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总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2亿元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品种: 中期票据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

信用评级机构及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sti

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此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涉及MQ.7表(重要事项),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四、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10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5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15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5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23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4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6

一、募集资金用途.....................................................................................26

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26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7

四、发行人承诺.........................................................................................28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一、基本情况.............................................................................................30

二、历史沿革.............................................................................................30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37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38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0

六、公司治理结构.....................................................................................43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0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77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77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81

十二、其他事项.........................................................................................93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4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94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10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26

四、有息债务情况...................................................................................127

五、关联交易...........................................................................................130

六、或有事项...........................................................................................135

七、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36

八、衍生产品情况...................................................................................137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37

十、发行人主要海外投资情况...............................................................137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7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38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资信情况...........................................................138

二、发行人重大不利变化预披露...........................................................140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141

第九章税项.......................................................................................................142

一、增值税...............................................................................................142

二、所得税...............................................................................................142

三、印花税...............................................................................................142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43

一、置换...................................................................................................143

二、同意征集机制...................................................................................14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4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48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49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49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49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51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规则...............................................................................153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5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4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5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9

六、其他...................................................................................................160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62

第十四章投资者保护条款...............................................................................163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4

一、违约事件...........................................................................................164

二、违约责任...........................................................................................164

三、偿付风险...........................................................................................164

四、发行人义务.......................................................................................165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65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5

七、处置措施...........................................................................................165

八、不可抗力...........................................................................................166

九、争议解决机制...................................................................................167

十、弃权...................................................................................................167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68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71

一、备查文件...........................................................................................171

二、查询地址...........................................................................................171

重要提示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营业毛利润减少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46,607.40万元、128,363.01万元、75,043.91万元和62,557.54万元,呈下降态势,主要核心产品因受行业周期影响,价格大幅下跌所致。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其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2、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作为基础化工品生产企业,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上游原料供给,下游需求变化以及行业格局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产品价格波动较为明显。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中的氯碱行业、碳三碳四化学品行业及湿电子化学品行业,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入以“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增长质量”为核心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烧碱市场在产量、需求、价格、进出口等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运行态势,整体运行较为稳健,供需双增推动价格偏强。环氧丙烷市场运行情况总体表现为价格下跌、利润下滑、供应过剩和需求疲软,国内环氧丙烷新增产能持续落地,价格多保持低位区间波动运行。国内MTBE产能主要集中在炼化企业及碳四深加工企业,随着碳四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推广,MTBE产能持续增长,而需求端增长相对乏力,行业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状态。电子级氢氟酸是湿电子化学品的核心品类其周期属性区别于传统大宗化工品,呈现“高端需求驱动+成本强约束+认证长周期”的复合波动特征。

3、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为23家。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控股、参股公司数量的增多,增加了公司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若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及时调整和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二)情形提示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变动

2025年 10月 17日,发行人注册资本由 205,803.6276万元变更为205,683.6276万元,原因为回购注销了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其他——董监高变动

2025年6月3日发行人召开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选举宋树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一致;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江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任元滨、刘洪安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董红波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的同时提名董红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选举董红波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为保证发行人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发行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行人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2025年11月17日,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

4、重大财务不利变化—企业年度报表营业利润、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

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15,562.30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2,567.88万元,降幅67.67%;净利润21,911.39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8,439.67万元,降幅45.70%。营业利润、净利润下降主要受氯碱化学品产品、环氧丙烷等主要产品因行业周期影响,价格大幅下跌所致。

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606.34万元,较上年度减少44,534.38万元、降幅47.81%,主要系产品毛利下降导致。

随着国家经济提振政策实施,下游需求增长,公司新一轮战略逐步落地,新项目陆续投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10.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机制。

(三)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称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五类相关条件。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滨化股份 指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总额度 指 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0,000.00)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中期票据 指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青岛银行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间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方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比例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持有人会议 指 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召开的由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和相关方参加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节假日 指 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嘉源环保 指 山东滨州嘉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东瑞化工、东瑞公司 指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公司 指 滨化工程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海源盐化 指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安通公司、安通设备 指 滨化安通工程装备(山东)有限公司

新型建材 指 山东滨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咨询 指 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安信达 指 山东安信达检测有限公司

中海沥青 指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鲁北集团 指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科创公司 指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氢能源公司、滨华氢能源 指 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

水木滨华 指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黄河三角洲热力 指 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滨华新材料 指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溴化工科技 指 山东滨化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氢能科技 指 山东滨华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源水产 指 山东滨化海源水产有限公司

液氢氢能科技 指 山东滨华液氢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滨化长悦、长悦新材料 指 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氢能技术 指 山东滨华氢能技术有限公司

滨投新能源 指 山东滨化滨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滨化新能源 指 山东滨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滨化储能科技 指 山东滨化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和储能科技 指 山东中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氢源储能科技 指 山东氢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瑾诚泊谦科技 指 唐山瑾诚泊谦科技有限公司

舜泰谦佑新能源 指 唐山舜泰谦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滨化技术 指 滨化技术有限公司

滨化科技 指 滨州滨化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滨华光伏 指 山东滨华光伏发电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中和光伏 指 山东中和光伏发电服务有限公司

畅安物流 指 山东畅安物流有限公司

大晟芯山东 指 大晟芯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新加坡长信 指 BEFAREVER TRUST SINGAPOREPTE.LTD.

海铭化工 指 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海跃 指 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

聚禾新材料 指 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鼎成 指 山东新鼎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齐晟海汇 指 山东齐晟海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印尼长信 指 PT.BEFAREVERTRUST INDONESIA

云逸新材料 指 山东云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滨华楚和新能源 指 山东滨华楚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滨华楚仁新能源 指 山东滨华楚仁新能源有限公司

滨舜新能源 指 山东滨舜新能源有限公司

锦元新材料 指 山东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海南长信 指 海南滨化长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沾和新能源 指 滨州市沾化区沾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晟芯阳信 指 大晟芯材料科技(阳信)有限公司

长源新材料 指 山东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绿色产业 指 山东滨化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智维科技 指 滨化智维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腾跃贸易 指 山东滨化腾跃贸易有限公司

长云科技 指 长云(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大晟芯贸易 指 大晟芯精细化工贸易(滨州)有限公司

新材料(湖北) 指 滨化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北鲲生态链 指 北鲲生态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迪拜长信 指 BEFAR EVERTRUST INTERNATIONAL DMCC

松滋热能 指 松滋临港热能有限公司

滨诚新能源 指 滨州市滨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鲁鼎成 指 山东华鲁鼎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惠风新能源 指 滨州惠民县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蓝润资源 指 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PO/MTBE 指 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

PDH 指 丙烷脱氢

ECH 指 环氧氯丙烷

C3C4综合利用项目 指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获得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于发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保持活跃,投资者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及时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变现,从而导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发行人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4,910.63万元、10,164.85万元、18,534.54万元和23,366.46万元,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26%、2.52%、5.14%和4.39%,占比较小,但规模呈逐步增加的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由应收货款构成,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在90%以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应收账款金额也随之增加。如果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将会加大。同时原材料丙烯以及产成品环氧丙烷、烧碱价格存在波动,如果价格下跌将影响其资产价值。

2、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为了扩大产能,强化竞争优势,加强盈利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及上市募集资金投资于C3C4综合利用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阳信高端电子化学品生产基地等。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累计折旧期末余额分别为425,690.14万元、470,814.96万元、544,650.04万元和594,665.11万元。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存在一定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司近三年向关联方销售额合计分别为19,996.06万元、16,044.06万元和15,644.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25%、2.24%和1.53%;向关联方采购额合计分别为2,958.58万元、3,410.86万元和14,172.26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46%、0.83%和1.50%。对于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公司已与关联方按市场化原则签订了相关协议,但若交易双方不能严格遵守相关协议,则将会影响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正,产生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4、短期投资性资金支出较多的风险

公司拟投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阳信高端电子化学品生产基地等项目,经测算上述项目理论上尚需投资资金16.21亿元,短期内大额投资性资金支出可能给公司带来多重经营及财务风险。

5、营业毛利润减少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毛利润分别为246,607.40万元、128,363.01万元、75,043.91万元和62,557.54万元,呈下降态势,主要核心产品因受行业周期影响,价格大幅下跌所致。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其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中国氯碱化学品产品的销售价格于2021年及2022年呈现显著上升趋势,主要由于疫情后全球经济恢复带动下游需求快速释放。然而,由于全球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出口需求减弱、国内新增产能集中释放等因素,于2023年价格大幅下跌。此外,中国环氧丙烷的销售价格于2021年快速上升,主要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环氧丙烷供应短缺,随着产能逐步投产,环氧丙烷平均价格自2022年起有所下降并趋于稳定。发行人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氯碱化学品产品、环氧丙烷及其他产品的价格下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收入及毛利率。

6、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分别为863,920.78万元、694,733.01万元、1,789,396.86万元和1,014,970.47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呈波动态势,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较2022年减少19.58%,主要原因是核心产品毛利下降,销售收入减少;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较2023年大幅增长,增幅157.57%,主要原因为C3C4综合利用项目部分装置投产,销售收入增长。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分别为726,224.26万元、601,592.29万元、1,740,790.51万元和883,810.91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呈波动态势。公司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较2023年增长189.36%,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投入新产品的产销量增加,购买的原材料支出增加,同时与销量有关的销售费用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增加。

公司在产品价格波动、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波动的情况下,不排除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继续大幅波动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的现金偿付能力,存在一定的风险。

7、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运营资金持续增长,企业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整体负债控制较好,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负债合计余额分别为664,753.85万元、961,036.85万元、1,157,374.38万元和1,315,720.90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78%、45.47%、50.42%、53.50%,呈现逐步增加态势。若未来债务规模继续扩大,则会对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8、汇率变动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的境外销售额保持在总销售额的3%左右,规模在3亿元以上,发行人面临一定的境外回款风险和汇率风险。

9、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发行人建设的“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已于2025年全面投产,新增产能液氨15万吨/年、丙烯60万吨/年,异丁烷80万吨/年,环氧丙烷24万吨/年联产MTBE74.2万吨/年。随着新装置的应用和规模的增加,公司产品单耗将进一步下降,公司的成本优势得到强化。然而,环氧丙烷及MTBE均为基础化工原料,产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如果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公司新增产能可能面临着市场开发及销售的风险,将导致该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公司面临未来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10、未来投融资压力较大的风险

从现有在建及拟建项目来看,理论上尚需投资16.21亿元。从发行人的历史情况来看,不排除超额投资的情况。另外,零星工程投资的具体金额无法统计。综合来看,发行人未来面临较大的投融资压力。

11、刚性负债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短期借款325,669.7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4,597.25万元,短期刚性负债合计490,266.97万元;长期借款497,867.91万元,应付融资租赁款28,276.07万元,刚性负债合计1,016,410.95万元。当期刚性负值占比负债总额77.25%,刚性兑付义务占比较高。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1,159.56万元,对短期刚性负债的覆盖倍数为0.26,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性压力较大。

12、存货跌价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57,995.29万元、52,147.82万元、107,179.80万元和137,705.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1%、2.47%、4.67%和5.60%,发行人存货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发行人所处行业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面临跌价损失风险。

1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受限资产规模为95.76亿元,占总资产和净资产比重分别为38.94%和83.73%。中主要为受限固定资产81.98亿元,发行人受限资产可能对公司资产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偿债能力。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是环氧丙烷、烧碱。发行人利润主要依托于这两类主要产品,而环氧丙烷、烧碱的市场价格具有周期性。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环氧丙烷均价(不含税)分别为0.89万元/吨、0.83万元/吨、0.77万元/吨和0.66万元/吨;烧碱均价分别为0.38万元/吨、0.31万元/吨、0.28万元/吨和0.32万元/吨。虽然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具有装置、技术、成本、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但是当上述产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较大影响。

2、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作为基础化工品生产企业,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上游原料供给,下游需求变化以及行业格局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产品价格波动较为明显。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中的氯碱行业。氯碱行业作为基础原材料工业,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进入以“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行业增长质量”为核心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烧碱市场在产量、需求、价格、进出口等方面均表现出较强的运行态势,整体运行较为稳健,供需双增推动价格偏强。环氧丙烷市场运行情况总体表现为价格下跌、利润下滑、供应过剩和需求疲软,国内环氧丙烷新增产能持续落地,价格多保持低位区间波动运行。

3、市场竞争的风险

我国氯碱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相对分散的产业状况导致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加之国外大型化工企业开始在我国投资设厂和国内氯碱企业产能快速扩张,将使氯碱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将会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和价格,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产品销售、主要产品产销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属于基础化工原料产品,产业集中度不高,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近三年环氧丙烷、烧碱等主要产品产销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目前上述主要产品继续保持产销两旺的势头。公司近三年一期的环氧丙烷的产量情况分别为27.23万吨、27.27万吨、28.16万吨、27.93万吨,近三年一期的环氧丙烷销量情况分别为22.83万吨、22.98万吨、23.28万吨、25.07万吨,总体产销情况稳定。如产品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新的市场开拓受阻,将会导致公司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力、丙烷、丁烷、丙烯、甘油、原煤、原盐等。上述原材料价格受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影响,波动较大。由于丙烯受物流瓶颈制约,流通量占比小,公司在山东龙口拥有12,000立方米的丙烯储罐。在丙烯价格处于阶段性高点时,公司可利用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滨州港建成总容量为32万立方米的4座低温液化石油气(丙烷和丁烷)储罐和4座常温储罐。原材料原盐主要采购自子公司海源盐化,在降低了经营成本的同时保证了原料的充足稳定。其他原材料主要是从市场直接采购,原材料的价格、供应情况及质量的波动或变化可能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安全生产的风险

近三年公司安全费用支出分别为3,163.54万元、5,703.78万元、5,219.36万元。公司安全费用支出一般是在年度大修阶段支出。公司生产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操作要求较高,存在因设备及工艺不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公司作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负有保证危化品生产安全的社会责任。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对生产运营故障或安全事故的风险控制,制定了严格的设备检测、检修、事故报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但并不排除将来发生运营故障或事故的可能性。这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7、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环氧丙烷、MTBE和烧碱。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依托上述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果上述主要产品市场供需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

8、技术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基础化工原料行业,产品生命周期和工艺技术周期相对其他行业较长。目前,公司烧碱生产环节采用的离子膜工艺技术,树脂螯合塔、离子膜电解槽、氯气压缩机及降膜蒸发器等设备及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氯醇法工艺环氧丙烷其主要生产装置和工艺流程均由公司自行设计完成,其中皂化反应器、氯醇化反应器、组合型氯气分布器等核心装置已取得国家专利,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PO/MTBE装置采用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工艺,同时生成环氧丙烷和MTBE,实现“一体化产出”,同时创新性开发了副产物高效分离工艺,提升原料利用率并形成多元化产品结构,经济效益显著,技术水平居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但近年来技术进步有加快趋势,公司如不加快技术革新,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将面临技术落后的风险。

9、国际市场风险

公司出口固体烧碱,包括98.5%的片碱和99%的粒碱,以粒碱为主,产品主要出口到非洲、东南亚、南美洲等国家和地区;三氯乙烯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东南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虽然公司产品出口比例较低,但公司仍然面临一定的国际市场风险以及汇率变动风险。

10、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24年,公司前五大销售客户销售额为18.03亿元,占销售总额的比重为17.63%,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占比较高且相对稳定。虽然公司下游销售客户均为与该公司合作多年的客户,销售回款记录良好,但公司仍然面临下游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1、所处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近年来,国内氯碱行业投资规模增长迅速,产业集中度不高,低端产品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市场竞争加剧,会对发行人的市场份额,盈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经营规模扩张过快的风险

公司近年来发展较快,经营规模迅速扩大,资产规模大幅增长。随着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的扩大,给公司的组织、财务和生产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对公司现有组织架构、管理团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

2、子公司管理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为23家。随着投资规模的扩大和控股、参股公司数量的增多,增加了公司对下属公司经营管理的难度,若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对外投资规模的扩大及时调整和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4、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总体看,公司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公司高管团队多为公司股东和董事,并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具有主导作用和重大影响力,未来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公司存在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基础化工行业,该行业产能过剩问题依然突出。国家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同时,主导基础化工行业发展清洁生产、绿色化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模式。在此影响下,节能减排环保政策、规范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取消电价优惠政策实现差别电价以及行业准入等具体产业政策的实施,会对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氯碱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就发行人来说,其存在较大的环保、安全生产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的压力,而且在环境治理方面会承担更大的成本负担。

2、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氯碱行业属于基础化工产业,其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是该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的矛盾依然存在,控制盲目扩大产能的压力更加迫切。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发生相关变化,公司经营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税费政策调整导致的风险

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但部分税收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运营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税费政策,发行人目前需缴纳的主要税费包括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政策是影响发行人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国家对税费政策的调整可能增加发行人应交税费,从而给公司业务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特有风险

1、科技创新称号失效的风险

如果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企业具备的科技创新称号到期或没有复核通过,存在企业不再符合科创型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发行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待偿还债务融资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号

本次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整(RMB1,000,000,000.00)

本期发行规模 人民币2亿元(RMB200,000,000.00)

期限 5年

面值 人民币100元(RMB100.00)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无

存续期管理机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无

承销方式 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公告日 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

发行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 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待偿还普通债务

付息日 存续期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按票面利率付息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兑付日 2030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信用级别为AA+sti,主体评级引用自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 无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9:00至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6: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40603050003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13452060150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注册规模为10亿元,首期发行规模2亿元,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2022-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支出分别642,599.13万元、602,227.40万元、947,762.29万元,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卓越级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称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满足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范围中第五类相关条件。

发行人相关科创称号或证书情况如下:

1、卓越级智能工厂

(1)认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至下次认定

(4)项目名称:氯碱产品绿色循环智能工厂

(5)认定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4〕399号),在公布的卓越级智能工厂(第一批)项目公示名单中,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列。

2、绿色工厂

(1)认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月22日起至下次认定

(4)认定文件:《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33号),在公布的绿色工厂名单公示名单中,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列。

3、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认定机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授予对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1月25日至2028年11月25日

(4)产品名称:先进制程逻辑芯片用电子级氢氟酸

(5)认定文件:《山东省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实施意见》(鲁工信发〔2021〕5号)、《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产〔2023〕275号),在公布的山东省第九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拟认定名单中,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列。

4、企业技术中心

(1)认定机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授予对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5年11月18日至下次认定

(4)企业技术中心名称: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5)认定文件:《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鲁发改高技〔2021〕428号),在公布的《2025年新认定(第32批)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和《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全部)》名单中,发行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列。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一)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和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顺畅的融资渠道是发行人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来源,发行人建立了市场化的偿债保障机制。发行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内部财务制度做好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226,038.66万元,发行人持有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2、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889,206.54万元、730,590.42万元、1,022,806.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0,228.26万元、40,351.06万元及21,911.39万元,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3、顺畅的融资渠道

发行人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103.55亿元,已用额度88.16亿元,剩余额度15.39亿元,发行人未使用的授信额度及较强的银行融资能力也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

(二)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发行人指定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障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偿付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短期融资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四、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投资。

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不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规定,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项目、土地储备、资金拆借和委托贷款。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

在本期科技创新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红波

注册资本: 人民币205,683.6276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205,683.6276万元

