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会计处理 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5

一、核心风险提示................................................................5

二、情形提示....................................................................6

三、发行条款提示................................................................6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用途....................................7

五、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释义..................................................................... 10

一、常用名词释义...............................................................10

二、专业术语...................................................................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三、永续中期票据特有风险.......................................................20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23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6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8

一、募集资金用途...............................................................28

二、本次发行符合乡村振兴的情况说明..............................................28

三、本期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31

四、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31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33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3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34

三、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7

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38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40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44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50

八、发行人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54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投资计划情况..............................................61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62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64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82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披露..................................82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96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23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25

五、或有事项..................................................................135

六、受限资产情况..............................................................136

七、衍生产品情况..............................................................137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37

九、海外投资及海外业务情况....................................................137

十、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7

十一、发行人其他重大事项......................................................137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38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和借款情况..................................................138

二、发行人违约记录............................................................139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40

第九章税项....................................................................141

一、增值税....................................................................141

二、所得税....................................................................141

三、印花税....................................................................142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43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43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44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44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46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147

一、置换......................................................................147

二、同意征集机制..............................................................147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1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1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51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52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54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6

六、其他......................................................................158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0

一、违约事件..................................................................160

二、违约责任..................................................................160

三、偿付风险..................................................................160

四、发行人义务................................................................161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61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1

七、处置措施..................................................................161

八、不可抗力..................................................................162

九、争议解决机制..............................................................163

十、弃权......................................................................163

第十四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164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67

一、备查文件..................................................................167

二、查询地址..................................................................167

第十六章附录..................................................................169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公司未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2025年,生猪价格延续周期性波动特征,波幅收窄、周期缩短,行业盈利稳定性持续承压。2025年我国生猪销售均价为13.72-14.28元/公斤,较2024年全年下跌约16.4%-18%。猪价全年低位运行,尤其四季度加速下行,导致行业盈利大幅收缩。生猪价格下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果未来我国生猪价格低迷或下滑、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出现持续业绩下滑和亏损扩大的风险。

2、行业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和肉品加工,若出现极端负面事件,如食品安全风险、疫病风险、环保风险等,或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9%、74.00%、78.30%和81.27%,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新建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借款累计增加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不含应计利息)合计73.87亿元,有息负债总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投入较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但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本部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57.4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1.0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36.43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82亿元,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相对充裕。未来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或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调整,可能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生猪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非洲猪瘟疫病影响,国家出台防疫系列政策。其中调运限制等政策在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病的同时,将对生猪企业的出栏销售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当前生猪行业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国家持续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明确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对头部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等政策,进一步要求企业合理调控产能,若公司未能及时适配政策导向、有效应对产能过剩,将面临经营效益下滑等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已对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表进行排查。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涉及MQ.7(重大事项)情形如下:

1、企业2025年度报表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表净资产下降10%以上

发行人2025年度净资产为233,890.28万元,2024年度净资产为321,331.47万元,同比下降27.21%,主要系2025年利润亏损所致。发行人2026年第一季度净资产为197,491.40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净资产为324,033.34万元,同比下降39.05%,主要系2026年一季度利润亏损所致。

2、企业2025年度报表营业利润、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发行人2025年度营业利润为-88,739.31万元,2024年度营业利润为6,916.90万元,同比下降1,382.93%,主要系受生猪销售价格长期低迷影响,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发行人2025年度净利润为-90,071.64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4,762.92万元,同比下降1,991.10%,主要系受生猪销售价格长期低迷影响,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59,804.54万元,2024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85,651.89万元,同比下降30.18%,主要系2025年购买商品、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支付的各项税费现金增加所致。

公司将持续努力提升经营状况,聚焦成本管控核心,筑牢经营基本盘,增强企业发展硬实力。着力主业结构调整,延伸产业价值链,激活优质产能添效益。打造科技策源地,驱动创新发展新引擎。深耕市场多元布局,塑造品牌新优势,拓展经营业务增长点。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三、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永续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发行人存在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附设发行人利息递延支付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或者提前赎回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用途

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乡村振兴领域,具体为与生猪养殖相关的粮食购买、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环境治理等流动性生产支出。对于保障“菜篮子”稳定、支持农民就业、增收,助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其余7亿元用于归还公司存量有息负债。

五、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对于发生“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之“(四)提议召开情形”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9

第一章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新五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本期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的发行

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总额为人民币拾伍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 指 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10亿元,期限3+N(3)年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作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售期结束后剩余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实际簿记建档的操作者,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承销协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托管人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股东会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一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近三年 指 2023年、2024年及2025年

近一期 指 2026年1-3月

工作日 指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湖南省国资委 指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农业集团 指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农业集团 指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粮油集团 指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兴湘集团 指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 指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天心种业 指 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新五丰基金 指 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广联公司 指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舜新项目 指 宁远舜新屠宰冷链物流配送项目

双新项目 指 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

生物科技分公司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

动物营养分公司 指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动物营养技术湘潭分公司

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 指 耒阳新五丰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生物饲料衡阳蒸湘分公司 指 耒阳新五丰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蒸湘分公司

东安新五丰 指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网岭伍零贰 指 湖南网岭伍零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汉寿天心生物 指 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会同天心生物 指 会同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优鲜食品 指 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新五丰 指 广东新五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专业术语

简称 指 含义

饲料 指 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

饲料原料 指 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加工制作饲料但不属于饲料添加剂的饲用物质

饲料添加剂 指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预混料、预混料 指 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饲料的核心部分,是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的核心原料

前期料 指 一般指的是仔猪阶段食用的饲料

浓缩饲料、浓缩料 指 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浓缩饲料属于饲料产品的中间产品。在我国一些养殖区域,养殖户购买浓缩饲料,再与玉米等农作物混合后用于动物喂养

配合饲料、配合料、全价料 指 根据养殖动物营养需要,将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配合饲料属于饲料终端产品,可直接用于动物喂养

教槽料 指 又称早期仔猪断奶料、代乳料、人工乳等,一般为仔猪5-7日龄到断奶后7-14天食用的饲料

ISO9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行业在设计、制造、服务方面的相关标准

ISO22000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以HACCP原理为基础,吸收并融合了其他管理体系标准中的有益内容,形成的以HACCP为基础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ISO14001 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标准

HACCP 指 英文“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的缩写,即“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食品中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的安全进行控制

GGP、GP 指 GreatGrandParent和GrandParent,曾祖代和祖代,猪配套系的专有名词,一个特定的繁育体系,配套系的繁育体系和结构GGP、GP又称原种或纯种,指用来生产商品代肉猪的原始猪种(品种或育种群),是配套系的核心。

PSY 指 每头母猪每年提供断奶仔猪数量

仔猪/苗猪 指 自出生至70日龄左右的小猪

种猪 指 以育种、扩繁为目的生产、销售的生猪,包括种公猪和种母猪

育肥猪 指 也称育肥阶段生猪,处于70日龄后至出栏阶段的生猪,一般在育肥舍内进行饲养

生猪 指 仔猪、种猪、育肥猪的统称

商品猪 指 对外销售的仔猪和育肥猪的统称

存栏量 指 期末实际存养的畜禽数量,是畜禽生产指标之一

出栏量 指 期末实际出栏宰杀或供应市场的畜禽数量,是畜禽生产指标之一

瘦肉率 指 胴体瘦肉率,即经剥离后的瘦肉占胴体重的比例。肥猪经放血、脱毛、去蹄、头、尾和内脏后的重量为胴体重

屠宰率 指 畜禽活重(空腹24小时)和宰后胴体重量的比率,也称净肉率

繁殖率 指 种群中每一个体平均产生下一代的个体数,也称再生产比率

料肉比 指 饲养的畜禽增重一公斤所消耗的饲料量,是评价饲料报酬的一个重要指标。料肉比越低,则说明养殖效率越高;反之则说明养殖效率越低

年全程死亡率 指 一年内哺乳、保育、育肥等各个阶段在内的死亡率。

选育 指 从现有群体中筛选出最佳个体,通过这些个体的再繁殖,获得一批超过原有群体水平的个体,如此逐代连续进行,其实质是改变猪群固有的遗传平衡和选择最佳基因型。种猪选育的主要环节是种猪性能测定、遗传评估及种猪选留。

选配 指 在选育的基础上,根据种猪遗传性能及育种目标有计划地为母猪选择适宜的公猪交配。其目的是使优秀的个体间获得更多更好的交配机会,促使有益基因结 合,提高后代猪群的遗传品质。

开放式核心群选育 指 相对于闭锁群选育的一种选育方法,是指在选育过程中,对群体进行开放,择优引进群外公猪,以持续优化核心种群的遗传基因。

净能 指 从饲料的代谢能中减去热增耗后的能值,是动物真正用于生产的部分。

真氨基酸含量 指 饲料中能被生物体最终消化吸收的氨基酸含量。根据试验测定的有效氨基酸含量而不仅仅是总氨基酸含量配合日粮,能改善生猪日粮中氨基酸的平衡,是节约饲料蛋白质资源、提高畜禽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

猪应激综合症、应激基因 指 机体受到各种不良因素(激原)的刺激而产生的一系列逆反应的一种疾病。猪应激综合症主要临床表现是肌肉紧张、呼吸促迫、心跳加快、体温升高,严重者可致突然死亡;并且这种猪宰后会产生肉色苍白、质地松软、切面渗出的劣质肉。据研究发现,猪的应激综合症和一种氟烷基因(Hal)相关,即位于6号染色体DNA分子上的一个突变位点,也称兰尼啶受体1基因(RYRI)。

兽药残留 指 用药后蓄积或存留于畜禽机体或产品(如猪肉、肉品等)中原型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包括与兽药有关的杂质的残留。一般以μg/ml或μg/g计量。

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百分数尾数差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本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确定的。受国民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投资者的收益率将存在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具有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本息的按期偿付取决于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如期足额偿付,对投资者构成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公司未来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

2025年,生猪价格延续周期性波动特征,波幅收窄、周期缩短,行业盈利稳定性持续承压。2025年我国生猪销售均价为13.72-14.28元/公斤,较2024年全年下跌约16.4%-18%。猪价全年低位运行,尤其四季度加速下行,导致行业盈利大幅收缩。生猪价格下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如果未来我国生猪价格低迷或下滑、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出现持续业绩下滑和亏损扩大的风险。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99%、74.00%、78.30%和81.27%,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近年来公司新建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借款累计增加所致。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不含应计利息)合计73.87亿元,有息负债总额相对较大,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投入较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但截止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本部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57.4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1.0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36.43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82亿元,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相对充裕。未来如果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或行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调整,可能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生物资产减值的风险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幼畜、育肥畜(生猪)及肉禽,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种猪。生物资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易受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动物疫病侵袭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生猪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下滑,或公司生物资产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对公司当期乃至未来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关联交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当期的经营成果和主营业务并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独立经营能力。但是,如果未来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占用公司资金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将会给公司带来关联交易风险。

5、资金风险

公司当前已进入稳健经营、提质增效及产业结构优化阶段,核心聚焦养殖效能提升、产业链协同升级与资产结构优化。若行业周期、信贷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出现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经营性现金流波动或投资决策不够精准等情况,仍可能对公司稳健运营、产业升级及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猪养殖的成本中,饲料成本占养殖总成本的比重最大。公司养殖的饲料主要来源于自产饲料,玉米、豆粕为公司饲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受天气、市场经济、国际形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或者持续下跌的情形,将对饲料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价格、毛利率带来直接的影响,将影响公司饲料业务和养猪业务的生产经营。

2、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生猪养殖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由于受到猪的生长周期、存栏量、饲料价格、市场供求等多因素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会导致生猪养殖业务的毛利率等呈现周期性波动。

2019年初至今,生猪价格受非洲猪瘟影响波动剧烈,2020年生猪价格维持高位运行,2021年6月开始回落,2022年3月在12.2元/公斤左右见底后,一路上涨至2022年10月份的28元/公斤左右高点,之后持续回落至2023年3月的14元/公斤,并维持在14-16元/公斤之间徘徊,行业再度步入深度亏损状态。2024年2月之后,生猪价格呈现震荡上行的趋势,2024年8月冲上21元/公斤后,持续回落后在14-15元/公斤之间窄幅震荡。2025年1月录得16.69元/公斤阶段高点后持续回落,2025年7月初短暂涨破15元/公斤,7月末跌破14元/公斤,8月处于13-14元/公斤之间窄幅震荡,10月外三元均价最低触及 10.72元/公斤,12月跌至12.13元/公斤,全年低位运行、行业亏损加剧。

2026年以来,延续供强需弱格局,价格持续下探。一季度均价9.3-9.9元/公斤,部分地区跌破9元/公斤;4月中旬再度下探至8.71元/公斤,创近八年新低;5月中旬外三元均价稳定在9.5-10元/公斤,行业全面陷入结构性亏损。不过,能繁母猪存栏自2025年7月起连续9个月下降,2026年3月新生仔猪量同比首降,产能去化信号明确,市场预期下半年供需格局改善、价格有望企稳回升虽然公司生猪养殖成本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若未来生猪价格出现快速下跌或大幅波动等情形,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3、发生疫病的风险

生猪在规模养殖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一般将导致10%左右的死亡,即全程成活率一般为90%左右。公司需防范并控制的生猪疾病风险主要分两类,一是自有猪场在养殖过程中或在运输过程中生猪发生疾病给公司带来的风险;二是生猪养殖行业爆发大规模疫病或出现安全事件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疫体系和能力,但若公司周边地区或自身疫病发生频繁,或者公司疫病防疫体系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生猪发生疫病所引致产量下降、扩张速度不及预期、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由于生猪疾病的复杂化、严重化,对养殖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面临较大的防疫压力。

4、环保政策变化及环保管理风险

公司生猪饲养过程中会产生猪粪及用于各类猪舍清洁消毒与冲洗栏舍粪便排出的废水等。目前公司已按照对应的环评报告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相关排放符合国家现有的规定和标准。但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以及公司养殖规模的发展,公司环保管理难度逐渐增加,需支付更高的环保投入及运行费用,将提高公司生产成本。

5、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根据《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制度,但是仍有可能出现质量控制失误而导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若出现上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可能面临消费者投诉、民事赔偿以及行政处罚等不利影响,公司声誉和经营业绩将会遭受不利影响。

6、租赁养殖场相关风险

公司在租赁猪场时均与出租方签署了长期租赁协议,并就租赁经营的稳定性、所租赁猪场的合规性约定了保护性条款,较长的租赁期及保护条款确保了公司租赁经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但如果未来出租方不能严格履约,或因猪场合规性出现瑕疵,或少部分生产基地建设整改不达标,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经营该猪场,造成养殖退租中断、养殖成本增加等损失,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由于租赁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设备设施维护、周边关系维稳等,若出租方不能及时有效解决,可能会影响公司整体生产性能指标,进而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影响。

7、自然灾害风险

畜禽养殖容易受水灾、干旱、地震、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一旦公司生产基地及其周边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将可能造成公司养殖场、相关设施或设备的损坏,生猪存栏或出栏数的大量减少,进而造成对公司经营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设立预警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制订风险综合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新建和改造畜禽养殖场时,进行合理选址和布局,合理设计房屋及栏舍结构,确保质量,提高养殖场的抗灾能力。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产生措手不及的影响,如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经营上的风险。尽管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如若未来发生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内控管理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公司内部控制、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若公司相关内部管控、人才结构、人员配给无法匹配规模扩张步伐,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负面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管理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发行人所处的生猪养殖行业,其经营发展需要储备一批经验丰富、高素质的综合性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但储备一批高级管理人才,防止人才流失仍是公司在实行高效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中值得重视的问题。若发行人不能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不断提高现有人员的素质,将面临人力资源缺乏的风险。

3、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公司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司产能迅速扩张,管理规模及公司人员的增多使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但依然不能排除配套设施不完善、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的财产、人员甚至声誉等造成较大的负面伤害和影响。

4、诉讼、仲裁风险

随着公司近年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相应增加,不排除因业务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对外投资等事项引发诉讼、仲裁的可能性。

(四)政策风险

1、国家宏观货币政策风险

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和贷款利率的波动已影响到公司的财务费用,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国家宏观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波动可能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2、生猪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受非洲猪瘟疫病影响,国家出台防疫系列政策。其中调运限制等政策在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病的同时,将对生猪企业的出栏销售带来一定影响;同时,当前生猪行业存在产能过剩压力,国家持续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明确能繁母猪存栏量调控目标、对头部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等政策,进一步要求企业合理调控产能,若公司未能及时适配政策导向、有效应对产能过剩,将面临经营效益下滑等风险。

3、食品质量安全要求提高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于2015年4月和2018年12月两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及食品来源的立法,加大对食品抽检及食品违法的处罚力度,显示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日益提升。同时,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

如果公司一旦出现质量控制不到位而产生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并损害公司的品牌声誉及行业口碑,从而在一段时间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发行人生产、销售生猪属销售自产农产品,享受免缴增值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应纳税所得额属从事牲畜饲养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若国家对从事牲畜饲养、农产品初加工的税收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三、永续中期票据特有风险

(一)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永续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选择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永续票据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三)会计税务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目前的会计政策,通过发行条款的设计,本期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如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会计税务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中期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此外,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二条,本次债券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如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税务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可能使得发行方和持有方所得税缴纳规模相应调整。

(四)再投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于发行人按条款约定赎回前长期存续,但发行人可于本期中期票据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将提前兑付,届时投资者可能难以获得与本期中期票据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投资机会。

(五)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波动风险

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若募集资金短期内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或者永续中票行使赎回选择权导致净资产出现波动,进而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波动。

(七)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2023年-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25,530.77万元、4,762.92万元、-90,071.64万元和-38,250.50万元。未来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走势的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发行人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票据票面利息。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300个基点。因此当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时,票面利率会有大幅跳升,相应的票面利息也大幅增加。随着票面利息的增加,可能使得发行人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息,增加偿付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本期中期票据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名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

发行人全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总额度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本期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XXXX号

发行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利率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的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自首个利率重置日起,每期的基准利率为当期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 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确定。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年【】月【】日

票面利率重置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1、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十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2、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公司)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减少注册资本。 3、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时间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赎回选择权: 1、赎回日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选择权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永续票据。 (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 (2)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提前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税收政策发生变化的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说明其影响及相关赎回安排,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在上述税务政策发生变更之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在该中期票据适用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 (3)发行人因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提前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 回之日前20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前赎回公告》,说明其影响及相关赎回安排,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距年度末少于20个工作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中期票据将继续存续。 3、赎回方式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管理机构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簿记建档 由主承销商作为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公告日 【】年【】月【】日

发行日/簿记建档日 【】年【】月【】日-【】年【】月【 】日

起息日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兑付价格 按本期中期票据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利息兑付,由上海清算所完成兑付工作。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普通债务。

