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3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 释义............................................................12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4

一、投资风险........................................................14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4

第三章 发行条款........................................................24

一、主要发行条款....................................................24

二、发行安排........................................................26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29

一、募集资金用途....................................................29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30

三、发行人承诺及声明................................................30

四、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30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33

一、发行人概况......................................................33

二、历史沿革........................................................33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41

四、独立性情况......................................................43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4

六、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61

七、人员基本情况....................................................91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96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项目.............................................111

十、未来发展战略规划...............................................119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121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32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132

二、资产负债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53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81

五、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183

八、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213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213

十、海外投资情况...................................................213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213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213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216

一、银行授信情况...................................................216

二、债务违约记录...................................................217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218

第九章 税项...........................................................219

一、增值税.........................................................219

二、所得税.........................................................219

三、印花税.........................................................219

四、税项抵销.......................................................219

五、声明...........................................................220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221

一、置换...........................................................221

二、同意征集机制...................................................221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225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225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225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226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227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229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229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29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2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32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33

六、其他...........................................................235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236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237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38

一、违约事件.......................................................238

二、违约责任.......................................................238

三、发行人义务.....................................................23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239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39

六、不可抗力.......................................................239

七、争议解决机制...................................................240

八、弃权...........................................................240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241

一、发行人.........................................................241

二、主承销商.......................................................241

三、主承销商成员...................................................241

四、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244

五、审计机构.......................................................244

六、律师事务所.....................................................245

七、信用评级机构...................................................245

八、托管人.........................................................245

九、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245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247

一、备查文件.......................................................247

二、文件查询地址...................................................247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49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水泥作为一种基础性建筑材料,属于投资拉动型产业。发行人所处水泥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对公司发展影响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经济增长放缓,将对发行人长远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水泥行业延续执行“去产能”的结构性调整政策,多地错峰停窑时间延长,加大非采暖季错峰停产力度;且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水泥行业面临的环保、减能增效压力进一步加大,一定程度抑制水泥供给,但去产能进展仍缓慢,产能结构性过剩矛盾依然突出。另外,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行为,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可能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目前国内水泥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的总体状态,随着新投产能的释放,产能严重过剩造成的市场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同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持续推进,进一步倒逼水泥行业提速转型升级步伐。为了尽早实现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主管部门可能针对水泥企业碳排放提出具体的规则或要求,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45.44亿元、282.35亿元、252.87亿元和117.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07亿元、-17.48亿元、-11.36亿元和-1.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8亿元、-14.98亿元、-9.91亿元和-1.54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下滑,出现阶段性亏损。2022年度,受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影响,水泥和熟料成本同比上升,发行人净利润出现大幅度下滑。2023年度,发行人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价格同比下降,水泥和熟料成本同比下降,期间费用同比减少;但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成本费用下降难以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影响,导致 2023年度出现亏损。2024年水泥销售价格同比继续下降,仍低位运行,2024年及2025年二季度,公司净利润继续亏损。近年来水泥行业受房地产投资锐减、基建增速放缓影响,需求持续下行带动产量连年下滑,行业盈利也大幅缩水,发行人存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涉及MQ.7表(重要事项),不涉及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

1.董事长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总经理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魏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

(1)发行人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对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的事项进行了说明,选举朱岩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建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何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孔祥忠先生及姚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因到龄退休,刘素敏女士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兼)职务。

(3)发行人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周成耀、丁培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发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选举姜雨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5)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葛栋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取消监事会

发行人分别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发行人公司名称由“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取消监事会,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最新《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5.注册资本变更

2022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63股,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3,720股。2023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87股,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4,707股。通过上述可转债转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数增加1,950股,总股本由2,658,212,757股增加至2,658,214,707股,其注册资本由265,821.2757万元变更为265,821.4707万元,上述事项于2024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

2024年度,发行人“冀东转债”累计转股304股,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5,011股,其注册资本由265,821.4707万元变更为265,821.5011万元,上述事项于2025年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6.副总经理变更

发行人于2026年1月5日发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同意任前进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和许利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上述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披露。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聘请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关于债券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等的提示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投资者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金隅冀东 指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中期票据 指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产品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指主承销商在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两年 指 2023-2024年末/全年

近三年 指 2022-2024年末/全年

近三年及一期或报告期 指 2022-2024年末/全年和2025年1-6月/6月末

唐山市国资委 指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冀东发展集团 指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隅集团 指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北 指 中国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

退二进三 指 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缩小第二产业,发展第三产业。

熟料 指 以石灰石和粘土等为主要原料,按适当比例配制成生料,烧至部分或全部熔融,并经冷却而获得的半成品

新型干法水泥 指 采用窑外分解新工艺生产的水泥,其生产以悬浮预热器和窑外分解技术为核心,采用新型原料、燃料均化和节能粉磨技术及装备,全线采用计算机集散控制,实现水泥生产过程自动化和高效、优质、低耗、环保

混凝土 指 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加或不加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成型、养护而得的一种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的建筑材料

外加剂 指 在拌制混凝土过程中掺入,用以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物质

骨料 指 在混凝土中起骨架或填充作用的粒状松散材料。分粗骨料和细骨料。粗骨料包括卵石、碎石、废渣等;粒径4.75mm以下的骨料称为细骨料,俗称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人工砂两类

粉磨站 指 水泥粉磨站是将水泥生产中的最后成品阶段单独独立出来而形成的水泥成品生产单位,该阶段将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的混合材料进行粉磨,产出成品水泥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产品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9亿元、29.90亿元31.81亿元和12.8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入。2021年以来,受煤炭等原材料价格以及产品价格大幅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呈下降趋势,未来可能面临经营性净现金流发生波动的风险。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47.43%、48.94%、50.67%和50.96%,逐年小幅上涨。若未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发行人的经营管理出现异常波动,发行人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6.49亿元、20.86亿元、26.20亿元和22.83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6%、3.48%、4.42%和3.82%。发行人应收账款为正常的对外销售应结未结款项,账龄结构多在一年以内,未结款客户主要是水泥经销企业及公司重点客户,不能按期结算的风险相对较小。由于应收账款余额在发行人流动资产中所占一定比例,未来若宏观经济发生负面变动,或相关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发行人仍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4、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有息负债207.0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1.17%。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融资成本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费用分别为7.44亿元、6.95亿元、6.43亿元和2.79亿元,公司面临较大利息支出压力。如果外部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债务融资成本发生较大波动,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94.16亿元、293.26亿元、300.55亿元和304.83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35.94亿元、155.40亿元、161.7亿元和174.91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46.21%、52.99%、53.82%和57.38%。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9、0.9、0.89和0.82;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7、0.72和0.64。因发行人所处水泥行业,流动负债占比较高,速动比率及流动比率指标较低,发行人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债务结构有待改善。

6、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分别为42.85亿元、31.34亿元、27.83亿元和31.13亿元,2024年存货较2023年跌幅11.20%。发行人截至2025年6月末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20%,比重较大,尽管发行人已按会计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由于原材料及产成品的价格呈波动状态,未来若原材料以及产成品价格大幅下降,发行人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影响整体利润的风险。

7、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风险

发行人已制订了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以市场价为基础,采用招投标定价或协议定价,并按照有关规定披露相关信息,但关联交易仍可能影响公司运营,从而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形成负面影响。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对合营公司担保余额为7,000万元,全部为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

8、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5.64亿元、76.71亿元68.08亿元和63.89亿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29.34%、25.07%、23.27%和21.78%,占比呈下降趋势。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的分红政策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股东会审批,并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执行。发行人近几年业务规模不断增加,经营效益不断增长。为提高股东回报,共享发展成果,发行人于2021年11月发布公告,提高了2021-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未来,若分红政策和比例发生变化,将会对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9、期间费用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分别为53.61亿元、48.96亿元、49.02亿元和23.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82%、17.34%、19.38%和19.87%,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上升,如果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对期间费用的控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有可能使得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0、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52亿元、1.00亿元、1.24亿元和0.8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44%、0.36%、0.49%和0.74%,占利润总额比重分别为8.34%、-5.28%、-13.82%和255.17%,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若未来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将影响发行人投资收益水平,进而影响整体盈利能力。

11、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45.44亿元、282.35亿元、252.87亿元和117.61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4.07亿元、-17.48亿元、-11.36亿元和-1.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8亿元、-14.98亿元、-9.91亿元和-1.54亿元。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年下滑,出现阶段性亏损。2022年度,受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影响,水泥和熟料成本同比上升,发行人净利润出现大幅度下滑。2023年度,发行人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价格同比下降,水泥和熟料成本同比下降,期间费用同比减少;但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成本费用下降难以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影响,导致2023年度出现亏损。2024年水泥销售价格同比继续下降,仍低位运行,2024年及2025年二季度,公司净利润继续亏损。近年来水泥行业受房地产投资锐减、基建增速放缓影响,需求持续下行带动产量连年下滑,行业盈利也大幅缩水,发行人存在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水泥作为一种基础性建筑材料,属于投资拉动型产业。发行人所处水泥行业与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密切相关,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对公司发展影响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经济增长放缓,将对发行人长远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水泥行业延续执行“去产能”的结构性调整政策,多地错峰停窑时间延长,加大非采暖季错峰停产力度;且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水泥行业面临的环保、减能增效压力进一步加大,一定程度抑制水泥供给,但去产能进展仍缓慢,产能结构性过剩矛盾依然突出。另外,如果受经济周期影响,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行为,将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宏观经济景气度变化可能带来的业绩波动风险。

2、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煤炭、电力在水泥制造成本中占比较大,原燃材料的价格上涨将对发行人盈利状况产生较大影响。2021年以来,原煤价格居高不下;2021年 10月 15日起国家放开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及上下浮动范围,且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 20%限制,水泥企业用电成本上涨。尽管 2023年以来煤炭价格逐渐回落,但不排除未来上涨的可能,若煤炭价格上涨,但由此造成的成本上涨无法传导至产品价格,则会对公司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水泥行业存在着行业整体发展粗放,资源、能源消耗高,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盈利水平低等问题,行业长期处于不良竞争状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我国水泥行业经过重组整合,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水泥企业逐步淘汰,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水泥企业纷纷通过新建、重组等方式扩大水泥产能,大型企业的规模优势和定价能力逐步显现,水泥行业已经由众多水泥企业参与的无序竞争过渡到由少数大型企业主导的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加剧,将给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水泥企业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4、水泥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目前国内水泥行业处于供大于求的总体状态,随着新投产能的释放,产能严重过剩造成的市场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同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持续推进,进一步倒逼水泥行业提速转型升级步伐。为了尽早实现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主管部门可能针对水泥企业碳排放提出具体的规则或要求,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5、季节性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华北、东北、西北区域,这些区域冬季时间长,受冬季天气寒冷(冻土期)的影响导致施工进度季节性放缓,对水泥的需求减少,造成全年销售量的不均衡,易导致季节性的经营波动,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形成一定影响。

6、产能利用率较低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发行人水泥产能利用率分别48.94%、53.29%、45.85%和熟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8.90%、71.06%及74.09%,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如果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将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原材料供应风险

生产水泥的主要原料是石灰石、粉煤灰、石膏、矿渣、砂岩及铁粉等。石灰石主要通过公司自有矿山开采供应,其他原材料供应来自于外部采购。发行人矿山石灰石储备量较大,可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但若国家关于采矿权的许可及其税费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则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确定因素。

8、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销售产品为水泥,近年来水泥价格受原材料和下游销售市场的影响,波动较大。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水泥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343元/吨、260元/吨及246元/吨。发行人所处水泥行业,受错峰生产等政策影响、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将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水泥、熟料、混凝土板块,所经营业务可能受到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层无法履行职责等突发事件影响,突发事件系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潜在风险。发行人近年来加大了安全生产、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投入,但突发事件出现的可能性依然存在,一旦防范措施执行不到位,将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0、主营业务较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5.44亿元、282.35亿元、252.87亿元和117.61亿元,水泥及熟料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中水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7.40%、79.39%、73.52%和68.52%,熟料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08%、5.78%、7.82%和9.52%。主营业务较为单一,如果水泥或熟料市场份额或价格下降,或者煤炭、电力等原燃材料的价格持续上涨,可能对发行人整体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11、重组整合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水泥行业属于产能过剩行业,是国家供给侧经济结构改革的重点,行业内的兼并、重组整合会比较频繁,存在大型水泥国企间重组及大型水泥国企与小型水泥企业重组的可能,发行人面临重组整合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跨区域管理风险

发行人主要市场分为四大区域: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西北地区(陕西)以及其他地区(湖南、山东、重庆及河南),其中华北地区仍是最大销售区域。各区域内进行统一销售管理,提高销售管控能力。近年来,公司的规模和产能快速增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共有121家子公司,其中98家二级子公司;另有5家合营公司、5家联营公司。由于子公司较多,管理区域跨度较大,将给发行人的管理执行力度带来一定的挑战。

2、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水泥生产线的操作系统比较复杂,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以及作业中断等不可预料的情况。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和运营区域的扩大,发行人面临的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虽然发行人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安监系统和持续的安全检查,严格监控安全重点部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3、财务管理风险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使用、成本费用控制和投融资控制系统是公司正常经营的保障基础,发行人实施了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及使用实体资金池,并实施统一的担保管理的体系。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下属子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地区分布更加广阔,增加了公司财务管理的难度,任何方面的操作和管理不当都有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司正常的财务运营。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发行人本部和下属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是公司宝贵的资源,近年来,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下,发行人的规模和产能增长较快,如果发行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扩张的需求,或出现人才的流失,都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被执行强制措施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对发行人的管理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自2009年国家出台《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后,水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受到抑制;2010年2月《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进一步明确了落后产能的淘汰范围和具体目标;2010年8月工信部产业[2010]111号文件将18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并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在2010年9月底前关停;随后工信部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下发了工信部产业[2011]161号及工信部产业[2012]159号文件,下达同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并公告了各阶段企业落后产能淘汰的名单,分别为工信部产业[2011]17号、工信部产业[2012]26号及工信部产业[2012]39号文件;2013年7月至9月国家工信部先后公布了三批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工信部产业[2013]35号、工信部产业[2013]44号、工信部产业[2013]46号),要求有关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并做好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水泥行业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要求,并要求对整改不达标的生产线依法予以淘汰,进一步推动了水泥行业的优化整合过程;2014年7月,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提出了对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要求;同时,国家工信部先后公布了2014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工信部产业[2014]45号、工信部产业[2014]51号),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鉴于目前我国水泥行业存在总量过剩、技术装备整体水平低、部分企业能耗污染严重等问题,国家对于水泥行业的生产、经营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政策调控措施。2016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项目;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支持优势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水泥制品。

2017年12月,中国水泥协会印发《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8-2020)》,该报告提到三大目标,首先,三年压减熟料产能39,27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540家,将上述指标按四年分解得到每年的目标任务,使全国熟料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80%,水泥产能平均利用率达到70%;其次,前10家大企业集团的全国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力争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5%;第三,形成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结合的去产能机制,2017年达到政策基本明确与出台、方案成立、家底基本摸清,准备就绪。2019年,全国范围内计划压减熟料产能11,640万吨,关闭水泥粉磨站企业150家,另外全国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62%以上,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50%以上。2020年全国范围内压减熟料产能14050万吨,压减水泥粉磨站企业180家,完成去产能总体任务,前10家大企业集团在全国的熟料产能集中度达到70%,水泥产能集中度达到60%。在10个省区内,前2家大企业实际控制熟料产能达到65%。因此2020年水泥行业去产能力度将更大。

上述产业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水泥总产量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避免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有利于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规范行业秩序,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02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水泥工业是我国碳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推动水泥行业的碳减排、碳吸收,尽快实现水泥工业的碳达峰,是“十四五”期间水泥行业面临的重要任务。2021年初,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推进建筑材料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倡议书》,倡议水泥等行业要在2023年前率先实现碳达峰。

2022年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多部门密集出台建材及水泥行业专项政策,构建“碳达峰约束+稳增长支撑”的调控框架:2022年《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2030年碳达峰目标,要求“十四五”期间水泥熟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降低3%以上;2023年《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锚定行业增长目标,提出2023-2024年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力争达3.5%、4%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65%;2024年《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聚焦节能降碳改造与用能设备更新,为“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落地提供支撑;2025年《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反内卷、稳增长、强自律”为核心,明确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强化行业产能管控与发展自律。

2、环保政策变化风险

水泥行业是国家环保政策重点监控的行业之一。2013年,国家环保部会同质检总局发布修订后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该标准大幅度下调了水泥生产线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2020年末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发布有关规定要求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2021年初国务院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2023年,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及生态环境部《水泥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明确提出,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并严格规范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严禁新增熟料产能。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实施《水泥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聚焦用能设备更新与节能改造,旨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2025年,政策焦点转向市场化机制建设,水泥行业被正式纳入全国碳市场,生态环境部配套出台配额分配方案,标志着行业碳排放管理进入总量与强度双控的新阶段。

在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管理政策逐步趋严的背景下,发行人的产能利用率可能保持在较低水平,发行人未来对环保设备的资金投入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从而对发行人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虽然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环保措施,通过制度化的管理手段,以及持续的环保检查严格监控,及时消除环保隐患,但仍无法完全避免环保事故及相关环保行政处罚事项的发生,以及由此类事件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发行人及其下属的水泥生产企业近年来一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种,但是税收优惠政策是否持续执行,将对发行人的补贴收入构成不确定性。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其他收益中增值税返还分别为3.18亿元、2.25亿元、1.82亿元和0.82亿元。如果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不可抗力风险

严重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经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确定,本期中期票据具体条款请参见以下条款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券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券融资余额为61.1641亿元。其中:公司债43.4亿元,可转债17.7641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叁拾亿元整(RMB3,0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00元)

中期票据期限 不超过5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100.00元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牵头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 持机构 由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

公告日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金兑付日: 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兑付方式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限内到期日的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相关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本期中期票据的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托管安排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 登记托管。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日9:00至2029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各承销商请详细阅读《申购说明》。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2: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日和2026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110400393

户名:中国银行总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104100000004

汇款用途: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下一工作日(2026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注册额度内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30亿元,注册额度内中期票据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的有息债务。

(二)首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发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0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人 借款方 债务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金隅冀东 中行新城道支行 10,000.00 2025/5/30 2026/5/30 10,000.00

金隅冀东 建行唐山丰润支行 10,000.00 2025/5/30 2026/5/26 10,000.00

金隅冀东 建行唐山丰润支行 10,000.00 2025/9/28 2026/9/27 10,000.00

金隅冀东 建行唐山丰润支行 20,000.00 2025/12/2 2026/12/2 20,0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5,000.00 2025/9/26 2026/9/25 5,0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9,800.00 2024/7/31 2026/1/31 9,8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4,800.00 2024/9/10 2026/3/10 4,8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29,800.00 2024/10/18 2026/4/17 29,8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1,700.00 2025/12/10 2026/6/8 1,700.00

金隅冀东 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1,700.00 2025/12/10 2026/12/8 1,700.00

金隅冀东 华夏银行唐山分行 28,000.00 2024/10/30 2026/10/30 28,000.00

金隅冀东 工商银行唐山丰润支行 29,000.00 2023/3/27 2026/3/23 29,000.00

金隅冀东 北京农商行密云支行 49,750.00 2023/12/21 2026/12/21 49,750.00

金隅冀东 北京农商行密云支行 9,900.00 2025/5/30 2026/11/30 9,900.00

金隅冀东 北京农商行密云支行 49,900.00 2025/6/30 2026/12/30 49,90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5,000.00 2023/12/18 2026/6/18 5,00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5,000.00 2023/12/18 2026/12/17 5,00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1,667.00 2024/1/16 2026/6/18 1,667.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2,860.00 2024/3/22 2026/6/18 2,86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2,860.00 2024/3/22 2026/12/21 2,86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5,000.00 2024/10/30 2026/4/28 5,00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5,000.00 2024/10/30 2026/10/28 5,000.00

金隅冀东 交通银行丰润支行 9,000.00 2025/6/23 2026/6/16 3,263.00

合计 305,737.00 300,000.00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发行人财务资金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账务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且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及声明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金融投资、资金拆借、理财投资和委托贷款。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四、偿债保障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保障计划

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依据自身的经营、筹资、投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履行到期还本付息义务。作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偿债主体,发行人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货币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筹资活动现金流,同时发行人将充分发挥自身各项优势及能力,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偿还。

(二)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成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资金部等相关部门。财务资金部负责协调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由发行人的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偿付资金,确保本息如期偿付,维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充裕的货币资金

发行人拥有充裕的货币资金,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4.03亿元、62.19亿元69.35亿元和63.49亿元,占资产总额分别为10.32%、10.38%、11.69%和10.61%,近年来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规模较大,保障了其较强的偿债能力。

4、发行人融资渠道通畅

发行人外部评级资信状况良好,历年发行过中期票据、超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定向工具等,市场直融渠道广泛,可为发行人提供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所需的资金。同时,发行人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288.98亿元,已使用额度121.18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167.80亿元,充足的未使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提供了较强保障。

5、发行人拥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流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45.44亿元、282.35亿元、252.87亿元和117.61亿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8.22亿元、-19.01亿元、-8.96亿元和0.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8亿元、-14.98亿元、-9.91亿元和-1.54亿元。随着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发行人的现金流入和盈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6、重大项目中标,为发行人今后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地,京津冀协同发展各项工作已经进入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全面落实的关键阶段,各类重特大项目将逐步得到切实推进、落地。发行人作为北方地区最大的水泥生产商,有着良好的品牌形象,供应客户涵盖了所在区域内各类重点工程及项目。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中高速发展,为水泥行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市场需求环境;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雄安新区”、“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和深入推进,在提供需求增量的同时还将积极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行业转型升级。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刘宇

注册资本 :人民币贰拾陆亿伍仟捌佰贰拾壹万伍仟零壹拾壹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贰拾陆亿伍仟捌佰贰拾壹万陆仟贰佰叁拾捌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4年5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00104364503X

住所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邮政编码 : 064000

电话 : 010-59941395

传真 : 010-59941395

企业性质 : 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 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1 1994年5月 公司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由经河北省体改委冀体改委股字〔1993〕72号文批准,于1994年5月8日由河北省金隅冀东(集团)公司(现已更名为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总股本为323,601,400股,其中冀东发展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出资,认购发起人国家股302,000,000股,占金隅冀东总股本的93.33%;其他法人以现金出资认购定向募集法人股13,629,600股,占总股本的4.21%;内部职工以现金出资认购内部职工股7,971,800股,占总股本的2.46%。

2 1995年1月 股利分配 经199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1994年度股利进行分配:国家股每10股送0.54股,并派发现金 3.31元;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每 10股派发现金4.20元。该次股利分配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40,000,000股。

3 1996年5月 公司股票发行和上市 1996年5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60号文批准,公司按每股5.38元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0,000股社会公众股(A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400,000,000股。1996年 6月 14日,公司社会公众股在深交所正式挂牌上市。

4 1997年7月 配股 1997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41号文批准,公司以每股5.00元的价格,以1996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实际配股总股数为52,445,340股,其中:冀东发展认购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认购53,800股,内部职工股股东认购2,391,540股,转配股27,000,00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18,000,000股。配股后股本总额变更为452,445,34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的18,000,000股自1997年9月 26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5 1998年5月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98年5月,经199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99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10:8比例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814,401,612股。

6 2000年8月 配股 2000年 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81号文批准,公司以每股4.00元的价格,以199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照10:3的比例向原有股东配售新股。实际配股总股数为67,383,938股,其中:冀东发展认购5,000,000股,定向募集法人股股东认购87,735股,转配股股东认购14,580,00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47,716,203股。配股后股本总额变更为881,785,550股。流通股股东认购的47,716,203股自2000年8月31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7 2004年2月 配股 2004年 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20号文核准,金隅冀东实施了2002年度配股方案,以2001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881,785,550股为基数,以每 10: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新股(经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2)24号文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国家股放弃全部配股权)。配股共计配售股份 80,985,064股,配股价格为4.61元/股。配股获配新增的社会公众股80,985,064股于2004年2月27日上市流通。金隅冀东总股本由881,785,550股增至962,770,614股。

8 2006年5月 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对价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金隅冀东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962,770,614股。

9 2008年5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08年 5月 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37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不超过 10名的特定对象以11.83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份250,000,0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社会公众股 250,000,000股于2009年7月9日上市流通。总股本由962,770,614股增至

10 2011年10月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 10月,经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许可(2011)111号文核准,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向菱石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134,752,300股。该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社会公众股于2012年2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7,522,914股。

11 2016年10月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响应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精神,以化解过剩产能与优化京津冀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区域性资源整合、推进区域性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5月31日,唐山市国资委、冀东发展与金隅集团签署了《冀东集团增资扩股协议》,同日,金隅集团与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冀东集团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金隅集团将获得冀东发展55.00%的股权,成为冀东发展控股股东。 2016年 10月 11日,冀东发展就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金隅集团正式成为冀东发展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12 2020年11月 可转债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号”批准,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公开发行了2,82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2,00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号”文同意,公司28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 12月 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13 2021年5月-12月 可转债转股 “冀东转债”于2021年05月11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冀东转债”共计转股66,130,372股。

14 2021年11月-12月 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461 号文核准,公司向金隅集团发行1,065,988,043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47.09%股权。本次新增股份于2021年11月25日完成预登记,并于2022年12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21年12月29日,发行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8,571,428股,并于2022年 1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5 2021年12月31日 股本变化 通过上述第(13)-(14)项可转债转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数增加1,310,689,843股,总股本由1,347,522,914股增加至2,658,212,757股。

16 2022年度 可转债转股 2022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63股,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3,720股。

17 2023年度 可转债转股 2023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87股,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4,707股。

18 2024年3月4日 股本变化 通过上述第(16)-(17)项可转债转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数增加1,950股,总股本由2,658,212,757股增加至2,658,214,707股。

19 2024年度 可转债转股 2024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304股,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5,011股。