注册日期: 1998-5-21

住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88号

邮政编码: 256600

电话: 400-869-6888转601

传真: 0543-211888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6926751K

经营范围: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溶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二氯异丙醚、氯丙烯、顺式二氯丙烯、反式二氯丙烯、DD混剂、低沸溶剂、高沸溶剂、四氯乙烯、氢氟酸、环氧氯丙烷、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氯气、液氯、氮气、氧气、硫酸的生产销售;破乳剂系列、乳化剂系列(含农药乳化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泥浆助剂等)、缓蚀剂系列、聚醚、六氟磷酸锂、甘油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制造;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惠民地区北镇化工厂,后更名为山东滨州化工厂,成立于1968年,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1998年5月21日,经山东滨州地区行政公署滨行字[1998]第13号文批复,山东滨州化工厂改组设立山东滨州滨化化工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3,585万元,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1998年7月20日,经滨州工商局企名函字[1998]160号核准,山东滨州滨化化工有限公司更名为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8月4日,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滨政发[2003]91号批准,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准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2004年8月25日,经滨州市人民政府滨政发[2004]70号批准,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及张忠正等41名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原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8月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

%

1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0 10.00

2 职工持股会 7,560 50.40

其中:普通员工股 5,409 36.06

职务预留股 2,100 14.00

发展股 51 0.34

3 张忠正等41名自然人 5,940 39.60

15,000 100.00

2004年2月,山东东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3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鲁东会师评报字[2003]第135号《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760,764,193.03元、负债总额评估值262,761,168.45元、净资产评估值498,003,024.58元。2004年6月14日,该评估结果经滨州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资产评估核准的通知》核准。

2004年8月25日,经滨州市财政局滨财国[2004]17号批准,以1,500万元国有净资产参股改制后的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管理。

2008年3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签发鲁政字[2008]70号文《关于对原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予以确认的批复》,对2004年8月原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制以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予以确认。

2004年10月,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庆霖将所持公司0.20%的股权合计30万股,以1元/股价格转让给职工持股会。

2005年5月23日,经滨州市人民政府以滨政字[2005]44号文批复,明确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由滨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

原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5月股权结构情况如下表:

%

1 滨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0 10.00

2 职工持股会 7,560 50.40

3 张忠正等41名自然人 5,940 39.60

15,000 100.00

2005年至2007年3月,公司职工持股会对自动离职和死亡的员工所持普通职工股进行回购,合计99.5万股,并转入发展股。2007年4月,职工持股会将所持发展股中的78万股转让给52名新进员工,每人转让1.5万股。

2007年2月10日,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同意其股东牛颀将所持公司2.33%的股权,合计350万股,转让给职工持股会,由职工持股会转为发展股。该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2007年1月31日每股净资产为定价依据,确定为2.68元/股。

2007年8月5日,公司职工持股会同意将所持公司52.93%的股权分别转让给上海复星、浙江龙盛、玺萌控股三家公司,张忠正等17名公司自然人股东及129名职工持股会成员。2007年8月26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以上决议,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

1 普通职工股 3,232.5 10.00 协商确定 三家战略投资者

2 普通职工股 2,155.00 1.00 2004滨化集团国有企业改制时的初始投资价格 原通过职工持股会间接持有滨化集团股份的公司129名中层干部

3 职务预留股 2,100.00 3.72 公司2007年4月30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张忠正等原享有职务预留股分红权和表决权的滨化集团10名高管

4 发展股 452.50 3.72 公司2007年4月30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7名公司核心骨干

2007年9月12日,经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截至2007年 4月 30日的公司净资产额558,659,122.17元,按1:0.5907的比例折合为公司股本共计3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股东均以其持有的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根据前述折股比例相应折成公司股份。2007年9月28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2007年10月10日,公司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33,000万元,注册号为3700001808695。公司2007年10月股本结构如下表:

%

1 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300.00 10.00

2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 10.00

3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51.50 9.55

4 玺萌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660.00 2.00

5 张忠正等169名自然人 22,588.50 68.45

33,000.00 100.00

2010年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4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并于2010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601678,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44,000万元,自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确定为张忠正等10位自然人。

2011年2月22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44,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22,000万股。2011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6,000万元。

2012年12月31日,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000,0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13年12月31日,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股本660,0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99,000,0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014年8月1日,根据《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14-024):2014年7月31日,公司接到股东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7月31日收市,浙江龙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出售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共17,628,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本次减持前,浙江龙盛持有本公司股份50,628,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7%;本次减持后,浙江龙盛尚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2,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48%。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实际控制人还是张忠正等10位自然人。经核实,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

2015年3月1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6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3,000万股。2015年3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9,000万元。

2015年11月6日,公司营业执照进行“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166926751K。

2016年3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99,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9,8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8,800万元。

2017年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水木有恒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1,557,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本次转让后,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持有股份共计286,228,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水木有恒持有公司

股份101,257,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水木有恒为具有清华研究院背景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期限暂定为5年,主要投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出资结构为:

序号 出资人 出资金额(万元)

1 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3 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00

合计 100,100

基金投资决策、退出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其中:山东黄河三角洲创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两名委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一名委员,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委派四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名委员享有一票的表决权,投资决策委员实施投资项目决策时应经全体委员有效表决票七分之四(含)以上同意后方可做出决定。

水木有恒股东中北京工研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工研科技主要股东包括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及其下属企业北京水木华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其法定代表人朱德权同时为清华工研院的院长助理。企业与水木有恒本次合作主要是想借助清华工院的研发实力,加强在新产品等领域的合作,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2018年3月29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发行人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总股本11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5,640万股。2018年4月20日,发行人就此次股本变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的总股本增加至154,440.00万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54,440.00万元。

2020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20年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4亿元可转债,期限6年。2020年4月10日,公司公开发行2,40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亿元。

2020年6月30日,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金建全、赵红星、王树华、刘维群协商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签署了《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终止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1年5月,可转债转股。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累计增加18,323.7236万股,总股本变为172,763.723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54,4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2,763.7236万元。2021年5月8日,公司就此次股本变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54,44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72,763.7236万元。

2022年4月,可转债转股。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于2022年1月11日全部赎回,可转债累计转股导致总股本变更为205,803.6276万股,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72,763.723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5,803.6276万元。2022年5月10日,公司就此次股本变动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可转债转股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72,763.7236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5,803.6276万元。

2025年10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2025年5月21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万股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2025年10月17日,公司就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办理完成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803.6276万元减少至人民币205,683.6276万元。

根据2024年末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公司前十大持股股东明细:

%

1 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678,110 7.08 其他 质押24,000,000股

2 张忠正 119,729,600 5.82 境内自然人 无

3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274,565 2.05 国有法人 无

4 石秦岭 40,655,800 1.98 境内自然人 无

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39,399,953 1.91 其他 无

6 于江 36,331,000 1.77 境内自然人 质押6,300,000股

7 王黎明 25,917,200 1.26 境内自然人 无

8 西藏神州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牧量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550,000 1.24 其他 无

9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5,529,000 1.24 其他 无

10 北京神州牧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炎神州牧基金 18,060,000 0.88 其他 无

519,125,228 25.23

截至2024年末,滨化股份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9.56亿元,净资产113.83亿元,资产负债率50.42%,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2.28亿元,净利润2.19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4.86亿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83.6276万元,实收资本205,683.6276万元,其中非限售流通股204,333.6276万元,占总股本99.3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历史沿革合规、合法,且历次增资、股权变更均经工商部门核准通过。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持有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滨州和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831,482 8.40

张忠正 119,729,600 5.82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274,565 2.06

石秦岭 40,655,800 1.98

于江 36,331,000 1.77

王黎明 25,917,200 1.2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5,529,000 1.24

西藏神州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神州牧量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5,360,000 1.2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 22,899,000 1.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991,500 0.9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投资者,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独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不存在管理层控制、多个股东共同控制或管理层和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形,故公司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为主板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环氧丙烷、烧碱、工业助剂。在业务上,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包括拥有独立的技术研发支持体系、客户服务体系、市场营销体系与品质管理体系,与股东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其他股东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是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变更设立后,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股权的变更登记,完整拥有办公设备、车辆、著作权等资产。公司没有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债务提供担保,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情况,亦没有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的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独立的工资管理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的聘任、考核和奖惩,公司已在滨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办理了独立的社保登记,公司在员工的社会保障、工薪报酬等方面完全独立。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运作,已建立起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股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机构设置方案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公司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织结构体系,与关联企业在机构上完全独立。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开设有独立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公司不存在以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及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财务人员无兼职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23家。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合并范围内一级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址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 1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食品制造业 100 -

2 滨化工程技术(山东)有限公司 3,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专业技术服务业 100 -

3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4 山东滨化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9,5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

5 滨州滨化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商务服务业 100 -

6 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 38,5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 -

7 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7.5 -

8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7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9 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10 山东畅安物流有限公司 5,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00 -

序号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址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1 滨化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 -

12 海南滨化长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 三亚市 三亚市 商务服务业 100 -

13 大晟芯材料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2,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0 -

14 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司 1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15 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 青岛市 青岛市 批发业 100 -

16 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 -

17 山东云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18 山东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专业技术服务业 100 -

19 滨化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 100,000.00 荆州市 荆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20 山东滨化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济南市 济南市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0 -

21 山东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0 -

22 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6,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0 -

23 山东华鲁鼎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滨州市 滨州市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00 -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登记注册,为发行人C3C4业务板块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氧丙烷、MTBE等化学产品销售。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286,962.26万元,总负债970,057.21万元,净资产316,905.0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3,577.71万元,净利润-

41,262.37万元。净利润为负原因为2024年仅PDH装置投产,丙烯价格下跌,且投产初期固定成本高企所致。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登记注册,为发行人氯碱业务板块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环氧丙烷、烧碱等化学产品销售。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53,865.42万元,总负债110,611.16万元,净资产243,254.26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5,861.26万元,净利润10,687.36万元。

山东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登记注册,为发行人收购的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该公司未实际经营,利润来源为鲁北集团投资收益。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44,059.86万元,总负债40,933.54万元,净资产103,126.3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267.44万元。

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登记注册,为发行人热电联产重要下属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热力供应、电力生产供应、电力销售。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99,429.01万元,总负债136,213.90万元,净资产63,215.1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020.40万元,净利润9,683.86万元。

(二)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的投资情况如下所示:

表:发行人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表

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持股比例(%)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49.00 权益法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液化天然气经营 30.00 权益法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汽车配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 32.73 权益法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49.00 权益法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 港口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 30.00 权益法

限公司 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等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 21.42 权益法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等 11.64 权益法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氧气、氮气、乙炔加工、零售水泥、建材、涂料、工业盐零售 35.60 权益法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及道路沥青生产销售 1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滨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业务 9.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山东博兴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业务 6.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机动车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等 5.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 99.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天津市大陆制氢设备有限公司 制氢设备制造;制氢站设计、制氢设备安装、制氢设备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15.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注:扬州水木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有有限合伙制企业,发行人作为LP角色,并不参与该公司实际经营决策,由GP方深圳瑞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故未作并表处理。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于1989年8月15日登记注册,为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截至 2024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2,153,757.99万元,总负债1,508,676.42万元,净资产645,081.56万元,202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52,821.61万元,净利润142,932.09万元。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组织架构如下:

(二)发行人治理机制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比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1、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相关担保事项;

(十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对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职工董事一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不超过两名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2、公司的管理部门

(1)战略创新研究院:研究、拟定集团战略规划,推动战略规划的执行;通过洞察全球行业、市场、技术的变化趋势,寻找全球业务发展机会和路径,促进集团生态圈搭建和业务增长。以集团战略为指引,以商业成功为目标,以技术产业化为突破,以构建持续领先的产品及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强化科研、产业、资本融合发展新模式,持续提高研发项目投资回报率。

(2)工程公司:对内作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和运维保障相关业务的执行管理单位、能力中心和业务责任主体,以成熟工艺、高端装备制造研发为突破口,聚焦全生命周期工程项目管理,助力集团公司战略落地。基于工程公司各类专业资质,对外积极拓展工程项目业务,逐步打造成为集团公司新的利润增长极。

(3)营销中心:深挖客户需求,识别机遇,把握成长机会,为客户提供丰富的解决方案,与客户构建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推进产业生态联盟建设,实现业务增长,提升客户满意度。充分发挥期货工具的“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的作用,创收增效。

(4)供应链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是集团公司集采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与效率、降低成本为目标,通过各种方法优选获取物资/服务,提升卓越运营水平,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提升采购竞争力。

(5)新加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海外业务拓展的桥头堡和海外公司的控股平台,为公司开展海外业务提供支撑平台,通过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的投控与风控双机制,为集团全球化布局提供战略保障与稳健运营支撑。

(6)绿色产业公司:集团公司对外投资、并购、生态平台建设的“驱动中心”与“管理中心”。负责对外产业投资及并购、内外部项目的统筹管理。

(7)卓越运营中心:集团公司业务管理驱动者与效率提升责任者。负责用流程和数字化、智能化能力,推动战略执行过程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8)综合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是衔接和协调公司与内外各部的中心枢纽与窗口,立足工作全局当好调度员,立足职工团结当好管理员,立足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员,立足统筹各方资源当好协调员,立足工作性质当好服务员,建立更有力、更高效的战略支持统一平台。

(9)安环中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应急、治安保卫的制度制定者和监管者,消防应急、治安保卫的责任者,负责对外沟通协调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和绿色发展,建设滨化特色的安全文化。

(10)证券事务部: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负责信息披露、规范运作、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融资管理。

(11)审计合规部: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业务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促进运营效率的提升,维护并传承企业文化。负责制定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审计业务、结算业务、法务工作、责任追究等。

(12)财经管理部:组织财务核算、资金管理、经营分析等财务管理活动,支撑战略、支持决策、服务业务、防控风险,持续助力公司实现价值增长。负责资金管理、经营计划与全面预算管理、经营分析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管理、财务风控管理、税收管理、财务BP管理等。

(13)人力资源部:基于集团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以业务为导向,制定人力资源管理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资源价值,构建内外融合的人才生态,为公司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人才,激发组织活力。负责规划制定、组织管控、人才发展、绩效与激励管理、人事管理、HRBP管理等。

(14)董事会办公室:确保董事会高效、透明有组织的有效运作,以支持公司的战略方向和治理为工作目标,在公司内、外部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支持作用,协助董事会实现其职责和使命。负责董事会支持、信息沟通、生态关系维护、行政会务管理、内部监管控制等。

(15)石化事业部:石化事业部是集团公司石化、聚醚及聚氨酯业务端到端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责任主体,通过聚力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研发赋能,发挥临港优势,创新运营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成为最具特色的低碳石化产业领跑者。

(16)氯碱事业部:氯碱事业部是集团公司氯碱业务的端到端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责任主体。聚焦氯碱基础化工产业领域,拓展氯碱产业规模,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17)新能源事业部:基于公司氢能业务、风光一体化业务,不断延伸新能源产业链,以可再生能源和低碳技术为核心,推进碳资产管理,打造低碳示范企业。通过在海内外建设零碳园区示范工程、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打通“绿电+绿氢产品+储能+技术+运营+能源管理+数字化”的全链条零碳工业体系,提供绿色能源供给、绿色产品认证等一体化解决方案,成为盈利的、可持续增长的全球化工领域零碳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

(18)特种化学品事业部:特种化学品事业部是集团公司特种化学品业务的端到端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责任主体,聚焦电池、电子等特种精细化学品,持续提升产品丰富度和客户满意度,升级公司产业链结构,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19)滨城基地:滨城基地是负责氯碱、有机氯产品等产品的生产单位,确保各生产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目标,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为集团公司战略落地和持续发展提供各种支持。

(三)发行人内控制度

1、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为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公司通过按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公司的治理监控;由公司董事长委派授权代表出席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指导、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重要岗位的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的指导、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济目标责任制管理,由控股子公司拟定具体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公司根据经营计划与控股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

2、对担保的管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制定了《滨化股份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公司应严格控制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按照决策权限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批准,具体规则如下:

(1)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按照决策权限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2)公司股东会可以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公司一切担保事项。

(3)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a、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b、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c、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d、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e、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f、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g、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4)董事会有权决定除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行为以外的担保事项。

(5)股东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临时授权董事会就董事会权限以上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3、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

公司为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制订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中明确: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由总裁或总裁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实施。

(2)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以及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3)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议案,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但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出资额达到本项标准,如果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出资,且按照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在所设立公司的股权比例的,可以豁免适用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规定。

4、对融资的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滨化股份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对公司借贷行为设置了权限,其中:

董事会可以在不违反现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公司借贷事项。

总经理有权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并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的范围内决定借贷事项。

董事长有权在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30%并且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0%的范围内决定借贷事项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就总经理权限以上的借贷事项进行决策。授权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以书面形式做出。

5、对项目投资的管理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滨化股份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行为设置了权限,其中:

(1)公司股东会对以下投资事项进行审批: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未达到股东会审批权限的以下投资事项,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3)未达到以上股东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进行审批。

6、对财务的管理控制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负责公司的投融资安排、运营资金及实物资产的管理和日常费用核算、销售、供应、税务、报表制作等事务,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根据《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财务会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要求公司各业务部门在发生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运行、增加或减少,收入、成本、费用的发生,都应该接受财务核算制度的监控。公司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独立核算,统一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设有健全的会计机构,配有专职会计人员。

7、对采购的管理制度

根据集团公司供应链建设要求,对采购过程实施合规化管理,公司制订了供应链采购管理制度。根据公司运营发展和实际业务需求,结合供应链管理总体原则,实行集采制度,综合考虑成本、效率、专业、物料特性等,根据业务自身特点采用授权管理方式。集团公司采购分三种模式:第一种总部集中寻源,总部下单执行;第二种总部集中寻源,事业部/基地/中心下单执行;第三种事业部/基地/中心寻源,事业部/基地/中心下单执行。针对不同品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采购策略和管理方法;战略类(关键类)产品关注长期合作与供应保障;瓶颈类产品需要寻找替代解决方案降低风险;日常类产品关注成本控制和采购效率;杠杆类产品需充分发挥议价优势,实现成本降低。根据不同品类策略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独家采购、框架协议、公式定价、随行就市、订单采购、低值易耗品/工业品平台采购、政府采购、内部调拨或其它方式。

8、对销售的管理控制

为了规范销售行为,扩大市场份额,加强销售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公司制定了产品销售全过程监督检查规定。公司明确了产品销售过程中开票、收款、提货、出门四个过程的职责,以及考核内容。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对销售全过程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公司有严密的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有适用的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办法,对销售确认、款项催收、往来核对、坏账计提和核销审批、销售记录等要求明确;公司已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产品价格逐级审批,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士回避。

9、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控制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法规及标准,编制并修订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公司“三废”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并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与主体工程有关的安全、环保项目设计的审查、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气瓶、锅炉、压力容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公司成立了“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四级安全管理网络”。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生产部门和各部室负责人、安全部门人员等组成,下设各部门委员会和多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是由公司、各部室、各车间(科室)、各工段(班组)组成。目前,公司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98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7人。今后公司还将继续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0、对环境保护的管理控制

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全面推行“一体化”清洁生产,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环保设备投入、技术工艺改进以及产品结构调整三方面实施环保综合治理。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原则,在处理“三废”、降低噪音、回收粉尘以及控制排放等方面,全面达到环保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方面投入力度,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1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审核程序和披露办法以及保密规定。公司选择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媒体,包括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媒体。作为公开信息披露的渠道,所披露的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同时通过公司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确保信息披露公开、公正、公平。

