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品种: 中期票据

注册额度: 人民币13.00亿元

首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8.00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结果: AA+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4

第一章释义...................................................................................................................9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1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1

第三章发行条款.........................................................................................................17

一、主要发行条款.............................................................................................17

二、发行安排.....................................................................................................18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1

一、募集资金用途.............................................................................................21

二、本期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说明.........................................................21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25

四、发行人承诺.................................................................................................25

五、偿债保障措施.............................................................................................25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8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32

四、发行人独立性.............................................................................................34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5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37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49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56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84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101

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规划...................................................................102

十二、其他经营事项.......................................................................................103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04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基本情况.......................................................................104

二、财务报表数据...........................................................................................106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113

四、有息债务情况...........................................................................................137

五、关联方与关联交易...................................................................................147

六、或有事项...................................................................................................155

七、受限资产情况...........................................................................................155

八、其他重要事项...........................................................................................156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57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157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157

三、发行人违约情况.......................................................................................159

四、发行人直融情况.......................................................................................159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61

第九章税项...............................................................................................................162

一、增值税.......................................................................................................162

二、所得税.......................................................................................................162

三、印花税.......................................................................................................162

四、税项抵扣...................................................................................................163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64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68

一、信息披露机制...........................................................................................168

二、信息披露安排...........................................................................................169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2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7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72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7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7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76

六、其他...........................................................................................................178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79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80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1

一、违约事件...................................................................................................181

二、违约责任...................................................................................................181

三、偿付风险...................................................................................................181

四、发行人义务...............................................................................................182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82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2

七、处置措施...................................................................................................182

八、不可抗力...................................................................................................183

九、争议解决机制...........................................................................................183

十、弃权...........................................................................................................184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85

一、发行人.......................................................................................................185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185

三、律师事务所...............................................................................................185

四、会计师事务所...........................................................................................185

五、评级机构...................................................................................................186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86

七、技术支持机构...........................................................................................186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87

一、备查文件...................................................................................................187

二、查询地址...................................................................................................187

三、查询网站...................................................................................................187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88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0,615.72万元、167,768.71万元、180,558.92万元和35,495.98万元,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但存在波动。随着2024年公司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扩建项目投产、部分生产线的优化改造完成以及未来高端电子化学品等新增项目陆续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债务的还本付息能力。

2、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产业技术不断升级、节能环保投入增加以及项目建设投入,发行人利用多种融资手段补充营运资金与项目建设资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686,457.76万元、499,923.38万元、520,120.84万元和599,520.74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68%、47.05%、48.55%和53.33%,较高的有息负债可能会对发行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3、主要产品、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包括纯碱、粘胶短纤维、烧碱及PVC、有机硅等,上述产品价格除受经济走势影响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外,也会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上下游产品供求和价格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受市场供需关系及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因此,上述主要产品的价格波动也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原盐、电石、石灰石、硅块和浆粕等,主要能源动力是蒸汽和电,生产蒸汽和电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煤。在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和能源合计占总成本的比重约80%左右。由于原盐、电石、石灰石、浆粕等原材料及电、蒸汽等能源在发行人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高,因此,上述原材料及能源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产能过剩风险

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固定资产投资波动、产品供给和需求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近年来,我国经济保持高速稳定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向前推进,带动了化工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刺激了化工产能的高速扩张,目前我国化工行业呈现出结构性过剩、周期性波动明显的特征。如果未来我国经济增长持续低迷,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明显放慢或出现衰退,将导致化工产品市场需求量及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从而对发行人的库存水平、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关联担保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22,590.65万元、232,577.13万元和395,929.42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29%、17.16%和28.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虽然被担保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出现上述负面变化,公司将必须履行担保责任,届时公司需承担额外负债,进而对公司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偿付责任带来风险。

6、关联交易风险

由于历史、地域限制等原因,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碱业集团及其下属的三友实业等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三友实业购买油料、材料等,向碱业集团租赁部分房屋、土地、陡河管线等,向碱业集团及其下属的三友实业等子公司销售电、食用碱等产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虽然发行人受关联交易的影响较小,且这些关联交易基于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但发行人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7、纯碱行业进入下行调整期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纯碱生产与销售是公司四大业务板块之一,报告期内,发行人纯碱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812,651.24万元、772,046.26万元、553,152.41万元和292,676.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14%、35.93%、26.43%和21.14%,毛利率分别为34.86%、40.13%、25.37%和8.44%,受纯碱行业进入下行调整期影响,纯碱平均售价有所降低,纯碱板块减利明显,带动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虽然发行人已通过规划原盐采购渠道供量、突出低价增储等方式应对纯碱市场波动,如未来纯碱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以及原料价格高位、下游需求不足等外部形势未有明显好转,则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发行人聘请中审亚太为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发行人增加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规范表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附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3、评级机构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26日,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联合资信同时运行3C评级和发行人委托评级,对同一对象的评级使用两套不同的评级标准,给出不同的评级结果,违反了评级一致性原则。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联合资信予以严重警告,责令公司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上述自律处分事项对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涉及其他 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MQ.7表(涉及重要事项信息披露)相关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机制提示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未增加投资者保护条款。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发行人/三友化工 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3年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注册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定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据承销协议》

牵头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章程》/《公司章程》 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报告期/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9月

报告期末/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9月末

工作日 指 中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碱业集团、控股股东 指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友集团 指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三友氯碱、氯碱公司 指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兴达化纤 指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远达纤维 指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热电分公司 指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三友盐化、盐化公司 指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三友硅业、硅业公司 指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友实业、实业公司 指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友设计、设计公司 指 唐山三友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商务酒店、商务公司 指 唐山三友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 指 唐山三友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志达钙业、钙业公司 指 唐山三友志达钙业有限公司

五彩水务 指 大柴旦饮马峡工业区五彩水务有限公司

五彩碱业、青海五彩碱业 指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信用记录,但由于债务融资工具作为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市场投资人之间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具有流动性风险。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发行,能否按期还本付息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造成发行人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安全环保风险

集团各板块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方面,氯碱业务和有机硅业务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烧碱、液氯等产品具有腐蚀性和毒性,部分生产工序在高温、高压的环境中进行,安全事故风险不可忽视。环保方面,近年来行业转机受益于国家环保政策的收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污染物,致使其每年投入的环保成本较高,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进一步严格,企业环保方面成本也将继续上升。

2、原材料、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申请人主要产品生产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和能源合计占总成本的比重均约80%左右。由于原盐、电石、硅块等原材料及电、蒸汽等能源在发行人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高,因此,上述原材料及能源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盈利能力下降及部分板块毛利率波动较大风险

2022-2025年前三季度,申请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36.80亿元、219.20亿元、213.61亿元和141.64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2.15%、-7.43%、-2.55%和-11.90%,自2023年以来同比下滑;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89亿元、5.66亿元、4.99亿元和1.22亿元,同比变动率分别为-40.83%、-42.79%、-11.78%和-69.18%,持续下滑,公司近年来盈利能力呈下降趋势。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申请人近三年纯碱、烧碱、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粘胶短纤维、PVC等产品毛利率均有所波动。2022-2024年度,纯碱毛利率分别为34.86%、40.13%和25.37%,呈波动下降趋势;粘胶短纤维毛利率分别为0.30%、6.01%和7.27%,波动程度较大;烧碱毛利率分别为62.83%、58.01%和59.96%,总体呈下降趋势;PVC毛利率分别为-14.69%、-20.47%和-13.77%,波动较大。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最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16.65%、-12.13%和-4.09%,波动较为明显,需关注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和部分产品毛利率波动可能对经营带来的影响。

4、海外业务风险

2022-2024年末,申请人主产品的出口额分别为266,125.41万元、221,065.82万元和163,32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11.24%、10.09%和7.65%。需关注公司海外业务地缘政治风险或关税政策等出现不利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未来资本性支出较大的风险

化工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40,428.89万元、150,893.28万元、163,150.55万元和289,464.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6%、5.90%、6.26%和10.86%。若未来发行人发生较大规模的项目投资,可能会导致发行人融资规模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此外,如果所投资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的效益,将会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公司纯碱、粘胶短纤维、PVC、有机硅产品出口额总额分别为266,125.41万元、221,065.82万元和163,243.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24%、10.09%和7.65%。由于发行人目前大部分进出口贸易业务采用外币结算,而我国目前外币对人民币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外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存在一定的波动,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存在一定影响。一方面,人民币升值直接影响到发行人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从而影响到发行人产品的价格竞争力,给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一定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出口合同大多以美元订约,若美元兑人民币持续贬值,公司将面临更大的外汇交易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2025年9月末,申请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596.90万元、36,934.93万元、24,940.23万元和30,471.96万元,分别为总资产的1.62%、1.44%、0.96%和1.14%,规模和占比有所下降,需关注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4、存货价值波动风险

2022-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资产余额分别为16.59亿元、14.45亿元、16.25亿元和14.61亿元,分别为各期末总资产的6.01%、5.65%、6.24%和5.48%,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大。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其中库存商品主要包括纯碱、粘胶短纤维、烧碱、PVC、有机硅产品等。需关注存货后续价值波动风险。

5、固定资产金额较大

2022-2025年9月末,申请人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142.58亿元、136.43亿元、145.56亿元和139.66亿元,分别为总资产的51.65%、53.31%、55.86%和52.41%,金额和占比相对较高。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和电气工具。需关注相关固定资产占比较高及资产减值风险。

6、期间费率、其他收益、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带来一定影响

2022-2025年1-9月,公司期间费率分别为10.65%、12.41%、11.12%和11.33%,整体相对较高且目前接近毛利率水平。近三年又一期,公司其他收益分别实现0.45亿元、0.57亿元、0.79亿元和0.50亿元,分别为各期营业利润的2.66%、3.98%、10.43%和121.22%,自2024年以来对利润的影响逐年增大,公司其他收益包括与资产或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增值税等,需关注后续补贴持续性。此外,2022-2025年1-9月,公司资产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金额分别为-0.88亿元、-0.39亿元、-0.56亿元和-0.43亿元,分别为各期营业利润的-5.12%、-2.76%、-7.41%和-104.07%,对利润影响逐步加大;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来自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多来自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需关注公司期间费用较高和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以及其他收益对利润的后续影响。

7、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风险

2022-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4.06亿元、16.78亿元、18.06亿元和3.55亿元,持续净流入但呈下降趋势。近年来,随着2024年公司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扩建项目投产、部分生产线的优化改造完成以及高端电子化学品等新增项目陆续开展,公司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8、有息负债规模较大的风险

随着产业技术不断升级、节能环保投入增加以及项目建设投入,发行人利用多种融资手段补充营运资金与项目建设资金。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686,457.76万元、499,923.38万元、520,120.84万元和599,520.74万元,占同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2.68%、47.05%、48.55%和53.33%,较高的有息负债发行人可能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

9、关联担保风险

截至2022-2024年末,发行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22,590.65万元、232,577.13万元和395,929.42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29%、17.16%和28.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虽然被担保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无法保证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出现上述负面变化,公司将必须履行担保责任,届时公司需承担额外负债,进而对公司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偿付责任带来风险。

(三)管理风险

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运作状况良好,但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下属子公司较多且涉及行业较为广泛,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经营决策、运作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难度也将增加。因此,如果公司不能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同时相应提高管理能力,将可能对公司的持续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四)政策风险

2022年1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支持氯碱企业电石渣100%资源化利用,推动氨碱废渣用于建材原料或烟气脱硫,促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限制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10万吨/年以下甲烷氯化物装置(有机硅配套除外);鼓励苯基氯硅烷等高端有机硅单体、废盐综合利用离子膜烧碱装置。通过限制落后产能、鼓励先进产能,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

2023年6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将离子膜法烧碱标杆水平收紧至42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470千克标准煤/吨;新增粘胶短纤维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要求2025年前下降15%。进一步提高离子膜法烧碱的能效标准,加强对粘胶短纤维能耗的管控,推动行业节能减排,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设备更新投入。

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该政策严控烧碱、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需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推动石化与氯碱产业耦合发展。严格控制产能扩张,提高新建项目标准,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2024年5月,工信部发布《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旨在促进粘胶纤维行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推动绿色转型,合理引导行业发展方向,实现可持续发展。该政策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碳排放、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对粘胶纤维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规定新建粘胶纤维项目应有稳定的浆粕原料来源,改扩建粘胶纤维项目总生产能力应达到连续纺粘胶长丝年产1万吨及以上、粘胶短纤年产8万吨及以上等。

2024年5月,工信部发布《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该规范要求电解工序直流电耗≤2100千瓦时/吨(离子膜法),液氯储罐储存量≤3天产量。为氯碱行业绿色工厂建设提供明确标准,引导企业降低电耗,优化液氯储存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安全隐患,推动行业绿色化、规范化发展。

2025年3月,工信部等多部门发布多项政策,如《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5年本)》等。从标准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产业目录引导等方面,对包括氯碱、纯碱和有机硅行业在内的原材料工业进行规范和引导,推动产业升级,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

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两碱一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粘胶短纤维等生产领域具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在生产规模、工艺技术、环保排放、能耗和资源消耗等方面均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若未来国家进一步出台更严厉的行业准入政策,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除此以外,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社会异常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安全、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2、发行人全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牵头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19亿元,均为公司债。

6、注册通知书文号:中市协注【2026】MTN【】号

7、注册金额:人民币13.00亿元。

8、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8.00亿元。

9、发行期限:3年。

10、记息年度天数:闰年366天/平年365天。

11、面值:人民币壹佰元(100.00元)。

12、发行价格: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

13、利率确定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14、发行方式:通过面向承销团成员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5、托管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1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17、票面利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19、公告日期: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

20、发行日期:2026年 月 日。

21、集中簿记建档日:2026年 月 日。

22、起息日期:2026年 月 日。

23、缴款日:2026年 月 日。

24、债权债务登记日:2026年 月 日。

25、上市流通日:2026年 月 日。

26、付息日: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每年的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7、兑付价格:面值兑付。

28、付息及兑付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

29、兑付日期:2029年 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0、偿付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其他普通债务。

3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结果引用自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5928号),本次引用已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确认。

3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33、登记和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4、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3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7、适用法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 月 日9:00至2026年 月 日18:00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 月 日15: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债务融资工具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5: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招商银行

资金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户名:招商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 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3.00亿元,本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8.0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存量债务,拟偿还的有息债务中不涉及政府性债务。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59.95亿元。

二、本期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说明

1、发行人在化工新材料领域具有显著科技创新属性

新材料领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发行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立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及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布局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着力谋划重大标志性研发项目,攻关战略性、基础性前沿技术,奋力突破关键技术瓶颈,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具备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在纯碱、氯碱、粘胶短纤维、有机硅等多个化工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发行人依托公司现有半纤处理及制糖工艺,研究稀碱液循环套用、多段纳滤膜透析及半纤连续水解技术,提高了半纤处理能力、突破了碱法浆使用规模;通过开发以氨碱白泥为主要原料制备免烧砖技术,研究不同配比对免烧砖抗压强度的影响,形成了氨碱白泥制备免烧砖生产技术;通过开展基于氨碱法纯碱制备纳米级碳酸钙的研究,通过研究添加剂、反应温度和反应物浓度等工艺条件对碳酸钙产品粒径的影响,优化了晶型控制剂添加工艺,形成了石灰石煅烧制备纳米级碳酸钙技术,成功开发出纳米级碳酸钙产品;根据粘胶原液组成及纺丝机理,筛选适用于生产莫代尔纤维的标记物,开发出具备环保、防伪、可追溯功能的莫代尔纤维,并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提升了产品品牌价值;通过开展U形管流化床高效合成有机硅单体的技术研究,通过实验研究影响U形管流化床运行的关键性因素,构建了运行数据模型,掌握了流化床合成有机硅单体系统长周期运行的规律,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套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生产技术。发行人重点开发了硫化黑莫代尔纤维、无纺领域专用彩色粘胶纤维、中粘度汽车专用树脂、抗剪切型有机硅消泡剂等新产品,其中“多色系高色牢度原液着色粘胶纤维”等2项新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发行人科技创新属性及相关政策

根据中市协发〔2025〕86号文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的主体情形要求,主要指“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发行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称号情况如下:

(1)认定机构: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授予对象: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 2025年-2027年

(4)申请形式:自主申报

(5)认定文件:《关于第六批河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行人主营业务以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烧碱及PVC)、有机硅四大类产品生产为主,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看,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和有机硅这四项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90%(扣除内部抵消后)。最近三年,发行人研发投入金额合计为164,660.07万元,且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占比约为90%。

截至目前,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共计获得国家专利授权794件,其中发明专利142件,125件发明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示范。发行人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46项,其中“莫代尔纤维”等22项成果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发行人成功获批政府及行业协会科技计划223项,其中7项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

此外,截至目前,发行人本部共计获得国家专利授权350件,其中发明专利30件,其中30件发明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示范。2024年8月,三友化工纯碱分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电池级碳酸钠工业化技术’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名单,2024年9月,三友化工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名单,2025年1月,三友化工纯碱分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根据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研发费用分别是9,165.02万元、18,322.52万元和17,990.53万元,占各期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是1.19%、2.42%和2.99%。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口径研发费用合计45,478.07万元,占近三年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合计数的比例为2.13%。

发行人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短纤维业务)、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氯碱业务)荣获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其中兴达化纤2010年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认定为“纤维素纤维新产品研发基地”、2015年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2025年1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2025年3月被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授予“2024年度绿色发展先进企业”称号。三友氯碱2025年1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有机硅业务)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三友硅业2023年5月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名单,2025年1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授予“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

3、所持有的创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表:发行人四大主营业务板块所持有的创新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业务板块 技术名称 主要内容及创新性

纯碱 电池级碳酸钠工业化技术开发 开发了碳酸钠水合物结晶、固液分离、降杂纯化关键控制技术及成套装备技术包,研发出符合钠离子电池制造苛刻要求的碳酸钠新产品。研究攻克了高盐碱液盐-碱分离、分别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形成高盐碱液高效回收新工艺,实现电池级碳酸钠产率提升关键技术支撑。通过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粘胶短纤维 废旧棉再生纤维素纤维开发及产业化 研发出小半径水合钠离子浸渍活化、碱纤维素精准可控老成、棉基纤维素全流程疏解和活化、纺丝液除杂、纺丝浴自调节、纤维高度取向等技术。通过中纺联新技术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多色系高色牢度原液着色粘胶纤维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开发出多色系分散技术,建立多色系水性色浆分散体系,开发出单色浆调色配色技术,原液着色静态混合技术,水性聚氨酯、无醛型交联剂及阳离子交联剂固色技术,制备出性能优良的多色系高色牢度原液着色粘胶纤维。通过中纺联新技术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氯碱 透明膜材聚氯乙烯树脂 通过研究悬浮法聚合生产工艺,调整引发体系及关键工艺控制参数,降低树脂中引发剂残留;在此基础上引入新型抗氧剂改变树脂分子特征,最终研发出一种能够满足透明膜材生产的具有高吸油率、流动性能好、热稳定性能高、色相良好的透明膜材聚氯乙烯树脂。通过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耐高温透明型聚氯乙烯树脂 通过工艺设计及应用技术实现树脂生产过程的精细化控制,同时建立PVC透明制品的性能分析方法,对树脂制品晶点数量、透光率及雾度、色度变化等指标进行科学检测,探究树脂特性与加工指标的内在联系,实现PVC树脂在耐热性能和透明性能上的显著提升,最终开发一种耐高温透明型聚氯乙烯树脂新产品。通过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有机硅 高效、低耗甲基氯硅烷单体 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 研发出原料氯甲烷的高效合成技术、有机硅甲基单体合成进料新工艺、甲基氯硅烷高效催化反应技术和低粘低氯二甲基 二氯硅烷水解物制备方法。通过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1)秉承需求导向的创新发展战略为发行人保持持续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发行人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坚持生产工艺绿色化低碳化、过程控制精细化节能化、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攻克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工艺和技术,先后参与纯碱、化纤环保标准,粘胶短纤维、工业碳酸钠、碳酸钠生产技术规范等26项国家标准、3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通过全面推进研发投入“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坚定不移推进技术高地、人才高地、精神高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由“上台阶”向“强实力”全面提升。

(2)研发中心的设立为发行人保持持续科技创新提供了保障

发行人坚持产-学-研相结合,不断建设和完善立体多元互动的“产-学-研”科技创新体系。发行人与北京化工大学共建“超重力应用技术联合研发中心”,就“超重力无离子水脱氧技术”等方向开展前沿技术攻关;与河北工业大学联合承建燕赵绿色化工实验室,强化绿色化工技术研究,提升原始创新力;与邵安林院士团队合作共建矿山资源生态利用技术创新中心,推进冀东地区矿山尾矿、废石渣土等资源生态利用;与陕西理工大学、河北科技大学联合共建唐山市绿色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创新研发与应用能力;与上海交大等校企共建“曹妃甸钠电技术创新中心”,联合推进钠电储能项目;与燕山大学共建“固废资源化利用研究中心”,联合申报项目获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与天津大学共建“绿色低碳生产技术联合研究中心”,聚焦绿色低碳生产技术与产品的研发、推广研究。上述研发中心将主要围绕公司在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提供高质量研发服务,推动生产与研发的有机结合,为发行人保持持续科技创新提供源动力。

(3)四级创新体系的建立为发行人保持持续科技创新奠定了基础

发行人不断建立健全“战略层、研发层、执行层、基础层”四级创新体系,科学技术委员会、技术中心、各子公司科技研发部门、子公司车间四级研发机构各有分工,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向纵向迈深。发行人持续构建定位清晰、优化合理、开放高效的研发体系,改组集团研发中心,成立三友化工新材料研究院,形成了具有三友特色的前沿技术及产品研发新高地。此外,发行人建立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CNAS实验室等科研平台,涵盖全公司研究与开发、成果转化、工艺技术装备提升等工程技术领域,构建了开放式的科技创新网络,为公司保持持续科技创新奠定了基础。

综上,发行人可认定为科创企业类发行人。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四、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承诺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五、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分析相关数据,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

(一)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及较为充裕的现金流将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利保障。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236.80亿元、219.20亿元、213.61亿元和141.64亿元,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89亿元、5.66亿元、4.99亿元和1.2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0,615.72万元、167,768.71万元、180,558.92万元和35,495.98万元。发行人近年来盈利能力呈下降趋势。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近三年纯碱、烧碱、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粘胶短纤维、PVC等产品毛利率均有所波动,但发行人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仍保持在较高水平。随着发行人主要产品纯碱下游的玻璃行业、粘胶短纤维下游的纺织轻工行业景气度回升,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预计会得到进一步提高,现金流维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1、充足的货币资金

截至2022-2024年度及2025年9月,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8.40亿元、32.87亿元、34.74亿元和34.70亿元,占发行人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53%、12.84%、13.33%和13.02%。公司充沛的货币资金储备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资金来源和切实保障。

2、发行人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类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合计208.94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160.36亿元。发行人各类融资活动进展情况良好,未发生逾期或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再融资能力,其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及直接融资能力为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到期偿付提供了保障。

3、流动资产变现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可变现资产约314,911.55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134,198.06万元、应收账款30,471.96万元、存货146,052.60万元,其他应收款4,188.93万元。若未来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公司将通过资产变现等方式筹集偿债资金。

4、内部机制的完善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付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发行人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由公司指定其内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安排人员专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发行人已要求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和到期偿还。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结束,发行人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严格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总体来看,发行人发展稳健,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稳健的营业收入、充裕的现金储备、财政专项资金及多种融资渠道可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偿付提供较强的保障。

(4)其他保障措施。如果公司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采取暂缓对外投资和建设项目、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春生

注册资本 2,064,349,448.00元

实缴资本 2,064,349,448.00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1999年12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200721620963C

住所(注册地) 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邮政编码 063305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装卸搬运;非食用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饮料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电话及传真号码 电话:0315-8511181传真:0315-8519109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姚志强/总会计师/0315-851118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冀股办(1999)48号文批准,以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碱业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国投建化实业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1999年12月28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工商注册登记号为1300001001528(现已变更为统一信用代码91130200721620963C)。发行人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5,000.00万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1999年设立

发行人是于1999年12月24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股办[1999]48号”文《关于同意设立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碱业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国投建化实业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2月28日,公司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么志义,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2、200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3年6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48号”文核准,公司以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0元。该次发行的10,000万股股票于2003年6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变更为35,000万股。

3、2005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5年5月19日,发行人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方案。根据该方案,发行人于2005年7月1日实施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4年12月31日总股本3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7,000万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变更为42,000万股。

4、2005年12月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5年11月22日,河北省国资委以“冀国资字[2005]619号”文《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准了发行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005年11月28日,发行人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发行人发起人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拥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换取所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具体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4股股份,支付对价股份合计为4,080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不变,为42,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5,92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6,080万股。

5、2006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6年4月24日,发行人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根据该方案,发行人于2006年5月31日实施200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2,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2,600万股,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4,600万股。

6、2008年公开增发A股

2007年7月30日发行人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发行人发行数量不超过12,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最终的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3号”文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了4,09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人总股本由54,600万股增加到58,696万股,注册资本为58,696万元。

7、2008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年5月20日,发行人召开了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08年6月11日,发行人实施了200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该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4,6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225股转增3.225股(按增发后的总股本58,696万股计,每10股送3股转增3股)。本次方案实施后,发行人总股本由58,696万股增加到93,913.6万股。

8、2011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0年9月3日,河北省国资委以“冀国资发改革改组[2010]116号”《关于对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向三友集团和碱业集团定向发行股份。