中期票据形式 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兑付日 无

付息日 【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 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担保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无

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时至【】年【】月【】日【18:00】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2:00】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8: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信银行总行管理部

资金账号:7110010127304001101

户名: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暂收款项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00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3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乡村振兴用途,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具体为与生猪养殖相关的粮食购买、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环境治理等流动性生产支出,占比为全部募集资金的30%。其余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发行人存量有息负债。

二、本次发行符合乡村振兴的情况说明

(一)符合乡村振兴相关依据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拥有生猪(种猪、仔猪及商品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及线上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商务部市场应急保供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业务,具有六十四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生猪出栏规模居前的生猪养殖企业之一。2021年7月,公司被评为国务院国资委国有重点企业管理标杆创建行动标杆企业,为全国获评企业中仅有的两家涉农省属国企之一,湖南唯一获评的省属国企。2022年1月,公司智慧养猪项目被评为湖南省“5G典型应用场景”。2022年3月,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2022年6月,公司入选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2022年8月,公司被农业农村部评定为“2022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2024年,公司荣膺“大湾区供应链优秀品牌”。2025年5月,公司在全国猪业首届好猪苗产业链创新发展论坛中荣获“金苗奖”。2025年5月,公司入选畜牧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杰出案例。2025年7月,公司荣登2025中国高质量种猪TOP30荣耀榜。2025年11月,公司荣获 2025中法畜牧业合作杰出贡献奖。2025年12月,公司“农业农村部生猪数智设计育种技术重点实验室”获批复。

2023年在农业集团的牵头下联合国内头部科研院所和种猪企业共同申报并实施国家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深入推进优质猪配套系的选育。公司子公司天心种业专业从事生猪育种及种猪生产,天心种业种猪产品在客户心中享有一定的美誉度,并在湖南省内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天心”牌种猪荣获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品牌猪”称号。

(二)相关政策支持

1、中央乡村振兴政策情况

2021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建议》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加大力度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稳定基础产能,防止生产大起大落。”“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强化以能繁母猪为主的生猪产能调控。”“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等。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202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促进“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推动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巩固肉牛、奶牛产业纾困成果,促进供求平衡、健康发展。”

2、地方乡村振兴政策情况

《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2年11月23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富民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建设主导产业突出的农产品加工园、农产品专业村镇;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加工配送中心、产地集中配送中心建设,健全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立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现代种业、种植业、养殖业、农业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商贸流通业、农村电商、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等涉农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提供就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共同发展,让农户共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三)公司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障股东权益的同时,始终牢记社会责任,坚定不移地履行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

公司的生猪饲养有自养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两种模式。公司生猪自养通过自有猪场和租赁猪场形式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的养殖经营,公司通过租赁猪场形式从事养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同时,公司注重对落后产能淘汰与提质改造,不断提升自有猪场工艺水平。“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中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按规程进行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目前,公司代养模式较自繁自养模式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近两年,公司进一步优化农户结构,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升级发展,同时持续发展代养模式,通过增加合作农户,开发新的市场区域,推广区域合伙人制等方式,快速发展肥猪产能。2025年,农户合作存栏规模增长至75.2万头,代养板块出栏占比也得到大幅提升。

“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既带动了地方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又实现了农民增收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乡村振兴探索出一条新路径。

(四)预期的乡村振兴效果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投入,将重点补充公司运营流动资金,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养殖精细管理,提升饲料自供能力,优化代养管理,推动肉品扩产增效,提升产业体系韧性的核心能力,构建精准营养体系,强化育种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全产业链竞争力。

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紧扣降本增效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着力推进“科技创新”及“机制激活”双轮驱动,全面推动养殖综合成本下降和生产性能水平提升,夯实生猪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保障生猪稳产保供、带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成效。

三、本期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针对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发行人承诺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乡村振兴用途部分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农机公司流动资金。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保证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且应确保继续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1601011700877119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2551040155

四、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一)稳定的经营收入及货币资金偿债保障

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营业收入资金的回笼。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63,194.46万元、704,504.67万元、725,773.86万元和156,484.3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235.33万元、85,651.89万元、59,804.54万元和-13,943.83万元;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50,006.01万元、117,030.13万元、77,969.90万元和78,162.44万元。公司稳定的经营收入是公司按期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货币资金能够覆盖本期债务的融资成本。

(二)银行借款

发行人已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和长沙银行等众多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45.45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1.0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24.4亿元。发行人长期以来一直与国内各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授信额度较为充裕,具备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为偿还本期中期票据的到期本息提供保障。

(三)变现资产方式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78,162.44万元、存货账面净值168,228.27万元、固定资产账面净值181,209.41万元,上述可变现资产总计427,600.12万元,必要时公司可以通过变现上述部分资产的方式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五、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具有金融牌照的公司,不用于房地产投资、金融理财、资本市场投资及二级市场炒作,不用于对外借贷以获取高额收益,不用于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及土地开发业务,且不用于长期投资,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发行人承诺,本期乡村振兴票据发行后,存续期内募集资金用途不变更为其他用途,如变更为其他乡村振兴用途,将在变更前按照协会要求履行变更手续,且变更后用途仍将符合乡村振兴票据认定要求。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变更上述资金用途前,发行人将通过中国货币网、上海清算所网站和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平台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 HunanNewWellful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正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727987387G

注册资本: 人民币126,129.2033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124,966.174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栋厂房7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20楼

电话: 0731-84449588-811

传真号码: 0731-84449586

互联网网址: www.newwf.com

电子信箱: nwf_123456@126.com

邮政编码: 410005

经营范围: 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饲料添加剂、饲料、计算机软硬件(以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投资食品加工业、管理顾问咨询业;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鲜猪肉、冷却猪肉、冷冻猪肉销售、配送; 预包装食品(猪肉产品)批发兼零售;预制菜(猪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罐式容器,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改制及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1、公司设立、改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或"公司")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1〕98号《关于同意设立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粮油")作为主发起人,联合五丰行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南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光粮油")等四家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6日,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6,515.39万元,总股本6,515.39万股。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005.39 76.83%

2 五丰行有限公司 1,300.00 19.95%

3 中国农业大学 150.00 2.30%

4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30.00 0.46%

5 南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 0.46%

合计 6,515.39 100.00%

注:湖南粮油作为主发起人,将业务一部、全资子企业湘乡长丰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所持五丰实业65.87%的权益、所持正大畜牧50%的权益和所持韶山长丰80%的权益投入公司,以上资产的评估价值为7,700.60万元。五丰行将所持五丰实业34.13%的权益投入公司,评估价值为2,993.96万元,其中2,000.00万元以出资形式投入公司,993.96万元以债权形式投入公司。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58号文《关于核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2,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686.5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513.44万元。

2004年6月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新五丰",股票代码"600975"。

公司发行后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5,005.39 49.98%

2 五丰行有限公司 1,300.00 12.98%

3 中国农业大学 150.00 1.50%

4 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30.00 0.30%

5 南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0.00 0.30%

小计 非流通股合计 6,515.39 65.05%

6 社会公众股股东 3,500.00 34.95%

合计 10015.39 100.00%

注: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153,900股,其中非流通股65,153,900股,占总股本的65.05%;流通股35,000,000股,占总股本的34.95%。

(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2004年6月2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6,515.3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015.3900万元人民币。

2005年12月21日,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在原有畜禽养殖、农副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基础上,新增农产品收购(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除外)等相关经营内容。

2008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10,015.39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8,027.7020万元人民币,本次变更已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备案手续;同日完成投资总额变更备案。

2011年4月28日,公司办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在原有畜禽养殖、农副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基础上,新增生物制品、有机复合肥生产销售等相关经营内容。

2012年10月19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18,027.702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23,436.0126万元人民币;同日完成投资总额变更备案。

2016年5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3,436.0126万元变更为32,633.7792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同步变更至32,633.7792万元人民币;同日完成投资总额变更备案。

2016年10月19日,公司注册资本由32,633.7792万元人民币增至65,267.5584万元人民币,同步完成董事、监事人员备案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修订后公司章程于2016年7月29日备案。同日完成投资总额变更备案。

2020年2月18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人员工商备案变更,公司企业类型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股份公司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新增鲜猪肉、冷冻猪肉销售配送、预包装食品批发、冷藏道路运输等经营项目;2021年1月4日新版公司章程完成工商备案。

2022年2月22日,公司变更监事人员名单,同步完成2021年12月31日版公司章程备案;同日公司注册资本由65,267.5584万元人民币增至80,504.0967万元人民币。

2023年6月9日,公司注册资本由80,504.0967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07,647.9236万元人民币;2023年9月26日完成章程备案。

2025年5月14日、2025年8月8日公司先后完成监事、董事人员备案变更;2025年6月27日最新版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备案。

2026年7月20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同步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

三、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1、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状态

1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69 233,586,705 A股流通股

2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6.52 206,454,936 A股流通股

3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55 44,378,698 A股流通股

4 湖南省现代种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6 30,687,264 A股流通股

5 中湘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37 29,585,798 A股流通股

6 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33 29,139,598 A股流通股

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7 12,147,071 A股流通股

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农业产业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97 12,108,363 A股流通股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境外法人 0.78 9,750,222 A股流通股

1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2 8,949,602 A股流通股

合计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约为49.36%,股权相对集中。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1.5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湖南省国资委通过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合计控制公司36.26%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纠纷的情况,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四)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1.52%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01月19日,注册资本40亿元,主营业务为种畜禽生产经营;农田修复;粮食收购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农业服务业;农产品配送;对外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农业项目投资等业务,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主要为管理职能,截至2025年末,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总资产34.39亿元,净资产20.44亿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四、发行人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运作,与控股股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拥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不存在对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2、资产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房屋、土地、配套设施等经营性资产以及商标。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报告期内,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1)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未在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

4、机构独立

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与关联企业在机构上完全独立。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5、财务独立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自主决定资金使用事项,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安排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

(一)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40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长沙县 23,833.34 长沙县 仓储及屠宰 65.03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衡阳新五丰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衡阳市 260 衡阳市 生猪养殖 60 设立

3 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 长沙市 500 长沙市 商业 100 设立

4 湖南大齐牧业有限公司 湘潭市 2,384 湘潭市 生猪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扎赉特旗天和粮食有限公司 扎赉特旗 1,428 扎赉特旗 商业 50.98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衡阳县 3,075 衡阳县 生猪养殖 6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耒阳新五丰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耒阳市 3,000 耒阳市 饲料生产 100 设立

8 绥宁新五丰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邵阳市 1,000 邵阳市 生猪养殖 80 设立

9 广东新五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 1,000 广州市 商业 66 设立

10 广州壮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 5,700 广州市 生猪养殖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 永州市 10,000 永州市 牲畜屠宰 65 设立

12 湖南新高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耒阳市 6,000 耒阳市 生猪养殖 80 设立

13 耒阳新旭畜牧有限公司 耒阳市 3,000 耒阳市 生猪养殖 70 设立

14 双峰县吉宏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双峰县 8,000 双峰县 生猪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5 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 郴州市 12,000 郴州市 牲畜屠宰 55 设立

16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永州市 4,000 永州市 饲料生产 70 设立

17 湖南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岳阳 5,560 岳阳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8 郴州市下思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郴州 3,000 郴州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9 新化县久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娄底 6,400 娄底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 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衡东县 5,223 衡东县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1 湖南天勤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汨罗市 4,440 汨罗市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2 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山县 1,960.78 龙山县 养殖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3 湖南网岭伍零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株洲市 1,025.00 株洲市 饲料生产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4 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长沙市 106,125.39 长沙市 生猪养殖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5 沅江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益阳 9,000 益阳 养殖 48.2 51.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6 衡东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衡阳 5,000 衡阳 养殖 39 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7 荆州湘牧种业有限公司 荆州 5,000 荆州 养殖 49 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8 临湘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岳阳 3,000 岳阳 养殖 46.7 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9 汉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 常德市 600 常德市 畜牧业 6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0 攸县天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株洲市 100 株洲市 农副食品加工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 临澧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常德市 2,000.00 常德市 农业 6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2 会同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怀化市 3,000.00 怀化市 农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3 益阳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益阳市 3,000.00 益阳市 农业 6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4 常德西湖湘牧种业有限公司 常德市 1,000.00 常德市 农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 常德鼎城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常德市 2,000.00 常德市 农业 8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6 茶陵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株洲市 3,000.00 株洲市 农业 7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7 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郴州市 2,000.00 郴州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8 汉寿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常德市 12,489.20 常德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9 会同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怀化市 7,886.54 怀化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0 湖南新五丰利信种业有限公司 株洲 8,000.00 株洲 农业 51 设立

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在1家持股比例大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即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持股比例为98%,但由于合伙协议约定的决策机制(需4/5及以上投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公司无法单独控制该企业,因此不纳入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介绍

1、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9年12月09日(2022年12月完成资产重组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饲养;动物饲养;生猪屠宰;牲畜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肥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粮食收购;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谷物种植;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8,168.44万元,净资产为178,561.53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196,022.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845.67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8,649.54万元,净资产为178,430.21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30,358.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1.86万元。一季度亏损主要受春节后生猪消费淡季影响,猪价环比小幅下跌,同时公司处于产能释放期,固定成本分摊压力较大,但亏损幅度较2025年同期已明显收窄,显示盈利拐点临近。

2、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7月8日

股权结构: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03%(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持股34.9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牲畜屠宰;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猪交易服务;冷链物流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市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403.80万元,净资产为16,384.79万元;2025年,营业收入76,497.81万元,净利润2.31万元。2025年亏损主要系生猪交易量受行业去产能影响波动,屠宰产能利用率尚未达到盈亏平衡点,且冷链物流新业务投入较大。

截至2026年3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0,661.69万元,净资产为16,330.34万元;2026年1-3月,营业收入19,180.93万元,净利润-54.45万元。一季度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收窄,主要得益于春节期间生猪交易旺季带动交易量回升,以及公司通过优化运营流程降低了单位屠宰成本,经营状况持续改善。

(三)主要参股公司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商业 40.00% 权益法

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商业 98.00% 权益法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在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五丰一期基金)的持股比例为40%,被投资单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数为5名,公司推荐代表2名,公司可以通过该2名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故按照权益法核算。

根据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五丰二期基金)合伙协议约定,湖南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业基金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被投资单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总数为5名,公司推荐代表3名,现代农业基金公司推荐代表2名,所有项目决策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4/5及以上人数表决通过,公司无法控制新五丰二期基金,但可以通过该3名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按照权益法核算。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基本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发行人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会、董事会审批会议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体系,形成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管理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治理问题。

1、股东与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内控制度的要求,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权利,并通过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内部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或者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况。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选举和聘任董事,董事的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人员构成和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工作细则行使职能,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作出应有的贡献。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

4、管理层

发行人管理层及下设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生产经营业务,管理日常事务。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发行人业务特点和相关内部控制的要求,通过指挥、协调、管理行使经营管理权,保证发行人的正常经营运转。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组织架构完备,业务运营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二)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治理架构与组织结构和相关控制制度,重视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在业务管理、资金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信息沟通与披露管理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立了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并在《公司章程》中列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制定了其议事规则,相互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召开审批会议;审批会议文件完备并已归档保存;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融资等决策事项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程序,各位董事均能以勤勉尽责的端正态度出席会议,并切实履行义务;四个专门委员会能够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并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审批会议决议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总裁定期组织召开经营管理会议,负责实施生产经营业务,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公司职能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机构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管理部门体系。发行人目前已设生产科技部、销售部、党群工作部、纪检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战略发展部、采购部、财务部、经营管理部、质量环保安全部、信息管理部、审计部、证券事务部等。

3、制度流程完善

公司各部门针对专业工作建立了系统的制度和流程,在全公司内贯彻执行,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控制能力。如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人才招聘、人才培养、人才晋升、考核、薪酬和激励等制度;内部财务控制方面建立及完善了资金计划与执行管理制度等。公司按年度对所有管理制度进行审视、研讨和升级,提高制度流程对公司业务的适应指导和约束作用。

4、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已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协同办公网络及ERP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也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2)信息传递程序及时。公司能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及时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重要信息能及时传递给董事会和管理层。

(3)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公司已建立对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制度,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司还通过信息系统对各分子公司的物流和资金流进行监控复核,所有分子公司数据实现双备份,公司数字技术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集团数据和分子公司数据进行交叉检查;财务数字中心设置专职人员对各分子公司的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即时在线抽查。

5、企业文化

公司认真履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践行以“为人类健康生活多做实事”使命,定位于“全球安全食品提供者”,坚持“发展自己,反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注重企业社会价值的实现。

6、内部监督

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优势: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新五丰公司纪委紧扣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执纪,深化从严治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扛牢“两个维护”责任。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的规范性与合规性,防范决策风险。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扎实推动巡视审计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堵塞制度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实日常监督,提升治理效能。围绕战略目标开展精准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廉洁高效推进,防范廉洁与经营风险。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查摆制度短板,形成监督闭环,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狠抓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深入猪场栏舍,组织开展面对面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增强员工纪律意识。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明晰行为底线。推进清廉国企建设,通过高频次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规范信访处置,提升查办质效。规范处置信访件,及时回应关切。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研判线索,维护纪律严肃性。针对案件暴露的短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深化以案促改。在公司党委支持下,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为执纪审查提供硬件保障。

7、人力资源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明确了“过程考成本、年度考利润”的核心思路,并对薪酬绩效体系进行全面优化,不断构建适应新五丰业务发展特点的、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2025年制修订《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管理方案、季度考核方案》、《事业部及养殖大区薪酬激励方案》、《育肥批次奖励方案》、《代养薪酬激励方案》等11项考核方案,构建了一套系统、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同时不断优化养殖板块成本考核和性能考核体系,狠抓核心指标,重点考核。加强养殖板块对标管理考核,严格评分,兑现奖罚,对标责任人每月对责任场进行月度对标检查,根据现场评分分值每月对猪场进行奖罚,同时根据月度、季度、批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场的对标责任人进行奖罚,形成“定目标、干事业、拿激励”的良性循环,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8、对外担保

公司为规范对外担保管理及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制度规定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保证公司对外担保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9、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备的关联交易制度,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交易决策制度》,确定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其披露,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依规执行,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不得偏离于市场独立第三方的公允标准。关联交易的性质和程度应按照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公开披露。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将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加以具体明确。

10、投资活动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制定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同时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并保持重大投资内部控制的有效,按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则,就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对内重大技改项目、更新、基本建设等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内部审计部门对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及时进行审计。

总体上,公司内部控制以流程控制为主线,在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采购管理、生产和销售管理等各个方面均建立了相对完整、严密、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1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为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新修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了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内容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信息披露对象及标准;信息披露的流程;与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媒体等的信息沟通制度;董事和董事会、监事和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措施。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杨正华 董事长 2026/6/15

