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结果 AA

发行人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含交叉保护条款、控制权变更条款,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第一章 释义..................................................................................................................5

一、专有名词释义.................................................................................................5

二、其他专有名词释义.........................................................................................6

三、公司简介.........................................................................................................7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8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及对策.........................................................8

二、 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8

第三章 发行条款........................................................................................................15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15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安排...................................................................16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18

一、募集资金用途...............................................................................................18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19

三、偿债计划.......................................................................................................19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1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23

四、独立经营情况...............................................................................................25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下属公司介绍...................................................26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33

七、发行人内控制度...........................................................................................40

八、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和员工情况.......................................................44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49

十、发行人未来战略定位...................................................................................67

十一、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69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竞争优势...........................................................73

十三、重大不利变化...........................................................................................80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1

一、财务报表信息...............................................................................................81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89

三、有息债务.....................................................................................................114

四、关联交易.....................................................................................................118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121

六、受限资产情况.............................................................................................122

七、衍生产品情况.............................................................................................123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23

九、海外投资情况.............................................................................................123

十、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23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123

十二、预计重大变化.........................................................................................125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127

一、信用评级情况.............................................................................................127

二、授信情况.....................................................................................................128

三、债务违约记录.............................................................................................129

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129

五、 预计重大变化...........................................................................................129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0

第九章 税项..............................................................................................................131

一、增值税.........................................................................................................131

二、所得税.........................................................................................................131

三、印花税.........................................................................................................131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132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32

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32

三、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33

四、本息兑付事项.............................................................................................133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及投资者保护机制..................................................................134

一、违约事件.....................................................................................................134

二、违约责任.....................................................................................................134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134

四、投资者保护条款.........................................................................................138

五、不可抗力.....................................................................................................142

六、弃权.............................................................................................................142

第十二章 发行的有关机构......................................................................................144

一、发行人.........................................................................................................144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机构.................................................................................144

三、律师事务所.................................................................................................146

四、会计师事务所.............................................................................................146

五、信用评级机构.............................................................................................146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46

七、技术支持机构.............................................................................................147

第十三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48

一、备查文件.....................................................................................................148

二、查询地址.....................................................................................................148

附录 计算公式........................................................................................................150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专有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钱江水利 : 指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 :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 金额为 1 亿元,期限为 270 天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总额度 : 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 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本期发行 : 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行为

募集说明书 : 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 指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簿记管理人 :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 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 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 指主承销商为发行钱江水 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而与其他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 :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人民银行 :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 指 2008 年 4 月 9 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工作日 : 指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节假日 :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 文中表格内数据如无特殊标注,均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及一期 : 期间数指 2015、2016、2017 年度及 2018 年 1-9 月;时点数据指 2015、2016、2017 年末及 2018 年 9月末

二、其他专有名词释义

CPI : 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的简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一个反映居民家庭一般所购买的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宏观经济指标。它是在特定时段内度量一组代表性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是用来反映居民家庭购买消费商品及服务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TOT : 是“移交-经营-移交”的缩写。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一个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和得到合理的回报,并在合约期满之后,再交回给政府部门或原单位的一种融资方式

原水 : 取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如河流、湖泊、池塘或地下蓄水层等,用作供水水源的水;或者指流入水处理厂的第一个处理单元的水。

管网漏损率 : 管网漏损率 leakage percentage,是指管网漏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这是衡量一个供水系统供水效率的指标。

创投 : 创投是创业投资的简称。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与一般的投资家不同,创业投资家不仅投入资金,而且用他们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管理人员更好地经营企业。

三、公司简介

房地产子公司、锦天房产 :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堂硅谷、天堂硅谷公司 : 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水务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舟山自来水公司、舟山公司 :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钱江硅谷 : 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伊犁电力公司 : 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

和田水电公司 : 和田县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昌蕴水电公司 : 富蕴县昌蕴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锦天物业 : 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水利置业 :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赤山埠分公司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丽水公司 :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永康公司 :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兰溪公司 :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钱江供水公司 :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嵊投公司 : 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平湖公司 :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兰溪供水分公司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

宁海兴海公司 :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国源水务 : 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风险及对策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产生变化。可能发生的利率波动对存续期内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市场价值及对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期望的预期收益将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因而存在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超短期融资券变现的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能否按期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存续期内,如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期间费用较高风险

2015-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三项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5,446.92 万元、34,302.39 万元、30,157.35 万元和 22,774.2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4.06%、42.06%、30.73%和 28.99%。其中的销售费用分别为9,001.24 万元、8,648.56 万元、9,300.39 万元和 7,262.30 万元,管理费用分别为4,023.34 万元、14,379.37 万元、13,723.40 万元和 10,323.97 万元,财务费用分别为 12,422.34 万元、11,274.46 万元、7,133.56 万元和 5,187.99 万元。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虽然近年来期间费用占比逐年下降,但是是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比重仍然较大,如果发行人不能通过加强管理进一步控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2、经营现金流波动风险

2015-2017 年和 2018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207.68 万元、12,674.74 万元和 25,348.24 万元和 34,923.74 万元,波动较大,每年变动原因各不相同,主要受购买及销售商品、房地产子公司变动影响。公司近几年经营上变动较大,虽然已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但受供水及污水项目产出情况影响,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存在较大波动。如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未来持续波动,将会降低公司财务结构的稳健程度,甚至可能会在金融市场环境突变时发生资金周转困难。

3、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低的风险

公司所处水务行业的基础设施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发行人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比相应较低。2015年-2018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95、0.69及0.69,2015年-2018年9月末,公司速动比率分别为0.29、0.32、0.47及0.55。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率逐年下降。

由于行业限制,公司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指标较低风险。

4、主营业务收入较少的风险

2015-2017年末及2018年9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2.39亿元、54.56亿元、48.45亿元和54.85亿元。2015-2017年及2018年1-9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04亿元、8.15亿元、9.81亿元和7.8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36亿元、7.57亿元、9.29亿元和7.60亿元。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水供给及处理业务,业务收入的稳定性较好,但与资产规模相比,近年来营业收入规模偏小,可能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主营业务成本控制压力较大的风险

钱江水利供水业务成本中原水及水资源费、人工成本、电力成本逐年上涨,原水及水资源费从2016年的0.25元/吨上涨至2018年1-9月的0.56元/吨,人力成本费用从2016年的0.21元/吨上涨至2018年1-9月的0.22元/吨,成本从2016年的0.15元/吨上涨至2018年1-9月的0.17元/吨。且原水及水资源费、人工成本、电力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大,近年来供水业务毛利率下行压力大,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控制压力。

6、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低的风险

公司作为城市水务企业,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质,我国的水价政策基本按“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予以确定,水价既要保证水企业合理的盈利水平、使其能维持扩大再生产能力,又必须让消费者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消费水产品,由政府进行决策的定价体系,导致水务企业产品价格与市场供求不能完全吻合,水务企业较难获得较高的回报率,使本公司面临盈利水平相对较低的风险。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54.4万元,13,951.14万元、33,115.87万元及14,793.75万元。其中,公司经营性利润分别为-4,063.55万元、-1,600.52万元、9,839.12万元和10,503.81万元,与利润总额的差距巨大,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于投资收益和资产增值确认的收益。公司经营性利润对整体利润的贡献程度较低,因此,公司面临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低的风险。

7、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公司作为城市供水及污水处理企业,为满足浙江省的供水需要和污水处理需求,积极开展新项目的建设。目前本公司将在未来几年陆续投入资金用于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宁海污水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兰溪溪西水厂迁建工程、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公司预期2018年10月至2020年资本支出总额 分别 为26,344.00万元 、33,132.00万元 及41,732.42万 元,合 计资本 支出85,426.00万元。建设项目为本公司带来新收入来源的同时,也导致本公司面临大额资本支出的资金压力风险。

8、投资收益在利润中占比较高且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54.4万元,13,951.14万元、33,115.87万元及14,793.75万元。其中,2016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15年增加14,805.54万元,2017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16年增加19,164.73万元,增幅137.37%。公司利润水平存在较大范围的波动。公司的利润总额主要来自投资收益,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294.93万元、9,557.73万元、53,551.71万元及4,349.11万元,2016年-2018年9月末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51%、161.71%、29.40%。2016年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联营公司天堂硅谷的获利,2017年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转让,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转让确认投资收益48,405.39万元,公司的利润受投资收益影响较大,因此公司存在利润水平波动较大,未来利润水平不确定的风险。

9、盈利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风险

2015-2017年及2018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80,443.07万元、81,549.58万元、98,129.25万元和78,563.0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731.80万元、11,267.93万元、28,834.47万元和11,741.77万元。2015-2017年及2018年1-9月发行人母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67.98万元、3,767.98万元、3,960.62万元和3,842.2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261.90万元、8,261.90万元、3,847.64万元和 5,456.66万元。

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主要来源于子公司,母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同时母公司对外融资,将融资款项以拆借往来款的方式用于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承担了大部分偿债压力。因此发行人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

10、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8年9 月末,公 司有息债务 余额182,255.80万元, 其中短期借 款56,99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4,122.48万元。公司存量债务规模较大,有息债务占比较高,且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公司可用偿债来源对存量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好,但对债务融资能力依赖程度较高。若公司偿债来源出现波动导致无法按期偿还短期债务,则可能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11、子公司“明股实债”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收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增资款5,200万元,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至55,2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对舟山公司进行的增资实质是低息贷款,用于确保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资金,实际债权人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债务期限为201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舟山公司以合法享有的水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权及收益的30%提供质押担保,回购方为发行人,各期投资收益核算期为增资款缴付完成日起每年6月20日。在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经营情况良好,该部分增资款列入发行人长期应付款科目。子公司舟山公司“明股实债”形式增资款虽然债务形式明确,交易结构清晰,且虹桥水厂项目已投入使用,经营情况良好,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政策变化对“明股实债”产生重大影响的可能性,一旦发生变化,则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

发行人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水务业务,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暴雪等,可能会对企业供排水管道可能造成损坏,导致企业维修、更换管道产生额外的支出。此外,当出现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时,公司资产容易遭受重大损失,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2、水源水质变化风险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国家,水务行业以水资源为原料。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水。公司的原水点较分散,水源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造成城市地表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突发水体污染事件,以及水体逐渐持续性污染会对公司的自来水生产造成一定的威胁。如环保工作跟不上,水源污染和水质变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净水成本及供水能力。

3、水务行业成本上涨的风险

水务行业的主要成本为原水及水资源费、药剂费、折旧费以及电费等,近年来,相关费用持续上涨。由于我国水资源日趋紧张,国家征收的水资源费出现上涨的趋势,公司的水资源成本不可避免出现变动,引致公司水资源成本的上升,发行人平均原水及水资源费成本从2016年的0.25元/吨上涨至2018年1-9月份的0.56元/吨。此外,发行人电力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平均电费成本从2016年的0.15元/吨上涨至2018年1-9月份的0.17元/吨。再者,近年来污水处理出水标准提高,同时各项资源直接成本也持续上升,使公司水处理成本有所增加。

4、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面对的水务市场竞争主体包括国有及集体企业、外资水务公司(合资)和民营资本环保企业等,该行业布局较为不均匀,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地域间产能利用率存在较大差异。在水务行业市场化趋势的推动下,政府逐渐退出,大型水务企业将凭借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进行跨区域业务拓展。领先企业通过并购整合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公司的业务实力,促进产业链一体化的发展,迅速提升业务规模与市场份额。发行人也将面临大型水务企业的激烈竞争,因而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5、区域垄断风险

发行人最大的控股股东为大型央企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为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打下了牢固根基。发行人深耕浙江市场多年,所有项目均位于浙江省内,发行人有能力且已经与部分地方政府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但浙江省内大部分地市政府均拥有水务资产运营平台从事其区域内的水务业务,且在当地主城区处于垄断地位,如: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上述水务资产运营平台对于区域内主城区水务市场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空间。

6、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属的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对经济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

发行人服务对象主要为居民用户和企业用户,因生活用水消费的低价格敏感性,居民用水总量相对平稳并随服务人口增长而增长;企业用户用水量与经济周期呈正相关,在经济上升期,企业用水量随企业经营扩张相应增加,在经济下降期,则企业用水量相应下降。从长期看,随着发行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带来的服务人口较快增长,发行人供水总量将呈稳步上升趋势,但并不能排除因短期经济剧烈波动带来发行人供水量下滑的风险。

7、行业定价风险

水务行业属于典型的公用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水价的上调关系国计民生,需要政府部门综合考虑物价整体水平、通货膨胀、人均收入等诸多因素,政府对水价的管制和干预力度较高,公司调整水价的自主性较弱。如果政府部门批复的价格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按照市场化定价,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8、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供水、污水处理业务,现有的条件和措施能满足安全法规条例的要求,但依然不能排除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落后老化、关键技术创新不足、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多种因素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发行人下属丽水公司于 2017 年由于污水处理业务排污不达标,收到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受到相应处罚。公司虽然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则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三)管理风险

1、管理能力与内部控制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实现了快速持续发展,各项业务发展势态良好,这得益于发行人拥有丰富的水务运营、管理经验及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拓展,发行人业务规模和管理工作的负责程度都将显著增加。与此同时,发行人的管理能力与内部控制能否进一步提高以适应未来企业规模扩大的需求是企业面临的一大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随着我国水务事业的发展,水务行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高层次的技术、管理人才及高技能的技术工人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建设对于发行人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发行人在下一步发展中,人力资源建设未能相应跟进,将对发行人的持续发展构成影响。

3、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子公司较多,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控制和防范企业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如经营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认识上的差异、与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和担保行为以及在产能结构调整中所面临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内控制度难以及时、全面的覆盖,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和管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政府对水价的管制和干预风险

水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特征,其直接涉及到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和居民生活质量,国家和地方政府对自来水的价格有严格的规定,行业发展不仅受市场成熟度的影响,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政府对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计划的主导发展力度。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尽管企业有权要求进行价格调整,但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程序,水价的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限制。水价上涨需综合考虑地方经济承受能力,与CPI、地方人均收入等指标挂钩,涉及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还需经过价格听证。此外,国家产业政策、价格管理及听证政策和水务行业体制改革将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模式。公司调整水价的自主性较弱,且水价上涨具有较长的周期性和时滞性,水价长期不到位会造成公司政策性亏损。

2、行业标准提高风险

自来水和污水处理都受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严格控制,水务企业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指标。若未来国家提高供水及污水处理的行业标准,公司将需要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大资金投入,可能对公司的成本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3、行业管理体制、政策变化风险

我国水务行业正在经历由政府高度垄断到逐渐开放的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产业政策已经允许多元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企业经营,并且采取特许经营的模式从事城市供排水业务经营。随着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行业管理体制与监管政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变化与调整。行业管理体制、政策的变化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与发展带来影响。

4、政府补贴变动风险

发行人属于公用事业行业,行业利润率水平较低,政府补贴对公司可持续经营影响较大。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分别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927.07万元、9,729.56万元、3,345.48万元及10,931.17万元。政府对企业的补贴政策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未来一段时间,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较为稳定,但不排除政府补贴政策发生变动,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存在政府补贴政策变动的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

超短期融资券名称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企业全称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为 2 亿元,为中期票据 2 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文号 : 中市协注【2019】SCP 号

本次注册金额 : RMB500,000,000.00 元

本期发行金额 : RMB100,000,000.00 元

超短期融资券期限 : 270 天

计息年度天数: : 非闰年为 365 天,闰年为 366 天

超短期融资券面值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面值为 100 元

发行价格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

计息方式 : 固定利率

发行利率 :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发行对象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簿记管理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 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超短期融资券形式 : 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簿记建档日 : 2019 年 月 日- 日

发行日 : 2019 年 月 日-日

起息日(缴款日) : 2019 年 月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 2019 年 月 日

上市流通日 : 2019 年 月 日

付息日 : 自发行日起,存续期内每年的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兑付日 : 2021 年 月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超短期融资券交易 : 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交易

兑付方式 : 通过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

兑付价格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按面值兑付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托管人 : 上海清算所

担保情况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不设担保

税务提示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 北金所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 2019 年 月 日 9:00 时至 2019 年 月 日 17:00 时整,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申购要约》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即不得修改及撤回。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A 类或 B 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 C 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19 年 月 日 15 点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2019 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15:00 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

资金账号:9099990112104001

户名:中国农业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103100000026

汇款用途: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19 年 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一)注册额度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 5 亿元,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到期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4-1:本次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偿还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借款银行 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时间 到期时间 借款方式 还款金额 贷款资金用途

1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西湖 15,000.00 4.3935% 2018/9/20 2019/9/20 担保借款 1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宝石支行 10,000.00 4.5675% 2018/5/14 2019/5/14 担保借款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之江支行 10,000.00 4.3500% 2018/11/2 2019/7/16 信用借款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4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行永康支行 4,000.00 4.5675% 2018/11/14 2019/11/13 担保借款 4,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5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永康支行 7,000.00 4.5675% 2018/8/31 2019/8/30 担保借款 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6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2,000.00 4.9000% 2016/6/24 2019/8/11 担保借款 2,000.00 虹桥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贷款

7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3,000.00 4.9000% 2016/8/17 2019/8/16 担保借款 2000.00 虹桥水厂建设工程项目贷款

合计 51,000.00 50,000.00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发行 1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债务,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4-2: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偿还债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借款银行 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时间 到期时间 借款方式 还款金额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之江支行 10,000.00 4.3500% 2018/11/2 2019/7/16 信用借款 10,000.00

二、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保证此笔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等相关业务,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金融投资及金融相关业务,不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三、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经营性现金流

随着公司经营管理的进一步加强,知名度的提高,主营业务能力的增强以及创投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近年来始终保持正值。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443.07万元、81,549.58万元、98,129.25万元及78,563.05万元,基本维持稳定。其中,2017年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末增长20.33%,增长幅度较大。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4,991.79万元、12,457.78万元、33,189.31万元及14,648.85万元,逐年稳步增长。其中,2017年末,公司营业利润较2016年末增长166.41%,增长幅度较大。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分别为19,207.68万元、12,674.74万元、25,348.24万元及34,923.74万元。预计未来几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将会出现持续稳定的增长,盈利能力较强,从而带来较多的经营现金流。公司未来业务运营中获取的稳定现金流量是按时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

(二)加强流动资金管理

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69,900.00万元,已使用102,955.43万元,未使用额度166,944.57万元。此外,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调配流动性的能力。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通过银行授信能有效补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

(三)可变现资产

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是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还款来源。近几年发行人货币资金充裕,财务状况表现良好,货币资金总量不断增长,货币资金在流动资产中占比不断上升,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5,363.39万元、54,888.79万元、57,277.86万元及79,847.71万元,分别占同期发行人流动资产的24.56%、28.31%、58.71%及53.09%。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开发成本和未完成劳务。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15,302.99万元、127,448.76万元、31,254.45万元和29,683.62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2.42%、69.00%、16.92%和19.74%。公司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后,存货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开发成本大幅减少,存货可变现能力进一步提高,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还本付息具有较强保证。

(四)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五)加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融资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融资券本息。

(六)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公司已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措施,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及时兑付提供了有力保障,保护超短期融资券投资人的利益。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QianJiang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Co; Ltd

3、注册地址: 杭州市三台山路3号

4、电话: 0571-87974381, 0571-87974387

5、传真: 0571-87974400

6、邮政编码: 310013

7、注册资本: 35,299.5758万元

8、法定代表人: 叶建桥

9、经济性质: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0、设立时间: 1998年12月

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5815X4

12、公司网址: http://www.qjwater.com

13、经营范围: 公司主营水力发电,供水(凭卫生许可证),水利资源开发,水利工程承包,水产养殖,实业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旅游服务(不含旅行社)。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12月,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266号《关于设立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成立。公司注册资本20,033万元,于1998年12月25日由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李国祥先生等五家(位)发起人联合发起设立,其中前四家发起人分别将其拥有并经评估确认后的水利发电经营性净资产折股出资投入,分别出资6,033万元、5,767万元、4,399万元及3,801万元,占总股本的30.12%、28.79%、21.96%和18.97%;李国祥先生以现金折股出资折入,现金出资33万元,占总股本的0.16%。业经浙江天健会计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已于1998年12月30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33000010053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认定当时的控股股东为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2000年9月10日,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2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0年9月15日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4,250万股,于2000年9月16日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发行A股股票4,250万股,合计公开发行A股股票8,500万股,公开募集后股本达到28,533万股,股权结构为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持有6,033万股,占股本的21.14%;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持有5,767万股,占股本的20.21%;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持有4,399万股,占股本的15.42%;嵊州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801万股,占股本的13.32%;自然发起人持股33万股,占总股本的0.12%;社会公众股8,500万股,占总股本的29.79%。

2006年4月21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水利部综管中心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4月20日、2006年5月12日中国水务与水电实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根据前述协议,中国水务拟受让水利部综管中心所持有的 公司 股份60,330,000股 ,受让 浙江省 水电 实业公 司所持 有的公 司股 份25,109,040股。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402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资产权[2006]1403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批复同意。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水务持有公司股份85,439,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

2006年12月2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6]1473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在保持公司总股本28,533万股总数不变的前提下,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共计送出2,975万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送

3.5股的对价。

2006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30日,公司总股本28,533万股,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水务持有7,291.1万股,占股本的25.55%;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10.5万股,占股本的17.21%;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持有1,607.7万股,占股本的5.63%;社会公众股14,723.6万股,占总股本的51.60%。

2015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03号文核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67,665,758股,发行价为每股11.01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5,299.6万股。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水务持有8,311.7万股,占股本的23.55%;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597.9万股,占股本的15.86%;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持有1,607.7万股,占股本的4.55%;其他流通股东持有19,782.3万股,占总股本的56.04%。

2017年5月9日-10月10日中国水务通过全资子公司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后持有公司6.44%股份,中国水务直接持有该公司23.55%股份,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99%的股份,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水利部综合事业局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3.55%,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4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无限售流通股0.18亿股,此后其持有公司股比增至25.00%,变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水务。

2018年4月,中国水务向除中国水务和钱江硅谷以外的公司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0.3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要约价格为15.36元/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最终共有0.55亿股股份接受要约。

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总股本35,299.6万股中国水务直接持有公司33.55%股份,钱江硅谷持有公司6.44%股份,中国水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9.99%的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总股本35,299.5758万股,前五大股东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843.66万股,占股本的33.55%;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980.22万股,占股本的25.44%;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272.98万股,占股本的6.44%;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持有1,607.70万股,占股本的4.55%;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持有378.6万股,占股本的1.07%。

公司股票已实现全流通。

2016 年 8 月 29 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向发行人子公司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增资 5,200 万元,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55,2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进行的增资实质是低息贷款,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三方约定由发行人于 2026 年 3 月对该 5,200 万元增资款进行回购,故发行人子公司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存在“明股实债”情况。因发行人对该项增资具有回购义务,在发行人合并报表中 5,200.00 万元增资款列示于长期应付款中,未对发行人实收资本产生影响,合法合规。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 548,483.58 万元,净资产 22,9384.94 万元,营业收入 78,563.05 万元,利润总额 14,793.75 万元,净利润 11,741.77 万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34,923.74 万元。

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公司非公开发行 67,665,758 股后的总股本 352,995,7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0 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现金总额为 352,995,758.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 35,299.5758 万元,经与杭州市财政局核实,除发行人子公司舟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外,发行人不存在“明股实债”的情况。无其他重大股本变动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股权结构

公 司目 前注 册资 本35,299.5758 万元 ,截 至2018 年9月 末, 公司 总股 本35,299.5758万股,折股份总数35,299.5758万股(每股面值一元),公司股票已于2000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于2006年12月27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现有股份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为:

图表 5.1: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结构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万) 持股比例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843.66 33.55%

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国有法人 8,980.22 25.44%

钱江硅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272.98 6.44%

浙江省水电实业公司 国有法人 1,607.70 4.55%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78.60 1.07%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360.26 1.02%

高建勇 其他 130.92 0.37%

梁志军 其他 128.04 0.36%

吴祖新 其他 116.00 0.33%

湖北洪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其他 93.93 0.27%

(二)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叶建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120,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水源及引水工程、城市及工业供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收利用、苦咸水淡化及水电等工程项目的投资;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节水技术及产品开发、生产、销售等。截至2018年9月末,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11,843.66万股,占总股本的33.55%。根据《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可以对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派驻发行人董事3名,占发行人除独立董事外的董事人数的一半,同时发行人现任总经理为中国水务推荐,对发行人实现了实际控制。

截至2017年末,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2,009,467.33万元,总负债为1,299,263.62万 元, 所有 者权 益为 710,203.71万 元, 2017年 实现 营 业收 入为388,074.57万元,净利润161,827.60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125,989.1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70,116.61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77,746.05万元,总负债为1,418,620.2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59,125.7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98,905.99万元,净利润为20,424.09万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5,763.5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77,714.39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未进行质押。

(三)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成立于2000年8月2日,是水利部党组为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及水利事业单位发展的要求,根据水利部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于2000年8月2日成立的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受部委托,承担水资源管理、水利科技推广应用、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水土保持监测与生态环境建设等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全资控股公司,持有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6.67%的股权,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在企业的人事、财务、投资、建设运营中发挥实际主导作用,因此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33.55%的股权,为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综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权未进行质押。

图表 5.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100%

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

26.67%%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33.5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四、独立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房产、设备、土地等产权清晰,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同时,发行人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供担保情形,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二)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业务。发行人设置了业务经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组织机构健全且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发行人设置了财务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公司的顺利运行。

(五)人员独立

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职能部门,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及主要下属公司介绍

(一)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公司是浙江省水利系统龙头企业,拥有包括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多家供水企业。

图表5.3:截至2018年9月末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编号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投资等 4,000.00 水利供水项目开发 3,000.00 75.00 75.00

2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55,2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43,061.00 78.01 86.12[注 1]

3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等 16,000.00 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 8,160.00 51.00 51.00

