂地质条件的专用装备成为市场主流需求方向。同时,随着制造业数智化转型提速,客户对装备智能制造水平、交付周期的敏感度持续增高,亟需通过技术创新缩短设计与采购周期,实现成本精准管控。

在转型升级方面,传统单一销售模式的盈利空间进一步收窄,经营模式创新与风险管控成为核心课题。受经济环境影响,租赁、工程服务等模式的履约风险与资金压力持续存在,需深化“设备+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拓展全生命周期服务边界,整合远程诊断、智能运维、备件供应等增值服务,提升服务溢价能力。同时,依托政策支持探索多元化金融合作模式,推广分期付息、设备租赁回购等灵活付款方式,降低客户初始投入门槛,增强市场竞争力。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

在市场拓展方面,2026年工程机械行业预计迎来政策与市场双重驱动的发展机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明确提出,到2026年机械行业营业收入突破10万亿元,重点推动“十四五”重大工程收尾、“十五五”重大项目谋划,以及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区域发展层面,西部大开发、中部加快崛起战略深入实施,中西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交通、能源、水利等基建项目密集落地,为工程施工机械提供广阔市场空间。此外,沿海及内河港口航道升级、物流成本降低行动方案推进,叠加设备更新补贴、老旧设备淘汰置换等地方政策,进一步加速市场需求迭代升级。在市场需求方面,行业已进入存量更新为主、增量补充为辅的发展阶段,早期投放设备逐步进入淘汰周期,高效、节能、智能的替代产品需求旺盛。同时,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导向明确,客户对施工机械的环保性能、自动化作业水平及数据化管理能力要求显著提升,电动化、智能化融合的新型装备成为市场竞争焦点,这类产品不仅实现传统设备替代,更开创全新施工范式。在转型升级方面,行业头部企业纷纷将全球化深化、数智化赋能、绿色化引领作为核心战略,竞争格局持续优化。一方面,需加速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聚焦智能化、自动化施工设备研发,提升设备可靠性与耐用性,构建“产品+服务+解决方案”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另一方面,深度践行绿色制造与循环经济理念,采用环保材料与生产工艺,优化设备设计制造流程,推动废旧设备回收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与资源消耗。同时,依托数智化技术实现生产、施工、运维全流程可视化管理,提升运营效率与产品附加值,强化核心竞争力。

2、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

(1)道岔业务

在市场需求方面,根据《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2026年至2035年全国需年均建成铁路3500公里左右、高铁2000公里左右,新增铁路线路建设将拉动道岔产品需求。同时,既有重载铁路道岔面临轨件疲劳老化、维护成本高等问题,升级改造需求迫切,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向铁路装备智能化升级倾斜,既有线路道岔设备的更新改造、智能化升级成为投资重点。此外,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轨道交通一体化推进,市域铁路、城际铁路建设提速,进一步拓宽道岔产品应用场景。在转型升级方面,市场竞争已从规模竞争转向技术与服务竞争。需加快引入先进制造工艺与智能控制系统,聚焦高速、重载道岔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性能稳定性与使用寿命,降低运维成本。同时,深度融合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构建道岔产品远程监控与智能诊断平台,实现故障预警、精准运维,提升服务响应效率与专业水平。此外,需强化标准化生产与定制化服务能力,适配不同线路等级、地质条件的差异化需求,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2)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在市场拓展方面,2026年钢结构行业竞争格局持续加剧,区域市场与细分领域分化特征明显。高速公路建设重点持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新增投资与存续改扩建项目并行,主干路线升级、既有路产收购及路衍经济发展成为主要方向,中西部地区钢结构需求潜力持续释放。同时,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铁路站房、桥梁、市政场馆等领域对钢结构的需求保持稳定,为业务拓展提供多元场景。在市场需求方面,2026年基建投资规模预计维持高位,但增速逐步放缓,市场对“大、新、难、特”项目的技术与工艺要求进一步提升。超高层、大跨度、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钢结构工程占比增加,对产品精度、施工技术及绿色环保水平的要求显著提高。同时,绿色建筑政策导向强化,钢结构作为节能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在低碳建筑领域的应用场景持续拓宽,带动高端钢结构产品需求增长。在转型升级方面,总成本领先与技术创新是核心竞争力,需深化全过程价值链管理,优化采购、生产、施工全流程管控,构建高效率、高品质、低成本的竞争优势。持续聚焦技术创新,突破复杂钢结构制造安装工艺,强化BIM技术、智能焊接、模块化施工等应用,提升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同时,推动钢结构产品绿色化升级,采用环保材料与涂装工艺,探索钢结构回收再利用模式,打造差异化竞争壁垒,引领业务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

3、新兴业务

(1)新型轨道交通业务

在市场拓展方面,随着城市群、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跨座式单轨、低速磁悬浮、悬挂式空轨、现代有轨电车等新制式产品,凭借运量适配性强、建设成本可控、工期短等优势,成为大城市支线接驳、中等城市骨干线路、旅游景区线路的优选方案,市域(郊)铁路与新型轨道交通融合发展加速,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纷纷推进新制式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为业务拓展提供市场空间。在转型升级方面,绿色化、智能化是行业核心发展方向。需深度践行国家绿色发展政策,将环保理念融入产品设计、生产、施工全环节,采用节能材料、优化能源消耗,减少施工噪音与扬尘污染。加大新能源列车、绿色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应用力度,推动电动化等清洁能源动力装备落地,提升产品环保性能。同时,强化技术创新与人才储备,突破新制式轨道交通核心技术与系统集成能力,探索“装备+运营+运维”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抢占市场先机。

十一、发行人所属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水利、地下空间开发、矿产、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风电、光电、水电特别是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建设领域。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一)宏观经济政策

2025年,国家围绕稳增长、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收官、谋划“十五五”展开一系列部署,财政部年初提出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提高赤字率、扩大政府债券规模以支持“两重”“两新”与有效投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明确全年GDP增长5%左右目标,进一步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与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确定赤字率、政府债券、专项债等具体安排;国务院、中央政治局会议先后强调做强国内大循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宏观政策持续发力、高质量推动“两重”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等要求;10月发布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取得重大突破等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26年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逆周期与跨周期调节,推动投资回稳、优化项目与资金管理、激发民间投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等。2026年,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自审自发试点;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二)制造行业政策

2025年,国家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与人工智能应用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指出,现代制造业离不开科技赋能,要大力加强技术攻关,走自主创新的发展路子。国家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加大资金支持,拓展覆盖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国务院印发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部署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及共性技术攻关;同时推进零碳园区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围绕科技强国建设,国家要求聚焦“补短板、锻长板”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创新融合。此外,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AI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并发布“人工智能+交通运输”的实施意见。

(三)公司业务所属细分行业情况

中铁工业目前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作为世界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1、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方面

近年来,隧道掘进机在铁路、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应用场景增多,城市轨道交通等传统应用领域仍保持一定发展空间。

在铁路领域,根据国铁集团信息,国铁集团加快建设现代化铁路基础设施体系,2025年,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15亿元、同比增长6%,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2026年,铁路部门将继续推进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国家铁路投产新线2000公里以上。2026年,铁路部门将坚持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原则,合理把握建设时序、规模和标准,以出疆入藏、沿边沿海沿江通道、联网补网强链项目等为重点,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更好发挥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铁路局信息,“十五五”时期,铁路行业将以铁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拓展铁路网覆盖范围,加快完善出疆入藏、沿海沿边等战略骨干通道,加快贯通“八纵八横”高铁主通道,有效改善西部地区路网“留白”问题;强化科技创新战略谋划,统筹推进铁路数智化转型,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铁路创新发展,推动关键装备核心技术取得进一步突破;推动绿色铁路工程建设,加强铁路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应用。预计未来铁路建设领域将是盾构机/TBM及隧道施工专用设备重要应用场景,公司隧道钻爆法施工全系列专用设备产品将迎来更好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广东、江苏、上海、重庆等地和海外的西欧、东北亚等区域承揽了铁路项目相关订单。

在水利水电领域,根据国家水利部信息,2025年,国家水利部重点围绕《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加快国家水网大动脉建设,推动重要输排水通道、重要调蓄结点建设,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28万亿元,连续4年超万亿元,实施各类水利项目47563个,开工四川引大济岷等27项重大水利工程,高质量推进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等项目。2026年,国家水利部将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存量和增量、“硬投资”和“软建设”,加快完善国家水网体系,力争2026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持续保持大规模、高水平态势。国家水利部提出,“十五五”时期,必须立足长远、适度超前,在“十五五”推动开工一批战略性重大水利工程,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中线引江补汉工程,推进一批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排水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各层级水网协同融合建设,加快控制性调蓄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预计未来一个时期,水利水电领域将是隧道掘进机应用的重要增量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吉林、广东、广西、浙江等地和海外的东南亚等区域承揽了水利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抽水蓄能领域,根据相关报道,截至 2025年底,我国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超6600万千瓦,连续10年位居世界首位。作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支撑,抽水蓄能电站在2025年进入“核准高峰”与“建设高峰”叠加的新阶段,项目开发审批与开工建设节奏进一步加快。据行业统计,2025年全年新核准抽水蓄能项目超过20个,新开工建设项目约18个,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30年,投产总规模 1.2亿千瓦左右;到2035年,形成满足新能源高比例大规模发展的抽水蓄能现代化产业,全国抽水蓄能投产规模达到 3亿千瓦左右。报告期内,公司在四川、山东、浙江等地承揽了抽水蓄能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矿山能源领域,2025年,矿山能源市场在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与推进产业现代化升级的双重目标驱动下,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5年1-12月,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8.3亿吨,同比增长1.2%;十种有色金属产量8175万吨,同比增长3.9%。受益于宏观经济持续复苏对煤炭、金属等基础资源的稳定需求,以及“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的深入实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持续优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成为核心增长动力,与此同时,受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对原材料需求的强劲拉动,矿山能源领域预计将保持较好的景气度,具备高效、绿色、智能等优势的矿用TBM和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将迎来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北、湖南、贵州、山西等地承揽了矿山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信息,2025年全年有城轨交通新线、新段或延长线开通运营的城市共计24个,新增运营线路910.8公里,其中地铁700.97公里,占比76.96%。随着国家对新建项目的审批保持审慎,市场增速较前几年进一步放缓,规模增长进入平稳期,行业发展由“重建设”向“建设与运营并重、更加注重运营效能与可持续发展”转变。2025年 12月,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十五五”城市轨道交通发展思路研究》,在“十五五”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任务中提出,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以差异化需求引导规划、建设和运营,推动发展重心从规模快速增长向功能精准匹配转变。预计未来一个时期,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将为隧道掘进机贡献一定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浙江、湖北、广东等地和海外的东南亚等区域承揽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隧道掘进机订单。