唐威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6/6/15

祝慧 董事 2023/11/8

刘海生 职工董事 2023/11/8

李林 独立董事 2020/2/7

方热军 独立董事 2020/2/7

黄珺 独立董事 2020/2/7

邹癸森 职工董事 2026/7/3

周庆华 副总经理 2020/4/10

韩伟 副总经理 2023/11/8

邓小龙 副总经理 2023/11/8

简超 财务总监 2024/12/12

胡为新 总经济师 2025/3/6

邓付栋 总工程师 2025/3/6

李锦林 总法律顾问 2025/4/28

罗雁飞 董事会秘书 2009/6/30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发行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情况如下: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杨正华 1971年1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董事,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等职。

唐威 1982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曾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湖南天心种业原种猪场技术员,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桂阳原种猪场生产技术部主任、经理,湖南天心伍零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八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伍零贰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市产业园项目经理,攸县天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等职。

祝慧 1979年5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长沙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民盟湖南省委会常委。曾任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四级调研员,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刘海生 1976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曾历任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综合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群综合部部长、党支部书记,湖南省机关党建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理事会副秘书长等职。

李林 1963年9月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数学系,后获湖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2005年被评为研究员,2006年评转为教授;2006年6月被评为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曾任湖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副研究员。2009年4月-2010年4月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Fisher商学院访问学者。

方热军 1963年7月生,博士,二级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畜禽矿物质营养和饲料添加剂研发团队PI,智慧牧业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黄珺 1976年7月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导,兼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会理事。

邹癸森 1978年9月生,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曾任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副团职干部,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四级调研员,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副总经理,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等职。

周庆华 1974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兽医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公司永安分公司兽医、配怀主管、生技部主任、副经理、经理,公司执行兽医,生产管理及技术开发部经理、生产技术中心总监,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韩伟 1983年5月生,本科学历、农业推广硕士、执业兽医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望城原种猪场生产场长,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营销部江西区、南方区大区负责人,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营销服务部部长、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

邓小龙 1975年6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农学学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养殖板块娄邵大区总经理,双峰县吉宏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经理。曾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经理、惠州分公司经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副总监、生产管理总监,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种猪事业部总经理等职。

简超 1982年8月生,本科学历、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合规官。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审计三部项目经理,湖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湖南发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副部长,湖南发展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湘益土地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鼎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科技挂职)等职务。

胡为新 1976年6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济师,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总经理。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益阳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沅江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等职。

邓付栋 1981年12月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养殖板块常益大区总经理,益阳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沅江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总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望城原种猪场经理、临澧天心种业有限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锦林 1976年12月生,本科学历、执业兽医师。现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任养殖板块衡阳大区总经理。曾任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辉县市分公司副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经理,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中心主任,汨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

罗雁飞 1977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3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二十三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曾任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工会主席、湖南优鲜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二)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含子公司)总人数为5,310人。员工结构如下:

1、员工专业构成

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

专业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3,756 70.73%

销售人员 83 1.56%

技术人员 640 12.05%

财务人员 167 3.15%

行政人员 664 12.50%

合计 5,310 100.00%

2、员工教育程度

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73 1.37%

本科 587 11.05%

大专 1,131 21.30%

中专及高中以下 3,519 66.27%

合计 5,310 100.00%

八、发行人业务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饲料生产;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粮食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品加工业务,围绕生猪全产业链经营,构建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以生猪养殖业务为基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猪销售 122,311.68 78.16% 611,517.05 84.26% 538,237.83 76.40% 375,497.59 66.67%

鲜肉冻肉 12,702.38 8.12% 44,620.98 6.15% 59,905.82 8.50% 51,325.66 9.11%

屠宰冷藏业务 20,292.61 12.97% 61,523.16 8.48% 68,605.09 9.74% 68,035.97 12.08%

饲料销售 884.62 0.57% 5,755.72 0.79% 4,862.96 0.69% 13,671.42 2.43%

贸易及其他 56.36 0.04% 1,019.18 0.14% 32,192.50 4.57% 53,936.76 9.58%

其他业务 236.73 0.15% 1,337.77 0.18% 700.47 0.10% 727.05 0.13%

小计 156,484.38 100.00% 725,773.86 100.00% 704,504.67 100.00% 563,194.46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63,194.46万元、704,504.67万元、725,773.86万元及156,484.3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猪销售业务,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60%以上。其中,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141,310.21万元,增幅25.09%,主要是2024年生猪价格回暖,公司生猪出栏量持续增长。2025年收入较2024年增长21,269.19万元,增幅3.02%。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猪销售 119,138.55 78.23% 606,719.38 84.48% 485,301.32 74.41% 427,911.07 69.59%

鲜肉冻肉 12,312.66 8.09% 44,561.68 6.21% 59,451.65 9.12% 51,930.42 8.44%

屠宰冷藏业务 20,020.17 13.15% 61,264.95 8.53% 71,230.05 10.92% 68,612.27 11.16%

饲料销售 636.55 0.42% 3,977.91 0.55% 3,628.44 0.56% 11,773.97 1.91%

贸易及其他 29.09 0.02% 786.58 0.11% 31,736.53 4.87% 53,345.29 8.68%

其他业务 149.38 0.10% 899.72 0.13% 855.32 0.13% 1,353.99 0.22%

合计 152,286.40 100.00% 718,210.21 100.00% 652,203.32 100.00% 614,927.0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比例在90%以上,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匹配。报告期内,随着饲料行业及生猪养殖行业逐渐向规模化和集约化转型,生猪饲养行业不断降低生猪饲养成本,饲料业务的成本也逐年降低;随着公司扩大生猪养殖业务规模,养殖业务的成本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养殖生猪所需要的玉米、小麦、豆粕、棉粕、菜粕、鱼粉等饲料原料、药品及疫苗费用、折旧和职工薪酬等构成。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猪销售 3,173.13 75.59% 4,797.67 63.43% 52,936.51 101.21% - 52,413.48 101.32%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鲜肉冻肉 389.72 9.28% 59.3 0.78% 454.17 0.87% -604.76 1.17%

屠宰冷藏业务 272.44 6.49% 258.21 3.41% -2,624.96 -5.02% -576.3 1.11%

饲料销售 248.07 5.91% 1,777.81 23.50% 1,234.52 2.36% 1,897.45 -3.67%

贸易及其他 27.27 0.65% 838.87 11.09% 575.8 1.10% 740.88 -1.43%

其他业务 87.35 2.08% -168.22 -2.22% -274.68 -0.53% -776.34 1.50%

合计 4,197.98 100.00% 7,563.65 100.00% 52,301.35 100.00% - 51,732.55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51,732.55万元、52,301.35万元、7,563.65万元及4197.9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生猪销售,与公司的收入结构较为匹配。其中,2024年营业毛利较2023年增长104,033.90万元,降幅201.1%,2024年营业毛利较2023年大幅回升,主要系2024年我国生猪均价较2023年上涨11.87%,因此生猪销售业务毛利大幅增加。2025年营业毛利较2024年下跌44,737.70万元,主要系生猪销售业务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2025年处于价格持续回落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生猪销售 2.59% 0.78% 9.84% -13.96%

鲜肉冻肉 3.07% 0.13% 0.76% -1.18%

屠宰冷藏业务 1.34% 0.42% -3.83% -0.85%

饲料销售 28.04% 30.89% 25.39% 13.88%

其他业务 36.90% -23.00% -47.31% -134.40%

贸易及其他 48.39% 51.61% 1.78% 1.37%

毛利率 2.68% 1.04% 7.42% -9.19%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9.19%、7.42%、1.04%和2.68%。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生猪销售,对毛利和毛利率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生猪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96%、9.84%、0.78%和2.59%,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系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对行业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屠宰冷藏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85%、-3.83%、0.42%和1.34%,毛利率较为稳定;

(三)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肉品销售、饲料加工。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生猪、肉品和饲料。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生猪业务,是国内活大猪主要出口商之一。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形成了生猪、肉品和饲料等层次丰富的产品结构,并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和港澳两个市场优化配置。

2、公司业务模式

作为国有控股的以生猪养殖为主业的上市公司,致力于建设“安全、营养、高效、优质、低耗、绿色和生态”的生猪产业体系。公司以生猪养殖为基础,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公司拥有生猪(种猪、仔猪及商品猪)、鲜肉、冻肉等生猪产业链上的多样化产品种类以及生猪出口、内销、鲜肉商超专柜、电话及线上订购等丰富的多层次产品销售渠道。

(1)生产模式

1)生猪饲养

公司的生猪饲养有自养和“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两种模式。公司生猪自养通过自有猪场和租赁猪场形式实行自繁自养、集约化的养殖经营,公司通过租赁猪场形式从事养殖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快速发展的主要模式。同时,公司注重对落后产能淘汰与提质改造,不断提升自有猪场工艺水平。“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中公司负责提供仔猪、饲料、疫苗、兽药、技术指导及合格商品猪回收、销售等一系列服务;合作农户负责提供符合公司要求的猪舍及饲养工具,并按规程进行猪的饲养管理、消毒防疫等工作。公司与合作农户的合作是委托养殖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公司主要承担生猪价格波动的风险,合作农户主要承担饲养过程中的风险。目前,公司代养模式较自繁自养模式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近两年,公司进一步优化农户结构,合理调整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升级发展,同时持续发展代养模式,通过增加合作农户,开发新的市场区域,推广区域合伙人制等方式,快速发展肥猪产能。报告期内,农户合作存栏规模增长至75.2万头,代养板块出栏占比也得到大幅提升。

公司持有天心种业100.00%的股权后,进一步强化了种猪繁育的核心竞争力,生猪全产业链进一步延伸至种猪的自繁自养,并增加种猪、仔猪、商品猪的产品规模。

2)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

公司已完成205万头生猪屠宰年产能布局。

2015年,公司投产运营湖南长株潭广联生猪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广联公司拥有每年单班70万头的生猪屠宰加工能力和4万吨的冷库储藏能力,屠宰分割并加工成白条、鲜肉或冻品后对外销售。

2020年,公司与宁远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宁远舜新屠宰冷链配送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50万头,并配套物流冷库。2024年,湖南舜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冷链物流配送项目屠宰线已投产运营。

2021年,公司出资设立湖南双新食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生猪85万头,并配套物流冷库。该项目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3)饲料生产

目前公司已有近120万吨的饲料产能。公司饲料生产包括公司自主生产和代加工生产。公司饲料自主生产由生物科技分公司、动物营养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分公司、生物饲料衡阳蒸湘分公司、东安新五丰、网岭伍零贰、汉寿天心生物、会同天心生物负责,产能规模近120万吨。其中,生物科技分公司、汉寿天心生物生产复合预混合饲料,其他饲料厂(含汉寿天心生物)生产全价配合饲料。

如新拓展的生猪产能距自有饲料厂150公里以上,原则上就近进行饲料代加工。

(2)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包括出口和内销两大部分。生猪出口香港,主要是与香港五丰行有限公司、广南行有限公司、香港农业专区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生猪出口澳门,主要是与澳门南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生猪内销,是由公司根据生猪出栏及市场情况销售给下游生猪贸易商户、屠宰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生猪批发市场。生猪内销包括商品猪、仔猪、种猪,客户主要通过公司生猪销售信息平台网上报价的方式

进行销售;或者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各地市各类型的产品展销会、同行业技术交流会、广告媒体、网上宣传、直接进入一线市场拜访客户、会议获取等方式进行营销推广;还有部分是客户通过公司品牌宣传、客户口碑、已有客户介绍、网站杂志等方式与公司联系成交。具体销售模式如下:

①种猪销售:种猪主要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种猪的主要客户为全国大、中、小型养猪企业。

②仔猪销售:仔猪销售主要根据公司每周指导价进行销售。主要销售范围在湖南及其周边省份,并远销东北、西北等地。仔猪的主要客户为大型养猪集团为主。

③商品猪销售:商品猪主要采用竞价销售模式。商品猪行情波动较快,为达到效益最大化,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主要采用客户开户竞价模式,价高者得。商品猪的主要客户为各地屠宰场、中间商等。

公司聚焦屠宰及鲜肉销售业务。鲜肉销售业务,主要是公司通过广联公司、优鲜食品、广东新五丰,以商超专柜、机构客户、社区专卖店、大型肉菜批发市场、电话及线上订购以及销售肉产品深加工企业等渠道向终端消费者提供鲜肉产品。冻肉业务主要是冻肉自营和参与国家冻肉收储。公司还有藏香猪高端特色肉品对外销售。

饲料则主要是生产自用(包括自养和代养)和对外销售,公司饲料业务主要服务于公司生猪养殖,对外销售量小,网岭伍零贰主要外销猪饲料、鱼饲料、禽饲料,对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饲料经销商和下游养殖场。

3、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生猪生产和销售情况

近三年各期,生猪业务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头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生产量 542.24 424.87 320.07

销售量 530.94 416.63 311.51

2)饲料业务生产和销售情况

近三年各期,公司饲料业务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生产量 1,134,268.65 891,248.55 613,722.82

销售量 14,289.6 12,167.89 34,126.9

库存量 2,831.03 2,875.79 1,849.09

3)屠宰肉品业务生产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屠宰及肉类业务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生产量 63,713.47 68,830.17 61,841.08

销售量 58,933.72 70859.57 59143.25

库存量 5,063.07 2,197.91 4,652.74

(2)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2023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2,651.5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1.7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8,868.1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35%。2024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6,585.0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1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2025年,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83,079.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4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澳地区 14,264.04 1.97% 12389.55 1.76% 13413.64 2.38%

国内 710,172.05 98.03% 691414.65 98.24% 549053.77 97.62%

合计 724,436.09 100.00% 703,804.20 100.00% 562467.41 100.00%

60

(3)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饲料产品的主要原料为玉米、豆粕等,上游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供应充足,可选的供应商较多,不存在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能、热能,采购金额占比较小。报告期内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3)报告期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情况

2023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3,232.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25.6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2024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98,402.0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8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2025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8,408.4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及拟投资计划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已履行的手续取得了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同意和认可,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额 累计投入 未来计划投入 自有资本金是否到位 计划资金来源

1 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 14628.18 11284.18 3344.00 是 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2 双峰县石牛乡3600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 15725.30 1024.86 0.00 是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3 耒阳饲料厂 5810.00 732.29 5077.71 是 自筹资金

4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000.00 334.5 8665.5 是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5 ERP供应链系统建设项目 627.00 76.78 550.22 是 银行借款、自筹资金

6 郴州饲料厂项目 27314.48 159.28 27155.2 是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合计 73104.96 13611.89 44792.63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按照“做实湖南及湖南周边,布局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布局,着力推进生猪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降本增效,落实“规模+效益”向“效益+规模”逐渐转变。践行湖南“三高四新”战略,高质量发展生猪产业。在推动湖南由生猪养殖大省向养殖强省跨越的进程中担当“领头雁”的角色,不断横向拓展、纵向延伸产业链。为生产者提供高质量的种猪、生猪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味的猪肉系列食品,全力打造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生猪产业,为推动全省现代生猪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推中部地区崛起。

(二)公司重要战略举措

1、聚焦机制改革。优化组织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建强人才队伍,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组织运行效率。调整养殖板块组织架构,整合公司母猪事业部、育肥事业部和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设立养殖事业部和代养事业部,其中养殖事业部下设5个养殖大区,提升管理精细度。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养殖板块组织结构由四级压缩为三级,划定七个养殖大区,实现资源集约、决策前移、服务下沉。加强人员编制管控,做好干部管理和培训,深化干部考核,推动管理效能提升。

人才引进,储备发展生力军。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通过市场化选聘、校园招聘、校企合作等多渠道引进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其中,公司深化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战略合作,校企共建的动物疫病诊断中心高效运行,有力保障公司出栏生猪的生物安全;双方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实验室考核及订单班培养等工作,推动教育资源与企业技术优势双向赋能。

持续优化薪酬及考核方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明确了“过程考成本、年度考利润”的核心思路,并对薪酬绩效体系进行全面优化,不断构建适应新五丰业务发展特点的、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

为适应因公司高质量产能扩张带来的人才需求,公司进行积极有效部署,通过干部对联、员工带培、场长互助、专项培训等模式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平稳度过生产经营的关键节点。报告期内,加强核心人才团队建设,围绕实际生产业务,实施定制化的培训方案,搭建养殖干部综合管理能力培训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聚焦成本管控。深化采购降本,压实产能优化,推进养殖精细管理。

深化精细化管理,从财务管控、生产运营、采购供应、产业协同等多维度增强抗周期能力与竞争优势。一是优化管控体系,强化成本精准管控。以降本增效为导向,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搭建内部各业务单元与外部同行业标杆的双向成本对标体系,深化资金统筹、费用管控及成本核算全流程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与成本管控水平;持续优化贷款结构,压降融资成本,推动公司平均融资利率稳步下降。二是提升生产效能,推动养殖提质增效。

3、聚焦主业优化。提升饲料自供能力,优化代养管理,创新养殖模式,在内部育肥场试点模拟代养,进一步完善模拟代养合同,实现模拟代养的成本优势,平衡生产队伍的积极性与分配公平性,推动肉品扩产增效,提升产业体系韧性。

4、聚焦科技赋能。构建精准营养体系,强化育种技术攻关,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大研发投入,做好育种管理,持续加大技术创新。

5、聚焦市场拓展。挖潜生猪销售渠道,统筹肉品市场开拓,推动品牌提质升级。

公司多渠道多产品内外并举开拓市场,提升市场竞争优势。一是扩大客户群体,加大市场开发。二是拓展市场,增强品牌影响力。出口端强化调度管理与流程优化,提升生猪出口品质。三是丰富产品矩阵,强化品牌传播。四是提升销售与管控能力,加强销售过程管控。五是采取灵活经营策略,根据市场行情,加大仔猪外销力度。六是激发团队活力,生猪销售实行赛马制和末位调岗制,并建立仔猪销售联盟,凝聚销售合力。

6、聚焦风险防控。守牢生物安全防线,持续抓好安全环保,强化风控合规保障,深化资金管理。

一是标准化智能化养殖模式优势。公司加大落后产能的标准化改造和淘汰,智能化新工艺母猪场和育肥场建设,提升公司养殖设施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二是“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的升级优化。三是构建完善公司养殖板块生物安全体系。

聚焦保障支撑。坚持党建引领,健全制度与流程体系,强化市值管理。

强化政治引领,扛牢“两个维护”责任。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的规范性与合规性,防范决策风险。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扎实推动巡视审计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堵塞制度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实日常监督,提升治理效能。围绕战略目标开展精准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廉洁高效推进,防范廉洁与经营风险。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查摆制度短板,形成监督闭环,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狠抓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深入猪场栏舍,组织开展面对面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增强员工纪律意识。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明晰行为底线。推进清廉国企建设,通过高频次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规范信访处置,提升查办质效。规范处置信访件,及时回应关切。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研判线索,维护纪律严肃性。针对案件暴露的短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深化以案促改。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主营业务和所属行业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屠宰及肉品加工业务,围绕生猪全产业链经营,构建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公司以生猪养殖业务为基础,通过构建高效的整体运营体系,实现对产业链中各环节产品质量的控制、产品结构的优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农、林、牧、渔业>畜牧业>牲畜饲养>猪的饲养(A0313)。

