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3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
本期发行期限: -
本期发行基础产品: -
主体信用等级: 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
目录
重要提示 ................................................................................................................................................................... 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8
第一章释义 ............................................................................................................................................................ 10
一、专有名词释义 ................................................................................................................................................. 10
二、其他专有名词释义 .......................................................................................................................................... 11
三、公司简称 ......................................................................................................................................................... 12
四、其他事项 .......................................................................................................................................................... 12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 13
一、投资风险 ......................................................................................................................................................... 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13
第三章发行条款 .................................................................................................................................................... 2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22
一、注册募集资金用途 ........................................................................................................................................ 22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 23
三、承诺 ................................................................................................................................................................ 23
四、偿债保障措施 ............................................................................................................................................... 23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26
一、发行人情况 ...................................................................................................................................................... 26
二、历史沿革 ......................................................................................................................................................... 26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40
四、发行人独立性 .............................................................................................................................................. 4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4
六、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情况 .............................................................................................................................. 50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7
八、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 71
九、发行人未来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 ............................................................................................................... 85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 ...................................................................................................................................... 86
十一、所在行业现状与前景、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格局 ....................................................................... 88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107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07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 ..............................................................................................................117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144
四、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48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 ............................................................................................................................................153
六、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153
七、发行人持有衍生产品情况 ............................................................................................................................155
八、发行人持有理财产品、委托贷款情况 .........................................................................................................155
九、海外投资情况 ...............................................................................................................................................156
十、公司未来直接融资计划 ................................................................................................................................156
十一、 其他重大事项 ............................................................................................................................................156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159
一、授信情况 ........................................................................................................................................................159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159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160
四、其他事项 ........................................................................................................................................................160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情况 .........................................................................................................161
第九章税项 ...........................................................................................................................................................162
一、增值税 .............................................................................................................................................................162
二、所得税 .............................................................................................................................................................162
三、印花税 .............................................................................................................................................................162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64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164
二、发行结果披露 .................................................................................................................................................165
三、定期披露信息 .................................................................................................................................................165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165
五、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167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168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168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 .................................................................................................................................168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168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171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173
六、其他.................................................................................................................................................................174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176
一、置换 ...............................................................................................................................................................176
二、同意征集机制 ...............................................................................................................................................176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80
一、违约事件 .......................................................................................................................................................180
二、违约责任 .......................................................................................................................................................180
三、偿付风险 .......................................................................................................................................................180
四、发行人义务 ...................................................................................................................................................180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181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181
七、处置措施 .......................................................................................................................................................181
八、不可抗力 .......................................................................................................................................................182
九、争议解决机制 ...............................................................................................................................................182
十、弃权 ...............................................................................................................................................................183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184
第十五章发行的有关机构 ...................................................................................................................................185
一、发行人 ...........................................................................................................................................................185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185
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185
四、会计师事务所 ...............................................................................................................................................185
五、信用评级机构 ...............................................................................................................................................186
六、法律顾问 .......................................................................................................................................................186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186
第十六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备查文件 ...............................................................................................................188
一、备查文件 .......................................................................................................................................................188
二、查询地址 .......................................................................................................................................................188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89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六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激烈带来的风险
公司聚焦医药流通环节,在浙江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医药物流设施和配送网络。浙江省医药市场规模和人均用药水平在国内排名前列,全国性企业和其他区域性企业也持续加大对浙江市场投资和销售网点的布控力度,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虽然公司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公司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但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一定会继续长期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如果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关系并保持竞争优势,则公司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降,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不利的影响。
2、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回收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2,990.97万元、659,297.66万元、731,027.68万元和797,310.09万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51%、45.06%、43.57%和45.55%,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10%、52.07%、50.98%和53.03%,占比较高。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长,如果发行人应收账款催讨不力或控制不当,可能形成坏账,给公司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3、医药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近些年,国家通过“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推动医药行业变革,以“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为主线推进改革。在此背景下,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包括两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控费、分级诊疗、药品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引发医药市场的分化与重组,不规范运营、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网络较小和服务能力较弱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或整合。若公司目前的经营策略跟不上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则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将失去优势地位,将形成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管理层变更
(1)董事会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应徐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组织安排,应徐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发行人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十届九次董事会,选举汪洋女士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许可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发行人已于2025年6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
(3)吴敏英女士自2025年5月16日起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2、2025年6月4日,发行人披露《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英特药业以36,910.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华通医药100%股权,并与转让方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
2025年10月21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收购华通医药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31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后续交易双方将根据交易合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1月1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收购华通医药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近日,华通医药已完成股权转让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英特药业直接持有华通医药100%股权,华通医药成为英特药业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华通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华通医药的总资产为6.71亿元,净资产为2.18亿元,营业收入为12.10亿元,占英特集团202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59%、4.18%和3.63%,对英特集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2025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胡彦龙、徐莉丽、倪彬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6号,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审计未能勤勉尽责行为。
(2)2025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廖屹峰、蒋重阳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访谈核实不充分、底稿记录不一致等行为。
经复核确认,编号为天健审〔2023〕4818号、天健审〔2024〕2197号、天健审〔2025〕6583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该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素素、韩熙,不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且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亦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综上,本次处罚事项不影响上述年度审计的审计质量,不会对发行人及本期债项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4、发行人组织结构变动
2025年12月,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行人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黄英、谌明和余军组成,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免去原监事会成员郭峻、王政、尹石水、樊晓卿、辛崇峰的监事职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事项工商变更已完成,以上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5、2026年4月27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季度末借款余额47.46亿元,较年初增加12.23亿元,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16%,主要系发行人所处医药流通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一季度有较大规模备货采购,资金需求量短期增大,致使一季度新增借款比年初数有较大规模增长。属正常融资补充流动性,符合行业特征,不会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未设置宽限期。
2.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三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专有名词释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注册总额度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3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次注册而制作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集中簿记建档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团成员(若有)等相关方,通过统一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所有簿记建档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电子化处理的发行方式
簿记管理人 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文本》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一家、多家或所有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该承销团协议的版本为交易商协会备案版本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
持有人会议 指 在出现应急事件后,投资者为了维护债权利益而召开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有效期 指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记载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的有效期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节假日 指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公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2026年3月末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1-3月
二、其他专有名词释义
近一年及一期末 指2025年末和2026年3月末
VI 指 VisualIdentity,即以标志、标准字、标准色为核心展开的完整的、系统的视觉表达体系。将企业理念、企业文化服务内容、企业规范等抽象概念转换为具体符号,塑造出独特的企业形象
QHSE管理体系 指在质量(Quality)、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ERP 指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是针对物资资源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财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集成一体化的企业管理软件
GSP 指GoodSupplyingPractice,在中国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是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
经营品规 指药物制剂根据化学成分(或国家食药监局批准的药品名称)、剂型、标示量(含药量、投药药品重量)、生产企业、包装进行统计分类
LMA 全称:LMA-PROSEALLARYNGEALMASKAIRWAY,指LMA-Proseal莱吉喉罩,是一种医用设备
ET系列产品 指奥林巴斯生产的内镜诊查附件系列产品
HPS产品 全称: HELICOBACTERPYLORIINSALIVATEST VERSION,HPS是一种使用唾液检测胃幽门螺杆菌的测试板
OEC产品 美国通用公司生产的OEC系列X光设备,是一种医学诊断设备
CT产品 全称:COMPUTEDTOMOGRAPHY,CT是一种功能齐全的病情探测仪器,它是电子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简称
DR产品 全称:DIGITALRADIOGRAPHY,DR即直接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是由电子暗盒、扫描控制器、系统控制器、影像监视器等组成是直接将X线光子通过电子暗盒转换为数字化图像是一种广义上的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
三、公司简称
英特药业 指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省建材集团 指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华龙实业 指浙江华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资实业 指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华辰投资 指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龙集团 指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化集团 指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化蓝天 指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致恒贸易 指浙江致恒贸易有限公司
东普实业 指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
国贸集团 指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汇源投资 指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英特物流 指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 指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英特生物 指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宁波英特 指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英特海斯 指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嘉兴英特 指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英特中药饮片 指浙江英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温州英特 指温州市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钱王中药 指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凯地丝绸 指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医药药材 指浙江英特医药药材公司
医疗科技 指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英特物业 指浙江英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英华物业 指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英特物流 指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绍兴英特大通 指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宁波英特物流 指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金华英特 指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华东医药 指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 指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医药 指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事项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别说明,所有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由于计算时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因此表格中各单项数据之和同合计数在小数点后两位可能有误差。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62%、64.40%、65.55%和65.13%,总的来看,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水平。从近三年及一期末来看,发行人债务规模逐年扩大,截至2026年3月末,有息债务余额为415,281.66万元。发行人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2、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回收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32,990.97万元、659,297.66万元、731,027.68万元和797,310.09万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5.51%、45.06%、43.57%和45.55%,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10%、52.07%、50.98%和53.03%,占比较高。随着发行人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会进一步增长,如果发行人应收账款催讨不力或控制不当,可能形成坏账,增加发行人的流动性风险,给公司造成损失,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3、存货跌价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7,077.78万元、373,644.15万元、429,004.12万元和442,188.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5.67%、25.54%、25.57%和25.26%。存货基本保持稳定,原因主要是为了支持销售规模的扩大而备货。发行人的存货主要为药品,有明确的有效期限,发行人对药品施行批次管理,严格控制和管理近效期药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并不简单依赖库龄,公司系统会自动筛选接近近效期的产品,并针对性地优先销售,对于因包装破损或个别特殊原因无法退换货的药品,公司按商品损耗处理,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商品损耗。如果出现存货大规模毁损或可变现净值降低的情况,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4、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78,825.15万元、177,256.11万元、292,389.61万元和411,646.12万元,呈波动增长态势,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44%、20.28%、27.83%和36.94%,占比较高,发行人业务运行中对短期资金的需求较大,主要通过短期借款来解决,其中近一期的短期借款金额较大,这是由发行人的行业特点和商业模式决定的,即医药流通行业货款回笼一般集中在年中和年末,其他期间对短期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使得发行人短期流动性压力较大,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5、毛利率整体呈下滑趋势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毛利率分别为6.84%、6.89%、6.99%和6.33%,呈波动态势,且整体水平较低。主要是由于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包括药品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规范、两票制、带量采购、分级诊疗、医保控费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在医保控费、药品集中采购约束下,药品降价压力依然存在,在此背景下药品整体呈波动降价趋势,呈现出低毛利率行业特性,且逐渐趋于高集中度。加之,医药流通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发行人具有较高效的管理运营能力和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但仍存在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6、营运效率降低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93、5.16及4.84,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49、8.50及7.81,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37、2.34及2.14,三项比率近三年相对稳定。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不变,存货的流动性较好;总资产周转率保持稳定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趋缓以及不断通过并购吸纳资产所致。营运效率的降低将加大发行人经营资金的压力,可能会给发行人业务的持续增长带来一定的风险。
7、受限资产金额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68,733.35万元,占总资产的4.10%,占净资产的11.90%。目前资产的受限并不会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偿还借款,银行将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从而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风险。
8、债务结构不合理的风险
发行人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834,232.12万元、873,955.52万元、1,050,605.35万元和1,114,469.08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91.40%、92.75%、95.54%和97.77%。虽然发行人目前资产流动性较高,但流动负债占比较大,面临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流动负债占比持续增高,且发行人无较好的应对措施,可能会对发行人短期偿债情况造成一定影响。
9、关联交易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应收项目账款2,732.81万元,应付项目账款31,155.53万元,合计关联应收应付款33,888.34万元。虽然发行人已经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制度,但未来如发行人关联交易政策出现变动,可能产生不公平交易、利润转移等行为,导致损害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的风险。
10、投资收益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获得的投资收益分别为-749.35万元、-337.72万元、-80.54万元及-43.45万元,波动较大。最近一期投资收益为负主要是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益和承兑汇票贴息所致,投资收益在公司经营利润占比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但仍存在投资收益波动风险。
11、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42,531.37万元、41,032.48万元、35,566.96万元和-140,580.70万元,最近一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负主要是一季度现金流出较多所致,这是由发行人商业模式及其所在医药流通行业特点所决定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安排产生一定影响。
12、未分配利润金额较大导致所有者权益不稳定的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64,514.37万元、197,951.04万元、226,501.20万元和234,530.97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为34.41%、38.00%、39.18%及38.42%。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持续保持较大的金额,可能造成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不稳定,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带来的风险
公司聚焦医药流通环节,在浙江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医药物流设施和配送网络。浙江省医药市场规模和人均用药水平在国内排名前列,全国性企业和其他区域性企业也持续加大对浙江市场投资和销售网点的布控力度,使得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虽然公司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公司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但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一定会继续长期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如果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关系并保持竞争优势,则公司市场份额可能会出现下降,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不利的影响。
2、资产重组业务整合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吸纳资产,完善省内网点布局。但并购成功后对发行人的运营、管理方面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并购未产生协同效应,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由于药品安全引发的不良反应事故受到全社会的密切关注。发行人在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及其它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先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发行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品供应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将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4、业务合作风险
发行人与世界制药行业50强及中国制药行业100强中绝大部分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县以上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满足率上名列浙江省前列。虽然发行人与上游供货商的业务合作关系是经过多年的开发、维护而形成的,并且上游供货商对发行人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和较高的忠诚度,但发行人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供货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可以与新厂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发行人无法维持与上游供货商的关系,则市场份额可能大幅下降及销售收入可能大幅减少,对发行人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销售区域较为集中风险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药品销售收入中省内销售占比较高,集中度较高,这是由国家医药流通体制历史与发行人业务发展历程决定的。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呈现较强的地域化特征,目前仅有少数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多数企业为区域内医药商业企业。一旦浙江市场出现药品需求下降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6、声誉风险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健康安全,因此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任何药品质量问题都将对发行人的社会信誉、日常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虽然发行人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但若出现问题,发行人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声誉风险。
7、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国有企业董事、高管等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发生突发人事变动事件增多,若发行人遭遇类似突发事件,其董事、高管的突发变动,将会影响到企业的重大决策和对外经营,可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为此,发行人制定了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但此类事件仍有可能在一段时期内对发行人造成一定的影响。
8、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变化及价格下降的风险
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必须在一定周期内举行,每轮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种、上游供应商、药品中标价格或将发生变化,由此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如下:
首先,上游供应商即工业企业选择销售、配送企业可能发生变更,包括变更销售、配送商、取消独家销售配送权及调整配送区域等,从而影响发行人药品销售配送区域、销售配送范围、品种满足率、品种结构及配送费率等。
其次,国家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药物目录的定期调整,将使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发生调整,进而导致中标品种目录发生变化,招标规则存在变动的可能,厂家品规在不同集中采购周期中标概率不一,未中标品种可能出现销售规模大幅下降、退货,甚至库存积压的情况。尤其是在发行人拥有独家代理/配送品种或利润较高、销量较大的品种未能中标的情况下,将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再次,随着集中采购招标的不断深入开展,药品招标价格呈现不断下调的态势。由于配送企业与上游供应商之间通常是根据药品中标价格进行销售配送费率结算,因此药品中标价格的下降将影响到发行人销售配送收入,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和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9、医药流通行业整合重组的风险
发行人所在医药流通行业持续整合重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25年度,医药流通行业全国销售总计2.99万亿元,排名前十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80万亿元,占行业总收入60.20%。医药流通行业高集中度的发展趋势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和整合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为了完善销售网络、扩大销售规模,通过投资设立、股权受让等方式新增子公司,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子公司已从2009年末的11家增至60家。子公司的增加对发行人在子公司资产、资金、人员及财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如果发行人不能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适度管理,可能产生一定的子公司管理风险。
2、突发事件带来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缺位的情况,将对发行人经营、决策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突然变化的风险。
3、股权委托管理的风险
2024 年,浙江国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至浙药集团行使。本次股权委托完成后,英特集团纳入浙药集团合并范围,受浙药集团管理。本次股权委托的协议存在被提前解除、修改、终止的可能性,若委托安排发生变动,发行人存在控股股东变更,甚至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的风险。控制权变动可能带来公司经营策略、管理层安排、股东资源支持力度发生变化,从而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现金流稳定性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药品价格风险
近年来,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出台相应政策推动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启动带量采购(在招标时承诺药品销量,支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共同分享市场,通过促使中标企业推广费用、非中标企业低价竞标降低药品价格)试点工作等多项措施降低医药产品终端价格。随着药品价格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及带量采购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预计我国药品降价趋势仍将持续,将压缩整个医药生产行业的利润空间,对医药流通行业的盈利也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发行人面临药品价格波动风险。
2、医药行业政策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近些年,国家通过“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推动医药行业变革,以“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为主线推进改革。在此背景下,行业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包括两票制、带量采购、医保控费、分级诊疗、药品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规范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引发医药市场的分化与重组,不规范运营、不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服务网络较小和服务能力较弱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或整合。若公司目前的经营策略跟不上未来行业政策的变化,则公司在未来竞争中将失去优势地位,将形成一定的政策变动风险。
