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额度: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15年

受托管理人 无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 AAA

担保情况: 无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期中期票据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本公司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将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受托管理人(如有)承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指引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忠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主体提示........................................................................7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5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15

二、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5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23

第三章发行条款..........................................................................24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24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6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8

一、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28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管理............................................................... 28

三、发行人承诺.......................................................................28

四、债偿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8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32

一、发行人概况......................................................................3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3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34

四、公司经营独立性情况.................................................................3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6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42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58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情况.......................................................68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战略.............................................................70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71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86

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91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91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94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100

四、发行人财务分析..................................................................100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124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30

七、发行人或有事项..................................................................138

八、公司资产抵质押、受限事项及对抗第三人优先偿付负债情况.................................142

九、公司理财产品、境外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142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43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44

一、发行人信用评级情况...............................................................144

二、其它资信情况.....................................................................144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基本情况.........................................................148

一、发行人近一期主营业务情况..........................................................148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编制及报表情况..........................................148

三、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154

四、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资信情况........................................................156

五、其他............................................................................157

第九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情况...........................................................160

第十章税项..............................................................................161

一、增值税..........................................................................161

二、所得税..........................................................................161

三、印花税..........................................................................161

四、税项抵销.........................................................................161

五、声明............................................................................162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63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63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63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65

四、本息兑付事项.....................................................................165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66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66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66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67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169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70

六、其他............................................................................171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73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74

一、违约事件.........................................................................174

二、违约责任.........................................................................175

三、偿付风险.........................................................................175

四、发行人义务.......................................................................175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75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75

七、处置措施.........................................................................175

八、不可抗力.........................................................................176

九、争议解决机制.....................................................................176

十、弃权............................................................................176

第十五章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机构.......................................................178

一、发行人..........................................................................178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78

三、托管人..........................................................................180

四、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80

五、审计机构.........................................................................180

六、信用评级机构.....................................................................180

七、法律顾问.........................................................................181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181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182

一、备查文件.........................................................................182

二、查询地址.........................................................................182

附件一:有关指标的计算公式................................................................183

重要提示

一、发行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增加的风险

煤炭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煤炭行业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发行人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长、短期贷款及自有资金。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78%、52.24%、46.58%和48.70%,近三年该公司资产负债率虽然持续下降,但因目前煤炭价格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短缺,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且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一定下降,随着煤炭价格的持续走低,可能弱化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2、资产流动性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流动资产比重相对较低的特点。由于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对短期周转资金需求量增加。2022年-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69和0.55;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59和0.43。公司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呈逐年下降,且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偏低,一旦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还债压力增大,同时银行信贷规模收紧,公司将因流动性不足而面临短期偿债压力。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56,856.12万元、212861.85万元、208609.14万元和257837.06万元,应收账款余额逐年递增。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规定合理计提坏账准备。但如果未来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周期性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作为能源基础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提供了近三分之二的能源供应,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巨大。从历史数据分析,我国煤炭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基本随国民经济发展同向波动,对宏观经济变化较敏感。因此下游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而产生的对煤炭需求及价格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行业和单个企业的经济效益。虽然发行人通过优化客户结构,适度加大煤炭供应的集中度,增强同下游用户的谈判地位,延长产业链,开展煤炭综合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效益优势,最大限度减少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但仍可能面临因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情形提示

发行人近一年以来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其他重要事项、股权委托管理等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

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具体请见“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淮北矿业 指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注册总额度 指 人民币20亿元(¥2,000,000,000.00)。

本期中期票据 指 金额为5亿元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暂无。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公司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主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行为。

持有人会议 指 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召开的由本期中期票据的债权人和相关方参加的会议。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结算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最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9月末。

报告期 指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

本募集说明书中,下列专业技术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原煤 指 未经过洗选、筛选加工而只经过人工或机械拣矸的煤炭产品。

气煤 指 变质程度较低,挥发分较高的烟煤。单独炼焦时,焦炭多细长、易碎,并有较多的纵裂纹。

主焦煤 指 具有中等挥发分和中等胶质层,是单独炼焦的好原料,焦煤的灰分≤9.5-10%,可燃基挥发份18-24%,硫份≤0.7%。

无烟煤 指 俗称白煤或红煤,是煤化程度最大的煤。无烟煤固定碳含量高,挥发分产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点高,燃烧时不冒烟,黑色坚硬,有金属光泽。以脂摩擦不致染污,断口成介壳状,燃烧时火焰短而少烟,不结焦。一般含碳量在90%以上,挥发物在10%以下。无胶质层厚度,热值约8,000-8,500千卡/公斤。

动力煤 指 以发电、机车推进、锅炉燃烧等为目的,产生动力而使用的煤炭都属于动力用煤,简称动力煤。就类别来说,主要有褐煤、长焰煤、不粘结煤、贫煤、气煤以及少量的无烟煤。

混煤 指 原煤经过筛选、洗选加工后品质介于精煤和矸石之间且灰分不高于32%的产品。

贫瘦煤 指 贫瘦煤是高变质、低挥发分、弱粘结性的一种烟煤。结焦较典型瘦煤差,单独炼焦时,生成的焦粉较多。

贫煤 指 对煤化度最高的烟煤的称谓。常用于配煤炼焦作为瘦化剂,在炼焦配合煤中,瘦煤可以起到骨架和缓和收缩应力,从而增大焦炭块度的作用,是配合煤中的重要组分,以提高焦炭的块度,减少焦炭的裂纹。也用作气化的原料,或用作燃料。

精煤 指 精煤是指经洗煤厂机械加工后,降低了灰分、硫分,去掉了一些杂质,适合一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包括炼焦用、了一些杂质,适合一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包括炼焦用、非炼焦用的洗精煤和加热、动力用的洗混煤、洗块煤、洗末煤等。

粒级煤 指 是指煤通过筛选或精选生产的,粒度下限大于6mm,灰分小于或等于40%的煤。按不同的粒度可分为洗中块、中块、洗混中块、混中块、洗混块和混块、洗大块和大块、洗特大块和特大块、洗小块和小块、洗粒煤和粒煤。

洗选煤 指 是指将原煤经过洗选和筛选加工后,已除或减少原煤中所含的矸石、硫分等杂质,并按不同煤种、灰分、热值和粒度分成若干品种等级的煤。其粒度分级为50mm、258mm、20mm、13mm、6mm以下。洗选煤可分为洗原煤、洗混煤、混煤、洗混末煤、混末煤、洗末煤、末煤、洗粉煤、粉煤等品种。除洗混煤的灰分要求小于等于32%外,其余均要求小于等于40%。

煤化工 指 经化学方法将煤炭转换为气体、液体和固体产品或半产品,而后进一步加工成化工、能源产品的工业。主要包括煤的气化、液化、干馏,以及焦油加工和电石乙炔化工等。

煤矸石 指 煤伴生废石。在掘进、开采和洗煤过程中排出的固体废物。目前煤矸石主要被用于生产矸石水泥、混凝土的轻质骨料、耐火砖等建筑材料,此外还可用于回收煤炭,煤与矸石混烧发电,制取结晶氯化铝、水玻璃等化工产品以及提取贵重稀有金属,也可作肥料。

配煤 指 各单种煤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的作业过程,调节混合后的煤炭产品在化学成分、燃烧性质或生产质量方面更为统一。

灰分 指 煤炭中矿物质燃烧后的残留物。由于灰分不产生热值,它的存在会使得运输成本上升并影响煤炭的燃烧性质,灰分越高,煤的质量越差。

挥发分 指 煤炭在某种规定条件下加热时以气体或蒸气形式分离出来的除水以外的物质成份。

含硫量、硫分 指 煤炭中硫的含量。硫在环保法规中的受重视程度较高,因此经常按所含硫分对煤炭进行分类。“低硫煤”的定义有很多,但最典型的一种是指含硫1%以下的煤。

粘结指数 指 指在规定条件下以烟煤在加热后粘结专用无烟煤的能。

发热量 指 在实验室试验过程中,当初始材料和产物温度为25℃时,单位重量煤炭在标准条件下燃烧所释放出的热量。发热量的单位是“千卡/千克”或“兆焦/千克”。

油当量 指 按标准油的热值计算各种能源量的换算指标,1吨标准油相当于1.454,285吨标准煤。

标准煤 指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具有统一的热值标准。我国规定每千克标准煤的热值为7,000千卡(29,306千焦)。每千克原煤的热值为20,934千焦。

查明资源储量 指 经勘查工作已发现的资源的总和,包含探明的储量、控制的储量、推断的储量三类。

探明储量 指 经过详细勘探,在目前和预期的当地经济条件下,可用现有技术开采的储量。

保有储量 指 探明储量扣除已开采部分的实际储量。

可采储量 指 在作为设计和投资依据的那部分能利用储量中,扣除设计、采矿损失量后可以采出来的那部分储量。

储量备用系数 指 在矿井服务年限计算时,对可采储量的修正系数,一般采用1.3~1.5,构造复杂、开采条件差时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设计生产能力 指 在矿井设计阶段,根据资源条件、开采条件、技术装备、经济效益及国家对煤炭的需求等因素,经多方案比较或系统优化后确定的矿井生产能力。

核定生产能力 指 按《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核实的生产矿井的生产能力。

巷道 指 煤矿井下用于运输、行人、通风等用途的通道。

工作面 指 进行采煤作业的场所。

长壁开采、综采 指 长壁开采是一种壁式采煤方式,工作面沿走向布置。综采是长壁开采的一种形式,它采用液压支架支护回采工作面顶板、滚筒式采煤机割煤和工作面运输机运煤。长壁开采的特点是效率高、资源回收率高、安全可靠。

综掘 指 综合机械化巷道掘进工艺。

回采率 指 采区采出煤量与采区动用储量之比。

炼焦、焦化 指 将炼焦煤经过高温干馏转化为焦炭、焦炉煤气和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

洗选 指 利用煤和杂质(矸石)的物理、化学性质的差异,通过物理、化学或微生物分选的方法使煤和杂质有效分离,并加工成质量均匀、用途不同的煤炭产品的一种加工技术。

跳汰 指 跳汰选煤法,是在上下波动的变速脉动水流中,利用物质密度差异实现分选的选煤方法。

重介 指 重介选煤法,是在密度大于水的重介质悬浮液中,利用物质密度差异实现分选的选煤方法。

浮选 指 浮游选煤法,是利用煤和矸石表面湿润性的差异实现分选的选煤方法。

复垦 指 在采矿活动进行之后,对土地及环境进行恢复使其还原到采矿前状态的过程。该过程包括对土地进行改造整形使之恢复大致原貌、恢复表层土壤及种植地表植被等。

顶板 指 煤层上部的岩层。

瓦斯 指 在煤炭行业,习惯上指煤层气或矿井瓦斯,是在煤的生成和变质过程中伴生的无毒、无味、无色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达到一定浓度后,遇明火可发生燃烧或爆炸。

瓦斯突出 指 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煤层瓦斯含量的增加,在地应力与瓦斯释放的引力作用下,软弱煤层突破抵抗线,瞬间释放大量瓦斯和煤岩而造成的一种地质灾害。