目前,公司内部各项控制制度健全,并能得到有效实施,能够有效降低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于江 男 53 董事长 2021/12/6 2027/12/6

董红波 男 51 董事、总裁(总经理) 2024/12/6 2027/12/6

任元滨 男 57 董事、副董事长 2021/12/6 2027/12/6

刘洪安 男 56 董事、副董事长、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 2021/12/6 2027/12/6

宋树华 男 54 职工董事 2025/6/3 2027/12/6

郝银平 男 56 独立董事 2021/12/6 2027/12/6

李海霞 女 49 独立董事 2021/12/6 2027/12/6

王谦 男 54 独立董事 2024/5/21 2027/12/6

蔡颖辉 男 43 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 2022/10/14 2027/12/6

孙惠庆 男 55 副总裁(副总经理) 2023/4/26 2027/12/6

乔绪升 男 48 副总裁(副总经理) 2024/12/6 2027/12/6

孙淑芳 女 53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24/12/31 2027/12/6

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政府公务员兼职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之情形。发行人董事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设置、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董事

于江:男,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省五莲县,研究生学历。1992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6.1—2003.1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3.1—2007.1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7.1—2007.9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07.9—2020.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9—2013.12、2017.2—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0.4—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20.4—2022.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2.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红波:男,1974年出生,籍贯山东阳信,本科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7.8—2010.4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氯碱车间操作工、技术员、副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

2010.4—2020.9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经理、副经理;

2020.9—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基础化工生产基地总经理;

2021.12—2022.9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基础化工生产基地总经理;

2022.9—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氯碱事业部总经理;

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

任元滨:男,出生于1968年,籍贯山东省博兴县,硕士学历,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工作简历:

1990.7—1998.9历任滨化集团石化车间工段技术员、工段长、车间副主任、主任工程师、车间党支部副书记(兼);

2001.7—2006.2历任滨化集团助剂公司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党支部书记;

2006.2—20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

2007.1—2011.1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1—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1.12—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刘洪安:男,出生于1969年,籍贯山东省惠民县,博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1992.7—1995.12历任山东滨州化工厂催化车间副主任、设计室主任工程师;

1995.12—2004.9滨化集团石化厂技术科长、石化厂厂长助理、科技处处长;

2004.9—2020.9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2007.10—2018.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8.7—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宋树华:男,1971年出生,籍贯山东滨州,大专学历,1990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0.12-2020.9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石化车间操作工、横班长、工段长、副主任工程师,原料与成品车间副主任工程师,氯丙烯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原料与成品车间副主任(主持工作)、车间主任;

2020.9-2025.2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城基地生产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2025.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城基地副总经理;

2025.6-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郝银平:男,出生于1969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产评估师。

工作简历:

2006.9—乌海市华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

2015.6—内蒙古华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0.7—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海霞:女,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

工作简历:

1999.7—2020.5历任山东丽鹏包装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行政管理部经理、副总裁;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

2020.5—2025.8衣拉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行政人事总监;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11—珲春泰普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4.12—高乐堡(山东)商贸有限公司经理、董事。

王谦:男,1971年生,籍贯山东潍坊,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工作简历:

2008.12—2023.9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5.7—2017.10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7.11—2019.5深圳市东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9.2—2023.6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

2022.3—2023.9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3.10—海岱嘉会(山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12—上海齐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4.5—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蔡颖辉:男,出生于1982年,籍贯山东省滨州市,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学历。

工作简历:

2007.8—2010.2历任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氯乙烯项目主任工程师,氯乙烯车间生产主任,25万吨氯碱项目主任工程师,经理助理、技术科科长;

2009.9—2010.1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经理助理;

2010.3—2018.9历任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公司工艺总工程师;

2018.10—2020.1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创新中心总经理;

2020.2—2022.8山东京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技术开发中心主任,黄河三角洲京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10—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惠庆:男,出生于1970年,籍贯山东蓬莱,本科学历,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5.9—2007.12历任山东滨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氯碱车间工人、副主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

2008.1—2020.8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

2019.3—2020.9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20.9—2021.12山东滨华氢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9—2023.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21.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2023.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乔绪升:男,出生于1977年,籍贯山东省无棣县,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7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2008.3—2011.7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高级副总裁;

2011.8—2017.3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副总经理;

2017.3—2020.5财达证券投行部董事总经理;

2020.6—2021.12财通证券股权部执行总经理;

2021.12—2023.12长城证券投行部执行董事;

2023.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员;

2024.3—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孙淑芳:女,出生于1972年,籍贯山东滨州,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

工作简历:

1993.12—2002.1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经营财务处科员;

2002.1—2004.5山东高速集团鲁东分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

2004.5—2008.2山东高速威乳项目建设办公室财务科科长;

2008.2—2011.10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副总会计师;

2011.10—2019.6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2019.5—2024.12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2021.10—2024.12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24.1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二)企业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度末,公司共有员工3823人,具体情况如下:

专业构成 生产 2,560

销售 86

技术 646

财务 53

行政 478

3,823

教育程度 博士 7

硕士 278

本科 2,240

专科 904

专科以下 394

3,823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环氧丙烷、二氯丙烷溶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液体、固体)、二氯异丙醚、氯丙烯、顺式二氯丙烯、反式二氯丙烯、DD混剂、低沸溶剂、高沸溶剂、四氯乙烯、氢氟酸、环氧氯丙烷、盐酸、次氯酸钠溶液、氢气、氯气、液氯、氮气、氧气、硫酸的生产销售;破乳剂系列、乳化剂系列(含农药乳化剂系列、印染纺织助剂、泥浆助剂等)、缓蚀剂系列、聚醚、六氟磷酸锂、甘油及其他化工产品(不含监控化学危险品,不含易制毒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制造;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概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有机、无机化工产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包括氯碱化学品板块、石化碳三碳四(C3C4)板块、湿电子化学品板块,主要产品为烧碱、环氧丙烷等。

烧碱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纺织、冶金、医药、石油等行业。发行人烧碱产能61万吨,在山东省内位居前列。其中粒碱产能20万吨,是国内最大的粒碱生产商;片碱装置20万吨,在山东省内处于龙头地位。环氧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弹性体、胶粘剂和涂料等的重要原料,主要用途集中在家具、汽车、建筑和工业绝热等领域。发行人拥有丰富的环氧丙烷生产经验和客户积累,目前产能达51万吨,商品量居全国前列。发行人环氧丙烷装置技术和运行水平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氯碱 烧碱 111,215.00 15.12 200,097.20 19.56 214,374.24 29.34 262,219.70 29.49

环氧丙烷(氯醇法) 69,187.85 9.41 180,062.43 17.60 190,099.02 26.02 202,922.48 22.82

环氧氯丙烷 29,451.08 4.00 52,267.74 5.11 48,406.18 6.63 62,033.94 6.98

氯丙烯 21,297.01 2.90 35,670.43 3.49 35,067.14 4.80 70,884.30 7.97

三氯乙烯 18,386.79 2.50 32,639.18 3.19 46,225.51 6.33 71,420.99 8.03

四氯乙烯 17,203.62 2.34 31,974.59 3.13 31,670.69 4.33 55,422.50 6.23

其他氯碱产品 41,760.51 5.68 78,795.59 7.70 81,074.81 11.10 82,409.94 9.27

C3C4 MTBE 177,914.54 24.19 2,513.11 0.25 - - - -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 96,144.53 13.07 - - - - - -

丙烷 31,710.40 4.31 154,706.66 15.13 11,272.29 1.54 - -

聚合级丙烯 42,858.66 5.83 161,994.37 15.84 17,337.41 2.37 - -

其他C3C4产品 43.39 0.01 19,374.80 1.89 778.59 0.11 - -

湿电子化学品 氢氟酸 2,701.89 0.37 4,529.19 0.44 4,062.42 0.56 5,380.69 0.61

能源 电(350MW) 27,430.49 3.73 6,645.14 0.65 - - - -

蒸汽 15,166.40 2.06 14,514.99 1.42 14,270.64 1.95 15,209.65 1.71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32,913.91 4.48 47,020.77 4.60 35,951.47 4.92 61,302.36 6.89

合计 735,386.07 100.00 1,022,806.20 100.00 730,590.42 100.00 889,206.54 100.00

附注:

其他氯碱化学品产品主要指溴、双氧水、助剂类及氢气;其他C3C4化学品主要指丁烷及异丁烷;其他业务主要指液氨等其他化学品以及其他服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889,206.54万元、730,590.42万元、1,022,806.20万元和735,386.07万元,呈波动趋势,发行人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同期升幅40.00%,主要是受子公司滨华新材料公司PDH装置开车,聚合级丙烯销售量较同期上升及丙烷、丁烷销售量较同期上升所致。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氯碱 烧碱 50,803.60 7.55 98,851.11 10.43 105,156.05 17.46 119,460.02 18.59

环氧丙烷(氯醇法) 80,711.07 12.00 187,128.37 19.74 190,117.09 31.57 217,044.77 33.78

环氧氯丙烷 28,349.49 4.21 48,369.75 5.10 48,034.03 7.98 63,724.79 9.92

氯丙烯 18,784.43 2.79 37,897.13 4.00 37,344.82 6.20 42,868.96 6.67

三氯乙烯 20,756.92 3.09 40,489.71 4.27 42,360.34 7.03 50,068.58 7.79

四氯乙烯 16,023.12 2.38 32,057.78 3.38 31,602.37 5.25 32,006.30 4.98

其他氯碱产品 42,651.17 6.34 71,869.35 7.58 72,587.48 12.05 76,162.30 11.85

C3C4 MTBE 182,513.56 27.13 6,340.55 0.67 - - - -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 92,040.65 13.68 - - - - - -

丙烷 30,600.67 4.55 149,094.23 15.73 11,266.32 1.87 - -

聚合级丙烯 41,621.77 6.19 182,638.64 19.27 13,663.28 2.27 - -

其他C3C4产品 379.36 0.06 17,057.6 1.80 588.19 0.10 - -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

湿电子化学品 氢氟酸 2,987.21 0.44 5,505.12 0.58 4,918.07 0.82 7,125.16 1.11

能源 电(350MW) 22,884.20 3.40 7,480.37 0.79 - - - -

蒸汽 8,907.56 1.32 9,763.76 1.03 10,497.42 1.74 12,102.47 1.88

其他 32,813.72 4.88 53,218.78 5.62 34,091.94 5.66 22,035.77 3.43

合计 672,828.52 100.00 947,762.29 100.00 602,227.40 100.00 642,599.13 100.00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氯碱 烧碱 60,411.40 96.57 101,246.09 134.92 109,218.19 85.09 142,759.68 57.89

环氧丙烷(氯醇法) - 11,523.22 -18.42 -7,065.94 -9.42 -18.07 -0.01 - 14,122.29 -5.73

环氧氯丙烷 1,101.59 1.76 3,897.99 5.19 372.15 0.29 - 1,690.85 -0.69

氯丙烯 2,512.58 4.02 -2,226.70 -2.97 -2,277.68 -1.77 28,015.34 11.36

三氯乙烯 -2,370.13 -3.79 -7,850.53 -10.46 3,865.17 3.01 21,352.41 8.66

四氯乙烯 1,180.50 1.89 -83.19 -0.11 68.32 0.05 23,416.20 9.50

其他氯碱产品 -890.66 -1.42 6,926.24 9.23 8,487.33 6.61 6,247.64 2.53

C3C4 MTBE -4,599.02 -7.35 -3,827.44 -5.10 - - - -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 4,103.88 6.56 - - - - - -

丙烷 1,109.73 1.77 5,612.43 7.48 5.97 0.00 - -

聚合级丙烯 1,236.89 1.98 -20,644.27 -27.51 3,674.13 2.86 - -

其他C3C4产品 -335.97 -0.54 2,317.14 3.09 190.40 0.15

湿电子化学品 氢氟酸 -285.32 -0.46 -975.93 -1.30 -855.65 -0.67 - 1,744.47 -0.71

能源 电(350MW) 4,546.29 7.27 -835.23 -1.11 - - - -

蒸汽 6,258.84 10.00 4,751.23 6.33 3,773.22 2.94 3,107.18 1.26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100.19 0.16 - 6,198.01 -8.26 1,859.53 1.45 39,266.59 15.92

合计 62,557.55 100.00 75,043.91 100.00 128,363.02 100.00 246,607.41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642,599.13万元、602,227.40万元、947,762.29万元和672,828.52万元,随营业收入波动而变化。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246,607.41万元、128,363.02万元、75,043.91万元和62,557.55万元,呈下降趋势,主要核心产品因受行业周期影响,价格大幅下跌所致。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项目 产品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氯碱 烧碱 54.32 50.60 50.95 54.44

环氧丙烷(氯醇法) -16.65 -3.92 -0.01 -6.96

环氧氯丙烷 3.74 7.46 0.77 -2.73

氯丙烯 11.80 -6.24 -6.50 39.52

三氯乙烯 -12.89 -24.05 8.36 29.90

四氯乙烯 6.86 -0.26 0.22 42.25

其他氯碱产品 -2.13 8.79 10.47 7.58

C3C4 MTBE -2.58 -152.30 - -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 4.27 - - -

丙烷 3.50 3.63 0.05 -

聚合级丙烯 2.89 -12.74 21.19 -

其他C3C4产品 -774.30 11.96 24.45 -

湿电子化学品 氢氟酸 -10.56 -21.55 -21.06 -32.42

能源 电(350MW) 16.57 -12.57 - -

蒸汽 41.27 32.73 26.44 20.43

其他 0.30 -13.18 5.17 64.05

合计 8.51 7.34 17.57 27.73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7.73%、17.57%、7.34%和8.51%,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因发行人主营产品价格下滑明显,而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成本下降幅度较小,导致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下降。

分产品来看,报告期内,烧碱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均持续下降,其中2023年同比降幅较大,主要是受政策影响新增产能受控,行业内烧碱装置开工率达到近年高位水平,供大于求,需求相对减少所致;受市场状况影响,环氧丙烷营业收入持续小幅下降,毛利率持续为负,主要是环氧丙烷价格持续下降,成本相对较高所致;2024年,丙烯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中的PDH(丙烷脱氢)装置开车投产所致,毛利率同比转亏,主要是PDH装置折旧所致。2022-2024年,其他业务营业收入有所波动,毛利率逐年下降,其中2023年,由于六氟磷酸锂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部分毛利率较低的产品收入规模增加所致。

(三)板块分析

1、主要产品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烧碱、环氧丙烷,同时生产MTBE、电子级氢氟酸、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丙烯等产品,产品种类丰富,品牌知名度高。烧碱广泛应用于轻工、化工、纺织、冶金、医药、石油等行业。环氧丙烷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和各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发行人以电子级氢氟酸为突破口,布局湿电子化学品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电子级氢氟酸生产商之一。

(1)氯碱化学品:氯碱化学品是通过离子膜电解工艺,将饱和盐水(氯化钠溶液)分解成烧碱、氯气和氢气而生产的基础无机化工产品的核心类别。氯碱化学品是化工、纺织、冶金、制药等行业不可或缺的原材料。于往绩记录期间,发行人销售的氯碱化学品主要包括:烧碱;环氧丙烷(氯醇法);环氧氯丙烷;氯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A.烧碱:烧碱(NaOH)是一种基础无机化工产品,具有广泛的工业和食品级应用价值。可直接用于生产氧化铝,并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食品加工和水处理等行业。发行人是山东省烧碱龙头企业,产品组合全面,涵盖工业级和食品级烧碱,有液态和固态两种形态,多种规格,满足下游领域的多元化需求。发行人主要在滨城基地生产烧碱产品。

B.环氧丙烷(氯醇法):环氧丙烷(C2H6O)是核心基础有机化工中间体,作为聚醚聚氨酯、精细化工及表面活性剂等下游领域不可或缺的原料。

C.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CH5CIO)是一种用途较为广泛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是合成甘油的中间体,也是合成环氧树脂、氯醇橡胶等高分子材料的主要原料。

D.氯丙烯:氯丙烯(C2H5C1)是一种关键的不饱和有机氯化合物,呈无色挥发性液体,具有刺激性气味。除作为制造环氧氯丙烷、甘油、氟丙烯的原料外,也是农药、医药的原料。

E.三氯乙烯:三氯乙烯(C2HCl3)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呈无色易挥发的透明液体。是精细化工和高端制造领域不可或缺的基础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金属加工、制冷、医药、农药等下游行业。

(2)碳三碳四(C3C4)化学品:主要包括甲基叔丁基醚(“MTBE”)及共氧化法环氧丙烷。

A.MTBE:MTBE(C5H12O)是一种无色、低毒的有机化合物,是石油化工行业关键的含氧添加剂和化学中间体。发行人的MTBE产品通过一体化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单位的MTBE单元生产,该装置于2024年12月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年初正式投产。

B.环氧丙烷(共氧化法):发行人通过PO/MTBE一体化装置开始通过共氧化工艺生产和销售环氧丙烷,从而扩大环氧丙烷业务,该装置于2024年12月投入试运行,并于2025年初正式投产。共氧化法具有显著优势,该工艺使用有机过氧化物作为氧化剂与丙烯反应,在生成环氧丙烷的同时联产叔丁醇等高价值化学品。这种“副产品利用”模式提升了整体资源效率并带来经济效益。同时,该工艺在温和的反应条件下操作,与氯醇法相比对设备腐蚀性更低,降低了长期维护成本并提高了生产稳定性。

C.丙烷:丙烷(C3H8)是一种无色无味、易燃的碳氢化合物,是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LPG)的关键组分。凭借其高能量密度及清洁燃烧特性,丙烷被广泛应用于能源、工业及民用领域。

D.丙烯:丙烯(C3H6)是化学工业中的基本成分,是烯烃家族中的高纯度不饱和烃。发行人的丙烯通过丙烷脱氢(“PDH”)装置生产,该装置于2023年6月试运行,并于2023年底正式投产。发行人所有的丙烯产品都符合聚合物级,丙烯水平体积分数为99.6%。

(3)湿电子化学品:湿电子化学品是指纯度杂质离子和颗粒数量符合严格标准的化学试剂,是晶圆制造过程中的重要材料之一,广泛应用于微电子与光电子领域的湿法工艺。

A.电子级氢氟酸:电子级氢氟酸(semiG5)是半导体及微电子制造中的核心湿电子化学品,其主要应用集中于集成电路等高科技产业中的清洗、蚀刻等关键技术环节。

2、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丙烯、原盐、丙烷、原煤、电力等。公司根据原材料性质不同,采取不同的采购模式,对于大宗原料采购,公司采用招标、年度框架合作等形式;对于低值易耗物料,公司采用年度招标、询比价及商务谈判形式统一采购;对于其它部分产品则采用代存模式。具体来看,丙烯通过框架协议进行采购,结算方式为现汇,款到发货/货到付款;原盐通过框架协议进行采购,结算方式为承兑,货到付款;丙烷以公式定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结算方式为现汇,款到发货;原煤通过招标采购,结算方式为现汇、承兑,货到付款、预付款;电力为直接采购,结算方式为电汇、信用证。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本部生产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组织生产,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并结合各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分解制定每期生产计划,依据市场动态及装置运行状况科学制定生产平衡方案。近年来,公司重点建设的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逐步投产,公司环氧丙烷产能提高,产品种类进一步拓展。