3、两票制等医疗改革政策影响的风险
医药流通行业涉及民生,受政策影响较大,“两票制”、“带量采购”、“集中采购”等行业政策的实施会对医药流通行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进而导致企业业务模式在新政策的影响下发生转变。未来政策实施的不确定性,会对药品流通行业造成较难预期的影响。
(五)特有风险
发行人没有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特有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PDFI注册阶段暂无发行安排,具体发行条款与安排将于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确定。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引用自《2026年度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确认。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注册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注册30亿元债务融资工具,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及补充营运资金,从而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表4-1.募集资金用途大类
单位:亿元
募集资金用途一 截至2025年末有息负债规模
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有息负债 29.29
募集资金用途二 截至2025年末营运资金缺口规模
补充营运资金 40.22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有息负债部分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分别为574,123.46万元、395,786.91万元、292,890.89万元及415,281.66万元。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子公司运营流动资金部分
具体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如下: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合并营业收入336.79亿元,合并营业成本313.23亿元,合并销售毛利率为6.99%。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2023年-2024年合并销售收入增长率为4.36%,2025年合并销售收入增长率为0.98%,保守预计合并销售收入年增长率取3%。
公司2025年末合并应收账款73.10亿元,2024年末合并应收账款65.93亿元,合并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74.31天。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账款/平均日销售额。
公司2025年末合并预收账款0.02亿元,2024年末合并预收账款0.01亿元,预收账款周转天数为0.02天。
公司2025年末合并存货余额42.90亿元,2024年末合并存货余额37.36亿元,存货周转天数为42.90天。
公司2025年末合并预付账款2.61亿元,2024年末合并预付账款2.46亿元,预付账款周转天数为2.92天。预付账款周转天数=360*平均预付账款/销售成本。
公司2025年末合并应付账款41.72亿元,2024年末合并应付账款41.41亿元,应付账款周转天数为47.77天。
公司合并营运资金周转次数为5.41。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经测算,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营运资金量为59.64亿元。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36.79*(1-6.99%)*(1+3%)/5.41=59.64亿元。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末合并货币资金为19.42亿元,流动性资金缺口为40.22亿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房地产投资及建设,不用于购买理财、金融投资等活动。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中国货币网或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提前披露有关信息。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公告。
四、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也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一)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偿债能力
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切实保障。本次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531.37万元、41,032.48万元及35,566.96万元。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205,212.16万元、3,335,165.38万元及3,367,910.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8,873.21 万元、52,552.21 万元及50,123.78 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保持稳健增长趋势。依托覆盖全省的药械全域网络与专业化市场拓展能力,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链条供应保障格局,持续强化市场准入与终端服务优势,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巩固。目前,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为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1、货币资金偿付
发行人始终保持较高的货币资金余额,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60,707.43万元、159,451.67万元、194,179.33万元和167,793.4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55%、10.90%、11.57%和9.59%。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制货币资金为43,123.64万元,占比较小,充足的货币资金能够为本次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保障支持。
2、充足的可变现资产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流动性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发行人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为797,310.09万元和20,938.04万元;上述三类流动资产均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足够覆盖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公司优良的资信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获得的银行授信余额为人民币1,583,970万元,已使用额度为636,236万元,剩余授信余额为947,734万元。
4、科学的偿债计划管理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1)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还本付息工作。自发行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2)严格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计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3)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债务结构,公司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支撑的财务安排,确保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合理安排公司债务的偿还,以达到资金运用和筹集在金额和期限上的匹配,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加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
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汪洋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545.97万元
总股本: 人民币56,484.91万股
成立日期: 1995年1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09120272T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16层
邮编: 311000
电话: 0571-85063052
传真: 0571-85068752
网址: http://www.intmedic.com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会展服务,医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英特集团合并总资产167.78亿元,净资产57.81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79亿元,利润总额8.17亿元,净利润6.04亿元。
截至2026年3月末,英特集团合并总资产175.03亿元,净资产61.04亿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5.95亿元,利润总额1.33亿元,净利润1.03亿元。
二、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原名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6月23日,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发起组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决定共同组建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
1992年8月20日,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试点的批复》(浙股[1992]7号),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市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按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5亿元。
1992年9月7日,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设立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杭股[1992]05号),同意由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浙江丝绸进出口公司、杭州丝绸工贸公司、中国光大对外贸易总公司、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和杭州市工商信托投资公司设立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定向法人持股和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试点。
1993年2月11日,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向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上报《关于要求引进外资、调整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的报告》,将总股本额与股本结构调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每股面额1元,全部股本按每股1.6元发行。
1993年3月4日,杭州市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签发《关于同意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引进外资和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凯地丝绸引进外资并调整股权结构。
1993年3月9日,凯地丝绸召开首届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和公司章程,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和《关于成立公司监事会的决议》,投票选举出董事和监事。
1993年3月30日,杭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书》(杭会所(1993)字第119号),验证凯地丝绸实收资金140,799,980元,按1:1.6溢价发行的规定计算,折成股本金为人民币8,800万元。
1993年7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出具《关于“杭州东风丝绸印染厂”“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发起成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发起设立中外合资“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凯地丝绸为中外混合持股的股份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印染绸、服装、针织制品及各类面料制品,餐厅、宾馆、文化娱乐及旅游服务,商业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出口贸易、汽车运输。
设立时,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5-1.设立时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3,238,700 37.77
法人股 22,907,000 26.03
外资股 22,000,000 25.00
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1.20
总股本 88,000,000 100.00
注:其中国家股为杭州东风丝绸印染总厂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折股投入(3,323.87万股,占比37.77%),法人股为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1,750万股,占比19.89%)、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187.50万股,占比2.13%)、杭州工商信托投资公司(187.50万股,占比2.13%)、其他社会法人股(165.70万股,占比1.88%),外资股为广华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100万股,占比12.50%)、中国工商(香港)财务有限公司(1,100万股,占比12.50%),内部职工股(985.43万股,占比11.20%)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1994年4月:吸收合并龙翔公司
1994年4月3日,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体改(1994)60号文批准,凯地丝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与杭州市龙翔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后,龙翔公司法人资格注销,成为凯地丝绸下属部门。合并时龙翔公司股本总额为841万股,其中法人股16万股,个人股825万股,合并后凯地丝绸总股本为9,641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表5-2.1994年4月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3,238,700 34.48
法人股 23,067,000 23.93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外资股 22,000,000 22.82
个人股 18,104,300 18.78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22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56
总股本 96,410,000 100.00
2、1994年6月:剥离非经营性资产
1994年6月,经杭财国资(1994)674号文批准,将国家股中351.57万元(折合219.73万股)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凯地丝绸总股本变更为9,421.27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表5-3.1994年6月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1,041,400 32.95
法人股 23,067,000 24.48
外资股 22,000,000 23.35
个人股 18,104,300 19.22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46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76
总股本 94,212,700 100.00
3、1994年6月:境内法人股转让
1994年6月,为使外资股比例不低于25%,经凯地丝绸股东会同意,浙经体改(1994)103号文批准,公司股东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211万法人股转让给香港富春丝绸有限公司,该部分股份转为外资股。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表5-4.1994年6月境内法人股转让后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家股 31,041,400 32.95
法人股 20,957,000 22.24
外资股 24,110,000 25.59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个人股 18,104,300 19.22
其中:内部职工股 9,854,300 10.46
社会个人股 8,250,000 8.76
总股本 94,212,700 100.00
4、1996年7月: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
1995年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签发《关于下达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浙政发[1995]223号),同意凯地丝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股本总额拟定为10,476万元,同意凯地丝绸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2,370万元(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996年6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107号文和证监发审字(1996)108号文批准,凯地丝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56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4.60元。公司另有739万股内部职工股和825万社会个人股占此次发行额度随此次新股一起上市。
1996年7月16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6)188号《上市通知书》审核批准,凯地丝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477.27万股,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共计2,620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表5-5.1996年7月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78,572,700 74.99
1、发起人股份 72,181,400 68.89
2、募集法人股份 3,927,0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2,464,300 2.35
二、已流通股份 26,200,000 25.01
总股本 104,772,700 100.00
5、1996年9月:每10股送1股
1996年8月9日,凯地丝绸召开199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199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其社会公众股送股部分于1996年9月4日上市流通。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1,524.997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表5-6.1996年9月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6,429,970 74.99
1、发起人股份 79,399,540 68.89
2、募集法人股份 4,319,7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2,710,730 2.35
二、已流通股份 28,820,000 25.01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6、2000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999年6月,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1,400万股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华龙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东普实业630万股、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公司520万股、普发实业250万股,转让后的股份性质为募集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龙总公司间接持有凯地丝绸法人股1,400万股,占凯地丝绸股份总数的12.15%。
1999年9月,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03号文批准,杭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凯地丝绸1,339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转让后的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本次股份转让后,华龙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339万股,间接持有本公司募集法人股1,400万股,合并持有凯地丝绸股份2,73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3.77%,合并计算持股比例后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0年8月,省建材集团接收华龙总公司,省建材集团注入华龙总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承接华龙总公司全部资产、权益,承担华龙总公司全部债务。凯地丝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省建材集团。
2000年9月,广华投资基金(杭州)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凯地丝绸1,210万股法人股分别转让给华龙总公司510万股、浙江通达房地产开发公司700万股。
2000年12月,普发实业将其持有凯地丝绸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华龙总公司。
2001年1月,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省建行信托投资公司)将其持有凯地丝绸206.25万股法人股转让给华龙总公司。本次受让股权后,华龙总公司直接持有凯地丝绸2,305.25万股,间接持有1,150万股,华龙总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29.98%。
此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凯地丝绸股权结构如下。
表5-7.2000年8月凯地丝绸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3,737,029 72.66
1、发起人股份 19,154,000 16.62
2、募集法人股份 4,319,700 3.75
3、暂不上市的内部职工股 17,789 0.02
4、一般社会法人股 60,245,540 52.27
二、已流通股份 31,512,941 27.34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7、2003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2002年7月4日,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主营业务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中成药和药材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房地产开发和印染绸、服装的销售业务。
2003年9月,华龙实业将其持有英特集团966.25万股股份转让给其控股股东华龙投资,本次股权转让后,华龙投资直接持有966.25万股,间接持有2,489万股,合计持有凯地丝绸3,455.25万股,占总股本的29.98%,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省建材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英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表5-8.2003年9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83,719,240 72.64
1、发起人股份 44,644,000 38.74
2、募集法人股份 39,075,240 33.90
二、已流通股份 31,530,730 27.36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8、2004年7月:实际控制人变更
2004年7月,浙江省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华龙投资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龙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9、2006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8月16日,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以公司现有流通股股数31,530,730为基数,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对价股份,总支付股份为8,828,604股。
2006年9月12日,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过程中,华龙实业、杭州市红旗压铁块厂、杭州市二轻产品批发部、苏州市轻工业局供销经理部、杭州新城企业公司五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华龙投资代为垫付了应由上述五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419,001股对价。华辰投资代为垫付了应由杭州工商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17,501股对价。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5-9.2006年9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4,890,636 64.9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359,334 35.02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10、2007年9月:第一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7年9月18日,英特集团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9,762,510股,占总股本的34.50%。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10.2007年9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128,126 30.4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0,121,844 69.52
总股本 115,249,970 100.00
11、2008年5月:每10股转增8股
2008年5月15日,英特集团2007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股本115,249,97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该次股本转增于2008年5月27日实施,新增可流通股份于2008年5月28日上市。本次转增后,英特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表5-11.2008年5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3,230,627 30.4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44,219,319 69.52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2、2008年8月:实际控制人变更
2008年6月12日,浙江省国资委与中化集团签署《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引进新股东中化集团,中化集团采用增资方式收购浙江省国资委下属独资公司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手续于2008年8月15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增资后,中化集团持有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51.02%的股权,成为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化集团变更为华龙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华龙集团(华龙投资更名而来),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化集团。
13、2008年9月:第二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8年9月22日,英特集团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2,487,368股,占总股本的15.66%。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12.2008年9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743,259 14.8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6,706,687 85.18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4、2009年10月:第三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2009年10月29日,英特集团第三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26,931,759股,占总股本的12.98%。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13.2009年10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15,250 1.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634,696 98.16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5、2012年9月:高管股份解除限售
2012年3月15日,英特集团监事陈波良离任,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股份,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按规定于2012年9月16日解除限售。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之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表5-14.2012年9月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811,500 1.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3,638,446 98.16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6、2015年9月: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份解除限售
2015年7月15日,杭州工商信托与华辰投资签署《关于英特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垫股份之偿还协议》,同意偿还华辰投资代为垫付的391,502股股份,并于2015年8月12日办妥了相关偿还手续。2015年8月15日,华辰投资出具《同意函》,同意工商信托按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上市流通。2015年9月18日,3,712,5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其中包括杭州工商信托持有的3,320,998股股份及其偿还给华辰投资代为垫付的391,502股股份。
表5-15.2015年9月末英特集团的股权结构
股票类型 股票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9,250 0.0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7,330,696 99.94
总股本 207,449,946 100.00
17、2017年12月: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签署《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248,906股流通股股份(占英特集团总股本的28.08%)无偿划转至国贸集团。
2017年12月25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东普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所持英特集团2410.2000万股、1300.6263万股、1099.6502万股、1014.4141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贸集团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前述股份在过户前后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后,华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国贸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1,986,136股,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6,686,389股和44,691,447股,国贸集团间接和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3,36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5%,公司控股股东由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国贸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英特集团2016年年度报告,英特集团的总资产为69.87亿元,净资产为16.97亿元,营业收入为172.57亿元,占国贸集团2016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37%、9.65%和48.62%,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无偿划转完成后,国贸集团不仅拥有了医药健康板块产业整合和资本运作的重要载体,而且对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均有明显提升。
18、2018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18年10月24日,公司获得《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8〕29号),英特集团向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00万元。
2019年6月,向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41,489,989股股份募集资金467,177,276.1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1,930,587.47元。发行完毕后,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东之一,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19、2021年11月,员工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36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12月,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工作,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36万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0、2022年03月,英特转债转股
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英特转债转股总数量为131,518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18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48,939,935元变更为255,431,453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48,939,935股变更为255,431,453股。2022年6月:每10股送2股。
2022年6月17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55,431,9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股本51,086,396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1,086,396元。
21、2022年11月,员工股权激励
2022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912,000股限制性股票被授予,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12,000元。
22、2023年4月,发行股份购买子公司股权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对应的股份147,044,469股,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对应的股份48,899,755股上市,共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95,944,224元。
23、2023年6月,英特转债转股
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英特转债转股总数量为2,085,647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85,647元。综合上述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255,431,453元变更为505,459,720元,同时对《公司章程》对应内容进行修订。
24、2023年12月,英特转债转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英特转债尚有4,062,679张挂牌交易,英特转债余额为406,267,900元;2023年第三季度,英特转债因转股减少169,402,6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16,973,850股。2023年第四季度,英特转债因转股减少4,900元,累计转股数量为490股。
25、2024年4月,限制性股份回购
2024年1月5日,公司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九次监事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份,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8.824万股,回购资金总额为1,405,964.8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22,434,160股减至522,145,920股,注册资本减少288,240.00元,减资比例为0.055%。
26、2024年12月,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的通知,根据国资监管统一部署,为全面贯彻浙江国贸“医药做大”的战略,将浙药集团打造为浙江省医药产业链主型企业、浙江省医药产业投资主平台,投资并培育最具战略价值的优秀生命健康企业,推动其服务并改善人类健康,浙药集团拟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受让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持有的公司122,277,151股股份;同时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贸”)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150,846,487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浙药集团行使。
就上述表决权委托事项,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浙江国贸(作为委托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50,846,487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浙药集团(作为受托方)行使事项已于2024年10月14日生效。本次协议签订后,浙药集团持有的英特集团的表决权上升至61.6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浙药集团对英特集团实现实际控制,故浙药集团自2024 年10 月起将英特集团纳入合并范围。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已由浙江国贸变更为浙药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浙江省国资委”)。
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浙药集团有权代表浙江国贸在英特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公司的经营决策、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相关的事项。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计算,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浙江国贸不再持有标的股份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浙药集团与浙江国贸均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决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相关职责,对英特集团进行经营管理。本次涉及的股权委托管理情况,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有相关决策文件作为依据,符合公司章程等内外部规定。
就上述无偿划转事项,英特集团于2024年12月30日收到浙药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英特集团2023年末总资产为1,390,885.69万元,净资产为478,118.59万元,营业收入3,205,212.16万元,占浙药集团2023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7.40%、42.79%和370.26%,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重组对浙药集团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7、2025年12月,英特转债转股、提前赎回
2025年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18,887,194股,增加注册资本18,887,194元,公司股本增加至540,779,291.00股。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英特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全部赎回。
28、2026年1月,英特转债赎回、摘牌
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至2026年1月22日,英特转债转股总数量为62,301,151股。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公司总股本因“英特转债”转股累计增加62,301,151股,公司股本增加至564,996,026 股。
本次赎回为全部赎回,已无“英特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英特转债”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6年2月2日起,公司发行的“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9、2026年3月,限制性股份回购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88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18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4.09元/ 股。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6〕68号验资报告审验。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6年3月18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总股本由564,996,026 股减少至564,849,146 股,注册资本减少146,880.00元,减资比例为0.02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0,545.9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为56,484.91万股。
(三)股本结构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东结构情况如下:
表5-16.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表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084.65 26.71
2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2,227.72 21.65
3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974.56 10.58
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法人 4,889.98 8.66
5 迪佛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48.84 0.97
6 毛顺华 境内自然人 419.71 0.74
7 李申林 境内自然人 253.64 0.4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50.28 0.44
9 苏裕萍 境内自然人 170.12 0.30
10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2.84 0.24
合计 39,952.33 70.74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及产权关系图
截至2026年3月末,英特集团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22,277,1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通过康恩贝间接控制公司48,899,7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66%),通过表决权委托代浙江国贸行使公司150,846,487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6.71%),合计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22,023,39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7.02%),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图如下:
图5-17.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图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国贸集团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因此,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药集团”),浙药集团原名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8月,是浙江省国有大型医药产业集团,其定位为浙江省医药产业链主型企业、浙江省医药产业投资主平台,系浙江国贸全资公司。浙药集团专注于投资并培育最具战略价值的优秀生命健康企业,推动其服务并改善人类健康。公司通过发挥并购整合、投资孵化、协同赋能三大战略功能,努力打造全国领先的综合性医药产业集团。
浙药集团下辖多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控股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英特集团、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末,浙药集团总资产330.55亿元,总负债186.92亿元,所有者权益143.64亿元;2025年度,浙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总额465.47亿元,利润总额8.01亿元,净利润4.24亿元。
截至2026年3月末,浙药集团总资产339.39亿元,总负债192.93亿元,所有者权益146.46亿元;2026年1-3月,浙药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16.57亿元,利润总额3.46亿元,净利润2.69亿元。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代表浙江省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浙江省人民政府授权,承担指导浙江省内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评价的机构。
(三)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无被质押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股权争议情况。
(四)公司股权委托管理情况
(1)股权委托管理背景及原因
根据国资监管统一部署,为全面贯彻浙江国贸“医药做大”的战略,将浙药集团打造为浙江省医药产业链主型企业、浙江省医药产业投资主平台,投资并培育最具战略价值的优秀生命健康企业,推动其服务并改善人类健康,浙江国贸将其持有英特集团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浙药集团行使。
(2)股权委托核心条款
1)标的股份包括截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之日浙江国贸直接持有英特集团的全部150,846,487股股份及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内浙江国贸因英特集团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和配股等原因而衍生增加的直接持有的股份。
2)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若浙江国贸因主动减持股份或法院强制执行等原因被动减持其所持有的英特集团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本次表决权委托行使涉及的股份数额相应自动调整,减持后浙江国贸持有的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仍委托浙药集团行使。
3)浙江国贸将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独家且不可撤销地无偿委托给浙药集团行使。浙药集团有权代表浙江国贸在英特集团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提案、召集、召开、出席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公司的经营决策、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与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相关的事项。
4)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2024年10月14日)起计算,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浙江国贸不再持有标的股份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
5)浙江国贸同意,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浙药集团可依照其独立判断,对英特集团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自行行使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需浙江国贸就具体表决事项另行或分别出具委托书。但如因监管部门要求,浙江国贸应根据浙药集团的要求另行出具授权委托文件以实现浙药集团行使标的股份对应表决权之目的。
6)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内,浙江国贸不得再就标的股份行使表决权,亦不得委托除浙药集团以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标的股份所对应的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权利(包括分红、股份转让、股份质押等直接涉及标的股份的收益、处分事宜的权利)仍归浙江国贸所有。
7)除非经浙江国贸事先书面同意,浙药集团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其他方行使。
(3)权力机构就股权委托事项的审议情况
该股权委托事项已经双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4)报告期内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浙药集团与浙江国贸按照协议约定对英特集团进行经营管理。
(5)股权委托管理期限及委托股权的最终处置安排
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期限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含当日)起至浙药集团不再持有英特集团或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之日(以较早发生的为准)止。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出资人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和人员方面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房产、设备、土地等产权清晰,不存在出资人占用公司资产、资金或干预资产经营管理的情况。同时,发行人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出资人提供担保情形,发行人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二)业务独立