20 2025年8月 名称变更 2025年8月29日,公司名称变更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在2018年、2019年及2021年进行了三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1、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018年2月8日,发行人发布《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称,金隅集团拟以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的股权,发行人拟以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等2家分公司的资产出资,双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该合资公司组建后,金隅集团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发行人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并拥有合资公司控股权。同时,为有效解决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金隅集团将持有的剩余水泥公司股权除所有权、收益权之外的权利全部委托公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表决权、管理者的委派权或选择权,并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签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对金隅集团避免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进行了约定。此外,金隅集团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的三年内,将上述托管的股权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公司。

2018年2月26日,北京市国资委对公司与金隅集团在本次组建合资公司中双方出资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并出具了予以核准的批复。

2018年3月28日,金隅集团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交易的批准函。

2018年3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8年5月31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87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出资组建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

2018年6月1日,本次交易中组建的合资公司取得了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018年6月21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金隅冀东完成以分公司资产对合资公司的出资。截至2018年7月26日,金隅集团所持有的金隅水泥经贸等10家公司的股权以及金隅冀东所持有的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已成立的合资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有效改善了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状况。此外金隅集团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金隅集团将剩余水泥资产全部委托金隅冀东管理;自本次重组完成之日起三年内,金隅集团将剩余水泥资产以出资、出售或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注入合资公司或金隅冀东。该等承诺完成后,发行人与金隅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将彻底解决。

2、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中,金隅集团所持有的14家水泥企业股权将以增资合资公司和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两种方式注入金隅冀东。在增资合资公司交易中,金隅集团以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出资,金隅冀东以所持有的临澧金隅冀东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及248,174.97万元现金出资,双方共同向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前后双方对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不发生改变,金隅冀东仍持有合资公司52.91%股权并对合资公司控股,金隅集团仍持有合资公司47.09%股权。在上市公司现金收购交易中,金隅冀东以153,686.79万元现金向金隅集团购买其所持的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股权。同日,公司与金隅集团签署《关于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及《关于终止<股权托管协议>之协议》。

2019年1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批准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全部决策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全部应获得的批准或授权均已获得,不存在尚履行的决策程序或尚须获得的批准或授权。

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共同增资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金隅集团所持有的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合资公司或金隅冀东、公司的临澧金隅冀东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已全部过户至合资公司,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北京产权交易所非公开协议转让鉴证程序。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

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获得金隅集团剩余14家水泥企业的控制权,金隅集团全部水泥业务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发行人与金隅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经过上述两次资产重组后,金隅集团全部水泥资产的控制权和日常经营管理均已交由发行人负责,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发行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打下坚实基础,但金隅集团仍保留了对合资公司47.09%的参股股权。

为响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紧跟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发行人主业,提升盈利能力,精简股权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借款人于2021年发起了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标的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重组交易。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吸收合并的生效和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吸收合并的实施。发行人拟通过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所持合资公司47.09%股权并吸收合并合资公司。发行人为吸收合并方,合资公司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发行人为存续主体,将承继及承接合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资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发行人拟向包括北京国管中心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的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如下:

(1)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金隅集团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日,公司与金隅集团、金冀水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与北京国管中心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标的资产以经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公司按照12.78元/股的价格向金隅集团发行1,065,988,043股股份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募集配套资金5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及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同日,公司与金隅集团、金冀水泥签署《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与金隅集团签署《业绩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2021年3月31日、2021年6月25日,金隅集团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相关议案。

(4)2021年7月28日,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5)2021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2021年11月2日,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证监许可【2021】3461号)。

(7)2021年11月25日,发行人向金隅集团发行1,065,988,043股股份,发行价格为12.78元/股,该股份于2021年1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21年12月15日,发行人发布公告,控股股东由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2日,发行人向北京国管、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等13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78,571,428股股份募集,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3.60元,募集资金净额1,956,396,059.8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2022年1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交易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遵循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与交易对方、有关中介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交易对方、有关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发行人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地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上市公司重组进程的相关信息,没有出现将信息提前或者向特定主体披露的情况。

通过本次交易,金隅集团退出对合资公司的参股,合资公司的资产业务将整体注入发行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层级消除,合资公司下属水泥企业由发行人直接控股,有利于精简股权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同时,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得到较大幅度增强,增强了发行人的整体竞争力。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万股) 出资比例

1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78,645,057 44.34%

2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7,868,301 17.22%

3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4,642,857 1.68%

4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44,642,857 1.68%

5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4,642,857 1.68%

6 许育金 31,009,328 1.17%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5,969,104 0.98%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010,317 0.90%

9 山东金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791,200 0.56%

10 冯鸿 9,698,800 0.36%

合计 1,875,920,678 70.57%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6月末,金隅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44.34%的股份,并通过冀东发展间接持有 17.22%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以“水泥及混凝土-新型建材与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地产与物业”为核心产业链,主业于香港H股(02009)和上海A股(601992)上市,下辖控股金隅冀东(000401)、冀东装备(000856)于深圳A股上市的大型国有控股产业集团,位列中国企业500强、中国企业效益200佳和全国企业盈利能力100强。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前身是1955年成立的北京市建筑材料工业局。2005年12月,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单位发起设立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2009年7月,金隅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功进入国际资本市场,2011年3月,金隅股份A股在上海成功上市,成为A+H境内境外两个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2011年12月,按照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进行整合,成立中共北京金隅集团(股份)公司委员会。2016年5月,金隅股份与冀东集团签订股权重组协议,由此金隅成长为建材行业世界前十,水泥行业世界第五,国内第三的行业龙头企业。同时,金隅还是全国最大建材制造商之一和京津冀建材行业的引领者,北京地区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以及北京最大的投资性物业持有者和管理者之一。重组整合后,金隅四大产业板块强劲增长、协同发展,旗下独资及控股企业达210余家,主营业务已延伸至全20多个省市区及境外多个城市。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托自身所拥有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持续实施结构调整,不断转变发展方式,具有自身特色的以城市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为核心的都市环保产业已成为全国循环经济领域的一面旗帜,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形成了在创新驱动中跨越式发展的新格局。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国资委是根据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资委是北京市政府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四、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能够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具有独立的客户网络,独立从事产品研究开发及发展战略的制定。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经法定程序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全面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考核、培训和工资审核工作,并制定公司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公司员工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相应的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独立管理。

(三)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对公司财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和经营权,公司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设置了独立完整的管理机构,日常经营决策不受控股股东控制,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机构混同等影响公司独立运营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及其他有关规定,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公司与金隅集团在财务核算体系上不存在业务指导关系,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控股股东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止2025年6月末,金隅冀东共有121家子公司,其中98家二级子公司;另有5家合营公司、5家联营公司。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1)子公司变化情况

截止2025年6月末,与上年比,本年合并范围子公司无新增、减少2家公司。详见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1 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 注销减少

(2)子公司明细

2025年6月末金隅冀东子公司明细表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金隅冀东智联(唐山)物流有限公司 80,000,000.00 唐山市丰润区 唐山市丰润区 汽车修理;汽车配件批发、零售;普通货运;水泥、熟料装卸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 1,300,000,000.00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123,360,400.00 陕西省吴堡县 陕西省吴堡县 水泥制造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易县鑫海矿业有限公司 32,300,000.00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石灰岩开采;石子加工、白灰加工;石料、白灰、石渣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北京金石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90,523,000.00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销售矿粉、粉煤灰、钢材、木材、水泥;仓储服务,租赁机械(不含汽车)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00.00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70,000,000.00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6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 水泥、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辽宁省辽阳市 辽宁省辽阳市 水泥、熟料的生产和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冀东汇达环保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5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市盾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 软件、总包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计算机及相关配件、耗 材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368,000,000.00 重庆市璧山县 重庆市璧山县 水泥熟料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330,000,000.00 重庆市合川区 重庆市合川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 41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 366,00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 重庆市江津区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55.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79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 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 经营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的生产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阳冀东恒盾矿业有限公司 290,000,000.00 辽宁省辽阳市 辽宁省辽阳市 石灰石碎石加工;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重庆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0.00 重庆市璧山县 重庆市璧山县 普通货运;销售水泥、熟料、混凝土、矿产品等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伊东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5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米脂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60,000,000.00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 水泥、水泥熟料及矿粉的生产和销售;设备维修;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阳泉冀东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0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货物专用运输;销售水泥、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水泥制品、铝矾土、石灰石等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智汇(陕西)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0.00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物流园区 陕西省宝鸡市陈仓物流园区 公路运输、装卸搬运;汽车、工程机械及液化天然气设备维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修;建筑材料、砂石骨料、煤炭、液化天然气设备销售

烟台冀东润泰建材有限公司 346,450,235.33 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 烟台市开发区珠江路 水泥、超细矿渣粉的研发、矿粉、水泥熟料的销售 5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金隅冀东水泥吉林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 道路运输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熟料、水泥添加剂、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添加剂;仓储服务、道路运输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煤炭、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等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矿渣、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建筑材料;货物和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仓储服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宁金隅冀东水泥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00.00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仓储服务、普通道路运输等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 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 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煤炭、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煤矸石及制品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普通货运代理、仓储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内蒙古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煤炭、水泥及水泥制品、水泥添加剂、水泥熟料、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机电设备及配件等销售;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广宗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60,000,000.00 河北省广宗县 河北省广宗县 水泥、混凝土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宁晋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30,000,000.00 河北省宁晋县 河北省宁晋县 水泥,生产(限水泥熟料粉磨生产)、水泥销售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698,150,932.88 北京市昌平区 北京市昌平区 收集、贮存、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批发润滑油;批发机械设备;环保设施运营技术服务;大罐清洗;批发回收萃取的燃料油;批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 160,000,000.00 保定市易县 保定市易县 环保技术开发、咨询、推广服 7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有限公司 务;水泥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 并取得

岚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200,300,000.00 山西省岚县 山西省岚县 石灰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水泥生产、销售 8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沁阳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6,450,000.00 沁阳市沁北工业集聚区 沁阳市沁北工业集聚区 水泥、熟料、脱硫剂、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86.6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宣化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5,000,000.00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生产、销售:水泥、熟料;建筑材料、脱硫石膏、粉煤灰销售;高炉渣粉加工、销售 6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普通货物运输,专用运输;冶金渣微粉生产与销售;水泥生产与销售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唐山冀东水泥三友有限公司 364,701,600.00 唐山市古冶区 唐山市古冶区 水泥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 82.68%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00.00 河北省承德县 河北省承德县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 250,000,000.00 太原市杏花岭区 太原市杏花岭区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6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昌黎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40,048,400.00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 建筑石料灰岩露天开采;水泥熟料、水泥制造销售 69.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11,000,0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 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 水泥、水泥熟料及矿粉的生产、销售,设备维修等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 856,400,000.00 吉林省磐石市 吉林省磐石市 水泥、熟料、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扶 65,000,0 吉林省扶余 吉林省 水泥生产、销 100.00% 通过设立

余有限责任公司 00.00 市 扶余市 售、运输 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天津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83,301,900.00 天津市宁河县 天津市宁河县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冀东水泥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河北省唐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浇注料、其他外加剂的研制、生产、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滦州有限责任公司 421,495,472.00 河北省滦县 河北省滦县 水泥、水泥制品生产和销售,汽车运输服务 67.59%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40,000,000.00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海天水泥闻喜有限责任公司 517,150,000.00 山西省闻喜县 山西省闻喜县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的制造和销售 6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大同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34,000,000.00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715,600,000.00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河北省保定市唐县 水泥熟料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涞水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70,000,000.00 河北省涞水县 河北省涞水县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 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16,000,000.00 河北省平泉县 河北省平泉县 水泥、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水泥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灰石开采、加工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85,000,000.00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 经营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的生产制造、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深州冀东水 105,000, 河北省深州 河北省 水泥相关建材 100.00% 通过设立

泥有限责任公司 000.00 市 深州市 产品的生产、销售;与水泥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张家口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3,138,879.00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水泥的生产与销售、矿渣销售及矿渣超细粉的生产与销售 66.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500,0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批发水泥及水泥制品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北京金隅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开发、转让水泥、混凝土技术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300,000,000.00 博爱县 博爱县 生产、销售水泥及熟料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317,000,000.00 广灵县 广灵县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1,317,000,000.00 鹿泉市 鹿泉市 生产、销售水泥及熟料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664,342,872.00 邯郸市 邯郸市 水泥制造 92.0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曲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350,000,000.00 曲阳县 曲阳县 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9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00.00 承德市 承德市 生产、销售水泥及熟料等 8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60,6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水泥制造;余热发电;加工砂岩;加工水泥机械配件;制造混凝土外加剂、水泥助磨剂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700,000,000.00 河北赞皇县 河北赞皇县 水泥用石灰岩露天开采、加工、销售;水泥配料用砂岩露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天开采、加工、销售。生产、销售熟料、水泥、预拌混凝土、水泥制品及粉煤灰等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79,439,700.00 天津市北辰区 天津市北辰区 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污染土壤修复、处置;水泥制造;水泥深加工;余热发电(不含供电)等 75.9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涿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380,000,000.00 河北省涿鹿县卧佛寺乡 河北省涿鹿县卧佛寺乡 水泥、铸件、包装袋制造及销售;水泥用石灰岩开采、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张家口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373,000,000.00 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 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 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石灰石开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高炉渣粉加工与销售;水泥生产工艺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粉煤灰(不再宣化区辖区内设立存储场所)、钢渣、铁矿石、砂岩、脱硫石膏的销售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邢台金隅咏 330,000, 河北省邢台 河北省 水泥熟料及水 60.00% 同一控制

宁水泥有限公司 000.00 市沙河市 邢台市沙河市 泥、水泥预制件生产、销售;砂石、骨料、干灰砂浆、编织袋、商砼的生产、销售;粉煤灰加工及销售;水泥用石灰岩和石英砂岩露天开采、加工及销售;矸石砖的生产与销售;固体(态)废弃物污染治理、危险废弃物处置等 下企业合并取得

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78,500,000.00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水泥、水泥熟料的生产及销售;石灰石的开采及销售;碎石的生产及销售;石灰石粉的生产及销售;与水泥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厂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普通货物运输等 99.28%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678,000,000.00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露天开采水泥用大理石;生产、销售水泥、水泥熟料;加工、销售水泥制品、石料;水泥窑余热发电;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000.00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水泥、熟料及石灰石的生产、制造、销售 9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冀东水泥黑 584,500, 黑龙江省哈 黑龙江 水泥及水泥制 100.00% 通过设立

龙江有限公司 000.00 尔滨市阿城区 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品、水泥熟料、矿渣超细粉、混凝土骨料、建筑碎石、机制砂、石灰石粉制造;余热发电;水泥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装卸服务 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河北省涉县神头乡 河北省涉县神头乡 水泥熟料、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高细矿粉、高细粉煤灰的生产、销售;水泥用石灰岩矿开采及销售(限分公司经营);砂石加工及销售;生活垃圾处理 9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陵川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00.00 山西省晋城陵川县 山西省晋城陵川县 水泥、熟料制造与销售;危险废物经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左权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530,000,000.00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 生产、销售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330,460,000.00 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 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 水泥、水泥熟料生产及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60,000,000.00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 住宅工厂化相关配套产品;活性白灰的生产及相关产品销售;建筑用石料开采、加工及相关产品销售;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涞水京涞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2,000,000.00 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 河北省涞水县宋各庄 建筑用石料、建筑用砂、建筑用砖、水泥制品、石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销售;建筑用白云岩开采、加工、销售 85.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怀来金源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张家口市怀来县 张家口市怀来县 石灰石、石膏开采;水泥用石灰岩开采、销售;建筑用石料生产、销售;建筑用砂矿开采、销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智信(河北雄安)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 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培训)。销售:建材、五金产品、家具、电气设备、机械设备。货物运输代理(危险化学品除外)。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矿渣粉、钢渣粉、水泥基回填料、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脱硫石膏和脱硫剂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综合利用;建材、水洗砂岩粉末、铁选矿粉末、金属及 金属矿批发、零售;道路货物运输 4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北京金谷智通绿链科技有限公司 153,333,300.00 北京市平谷区 北京市平谷区 物流信息技术开发;物流数据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包装服务;铁路运输;普通货运 8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50,000,000.00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 山西省忻州市代县 水泥生产;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6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焦作金隅冀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60,000,000.00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 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 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石加工;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道路货物运输 7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74,200,000.00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雅沟村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柳林镇雅沟村 水泥生产;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 50,000,000.00 天津自贸试验区 天津自贸试验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建筑材料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

公司 区 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装卸搬运;物联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方式取得

冀东万华(烟台)混凝土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北沟镇 水泥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 51.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承德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00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59.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800,000,000.00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新材料技术 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 5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陕西秦汉恒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00 陕西省西咸新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 商品混凝土、管桩制品、干粉砂浆及混凝土外加剂的生产、销售及检验检测;普通货物运输、管桩运输、商品混凝土运输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AFRICANRHI NOLIMITED(非洲犀牛有限公司) 320,261,060.07 毛里求斯 毛里求斯 对水泥、建材行业投资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6,185,000.00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水泥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河北金隅冀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 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家具 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河南金隅冀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50,000,000.00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 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家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100.00%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3)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23年3月24日,本公司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亿,本公司持股50%,实缴出资1亿元。根据章程约定,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提名3名,董事会表决时1人1票,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方可通过,故本公司可以控制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相关活动,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发行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2025年6月末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流

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8,368.75 74,446.20 5.39 8,916.79 38.53 677.29

承德金隅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2,837.92 45,521.34 4.73 25,562.82 1,804.53 7,335.60

金隅冀东滦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4,626.81 41,811.04 5.28 30,316.26 709.11 1,060.67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29,091.24 21,137.08 10.80 41,602.80 3,017.53 3,120.32

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20,502.55 40,158.63 8.03 11,861.80 506.33 1,702.61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陕西省咸阳市 45,896.00 50.00%

2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 48,987.52 48.11%

3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唐山市 401,584.26 30.00%

(1)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末,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9亿元,主营业务为水泥及熟料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9.27亿元,净资产5.7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69亿元,净利润0.95亿元。

(2)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末,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90亿元,主营业务为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截至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9.99亿元,净资产5.6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净利润0.56亿元。

(3)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末,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16亿元,主营业务为预拌商品混凝土、砂浆生产销售运输。

截至2025年6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8.24亿元,净资产17.1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38亿元,因市场需求不足,整体市场价格下回,造成经营亏损,净利润为-0.04亿元。

六、组织结构、公司治理及内控制度

(一)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机构图及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下:

表:公司组织结构图

资料来源:企业提供更新图谱

主要职能部门简介如下:

一、党委行政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司党委、行政工作的总体协调;负责公司内外部关系维护与外事管理、会议安排、文秘督办、公文处理、因公出国(境)管理、党务公开、信访维稳、保密机要、档案管理;负责公司所属京籍车牌指标管理;负责公司总部证照与印章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物资采购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1.负责公司党委、行政日常事务的服务保障和内外部沟通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党委会、经理办公会、工作会、研讨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协调安排以及会议记录、纪要的整理印发,议决事项和领导指示事项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公司重要仪式、会见、接待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工作。

3.负责公司重要文件、党委工作报告、行政工作报告、领导讲话、汇报材料、有关专题会议讲话提纲、专项业务工作报告以及党委行政大事记等材料的起草整理工作。

4.负责各级党政公文、函件、电传等的受理、登记、送阅、流转、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公司党政公文、重要会议资料和文件的审核、编排、印制等工作。

5.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包括上级机要文件和系统内文件书信的交换、机要文件的清缴退还、内部涉密文件定期定点销毁等工作。

6.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和党委印章、公司公章、主要领导个人印章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的年检及其使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京籍车牌指标管理、总部物资采购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及后勤保障,以及公司值班及节假日安排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公司党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

9.负责公司有关疾病防控、公共卫生管理、义务植树、红十字等相关社会性工作。10.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1.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2.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董事会秘书室

主要负责公司“三会”运作管理、公司法人治理及监管、信息披露、资本市场运作支持、关联交易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社会责任、股权性融资管理、证券事务管理;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日常股权管理、产权登记管理等工作。

1.负责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的修订完善和规范执行。

2.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的组织召开,包括会议议案征集、文件起草、会议记录、存档以及决议执行的督办和反馈。

3.负责与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联络沟通工作,按照规定准备和递交相关报告及文件。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对公司“三会”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负责编制公司临时报告、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以及社会责任报告,并按程序进行公告。

5.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包括关联交易人士的确定和报备、关联交易标准的确定、调整以及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等。

6.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路演和反向路演的策划、筹备、组织和协调工作,境内外投资者及股东的沟通联络工作,有关证券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投资者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7.负责上市公司股权性境内外融资管理工作,筹划制订上市公司股票增发、股权基金及其它金融产品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日常股权管理工作,包括保管公司股东资料、处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后续工作,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遵守公司证券买卖相关规定等。

9.负责与公司证券事务相关的境内外保荐人、境内外财经顾问、境内外印刷商以及境内外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的选聘、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0.负责公司证券的市值管理工作,跟踪分析公司证券二级市场动态。

11.负责定期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与服务工作。12.负责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含分公司)完成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企业名称变更等管理工作。

13.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宏观管理、监督、指导工作,指导所属企业按要求进行网上产权登记申报,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变更)、报审、注销等工作进行审核和管理。

14.负责公司财经公关管理工作,包括财经媒体的监测、沟通、引导以及财经领域的危机公关处理等。

15.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6.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7.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战略发展部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督导落实;负责政策研究分析;负责公司国际国内合作、对外投资整合兼并重组;负责公司所属企业管理层级优化、劣势企业退出、内部投资计划和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公司品牌建设管理等工作。

1.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砂石骨料、品牌专项规划的研究制订和督导落实工作;牵头组织各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督导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外部企业的沟通联络,在产业布局、业务拓展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3.负责政府部门、行业组织重大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外部重点企业发展动态等信息的收集、跟踪、分析,组织开展重大事项专题调查研究,编辑信息简报,为公司争取政策性支持提供支撑。

4.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整合兼并重组,包括资产与股权收购、股权合作及资源整合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项目的调研、方案制订、谈判、报审、实施等工作。

5.负责组织拟定公司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并督导落实;按照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的统一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上报、批复、监管、验收及后评价等;牵头组织所负责投资项目的可研论证工作;参与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招标工作。

6.负责研究制订公司所属企业之间的调整整合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完成内部整合工作。

7.负责研究制订公司所属企业管理层级优化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所属企业完成管理层级优化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含分公司)的设立、注册资本变更等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订公司所属劣势企业(含分公司)退出计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协调所属劣势企业完成撤销、退出等工作。

8.负责制订公司可利用土地的总体规划。

9.负责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会议审议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

10.负责公司品牌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折子工程分解落实及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3.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4.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运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督导落实;负责组织拟订公司所属企业绩效目标责任书并对完成情况提出考核建议;负责公司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分析;负责公司对标和培优管理;负责公司资产管理、土地房屋证照的合规管理;负责公司招投标归口管理等工作。

1.负责组织拟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督导落实。

2.负责牵头组织制订公司及所属企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及跟踪落实工作,并对所属企业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拟定考核建议。

3.负责公司经营计划的制订、分解以及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等运营分析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经营对标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对标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专业对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经营对标管理落实工作。

5.负责公司所属企业的培优管理工作,组织制订、修订培优工作考核评价体系,跟踪督导培育企业推进落实培优工作,组织培优评价工作。

6.负责督导企业规范土地、房产的权属管理;负责土地、房屋资产出租审核管理。7.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商住类房产、办公类设备、公务用车、物流企业资产、土地(除项目建设外)的增加、处置审核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业务协调等招投标归口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0.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1.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财务资金部

主要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债权性融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报告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财务信息化管理、财务分析、税务管理、投资项目审计评估及公司所属企业财务专业归口管理、成本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等工作。

1.负责公司资金计划的编制、执行及分析,做好公司拨付所属企业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及时收缴所属企业应上缴的资金和利息等。

2.负责组织公司所属企业编制财务全面预算,做好预算审批及上报工作;负责公司总部财务核算、部门预算编制以及资金预算的执行监督工作。

3.负责创新融资管理模式,做好公司债权性融资以及所属企业债权性借款、担保的预审批工作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4.负责公司已发行债券的投资人关系、托管登记、年度付息、信息披露、到期清算等债券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财务决算、快报、月报、季报、年报等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

6.负责公司定期披露相关财务报告、业绩分析及路演材料报告的编制工作。

7.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利润分配工作,制订年度分红方案,督导所属企业及时足额完成利润分配。

8.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所属企业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相关基础工作。9.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日常统计、复核,以及相关公开披露内容的编制等工作。10.负责公司所属企业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有关财务指标的拟定,对所属企业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数据测算。

11.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所属企业税务管理与筹划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重大项目投资及合同的制定提供税务政策支持,防范税务风险。

12.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对外重要资产收购、重组、资源整合等相关项目过程中有关财务资金管理范畴的调研、论证、报审、后评价等工作。

13.负责公司新建项目、总部投资项目预算、决算的审核工作,参与公司新建项目和总部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与资本运营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论证分析和企业整合工作。

14.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所属企业应收账款相关业务办理、对账及账龄分析,组织审批应收账款核销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备流程。

15.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资产评估备案、报批等工作。

16.负责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企业财务负责人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所属企业财务总监进行业务指导。

17.负责制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指导公司所属企业规范企业成本核算以及成本分析工作。

18.负责公司存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企业存货核算方法,指导、监督公司所属企业存货价值管理、存货分析等工作。

19.负责公司党费、工会经费及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20.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21.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2.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六、法律合规部

主要负责公司合规事务管理;负责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制度体系、内控体系的建设;负责公司法务管理、合同管理、法律服务、商标管理等工作。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宣贯和执行,做好上级单位对公司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以及公司对所属企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工作,为公司决策部署、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支持,规避法律风险。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合规管理及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所属企业的合规体系建设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和评价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组织公司制度汇编的修订和发布,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完成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修订完善等相关工作;对公司各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审核,为公司依法合规、规范运营提供制度保障。

4.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起草、审核公司拟签署的重要合同等法律文件,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签订、重大商务谈判和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6.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公司上市等有关法律事务。

7.负责承办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及听证等法律事务,对公司所属企业涉法涉诉案件进行督办和管理,协调、指导所属企业依法合规处理法律纠纷案件。

