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2-3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本公司股份 3,860,052,2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62.15%,下称"新湖

集团")通知,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浦发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和安

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 62,952,000 股、147,100,000

股和 55,510,000 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同时,新湖集团将本公司

股份 77,930,000 股质押给浦发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近日,第二大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

股份 462,275,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7.44%,下称"宁波嘉源")将

原质押给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 12,800,000 股解

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

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3,198,167,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49%;宁波嘉源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419,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5%。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