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主体信用评级结果 A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6年2月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信息详见“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目录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一、常用词语解释......................................................................................................................................11
二、专业技术名词解释..............................................................................................................................13
第二章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第三章发行条款................................................................................................................................................22
第四章募集资金的用途....................................................................................................................................23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23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26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28
五、发行人下属企业情况..........................................................................................................................29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36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45
八、发行人经营情况..................................................................................................................................50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9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79
(一)财务会计信息....................................................................................................................................79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79
(三)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84
二、财务报表..............................................................................................................................................84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84
(二)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89
三、重要财务指标及会计科目分析..........................................................................................................95
(一)资产结构分析..................................................................................................................................95
(二)负债结构分析................................................................................................................................106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112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113
(五)偿债能力分析..................................................................................................................................114
(六)盈利能力分析................................................................................................................................115
(七)营运能力分析................................................................................................................................118
(八)发行人存续及本期永续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118
四、公司有息债务情况............................................................................................................................119
(一)有息债务总体情况........................................................................................................................119
(三)公司主要贷款情况........................................................................................................................121
(四)直接融资工具发行情况................................................................................................................121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123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123
(二)关联租赁........................................................................................................................................126
(三)关联担保........................................................................................................................................127
(四)关联方资金借入及偿还情况........................................................................................................127
(五)关联方股权转让............................................................................................................................128
(六)关联方承诺....................................................................................................................................129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及借款存款余额........................................................................................129
六、公司或有事项....................................................................................................................................131
七、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131
八、公司持有衍生品情况........................................................................................................................132
九、公司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32
十、公司的海外投资情况........................................................................................................................132
十一、重大承诺事项................................................................................................................................132
十二、其他直接融资计划........................................................................................................................138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39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39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39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139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永续债券情况................................................................................................140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143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各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143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144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资信情况.......................................................................................................152
第九章发行人2025年1-9月基本情况.........................................................................................................15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153
二、合并利润表........................................................................................................................................15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155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57
五、母公司利润表...................................................................................................................................158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159
第十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情况.................................................................................................161
第十一章税项..................................................................................................................................................162
一、增值税................................................................................................................................................162
二、所得税..................................................................................................................................................162
三、印花税................................................................................................................................................162
四、声明.....................................................................................................................................................162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164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64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164
二、信息披露安排....................................................................................................................................164
三、税项抵销............................................................................................................................................165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65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65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67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68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9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69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69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6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72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73
第十四章主动债务管理..................................................................................................................................177
一、置换.....................................................................................................................................................177
(一)同意征集事项................................................................................................................................177
(二)同意征集程序..................................................................................................................................178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179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179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180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180
(七)其他................................................................................................................................................180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与处置..................................................................................................................181
一、违约事件............................................................................................................................................181
二、违约责任............................................................................................................................................181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181
(二)违约金............................................................................................................................................181
三、发行人义务........................................................................................................................................181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8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2
六、处置措施............................................................................................................................................182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182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183
七、不可抗力..............................................................................................................................................183
八、争议解决机制......................................................................................................................................184
九、弃权.....................................................................................................................................................184
第十六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85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的机构..............................................................................................................................186
一、发行人................................................................................................................................................18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86
三、主承销团其他成员(排名不分先后)............................................................................................186
四、会计师事务所....................................................................................................................................190
五、法律机构............................................................................................................................................191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9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91
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92
一、备查文件............................................................................................................................................192
二、查询地址...........................................................................................................................................192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94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发电燃料成本升高的风险
发行人机组绝大部分为火电机组。截至2024年末,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燃煤发电装机约占发行人控股装机容量的78.15%,燃料成本在发行人营业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煤炭保供政策将逐步取消,电煤中长期合同不再要求全覆盖,煤炭供应增速将有所下降,发行人部分发电企业可能因长协合同占比下降而承担燃料成本升高的风险。
2、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我国新能源装机比例持续快速增长,火电企业的发电空间进一步被压减,本公司存在电量下降的风险。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实施,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全面推开,都给本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不确定性。本公司作为以火电装机为主体的传统能源发电企业,正在由发电向发电兼调峰转型,随着技改的深入、调峰的增加,利用小时数也会出现持续下降的风险。
3、财务风险
发行人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维持在60%以上。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6%、62.62%和61.55%,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但仍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12,837,893.60万元、11,843,586.30万元以及11,783,517.05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01%、84.81%以及85.51%。有息负债占比逐年增加,规模较大。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发行人近一年涉及MQ.7表(重要事项)如下:
1、发行人董事长、董事变动情况
2025年1月14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4号华滨国际大酒店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戴军先生辞任董事、董事长职务,选举刘雷先生担任董事职务,其任期为自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刘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为正常人事调整,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注册资本增加
2025年6月2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8,863,257股。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906,424,390股。2025年8月2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05,349,794股。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611,774,184股。
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对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不涉及MQ.7表中的其他情形。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四)”所列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调整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等、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四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其他
无。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六)其他事项
无。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一、常用词语解释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包含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
元 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指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近三年末 指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中国华电/华电集团/控股股东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华电香港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
湖北公司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邹县公司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潍坊公司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莱州公司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华瑞公司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半山公司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燃料物流公司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
华电财务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华电煤业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银星煤业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金沙江水电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河北核电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长城煤矿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三号矿业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长城五号矿业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得荣水电 大唐得荣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城煤矿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
龙滩煤电公司 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宁东铁路 宁夏宁东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华滨物业 北京华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乡城水电 大唐乡城唐电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兖州煤业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神华宁煤集团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阳煤集团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汶矿业集团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科工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电南自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运营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
华电集团物资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华电资本控股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公司
华信保险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华电清洁能源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能源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信托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华电山西能源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能源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陕西能源 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四川发电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咨询中心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
武昌热电 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
华电内蒙古能源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六安发电 安徽华电六安发电有限公司
上海华电电力 上海华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源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乌江水电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培训中心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
常德发电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
长沙发电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福新能源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专业技术名词解释
装机容量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
平均利用小时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平均可用小时 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等效可用系数 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
平均无故障可用小时 指可用小时/强迫停运次数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指主蒸汽压力一般为24兆帕左右,主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为540-560℃,热效率约41%左右的火电机组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指主蒸汽压力为25-35兆帕及以上,主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580℃以上,热效率约45%左右的火电机组
A股 指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H股 指获准在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价值、以港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投资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虽具有良好资质及信誉,发行之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若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流通不活跃,投资人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次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规模较大风险
2022年-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6%、62.62%和61.55%。近三年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但仍处于较高水平。近三年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12,837,893.60万元、11,843,586.30万元以及11,783,517.05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01%、84.81%以及85.51%。有息负债占比逐步提高,规模较大。若发行人继续加大投资规模,可能导致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进一步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成本和长期偿债能力造成压力。
2、资产流动性风险
2022年-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6、0.45和0.45,速动比率分别为0.40、0.38和0.37。由于公司近年发展较快,为补充营运资金增长需求,短期借款增长较快,且电煤采购及在建项目的增加使应付账款始终保持较大规模;同时,公司属发电行业,应收账款回收及时,存货周转较快、存量较小,流动资产占资产合计的比重较小。因此,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公司面临短期偿债风险。随着公司新建项目的陆续投产运营及公司合理调整债务结构,公司的流动性指标将逐渐改善。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为改善电源和产业状况,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未来将保持一定规模的资本性支出。2024年,公司支出约人民币50.79亿元用于基建工程投资,约人民币38.51亿元用于一般技改、环保技改和小型基建投资,约人民币2.09亿元用于参股股权投资,所用资金主要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由于资金需求较大,以及受央行稳健货币政策的影响,未来将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
4、投资收益波动带来的风险
发行人2022-2024年度投资收益分别为480,531.00万元、377,645.40万元和347,832.10万元,公司目前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若被投资企业经营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5、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有力地拉动了电力能源需求,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但由于目前公司火电机组占比较高,电煤价格波动、上网电价因受国家政策影响未及时调整到位等因素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影响较大。近三年末,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0.43%、6.43%和8.78%,盈利水平波动程度较大。
6、短期偿债压力较大和持续融资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项目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产业结构和电源结构调整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为改善电源结构较单一的状况,公司计划加大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资本性支出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还将采用股本融资和包括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
作为A+H股上市公司,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整体融资能力较强。公司直接融资渠道畅通,可以通过增发、配售股票等方式进行股权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务融资。公司间接融资能力也较强,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各银行共计获得2,663.00亿元的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约1,073.0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590.00亿元,支持公司的资金需求。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授信额度未出现大幅变动的情况。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4,986,102.10万元,短期借款为2,789,077.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55%。公司仍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能力风险,进而也面临着持续融资的风险。
7、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和出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债权债务往来等。2024年末,发行人和关联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低。发行人目前关联方交易都遵循市场化和一般商业原则,风险较小。
8、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12,593.7万元、918,604.20万元和1,116,184.40万元,未分配利润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11.53%、11.02%和12.97%。根据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活动资金。如果未来发行人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作出安排和计划,或者对已经作出的安排和计划进行调整,可能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造成一定影响。
9.净利润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63,811.1万元、480,800.70万元和683,562.60万元,波动程度较大。2023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增长544,611.80万元,增幅达853.48%,主要由于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所致。未来如原材料成本价格上涨,发行人面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10.其他权益工具规模较大的风险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7,044,925.00万元、8,337,977.80万元和8,607,831.20万元。其中其他权益工具规模较大,分别占比33.42%、36.77%和29.07%。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及永续票据按会计准则规定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影响。后续,公司将结合经营情况,采取措施,尽可能保持所有者权益结构的基本稳定,避免发生不稳定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波动的相关性较高,下游重工业和制造业的用电需求和发电企业自身的上网电量是决定发电企业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全社会用电总计分别为8.64万亿千瓦时、9.22万亿千瓦时及9.85万亿千瓦时,总量虽维持增长态势,但增速存在波动情况。目前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经济波动将直接影响电力等能源产品的需求情况,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缓或出现衰退,尤其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电力需求相应减少,则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火电装机占比较高带来的燃料成本上升风险
发行人机组绝大部分为火电机组。截至2024年末,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燃煤发电装机约占发行人控股装机容量的78.15%,燃料成本在发行人营业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2020年1月1日起火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煤炭保供政策将逐步取消,电煤中长期合同不再要求全覆盖,煤炭供应增速将有所下降,发行人部分发电企业可能因长协合同占比下降而承担燃料成本升高的风险。上网电价调整后,将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3.机组利用小时数波动风险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电力供应曾一度出现紧张情况,进而带动电力投资迅猛增长。2022-2024年度,公司发电机组全年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117小时、3,956小时和3,746小时。2024年发电机组设备全年利用小时比去年同期减少210小时。利用小时数的波动可能会引发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波动。
4.电价下调风险
上网电价方面,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供过于求的供需形势导致部分开放程度较高地区形成恶性竞价,对火电企业盈利能力形成较大影响。随着行业内企业市场化竞价回归理性。2020年1月1日起火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行压力。
5.煤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现有电源资产仍以煤电为主,所用燃煤均需通过外部采购实现,煤炭价格的波动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煤炭价格呈波动上升趋势,2022年煤炭价格仍处于较高水平,2023年煤炭价格开始下降。未来煤炭价格若出现大幅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稳定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6.气候变化风险
我国从“十一五”开始大规模进行电力行业常规污染物排放控制,“十三五”期间开始实行大规模超低排放改造。电力行业在我国温室气体排放中占比很大,而当前能够大规模应用推广的低碳能源技术,如水能、风能、太阳能、核能也主要集中在电力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将成为“十四五”乃至今后很长时期内影响电力行业长远发展的顶层战略。如果未来为应对气候变化,对电力行业出台更高的运营标准和改造标准,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突发性的雨雪冰冻、暴雨台风、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也会增加电力行业的安全隐患,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上网电量变动风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上网电量分别为时2,070.45亿千瓦、2,095.35亿千瓦时及2,084.5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保持稳定态势。如果将来发行人上网电量发生大额变动,将对发行人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近年公司装机规模和经营区域快速扩大,运营管理的电厂不断增加,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公司的快速扩张对生产运营、财务控制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提出很高要求,若公司无法保持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目前,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且所属企业均编制了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修订和完善。但如果公司出现管理层大幅变动或机构设置大幅调整等突发事件,可能会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董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环保政策风险
针对发起人所在的电力、煤炭等行业,国家均出台了相应的环保政策。虽然公司均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现了达标排放,但随着国家对节能和环保越来越重视,可能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政策,公司凭借现有生产条件可能无法达到未来标准,可能会增加新的环保投入,进而面临成本加大的风险。
1.煤炭行业政策调整风险
由于煤炭产业的特殊性,其开采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管制,企业进行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的相关审批、监管较为严格。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煤炭产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平衡等重大政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煤炭企业资产、干部、人事和重大事项的管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行使有关行业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的职能。
“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优化,能源技术革命加速演进,非化石能源替代步伐加快,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煤炭行业加快向生产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产业分工专业化、煤炭利用洁净化转变,煤炭行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迫切。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左右。建成智能化生产煤矿数量1,000处以上;建成千万吨级矿井(露天)数量65处、产能近10亿吨/年。培育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
发改委在《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要求着力推动煤炭清洁生产,因地制宜推广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和智能化开采技术,鼓励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和露天煤矿土地复垦,探索利用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煤矿工业场地,发展风电、光伏、现代农业等产业。清洁生产煤炭等环保政策要求可能会增加发起人煤炭生产成本,降低生产产量。如果未来国家煤炭产业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煤炭板块的经营生产造成影响。此外,该等政策通过对于煤炭的价格和供应量的影响,进一步影响公司煤炭供给和采购成本。
2.“新电改”政策风险