8.负责公司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事务外聘律师的选聘和管理工作。

9.负责督促、指导和检查公司所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案件管理、合同管理、外聘律师管理和推进企业法治建设等相关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工作。

10.负责公司法治、合规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公司各部门及所属企业的法律问题咨询。

11.负责公司所属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初审工作,并对所属企业法律工作人员进行备案管理。

12.负责制定公司总部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合规管理及内控管理相关业务流程,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业务流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公司商标注册、使用、维护等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司商标品牌建设工作。

14.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5.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6.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七、审计部

主要负责对公司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的督导、检查与评价等工作。

1.负责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决议决定事项中涉及重大经济项目、重要经济工作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对其经营效果进行评价,防错纠弊,为公司及所属企业优化管理提出审计意见。

3.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4.负责定期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财务账务、对外投资、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信贷融资及财务预算、决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审计原始资料的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编写内部审计报告。

6.负责审计问题的整改督导,对审计整改的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考核建议,适时开展跟踪审计和审计整改专项检查。

7.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提供会议审议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

8.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制度。

9.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监督检查与评价工作,并针对内控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

10.负责组织公司审计人员学习内部审计、财务、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组织参加审计业务培训,夯实审计工作基础,规范审计工作。

11.配合做好巡察、纪检等相关工作,完善审计与巡察、纪检等部门在问题反馈、成果共享等方面的协同监督管理机制。

12.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3.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4.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八、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部

主要负责公司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治安保卫等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治安保卫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

3.负责制订公司安全和职业健康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4.负责监督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治安保卫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安全审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公司所属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职业健康和消防“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落实。

7.负责公司爆炸、剧毒物等治安保卫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治安保卫等方面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监督落实工作。

9.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

10.负责公司生产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治安保卫、自然灾害等应急响应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

11.负责或参与公司轻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同等责任以上致人死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对公司所属企业发生职业病、刑事案件以及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监督指导。

12.负责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指导和推动公司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4.负责公司所属企业安全总监专业管理与评价等工作。

15.负责公司所属企业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安全类许可证办理事项的督导工作。16.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7.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8.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九、科技创新与绿色低碳部

主要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双碳管理、能源管理、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和环保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科技规划、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科技平台等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创新综合体和生态圈的建设和运行;负责公司产学研合作、技术引进消化再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证、用能许可证、取水证等合规管理工作。

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单位科技创新、低碳、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所属企业实施减污降碳实现绿色转型升级,带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科技创新、低碳、能源、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公司所属企业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3.负责建设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与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行业内外企业、高校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打造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生态圈;负责组织、指导公司所属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行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原始创新、引进技术集成创新科研项目,负责公司科研项目立项、审核、督导、验收及后评价、成果转化推广等管理工作。

5.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技术专家库,组织开展技术论证、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6.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研发投入准备金预算、分解和统计等管理工作,组织、报送各种科技研发统计报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及所属企业争取主管部门科技资金支持。

7.负责公司专利、标准、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保护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做好科技保密管理及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公司及所属企业科技研发等内外部奖项的申报工作。

8.负责组织公司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建设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公司所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和应急响应制度的落实工作。

9.负责公司所属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并对新、改、扩建项目环保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落实。

10.负责组织开展碳减排路径研究,编制碳减排行动计划,督导公司所属企业落实碳减排实施方案,为所属企业提供碳排放技术支持与专业指导。

11.负责公司能源、碳排放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工作,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能源消耗、碳排放及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分析,编制年度报告,为所属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12.负责碳资产管理,对公司所属企业碳排放配额进行统一管理,研究全国和区域碳交易政策与碳市场信息,开展碳配额余缺预测和分析,监督管理所属企业碳配额履约,制定碳交易策略;在公司内部和外部组织碳资产的开发和购销行为,实现碳收益最大化。

13.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4.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做好科技创新文化培育工作。

15.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6.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党委巡察、干部人才、老干部和统战、人力资源、绩效考核、总部党委等工作。

1.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党的领导、组织建设、换届改选、党建调研和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司所属企业党组织设立、撤销、建制调整、党组织名称变更和委员职数调整工作,负责所属企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发展工作。

2.按照党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党委巡察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巡察相关制度,拟定巡察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调配、监督和管理,汇总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下达巡察反馈意见并跟踪督导落实等工作。

3.负责推进公司总部部门、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公司总部部门、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组建配置、交流调整、结构优化等工作。

4.负责公司领导干部的选拔、交流、调整、引进、挂职、培养及管理机制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公司领导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年度民主测评、述职汇报、民主生活会等工作。6.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及所属企业绩效考核工作,对所属企业绩效管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的考核建议进行复核及报送工作;负责直管企业领导班子人员薪酬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优秀年轻干部的遴选、审核、培养和调整工作。

8.负责公司领导人员参加上级培训、调训的组织落实和服务工作。

9.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基层党组织“创争”评比和党员推优评先等工作,组织开展党内各类主题教育和活动。

10.负责公司党建责任制、党内专题教育、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直管企业党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1.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公司总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12.负责公司总部党委的日常工作。

13.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民族、宗教、党派、对台、涉港澳等统战工作,落实统战工作的各项政策和制度。

14.负责公司老干部工作,对所属企业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

15.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公司总部员工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6.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收集上交工作。17.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编制,根据规划确定年度人力资源重点工作计划,并对公司所属企业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18.负责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提供会议审议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

19.负责公司招聘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开展定岗定编、岗位体系建设与管理、招聘计划制订与实施等工作。

20.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用工总数、工资总额、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指导工作。

21.负责公司培训工作,培训计划的编制、培训实施、考核、管理及与外部机构培训合作等相关工作。

22.负责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机构设置管理,公司总部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书编制、薪酬体系设定、绩效考核、考勤、薪酬核算发放、薪酬福利及人员调配、退休申报审批等相关管理工作。

23.负责公司总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和职业资格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24.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各类统计报表的业务指导、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25.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26.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7.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一、党群纪检工作部

主要负责公司思想政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企业文化、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1.负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指示及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

2.负责联系对口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负责做好媒体监测、沟通、引导、危机处理等媒体公关工作;负责对公司所属企业舆情管理、舆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负责公司报纸、杂志、网站、网络自媒体的管理维护工作。

4.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和检查督导工作。

5.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干部及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创建和文明单位的推选评比工作。

6.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包括文化体系建设、品牌宣传、形象推广等工作。

7.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相关工作,做好公司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负责监督检查惩防体系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8.负责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对纪检信访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9.负责上级工会的决议、决定、指示及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组建、换届选举等日常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和审查监督工作。

10.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组织实施集体合同、职工素质教育、工会干部培训、职工之家建设、专项管理达标等工作,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和女职工活动组织工作。

11.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工人先锋号、劳动奖状及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金隅“首席职工”等先进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负责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合理化建议等活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3.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及职工医疗互助等服务保障工作。

14.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基层团组织和换届改选工作,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团干部培训、团员发展、教育和“推优入党”工作;负责共青团“创争”评比和团员青年推优评先工作,组织举办团内主题活动及符合团员青年特点的特色活动、青字号品牌建设工作。

15.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6.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7.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二、数字与智能化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研究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推动建设和督导落实;负责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项目管理;负责公司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统筹统建平台运维管理等工作。

1.负责公司基于数字化视角的企业架构规划设计、业务运营体系优化与创新,负责推进公司物联、数据基础能力建设,引领公司数字化转型赋能生产制造、运营管理、业务模式创新工作。

2.负责组织构建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应用架构和技术架构。

3.负责公司两化融合和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创新研发工作,组织推进互联网、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业务融合创新与场景落地工作。

4.负责公司数字与智能化领域的供应商战略关系管理,组织推进优质供应商战略合作模式建立、优化完善及评价。

5.负责依据公司总体战略发展目标,制订本专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预算审核等工作。

6.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智能化网络“一张网”建设,推进工厂网络标准改造,完善公司网络安全、运维管理体系。

7.负责本专业管理制度体系和规范标准的建立与完善,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8.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统筹统建、统筹分建和企业自建信息化、智能化项目的界定,负责统筹统建类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分建和企业自建项目的专业管理。

9.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类项目的专业管理和技术支持,组织数字化、智能化类项目的可研论证、专业评审、监督评价等工作,参与公司相关专业项目的验收、后评价工作。

10.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数字与智能化工作进行培训、指导、评价。

11.负责组织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信息化水平测评、网络信息安全等级认证等专业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和评价认证工作。

12.负责公司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等信息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3.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4.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三、生产技术中心

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生产预算并督导落实;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管理、技改和土建工程项目管理、矿山及骨料管理、生产组织和供货保障产销协调、生产运行统计与分析;负责公司围绕控降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开展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检维修管理、生产性设备和车辆管理;负责公司原燃材料、产成品和备品备件的库存管理;负责生产许可、采矿许可、协同处置许可等生产合规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生产预算及任务目标并督导落实,健全、完善公司生产运行相关分析评价体系,定期组织对标分析会并对后续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导;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生产运行专业对标工作。

2.负责国家有关生产、设备、质量、矿山资源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生产、设备、质量、矿山资源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公司所属企业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价。

3.负责公司产品质量及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年度质量管控目标和监管计划,对公司所属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专业考评,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与服务。

4.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技改项目的工艺、设备、电气、发电、土建工程等专业技术论证工作,按照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的专业管理、验收及后评价工作。

5.负责公司新建生产线项目、技改(含维修、维护)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工作,负责项目进度督导、质量督导等工作,指导新建生产线试生产调试,协助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

6.负责制定和完善公司设备及统招、统采主要备件技术标准;负责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工程招标文件技术文本内容的专业审核。

7.负责公司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修复的专业管理、专业服务及采矿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骨料技改项目的专业论证以及骨料业务运行专业管理、专业服务工作。

8.负责对公司所属企业开展工艺、窑协同处置、机械、电气、发电、矿山、质量等专业技术及管理培训工作。

9.负责督导公司所属企业水泥窑协同处置日常运行及许可证照管理工作。

10.跟踪企业生产及保供情况,针对异常开展生产组织督导及产销协调工作。

11.负责建立公司统一、规范的生产技术指标统计口径,统计、分析公司所属企业主要生产运行指标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报告。

1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生产技术提升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生产运行指标提升计划及实施方案,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13.负责公司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收集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技术信息,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推进公司所属企业技术改造升级。

14.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所属企业生产运行系统诊断、提升工作,对生产运行重大、共性、疑难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对所属企业生产运行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15.负责公司所属企业重点大中修项目技术方案审核及大中修实施过程指导工作。16.负责对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用设备类(含生产用运输设备)资产的购置、处置管理,以及基本生产、辅助生产用房屋和构筑物的新增、处置管理。

17.负责公司原燃材料、产成品和备品备件的库存管理工作。

18.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9.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0.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四、市场营销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公司销售预算并督导落实;负责公司产品市场调研、营销策划、价格管理、授信和风险管理;负责公司品牌推广与维护、客户管理、电商平台业务管理、物流管理、营销业务监督等工作。

1.负责制订公司总体营销规划及营销策略,健全完善公司营销管理模式。

2.负责政策分析和市场调研,密切跟踪行业动态、市场信息及竞争对手运作状况,建立市场信息数据库及营销数据分析体系,定期形成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指导营销企业结合实际制订市场策略,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3.负责营销市场划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统筹谋划错峰生产和行业自律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区域联动、产销联动机制,有效调配内外部产品和服务资源。

4.负责公司营销预算管理工作,对营销企业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建立月度、季度滚动计划管理和对标分析机制,加强数据分析和对标,督导营销企业执行。

5.负责制订公司客户资源与信用管理策略,谋划并组织公司战略客户的开发、合作、维护等工作。

6.负责策划重点工程投标方案,指导营销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投标及跨区域协调工作,建立营销系统重点工程信息共享平台,跟踪区域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7.负责谋划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体系政策,规范营销企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的制订和调整。

8.负责制订公司年度授信总额,对信用客户业务合规性进行审批;对营销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动态监控和督导清欠工作。

9.负责公司品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营销企业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和公共关系维护。

10.负责组织制订客户服务管理标准,指导营销企业、生产企业构建客户服务体系,对客户服务工作进行评价,提升客户满意度。

11.负责制订和实施电商、物流发展规划,持续推广和优化电商平台、物流监控平台,指导营销企业规范开展物流招议标工作,统筹管理物流资源和构建运输价格体系,做好跟踪检查与评价。

12.负责指导营销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对营销企业业务管理的合规性进行督导检查。13.负责指导、监督营销企业内控管理工作,负责公司专项检查事项的整改监督。14.负责营销培训组织与实施,对营销企业绩效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年度绩效考核、“三定”、岗位轮换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专业管理意见,协助配合做好营销企业激励体系建设工作。

15.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16.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7.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十五、采购管理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物资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负责公司物资市场调研、采购策划、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管理、采购平台业务管理、物资采购风险管控等工作。

1.负责公司采购管理模式、业务模式、工作原则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负责制定公司物资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指导意见。

2.负责健全和完善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体系,按照制度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建立完善本单位的采购管理制度。

3.负责集采类和集招分采类物资的招标组织和战略合作,并组织市场调研、供应商管理、战略合作关系评价工作。

4.负责公司集采、集招分采和分采监管三种业务模式对应采购权限的界定工作。5.负责制订公司采购专业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并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制定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健全完善物资采购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公司采购数据管理与分析,定期出具分析报告,定期组织对标分析会,指导公司所属企业开展采购专业对标工作,配合公司预算管理部门完成采购专业预算的审核工作。

7.负责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专业支持配合工作,推动本部门专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业务开展。

8.负责本部门专业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9.负责政府、行业、上级有关部门相关政策、工作部署、专项工作的贯彻与落实,负责公司有关决议决定事项及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了对内部控制的管理力度。在战略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活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上规范运行。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且受限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股东会会议议程如下: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或者列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达到10%以上的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

(11)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5)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6)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7)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8)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19)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建立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的机制,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和重要审计报告;

(20)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2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其他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3、公司管理机构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理每届任期三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除董事会秘书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一般交易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其他一般交易];单项金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含)的关联交易;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每一个自然年度累计价值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含 500万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9)在董事会确定的融资计划内,决定公司银行贷款等融资事项;

(10)决定公司对外签署经营业务合同;

(11)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10%的减值准备;

(12)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资产重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发行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管理体制,包括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业务运作的需要设置了内部职能部门,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健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人将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也有利于发行人精简股权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北京市国资委“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的相关要求。

(三)内控制度

1、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了涵盖业务流程、经营管理以及安全环保等层面的较为完整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对子公司实行精密化管理、专业化经营,总部通过调控、监督,以产权关系建立起与各子公司规范化的母子公司关系,建立了经营管理专业化、组织协同化(业务协同、资源协同、管理协同和文化协同)的运行模式,实现了对子公司的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化进行。公司明确内控部为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由公司本部任命。

2、公司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资金统一管理系统,实现了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资金归集与监管,对公司票据的全面管理,对全公司信贷情况的掌控,强化了全公司的担保和融资管理;通过资金日报对资金运行进行监控;资金支付按照经公司权限领导审批后的付款申请,通过网银或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多级复核支付;资金计划方面,各职能部门按月编制资金计划,月内按确定的计划金额进行收、付款控制。

3、公司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全面预算管理方面,公司将全面预算管理列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以全面预算管理为主线”的理念,实现了过程控制流程化、预算体系模板化、预算指标统一化、预算平台一体化。公司正在逐步建立三级预算管理模式,尤其强化在车间、班组及关键岗位有效开展预算工作。通过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使公司将关注重点从“重视经营成果”转变到“重视经营过程”,从“强调事后分析”转变到“强调事前和事中控制”,使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4、公司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一套投资风险控制机制,主要措施包括:投资计划以企业发展战略为导向,确定投资规模,权衡收益与风险,并“突出主业,多业并举”,选择并购目标;投资计划拟定综合考虑自有资金情况、融资能力、筹资成本。强化项目的论证和调研工作,每个项目确定之前,投资管理部组织项目调研考察,形成调研考察报告,经专业研讨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提交董事会研究决策。

5、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内部控制

安全管理方面,公司建立起了六大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由原来的上级要求变成了主动安全承诺,提升安全生产职责履行的自觉性;二是组织保障体系,建立起了“总部安全监察、区域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三级管控体系,配备了专职的安全管理岗位;三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制定了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施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班组长安全教育,强化转岗安全教育;五是安全监督检查体系,通过三级现场检查和建立安全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检查责任和逐级上报路径,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部挂牌督办;六是安全评审考核体系,对于安全事故考核,制定了《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办法》,落实相应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一票否决”;对各企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基础管理、生产现场管理进行综合评审,考核结果纳入各企业管理者年薪绩效考核的范围。

公司制订了3个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设置应急组织体系。公司对危险源通过预测、预报和预警的方式逐级上报,分级管理。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现场处置方案,迅速反应正确处理险情或事故;组织人员熟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事故控制技术措施、现场处置方案等,控制事态的发展或消除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成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公司重点危险源分布及其控制措施,加强预案的日常培训与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协作救援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6、公司对关联交易方面的内部控制

为了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合规运营,公司制定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管理和控制,合理规划关联交易数额,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决策程序,要求最大程度地避免尚未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别在公司内部出现;其次加强交易预算,控制交易数量;按照关联交易类别规范交易价格,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价格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依照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或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之利润构成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中涉及资产置换、买卖交易及股权转让的,由有合法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以评估价为交易基准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7、公司对外融资和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所有融资和对外担保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对融资、担保的需求、风险进行认真审核,适时调整债务期限和比例结构,所有对外融资和担保事项必须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注重保持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连续性,财务部门及时做好债务到期预测,跟踪债务到期情况,保证及时偿债。财务部门对资金流进行6至12个月滚动预测,实行资金流预警制度,提前防范资金运营风险。未按照公司制度规定的权限及程序擅自越权审批或签署融资合同、对外担保合同,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公司将给予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8、公司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内部控制

为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与勤勉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制定了信息事务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室,其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标准、流程、相关部门职责、保密措施以及档案管理等问题,在信息管理制度中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向公司报送会计信息及相关业务信息,内部信息沟通畅通。

9、公司环境保护的内部控制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有效开展污染预防和治理工作,防范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和不良事件的发生,公司特制定了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公司下属各大区和子公司均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专责人员,负责掌握国家及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档案管理;对本企业职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出台相应制度并进行考核;负责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督促落实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和环保竣工验收的结论和意见中对企业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和监测设施台账,对环保治理设施和监测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监控,确保稳定正常运转;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实施分类管理,100%实现安全处置;依法进行排污申报,取得排污许可,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建立环境风险应急机制,及时处理、分析本企业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完成上级环保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与各级环保部门沟通联络,协调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投资管理部作为监察单位,负责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以及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环保核查的监督、监察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作为监察单位负责正常生产运行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工作。

10、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内部控制

为应对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公司制定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适用范围、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处置方案、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应急预案》规定,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和公司危害,需要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公司设立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集团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预案》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进行了规定,包括: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处理、调查评估和奖惩制度等方面。在预测预警方面,《应急预案》规定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事件苗头处理在萌芽状态,千方百计避免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在信息报告方面,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如实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初次报告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还应及时续报动态情况。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接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报告后,应及时汇总情况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并将公司处置意见和建议传达给事发单位,随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对一般性突发事件,由事发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将事件处置情况上报公司;对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公司协调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公司的统一指挥,开展处置工作。

在应急处置方面,《应急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单位应立即进行先期处置,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亲临现场,果断决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并将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单位指导和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在善后处理方面,《应急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发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抚恤、补助、补偿或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在调查评估方面,《应急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客观公正地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向集团作出书面报告。公司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在奖惩制度方面,《应急预案》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按照“奖励成功者,惩处不作为者”的原则,对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导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应急处置过程中不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延误时机等行为,对迟报、瞒报或谎报事态导致严重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根据领导班子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和管理层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设置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人员设置符合法律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管理层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开始时间

刘宇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4年12月10日

魏卫东 董事 2025年1月23日

总经理 2024年12月10日

何捷 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30日

吴鹏 独立董事 2021年3月2日

王建新 独立董事 2023年10月30日

丁培和 非独立董事 2025年7月22日

周成耀 非独立董事 2025年7月22日

姜雨生 职工董事 2025年8月28日

葛栋 非独立董事 2025年10月13日

任前进 副总经理 2021年11月19日

董事会秘书 2022年8月23日

李建防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2020年11月26日

许利 副总经理 2023年11月14日

杨北方 财务总监 2021年11月19日

胡斌 总经理助理 2023年11月14日

李晶 总经理助理 2024年2月27日

刘省 总经理助理 2024年12月10日

(二)董事简历

刘宇: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先生于 198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民商经济法)专业、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公司律师、经济师。于 200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副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刘先生亦为金隅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魏卫东:公司总经理。魏先生于 1968年5月出生,武汉理工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于 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水泥厂、山西晋牌水泥集团公司、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太原智海集团榆次水泥厂、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作,曾任山西水泥厂中控调度室操作员、值班主任,山西晋牌水泥集团公司技术处工程师,鹿泉东方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太原智海集团榆次水泥厂经理,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经理,广灵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保定太行和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

何捷:公司独立董事。何女士于 1969年11月出生,武汉工业大学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于 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研发工程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主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材料工业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质量负责人。现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环境材料科学与环境保护研究所副总工。

吴鹏:公司独立董事。吴先生于 1970年 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于1997年 6月参加工作,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南水北调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王建新:公司独立董事。王先生于 1973年 4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于 1994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吉首大学教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

丁培和:公司非独立董事。丁先生于1979年8月出生,西南科技大学工学学士;于200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水泥厂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经理助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与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与应急管理部部长,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周成耀:公司非独立董事。周先生于1966年7月出生,北京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于1986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伊拉克巴杜什水泥厂经理助理、中控室主任,北京燕山水泥厂旋窑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常务副厂长、党委书记,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

姜雨生:公司职工董事。姜女士于1979年6月出生,吉林大学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于200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环保设计研究所经理、副总工程师、循环经济与技术研发部经理、研发中心主任、总工程师、副经理、董事,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产业中心副经理、生产技术中心副经理、绿色低碳推进部部长。

葛栋:公司非独立董事。葛先生于1972年2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于199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质量处处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厂长助理,北京建华布朗尼混凝土有限公司经理,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副经理,天津金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混凝土管理中心经理(兼),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任前进: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先生于 1967年 11月出生,兰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于 1992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冀东水泥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李建防: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先生于 1970年 7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研究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于 1992年 11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拆迁建设办公室副主任,金隅集团法律事务部部长,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冀东水泥董事会秘书。

许利:公司副总经理。许先生于 1968年 6月出生,唐山工程技术学院(现华北理工大学)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于 1993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宣化黄羊山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口金隅副经理,阳泉冀东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杨北方:公司财务总监。杨先生于 1981年 10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于 2004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邯郸金隅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邢台金隅财务总监,金隅集团财务资金部副部长,金隅冀东监事、财务资金部部长。

胡斌: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先生于 1982年 1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会计师;于 2007年 9月参加工作,曾任金隅物产上海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副财务总监、财务经理,阳泉冀东财务总监、副经理,冀东水泥财务资金部部长。胡先生亦为冀东水泥运营管理部部长。

李晶:公司总经理助理。李先生于 1981年 6月出生,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学学历,工程师;于 2002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邯郸金隅熟料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分会主席,邯郸金隅经理助理、苏丹项目部党支部书记、副经理、经理,邯郸金隅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南非曼巴水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经理(CEO)。

刘省: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先生于 1986年 11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大学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于 2009年 7月参加工作,曾任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高级经理,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副经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市场营销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副经理,烟台金隅冀东水泥沿海经贸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经理,金隅冀东水泥石家庄营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等职务。

(五)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的情形。

(六)发行人员构成情况

金隅冀东分层分类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干部人才成长,赋予科技人才走在前列的实力和自信,构建高技能人才形成与提升体系,为建设最具竞争力钢铁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截至2024年末,本公司下属职工21,138人,其中在岗职工20,943人。在岗员工学历结构为:硕士研究生以上254人,占1.21%;大学本科5,724人,占27.33%;大学专科5,295人,占25.28%;高中及中专学历9,670人,占46.17%。在岗职工专业技术结构为:生产人员11,158人,占53.28%;销售人员1,004人,占4.79%;技术人员5,894人,占28.14%;财务人员614人,占2.93%;行政人员2,273人,占10.85%。具体如下表: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员工学历构成

单位:人

按文化素质 人数 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

硕士研究生以上 254 1.21%

大学本科 5,724 27.33%

大学专科 5,295 25.28%

高中及中专学历 9,670 46.17%

合计 20,943 100.00%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员发行人员工专业技术构成

单位:人

专业类别 人数 占在职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11,158 53.28%

销售人员 1,004 4.79%

技术人员 5,894 28.14%

财务人员 614 2.93%

行政人员 2,273 10.85%

合计 20,943 100%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现代化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中国最大的干粉砂浆生产企业,国家重点支持的12家全国性大型水泥企业之一。

公司经营范围为:硅酸盐水泥、熟料及相关建材产品的制造、销售;塑料编织袋加工、销售;水泥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及维修;煤炭批发;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在规定的采区内从事水泥用灰岩的开采;石灰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45.44亿元、282.35亿元、252.87亿元和117.61亿元,水泥、熟料及骨料业务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中水泥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7.40%、79.39%、73.52%和68.52%,熟料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08%、5.78%、7.82%和9.52%,骨料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5%、5.18%、7.24%和6.41%。

报告期营业收入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泥 80.59 68.53% 185.91 73.52% 224.15 79.39% 267.38 77.40%

熟料 11.2 9.52% 19.78 7.82% 16.33 5.78% 27.93 8.08%

骨料 7.54 6.41% 18.31 7.24% 14.61 5.18% 11.57 3.35%

危废固废处置 3.68 3.10% 9.62 3.80% 10.24 3.63% 12.05 3.49%

其他 14.63 12.44% 19.25 7.61% 17.02 6.03% 26.52 7.68%

小计 117.61 100% 252.87 100% 282.35 100.00% 345.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74.68亿元、249.09亿元、207.09亿元和93.59亿元,与收入结构相匹配,水泥、熟料及危废固废处置业务是公司成本构成的主要部分。