(二)生猪养殖行业状况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监管部门及协会

我国生猪养殖与屠宰等生产环节由农业农村部门管理;生猪流通环节归商务部门管理;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的制定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

中国畜牧业协会为畜牧行业内的自律性组织,其猪业分会的主要职责有:制定实施生猪业行业行为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会员间关系,营造行业有序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调研发布业内信息、发展动态和趋势,促进行业科技进步;协调行业的国际贸易,保护行业利益等。

(2)行业主要管理法规、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主要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国家引导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从事畜禽等动物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粪便、废水及其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发挥畜牧业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病的报告通报及公布、动物疾病的控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等方面作了相关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对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行检疫管理。

5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管理要求。

6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为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对生猪屠宰进行管理。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进行环境监督管理,要求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2)主要行业政策

年度 产业政策 相关内容

2020年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 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生猪产业的市场环境、引导民营企业提升生猪产业发展质量。

202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的问题。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加快疫苗研发进程。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

2021年 《“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 确立将重点打造生猪、家禽两个万亿级产业,确保我国猪肉自给率保持95%,猪肉产能稳定在5500万吨左右,生猪养殖业产值达到1.5万亿元以上

2022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稳定生猪产能,防范生猪生产和猪肉价格出现大的波动;压实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督促产能过度下降的省份及时增养能繁母猪,重点排查并纠正以用地、环保等名义关停合法运营养殖场的行为,确保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100万头以上。

2023年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提升生猪等畜产品供给能力。着力稳生猪、增牛羊、兴奶业,促进畜牧业提质增效。加强生猪产能调控。开展生猪产能调控工作考核,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4100万头左右的合理区域。

2024年 《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 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2025年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明确提出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通过科技赋能和组织模式创新,提升整个产业的效率、韧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推动生猪产业从粗放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

2、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情况说明

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的传统行业,经过几十年的行业发展,特别是近几年规模化养殖加快扩张,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并朝着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

智能化方向发展。农业农村部指出,2024年标准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加快应用,带动了行业整体素质提升。2025年,全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超过70%,生猪生产前20强企业的出栏量超过30%。同时,规模化养殖出现分工趋势,大规模企业在前端繁育环节的占比提升,中小规模的企业或养户更多参与育肥环节。(数据来源:农民日报)

(2)猪肉生产及消费情况

1)我国猪肉产销情况

猪肉需求量大,规模化发展空间广阔。猪肉是我国居民最主要的副食品,据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10,072万吨,同比增长4.2%。其中,猪肉产量5,938万吨,同比增长4.1%。2025年生猪出栏71,973万头,增长2.4%;年末生猪存栏42,967万头,增长0.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我国生猪价格情况

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且变动节奏加快。2021年以来,受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及各地新增扩建养殖场陆续投产等因素影响,生猪产能回升,生猪价格处于下行阶段。2022年3月底以来,猪肉价格持续回升,4-10月快速上涨,之后在元旦前猪价再度回落。2023年以来生猪产能充裕,产量明显增加,生猪价格持续低位运行。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报告中提到,2023年猪肉价格下降13.6%。2024年2月-8月生猪价格持续上涨,8月突破20元/公斤,为2022年12月中旬以来的最高价,9月-12月逐步回落,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数据,2024年12月全国生猪出场价格为16.46元/公斤,同比上涨12.0%。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2025年1-5月份猪肉价格连续上涨,6月份转为下降,全年猪肉价格同比下降6.1%,生猪价格同比下降11.2%。(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近几年生猪价格每年出现小周期,呈现淡季不淡、旺季不旺的特点。近四年猪价在年内均出现了先涨后跌的走势。2022年前,四季度为传统旺季,猪价更多的表现为上涨;而2022年后,四季度旺季价格呈现下跌走势。

(3)我国生猪养殖行业政策趋势

1)国家出台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2024年3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将全国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目标从4,100万头调整为3,900万头,将能繁母猪存栏量正常波动(绿色区域)下限从正常保有量的95%调整至92%。2025年1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时提到,将坚持政策稳产能与市场调产量协同发力,继续盯住全国3900万头的能繁母猪保有量这个产能“总开关”,引导养殖场户及时调整养殖规模和出栏节奏,推动供需更好匹配。(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2025年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要持续抓好产能调控,多措并举降本增效,推进生猪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并提到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举措,坚决防止出现生产大起大落、价格大涨大跌,严格落实产能调控举措,合理淘汰能繁母猪,适当调减能繁母猪存栏,减少二次育肥,控制肥猪出栏体重,严控新增产能。

2026年2月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促进市场供需更加适配。”

2)优化屠宰布局结构,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2023年4月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农牧发〔2023〕17号),到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度明显提高。优化企业布局,引导畜禽屠宰企业向养殖主产区转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3)环保要求趋严。随着修订后的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畜禽养殖业逐渐进入环保高压期。后非瘟时代,养殖环保政策越来越严格,养猪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环保压力。2022年8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提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从源头控制,采取合适的技术对畜禽养殖粪污进行处理,并通过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式提高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率。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近两年,各地加大了对畜禽养殖环保督查和处罚力度。2025年6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查畜禽养殖污染,开展地毯式排查。

3、行业进入壁垒

(1)资金壁垒

规模化生猪养殖在猪场基建、设备采购、种猪繁育等前期环节投入体量较大,叠加养殖周期偏长,日常运营需持续配套流动资金保障周转,行业初始投入与运营资金需求高,形成明显资金准入门槛。

(2)技术壁垒

在食品安全监管趋严背景下,生猪产品兽药残留、防疫管控等合规标准持续抬升,一体化规模养殖企业需在生猪育种、疫病综合防控、品质管控等方面积淀成熟技术,新进入主体短期内难以补齐技术短板。

(3)人才壁垒

全产业链规模化养殖涉及繁育、防疫、生产管理等多类专业岗位,实操型技术与管理人才培养周期长、成熟人才供给紧缺,优质人力获取难度构成行业人才壁垒。

(4)环保壁垒

环保法规与常态化监管日趋严苛,生猪养殖污染物处理配套投入要求不断提升,环保配套不完善的中小主体难以达标运营,环保合规门槛持续抬升。

4、生猪产业的发展趋势

(1)转型升级提速,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非洲猪瘟疫病加速了我国规模化、集约化生猪养殖的进程。大型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好的生物安全水平,通过在非洲猪瘟综合防疫方面取得成效,硬件不断升级,智能化养殖工艺和技术加速推广,养殖效率进一步提高,生产成本持续下降,我国生猪产业规模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2)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延伸

生猪产业周期性特征明显,为了增强企业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控制产品原材料质量以及保障产品食品安全等目的,近年来生猪产业中的大型企业通过自建产能、合作建设和投资并购等方式积极寻求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受非洲瘟疫病的影响及分区防疫方案的实施,我国生猪产业传统的产销区流通格局将会调整,区域间生猪调运受到影响,各个区域内将保障区域自给能力。因此各大型企业在核心区域内发展育、繁、养、宰、销的产业链闭环将成为生猪产业链发展的必然趋势。

(3)生猪生产流通方式进一步优化

从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防疫的要求出发,生猪养殖行业企业的区域分布布局和产业链布局将发生改变,生猪生产流通方式将进一步优化,实现“运猪”向“运肉”的转变,屠宰产能布局调整,现代冷鲜肉品流通和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最大限度减少生猪长途调运。

(4)智能化养殖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智能养猪”、“福利化养殖”、“互联网养猪”等理念的提出和兴起,我国生猪养殖业正不断的掀起技术和产业升级浪潮。而养殖企业对非洲猪瘟疫病的防疫倒逼智能化养殖技术的加速推广,最大限度的减少人与猪的接触,提高养殖效率。未来生猪产业养殖设备和工艺的发展将以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环保化为出发点,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保障生物安全、降低劳动力投入和环境污染、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助推生猪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5)消费结构升级,食品安全体系是产业发展重中之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中国人的饮食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从传统的单一以粮食和猪肉为主的饮食方式,转变为多样化的肉类、蛋类、奶类、水果、蔬菜等食品的搭配。“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建设完善食品安全和可追溯体系仍然是我国生猪产业发展的大趋势。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消费者购买猪肉产品的重要因素,同时非瘟疫病的发展也使消费者更加谨慎的对待猪肉消费,这使得未来生猪行业要更加重视食品安全及猪肉可追溯体系的建立,绝对保障生猪产业的质量和安全。

5、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育种是行业发展根基

生猪产能释放需要品种遗传性能、饲料营养、疫病防控、养殖环境及精细化管理协同配套。现阶段头部养殖企业饲养管理日趋成熟,生猪生产性能已逐步贴近现有品种遗传上限,后续产能提质主要依靠品种选育改良。由此,生猪育种是养殖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构筑核心竞争优势的核心抓手。

(2)疫病防控是产业运营关键

重大疫病极易对养殖生产形成系统性冲击,完善防疫体系是行业技术升级的重要方向。通过科学选址规划、精细化饲喂管控、常态化生物安全管理、新型疫苗研发落地等举措,能够持续夯实养殖场疫病防控实力。

(3)食品安全管控是行业发展底线

伴随居民消费升级与国家食安监管趋严,严控兽药残留、保障肉制品安全成为行业硬性要求。行业技术持续向规范用药、生物疫苗研发、检测手段升级、全链条卫生管控方向迭代,食品安全管控水平直接决定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

(4)大型一体化养殖是行业主流发展方向

在政策引导下,规模化一体化养殖加速普及。该模式便于搭建全流程质量管控、系统化生物安全体系,压缩流通交易成本;利于落地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提升生产效率;也便于统一配套环保治污设施、压降污染排放,长期来看将成为行业主流经营形态。

5、行业的经营模式

我国生猪养殖主要包括散养和规模养殖,而规模养殖主要有“公司+农户”和公司自养两种模式。各养殖方式的主要特征情况如下:

养殖方式 农户散养 公司+农户 公司自养

主要特征 1、投资小;2、规模小;3、饲养水平参差不齐,兽药残留难以控制;4、产量不稳定。 1、投资较大、投资主体多样化;2、产量较稳定;3、通常采用协议收购或委托代养两种方法与农户合作;4、通常采用“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防疫、统一收购/回收”方式,但需要公司对合作户有较强的管理、约束能力。 1、投资大、投资主体单一;2、产量稳定;3、公司对养殖场具有完全的控制能力,食品安全体系可测、可控、有效;4、公司便于采用现代化养殖设备,生产效率高,但因资金需求大,规模扩大较慢。

“公司+农户”和公司自养的最大区别是生猪养殖环节是由外部农户完成还是由公司自己完成。在促进我国生猪养殖规模化发展的进程中,“公司+农户”与公司自养这两类模式都能较好地发挥规模养殖企业保障生猪供给稳定、稳定生猪生产市场的作用,但两者也分别具有各自不同的优势:“公司+农户”模式,资金占用相对较小、规模易扩大;公司自养模式,在生猪品质控制、食品安全保障、疾病防控及生产效率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6、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我国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猪周期”是生猪产业最典型的特征之一。其核心机制可以概括为“价高→扩产→过剩→价跌→减产→供应短缺→价高”的往复循环。当生猪价格处于高位时,养殖利润丰厚会激励养殖户扩大能繁母猪存栏量,约10-12个月后(包含母猪妊娠、仔猪育肥等周期),这批增量生猪集中出栏推向市场,导致供给大幅增加,供需平衡逆转,价格开始进入下行通道。持续的价格下跌和行业亏损迫使养殖户淘汰母猪、缩减产能,随后约6-10个月,市场生猪供应逐渐趋紧,价格触底回升,开启新一轮周期。

这一内在规律常被外部因素放大而加剧波动。例如,2018年爆发的非洲猪瘟在短期内导致大量生猪被扑杀,产能骤降,将猪价推升至历史极端高位;而随后在高利润和政策激励下的集中复养,又使产能迅速恢复乃至过剩,导致价格再度深跌。此外,饲料成本变化、重大疫情防控政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消费者的替代选择(如转向禽肉)等,都会影响周期的振幅与长度。因此,行业特点和生猪固有生长周期共同作用,形成了生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2)行业区域性

因我国各省经济发展、环境承载能力、资源禀赋等存在差异,我国各省生猪养殖规模存在显著差异。根据各省统计局的数据,2024年,四川、河南、湖南、湖北、山东、云南和广东七省合计生猪出栏量为35,043万头,约占我国生猪出栏量的49.88%。该等地区的生猪产能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还要供应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

(3)行业季节性

生猪养殖业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7、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生猪行业产业链包括上游饲料行业、育种行业和疫苗行业,中游生猪养殖行业和下游屠宰行业。除疫苗行业外,生猪产业链上的子行业均较为分散,但在行业规范程度提高和国家政策支持的推动下,各子行业集中度正在逐渐提高。

(1)中国生猪产业链上游为猪饲料行业、猪育种行业和猪疫苗行业

1)猪饲料行业:当前猪饲料行业的集中不断提高,但受下游生猪养殖规模的影响,猪饲料产量增长缓慢,双胞胎集团、新希望集团、正大集团、海大集团、大北农等公司为猪饲料行业领先企业。猪饲料生产企业通常拥有多个饲料生产厂,除猪饲料产品外,亦会生产水产饲料、禽类饲料等其他饲料品种;

2)猪育种行业:猪育种公司或育种场向下游生猪养殖场提供可产仔母猪,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通常拥有多个种猪场,通过采购国外顶尖育种公司的曾祖代种猪进行繁育。目前中国曾祖代种猪仍依赖从海外引进,但祖代种猪和父母代种猪可由本土企业繁育;

3)猪疫苗行业:猪疫苗行业主要为下游生猪养殖行业提供疫苗产品,2019年1月以后,中国政府仅对O型口蹄疫进行强制免疫,其他类型的猪疾病疫苗由生猪养殖场自愿采购。猪疫苗行业的主要企业有中牧股份、生物股份、瑞普生物、普莱柯、海利生物、科前生物和申联生物等。

(2)中国生猪产业链中游为生猪养殖行业

2018年中国生猪出栏量达到6.94亿头,年末生猪存栏量达到4.28亿头,受非洲猪瘟影响,2019年后中国生猪养殖行业的出栏量和存栏量持续下降,2019年,生猪出栏量下降至5.44亿头,生猪存栏量下降至3.10亿头。2020年,全国各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发展,全力落实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生猪产能快速恢复,出栏降幅明显收窄。2021年,中国生猪出栏量达到6.71亿头,全国生猪存栏4.49亿头。2022年以来,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步增长,基础产能持续恢复,市场供应能力逐步改善,截至2024年末,我国生猪出栏量约7.03亿头,全国生猪存栏量约4.27亿头。

目前我国生猪养殖行业以中小规模养殖户为生产主体,根据中国畜牧兽医年鉴统计,2020年,年出栏生猪5万头以上的养殖场(户)为554家,仅占总养殖场(户)数的0.0027%,较过去几年有所提升,但占比仍很低。中国生猪养殖市场集中度较低,2018年前十名生猪养殖企业出栏量仅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8.0%,2024年前十名生猪养殖企业合计出栏15,577万头,占全国生猪总出栏量的份额上升至22%。我国生猪养殖行业集中度近年来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但相比其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行业整体规模化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

(3)中国生猪产业链下游为生猪屠宰行业

生猪屠宰行业市场集中度、产能利用率和机械化程度仍然较低,但在政策支持和行业内领先企业业务不断扩张的背景下,生猪屠宰企业数量正在持续减少,未来落后产能将被逐步出清。大型生猪屠宰企业通常拥有自有猪肉品牌和下游销售渠道,通过从上游养殖场或养殖户处收购生猪,进行加工后出售。中小型屠宰场资金实力弱、品牌能力差,主要以代宰的方式赚取生猪宰杀的服务费用。中国领先的生猪屠宰企业有双汇集团、金锣集团、雨润集团、众品食品、龙大美食、顺鑫农业、中粮肉食、华统股份和得利斯食品股份,近年来这些企业正在加速在中国各地的生猪屠宰场的建设,行业头部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提高。

(三)养殖竞争格局及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生猪养殖业长期以来以散养模式为主,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散养户和中小规模养殖场的数量众多。近年来,我国生猪养殖行业的集中度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根据农业农村部及行业调研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生猪养殖的规模化率(即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占比)已超过70%。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我国较大规模的生猪养殖上市企业主要有牧原股份、温氏股份、新希望、唐人神、正邦科技、天邦股份、大北农等。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已形成从上游原料采购、饲料生产、种猪育种,到终端生猪养殖及下游屠宰加工、肉品商超及宅配销售、生猪及鲜活、冷冻猪肉制品市场交易、冷链物流等集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具有较强的产业整合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区域竞争力。公司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标准要求从事生猪养殖,具有六十四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建立了从生猪源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规范化可溯源安全保障体系。近年来公司产能快速扩张发展,生猪出栏量由2021年44.15万头增加至2025年末542.24万头,增长1,128.18%,随着精细化管理提升,规模优势将进一步凸显。

1、股东优势:公司为湖南省国资委下辖的唯一以生猪产业为主业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2年7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农业集团成立,农业集团是由控股股东现代农业集团和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国有大型农业企业,承担了全省粮油肉收储的功能性任务。农业集团的成立,进一步明晰了公司的战略定位,助推公司高质量快速发展。

2、行业地位优势:公司系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肉类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湘潭综合试验站站长单位、湖南省报关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协会副会长单位、湖南省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供港澳活大猪业务,是内地口岸公司中主要的活猪出口商之一,是湖南省生猪出栏规模居前的生猪养殖企业。2025年5月,公司入选畜牧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杰出案例;2025年7月,公司荣登2025中国高质量种猪TOP30荣耀榜;2025年11月,公司荣获2025中法畜牧业合作杰出贡献奖;2025年12月,公司入选农业农村部生猪数智设计育种技术重点实验室。公司子公司天心种业为国家生猪产业体系长沙综合试验站站长单位。天心种业入选“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名单,“天心”牌种猪荣获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品牌猪”称号,天心种业原种猪场成为湖南省首批动物疫病净化场。

3、规模优势:近年来公司产能快速扩张发展,公司生猪养殖已初具规模。2022年至2025年,公司生猪出栏量分别为182.68万头、320.07万头、424.87万头、542.24万头,同比分别增长122.32%、75.21%、32.74%、27.62%。