2010年9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7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6.29元/股的价格向三友集团和碱业集团发行股份120,444,325股,购买截至2010年6月30日三友集团持有的兴达化纤53.97%股权,碱业集团持有的兴达化纤6.16%股权、远达纤维13.33%股权。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93,913.6万股增加至105,958.0325万股。

9、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1年4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418号”文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01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由105,958.0325万股增加到123,359.0325万股。

10、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年9月17日,发行人召开了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2012年9月28日,发行人实施了201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该方案,发行人以2012年6月30日末总股本1,233,590,32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16,795,162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850,385,487股。

1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年4月11日,发行人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2016年5月3日,发行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暨控股股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等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93号”文件核准,发行人于2017年6月19日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396.3961万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6,434.9448万元,股份总数增至206,434.9448万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止募集说明书之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

(二)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碱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36.45%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碱业集团主要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控股股东主要情况

公司名称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建渊

成立日期 1996年3月5日

注册资本 159,265.1515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碱业集团总资产规模279.1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6.75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4.65亿元,利润总额8.70亿元,净利润6.87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碱业集团总资产规模277.7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69.08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2.44亿元,利润总额1.11亿元,净利润1.15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碱业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质押和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实际控制人由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变更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前: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实际控制人变更前,三友集团持有碱业集团100.00%的股权,直接持有发行人8.10%的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44.72%的股权。三友集团10家股东,股东持股比较分散,各股东均独立行使表决权,无一家提名董事超过董事总人数的1/3,无一家提名监事超过监事总人数的1/3,无任何一家股东对三友集团董事会或监事会形成控制,也不存在股东直接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从而控制三友集团的经营活动的情况。因此,三友集团的任何一个股东均不具备认定为三友化工实际控制人的条件,即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变更后:实际控制人为唐山市国资委

2023年12月26日,发行人收到公司股东三友集团告知函,根据曹妃甸区国资局2023年12月24日出具的《关于无偿划转区国资局持有的唐山曹妃甸渐阑珊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至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唐曹国资复[2023]65号),曹妃甸区国资局将其持有的唐山曹妃甸渐阑珊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渐阑珊实业”)63.43%股权无偿划转至唐山国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国控”);同日,根据唐山市财政局出具《关于无偿划转唐山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批复》,唐山市财政局同意唐山金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发”)将持有的唐山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科创”)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唐国控。

以上股权划转实施后,唐国控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获得三友集团现股东唐山德龙重工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重工”)、唐山科创控股权,成为三友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从而导致间接收购三友集团及碱业集团(系三友集团全资子公司)、三友投资(系碱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三友化工44.72%的股权。唐山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4年2月4日,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唐山市国资委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碱业集团。

四、发行人独立性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发行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独立性

发行人对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同时,发行人发展所需的必要的配套设施等资产均归发行人独立所有。

(二)人员独立性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实际控制人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发行人高管均未在发行人控股股东所属机构任职,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三)机构独立性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存在与其他公司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管理职能机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等机构,任命了监事,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业务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在业务范围内与股东之间不存在持续性的构成对股东重大依赖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其经济发展战略,审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融资计划,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财务独立性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建立了规范、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等。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任何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有18家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明细

单位:万元、%

子公司简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注册地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三友氯碱 制造业 69,964.04 唐山 95.07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盐化 制造业 10,000.00 唐山 95.00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硅业 制造业 50,969.33 唐山 95.29 4.48 投资设立取得

设计公司 制造业 3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物流 服务业 6,6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商务酒店 服务业 3,2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香港公司 服务业 2,472.00 香港 66.67 33.33 投资设立取得

五彩碱业 制造业 74,500.00 青海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兴达化纤 制造业 275,526.39 唐山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志达钙业 制造业 12,138.00 唐山 84.4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三友矿山 采矿业 13,969.00 唐山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远达纤维 制造业 264,500.00 唐山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五彩水务 制造业 7,000.00 青海 31.3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港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业 614.55 上海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精细化工 制造业 100,0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电子化学品公司 制造业 50,0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蓝海科技公司 制造业 10,0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三友钠源 服务业 500.00 唐山 100.00 投资设立取得

注:发行人持有五彩碱业51%股份,五彩碱业持有五彩水务61.42%股份。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4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亿元、%

企业简称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持股比例 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净利润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动

直接 间接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粘胶短纤维业务 100.00 68.26 38.44 29.82 104.82 1.40 是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烧碱、聚氯乙烯(PVC) 95.07 29.73 4.97 24.76 37.05 1.00 是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机硅业务 95.29 4.48 32.64 18.53 14.12 21.68 -2.86 是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纯碱业务 51.00 30.85 3.71 27.15 18.85 3.07 是

上述主要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存在重大增减变动具体情况或原因如下:

1、2024年度,兴达化纤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加166.24%,主要系2024年粘胶短纤行业供给稳定,国内需求逐步恢复,虽然1-2月份行业市场承压,价格小幅走低,但3月份以后随着需求持续改善,供需矛盾阶段性缓解,市场震荡走强,下半年以来,在行业开工稳定、库存低位,以及下游需求保持刚需支撑影响下,市场稳步小幅走强,年末市场达到年内高点。粘胶短纤盈利较同期有所改善。

2、2024年度,三友氯碱净利润较上年同比增加177.26%,主要系2024年烧碱市场震荡走强。一季度,行业供给平稳,随着下游需求由淡转旺,价格小幅上涨;二季度,行业检修逐步开始,阶段性供给缩量,市场小幅提涨;进入下半年,检修企业复工,下游氧化铝需求表现强劲,支撑明显,市场价格持续走强,步入四季度高位整理运行为主。氯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负荷,盈利能力同比有所改善。

3、2024年度,三友硅业净亏损额较上年同比减少34.68%,主要系硅业公司根据市场情形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当期二甲基硅氧烷混合体、高温胶销量上涨,营业收入同比增加,售价降低的室温胶产量占比下降,盈利能力较同期有所改善。

4、2024年度,五彩碱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减少32.54%,净利润较上年同比下降59.73%,主要系受纯碱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以及原料价格高位、下游需求不足等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呈现弱势调整行情,五彩碱业同比减利明显。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持股比例大于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报告期内,不存在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重要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机制及运营情况

1、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是经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成立运作。公司已形成了以股东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拥有决定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等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聘请律师现场全程见证,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对公司章程的订立、修订、董事会、成员的选举、股利的分配等议案进行决议。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会职权主要如下: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宜;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经营业绩考核事项、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经营业绩考核事项、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内容均及时进行了披露,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及时履行了董事会决策程序。

(3)审计委员会

公司不设监事、监事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4)经理层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后应重新履行聘任程序,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对公司总经理、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图: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架构图

发行人内部下设了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安全生产中心、技术中心、证券部、经济运行中心、工程审计部等多个职能部门,形成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公文、档案、印信、公务用车、通讯、办公费及招待费管理和控制等综合管理工作。

(2)财务中心主要负责公司财务预算、资金结算与控制、融资、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税收管理等财务工作。

(3)经济运行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经济运行监控、计划统计、绩效考核、质量管理、重点工作督导、市场调研等职能管理工作。

(4)规划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公司发展规划、核心竞争力研究、项目管理、土地管理等职能管理工作。

(5)技术中心主要负责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及实体研发,统一管理各子(分)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立足企业发展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及实体研发,承揽公司内外设计业务。

(6)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统一计划、组织、实施、考核与评估,对培训经费统筹管理,与省市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进行业务联系等工作。

(7)安全生产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政府对口部门业务。制定公司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并监督实施考核,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8)企划部主要负责政策研究,公司机制、体制改革工作,处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法律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体系建设,制定公司及所属各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和清算等方案,并组织实施,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组织法律风险评估论证等工作。

(9)审计部主要负责公司内控审计,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管理部室及所属公司经营业绩、管理职能、主要经济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评价等工作。

(10)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劳动纪律管理。

(11)证券部负责公司“三会”事务、资本市场融资、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法人治理制度体系建设等职能管理工作。

(12)工程审计部主要负责公司技改、技措、基建、大修、维修等建筑与安装工程的造价等职能管理工作。

(13)数信部全面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转型,统筹制定数字化总体规划,推进各公司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工作,推进核心信息系统(如ERP、OA等)的开发、运维与优化,构建数据治理体系并挖掘数据价值以支持决策;同时统筹公司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总体规划、内网准入和外网出口的管理,协调处理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合规。

(14)纪委主要负责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5)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公司的党组织建设、新闻宣传、企业文化建设;干部管理及选拔、任用;组织召开职代会、职工权益保护;监督指导各公司治安、消防工作等

(16)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扶贫工作。负责拟定扶贫规划,扶贫资金的申报、扶贫产业项目的谋划、协调及督导,扶贫物资捐赠,结对帮扶及驻村干部工作实施督导,上报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及各类信息报表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控制与环保事项控制

发行人内部下设安全生产中心,专门行使生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等相关职能。相关制度及实施措施披露如下:

(1)生产管理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化工生产、工艺技术、能材消耗等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指挥协调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运行,掌握公司各岗位主要设备开、停、修情况,并根据检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掌握生产状况及能材的供应与消耗,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落实检查、考核工艺技术、能源和生产消耗计划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安全环保管理方面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训练和安全技术考核。

自下而上汇总、审核、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待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定期组织对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和考核及安全作业证的颁发。组织制定、修改、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管理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人身事故、爆炸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调查。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对本单位环境进行检测,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使其符合国家工业卫生及环境保护有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均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完毕的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公司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按时缴纳环保税。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责任,公司重新修订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以及不存在重大、特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而整改不力的情形。

2、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首先明确了财务管理体制,明确了公司财务管理层次由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中心、子公司财务部组成。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对原始凭证和档案管理办法以及会计人员的交接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了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公司对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做了详细的规定,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明确了资金使用、收入、成本费用管理办法;编制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财务报告的重大影响,事项的处理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全面预算编制的原则,编制财务预算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经济责任考核的依据,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的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公司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

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以年度及月份财务预算为依据,召开月份、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纠正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经济运行中心或人事企管部按照《绩效考核责任书》,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4、担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慎重、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才能进行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上交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除应当由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外,公司其它对外担保事项均应由董事会批准。

公司对担保业务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事前,结合公司整体融资计划,判断办理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严控新增担保,优先使用信用贷款。及时掌握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防控担保风险。事中,认真贯彻执行国资委“三重一大”决策要求,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担保合法合规,降低担保风险。事后,跟踪被担保方持续经营状况及财务数据,确保及时归还到期融资。压缩存量担保,降低担保额度,实现担保风险可控。

5、重大投融资决策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对投资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审批、协调融资、实施监控、效益评价等;参控股公司的股权管理及业绩评价;对外投资资产处置与清算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规划发展中心是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和外部专业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估;对投资项目运行效果的后评价。对外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对外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20%、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超董事会权限的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计划及财务预算,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公司年度筹融资总额度范围,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投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通过资金预算管理综合平衡、合理确定融资总量,强化事前控制,完善内部约束机制,预算外融资依据是否重大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核,从而合理确定权益成本和债务成本结构以及全部资本的期限结构。公司股东会是公司融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融资管理工作中负责制定并审核融资方案。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具体组织各项融资管理工作,并分融资方式的不同归口到相关部门管理。

6、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下属子公司财务部的控制:在公司财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实施和落实子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子公司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拟定子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子公司财务收支,按时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参与子公司经营,统一使用资金。

对下属子公司人员实行岗位定员统一控制,各子公司的用工计划,岗位的设置、岗位的增加及减少严格按照公司程序审批。

对下属子公司资产的控制规定了统一的资产购置审批权限,规定了子公司资金额度审批权限和公司资金额度审批权限;规定了资产处置的管理和审批权限等。

7、关联交易制度

发行人针对关联交易建立起了一系列相关内控制度以使公司适时适当地公平处置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利益。相关制度如下:

(1)定价机制

本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主要是以遵循市场价格为主,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合理利润定价的,按照协议定价。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均根据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综合考虑工作量、工作地点、实施难易度、整体客户关系及后续合作机会等因素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现汇等方式。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消。

(2)决策权限与决策程序

发行人针对关联交易建立起了一系列相关内控制度,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内部控制手册》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关联交易管理,以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关注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保各项关联交易公允公平、决策程序合法。相关制度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规定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标准的,应经股东会批准。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二)董事会应充分说明关联交易事项的详情,包括:涉及金额、价格(或计价方法)、资产的账面值、对公司的影响、审批情况等。

(三)与某一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不应当参与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主动向股东会说明情况,并明确表示不参与投票表决。如有股东认为有关联股东应当回避投票表决而该关联股东没有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或董事会没有安排该关联股东回避的,股东可以要求董事会就该关联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应回避作出说明。对认定其为关联股东及安排其回避投票表决持有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说明其有权参与投票表决的理由。

(四)股东会结束后,其他股东发现有关联股东参与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投票的,或者有争议的关联股东对其他股东表决认为其构成关联交系和应回避有异议的,有权就相关决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达到证券监管部门规定需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标准的,应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分次进行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的,以其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二)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性质和程度。

如果公司董事在公司首次考虑订立有关合同、交易、安排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声明由于通知所列的内容,公司日后达成的合同、交易、安排与其有利益关系,则在通知阐明的范围内,有关董事视为做了本条前款所规定的披露。

(三)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属下列情形的董事不得参与表决:

1、关联交易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

2、董事个人在关联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关联企业任重要职务或对该关联企业有控股权。

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前条的要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

(四)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同时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六)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一)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无偿接受担保和财务资助等;

(二)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

(三)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四)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衍生品种;

(五)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六)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拍卖等,但是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七)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第五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八)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

(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还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办理。

8、信息交流与沟通管理制度

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针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了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了信息传递的迅速、顺畅以及信息沟通的便捷、有效。信息系统人员(包括财务人员、营销人员、行政人员等)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能够有效履行赋予的职责。发行人管理层也提供了适当的人力、财力以保障整个信息机制的正常、有效运行。

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发行人针对可疑的事项和行为建立了有效的沟通渠道,使管理层就员工职责和控制责任能够进行有效沟通。内部沟通的充分性使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与客户、供应商、监管者和其他外部人士的有效沟通,使管理层面对各种变化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进一步措施和行动。同时,发行人已按照ISO9001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等建立控制管理程序,对公司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下发、传阅等进行了详细规范;发行人还通过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使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及时了解公司各方面信息,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各种经营例会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和沟通,保证公司正常有效运作;发行人一贯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运用计算机网络、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专业软件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数据和信息管理,利用ERP系统、办公系统等现代化信息平台,来提高工作和决策效率。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重要方面均已建立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发行人与碱业集团、三友集团具有清晰的股权关系及资产权属边界。作为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自主做出业务经营、财务投资、战略规划等决策。

1、资产独立情况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的采购系统、生产系统与控股股东分开。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或干预资产管理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大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本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在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资薪酬等方面均与股东单位分账独立。

3、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健全的、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规范、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制度,年报均经过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纯碱、烧碱、聚氯乙烯、粘胶短纤维、有机硅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从事上述业务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管理、研发及销售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自主决定原材料采购、生产安排和商品销售,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1、发行人现任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现任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本届任职起始日 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是否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情况

1 王春生 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2 董维成 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3 张作功 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总经理 2024.03.18 是 否

4 李建渊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08.04 是 否

5 马连明 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6 郑柏山 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7 张宝峰 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8 张运强 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08.04 是 否

9 雷世军 非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10 黄伟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12.3 是 否

11 赵向东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08.04 是 否

12 卢桂 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13 高吉轩 独立董事 2023.08.04 是 否

14 张继德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4.02.22 是 否

15 郑玉岭 职工董事 2025.8.28 是 否

16 郑晓晨 常务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17 孙立文 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18 张体良 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19 张宝祥 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20 陈学江 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21 刘印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23.08.04 是 否

22 张兆云 副总经理 2024.03.18 是 否

23 姚志强 总会计师 2023.08.04 是 否

24 韩力锋 总经济师 2023.08.04 是 否

注: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取消监事会、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根据发行人同日披露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发行人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选举郑玉岭担任职工董事。截至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2025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总工程师马德春已届法定退休年龄离任。

截至本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

2、发行人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会(含审计委员会)成员及简历

董事长:王春生,男,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碱厂车间副主任、主任、设备处处长兼厂长助理;三友化工董事长、总经理;碱业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友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兼氯碱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硅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三友化工副董事长;三友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三友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碱业集团董事;三友化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董事:董维成,男,1967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办公室主任、企业文化中心副主任;碱业集团副总经理兼三友集团办公室主任;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三友集团工会主席;三友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三友化工职工监事;三友集团董事。现任三友集团党委副书记、碱业集团董事、三友化工副董事长。

董事:张作功,男,1971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副总会计师兼经济运行中心主任,三友集团副总会计师兼硅业公司总经理,三友集团副总会计师兼纯碱公司总经理,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兼青海五彩碱业董事长,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三友化工副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现任三友化工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商务酒店董事长,兴达化纤董事。

董事:李建渊,男,196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碱厂重碱车间副主任、主任;碱业集团总调度室总调度长;三友化工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青海五彩碱业董事长,三友硅业董事长,三友化工副董事长;三友集团副总经理;三友电子化学品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三友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碱业集团董事长,三友化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三友电子化学品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连明,男,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兴达化纤生产部副部长、电仪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设备部部长、总经理,热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友化工董事长。现任三友集团副总经理、三友化工董事、矿山公司董事长。

董事:郑柏山,男,197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兴达化纤供应部部长;兴达化纤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部部长;兴达化纤副总经理兼销售部部长;兴达化纤总经理;兴达化纤公司董事长。现任三友集团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兴达化纤董事长、远达纤维董事长、三友化工董事。

董事:张宝峰,男,1972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党群工作部部长兼组织部部长、三友化工党群工部部长,三友集团党委书记助理,三友化工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现任三友化工董事,三友硅业董事,蓝海科技公司董事。

董事:张运强,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矿山办公室副主任;三友集团办公室科级秘书、副主任,主任;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三友化工办公室督查室主任、职工监事;三友集团总经理助理;氯碱公司董事。现任三友集团副总经理,三友化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雷世军,男,1969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三友化工监事;唐山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唐山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支部书记、工会主席,三友集团董事,三友化工董事。

董事:黄伟,男,汉族,1968年 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历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学科方向为高分子材料,如有机硅材料,环氧树脂,胶黏剂,碳纤维助剂,半导体封装材料,光固化树脂及其 3D打印等。

董事:赵向东,男,1962年12月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科长、外贸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副会长;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顾问;北京东兴联永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现任北京国材汽车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卢桂,女,1993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回族。现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岗位讲师、民商与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三友化工独立董事。

董事:高吉轩,男,1969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汉族。历任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进出口公司副经理、销售部部长,沧化集团供销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海驰高科新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沧州市中昊化工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三友化工独立董事。

董事:张继德,男,1969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汉族。历任财会时报社人事行政总监兼发行部主任,北京中融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冬雪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专门从事企业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基于信息化的企业财务管理等领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特聘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务管理研究》编委会副主任;《中国会计研究与教育》编委;中国资金管理智库(CMTTC)协同单位首席专家;教育部战略委员会理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签约专家;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培训委员会委员兼职教授;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高级会员;中央电视台证券咨询频道《公告质询》栏目长期评论员。兼任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友化工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工董事:郑玉岭,男,1971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律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三友硅业总经济师、三友集团企划部副部长。现任三友化工副总经济师兼职工代表董事、青海五彩碱业董事、三友电子化学品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及简历

总经理:张作功,详见董事会成员情况。

常务副总经理:郑晓晨,男,1970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硅业副总经理兼供销部部长,副总经理,香港贸易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兼香港贸易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氯碱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孙立文,男,197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人事组织部副部长,三友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矿山公司董事、三友精细化工董事。

副总经理:张体良,男,1976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满族。历任公司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部部长,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纯碱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部长,公司纯碱分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部长,纯碱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纯碱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纯碱分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张宝祥,男,1973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兴达化纤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部长,热电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供应部部长、党支部书记,矿山公司副总经理,热电公司副总经理兼供销部部长、党支部书记,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热电公司副总经理,热电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热电分公司党委书记。

副总经理:陈学江,男,1970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满族。历任兴达化纤总经理助理兼远达纤维制胶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兴达化纤副总经理,兴达化纤董事长,硅业公司董事长,硅业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硅业公司董事长。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刘印江,男,1972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副总会计师兼财务中心主任,香港贸易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香港贸易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青海五彩碱业董事,三友电子化学品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唐山乾达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副总经理:张兆云,男,1971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化工总经理助理兼安全生产部部长、党支部书记,青海五彩碱业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三友化工职工代表监事,三友化工总经理助理,纯碱分公司总经理,青海五彩碱业董事长,三友化工副总经理,三友氯碱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三友化工职工代表监事,三友氯碱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兼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三友氯碱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三友氯碱党委书记、董事长。

总会计师:姚志强,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汉族。历任兴达化纤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三友集团财务中心综合计划部副部长、部长、预算管理部部长,三友硅业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三友集团财务中心主任兼碱业集团财务部部长,公司财务中心资金结算部部长。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兴达化纤董事、远达纤维董事。

总经济师:韩力锋,男,1972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取得会计师、企业法律顾问任职资格,中共党员,汉族。历任三友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三友集团企业部部长,三友集团经营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兼市场部部长,三友集团市场部部长,三友硅业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三友集团政策法律部部长,三友硅业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济师、硅业公司董事。

(二)公司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职员工总数为17,358人,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员工情况

单位:人,%

项目 人数 占比

在职员工总数 17358

专业构成

生产人员 13059 75.23%

销售人员 310 1.79%

技术人员 2190 12.62%

财务人员 186 1.07%

行政人员 1613 9.29%

教育程度

大学本科及以上 7997 46.07%

大学专科 6132 35.33%

中专及以下 3229 18.6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作为国内主要的化工、化纤上市企业之一,目前的业务以纯碱、粘胶短纤维、烧碱及PVC、有机硅四大类三十多个产品生产为主,已构建起了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有机硅为主体的综合性化工化纤产业。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看,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和有机硅这四项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90%左右。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的业务架构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业务类别 经营主体 产品类别

纯碱业务 纯碱分公司、青海五彩碱业 纯碱

粘胶短纤维业务 兴达化纤、远达纤维 粘胶短纤维(有光纤维、洁净高白度纤维、气流纺用纤维、变性竹浆纤维、阻燃纤维、着色纤维、莫代尔纤维、特种纤维)

氯碱业务 三友氯碱 烧碱、聚氯乙烯树脂(PVC)

有机硅业务 三友硅业 硅橡胶(高温胶、室温胶)、环体(DMC、水解物)、含氢硅油

公司上市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由成立之初单一纯碱业务发展成为具有“纯碱、氯碱、化纤”独特循环经济模式、从无机化工向有机化工、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转型升级的集团型企业。

目前公司各业务间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①公司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粘胶短纤维的生产以及部分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目前公司烧碱的自用率已达到85%以上;②PV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石渣浆可以替代石灰石作为纯碱生产的原料;③纯碱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氨废液、上清液用于生产氯化钙和晒盐;④热电分公司为各主要业务板块提供电力和蒸汽热力能源保障,目前蒸汽全部自供;电力自供40%左右,其余通过上网采购。发行人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原盐、电石、石灰石、硅块和木浆等,主要能源动力是蒸汽和电,生产蒸汽和电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煤。公司主要产品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及能源占总成本的比重约80%左右。

目前公司原材料采购分为直接采购和中间商采购,以直接采购为主、中间商为辅,直购比例约占80%左右。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由供应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提交管理层审批后执行。在具体采购方面,发行人实行物资采购业务追踪制度,采取谁采购谁负责的办法,建立从物资采购加护、实施、到物资质量保证等一条线的机制。发行人通过制定《购销比价管理制度》、《购销比价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对采购予以规范。

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结算采用部分预付款、现货现款及压月付款(即货到票到后次月付款,公司期末应付账款中包含因压月付款所形成的欠款)相结合的方式,付款方式包含承兑汇票、信用证或现汇。从供应商情况看,采购相对较为分散,对单一客户依赖度较低,降低了集中采购风险。

发行人采取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比例约占公司销售总额的70%以上。在营销策略方面,公司采取紧跟大客户的营销策略,通过安排销售业务人员与大客户紧密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并把客户需求及时传递给公司,由公司及时安排生产。在营销控制方面,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每月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年终累积末位淘汰,并及时补充新的销售人员,以保持公司的销售持续稳健。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或服务收费标准都是采取行业内通行的定价方法,销售价格的确定方式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基本类似,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运距较长的地区,采取到岸价进行结算。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 292,676.17 21.14 553,152.41 26.43 772,046.26 35.93 812,651.24 35.14

粘胶短纤维 755,697.54 54.59 1,024,989.48 48.97 912,671.02 42.48 855,634.23 37.00

氯碱 255,448.16 18.45 349,967.66 16.72 347,835.11 16.19 424,342.28 18.35

有机硅 127,581.99 9.22 215,672.51 10.30 167,890.70 7.81 269,286.72 11.64

其他 196,853.60 14.22 300,001.44 14.33 299,901.68 13.96 315,503.82 13.64

内部抵消 -243,932.26 -17.62 -350,502.93 -16.74 -351,742.31 -16.37 -364,656.58 -15.77

合计 1,384,325.21 100.00 2,093,280.57 100.00 2,148,602.46 100.00 2,312,761.71 100.00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业务 267,975.34 22.04 412,831.93 23.35 462,242.81 26.98 529,323.65 28.35