发行人拥有自主经营的能力,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各项经营业务。发行人设置了业务经营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业经营和管理人员,独立开展经营业务活动。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发行人业务员以发行人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发行人相对于出资人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并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出资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发行人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下设的综合管理和业务经营相关的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管理职权,不存在与出资人及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人员独立
发行人与出资人在人员方面分开,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于出资人。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人事法规,建立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培训考核、社会保险等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的工资政策,发行人自主决定内部工资水平、分配方式和奖励办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发行人专职工作、领取薪酬;其他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发行人领薪。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共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61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情况
表5-18.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子公司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层级 投资比例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地区 行业
1 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一级 100% 4.50亿元 2019-06-18 浙江-杭州 综合
2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一级 100% 4.26亿元 1998-10-28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3 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 100% 3.00亿元 2024-06-18 浙江-杭州 综合
4 浙江英特物联网有限公司 一级 100% 1.50亿元 2017-02-10 浙江-绍兴 综合
5 英特国际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0% 2,000万港币 2022-10-05 中国-香港 商贸零售
6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60亿元 2020-12-21 浙江-绍兴 商贸零售
7 温州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亿元 2012-04-26 浙江-温州 交通运输
8 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亿元 1998-10-23 浙江-金华 商贸零售
9 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二级 100% 8,000.00万元 2008-09-19 浙江 商贸零售
10 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二级 100% 8,000.00万元 2005-09-29 浙江 交通运输
11 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 二级 100% 6,600.00万元 2005-09-29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12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100% 6,000.00万元 1993-03-06 浙江-宁波 商贸零售
13 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二级 100% 5,000.00万元 2011-11-22 浙江-金华 交通运输
14 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级 100% 5,000.00万元 2015-06-15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15 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二级 95% 5,000.00万元 2006-08-09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16 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98% 4,700.00万元 1994-01-26 浙江-宁波 商贸零售
17 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100% 3,500.00万元 2003-01-29 浙江-嘉兴 商贸零售
18 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50% 6,200.00万元 2000-04-28 浙江-绍兴 商贸零售
19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有限公司 二级 100% 3,000.00万元 2008-11-17 浙江 商贸零售
20 丽水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0% 3,000.00万元 2021-06-10 浙江-丽水 商贸零售
21 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二级 51% 5,000.00万元 2006-07-05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22 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级 70% 3,000.00万元 2000-01-07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23 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级 100% 2,000.00万元 2018-03-28 浙江 综合
24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92% 1,740.00万元 2006-01-26 浙江-湖州 商贸零售
25 浙江英特百善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二级 51% 3,000.00万元 2013-10-22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26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51% 3,000.00万元 1993-05-23 浙江-温州 商贸零售
27 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级 51% 3,000.00万元 1996-12-20 浙江-嘉兴 商贸零售
28 舟山英特卫盛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70% 2,000.00万元 1993-01-05 浙江-舟山 商贸零售
29 浙江英特数智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67% 2,000.00万元 2022-10-26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30 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51% 2,520.00万元 2003-04-30 浙江-台州 商贸零售
31 英特一洲(温州)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二级 51% 2,520.00万元 2010-02-02 浙江-温州 商贸零售
32 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51% 2,500.00万元 2009-02-03 福建-福州 商贸零售
33 嵊州市英特天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51% 2,000.00万元 2016-03-18 浙江-绍兴 商贸零售
34 杭州怡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0.00万元 2023-06-12 浙江-杭州 医疗服务
35 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49% 1,960.78万元 2006-11-17 浙江-衢州 商贸零售
36 宁波英特天泽鼎丰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51% 1,518.00万元 2014-09-29 浙江-宁波 商贸零售
37 浦江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100% 450.00万元 2000-05-19 浙江-金华 商贸零售
38 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二级 70% 500.00万元 1999-02-25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39 浙江英特健康文化有限公司 二级 100% 292.00万元 2006-07-05 浙江-杭州 综合
40 杭州英特康锐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70% 300.00万元 2004-09-21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41 宁波英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00万元 2021-09-14 浙江-宁波 商贸零售
42 宁波英特怡年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100% 85.00万元 1993-05-20 浙江-宁波 商贸零售
43 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100% 50.00万元 1992-11-12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44 浙江抗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100% 50.00万元 1993-04-19 浙江-杭州 综合
45 杭州英特怡年春溪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100% 10.00万元 2023-05-22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46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三级 100% 5,000.00万元 2002-11-18 浙江-绍兴 商贸零售
47 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 三级 100% 3,000.00万元 2010-04-26 浙江-宁波 交通运输
48 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 三级 100% 5,000.00万元 2023-12-25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49 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 三级 100% 3,238.00万元 2004-03-16 浙江-嘉兴 交通运输
50 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 51% 2,000.00万元 2014-05-28 浙江 商贸零售
51 杭州迈德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1.00万元 2019-04-17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52 杭州加尔铁进出口有限公司 三级 100% 200.00万元 2009-10-13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53 绍兴英特华虞大药房有限公司 三级 100% 200.00万元 2010-03-18 浙江-绍兴 商贸零售
54 浦江县恒生药房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00万元 2003-06-30 浙江-金华 商贸零售
55 舟山市新城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00万元 2013-04-02 浙江-舟山 商贸零售
56 淳安健民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00万元 2003-07-30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57 杭州英特怡年新特药房有限公司 三级 100% 50.00万元 2003-02-21 浙江-杭州 商贸零售
58 嘉兴市嘉信新特药房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5.00万元 2021-05-06 浙江-嘉兴 商贸零售
59 舟山市东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0万元 2014-04-02 浙江-舟山 商贸零售
60 舟山市北门卫盛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三级 100% 10.00万元 2013-04-02 浙江-舟山 商贸零售
61 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 四级 100.00% 30.00万元 2012-05-07 浙江-绍兴 医疗服务
注1:嵊州市英特天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宁波英明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成立时间为首次持股时间。
注2:杭州英特怡年新特药房有限公司为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成立日期为环龙贸易首次持股时间,曾用名为:杭州环龙药店有限公司。
注3: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由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方晓(持股35.7%)和孙瑛(持股15.3%)共同持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英特海斯董事会席位共5席位,个人股东各1席,其余3席均为我方派出。公司核心经营班子,包括总经理、分管业务副总、财务负责人均为我方派出,小股东不参与英特海斯日常经营。综上,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公司对英特海斯构成实质性控制,作并表处理。
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涉及药品、中药和医疗器械销售,从注册资金和营业收入规模来看,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为主要子公司。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英特药业成立于1998年10月,注册资金人民币42,600万元,由英特集团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刘琼。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生物制品、疫苗(详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药中间体、玻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零售(范围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一般经营项目:保健用品、日用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的销售,中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会务、会展、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服务,设计制作与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截至2025年末,英特药业总资产1,585,734.94万元,总负债1,147,862.72万元,净资产437,872.2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365,054.68万元,净利润59,191.58万元。
2、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英特药材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金5,000万元,由英特药业和华润三九中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其中英特药业出资2,550.00万元,占总股本51%,法定代表人为刘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玻璃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水产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英特药材总资产72,360.47万元,总负债52,048.61万元,净资产20,311.8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0,108.75万元,净利润5,451.41万元。
3、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宁波英特成立于1994年1月,注册资金人民币4,700万元,由英特药业和慈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出资,其中英特药业出资4,582.50万元,占总股本97.5%,法定代表人为许可。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批发、零售及网上批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碱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及网上批发;食品经营:食品销售;汽车货运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化学试剂、玻璃仪器、卫生保健用品批发、零售;中药材收购;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代煎中药。市场信息咨询和市场调查;卫生消毒用品、药用辅料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宁波英特总资产78,495.61万元,总负债68,420.13万元,净资产10,075.4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3,510.68万元,净利润782.04万元。
4、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英特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由英特药业和徐新光等22位自然人共同出资,其中英特药业出资1,530万元,占总股本51%,法定代表人为吴敏英。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金属制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温州英特总资产128,372.24万元,总负债102,614.80万元,净资产25,757.43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75,259.20万元,净利润4,279.73万元。
5、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绍兴英特大通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金人民币6,200万元,由英特药业、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谢铭志共同出资,其中英特药业出资3,100万元,占总股本50%,法定代表人为曹德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保健用品(非食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玻璃仪器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英特大通总资产49,590.36万元,总负债40,994.34万元,净资产8,596.0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0,573.66万元,净利润1,009.19万元。
6、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嘉信医药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由英特药业、蔡光圻共同出资,英特集团持股比例50.69%,法定代表人为曹德智。经营范围:药品经营业务(范围详见《中国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范围详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详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批发,保健食品、玻璃仪器、畜用仪器、卫生敷料、化妆品、消毒用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制冷设备及配件的销售;零星中药材的收购,家用电器与制冷设备的安装、维修;科研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仓储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嘉信医药总资产62,359.69万元,总负债46,722.87万元,净资产15,636.82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98.08万元,净利润1,700.54万元。
7、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英特明州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英特药业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为许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英特明州总资产59,252.87万元,总负债50,319.66万元,净资产8,933.2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19,721.49万元,净利润120.80万元。
(二)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5-19.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权益明细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金华市 金华市 药品生产 49 - 权益法核算
六、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高管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建立情况,发行人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工作细则》等重要的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促进治理结构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1、 股东会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 修改本章程;
(8)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 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接触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式的方案;
(7)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5)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容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4、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2-10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组织结构
图5-20.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图
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等12个职能部门和5个事业部。各部门、事业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旨在形成政令畅通、各司其职、运转协调、讲究效能的工作机制。主要部门、事业部职能范围如下:
1、党委办公室
公文管理:协助管理层起草或审核集团名义发布的公文;对外机要收发文、传递、备案、存档等;公司公共档案管理。
会议支持:负责或参与集团级会议(如:半年度/年度会议、大型庆典活动类等)的策划、组织、实施、保障;总经理办公会议的策划、组织、实施与保障,以及会议决议的整理、发放,决议实施情况的跟进、督导与反馈;为领导提供文秘服务等。
政府事务与公共关系管理:负责集团层面相关的政府事务,社会资源争取和关系维护,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优惠政策及配套资金争取与申报;对外公共联络和公共关系管理,危机管理。
公章管理:负责集团相关公章、英特药业公司章与法人章的保管及用印审核;职能部门或分子公司刻章申请的审核。
品牌建设与宣传:负责企业网站建设;品牌建设与推广;承办大型会展会议相关的会务工作;集团大事记管理;内部文宣的编制或审核。
保密管理:建设并持续优化公司保密管理体系;督导、监察、考核全集团各单元保密工作履行情况;主导或参与重大泄密事件的调查及处置等。
工商事务管理:负责商标注册、变更、使用、注销等事务管理;承办工商登记注册、变更等事宜。
固定资产管理:负责集团总部固定资产(除基础设施类和信息类)采购、建档、配置使用、回收处置等管理。
后勤保障服务:负责集团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调度及保养、会议室管理、办公环境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群工作部
Ⅰ党委工作:
(1)党委会议与理论学习:承办集团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党委民主生活会,负责会务、材料准备、纪要起草、会议决议跟踪落实;承办党委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2)“三重一大”事务:负责“三重一大”事项预审及流程审批。
(3)主体责任协调:开展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和统一战线相关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4)党务文秘:负责起草党委相关报告材料,做好党务相关文秘工作。
(5)制度建设:负责完善党建制度体系,组织党建制度的起草与修订。
(6)干部管理:会同人力资源(组织)部门参与中层干部、后备干部的提名、考察、选拔、任用与考核全过程管理。
Ⅱ基层党建:
(1)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制定集团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负责集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换届选举工作,以及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者的推优、评优和表彰工作。
(2)基层党员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基层组织生活:指导下属单位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4)基层党建考核:负责起草修订基层党组织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各项考核。
Ⅲ群团管理:
(1)工团体系建设:负责编制集团工会、团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集团工会、团委机构、人员队伍建设。
(2)工团会议与活动:组织安排集团工会、团委、职代会等会议、学习,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3)工团文秘:负责集团工会、团委文件起草工作,以及相关文书档案的管理。
(4)工团激励:负责集团工会、团委的推优、评优和表彰工作。
(5)基层群团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工会、团委工作。
Ⅳ企业文化:
(1)规划制订与执行:负责企业文化建设的规划、设计、宣贯落实和督导,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2)文化体系建设:开展集团企业文化体系建设,推进文化融合;开展文化阵地及文化队伍建设。
(3)文化活动筹办:负责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基层文化管理:指导下属单位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完成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纪律监察室
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机制并监督实施;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纪律检查工作制度机制,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廉政建设:根据省国贸集团纪委、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监督检查:负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贸集团党委、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相关具体工作,细化责任内容,按责任清单要求抓好检查、督促、考核等工作;督促下属企业层层落实“两个责任”;负责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国资委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负责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三公经费”管理、招投标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对采购、销售等重要环节廉洁风险进行动态排查,建立完善预防制度机制。
监督执纪:负责在职权范围做好党员违犯党纪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配合做好上级巡察工作,适时开展对下属企业党组织的巡查工作;开展对企业经营投资损失的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开展效能监察相关工作。
信访处理: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牵头承办省国贸集团等上级单位及公司交办的信访案件,转办下属单位信访案件,抓好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协调集团信访维稳相关工作。
干部管理:会同人力资源(组织)部门参与中层干部、后备干部的提名、考察、选拔、任用与考核全过程管理。
完成省国贸集团纪委和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力资源中心
人力资源规划:开展集团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对集团人力资源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实施与管理,建设与公司战略规划匹配的专业化人才梯队,组织实施市场化激励,统筹学习型、创新型组织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建并持续优化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制度、流程、机制、标准、工作手册等。
人力资源纵向赋能和垂直管控:输出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并指导、监督各下属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构建人力资源专业序列的任职资格体系;制订并实施人力资源专业序列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人力资源各模块管理:
招聘管理:包括外部招聘渠道建设与维护;集团关键岗位人员及总部人员的日常招聘;外部人才库的构建与维护;集团内部招聘审核、组织、实施。
培训与发展:制定总部年度培训计划及预算以及审核各下属单位培训计划及预算;培训课程体系及内部讲师资源的开发;外部培训资源的开发与引入;具体培训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评估与反馈;组织制定各专业序列基于岗位分析的任职资格体系;员工发展通道与内部人才库建设;集团人才梯队建设。
薪酬管理:制订集团薪酬总额预算以及审核各下属单位薪酬总额预算;负责制订并实施年度薪酬普调或个调方案;负责关键岗位及总部人员薪资核算、发放;负责集团各项员工福利政策、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绩效管理:收集、整理、备案、归档集团总部各部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年度绩效计划;牵头组织员工个人绩效周期性考核(月/季/半年/年);制订关键岗位和总部人员绩效激励方案;督导各下属机构绩效管理的全过程。
负责经营业务绩效评价:制订并持续优化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集团经营业务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各经营单位业务绩效周期性评估,识别异常、分析原因、提出改进计划;指导和监督各下属单位内部业务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与优化。
劳动关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关键岗位及总部人员的日常考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工伤处置、职业保护、职称管理、员工信息及档案管理、退休员工管理与服务、出国人员审核与送审工作等。
关键岗位管理: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及各下属单位需要引进、选拔、培养和跟踪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提出建议或拟定方案;负责子公司董监高的委派管理。
企业文化管理:集团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大型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指导各下属单位文化建设与实施工作。
维稳工作:负责牵头协调集团维稳工作。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5、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
战略管理体系:构建并持续优化集团战略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制度、流程、机制、标准、工作方法推广等。
战略规划:负责外部环境研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导向、行业趋势及热点、市场动态变化、趋势热点分析、对标及竞争对手研究等;负责集团内部资源及能力的评估与分析。负责公司级战略(集团)规划的编制以及年度修订;督导、审核业务级规划(各业务单元)以及职能级规划的编制以及修订。
战略管理:负责公司级战略的分解,作为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的主要输入依据;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周期性监控、考核、评估、反馈;指导业务级规划与职能级规划的分解、实施及考核。
战略考核:基于集团战略,构建集团战略考核机制以及战略考核的具体实施;推动业务规划及职能规划的实施落地,负责集团总部职能部室组织绩效考核。
战略合作:主导或参与公司级对外战略合作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调研、方案策划、合作谈判、项目实施、进程管控、评估及反馈等。
组织变革:制订组织调整或变革方案;指导和管理集团各机构的定位、职能分工等;对下属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变更进行审核备案。
体制机制管理:评估集团及各单元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调整优化方案。
创新管理:负责集团创新管理体系的构建与优化;参与公司级创新项目的策划、实施;指导业务级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备案管理。
证券事务管理:
资本运作:研究并制定公司资本运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所持有股票的管理;审核投资预算、股权投资、新建固定资产投资等。
信息披露:编制和发布上市公司报告,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以及临时报告等。
证券事务公共关系管理:负责证监会、交易所的关系建设和维护;负责投资者关系建设与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处置、答复投资者问题与建议,落实投资者接待或见面会等;负责媒体关系建设和维护;参与危机公关等。
“三会”事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三会”策划、组织与实施;相关议案的征集、预审、汇编;“三会”决议的记录、建档、备案、进程督导、结果评估等;编写“三会”工作年度总结报告;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指导、审核下属单位“三会”事务的管理与运作。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财务管理中心
体系建设:强化集团财务共享、集团化财务管控与全面风险管理,加快整合财务与资金资源,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风险,会同人力资源中心(组织人事部)管理好外派财务干部,打造价值创造型财务组织。
全面预算管理:组织、收集、整理、汇编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年度预算;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评价;审核预算外事项。
会计核算管理:负责会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编制与上报(月、季、半年、年);推进统一的会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会计核算统一;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
税务筹划管理: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配合税务监督检查;指导、监督下属各级单位的税务管理、依法纳税;构建税务风险防控机制,评估、防范、处置税务风险。资金管理:
融资管理:负责融资渠道建设与维护,构建集团化企业融资平台;金融机构的关系建设与维护;编制并组织实施集团间接融资和债券融资。
资金管理:负责集团长、中、短期资金预算规划或方案的编制,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指导、审核各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编制,监督下属单位资金收支情况。
全面风险管理:
建立并持续优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含但不限于: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响应机制、应急预案等;指导、监督下属单位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定期对集团及各下属单位组织风险排查,评估风险管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并制订和实施整改方案等。
制定集团商业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管理运行的规章制度以及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保险方案;指导、监督各经营部门与下属单位保险业务的操作和保险合同的执行;负责处置突发事件中涉及保险理赔相关的事宜。
制定集团授信客户资信评级标准,定期对上下游客户授信进行资信评级和政策更新工作;核定子公司授信客户资信自主审批权限;为成员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及专业培训等支持与服务。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7、审计合规与法律事务部
体系建设:构建并持续优化集团审计监督、内部控制专业化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相应的规划、计划和预算的制订以及组织实施、评估等。
审计及合规检验:
组织对各单位实施财务审计、管理审计、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审计及各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反馈审计情况;跟踪检查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落实,就落实情况提出要求及建议。
联系聘请中介机构,协调并配合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的会计年报、股权交易、建设工程造价及其它事项的审计与评估工作;协调并配合完成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部门对公司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协助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内控管理:
负责集团整体制度体系和流程架构设计与建设规划;组织公司制度编制、修订和流程优化;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制度体系和流程架构设计与建设。
监督制度实施情况,查找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组织流程诊断,评估流程运行状态,查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流程持续性优化方案。
纪检监察:
负责集团纪委日常工作。承担集团和党委、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具体工作。
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
负责制定和完善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廉洁从业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公司巡查和效能监察。法律事务。
信访维稳:负责牵头协调集团信访维稳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负责承办、督促上级单位或集团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转办下属单位信访案件,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法律支持:为集团及各下属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集团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对重大投资项目或经营活动(如收购、兼并、投资、资产处置、战略合作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与谈判;审核对外合作协议;为下属单位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和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风险监察与处置:建立和持续优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监察机制、响应机制、处置机制;监督集团内所有组织行为和员工个人行为的法律履行情况,规避法律风险;承办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各类案件代理和执行工作,考察和协助聘任外部法律事务所或律师诉讼或非诉讼事务;办理公司的授权事务,监察下属企业授权管理情况。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8、投资发展部
投资规划:基于集团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负责集团投资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投资管理:
基于投资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全面开展投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筛选、前期论证、项目立项、组织或参与尽职调查、主导或参与投资并购项目的具体实施全过程。
对下属单位的投资项目备案管理,为其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对其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
主导或参与投资项目的投前管理与经营策划;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主导或参与投资项目后期的文化融合、经营协同、管理对接。
股权管理:负责集团及下属单位的股权管理,以及依据集团决策和相关政策法律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的转让和受让工作。
资产管理:
体系建设:制定集团资产管理相应的制度、流程、标准、机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综合统筹管理全集团资产管理事务,督导考核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落实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资产的建档备案,以及资产台账管理;土地、房产等权证的申报、变更;各类资产的使用或租售审核以及执行过程监督;编制资产处置方案,获批后组织或参与方案实施;基建项目的立项及可研论证;维修或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核及过程监督等。
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运营管理中心
体系建设:强化集团整体的运管管理、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分析与经营决策支持、精益管理和流程再造等工作,推动药械一体、批零协同、购销联动、业务与物流及信息等的协同高效运营。对外加挂“创新与大数据应用中心”牌子。
决策支持:定期组织经营质量及运营状态分析,组织经营相关课题研究,为集团管理层经营决策提供决策依据;构建集团经营决策管理机制,对重大经营决策的实施情况跟进、督导、评价、反馈;负责经营分析会议(月、季、半年、年)的策划、组织、实施与保障,以及会议纪要的整理、发放。
经营计划管理:基于集团战略的分解,编制年度经营计划,推动计划的执行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评价、反馈,定期编制经营分析报告,深度挖掘数据价值,上报集团管理层;指导下属单位经营计划的编制,组织质询,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反馈。
业务支持:组织或参与集团外部经营环境分析,对业务经营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为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对业务经营预期产生较大影响的政策、行业动态、市场竞争、客户需求等。
综合运营管理:
集团“整合式提升”战略的实施,包括存量业务的整合与新增并购项目的融合与管理;推动集团“一体化”经营的探索与实施。
供应链管理,系统设计供应链管理体系,指导和监督各供应链环节的具体实施与改进;负责集团库存质量评价,并提出优化方案。
推进集团客户关系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建立完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组织与实施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价格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影响因素分析、对接行业价格统计、对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
负责政府机构或行业协会的关联对接事宜,如:经营统计数据上报等。
负责标准化建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反馈。制定集团数据标准化分析及应用机制,统筹管理集团基础数据。
负责精益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年度精益管理计划、管理提升计划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各下属单位精益管理项目提供指导、监督、评价和反馈。
10、安全与质量管理部
质量管理:构建和持续优化集团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度、流程、机制等;组织质量体系内外部评审或认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体系外审、体系内审、体系认证、企业资质认证、产品认证等;制定集团质量管理规划、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参与或主导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置与应对;组织、协助、指导下属单位接受各类质量检查;指导监督各下属单位质量管理情况,对其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反馈,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健康管理:职业病防范与处置。
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响应机制、决策机制、应急预案等;组织全集团安全隐患的定期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档案/记录,督促、查验各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组织安全管理相关技能培训与应急演练;参与或主导安全事故的处置与调查。
环境保护:负责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工作。
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数字化与信息中心
信息化规划:基于集团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负责集团信息化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信息需求调研、建设方案论证、基础架构及功能设计、软件开发、外部应用软件选型与采购、软件系统应用的推广与培训、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等;指导下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信息资产管理:负责集团及受委托单位的计算机以及相关软硬件、视频音频会议系统的采购、配置、维护、改造升级、使用管理、服务与支持等。
负责集团主数据库建设及运维。
网站管理:负责集团门户网站的技术支持,参与或主导网站群的规划、架构设计、管理、协调和技术运维服务。
信息安全管理:构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监控信息安全运行情况;参与或主导重大信息安全或泄密事件的调查与处置。
信息服务:负责各类系统的运维和办公的信息服务与支持。完成总经理、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12、工程与资产管理部
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组织集团本级(含事业部,下同)及指导子公司基建项目的实施,负责集团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立项及可研报批,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进度、成本、安全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负责对下属企业新增基建改造等项目进行预审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委员会审议后报批;
负责对下属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执行监督管理与后期评价;负责维修改造项目年度预算审核,并对项目进行过程跟踪和监督;在重大基建设备采购过程中,就设备选型提出意见;负责集团固定资产的管理、运营与处置;
负责集团非经营性房产的管理、维修与改造和集团经营办公场地的物业维护;负责受委托的其它公司物业的指导管理;
制订和完善公司非经营性房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和推进资产处置方案的实施,定期汇总、分析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土地、房产等权证的申报、变更与办理;
指导与审核下属机构出租、出售转让其名下的房产,并对此进行协、监督;负责建立工程项目承包商、工程物资供应商数据库并定期进行评审;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重视制度建设,并不断完善和改进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业务操作及审批流程,对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对下属子公司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健全的营运资金预算及管理制度,集团以财务管理中心为运营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集团运营资金,实现对所属子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资金管理的职责、管理原则、管理内容与方法。实行资金集约管理、预算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财权与事权分开、安全与效益并重,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实行总量决策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集团公司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每一会计年度编制年度资金预算。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各所属子公司及集团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下一年度有关项目、业务、费用、支出的资金需求计划,统筹编制集团公司资金预算、筹资计划。
1、预算管理
在预算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对公司本级、控股的预算责任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管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及计划预算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设立了预算的指标体系,对收入、成本、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预算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预算执行与调整、考评的标准。
2、财务管理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调控管理、银行账户管理、财务印鉴管理的操作规范。公司还制定了《会计核算办法》、《费用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办法》、《发票、收据管理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办法,明确规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和管理标准。
发行人资金实行预算管理。资金支出以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委员会批复的各项预算为依据,在预算范围内开支。资金预算以年度经营计划为编制依据,进行资源合理配置。经营业务资源配置以投入产出水平、成长性、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依据,坚持基本满足需求但适度从紧的指导思想;长期资金配置以公司战略发展趋向为指导,与市场发展潜力相结合为基本原则。根据《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的预算内各项资金支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预算外的各项资金支出应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定》要求,向公司经营计划与预算委员会申请追加预算,申请批准后按照预算内资金支出程序办理。