一通三防 指 安全生产中的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的技术管理工作。一通:矿山有完善的通风系统;三防:防煤尘、防火、防瓦斯爆炸。

百万吨死亡率 指 矿井在原煤生产过程中,因公死亡的职工人数对原煤生产量的比值,是反映煤炭行业安全情况的基本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报告期死亡人数(人)/报告期原煤生产量(百万吨)。

两淮煤炭基地 指 国家十三个重点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包括淮南矿区和淮北矿区。

淮北矿区 指 位于安徽省淮河以北的年产千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区。

COD 指 化学需氧量又称化学耗氧量,是表示水质污染度的重要指标。

NH3-N 指 氨氮含量指标。

SO2 指 二氧化硫。

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煤管局 指 煤炭工业管理局。

省煤管局 指 安徽省煤炭工业管理局。

淮北矿业集团 指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矿股份 指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原名:雷鸣科化) 指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雷鸣科化 指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煤业股份 指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公司 指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临涣焦化 指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利发电 指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因计算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中期票据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期、按时足额支付本息。

二、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投资项目经济效益不确定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的在建工程分别为204712.37万元、436372.63万元、426397.59万元和802179.04,占总资产比率分别为2%、5%、5%和8.98%;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784,769.77万元、-859,729.94万元、-661,636.73万元和-5,506,39.89万元。近年来,发行人在建项目投资较高,在建投资的煤炭、焦化、煤化工等项目可能因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监管政策等不可控因素变化的影响,而无法保证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对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风险。

2、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713,880.69万元、

595,034.01万元、447,612.93万元和795,69.48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79%、14.32%、9.55%和1.74%,受近两年煤炭及化工产品价格下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逐年下降,可能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3、存货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277452.48万元、

289960.99万元、308673.44万元和186818.05万元,存货中产能品及半成品占比较高,由于煤价波动较大,存货减值风险较高,故存在存货较高的风险。

4、营业收入中物流贸易板块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658.75亿元,但物流贸易板块收入296.6亿元,在发行人总收入中占45.02%,该板块主要是外购外销煤炭,由于煤炭贸易毛利率较低,因此发行人物流贸易板块盈利能力较弱,但符合行业特质。故发行人存在营业收入中物流贸易板块占比较大的风险。

5、短期偿债能力较弱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69、0.55和0.57;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59、0.43和0.49,处于逐年下降水平,且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公司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相对较弱,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二)经营风险

1、周期性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作为能源基础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提供了近三分之二的能源供应,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巨大。从历史数据分析,我国煤炭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基本随国民经济发展同向波动,对宏观经济变化较敏感。因此下游行业受宏观调控影响而产生的对煤炭需求及价格的变化也会直接影响行业和单个企业的经济效益。虽然发行人通过优化客户结构,适度加大煤炭供应的集中度,增强同下游用户的谈判地位,延长产业链,开展煤炭综合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效益优势,最大限度减少经济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但仍可能面临因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2、煤炭替代产品竞争风险

近年来,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科技进步使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国家加强了对包括水能、石油天然气、风能、核能和太阳能等在内的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煤炭需求有所减少,煤炭面临替代产品的竞争风险。

3、煤炭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利润主要来自于煤炭板块。在供大于求及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的大环境下,煤炭价格自2012年起进入下行通道,2014年以来,在实体经济持续低迷及进口煤炭的双重冲击下,煤炭价格继续下行。行业景气程度连续下滑,业内企业经营压力持续上升。2016年,在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下,煤炭价格涨幅明显,业内企业多实现盈利,但煤炭价格波动对行业影响较大。2021年开始受疫情及供需影响,煤炭价格进一步实现增长,随着疫情进一步得到控制,煤炭价格出现回落,并趋于平稳。煤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风险。

4、依赖下游相关行业的风险

发行人煤炭产品主要销往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对发行人的收益水平有很大影响。如果冶金、电力、化工等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煤炭需求不足,将会对发行人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5、成本较高的风险

由于淮北矿区地质构造复杂,进一步提高机械化开采程度相对难度较大,未来开采的成本费用可能较高。同时,煤炭行业受政策的影响较大,矿权有偿出让带来了成本溢价,未来安全管理支出、提高环保水平支出、污染费、资源费等可

能有较大增加,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发行人吨煤成本分别为572.07元、

509.75元/吨、449.82元/吨和359.67元/吨,虽然生产成本下降较快,但在行业中处于偏高水平。

6、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所属煤炭采选业属于高危行业,受到瓦斯、水、火、煤尘和顶板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安全生产风险水平高于一般行业。同时,公司所处淮北矿区煤层埋藏较深、煤质较松软,地质条件复杂,所属矿井大部分属于高瓦斯矿井,安全生产风险较大。虽然企业对于安全生产建设的投入大幅增加,但是总体的安全生产状况还是有待不断完善。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的煤炭产量占全球的48%,但死亡人数却占全球煤矿死亡人数的80%。当前,国家对煤炭行业的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相关的安全法规也将会更加严格。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0.163、0.041、0和0。另外,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炸药、雷管、导雷管,其在生产、流通、使用等诸多环节均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并在安全生产领域制定了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源投入力度。总体来看,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但煤炭开采和火工产品生产都属于高危险性行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运行造成重大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发行人的产量及盈利水平。

此外,随着国家及地方政府对煤炭安全生产监管标准的提升,以及强制性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政策的出台,公司经营成本将相应提高,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及时满足安全生产监管要求,亦存在受到相关处罚的风险。

7、煤炭产能相对过剩风险

从经济发展整体看,我国煤炭产能和产量不会显著过剩,但是考虑到经济增速减缓、煤炭行业内部资源整合后机械化生产带来的产量增加、下游行业及其他行业对煤炭行业巨额投资带来的煤炭产能的增加、节能减排政策压力对能源需求的减少以及下游个别行业产能过剩对煤炭需求减弱等因素,煤炭产能和产量可能在短期内或个别行业领域将出现暂时的过剩。如果宏观经济走向发生重大逆势变化,煤炭市场形成产能相对过剩,而公司又不能有效拓展其他煤炭消费市场,那么公司的煤炭销售和盈利能力将会受到影响。

8、煤化工行业产能过剩风险

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化工生产国,煤化工产品种类多、生产规模大。煤化工产业是以煤炭为主要原料生产化工和能源产品的产业,传统煤化工主要包括合成氨、甲醇、焦炭和电石四种产品,现代煤化工是指那些替代石油或石油化工的产品,目前主要包括煤制油、煤制烯烃、二甲醚、煤制天然气、煤制乙二醇等有机原料。煤化工被认为是延长煤炭产业链条、发展深加工的产业,多年来一直为各级政府所鼓励发展,作为延伸煤炭产业链条的重要举措,各地投资煤化工热度难减,导致现在我国煤化工产能过剩超过30%。

淮北矿业煤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焦炭、甲醇、乙醇等。目前因国内外经济不景气,特别是我国内部需求疲软导致甲醇产品库存居高不下。目前甲醇处于产能阶段性过剩,需要逐渐化减,但受煤化工上下游一体化利益驱动,产能仍将持续增长。因此,淮北矿业的煤化工产品生产在今后的一段时期内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并可能形成一定的风险。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突发事件的发生往往会对企业产生措手不及的影响,如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经营上的风险。尽管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如若未来发生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经营风险。

10、环境保护的风险

煤炭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污废水、废气和粉尘、固体废弃物、噪声等污染,煤矿矿井的建设、巷道的掘进、地面修建构筑物等会对井田内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虽然发行人对项目加强管理监控,并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经验,但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的力度趋强,公司可能会因此增加环保成本或其他费用支出,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因而公司存在环境保护的风险。

11、产能利用率低、关联交易众多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原煤产能分别为3555万吨、3585万吨和3,585万吨,实际原煤产量分别为2482.69万吨、2530.75万吨和2475.42万吨,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69.84%、70.59%和69.05%。此外,发行人旗下子公司关联交易笔数和关联方众多,存在关联交易不完全透明风险。

12、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5年9末发行人在建及拟建项目较多,其中包含煤矿及化工等行业,后续资本支出压力较大,且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建成后项目产品随行就市,价格波动较大,如产成品处于低位,该笔投资将不达预期。

13、资产变现能力较弱的风险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77.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410.97亿元、无形资产194.41亿元(主要是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且股东近几次增资均为通过划拨资产方式注资,资产的流动性及变现能力相对较弱。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数量较多,增加了发行人经营管理的难度,对发行人的决策水平、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多元化可以分散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增加发行人的利润来源,但如果控制不当,也容易造成发行人主业不清、管理不力等问题,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2、高管违纪违法的风险

尽管发行人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督机制,以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但仍无法完全杜绝高管人员违纪违法的风险。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可能会引起公众对公司的负面关注,损害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为国有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虽然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环保政策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煤炭采选、焦化产品的生产均属于重污染行业。煤炭采选过程中产生矿井水、煤泥水、煤矸石、粉煤灰、瓦斯等环境污染物。焦化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煤尘颗粒、废气、焦油渣、沥青渣等环境污染物。2018年1月1

日起,我国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按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标准逐步提高,监管标准与措施更为严格,企业环保税的征收以及企业污染区排量的限制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环保压力,公司经营成本亦将随着环保投入的增加而增加,一定程度将影响公司经营业绩。2020年,我国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煤炭行业未来成长空间受限。此外,若公司未能满足日趋严格的监管标准,亦存在受到相关处罚的风险。

2、税收政策风险

2011年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并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规定原油、天然气税率均为5%~10%。同时将焦煤和稀土矿分别在煤炭资源和有色金属原矿资源中单列,相应提高这两种重要稀缺资源的税额标准,其中,焦煤税额提高至每吨8-20元,其他品种煤炭资源税维持每吨2-5元的征收标准。2014年9

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安徽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定为2%。2015年1月1日起,安徽省煤炭企业全部根据新税率缴纳煤炭资源税。煤炭资源税税率从目前的固定费用变成售价百分比的形式会增加煤炭企业的税费成本,该部分成本如果未能有效向下游转移,将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下发了[2009]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8号文)。面对煤化工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能过剩的状况,国家将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石项目。综合运用节能环保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方式,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稳步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发行人现有及在建煤化工项目均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符合38号文中关于煤化工行业的产业政策导向的要求,且均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38号文对发行人目前的生产经营并无实质影响。但由于国家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将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煤化工投资计划产生影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发展。

2014年7月30日,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3号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予以废止。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落实了近期召开的全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会议的精神,意在引导煤炭行业经营主体加强自律,维护煤炭市场稳定,缓解部分煤炭企业亏损的问题。

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禁止煤炭经营主体销售或进口高灰分、高硫分劣质煤炭,加速了对小规模煤企淘汰力度,促进行业集中度提升。发行人作为合法经营的全国煤炭行业百强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小型煤企的加速退出将利于发行人扩大市场份额。

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有利于发行人降低煤炭企业经营成本,并进一步消除煤炭行业贸易壁垒,实现与客户有更为直观的对接,从而提升业绩。另一方面,该办法鼓励具备条件的经营企业参与煤炭应急储备工作,培育对煤炭供应保障具有支撑作用的经营企业,为发行人业务进一步拓展带来了机会。