粘胶短纤维业务 694,380.53 57.10 950,510.90 53.77 857,846.67 50.06 853,067.87 45.70

氯碱业务 210,919.88 17.35 297,957.81 16.85 317,042.99 18.50 359,794.28 19.27

有机硅业务 137,519.60 11.31 221,990.17 12.56 187,505.38 10.94 219,963.51 11.78

其他 151360.54 12.45 234,334.61 13.26 244,395.67 14.26 272,735.02 14.61

业务

内部抵消 -246,158.69 -20.24 -349,770.62 -19.79 -355,557.28 -20.75 -368,046.76 -19.71

合计 1,215,997.20 100.00 1,767,854.80 100.00 1,713,476.24 100.00 1,866,837.57 100.00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纯碱业务 24,700.83 14.67 140,320.48 43.12 309,803.45 71.20 283,327.59 63.54

粘胶短纤维业务 61,317.01 36.43 74,478.58 22.89 54,824.35 12.60 2,566.36 0.58

氯碱业务 44,528.28 26.45 52,009.85 15.98 30,792.12 7.08 64,548.00 14.48

有机硅业务 -9,937.61 -5.90 -6,317.66 -1.94 -19,614.68 -4.51 49,323.21 11.06

其他业务 45,493.06 27.03 65,666.83 20.18 55,506.01 12.76 42,768.80 9.59

内部抵消 2,226.43 1.32 -732.31 -0.23 3,814.97 0.88 3,390.18 0.76

合计 168,328.01 100.00 325,425.77 100.00 435,126.22 100.00 445,924.14 100.00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业务板块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纯碱业务 8.44 25.37 40.13 34.86

粘胶短纤维业务 8.11 7.27 6.01 0.30

氯碱业务 17.43 14.86 8.85 15.21

有机硅业务 -7.79 -2.93 -11.68 18.32

其他业务 23.11 21.89 18.51 13.56

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 12.16 15.55 20.25 19.28

报告期内,发行人纯碱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812,651.24万元、772,046.26万元、553,152.41万元和292,676.1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5.14%、35.93%、26.43%和21.14%,毛利率分别为34.86%、40.13%、25.37%和8.44%。2023年度,发行人纯碱产销量均同比小幅增加,但受纯碱新增产能及期货扰动等因素影响,纯碱平均售价有所降低,导致收入同比下降;为应对市场波动,原材料方面,发行人通过规划原盐采购渠道供量、突出低价增储,当年纯碱主要原材料原盐采购价格大幅下行导致营业成本下降幅度大于收入降幅,导致纯碱毛利率上升。2024年度,受纯碱行业产能持续扩张以及原料价格高位、下游需求不足等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影响,纯碱产品售价同比大幅下行,导致营业收入、毛利率均同比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粘胶短纤维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855,634.23万元、912,671.02万元、1,024,989.48万元和755,697.5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00%、42.48%、48.97%和54.59%,毛利率分别为0.30%、6.01%、7.27%和8.11%。2023年,粘胶短纤维受销售市场影响,生产负荷提升,产销量同比增加,导致当期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受主要原材料浆粕采购均价下行影响,毛利率上升。2024年度,粘胶行业供给稳定,受下游需求保持刚需支撑影响下,市场稳步小幅走强,年末市场达到年内高点,当期受销售市场影响,发行人粘胶销售量价齐增,导致营业收入进一步增加,毛利率进一步上升。

报告期内,发行人氯碱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424,342.28万元、347,835.11万元、349,967.66万元和255,448.1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35%、16.19%、16.72%和18.45%,毛利率分别为15.21%、8.85%、14.86%和17.43%。2023年度,受国内外需求不足、行业新增产能投放等不利因素影响,PVC、烧碱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导致PVC收入及毛利率下降。2024年度,受房地产等行业恢复有限影响,PVC市场震荡走弱,受下游氧化铝需求支撑,烧碱市场价格持续走强,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生产负荷,当期烧碱营业收入增加,PVC营收小幅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有机硅业务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269,286.72万元、167,890.70万元、215,672.51万元和127,581.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64%、7.81%、10.30%和9.22%,毛利率分别为18.32%、-11.68%、-2.93%和-7.79%。2023年度,随着有机硅新增产能投放,供需矛盾阶段性显现,需求难以消化产能的大幅增长,市场逐步回落,行业进入产能消化期。有机硅产品售价较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导致有机硅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毛利率由正转负。2024年度,受市场调整及三期项目投产影响,发行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当期二甲基硅氧烷混合体、高温胶销量上涨,售价降低的室温胶产量占比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增加,同时毛利率大幅回升。

发行人其他产品板块主要包括矿石、电、蒸汽等多个产品,各产品的营业收入占比均相对较小。

2、多元化经营对于发行人盈利可持续性、偿债能力的影响

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营业收入和毛利润比重均超过30%的业务板块。

1)业务开展情况。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和有机硅这四项业务合计占营业收入的90%左右。具体业务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摘要本节“(三)主要业务板块”披露内容。

2)发行人已成为具有“纯碱、氯碱、化纤”独特循环经济模式、从无机化工向有机化工、基础化工向精细化工转型升级的集团型企业。发行人上述四项业务互不分割、相辅相成,主要体现在发行人各业务间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①公司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粘胶短纤维的生产以及部分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目前公司烧碱的自用率已达到85%以上;②PV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石渣浆可以替代石灰石作为纯碱生产的原料;③纯碱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氨废液、上清液用于生产氯化钙和晒盐;④热电分公司为各主要业务板块提供电力和蒸汽热力能源保障,目前蒸汽全部自供;电力自供40%左右,其余通过上网采购。

3)对各业务板块的控制情况。①从持股比例看,发行人纯碱业务主要由纯碱分公司、青海五彩碱业开展,青海五彩碱业注册资本74,500.00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51%。青海五彩碱业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可委派多数董事。发行人对兴达化纤、三友氯碱、三友硅业的持股比例均在95%以上,发行人粘胶短纤维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开展。兴达化纤注册资本275,526.39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100%;发行人氯碱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三友氯碱注册资本69,964.04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95.07%;发行人有机硅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三友硅业注册资本53,781.13万元。发行人直接持股95.29%,间接持股4.48%。②从人事安排看,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副总经理陈学江现兼任三友硅业董事长、发行人副总经理张兆云现兼任三友氯碱董事长、发行人董事郑柏山兼任兴达化纤董事长。③从制度管理看,发行人制定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对控股子公司三会设置、经营管理、财务、资金和担保、投资等进行实质性管控。综上来看,发行人对各业务板块的控制能力较强。

4)多元化经营对发行人盈利持续性和偿债能力的影响。①降低行业风险。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利好、利空因素叠加,公司主导产品所处行

业不同,市场走势不同,通过多元化经营,发行人可以分散化工行业经营风险,避免单一市场波动对财务状况的冲击。②提高资产利用率。发行人通过多元化经营,可以更高效地利用现有资产,提升资产回报率,进而增强偿债能力。比如发行人目前建立的“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条:a.公司生产的烧碱主要用于粘胶短纤维的生产以及部分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目前公司烧碱的自用率已达到85%以上;b.PVC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石渣浆可以替代石灰石作为纯碱生产的原料;c.纯碱生产过程产生的蒸氨废液、上清液用于生产氯化钙和晒盐;d.热电分公司为各主要业务板块提供电力和蒸汽热力能源保障,目前蒸汽全部自供;电力自供40%左右,其余通过上网采购。

综上来看,多元化经营有利于发行人提高资产利用率和降低行业经营风险,预计对发行人盈利持续性和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业务板块

1、纯碱业务

发行人纯碱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分公司(以下简称“纯碱分公司”)和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彩碱业”)经营。

(1)盈利模式

公司以产销联动模式进行生产安排,即每年年初和每月月初由企管部门(负责安排生产计划)按照预定目标及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及时跟进产销匹配情况,根据波动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公司建立了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定时召开会议,安排生产计划。

从结算方式看,纯碱采用月末结款、预收款以及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相结合的方式。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纯碱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原盐、石灰石和焦炭等行业。纯碱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光伏玻璃、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等行业,最大的纯碱消费行业是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约占总消费量的50%,其次是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行业。

(3)原材料采购情况

纯碱生产的原材料主要为原盐、石灰石及焦炭。氨碱法每生产1吨纯碱约耗用1.5吨原盐,因此原盐市场价格及其运费是影响纯碱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公司年消耗原盐400万吨以上,其中约30%从河北省南堡盐场采购。公司每年消耗石灰石约380万吨,其中纯碱分公司每年消耗约240万吨,目前基本由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供应,该公司位于燕山余脉的巍山,是大型露天采石场,资源丰富,供应量充足;青海五彩碱业每年消耗石灰石约140万吨,90%来源于自有石灰石矿,其余部分主要由德令哈市康利达矿业有限公司及大柴旦鸿程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矿源地位于柴达木盆地,祁连山脚下,储量丰富。

唐山本部公司所需原煤、焦炭主要从山西、内蒙古等地采购。能源方面,主要来源于公司自备电厂,生产供电由发行人自行解决,电力不足部分上网采购。青海五彩碱业分部所需原煤、焦炭主要从当地煤矿采购,目前主要供应商德令哈高照商贸有限公司、青海盛世金利商贸有限公司、青海弘浩商贸有限公司、哈密圣贤商贸有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几家公司。能源方面,主要来源于公司自备电厂,不足部分从大柴旦电力公司购买,供水由旗下公司五彩水务解决。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原材料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碱石 376.65 29,567.19 7.71 419.25 32,046.67 7.95 400.16 32,426.09 6.98

原盐 489.40 88,676.56 23.14 492.76 83,716.25 20.76 446.62 106,249.55 22.88

焦炭 27.41 37,843.93 9.87 31.86 50,333.48 12.48 31.90 67,122.92 14.45

电石渣浆 211.86 3,177.92 0.83 196.72 2,868.38 0.71 187.14 1,871.42 0.40

合计 1,105.32 159,265.60 41.55 1,140.60 168,964.77 41.89 1,065.81 207,669.97 44.72

注:上表中采购总金额系该板块材料采购金额,不包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及其他直接支出。因涉及上市公司业务数据保密,募集说明书未披露最近一期业务数据,下同。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原材料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碱石采购均价 78.50 76.44 81.03

原盐采购均价 181.19 169.89 237.90

焦炭 1,380.71 1,579.76 2,104.49

电石渣浆 15.00 14.58 10.00

表:最近三年内公司原盐采购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 23,494.49 26.49

2 北京晶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2,675.42 14.29

3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玖进出口有限公司 9,768.85 11.02

4 都兰新瑞盐业有限公司 6,151.90 6.94

5 东营市河口区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分公司 3,403.12 3.84

合计 55,493.77 62.58

2023年度 1 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 22,692.58 27.27

2 北京晶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11,221.62 13.48

3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4,777.47 5.74

4 河北曹怡进出口有限公司 4,663.52 5.60

5 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 3,242.24 3.90

合计 46,597.43 55.99

2022年度 1 北京晶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20,184.10 19.00

2 河北南堡盐场有限公司 18,989.93 17.87

3 寿光市海玉盐业有限公司 8,433.49 7.94

4 河北曹怡进出口有限公司 5,473.80 5.15

5 格尔木昌庆商贸有限公司 5,253.23 4.94

合计 58,334.54 54.90

(4)生产工艺

纯碱生产技术经历了近150年的发展,已相对成熟。纯碱生产方法分为合成制碱法和天然碱加工法。其中合成制碱法又分为氨碱法和联碱法。在我国,由于天然碱资源较为缺乏,纯碱生产以氨碱法和联碱法为主。公司纯碱生产采用的是氨碱法。

氨碱法的主要原料为原盐、石灰石、焦炭。该方法的优点在于产品质量高、成本低,缺点在于只利用了原盐(NaCl)中约75%的钠离子,石灰石中钙离子也未转化成有价值的产品,钙离子与氯离子结合成的氯化钙(CaCl2)作为废渣排放,这部分废渣目前只能采取堆放的方式处置。针对其产生的废渣、废水等废物较多的情况,氨碱法未来研究的重点是废渣、废水的循环综合利用技术。公司生产的纯碱包括轻质碱和重质碱两种,其中重质碱占总产量的70%左右。重质纯碱为白色颗粒状的无水物,易溶于水,常温时暴露在空气中能吸收CO2和水,并放出热量,逐渐转成NaHCO3且结块。重质纯碱作为重要的基本化工原料之一,在化工、冶金、国防、纺织、印染、食品、玻璃、搪瓷、医药、造纸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

目前重质纯碱的主要生产方法有挤压法、固相水合法及液相水合法,其中液相水合法生产的重质纯碱具有氯化钠含量低、粒度均匀、外观洁白的特点,是当今生产超低盐重质纯碱的首选工艺。

公司主要利用液相水合法进行超低盐重质纯碱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将煅烧工序送来的轻碱加入存有Na2CO3饱和溶液及适量晶种的水合结晶器中,反应生成一水碱结晶(Na2CO3·H2O),一水碱晶浆经离心机分离,得到固态一水碱,一水碱在重碱流化床中脱水而得重碱,重碱经晾碱炉冷却后包装成品。

(5)生产情况

公司是纯碱行业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产品和ISO1400环境管理体系三重认证的企业,产品散装化率、重质化率以及低盐化率三项指标均居行业第一位,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2022年以来,公司纯碱产能稳定,产能利用率均维持在95%以上。报告期内公司纯碱实际产量分别为326.31万吨、337.80万吨和334.01万吨。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的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万吨、%

年份 年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340.00 326.31 95.97

2023年 340.00 337.80 99.35

2024年 340.00 334.01 98.24

(6)销售情况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334.01 326.60 97.78 337.80 339.86 100.61 326.31 334.54 102.52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平均售价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纯碱平均售价 1,693.65 2,271.63 2,429.16

纯碱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等行业,最大的纯碱消费行业是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约占总消费量的50%,其次是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行业。从结算方式看,纯碱采用月末结款、预收款以及按合同约定条款付款相结合的方式。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5,769.60 10.08

2 迁西县益多商贸有限公司 17,835.03 3.22

3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17,276.69 3.12

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219.18 2.93

5 天津锦绣恒生商贸有限公司 16,120.37 2.91

合计 123,220.88 22.28

2023年度 1 信义玻璃(海南)有限公司 60,145.75 7.79

2 山西国利天能科技有限公司 31,262.62 4.05

3 迁西县益多商贸有限公司 28,967.76 3.75

4 大庆六维科技有限公司 28,577.64 3.70

5 天津锦绣恒生商贸有限公司 20,222.68 2.62

合计 169,176.46 21.91

2022年 1 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6,456.17 10.64

度 2 山西国利天能科技有限公司 37,944.54 4.67

3 迁西县益多商贸有限公司 30,957.66 3.81

4 大庆六维科技有限公司 28,878.16 3.55

5 天津锦绣恒生商贸有限公司 21,744.86 2.68

合计 205,981.38 25.35

公司生产的纯碱主要销售区域位于华北、东北、华东、华南等地,以及对外出口。报告期内,公司纯碱销售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表:最近三年公司纯碱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销售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东北 35.84 63,051.14 11.40 46.94 108,392.49 14.04 42.31 103,319.10 12.71

华中 7.58 12,768.57 2.31 3.31 7,393.79 0.96 7.31 17,373.37 2.14

华南 62.70 107,824.28 19.49 48.22 112,614.37 14.59 41.61 102,140.06 12.57

华北 100.07 169,642.79 30.67 128.50 291,042.74 37.70 131.63 315,609.36 38.84

华东 53.08 90,181.85 16.30 43.28 100,478.51 13.01 34.95 84,195.56 10.36

西南 22.27 36,070.41 6.52 16.84 37,736.44 4.89 22.37 53,986.35 6.64

西北 22.53 35,164.97 6.36 20.46 40,223.37 5.21 22.38 48,515.43 5.97

出口 22.54 38,448.39 6.95 32.32 74,164.57 9.61 31.97 87,512.01 10.77

合计 326.60 553,152.41 100.00 339.86 772,046.26 100.00 334.54 812,651.24 100.00

2、粘胶短纤维业务

发行人粘胶短纤维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达化纤”)、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纤维”)负责经营。

(1)盈利模式

发行人以产销联动模式进行生产安排,即每年年初和每月月初由企管部门(负责安排生产计划)按照预定目标及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及时跟进产销匹配情况,根据波动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发行人建立了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定时召开会议,安排生产计划。

从结算方式看,粘胶短纤维业务采用承兑、现汇、信用证相结合的方式。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粘胶纤维行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中上游。粘胶纤维行业的上游为原浆生产企业,主要为粘胶纤维行业供应木浆、棉浆、竹浆等原材料。粘胶短纤维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医疗卫材行业、纺织行业、服饰行业、装饰行业等。

(3)原材料采购情况

生产粘胶短纤维的原材料主要为浆粕,成本占比为50%-60%。公司浆粕采购以国外进口和国内大型浆粕生产厂商为主。浆粕采取直接采购与中间商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口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国内采购以款到发货为主。

表:最近三年公司粘胶短纤维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原材料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浆粕 86.01 516,962.91 58.69 82.53 493,546.04 60.52 59.22 368,865.07 52.44

硫酸 61.30 20,145.55 2.29 56.86 12,193.07 1.50 49.06 25,679.91 3.65

烧碱 46.76 123,119.17 13.98 39.82 105,146.27 12.89 36.67 118,004.65 16.77

二硫化碳 5.07 13,361.57 1.52 4.37 11,928.47 1.46 3.80 14,327.94 2.04

合计 199.14 673,589.21 76.47 183.57 622,813.85 76.37 148.75 526,877.57 74.90

注:上表采购总金额系该板块材料采购金额,不包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及其他直接支出。

表:最近三年公司浆粕采购均价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浆粕采购均价 6,010.34 5,980.18 6,228.72

表:最近三年公司浆粕采购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97,190.27 18.80

2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8,352.50 11.29

3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43,112.30 8.34

4 山东佰立隆供应链有限公司 17,178.40 3.32

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3,755.42 2.66

合计 229,588.89 44.41

2023 1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87,380.53 17.70

年度 2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8,309.56 5.74

3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27,336.28 5.54

4 河南美汇进出口有限公司 19,403.82 3.93

5 山东佰立隆供应链有限公司 13,972.14 2.83

合计 176,402.33 35.74

2022年度 1 新兴铸管(上海)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61,535.02 16.68

2 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 23,701.85 6.43

3 湖南骏泰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830.22 5.65

4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12,453.40 3.38

5 青岛东方万润工贸有限公司 11,915.51 3.23

合计 130,436.00 35.36

(4)生产工艺

粘胶短纤维生产工艺一直采用CS2法,该法也是我国粘胶纤维行业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工艺方法,主要原理就是利用浆粕生产粘胶纤维。

粘胶短纤维的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四个步骤:①将浆粕浸渍于烧碱中生成碱纤维素,经压榨、粉碎、老成制成具有一定聚合度的碱纤维素。②使碱纤维素与二硫化碳进行反应,生成纤维素黄酸酯。③纤维素黄酸酯溶于稀碱液中,制成粘胶,再经过过滤、脱泡、熟成,送纺丝机成形。④成形后的纤维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处理,烘干、包装成为成品。

图:粘胶短纤维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情况

表:最近三年公司粘胶短纤维的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万吨、%

年份 年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78.00 65.02 83.36

2023年 78.00 75.14 96.34

2024年 80.00 82.02 102.53

公司的差别化粘胶纤维生产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兴达化纤多年来一直很重视粘胶纤维新品种和新技术开发。目前,公司开发的产品先后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和欧洲生态纺织品OEKO-100(I级)认证。近年来,兴达化纤成功开发医疗卫材用洁净高白度粘胶短纤维、竹浆粘胶短纤维、有色粘胶短纤维、阻燃粘胶短纤维、珍珠负离子粘胶短纤维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经济效益的产品,产品差别化率居全国前列。2010年4月,兴达化纤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认定为“纤维素纤维新产品研发基地”,2012年公司“高效节能环保粘胶纤维成套装备及关键技术集成开发”项目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兴达化纤拥有的质检实验室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另外,兴达化纤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紧跟行业发展方向。近年来,兴达化纤参与制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下:

表:兴达化纤参与制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发布实施日期 分类

粘胶短纤维 GB/T14463-2008 2008-08-06发布2009-06-01实施 国标

洁净高白度粘胶短纤维 FZ/T54032-2010 2010-12-29发布2011-04-01实施 纺织行业

有色粘胶短纤维 FZ/T54030-2010 2010-12-29发布2011-04-01实施 纺织行业

无机阻燃粘胶短纤维 FZ/T52013-2011 2011-05-18发布2011-08-01实施 纺织行业

粘胶短纤维阻燃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 FZ/T50016-2011 2011-05-18发布2011-08-01实施 纺织行业

麻浆粘胶短纤维 FZ/T52029-2013 2013-10-17发布2014-03-01实施 纺织行业

相变保温粘胶短纤维 FZ/T52028-2013 2013-10-17发布2014-03-01实施 纺织行业

高湿模量竹材粘胶短纤维 HX/T51006-2015 2015-01-01发布2015-05-01实施 纺织协会

粘胶丝束 FZ/T54079-2015 2015-07-14发布2016-01-01实施 纺织行业

莫代尔粘胶短纤维 FZ/T52043-2016 2016-10-22发布2017-04-01实施 纺织行业

莱赛尔短纤维 FZ/T52019-2018 2018-04-30发布2018-09-01实施 中国工信部

粘胶纤维原液着色用水性色浆 FZ/T51016-2019 2019-11-11发布2020-04-01实施 纺织行业

面膜用竹炭粘胶纤维非织造布 FZ/T64079-2020 2020-04-24发布2020-10-01实施 纺织行业

纺织品化学纤维第1部分:属名 GB/T4146.1-2020 2020-10-21发布2021-05-01实施 国标

再生纤维素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着色后显微镜法 FZ/T50053-2020 2020-12-29发布2021-04-01实施 纺织行业

一次性卫生用非织造材料的可冲散性试验方法及评价 GB/T40181-2021 2021-05-21发布2021-12-01实施 国标

化学纤维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14337-2022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标

化学纤维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 GB/T14338-2022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标

粘胶短纤维 GB/T14463-2022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标

可冲散水刺非织造材料及制品 GB/T41244-2022 2022-04-15发布2022-11-01实施 国标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棉浆粕和木浆粕 FZ/T51001-2022 2022-04-08发布2022-10-01实施 纺织行业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尘埃度的测定 FZ/T50010.8-2023 2023-05-22发布2023-11-01实施 纺织行业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灰分含量的测定 FZ/T50010.5-2023 2023-05-22发布2023-11-01实施 纺织行业

有色粘胶短纤维 FZ/T54030-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竹浆粘胶短纤维 FZ/T52006-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儿茶素改性粘胶短纤维 FZ/T52064-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黏度的测定 FZ/T50010.3-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竹浆粕 FZ/T51002-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化学纤维燃烧性能试验方法烟密度法 FZ/T50062-2023 2023-12-20发布2024-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再生纤维素纤维用浆粕反应性能的测定 FZ/T50010.13-2024 2024-07-05发布2026-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化学纤维短纤维色度色差试验方法 FZ/T50064—2024 2024-12-10发布2025-07-01实施 纺织行业

化学纤维短纤维摩擦因数的测定绞盘法 GB/T45179-2024 2024-12-31发布2025-07-01实施 国标

化学纤维超短纤维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T45270-2025 2025-02-28发布2025-09-01实施 国标

(6)销售情况

表:最近三年公司粘胶短纤维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82.02 82.48 100.56 75.14 74.68 99.39 65.02 66.36 102.05

表:最近三年公司粘胶短纤维平均售价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粘胶短纤维平均售价 12,426.88 12,221.58 12,894.64

粘胶短纤维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洁净高白度粘胶短纤维、高白细旦粘胶短纤维、有色粘胶短纤维、特种粘胶短纤维、莫代尔粘胶短纤维等。兴达化纤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个体系认证和欧洲生态纺织OEKO-100认证,主要技术指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表:最近三年内公司粘胶短纤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山东华裳帛锦纺织品有限公司 37,878.52 3.70

2 常州伟业纺织有限公司 28,306.44 2.76

3 浙江优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26,710.47 2.61

4 杭州君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456.49 1.90

5 张家港保税区的卢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18,492.71 1.80

合计 130,844.62 12.77

2023年度 1 浙江优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19,544.89 2.14

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15,047.11 1.65

3 常州伟业纺织有限公司 14,288.65 1.57

4 杭州君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2,772.83 1.40

5 张家港保税区的卢纺织贸易有限公司 12,599.85 1.38

合计 74,253.33 8.14

2022年度 1 常州天虹伟业纺织有限公司 17,810.05 2.08

2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17,364.08 2.03

3 大连瑞光非织造布集团有限公司 14,080.40 1.65

4 浙江优全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12,997.92 1.52

5 青岛文诺福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339.77 1.44

合计 74,592.22 8.72

公司的粘胶短纤维产品畅销江苏、浙江、山东、吉林等全国二十几个省市,其中:洁净高白度粘胶短纤维、气流纺用粘胶短纤维等产品凭借质量和成本优势成功地打开了国际市场,已出口到美国、瑞士、巴西、土耳其、韩国、日本、印尼等国家。

表:最近三年内公司粘胶短纤维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销售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东北 2.25 28,130.86 2.74 2.22 27,790.82 3.04 2.35 30,400.65 3.55