201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内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近期重点任务。2015年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进一步颁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2017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竞争环节电价,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9年末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取消了煤电联动政策,将煤电企业彻底推向市场,对煤电上网电价机制作出重大调整,将原有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直接推动建立和完善了煤电“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将电力系统中另一大电源主体风光新能源电量全面推进市场,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安全、消纳、收益三大矛盾,以制度创新保障能源转型平稳推进。2023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标志着火电定位转向“兜底、保障性电源”,核心任务从提供基荷电量转为提供调峰、备用和惯量支撑。
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为主要目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逐步打破垄断,改变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力的状况,推动市场主体直接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当前,我国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准入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涵盖电力市场各品种各环节的“1+6”基础规则体系初步构建完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司满足要求的发电机组已逐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组的售电量、售电价格转变由市场形成,因此发起人未来的电价水平和电量销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此外,我国政府对于风能、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新能源发电量将一定程度挤占火电发电空间。以上政策性因素未来均有可能对公司业务或盈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3.税收政策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起人目前经营的业务涉及多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费、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收政策变化和税率调整,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TDFI注册阶段暂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 募集资金的用途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资金用途,将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 HUADIAN POWER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LIMITED
法定代表人:刘雷
注册资本:11,611,774,184万元
人民币实缴资本:11,611,774,184万元
人民币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4年6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3700002671702282
注册地址及邮编: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800,250014
办公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100031
电 话:010-83567888
传 真:010-83567963
公司网址:www.hdpi.com.cn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发行人原名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4]76号《关于设立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山东鲁能开发总公司、枣庄市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发起成立的股份公司。成立时,各发起人分别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75.93%、20.76%、0.52%、2.27%和0.52%。
1997年,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7]162号文《关于同意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及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证委发[1997]68号文《关于同意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公司。1999年6月,发行人在联交所上市,发行外资股143,102.8万股,募集资金217,896.92万元(按照收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该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为525,608.42万股,其中内资股占总股本的72.77%,境外上市外资股占总股本的27.23%。
2003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发行人控股股东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11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发行人由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发行人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共发行7.65亿股A股,其中1.96亿股定向配售给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暂不上市流通,5.69亿股作为流通股上市流通,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2,780万元。
2006年7月,发行人以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A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价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付3股股票,获付的股票总数为22,950万股。
2009年10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71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5,000万股新股。2009年12月1日,发行人完成非公开发行
75,000万股新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45,370万元,并于2009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677,108.42万股,其中143,102.80万股H股,534,005.62万股A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1.13%和78.87%。2012年7月4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亿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2亿元,净额约为人民币18.29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737,108.42万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737,108.42万股,其中H股143,102.80万股,A股594,005.62万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9.41%和80.59%。
2014年7月18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5亿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3.29亿元,净额约为人民币33.11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852,108.42万股。
2014年7月30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28,620.56万股,发行价格为港币4.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4.08亿元,净额约为港币13.84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880,728.98万股。
截至2014年7月30日,发行人总股本为880,728.98万股,其中H股171,723.36万股,A股709,005.62万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9.50%和80.50%。
2015年8月27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5,568.69万股,发行价格为6.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1.4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70.5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986,297.67万股。
截至2015年8月27日,发行人总股本为986,297.67万股,其中H股171,723.36万股,A股814,574.31万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7.41%和82.59%。
截至2021年9月,发行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88.16万股,募集资金净额约3,000.36万元,用于支付购买资产之对价。该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986,985.82万股。
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有人民币9,802.90万元“华电定转”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23,851,338股,占“华电定转”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24%。该次转股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989,370.96万股。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华电定转”转股完成暨摘牌的公告》,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发行的“华电定转”已全部转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3.58亿股(其中,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为0.24亿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2.28亿股。
根据公司发布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5年6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78,863,257股。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906,424,390股。
根据公司2025年8月26日发布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2025年8月22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705,349,794股。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611,774,184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总股本116.12亿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3.84亿股,非限售流通股102.28亿股,非限售流通股中H股17.17亿股,A股85.10亿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1.92%和88.0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本结构和前十名控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总股本102.28亿股,其中限售流通股0万股,非限售流通股102.28亿股,非限售流通股中H股171,723.36万股,A股851,032.75万股,分别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6.79%和83.21%。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如下:
图表5-1: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1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462,006.12 45.17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189,123.50 18.4 9
3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6,486.53 6.50
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4,439.2 7 2.39
5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11,849.99 1.16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624.97 0.75
7 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 6,980.00 0.68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876.41 0.57
9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传统账户 5,424.86 0.53
10 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838.69 0.47
合 计 784,650.35 76.7 1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4.33%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华电香港间接持有发行人0.84%的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45.17%的股份,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华电集团所持有该等股权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形。华电集团目前为国内大型发电集团之一,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和控制的大型国有企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近三年内,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华电集团是在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是国务院同意进行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企业,为五家大型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和控制的大型国有企业。华电集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号)于2002年12月29日正式组建,2003年4月1日正式注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集团注册资本为3,7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毅,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华电集团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电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175.43亿元,总负债为8,325.5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849.91亿元;2024年度,华电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238.04亿元,净利润为329.47亿元。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完整情况如下:
(一)业务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发行人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四个省、市、自治区,地理位置优越,主要处于电力负荷中心或煤矿区域附近。发行人所生产的电力全部售给电厂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由电网公司销售给最终用户。发行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产经营活动由发行人自主决策、独立开展。
(二)人员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工资及社保等人事管理制度。发行人全部员工均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工资单独造册、单独发放,发行人在地方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了自己的职工账户,为公司的全体员工独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程序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资产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设立后,依靠对现有电厂进行改扩建及收购其他电厂资产或权益的方式扩大发电资产规模,发行人及下属企业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的资产,完全具备独立生产的能力,不存在与股东共享生产经营资产的情况。发行人对全部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权,发行人没有以资产、权益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拥有设置完整的、适应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并独立于股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发行人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设有股东会和董事会,其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公司通过制定实施《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章程》中加入独立董事相关条款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作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按《企业会计准则》独立进行核算,制定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独立纳税。发行人还建立了完整的内控制度。除与股东单位之间的正常往来以外,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产或资金的情况,未为股东或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也没有将以发行人名义的借款、授信额度转给股东的情形。发行人独立对外签订贷款合同,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五、发行人下属企业情况
(一)发行人下属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2:2024年12月31日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中国六安市 发电及售电 95.00
2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宿州市 发电及售电 97.00
3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芜湖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65.00
4 安徽华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合肥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51.00
5 安徽文汇新产品推广有限公司 中国合肥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51.00
6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惠州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7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乐昌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8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英德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9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韶关市 煤矿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 100.00
10 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深圳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11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64.00
12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70.00
13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56.00
14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15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90.00
16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82.00
17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电力销售及电力热力项目投资及开发 100.00
18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注1) 中国常德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48.98
19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岳阳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20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长沙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70.00
21 华电(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长沙市 购售电业务 100.00
22 华电(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杭州市 购售电业务 100.00
23 华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合肥市 电力及热力销售 100.00
24 华电东营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东营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68.82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25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佛山市 发电及售电 90.00
26 华电广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市 电力项目咨询及工程服务等 100.00
27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电源建设项目管理及咨询 100.00
28 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购售电业务 100.00
29 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2) 中国保定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9.97 0.04
30 华电河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郑州市 电力及热力销售 100.00
31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武汉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82.56
32 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 煤炭批发经营 91.00
33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70.00
34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白山市 发电及售电 90.00
35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莱州市 发电及售电 75.00
36 华电莱州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莱州市 建设、经营码头项目 65.00
37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龙口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38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漯河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79.11
39 华电宁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银川市 电力及热力销售 100.00
40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55.00
41 华电青岛热力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5.00
42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新乡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90.00
43 华电山东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电力及热力销售 100.00
44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物资、材料销售 100.00
45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滕州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93.26
46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潍坊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64.29
47 华电湛江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湛江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机械设备销售 65.00
48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87.50
49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龙游县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50 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重庆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51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淄博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52 华电邹城热力有限公司 中国邹城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70.00
53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邹城市 发电及售电 69.00
序号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54 江西华电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吉安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55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煤炭生产及销售 90.00
56 青岛华拓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青岛市 设计开发 100.00
57 陕西华电金水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汉中市 发电及售电 95.00
58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汕头市 发电及售电 51.00
59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家庄市 供热 100.00
60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安市 发电及售电 80.00
61 四川华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成都市 电力及电力设备生产 100.00
62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中国甘孜藏族自治州 发电及售电 100.00
63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发电及售电 64.00
64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65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机械设备销售 65.00
66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衢州市 发电及售电 76.00
67 重庆明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重庆市 煤炭生产及销售 70.00
68 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青铜峡市 发电及售电 80.00
69 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芜湖市 发电及售电 90.00
70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金昌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71 安徽华电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合肥市 煤炭批发经营 100.00
72 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长沙市 煤炭批发经营 100.00
73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汕头市 发电及售电和发热及售热 100.00
74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三门峡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75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重庆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76 华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济南市 煤炭批发经营 100.00
77 华电(广东)燃料有限公司 中国广州市 煤炭批发经营 100.00
78 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3) 中国天津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9.97 0.03
79 天津华电蓟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天津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80 肇庆华电谠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中国肇庆市 发电及售电 100.00
81 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4) 中国天津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9.98 0.04
注1:公司对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公司可以控制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能够控制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将其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2:公司对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能够控制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公司对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能够控制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4:公司对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虽不足半数,但是公司可以通过控制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会议决议,影响其相关活动,从而享有可变回报,并有能力影响其回报的金额。因此,公司管理层判断公司能够控制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纳入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1家,情况如下:
图表5-3: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净利润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1 莱州公司 发电及售电 75% 945,616.40 533,019.40 412,597.00 676,637.20 77,268.70 否
1、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莱州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9日,注册资本263,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孔凡平,注册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海北嘴村北,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发电厂的开发、建设;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及废旧物资的销售。电力技术的开发、咨询、技术服务。火力发电厂整体设备安装、检修、调试;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自动化仪表及管道安装、调试。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住宿服务、会议服务、货运港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莱州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45,616.40万元,总负债为533,019.40万元,净资产为412,597.00万元。2024年度,莱州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676,637.20万元,净利润为77,268.70万元。
(二)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2家,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4:2024年12月31日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净利润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1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煤炭产业开发和煤炭供应 12.98 8,909,625.40 5,274,216.60 3,635,408.80 4,266,079.90 784,744.60 否
2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能源发电 31.03 44,403,684.10 32,441,607.70 11,962,076.40 3,396,775.10 947,961.40 否
(三)主要参股公司及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关联方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图表5-5: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组织机构代码
中国华电 最终控制 国有独资 中国北京市 进行电源及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 37,000,000 45.17% 45.17% 71093107-X
中国华电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于2002年12月29日成立,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等。该公司注册资本370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含煤炭)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主营业务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和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截至2024年末,华电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175.43亿元,总负债为
8,325.5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849.91亿元;2024年度,华电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为3,238.04亿元,净利润为329.47亿元。
2、本公司的合营和重要联营公司
(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煤业成立于2005年9月8日,注册资本365,714.29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旺旺,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303室,经营范围: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工程勘察;国内水路运输;港口理货;煤炭批发经营;煤炭的加工、储存;电力生产;货物装卸服务;实业投资;资产受托管理;机械电子设备租赁;房屋出租及物业管理;电力工程建设与监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开发、转让、培训、服务;煤炭高效燃烧技术与装置、电子信息技术开发、研究和服务;煤炭开采(限外阜分支机构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工程勘察、港口理货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电煤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909,625.40万元,总负债为5,274,216.60万元,净资产为3,635,408.80万元。2024年度,华电煤业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266,079.90万元,净利润为784,744.60万元。
(2)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新能源集团成立于2009年8月18日,原为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舒福平,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31号前田大厦21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华电新能源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403,684.10万元,总负债为32,441,607.70万元,净资产为11,962,076.40万元。2024年度,华电新能源集团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396,775.10万元,净利润为947,961.40万元。
3、发行人的其他关联关系
图表5-6: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北京能源有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高级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高培中心”)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华电技经院”)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山西能源有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碳资产运营”)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能源”)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陕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资产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雄安能源”)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华电保理”)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燃气轮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华电燃气轮机”)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华电启程保供能源管理(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电启程保供”) 同受中国华电控制的公司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 本集团的关联法人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组织结构图如下所示:
图表5-7:组织结构图
其中,主要职能部室的职能简介如下:
办公室负责公司政策研究、“第一议题”、文字综合、公文流转、督查督办、公共关系联络、外事活动、信访保密、档案管理、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干部队伍建设、董事管理、业绩考核,劳动组织、薪酬社保、人才开发培训等工作。
计划投资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负责公司新(改、扩)建项目前期立项、投资决策管理及新建项目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资产并购项目前期立项,负责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前期计划、项目建设资本金及项目前期费管理,负责综合统计管理,负责二级单位小型基建管理,负责公司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工商年检、商标管理,负责公司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负责监督工程建设综合进度计划、设计管理、造价控制管理等工作;负责煤炭产业前期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督、财税管理和风险管理,负责公司产权管理、并购重组、投资评价、债务融资和资金管理,负责公司机关财务及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费账户会计核算;
安全与运营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能耗指标管理、技改项目、科技环保、碳排放管理、生产费用、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负责公司电(热)力市场营销管理、燃料管理和相关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公司控参股煤矿的日常沟通联系工作。
证券管理部负责公司资本运作、股本融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研究与遵循、资本市场分析与研究、资本市场形象与维护,负责所属企业“三会”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管理等工作。
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内控合规风险一体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及管理标准化、合同法律审核和上市公司系统内控评价、法律事务等工作。
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等工作。
党建工作部负责公司党建、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工作、网站运营维护、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纪检办公室负责公司纪检、监察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二)发行人内部治理机制
1、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一贯重视公司治理,不断推进管理创新,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公司成长与股东利益的协调发展。自上市以来,发行人非常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有效保障股东利益,保障董事行使权利。发行人还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独立意见。为进一步细化董事会的工作,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发行人以“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通过全面深入自查,及时发现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以夯实基础,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薪酬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交易作出决议;对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符合公司适用的不时调整的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决定须由股东大会批准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推进法治建设;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业务;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董事会秘书
公司设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公司等相关主体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问询;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方案
发行人选择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常规守则》、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内部监控与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为指引,结合发行人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在上市公司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范畴内,建立健全各类内控管理制度。
(2)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发行人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3)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部根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组织发行人及所属单位,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4)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安排
发行人董事会每年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行人审计(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发行人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内部控制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发行人已形成了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使发行人管理趋向于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5)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整改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在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转,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发行人各项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在今后的工作中,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检查监督机制,一经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发行人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内控监督机制的作用,保障发行人内控体系持续、动态有效,形成长效机制,为发行人又好又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公司已经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个环节,通过相应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评价、测试评估等保障性活动,确认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合理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公司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公司治理制度。多年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运作,保障了股东利益。未来,公司将继续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议事制度及披露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2)资产、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明确职责权限、降低资金成本、控制资金运作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收购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发行人不但明确了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等各类资产的管理制度,还针对资产减值准备、资产损失的认定、上报程序以及对应管理职能作出了详细的制度安排。在募集资金方面,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限定。