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提出由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禁止不正当竞争,以及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这将减轻发行人长期以来受税费种类繁多、税收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叠加等的沉重负担,并为发行人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力创造有利条件。

在煤炭行业整体弱势运行的背景下,新出台政策作为强有力的救市措施,对发行人扭亏为盈起到促进作用。发行人未来的经营仍可能受到我国煤炭及煤化工行业产业政策变化的影响。

4、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为煤炭产能过剩行业,受国家整体经济环境下行影响较大,同时环保政策不断出台也对发行人产生一定影响,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排除在一定的时期内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对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 无

簿记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无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总额: 人民币20亿元(¥2,000,000,000.00)。

本期发行金额(面值) 人民币5亿元(¥500000000.00)。

中期票据期限: 15年。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100)。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平年365天。

发行价格: 本期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

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并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保持不变。

发行对象: 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发行日: 【】年【】月【】日。

簿记建档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起息日(缴款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付息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随本金到期一次性支付。 (2)本金的兑付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还本。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信用评级: 无。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9:00至2025年【】月【】日17: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本期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年【】月【】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账号:110400382

户名: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人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

(六)其他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

根据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20亿元,拟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存量有息债务及其他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用途。

二、本期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房地产投资和金融投资;不用于股权投资和资产收购;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同时,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将及时向投资者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四、债偿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较强的盈利能力、支付能力、融资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发行人根据自身目前经营状况、有息债务规模、投资建设计划等情况,拟定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后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营业收入及经营性现金流入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6,922,478.82万元、

7,359,229.49万元、6,587,498.78万元和3,192,495.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1,666,912.32万元、1,303,055.10万元、906,275.25万元和385,641.54万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战略规划,未来五年内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变动情况如下:

1、煤炭生产销售: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产煤矿核定产能为3425万吨/年,考虑发行人近年来出于降本增效需要,控制生产节奏,压缩煤炭产量,年产能利用率控制在80%以下,故产能减少部分可以通过调整其他矿井生产计划补充;新增产能方面,新建的陶忽图煤矿正处于施工建设阶段,该矿动力煤年产能800万吨,预计2026年正式投产。

2、煤化工产业:发行人目前达产的煤化工项目为临涣焦化一期、二期工程,年产焦炭440万吨、联产40万吨甲醇;三期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已在2025年8月建成试生产,该项目利用焦化一、二期项目产生的驰放富氢气增产50万吨甲醇;四期(碳鑫)甲醇制乙醇项目也已建成投产,该项目年产60万吨乙醇;目前煤化工板块正在进行DMC、乙基胺项目建设,预计能够正常建成投产。

3、其他业务:公司正新建聚能发电厂2*66万千瓦火电项目,该项目作为煤炭上下游产业链的一部分,对于保障煤炭下游销售、平衡现金流能够起到一定作用。其他业务包括火工产品、物流贸易、其他等,毛利润占公司总利润比例在15%-20%左右,未来战略中规模及占比均保持稳定,产生的净现金流按照持平估计。

中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会改变。随着煤炭产业结构性调整的不断推进,煤炭价格将筑造底部并逐渐回调,发行人未来将保持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入。

(二)“降本增效”措施加强成本和费用管理

1、严控成本。严格落实《关于2025年物流成本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资源统筹、强化高效协同,整合公司商品煤销售、化工企业原料煤采购和焦炭及化工产品销售外运资源,对各类大宗普货、厂区短倒运输及工程车辆租赁等按片区实行联合竞价采购,提供议价能力,利用资源优势降低铁路等运输费用、确保物流费用较年初控制目标下降20%,全年控制在20亿元以内,压减支出4.2亿元以上。

2、严控工资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用工,各单位确需增加人员时,优先从集团内部调剂,需面向社会招聘的必须实行前备案,经集团公司办公会通过后方可实施,确保年末在岗职工人数控制在4.6万人以内。严格按照绩效考核文件规定刚性考核、工资刚性兑现。

3、严控负债。突出“现金为王”,严格资金集中管控,加大清欠力度,严防资金风险。坚持“量入为出”,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做到无预不支、超预不支。大力实施“一债一策”、融资“两降一调”,确保资产负债率控制在55%以下。

4、严控亏损。牢固树立“企业不消灭亏损,亏损就会消灭企业”的理念,千方百计扎牢出血点、严控亏损源;对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和低效无效资产,坚决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

假如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出现流动性困难,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偿债: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持有量较大,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45,275.75万元、54,457.45万元、428,375.31万元和302,528.71万元。作为流动性最强的流动资产,发行人货币资金是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偿还的直接保障措施。

2)经营性现金流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6,922,478.82万元、

7,359,229.49万元、6,587,498.78万元和3,192,495.37万元。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1,666,912.32万元、1,303,055.10万元、906,275.25万元和

385,641.54万元。发行人控制成本,充分释放产能,保证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作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偿还的可靠保障。

3)可变现资产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99,745.58万元、51,835.51万元、51,651.40万元和39,530.12万元。发行人的应收票据具备较强的变现能力,在出现支付资金不足时,可凭借持有的银行票据背书支付或贴现后现金支付。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39,051.41万元、320,716.85万元、107,425.11万元及208,320.77万元,主要为下属财务公司持有的固定收益类的基金、资管产品、债券等,变现能力较强。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77,452.48万元、289,960.99万元、308,673.44万元和186,818.05万元,且无存货对外抵押、质押,如发行人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可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变现,为本期中期票据提供还款保障。

(三)政策支持

2014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议定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3】10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4】1147号)的具体事项,对省属煤炭企业,确定主要支持政策如下: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已完成所有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和公告工作,遏制超产行为。已停止新建90万吨/年以下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关闭。

发行人下属企业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四)外部融资能力

发行人本部并无银行授信,但发行人所属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均与工、农、中、建、交等大中小型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融资工具多样,直接融资渠道广泛,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各家金融机构有效授信额度为473.58亿元,已经使用92.38亿元,剩余可用381.21亿元。各金融机构均无压缩授信的情况,借款还款压力较小。充足的授信额度为发行人中期票据的到期还款提供了有力保障。

随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的稳步推进以及发行人“降本增效”措施发挥效应,发行人未来的盈利状况将有所好转。发行人凭借自身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水平,良好的信誉和按时兑付大额融资的还款记录,可为本次中期票据本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保障。

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中文名称: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HuaibeiMiningHoldingsCo.,Ltd.

法定代表人: 孙方

注册资本: 人民币26.93亿元

成立日期: 1999-03-18

工商登记号: 91340600711775718W

联系人: 时博博

注册地址: 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邮政编码: 235000

电话: 0561-4951767

传真: 0561-4954707

网址: www.hbkykg.com

经营范围: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存储;煤炭外购;煤化工产品(包括焦炭)的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制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民用爆炸物品包装材料、设备生产和销售,精细化工产品、田菁粉、塑料制品销售,爆破技术转让,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注册资本26.93亿元,资产总额877.45亿元,负债总额408.69亿元,所有者权益468.76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58.75亿元,利润总额54.08亿元,净利润44.7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26.93亿元,资产总额892.56亿元,负债总额434.67亿元,所有者权益457.88亿元;2025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19.25亿元,利润总额11.20亿元,净利润7.96亿元。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99年2月。

根据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3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4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并于2004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本增至9000万元。

2010年6月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股,股本增至10800万元。

2011年7月公司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股,股本增至12960万元。

201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283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湖南西部民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本公司向吴干建等173名自然人股东发行股票45,636,496股,公司股本增至17523万元。

2015年7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5股,股本增至26285万元。

2017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5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37,301,586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30015万元。

2018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9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发行1,522,331,879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6,095,842股股份、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012,017股股份、向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全威铜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发行141,784,901股股份,至此公司股本增至2,112,38万元。

2019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9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启动后续配套募集资金工作,向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共发行60,031,266股股份,至此公司股本增至217241万元。

2019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69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7,574,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5740万元。2020年1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14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75740万元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308,623,690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248103万元。

2022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4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3000万张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二期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0万元。2022年10月,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277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299661万元二期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212,222,784.00股,至此公司股本增至269325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为269325万元。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公司控股股东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60.47%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占股比例(%)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2900 60.4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45 1.06

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753 1.02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695 1

国元证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淮矿创新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632 0.98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 2556 0.9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型产品(寿自营)委托投资(长江养老) 2500 0.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461 0.91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201 0.82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统产品 1927 0.72

(一)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省国资委的全称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是安徽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安徽省政府授权安徽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安徽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

安徽省国资委主要职能有6个方面:一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省属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省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省属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二是代表省政府向省属企业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依照法定程序对省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五是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六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始建于1958年5月,前身是淮北矿务局,1998年3月改制更名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年由原直属煤炭部转为安徽省直属企业,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持有公司100%股权。截至报告日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47.84亿元,其中安徽省国资委持股62.96%、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7.04%。

根据淮北矿业集团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4年末,注册资本47.84亿元,资产合计(合并,下同)1071.87亿元,负债合计581.15亿元,资产负债率54.22%;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15.10亿元,利润总额62.10亿元,净利润47.75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淮北矿业集团注册资本47.84亿元,资产总计1085.17亿元,负债总计592.82亿元,资产负债率54.63%;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545.96亿元,利润总额16.46亿元,实现净利润12.55亿元。

四、公司经营独立性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各方面拥有较为充分的独立性。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通过控股及参股公司合法拥有与煤炭业务及非煤产业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具备完整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合法拥有采矿权、土地使用权、专利等无形资产。上述资产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法律纠纷。

(二)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能够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供、产、销系统,拥有开展煤炭业务以及非煤产业所需的各项资质,也拥有开展业务所必要的人员、资金和设备,具备独立面对市场经营的能力。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并健全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设立了人事管理部门,并独立履行人事管理职责。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产生,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已依法设立了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的现代法人治理机构。本公司已建立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能有效保证公司的正常有序运行。

(五)财务独立情况

本公司已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配备有专职的财务人员,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本公司在银行开设了独立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共有57家。具体情况如下: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煤炭采掘 100

2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工业生产 100

3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其他金融 51.01

4 淮北矿业(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 商贸流通 100

5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 商贸流通 60

6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100

7 安徽省绿厦智建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70

8 安徽淮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100

9 安徽淮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工程建筑 100

10 安徽淮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 工程建筑 100

11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51

12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煤化工 67.65

13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水处理 85

14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煤炭采掘 65

15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煤炭采掘 100

16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亳州市 煤炭采掘 67.85

17 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 安徽省滁州市 商贸流通 100

18 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煤炭资源投资开发 37.94

19 淮北矿业集团相城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51

20 上海金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 商贸流通 36.5

21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煤化工 100

22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质检服务 100

23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100

24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51

25 淮北矿业售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100

26 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100

27 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技术研发 80

28 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62.65

29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80

30 铜陵雷鸣双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铜陵市 工业生产 55

31 徐州安雷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 商品销售 60

32 商洛秦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商洛市 工业生产 100

33 徐州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 工业生产 62

34 湖南雷鸣西部民爆有限公司 湖南省吉首市 工业生产 100

35 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爆破服务 93.99

36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萧县 工业生产 100

37 淮北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商品销售 57

38 宿州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商品销售 100

39 靖州雷鸣亿安砂石有限公司 湖南省靖州县 工业生产 59

40 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张家界市 工业生产 66

41 安徽雷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工业生产 70

42 中方县瑞安民爆器材物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中方县 商品销售 100

43 张家界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张家界市 商品销售 100

44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张家界市 商品销售 78.16

45 湖南西部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吉首市 爆破服务 100

46 湘西自治州瑞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吉首市 商品销售 100

47 桑植县石家湾建材有限公司 湖南省桑植县 工业生产 100

48 淮北市磊森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爆破施工 51

49 萧县雷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宿州市 商品销售 51

50 淮北雷鸣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省淮北市 工业生产 77.59

51 凤凰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凤凰县 工业生产 100

52 临湘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 工业生产 100

53 海南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工业生产 100

54 湖南通道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 工业生产 80

55 丽江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丽江市 工业生产 70

56 南阳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 工业生产 100

57 桑植雷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桑植县 工业生产 80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上海金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上海金意董事会8名成员中,5名由淮矿股份推荐。