2、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方面

2025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加力推进设备更新,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深入开展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存量设备评估诊断,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根据国铁集团发布《铁路设备更新改造行动方案》,在绿色低碳设备推广应用行动方面,将加快推进设备用能结构优化,持续加强设备治污减排能力;到2027年,设备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自动化程度明显提高,设备减排降耗水平进一步提升、铁路设备更新取得显著成效。“两新”工作开展以来,交通运输行业加快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交通运输设备绿色化、智能化和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十五五”时期,国家将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谋划建设一大批重大工程项目,加力贯通综合运输大通道。未来,随着设备更新政策深入实施,以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中西部路网短板补齐、城市群一体化交通网络构建等任务加速落地,将持续释放铁路、公路、市政等领域建设需求,为搬提运架铺设备提供广阔应用场景。预计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将成为搬提运架铺设备行业核心发展方向,具备新能源动力、智能协同作业、数字化运维能力的装备市场需求持续攀升。报告期内,公司承揽了西南、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及沿海沿江高铁等项目搬提运架设备产品订单。此外,公司积极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技术攻关和储备,研制的“路锋”新能源矿卡在新疆矿山投入使用。

3、道岔业务方面

根据国铁集团信息,2025年,国铁集团加快建设现代化铁路基础设施体系,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铁路项目和“两重”项目为重点,加大实施力度圆满完成铁路建设任务,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15亿元、同比增长6%,投产新线3109公里,其中高铁2862公里,铁路投资拉动作用充分显现。“十五五”期间,国铁集团将进一步推进铁路网建设,到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8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6万公里左右,战略骨干通道全面加强,“八纵八横”高铁系统成网,区域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货运网络能力大幅增强,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的现代化铁路网。此外,2025年9月,国家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印发《“一港一策”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深度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在推进基础设施一体互通中提出,加快集疏港铁路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铁路专用线进港区,具备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集装箱港区,原则上同步规划建设进港铁路等要求。随着中长期铁路网建设布局逐步完善,行业标准体系的完善和技术创新步伐加快,智能化铁路建设和绿色发展需求将不断提升,铁路道岔市场将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为市场带来新的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的山东、天津、广州、上海等地承揽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专用线道岔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持续保持东南亚市场的领先优势,进一步加大其他区域拓展力度,实现了非洲部分国别的零突破。

4、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方面

在桥梁钢结构领域,2025年,国家交通运输部持续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狮子洋通道、张靖皋长江大桥等标志性重大桥梁工程加快建设,同时围绕基础设施补短板、绿色交通建设,统筹推进公路、铁路、市政跨江跨海大桥及枢纽配套桥梁项目落地。2026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将加快贯通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大力实施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推进跨区域跨流域大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受益于政策的持续,桥梁钢结构市场需求保持高位释放,行业在绿色化、大型化、智能化升级中竞争格局更趋多元,技术与产能成为核心竞争要素。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江苏、广东、四川等地承揽了公路特大桥、铁路枢纽桥梁、市政跨江桥等桥梁钢结构订单,包揽张靖皋长江大桥 5个标段桥梁钢结构订单;在海外市场方面,承揽了东南亚、北欧等区域钢结构桥梁项目订单。

在建筑钢结构领域,建筑钢结构凭借绿色环保、施工高效、设计灵活等优势,深度融入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及重大公共设施建设,行业在绿色建材应用、装配式建造升级中实现规模持续扩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度进一步提升,同时行业竞争向技术研发、集成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维度延伸,差异化竞争态势凸显。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内上海、武汉等地区承揽了工业厂房、交通枢纽站房、钢结构集成房屋、城市公共建筑等订单,在海外承揽了中吉乌铁路钢结构集成房屋订单。

5、新型轨道交通产业方面

2025年,国家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方向指引(2025年)》,明确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建设时速 600公里高速磁浮达速试验线,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推进成渝、长三角等重点城市群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落地,都市圈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向周边城镇延伸提速,加之公众出行与文旅产业复苏带动特色轨道交通需求增长,高速磁浮、旅游轨道交通、市域新型制式轨道等新型轨道交通产业迎来技术升级与场景拓展双重机遇。

6、新型科技环保产业方面

2025年,国家持续强化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领域推动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应用。2025年,为巩固提升环保装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标准体系更加健全,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构建较为完备的环保装备供给体系等主要目标。同时,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速,为环保装备产业带来多元化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在贵州、黑龙江、广东、西藏、陕西等地承揽了环保项目订单。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与主要竞争优势

公司是全球销量最大的盾构机/TBM研发制造商、全球最大的道岔和桥梁钢结构制造商、国内最大的铁路专用施工设备制造商,也是我国铁路基建装备领域产品最全、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在科技创新、核心技术、生产制造、智能制造及数字化、品牌等方面优势突出。公司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等四项主营产品均通过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公司及所属子企业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4个、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8个、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11个、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7个、全国首批200家“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1个。

(一)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建设的南沙港铁路跨洪奇沥水道特大桥项目荣获西奥多•库珀奖,大跨度公铁桥用高性能钢构件智能工厂、辙叉智能制造工厂、数据驱动道岔智能制造工厂和基于5G+物联网的钢桥梁智能制造工厂均获评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一种可用于三车道矩形隧道施工的顶管机”荣获中国专利金奖,依托黄茅海跨海通道研发的“强台风环境超大跨独柱式多塔斜拉桥设计与施工关键技术”荣获中国公路学会科技进步特等奖,依托常泰长江大桥研发的“世界首座高速铁路与公路悬索桥设计方法与工程实施关键技术”荣获茅以升科学技术奖特等奖,“斜井掘进机”项目荣获日内瓦国际发明展银奖,“紫荆号”绿色装配式综合管廊施工装备荣获英国NCE2025隧道设计及施工创新大奖;“高速铁路轮轨关系关键技术及在轨道系统中的应用”等 6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世界首座高速铁路与公路悬索桥设计方法与工程实施关键技术”等 14项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奖,获批承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1家、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截至2025年底,公司共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5项,省部级(含国家认可的社会力量奖)科技进步奖515项,中国专利奖金奖3项、银奖1项、优秀奖8项,中国工业大奖2项,中国好设计金奖3项、银奖1项,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2项;公司通过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340项,其中55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165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得授权专利8205件,其中国际发明专利44件,国内发明专利2645件;主(参)编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及工法256项,其中国家标准84项。公司拥有技术人员近3000人,约占员工总量的26%,拥有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人才16人,国家专项计划专家1人,36人次荣获全国学(协)会专家荣誉称号,荣获茅以升铁道工程师奖、建造师奖18人,荣获詹天佑铁道科学技术奖7人,1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4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

1、在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

公司是中国盾构机行业的开拓者和领军者。报告期内,公司研制的世界最大直径竖井掘进机“启明号”,应用于沪渝蓉高铁崇太长江隧道工程,具备超大断面、超深水下开挖能力,实现了在复杂地层中“有人值守、无人操作”的高效掘进,成功破解竖井水下作业难题;研制的全球首台原位连续大尺寸可变径盾构机“变径一号”,应用于芳白城际广州火车站项目,首次实现“一站两隧、连续成型”施工,可在同一隧道内完成区间与车站段连续掘进,攻克了一体化建造的世界性难题,推动了城市轨道交通绿色智能建造新模式发展;研制的国内首台地铁停车线用超大断面矩形顶管机“凯旋号”,应用于杭州地铁18号线项目,采用类矩形断面与多刀盘低扰动设计,显著提升了施工适应性与安全性,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提供了新技术路径;研制的西南地区最大直径单护盾硬岩掘进机“福和号”,应用于滇中引水工程香炉山隧洞项目,承担主洞 15.5千米掘进,搭载双速减速机、高压辅助脱困、同步推拼等专项技术,显著增强了复杂地质下的施工效能与可靠性;研制的出口海外最大直径盾构机“帕蒂加朗号”,应用于澳大利亚西部港湾隧道工程,集成刀盘检测、泥饼处理与盾构刀具更换机器人等智能系统,换刀效率较人工提升5—8倍,并配备滚刀在线磨损监测等先进系统,显著提升了复杂地层掘进控制能力;研制出国内首台套煤矿长距离智能喷浆专用设备,并在山东煤矿成功应用,集混凝土转运、储存、制备、泵送与喷射于一体,有效解决传统喷浆效率低、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等痛点。施工效率较传统工艺提升2倍以上,推动煤矿巷道施工向智能化、无人化发展。

2、在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

公司工程施工机械产品核心技术位居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制的1100吨新能源架桥机“图强号”,应用于通苏嘉甬高铁站前工程,创国内同类设备最大架梁吨位纪录,集成智能安全管控、数字孪生与远程运维技术,配套新能源运梁车具备高精度无图导航能力,通过“运-架-维”智能调度实现全链协同,标志我国大型铁路装备迈向全流程智能化与低碳化;研制的千吨级 JQSD1000型单主梁运架设备,适应多种跨径及非标箱梁架设,可应对小曲线、大坡度等复杂工况,搭载智能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实时预警与自动调控,配合分体式智能运梁车自主路径规划,显著提升箱梁架设的安全性、协同性与施工效率;研制的新能源矿卡“路锋”号,适用于露天矿山重载、陡坡及极端温差工况,基于自研600伏高压平台与整车VCU控制,能量回收效率最高达80%,可应对30%坡度,全生命周期能耗成本较燃油车降低30%-50%,为矿山运输提供绿色高效解决方案;研制的国内首套集成式船舶反拉下水“晟航”系统,集成起重、运输、下水与智能控制模块,构建船舶建造、转运、下水全流程一站式装备体系,实现船舶“翻堤越坝”入江,攻克传统下水方式受地理条件制约的难题,为船舶制造业绿色智能升级提供核心装备保障;制造的“茶花星”号沥青船顺利吉水,配备了先进的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能够实现对船舶关键设备的实时监控和远程控制,有效提升船舶运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3、在道岔业务领域

公司作为国内道岔领域的龙头企业,持续推进道岔关键技术创新,在无缝化、长寿命、高性能材料及智能制造等方面形成明显技术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制的无缝化锰合金菱形道岔实现了菱形道岔结构无缝化,有效提升了易损部件结构强度和产品使用寿命,提高了线路运行效率;围绕重载铁路大轴重需求,研发形成了“长寿命、大轴重固定型辙叉关键技术”,构建了材料—性能协同的长寿命设计方法,形成镶嵌翼轨锻制高锰钢组合辙叉及大号码焊接高锰钢辙叉等系列产品,应用于神朔铁路、浩吉铁路及墨西哥玛雅重载铁路等项目;掌握了辙叉用高性能合金钢从冶炼、精炼、电渣重熔到锻造、热处理的全流程自主制备技术,第三代高锰钢及贝氏体钢锻坯已在多家铁路单位应用;研发的高速重载道岔智能制造关键技术推动制造全流程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显著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并获得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国际领先水平评价。

4、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

公司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的技术实力始终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的全场景自动化焊接与涂装系统,应用于多个钢结构制造项目,实现板单元自动化焊接率达99%、整体焊接自动化率超90%,有效破解了狭小空间焊接与涂装难题,大幅提升了制造效率和质量;研发的超宽分体式钢箱梁制造与安装技术,应用于黄茅海跨海通道项目,横坡精度提升30%,实现高精度高质量施工,进一步增强公司在跨海大桥钢结构技术上的制造与安装能力;研发的新型耐海洋气候Q345qDNHY-I钢板制造工艺,应用于狮子洋锚固系统生产,完成焊接性与热铆接全过程验证,标志着该钢材在海洋桥梁工程中实用化取得关键进展。