报告期营业成本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泥 64.13 68.52% 155.37 75.03% 203.01 81.50% 212.82 77.48%

熟料 8.65 9.24% 17.67 8.53% 16.09 6.46% 23.55 8.58%

骨料 4.42 4.72% 10.20 4.93% 7.01 2.55% 7.21 2.62%

危废固废处置 2.64 2.82% 6.62 3.20% 7.21 2.62% 7.01 2.55%

其他 13.75 14.69% 17.22 8.32% 15.33 6.15% 24.09 8.77%

小计 93.59 100.01% 207.09 100.00% 249.09 100.00% 274.6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70.76亿元、33.26亿元、45.78亿元和24.02亿元。其中,水泥毛利润分别为54.56亿元、21.14亿元、30.54亿元和16.46亿元,占比分别为77.11%、63.56%、66.71%和68.53%;熟料毛利润分别为4.38亿元、0.23亿元、2.11亿元和2.55亿元,占比分别为6.19%、0.69%、4.61%和10.62%;骨料毛利润分别为4.36亿元、7.60亿元、8.11亿元和3.12亿元,占比分别为6.16%、22.85%、17.72%和12.99%。

报告期营业毛利分类一览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泥 16.46 68.53% 30.54 66.71% 21.14 63.56% 54.56 77.11%

熟料 2.55 10.62% 2.11 4.61% 0.23 0.69% 4.38 6.19%

骨料 3.12 12.99% 8.11 17.72% 7.60 22.85% 4.36 6.16%

危废固废处置 1.04 4.33% 3.00 6.55% 3.03 9.11% 5.04 7.12%

其他 0.88 3.66% 2.03 4.43% 1.69 5.08% 2.42 3.42%

小计 24.02 100.00% 45.78 100.00% 33.26 100.00% 70.7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0.48%、11.78%、18.10%和20.42%。2023年度,受市场有效需求偏弱影响,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成本费用下降难以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影响,公司营业毛利率由 2022年的20.48%下降8.70个百分点至11.78%。2024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同比增长6.32个百分点,主要系煤炭及石灰石等采购价格下降致使吨熟料及吨水泥生成成本同比继续下降,且下降幅度大于水泥熟料销售价格下降幅度所致。2025年上半年公司采取的降本增效措施促使成本同比下降明显,叠加水泥熟料销售价格回暖,双重利好推动毛利率持续回升。

报告期营业毛利率分类一览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水泥 20.42% 16.43% 9.43% 20.40%

熟料 22.77% 10.67% 1.46% 15.65%

骨料 41.35% 44.28% 45.21% 39.39%

危废固废处置 27.60% 31.15% 35.05% 40.21%

其他 6.00% 10.51% 9.92% 9.17%

小计 20.42% 18.10% 11.78% 20.48%

(二)公司主要业务产能及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水泥 熟料 骨料 水泥 熟料 骨料 水泥 熟料 骨料 水泥 熟料 危废固废处置

产能 17,342 10,091 N/A 18,000 11,000 8,370 17,600 11,000 7,200 17,600 11,000 6,200

产量 3,228 2,965 N/A 7,540 6,133 5,435 8,653 6,839 N/A 7,753 7,000 N/A

销量 N/A N/A N/A 7,547 893 N/A 8,633 691 N/A 7,796 892 N/A

产能利用率 37.23% 58.76% N/A 45.85% 62.07% 64.93% 53.29% 67.68% 57.59% 48.94% 59.95% 54.71%

产销率 N/A N/A N/A 100.09% 14.56% N/A 99.77% 10.10% N/A 100.55 12.74 N/A

公司水泥、熟料、骨料的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如下:

1、政策性原因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 2020年 12月 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进一步巩固去产能成果,促进水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质量效益提升,决定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要求,不同地域错峰生产安排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每年自 11月 1日至次年 3月底;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每年自 11月 15日至次年 3月 15日;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每年自 12月 1日至次年 3月 10日;其他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春节、酷暑伏天、雨季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各地区可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进一步明确具体错峰生产时间。

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电石渣生产水泥熟料的生产线与当地非电石渣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沟通协调,通过“错峰置换”参与错峰生产;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生产线,应当在非采暖季、非错峰生产期间补足错峰时间;有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公司严格落实上述行业政策,上述区域内的子公司普遍利用错峰生产期间进行停产检修设备维护等工作。由于上述区域基本覆盖了公司主要水泥熟料生产区域,影响区间约 4-5个月,是公司产能利用率偏低的主要原因之一。

2、北方季节性原因

北方冬季时间较长,气温寒冷,对于水泥和熟料的生产和销售影响较大。2024年,公司在二季度和三季度的销量约占全年销量的60%。公司2024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2024年分季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单位:亿元

分季度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33.41 13.21% -10.99 110.86% -11.40 103.47% -8.35 -26.23%

第二季度 78.79 31.16% 2.93 -29.52% 2.22 -20.18% 16.67 52.41%

第三季度 73.38 29.02% 5.09 -51.40% 4.28 -38.80% 9.29 29.22%

第四季度 67.29 26.61% -6.94 70.06% -6.11 55.47% 14.19 44.61%

合计 252.87 100.0% -9.91 100.00% -11.02 100% 31.81 100.00%

由上表可见,第一季度是公司的销售淡季,营业收入占比为13.21%,且出现大规模亏损。北方冬季漫长,一季度水泥下游市场基建、房地产等进展缓慢,需求处于低谷,而水泥和熟料产品无法长期储存,为满足环保政策及错峰生产的要求,也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北方子公司在冬季停产或限产成为新常态,因而全年产能利用率偏低;但二季度与三季度系公司生产销售旺季,公司在二季度和三季度基本满负荷生产。

(三)水泥及熟料业务经营情况、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作为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完毕,公司的熟料、水泥产能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水泥熟料生产线83条,其中日产熟料4000吨以上的水泥熟料生产线48条。根据中国水泥协会公布的2024年全国水泥熟料产能排名,公司熟料产能行业位列国内第三位。2024年公司控制的水泥产能已达到1.8亿吨,熟料产能已达到1.10亿吨。

1、上游原材料采购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石灰石、矿渣、石膏、耐火材料,所需能源动力主要为电力。其中,煤炭、电力、脱硫石膏在制造成本中占比较大,合计占产品生产成本的40%左右。煤炭采购来源仍主要为山西煤、陕西煤、内蒙煤及唐山煤,运输方式仍为铁路运输和汽车运输。

石灰石为水泥及熟料生产的主要原料,系公司重要的战略资源。公司所属水泥及砂石骨料企业均靠近公司自备的石灰石及骨料矿山,公司已获得的石灰石资源、建筑石料用灰岩和白云岩储量大,丰富的矿山资源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亿元、%

2024年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单位-5 25.70 12.41

2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 21.61 10.43

3 单位-6 11.14 5.38

4 单位-7 9.77 4.72

5 单位-8 8.03 3.88

合计 76.24 36.82

2023年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单位-5 29.15 11.70

2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 27.77 11.15

3 单位-6 10.78 4.33

4 单位-7 7.67 3.08

5 单位-8 4.16 1.67

合计 79.53 31.93

2022年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例

1 单位-5 33.78 12.30

2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 23.01 8.38

3 单位-6 11.14 4.05

4 单位-7 10.87 3.96

5 单位-8 9.75 3.55

合计 88.55 32.24

从采购集中度看,2024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76.24亿元,占总营业成本的比例为36.82%,较上年相比上升了4.89个百分点。其中,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采购金额21.61亿元,占比为10.43%,规模占比不大。

2、下游销售

202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继续探底等多重因素冲击,水泥需求低迷且贯穿全年,公司销售水泥和熟料共计8,688万吨,同比降低12.88%,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相匹配。2023年,公司通过加强资源调配、跨区域联动、优化整合内部机构等举措,针对市场形势和各区域特点,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精耕本地市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水泥和熟料共计9,324万吨,同比增加 7.32%。2024年受水泥量价齐跌影响,公司营业总收入继续下降,公司销售水泥和熟料共计8,440万吨,同比下降9.48%,但受煤炭采购价格下降影响,公司亏损规模有所收窄。

在定价策略上,营销分公司专门设置了价格委员会,价格委员会包括营销分公司经理及经理部成员、销售部部长及主管以上人员。价格委员会研究拟定营销分公司的水泥价格并对价格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营销分公司价格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对水泥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在水泥产品定价能力方面,公司目前在唐山地区占据掌控地位,在天津、北京及河北其他地区处于主导地位。近年来,区域内水泥企业在行业协会协助下有序进行限产,部分大型水泥企业重组使得区域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多项因素的综合作用引发水泥价格多轮上调。2021年公司水泥价格为 324元/吨,较2020年292元/吨增幅10.96%,2022年公司水泥价格为343元/吨,较 2021年324元/吨增幅5.86%;熟料均价同趋势变动。受供给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和环保能耗约束力增强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2023年水泥价格同比大幅回落且底部震荡运行,2023年公司水泥价格为260元/吨,较2022年343元/吨降幅24.20%;2023年公司熟料价格为236元/吨,较 2022年313元/吨降幅 4.60%。2024年受行业量价齐跌影响,2024年公司水泥价格为246元/顿,较2023年260元/吨降幅5.38%,2024年公司熟料价格为221元/吨,较2023年236元/吨降幅6.36%。

公司水泥销售下游主要为房地产项目、重点工程及基建和农村市场,公司利用在京津冀地区规模、品牌、质量优势,积极参与雄安新区建设,提供高质量产品。

公司产销模式以自产自销为主,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建立了以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营销体系,并实施线上电商销售。按合作情况分类,客户群体主要分直销客户与经销商,大部分采用现款结算,对个别合作时间长、信用良好的直接客户或国家重点工程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或周转量,小部分采用赊销方式(约1-2月账期);经销商全部为现款结算。

2024年发行人公司按销售区域划分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亿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 181.57 71.81

西北(陕西) 24.22 9.58

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 22.75 9.00

西南(重庆) 12.12 4.79

华中(河南、湖南) 6.48 2.56

其他(山东) 5.72 2.26

合计 252.87 100.00

2024年,公司水泥产品销售仍主要面向中国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及内蒙)、西北地区(陕西)、东北地区(辽宁、吉林及黑龙江)以及其他地区(湖南、山东、重庆及河南),其中华北地区仍是最大销售区域。受益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推进和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公司在华北区域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从客户集中度看,2024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实现收入合计25.23亿元,较上年增长23.98%;前五大客户销售集中度为9.98%,较上年上涨2.77个百分点,公司客户集中度一般。总体看,随着水泥价格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不断改善;发行人在华北地区的市场控制力和行业话语权进一步提升,京津冀一体化的推进以及雄安新区的设立将为华北地区带来大量水泥需求,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提升。

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亿元、%

2024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10.71 4.24

2 单位-1 6.04 2.39

3 单位-2 5.45 2.15

4 单位-3 1.59 0.63

5 单位-4 1.44 0.57

合计 25.23 9.98

2023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12.70 4.50

2 单位-1 2.22 0.79

3 单位-2 1.93 0.68

4 单位-3 1.79 0.64

5 单位-4 1.71 0.61

合计 20.35 7.21

2022年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 14.93 4.32

2 单位-1 4.43 1.28

3 单位-2 2.82 0.82

4 单位-3 2.03 0.59

5 单位-4 1.87 0.54

合计 26.08 7.55

(四)生产工艺

发行人为国内最早引进国际先进工艺技术全套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4家企业之一,并实现了最先投产。发行人还首先建成了中国第一条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国产化示范线,填补了国内自行设计、制造、安装日产4,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空白。目前,发行人下属水泥企业均采用新型干法水泥工艺,整体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部分技术达到了国际一流水平。从系统工艺及工艺装备来看,发行人的原料、烧成系统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水泥粉磨系统部分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发行人水泥产品中掺加的工业废渣达到近二十种,在国内水泥产业处于领先水平。发行人通过生活垃圾高温气化技术和污泥干化技术的耦合,利用高温气化烟气干化湿污泥,实现不同固废最终以高温烟气和无机物质分质入窑,解决了生活垃圾、污泥直接入窑预处理复杂、处置量低、能耗高、对生产运行影响大的问题。

发行人生产过程的信息化走在行业内的前列,发行人水泥供应链+互联网资源协同云平台(CIRS Cloud)研发及应用项目,以支撑发行人内部供应链体系整合的私有云建设为基础,连通支撑发行人三大网络化运营平台的公有云服务,形成稳定、高效、集约的“混合云”服务架构,实现公司内外部供应链体系的融合、拓展、贯通与协同。发行人内部建立完整统一的供应链管控体系,确保公司集团化经营战略的实现;外部延伸逐步建立了包括:金隅冀东商城、阳光采购平台、智慧物流平台等在内的三大核心平台,实现以电子销售、电子采购、电子物流、电子支付为代表的全供应链电商运营架构,进一步整合、汇聚上下游资源,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全面一体化集成与协同,稳步建立高效、透明、可控的全新商业服务模式。

发行人所有生产线均采用DCS(中央集中控制)系统,该系统减少了人员操作,生产控制更准确、及时,生产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大大提高;通过自动保护,避免了人为操作的滞后;有助于连续化生产,提高了生产效率。

发行人开发了数字矿山系统,通过建立模型,能够实现智能配矿,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矿山资源的利用率。发行人的智能发运系统,通过流程化管理,减少人为因素,有助于防作弊,减少了损失;减少装错车的现象,提升发运效率的作用明显。

总体看,发行人生产工艺先进,技术积累丰富,具有较强的技术竞争力。

发行人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发行人水泥生产工艺流程图

资料来源:企业提供

(五)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随着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完毕,发行人的熟料、水泥产能进一步增加,年熟料产能达到1.10亿吨,水泥产能达到1.84亿吨,市场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河北、北京、天津、陕西、山西、内蒙古、吉林、重庆、河南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发行人在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竞争优势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水泥产能位列国内水泥制造企业第三名。

水泥的区域性明显,全国水泥市场的地区差异较大,中国水泥工业经历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目前形成了成熟的七大市场竞争格局。从最新的排名来看,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列前三甲。近年,我国水泥产能集中度逐年提升,随着供给侧改革力度逐渐加大,水泥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不断推进,未来企业扩张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发行人水泥熟料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三名,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能布局、资源储备、环保及环保产业、品牌打造、成本管控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2、发行人竞争优势

发行人水泥熟料产能规模位居行业第三名,是国家重点支持水泥结构调整的12家大型水泥企业集团之一、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生产厂商,经过40多年的发展,公司在产能布局、资源储备、环保及环保产业、品牌打造、成本管控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具体如下:

(1)产能规模及产业协同优势

公司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水泥产业集团,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规模合理,运行质量高,生产线布局和销售网络覆盖国内 13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南非北部地区,在所布局的区域形成了规模上的比较优势并拥有接续保供大工程、大客户的能力。公司所属水泥及砂石骨料企业均靠近公司自备的石灰石及骨料矿山,丰富的矿山资源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公司积极布局骨料生产线,发展水泥窑协同处置,公司以产业集群方式打造包含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骨料、协同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上下游设施的循环经济园区,在产能规模、产业区域化布局和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布局上构成了独特竞争优势。

(2)生产技术行业领先及绿色低碳、数智化先行优势

作为国产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开创者,公司积极推动以“水泥基”为代表的胶凝材料及以“钙基”为代表的非胶凝材料等新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聚焦国家能源安全设施建设、深井安全开采及尾矿堆存难题、高铁及机场建设、水利工程等,构建场景化、定制化、高附加值产品图谱,不断强化在新材料领域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创收能力不断提升。公司现有发明专利 223项,实用新型专利

2,050项,外观设计 5项,荣获省部级(含一级协会)以上科技奖 97项,作为主编单位参与 5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编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6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37家。公司深入落实“双碳”要求,持续推进源头控碳、工艺降碳、用能去碳、技术减碳、末端脱碳的“五碳工程”,全部产品综合能耗满足国家标准要求,57.56%的熟料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强化碳排放管理,双碳管理平台实现重点排放单位全覆盖,熟料生产线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累计达到 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 24家、省级绿色矿山 23家,公司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矿山均已达到省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公司坚持数智化赋能,加速推进数据价值转化与系统深化应用。公司现有的专家控制、能源管理、智慧矿山等智造系统,助力生产节能降本;财务共享中心的规模化、集约化及智能化为推动业财深度融合、提高效能效率、数智化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撑。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跻身首批国家数字化供应链成熟度贯标认证企业行列,荣获现阶段最高等级 L3“集成互联级”认证,12家企业入选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拥有 5家国家级智能工厂(含 2家卓越级工厂)、2家国家 5G工厂,11个场景入选国家智能制造优秀场景,4个案例入选国家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14家企业入选省级先进级智能工厂、16家行业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公司分别荣获中国工业数据治理“领跑者”企业、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国家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等多项荣誉,公司数智化转型领先行业。

(3)组织体系及管理优势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和地理位置等特点,构建了“总部—区域—企业”三级运营管控模式,各级运营主体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协调运转,整体管理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公司紧紧围绕“客户导向、聚能升级”的经营理念,以“管理效益提升”为主题,试点推进区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方位提升经营和管理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4)品牌及人才软实力优势

公司“盾石”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BBMG”“金隅”具有较高客户知名度、认可度与美誉度,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人民大会堂、奥运场馆、中国尊等标志性建筑以及京港澳高速、京沪高铁、大兴机场、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工程,为水泥工业进步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民族工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公司坚持推动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立足于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双通道三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的选拔晋升机制,不断拓宽人才发展路径;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扩大投入、开放引才、精心育才、用心留才,大胆培养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秀的年轻干部队伍,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

(六)发行人环保情况

1、公司节能环保管理方面

公司编制了水泥企业节能规划纲要,在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基础上对股份能耗现状进行了分析,全面梳理了水泥生产节能技术路线、方法,针对可比综合能耗指标存在不达标情况的企业下达了达标规划制定工作,则成其在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达标方案及行动计划;对中长期节能工作拟定了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推进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发布了股份公司《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环境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

2、环保投入及效果情况

公司通过前期加大环保投入和后期升级改造,公司所属企业环保排放均符合或超越国家及地方标准,着重体现绿色新型环保产品优势,提升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公司成立了环保产业中心,大力推进水泥窑协调处置环保项目建设,努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水泥熟料企业的转型升级;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已覆盖工业危废、市政污泥、生活垃圾、飞灰、污染土壤修复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独特优势。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危固废处置能力达到554.6万吨/年。

在水泥窑协同处置环保项目建设方面,几年来,公司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水泥熟料企业的转型升级,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已覆盖工业危废、市政污泥、生活垃圾、飞灰、污染土壤修复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独特优势。

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方面,目前公司可利用废渣包括石灰石废石、砂岩尾矿、铁矿石尾矿、钢渣、矿渣等十几种。公司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工业废弃物,实现少排放甚至零排放。

在氮氧化物减排方面,公司已经与日本、德国、美国等多家技术单位进行交流,积极进行技术储备。一直以来,公司均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在粉尘及废弃方面均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实现国家要求的环保目标,新环保法对公司影响较小。

重点推进以关键设备升级为核心的节能降耗技改,综合及分步能耗持续下降。有序推进协同处置生物质垃圾、有热值固废等燃料替代技术,燃料替代率不断提高。电石渣代替石灰石配料煅烧熟料技术在4家企业实现了产业化。成功研究开发硅酸二钙含量40%的低碳熟料,在质量指标满足低热熟料标准的前提下,吨熟料碳排放量可减少约47千克。

3、发行人水泥环保成本

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提高,发行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履行社会责任,加快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发行人每年投资上亿元用于加大生产过程污染物排放控制,取得明显效果。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及子公司入选国家级“绿色工厂”累计达到 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 24家、省级绿色矿山 23家,公司所有规模以上生产矿山均已达到省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通过环境治理设施建设投入,公司环境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在当前环保要求日趋严格,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等多种不利因素并存的形势下,发行人通过加大环境治理的投入,规避了环境风险,提高了企业竞争力,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安全生产情况

由于水泥生产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公司围绕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安全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教育,注重事故预防,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近三年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率为零。公司所属各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都保持了安全稳定,顺利完成了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获得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及唐山市国资委授予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公司所属多家企业获得了当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调整和充实了安全管理委员会,补充和修订了矿山作业安全规程、电气室防火安全规程、安全管理汇报制度和职业健康评价体系等,在组织保障和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和强化。尤其是针对近几年来,公司在危险作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危险作业安全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了各级安全责任确实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了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了员工的人身安全。

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三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企业、车间和班组安全检查内容和周期进行了明确。同时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重点工作要求,组织开展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雷电、防汛、防交通车辆事故等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原则进行了整改落实。

公司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不同形式,定期开展生产安全检查,其中,公司总部每半年对各公司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各大区对各子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子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子公司的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子公司的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公司还对各企业所有从事生产岗位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2015年以来,公司累计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主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2,000人次。发行人近三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项目

发行人重点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具体实施情况需根据项目进度和市场需求等情况调整确定。

(一)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金额为108,912.5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82%。按在建工程预算数排列,主要重点在建工程如下表所示。

2025年6月末重点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1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40万吨/年冶金固废梯级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2条φ4.0×63m回转窑处置线、1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及电力动力、水暖消防、厂区室外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23942.31万元,预计年均收入为1192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项目通过资高效低碳回转窑处置冶金固废类固废,并适时协同处置迁安市内部分市政污泥,实现迁安地区冶金固废梯级资源化利用,回收其中有价金属铁、锌等。该工艺目前工艺先进,稳定可靠,可有效解决迁安地区面临的冶金固废处理利用困难的现状,消除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 23942.00 203.31 9697.64 0.00 9900.95 42% 其他

2 代县公司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 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批复,总投资额为9463.26万元。建设规模:建设生产能力200万t/a石灰石、90万t/a骨料矿山。建设内容:破碎生产线土建、设备购置及安装(预留骨料接口)以及配套工业场地、变电站等设施。本项目预留骨料生产线接口,骨料线建成后经济效益将得到更大提升,可再次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政府税收。 9463.26 1604.75 5334.88 0.00 6939.63 73% 其他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3 节能科技(天津)公司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项目于2023年4月获得金隅集团批复,2023年06月完成备案,2024年5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始施工,2025年4月施工完成,5月投产。建设内容:项目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新购置90亩土地,建设车间一、车间二,环氧丙烷罐组、原料及产品罐组、装卸车栈台,配套建设库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力学性能实验室、变配电室及公用工程站等。 25441.00 12205.93 2294.62 0.00 14500.56 83% 其他

4 北水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项目于2022年7月15日取得金隅集团关于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科技示范项目的批复,批复投资18333万元,2023年3月13日开始施工,2024年8月31日完工进入试生产阶段。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五个单体部分,分别为二氧化碳装置、压缩机房、干冰生产厂房、产品罐区、控制室。主要产品为7万吨/年食品级干冰和3万吨/年液态二氧化碳,目前已完成验收报告编制,根据政府项目验收标准,预计2026年上半年完成验收。 18333.00 15140.06 108.52 0.00 15248.57 100% 其他

5 璧山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2023年10月批复,项目实际投资7043.62万元,建成废液处置系统、固态/半固态SMP系统、单一粉料输送系统、人工上料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辅助设施,年协同处置危险废物6万吨。 6890.00 6252.47 133.75 6386.22 0.00 100% 其他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6 内蒙古公司骨料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项目建设为年产骨料300万吨,投资6335万元,建设有卸料平台、破碎及筛分区、成品储存及发运区。项目必要性主要解决巨金山矿山剥离排废处置问题,同时骨料线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可增加企业赢利点。 6040.00 5357.08 13.40 0.00 2515.95 100% 其他

7 唐分公司一厂一线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项目于2025年3月24日取得金隅集团批复文件(金隅集团发(2025)90号),批复投资887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两部分,分别为资本化项目部分:拟分项实施一是一线环保超低排放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二是一线烧成系统节能降碳工艺改造项目;三是一线生产质量管控智能电气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生产规模:项目实施完成后一线设备运转可以满足安全、环保、能耗指标等各类生产经营方面的要求,实现一线正常运行。 项目实际投资为9210万元,其中资本化部分7436.4万元,费用化部分为1773.6万元。可形成的效果:自8月1日点火进入试生产,到12月底共运行了约80天时间,熟料产35万吨;水泥产5.81万吨;发电859.41万度;熟料销23万吨;水泥销4.74万吨。项目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7101.33 0.00 2554.96 74.24 2480.72 36% 其他

合计 97210.59 40763.60 20137.77 6460.46 51586.39 --

2025年6月末重点自建工程项目合规性情况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其他 节能审查 其他

公司名称 项目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1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40万吨/年冶金固废梯级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唐审投资核字【2023】12号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迁行审环表【2023】63号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无 项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归我公司所有。按照迁安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委会相关文件及《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公司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安装,无需办理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冀发改环资【2023】971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 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代县公司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 2307-140923-89-01-241226 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代审管生态函[2024]号/忻审管生态函[2025]62号 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无 矿山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无基建实施内容,主要实施为矿山开采、剥离,不涉及规划办理 《关于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忻审管投资发〔2025〕50号)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 节能科技(天津)公司新型 津开审批【202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 津开环评书【2024】5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4开发建证002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 如有其他施工相关证照也请补充 《关于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 /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其他 节能审查 其他

公司名称 项目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公司 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11169号、津开审批【2023】11321号 区)管理委员会 源局 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的批复》津开审批【2023】12018号 理委员会

4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水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北京市非政府投资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变更证明》京昌经信局备【2023】63号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昌环审字[2023]0006号) 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2规自(昌)简建字600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3施(昌)建字9001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于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科技示范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京发改(能评)〔2023〕8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其他 节能审查 其他

公司名称 项目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5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璧山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8-500120-07-02-778103) 2023.12.11通过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20〕049号) 2020.12.15通过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批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500120202100107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号:500227202404250101 2021.9.24取得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4.25取得重庆市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无 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增量不满500万千瓦时,无需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