根据淮矿股份与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成达矿业引入新投资者后,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成达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策程序中,就矿井项目建设、融资、担保等与淮矿股份保持一致,根据淮矿股份及其委派的董事、监事意见进行表决。

(二)主要子公司情况介绍

主要子公司2024年末数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或服务 控股/参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净利润

1 淮矿股份 商品煤 全资 100.00 601.84 379.09 279.80 176.07 57.54

2 临涣焦化 焦炭、甲醇 控股 10.91 48.64 16.35 92.43 97.12 -9.90

3 碳鑫科技 甲醇、乙醇 全资 19.00 54.37 10.03 18.59 18.21 -1.36

4 雷鸣科化 炸药、雷管 全资 11.50 71.65 37.25 15.1 8.92 1.95

5 雷鸣矿业 非煤矿山开采加工销售 全资 1.00 9.88 4.43 5.53 2.81 1.64

6 工程建设公司 矿建土建安装工程 全资 7.00 42.79 4.42 37.63 35.26 -0.85

7 安徽亳州煤业 商品煤 控股 12.44 80.40 36.31 12.73 17.98 -8.91

8 青东煤业 商品煤 控股 1.00 26.51 9.38 13.43 9.03 1.41

9 神源煤化工 商品煤 控股 8.00 32.64 -8.71 16.55 11.02 3.24

10 涣城发电 发电 控股 7.50 17.09 8.41 13.69 11.78 0.78

11 大榭能源 商品贸易 控股 3.00 10.44 4.67 153.94 152.39 -0.25

12 信盛国际 商品贸易 全资 1.00 12.83 2.52 75.31 74.46 -0.52

13 华塑物流 商品贸易 全资 1.90 8.07 3.51 45.39 44.62 0.26

14 相城能源 商品贸易 控股 0.40 6.58 0.62 41.20 40.85 0.12

15 成达矿业 商品煤 控股 30.00 62.28 10.38 0.02 -0.38

16 聚能发电 商品贸易 控股 10.10 20.57 9.08 0.01 0.01 -0.02

说明:淮矿股份、雷鸣科化、大榭能源等子公司均为该单位母公司口径数据计算所得。

1、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矿股份”)为发行人核心一级子公司,是发行人煤炭板块主体公司。淮矿股份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发行人持股100%。淮矿股份为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主要产品是煤炭,原煤年产能3585万吨。煤炭品质优良,特低硫、特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主要有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和朱仙庄优动煤等品牌,是全国冶炼精煤主要生产基地之一。淮北矿区煤种有焦煤、肥煤、瘦煤、气煤等八大煤种,煤种齐全,其中焦煤、肥煤、瘦煤属稀有煤种,具有明显的煤种优势。公司煤炭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华南地区,同时还出口韩国、日本、印度、东南亚及香港、台湾等国家或地区。淮北矿业股份地处华东腹地,距苏、沪、浙等能源需求大的经济发达地区较近,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有较强的煤炭价格竞争优势。

淮矿股份因筹划整体上市事项,经申请,雷鸣科化股票自2017年8月1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进行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雷鸣科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雷鸣科化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次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交易方式初步确定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可能涉及募集配套资金。2018年7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向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6号),具体内容详见《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截至2018年8月23日,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99.95%的股份已过户至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名下,0.05%的股份已过户至湖南雷鸣西部民爆有限公司(西部民爆是雷鸣科化的全资子公司)名下。根据淮矿股份提供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确认2018年8月2日,淮矿股份的股东已由淮北矿业集团、信达资产、皖能集团、宝钢资源、国元直投、全威铜业、嘉融投资、华融资产、马钢控股、奇瑞汽车、银河创新资本、中银国际投资、安徽省投、中国盐业、中诚信托、王杰光、郑银平、曹立等变更为雷鸣科化、西部民爆。雷鸣科化、西部民爆已合计持有淮矿股份100%的股份。根据雷鸣科化8月20日公布的《收购报告书》显示,本次交易雷鸣科化及其全资子公司西部民爆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淮矿股份100%股份。雷鸣科化将使用本次重组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50,000万元向淮北矿业集团支付其持有淮矿股份2.39%股份的现金对价;雷鸣科化全资子公司西部民爆将以自有资金1,045.81万元向淮北矿业集团支付其持有的淮矿股份0.05%股份的现金对价。交易完成后,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而淮矿股份以及原雷鸣科化的全部资产已全部收入淮北矿业之下。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601.84亿元,负债合计222.75亿元,净资产379.09亿元,202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8亿元,净利润57.54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84.66亿元,负债合计199.05亿元,净资产385.60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1.80亿元,净利润12.44亿元。

2、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注册资本为10.91亿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韩村镇小胡孜,主营业务为焦炭、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和相关产品的开发,销售等,是淮北矿业煤化工板块重要经营主体。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48.64亿元,净资产16.35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43亿元,净利润-9.9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0.01亿元,负债合计36.50亿元,净资产13.51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69亿元,净利润-2.74亿元。

3、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19亿元,注册地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华殷路南临白路东。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是淮北矿业煤化工产业链延伸的重要子公司,但部分项目仍在建设中,目前净利润为负。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4.37亿元,净资产10.0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9亿元,净利润-1.36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该公司总资产56.03亿元,负债合计46.19亿元,净资产9.43亿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0.02亿元,净利润-0.21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及关联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参股公司有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注册地

1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60,000.00 49.00 电力生产 淮北市

2 亳州众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45 煤炭洗选 亳州市

3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22,286.72 39.8745 石料加工 淮北市

1、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资本为6亿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临涣选煤厂,主营业务为建设并经营煤矸石煤泥发电机组,生产、销售电(热)能,由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该公司章程约定,安徽省能源集团负责委派任命该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13.81亿元,总负债6.54亿元,净资产7.27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33亿元,净利润0.53亿元。

2、亳州众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亳州众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3亿元,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赵集村,经营范围为煤炭洗选,截至目前,尚未投产。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的股权。

截至2024年12末,该公司总资产3.14亿元,总负债0.14亿元,净资产3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0,净利润0。

3、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23亿元,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太山村、新园村,主营业务为石料生产、加工、销售。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9.61%、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26%,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13%。

截至2024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22.48亿元,总负债17.47亿元,净资产5.0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29亿元,净利润-0.07万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机制

该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明确董事会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各项职权,加强公司制度建设。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本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0)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1)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2)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3)审议关于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中长期发展决策权。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重大投资方案和培育新业务领域;

(4)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管理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科学合理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制定经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5)职工工资分配管理权。制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明确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动态监测职工工资有关指标执行情况以及统筹推进公司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6)重大财务事项管理权。制定担保、负债以及对外捐赠等制度;

(7)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8)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0)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1)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条第(3)项、第(5)项、第(6)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12)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4)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5)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6)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7)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4)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5-1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干预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不得越过股东会、董事会直接任免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按总经理授予的职权履行职责,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董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支持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二)公司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内部主要部门职能如下:

1、资源环保部

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环保政策,拟定相关土地管理和征用方案,编制公司环保中长期规划;负责落实年度征迁复垦计划和规划项目用地的征用工作;负责环保和污染减排目标的制定与落实;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审、报批工作和竣工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

2、通防地测部

负责拟定公司“一通三防”管理相关规定、制度和规范,并负责落实;编制生产矿井、在建矿井“一通三防”、瓦斯综合治理利用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生产矿井和在建矿井“一通三防”业务技术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地质、测量、防治水等管理规定、制度和规范,并负责落实;编制矿区水文地质、矿井防治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获取和管理矿区煤炭资源,寻找接替资源;负责发行人矿业权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塌陷土地征迁规划的编制。

3、安全监察局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报告、建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察;负责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责任追究。

4、财务部

负责拟定发行人财务预算和资金预算方案,实施财务控制;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加强财务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公司财务分析。负责全公司货币资金的筹集、管理、结算及信息反馈,组织及实施货币资金预算的执行。

5、运营管控部

负责拟定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综合生产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生产规划,下达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拟定下属单位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定期进行经济责任考核、评估和分析统计并分析公司经济运行信息等。

6、办公室

参与政务,辅助公司领导决策;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公司议定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7、证券投资部

负责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开展股权投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资源拓展、国企改革、事会事务管理等,调整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8、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人事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劳动用工管理、薪酬体系的拟定;负责公司职工社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

9、生产管理部

拟定公司采煤、掘进和安全生产调度相关规定、制度和规范,并负责落实;拟定公司采掘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负责采煤、掘进重大生产技术问题的研究、处理。

10、机电装备部

拟定管理范围内机电、运输管理规定、制度和规范,并负责落实;管理范围内机电、运输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状况的监督和矿区工业自动化建设的监管工作;负责矿井停产检修计划审批和重大机电运输设备检修项目的协调、指导;负责公司电网规划建设、供用电管理和各单位电力成本考核;负责公司所属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的技术指导管理工作。

11、监察审计部

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公司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信访案件的查处和管理,受理申诉案件;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建设

1、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分离,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职能,形成科学合理、程序严密的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加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2、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积极探索以市场机制配置企业人力资源的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公司具有完善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建立和完善民主推荐、差额考察、集体讨论、征求意见、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逐步扩大领导岗位公开选拔范围,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探索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改进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的方法,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评价干部,提高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科学性,注意对领导干部在生活圈、社交圈中表现的考察,防止考察考核失真失实。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期、交流、回避制度,推进干部管理工作创新,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人、财、物部门领导人员实行定期交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建立组织部、纪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分析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应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完善并规范领导人员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试行期权、期股激励制度。

3、股东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股东会运作流程,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核心权利,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股东会召集程序(董事会召集)、提案要求(5%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及通知方式(会议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规定董事选举需详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支持合规主体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表决机制上,关联股东需回避相关事项表决,一般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如章程修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需详细记载表决情况、异议意见,决议文件及时披露并存档,同时衔接党组织前置研究机制,确保股东会决策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融资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项目投资评估专家论证和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制度,健全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公司成立了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拟定对外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查子公司对外投融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审查公司重大对外投融资项目方案和对外投资项目的清理处置方案;负责对子公司的对外投融资项目实行备案或者审核管理。