华中 2.97 37,576.95 3.67 2.84 37,021.93 4.06 2.59 34,984.12 4.09

华南 0.64 8,121.22 0.79 1.28 15,261.31 1.67 0.64 8,162.22 0.95

华北 2.14 26,210.31 2.56 2.22 27,902.99 3.06 1.24 15,857.55 1.85

华东 64.54 796,940.32 77.75 53.77 651,269.27 71.36 46.54 583,316.12 68.17

西南 0.28 3,968.38 0.39 0.17 2,506.18 0.27 0.39 5,296.13 0.62

西北 0.29 3,461.33 0.34 0.51 6,252.76 0.69 0.56 7,316.89 0.86

出口 9.37 120,580.11 11.76 11.66 144,665.77 15.85 12.05 170,300.55 19.90

合计 82.48 1,024,989.48 100.00 74.68 912,671.02 100.00 66.36 855,634.23 100.00

3、氯碱业务

发行人氯碱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友氯碱”)负责经营。发行人氯碱业务的主要产品为烧碱和聚氯乙烯树脂(PVC)。聚氯乙烯树脂和烧碱作为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世界氯碱生产大国及世界最大的聚氯乙烯和烧碱消费国。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环保政策的实施及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充分调整氯碱工业布局,行业产能增速放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我国已形成一些规模化、大型化的氯碱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1)盈利模式

公司以产销联动模式进行生产安排,即每年年初和每月月初由企管部门(负责安排生产计划)按照预定目标及销售部门制定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及时跟进产销匹配情况,根据波动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公司建立了生产组织管理制度,定时召开会议,安排生产计划。发行人的全部生产装置均为自有,目前采用四班三倒的方式施行24小时连续运转方式进行生产。

聚氯乙烯主要应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领域。根据销售区域的分布情况,公司采取厂家自提、送到销售的形式。在价格方面,由于PVC波动情况较大,对于运距较远的客户,公司一般采取到岸价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针对周边客户,公司采取散装化汽车运输的形式向客户运输产品。

从结算方式看,氯碱一般先款后货,采用现汇和承兑相结合,承兑汇票收取比例70%左右。

(2)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氯碱行业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原盐行业、电石行业和电力行业。烧碱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化工、轻工和纺织行业,其次是医药、冶金、稀有金属、石油、电力、水处理及军工等行业;PVC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型材、管材、人造革、农膜等,上述行业PVC用量占PVC总消费量的80%左右。

(3)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烧碱及聚氯乙烯(PVC)的主要原材料为原盐和电石。公司生产PVC所需电石主要从全国电石主要产区内蒙古地区采购,结算方式为货到票到后付款,运输方式为汽运。

表:报告期公司烧碱、PVC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原材料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原盐 85.85 24,116.17 7.93 80.54 26,764.24 8.14 90.04 35,797.06 9.51

电石 57.06 156,014.57 51.33 54.79 171,060.02 52.04 54.44 212,315.27 56.41

合计 142.91 180,130.74 59.26 136.99 197,824.26 60.18 144.49 248,112.33 65.93

注:上表采购总金额系该板块材料采购金额,不包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及其他直接支出。

表:报告期公司电石、原盐采购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电石采购均价 2,734.23 3,122.11 3,899.78

原盐采购均价 280.91 332.33 397.56

表:最近三年公司电石、原盐采购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品种 采购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内蒙古多蒙德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石 44,670.02 24.8

2 唐山凯锆商贸有限公司 电石 29,815.89 16.55

3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25,589.90 14.21

4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17,591.03 9.77

5 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石 12,106.89 6.72

合计 129,773.72 72.04

2023年度 1 内蒙古多蒙德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石 52,444.53 26.51

2 唐山凯锆商贸有限公司 电石 36,474.95 18.44

3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31,113.10 15.73

4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24,571.10 12.42

5 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石 9,636.75 4.87

合计 154,240.42 77.97

2022年度 1 内蒙古多蒙德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电石 54,652.64 22.03

2 唐山凯锆商贸有限公司 电石 50,158.41 20.22

3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34,335.94 13.84

4 内蒙古白雁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电石 23,900.06 9.63

5 乌兰察布市华顺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电石 19,962.36 8.05

合计 183,009.41 73.76

(4)生产工艺

发行人烧碱生产采用先进的离子膜法生产工艺,关键生产设备电解槽是引进日本的高电密自然循环复极式离子膜电解槽,该设备技术居世界领先水平。

发行人PVC生产采用电石法生产工艺,设备采用国内最大型∮3200高效乙炔发生器,作为乙炔站的主体设备,生产更加稳定;生产聚氯乙烯的主要设备选用国内目前最成熟的105立方米大型聚合釜;聚合涂壁系统工艺技术采用北京化工二厂自行研制的高效防粘釜液,并采用自动喷涂冲洗装置,可适应低聚合度树脂的生产。同时采用全自动包装码垛生产线,保证了聚氯乙烯产品包装外观质量。

图:烧碱和PVC生产工艺流程图

(5)生产情况

表:报告期公司烧碱的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万吨、%

年份 年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53.00 50.48 95.24

2023年 53.00 48.09 90.74

2024年 53.00 50.91 96.06

表:报告期公司PVC的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年、万吨、%

年份 年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52.50 38.39 73.12

2023年 52.50 39.66 75.55

2024年 52.50 41.17 78.42

三友氯碱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也是“河北省聚氯乙烯技术创新中心”,三友氯碱采用的DCS集散控制系统,对整个生产工艺中的关键装置均实现安全联锁控制,保证了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制定标准方面,三友氯碱积极参与国家、行

业标准制定工作,参与起草了《工业用液氯》《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2项国家标准,《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氯碱行业离子膜法电解工艺碳排放核算标准》等12项团体标准,为聚氯乙烯行业进步提供了坚实保障。近年来,三友氯碱参与制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如下:

表:三友氯碱参与制定的国家及行业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号 发布实施日期 分类

化纤用氢氧化钠 GB/T11212-2013 2013-09-06发布2014-01-31实施 国标

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气相色谱法对干粉中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 GB/T29874-2013 2013-11-12发布2014-05-01实施 国标

工业用氢氧化钠 GB/T209-2018 2018-12-28发布2019-11-01实施 国标

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 GB/T5761-2018 2018-12-28发布2019-11-01实施 国标

高纯盐酸 HG/T2778-2020 2020-12-09发布2021-04-01实施 化工行业

工业用液氯 GB/T5138-2021 2021-08-20发布2022-03-01实施 国标

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 GB/T42917-2023 2023-08-06发布2024-03-01实施 国标

高纯氢氧化钠 GB/T11199-2024 2024-03-15发布2024-10-01实施 国标

工业用合成盐酸 GB/T320—2025 2025-02-28发布2025-09-01实施 国标

(6)销售情况

表:报告期公司烧碱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50.91 51.03 100.24 48.09 48.23 100.29 50.48 50.44 99.91

表:报告期公司PVC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41.17 41.22 100.12 39.66 39.86 100.50 38.39 38.53 100.35

表:报告期公司烧碱、PVC的平均售价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烧碱平均售价 2,662.98 2,694.29 3,245.35

PVC平均售价 5,193.78 5,466.06 6,765.76

公司氯碱业务的产品包括烧碱和聚氯乙烯。目前,公司生产的烧碱超过85%用于内部循环经济,主要用于粘胶短纤维业务生产,剩余部分烧碱主要销售给公司周边烧碱消费厂家如日化、化工、冶金等行业企业。

聚氯乙烯主要应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领域。公司生产的PVC主要销售区域位于华北、东北、华东、华南等地。根据销售区域的分布情况,公司采取厂家自提、送到销售的形式。在价格方面,由于PVC波动情况较大,对于运距较远的客户,公司一般采取到岸价的方式确定销售价格。为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针对周边客户,公司采取散装化汽车运输的形式向客户运输产品。

从结算方式看,氯碱一般先款后货,采用现汇和承兑相结合,承兑汇票收取比例70%左右。

表:报告期内公司烧碱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8,057.44 5.93

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317.82 0.97

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279.22 0.94

4 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136.30 0.84

5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957.62 0.70

合计 12,748.41 9.38

2023年度 1 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5,386.01 4.14

2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1,966.83 1.51

3 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1,927.66 1.48

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1,894.29 1.46

5 鞍钢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021.41 0.79

合计 12,196.20 9.38

2022年度 1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194.13 5.01

2 河北文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5,843.69 3.57

3 河北吉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5,459.45 3.34

4 天津瑞科达商贸有限公司 3,206.83 1.96

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425.80 1.48

合计 25,129.90 15.35

表:报告期内公司PVC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厦门市晶威恒化工有限公司 25,980.52 12.14

2 厦门市兴昌晶化工有限公司 17,456.20 8.15

3 上海朗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950.04 7.45

4 山东穗元贸易有限公司 13,406.13 6.26

5 福建省石油化工供销有限公司 10,586.33 4.95

合计 83,379.22 38.95

2023年度 1 上海朗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388.22 8.44

2 厦门象屿兴宝发贸易有限公司 14,357.24 6.59

3 厦门市兴昌晶化工有限公司 14,022.96 6.44

4 山东穗元贸易有限公司 13,293.65 6.10

5 厦门市晶威恒化工有限公司 12,421.57 5.70

合计 72,483.65 33.27

2022年度 1 上海朗跃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3,871.12 9.16

2 厦门象屿化工有限公司 21,011.95 8.06

3 宁波炜烨塑化有限公司 17,258.58 6.62

4 山东穗元贸易有限公司 13,355.16 5.12

5 上海闽兴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2,467.24 4.78

合计 87,964.05 33.75

表:报告期内公司烧碱、PVC产品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产品 销售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度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烧碱 东北 0.18 674.21 0.50 0.36 1,023.05 0.79 1.59 5,098.24 3.11

华北 50.85 135,220.18 99.50 47.87 128,934.93 99.21 48.82 158,507.80 96.84

华东 0.00 3.88 0.00 - - - 0.02 74.34 0.05

合计 51.03 135,898.27 100.00 48.23 129,957.98 100.00 50.44 163,680.38 100.00

PVC 华北 7.56 38,221.42 17.85 7.15 38,454.40 17.65 8.58 56,356.14 21.62

华南 0.87 5,748.01 2.69 0.71 4,797.68 2.20 0.67 5,263.19 2.02

华东 31.22 161,932.02 75.64 30.42 165,674.52 76.04 27.78 188,777.16 72.42

东北 1.30 6,372.83 2.98 1.28 6,866.65 3.15 1.01 6,369.46 2.44

华中 0.27 1,795.11 0.84 0.28 1,905.65 0.87 0.09 599.55 0.23

出口 0.00 0.00 0.00 0.03 178.23 0.08 0.40 3,296.40 1.26

合计 41.22 214,069.39 100.00 39.86 217,877.13 100.00 38.53 260,661.91 100.00

4、有机硅业务

公司有机硅业务主要由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硅业”)经营。有机硅业务的主要产品为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室温胶、高温胶等。

(1)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发行人从事的有机硅业务处于有机硅行业的中上游。公司有机硅业务的上游主要为金属硅生产企业。有机硅下游产品硅橡胶主要用于房地产、汽车、电子、电力、医疗设备等行业;有机硅另一重要的下游产品为硅油,主要用于印染、日化行业;其余有机硅下游产品如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主要用于生产涂料、粘接剂、增强剂、橡胶增强剂等。

(2)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有机硅的原材料为金属硅,主要从四川、辽源地区采购。

表:报告期公司有机硅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原材料 2024年 2023年 2022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采购量 采购金额 占该板块采购总金额比例

硅块 8.79 105,377.72 47.34 5.36 79,404.52 38.53 6.30 119,934.27 54.15

甲醇 17.81 38,858.47 17.46 12.13 26,739.25 12.98 13.97 33,554.72 15.15

铜粉 0.08 5,711.99 2.57 0.05 3,445.01 1.67 0.05 3,664.64 1.65

氯化氢 5.64 2,154.08 0.97 4.50 2,729.19 1.32 5.62 4,341.28 1.96

合计 32.31 152,102.26 68.33 22.04 112,317.98 54.50 25.95 161,494.91 72.91

注:上表中采购总金额系该板块材料采购金额,不包括制造费用、直接人工及其他直接支出。

表:报告期公司有机硅业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硅块 11,989.04 14,807.38 19,026.57

甲醇 2,181.92 2,204.91 2,401.36

铜粉 74,317.72 69,341.23 71,090.94

氯化氢 382.23 606.41 771.91

表:最近三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厦门国贸硅业有限公司 22,626.69 10.17

2 宁波仰旭贸易有限公司 17,118.32 7.69

3 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3,729.78 6.17

4 北京市京平化商贸有限公司 12,179.82 5.47

5 沧州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1,533.37 5.18

合计 77,188.00 34.68

2023年度 1 厦门国贸硅业有限公司 17,342.96 8.42

2 辽源市慧鑫硅业有限公司 12,613.08 6.12

3 北京恒硅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11,999.78 5.82

4 丹东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1,215.35 5.44

5 北京市京平化商贸有限公司 10,704.55 5.19

合计 63,875.72 31.00

2022年度 1 北京恒硅缘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9.95 12.53

2 唐山市正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3,069.55 8.09

3 怒江国贸硅业有限公司 12,798.27 7.92

4 芒市越盛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11,593.83 7.18

5 丹东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0,650.12 6.59

合计 68,341.72 42.32

(3)生产工艺

甲醇和氯化氢在氯甲烷工序制得氯甲烷,氯甲烷在合成工序单体流化床中与硅粉及助剂反应生成粗单体,粗单体在精馏工序提纯得到纯度99.9%以上的精二甲,精二甲在水解工序水解生成水解物与氯化氢,水解物部分外售,部分去裂解工序经过裂解并提纯得到合格的DMC环体。

图:有机硅生产工艺流程图

(4)生产情况

表:报告期公司有机硅单体的产能、产量情况

单位:万吨、%

年份 年设计产能 实际产量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20.00 20.00 100.00

2023年 20.00 20.00 100.00

2024年 40.00 33.70 84.25

发行人的有机硅生产采取世界通用的直接流化床合成甲基氯硅烷工艺。核心生产设备流化床反应器是由青岛科技大学设计,合成釜是从法国德地氏公司进口。在水裂解流程中,发行人采用相分离器;该设备在传统的浓酸分离器基础上,提高系统里水解物的回收率,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并且公司以产销联动模式进行生产安排,以确保公司的产销率。

公司有机硅单体产能已经达到40万吨,产品市场占有率约6%。依托循环经济模式及自备电厂等优势,利用上游工序副产品作为有机硅生产原料,公司成本优势明显;硅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产业研发及下游延伸不断扩大,已具备环体下游加工项目包括室温胶3万吨/年以上、高温胶4.9万吨/年以上的生产能力。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有机硅单体产业,提高发行人竞争力,进一步降低成本、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继续保持行业内规模优势,实现经济规模和上下游一体化,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友硅业投资扩建2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使有机硅单体总产能达到40万吨/年,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5)销售情况

表:报告期公司有机硅的产销情况

单位:万吨、%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产量 销售量 产销率

13.66 13.43 98.27 8.67 9.14 105.53 10.90 10.32 94.71

注:以上有机硅产品包括: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一号线低挥发份RTV-107型硅橡胶、甲基乙烯基硅橡胶(110胶)、二号线低挥发份RTV-107型硅橡胶等。

表:报告期公司有机硅的售价情况

单位:元/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二甲基硅氧烷混合环体售价 11,933.52 12,993.05 19,444.33

室温胶售价 12,525.20 13,920.97 20,908.93

高温胶售价 12,830.45 14,602.27 22,638.58

公司生产的有机硅产品可分为D4、DMC和硅树脂、硅橡胶等。其中硅树脂和硅橡胶主要面向汽车工业和电子行业应用。D4和DMC作为高端硅产品的原料。目前,公司的有机硅DMC主要客户为东爵有机硅(南京)有限公司和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硅橡胶和硅树脂主要面向汽车产业和电子行业提供。主要客户市场位于华东、华南等地区,华东、华南地区占据公司销售量90%左右。

公司有机硅的销售模式包含直销和代理销售两种。因公司与主要大客户间的紧密联系、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直销比例达到80%以上。

有机硅结算方式包括先款后货及发货后次月收款等,采用现汇和承兑相结合,承兑汇票收取比例约80%左右。

表:最近三年公司有机硅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4年度 1 安徽东爵有机硅有限公司 13,637.86 6.32

2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73.37 3

3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5,209.88 2.42

4 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 4,795.73 2.22

5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467.32 2.07

合计 34,584.16 16.04

2023年度 1 安徽东爵有机硅有限公司 7,814.44 4.65

2 东爵有机硅(南京)有限公司 4,469.32 2.66

3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58.46 2.3

4 东莞市时代硅胶材料有限公司 3,734.90 2.22

5 迈高精细高新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3,456.55 2.06

合计 23,333.65 13.9

2022年度 1 东爵有机硅(南京)有限公司 11,126.97 4.13

2 东莞市博君来胶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85.27 3.38

3 福建纳新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7,672.62 2.85

4 东莞市弘泰硅胶材料有限公司 7,222.42 2.68

5 安徽东爵有机硅有限公司 7,105.04 2.64

合计 42,212.32 15.68

表:最近三年公司有机硅销售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销售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度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销量 销售额 占比

东北 0.05 488.35 0.23 0.12 495.82 0.30 0.15 402.35 0.15

华中 1.03 5,622.40 2.61 1.15 8,039.48 4.79 3.42 9,479.58 3.52

华南 7.51 90,343.91 41.89 5.39 71,777.27 42.75 45.48 122,145.51 45.36

华北 1.80 16,167.21 7.50 1.10 12,272.12 7.31 9.79 27,126.10 10.07

华东 10.84 98,287.92 45.57 6.22 72,851.09 43.39 37.05 102,626.37 38.11

西南 0.02 244.70 0.11 0.07 324.43 0.19 0.73 2,019.26 0.75

西北 0.13 221.57 0.10 0.03 73.22 0.04 0.17 471.12 0.17

出口 0.43 4,296.44 1.99 0.38 2,057.26 1.23 0.39 5,016.43 1.86

合计 21.82 215,672.51 100.00 14.46 167,890.70 100.00 97.18 269,286.72 100.00

5、主要产品出口情况

表: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出口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产品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量 销售额 销量 销售额 销量 销售额

纯碱 22.54 38,448.39 32.32 74,164.57 31.97 87,512.01

粘胶短纤维 9.37 120,580.11 11.66 144,665.77 12.05 170,300.55

PVC - - 0.03 178.23 0.40 3,296.40

有机硅产品 0.43 4,296.44 0.38 2,057.26 0.39 5,016.43

合计 32.34 163,324.94 44.40 221,065.82 44.80 266,125.41

当期营业收入 - 2,136,118.63 2,192,009.23 - 2,367,982.11

占比 7.65% 10.09% - 11.24%

报告期内,发行人纯碱产品主要出口至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等国家;粘胶短纤维产品主要出口至土耳其、巴基斯坦、印尼等国家;PVC产品主要出口至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额分别为266,125.41万元、221,065.82万元和163,324.9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11.24%、10.09%和7.65%。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发行人所在行业情况

1、粘胶纤维行业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商务部对粘胶纤维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他管理职能,各地发改委、工信厅和商务厅对粘胶纤维行业进行分级管理。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行业内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行业内部协调,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商务部协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三友化工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2)粘胶纤维行业产业政策

粘胶纤维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国家鼓励“各种差别化、功能化化学纤维、高技术纤维生产”向环保清洁生产方向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

和工信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粘胶纤维行业的产业政策,促进了我国粘胶纤维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相关政策如下:

表:关于粘胶纤维行业的产业政策情况

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政策摘要

1 2015年3月 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将“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聚苯硫醚(PPS)等高新技术化纤(粘胶纤维除外)生产”列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 2015年12月 化纤工业协会规划 “十三五”期间“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高性能化、差别化、生态化纤维应用领域将会继续向交通、新能源、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环境保护、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领域方面深入拓展。

3 2017年3月 工信部发布《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粘胶纤维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有序竞争、节约资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特制定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

4 2021年6月 中纺联发布《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及 《科技、时尚、绿色发展指导意见》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国民经济主战场和人民生命健康,以增强原始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协同创新,把握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态势,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质量和效率,推动纺织行业高质量发展。

5 2023年6月 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 将粘胶短纤维纳入11个重点节能改造领域,要求4万吨/年以下粘胶常规短纤维产线2026年底前完成技改或淘汰

6 2023年12月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延续2019版政策,继续将4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产线列为淘汰类,限制半连续纺粘胶长丝产能扩张

7 2024年5月 工信部发布《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 鼓励和支持现有粘胶纤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和支持粘胶纤维企业实施智能制造,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采用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集散控制(DCS)系统、数据库管理(DMS)系统等信息技术系统,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企业管理,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

8 2025年3月 国家发改委《纺织工业碳达峰行动方案》 要求粘胶纤维企业2025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对采用碳捕集技术的企业给予最高15%设备补贴

以上政策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我国发展高性能纤维给予了良好的政策空间,为今后我国粘胶纤维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随着粘胶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和消费能力的增强,产业用纺织品的市场空间和增长潜力仍将会进一步释放。粘胶短纤维以其舒适、环保可再生的特性,通过改性、升级,产品向功能化、产业化方向快速发展。

(3)粘胶纤维行业发展概况

粘胶纤维属于纤维素纤维之一,为再生纤维素纤维。粘胶纤维制品由于吸湿性好,穿着舒适,可纺性优良,常与棉、毛或各种合成纤维混纺、交织,用于各

类服装及装饰用纺织品,其用途不断拓广,是最早投入工业化生产的化学纤维之一。再生纤维素纤维以天然纤维素(植物中提取的纤维素)为原材料,发展前景良好。粘胶短纤维工业化生产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完善,粘胶短纤维产量逐年增加。近年来,由于粘胶短纤维的用途进一步拓宽和消费者偏好绿色消费习惯,再生纤维素纤维(如莫代尔纤维、天丝纤维、竹纤维等)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目前,全球粘胶短纤维产能已达650万吨以上,其中主要集中在中国、印度、印尼等国家。赛得利是全球最大的纤维素纤维生产商,纤维素纤维的总产能达200万吨以上;奥地利兰精公司(LenzingGroup)和印度博拉公司(AdityaBirlaGroup)是全球产能最大的企业,其总产能均在100万吨左右,其中奥地利兰精公司,其工厂分布在奥地利、美国、英国、印尼、中国等地,主要产品为莫代尔、天丝、高白纤维、阻燃纤维等产品。印度博拉公司的粘胶工厂遍及印度、泰国、印尼、中国等地,主要粘胶短纤维产品以着色纤维、莫代尔和普通纺织用纤维等为主。

我国粘胶短纤维产量约占全球总产量的75%以上,但是国内粘胶短纤维生产企业多数规模较小、技术落后、装备陈旧,使得国内粘胶短纤维多数产品品质落后于发达国家。随着“供给侧”改革不断推进,国内粘胶短纤维市场将加速向少数技术装备先进、具有成本优势的大型粘胶短纤维企业集中,产能20万吨以下规模企业或因产品低端、成本、环保等原因被淘汰、兼并重组。产品将全面从传统粘胶短纤维向新型粘胶短纤维发展,未来行业生存发展核心将在于新产品的研发。

粘胶短纤维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传统产业,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完善以及下游需求的带动,粘胶短纤维产量逐年增加。从历年市场走势分析看,粘胶市场变化周期4-5年。

2022年成本攀升、需求不振等因素叠加,尤其上半年粘胶行业成本压力逐月增加,粘胶企业限量签单,售价略有提涨。下半年国内外终端消费持续低迷、8、9月份国内江浙地区高温限电下游纱、布开机率下降,加之四季度物流形势严峻,粘胶行业出货困难,库存上涨,粘胶市场下行压力加大。截至2022年底,国内共有14家粘胶企业,总体产能约510万吨,产量约373万吨,产能利用率约73%。

2023年粘胶行业供给稳定,国内需求逐步恢复,市场跟随淡旺季整理运行为主,行业盈利能力好于上年。一季度,行业淡季、偏空氛围浓厚,市场承压,价格走低;进入二季度随着需求持续改善,供需矛盾阶段性缓解,市场小幅走强;7-8月份行业开工高位、供量充裕,下游需求支撑不佳,市场小幅回落;步入“金九银十”传统旺季,需求小幅提涨,价格走强;年末下游淡季显现叠加出口市场萎缩,市场小幅回调。

2024年行业供给稳定,国内需求逐步恢复,市场跟随淡旺季整理运行为主。1-2月份行业淡季,偏空氛围浓厚,市场承压,价格小幅走低;3月份以后随着需求持续改善,供需矛盾阶段性缓解,市场震荡走强;下半年以来,在行业开工稳定、库存低位,以及下游需求保持刚需支撑影响下,市场稳步小幅走强,年末市场达到年内高点。

截止2024年末,粘胶总体产能约508万吨(剔除部分停产时间较长的企业后,产能484万吨),产量约420万吨,同比增长7.6%,产能利用率约82%(剔除部分停产时间较长的企业后,产能利用率86%)。从近年走势情况看,粘胶短纤行业无新增产能投放,国际、国内需求存改善预期,预计市场延续向好态势。

2025年,行业供给维持稳定,下游需求逐步改善,国内经济仍存向好预期,出口市场或改善有限,市场整体存向好预期。

(4)粘胶纤维行业所处的上下游行业分析

粘胶纤维行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中上游。粘胶纤维行业的上游为原浆生产企业,主要为粘胶纤维行业供应木浆、棉浆、竹浆等原材料。原材料的价格水平和供应量情况直接影响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粘胶短纤维行业的下游主要是医疗卫材行业、纺织行业、服饰行业、装饰行业等。粘胶纤维产品的质量水平高低、产品差异化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粘胶产品在下游行业的运用和下游行业的发展。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2010年4月,工信部制定的《粘胶纤维行业准入条件》对进入粘胶短纤维行业的企业在生产布局、规模与技术装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予以了详细规定。