5、在新型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公司持续推进新型轨道交通业务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工程化应用,技术优势不断夯实。研发的悬挂式单轨可动芯道岔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测技术,围绕新型轨道交通道岔特点,形成了涵盖运行数据采集、传输、远程分析与诊断的完整解决方案,并在重庆大堰车场跨座式单轨道岔实现工程化验证与实际应用,属国内新型轨道交通道岔领域的首次应用,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与推广价值。完成了文旅版跨座式单轨车辆工业设计及系统方案,启动转向架样机制造,进一步完善山地及文旅轨道交通产品布局;完成了中低速磁浮道岔提速与舒适性优化研究,形成侧线60公里/小时道岔设计方案,显著提升运行平顺性;在跨座式单轨列车关键技术方面,实现火灾隔离、防火安全、蓄电池牵引及轻量化集成等技术突破,满足复杂城市地形及旅游场景下的安全、节能与应急运行需求,持续提升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及旅游轨道交通市场的技术优势。

6、在新型科技环保业务领域

公司研发出新型多效除碱速澄剂,具有高效除碱、快速络合、电中和与压缩双电层功能,在隧道废水处理中同步解决了强酸管控难题与有机弱酸应用导致的出水浊度高、COD二次污染的问题,吨水药剂成本降低20%以上。开发的高海拔严寒区工程创面生态修复集成技术,使高海拔严寒区工程创面修复区域施工一年后,灌木群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常绿灌木达到20%,近三年内植被的存活率达到80%及以上,较传统挂网喷播技术降本30%。

(二)制造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现有工厂、车间、生产线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生产能力、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关键核心部件自制能力不断增强。

1、在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

公司隧道掘进机智能化制造水平、核心部件自制能力和工艺技术水平大幅提升。盾构关键零部件制造方面,公司积极调整产业模式,从整机组装转变为“整机+关键零部件”并行的发展路径;目前,公司拥有世界首条全自动滚刀加工、热处理、装配、检测生产线,能够自动化生产适应各种不同地质条件的隧道掘进机滚刀,同时拥有多台国内先进的大型数控机加工设备,智能化大型热处理炉、环保型喷砂、喷漆等配套设备,覆盖了关键零部件的下料、铆焊、机加、退火、喷涂等全部工序;盾构总装方面,公司引入了智能仓储系统、激光检测仪等智能制造和检测装备、系统,逐步实现了产品零部件柔性制造,提升了盾构机总装效率和质量;隧道施工专用设备制造方面,公司建成了水平运输产品的铆焊、轮对及转向架装配生产线,设备整体自制能力与常态化环保管控能力同步提升。公司通过搭建智能设计平台、智能制造平台、智慧管理系统和智能运维平台,实现智慧仓储与物流智能调度,其中智能化高端装备产业园具备 1- 20米全系列刀盘、超大直径盾体、全系列规格驱动箱、机头架、TBM护盾、TBM推进系统、矿用TBM、竖井TBM、螺旋输送机等50多个规格核心结构件制造能力;盾构机再制造服务列入“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相关产品入选工信部再制造产品名录,公司被列为全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企业。

2、在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领域

公司拥有特种工程机械制造基地、重型厂房和大型全流程生产线及类起重设备、加工设备和焊接设备,建立了数字化智慧生产管理平台,打通了生产现场各种生产要素信息桥梁,被认定为国家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

3、在道岔业务领域

公司拥有国内最先进、规模最大的重载高锰钢辙叉生产基地,具备年产 2万组道岔、4万根高锰钢辙叉的能力;建成了国内首家铁路道岔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研发投建了国内首条百米钢轨数控锯切生产线、6000吨锻压自动生产线、锯铣一体联合生产线、钢轨数控加工中心和垫板智能生产线,拥有合金化高锰钢冶炼和热处理、细晶成形、预硬化等新技术,多项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拥有国内行业领先的高能数字射线检测中心,具备金属材料及构件的高能数字射线、超声、渗透及磁粉检测等无损检测能力,实现了无损检测需求全覆盖,满足公司各类产品的检测需求;通过全面推广生产信息化系统应用,实现了订单全过程BOM化运行;通过采用新技术和优化结构设计及辙叉成型工艺,成功研制了Ⅲ代高锰钢组合辙叉,开启了我国重载高锰钢辙叉最大通过总重 6亿吨时代;拥有国内最大、最先进的纯净钢铁路辙叉冶炼、铸造、热处理和机加工为一体的综合制造能力,产品质量、工艺装备和生产效率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4、在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领域

公司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长江沿线拥有钢结构生产基地,年产各类钢结构达 160万吨,覆盖了国内桥梁钢结构市场较为集中的区域;公司积极推动钢结构加工制造数字化转型,在国内率先建成了首个钢结构智能生产示范线,搭建了国内首个钢桁梁数字化建造平台,可实现制造车间生产过程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与控制,开发的超声检测监测系统,实现了多点、异地实时无损检测和过程监测,完成钢结构智能拼接板检测系统开发,大幅提高检测效率;公司加快推动钢结构生产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充分利用机器人、BIM技术、数字技术和信息化技术,引进先进防污设备,对关键工序进行设备升级,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能源损耗;研发的龙门式焊接机器人、便携式机器人、地轨式焊接机器人、喷铝机器人、喷漆机器人等系列化智能装备,在安九铁路鳊鱼洲长江大桥、澳氹四桥等多个工程项目成功应用;对U肋组装机器人、内焊机、激光清洗机等关键工序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工质量及效率,为厦金大桥、李埠长江大桥等项目板单元加工提供了品质保障。

(三)数字化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化转型战略部署,以顶层设计为引领,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化应用,重点培育智能工厂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公司共荣获信息化类荣誉 27项,其中省部级奖项11项,行业协会及社会力量奖项16项;“重大机械设备高质量数据集”项目成功入选国家数据局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企业名单,中铁山桥(南通)桥梁钢结构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中铁工程装备盾构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通过国家工信部验收,大跨度公铁桥用高性能钢构件智能工厂等 5家工厂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称号;紧密围绕数字化发展要求,系统推进“场景+AI”专项行动,构建“1+4+N”人工智能架构体系,以中铁工业大脑为核心平台,实现数据、模型与智能体服务的统一管理,高效支撑业务场景应用,成功打造中国中铁先锋·工业制造大模型,推动AI技术与盾构、道岔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重点实施11个AI应用场景建设,包括工业小智、盾构研发技术文档辅助智能场景、盾构刀盘智能焊接场景等,持续深化人工智能与工业制造的融合创新;全面推进数据体系建设,建成覆盖经营、国际、生产、商务、财务五大业务领域的数据上报系统,实现全层级数据贯通,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启动中铁工业智能化生产管控平台项目,以智能装备制造为试点,部署自主可控MES系统,建立智能工厂规划与实施标准体系,为企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四)品牌优势

报告期内,中铁工业品牌优势和竞争力持续增强。作为中国品牌日发源地,中铁工业深入践行“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企业品牌价值增至 174.87亿元,持续保持增长势头,居于机械设备榜单前列,公司所属“中铁装备(CREG)”入选“中国品牌国际化标杆一百”榜单,彰显了公司品牌出海的硬实力与国际认可度。公司积极参加世界高铁大会暨中国国际现代化铁路技术装备展、德国宝马展、第十七届国际交通技术与设备展览会、国际(武汉)智能建造博览会、2025轨博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通过主旨报告、产品展示、技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展示了公司在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最新成果和技术实力;出口海外最大直径盾构机“帕蒂加朗号”、央企十大国之重器“应龙号”架桥机入选中国制造“十四五”成就展,与福建号航母、天宫空间站模型在国家博物馆同台展示,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策划开展了高原铁路机械化施工现场会现场展示、创新联合体成立大会创新成果展,举办2025深地空间技术开发学术交流大会;承接“非洲媒体人中国行”活动,解码“大国重器”力量,举办“中国品牌日”媒体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央媒体集中走进企业采访报道,充分传递品牌声音,品牌话语权不断增强。塑造“智峰宝”科技 IP,服务智能制造,原创系列《峰宝Z世代》斩获第八届中央企业优秀故事案例,拉近与年轻受众距离,2025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刊稿700余篇,聚焦道岔、盾构机、钢桥等主要产品展开推介,品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 2023年-2025年财务报告及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87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151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6)167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未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2023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年财务报表,2024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表,2025年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表,2026年1-3月财务数据引自发行人未经审计的2026年1-3月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的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1-3月的财务指标以及相关财务分析以上述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集团及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相应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2022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重列,具体影响如下:

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本集团和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2022年1月1日(单位:元)

本集团 本公司

针对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及本公司相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56,128,276.69 -2,179,740.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61,036.40 1,824,132.69

盈余公积 35,560.77 35,560.77

未分配利润 39,498,685.69 320,046.93

少数股东权益 32,993.83 -

2022年12月31日

本集团 本公司

递延所得税负债 -44,640,469.51 -1,734,528.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22,127.67 1,519,643.98

盈余公积 21,488.49 21,488.49

未分配利润 31,036,320.24 193,396.40

少数股东权益 -39,466.89 -

2022年度

本集团 本公司

所得税费用 -8,548,898.46 -140,722.81

少数股东损益 -72,460.73 -

2、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详见本附注五(四)3之说明。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3、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无。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3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无。

2、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4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铁科数智交通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 中铁(吉林)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纳入合并范围

(2)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中铁磁浮发展有限公司 清算

3、2025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2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5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中铁工程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 智利联合体公司 新投资设立

3 山能中铁掘进装备(山东)有限公司 新投资设立

(2)202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表:2025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1 秦皇岛山桥多诺芬锰钢硬化有限公司 清算

2 中铁宝桥(汕头)钢结构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

二、发行人会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0,671.11 687,882.37 689,734.09 698,062.27

应收票据 21,071.01 34,736.31 50,045.03 12,897.28

应收账款 1,649,625.39 1,748,396.07 1,829,312.72 1,571,728.07

应收款项融资 11,595.92 3,610.71 8,348.25 7,084.48

预付款项 135,500.39 126,510.97 136,629.59 159,557.66

其他应收款 34,899.07 39,994.01 43,362.61 50,756.54

存货 2,052,928.56 2,070,155.72 2,042,971.99 1,749,094.20

合同资产 360,861.97 331,312.19 132,718.94 100,249.1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68,851.21 68,851.21

其他流动资产 64,088.71 51,542.69 57,683.16 48,473.30

流动资产合计 4,901,242.13 5,094,141.03 5,059,657.59 4,466,754.19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1,489.75 43,410.11 30,515.64 15,062.70