4 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等 7,000.00 城市供水、水资源开发等 4,900.00 70.00 70.00

5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8,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80.00 51.00 51.00

6 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000.00 100.00 100.00

7 金华市金西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1,300.00 65.00 65.00

8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0,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8,500.00 85.00 85.00

9 舟山市昌通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2,08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2,080.00 100.00 100.00

10 舟山市昌贸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800.00 管道配件销售等 800.00 100.00 100.00

11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5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500.00 100.00 100.00

12 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道安装 5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00.00 100.00 100.00

13 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1,0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00.00 100.00 100.00

14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4,848.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593.10 70.00 70.00

15 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700.00 原水供应等 2,700.00 100.00 100.00

16 兰溪市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513.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13.00 100.00 100.00

17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集中式供水 13,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00.00 70.00 70.00

18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8,000.00 污水处理 4,800.00 60.00 60.00

注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舟山自来水公司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签订《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于2016年6月18日、2016年8月10日签订两份《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变更协议》,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200.00万元对舟山自来水公司进行增资,占总股本的9.42%,该部分股权的投票权归属发行人。增资款用于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项目资本金,投资期限为10年,并约定由发行人于2026年3月以5,200.00万元回购上述股权。该部分增资款为明股实债形式,因发行人对该项增资具有回购义务,在发行人合并报表中5,200.00万元增资款列示于长期应付款中,未对发行人实收资本产生影响。

(二)公司参股企业情况

图表 5.4: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参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编号 被投资单位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关联关系

1 天堂硅谷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何向东 实业投资等 120,000.00 27.9 27.9 联营

2 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创业投资等 5,000.00 8 8 联营

3 浙江天堂硅谷合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实业投资等 5,000.00 2.5 2.5 联营

4 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实业投资等 10,000.00 3 3 联营

5 伊犁电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伊宁县 邱益军 水力、火力发电等 7,145.00 49 49 联营

6 和田水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县 邱益军 电力生产与销售、水力发电设备的安装等 3,000.00 49 49 联营

7 昌蕴水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富蕴县 邱益军 电力投资、水力发电设备安装等 1,800.00 49 49 联营

8 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洪佳 水利咨询、水利信息化系统集成等 1,000.00 19 19 联营

9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丁国良 生产及销售净水设备及零配件、医疗器械等 6,550.00 3.8168 3.8168 联营

10 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 胡劲 水力发电和原水销售 118,561.00 9.28 9.28 联营

(三)主要控股子公司的情况介绍

1、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主营水利供水项目开发、实业投资等,注册资本4,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75%。公司下辖金西莘畈水厂、安吉鄣吴水厂和安吉高禹水厂三大水厂,其中金西莘畈水厂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安吉鄣吴水厂和安吉高禹水厂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安吉国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7,823.05万元,所有者权益7,529.8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682.63万元,净利润856.49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8,127.83万元,总负债10,381.11万元,所有者权益7,746.7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60.07万元,较去年同期2,474.09万元增长31.77%,主要系高禹水厂二期开始售水所致;净利润426.90万元,较去年同期629.82万元下降32.22%,主要系汇兑损益影响所致。

2、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营自来水生产、供应、管道安装、维修及防腐等,发行人持有股份78.01%,注册资本55,200万元。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83,048.58万元,净资产65,327.3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3,828.90万元,净利润5,895.6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88,772.94万元,总负债122,323.27万元,所有者权益66,449.6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001.16万元,较去年同期32,404.97万元增长8.01%,净利润3,335.55万元,较去年同期3,063.46万元增长8.88%,主要系售水量以及售水均价增加所致。

3、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水资源开发等,注册资本16,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51%。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24.88万元,总负债23,342.43万元,所有者权益-23,317.5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9万元,净利润15,059.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负主要系水利置业麒麟山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周期较长,销售情况不佳,亏损情况严重,未分配利润长期为负所致。

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25.85万元,总负债23371.31万元,所有者权益-23,345.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7.91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系水利置业已无实际经营,营业收入为0,但水利置业公司仍有员工,存在管理费用开支所致。2017年净利润较2016年大幅增长9,908.25万元,主要系2017年3月水利置业完成子公司锦天房产和锦天物业的股权及债权转让,于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48,405.3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76.51万元所致;2017年总资产较2016年减少108,665.03万元,总负债减少124,038.24万元,主要系水利置业2017年完成股权及债券转让后,存货减少107,623.42万元,其他应付款减少104,492.52万元。

4、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营城市供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绿化工程、实业投资等,注册资本7,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70%,公司目前主要为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原水管道输水服务。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6,116.47万元,净资产9,390.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890.38万元,净利润1,072.93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5,265.81万元,总负债6,094.12万元,所有者权益9,171.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140.74万元,净利润861.10万元。

5、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活饮用水制水供应、中水回用、管道安装及维修等,注册资本18,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51%。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46,338.99万元,净资产9,482.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484.94万元,净利润 1,983.52万 元。截至2018年9月 30日, 总资产46,491.11万元, 总负债36,557.18万元,所有者权益9,933.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3,170.56万元,净利润2,081.13万元。

6、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供水、制水,注册资本2,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10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5,164.81万元,净资产2,348.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23.11万元,净利润248.19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6,074.28万元,总负债3,620.63万元,所有者权益2,453.6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33.91万元,净利润324.76万元。

7、金华市金西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集中式供水、自来水管道安装及维修,自来水设备销售,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 65%。截至 2017年末,总资产 12,410.84 万元,净资产 2,727.5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458.94 万元,净利润 675.87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1,895.25 万元,总负债 9,477.8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417.4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076.14 万元,净利润 289.94 万元。

8、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回收、管道安装及维修、卫生设备销售。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85%。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31,422.81万元,所有者权益14,584.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134.41万元,净利润1,222.61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43,681.66万元,总负债29,422.77万元,所有者权益14,258.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728.59万元,较去年同期5,106.6万元增长12.18%。净利润464.38万元,较去年同期933.57万元下降50.26%,主要系工业水厂经营亏损、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9、舟山市昌通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海洋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的建设;供排水管道的安装、维修、防腐,注册资本2,08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10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32,035.80万元,净资产6,440.4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7,904.00万元,净利润2,840.27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32,867.24万元,总负债28,797.22万元,所有者权益4,070.0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566.76万元,净利润1,185.81万元。

10、舟山市昌贸物资经营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给排水管道及配件、水暖器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潢材料、机电产品、五金、日用百货的销售,注册资本8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10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535.43万元,净资产934.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371.01万元,净利润66.73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732.94万元,总负债815.32万元,所有者权益917.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97.71万元,净利润61.13万元。

11、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集中式供水生产和供应。注册资本2,5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100%,截止2017年末总资产20,844.39万元,净资产2,295.1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673.06万元,净利润190.64万元。截止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22,217.25万元,总负债19,679.52万元,所有者权益2,537.7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751.49万元,净利润242.54万元。

12、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为城市道路、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及污水处理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及安装,环境卫生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管道及配件、卫生陶瓷、洁具、阀门、建筑材料及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购销,注册资本50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10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6,156.53万元,净资产1,272.5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061.06万元,净利润352.06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6,503.7万元,总负债4,883.84万元,所有者权益1,619.8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477.95万元,净利润347.32万元。

13、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给排水管道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材配件销售,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5,431.66万元,净资产1,562.0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88.73万元,净利润202.09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5,364.34万元,总负债3,593.35万元,所有者权益1,770.9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90.43万元,净利润208.91万元。

14、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主营水利供水项目开发、实业投资等,注册资本24,848.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7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39,460.06万元,所有者权益23,625.6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486.85万元,净利润1,928.34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44,080.43万元,总负债18,897.99万元,所有者权益25,182.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845.57万元,净利润1,486.94万元。

15、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为供水、水资源开发、利用,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 100%。截至 2017 年末,总资产 8,651.82万元,净资产 2,599.3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803.22 万元,净利润 85.5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8,669.45 万元,总负债 5,910.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758.9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532.15 万元,净利润 159.67 万元。

16、兰溪市管道安装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来水、污水管道安装、维修及其器材购销;市政公用工程工,注册资本 513.00 万元,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00%。截至 2017 年末,总资产 9,572.33 万元,净资产 3,792.16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007.63 万元,净利润 749.80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9,497.41 万元,总负债 5,566.11 万元,所有者权益 3,931.2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1,398.82 万元,净利润 139.14 万元。

17、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独山水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提供集中式供水(不含饮用水)。注册资本13,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70%。

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15,452.23万元,净资产13,654.5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89.09万元,净利润505.28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5,463.67万元,总负债1,189.67万元,所有者权益14,274.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41.88万元,较去年同期1,091.23万元增长13.81%;净利润619.49万元,较去年同期521.00万元增加18.09%,主要系售水增加所致。

18、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污水项目处理、投资、经营,污泥处理和中水回用项目的开发、经营、管理。注册资本8,000万元,发行人持有股份60%。截至2017年末,总资产21,190.68万元,所有者权益14,984.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688.5万元,净利润298.88万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19,934.47万元,总负债4,641.44万元,所有者权益15,293.0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32.26万元,较去年同期2016.75万元增长15.64%,净利润308.92万元,较去年同期68.65万元增长349.99%,主要系去年1-2月利润未合并计入,2018年度公司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开始享受上交增值税70%退税的优惠政策所致。

(四)主要参股公司的情况介绍

1、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系2000年11月11日由省政府牵头组建的一家专门从事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企业,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9月末,集团已发起设立各类基金142只,专业团队超130人,在管基金实缴资金达151.75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271,308.72万元,所有者权益212,939.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1,325.06万元,净利润13,426.91万元。

截至2018年9 月末,公 司未经审计 总资产271,142.64万元 ,所有者权 益217,071.25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690.95万元,净利润16,479.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257.38万元,增长57.98%,主要系天堂硅谷合丰基金项目退出、抛售上市公司创业软件股票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2、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40.17万元,所有者权益243.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49.09万元,净利润1,324.68万元。

3、浙江天堂硅谷合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5,644.56万元,所有者权益5,122.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8.23万元,净利润38.65万元。

4、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4,279.63万元,所有者权益3,556.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64.56万元,净利润1,461.57万元。

5、新疆昌源水务集团伊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水力发电、火力发电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7,145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2,630.43万元,所有者权益9,188.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237.60万元,净利润478.29万元。

6、和田县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电力生产与销售、水力发电设备的安装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7,673.54万元,所有者权益3,249.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45.57万元,净利润447.96万元。

7、富蕴县昌蕴峡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电力投资、水力发电设备安装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6,202.77万元,所有者权益997.1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4.03万元,净利润-221.77万元。

8、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科技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的开发,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等。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1,690.08万元,所有者权益1,273.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02.78万元,净利润38.65万元。

9、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环保处理设备及材料、水处理专用膜,水处理专用膜组建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6,550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48,464.41万元,所有者权益26,381.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265.76万元,净利润254.33万元。

10、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新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等。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18,561万元人民币。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33,052.92万元,所有者权益161,658.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5,245.21万元,净利润9,086.69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决策、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并不断完善了各项管理办法、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独立。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了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和范围、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表5.5: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净资产 10%以

上的委托理财、担保事项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标明的

净资产 20%以上的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抵押或质押资产、资金融入或借出等交易事项。

14、审查批准总标的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7、对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决议;

18、对公司董事会购买责任保险事项作出决议;

19、审议符合本章程规定要求的监事会或股东的提案;

20、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二)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至2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

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17、拟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方案,并确定其组成人员;

1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

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办公室: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负责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工作;

2、负责拟定董事会规章制度,起草董事会年度工作纲要、年度工作总结等

重要文件;

3、负责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

4、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筹备工作;

5、负责股东单位,董事、监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联系工作;

6、协助董秘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联系相关部门及证券新闻媒体;

7、研究国家资本市场相关政策,掌握公司股票动态,发生异常波动及时报

告,并做好相关公告工作;

8、负责办理公司证券事务工作,负责股东会、董(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重要资料管理工作;

9、负责董事长(副董事长)对外重大活动有关工作;

10、负责组织董、监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培训;

1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计部:

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拟订公司内审年度计划,对公司日常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分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分子公司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分子公司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离任(职)审计;

5、负责对公司及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公司经营管理中有关重要事项开展审计调查;

6、负责对分子公司重大投资和技改项目预决算进行审计;

7、负责联系审计委员会,做好相关事务管理工作;根据董事会及审计委员

会要求,提交相关审计报告;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经理办公室: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负责做好各部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

2、负责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规章,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

3、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分子公司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工作;

4、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公司整体运行情况;

5、负责公司宣传报道和企业形象工作,组织编写《钱江水利》、《工作简

讯》等内部刊物;

6、负责公司及法人印鉴、介绍信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公文办理、文档管理、文印及文件报刊收发工作;

7、负责公司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做好对外联络和来人来访接待工作;

8、负责股份公司固定资产设备物资及办公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基建及物业管理,做好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及保密工作;

10、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网络管理工作;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生产部:

1、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牵头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

2、收集整理国家、行业及地区动态,做好工程建设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3、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八)人力资源部:

1、依据公司章程和子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任务,负责部门定编、定岗,组织拟订岗

位职责及工作规程;

3、负责拟订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做好人员引进、流动、聘任及解聘等工作;

4、负责拟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培训、进修、出国考察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考核、奖惩、聘免、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6、根据子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分子公司经理班子人员履职情况考察;

7、负责分子公司年度员工工资总额及工资额度调整的审核;

8、负责员工劳动关系、考勤加班、医疗保险、技术职称及人事档案管理工

作;

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务部:

1、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和子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负责编制、落实公司年度资金计划和财务预算;

3、根据子公司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负责对子公司财务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子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实施情况,做好财务状况分析,加强内控,防范财务风险;

4、负责公司融资工作,建立良好的企银关系,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保障资金需求;合理调度资金,节约资金成本;

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定期会计报告,协助做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工作;

6、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与资金结算,负责协调办理公司涉税事务;

7、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投资协议、经济合同及其他相关经济文件的

拟定;

8、根据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

10、负责公司财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11、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投资发展部:

1、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公司对外投资业务;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任务,拟定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3、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选定,做好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投资项

目的具体方案;

4、负责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意向书、协议书、经济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拟定;

5、牵头负责新投项目公司的筹建工作和公司资产整合工作;

6、组织子公司重大投资和重大技改的项目管理;

7、研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了解掌握行业及地区投资动态,收集、整理、

分析市场投资信息,及时调整公司主业投资策略;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企管部:

1、依据公司章程和子公司管理办法,归口管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目标任务,负责组织编制、落实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季度编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报告;

2、负责分子公司资产运营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分子公司经营动态,保障公司投资权益完整与投资收益实现;

3、牵头组织分子公司绩效考核,做好分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4、做好分子公司资产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公司水务技术咨询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派董监事管理工作,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负责子公司董(监)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议题的审核工作;

6、研究掌握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收集整理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分析研究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纪检监察室

1、依据党章、党纪、党规和基层党组织有关管理制度,负责公司纪委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与上级纪检组织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落实上级纪检组织和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

3、负责公司纪检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起草纪委工作报告、总结及专项计划;负责纪检会议筹备工作,起草会议文件、做好会议记录;负责公司内部监察工作流程与规范制订,并组织实施;

4、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体监督落实工作;

5、负责拟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加强“一岗双职”责任落实,做好纪检监察

工作台账;

6、负责对党员及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问责案件的调查核实或立案审查工作;受理各种违纪举报、申诉和控告,做好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

7、参与对基层党组织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8、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和失职渎职防控体系建设;

9、参与调查企业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工程管理部:

1、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制度及具体管理办法,并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执行和落实。

2、审查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和审计评估等有关管理工作,落实监督责任。

4、做好在建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做好汇报工作。按照股东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的汇报和对接。

(十四)党委办公室

1、依据党章党规和有关基层党组织管理制度,负责公司党委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与上级党组织有关部门沟通联系,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

工作部署;

3、负责党员思想理论学习,拟订年度及专项学习计划,负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工作;

4、负责拟订廉政风险控制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落实;组织开展对基层党组织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5、负责做好公司党代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党委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工作,起草会议文件,做好会议记录,撰写会议纪要或决议报告,负责会议决议和会议精神落实宣贯;

6、负责党委有关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拟订,起草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重要讲话,负责党内文件的处理、督办工作;

7、负责基层党组织和队伍建设,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负责各支部的日常考核与评优工作;

8、负责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做好党员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填报;

9、负责党费收缴与使用管理,做好党建工作台账,管理党委印鉴;

10、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与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发行人内控制度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项基本要素考虑,建立了较为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企业经营效率。

2011年,公司着手进行编制《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试行)》,近年来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由检查监督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或缺陷,及时加以改进,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1、资金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控制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主要规范和管理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资金筹集、资金拆借、对外担保、内部资金往来及日常营运资金总量控制。办法通过以下几方面对公司资金管理进行规范。

资金预算管理:公司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各分子公司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上报总部财务部。公司依据年度资金预算,组织、协调预算期内各项资金活动,确保年度资金预算目标的实现。

资金融入管理:各分子公司实施年度资金预算的融资事项,按授权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并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年度资金预算内如发生重大变更的融资事项或者有预算外融资事项,应当及时报总部审核。总部对外实施融资时,由财务部提出融资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呈报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并按授权审批程序组织实施。

资金拆借管理:各分子公司未经总部批准,不得自行对外提供资金拆借,确因业务需要拆借资金,应及时上报总部。公司对外提供资金拆借,借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年底必须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借款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上浮 100%计算,借款方必须提供合适的资产抵押并办妥相关权证抵押手续或提供有相应还款能力的第三方担保。

对外担保管理:各分子公司对外担保在年度资金预算的担保额度内,按授权审批程序组织实施,并报总部财务部备案。年度资金预算内因担保对象、担保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担保或发生预算外担保事项,应当及时报总部审核。总部对外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资金预算担保额度时,由财务部提出担保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后,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管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资金整体优势,各个分子公司应配合、服从总部合理调度资金。

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发行人子公司之间需要资金调度,以资金借入方为申报单位,上报股份公司审核。上报材料包括资金借入方、借出方的申请报告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股份公司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答复。各分子公司依据股份公司意见组织实施。发行人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参照上述执行。

资金运营的内控制度:发行人对外实施资金拆借前,由财务部提出拆借资金方案,报经财务总监审核同意后,呈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并按授权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要求所属分子公司在对外提供资金拆借、大额资金支付等事项均需要报集团总部审批。

资金管理模式:公司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各分子公司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各分子公司编制的资金预算必须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承受能力,说明编制期内资金的收支计划,确保收支平衡。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核、汇总、平衡后,编制公司年度资金预算草案,呈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经股份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各分子公司年度资金预算由股份公司逐级下达分子公司,经各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新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内部借款和大额资金支付等均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起申请,经总部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其中内部借款还需要经过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办理。

2、子公司管理办法

为规范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各子公司的管理,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分公司、孙公司及以下层级公司参照执行。子公司管理的日常事务由企管部归口负责。

办法通过管理架构、目标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监督、生产及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绩效考核、附则等十个环节规范子公司管理。

公司通过股东代表及外派董、监事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子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管理,同时外派董、监事负有了解、监督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

子公司严格执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统一使用股份公司确定的财务软件,全面施行会计电算化。根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子公司接受公司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公司每年对子公司进行绩效考核,以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各子公司经理班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投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投资行为应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实现公司近期利益与远期利益的统筹兼顾。遵循谨慎、安全的原则,投资业务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主业定位。除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投资无实际控制权的投资项目。

公司投资行为应遵循投资规模合理、适度原则,投资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应根据实际情况,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供水水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确保公司供水水质符合GB5749-2006 标准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供水管理制度。

制度主要通过水质检测和水质报告制度、水源水质管理、制水厂水质管理、管网水水质管理、水质综合管理、处罚标准来进行供水水质管理。

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的专门部门为公司审计部。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及分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并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及时的审计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要求继续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2011 年,公司着手编制《公司内部控制手册(试行)》 ,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的检查监督,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力度。

公司在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了《财务管理通则》、《内部财务稽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经济活动分析制度》、《成本、费用开支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基本财务管理制度,以保证财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和交易方式进行关联交易,杜绝利润转移;确保所有关联交易均经适当权限的审批;保证关联交易的记录和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披露程序及要求,公司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业务流程。流程主要包括关联方的确定,关联交易的审批、关联交易合同及执行情况的审核、关联交易的记录与审核、关联交易的监督与信息披露等。

7、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机制,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倡导安全、文明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董事长任主任,负责安委会的全面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任副主任,负责安委会具体工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总经理等为组成成员。安委会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安委会的面上事务工作,企管部负责分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内保、车辆及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责任部门和具体管理人员。同时,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公司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分(子)公司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及分(子)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安全生产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股份公司负责对分(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8、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及披露信息。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

八、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和员工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图表 5.6: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会成员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叶建桥 公司董事长 男 48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王树乾 公司副董事长 男 54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何中辉 公司副董事长 男 55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何刚信 公司董事、总经理 男 5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方剑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男 56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陈晓健 公司董事 男 41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姚毅 公司独立董事 男 45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张晓荣 公司独立董事 男 5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杜建国 公司独立董事 男 6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叶建桥,男,1970 年 9 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无海外居留权。 1995年 7 月至 1997 年 11 月任职于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局(水利部经济管理局)企业处;1997 年 12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水利部经济管理局产业发展处处长助理;2000年 8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水利部经济管理局资产管理运营处副处长;2003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副主任;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2014 年 6 月至今任新华水利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2 年 6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树乾,男,1964 年 5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海外居留权。1980 年 10 月至 1985 年 3 月任遂昌县水电局水利水电管理站管理员;1985年 4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成屏一级水电站办公室主任; 1993 年 8 月至 2001 年10 月任成屏水电厂副厂长、厂长; 2001 年 10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浙江华光潭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今任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中辉,男,1963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无海外居留权。1984 年 8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职于浙江省水电设计院;1990 年 9 月至 1996年 10 月任职于浙江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期间 1993 年 5 月至 1994 年 3 月到日本枥木县研修;199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浙江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副处长,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11 月省委组织部下派舟山市人民政府任副秘书长; 1998年 12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3 年 6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5 年 6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何刚信,男,1968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无海外居留权。1991 年 9 月至 1996 年任职于四川特种工程塑料厂;1996 年 4 月至 1998 年1 月任四川自贡制药厂副厂长;1998 年 2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四川特种工程塑料厂副厂长;2000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四川特种工程塑料厂厂长;2006 年 2月至 2012 年 3 月任自贡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15年 6 月任江苏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至今任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溧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方剑,男,1962 年 4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海外居留权。1986年 8 月至 1991 年 11 月就职于浙江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劳动工资处;1991 年 11 月至 1997 年 9 月就职于浙江省石煤综合利用公司;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1 月就职于中国煤炭综合利用浙江省公司;2002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浙江汇明能源综合发展公司;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06 年 6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科技信息事业部党支部书记;201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晓健,男,1976 年 10 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海外居留权。2001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2013 年 8 月任浙江省水电管理中心副总工程师。曾任遂昌县交塘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松阳安民水电站有限公司董事,松阳大岭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姚毅,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法学硕士,无海外居留权。2007 年 12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2010 年 7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兼任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荣,男,1968 年 4 月出生,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无海外居留权。自 1995 年 2 月任职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副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2008 年 9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兼任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建国,男,1957 年 12 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无海外居留权。1997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 年至 2010年任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4 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监事会成员:

图表5.7: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监事会成员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刘向阳 监事会主席 男 5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陈德平 监事 男 53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沈建忠 监事 男 55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刘向阳,男,1970 年 3 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无海外居留权。

1997 年 1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职杭州华立集团战略发展部职员;1998 年 6 月至1999 年 10 月任中国信达信托公司浙江总部市场研究员;1999 年 10 月至 2004年 3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股权管理部项目副经理、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2 月兼任杭州华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 11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业务二部项目经理;2007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职员、资产经营部主管;2013 年 2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职员、财务产权部副主任;2013 年至今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经济师。

陈德平,男,1965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一级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海外居留权。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现为南昌工程学院)管理系讲师;1993 年 2 月至 2006年 7 月任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即原中国农业银行江西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基金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1996 年 7 月至 2006 年 7 月兼任江西银西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监事。2015 年 6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沈建忠,男,1963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无海外居留权。

1995 年 10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浙江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办公室职员、副主任;1998 年 12 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纪委书记;1998 年至今期间曾历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企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

3、高级管理人员成员:

图表 5.8: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成员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何刚信 总经理 男 50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李迅 副总经理 女 46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王朝晖 副总经理 男 51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朱建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男 48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方剑 副总经理 男 56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王天强 副总经理 男 46 2018 年 6 月 28 日 2021 年 6 月 28 日

何刚信,简历参见发行人董事成员部分介绍。

李迅,女,1971年11月出生,硕士,无海外居留权。1988-1992杭州大学新闻系本科,1995至1998杭州大学新闻系研究生(在职)获硕士学位。1992年7月至2005年3月就职于钱江晚报社,在新闻部任金融财贸记者,在时事新闻部任编辑,曾任《欧洲时报》浙江专版编辑。2005年4月起调入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6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朝晖,男,196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海外居留权。

曾任水利厅机电排灌总站会计,省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总公司会计,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成员,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1年至2011年6月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6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经理。

朱建,男,1970年7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无海外居留权。1991年8月至1994年4月就职于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1994年4月至1996年7月就职于浙江钱江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任项目经理;1996年8月至2002年12月就职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浙江分公司、中国华能浙江公司,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2002年12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兼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剑,简历参见发行人董事成员部分介绍。

王天强,男,1972年9月出生,硕士,经济师,无海外居留权。1996年7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威海市北洋电气集团照明公司;2003年7月至2007年10月就职于钱江水电控股有限公司;2007年10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副主任、主任;2017年5月至今兼任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安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公务员法》等相关要求,不涉及公务员兼职、领薪情况。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图表 5.9: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情况