2)原辅材料配套体系壁垒

粘胶短纤维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浆粕、烧碱等基础化工原料、水电汽等原辅材料,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随着我国粘胶纤维行业的发展,我国国内的天然纤维素产量已无法满足我国粘胶纤维行业需求。我国大部分粘胶纤维生产企业虽然建立了原材料供应基地,但仍需要通过进口来解决生产所需原材料,业内的生产企业需要与国外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原材料供应关系,所以强大的原辅材料配套体系成为进入粘胶短纤维行业的重要壁垒。

3)资金壁垒

粘胶纤维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粘胶短纤维生产线的规模日趋扩大,设备投资日益增加。除生产线投入所需资金规模较大外,还需要企业在环保方面有较大投入,较高的资金壁垒限制了许多中小企业的进入。

4)技术壁垒

粘胶纤维行业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高端粘胶短纤维生产技术。目前,高端粘胶短纤维的生产技术主要掌握在少数公司手中。

2、纯碱行业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纯碱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纯碱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他管理职能,各地发改委和工信厅对纯碱行业进行分级管理。中国纯碱工业协会为行业内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行业内部协调,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协调纯碱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关系。三友化工为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纯碱行业产业政策

近年来,为促进我国纯碱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和工信部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纯碱行业的产业政策,具体如下:

表:关于纯碱行业的产业政策情况

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政策摘要

1 2013年1月 国务院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提出推进节能降耗,纯碱行业重点推动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型盐析结晶器和循环泵等;推动“三废”资源化利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动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和蒸氨废液综合利用。

2 2014年1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行机制,在全行业推广硫酸、磷肥、氯碱、纯碱、农药、橡胶等子行业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成功经验。

3 2016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4 2019年11月 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属于限制类项目。

5 2020年6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纯碱行业准入条件〉的公告》 纯碱行业准入条件政策废止,将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对行业的监管作用,提升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引导监督企业规范发展。

6 2021年11月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首次明确氨碱法(轻质)纯碱能效标杆水平为320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为370千克标准煤/吨,要求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2025年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

7 2022年2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纯碱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 提出到2025年纯碱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需达50%,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推广重碱二次分离技术、井下循环制碱工艺等节能技术

8 2023年12月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将“非天然碱法纯碱生产”列入限制类,禁止新建扩建氨碱法项目,天然碱法项目需配套资源综合利用设施

9 2024年5月 生态环境部修订《纯碱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收紧废水排放限值:COD≤80mg/L,氨氮≤15mg/L,新增二硫化碳回收率≥95%的强制性要求

10 2025年3月 工信部发布《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要求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天然碱法企业需实现碱矿回采率≥85%

(3)纯碱行业发展概况

纯碱行业是重要的工业原料制造业之一。目前,纯碱的生产方法分为天然碱法和合成制碱法。合成制碱法又分为氨碱法和联碱法。根据中国纯碱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纯碱装置联碱法最多,氨碱法其次,天然碱法由于资源限制的原因占比较小。2024年我国纯碱生产仍以联合制碱法为主,天然碱法、氨碱法、联碱法产能分别占总产能的17%、34%、48%,ADC发泡剂联产法仅占1%。

从近几年市场走势分析看,纯碱价格变动表现频繁,周期在半年到一年左右;每个周期在达到纯碱企业成本线后,纯碱企业亏损,承受度减弱,逐步开始检修限产,整体供量缩减,价格开始反弹再次进入上行周期。

2022年国内纯碱产能在3243万吨,同比减少50万吨,纯碱产能出现6年以来的首次下降。2023年是纯碱投产大年,纯碱市场供应将大幅增加,进一步提升2023年的产能压力。在2019-2022年间,国内纯碱行业产能产量基本上处于相对稳定状态,行业内产能变化率在-5%-5%之间波动,整体波动区间不大。侧面反映出国内纯碱行业供需格局相对平衡,行业利润较为可观,整体市场维持高景气度运行。

2023年,纯碱受新增产能及期货扰动等因素影响,市场波动频繁,价格以高位运行为主。一季度在下游浮法玻璃、光伏玻璃需求支撑下,价格保持涨势;5-7月份天然碱新增产能投产,价格出现大幅回落;8-9月份行业集中检修,供给缩量,整体库存持续下降,市场触底反弹;10月份行业检修结束,加之联碱新增产能释放,行业库存上涨,价格快速下滑;11月份受青海地区环保检查影响供给缩量,市场再次止跌反弹;12月份随着行业供量逐步恢复,下游对高价抵触情绪升温,采购节奏放缓,市场见顶回落。

2024年,纯碱受新增产能产量集中释放影响,供销矛盾持续加剧,市场整体震荡下行。一季度行业开工高位,供给充裕,下游需求保持刚需,价格单边下行;二季度随着行业检修逐步开始,阶段性供给缩量,市场触底反弹;三季度下游浮法、光伏玻璃产线放水停产增多,需求缩减,价格持续走低;进入四季度行业亏损扩大,检修限产企业增加,市场弱势整理。截止2024年底,国内纯碱产能约4080万吨,同比增长9.4%,实际产量约3735万吨,同比增长16%,产能利用率约92%。

未来,随着供给侧改革和环保治理常态化,我国纯碱行业产业集中度将有所提高,不符合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中小纯碱企业将逐渐被淘汰,而具备规模、技术优势以及资源优势的大型纯碱企业将通过兼并重组缓解产能过剩问题;下游受城镇化、“一带一路”等拉动,需求保持小幅增长,行业将逐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随着环保检查的常态化,公司依托循环经济优势,不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实现蒸氨废液回收再利用、碱渣综合利用等,变废为宝,安全环保水平行业领先,发展潜力巨大。

(4)纯碱行业所处的上下游行业分析

原盐行业作为纯碱行业的上游,其影响主要体现在纯碱生产成本方面。氨碱法每生产1吨纯碱约耗用1.5吨原盐,因此原盐市场价格及其运费是影响纯碱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中国盐业资源十分丰富,分布较广,根据资源不同,中国盐业生产分为海盐、湖盐、井矿盐三类。目前国内北方沿海地区以大型海盐生产为主,中、东及南部以井矿盐生产为主,西部地区以湖盐生产为主。

纯碱行业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是平板玻璃、日用玻璃、光伏玻璃、化学品、氧化铝、洗涤剂等行业,最大的纯碱消费行业是平板玻璃和日用玻璃行业,约占总消费量的50%,其最终的下游为房地产行业。2010年房地产调控发生以来,纯碱下游需求缩减,产能逐渐过剩。2016年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逐渐实施,纯碱劣势产能开始进入淘汰期。2020年以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加快,光伏玻璃等产品需求增长,纯碱下游新需求逐渐形成。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与纯碱相关的产业政策,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大型纯碱企业,通过技改项目、产业整合等方式做大做强,限制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企业进入。

2)资源壁垒

纯碱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原盐,原盐在纯碱生产中用量大,但单位产品价值低,因此运费的高低对纯碱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我国纯碱生产企业一般都分布在东部沿海原盐产区资源丰富地区附近,对于原盐资源较为匮乏地区,进入纯碱行业存在资源的制约。

3)资金壁垒

纯碱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如年产100万吨氨碱法生产装置或年产30万吨联碱生产装置的总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较高的资金壁垒限制了许多中小企业的进入。

3、氯碱行业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氯碱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他管理职能,各地发改委和工信部对相关行业进行分级管理。另外,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为行业内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行业内部协调,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协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关系。发行人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2)氯碱行业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和工信部制订了氯碱行业的一系列产业政策,促进了我国的氯碱工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如下:

表:关于氯碱行业的产业政策情况

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政策摘要

1 2013年1月 国务院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提出推动“三废”资源化利用,氯碱化工行业重点推动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或用于脱硫,加强电石渣上清液回收利用以及电石炉尾气中一氧化碳、氢气综合利用。

2 2015年9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 对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进行了要求,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钢铁、电解铝项目维持40%不变,水泥项目维持35%不变,煤炭、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多晶硅项目维持30%不变。

3 2016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4 2016年10月 工信部发布《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发展规划(2016-2020年)》 重点发展茂金属聚乙烯大型挤压造粒技术、大分子膨胀阻燃剂高效合成与应用、高性能防火阻燃聚氯乙烯(PVC)建材等高端石化产品的制备加工技术。

5 2019年11月 发改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本)》 新建纯碱(井下循环制碱、天然碱除外)、烧碱(废盐综合利用的离子膜烧碱装置除外)属于限制类项目。

6 2021年11月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 明确烧碱能效标杆水平为305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为350千克标准煤/吨,要求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2025年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

7 2022年3月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禁止新建用汞的(聚)氯乙烯产能,加快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推进氨碱法废渣、废液环保整治,促进纯碱与建材行业耦合发展

8 2024年5月 国务院印发 《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严控电石、烧碱等行业新增产能,新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全面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

9 2025年3月 工信部发布《氯碱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规范》 要求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体系,电解单元直流电耗≤2100千瓦时/吨(离子膜法烧碱)

以上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促进了我国氯碱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3)氯碱行业发展概况

聚氯乙烯树脂和烧碱作为基础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世界氯碱生产大国及世界最大的聚氯乙烯和烧碱消费国。近年来,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环保政策的实施及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出台,充分调整氯碱工业布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氯碱行业仍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些规模化、大型化的氯碱生产企业,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环保及行业调整等相关政策的出台与推进,PVC、烧碱波动较为频繁。2022年,烧碱,供给端产量同比略有增长,全年平均开工率保持在77%,下游氧化铝、造纸(纸浆)、新能源、医药中间体等行业基本面有所改善,需求面支撑力较强,烧碱整体保持偏紧态势,价格呈高位震荡行情。在烧碱高利润支撑下,为保持碱氯平衡,PVC装置开工保持高位,上半年受行业检修及需求阶段性复苏提振,市场震荡走强;下半年,房地产开工建设放缓、出口市场低迷,PVC市场下滑。2023年,PVC市场低位整理为主。上半年,行业供给保持平稳,下游需求支撑乏力,库存持续高位,市场走弱;进入三季度,受检修影响行业供给阶段性缩减,叠加下游需求缓慢恢复,市场触底反弹;四季度开工恢复,供给提升,下游步入淡季,市场再次回落。烧碱市场高位震荡整理运行为主。一季度,行业供给充裕,下游淡季,需求支撑略显乏力,市场下行;二季度,行业检修逐步开始,阶段性供给缩量,市场小幅提涨;三季度,检修企业复工,下游刚需支撑,市场先抑后扬;四季度,需求逐步转弱,市场冲高回落。

2024年,PVC市场震荡走弱。上半年,行业供给相对平稳,但库存持续高位,下游需求支撑有限,市场窄幅整理为主;下半年房地产等行业恢复有限,叠加高库存拖累,下游需求改善有限,市场持续走弱。烧碱市场震荡走强。一季度,行业供给平稳,随着下游需求由淡转旺,价格小幅上涨;二季度,行业检修逐步开始,阶段性供给缩量,市场小幅提涨;进入下半年,检修企业复工,下游氧化铝需求表现强劲,支撑明显,市场价格持续走强,步入四季度高位整理运行为主。截止2024年底,PVC产能约2900万吨,产量约2350万吨,同比增长2.5%,产能利用率约81%;烧碱产能约4850万吨,产量约4220万吨,同比增长5.5%,产能利用率约87%。

氯碱行业中的主要产品为烧碱和PVC,终端涉及基建、地产、化工等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以来氯碱行业景气度由底部逐步向好改善,其中PVC行业新增产能较少,且有高成本产能陆续停车或退出,行业供给端压力减少;烧碱下游氧化铝、化纤等行业持续景气,带动烧碱需求向好。据有关数据统计,2023年电石(电石法PVC主要原料)、烧碱行业总耗电量分别为941、943亿kWh;单位价值耗电量分别为1.02、0.68kWh/元,均位于行业前列。未来若设备更新政策及能耗控制政策趋严,氯碱行业作为高耗能行业,其产能或将面临较大程度的政策限制,或加速行业供需向紧平衡方向调整,抬升行业景气。

(4)氯碱行业所处的上下游行业分析

氯碱行业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原盐行业、电石行业和电力行业,上述行业产品价格的波动对氯碱行业将产生较大影响。

烧碱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化工、轻工和纺织行业,其次是医药、冶金、稀有金属、石油、电力、水处理及军工等行业;PVC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型材、管材、人造革、农膜等,上述行业PVC用量占PVC总消费量的80%左右。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政策壁垒

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氯碱(烧碱、聚氯乙烯)行业准入条件》;对进入氯碱行业企业在生产布局、规模与技术装备、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等方面予以了详细规定并规定新建纯碱、烧碱属于限制发展类。

2)资源壁垒

乙烯法PVC主要原材料VCM是由原油裂解而来,由于原油价格一直高位运行,因而乙烯法PVC成本较高,只有具有稳定、低价VCM原料供应的企业才能正常开工,目前部分乙烯法PVC企业由于原料价格过高已经停工。电石法PVC企业的主要原材料是电石,电石价格的高低对于电石法PVC企业的盈利能力具有重大影响。

4、有机硅行业情况

(1)行业监管体制

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对有机硅行业进行宏观管理,主要负责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他管理职能,各地发改委对相关行业进行分级管理。

另外,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工工业协会等为行业内自律性组织,主要负责行业内部协调,并配合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协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关系。

(2)有机硅行业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了各项政策,对有机硅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具体如下:

表:关于有机硅行业的产业政策情况

序号 发布时间 产业政策 政策摘要

1 2013年1月 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 有机硅材料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重点中的新材料部分。一是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和标准化建设;二是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应用示范。

2 2016年4月 《氟硅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要依靠科技创新驱动,高度重视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促进我国有机硅材料向高性能化、多功能化、复合化、精细化、环境友好和低成本、高附加值方向发展

3 2017年7月 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整合修编了《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制定有机硅产业发展政策,促进有机硅行业实施清洁生产,进而规范和指导有机硅行业清洁生产持续有效的向前发展,在有机硅企业中建立并形成长期有效的清洁生产机制。

4 2021年3月 《中国有机硅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按照“减量化、再使用、可循环”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抓好有机硅产业的节能降耗和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实现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走环境友好低碳发展之路,逐渐实现有机硅产业的绿色生产。

5 2021年12月 工信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原材料行业发展规划》 提出促进有机硅产业供给高端化、产业结构合理化,要求到2025年有机硅单体(折硅氧烷)产能控制在300万吨/年,年均增长率不超过10%

6 2023年12月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鼓励类: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单体开发,苯基硅橡胶等高性能材料生产;限制类: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甲烷氯化物装置

7 2024年5月 国务院《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要求新建有机硅项目能效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推广大型矿热炉制硅技术,淘汰落后产能

8 2024年7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重点发展高性能硅油、硅橡胶、硅树脂等先进材料,要求有机硅企业2025年前完成清洁生产改造,单位产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20% 》

(3)有机硅行业发展概况

自1941年美国道康宁公司首次实现有机硅材料工业化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有机硅材料迅速发展并形成工业规模,新型有机硅高聚物品种不断扩大,有机硅单体单套生产能力不断提高,有机硅行业已发展成为技术密集、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新型产业。

有机硅具有耐高低温、防潮、耐气候老化等优异性能,有机硅产品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息息相关,对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有机硅产业链分为原料、单体、中间体、深加工产品和制品等五个环节,有机硅产品按照生产阶段的不同,可大致分为有机硅单体、中单体、初级聚合物、有机硅制品。有机硅制品可分四大类,分别是硅橡胶、硅油、硅树脂和硅烷偶联剂,在有机硅制品中,硅橡胶占总产量比重超过70%。

2011-2015年我国有机硅行业经历了长达5年的低迷期,自2016年起触底反弹。环保措施加强对行业来说是重大转机,在转型升级的背景之下,我国有机硅消费增长动力更多地来自国内市场,目前国内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等有机硅消费领域不断出现,一些新的增长拉动因素正在形成,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受益于生产技术水平的提升、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与产业链配套和原材料供应的优势,近年来全球有机硅产能持续向我国转移,推动我国有机硅产业规模快速提升。2014-2023年,我国有机硅中间体产能从132.5万吨增长至284.5万吨,年复合增长率8.86%,产量从76万吨增长至217.8万吨,年复合增长率12.41%。随着我国有机硅产能的提升和海外产能的退出,我国有机硅产能占全球的比例从2014年的55%提升至2023年的78%,成为全球有机硅最主要的生产基地。

2020年以来,受新能源等下游需求拉动,有机硅行业景气和盈利显著提升,推动我国有机硅产能迎来一轮扩产周期。在此期间,我国有机硅中间体产能扩张幅度较大,规模快速提升。根据卓创资讯数据,我国有机硅中间体产能从2019年的164万吨/年增长至2024年的353万吨/年,提升幅度达115.24%,其中2024年为有机硅产能投产大年,当年产能增长68.5万吨,增长幅度达24.08%。

2020-2022年为有机硅行业的景气周期,推动了我国有机硅企业大规模新建项目扩张产能。经过1-2年的项目建设周期后,目前这一轮行业扩产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实现投产。随着2023年以来有机硅价格的持续下行,行业景气大幅下滑,有机硅企业的投资意愿明显下降,部分项目因盈利压力搁置或取消。但自2024年下半年起,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改善,以及光伏、新能源领域等新兴需求快速释放,有望贡献重要增量,有机硅行业迎来了转机,2025年初有机硅市场价格迎来一波上涨。截止2024年底,国内有机硅单体总体产能约690万吨,同比增长27%,有机硅单体产量约470万吨,增长约7%,受新增产能投放时间不同影响,产能利用率68%。

有机硅作为一类性能优异、形态多样、用途广泛的高性能新材料,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机硅产品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展示其优越性能并实现应用。从下游应用领域来看,电子、电力及新能源、建筑等下游行业是有机硅最主要的需求领域,合计贡献率有机硅一半以上的需求,此外纺织、医疗、工业助剂和交通设备等需求较大。总体来看,有机硅应用领域广阔,其需求与国民经济存在紧密联系。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下游电子、电力新能源等领域需求的带动下,我国有机硅需求量有望保持增长趋势。

(4)有机硅行业所处的上下游行业分析

金属硅是生产有机硅单体的主要原材料,属于有机硅业务的上游原材料行业。发行人从事的有机硅业务处于有机硅行业的中上游。发行人通过向上游金属硅生产商采购金属硅开展生产。由于金属硅生产要消耗大量的硅矿石和能源,资源消耗较大,且我国的硅资源日趋紧缺。因此,有机硅上游行业能否提供稳定的金属硅资源已成为影响有机硅行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

有机硅下游产品硅橡胶主要用于房地产、汽车、电子、电力、医疗设备等行业;有机硅另一重要的下游产品为硅油,主要用于印染、日化行业;其余有机硅下游产品如硅树脂、硅烷偶联剂,主要用于生产涂料、粘接剂、增强剂、橡胶增强剂等。有机硅产品沿着产业链越向下游,越丰富多样,也越接近消费。

(5)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有机硅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有机硅行业的技术壁垒主要在于有机硅单体生产。由于有机硅单体生产工艺复杂、流程长、技术含量高,投资大,因此进入壁垒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公司在有机硅单体生产方面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力量,在行业生产中具有一定的规模生产能力。

2)资源壁垒

当前,我国的硅资源日趋紧缺,金属硅生产要消耗大量的硅矿石和能源,资源消耗较大,对环境污染影响较大。有机硅企业除拥有先进的生产技术外,还需要稳定的金属硅资源供给来源。因此能否获得稳定的金属硅原材料对进入有机硅行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壁垒。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发行人是以纯碱和粘胶短纤维为主要产品的综合性化工企业。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纯碱、粘胶短纤维、氯碱、有机硅等。目前公司拥有纯碱产能340万吨/年,产品市场占有率约10%,国内规模行业领先;依托“两碱一化”循环经济模式及浓海水综合利用等优势,在东部氨碱法纯碱生产企业中成本优势明显,“三友”牌纯碱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粘胶短纤维产能80万吨/年,产品市场占有率约18%,在行业中具有重要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其中兴达化纤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粘胶短纤维始终坚持高端化、差别化发展路线,差别化产品百余种,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国内首创莫代尔纤维、全球首创竹代尔纤维后,成功研发出莱赛尔纤维,顺利进入市场;粘胶短纤维年出口量占全国出口总量的40%以上。氯碱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主导产品包括烧碱和聚氯乙烯(包括专用树脂),产能分别为53万吨/年、52.5万吨/年。作为公司循环经济中枢,生产的烧碱超过85%用于粘胶短纤维生产;产生的氯气、氢气生产氯化氢,用于PVC、有机硅单体生产;氯碱产生的废电石渣浆用于纯碱生产,通过发挥循环经济中轴作用,合理有效的平衡耗氯产品结构,为公司稳定经营提供有力支撑。公司有机硅单体年产能40万吨,产品市场占有率约6%。依托循环经济模式及自备电厂等优势,利用上游工序副产品作为有机硅生产原料,公司成本优势明显;硅业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业研发及下游延伸不断扩大,已具备环体下游加工项目包括107胶3万吨/年、110胶4.9万吨/年的生产能力。

发行人目前已经建立了“两碱一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即以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形成了“纯碱、化纤、氯碱、有机硅”四大主业和“碱石、热电、原盐”三大辅业共生的协同发展格局。通过循环经济,发行人将单个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及不重要的副产物,用于其他主业的生产,从而降低了发行人的生产成本,并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因此,相比同行而言,公司拥有更低的原料消耗、能耗,其各个产品毛利率均在行业中保持领先地位。在行业景气低迷时期,同行亏损而公司能够保持盈亏平衡或微利,且有逆势扩张能力,更能受益未来景气提升。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规模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主业发展,当前纯碱、粘胶短纤维年产能分别达到340万吨、80万吨,是国内纯碱、化纤知名企业。公司PVC、烧碱、有机硅单体年产能分别达到52.5万吨、53万吨、40万吨,行业内均有较大影响力。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规模经济效益显著,行业竞争力逐步提升。

(2)循环经济优势

公司在国内首创以“两碱一化”为主,热力供应、精细化工等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体系,以氯碱为中枢,纯碱、粘胶短纤维、有机硅等产品上下游有机串联,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能量的梯级利用,达到了增产、增效,降成本、降能耗,节水、节电、节汽的良好效果。

(3)技术创新及装备优势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坚持生产工艺绿色化低碳化、过程控制精细化节能化、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体系,攻克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工艺和技术,先后参与纯碱、化纤环保标准,粘胶短纤维、工业碳酸钠、碳酸钠生产技术规范等26项国家标准、3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报告期内,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9项;新增授权专利76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52项。

(4)产品质量与差别化优势

公司粘胶短纤维产品差别化率行业第一,国内首家通过了欧洲一级生态纺织品质量认证,拥有莫代尔纤维、高白纤维、无机阻燃纤维、莱赛尔纤维等“唐丝”系列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是国内唯一拥有三代纤维产品的公司。公司纯碱低盐化率、重质化率、散装化率行业第一。主导产品质量始终保持行业领先水平,且均可实现定制化生产。

十、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工程情况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 1.97 0.95 0.22 0.24 0 0.93 92.00% 98.00% 自筹

年产2500t电子级氯化氢、6000t电子级氨、6000t电子级氨水、15000t电子级硫酸项目 8.21 6.74 1.14 0.01 0 7.88 103.75% 98.00% 自筹

10000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1.53 0.19 0.92 0 0 1.11 72.58% 75.00% 自筹

年产5000吨含氢硅油、2000吨高沸硅油项目 0.95 0.87 0.03 0 0 0.9 94.42% 98.00% 自筹

水解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0.5 0.42 0.03 0 0 0.44 88.82% 96.00% 自筹

水解物环线分离项目 0.45 0.03 0.39 0 0 0.42 93.67% 99.00% 自筹

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 0.48 0 0.21 0 0 0.21 44.70% 44.70% 自筹

7万吨/年碱法浆混合制胶技术研究 1.01 0 0.78 0 0 0.78 77.14% 80.00% 自筹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致浓海水项目(一期)、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 6.99 0.02 0.79 0 0 0.8 11.47% 25.00% 自筹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 14.69 3.1 8.71 0.22 0 11.6 80.00% 98.00% 自筹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高效组合膜浓缩半纤及碱液回用技术研究项目 0.77 0.87 0 0.87 0 0 112.49% 100% 自筹

表: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建设主体 建设周期 总投资 已投资 资本金 资本金到位情况 投资计划 项目合规性文件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年产2500t电子级氯化氢、6000t电子级氨、6000t电子级氨水、15000t电子级硫酸项目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1年2个月 10.48 10.73 4.00 4.00 8.53 0.97 0.12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157号等

10000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1年5个月 1.90 1.68 1.00 1.00 1.43 0.32 0.15 唐审投资备字[2023]36号等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致浓海水项目(一期)、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年3个月 8.55 1.53 4.00 1.50 0.73 3.65 4.16 唐曹审批投资备(2024)392号/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23号等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年 17.22 17.10 10.00 5.70 6.00 9.82 -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3〕105号等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无拟建项目工程。

十一、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向海洋转身、向绿色转型、向高质量转变”的发展思路,加快发展特色海洋经济,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构建“三链一群”产业布局(即“两碱一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硅新材料产业链、精细化工产业链、新能源新材料“双新”战略产业集群),不断提升资源掌控能力、提高创新研发能力和企业运行质量,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和谐企业,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工、化纤企业集团,河北省沿海经济带盐化工、化工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