(3)投资、基建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及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并规范公司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议事规则》、《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公司投资决策操作方式以及具体流程。
(4)担保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维护股东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办法还对对外担保的批准权限、申请担保程序、担保管理及相关信息披露与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
(5)财务制度
发行人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适合发行人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从财务部门的组织形式、会计核算业务标准、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资金内部控制系统、会计报告的编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建立了可行的业务规范。
为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发行人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人员编制以及相关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了公司银行票据及财务印鉴的管理等一系列财务管理主要业务流程。
(6)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该办法包括全面预算管理基本原则、任务、组织体系,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等。通过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分析,公司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7)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战略,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劳动合同的文本、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8)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发行人是电力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管理对公司正常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公司本着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和任务的控制与管理,促进设备健康水平和生产人员技术素质的提高,最终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电设备检修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制度。由于电力产品的特殊性,电力产品的质量主要体现在符合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及电能质量的要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制定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指标管理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管理办法》等全面质量管理和检修质量全过程管理的各项制度,推行了工序管理,实现了生产技术和检修质量的标准化管理。公司发电机组设备的可靠性指标和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一直处于国内同类机组的先进水平。
(9)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并通过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坚持适度从紧的管理原则,关联交易根据额度不同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者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采取商业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公开、公允原则以及回避原则。
(10)内控评价及应急预案制度
发行人作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发行人于2024年3月,在自查、审查及现场抽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了公开披露。发行人同时建立生产安全、信息安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管控体制,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深入开展风险分析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完善环保监控平台建设,加强环保实时在线监督,环保管控力度进一步增强。
(11)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等要求,发行人已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实施有效,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七、发行人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人员结构和人事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保护员工个人隐私,不断完善劳动用工的管理基础。按时发放工资,收入合理增长;完善企业年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员工福利保障体系;坚持同工同酬;薪酬向一线、向生产班组倾斜;社会保险覆盖率达100%。根据不同工作年限,职工享有5-15天的带薪休假;严格落实女工孕产期、哺乳期休假规定。定期组织员工健康体检、特殊工种体检;优化员工的体检方案,不断提高职工体检的方便性和实际效果;员工健康体检率、健康档案覆盖率均达到100%。坚持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用工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女工、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100%签订劳动合同;研究制定集团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完善毕业生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
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在职员工为25,093人,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5,326人,占总职工数的61.08%。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本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8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刘雷 董事长 2025-1-14 是 否
李泉城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5-9-25 是 否
朱鹏 副董事长 2024-8-1 是 否
曾庆华 非执行董事 2024-3-26 是 否
曹敏 非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王晓渤 非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李国明 财务总监、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祝月光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2025-11-18 是 否
丰镇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王跃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沈翎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3-5-31 是 否
黄克孟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5-9-25 是 否
秦介海 董事会秘书 2023-5-31 是 否
李堪雨 副总经理 2025-1-14 是 否
高明成 总法律顾问 2024-03-26 是 否
1. 发行人董事简历
刘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四月,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厂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工学学士;美国贝勒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刘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刘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电力研究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刘先生在电力企业管理、产业金融、资本运营等方面具有二十八年工作经验。
李泉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二年二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经济信息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家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置业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风控、金融业务、资本运营、司库建设等方面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朱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六年一月,正高级会计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朱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绿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朱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大众报业集团、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先生在战略投资、资本运营、企业管理方面有二十六年工作经验。
曾庆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七年十二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东北电力学院电力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佳木斯发电厂、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华电桐梓(遵义)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曾先生在企业管理、电力工程、产业发展等领域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曹敏女士,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三年十一月,正高级会计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曹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曹女士曾先后就职于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发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曹女士在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等方面具有二十五年工作经验。
王晓渤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八年三月,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威海市环翠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外商投资服务公司、美国太平洋顶峰投资有限公司、英国CAMCO国际碳资产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和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先生在资本运营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李国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三月,高级会计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李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西柏坡发电总厂、河北省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在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电力经营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祝月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七六年八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祝先生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祝先生在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理、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二十二年的工作经验。
丰镇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西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陕西省叶轮机械及动力装备工程实验室主任。丰先生曾为德国斯图加特大学航天系统研究所访问学者、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航空推进实验室DAAD访问教授;曾任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叶轮机械研究所所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等。
王跃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零年七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于一九八五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大学任教至今,现任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银行欧盟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转轨问题、转轨国家经济研究、企业理论与企业制度及公司治理、当代国际经济与跨国公司。近年来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转轨的国际比较、企业理论与国际企业制度以及当代国际经济。
2.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秦介海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八年二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系热能工程专业,工学硕士,美国德克萨斯州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秦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省电力工程咨询院、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秦先生在战略投资、电力工程、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李堪雨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十月,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系环境工程专业,工学学士。李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李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山东十里泉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李先生在企业发展战略、投资规划、电力企业运营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高明成先生,中国国籍,生于一九六九年四月,毕业于华北工学院工程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高先生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审计部)主任,兼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高先生曾先后任职于山东潍坊发电厂、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其在企业发展、证券融资、法律合规等方面具有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兼职情况如下:
图表5-9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兼职情况表
任职人员姓名 兼职单位及兼职情况
刘雷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李泉城 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國華電海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國華電財務(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朱鹏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省绿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曾庆华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敏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晓渤 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咨询、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丰镇平 西安交通大学二级教授、陕西省叶轮机械及动力装备工程实验室主任
王跃生 北京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主任、北京大学-招商银行欧盟经济与战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沈翎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克孟 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改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兼并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
秦介海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堪雨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高明成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集团北京燃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四)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五)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八、发行人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1.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管理发电厂和其他与发电相关的产业,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电力、热力产品购销及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施工,配电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具体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发行人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四个省、市、自治区,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
近三年内,发行人以售电业务为主,售电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75%以上。2019年以来,煤炭价格保持高位,发行人作为以火电为主的发电企业,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均呈上升趋势,2022年-2024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0.31%、6.07%和8.7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发电、供热和售煤板块,2024年度,上述板块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85%、8.62%和7.00%。
1.营业收入分析
图表5-10 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1,239,166.70 99.47 11,637,606.40 99.32 10,596,033.90 98.97
其中:发电 9,474,420.80 83.85 9,615,164.10 82.06 9,549,582.30 89.20
供热 974,288.80 8.62 962,387.40 8.21 897,060.90 8.38
售煤 790,457.10 7.00 1,060,054.90 9.05 149,390.70 1.40
其他业务收入 60,231.20 0.53 80,006.10 0.68 109,819.70 1.03
合计 11,299,397.90 100.00 11,717,612.50 100.00 10,705,853.60 100.00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705,853.60万元、
11,717,612.50万元及11,299,397.90万元,近几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呈波动态势。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1,011,758.90万元,同比增加9.45%,
主要系煤炭贸易量增加所致。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418,214.60万元,同比减少3.57%,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上网电价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分析
图表5-11:发行人近三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10,257,330.90 99.52 10,931,184.50 99.70 10,629,230.40 99.71
其中:发电 8,418,863.20 81.68 8,778,382.60 80.06 9,327,626.40 87.50
供热 1,104,400.60 10.71 1,140,760.40 10.40 1,158,338.40 10.87
售煤 734,067.10 7.12 1,012,041.50 9.23 143,265.60 1.34
其他业务成本 49,733.90 0.48 33,380.90 0.30 30,667.20 0.29
合计 10,307,064.80 100.00 10,964,565.40 100.00 10,659,897.60 100.00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659,897.60万元、10,964,565.40万元及10,307,064.80万元,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度增加304,667.80万元,同比增长2.86%,主要原因是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减少657,500.60万元,同比减少6.00%,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3.毛利润分析
图表5-12:发行人近三年各业务板块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981,835.80 98.94 706,421.90 93.81 -33,196.50 -72.24
其中:发电 1,055,557.60 106.37 836,781.50 111.12 221,955.90 482.97
供热 -130,111.80 -13.11 -178,373.00 -23.69 -261,277.50 -568.54
售煤 56,390.00 5.68 48,013.40 6.38 6,125.10 13.33
其他业务毛利润 10,497.30 1.06 46,625.20 6.19 79,152.50 172.24
合计 992,333.10 100.00 753,047.10 100.00 45,956.00 100.00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润分别为45,956.00万元、753,047.10万元及992,333.10万元,毛利润呈现上升趋势。2023年较2022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所致。2024年毛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239,286.00万元,同比增加31.78%,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4.毛利率分析
图表5-13:发行人近三年各业务板块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8.74 6.07 -0.31
其中:发电 11.14 8.70 2.32
供热 -13.35 -18.53 -29.13
售煤 7.13 4.53 4.10
其他业务毛利率 17.43 58.28 72.07
合计 8.78 6.43 0.43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0.43%、6.43%和8.78%。过去三年,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波动较大。2023年受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
下降的综合影响发行人实现毛利率增长。2024年毛利率较2023年进一步上升,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三)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发电业务
(1)发行人主要控股电厂及发电公司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的控股发电厂数量、控股装机容量呈上升趋势。过去三年,发行人控股发电厂数量及控股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图表5-14:发行人控股发电厂数量及控股装机容量情况
项 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控股发电厂数量(家) 46 45 44
控股装机容量(兆瓦) 59,818.62 58,449.78 54,754.30
燃煤及燃气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兆瓦) 57,353.43 55,984.59 52,289.10
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兆瓦) 2,459.00 2,459.00 2,465.2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6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9,818.62兆瓦,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控股装机46,750兆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10,603.43兆瓦,水力发电控股装机2,459兆瓦。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投入运行的主要燃煤及燃气发电厂/公司装机容量机组情况如下:
图表5-15:发行人已投入运行的主要燃煤及燃气发电厂/公司装机容量机组情况
单位:兆瓦、%
序号 发电厂/公司名称 装机容量(兆瓦) 本公司拥有权益 机组构成
1 邹县发电厂 2,575 100% 1x635兆瓦+1x600兆瓦+4x335兆瓦
2 十里泉发电厂 1,980 100% 2x660兆瓦+2x330兆瓦
3 莱城发电厂 1,200 100% 4x300兆瓦
4 奉节发电厂 1,200 100% 2x600兆瓦
5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邹县公司”) 2,000 69% 2x1,000兆瓦
6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莱州公司”) 4,000 75% 4x1,000兆瓦
7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潍坊公司”) 2,000 64.29% 2x670兆瓦+2x330兆瓦
8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公司”)(注4) 2,231.08 55% 2x505.54兆瓦+1x320兆瓦+3x300兆瓦
9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淄博公司”) 950 100% 2x330兆瓦+2x145兆瓦
10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章丘发电公司”) 925 87.50% 1x335兆瓦+1x300兆瓦+2x145兆瓦
11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滕州公司”) 930 93.26% 2x315兆瓦+2x150兆瓦
12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龙口公司”) 1,540 100% 1x660兆瓦+4x220兆瓦
13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公司”)(注1) 6,855.6 82.56% 2x680兆瓦+2x660兆瓦+2x640兆瓦 +6x330兆瓦+1x300兆瓦+2x185兆瓦 +2x122.8兆瓦
14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六安公司”) 1,320 95% 2x660兆瓦
15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宿州公司”) 1,260 97% 2x630兆瓦
16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芜湖公司”) 2,320 65% 1x1,000兆瓦+2x660兆瓦
17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裕华公司”) 600 20.80% 2x300兆瓦
18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鹿华公司”)(注2) 661 18.74% 2x330兆瓦+1兆瓦
19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新乡公司”) 1,320 20.53% 2x660兆瓦
20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漯河公司”) 660 79.11% 2x330兆瓦
21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渠东公司”) 660 100% 2x330兆瓦
22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公司”) 2,400 80% 2x600兆瓦+4x300兆瓦
2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 510 100% 3x170兆瓦
24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坪石发电公司”) 600 100% 2x300兆瓦
25 广东华电韶关热电有限公司(“韶关热电公司”) 700 100% 2x350兆瓦
26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公司”) 1,360 51% 2x680兆瓦
27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朔州热电分公司”)(注2) 701.2 100% 2x350兆瓦+1.2兆瓦
28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长沙公司”) 1,200 70% 2x600兆瓦
29 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常德公司”) 1,320 48.98% 2x660兆瓦
30 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平江公司”) 2,000 100% 2x1,000兆瓦
31 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半山公司”) 2,415 64% 3x415兆瓦+3x390兆瓦
32 杭州华电下沙热电有限公司(“下沙公司”) 246 56% 1x88兆瓦+2x79兆瓦
33 杭州华电江东热电有限公司(“江东公司”) 960.5 70% 2x480.25兆瓦
34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龙游公司”) 405 100% 1x130.3兆瓦+2x127.6兆瓦+1x19.5兆瓦
35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石家庄热电公司”)(注2、3) 1,310.2 82% 2x453.6兆瓦+2x200兆瓦+3兆瓦
36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热集团”) 12.55 100% 2x4.275兆瓦+2x2兆瓦
37 天津华电福源热电有限公司(“福源热电公司”)(注2) 400.49 100% 2x200兆瓦+0.49兆瓦
38 天津华电南疆热电有限公司(“南疆热电公司”) 930 65% 2x315兆瓦+1x300兆瓦
39 广东华电深圳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公司”) 365 100% 1x120兆瓦+2x82兆瓦+1x81兆瓦
40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佛山能源公司”) 329 90% 4x59兆瓦+1x47.5兆瓦+1x45.5兆瓦
41 广东华电清远能源有限公司(“清远公司”) 1,003.2 100% 2x501.6兆瓦
42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章丘热电公司”) 1,003.3 70% 2x501.65兆瓦
注1:湖北公司装机的详细情况如下:
发电企业 装机容量 湖北公司持股比例 机组构成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厂(“黄石热电厂”) 330 100% 1x330兆瓦
湖北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西塞山公司”) 660 50% 2x330兆瓦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有限公司(“华电西塞山公司”) 1,360 50% 2x680兆瓦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襄阳公司”) 2,570 60.10% 2x640兆瓦+3x330兆瓦+1x300兆瓦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江陵公司”) 1,320 20.80% 2x660兆瓦
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武昌热电”) 370 100% 2x185兆瓦
湖北华电襄阳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襄阳热电”) 245.6 51% 2x122.8兆瓦
注2:朔州热电分公司的1.2兆瓦光伏发电机组,鹿华公司的1兆瓦光伏发电机组,石家庄热电公司的3兆瓦光伏发电机组,以及福源热电公司的0.49兆瓦光伏发电机组都为自用发电机组。
注3:石家庄热电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两台200兆瓦的燃煤发电机组。
注4:青岛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两台505.54兆瓦的燃气发电机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投入运行的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公司装机容量及机组情况如下:
图表5-16:发行人已投入运行的主要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公司装机容量及机组情况
单位:兆瓦、%
类型 序号 发电厂╱公司名称 装机容量 本公司拥有权益 机组构成
1 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河北水电公司”)(注2) 65.5 100% 1x16兆瓦+2x15兆瓦+1x11兆瓦+2x3.2兆瓦+1x1.6兆瓦+0.5兆瓦
2 四川华电泸定水电有限公司(“泸定水电公司”) 920 100% 4x230兆瓦
水电 3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杂谷脑水电公司”) 591 64% 3x65兆瓦+3x56兆瓦+3x46兆瓦+3x30兆瓦
4 四川华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投资公司”)(注1) 883 100% 3x70兆瓦+3x62兆瓦+3x56兆瓦+3x46兆瓦+3x38兆瓦+3x11兆瓦+4x8.5兆瓦
注1:四川投资公司装机的详细情况如下:
类型 发电企业 装机容量 四川投资公司持股比例 机组构成
水电 理县星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理县公司”) 67 100% 3x11兆瓦+4x8.5兆瓦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水洛河公司”) 816 64.80% 3x70兆瓦+3x62兆瓦+3x56兆瓦+3x46兆瓦+3x38兆瓦
注2:河北水电公司的机组构成中包含0.5兆瓦自用光伏发电机组,以及1.6兆瓦自用水力发电机组。
2024年度,发行人新增发电机组情况如下:
图表5-17:发行人新增发电机组情况
单位:兆瓦
项目 装机类型 容量
青岛公司 燃气发电 505.54
章丘热电公司 燃气发电 1,003.30
合计 - 1,508.84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机组情况如下:
图表5-18:发行人新增发电机组情况
单位:兆瓦
公司/项目名称 机组类型 计划新增装机容量(兆瓦)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公司”) 燃气机组 2x535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公司”) 燃气机组 2x546.7
华电汕头能源有限公司(“汕头能源”) 煤电机组 2x1,000
龙口公司 煤电机组 1x660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乌溪江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298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灵宝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200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靖宇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800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永昌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200
合计 / 9,321.4
(2)主要生产数据和指标统计
2022年-2024年,发行人主要生产数据和指标如下:
图表5-19:发行人新增发电机组情况
项 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期末控股装机容量(万千瓦) 5,981.86 5,844.98 5,475.42
发电量(亿千瓦时) 2,226.26 2,237.95 2,209.32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084.53 2,095.35 2,070.45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3,746 3,956 4,117
单位供电煤耗(克/千瓦时) 287.53 289.34 287.11
平均上网电价(元/兆瓦时,含税) 511.74 516.98 519.25
发行人期末控股装机容量由2022年末的5,475.42万千瓦上升至2023年末的5,844.98万千瓦和2024年末的5,981.86万千瓦。
(3)电源结构、装机容量结构及区域分布
在机组构成方面,公司发电机组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燃气发电机组和水力发电机组。截至2024年末,燃煤发电装机约占发行人控股装机容量的78.15%。
在装机容量结构方面,公司近年来新投资机组较多,机组质量整体有所提升。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的火力发电机组中,90%以上是300兆瓦及以上的大容量、高效率、环境友好型机组,其中600兆瓦及以上的装机比例约占5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司102台燃煤机组已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所有300兆瓦及以下的机组都经过了供热改造,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后续市场竞争奠定了先发优势。随着大批高效率的机组投入运营,发行人的单位发电能耗整体呈现降低趋势,使发行人在节能发电调度中持续保持较高的相对竞争力,并在行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近三年,发行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
图表5-20:发行人发电量及上网电量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地区名称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山东省 811.9 752.66 799.51 740.38 830.22 769.84
四川省 225 212.56 232.25 220.25 211.59 200.96
河南省 93.56 85.49 92.22 84.8 103.6 95.64
安徽省 263.79 251.36 256.35 244.13 246.17 234.49
湖北省 274.92 258.15 280.37 263.41 343.31 323.3
河北省 80.76 72.82 85.34 76.85 73.64 65.91
浙江省 72.79 70.81 65.38 63.57 79.1 77.04
天津市 38.26 35.12 31.28 28.08 29.62 27.03
山西省 32.2 29.3 30.26 27.43 26.75 24.19
广东省 125.62 120.44 143.57 137.31 98.84 94.92
重庆市 61.2 57.62 54.81 51.64 58.64 55.3
湖南省 146.27 138.2 166.62 157.61 107.83 101.84
合计 2,226.26 2,084.53 2,237.95 2,095.46 2209.32 2070.45
近三年,发行人的售电业务遍布全国的1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最大的地区为山东省,2022-2024年度,发行人在山东省境内的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分别为37.58%、35.73%和36.47%,上网电量占总上网电量的比例分别为37.18%、35.33%和36.11%。
(4)燃煤供应
煤炭是火力发电企业的主要原料,因此煤炭供应直接影响到火电企业的生产及盈利情况。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BSPI),2010年至今中国煤价呈现显著波动周期:2010-2015年因产能过剩、需求放缓持续下行;2016年供需逆转推动价格先抑后扬,年末冲高至593元/吨;2017-2018年政策调控下剧烈震荡,2018年初冲高后转弱;2020-2022年受全球能源危机及国内经济复苏影响回升,2022年冲高后回落;2023-2024年供需僵持叠加进口倒挂,价格窄幅波动;2025年淡季供需双弱,煤价横盘于678元/吨。整体看,价格受政策调控、国际能源格局及国内库存周期驱动,近年“长协稳价”机制下波动收窄,但季节性僵持特征仍存。
图表5-21:2010年至今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BSPI)
数据来源:中国煤炭市场网
在采购方面,为增强议价能力,公司实行燃料计划、订货、调运、结算和管理集中的采购模式。公司出资成立了燃料物流公司,作为电煤采购的统一渠道。燃料物流公司代表发行人与主要煤炭供应商完成谈判、采购后,再将电煤转卖给公司下属发电厂或发电子公司,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从电煤产地看,公司火电厂的燃煤供应主要来源于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河南、安徽和宁夏等省区的煤炭企业。其中公司与兖州煤业、神华宁煤集团、山西阳煤集团等大型煤矿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有利于保障公司煤炭供应。同时,公司通过参控股煤炭企业及直接或间接参股煤炭资产提高对煤炭资源的保障,并有效控制燃料成本。总的来看,公司具有一定的煤炭采购优势。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2022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03.6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7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22.9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34%。
2023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33.2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4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31.34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04%。
2024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62.4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49.4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9.41%。
未来公司将时刻关注境内外煤炭市场的供需变化,加大集约化采购力度,适时调整电煤采购策略,不断优化煤炭采购渠道,加强掺配掺烧等精细化管理力度,努力控制燃料采购成本。
(5)电力销售
目前,发行人电力产品基数电部分销售给电网公司,其余部分批发给电力用户。
在现行体制下,每年公司计划内发电量的确定主要依照下列程序决定:电网公司每年初根据国家和所在省有关政策、经济增长情况、电力需求情况以及新机组增长情况,对当年电网电力需求进行预测及分析,结合电网运行特点、电力资源状况及各发电企业年度检修计划、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编制年度电网发电量计划建议,报所在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计划经批准后,由电网调度中心通过对各电厂实行公开调度执行。电厂根据与电网公司、电力批发用户签订的售电合同,定期进行电费结算,结算周期一般为1个月。
此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发行人积极参与电力产品的市场化销售。发行人与购电主体签订购电协议,约定电量及电价,并在合同中建立价格调整机制,调整周期充分考虑电煤中长期合同的调整周期,以减少电煤价格波动对盈利水平的影响。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情况如下:
图表5-22:发行人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发电量 2,226.26 2,237.95 2,209.32
上网电量 2,084.53 2,095.46 2,070.45
2022-2024年,发行人前五大售电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5-23:发行人的前五大售电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2022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547,004.30 33.13 否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460,384.10 13.64 否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729,127.70 6.81 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668,592.60 6.25 否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631,798.60 5.9 否
合计 7,036,907.30 65.73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333,741.90 28.45 否
2023年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175,248.90 10.03 否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761,167.30 6.5 否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753,382.50 6.43 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742,260.90 6.33 否
合计 6,765,801.50 57.74 -
2024年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265,835.80 28.90 否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164,051.20 10.30 否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777,159.50 6.88 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769,203.40 6.81 否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664,229.50 5.88 否
合计 6,640,479.40 58.77 -
(6)供电能耗及上网电价
发行人的火电机组性能优良,单位能耗较低,在节能发电调度中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在行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近三年内,公司通过整机优化、汽机通流部分改造、供热改造等大型节能技改项目,煤耗进一步降低。
发行人将继续加大对现役机组节能减排综合技术改造力度,逐步对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和新的能耗标准,努力提高公司节能环保绩效,实现清洁、绿色发展。
有关上网电价政策变动情况请参见本节“(五)发行人所在主要行业状况和环境”之“1.电力行业发展现状”部分。
2.供热业务
发行人热力产品主要来源于热电联产机组,销售对象为居民用户和工业企业。
