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旭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焱 联系电话:133056092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柏青 联系电话:1868820809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 但 不限 于防 止关 联方 占 用公 司资 源的 制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二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项 目 工作内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二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发现问题: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

事会的任期已满,尚未改选。

整改情况:公司已换届完毕。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四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一次

(2)培训日期 2013 年 5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讲解、董监

高股份买卖相关规定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交所的规定及

公司制订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

度》进行信息披露。

2.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无 公司已经制定内部控制

执行 相关的制度,并按照规

定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运作“三会”。

4.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无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6.关联交易 无 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关联

交易的决策制度和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7.对外担保 无 督导公司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 其 他 业 务 类 别 重 要 事 项 无 督导公司严格遵守法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投

套期保值等) 资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无 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是否履行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及解决措施

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上市公

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

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石家庄宝石

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

电子集团有 是 无

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

限责任公司

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

比照《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

售提示性公告格式指引》相关规

定执行。

1、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除委托

给宝石股份管理的托管公司外,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以任何

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东旭光电

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宝石股份及其

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本2、

公司保证不利用对东旭光电的控

制关系做出任何有损宝石股份及

东旭集团有 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利益,或导

限公司、 石 致与东旭光电及其全资、控股子

家庄宝石电 公司形成业务竞争的决策。 3、 是 无

子集团有限 本公司不会直接投资、收购与东

责任公司 旭光电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和

项目。 如果将来因任何原因引

4、

起本公司所拥有资产与东旭光电

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将积极采

取有效措施, 放弃此类竞争业务。

5、若因本公司原因导致与东旭光

电产生同业竞争,并致使东旭光

电受到损失,本公司将承担全部

相关责任。 在符合证券监管相

6、

关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承诺将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是否履行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及解决措施

所持有的委托给宝石股份管理的

托管公司的全部股权注入东旭光

电。在本公司作为东旭光电的控

股股东期间,承诺书为有效之承

诺。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

东旭集团有 开发行股票的 25.01%,并承诺认

是 无

限公司 购的东旭光电股票,自该股票上

市首日起限售期为 36 个月。

华融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益民基金管 承诺所认购的东旭光电非公开发

理有限公司、 行的股票,自该股票上市首日起 是 无

民生加银基 限售期为 12 个月。

金管理有限

公司

若美国康宁诉东旭集团侵犯商业

秘密案件经中国法院终审判决东

旭集团败诉,如给东旭光电及其

东旭集团有

子公司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

限公司、 石

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时,非公

家庄宝石电 是 无

开发行前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

子集团有限

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

责任公司

行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将赔偿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

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2006 年 9 月 18 日,公司用部分

土地和房产(评估值为 3030.18

万元)与宝石集团公司共同为石

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

7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其中我

石家庄宝石 公司有效担保值为 1880 万元) ,

电子集团有 担保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抵押 是 无

限责任公司 担保。此项担保目前已逾期。对

我公司因此笔担保事项可能出现

的损失控股股东已做出相应承

诺。2012 年 10 月 15 日,石家庄

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

项承诺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宝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是否履行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及解决措施

集团承诺履行的方式为:在东旭

光电因此笔担保事项可能出现赔

付情形时,直接由宝石集团进行

全额赔付”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焱 曹柏青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