3、投融资管理
在投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的《重大投资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此外,文件中还明确了投资决策及程序(1)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行使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权;(2)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3)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4)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在融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财务管理中心作为公司资金融通、管理、控制中心,负责公司的统一对外融资活动;规定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的资金融通均须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控股子公司间的资金融通涉及金额较大的还需董事长签字;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时,均需事先获得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联签的书面批准;如因合作需要向个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国贸集团各经营单位以外的单位拆借资金,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签订借款协议,落实担保或抵押措施后方可办理。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在担保管理方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各子公司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相互担保,如需要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对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资金管理制度》具体说明了担保条件和应提供的担保依据。各子公司应在每年12月确定下一年申请公司担保的金额,并将申请递交至资金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审计监察部出具的内审报告,提出担保方案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英特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英特集团股东会审批,股东会审批同意并经深交所公告后予以执行。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方面,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了关联交易的程序及披露细则,提出了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要求。
6、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在对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资金预算、融资、委托贷款、担保等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外派员工管理办法》,对子公司人员外派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此外,公司还制定了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子公司在人事、财务、投资、资金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管理等。
7、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和《在库养护质量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药品供应商的选择、药品采购、药品入库和库存药品管理等工作的具体操作细节,从各个环节上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把关和控制。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
为应对突发重要人事变动可能对公司运行造成的影响,发行人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管理层变动方面,若董事长由于突发状况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若董事、总经理等高管确需发生变动的,则发行人将依据公司章程进行更换、补选或解聘、聘任。在信息披露方面,若出现突发事件,发行人将主动与相关利益方及时沟通,并听取监管机构意见,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适时发布关于应急事件的处置方案及其他有关声明。
9、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制度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的原则、发行文件的披露、定期报告的披露、临时报告的披露、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和信息的保密等内容。
10、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集团借助于募集资金使用主体英特药业自有资金及筹措的外部借款资金将保障集团内营运资金所需,发行人可基于资金集中管理的基础上,集中调度成员公司资金及外部融资,解决临时性的流动性需求。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947,734万元,为短期资金调度提供了充足保障。
总体看,发行人在投资、融资及日常管理方面已建立起必要的规章制度,可为其履行国资运营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介绍
表5-21.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情况表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 任职截止日
汪洋 董事长、总经理 2025年2月24日 至今
刘琼 董事 2024年8月15日 至今
李晓光 董事 2024年05月14日 至今
吴敏英 董事 2025年05月16日 至今
郭俊煜 董事 2019年08月14日 至今
张建明 董事 2019年08月14日 至今
谌明 董事 2023年08月11日 至今
黄英 独立董事 2021年04月09日 至今
陈昊 独立董事 2021年04月09日 至今
余军 独立董事 2022年05月12日 至今
李耀 独立董事 2023年08月11日 至今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汪洋女士,44岁,高级医药工程师、执业中药师。曾任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钱王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省中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刘琼女士,53岁,高级医药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浙江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质量管理员、部门副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部门副经理、经理、质量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质量总监、总经理助理、监事、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首席质量官,兼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英特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晓光先生,43岁,曾任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干部(试用期),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其间,挂职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人防办、民防局)局长助理、副局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科级秘书,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处长级秘书工作人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工作人员,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兼浙江英特药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健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董事。
吴敏英女士,49岁,副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副经理、药品采购部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工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新零售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郭俊煜先生,51岁,副主任药师。曾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康德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战略官,本公司董事。
张建明先生,48岁,曾任中国华润总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华润集团企发部、战略部经理,华润集团财务部高级经理、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董事会事务总监、北京大区副总经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谌明先生,49岁,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浙江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财务总监,本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现任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首席数字官(兼),兰溪康宏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董事,东阳市康恩贝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监事,江西珍视明药业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黄英女士,51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长期在美国高校从事研究和教学工作,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系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和金融学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陈昊先生,53岁,高级经济师。曾任广东省中山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药政处职员,美国礼来亚洲公司广州办事处地区经理,医学与社会编辑部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同济医学院教师、研究员,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余军先生,56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学科负责人。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立法研究院暨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本公司、浙江浙能迈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
李耀先生,63岁,上海中医药大学客座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MBA导师。曾任北京化工研究院计算机中心助理工程师,美国麦道飞机(中国)公司补偿贸易专家,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营销经理,英国葛兰丹宁管理咨询公司咨询总监,葛兰素史克中美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全国销售总监,Kappa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营销副总裁,知蜂堂产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康科技副总裁,北京中康瑞马营销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CEO。现任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市场营销专委会主任,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OTC品牌集群常务副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介绍
表5-2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 任职截止日
黄英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5年11月22日 至今
谌明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年11月22日 至今
余军 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年11月22日 至今
黄英女士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谌明先生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余军先生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三)高级管理人员
表5-2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日 任职截止日
汪洋 总经理 2022年07月06日 至今
刘琼 副总经理 2019年03月12日 至今
吴敏英 副总经理 2018年01月25日 至今
曹德智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4年09月09日 至今
许可 副总经理 2025年2月24日 至今
谭江 董事会秘书 2018年01月25日 至今
汪洋女士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刘琼女士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吴敏英女士介绍请见上文“(一)董事介绍”部分。
曹德智先生,40岁,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副科长,终端零售与健康管理事业部财务部经理,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淳安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与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药品事业部财务总监,兼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许可先生,41岁,曾任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主管、副科长、经理助理,合规与营运管理部经理、营运副总监;本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创新与大数据应用中心)总经理、运营副总监、信息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福建英特盛健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金华英特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谭江先生,41岁,曾先后任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投资发展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兼)。
(四)其他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范围内在职员工3,603人,结构如下:
1、岗位构成情况
表5-24.2025年末公司职工专业构成情况
单位:人、%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4 0.39
销售人员 2,126 59.01
技术人员 75 2.08
财务人员 187 5.19
行政人员 785 21.79
储运等其他人员 416 11.55
合计 3,603 100
2、教育程度情况
表5-25.2025年末公司职工教育程度情况
单位:人、%
教育类别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学历 161 4.47
本科学历 1,909 52.98
大专学历 1,092 30.31
中专及以下学历 441 12.24
合计 3,603 100
八、发行人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120272T,根据营业执照显示,公司业务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医药信息咨询、医疗器械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会展服务,医药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作为以浙江省为主的区域药品经营企业,发行人业务板块主要为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两大板块,其他业务包括仓储运输和房屋租赁。2022-2024年,药品销售及医疗器械销售作为最主要的板块,占主营业务收入超99%。发行人药品销售业务的主要销售药品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国产西药和中药等产品,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耗材销售和代理销售医疗仪器设备。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表5-2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药品销售 794,183.37 92.40 3,144,914.49 93.38 3,107,403.39 93.17 3,021,697.67 94.27
医疗器械销售 58,258.37 6.78 200,847.53 5.96 203,670.00 6.11 162,334.10 5.06
其他 7,056.74 0.82 22,148.71 0.66 24,092.00 0.72 21,180.39 0.66
合计 859,498.48 100 3,367,910.72 100 3,335,165.38 100 3,205,212.16 100
注:其他业务为仓储运输和房屋租赁业务,下同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05,212.16万元、3,335,165.38万元、3,367,910.72万元及859,498.48万元,近三年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药品销售收入,该板块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维持在90%以上。中药销售与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亦属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近年来销售收入不断增长。2026年1-3月,该两大板块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2.40%和6.78%。
公司作为区域性医药流通重点企业,药品销售及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板块的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浙江省范围内,依托杭州、浙北、浙南、宁波和温州五大销售中心战略布局,加速实施“第一战略”,巩固浙江省内公立医疗机构市场份额领先地位。
(1)药品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药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21,697.67万元、3,107,403.39万元、3,144,914.49万元和794,183.37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94.27%、93.21%、93.38%和92.40%,销售收入逐年稳定增长,占比略有下降。从近三年及一期情况看,药品销售在营业收入中占的绝对主导地位,近三年来占比均在94%左右。2025年度药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1%,主要得益于公司销售网络进一步扩张和完善,以及药品销售规模效应的体现。
(2)医疗器械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医疗器械销售收入分别为162,334.10万元、203,670.00万元、200,847.53万元和58,258.37万元,在总收入中占比分别为5.06%、6.11%、5.96%和6.78%,销售收入和在总收入中占比呈波动趋势。2024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收入同比增加25.46%,主要受医疗器械消耗增加所致。2025年度医疗器械收入同比下降1.39%。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表5-2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药品销售 750,138.28 93.17 2,942,691.82 93.95 2,901,347.02 93.43 2,828,922.14 94.74
医疗器械销售 49,726.23 6.18 174,320.08 5.57 183,273.27 5.9 140,528.46 4.71
其他 5,252.22 0.65 15,322.02 0.49 20,656.51 0.67 16,439.70 0.55
合计 805,116.74 100 3,132,333.91 100 3,105,276.79 100 2,985,890.30 100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985,890.30万元、3,105,276.79万元、3,132,333.91万元和805,116.74万元,近三年逐年增长。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药品销售成本,该板块营业成本近三年及一期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均在94%左右。公司药品销售在营业成本中占比逐年略有浮动,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比呈波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占比变化基本保持一致。2026年1-3月,该两大板块营业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分别为93.17%和6.18%。
(1)药品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药品销售成本分别为2,828,922.14万元、2,901,347.02万元、2,942,691.82万元和750,138.28万元,在营业总成本中占比分别为94.74%、93.43%、93.95%和93.17%,成本呈增长趋势,占比保持稳定,增速与销售增速基本保持一致。2024年度药品销售成本同比增长2.56%。2025年度药品销售成本同比增长1.43%。
(2)医疗器械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医疗器械销售成本分别为、140,528.46万元、183,273.27万元、174,320.08万元和49,726.23万元,在营业总成本中占比分别为4.71%、5.90%。5.57%和6.18%。2024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成本同比增长30.42%,
主要受收入增加影响。2025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成本同比下降4.89%。
从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构成上来看,各板块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占比都比较稳定,没有太大变化。
3、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
表5-2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药品销售 44,045.09 80.99 202,222.67 85.84 206,056.37 89.63 192,775.53 87.90
医疗器械销售 8,532.14 15.69 26,527.45 11.26 20,396.73 8.87 21,805.64 9.94
其他 1804.516136 3.32 6,826.69 2.90 3,435.49 1.49 4,740.69 2.16
合计 54,381.74 100 235,576.81 100 229,888.59 100 219,321.86 100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219,321.86万元、229,888.59万元、235,576.81万元和54,381.74万元,近三年呈增长趋势。从毛利润构成来看,药品销售业务对毛利润贡献最大,其次是医疗器械销售业务。2026年1-3月三大板块毛利润占比分别为80.99%、15.69%和3.32%。
(1)药品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药品销售毛利润分别为192,775.53万元、206,056.37万元、202,222.67万元和44,045.09万元,在毛利润中占比分别为87.90%、89.63%、85.84%和80.99%,占比基本稳定。2024年度药品销售毛利润同比增长6.89%。2025年药品销售毛利润同比下降1.86%。
(2)医疗器械销售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医疗器械销售毛利润分别为21,805.64万元、20,396.73万元、26,527.45万元和8,532.14万元在毛利润中占比分别为9.94%、8.87%、11.26%和15.69%。2024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毛利润同比减少6.46%,主要系骨科耗材产品带量采购引起的价格及毛利下降所致。2025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毛利润同比增加30.06%,主要是2025年公司并购宁波天泽鼎丰贸易有限公司和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并购完成后,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医疗器械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表5-2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药品销售 5.55 6.43 6.63 6.38
医疗器械销售 14.65 13.21 10.01 13.43
其他 25.57 30.82 14.26 22.38
平均毛利润率 6.33 6.99 6.89 6.84
从毛利率看,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平均毛利率分别为6.84%、6.89%、6.99%及6.33%,基本保持稳定。
(1)药品销售业务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药品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38%、6.63%、6.43%及5.55%,近三年呈上升趋势,整体水平相对稳定。2024年度药品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增长了0.25个百分点,变化不大。2025年度药品销售毛利率比上年下降了0.20个百分点。
(2)医疗器械销售业务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公司医疗器械销售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43%、10.01%、13.21%及14.65%。2024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毛利率比上年下降了3.42个百分点,主要系骨科耗材产品带量采购引起的价格及毛利下降所致。2025年度医疗器械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增加了3.20个百分点。
(三)发行人主要经营板块业务情况
发行人业务板块主要为药品销售、医疗器械销售两大板块。药品销售业务的经营主体为发行人下属的英特药业及各区域子公司,其中英特药业主要负责杭州及周边地区的销售,温州英特及宁波英特等区域公司主要负责公司所在地及周边的药品销售业务。医疗器械生物制品以及生物制品的经营主体为发行人下属英特药业的子公司:医疗器械、百善医疗、医疗科技、英特生物等。
1、药品销售业务
药品销售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分为采购和销售两大环节,此外公司还建立了多个物流中心及信息化系统,作为对销售的支持。
(1)主要产品
公司药品销售业务的主要销售药品包括中成药、进口合资药品和国产西药三类,其中中成药包括莲花清瘟胶囊、麝香保心丸、骨痛贴膏、参麦注射液、百令片等;进口合资西药包括拜瑞妥、拜新同、倍他乐克、罗氏芬、立普妥等;国产西药包括孟鲁斯特纳片、贝希、阿思欣泰、复方嗜酸乳杆菌片、济诺等。
表5-30.近一年及一期前五大销售品种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药品(品种) 销售收入 占药品销售收入比重
品种一 6,720.89 0.78%
品种二 4,772.37 0.56%
品种三 4,519.87 0.53%
品种四 4,441.96 0.52%
品种五 4,362.81 0.51%
合计 24,817.90 2.89%
2025年度
药品(品种) 销售收入 占药品销售收入比重
品种一 23,811.06 0.71%
品种二 23,039.29 0.68%
品种三 17,635.64 0.52%
品种四 17,275.14 0.51%
品种五 17,247.57 0.51%
合计 99,008.70 2.94%
(2)采购模式
①采购方式及采购流程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协议中约定付款时间、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部分供应商同时约定库存要求或发货次数,在实际采购时以书面或电话订单确定单次采购量。单次采购量一般按照当前库存量、预计销售量及最低库存要求确定,一般药品的库存周转天数保持在35-45天。
②采购定价方式
公司以药品的招标价格或指导价格为基础,结合采购量、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在考虑公司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参照市场定价与供应商谈判确定采购价格。
公司按照GSP要求,通过资料审核、验收及售后跟踪进行质量控制,并根据质量跟踪情况对采购的产品进行再评价。
公司与世界制药行业50强及中国制药行业100强中绝大部分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浙江省“两票制”政策实施后,公司成为浙江省两票制品种委托最多的企业集团之一,在浙江省招标市场的药品保障供应满足率名列前茅。
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表5-31.近一年及一期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名称 金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27,787.35 3.44% 货款
供应商二 27,418.06 3.40% 货款
供应商三 17,410.09 2.16% 货款
供应商四 15,334.38 1.90% 货款
供应商五 13,919.62 1.73% 货款
合计 101,869.50 12.63% -
2025年度
名称 金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120,070.28 3.83% 货款
供应商二 89,625.35 2.86% 货款
供应商三 78,761.70 2.51% 货款
供应商四 71,184.22 2.27% 货款
供应商五 54,481.16 1.74% 货款
合计 414,122.72 13.21% -
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13.21%和12.63%,集中度较低,不存在依赖单一供应商和上游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公司高管、核心技术人员在供应商中持股或享有权益的情形。
③结算方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结算方式为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周期一般在1-3个月之间。
(1)销售模式
药品销售业务按照下游客户的性质可以分为医疗机构销售、商业分销和零售药店销售三种,公司针对不同的经营业态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①销售模式:
Ⅰ医疗机构销售
医疗机构销售是指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为前提,在取得对医疗机构的配送资质的情况下,对获得供应商配送委托的药品,根据医院订单进行销售、配送的商业模式。目前,发行人医疗机构的销售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已实现对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近90%。
该模式的特点是销售价格以发改委定价及招标采购价为准,商业企业无调价权。医疗机构销售模式下,公司采用电汇为主,少量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但医疗机构受医保结算影响账款结算周期较长,公司应收账款较大,但回款安全性高,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为97.73天。
Ⅱ商业分销
商业分销是指以批量调拨的方式将有经销权的品种销往其他商业公司的商业模式。目前,发行人商业分销网络遍及浙江省内各县市。
该模式的特点是每批销售量大,与医疗机构销售相比,商业分销相对毛利较低。商业分销的模式下,公司采用以电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少量商业汇票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为52.42天。
Ⅲ零售药店销售
零售药店销售是指将有经销权的品种批发销售给药店的商业模式。目前,发行人零售药店销售主要在浙江省内,并实现了省内连锁药店全覆盖。
该模式的特点是销售方式较为灵活,以市场为导向,但部分药品有时也会受供应商的区域指定(受渠道限制区域的药店无法进行销售)。零售药店的模式下,公司采用以支票为主,少量电汇和汇票的结算方式,零售终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为54.45天。
②销售分布:
公司销售目前均为国内销售。
③销售政策
Ⅰ、定价模式
对医院的销售价格按照中标价进行,对商业公司和零售终端的销售价格以厂家的区域销售指导价格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来确定。
Ⅱ、结算方式
在医疗机构销售模式下,公司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为主,少量商业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在商业分销的模式下,公司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和商业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在零售药店销售模式下,公司采取在约定账期内以电汇和汇票的结算方式。
Ⅲ、销售账款回收情况及保障措施
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销售账款回收:
第一,采用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从事前客户资信调研、客户分级分类管理、客户信用额度评估;事中应收账款预警平台、授信占用管理及应收账款保险工具使用;事后责任考核制度等,加强应收账款质量及保障力度。
第二,根据公司内部会计政策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第三,通过引进信用保险工具转移下游客户的信用风险。发行人为与下游客户的信用交易投保了信用保险,全额覆盖了除了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全部商业终端,当下游客户发生破产或无力支付货款时,根据保单合同的约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对客户无力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④客户集中度情况
表5-32.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2026年1-3月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23,871.70 2.78% 货款
客户二 19,058.64 2.22% 货款
客户三 16,525.99 1.92% 货款
客户四 16,036.25 1.87% 货款
客户五 12,496.05 1.45% 货款
合计 87,988.62 10.24% -
2025年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122,954.52 3.65% 货款
客户二 94,768.66 2.81% 货款
客户三 74,262.01 2.20% 货款
客户四 58,154.02 1.73% 货款
客户五 43,981.02 1.31% 货款
合计 394,120.23 11.70% -
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占比为11.70%和10.24%,集中度较低,反映了公司客户群庞大,对单一客户依赖程度较低。
(2)药品质量监测与管理
发行人的药品质量控制依据的标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严格遵循上述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公司设立了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在质量控制方面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运营手册》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药品经营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药品经营各个环节中,具体如下:
①采购环节: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审核年度购货计划,该部同时负责中标委托配送品种的质量首营审核及品种质量把关工作。购进药品首次必须签订书面的工商、商商购销合同或购销协议,合同及协议必须签明质量条款,以明确质量责任,避免质量纠纷。每年年底由采购部的采购人员会同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对一年中购进的药品进行质量分析评审,对本年度的购进药品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指导下年度购进计划的编制。
②入库与储存环节:公司制定了物流入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入库时,验收人员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批号、产地、数量、外包装等,并按GSP要求验收,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对质检不合格的产品会拒收并退回。质量与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部根据GSP相关要求监督库存商品的管理,负责在库商品的质量管理,包括相关不合格品的审核。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库存商品,严格处理不合格或质量有疑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不得入库和销售。
③出库与物流环节:公司制定了物流出库标准化操作流程。原件商品出库时要求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根据商品特性、运输方式做到防碎、隔离、加固、捆扎、保温等工作。冷链药品的运输等需严格遵守《冷链药品管理办法》和《冷链药品配送流程》的要求。公司根据《物流承运商管理办法》和《第三方物流管理办法》选择合格的承运商进行物流配送,确保物流环节药品质量安全。
④售后服务环节:公司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客户服务策略,设有客户服务电话,对质量查询、投诉、抽查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同时,公司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购销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溯源性,对已售出的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会立即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追回药品、按照规定和要求封存或销毁。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与客户发生重大服务质量纠纷,未发生因商品质量问题受到过药品监督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3)物流与信息技术支持
发行人拥有行业领先的现代物流与信息技术系统,主要经营载体为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英特物流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金8,000万元,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英特集团现代物流拥有从事专业物流人员1,000余人,仓储面积25万方,冷库3万立方,阴凉库18万平方,可调配物流车690余辆,冷藏车70余辆,年吞吐量3,000余万件。
公司现有的配送网络已覆盖浙江省内及华东周边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站,保证杭州市内药品配送4-8小时送达,浙江省内县、市、区药品配送24小时送达,周边省市及浙江省乡镇48小时送达。公司推出药急送业务、冷链药品自送业务。
英特集团现代物流以客户需求为第一要务,针对批发企业客户、工业客户、医院客户、疾控中心、社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患者等不同客户类型与需求,实现了多元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营造英特现代物流的品牌形象。以杭州、金华、温州、宁波等各物流中心为联动平台,以浙江省嘉兴、湖州、绍兴及福建福州等区域公司自有仓库为补充,实现集团物流多库联动。以医药物流专业服务作为突破口,逐步由医药企业物流向医药行业物流转型,形成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医药物流供应服务平台。
温州物流:温州物流中心占地25亩,仓储面积30,000平方米,全阴凉设计,于2016年投入使用,库区装备先进的物流自动化设施设备,以提升物流运作效率。建设大型专业医药冷库3,000立方,按冷链药品存储要求,分设缓冲区、待验待发区、包装物料区、托盘储存区、搁板储存区和多温层设置。温州物流中心拥有26辆自运车辆,主要承担温州、丽水、台州(部分)、福建省等调拨、配送及第三方物流业务运营网络10,000个,公司年货物吞吐量(器械、非药品)100万件以上。
金华物流: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物流)系浙江英特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位于浙江省兰溪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构成了独特的物流体系优势,提升物流经济效率、空间效率、时间效率,推进英特集团在浙江省内实施的多仓运营发展战略。建筑面积为5.3万平方米,存储面积4.2万平方米,其中阴凉库3.3万平方米,常温库6,000平方米,高架立体库2,000平方米,冷库面积为1,377平方米,容积6,200立方米。配备自动分拣系统、高位货架立体库、流利货架、电子标签等先进物流存储设备以及托盘提升机、收货小车、电梯、叉车等作业配套设施。货位设置5万余个,复核道口14条。其中高架自动立体库设置货位6,050个,流利货架设置货位1,260个,可支持年吞吐量1,000万件以上,日订单处理20,000条,日发货量3万件,存货40万件,可支持医药货值200亿的仓储及配送。公司现有配送网络覆盖浙江省内及周边省市,省内及周边省市药品配送24-48小时,市内上午的订单,当日送达,下午的订单,当日或次日上午送达。公司现有冷藏车及阴凉车8辆,保温箱200余个。在夏季及高温时段,药品配送配有阴凉保障设备,可以保证配送的药品质量。公司同时承担集团内各物流库之间的药品调拨及省外经营企业的药品调拨服务,运营网络达6,000个。
绍兴(上虞)物流平台:英特集团公共医疗物流平台绍兴(上虞)医药产业中心工程项目,总投资3.78亿元,总建筑79,444平方米,项目2021年底已完工,计划2022年打造成以集医疗应急物资战略储备、智能化设施装备系统、冷链服务和电子商务于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产业中心,支持药品年配送额200亿元,年配送量1,350万件,承担浙江省80%以上政府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依据现有的英特医药物联网体系建设,可深入覆盖浙江省内及华东周边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站,保证浙江省内物资紧急配送1小时达,常规配送3小时达,深度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应急公共医疗物资配送瓶颈。
(4)电子商务平台
为创新经营模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发行人于2010年1月成立了电子商务部(现归属于战略支持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整体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即“英特药谷”(www.drugoogle.com)的运营管理、客户服务、功能开发和技术保障。“英特药谷”是一个针对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内部业务员、外部政府等不同类型的访问者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具体服务如下:
表5-33.“英特药谷”提供的具体服务
服务对象 服务功能
下游客户 查询、采购、退货、对账、支付等功能
上游供应商 合同上传、库存查询、对账、VIP服务等功能
内部业务员 提供与ERP系统紧密衔接的外网操作平台
外部政府 监管查询、不良事件添加等互动交流
自2010年5月1日电子商务网站“英特药谷”正式上线至今,网站的交易量一直走在行业领先的道路上。
发行人同时还通过对系统的改造升级,实现了多组织的应用模式,真正发挥出了各并购子公司的品种优势和集团的规模优势。“英特药谷”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备案,成为国内首个获批子公司共享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B2B网站。
“英特药谷”以实现英特药业以及其下属公司与上下游客户的药品、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在线交易为核心目标,积极推进公司“分销、物流、电子商务一体化”战略,努力打造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新型业态,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015年上半年,发行人强化药品经营电子商务平台的一体化,整合企业上、下游资源及企业内部资源的协同运营,初步建立了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呼叫中心功能,优化呼叫中心服务质量体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英特怡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5)行业地位和经营优势
①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隶属于浙江省的国有企业,承担浙江省医药流通70%储备任务,具备现代物流、医药电子商务及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的大型、综合、区域性的医药流通企业,2025年在全国医药流通企业(商业部分)排名第八位,浙江省位居第一,是浙江省重点医药流通企业、全国服务业百强,公司经营品类齐全,以进口合资及名优新特为品种特色,开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业务。
多年来,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中国服务企业500强、中国医药流通批发AAA级信用企业、A股医药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50强、浙江省百强企业、浙江省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等。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世界制药行业50强及中国制药行业100强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销售客户达到24,000余家,客户以浙江省内为主,辐射华东及周边地区,其中省内县以上医疗机构及省内连锁药店覆盖率达到100%,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接近90%。
②经营优势
第一,浙江产销网络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县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持续提高,终端客户数进一步增加,网络进一步下沉,初步实现了省内销售网络完整布局。
第二,品种丰富、结构优化。“以基本药物为基础,名特新优为特色”的品种优势进一步显现。公司与世界前50强、与国内100强制药企业均建立了合作。
第三,探索增值服务,与上下游客户合作深入。通过实施二维条码、单一平台集成信息化技术推广等项目,提高了与医疗机构的合作紧密度。通过协助市场开发、招标服务、物价服务、专项品种合作等增值服务,增进了与供应商的伙伴关系。
2、医疗器械销售业务
公司医疗器械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耗材销售和代理销售医疗仪器设备。其中基础耗材销售产品包括爱尔康人工晶体产品、ET系列产品、拜耳血糖系列产品、山东威高系列产品、珠海健帆产品、深圳圣诺产品、深圳稳健产品、骨科耗材及HPS产品;代理设备类产品包括GEOEC产品、GECT产品、GEDR产品、日本光电系列产品、华润万东系列产品及奥林巴斯系列产品。
公司以强化品种导入为核心,持续优化高值医用耗材、IVD等器械产品线布局,重点引进和培育急麻重症、心脑血管外科、微创介入等产品线,完善产品矩阵,积极拓展新兴业务增长空间;标准化实验室整体解决方案在多地落地,以“设备+试剂+服务”一体化模式打通药械协同赋能基层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开发IVD市场,拓展阿尔茨海默症、凝血、临检新产品线等新客户。
在采购上,公司采取以销定购,集中采购的模式。根据各部门月度销售计划采购部门制定相应的库存及采购计划。在质量控制方面,公司按照GSP要求,通过资料审核、质量验收及售后跟踪进行控制;并根据质量跟踪情况定期对产品进行再评价。该业务的采购一般以购货合同约定结算,其中医用基础耗品类产品基本在2个月结算、部分未上量或零星采购须预付,设备类产品全额预付、1-2个月到货。
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国内外知名器械类厂商。
在销售上,公司主要是对医院等终端客户的销售及商业分销。销售价格一般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谈判确定。针对不同的客户,公司采取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其中对商业客户采取款到发货的方式;对医院等终端客户采取赊销方式,以销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医用基础耗品类产品基本在3-4个月内结算,设备类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1-3个月回款70-95%,余额一年内回款。
公司医用基础耗品类主要销售客户是杭州市内医院及周边县级医院,设备类产品主要是省内医院。
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成功整合百善、诺嘉、天泽三家体外诊断(IVD)领域优质企业,合并年营收规模跃上十亿级台阶,在细分领域成为省内行业龙头。整合后公司快速构建起横跨生化、免疫、分子及POCT等多技术平台的全景式产品矩阵,并实现国产普惠型产品与进口高端品牌的优势互补。这一布局既深化了基层医疗市场的渗透能力,也增强了三级医院等高端客户的合作粘性。
九、发行人未来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
(一)在建项目情况
公司在建项目主要为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主要在建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00万元,已投资金额为28,015.81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5-34.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预计完工期间 已投资 项目资本金 资本金到位情况 资金来源 未来三年拟投资额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 120,000.00 初步预计2028年竣工 28,015.81 30000 已到位 自筹资金 20,000.00 31,500.00 25,275.07
总计 120,000.00 28,015.81 20,000.00 31,500.00 25,275.07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九届三十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投资建设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简称“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或“项目”),并授权管理层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深化园区功能布局、细化投资测算,并办理土地购买、资金筹措(包括对项目建设主体的增资和财务资助等)、建设施工、法律文件签署以及涉及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或报批等事宜。
1、项目名称: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18日,注册资
本1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建设地点:杭州市大运河数智未来城,占地约120亩
4、建设面积: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6万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建筑面积为准)
5、投资估算:初步预计总投资额约120,000万元(含土地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设备投入费用以及软件投入费用等,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截至2026年3月末,除上述项目外,发行人暂无重大在建项目。
(二)拟建项目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致力于人类的健康事业”为使命,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医药健康集成服务商”,以“守正、创新、专业、协同”为核心价值观,全面迭代升级以“供应链集成服务”为“一体”、“数智化健康管理”和“大健康产业投资”为“两翼”的新“一体两翼”战略布局,聚焦“服务、精益、创新”的企业核心竞争力,遵循“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创新式发展、整合式提升、生态圈协同”的战略路径,立足浙江、辐射华东、面向全国,为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与利益相关方提供全过程的供应链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进一步增强战略主动,更好地服务健康中国与健康浙江建设。
(二)战略目标
聚焦主业推动全客户覆盖、全品类经销、全生命周期服务,有限多元探索新模式、新赛道、新领域,全面迭代升级“一体两翼”战略布局,实现“省内全面领先、行业争先进位”的战略目标。
(三)战略布局
(1)做强供应链集成服务
打造药械全过程供应链管理和全周期商业化解决方案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提供药品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助力产品卓越上市和市场准入;强化头部医院和平台的战略合作,提升全域市场份额;搭建专业学术推广平台,优化器械耗材业务结构;联动产业伙伴拓展全国总代总销项目,创新营销合作模式。
(2)做优数智化健康管理
打造全病程管理、全域健康服务的一站式健康管理平台:升级健康平台,融合专病诊疗路径与智能数据,提供“医、药、康、护、健、险”全方位健康服务;升级专业药房,打造病种管理标杆门店,实施全周期健康管理;升级社零药店,延伸“药品+非药+服务”等多元健康场景,推动即时零售业务创新。
(3)做深大健康产业投资
逐步扩大医药健康产业版图、培育企业第二增长曲线:推进投资并购,聚焦高附加值器械细分领域,拓展零售网络与省外批发市场;开展资本运作,依托多元融资渠道,优化股权与资金结构,布局前沿领域获取优质产品和渠道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容错机制、风控机制、考核机制。