热电联产是生产电、热能的工艺过程,是联合生产的一种高效能源的生产方式,是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机发电机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它与热电分产相比可以显著提高燃料利用率,是全球公认的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重要措施。发行人着力提高发电效率和节能环保水平,积极开展热电联产、多能互补。随着热电联产机组数量增加,发行人热力销售收入逐年上升。最近三年,公司供热业务收入分别为897,060.90万元、962,387.40万元及974,288.80万元。
3.售煤业务
为减少煤炭价格波动对盈利水平的影响,增强产业链优势,公司大力发展煤炭产业、煤炭物流和贸易业务。
2022-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煤炭销售收入149,390.70万元、1,060,054.90万元和790,457.10万元。
煤炭自产方面,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煤炭资产分布于内蒙古、宁夏等地。总体而言,自产煤炭销售收入占非电热业务总收入比例较小。
煤炭贸易方面,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燃料物流公司集中采购煤炭,在满足发行人电力生产燃煤需求的同时,对外进行煤炭销售,对外销售的对象主要包括除发行人外华电集团下属的其他子公司。2012年12月,发行人出资成立燃料物流公司。2016年11月,华电集团以增资扩股的方式成为燃料物流公司的参股股东,燃料物流公司开始在福建、江苏、湖南等省区向华电集团供煤。2017年4月,发行人与华电集团向燃料物流公司增资,注资完成后,燃料物流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亿元。截至2024末,发行人持有燃料物流公司91%的股权。
(四)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践行环境友好及能源节约型发展,遵守国家的环保法规,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公司环保措施包括完善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加强烟气达标治理,努力降低排放总量;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努力实现零排放;进行厂界噪声治理;提高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开展环保技术研究,推进公司环保科技进步。
1.环保情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保部第28号令)、《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执行,国家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处罚和监管等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对此企业面临更严格的监管,亦需承担更重的责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违反以上有关生产安全及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公司积极落实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通过能源结构调整,加强技改减排与管理减排,全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全面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清洁能源体系。第一,公司牢固树立“环保工作等同于安全生产,环保设备等同于主设备”的“两个等同于”管理理念,持续强化环保设施运维管理。目前公司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均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可靠性稳步提高,近三年内均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021年,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平均排放绩效分别为0.01克/千瓦时、0.07克/千瓦时、0.13克/千瓦时。第二,公司进一步推进环保技改,在目前所有燃煤机组均安装高效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已实现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第三,公司持续健全完善环保监管体系,对环保事件采取“零容忍”态度及“一票否决”制度,持续加大环保考核力度,提升公司系统内环保管理水平,确保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公司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管理,确保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央企责任。
2.安全生产
发行人始终将安全生产视为头等大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有关生产安全及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国家法律法规,并且制订及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重大危源安全管理》、《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安全培训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同时,发行人建立并且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保障体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于发行人总部及分子公司均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厂-车间-班组”的三级安全监督网。
发行人深入开展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和风险分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加大“非停”管控力度。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违反以上有关生产安全及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未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五)发行人所在主要行业状况和环境
1.电力行业发展现状
(1)全国电力生产情况
2022-2024年,我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图表5-24:全国发电量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火电 144,445 3.80 139,032 4.10 133,239 2.70
水电 43,595 3.20 42,154 1.80 41,350 5.80
核电 6,083 6.90 5,691 2.40 5,553 4.30
风电 52,068 18.00 44,134 20.70 36,544 11.20
太阳能发电 88,666 45.20 60,949 55.20 39,261 28.10
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合计 334,862 14.60 291,965 13.90 256,408 7.80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火电装机容量约14.4亿千瓦,同比增长3.80%;水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3.20%;核电装机容量约0.6亿千瓦,同比增长6.90%;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0%。火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最主要电源。
近三年,全国电力行业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 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投资额 增速 投资额 增速 投资额 增速
电源基本建设投资 11,687 12.1 9,675 30.1 7,208 30.34
电网基本建设投资 6,083 15.3 5,275 5.4 5,012 1.23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对于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的分析预测,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5年全国新投产发电装机有望超过4.5亿千瓦,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预计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14%左右。其中,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2025年底将降至三分之一;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23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60%左右。水电4.5亿千瓦、并网风电6.4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1亿千瓦、核电6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4800万千瓦左右。2025年太阳能发
(2)全国电力需求状况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电力需求保持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近三年,我国电力需求情况如下:
图表5-25:我国电力需求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用电量 增长率 用电量 增长率 用电量 增长率
第一产业用电量 1,357 6.30 1,278 11.50 1,146 10.40
第二产业用电量 63,874 5.10 60,745 6.50 57,001 1.20
第三产业用电量 18,348 9.90 16,694 12.20 14,859 4.40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4,942 10.60 13,524 0.90 13,366 13.80
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合计 98,521 6.80 92,241 6.70 86,372 3.60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2022-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总体呈现上升态势。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为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0%,增速比去年同期升高,主要系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支撑电力消费较快增长。
(3)全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
2022-2024年,我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图表5-26:我国电力装机容量情况
单位:万千瓦、%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累计装机容量 增长率
火电 144,445 3.80 139,032 4.10 133,239 2.70
水电 43,595 3.20 42,154 1.80 41,350 5.80
核电 6,083 6.90 5,691 2.40 5,553 4.30
风电 52,068 18.00 44,134 20.70 36,544 11.20
太阳能发电 88,666 45.20 60,949 55.20 39,261 28.10
全口径发电设备容量合计 334,862 14.60 291,965 13.90 256,408 7.80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4)电力价格政策及变动
我国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是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税金的原则确定的。
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908号),通知决定:降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决定按照区域调低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其中,山东调低0.81分/千瓦时,宁夏调低0.90分/千瓦时,湖北调低1.10分/千瓦时。
2015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通知决定:一、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2分钱(含税,下同);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适当疏导部分地区天然气发电价格以及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等突出结构性矛盾,促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外,主要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等,决定调低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约2分/千瓦时。
2015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105号),通知决定: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下调约3分钱(含税,下同),同幅度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支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等,决定调低全国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约3分/千瓦时。
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通知决定:降低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根据当前新能源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7年1月1日之后新建光伏发电和2018年1月1日之后新核准建设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前如果新建陆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标杆电价。之前发布的上述年份新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光伏发电、陆上风电上网电价在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以内的部分,由当地省级电网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等,决定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15分/千瓦时、13分/千瓦时、13分/千瓦时,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决定下调一类至四类资源区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7分/千瓦时、5分/千瓦时、5分/千瓦时、3分/千瓦时,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通知决定:一、自
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抓紧研究提出调整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具体方案,于2017年6月22日前上报价格司备案。即将完成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省(区、市),要做好与输配电价调整方案的衔接等。该通知实质上提高了火电上网电价。总体来看,2016年实体经济回暖,全国用电需求增速回升,但受制于环保、节能减排及去产能等政策,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大幅减少。2016年下半年煤价的快速上涨压缩了煤电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根据煤电联动政策,2017年6月政策允许提高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提升有一定作用。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通知决定:一、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二、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三、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四、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第一批降价措施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通知决定: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二、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后,重新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专项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在送电省、受电省之间按照1︰1比例分配(与送电省没有任何物理连接的点对网工程降价形成的降价空间由受电省使用)。上述措施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三、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
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其中,之前由我委发文明确上网电价的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上网电价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降低因素测算,报我委(价格司)备案后公布执行。四、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利用上述降价空间相应降低当地一般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按照程序于
2019年5月底前发文,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2020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通知决定:一、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二、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通知决定:一、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综合考虑2019年市场化竞价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二、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5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能源主管部门统一实行市场竞争方式配置的所有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三、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四、符合国家光伏扶贫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的上网电价保持不变。本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
2020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通知决定:一、实施范围继续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二、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通知决定:一、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二、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三、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通知决定:一、各地结合当地情况积极完善峰谷电价机制,统筹考虑当地电力供需状况、新能源装机占比等因素,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二、各地要在峰谷电价的基础上推行尖峰电价机制,主要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可参照尖峰电价机制建立深谷电价机制;三、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具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要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水电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大的地方,要建立健全丰枯电价机制,合理确定时段划分、电价浮动比例;四、各地要加快将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对部分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可研究制定平均电价,由用户自行选择执行;五、各地要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六、各地要加强分时电价机制与电力市场的衔接,电力现货市场尚未运行的地方,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目录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通知决定:一、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继续作为新能源发电等价格形成的挂钩基准;二、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三、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各地要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首次向代理用户售电时,至少提前1个月通知用户。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四、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2.电力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中国电力行业迅速发展,行业规模大幅增长,在5G、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影响下,中国电力行业进入了转型升级的新时期,“泛在电力物联网”、“微电网”等规划层出不穷。特别是进入“十三五”后,电力工业面临供应宽松常态化、电源结构清洁化、电力系统智能化、电力发展国际化、体制机制市场化等一系列新形势、新挑战。从未来电力行业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新能源电气企业如风电企业、水电企业、光伏发电企业等随着行业技术的逐渐成熟迅速发展壮大,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会使其未来在电力行业市场中发挥强劲表现。为促进我国电力行业长期稳定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不断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我国电力行业向更加市场化、清洁化的方向发展。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制体系,为建立现代能源体系、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充分考虑各方面诉求和电力工业发展规律,兼顾改到位和保稳定。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2015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进一步颁布了《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六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建立健全电力市场机制为主要目标,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逐步打破垄断,改变电网企业统购统销电力的状况,推动市场主体直接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将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加快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2022年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各方面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为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提供支撑。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等带动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上年基数前后变化等因素,预计2022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千瓦时-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
当前,在目前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提出了“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一方面,电力行业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以及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另一方面,电力行业需加快清洁低碳供应结构转型进程,实现碳减排目标。在此明确目标下,未来十年风电和光伏将迎来高速增长期,并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标奠定产能基础。
2021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各省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考核指标进行了明确。将2030年碳达峰目标分解到每一年,既引导各地权重逐年提升,也避免了盲目加码,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平稳有序实施,也明确了电力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与转型趋势。
从我国的现实国情、资源禀赋、能源转型进程看,2030年前煤电仍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供应链安全、稳增长促发展及民生供热的重要支撑。国家大力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开展“三改联动”与专业化整合,同时出台金融优惠、电价调节、能源保供特别债以及煤炭优质产能核增、保量控价扩能等系列纾困政策,有助于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改善经营绩效。
(六)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华电集团下属的核心企业,是中国最大型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发行人致力于拓展具有吸引力的区域电力市场,抓住上述市场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机遇,建设大容量、高效率、节能环保的电源项目,通过新建和并购等方式实现公司规模的快速扩张,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发行人具有以下主要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发行人是中国装机容量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在运营的控股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市,抵御系统风险能力较强。发电装机类型除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外,还包括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多种类型机组。产业链相对完善,上游发展煤炭产业、煤炭物流和贸易业务。同时,发行人通过大比例参股的形式参与风光电等新能源的发展。实现了煤炭产业和煤电产业的联营以及燃煤火力发电资产和可再生新能源发电资产的联营。适应电力市场改革趋势,在下游发展面向用户的电力销售和服务业务。
(2)先进的节能环保电力生产设备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的火力发电机组中,90%以上是300兆瓦及以上的大容量、高效率、环境友好型机组,其中600兆瓦及以上的装机比例约占5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发行人102台燃煤机组已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所有300兆瓦及以下的机组都经过了供热改造,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优势。发行人的火电机组性能优良,单位能耗较低,在节能发电调度中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在行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3)丰富的电力生产管理经验
发行人拥有悠久的历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发电厂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保证了本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
(4)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发行人作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使全体股东的利益得以保障。本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树立了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融资渠道广、融资能力强。
3.发行人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1)发展战略
发行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增强核心功能,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价值创造力,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加快打造强而大的一流能源上市公司。
(2)经营计划
在外部条件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2025年发行人预计完成发电量2,100亿千瓦时左右。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发行人计划2025年将投入约人民币120亿元,用于电源项目建设、环保和节能技术改造及参股投资等。
2025年,发行人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1)深化价值创造,全面提升经营质效水平。深入推进提质增效,稳固提升经营效益水平。加强电力市场形势研判,继续落实好煤机容量电价政策,统筹优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策略,提升度电边际贡献;积极争取燃机“两部制”电价政策,推动建立气电联动机制,确保燃机企业健康持续运营。突出抓好燃料成本管控,优化燃料采购机制和策略,全面做好保量控价工作。深入推进降本节支,提升成本管控水平,充分把握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窗口期,认真筹划2025年融资方案,提升融资工作质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做好高风险企业治理,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2)强化真抓实干,持续夯实安全运营根基。聚焦迎峰度夏、温暖度冬、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确保重大活动和关键时段能源保供安全;科学制定电煤库存策略,着力提高战略客户优质长协兑现率,全力保障发电燃料供应。以安全生产“强基固本年”为抓手,下大气力夯实安全基础;突出科技强安,以更大力度推动AI赋能安全;深化供热安全能力提升改造,以设备更新保障安全生产全面升级,更好适应和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监督新建项目环境治理,确保依法合规组织施工。贯彻落实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能耗指标分析、监督检查和异常跟踪,推动碳排放强度稳中有降。
3)注重投资质量,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跟踪抽蓄项目产业政策,加强项目相对竞争力分析,差异化制定项目推进策略,形成“储备一批、推动一批、开工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紧紧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发展新动能,加快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收入和增加值占比。加强投资计划和资本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发展和基建工程资金需要。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严控投资风险,确保项目投资收益。
4)加强规范运作,巩固提升品牌形象。全力推进常规能源资产重组项目,保持与监管机构的有效沟通,及时答复反馈问题,尽快完成资产交割,适时启动配套募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高质量组织业绩路演,高水平编制ESG报告,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持续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管理,跟踪掌握新型关联交易动态,做好全过程监管指导。认真落实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牢固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市值管理相关制度、方案、措施,不断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分红派息方案,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公司无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九、发行人业务发展规划
(一)主要在建电源项目及未来投资计划
未来公司计划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金外,还将采用包括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和股本融资在内的多种融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
图表5-27: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
公司/项目名称 机组类型 计划新增装机容量(兆瓦) 已注资金额(万元)
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惠州公司”) 燃气机组 2x535 72500
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重庆发电公司”) 燃气机组 2x546.7 15000
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汕头能源”) 煤电机组 2x1,000 24200
龙口公司 煤电机组 1x660 13500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乌溪江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298 3610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灵宝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200 2000
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靖宇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800 9000
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永昌公司”) 抽水蓄能发电机组 1,200 11500
合计 / 9,321.4
上述项目均不存在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等情况。
1. 广东惠州东江燃机热电: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南片区,占地面积99659㎡,规划建设总容量2×535MW9F5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力管网。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年消耗天然气约6.38×108Nm3,年发电量约32.66亿kWh,年供热量约389.66万GJ(折合130.8万吨蒸汽),年供冷量约171.79万GJ(折合61.7万吨蒸汽),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约75.88%。项目于2018年5月取得地方政府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2021年3月取得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2×9F级核准。计划2024年机组投产。
2. 重庆潼南燃机: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位于重庆市潼南区高新东区首开区,规划建设2台5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于2023年2月12日获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渝发改能源〔2023〕185号),2023年11月13日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批复。计划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底建成投产。
3. 广东汕头煤电二期:
汕头煤电二期项目厂址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本项目于2023年1月取得广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粤发改核准〔2023〕1号)及粤发改核准〔2023〕23号),2023年1月取得集团公司前期立项批复。2023年5月,完成项目可研审查,2023年6月取得可研审查意见(咨能源〔2023〕916号)。2023年8月取得广东电网公司《关于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复函》(广电办粤〔2023〕190号)。计划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7年3月建成投产。
4. 山东龙口四期:
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简称四期工程),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简称龙口公司)投资建设。厂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西城区,利用已拆除的一期机组场地和部分厂前区,分期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其中,第二台机组于2023年3月10日获得山东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鲁发改项审〔2023〕85号),12月29日取得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的批复,现已列入2024年山东省重大项目名单。预计2025年12月建成投产。
5. 乌溪江抽水蓄能:
乌溪江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境内,钱塘江上游支流乌溪江流域,距离衢州市区约30km,距离省会杭州的直线距离约220km。电站为日调节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298MW,主要承担浙江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为三等中型工程。项目可研工程静态投资206323万元,动态投资232734万元。由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其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6%、衢州市衢江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2021年12月完成集团公司发起决策,2022年6月完成预可研审查,2023年1月取得浙江省发改委核准批复,2023年9月完成可研审查,2023年12月31日开工建设。计划2028年6月建成投产。
6. 灵宝抽水蓄能:
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24年6月取得河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豫发改审批〔2024〕140号),项目位于三门峡市灵宝市朱阳镇境内,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拟建设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机,电站工程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动态投资77.13亿元,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建成后主要承担河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在提高当地电力供应质量、发展地方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计划2025年12月基本完成征地移民工作,2030年首台机组并网,2031年底全部机组并网投产。
7. 靖宇抽水蓄能:
靖宇抽蓄项目已列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2024-2028年服务电力系统抽水蓄能项目优化调整方案。项目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年发电利用小时823小时,年发电量14.81亿千瓦时;
年抽水利用小时1097小时,年抽水电量19.75亿千瓦时,拟以2回500kV出线接入规划新建的500kV磐石开关站。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担吉林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总投资116.89亿元,静态投资97.96亿元,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5442元/千瓦。项目筹建期20个月,施工总工期76个月(准备期6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58个月、完建期12个月),计划2025年下半年筹建期工程开工,2027年5月主体工程开工,2032年首台机组发电,2033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8. 永昌抽水蓄能:
永昌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境内,石羊河流域,距离金昌市区约32km,距离省会兰州的直线距离约358km。电站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200MW,主要承担甘肃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备用等任务,为一等大(一)型工程。项目可研工程静态投资791578.71万元,动态投资950790.96万元,由甘肃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其中: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2022年5月完成预可研审查,2023年6月取得甘肃省发改委核准批复,2024年3月31日取得可研审查意见(水资源论证待批复),2024年10月11日完成集团公司投资决策,2024年12月完成最终可研审查意见,计划2025年6月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开工,2026年6月主体工程开工,2030年12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31年9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上述项目均不存在未核先建、违规核准、批建不符等情况;已开工建设项目均取得相关部委批文,合法合规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拟建项目
公司目前暂无拟建项目计划,未来公司将根据各地用电需求、原材料供应和收益成本分析等因素综合考虑投资安排。公司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加快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资本运作为手段,集中力量打造高效煤电板块。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
(一)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发行人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1132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因原聘用的天职国际及天职香港的服务期限已届满,本公司更换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发行人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4BJAA3B0214号及XYZH/2025BJAA3B038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会计信息,请参阅发行人上述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上文件已置备于主承销商处供投资者查询。由于发行人的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数据更能充分反映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为完整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募集说明书及本节中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分析对象。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集团于2022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自2022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发行人对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开始或之后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即对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发行人对清远公司、襄阳热电、水洛河公司等投产机组试运行销售情况进行了追溯调整。
发行人对联营企业华电新能采用准则解释15号追溯调整影响金额,相应调整公司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金额。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集团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2年1月1日
长期股权投资 3,725,004.30 12,030.40 3,737,034.70
固定资产 12,302,584.80 -3,878.70 12,298,706.10
在建工程 1,586,238.90 -336.80 1,585,902.10
资本公积 1,310,553.90 10,310.00 1,320,863.90
盈余公积 432,294.60 121.10 432,415.70
未分配利润 1,174,367.30 -1,829.20 1,172,538.10
少数股东权益 1,173,647.10 -787.00 1,172,860.10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利润表
上期发生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上期发生额
收入 10,442,221.30 18,532.40 10,460,753.70
营业成本 11,085,681.60 22,730.10 11,108,411.70
管理费用 180,670.10 17.80 180,687.90
投资收益 724,209.50 1,720.40 725,929.90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期发生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上期发生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491,523.70 15,264.60 11,506,78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66,648.20 15,264.60 11,981,91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831,566.70 20,332.30 10,851,899.00
项目 合并现金流量表
上期发生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上期发生额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2,126.10 17.90 592,144.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601,698.80 20,350.20 12,622,04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050.60 -5,085.60 -640,136.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30,126.50 -5,085.60 1,325,040.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69,677.00 -5,085.60 2,164,59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9,533.20 5,085.60 -634,447.60
执行15号解释对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2年1月1日
长期股权投资 76,823,631 120,304 76,943,935
在建工程 3,779,117 -5,092 3,774,025
资本公积 14,477,710 103,100 14,580,810
盈余公积 4,357,711 1,211 4,358,922
未分配利润 11,521,611 10,901 11,532,512
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利润表
上期发生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上期发生额
长期股权投资 7,682,363.10 12,030.40 7,694,393.50
在建工程 377,911.70 -509.20 377,402.50
资本公积 1,447,771.00 10,310.00 1,458,081.00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集团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相关规定,“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16号解释对本报告期无重大影
响。
2. 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集团于2023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集团已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本集团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3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5,879.60 -188.10 285,69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458.90 2,058.80 93,517.70