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岗位 人数 比例 年龄 人数 比例

高中、中专及以下 529 35.74% 管理人员 319 21.55% 35岁及以下 515 34.80%

大专 494 33.38% 技术人员 203 13.72% 36-54岁 850 57.43%

本科及以上 457 30.88% 生产人员 958 64.73% 55岁及以上 115 7.77%

合计 1,480 100.00% 1,480 100.00% 1,480 100.00%

图表 5.10: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情况

教育程度 人数 比例 岗位 人数 比例 年龄 人数 比例

高中、中专及以下 470 33.29% 管理人员 313 22.17% 35 岁及以下 506 35.84%

大专 474 33.57% 技术人员 189 13.39% 36-54 岁 790 55.95%

本科及以上 468 33.14% 工勤人员 910 64.45% 55 岁及以上 116 8.22%

合计 1,412 100.00% 1,412 100.00% 1,412 100.00%

九、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状况

(一)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同时经营污水处理和市政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公司供水业务涵盖供水服务全产业链,包括原水、制水、输水到终端客户服务。公司水务资产大多地处浙江省内,总设计规模 192 万吨/日,日供水量约占浙江省总量的 10%。截至 2017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483,458.7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0,237.27 万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98,129.24 万元,利润总额 33,115.87万元,净利润 28,834.46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 548,483.58万元,所有者权益 229,384.94 万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78,563.05 万元,利润总额 14,793.75 万元,净利润 11,741.77 万元。

经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公司不涉及政府投资基金、回购其他主体项目,不存在 PPP 项目、BT 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以及政府项目垫资的情形。经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公司的各项业务符合国发[2014]43 号文、国办发 2015]40 号文、国办发[2015]42 号文、财预[2010]412 号文、财预[2012]463 号文、财金[2018]23号、财预[2017]50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业务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润等结构分析

图表 5.11:发行人 2015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9 月末主营业务分产品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水供给及处理业务 60,077.03 81.61% 63,873.02 84.34% 79,373.43 85.40% 65,030.19 85.53%

房地产业务 8.14 0.01% 6.31 0.01% 1.39 0.00% 0.00 0.00%

管道安装业务 13,473.49 18.30% 11,785.05 15.56% 13,458.51 14.48% 10,875.76 14.30%

材料和配件销售 52.45 0.07% 71.68 0.09% 104.69 0.11% 129.13 0.17%

合计 73,611.11 100.00% 75,736.05 100.00% 92,938.02 100.00% 76,035.08 100.00%

主营业务成本 水供给及处理业务 33,435.89 77.65% 35,594.94 80.28% 48,534.57 84.55% 38,958.59 84.64%

房地产业务 8.76 0.02% 189.87 0.43% 40.93 0.07% 0.00 0.00%

管道安装业务 9,580.95 22.25% 8,505.12 19.18% 8,779.77 15.30% 7,029.71 15.27%

材料和配件销售 33.20 0.08% 46.42 0.10% 45.71 0.08% 40.89 0.09%

合计 43,058.80 100.00% 44,336.34 100.00% 57,400.99 100.00% 46,029.19 100.00%

主营业务 水供给及 26,641.14 87.20% 28,278.08 90.06% 30,838.86 86.78% 26,071.60 86.89%

毛利润 处理业务

房地产业务 -0.62 0.00% -183.56 -0.58% -39.54 -0.11% 0.00 0.00%

管道安装业务 3,892.54 12.74% 3,279.93 10.45% 4,678.74 13.17% 3,846.05 12.82%

材料和配件销售 19.25 0.06% 25.25 0.08% 58.98 0.17% 88.24 0.29%

合计 30,552.31 100.00% 31,399.71 100.00% 35,537.03 100.00% 30,005.89 100.00%

主营业务毛利率 水供给及处理业务 44.34% 44.27% 38.85% 40.09%

房地产业务 -7.68% -2909.20% -2853.52% /

管道安装业务 28.89% 27.83% 34.76% 35.36%

材料和配件销售 36.70% 35.23% 56.34% 68.33%

合计 41.51% 41.46% 38.24% 39.46%

从 主营 业务 收 入情 况 分析 ,2005-2017年 公司 分别 实 现主 营业 务收 入73,611.11万元、75,736.05万元及92,938.02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总收入由水供给及处理业务、房地产业务、管道安装业务、材料和配件销售等构成。自2015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其中,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5年增加2,124.94万元,增长2.89%。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6年增加17,201.97万元,增长22.71%。2015年至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售水量逐年增长,污水处理业务快速发展。2018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76,035.0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58,583.20万元增长11.00%。

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分析,供水及水处理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主业地位突出,发展潜力良好。公司供水及水处理业务收入稳步增长,2016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3,873.02万元,较2015年增加了6.32%,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4.34%;2017年,公司该板块实现销售收入79,373.43万元,占比85.40%,较2016年增加了4.27%。2018年1-9月,公司供水及水务处理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85.53%,该比例较2015年增加3.92个百分点,主业逐年突出。

2016 年全年公 司完成管 道安装 业务收入 11,785.05 万元,较 2015年 减少12.53%,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5.56%。2017年,公司该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3,458.51万元,较2016年增长14.2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14.48%。各年管道安装业务收入波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管道安装业务结算时间不均匀所致。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逐年减少,主要系公司逐步退出房产市场所致,公司于2017年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2018年1-9月房地产业务收入为0。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材料与配件销售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从2015年的52.45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04.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均小于1%。

从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分析,2015- 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8,534.57万元、44,336.34万元及57,400.99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水供给及处理业务、房地产业务、管道安装业务、材料和配件销售等构成。自2015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化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同步,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2016年末主营业务成本较2015年末增加1,277.54万元,增长2.97%。2017年末主营业务成本较2016年末增加13,064.65万元,增长29.47%。2018年1-9月份主营业务成本38,958.5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3,322.99万增长16.91%。

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分析,水供给及处理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成本支出,公司2016年末水供给及处理业务较2015年末增加2,159.05万元,增长6.46%,占主营业 务成本比例为 80.28% 。2017年末 该板块营业成本 较2016年末 增加12,939.64万元,增长36.35%,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84.55%。2018年1-9月该板块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84.64%,较2015年末增加了6.99个百分点。

2016年全年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成本8,505.12万元,较2015年减少11.23%,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19.18%。2017年,公司该板块业务成本8,779.77万元,较2016年增长了3.23%,占比15.30%。各年管道安装业务成本波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管道安装业务结算时间不均匀所致。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房地产业务成本分别为8.76万元、189.87万元、40.93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0.02%、0.43%、0.07%。公司于2017年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2018年1-9月房地产业务成本为0。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材料与配件销售业务收入成本分别为33.20万元、46.42万元、45.71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0.08%、0.10%、0.08%。

从主营业务 毛利润情况分析,2015-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30,552.31万元、31,399.71万元及35,537.03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1.51%、41.46%及38.24%。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由水供给及处理业务、房地产业务、管道安装业务、材料和配件销售等业务构成。自2015年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变化与主营业务收入基本同步,呈增长趋势。其中,公司2016年末主营业务毛利润较2015年末增加847.40万元,增长2.77%。2017年末,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较2016年末增加4,137.32,增长13.18%。2018年1-9月份主营业务毛利润30,005.89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8,766.09万元增长4.13%。

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润结构分析,水供给及处理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毛利润来源,呈逐年增长趋势。2016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毛利润28,278.08万元,较2015年增长了6.14%,实现营业毛利率44.27%,占主营业务毛利润的90.06%。2017年该板块实现营业毛利润30,838.86万元,较2016年增长了9.06%,实现营业毛利率38.85%,占主营业务毛利润的86.78%。

2016年全年公司管道安装业务实现营业毛利润3,279.93万元,实现营业毛利率27.83%,较2015年下降15.74%。2017年,公司该板块业务营业毛利润4,678.74万元,营业毛利率34.76%,较2016年增长42.65%。各年管道安装业务成本波动原因主要系公司管道安装业务结算时间不均匀所致。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房地产业务营业毛利润分别为-0.62万元、-183.56万元、-39.54万元。

2015年至2017年,公司材料和配件销售业务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9.25万元、25.25万元、58.98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发行人作为供水企业,得到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分别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927.07万元、9,729.56万元、3,345.48万元、10,931.17万元。

2018年三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收入结构较前二季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收入情况较去年同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方面未发生影响投资决策的重大不利变化。

(三)公司各业务板块情况

1、水供给及处理业务:钱江水利以水资源综合开发为主导产业,主要从事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方面。公司立足浙江,面向全国,水供给及处理业务规模逐年发展壮大,在浙江省内水务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近年来,公司在水务主业上采取扎实稳妥并积极推进的原则,在做深存量市场的基础上,抓住城乡供水一体化和浙江省“五水共治”工程的有利时机,发挥钱江水利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做细收购文章,扩大供水范围。公司水供给及处理业务分为供水业务和污水处理业务两大板块。

(1)供水业务

 发行人供水业务介绍

供水行业属公用事业领域,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有规模经济性和安全性特征,随着国内城镇化推进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自来水需求量和国家政策对饮用水质标准逐渐提高,政府对地下管线建设改造、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节水综合改造等内容提出新要求,对水务行业是机遇。公司供水业务主要分原水输送业务和自来水供应业务。原水输送业务:将水库原水通过供水管网直接输送给制水企业,主要分布在嵊州及兰溪,设计规模20万吨/日。自来水供应业务:原水通过自来水处理工艺后,将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来水通过城市供水管网销售并输送给用户,分布在杭州、舟山、丽水、永康、兰溪、平湖、金西、安吉等地,总设计规模141万吨/日,2018年上半年,安吉高禹水厂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新增供水规模2万吨/日。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供水业务累计实现供水量27,930万吨,售水量25,727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75.99%,比上年同期增长1,389万吨,增幅5.71%。

主要系子公司供水售水量增加所致。

 供水业务盈利模式

发行人供水业务的盈利主要来自于水价与供水成本之差,由于供水行业涉及民生,属公共事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我国水价采用政府定价的形式,政府定价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发行人供水业务的盈利水平。

发行人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水价政策,由政府定价。发行人水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价调价申请,地方政府启动水价调整程序:根据水价成本监审等资料确定水价调整幅度,涉及居民用水的需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非居民用水不召开听证会(可能召集用水大户调研);根据听证会、调研等情况确认调价方案并报地方政府批准通过,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下发水价调整文件,企业依据文件进行收费。政府一般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在定价过程中会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确保供水企业的收益。

针对不直接向终端用户供水的企业,发行人与当地政府授权的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和水费结算协议,通过协议明确供水价格,并约定调价机制,当促发调价条件时,公司按照调价程序进行调价,以确保企业效益。

另外,为提高供水业务盈利能力,发行人严格控制供水成本,在确保优质供水的基础上,发行人通过技改、优化流程、考核等手段进行提质增效,确保成本的有效控制。

 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公司供水业务的水源主要包括河道及水库,通过自建水库、或向政府支付水资源费获取原水。公司通过供水管网实现销售,公司的原水及工业用水与自来水一同通过一体化管网进行销售。

 发行人原水输送业务情况

发行人原水输送业务主要来自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分公司,设计规模 20 万吨/日,发行人投资建设原水输水管道并负责日常维护,按输水量进行费用结算。2018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原水输送3,863.00 万 m3,实现原水输送业务收入 3,335.55 万元。

1)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9,171.69万元,实现供水业务收入2,140.73万元,实际供水量2,925.00万m3。嵊投公司向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原水管道输水服务,年供水量基本稳定在3,900万m3,输水费用由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结算,利润比较稳定。年供水量基本稳定在1,300万m3,输水费用由兰溪市政府支付,利润比较稳定。

2)兰溪供水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供水能力5.7万吨/日,截至2018年9月末,实现供水业务收入1,194.82万元,实际供水量938.00万m3。兰溪供水分公司向兰溪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东城水厂提供原水管道输水服务,年供水量基本稳定在1,300万m3,输水费用由兰溪市政府支付,利润比较稳定。

图表 5.12:截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发行人原水输送公司情况

水厂/水司 投资时间 权益比例 产销区域 投资方式 供水能力(万吨/日)

兰溪供水分公司 2015.7 兰溪 货币出资 5.70

嵊投公司 2001.1 70% 嵊州 货币出资 14.00

图表 5.1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原水输送服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兰溪供水分公司 1,194.82 719.94 371.1 525.58

嵊投公司 2,140.73 2,889.19 2,974.77 3,081.08

图表 5.1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原水输水水量情况

单位:万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兰溪供水分公司 938.00 1,001.00 732.00 518.00

嵊投公司 2,925.00 3,900.00 3,900.00 3,900.00

 发行人自来水供应业务情况

发行人自来水供应业务是发行人最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自来水供应业务主要集中在杭州、舟山、丽水、永康、兰溪、平湖、金西、安吉等地区等地。设计供水能力 14,120 万吨/日。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在浙江省内主要自来水供应公司如下:

1)杭州赤山埠供水分公司,采用TOT模式(即移交-经营-移交)运行。2000年9月26日,钱江水利通过竞拍方式以15,000.00万元价格获得了杭州赤山埠水厂30年的特许经营权。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公司于2000年10月8日与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现更名为“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杭州市自来水总公司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经营期限3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2000年10月10日至2030年10月9日。同时,发行人成立了钱江水利赤山埠供水分公司,供水能力15万吨/日。截至2018年9月末,赤山埠供水分公司实现供水业务收入2,619.97万元,实际供水量3,664.00万吨。赤山埠供水分公司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直接向居民销售。

2)舟山公司,成立于2001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66,449.67万元,实现净利润3,335.55万元,实际供水量7,636.00万m3。

3)丽水公司,收购于2008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25,182.44万元,实现净利润1,486.94万元,实际供水量3,761.00万m3。

4)永康公司,成立于2006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9,933.92万元,实现净利润2,081.13万元,实际供水量3,729.00万m3。

5)兰溪公司,成立于2010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14,258.89万元,实现净利润464.38万元,实际供水量2,592.00万m3。

6)钱江供水公司,成立于2005年,下辖金西莘畈水厂、安吉高禹水厂和安吉彰吴水厂三个水厂,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7,746.72万元,实现净利润426.9万元,实际供水量2,154.00万m3。安吉鄣吴水厂和安吉高禹水厂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国源水务,不直接向居民销售。

7)平湖公司, 成立于2015年,截至2018年9月末净资产为14,274.00万元,实现净利润619.49万元,实际供水量532.00万m3。平湖公司下辖水厂为工业水厂,为区域内工业企业提供工业用水。

目前发行人下辖水厂中,除赤山埠分公司为发行人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经营外,其余水厂均为发行人自有权益水厂。赤山埠水厂特许经营期满后,发行人将在保证设施设备完好,运转正常的前提下将标的物无偿交还给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届时若标的物允许转让,发行人享有优先受让权。

舟山公司、丽水公司、永康公司、兰溪公司、平湖公司及钱江供水公司下属水厂在各自供水区域内同业务无市场竞争对手,上述企业之外的投资主体新建自来水厂的准入门槛极高,发行人在各自供水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市场独占地位。

图表 5.15:截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发行人自来水供应公司情况

水厂/水司 投资时间 权益比例 产销区域 投资方式 供水能力(万吨/日) 用户数(万户)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2000.9 杭州 货币出资 15.00 0.00[注 1]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01.1 78.01% 舟山 货币出资 49.70 43.00

丽水公司 2008.7 70.00% 丽水 货币出资 20.00 11.00

永康公司 2006.8 51.00% 永康 货币出资 23.75 10.00

兰溪公司 2010.1 85.00% 兰溪 货币出资 16.00 9.00

钱江供水公司 2009.9 75.00% 金华城区、安吉 货币出资 12.50 1.00[注 2]

平湖公司 2015.8 70.00% 平湖 货币出资 4.90 0.00[注 3]

[注1]:钱江水利赤山埠供水分公司,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用户数为1户。

[注2]: 钱江供水公司下属安吉鄣吴水厂和安吉高禹水厂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国源水务,不直接向居民销售,用户数为1户,金西莘畈水厂所产自来水销售给居民,用户数约1万户。

[注3]平湖公司所辖水厂为工业水厂,为区域内工业企业提供工业用水,用户数为11户。

图表 5.1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自来水供应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2,619.97 3,206.39 3,206.39 3,206.39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7,778.26 33,092.35 24,402.45 23,784.63

丽水公司 6,009.85 7,876.54 7,660.96 6,239.1

永康公司 7,326.10 9,053.25 8,766.88 7,824.44

兰溪公司 4,662.09 5,869.43 4,897.47 4,551.65

钱江供水公司 2,876.57 3,336.48 2,904.52 2,557.14

平湖公司 2,876.57 1,398.16 1,279.05 344.09

图表 5.1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自来水售水水量情况

单位:万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3,664.00 5,223.00 5,059.00 4,860.00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7,636.00 9,448.00 9,256.00 9,044.00

丽水公司 3,761.00 4,903.00 4,795.00 4,694.00

永康公司 3,729.00 4,817.00 4,778.00 4,569.00

兰溪公司 2,592.00 3,128.00 2,910.00 2,678.00

钱江供水公司 2,154.00 2,766.00 2,440.00 2,109.00

平湖公司 532.00 623.00 588.00 183.00

图表 5.1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自来水供应平均水价情况

单位:元/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0.72 0.61 0.63 0.66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3.64 3.50 2.64 2.63

丽水公司 1.60 1.61 1.60 1.33

永康公司 1.96 1.88 1.83 1.71

兰溪公司 1.80 1.88 1.68 1.70

钱江供水公司 1.34 1.21 1.19 1.21

平湖公司 5.41 2.24 2.18 1.88

图表 5.1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子公司自来水供应成本情况

单位:元/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赤山埠供水分公司 0.40 0.42 0.41 0.41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1.99 1.96 1.22 1.10

丽水公司 0.93 0.99 0.88 0.75

永康公司 1.42 1.48 1.32 1.21

兰溪公司 1.15 1.10 0.81 0.87

钱江供水公司 0.79 0.77 0.74 0.86

平湖公司 1.37 1.57 1.64 1.35

 水厂生产工艺情况

发行人下辖有杭州赤山埠水厂、定海水厂、普陀水厂、普陀山水厂、临城水厂等22家水厂,以下为发行人下辖各水厂信息以及工艺描述:

图表 5.20:发行人下辖主要水厂信息

水厂名称 工艺描述

定海水厂 虹桥 原水→生物接触氧化池→预臭氧池→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清水池→出水

普陀水厂 平阳浦 原水→预臭氧接触→机械加速澄清池→快滤池→臭氧接触池→清水池→出水

岛北水厂 原水→预臭氧接触→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清水池→出水

临城水厂 原水→预臭氧接触→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臭氧接触池→清水池→出水

岱山小高亭水厂 原水→生物接触氧化池→预臭氧池→絮凝沉淀池→快滤池→臭氧接触池→清水池→出水

丽水供排水责任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天宁水厂 原水→反应沉淀池→ V型滤池→清水池→出水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制水分公司水阁水厂 原水→反应沉淀池→ V型滤池→清水池→出水

杭州赤山埠水厂 白塔岭泵站—反应池—斜管沉淀池—移动钟罩滤池—清水池—出水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南山水厂 原水→配水井→折板反应池→平流式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出水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桥下水厂 原水→原水泵站→折板反应池→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清水池→出水

兰溪钱江水务东城水厂 原水→折板反应池→斜管沉淀池→虹吸滤池→清水池→出水

兰溪钱江水务溪西水厂 原水→平流式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出水

兰溪钱江水务工业水厂 原水→平流式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出水

兰溪钱江水务钱塘垅水厂 原水→折板反应池→斜管沉淀→一体化净水设备→清水池→出水

安吉高禹水厂 原水→取水泵房→折板絮凝反应池→平流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出水

安吉鄣吴水厂 原水→机械搅拌池→无阀滤池→清水池→出水

汤溪水厂 原水→絮凝反应池→平流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出水

金西莘畈水厂 原水→折板反应池→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用户

水厂名称 工艺描述

平湖独山水厂 原水→氧化池→折板反应池→平流沉淀池→均质砂滤池→清水池→出水

 发行人水务收入结算方式

发行人水务收入基本上按月结算,主要分三种方式收款,赤山埠分公司、嵊投公司是根据当月售水量或约定的原水输送量与当地自来水公司直接开票结算收入,兰溪供水分公司按约定的原水输送量与兰溪市政府结算收入,其他自来水公司水费收入(含污水费)根据抄表获得的售水量数据通过银行托收、营业厅现金交款等方式直接向用户收取。发行人水费催收能力稳健,水费收取率保持在99.95%以上。收入直接进发行人账户,不涉及收支两条线。

 发行人供水业务发展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供水能力上保持平稳,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日供水能力分别为161万m3、159万m3、159万m3、161万m3。虽然发行人供水能力保持稳定,但通过对水务行业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发行人在供水总量和售水总量等方面都有了全面的进步和发展。公司的年供水总量从2015年的32,555万m3升至2017年的35,810万m3;售水总量从2015年的29,678万m3升至2017年的32,803万m3。2018年1-9月,公司的供水总量为27,931万m3,售水总量为25,728万m3。

公司售水业务中,主要由居民用水、工业用水以及商业用水组成,供水业务基本无政府补助,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管道工程项目有部分补助。其中,2018年前三季度居民用水占售水总量的29.22%,工业用水占售水总量的28.24%,商业用水占总售水量的9.35%,其他用水占总售水量的32.83%(其他用水主要为原水输送及向下游水务企业销售自来水,其中原水输送占总售水量的15.02%,向下游水务企业销售自来水占总售水量的17.81%)。此外,发行人赤山埠分公司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兰溪供水分公司仅向兰溪钱江水务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提供原水输送,嵊投公司仅向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提供原水输送。

发行人生产工艺和技术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15年以来,公司管网漏损率保持在11%-12%之间。公司的水质合格率基本稳定在95%以上。用户数量稳定增长,由2015年的69万增加至2018年9月末的74万户。此外,公司供水管网长度也从2015年的5,373公里增长至2018年9月末的5,700公里。

图表5.21:发行人2015-2018年1-9月水务业务主要经营指标

项目 单位 2018 年1-9 月份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供水能力 万 m3/日 161.00 159.00 159.00 161.00

供水总量 万 m3 27,931.00 35,810.00 34,458.00 32,555.00

售水总量 万 m3 25,728.00 32,803.00 31,620.00 29,678.00

其中:居民用水 7,517.00 9,900.00 9,441.00 8,729.00

项目 单位 2018 年1-9 月份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工业用水 7,266.00 8,874.00 8,084.00 7,096.00

商业用水 2,405.00 2,939.00 3,409.00 3,770.00

其 他 用水[注 1] 原水输送 3,863.00 4,901.00 4,632.00 3,900.00

向下游水务企业销售自来水 4,583.00 6,133.00 5,966.00 6,065.00

其他 94.00 56.00 88.00 118.00

平均日供水量 万 m3/日 102.00 98.00 94.00 81.00

最高日供水量 万 m3/日 110.00 108.00 100.00 87.00

平均售水价格[注 2] 元/m3 2.17 2.04 2.02 2.02

产销差率(管网漏损率) % 11.31 11.07 11.66 11.84

水质合格率 % 95%以上 95%以上 95%以上 95%以上

用户数(水表数) 万户 74.00 71.00 70.00 69.00

供水管网长度 公里 5,700.00 5,650.00 5,500.00 5,373.00

注1:其他用水主要为原水输送及向下游水务企业销售自来水,其中嵊投公司,兰溪供水分公司为原水输送,赤山埠供水分公司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杭州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钱江供水公司安吉高禹水厂、鄣吴水厂所产自来水均销售给国源水务,以上五家公司(水厂)不存在管网漏损情况,相应管网漏损率为0。

注2:平均售水价格包含原水输送业务和自来水供应业务。

 发行人水源情况分析

图表5.22:发行人水源情况分析表

水源 提供商 供水量 (万/m3) 供水价格 (元/吨)

2015 年 2016 年 2007 年 2018 年1-9 月 2015 年 2016 年 2007 年 2018 年1-9 月

黄村水库 丽水市水资源公司 3,700.00 3,783.00 3,780.00 3,110.00 0.36 0.36 0.36 0.36

玉溪水库 丽水市玉溪水资源公司 1,109.00 1,141.00 1,200.00 712.00 0.36 0.36 0.36 0.36

杨溪水库 杨溪水库管理处 4,025.00 4,151.00 4,171.00 3,234.00 0.22 0.22 0.22 0.22

太平水库 太平水库管理处 670.00 783.00 787.00 629.00 0.25 0.25 0.25 0.25

芝堰水库 芝堰水库管理处 2,663.00 2,906.00 3,192.00 2,706.00 0.14 0.14 0.14 0.14

天子岗水库 天子岗水库管理处 938.00 1,062.00 1,235.00 950.00 0.17 / / /

莘畈水库 莘畈水库管理处 1,254.00 1,472.00 1,615.00 1,275.00 0.17 0.17 0.17 0.18

发行人主要水源来源于七大水库,分别为黄村水库、玉溪水库、杨溪水库、太平水库、芝堰水库、安吉县天子岗水库及莘畈水库,以下为各水库的简要说明:黄村水库:始建于1999年,2002年建成运行。水库为中型水库,目前正常蓄水位149.20米,库容1,876万立方米,水质优良,属Ⅱ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可为丽水市提供年平均2,920万立方米水量,是城市的主要饮用水源,目前供水量约占城市供水总量的81%。

玉溪水库:始建于2004年,2007年建成运行。水库为中型水库,目前正常蓄水位79.10米,库容1,453万立方米,水质优良,属Ⅱ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最大可为丽水市提供年平均7,300万立方米水量,是城市的主要饮用水源,目前供水量约占城市供水总量的19%

杨溪水库:建于1983年,水库集雨面积124km2,水库正常水位153.8m,相应库容5,316万m3;库区群山环绕,基本无污染,水质标准能达到《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Ⅱ类水体标准。