(四)经营计划
一是聚焦主业深耕,推进业务升级,强化渠道建设。深化药品板块客户服务,扩大公立市场份额,推进市场准入、深度分销等产业链合作;加快器械板块高值耗材、神经外科等新产品线引进,加强IVD领域凝血等核心品类建设;推进新零售全国市场覆盖,拓展核心品牌合作,加快浙江非公终端网络布局,提升整体销售规模;加速中药板块公立与零售“两张网络”布局,完善全省煎药中心布局,全面提升品牌竞争力;优化物流仓储效能,以精细化管理推动服务升级;积极引进总代总销项目,打造领先的区域医药代理与服务平台。
二是聚焦前沿布局,培育创新业务,提升专业能力。聚焦创新业务布局,加快创新疗法药物孵化,完善配套专业服务能力,加速核药业务商业化进程,积极推进商保业务发展;加快探索健康管理新模式,深化旗舰店专业服务,打造DTP药事服务标杆,推动零售业务创新,拓展体重管理、运动康复等多元服务,构建省内领先、辐射省外的O2O运营体系;加快标准化实验室项目拓展,打造智慧检验整体解决方案,提升销售规模与市场影响力。
三是聚焦数智赋能,深化融合应用,提升运营效率。以数字化协同中枢为纽带,持续优化批发与零售平台,推动智能资讯推荐、拜访推荐全业务覆盖,拓展平衡毛利功能下游客户分析维度,覆盖全部批发板块单位;加速深耕公司业务和管理数智运用场景,推动数智化管控能力由试点验证向规模复用转变;利用大数据优化采购、销售、物流全流程,提升系统运营效率,实现企业经营管理提质增效。
四是聚焦价值创造,优化人才队伍,激发组织效能。始终秉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围绕“优化队伍、提升效能、完善生态”的目标,进一步优化高素质干部队伍,打造顺应行业变革的高效敏捷组织,以人才战略驱动英特高质量发展。
五是聚焦改革深化,强化风险管控,筑牢安全底线。树牢“审计质量为要”理念,健全全流程质量控制的制度机制;推动合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深化运行机制并强化合规检查。完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班组岗位动态风险管理和数字化建设,强化工程项目督查,确保不发生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声誉的安全事故。
六是聚焦铸魂强基,强化党建引领,深化融合赋能。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化“双融共促”路径,加强体系与能力建设,打造学习型党组织,探索业务单元赋能机制,发挥党建联建协同优势,强化人才培育。
十一、所在行业现状与前景、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格局
(一)医疗流通行业现状
近年来,医药流通行业现状呈现如下特点:
1、市场规模趋于扩大
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和医保体系的不断健全、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以及居民支付能力的增强,市场对健康日益提升的需求正在逐步得到释放,我国已成为全球药品消费增速最快的地区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5年我国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2,573元,增长1.0%,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统计公布数据(米内网),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不含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达18,865亿元,同比增长5.2%。就目前情况来看,在政府加大医药卫生投入和居民健康消费需求升级的背景下,受益于“全民医保”、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变化、慢性病需求增大、人均用药水平提高以及大众消费升级等利好因素,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同时,以“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改政策给零售业务带来巨大的增量市场。
2、行业集中度提升
随着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基本建立,以及近十年来国家对医疗卫生的加大投入,药品的供应保障体制不断完善,市场对药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25年,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6.20%,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国药品批发市场总规模的98.40%。其中,前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45.10%,前10位占59.80%,前20位占67.10%,前50位占73.60%,可见行业集中度的持续提升和市场资源向头部企业的进一步集中。同时,在“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医药政策和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驱动下,药品流通行业的集中度不断提升,渠道下沉,供应链趋于数字化。
随着“医药分开”为导向的医疗改革政策的推进,药品零售业务的增量市场潜力巨大。而零售市场集中度及零售连锁率不断提高。2014年以前,零售药店较为分散,自2014年起,零售药店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单体药店的数量开始呈下降趋势,药店的连锁化率开始快速提升,药店行业发展从数量提升开始向集中度提升转变。
3、行业物流竞争加剧
在“两票制”和“第三方物流审批取消”政策的影响下,全国医药物流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药品流通企业不断加快物流资源投入和网络布局,通过整合供应链,向上游生产研发服务和下游终端销售服务方向拓展业务。一些大型医药产业集团分拆流通业务板块单独发展,或通过并购进入药品流通行业,并逐渐作为主营业务进行开发;一些区域性批发企业为了渗透市场终端,不断向下游零售企业拓展;还有一些药品流通企业借助资本力量收购上游的中药饮片、制剂等生产企业,不断强化自身供应链优势。药品流通企业积极利用医药物流信息技术创新,扩充物流服务范围,加快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主动提供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搭建与各供应链环节的互动平台。推进分销商内容管理系统(CMS)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的前端对接,实现中心药库的自动补货和相对零库存管理。支持和参与医院药事管理现代化,以及药房自动化和院内物流延伸服务,提高了医院药品流转效率、降低了药品损耗和物流成本,使医院的药师可专注于药事服务。
同时,第三方物流企业也通过收购药品经营企业、与传统医药企业合作建设医药云仓等形式,参与医药物流仓储业务、干线运输及落地配送业务的争夺,医药物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4、医药电商快速发展
在新技术、新动能的驱动下,“互联网+药品流通”将重塑药品流通行业的生态格局。
一是O2O模式(线上到线下)。企业运用互联网新技术迅速抢占个人用户的移动终端市场,如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叮当快药等企业以边探索、边发展的方式吸引用户,培育用户线上支付、线下使用的购药习惯。
二是B2B模式(企业对企业)。企业利用“医药分开”、“两票制”等医改政策落地契机纷纷发力,借助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全新商业模式,如融贯电商已实现从医药厂商到流通企业的无缝对接。
三是B2C模式(企业对顾客)。如1药网着力发展“B2C+医疗服务”模式,在向患者售药的同时可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资源共享等服务。
四是FBBC模式(工厂-企业-顾客)。如九州通正在打造的链接医药全产业链的健康管理平台,将医药行业上下游的全部交易逐步纳入平台体系,帮助上游厂商检测药品库存、销售情况,助力下游药店做好客户管理、增加客户黏性。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5年末,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超3900家。线上处方流转带动了线上药品销售业绩快速提高,各大医药电商平台成交活跃度显著提升。电商企业纷纷与线下实体药店开展合作,加速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了“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运营模式,确保了药品的安全性与可及性。全年,医药电商营销新模式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渠道经营与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行业销售不容忽视新的增长点。未来几年内,跨界融合将为医药电商注入新的活力,医药电商领域的竞争将日益加剧。
5、医药批发行业增速放缓,龙头企业优势明显
在政策驱动下,药品流通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两极分化日益明显。随着两票制、集中采购、药品降价的全面实施和进一步落实,医药批发行业短期承压,中间流通环节减少、渠道扁平化,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尾部企业逐步被兼并收购与整合。信誉度高、规范性强、终端覆盖广、销售能力强的公司份额长期提升,市场秩序呈现健康发展。
6、药品零售规模持续增长,增速放缓
从市场规模来看,受医保控费、药品降价等因素的影响,近些年医药零售市场增长放缓。根据米内网数据,2025年末我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不含民营医院、私人诊所、村卫生室)药品销售额达18,538亿元。
图5-35.2021-2025年全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药品销售额分布
以上数据来源于米内网
从实现药品销售的三大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2025年末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占比为59.20%,公立基层医疗终端市场占比为9.10%,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为30.80%。从发展趋势来看,2020年以来,零售药店和公立基层医院药品销售占比总体逐渐提高,公立医院终端药品销售占比逐渐下降。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05年之前我国已历经四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6年9月,国家成立了由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正式启动新一轮医改。2009年以来,随着医改方案、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等重大行业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国第五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开展。
2016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这是国家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未来五年医改的重大布局,也是做好未来五年医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这是首次明确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全链条政策改革,对整个医药行业发展及市场格局变化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针对药品流通环节,《意见》明确提出: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一是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二是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三是完善药品采购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在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
四是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监督购销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五是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分别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提高其违法违规成本。
六是强化价格信息监测,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
七是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此外,为推进“两票制”实施,国家有关部门专门下发了《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对“两票制”的界定,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两票制”中承担的任务都作了明确规定。
自2015年以来,各省联合采购改革开始出现,例如“京津冀联盟”,苏沪浙皖闽五地区以医改联席会为纽带的“五大联盟”等,但跨地区联盟模式中仍存在补充机制短期缺位等问题。2018年底,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的“4+7”试点带量采购方案出台。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其总体思路为“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采取“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招采合一、保障使用”、“确保质量、保障供应”、“保证回款、降低交易成本”等四项举措,力求明显降低药价,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公立医院改革。至此,我国形成了以国家集采为统领,跨地区联合,以省、地市招标为主要方式,以药品集中采购组织(GPO)等为辅助的药品采集网络。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双通道”,并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行业规范化程度或将进一步提高。
2023年,国家多部门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六大方向共20项改革任务。一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持续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机制,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二是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化调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强化医药领域综合监管。三是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夯实全民基本医保根基,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四是持续推进医药领域创新改革,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强化药品质量与供应保障。五是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六是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壮大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基层医疗力量,激发基层医务人员服务积极性。全年落地第八批、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与第四批高值耗材集采,持续扩大集采降价效应,全国超九成统筹地区启动DRG/DIP医保支付改革。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主线推进改革落地。持续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优化药品耗材集采规则,推动省级联盟采购升级为全国性联采,落实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全面实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全覆盖,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省级试点,持续优化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机制。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深入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药品领域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创新药、罕见病药、儿童用药研发上市,加快现代化药品流通体系建设,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同时持续规范“互联网+药品流通”,完善电子处方流转配套规则,强化医药购销领域长效监管。
2025年,医改工作持续纵深推进,同步收官“十四五”阶段性改革任务。国家推进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补齐县、乡、村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持续优化国家、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集采导向由单纯降价转向兼顾产品质量、临床需求与医药产业长期创新发展;出台创新药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医保谈判续约机制,持续健全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改革持续深化,探索公立医院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医保制度不断完善,稳步推进医保省级统筹,强化医保基金全流程监管。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全面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落地,完善全链条追溯体系。截至2025年末,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成型,分级诊疗制度持续完善,医药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导向进一步明晰。
2026年,作为“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医改持续深化“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改革重心转向分级诊疗体系成型、基层医疗提质、医保精细化管理、集采规则优化四大方向。3月,多部门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差异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患者基层首诊。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落实“强基层、稳二级、控三级”布局,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同月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持续落地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补齐县域、乡村医疗服务短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常态化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机制。医保改革方面,稳步推进DRG/DIP 3.0版本筹备落地,持续完善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异地就医便捷结算机制,强化医保基金全流程监管。药品供应保障领域持续优化集采机制,延续兼顾质量、临床需求与产业创新的导向,6月正式启动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序推进集采品种协议期满接续工作;持续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体系,畅通创新药市场供应渠道。同时持续规范“互联网+医药”业态,深化医药领域综合监管与行刑纪衔接机制,推动全国统一医药采购市场建设。
系列改革统筹平衡群众就医负担、医疗服务供给与医药产业可持续创新,为“十五五”时期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2、药品价格
多年以来国家对于医药行业进行了持续的治理整顿,大规模降低药价数十次,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仍然突出,消费者的医疗负担仍然沉重。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简称“低价药目录”),共涉及533个品种(其中西药283种、中成药250种)1,154个剂型,其筛选标准为:
中成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5元,化学药日服用费用不超过3元。同时,明确了目录内的药品将取消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由生产者根据成本和市场供应自行制定销售价格。目前除西藏外,全国30个省(市、区)的主管部门已相继公布了各地的低价药增补目录。部分低价药物由于销售价格低,医药企业利润空间小导致生产积极性差,出现了不同层次的断供现象,该低价药目录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在医疗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逐渐放松价格行政管制,尊重市场机制的积极信号,同时也纠正了招标过程中唯低价是取、忽视质量的招标方式,对低价药品供应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低价药目录内的药品来说,取消最高零售价意味着有一定的提价空间,相应的药品制造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生产积极性也会有所提高。而对低价药目录之外的药品来说,中长期来看,为控制医疗卫生费用支出,药品价格仍将呈下降趋势,医药制造企业利润空间亦将受到挤压。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指出,从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国家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从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强化医疗行为监督、强化价格行为监管等四方面加强监管,发挥医保支付基准价的引导作用,由市场竞争形成药品实际成交价格,并使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具体细则方面,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包括医保目录外专利药品)、独家生产的药品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形成机制;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全国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成价格。第一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基本沿用现行政策,仍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长期来看,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受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和医保控费机制的综合制约,大部分药品市场价格上涨空间较为有限,其中技术水平较低的大宗仿制药价格将面临较大的冲击,而专利药、创新药、独家药品受到的影响不大,药品价格将逐步趋于市场化。
2016年6月,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尽快确定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的通知》(645号文),要求各省(区、市)于2016年7月1日前,确定本地区年度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费目标),力争2017年底之前全国医疗费用增长幅度降到10%以下。2016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从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健康产业、促进医药产业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多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中明确提出要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坚持分类管理,加强对市场竞争不充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同时还提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不断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可以看出药品价格和医药费用调控仍是未来重点任务之一。
2023年,药品价格治理开启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新阶段。9月,国家医保局启动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依托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打通省际价格数据壁垒,汇总形成全国药品监测价格基准。12月底,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聚焦“四同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相同)开展价格整治,依托全国各省份平台挂网交易数据形成价格监测结果,推送至各地医保与采购机构,督促各省对比排查异常高价,推动企业主动清理省际间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目标消除区域不合理价差,推动药品价格区域均衡。同年常态化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依托集采机制持续挤压药品虚高价格,同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存在价格垄断、商业贿赂、虚高报价的企业实施信用惩戒。
2024年,药品价格治理政策持续落地深化。按照“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部署,各地集中开展异常价格整改,力争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同厂同药省际歧视性高价;在此基础上,政策范围进一步延伸,启动注射剂“三同药品”价格治理,整治通过变更包装规格变相涨价等乱象。1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操作指引》,自2025年起实施,平衡短缺药品保供与稳价目标,防范部分药品借供应紧张恶意涨价。集采制度持续优化,落地第十批国家药品集采、第五批高值耗材集采,同步推进中成药、中药饮片全国联采;年内完成2024版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通过医保谈判持续降低创新药、罕见病用药价格,统一规范谈判药品全国医保支付标准,持续完善谈判药品“双通道”价格管理规则。各地持续建立常态化医药价格监测预警机制,滚动开展价格风险处置。
2025年年初,国家医保局正式上线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实现全国药品挂网价格集中展示、智能监测,作为各地价格比对、异常预警核心工具。多省份共同签署《省级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共识》,统一全国药品挂网准入、比价、差比价、动态调价规则,建立仿制药与原研药合理价差管控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医药采购市场建设。集采政策导向调整优化,坚持“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逐步转变单纯以最低价作为中选参考的模式,兼顾药品质量、临床需求与医药产业创新可持续发展,落地第十一批国家药品集采。价格监管层面持续强化短缺药品动态监测、药品全链条追溯应用,持续规范零售药店线上线下药品价格;依托价格一览表持续开展异常价格常态化复核处置,持续完善创新药首发价格引导、集采药品接续调价、谈判药品续约调价等全生命周期价格管理体系。截至2025年末,以市场为主导、医保调控为抓手、全国统一监测协同治理的现代化药品价格治理框架基本成型。
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系统构建以市场为主导、医保调控为核心的全周期药品价格管理制度,明确创新药首发定价引导、集采价格协同、医保支付标准联动、全国统一挂网规则等顶层要求。全国持续深化“四同药品”常态化价格治理,依托全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持续推进省际价差纠偏,督促企业主动调整区域歧视性高价,加速全国统一医药采购市场建设。集采制度持续优化,延续“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导向,完成前八批国家集采协议期满品种统一接续采购。2026年6月正式启动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通过设置价格锚点、完善报价约束机制,规避非理性低价竞争。医保价格管理持续升级,发布2026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方案,创新引入竞价药品价格红黄标预警机制,细化谈判药品续约调价规则;持续完善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监测体系,平衡市场保供与价格稳定。同时持续强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落地,健全药品价格监测预警、异常价格处置常态化机制,统筹兼顾群众用药负担、临床用药保障与医药产业创新可持续发展。
3、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的不良反应和安全事故一直以来都是医药企业需要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为提升医疗卫生用品质量、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医药行业规范化发展,2009年以来政府颁布多项政策,从修订认证制度、安全性再评价等方面加强监管,医药制造企业所面临的质量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尤其是2011年2月12日,国家卫生部发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要求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新建药厂必须按新标准执行,而现有药厂将有5年过渡期。新版药品GMP吸收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将通过加强质量管理的要求倒逼医药行业结构的调整,其实施将有利于改变我国制药行业多、散、小的格局,促使我国制药行业的质量标准完全与国际接轨,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2011年8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又面向全社会,就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此次GSP修订目标是:全面推进一项管理手段--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强化两个重点环节--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和仓储温湿度控制;突破三个难点问题--票据管理、冷链管理、药品运输。新版GSP的监督实施将有利于国家加强对整个医药行业在药品运输、文件管理和仓库环境等11个方面的管理。2012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征求<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将有利于解决我国仿制药质量偏低的现状,但因制度设计及执行问题,一致性评价的实质影响大幅降低。而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将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加强监督和管制力度,对“黑名单”进行公开披露将有利于对企业生产质量等方面进行约束,为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2016年6月30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并于7月13日起正式实施,系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新规范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将有望进一步提升医药流通行业的集中度。
2024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疫苗、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层级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明晰跨区监管责任,丰富行政处理措施,明确行刑纪衔接等要求,确保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2025年全年持续推进《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完善,全面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药品追溯码与医保结算场景深度融合,实现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一物一码、全程可溯”,有效防范假药劣药、药品回流等风险。监管层面持续推行GSP常态化检查与风险分级分类监管,重点强化冷链药品、网络售药、特殊药品等重点领域治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区域药品经营准入标准与稽查流程,理顺跨省监管权责。同时持续深化医药领域行刑衔接机制,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行业规范化、数字化、精细化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2026年5月,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细化药品流通、网络售药、委托储存运输、药品追溯相关条款,压实企业全链条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出台《药品现代物流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全国统一的医药物流建设标准,推动流通行业集约化、数字化升级。同时2026年5月,印发《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明确禁止人工智能替代执业药师开展处方审核,规范线上处方药销售秩序。监管层面持续推进药品追溯体系扩容提质,推动追溯码与医保结算场景深度打通;依托数字化监管手段开展GSP风险分级检查,强化冷链药品、网络售药专项治理,持续完善跨区域协同监管与涉药案件行刑纪衔接机制,持续提升药品流通全链条质量管控水平。
(三)行业前景
1、市场规模稳步扩大
随着国际国内医药产业链合作逐步深入,“互联网+医疗健康”体系不断完善,供应链服务持续创新,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药品流通行业将迎来新的更大的发展空间。我国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和大健康理念持续增强,全社会医药健康服务需求将不断增长,为药品使用提供了增长基础,未来我国医药流通行业的总体发展仍将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2、行业集中度逐步提升龙头企业优势明显
从市场占有率来看,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2011—2022年,前十大企业市场份额从34%提升至57%,行业集中度持续攀升;2024年前十大企业份额为59.4%,2025年前十大企业份额为60.8%,2026年1-6月前十大企业份额机构预测额为61.5%,整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行。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的驱动因素包括:(1)两票制执行后,流通链条缩短,同时具有上下游资源优势的大配送商获得新业务的几率更高;(2)带量采购等政策导致药价持续下降,配送费用降低,大配送商具有规模优势,相对成本更低;(3)相当多的新上市创新药是对运输储存条件要求较高的生物药,大公司的软硬件设备更优,更易获得这部分业务。
近年来,在资本的推动下,药品流通企业正在由传统的增加产品、拓展客户以及开拓新店等内生成长方式向并购重组的外延式成长方式转变,行业竞争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继续鼓励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加快整合与扩张,进而做优做强做大;同时,支持中小型、创新型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形成经营特色。国药集团、上海医药、华润医药商业、九州通等全国性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进一步拓展国内流通网络覆盖面;广州医药、南京医药等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也将加快跨区域并购,提升区域覆盖率和市场影响力;规模较小、渠道单一、资金实力不足的药品流通企业可能面临市场淘汰。
3、批零一体化渐成趋势
随着取消以药养医的政策大背景,药品销售在医院收入中的比重有所下降,而随着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的不断推进,使得医院将药房转由商业企业运营的动力逐渐增强。同时,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地,医药流通渠道呈现快速扁平化的趋势,药品的主要销售渠道正在逐步从医院转向药房。因此,批零一体化和拥有药店终端覆盖能力的企业有望率先受益于医药分家、处方外流的大趋势,通过对企业自身渠道和对下游药店的覆盖能力向上游医药工业厂商争取优势品种,通过构建DTP药房和连锁药房网络,能够在未来对终端用户资源的竞争中抢占先机。
4、“互联网+”推动医药流通行业创新
在新技术、新动能的驱动下,“互联网+药品流通”将重塑药品流通行业的生态格局。一是O2O模式(线上到线下),企业运用互联网新技术迅速抢占个人用户的移动终端市场,如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培育用户线上支付、线下使用的购药习惯。二是B2B模式(企业对企业),企业利用“医药分开”“两票制”等医改政策实现从医药厂商到流通企业的无缝对接。三是B2C模式(企业对顾客),通过互联网医疗平台在向患者售药的同时可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提醒、资源共享等服务。四是FBBC模式(工厂-企业-顾客)。如九州通正在打造的链接医药全产业链的健康管理平台,将医药行业上下游的全部交易逐步纳入平台体系,帮助上游厂商检测药品库存、销售情况,助力下游药店做好客户管理、增加客户黏性。未来几年内,跨界融合将为医药电商注入新的活力,医药电商领域的竞争将日益加剧。
5、智慧供应链服务水平提升
医药供应链物流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及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药品流通企业将通过整合供应链,以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积极整合供应链上下游各环节资源,促进“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融合,建立多元协同的医药供应链体系。向上为制药企业提供临床试验、采购计划、库存管理、端到端物流及数据信息服务;向下为医院、诊所、养老院、零售药店提供院内物流、药房管理、药学服务、药品追溯等精细化延伸服务,逐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无缝衔接。药品流通企业也将从传统的药品分销商向高质量的医药供应链服务商,进而向医疗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实现规模化发展,为供应链上下游提供专业化及标准化服务,为行业创造新的价值。
6、零售药店转型升级
随着以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定价模式和医保支付标准改革为突破口的“三医联动”改革向纵深推进,药品零售业态结构、竞争方式和供应链关系将加速改变,新的零售生态系统将逐步形成。在政策、科技与市场的合力影响下,特药(DTP)药房、慢病药房、“药店+诊所”、中医(国医)馆等专业特色药房将不断涌现,药学服务专业人才将成为药品零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互联网技术推动下,无人售药柜、AI机器人等新科技应用也将逐步进入零售药店,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
(四)行业竞争格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市场竞争环境的日趋激烈,来自政府的宏观调控及新医改政策的客观要求均使医药流通行业整合的步伐提速,传统的药品批发业务的竞争格局出现了重大变化,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有利于大公司、大集团、区域性龙头企业的发展。
1、公司所处行业的地位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医药流通区域龙头企业之一,省内县以上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公司招标市场品种满足率达90%,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保持浙江省龙头地位。公司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发展路径,近年来通过收购兼并及设立子公司的方式,省内布局日趋完善,市场覆盖能力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对省内医疗机构的辐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公司批发业务主要面向浙江省内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他医药流通企业开展。根据客户是否纳入政府集中采购体系,具体分为招标市场和非招标市场两种销售模式。公司凭借多年深耕,在招标市场中占据领先份额,实现了对浙江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由于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售价通过招标确定,在招标周期内较难变动,毛利空间相对固定。为提升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公司深化与供应商合作,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拓展多元化增值服务,推动业务模式向产业链综合服务转型,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医药健康集成服务商。近年来,公司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覆盖率稳步提升,与省内连锁药店的合作规模持续扩大。针对非招标市场客户,公司充分发挥集团优势拓展覆盖范围,依托“英特药谷”B2B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推广线上销售,借助“互联网+医药流通”平台资源,探索非招标市场的创新业务模式。
零售方面,公司积极实施医药批零一体化战略,旗下拥有英特怡年、英特一洲、绍兴华虞、临安康锐、淳安健民、舟山卫盛、浦江恒生、嵊州天华、绍兴华通等多个零售子品牌,门店覆盖全省11个地市,总数超过300家,主要利润来源为医药购销差价。依托连锁化运营,各门店在商品品类规划、规范化管理、专业服务能力、品牌忠诚度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相较单体药店具备显著优势。公司零售业态涵盖普通药店与DTP(直接面向患者)专业药店两大类。普通药店主要布局于社区与商圈,满足居民日常用药需求;DTP药店则聚焦特殊用药人群,提供专业药事服务,主营肿瘤、精神、免疫、肝病等大病症用处方药。该类药品具有患者集中、用药周期长、单价高等特点,要求DTP药店具备特药资源整合能力、冷链物流保障能力、患者管理服务能力及多元化支付解决方案。公司以专业的DTP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此外,公司充分发挥批发业务优势,深入推进批零联动,整合采购资源,提升品种适配度与品牌协同效应,不断增强零售业务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构建了覆盖浙江全省的“六大物流中心+分仓”分布式医药仓储网络。物流平台融合了药品储存、验收养护、物流加工、装卸搬运、集中配送及信息服务六大功能,依托杭州、宁波、金华、温州、嘉兴、绍兴六大物流中心库进行联动,结合各地市转运分仓,实现了“六库协同、多仓联动”的运营模式,药品供应保障网络全面覆盖全省。在应急响应方面,公司承诺:对于省内(设区市区范围内)紧急需求物资,可实现4小时内送达;常规物资则在次日内完成供应。
为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公司严格遵循GSP要求开展配送作业,实现订单全程可视化与物流一体化管理。仓储体系配备先进的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与自动化分拣系统,确保货物快速、准确出入库及高效库存管理;配送体系对所有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实现车辆装载优化与配送时效预测,持续提升配送效率与服务质量。
2、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1)华东医药
华东医药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963),前身为杭州医药站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与杭州华东医药集团重组,目前其控股股东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医药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其中,医药工业为该公司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华东医药的医药商业业务范围主要在华东地区,特别集中在浙江地区,是区域性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龙头。根据华东医药2025年年报,该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6.12亿元。
(2)国药控股
国药控股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099),控股股东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药控股主要从事向医院、其他分销商及零售药店、诊所等客户分销药物、医疗器械及医药制品;经营医药连锁店;分销实验室用品、制造及分销化学试剂、生产及销售医药制品,拥有特许麻醉药品经营权。国药控股形成了药品分销、物流配送、零售连锁、药品制造、化学试剂、医疗器械、医疗健康产业等相关业态协同发展的一体化产业链。国药控股拥有全国性的药品分销及配送网络,同时拥有超过2000家的零售连锁药店,是全国性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根据国药控股2025年年报,该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751.68亿元。国药控股在浙江省内的业务主要通过其一级子公司国药控股浙江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开展。
(3)上海医药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股票代号:02607;上交所股票代号:601607)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上海的全国性国有控股医药产业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覆盖医药研发与制造、分销与零售全产业链。根据上海医药年报,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35.80亿元。
表5-36.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2024年及2025年财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主要竞争对手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5年末/2025年度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总资产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华东医药 378.79 37.79% 419.06 8.34% 390.38 35.52% 436.12 7.82%
国药控股 3,926.67 67.68% 5,845.08 1.78% 3,902.08 65.57% 5,751.68 1.88%
上海医药 2,212.09 62.14% 2,752.51 2.13% 2,331.49 61.49% 2,835.80 2.46%
3、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劣势
(1)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浙江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以“服务、精益、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构建高效运营体系。其中,服务方面,依托覆盖全省的药械全域网络与专业化市场拓展能力,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链条供应保障格局,持续强化市场准入与终端服务优势;精益方面,以数字化驱动管理升级,通过多级联动的精益团队与智能工具应用,推动降本增效与管理质量双提升;创新方面,聚焦模式突破与生态延伸,积极拓展核药流通、标准化实验室合作、总代总销等新业务模式,加速数智物流建设,助力产业链升级与核心竞争力重塑,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具体表现如下:
1)专业高效的物流服务能力
公司构建了覆盖浙江省全域的医药配送网络,依托杭州、宁波、金华、温州、嘉兴及绍兴六大现代化医药物流中心,形成“多库联动、协同运作”的省内医药供应保障格局。目前,公司物流仓储总面积达25万平方米,冷库容积3万立方米,拥有1000余名物流专业人员、690余辆配送车(其中冷藏车60余辆),服务覆盖超过3万个终端客户,年吞吐能力突破3000万件。公司持续整合物流资源,搭建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冷链运输网络与公共医药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医药物流服务。报告期内,全面优化物流网络布局,深化“六大物流中心+两张配送网络”立体化联动格局,B端准时送达率提升至98.8%,物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精准赋能的市场拓展能力
公司是浙江省内最早开展市场拓展业务及项目合作的医药商业企业之一,经过多年深耕,已成功开拓多个新兴市场领域,在市场拓展方面拥有市场推广、终端服务、深度分销三大核心职能,推动公司市场覆盖率与客户满意度稳步提升。公司高质量承接上游供应商准入项目及深度分销项目,聚焦创新业务拓展与增值服务延伸,推动业务向一体化方向协同发展。凭借与国内外头部供应商建立的深度合作关系,依托绝对领先的客户覆盖网络和稳固的客户关系,公司能够有效助力上游企业快速开拓新品市场、加快新药准入进程,持续赋能业务增长。
3)广泛触达的客户拓展能力
作为浙江省医药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公司已触达全省3万余个终端,实现对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及主流连锁药店的全覆盖。通过杭州、浙北、浙南、宁波、温州五大销售中心的高效联动,持续提升全省网络覆盖率、订单配送满足率及客户响应效率,构建起立体化的区域药械供应体系,巩固了“深层次、广覆盖、高质量”的营销渠道网络优势,强化了终端高覆盖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不断拓展多维度增值服务,稳步推进向产业链综合服务模式的转型升级。
4)全面布局的品种拓展能力
公司经营品种齐全,广泛覆盖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成药、诊断试剂、高值耗材、大型医疗设备及抗体药物等多个领域。在品类策略上,公司坚持以基本药物为基础,以名优新特产品为特色,持续优化品种结构,充分发挥上下游渠道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并重点培育具备临床价值和市场潜力的创新性重磅品种。公司通过持续引进进口专利及国产创新品种,深化与知名药企的战略合作,不断夯实核心产品资源基础,为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专业引领的零售服务能力
公司持续提升专业药房、社会零售药房及线上药房三大终端服务水平,不断积累患者资源,强化全链条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拥有各类线下零售门店300余家,其中DTP业务拥有500余个品规合作资质;线上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推动模式创新,新零售旗舰店已开展互联网诊疗业务;同时,积极把握处方外流政策机遇,加快推动院内院外药房的全省布局,提升医疗资源承接效率;社会零售板块,公司持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与门店运营水平,为患者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与健康咨询服务。
6)数智驱动的精益管理能力
公司坚持精益化管理理念,以数字化转型赋能高质量发展。秉承“优质、快捷、准确、高效”的服务宗旨,持续加强物流平台信息化建设,通过实现订单全程可视、货位智能管理及货品追溯,迭代升级精益管理措施,全面提升配送效率与服务水平。公司构建了“集团—事业部—子公司”多级联动的精益管理团队,围绕结果导向与实用性原则,依托先进的数字信息平台及精益管理工具,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再造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智慧英特”建设,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与经营质量,实现数智驱动下的精益管理能力全面升级。
7)全链深耕的模式创新能力
公司聚焦产业链整合、供应链优化与经营模式突破,持续推动业务模式创新与价值提升。深耕细作英特云药房、跨境电商、总代总销等创新业务,积极构建多元化增长曲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培育新兴动能。创新内部管理模式,自主建成英特智能算力中心,聚焦公司业务及管理实际需求,上线数智化管控助手,成功实现客户分析、供应链监控、业务风控等关键环节8项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2)竞争劣势
1)资本实力不足
公司的业务发展较快,在浙江市场上具有良好的竞争力,但业务的扩大、营销网络的深化和药品现代化物流配送仓库的建设均需要充足的资本投入,公司资本实力仍显不足,因此限制了一些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影响了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2)局限于浙江市场
公司在浙江省具有突出的市场地位和知名度,但由于公司业务区域性特征明显,如果浙江市场出现需求增速放缓或竞争加剧的情形,将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目前的竞争格局和政策背景下,国药控股等全国性商业企业获得新特药特别是进口新特药品种的优势更加明显。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和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本募集说明书中,2023-2025年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各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6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近年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2024年审计报告和2025年审计报告均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发行人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发行人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1、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递延资产所得税资产减少2,157,757.71元。
2)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递延资产所得税负债增加4,236,956.88元。
3)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所得税费用减少422,719.76元。
2、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5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2025年无重要会计变更。
4、2026年3月末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对2026年1月1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规定。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规定。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5)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规定