十二、其他经营事项

1、2023年8月26日,发行人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三友化工拟将所属子公司三友硅业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三友化工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三友化工仍将维持对三友硅业的控股权。

通过本次分拆,三友化工和三友硅业将各自聚焦主营业务,实现做大做强,不断提升资源掌控能力、提高创新研发能力和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分拆三友硅业上市有利于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三友硅业将直接对接资本市场,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做大做强有机硅新材料产业,提升三友硅业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三友硅业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三友化工所持有的三友硅业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3年9月8日,发行人披露《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三友硅业上市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收到三友硅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2023年9月6日获得河北证监局受理。

2、2022年8月25,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电仪二车间35KV变电站检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唐山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远达纤维行政处罚40万元,给予远达纤维董事长郑柏山行政处罚12.6万元。远达纤维已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依法进行了整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等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3、2025年1月29日,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集装作业总包单位捷时特物流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大柴旦玉皓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违规作业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万元,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青海五彩碱业作为发包单位主体负有主体责任。大柴旦行委应急管理局给予五彩碱业行政处罚30万元,给予五彩碱业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罚款等行政处罚。五彩碱业已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依法进行了整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该等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基本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审计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过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中喜财审2023S00729号、中喜财审2024S0127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0402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2年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公司2021年未发生试运行销售,执行“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不影响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期初及可比期间的数据。

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原材料核算方法由计划成本法改为实际成本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公司 2024年以前各期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追溯调整。

2、2023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3年,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3、2024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4年,发行人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三)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发行人近一年审计机构变更原因

2024年,发行人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及审计工作的需要,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5度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

(六)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2025年9月末股份公司全部企业户数18户,与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户数一致,较2024年比无变化。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制造业 投资设立取得,直接持股100%

2022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无 无 无

2023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制造业 投资设立取得,直接持股100%

2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投资设立取得,直接持股100%

2023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无 无 无

2024年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唐山三友钠源科技有限公司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投资设立取得,直接持股100%

2024年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无 无 无

2025年1-9月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无 无 无

2025年1-9月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序号 名称 所属行业 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1 无 无 无

二、财务报表数据

本章节中,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可能出现差异,该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并不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人信息的正常使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图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度及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合并 2023/12合并 2024/12合并 2025/09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3,995.57 328,741.51 347,391.98 347,006.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2,134.37

应收票据 45,715.23 9,791.94 0.00 0.00

应收账款 44,596.90 36,934.93 24,940.23 30,471.96

应收款项融资 258,299.72 240,629.59 145,795.16 134,198.06

预付款项 19,534.89 12,964.45 13,188.47 32,475.51

其他应收款 8,010.25 2,210.12 8,977.72 4,188.93

存货 165,900.40 144,492.89 162,518.06 146,052.60

其他流动资产 5,288.48 4,973.31 10,759.76 22,033.20

流动资产合计 1,031,341.43 780,738.74 713,571.39 718,561.4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086.44 2,596.71 2,671.94 2,999.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00 1,297.41 1,092.86 1,092.8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37.29 437.29 437.29 437.29

投资性房地产 2,416.36 2,218.13 1,821.90 1,767.20

固定资产 1,425,822.56 1,364,261.04 1,455,638.20 1,396,596.64

在建工程 40428.89 150893.28 163150.55 289,464.80

工程物资 2,187.30 3,932.02 8,593.42 0.00

无形资产 102,862.34 114,409.68 110,007.76 112,636.96

使用权资产 64,875.01 49,110.54 41,268.56 20,349.01

商誉 239.19 239.19 239.19 239.19

长期待摊费用 710.56 1,008.63 1,119.27 887.74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956.80 85,189.10 96,404.01 99,802.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481.52 6,860.93 18,269.95 19,948.0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9,316.96 1,778,521.92 1,892,121.48 1,946,221.65

资产合计 2,760,658.39 2,559,260.66 2,605,692.87 2,664,783.0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134.90 40,486.44 12,509.29 15,108.97

应付票据 60,709.33 68,581.68 43,396.81 13,930.13

应付账款 245,812.70 244,696.39 284,795.36 280,278.98

预收款项 5,591.61 6,182.37 5,471.44 6,322.28

合同负债 43,397.98 28,341.72 24,807.08 43,313.38

应付职工薪酬 39,507.95 35,588.85 37,100.66 39,742.33

应交税费 15,895.84 22,006.23 7,155.45 6,318.02

其他应付款 41,308.62 26,601.87 20,349.48 23,191.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112.79 157,101.80 178,129.84 210,229.71

其他流动负债 34,748.76 8,311.37 2,844.51 5,083.66

流动负债合计 756,220.46 637,898.71 616,559.92 643,51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9,047.78 115,677.99 233,211.81 236,154.79

应付债券 152,172.51 191,109.11 101,016.16 141,076.84

租赁负债 63,300.40 47,763.09 39,570.62 21,362.95

长期应付款 171.03 150.68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953.39 18,096.88 20,773.55 20,202.60

预计负债 5,073.96 4,927.84 5,074.28 5,188.66

递延收益 14,534.78 13,095.08 15,879.02 17,035.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21.71 33,558.58 39,280.56 39,565.0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5 359.81 0.78 0.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6,876.81 424,739.06 454,806.78 480,587.51

负债合计 1,303,097.27 1,062,637.77 1,071,366.70 1,124,106.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6,434.94 206,434.94 206,434.94 206,434.94

资本公积 354,495.20 354,515.21 354,512.63 357,195.38

其他综合收益 594.99 696.10 714.22 2,726.74

专项储备 4,013.44 4,801.60 4,126.15 5,224.58

盈余公积 72,305.11 86,445.98 91,964.04 91,964.04

未分配利润 690,158.01 702,444.79 729,695.13 726,791.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8,001.70 1,355,338.62 1,387,447.11 1,390,337.14

少数股东权益 129,559.42 141,284.26 146,879.06 150,339.3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7,561.12 1,496,622.89 1,534,326.17 1,540,676.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760,658.39 2,559,260.66 2,605,692.87 2,664,783.08

图表: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合并 2023/12合并 2024/12合并 2025/09合并

营业总收入 2,367,982.11 2,192,009.23 2,136,118.63 1,416,427.56

营业收入 2,367,982.11 2,192,009.23 2,136,118.63 1,416,427.56

营业总成本 2,194,079.59 2,052,403.92 2,062,770.28 1,414,414.25

营业成本 1,910,643.94 1,746,061.91 1,794,206.86 1,234,442.08

税金及附加 31,281.48 34,341.77 31,059.70 19,527.16

销售费用 21,082.19 17,241.98 13,912.99 11,124.11

管理费用 163,004.50 171,222.05 146,210.38 95,120.56

研发费用 33,022.18 59,551.32 60,749.18 42,337.54

财务费用 35,045.30 23,984.89 16,631.17 11,862.80

加:其他收益 4,541.77 5,703.41 7,925.93 4,963.14

投资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42.06 74.47 131.06 1,207.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9.31 89.15 77.94 318.1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01.88 -1,780.95 266.75 -320.8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555.36 -2,168.06 -5,895.53 -3,940.1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3.75 1,791.40 218.84 171.61

营业利润 171,022.87 143,225.59 75,995.41 4,094.20

加:营业外收入 1,195.38 3,391.77 9,913.53 5,936.10

减:营业外支出 3,299.08 5,152.76 2,841.15 658.50

利润总额 168,919.18 141,464.60 83,067.79 9,371.80

减:所得税 36,493.39 48,244.39 17,679.52 -604.12

净利润 132,425.79 93,220.21 65,388.27 9,975.92

减:少数股东损益 33,557.07 36,653.06 15,485.78 -2,190.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868.72 56,567.15 49,902.49 12,166.09

加:其他综合收益 741.34 101.10 18.13 2,012.51

综合收益总额 133,167.12 93,321.31 65,406.40 11,988.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9,610.05 56,668.25 49,920.62 14,178.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557.07 36,653.06 15,485.78 -2,190.17

图表: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合并 2023/12合并 2024/12合并 2025/09合并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84,084.48 1,597,469.44 1,544,942.71 999,178.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100.45 12,107.54 9,992.71 2,234.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21.42 18,557.29 30,864.40 17,454.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9,406.34 1,628,134.27 1,585,799.82 1,018,867.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67,195.76 980,433.93 974,938.34 717,704.6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3,114.72 310,091.37 286,976.64 195,476.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099.03 141,024.26 116,828.53 51,64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81.11 28,815.99 26,497.40 18,548.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8,790.63 1,460,365.56 1,405,240.91 983,37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615.72 167,768.71 180,558.92 35,495.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3 0.00 0.00 118,171.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599.94 0.00 891.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18.07 942.03 580.77 451.0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9.99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15.69 1,541.97 580.77 119,514.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564.84 33,735.62 109,031.95 101,389.7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9.43 1.30 0.00 118,175.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2.27 0.00 0.00 1,276.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16.54 33,736.91 109,031.95 220,841.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00.85 -32,194.94 -108,451.18 -101,327.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10,000.00

借款收到的现金 454,905.87 322,007.49 250,064.41 174,987.5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89,190.00 99,100.00 0.00 89,4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4,095.87 421,107.49 250,064.41 274,39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2,963.99 606,036.41 228,384.53 185,558.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476.62 80,931.81 43,841.70 21,869.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33.19 20,980.15 5,060.35 584.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573.80 707,948.37 277,286.58 208,01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77.93 -286,840.88 -27,222.17 66,380.6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4,816.89 1,082.05 -1,625.03 -1,249.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053.82 -150,185.05 43,260.54 -701.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3,575.08 433,628.90 283,443.85 326,704.3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3,628.90 283,443.85 326,704.38 326,003.17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图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本体 2023/12本体 2024/12本体 2025/09本体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3,430.71 61,581.18 98,663.71 76,444.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2,134.37

应收票据 19,200.73 8,415.55 0.00 0.00

应收账款 32,188.39 33,513.89 31,653.23 37,933.60

应收款项融资 102,772.52 112,551.48 35,947.82 52,414.12

预付款项 5,474.15 3,314.69 4,511.24 5,174.62

其他应收款 19,570.12 21,412.71 14,844.62 12,720.82

存货 30,834.91 22,742.36 26,393.77 16,06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37,039.57 20,027.07 40,125.47 52,137.44

其他流动资产 0.94 0.00 3.45 1,282.80

流动资产合计 410,512.05 283,558.93 252,143.32 256,311.5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52,717.79 607,917.79 621,417.79 662,917.79

投资性房地产 448.79 323.39 0.00 0.00

固定资产 389,243.64 377,714.31 383,034.00 369,103.80

在建工程 10,058.22 13,746.58 14,559.44 17,575.68

无形资产 34,242.31 32,943.50 32,464.12 31,205.96

使用权资产 66,261.46 51,881.93 41,287.47 22,276.79

长期待摊费用 386.20 291.09 216.15 133.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68.33 10,893.85 11,348.52 11,950.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66.66 77,757.78 46,858.45 19,980.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86,393.39 1,173,470.23 1,151,185.95 1,135,143.96

资产合计 1,496,905.44 1,457,029.16 1,403,329.27 1,391,455.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50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80,521.47 68,977.02 58,788.45 42,572.70

预收款项 232.11 371.20 514.00 657.63

合同负债 6,234.28 6,449.84 5,250.01 7,575.97

应付职工薪酬 23,470.90 14,509.52 15,566.01 16,823.36

应交税费 7,364.88 11,210.01 1,176.18 749.83

其他应付款 5,432.76 5,772.63 5,059.14 6,704.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1,192.14 82,085.75 108,685.90 83,282.95

其他流动负债 12,050.79 4,809.40 682.50 984.88

流动负债合计 326,999.33 194,185.38 195,722.19 159,351.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7,167.99 22,499.63 28,268.52 8,379.93

应付债券 152,172.51 191,109.11 101,016.16 141,076.84

租赁负债 64,806.96 50,621.98 40,246.18 23,716.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5,756.10 7,302.45 8,690.64 8,956.84

递延收益 1,939.14 1,740.95 1,836.48 2,064.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3.79 290.60 151.19 193.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2,016.50 273,564.71 180,209.17 184,388.09

负债合计 619,015.83 467,750.09 375,931.35 343,739.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6,434.94 206,434.94 206,434.94 206,434.94

资本公积 346,906.94 346,906.94 346,906.94 346,906.94

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2,134.37

专项储备 20.31 140.59 212.95 398.12

盈余公积 70,751.66 84,892.53 90,410.59 90,410.59

未分配利润 253,775.76 350,904.07 383,432.49 401,431.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889.61 989,279.07 1,027,397.91 1,047,716.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7,889.61 989,279.07 1,027,397.91 1,047,716.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6,905.44 1,457,029.16 1,403,329.27 1,391,455.54

图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本体 2023/12本体 2024/12本体 2025/09本体

营业总收入 773,367.06 758,188.76 601,376.49 312,332.99

营业收入 773,367.06 758,188.76 601,376.49 312,332.99

营业总成本 679,514.47 637,038.60 570,650.76 319,319.63

营业成本 583,534.27 532,910.63 473,402.72 257,693.3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76.03 11,195.74 10,465.07 5,274.04

销售费用 7,091.11 6,793.06 5,846.26 3,672.06

管理费用 56,806.37 54,470.08 52,481.66 33,358.49

研发费用 9,165.02 18,322.52 17,990.53 12,111.32

财务费用 15,841.67 13,346.57 10,464.52 7,210.42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22.35 868.10 613.65 494.54

投资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1,662.22 51,269.03 25,494.34 36,286.1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0.47 -2,000.88 126.52 78.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0.25 -112.46 53.39 -609.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4 434.03 167.72 162.34

营业利润 156,963.63 171,607.98 57,181.33 29,425.43

加:营业外收入 498.72 1,412.36 8,451.36 2,069.67

减:营业外支出 1,709.03 2,373.23 1,428.68 186.02

利润总额 155,753.32 170,647.11 64,204.01 31,309.08

减:所得税 23,796.26 29,238.43 9,023.43 -1,759.32

净利润 131,957.05 141,408.68 55,180.58 33,068.39

持续经营净利润 131,957.05 141,408.68 55,180.58 33,068.39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1,957.05 141,408.68 55,180.58 33,068.39

加:其他综合收益 0.00 0.00 0.00 2,134.37

综合收益总额 131,957.05 141,408.68 55,180.58 35,202.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31,957.05 141,408.68 55,180.58 35,202.76

图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12本体 2023/12本体 2024/12本体 2025/09本体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0,649.27 419,378.70 340,959.11 130,682.3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23.19 4,288.25 10,880.76 4,605.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3,472.46 423,666.95 351,839.87 135,288.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4,990.24 147,047.12 112,037.96 65,825.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459.10 101,320.48 88,997.10 57,788.6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5,956.90 59,807.31 43,808.10 12,663.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495.82 9,276.89 9,288.79 5,86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7,902.06 317,451.81 254,131.95 142,139.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70.40 106,215.14 97,707.92 -6,851.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5,000.00 37,000.00 45,000.00 69,013.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1,694.91 51,277.76 15,717.52 26,416.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32.17 813.00 81.11 364.2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909.99 19,256.42 564.93 132.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937.07 108,347.18 61,363.56 95,926.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945.98 1,438.32 2,137.47 1,427.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32,000.00 152,200.00 33,000.00 90,514.6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 0.00 0.00 1,276.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945.98 153,638.32 35,137.47 93,218.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91.09 -45,291.14 26,226.10 2,707.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收到的现金 44,000.00 3,000.00 19,300.00 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89,190.00 99,100.00 0.00 89,4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190.00 102,100.00 19,300.00 94,40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3,620.10 215,678.00 75,714.00 98,57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488.07 45,757.35 26,914.91 13,990.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52.00 4,391.81 3,683.93 1,113.6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660.18 265,827.16 106,312.84 113,682.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70.18 -163,727.16 -87,012.84 -19,276.1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507.35 1,153.62 161.25 -69.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598.66 -101,649.53 37,082.43 -23,489.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622.04 163,220.71 61,571.17 98,653.6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220.71 61,571.17 98,653.61 75,163.90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图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2/12/年报 2023/12/年报 2024/12/年报 2025/9/年报

科目值 占总资产/负债百分比 科目值 占总资产/负债百分比 科目值 占总资产/负债百分比 科目值 占总资产/负债百分比

货币资金 483,995.57 17.53% 328,741.51 12.85% 347,391.98 13.33% 347,006.79 13.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2,134.37 0.0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0,312.13 3.27% 46,726.87 1.83% 24,940.23 0.96% 30,471.96 1.14%

其中:应收票据 45,715.23 1.66% 9,791.94 0.38% 0 0.00% 0 0.00%

其中:应收账款 44,596.90 1.62% 36,934.93 1.44% 24,940.23 0.96% 30,471.96 1.14%

应收款项融资 258,299.72 9.36% 240,629.59 9.40% 145,795.16 5.60% 134,198.06 5.04%

预付款项 19,534.89 0.71% 12,964.45 0.51% 13,188.47 0.51% 32,475.51 1.22%

其他应收款(含应收利息、... 8,010.25 0.29% 2,210.12 0.09% 8,977.72 0.34% 4,188.93 0.16%

其中:应收利息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中:应收股利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存货 165,900.40 6.01% 144,492.89 5.65% 162,518.06 6.24% 146,052.60 5.48%

合同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5,288.48 0.19% 4,973.31 0.19% 10,759.76 0.41% 22,033.20 0.83%

流动资产合计 1,031,341.43 37.36% 780,738.74 30.51% 713,571.39 27.39% 718,561.43 26.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债权投资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长期应收款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086.44 0.11% 2,596.71 0.10% 2,671.94 0.10% 2,999.77 0.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0 0.00% 1,297.41 0.05% 1,092.86 0.04% 1,092.86 0.0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37.29 0.02% 437.29 0.02% 437.29 0.02% 437.29 0.02%

投资性房地产 2,416.36 0.09% 2,218.13 0.09% 1,821.90 0.07% 1,767.20 0.07%

固定资产 1,425,822.56 51.65% 1,364,261.04 53.31% 1,455,638.20 55.86% 1,396,596.64 52.41%

在建工程 38,241.59 1.39% 146,961.27 5.74% 154,557.13 5.93% 289,464.80 10.86%

工程物资 2,187.30 0.08% 3,932.02 0.15% 8,593.42 0.33% 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油气资产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无形资产 102,862.34 3.73% 114,409.68 4.47% 110,007.76 4.22% 112,636.96 4.23%

使用权资产 64,875.01 2.35% 49,110.54 1.92% 41,268.56 1.58% 20,349.01 0.76%

商誉 239.19 0.01% 239.19 0.01% 239.19 0.01% 239.19 0.01%

长期待摊费用 710.56 0.03% 1,008.63 0.04% 1,119.27 0.04% 887.74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956.80 2.64% 85,189.10 3.33% 96,404.01 3.70% 99,802.12 3.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481.52 0.56% 6,860.93 0.27% 18,269.95 0.70% 19,948.07 0.7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29,316.96 62.64% 1,778,521.92 69.49% 1,892,121.48 72.61% 1,946,221.65 73.03%

资产合计 2,760,658.39 100.00% 2,559,260.66 100.00% 2,605,692.87 100.00% 2,664,783.08 100.00%

2022年-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276.07亿元、255.93亿元和260.5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03.13亿元、78.07亿元和71.36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7.36%、30.51%和27.39%,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2.93亿元、177.85亿元和189.21亿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62.64%、69.49%和72.61%。资产总额整体趋势先降后升,主要原因系2022年至2023年流动资产大幅减少,而非流动资产小幅增长,导致总资产下降;2023年至2024年流动资产继续小幅下降,而非流动资产显著增长,推动总资产回升。

2025年9月,发行人总资产为266.48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71.86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26.97%,非流动资产为194.62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73.03%,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资产总额趋势小幅上升,主要原因系非流动资产继续增长,而流动资产略有回升。从资产结构上来看,发行人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较低,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符合发行人化工行业的特征。

货币资金: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货币资金分别为483,995.57万元、328,741.51万元、347,391.98万元和347,006.79万元,在总资产中的比重分别为17.53%、12.85%、13.33%和13.02%。截至2023年末,三友化工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减少

155,254.05万元,减幅为32.08%,主要系当期公司偿还到期有息债务导致银行存款减少所致。截至2024年末,三友化工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8,650.47万元,增幅为5.67%,变动幅度不大。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 - - 0.01

银行存款 325,997.60 326,704.38 283,443.75 433,628.79

其他货币资金 21,009.19 20,687.60 45,297.77 50,366.77

合计 347,006.79 347,391.98 328,741.51 483,995.5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2,318.43 18,482.83 2,320.15 5,336.83

注: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等。截至2024年末,三友化工受限货币资金20,687.60万元,主要为受限的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融资: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余额分别为258,299.72万元、240,629.59万元、145,795.16万元和134,198.0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36%、9.40%、5.60%和5.04%。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7,670.13万元,减幅为6.84%,变动幅度不大。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94,834.43万元,减幅为39.41%,主要系当期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到期托收影响余额较期初减少所致。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产生原因主要是公司在产品销售结算时,采用现汇和承兑相结合,收取一定比例的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根据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应收票据主要以背书或到期托收形式转让并终止确认,且该类业务发生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

截至2024年末,前五大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业务性质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占比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024.11.21 2025.05.21 1,817.42 1.25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024.12.25 2025.06.25 1,166.05 0.80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货款 2024.12.30 2025.06.30 1,020.04 0.70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024.12.25 2025.06.25 955.75 0.66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2024.12.25 2025.06.25 902.62 0.62

合计 5,861.89 4.02

截至2025年9月末,前五大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 业务性质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占比

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货款 2025.4.25 2025.10.25 980.60 0.73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货款 2025.8.28 2026.02.28 947.14 0.71

山东中能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货款 2025.4.18 2025.10.18 889.57 0.66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货款 2025.9.26 2026.03.26 819.96 0.61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货款 2025.8.13 2026.02.12 801.41 0.60

合计 4,438.68 3.31

应收账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应收账款分别为44,596.90万元、36,934.93万元、24,940.23万元和30,471.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62%、1.44%、0.96%和1.14%。截至2023年末,三友化工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7,661.96万元,减幅为17.18%,主要系当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三友化工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11,994.70万元,减幅32.48%,主要系当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442.48 4,383.15 2,059.3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新旧准则均适用) 22,967.30 86.41 22,880.89

其中:账龄组合

合计 29,409.78 4,469.56 24,940.23

图表:截至2024年末按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23,646.23

1至2年 1,293.47

2至3年 1,876.89

3年以上 2593.20

小计 29,409.78

图表:截至2022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货款 1-3年 4,436.88 2,469.54 否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热力开发有限公司 货款 1-3年 1,901.91 68.48 否

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1,680.59 0.00 否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1,542.00 0.00 否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999.18 0.00 否

合计 10,560.57 2,538.02

2024年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货款 1-3年 4,320.66 2,469.54 否

ERUSLU SAGLIK URUNLERI SANAYI TICARET 货款 1年以内 1,593.68 否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1,045.68 否

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1,002.45 否

SANKO TEKSTIL ISLETMELERISAN.VETIC.A.S. 货款 1年以内 977.62 否

合计 8,940.09 2,469.54

2023年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货款 1-3年 4,320.66 2,469.54 否

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840.22 否

唐山冀东三友水泥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379.85 49.26 否

深圳市新旗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037.50 否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035.16 否

合计 13,613.38 2,518.80

2022年末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河北冀供物流股份有限 货款 1年以内 4,446.46 否

公司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货款 1-3年 4,322.36 2,295.00 否

广西信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3,853.88 115.62 否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109.80 否

河北润安建材有限公司 货款 1年以内 2,007.53 否

合计 16,740.02 2,410.62

其他应收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其他应收款分别为8,010.25万元、2,210.12万元、8,977.72万元和4,188.9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29%、0.09%、0.34%和0.16%,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及保证金等,2022年-2024年末占总资产比重较小。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5,800.13万元,减幅72.41%,主要系当期预付土地竞买保证金转入无形资产所致。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6,767.60万元,增幅306.21%,主要系当期预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增加所致。

表: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项 4,188.93 8,977.72 2,210.12 8,010.25

合计 4,188.93 8,977.72 2,210.12 8,010.25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10,500.65 9,924.61 576.0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8,401.87 0.19 8,401.68

合计 18,902.52 9,924.80 8,977.72

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1年以内(含1年) 7,901.10

1至2年 995.11

2至3年 2,006.58

3年以上 7999.73

小计 18,902.52

减:坏账准备 9,924.80

合计 8,977.72

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2025年9月末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察右中旗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货款 3年以上 6,017.84 6,017.84 否

国电电力唐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补偿款 1年以内 2,000.05 400.01 否

唐山市富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3年以上 1,099.93 1,099.93 否

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逾期支付货款利息 1-3年 837.02 260.98 否

玉田县人民政府 碳排放配额转让款 1年以内 819.21 0.00 否

合计 10,774.06 7,778.77

2024年末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唐山市曹妃甸区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土地竞买履约保证金 1年内 6,462.00 - 否

察右中旗兰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货款 3年以上 6,017.84 6,017.84 否

山西三佳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意向保证金 2至3年 2,000.00 2,000.00 否

唐山市富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货款 3年以上 1,099.93 1,099.93 否