太平水库:建于1958年,1961年建成运行,水库正常蓄水位15.6 m,库容3,226万m3。

芝堰水库:始建于1974年,1979年建成运行。芝堰水库是兰溪最大的饮用水水源地,为中型水库,原正常蓄水位143.38米,库容0.28亿立方米,水质优良,属I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是兰溪市的主要饮用水源。经除险加固,库容可增加到0.34亿立方米。

天子岗水库:始建于1956年,1958年建成运行。1973年至1979年水库加坝扩容为大中型水库,目前正常蓄水位23.16米,库容1,000万立方米,水质优良,属Ⅱ类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天子岗水库汇水面积为25平方公里。水面积的五分之二是安徽省水系。

莘畈水库: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境内,钱塘江流域衢江支流莘畈溪上游,集雨面积49.4km2,主流长19.9 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性的中型水库。对下游76个自然村、浙赣铁路和杭金衢高速公路等防洪安全,5万亩农田的灌溉,近5万多人口生活和生产用水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库总库容为3,791万m3,正常库容3,028万m3,正常蓄水位142.00m。

 发行人供水成本分析

发行人供水成本主要由原水费及水资源费、电费、原材料费、人工成本费及其他组成。2016年度,公司供水成本为35,594.94万元,其中,原水及水资源费35,594.94万元,电费4,724.09万元,原材料费1,898.50万元,人工成本费6,682.98万元,其他14,452.63万元。2017年,发行人供水总成本为48,534.57万元,较2016年增长36.35%,主要系发行人原水及水资源费、原材料费较2016年度大幅度增长所致。其中,原水及水资源费较2016年度增加7,439.50万元,增长94.93%。原材料费较2016年度增加717.29万元,增长37.78%。电费较2016年度增加809.54万元,增长17.14%。人工成本费用较2016年度增加787.12万元,增长11.78%。发行人管道维修支出已分摊在原材料费、人工成本费等细项中,管道维修支出的费用总额占供水成本的比重低于10%。2018年1-9月,发行人供水成本为46,029.19万元,其中原水及水资源费接近去年全年水平,主要系水资源费从去年中期开始由代收代付核算模式调整为计入营业成本所致;其他费用的增加系各子公司水厂转固新增折旧等原因所致。

图表5.23:发行人供水成本组成分析表

单位:元/吨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原水及水资源费 0.56 0.47 0.25

电费 0.17 0.17 0.15

原材料费 0.10 0.08 0.06

人工成本费 0.22 0.23 0.21

其他 0.74 0.54 0.46

合计 1.79 1.48 1.13

(2) 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污水业务主要系丽水公司、永康公司以及宁海兴海公司污水处理业务。

其中,丽水公司下属两个污水厂,永康公司下属一个污水处理厂,宁海兴海公司下属一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31万吨。近年来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增长迅速,受益于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单价上涨,公司污水处理收入亦不断攀升。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累计实现污水处理量7,908万吨,完成年度计划的80.14%,同比增长12.96%,主要系永康污水三期投入运行,污水处理量增加。

丽水公司:丽水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金额上交财政,政府部门根据生产成本组成情况核定相应成本费用,根据合格处理量拨入相关处理费。实行一月一上交,年终汇算清缴。丽水公司在其服务区域内无竞争对手。

永康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城市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 24 万平方米,总设计规模 16 万吨/日,分四期建设。现已建成 12 万吨/日。一、二、三期工程均采用 A/A/O 微曝氧化沟+活性砂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模式,按售水量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全额上缴财政,再通过污水厂的建设及日常运行方式申请全额返还,每月污水收入金额全额上交财政,下个月全额返还。永康公司在永康市区域内污水处理业务无竞争对手。

宁海兴海公司:宁海兴海公司与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污水及污泥处理服务协议》,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将区域内的污水输送至宁海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水井,由宁海兴海公司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费用根据现场进水流量计累积水量按月结算,污水处理单价为1.248元/吨(含一般纳税人税额)。宁海县主城区污水主要由宁海兴海公司处理,部分污水由于地势原因输送至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厂处理。

图表5.24:截至2018年9月发行人污水处理发展情况

水厂/水司 产销区域 处理能力 处理工艺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丽水 5 万吨/日 改良型 SBR 处理工艺

中岸圩污水厂 丽水 5 万吨/日 氧化沟工艺

水厂/水司 产销区域 处理能力 处理工艺

永康公司 永康 12 万吨/日 A/A/O 微曝氧化沟工艺

宁海兴海公司 宁海 9 万吨/日 改良型 SBR 处理工艺

小计 31 万吨/日

图表5.2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处理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2,940.35 4,180.20 3,059.34 3,188.00

中岸圩污水厂

永康公司 3,929.63 5,063.00 3,987.95 3,407.16

宁海兴海公司 2,304.37 2,688.50 - -

兰溪公司 - - - 1,367.77

小计 9,174.35 11,931.70 7,047.29 7,962.93

图表5.2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处理量情况

单位:万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2,546.00 3,187.00 2,993.00 2,949.00

中岸圩污水厂

永康公司 3,113.00 3,747.00 2,826.00 2,501.00

宁海兴海公司 2,249.00 2,586.00 - -

小计 7,908.00 9,520.00 5,820.00 5,450.00

发行人污水处理业务保持较好的盈利能力,除丽水公司2015年未实现盈利外,发行人污水处理子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均实现盈利。

图表 5.27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处理价格情况

单位:元/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1.15 1.31 1.02 1.08

中岸圩污水厂

永康公司 1.26 1.35 1.41 1.36

宁海兴海公司 1.02 1.04

图表 5.2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处理单位成本情况

单位:元/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1.04 0.99 0.98 1.24

中岸圩污水厂

永康公司 0.76 0.67 0.83 0.70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宁海兴海公司 0.85 0.85

图表 5.2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污水单位利润情况

单位:元/吨

水厂/水司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丽水公司 水阁污水厂 0.12 0.32 0.04 -0.16

中岸圩污水厂

永康公司 0.50 0.69 0.58 0.66

宁海兴海公司 0.17 0.19 - -

(3)发行人水务收入分布情况

近年来,发行人水务业务收入逐步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水务业务的收入分别为60,077.03万元、63,873.01万元、79,373.42万元及65,030.20万元。

发行人在杭州、舟山、金华、平湖等地区的水务收入增长较快。发行人在杭州地区的水务收入从2015年的3,206.39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3,926.34万元,2018年1-9月,发行人在杭州地区的水务收入为3,814.79万元;发行人在舟山地区的水务收入从2015年的23,784.64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33,092.35万元,2018年1-9月,发行人在舟山地区的水务收入为27,778.25万元;发行人在金华地区的水务收入2015年的19,138.59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22,199.04万元,2018年1-9月,发行人在金华地区的水务收入为17,760.48万元;发行人在平湖地区的水务收入从2015年的344.07万元增加至2017年的1,398.15万元,2018年1-9月,发行人在平湖地区的水务收入为1,219.57万元。

2015 年至 2017 年,发行人在丽水等地区的水务收入增长较快,从 2015 年的 9,427.10 万元增加至 2017 年的 12,056.74 万元,2018 年 1-9 月,发行人在丽水地区的水务收入为 8,950.20 万元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此外,公司在绍兴、安吉地区供水收入基本保持稳定,2015-2017 年基本稳定在 2,900.00 万元、1,100.00 万元左右。发行人于 2017 年收购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7 年实现水务收入 2,688.50 万元,2018 年 1-9 月实现水务收入 2,332.26 万元。

2018 年 1-9 月份,企业在浙江地区水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30: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在浙江地区供水(含污水)收入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 2018 年 1-9 月 占比 2017 年 占比 2016 年 占比 2015 年 占比

杭州地区 3,814.79 5.87% 3,926.34 4.95% 3,939.63 6.17% 3,206.39 5.34%

舟山地区 27,778.25 42.72% 33,092.35 41.69% 24,402.45 38.20% 23,784.64 39.59%

金华地区 17,760.48 27.31% 22,199.04 27.97% 19,466.02 30.48% 19,138.59 31.86%

绍兴地区 2,140.74 3.29% 2,889.19 3.64% 2,974.77 4.66% 3,081.08 5.13%

丽水地区 8,950.20 13.76% 12,056.74 15.19% 10,720.30 16.78% 9,427.10 15.69%

安吉地区 1,033.91 1.59% 1,123.11 1.41% 1,090.80 1.71% 1,095.16 1.82%

平湖地区 1,219.57 1.88% 1,398.15 1.76% 1,279.04 2.00% 344.07 0.57%

宁海地区 2,332.26 3.59% 2,688.50 3.39% — — — —

合计 65,030.20 100.00% 79,373.42 100.00% 63,873.01 100.00% 60,077.03 100.00%

2、管道安装业务

公司管道安装业务主要系公司供水管道安装业务。下属水务子公司除赤山埠分公司以及嵊投公司外均设有管道安装业务。管道安装业务上游主要为设备材料供应商,主要是管材、配件、阀门、水表等相关水表、管材材料供应商,主要有金华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浙江鑫桦钢管有限公司、江苏星河集团有限公司等,主要产品有球墨管、螺旋钢管、钢塑管、PE管、水表、阀门、窨井盖等。下游客户种类较多,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水务公司等需进行管道建设、改造的单位。发行人为下游客户提供管道安装服务,主要有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永康市五金科技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和永康市中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管道安装业务上下游客户无关联关系。

管道安装业务主要流程为用户申请用水→公司现场勘测后确定安装线路→预算造价→现场安装→验收签证→决算→达到通水条件后通水。安装业务一般由下属具有管道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承接,主要包括用户供水管道铺设、农村一户一表改造和市政道路配套管道铺设。工程款收取分两种情况,一种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收取,合同的付款进度安排根据项目灵活设定;一种按照工程预算一次性收足款项,待工程结算后多退少补。

目前公司主要在舟山、永康、兰溪和丽水开展管道安装业务。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公司在工程完工办理竣工决算,经对方验收认同后开票,一次性确认收入;对未决算的工程不确认收入,未根据完工程度在期末确认收入,相应收到的款项均挂预收账款。

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31: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水司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管道安装业务收入 13,473.49 11,785.05 13,458.51 10,875.76

管道安装业务成本 9,580.95 8,505.12 8,779.77 7,029.71

管道安装业务毛利润 3,892.54 3,279.93 4,678.74 3,846.05

由上表可见,公司的管道安装业务规模呈现上下波动的态势,管道安装业务实现的收入在 2016 年有所下降,2017 年实现了较大增长。其中,2016 年,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减少 1,688.44 万元,下降 12.53%;2017 年,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1,673.46 万元,上升 14.20%。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成本随收入情况的变化而上下波动。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毛利润近年来也呈波动态势,2015-2017 年毛利润分别为增长率分别为 3,892.54 万元、3,279.93 万元、4,678.74 万元。管道安装业务情况各年波动主要系安装工程价款结算时间的阶段性导致收入在年度间实现不均衡所致,总体而言公司管道安装业务发展良好。

2018 年 1-9 月,公司管道安装业务毛利润实现 3,846.05 万元。

公司管道建设的材料主要包括管道阀门,水表,消防栓,窨井盖等,材料的采购均根据公司采购小组评审的合格供方名录进行采购。采购方式有招投标、内部招标和询价等。货款结算模式一般为按合同条款结算付款,财务采用电子汇款。

公司主要材料供应商目录如下:

图表5.32: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目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供应商名称

1 球墨管及配件 DN300-1200 金华太平洋供水贸易有限公司圣戈班(徐州)铸管有限公司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DN100-400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DN400 以上 安钢集团永通球墨铸铁管有限责任公司

2 螺旋钢管 DN426—DN630 浙江鑫桦钢管有限公司浙江双羊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双德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3 钢塑管 DN100—DN20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PE 管 / 江苏星河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枫叶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水表 / 宁波东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阀门 / 安徽铜都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龙阀门机械有限公司

7 窨井盖 / 镇江市丹徒区润伟铸件厂舟山市定海区新港铸件厂

3、房地产业务

发行人及项目开发主体具备相应资质;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是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企业诚信合法经营,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供地政策(限制用地目录或禁止用地目录);(2)违法违规取得土地使用权,包括以租代征农民用地、应当有偿而无偿、应当招牌挂而协议、转让未达到规定条件或出让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分割等;(3)拖欠土地款,包括未按合同定时缴纳、合同期满仍未缴清且数额较大、未缴清地价款但取得土地证;(4)土地权属存在问题;(5)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且未补缴出让金而改变容积率和规划;(6)项目用地违反闲置用地规定,包括“项目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满一年,完成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等情况;(7)所开发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如相关批文不齐全或先建设后办证,自有资金比例不符合要求、未及时到位等;(8)“囤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信贷违规”、“销售违规”、“无证开发”等问题,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处分的记录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的事件出现。2016年,发行人通过司法拍卖途径成功处置公司房地产业务,2017年收到法院全部拍卖款,发行人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

截至2015年末,发行人持有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水利置业”)51%股权,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锦天房产”)是水利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原房地产业务由锦天房产负责。锦天房产面临开发资金困难时,通过水利置业向发行人借款,发行人与水利置业分别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含展期协议),并由锦天房产与发行人签订担保协议。但2012年以来,水利置业、锦天房产均未能按期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2016年6月,发行人与水利置业、锦天房产三方共同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2016年7月,因水利置业、锦天房产未能履行上述还款协议规定的还款,经该公司申请,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2016]浙杭东证字第13709号),执行标的为:1.未偿还借款本金10.72亿元,欠付利息2.22亿元,合计12.94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自2016年7月1日起,上述未偿还欠款本金按照年利率8.7%计息,计算至实际偿清日止;2.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

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7日分别出具《执行裁定书》((2016)浙执2号之一)、《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2016)浙执 2 号之二)。裁定如下:(1)冻结被执行人水利置业对锦天房产的到期债权1,293,818,837.20 元。(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 1,293,818,837.20元价值的财产。(3)查封、扣押、冻结期间,未经法院许可,不得转移、毁损、变卖、租赁、抵押、典当、赠与、支付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1月3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水利置业持有的锦天房产100%股权及债权、水利置业持有的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天物业)100%股权进行公开拍卖。经拍卖,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以最高价10.34亿元竞得,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2017年2月28日付清了拍卖款。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5日出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水利置业公司在锦天房产100%股权及债权、锦天物业100%股权归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所有,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广东宝能置地有限公司可持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2017年7月4日,公司已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支付的扣除优先受偿款及执行费用后资产拍卖款102,913.86万元。且因处置锦天房产100%股权及债权、锦天物业100%股权,公司于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48,405.3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76.51万元。至此,房地产业务将不再拖累公司业绩。

4、材料和配件销售业务

材料和配件销售业务主要为发行人管道安装过程中附带的水表、PE管道等材料配件的销售,2015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材料和配件销售业务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毛利润中的占比约为0.1%,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影响甚微。

十、发行人未来战略定位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始终遵循水务市场发展规律,牢牢掌握水务市场发展动态,依托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和投资管理品牌效应,大力发展水务事业,逐步延伸相关产业,持续完善产业链;加强创投业务发展,实现智慧水务+创投业务一体化协调发展;紧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运用各种适宜投资手段,显著提高市场份额,做精做优所有项目,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实现做强做大,服务和支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公司将实施横向并购,继续扩大业务规模。鉴于供水、污水处理领域均具有较强的地域属性,因此采取横向并购是公司打破区域壁垒、提升收入规模、进一步强化竞争优势,增强市场影响力的有效手段。目前国内水务行业分散的市场格局及行业内大量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的存在也为实施并购战略提供了丰富的目标资源。

公司将实施纵向并购,完善产业链布局。鉴于传统供水业务增速逐渐放缓,为增加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可在水务行业上下游和环保业务方向上拓展新的细分领域(水、垃圾发电和固废处理等领域之间的互相延伸)寻求新的增长机会,并力争与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丰富盈利模式,增加新的业绩增长点,为地方政府提供“一站式”水务、环保解决方案。

公司将加强企业整合力度,不断增强项目盈利能力。供水主营业务:努力提高水价、增加售水量、降低产销差率、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提高水费回收率。

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提高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提高污水处理保底量、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日常安装施工工程:通过自来水公司下属的安装工程公司,实现公司管道安装收入,新建供水设施收入,供水设施改造收入、安装工程设计费。管网建设配套费、二次供水政策保障:新建供水单位管网配套费和接口费政策收入;接管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按政策规定收取二次供水建设维护管理费。工程总承包:通过成立建设工程公司,在水务市场建设环节获取利润,具体包括工程设计、土建环节、安装环节、设备采购环节。运营管理服务:总结各子公司共性,力求建立有钱江水利特色的标准化的水务企业运营体系,提高各所属公司的运营及生产效率。

随着水务市场的不断发展,竞争愈发激烈,核心竞争力将成为钱江水利的生命线,是决定公司在竞争中成功的法宝,是公司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在打造钱江水利核心竞争力的进程中,公司要着力塑造钱江水利企业形象,以塑造良好的企业品牌、专业形象和员工队伍形象为目标,通过CI、BI、VI(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打造一流的企业公众形象,通过主办或参加行业内具有影响力的展会等途径,来扩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努力做到经济与文化相统一。结合公司发展历程,科学提炼、系统归纳现有的品牌文化,同时对如何更好打造先进企业的品牌文化要进行深入调研和学习,本着“兼收并蓄、取长补短”原则,完善钱江水利的理念、行为、视觉识别系统,逐步形成系统的品牌体系。公司将发展精湛的钱江水利核心水务技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公司将把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实现公司五年经营目标的主要保障措施之一。推进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公司自身特色和优势,提高效益,发展壮大自己。

公司将遵循“在做好水务主业经营的前提下,建立价值取向和资本思维,努力实现水务市场与资本市场两个市场的良性动态循环,全面提高公司利润、资本、资产和市值水平”的发展要求,始终坚持打造核心竞争力和智慧水务发展方向,本着“社会、政府、用户、股东、公司和员工”多方互赢的原则,积极开拓国内水务市场,通过引入市场化的机制与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率,通过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为全面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不懈努力,将钱江水利建设成为管理高效、服务优质、资本雄厚、技术领先、品牌杰出的国内一流国有控股公用事业型优秀上市公司。

(二)年度发展经营计划

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将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科学发展”总目标,以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为引领,统一思想,全力推进深化改革创新,全力做深做透做优做精水务主业,全力推进提质增效和标准化建设,全力抓好公司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完成2018年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2019年工作要点如下:

1、以提质增效为指引,切实提升盈利能力

结合公司做深做透水务主业总体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争取政府支持。深入市场调研,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及区域供水一体化优势,积极关注省内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合作机会,开创性的做好水务拓展工作,践行创新发展,提升竞争能力。同时,重点关注舟山污水、永康乡镇污水等项目。打好“降成本、补短板、练内功”的组合拳,进一步推进内部挖潜增效,协调推进与绍兴水务管网漏损控制合作相关工作。

做深做透做优做精现有水务项目。狠抓兰溪溪西水厂搬迁、丽水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丽水腊口污水厂项目、永康桥下水厂扩建工程、赤山埠深度水改造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强化成本控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周期,扩大供水规模,不断提升供水效益。

2、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标准化管控

结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情况及公司实际,坚持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标准化管理、科学化发展的长效机制。继续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用好考核结果,充分发挥考核的刚性约束作用。加强人才培养,落实三定工作,确保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提质增效工作不断纵深推进。

3、以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化提质增效能力

智慧水务平台、建安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是公司顺应信息化发展的整体要求,也是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2019年,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提质增效相关要求,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紧密结合,研究出具体实施的可行性方案,从易到难,分步实施,以平台建设为契机,激发钱江水利品牌的创新活力。

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结合项目并购、定向增发等树立价值取向和资本思维,创新发展思路,努力实现水务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加快募投项目及募投结余部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工作,以市值管理为依托,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与主业拓展的有机融合,助推公司发展迈上新台阶。

4、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和行业特点,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建设,不断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危险源、供水保障、危化品管理、工程施工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强风险管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

5、以强化党建为依托,持续加强廉政风险管控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大一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与组织建设,深化工作创新,紧紧围绕服务公司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标准化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立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公司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持之以恒的抓好作风建设工作。

十一、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

(一)在建和拟建项目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大在建项目如下:

图表 5.33: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重大在建项目情况(单位:万元、万吨/日)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自有资本金 已到位资本金 批文批复 运作模式 回款模式

胡库加压泵站 846.62 846.62 846.62 永发改 02(2018)25 号 配套提升工程 /

溪西水厂迁建工程 20,500.00 4,100.00 2,343.00 兰发改审[2017]2 号 兰溪公司进行建设施工,后期负责运营,向用户提供供水服务,兰溪公司拥有水厂所有权 供水业务销售收入为主要回款来源,公司根据抄表获得的售水量数据向用户收取水费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45,682.42 10,315.00 600.00 浙发改设计(2016)5 号 丽水公司进行建设施工,后期负责运营,向用户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丽水公司拥有污水处理厂所有权 污水处理费收入为主要回款来源,污水处理费收入金额先上交财政,政府部门根据生产成本组成情况核定相应成本费用,根据合格处理量拨入相关处理费。实行一月一上交,年终汇算清缴

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一期)工程 615.08 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500.00 丽发改投资{2017}282 号 配套提升工程 /

普陀供水调度服务用房 1,500.00 1,500.00 364.00 立项批复:普发改[2016]33 号。 环评批复:舟山普陀环保2016-037。土地证:浙 2017 普陀区不动产权第 0001426 号 配套提升工程 /

合计 69,144.12 16,761.62 4,653.62

(接上表)

项目名称 设计规模 截至 2018 年 9月末累计投资 投资计划 计划完工日期

2018 年四季度 2019 年 2020 年

胡库加压泵站 2 150.00 696.00 2018.12

项目名称 设计规模 截至 2018 年 9月末累计投资 投资计划 计划完工日期

2018 年四季度 2019 年 2020 年

溪西水厂迁建工程 10 6,681.00 7,923.00 6,796.00 2019.04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2 1,600.00 13,300.00 15,000.00 15,782.42 2020.12

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一期)工程 1 216.00 399.00 2018.12

普陀供水调度服务用房 388.00 776.00 336.00 2019

合计 9,035.00 23,094.00 22,132.00 15,782.42

兰溪溪西水厂始建于1995年,位于兰溪市中心,供水能力5万吨/日,高峰期已接近满负荷运营,但扩建空间受限,且原水取水距离远,政府规划在其水源芝堰水库附近新建10万吨/日水厂代替供水,另铺设输水干管18公里和城区配水管道8公里,核定项目总概算为20,500万元人民币,建设工期是13个月。目前厂区土建工程已完工50%。该项目是兰溪市政府的重点工程,迁建既增加了供水能力5万吨/日,同时也进一步优化改善了兰溪市的供水格局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项目厂址位于丽水市青田县腊口镇武垟村,水腊公路以南、金温铁路以东、大溪以西。工程服务范围包括:北城中心片、水东片、小白岩和水南片、水阁工业区北片、联城花街片、七百秧北片、富岭片、腊口片。

一期新建 1 座日处理规模 12 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处理城市污水为主,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传统 A2O 工艺,一期建设用地 13.6 公顷,项目概算为 45,682.42万元。目前主体工程已开工建设,预计 2019 年完成投资 1.5 亿元,2020 年底建成试运行。

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一期)工程位于莲都区黄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主要采用高效复合生态湿地对溪水进行净化,综合日处理溪水量为 10,000立方米/日。工程主要建成内容为生态湿地、引水管道,进水池、阀门井、绿化与加固坝堰等。项目概算投资 615.08 万元,现阶段由于政策处理未到位,项目进展较慢。

普陀供水调度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350平方米,核定项目概算1,500万元人民币,预计建设工期24个月。已取得不动产权证,2018年8月取得施工许可证,公司主体工程未进场施工。

图表 5.34: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拟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投资计划 计划完工时间

2018 年四季度 2019 年 2020 年

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 19,200.00 3,200.00 8,000.00 5,000.00 2021 年 8 月

宁海公司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 23,000.00 50.00 2,000.00 20,950.00 2020 年底

宁海公司污泥深度干化 1,000.00 1,000.00 2019 年

合计 43,200.00 3,250.00 11,000.00 25,950.00

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设计供水规模 6 万吨/日,工程分取水工程、水厂工程和配套管线三部分,其中:①取水工程:6 万吨/日固定式分层取水泵站;②水厂工程:设计规模 6 万吨/日,处理工艺:预处理+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出水水质确保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③管线工程:包括太平水库至水厂 DN1000 原水管道约 1km,出厂供水主干管 DN800—1000 约 1.9km。

宁海公司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根据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扩建)目标要求,我公司到 2020 年 12 月底需完成对四期进行扩建及前三期进行提标改造,完成该项目后出水标准提升至浙江省清洁排放标准(扩建),其中出水指标分别为:CODcr≤40mg/l;氨氮≤2(4)mg/l;总氮≤12(15)mg/l;总磷≤0.3mg/l。

宁海公司污泥深度干化:宁海公司污泥深度干化预计总投资 1000 万元,选用污泥低温干化技术。该技术采用 90℃干化技术,全程密闭干化无臭气外逸,无人工操作点,并能将含水率 80%污泥干化至 20%。

(二)未来投资规划

根据发行人目前规划,未来三年资本支出预计在8.5亿元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 5.35:发行人未来资本支出计划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2020 年 2018 年 10 月至2020 年合计

永康桥下水厂迁扩建工程 3,200.00 8,000.00 5,000.00 16,200.00

宁海污水厂四期扩建及提标改造 50.00 2,000.00 20,950.00 23,000.00

宁海污水厂污泥深度干化 1,000.00 1,000.00

胡库加压泵站 696.00 696.00

兰溪溪西水厂迁建工程 7,923.00 6,796.00 14,719.00

丽水市腊口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13,300.00 15,000.00 15,782.42 28,300.00