(二)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197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6583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5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667号);
(三)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1、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2年末增加4家,分别为:
表6-1.发行人2023年较2022年末合并范围子公司调整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级别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动原因
1 杭州怡兴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级 医疗服务 1,000.00 100.00% 100.00% 新设
2 浙江抗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二级 药品零售 50.00 100.00% 100.00% 转让
3 宁波英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药品零售 100 100.00% 100.00% 转让
4 浙江英特百善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一级 医疗器械销售 3000 51.00% 51.00% 转让
5 杭州迈德瑞医疗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二级 医疗器械销售 1,001.00 51.00% 51.00% 转让
6 杭州康晟大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药品零售 75 100.00% 100.00% 转让
7 浙江英特乾元中药有限公司 三级 医药产品销售 5,000.00 100.00% 100.00% 新设
2、发行人2024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3年末增加3家子公司,分别为:
表6-2.发行人2024年较2023年末合并范围子公司调整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级别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动原因
1 嵊州市英特天华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 二级 零售药店 2,000.00 51.00% 51.00% 转让取得
2 杭州广济环龙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医疗器械销售 50.00 100.00% 100.00% 转让取得
3 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30,000.00 100.00% 100.00% 新设
3、发行人2025年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4年末增加3家子公司,分别为:
表6-3.发行人2025年较2024年末合并范围子公司调整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级别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动原因
1 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二级 医疗用品及器械批发 5,000.00 95.00% 95.00% 转让取得
2 宁波英特天泽鼎丰贸易有限公司 二级 医疗用品及器械批发 1,518.00 51.00% 51.00% 转让取得
3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二级 中药批发 16,038.00 100.00% 100.00% 转让取得
4、发行人2026年3月末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较2025年末增加1家子公司,分别为:
表6-4.发行人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合并范围子公司调整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级别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变动原因
1 杭州英特怡年春溪药房有限公司 二级 西药零售 10.00 100.00% 100.00% 转让取得
(四)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报表
表6-5.发行人合并范围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7,793.49 194,179.33 159,451.67 160,707.43
应收票据 269.04 270.35 298.18 453.54
应收账款 797,310.09 731,027.68 659,297.66 632,990.97
应收款项融资 21,666.69 12,912.83 10,825.47 8,536.00
预付款项 27,849.92 26,143.07 24,603.17 19,224.74
其他应收款 20,938.04 17,728.43 22,208.19 20,998.31
存货 442,188.51 429,004.12 373,644.15 357,077.78
其他流动资产 25,480.63 22,567.27 15,824.65 14,868.86
流动资产合计 1,503,496.43 1,433,833.09 1,266,153.14 1,214,857.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5 65.56 140.64 151.85
长期股权投资 7,313.98 4,409.42 4,363.79 4,379.29
投资性房地产 13,185.21 13,409.50 15,052.61 16,014.24
固定资产 107,322.72 107,350.15 89,675.22 73,475.26
在建工程 15,235.31 10,612.58 6,792.77 14,416.00
使用权资产 24,729.21 28,104.29 25,313.56 26,212.83
无形资产 27,451.15 27,720.96 24,497.24 14,020.43
商誉 42,195.80 42,195.80 23,667.16 20,225.26
长期待摊费用 7,099.87 7,317.63 4,726.97 4,552.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3.48 1,864.60 2,101.01 2,390.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0.85 893.53 763.58 190.5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787.64 243,944.02 197,094.56 176,028.05
资产总计 1,750,284.06 1,677,777.11 1,463,247.70 1,390,885.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1,646.12 292,389.61 177,256.11 178,825.15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68.78 4,068.78 3,223.20 2,998.80
应付票据 171,033.67 186,565.66 147,092.17 94,659.54
应付账款 385,931.32 417,151.50 414,064.30 459,461.03
预收款项 103.69 228.87 128.33 138.51
合同负债 9,696.22 14,499.70 7,336.80 6,934.64
应付职工薪酬 7,834.30 8,062.90 12,651.49 17,719.15
应交税费 8,734.91 13,833.20 12,615.91 12,521.88
其他应付款 44,341.14 41,835.54 49,816.52 52,059.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710.11 10,011.94 18,766.43 8,306.84
其他流动负债 61,368.82 61,957.66 31,004.27 607.04
流动负债合计 1,114,469.08 1,050,605.35 873,955.52 834,232.1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35.54 501.28 5,470.99 14,384.21
应付债券 0.00 23,415.22 39,234.95 37,758.07
租赁负债 12,985.80 14,567.60 13,609.50 15,025.9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7.9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52.57 4,273.59 2,904.54 3,446.10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6,142.79 6,337.21 7,118.28 7,920.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424.66 49,094.89 68,338.27 78,534.98
负债合计 1,139,893.74 1,099,700.25 942,293.79 912,767.1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484.91 54,077.93 52,215.15 52,243.41
其他权益工具 0.00 2,419.27 7,395.53 7,396.54
资本公积金 239,662.93 217,696.57 199,124.01 198,788.14
减:库存股 105.92 166.00 1,248.09 2,691.96
其他综合收益 -74.56 -43.01 -97.79 -62.96
盈余公积金 9,969.17 9,969.17 8,382.24 5,157.49
未分配利润 234,530.97 226,501.20 197,951.04 164,514.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40,467.50 510,455.12 463,722.08 425,345.02
少数股东权益 69,922.82 67,621.75 57,231.83 52,773.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0,390.32 578,076.87 520,953.91 478,118.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50,284.06 1,677,777.11 1,463,247.70 1,390,885.69
表6-6.发行人合并范围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859,498.48 3,367,910.72 3,335,165.38 3,205,212.16
营业收入 859,498.48 3,367,910.72 3,335,165.38 3,205,212.16
营业总成本 845,298.95 3,285,587.30 3,258,246.61 3,134,275.78
营业成本 805,116.74 3,132,333.91 3,105,276.79 2,985,890.29
税金及附加 2,061.84 8,617.29 7,572.42 6,896.94
销售费用 24,495.53 92,888.08 88,751.39 82,144.63
管理费用 11,017.67 36,326.58 41,748.83 43,651.05
研发费用 384.92 2,032.88 1,202.99 882.97
财务费用 2,222.25 13,388.57 13,694.20 14,809.90
其中:利息费用 2,670.81 16,804.11 15,900.01 16,743.69
减:利息收入 159.10 2,588.04 1,834.71 1,430.84
加:其他收益 660.35 4,215.87 5,415.20 4,277.56
投资净收益 -43.45 -80.54 -337.72 -749.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5.44 154.27 -155.89 -622.36
资产减值损失 1.25 0.00 -82.17 -103.69
信用减值损失 -1,285.42 -702.63 1,490.34 -1,453.05
资产处置收益 0.25 -3.28 459.99 9,690.19
营业利润 13,532.52 85,752.84 83,864.40 82,598.03
加:营业外收入 9.22 123.43 200.16 122.19
减:营业外支出 214.00 4,206.04 3,779.82 2,584.26
利润总额 13,327.75 81,670.22 80,284.74 80,135.96
减:所得税 3,012.04 21,268.98 19,091.97 21,265.71
净利润 10,315.70 60,401.24 61,192.78 58,870.24
表6-7.发行人合并范围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5,529.59 3,276,923.05 3,221,447.02 3,218,586.5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69 73.36 136.68 210.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15.96 34,211.73 28,365.40 29,70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3,061.24 3,311,208.14 3,249,949.09 3,248,504.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9,516.86 3,046,587.53 3,001,313.08 3,010,613.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332.51 64,750.40 69,925.38 65,730.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310.17 67,619.55 61,010.57 62,222.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82.40 96,683.70 76,667.59 67,405.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641.94 3,275,641.18 3,208,916.61 3,205,97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580.70 35,566.96 41,032.48 42,531.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619.60 78.57 2.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45 0.48 0.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97 80.68 689.31 11,420.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0.31 2,762.48 4,465.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97 11,187.05 3,530.84 15,888.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179.71 23,714.89 27,990.90 16,836.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358.50 9,619.60 1,023.3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4,185.20 2,960.78 5,549.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2.73 419.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38.21 78,692.41 32,394.19 22,38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37.24 -67,505.37 -28,863.36 -6,497.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0,224.9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710.7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8,748.92 767,650.32 481,058.10 445,192.7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450.00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2,198.92 767,650.32 481,058.10 485,417.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6,432.00 640,385.78 453,798.98 390,860.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96.09 37,174.80 33,816.50 23,280.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194.59 4,297.65 2,378.5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89.22 34,563.19 11,707.51 34,884.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217.30 712,123.76 499,322.99 449,02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9,981.62 55,526.56 -18,264.89 36,393.10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11 -42.06 -19.94 -3.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140.43 23,546.09 -6,115.71 72,423.5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915.27 151,055.70 133,625.32 61,201.79
表6-8.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61.38 4,060.03 3,271.57 4,248.33
应收账款 69.59 110.86 95.01 122.68
预付款项 48.29 762.01 635.19 433.18
其他应收款 131,340.76 130,083.69 129,299.73 105,880.02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134,620.02 135,016.59 133,301.50 110,684.2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91.57 98.43
长期股权投资 279,385.47 279,379.97 255,148.67 243,520.78
固定资产 333.73 298.08 264.49 322.08
无形资产 534.77 546.85 643.2 736.94
使用权资产 204.78 220.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39.62 216.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1.99 362.51 89.79 87.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0,830.74 280,807.94 256,277.34 244,981.46
资产总计 415,450.77 415,824.53 389,578.84 355,665.6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账款 50.93 44.72 0.35 1.1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998.80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277.35 254.13 349.29 273.57
应交税费 780.74 555.89 331.21 117.22
其他应付款 310.64 280.39 1,393.52 14,805.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78 59.34 - -
其他流动负债 60,191.44 60,379.92 30,241.50 -
流动负债合计 61,670.88 61,574.41 32,315.87 18,195.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23,415.22 39,234.95 37,758.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1 141.11 - -
租赁负债 135.42 134.4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73 23,690.75 39,234.95 37,758.07
负债合计 61,808.61 85,265.16 71,550.83 55,953.87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6,484.91 54,077.93 52,215.15 52,243.41
其他权益工具 - 2,419.27 7,395.53 7,396.54
资本公积金 262,896.89 240,929.73 222,330.96 221,780.91
减:库存股 105.92 166.00 1,248.09 2,691.96
其他综合收益 - - -81.33 -76.18
盈余公积金 9,969.17 9,969.17 8,382.24 5,157.49
未分配利润 24,397.10 23,329.27 29,033.55 15,901.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3,642.16 330,559.37 318,028.01 299,711.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5,450.77 415,824.53 389,578.84 355,665.66
表6-9.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928.65 4,130.92 4,017.74 3,555.97
营业收入 928.65 4,130.92 4,017.74 3,555.97
营业总成本 80.55 4,402.62 4,840.66 5,261.26
营业成本 88.99 588.31 1,932.66 2,018.30
税金及附加 14.41 41.35 51.3 172.94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04.93 700.15 759.75 625.23
研发费用 310.12 1,125.62 237.8 242.18
财务费用 -437.90 1,947.17 1,859.15 2,202.62
其中:利息费用 -440.43 1,947.81 1,888.39 2,379.59
减:利息收入 0.45 10.36 38.56 172.02
加:其他收益 7.48 38.11 408.05 6.96
投资净收益 368.41 16,878.20 33,090.11 15,350.16
资产减值损失 - - - -
信用减值损失 -6.11 -4.02 -180.15 69.5
资产处置收益 - -3.84 246.22 -
营业利润 1,217.89 16,636.75 32,741.31 13,721.34
加:营业外收入 - 1.61 0.07 8.68
减:营业外支出 0.07 201.40 2.43 0.28
利润总额 1,217.82 16,436.96 32,738.95 13,729.73
减:所得税 164.34 567.62 491.45 336.21
净利润 1,053.48 15,869.34 32,247.50 13,393.52
表6-10.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25.86 4,365.92 4,310.13 3,769.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87 53.89 455.12 261.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27.73 4,419.81 4,765.24 4,031.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0 111.77 114.14 150.5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6.95 1,588.16 1,800.58 1,956.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19 2,288.88 838.11 125.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43 796.02 674.25 599.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8.68 4,784.83 3,427.09 2,83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9.05 -365.01 1,338.16 1,200.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9.60 6,997.20 2.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843.00 42,458.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 546.39 3,570.9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835.14 31,518.47 10,766.79 33,535.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835.14 46,562.89 60,768.38 33,537.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2.69 483.36 124.19 15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000.00 33,000.00 30,602.6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500.00 29,114.82 42,971.16 16,121.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592.69 53,598.18 76,095.35 46,877.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7.55 -7,035.29 -15,326.97 -13,34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9,514.1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6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89,977.75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89,977.75 60,000.00 39,514.1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000.00 60,000.00 30,000.00 3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6.57 21,605.00 16,810.33 7,258.6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3.57 183.99 177.62 2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720.14 81,788.99 46,987.95 37,488.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0.14 8,188.76 13,012.05 2,025.4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98.64 788.46 -976.76 -10,114.33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503,496.43 85.90% 1,433,833.09 85.46% 1,266,153.14 86.53% 1,214,857.63 87.34%
非流动资产 246,787.64 14.10% 243,944.02 14.54% 197,094.56 13.47% 176,028.05 12.66%
资产总计 1,750,284.06 100.00% 1,677,777.11 100.00% 1,463,247.70 100.00% 1,390,885.68 100.00%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390,885.68万元、1,463,247.70万元、1,677,777.11万元和1,750,284.06万元,资产规模逐年稳步增加。2024年末,总资产较年初增长了72,362.01万元,增幅5.20%;2025年末,总资产较年初增长了214,529.41万元,增幅14.66%;2026年3月末,总资产较年初增长69,663.34万元,增幅4.86%。
从资产结构看,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34%、86.53%、85.46%和85.90%,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66%、13.47%、14.54%和14.10%,公司资产主要由流动资产构成,流动性较强。
1、流动资产分析
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7,793.49 9.59% 194,179.33 11.57% 159,451.67 10.90% 160,707.43 11.55%
应收票据 269.04 0.02% 270.35 0.02% 298.18 0.02% 453.54 0.03%
应收账款 797,310.09 45.55% 731,027.68 43.57% 659,297.66 45.06% 632,990.97 45.51%
应收款项融资 21,666.69 1.24% 12,912.83 0.77% 10,825.47 0.74% 8,536.00 0.61%
预付款项 27,849.92 1.59% 26,143.07 1.56% 24,603.17 1.68% 19,224.74 1.38%
其他应收款 20,938.04 1.20% 17,728.43 1.06% 22,208.19 1.52% 20,998.31 1.51%
存货 442,188.51 25.26% 429,004.12 25.57% 373,644.15 25.54% 357,077.78 25.67%
其他流动资产 25,480.63 1.46% 22,567.27 1.35% 15,824.65 1.08% 14,868.86 1.07%
流动资产合计 1,503,496.43 85.90% 1,433,833.09 85.46% 1,266,153.14 86.53% 1,214,857.63 87.34%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214,857.63万元、1,266,153.14万元、1,433,833.09万元和1,503,496.43万元,呈逐年增长态势。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近三年及一期三项合计占比分别为94.73%、94.17%、94.45%和93.60%。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0,707.43万元、159,451.67万元、194,179.33万元和167,793.49万元,呈波动趋势。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255.76万元,降幅为0.78%,变化不大。2025年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34,727.66万元,增幅21.78%,主要系融资规模扩大,银行存款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26,385.84万元,降幅13.59%,系日常经营活动铺货带来的货币资金减少。
表6-13.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库存现金 11.33 13.08
银行存款 126,686.35 150,313.85
其他货币资金 41,095.82 43,852.40
合计 167,793.49 194,179.33
表6-14.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受限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7,371.59 93.71% 40,516.02 93.95%
保函保证金 2,475.10 6.21% 2,540.12 5.89%
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 31.53 0.08% 67.49 0.16%
合计 39,878.23 100.00% 43,123.64 100.00%
2025年末,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为43,123.64万元,在同期货币资金中占比22.21%。2026年3月末,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为39,878.23万元,在同期货币资金中占比23.77%。
(2)应收票据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453.54万元、298.18万元、270.35万元和269.04万元,整体呈波动趋势。
2024年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55.36万元,降幅34.25%,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商业票据;2025年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27.83万元,降幅.33%,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商业票据;2026年3月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31万元,降幅0.49%,变动不大。
(3)应收账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632,990.97万元、659,297.66万元、731,027.68万元和797,310.09万元,呈现波动增长趋势。应收账款主要为销售款。
2024年末应收账款分别较年初增长26,306.69万元,增幅为4.16%,主要是因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025年末应收账款分别较年初增长71,730.02万元,增幅为10.88%,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及并表范围扩大,以及受财政、医保等环境影响,医药流通行业回款效率整体承压下,公司下游亿元回款减慢,账期整体延长,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026年3月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66,282.41万元,增幅9.07%,主要是每年末为公司下游客户回款高峰期,因而一季度该科目余额普遍较上年末增长。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应收账款回收:
第一,采用全程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从事前客户资信调研、客户分级分类管理、客户信用额度评估;事中应收账款预警平台、授信占用管理及应收账款保险工具使用;事后责任考核制度等,加强应收账款质量及保障力度。
第二,根据公司内部会计政策提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
第三,通过引进信用保险工具转移下游客户的信用风险。发行人为与下游客户的信用交易投保了信用保险,全额覆盖了除了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全部商业终端,当下游客户发生破产或无力支付货款时,根据保单合同的约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对客户无力支付的应收账款进行赔付。
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表6-15.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 765,554.59 94.93 3,827.77 761,726.81
1-2年 36,840.75 4.57 3,684.07 33,156.67
2-3年 2,111.06 0.26 422.21 1,688.84
3-4年 1,311.80 0.16 655.90 655.90
4-5年 272.87 0.03 191.01 81.86
5年以上 307.95 0.04 307.95 0.00
合计 806,399.01 100 9,088.92 797,310.09
2025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含1年) 707,789.06 95.79 3,538.95 704,250.12
1-2年 27,710.03 3.75 2,771.00 24,939.03
2-3年 1,099.95 0.15 219.99 879.96
3-4年 1,844.17 0.25 922.08 922.08
4-5年 121.63 0.02 85.14 36.49
5年以上 364.16 0.05 364.16 0.00
合计 738,929.01 100 7,901.32 731,027.68
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7,901.32万元和9,088.92万元,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中占比分别为1.08%和1.14%。
从账龄结构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为1年以内(含1年)。2025年及2026年3月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5%以上,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
表6-16.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14,785.94 1.83 货款
客户二 13,429.49 1.67 货款
客户三 12,436.49 1.54 货款
客户四 11,715.24 1.45 货款
客户五 11,615.93 1.44 货款
合计 63,983.09 7.93 -
2025年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10,766.40 1.46 货款
客户二 10,532.83 1.43 货款
客户三 9,489.04 1.28 货款
客户四 8,205.20 1.11 货款
客户五 8,104.92 1.1 货款
合计 47,098.39 6.38 -
(4)应收款项融资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8,536.00万元、10,825.47万元、12,912.83万元和21,666.69万元,该款项主要为会计准则调整,将银行承兑汇票从应收票据中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2025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增加了2,087.36万元,增幅19.28%,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增加8,753.86万元,增幅67.79%,主要因为2025年末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导致年末数较低,故增幅较为明显。
表6-17.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1,666.69 12,912.83
合计 21,666.69 12,912.83
(5)预付款项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19,224.74万元、24,603.17万元、26,143.07万元和27,849.92万元,整体呈波动态势。预付款项主要为药品采购预付款。2024年末,预付账款增加5,378.43万元,增幅27.98%,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的药品进入集采规模扩大公司预付款整体增长较快;2025年末,预付账款增加1,539.90万元,增幅6.26%;2026年3月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1,706.85万元,增幅6.53%,主要系本期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公司计提预付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根据预付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均未计提坏账准备。
从账龄上看,公司预付款项账龄基本为1年以内。2025年及2026年3月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预付占比分别为98.35%和99.53%。
表6-18.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预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27,719.22 99.53 - 27,719.22
1-2年 48.939257 0.18 - 48.939257
2-3年 60.432615 0.22 - 60.432615
3年以上 21.330011 0.08 - 21.330011
合计 27,849.92 100 - 27,849.92
2025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25,711.78 98.35 - 25,711.78
1-2年 390.22 1.49 - 390.22
2-3年 19.74 0.08 - 19.74
3年以上 21.33 0.08 - 21.33
合计 26,143.07 100 - 26,143.07
表6-19.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预付款项前五位客户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6,976.81 25.05 货款
供应商二 1,938.00 6.96 货款
供应商三 1,318.30 4.73 货款
供应商四 1,015.06 3.64 货款
供应商五 909.40 3.27 货款
合计 12,157.56 43.65 -
2025年末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2,715.93 10.39 货款
供应商二 1,815.41 6.94 货款
供应商三 1,362.90 5.21 货款
供应商四 1,150.76 4.4 货款
供应商五 1,042.98 3.99 货款
合计 8,087.97 30.93 -
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大合计占比分别为30.93%和43.65%。
(6)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0,998.31万元、22,208.19万元、17,728.43万元及20,938.04万元,整体呈波动态势。
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1,209.88万元,增幅为5.76%,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增加;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4,479.76万元,降幅20.17%,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减少;202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209.62万元,增幅为18.10%。
公司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根据其他应收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048.85万元和1,660.59万元,分别占同期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5.92%和7.93%。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单位往来款、支付的押金保证金以及代垫款。
表6-20.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9,874.44 87.95 99.37 19,775.06
1-2年 590.83 2.61 59.08 531.75
2-3年 538.10 2.38 107.62 430.48
3-4年 327.89 1.45 163.94 163.94
4-5年 122.70 0.54 85.89 36.81
5年以上 1,144.68 5.07 1,144.68 -
合计 22,598.63 100 1,660.59 20,938.04
2025年末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16,420.85 87.45 82.10 16,338.74
1-2年 1,076.60 5.73 107.66 968.94
2-3年 342.10 1.82 68.42 273.68
3-4年 218.87 1.17 109.44 109.44
4-5年 125.42 0.67 87.79 37.63
5年以上 593.44 3.16 593.44 0.00
合计 18,777.28 100.00 1,048.85 17,728.43
表6-21.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大债务人一览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613.51 2.71 单位往来款
客户二 432.59 1.91 押金保证金
客户三 426.04 1.89 单位往来款
客户四 360.00 1.59 押金保证金
客户五 300.70 1.33 单位往来款
合计 2,132.83 9.44 -
2025年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客户一 588.14 3.05 单位往来款
客户二 432.59 2.24 押金保证金
客户三 426.04 2.21 单位往来款
客户四 332.76 1.72 押金保证金,单位往来款
客户五 262.10 1.36 押金保证金
合计 2,041.63 10.58 -
表6-22.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其他应收账款关联交易对手明细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江西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 0.72 0.00 单位往来款
合计 0.72 -
2025年末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比例(%) 款项性质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0.03 0.00 单位往来款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单位往来款
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0.31 0.00 代垫款
浙江康恩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0.50 0.00 押金保证金
合计 0.84 0.44% -
(7)存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57,077.78万元、373,644.15万元、429,004.12万元和442,188.51万元,基本为增长态势,在总资产中占比维持在25%左右。存货主要由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2024年末,存货较年初增长16,566.37万元,增幅4.64%,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备货量相应增加所致;2025年末,存货较年初增长55,359.97万元,增幅14.82%,主要系受重点厂家战略性采购备货影响所致;2026年3月末,存货较年初增加13,184.39万元,增幅3.07%,变化不大。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表6-23.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存货分类账面价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库存商品 441,597.07 99.86 7.60 441,589.48
包装物 - - - -
发出商品 599.03 0.14 - 599.03
合计 442,196.11 100.00 7.60 442,188.51
2025年末
存货种类 账面余额 比例(%)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1.31 0.00 0 1.31
库存商品 392,061.51 91.39 7.60 392,053.91
发出商品 36,948.90 8.61 0 36,948.90
合 计 429,011.72 100.00 7.60 429,004.12
注:存货跌价准备按年计提。
(8)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4,868.86万元、15,824.65万元、22,567.27万元及25,480.63万元。该科目主要为发行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费构成。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增加955.79万元,增幅6.43%;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增加6,742.62万元,增幅42.61%;2026年3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5年末增加2,913.37万元,增幅12.91%,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引起。
2、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6-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5 0.00% 65.56 0.00% 140.64 0.01% 151.85 0.01%
长期股权投资 7,313.98 0.42% 4,409.42 0.26% 4,363.79 0.30% 4,379.29 0.31%
投资性房地产 13,185.21 0.75% 13,409.50 0.80% 15,052.61 1.03% 16,014.24 1.15%
固定资产 107,322.72 6.13% 107,350.15 6.40% 89,675.22 6.13% 73,475.26 5.28%
在建工程 15,235.31 0.87% 10,612.58 0.63% 6,792.77 0.46% 14,416.00 1.04%
使用权资产 24,729.21 1.41% 28,104.29 1.68% 25,313.56 1.73% 26,212.83 1.88%
无形资产 27,451.15 1.57% 27,720.96 1.65% 24,497.24 1.67% 14,020.43 1.01%
商誉 42,195.80 2.41% 42,195.80 2.51% 23,667.16 1.62% 20,225.26 1.45%
长期待摊费用 7,099.87 0.41% 7,317.63 0.44% 4,726.97 0.32% 4,552.03 0.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3.48 0.07% 1,864.60 0.11% 2,101.01 0.14% 2,390.32 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0.85 0.05% 893.53 0.05% 763.58 0.05% 190.53 0.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6,787.64 14.10% 243,944.02 14.54% 197,094.56 13.47% 176,028.05 12.66%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76,028.05万元、197,094.56万元、243,944.02万元和246,787.64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维持在13%左右。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和商誉构成,近三年及一期上述六项占比合计分别为93.37%、93.86%、94.04%和93.2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51.85万元、140.64万元、65.56万元和60.05万元。该科目主要为发行人持有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商健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泽曜医药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益。2024年末其他权益工具较2023年末减少11.21万元,降幅7.38%,主要系尖峰集团、浙商建投股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5年末其他权益工具较2024年末减少75.08万元,降幅53.38%,主要系本期处置浙商健投股权所致。2026年3月末其他权益工具较2025年末减少8.41%,主要系本期处置参股公司股权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4,379.29万元、4,363.79万元、4,409.42万元及7,313.98万元,该科目主要为发行人持有联营企业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股权。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5.50万元,降幅0.35%,变化较小。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45.63万元,增幅1.05%,变化不大。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增加2,904.56万元,增幅68.57%,主要系权益法下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16,014.24万元、15,052.61万元、13,409.50万元和13,185.21万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202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下降961.63万元,降幅为6.00%;2025年末,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下降1,643.11万元,降幅为10.92%;2026年3月末,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下降224.28万元,降幅为1.67%,变化不大。
(5)固定资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73,475.26万元、89,675.22万元、107,350.15万元和107,322.72万元,呈稳定态势。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构成。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16,199.96万元,增幅22.05%,主要系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完工转入;2025年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17,674.93万元,增幅19.71%,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和合并企业增加房屋及建筑物所致;2026年3月末,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27.43万元,降幅0.03%,变化不大。
(6)在建工程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14,416.00万元、6,792.77万元、10,612.58万元和15,235.31万元,总体呈波动趋势。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7,623.23万元,降幅52.88%,主要系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转入固定资产;2025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819.81万元,增幅56.23%,主要系本期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增加工程投入所致;2026年3月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4,622.74万元,增幅43.56%,主要系本期浙江英特石塘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无形资产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14,020.43万元、24,497.24万元、27,720.96万元和27,451.15万元。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构成。2024年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10,476.81万元,增幅74.73%,主要系土地使用权新增11,237.74万元;2025年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3,223.72万元,增幅13.16%,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269.81万元,降幅0.97%,变动不大。