玉田县人民政府 碳排放配额转让款 1-2年 919.21 - 否

合计 16,498.99 9,117.78

存货: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存货分别为165,900.40万元、144,492.89万元、162,518.06万元和146,052.6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6.01%、5.65%、6.24%和5.48%。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其中库存商品主要包括纯碱、粘胶短纤维、烧碱、PVC、有机硅产品等。近年来,三友化工存货变动幅度不大。 单位:万元 图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项目 2025年末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8,866.08 1,301.69 87,564.39 101,856.07 2,066.86 99,789.21 86,325.70 1,481.90 84,843.80 96,604.31 4,787.86 91,816.46

在产品 11,670.15 700.49 10,969.66 12,508.37 544.70 11,963.67 11,168.43 589.1 10,579.33 9,962.75 - 9,962.75

库存商品 44,198.06 1,437.78 42,760.29 43,735.64 881.64 42,853.99 51,589.26 2,519.50 49,069.76 67,389.60 3,268.40 64,121.20

发出商品 4,846.02 87.76 4,758.26 7,975.60 64.41 7,911.19 - - - - - -

合计 149,580.32 3,527.72 146,052.60 166,075.68 3,557.62 162,518.06 149,083.38 4,590.50 144,492.89 173,956.66 8,056.25 165,900.40

固定资产: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25,822.56万元、1,364,261.04万元、1,455,638.20万元和1,396,596.6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65%、53.31%、55.86%、52.41%。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和电气工具,近年来变动幅度较小。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单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764,647.12 54.76 783,012.76 53.79 746,482.59 54.72 760,030.90 53.30

机器设备 461,672.95 33.06 491,070.57 33.74 448,663.51 32.89 490,686.19 34.41

运输工具 13,498.32 0.97 14,652.46 1.01 14,539.98 1.07 14,816.57 1.04

仪器仪表 57,783.62 4.14 64,312.62 4.42 52,383.20 3.84 52,030.19 3.65

电气工具 89,294.54 6.39 99,237.93 6.82 98,630.41 7.23 104,487.86 7.33

其他 9,553.40 0.68 3,351.86 0.23 3,561.35 0.26 3,770.84 0.26

合计 1,396,449.96 100.00 1,455,638.20 100.00 1,364,261.04 100.00 1,425,822.56 100.00

在建工程: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在建工程分别为40,428.89万元、150,893.28万元、163,150.55万元和289,464.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46%、5.90%、6.26%和10.86%。2023年末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110,464.39万元,增幅为273.23%,主要系年产20万吨有机硅扩建工程支出增加所致。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12,257.27万元,增幅为8.12%,变动幅度较小。

表:发行人2022-2024年度重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年产20万吨有机硅扩建工程 720.64 3,720.82 4,441.46

安全环保设施提升改造 19.90 19.90

远达纳滤技术优化改造 4,604.22 -32.47 4,571.75

安全装置自动化 2,400.29 2,400.29

13.9kt/a硅油系列产品 325.19 2,544.90 2,870.09

烧碱二车间零极距单元槽极网优化 1,188.53 1,188.53

新建储存库 932.09 932.09

单体、乙炔DCS分离 837.89 67.04 904.93

其他 16,892.15 44,947.27 34,728.27 1,626.856 25,484.29

合并 23,380.10 55,788.37 39,300.03 1,626.856 38,241.59

2023年度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 - 3,047.45 - - 3,047.45

年产20万吨有机硅扩建工程 4,441.46 80,198.07 - - 84,639.54

年产2500t电子级氯化氢、6000t电子级氨、6000t电子级氨水、 - 6,343.97 139.65 - 6,204.33

15000t电子级硫酸项目

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 - 798.76 - - 798.76

10000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 107.12 - - 107.12

13.9kt/a硅油系列产品 2,870.09 3,729.91 - - 6,599.99

8万吨/年功能性、差别化粘胶短纤维及综合节能环境治理项目 9.98 552.05 - - 562.03

其他 30,920.06 58,429.42 43,144.39 1,203.05 45,002.04

合计 38,241.59 153,206.76 43,284.03 1,203.05 146,961.27

2024年度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 3,047.45 27,972.11 - - 31,019.57

年产2500t电子级氯化氢、6000t电子级氨、6000t电子级氨水、 15000t电子级硫酸项目 6,204.33 67,561.66 6,323.12 - 67,442.87

年产20万吨有机硅扩建工程 84,639.54 19,126.73 103,766.27 - 0.00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致浓海水项目(一期)、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 - 159.32 - - 159.32

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 798.76 15,096.21 6,394.03 - 9,500.95

10000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107.12 1,839.41 - - 1,946.53

13.9kt/a硅油系列产品 6,599.99 1,024.47 7,624.47 - -

高效组合膜浓缩半纤及碱液回用技术研究 - 8,664.51 - - 8,664.51

其他 45,564.08 62,633.64 71,891.39 482.94 35,823.39

合计 146,961.27 204,078.07 195,999.27 482.94 154,557.13

表:截至2025年9月末,重要在建工程明细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年产10万吨电池级碳酸钠 1.97 0.95 0.22 0.24 0.00 0.93 92.00% 98.00% 自筹

年产2500t电子级氯化氢、6000t电子级氨、6000t电子级氨水、15000t电子级硫酸项目 8.21 6.74 1.14 0.01 0.00 7.88 103.75% 98.00% 自筹

10000吨/年电子级异丙醇项目 1.53 0.19 0.92 0.00 0.00 1.11 72.58% 75.00% 自筹

年产5000吨含氢硅油、2000吨高沸硅油项目 0.95 0.87 0.03 0.00 0.00 0.90 94.42% 98.00% 自筹

水解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0.50 0.42 0.03 0.00 0.00 0.44 88.82% 96.00% 自筹

水解物环线分离项目 0.45 0.03 0.39 0.00 0.00 0.42 93.67% 99.00% 自筹

绿色矿山资源综合利用 0.48 0.00 0.21 0.00 0.00 0.21 44.70% 44.70% 自筹

7万吨/年碱法浆混合制胶技术研究 1.01 0.00 0.78 0.00 0.00 0.78 77.14% 80.00% 自筹

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致浓海水项目(一期)、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 8.55 0.02 0.79 0.00 0.00 0.80 9.54% 35.00% 自筹

年产4万吨氯化亚砜、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 14.69 3.10 8.71 0.22 0.00 11.60 80.00% 98.00% 自筹

使用权资产: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使用权资产分别为64,875.01万元、49,110.54万元、41,268.56万元和20,349.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35%、1.92%、1.58%和0.76%。2023年末三友化工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末减少15,764.47万元,减幅24.30%,主要系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减少等所致。2024年末三友化工使用权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7,841.98万元,减幅15.97%,主要系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赁面积减少等所致。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11,955.60 58.75 20,930.76 50.72 25,516.57 51.96 28,911.00 44.56

土地使用权 8,393.41 41.25 20,337,81 49.28 23,593.97 48.04 35,964.02 55.44

合计 20,349.01 100.00 41,268.56 100.00 49,110.54 100.00 64,875.01 100.00

无形资产: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无形资产分别为102,862.34万元、114,409.68万元、110,007.76万元和112,636.9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3%、4.47%、4.22%和4.23%。公司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排污权、采矿权等。近年来,三友化工无形资产余额基本保持稳定,变动幅度较小。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无形资产构成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95,277.55 84.59 90,961.95 82.69 94,063.58 82.22 83,804.51 81.47

采矿权 11,376.49 10.10 12,611.72 11.46 14,796.80 12.93 16,433.78 15.98

软件、专利、非专利技术、特许权 3,669.07 3.26 3,924.81 3.57 2,930.83 2.56 2,564.96 2.49

排污权 39.69 0.04 59.79 0.05 40.20 0.04 59.09 0.06

产能指标、综合能源消费指标 2,274.16 2.02 2,449.50 2.23 2,578.26 2.25 - -

合计 112,636.96 100.00 110,007.76 100.00 114,409.68 100.00 102,862.34 100.00

发行人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如下:

发行人无形资产区分为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在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采矿权按使用年限或实际开采量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发行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9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60,134.90 4.61% 40,486.44 3.81% 12,509.29 1.17% 15,108.97 1.34%

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06,522.03 23.52% 313,278.07 29.48% 328,192.17 30.63% 294,209.11 26.17%

其中:应付票据 60,709.33 4.66% 68,581.68 6.45% 43,396.81 4.05% 13,930.13 1.24%

其中:应付账款 245,812.70 18.86% 244,696.39 23.03% 284,795.36 26.58% 280,278.98 24.93%

预收款项 5,591.61 0.43% 6,182.37 0.58% 5,471.44 0.51% 6,322.28 0.56%

合同负债 43,397.98 3.33% 28,341.72 2.67% 24,807.08 2.32% 43,313.38 3.85%

应付职工薪酬 39,507.95 3.03% 35,588.85 3.35% 37,100.66 3.46% 39,742.33 3.54%

应交税费 15,895.84 1.22% 22,006.23 2.07% 7,155.45 0.67% 6,318.02 0.56%

其他应付款(含应付利息、... 41,308.62 3.17% 26,601.87 2.50% 20,349.48 1.90% 23,191.61 2.06%

其中:应付利息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中:应付股利 0 0.00% 0 0.00% 0 0.00% 1,460.50 0.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9,112.79 16.05% 157,101.80 14.78% 178,129.84 16.63% 210,229.71 18.70%

其他流动负债 34,748.76 2.67% 8,311.37 0.78% 2,844.51 0.27% 5,083.66 0.45%

流动负债合计 756,220.46 58.03% 637,898.71 60.03% 616,559.92 57.55% 643,519.06 57.25%

长期借款 269,047.78 20.65% 115,677.99 10.89% 233,211.81 21.77% 236,154.79 21.01%

应付债券 152,172.51 11.68% 191,109.11 17.98% 101,016.16 9.43% 141,076.84 12.55%

租赁负债 63,300.40 4.86% 47,763.09 4.49% 39,570.62 3.69% 21,362.95 1.90%

长期应付款 171.03 0.01% 150.68 0.01% 0 0.00% 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953.39 1.15% 18,096.88 1.70% 20,773.55 1.94% 20,202.60 1.80%



预计负债 5,073.96 0.39% 4,927.84 0.46% 5,074.28 0.47% 5,188.66 0.46%

递延收益 14,534.78 1.12% 13,095.08 1.23% 15,879.02 1.48% 17,035.83 1.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27,621.71 2.12% 33,558.58 3.16% 39,280.56 3.67% 39,565.05 3.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5 0.00% 359.81 0.03% 0.78 0.00% 0.79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6,876.81 41.97% 424,739.06 39.97% 454,806.78 42.45% 480,587.51 42.75%

负债合计 1,303,097.27 100.00% 1,062,637.77 100.00% 1,071,366.70 100.00% 1,124,106.57 100.00%

2022年-2024年,发行人总负债分别为130.31亿元、106.26亿元和107.14亿元,总资产分别为276.07亿元、255.93亿元和260.57亿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20%、41.52%和41.12%,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显著下降,同时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非流动负债在2024年有所回升,但整体负债规模呈下降趋势,表明公司去杠杆化策略初见成效。

2025年9月,发行人总负债为112.41亿元,总资产为266.4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2.18%,较2024年增加0.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合同负债增加以及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非流动负债增加,导致负债总额较上年末有所上升,但资产负债率仍处于相对稳定水平,整体财务结构尚属可控。

短期借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短期借款分别为60,134.90万元、40,486.44万元、12,509.29万元和15,108.9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61%、3.81%、1.17%和1.34%。近年来,三友化工短期借款规模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调整债务结构,偿还短期借款多于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短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9,599.04 7,000.00 39,824.09 32,403.35

信用借款 5,500.00 5,500.00 - 27,594.66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9.93 9.29 662.35 136.88

合计 15,108.97 12,509.29 40,486.44 60,134.90

应付账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应付账款分别为245,812.70万元、244,696.39万元、284,795.36万元和280,278.9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86%、23.03%、26.58%和24.93%,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采购原材料款,变动幅度较小。

表:2022年-2024年末三友化工应付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255,778.29 225,076.65 219,670.33

1至2年 18,001.28 8,595.72 10,682.80

2至3年 2281.45 2,391.96 3,894.96

3年以上 8734.34 8,632.06 11,564.60

合计 284,795.36 244,696.39 245,812.70

表:2024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型性质 金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MAYANDWELLINTERNATIONALCOLTD 货款 9,702.34 3.41 否

EKMAN&COAB 货款 5,623.64 1.97 否

INTERNATIONALPAPERCOMPANY 货款 4,922.04 1.73 否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款 4,640.59 1.63 否

KINGADVANCEMENTDEVELOPMENTHKLTD 货款 4,607.88 1.62 否

合计 29,496.49 10.36

表:2025年9月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款型性质 金额 占比 是否为关联方

EKMAN &CO AB 货款 6,794.09 2.42 否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忻州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货款 6,320.70 2.26 否

山西通凯元煤炭有限公司 货款 6,206.21 2.21 否

MAY AND WELL INTERNATIONAL CO LTD 货款 5,707.19 2.04 否

大同中源煤焦运销有限公司 货款 5,536.07 1.98 否

合计 30,564.27 10.90

应付票据: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应付票据分别为60,709.33万元、68,581.68万元、43,396.81万元和13,930.1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66%、6.45%、4.05%和1.24%,公司的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2023年末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7,872.35万元,增幅为12.97%,主要系办理承兑汇票付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25,184.87万元,减幅为36.72%,主要系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预收款项: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预收款项分别为5,591.61万元、6,182.37万元、5,471.44万元和6,322.2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43%、0.58%、0.51%和0.56%,预收款项主要包括预收租赁费及货款。三友化工预收款项2022年-2024年末变动幅度较小。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预收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3,774.98 3,790.88 4,352.46 4,200.96

1至2年 1,372.88 546.59 989.41 342.70

2至3年 205.99 439.05 157.91 282.64

3年以上 968.44 694.91 682.60 765.30

合计 6,322.28 5,471.44 6,182.37 5,591.61

合同负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合同负债分别为43,397.98万元、28,341.72万元、24,807.08万元和43,313.3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3.33%、2.67%、2.32%和3.85%。2023年末三友化工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5,056.26万元,减幅34.69%,主要系当期按合同约定预收货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三友化工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3,534.64万元,减幅12.47%,主要系当期按合同约定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付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1,308.62万元、26,601.87万元、20,349.48万元和23,191.6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17%、2.50%、1.90%和2.06%。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运费、吊装费、装卸费和往来款等。2023年末三友化工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14,706.75万元,减幅35.60%,主要系当期青海五彩碱业支付代偿款所致。2024年末三友化工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6,252.39万元,减幅23.50%,主要系应付往来款,运费、吊装费和装卸费减少等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押金、保证金、安全风险抵押金 10,945.65 10,205.30 7,920.70 7,202.03

运费、吊装费、装卸费 608.13 1,390.72 7,228.53 4,463.28

往来款 - 209.62 1,601.48 18,641.71

其他 10,177.32 8,543.84 9,851.16 11,001.61

合计 21,731.11 20,349.48 26,601.87 41,308.6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09,112.79万元、157,101.80万元、178,129.84万元和210,229.7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6.05%、14.78%、16.63%和18.70%。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52,010.99万元,减幅24.87%,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1,028.04万元,增幅13.38%,主要系根据到期时间将“22三友01”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所致。

表:2022年-2024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2,925.38 91,376.00 24,029.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90,655.71 62,045.18 181,487.25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477.18 3,499.52 3,568.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71.57 181.09 27.92

合计 178,129.84 157,101.80 209,112.79

长期借款: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三友化工长期借款分别为269,047.78万元、115,677.99万元、233,211.81万元和236,154.7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0.65%、10.89%、21.77%和21.01%。2023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53,369.79万元,减幅57.00%,主要系当期公司合理盘活存量资金,提前偿还部分长期借款。2024年末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17,533.82万元,增幅101.60%,主要系当期公司合理调整融资期限结构,长期借款净增加所致。

表: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165,452.60 200,803.59 101,761.00 211,491.00

信用借款 70,544.00 32,220.00 13,808.00 57,280.00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158.19 188.22 108.99 276.78

合计 236,154.79 233,211.81 115,677.99 269,047.78

应付债券:2022年-2024年末,三友化工应付债券分别为152,172.51万元、191,109.11万元、101,016.16万元和141,076.8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1.68%、17.98%、9.43%和12.55%。2023末三友化工应付债券较2022年末增加38,936.60万元,增幅25.59%,主要系当期公司新发行公司债券。2024末三友化工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减少90,092.95万元,减幅47.14%,主要系将“22三友01”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表:2022年-2024年末三友化工应付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公司债 141,076.84 101,016.16 191,109.11 152,172.51

合计 141,076.84 101,016.16 191,109.11 152,172.51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表: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9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6,434.94 14.16% 206,434.94 14.16% 206,434.94 14.16% 206,434.94 14.16%

其他权益工具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资本公积 354,495.20 24.32% 354,515.21 24.32% 354,512.63 24.32% 357,195.38 24.51%

减:库存股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594.99 0.04% 696.1 0.05% 714.22 0.05% 2,726.74 0.19%

专项储备 4,013.44 0.28% 4,801.60 0.33% 4,126.15 0.28% 5,224.58 0.36%

盈余公积 72,305.11 4.96% 86,445.98 5.93% 91,964.04 6.31% 91,964.04 6.31%

未分配利润 690,158.01 47.35% 702,444.79 48.19% 729,695.13 50.06% 726,791.47 49.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328,001.70 91.11% 1,355,338.62 92.99% 1,387,447.11 95.19% 1,390,337.14 95.39%

少数股东权益 129,559.42 8.89% 141,284.26 9.69% 146,879.06 10.08% 150,339.36 10.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57,561.12 100.00% 1,496,622.89 102.68% 1,534,326.17 105.27% 1,540,676.51 105.70%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457,561.12万元、1,496,622.89万元、1,534,326.17万元和1,540,676.51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了37,703.28万元,增幅2.52%,主要系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较年初增加了6,350.33万元,增幅0.41%%,变动幅度较小。

实收资本: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206,434.94万元、206,434.94万元、206,434.94万元和206,434.94万元。

资本公积: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354,495.20万元、354,515.21万元、354,512.63万元和357,195.38万元,近年来,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幅度较小,明细如下:

表: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本(或股本)溢价 339,735.33 337,061.80 337,061.80 337,061.80

其他资本公积 17,460.05 17,450.83 17,453.41 17,433.40

合计 357,195.38 354,512.63 354,515.21 354,495.2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不涉及名股实债情形。

盈余公积: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72,305.11万元、86,445.98万元、91,964.04万元和91,964.04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盈余公积呈持续增加趋势。

未分配利润: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90,158.01万元、702,444.79万元、729,695.13万元和726,791.4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呈增加趋势。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偿债能力情况

科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9月

资产负债率(%) 47.20% 41.52% 41.12% 42.18%

流动比率 1.36 1.22 1.16 1.12

速动比率 1.14 1.00 0.89 0.8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11.98 11.70 14.60 9.50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20%、41.52%、41.12%和42.18%。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整体相对较低。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36、1.22、1.16和1.12,速动比率分别为1.14、1.00、0.89和0.89,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好。

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1.98倍、11.70倍、14.60倍和9.50倍。发行人当期EBTDA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发行人偿债保障能力较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截至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盈利能力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度 2024年末 2025年9月

营业总收入 2,367,982.11 2,192,009.23 2,136,118.63 1,416,427.56

营业成本 1,910,643.94 1,746,061.91 1,794,206.86 1,234,442.08

销售费用 21,082.19 17,241.98 13,912.99 11,124.11

管理费用 163,004.50 171,222.05 146,210.38 95,120.56

研发费用 33,022.18 59,551.32 60,749.18 42,337.54

财务费用 35,045.30 23,984.89 16,631.17 11,862.80

其他收益 4,541.77 5,703.41 7,925.93 4,963.14

投资收益 942.06 74.47 131.06 1,207.13

营业利润 171,022.87 143,225.59 75,995.41 4,094.20

营业外收入 1,195.38 3,391.77 9,913.53 5,936.10

营业外支出 3,299.08 5,152.76 2,841.15 658.50

利润总额 168,919.18 141,464.60 83,067.79 9,371.80

净利润 132,425.79 93,220.21 65,388.27 9,975.92

营业利润率 7.22% 6.53% 3.56%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63% 4.23% 3.64% 0.88%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 7.29% 6.24% 3.78% 0.75%

注:2025年1-9月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未经年化处理。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营业利润率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367,982.11万元、2,192,009.23万元、2,136,118.63万元和1,416,427.56万元,近年来受国内外需求不足、行业新增产能投放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售价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纯碱、有机硅、PVC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910,643.94万元、1,746,061.91万元、1,794,206.86万元和1,234,442.08万元,波动趋势与营业收入一致。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利润率分别为7.22%、6.53%、3.56%和0.29%,2025年1-9月,受销售市场影响,纯碱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纯碱板块同比减利明显,化纤板块、氯碱板块及有机硅板块虽同比有所改善,但盈利能力仍显不足,导致公司营业利润率大幅下降。

2、期间费用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度 2024年末 2025年9月

营业总收入 2,367,982.11 2,192,009.23 2,136,118.63 1,416,427.56

销售费用 21,082.19 17,241.98 13,912.99 11,124.11

管理费用 163,004.50 171,222.05 146,210.38 95,120.56

研发费用 33,022.18 59,551.32 60,749.18 42,337.54

财务费用 35,045.30 23,984.89 16,631.17 11,862.80

费用合计 219,131.99 212,448.92 176,754.54 118,107.47

期间费用率 9.25% 9.69% 8.27% 8.34%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219,131.99万元、212,448.92万元、176,754.54万元和118,107.47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9.25%、9.69%、8.27%和8.34%,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以管理费用为主,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了35,694.38万元,降幅为16.80%,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租赁费用、排污费、液氯处置费等费用下降及有息债务规模下降财务费用下降所致。

3、其他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4,541.77万元、5,703.41万元、7,925.93万元和4,963.14万元,明细如下: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其他收益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49.50 1,406.37 1,467.88 1,521.20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780.99 2,418.15 2,241.67 2,845.08

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增值税 2,957.09 3,952.74 1,817.56

其他 75.57 148.67 176.30 175.49

合计 4,963.14 7,925.93 5,703.41 4,541.77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195.38万元、3,391.77万元、9,913.53万元和5,936.10万元,整体金额较小。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9.17 53.08 219.39 126.30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0.75

盐田补偿款 3,205.87 723.10 1,307.68

碳排放交易配额 2,026.42 8,149.29 1,156.63

其他 694.65 987.31 708.07 1,069.08

合计 5,936.10 9,913.53 3,391.77 1,195.38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青海省商务厅海外推介会差旅补助款 - 0.75 -



合计 0.75

4、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63%、4.23%和3.64%,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7.29%、6.24%和3.78%。受国内外需求不足、行业新增产能投放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售价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从而引起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下降。

(六)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684,084.48 1,597,469.44 1,544,942.71 999,178.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100.45 12,107.54 9,992.71 2,234.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21.42 18,557.29 30,864.40 17,454.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09,406.34 1,628,134.27 1,585,799.82 1,018,867.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67,195.76 980,433.93 974,938.34 717,704.6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3,114.72 310,091.37 286,976.64 195,476.7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099.03 141,024.26 116,828.53 51,64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381.11 28,815.99 26,497.40 18,548.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8,790.63 1,460,365.56 1,405,240.91 983,37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0,615.72 167,768.71 180,558.92 35,495.98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240,615.72万元、167,768.71万元、180,558.92万元和35,495.98万元,报告期内呈持续净流入趋势。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709,406.34万元、1,628,134.27万元、1,585,799.82万元和1,018,867.88万元,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2023年度减少了42,334.45万元,降幅为2.60%,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468,790.63万元、1,460,365.56万元、1,405,240.91万元和983,371.89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减少了55,124.65万元,降幅为3.77%,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37.63 0.00 0.00 118,171.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00 599.94 0.00 891.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18.07 942.03 580.77 451.0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9.99 0.00 0.0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15.69 1,541.97 580.77 119,514.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7,564.84 33,735.62 109,031.95 101,389.7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9.43 1.30 0.00 118,175.2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2.27 0.00 0.00 1,276.9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016.54 33,736.91 109,031.95 220,841.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00.85 -32,194.94 -108,451.18 -101,327.92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9,900.85万元、-32,194.94万元、-108,451.18万元和-101,327.92万元,报告期内波动较大。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115.69万元、1,541.97万元、580.77万元和119,514.04万元。近年来,发行人投资现金流入活动较少,2025年以来,因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导致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大幅增加。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2,016.54万元、33,736.91万元、109,031.95万元和220,841.96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增加了75,295.04万元,增幅为223.18%,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1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54,905.87 322,007.49 250,064.41 174,987.5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9,190.00 99,100.00 0.00 89,406.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4,095.87 421,107.49 250,064.41 274,39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2,963.99 606,036.41 228,384.53 185,558.6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476.62 80,931.81 43,841.70 21,869.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33.19 20,980.15 5,060.35 584.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573.80 707,948.37 277,286.58 208,01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77.93 -286,840.88 -27,222.17 66,380.69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5,477.93万元、-286,840.88万元、-27,222.17万元和66,380.69万元。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44,095.87万元、421,107.49万元、250,064.41万元和274,393.57万元,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2023年度减少了171,043.08万元,降幅为40.62%,主要系发行人借款及发债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89,573.80万元、707,948.37万元、277,286.58万元和208,012.88万元,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2023年度减少了430,661.79万元,降幅为60.83%,主要系发行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七)运营效率分析

表: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运营效率指标情况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50.18 48.07 60.10 44.69