长期应收款 2,807.78 2,807.78 2,146.89 -

长期股权投资 117,717.29 123,177.96 125,209.14 133,388.67

投资性房地产 2,472.18 2,614.67 2,368.35 7,784.05

固定资产 652,005.12 665,968.47 641,033.97 553,397.85

在建工程 86,116.61 64,903.62 69,896.19 147,059.28

使用权资产 7,365.69 6,820.51 15,129.42 16,436.68

无形资产 159,559.95 161,121.77 145,488.87 144,332.86

开发支出 6,014.28 5,726.94 7,148.97 6,130.60

长期待摊费用 45,267.77 45,759.21 6,762.85 6,619.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885.06 23,106.70 19,400.06 16,778.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1,122.10 268,921.30 270,878.71 253,086.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25,823.57 1,414,339.04 1,335,979.08 1,300,078.18

资产总计 6,327,065.71 6,508,480.06 6,395,636.67 5,766,832.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17.16 2,317.16 12,100.00 12,979.00

衍生金融负债 1,617.32 1,617.32 2,406.00 -

应付票据 279,726.54 318,798.82 345,666.70 346,905.34

应付账款 1,716,135.41 1,833,028.39 1,840,598.32 1,503,996.17

预收款项 58,507.16 47,883.59 79,533.28 22,935.94

合同负债 1,099,548.93 1,126,375.83 1,053,189.47 840,026.68

应付职工薪酬 3,883.23 6,654.49 4,475.72 2,924.91

应交税费 19,811.61 21,960.47 33,408.27 53,654.82

其他应付款 107,718.65 113,559.96 115,430.43 112,57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018.55 36,208.19 31,117.47 36,429.30

其他流动负债 49,895.84 78,883.69 70,386.06 180,861.97

流动负债合计 3,377,180.40 3,587,287.91 3,588,311.73 3,113,284.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535.99 22,546.06 1,890.00 5,290.00

租赁负债 5,076.82 5,040.81 8,899.84 1,809.13

长期应付款 25,035.37 28,858.37 42,333.13 39,827.9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74.95 1,604.32 1,845.02 2,023.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667.14 7,805.63 6,052.97 6,943.6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3,227.69 13,071.35 12,590.16 16,483.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5,000.00 5,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017.97 83,926.54 73,611.12 72,377.87

负债合计 3,461,198.37 3,671,214.45 3,661,922.84 3,185,662.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其它权益工具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468.92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468.92

资本公积金 538,578.94 539,768.26 539,768.42 539,785.86

其它综合收益 5,053.65 5,174.05 4,731.42 4,929.46

盈余公积金 86,305.90 86,305.90 82,713.49 80,710.40

未分配利润 1,698,600.52 1,666,572.86 1,562,891.83 1,418,915.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00,694.17 2,769,976.24 2,662,260.31 2,516,965.29

少数股东权益 65,173.16 67,289.38 71,453.51 64,204.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65,867.33 2,837,265.62 2,733,713.83 2,581,170.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27,065.71 6,508,480.06 6,395,636.67 5,766,832.36

(二)合并利润表

表: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47,906.48 2,769,019.96 2,900,320.19 3,006,697.85

营业收入 647,906.48 2,769,019.96 2,900,320.19 3,006,697.85

二、营业总成本 618,523.97 2,635,065.46 2,743,201.96 2,825,744.11

营业成本 539,127.24 2,250,384.08 2,345,413.13 2,433,044.40

税金及附加 4,564.78 21,183.17 20,051.78 19,357.88

销售费用 14,763.54 62,374.73 60,488.36 60,528.84

管理费用 30,662.48 126,143.34 136,258.48 143,814.70

研发费用 26,411.96 173,066.66 178,902.39 166,840.34

财务费用 2,993.97 1,913.48 2,087.82 2,157.95

其中:利息费用 1,034.21 4,833.79 3,173.68 1,963.89

减:利息收入 1,082.50 4,865.81 5,891.29 9,208.55

加:其他收益 6,126.99 21,250.74 36,819.79 28,429.63

投资净收益 605.15 -3,177.46 541.52 -7,909.6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67.71 2,940.41 7,336.18 5,939.0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48.39 -6,440.77 -7,218.50 -13,708.98

资产减值损失 -53.24 -3,145.18 -401.86 213.42

信用减值损失 312.39 1,567.34 -5,732.91 -13,151.12

资产处置收益 -105.07 408.16 -112.19 875.74

三、营业利润 36,268.73 150,858.11 185,826.58 189,411.72

加:营业外收入 608.93 2,060.72 1,256.58 1,061.07

减:营业外支出 231.32 1,905.10 653.47 318.07

四、利润总额 36,646.35 151,013.72 186,429.69 190,154.72

减:所得税 5,724.16 18,482.44 13,134.04 13,836.75

五、净利润 30,922.18 132,531.28 173,295.66 176,317.9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1,677.33 2,477,462.95 2,573,134.74 3,009,995.4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851.63 26,549.23 15,093.93 9,637.6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6,738.52 141,896.98 68,014.78 37,648.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1,267.48 2,645,909.17 2,656,243.45 3,057,281.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4,486.26 1,858,106.81 2,081,998.66 2,458,247.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2,782.26 280,192.75 281,317.81 285,771.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163.30 107,078.64 105,802.21 82,348.0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7,984.80 290,683.75 122,663.19 167,321.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3,416.61 2,536,061.95 2,591,781.86 2,993,688.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149.13 109,847.22 64,461.59 63,592.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23.38 205.05 7,422.34 16,750.8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305.00 5,961.30 6,177.94 7,255.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11.93 3,775.39 31,181.24 12,495.0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119.87 43,733.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40.31 9,941.74 46,901.39 80,235.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118.69 88,060.60 58,931.87 119,290.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59.71 12,583.90 16,790.23 9,81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378.40 100,644.51 75,722.10 129,105.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238.09 -90,702.77 -28,820.71 -48,870.0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 49,975.00 6,650.00 2,0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980.00 - 6,650.00 2,0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989.93 29,863.22 19,691.37 12,979.00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 - 119,94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905.00 151,19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69.93 101,743.22 177,532.37 134,969.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 21,591.37 146,879.00 154,609.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8.97 32,414.34 33,277.80 55,533.7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641.61 1,067.64 1,197.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5.99 73,822.18 21,726.92 1,418.3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34.96 127,827.89 201,883.72 211,561.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4.98 -26,084.67 -24,351.35 -76,592.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16.84 2,315.02 252.34 10.2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2,569.09 -4,625.21 11,541.87 -61,859.52

五、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2,296.48 676,921.69 665,379.82 727,239.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9,727.40 672,296.48 676,921.69 665,379.82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2,592.74 500,596.78 474,572.32 488,912.95

应收票据 10.02 81.37 - 20.00

应收账款 105,823.67 103,012.60 56,455.01 15,661.51

应收款项融资 318.50 324.33 - -

预付款项 36,041.69 38,921.39 6,676.55 4,896.33

其他应收款 943,004.88 936,429.42 922,836.41 610,752.66

其他流动资产 1,138.43 1,348.95 7,287.06 21,505.67

流动资产合计 1,538,929.93 1,580,714.83 1,467,827.36 1,141,749.1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1,724.24 33,651.14 20,994.52 5,615.00

长期股权投资 1,072,264.04 1,072,264.04 1,072,978.53 1,063,827.82

固定资产 65,222.81 65,857.86 68,313.86 192.84

在建工程 1,674.44 1,567.46 671.82 75,569.80

使用权资产 2,438.05 2,438.05 4,492.34 874.67

无形资产 5,764.44 5,997.15 6,706.80 3,395.63

开发支出 387.00 221.66 - -

长期待摊费用 924.81 1,134.98 1,975.63 1,765.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5.10 1,655.10 1,788.26 1,406.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13 78.58 3,241.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2,054.92 1,184,806.56 1,178,000.34 1,155,889.57

资产总计 2,740,984.85 2,765,521.39 2,645,827.70 2,297,638.68

流动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617.32 1,617.32 2,406.00 -

应付票据 256,877.54 284,428.78 251,163.83 768.29

应付账款 177,799.70 149,947.56 79,523.82 34,299.74

合同负债 28.40 45.75 15.60 4,358.09

应付职工薪酬 332.68 321.24 357.07 231.09

应交税费 336.13 98.75 119.31 20,920.64

其他应付款 729,642.98 751,161.65 738,975.85 655,314.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31.81 2,131.81 2,068.97 -

其他流动负债 - 0.07 1.19 1.19

流动负债合计 1,168,766.56 1,189,752.93 1,074,631.65 715,893.8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737.91 737.91 2,540.34 842.92

长期应付款 - - - 6.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91 10.91 - 131.2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449.83 449.83 578.72 1,18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8.65 1,198.65 3,119.06 2,160.50

负债合计 1,169,965.20 1,190,951.58 1,077,750.71 718,054.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222,155.16

其它权益工具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468.92

其中:永续债 250,000.00 250,000.00 250,000.00 250,468.92

资本公积金 833,555.82 833,555.82 833,557.63 833,605.55

其他综合收益 61.81 61.81 - -

盈余公积金 86,305.90 86,305.90 82,713.49 80,710.40

未分配利润 178,940.96 182,491.12 179,650.71 192,644.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1,019.64 1,574,569.81 1,568,076.99 1,579,584.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71,019.64 1,574,569.81 1,568,076.99 1,579,584.3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40,984.85 2,765,521.39 2,645,827.70 2,297,638.68

(五)母公司利润表

表: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754.02 10,452.18 17,200.01 19,814.69

营业收入 1,754.02 10,452.18 17,200.01 19,814.69

二、营业总成本 8,961.00 41,945.78 53,427.75 43,888.65

营业成本 500.03 5,724.67 15,268.66 19,642.61

税金及附加 308.21 720.33 560.08 196.31

销售费用 1,211.91 5,682.35 6,435.98 6,138.96

管理费用 5,368.71 23,809.26 26,942.06 20,426.66

研发费用 1,502.22 6,959.95 4,923.87 124.66

财务费用 69.93 41,945.78 -702.90 -2,640.55

加:其他收益 257.49 881.34 2,100.57 29.41

投资净收益 3,339.59 64,724.88 58,904.80 45,192.1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2,406.00 -