(3)销售模式

公司各类产品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针对不同产品在产能布局、运输半径和市场集中度等方面的特点,公司制定了差异化的客户策略、定价模式及销售方式,以契合业务实际需求。公司大部分化工产品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水平动态调整,具体定价会因运输距离、客户采购规模等因素有所差异;烧碱等部分产品因品牌认可度较高,存在一定溢价空间。销售结算以“款到发货”为主,同时根据部分产品行业惯例,对少量优质客户授予账期。公司与客户普遍建立并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氯碱化学品板块工艺流程图如下:

(2)C3C4化学品板块及湿电子化学品板块工艺流程图如下:

4、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烧碱 产能(万吨/年) 61.00 61.00 61.00 61.00

产量(万吨) 39.16 78.78 75.96 74.46

产能利用率(%) 64.20 129.15 124.52 122.07

环氧丙烷(氯醇法) 产能(万吨/年) 27.00 27.00 27.00 27.00

产量(万吨) 13.25 27.71 27.27 27.23

产能利用率(%) 49.07 102.63 101.00 100.85

环氧丙烷(共氧化法) 产能(万吨/年) 24.00 24.00 - -

产量(万吨) 14.68 0.45 - -

产能利用率(%) 61.18 1.88 - -

MTBE 产能(万吨/年) 74.20 74.20 - -

产量(万吨) 39.91 1.35 - -

产能利用率(%) 53.79 1.82 - -

2022-2024年,公司烧碱和环氧丙烷(氯醇法)的产能保持不变,产能利用率相对较高。由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中的PO/MTBE装置于2024年12月开始试运行,并于2025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新增环氧丙烷(共氧化法)产能24万吨/年,同时新增产品MTBE,产能为74.2万吨/年。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烧碱 销量(万吨) 34.85 71.40 68.46 68.74

产销率(%) 88.99 90.63 90.13 92.32

销售均价(万元/吨) 0.32 0.28 0.31 0.38

环氧丙烷 销量(万吨) 25.07 23.28 22.98 22.83

产销率(%) 89.76 82.67 84.27 83.84

销售均价(万元/吨) 0.66 0.77 0.83 0.89

MTBE 销量(万吨) 36.75 0.52 - -

产销率(%) 92.08 38.52 - -

销售均价(万元/吨) 0.48 0.48 - -

2022-2024年,公司烧碱销量及产销率均小幅波动,销售均价持续下降;环氧丙烷销量逐年小幅增长,产销率小幅波动,销售均价持续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区域因品种特性及下游行业分布差异而有所不同。固体烧碱(片碱和粒碱)、三氯乙烯等产品覆盖全国,并销往欧美、东南亚、非洲等全球100多个国家或地区;液碱、环氧丙烷等产品以山东省内销售为主。

5、主要原材料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丙烯、原盐、丙烷、原煤、电力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丙烯 采购量(万吨) 13.24 27.31 26.82 27.07

采购均价(元/吨) 5,991.00 6,158.04 6,215.78 6,901.27

原盐 采购量(万吨) 58.62 118.62 110.92 109.58

采购均价(元/吨) 254.14 290.10 273.56 378.97

丙烷 采购量(万吨) 43.92 83.49 13.95 -

采购均价(元/吨) 4,689.90 4,755.02 4,374.28 -

原煤 采购量(万吨) 83.59 91.97 49.39 33.98

采购均价(元/吨) 601.99 751.11 840.88 1,139.09

电力 采购量(万度) 111,881 204,190 184,951 180,160

采购均价(元/度) 0.57 0.57 0.57 0.56

2022-2024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同期,丙烯和原盐采购量较为稳定;由于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中的PDH装置开车,所需丙烷增加,2024年丙烷采购量较大;2024年,原煤采购量同比大幅增长,主要是发电大机组开工,所需原煤增加所致;此外,随着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中的PO/MTBE装置投产,公司将增加丁烷采购。

6、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主要客户情况

2024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产品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1 60,064.14 环氧丙烷 5.87

客户2 35,595.97 环氧丙烷 3.48

客户3 35,017.06 丙烯 3.42

客户4 25,236.51 丙烯 2.47

客户5 24,414.57 丙烷 2.39

合计 180,328.25 / 17.63

2025年1-6月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销售额 产品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客户1 75,333.40 环氧丙烷 10.31

客户2 27,430.49 电力 3.75

客户3 21,803.38 环氧丙烷 2.98

客户4 17,323.82 环氧丙烷 2.37

客户5 13,552.59 丙烯 1.86

合计 155,443.68 / 21.28

(2)主要供应商情况

2024年度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采购产品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1 229,636.68 LPG 19.76

供应商2 128,602.91 电力 11.06

供应商3 85,024.99 丙烷及丁烷 7.31

供应商4 31,529.71 丙烯腈、丙烯 2.71

供应商5 24,913.76 丙烷 2.14

合计 499,708.05 / 42.98

2025年1-6月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 采购产品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供应商1 172,275.47 LPG 19.82

供应商2 79,950.06 丙烷及丁烷 9.20

供应商3 66,158.75 LPG 7.61

供应商4 63,240.45 电力 7.27

供应商5 43,835.64 LPG 5.04

合计 425,460.36 / 48.94

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以长期战略合作为主,结合公司生产运营及业务开展情况动态调整。

7、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核心理念,持续健全内部环保管理体系,聚焦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三大关键环节,构建形成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公司始终将环保合法合规作为生存发展的根本遵循,自2017年以来累计环保投入超16.31亿元,建立起稳定合理的投入机制,依托持续的资金与技术保障,公司实现环保装置稳定运行、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环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在政策衔接与资质申报方面,公司精准把握行业导向,高效推进相关工作,滨化股份、东瑞化工顺利通过四级严格审批,成为滨州市同行业中唯一获批重污染天气自主减排调控资格的企业,为区域行业绿色转型树立了标杆。

公司锚定全要素污染治理目标,持续推进大气、水、固废、异味四大领域污染防治工作,以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环保治理技术改造项目落地见效,全面夯实绿色发展根基。2020—2021年,公司打响“环保攻坚战”,聚焦核心污染治理环节,实施多项环保技术改造,新增三氯乙烯焚烧炉、RTO、深冷回收等关键环保装置,大幅提升污染物末端治理能力。2023—2025年,公司启动环保管理“夯基提质”三年行动,纵深推进淘汰国Ⅲ以下进厂柴油货车、深化清洁生产、重点区域异味治理、固废管理升级等重点任务,实现环保管理水平的系统性跃升。2024年,公司部署“安环固基大会战”,紧扣环保合规管理、碳排放“双控”管理两大主线,进一步织密环保管控网络,为“北鲲计划”落地筑牢坚实的环保合规屏障,稳步构建具有滨化特色的环保管理文化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核心技术攻坚与装备升级,引进一批国际化先进环保设备:从奥地利引入湿式氧化系统及高效VOC焚烧炉,从德国购置固体废盐处理器,从日本配备高效曝气器,从揶威引进脱(硝+二噁英)SCR反应器,全面提升环保设备专业化配备水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用废水、废气、颗粒物、VOCs、固废等环保装置共80余套,涵盖污水处理装置、锅炉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焚烧炉、RTO装置、罐区尾气回收撬装等关键设施,环保治理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步运行率达到100%,为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

废气治理方面,热力锅炉装置严格执行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积极响应协商减排措施,持续压降污染物排放指标;生产装置产生的有机残液及不凝气送入5台焚烧炉焚烧处置,经SNCR、布袋除尘、脱二噁英脱硝一体式催化反应等工艺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与成品罐区的储罐呼吸气及装车尾气引入撬装设备回收处理;同时运用红外成像仪、无人机等智能设备排查隐患,强化扬尘治理与VOCs精准管控,有效防范化解环保风险。

废水治理方面,滨城基地建成三套污水处理装置,总处置能力达6.96万m³/d,承担基地内工业废水的集中处理任务。废水经活性污泥曝气、接触氧化等工艺处理后,COD去除效率超97%,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处理后废水通过65km长输水管线排入潮河,实现达标排放。

固废方面,构建起“单位资质审核—过程监督管控—处置跟踪反馈—贮存规范管理—台账精准记录”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的跟踪追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皂化残渣、石灰渣、污泥等,其中脱硫石膏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其余大宗固废全部由公司内部建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制成环保砖等产品;通过技术改造实现皂化残渣减量71%,推动大宗固废源头减量化。危废管理坚持合规与创效并重原则,实行精细化分类管控,在确保合规处置基础上,推动危废处置从“成本消耗”向“价值创造”转变;依托自建焚烧设施,危险废物自行处置率高达97.2%,固体废物合规处置率达100%。

8、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发布了《安全文化手册》,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成立了“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四级安全管理网络”。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领导、生产部门、各部室负责人和安全部门人员等组成,下设各部门委员会和多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四级安全管理网络”是由公司、各部室、各车间(科室)、各工段(班组)组成。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含兼职)共计122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50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7名。

(2)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制度管理,生产中遵守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事故事件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商与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标准化自我评价制度、管理部门及基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管理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上锁挂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反“三违”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近三年安全费用支出情况

公司近三年安全费用支出分别为3,163.54万元、5,703.78万元、5,219.36万元。

(4)安全检查情况

为了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安全生产正常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明确了各级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该制度规定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和验证,同时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价工作。公司的主要安全检查工作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综合检查分别由安全保卫部、各职能部室、各子公司、车间和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专业性检查分别由各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季节性检查分别由安全保卫部,各公司和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日常检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巡回检查。公司坚持执行上述各项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各单位整改情况,消除了现场的大量安全隐患。

2022年以来未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亦不存在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纳税等事项受到重大处罚的事项;同时,发行人承诺今后会在安全生产等重大方面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设计和具体安全防范措施的有效执行,保证自身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合法合规性。

9、发行人竞争优势

(1)烧碱

公司烧碱产能61万吨,在山东省内位居前列。其中粒碱产能20万吨,是国内最大的粒碱生产商,按照2024年收入计,国内市占率为38.9%,其中工业级粒碱的国内市占率为61.3%;片碱装置20万吨,在山东省内处于龙头地位,是国内最大的食品级片碱生产商,按照2024年收入计的国内市占率70.2%。公司烧碱上下游配套完善,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在液碱、粒片碱产品间进行调节转换,保证利润最大化。公司在业务上寻求多元化、差异化销售,不断拓展食品级烧碱销售市场,目前为国内最大的食品级烧碱生产企业。

烧碱生产工艺主要有离子膜法、隔膜法及水银法。其中离子膜法因具有能耗少,产品纯度高,污染小,操作成本低等特点,成为世界烧碱生产首选工艺。目前国内绝大部分产能为离子膜法。公司部分烧碱装置引进了伍德公司最先进的第六代零极距离子膜电解槽,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在技术创新、设备的引进和优化等方面不断进行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离子膜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公司4万吨/年氧阴极离子膜烧碱装置是全球首套工业化运行装置,比零极距电解槽能耗更低,吨碱直流电耗约1,400kWh,吨碱电耗可节约655kWh,节能量超过30%,同时还可间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节能效果明显。

(2)环氧丙烷

公司拥有丰富的环氧丙烷生产经验和客户积累,环氧丙烷装置技术和运行水平在国内氯醇法生产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目前产能达51万吨,国内产能占比约6.25%,为国内最大的民营环氧丙烷生产商。结合环氧丙烷装置多年运行经验,公司对皂化工艺和闪蒸系统进行优化,增加了皂化残液中高沸物有机物的回收流程,降低了污水处理难度,减轻了环保压力;在原有余热回收基础上,优化了各系统换热流程,回收系统热量,节约了循环水用量;为解决尾气排放问题,建设国内首套撬装回收装置用于回收物料,大幅降低消耗。进入装置所有机泵全部采用了变频控制技术,并对部分大流量机泵采用梯级配置模式,节电效果显著。

(3)MTBE

MTBE产品通过一体化环氧丙烷/甲基叔丁基醚(“PO/MTBE”)单位的MTBE单元生产,该装置于2024年12月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年初正式投产。MTBE总设计年产能为742,000吨。PO/MTBE单位从开工建设到产出合格产品共18个月,比行业同类装置工期缩短8个月,创造国内同类单位最短时间纪录。PO/MTBE单位采用丙烯与异丁烷共氧化法工艺,同时生成环氧丙烷和MTBE,实现“一体化产出”,同时创新性开发了副产物高效分离工艺,提升原料利用率并形成多元化产品结构,经济效益显著。

(4)其他产品

按2024年产能计,发行人是全球最大的三氯乙烯生产商。具备年产8万吨三氯乙烯的产能,2024年国内外市占率均排名第一,按照2024年收入计的国内市占率33.0%,占全国出口三氯乙烯总量的68.9%,是国内三氯乙烯价格的风向标。按2024年收入计,发行人是四氯乙烯、氯丙烯及环氧氯丙烷的国内领先生产商。截至2025年6月30日,四氯乙烯、氯丙烯、环氧氯丙烷的年产能分别为8万吨、6万吨、7.5万吨。按2024年收入计,发行人的四氯乙烯和氯丙烯在国内排名第一,环氧氯丙烷在国内排名第七、在山东省内排名第五。按2024年收入计,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电子级氢氟酸(semiG5)生产商之一。按照2024年收入计的国内市占率为9.5%,排名市场第五名,已成功在国内头部半导体制造企业应用,并出口日本、韩国、新加坡等海外市场,产品品质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主要在建工程为碳四下游高附加值产品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截至2025年6月末已投资金额 资本金到位情况 合法合规情况

碳四下游高附加值产品一体化项目(一期) 3.00 0.17 已到位 合法合规

合计 3.00 0.17 - -

(二)拟建项目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拟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未来三年投资计划

2025年7-12月 2026年 2027年

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14.21 - 8.90 2.67

阳信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 2.00 - 1.60 0.40

合计 16.21 - 10.50 3.07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

(一)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十五五”期间,发行人将致力于把公司打造为国际化科技型化工行业头部企业和零碳示范企业。为此,发行人实施“北鲲”战略规划,围绕“科创引领、零碳工业、智能制造、开放赋能和社会责任”五项体系,打造产业集群、科技孵化集群和人才智慧集群。

(二)发行人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通过提升管理效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坚持创新驱动,推进战略布局落地等举措,推动年度经营目标实现。

1、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是滨化推进第三次创业的攻坚之年,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公司将保持进取的激情,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推进公司各项战略规划项目落地,并继续推进国际滨化建设;深入开展科创攻坚,加快提升公司创新驱动能力;深入开展运营挖潜,开源节流,努力提高公司效益。2025年公司将攻坚克难,力争企业运营与发展取得更大成绩。2025年主要产品生产计划如下:

产品名称 单位 2025年确保

烧碱(折百) 万吨 78.56

环氧丙烷 万吨 48.81

三氯乙烯 万吨 8.00

四氯乙烯 万吨 7.56

氯丙烯 万吨 6.50

电子级氢氟酸 吨 6,085.00

环氧氯丙烷 万吨 6.90

双氧水(27.5%) 万吨 10.00

小机组发电量 亿kwh 2.60

大机组发电量 亿kwh 13.23

粉煤灰砖 亿块 1.20

原盐 万吨 48.00

精制氢气 万Nm 3,700.00

丙烯 万吨 44.93

合成氨 万吨 8.23

甲基叔丁基醚 万吨 66.48

溴素 吨 3600

2、优化董事会决策模式,提高决策科学性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将企业的长远利益、可持续发展作为核心考量,确保每一个决策都符合企业的整体价值目标。注重信息收集和评估。在决策前,全面收集宏观和行业的最新信息和最新政策要求,对企业内部开展常态化或专题调研工作,并对获得的信息质量进行严谨的评估,为理性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从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有效发挥董事专业能力,进行合理有效的推理和评估,从而找到契合公司实际和长远发展的最适合的决策方案。在决策过程中,紧紧围绕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三大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决策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同时注重风险评估和管理,充分考虑包括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在内的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分散投资、强化内部控制等措施,保障公司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3、深入开展科创攻坚,加快提升公司创新驱动能力

科创攻坚、加快提升公司创新驱动能力是2025年公司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牢固树立“人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创新是公司最重要的能力”的信念。充分挖掘国内科学家、青年学者、科研团队等高端人才资源,构建科研人才生态网络。继续推进中试项目建设、小试项目开发工作,继续深化碳三碳四下游、氯产品下游等技术储备工作。走出去对接高层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科研人才,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和高层次人才。要加大推进成果转化推广,做好技术输出。布局专项技术平台,推进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同时,要健全科研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形成面向市场与客户的端到端研发流程。

4、多措并举,提升公司估值水平

重点围绕战略落地与市场信心构建,系统性推进企业价值重塑。通过优化运营管理推动技术升级与核心项目投产,强化成本管控及市场应变能力;建立多维度股东回报机制,结合阶段性盈利表现灵活实施分红与股份回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步深化资本市场沟通,定期开展专题交流并动态响应投资者关切,以透明化信息披露增强市场认知。探索产业链协同整合机会,筛选优质标的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加速技术壁垒构建。完善长效激励体系,通过股权绑定与绩效改革激发团队内生动力。此外,引导主要股东通过增持传递长期信心,协同金融机构提供增持支持方案,并持续跟踪政策与市场变化,动态评估措施成效,确保估值修复路径与公司发展目标深度契合。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多品类、各产品链条深度协同循环一体的产品生态系统

发行人打造了多品类、循环一体的产品生态系统,各产品链条深度协同。其中,氯碱化学品板块具有多元协同的氯下游产品,应用领域涵盖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金属清洗剂、制冷剂、有机溶剂等,终端行业覆盖汽车、家具、涂料、高端制造、有机化工、轻工等多个领域,有效对冲单一市场波动风险。自A股上市以来,发行人的氯碱化学品板块始终保持盈利,抗风险能力突出;石化碳三碳四板块中各生产装置相互衔接配套,副产物高效利用,最大程度实现生产链条价值。例如,发行人的丁烷异构化装置生产异丁烷作为独立产品销售。同时,它也是发行人一体化PO/MTBE单位的关键原料,在该装置中被加工同时生产MTBE和环氧丙烷。这种一体化模式不仅优化了内部原材料资源的利用,还使发行人能够根据市场状况和盈利能力,灵活分配异丁烷用于外部销售或内部转化。

多元化的产品组合及丰富的下游应用使发行人能够依据市场形势平衡投入产出,具备依据市场需求调节产出的灵活生产管理体系,以应对市场波动风险,紧抓新兴市场机遇。

2、客户资源及品牌声誉进一步巩固领先地位

发行人的客户主要为各下游行业的龙头企业,包括大型氧化铝企业、龙头聚醚企业、顶尖半导体制造商等。发行人与多名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关系,与大部分核心客户的合作期限超过10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产品已远销包括欧洲、东南亚、非洲等在内的全球100多个国家或地区。

发行人为产业链客户创新性提供“期货+现货”的一体化服务,成功获批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首批指定交割厂库、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交割仓库,使上下游企业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优化生产经营决策,共同推动化工行业向更高效、更稳定、更持续的方向发展。