(8)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2021年6月末,新增科目使用权资产,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期末余额分别为26,212.83万元、25,313.56万元、28,104.29万元和24,729.21万元。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其取得的资产使用权和租金支付义务。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2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114,469.08 97.77 1,050,605.35 95.54 873,955.52 92.75 834,232.12 91.40
非流动负债 25,424.66 2.23 49,094.89 4.46 68,338.27 7.25 78,534.98 8.60
总负债 1,139,893.74 100.00 1,099,700.25 100.00 942,293.79 100.00 912,767.10 100.00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912,767.10万元、942,293.79万元、1,099,700.25万元和1,139,893.74万元,规模总体呈增长态势。公司负债基本为流动负债,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91.40%、92.75%、95.54%和97.77%。
1、流动负债分析
表6-26.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11,646.12 36.11% 292,389.61 26.59% 177,256.11 18.81% 178,825.15 19.59%
交易性金融负债 4,068.78 0.36% 4,068.78 0.37% 3,223.20 0.34% 2,998.80 0.33%
应付票据 171,033.67 15.00% 186,565.66 16.97% 147,092.17 15.61% 94,659.54 10.37%
应付账款 385,931.32 33.86% 417,151.50 37.93% 414,064.30 43.94% 459,461.03 50.34%
预收款项 103.69 0.01% 228.87 0.02% 128.33 0.01% 138.51 0.02%
合同负债 9,696.22 0.85% 14,499.70 1.32% 7,336.80 0.78% 6,934.64 0.76%
应付职工薪酬 7,834.30 0.69% 8,062.90 0.73% 12,651.49 1.34% 17,719.15 1.94%
应交税费 8,734.91 0.77% 13,833.20 1.26% 12,615.91 1.34% 12,521.88 1.37%
其他应付款 44,341.14 3.89% 41,835.54 3.80% 49,816.52 5.29% 52,059.54 5.70%
一年内到期的 9,710.11 0.85% 10,011.94 0.91% 18,766.43 1.99% 8,306.84 0.91%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1,368.82 5.38% 61,957.66 5.63% 31,004.27 3.29% 607.04 0.07%
流动负债合计 1,114,469.08 97.77% 1,050,605.35 95.54% 873,955.52 92.75% 834,232.12 91.40%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流动负债分别为834,232.12万元、873,955.52万元、1,050,605.35万元和1,114,469.08万元。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组成,近三年及一期六项占比合计分别为69.53%、72.51%、88.99%和95.10%。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78,825.15万元、177,256.11万元、292,389.61万元和411,646.12万元,波动较大。银行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保证借款和抵押借款等。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1,569.04万元,降幅为0.88%,变动不大。2025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增加115,133.50万元,增幅64.95%,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减慢及2025年并购项目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新增信用借款所致。2026年3月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19,256.61万元,增幅为40.79%。变动原因均系季节性资金需求波动。
表6-27.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短期借款结构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406,491.72 98.75
保证借款 - 0.00
抵押借款 4,453.80 1.08
质押借款 700.60 0.17
合计 411,646.12 100.00
2025年末
项目 期末余额 占比
信用借款 266,133.07 91.02
保证借款 14,808.93 5.06
抵押借款 9,545.82 3.26
保证及抵押借款 1,901.79 0.65
合 计 292,389.61 100.00
(2)交易性金融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分别为2,998.80万元、
3,223.20万元、4,068.78万元和4,068.78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224.40万元,增幅7.48%,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系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468号),经各方协商,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嵊州天华公司51%股权作价为40,800,000.00元。股权转让价款中12,240,000.00元待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后支付,确认交易性金融负债12,240,000.00元;二是英特药业支付英特百善股权转让款,引起交易性金融负债999.6万元。2025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增加845.58万元,增幅26.23%,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有对价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负债较年初未发生变化。
(3)应付票据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94,659.54万元、147,092.17万元、186,565.66万元和171,033.67万元,呈波动态势,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52,432.63万元,增幅55.39%,主要系公司优化结算结构,票据使用量增加所致;2025年末,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增加39,473.49万元,增幅26.84%,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应付票据较2025年末减少15,532.00万元,降幅8.33%。
表6-28.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付票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业承兑汇票 - - - -
银行承兑汇票 171,033.67 100 186,565.66 100
合计 171,033.67 100 186,565.66 100
(4)应付账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459,461.03万元、414,064.30万元、417,151.50万元和385,931.32万元。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减少45,396.73万元,降幅9.88%;2025年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增加3,087.20万元,增幅0.75%,变动不大;2026年3月末较2025年末减少31,220.18万元,降幅7.48%,主要系货款偿付。
表6-29.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应付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名称 金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11,270.62 2.92 货款
供应商二 10,795.57 2.8 货款
供应商三 8,390.99 2.17 货款
供应商四 7,025.50 1.82 货款
供应商五 6,086.69 1.58 货款
合计 43,569.36 11.29 -
2025年末
名称 金额 比例 款项性质
供应商一 14,281.06 3.42 货款
供应商二 7,147.98 1.71 货款
供应商三 5,809.26 1.39 货款
供应商四 5,716.12 1.37 货款
供应商五 5,363.98 1.29 货款
合计 38,318.40 9.18 -
(5)预收款项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138.51万元、128.33万元、228.87万元和103.69万元。发行人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新增科目合同负债,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
(6)合同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6,934.64万元、7,336.80万元、14,499.70万元和9,696.22万元。2020年末该科目系新的收入准则调整,将符合新收入准则的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402.16万元,增幅5.80%;2025年末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7,162.90万元,增幅97.63%,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合同负债较2025年减少4,803.48万元,降幅33.1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7,719.15万元、12,651.49万元、8,062.90万元和7,834.30万元,逐年递减。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短期薪酬。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5,067.66万元,降幅为28.60%;2025年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588.59万元,降幅为36.27%,主要系应付
工资奖金减少所致;2026年3月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228.60万元,降幅2.84%,主要为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减少所致。
(8)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52,059.54万元、49,816.52万元、41,835.54万元和44,341.14万元。其他应付款主要为押金保证金、暂收款、单位往来、应付暂收款等。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2,243.02万元,减幅4.31%,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7,980.98万元,减幅16.02%,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减少所致;2026年3月末其他应付款较2025年末增加2,505.60万元,增幅5.99%,主要系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306.84万元、18,766.43万元、10,011.94万元及9,710.11万元。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0,459.59万元,增幅125.9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增加所致。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8,754.49万元,降幅46.55%,主要系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减少所致。2026年3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301.82万元,降幅3.01%,变动不大。
(10)其他流动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607.04万元、31,004.27万元、61,957.66万元及61,368.82万元。2020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新增1,364.1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20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新增合同负债科目,并将待转销项税额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30,397.23万元,增幅5007.45%,主要系本期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000万元所致。2025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增加30,953.39万元,增幅99.84%,主要系本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致。2026年3月末其他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其他流动负债减少588.84万元,降幅0.95%,变动不大。
2、非流动负债分析
表6-3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非流动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635.54 0.32% 501.28 0.05% 5,470.99 0.58% 14,384.21 1.58%
应付债券 0.00 0.00% 23,415.22 2.13% 39,234.95 4.16% 37,758.07 4.14%
租赁负债 12,985.80 1.14% 14,567.60 1.32% 13,609.50 1.44% 15,025.94 1.6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 -
预计负债 7.96 0.00%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652.57 0.23% 4,273.59 0.39% 2,904.54 0.31% 3,446.10 0.3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6,142.79 0.54% 6,337.21 0.58% 7,118.28 0.76% 7,920.67 0.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424.66 2.23% 49,094.89 4.46% 68,338.27 7.25% 78,534.98 8.60%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8,534.98万元、68,338.27万元、49,094.89万元和25,424.66万元。2024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10,196.71万元,降幅12.98%,主要系发行人长期借款到期减少导致;2025年末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19,243.38万元,降幅28.16%,主要系发行人长期借款到期和应付债券减少导致;2026年3月末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23,670.23万元,降幅48.21%,主要系应付债券减少所致。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4,384.21万元、5,470.99万元、501.28万元和3,635.54万元,呈波动态势。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8,913.22万元,降幅61.97%,系公司低成本长期借款到期所致。2025年末,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4,969.71万元,降幅90.84%,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到期减少所致。2026年3月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3,134.26万元,增幅625.25%,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公司新增低成本长期借款所致。
(2)应付债券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37,758.07万元、39,234.95万元、23,415.22万元及0万元。2024年末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1,476.88万元,增幅3.91%,变动不大;2025年末应付债券较2024年末减少15,819.73万元,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转股所致;2026年3月末应付债券减少23415.22万元,降幅100%,主要系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已于2026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摘牌,公司已完成全部转债的提前赎回,无存续转债。
(3)租赁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15,025.94万元、13,609.50万元、14,567.60万元和12,985.80万元,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承租人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其取得的资产使用权和租金支付义务。2024年末,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1,416.44万元,降幅61.97%;2025年末,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958.10万元,增幅7.04%;2026年3月末,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1,581.79万元,降幅10.86%。
(4)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3,446.10万元、2,904.54万元、4,273.59万元和2,652.57万元。2023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541.56万元,降幅15.72%;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1,369.05万元,增幅47.13%,主要系本期因并购导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增加所致;2026年3月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减少1,621.02万元,降幅37.93%。
(5)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公司2014年起将递延收益从非流动负债中剥离并调整成独立科目。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920.67万元、7,118.28万元、6,337.21万元和6,142.79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802.39万元,减幅10.13%,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781.07万元,降幅10.97%,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较2025年末减少194.42万元,降幅3.07%,变动不大。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表6-3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所有者权益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484.91 9.25% 54,077.93 9.35% 52,215.15 10.02% 52,243.41 10.93%
其他权益工具 0 0.00% 2,419.27 0.42% 7,395.53 1.42% 7,396.54 1.55%
资本公积金 239,662.93 39.26% 217,696.57 37.66% 199,124.01 38.22% 198,788.14 41.58%
减:库存股 105.92 0.02% 166 0.03% 1,248.09 0.24% 2,691.96 0.56%
其他综合收益 -74.56 -0.01% -43.01 -0.01% -97.79 -0.02% -62.96 -0.01%
盈余公积金 9,969.17 1.63% 9,969.17 1.72% 8,382.24 1.61% 5,157.49 1.08%
未分配利润 234,530.97 38.42% 226,501.20 39.18% 197,951.04 38.00% 164,514.37 34.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40,467.50 88.54% 510,455.12 88.30% 463,722.08 89.01% 425,345.02 88.96%
少数股东权益 69,922.82 11.46% 67,621.75 11.70% 57,231.83 10.99% 52,773.58 11.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10,390.32 100.00% 578,076.87 100.00% 520,953.91 100.00% 478,118.59 100.00%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478,118.59万元、520,953.91万元、578,076.87万元和610,390.32万元,逐年递增。
(1)实收资本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52,243.41万元、52,215.15万元、54,077.93万元和56,484.91万元。2024年公司实收资本较2023年末减少28.26万元,减幅0.05%,变动不大。2025年公司实收资本较2024年末增加1,862.78万元,增幅3.57%,变动不大。2026年3月末公司实收资本较年初增加2,406.99万元,增幅4.45%,变化不大。
(2)资本公积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98,788.14万元、199,124.01万元、217,696.57万元和239,662.93万元2024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年初年末新增335.87万元,增幅0.17%,变动不大。2025年末公司资本公积较年初年末新增18,572.56万元,增幅9.33%,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本溢价增加18,464.31万元,授予限制性股票分摊成本导致资本公积增加216.28万元。2026年3月末公司资本公积较年初年末增加21,966.36万元,增幅10.09%,主要系英特转债提前赎回,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3)盈余公积金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盈余公积金分别为5,157.49万元、8,382.24万元、9,969.17万元和9,969.17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224.75万元,增幅62.53%,主要是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1,586.93万元,增幅18.93%。2026年3月末盈余公积金较年初无变动。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64,514.37万元、197,951.04万元、226,501.20万元和234,530.97万元,主要是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收入逐年递增,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所致,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5)其他权益工具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7,396.54万元、7,395.53万元、2,419.27万元及0万元。2024年末他权益工具较2023年末没有变化。2025年末他权益工具较2024年末减少4,976.26万元,降幅67.29%,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转股所致。2026年3月末他权益工具较2025年末减少2,419.27万元,降幅100%,主要系本期可转债转股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62.96万元、-97.79万元、-43.01万元及-74.56万元。
(四)偿债能力分析
1、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3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倍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比率 1.35 1.36 1.45 1.46
速动比率 0.95 0.96 1.02 1.03
(1)流动比率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6、1.45、1.36和1.35,近三年及一期维持在稳定水平。
(2)速动比率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1.03、1.02、0.96和0.95,近三年及一期维持在稳定水平。
2、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表6-3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倍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负债率 65.13 65.55 64.4 65.6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24 7.27 7.24
(1)资产负债率
2023-2025年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62%、64.40%、
65.50%及65.13%,保持相对稳定水平。
(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022-2024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24、7.27和7.24,保持相对稳定水平。
总的来看,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规模质量较高,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均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发行人经营稳健、盈利能力稳定,且与银行的良好信用关系,在保证经营所需资金情况下,公司有能力及时偿还到期债务。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6-3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859,498.48 3,367,910.72 3,335,165.38 3,205,212.16
营业成本 805,116.74 3,132,333.91 3,105,276.79 2,985,890.29
销售费用 24,495.53 92,888.08 88,751.39 82,144.63
管理费用 11,017.67 36,326.58 41,748.83 43,651.05
研发费用 384.92 2,032.88 1,202.99 882.97
财务费用 2,222.25 13,388.57 13,694.20 14,809.90
期间费用合计 38,120.37 144,636.10 145,397.41 141,488.55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4.44% 4.29% 4.36% 4.41%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
投资收益 -43.45 -80.54 -337.72 -749.35
营业利润 13,532.52 85,752.84 83,864.40 82,598.03
营业外收入 9.224471 123.428181 200.16 122.19
营业外支出 214.00 4,206.04 3,779.82 2,584.26
利润总额 13,327.75 81,670.22 80,284.74 80,135.96
净利润 10,315.70 60,401.24 61,192.78 58,870.24
营业毛利率 6.33% 6.99% 6.89% 6.84%
净利润率 1.20% 1.79% 1.83% 1.84%
总资产报酬率 0.92% 6.11% 6.61% 7.05%
净资产收益率 1.51% 10.50% 11.87% 14.02%
1、营业收入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205,212.16万元、3,335,165.38万元、3,367,910.72万元及859,498.48万元,近三年稳定增长。从业务板块来看,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药品销售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并购子公司所致。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9,953.22万元,增幅4.05%;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2,745.34万元,增幅0.98%,主要系药品销售收入的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985,890.29万元、3,105,276.79万元、3,132,333.91万元及805,116.74万元,变化趋势与收入变化趋势一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药品采购成本。2024年,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19,386.50万元,增幅4.00%;2025年,营业成本同比增加27,057.12万元,增幅0.87%,近三年营业成本增幅基本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相一致,说明公司对采购成本和销售价格控制较好。
3、期间费用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41,488.55万元、145,397.41万元、144,636.10万元和38,120.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41%、4.36%、4.29%和4.44%。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率呈稳定下降趋势,主要系发行人整合集团内经营管理,降本增效,产生的规模经济效应所致。其中,发行人的销售费用占期间费用的比重最高。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82,144.63万元、88,751.39万元、92,888.08万元及24,495.53万元,近三年呈增长的态势。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仓储费、租赁费等。2024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6,606.76万元,增幅8.04%。2025年,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4,136.69万元,增幅4.66%。2026年1-3月,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增加5,265.61万元,增幅27.38%,主要因为公司2025年下半年新增并购子公司带来增量费用以及相关经营单位的薪酬费用增加,导致一季度销售费用增长较快。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43,651.05万元和41,748.83万元、36,326.58万元及11,017.67万元,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整体维持在较
低水平,且随营业收入的增长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发行人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租赁费用及业务招待费等。2024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1,902.22万元,降幅4.36%;2025年管理费用同比减少5,422.25万元,降幅12.99%。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4,809.90万元、13,694.20万元、13,388.57万元及2,222.25万元。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115.7万元,降幅7.53%;202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同比减少305.63万元,降幅2.23%,主要系LPR下降,发行人整体融资利率也逐步降低所致。
4、投资收益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749.35万元、-337.72万元、-80.54万元及-43.45万元。发行人的投资收益主要系由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益和承兑汇票贴息构成。
5、营业外收入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22.19万元、200.16万元、123.43万元及9.22万元,呈现出一定的波动。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利得主要由政府奖励和专项补助构成。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200.16万元,主要系确认的无需支付款项以及罚款、违约金收入。2025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123.43万元,主要系确认的无需支付款项和其他营业外收入。
6、利润指标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82,598.03万元、83,864.40万元、85,752.84万元及13,532.52万元。2024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266.37万元,增幅1.53%。2025年,发行人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888.44万元,增幅2.25%。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80,135.96万元、80,284.74万元、81,670.22万元及13,327.75万元。2024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48.78万元,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及公司并购所致。2025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同比增加1,385.48万元,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及公司并购所致。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58,870.24万元、61,192.78万元、60,401.24万元及10,315.70万元。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增加2,322.54万元,增幅3.95%;2025年,发行人净利润同比减少791.54万元,降幅1.29%,发行人变化原因均和利润总额变化原因相同。
7、利润率及回报率指标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6.84%、6.89%、6.99%及6.33%,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1.84%、1.83%、1.79%和1.20%,呈现波动趋势。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7.05%、6.61%、6.11%及0.92%,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02%、11.87%、10.50%及1.51%,呈现波动趋势。
(六)营运效率分析
表6-35.发行人近三年营运效率情况表
单位:次/天、天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4.84 5.16 4.93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74.31 69.75 73.02
存货周转率 7.81 8.50 8.49
存货周转天数 46.12 42.36 42.39
总资产周转率 2.14 2.34 2.37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3-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93、5.16和4.84,近三年保持相对稳定。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上升0.23个百分点,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上升所致。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下降0.32个百分点,主要系下游回款有所减慢所致。
2、存货周转率
2023-2025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49、8.50和7.81,近三年保持相对稳定。2024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变动不大。2025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较上年降低0.69个百分点。
3、总资产周转率
2023-2025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37、2.43和2.14,保持相对稳定水平。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降低0.03个百分点,变动不大。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降低0.20个百分点。
(七)现金流分析
表6-3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803,061.24 3,311,208.14 3,249,949.09 3,248,504.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943,641.94 3,275,641.18 3,208,916.61 3,205,973.18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140,580.70 35,566.96 41,032.48 42,531.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0.97 11,187.05 3,530.84 15,888.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2,538.21 78,692.41 32,394.19 22,385.53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12,537.24 -67,505.37 -28,863.36 -6,497.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62,198.92 767,650.32 481,058.10 485,417.6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32,217.30 712,123.76 499,322.99 449,02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 129,981.62 55,526.56 -18,264.89 36,393.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140.43 23,546.09 -6,115.71 72,423.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915.27 151,055.70 127,509.61 133,625.3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248,504.55万元、3,249,949.09万元、3,311,208.14万元和803,061.24万元,在总现金流入中占比分别为86.63%、87.02%、80.96%和75.39%,近三年占比较为稳定,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44.54万元,增幅0.04%,变动不大。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1,259.05万元,增幅1.88%,变动不大。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3,205,973.18万元、3,208,916.61万元、3,275,641.18万元和943,641.94元,在总现金流出中占比分别为87.18%、85.79%、80.55%和86.70%。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943.43万元,增幅0.09%,变动幅度不大。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6,724.57万元,增幅2.08%,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幅保持一致趋势,主要为公司销售规模扩大。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2,531.37万元、41,032.48万元、35,566.96万元和-140,580.70万元。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98.89万元,降幅3.52%,变动不大。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465.52万元,降幅13.32%。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5,888.46万元、3,530.84万元、11,187.05万元和0.97万元。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减少12,357.62万元,降幅77.78%,主要系上年收到搬迁补偿款所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增加7,656.21万元,增幅216.84%,主要系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2,385.53万元、32,394.19万元、78,692.41万元和12,538.21万元,在总现金流出中占比分别为0.61%、0.87%、1.94%和1.15%,占比相对较小。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0,008.66万元,增幅44.71%,主要系浙江英特石塘物流产业园项目、英特药谷运营中心项目建设所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46,298.22万元,增幅142.92%,主要系取得杭州诺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宁波英特天泽鼎丰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支付的投资款增加所致。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6,497.07万元、-28,863.36万元、-67,505.37万元和-12,537.24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取得子公司股权,导致现金支出较大。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85,417.69万元、481,058.10万元、767,650.32万元和262,198.92万元,近三年分别占总现金流入的12.95%、12.88%、18.77%和24.61%。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所获得的现金流入。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49,024.59万元、499,322.99万元、712,123.76万元和132,217.30万元,分别占总现金流出的12.21%、13.35%、17.51%和12.15%,占比相对稳定,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23-2025年及2026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6,393.10万元、-18,264.89万元、55,526.56万元和129,981.62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54,657.99万元,降幅150.19%。2025年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73,791.45万元,增幅404.01%。公司经营中上游供应商付款时限和下游客户赊销要求使得公司购、销环节的收、付款在结算时间、收支结构上不匹配,经营对资金配置需求较大。
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稳定,现金流质量良好。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银行借款
1、期限结构
表6-37.公司近一年及一期末银行借款类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11,646.12 99.12% 292,389.61 99.83%
长期借款 3,635.54 0.88% 501.28 0.17%
借款总额 415,281.66 100 292,890.89 100
2025年末及2026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总额分别为292,890.89万元和415,281.6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6.34%和36.43%。其中,发行人的银行借款主要为短期借款构成,占借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9.83%和99.12%。
2、借款方式
表6-38.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末银行借款方式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26年3月末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小计 占比
信用借款 406,491.72 - - 406,491.72 97.88
质押借款 700.60 - - 700.60 0.17
抵押借款 4,453.80 - 500.00 4,953.80 1.19
保证借款 - - 3,135.54 3,135.54 0.76
合计 411,646.12 - 3,635.54 415,281.66 100
2025年末
借款类别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小计 占比
信用借款 266,133.07 - - 266,133.07 90.86
保证借款 14,808.93 - - 14,808.93 5.06
抵押借款 9,545.82 - 501.28 10,047.10 3.43
保证及抵押借款 1,901.79 - - 1,901.79 0.65
合 计 292,389.61 - 501.28 292,890.89 100
3、银行借款明细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主要银行借款明细如下表:
表6-39.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开始日 截止日 金额 性质 利率区间
1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5-9-25 2026-8-28 10,000.00 信用 2.10%-2.60%
2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5-11-24 2026-5-22 10,000.00 信用 2.10%-2.60%
3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6-1-4 2026-6-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4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6-1-4 2026-6-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5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2026-1-1 2026-11-27 10,000.00 信用 2.10%-2.60%
6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2026-1-1 2026-11-27 10,000.00 信用 2.10%-2.60%
7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2026-1-1 2026-12-28 10,000.00 信用 2.10%-2.60%
8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2026-1-1 2026-12-28 10,000.00 信用 2.10%-2.60%
9 中国银行城东支行 2026-2-11 2026-12-28 10,000.00 信用 2.10%-2.60%
10 建设银行之江支行 2025-9-23 2026-9-22 10,000.00 信用 2.10%-2.60%
11 建设银行之江支行 2026-1-2 2026-12-31 10,000.00 信用 2.10%-2.60%
12 建设银行之江支行 2026-3-16 2027-1-29 10,000.00 信用 2.10%-2.60%
13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5-14 2026-5-14 10,0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14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10-28 2026-10-28 8,0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15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11-14 2026-4-2 10,0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16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12-26 2026-8-27 17,0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17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12-29 2026-8-27 10,0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18 兴业银行拱墅支行 2025-10-24 2026-10-23 5,000.00 信用 2.10%-2.60%
19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2025-10-21 2026-10-21 10,000.00 信用 2.10%-2.60%
20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2025-12-3 2026-11-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21 农业银行城西支行 2026-1-2 2026-11-27 10,000.00 信用 2.10%-2.60%
22 农业银行城西支行 2026-1-2 2026-12-29 10,000.00 信用 2.10%-2.60%
23 农业银行城西支行 2026-3-17 2027-3-16 10,000.00 信用 2.10%-2.60%
24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2025-4-29 2026-4-28 10,000.00 信用 2.10%-2.60%
25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2025-7-21 2026-6-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26 北京银行杭州分行 2025-7-28 2026-7-27 20,000.00 信用 2.10%-2.60%
27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 2025-8-22 2026-8-17 10,000.00 信用 2.10%-2.60%
28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 2025-9-17 2026-9-16 10,000.00 信用 2.10%-2.60%
29 交通银行杭州华浙支行 2025-9-29 2026-6-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30 浦发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2025-9-18 2026-5-6 10,000.00 信用 2.10%-2.60%
31 浦发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2025-9-29 2026-4-29 10,000.00 信用 2.10%-2.60%
32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5-5-28 2026-5-27 10,000.00 信用 2.10%-2.60%
33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5-10-21 2026-6-26 10,000.00 信用 2.10%-2.60%
34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5-10-27 2026-6-26 5,000.00 信用 2.10%-2.60%
35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5-12-26 2026-6-30 10,000.00 信用 2.10%-2.60%
36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6-2-24 2027-2-23 10,000.00 信用 2.10%-2.60%
37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2025-7-22 2026-7-21 5,000.00 信用 2.10%-2.60%
38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2025-10-30 2026-4-30 9,791.20 信用,无追 2.10%-2.60%
39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2025-12-19 2026-4-30 5,4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40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2025-12-30 2026-4-30 2,800.00 信用,无追 2.10%-2.60%
41 汇丰银行 2026-2-25 2027-2-26 10,000.00 信用 2.10%-2.60%
42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2025-5-28 2026-5-27 950.00 信用 2.30%-3.00%
43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2025-5-28 2026-5-27 50.00 信用 2.30%-3.00%
44 招商银行余杭支行 2025-9-28 2026-9-28 2,000.00 信用 2.30%-3.00%
45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5-9-29 2026-9-17 1,500.00 信用 2.30%-3.00%
46 招商银行余杭支行 2026-3-24 2027-3-24 1,000.00 信用 2.30%-3.00%
47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2025-12-5 2026-12-5 1,000.00 信用 2.10%-2.20%
48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2025-12-17 2026-12-9 990.00 信用 2.10%-2.20%
49 杭州银行官巷口支行 2025-12-17 2026-12-9 10.00 信用 2.10%-2.20%
50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2026-1-23 2027-1-22 2,000.00 信用 2.30%-2.50%
51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2026-1-23 2027-1-22 1,000.00 信用 2.30%-2.50%
52 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2026-3-20 2027-3-19 1,200.00 信用 2.30%-2.50%