存货周转率(次) 9.74 10.81 11.39 7.82

总资产周转率(次) 0.88 0.82 0.83 0.54

注:2025年1-9月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18、48.07、60.10和44.69,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74、10.81、11.39和7.82。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8、0.82、0.83和0.54,保持较高水平。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合计597,877.93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5,099.04 2.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6,782.29 34.59%

其他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235,996.60 39.47%

长期应付款 - -

应付债券 140,000 23.42%

合计 597,877.93 100%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 质押借款 合计

短期借款 15,099.04 - - 15,099.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0,870 115,912.29 - 206,782.29

其他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70,544 165,452.60 235,996.6

长期应付款 - - - -

应付债券 140,000 - 140,000

合计 316,513.04 281,364.89 - 597,877.93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 期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21,881.33 37.11%

1-2年(含2年) 162,795.47 27.23%

2-3年(含3年) 125,247.51 20.95%

3-4年(含4年) 28,869.94 4.83%

4-5年(含5年) 13,723.09 2.30%

5年以上 45,360.59 7.59%

合计 597,877.93 100%

(二)间接融资情况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债权人名称 金额 利率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担保方式

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980 2.30% 2023.02.14 2026.02.14 信用

2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 2.50% 2022.10.14 2025.10.14 信用

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950 2.10% 2023.02.15 2026.02.14 信用

4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950 2.50% 2022.10.14 2025.10.14 信用

5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 2.30% 2024.02.01 2026.01.09 信用

6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9300 2.60% 2024.03.13 2026.03.12 信用

7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行 3625 1.20% 2016.10.13 2028.10.12 集团

8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行 2400 1.20% 2015.11.23 2027.11.22 集团

9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3591 2.55% 2024.09.26 2027.09.24 股份

10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770 2.30% 2024.10.29 2027.09.24 股份

11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664 2.40% 2025.08.08 2027.09.24 股份

12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336 2.40% 2025.08.19 2028.08.14 股份

13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5000 2.35% 2025.06.26 2026.06.25 股份

14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599 2.35% 2025.07.09 2026.07.09 股份

15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870 2.35% 2025.09.08 2026.09.08 股份

16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130 2.35% 2025.09.12 2026.09.12 股份

17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4000 2.40% 2025.08.14 2027.08.12 股份

18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000 2.40% 2025.07.21 2027.07.17 信用

19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6700 2.45% 2024.04.19 2026.04.18 股份

20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3900 2.45% 2024.07.18 2026.07.16 股份

21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3900 2.45% 2024.08.05 2026.07.16 股份

22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480 2.20% 2024.08.12 2026.08.07 股份

23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4970 2.30% 2024.03.13 2026.03.12 股份

24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330 2.30% 2024.03.28 2026.03.12 股份

25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70 2.30% 2024.04.11 2026.03.12 股份

26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720 2.50% 2025.04.22 2027.04.15 信用

27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170 2.50% 2025.04.29 2027.04.15 信用

28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10 2.50% 2025.05.12 2027.04.15 信用

29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00 2.40% 2025.06.04 2027.05.30 信用

30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400 2.40% 2025.06.13 2027.05.30 信用

31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500 2.40% 2025.09.09 2027.09.08 信用

32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694 2.40% 2025.09.12 2027.09.08 信用

33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306 2.40% 2025.09.26 2027.09.08 信用

34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4850 2.30% 2024.01.16 2026.01.15 氯碱

35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850 2.60% 2024.04.12 2026.04.09 股份

36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9700 2.45% 2024.05.11 2026.05.08 股份

37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12700 2.45% 2024.05.29 2026.05.27 股份

38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9600 2.80% 2023.11.15 2026.05.15 股份

39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 9700 2.45% 2024.04.19 2026.04.18 股份

40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3750 2.40% 2025.09.12 2027.09.12 信用

41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8094 2.40% 2025.09.26 2027.09.26 信用

42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450 2.50% 2025.03.20 2027.03.17 信用

43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700 2.30% 2024.01.17 2026.01.09 股份

44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300 2.40% 2025.06.03 2027.05.30 信用

45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5 2.40% 2025.06.18 2027.05.30 信用

46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175 2.40% 2025.06.24 2027.05.30 信用

47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500 2.40% 2025.07.11 2027.06.25 信用

48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4750 2.30% 2023.04.14 2026.04.11 兴达

49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4850 2.50% 2023.12.20 2025.12.19 兴达

50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4375 2.40% 2025.09.09 2027.09.07 信用

51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625 2.40% 2025.09.12 2027.09.07 信用

52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3560 2.50% 2025.05.28 2028.05.26 信用

53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1430 2.40% 2025.06.27 2028.06.26 信用

54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5000 2.40% 2025.09.09 2028.09.08 信用

55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5000 2.40% 2025.09.12 2028.09.11 信用

56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13520 2.20% 2023.04.14 2026.04.13 兴达

57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9850 2.30% 2024.01.09 2027.01.08 兴达

58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6900 2.30% 2024.03.06 2027.03.03 兴达

5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488 2.85% 2024.01.31 2029.01.31 股份

6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741 2.85% 2024.02.28 2029.01.31 股份

6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419 2.75% 2024.07.31 2029.01.31 股份

6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1580 2.85% 2024.02.27 2029.02.26 股份

6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447 2.85% 2024.03.27 2029.02.26 股份

6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360 2.85% 2024.04.16 2029.02.26 股份

6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1338 2.85% 2024.04.28 2029.02.26 股份

6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1089 2.85% 2024.05.20 2029.02.26 股份

6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3010 2.75% 2024.07.31 2029.02.26 股份

6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2716 2.75% 2024.08.30 2029.02.26 股份

6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4082 2.75% 2024.09.29 2029.02.26 股份

7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709 2.55% 2025.01.17 2029.12.30 股份

7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176 2.55% 2025.01.24 2029.12.30 股份

7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1916 2.55% 2025.02.28 2029.12.30 股份

7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837 2.85% 2024.03.21 2028.12.21 股份

7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1142 2.85% 2024.05.23 2028.12.21 股份

7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965 2.85% 2024.06.20 2028.12.21 股份

7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699 2.85% 2024.06.27 2028.12.21 股份

7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银行 58 2.34% 2025.05.30 2028.05.30 股份

7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199 2.80% 2024.04.25 2027.04.18 股份

7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900 2.80% 2024.04.30 2027.04.18 股份

8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471 2.80% 2024.05.29 2027.04.18 股份

8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3817 2.80% 2024.06.11 2027.04.18 股份

8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3976 2.80% 2024.07.10 2027.04.18 股份

8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581 2.70% 2024.08.16 2027.04.18 股份

8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483 2.53% 2025.03.25 2030.03.03 股份

8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201 2.53% 2025.04.29 2030.03.03 股份

8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208 2.53% 2025.05.29 2030.03.03 股份

8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51 2.53% 2025.06.27 2030.03.03 股份

8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47 2.53% 2025.07.21 2030.03.03 股份

8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484 2.53% 2025.07.30 2030.03.03 股份

9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23 2.53% 2025.08.20 2030.03.03 股份

141

9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22 2.53% 2025.08.29 2030.03.03 股份

9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738 2.85% 2024.05.22 2030.04.24 股份

9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199 2.85% 2024.05.23 2030.04.24 股份

9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1715 2.85% 2024.07.30 2030.04.24 股份

9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459 2.85% 2024.07.30 2030.04.24 股份

9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1180 2.75% 2024.09.06 2030.04.24 股份

9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326 2.75% 2024.09.06 2030.04.24 股份

9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2535 2.65% 2024.10.21 2029.06.20 股份

9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375 2.65% 2024.10.21 2029.06.20 股份

10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700 2.65% 2024.10.30 2029.06.20 股份

10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963 2.55% 2024.11.28 2029.06.20 股份

10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2224 2.55% 2024.11.28 2029.06.20 股份

10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70 2.55% 2024.12.27 2029.06.20 股份

10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099 2.55% 2024.12.27 2029.06.20 股份

10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28 2.55% 2025.01.06 2029.06.20 股份

10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784 2.55% 2025.01.22 2029.06.20 股份

10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555 2.55% 2025.01.22 2029.06.20 股份

10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3 2.55% 2025.02.26 2029.06.20 股份

10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94 2.55% 2025.02.26 2029.06.20 股份

110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727 2.55% 2025.03.25 2029.06.20 股份

111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385 2.55% 2025.04.25 2029.06.20 股份

112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253 2.55% 2025.05.28 2029.06.20 股份

142

113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887 2.55% 2025.06.26 2029.06.20 股份

114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264 2.55% 2025.07.21 2029.06.20 股份

115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357 2.55% 2025.07.30 2029.06.20 股份

11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05 2.55% 2025.08.20 2029.06.20 股份

117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42 2.55% 2025.08.29 2029.06.20 股份

118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547 2.54% 2025.09.18 2029.06.20 股份

119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45 2.54% 2025.09.28 2030.09.21 股份

120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839 2.85% 2024.05.30 2034.05.30 股份

121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758 2.85% 2024.06.26 2034.05.30 股份

122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602 2.75% 2024.07.31 2034.05.30 股份

123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796 2.75% 2024.08.29 2034.05.30 股份

124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885 2.75% 2024.09.20 2034.05.30 股份

125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475 2.75% 2024.09.27 2034.05.30 股份

126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313 2.50% 2024.11.29 2034.05.30 股份

127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3456 2.50% 2024.12.16 2034.05.30 股份

128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6871 2.50% 2024.12.27 2034.05.30 股份

129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120 2.50% 2024.12.30 2034.05.30 股份

130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798 2.50% 2025.01.20 2034.05.30 股份

131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273 2.50% 2025.01.23 2034.05.30 股份

132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291 2.50% 2025.02.25 2034.05.30 股份

133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242 2.50% 2025.02.27 2034.05.30 股份

134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60 2.75% 2024.09.13 2034.07.24 股份

143

135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461 2.75% 2024.09.27 2034.07.24 股份

136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526 2.75% 2024.10.18 2034.07.24 股份

137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850 2.75% 2024.10.30 2034.07.24 股份

138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354 2.75% 2024.11.29 2034.07.24 股份

139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3210 2.75% 2024.12.19 2034.07.24 股份

140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456 2.75% 2025.03.27 2034.07.24 股份

141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246 2.75% 2025.04.27 2034.07.24 股份

142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771 2.75% 2025.05.26 2034.07.24 股份

143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958 2.75% 2025.07.28 2034.07.24 股份

144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16 2.75% 2025.09.12 2034.07.24 股份

145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973 2.75% 2025.09.24 2034.07.24 股份

146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522 2.75% 2025.03.31 2034.12.20 股份

147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3784 2.75% 2025.04.24 2034.12.20 股份

148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3256 2.75% 2025.05.27 2034.12.20 股份

149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610 2.75% 2025.06.24 2034.12.20 股份

150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2311 2.75% 2025.06.26 2034.12.20 股份

151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308 2.75% 2025.06.27 2034.12.20 股份

152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923 2.75% 2025.07.30 2034.12.20 股份

153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1424 2.75% 2025.05.15 2035.05.15 股份

154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329 2.75% 2025.08.14 2034.11.20 股份

155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1042 2.75% 2025.08.21 2034.11.20 股份

156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924 2.75% 2025.08.27 2034.11.20 股份

144

157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1101 2.75% 2025.09.09 2034.11.20 股份

158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897 2.75% 2025.09.25 2034.11.20 股份

159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95 2.75% 2025.04.08 2032.12.30 股份

160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银行 145 2.75% 2025.04.28 2032.12.30 股份

161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92 2.60% 2025.05.22 2031.04.21 股份

162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504 2.60% 2025.05.29 2031.04.21 股份

163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457 2.60% 2025.07.07 2031.04.21 股份

164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211 2.60% 2025.07.18 2031.04.21 股份

165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44 2.60% 2025.08.18 2031.04.21 股份

166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115 2.60% 2025.09.18 2031.04.15 股份

167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 637 2.60% 2025.09.25 2031.04.21 股份

168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142 2.65% 2025.06.30 2031.04.21 股份

169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3218 2.65% 2025.07.30 2031.04.21 股份

170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 2097 2.65% 2025.09.25 2031.04.21 股份

171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684 2.72% 2025.08.25 2033.07.14 股份

172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农业银行 1235 2.72% 2025.08.28 2033.07.14 股份

173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2.60% 2024.07.18 2026.07.17 信用

174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5500 2.40% 2025.07.07 2026.07.06 信用

175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40% 2025.07.21 2027.07.20 信用

176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2550 2.55% 2025.01.16 2027.01.15 信用

17 唐山三友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 3000 2.55% 2025.01.20 2027.01.19 信用

145

7 有限公司

(三)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关联公司累计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116.1亿元,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19亿元。

表:发行人及关联公司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

单位:亿元,%

证券名称 名义发行主体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当期状态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9.18 2028.9.18 2.18% 9 9 存续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20 2026 .10.23 3.60% 5 5 存续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5.25 2026.5.25 3.68% 5 5 存续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9.27 2025.9.27 3.50% 9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2.24 2023.2.24 3.50%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3.25 2024.3.25 4.43%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19 2023.11.19 4.75%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7.25 2023.7.25 5.38%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1 2020.11.21 5.87% 10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2019.08.08 3.35%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8 2021.08.08 3.80% 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11.26 2017.11.26 6.32% 9.6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2018.12.17 4.20% 5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2022.12.17 5.30% 5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3.15 2016.3.15 5.11% 10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债务融资工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08.16 2016.08.19 6.48% 8 0 到期兑付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短期融资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6.07.06 2007.07.07 3.799% 4.5 0 到期兑付

合计 116.1 19

五、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火力发电;蒸汽、热水生产及供应(仅限工业供热、供气);普通货运 159,265.15 36.45 36.45

2、发行人的子企业情况

图:截止募集说明书之日发行人的子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制造业 69,964.04 95.07

2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唐山 制造业 10,000.00 95.00

3 唐山三友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制造业 53,781.13 90.31 4.46

4 唐山三友化工工程设计公司 唐山 制造业 300.00 100.00

5 唐山三友物流有限公司 唐山 服务业 6,600.00 100.00

6 唐山三友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唐山 服务业 3,200.00 100.00

7 唐山三友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 服务业 3000万港币 66.67 33.33

8 青海五彩碱业有限公司 青海 制造业 74,500.00 51.00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9 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纤有限公司 唐山 制造业 275,526.39 100.00

10 唐山三友志达钙业有限公司 唐山 制造业 12,138.00 84.43

11 唐山三友矿山有限公司 唐山 采矿业 13,969.00 100.00

12 唐山三友远达纤维有限公司 唐山 制造业 264,500.00 100.00

13 大柴旦饮马峡工业区五彩水务有限公司 青海 制造业 7,000.00 31.32

14 港裕(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 服务业 100万美元 100.00

15 唐山三友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 制造业 100,000.00 100.00

16 唐山三友电子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制造业 50,000.00 100.00

17 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 制造业 40,000.00 100.00

18 唐山三友钠源科技有限公司 唐山 服务业 500.00 100.00

3、发行人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表:截至2025年9月发行人的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1 无

4、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截至2025年9月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唐山三友集团东光浆粕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其他

唐山湾三友旅行社有限公司 其他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其他

(二)关联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表:2022年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2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油料 市场价 24,311,168.49 0.12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清洗 市场价 2,571,852.75 0.01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 市场价 45,434,939.30 0.23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维修费 市场价 3,279,358.75 0.02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装卸费 市场价 2,523.48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市场价 7,435,971.43 0.04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市场价 13,206.00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市场价 2,024,932.21 0.01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市场价 3,556,712.31 0.02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市场价 378,623.47 0.00

唐山湾三友旅行社有限公司 活动组织费 市场价 12,000.00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塑编袋 市场价 59,355,924.77 0.3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备件 市场价 839,859.30 0.00

合计 149,217,072.26 0.75

表:2023年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3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油料 参考市价 21,816,521.39 0.11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清洗 参考市价 3,114,254.65 0.02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 45,447,835.91 0.23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备件等 参考市价 99,703.54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维修费 参考市价 2,289,097.79 0.01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装卸费 参考市价 28,377.36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参考市价 8,640,306.79 0.04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备件等 参考市价 342,102.22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 492,956.98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参考市价 1,258,833.94 0.01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参考市价 323,366.34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塑编袋 参考市价 49,536,356.82 0.25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运费 参考市价 23,952.00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运费 参考市价 115,006.91 0.00

合计 133,528,672.64 0.68

表: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4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油料 参考市价 21,132,347.68 0.11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清洗 参考市价 3,229,457.55 0.02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材料等 参考市价 52,218,643.37 0.26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备件等 参考市价 164,800.00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维修费 参考市价 2,506,087.92 0.01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装卸费 参考市价 74,632.08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款 参考市价 8,222,644.57 0.04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备件等 参考市价 102,145.49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备件 参考市价 61,792.75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参考市价 141,070.76 0.00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培训费 参考市价 326,831.71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塑编袋 参考市价 55,992,999.92 0.28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运费 参考市价 23,583.20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运费 参考市价 126,116.28 0.00

合计 144,323,153.28 0.73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2022年发行人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2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纯碱 市场价 4,092,073.45 0.02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 市场价 488.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产电 成本加合理利润 599,802.59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外购电 市价转售 602,704.9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购电 市价转售 7,174,322.31 0.03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PVC 市场价 234,513.28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产电 成本加合理利润 69,172.95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市场价 147,892.37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市场价 10,619.45 0.00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市场价 132.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市场价 24.00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市场价 1,064.93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市场价 1,830.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碱 市场价 825.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输卤设施合作费 市场价 7,231,972.67 0.03

唐山湾三友旅行社有限公司 材料 市场价 31,840.71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费 市场价 889,150.93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粘胶短纤 市场价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水 市场价 52,728.00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市场价 8,219.29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自产电 成本加合理利润 1,545,092.57 0.01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蒸汽 成本加合理利润 13,650.31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纯碱 市场价 4,955.75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技术 市场价 14,451.33 0.00

合计 22,727,526.79 0.10

表:2023年发行人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3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纯碱 参考市价 13,045,237.88 0.06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 参考市价 632.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649,080.93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外购电 市价转售 1,079,458.83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购电 市价转售 8,256,374.55 0.04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PVC 参考市价 811,964.60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69,980.67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 150,901.98 0.00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114.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33.00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参考市价 155,835.30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1,560.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933.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输卤设施合作费 参考市价 3,824,044.21 0.02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费 参考市价 4,716.98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费 参考市价 687,735.84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水 参考市价 31,280.00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参考市价 12,701.96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1,279,314.00 0.01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蒸汽 成本加合理利润 10,093.73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修理费 参考市价 2,370.75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 2,170,194.70 0.01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原盐 参考市价 3,657.21 0.00

合计 32,248,216.12 0.15

表: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2024年发生额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纯碱 参考市价 3,145,382.64 0.01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水 参考市价 336.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709,034.00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PVC 参考市价 1,353,176.98 0.01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65,035.24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考市价 82,123.89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考市价 41,911.50 0.00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105.00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30.00 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参考市价 34,624.54 0.00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1,545.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食用碱 参考市价 918.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输卤设施合作费 参考市价 2,829,954.02 0.01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费 参考市价 207,075.48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水 参考市价 10,448.00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食用碱、废热供暖 参考市价 9,629.01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自产电 参考市价 1,114,147.98 0.01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蒸汽 成本加合理利润 922.00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纯碱 参考市价 372,975.67 0.00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修理费 参考市价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材料 参考市价 230,796.46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烧碱 参考市价 22,922.12 0.00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考市价 3,185.84 0.00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稀硫酸 参考市价 183,047.09 0.00

唐山湾三友旅行社有限公司 材料等 参考市价 1,132.74 0.00

合计 10,420,459.20 0.05

3、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作为出租方:

表: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2年租赁收入 2023年租赁收入 2024年租赁收入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1,206,000.00 1,206,000.00 1,148,571.42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金蝶系统 - 42,089.27 42,089.28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蝶系统 - 170,451.89 170,451.84

合计 1,206,000.00 1,418,541.16 1,361,112.54

(2)公司作为承租方:

表: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支付的租金 2023年度支付的租金 2022度支付的租金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土地等 57,056,762.65 63,109,760.41 68,028,457.63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NC系统 1,466,000.00 1,469,500.00 1,469,500.00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284,275.68 284,275.68 -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机械 - 465,480.00 -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发行人无应收关联方款项,应付关联方款项见下图:

表:2022年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4,466,937.73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6,551,088.38

应付账款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6,194,240.11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109,566.89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2,058,679.12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04,776.52

长期应付款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1,710,344.52

预收账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1,953.54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4,716.79

表:2023年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6,440,956.24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6,114,755.85

应付账款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7,492,530.75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156,822.25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000.00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00.23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2,058,679.12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9,000.00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248,400.31

长期应付款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1,506,786.11

表:2024年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482,536.57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6,114,755.85

应付账款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11,947,917.98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7,760,014.88



应付账款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424.40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 2,058,679.12



其他应付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396,425.60



预收账款 唐山三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690.00

预收账款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254.80

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唐山三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1,050.00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



(三)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的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1,003.62 保证金、环境治理基金等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合计 21,003.62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上述资产受限合法合规,未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构成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衍生产品。

(二)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海外投资情况。

(四)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11日出具的《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二)报告期内历次主体评级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2024年发行人主体评级均为AA+,未发生变动,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208.94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48.57亿元,未使用额度160.3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获得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授信情况明细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情况 剩余额度

工商银行 276000 71186 204814

农业银行 170000 55311 114689

中国银行 152741 45754 106987

建设银行 426950 44699 382251

交通银行 395000 22996 372004

进出口行 65000 56200 8800

国开行 8675 6025 2650

光大银行 110000 14990 95010

民生银行 - - -

中信银行 180000 9294 170706

招商银行 254000 66526 187474

华夏银行 - - -

广发银行 - - -

兴业银行 50000 950 49050

河北银行 - - -

沧州银行 - - -

渤海银行 50000 - 50000

汇丰银行 77844 33474 44370

农行香港 184743 - 184743

工银亚洲 35528 3439 32088

招商永隆 35528 13500 22027

星展银行 35528 20876 14652

富邦银行 21317 - 21317

民生香港 31975 20521 11454

调整事项 -471441 - -471441

总计 2,089,386 485,740 1,603,646

注:调整事项为各银行对项目授信总额超过项目所需额度部分,由于超过部分不能使用,为体现严谨性,因此抵消多余额度。

三、发行人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情况。

四、发行人直融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已发行的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亿元,%

证券名称 名义发行主体 发行日 到期日 利率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当期状态

25三友K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09-18 2028-09-18 2.18 9.00 9.00 存续

23三友02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3 2026-10-23 3.60 5.00 5.00 存续

23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25 2026-05-25 3.68 5.00 5.00 存续

22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9-27 2025-09-27 3.50 9.00 0.00 到期兑付

20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02-24 2023-02-24 3.50 6.00 0.00 到期兑付

19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5 2024-03-25 4.43 6.00 0.00 到期兑付

18三友03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19 2023-11-19 4.75 6.00 0.00 到期兑付

18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7-25 2023-07-25 5.38 6.00 0.00 到期兑付

15三友02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2022-12-17 5.30 5.00 0.00 到期兑付

15三友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12-17 2020-12-17 4.20 5.00 0.00 到期兑付

17三友化工MTN0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11-21 2020-11-21 5.87 10.00 0.00 到期兑付

09三友债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11-26 2017-11-26 6.32 9.60 0.00 到期兑付

13三友化工MTN0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03-15 2016-03-15 5.11 10.00 0.00 到期兑付

06三友CP0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07-06 2007-07-07 0 4.5 0.00 到期兑付

13三友碱业MTN001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08-16 2016-08-19 6.48 8 0 到期兑付

16碱业01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08-08 2021-08-08 3.35 6 0 到期兑付

16碱业02 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08-08 2023-08-088 3.8 6 0 到期兑付

合计 116.1 19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收入应纳入企业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扣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扣。监管机关和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机制

发行人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按规定做好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组织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三)信息披露负责部门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指定财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等事项的协调管理。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姚志强

职务:总会计师

联系电话:0315-8511181

传真:0315-8519109

联系邮箱:1554251949@qq.com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三友集团大楼

二、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下列文件:

1、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3、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公司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5、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

1、公司名称变更;

2、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公司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16、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1、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3、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投资人披露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5、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6、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在境内同时披露。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妮娜、康翠苹

联系电话:0315-5393598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翔云道406号招商银行唐山分行

邮箱:tangshantongyebu@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tangshantongyebu@cmbchina.com或寄送至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翔云道406号招商银行唐山分行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科技创新债券】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电话:0315-8511150

传真:0315-8519109

联系人:高庆志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公司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刘肖琪、康翠苹

电话:075589279044、0315-5373500

三、律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负责人:胡连萍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杨柳、邱万亚

四、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大厦A座24层

负责人:姚庚春

电话:010-52805600

传真:010-52805601

联系人:姚庚春

公司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负责人:张增刚

电话:010-67084147

联系人:孟从敏

五、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楼2号院17层

负责人:王少波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联系人:周荣义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公司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电话:021-93326662

传真:021-93326661

联系人:发行岗

七、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联系人:发行部

发行人与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186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2、关于同意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批复;

3、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4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

5、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债务融资工具之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1、发行人: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王春生

联系人:高庆志

电话:0315-8511150

传真:0315-8519109

2、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刘肖琪、康翠苹

电话:075589279044、0315-5373500

传真:——

三、查询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

(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总资产报酬率 (EBIT/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债务保障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长期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有息负债/有息债务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