在发行人整个运营历史中,从质量、技术创新、市场、服务、社会责任等方面持续提高“滨化”品牌价值。2010年A股上市以后,发行人在化工行业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发行人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7项,荣获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专利奖20余项。截至最后实际可执行日期,发行人拥有有效专利159项(其中发明专利47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7件,参与起草7项国家或行业标准。

3、拥有卓越的科技创新实力,构筑技术护城河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构建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坚持科创引领,形成了独有的技术优势,构筑技术护城河。

发行人拥有深厚的研发实力与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发行人拥有“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水处理化学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三个省级科创平台和七个市级科创平台,并设有“战略创新研究院”,全面开展离子膜电解槽电极及离子膜原料全氟磺酸树脂、双氧水直接氧化氯丙烯生产环氧氯丙烷、6N级电子级氯气等关键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4、具备独特的“能源+原材料+港口+数字工厂”一体化运营模式

发行人构建了独一无二的“能源+原材料+港口+数字工厂”一体化运营模式。这一高度协同的生态系统,使发行人能够从源头掌控成本与质量,通过高效的物流枢纽无缝衔接各个环节,精准服务于终端市场。构成了发行人成本领先的基石,更是发行人保障供应链的安全、形成应对市场波动的韧性、以及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产品的关键支撑因素。

5、具有稳健可靠、高效协同的管理体系

发行人学习吸收国际管理标准,并融合多年管理经验,不断创新,形成了运营全链条的高效协同管理体系,实现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能源管理体系全过程控制,有效保证了生产稳定和成本控制。这套管理系统是发行人降本增效、构建稳定的利润来源和多元稳定用户生态的优势。例如:发行人主要产品执行“现款现货”营销销售模式,实施高效的存货管理方式,公司资金周转效率持续优化,并加强现金流量稳定性。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氯碱化工行业

氯碱化工行业是基础原材料产业,利用原盐和电力生产烧碱、氯气和氢气。这些主要产出物作为进一步化学反应的基础,通过加入其他物质生成更广泛的氯碱产品。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石化、轻工、纺织、建材、冶金等多个领域,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氯碱化工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烧碱、氯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环氧氯丙烷、环氧丙烷(氯醇法)。

氯碱行业的价值链主要包括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中游氯碱化工产品制造,以及下游应用行业。氯碱生产的上游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盐、电力、原油及煤炭等。该行业的中游包括氯碱化工产品制造,将上游原材料转化为多种基础化工产品,包括烧碱、氯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环氧氯丙烷及PVC、甲烷氯化物、环氧丙烷(氯醇法)等。这些产品是氯碱行业的核心,并作为多个下游产业的重要中间体。氯碱行业的主要下游产品包括氧化铝、化学添加剂、工业溶剂、环氧树脂等。这些下游产品最终可应用于汽车、建筑、油漆涂料及新能源等行业。

2024年,中国烧碱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50.2百万吨、43.7百万吨及40.6百万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9%、4.4%及3.6%。中国烧碱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623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人民币1,21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8.1%。2029年,中国烧碱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预计将达到57.3百万吨、51.0百万吨及48.2百万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7%、3.1%及3.5%。中国烧碱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1,711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7.2%。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烧碱的主要下游用途是生产氧化铝,2024年氧化铝占其总消耗量的27.6%。氧化铝是铝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上游原材料,建筑业是其最大的终端应用市场。此外,烧碱广泛应用于化工、印染、化纤、水处理、造纸、锂电池及制药等行业。

2024年,中国氯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600.0千吨、439.2千吨及436.6千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3%、3.7%及3.6%。中国氯丙烯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16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人民币1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1%。预计到2029年,中国氯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812.2千吨、545.7千吨及542.7千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2%、4.4%及4.4%。中国氯丙烯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27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5%。

2024年,我国三氯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390.0千吨、233.8千吨及207.4千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是1.3%、-3.7%及-6.3%。我国三氯乙烯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13亿元减少至2024年的1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3%。2029年,我国三氯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预计将分别达到410.0千吨、250.9千吨及211.9千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0%、1.4%及0.4%。我国三氯乙烯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1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4%。

2024年,我国四氯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293.0千吨、167.1千吨及184.1千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0.7%、-4.5%及-7.0%。预计到2029年,我国四氯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307.0千吨、173.2千吨及188.6千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0.9%、0.7%及0.5%。我国四氯乙烯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7%。

2024年,我国环氧氯丙烷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2.8百万吨、1.1百万吨及1.0百万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1.1%、12.0%及9.3%。我国环氧氯丙烷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75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人民币106亿元,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0%。预计到2029年,我国环氧氯丙烷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4.8百万吨、1.5百万吨及1.3百万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1.4%、6.4%及5.4%。我国环氧氯丙烷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14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9%。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政策,推动氯碱行业向安全、高效、绿色方向发展。

于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要求企业建立氯气、烧碱等危险化学品的智能监测监控系统,以提升生产效率及本质安全水平。于2022年,工信部及发改委联合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提升资源效益及加快采用绿色低碳技术。于2022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其他三个部门印发《烧碱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设定2025年将能效基准以上的产能比例提高到40%,并虚拟消除基准水平以下产能的目标。在此综合政策框架下,氯碱行业在安全、环保、能源效益、整体竞争力等方面持续优化,成为推动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

科技创新驱动行业发展。氯碱行业持续的技术进步正推动生产效率提升、成本降低以及应用场景扩展。近年来,龙头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逐步突破传统工艺瓶颈,加快开发及采用电极与电解槽结构优化及离子膜法等先进技术。这些创新显着降低了单位耗电量和整体能源消耗,同时提升了运作稳定性和安全性,从而为大规模且具成本效益的生产奠定了稳固基础。与此同时,高纯度烧碱取得突破性进展,产品纯度与性能的提升,令氯碱产品在半导体、新能源等高端领域的应用范围得以扩展。随着数字化管理和绿色制造系统的发展,企业透过对副产品的智能监控和利用,进一步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这些发展不仅提升了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亦为氯碱行业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支持。

海外扩展。我国已成为全球领先的化工生产国,目前贡献约40%的全球化学品产值,并预计至2030年将达到50%。在此规模与影响力基础上,我国氯碱化工业正逐步将战略重心转向海外市场。近年来,国内领先企业越来越多地发挥其在成本控制、规模化生产和绿色制造方面的竞争优势,使国际扩张成为开拓新增长机遇的重要途径。通过在国外资源丰富或高需求地区建立业务,企业不仅可以加快产品分销速度、降低运输成本,还能利用当地可获得的低成本能源和原材料以提升盈利能力。

绿色低碳转型。在我国双碳战略及节能政策持续推行下,氯碱行业正加快向绿色低碳高效发展转型。随着下游客户对供应链减碳的日益重视,产品碳足迹的管理及清洁生产标准的采用,已成为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通过逐步淘汰能源密集型工序、推广清洁生产方式、推进碳足迹认证,以及扩大采用绿色电力作为工业生产的清洁能源,业界的整体能源效益持续提升。这些努力不仅减低了环境风险,更为企业进军高标准市场创造了条件。展望未来,这一趋势不仅有助于提升整体能源效益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更为企业开拓新市场机遇,同时促进绿色氯碱生产技术的持续研发。

我国氯碱化工产品的平均价格在2021年和2022年呈现显着上升趋势,主要受疫情后全球经济复苏,带动下游需求快速释放。同时,国际供应链中断、物流成本飙升、大宗原材料价格走高,以及国内环保和能耗双控政策收紧,导致供应紧张,供需失衡推动价格持续上升。2024年,全球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导致氯碱化工行业下游需求疲软,产品价格呈小幅下行趋势。展望未来,随着全球宏观经济环境趋稳及下游需求逐步复苏,氯碱化工产品价格预计将呈现稳步上行态势。

烧碱系氯碱化工行业的关键产品之一。烧碱的价格主要受生产成本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其中,生产成本与其原材料价格及相关产品液氯的需求密切相关。于2021年,受国家能耗双控政策影响,烧碱生产商降低营运负荷。同时,电力和原盐价格上升推高生产成本,导致烧碱平均价格大幅上涨。2022年,生产成本持续上升,加上出口量及价格同步增长,以及下游需求扩大,尤其是锂电池行业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烧碱的平均价格。2023年,随着新增产能的集中释放,下游氧化铝行业营运率不足,加上铝土矿严重依赖进口,导致供过于求,烧碱平均价格因而回落。2024年,随着产能持续扩张及原盐价格下跌,烧碱的平均价格仍然处于下行趋势。展望后市,氧化铝产能扩张有望带动新需求,令烧碱进入高景气周期,推动价格上升。然而,房地产市场低迷正抑制液氯需求,打乱氯碱平衡,并增加液氯处理成本。这将增强烧碱价格的上升动力。总体而言,烧碱的平均价格预计在可见的将来将呈现稳步上升趋势。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二)环氧丙烷行业

环氧丙烷,简称PO,系仅次于聚丙烯及丙烯腈的第三大丙烯衍生物。它具有化学反应性,可与水、氨、醇类、二氧化碳等物质发生反应,形成相应的化合物或聚合物。环氧丙烷作为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丙二醇及多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目前,工业化生产环氧丙烷的主流方法包括氯醇法、共氧化法,以及氧化法。共氧化工艺进一步分为乙苯共氧化法和异丁烷共氧化法。

环氧丙烷行业的价值链主要包括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中游环氧丙烷制造商及下游应用行业。上游环节中,环氧丙烷的主要原材料为丙烯。中游环节主要包括氯醇法、共氧化法及双氧水制环氧丙烷法。这些技术在环境合规要求、资本密集度及副产品利用方面存在差异,推动企业持续优化其技术路线和资源整合策略。环氧丙烷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作为有机化工生产的关键中间体,其主要用于生产聚醚多元醇,在汽车、家电、家具等多个领域均有强劲需求。

2024年,我国环氧丙烷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8.2百万吨、5.5百万吨及4.2百万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5.6%、17.4%及8.8%。我国环氧丙烷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25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35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8.9%。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环氧丙烷平均价格大幅上升,从而带动丙烯销售收入增长。预计于2029年,我国环氧丙烷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13.0百万吨、9.1百万吨及5.9百万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9.7%、10.6%及7.0%。我国环氧丙烷的销售收入预计将达到人民币63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2.1%。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2024年,氯醇法、共氧化法及双氧水制环氧丙烷法在环氧丙烷产能中的占比分别达到19.5%、48.8%及31.7%。近年来,氯醇法的环境法规已日趋严格,使得不符合必要环保标准的落后产能遭到淘汰。因此,氯醇法的产能有所下降,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9%。2020年至2024年期间,共氧化法及双氧水制环氧丙烷法的产能分别以38.1%和59.7%的复合年增长率上升。到2029年,氯醇法、共氧化法及双氧水制环氧丙烷法的产能占比预计将分别达到10.0%、51.5%及38.5%。

2024年,聚醚多元醇是环氧丙烷的主要下游产品,占环氧丙烷消费量的88.6%。聚醚多元醇是生产聚氨酯泡沫、绝缘材料、弹性体、黏合剂、涂层的必需原料,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以及家具行业。

近年来,我国政府推出多项政策,为环氧丙烷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24年,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通过向高端延伸传统产业链来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动我国环氧丙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提出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环保产业发展,促进我国环氧丙烷行业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下游需求增长。聚氨酯是环氧丙烷的主要下游应用,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及建筑保温等行业。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新能源汽车销量由2020年的1.2百万辆上升至2024年的12.3百万辆,复合年增长率达77.1%。聚氨酯产品在新能源汽车中广泛应用于电池组绝缘、车身轻量化及内饰部件,从而带动对环氧丙烷的需求。与此同时,在政府家电以旧换新计划补贴的刺激下,我国家电市场的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7,297亿元增加至2024年的人民币8,46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3.8%。在这一领域,聚氨酯泡沫作为高效绝缘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冰箱、冰柜及热水器,进一步推动了对环氧丙烷的需求增长。终端行业的强劲表现不仅扩大了环氧丙烷的应用范围,更为该行业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增长动力。

绿色科技发展。我国环氧丙烷行业的未来发展将以绿色技术的持续演进为核心。随着国家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企业更加注重生产全过程的节能减排,推动行业从高消耗、高排放模式向绿色低碳路径加速转型。绿色技术的进步不仅体现在工艺优化与升级,更贯穿于催化剂体系、过程强化及智能控制等环节的创新突破,显著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并降低了环境影响。与此同时,下游领域对低碳环保原材料需求的持续增长,为绿色技术应用提供了强劲的市场牵引。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的双重作用下,绿色技术有望成为主流选择,推动行业迈向更可持续、环境友好的未来。

我国环氧丙烷的平均价格由每吨人民币10.7千元下降至每吨人民币7.9千元,复合年增长率为-7.3%。2021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环氧丙烷供应短缺导致其平均价格快速上升。随后,随着产能逐步投入生产,2022年环氧丙烷的平均价格有所下跌。展望未来,随着市场供求趋向平衡,环氧丙烷价格有望企稳。预计到2029年,我国环氧丙烷的平均价格将达到每吨人民币8.3千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0%。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三)碳三碳四(C3C4)化学品产业

碳三化学品产业链是以碳三烃为核心原料,采用丙烷脱氢(PDH)、选择性氧化、聚合等一系列化工过程,生产大宗基础化学品和高附加值衍生产品的一体化产业体系。这条产业链的核心价值在于专注丙烯的生产和转化。作为上游加工的主要目标产品,丙烯同时亦是合成众多下游化工产品不可或缺的核心原料。因此,丙烯是碳三产业链中最核心、最基础的产品。其广泛的下游衍生物种类繁多,包括聚丙烯(PP)、环氧丙烷(PO)、丙烯腈(AN)、丙烯酸(AA)及异丙醇(IPA)等。这些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纺织、电子材料等行业。碳四化学品产业链是一个以碳四烃馏分为核心原料,通过异构化、烷基化、脱氢、醚化等一系列化工过程,生产各种高附加值化学产品的综合工业体系。在这个产业链中,异丁烷及其衍生物甲基叔丁基醚(MTBE)的加工途径是关键的一环。异丁烷是清洁汽油的优质调和组分,也是生产异丁烯的关键原料,可使低值烷烃转化为高值烯烃。通过与甲醇进行醚化反应,异丁烯可进一步加工合成甲基叔丁基醚(MTBE)。由于其优异的辛烷值及良好的混合特性,MTBE主要用作炼油业中高效的汽油添加剂。同时,它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学中间体,可经裂解产生高纯度异丁烯,继而用于生产高附加值化学品,例如丁基橡胶和甲基丙烯酸甲酯。

我国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于2024年分别达到69.7百万吨、53.4百万吨及55.4百万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1.6%、9.6%及8.8%。我国丙烯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704亿元下降至2024年的人民币553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5.9%。预计到2029年,我国丙烯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96.5百万吨、74.3百万吨及75.2百万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7%、6.8%及6.3%。我国丙烯的销售收入预计将于2029年达到人民币640亿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0%。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2024年,我国MTBE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分别达到22.8百万吨、16.3百万吨及13.8百万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3.2%、9.4%及3.3%。我国MTBE的销售收入由2020年的人民币436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1,018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3.6%。预计到2029年,我国MTBE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将分别达到31.5百万吨、23.4百万吨及17.9百万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6.7%、7.5%及5.3%。我国MTBE的销售收入预计将于2029年达到人民币1,365亿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

资料来源: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

产业链整合。为确保原材料供应稳定及降低整体成本,制造商正通过推动产业链一体化及集群化发展,以提升竞争力。通过将原材料生产、中间加工及最终产品制造结合,制造商能够实现关键材料自给自足,减少对外部市场的依赖,从而稳定供应,同时降低价格波动的风险。此外,这种综合方法消除了与中间步骤相关的交易成本,并实现了能源、物流和副产品的协同利用,从而降低了整体生产成本。价值链各个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提升了营运灵活性及调度能力,让制造商能够迅速应对市场变化。这种结构为拓展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终形成可持续且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

精细化学产品开发。2024年7月,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强调传统产业向高端精细化工延伸,构建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化的产品体系,提升附加值,增强核心竞争力。在碳三碳四化学品行业中,制造商正逐步从大规模生产大宗化学品,转向开发技术门坎更高、利润空间更大的精细化工产品及新材料。通过深度利用碳三碳四化学品产业链中的丙烯和异丁烷等关键组分、制造商能够生产高价值产品、包括丁基橡胶、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高纯度异丁烯,以及二异丁烯及聚异丁烯等下游衍生物。精细化产品的发展有助于优化产品组合,有效提升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符合国家推动产业链高端化、精细化发展的政策方针,从而为行业的可持续增长注入动力。

绿色低碳转型。随着“双碳”战略的深入实施,碳三碳四化工行业正积极采用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制造商正实施丙烷脱氢(PDH)副产氢气的综合利用、丁烷异构等低碳生产工艺,以及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等绿色电力配套项目,以降低能源消耗及碳排放。制造商积极构建资源循环系统,将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甚至废料重新整合到价值链中,实现资源再生及价值再创造。例如,作为PDH副产品产生的氢气经过提纯后,可用于氢能产业,并与相关氢能产业协同推动跨部门资源整合。这种绿色转型有效应对环境监管压力,通过降低成本及改善营运来提升经济效益,最终推动行业迈向高质量及可持续发展。

(四)湿电子化学品行业

湿电子化学品,又称高纯试剂或工艺化学品,是指杂质离子及微粒数量符合严格标准的化学试剂。它们是晶圆制造过程中的重要材料之一。湿电子化学品属于电子化学品的一个分支,广泛应用于微电子和光电子的湿法工艺,包括用于湿法蚀刻、清洗、显影同剥离工艺的各种液体化工材料。根据应用,湿电子化学品可分为通用化学品和功能性化学品。其中,通用化学品以高纯度溶剂为主,包括过氧化氢、氢氟酸、硫酸、磷酸、盐酸、硝酸等。功能性化学品是指通过复配方法实现特殊功能并满足制造过程中特殊工艺要求的配方类或复配类化学品,主要包括显影剂、剥离液、蚀刻剂等。

电子级氢氟酸是电子化学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子级氢氟酸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于2024年分别达到915.0千吨、411.8千吨及395.0千吨,2020年至2024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24.7%、28.8%及29.8%。2029年,我国电子级氢氟酸的产能、产量及消费量预计将分别达到1,605.0千吨、799.0千吨及774.3千吨,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为11.9%、14.2%及14.4%。

近年来,我国电子级氢氟酸产业通过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取得了重大突破。生产技术本土化率显著提升,领先厂商已掌握常规及超高纯度提纯技术。纯度、金属杂质含量及颗粒控制等关键产品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一进展打破了国际供货商的长期垄断,加快了国产电子级氢氟酸替代进口产品的进程。

随着产业升级持续推进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型电子级氢氟酸生产商由于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产品纯度要求且难以维持盈利能力,正逐步退出市场。

相比之下,领先的电子级氢氟酸生产商拥有足够资金去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他们能够持续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以满足先进半导体制造的要求。通过实施价值链整合和严格的供货商管理系统,这些领先企业有效地控制成本并提升盈利能力。因此,它们不断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加速了我国电子级氢氟酸行业的市场整合。

十二、其他事项

无。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经审计的及2025年1-6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发行人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结果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00067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审计结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分别为天职业字[2024]1920号、天职业字[2025]17562号。发行人提供的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合并范围情况及变化

1、发行人2022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本期新设子公司

子公司 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滨化长悦 本公司 2022/2/17 100% - 现金出资