6 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公司骨料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项目备案码:2211-150125-07-01-267396 武川工业和信息化局 呼环政批字[2023]150号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无 规划许可:于2023年3月20日与武川自然资源局沟通,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经济开发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国有土地证使用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归类 武发改字[2024]17号 武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其他 节能审查 其他

公司名称 项目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为生产设备设施及构筑物范畴,武川县自然资源局明确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于2023年3月27日与武川县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沟通,该项目建设地址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经济开发区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国有土地证使用范围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归类为生产设备设施及构筑物范畴,武川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明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

7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一厂一线 唐分公司一厂一线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丰审批备字(2024)313号 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 烧成系统节能降碳工艺改造项目:202513020800000097;超低排放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企业自行备案 无 不涉及 无 该项目不涉及节能备案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立项核准 环评批复 规划、施工相关许可 其他 节能审查 其他

公司名称 项目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批文号 备案(批准)单位

造项目:202513020800000177;一厂一线生产质量管控智能电气系统提升改造项目:202513020800000096

十、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发展展望

1、行业发展的趋势

水泥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新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用建筑的建设。同时,由于水泥具有原材料分布广泛、工程使用效能良好等特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水泥仍将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建筑材料。

当前水泥行业正处于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的关键期:一方面,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通过出清无效低效产能推动行业升级;叠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下的错峰生产常态化、行业自律性提升,供需关系持续优化,为行业“稳增长”筑牢基本面,整体发展将保持平稳态势。

另一方面,“双碳”战略下减排压力加剧,未来行业将以“控新增、退低效、调结构”为核心方向,通过产能优化与绿色技术升级,向高质量、低碳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转型。

2、发行人发展的机遇

“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和深入推进,以及北京城市副中心和区域交通一体化建设及国家通过加大基建投资补短板和刺激民营经济复苏等具体措施将进一步拉动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市场需求,尤其是优质建材的需求,为公司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届时公司作为先进水泥企业的规模优势、生产工艺、环保及技术装备水平优势会得到进一步体现。

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以“高质量发展突破年”为主题,聚焦市场营销、精益运营管理和战略发展赋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数智化转型,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全力以赴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为达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1)推动价值营销,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市场协同引领作用,推动行业生态实现平衡共赢,促进价格回归理性;推进“水泥+骨料+商混+外加剂+其他产品”的建材全产业链营销模式,升级服务载体,优化服务体验,提升品牌影响力;紧跟国家能源结构转型政策与差异化市场需求,加大特种水泥与定制化推广,增强竞争优势。

(2)挖掘内部潜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化组织变革,以完善总部专业管理、推广区域管理模式为抓手,强化“总部-区域-企业”三级管控优势,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深化精益运营,扎实推进精益生产,促进关键指标再提升,持续降本提质;强化采购管理,发挥规模优势,降控采购成本。

(3)打造产业集群,增强战略执行力。加快推动低效产能整合及高质量并购重组,提高产能集中度,打造区域竞争合力;稳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危废资源化转型;坚持强链延链补链,加快推动矿山资源获取,大力发展骨料产业,布局发展商混产业,全面提升产业韧性。

(4)推动转型升级,释放创新驱动力。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智能智造,构建更高水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新材料研发,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培育具有冀东水泥特色的新材料产业;贯彻落实双碳战略,大力拓展节能降碳技术应用,加快推动低碳转型;推进智能工厂、智慧运营平台等数智化系统场景应用,积极培育和发展数字产业,加快推动数智化转型。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主营业务为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生产经营。

(一)水泥行业概况

水泥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也是一个高度依赖于宏观经济的周期性行业。我国水泥工业先后经历了初期创建、早期发展、衰落停滞、快速发展和结构调整阶段。目前行业已步入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阶段,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破除无效低效供给,促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近年来,随着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进入攻坚阶段,错峰生产成为主要抓手,行业自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供需关系得到了有效改善,“稳增长”仍存在一定的基础,水泥行业的发展会保持相对稳定。

此外,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持续推进,水泥行业面临的减排压力严峻,在今后一个时期,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产能、持续深化结构调整,将是水泥行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点任务与路径。

2025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87万亿元,同比增长2.8%,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6%,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1.2%,房屋施工面积同比下降9.1%,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2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产能过剩仍是水泥行业当下及未来面临的主要问题,近几年,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深化和国家环保治理的力度加大,通过大企业引领行业自律和错峰生产的实施,供需矛盾得到了有效改善;从需求来看,房地产受国家调控的影响,预计短期内投资增速面临下行压力,但国家通过加大基建投资补短板和刺激民营经济复苏,固定资产投资有望逐步企稳回升,依然会对水泥的刚性需求带来较强的支撑。总体来看,水泥行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水泥产业的发展依然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025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底部调整阶段,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持续下降,同时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持续放缓,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半年全国水泥产量8.15亿吨,同比下降4.3%。一季度,基建领域专项债等提前发力,推动基建投资对水泥需求修复,需求下滑幅度较去年有所收窄,平均价格好于同期,行业效益回升;进入二季度,传统旺季需求不及预期,下游工程项目和搅拌站开工不足,市场需求持续偏弱,叠加部分企业错峰执行力度减弱,价格持续回落,行业效益承压。从盈利状况来看,上半年水泥行业利润总额明显好于去年同期,主要得益于煤炭价格的下降和一季度水泥价格的阶段性回升。

建材行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及制品产业,主要由非金属矿业、建筑材料和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三大材料产业组成,产品主要用于建筑、汽车、化工、轻工、电子、国防工业等行业。其中,水泥作为建材行业中重要的基础建筑材料,与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水泥制造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且变动趋势与国民经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变动较为一致,在周期的波峰和波谷出现时间方面存在一定的重合性。同时,水泥制造业的周期性波动幅度往往比宏观经济更大,宏观经济对水泥制造业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

水泥行业早在2003年就出现产能过剩的苗头,当时立窑等落后产能的产量占总产量的78%,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22%。2012年度,新型干法水泥产量占水泥总产量已达到90%。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水泥产量增速下降,2013年度全国水泥产能利用率仅为75.8%。在这样的背景下,2014年末全国建成投产水泥熟料生产线仍有54条,总产能7,000多万吨,产能利用率不足70%,较2013年末下降3个百分点,加上2015年在建项目建成投产,形成新旧过剩产能叠加局面。2016年度,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产能过剩问题依旧突出,熟料产能利用率也仅为68.1%。2016年以来,推进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环保手段来倒逼去产能。2017年度,全国关停水泥生产线共计27条,合计年产能1,295.8万吨。2017年淘汰的生产线多数集中在日产1,000~2,500吨左右。2018年以来,行业错峰生产延续常态化,阶段性减少产品供给;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矿山综合治理逐步收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对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以及水泥行业转型升级起到积极作用,部分落后产能淘汰出市场,总体供给收缩,供需矛盾持续改善。

由于水泥保存时间通常较短,受下游房地产、基建施工淡旺季的影响,水泥的销售也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从全国大多数地区来看,春节期间建筑活动较少,通常为水泥销售的淡季,大部分水泥厂在此期间停窑大修;三季度南方地区是雨季,土建活动少,是水泥销售的淡季;12月份及一季度,受气候因素影响,是北方地区水泥行业淡季。水泥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由于水泥生产工艺简单、技术门槛不高、产品价格低廉,同时体积较大、运费高、利润薄,量重价低、不易储存的特性,导致其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区域性特征。水泥生产与市场的陆地距离一般在300公里以内。受水泥销售市场半径限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区域范围内,中国水泥行业被划分为多个相对封闭的区域市场,区域内的竞争相对激烈。目前,已经形成了多范围、多格局并存的区域水泥市场。

(二)行业政策

与水泥制造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主要包括:

与水泥制造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一览表

时间 颁布单位 政策法规名称 主要内容

2025年 工信部、生态环保部等6部门 《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 严禁新增水泥熟料产能,新建改建项目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目标是推动行业恢复向好,并促进绿色建材产业发展。

2024年 工信部、生态环保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 (2025-2027)》 推出推进水泥等重点产品的质量追溯标准,绿色工厂平价以及碳排放核算等标准制修订,以标准提升引领行业优化升级。

2021年7月 工信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 位于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施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为2:1;位于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为1.5:1

2021年1月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推进建筑材料行业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倡议书》 我国建筑材料行业要在2025年前全面实现碳达峰,水泥等行业要在2023年前率先实现碳达峰

2020年12月 工信部、生态环境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0]201号) 推动全国水泥错峰生产地域和时间常态化,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进行错峰生产

2020年1月 工信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 已停产两年或三年内累计生产不超过一年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能用于产能置换(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位于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至少为1.5:1;位于非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比例至少为1.25:1

2019年10月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10部门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明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年1月 工信部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17]337号) 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位于国家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5吨产能;位于其他非环境敏感地区的新建项目,每建设1吨产能须关停退出1.25吨产能;西藏地区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执行等量置换

2017年11月 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建材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278号) 规范建材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程序,提升建材行业管理水平

2016年10月 工信部、环境保护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 决定在2015年北方地区全面试行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2016—2020年期间水泥错峰生产

2016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 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6]34号)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 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抓住产能过剩、结构扭曲、无序竞争等关键问题,在供给侧截长补短、压减过剩产能,有序推进联合重组,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扩大新型、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有效提高建材工业的质量和效益

2015年1月 工信部 《水泥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信部公告2015年第5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推进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约束,更好地发挥行业规范条件在化解过剩产能、激励技术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对《水泥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该文件

2014年8月 工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和通信业节能与综合利用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工信厅节[2014]149号) 方案要求,重点完成对水泥等行业的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制修订,提出能耗限定值并通过对限定值要求的提高,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对水泥落后产能,除了进一步提高生产规模、工艺、技术淘汰标准外,还要在其他方面制定节能减排达标标准,不达标者也列入淘汰行列。通过标准提升,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和产品,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2014年5月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 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2013年10月 国务院 《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指出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并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在2015年底前完成淘汰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落后产能1亿吨、加快制修订水泥、混凝土产品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并且加强环保准入管理

2013年1月 工信部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3]16号) 重点支持优势骨干水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水泥企业延伸产业链。鼓励水泥企业在做强做大主业的基础上兼并重组上下游关联企业,优化物流配送,整合发展预拌砂浆、商品混凝土及建筑预制构件产业

2012年12月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16780-2012) 新国标将替代GB16780-2007标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增加了生料制备工段电耗、熟料烧成工段煤耗、熟料烧成工段电耗和水泥制备工段电耗4个分步能耗指标,将对水泥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规范行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2010年11月 工信部 《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582号) 明确主要目标为到“十二五”末,全国水泥生产平均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小于114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综合能耗小于93千克标准煤/吨

2010年8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 明确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六大行业为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的重点行业

(三)市场供求情况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水泥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交通、水利、国防、民用等各种类型的建筑工程。水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建设的传统建筑材料行业,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行业,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同时,水泥行业属于资源、能源消耗型行业,其发展与石灰石、煤炭、电力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水泥行业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2009年至2013年,高速增长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带动了中国水泥行业的飞速发展,我国水泥产量由16.44亿吨增长至24.19亿吨,年复合增长率为10.14%。2014年-2020年,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水泥产量快速增长的时代宣告结束。

2019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4%,低于2018年同期0.5个百分点。全国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同比增长 3.8%,与2018年持平。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2万亿元,同比增长9.9%,高于2018年同期0.4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9.3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7%。从全年走势来看,全国水泥价格基本延续了2018年整体走势,价格高位运行、四季度创历史新高,2019年水泥行业首次突破万亿营收,实现营业收入1.01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利润1,867亿元,同比增长19.6%,再创历史最好。

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回升。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18,907亿元,同比增2.9%,低于2019年同期2.5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0.9%,制造业投资下降2.2%,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7.0%。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086万平方米,增长2.6%;商品房销售额173,613亿元,增长8.7%。2020年全年水泥行业实现水泥销售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2.2%,利润1,833亿元,同比下降2.1%,得益于全年需求的平稳和水泥行业价格持续高位运行,“量价齐稳”的表现保证了水泥行业效益的稳定,全年水泥行业利润维持较好。

2021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44,547亿元,比上年增长4.9%;比2019年度增长 8.0%,两年平均增长3.9%。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07,659亿元,比上年增长7.0%。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比上年增长6.4%。2021年全年需求虽略有下降,但水泥行业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且对成本传导能力不减,使得 021年水泥行业利润的维持较好水平,根据工信部发布数据,2021年水泥行业营业收入10,754亿元,同比增长 7.3%。利润结构有所优化,北部区域利润贡献有所增加,尤其是长期处于亏损的泛东北地区实现全面好转。

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38亿元,比上年增长 5.1%;比2020年度增长4.94%,两年平均增长2.44%。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 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2022年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继续探底等多重因素冲击,水泥需求低迷且贯穿全年。全年全国水泥产量21.30亿吨,较上一年下降 10.5%。低迷的水泥市场需求,使得全国水泥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反观原燃材料煤炭价格却上涨明显,在水泥量价齐跌、成本高涨的双向挤压背景下,行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2023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036亿元,同比增长3.0%。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其中住宅投资83,820亿元,下降9.3%。2023年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虽然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保持稳中有增的发展态势,但难以弥补下降空间,房地产行业对水泥需求的拖累依旧非常明显,因此水泥需求总量仍呈下降趋势。水泥需求总体表现为“需求不足,预期转弱,淡旺季特征弱化”。全年全国水泥产量为20.23亿吨,较上一年下降0.7%。这表明水泥市场需求依然低迷,持续对行业产量形成压制。受水泥市场需求持续低迷以及企业销售策略在竞争与竞合间不断切换,2023年国内水泥市场价格走势总体呈现前高后低、震荡调整的走势。

2023年水泥需求持续低迷。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水泥产量20.23亿吨,同比下降0.7%,水泥产量为自2011年以来,十三年的最低值。分区域看,2023年全国南部区域水泥产量比去年均有下降,其中,中南和华东降幅最大,北部区域均有增长,西北增长最快。

2024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3.2%,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4%,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0.6%。受房地产投资持续探底、基建端投资增速放缓影响,2024年度水泥需求延续下滑态势,供需矛盾持续加剧,水泥价格重心继续下移。2024年全国水泥产量18.25亿吨,同比下降9.5%,较去年同期扩大8.8个百分点,水泥产量为自2015年以来,十年的最低值。

数据来源:Wind资讯

(三)行业利润水平

2013年至2015年我国水泥价格长期下行,主要是房地产投资增速持续下滑,基建投资也未能完成对冲,叠加水泥产能严重过剩,导致水泥价格整体重心下移。

2016年,水泥行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为重点,行业采取了包括错峰生产、开展行业自律、加强区域协调、市场整合等一系列措施,使多数区域市场供求关系得到阶段性的改善,水泥月平均销售价格持续回暖,行业盈利水平创出新高。近年来,受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煤炭等能源成本持续处于高位以及供给控制效力减弱,水泥价格在2022年见顶回落,结束了长达数年的上行周期,转入一个趋势性的下行通道,虽然期间仍有因错峰生产带来的季节性波动,但价格重心不断下移。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四)水泥行业发展前景预测

1.需求结构优化,基建“压舱石”与新兴领域将构筑稳态基本盘

未来,水泥行业需求将呈现“房地产趋稳、基建托底、新兴补充”的格局。在“稳增长”政策基调下,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将继续作为水泥需求的核心支撑。同时,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将形成持续且优质的新增量,有效对冲传统地产下行风险,推动行业需求中枢趋于稳定,为优质企业提供可靠的现金流基础。

2.供给侧约束持续强化,行业格局优化驱动价格与盈利理性回归

在“能耗双控”与“双碳”目标引领下,环保、能耗、质量等硬性约束将持续收紧。严格的产能置换政策将长期压制新增产能,而错峰生产则常态化调节短期供给。这一过程将加速落后产能出清,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头部企业凭借其规模、环保与技术优势,市场主导权和议价能力将不断增强,从而带动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在理性区间内稳步回升,偿债保障能力同步增强。

3.绿色化、智能化转型从成本项变为价值项,塑造未来核心竞争力

水泥行业的未来在于从“灰色制造”转向“绿色智造”。协同处置固废、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等技术的应用,不仅是对环保政策的响应,更将直接为企业创造碳交易收入、降低环境税负,并带来潜在的环保溢价。同时,通过数字化转型实现智能工厂与供应链优化,将显著降本增效。前瞻性地投入绿色与智能技改的企业,将构筑起难以逾越的成本护城河和ESG竞争优势,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与更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表审计意见

本章节内容所涉及发行人财务数据,来源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发行人每年公告的2022年-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前述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2022年-2024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列报,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具有一致性。截至2021年底,发行人无会计政策变更。

(二)注册会计师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2025年6月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阅读下文相关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2022年-2025年6月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三)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列报,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相关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具有一致性。

发行人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行人按照解释第 16号的规定对租赁相关(使用权资产、租赁负责)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调了比较期财务报表,涉及的项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年12月调整前 调整金额 2022年12月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2,102,334.04 34,483,309.56 846,585,643.6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7,662,124.62 34,483,309.56 242,145,434.18

2025年1-6月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22年合并范围子公司新增 5家、减少 4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2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涉及的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1 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焦作金隅冀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冀东万华(烟台)混凝土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 天津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5 承德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6 唐县冀东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7 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8 唐山冀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9 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2、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23年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新增3家、减少2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涉及的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1 辽宁金中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陕西秦汉恒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唐山冀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清算退出

5 吉林冀东吉运物流有限公司 清算退出

3、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合并范围新增9家、减少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涉及的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1 唐山冀东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African Rhino Limited(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重庆欣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 河南金隅冀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5 河北金隅冀东供应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6 邢台金隅钢信矿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设立

7 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闻喜鑫海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运城市海鑫海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11 清河县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清算退出

12 山东冀东胜潍建材有限公司 处置减少

4、2025年6月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无新增、减少2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5年6月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涉及的子公司

序号 公司名称 变化情况

1 冀东水泥丰润有限责任公司 吸收合并减少

2 包头金隅冀东水泥营销有限公司 清算退出

(五)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近三年及最近一期末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2022年-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0,325.7 621,913.38 693,468.81 634,918.94

应收票据 24,402.31 32,600.37 10,111.3 29,609.21

应收账款 164,934.37 208,589.59 261,980.77 228,258.11

应收款项融资 108,143.73 61,215.37 62,744.23 76,275.5

预付款项 138,591.64 47,709.27 40,216.74 50,246.57

其他应收款 37,945.1 39,500.33 30,179.86 45,011.2

其中:应收股利 - - - 10,771.25

存货 428,534.38 313,374.51 278,332.77 311,346.84

其他流动资产 72,902.35 74,988.94 59,350.97 52,784.13

流动资产合计 1,616,027.02 1,400,173.31 1,436,935.82 1,428,450.5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963.71 46,274.4 41,083.58 37,775.74

长期股权投资 165,102.88 149,493.55 173,651.18 172,700.05

固定资产 3,245,841.26 3,234,363.63 3,113,527.12 3,086,094.91

在建工程 159,069.5 112,885.27 94,032.9 104,519.64

使用权资产 48,097.89 46,734.96 47,221.5 45,377.44

无形资产 632,889.2 679,416.19 692,550.96 772,325.85

商誉 38,465.33 39,949.46 43,286.26 58,329.01

长期待摊费用 147,938.05 157,753.76 157,073.67 153,021.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210.23 114,954.28 110,673.51 102,987.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86.93 10,281.54 13,001.18 14,260.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85,864.98 4,592,107.04 4,494,453.88 4,553,729.81

资产总计 6,201,892 5,992,280.36 5,931,389.69 5,982,180.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6,093.08 243,329.12 262,298.77 248,654.42

应付票据 27,067.31 39,047.25 68,634.51 87,433.11

应付账款 421,926.96 476,657.49 451,345.08 424,293.14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55,500.72 59,890.85 47,822.21 56,886.34

应付职工薪酬 8,685.44 3,455.55 4,503.07 4,785.22

应交税费 37,904.44 17,336.89 26,317.93 38,643.91

其他应付款 181,963.90 104,364.10 171,896.92 133,969.52

其中:应付利息 7,624.61 7,778.36 8,026.84 9,078.8

应付股利 78.66 78.66 78.66 358.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5,073.96 599,879.45 579,264.46 746,806.38

其他流动负债 25,181.01 10,015.99 5,475.2 7,638.76

流动负债合计 1,359,396.81 1,553,976.69 1,617,558.17 1,749,110.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2,281.85 847,758.44 676,105.25 529,854.63

应付债券 701,122.41 364,859.14 503,536.39 527,302.36

租赁负债 12,774.67 12,908.6 13,411.64 12,723.93

长期应付款 50,525.99 21,070.86 33,820.58 53,632.0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500 4,180.02 3,921.15 3,845.22

预计负债 43,943.42 49,121.91 67,123.42 66,279.3

递延收益 46,289.28 49,913.34 51,600.1 53,20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766.21 28,818.34 38,453.06 52,388.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82,203.83 1,378,630.66 1,387,971.59 1,299,232.28

负债合计 2,941,600.64 2,932,607.36 3,005,529.76 3,048,343.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5,821.37 265,821.47 265,821.5 265,821.62

资本公积 1,725,703.62 1,724,054.19 1,706,712.53 1,687,914.57

其他综合收益 -28,001 -36,707.48 -40,509.14 -41,865.69

其他权益工具 -28,001 -36,707.48 -40,509.14 29,159.11

专项储备 8,380.99 10,256.62 11,971.56 12,604.35

盈余公积 140,128.64 140,128.64 140,128.64 140,128.64

未分配利润 956,433.64 767,121.82 680,824.65 638,88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69,692.46 2,871,900.25 2,766,174.66 2,723,844.72

少数股东权益 190,598.9 187,772.75 159,685.27 209,992.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0,291.36 3,059,673 2,925,859.93 2,933,837.2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201,892 5,992,280.36 5,931,389.69 5,982,180.32

(2)合并利润表

表: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 3,454,364.41 2,823,514.65 2,528,664.69 1,176,077.82

其中:营业收入 3,454,364.41 2,823,514.65 2,528,664.69 1,176,077.82

二、营业总成本 3,340,649.26 3,032,670.96 2,618,098.95 1,199,422.96

其中:营业成本 2,746,810.45 2,490,889.87 2,070,860.27 935,950

营业税金及附加 57,773.84 52,146.38 57,059.13 29,834.3

销售费用 52,276.4 50,698.63 49,866.27 24,653.29

管理费用 404,973.67 364,904.27 371,338.25 176,088.13

研发费用 11,292.79 12,622.38 12,884.39 8,356.31

财务费用 67,522.12 61,409.44 56,090.62 24,540.94

其中:利息费用 74,417.74 69,512.74 64,271.74 27,885.56

利息收入 7,549.24 8,749.03 9,555.2 3,213.31

加:其他收益 47,443.04 38,524.44 36,142.95 17,997.0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148.45 -5,486.59 -6,776.05 -1,840.8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188.87 -28,455.75 -31,035.24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93.75 10,043.62 12,390.07 8,665.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193.75 10,043.62 12,390.07 8,665.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31.03 -2,301.61 2,129.79 250.37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3,342.56 -196,832.18 -76,582.75 1,727.02

加:营业外收入 17,977.42 14,814.64 10,535.4 3,788.83

减:营业外支出 9,143.49 8,076.71 23,574.56 2,119.8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2,176.49 -190,094.25 -89,621.9 3,396.02

减:所得税费用 41,488.76 -15,250.26 23,962.07 21,35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0,687.73 -174,843.99 -113,583.98 -17,96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5,768.94 -149,837.3 -99,102.43 -15,362.4

少数股东损益 4,918.79 -25,006.69 -14,481.55 -2,597.8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0,696.95 -8,706.49 -2,780.37 -1,356.55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9,990.78 -183,550.48 -116,364.34 -19,316.8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115,071.99 -158,543.79 -102,346.18 -16,718.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18.79 -25,006.69 -14,018.16 -2,597.8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76,520.7 2,714,827.43 2,390,204.68 1,126,468.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792.73 32,287.48 21,189.12 4,062.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181.08 96,468.2 81,416.87 51,967.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9,494.52 2,843,583.11 2,492,810.67 1,182,499.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06,353.39 1,890,819.51 1,553,440.94 710,221.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4,748.21 314,125.38 307,777.26 161,87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4,348.94 203,198.55 192,373.87 107,78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122.63 136,463.69 121,102.63 73,892.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573.17 2,544,607.13 2,174,694.71 1,053,77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921.35 298,975.98 318,115.96 128,721.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738.46 128.38 3,548.23 2,341.1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9,747.62 26,009.5 15,126.64 737.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371.81 10,932.92 9,121.13 5,981.8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68.37 1,726.5 31,190.13 132.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26.26 38,797.31 58,986.14 9,192.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48,176.54 196,706.41 167,907.14 59,184.24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 13,473.15 30,827.97 721.1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3,771.55 17,938.63 30,019.39 104,699.5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6 1.56 6.76 16,9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971.45 228,119.75 228,761.26 181,50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545.19 -189,322.44 -169,775.12 -172,311.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87.77 12,333.18 98 50,9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587.77 12,333.18 98 50,9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58,123.31 850,429.11 938,213.22 531,044.3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343.4 57,051.05 77,883.52 9,063.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4,054.49 919,813.34 1,016,194.75 591,068.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63,940.5 832,679.2 961,117.53 540,36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81,060.81 108,380.72 58,969.19 50,629.7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6,962.48 8,848.34 812.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607.68 103,651.76 84,956.74 13,525.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1,608.99 1,044,711.68 1,105,043.47 604,519.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54.51 -124,898.34 -88,848.72 -13,451.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178.35 -15,244.8 59,486.55 -56,689.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8,453.01 583,274.66 576,739.44 636,225.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3,274.66 568,029.86 636,225.99 579,536.21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2022年-2024年及2025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8,340.59 490,645.72 542,764.84 482,502.44