5、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具有完善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面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加强预算编制、审定、下达、执行、控制、调整、分析和考核,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对下属及其具有实质性控制单位的财务监管办法,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网络,建立动态实时的财务监控平台,提高财务监管效率,积极探索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严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即“会计政策统一制定,经济业务独立核算”,建立健全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内部监督检查,不断完善资金收付审核等业务流程,建立资金使用风险评价和控制机制,加强过程控制和反馈,确保货币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体系完备、职责明确、重点突出、管理科学”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抓好实施。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基础。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并负责专业指导、检查和考核。

公司高度重视“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到配置到位,维护到位,

确保监控系统稳定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公司强化安全监督检查,严格安全问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安全问责制度,并抓好落实,加强基建矿井和地面单位的安全管理。

7、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

公司具有完善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实行物资采购供应集约化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实现规模采购。

公司具有完善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制定了物资采购招标办法实施细则,建立物资价格信息中心,推进采购信息化管理,完善比价采购程序,逐步扩大竞争性招标采购。

公司具有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价、退出、淘汰机制,改革内部产品采购办法,建立完善采购计划、合同、质检、入库、付款相分离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全过程采购管理监控制约保障系统。

8、产品营销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品营销管理体系,实行煤炭销售全面集中管理,制定并完善煤炭产品定价、合同签订、煤炭发运计划、煤炭调度发运、产品质量检查监督、财务结算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规范煤炭销售程序,保证煤炭营销工作健康有序。

公司具有健全完善的产品市场分析、客户档案管理办法,完善营销责任追究办法,降低营销风险。煤炭产品营销要优化用户结构,发挥集团公司煤炭产品价格委员会对煤炭产品定价的指导作用,实行定价与销售分离机制,积极推进产品销售信息化建设。

9、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公司具有健全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质量监督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程建设廉政责任合同制度,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的保廉责任。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督查,实行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和在建工程、工程竣工审计和验收。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各方行为,积极探索建立集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和采购于一体的集团公司招投标平台,扩大招投标范围和内容,规范发标、邀标、议标操作程序,增加透明度,规范合同条款,严格合同管理,降低交易成本。

10、征迁管理制度

公司具有完善的征迁工作管理规定及配套实施办法,明确各方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征迁方案联合审批制度和征迁管理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征迁保密及内控制度。

11、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具有健全的公司人才及劳动力市场管理制度,规范用工、招生、培训程序,完善用工手续,全面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形成了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

公司具有健全工资分配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职工工资分配办法,逐步建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

12、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为强化集团化管控、防范经营风险,明确子公司需全面遵循母公司核心制度体系。要求子公司重大投融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按权限上报母公司审批,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查封)需在24小时内报告。在合规管理上,子公司需执行母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要求,涉密信息按规定报备,严禁擅自泄露商业秘密或未公开信息。母公司通过派驻董事、财务总监实施管控,要求子公司定期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报告,每季度开展专项审计,每年进行全面绩效考核。制度同时规范子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其决策流程、经营方向与母公司战略保持一致,实现集团整体资源优化配置与风险统筹防控。

1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审慎、风险可控原则,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或互保。重大担保(如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关联方担保等)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其余由董事会审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需提供有效反担保,需审查被担保人资信与偿债能力。证券投资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内部审计全程监督,违规担保造成损失的依规追责。

1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在制度中规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和职责;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及重大信息的范围;信息披露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等等。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保障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银行账户,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严格按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优先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严禁用于非主营业务或补充流动资金(经审批除外)。使用流程需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单笔大额支出需经董事会审议,定期披露资金使用进度与项目进展。如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合规披露。制度建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机制,每半年度披露使用情况报告,接受股东、监管机构及社会公众监督,有效防范资金挪用、闲置等风险,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1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公司与关联方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方面进行严格审批管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遵守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17、环境保护制度

公司重视国家产业结构相关政策,关注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要求,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为目标,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构建总部监督与协调、子(分)公司负责、科技支撑和专业化服务四位一体的长效工作体制,并与政府环保部门联网,实现了污染物排放在线检测,实现节能环保目标。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办法》和《节能减排专项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发展循环经济,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通过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生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以及环境应急管理等措施,防控节能环保风险。同时,公司加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科技创新项目投入,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和技术支持,不断改进工艺流程,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实现清洁生产。

环境保护工程发展计划:公司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循环利用废物,实现污染物排放最小化,同时做到:(1)在考虑矿井生产发展规划的同时,提出环境污染防治规划;(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3)在生产过程中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的投入,积极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和洁净生产工艺,对生产进行全过程控制。

1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预警机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电力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输电线路事故应急预案》等。通过制度的建立,明确了突发事件重大事项议事规范,建立了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了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规范处理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19、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预防和处置在资金运营方面的突发事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短期资金调度应急保证预案。应急保证预案从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响应和结束,以及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对突发情况下短期资金调度提供指导。

20、资金管理模式

为加强资金统筹调度和动态监控,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降低资金成本,防控资金风险,发行人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职责权限、资金预算管理、账户管理,对资金预算、预算内项目实施、预算外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总体看,公司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内控制度规范,有利于保证工程项目高质高效的实施,为公司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正常。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均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任期均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1 孙方 男 董事长 2018.10至今

2 邱丹 男 董事 2020.06至今

3 周二元 男 董事 202508至今

4 周四新 男 董事 2021.09至今

5 陈金华 男 董事 2021.09至今

6 刘杰 男 职工董事 2024.09至今

7 王敏 男 独立董事 2024.04至今

8 姚圣 男 独立董事 2024.04至今

9 裴仁彦 男 独立董事 2021.09至今

10 李桂臣 男 独立董事 2024.04至今

高级管理层 1 邱丹 男 总经理 2025.08至今

2 周二元 男 副总经理 2024.03至今

3 刘杰 男 副总经理 2023.02至今

4 陈亚东 男 副总经理 2018.10至今

5 聂政 男 副总经理 2018.10至今

6 张胜 男 副总经理 2023.02至今

7 朱世奎 男 总工程师 2018.10至今

8 殷召峰 男 财务总监 2025.08至今

1、董事

孙方先生,1968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起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企管科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副科级秘书、秘书科科长、皖北煤电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0月起历任淮北矿业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党委常委、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淮北矿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邱丹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任沈庄矿办公室秘书;1995年起历任阳光实业公司矿山电器厂厂长、阳光购物中心副经理、阳光实业电器公司董事长兼党支部书记、阳光实业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09年任临涣选煤厂经营副厂长;2009年至2011年任临涣水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1年至2015年历任杨庄煤矿党委委员、书记,物业公司党支部委员、总经理,行政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总支委员、主任;2015年11月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8年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周二元先生,1984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2007年7月起历任芦岭煤矿通风区技术员,瓦斯办主管技术员、副主任、主任,组织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通风副总工程师;2017年2月起历任祁南煤矿防突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20年7月起历任童亭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淮北矿业集团通防地测部部长;2022年6月起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芦岭煤矿党委副书记、矿长;2024年3月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董事。

周四新先生,1965年8月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起历任淮北矿务局石台选煤厂财务科会计、副科长;1998年7月起历任淮矿集团投资融资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企业管理处处长、经营管理部部长、运营管控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淮矿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淮北矿业董事。

陈金华先生,1979年2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研究员。2005年7月起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瓦斯所突出防治室技术员、防突研究室技术骨干;2009年2月起历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瓦斯分院突出防治所项目经理、科研管理部副主任;2011年5月起历任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瓦斯分院科研管理部主任、煤层气液化所所长、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院长),淮北矿业董事。

刘杰先生,1969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淮北矿务局杨庄矿地测科技术员、组织部干事,淮北矿务局干部处调配科科员、副主任科员、副科长、科长;淮北矿业集团组织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兼人才交流中心主任,祁南矿党委书记;淮北矿业集团总经理助理;临涣中利发电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职工董事,公司工会第一副主席。

王敏先生,1979年6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4年6月至2013年11月,历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13年11月起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高级工程师,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姚圣先生,1978年4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生导师,会计学教授。2004年7月至2018年9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任、教授;2018年9月至2022年1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年1月起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鸿基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裴仁彦先生,1979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任中石化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操作工;2003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取得硕士学位;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就读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工业催化专业,取得博士学位;2011年1月至2017年4月任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技术研发题目组长;2017年4月起任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现任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部长,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李桂臣先生,1980年9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2008年7月至2015年12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矿山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16年1月起任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教授;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兼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从事矿业工程研究;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兼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流动项目主任;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学院教授,淮北矿业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层

陈亚东先生,1965年12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7年7月起历任淮北矿务局临涣选煤厂技术员、行政科副科长、生活服务公司经理、运销车间主任、供应科科长、副厂长、副厂长兼物业管理处处长;2004年8月起任石台选煤厂党委委员、厂长;2005年6月起任淮北选煤厂党委委员、厂长;2010年2月起任临涣中利发电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临涣煤泥矸石电厂筹备处主任;2013年7月起历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电力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8年10月起任淮北矿业副总经理兼电力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聂政先生,1966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8年7月起历任芦岭煤矿通风区技术员、主管技术员、副区长、区长、总工程师助理、通风副总工程师;2005年10月起任淮北矿业集团通防处副处长;2009年7月起历任海孜煤电公司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总经理、董事长;2010年12月起任海孜煤矿党委委员、矿长;2013年7月起任许疃煤矿党委委员、矿长;2017年5月起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监控中心主任;2018年1月起历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张胜先生,1967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1989年7月起历任童亭煤矿掘进四区见习技术员、工会干事、工会生产劳动保护部副部长、煤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2008年9月起历任石台煤矿副矿长,杨庄煤矿副矿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许疃煤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书记;2017年2月起历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武装部部长、机关党委委员,淮北矿业集团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师级);2021年9月起历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师级),淮北矿业副总经理;现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副总经理。

朱世奎先生,1965年9月生,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1989年7月起任朱庄煤矿掘进三区技术员;1991年3月起历任临涣煤矿掘进五区助工、主管技术员、技术科工程师、副科长、科长、掘进副总工程师、掘进副矿长;2007年2月起历任临涣煤业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董事;2009年3月起任石台煤矿党委委员、矿长、金石矿业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起任石台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金石矿业董事长;2012年7月起任青东煤业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起任朱仙庄煤矿党委委员、矿长;2017年5月起历任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2018年10月至今任淮北矿业集团党委委员、淮北矿业总工程师。

殷召峰先生,1969年10月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矿财务科会计、主管会计、副科长、科长、朱庄矿经营副矿长;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兼主任会计师、部长;淮北矿业集团副总会计师、财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淮北矿业集团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淮北矿业集团总经济师兼财务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淮北矿业财务总监。

(二)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有在册员工为40979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员工构成表

按学历划分 人数 比例(%)

硕士及以上 218 0.53

本科 4940 12.05

大专 6697 16.34

中专及以下 29124 71.07

合计 40979 100.00

按专业结构划分 人数 比例(%)

生产人员 32882 80.21

销售人员 983 2.40

技术人员 2328 5.68

财务人员 570 1.39

行政人员 4216 10.29

合计 40979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业务构成情况

1、经营范围

2018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形式购买淮北矿业集团旗下煤炭业务运营主体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重组前,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的生产与销售、爆破工程服务以及矿山开采等业务;重组后,淮矿股份资产注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变更成为煤炭采掘、洗选加工、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①煤炭板块