畅安物流 本公司 2022/10/12 100% - 认缴设立

滨化技术 本公司 2022/10/18 100% - 现金出资

海南滨化长信 本公司 2022/12/15 100% - 认缴设立

大晟芯材料 本公司 2022/12/26 100% - 认缴设立

滨化储能科技 滨华氢能源 2022/2/15 - 97.50% 认缴设立

中和储能科技 滨华氢能源 2022/2/15 - 97.50% 认缴设立

氢源储能科技 滨华氢能源 2022/2/15 - 97.50% 认缴设立

山东中和光伏 滨化储能科技 2022/11/4 - 97.50% 认缴设立

山东滨华光伏 中和储能科技 2022/11/4 - 97.50% 认缴设立

滨州滨化科技 滨化技术 2022/11/29 - 100% 认缴设立

(2)本期减少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黄河三角洲热力于2022年4月11日吸收合并了同一控制下子公司山东滨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热力”),滨化热力已经注销。

2、发行人2023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2023年 1月 30日,公司出资 200.00万美元设立BEFAR EVERTRUST SINGAPOREPTE.LTD,注册地为新加坡,注册资本200.00万美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3月15日,公司设立山东滨化海铭化工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3)2023年4月11日,公司出资1,000.00万元设立滨化海跃(青岛)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4)2023年4月19日,公司出资297.00亿印尼盾设立PT Befar Evertrust Indonesia,注册地为印度尼西亚,注册资本1,000.00亿印尼盾,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5)2023年4月21日,山东浩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自注销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2023年5月5日,公司出资500.00万元设立山东滨化聚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5,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7)2023年5月8日,公司出资100万元设立山东新鼎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3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8)2023年6月2日,公司设立山东齐晟海汇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9)2023年9月8日,公司设立山东云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0)2023年9月28日,公司设立监利滨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湖北省荆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1)2023年10月10日,公司设立山东滨华楚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2)2023年10月10日,公司设立山东滨华楚仁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3)2023年10月12日,公司设立监利楚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湖北省荆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4)2023年10月12日,公司设立监利市楚仁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湖北省荆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5)2023年11月7日,公司设立山东滨舜新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山东省滨州市,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自设立日纳入合并范围。

(16)、2023年11月8日,监利滨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股东湖北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50.00%,自工商变更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7)2023年11月8日,监利楚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股东湖北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50.00%,自工商变更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8)2023年11月8日,监利市楚仁新能源有限公司新增股东湖北楚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由1,000.00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持股比例变更为50.00%,自工商变更日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19)2023年12月15日,公司以人民币121,100万元收购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锦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发行人2024年末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份,收购滨化新材料(湖北)有限公司(简称“新材料(湖北)”)100%股权,收购时点新材料(湖北)尚未开始生产经营,不构成业务,不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公司于2024年12月份,收购滨州蓝润环境资源有限公司(简称“蓝润环境”)40%股权,收购后持股比例变为60%,收购时点蓝润环境尚未开始生产经营,不构成业务,不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经工商登记,于2024年设立滨化智维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滨州市沾化区沾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滨州市滨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滨州惠民县惠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滨化腾跃贸易有限公司、BEFAR EVERTRUST INTERNATIONAL DMCC、大晟芯精细化工贸易(滨州)有限公司、大晟芯材料科技(阳信)有限公司、北鲲生态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松滋临港热能有限公司、山东滨化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长云(山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长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华鲁鼎成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4)公司经工商登记,于2024年注销唐山舜泰谦佑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唐山瑾诚泊谦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水产有限公司。

4、发行人2025年1-6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公司经工商登记,于2025年设立滨化(阳信)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滨化长盈水产科技有限公司、长云(海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横琴长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公司经工商登记,于2025年注销山东滨化长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液氢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氢能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滨华光伏发电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楚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滨华楚仁新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中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

发行人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2023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的期初(即2023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3)2024年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该项解释17号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解释18号规范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执行该项解释18号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025年1-6月

发行人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财务报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6,038.66 75,894.67 206,682.23 160,634.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6.32 524.26 - 117,157.14

应收票据 41,657.37 30,193.71 53,761.96

应收账款 23,366.46 18,534.54 10,164.85 14,910.63

应收款项融资 19,486.88 19,123.54 18,843.62 66,285.12

预付款项 61,804.74 33,077.88 6,174.11 6,985.47

其他应收款 5,191.82 2,986.43 4,702.39 4,987.63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存货 137,705.20 107,179.80 52,147.82 57,995.29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6,366.75 73,115.45 50,963.14 29,078.42

流动资产合计 531,954.19 360,630.27 403,440.13 458,034.1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403.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228,390.02 233,575.79 188,456.38 70,891.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7,736.86 67,736.86 67,736.86 66,856.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352,826.52 935,896.82 787,661.34 446,857.42

在建工程 31,628.95 460,150.88 387,312.68 533,301.4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34,884.88 34,561.53 50,533.42 47,689.47

无形资产 121,283.66 109,630.94 80,672.76 80,914.7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4,553.78 4,553.78 4,553.78 4,553.78

长期待摊费用 2,673.24 3,093.29 3,625.49 4,624.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477.44 68,912.81 43,107.65 39,109.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40.97 16,902.91 96,338.40 54,727.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7,399.29 1,935,015.61 1,709,998.76 1,349,526.56

资产总计 2,459,353.48 2,295,645.88 2,113,438.89 1,807,560.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5,669.72 242,934.49 242,731.44 155,212.2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2,309.11 166.80 1,515.44 -

应付账款 146,431.34 112,754.37 84,259.42 94,196.66

预收款项 - - 12.96 -

合同负债 37,591.84 13,665.88 8,625.09 13,879.85

应付职工薪酬 8,155.37 9,334.29 8,071.39 10,335.85

应交税费 8,630.16 3,753.14 4,501.61 7,732.71

其他应付款 31,316.10 43,226.97 72,732.51 39,976.87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2,030.6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597.25 115,538.25 143,855.97 119,761.71

其他流动负债 30,480.22 25,005.20 25,756.35 29,102.82

流动负债合计 755,181.11 566,379.39 592,062.19 470,198.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7,867.91 542,752.41 352,655.00 169,730.00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28,276.07 24,490.17 2,474.30 13,183.10

长期应付款 11,934.33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448.37 19,597.24 11,097.26 9,150.25

递延收益 3,013.12 4,155.18 2,748.10 2,491.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0,539.80 590,994.99 368,974.66 194,555.12

负债合计 1,315,720.90 1,157,374.38 961,036.85 664,753.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5,683.63 205,803.63 205,803.63 205,803.63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85,553.23 282,456.02 291,863.57 288,132.45

减:库存股 41,394.01 34,823.20 31,984.28 21,933.76

其他综合收益 21,515.75 21,583.81 21,536.70 19,489.48

专项储备 3,131.61 668.35 854.98 1,261.64

盈余公积 85,720.49 85,720.49 84,637.39 82,111.87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582,065.64 576,959.05 568,269.94 558,524.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2,276.34 1,138,368.16 1,140,981.92 1,133,389.42

少数股东权益 1,356.24 -96.66 11,420.12 9,417.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3,632.57 1,138,271.50 1,152,402.04 1,142,806.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59,353.48 2,295,645.88 2,113,438.89 1,807,560.75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35,386.07 1,022,806.20 730,590.42 889,206.54

其中:营业收入 735,386.07 1,022,806.20 730,590.42 889,206.54

二、营业总成本 726,820.35 1,040,090.08 688,527.62 732,284.02

其中:营业成本 672,828.52 947,762.29 602,227.4 642,599.13

税金及附加 5,117.5 9,847.62 9,896.46 12,347.26

销售费用 1,267.64 2,426.65 2,799.45 2,416.61

管理费用 22,228.16 39,336.08 52,584.55 52,998.05

研发费用 6,070.04 12,031.57 6,841.97 4,992.32

财务费用 19,308.49 28,685.86 14,177.79 16,930.65

其中:利息费用 15,043.67 25,854.31 15,380.98 16,900.38

利息收入 385.36 2,671.44 1,985.71 2,347.12

加:其他收益 357.25 765.62 713.47 1,061.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69.99 48,953.93 2,598.22 2,37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231.97 44,074.87 237.19 -1,141.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82 524.19 28.22 157.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85.32 -15,805.25 -2,366.74 -5,280.2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1.4 -454.07 -94.93 -122.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59.48 -1,138.24 5,189.14 -518.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89.91 15,562.3 48,130.18 154,592.38

加:营业外收入 1,802.6 318.91 1,719.04 854.37

减:营业外支出 22.51 3,552.6 973.17 414.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70.01 12,328.62 48,876.05 155,032.02

减:所得税费用 4,672.47 -9,582.77 8,524.99 34,803.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97.54 21,911.39 40,351.06 120,228.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97.54 21,911.39 40,351.06 120,228.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46.68 21,924.93 38,310.96 117,842.78

2.少数股东损益 -49.14 -13.54 2,040.1 2,385.4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8.06 47.11 2,274.92 4,853.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14 -13.54 2,040.1 2,385.4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029.48 21,958.49 42,625.99 125,081.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078.62 21,972.03 40,585.89 122,696.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14 -13.54 2,040.1 2,385.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1 0.19 0.5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11 0.19 0.59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25,615.50 1,188,719.55 676,314.73 830,615.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260.80 189.08 1,076.93 29,264.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094.17 600,488.23 17,341.35 4,04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4,970.47 1,789,396.86 694,733.01 863,920.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8,125.07 1,042,515.52 460,456.69 550,374.2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0,442.51 64,785.82 60,359.47 52,331.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647.79 43,582.88 49,760.35 106,691.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595.54 589,906.29 31,015.79 16,827.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83,810.91 1,740,790.51 601,592.29 726,224.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159.56 48,606.34 93,140.72 137,696.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5.16 5,196.34 482,138.00 898,575.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926.72 5,027.73 3,664.76 3,736.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38.80 6,972.03 1,086.0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021.88 31,262.87 492,774.79 903,398.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9,550.97 201,937.10 240,337.31 116,996.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48.68 364,650.00 908,981.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000.00 80,675.5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27.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50.97 207,485.78 715,690.43 1,025,977.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29.10 -176,222.91 -222,915.64 -122,578.9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 - 14.28 11,819.9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4.2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0,682.00 340,010.00 350,000.00 322,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246.72 334,808.30 258,215.25 129,305.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8,428.72 674,818.30 608,229.53 463,225.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6,426.90 149,027.00 164,800.00 360,330.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239.26 35,122.25 46,709.13 49,773.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259.5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579.68 400,283.90 300,945.12 151,849.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4,245.83 584,433.15 512,454.25 561,95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17.12 90,385.15 95,775.28 -98,727.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3.95 151.72 -75.45 771.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729.39 -37,079.70 -34,075.10 -82,83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571.53 84,651.23 118,726.33 201,564.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3,300.92 47,571.53 84,651.23 118,726.33

2、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6,040.88 33,490.89 114,562.34 111,542.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1 35,020.71

应收票据 17,730.33 19,818.44 23,143.96

应收账款 2,993.61 3,574.88 2,783.04 5,071.41

应收款项融资 8,607.63 8,021.97 8,142.20 23,804.97

预付款项 5,493.48 4,750.19 2,641.98 3,807.94

其他应收款 536,555.11 586,897.99 353,823.29 324,623.36

其中:应收股利 - - 4,900.00 -

应收利息 - - - -

存货 12,983.47 15,187.24 12,004.23 13,701.98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9.21 704.23 2,243.62 585.02

流动资产合计 700,455.81 672,445.82 519,344.67 518,157.97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73,554.40 867,129.15 834,835.02 734,188.7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5,986.86 65,986.86 65,986.86 65,106.9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82,451.15 192,924.51 214,393.64 231,933.98

在建工程 8,313.27 7,791.12 16,825.52 17,495.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529.22 1,755.48 390.16

无形资产 45,164.60 42,923.82 42,061.24 41,446.41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233.82 405.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37.94 24,938.31 17,334.66 13,26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61.81 3,713.21 24,894.18 5,04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3,599.24 1,207,162.46 1,216,955.10 1,108,889.71

资产总计 1,904,055.05 1,879,608.28 1,736,299.77 1,627,047.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8,448.98 142,220.12 67,726.40 50,312.2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84,200.00 60,700.00 122,000.00 129,759.42

应付账款 30,260.37 26,409.65 23,994.98 30,231.25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6,418.28 6,210.43 4,151.21 6,228.57

应付职工薪酬 6,969.70 7,576.34 6,737.79 7,973.47

应交税费 2,442.87 640.70 672.63 1,263.74

其他应付款 185,237.05 239,488.14 171,670.56 82,274.59

其中: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 2,030.65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480.21 68,103.47 119,749.17 94,206.28

其他流动负债 14,904.77 17,883.62 15,718.21 9,037.58

流动负债合计 613,362.25 569,232.48 532,420.96 411,287.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2,999.48 222,030.98 103,545.00 110,650.00

应付债券 - - - -

租赁负债 1,383.86 1,344.81 404.10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83.74 6,028.53 4,319.16 3,583.98

递延收益 864.45 911.23 835.98 869.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0,831.53 230,315.55 109,104.23 115,103.66

负债合计 834,193.78 799,548.03 641,525.19 526,390.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5,683.63 205,803.63 205,803.63 205,803.63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82,047.97 279,939.11 290,492.88 286,884.13

减:库存股 41,394.01 34,823.20 31,984.28 21,933.76

其他综合收益 21,369.42 21,369.42 21,369.42 19,489.48

专项储备 698.02 308.29

盈余公积 85,398.49 85,398.49 84,315.38 81,789.86

未分配利润 516,057.77 522,372.81 524,777.56 528,315.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9,861.28 1,080,060.25 1,094,774.58 1,100,656.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04,055.05 1,879,608.28 1,736,299.77 1,627,047.68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9,352.34 395,572.30 474,928.98 623,756.84

其中:营业收入 199,352.34 395,572.30 474,928.98 623,756.84

二、营业总成本 199,872.75 401,772.21 484,646.51 552,842.15

其中:营业成本 172,143.33 351,617.07 430,434.61 490,943.27

税金及附加 2,010.47 3,662.80 3,885.06 5,682.29

销售费用 818.96 1,463.56 1,919.36 1,710.67

管理费用 14,807.47 26,257.99 33,558.87 37,010.69

研发费用 2,526.83 6,061.13 4,542.7 2,654.7

财务费用 7,565.7 12,709.66 10,305.92 14,840.54

其中:利息费用 6,010.25 14,344.69 11,301.81 14,906.42

利息收入 131.01 2,022.52 1,509.02 1,379.29

加:其他收益 138.79 358.66 338.18 447.4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94.79 23,065.67 32,711.62 45,643.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95.38 936.30 853.06 -708.7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1 - 28.22 20.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32.29 -9,818.29 -1,561.65 -4,741.4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73 117.28 -30.96 -4.7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8.50 -61.08 170.37 7.7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2.24 7,462.34 21,938.24 112,287.78

加:营业外收入 50.40 41.99 242.50 370.76

减:营业外支出 7.95 3,213.04 834.52 315.7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9.79 4,291.29 21,346.21 112,342.76

减:所得税费用 -144.85 -6,539.76 -3,681.28 16,896.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4.94 10,831.06 25,027.49 95,446.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4.94 10,831.06 25,027.49 95,446.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4.94 10,831.06 25,027.49 95,446.6

2.少数股东损益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74.94 10,831.06 27,135.13 100,30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4.94 10,831.06 27,135.13 100,300.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4,644.36 458,263.08 410,426.30 679,602.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6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6,261.00 245,101.97 1,013,983.82 1,764.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950.04 703,365.05 1,424,410.13 681,367.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515.60 430,033.11 385,269.04 444,245.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481.94 28,723.63 31,125.92 30,972.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24.95 11,653.68 14,909.24 60,143.0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421.99 211,266.74 964,523.19 11,042.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4,244.49 681,677.16 1,395,827.39 546,404.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705.55 21,687.89 28,582.73 134,963.1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5.16 3,072.00 373,108.00 582,074.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60.19 27,178.04 28,126.42 46,574.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8.69 243.10 880.0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00.00 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255.35 50,378.74 401,477.52 629,529.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0.27 8,616.59 20,895.29 14,726.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15,639.34 30,870.95 426,543.43 550,9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 176,500.36 30,257.28 68,033.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779.61 215,987.90 477,696.01 633,660.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4.26 -165,609.16 -76,218.49 -4,130.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1,819.9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182.00 195,010.00 145,000.00 236,1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61 198,998.27 75,581.10 23,160.6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056.39 394,008.27 220,581.10 271,080.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228.50 123,047.00 164,580.00 315,260.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028.32 20,321.17 35,719.57 46,576.3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1,205.76 129,123.38 13,275.45 54,988.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462.57 272,491.55 213,575.02 416,824.9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406.19 121,516.72 7,006.09 -145,744.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3.18 -228.93 -100.55 225.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828.28 -22,633.48 -40,730.22 -14,686.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78.86 30,312.34 71,042.57 85,728.9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507.15 7,678.86 30,312.34 71,042.57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6,038.66 9.19 75,894.67 3.31 206,682.23 9.78 160,634.48 8.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6.32 0.01 524.26 0.02 - - 117,157.14 6.48

应收票据 41,657.37 1.69 30,193.71 1.32 53,761.96 2.54 - -

应收账款 23,366.46 0.95 18,534.54 0.81 10,164.85 0.48 14,910.63 0.82

应收款项融资 19,486.88 0.79 19,123.54 0.83 18,843.62 0.89 66,285.12 3.67

预付款项 61,804.74 2.51 33,077.88 1.44 6,174.11 0.29 6,985.47 0.39

其他应收款 5,191.82 0.21 2,986.43 0.13 4,702.39 0.22 4,987.63 0.28

存货 137,705.20 5.60 107,179.80 4.67 52,147.82 2.47 57,995.29 3.21

其他流动资产 16,366.75 0.67 73,115.45 3.18 50,963.14 2.41 29,078.42 1.61

流动资产合计 531,954.19 21.63 360,630.27 15.71 403,440.13 19.09 458,034.19 25.3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28,390.02 9.29 233,575.79 10.17 188,456.38 8.92 70,891.31 3.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7,736.86 2.75 67,736.86 2.95 67,736.86 3.21 66,856.92 3.70

固定资产 1,352,826.52 55.01 935,896.82 40.77 787,661.34 37.27 446,857.42 24.72

在建工程 31,628.95 1.29 460,150.88 20.04 387,312.68 18.33 533,301.49 29.50

使用权资产 34,884.88 1.42 34,561.53 1.51 50,533.42 2.39 47,689.47 2.64

无形资产 121,283.66 4.93 109,630.94 4.78 80,672.76 3.82 80,914.73 4.48

商誉 4,553.78 0.19 4,553.78 0.20 4,553.78 0.22 4,553.78 0.25

长期待摊费用 2,673.24 0.11 3,093.29 0.13 3,625.49 0.17 4,624.53 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477.44 2.95 68,912.81 3.00 43,107.65 2.04 39,109.22 2.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40.97 0.35 16,902.91 0.74 96,338.40 4.56 54,727.70 3.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7,399.29 78.37 1,935,015.61 84.29 1,709,998.76 80.91 1,349,526.56 74.66