应收票据 1,104.67 5,583.01 10,851.61 3,134.29

应收账款 32,537.11 17,118.44 17,796.04 27,018.87

应收款项融资 32,295 8,660.28 17,180.69 18,340.83

预付款项 13,990.93 9,571.85 6,416.53 9,952.57

其他应收款 2,087,844.41 1,982,949.11 1,823,324.54 1,805,246

其中:应收股利 0 0 0 49,246.12

存货 19,923.53 15,334.65 14,827.8 16,777.65

其他流动资产 6,407.02 2,972.39 2,014.06 3,208.44

流动资产合计 2,712,443.26 2,532,835.47 2,435,176.11 2,366,181.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446.81 21,572.31 20,159.27 20,629.21

长期股权投资 3,274,051.28 3,445,159.27 3,550,186.41 3,608,737.51

固定资产 134,855.75 119,797.54 125,657.1 121,894.54

在建工程 4,985.11 11,135.8 2,970.6 5,799.41

使用权资产 1,577.85 1,481.99 1,386.12 1,338.19

无形资产 38,504.95 37,357.93 38,998.4 37,737.63

长期待摊费用 6,927.5 10,934.26 9,194.03 8,73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081.38 33,636.46 21,990.14 15,455.53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32,430.63 3,681,075.56 3,770,542.09 3,820,326.1

资产总计 6,244,873.89 6,213,911.02 6,205,718.19 6,186,50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066 51,066 51,066 51,066

应付票据 6,657.13 1,764.15 6,995.58 3,309.93

应付账款 19,504.51 20,321.43 27,746.64 32,241.94

合同负债 20,832.32 18,393.17 14,838.03 26,781.41

应付职工薪酬 2,310.06 110.6 64.85 312.91

应交税费 1,244.2 680.25 1,341.5 2,229.82

其他应付款 645,665.58 613,987.56 761,390.29 685,645.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7,822.21 592,696.67 564,683.47 720,078.21

其他流动负债 2,703.88 2,287.87 1,886.16 3,469.88

流动负债合计 1,167,805.89 1,301,307.72 1,430,012.52 1,525,135.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3,400 810,500 544,292 412,215

应付债券 701,122.41 364,859.14 503,536.39 527,302.36

长期应付款 27,296.3 3,750.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5.54 28.58 16.15 14.74

预计负债 3,018.71 3,018.71 3,018.71 3,01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433.62 2,275.95 2,217.17 2,144.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27,316.59 1,184,432.5 1,053,080.43 944,694.86

负债合计 2,595,122.47 2,485,740.22 2,483,092.95 2,469,830.61

股本 265,821.37 265,821.47 265,821.5 265,821.62

其他权益工具 29,159.67 29,159.46 29,159.39 29,159.11

资本公积 2,218,790.67 2,218,799.74 2,216,298.12 2,182,853.56

减:库存股 27,934.48 27,934.48 27,934.48 8,801.21

其他综合收益 -14,099.98 -17,749.37 -18,746.45 -18,309.93

专项储备 546.99 1,012.75 246.69 45.49

盈余公积 136,972.85 136,972.85 136,972.85 136,972.85

未分配利润 1,040,494.32 1,122,088.37 1,120,807.61 1,128,93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649,751.42 3,728,170.8 3,722,625.24 3,716,676.5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244,873.89 6,213,911.02 6,205,718.19 6,186,507.2

(5)母公司利润表

表: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一、营业收入 1,324,626.15 1,010,495.07 822,495.91 344,184.69

减:营业成本 1,274,163.89 987,402.72 782,118.35 317,179.45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45.06 3,812.69 4,642.4 2,802.51

销售费用 7,606.08 6,217.17 6,449.99 3,349.23

管理费用 37,521.98 36,912.32 39,715.2 20,450.07

财务费用 9,727.23 4,978.58 9,569.6 4,385.88

加:其他收益 1,775.78 622.53 479.25 827.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73 -2,044.43 -22,17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337.8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288.68 -2,379.18 510.12 -185.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7,805.06 165,436.13 51,845.46 44,974.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396.22 8,214.73 12,085.64 6,420.2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21 50.65 18.79 5.8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6,123.9 132,857.3 10,677.09 41,641.16

加:营业外收入 5,141.94 1,807.38 306.09 48.08

减:营业外支出 1,005.24 930.68 237.93 583.8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0,260.6 133,734 10,745.25 41,105.41

减:所得税费用 -3,428.9 12,665.43 12,026 6,399.0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3,689.5 121,068.57 -1,280.76 34,706.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928.75 -3,649.39 -997.07 436.52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6,760.75 117,419.18 -2,277.83 35,142.9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2022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60,505.64 1,066,516.21 847,752.72 350,517.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1.2 3,608.63 65.23 256.3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144.62 67,975.86 92,636.31 8,146.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4,301.46 1,138,100.71 940,454.26 358,920.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95,196.8 1,005,536.38 788,977.49 320,979.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698.18 27,933.89 29,010.78 15,624.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019.65 15,406.75 14,278.68 9,36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437.8 15,769.79 14,831.28 58,880.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56,352.43 1,064,646.81 847,098.24 404,85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050.97 73,453.89 93,356.02 -45,931.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9,579.52 354,292.31 314,419.29 154,895.9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3,128.35 245,761.66 88,475.58 24,960.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956.23 2,073.48 952.37 370.5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68.37 1,726.5 10,635.8 132.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9,232.47 603,853.96 414,483.04 180,359.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915.84 8,018.15 7,403.75 796.42

投资支付的现金 674,537.29 435,055.83 234,585.15 201,494.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8,476.5 443,073.98 241,988.9 202,29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755.97 160,779.97 172,494.15 -21,930.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49,966 586,066 586,732 395,8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735.07 8,566.3 3,279.31 11,580.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2,701.07 594,632.3 590,011.31 407,380.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6,300 615,366 727,987.18 347,12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56,726.76 93,172.55 48,746.21 46,064.8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339.81 50,439.78 26,246.19 5,796.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9,366.57 758,978.33 802,979.58 398,988.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665.5 -164,346.03 -212,968.27 8,391.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960.5 69,887.84 52,881.9 -59,470.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85,439.07 417,478.57 487,366.41 540,248.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7,478.57 487,366.41 540,248.31 480,778.17

(7)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49,039.82 693,468.81

应收票据 10,180.47 10,111.3

应收账款 275,921.77 261,980.77

应收款项融资 87,295.99 62,744.23

预付款项 56,223.98 40,216.74

其他应收款 44,253.82 30,179.86

其中:应收股利 4,763.20 -

存货 280,554.45 278,332.77

其他流动资产 47,235.62 59,350.97

流动资产合计 1,350,705.92 1,436,935.82

非流动资产: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3,541.81 41,083.58

长期股权投资 172,681.47 173,651.18

固定资产 3,052,301.47 3,113,527.12

在建工程 104,202.19 94,032.9

使用权资产 45,405.37 47,221.5

无形资产 765,020.45 692,550.96

商誉 58,329.01 43,286.26

长期待摊费用 153,772.06 157,073.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651.44 13,00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56.89 13,001.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15,118.87 4,494,453.88

资产总计 5,865,824.79 5,931,389.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5,599.86 262,298.77

应付票据 92,549.11 262,298.77

应付账款 379,557.54 262,298.77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71,131.60 47,822.21

应付职工薪酬 5,648.37 4,503.07

应交税费 35,974.84 26,317.93

其他应付款 121,846.43 171,896.92

其中:应付利息 7,599.01 8,026.84

应付股利 608.66 78.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47,459.62 579,264.46

其他流动负债 9,471.95 5,475.2

流动负债合计 1,529,239.33 1,617,558.17

非流动负债: 0.00

长期借款 606,320.00 676,105.25

应付债券 528,519.32 503,536.39

租赁负债 13,725.31 13,411.64

长期应付款 53,673.37 33,820.5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791.94 3,921.15

预计负债 65,451.53 67,123.42

递延收益 56,446.18 51,6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700.14 38,453.0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9,627.79 1,387,971.59

负债合计 2,908,867.12 3,005,529.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0.00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5,821.66 265,821.5

资本公积 1,688,166.75 1,706,712.53

其他综合收益 -38,023.05 -40,509.14

其他权益工具 29,159.03 -40,509.14

专项储备 12,789.73 11,971.56

盈余公积 140,128.64 140,128.64

未分配利润 658,280.93 680,824.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7,522.76 2,766,174.66

少数股东权益 209,434.91 159,685.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56,957.66 2,925,85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865,824.79 5,931,389.69

(8)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表: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57,506.66 2,528,664.69

其中:营业收入 1,857,506.66 2,528,664.69

二、营业总成本 1,871,864 2,618,098.95

其中:营业成本 1,466,255.09 2,070,860.2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816.85 57,059.13

销售费用 37,586.3 49,866.27

管理费用 272,825.9 371,338.25

研发费用 13,183.62 12,884.39

财务费用 35,196.24 56,090.62

其中:利息费用 40,561.61 64,271.74

利息收入 5,086.85 9,555.2

加:其他收益 30,121.81 36,142.9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9.24 -6,776.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1,035.2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08.29 12,390.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406.07 12,390.0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39.23 2,129.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341.24 -76,582.75

加:营业外收入 5,293.59 10,535.4

减:营业外支出 2,831.91 23,574.5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802.91 -89,621.9

减:所得税费用 27,176.29 23,962.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626.62 -113,583.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35.49 -99,102.43

少数股东损益 -2,408.87 -14,481.5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86.09 -2,780.37

七、综合收益总额 4,112.71 -116,364.3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408.87 -102,346.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521.58 -14,018.16

(9)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70,501.37 2,390,204.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743.71 21,189.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899.73 81,416.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72,144.81 2,492,810.6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27,638.84 1,553,440.9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7,903.60 307,777.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7,531.15 192,373.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750.17 121,102.6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4,823.75 2,174,694.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321.05 318,115.9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438.30 3,548.23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761.65 15,126.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897.26 9,121.1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49 31,190.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292.71 58,986.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4,509.55 167,907.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1.15 30,827.9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11,317.00 30,019.3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900.00 6.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4,447.70 228,761.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9,154.99 -169,775.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960.00 9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0,960.00 98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68,408.00 938,213.2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63.78 77,883.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8,431.78 1,016,194.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86,639.35 961,117.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051.67 58,969.1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410.00 812.8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57.24 84,956.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5,548.26 1,105,043.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116.48 -88,848.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32.2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8,418.20 59,486.5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6,225.99 576,739.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7,807.79 636,225.99

(10)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表: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5,145.18 542,764.84

应收票据 6,572.81 10,851.61

应收账款 25,842.81 17,796.04

应收款项融资 27,738.86 17,180.69

预付款项 19,072.68 6,416.53

其他应收款 1,763,919.99 1,823,324.54

其中:应收股利 34,833.20 0

存货 16,217.13 14,827.8

其他流动资产 3,859.13 2,014.06

流动资产合计 2,258,368.59 2,435,176.1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1,284.17 20,159.27

长期股权投资 3,618,610.07 3,550,186.41

固定资产 119,575.58 125,657.1

在建工程 6,759.02 2,970.6

使用权资产 1,314.23 1,386.12

无形资产 37,771.99 38,998.4

长期待摊费用 8,521.51 9,194.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605.27 21,990.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28,411.83 3,770,542.09

资产总计 6,086,810.42 6,205,718.1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6,066.00 51,066

应付票据 9,500.00 6,995.58

应付账款 21,946.65 27,746.64

合同负债 23,400.25 14,838.03

应付职工薪酬 363.91 64.85

应交税费 2,023.92 1,341.5

其他应付款 698,649.35 761,390.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385.26 564,683.47

其他流动负债 3,022.96 1,886.16

流动负债合计 1,348,858.30 1,430,012.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85,215.00 544,292

应付债券 528,519.32 503,536.39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39,987.02 16.15

预计负债 30,187,119.95 3,01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423,796.86 2,217.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18,909.41 1,053,080.43

负债合计 2,367,767.71 2,483,092.95

股本 265,821.66 265,821.5

其他权益工具 29,159.03 29,159.39

资本公积 2,183,105.74 2,216,298.12

减:库存股 8,800.94 27,934.48

其他综合收益 -17,992.37 -18,746.45

专项储备 - 246.69

盈余公积 136,972.85 136,972.85

未分配利润 1,130,776.73 1,120,807.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9,042.71 3,722,625.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086,810.42 6,205,718.19

(11)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表: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一、营业收入 537,148.55 822,495.91

减:营业成本 493,515.22 782,118.3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52.94 4,642.4

销售费用 4,951.80 6,449.99

管理费用 30,906.07 39,715.2

财务费用 6,426.23 9,569.6

加:其他收益 1,485.24 479.2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00 -22,17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1,337.8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9.50 510.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51,845.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0.00 12,085.6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79 18.7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336.61 10,677.09

加:营业外收入 69.09 306.09

减:营业外支出 751.86 237.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3,653.84 10,745.25

减:所得税费用 7,105.52 12,02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548.32 -1,280.7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54.08 -997.07

六、综合收益总额 37,302.40 -2,277.83

(12)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表: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0,744.58 847,752.7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68.79 65.2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66.24 92,63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379.62 940,45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09,100.51 788,977.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303.10 29,010.7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386.35 14,278.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749.14 14,831.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539.10 847,098.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59.49 93,356.0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7,737.46 314,419.2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8,134.92 88,475.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416.96 952.3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49 10,63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6,484.83 414,483.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32.89 7,403.75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7,808.18 234,585.15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9,341.07 241,9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43.76 172,494.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90,800.00 586,7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80.30 3,279.3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2,380.30 590,011.3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50,327.00 727,987.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7,068.23 48,746.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800.00 26,24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3,195.23 802,979.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814.92 -212,968.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830.65 52,881.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0,248.31 487,366.4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3,417.66 540,248.31

二、资产负债结构及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0,325.70 10.32 621,913.38 10.38 693,468.81 11.69 634,918.94 10.61

应收票据 24,402.31 0.39 32,600.37 0.54 10,111.30 0.17 29,609.21 0.49

应收账款 164,934.37 2.66 208,589.59 3.48 261,980.77 4.42 228,258.11 3.82

应收款项融资 108,143.73 1.74 61,215.37 1.02 62,744.23 1.06 76,275.5 1.28

预付款项 138,591.64 2.23 47,709.27 0.80 40,216.74 0.68 50,246.57 0.84

其他应收款 37,945.10 0.61 39,500.33 0.66 30,179.86 0.51 45,011.2 0.75

其中:应收股利 - - - - - - 10,771.25 0.18

存货 428,534.38 6.91 313,374.51 5.23 278,332.77 4.69 311,346.84 5.20

其他流动资产 72,902.35 1.18 74,988.94 1.25 59,350.97 1.00 52,784.13 0.88

流动资产合计 1,616,027.02 26.06 1,400,173.31 23.37 1,436,935.82 24.23 1,428,450.51 23.88

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7,963.71 0.93 46,274.40 0.77 41,083.58 0.69 37,775.74 0.63

长期股权投资 165,102.88 2.66 149,493.55 2.49 173,651.18 2.93 172,700.05 2.89

固定资产 3,245,841.26 52.34 3,234,363.63 53.98 3,113,527.12 52.49 3,086,094.91 51.59

在建工程 159,069.50 2.56 112,885.27 1.88 94,032.90 1.59 104,519.64 1.75

使用权资产 48,097.89 0.78 46,734.96 0.78 47,221.50 0.80 45,377.44 0.76

无形资产 632,889.20 10.20 679,416.19 11.34 692,550.96 11.68 772,325.85 12.91

商誉 38,465.33 0.62 39,949.46 0.67 43,286.26 0.73 58,329.01 0.98

长期待摊费用 147,938.05 2.39 157,753.76 2.63 157,073.67 2.65 153,021.15 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81,210.23 1.31 114,954.28 1.92 110,673.51 1.87 102,987.94 1.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86.93 0.15 10,281.54 0.17 13,001.18 0.22 14,260.02 0.2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85,864.98 73.94 4,592,107.04 76.63 4,494,453.88 75.77 4,553,729.81 76.12

资产总计 6,201,892.00 100.00 5,992,280.36 100.00 5,931,389.69 100.00 5,982,180.32 100.00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6,201,892万元、5,992,280.36万元、5,931,389.69万元和5,982,180.32万元。发行人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资产构成以非流动资产为主。

1、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616,027.02万元、1,400,173.31万元、1,436,935.82万元和1,428,450.51万元。从流动资产的构成来看,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1)货币资金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40,325.70万元、621,913.38万元、693,468.81万元和634,918.94万元,占资产总额分别为10.32%、10.38%、11.69%和10.61%。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634,918.94万元,较年初下降8.44%,主要系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组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库存现金 0.08 0.76 0.58 0.27

银行存款 583,274.58 574,904.46 639,957.36 582,296.64

其他货币资金 57,051.05 47,008.16 53,510.87 52,622.03

合计 640,325.70 621,913.38 693,468.81 634,918.94

(2)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分别为189,336.67万元、241,189.97万元、272,092.07万元和257,867.33万元,占比分别为3.05%、4.02%、4.59%和4.31%,呈逐步上涨趋势。

表:发行人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2025年6月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2025年6月末余额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44049.63 13.94% 0.00

单位-2 9579.32 3.03% 2008.16

单位-8 5950.24 1.88% 238.01

单位-1 5655.97 1.79% 5655.97

单位-9 5443.53 1.72% 217.74

合计 70678.68 22.36% 8119.88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1年以内 126,851.58 160,269.78 212,248.72 199,809.14

1至2年 22,719.32 44,715.71 36,345.13 34,837.02

2至3年 18,429.18 14,275.34 33,925.79 14,232.41

3年以上 64,328.92 67,360.59 64,449.40 67,136.10

合计 232,329.00 286,621.42 346,969.04 316,014.67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38,591.64万元、47,709.27万元、

40,216.74万元和50,246.57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上升41.37%,主要是冀东水泥磐石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减少90,882.37万元,降幅为66.58%,主要系新建生产线的设备、材料到货及工程项目完工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下降15.70%,主要是发行人减少了预付材料款。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较2023年增加10,029.83万元,增幅24.94%,主要为预付原燃材料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表:报告期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21,041.50 87.34 44,400.76 93.07 36,121.23 89.82 43,571.59 86.71

1至2年 15,827.85 11.42 2,670.51 5.60 2,458.98 6.11 4,264.83 8.49

账龄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2至3年 924.07 0.67 450.31 0.94 1,224.03 3.04 1,972.43 3.93

3年以上 798.22 0.57 187.69 0.39 412.50 1.03 437.71 0.87

合计 138,591.64 - 47,709.27 - 40,216.74 - 50,246.57 -

截至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1年以内的账龄金额为43,571.59万元。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中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账龄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的比例 预付账款款项性质

单位-20 7,564.39 1年以内 15.05% 电费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寨口分公司 5,356.77 1年以内 10.66% 铁路经营权租赁款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806.66 1年以内 7.58% 工程款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2,523.45 1年以内 5.02% 材料款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889.65 1年以内 3.76% 设备款

合计 21,140.91 - 42.07% -

截至2025年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中前五名预付款金额合计为21,140.91万元,占预付款项余额的42.07%。

(4)其他应收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37,945.10万元、39,500.33万元、30,179.86万元和45,011.20万元,占比分别为0.61%、0.66%、0.51%和0.75%,报告期内呈现波动上涨态势。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上涨30.61%,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和备用金以及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1年以内 16,447.03 18,422.08 10,930.86 11,868.68

1至2年 3,575.95 9,067.48 4,604.16 5,759.55

2至3年 3,780.78 1,570.35 4,285.62 6,984.88

3年以上 62,633.60 53,726.47 55,213.96 54,442.40

合计 86,437.36 82,786.38 75,034.60 79,055.50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债务人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0 股权定金及诉讼费 9,722.05 5年以上 12.30 7,518.28

单位-1 借款及利息 9,170.64 5年以上 11.60 9,170.64

单位-11 股权定金 5,000.00 5年以上 6.32 5,000.00

单位-16 政府欠款 6,135.00 5年以上 7.76 3,691.20

单位-14 政府欠款 2,728.20 5年以上 3.45 342.23

合计 - 32,755.90 - 41.43 25,722.36

(5)存货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分别为428,534.38万元、313,374.51万元、278,332.77万元和311,346.84万元,占比总资产分别为6.91%、5.23%、4.69%和5.20%,短期小幅下滑后回升,整体运行态势稳健,波动幅度可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72,902.35万元、74,988.94万元、59,350.97万元和52,784.13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8%、1.25%、1%、和0.88%,主要为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其他税费、留抵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波动核心系留抵增值税增减变动所致。

表: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缴企业所得税 4,414.88 6.06 3,530.00 4.71 1,314.84 2.22 1,180.14 2.24

预缴其他税费 6,905.38 9.47 5,455.05 7.27 3,806.94 6.41 6,902.02 13.08

留抵增值税 37,990.26 52.11 39,575.27 52.77 34,569.34 58.25 23,902.54 45.28

待认证进项税 19,279.49 26.45 23,173.36 30.90 17,241.57 29.05 16,481.55 31.22

其他 4,312.34 5.92 3,255.26 4.34 2,418.27 4.07 4,317.88 8.18

合计 72,902.35 100.00 74,988.94 100.00 59,350.97 100.00 52,784.13 100.0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585,864.98万元、4,592,107.04万元、4,494,453.88万元和4,553,729.81万元,占比总资产分别为73.94%、76.63%、75.77%和76.12%。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65,102.88万元、149,493.55万元、173,651.18万元和172,700.0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6%、2.49%、2.93%和2.89%。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仍主要为参股水泥及混凝土等建材企业的投资。

表:发行人2025年6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5年6月30日

一、合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27,012.28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28,724.84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387.92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9,360.52

CrossPointTrading274(Pty)Ltd.(RF) 26,462.32

二、联营企业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49,879.35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491.12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580.02

吉林市长吉图投资有限公司 8,550.67

陕西金隅加气装配式部品有限公司 10,251.01

合计 172,700.05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57,963.71万元、46,274.4万元、41,083.58万元和37,775.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3%、0.77%、0.69%和0.63%。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57,591.32 45,894.80 40,598.27 3,7362.90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372.39 379.60 485.31 412.84

合计 57,963.71 46,274.40 41,083.58 37,775.74

发行人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为投资的亚泰集团和天山股份股票,截至2025年6月末,亚泰集团股票投资成本 45,020.18万元,期末账面价值 20,177.72万元,天山股份股票投资成本 50,000.00万元,期末账面价值 17,185.19万元。

(3)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245,841.26万元、3,234,363.63万元、3,113,527.12万元和3,086,094.91万元,占比总资产分别为52.34%、53.98%、52.49%和51.59%。固定资产仍由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构成。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房屋建筑物 1,787,529.66 1,773,665.13 1,723,883.25 1,715,667.94

机器设备 1,392,455.21 1,387,856.74 1,319,765.57 1,299,951.12

运输设备 38,794.04 41,841.26 39,365.63 43,050.62

办公设备 27,062.35 31,000.50 30,512.68 27,425.23

合计 3,245,841.26 3,234,363.63 3,113,527.12 3,086,094.91

(4)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59,069.5万元、112,885.27万元、94,032.90万元和104,519.6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56%、1.88%、1.59%和1.75%,总体规模较小,占比较低。发行人2025年6月年末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11.154%,主要是迁安金隅首钢新建环保生产线项目等增加。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 155,318.15 109,827.82 92,502.65 103,000.68

工程物资 3,751.35 3,057.46 1,530.25 1,518.97

合计 159,069.50 112,885.27 94,032.90 104,519.64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2025年6月末 108,912.59 5,911.92 103,000.68

2024年末 98,414.57 5,911.92 92,502.65

2023年末 115,739.73 5,911.92 109,827.82

2022年末 159,889.19 4,571.04 155,318.15

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如下:

表: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2025年初余额 2025年6月末增加金额 2025年6月末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2025年6月末其他减少金额 2025年6月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40万吨/年冶金固废梯级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23,942.00 203.31 9,697.64 0.00 0.00 9,900.95 42.00% 42%

代县公司露天灰岩矿建设项目 9,463.26 1,604.75 5,334.88 0.00 0.00 6,939.63 73.00% 73%

节能科技(天津)公司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25,441.00 12,205.93 2,294.62 0.00 0.00 14,500.56 83.00% 83%

北水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及资源化利用科技示范项目 18,333.00 15,140.06 108.52 0.00 0.00 15,248.57 83.00% 100%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6,890.00 6,252.47 133.75 6,386.22 0.00 0.00 93.00% 100%

内蒙古公司骨料机制砂生产线项目 6,040.00 5,357.08 13.40 0.00 2,854.52 2,515.95 89.00% 100%

唐分公司一厂一线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7,101.33 0.00 2,554.96 74.24 0.00 2,480.72 36.00% 36%

合计 97,210.59 40,763.60 20,137.77 6,460.46 2,854.52 51,586.38 --

(5)无形资产

截至报告期内,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32,889.20万元、679,416.19万元、692,550.96万元和772,325.85万元,占比总资产分别为10.20%、11.34%、11.68%和12.91%。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矿山采矿权和非专利技术等。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土地使用权 388,731.55 404,477.48 402,153.68 409,680.99

商标使用权 714.00 714.00 714.00 714.00

软件 14,329.70 16,765.55 16,941.56 17,041.43

矿山开采权 221,408.59 249,354.61 263,596.12 335,110.77

电力线路使用权 743.28 689.53 635.77 608.89

其他 6,962.08 7,415.02 8,509.82 9,169.77

账面价值 632,889.20 679,416.19 692,550.96 772,325.85

(6)商誉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38,465.33万元、39,949.46万元、43,286.26万元和58,329.01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为0.62%、0.67%、0.73%和0.98%,总体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商誉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商誉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 18,981.60 - 18,981.60 - 18,981.60 - 18,981.60 -

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688.48 - 2,688.48 - 2,688.48 - 2,688.48 -

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874.53 - 3,874.53 - 3,874.53 - 3,874.53 -

北京金石智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 - 1,511.56 1,511.56 1,511.56 1,511.56

辽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430.00 - 1,430.00 - 1,430.00 1,430.00 1,430.00 1,430.00

承德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55.74 - 355.74 - 355.74 - 355.74 -