盈余公积 465,507.20 -203.70 465,303.50
未分配利润 812,593.70 -1,966.80 810,626.90
少数股东权益 1,093,529.30 -76.40 1,093,452.90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2,852.60 -196.60 232,65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876.50 3,707.60 109,584.10
盈余公积 432,415.70 -366.30 432,049.40
未分配利润 1,172,538.10 -3,451.10 1,169,087.00
少数股东权益 1,172,860.10 -86.80 1,172,773.30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发生额 调整金额 重述后2022年发生额
所得税费用 -51,169.20 -1,657.30 -52,826.50
少数股东损益 -73,792.20 10.40 -73,781.8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22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3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28.10 2,037.10 8,265.20
盈余公积 468,983.70 -203.70 468,780.00
未分配利润 1,114,240.40 -1,833.40 1,112,407.00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负债表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金额 2022年1月1日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28.10 3662.90 9891.00
盈余公积 435892.20 -366.30 435525.90
未分配利润 1153251.20 -3296.60 1149954.60
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利润表
2022年发生额 调整金额 重述后2022年发生额
所得税费用 - -1,625.80 -1,625.80
3. 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023年10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项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未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1.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无重大变化。
2.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设立7户,减少1户,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增加子公司包括华电河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华电靖宇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陕西华电金水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江西华电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华电河北瑞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及华电(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减少子公司包括石家庄时光供热有限公司。
3. 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2024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14户,减少1户,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增加子公司包括华电永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宁夏华电牛首山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西形冲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安徽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湖南)燃料有限公司、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华电(重庆)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华电(广东)燃料有限公司、华豫一期(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华电蓟北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肇庆华电谠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及华鹿(天津)电力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子公司包括宁夏华电永利发电有限公司。
二、财务报表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表6-1: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2,888.60 585,110.40 545,515.70 628,243.9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357,767.30 1,159,376.10 1,218,328.60 1,196,831.40
应收票据 948.10 3,202.10 1,470.10 3,012.70
应收账款 1,356,819.20 1,156,174.00 1,216,858.50 1,193,818.70
应收款项融资 20,534.40 13,182.10 36,482.50 74,873.60
预付款项 523,040.20 401,865.00 318,506.20 372,856.4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44,371.00 94,693.50 117,776.20 83,148.90
应收股利 - 14,510.50 72,863.90 35,315.00
其他应收款 - 80,183.00 44,912.30 47,833.90
存货 340,473.70 516,004.10 450,058.30 393,73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810.80 5,849.30 17,290.00 9,655.20
其他流动资产 128,273.40 132,723.50 154,214.10 163,692.10
流动资产合计 3,185,877.30 2,908,804.00 2,858,171.60 2,923,039.5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6,941.60 26,945.20 15,504.50 23,135.4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371.00 26,327.90 35,143.40 37,005.50
长期股权投资 5,024,660.40 4,693,298.00 4,379,115.30 4,103,254.00
投资性房地产 7,449.20 7,358.00 7,088.10 7,140.50
固定资产(合计) 15,220,082.10 12,927,406.40 13,166,025.50 12,574,828.20
固定资产 15,220,082.10 12,927,406.40 13,166,025.50 12,574,828.20
在建工程(合计) 1,307,892.60 693,061.10 735,286.80 1,484,286.40
在建工程 - 594,392.80 642,303.70 1,256,959.10
工程物资 - 25,516.50 1,111.10 108,942.90
使用权资产 27,251.30 17,522.60 7,736.00 63,798.50
无形资产 858,920.50 750,962.70 727,305.10 727,215.30
开发支出 769.50 189.70 221.70 -
商誉 37,394.10 37,394.00 37,394.00 37,394.00
长期待摊费用 64,132.20 62,595.50 52,163.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568.80 169,074.70 251,036.30 285,879.6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066.70 66,597.40 31,437.90 59,258.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64,762.50 19,478,733.20 19,445,458.30 19,403,195.60
资产总计 26,050,639.80 22,387,537.20 22,303,629.90 22,326,235.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76,955.20 2,789,077.30 1,896,777.70 2,798,514.3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58,560.30 1,095,985.90 1,128,765.40 1,661,356.10
应付票据 340,482.40 192,810.00 84,186.80 323,488.20
应付账款 1,018,077.90 903,175.90 1,044,578.60 1,337,867.90
预收款项 1,441.50 460.00 927.10 -
合同负债 70,280.70 265,782.60 215,764.60 202,888.40
应付职工薪酬 60,888.00 18,655.60 21,580.10 21,498.20
应交税费 150,663.40 74,346.90 84,935.40 120,283.00
其他应付款(合计) 420,446.30 211,727.30 242,358.50 262,916.20
应付股利 - 52,166.90 52,268.70 36,027.80
其他应付款 - 159,560.40 190,089.80 226,888.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93,287.50 1,918,185.40 2,718,443.90 1,232,346.40
其他流动负债 554,576.00 138,629.50 10,114.00 9,378.40
流动负债合计 8,187,098.90 6,512,850.50 6,319,666.70 6,309,181.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86,881.60 4,986,102.10 6,160,091.70 5,973,978.30
应付债券 2,249,354.80 1,789,205.80 979,424.10 2,503,417.20
租赁负债 19,521.90 7,948.00 4,662.10 6,149.20
长期应付款(合计) 1,646.80 1,453.20 2,810.50 6,954.20
专项应付款 - 1,453.20 2,810.50 6,954.2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507.70 657.90 824.00 992.90
预计负债 15,295.20 15,323.60 14,714.20 5,973.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561.30 103,171.90 102,112.10 91,458.9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 362,993.00 381,346.70 383,205.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49,333.20 7,266,855.50 7,645,985.40 8,972,129.10
负债合计 15,736,432.10 13,779,706.00 13,965,652.10 15,281,310.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61,177.40 1,022,756.10 1,022,756.10 986,985.80
其它权益工具 2,100,000.00 2,501,995.60 3,065,600.90 2,354,746.30
永续债 2,100,000.00 2,501,995.60 3,065,600.90 2,350,621.30
资本公积金 1,820,186.60 1,517,660.20 1,435,793.40 1,294,868.30
其它综合收益 6,821.70 17,208.40 17,502.80 9,365.80
专项储备 36,549.90 12,620.00 11,275.80 27,328.60
盈余公积金 555,455.70 545,052.50 504,091.00 465,507.20
未分配利润 1,287,900.30 1,116,184.40 918,604.20 812,593.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8,091.60 6,733,477.20 6,975,624.20 5,951,395.70
少数股东权益 3,346,116.10 1,874,354.00 1,362,353.60 1,093,529.3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314,207.70 8,607,831.20 8,337,977.80 7,044,925.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50,639.80 22,387,537.20 22,303,629.90 22,326,235.10
2、合并利润表
图表6-2: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9,587,226.50 11,299,397.90 11,717,612.50 10,705,853.60
营业收入 9,587,226.50 11,299,397.90 11,717,612.50 10,705,853.60
营业总成本 8,942,095.10 10,936,174.40 11,590,074.90 11,316,550.80
营业成本 8,424,896.80 10,307,064.80 10,964,565.40 10,659,897.60
税金及附加 133,849.90 126,837.20 98,310.70 88,035.20
管理费用 140,830.60 179,711.80 166,835.10 163,936.20
财务费用 241,427.20 322,560.60 360,363.70 404,681.80
加:其他收益 36,366.40 86,975.50 87,061.40 93,397.10
投资净收益 307,822.40 347,832.10 377,645.40 480,531.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7,100.00 313,687.90 375,860.80 479,663.7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3,731.10 -1,862.10 1,032.20
资产减值损失 -1,374.50 -10,219.60 -52,668.00 -101,547.20
信用减值损失 -6.30 1,289.90 22,144.00 -4,490.00
资产处置收益 1,143.60 39,924.50 10,486.70 8,214.60
营业利润 989,083.00 832,757.00 570,345.00 -133,559.50
加:营业外收入 31,108.10 83,903.50 29,550.50 27,519.50
减:营业外支出 9,753.00 30,211.40 18,881.40 8,940.30
利润总额 1,010,438.10 886,449.10 581,014.10 -114,980.30
减:所得税 181,178.90 202,886.50 100,213.40 -51,169.20
净利润 829,259.20 683,562.60 480,800.70 -63,811.10
持续经营净利润 829,259.20 683,562.60 480,800.70 -63,811.10
减:少数股东损益 185,540.10 113,295.50 28,588.20 -73,792.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43,719.10 452,212.50 9,981.10
加:其他综合收益 - -305.6 8,253.90 2,738.10
综合收益总额 818,864.60 683,257.00 489,054.60 -61,073.0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5,269.70 113,284.30 28,705.10 -73,757.7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633,594.90 569,972.70 460,349.50 12,684.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表6-3: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719,775.00 12,856,038.40 13,057,780.70 11,965,412.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682.60 14,640.90 62,574.70 325,835.7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964.40 355,883.20 374,775.80 399,24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71,422.00 13,226,562.50 13,495,131.20 12,690,488.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93,476.60 9,583,593.10 10,393,020.90 10,027,148.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22,426.50 857,714.00 816,207.40 733,982.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3,795.80 620,147.10 484,795.30 446,862.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3,990.10 531,471.10 475,943.00 517,045.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73,689.00 11,592,925.30 12,169,966.60 11,725,03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733.00 1,633,637.20 1,325,164.60 965,449.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40 27,049.80 9,641.20 16,966.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606.10 116,875.40 85,761.70 110,575.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62.50 14,659.50 13,396.40 7,645.4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6,022.20 5,804.20 415.9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06.30 22,217.30 65,830.30 108,158.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43.50 186,606.20 175,045.50 243,345.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914,062.10 906,755.30 1,048,843.30 1,042,307.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930.00 38,177.10 36,659.90 19,96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1,718.2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75.60 12,750.00 17,008.20 31,97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1,067.70 957,682.40 1,104,229.60 1,094,24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1,124.20 -771,076.20 -929,184.10 -850,899.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0,178.60 715,819.80 2,228,862.50 751,386.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66,125.00 515,819.80 278,862.50 1,386.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4,086.60 11,257,854.70 9,232,423.10 10,031,762.3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5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54,265.20 11,973,674.50 11,461,435.60 10,783,148.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465,316.70 12,034,397.70 11,222,559.90 10,100,125.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88,048.20 743,440.40 691,853.00 783,299.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9,948.50 68,295.20 27,638.30 28,96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186.60 13,303.90 16,737.00 18,019.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29,551.50 12,791,142.00 11,931,149.90 10,901,44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286.30 -817,467.50 -469,714.30 -118,295.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676.40 45,093.50 -73,733.80 -3,745.2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066.00 517,027.70 590,761.50 594,506.7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4,389.60 562,121.20 517,027.70 590,761.50
(二)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图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054.70 83,651.50 36,471.90 109,291.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4,923.50 153,381.20 181,053.00 185,316.30
应收票据 1,894.10 3,202.10 1,470.10 3,012.70
应收账款 183,029.40 150,179.10 179,582.90 182,303.60
应收款项融资 - 2,700.00 2,478.80 14,597.10
预付款项 47,691.80 26,153.70 32,602.80 43,995.20
其他应收款(合计) 780,659.10 1,120,884.70 1,647,319.60 1,585,806.80
应收股利 - 10,261.90 68,029.80 57,975.60
其他应收款 - 1,110,622.80 1,579,289.80 1,527,831.20
存货 47,872.60 79,718.10 67,752.10 62,091.1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394.60 7,395.30 18,836.10 11,201.30
其他流动资产 1,783.40 6,793.20 5,018.90 4,164.10
流动资产合计 1,143,379.70 1,480,677.70 1,991,533.20 2,016,462.9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31,138.00 30,759.00 20,262.90 28,756.2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162.20 13,162.20 10,707.20 10,707.20
长期股权投资 10,294,100.80 9,411,460.30 8,993,553.50 8,281,432.80
投资性房地产 1,848.70 1,926.50 2,030.20 2,133.90
固定资产(合计) 1,546,898.70 1,636,437.20 1,710,098.60 1,586,012.00
在建工程(合计) 78,924.80 42,161.70 32,110.30 165,610.00
使用权资产 7,414.00 12,168.10 1,565.10 8,148.40
无形资产 82,540.10 84,788.30 85,066.50 83,525.30
长期待摊费用 10.80 23.60 5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16.10 5,472.80 4,858.60 4,189.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62,275.50 11,238,359.70 10,860,752.90 10,170,515.40
资产总计 13,205,655.20 12,719,037.40 12,852,286.10 12,186,978.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66,707.70 781,186.60 241,483.80 722,491.9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32,825.40 173,887.20 170,357.60 258,224.70
应付账款 132,825.40 173,887.20 170,357.60 258,224.70
预收款项 13.70 25.80 68.80 -
合同负债 2,674.90 10,323.40 10,291.80 9,886.30
应付职工薪酬 5,478.40 4,456.10 5,566.90 5,719.00
应交税费 16,884.70 6,348.60 6,873.70 9,822.00
其他应付款(合计) 164,447.60 94,209.40 88,761.80 74,345.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97,132.30 1,003,416.70 1,909,603.70 537,450.80
其他流动负债 300,459.20 101,181.10 1,219.50 669.50
流动负债合计 3,186,623.90 2,175,034.90 2,434,227.60 1,618,609.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86,381.30 1,892,963.90 2,113,240.10 1,678,781.60
应付债券 1,849,446.70 1,789,205.80 979,424.10 2,503,417.20
租赁负债 5,528.30 4,295.20 883.80 620.50
长期应付款(合计) 1,053.60 1,112.30 2,421.90 2,774.8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42.30 6,380.50 6,619.30 6,228.1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 4,860.30 5,374.70 5,880.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52,949.80 3,698,818.00 3,107,963.90 4,197,703.10
负债合计 6,239,573.70 5,873,852.90 5,542,191.50 5,816,312.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61,177.40 1,022,756.10 1,022,756.10 986,985.80
其它权益工具 2,100,000.00 2,501,995.60 3,065,600.90 2,354,746.30
永续债 2,100,000.00 2,501,995.60 3,065,600.90 2,350,621.30
资本公积金 1,694,010.10 1,561,328.90 1,538,048.70 1,414,000.10
其它综合收益 7,422.10 16,586.00 16,829.30 9,229.30
专项储备 4,354.30 1,556.50 3,096.30 22,480.10
盈余公积金 548,529.10 548,529.10 507,567.50 468,983.70
未分配利润 1,450,588.50 1,192,432.30 1,156,195.80 1,114,240.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6,081.50 6,845,184.50 7,310,094.60 6,370,665.70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66,081.50 6,845,184.50 7,310,094.60 6,370,665.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05,655.20 12,719,037.40 12,852,286.10 12,186,978.30
2、母公司利润表
图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1,037,672.00 1,542,586.00 1,611,341.40 1,669,050.50
营业收入 1,037,672.00 1,542,586.00 1,611,341.40 1,669,050.50
营业总成本 1,026,684.10 1,620,036.00 1,670,155.80 1,781,019.60
营业成本 894,456.10 1,455,456.60 1,509,276.50 1,609,419.70
税金及附加 22,556.30 21,804.60 16,484.30 16,313.90
管理费用 30,587.00 43,473.90 38,484.90 36,192.00
财务费用 79,084.70 99,300.90 105,910.10 119,094.00
加:其他收益 826.10 10,540.20 3,253.70 7,649.30
投资净收益 525,651.00 477,122.20 429,218.50 515,121.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69,798.70 305,079.90 362,308.70 466,305.10
资产减值损失 - -2,882.30 -1,386.60 -29,664.70
信用减值损失 -3,429.50 -3,470.20 19,246.00 -51,821.90
资产处置收益 9.10 2.10 0.10 3.40
营业利润 534,044.60 403,862.00 391,517.30 329,318.50
加:营业外收入 4,530.30 11,809.70 4,284.40 1,580.10
减:营业外支出 2,379.60 6,295.10 9,572.60 -16.10
利润总额 536,195.30 409,376.60 386,229.10 330,914.70
减:所得税 -438.10 -239.00 -1,645.80 -
净利润 536,633.40 409,615.60 387,874.90 330,914.70
持续经营净利润 536,633.40 409,615.60 387,874.90 330,914.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6,633.40 409,615.60 387,874.90 330,914.70
加:其他综合收益 - -243.30 7,600.00 2,545.00
综合收益总额 527,469.50 409,372.30 395,474.90 333,459.7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527,469.50 409,372.30 395,474.90 333,459.7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图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2,774.60 1,756,948.80 1,814,437.30 1,838,303.3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7.20 11,027.70 69,117.3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84.70 36,123.80 29,379.90 34,363.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2,559.30 1,793,509.80 1,854,844.90 1,941,784.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7,287.50 1,279,024.60 1,454,815.90 1,474,563.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5,573.80 193,646.10 185,918.60 168,890.7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331.60 70,042.10 61,130.90 69,819.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75.50 59,256.00 42,220.10 71,64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2,868.40 1,601,968.80 1,744,085.50 1,784,919.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690.90 191,541.00 110,759.40 156,864.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9,204.70 782,832.60 509,813.30 311,642.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0,962.20 327,383.60 219,845.90 275,621.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12.20 497.20 2,160.80 106.6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20 2,232.60 23,019.30 26,262.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4,289.30 1,112,946.00 754,839.30 613,632.7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308.10 69,927.30 134,682.10 91,653.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27,066.30 471,652.00 1,033,460.10 894,125.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0 461.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9,828.40 541,637.10 1,168,604.10 985,779.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39.10 571,308.90 -413,764.80 -372,146.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91,223.10 200,000.00 1,950,000.00 7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3,732.60 4,337,565.70 2,856,764.40 4,146,901.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9,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64,955.70 4,537,565.70 4,816,564.40 4,896,901.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80,150.00 4,754,961.80 4,134,217.50 4,147,648.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924.20 487,557.70 442,746.60 488,040.8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0.10 10,266.40 9,864.10 10,585.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09,704.30 5,252,785.90 4,586,828.20 4,646,27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48.60 -715,220.20 229,736.20 250,626.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96.80 47,629.70 -73,269.20 35,345.4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651.50 36,021.80 109,291.00 73,945.6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054.70 83,651.50 36,021.80 109,291.00
三、重要财务指标及会计科目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7:公司最近三年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2,908,804.00 12.99 2,858,171.60 12.81 2,923,039.50 13.09
非流动资产 19,478,733.20 87.01 19,445,458.30 87.19 19,403,195.60 86.91
资产总计 22,387,537.20 100.00 22,303,629.90 100.00 22,326,235.10 100.00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22,326,235.10万、
22,303,629.90万元和22,387,537.20万元,资产规模呈波动趋势。
从资产结构来看,截至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09%、12.81%和12.99%,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91%、87.19%和87.01%。
1、流动资产
图表6-8:公司最近三年流动资产主要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85,110.40 2.61 545,515.70 2.45 628,243.90 2.81
应收票据 3,202.10 0.01 1,470.10 0.01 3,012.70 0.01
应收账款 1,156,174.00 5.16 1,216,858.50 5.46 1,193,818.70 5.35
应收款项融资 13,182.10 0.06 36,482.50 0.16 74,873.60 0.34
预付款项 401,865.00 1.8 318,506.20 1.43 372,856.40 1.67
其他应收款 94,693.50 0.42 117,776.20 0.53 83,148.90 0.37
存货 516,004.10 2.3 450,058.30 2.02 393,738.00 1.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849.30 0.03 17,290.00 0.08 9,655.20 0.04
其他流动资产 132,723.50 0.59 154,214.10 0.69 163,692.10 0.73
流动资产合计 2,908,804.00 12.99 2,858,171.60 12.81 2,923,039.50 13.09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923,039.50万元、2,858,171.60万元和2,908,804.0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09%、12.81%和12.99%。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组成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应收款。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融资36,482.50万元,同比减少51.27%,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及到期解付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28,243.90万元、
545,515.70万元和585,110.4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图表6-9:近三年末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3.90 0.00 3.90 0.00 3.90 0.00
银行存款 4,146.80 0.71 6,272.30 1.15 591,274.10 94.12
其他货币资金 1,744.10 0.30 873.30 0.16 36,965.90 5.88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579,215.60 98.99 538,366.20 98.69 - -
合计 585,110.40 100.00 545,515.70 100.00 628,243.90 100.00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中:受限资金 22,989.20 3.93 28,488.00 5.22 37,482.40 5.97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96,831.40万元、1,218,328.60万元和1,159,376.10万元。明细如下表所示:
图表6-10:近三年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票据 3,202.10 1,470.10 3,012.70
应收账款 1,156,174.00 1,216,858.50 1,193,818.70
合计 1,159,376.10 1,218,328.6 1,196,831.40
1)应收票据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3,012.70万元、1,470.10万元和3,202.10万元,全部为商业承兑汇票。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1,732.00万元,增幅为117.82%,主要系商业承兑汇票增加的影响。
2)应收账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193,818.70万元、
1,216,858.50万元和1,156,174.00万元。主要是业务往来应收款项。
图表6-11: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金额 计提坏账准备 占比 是否关联方
1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04,260.30 - 25.55 否
2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132,323.60 - 11.11 否
3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87,157.80 - 7.32 否
4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74,909.00 - 6.29 否
5 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70,078.30 - 5.88 否
合计 668,729.00 - 56.15 -
图表6-12: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1,121,659.10 1,186,800.80 1,163,448.00
1至2年 15,144.10 16,023.80 8,969.40
2至3年 14,069.30 5,366.00 9,180.70
3年以上 39,940.00 44,152.60 48,353.80
小计 1,190,812.50 1,252,343.20 1,229,951.90
减:坏账准备 34,638.50 35,484.70 36,133.20
合计 1,156,174.00 1,216,858.50 1,193,818.70
(3)预付账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372,856.40万元、318,506.20万元和401,865.00万元。发行人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燃料及材料费等,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小。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22年末降低54,350.20万元,降幅为14.58%。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83,358.80万元,增幅为26.17%,主要为根据业务需要增加预付燃料款所致。
图表6-13:近三年末预付账款账龄组合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99,018.70 99.29 315,641.90 99.10 370,121.30 99.27
1-2年 811.80 0.20 800.40 0.25 503.20 0.13
2-3年 236.40 0.06 60.30 0.02 338.90 0.09
3年以上 1,798.10 0.45 2,003.60 0.63 1,893.00 0.51
合计 401,865.00 100.00 318,506.20 100.00 372,856.40 100.00
图表6-14:近三年末预付账款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预付燃料款 367,437.40 293,152.70 319,835.70
预付材料款 34,427.60 25,353.50 53,020.70
合计 401,865.00 318,506.20 372,856.40
(4)其他应收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83,148.90万元、117,776.20万元和94,693.50万元。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由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构成,其他应收款项主要是应收股权转让款及与其他企业的土地转让款和往来款。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23,082.7万元,降幅为19.60%,主要系应收股利减少的影响。
图表6-15: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合计)构成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股利 14,510.50 72,863.90 35,315.00
其他应收款项 80,183.00 44,912.30 47,833.90
合计 94,693.50 117,776.20 83,148.90
图表6-16: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价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股权转让款 - - 13,443.70
应收土地转让款 61,909.40 27,453.50 23,900.80
应收保证金 3,832.80 4,109.40 2,464.90
应收政府补助 6,310.70 5,293.70 -
其他 8,130.10 8,055.70 8,024.50
合计 80,183.00 44,912.30 47,833.90
图表6-17: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末余额 - - 48,242.90 48,242.90
2023年末余额 - - 26,299.80 26,299.80
2024年末余额 - - 25,821.20 25,821.20
图表6-18: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杭州市钱塘区城市有机更新发展服务中心 应收土地转让款 33,111.80 1年以内 31.24 -
湖北华滨置业有限公司 应收土地转让款 18,560.70 5年以上 17.51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崇贤街道办事处 应收土地转让款 6,275.20 1年以内、1-2年 5.92 -
滕州市财政局 应收政府补助 5,545.30 1年以内 5.23 -
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应收土地转让款 3,000.00 2-3年 2.83 -
合计 - 66,493.00 - 62.73 -
(5)存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93,738.00万元、450,058.30万元和516,004.10万元。发行人存货主要为燃煤、秸杆及燃气、燃油和物料、组件及零件,占比最高的是燃煤、秸杆及燃气,存货结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符。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2023年增加65,945.80万元,增幅为14.65%,主要系燃煤、秸杆及燃气账面价值规模上升所致。
图表6-19:近三年末存货净值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燃煤、秸杆及燃气 46,0695.80 89.11 388,978.30 85.86 333,147.30 84.22
燃油 4,655.20 0.90 5,362.60 1.18 5,347.80 1.35
物料、组件及零件 51,648.90 9.99 58,674.10 12.95 57,081.50 14.43
合计 516,999.90 100.00 453,015.00 100.00 395,576.60 100.00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63,692.10万元、154,214.10万元和132,723.50万元。
图表6-20:近三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付其他税项等 124,090.10 144,981.20 153,708.90
预缴所得税 6,788.80 9,232.90 9,983.20
碳排放权资产 1,844.60 - -
合计 132,723.50 154,214.10 163,692.10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21:近三年末非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权投资 26,945.20 0.12 15,504.50 0.07 23,135.40 0.1
长期股权投资 4,693,298.00 20.96 4,379,115.30 19.63 4,103,254.00 18.3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6,327.90 0.12 35,143.40 0.16 37,005.50 0.17
投资性房地产 7,358.00 0.03 7,088.10 0.03 7,140.50 0.03
固定资产 12,927,406.40 57.74 13,166,025.50 59.03 12,574,828.20 56.32
在建工程 693,061.10 3.1 735,286.80 3.3 1,484,286.40 6.65
使用权资产 17,522.60 0.08 7,736.00 0.03 63,798.50 0.29
无形资产 750,962.70 3.35 727,305.10 3.26 727,215.30 3.26
开发支出 189.7 0 221.7 0 - -
商誉 37,394.00 0.17 37,394.00 0.17 37,394.00 0.17
长期待摊费用 62,595.50 0.28 52,163.70 0.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074.70 0.76 251,036.30 1.13 285,879.60 1.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66,597.40 0.3 31,437.90 0.14 59,258.20 0.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478,733.20 87.01 19,445,458.30 87.19 19,403,195.60 86.91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9,403,195.60万元、19,445,458.30万元和19,478,733.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6.91%、87.19%和87.01%。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4,103,254.00万元、4,379,115.30万元和4,693,298.00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长7.17%,主要系增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所示:
图表6-22:截至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年初余额 2024年末余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29,133.20 3,207,665.90 -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269,642.20 279,146.80 -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83,741.60 192,968.30 -
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169,527.10 190,177.70 -
鄂托克前旗长城三号矿业有限公司 137,954.10 160,359.50 -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3,539.80 125,225.00 -
鄂托克前旗长城五号矿业有限公司 104,437.00 111,430.90 -
内蒙古福城矿业有限公司 71,165.80 - -
鄂托克前旗长城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注) 65,557.40 128,562.40 -
鄂托克前旗正泰商贸有限公司(注) 64,488.50 - -
四川华蓥山龙滩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60,850.30 66,829.40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3,251.30 47,663.40 -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8,650.90 29,963.90 -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 29,659.00 30,473.00 -
河北建投蔚州风能有限公司 19,512.90 19,608.00 -
中核华电河北核电有限公司 18,497.60 21,354.10 -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15,045.60 18,378.50 -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173.30 13,209.80 -
四川巴郎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194.50 11,269.00 -
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10,985.80 8,092.40 -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公司 - - -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973.50 7,931.30 -
华电华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475.50 2,354.60 -
其他 8,658.40 20,634.10 -
合并 4,379,115.30 4,693,298.00
(2)固定资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2,574,828.20万元、13,166,025.50万元及12,927,406.40万元。近年来,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过新建、并购及剥离等方式,固定资产规模呈现波动趋势。
图表6-23:近三年末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4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7,948,938.70 3,134,424.70 12,767.80 4,801,746.20
发电机组 18,157,324.40 10,101,525.90 144,369.60 7,911,428.90
其他 745,545.30 519,831.90 11,482.10 214,231.30
合计 26,851,808.40 13,755,782.50 168,619.50 12,927,406.40
2023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7,522,018.00 2,915,141.30 13,213.10 4,593,663.60
发电机组 18,030,777.00 9,499,797.40 160,013.70 8,370,965.90
其他 685,276.60 472,489.50 11,391.10 201,396.00
合计 26,238,071.60 12,887,428.20 184,617.90 13,166,025.50
2022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 7,367,982.30 2,741,584.30 6,744.80 4,619,653.20
发电机组 16,765,769.50 8,849,168.30 158,711.70 7,757,889.50
其他 623,696.10 414,701.20 11,709.40 197,285.50
合计 24,757,447.90 12,005,453.80 177,165.90 12,574,828.20
(3)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484,286.40万元、
735,286.80万元和693,061.10万元,占比较高。过去三年,在建工程余额呈现波动趋势,主要是受完工项目结转及新项目建设进度影响所致。
图表6-24:2024年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电厂建设项目 516,305.70 66,455.50 449,850.20
煤炭建设项目 13,639.80 4,211.80 9,428.00
其他 135,543.90 429.30 135,114.60
合计 665,489.40 71,096.60 594,392.80
图表6-25:发行人2024年末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年末余额 2024年初余额 工程进度
华电青岛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1,728.00 30,401.40 95.00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一台机组 - - 98.00
华电龙口四期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第二台机组 23,376.40 2,294.40 13.44
广东汕头一期项目 24,142.00 11,904.50 97.50
山东华电章丘2×400MW级燃机热电项目 - 59,382.80 94.00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 157,680.20 43,435.00 82.74
重庆华电潼南一期2×500MW级气电工程项目 42,210.80 - 18.55
合计 249,137.40 147,418.10 -
(4)使用权资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63,798.50万元、7,736.00万元和17,522.60万元。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发电机组和土地使用权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3末增加126.51%,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图表6-26:截至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9,067.30 10,576.70 - 8,490.60
发电机组 776.20 199.00 - 577.20
土地使用权 13,167.80 4,713.00 - 8,454.80
合计 33,011.30 15,488.70 - 17,522.60
(5)无形资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727,215.30万元、727,305.10万元和750,962.70万元。公司无形资产构成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采矿权及探矿权、特许权资产和水电资源开发权构成。
图表6-27:近三年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4年末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592,990.60 143,449.50 - 449,541.10
采矿权及探矿权 237,578.50 12,428.50 107,320.40 117,829.60
特许权资产 6,645.60 1,475.50 - 5,170.10
水电资源开发权 138,295.40 9,111.50 1,469.80 127,714.10
其他 108,722.70 58,014.90 - 50,707.80
合计 1,084,232.80 224,479.90 108,790.20 750,962.70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3年末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549,775.00 131,679.60 - 418,095.40
采矿权及探矿权 234,468.20 7,151.20 107,320.40 119,996.60
特许权资产 6,645.60 1,210.00 - 5,435.60
水电资源开发权 138,295.40 7,122.70 1,469.80 129,702.90
其他 110,128.80 56,054.20 - 54,074.60
合计 1,039,313.00 203,217.70 108,790.20 727,305.10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2年末
土地使用权及海域使用权 539,662.60 120,713.30 - 418,949.30
采矿权及探矿权 225,138.60 3,538.10 107,320.40 114,280.10
特许权资产 6,645.60 654.80 - 5,990.80
水电资源开发权 138,295.40 5,115.20 - 133,180.20
其他 102,310.70 47,495.80 - 54,814.90
合计 1,012,052.90 177,517.20 107,320.40 727,215.30
(6)商誉
截至近三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7,394.00万元、37,394.00万元和37,394.00万元。
图表6-28:2024年发行人商誉原值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4年末金额
账面原值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1,211.10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2,084.50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01.10
河北华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849.10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2,742.00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34,037.60
理县星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8,918.40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22,542.00
平山岗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20
小计 106,988.00
减值准备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01.10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34,037.60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1,211.10
平山岗南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20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2,742.00
小计 69,594.00
账面价值 37,394.00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9,258.20万元、31,437.90万元和66,597.40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5,159.50万元,增幅为111.84%,主要系留抵进项税额增加的影响。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图表6-29:近三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及预付其他税项 62,474.30 27,985.90 57,380.90
其他 4,123.10 3,452.00 1,877.30
合计 66,597.40 31,437.90 59,258.20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和变动分析
图表6-30: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6,512,850.50 47.26 6,319,666.70 45.25 6,309,181.00 41.29
非流动负债 7,266,855.50 52.74 7,645,985.40 54.75 8,972,129.10 58.71
负债总计 13,779,706.00 100.00 13,965,652.10 100.00 15,281,310.10 100.00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5,281,310.10万元、13,965,652.10万元和13,779,706.00万元,负债规模呈下降趋势。
从负债结构来看,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28%、45.25%和47.26%,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8.72%、54.75%和52.74%。整体来看,发行人负债结构呈流动负债占比增多,非流动负债占比减少的趋势。
2.流动负债分析
图表6-31:近三年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89,077.30 42.82 1,896,777.70 30.01 2,798,514.30 44.36
应付票据 192,810.00 2.96 84,186.80 1.33 323,488.20 5.13
应付账款 903,175.90 13.87 1,044,578.60 16.53 1,337,867.90 21.21
预收账项 460 0.01 927.1 0.01 - -
合同负债 265,782.60 4.08 215,764.60 3.41 202,888.40 3.22
应付职工薪酬 18,655.60 0.29 21,580.10 0.34 21,498.20 0.34
应交税费 74,346.90 1.14 84,935.40 1.34 120,283.00 1.91
其他应付款 211,727.30 3.25 242,358.50 3.83 262,916.20 4.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18,185.40 29.45 2,718,443.90 43.02 1,232,346.40 19.53
其他流动负债 138,629.50 2.13 10,114.00 0.16 9,378.40 0.15
流动负债合计 6,512,850.50 100.00 6,319,666.70 100.00 6,309,181.00 100.00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6,309,181.00万元、6,319,666.70万元和6,512,850.50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1.29%、45.25%和47.26%。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257,106.80万元,降幅为3.92%,主要是2022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所致。发行人2023年末应付票据84,186.80万元,同比减少73.98%,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兑付的影响。
(1)短期借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798,514.30万元、1,896,777.70万元和2,789,077.30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47.04%,主要系调整负债结构,增加短期借款比重的影响所致。
图表6-32:近三年末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借款 47,030.60 1.69 3,514.80 0.19 89,060.70 3.18
抵押借款 - - 16,025.60 0.84 15,119.30 0.54
信用借款 2,742,046.70 98.31 1,877,237.30 98.97 2,694,334.30 96.28
合计 2,789,077.30 100.00 1,896,777.70 100.00 2,798,514.30 100.00
(2)应付账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1,337,867.90万元、1,044,578.60万元和903,175.90万元,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和燃料款。
图表6-33:近三年末应付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燃料款 274,165.90 296,311.80 547,537.30
应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536,364.40 639,686.60 732,611.50
应付修理费 32,074.40 37,521.20 24,044.40
其他 60,571.20 71,059.00 33,674.70
合计 903,175.90 1,044,578.60 1,337,867.90
注:2024年末,发行人单项金额重大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到结算期的应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
(3)其他应付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62,916.20万元、242,358.50
万元和211,727.30万元,最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34: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52,166.90 52,268.70 36,027.80
其他应付款项 159,560.40 190,089.80 226,888.40
合计 211,727.30 242,358.50 262,916.20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项主要由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应付股权对价款和应付小容量指标转让款等组成。
图表6-35: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项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 100,866.10 111,460.10 117,228.20
应付股权对价款 29,663.40 29,664.40 33,040.00
应付小容量指标转让款 - - 20,000.00
应付排污费 - 174.00 174.00
其他 29,030.90 48,791.30 56,446.20
合计 159,560.40 190,089.80 226,888.40
注:2024年末,发行人单项金额重大且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尚未到结算期的应付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应付股权对价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232,346.40万元、2,718,443.90万元和1,918,185.40万元。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发行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中需一年内偿还的借款金额和租赁负债。
图表6-36: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35,486.00 1,296,338.30 966,293.00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472,688.30 1,419,642.10 244,213.2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990.80 2,463.50 21,840.20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 20.30 - -
合计 1,918,185.40 2,718,443.90 1,232,346.40
3.非流动负债分析
图表6-37:近三年末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4,986,102.10 68.61 6,160,091.70 80.57 5,973,978.30 66.58
应付债券 1,789,205.80 24.62 979,424.10 12.81 2,503,417.20 27.90
租赁负债 7,948.00 0.11 4,662.10 0.06 6,149.20 0.07
长期应付款 1,453.20 0.02 2,810.50 0.04 6,954.20 0.0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57.9 0.01 824 0.01 992.9 0.01
预计负债 15,323.60 0.21 14,714.20 0.19 5,973.30 0.07
递延收益 362,993.00 5.00 381,346.70 4.99 383,205.10 4.2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3,171.90 1.42 102,112.10 1.34 91,458.90 1.02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66,855.50 100.00 7,645,985.40 100.00 8,972,129.10 100.00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8,972,129.10万元、7,645,985.40万元和7,266,855.50万元,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为主。
(1)长期借款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973,978.30万元、6,160,091.70万元和4,986,102.10万元。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下降1,173,989.60,降幅为19.06%,主要系信用借款及质押借款减少。
图表6-38: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性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5,455,933.10 6,248,691.70 5,681,082.50
质押借款 789,157.80 990,093.60 1,021,458.30
抵押借款 172,129.20 212,892.90 233,064.40
由非关联方企业提供担保的借款 4,368.00 4,751.80 4,666.10
小计 6,421,588.10 7,456,430.00 6,511,633.6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435,486.00 1,296,338.30 966,293.00
合计 4,986,102.10 6,160,091.70 5,973,978.30
(2)应付债券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应付债券分别为2,503,417.20万元、979,424.10万元和1,789,205.80万元。发行人应付债券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四)发行人及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3)递延收益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383,205.10万元、381,346.70万元和362,993.00万元。
图表6-39:截至2024年末递延收益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增加 2024年减少 2024年末
政府补助递延收益 105,966.60 13,928.10 10,148.20 109,746.50
供热管网建设费 275,380.10 1,415.10 23,548.70 253,246.50
合计 381,346.70 15,343.20 33,696.90 362,993.00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截至近三年末,合并所有者权益科目明细如下:
图表6-40: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1,022,756.10 11.88 1,022,756.10 12.27 986,985.80 14.01
其他权益工具 2,501,995.60 29.07 3,065,600.90 36.77 2,354,746.30 33.43
资本公积 1,517,660.20 17.63 1,435,793.40 17.22 1,294,868.30 18.39
其他综合收益 17,208.40 0.20 17,502.80 0.21 9,365.80 0.13
专项储备 12,620.00 0.15 11,275.80 0.14 27,328.60 0.39
盈余公积 545,052.50 6.33 504,091.00 6.05 465,507.20 6.61
未分配利润 1,116,184.40 12.97 918,604.20 11.02 812,593.7 11.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733,477.20 78.23 6,975,624.20 83.66 5,951,395.7 84.5
少数股东权益 1,874,354.00 21.77 1,362,353.60 16.34 1,093,529.30 15.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07,831.20 100.00 8,337,977.80 100.00 7,044,925.00 100.00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7,044,925.00万元、
8,337,977.80万元和8,607,831.20万元,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3.24%,主要系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1. 实收资本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为986,985.80万元、1,022,756.10万元和1,022,756.10万元,占各期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4.01%、12.27%和11.88%。
2.其他权益工具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为2,354,746.30万元、3,065,600.90万元和2,501,995.60万元,占各期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44%、36.77%和
29.07%。其他权益工具主要为发行人发行的永续类债券及票据等产品。
3.资本公积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294,868.30万元、1,435,793.40万元和1,517,660.20万元,占同期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18.39%、17.22%和17.63%。
4.未分配利润
截至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12,593.7万元、918,604.20万元和1,116,184.40万元,分别占同期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1.51%、11.02%和12.97%。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6-41:近三年现金流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26,562.50 13,495,131.20 12,690,488.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92,925.30 12,169,966.60 11,725,03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3,637.20 1,325,164.60 965,449.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606.20 175,045.50 243,345.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7,682.40 1,104,229.60 1,094,244.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1,076.20 -929,184.10 -850,899.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73,674.50 11,461,435.60 10,783,148.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791,142.00 11,931,149.90 10,901,444.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7,467.50 -469,714.30 -118,295.70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093.50 -73,733.80 -3,745.20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2-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65,449.80万元、1,325,164.60万元和1,633,637.20万元。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08,472.60万元,增幅为23.28%,主要系经营业绩改善的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2-2024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50,899.30万元、-929,184.10万元和-771,076.2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不断加大电力、煤炭等项目的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771,076.20万元,较2023年流出净额增加158,107.90万元,主要原因是投资支出减少的影响。
近三年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处于高速增长阶段,不断加大电力、煤炭等项目的投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多。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2-2024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295.70万元、-469,714.30万元和-817,467.50万元。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额为-817,467.50万元,较2023年减少347,753.20万元,主要原因是权益金融工具到期归还的影响。
近三年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下降趋势。近三年内公司偿债规模大于融资规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2:近三年末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61.55 62.62 68.46
流动比率(倍) 0.45 0.45 0.46
速动比率(倍) 0.37 0.38 0.4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6.93 5.24 2.96
1.资产负债率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46%、62.62%和61.55%。电力企业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投资较大,收益和现金流量较稳定,这种行业特点决定了电力企业较高的负债水平。在公司尝试直接融资等方式募集资金后,公司资本结构得到优化,资产负债率呈下降趋势。
2.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分析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46、0.45和0.45,速动比率分别为0.40、0.38和0.37。公司符合电力行业资本密集特点,应收账款回收及时,存货周转较快、存量较小,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低;随着公司规模扩大,为补充营运资金增长需求,短期借款增长较快,且电煤采购及在建项目的增加使应付账款始终保持较大规模,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96倍、5.24倍和6.93倍,波动较大,但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仍能够满足日常经营和还本付息的需要。
综合来看,发行人长、短期偿债能力相对较好。
(六)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3: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1,299,397.90 11,717,612.50 10,705,853.60
营业利润 832,757.00 570,345.00 -133,559.50
营业外收入 83,903.50 29,550.50 27,519.50
利润总额 886,449.10 581,014.10 -114,980.30
净利润 683,562.60 480,800.70 -63,811.1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毛利率(%) 8.78 6.43 0.43
净利润率(%) 6.05 4.10 -0.58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5.41 4.23 1.32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705,853.60万元、11,717,612.50万元和11,299,397.90万元,实现净利润-63,811.1万元、480,800.70万元和683,562.60万元,净利润率分别为-0.58%、4.10%和6.05%。
1.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分析
图表6-44: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1,299,397.90 11,717,612.50 10,705,853.60
营业成本 10,307,064.80 10,964,565.40 10,659,897.60
营业毛利 992,333.10 753,047.10 45,956.00
毛利率 8.78% 6.43% 0.43%
投资收益 347,832.10 377,645.40 480,531.00
营业外收入 83,903.50 29,550.50 27,519.50
营业外支出 30,211.40 18,881.40 8,940.30
(1)营业收入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070.59亿元、1,171.76亿元及1,129.94亿元,近几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呈小幅波动态势。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101.17亿元,同比增加9.45%,主要原因是煤炭贸易量增加的影响。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41.82亿元,同比下降3.57%,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上网电价下降所致。
(2)营业成本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0,659,897.60万元、10,964,565.40万元及10,307,064.80万元,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保持一致。
2023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度增加304,667.80万元,同比增长2.86%,主要原因是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减少657,500.60万元,同比减少6.00%,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3)营业毛利润与毛利润率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润分别为45,956.00万元、753,047.10万元及992,333.10万元,毛利润呈现上升趋势。2023年较2022年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所致。2024年毛利润较2023年度增加239,286.00万元,同比增加31.78%,主要系发电量和煤炭贸易量减少、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4)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其他长期应收款产生的利息收入。2022-2024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480,531.00万元、377,645.40万元和347,832.10万元,主要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期间费用分析
图表6-45:近三年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179,711.80 35.78 166,835.10 31.65 163,936.20 28.83
财务费用 322,560.60 64.22 360,363.70 68.35 404,681.80 71.17
合计 502,272.40 100.00 527,198.80 100.00 568,618.00 100.00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568,618.00万元、527,198.80万元和502,272.40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为5.33%、4.81%和4.87%。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为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163,936.20万元、166,835.10万元和179,711.80万元。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发行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燃料场后费、财产保险费、专业服务费及其他管理费用。
(2)财务费用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404,681.80万元、360,363.70万元和
322,560.60万元。2023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360,36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318.10万元,降幅10.95%,主要是因为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减少。2024年度,公司财务费用为322,560.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803.10万元,降幅达10.49%,主要是因为贷款及应付款项的利息支出减少。
3.净利润和净利润率分析
图表6-46:最近三年净利润和净利润率变动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 683,562.60 480,800.70 -63,811.1
净利润率 6.05 4.10 -0.58
2023年公司净利润为480,80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4,611.80万元,净利润率为4.10%,同比上升4.70个百分点,主要受煤炭贸易量增加以及煤炭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683,562.60万元,较2023年同比上升202,761.90万元,增幅达42.17%,利润率为6.05%,同比上升1.9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4年入炉煤价降低所致。
(七)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47:近三年营运能力指标表
单位:次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9.52 9.72 10.20
存货周转率 21.34 25.99 21.21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网公司的电费,账龄较短,资金回笼速度较快,应收账款周转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22-2024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0.20、9.72和9.52。
公司存货主要为煤炭和为机组检修购置的备品配件,存货周转率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2024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21、25.99和21.34。
(八)发行人存续及本期永续票据对所有者权益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部及子公司存续永续债券13期,合计210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以下列示的每期永续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该笔中期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对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增加为该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图表6-49:发行人存续永续票据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 债券期限(年)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利率(%) 债券类型 清偿顺序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1 25华电股MTN010 2025/7/21 3+N 15 1.94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2 25华电股MTN009 2025/7/4 3+N 20 1.89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3 25华电股MTN008 2025/6/26 3+N 10 1.9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4 25华电股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5/6/16 3+N 20 1.9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5 25华电股MTN004 2025/4/15 3+N 20 2.09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6 25华电股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5/3/17 3+N 20 2.4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7 25华电股MTN002 2025/2/17 2+N 15 2.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8 25华电股MTN001 2025/2/13 3+N 15 2.0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9 24华电股MTN001 2024/3/25 3+N 20 2.8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0 23华电股MTN010 2023/9/11 3+N 20 3.32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1 23华电股MTN009 2023/8/7 3+N 15 3.06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2 23华电股MTN008B 2023/7/7 3+N 10 3.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3 23华电股MTN007B 2023/7/5 3+N 10 3.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合计 - - 210 - - - -
四、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总体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2,837,893.60万元、11,843,586.30万元以及11,783,517.05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4.01%、84.81%以及85.51%。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和类型如下:
图表6-48: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和类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789,077.28 23.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息部分) 1,918,185.41 16.28
应付票据 192,810.04 1.64
长期借款 4,986,102.09 42.31
应付债券 1,789,205.78 15.18
租赁负债 7.948.03 0.07
超短融 100,188.42 0.85
合计 11,783,517.05 100.00
(二)有息债务到期期限分布情况、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分布情况
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品种及期限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6-49: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品种及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含1年)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 合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贷款 3,540,972.28 46.38 1,529,024.44 20.03 756,536.48 9.91 1,807,904.08 23.68 7,634,437.28 100.00
债券融资 572,876.72 24.25 539,759.86 22.85 1,049,577.72 44.43 199,868.20 8.46 2,362,082.50 100.00
其他融资 886,412.16 49.60 190,045.30 10.63 375,873.77 21.03 334,666.04 18.73 1,786,997.27 100.00
合计 5,000,261.1 6 42.43 2,258,829.60 19.17 2,181,987.97 18.52 2,342,438.33 19.88 11,783,517.05 100.00
2024年末,发行人担保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6-5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信用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债券融资 其他融资 合计
信用借款 2,742,046.70 5,455,933.10 2,362,082.49 210,769.16 10,770,831.45
质押借款 47030.6 789,157.80 0 0 836,188.40
抵押借款 0 172,129.20 0 0 172,129.20
保证借款 0 4368 0 0 4,368.00
合计 2,789,077.30 6,421,588.10 2,362,082.49 210,769.16 11,783,517.05
(三)公司主要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贷款情况如下:
图表6-5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贷款情况
借款单位 融资机构 借款余额(亿元) 借款日 到期日 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年)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5 2024-4-26 2027-4-25 2.44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5 2024-10-22 2025-10-21 2.02 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3 2023-3-17 2026-3-16 2.27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35 2023-3-16 2026-3-14 2.2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0 2024-11-5 2025-10-21 2.02 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10 2024-10-23 2025-10-17 2.02 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9.5 2022-10-18 2025-10-17 2.2 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8 2023-2-7 2026-2-6 2.2 3
(四)直接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余额459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429.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30.00亿元。公司尚未偿付的直接融资工具包括:
图表6-52:发行人尚未偿付的直接融资工具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亿元) 当前余额(亿元) 发行期限(年) 票面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1 25HDGJK2 15.00 15 2 1.77 2025-12-25 2027-12-25
2 25HDGJK1 15.00 15 3 1.87 2025-12-22 2028-12-22
3 25华电股MTN011 20.00 20 3 1.95 2025-11-27 2028-11-27
4 25华电股MTN010 15.00 15 3 1.94 2025-07-22 2028-07-22
5 25华电股MTN009 20.00 20 3 1.89 2025-07-08 2028-07-08
6 25华电股MTN008 10.00 10 3 1.95 2025-06-27 2028-06-27
7 25华电股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0.00 20 3 1.95 2025-06-17 2028-06-17
8 25华电股MTN006 20.00 20 3 1.79 2025-05-16 2028-05-16
9 25华电股MTN005 20.00 20 3 1.94 2025-04-21 2028-04-21
10 25华电股MTN004 20.00 20 3 2.09 2025-04-16 2028-04-16
11 25华电股MTN003 (能源保供特别债) 20.00 20 3 2.40 2025-03-18 2028-03-18
12 25华电股MTN002 15.00 15 2 2.10 2025-02-19 2027-02-19
13 25华电股MTN001 15.00 15 3 2.05 2025-02-17 2028-02-17
14 24华电股MTN009 22.00 22 3 1.83 2024-12-23 2027-12-23
15 24华电股MTN008 20.00 20 2 2.12 2024-11-18 2026-11-18
16 24华电股MTN007 16.00 16 2 2.09 2024-09-11 2026-09-11
17 24华电股MTN006B 10.00 10 5 2.20 2024-09-06 2029-09-06
18 24华电股MTN006A 10.00 10 3 2.10 2024-09-06 2027-09-06
19 24华电股MTN005 13.00 13 3 2.07 2024-08-15 2027-08-15
20 24华电股MTN004B 10.00 10 5 2.17 2024-08-12 2029-08-12