资产减值损失 - - 14.64 -

信用减值损失 63.86 1,976.24 -2,812.55 -3,073.88

资产处置收益 - - -117.34 -0.32

三、营业利润 -3,546.03 36,088.86 19,456.37 18,073.45

加:营业外收入 12.00 2.60 12.72 131.40

减:营业外支出 16.14 34.19 3.93 6.86

四、利润总额 -3,550.17 36,057.27 19,465.16 18,197.99

减:所得税 - 133.17 -565.75 -16.73

五、净利润 -3,550.17 35,924.10 20,030.91 18,214.71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068.32 19,558.80 3,173.51 23,273.22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71 25.16 35.28 3,227.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400.18 141,659.27 188,747.31 10,553.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0,494.21 161,243.23 191,956.10 37,053.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751.37 10,922.02 8,691.77 38,517.6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683.35 17,875.47 17,821.83 13,143.5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5 1,546.75 531.14 1,515.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3,970.57 218,100.75 157,070.99 12,526.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415.64 248,444.99 184,115.73 65,70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78.57 -87,201.75 7,840.37 -28,649.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92,269.16 543,15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759.82 44,090.82 48,115.5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793.41 16,933.47 43,734.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0,553.23 653,293.45 635,005.2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2.02 1,415.33 14,415.23 62,915.5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583.90 611,509.82 569,308.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1.27 429,935.81 625,925.05 632,223.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11.27 80,617.42 27,368.40 2,781.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 - 119,94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1,265.18 1,765,919.29 34,44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1,240.18 1,765,919.29 154,384.5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0,000.00 12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491.27 31,490.32 53,291.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854.16 475,814.76 1,654,244.69 215.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854.16 505,306.04 1,815,735.00 178,506.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854.16 25,934.15 -49,815.72 -24,122.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0.17 0.1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886.86 19,349.64 -14,606.83 -49,989.8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1,321.62 471,971.98 486,578.81 536,568.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5,434.76 491,321.62 471,971.98 486,578.81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增长迅速,2023年末- 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 5,766,832.36万元、6,395,636.67万元和6,508,480.06万元。发行人的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货和合同资产。

表: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5,094,141.03 78.27 5,059,657.59 79.11 4,466,754.19 77.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4,339.04 21.73 1,335,979.08 20.89 1,300,078.18 22.54

资产总计 6,508,480.06 100.00 6,395,636.67 100.00 5,766,832.36 100.00

1、流动资产分析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 4,466,754.19万元、5,059,657.59万元和5,094,141.0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7.46%、79.11%和78.27%。

表:发行人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687,882.37 13.50 689,734.09 13.63 698,062.27 15.63

应收票据 34,736.31 0.68 50,045.03 0.99 12,897.28 0.29

应收账款 1,748,396.07 34.32 1,829,312.72 36.15 1,571,728.07 35.19

应收款项融资 3,610.71 0.07 8,348.25 0.16 7,084.48 0.16

预付款项 126,510.97 2.48 136,629.59 2.70 159,557.66 3.57

其他应收款 39,994.01 0.79 43,362.61 0.86 50,756.54 1.14

存货 2,070,155.72 40.64 2,042,971.99 40.38 1,749,094.20 39.16

合同资产 331,312.19 6.50 132,718.94 2.62 100,249.18 2.2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 - 68,851.21 1.36 68,851.21 1.54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1,542.69 1.01 57,683.16 1.14 48,473.30 1.09

流动资产合计 5,094,141.03 100.00 5,059,657.59 100.00 4,466,754.19 100.00

(1)货币资金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698,062.27万元、689,734.09万元和687,882.3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63%、13.63%和13.50%。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现金 0.00 0.00 0.32

银行存款 304,246.49 325,251.92 377,116.45

其他货币资金 8,80.08 6,574.46 27,832.85

存放中铁财务公司存款 382,755.80 357,907.70 293,112.65

合计 687,882.37 689,734.09 698,062.27

其中:存放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款项总额 9,631.22 5,526.97 5,106.3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金和冻结资金等,2025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15,585.88万元。

(2)应收账款

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取的工程款。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571,728.07万元、1,829,312.72万元和1,748,396.0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19%、36.16%和34.32%。

从账龄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较短。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中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2.05%、70.16%和66.83%。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203,407.71 66.83 1,320,197.89 70.16 1,119,994.38 69.14

一到二年 371,429.77 20.63 335,649.77 17.84 293,825.80 18.14

二到三年 117,370.54 6.52 121,184.98 6.44 116,383.74 7.18

三到四年 51,027.41 2.8 51,336.62 2.73 44,657.84 2.76

四到五年 29,123.02 1.62 27,850.77 1.48 16,035.89 0.99

五年以上 28,329.17 1.57 25,556.67 1.36 28,965.07 1.79

余额合计 1,800,687.62 100.00 1,881,776.70 100.00 1,619,862.72 100.00

减:坏账准备 52,291.55 52,463.97 48,134.66

净额合计 1,748,396.07 1,829,312.72 1,571,728.07

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5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债务人1 53,861.04 2.99 是 1,499.58

应收账款债务人2 67,823.31 3.77 是 1,773.40

应收账款债务人3 76,485.66 4.25 是 2,785.10

应收账款债务人4 105,462.45 5.86 是 4,593.93

应收账款债务人5 113,627.40 6.31 是 2,118.75

合计 417,259.86 23.17 12,770.77

(3)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7,084.48万元、8,348.25万元和3,610.7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6%、0.17%和0.07%, 2025年末降幅较大,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减少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3,610.71 8,348.25 7,084.48

合计 3,610.71 8,348.25 7,084.48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资金集中管理款、重组债权往来款和保证金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0,756.54万元、43,362.61万元和39,994.0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4%、0.86%和0.79%。应收股利由5,466.31万元降至302.43万元,主要系2024年末已宣告的股利于2025年内收回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30,219.83 28,128.14 37,241.77

应收代垫款 13,822.35 14,757.42 13,666.79

应收股利 302.43 5,466.31 5,826.89

其他 8,812.81 9,554.04 7,183.20

小计 53,157.42 57,905.91 63,918.65

减:坏账准备 -13,163.42 14,543.30 13,162.11

合计 39,994.01 43,362.61 50,756.54

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表: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性质 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单位1 应收代垫款 5,801.82 1至5年 10.98 5,801.82

其他应收款单位2 应收保证金 5,334.94 1至5年、5年以上 10.09 1,253.02

其他应收款单位3 应收代垫款 4,707.94 1至5年、5年以上 8.91 183.06

其他应收款单位4 应收代垫款 3,205.88 5年以上 6.07 1,923.53

其他应收款单位5 应收保证金 2,648.39 一年以内 5.01 13.24

合计 21,698.97 41.06 9,174.68

(5)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749,094.20万元、2,042,971.99万元和2,070,155.7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9.16%、40.38%和40.64%,总体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85,025.80 8.94 186,426.84 9.13 164,051.39 9.38

周转材料 7,132.87 0.34 8,357.67 0.41 7,482.15 0.43

低值易耗品 686.62 0.03 623.39 0.03 686.40 0.04

在产品 1,162,412.75 56.15 1,125,113.24 55.07 977,326.76 55.88

库存商品 713,102.59 34.45 721,977.51 35.34 599,103.54 34.25

临时设施 521.16 0.03 473.34 0.02 443.96 0.03

发出商品 1,273.92 0.06 - - - -

合计 2,070,155.72 100.00 2,042,971.99 100.00 1,749,094.20 100.00

(6)合同资产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分别为100,249.18万元、132,718.94万元和331,312.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4%、2.62%和6.50%。发行人2025年末合同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98,593.25万元,增长比例为149.62%,主要系建筑安装项目款项增加。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同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质保金 43,325.23 43,203.52 21,079.45

建筑安装项目 287,986.97 89,515.42 79,169.73

合计 331,312.19 132,718.94 100,249.18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300,078.18万元、1,335,979.08万元和1,414,339.0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2.54%、20.89%和21.73%。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表: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410.11 3.07 30,515.64 2.28 15,062.70 1.16

长期应收款 2,807.78 0.20 2,146.89 0.16 - -

长期股权投资 123,177.96 8.71 125,209.14 9.37 133,388.67 10.26

投资性房地产 2,614.67 0.18 2,368.35 0.18 7,784.05 0.60

固定资产 665,968.47 47.09 641,033.97 47.98 553,397.85 42.57

在建工程 64,903.62 4.59 69,896.19 5.23 147,059.28 11.31

使用权资产 6,820.51 0.48 15,129.42 1.13 16,436.68 1.26

无形资产 161,121.77 11.39 145,488.87 10.89 144,332.86 11.10

开发支出 5,726.94 0.40 7,148.97 0.54 6,130.60 0.47

长期待摊费用 45,759.21 3.24 6,762.85 0.51 6,619.71 0.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106.70 1.63 19,400.06 1.45 16,778.85 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8,921.30 19.01 270,878.71 20.28 253,086.92 19.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4,339.04 100.00 1,335,979.08 100.00 1,300,078.18 100.00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为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15,062.70万元、30,515.64万元和43,410.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6%、2.28%和3.07%,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部分项目投资随项目推进持续增加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郑州公用坤城地下空间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100.00

宝鸡姜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30.00 30.00

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4.82 134.82 -

陕西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05.09 100.00 100.00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9,557.58 9,194.82 9,217.70

黄山中铁轨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700.00 100.00 -

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322.72 1,250.00 1,250.00

江苏张靖皋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31,589.90 19,606.00 4,365.00

合计 43,410.11 30,515.64 15,062.70

(2)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合营公司股权投资、联营公司股权投资。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33,388.67万元、125,209.14万元和123,177.9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26%、9.37%和8.71%。

(3)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施工设备、运输设备、工业生产设备、试验设备及仪器和其他固定资产。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553,397.85万元、641,033.97万元和665,968.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57%、47.98%和47.09%。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459,690.99 431,225.17 345,572.00

施工设备 49,542.49 56,254.53 62,046.49

运输设备 11,699.33 12,504.35 12,355.75

工业生产 130,278.17 124,723.47 117,146.10

试验设备及仪器 7,285.10 7,101.18 5,919.27

其他固定资产 7,450.99 9,041.17 10,353.78

固定资产清理 21.39 184.10 4.46

合计 665,968.47 641,033.97 553,397.85

(4)投资性房地产

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为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7,784.05万元、2,368.35万元和2,614.6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0%、0.18%和0.18%,2024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部分房屋建筑物转出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房屋、建筑物 2,404.84 2,149.56 7,436.65

土地使用权 209.84 218.80 347.40

合计 2,614.67 2,368.35 7,784.05

(5)在建工程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在建的生产厂房及机器设备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47,059.28万元、69,896.19万元和64,903.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31%、5.23%和4.59%,2024年末大幅下降主要系在建项目完工交付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在建工程 64,902.76 69,895.34 147,058.43

工程物资 0.86 0.86 0.86

合计 64,903.62 69,896.19 147,059.28

(6)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及施工设备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16,436.68万元、15,129.42万元和6,820.5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26%、1.13%和0.48%, 2025年末降幅较大,主要系施工设备及工业生产设备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所致。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6,820.51 10,900.31 2,368.37

施工设备 - 4,036.62 13,779.56

工业生产设备 - 192.49 288.74

合计 6,820.51 15,129.42 16,436.68

(7)无形资产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144,332.86万元、145,488.87万元和161,121.7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10%、10.89%和11.39%。发行人无形资产中主要系土地使用权,为相关项目公司所持有的土地资产。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土地使用权 134,719.91 117,144.56 118,450.68

专利权 4,188.34 3,966.49 4,185.36

非专利技术 8,743.99 10,907.12 12,549.53

软件 13,012.52 12,929.05 9,002.52

其他 457.01 541.65 144.77

账面价值合计 161,121.77 145,488.87 144,332.86

(8)长期待摊费用

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软基处理费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6,619.71万元、6,762.85万元和45,759.2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1%、0.51%和3.24%,2025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软基处理费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装修费 1,352.75 2,329.76 2,606.44