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一期)工程 399.00 399.00

普陀供水调度服务用房 776.00 336.00 1,112.00

合计 26,344.00 33,132.00 41,732.42 85,426.00

十二、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竞争优势

(一)水务行业状况

近年来,我国供水领域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开始出现供水总量增速趋缓甚至下降现象,但污水处理领域需求仍不断增长。在近年来持续的政策推动下,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等领域需求快速增长,未来将成为水务市场的重点发展领域,市场前景广阔。我国水价受限,总体价格水平不高,导致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偏弱。但近年来全国居民用水价格逐步上调,预计未来水务企业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

1、行业概况

目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截至2017年末,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58.52%,较上年末提高1.17个百分点;同时,2017年我国GDP总量达到82.71万亿元,较上年增长6.9%。在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持续推动下,我国水务市场容量不断增长。

供水方面,我国供水总量在2013年达到前期峰值,之后随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开始出现供水总量增速趋缓甚至下降现象,其中2016年,全国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启动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用水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年供水总量6040.2亿立方米,较2015年减少63.0亿立方米。

污水处理方面,我国污水排放总量逐年增加,根据原环保部于2017年2月发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5年)》,2015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735.3亿立方米,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35.2亿立方米,工业废水排放量199.5亿立方米。基于污水排放量与经济增长水平、人口数量及城市化进程等因素高度相关,预计未来我国污水排放总量将继续保持增长。

随着我国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其对生活品质和环境要求有所提高,并且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除供水和污水处理两大传统领域之外,我国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等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未来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根据规划,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需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十三五末”海绵城市建设总投资据测算将突破1万亿元。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十三五”期间,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我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将涉及各省(区、市)的14万个建制村。预计上述领域的资金投入需求较大。

图表 5.36:2003 年以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从固定资产投资来看,受益于不断的政策推动作用,自2010年以来,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整体呈快速增长态势,但增速受政策的周期性影响而有所波动。2016年,水务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4963.52亿元,自2010年(1711.94亿元)起以年复合增长率19.41%的增速增长;2017年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共5509.15亿元,同比增长约11%。近年来从规模和增速来看,传统的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投资逐步趋于饱和,2016年以来投资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政策出台,预计未来两年行业投资增速将有所回升。

作为水务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水价水平直接影响行业内企业的运营能力,并对拓宽水务市场融资渠道及改革现行供排水管理体制至关重要。目前,我国水价由政府主导定价,采用价格听证会制度,根据加成成本保证水务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2000年以来,我国城市居民用水价格不断提高,但提速较慢,污水处理价格总体处于上升趋势,但上升速度缓于居民用水价格。基于以上原因,许多水务企业在经营方式上形成了“低水价+亏损+财政补贴”的模式,进而导致全行业经营效率不高、整体盈利能力不佳的局面。根据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9月末,我国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1928个,其中亏损企业522家,亏损企业占比为27.07%,较2017年6月末上升个2.10百分点。

居民用水方面,2016年,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未包括台湾省)和4个直辖市中,有4个城市上调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分别为沈阳、合肥、成都和拉萨;2017年,石家庄、福州、武汉和银川4个城市上调了居民用水价格;2018年1-9月,石家庄进一步上调居民用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方面,2016年,石家庄上调了居民生活的污水处理费价格;2017年,污水处理价格密集上调,共13个城市执行上调后价格,分别是天津、呼和浩特、沈阳、哈尔滨、福州、长沙、广州、海口、成都、贵阳、兰州、银川和西宁,2018年1-9月,南昌市上调居民生活的污水处理费价格。整体来看,行业内企业盈利状况有望好转。

总体来说,从我国水资源的稀缺性以及水污染程度来看,我国水价仍然偏低,现行水价既不能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不能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污染成本,但是在资源品价格改革以及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水的资源属性将逐渐得以体现。同时,近年来我国对自来水生产企业出水质量要求不断提高,2015年11月原环保部公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预计未来我国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也将全面提高,水质标准的提高也将促使水务企业不断加大自身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2、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国不断出台推动水利水务事业的相关规划,预计将推动行业投资规模进一步提升。

在传统水务领域,国务院于2016年12月发布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对“十三五”期间新增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再生水利用设施、初期雨水治理设施以及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等的规模和投资额作出了具体规划。在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等领域,相关规划文件也已出台,虽然文件中并未明确十三五期间的计划投资规模,但若需实现文件中提出的建设或治理目标,黑臭水体治理领域市场空间预计超过1500亿元,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市场空间预计在1.5万亿元左右,农村水环境治理的市场空间预计超过500亿元。同时,2017年10月17日,原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落实“水十条”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将“水十条”水质目标分解到各流域,明确了各流域污染防治重点方向和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重点,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随着行业运营模式从原本的单个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点源治理逐步向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等面源治理过渡,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大幅提高,对项目参与方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政府也在项目融资方面出台相应政策,以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其中,2015年财政部、原环保部两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2017年国家财政部、原环保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简称《通知》),分别在相关领域鼓励和推进PPP模式。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政府参与PPP项目的风险隔离,这有利于缓解政府债务压力,有助于提高政府参与效率,且规范化的要求有利于PPP模式可持续发展。此外《通知》要求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快速建立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基于绩效的PPP项目收益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制度。根据上述安排,预计有丰富PPP经验的专业公司承接PPP项目绩效更佳,专业公司有望逐渐提升市场占有率,实现快速成长。

图表 5.37:2017 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水务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2017/1 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 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 6700 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 年分别降低 23%和 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 以上。

2017/2 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2017 年工作要点》 全面部署“十三五”农村黑水治理等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百县示范,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初步建立运营机制,带动一批省级示范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技术标准。

2017/2 原环保部《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 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十三五”期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为“好水”和“差水”周边的村庄,涉及 1805 个县(市、区)12.82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 92%;其中,涉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84 个 2.46 万个建制村,约占全国整治任务的 18%。

2017/7 财政部、住建部、原环保部、农业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 模式的通 知》 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 PPP模式。

2017/10 原环保部、发改委、水利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落实“水十条”编制实施七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将“水十条”水质目标分解到各流域,明确了各流域污染防治重点方向和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水环境保护重点,第一次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3、竞争格局与态势

近年来持续的政策推动提高了水务行业内企业发展的积极性,部分实力较强的全国性水务投资集团快速扩张,2015年以来,我国水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据了解,目前重资产水务投资集团正成为我国水务投资和运营的重要力量,其运营供水能力占全国的12.8%,污水处理能力占全国的30.7%,二者合计共占全国污水处理和供水能力总量的18.7%,这一比例伴随着PPP的深化还在继续增加中。

图表5.38:行业内核心样本企业2017年度基本数据概览(单位:亿元,万立方米/日)

核心样本企业名称 主要业务区域 核心经营指标(产品或业务类别) 核心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营业收入 综合毛利率% 年末供水能力 年末污水处理能力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权益资本/刚性债务(倍) 净利润 经营性净现金流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 211.92 30.50 1869.58 1210.52 1004.61 67.11 0.65 44.41 -67.1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 92.85 31.40 1217.58 1090.04 509.94 66.40 0.76 7.02 24.89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全国 46.39 29.88 219.50 908.40 256.49 60.06 0.92 6.84 -0.13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 21.48 39.90 64.00 471.30 124.53 56.53 2.04 5.19 9.12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山东、江苏、东北等 35.92 34.26 — 381.50 180.48 52.67 1.28 5.81 -2.64

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山东、河南、安徽等 24.90 38.25 — 302.40 182.27 72.39 0.50 5.12 -9.72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 9.81 38.95 161.00 31.00 48.35 54.45 1.70 2.88 2.53

(*单位为亿港元)。

目前,我国重资产水务投资集团第一梯队主要集中在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股份”)、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资本实力、融资优势、运营管理能力和政府资源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因资金实力雄厚、水务产业链较完整、运营经营丰富而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上述企业的业务区域已涵盖全国主要省份,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一定的进入壁垒。

与此同时,政策推动也导致行业进入者众多,而传统水务巨头也进一步扩张。

2014年12月12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分拆旗下环保水务业务并成功反向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汉科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正式更名为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水务”),此后,光大水务凭借较强的资本实力和较低的融资成本快速发展,2015年8月与东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期收购东达集团旗下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简称“东达水务”),东达水务为辽宁省污水处理领域的龙头企业。2015年,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并购整合的方式,快速切入环保市场。同时,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约4.73亿元,收购凯丹水务75%的股权,水务板块以凯丹水务作为主要运营平台。凯丹水务公司主业为城镇供水及污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2016年10月,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实集团”)旗下上实控股(0363.HK)与上实环境(BHK.SG)分别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等签署协议,以12.26亿元人民币收购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江环保”)47.89%股权,使上实集团增持龙江环保股权至90%。龙江环保是黑龙江省环保领军企业,在黑龙江水务市场占有率名列第一,每年承担黑龙江水环境减排目标约70%左右。2017年3月,首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首创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招拍挂程序,参与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2017年4月末,项目已签约。行业新进入者携资本进入,传统巨头持续扩张,加剧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倒逼行业内现有企业不断完善自身管理运营体制,提高服务水平,对行业整体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短期来看,近年来水务行业政策推动仍将维持一定力度,行业增长将维持在较快速度,同时行业竞争也将继续加剧;而我国融资环境趋紧,企业融资成本继续上升,预计将对水务企业盈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长期来看,我国水务行业所处的宏观经济形势继续向好,全国GDP稳定增长,城镇化率稳步提高,有助于提高水务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工业增加值增速逐步提高,可有效拉动工业用水需求;随着我国国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其对生活品质和环境要求有所提高,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等行业新领域市场前景广阔,考虑到行业的弱周期属性,预计长期内水务行业发展态势稳定向好。

4、风险关注

融资环境收紧推高水务企业融资成本。近年来水务市场空间持续增长,我国水务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加速,水务企业投融资压力大,非筹资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出,融资能力对于企业现金流的维持有重要作用。此外,由于行业存在资本密集性特征,融资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水务企业的盈利能力。2016年下半年以来,国内融资环境收紧,债券市场利率持续上行,对水务企业的现金流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项目回款不确定性加大。水务企业核心竞争优势在于稳定的项目回款周期。

近年来随着水务企业“跑马圈地”,传统的供水和污水处理领域优质项目已基本布局完毕,新开发项目存在区域经济体量小,区域财力偏弱的问题,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新领域项目回款则主要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项目回款高度依赖于地方政府财力和支付意愿,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大,水务企业未来项目回款不确定性加大。

大量企业携资本进入,行业竞争加剧。近年来我国水务行业政策推动力度大,凭借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率和相对较低的技术门槛,大量企业携资本进入,行业竞争加剧,使得部分水务企业在项目拓展时面临风控标准和盈利空间下降的风险。

行业监管政策趋严推高项目运营成本。近年来陆续出台的水务行业政策对水务企业,尤其是污水处理企业的出水标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违规企业处罚力度也大幅提高,但在另一方面,污水处理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仍面临当地部分工业企业偷排超标水,导致其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的问题,在此环境下,污水处理企业通过增加药剂使用量或处理工序以实现出水水质达标,导致运营成本上升。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地处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市场化程度较高。随着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水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行业发展前景长期看好。从竞争格局看,水务市场竞争的重点主要聚集在供水项目的争夺,而外资、系统内改制的水务投资公司构成直接竞争。从行业发展趋势看,当下浙江省城市供水行业较为分散,没有一家跨行政区域供水,行业存在较强的整合趋势和需求。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竞争环境,公司采取了对外拓展和现有水务公司就地扩张两轮齐动的策略,主动适应市场变化,积极寻找水务投资项目;利用现有水务项目,做好就地收购扩张文章;合理规划,内部新扩建水务设施建设任务全面推进。另外,公司还积极介入污水市场,扩大公司水务行业产业链,积极寻找新的项目。公司在供水、污水处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其行业及竞争地位高,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优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资源变得越来越稀有,造水、治水、治污、节水等水务建设都受到政策扶持,政府加大对该行业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使其未来发展空间更加广阔。

2、资源优势:公司是浙江省唯一以水务为核心产业的上市企业,第一控股股东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联合战略投资者发起成立的国家级专业水务投资和运营管理公司,主要从事供水、污水处理,弱咸水淡化等投资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与资源优势。

3、资本优势:水务行业具有较高的资本沉淀性,对投资者的资本实力有较高的要求。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不仅拥有较好的融资平台,而且可综合运用银行信贷、债务融资工具及定向增发等多种融资工具,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

4、管理优势:通过对水务行业多年的管理,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水务行业作为技术上相对成熟的行业,公司在管理上更多的注重管理机制的输入,包括决策、预算、考核、经营理念等各方面。在技术上,重大建设及技改主要依靠公司建立的广泛的专家咨询网络,该网络包括国内及省内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及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技术人才;在日常管理上主要依靠地方已经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多个水务项目的投资运作,公司培养了一批在投资、技术及法律等领域的业务技术骨干,为公司下阶段进一步拓展水务主业提供人才保障。

5、环保优势:水务产业以其清洁无污染、资源可再生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6、规模优势:公司自2000年涉足水务行业,先后收购杭州市赤山埠水厂、投资嵊州市城市引水管道、控股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和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等。由于规模效应,公司生产成本、管理成本得以大大降低,企业具有很强竞争力。

7、品牌优势:由于对水务行业本质的深刻理解和踏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公司在浙江省乃至全国水务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其中2002年舟山改制模式被建设部评为全国水务体制改革六大模式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公司在已合作项目中始终与地方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得到地方企业及居民的认可,可以说公司在行动上真正实现了“政府、企业、用户”共赢的局面。

8、科技优势:依靠公司建立的专家咨询网络,包括国内及省内行业内知名的专家及具有丰富行业管理经验的技术人才,引进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将微机管理应用到各个领域,做到办公自动化、财务电算化、产销现代化、决策科学化,不仅在公司内部实现计算机联网,而且与分、子公司也实现远程联网。

9、市场优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水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另一方面政府指出的多项政策导向也将有利于改善水务市场环境,促进水务产业的发展进程。

十三、重大不利变化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业务经营无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提示: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年的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本章节中,如部分财务数据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则该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投资者在阅读本章节的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对于发行人财务数据和指标的解释。

一、财务报表信息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5月 28 日起执行新准则。本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公司按通知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新准则。2017年公司按照新准则要求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3,102 万元,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按照原准则,该项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 公司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需要对 2017 年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公司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新准则,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 123,578.94 元,调减营业外支出 1,046,954.59 元,调减资产处置收益 923,375.65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1918 号”),对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1668 号”),发行人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1358号”)。

公司近三年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四)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增减变动情况

时间/项目 企业名称 变更原因

2015 年末合并范围

增加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2016 年末合并范围

无 - -

2017 年末合并范围

增加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投资成立

减少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注:截至2018年9月末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共有纳入合并报表公司 18 家。

图表6.2: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编号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投资等 4,000.00 水利供水项目开发 3,000.00 75.00 75.00

2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55,2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43,061.00 78.01 86.12

3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等 16,000.00 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 8,160.00 51.00 51.00

4 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等 7,000.00 城市供水、水资源开发等 4,900.00 70.00 70.00

5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8,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80.00 51.00 51.00

6 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000.00 100.00 100.00

7 金华市金西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1,300.00 65.00 65.00

8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0,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8,500.00 85.00 85.00

9 舟山市昌通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2,08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2,080.00 100.00 100.00

10 舟山市昌贸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800.00 管道配件销售等 800.00 100.00 100.00

11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5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500.00 100.00 100.00

12 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道安装 5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00.00 100.00 100.00

13 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1,0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00.00 100.00 100.00

14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4,848.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593.10 70.00 70.00

15 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700.00 原水供应等 2,700.00 100.00 100.00

16 兰溪市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513.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13.00 100.00 100.00

17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集中式供水 13,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00.00 70.00 70.00

18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8,000.00 污水处理 4,800.00 60.00 60.00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发行人详细财务数据见下列各表:

图表 6.3:发行人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

货币资金 45,363.39 54,888.79 57,277.86 79,847.71

应收账款 3,355.54 8,023.70 4,691.07 6,974.26

预付账款 74.45 94.41 101.57 172.29

应收股利 - - - 507.58

其他应收款 2,964.22 802.69 713.06 1,784.56 [注 1]

存货 115,302.99 127,448.76 31,254.45 29,683.62

其他流动资产 17,657.68 2,629.95 3,522.54 31,931.62

流动资产合计 184,718.25 193,888.30 97,560.55 150,394.06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42.79 13,488.70 13,445.50 13,317.50

长期股权投资 68,718.64 67,274.05 67,371.35 68,704.24

投资性房地产 1,078.71 1,039.75 1,001.24 985.07

固定资产 187,597.22 190,825.99 233,157.37 239,970.00

在建工程 25,632.74 38,007.86 20,144.11 26,055.37

无形资产 40,132.22 38,418.36 48,211.45 46,612.12

长期待摊费用 1,360.63 1,933.05 1,822.67 1,697.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87 684.80 744.55 747.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181.82 351,672.57 385,898.24 398,089.53

资产总计 523,900.07 545,560.88 483,458.78 548,483.58

短期借款 88,670.00 82,990.00 14,990.00 56,990.00

应付账款 30,060.33 22,586.37 14,045.01 18,107.73

预收账款 33,554.39 40,702.82 36,726.75 39,022.89

应付职工薪酬 1,340.50 2,017.35 2,641.03 2,186.53

应交税费 3,753.33 3,383.29 4,033.06 3,782.76

应付利息 308.02 245.35 149.45 185.54

应付股利 539.00 980.00 -

其他应付款 15,155.64 17,909.81 24,251.38 24,672.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372.73 3,754.55 43,608.24 74,122.48

其他流动负债 40,261.34 30,161.06 - -

流动负债合计 236,015.27 204,730.60 140,444.92 218,884.80

长期借款 10,278.00 29,888.00 24,773.00 33,322.90

应付债券 50,446.84 71,120.62 40,864.92 -

长期应付款 5,759.57 11,236.10 10,517.65 10,814.29

专项应付款 156.72 156.91 212.23 -

递延收益 35,900.78 44,442.92 46,408.78 56,076.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541.92 156,844.55 122,776.58 100,213.84

负债合计 338,557.19 361,575.15 263,221.51 319,098.64

实收资本 35,299.5758 35,299.5758 35,299.5758 35,299.5758

资本公积 116,877.00 116,163.16 116,163.16 116,163.16

其他综合收益 10,451.53 3,943.94 6,413.05 5,498.71

专项储备 - - - 69.86

盈余公积 8,135.04 8,135.04 8,135.04 8,135.04

未分配利润 6,831.96 9,196.83 16,455.87 25,448.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595.11 172,738.55 182,466.69 190,614.92

少数股东权益 7,747.77 11,247.18 37,770.59 38,770.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42.88 183,985.72 220,237.28 229,384.94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523,900.07 545,560.88 483,458.78 548,483.58

[注 1]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应收股利计入其他应收款内,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 2018 年 9 月末其他应收款 1,784.56 万元已包含应收股利,发行人 2015-2017 年年报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不含应收股利。

图表 6.4: 发行人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营业收入 80,443.07 81,549.58 98,129.25 78,563.05

营业成本 48,044.97 47,581.25 59,908.06 47,870.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4.72 1,266.47 2,024.98 1,258.73

销售费用 9,001.24 8,648.56 9,300.39 7,262.30

管理费用 14,023.34 14,379.37 13,723.40 10,323.97

财务费用 12,422.34 11,274.46 7,133.56 5,187.99

资产减值损失 5,223.17 -4,500.57 30,201.52 204.07

投资收益 4,294.93 9,557.73 53,551.71 4,349.11

营业利润 -4,991.79 12,457.78 33,189.31 14,648.85

营业外收入 4,398.18 2,447.60 207.05 220.53

营业外支出 260.82 954.23 280.49 75.63

利润总额 -854.43 13,951.14 33,115.87 14,793.75

净利润 -3,731.80 11,267.93 28,834.47 11,741.7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24.73 5,894.83 7,259.03 8,992.72

图表 6.5: 发行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478.94 83,663.92 109,137.37 84,417.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21.19 742.54 512.86 394.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59.55 3,732.14 4,629.85 22,994.82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小计 88,859.68 88,137.60 114,280.08 107,806.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269.81 39,488.37 51,853.27 37,612.2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483.97 18,996.87 20,442.56 15,82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23.72 9,438.01 9,168.92 7,412.6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74.50 7,539.62 7,468.10 12,03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52.00 75,462.87 88,931.84 72,88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07.68 12,674.74 25,348.24 34,923.74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5,339.33 45,242.28 67,543.20 5,128.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得现金 1,660.59 4,711.04 7,571.16 1,222.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5,590.00 1,408.44 807.17 408.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02,899.2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7.42 9,704.82 4,262.0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67.34 61,066.58 183,082.84 6,758.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33,585.17 30,886.54 25,468.67 19,441.6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79,563.80 29,000.00 73,500.00 33,000.00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8,775.3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8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148.97 59,886.54 107,823.96 52,44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81.63 1,180.04 75,258.88 -45,682.88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9,352.23 - 759.90 18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46,913.01 138,990.00 30,890.00 63,464.4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50,000.00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0.00 9,200.00 8,8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505.24 198,190.00 40,449.90 63,644.4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85,951.46 183,950.91 124,670.73 23,554.97

分配股利、利润、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2,590.15 14,776.85 10,913.99 6,697.1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44.43 3,797.87 9,076.97 63.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686.04 202,525.63 144,661.69 30,31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69,819.20 -4,335.63 -104,211.79 33,328.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45.25 9,519.14 -3,604.67 22,569.8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363.39 54,882.53 51,277.86 79,847.71

图表 6.6: 发行人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

货币资金 17,038.33 26,565.52 15,348.88 29,884.21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股利 816.00 1,020.00 - 507.58

应收账款 559.46 1,386.72 793.79 654.59

其他应收款 137,690.16 121,496.86 11,037.32 9,835.08

预付账款 9.08 3.72 7.88 36.8

存货 41.22 55.77 28.76 29.20

其他流动资产 29,270.28 22,508.37 26,956.25 49,253.09

流动资产合计 185,424.52 173,036.94 54,172.88 89,659.8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2,940.22 12,940.22 12,940.22 12,940.22

长期股权投资 150,345.87 148,901.28 159,771.67 161,524.57

投资性房地产 230.48 221.97 213.47 207.08

在建工程 - - 24.00 24.00

固定资产 12,488.82 12,048.25 11,162.65 10,820.53

无形资产 7,457.43 6,951.49 6,445.55 6,066.84

长期待摊费用 22.08 9.41 4.59 2.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5.69 2,177.49 2,175.68 2,171.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5,650.58 183,250.11 192,737.83 193,756.65

资产总计 371,075.10 356,287.05 246,910.70 283,416.49

短期借款 74,500.00 78,000.00 3,000.00 45,000.00

应付账款 2,014.55 1,782.24 7.41 4.31

预收账款 - 9.00 - -

应付职工薪酬 80.25 172.80 147.76 18.22

应交税费 723.06 167.75 114.15 68.49

应付利息 257.92 164.20 55.86 92.30

其他应付款 116.20 5,286.63 134.41 245.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200.00 3,600.00 40,446.69 71,398.13

其他流动负债 40,261.34 30,161.06 - -

流动负债合计 139,153.32 119,343.68 43,906.29 116,734.68

长期借款 3,600.00 10,000.00 - -

应付债券 50,446.84 71,120.62 40,864.9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046.84 81,120.62 40,864.92 -

负债合计 193,200.16 200,464.30 84,771.21 116,734.68

实收资本 35,299.5758 35,299.5758 35,299.5758 35,299.5758

资本公积 116,494.57 116,494.57 116,494.57 116,494.57

其他综合收益 10,451.53 3,943.94 6,413.05 5,498.71

盈余公积 8,135.04 8,135.04 8135.04 8,135.04

未分配利润 7,494.22 -8,059.38 -4,202.74 1,253.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7,874.94 155,822.75 162,139.49 166,681.8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71,075.10 356,287.05 246,910.70 283,416.49

图表 6.7: 发行人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营业收入 3,767.98 3,974.35 3,960.62 3,842.22

营业成本 2,131.09 2,453.77 2,554.58 1,776.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50 30.58 38.19 31.44

管理费用 2,520.67 3,059.16 2,629.35 1,949.14

财务费用 -2,949.92 7,632.36 4,078.76 2,074.99

资产减值损失 953.89 16,243.24 1,190.96 1,243.96

投资收益 734.21 13,486.44 10,375.96 8,681.49

营业利润 8,433.86 -11,958.32 3,848.40 5,476.43

营业外收入 4.62 10.96 1.94 2.47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营业外支出 8.73 28.70 0.88 17.55

利润总额 8,429.76 -11,976.07 3,849.45 5,461.35

净利润 8,261.90 -12,014.65 3,847.64 5,456.66

图表 6.8: 发行人近三年及 2018 年三季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45.19 3,441.73 4,837.01 4,176.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28.4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9.38 274.86 234.35 41,184.2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小计 4,794.57 3,716.59 5,071.37 45,388.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1.81 1,023.89 1,022.81 723.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25.71 2,047.64 2,456.52 1,762.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1.71 1,307.57 530.12 550.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4.73 1,216.03 728.79 36,11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3.96 5,595.13 4,738.24 39,15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61 -1,878.54 333.13 6,232.38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5,000.00 45,000.00 67,500.00 5,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得现金 4,141.10 8,423.94 13,820.80 6,326.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0.70 9.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542.25 6,315.52 117,945.28 2,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684.05 59,748.46 199,266.08 13,426.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8,013.49 331.33 1,429.53 34.3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10,574.80 29,000.00 69,273.10 33,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9,000.00 42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97.00 13,463.10 10,898.20 31.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685.29 42,794.43 90,600.83 33,485.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001.24 16,954.04 108,665.24 -20,058.51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1,913.23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9,695.01 118,000.00 8,000.00 45,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0,000.00 50,000.00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608.24 176,000.00 8,000.00 45,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55,995.01 165,700.00 116,600.00 13,000.00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9 月