资产总计 2,459,353.48 100.00 2,295,645.88 100.00 2,113,438.89 100.00 1,807,560.75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计分别为1,807,560.75万元、2,113,438.89万元、2,295,645.88万元和2,459,353.48万元,流动资产分别为458,034.19万元、403,440.13万元、360,630.27万元和531,954.1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34%、19.09%、15.71%和21.63%;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349,526.56万元、1,709,998.76万元、1,935,015.61万元和1,927,399.2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66%、80.91%、84.29%和78.37%。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规模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组成。

1、流动资产分析

(1)货币资金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60,634.48万元、206,682.23万元、75,894.67万元和226,038.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89%、9.78%、3.31%和9.19%。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46,047.75万元,增幅28.67%;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减少130,787.56万元,降幅63.28%,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加强资金管理,减少周转资金;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增加150,143.99万元,增幅197.83%,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现金流增加和投资支出现金流减少综合所致。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库存现金 0.02 0.20

银行存款 114,992.35 38,564.62

其他货币资金 111,046.28 37,329.85

合计 226,038.66 75,894.67

截至2025年6月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92,737.74万元,系银承、信用证、保函及农民工劳务工资保证金等。

(2)应收票据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0.00万元、53,761.96万元、30,193.71万元和41,657.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54%、1.32%和1.69%。公司应收票据占比较低,为银行承兑票据。

(3)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4,910.63万元、10,164.85万元、18,534.54万元和23,366.4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2%、0.48%、0.81%和0.95%。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4,745.78万元,降幅31.83%,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回款良好,期末欠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8,369.69万元,增幅82.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4,831.92万元,增幅26.07%。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低。

表: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22,628.44 17,715.90

1至2年(含2年) 605.82 519.29

2至3年(含3年) 132.21 299.35

3年以上 - -

合计 23,366.46 18,534.54

表: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客户1 5,758.54 28.86

客户2 1,300.00 6.51

客户3 1,271.48 6.37

客户4 1,243.55 6.23

客户5 1,060.63 5.32

合计 10,634.19 53.29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客户1 6,203.10 24.93

客户2 899.45 3.61

客户3 866.10 3.48

客户4 801.30 3.22

客户5 624.49 2.51

合计 9,394.44 37.75

(4)预付款项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6,985.47万元、6,174.11万元、33,077.88万元和61,804.7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9%、0.29%、1.44%和2.51%。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增加26,903.77万元,增幅435.7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末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28,726.86万元,增幅86.85%,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发行人预付账款占比较低,波动较大。

表: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末预付账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1,310.21 99.20 32,626.08 98.63

1至2年 472.24 0.76 451.81 1.37

2至3年 22.29 0.04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61,804.74 100.00 33,077.88 100.00

表:2024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1 15,655.67 47.33

供应商2 10,776.43 32.58

供应商3 714.36 2.16

供应商4 712.73 2.15

供应商5 632.82 1.91

合计 28,492.01 86.13

表:2025年6月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1 23,963.24 38.77

供应商2 14,662.87 23.72

供应商3 10,407.89 16.84

供应商4 1,282.73 2.08

供应商5 809.28 1.31

合计 51,126.01 82.72

(5)其他应收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4,987.63万元、4,702.39万元、2,986.43万元和5,191.8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8%、0.22%、0.13%和0.2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1,715.96万元,降幅36.49%,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回了应收的股权款;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增加2,205.39万元,增幅73.85%,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溴化工科技应收补偿款增加所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占比较低。

表:公司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5,010.25 62.34 单位往来款项 5年以上 5,010.25

第二名 459.07 5.71 保证金及押金 1年以内 -

第三名 331.03 4.12 单位往来款项 1年以内 16.54

第四名 143.92 1.79 保证金及押金 2-3年 -

第五名 66.25 0.82 保证金及押金 1年以内 -

合计 6,010.53 74.78 / / 5,026.79

表:公司2025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5,010.25 48.93 单位往来款项 5年以上 5,010.25

第二名 2,087.63 20.39 保证金 1年以内 -

第三名 1,294.42 12.64 单位往来款项 1年以内 -

第四名 500.00 4.88 保证金及押金 1年以内 -

第五名 328.57 3.21 单位往来款项 1年以内、1-2年 16.54

合计 9,220.87 90.04 / / 5,026.79

(6)存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57,995.29万元、52,147.82万元、107,179.80万元和137,705.2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1%、2.47%、4.67%和5.60%。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55,031.98万元,增幅105.53%,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滨华新材料装置投产,新增新产品导致存货增加。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整体规模较为稳定。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账面价值 2024年末账面价值

原材料 91,643.13 80,527.73

在产品 2,196.59 1,376.98

库存商品 27,260.98 23,981.42

合同履约成本 200.79 6.87

发出商品 16,403.70 1,286.80

合计 137,705.20 107,179.80

(7)其他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9,078.42万元、50,963.14万元、73,115.45万元和16,366.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1%、2.41%、3.18%和0.67%。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21,884.72万元,增幅75.26%,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项目的持续投入和为试运行大额采购原材料导致待抵扣进项税额大额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2,152.31万元,增幅43.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工程项目的持续投入和为试运行大量采购原材料导致抵扣进项税额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56,748.70万元,降幅77.62%,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留抵增值税本期退税。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5,223.08 60,251.59

预缴税费 11,143.67 12,863.86

合计 16,366.75 73,115.45

2、非流动资产分析

(1)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70,891.31万元、188,456.38万元、233,575.79万元和228,390.0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2%、8.92%、10.17%和9.29%。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末增加117,565.07万元,增幅165.84%,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收购子公司锦元新材料所致。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838.69 774.84

黄河三角洲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38,394.56 38,574.41

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 828.27 907.86

北京水木氢源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187.56 15,282.72

优沐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2,036.85 2,271.98

张家口海珀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714.58 6,945.29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3,393.99 3,340.85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160,995.52 165,477.83

合计 228,390.02 233,575.79

(2)固定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446,857.42万元、787,661.34万元、935,896.82万元和1,352,826.5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2%、37.27%、40.77%和55.01%。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340,803.92万元,增幅76.27%,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滨华新材料在建工

程项目转固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416,929.70万元,增幅44.55%,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滨华新材料PO/MTBE装置资产转固所致。发行人固定资产占比较高,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

表:最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一、账面原值: 2,013,268.29 1,498,780.82

房屋及建筑物 286,230.38 284,971.52

机器设备 1,708,378.42 1,196,011.64

运输设备 4,911.57 4,780.54

办公及其他设备 13,747.92 13,017.12

二、累计折旧 594,665.11 544,650.04

房屋及建筑物 118,524.91 112,600.01

机器设备 466,527.65 423,412.67

运输设备 2,570.72 2,322.32

办公及其他设备 7,041.81 6,315.03

三、减值准备 65,800.22 18,239.65

房屋及建筑物 1,582.08 1,582.08

机器设备 64,201.91 16,641.35

运输设备 16.04 16.04

办公及其他设备 0.19 0.19

四、账面价值 1,352,802.97 935,891.14

房屋及建筑物 166,123.39 170,789.43

机器设备 1,177,648.86 755,957.63

运输设备 2,324.81 2,442.18

办公及其他设备 6,705.92 6,701.90

注:上述明细不含固定资产清理。

(3)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533,301.49万元、387,312.68万元、460,150.88万元和31,628.9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9.50%、18.33%、20.04%和1.29%。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428,521.93万元,降幅93.13%,主要原因是公司子公司滨华新材料

PO/MTBE装置资产转固所致。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碳三碳四综合利用项目 - - - 397,846.31 - 397,846.31

黄河三角洲大机组 - - - 90,080.77 47,560.57 42,520.20

五氟乙烷项目 114.70 109.56 5.14 114.70 109.56 5.14

二氟甲烷及联产盐酸技术改造项目 3,415.00 3,274.79 140.22 3,415.00 3,274.79 140.22

精馏分离平台—苯酚羟基化物料分离项目-EPC总承包费用 - - - 1,003.81 - 1,003.81

项目设计研究中心功能提升项目-设备服务调拨 - - - 271.23 - 271.23

滨化集团高端盐化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一阶段 2,000.00 - 2,000.00 2,000.00 - 2,000.00

H101化工盐水设备更换与维修 727.46 - 727.46 - - -

预算及合并项目 838.13 - 838.13 - - -

工程管理数字化建设项目 650.51 - 650.51 - - -

碳四下游高附加值产品一体化项目(一期) 1,723.01 - 1,723.01 - - -

沾化海铭20万吨/年烧碱项目 8,418.25 - 8,418.25 - - -

其他零星 15,263.98 - 15,263.98 13,512.23 - 13,512.23

合计 33,151.03 3,384.34 29,766.68 508,244.05 50,944.91 457,299.14

注:上述明细不含工程物资,主要为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4)无形资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80,914.73万元、80,672.76万元、109,630.94万元和121,283.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48%、3.82%、4.78%和4.93%。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8,958.18万元,增幅35.9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新增购入产能指标。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使用权、产能指标等。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一、账面原值: 145,414.24 132,267.75

土地使用权 120,654.17 112,324.71

非专利技术 2,621.99 2,621.99

软件使用权 6,718.08 6,431.05

产能指标 15,420.00 10,890.00

二、累计摊销 24,130.58 22,636.81

土地使用权 18,035.81 17,142.00

非专利技术 2,221.66 2,124.90

软件使用权 3,595.90 3,324.54

产能指标 277.21 45.38

三、减值准备 - -

土地使用权 - -

非专利技术 - -

软件使用权 - -

产能指标 - -

四、账面价值 121,283.66 109,630.94

土地使用权 102,618.36 95,182.71

非专利技术 400.33 497.09

软件使用权 3,122.18 3,106.52

产能指标 15,142.79 10,844.63

(二)负债构成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5,669.72 24.75 242,934.49 20.99 242,731.44 25.26 155,212.27 23.35

应付票据 2,309.11 0.18 166.80 0.01 1,515.44 0.16 - -

应付账款 146,431.34 11.13 112,754.37 9.74 84,259.42 8.77 94,196.66 14.17

合同负债 37,591.84 2.86 13,665.88 1.18 8,625.09 0.90 13,879.85 2.09

应付职工薪酬 8,155.37 0.62 9,334.29 0.81 8,071.39 0.84 10,335.85 1.55

应交税费 8,630.16 0.66 3,753.14 0.32 4,501.61 0.47 7,732.71 1.16

其他应付款 31,316.10 2.38 43,226.97 3.73 72,732.51 7.57 39,976.87 6.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597.25 12.51 115,538.25 9.98 143,855.97 14.97 119,761.71 18.02

其他流动负债 30,480.22 2.32 25,005.20 2.16 25,756.35 2.68 29,102.82 4.38

流动负债合计 755,181.11 57.40 566,379.39 48.94 592,062.19 61.61 470,198.73 70.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97,867.91 37.84 542,752.41 46.90 352,655.00 36.70 169,730.00 25.53

长期应付款 11,934.33 0.91 - - - - - -

租赁负债 28,276.07 2.15 24,490.17 2.12 2,474.30 0.26 13,183.10 1.98

递延收益 3,013.12 0.23 4,155.18 0.36 2,748.10 0.29 2,491.77 0.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448.37 1.48 19,597.24 1.69 11,097.26 1.15 9,150.25 1.3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0,539.80 42.60 590,994.99 51.06 368,974.66 38.39 194,555.12 29.27

负债合计 1,315,720.90 100.00 1,157,374.38 100.00 961,036.85 100.00 664,753.85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664,753.85万元、961,036.85万元、1,157,374.38万元和1,315,720.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470,198.73万元、592,062.19万元、566,379.39万元和755,181.1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0.73%、61.61%、48.94%和57.40%;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94,555.12万元、368,974.66万元、590,994.99万元和560,539.8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9.27%、38.39%、51.06%和42.60%。

发行人负债规模整体随资产规模同步增长,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等。

1、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55,212.27万元、242,731.44万元、242,934.49万元和325,669.7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3.35%、25.26%、20.99%和24.75%。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87,519.17万元,增幅56.39%,主要原因是本期以票据质押增加借款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82,735.23万元,增幅34.06%,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PO/MTBE装置投产,产能扩大,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规模有所增长,但占比较为稳定。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短期借款情况如下表:

表:近一年及一期末短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保证借款 28,019.97 18,014.38

信用借款 61,307.75 19,620.12

信用证融资 140,042.00 134,600.00

票据贴现借款 96,300.00 70,700.00

合计 325,669.72 242,934.49

(2)应付票据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0.00万元、1,515.44万元、166.8万元和2,309.1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0.16%、0.01%和0.18%。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1,515.44万元,增幅100%;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1,348.64万元,降幅88.9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期末以票据结算的材料款减少较多;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2,142.31万元,增幅1,284.36%,为降低融资成本,成本较低的票据业务增多所致。发行人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表:近一年及一期末应付票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 2,309.11 166.80

合计 2,309.11 166.80

(3)应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94,196.66万元、84,259.42万元、112,754.37万元和146,431.3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17%、8.77%、9.74%和11.13%。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28,494.95万元,增幅33.82%,主要原因是应付工程、设备款增加。

表:应付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应付货款 80,351.08 48,277.37

应付工程、设备款 47,504.05 48,607.54

应付费用款 13,002.70 14,133.84

其他 5,573.51 1,735.62

合计 146,431.34 112,754.37

(4)合同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13,879.85万元、8,625.09万元、13,665.88万元和37,591.84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9%、0.90%、1.18%和2.86%。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5,254.76万元,降幅37.86%,主要原因是本期末预收货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5,040.79万元,增幅58.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23,925.96万元,增幅175.08%,主要因预收货款增加。

(5)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39,976.87万元、72,732.51万元、43,226.97万元和31,316.1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01%、7.57%、3.73%和2.38%。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32,755.64万元,增幅81.94%,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购锦元新材料带来其他应付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29,505.54万元,降幅40.57%,主要原因是偿还收购锦元新材料带来的其他应付款。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和占比均略有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其他应付款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单位往来款项 10,578.06 13,819.52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11,091.83 18,793.12

个人往来款项 395.59 384.72

保证金、押金 8,769.19 7,455.86

应付股利 - 2,030.65

其他 481.43 743.11

合计 31,316.10 43,226.97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9,761.71万元、143,855.97万元、115,538.25万元和164,597.2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02%、14.97%、9.98%和12.51%。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49,059.00万元,增幅42.46%,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重分类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表:

表: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6,716.53 112,406.72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531.7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48.98 3,131.52

合计 164,597.25 115,538.25

2、非流动负债分析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69,730.00万元、352,655.00万元、542,752.41万元和497,867.9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5.53%、36.70%、46.90%和37.84%。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82,925.00万元,增幅107.7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新增借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190,097.41万元,增幅53.90%,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增借款。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为银行借款,连续增长主要因C3C4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表: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质押借款 58,586.98 57,089.98

抵押借款 271,071.43 305,571.43

保证借款 4,000.00 6,850.00

信用借款 164,209.50 173,241.00

合计 497,867.91 542,752.41

(2)租赁负债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13,183.10万元、

2,474.30万元、24,490.17万元和28,276.0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8%、0.26%、2.12%和2.15%。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10,708.80万元,降幅81.23%,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租赁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22,015.87万元,增幅889.78%,主要原因是新增租赁,导致租赁付款额增加。发行人租赁负债占比较低。

(3)长期应付款

2025年6月末,发行人新增长期应付款11,934.3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91%,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增低温丙烷罐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所有者权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205,683.63 17.99 205,803.63 18.08 205,803.63 17.86 205,803.63 18.01

资本公积 285,553.23 24.97 282,456.02 24.81 291,863.57 25.33 288,132.45 25.21

其他综合收益 21,515.75 1.88 21,583.81 1.90 21,536.70 1.87 19,489.48 1.71

专项储备 3,131.61 0.27 668.35 0.06 854.98 0.07 1,261.64 0.11

盈余公积 85,720.49 7.50 85,720.49 7.53 84,637.39 7.34 82,111.87 7.19

未分配利润 582,065.64 50.90 576,959.05 50.69 568,269.94 49.31 558,524.12 4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2,276.34 99.88 1,138,368.16 100.01 1,140,981.92 99.01 1,133,389.42 99.18

少数股东权益 1,356.24 0.12 -96.66 -0.01 11,420.12 0.99 9,417.48 0.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43,632.57 100.00 1,138,271.50 100.00 1,152,402.04 100.00 1,142,806.90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142,806.90万元、1,152,402.04万元、1,138,271.50万元和1,143,632.57万元,呈增长趋势。

1、实收资本(或股本)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为205,803.63万元,保持稳定。2025年6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为205,683.63万元,减少120.00万元,系回购注销了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所致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288,132.45万元、291,863.57万元、282,456.02万元和285,553.2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5.21%、25.33%、24.81%和24.97%。

表:发行人资本公积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78,320.29 278,738.84

其他资本公积 7,232.94 3,717.18

合计 285,553.23 282,456.02

3、盈余公积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82,111.87万元、84,637.39万元、85,720.49万元和85,720.4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7.19%、7.34%、7.53%和7.50%。整体变动不大。

4、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58,524.12万元、568,269.94万元、576,959.05万元和582,065.6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48.87%、49.31%、50.69%和50.90%。整体变动幅度较小。

6、少数股东权益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9,417.48万元、11,420.12万元、-96.66万元和1,356.2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0.82%、0.99%、-0.01%和0.12%。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2023年末减少11,516.78万元,降幅100.85%,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山东滨化海源盐化有限公司由控股74.05%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2025年6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2024年末增加1,452.90万元,增幅1,503.17%,主要原因为2025年新增控股子公司山东滨化长盈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四)利润表分析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35,386.07 1,022,806.20 730,590.42 889,206.54

其中:营业收入 735,386.07 1,022,806.20 730,590.42 889,206.54

二、营业总成本 726,820.35 1,040,090.08 688,527.62 732,284.02

其中:营业成本 672,828.52 947,762.29 602,227.4 642,599.13

税金及附加 5,117.5 9,847.62 9,896.46 12,347.26

销售费用 1,267.64 2,426.65 2,799.45 2,416.61

管理费用 22,228.16 39,336.08 52,584.55 52,998.05

研发费用 6,070.04 12,031.57 6,841.97 4,992.32

财务费用 19,308.49 28,685.86 14,177.79 16,930.65

其中:利息费用 15,043.67 25,854.31 15,380.98 16,900.38

利息收入 385.36 2,671.44 1,985.71 2,347.12

加:其他收益 357.25 765.62 713.47 1,061.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869.99 48,953.93 2,598.22 2,373.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231.97 44,074.87 237.19 -1,141.1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82 524.19 28.22 157.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85.32 -15,805.25 -2,366.74 -5,280.2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1.4 -454.07 -94.93 -122.9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59.48 -1,138.24 5,189.14 -518.3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89.91 15,562.3 48,130.18 154,592.38

加:营业外收入 1,802.6 318.91 1,719.04 854.37

减:营业外支出 22.51 3,552.6 973.17 414.7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70.01 12,328.62 48,876.05 155,032.02

减:所得税费用 4,672.47 -9,582.77 8,524.99 34,803.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97.54 21,911.39 40,351.06 120,228.2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97.54 21,911.39 40,351.06 120,228.2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46.68 21,924.93 38,310.96 117,842.78