在具备一定规模优势的基础上,公司持续进行成本优化,通过育种技术攻关、产能结构优化、养殖模式创新、生产管理优化等举措,推动公司整体生产性能实现稳步提升,料肉比下降,促进养殖成本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母猪场PSY有效提升,7公斤断奶仔猪成本、育肥增重成本以及养殖综合成本同比下降。

4、全产业链优势:公司拥有饲料原料收储、生产加工、生猪(种猪、仔猪、商品猪)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肉品销售的完整产业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在生猪价格低迷时,能够利用其屠宰、冷库、交易市场等环节调整产品结构,形成生猪(种猪、仔猪、商品猪)、白条、猪肉产品、冻肉等多品类产品,缓冲生猪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天心种业100.00%的股权后,进一步强化了种猪繁育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育种技术的提升、饲养效率的提高、生猪性能的改良、种猪猪源的保障、生猪产品的多元化等方面均得以优化。

5、发展模式优势:近年来,公司一方面以租赁猪场的形式开展自繁自养业务,另一方面持续推进“公司+适度规模小农场”代养模式。两种模式均属轻资产运营,能够快速提升公司生猪产能。

6、市场品牌优势:公司拥有内销和外销两个市场,生猪质量在市场上口碑良好,具有六十四年供应港澳活大猪历史的品牌优势,可采取多渠道销售策略,实现生猪产品在内地、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市场优化配置,从而对冲生猪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

7、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优势:在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新五丰公司纪委紧扣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执纪,深化从严治党,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政治引领,扛牢“两个维护”责任。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重点监督“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的规范性与合规性,防范决策风险。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扎实推动巡视审计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堵塞制度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做实日常监督,提升治理效能。围绕战略目标开展精准监督,保障重大项目廉洁高效推进,防范廉洁与经营风险。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查摆制度短板,形成监督闭环,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狠抓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深入猪场栏舍,组织开展面对面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增强员工纪律意识。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明晰行为底线。推进清廉国企建设,通过高频次监督检查,持续释放严的信号。

规范信访处置,提升查办质效。规范处置信访件,及时回应关切。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研判线索,维护纪律严肃性。针对案件暴露的短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建章立制,深化以案促改。在公司党委支持下,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为执纪审查提供硬件保障。

8、经营管理优势:公司建立了较为合理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拥有精简高效的专业经营人才团队,团队具有较丰富的生猪养殖及产业经营经验。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举措,加快推进人才引进,持续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1)持续深化改革,提升组织运行效率。调整养殖板块组织架构,整合公司母猪事业部、育肥事业部和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养殖基地,设立养殖事业部和代养事业部,其中养殖事业部下设5个养殖大区,提升管理精细度。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养殖板块组织结构由四级压缩为三级,划定七个养殖大区,实现资源集约、决策前移、服务下沉。加强人员编制管控,做好干部管理和培训,深化干部考核,推动管理效能提升。

(2)人才引进,储备发展生力军。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人才强企战略,通过市场化选聘、校园招聘、校企合作等多渠道引进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其中,公司深化与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战略合作,校企共建的动物疫病诊断中心高效运行,有力保障公司出栏生猪的生物安全;双方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常态化开展技术培训、实验室考核及订单班培养等工作,推动教育资源与企业技术优势双向赋能。

(3)持续优化薪酬及考核方案,激发员工内生动力。报告期内,公司明确了“过程考成本、年度考利润”的核心思路,并对薪酬绩效体系进行全面优化,不断构建适应新五丰业务发展特点的、公平有效的薪酬激励机制。2025年制修订《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管理方案、季度考核方案》、《事业部及养殖大区薪酬激励方案》、《育肥批次奖励方案》、《代养薪酬激励方案》等11项考核方案,构建了一套系统、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同时不断优化养殖板块成本考核和性能考核体系,狠抓核心指标,重点考核。加强养殖板块对标管理考核,严格评分,兑现奖罚,对标责任人每月对责任场进行月度对标检查,根据现场评分分值每月对猪场进行奖罚,同时根据月度、季度、批次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各场的对标责任人进行奖罚,形成“定目标、干事业、拿激励”的良性循环,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4)为适应因公司高质量产能扩张带来的人才需求,公司进行积极有效部署,通过干部对联、员工带培、场长互助、专项培训等模式做好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平稳度过生产经营的关键节点。报告期内,加强核心人才团队建设,围绕实际生产业务,实施定制化的培训方案,搭建养殖干部综合管理能力培训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9、生物安全防控优势:一是标准化智能化养殖模式优势。公司加大落后产能的标准化改造和淘汰,智能化新工艺母猪场和育肥场建设,提升公司养殖设施水平,增强行业竞争力。公司会同高校、设计院和设备服务商的技术力量,制定了不同规模条件下智能化母猪场和育肥场的工艺模式,大大提升了公司养殖水平。二是“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模式的升级优化。公司较好地规范了“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的模式,淘汰生物安全不完善的传统工艺小型猪场,提升规模较大农场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硬件建设,将其生物安全体系和非瘟检测体系建设、参照自有猪场标准予以管理,做到了生物安全管控全覆盖。三是构建完善公司养殖板块生物安全体系。充分利用湖南区域丘陵山地屏障优势,从新建猪场选址、生物安全工艺设计、分点饲养、仔猪专业育肥、区域内产业分散与配套有机结合布局、减少猪群调运防止交叉感染等方面做好了顶层设计。通过建立严格的“三区两道”(隔离区、生活区、生产区,净道、污道)、“四进四出”(人员、物资、车辆和猪的进入,仔猪、淘汰猪、病死猪和废弃物的流出)、“防四害”(鸟、鼠、蚊、蝇)等分级分区消毒防疫管理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病毒侵入,构建内外部预警生物安全体系,形成了生产环节的总体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利用可视化监控手段,公司在各养殖基地全方位安装视频监测设备,实现猪场360°无死角视频监控,确保生物安全。公司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设置了专门的防疫检测机构和监察督导体系,严格执行“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方针和“100-1=0”防疫理念,确保了各项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地、落细。

公司按照“进防输入、出防交叉、内防扩散”的防控思路,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提升养殖板块场长、员工预防非洲猪瘟的思想意识,要求全员对公司制定并下发的《猪场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组织培训和考试,逐一过关,做到防疫知识应知应会、入心入脑;二是明确生物安全考核机制,将防疫对联点检查纳入月度绩效考核;三是优化防疫联系点制度,强化督查巡查效果;四是优化检测实验设施设备和方法,疾病诊断精准及时;五是强化猪舍三度(温度、湿度、空气新鲜度)调控,优化猪群生长环境,提升猪群健康度;六是强化非瘟检测力度,明确将出入场“人车物猪”、环保区域作为必检项跟踪考核;七是强化猪场视频监控监督功能,进行关键管理的监控抓拍、自己看、回看,定期检查等,检验生物安全防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

10、资金优势:公司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除自有一定量的货币资金外,还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通过直接融资手段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继2021年10月完成10.2999亿元募集资金后,2023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资15.5亿元;也通过间接融资手段获得了多家银行的信用授信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授信额度约65亿元,新增一年期流贷利率2.11%。

11、技术研发优势:公司一贯注重科技创新、技术研发工作,积极与中科院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生猪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全面实施全基因组选育技术,加快遗传进展;牵头实施国家农业生物育种重大专项,深入推进优质猪新品系和配套系的选育。报告期内,研发不同品系猪群的精准营养、菌酶协同发酵和液态饲喂技术,提升猪群健康,降低料肉比和生产成本。积极开展大麦、高粱、木薯、小麦、碎米等饲料原料替代使用和豆粕减量替代技术研发和应用,优化生产工艺参数和饲喂阶段,降低养殖饲料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国家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强大技术力量,大力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已建成数个国家级非洲猪瘟无疫小区与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报告期内,公司与法国科普利信集团成立合资公司,将开展联合育种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技术创新。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平台3项,分别为农业农村部生猪数智设计育种技术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临澧)、湖南省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经过多年规模养殖生产实践,公司围绕生猪产业的“安全、营养、高效、优质、智能、低耗、绿色和生态”等进行关键痛点攻关,在养殖板块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成果和推广经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依据育种体系、疫病防治体系以及“分阶段、流程化、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创新性地设计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生猪养殖流程,并选取了不同定位的养殖场与之相对应。通过不同定位养殖场之间的统一协作和管理,建立了从纯种猪、二元种猪到三元猪的养殖链。通过建立育种体系持续开展种猪选育工作,不断改良猪群的遗传性能,奠定了天心种业在种猪市场的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群育种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优质种源增加优质血缘,另一方面通过国内外顶级原种精液引入更多遗传变异,加快核心群体的遗传进展。近年,天心种业在已有的优良种群内成功引入了具有高繁殖性能的法系种猪,通过系间杂交建立起了以天心系法美高繁种猪为核心的种猪繁育体系。公司拥有专业的育种团队,能够对进入曾祖代、祖代核心育种群的种猪执行严格的选留标准,同时全面推广育种新技术全基因组选择和智能表型测定体系,建立核心育种群的表型-基因型数据库,完善全基因组选择育种体系,以确保公司核心种猪群优良基因库性能的保持和提升。目前,公司高繁种猪占比40%以上。

公司不断朝着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赋能以提升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公司通过探索信息化体系建设为全产业链数字化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已建立集OA办公、人力资源、视频监控、财务核算、供应链、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完成内部商城系统药品额度管理和对账管理功能的上线,为公司集采物资精细化管理提供信息化管控手段,进一步加强各类生产报表开发,通过数据分析和展示,辅助经营管理决策。通过智慧养殖、智慧饲料厂试点,提升生产管理效率。

12、产品质量安全优势:拥有六十四年供港澳活猪生产出口优势,参照欧盟生猪养殖管理标准,构建了规范化产品标准体系、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无公害控制体系、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体系、标准注册猪场体系以及GAP等认证体系的五大核心质量保障体系。公司肉品采用来自供港澳生猪养殖标准的猪源,从原料、饲料、养殖、屠宰、分割、包装、冷链、配送、销售全程实现从农场到餐桌全过程无公害控制。

13、产业协同优势:公司建立了集饲料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饲养、生猪屠宰及肉品加工、冷链物流、生猪交易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布局。2022年,公司完成与天心种业的并购后,进一步延伸了公司产业链,增强了公司育种研发能力和种猪环节核心竞争力。

天心种业专业从事生猪育种及种猪生产,是新五丰商品猪生产销售的上游,双方在生猪育种、种猪和商品猪生产、饲料采购、工艺流程优化、产品销售渠道、客户维护与拓展等方面将产生一体化的协同效应。天心种业通过核心育种群的持续选育,为生猪产业提供优良的种猪品种。天心种业持续投入种猪育种研发,以大白、长白和杜洛克为基础,引入高繁和优质基因,应用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和智能表型测定等育种新技术,持续优化种猪品种的繁殖性能、哺乳能力、生长速度和料肉比等性能。经过多年的基因育种工作,天心种业推出了优质性能的种猪品种,以满足公司提质增效、提升生产性能的要求。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来自于公司2023年、2024年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2025年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2026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湖南新五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209号)、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145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2025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7514号),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一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发行人2025年审计机构发生变更,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主承销商和申报会计师已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师变更事项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披露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 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2026年1-3月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2、2025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

3、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24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3、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

1)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

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发行人自 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2023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2026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无。

2、202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5年度纳入合并报表增加1家子公司。

(1)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湖南新五丰利信种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8,000万元 新设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销/出售时间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衡阳怡农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9月 股权转让

3、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4年度纳入合并报表增加1家子公司,减少1家子公司。

(1)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郴州天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 2,000万元 新设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销/出售时间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湖南新永联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注销

4、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3年度纳入合并报表减少9家子公司。

(1)本期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新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湖南网岭伍零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1990年5月16日 1025万元 取得控制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注销/出售时间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原因

1 深圳市晨丰食品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7日 注销

2 汨罗新五丰畜牧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注销

3 湖南韶山长丰畜牧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6日 吸收合并

4 衡阳新炬畜牧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吸收合并

5 汨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注销

6 醴陵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注销

7 花垣天心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注销

8 常德西湖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 注销

9 浏阳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1日 注销

发行人合并报表变动情况系正常经营业务活动开展结果,预计不会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表

1、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资产负债表数据

资产总计 1,054,349.46 1,077,967.54 1,235,774.29 1,265,651.58

流动资产合计 281,464.06 284,294.27 360,888.06 366,131.78

其中:货币资金 78,162.44 77,969.90 117,030.13 150,006.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款 10,751.50 9,289.11 15,122.27 2,766.93

其中: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10,751.50 9,289.11 15,122.27 2,766.93

预付账款 10,312.28 9,152.34 7,283.04 11,997.79

其他应收款 10,159.96 9,806.81 8,772.60 9,794.33

存货 168,228.27 173,926.70 207,403.70 187,254.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849.61 4,149.41 5,276.32 4,312.2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2,885.40 793,673.27 874,886.23 899,519.8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5,988.24 35,913.92 35,867.90 36,791.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38 30.38 40.38 40.38

投资性房地产 3,675.06 3,713.51 3,867.32 4,021.13

固定资产 181,209.41 184,707.94 195,181.07 170,416.64

在建工程 2,994.08 2,760.01 4,414.50 33,487.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68,523.56 73,870.29 83,897.54 95,070.60

使用权资产 456,416.16 468,083.80 527,782.20 536,669.64

无形资产 17,586.43 17,760.96 18,357.83 16,339.64

商誉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575.18 2837.37 3159.76 3159.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6.56 2325.13 1559.03 958.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90.33 1669.95 758.71 2563.49

负债合计 856,858.06 844,077.26 914,442.82 949,084.67

流动负债合计 279,002.18 312,919.57 289,396.13 337,658.83

其中:短期借款 88,009.92 98,480.86 96,601.45 185,563.77

应付票据 18,305.30 22,599.10 7,593.70 13,639.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57,688.91 61,135.18 61,566.60 50,267.77

预收款项 0.00 0.00 0.14 0.52

合同负债 3,532.50 3,173.80 3,854.59 4,946.13

应付职工薪酬 13,084.08 11,176.64 10,601.81 9,679.88

应交税费 776.54 1,063.40 1,233.61 949.26

其他应付款 32,844.25 31,066.40 27,597.30 24,304.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22.47 84,086.62 80,072.90 47,919.24

其他流动负债 138.21 137.58 274.00 388.83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7,855.88 531,157.69 625,046.68 611,425.84

其中:长期借款 141,207.03 87,750.55 139,024.37 118,342.00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0.00

租赁负债 426525.41 433122.48 476212.03 483048.52

长期应付款 37.3 38.57 35.03 34.52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9514.05 9649.6 9775.26 9941.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2.07 596.4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5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491.40 233,890.28 321,331.47 316,566.91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124,966.17 124,966.17 126,129.20 126,129.2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930.81 0.00

资本公积 265,126.62 265,126.62 263,125.02 263,125.02

盈余公积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未分配利润 -222,606.42 -184,911.84 -97,267.35 -101,199.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653.53 216,348.11 302,223.22 299,221.98

少数股东权益 18,837.86 17,542.16 19,108.26 17,344.93

其他权益项目合计 0.00 0.00 -930.81 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54,349.46 1,077,967.54 1,235,774.29 1,265,651.58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收入 156,484.38 725,773.86 704,504.67 563,194.46

减:营业总成本 165,609.74 781,195.69 708,309.32 664,935.75

其中:营业成本 152,286.39 718,210.21 652,203.32 614,927.0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73 1,579.12 1,422.28 1,417.00

销售费用 523.77 2,035.96 2,307.82 2,667.04

管理费用 3,123.39 20,066.19 17,722.87 16,642.25

研发费用 4,017.37 16,195.80 7,616.46 3,516.15

财务费用 5,285.82 23,108.41 27,036.58 25,766.30

其他收益 750.23 5322.48 18522.58 2376.56

投资收益 74.33 -2,262.68 -868.08 -63.37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33 -2,437.49 -868.08 -63.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714.12 930.81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836.55 -552.98 -1397.25 -241.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8,643.32 -36,729.74 -6,538.72 -22,244.82

资产处置收益 -47.4 191.32 72.23 -81.54

二、营业利润 -37,828.06 -88,739.31 6,916.90 -121,995.53

加:营业外收入 696.83 4,123.45 2,451.92 2,270.40

减:营业外支出 1,308.45 5,174.64 4,350.12 5,352.31

加:营业外利润 -611.63 -1,051.19 -1,898.20 -3,081.91

三、利润总额 -38,439.69 -89,790.50 5,018.71 -125,077.44

减、所得税费用 -189.19 281.14 255.78 453.33

四、净利润 -38,250.50 -90,071.64 4,762.92 -125,530.7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250.50 -90,071.64 4,762.92 -125,530.7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694.58 -87,644.48 3,932.04 -120,341.8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555.92 -2427.15 830.88 -5,188.9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8,250.50 -90,071.64 4,762.92 -125,530.7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694.58 -87,644.48 3,932.04 -120,341.8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55.92 -2427.15 830.88 -5,188.9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 -0.7 0.03 -1.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 -0.7 0.03 -1.03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8,778.05 743,786.77 729,653.44 590,825.2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8.47 151.63 1,085.54 1,184.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87.22 15,668.34 15,106.41 7,870.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2,593.74 759,606.74 745,845.39 599,880.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5,880.42 620,174.80 585,884.91 597,094.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984.10 64,143.46 58,220.80 55,009.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8.64 3,688.69 2,381.54 2,317.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864.40 11,795.26 13,706.25 9,693.0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537.56 699,802.21 660,193.50 664,11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43.83 59,804.54 85,651.89 -64,235.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 557.88 0 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 118.61 55.94 9.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 2.34 115.21 360.5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 0 0 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0 15.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 678.83 171.15 385.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31.48 8,687.26 14,008.82 33,319.22

投资支付的现金 0 439.27 0 3,2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 0 0 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02 493.54 20,881.0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1.48 9,630.55 14,502.37 57,400.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48 -8,951.72 -14,331.21 -57,014.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51.62 1,463.60 2,265.00 153,910.8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1,397.18 101,843.95 210,259.19 295,689.0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 35,540.35 14,096.79 19,409.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629.80 138,847.90 226,620.98 469,009.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555.81 159,608.07 262,942.82 208,045.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32.93 5,423.60 8,309.39 8,714.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94.99 60,511.31 64,736.62 46,038.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383.74 225,542.98 335,988.82 262,799.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46.06 -86,695.08 -109,367.84 206,210.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 0 0 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9.25 -35,842.26 -38,047.16 84,961.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8,074.39 103,916.65 141,963.81 57,002.7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845.14 68,074.39 103,916.65 141,963.81

2、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资产负债表数据

资产总计 965,140.64 944,120.69 1,011,283.20 1,001,246.96

流动资产合计 315,081.52 321,978.59 289,671.39 255,064.13

其中:货币资金 29,413.55 27,921.31 33,392.78 32,015.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 0