分配股利、利润、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264.86 12,631.51 6,557.97 3,638.5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60 3,216.80 5,057.0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456.46 181,548.31 128,215.01 16,638.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85,151.78 -5,548.31 -120,215.01 28,361.4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91.15 9,527.19 -11216.64 14,535.3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38.33 26,565.51 15,348.88 29,884.21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资产结构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占比 2016 年末 占比 2017 年末 占比 2018 年 9 月 占比

流动资产 184,718.25 35.26 193,888.30 35.54 97,560.55 20.18 150,394.06 27.42

非流动资产 339,181.82 64.74 351,672.57 64.46 385,898.24 79.82 398,089.53 72.58

资产总计 523,900.07 100.00 545,560.88 100.00 483,458.78 100.00 548,483.58 100.00

2015年末,总资产余额为523,900.07万元,同比增长22.49%。2016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余额为545,560.88万元,同比增长4.13%。2017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余额为483,458.78万元,较2016年末减少62,102.10万元,下降11.38%。2018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余额为548,483.58万元,较2017年末增长13.45%。

发行人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15-2017年末,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4.74%、64.46%和79.82%。2018年9月末,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为72.58%。

1、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占比 2016 年末 占比 2017 年末 占比 2018 年 9 月 占比

货币资金 45,363.39 24.56 54,888.79 28.31 57,277.86 58.71 79,847.71 53.09

应收账款 3,355.54 1.82 8023.7 4.14 4,691.07 4.81 6,974.26 4.64

预付账款 74.45 0.04 94.41 0.05 101.57 0.10 172.29 0.11

应收股利 - - - - - - 507.58 0.34

其他应收款 2,964.22 1.60 802.69 0.41 713.06 0.73 1,784.56 1.19

存货 115,302.99 62.42 127,448.76 65.73 31,254.45 32.04 29,683.62 19.74

其他流动资产 17,657.68 9.56 2,629.95 1.36 3,522.54 3.61 31,931.62 21.23

项目 2015 年末 占比 2016 年末 占比 2017 年末 占比 2018 年 9 月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184,718.25 100.00 193,888.30 100.00 97,560.55 100.00 150,394.06 100.00

下面对流动资产具体科目进行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201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45,363.3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22,645.25 万元,主要是当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2016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54,888.79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0.95 亿元,主要是当期水务子公司收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建设资金所致。2017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 57,277.86 万元,与上年末相比变化不大。2018 年 9 月末货币资金余额 79,47.71 万元,较年初增长较多,主要系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不存在受限情况。

图表6.11:发行人2017、2018年9月末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09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15.33 0.03 13.32 0.02

银行存款 57,259.66 99.97 79,825.76 99.97

其他货币资金 2.87 0.01 8.63 0.01

合计 57,277.86 100.00 79,847.71 100.00

(2)应收账款

2015-2017 年末和 2018 年 9 月末,钱江水利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355.54万元、8,023.7 万元、4,691.07 万元和 6,974.26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82%、4.14%、4.81%和 4.64%,2016 年末较 2015 年末应收账款有较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为水务子公司应收污水费及管道输水费较上年末增加所致。2017 年末较2016 年末应收账款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是水务子公司收回污水处理服务费所致。2018 年 9 月末较 2017 年末应收账款增加 48.67%,主要为水务子公司应收水费及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增加导致。

政府工程项目情况及应收账款情况如下: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8 年签订了供水管网建设项目合同,由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富二路、潘田区块、城北路东段等项目供水管网建设任务。

富二路和潘田区块应收取一期工程款近 500 万元。经丽水市财政部门核实,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潘田区块:

业主:丽水南城建设有限公司,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独资)。

工程简介:原有的民康医疗,污泥处置,垃圾焚烧,制氧厂 4 家企业的临时自来水管已经使用多年,管道渗漏严重,且管径较小,供水量有限。目前新入园的 3 家企业为鸿鑫环保有限公司,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公路局沥青搅拌站,生产、生活用水用水量约为 110 吨/天。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提供的 7 家企业和垃圾填埋场的生产、生活用水量约为:530 吨/天,消防用水量为:30L/S,部分企业的消防用水采用就近河道取水。

2、富二路(北三路-迎宾路):

业主: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公司。

工程简介:富二路工程是富岭西区块路网工程的给水管道工程,也是水阁水厂往富岭区块供水的主干管,设计管径北三路-东九路段为 DN1200、东九路路-东十一路段为 DN1000、东十一路-迎宾路段为 DN600。

3、城北路东段:

业主: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工程简介:城北路东段给水工程为城北路城市道路向东延伸的配套给水工程,设计管径为 DN400 管,东与环城东路给水管线连通,主要作为望城岭区块、喜鹊达屋等沿线区块的供水配套管线。

图表6.12:发行人2017年、2018年9月末应收账款帐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 年末 2018.09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 年以内小计 3,813.77 72.70 124.30 3,689.46 6,179.12 80.08 204.49 5,974.63

1 至 2 年 763.97 14.56 76.40 687.57 457.63 5.93 45.76 411.87

2 至 3 年 295.41 5.63 59.08 236.32 423.15 5.48 84.63 338.52

3 至 4 年 83.10 1.58 24.93 58.17 307.71 3.99 92.31 215.40

4 至 5 年 39.08 0.74 19.54 19.54 67.68 0.88 33.84 33.84

5 年以上 250.91 4.78 250.91 0.00 280.46 3.63 280.46 0.00

合计 5,246.23 100.00 555.16 4691.07 7,715.75 100.00 741.49 6,974.26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的应收账款账期主要由3年以内组成。2017年末,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72.70%,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2.89%。2018年9月末,账面余额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80.08%,账龄1-2年的占5.93%,2-3年的占5.48%,3-4年的占3.99%,4-5年的占0.88%,5年以上的占3.63%。

图表6.13:发行人2017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是否关联 占比(%) 款项性质

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99.13 否 15.22 应收输水费

嵊州市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509.25 否 9.70 应收输水费

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80.63 否 7.25 应收污水处理费

丽水市财政局 359.47 否 6.84 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

浙江省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34.85 否 6.38 应收安装工程款

合计 2,383.33 45.39

图表6.14 2018年9月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是否关联 占比(%) 款项性质

丽水市财政局 1,202.84 否 15.59 应收污水处理服务费

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24.49 否 5.50 应收输水费

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788.09 否 10.21 应收输水费

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40.98 否 4.42 应收污水处理费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5.44 否 5.25 应收工程安装款

合计 3,161.84 40.98

(3)预付款项

发行人的预付款项主要是预付燃气费、预付房租费。2015- 2017 年末,预付款项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74.45 万元、94.41 万元和 101.57 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0.04%、0.05%和 0.10%。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 172.2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0.11%。

图表6.15:发行人预付款项帐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2018.09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97.12 95.62 164.13 95.26

1-2 年(含 2 年) 4.45 4.38 8.16 4.74

合计 101.57 100 172.29 100

从账龄结构来看,发行人的预付款项账期主要由1年以内组成。2017年末,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为95.62%,2018年9月末,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占比为95.26%。

发行人的预付款项的发生单位较为集中。截至2018年9月末,前五大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合计占比为60.77%。

图表6.16:截至2017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35.54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10.18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 7.83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永康市英明广告图文有限公司 6.8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4.67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65.02

图表6.17:截至2018年9月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 22.54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9.68 1-2 年 非关联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10.89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永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55.55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华石油分公司 11.06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合计 109.72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往来款、应收转让款、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住房维修基金等。2015- 2017 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964.22 万元、802.69 万元和 713.06 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 1.60%、0.41%和 0.73%。

其中 2015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年末增加 45.76%,主要为水务子公司污水处理厂整体征收回购,部分款项尚未收回所致。2016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年年末减少 72.92%,主要为水务子公司收回上期污水厂转让尾款所致。2018年 9 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 1,784.5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1.19%,较上年年末增加 150.27%,主要系会计准则调整将应收股利纳入其他应收款所致。经与杭州市财政部门核实,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未涉及政府工程。无政府工程项目其他应收账款。

图表 6.18:发行人 2017-2018 年 9 月末其他应收款帐龄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2018.9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626.27 51.61 31.31 1,654.19 48.73 55.00

1-2 年(含 2 年) 64.69 5.33 6.47 147.62 4.35 14.76

2-3 年(含 3 年) 30.80 2.54 6.16 39.84 1.17 7.97

3-4 年(含 4 年) 19.61 1.62 5.88 15.80 0.47 4.74

4-5 年(含 5 年) 43.05 3.55 21.52 19.16 0.56 9.58

5 年以上 428.98 35.35 428.98 1,518.09 44.72 1,518.09

合计 1,213.39 100.00 500.33 3,394.70 100.00 1,610.14

[注]:其中单项计提金额 1,086.08 万元,为锦天房产和锦天物业其他应收款,预计收回可能性较低,全额计提坏账。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较为集中。2018年9月末,1年以内(含1年)其他应收账款占比较大,为39.71%。

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存在一定的集中度。2018年9月末,前五大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合计占比为69.08%。

图表6.19:截至2017年末前五大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的性质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49.70 28.25 [注 1] 非关联方 往来款

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6.39 18.98 [注 2] 非关联方 往来款

永康财政局 424.84 18.48 [注 3]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龙泉市水电总站 150.00 6.52 5 年以上 非关联方 应收转让款

浙江育青科教发展有限公司 43.79 1.90 5 年以上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1,704.72 74.13

[注1]:期末余额中150.00万元系账龄1年以内,487.10万元系账龄1-2年,12.60万元系账龄3-4年。

[注2]:期末余额中52.00万元系账龄1年以内,218.50万元系账龄1-2年,165.89万元元系账龄2-3年。

[注3]:期末余额中421.47万元系账龄1年以内,3.37万元系账龄1-2年。

图表6.20:截至2018年9月末前五大其他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款项的性质

永康财政局 661.10 19.47 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浙江锦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49.70 19.14 [注 1] 非关联方 往来款

杭州锦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36.39 12.86 [注 2] 非关联方 往来款

龙泉市水电总站 150.00 4.42 五年以上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丽水市财政局 97.13 2.86 五年以上 非关联方 应收暂付款

合计 1,994.32 58.75

[注1]:期末余额中637.10万元系账龄1-2年,12.60万元系账龄3-4年。

[注2]:期末余额中170.50万元系账龄1-2年,204.00万元系账龄2-3年,61.89万元系账龄3-4年。

(5)存货

发行人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未完成劳务等。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存货余额分别为115,302.99万元、127,448.76万元和31,254.45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62.42%、65.73%和32.04%。其中2017年末,存货账面净额较2016年末下降75.48%,主要系公司成功转让锦天房产及锦天物业股权及债权,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大幅减少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29,683.6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9.74%。

图表6.21:发行人2017-2018年9月末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2018.9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占比 跌价准备

原材料 2,709.22 8.67 - 5,102.85 17.19 -

库存商品 1,347.51 4.31 - 1,238.93 4.17 -

低值易耗品 29.49 0.09 - 14.34 0.05 -

未完成劳务[注 1] 27,168.22 86.93 - 23,327.5 78.59 -

合计 31,254.45 100.00 - 29,683.62 100.00 -

[注1]:未完成劳务主要为未结转的工程施工

2、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2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3,742.79 4.05 13,488.70 3.84 13,445.50 3.48 13,317.50 3.35

长期股权投资 68,718.64 20.26 67,274.05 19.13 67,371.35 17.46 68,704.24 17.26

投资性房地产 1,078.71 0.32 1,039.75 0.30 1,001.24 0.26 985.07 0.25

固定资产 187,597.22 55.31 190,825.99 54.26 233,157.37 60.42 239,970.00 60.28

在建工程 25,632.74 7.56 38,007.86 10.81 20,144.11 5.22 26,055.37 6.55

无形资产 40,132.22 11.83 38,418.36 10.92 48,211.45 12.49 46,612.12 11.71

长期待摊费用 1,360.63 0.40 1,933.05 0.55 1,822.67 0.47 1,697.56 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8.87 0.12 684.80 0.19 744.55 0.19 747.66 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0 0.15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181.82 100.00 351,672.57 100.00 385,898.24 100.00 398,089.53 100.00

从非流动资产结构来看,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2017年末分别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60.42%、17.46%、12.49%和5.22%,合计占95.59%;2018年9月末分别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60.28%、17.26%、11.71%和6.55%,合计占95.79%,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基本符合公司的行业特点。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5-2017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13,742.79万元、13,488.70万元和13,445.5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5%、3.84%和3.48%。2018年9月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为13,317.50万元,比2017年末减少128.00万元,下降了0.95 %。

图表6.23:发行人2017-2018年9月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价值

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1,000.22 0.00 11,000.22 11,000.22 0.00 11,000.22

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90.00 0.00 190.00 190.00 0.00 190.00

浙江天堂硅谷合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5.00 0.00 75.00 75.00 0.00 75.00

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00 0.00 90.00 90.00 0.00 90.00

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40.28 0.00 340.28 212.28 0.00 212.28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 0.00 1,750.00 1,750.00 0.00 1,750.00

兰溪市双凤巨龙供水有限公司 11.39 11.39 0.00 11.39 11.39 0.00

合计 13,456.89 11.39 13,445.50 13,328.89 11.39 13,317.50

(2)长期股权投资

2015-2017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68,718.64万元、67,274.05万元和67,371.3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26%、19.13%和17.46%。2018年9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68,704.24万元,比2017年末增加1,332.89万元,增长了2.13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对联营企业的投资,2018年9月末主要明细如下:

图表6.24: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核算方法 期末数

天堂硅谷公司 27.9 权益法 56,754.27

伊犁电力公司 49 权益法 5,844.23

和田水电公司 49 权益法 5,584.06

昌蕴水电公司 49 权益法 521.68

小计 68,704.24

(3)投资性房地产

2015-2017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1,078.71万元、1,039.75万元及1,001.2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2%、0.30%和0.26%。2018年9月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985.0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0.25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方式计算价值。

(4)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等构成。2015-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87,597.22万元、190,825.99万元和233,157.3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5.31%、54.26%和60.42%。其中,2015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比2014年末增加26.41%,主要为水务分子公司工程建设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2017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比2016年末增加28.07%,主要为水务分子公司工程建设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增加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239,97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60.28 %。

图表6.25:发行人2017-2018年9月末固定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净额

房屋及建筑物 140,817.33 23,703.51 115,761.37 143,033.64 24,587.05 118,446.59

运输工具 4,833.96 3,430.39 1,549.26 8,922.12 6,765.95 2,156.17

通用设备 44,156.55 23,755.43 21,751.33 44,775.37 21,477.51 23,297.86

专用设备 135,969.34 39,913.91 94,056.93 137,299.33 41,238.97 96,060.36

其他设备 235.42 223.88 38.47 493.48 484.46 9.02

合计 326,012.60 91,027.12 233,157.37 334,523.94 94,553.94 239,970.00

(5)在建工程

2015-2017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分别为25,632.74万元、38,007.86万元和20,144.1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56%、10.81%和5.22%。主要为永康水厂建设工程、舟山水厂建设工程、丽水水厂建设工程、兰溪水厂建设工程、钱江供水水厂建设工程、永康管网工程、兰溪管网工程、舟山管网工程等。2015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4年末减少35.60%,主要为水务分子公司工程建设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2016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5年末增幅较大,增加48.28%,主要由于公司水务子公司水厂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2017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15.71%。2018年9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26,055.3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6.55 %。

图表6.26:发行人2017-2018年9月末在建工程构成表

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2017年末 2018年9月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永康水厂建设工程 293.96 - 293.96 392.15 - 392.15

舟山水厂建设工程 359.69 - 359.69 1,171.06 - 1,171.06

丽水水厂建设工程 4,383.15 - 4,383.15 7,359.73 - 7,359.73

兰溪水厂建设工程 6,143.92 - 6,143.92 3,854.76 - 3,854.76

工程名称 2017年末 2018年9月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钱江供水水厂建设工程 1,888.98 - 1,888.98 100.45 - 100.45

永康管网工程 2,240.62 - 2,240.62 209.19 - 209.19

兰溪管网工程 1,975.61 - 1,975.61 2,166.35 - 2,166.35

舟山管网工程 2,704.72 - 2,704.72 10,082.44 - 10,082.44

零星工程 153.45 - 153.45 719.24 - 719.24

合计 20,144.11 - 20,144.11 26,055.37 - 26,055.37

(6)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供水管道使用权、软件。2015-2017 年末,公 司无形资 产账面金 额分别 为40,132.22万元、 38,418.36万 元和48,211.4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83%、10.92%和12.49%。其中,2017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16年末增长25.49%,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增长较多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46612.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11.71%。

图表6.27:发行人2017年-2018年9月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末 2018年9月末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6,577.22 3,340.67 23,236.55 26,279.53 3,512.35 22,767.18

特许经营权 21,338.86 8,886.86 12,452.00 21,338.86 9,419.58 11,919.28

供水管道使用权 15,000.00 2,750.00 12,250.00 15,000.00 3,312.50 11,687.50

软件 985.01 712.11 272.90 1,009.82 771.66 238.16

合计 63,901.09 15,689.64 48,211.45 63,628.21 17,016.09 46,612.12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末 占比 2016年末 占比 2017年末 占比 2018年9月 占比

流动负债 236,015.27 69.71 204,730.60 56.62 140,444.92 53.36 218,884.80 68.59

非流动负债 102,541.92 30.29 156,844.55 43.38 122,776.58 46.64 100,213.84 31.41

负债总计 338,557.19 100.00 361,575.15 100.00 263,221.51 100.00 319,098.64 100.00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38,557.19万元、361,575.15万元,和263,221.51万元。2017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263,221.51万元,较2016年末下降98,353.64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通过司法拍卖方式成功转让锦天房产及锦天物业股权债权,收到拍卖款后提前归还银行借款,短期借款大幅下降。2018年9月 末,发行人 负债总额为319,098.64万元 ,较2017年 末增加55,877.13万元,增长21.23%,主要原因为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从负债结构上看,发行人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15年末-2017年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分别为69.71%、56.62%和53.36%。2018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68.59%。公司负债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度较弱。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2016 2017 2018.9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88,670.00 37.57 82,990.00 40.54 14,990.00 10.67 56,990.00 26.04

应付账款 30,060.33 12.74 22,586.37 11.03 14,045.01 10.00 18,107.73 8.27

预收账款 33,554.39 14.22 40,702.82 19.88 36,726.75 26.15 39,022.89 17.83

应付职工薪酬 1,340.50 0.57 2,017.35 0.99 2,641.03 1.88 2,186.53 1.00

应交税费 3,753.33 1.59 3,383.29 1.65 4,033.06 2.87 3,782.76 1.73

应付利息 308.02 0.13 245.35 0.12 149.45 0.11 185.54 0.08

应付股利 539.00 0.23 980.00 0.48 0.00 - -

其他应付款 15,155.64 6.42 17,909.81 8.75 24,251.38 17.27 24,672.42 11.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372.73 9.48 3,754.55 1.83 43,608.24 31.05 74,122.48 33.86

其他流动负债 40,261.34 17.06 30,161.06 14.73 - - - -

流动负债合计 236,015.27 100.00 204,730.60 100.00 140,444.92 100.00 218,884.80 100.00

2015-2017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36,015.27万元、204,730.60万元和140,444.92万元。从负债结构表可以看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构成了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2017年末上述几项占比分别为10.67%、10.00%、26.15%、17.27%和31.5%,合计占比95.59%;2018年9月末上述几项占比分别为26.04%、8.27%、17.83%、11.27%和33.86%,合计占比97.27 %。2018年9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为218,884.80万元。

(1)短期借款

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是公司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及抵押借款。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8,670.00万元、82,990.00万元和14,990.00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37.57%、40.54%和10.67%。其中2017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68,000.00万元,降幅为81.94%,主要是由于公司成功退出房地产业务,回笼大量资金,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56,990.0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26.04%,较2017年末增加41,000.0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新增银行借款较多所致。

图表6.30: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短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抵押借款 990.00 6.60 990.00 1.74

保证借款 14,000.00 93.40 39,000.00 68.43

信用借款 - - 17,000.00 29.83

合计 14,990.00 100.00 56,990.00 100.00

(2)应付帐款

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公司的货款、工程设备款和费用款。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060.33万元、22,586.37万元和14,045.01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2.74%、11.03%和10.00%。其中,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帐款较2015年末减少7,473.96万元,下降24.86%,主要为子公司应付的货款和工程款减少所致。2017年末发行人应付帐款较2016年末减少8,541.36万元,下降37.82%,主要为公司转让锦天房产和锦天物业股权,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帐款余额18,107.7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8.27 %。

图表6.31: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应付帐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款 3,988.18 28.40 10,000.59 55.23

工程设备款 9,914.39 70.59 7,489.44 41.36

费用款 142.43 1.01 617.71 3.41

合计 14,045.01 100.00 18,107.73 100.00

(3)预收款项

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主要是公司的预收安装工程款。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3,554.39万元、40,702.82万元和36,726.75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4.22%、19.88%和26.15%。2016年末,发行人预收款项较2015年增加7,148.43万元,涨幅21.30%,主要系水务子公司预收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余额39,022.89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17.83 %。

图表6.32:发行人2017年-2018年9月末预收款项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收安装工程款 36,421.25 99.17 38,716.10 99.21

其他 305.50 0.83 306.78 0.79

合计 36,726.75 100.00 39,022.89 100.00

图表6.33:发行人2018年9月末预收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性质

舟山海城建设有限公司 1,695.43 1-2 年 非关联方 预收安装工程款

舟山海城置业有限公司 1,682.25 1-2 年 非关联方 预收安装工程款

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964.01 1-2 年 非关联方 预收安装工程款

舟山市普陀北部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934.26 1-2 年 非关联方 预收安装工程款

城建中稷(浙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79.36 1-2 年 非关联方 预收安装工程款

合计 484.65

(4)应付职工薪酬

发行人的应付职工薪酬主要是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及应付职工社会保险费等组成。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340.50万元、2,017.35万元和2,641.03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0.57%、0.99%和1.88%。其中,2016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15年增加676.85万元,上涨50.49%,主要由于公司计提应发年终奖金所致。2017年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较2016年增加623.68万元,上涨30.92%,主要由于公司计提绩效考核奖增加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186.5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1.00 %,较2017年末减少17.21%,变动原因系本期公司支付2017年度绩效考核奖所致。

(5)应交税费

发行人的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组成。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3,753.33万元、3,383.29万元和4,033.06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59%、1.65%和2.87%。2018年9月末,发行人应交税费余额3782.7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1.73 %。

(6)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由公司的押金保证金,拆借款,应付暂收款、资产收购款等构成。2015-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5,155.64万元、17,909.81万元和24,251.3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2%、8.75%和17.27%。

201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2014年末下降29.97%,主要为子公司归还拆借款所致。2017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比2016年末增加6,341.57万元,上升35.41%,主要为确认水务子公司宁海污水公司应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24,672.4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11.27 %。

图表6.34: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其他应付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押金保证金 3,139.40 12.95 1,725.50 7.05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拆借款 8,535.66 35.20 8,865.28 36.20

应付暂收款 4,267.55 17.60 5,961.80 24.35

资产收购款 6,939.97 28.62 5,749.80 23.48

其他 1,368.81 5.64 2,184.50 8.92

合计 24,251.38 100.00 24,486.87 100.00

图表6.35: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含 1 年) 9,769.48 39.90

1-2 年(含 2 年) 7,260.44 29.65

2-3 年(含 3 年) 896.82 3.66

3 年以上 6,560.14 26.79

合计 24,486.87 100.00

图表6.36:发行人其他应付款2018年9月末前五名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与发行人关系 性质

永康自来水公司 6,235.08 其中 5,052.11 万元 1 年以内,113.37 万元 1-2 年,1,069.6 万元3 年以上 非关联方 资产收购款、利息

宁海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399.76 1-2 年 非关联方 特许经营权摊销

舟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073.50 其中 1,000 万 2-3 年,73 万一年以内 非关联方 借款本息

金华市婺城区小水电管理所 980.00 3 年以上 非关联方 往来拆借款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73.45 1 年以内 非关联方 暂收污水款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015-2017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22,372.73万元、3,754.55万元和43,608.2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8%、1.83%、31.05%。其中,201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4年末增加421.61%,主要是由于公司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转列所致。2016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5年末减少83.22%,主要是由于公司一年内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2017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2016年末增加了39,853.69万元,上升1,061.48%,主要是由于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长期借款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转列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74,122.4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33.86 %。

图表6.37: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007.00 29.83 12,642.53 17.06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0,446.69 69.82 61,398.13 82.83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54.55 0.35 81.82 0.11

合计 43,608.24 100.00 74,122.48 100.00

(8)其他流动负债

201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40,261.3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7.06% ,主要系公司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2016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为30,161.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4.73%,2016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比2015年末减少25.09%,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短期融资券所致。2017-2018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0,主要由于归还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2015-2017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02,541.92万元、156,844.55万元和122,776.58万元,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2017年末上述几项占比分别为20.18%、33.28%、8.85%和37.80%,合计占比99.83%;2018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为100,213.84万元,上述几项占比分别为33.25%、0%、10.79%和55.96%,合计占比100.00%。

图表6.3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2016 2017 2018.9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0,278.00 10.02 29,888.00 19.06 24,773.00 20.18 33322.90 33.25

应付债券 50,446.84 49.20 71,120.62 45.34 40,864.92 33.28 - -

长期应付款 5,759.57 5.62 11,236.10 7.16 10,517.65 8.57 10814.29 10.79

专项应付款 156.72 0.15 156.91 0.10 212.23 0.17 - -

递延收益 35,900.78 35.01 44,442.92 28.34 46,408.78 37.80 56076.65 55.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541.92 100.00 156,844.55 100.00 122,776.58 100.00 100213.84 100.00