公司煤炭产品主要包括炼焦精煤和动力煤。从产品用途来看,炼焦精煤主要用途是炼制焦炭,而焦炭多用于冶炼钢铁,是目前钢铁等行业的主要生产原料;动力煤主要用途是为供热、发电、建材、化工行业等提供动力热源。从行业布局来看,炼焦精煤客户主要是钢铁、焦化行业,以钢铁行业为主;动力煤客户主要是电力、建材、化工行业,电力客户以省内电厂为主。此外还有少量天然焦、煤层气等,品种丰富,可供炼焦、高炉喷吹、气化、液化、化工、发电、建材、各种锅炉等工业及民用用途。

②煤化工产品

公司煤化工产品主要以焦炭为主,具有低硫、冷热强度高的特点,产品质量优良,主要用于钢铁行业;以甲醇、乙醇为辅,其余煤化工产品有粗苯、硫铵、焦油、精苯等,主要用于化工行业。

2、主营收入构成情况

该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煤炭及煤化工业务,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业务收入及成本、利润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板块 218.3 62.55% 206.8 64.99% 169.1 61.90% 78.87 53.36%

煤化工产品 130.7 37.45% 111.4 35.01% 104.1 38.10% 68.94 46.64%

合计 349 100.00% 318.2 100.00% 273.2 100.00% 147.81 100.00%

营业成本 煤炭板块 110.63 54.52% 105.63 54.34% 84.94 50.29% 45.25 45.57%

煤化工产品 92.3 45.48% 88.75 45.66% 83.97 49.71% 54.04 54.43%

合计 202.93 100.00% 194.39 100.00% 168.91 100.00% 99.29 100.00%

净利润 煤炭板块 107.67 73.71% 101.17 81.71% 84.16 80.70% 33.62 69.28%

煤化工产品 38.4 26.29% 22.65 18.29% 20.13 19.30% 14.91 30.72%

合计 146.07 100.00% 123.81 100.00% 104.29 100.00% 48.53 100.00%

毛利率 煤炭板块 49.32% 48.92% 49.77% 42.63%

煤化工产品 29.38% 20.33% 19.34% 21.63%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煤炭主业经营状况

①公司的煤炭矿井资源及产能情况

发行人是国家十三个重点煤炭生产基地之一两淮煤炭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炭产量和洗选加工能力居行业前列。公司所属淮北矿区属华北型全掩蔽式煤田,主要含煤地层为石炭、二迭系,主采煤层为石盒子组的三、四、五(或七、八、九层)和山西组的六层(或称十煤)。煤炭保有储量约71.4亿吨,公司煤种齐全、煤质优良,焦煤、肥煤、瘦煤储量约占总储量的80%以上。本公司针对淮北矿区客观地质条件,合理选择采掘工艺,在采煤工艺方面大力推广机械化开采,有条件的采煤工作面优先使用综采工艺,对地质条件特别复杂的工作面辅以高档普采或炮采。

截至2025年9月末,淮北矿业拥有煤炭生产矿井16对,核定产能3425万吨/年;动力煤选煤厂5座,入洗能力1050万吨/年;炼焦煤选煤厂4座,入洗能力2,900万吨/年。焦炭生产能力440万吨/年,焦炉气制甲醇90万吨/年。

截至2025年9月末主要煤矿情况

②煤炭采销模式

序号 矿井名称 煤种 核定产能 可采储量 采矿权证 采矿权到期日期 可采年限 开采条件

1 芦岭煤矿 气煤 230 9247.1 C1000002009121120050131 2026.04.01 27 井下开采

2 朱仙庄煤矿 气煤 240 8436.6 C1000002009121120053936 2031.04.15 25 井下开采

3 临涣煤矿 焦煤、1/3焦煤、肥煤 260 19750.4 C1000002010111120087876 2031.04.01 51 井下开采

4 海孜煤矿 焦煤、肥煤 50 451.7 C1000002010111120087878 2042.07.23 3 井下开采

5 童亭煤矿 焦煤、1/3焦煤、肥煤 150 5592.6 C1000002009121120053939 2045.08.26 6 井下开采

6 桃园煤矿 气煤 175 7021.1 C1000002009081120033707 2031.04.16 5 井下开采

7 祁南煤矿 1/3焦煤、肥煤、气煤 260 23459 C1000002009121120054154 2031.05.29 64 井下开采

8 许疃煤矿 1/3焦煤、肥煤 350 16694.4 C1000002009121120050134 2031.04.01 34 井下开采

9 涡北煤矿 焦煤、肥煤 180 3862 C1000002009121120052925 2042.06.26 15 井下开采

10 孙疃煤矿 1/3焦煤、气煤 270 9762 C1000002009121110053937 2034.02.16 26 井下开采

11 杨柳煤矿 1/3焦煤、气煤、贫煤 180 14627.6 C1000002010091110077426 2036.08.30 58 井下开采

12 青东煤矿 焦煤、1/3焦煤、肥煤 180 13905.1 C1000002010111110084122 2040.11.24 55 井下开采

13 袁店一井煤矿 焦煤、1/3焦煤、肥煤 180 6486.1 C1000002010051110064128 2040.05.07 54 井下开采

14 袁店二井煤矿 焦煤、1/3焦煤、肥煤、气煤 180 13635.1 C1000002011031110107770 2031.03.04 26 井下开采

15 邹庄煤矿 1/3焦煤、气煤 240 11707 C1000002014081110135336 2044.08.20 35 井下开采

16 信湖煤矿 焦煤、1/3焦煤 300 37034.8 C1000002017051110145141 2047.05.04 66 井下开采

合计 3,425 201,672.00

1)采购模式:原材料实行集中采购,由公司统一开展计划、采购、仓储、调拨、配送等业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竞争性比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

2)生产模式:公司每年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提纲,各生产矿(厂)按照提纲要求编制生产计划,通过对各矿井煤田地质赋存条件、储量分布状况、煤质指标和生产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煤炭采掘计划、年度采煤工作面接替计划和季、月度分解计划,汇总工作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查,各矿(厂)按照公司审批下达的总体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煤炭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客户主要为直接消费企业。同时根据严控资金风险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客户信用评定和管理制度,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

4)运输模式:采取铁路直达、铁水联运和公路运输等多种运输形式,其中以铁路运输方式为主。公司为中国铁路总公司大客户成员,铁路运输能力具有有效保障。矿区内部各矿厂储、装、运系统完备,铁路专用线路管理完善,运输效率较高。铁路运输处负责专用线内各生产矿厂的产品、物资材料以及部分社会运量的运输管理。

③煤炭产销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9.1%、68.4%、60.1%、55.5%;煤炭产销率分别为100.27%、100.14%、99.07%、101.31%。

公司煤炭生产情况表

项目 2022 2023 2024 2025年9月末

原煤产能(万吨) 3555 3585 3585 3425

产能利用率(%) 69.1 68.4 60.1 52.6

入洗量(万吨) 2172 2271 2032 1423

入洗率(%) 88.4 92.7 94.38 100.64

煤炭产销率(%) 100.27 100.14 99.07 99.09

瓦斯抽放(亿立方米) 1.86 1.98 2.05 1.67

百万吨死亡率 0.163 0.041 0 0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公司吨煤成本分别为572.07元/吨、509.75元/吨、449.82元/吨及359.67元/吨。2025年1-9月吨煤成本较年初减少主要为其他费用中工程费、维简费及计提的土地补偿费大量减少导致。

公司原煤单位成本表

单位:元/吨

成本构成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9月末

原材料、燃料及动力 89.72 68.98 61.2 50.95

人工成本 164.94 159.71 146 143.81

折旧及摊销 63.91 56.83 53.77 58.68

其他1 360.37 224.23 210.51 106.23

合计 572.07 509.75 449.82 359.67

淮北矿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钢铁、化工和发电企业。多年来公司坚持实施大客户战略,与消费区域内大型钢铁和电力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2024及2025年,公司煤炭前五大客户基本保持稳定,此外,公司与华东地区主要的电力企业保持长期合作,保障了煤炭的稳定销售。

2024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68,189.94 15.86%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150,688.50 8.91%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95,385.92 5.6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0,918.40 5.38%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76,002.76 4.49%

合计 681,185.52 40.28%

2025年1-9月前五大客户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万元) 占比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76,450.49 9.69%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 64,578.89 8.19%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49,282.84 6.25%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7,736.76 6.05%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45,678.68 5.79%

合计 283,727.66 35.97%

从销售区域来看,淮北矿区地处华东腹地,主要消费地带的区位优势较好地保证了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销量,近三年来该公司煤炭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地区,该地区交通运输便捷,产品可东进京沪铁路直达华东各省市,西进京九线南下至华南及西南各省市,还可通过铁路和长江运抵沿海各港口对外出口,凭借该公司500多公里自营铁路,可接入京沪、京九、陇海等铁路干线,运输成本低,区域竞争优势显著。

2022-2025年9月区域销售情况

市场占有率情况 2022 2023 2024 2025年1-9月

安徽省 75.50% 72.55% 69.25% 70.98%

上海市 7.16% 8.82% 10.01% 8.35%

江苏省 4.97% 5.56% 4.97% 5.02%

浙江省 1.14% 0.86% 2.59% 1.09%

1主要包含生产工程费用、维简费、井巷费、安全费用等

山东省 2.49% 1.98% 2.59% 2.14%

江西省 3.10% 2.97% 2.43% 1.78%

其他 5.59% 7.26% 8.16% 10.64%

2、煤化工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依托淮北矿区炼焦煤资源优势,按照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模式,联合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并充分发挥各股东在资源、人才、技术、销售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作用,优化产业结构,打造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安徽省861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建设年产2×220万吨焦炭、联产40万吨焦炉气制甲醇及30万吨煤焦油加工项目。主要焦化产品有:焦炭、甲醇、粗苯、硫铵、焦油。其中,焦炭产品除灰分外其他指标达到一级冶金焦标准,产品质量优良,主要用于冶金行业;其他的焦化产品主要用于化工行业。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20万吨焦炭、联产20万吨焦炉气制甲醇焦化工程项目于2005年1月通过国家环保局环评批复,投资总额35.00亿元,于2005年6月建成投产;二期工程于2012年12月通过国家环保局环评批复,并符合国发【2009】38号文、《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焦化二期于2017年4月开始试运营,规模为年产焦炭220万吨、联产甲醇20万吨、焦油10万吨、粗苯2.9万吨、硫铵2.5万吨。三期项目由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并运营,目前规模为年产甲醇50万吨,乙醇60万吨。发行人煤化工业务主要营收来源为焦炭业务,辅以甲醇及乙醇等副产品。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煤化工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130.70亿元、111.40亿元、104.10亿元和68.96亿元,营业成本分别为92.30亿元、88.75亿元、83.97亿元和54.04亿元,毛利润分别为38.40亿元、22.65亿元、20.13亿元和14.91亿元。自2022年以来,由于原料煤炭价格的快速上涨,煤化工产品成本大幅提高,叠加化工产业价格持续走低,导致化工产品板块盈利能力下降。