21 24华电股MTN004A 10.00 10 3 2.05 2024-08-12 2027-08-12
22 24华电股MTN003 25.00 25 3 2.17 2024-07-11 2027-07-11
23 24华电股MTN002 15.00 15 3 2.13 2024-06-18 2027-06-18
24 24华电股MTN001 20.00 20 3 2.80 2024-03-27 2027-03-27
25 23华电股MTN010 20.00 20 3 3.32 2023-09-13 2026-09-13
26 23华电股MTN009 15.00 15 3 3.06 2023-08-09 2026-08-09
27 23华电股MTN008B 10.00 10 3 3.10 2023-07-11 2026-07-11
28 23华电股MTN007B 10.00 10 3 3.10 2023-07-07 2026-07-07
29 22华电股MTN002B 10.00 10 5 3.39 2022-04-20 2027-04-20
30 21华电股MTN004 18.00 18 5 3.57 2021-09-28 2026-09-28
合计 479 479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按一般正常商业条款或按相关协议进行。
(一)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53:发行人近三年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华电科工及 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西藏能源、华电燃气轮机 建筑费及设备费 106,443.10 139,183.20 257,094.10
中国华电、北京华滨、华滨物业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西藏能源、华电技经院、高培中心、碳资产运营、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 技术服务费 32,756.00 37,747.40 39,831.50
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碳排放指标 8,350.70 1,129.20 -
华电财务、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 手续费 38.80 44.30 114.70
中国华电 燃煤服务费 843.90 7,484.10 7,847.20
中国华电 担保费 - - 0.3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燃煤服务费 1,428.90 2,109.40 1,249.10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 煤炭采购 580,899.90 211,585.40 860,907.60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煤炭采购 121,078.20 115,799.10 217,414.90
兖矿能源 煤炭采购 276,675.70 282,710.90 314,492.40
中国华电 煤炭采购 867,941.90 983,034.20 0.00
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天然气及燃油采购 2,329.00 145.60 17,970.60
华滨物业及其子公司、北京华滨、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西藏能源 物业管理费 3,337.30 2,834.80 2,533.6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运行服务支出 1,015.60 1,330.50 1,871.3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 修理费 10,557.30 10,813.90 6,256.9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购电、电量指标采购 50,825.30 14,109.50 9,979.50
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融资租赁偿还本金和利息 69,079.00 27,083.80 33,556.20
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融资租赁借入本金 12,496.90 32,504.30 47,360.90
中国华电、华电财务、华电保理、华电启程保供 利息费用 44,632.90 49,544.20 55,159.40
华电财务 本年分摊贴现息 112.10 1,015.60 2,457.10
合计 - 2,190,842.50 1,920,209.40 1,876,097.30
图表6-54:发行人近三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设备销售收入 3,686.80 2,608.50 10,413.20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 煤炭销售收入 811,328.40 1,058,400.60 132,320.50
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能源、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高培中心、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雄安能源 工程承包收入 3,085.30 2,267.00 7,325.70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检修工程收入 893.00 1,760.10 2,365.3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发电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 碳配额交易 20,912.80 7,394.60 1,471.70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售电服务收入 1,902.20 979.70 390.60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储能容量指标转让收入 4,155.70 2,512.00 728.80
华电财务、河北核电 利息收入 5,513.50 7,035.50 8,501.20
合计 - 851,477.70 1,082,958.00 163,517.00
(二)关联租赁
图表6-55: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12月末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672.20
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 办公楼 53.10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办公楼、车辆 52.30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及设备 264.5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办公楼 175.70 - 191.50 - -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光伏设备 27.90 - 31.50 - -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329.50 36.60 836.10
陕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 98.90 - 107.80 - -
内蒙古能源 房屋建筑物 44.20 - 46.70 - -
中国华电 办公楼 10.80 - 11.80 - -
北京华滨 房屋建筑物 - - 4,845.40 280.20 8,877.90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 95.30 78.60
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房屋建筑物 - - 472.00 26.50 1,114.80
(三)关联担保
不涉及
(四)关联方资金借入及偿还情况
图表6-56: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拆入
华电财务 2,186,333.70 2005-12-26 2036-02-25
中国华电 3,680.00 2019-12-30 2030-07-28
华电保理 342,508.40 / /
华电启程保供 76,800.00 2024-12-23 2029-12-12
拆出
河北核电 17,265.00 2024-11-22 2027-11-19
收回
河北核电 17,265.00 2021-11-25 2024-11-22
偿还
华电财务 2,212,423.00 / /
中国华电 127,940.00 / /
华电保理 278,450.00 / /
存款余额
华电财务 579,215.60 / /
图表6-57:关联方贴现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贴现金额 偿还金额
票据贴现 - -
华电财务 36,942.70 14,942.70
(五)关联方股权转让
图表6-58:近三年对关联方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长城煤矿 股权注资 64,488.50 8,190.10 -
金沙江水电 股权注资 11,100.00 24,943.90 7,369.30
延长石油 股权注资 5,000.00 - -
河北核电 股权注资 2,823.60 2,074.80 991.00
内蒙东胜热电 股权注资 2,637.80 - -
咸丰电业 股权注资 1,080.00 - -
河北邯郸热电 股权注资 6,967.60 - -
建投任丘热电 股权注资 6,954.00 - -
华电煤业 股权注资 495.70 - -
福城矿业 股权注资 - 10,810.60 -
长城三号矿业 股权注资 - 16,828.90 -
长城五号矿业 股权注资 - 11,162.10 -
(六)关联方承诺
图表6-59:截至近三年末关联方承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本承诺 43,425.40 20,079.70 73,219.20
物业租赁及管理费承诺 1,104.70 2,209.50 755.90
租赁承诺 - 9,690.80 -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及借款存款余额
1、应收项目
图表6-60:截至近三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在建工程-工程及工程物资预付款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 8,467.70 - 4,532.60 - 16,352.50 -
预付款项 中国华电、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高培中心、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财务、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保理、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 1,771.20 - 430.40 - 684.40 -
预付款项-预付燃料款 中国华电、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 52,624.50 - 49,518.80 - 77,460.70 -
其他应收款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财务、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 523.10 - 1,392.70 - 13,557.70 -
应收账款-燃煤款 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能源、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 13,642.40 - 35,904.50 - 17,010.50 -
应收账款-设备、工程款 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辽宁能源及其子公司、新疆发电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13,998.90 - 20,386.30 - 37,971.20 -
债权投资 河北核电 26,945.20 - 15,504.50 - 23,135.4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河北核电 5,849.30 - 17,290.00 - 9,655.20 -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付账款-应付工程设备款 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技经院、中国华电、华电置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燃气轮机、华电保理 112,101.50 122,040.00 155,555.70
应付账款-应付燃料款及运费 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41,902.30 60,892.40 69,263.60
应付账款-应付燃料款 兖矿能源 760.80 10,625.10 16,566.30
应付账款-应付修理费及其他 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 3,003.90 3,721.50 1,956.60
应付账款-燃煤服务费 中国华电 54.30 520.50 735.30
应付账款-技术服务费 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华电置业及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华电技经院、高培中心、中国华电、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 4,920.10 4,633.60 4,093.10
应付票据-应付工程款 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 - 1,517.30 19,107.90
其他应付款-工程设备款质保金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电科院及其子公司、国电南自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山西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保理、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碳资产运营、高培中心、华电清洁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产融控股及其子公司、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中国华电、华电集团物资及其子公司、华电香港及其子公司 5,577.80 11,802.40 8,981.6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华电、华电科工及其子公司 1,602.20 574.10 389.20
合同负债 福建福瑞及其子公司、华电煤业及其子公司、江苏能源及其子公司、华电北京公司及其子公司、乌江水电及其子公司、四川发电及其子公司、辽 51,044.30 10,684.80 6,745.90
宁能源及其子公司
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中国华电、华电保理、华电启程保供 575,041.80 608,811.40 588,389.40
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华电财务、华电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 976,992.50 1,056,373.90 1,255,698.30
其他应付款-容量指标款 山西能源 - - 20,000.00
六、公司或有事项
(一)未决诉讼及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近一年不存在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共计25.5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4%,包括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发行人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6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账面价值 主要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2,989.20 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环境治理基金
在建工程 5,891.40 作为借款抵押物
固定资产 226,539.10 作为借款抵押物
无形资产 473.60 作为借款抵押物
受限资产中货币资金主要是开展的售电业务履约保函,通常期限在1年左右;受限资产中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主要是开展的银行借款抵押、融资租赁等。通常情况下,开展的银行借款抵押、融资租赁受限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受限期限与借款合同期限一致。
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将部分子公司的未来电费收费权、热费收费权作为质押,取得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836,188.40万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八、公司持有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包括外汇期权、外汇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利率互换、外汇理财产品、与汇率或利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大宗商品期货或远期、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奇异期权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衍生产品。
九、公司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无
十、公司的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在中国大陆境外无任何金融资产投资及实业投资或持股。
十一、重大承诺事项
图表6-62:公司的重大承诺事项明细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限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 严格履行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其他 中国华电 当国家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的相关法规正式颁布并实施后,中国华电将积极促成本公司管理层激励计划。 2006年6月 否 该承诺长期有效并正在履行 是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其他 中国华电 关于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的承诺: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 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交易完成后6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已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 2024年12月 否 自2024年12月26日起至项目实施完毕 止 是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限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所作出的股份锁定与限售期相关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无减持计划的承诺: 自上市公司首次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无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计划,将不会有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代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若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限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避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本公司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本公司将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进行披露。本公司将在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上市公司的注入工作。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其他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中国华电 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避免发生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原则,原则上以省(或区域)为单位,将同一省内(或区域内)的相关资产注入本公司。具体操作方案将根据中国华电相关资产状况、资本市场认可程度,积极稳步推进。中国华电将在每年财务决算后,对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是否符合注入条件进行核查,并进行披露。中国华电将在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完成向本公司的注入工作。 2014年8月 否 满足资产注入条件后三年内 是
其他 中国 中国华电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2024 否 自2024年 是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是否有履行期限 承诺期限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华电 求,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完全分开,不从事任何影响上市公司人员 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年12月 12月起
解决关联交易 中国华电 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中国华电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 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 核后实施。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中国华电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中国华电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要求上市公司代 垫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或要求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 益。 若违反上述承诺,中国华电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2024年12月 否 自2024年12月起 是
十二、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除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外,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663.00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073.00亿元,尚未使用额度1,590.00亿元。
图表7-1:发行人2024年12月末授信情况及未使用授信余额
单位:亿元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的额度 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 327.00 121.00 206.00
2 工商银行 357.00 160.00 197.00
3 建设银行 498.00 239.00 259.00
4 农业银行 383.00 178.00 205.00
5 交通银行 51.00 13.00 38.00
6 国家开发银行 252.00 139.00 113.00
7 招商银行 129.00 59.00 70.00
8 民生银行 66.00 4.00 62.00
9 进出口银行 163.00 23.00 140.00
10 财务公司 250.00 92.00 158.00
11 其他商业银行 187.00 45.00 142.00
合计 2,663.00 1,073.00 1,590.00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出现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公司银行信用记录良好。
三、发行人及子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直接融资工具余额459亿元,其中中期票据余额429.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余额30.00亿元。公司尚未偿付的直接融资工具包括:
图表7-2:发行人尚未偿付的直接融资工具
单位:亿元、年、%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规模(亿元) 当前余额(亿元) 发行期限(年) 票面利率% 起息日期 到期日期
1 25HDGJK2 15.00 15 2 1.77 2025-12-25 2027-12-25
2 25HDGJK1 15.00 15 3 1.87 2025-12-22 2028-12-22
3 25华电股MTN011 20.00 20 3 1.95 2025-11-27 2028-11-27
4 25华电股MTN010 15.00 15 3 1.94 2025-07-22 2028-07-22
5 25华电股MTN009 20.00 20 3 1.89 2025-07-08 2028-07-08
6 25华电股MTN008 10.00 10 3 1.95 2025-06-27 2028-06-27
7 25华电股MTN007 (能源保供特别债) 20.00 20 3 1.95 2025-06-17 2028-06-17
8 25华电股MTN006 20.00 20 3 1.79 2025-05-16 2028-05-16
9 25华电股MTN005 20.00 20 3 1.94 2025-04-21 2028-04-21
10 25华电股MTN004 20.00 20 3 2.09 2025-04-16 2028-04-16
11 25华电股MTN003 (能源保供特别债) 20.00 20 3 2.40 2025-03-18 2028-03-18
12 25华电股MTN002 15.00 15 2 2.10 2025-02-19 2027-02-19
13 25华电股MTN001 15.00 15 3 2.05 2025-02-17 2028-02-17
14 24华电股MTN009 22.00 22 3 1.83 2024-12-23 2027-12-23
15 24华电股MTN008 20.00 20 2 2.12 2024-11-18 2026-11-18
16 24华电股MTN007 16.00 16 2 2.09 2024-09-11 2026-09-11
17 24华电股MTN006B 10.00 10 5 2.20 2024-09-06 2029-09-06
18 24华电股MTN006A 10.00 10 3 2.10 2024-09-06 2027-09-06
19 24华电股MTN005 13.00 13 3 2.07 2024-08-15 2027-08-15
20 24华电股MTN004B 10.00 10 5 2.17 2024-08-12 2029-08-12
21 24华电股MTN004A 10.00 10 3 2.05 2024-08-12 2027-08-12
22 24华电股MTN003 25.00 25 3 2.17 2024-07-11 2027-07-11
23 24华电股MTN002 15.00 15 3 2.13 2024-06-18 2027-06-18
24 24华电股MTN001 20.00 20 3 2.80 2024-03-27 2027-03-27
25 23华电股MTN010 20.00 20 3 3.32 2023-09-13 2026-09-13
26 23华电股MTN009 15.00 15 3 3.06 2023-08-09 2026-08-09
27 23华电股MTN008B 10.00 10 3 3.10 2023-07-11 2026-07-11
28 23华电股MTN007B 10.00 10 3 3.10 2023-07-07 2026-07-07
29 22华电股MTN002B 10.00 10 5 3.39 2022-04-20 2027-04-20
30 21华电股MTN004 18.00 18 5 3.57 2021-09-28 2026-09-28
合计 479 479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永续债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处在存续期的永续债为210亿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债券简称 发行日 债券期限(年)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利率(%) 债券类型 清偿顺序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1 25华电股MTN010 2025/7/21 3+N 15 1.94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2 25华电股MTN009 2025/7/4 3+N 20 1.89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3 25华电股MTN008 2025/6/26 3+N 10 1.9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4 25华电股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5/6/16 3+N 20 1.9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5 25华电股MTN004 2025/4/15 3+N 20 2.09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6 25华电股MTN003(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5/3/17 3+N 20 2.4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7 25华电股MTN002 2025/2/17 2+N 15 2.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8 25华电股MTN001 2025/2/13 3+N 15 2.05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9 24华电股MTN001 2024/3/25 3+N 20 2.8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0 23华电股MTN010 2023/9/11 3+N 20 3.32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1 23华电股MTN009 2023/8/7 3+N 15 3.06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2 23华电股MTN008B 2023/7/7 3+N 10 3.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13 23华电股MTN007B 2023/7/5 3+N 10 3.1 中期票据 劣后 是
合计 - - 210 - -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述主要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八章 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各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发电、供热和售煤板块。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表8-1: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5,959,274.40 99.40 11,239,166.70 99.47 11,637,606.40 99.32 10,596,033.90 98.97
其中:发电 5,206,449.30 86.84 9,474,420.80 83.85 9,615,164.10 82.06 9,549,582.30 89.20
供热 707,101.60 11.79 974,288.80 8.62 962,387.40 8.21 897,060.90 8.38
售煤 45,723.50 0.76 790,457.10 7.00 1,060,054.90 9.05 149,390.70 1.40
其他业务收入 35,989.00 0.60 60,231.20 0.53 80,006.10 0.68 109,819.70 1.03
合计 5,995,263.40 100.00 11,299,397.90 100.00 11,717,612.50 100.00 10,705,853.60 100.00
表8-2: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5,323,718.80 99.46 10,257,330.90 99.52 10,931,184.50 99.70 10,629,230.40 99.71
其中:发电 4,564,150.90 85.27 8,418,863.20 81.68 8,778,382.60 80.06 9,327,626.40 87.50
供热 730,367.60 13.65 1,104,400.60 10.71 1,140,760.40 10.40 1,158,338.40 10.87
售煤 29,200.30 0.55 734,067.10 7.12 1,012,041.50 9.23 143,265.60 1.34
其他业务成本 28,753.70 0.54 49,733.90 0.48 33,380.90 0.30 30,667.20 0.29
合计 5,352,472.50 100.00 10,307,064.80 100.00 10,964,565.40 100.00 10,659,897.60 100.00
表8-3: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635,555.60 98.87 981,835.80 98.94 706,421.90 93.81 -33,196.50 -72.24
其中:发电 642,298.40 99.92 1,055,557.60 106.37 836,781.50 111.12 221,955.90 482.97
供热 -23,266.00 -3.62 -130,111.80 -13.11 -178,373.00 -23.69 -261,277.50 -568.54
售煤 16,523.20 2.57 56,390.00 5.68 48,013.40 6.38 6,125.10 13.33
其他业务毛利润 7,235.30 1.13 10,497.30 1.06 46,625.20 6.19 79,152.50 172.24
合计 642,790.90 100.00 992,333.10 100.00 753,047.10 100.00 45,956.00 100.00
表8-4: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10.66 8.74 6.07 -0.31
其中:发电 12.34 11.14 8.70 2.32
供热 -3.29 -13.35 -18.53 -29.13
售煤 36.14 7.13 4.53 4.10
其他业务毛利率 20.10 17.43 58.28 72.07
合计 10.72 8.78 6.43 0.43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
(一)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是否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
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
(二)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财务情况
表8-5: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28,243.90 545,515.70 585,110.40 678,507.2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196,831.40 1,218,328.60 1,159,376.10 1,214,570.30
应收票据 3,012.70 1,470.10 3,202.10 1,894.10
应收账款 1,193,818.70 1,216,858.50 1,156,174.00 1,212,676.20
应收款项融资 74,873.60 36,482.50 13,182.10 32,001.50
预付款项 372,856.40 318,506.20 401,865.00 378,346.60
其他应收款(合计) 83,148.90 117,776.20 94,693.50 182,113.30
应收股利 35,315.00 72,863.90 14,510.50 59,212.00
其他应收款 47,833.90 44,912.30 80,183.00 122,901.30
存货 393,738.00 450,058.30 516,004.10 479,621.10
合同资产 - - - 721.6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655.20 17,290.00 5,849.30 5,848.50
其他流动资产 163,692.10 154,214.10 132,723.50 146,107.20
流动资产合计 2,923,039.50 2,858,171.60 2,908,804.00 3,117,837.3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3,135.40 15,504.50 26,945.20 26,941.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13,396.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7,005.50 35,143.40 26,327.90 25,096.90
长期股权投资 4,103,254.00 4,379,115.30 4,693,298.00 5,017,980.80
投资性房地产 7,140.50 7,088.10 7,358.00 7,202.20
固定资产(合计) 12,574,828.20 13,166,025.50 12,927,406.40 15,377,822.90
固定资产 12,574,828.20 13,166,025.50 12,927,406.40 15,377,822.90
在建工程(合计) 1,484,286.40 735,286.80 693,061.10 1,174,338.90
在建工程 1,256,959.10 642,303.70 594,392.80 819,323.00
工程物资 108,942.90 1,111.10 25,516.50 355,015.90
使用权资产 63,798.50 7,736.00 17,522.60 19,210.20
无形资产 727,215.30 727,305.10 750,962.70 865,593.10
开发支出 - 221.70 189.70 102.40
商誉 37,394.00 37,394.00 37,394.00 37,394.00
长期待摊费用 - 52,163.70 62,595.50 66,418.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5,879.60 251,036.30 169,074.70 170,797.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258.20 31,437.90 66,597.40 79,592.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403,195.60 19,445,458.30 19,478,733.20 22,881,887.90
资产总计 22,326,235.10 22,303,629.90 22,387,537.20 25,999,725.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798,514.30 1,896,777.70 2,789,077.30 3,602,049.2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61,356.10 1,128,765.40 1,095,985.90 1,324,442.60
应付票据 323,488.20 84,186.80 192,810.00 258,785.90
应付账款 1,337,867.90 1,044,578.60 903,175.90 1,065,656.70
预收款项 - 927.10 460.00 112.10
合同负债 202,888.40 215,764.60 265,782.60 36,677.00
应付职工薪酬 21,498.20 21,580.10 18,655.60 23,827.10
应交税费 120,283.00 84,935.40 74,346.90 85,475.00
其他应付款(合计) 262,916.20 242,358.50 211,727.30 524,063.80
应付股利 36,027.80 52,268.70 52,166.90 183,066.90
其他应付款 226,888.40 190,089.80 159,560.40 340,996.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32,346.40 2,718,443.90 1,918,185.40 2,247,907.00
其他流动负债 9,378.40 10,114.00 138,629.50 508,703.20
流动负债合计 6,309,181.00 6,319,666.70 6,512,850.50 8,353,257.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973,978.30 6,160,091.70 4,986,102.10 5,045,249.00
应付债券 2,503,417.20 979,424.10 1,789,205.80 2,389,219.10
租赁负债 6,149.20 4,662.10 7,948.00 10,528.00
长期应付款(合计) 6,954.20 2,810.50 1,453.20 1,631.90
长期应付款 - - - 503.30
专项应付款 6,954.20 2,810.50 1,453.20 1,128.6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992.90 824.00 657.90 6,674.30
预计负债 5,973.30 14,714.20 15,323.60 15,900.10
递延所得税负债 91,458.90 102,112.10 103,171.90 112,265.2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383,205.10 381,346.70 362,993.00 365,051.5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972,129.10 7,645,985.40 7,266,855.50 7,946,519.10
负债合计 15,281,310.10 13,965,652.10 13,779,706.00 16,299,776.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86,985.80 1,022,756.10 1,022,756.10 1,090,642.40
其它权益工具 2,354,746.30 3,065,600.90 2,501,995.60 2,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2,350,621.30 3,065,600.90 2,501,995.60 2,000,000.00
资本公积金 1,294,868.30 1,435,793.40 1,517,660.20 1,627,697.80
其它综合收益 9,365.80 17,502.80 17,208.40 7,005.20
专项储备 27,328.60 11,275.80 12,620.00 33,164.30
盈余公积金 465,507.20 504,091.00 545,052.50 555,455.70
未分配利润 812,593.70 918,604.20 1,116,184.40 1,153,502.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951,395.70 6,975,624.20 6,733,477.20 6,467,467.40
少数股东权益 1,093,529.30 1,362,353.60 1,874,354.00 3,232,481.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44,925.00 8,337,977.80 8,607,831.20 9,699,949.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26,235.10 22,303,629.90 22,387,537.20 25,999,725.20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2,599.97亿元,相比去年末增长16.13%;发行人总负债1629.98亿元,相比去年末增长18.29%;发行人所有者权益969.99亿元,增长12.69%。
表8-6: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10,705,853.60 11,717,612.50 11,299,397.90 5,995,263.40
营业收入 10,705,853.60 11,717,612.5 11,299,397.90 5,995,263.40
0
营业总成本 11,316,550.80 11,590,074.90 10,936,174.40 5,680,152.50
营业成本 10,659,897.60 10,964,565.40 10,307,064.80 5,352,472.50
税金及附加 88,035.20 98,310.70 126,837.20 80,611.90
销售费用 - - - 162.60
管理费用 163,936.20 166,835.10 179,711.80 82,913.50
研发费用 - - - 537.50
财务费用 404,681.80 360,363.70 322,560.60 163,454.50
加:其他收益 93,397.10 87,061.40 86,975.50 24,163.90
投资净收益 480,531.00 377,645.40 347,832.10 248,142.4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79,663.70 375,860.80 313,687.90 247,608.0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032.20 -1,862.10 3,731.10 -
资产减值损失 -101,547.20 -52,668.00 -10,219.60 -1,357.00
信用减值损失 -4,490.00 22,144.00 1,289.90 -10.70
资产处置收益 8,214.60 10,486.70 39,924.50 1,085.30
营业利润 -133,559.50 570,345.00 832,757.00 587,134.80
加:营业外收入 27,519.50 29,550.50 83,903.50 9,749.00
减:营业外支出 8,940.30 18,881.40 30,211.40 2,499.80
利润总额 -114,980.30 581,014.10 886,449.10 594,384.00
减:所得税 -51,169.20 100,213.40 202,886.50 98,918.80
净利润 -63,811.10 480,800.70 683,562.60 495,465.20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99.53亿元,同比减少8.98%,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减少、电价下降及煤炭贸易业务模式优化等影响。2025年上半年,营业成本为535.25亿元,同比减少11.18%,主要原因是煤价下降、耗煤量减少及煤炭贸易业务模式优化等影响。
表8-7: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965,412.50 13,057,780.70 12,856,038.40 6,794,459.90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5,835.70 62,574.70 14,640.90 10,309.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240.40 374,775.80 355,883.20 392,507.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90,488.60 13,495,131.20 13,226,562.50 7,197,276.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27,148.40 10,393,020.90 9,583,593.10 4,415,744.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3,982.40 816,207.40 857,714.00 475,819.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46,862.30 484,795.30 620,147.10 367,337.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7,045.70 475,943.00 531,471.10 392,121.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25,038.80 12,169,966.60 11,592,925.30 5,651,02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5,449.80 1,325,164.60 1,633,637.20 1,546,25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6,966.60 9,641.20 27,049.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0,575.00 85,761.70 116,875.40 8,513.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645.40 13,396.40 14,659.50 10,279.1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15.90 5,804.20 26,022.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8,158.30 65,830.30 22,217.30 13,752.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3,345.30 175,045.50 186,606.20 58,567.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42,307.60 1,048,843.30 906,755.30 576,778.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62.00 36,659.90 38,177.10 7,435.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18.2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975.00 17,008.20 12,750.00 10,948.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4,244.60 1,104,229.60 957,682.40 595,162.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899.30 -929,184.10 -771,076.20 -536,595.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51,386.00 2,228,862.50 715,819.80 1,365,2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386.00 278,862.50 515,819.80 365,24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031,762.30 9,232,423.10 11,257,854.70 8,583,005.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83,148.30 11,461,435.60 11,973,674.50 9,948,245.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100,125.20 11,222,559.90 12,034,397.70 10,324,611.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83,299.40 691,853.00 743,440.40 303,379.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8,965.00 27,638.30 68,295.20 88,263.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019.40 16,737.00 13,303.90 335,86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01,444.00 11,931,149.90 12,791,142.00 10,963,853.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295.70 -469,714.30 -817,467.50 -1,015,607.2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0.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45.20 -73,733.80 45,093.50 -5,947.5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4,506.70 590,761.50 517,027.70 663,066.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0,761.50 517,027.70 562,121.20 657,118.50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额约为人民币154.63