保定太行和益水泥有限公司 1,142.89 - 1,142.89 - 1,142.89 - 1,142.89 -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邯郸涉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5,627.61 3,552.18 5,627.61 3,552.18 5,627.61 3,552.18 5,627.61 3,552.18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118.13 - 118.13 - 118.13 - 118.13 -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367.40 2,367.40 2,367.40 2,367.40 2,367.40 2,367.40 2,367.40 2,367.40

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1,888.64 1,888.64 1,888.64 1,888.64 1,888.64 1,888.64 1,888.64 1,888.64

北京强联水泥有限公司 274.27 274.27 274.27 274.27 274.27 274.27 274.27 274.27

中国建筑材料北京散装水泥有限公司 1,511.56 1,511.56 1,511.56 1,511.56 - - - -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93.10 1,093.10 1,093.10 1,093.10 1,093.10 1,093.10 1,093.10 1,093.10

北京北京金谷智通绿有限公司绿链科技有限公司 344.18 - 344.18 - 344.18 - 344.18 -

山西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019.15 - 7,019.15 - 7,019.15 - 7,019.15 -

陕西秦汉恒盛新型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 1,484.14 - 1,484.14 -

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 - - 4.200.90 - 4.200.90 -

运城市海鑫海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 - - - 540.36 - 540.36 -

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 - 1,411.99 - 1,411.99 -

辽宁恒威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 - - - 12,529.96 - 12,529.96 -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辽阳市弘光矿业有限公司 - - - - 1,100.80 - 1,100.80 -

其他公司 435.19 - 1,919.33 - 460.72 - 460.72

合计 49,152.47 49,152.47 50,636.61 10,687.15 55,403.41 12,117.15 70,446.16 12,117.15

发行人子公司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2度年将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因此发行人对唐山市鑫研建材有限公司的商誉转为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商誉。

发行人商誉均为收购上述公司股权时形成,每一公司整体作为一个资产组,这些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每年通过比较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和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1,210.23万元、114,954.28万元、110,673.51万元和102,987.94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为1.31%、1.92%、1.87%和1.72%,报告期内较为稳定。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913.06 776.12 2,643.09 493.52 2,441.95 459.74 2,408.07 459.74

内部交易未实 4,754.03 1,188.51 1,189.38 297.34 1,168.02 292.01 1,604.40 401.10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168,953.65 41,331.61 280,872.31 64,955.81 274,223.97 63,207.21 226,463.85 54,740.54

预期信用损失 74,814.14 17,517.28 74,507.42 17,589.60 68,073.24 16,049.87 67,612.73 16,096.25

存货跌价准备 6,103.96 1,424.57 15,039.01 3,424.14 4,618.38 1,139.78 3,984.81 1,002.16

矿山环境恢复预计负债 18,569.57 3,597.01 33,206.96 7,162.56 34,054.81 7,329.72 33,939.07 7,300.79

辞退福利确认预计负债 70.83 17.71 42.30 10.58 7.09 1.77 21.00 5.25

递延收益 8,363.05 1,652.10 9,850.16 2,002.04 11,605.73 2,433.47 11,734.30 2,583.86

试生产利润导致的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1,277.34 192.37 903.69 135.55 537.77 80.67 517.86 77.68

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账面值与 15,443.73 3,860.93 8,697.69 2,174.42 6,147.28 1,536.82 5,365.68 1,341.42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允价值(计税基础)差异

预提费用 13,145.37 1,971.81 4,055.56 608.33 2,618.37 397.78 2,568.15 385.22

其他 45,454.77 11,128.55 65,516.77 16,100.38 72,476.84 17,744.68 75,726.91 18,593.93

合计 360,863.51 84,658.56 496,524.34 114,954.28 477,973.46 110,673.51 431,946.84 102,987.94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9,286.93万元、10,281.5万元、13,001.18万元和14,260.02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为0.15%、0.17%、0.22%和0.24%,小幅增长,主要是与长期资产相关的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发行人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6,093.08 11.09 243,329.12 8.30 262,298.77 8.73 248,654.42 8.16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448,994.27 15.26 515,704.74 17.59 519,979.6 17.30 511,726.25 16.79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55,500.72 1.89 59,890.85 2.04 47,822.21 1.59 56,886.34 1.87

应付职工薪酬 8,685.44 0.30 3,455.55 0.12 4,503.07 0.15 4,785.22 0.16

应交税费 37,904.44 1.29 17,336.89 0.59 26,317.93 0.88 38,643.91 1.27

其他应付款 181,963.9 6.19 104,364.1 3.56 171,896.92 5.72 133,969.52 4.39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5,073.96 9.35 599,879.45 20.46 579,264.46 19.27 746,806.38 24.50

其他流动负债 25,181.01 0.86 10,015.99 0.34 5,475.2 0.18 7,638.76 0.25

流动负债合计 1,359,396.81 46.21 1,553,976.69 52.99 1,617,558.17 53.82 1,749,110.8 57.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2,281.85 23.87 847,758.44 28.91 676,105.25 22.50 529,854.63 17.38

应付债券 701,122.41 23.83 364,859.14 12.44 503,536.39 16.75 527,302.36 17.30

租赁负债 12,774.67 0.43 12,908.6 0.44 13,411.64 0.45 12,723.93 0.42

长期应付款 50,525.99 1.72 21,070.86 0.72 33,820.58 1.13 53,632.09 1.7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500 0.15 4,180.02 0.14 3,921.15 0.13 3,845.22 0.13

预计负债 43,943.42 1.49 49,121.91 1.68 67,123.42 2.23 66,279.3 2.17

递延收益 46,289.28 1.57 49,913.34 1.70 51,600.1 1.72 53,206.57 1.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766.21 0.71 28,818.34 0.98 38,453.06 1.28 52,388.17 1.7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82,203.83 53.79 1,378,630.66 47.01 1,387,971.59 46.18 1,299,232.28 42.62

负债合计 2,941,600.64 100.00 2,932,607.36 100.00 3,005,529.76 100.00 3,048,343.08 100.00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2,941,600.64万元、2,932,607.36万元、3,005,529.76万元和3,048,343.0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6.21%、52.99%、53.82%和57.38%,非流动负债占比则分别为53.79%、47.01%、46.18%和42.62%。报告期内发行人负债总体呈现下降态势,主要系发行人经营情况好转,陆续偿还了到期债务。

1、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1,359,396.81万元、1,553,976.69万元、1,617,558.17万元和1,749,110.80万元。发行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为主。

(1)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326,093.08万元、243,329.12万元、262,298.77万元和248,654.42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1.09%、8.30%、8.73%和8.16%。

整体呈波动下降态势,主要系发行人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和债券发行,偿还了短期借款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质押借款 10,042.08 14,630.91 3,565.05 1,868.64

保证借款 10,000.00 13,000.00 9,800.00 9,800.00

信用借款 306,051.00 215,698.20 248,933.72 236,985.78

合计 326,093.08 243,329.12 262,298.77 248,654.42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48,994.27万元、515,704.7万元、519,979.60万元和511,726.25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5.26%、17.59%、17.30%和16.79%,呈波动上升且增幅温和态势,主要源于银行承兑汇票开具量的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424,293.14万元,较2024年末降幅了5.99%,其中1年以内的应付账款占74.64%,主要是应付原材料款、工程款和设备款;1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工程设备质保金。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票据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银行承兑汇票 27,067.31 39,047.25 68,634.51 87,433.11

合计 27,067.31 39,047.25 68,634.51 87,433.11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账款账龄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1年以内 347,106.54 347,949.73 336,714.76 316,680.16

1年以上 74,820.42 128,707.76 114,630.33 107,612.98

合计 421,926.96 476,657.49 451,345.08 424,293.14

(3)合同负债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55,500.72万元、59,890.85万元47,822.21万元和56,886.34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89%、2.04%、1.59%和1.87%,全部为日常经营中水泥及熟料等销售合同款,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9064.13万元,涨幅为18.95%,主要系预收款形式的销量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8,685.44万元、3,455.55万元、4,503.07万元和4,785.22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0.30%、0.12%、0.15%和0.16%。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及辞退福利。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一、短期薪酬 7,890.09 3,029.04 4,136.67 4,523.27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629.14 1,117.72 1,816.56 1,228.54

2、职工福利费 0.00 0.00 0.00 66.45

3、社会保险费 350.28 174.05 418.20 146.19

其中:医疗保险费 309.80 129.18 394.70 130.60

工伤保险费 18.07 30.60 9.37 1.17

生育保险费 22.41 14.27 14.13 14.43

4、住房公积金 362.11 278.58 270.73 263.0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484.90 1,331.29 1,590.89 2,749.16

6、其他短期薪酬 63.67 127.40 40.30 69.8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61.58 254.52 234.08 199.96

1、基本养老保险 436.06 234.94 209.44 144.59

2、失业保险费 14.88 7.98 6.60 6.42

3、企业年金缴费 10.64 11.61 18.05 48.95

三、辞退福利 333.76 171.99 132.32 132.32

合计 8,685.44 3,455.55 4,503.07 4,785.22

(5)应交税费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37,904.44万元、17,336.89万元、26,317.93万元和38,643.91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29%、0.59%、0.88%和1.27%,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交税费余额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税种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增值税 11,033.35 2,619.24 6,617.03 12,903.10

企业所得税 19,746.85 8,209.48 12,621.91 15,820.00

个人所得税 435.04 118.27 199.88 102.99

城市维护建设税 572.66 135.93 368.61 703.02

房产税 477.54 392.70 282.54 365.41

资源税 2,711.83 3,023.70 2,905.80 3,727.61

教育费附加 336.86 77.59 240.23 436.39

地方教育费附加 174.85 27.32 54.04 150.71

土地使用税 598.45 584.78 363.94 411.31

环境保护税 1,007.55 856.22 793.04 1,174.25

水资源税 226.85 206.21 163.13 496.23

土地增值税 0.00 0.00 0.00 366.51

其他 582.58 1,085.44 1,707.78 1,986.39

合计 37,904.44 17,336.89 26,317.93 38,643.91

(6)其他应付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81,963.90万元、104,364.10万元、171,896.92万元和133,969.52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6.19%、3.56%、5.72%和4.39%。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关联方往来款、押金、质保金及保证金、单位及个人往来款等。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上升69.72%,主要系发行人收购双鸭山新时代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6.35亿元所致。发行人2025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下降23.97%,主要系发行人与关联方往来款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75,073.96万元、599,879.45万元、579,264.46万元和746,806.38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9.35%、20.46%、19.27%和24.50%。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上年减少3.4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和应付债券减少所致。2025年6月末较2024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上升60.00%,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大幅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3,700.00 227,300.00 361,879.97 555,117.69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0.00 341,863.27 199,962.10 178,474.2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9,861.97 29,316.12 15,186.18 11,363.6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121.98 1,026.06 1,918.21 1,536.8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90.00 374.00 318.00 314.00

合计 275,073.96 599,879.45 579,264.46 746,806.38

(8)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5,181.01万元、10,015.99万元、5,475.20万元和7,638.76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0.86%、0.34%、0.18%和0.25%。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协同处置业务预提费用减少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待转销项税 6,588.83 6,970.98 199.51 181.39

预提费用 18,592.18 3,045.02 5,275.69 7,457.37

合计 25,181.01 10,015.99 5,475.20 7,638.76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582,203.83万元、1,378,630.66万元、1,387,971.59万元和1,299,232.28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53.79%、47.01%、46.18%和42.62%。2025年6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6.39%,主要系主要系应付债券余额下降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与上年度基本持平。

(1)长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02,281.85万元、847,758.44万元、676,105.25万元和529,854.63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23.87%、28.91%、22.50%和17.38%。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规模呈震荡下行态势,主要系借款人优化债务结构,通过发行更低利率的公司债券方式置换长期借款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分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抵押借款 8,881.85 16,918.45 18,825.59 24,737.06

保证借款 50,000.00 8,000.00 21,255.67 22,097.38

信用借款 643,400.00 822,840.00 636,024.00 483,020.20

合计 702,281.85 847,758.45 676,105.25 529,854.63

(2)应付债券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701,122.41万元、364,859.14万元、503,536.39万元和527,302.36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23.83%、12.44%、16.75%和17.30%。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47.96%,主要系2019年公司债(第二期)、2021年公司债(第一期)、2021年公司债(第二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38.00%,主要系发行两期公司债20亿元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增加4.72%,主要系发行一期公司债券 10.00亿元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应付债券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2019年公司债(第二期) 142,019.97 - - -

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 159,558.34 164,998.33 169,965.39 172,311.15

2021年第一期公司债 99,902.40 - 78,460.43 0.00

2021年第二期公司债 99,892.76 - 55,451.29 55,465.08

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 99,881.95 99,931.34 - -

2022年第二期中期票据 99,866.99 99,929.48 - -

2024年第一期公司债 - - 99,837.54 99,856.75

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 99,837.54 99,856.75

2025年公司债(第一期) 0.00 99,828.50

合计 701,122.41 364,859.14 503,536.39 527,302.36

(3)长期应付款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0,525.99万元、21,070.86万元、33,820.58万元和53,632.09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72%、0.72%、1.13%和1.76%。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主要为应付融资租赁款项。

(4)预计负债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预计负债分别为43,943.42万元、49,121.91万元、67,123.42万元和66,279.30万元,占总负债比为1.49%、1.68%、2.23%和2.17%。发行人预计负债主要为矿山环境弃置费用和还迁房建设款等。

(5)递延收益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46,289.28万元、49,913.34万元、51,600.10万元和53,206.57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1.57%、1.70%、1.72%和1.75%。发行人递延收益主要与政府补助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收益按项目分类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收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516,000,970.36 61,007,900.00 44,943,189.17 532,065,681.19 政府奖励、专项资金等

合计 516,000,970.36 61,007,900.00 44,943,189.17 532,065,681.19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截至报告期内,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20,766.21万元、28,818.34万元、38,453.06万元和52,388.17万元,占总负债比分别为0.71%、0.98%、1.28%和1.72%。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由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和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产生。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9,494.52 2,843,583.11 2,492,810.67 1,182,499.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573.17 2,544,607.13 2,174,694.71 1,053,778.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921.35 298,975.98 318,115.96 128,721.1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426.26 38,797.31 58,986.14 9,192.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1,971.45 228,119.75 228,761.26 181,50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545.19 -189,322.44 -169,775.12 -172,311.9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4,054.49 919,813.34 1,016,194.75 591,068.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1,608.99 1,044,711.68 1,105,043.47 604,519.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54.51 -124,898.34 -88,848.72 -13,451.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5,178.35 -15,244.8 59,486.55 -56,689.78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921.35万元、298,975.98万元、318,115.96万元和128,721.14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始终为正值,整体呈现回升态势。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主。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31.75%,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持续推进降本增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同时,本年度利润总额同比降低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2024年,受水泥销售量价齐跌及煤炭价格采购成本减少综合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继续净流入,净流入规模同比小幅增长较上年增加6.40%。2025年6月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4.59%。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4,545.19万元、-189,322.44万元、-169,775.12万元和-172,311.96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流出态势,主要系发行人投入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购建长期资产及投资收购活动等所致。2024年受公司技改持续支持影响,公司投资性现金流仍为净流出。考虑到公司仍将保持一定规模的技改、环保及减排等持续性投资,短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仍为净流出,净流出规模同比变化不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入规模或仍能覆盖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量。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554.51万元、-124,898.34万元、-88,848.72万元和-13,451.44万元,报告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总体呈流出态势。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继续净流出,但净流出规模有所减少,较上年降幅28.86%。2025年6月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84.86%,主要系取得借款及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整体来看,公司仍有一定融资需求但资金流动性压力不大。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15,178.35万元、-15,244.8万元、59,486.55万元和-56,689.78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净流出幅度有所减少,主要是由于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中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以及发行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2024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值,现金流情况良好。

(四)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1.19 0.90 0.89 0.82

速动比率 0.87 0.70 0.72 0.65

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47.43 48.94 50.67 50.96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8.36 3.80 4.30 7.09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19、0.90、0.89和0.82,速动比率分别为0.87、0.70、0.72和0.65。报告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有所波动,且均处于较低水平。2025年6月末,受流动负债增长影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上年略有下降。整体来看,短期偿债能力一般。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43%、48.94%、50.67%和50.9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逐年小幅上涨,但在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长期偿债基础稳固。报告期内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8.36、3.80、4.30和7.09,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下降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利润总额下降所致,但发行人的EBTIDA利息保障倍数仍处于较高水平,对债务本息的保障能力仍比较强、对债务本金的保障能力有所回升,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较好。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合计288.98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21.18亿元,尚未提款的授信余额为167.8亿元;同时,发行人作为A股上市公司,拥有较顺畅的直接融资渠道。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已结清和未结清不良信贷,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

(五)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营运情况分析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22.75 15.12 10.75 4.8

存货周转次数 7.35 6.71 7 3.17

总资产周转次数 0.56 0.46 0.42 0.2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2.75、15.12、10.75和4.8,近三年发行人加大对资金的管理,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35、6.71、7和3.17,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变化与发行人存货规模变化匹配,总体来看,发行人营运能力发展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为0.56、0.46、0.42和0.2。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六)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盈利情况如下:

表:报告期发行人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营业收入 3,454,364.41 2,823,514.65 2,528,664.69 1,176,077.82

营业成本 3,340,649.26 3,032,670.96 2,618,098.95 1,199,422.96

投资收益 15,193.75 10,043.62 12,390.07 8,665.64

营业利润 173,342.56 -196,832.18 -76,582.75 1,727.02

营业外收入 17,977.42 14,814.64 10,535.4 3,788.83

营业外支出 9,143.49 8,076.71 23,574.56 2,119.83

利润总额 182,176.49 -190,094.25 -89,621.9 3,396.02

净利润 140,687.73 -174,843.99 -113,583.98 -17,960.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768.94 -149,837.3 -99,102.43 -15,362.4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173,342.56万元、-196,832.18万元、-76,582.75万元和1,727.0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40,687.73万元、-174,843.9万元、-113,583.98万元和-17,960.28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均呈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23年度,发行人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工作,煤炭等主要原燃材料价格同比下降,水泥和熟料成本同比下降,期间费用同比减少;但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成本费用下降难以弥补价格下降带来的影响,导致 2023年度出现亏损。2024年水泥行业量价齐跌,导致公司利润继续亏损,但亏损规模有所减少。截至2025年1-6月,受需求继续疲软影响,公司收入持续下降,煤炭价格下降带来的成本下降以及公司降本增效效果显著,亏损额度继续缩小,利润总额实现扭负为盈,盈利能力修复向好。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454,364.41万元、2,823,514.65万元、2,528,664.69万元和1,176,077.82万元;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3,340,649.26万元、3,032,670.96万元、2,618,098.95万元和1,199,422.96万元。2023年度,受水泥和熟料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6%。2024年,水泥行业低迷运行,市场需求超预期下滑,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44%。受市场有效需求不再、叠加行业竞争加剧,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4年下降54.19%。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536,064.98万元、489,634.71万元、490,179.53万元和233,638.67万元。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2025年1-6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期间费用比例分别为10.55%和75.37%。由于发行人水泥生产产能发挥不足,检修、停工损失等造成管理费用较高。得益于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良好,发行人整体债务规模显著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也呈下行趋势。整体来看,发行人期间费用水平较高,控制能力逐步改善,但仍有待提高。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52,276.40 9.75 50,698.63 10.35 49,866.27 10.17 24,653.29 10.55

管理费用 404,973.67 75.55 364,904.27 74.53 371,338.25 75.76 176,088.13 75.37

财务费用 67,522.12 12.60 61,409.44 12.54 56,090.62 11.44 24,540.94 10.50

研发费用 11,292.79 2.11 12,622.38 2.58 12,884.39 2.63 8,356.31 3.58

期间费用合计 536,064.98 100.00 489,634.71 100.00 490,179.53 100.00 233,638.67 100.00

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15.52 17.34 19.38 19.86

表6-47: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 34,898.53 32,238.94 31,320.06 15,812.70

办公费及折旧费 12,013.36 12,247.87 12,371.21 4,328.53

服务费 2,103.87 2,089.15 683.03 239.11

广告宣传费 1,194.85 768.81 2,105.23 0.00

其他 2,065.79 3,353.86 3,386.74 4,272.95

合计 52,276.40 50,698.63 49,866.27 24,653.29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修理费 129,468.85 103,354.04 82,296.95 38,466.79

职工薪酬及劳务费 107,789.80 96,705.05 110,791.51 59,126.13

日常办公支出 20,324.66 12,520.64 11,562.00 11,467.90

折旧与摊销 29,839.56 30,951.03 30,452.98 18,592.32

环保支出 1,287.24 806.10 1,901.37 0.00

专项服务费 5,638.15 4,904.34 3,785.32 0.00

停工损失 82,090.46 86,177.50 103,847.59 37,967.12

租赁费 4,272.36 3,827.29 3,650.77 1,948.07

审计评估咨询费 0.00 0.00 0.00 2,186.78

其他 24,262.59 25,658.27 23,049.76 6,333.01

合计 404,973.67 364,904.27 371,338.25 176,088.13

注:其他项主要为水电费、办公物料消耗等。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利息支出 74,417.74 69,512.74 64,271.74 27,885.56

减:利息收入 -7,549.24 -8,749.03 -9,555.20 3,213.31

加:汇兑损失 0.00 0.00 150.76 -739.92

加:其他 653.61 645.72 1,223.32 608.61

合计 67,522.12 61,409.44 56,090.62 24,540.94

3、重大投资收益/损失情况、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5,193.75万元、10,043.62万元、12,390.07万元和8,665.64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大幅下降,主要为合营联营企业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124.43 8,172.68 13,460.20 8,563.4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0.00 839.66 -1,443.18 0.6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1,283.29 1,031.29 451.48 101.62

取得控制权时原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1,280.17 0.00 0.00 0.00

其他 66.21 0.00 -78.43 0.00

合计 15,193.75 10,043.62 12,390.07 8,665.64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其他收益分别为47,443.04万元、38,524.44万元、36,142.95万元和17,997.03万元。报告期内整体变化不大,主要为增值税返还。发行人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增值税返还 31,826.65 22,541.05 18,180.85 8,161.40

环保专项治理资金 3,278.41 3,657.40 3,894.28 1,918.87

节能技术改造拨款 565.05 527.05 499.53 449.32

其他 11,772.93 11,798.95 13,568.30 7,467.44

合计 47,443.04 38,524.44 36,142.95 17,997.03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是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他。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7,977.42万元、14,814.64万元、10,535.4万元和3,788.83万元。

表2: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政府补助 184.10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5.70 2,298.85 1,652.67 75.20

无法支付的款项 5,703.66 6,058.71 1,956.86 34.33

罚款 5,288.25 667.19 1,055.14 0.00

其他 6,435.71 5,789.88 5,870.74 3,679.30

合计 17,977.42 14,814.64 10,535.40 3,788.83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9,143.49万元、8,076.71万元、23,574.56万元和2,119.8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6%、0.29%、0.93%和0.18%,总体金额较小。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由债务重组损失、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赔偿金、违约金、返还政府补助等构成。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6月

对外捐赠 700.00 551.02 69.53 0.00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725.31 2,553.10 - 100.05

赔偿金、违约金及付款支出 2,058.51 3,063.13 1,726.04 0.00

返还政府补助 352.50 189.10 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 3,567.25 543.25

排放权转让支出 - - 637.38 0.00

预计诉讼损失 - - 17,155.87 -

碳排放配额 2,955.11 - 418.49 -

其他 1,352.06 1,720.38 - 1,476.54

合计 9,143.49 8,076.71 23,574.56 2,119.83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1,336,130.27 64.54

公司债 705,776.58 34.09

融资租赁 22,861.57 1.10

股东借款等其他有息负债 5,545.00 0.27

合计 2,070,313.42 100.00

表: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构成表

单位:万元

类型 1年以内 1-2年 2-5年 不确定 合计

短期借款 248,654.42 - - - 248,654.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8,399.66 - - - 738,399.66

长期借款 - 281,084.20 241,540.43 7,230.00 529,854.63

长期应付款 - 5,544.78 15,012.55 - 20,557.34

应付债券 - 227,776.23 299,526.14 - 527,302.36

其他应付款 4,500.00 - 1,045.00 - 5,545.00

合计 991,554.08 514,405.21 557,124.12 7,230.00 2,070,313.42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表:

表:发行人应付债券明细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末余额

2020年可转换公司债 2,820,000,000.00 2020年11月11日 6 2,820,000,000.00 1,723,111,461.12

2021年公司债(第一期) 1,000,000,000.00 2021年06月11日 5 1,000,000,000.00 0

2021年公司债(第二期) 1,000,000,000.00 2021年10月13日 5 1,000,000,000.00 554,650,883.33

2024年公司债(第一期) 1,000,000,000.00 2024年04月22日 5 1,000,000,000.00 998,567,537.28

2024年公司债(第二期) 1,000,000,000.00 2024年09月20日 5 1,000,000,000.00 998,408,844.32

2025年公司债(第一期) 1,000,000,000.00 2025年01月20日 5 1,000,000,000.00 998,284,970.99

合计 -- -- -- 7,820,000,000.00 5,273,023,647.04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股东借款等其他有息负债 合计 占比

信用借款 236,985.78 737,445.97 483,020.20 527,302.36 20,557.34 5,545.00 2,010,856.65 97.13

保证借款 9,800.00 800.00 22,097.38 32,697.38 1.58

抵押借款 1,868.64 153.69 24,737.06 26,759.39 1.29

合计 248,654.42 738,399.66 529,854.63 527,302.36 20,557.34 5,545.00 2,070,313.42

五、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除外)皆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发行人外,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本节下方“4、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2、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表: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合营及联营企业

Cross PointTrading274(Pty)Ltd.(RF) 合营及联营企业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4、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除上述关联方外,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公司其他主要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建总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凤山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水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南苑嘉盛置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市龙顺成中式家具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市木材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五湖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邯郸市东方日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冀东日彰节能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电气(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热加工唐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金隅住宅产业化(唐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发展燕东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启新记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天材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天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以市场价为基础,采用招投标定价或协议定价,以现款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三)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近一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不包括发行人与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包括: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

表: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1、合营及联营企业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368.20 0.34%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1,639.25 1.52%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611.56 0.57%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450.21 0.42%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6.75 0.01%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0.21 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 3,076.17 2.85%