(1)采购模式

临涣焦化独立进行生产原料的采购,其中部分炼焦精煤从发行人采购,剩余部分对外采购,并与多家大宗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起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主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以及控制采购成本。煤化工业务原材料内部采购占比约为75%,主要原料为精煤,外购比例约为25%,主要煤种为气煤。对外采购采取现金结算占比约为85%、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约为15%,平均账期1-2个月。公司煤化工业务的采购模式主要有两种,其中,大宗物资采用招标采购

模式,一般商品采用比价采购模式。供应部负责具体采购工作,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①供应部接到物资采购计划后分配至各采购员,各采购员根据计划内容进行市场调研,确定不少于三家符合要求的供货单位;

②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入库产品进行严格验收;

③对生产单位所领用物料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及时了解使用情况,确保生产系统的顺利进行。

(2)生产模式

煤化工产品生产计划主要由经营管理部根据当期煤化工产品的销售合同、库存量及其他相关因素,按年度、季度、月度进行编制,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炼焦精煤需求量并组织生产。

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和产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产能及产量

产品 2022年生产 2023年生产 2024年生产 产量(万吨)

能力(万吨/年) 能力(万吨/年) 能力(万吨/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9月

焦炭 440 440 440 368.92 377.1 354.65 263.94

焦油 20 20 20 16.7 17.48 16.9 13.07

硫铵 5 5 5 4.86 4.94 4.76 3.69

甲醇 40 90 90 32.22 52.77 40.77 51.35

精苯 8 8 8 8.25 8.73 8.13 6.88

乙醇 - - 60 - - 37.11 38.1

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产能利用率

产品 产能利用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9月

焦炭 83.84 85.7 80.6 59.99

焦油 83.52 87.38 84.5 65.35

硫铵 97.13 98.8 95.23 73.80

甲醇 80.55 92 87.34 48.83

精苯 103.12 109.09 101.6 86.00

乙醇 - - 61.85% 63.50%

(3)销售模式

煤化工产品销售主要通过与客户签署年度销售合同的方式进行,根据客户具体订单确定各月销售量,客户类型主要为华东地区的大型国有钢铁企业,如杭州钢铁集团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等。销售价格在参考周边如上海焦化有限公司、无锡焦化有限公司、徐州环宇焦化有限公司等焦化企业的价格以及专业网站报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产品质量,与客户协商达成结算价格。近年来,煤化工产品销售的结算方式是现金为主,辅以汇票,其中承兑汇票占比约为20%,账期平均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煤化工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吨、元/吨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9月

销售量 焦炭 374.78 374.91 352.21 267.39

焦油 16.58 17.43 16.8 13.38

硫铵 4.85 4.95 4.75 3.7

甲醇 32.03 51.87 19.84 21.13

精苯 8.12 8.75 8.14 6.9

乙醇 - - 36.19 36.42

销售均价 焦炭 2,900.82 2,330.42 1,961.04 1402.36

焦油 4,812.81 4,135.05 3,661.55 3149.86

硫铵 1,246.46 832.24 739.61 862.6

甲醇 2,358.35 2,123.63 2,157.21 2,080.99

精苯 6,657.16 6,146.18 6,617.56 5355.13

乙醇 - - 4999.42 4959.29

产销率 焦炭 101.59 99.42 99.31% 101.31%

焦油 99.24 99.75 99.41% 102.37%

硫铵 99.88 100.12 99.79% 100.27%

甲醇 99.41 100.69 48.66% 41.15%

精苯 98.43 100.27 100.12% 100.29%

乙醇 - - 97.52% 95.59%

公司煤化工产品2024年主要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销售收入 占比

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9,948.77 10.5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92,574.98 8.90%

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82,672.71 7.94%

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 68,443.93 6.57%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66,019.42 6.34%

合计 419,659.81 40.32%

公司煤化工产品2025年1-9月主要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累计销售收入 占比

闽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74918.9 10.87%

徐州闽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73120.34 10.61%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0675.73 7.35%

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34836.49 5.05%

福州朝畅贸易有限公司 27634.1 4.01%

合计 261,185.56 37.89%

公司煤化工产品2024年主要上游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4年采购成本 占比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52,444.29 6.24%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41,854.38 4.99%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38,312.98 4.56%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724.85 3.78%

淮北市建投商贸有限公司 19,058.18 2.27%

合计 183,394.68 21.84%

公司煤化工产品2025年1-9月主要上游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5年1-9月采购成本 占比

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28090.42 5.20%

中煤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21607.49 4.00%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301.38 2.09%

山东国豪商贸有限公司 6481.94 1.20%

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5370.07 0.99%

合计 51,019.11 9.44%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煤种及煤质优势

公司为华东地区主要的煤炭生产企业之一,煤种齐全、煤质优良、资源储量雄厚。拥有焦煤、肥煤、瘦煤、1/3焦煤、贫煤、气煤等八大煤种,其中焦煤、肥煤、瘦煤等炼焦煤的储量约占公司煤炭总储量的85%以上;煤质具有低硫,特低磷,中等挥发分,中等~中高发热量,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的特点,所产煤炭产品含硫量低,磷、砷、氯等有害元素含量极少,属于“绿色煤炭”,有着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2、区域及运输优势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和消费结构不平衡,煤炭主产区距离消费区较远,导致我国煤炭运输的基本格局为北煤南运和西煤东送,运输能力瓶颈和运输综合成本是影响煤炭销售的主要因素之一。公司地处华东腹地,靠近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地区,区域内焦化、钢铁等煤炭下游产业发达,经济发展速度和煤炭需求量、调入量均居全国前列。公司作为华东地区主要煤炭生产企业之一,区域竞争优势突出。煤炭产品主要通过铁路对外运输,公司拥有内部铁路专用线。同时公司为铁路公司大客户成员,运力得到有效保障。矿区内浍河、涡河经淮河可直达长三角及沿海地区,公转水/公铁水多式联运发展迅速,产品运输便捷、运输成本低,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煤炭洗选工艺优势

公司依托炼焦煤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加工洗选能力居煤炭行业前列。公司现有炼焦煤选煤厂4座,其中年入洗能力达1,600万吨的临涣选煤厂(综合性选煤厂)处理能力位于国内前列。各炼焦煤选煤厂技术水平居行业前列。领先的炼焦煤洗选工艺能够提高炼焦精煤产率,增加精煤产量,稳定产品质量,为公司实施精煤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4、人才与技术优势

因生产矿井地质条件复杂,公司培养出一支能够在复杂地质条件下进行安全高效开采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技术人才队伍,在安全保障、高效开采等方面拥有淮北矿区复杂条件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等大量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持续安全高效生产的坚实保障,也有利于在获取新的煤炭资源时拓宽可选择范围,提高煤炭资源获取能力,实现快速发展。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安徽省煤炭智能开采工程研究中心等9家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亳州煤业、碳鑫科技获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称号,新材料研究院获安徽省科研单位“综合授权+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单位。

5、品牌及客户优势

依托煤种禀赋优势,公司形成了以炼焦精煤为主、动力煤为辅的产品战略,着力打造精煤知名品牌。公司拥有“九神”牌冶金用焦精煤、“青龙山”牌冶金焦用瘦精煤等安徽省名牌产品,在煤炭产品市场中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稳固了一批资质优良、忠诚度较高的客户,并通过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协议的方式着力打造以马鞍山钢铁、宝钢、皖能电力等为代表的核心客户群,形成了独特、稳定的客户梯队。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稳定的客户资源使公司的销售市场得到了保障,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能力,以及提高市场占有率打下坚实的基础。

6、上下游产业一体化优势

公司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已经形成从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到焦炭冶炼、甲醇、乙醇等煤化工产品生产及加工、煤泥矸石发电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依靠产业链优势,公司能够充分发挥现有煤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的产业结构优势,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的附加值和盈利能力,避免了单一产品存在的市场风险。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生产能力(万吨/年) 预计总投资 自有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是否到位 截至2025年9月末已投金额 2025年计划投资额 预计竣工时间 批复文件 项目是否合法合规

1 聚能发电厂建设项目 2*66万千瓦 60.81 20% 已到位9.1亿元 32.33 23.4 2025年12月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北国安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2]527号 是

2 陶忽图煤矿项目 800万吨/年 101.75 31.15% 已到位15亿元 27.54 18 2026年9月 《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2]267号 是

3 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 10亿Nm3/年 7.2 30% 是 6.23 1.26 2025年7月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2309-340600-04-02-865542 是

合计 169.76 66.10 42.66

注1:上述在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注2:此处在建项目与资产负债表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有所不同,资产负债表里在建工程科目包括所有未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包括公司进行的安全改造项目,安全技改项目每年都会有零星投入,非专门立项并获得批复和环评的主要在建项目。

1、聚能发电厂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等。项目建设周期2年,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宋疃镇马场附近,预算总投资60.81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2.33亿元,预计2025年底建成试运转。该项目已获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合法合规。

2、陶忽图井田建设项目。陶忽图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方向的乌审旗境内,井田地质构造简单,具备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的资源条件,发行人新建矿井设计产能为800万吨/年,资源储量为14.29亿吨,发行人并配套建设相同规模及服务年限的选煤厂,主要煤种发热量达到6,000大卡以上,煤质为优质动力煤,能够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有助于发行人去产能矿井人员接续、缓解人员接续及安置的压力,维持产能稳定,弥补发行人在淮北矿区产能下降的缺口。目前该项目取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关于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年产800万吨/年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批复,目前正在建设。该项目批复总投资101.75亿元,目前已投资27.54亿元,其中自有资本金已投资15亿元,银行借款12.54亿元。目前该项目正按照工程计划建设,预计2026年建成投产。不存在停建缓建及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情况等。

3、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该项目利用临涣焦化公司自身的焦炉煤气作为原料,通过精脱硫、除杂净化和深冷分离等工艺,生产氢气、CO和LNG产品。该项目建设周期17个月,计划总投资7.2亿元,目前已建成试生产。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 5,765.96

乙基胺项目 30,832.74

任庄车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76.73

3万吨/年碳酸酯项目 22,218.78

孙疃北风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4.12

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24,105.13

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16,935.19

湖南省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280万吨/年建设项目 15,754.79

凤凰县帮东绣矿区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 9,859.98

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60万m3/a项目隧道工程 4,131.40

湖南省桑植县珠现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1,704.20

南召县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9,032.61

办公楼及仓库建设 501.50

湖南省桑植县甘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490.36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 7,203.94

朱仙庄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9,585.35

临涣煤矿中央风井安全改建工程 8,103.19

芦岭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7,556.72

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551.12

110KW送出及升压站项目 114.38

其他 63,983.05

合计 233425.28

注:公司其他在建工程均合法合规。

(二)公司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拟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2025年9月末

醇基高端化学品项目 11.81

年产5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 1.50

烈山区东部风电场项目 2.76

杜集区中部风电场项目 2.95

合计 19.02

十、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战略

(一)做强做大煤炭主业

加快转型升级,稳定煤炭产量,提高效率效益,做精做优煤炭核心产业。契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把握行业机遇,减量置换建设现代化安全高效接续矿井,增强煤炭产业发展后劲,力争建成省内、西北两个煤炭生产基地,生产效率达到行业一流水平。