应收票款 127,941.54 135,801.65 91,011.72 54,338.34

其中:应收票据 0 2,500.00 0 0

应收账款 127,941.54 133,301.65 91,011.72 54,338.34

预付账款 6,665.74 5,779.46 6,519.53 15,134.62

其他应收款 58,327.70 54,294.86 42,625.57 55,001.04

存货 92,429.79 97,772.01 115,890.86 98,311.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 303.2 409.29 230.94 263.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650,059.12 622,142.10 721,611.81 746,182.8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0 0 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 0 0 0

长期应收款 0 0 0 0

长期股权投资 317,935.44 317,080.62 319,565.67 313,123.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10.00 10.00

投资性房地产 0 0 0 0

固定资产 19,334.55 19,714.50 22,762.67 22,204.50

在建工程 486.08 480.67 112.85 78.32

生产性生物资产 39190.4 33238.13 71761.91 92150.94

使用权资产 267090.41 245273.15 302553.41 310971.77

无形资产 1,467.50 1,505.85 1,552.97 1,684.17

商誉 0 0 0 0

长期待摊费用 425.71 568.99 404.9 38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7.49 3236.52 2739.22 2246.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1.53 1,043.67 148.21 3,331.43

负债合计 689,874.30 634,734.47 598,971.12 580,822.08

流动负债合计 323,071.84 344,545.52 223,715.64 229,299.63

其中:短期借款 37,611.67 37,611.72 48,124.44 89,121.19

应付票据 34,841.31 49,704.53 39,243.57 47,066.97

交易性金融负债 0 0 0 0

应付账款 82,811.59 107,730.57 51,202.55 38,198.14

预收款项 0 0 0 0

其他应付款 45,474.25 33,926.93 13,697.27 13,665.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338.91 59,093.58 55,949.91 30,741.97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合计 76,994.11 56,478.18 15,497.90 10,505.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6,802.46 290,188.95 375,255.48 351,522.46

其中:长期借款 120,253.55 66,033.91 110,130.87 78,231.01

应付债券 0 0 0 0

长期应付款 0 0 0 0

专项应付款 0 0 0 0

预计负债 0 0 0 0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合计 246,548.90 224,155.04 265,124.61 273,291.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5,266.34 309,386.22 412,312.08 420,424.87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124,966.17 124,966.17 126,129.20 126,129.20

资本公积 328,048.26 328,048.26 326,046.65 326,046.65

盈余公积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未分配利润 -188,915.25 - 154,795.37 -50,100.12 -42,918.14

少数股东权益 0 0 0 0

其他权益项目合计 0 0 -930.81 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65,140.64 944,120.69 1,011,283.20 1,001,246.96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利润表数据

一、营业收入 117,219.65 513,733.28 426,202.39 261,035.23

减:营业总成本 125,962.12 581,477.91 443,529.99 331,517.26

其中:营业成本 116,945.75 542,292.67 413,207.00 307,072.2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5.93 492.05 414.01 530.61

销售费用 187.31 629.3 1,239.26 1,246.21

管理费用 1,615.45 10,545.83 9,104.34 7,261.47

财务费用 3,081.21 12,721.42 15,705.01 13,283.65

资产减值损失 -24,890.81 -31,059.57 -5,377.40 -9,847.28

其他 0 0 0 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714.12 930.81 0

投资收益 -37.37 -4,216.35 16,458.20 22,448.16

其中:对投资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37 -4,324.96 2,237.11 0

二、营业利润 -34,141.61 -104,768.75 -6,840.23 -58,907.60

加:营业外收入 359.79 2,193.63 1,417.58 1,164.28

减:营业外支出 569.03 2,617.43 2,252.38 2,814.50

加:营业外利润 -209.25 -423.8 -834.8 -1,650.22

三、利润总额 -34,350.86 -105,192.55 -7,675.03 -60,557.82

减、所得税费用 -230.97 -497.3 -493.05 -409.64

四、净利润 -34,119.88 -104,695.25 -7,181.98 -60,148.1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119.88 -104,695.25 -7,181.98 -60,148.1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 0 0 0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0 0 0 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0 0 0 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 0 0 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 0 0 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 0 0 0

六、综合收益总额 -34,119.88 -104,695.25 -7,181.98 -60,148.1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0 0 0 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0 0 0 0

七、每股收益: 0 0 0 0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 0 0 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 0 0 0

发行人近三年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3,871.21 511,632.07 394,706.04 261,946.7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7.38 1,069.66 1,184.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3.96 11,328.73 15,850.78 6,074.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305.17 523,068.19 411,626.48 269,206.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8,052.97 427,448.18 345,897.71 255,410.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165.93 29,086.41 28,037.91 25,802.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2.31 579.42 439.32 658.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3.53 8,709.77 13,440.64 38,597.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8,094.73 465,823.78 387,815.58 320,467.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9.56 57,244.41 23,810.90 -51,261.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 557.88 864 2,5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8.61 15,055.94 20,009.5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 1.54 31.02 15.7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 907.68 0 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 1,585.71 15,950.96 22,875.3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8.46 1,783.04 4,661.00 33,280.31

投资支付的现金 958 765.67 5,125.00 106,950.3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 0 0 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493.54 21,064.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6.46 2,548.71 10,279.54 161,29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6.46 -963 5,671.42 -138,419.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 0 0 152,764.8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897.18 67,600.00 170,100.00 201,369.4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 27,405.43 0 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278.18 95,005.43 170,100.00 354,134.3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510.00 113,490.00 169,350.00 127,2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91.89 3,930.10 5,318.38 4,045.0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694.99 40,017.51 23,113.99 25,187.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996.88 157,437.62 197,782.37 156,432.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81.29 -62,432.18 -27,682.37 197,701.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 0 0 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45.28 -6,150.78 1,799.95 8,020.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51.07 25,901.85 24,101.90 16,081.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96.35 19,751.07 25,901.85 24,101.90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78,162.44 7.41% 77,969.90 7.23% 117,030.13 9.47% 150,006.01 11.85%

应收账款 10,751.50 1.02% 9,289.11 0.86% 15,122.27 1.22% 2,766.93 0.22%

预付款项 10,312.28 0.98% 9,152.34 0.85% 7,283.04 0.59% 11,997.79 0.95%

其他应收款 10,159.96 0.96% 9,806.81 0.91% 8,772.60 0.71% 9,794.33 0.77%

存货 168,228.27 15.96% 173,926.70 16.13% 207,403.70 16.78% 187,254.47 14.80%

其他流动资产 3,849.61 0.37% 4,149.41 0.38% 5,276.32 0.43% 4,312.26 0.34%

流动资产合计 281,464.06 26.70% 284,294.27 26.37% 360,888.06 29.20% 366,131.78 28.93%

长期股权投资 35,988.24 3.41% 35,913.92 3.33% 35,867.90 2.90% 36,791.92 2.91%

投资性房地产 3,675.06 0.35% 3,713.51 0.34% 3,867.32 0.31% 4,021.13 0.32%

固定资产 181,209.41 17.19% 184,707.94 17.13% 195,181.07 15.79% 170,416.64 13.46%

在建工程 2,994.08 0.28% 2,760.01 0.26% 4,414.50 0.36% 33,487.52 2.65%

生产性生物资产 68523.56 6.50% 73,870.29 6.85% 83,897.54 6.79% 95,070.60 7.51%

使用权资产 456416.16 43.29% 468,083.80 43.42% 527,782.20 42.71% 536,669.64 42.40%

无形资产 17,586.43 1.67% 17,760.96 1.65% 18,357.83 1.49% 16,339.64 1.29%

长期待摊费用 2575.18 0.24% 2837.37 0.26% 3159.76 0.26% 3159.95 0.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6.56 0.24% 2325.13 0.22% 1559.03 0.13% 958.89 0.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90.33 0.13% 1669.95 0.15% 758.71 0.06% 2563.49 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2,885.40 73.30% 793,673.27 73.63% 874,886.23 70.80% 899,519.80 71.07%

资产总计 1,054,349.46 100.00% 1,077,967.54 100.00% 1,235,774.29 100.00% 1,265,651.58 100.00%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265,651.58万元、1,235,774.29万元、1,077,967.54万元 1,054,349.4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受生猪行业周期波动及资产结构优化调整影响。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93%、29.20%、26.37%和26.70%;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07%、70.80%、73.63%和73.30%,资产结构整体变化较为平稳,非流动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与生猪养殖行业重资产属性相匹配。

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是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各期末,以上五项占总资产的比例合计分别为90.02%、91.54%、90.76%和90.35%,是公司资产结构的核心支撑。

1、流动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66,131.78万元、360,888.06万元、284,294.27万元和281,464.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93%、29.20%、26.37%和26.70%。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和存货构成,其他项目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1)货币资金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0,006.01万元、117,030.13万元、77,969.90万元和78,162.44万元,占当期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1.85%、9.47%、7.23%和7.41%。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库存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占比较小,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为应对生猪行业周期低谷,持

续投入养殖业务运营资金、偿还部分债务所致,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较2025年末基本持平,资金储备保持稳定。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库存现金 0.47 3.31 7.57

银行存款 69,671.05 108,726.09 142,000.66

其他货币资金 8,298.38 8,300.73 7,997.78

合计 77,969.9 117,030.13 150,006.01

(2)应收账款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766.93万元、15,122.27万元、9,289.11万元和10,751.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22%、1.22%、0.86%和1.02%。应收账款规模整体较小,主要系由于生猪行业应收款账期较短,采取现款现货情况比较多。2024年末出现阶段性上升,主要系当年华商储备管理中心冻肉储备业务所致,后续随结算回款逐步回落,整体回收风险可控。

发行人2025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期末应收账款项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7,053.25 54.61% 456.29

长沙瑞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547.04 19.72% 2,547.04

广州市钱大妈供应链有限公司 379.27 2.94% 18.96

五丰行有限公司 366.51 2.84% 18.33

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3.97 2.28% 14.70

合计 10,640.03 82.38% 3,055.31

(3)预付款项

2023-2026年3月末,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1,997.79万元、7,283.04万元、9,152.34万元和10,312.2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95%、0.59%、0.85%和0.98%。预付款项波动主要系饲料采购的阶段性变化,整体规模较低,对公司资产结构影响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7,750.99 84.69% 6,135.95 84.25% 11,230.38 93.60%

1-2年(含2年) 541.15 5.91% 444.86 6.11% 710.90 5.93%

2-3年(含3年) 190.47 2.08% 675.24 9.27% 37.23 0.31%

3年以上 669.73 7.32% 27.00 0.37% 19.29 0.16%

合计 9,152.34 100.00% 7,283.05 100.00% 11,997.80 100.00%

(4)其他应收款

2023-202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9,794.33万元、8,772.60万元、9,806.81万元和10,159.9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77%、0.71%、0.91%和0.96%。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往来款及保证金,规模稳定,无明显坏账风险。2025年末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发行人2025年末前五大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期末余额 占期末其他应收款项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湘乡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 应收征地补偿款 3-4年 7,250.81 57.39% 2,175.24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局 应收征地补偿款 1年以内 1,884.21 14.91% 127.23

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 押金保证金 1-2年 781.92 6.19% 48.07

广东俊杰农产品有限公司 保证金 1年以内 769.50 6.09% 38.48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3年 527.33 4.17% 36.87

合计 - - 11,213.78 88.75% 2,425.88

(5)存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187,254.47万元、207,403.70万元、173,926.70万元和168,228.2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80%、16.78%、16.13%和15.96%。存货以生猪消耗性生物资产、原材料及库存商品为主。2024年末存货规模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行业周期调整生猪存栏量、加大养殖规模所致;2025年后存货

规模回落,主要系生猪出栏节奏优化、库存去化,同时原材料采购随产能调整相应减少,整体存货规模与公司养殖业务规模相匹配。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依照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差额计提了跌价准备,主要系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因生猪成本高于预计可变现净值,公司对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生猪成本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生猪对外销售存货跌价准备也会转销。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消耗性生物资产 134,593.71 77.39% 165,779.95 79.93% 139,628.16 74.57%

库存商品 17,598.37 10.12% 17,243.06 8.31% 30,680.90 16.38%

原材料 14,268.10 8.20% 16,862.85 8.13% 10,730.85 5.73%

材料物资 7,371.25 4.24% 7,382.48 3.56% 6,127.13 3.27%

包装物 57.35 0.03% 84.45 0.04% 78.26 0.04%

在产品 37.96 0.02% 50.9 0.02% 9.17 0.00%

合计 173,926.74 100.00% 207,403.69 100.00% 187,254.47 100.00%

2025年度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消耗性生物资产 6,270.55 36,106.16 6,270.55 36,106.16

库存商品 321.69 321.69

包装物 21.06 21.06

合计 6,270.55 36,448.91 6,270.55 36,448.91

(6)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4312.26万元、5276.32万元、4149.41万元和3849.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4%、0.43%、0.38%和0.37%,占比较小。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构成为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2、非流动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899,519.80万元、874,886.23万元、793,673.27万元和772,885.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1.07%、70.80%、73.63%和73.30%,是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与生猪养殖业务重资产属性高度匹配。

(1)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36,791.92万元、35,867.90万元、35,913.92万元和35,988.2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91%、2.90%、3.33%和3.41%。规模整体稳定,主要系对养殖产业链相关企业的投资,报告期内波动较小。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变化主要系由于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引起的。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权益变动 账面价值

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9,984.41 -1,994.31 7,990.10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74.97 322.91 2,297.88

中机华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61.52 -549.29 512.23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5.08 -45.08 0.00

常德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2,929.75 34.53 2,964.28

湖南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77.16 -272.04 14805.12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794.99 65.81 2,483.51 7,344.31

合计 35,867.88 -2,437.47 2,483.51 35,913.92

(2)投资性房地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4,021.33万元、3,867.32万元、3,713.51万元和3,675.0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32%、0.31%、0.34%和0.35%。规模较小,主要为对外出租的房产,报告期内变化平稳。

(3)固定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170,416.64万元、195,181.07万元、184,707.94万元和181,209.4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46%、15.79%、17.13%和17.19%。固定资产以养殖圈舍、生产设备为主,2023-2024年规模上升主要系新建养殖基地投产、配套设备购置增加;2025年后略有下降,主要系部分老旧资产折旧计提及处置,整体仍保持较高水平,支撑公司养殖产能稳定运行。

报告期公司固定资产减少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44,326.17 78.14% 149,585.69 76.64% 131,806.40 77.34%

机器设备 25,210.60 13.65% 27,274.64 13.97% 21,976.61 12.90%

电子设备 2,868.76 1.55% 3,946.69 2.02% 4,584.51 2.69%

运输工具 3,711.84 2.01% 4,901.40 2.51% 5,858.13 3.44%

其他设备 8,590.58 4.65% 9,472.65 4.85% 6,190.98 3.63%

合计 184,707.94 100.00% 195,181.07 100.00% 170,416.63 100.00%

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1)账面原值

期初余额 195,471.45 46,388.01 9,956.81 10,236.47 15,387.37 277,440.11

本期增加金额 2,876.53 2,165.14 334.46 103.53 560.70 6,040.37

其中:购置 1,192.70 460.29 334.46 103.53 466.40 2,557.38

在建工程转入 1,683.83 1,704.85 - - 94.31 3,482.99

本期合并增加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本期减少金额 1,599.82 439.12 142.23 94.80 229.95 2,505.91

其中:处置或报废 10.64 310.46 114.77 86.57 221.52 743.96

其他 1,589.18 128.66 27.46 8.23 8.43 1,761.95

期末余额 196,748.16 48,114.03 10,149.04 10,245.21 15,718.13 280,974.57

2)累计折旧

期初余额 45,212.13 19,113.37 6,010.12 5,335.07 5,872.95 81,543.64

本期增加金额 7,869.35 3,908.27 1,353.13 1,254.40 1,213.60 15,598.74

其中:计提 7,869.35 3,908.27 1,353.13 1,254.40 1,213.60 15,598.74

本期减少金额 1,281.65 160.81 109.11 80.16 111.00 1,742.74

其中:处置或报废 10.03 40.39 91.36 72.51 102.04 316.34

其他 1,271.62 120.42 17.75 7.65 8.96 1,426.41

期末余额 51,799.82 22,860.83 7,254.14 6,509.31 6,975.54 95,399.64

3)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673.63 - - - 41.77 715.40

本期增加金额 77.78 42.60 26.15 24.06 110.24 280.83

其中:计提 77.78 42.60 26.15 24.06 110.24 280.83

本期减少金额 129.24 - - - - 129.24

其中:处置或报废 129.24 - - - - 129.24

期末余额 622.17 42.60 26.15 24.06 152.01 866.98

4)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 144,326.17 25,210.60 2,868.76 3,711.84 8,590.58 184,707.94

期初账面价值 149,585.69 27,274.64 3,946.69 4,901.40 9,472.65 195,181.07

(4)在建工程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3,487.52万元、4,414.50万元、2,760.01万元和2,994.0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5%、0.36%、0.26%和0.28%。2023年末在建工程规模较高,主要系当时新建养殖项目尚未完工;后续随项目陆续转固,在建工程余额大幅下降,2025年后维持在较低水平,主要为少量技改及配套工程投入。截至20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 - - -

双峰县石牛乡3600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 1,024.86 - 1,024.86

耒阳饲料厂 732.29 - 732.29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4.50 - 334.50

ERP供应链系统建设项目 76.78 - 76.78

郴州饲料厂项目 159.27 - 159.27

其他零星工程建设项目 432.31 - 432.31

合计 2,760.01 - 2,760.01

(5)生产性生物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余额分别为95,070.60万元、83,897.54万元、73,870.29万元和68,523.5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51%、6.79%、6.85%和6.50%。生产性生物资产以种猪、能繁母猪为主,2023-2026年3月末规模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生猪行业周期调整种猪存栏结构,优化种群质量、淘汰低效产能,同时随生猪价格波动调整能繁母猪存栏量,保障养殖业务的成本控制与长期盈利能力。

生产性生物资产-种畜2024年末存栏数量为34.06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25.32万头,未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8.74万头),账面价值为83,897.54万元;2025年末存栏数量为31.7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24.93万头,未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6.84万头),账面价值为73,870.29万元。

(6)使用权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536,669.64万元、527,782.20万元、468,083.80万元和456,416.1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2.40%、42.71%、43.42%和43.29%。使用权资产主要为租赁的养殖场地及配套设施,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核心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余额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系租赁资产按合同约定计提折旧所致,其占总资产比例始终保持在40%以上,反映了公司 “租赁+自建”结合的养殖基地运营模式。