2.少数股东损益 -49.14 -13.54 2,040.1 2,385.4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8.06 47.11 2,274.92 4,853.5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9.14 -13.54 2,040.1 2,385.48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029.48 21,958.49 42,625.99 125,081.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078.62 21,972.03 40,585.89 122,696.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14 -13.54 2,040.1 2,385.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5 0.11 0.19 0.5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11 0.19 0.59

1、收入及成本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889,206.54万元、730,590.42万元、1,022,806.20万元和735,386.07万元,呈波动趋势,主要受严峻复杂环境的影响,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有所下滑。随着国家经济提振政策实施,下游需求回暖,产品价格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公司新一轮战略逐步落地,新项目陆续投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732,284.02万元、688,527.62万元、1,040,090.08万元和726,820.35万元,随营业收入波动而波动。

2、期间费用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费用 1,267.64 2,426.65 2,799.45 2,416.61

管理费用 22,228.16 39,336.08 52,584.55 52,998.05

研发费用 6,070.04 12,031.57 6,841.97 4,992.32

财务费用 19,308.49 28,685.86 14,177.79 16,930.65

合计 48,874.33 82,480.16 76,403.76 77,337.63

占营业总收入比例 6.65% 8.06% 10.46% 8.7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77,337.63万元、76,403.76万元、82,480.16万元和48,874.33万元,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0%、10.46%、8.06%和6.65%。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及财务费用构成,呈波动趋势。

3、利润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154,592.38万元、48,130.18万元、15,562.30万元和13,989.91万元,2023年度比2022年度减少68.87%;2024年度比2023年度减少67.67%。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120,228.26万元、40,351.06万元、21,911.39万元和11,097.54万元,2023年度比2022年度减少66.44%;2024年度比2023年度减少45.70%。上述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核心产品因受行业周期影响,价格大幅下跌所致。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31,159.56 48,606.34 93,140.72 137,696.5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9,529.10 -176,222.91 -222,915.64 -122,578.9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5,817.12 90,385.15 95,775.28 -98,727.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5,729.39 -37,079.70 -34,075.10 -82,838.4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571.53 84,651.23 118,726.33 201,564.7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3,300.92 47,571.53 84,651.23 118,726.3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696.52万元、93,140.72万元、48,606.34万元和131,159.56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度减少44,534.38万元,降幅47.81%,主要原因为主要产品毛利下降,导致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578.97万元、-222,915.64万元、-176,222.91万元和-19,529.10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呈波动趋势,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大量现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727.31万元、95,775.28万元、90,385.15万元和-25,817.1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呈波动趋势,主要受新增借款规模变化的影响。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6月末/2025年1-6月 2024年末/度 2023年末/度 2022年末/度

流动比率 0.70 0.64 0.68 0.97

速动比率 0.52 0.45 0.59 0.85

资产负债率 53.50% 50.42% 45.47% 36.7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4.72 7.79 13.08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7、0.68、0.64和0.70,速动比率分别为0.85、0.59、0.45和0.52。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78%、45.47%、50.42%和53.50%,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上升态势。

2022-2024年度,发行人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08、7.79、4.72。

(二)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毛利率(%) 8.51 7.34 17.57 27.73

净利润率(%) 1.51 2.14 5.52 13.52

总资产收益率(%) 0.47 0.99 2.06 6.89

净资产收益率(%) 0.97 1.91 3.52 11.07

从盈利指标来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7.73%、17.57%、7.34%和8.51%,发行人近三年毛利率有所波动,近半年有所回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13.52%、5.52%、2.14%和1.51%,净利率有所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89%、2.06%、0.99%和0.47%,净资产收益率分别11.07%、3.52%、1.91%和0.97%。

(三)经营效率指标分析

表: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效率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 23,366.46 18,534.54 10,164.85 14,910.63

存货 137,705.20 107,179.80 52,147.82 57,995.29

总资产 2,459,353.48 2,295,645.88 2,113,438.89 1,807,560.75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次/年) 35.10 71.28 58.27 65.67

存货周转次数(次/年) 5.50 11.90 10.94 11.27

总资产周转次数(次/年) 0.31 0.46 0.37 0.5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65.67、58.27、71.28和35.10;发行人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11.27、10.94、11.90和5.50;总资产周转次数分别为0.51、0.37、0.46和0.31。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结构

表:发行人2025年6月末和2024年末有息债务余额、期限及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末 2024年末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25,669.72 33% 242,934.49 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4,597.25 16% 115,538.25 13%

长期借款 497,867.91 50% 542,752.41 60%

长期应付款 11,934.33 1% - -

合计 1,000,069.21 901,225.15

期限结构

1年以内 490,266.97 49% 358,472.74 40%

1至2年 210,707.80 21% 198,361.00 22%

2至3年 126,582.20 13% 132,190.00 15%

3年以上 172,512.24 17% 212,201.41 24%

合计 1,000,069.21 901,225.15

担保结构

信用借款 433,228.81 43% 513,699.36 57%

保证借款 50,900.00 5% 24,864.38 3%

抵押借款 343,689.42 34% 305,571.43 34%

质押借款 172,250.98 17% 57,089.98 6%

合计 1,000,069.21 901,225.15

(二)主要借款情况

表:发行人2024年末主要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融资人 借款机构 类型 金额 利率 借款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9,990.00 3.95 2023.01.19 2026.01.17 信用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6,990.00 3.95 2023.02.20 2026.02.09 信用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7,990.00 3.95 2023.06.09 2026.06.08 信用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9,990.00 3.95 2023.07.11 2026.07.10 信用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4,995.00 3.85 2023.10.13 2026.07.10 信用

滨化股份 农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7,990.00 3.60 2023.11.03 2026.10.19 信用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借款 10,400.00 3.80 2023.06.30 2025.05.13 信用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借款 44,571.42 3.60 2024.01.31 2031.01.18 信用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借款 7,428.57 3.60 2024.03.27 2031.01.18 信用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银行借款 15,470.00 3.60 2024.05.14 2031.01.18 信用

滨化股份 交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3.10 2023.12.07 2025.12.06 信用

滨化股份 交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9,998.00 3.45 2024.01.04 2026.01.03 信用

滨化股份 建设银行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3.35 2023.09.23 2025.05.21 信用

滨化股份 建设银行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9,000.00 3.15 2023.12.05 2025.08.04 信用

滨化股份 建设银行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3.45 2024.05.16 2026.05.15 信用

滨化股份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 3.10 2024.09.29 2025.08.15 信用

滨化股份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 3.10 2024.09.30 2025.08.30 信用

滨化股份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3.75 2024.12.27 2027.12.25 信用

滨化股份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5,600.00 3.10 2024.02.06 2025.02.06 信用

滨化股份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14,250.00 3.60 2024.03.27 2027.03.27 信用

滨化股份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5,000.00 3.35 2024.09.05 2027.09.05 信用

滨化股份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4,000.00 3.35 2024.09.24 2027.09.24 信用

滨化股份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6,750.00 3.10 2024.10.31 2027.10.31 信用

滨化股份 邮储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9,000.00 3.45 2024.01.12 2026.01.10 信用

滨化股份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12,000.00 3.70 2023.12.21 2026.12.20 信用

滨化股份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3.10 2024.11.07 2025.07.13 信用

滨化股份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银行借款 4,750.00 3.20 2024.05.23 2026.05.23 信用

滨化股份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8,000.00 3.60 2023.10.11 2026.10.10 信用

滨化股份 中国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9,800.00 3.45 2024.01.25 2027.01.22 信用

滨化股份 工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 3.70 2024.09.30 2026.09.29 信用

滨化股份 工行滨州滨城支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3.50 2024.12.30 2026.12.28 信用

东瑞化工 邮储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5,000.00 3.20 2024.01.19 2025.01.18 保证

东瑞化工 恒丰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4,750.00 3.95 2022.02.25 2025.02.25 保证

东瑞化工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3,000.00 3.00 2024.09.05 2025.09.04 保证

东瑞化工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5,000.00 3.00 2024.09.23 2025.09.23 保证

东瑞化工 交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5,000.00 3.10 2024.12.27 2025.12.22 保证

东瑞化工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6,950.00 3.45 2024.06.19 2026.06.18 保证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30,000.00 4.15 2022.12.08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1.31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4.15 2023.03.15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3.28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4.15 2023.04.27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5.18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6.21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7.14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8.11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9.05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09.26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3.11.10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30,000.00 4.15 2024.01.04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4.01.18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20,000.00 4.15 2024.02.02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4.15 2024.04.12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5,000.00 4.15 2024.05.22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4.15 2024.07.24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银行借款 10,000.00 4.15 2024.08.12 2030.12.07 保证、抵押

滨华新材料 远东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333.35 6.65 2022.06.21 2025.06.21 保证

滨华新材料 远东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209.26 6.65 2022.06.24 2025.06.24 保证

滨华新材料 远东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 158.49 6.65 2022.06.27 2025.06.27 保证

合计 682,364.09

(三)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直接债务融资。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第三节“发行人股权结构与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的子公司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第五节“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第五节“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二)“参股公司情况”。

(二)发行人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发行人2024年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支付运营维护、检测费等 1,631.74

山东心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员工福利、支付餐饮服务费 1,701.75

滨州滨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支付管理服务费 1,082.80

滨州市昱泰检测有限公司 支付检测费、维修费等 203.55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单身公寓管理费、后勤服务费等 911.17

山东滨阳贸易有限公司 油料费用 8.63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码头费用 5,143.79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支付污水处理费 1,111.03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 购工业盐 1,901.82

山东英维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咨询、技术服务 283.02

滨州市安全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支付培训费 93.75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电 86.63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支付检测检验费 8.90

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项目费用 3.70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烧碱、双氧水等 2,223.50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 销售烧碱、助剂、设备、收取设计、运输费等 455.97

山东滨化石化贸易有限公司 运输服务 7.77

山东联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设备、氢气、服务费等 1,249.49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下属企业 销售片碱、双氧水、副产盐酸、水处理剂等 820.50

山东英维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设计服务 261.02

山东昱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设备、水处理剂、提供设计、安装等服务 421.76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配件、安装费等 417.59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氢气、烧碱产品、收取场地租赁费等 9,758.48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销售氮气、自来水、电等 22.12

中海油滨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管理服务费 6.73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 33.05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固定资产 330.84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750.00 2022/2/25 2025/2/25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12/27 2025/12/22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1/19 2025/1/18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4/9/5 2025/9/4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4/9/6 2025/9/5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9/23 2025/9/23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4/10/25 2025/10/20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10/29 2025/10/24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950.00 2024/6/19 2026/6/18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33.35 2022/6/21 2025/6/21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9.26 2022/6/24 2025/6/24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58.49 2022/6/27 2025/6/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88.86 2022/6/29 2025/6/29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12/8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1/31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3/15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3/28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4/27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5/18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6/21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7/14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8/11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9/5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9/26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11/10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 2024/1/4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4/1/18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 2024/2/2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4/12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5,000.00 2024/5/22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7/24 2030/12/7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8/12 2030/12/7

渤海湾港华码头公司 3,802.80 2024/2/7 2034/2/6

4、关联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4年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入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附属企业 3,248.00 2024年2月1日 2026年1月31日

济南华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40.27 2024年7月8日 2025年7月7日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 滨州市天成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30.80%股权 - 2,950.00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海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6.25%股权 - 1,230.00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收购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持有383.87亩土地使用权、收购资产、协商定价 6,014.26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1,243.55 62.27 432.82 21.64

应收账款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87.33 9.46 53.27 2.66

应收账款 山东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515.64 82.84 401.02 53.28

应收账款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5.00 1.00 5.00 0.25

应收账款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90.81 9.54 - -

其他应收款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331.05 16.56 0.27 -

其他应收款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4.74 0.42 3,132.83 153.93

其他应收款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0.26 - 0.26 -

其他应收款 滨州市天成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0.32 - -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 79.85 61.70

司及其附属企业

应付账款 滨州安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21.41 17.70

应付账款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1.84 7.59

应付账款 山东心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0.17 2.65

应付账款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0.40

应付账款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598.15 0.02

应付账款 滨州临港产业园有限公司 883.70 -

合同负债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3.45

合同负债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43.79

合同负债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59.68

合同负债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8.52

其他应付款 洛阳宏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90

其他应付款 山东心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0.83

其他应付款 山东滨化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3,332.06 0.20

其他应付款 山东滨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0.64 -

其他应付款 济南华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78.18 21,072.12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渤海湾港港华码头有限公司 3,793.80 2024.02.07 2034.02.06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决诉讼、仲裁和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三)承诺事项

1、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开具的各类未到期的保函如下:

单位:万元

开证银行 申请单位 保函类别 保函金额 保证金金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 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预付款保函 1,000.00 1,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行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函 100.00 1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山东滨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付款保函 550.00 550.00

2、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七、资产抵押、质押、担保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发行人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房产、土地使用权等。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制资产主要为受限固定资产,受限资产账面余额合计为957,560.46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83.73%,占总资产比例38.94%。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统计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92,737.74 92,737.74 质押 银承、信用证、保函及农民工劳务工资保证金

应收票据 30,755.99 30,755.99 质押 已背书未到期

固定资产 871,953.13 819,757.68 抵押 C3C4综合利用项目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 16,168.29 14,309.06 抵押 C3C4综合利用项目抵押贷款

合计 1,011,615.14 957,560.46 - -

表: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受限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受限资产名称 抵押/质权人 账面价值 起始日 到期日

C3C4综合利用 兴业银行滨 819,757.68 2022.12.08 2030.12.07

项目抵押设备 州分行

C3C4综合利用项目抵押土地使用权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14,309.06 2022.12.08 2030.12.07

合计 834,066.7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受限资产情况无重大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

八、衍生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原材料期货交易。

(1)交易产品名称:主要为丙烷、丁烷、烧碱、丙烯。

(2)交易目的:锁定成本,稳定采购端利润。

(3)盈亏情况:内盘交易:2024年账户累计盈亏146.28万元,2025年1-6月账户累计盈亏657.77万元。新加坡外盘交易:2024年账户累计盈亏223.94万美元,2025年1-6月账户累计盈亏1,183.40万美元。

(二)发行人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发行人投资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投资金融衍生品。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发行人主要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持有海外金融产品投资。海外公司投资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十一、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除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的资信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截至目前,发行人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各项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103.55亿元,已用额度88.16亿元,剩余可用额度15.39亿元。银行授信及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2025年6月末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敞口额度 敞口余额 剩余敞口

1 滨化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滨城支行 50,000.00 49,000.00 1,000.00

2 滨化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滨州滨城支行 47,900.00 47,900.00 -

3 滨化股份 中国银行滨州滨城支行 9,600.00 9,600.00 -

4 滨化股份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0 10,000.00 -

5 东瑞化工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0 9,900.00 100.00

6 滨化股份 光大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 - 1,000.00

7 滨化股份 华夏银行滨州分行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8 滨化股份 交通银行滨州分行 30,000.00 30,000.00 -

9 东瑞化工 交通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0 10,000.00 -

10 滨化股份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35,000.00 34,800.00 200.00

11 滨华新材料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325,300.00 325,300.00 -

12 东瑞化工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18,000.00 5,000.00 13,000.00

13 滨化股份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24,000.00 23,000.00 1,000.00

14 滨化股份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8,000.00 - 8,000.00

15 东瑞化工 中信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0 10,000.00 -

16 滨化股份 招商银行滨州分行 15,900.00 15,900.00 -

17 滨化股份 青岛银行滨州分行 60,000.00 27,300.00 32,700.00

18 滨化股份 民生银行济南分行 40,000.00 35,300.00 4,700.00

19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40,000.00 - 40,000.00

20 青岛海跃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1,000.00 1,000.00 -

21 滨化股份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 62,300.00 62,300.00 -

22 滨化股份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 10,500.00 10,500.00 -

23 东瑞化工 广发银行济南分行 5,000.00 5,000.00 -

24 滨化股份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17,000.00 16,100.00 900.00

25 滨化股份 威海银行滨州分行 16,000.00 14,000.00 2,000.00

26 滨化股份 建设银行滨州分行 30,000.00 29,000.00 1,000.00

27 滨化股份 建设银行滨州分行 12,466.00 9,800.00 2,666.00

28 滨化股份 渤海银行济南分行 5,000.00 - 5,000.00

29 滨化股份 北京银行济南分行 10,000.00 4,500.00 5,500.00

30 滨化股份 浦发银行济南分行 10,000.00 10,000.00 -

31 东瑞化工 齐鲁银行滨州分行 10,000.00 10,000.00 -

32 滨化股份 齐鲁银行滨州分行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33 滨化股份 邮储银行滨州分行 45,000.00 29,900.00 15,100.00

34 东瑞化工 邮储银行滨州分行 5,000.00 5,000.00 -

35 滨化股份 进出口银行青岛分行 10,000.00 10,000.00 -

36 东瑞化工 农商银行滨州分行 1,500.00 1,500.00 -

合计 1,035,466.00 881,600.00 153,866.00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及各控股子公司无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规模 当前余额 票面利率

14滨化股MTN001 2014-08-04 2016-08-04 30,000.00 0.00 6.68

12滨化股MTN1 2012-09-05 2017-09-05 70,000.00 0.00 6.1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均已按时付息兑付。

二、发行人重大不利变化预披露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资信情况预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与应纳税人纳税不构成抵销。

关于下列税项的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

一、增值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业务应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

为加强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结合《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管理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孙淑芳担任,其负责组织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

姓名:孙淑芳

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69号

电话:400-869-6888转601

传真:0543-2118888

电子信箱:board@befar.com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发行相关的公告;

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5、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信用评级报告;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5、如企业因失去相关科创称号等原因不再符合科技创新债券认定标准的,应进行专项披露,并说明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的影响等相关内容。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发行人将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果存续期企业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企业应进行专项披露。专项披露文件应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规则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人/□其他__)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张一洁

联系方式:13810554640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邮箱:zhangyijie@qdbank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hangyijie@qdbankchina.com或寄送至召集人: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联系人:张一洁,联系方式:13810554640,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

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中期票据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四章投资者保护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未设置投资者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二)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三)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协商不成的,(以下救济途径中,诉讼和仲裁只能约定一项,否则仲裁条款约定无效)

(☑由发行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持有人住所地等与相关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如下:

发行人: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董红波

联系电话:15098743358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联系人:谷新涛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

联系电话:18611899563

传真:0532-85709752

邮政编码:266061

联系人:王潮

存续期管理机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法定代表人:景在伦联系电话:13810554640

传真:0532-85709752

邮政编码:266061联系人:张一洁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4层

负责人:孔鑫

联系电话:+8610 6563 7181

传真:+8610 6569 3838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刘向育

发行人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电话:0531-82069926

传真:0531-82069936

联系人:张辰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晖

主要经营场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7层电话:0532-85700810

传真:0532-85798106

联系人:曲洪磊

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01-04

法定代表人:吕柏乐

联系人:肖尧

联系电话:010-67413300

传真:010-67413555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登记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021-23198686、021-23198787

传真:8610-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企业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发行相关的公告;

2、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半年财务报表;

5、《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6、《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7、有权机构决议;

8、评级报告;

9、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888号

联系人:谷新涛

电话:15098743358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青银大厦

联系人:王潮

电话:18611899563

传真:0532-85709752

邮编:266061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初年末平均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利润总额+财务性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财务性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