软基处理费 39,473.59 - -

其他 4,932.87 4,433.09 4,013.27

合计 45,759.21 6,762.85 6,619.71

(9)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53,086.92万元、270,878.71万元和268,921.3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9.47%、20.28%和19.01%。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合同资产。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表: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合同资产 261,937.28 259,048.11 244,280.59

预付设备款 1,092.81 971.12 2,254.76

预付购地款 1,950.48 7,502.75 2,950.48

预付工程款 1,700.38 0.00 212.06

其他 4,573.39 4,651.97 4,610.43

小计 271,254.34 272,173.95 254,308.32

减:减值准备-合同资产 2,333.04 1,295.24 1,221.40

合计 268,921.30 270,878.71 253,086.92

(二)负债结构分析

随着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发行人负债规模亦呈现增长趋势。2023年末- 2025年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 3,185,662.09万元、3,661,922.84万元和3,671,214.4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7.73%、98.00%和97.72%。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构成,非流动负债主要是由长期应付款构成。

表:发行人公司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3,587,287.91 97.72 3,588,311.73 97.99 3,113,284.22 97.73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926.54 2.28 73,611.12 2.01 72,377.87 2.27

负债总计 3,671,214.45 100.00 3,661,922.84 100.00 3,185,662.09 100.00

1、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 3,113,284.22万元、3,588,311.73万元和3,587,287.9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7.73%、98.00%和97.7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317.16 0.06 12,100.00 0.34 12,979.00 0.42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衍生金融负债 1,617.32 0.05 2,406.00 0.07 - -

应付票据 318,798.82 8.89 345,666.70 9.63 346,905.34 11.14

应付账款 1,833,028.39 51.10 1,840,598.32 51.29 1,503,996.17 48.31

预收款项 47,883.59 1.33 79,533.28 2.22 22,935.94 0.74

合同负债 1,126,375.83 31.40 1,053,189.47 29.35 840,026.68 26.98

应付职工薪酬 6,654.49 0.19 4,475.72 0.12 2,924.91 0.09

应交税费 21,960.47 0.61 33,408.27 0.93 53,654.82 1.72

其他应付款 113,559.96 3.17 115,430.43 3.22 112,570.09 3.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208.19 1.01 31,117.47 0.87 36,429.30 1.17

其他流动负债 78,883.69 2.20 70,386.06 1.96 180,861.97 5.81

流动负债合计 3,587,287.91 100.00 3,588,311.73 100.00 3,113,284.22 100.00

(1)短期借款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2,979.00万元、12,100.00万元和2,317.1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42%、0.34%和0.06%。

(2)应付票据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346,905.34万元、345,666.70万元和318,798.8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1.14%、9.63%和8.89%。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材料采购款、应付劳务费等。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503,996.17万元、1,840,598.32万元和1,833,028.3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8.31%、51.29%和51.10%。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材料采购款 1,228,934.69 1,253,360.13 1,007,416.20

应付劳务费 388,051.00 413,306.81 355,956.62

应付工程款 87,385.76 41,148.92 30,468.26

应付租赁费 41,083.26 72,492.68 59,600.56

应付设备款 21,280.29 13,677.55 16,257.39

其他 66,293.39 46,612.23 34,297.14

合计 1,833,028.39 1,840,598.32 1,503,996.17

(4)合同负债

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840,026.68万元、1,053,189.47万元和1,126,375.8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6.98%、29.35%和31.40%。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同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预收制造产品销售款 1,085,697.13 1,041,614.49 831,668.02

已结算未完工 9482.01 4,373.68 442.35

预收工程款 23,616.56 3,492.22 3,525.08

预收材料款 1,101.62 418.73 628.07

其他 6,478.51 3,290.36 3,763.17

合计 1,126,375.83 1,053,189.47 840,026.68

(5)其他应付款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12,570.09万元、115,430.43万元和 113,559.9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62%、3.22%和3.17%。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保证金 35,897.15 36,271.68 40,369.35

应付股东款 23,130.00 21,225.00 20,000.00

应付股权投资款 14,584.45 14,584.45 14,584.45

应付代垫款 14,712.64 19,895.59 16,190.38

押金 1,581.83 1,713.26 1,489.02

应付股利 348.40 1,877.75 1,282.60

其他 23,305.49 19,862.70 18,654.29

合计 113,559.96 115,430.43 112,570.09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72,377.87万元、73,611.12万元和83,926.54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2.27%、2.01%和2.2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2,546.06 26.86 1,890.00 2.57 5,290.00 7.31

租赁负债 5,040.81 6.01 8,899.84 12.09 1,809.13 2.50

长期应付款 28,858.37 34.38 42,333.13 57.51 39,827.99 55.0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04.32 1.91 1,845.02 2.51 2,023.35 2.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05.63 9.30 6,052.97 8.22 6,943.65 9.5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3,071.35 15.57 12,590.16 17.10 16,483.75 22.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5,000.00 5.96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926.54 100.00 73,611.12 100.00 72,377.87 100.00

(1)长期借款

截至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5,290.00万元、1,890.00万元和 22,546.0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31%、2.57%和26.86%。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部分借款临近到期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增加主要新增部分长期银行贷款。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信用借款 - 1,890.00 5,290.00

抵押借款 22,546.06 - -

合计 22,546.06 1,890.00 5,290.00

(2)长期应付款

截至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39,827.99万元、42,333.13万元和28,858.3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5.03%、57.51%和34.38%。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质保金 27,617.31 40,981.27 38,479.03

其他 1,241.06 1,351.86 1,348.96

合计 28,858.37 42,333.13 39,827.99

(3)递延收益

发行人递延收益为政府补助。截至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16,483.75万元、12,590.16万元和13,071.3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77%、17.10%和15.57%。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222,155.16 7.83 222,155.16 8.13 222,155.16 8.61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 250,000.00 8.81 250,000.00 9.15 250,468.92 9.70

资本公积 539,768.26 19.02 539,768.42 19.74 539,785.86 20.91

其他综合收益 5,174.05 0.18 4,731.42 0.17 4,929.46 0.19

盈余公积 86,305.90 3.04 82,713.49 3.03 80,710.40 3.13

未分配利润 1,666,572.86 58.73 1,562,891.83 57.17 1,418,915.48 54.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69,976.24 97.63 2,662,260.31 97.39 2,516,965.29 97.51

少数股东权益 67,289.38 2.37 71,453.51 2.61 64,204.99 2.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7,265.62 100.00 2,733,713.83 100.00 2,581,170.28 100.00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 2,581,170.28万元、2,733,713.83万元和2,837,265.62万元。

1、实收资本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222,155.16万元、222,155.16万元和222,155.1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8.61%、8.13%和7.83%。

2、资本公积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539,785.86万元、539,768.42万元和539,768.2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20.91%、19.74%和19.02%。

3、未分配利润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1,418,915.48万元、1,562,891.83万元和1,666,572.8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54.96%、57.17%和58.73%。

4、存续中期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18亿元永续中期票据,此外发行人存续7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均计入所有者权益,使得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增加25亿元,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降低2.25%。

5、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若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截至 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为2,837,265.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6.41%。20亿元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增加20亿元,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约为1.69个百分点至54.72%。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减少、资产负债率上升。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情况稳定,盈利情况良好。2023年-2025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006,697.85万元、2,900,320.19万元和2,769,019.96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189,411.72万元、185,826.58万元和150,858.1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76,317.97万元、173,295.66万元和132,531.28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利润表数据情况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利润表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69,019.96 2,900,320.19 3,006,697.85

营业收入 2,769,019.96 2,900,320.19 3,006,697.85

二、营业总成本 2,635,065.46 2,743,201.96 2,825,744.11

营业成本 2,250,384.08 2,345,413.13 2,433,044.40

税金及附加 21,183.17 20,051.78 19,357.88

销售费用 62,374.73 60,488.36 60,528.84

管理费用 126,143.34 136,258.48 143,814.70

研发费用 173,066.66 178,902.39 166,840.34

财务费用 1,913.48 2,087.82 2,157.95

加:其他收益 21,250.74 36,819.79 28,429.63

投资净收益 -3,177.46 541.52 -7,909.67

资产减值损失 -3,145.18 -401.86 213.42

信用减值损失 1,567.34 -5,732.91 -13,151.12

资产处置收益 408.16 -112.19 875.74

三、营业利润 150,858.11 185,826.58 189,411.72

加:营业外收入 2,060.72 1,256.58 1,061.07

减:营业外支出 1,905.10 653.47 318.07

四、利润总额 151,013.72 186,429.69 190,154.72

减:所得税 18,482.44 13,134.04 13,836.75

五、净利润 132,531.28 173,295.66 176,317.97

1、营业收入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6,697.85万元、2,900,320.19万元和2,769,019.96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其中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64.20%、62.49%和58.21%。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433,044.40万元、2,345,413.13万元和2,250,384.08万元,与营业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一致。

3、期间费用

表: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62,374.73 17.16 60,488.36 16.01 60,528.84 16.21

管理费用 126,143.34 34.70 136,258.48 36.07 143,814.70 38.52

研发费用 173,066.66 47.61 178,902.39 47.36 166,840.34 44.69

财务费用 1,913.48 0.53 2,087.82 0.55 2,157.95 0.58

期间费用合计 363,498.21 100.00 377,737.05 100.00 373,341.83 100.00

2023年-2025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373,341.83万元、377,737.05万元和363,498.2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42%、13.02%和13.13%。

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区域中心营销费用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60,528.84万元、60,488.36万元和62,374.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1%、2.09%和2.25%。

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及办公大楼折旧费等。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43,814.70万元、136,258.48万元和126,143.3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78%、4.70%和4.56%。

研发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 166,840.34万元、

178,902.39万元和 173,066.6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55%、6.17%和6.25%。

财务费用方面,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2,157.95万元、2,087.82万元和1,913.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7%、0.07%和0.07%。

4、投资收益

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资金集中管理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7,909.67万元、541.52万元和-3,177.46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 213.42万元、-401.86万元和- 3,145.18万元。

2023年-2025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3,151.12万元、-5,732.91万元和1,567.34万元。

6、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债务豁免、违约金及罚款性收入、废旧材料出售收入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061.07万元、1,256.58万元和2,060.72万元,金额较小。

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为罚没及滞纳金支出、对外捐赠及其他等。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18.07万元、653.47万元和1,905.10万元,金额较小。

(五)现金流量分析

表:发行人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847.22 64,461.59 63,592.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5,909.17 2,656,243.45 3,057,281.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36,061.95 2,591,781.86 2,993,68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02.77 -28,820.71 -48,870.0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941.74 46,901.39 80,235.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644.51 75,722.1 129,10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84.67 -24,351.35 -76,592.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743.22 177,532.37 134,96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827.89 201,883.72 211,561.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25.21 11,541.87 -61,859.5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3,592.86万元、64,461.59万元和 109,847.22万元。2025年度经营活动净额较 2024年度增加45,385.63万元,增幅70.40%,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及收到的税费返还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3,057,281.41万元、2,656,243.45万元和2,645,909.1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分别为2,993,688.54万元、2,591,781.86万元和2,536,061.95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8,870.03万元、-28,820.71万元和-90,702.77万元。2023年至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现金净流出,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投资支出金额较大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19,290.28万元、58,931.87万元及88,060.60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6,592.63万元、-24,351.35万元和-26,084.6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4,609.55万元、146,879.00万元和21,591.37万元。