(7)无形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6,339.64万元、18,357.83万元、17,760.96万元和17,586.4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29%、1.49%、1.65%和1.67%。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养殖相关专利,报告期内规模稳定,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现象,未计提减值准备。波动主要系摊销及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3,159.65万元、3,159.76万元、2,837.37万元和 2,575.1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25%、0.26%、0.26%和0.24%。主要为养殖场地改造支出,2025年后随改造项目投入有所增加。

(9)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958.89万元、1,559.03万元、2,325.13万元和2,496.5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8%、0.13%、0.22%和0.24%。主要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的所得税资产,随公司经营情况及税务政策调整而小幅增长。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563.49万元、758.71万元、1,669.95万元和1,390.3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均低于0.2%,规模较小,主要为预付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对整体资产结构无重大影响。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88,009.92 10.27% 98,480.86 11.67% 96,601.45 10.56% 185,563.77 19.55%

应付票据 18,305.30 2.14% 22,599.10 2.68% 7,593.70 0.83% 13,639.33 1.44%

应付账款 57,688.91 6.73% 61,135.18 7.24% 61,566.60 6.73% 50,267.77 5.30%

合同负债 3,532.50 0.41% 3,173.80 0.38% 3,854.59 0.42% 4,946.13 0.52%

应付职工薪酬 13,084.08 1.53% 11,176.64 1.32% 10,601.81 1.16% 9,679.88 1.02%

应交税费 776.54 0.09% 1,063.40 0.13% 1,233.61 0.13% 949.26 0.10%

其他应付款 32,844.25 3.83% 31,066.40 3.68% 27,597.30 3.02% 24,304.11 2.5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22.47 7.54% 84,086.62 9.96% 80,072.90 8.76% 47,919.24 5.05%

其他流动负债 138.21 0.02% 137.58 0.02% 274.01 0.03% 388.83 0.04%

流动负债合计 279,002.18 32.56% 312,919.57 37.07% 289,396.13 31.65% 337,658.83 35.58%

长期借款 141,207.03 16.48% 87,750.55 10.40% 139,024.37 15.20% 118,342.00 12.47%

租赁负债 426,525.41 49.78% 433,122.48 51.31% 476,212.03 52.08% 483,048.52 50.90%

长期应付款 37.3 0.00% 38.57 0.00% 35.03 0.00% 34.52 0.00%

递延收益 9,514.05 1.11% 9,649.6 1.14% 9,775.26 1.07% 9,941.79 1.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2.07 0.07% 596.49 0.07% 0 0.00% 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77,855.88 67.44% 531,157.69 62.93% 625,046.68 68.35% 611,425.84 64.42%

负债合计 856,858.06 100.00% 844,077.26 100.00% 914,442.82 100.00% 949,084.67 100.00%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949,084.67万元、914,442.82万元、844,077.26万元和856,858.06万元。根据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负债构成中以非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4.42%、68.35%、62.93%和67.44%,占比稳定在62%-68%之间,非流动负债中占比较大的为租赁负债和长期借款。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较低呈小幅波动趋势,流动负债中占比较大的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85,563.77万元、96,601.45万元、98,480.86万元和88,009.9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19.55%、10.56%、11.67%和10.27%。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规模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调整融资结构,增加长期借款占比,降低短期债务占比,优化债务期限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信用借款 98,449.38 82,478.65 156,090.68

抵押借款 - - 10,000.00

保证借款 - 14,096.79 19,409.79

应计利息 31.48 26.02 63.30

合计 98,480.86 96,601.45 185,563.77

(2)应付票据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3,639.33万元、7,593.70万元、22,599.10万元和18,305.30万元。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6,045.63万元,降幅 44.32%,主要系前期票据到期兑付所致。2025年末,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15,005.40万元,增幅197.60%,主要系新增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应付票据较2025年末下降4,293.80万元,降幅19.00%,整体规模随业务结算节奏波动。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18,305.30 22,599.10 7,593.70 13,639.33

合计 18,305.30 22,599.10 7,593.70 13,639.33

(3)应付账款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50,267.77万元、61,566.60万元、61,135.18万元和57,688.91万元。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1,298.83万元,增幅22.48%,主要系原材料采购规模增加,未结算款项相应增加所致。2025年末,应付账款规模基本与2024年末持平,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生猪养殖过程中原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工程设备采购款等,发行人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货款及劳务费 61,117.65 61,566.60 50,267.77

工程及设备款 17.53 - -

合计 61,135.18 61,566.60 50,267.77

(4)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及应交税费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合同负债规模分别为4,946.13万元、3,854.59万元、3,173.80万元和3,532.5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均低于1%,规模较小,主要为预收客户货款,随订单交付逐步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9,679.88万元、10,601.82万元、11,176.64万元和13,084.08万元,占比稳定在1%-2%区间,随公司人员规模及薪酬政策小幅增长,无异常波动。

应交税费规模分别为949.26万元、1,233.61万元、1,063.39万元和776.54万元,占比不足0.2%,与公司盈利及纳税情况匹配,无重大欠缴风险。

(5)其他应付款

2023-2026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4,304.11万元、27,597.30万元、31,066.40万元和32,844.25万元,占比稳定在3%左右,主要为应付费用、押金保证金、工程及设备款、股权转让款、应付暂收款及其他,发行人应付账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费用款 10,674.92 9,191.67 7,114.21

押金保证金 12,181.78 8,313.94 6,883.69

工程及设备款 4,565.54 7,630.32 7,486.63

股权转让款 1,852.61 1,867.61 2,361.15

应付暂收款 693.76 87.74 83.77

其他 1,097.79 506.01 374.65

合计 31,066.40 27,597.30 24,304.11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7,919.24万元、80,072.90万元、84,086.62万元和64,622.47万元,占比分别为5.05%、8.76%、9.96%和7.54%,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118,342.00万元、139,024.37万元、87,750.55万元和141,207.03万元,占比分别为12.47%、15.20%、10.40%和16.48%。2024年末长期借款规模增加,主要系公司金融机构长期融资增加;2025年末有所下降,系部分长期借款到期偿还;2026年3月末回升,主要为新增长期借款规模。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内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112,830.80 128.58% 154,427.12 111.08% 111,796.36 94.47%

抵押及保证借款 - - 7,420.00 5.34% 11,146.15 9.42%

抵押借款 8,360.00 9.53% 5,973.10 4.30% 5,449.30 4.60%

保证借款 - - - - 8,500.00 7.18%

长期借款利息 99.24 0.11% 143.37 0.10% 130.62 0.1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3,539.49 38.22% 28,939.23 20.82% 18,680.43 15.79%

合计 87,750.55 100.00% 139,024.36 100.00% 118,342.00 100.00%

(2)租赁负债

2023-2026年3月末,租赁负债分别为483,048.52万元、476,212.03万元、433,122.48万元和426,525.41万元,为非流动负债中占比最高的项目,占比分别达50.90%、52.08%、51.31%和49.78%,主要为养殖场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性租赁形成的负债。公司租赁负债主要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公司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采用

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3)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2026年3月末,长期应付款规模分别为34.52万元、35.03万元、38.57万元和 37.3万元,规模极小。

递延收益分别为9,941.79万元、9,775.26万元、9,649.6万元和9,514.05万元,主要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占比稳定在1%左右,随项目进度逐步结转损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仅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存在,分别为596.49万元和572.07万元,系资产计税基础差异形成,占比不足0.1%。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股本 124,966.17 124,966.17 126,129.20 126,129.20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930.81 0.00

资本公积 265,126.62 265,126.62 263,125.02 263,125.02

盈余公积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11,167.16

未分配利润 -222,606.42 -184,911.84 -97,267.35 -101,199.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653.54 216,348.11 302,223.22 299,221.98

少数股东权益 18,837.86 17,542.16 19,108.26 17,344.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491.40 233,890.28 321,331.47 316,566.91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净资产分别为316,566.91万元、321,331.47万元、233,890.28万元和197,491.40万元。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少数股东权益在报告期内整体稳定,2025年度至2026年1-3月净资产的波动是因为未分配利润影响,主要是该期限内生猪价格持续低迷,公司未能实现持续盈利的影响。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号)中披露,发行人将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金111,671,556.72元和资本公积金

1,436,282,121.33元,两项合计1,547,953,678.05元用于全额弥补母公司2025年度累计亏损(即母公司2025年度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由负变为0)。

1、资本公积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63,125.02万元、263,125.02万元、265,126.62万元和265,126.62万元,2025年资本公积较2024年增加2001.6万元,系受联营企业冷链物流的其他权益增加及注销回购的业绩补偿股份的减少影响。

2、未分配利润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01,199.39万元、-97,267.35万元、-184,911.84万元和-222,606.42万元,未分配利润变动主要系发行人经营业绩波动所致。

3、本期永续票据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固定还款期限,根据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补充规定——债务工具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财办会[2014]2号)规定,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上述永续债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

本期永续票据发行后若计入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

(四)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盈利能力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6,484.38 725,773.86 704,504.67 563,194.46

二、营业总成本 165,609.74 781,195.69 708,309.32 664,935.75

其中:营业成本 152,286.39 718,210.21 652,203.32 614,927.01

税金及附加 373 1,579.12 1,422.28 1,417.00

销售费用 523.77 2,035.96 2,307.82 2,667.04

管理费用 3,123.39 20,066.19 17,722.87 16,642.25

研发费用 4017.37 16,195.80 7,616.46 3,516.15

财务费用 5,285.82 23,108.41 27,036.58 25,766.30

其他收益 750.23 5322.48 18522.58 2376.56

投资收益 74.33 -2,262.68 -868.08 -63.37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33 -2,437.49 -868.08 -63.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714.12 930.81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836.55 -552.98 -1397.25 -241.0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28,643.32 -36,729.74 -6,538.72 -22,244.82

资产处置收益 -47.4 191.32 72.23 -81.54

三、营业利润 -37,828.06 -88,739.31 6,916.90 -121,995.53

加:营业外收入 696.83 4,123.45 2,451.92 2,270.40

减:营业外支出 1,308.45 5,174.64 4,350.12 5,352.31

加:营业外利润 -611.63 -1,051.19 -1,898.20 -3,081.91

四、利润总额 -38,439.69 -89,790.50 5,018.71 -125,077.44

五、净利润 -38,250.50 -90,071.64 4,762.92 -125,530.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694.58 -87,644.48 3,932.04 -120,341.80

少数股东损益 -555.92 -2427.15 830.88 -5,188.97

1、营业收入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猪销售 122,311.68 78.16% 611,517.05 84.26% 538,237.83 76.40% 375,497.59 66.67%

鲜肉冻肉 12,702.38 8.12% 44,620.98 6.15% 59,905.82 8.50% 51,325.66 9.11%

屠宰冷藏业务 20,292.61 12.97% 61,523.16 8.48% 68,605.09 9.74% 68,035.97 12.08%

饲料 884.62 0.57% 5,755.72 0.79% 4,862.96 0.69% 13,671.42 2.43%

贸易及其他 56.36 0.04% 1,019.18 0.14% 32,192.50 4.57% 53,936.76 9.58%

其他业务 236.73 0.15% 1,337.77 0.18% 700.47 0.10% 727.05 0.13%

小计 156,484.38 100.00% 725,773.86 100.00% 704,504.67 100.00% 563,194.46 100.00%

其中,2023-2025年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按经营地区分解如下:

项 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710,778.32 98.03% 691,534.48 98.24% 549,203.18 97.62%

港澳地区 14,264.04 1.97% 12,389.55 1.76% 13,413.64 2.38%

小 计 725,042.36 100.00% 703,924.02 100.00% 562,616.81 100.00%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63,194.46万元、704,504.67万元、725,773.86万元及156,247.6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生猪销售业务,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67%、76.40%、84.26%及78.28%,是公司核心收入来源。其中,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长25.09%,主要系生猪出栏规模扩大带动收入提升。2025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2%增速放缓,主要受生猪价格长期低迷、各版块业务收入下滑影响。

2023-2025年,境内地区收入占比稳定在97%以上,境外及港澳地区占比分别为2.38%、1.76%、1.97%。

2、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公司的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猪销售 3,173.13 75.59% 4,797.67 63.43% 52,936.51 101.21% - 52,413.48 101.32%

鲜肉冻肉 389.72 9.28% 59.3 0.78% 454.17 0.87% -604.76 1.17%

屠宰冷藏业务 272.44 6.49% 258.21 3.41% -2,624.96 -5.02% -576.3 1.11%

饲料销售 248.07 5.91% 1,777.81 23.5% 1,234.52 2.36% 1,897.45 -3.67%

产品类型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贸易及其他 27.27 0.65% 838.87 11.62% 575.8 1.1% 740.88 -0.1.43%

其他业务 87.35 2.08% -168.22 -2.22% -274.68 -0.53% -776.34 1.5%

合计 4,197.98 100.00% 7,563.65 100.00% 52,301.35 100.00% - 51,732.55 100.00%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51,732.55万元、52,301.35万元、7,563.65万元及4,197.9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生猪销售业务,与公司的收入结构较为匹配。

(2)毛利率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生猪销售 2.59% 0.78% 9.84% -13.96%

鲜肉冻肉 3.07% 0.13% 0.76% -1.18%

屠宰冷藏业务 1.34% 0.42% -3.83% -0.85%

饲料销售 28.04% 30.89% 25.39% 13.88%

其他业务 36.90% -23.00% -47.31% -134.40%

贸易及其他 48.39% 51.61% 1.78% 1.37%

毛利率 2.68% 1.04% 7.42% -9.19%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9.19%%、7.42%、1.04%和2.68%。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生猪销售,对毛利和毛利率影响较大。受猪周期影响,毛利率从2023年度的深度亏损(-9.19%)修复至2024年的7.42%,2025年因猪价回落再次降至1.04%,是公司利润波动的核心来源。

3、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523.77 0.33% 2,035.96 0.28% 2,307.82 0.33% 2,667.04 0.47%

管理费用 3,123.39 2.00% 20,066.19 2.76% 17,722.87 2.52% 16,642.25 2.95%

研发费用 4017.37 2.57% 16,195.80 2.23% 7,616.46 1.08% 3,516.15 0.62%

财务费用 5,285.82 3.38% 23,108.41 3.18% 27,036.58 3.84% 25,766.30 4.58%

期间费用合计 12950.35 8.28% 61406.36 8.46% 54683.73 7.76% 48591.74 8.63%

营业收入 156,484.38 100.00% 725,773.86 100.00% 704,504.67 100.00% 563,194.46 100.00%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的期间费用金额随着经营规模的变化而变动,期间费用率总体保持稳定,体现了公司良好的费用管控能力。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2,667.04万元、2,307.82万元、2,035.96万元和523.7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47%、0.33%、0.28%和0.33%,销售费用占营收比重较低且呈下降趋势,销售费用率整体是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在应对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而带来的营业收入变动,调整了与销售相关的人员薪酬结构,加大考核激励力度,从而有效控制了销售费用。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6,642.25万元、17,722.87万元、20,066.19万元和3,123.3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5%、2.52%、2.76%和2.00%,随业务扩张整体呈小幅波动。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3,516.15万元、7,616.46万元、16,195.80万元和4017.3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2%、1.08%、2.23%、2.57%,战略投入大幅增长,主要系研发物资投入增加所致。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5,766.30万元、27,036.58万元、23,108.41万元和5,285.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3.84%、3.18%和3.38%,市场利率下行,带息债务利率下调进一步减少了利息支出。

4、投资收益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74.33 -2437.49 -868.08 -63.3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6.2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18.61 0.00 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00 0.00 0.00

合计 74.33 -2,262.68 -868.08 -63.37

2023-2026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收益波动较大主要系联营企业利润波动所致。

5、其他收益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45.79 776.84 700.17 783.01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98.76 4,532.41 17,813.81 1,564.94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5.69 13.23 8.60 28.61

合计 750.23 5,322.48 18,522.58 2,376.56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2,376.56万元、18,522.58万元、5,322.48万元和750.2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系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6、营业外收支分析

(1)营业外收入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保险赔款 670.70 3,648.38 2,178.85 1,800.08

罚款及违约金收入 2.74 368.41 234.75 104.70

无需支付的款项 0.45 8.23 6.66 317.05

其他 22.94 98.44 31.66 48.58

合 计 696.83 4,123.45 2,451.92 2,270.40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2,270.40万元、2,451.92万元、4,123.45万元和696.83万元,主要为保险赔款和合同违约罚款。

(2)营业外支出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08 15.98 42.17 45.61

生产性生物资产死亡损失 1,193.91 4,178.01 4,033.48 3,912.11

赔偿支出 4.20 894.11 267.93 34.50

对外捐赠 17.00 26.99 43.50 127.38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2.00 14.21 -60.99 565.52

其他 87.26 45.35 24.03 667.19

合计 1308.45 5174.65 4,350.12 5,352.31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5,352.31万元、4,350.12万元、5,174.65万元和1,308.45万元,主要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死亡损失支出。

7、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1.48 175.35 30.51 -127.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565.29 1,266.28 971.59 624.5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714.12 930.80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5.82 2 47.0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33 -505.58 -1.40 -924.2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54.1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28.61

小 计 429.48 1,785.99 1933.05 -297.10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26.5 8.24 0.67 -0.1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 182.37 150.79 23.82

合计 356.98 1,595.38 1,781.59 -321.10

净利润 -38,250.50 -90,071.64 4,762.92 - 125,530.77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重 -0.93% -1.77% 37.41% 0.26%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321.10万元、1781.59万元、1595.38万元和356.98万元,占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26%、37.41%、-1.77%和-0.93%。

8、利润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25,530.77万元、4,762.92万元、-90,071.64万元和-38,250.5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生猪销售,受我国生猪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净利润波动较大。我国生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2023年生猪价格处于低位震荡,在14-16元/公斤区间徘徊,行业再度步入深度亏损状态,生猪产能进一步减少;2024年我国生猪均价16.78元/公斤,较2023年上涨11.87%,实现扭亏为赢2025-2026年1季度猪价再次下行,导致2025年亏损9.01亿元,2026年一季度继续亏损3.83亿元。