(1)长期借款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组成。公司2015-2017年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0,278.00万元、29,888.00万元和24,773.00万元。公司长期借款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0.02%、19.06%及20.18%。其中,公司2015年末长期借款比2014年末减少28,022.00万元,下降73.16%,主要是由于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列所致。公司2016年末长期借款比2015年末增加19,610.00万元,增幅190.80%,主要是由于子公司由于工程建设投入增加而增加项目贷款所致。2018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33,322.9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33.25%,较2017年末增加8,549.90万元,增幅为34.51%。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工程建设推进,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图表6.39: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长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抵押借款 7,499.00 30.27 16,925.90 50.79

保证借款 17,274.00 69.73 16,397.00 49.21

合计 24,773.00 100.00 33,322.90 1.00

(2)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由中期票据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组成。公司 2015-2017年 末 ,应 付债 券余 额分 别为 50,446.84 万 元、 71,120.62万 元和40,864.92万元。公司应付债券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9.20%、45.34%及33.28%。

其中,公司2016年末应付债券比2015年末增加20,673.78万元,增幅40.98%,主要是由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公司2017年末应付债券比2016年末减少30,255.70万元,下降42.54%,主要是由于中期票据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转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18年9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为0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以及PPN等转列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图表6.40: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应付债券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期票据 20,289.09 49.65 0.00 -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 20,575.83 50.35 0.00 -

合计 40,864.92 100.00 0.00 -

(3)长期应付款

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用于浙江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定海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舟山自来水公司回购款。

2015-2017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759.57万元、11,236.10万元和10,517.65万元。公司长期应付款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62%、7.16%及8.57%。

2016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15年末增加5,746.53万元,增幅95.09%,主要由于水务子公司收到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建设资金所致。2018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10,814.29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10.79 %。

图表6.41:发行人2017年末-2018年9月末长期应付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浙江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5,117.65 47.70 5,283.87 48.86

定海城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项目 200.00 1.86 118.18 1.09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舟山自来水公司回购款 5,200.00 48.46 5,200.00 48.08

专项应付款-迁建补偿款 212.23 1.98 212.23 1.96

合 计 10,729.88 100.00 10,814.28 100.00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长期应付款”行项目应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2018年9月末长期应付款科目包含了专项应付款,为便于比较,同步调整图表6.37中2017年末长期应付款数据,将专项应付款金额纳入长期应付款科目。

(4)递延收益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2015-2017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35,900.78万元、44,442.92万元和46,408.78万元。公司递延收益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5.01%、28.24%及37.8%。2018年9月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56,076.65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55.96 %。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6.4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所有者权益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末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35,299.5758 19.05 35,299.5758 19.19 35,299.5758 16.03 35,299.5758 15.39

资本公积 116,877.00 63.06 116,163.16 63.14 116,163.16 52.74 116,163.16 50.64

其他综合收益 10,451.53 5.64 3,943.94 2.14 6,413.05 2.91 5,498.71 2.40

专项储备 - - - - - - 69.86 0.03

盈余公积 8,135.04 4.39 8,135.04 4.42 8,135.04 3.69 8,135.04 3.55

未分配利润 6,831.96 3.69 9,196.83 5.00 16,455.87 7.47 25,448.58 11.09

少数股东权益 7,747.77 4.18 11,247.18 6.11 37,770.59 17.15 38,770.02 16.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5,342.88 100.00 183,985.72 100.00 220,237.28 100.00 229,384.94 100.00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是所有者权益的主要构成部分。

近三年来,公司所有者权益基本保持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85,342.88万元、183,985.72万元、220,237.28万元和229384.94万元。

2017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较2016年末增加36,251.56万元,上涨19.70%,主要为未分配利润及少数股东权益增长较多所致。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实收资本均为35,299.575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9.05%、19.19%、16.03%和15.39%。发行人实收资本金额未发生变化。2015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较2014年末增加6,766.58万元,上升23.71%,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份所致。

(2)资本公积

2015-2017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16,877.00万元,116,163.16万元和116,163.1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3.06%、63.14%及52.74%。其中,2015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14年末增加65,146.66万元,涨幅125.94%,主要系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 增加股本 溢价所致。 2018年 9月末, 发行人资 本公积余额116,163.1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50.64%。

(3)盈余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余公积均为8,135.0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39%、4.42%、3.69%及3.55%。发行人盈余公积金额未发生变化。

(4)未分配利润

2015-2017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831.96万元,9,196.83万元和16,455.8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69%、5.00%及7.47%。其中2016年末未分配利润较2015年末增加2,364.87万元,增幅为34.61%,主要系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2017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16年末增加7,259.04万元,增幅为78.93%,增幅较2016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发行人2016年派发股利、2017年未派发股利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25,448.58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11.09%,较2017年末增加8,992.71万元,增幅为54.65%,主要系2018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稳定,2017年全年净利润保持为正,所有者权益呈现稳健增长态势。

(5)少数股东权益

2015-2017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7,747.77万元,11,247.18万元和37,770.5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4.18%、6.11%及17.15%。2017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2016年末增加26,523.41万元,增幅235.82%,主要系发行人对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司法处置结束,引起相关的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余额38,770.02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16.90 %。

(四)损益分析

图表6.4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损益表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一、营业总收入 80,443.07 81,549.58 98,129.25 78,563.05

其中:营业收入 80,443.07 81,549.58 98,129.25 78,563.05

二、营业总成本 89,729.78 78,649.54 122,291.90 72,107.22

其中:营业成本 48,044.97 47,581.25 59,908.06 47,870.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14.72 1,266.47 2,024.98 1,258.73

销售费用 9,001.24 8,648.56 9,300.39 7,262.30

管理费用 14,023.34 14,379.37 13,723.40 10,323.97

财务费用 12,422.34 11,274.46 7,133.56 5,187.99

资产减值损失 5,223.17 -4,500.57 30,201.52 204.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94.93 9,557.73 53,551.71 4,349.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91.79 12,457.78 33,189.31 14,648.85

加:营业外收入 4,398.18 2,447.60 207.05 220.53

减:营业外支出 260.82 954.23 280.49 75.6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4.43 13,951.14 33,115.87 14,793.75

减:所得税费用 2,877.37 2,683.21 4,281.40 3,051.9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31.80 11,267.93 28,834.47 11,741.77

1、营业收入

2015-2017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443.07万元、81,549.58万元和98,129.25万元 。其中 主营 业务收 入分别 为73,611.11万 元、75,736.05万 元和92,938.0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91.51%、92.87%及94.71%,主营业务占比较为稳定且占比相对较高,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6年增长20.33%,主要是由于售水收入大幅增加。

2018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8,563.05万元。

2、营业成本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营业总成本分别为89,729.78万元、78,649.54万元和122,291.90万元,分别占营业总收入的111.54%和96.44%和124.62%。其中,2016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较2015年减少11,080.24万元,下降12.35%,主要是2015年公司根据房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对房地产业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年底因司法拍卖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公司冲回上年所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2017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较2016年增加43,642.36万元,增幅为55.49%,主要是由于本期对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司法处置结束,确认相关的应收款损失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营业总成本72,107.22万元。

3、期间费用

图表6.4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销售费用 9,001.24 11.19 8,648.56 10.61 9,300.39 9.48 7,262.30 9.24

管理费用 14,023.34 17.43 14,379.37 17.63 13,723.40 13.99 10,323.97 13.14

财务费用 12,422.34 15.44 11,274.46 13.83 7,133.56 7.27 5,187.99 6.60

期间费用 35,446.92 44.06 34,302.39 42.06 30,157.35 30.73 22,774.26 28.99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期间费用分别35,446.92万元、34,302.39万元和30,157.35万元,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44.06%、42.06%和30.73%,呈现逐年下降势态。2018年9月末,发行人期间费用为22,774.2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28.99%。

从各项期间费用来看,2015-2017年,销售费用分别为9,001.24万元、8,648.56万元和9,300.3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19%、10.61%和9.48%,占比呈现逐年下降态势。2018年9月末,发行人销售费用为7,262.3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9.24%。

2015-2017 年,发 行人管 理费用 分别为 14,023.34 万元、 14,379.37 万元及13,723.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43%、17.63%和13.99%,在三项期间费用中占比最大。其中,2017年发行人管理费用比2016年减少655.97万元,下降了4.56%,主要系发行人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将2016年5-12月及2017年度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的发生额列报于“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之前的发生额仍列报于“管理费用”项目,导致2017年管理费用同比小幅下降。2018年9月末,发行人管理费用为10,323.9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13.14%。

2015-2017年,发行人的财务费用分别为12,422.34万元、11,274.46万元及7,133.5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5.44%、13.83%和7.27%,呈现逐年下降势态。2017年发行人财务费用比2016年末减少4,140.90万元,下降36.73%,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较多导致利息支出减少。2018年9月末,发行人财务费用为5187.9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6.60%。

4、资产减值损失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5,223.17万元、-4,500.57万元和30,201.52万元。其中2015年资产减值损失较2014年增加4,307.42%,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当期房产子公司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16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15年减少186.17%,主要原因为冲回房产子公司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017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较2016年增加34,702.09万元,主要原因为对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司法处置结束,确认相关的应收款损失所致。

2018年9月末,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204.0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24.37万元,变动原因为上年同期对房产子公司债权处置确认相关的减值损失较大所致。

5、投资收益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294.93万元、9,557.73万元和53,551.71万元,其中,2015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14年增加4,421.66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公司获利、购买理财产品获利所致。2016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15年增加122.54%,主要由于权益法核算发行人获利所致。2017年发行人投资收益比2016年增涨460.30%,主要系本期对房产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司法处置结束,确认相关的股权转让收益。2018年9月末,发行人投资收益为434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772.81万元,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对房产子公司股权处置确认相关的股权转让收益较大所致。

发行人创投业务主要由天堂硅谷管理运行,发行人不参与日常管理。天堂硅谷成立于2000年,2014年4月获得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截至2018年9月末,发行人持有天堂硅谷股份比例为27.9%。天堂硅谷是国内知名的投资公司,已成功投资了多个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天堂硅谷具有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在选择拟投企业时,天堂硅谷主要考察企业的成长性和企业在细分市场的市场地位与能力。评判一个企业的成长性,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第一,所处行业是否有足够的发展前景;第二,所投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是否为龙头企业,或者是否占据关键环节或核心技术或拥有渠道优势;第三,财务数据,主要分析主营业务在企业盈利中的占比,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设备更新、市场开发、研发投入等等。天堂硅谷共有八个部门,风险控制部由董事长管理。天堂硅谷风险控制部独立于经营管理团队,并且总裁也受风险控制部监督。

目前,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公司参股的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9月末,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体系内在管基金总数达到142只,专业团队超130人,在管实缴资金超150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公司总资产271,308.72万元,所有者权益212,939.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1,325.06万元,净利润13,426.91万元。

截至2018年9 月末,公 司未经审计 总资产271,142.64万元 ,所有者权 益217,071.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3,690.95万元,净利润16,479.21万元。

6、营业外收支

图表6.4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外收支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 1-9 月

营业外收入 4,398.18 2,447.60 207.05 220.53

营业外支出 260.82 954.23 280.49 75.63

营业外收支净额 4,137.36 1,493.37 -73.44 144.90

发行人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各年金额存在一定的波动。2015-2017年度,发行人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4,137.36万元,1,493.37万元和-73.44万元。

其中,2015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较2014年末增加70.55%,主要为2015年收到兰溪水务处置兰溪污水厂损益1,250万。2016年发行人营业外收支净额较2015年减少63.91%,主要由于固定资产利得减少1,276.99万元,增加非常损失646.61万元。

2017年发行人营业外收支净额较2016年减少104.92%,其中营业外收入减少2,240.55万元,系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营业外支出减少673.74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因寒潮影响,各水务子公司发生冰冻损失所致。2018年9月末,发行人实现营业外收入220.53万元,营业外支出75.63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44.9万元。总体来看,发行人聚焦主业,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稳健,营业外收支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7、利润总额分析

2015-2017年度,发行人的利润总额分别为-854.4万元,13,951.14万元和33,115.87万元,波动较大。其中2015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14年减少2,148.12万元,2016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15年增加14,805.54万元,2017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16年增加19,164.73万元,增幅137.37%。2018年9月末,发行人实现利润总额14,793.75万元。

从利润总额的构成来看,投资收益是利润总额的重要来源。2015-2017年末,发行 人投资 收益分 别为4,294.93万元 、9,557.73万元 和53,551.71万元, 其中2016-2017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51%和161.71%。

此外,经营性利润也是利润总额的重要构成部分。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经营性利润分别为-4,063.55万元、-1,600.52万元和9,839.12万元。2018年1-9月,发行人实现经营性利润10,503.81万元。

图表6.4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利润总额构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末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经营性利润 -4,063.55 475.59% -1,600.52 -11.47% 9,839.12 29.71% 10,503.81 71.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223.17 611.30% 4,500.57 32.26% -30,201.52 -91.20% -204.07 -1.38%

投资收益 4,294.93 -502.67% 9,557.73 68.51% 53,551.71 161.71% 4,349.11 29.40%

营业外收支净额 4,137.36 -484.22% 1,493.37 10.70% -73.44 -0.22% 144.90 0.98%

利润总额 -854.43 100.00% 13,951.14 100.00% 33,115.87 100.00% 14,793.75 100.00%

8、净利润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3,731.80万元、11,267.93万元、28,834.47万元及11,741.77万元,其中发行人2018年1-9月净利润11,741.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下降56.30%,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受上年同期对房产子公司债权处置确认相关的减值损失以及股权转让收益影响,2017年3月水利置业完成子公司锦天房产和锦天物业的股权及债权转让,于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48,405.3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76.51万元,房产业务处置确认的投资收益与资产减值损失两项相加达18,128.88万元,致使2017年同期发行人净利润远高于历年同期正常水平。2018年1-9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较上年同期减少30,024.37万元、投资收益科目较上年同期减少47,772.8万元,二者综合影响净利润17,748.44万元,致使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7:2015年--2018年9月末公司主要现金流量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8,859.68 88,137.60 114,280.08 107,806.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652.00 75,462.87 88,931.84 72,882.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207.68 12,674.74 25,348.24 34,923.7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67.34 61,066.58 183,082.84 6,758.7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148.97 59,886.54 107,823.96 52,44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381.63 1,180.04 75,258.88 -45,682.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6,505.24 198,190.00 40,449.90 63,644.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6,686.04 202,525.63 144,661.69 30,315.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819.20 -4,335.63 -104,211.79 33,328.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45.25 9,519.14 -3,604.67 22,569.85

2015-2017年度,发行人实现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22,645.25万元、9,519.14万元和-3,604.67万元,各年波动较大。2018年9月末,发行人实现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2,569.85万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2017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19,207.68万元、12,674.74万元和25,348.24万元。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比2014年度增加4.21倍,主要由于2015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房产公司工程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2016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比2015年度减少6,532.94万元,下降34.0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17年度,发行人经营性活动净 现金流量净额较2016年度增 加12,673.50万元,增幅99.99%,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收回上期污水处理服务费所致。2018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为34,923.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72%,变动原因主要系本期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2017年,发行人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分别为-66,381.63万元、1,180.04万 元和 75,258.88万 元 。2015 年发 行 人的 投 资活 动 净 现金 流 较2014年 减 少26,136.75万元,下降59.07%,主要系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大所致。2016年度,发行人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5年度增加67,561.63万元,主要系上期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较大所致。2017年度,发行人的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6年度增加74,078.88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因司法拍卖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所致。2018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为-45,68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3.10%,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因处置房产子公司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015-2017年,发行人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9,819.20万元、-4,335.63万元和-104,211.79万元。其中2015年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现金流较2014年增加41,832.38万元,增幅149.47%,主要由于本期取得募集资金所致。2016年度,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5年度下降74,154.83万元,降幅106.21%,主要系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2017年度,发行人的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较2016年度下降99,876.16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拍卖处置子公司后归还借款,融资规模减少所致。2018年1-9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净现金流量为3332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936.69万元,变动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房产子公司处置款后归还贷款及本年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六)发行人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8:2015-2018年9月末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年9月末

资产负债率 64.62% 66.28% 54.45% 58.18%

流动比率 0.78 0.95 0.69 0.69

速动比率 0.29 0.32 0.47 0.55

EBIT(万元) 10,160.45 25,196.99 40,958.03 20,242.08

EBITDA(万元) 21,579.06 38,071.60 56,892.64 -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92 3.32 6.78 -

2015-2017年末,公司负债率分别为64.62%、66.28%和54.45%,与同行业相比处于适中水平。近几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18%。

2015-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95和0.69,速动比率分别为0.29、0.32和0.47,可以看出近年来公司的流动比率上下波动且处于较低水平,说明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差,这与公司水务行业固定资产较多的特点有所相关。公司的速动比率逐年上升,说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在逐步改善。2018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为0.59,速动比率为0.55。

2015-2017年,公司EBIT分别为10,160.45万元、25,196.99万元和40,958.03万元,2015-2017年公司EBITDA分别为21,579.06万元、38,071.60万元、56,892.64万元,公司息税前利润(EBIT)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维持在较高水平,都保持在一个相对平稳的地步,说明公司通过盈利对债务的保障能力很强。

2015-2017年,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2、3.32和6.78。近年来随着公司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借款大幅减少,该指标逐年上升,利息保障能力有保障。

总体来看,公司整体债务适中,公司各项偿债指标近年一直比较平稳,短期偿债压力不大。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图表6.49:公司2015年-2018年9月末盈利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9 月

毛利率 40.27% 41.65% 38.95% 39.07%

销售净利率 -4.64% 13.82% 29.38% 14.95%

总资产报酬率 0.53% 1.18% 1.99% /

净资产收益率 -2.01% 6.12% 13.09% /

净利润(万元) -3,731.80 11,267.93 28,834.47 11,741.71

公司2015-2017年的盈利状况良好,主营业务均取得较好业绩。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近年来毛利率水平处于适中水平,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毛利率分别为40.27%、41.65%和38.95%,均稳定在40%左右。2018年9月末,发行人毛利率为39.07%,变动幅度不大。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销售净利率分别为-4.64%、13.82%和29.38%。其中,2016年度发行人销售净利率较2015年度有较大规模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2016年度投资收益增长、资产减值损失下降带动净利润较往年大幅增加。2017年度发行人销售净利率较2016年度有较大规模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2017年度完成房地产业务退出,确认投资收益53,551.7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01.52万元,使得净利润较往年大幅增加。2018年9月末,发行人实现销售净利率14.95%,当期销售净利率下降的主要系2018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所致。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0.53%、1.18%及1.99%,保持较高水平。尤其是2017年,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较以往年度有较大规模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2017年度净利润较往年大幅增加。

2015-2017年末,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01%、6.12%及13.09%。

2016-2017年度,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往年度有较大规模增加,主要是由于发行人2016-2017年度净利润较往年大幅增加。

发行人2018年1-9月盈利能力较去年呈现下滑趋势,主要由于发行人2017年确认的投资收益较高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利润较为稳定。

3、营运效率分析

图表6.50:2015年-2017年公司资产营运效率比率分析表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4 0.04 0.0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33 3.58 3.86

存货周转率(次) 0.10 0.10 0.19

2015-2017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33次、3.58次和3.86次,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表明发行人的应收账款管理适当,回款良好。

2015-2017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0.10次、0.10次和0.19次,呈现较为稳定的势态,表明发行人对存货的管理能力较为稳定。

2015-2017年,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04次、0.04次和0.05次,呈现较为稳定的势态。

三、有息债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182,255.8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56,990.00万元,其他应付款中有息债务本金7,27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4,122.48万元,长期借款33,322.90万元,应付债券0万元,长期应付款中有息债务本金10,550.42万元。经与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公司的有息债务,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偿还、为地方政府及其他主体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业务合法合规。

(一)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图表6.51:发行人2018年9月末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 年 合计

短期借款 56,990.00 56,990.00

其他应付款中有息债务本金 6,270.00 1,000.00 7,27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122.48 74,122.48

长期借款 6,850.00 7,000.00 1,797.00 750.00 16,925.90 33,322.90

应付债券 0

长期应付款中有息债务本金 10,550.42 10,550.42

有息债务合计 137,382.48 6,850.00 7,000.00 2,797.00 750.00 27,476.32 182,255.80

(二)有息负债类型结构

图表6.52:截至2018年9月末有息负债类型

单位:万元/%

债务性质 2018 年 9 月末

金额 占比

质押债务 0 0.00%

抵押债务 18,358.43 10.07%

保证债务 64,597.00 35.44%

信用债务 99,300.37 54.48%

合计 182,255.80 1.00

图表 6.53:截至 2018 年 9 月末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贷款机构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借款方式 借款利率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西湖支行 2018.9.20-2019.9.20 15,000.00 保证借款 4.393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武林支行 2018.3.9-2019.3.9 3,000.00 保证借款 4.785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武林支行 2018.4.27-2019.4.27 7,000.00 保证借款 4.785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宝石支行 2018.5.14-2019.5.14 10,000.00 保证借款 4.5675%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城西支行 2016.11.16-2018.11.16 10,000.00 信用借款 4.15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之江支行 2018.4.13-2019.4.13 10,000.00 信用借款 4.7850%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行永康支行 2016.2.26-2021.2.25 4,800.00 保证借款 4.9000%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行永康支行 2017.11.8-2018.11.7 4,000.00 保证借款 4.3500%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永康支行 2018.8.31-2019.8.30 7,000.00 信用借款 4.5675%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2016.6.24-2019.8.11 2,0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2016.8.17-2019.8.16 3,0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岱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融达信用社 2017.12.21-2018.12.10 290.00 抵押借款 4.35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岱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融达信用社 2017.11.29-2018.11.25 700.00 抵押借款 4.35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4.9.26-2022.6.21 4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4.9.26-2022.9.21 4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 2014.9.26-2021.6.21 600.00 保证借款 4.9000%

单位名称 贷款机构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借款方式 借款利率

来水有限公司 行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4.9.26-2021.12.21 6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4.12.12-2020.6.21 4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4.12.12-2020.12.21 6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2.11-2020.6.21 2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2.12-2019.12.21 128.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3.18-2022.9.21 35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5.15-2019.12.21 122.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5.15-2019.6.21 278.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9.15-2019.6.21 300.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10.27-2018.12.21 278.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5.10.27-2019.6.21 22.00 保证借款 4.9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2016.1.21-2018.12.21 322.00 保证借款 4.9000%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9.30-2018.11.30 500.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9.30-2019.5.30 495.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0.16-2019.5.30 5.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0.16-2019.11.30 245.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0.20-2019.11.30 140.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1.1-2019.11.30 115.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1.1-2020.5.30 439.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2.5-2020.5.30 61.00 保证借款 4.5125%

单位名称 贷款机构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借款方式 借款利率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7.12.5-2020.11.30 74.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2.11-2020.11.30 426.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2.11-2021.5.30 500.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2.11-2021.11.30 64.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4.16-2021.11.30 52.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4.28-2021.11.30 258.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5.11-2021.11.30 63.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6.6-2021.11.30 63.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6.6-2022.5.30 2.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6.20-2022.5.30 110.00 保证借款 4.5125%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2018.7.17-2022.5.30 185.00 保证借款 4.5125%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7.5.26-2031.8.25 686.00 抵押借款 4.41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7.9.1-2031.8.30 491.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7.9.15-2031.8.30 2,745.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7.11.6-2031.8.30 363.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7.11.24-2031.8.30 3,369.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8.1.2-2031.8.30 1,343.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8.3.27-2031.9.21 3,703.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8.9.28-2031.9.21 70.00 抵押借款 4.90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2018.9.27-2031.8.30 4,598.43 抵押借款 4.9000%

合计 102,955.4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银行借款中已到期款项均已按时足额偿付,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稳健,现金获取能力良好,信用资质优良,因此预计全部贷款均可到期续贷。

公司2019年预计到期贷款58,850.00万元,剩余到期贷款28,015.43万元,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稳健性以及公司一贯良好的信用状况,因此到期贷款预计可通过续贷、转贷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解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共发行11期债券,未发行过永续债券,合计发行金额18亿元。存续中期票据1期,无永续债券,合计金额2亿元,发行主体均为集团本级,下属子公司未发行过债券,详见下表:

图表 6.54:发行人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债项名称 发行金额 发行利率 发行时间 到期时间 本息兑付情况

16 钱江水利 PPN003 2 3.86 2016-12-08 2017-12-08 已到期兑付

16 钱江水利 PPN002 1 4.00 2016-07-28 2017-07-28 已到期兑付

16 钱江水利 PPN001 2 4.50 2016-04-21 2019-04-21 已到期兑付

15 钱江水利 PPN002 1 4.50 2015-12-10 2018-12-10 已到期兑付

15 钱江水利 PPN001 2 4.06 2015-12-04 2016-12-04 已到期兑付

15 钱江水利 CP001 2 3.75 2015-08-10 2016-08-10 已到期兑付

14 钱江水利 MTN001 2 6.33 2014-09-09 2019-09-09 正常付息,尚未还本

13 钱江水利 CP001 2 7.00 2013-11-22 2014-11-22 已到期兑付

13 钱江水利 MTN002 1 6.20 2013-10-15 2018-10-15 已到期兑付

13 钱江水利 MTN001 1 5.40 2013-05-24 2018-05-24 已到期兑付

12 钱江水利 CP001 2 5.10 2012-11-15 2013-11-15 已到期兑付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1、 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图表 6.55:截至 2018 年 9 月末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母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中国水务公司 第一大股东 国有控股 叶建桥 水源及引水工程等 120,000.00 33.55 33.55

2、 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图表6.56:截至2018年9月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单位:万元/%

编号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投资等 4,000.00 水利供水项目开发 3,000.00 75.00 75.00

2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55,2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43,061.00 78.01 86.12

3 浙江钱江水利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等 16,000.00 实业投资、房地产投资 8,160.00 51.00 51.00

4 嵊州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等 7,000.00 城市供水、水资源开发等 4,900.00 70.00 70.00