(六)偿债能力分析

表:发行人偿债能力主要指标

项目 2025年度/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流动比率(倍) 1.42 1.41 1.43

速动比率(倍) 0.84 0.84 0.87

资产负债率(%) 56.41 57.26 55.2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45.44 60.68 133.10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41和1.42,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84和0.84,基本保持稳定。

2023年末-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24%、57.26%和56.41%,总体上较稳定。

2023年-2025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133.10、60.68和45.44,对利息保障程度较好。

(七)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毛利率(%) 18.73 19.13 19.08

净利率(%) 4.79 5.98 5.86

总资产收益率(%) 2.12 2.85 3.17

净资产收益率(%) 4.68 6.64 5.97

2023年-2025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19.08%、19.13%和18.73%,净利率分别为5.86%、5.98%和4.79%。

2023年-2025年,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17%、2.85%和2.12%,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7%、6.64%和4.68%。

(八)运营效率分析

表:发行人运营效率主要指标

项目 2025年度/末 2024年度/末 2023年度/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55 1.71 1.91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9 1.24 1.3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3 0.48 0.54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91、1.71和 1.55,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9、1.24和 1.09。发行人存货周转率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54、0.48和 0.43,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低。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为35,291.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短期借款 2,317.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5,387.62

长期借款 22,546.06

租赁负债 5,040.81

合计 35,291.65

除上述有息负债外,发行人存续25亿元永续债券,计入所有者权益。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中一年及以内到期的规模为7,704.78万元,到期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规模为27,586.87万元。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到期时间 2025年末

一年及以内到期 7,704.78

一年以上 27,586.87

合计 35,291.65

(二)有息债务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到期时间 2025年末

信用借款 10,855.59

抵押借款 24,436.06

合计 35,291.65

(三)借款明细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借款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5年末主要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贷款机构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都新津支行 12,546.06 2025/5/22 2033/1/20 2.19

中铁高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都新津支行 10,000.00 2025/1/21 2033/1/20 2.29

合计 22,546.06

(四)债券存续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情况:

证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余额(亿元)

25中铁工业MTN001(科创债) 2025-11-12 2030-11-13 2.29 5.00

工鑫41 2025-9-18 2028-9-15 1.78 5.80

24中铁工业MTN001B(科创票据) 2024-12-13 2027-12-16 2.07 8.00

24中铁工业MTN001A(科创票据) 2024-12-13 2026-12-16 1.99 5.00

工鑫34 2024-10-31 2027-10-29 2.11 16.13

工鑫23 2023-12-5 2026-12-5 3.15 3.86

工业YK04 2023-11-22 2026-11-24 3.25 7.00

合计 16.64 50.79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由发行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发行人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母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中国中铁 北京 工程施工类

发行人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2)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

3、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表:发行人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的关系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铁路工程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股母公司控制

(二)关联交易

1、定价政策

本集团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建造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接受关联方劳务以及从关联方分包工程的价格以一般商业条款作为定价基础,向关联方支付的租金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发行人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577,856,659.77 495,332,852.07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23,501,130.91 432,948,652.34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房建服务 117,842,100.54 19,420,338.78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87,912,227.43 80,920,353.97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78,918,701.62 130,557,993.5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房建服务 40,086,479.98 47,972,689.74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20,556,831.86 45,686,298.17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及接受房建服务 14,520,189.17 111,481,944.26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13,229,734.51 4,447,512.09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6,225,159.74 20,448,428.58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 981,278.71 33,216,220.57

其他关联方 采购材料及接受房建服务 12,881,776.98 13,637,177.73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发行人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89,525,154.47 1,646,728,828.23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813,199,132.00 984,780,915.82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452,615,415.28 666,566,717.10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38,816,416.40 650,494,514.35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28,378,411.26 546,911,852.85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79,722,890.94 462,846,269.83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32,836,446.90 441,095,221.24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99,950,537.43 339,041,476.48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211,192,132.08 316,049,617.69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4,959,114.84 237,860,385.0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00,444,166.13 215,136,659.19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3,404,097.74 202,263,679.68

广州山河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0,936,477.85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91,399,920.94 194,277,245.83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36,818,960.36 164,959,114.8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301,453,209.37 156,327,401.4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0,787,351.32 149,811,655.53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5,344,786.31 125,950,245.56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1,474,912.55 107,247,161.41

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69,759,557.51 102,860,972.81

其他关联方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609,530,209.87 435,626,319.12

3、租赁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赁支出:

表:发行人因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29,198,509.58 55,901,091.78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34,934,380.403 35,284,284.63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13,583,363.64 1,662,815.39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1,924,672.57 16,677,973.45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8,509,850.02 14,373,960.36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350,104.89 12,573,791.82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4,579,122.26 9,057,287.9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 8,042,386.13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19,300,829.63 805,436.03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盾构机租赁 2,540,400.00 -

其他关联方 盾构机、设备及房产租赁 6,640,138.23 6,290,163.89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赁支出:

表:发行人因租赁形成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确认的利息支出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42,800,590.25

成都工投装备有限公司 施工设备 25,217,653.27 22,884,091.94

杭州金投装备有限公司 盾构机 31,852,536.03 23,057,551.48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16,998,624.93 50,995,874.77 1,006,857.66

中铁资本有限公司 盾构机 5,560,698.19

上海联铁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 4,005,906.83

4、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中国中铁 12,250,000.00 2024/12/06 2027/12/03

中国中铁 200,000,000.00 2025/11/07 2026/11/06

中国中铁 19,050,000.00 2025/12/24 2028/12/22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08.15 1,260.04

6、其他关联交易

表:发行人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度 2024年度

中铁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收入 24,046,390.61 23,801,968.94

手续费 37,766.09 45,468.59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手续费 2,704,886.83 9,666,330.41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费 4,479,110.65 6,553,261.65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4,671,301.75 4,785,989.59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费 3,625,713.96

新铁德奥道岔有限公司 水电费 2,579,721.69

中铁资本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顾问费 679,245.28

中铁云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物业费 1,273,584.90 283,018.87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水电费 257,142.23

(三)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

表:发行人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9,136.00

小 计 119,136.00

应收账款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136,274,000.42 21,187,531.58 1,068,500,853.82 11,928,466.94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054,624,509.89 45,939,340.70 1,013,841,608.41 44,744,059.24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764,856,627.61 27,851,035.79 754,467,350.56 25,142,036.23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678,233,110.05 17,734,017.72 608,393,547.24 13,023,512.57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538,610,364.53 14,995,783.22 535,268,398.91 9,445,984.63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518,719,569.79 18,089,521.67 479,791,482.11 12,761,459.17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80,713,508.23 12,865,076.30 406,181,782.40 10,489,149.91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31,982,947.27 12,365,092.77 334,081,052.56 13,813,141.25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331,906,690.32 21,369,701.43 329,184,818.28 15,422,915.11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11,479,425.15 13,269,437.30 335,869,668.52 10,985,839.54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88,951,550.18 6,965,331.08 247,934,474.16 5,296,289.7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49,378,910.77 5,002,776.98 350,564,903.34 6,070,869.97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239,601,061.11 1,913,006.72 395,712,926.83 1,216,727.24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98,022,522.03 2,906,202.04 246,371,132.22 2,533,048.43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10,100,439.37 3,365,184.42 117,153,552.48 2,219,454.66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103,245,040.73 2,440,214.11 71,628,702.85 1,365,009.66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9,988,290.51 5,166,809.73 62,105,274.66 4,312,529.76

中铁资本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60,402,974.17 276,889.60 30,040,818.37 792,263.95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8,800,659.83 159,279.66 41,743,420.45 83,486.84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2,313,710.17 2,152,798.78 72,146,570.08 288,586.2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34,424,561.15 3,018,993.73 33,122,750.33 2,762,585.89

新铁德奥道岔有限公司 28,459,578.04 56,919.16 459,194.28 26,133.28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8,236,393.82 153,836.91 22,292,345.80 157,940.11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15,872,231.43 2,155,972.76 14,339,455.02 1,436,134.58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606,011.91 31,212.02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3,473,410.89 959,312.04 16,492,361.29 450,895.29

中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46,850.56 20,093.70 12,218,691.56 24,437.38

中国中铁 10,030,398.76 393,400.64 5,905,965.22 11,811.93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9,884,158.59 472,501.13 7,252,651.00 169,176.55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8,848,837.93 413,571.40 43,308,544.93 1,258,837.65

杭州金投装备有限公司 2,001,532.00 8,006.13 13,697,369.93 54,789.48

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346,021.40 65,748.09 7,388,000.40 50,392.02

其他关联方 33,541,679.84 279,731.78 21,911,611.06 226,177.27

小 计 7,680,977,578.45 244,044,331.09 7,699,371,279.07 198,564,142.51

其他应收款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53,349,398.81 12,530,241.04 52,544,496.11 6,446,386.23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47,079,432.11 1,830,647.16 15,518,788.98 1,257,801.56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2,479,916.37 1,168,976.17 10,280,524.37 720,384.7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11,905,258.67 2,256,870.44 22,645,577.14 2,186,291.72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6,228,987.93 2,858,493.97 14,011,000.00 6,790,000.00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5,294,179.75 2,282,979.88 5,324,179.75 1,366,423.93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080,668.25 1,174,700.48 6,650,668.25 720,350.24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841,568.65 525,126.96 3,859,227.58 273,846.14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3,480,570.00 551,770.40 2,684,370.00 271,955.9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122,315.00 154,785.20 4,963,321.20 160,377.28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1,298,200.00 14,791.00 46,488,200.00 234,191.00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520,000.00 30,200.00 130,900.00 13,704.50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155,500.00 31,800.00 126,500.00 17,357.50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5,607.12 2,083.69 2,561,698.31 1,485.49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42,669.05 4,498.58 43,058,407.99 653.53

广州山河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8,451,481.24 12,190.23

其他关联方 2,867,402.59 254,779.45 4,110,448.25 605,487.16

小 计 155,801,674.30 25,672,744.42 243,409,789.17 21,078,887.11

预付款项

成都工投装备有限公司 35,563,432.78 43,836,516.67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22,810,894.65 27,024,693.81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153,801.80 2,193,801.80

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2,085,310.20 25,414,954.39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593,221.46 58,615,719.71

杭州金投装备有限公司 7,374,798.99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6,155,055.52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1,600.00