2、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15,038.79 13.94%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49,984.31 46.34%

冀东发展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12,050.03 11.17%

关联方 交易 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3,530.87 3.2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上述列示公司) 采购设备备件及材料 24,180.69 22.42%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 104,784.69 97.15%

合计 107,860.86 100.00%

(2)销售商品情况

表:公司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1、股份合营联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5,394.94 3.95%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15,237.46 11.16%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18,176.44 13.32%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82.68 0.06%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247.31 0.18%

陕西金隅加气装配式部品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653.39 0.48%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20.03 0.01%

股份合营联营合计 39,812.26 29.17%

2、母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77.18 0.06%

母公司合计 77.18 0.06%

3、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13,090.82 9.59%

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12,138.26 8.89%

石家庄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13,975.61 10.2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上述列示公司) 销售产品及材料 57,390.09 42.05%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 96,594.77 70.77%

合计 136,484.20 100.00%

(3)接受劳务

表: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 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1、合营及联营企业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59.07 0.50%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77.76 0.25%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266.51 0.24%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77.01 0.07%

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 1,180.34 1.05%

2.、母公司之合营及联营企业

河北睿索固废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7.55 0.01%

母公司之合营及联营企业合计 7.55 0.01%

3、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25,305.93 22.50%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1,919.80 37.2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含上述列示公司) 接受劳务 44,061.32 39.17%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合计 111,287.06 98.94%

合计 112,474.95 100.00%

(4)提供劳务

表:公司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1、母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910.42 13.59%

母公司合计 1,910.42 13.59%

2、股份合营联营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26.78 0.19%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901.46 6.4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567.41 4.04%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423.17 3.01%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226.06 1.61%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452.70 10.34%

股份合营联营合计 3,597.58 25.60%

3、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4年

金额 比例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提供劳务 8,545.07 60.81%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 8,545.07 60.81%

合计 14,053.08 100.00%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表: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2024年确认的租赁收益

北京金隅凤山酒店有限公司 土地 132.00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土地 11.43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75.00

唐山冀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设备 7.52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 73.22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 153.13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17.14

北京金隅凤山酒店有限公司 房屋 46.04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房屋 2.06

合计 517.54

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如下:

表:公司作为承租人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2024年确认的租赁费

母公司 1703.72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 252.27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1,451.45

合营及联营企业 51.31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房屋 0.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土地 0.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设备 0.00

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312.61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房屋 57.93

北京市木材厂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0.00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房屋 99.88

北京金隅窦店科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13.20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1.90

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 53.94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75.82

北京金隅智造工场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 0.00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9.94

北京钰珵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 0.00

天津市中隆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房屋 0.00

合计 2016.34

3、关联担保情况

(1)发行人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发行人2024年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1,580.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2024年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期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5,000 2023年11月09日 5,000 2023.11.09-2024.11.09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5,000 2023年11月24日 5,000 2023.11.24-2024.11.24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5,000 2024年11月18日 5,000 2024.11.18-2025.11.18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800 2024年11月27日 4,800 2024.11.27-2025.11.27

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00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150 2023年09月04日 150 2023.09.04-2024.03.04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200 2023年12月13日 200 2023.12.13-2024.06.13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200 2024年03月07日 200 2024.03.07-2024.09.07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00 2024年08月23日 100 2024.08.23-2025.02.23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85 2024年10月18日 385 2024.10.18-2025.04.18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15 2024年10月29日 115 2024.10.29-2025.04.29

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400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3,000 2023年11月03日 3,000 2023.11.03-2024.11.02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3,000 2024年03月21日 3,000 2024.3.21-2027.3.20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000 2024年10月22日 4,000 2024.10.22-2027.10.21

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600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666.97 2024年09月30日 2,666.97 2024.09.30-2032.09.29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923.6 2024年10月28日 2,923.6 2024.10.28-2032.09.29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67.25 2024年11月29日 267.25 2024.11.29-2032.09.29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97.85 2024年12月26日 197.85 2024.12.26-2032.09.29

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8,944.33

北京金谷智通绿链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0,000

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000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6,240 2023年05月23日 6,240 2023.05.23-2028.05.19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1,440 2023年08月29日 1,440 2023.08.29-2028.05.19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90 2024年11月28日 190 2024.11.28-2028.05.19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30 2024年12月30日 330 2024.12.30-2028.05.19

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6,300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17日 332.21 2023年02月09日 332.21 2023.02.09-2024.02.07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779.59 2023年08月09日 779.59 2023.08.09-2024.2.16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1,095.32 2023年09月08日 1,095.32 2023.09.08-2024.03.11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717 2023年10月10日 717 2023.10.10-2024.04.12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465.09 2023年11月10日 465.09 2023.11.10-2024.05.11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 2023年03月29日 527.97 2023年12月07日 527.97 2023.12.07-2024.06.14

公司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315.24 2023年12月22日 315.24 2023.12.22-2024.06.14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323.6 2024年01月12日 323.6 2024.1.12-2024.07.12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710.73 2024年02月18日 710.73 2024.02.18-2024.08.07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483.2 2024年03月11日 483.2 2024.03.11-2024.09.06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669.3 2024年04月10日 669.3 2024.04.10-2024-10.10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519.63 2024年05月11日 519.63 2024.05.11-2024-11.08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30.79 2024年06月07日 430.79 2024.06.07-2025.06.06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33.55 2024年07月09日 333.55 2024.07.09-2025.07.07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59.18 2024年08月08日 359.18 2024.08.08-2025.07.31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34.26 2024年09月06日 434.26 2024.09.06-2025.03.05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62.61 2024年10月09日 262.61 2024.10.09-2025.04.08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21.37 2024年11月07日 321.37 2024.11.07-2025.05.07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19.23 2024年12月06日 319.23 2024.12.06-2025.06.05

冀东水泥璧 2024年03月28日 230 2024年12月25日 230 2024.12.25.-2025.06.06

山有限责任公司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309.02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3月17日 445.49 2023年02月09日 445.49 2023.02.09-2024.02.07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415.65 2023年08月08日 415.65 2023.08.08-2024.02.08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637.75 2023年09月11日 637.75 2023.09.11-2024.03.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777.34 2023年10月11日 777.34 2023.10.11-2024.04.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425.98 2023年11月11日 425.98 2023.11.11-2024.05.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443.56 2023年12月08日 443.56 2023.12.8-2024.06.12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505.36 2024年02月05日 505.36 2024.02.05-2024.08.06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3月29日 381.12 2024年03月11日 381.12 2024.03.11-2024.09.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563.5 2024年04月10日 563.5 2024.04.10-2024-10.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48.56 2024年05月10日 448.56 2024.05.10-2024-11.1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93.61 2024年06月06日 393.61 2024.06.06-2025.06.06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279.2 2024年07月09日 279.2 2024.07.09-2025.07.09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24.07 2024年08月07日 324.07 2024.08.07-2025.07.3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443.03 2024年09月05日 443.03 2024.09.05-2025.03.05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44.26 2024年10月09日 344.26 2024.10.09-2025.04.08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601.15 2024年11月06日 601.15 2024.11.06-2025.05.07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822.94 2024年12月06日 822.94 2024.12.06-2025.06.06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309.13 2024年12月20日 309.13 2024.12.20-2025.06.20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8日 1,482.61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376.8 2022年10月12日 376.8 2022.10.12-2024.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6.24 2022年11月09日 16.24 2022.11.09-2024.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341.86 2023年06月06日 341.86 2023.06.06-2024.06.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573.89 2023年06月08日 573.89 2023.06.08-2025.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488.46 2023年06月08日 488.46 2023.06.08-2025.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813.21 2023年06月08日 813.21 2023.06.08-2025.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 2022年08月25日 131.04 2023年07月18日 131.04 2023.07.18-2024.06.20

有限公司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03.31 2023年07月18日 103.31 2023.07.18-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02.23 2023年07月18日 102.23 2023.07.18-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02.23 2023年07月18日 102.23 2023.07.18-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61.89 2023年07月24日 61.89 2023.07.24-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41.52 2023年07月24日 41.52 2023.07.24-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8.73 2023年07月24日 18.73 2023.07.24-2024.06.2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496.76 2023年07月24日 496.76 2023.07.24-2024.07.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220.55 2023年08月24日 220.55 2023.08.24-2024.08.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220.55 2023年08月24日 220.55 2023.08.24-2024.08.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00 2023年08月24日 100 2023.08.24-2025.08.13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8.27 2024年04月30日 18.27 2024.04.30-2025.01.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81.45 2024年04月30日 181.45 2024.04.30-2025.06.05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253.07 2024年05月10日 253.07 2024.05.10-2025.06.05

太原金隅冀 2022年08月25日 581.01 2024年07月10日 581.01 2024.07.10-2026.01.05

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315.19 2024年07月24日 315.19 2024.07.24-2025.06.30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25.16 2024年07月24日 25.16 2024.07.24-2025.12.31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31.63 2024年07月31日 131.63 2024.07.31-2025.7.31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17.45 2024年09月11日 117.45 2024.09.11-2025.10.31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117.45 2024年09月11日 117.45 2024.09.11-2025.10.31

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5日 2,783.76

(2)发行人为合营公司担保

发行人2024年末对合营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500万元,均为借款担保。

表:发行人2024年末为合营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2024末担保金额 担保期 期末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3.05.30-2024.05.29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00 2023.07.10-2024.07.01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3.08.30-2024.08.28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23.10.27-2024.10.26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3.11.27-2024.11.01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3.12.15-2024.12.15 是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00 2024.05.27-2025.05.26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500 2024.06.28-2025.06.28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4.10.15-2025.10.14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24.10.24-2025.06.28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000 2024.11.15-2025.11.14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500 2024.12.16-2025.12.16 否

金隅冀东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500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发行人2025年6月末,累计拆入资金163,734.72万元,偿还4,932.00万元,余额158,802.72.00万元,资金拆出。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6.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66.00 2024年02月20日 2025年02月20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当年已提前偿还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24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2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0.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00 2024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2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2024年01月19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06月28日 2025年06月2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30.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06月28日 2025年06月2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2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

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2024年01月19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24年01月18日 2025年01月17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0.00 2024年01月19日 2024年12月26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当年已提前偿还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12月02日 2025年12月02日 通过北京金隅财务公司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2024年08月28日 2025年08月27日 国拨资金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24年10月21日 2025年10月20日 国拨资金贷款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年03月14日 2025年03月13日 集团财务资助,当年已提前偿还7000万元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54.00 2024年01月19日 2025年01月1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1月31日 2025年01月3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7,360.00 2024年02月06日 2025年02月05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2月27日 2025年02月26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3月07日 2025年03月06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0 2024年03月29日 2025年03月2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600.00 2024年03月29日 2025年03月2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5月14日 2025年05月13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6月19日 2025年06月1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20.94 2024年06月26日 2025年06月25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300.00 2024年07月08日 2025年07月0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2,000.00 2024年07月15日 2025年07月14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382.00 2024年07月15日 2025年07月14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950.00 2024年07月22日 2025年07月1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500.00 2024年07月22日 2025年07月1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57.78 2024年07月31日 2025年07月2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900.00 2024年07月31日 2025年07月3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4年07月31日 2025年07月3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60.00 2024年08月12日 2025年08月1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200.00 2024年08月27日 2025年08月26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800.00 2024年08月29日 2025年08月2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09月09日 2025年09月05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09月11日 2025年09月1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40.00 2024年09月13日 2025年09月1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650.00 2024年09月14日 2025年09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368.00 2024年09月14日 2025年09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820.00 2024年09月13日 2025年09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970.00 2024年09月25日 2025年09月2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200.00 2024年09月25日 2025年09月2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09月27日 2025年09月2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32.00 2024年09月27日 2025年09月2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300.00 2024年09月30日 2025年09月2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0 2024年10月12日 2025年10月11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00.00 2024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13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150.00 2024年10月17日 2025年10月16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6,000.00 2024年10月18日 2025年10月1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2,500.00 2024年10月21日 2025年10月1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100.00 2024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600.00 2024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846.00 2024年10月23日 2025年10月2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700.00 2024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2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28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0 2024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2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10月23日 2025年10月2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 2024年11月06日 2025年11月05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 2024年11月08日 2025年11月0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 2024年11月12日 2025年11月10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000.00 2024年11月14日 2025年11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1月13日 2025年11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90.00 2024年11月14日 2025年11月12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4年11月21日 2025年11月1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000.00 2024年11月21日 2025年11月1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12.00 2024年11月20日 2025年11月1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600.00 2024年11月28日 2025年11月2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4年12月10日 2025年12月0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24年12月10日 2025年12月0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500.00 2024年12月10日 2025年12月09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300.00 2024年12月18日 2025年12月17日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575.00 2024年12月20日 2025年12月18日

合计 163,734.72

拆出

CrossPointTrading274(Pty)Ltd.(RF) 8,352.00 2014年03月12日 2044年03月11日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

一、应收账款

母公司 119.86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86

合营及联营企业 1,146.53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6.1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318.14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359.14

陕西金隅加气装配式部品有限公司 135.07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13.35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4.25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78,759.11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51,075.17

北京奥克兰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3,388.89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1,970.66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617.98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370.00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458.29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51.51

金隅电气(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223.29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82.36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5.06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64.81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48.54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34.17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6.89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19.80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6.88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42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9.27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8.00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00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8

北京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15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北京金隅新型建材产业化集团有限公司 0.00

北京南苑嘉盛置业有限公司 0.00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0.00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0.00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0.00

二、应收票据

合营及联营企业 128.24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35.26

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92.99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6,961.94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6,216.10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0.00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68.07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49.00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5.00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103.39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400.39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0.00

三、其他应收款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14.68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9.00

北京金隅智造工场管理有限公司 161.28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9.88

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14.52

北京建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

北京金隅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01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 274.29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131.8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96.43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3.00

陕西金隅加气装配式部品有限公司 3.00

四、预付账款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11,300.54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4,085.84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89.02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200.00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197.5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184.16

北京钰珵置业有限公司 713.61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559.74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210.46

金隅日彰风机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127.80

金隅电气(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116.78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3.27

北京金隅智造工场管理有限公司 42.74

北京金隅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54

天津市中隆丰泰置业有限公司 9.19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8.00

北京程远置业有限公司 7.92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5.16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4.55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4.44

唐山启新记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5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1.18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00

北京市龙顺成中式家具有限公司 0.00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00

唐山启新水泥工业博物馆 0.00

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 71.50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69.1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0.00

唐山曹妃甸盾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32

合计 111,775.52

2、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末

1)关联方应付账款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77,546.19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581.86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8,896.23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0,387.18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11,819.24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837.62

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5,288.48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518.87

金隅电气(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1,484.66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10.00

北京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326.08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1,431.02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126.81

金隅日彰风机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191.85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 485.44

北京金隅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104.61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369.74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 133.94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3.76

金隅热加工唐山有限公司 0.00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12.75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5.22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7.13

华海风能发展有限公司 25.00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0.00

北京市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82

金隅科实(曹妃甸)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0.00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0.00

唐山冀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0.00

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0.00

北京建总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0

北京金隅天坛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14.64

北京金隅凤山酒店有限公司 16.50

金隅微观(沧州)化工有限公司 29.72

北京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64.29

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 9.31

环渤海(天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5.27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2.64

金隅冀东曹妃甸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63

天津市贰拾壹站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90

合营及联营企业 434.47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362.87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62.46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8.92

冀东水泥扶风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0.22

2)关联方合同负债

母公司 231.1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13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1,977.62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1,763.12

北京金隅砂浆有限公司 54.65

北京京才人才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44.81

大厂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43.17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7.58

吉林市冀东伟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9.67

天津市天材伟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8.99

北京金隅通达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4.42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4.41

金隅住宅产业化(唐山)有限公司 3.91

唐山冀东发展集成房屋有限公司 2.42

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0.46

唐山金隅加气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0.00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 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 36.55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25.83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8.08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2.63

母公司之合营及联营企业 3.33

河北睿索固废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3.33

3)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母公司 9,626.48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626.48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5,291.99

北京南苑嘉盛置业有限公司 23,388.89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755.83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27.98

唐山冀东发展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84.61

河北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7.26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4.01

威克莱冀东耐磨技术工程(唐山)有限公司 31.82

唐山冀东发展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0.00

金隅电气(唐山)有限责任公司 28.65

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14.00

金隅日彰风机节能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11.92

唐山盾石干粉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10.00

天津天材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2

天津金隅宝辉砂浆有限公司 5.00

邯郸邯泥建材有限公司 4.00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3.73

北京金隅涂料有限责任公司 2.20

河北省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77

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 1.00

北京通达耐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0.60

北京建都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0.40

唐山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0.20

冀东砂石骨料有限公司 0.10

天津天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0.00

北京金隅节能保温科技(大厂)有限公司 0.00

北京金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0.00

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0.00

合营及联营企业 20.40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10.00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10.00

冀东海德堡(陕西)物流有限公司 0.40

母公司之合营及联营企业 1.00

河北睿索固废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4)关联方应付利息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82.53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82.53

5)短期借款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133,008.72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133,008.72

6)长期应付款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19,499.83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9,499.83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8,580.26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580.26

合计 276,340.52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自身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为规范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聘请了独立董事,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确保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

(1)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安排

“第四十四条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三十三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八)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一般交易事项[包括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债权、债务重组;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其他一般交易];单项金额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内部技改技措基建项目;

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5%(含)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安排

“第八十二条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等一般交易(定义依不时修订的公司股票上市地的相关上市规则而定)以及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六)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对董事会所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针对预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认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审慎对待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六、重大或有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已签订但未支付的大额合同23,049.00万元,全部为本期承诺但尚未履行完毕的支出,为新型醇胺及绿色新材料产业化项目、金隅寨口铁路场站经营权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0万吨/年冶金固废梯级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SCR脱硝改造项目和矿山修复治理工程项目,预计在2025年下半年履行支付义务。除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重要承诺事项。

(二)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合计7,000万元,均为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系关联方担保。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发行人的合营企业且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三)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97,213.04万元,主要是通过融资租赁租入、抵押的固定资产32,197.43万元、货币资金冻结以及保证金55,382.73万元、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票据质押5,968.64万元、抵押的无形资产3,664.24万元。

表:2025年6月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抵、质押单位 抵押(质押)权人 受限性质 受限资产名称 借款金额 借款类型 账面价值 受限期限

1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 抵押、质押借款 房产及机器设备 1,020.86 长期 1,315.80 3年

2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重庆分行 抵押、质押借款 房产及机器设备 973.35 长期 5,038.88 3年

3 承德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 抵押借款 土地 5,486.38 长期 1,533.22 5年

4 金隅台泥(代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金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借款 土地、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22,829.68 长期 20,096.29 5.5年

5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迁安支行 抵押借款 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17,410.15 长期 7,877.47 8年

6 子公司矿山类保证金 矿山保证金 受限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55,382.73 长期 55,382.73 无固定期限

7 应收票据 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票据质押 票据 50.00 短期 50.00 1年

8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 票据质押 票据 1,988.64 短期 1,988.64 1年

9 应收账款 供应链平台 票据质押 票据 3,930.00 短期 3,930.00 1年

合计 109,071.79 - 97,213.04

除以上外,发行人不存在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一)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子公司存在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合计24890.75万元,系子公司相关项目建设需求所设定,抵押标的为项目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合计机器设备等核心经营性资产,相关抵押资产已办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记手续,权利归属清晰、不存在权利瑕疵。

(二)资产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无资产质押情况。

八、金融衍生产品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唐山冀东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以及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股权。本公司收购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 40%股权情况,详见“本附注十、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情况”。同时中非冀东建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属100%控股子公司AFRICAN RHINO LIMITED一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拟申报注册发行中期票据30亿元、短期融资券20亿元。

十二、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涉及MQ.7表(重要事项),不涉及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具体如下。

1.董事长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总经理变更

发行人于2024年12月11日发布《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魏卫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三分之一董事发生变动

(1)发行人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对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的事项进行了说明,选举朱岩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建新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何捷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孔祥忠先生及姚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发行人于2024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因到龄退休,刘素敏女士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首席数字官(兼)职务。

(3)发行人于2025年7月22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周成耀、丁培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发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选举姜雨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5)发行人于2025年10月13日发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选举葛栋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取消监事会

发行人分别于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发行人公司名称由“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取消监事会,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最新《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5.注册资本变更

2022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63股,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3,720股。2023年度,“冀东转债”累计转股987股,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4,707股。通过上述可转债转股以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总数增加1,950股,总股本由2,658,212,757股增加至2,658,214,707股,其注册资本由265,821.2757万元变更为265,821.4707万元,上述事项于2024年3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

2024年度,发行人“冀东转债”累计转股304股,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增加至2,658,215,011股,其注册资本由265,821.4707万元变更为265,821.5011万元,上述事项于2025年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

6.副总经理变更

发行人于2026年1月5日发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同意任前进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和许利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

7.行政处罚

2022年陕西省市场监督局对13家水泥企业以市场产品价格垄断为由处罚总计4.5亿元的处罚决定,其中金隅冀东下属子公司1家,金额0.37亿元;合营公司2家,金额分别为0.31亿元、0.30亿元,3家企业合计涉诉金额为0.98亿,涉案企业当年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25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正协商分三年付清。

2021年金隅冀东归母公司净资产为318亿元,合计涉案金额未达到公司上年末净资产的10%,不符合深交所披露标准,因此发行人未对该事项进行对外披露。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一)金融机构授信情况

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近三年公司的所有融资都能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拖欠利息和本金的情形,信用记录良好。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288.98亿元,已使用额度121.18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余额为167.80亿元。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授信余额 未用额度

1 中国工商银行 330,000 217,715 112,285

2 进出口银行 288,000 259,000 29,000

3 北京农商行 224,500 117,927 106,573

4 中国银行 274,050 147,050 127,000

5 中信银行 200,000 15,000 185,000

6 兴业银行 185,000 0 185,000

7 交通银行 204,794 154,836 49,958

8 邮储银行 145,000 1,809 143,191

9 华夏银行 185,000 89,610 95,390

10 浦发银行 102,000 395 101,605

11 北京银行 229,500 62,357 167,143

12 渤海银行 100,000 0 100,000

13 招商银行 142,000 54,352 87,648

14 民生银行 91,000 7,649 83,351

15 农业银行 72,000 60,150 11,850

16 建设银行 92,480 20,857 71,623

17 浙商银行 14,500 3,063 11,437

18 吉林银行 10,000 0 10,000

合计 2,889,824 1,211,769 1,678,055

(二)公司近三年债务违约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相关记录,发行人不存在逾期而未偿还的债务,自2022年至2024年末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

二、债务违约记录

(一)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的相关记录,发行人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被起诉信息,没有借款人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二)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61.1641亿元,其中公司债券43.4亿元,可转债17.7641亿元。明细如下:

表:发行人债券存续情况

单位:亿元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发行日期 当前余额(亿元) 到期日 状态

冀东转债 可转债 2020-11-11 17.7641 2026-11-11 存续期

21冀东01 一般公司债 2021-06-11 7.85 2026-06-11 存续期

21冀东02 一般公司债 2021-10-13 5.55 2026-10-13 存续期

24冀东01 一般公司债 2024-04-22 10.00 2029-04-22 存续期

24冀东02 一般公司债 2024-09-20 10.00 2029-09-20 存续期

25冀东01 一般公司债 2025-01-20 10.00 2030-01-20 存续期

合计 61.164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目前无存续永续债。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九章 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由财务资金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如下:

职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姓名:任前进

电话:010-59512082

邮箱:zqb@jdsn.com.cn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信用评级报告;

3、当期法律意见书;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周拓

联系方式:0311-69696435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

邮箱:scyxtdzj_he@bank-of-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scyxtdzj_he@bank-of-china.com或寄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28号(收件人周拓,联系电话0311-69696435)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如传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债务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债务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债务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中期票据无受托管理人。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七、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八、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法定代表人:刘宇

联系人:高朋

联系电话:010-59941395

传真号码:010-59941395

邮政编码:100013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周静

电话号码:010-66592433

传真号码: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032

三、主承销商成员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杨书剑

联系人:李白璐

电话号码:010-85237515

传真号码:010-85238048

邮政编码:100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鲁阳晋

电话号码:021-38873283

传真号码:021-68870216

邮政编码:200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刘肖琪、康翠苹

电话号码:0755-89279044、0315-5373500

邮政编码:51804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王文佳、张小伟

电话号码:010-67595589、0311-88601880

传真号码:0311-88601260

邮政编码:050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成

联系人:王森、王荟杰、过亦沛

电话号码:010-56052176

传真号码:010-56160130

邮政编码:1000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郭飞蒙、常明

电话号码:010-58377921

邮政编码:10004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联系人:刘兆莹

电话号码:010-85109688

传真号码:010-85106311

邮政编码:10000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联系人:高泽旭、李丹

电话号码:022-58563210、010-66270664

传真号码:010-66270044

邮政编码:3000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霍学文

联系人:李子奇

电话号码:13021933366

传真号码:010-66225594

邮政编码:10003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高深、赵江波

电话号码:010-66106114

传真号码:010-66106114

邮政编码:1001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方合英

联系人:刘云舟

电话号码:010-66636334

传真号码:010-66636334

邮政编码:10002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付秋男、王鼎昌

电话号码:010-59886666-103317、010-59886666-105294

传真号码:010-89926500

邮政编码:100020

四、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荀雅梅

电话号码:010-66592749

传真号码: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032

五、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法定代表人:张克

联系人:罗玉成、黄婷婷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号码:010-65547190

邮政编码:100031

六、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36层

法定代表人:王清友

联系人:罗兴鹏苏钰

联系电话:010-85879199

传真号码:010-85879198

邮政编码:100020

七、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联系人:周荣义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八、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谢众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号码:021-23198866

邮政编码:200010

九、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号码: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 号);

(二)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三)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四)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五)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六)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八)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一)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林荫路;

法定代表人:刘宇

联系人:高朋

联系电话:010-59941395

传真号码:010-59941395

邮政编码:100013

(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周静

电话号码:010-66592433

传真号码: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032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倍数 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

2026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