5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8,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80.00 51.00 51.00

6 安吉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000.00 100.00 100.00

7 金华市金西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1,300.00 65.00 65.00

8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10,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8,500.00 85.00 85.00

9 舟山市昌通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2,08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2,080.00 100.00 100.00

10 舟山市昌贸物资经营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800.00 管道配件销售等 800.00 100.00 100.00

11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5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2,500.00 100.00 100.00

12 丽水市华通给排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管道安装 5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00.00 100.00 100.00

13 永康市钱江水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1,000.00 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00.00 100.00 100.00

编号 子公司全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期末实际出资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14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4,848.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10,593.00 70.00 70.00

15 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 2,700.00 原水供应等 2,700.00 100.00 100.00

16 兰溪市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管道安装 513.00 自来水生产、供应、给排水管道安装等 513.00 100.00 100.00

17 平湖市钱江独山水务有限公司 集中式供水 13,000.00 自来水生产、供应 9,100.00 70.00 70.00

18 宁海县兴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 8,000.00 污水处理 4,800.00 60.00 60.00

合计 170,141.00 109,487.00

3、 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图表 6.57: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编号 被投资单位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关联关系

1 天堂硅谷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何向东 实业投资等 120,000.00 27.9 27.9 联营

2 浙江天堂硅谷阳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创业投资等 5,000.00 8 8 联营

3 浙江天堂硅谷合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实业投资等 5,000.00 2.5 2.5 联营

4 浙江天堂硅谷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王洪斌 实业投资等 10,000.00 3 3 联营

5 伊犁电力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伊宁县 邱益军 水力、火力发电等 7,145.00 49 49 联营

6 和田水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县 邱益军 电力生产与销售、水力发电设备的安装等 3,000.00 49 49 联营

7 昌蕴水电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富蕴县 邱益军 电力投资、水力发电设备安装等 1,800.00 49 49 联营

8 浙江钱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洪佳 水利咨询、水利信息化系统集成等 1,000.00 19 19 联营

9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市 丁国良 生产及销售净水设备及零配件、医疗器械等 6,550.00 3.8168 3.8168 联营

10 浙江珊溪经济发展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温州 胡劲 水力发电和原水销售 118,561.00 9.28 9.28 联营

编号 被投资单位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关联关系

公司

合计 278,056.00

(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定价的总体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原则,无市场参考价格时执行双方协议价格。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无关联方资金拆借。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担保事项

1、对非关联方担保

图表 6.58: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对外担保及互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合同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 有无反担保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舟山开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解放路支行 1,900.00 0.00 2019-05-10 无

小 计 1,900.00 0.00

2、对关联方担保

图表 6.59: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对内担保及互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期限 担保合同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方式 有无反担保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2016.2.26-2021.2.25 7,000 4,800 保证担保 有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2017.11.8-2018.11.7 4,000 4,000 保证担保 有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2018.8.31-2019.8.30 7,000 7,000 保证担保 有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5.12.21-2023.12.20 20,000 5,000 保证担保 无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2014.9.26-2022.9.21 8,000 5,000 保证担保 无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017.9.21-2022.9.21 5,900 3,797 保证担保 无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3.9-2020.3.9 10,000.00 10,000.00 保证担保 无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5.14-2019.5.14 10,000.00 10,000.00 保证担保 无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9.20-2019.9.20 15,000.00 15,000.00 保证担保 无

合计 86,900.00 64,597.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关联方担保无重大变化。

(二)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对企业经营构成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三)承诺事项

根据《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新厂建设项目用地、老厂地块及房屋征收协议》内容,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舟山自来水公司虹桥水厂土地(尾山路1号、西山路96号)及房屋被舟山市定海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征收,对方应当支付征收补偿款5,450万元。另外,按照协议约定,定海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将该地块(尾山路1号、西山路96号)共计25.5亩转性为商住用地后公开拍卖,若拍卖所得高于5,500万元,超出部分扣税后由双方按照50%分得。根据拍卖结果,舟山自来水公司可 获得分成款5,297.31 万元。截止2018年 9月21日,上述 款项合计10,747.31万元已全部收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款项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在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且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上述款项合计10,747.31万元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2,064.40万元后的差额8,682.91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在新建虹桥水厂相关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六、受限资产情况

(一)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中已有账面价值为 224.87 万元的房屋及建筑物用于抵押担保,具体为岱山自来水公司银舟办公楼 224.87 万元,抵押权人岱山县融达信用社,期限 2018 年 11 月 23 日到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已有账面价值为 322.23 万元的固定资产用于担保,具体为岱山自来水公司高亭闸口村房产 55.99 万和高亭镇长河路营业用房 266.24 万元,抵押权人岱山县融达信用社,期限 2018 年 12 月 7 日到 2019 年 12 月 6 日。

3、已有账面价值 3,295.38 万元的无形资产用于担保。其中:岱山自来水公司高亭闸口村土地 175.12 万元和银舟公寓办公大楼土地 5.98 万元,期限 2018年 11 月 23 日到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兰溪市水务公司工业水厂土地 3,114.28 万元,期限 2017 年 6 月 1 日到 2031 年 8 月 30 日。

(二)资产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资产质押情况。

(三)其他资产被限制处置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说明事项外,发行人无其他资产被限制处置事项。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金融衍生产品、大宗商品期货和理财产品持有情况。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持有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图表 6.60: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理财产品名称 交易目的 交易结构 名义本金(万元) 起止日 利率(%)

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保本理财 10,000.00 2018.5.23-2018.10.9 4.90

中银证券锦鲤・收益宝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保本理财 7,000.00 2018.7.12-2018.10.23 4.90

金樽专项 99 期收益凭证 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保本理财 11,000.00 2018.7.11-2018.11.12 4.85

九、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海外投资。

十、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1、为确保虹桥水厂迁建(深度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舟山公司”)于2016年1月向舟山市发改委启动了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2016年3月14日,发行人、舟山公司及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于签订的《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编号:3310201606100000222),2016年6月18日、2016年8月10日签订的两份《国开发展 基 金 投 资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 ( 编 号 : 33102016100000222001 及33102016100000222002),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200.00万元对舟山公司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10年,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国开发展基金对舟山公司进行的增资实质是低息贷款,实际债权人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债务期限为201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舟山公司以合法享有的水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权及收益的30%提供质押担保,回购方为发行人,各期投资收益核算期为增资款缴付完成日起每年6月20日。投资收益要求:(1)在投资期限内及投资期限到期后,国开发展基金有权按照本合同的有关约定行使投资回收权。并要求发行人对其持有的舟山公司股权予以回购,以实现其收回对舟山公司的投资本金;(2)在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3)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发展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即国开发展基金本次增资0.52亿元+国开发展基金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国开发展基金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发展基金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内国开发展基金投资收益未收取的,国开发展基金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在7年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目前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营,经营情况良好,该部分增资款列入发行人长期应付款科目。

2、根据丽水供排水公司2017年12月22日收到的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丽环(开)罚字〔2017〕121号),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7月26日对丽水供排水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中采集的污水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丽水市环保局应丽水供排水公司申请举行了听证会,依据《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对丽水供排水公司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并告知如不服处罚决定可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丽水供排水公司对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做出的罚款处罚决定不服,于2018年1月16日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丽水供排水公司和被申请人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均提出行政复议调解的请求,丽水市人民政府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做出罚款人民币139,750.00元的处罚决定,该罚款已于2018年4月13日一次性缴清。

3、根据2012年9月28日,由婺城区水务局与钱江供水公司签订的《汤溪水厂合作资产移交协议》,婺城区水务局将其拥有的部分汤溪水厂资产移交至钱江供水公司,并约定由钱江供水公司承担汤溪水厂原浙江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同时承担原汤溪水厂项目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义务。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还贷款本金5232.23万元,未还贷款利息51.64万元。

十二、预计重大变化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预计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3,044.44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下降60.70%,实现净利润9,07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下降68.51%,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和投资收益出现大幅下降。

图表 6.61:2016-2018 年末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情况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末 2018 年末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资产减值损失 -4,500.57 -186.17% 30,201.52 771.06% 193.78 -99.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57.73 122.54% 53,551.71 460.30% 751.12 -98.60%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57.78 349.57% 33,189.31 166.41% 13,044.44 -60.70%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267.93 401.94% 28,834.47 155.90% 9,078.98 -68.51%

发行人2018年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3,044.44万元,较上年同期营业利润下降60.70%,实现净利润9,078.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净利润下降68.51%,主要系资产减值损失和投资收益出现大幅下降,降幅较大的原因如下:

一是受2017年同期对房产子公司债权处置确认相关的减值损失以及股权转让收益影响。2017年3月,水利置业完成子公司锦天房产和锦天物业的股权及债权转让,于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48,405.3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0,276.51万元,房产业务处置确认的投资收益与资产减值损失两项相加达18,128.88万元,致使2017年同期发行人利润水平远高于历年同期正常水平。2017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较2016年增加34,702.09万元,同比增加771.06%,投资收益科目较2016年增加43,993.98万元,同比增加460.30%。2018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较2017年减少30,007.74万元,同比减少99.36%,投资收益科目较2017年减少52,800.59万元,同比减少98.60%,二者综合影响利润22,792.85万元,致使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

二是2018年发行人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资本市场影响,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导致2018年度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合并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93.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19.00%,发行人按照持股比例27.9%确认投资收益-639.94万元,较上年同期确认的投资收益3,351.72万元下降3,991.66万元。

截至 2018 年末,除营业利润、净利润外,发行人其他各项财务指标无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世纪”)。

(二)历史评级情况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4日出具《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2018年12月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发行人进行综合评定,主体信用评级为AA。

(三)评级结论

通过对钱江水利主要信用风险要素的分析,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8年四季度,发行人评级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主体评级报告摘要

主要优势:

 较好的外部环境。浙江省优良的区域经济环境和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使水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目前浙江省城市供水行业较为分散,行业存在较强的整合趋势和需求。随着水务行业政策的推动下,钱江水利主业发展存在较好的外部环境。

 股东实力较强。水务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公用事业行业,钱江水利凭借股东实力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在区域范围内的市场开拓具有一定优势,并通过自身积累获取较丰富的水务管理经验。

 主业产业链较完整。钱江水利以水供给及处理业务为主业,拥有包括制水、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的厂网一体化体系,且2017年已剥离房地产业务,公司主营业务较突出,产业链较完整。

 短期偿债能力强。2017年,钱江水利偿还部分短期刚性债务后,即期债务偿付压力大幅下降。同时公司现金储备相对充裕,主业收现情况好,经营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入,短期偿债能力强。

 融资渠道畅通。钱江水利股东及自身实力较强,近年来多次通过发行债券、增发股份等方式筹集资金,融资渠道多样化,良好的资本补充机制可为其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主要风险:

 主业成本控制压力较大。钱江水利供水业务成本中原水费、人工及电力成本占比较大,近年来供水业务毛利率下行压力大,公司面临较大的成本控制压力。

 主业发展空间存在不确定性。钱江水利主业集中于浙江省,但省内大部分地市政府均有水务资产运营公司负责主城区的供排水业务,公司主业未来发展空间存在不确定性。

 期间费用控制压力。钱江水利期间费用率较高,对利润产生有所侵蚀,公司面临一定的期间费用控制压力。

评级关注:

 前两大股东增持。2017年以来,钱江水利前两大股东中国水务投资和浙江水利投资竞相增持公司股票,本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及由此可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 高管变更。钱江水利于2018年6月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部分高管发生变动,本评级机构将关注高管变更后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8年9月30日,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69,900.00万元,已使用102,955.43万元,未使用额度166,944.57万元。主要银行授信以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图表 7.1:截至 2018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主体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农行西湖支行 30,000.00 15,000.00 15,000.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保俶支行 10,000.00 - 10,000.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武林 10,000.00 10,000.00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宝石支行 10,000.00 10,000.00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 40,000.00 - 40,000.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西湖支行 20,000.00 - 20,000.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城西支行 20,000.00 10,000.00 10,000.0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行之江支行 10,000.00 10,000.00 -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开元支行 10,000.00 - 10,000.00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舟山市分行 20,000.00 5,000.00 15,000.00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舟山分行 3,000.00 - 3,00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岱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融达信用社 1,000.00 990.00 10.00

舟山市岱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岱山县分行 8,000.00 5,000.00 3,000.00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行永康支行 7,000.00 4,800.00 2,200.00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行永康支行 4,000.00 4,000.00 -

永康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永康支行 7,000.00 7,000.00 -

丽水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行丽水分行 5,900.00 3,797.00 2,103.00

兰溪市钱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兰溪市支行 54,000.00 17,368.43 36,631.57

合计 269,900.00 102,955.43 166,944.5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无重大变化。

三、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借款。

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偿还情况

发行人于 2012 年 11 月 15 日发行了 2012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5.1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了 2013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人民币 1 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5.4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3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了 2013 年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 1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6.2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了 2013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2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7.0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发行了 2014 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 2 亿元,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为 6.33%,仍在存续期。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发行了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 2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3.75%,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发行了 2015 年第一期私募债,发行规模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4.06%,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了 2015 年第二期私募债,发行规模 1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4.5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发行了 2016 年第一期私募债,发行规模 2 亿元,期限为 3 年,票面利率为 4.5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发行了 2016 年第二期私募债,发行规模 1 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4.00%,已兑付。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发行了 2016 年第三期私募债,发行规模 2 亿元,期限为 1 年,票面利率为 3.86%,已兑付。

五、预计重大变化

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资信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无担保,能否如期兑付取决于发行人信用。

本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状况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九章 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书立的财产转让书据,均应缴纳印花税。

但对超短期融资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超短期融资券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第十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实现其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

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5、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18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2、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企业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4、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5、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6、企业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7、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8、企业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9、企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10、企业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2、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3、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4、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5、企业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三、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四、本息兑付事项

公司将在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及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违约事件

如下列任何一项事件发生及继续,则投资者均可向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如有代理追偿责任)发出书面通知,表明应即刻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此情况下,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如有代理追偿责任)应依据本条款有关规定即刻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有关事件在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接获有关通知前已予以纠正的,则另作别论:

(一)拖欠付款:拖欠超短期融资券本金或其中任何融资券的任何到期应付利息;

(二)解散:发行人于所有未赎回超短期融资券获赎回前解散或因其它原因不再存在。因获准重组引致的解散除外;

(三)破产:发行人破产、全面无力偿债、拖欠到期应付款项、停止/暂停支付所有或大部份债务或终止经营其业务,或发行人根据《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程序。

二、违约责任

1、发行人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按时还本付息。如果发行人未能按期向上海清算所指定的资金账户足额划付资金,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日或兑付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及时向投资人公告发行人的违约事实。

发行人延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除进行本金利息支付外,还需按照延期支付金额以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0.21‰)计算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

发行人到期未能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2、投资人未能按时交纳认购款项的,应按照延期缴款的天数以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0.21‰)计算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发行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投资人履行协议或不履行协议。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

(一)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需要立即处置的重大事件。

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单独或同时发生下列突发事件时,可以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管理预案:1、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债务融资工具、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公开发行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非公开发行债务;

2、发行人或发行人的高级管理层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或已就重大经济事件接受有关部门调查,且足以影响到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发生超过净资产 10%以上重大损失(包括投资损失和经营性亏损),且足以影响到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

4、发行人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5、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分、罚款或涉及重大诉讼或司法强制执行等事件,且罚款、诉讼或强制执行的标的额较大,且足以影响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兑付;

6、其他可能引起投资者重大损失的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应立即按照本章的约定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管理预案,保障投资者权益,减小对债券市场的不利影响。

(二)投资者保护应急管理预案的启动

投资者可以在发生上述突发事件时,向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建议启动投资者保护应急管理预案;或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主动启动应急管理预案;也可在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要求启动应急管理预案。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启动应急管理预案后,可采取下列某项或多项措施保护债权:

1、公开披露有关事项;

2、召开持有人会议,商议债权保护有关事宜。

(三)信息披露

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发行人将主动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监管机构、媒体等方面及时沟通,并通过指定媒体披露该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

1、跟踪事态发展进程,协助联席主承销商发布有关声明;

2、听取监管机构意见,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3、主动与评级机构互通情况,督促评级机构做好跟踪评级,并及时披露评级信息;

4、适时与主承销商联系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包括信用增级措施、提前偿还计划以及持有人会议决议等;

5、适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其他有关声明。

(四)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大会是指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主承销商作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拟定会议议案。

(1)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转移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或部分清偿义务;

(3)发行人变更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机构,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4)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资产无偿划转、资产转让、债务减免、股权交易、股权托管等原因导致发行人或者信用增进机构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或者两年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减资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百分之十,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重大;

(6)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三十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提议召开;

(7)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召集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十个工作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拟审议议题:议题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召集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参会人员,并将议案提交至持有人会议审议。

3、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债权登记日向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申请查询本人当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日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通过出具书面授权书委托合格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事项的授权权限。授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出席权、议案表决权、议案修正权、修正议案表决权。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信用增进机构等重要关联方应当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交易商协会派员列席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律师由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担任。出席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密切跟踪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发表公开评级意见。

4、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代理人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发行人、发行人母公司、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等重要关联方没有表决权。

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会议方可生效。

持有人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除本募集说明书有规定外,由召集人规定。

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单独或合计持有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提议修正议案,并提交会议审议。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

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在会议召开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持有人会议表决日后,召集人应当对会议表决日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有份额进行核对。表决日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

除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后生效。

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保证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律师签名。

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日次一工作日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交易商协会网站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召集人在会议表决日次一工作日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接受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及时将发行人答复在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交易商协会网站披露。召集人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持有人会议相关材料送交易商协会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持有人会议公告;

(2)持有人会议议案;

(3)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与人员以及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

(4)持有人会议记录;

(5)表决文件;

(6)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7)发行人的答复(若持有人会议决议需发行人答复);

(8)法律意见书。

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记录、出席会议机构及人员的登记名册、授权委托书、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召集人保管,并至少保管至对应债务融资工具到期后五年。

5、对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发生争议,应在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四、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交叉保护条款

1.1【触发情形】

【发行人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1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或境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或发行人未能清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或【发行人及其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任何【银行贷款本金或利息】,单独或累计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或发行人最近一年或最近一个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5% 】,以较低者为准。

1.2【处置程序】

1 到期应付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债务到期、或债务到期且宽限期届满、或因交叉违约等事项导致提前到期

支付本金或利息、或因触发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导致的到期。

如果第 1.1 条中的触发情形发生,应立即启动如下保护机制:

 确认与披露

1.2.1 第 1.1 条的触发情形发生时,发行人应在 2 个工作日内予以披露2,并书面通知主承销商。

1.2.2 主承销商通过发行人告知以外的途径获悉发行人发生触发情形的,应当在 2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在收到主承销商书面通知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确认并披露确认结果3。发行人在 2 个工作日内未予书面确认并披露的,由主承销商于次一工作日披露上述触发情形及发行人的确认过程,视为发行人已于当日发生第 1.1 条触发情形,则直接适用第 1.2.4—1.2.12 条中约定的救济与豁免机制。

1.2.3 发行人确认并披露其未发生第 1.1 条触发情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任一持有人可以对上述确认结果持有异议,并在发行人披露确认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发行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聘请律师事务所并就相关异议及是否发生第 1.1 条触发情形发表明确法律意见。发行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确认结果4及法律意见书。主承销商应督导发行人按约定履行上述相关义务,发行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披露确认结果及法律意见书的,由主承销商于次一工作日披露上述持有人异议情况及发行人的确认过程,视为发行人已于当日发生第 1.1 条触发情形,则直接适用第 1.2.4—1.2.12 条中约定的救济与豁免机制。

 宽限期

1.2.4 发行人在第 1.1 条的触发情形发生之后有 10 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第 1.1 条中的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反约定,无需适用第 1.2.6—1.2.12 条中约定的救济与豁免机制,发行人应于足额偿还的次一工作日向市场披露。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后未对第 1.1 条中的债务进行足额偿还,发行人应于宽限期届满的次一工作日向市场披露。(如第 1.1 条触发情形项下的约定债务已设置宽限期,则本宽限期天数为0 个工作日)

1.2.5 宽限期内不设罚息,按照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

 救济与豁免机制

1.2.6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召集人(简称“召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第 1.1 条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应筹备召开持有人会议,如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后未对第 1.1 条中的债务进行足额偿还的,召集人应在宽限期届满后 2 个工作日内发布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并在发布公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

2 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触发情形及发生时间等。

3 如确认触发,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触发情形及发生时间等;如确认不触发,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触发情形的确认过程、依据及结果等。

4 如确认触发,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触发情形及发生时间等;如确认不触发,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触发情形的确认过程、依据及结果等。

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

1.2.7 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无条件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

有条件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即持有人会议可就以下救济措施进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每项议案对应以下一项救济措施,持有人会议应就每项议案逐项表决。发行人应按持有人会议全部有效决议采取对应救济措施,则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

(1)发行人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

(2)发行人提高 100BP 的票面利率(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日的下一付息日起);

(3)自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1.2.8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 2/3 以上,并经过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4 以上通过的,上述豁免的决议生效,并对发行人、其他未出席该持有人会议以及对该决议投票反对或弃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产生同等的法律约束力。持有人会议有效决议给予一项或多项救济措施的,发行人应无条件全部接受,并于持有人会议决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有)。发行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工作日披露其按照持有人会议决议给予投资人的相关救济措施及后续履行安排。

1.2.9 如果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未达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的 2/3 以上,视同未获得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如果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均未得到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3/4 以上通过,视同未获得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的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发行人应根据持有人会议决议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关于其未获得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的情况及后续安排。

1.2.10 持有人会议的见证律师应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对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应当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

1.2.11 持有人会议决议有条件豁免,但发行人未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或未按照持有人会议全部有效决议执行对应有效救济措施的,则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在办理法律手续期限届满后次一日或未执行有效救济措施次一日立即到期应付。

1.2.12 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持续监督监测发行人按照持有人会议决议履行给予投资人相关救济措施的情况。如果发行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或未按照持有人会议全部有效决议执行对应有效救济措施,召集人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的次一工作日披露相关情况,发行人应当在上述情况发生后的次一工作日披露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立即到期应付的情况及后续安排。

(二)控制权变更条款

2.1【触发情形】

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中认定和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确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

1、控制权变更情形

(1)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且在上述控制权变更情形发生5之日起半年内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信用评级级别下调;

(2)信用评级展望调为负面。

2.2【处置程序】

如果第 2.1 条中的触发情形发生,应立即启动如下保护机制:

 信息披露

2.2.1 发行人应在下列控制权变更信息披露事项发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持续披露控制权变更的有关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控制权变更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控制权变更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控制权变更事项发生并有义务进行报告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决定或通知时;

 回售安排或违反控制权约定事项

2.2.2 发行人应在下列事项发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投资者回售公告,包括回售登记的方式、期限、价格、行权日等事项,主承销商应协助发行人进行债券回售登记(回售登记期限不应超过 10 天)。投资者可选择继续持有

5 如控制权变更情形为多个的,控制权变更发生之日为任一控制权变更情形发生的日期。

或回售债券,若选择回售,应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票面价值 101%的价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1)信用评级下调或展望调为负面时;

(2)有关股权转让完成交割时;

(3)第 2.1 条中约定的触发情形实际发生时

2.2.3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在回售登记期限内与主承销商联系并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接受发行人上述控制权变更调整。

2.2.4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应及时筹措资金,保证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结束后一个月内兑付完毕,并按照票面利率支付该部分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付利息。

发行人触发上述条款,按照约定的保护机制履行完毕救济豁免程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应付的,后续不再触发投资人保护条款。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凡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均视为已同意及接受上述约定,并认可该等约定构成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相关合同义务。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应不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的相关规定。

五、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联席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六、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二章 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联系电话:0571-87974381, 0571-87974387

传真: 0571-87974400

邮政编码:310013

联系人:付超

二、主承销商及其他机构

(一)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电话:010-85109045、010-85105760

传真:010-85106311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人:安立伟、马韬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邮编:310003

联系电话:0571-87094968

传真:0571-85103611

联系人:章林强

(二)其他承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名称: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邮编:518028

联系电话:0755-23838680/8663

传真:0755-25832467-2910

联系人:郭丹丹、胡强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地址:江苏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邮编:213003

联系电话:021-20333219/3395

传真:021-50498839

联系人:桓朝娜、阮洁琼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电话:0755-88026246

传真:0755-83195057

邮编:518040

联系人:陈妮娜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邮编:315100

联系电话:021-23262637

传真:021-63586853

联系人:张舒华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10-66299586/9553

传真:0755-82401562

联系人:杜冠妍、陈怡、王本东、毛文杰、李旭峰

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邮编:100010

联系电话:010-88013586

传真:010-88085135

联系人:周欣

三、律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浙江天杭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46号宁波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平安

电话:0571-85250007

传真:0571-85250008

邮编:310007

联系人:朱京军

四、会计师事务所

单位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 9 楼

法定代表人:胡少先

联系电话:0571-88216783

传真:0571-88216801

邮编:310007

联系人:沈培强

五、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汉口路 398 号华盛大厦 14F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电话:(021)6350134963504376

传真:(021)63500872

邮编:200001

联系人:沈素琴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33-34 层

法定代表人:许臻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10-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三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2、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法律意见书;

4、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7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18 年未经审计三季度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发行人

名称: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三台山路 3 号

联系人:付超

联系电话:0571-87974381, 0571-87974387

传真: 0571-87974400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联系人:安立伟、马韬

联系电话:010-85109045、010-85105760

传真:010-85106311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联系人:王侃

联系电话:0571-85129135

传真:0571-85120731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或上海清算所网站下载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公司。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网址:

http://www.chinamoney.com.cn/fe/Info/19888763

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附录 计算公式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

7、总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总资产平均余额*100%

8、EBIT(息税前盈余)=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9、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EBIT+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1、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1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100%

13、股东权益比率=所有者权益总额/资产总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