其他关联方 5,536,311.57

小 计 69,742,972.46 170,637,140.89

合同资产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55,478,509.48 336,776.52 6,597,822.85 32,989.13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109,281,585.44 544,530.48 58,814,128.57 294,070.65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31,141,039.66 155,705.20 31,293,664.56 156,468.32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4,628,579.55 89,515.71 9,267,910.16 46,339.55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11,557,390.98 57,786.94 15,684,927.02 78,424.62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0,275,952.39 51,379.77 9,954,392.86 49,771.96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8,864,508.18 44,322.54 8,073,740.79 40,368.71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7,233,651.00 36,168.25 7,234,462.88 36,172.31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6,384,432.63 31,922.14 114,068.88 570.34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6,078,191.45 30,390.97 11,519,205.87 57,596.03

中铁资本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5,288,100.00 26,440.50 1,365,000.00 6,825.00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3,885,661.76 19,428.31 99,900.00 499.5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3,514,685.04 17,573.43 88,350,090.47 441,750.45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967,351.98 13,189.52 2,645,797.03 13,229.00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580,645.19 12,903.23 3,837,113.97 19,185.57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685,702.00 3,428.51 451,878.70 2,259.39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537,741.83 2,688.72 1,460,979.20 7,304.91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558,659.89 12,793.30

其他关联方 5,701,423.21 28,507.13 518,651.42 2,593.26

小 计 396,085,151.77 1,502,657.87 259,842,395.12 1,299,212.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74,132,922.07 1,842,087.53 436,206,525.55 2,181,032.61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52,680,250.54 263,401.29 55,537,074.39 277,685.39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9,373,288.46 179,380.27 41,811,996.13 209,060.00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40,651,682.80 203,258.41 36,904,636.30 184,523.20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3,146,868.67 165,734.34 36,675,285.15 183,376.40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9,471,584.03 147,357.89 36,284,855.90 181,424.23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7,526,887.19 137,634.41 27,191,676.32 135,958.37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5,907,543.68 129,537.71 26,545,716.24 132,728.59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24,265,124.79 121,325.60 26,798,533.45 133,992.64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1,974,578.68 109,872.91 21,024,157.53 105,120.79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8,831,914.78 94,159.59 22,008,567.66 110,042.85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8,551,456.81 92,757.28 18,120,321.61 90,601.60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490,020.51 72,450.15 17,954,615.72 89,773.11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775,819.30 58,879.10 14,697,059.00 73,485.30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47,235.95 50,236.18 3,282,133.01 16,410.67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4,765,072.65 23,825.36 5,654,723.48 28,273.63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275,745.29 16,378.72 2,583,574.59 12,917.8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132,632.44 663.17 3,690,265.00 18,451.33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908,216.04 34,541.08 4,572,283.70 22,861.42

小 计 767,908,844.68 3,743,480.99 837,544,000.73 4,187,720.01

表:发行人2024年末及2025年末关联交易形成的应付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4年末

应付票据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23,972,094.14 86,992,191.17

小计 23,972,094.14 86,992,191.17

应付账款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161,804,113.21 265,309,801.06

成都工投装备有限公司 62,151,462.62 67,103,951.04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4,552,296.72 3,190,497.08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32,877,463.27 18,062,765.97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9,319,921.96 50,337,764.78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9,277,498.42 76,163,798.36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6,843,174.58 37,534,329.60

甘肃博睿交通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23,764,180.82 14,574,176.40

浙江浙商装备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3,022,129.07 17,366,124.58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502,963.54 48,447,987.68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6,941,777.40 26,858,392.57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2,605,066.63 6,062,796.45

杭州金投装备有限公司 12,363,269.29 11,846,527.05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12,042,104.04 6,842,167.19

中铁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9,159,470.50 8,910,000.5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6,171,734.58 8,055,657.78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4,957,497.60 5,898,867.68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639,310.20 2,537,376.56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3,123,093.51 24,631,932.59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174,920.00 3,951,000.00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759,943.7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33,664.60 55,318,356.68

中铁资本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60,000.00 13,197,758.50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3,189,163.11

其他关联方 27,215,441.86 7,237,481.16

小计 568,762,498.17 782,628,674.37

预收款项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40,946,885.14 25,907,821.44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9,500,000.00 2,000,00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3,613,552.36 49,255,800.00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0.00 2,325,280.00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603,943.82 4,000,000.00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00

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12,960,001.92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其他关联方 1,500,000.00 382,710.55

小计 59,864,381.32 109,831,613.91

合同负债

中铁华隧联合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462,219,442.27 404,612,507.30

中铁资本控股(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449,094,203.54 268,593,818.80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63,541,753.51 201,797,926.97

厦门厦工中铁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09,370,534.85 133,270,469.72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09,149,769.24 45,138,552.24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58,343,097.35 290,000.00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3,412,183.00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43,645,687.44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30,838,063.86 25,613,216.66

新铁德奥道岔有限公司 18,291,016.54 45,800,884.96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3,105,766.64 20,383,319.09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11,659,333.11 4,833,592.92

中铁云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214,896.59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8,062,937.17 5,627,652.80

济南中铁重工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4,695,179.70 49,207,916.05

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南宁中铁广发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3,841,943.77 22,346,149.25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716,814.15 187,658.35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2,893,805.31 5,973,451.33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5,368.47 8,790,000.00

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2,038,425.00

广州山河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9,944.60

中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13,807,964.60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940,957.88

中国中铁 365,202.10

其他关联方 1,000,000.00 3,682,503.82

小计 1,662,621,796.51 1,328,482,114.44

其他应付款

中国中铁 231,300,000.00 247,005,266.84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145,844,506.10 145,844,506.10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7,000,000.00 9,000,000.00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2,200,000.00 1,600,000.00

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000.00 2,880,165.72

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1,388,968.58 1,388,968.58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 500,000.00

中铁国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559,052.01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

其他关联方 362,528.91 640,720.34

小计 390,136,003.59 415,918,679.5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857,185.66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24,651.53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16,500.00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308,250.00

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7,271.00 758,700.00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152,365.57 1,522,126.97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11,000.00 111,000.00

小计 2,337,223.76 2,391,826.97

租赁负债

中国铁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6,998,624.92 33,997,249.84

小计 16,998,624.92 33,997,249.84

长期应付款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567,672.91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26,777.71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492,750.00

小计 567,672.91 1,019,527.71

六、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作为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重要承诺事项

发行人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购建长期资产 6,301.24 7,345.03

对外投资承诺 18,073.10 29,787.74

合计 24,374.33 37,132.77

七、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金额为104,390.60万元,具体如下:

表: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5,585.88 保证金、冻结等

应收票据 23,431.26 已背书未到期

固定资产 31,648.82 抵押

存货 300.42 抵押用于为银行借款担保

无形资产 15,467.82 抵押用于为银行借款担保

在建工程 15,067.78 抵押用于为银行借款担保

长期股权投资 2,888.62 股权冻结

合计 104,390.60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存在融资租赁情形。

八、衍生产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以及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持有金融衍生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持有重大理财产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有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海外投资。

九、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授信总额度折合人民币达603.18亿元,其中已使用120.48亿元,未使用482.7亿元。发行人授信统计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截至2025年末授信情况统计表

单位:亿元

授信银行/机构 授信金额 已使授信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工商银行 26.86 5.79 21.07

农业银行 52.20 9.36 42.84

中国银行 35.46 12.00 23.46

建设银行 90.76 28.29 62.47

交通银行 72.30 16.81 55.49

民生银行 5.50 1.81 3.69

招商银行 52.65 4.82 47.83

光大银行 3.50 0.00 3.50

兴业银行 2.00 0.03 1.97

中信银行 44.00 3.97 40.03

北京银行 25.00 9.53 15.47

浦发银行 0.50 0.32 0.18

华夏银行 45.85 3.64 42.21

平安银行 31.00 9.98 21.02

进出口银行 7.00 3.18 3.82

中铁财务公司 40.00 0.69 39.31

广发银行 3.00 2.04 0.96

邮储银行 5.50 1.36 4.14

江苏银行 5.40 0.01 5.39

宁波银行 20.00 2.25 17.75

浙商银行 20.00 0.00 20.00

大华银行 2.04 1.28 0.76

德商银行 11.66 3.32 8.34

湖南银行 1.00 0.00 1.00

合计 603.18 120.48 482.70

二、债务违约记录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其他债务融资。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合计70.10亿元,存续债券余额为25亿元。

表:发行及偿付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证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年) 票面利率(%) 发行规模(亿元) 余额(亿元) 清偿顺序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利率调整机制

25中铁工业MTN001(科创债) 2025-11-12 2030-11-13 5+N 2.29 5.00 5.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24中铁工业MTN001A(科创票据) 2024-12-13 2026-12-16 2+N 1.99 5.00 5.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24中铁工业MTN001B(科创票据) 2024-12-13 2027-12-16 3+N 2.07 8.00 8.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工业YK01 2022-12-23 2024-12-27 2+N 3.97 13.00 0.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工业YK03 2023-11-22 2025-11-24 2+N 3.10 5.00 0.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工业YK04 2023-11-22 2026-11-24 3+N 3.25 7.00 7.00 列于发行人普 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 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20工业Y1 2020-12-02 2023-12-04 3+N 4.77 12.50 0.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19工业Y1 2019-11-19 2022-11-21 3+N 4.25 14.60 0.00 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是 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

合计 70.10 25.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存续ABS余额为25.79亿元。

表:发行人ABS的存续情况

证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余额(亿元)

中铁资本工鑫2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023-12-5 2026-12-5 3.15 3.86

中铁资本工鑫3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024-10-31 2027-10-29 2.11 16.13

中铁资本工鑫4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025-9-18 2028-9-15 1.78 5.80

合计 25.79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增信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中期票据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认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属于上述公告所指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发行人拟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但对债券交易,中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继承或赠予公司债券时所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公司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 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 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 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中期票据兑付的重大事项以及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相关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

姓名:张威

职位:董事长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创新中心5号楼

电话:010-83777656

传真:无

电子邮箱:752191929@qq.com

一、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在发行日前 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发行人主体评级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文件。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 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 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 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环境效益实现情况;每年8月31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环境效益实现情况。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 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 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五、其他事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如发行人因失去科技创新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的,应进行专项披露,并说明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等相关内容。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黄宗超

联系方式:010-560520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邮箱:huangzongchao@csc.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 huangzongchao@csc.com.cn或寄送至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黄宗超,010-56052049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邮件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 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 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 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 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次中期票据不设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1、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2、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

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次中期票据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次中期票据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3、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权人大会磋商,决定是否终止中期票据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中期票据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83777808传真:/ 邮编:100071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王森、黄宗超 电话:010-56052049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室 负责人:颜羽 联系人:谭四军 电话:010-66413377 传真:0755-82721745 邮编:100031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负责人:沈培强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邮编:310020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 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负责人:李丹 联系人:刘磊 电话:010-65338888 传真:010-65338800 邮编:100020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经办人员/联系人:王歙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电话号码:010-66428877 传真号码:010-66426100 邮政编码:100010

会计意见出具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负责人:沈培强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邮编:310020 电子邮箱:pccpa@pccpa.cn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2、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

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5、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6、发行人主体评级报告。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威

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83777808

传真:/

邮编:100071

(二)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王森、黄宗超

电话:010-56052049

传真: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初合同资产+期末存货+期末合同资产/2)]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