53 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2026-3-23 2027-3-22 700.00 信用 2.30%-2.50%
54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6-3-26 2027-3-26 3,500.00 信用 2.30%-2.50%
55 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2025-9-29 2026-9-25 500.00 信用 2.40%-2.80%
56 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2026-2-11 2027-2-10 1,000.00 信用 2.40%-2.80%
57 工商银行杭州羊坝头支行 2025-8-28 2026-8-17 1,000.00 信用 2.40%-2.80%
58 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 2026-3-12 2027-3-11 1,000.00 信用 2.40%-2.80%
59 工行上虞支行 2025-12-8 2026-12-3 1,500.00 抵押 2.60%-2.80%
60 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2025-6-23 2026-6-17 500.00 信用 2.60%-2.80%
61 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2025-12-19 2026-12-15 2,500.00 信用 2.60%-2.80%
62 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2025-5-8 2026-5-5 490.00 信用 2.60%-2.80%
63 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2025-9-19 2026-9-15 2,000.00 信用 2.60%-2.80%
64 民生银行凤起支行 2025-6-4 2026-6-4 1,000.00 信用 2.60%-2.80%
65 兴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2025-4-30 2026-4-29 1,000.00 信用 2.80%-3.00%
66 椒江农商行 2024-2-19 2027-2-4 70.00 抵押 2.90%-3.00%
67 椒江农商行 2024-2-7 2027-2-4 430.00 抵押 2.90%-3.00%
68 中国工商银行温州江滨支行 2026-3-30 2026-9-30 10.00 信用 2.20%-2.30%
69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5-26 2026-5-26 500.00 信用 2.60%-2.90%
70 招商银行福州外滩支行 2025-6-10 2026-6-10 500.00 信用 2.60%-2.90%
71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6-20 2026-6-20 500.00 信用 2.60%-2.90%
72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7-4 2026-7-4 500.00 信用 2.60%-2.90%
73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7-11 2026-7-11 500.00 信用 2.60%-2.90%
74 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2026-3-10 2027-3-10 500.00 信用 2.60%-2.90%
75 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2026-3-16 2027-3-16 500.00 信用 2.60%-2.90%
76 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5-9-26 2026-9-26 1,000.00 抵押 2.10%-2.50%
77 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5-9-26 2026-9-25 950.00 抵押 2.10%-2.50%
78 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2026-2-26 2027-2-26 1,000.00 信用 2.10%-2.50%
79 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2025-12-16 2026-6-16 1,000.00 抵押 2.10%-2.50%
80 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6-2-2 2027-2-1 2,000.00 信用 2.10%-2.50%
81 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6-1-9 2027-1-8 2,000.00 信用 2.10%-2.50%
82 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6-1-16 2027-1-15 2,000.00 信用 2.10%-2.50%
8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026-1-4 2027-1-4 1,000.00 信用 2.10%-2.50%
8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026-1-6 2026-12-25 1,000.00 信用 2.10%-2.50%
8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026-1-9 2026-12-25 1,000.00 信用 2.10%-2.50%
8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026-1-26 2026-12-25 1,000.00 信用 2.10%-2.50%
87 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026-2-10 2027-2-9 1,000.00 信用 2.10%-2.50%
88 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026-2-24 2027-2-23 1,000.00 信用 2.10%-2.50%
89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2026-2-9 2027-2-8 1,000.00 信用 2.10%-2.50%
90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2025-12-16 2026-12-15 1,000.00 信用 2.10%-2.50%
91 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6-3-24 2027-3-20 1,000.00 信用 2.10%-2.50%
92 工商银行嘉兴市分行营业部 2026-3-24 2027-3-20 1,000.00 信用 2.10%-2.50%
93 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2026-3-16 2027-3-16 1,000.00 信用 2.10%-2.50%
94 交通银行嘉兴开发区支行 2026-3-20 2027-3-20 1,000.00 信用 2.10%-2.50%
95 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026-3-5 2027-3-4 1,000.00 信用 2.10%-2.50%
96 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026-3-16 2027-3-15 1,000.00 信用 2.10%-2.50%
97 光大银行嘉兴分行 2026-3-20 2027-3-19 1,000.00 信用 2.10%-2.50%
98 兴业银行嘉兴分行 2026-3-10 2027-3-9 1,000.00 信用 2.10%-2.50%
99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6-3-12 2027-3-12 1,000.00 信用 2.30%-2.70%
100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7-25 2026-7-25 700.00 信用 2.30%-2.70%
101 平安银行宁波分行 2025-8-18 2026-8-18 1,000.00 信用 2.30%-2.70%
102 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2026-3-30 2027-3-29 2,000.00 信用 2.30%-2.70%
103 平安银行宁波分行 2025-10-11 2026-10-11 1,000.00 信用 2.30%-2.70%
104 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2026-1-1 2026-12-31 2,000.00 信用 2.30%-2.70%
105 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2026-1-29 2027-1-28 2,000.00 信用 2.30%-2.70%
106 兴业银行杭州拱墅支行 2025-10-17 2026-10-16 1,000.00 信用 2.50%-2.70%
107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4-8 2026-4-8 500.00 信用 2.70%-2.80%
108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5-12 2026-5-12 500.00 信用 2.70%-2.80%
109 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 2026-1-1 2026-12-30 600.00 信用 2.60%-2.70%
110 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2026-3-11 2027-3-6 500.00 信用 2.50%-2.60%
111 工商银行临安支行 2025-6-18 2026-6-17 500.00 信用 2.70%-2.80%
112 民生银行杭州凤起支行 2025-6-25 2026-6-25 1,000.00 信用 2.20%-2.70%
113 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2025-9-29 2026-9-28 1,000.00 信用 2.20%-2.70%
114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5-12-30 2026-12-29 500.00 信用 2.20%-2.70%
115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6-3-31 2027-3-30 1,000.00 信用 2.20%-2.70%
116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5-9-8 2026-9-8 2,268.18 信用 2.40%-2.80%
117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5-10-14 2026-10-14 966.88 信用 2.40%-2.80%
118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2025-11-20 2026-10-27 1,478.09 信用 2.40%-2.80%
119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5-12-9 2026-12-9 496.38 信用 2.40%-2.80%
120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6-3-9 2027-3-9 868.19 信用 2.40%-2.80%
121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6-1-12 2027-1-12 407.63 信用 2.40%-2.80%
122 招商银行杭州余杭支行 2026-1-12 2027-1-12 529.70 信用 2.40%-2.80%
123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6-2-11 2028-1-20 2,106.24 担保 2.20%-2.30%
124 工商银行羊坝头支行 2026-3-20 2028-1-20 1,027.16 担保 2.20%-2.30%
125 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2025-8-29 2026-8-28 2,000.00 信用 2.20%-2.30%
126 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 2026-1-7 2027-1-7 1,000.00 信用 2.10%-3.0%
127 浦发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2025-5-21 2026-5-21 700.00 抵押+担保 2.10%-3.0%
128 中国银行宁波古林支行 2026-1-26 2027-1-26 600.00 信用 2.10%-3.0%
合计 487,589.65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银行借款违约情况。
(二)存续期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级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年、%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发行期限 发行金额 当前状态
26英特集团SCP001(支持养老产业) 2026-3-9 2026-11-27 1.63 0.73 3 存续中
合计 3
四、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情况如下表:
表6-4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085 21.65 35.37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的21.65%股权,通过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8.66%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代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行使英特集团表决权的26.71%,合计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57.02%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的子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发行人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如下:
表6-41.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关系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富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中非国际经贸港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
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塔牌国酿绍兴酒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浙江塔牌绍兴酒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股东控制的公司
绍兴大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控股股东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绍兴大通超市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黄晓秋 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沈海波 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孙金玲 下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配偶
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钟华飞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方海越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章卫耕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程旭华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江有龙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陈锋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宁波钢叠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浙江交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钟剑宏 下属公司少数股东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了关联交易的程序及披露细则,提出了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工作要求。
(三)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2.2025年末发行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购买商品 54,343.73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5,071.02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购买商品 41,648.90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61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4.00
浙江畅购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42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0
浙江富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购买商品 -1.41
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29.81
合 计 141,201.08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3.2025年末发行人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明细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药品 12,359.05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药品 617.4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药品 610.41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药品 251.33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 126.04
浙江中非国际经贸港服务有限公司 药品 7.85
合 计 13,972.15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表6-44. 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租赁情况(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数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
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增加的租赁负债本金金额 确认的利息支出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32.19 - 3.87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24.00 48.00 1.00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56.78 - 26.49
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 车辆 2.12 - - -
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 135.21 187.24 9.52
黄晓秋 房屋及建筑物 - 18.44 - -
4、关联担保情况
表6-45. 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担保情况(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金万海 490.00 2025-1-3 2026-1-3 否
金万海 500.00 2025-1-17 2026-1-17 否
金万海 500.00 2025-2-19 2026-2-19 否
金万海 500.00 2025-3-5 2026-3-5 否
金万海 700.00 2025-3-14 2026-3-14 否
金万海 700.00 2025-5-21 2026-5-21 否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500.00 2025-12-5 2026-12-3 否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46. 发行人2025年末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27.07 1,539.80
6、关联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四)关联方往来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关联方应收账款如下表:
表6-47.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方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2025年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122.83 10.61 2,276.98 11.38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6.67 0.13 3.28 0.016384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23.04 0.12 - -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6.80 0.28 - -
小 计 2,229.35 11.15 2,280.26 11.40
应收款项融资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41.27 - 151.50 -
小 计 441.27 - 151.50 -
预付款项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4.63 - 27.76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6.60 - 0.16 -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7081 - 0.007081 -
小 计 61.24 - 27.93 -
其他应收款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84 0.13 5.13 0.07326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0.11 0.000533 0.027947 0.00014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 - 4.00 0.02
小 计 0.95 0.13 9.16 0.093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的关联方应付账款如下表:
表6-48.发行人2025年末关联方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及租赁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末 期2025年初
应付账款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391.82 2,909.99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5,986.88 7,083.91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14,281.06 13,580.32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0 0.20
浙江富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0.82 14.80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0.04
浙江塔牌国酿绍兴酒有限公司 0.05 0.05
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129.81 -
小 计 25,790.64 23,589.31
合同负债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4,229.65 16.5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4.00 25.90
小 计 4,253.65 42.44
其他应付款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33.10 53.50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1.60 0.64
沈海波 4.75 11.42
钟华飞 4.79 4.81
江有龙 2.27 1.51
章卫耕 0.75 2.28
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9.81
浙江奥托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98
方海越 - 4.74
程旭华 - 1.05
小 计 47.25 210.73
租赁负债 绍兴上虞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0.11 116.14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23.31 -
浙江华润英特中药有限公司 812.97 843.26
杭州临安康锐科技有限公司 137.59 89.22
黄晓秋 - 24.90
小 计 1,063.98 1,073.51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万元)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诉讼案件8起,涉案金额合计2,397.54万元。 2,397.54 否 7起审理中,1起强制执行中。 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1起强制执行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不存在涉案标的额在发行人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六、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合计为68,773.3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10%。受限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表6-49.发行人2025年末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抵押/质权人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43,123.64 43,123.64 质押 见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保证金
固定资产 9,365.14 2,864.22 抵押 见备注 用作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抵押
无形资产 690.21 422.33 抵押 见备注 用作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抵押
投资性房地产 15,594.37 8,781.34 抵押 见备注 用作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抵押
合计 68,773.35 55,191.53
注1:2025年末受限货币资金中包括保函保证金25,401,236.0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05,160,226.18元,电子商务平台保证金674,891.11元。
注2: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15年营业(抵)字037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1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61,457,849.60元,期末账面价值为32,380,567.08元),为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自2015年 4月09日至 2026年 4月23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5,58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1,905.00万元。
注3: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22年营业(抵)字0109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4、5、6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54,970,604.15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4,911,149.15元),为子公司浙江嘉信医药有限公司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7年5月18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 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5,05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638.00万元。
注4: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19年营业(抵)字006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1、2、 3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4,394,264.80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006,945.62元),为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自2019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23日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388.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注5: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元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签订2022年营业(抵)字0086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周安路1059号7、8幢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9,026,717.22元,期末账面价值8,544,416.44元),为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自2022年4月14日至2027年 4月13日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1,647.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950.00万元。
注6: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 604D230046《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兴市乐安路110-120号、嘉兴市斜西街132-134号 5幢和嘉兴市斜西街497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抵押(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 56,887,766.78元,期末账面价值为37,781,958.16元),为下属公司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8年10月2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最高额为5,00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2,045.00万元。
注7: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 2021 年上虞(抵)字 0120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绍兴市百官街道解放街125号的 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作为抵押物(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7,614,200.00元,期末账面价值为4,720,803.74元),为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自2021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12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9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注8: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 2021 年上虞(抵)字 0139号、2022年(上虞)字68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鬆厦东街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 9,841,600.00 元,期末账面价值为6,101,791.87元),为下属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5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0.00万元。
注9:下属公司嘉兴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分行签订编号为709D22006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81号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作为抵押物(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31,703,694.08元,期末账面价值为2,280,670.15元),对下属公司嘉兴英特药业有限公司自 2022年3月30日至2032年3月30日期间办理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000.00 万元,该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编号为709D190112《抵押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余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应付票据承兑净额为1,000.00万元。
注10 :下属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与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9611320220001563《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台州市新东方商厦3002号、4012号、 4013号、4014号、4015号、4025号、4026号、4027号、4028号、4029号、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1-143号、台州市新东方商厦地下车库144号作为抵押物(其中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10,600,459.55元,期末账面价值为1,950,632.78元),为下属公司台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办理自2022年7月7日至2027年7月6日期间约定的各项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分别为人民币100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的长期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
截至2025年末,除以上所述事项之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资产抵、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受限资产。
七、发行人持有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投资衍生产品的情况。
八、发行人持有理财产品、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投资理财产品及发放委托贷款。
九、海外投资情况
2022年10月5日,子公司英特药业出资设立英特国际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港币(实缴),已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出具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发行人借此切入医药健康产业跨境电商领域。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英特国际药业有限公司 ROOM 13, BLK H 15/F,, GOLDEN BEAR IND CTR, 66-82 CHAI WAN KOK ST,, TSUEN WAN NT, HONG KONG 跨境电商零售 2,000.00万港币(实缴) 100.00%
截至2025年末,英特国际药业总资产2168.55万元,总负债439.67万元,所有者权益1728.89万元;2025年度,英特国际药业总主营业务收入总额3604.62万元,利润总额55.57万元,净利润55.57万元。
十、公司未来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外,发行人近期无其他直接融资计划。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管理层变更
(1)董事会于2025年2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应徐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组织安排,应徐颉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2)公司于2025年2月24日召开十届九次董事会,选举汪洋女士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许可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后续公司将尽快完成有关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3)吴敏英女士自2025年5月16日起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
2、2025年6月4日,发行人披露《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英特药业以36,910.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华通医药100%股权,并与转让方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
2025年10月21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收购华通医药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631 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后续交易双方将根据交易合同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1月1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收购华通医药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近日,华通医药已完成股权转让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英特药业直接持有华通医药100%股权,华通医药成为英特药业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华通医药2024年年度报告,华通医药的总资产为6.71亿元,净资产为2.18亿元,营业收入为12.10亿元,占英特集团2024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4.59%、4.18%和3.63%,对英特集团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1)2025年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胡彦龙、徐莉丽、倪彬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6号,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及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审计未能勤勉尽责行为。
(2)2025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廖屹峰、蒋重阳采取了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涉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存在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访谈核实不充分、底稿记录不一致等行为。
经复核确认,编号为天健审〔2023〕4818号、天健审〔2024〕2197号、天健审〔2025〕6583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该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素素、韩熙,不涉及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且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亦未被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综上,本次处罚事项不影响上述年度审计的审计质量,不会对发行人及本期债项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4、公司组织结构变动
2025年12月,根据《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黄英、谌明和余军组成,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时免去原监事会成员郭峻、王政、尹石水、樊晓卿、辛崇峰的监事职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事项工商变更已完成,以上变动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5、2026年4月27日,发行人披露《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一季度末借款余额47.46亿元,较年初增加12.23亿元,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1.16%,主要系发行人所处医药流通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一季度有较大规模备货采购,资金需求量短期增大,致使一季度新增借款比年初数有较大规模增长。属正常融资补充流动性,符合行业特征,不会对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第七章企业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发行人的债务性筹资渠道主要是银行借款,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均能按时或提前归还债务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无不良信用记录。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1,583,970万元,已使用额度为636,236万元,剩余授信余额为947,734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表7-1.发行人2026年3月末公司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总额 已使用额度 剩余使用额度
北京银行 90,000 40,000 50,000
中国工商银行 246,900 80,515 166,385
中国光大银行 104,000 63,959 40,041
杭州银行 65,000 7,839 57,161
汇丰银行 36,500 10,000 26,500
中国建设银行 100,000 30,000 70,000
交通银行 59,400 34,449 24,951
中国民生银行 103,000 82,919 20,081
宁波银行 99,000 23,286 75,714
中国农业银行 102,000 31,049 70,951
平安银行 4,000 2,000 2,000
浦发银行 52,000 20,700 31,300
上虞农村商业银行 4,990 4,990 0
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 1,080 500 580
兴业银行 73,000 17,686 55,314
中国邮储银行 40,000 0 40,000
招商银行 102,000 48,254 53,746
浙商银行 80,000 7,273 72,727
中国银行 155,100 103,679 51,421
中信银行 66,000 27,138 38,862
合计 1,583,970 636,236 947,734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发行人近三年又一期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本级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情况表
单位:%、年、亿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发行期限 发行金额 当前状态
26英特集团SCP001(支持养老产业) 2026-03-09 2026-11-27 1.63 0.73 3.00 存续中
25英特集团SCP003 2025-11-14 2026-6-30 1.68 0.62 3.00 已兑付
25英特集团SCP002 2025-6-3 2026-2-27 1.80 0.73 3.00 已兑付
25英特集团SCP001 2025-2-12 2025-11-7 1.91 0.74 3.00 已兑付
24英特集团SCP002 2024-8-16 2025-5-13 2.10 0.75 3.00 已兑付
24英特集团SCP001 2024-5-21 2024-11-15 2.12 0.49 3.00 已兑付
22英特集SCP001(乡村振兴) 2022-5-19 2022-12-29 2.29 0.62 2.50 已兑付
21英特集SCP001(乡村振兴) 2021-10-20 2022-05-30 2.80 0.60 2.50 已兑付
英特转债 2021-01-05 2027-01-05 0.30 6.00 6.00 已兑付
18英特MTN001 2018-04-13 2023-04-13 6.73 5.00 2.50 已兑付
16英特集SCP001 2016-11-28 2017-06-30 3.85 0.59 5.00 已兑付
15英特集CP001 2015-09-30 2015-12-29 3.39 0.25 5.00 已兑付
总计 41.5
四、其他事项
无。
第八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安排。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此法规定缴纳增值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
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予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投资者所应缴纳的上述税项不与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划线处适用于上市公司)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工作的领导、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组织制定债券融资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则,组织债券存续期间潜在内幕信息的评估、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收集整合、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存续期间面向债券融资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信息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债券融资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同时财务管理中心协助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的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协办单位。
姓名:曹德智
职位: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英特集团总部
电话:0571-85157358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一)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
(三)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四)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发行结果披露
企业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三、定期披露信息
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市场公告:
(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五、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企业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将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产生效力。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胡震宇、杨安娜
联系方式:0571-81998336、0571-81998238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66号
邮箱:huzhenyuhz@bankofbeijing.com.cn、yangannahz@bankofbeijing.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自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huzhenyuhz@bankofbeijing.com.cn、yangannahz@bankofbeijing.com.cn)或寄送至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66号);收件人:胡震宇、杨安娜;联系电话:(0571-81998336、0571-81998238)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
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
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超短期融资券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超短期融资券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召集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超短期融资券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超短期融资券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在地区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五章发行的有关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16层
法定代表人:汪洋
联系人:朱经纬
电话:0571-86022552
传真:0571-85068752
邮政编码:310000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联系人:任聪
电话:010-66225520
传真:010-66225594
邮编:100033
三、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00
传真:021-23198866
邮编:20001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国海
联系人:陈素素
电话:0571-88216798
传真:/
邮政编码:310000
五、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555号A座103室K-22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联系人:沈素琴
电话:021-63504376
传真:021-63500872
邮政编码:210001
六、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A座18楼
法定代表人:徐万钧
联系人:吕炜劼
电话:0571-85176093
传真:0571-85084316
邮政编码:31002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负责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第十六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2、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审计报告及2026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评级报告;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一)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16层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5,459,720.00元
联系人:朱经纬
电话:0571-86022552
传真:/
(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联系人:任聪
电话:010-66225520
传真:010-66225594
邮政编码:100033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s://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https://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
文件。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2、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3、总资产报酬率 = EBIT/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年初末平均应收票据)
5、净利润率 =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6、存货周转率 =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7、EBIT = 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
8、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流动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流动资产
10、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
11、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2、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3、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4、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