(五)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的现金流量表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162,593.74 759,606.74 745,845.39 599,88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76,537.56 699,802.21 660,193.50 664,11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43.83 59,804.54 85,651.89 -64,235.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00.00 678.83 171.15 385.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731.48 9,630.55 14,502.37 57,400.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48 -8,951.72 -14,331.21 -57,014.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73,629.80 138,847.90 226,620.98 469,009.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60,383.74 225,542.98 335,988.82 262,799.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46.06 -86,695.08 -109,367.84 206,210.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9.25 -35,842.26 -38,047.16 84,961.0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235.33万元、85,651.89万元、59,804.54万元和-13,943.83万元。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生猪行业处于周期低谷,生猪销售价格大幅下跌,同时饲料、人工等采购支出刚性增长,导致销售回款无法覆盖经营支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增加149,887.22万元,由负转正,主要系生猪销售价格同比回升,销售收入现金流入增加,同时公司加强资金和往来款管理,优化采购付款节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202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804.54万元,较2024年度减少25,847.35万元,主要系生猪价格再次回落,销售收入现金流入同比减少,叠加养殖规模调整、采购成本阶段性上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但仍保持为正。2025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43.83万元,主要系行业处于消费淡季,生猪销售价格低位运行,销售回款不足,同时采购支出仍维持刚性,导致短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014.36万元、-14,331.21万元、-8,951.72万元和-531.48万元。2023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014.36万元,主要系行业周期底部,公司仍持续推进生猪养殖基地建设、设备升级改造等资本性支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规模较大。2025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951.72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5,379.49万元,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收缩非必要资本性支出,聚焦现有产能的优化与改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持续减少.2025年1-3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31.48万元,主要系仅发生少量设备更新、技改相关的零星支出,投资活动整体处于低投入状态。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6,210.71万元、-109,367.84万元、-86,695.08万元和13,246.06万元。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6,210.71万元,主要系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债券发行等方式进行债务融资,补充经营活动现金缺口,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规模较大。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315,578.55万元,转为大额净流出,主要系公司进入债务偿还周期,集中偿还到期银行借款及债券本息,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2025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6,695.08万元,较2024年度增加22,672.76万元,主要系公司债务规模压降节奏放缓,新增融资与债务偿还的差额较上年有所收窄。2025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246.06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于流出,形成小幅净流入。

(六)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流动比率 1.01 0.91 1.25 1.08

速动比率 0.41 0.35 0.43 0.53

资产负债率 81.27% 78.30% 74.00% 74.99%

EBITDA(万元) / 29187.89 130,434.97 -295.0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1.69 15.46 -3.51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1、短期偿债能力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8、1.25、0.91和1.01,速动比率分别为0.53、0.43、0.35和0.41。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固定资产投入较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

2、长期偿债能力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4.99%、74.00%、78.30%和81.27%。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梯队 企业名称 2026年一季度末负债率 2025年末负债率 2024年末负债率 2023年末负债率

高>70% ST龙大 84.79% 85.68% 72.64% 73.77%

天邦食品 84.31% 79.84% 72.58% 86.73%

新五丰 81.28% 78.30% 74.00% 74.99%

天域生物 79.51% 79.47% 77.96% 74.51%

金新农 78.83% 75.67% 70.37% 74.06%

新希望 70.85% 69.89% 69.01% 72.28%

较高60%-70% 巨星农牧 69.79% 67.28% 61.91% 59.85%

唐人神 69.65% 66.43% 63.35% 64.84%

大北农 68.19% 66.96% 63.45% 66.292%

华统股份 63.81% 61.43% 72.36% 74.68%

京基智农 62.35% 58.97% 60.25% 67.78%

傲农生物 60.34% 59.05% 67.8%(重整后) 103.69%(重整前)

中 50%-60% 克明食品 57.21% 56.12% 54.53% 52.19%

正虹科技 53.47% 46.99% 57.53% 53.91%

天康生物 53.22% 50.91% 51.49% 52.75%

温氏股份 53.14% 49.82% 53.14% 61.41%

正邦科技 52.28% 50.11% 46.42%(重整后) 53.97%

罗牛山 51.96% 50.29% 54.77% 62.69%

东瑞股份 50.99% 46.68% 44.13% 42.47%

牧原股份 50.73% 54.15% 58.68% 62.11%

低<50% 海大集团 48.98% 46.42% 47.87% 53.27%

立华股份 43.38% 42.03% 37.8% 43.02%

神农集团 33.97% 29.53% 27.39% 26.41%

行业平均 - 61.87% 58.65% 58.71% 61.54%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2023-2025年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95.04万元、130,434.97万元和29187.89万元,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51、15.46、和1.69。报告期

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波动较大,主要是受生猪价格周期性波动影响,呈现相同的变动趋势。

(七)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

财务指标 2026年3月末/2026年1-3月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3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5.62 59.46 78.76 126.52

存货周转率 0.89 3.77 3.31 3.61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6.52次、78.76次、59.46次和15.62次。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公司主要产品为生猪,采取现款现货或提前付款的情况比较多。公司应收账款率逐年降低,是行业周期下行与业务结构调整的结果,目前仍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

2、存货周转率

2023-2026年3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61次、3.31次、3.77次和0.89次,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均保持整体稳定,存货周转率始终高于牧原等行业龙头,处于行业中上游水平。公司存货主要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库存商品构成,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存栏生猪,库存商品主要为鲜肉和冻肉。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类型结构

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为738670万元,占总负债的86.21%。其中,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248562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33.65%。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按债务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248,562.00 33.65

其他有息负债 490,108.00 66.35

合计 738,562.00 100.00%

注:以上有息负债余额不含应计利息,其他有息负债指应付票据、租赁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88,010 88,010

长期借款 73 81,010 28,854 17,069 5,100 9,101 141,207

长期应付款 - -

应付票据 18,305 18,305

租赁负债 101,094 325,431 426,5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622 64,622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9,346 19,346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5,277 45,277

合计 171,010 81,010 129,948 17,069 5,100 334,532 738,670

注:以上有息负债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三)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736570 99.72%

保证借款 0 0

抵押借款 2100 0.28%

合计 738670 100%

注:以上有息负债余额不含应计利息。

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已用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起止期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汇丰支行 20,000.00 0.00 2026.5.29-2028.5.29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30,000.00 0.00 2026.2.12-2027.2.12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70,000.00 38,000.00 2026.1.29-2027.1.29

建设银行天心支行 50,000.00 10,000.00 2025.10.31-2026.10.31

建设银行长沙沙湾路支行 24,789.80 20,069.46 2023.1.4-2030.1.4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30,000.00 9,970.00 2026.2.25-2027.2.25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20,000.00 4,500.00 2025.11.16-2027.11.16

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40,000.00 39,380.00 2026.10.10-2027.10.10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20,000.00 4,603.90 2026.4.12-2029.4.12

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 40,000.00 9,300.00 2025.8.20-2026.8.20

民生银行湖南省分行 40,000.00 34,646.40 2026.5.27-2027.5.27

湖南银行八一路支行 40,000.00 0.00 2026.3.10-2027.3.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0,000.00 9,600.00 2025.3.27-2027.3.27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 60,000.00 30,000.00 2025.12-2026.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30,000.00 460.19 2025.8.31-2026.8.31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银迅支行 20,000.00 0.00 2025.12-2026.12

北京银行长沙洋湖支行 10,000.00 0.00 2026.1-2026.7

合计 574,789.80 210,529.95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主要关联方

1、发行人母公司

发行人母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商业 400,000.00万元 38.49% 38.49%

2、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主要参股公司”。

联营企业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具体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湖南省原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丹一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湘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宇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

湖南湘非国际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

湖南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午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双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农发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乡村种植有限公司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衡阳金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大方植保有限公司

湖南亚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长沙金霞港口有限公司

湖南乡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南省现代种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宜章县农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湘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金健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的母公司同受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湘农观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注] 对本公司行使表决权的一致行动人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衡南县天赋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涟源市天磊农牧有限公司

祁东县天晟农牧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七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

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五丰二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股企业

长沙泉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永兴县志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津市润和牧业有限公司 常德现代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参股企业

常德大湘牧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湖南粮食集团的子公司

湖南省兴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宁远县远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

湖南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集团托管公司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现代农业集团参股公司

注: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已于2024年11月4日到期终止。

(二)发行人主要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1] 购买商品 9,520.46 1,611.32 4,611.53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6,396.00 6,757.85 1,689.90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6,589.85 3,918.62 5,560.02

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151.53 2,755.25 223.82

湖南省原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291.70 1,187.79 0

湖南湘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115.20 1,372.05 1,042.47

湖南乡村种植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80.92 38.90 0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75.80 111.60 5.34

湖南湘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105.37 - -

宁远县远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49.63 198.53 0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6.36 485.35 117.99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24.92 0.30 0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0.00 - -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98 121.41 91.45

湖南宇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6.82 25.80 0

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81 9.16 0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2.5 - -

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注2] 接受劳务 1.74 20.12 17.77

湖南双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44 - -

湖南午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83

湖南湘非国际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62 0.31 23.29

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50 0.84 0.44

湖南丹一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10 0.50 127.38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 103.53 0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 78.57 76.84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 32.40 53.72

湖南农发环球投资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12.62 0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11.59 0

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注2] 接受劳务 - 10.04 1.09

湖南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9.01 0

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27 0

湖南嘉合晟贸易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 229.39

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商品 - 0 2.87

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 2.71

现代农业集团 购买商品 - 0 2.59

中南粮油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 1.00

宜章县农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 0 0.84

合计 - 30,962.08 18,873.70 13,882.45

[注 1]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金额包含其合并范围内所有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交易金额;

[注 2]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交易金额包含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湖南省湘农观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交易金额;2024年度通过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进口冻肉、加工饲料,支付代理费201,195.31元。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肉品、饲料 685.14 767.18 148.64

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品 187.14 337.29 285.14

湖南省兴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肉品 120.13 - -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肉品 75.26 - -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肉品、冷藏服务 57.67 153.28 13,586.80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饲料 39.78 15.71 -

湖南双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肉品、冷藏服务 37.96 18.20 2,995.70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肉品 18.51 44.16 0.32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 16.26 - 1,296.00

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肉品 1.22 6.25 -

湖南金霞粮食产业有限公司 肉品 1.22 0.45 -

湖南湘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肉品 1.00 2.31 -

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肉品 0.44 1.48 -

湖南宇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肉品 0.39 0.40 -

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肉品 0.34 28.75 -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 0.14 0.77 1.06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肉品 0.12 1.65 1.7

衡阳金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 0.08 0.81 -

衡阳金果物流有限公司 肉品 - 1.57 -

湖南大方植保有限公司 肉品 - 0.56 -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 - 16.07 44.70

湖南农发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 肉品 - 0.47 -

湖南午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肉品、冷藏服务 - 5.21 2,285.62

湖南乡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品 - 0.22 -

湖南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肉品 - 0.87 -

湖南乡村种植有限公司 肉品 - 0.19 -

湖南亚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肉品 - 669.04 -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肉品 - 0.39 -

湖南长沙金霞港口有限公司 肉品 - 0.42 -

湖南建工七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肉品 - - 25.25

湖南省现代种业投资有限公司 肉品 - - 1,961.17

合计 1242.80 2,073.70 22,632.10

3、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应收账款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1.00 15.83 0.00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38 40.73 11.79

湖南省兴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9.88 0.00 0.00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6.13 0.00 0.00

湖南湘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86 24.23 0.00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4 2.19 36.43

湖南双联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0.87 2.72 0.31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0 1.98 1.96

湖南农发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00 1.20 0.00

现代农业集团 0.00 0.09 0.09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0.06

合计 135.07 88.96 50.64

预付账款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93.76 633.76 600.00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33 43.33 0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 0 54.26 84.70

现代农业集团 0 4.16 4.16

湖南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 0 35.87

合计 727.09 735.51 724.73

其他应收款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7.06 247.79 308.39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2 0.82 3.44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19.60 /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 / 6.73

合计 527.88 268.21 318.56

应付账款

湖南现代农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0 0 3,985.57

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1,802.19 1,022.88 68.75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10.33 1,560.93 3,707.90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544.98 0 0

湖南湘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479.02 724.68 536.72

湖南金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334.54 0 0

湖南省原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79.21 98.13 0

湖南中岸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128.62 131.44 28.62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 110.81 372.96 0

湖南湘种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5.37 0 0

湖南丹一维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26.52 43.02 62.15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8.14 199.20 55.77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4.58 20.27 29.75

湖南省现代冷链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94 17.95 0

湖南湘非国际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0.53 0 0

湖南军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31 0.64 0.65

湖南金健米业营销有限公司 0.23 0.23 2.71

湖南裕湘食品宁乡有限公司 0.04 0.26 0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887.38 44.89

湖南省农科集团有限公司 0 0.45 0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 0.34 0

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0 0.06 0.02

西藏隆子县玉麦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0 0 3.93

现代农业集团 0 0 0.45

合计 5,337.36 5,080.82 8,,527.87

其他应付款

衡南县天赋农牧有限公司 0 0 2,905.82

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1,375.97 1,375.97 1,583.01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503.62 1257.34 44.23

湖南新五丰一期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223.46 303.46

湖南原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51 76.43 63.44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58 32.58 0

湖南省军粮放心粮油有限公司 3.35 0 0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0.30 281.97 0.30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0.11 0.11 0

宁远县远丰农牧有限责任公司 0 363.31 164.79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0 320.03 192.53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0 33.70 33.70

湖南安又德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0 30.01 31.90

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 18.15 0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0 0.30

祁东县天晟农牧有限公司 142.11

湖南午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05

湖南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56

合计 2491.44 4013.36 5,472.90

合同负债

湖南午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0.14 0.13 0.98

湖南建工七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0 0 1.68

长沙金果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0.27 0

衡阳九炫商业有限公司 0 0 0.07

合计 0.41 0.13 2.73

4、关联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湖南湘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猪站及地上建筑物(含猪舍2栋及实验室)及配套的养猪设备、防疫消毒设施等 262.44 262.44 266.34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2023年度

深圳市华实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东佳大厦办公室2103 1.69 - - -

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物 68.17 4.57 -

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520.96 146.78 5,209.60

长沙泉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2,056.04 448.43 3,141.11

祁东县天晟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008.00 300.58 -

衡南县天赋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344.00 128.09 2,009.03

2024年度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86.68 - - -

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03.67 2.35 -

永兴县志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020.57 171.36 -

涟源市天磊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972.00 287.56 -

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520.96 146.35 -

长沙泉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442.03 555.35 -

祁东县天晟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008.00 270.88 -

衡南县天赋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344.00 371.90 -



2025年度

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 -

湖南天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 -

永兴县志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369.42 130.75 -

涟源市天磊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360.80 253.91 -

郴州市石榴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494.91 130.75 -

长沙泉新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550.63 496.46 -

祁东县天晟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222.50 240.07 -

衡南县天赋农牧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1227.74 334.39 -

湖南津市润和牧业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686.41 437.66 -

常德大湘牧业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433.91 270.83 -

湖南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建筑物 34.08 - - -

湖南宇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0.35 0.35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的情况:

6、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或有事项

(一)未决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完结的重大诉讼如下:

(1)2024年9月,湖南泉昇帮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天心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心种业)租赁合同纠纷,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天心种业签订的三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天心种业支付欠缴的租金、违约金及投资损失等合计6,895.73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一审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2)2025年7月,武冈家家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后,要求公司支付租金、违约金及投资损失等合计2,823万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一审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

(二)对外担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三)承诺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六、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9,895.51 9,895.51 其他 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保证金、司法冻结资金,专款专用资金。

存货 11,033.92 6,532.10 抵押 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 4,523.12 3,145.59 抵押 银行借款抵押

合计 25,452.55 19,573.2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未从事规模较大的衍生产品交易。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无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业务。

九、海外投资及海外业务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从事海外投资及海外业务情况。

十、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期中期票据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一、发行人其他重大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和借款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优良,与各大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包括全国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本部向国内各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为57.4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约21.05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36.43亿元。各主要合作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获得的主要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人 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已用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起止期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银行汇丰支行 20,000.00 0.00 2026.5.29-2028.5.29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30,000.00 0.00 2026.2.12-2027.2.12

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 70,000.00 38,000.00 2026.1.29-2027.1.29

建设银行天心支行 50,000.00 10,000.00 2025.10.31-2026.10.31

建设银行长沙沙湾路支行 24,789.80 20,069.46 2023.1.4-2030.1.4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30,000.00 9,970.00 2026.2.25-2027.2.25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 20,000.00 4,500.00 2025.11.16-2027.11.16

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40,000.00 39,380.00 2026.10.10-2027.10.10

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20,000.00 4,603.90 2026.4.12-2029.4.12

农业银行长沙麓山支行 40,000.00 9,300.00 2025.8.20-2026.8.20

民生银行湖南省分行 40,000.00 34,646.40 2026.5.27-2027.5.27

湖南银行八一路支行 40,000.00 0.00 2026.3.10-2027.3.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0,000.00 9,600.00 2025.3.27-2027.3.27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区支行 60,000.00 30,000.00 2025.12-2026.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30,000.00 460.19 2025.8.31-2026.8.31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银迅支行 20,000.00 0.00 2025.12-2026.12

北京银行长沙洋湖支行 10,000.00 0.00 2026.1-2026.7

合计 574,789.80 210,529.95

(二)发行人银行借款履约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借款均能够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出现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按时足额偿付所有到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未发生债务违约及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二、发行人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行过其他债券和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违约或延期支付的情形。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信用,没有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二条,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中5条(含)以上的永续债:

(一)被投资企业对该项投资具有还本义务;

(二)有明确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

(三)有一定的投资期限;

(四)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五)投资方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被投资企业可以赎回,或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赎回;

(七)被投资企业将该项投资计入负债;

(八)该项投资不承担被投资企业股东同等的经营风险;

(九)该项投资的清偿顺序位于被投资企业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

发行人同时符合上述第(四)、(五)、(六)、(八)和(九)条,因此依照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中期票据的税务处理方法适用上述规定,公司支付的该等债券利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其个人信息如下:

职位:董事会秘书

姓名:罗雁飞

联系电话: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86

电子邮箱:nwf_123456@126.com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20楼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募集说明书;2.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法律意见书;

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会计处理专项意见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的行为。

企业若将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53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邮箱:fengningzhuo@citicbank.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3.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fengningzhuo@citicbank.com或寄送至冯宁卓、010-66635953、北京市朝阳区中信大厦中信银行投资银行部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

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机构

发行人: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栋厂房7楼法定代表人:杨正华 联系人:魏源鸿 电话:0731-84449588 传真:0731-84449586 邮政编码:410000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联系人:吴琼林、胡瑞、吴阳、朱天箭电话:010-66635834 传真:010-65559220 邮政编码:100020

公司法律顾问: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翟玉华 注册地址: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A座10—12层联系人:刘晶 电话:18874873777 邮政编码:18874873777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钟建国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联系人:周黎

电话:15717950117

邮政编码:310007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张晓荣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联系人:翟萍萍电话:17752865880 邮政编码:200041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编: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联系人:冯宁卓

联系方式:010-66635953

传真:010-65559220

邮政编码:100020

特别说明

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募集说明书;

(二)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乡村振兴)法律说明书;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名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618号华智水稻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栋厂房7楼

法定代表人:杨正华

联系人:魏源鸿

电话:0731-84449588

传真:0731-84449586

邮政编码:410000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主承销商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吴琼林、胡瑞、吴阳、朱天箭

电话:010-66635834

传真:010-65559220

邮政编码:41000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第十六章附录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净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毛利率=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汇兑收益+资产处置收益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收入现金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利润总额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