亿元,同比增长87.09%,主要原因是燃料采购支出减少的影响。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约为人民币53.66亿元,同比增长39.3%,主要原因是投资支出增加的影响。
2025年上半年,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约为人民币101.56
亿元,同比增长119.45%,主要原因是归还债务及支付并购对价款的影响。
表8-8: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9,291.00 36,471.90 83,651.50 44,995.5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5,316.30 181,053.00 153,381.20 160,588.80
应收票据 3,012.70 1,470.10 3,202.10 1,894.10
应收账款 182,303.60 179,582.90 150,179.10 158,694.70
应收款项融资 14,597.10 2,478.80 2,700.00 -
预付款项 43,995.20 32,602.80 26,153.70 31,928.70
其他应收款(合计) 1,585,806.80 1,647,319.60 1,120,884.70 883,735.80
应收股利 57,975.60 68,029.80 10,261.90 75,524.30
其他应收款 1,527,831.20 1,579,289.80 1,110,622.80 808,211.50
存货 62,091.10 67,752.10 79,718.10 60,174.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1,201.30 18,836.10 7,395.30 7,394.60
其他流动资产 4,164.10 5,018.90 6,793.20 3,376.50
流动资产合计 2,016,462.90 1,991,533.20 1,480,677.70 1,192,194.7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8,756.20 20,262.90 30,759.00 31,009.1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707.20 10,707.20 13,162.20 13,162.20
长期股权投资 8,281,432.80 8,993,553.50 9,411,460.30 10,086,922.70
投资性房地产 2,133.90 2,030.20 1,926.50 1,874.70
固定资产(合计) 1,586,012.00 1,710,098.60 1,636,437.20 1,575,375.30
在建工程(合计) 165,610.00 32,110.30 42,161.70 56,627.10
使用权资产 8,148.40 1,565.10 12,168.10 8,091.00
无形资产 83,525.30 85,066.50 84,788.30 83,287.60
长期待摊费用 - 500.00 23.60 10.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89.60 4,858.60 5,472.80 5,53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170,515.40 10,860,752.90 11,238,359.70 11,861,893.50
资产总计 12,186,978.30 12,852,286.10 12,719,037.40 13,054,088.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22,491.90 241,483.80 781,186.60 1,340,761.2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58,224.70 170,357.60 173,887.20 137,445.80
应付账款 258,224.70 170,357.60 173,887.20 137,445.80
预收款项 - 68.80 25.80 13.70
合同负债 9,886.30 10,291.80 10,323.40 2,100.80
应付职工薪酬 5,719.00 5,566.90 4,456.10 5,230.40
应交税费 9,822.00 6,873.70 6,348.60 12,307.40
其他应付款(合计) 74,345.30 88,761.80 94,209.40 312,81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37,450.80 1,909,603.70 1,003,416.70 1,111,529.90
其他流动负债 669.50 1,219.50 101,181.10 150,735.40
流动负债合计 1,618,609.50 2,434,227.60 2,175,034.90 3,072,934.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678,781.60 2,113,240.10 1,892,963.90 1,285,178.40
应付债券 2,503,417.20 979,424.10 1,789,205.80 2,189,259.50
租赁负债 620.50 883.80 4,295.20 4,471.70
长期应付款(合计) 2,774.80 2,421.90 1,112.30 1,05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28.10 6,619.30 6,380.50 5,783.6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880.90 5,374.70 4,860.30 4,626.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197,703.10 3,107,963.90 3,698,818.00 3,490,373.20
负债合计 5,816,312.60 5,542,191.50 5,873,852.90 6,563,308.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986,985.80 1,022,756.10 1,022,756.10 1,090,642.40
其它权益工具 2,354,746.30 3,065,600.90 2,501,995.60 2,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2,350,621.30 3,065,600.90 2,501,995.60 2,000,000.00
资本公积金 1,414,000.10 1,538,048.70 1,561,328.90 1,488,464.80
其它综合收益 9,229.30 16,829.30 16,586.00 7,422.10
专项储备 22,480.10 3,096.30 1,556.50 4,693.20
盈余公积金 468,983.70 507,567.50 548,529.10 548,529.10
未分配利润 1,114,240.40 1,156,195.80 1,192,432.30 1,351,028.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370,665.70 7,310,094.60 6,845,184.50 6,490,780.2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70,665.70 7,310,094.60 6,845,184.50 6,490,780.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186,978.30 12,852,286.10 12,719,037.40 13,054,088.20
表8-9: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总收入 1,669,050.50 1,611,341.40 1,542,586.00 641,976.80
营业收入 1,669,050.50 1,611,341.40 1,542,586.00 641,976.80
营业总成本 1,781,019.60 1,670,155.80 1,620,036.00 650,279.70
营业成本 1,609,419.70 1,509,276.50 1,455,456.60 568,597.70
税金及附加 16,313.90 16,484.30 21,804.60 12,550.70
管理费用 36,192.00 38,484.90 43,473.90 17,370.20
财务费用 119,094.00 105,910.10 99,300.90 51,761.10
加:其他收益 7,649.30 3,253.70 10,540.20 719.30
投资净收益 515,121.50 429,218.50 477,122.20 328,098.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66,305.10 362,308.70 305,079.90 222,709.10
资产减值损失 -29,664.70 -1,386.60 -2,882.30 -
信用减值损失 -51,821.90 19,246.00 -3,470.20 -2,364.50
资产处置收益 3.40 0.10 2.10 4.60
营业利润 329,318.50 391,517.30 403,862.00 318,154.50
加:营业外收入 1,580.10 4,284.40 11,809.70 1,557.50
减:营业外支出 -16.10 9,572.60 6,295.10 479.30
利润总额 330,914.70 386,229.10 409,376.60 319,232.70
减:所得税 - -1,645.80 -239.00 -596.90
净利润 330,914.70 387,874.90 409,615.60 319,829.60
表8-10: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38,303.30 1,814,437.30 1,756,948.80 703,348.60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117.30 11,027.70 437.2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363.50 29,379.90 36,123.80 12,429.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41,784.10 1,854,844.90 1,793,509.80 715,777.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74,563.00 1,454,815.90 1,279,024.60 468,773.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8,890.70 185,918.60 193,646.10 89,322.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9,819.20 61,130.90 70,042.10 24,62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1,646.40 42,220.10 59,256.00 23,510.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4,919.30 1,744,085.50 1,601,968.80 606,23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864.80 110,759.40 191,541.00 109,544.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1,642.60 509,813.30 782,832.60 665,03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75,621.40 219,845.90 327,383.60 90,454.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6.60 2,160.80 497.20 3,265.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262.10 23,019.30 2,232.60 585.1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3,632.70 754,839.30 1,112,946.00 759,334.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1,653.80 134,682.10 69,927.30 40,190.8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94,125.20 1,033,460.10 471,652.00 754,985.9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90 57.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5,779.00 1,168,604.10 541,637.10 795,176.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146.30 -413,764.80 571,308.90 -35,842.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50,000.00 1,950,000.00 200,000.00 1,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46,901.60 2,856,764.40 4,337,565.70 2,872,78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96,901.60 4,816,564.40 4,537,565.70 3,872,78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147,648.20 4,134,217.50 4,754,961.80 3,870,685.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8,040.80 442,746.60 487,557.70 111,063.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85.70 9,864.10 10,266.40 3,392.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6,274.70 4,586,828.20 5,252,785.90 3,985,141.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626.90 229,736.20 -715,220.20 -112,358.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345.40 -73,269.20 47,629.70 -38,656.0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945.60 109,291.00 36,021.80 83,651.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9,291.00 36,021.80 83,651.50 44,995.50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授信总额合计为3,311亿元,未使用额度为2,17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8-11:2025年6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明细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额度 剩余授信额度
1 中国银行 537 165 372
2 工商银行 432 162 270
3 建设银行 621 263 358
4 农业银行 435 194 241
5 交通银行 137 24 113
6 国家开发银行 290 94 196
7 招商银行 194 73 121
8 民生银行 20 4 16
9 进出口银行 157 21 136
10 财务公司 250 87 163
11 其他商业银行 238 45 193
合计 3,311 1,132 2,179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向各家银行申请的借款均足额按时偿还本息,未发生债务违约情况。
(三)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均按时兑付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未发生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及财务、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九章 发行人2025年1-9月基本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审计报告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2,888.6 585,110.40
应收票据 948.1 3,202.10
应收账款 1,356,819.2 1,156,174.00
应收款项融资 20,534.4 13,182.10
预付款项 523,040.2 401,865.00
其他应收款 144,371.0 94,693.50
存货 340,473.7 516,004.10
合同资产 717.9 5,849.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8,810.8 132,723.50
其他流动资产 128,273.4 2,908,804.00
流动资产合计 3,185,877.3 516,004.1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26,941.6 26,945.20
长期股权投资 5,024,660.4 4,693,298.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212.5 13,212.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371.0 25,371.00
投资性房地产 7,499.2 7,358.00
固定资产 15,220,082.1 12,927,406.40
在建工程 1,307,892.6 693,061.10
使用权资产 27,251.3 17,522.60
无形资产 858,920.5 750,962.70
开发支出 769.5 189.70
商誉 37,394.1 37,394.00
长期待摊费用 64,132.2 62,595.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5,568.8 169,074.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066.7 66,597.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64,762.5 19,478,733.20
资产总计 26,050,639.8 22,387,537.2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76,955.2 2,789,077.30
应付票据 340,482.4 192,810.00
应付账款 1,018,077.9 903,175.90
预收款项 1,441.5 460.00
合同负债 70,280.7 265,782.60
应付职工薪酬 60,888.0 18,655.60
应交税费 150,663.4 74,346.90
其他应付款 420,446.3 211,727.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93,287.5 1,918,185.40
其他流动负债 554,576.0 138,629.50
流动负债合计 8,187,098.9 6,512,850.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786,881.6 4,986,102.10
应付债券 2,249,354.8 1,789,205.80
租赁负债 19,521.9 7,948.00
长期应付款 1,646.8 1,453.2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6,507.7 657.90
预计负债 15,295.2 15,323.60
递延收益 359,563.9 362,99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561.3 103,171.90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49,333.2 7,266,855.50
负债合计 15,736,432.1 13,779,706.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61,177.4 1,022,756.10
其他权益工具 2,100,000.0 2,501,995.60
其中:优先股 0.0 0.0
永续债 2,100,000.0 2,501,995.60
资本公积 1,820,186.6 1,517,660.20
其他综合收益 6,821.7 17,208.40
专项储备 36,549.9 12,620.00
盈余公积 555,455.7 545,052.50
未分配利润 1,287,900.3 1,116,18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968,091.6 6,733,477.20
少数股东权益 3,346,116.1 1,874,354.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314,207.7 8,607,831.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6,050,639.8 22,387,537.20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审计报告
项目 2025年前三季度 2024年12月31日
(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9,587,226.5 11,299,397.90
其中:营业收入 9,587,226.5 11,299,397.90
二、营业总成本 8,942,095.1 10,936,174.40
其中:营业成本 8,424,896.8 10,307,064.80
税金及附加 133,849.9 126,837.20
销售费用 241.0 -
管理费用 140,830.6 179,711.80
研发费用 849.6 -
财务费用 241,427.2 322,560.60
加:其他收益 36,366.4 86,975.5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7,822.4 347,832.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07,100.0 313,687.9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3 1,289.9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74.5 -10,219.6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43.6 39,924.5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89,083.0 832,757.00
加:营业外收入 31,108.1 83,903.50
减:营业外支出 9,753.0 30,211.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10,438.1 886,449.10
减:所得税费用 181,178.9 202,886.5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9,259.2 683,562.6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29,259.2 683,562.6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3,719.1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85,540.1 113,295.5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394.6 -305.6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0,124.2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136.9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100.2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6.7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2.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2.7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0.4 -
七、综合收益总额 818,864.6 683,257.0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33,594.9 569,972.7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5,269.7 113,284.3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项目 2025年前三季度(1-9月) 2024年12月31日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7,197,750 12,856,038.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6,826 14,640.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69,644 355,883.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3,714,220 13,226,562.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0,934,766 9,583,593.1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224,265 857,714.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5,937,958 620,147.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39,901 531,471.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736,890 11,592,92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77,330 1,633,637.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4 27,049.8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46,061 116,875.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625 14,659.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260,222 5,804.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2,063 22,217.3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9,435 186,606.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140,621 906,755.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9,300 38,177.1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756 12,7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10,677 957,682.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11,242 -771,076.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501,786 715,819.8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661,250 515,819.8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040,866 11,257,854.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542,652 11,973,674.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4,653,167 12,034,397.7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880,482 743,440.4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999,485 68,295.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1,866 13,303.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295,515 12,791,142.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52,863 -817,467.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6,764 45,093.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0,660 517,027.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43,896 562,121.20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审计报告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054.7 83,651.5
应收票据 1,894.1 3,202.1
应收账款 183,029.4 150,179.1
应收款项融资 0.0 2,700.0
预付款项 47,691.8 26,153.7
其他应收款 780,659.1 1,120,884.7
存货 47,872.6 79,71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394.6 7,395.3
其他流动资产 1,783.4 6,793.2
流动资产合计 1,143,379.7 1,480,677.7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31,138.0 30,759.0
长期股权投资 10,294,100.8 9,411,46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162.2 13,162.2
投资性房地产 1,848.7 1,926.5
固定资产 1,546,898.7 1,636,437.2
在建工程 78,924.8 42,161.7
使用权资产 7,414.0 12,168.1
无形资产 82,540.1 84,788.3
开发支出 421.3 0.0
长期待摊费用 10.8 23.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16.1 5,47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62,275.5 11,238,359.7
资产总计 13,205,655.2 12,719,03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66,707.7 781,186.6
应付账款 132,825.4 173,887.2
预收款项 13.7 25.8
合同负债 2,674.9 10,323.4
应付职工薪酬 5,478.4 4,456.1
应交税费 16,884.7 6,348.6
其他应付款 164,447.6 94,209.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97,132.3 1,003,416.7
其他流动负债 300,459.2 101,181.1
流动负债合计 3,186,623.9 2,175,03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86,381.3 1,892,963.9
应付债券 1,849,446.7 1,789,205.8
租赁负债 5,528.3 4,295.2
长期应付款 1,053.6 1,112.3
递延收益 4,597.6 4,86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942.3 6,38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52,949.8 3,698,818.0
负债合计 6,239,573.7 5,873,85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61,177.4 1,022,756.1
其他权益工具 2,100,000.0 2,501,995.6
其中:优先股 0.0
永续债 2,100,000.0 2,501,995.6
资本公积 1,694,010.1 1,561,328.9
其他综合收益 7,422.1 16,586.0
专项储备 4,354.3 1,556.5
盈余公积 548,529.1 548,529.1
未分配利润 1,450,588.5 1,192,43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6,966,081.5 6,845,18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3,205,655.2 12,719,037.4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2024年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项目 (1-9月)
一、营业收入 1,037,672.0 1,542,586.00
减:营业成本 894,456.1 1,455,456.60
税金及附加 22,556.3 21,804.60
管理费用 30,587.0 43,473.90
财务费用 79,084.7 99,300.90
加:其他收益 826.1 10,540.2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5,651.0 477,12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69,798.7 305,079.9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29.5 -3,470.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 2.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4,044.6 403,862.00
加:营业外收入 4,530.3 11,809.70
减:营业外支出 2,379.6 6,295.1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36,195.3 409,376.60
减:所得税费用 -438.1 -239.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6,633.4 409,615.6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36,633.4 409,615.6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63.9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76.6 -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76.6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2.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012.7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7,469.5 409,372.3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审计报告
项目 2025年前三季度 2024年12月31日
(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22,774.6 1,756,948.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37.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784.7 36,123.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2,559.3 1,793,509.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7,287.5 1,279,024.6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5,573.8 193,646.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331.6 70,042.1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75.5 59,256.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2,868.4 1,601,96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690.9 191,541.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9,204.7 782,832.6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0,962.2 327,383.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12.2 497.2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2 2,232.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4,289.3 1,112,94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2,308.1 69,927.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27,066.3 471,652.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4.0 57.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9,828.4 541,637.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39.1 571,308.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691,223.1 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73,732.6 4,337,565.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64,955.7 4,537,565.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80,150.0 4,754,961.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5,924.2 487,557.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0.1 10,266.4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09,704.3 5,252,785.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748.6 -715,220.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96.8 47,629.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651.5 36,021.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054.7 83,651.50
第十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增进情况
无。
第十一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秦介海
职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3567700
传真:010-83567963
二、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三、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
3、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3嫉妒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名称变更;
2.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 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4. 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 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 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 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 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 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 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 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 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 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 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 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 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 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 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 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 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 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 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 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 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 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4. 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 发行人;
2. 增进机构;
3. 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4. 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 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 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 发行人、增进机构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 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 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30%;
5. 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30%;
6.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 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 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 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 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yuanshanchao@citicbank.com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 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 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
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4.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5.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 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 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 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 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 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 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 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 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 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 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 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与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 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 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 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 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 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 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发行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七章 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注册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杨明明
联系电话:010-83567815
传真:010-83567958
邮政编码:10003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秦介海
职位:董事会秘书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83567700
传真:010-83567963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公超然
电话:010-67594753
传真:010-66275840
邮编:100032
三、主承销团其他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陈玉龙
电话:010-81013529
传真:010-66107567
邮编:100031
2、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魏尧
电话:010-66594567
传真:010-66591706
邮编:100818
3、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刘兆莹
电话:010-85109688
传真:010-85106311
邮编:100005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伊文韬
联系电话:021-38873287
传真:010-88668600
邮政编码:200120
5、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郑国雨
联系人:刘然
联系电话:010-89109524
传真:010-86353516
邮政编码:100010
6、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连明、董征
联系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邮编:518000
7、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付秋男、贾燕
电话: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0403
传真:010-89926500
邮政编码:100020
8、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赵美星
联系电话:010-66635913
传真:010-65559220
9、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联系人:舒畅
联系电话:010-58560971
传真:010-56360906
邮政编码:100031
10、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吴利军
联系人:罗旭
电话:010-63637779
传真:010-63639384
邮编:100033
11、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任聪
电话:010-66225520
传真:010-66225594
邮编:100033
12、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顾建忠
联系人:吴文婷
电话:021-31915817
传真:-
邮政编码:200011
13、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杨书剑
联系人:李白璐
电话:010-85237515
传真:010-85238084
邮编:100005
14、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法人代表:谢宁
联系人:赵立洋
电话:025-86775905
传真:025-86775906
邮政编码:210019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二层
法定代表人:邱靖之
联系人:卯建强
电话:18612686184
传真:+86(010)88018737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法定代表人:谭小青
联系人:邱欣
电话:13811625976
五、法律机构
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负责人:张继平
联系人:高巍、李超
联系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邮政编码:100020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2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特别说明: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关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4、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5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注册名称: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人:杨明明
联系电话:010-83567815
传真:010-83567958
邮政编码:100031
(二)牵头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公超然
电话:010-67594753
传真:010-66275840
邮编:100033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公司报告期未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EBIT=利润总额+财务费用
EBITDA=EBIT+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倍)=EBITDA/利息支出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100%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额
×100%
净利润率=净利润/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
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平均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