(二)适度发展电力产业

坚持煤炭开采和煤炭深加工并重,壮大以煤为基的支柱产业,适度发展电力产业,重点推进聚能发电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电厂建设,实现煤电互保,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三)深耕细作化工产业

依据市场形势,确定化工产业发展节奏和规模,高标准建设好临涣煤化工园区、定远盐化工园区两大化工园区。

(四)积极稳妥发展物流产业

坚持“规模适度、效益可观、风险可控”,创新“互联网+煤炭”流通新模式,重点建好淮北龙湖、滁州华塑、天津能源、上海金意等四大物流基地。

(五)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大力培育发展康复医疗、健康养老、信息开发、服务外包、生态农业、新闻传媒等产业,积极构建互联网+现代服务新型模式,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积极开展工程设计和施工、综采安拆、煤矿和选煤厂托管、材料和设备修复制造、灾害治理工程承揽等服务,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转变、向价值链高端延伸。

(六)加快发展金融产业

打造以财务公司为依托的金融服务平台、以投资公司为依托的股权投资平台、以上市公司为依托的资本运作平台。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煤炭行业现状

煤炭是中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化工原料,煤炭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国能源资源的基本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决定了煤炭是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中最主要的资源。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电力燃料的75%、钢铁冶炼与铸造能源的70%及民用燃料的80%均来自于煤炭。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未来世界煤炭需求增量也将主要来自中国。在今后可预见的相当一段周期内,中国能源消费领域中,石油及其他新兴能源对煤炭的替代性很弱,导致中国的能源消费将继续保持对煤炭的绝对依赖性。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的基本特点为:北多南少,西多东少,煤炭资源分布与消费区不协调。中国煤炭探明储量主要分布在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地,但消费区域则集中在沿海地区。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西煤东运”和“北煤南调”的现象,煤炭运输压力较大。我国煤炭储量主要分布在华北、西北地区,集中在昆仑山—秦岭—大别山以北的北方地区,以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的储量最为丰富。晋陕蒙(西)地区(简称“三西”地区)集中了中国煤炭资源的60%,另外还有近9%集中于川、云、贵、渝地区。从各大行政区内部看,煤炭资源分布也不平衡,如华东地区的煤炭资源储量的80%集中在安徽、山东,而工业主要在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南地区煤炭资源的70%集中在河南,而工业主要在武汉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西南煤炭资源的60%集中在贵州,而工业主要在四川;东北地区相对均衡。

分煤种看,中国动力煤资源丰富,炼焦煤资源稀缺。各地区煤炭品种和质量差别较大,分布也不均衡。中国炼焦煤在地区上分布不平衡,四种主要炼焦煤种中,瘦煤、焦煤、肥煤有一半左右集中在山西,而拥有大型钢铁企业的华东、中南、东北地区,炼焦煤分布较少;东北地区,钢铁工业集中在辽宁,但炼焦煤多分布在黑龙江;西南地区,钢铁工业集中在四川,而炼焦煤主要分布在贵州。此外,我国适于露天开采的煤炭储量少,仅占总储量的7%左右,其中70%是褐煤,主要分布在内蒙、新疆和云南。

从竞争格局来看,长期以来,中国煤炭产业是分散型产业,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竞争。分散的市场结构和过度竞争严重制约了煤炭产业的发展,造成了有限资源的巨大浪费。“高度分散、低级竞争”的煤炭市场格局成为制约业内企业发展的重要外部性障碍。随着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业内企业经营压力普遍增大,2015年出现行业性大面积亏损,部分资金实力弱的中小煤企亟需通过资产变现以维持现金流,甚至直接退出市场。在明确的政策预期下,资金实力雄厚、融资渠道丰富的大型煤炭企业迎来新一轮低成本扩张机遇,中国煤炭行业集中度仍将继续提升。

总体来看,作为以资源型产品为主的基础产业,煤炭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将长期占据重要地位,但近年行业产能过剩导致全行业盈利水平及现金回流弱化。考虑到当前煤炭价格已有深度调整,行业供给及新增产能已开始逐步缩减,未来煤炭价格进一步大幅下行的可能性较小。在行业转型期,各大煤炭基地的龙头企业将持续获得重点支持,资金调配能力相对突出,有助于稳定生产和持续经营,管理体制高效、资源禀赋优良、技术水平先进、产业链配套完善的大型企业将进一步强化其竞争优势,为其参与未来行业成熟期的行业竞争打下良好基础。

2、煤炭行业相关政策

近年来,煤炭行业是国家政策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政策措施出台较为集中,主要涉及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经济转型等方面,采用较为严格的准入制度、整合措施和安全标准,其目的是规范和促进我国煤炭工业健康发展。近年来针对煤炭行业的主要政策包括:

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改委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特别是小煤矿数量明显减少,形成一批年产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矿企业年均产能提高到80万吨以上,特大型煤矿企业集团煤炭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并且提出在今后的煤炭行业整合过程中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

201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主要目标为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型煤炭工业体系,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到2015年,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到2015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分别下降12.5%和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促进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推进瓦斯抽采利用,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到2015年,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2012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其总体目标是规范国内煤炭开发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规定提出资源量为小型、规划产能小于300万吨/年的煤矿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并报国家发改委备案;300万吨/年以上规模的由国家统一审批;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矿区,省级发改委在报批矿区总体规划前,应当征求公众意见。

2014年7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新版《煤炭经营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出台是为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促进环境保护。《办法》指出煤炭经营应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用户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有关行业协会引导煤炭经营主体加强自律,配合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办法鼓励加工、销售和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等内容。

2015年2月,国家能源局国能煤炭[2015]3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煤炭产业化发展、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煤炭国际合作十项措施助力煤炭业脱困。总体要求“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

2016年2月5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要求“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并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推进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任务,以及“加强奖补支持、职工安置、加大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根据文件要求,拟对安全生产不达标、质量和环保不符合要求、技术和资源规模方面的“非机械化开采的煤矿;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提出有序退出产能的要求;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并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小型企业,培育一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2016年2月,财政部下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山西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征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财税配套政策意见的函》,煤炭行业落后产能逐步退出的专项奖补办法逐渐落地。

相关政策拟根据化解产能任务、人员安置情况和地方财政困难程度,预拨部分专项奖补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包括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其中梯级奖补资金占比30%,与去产能目标任务量完成率挂钩。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煤炭企业主动去产能的积极性,使煤炭市场尽快达到供需平衡,有利于大型煤炭企业经营效益的改善。

2016年4月24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晋发[2016]16号)提出,要着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全力推动全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煤炭产业“六型”转变,促进全省“六大发展”。

2016年5月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研究制定了《标本兼治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11月10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基础上,拟定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6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意见包括:充分认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重大意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合同条款和履约保障机制,提高中长期合同比重;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价格平稳有序;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强化激励和保障,营造有利于合同履行的良好环境;依法实施价格监管;加强主体信用建设,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经营业绩考核;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等。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2017年1月17日,能源局、发改委联合印发《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强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1亿吨以内。全社会用电量预期为6.8~7.2万亿千瓦时。

2017年2月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规划预计,2020年,煤制油产能为1,300万吨/年,煤制天然气产能为170亿立方米/年,低阶煤分质利用产能为1,500万吨/年(煤炭加工量)。

2017年4月21日,能源局、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煤矿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建煤矿项目应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或化解过剩产能的任务。25日,两部门印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其中强调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2017年5月12日,能源局、发改委再次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强调2017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以上,实现煤炭总量、区域、品种和需求基本平衡。

2017年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四部委发布《关于做好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允许部分先进产能煤矿按照减量置换的原则核定生产能力。

2017年6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煤矿新增产能审批管理、规范建设煤矿开工管理、实施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做好生产煤矿产能公告衔接、加快产能登记公告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煤矿建设生产事中事后监管等多方面内容。

2017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间关于做好2017年迎峰度夏期间》,为确保2017年迎峰度夏形势平稳,煤炭方面应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电煤稳定供应。尽量减少生产煤矿退出,杜绝多关快关影响供应。

2017年7月2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十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2017年9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加强运输协调保障,全力保障重点地区发电供暖煤炭供应,加快推进煤电油气运信用体系建设。

2017年9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2017年分省煤电停建和缓建项目名单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了列入停建范围的项目,要必须停工,列入缓建范围的项目要放缓节奏,原则上2017年内不得投产并网发电。

2017年11月10日,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支持企业自主签订合同,鼓励供需双方直购直销,支持多签中长期合同,其中要求重要及各省区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

2019年3月5日发布的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其中采掘业增值税率由原10%下调至9%。煤炭行业进项抵扣较低,煤炭行业成本构成中,原材料、燃料等能够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仅占到成本比重的10%-20%,其他部分如人工成本、井巷费、采矿权、塌陷费、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等项目均为不可抵扣项,因此煤炭行业税负负担较重,增值税降低将有效提升盈利水平。

2019年11月14日,“第六届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和能源转型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和政策研究项目组作出预判:到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总量和一次能源占比将分别达到38亿吨和55.8%,能够超额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当初规划:到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总量应控制在41亿吨以内,所占比重应减少到58%。

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新建煤矿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煤矿要逐步升级改造,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煤炭工业体系,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煤矿发展格局;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2020年再退出一批煤炭落后产能,煤矿数量控制在5,000处以内,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煤炭产量的96%以上。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确保各地区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工作要点》提出,以煤电、煤化一体化及资源接续发展为重点,在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等大型煤炭基地,谋划布局一批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露天煤矿和现代化井工煤矿。深入推进煤炭行业“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在建煤矿投产达产,合理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实现煤炭新旧产能有序接替。统筹推进煤电联营、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促进煤炭及下游产业健康和谐发展。着力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增强能源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

2020年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煤炭资源开发项目在生态、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等方面影响评价和保护措施的要求。

2022年4月2日,国家能源局、科学技术部发布《“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在主要目标中指出,煤炭绿色智能开采、清洁高效转化和先进燃煤发电技术保持国际领先地位,支撑做好煤炭“大文章”;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电力、煤炭、油气等领域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示范有序推进。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下发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加强煤炭运输通道和产品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供给体系弹性”。

2024年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主动适应煤炭供需形势变化,形成稳定的产能储备支持政策预期,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储备产能。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供给弹性和韧性持续提升。

3、煤炭市场供需情况

(1)煤炭市场供应分析

从煤炭供应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积极扩大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提升能源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发挥煤炭兜底保障作用,夯实电力供应保障基础。预计我国将继续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进煤矿产能核增和分类处置,推动在产煤矿稳产增产、在建煤矿投产达产,晋陕蒙新黔等煤炭主产区产量继续增加,大型智能化煤矿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弹性增强。预计2025年我国煤炭产量将继续保持稳中有增。煤炭进口形势逐步改善,进口煤进一步发挥调节补充国内煤炭市场的积极作用。

“十四五”以来,全国煤炭供应总量再创新高,能源安全保障的基础更加坚实。截至2023年末,全国煤炭储量增加到2,185.7亿吨。“十四五”以来,全国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约2.1万亿元,一大批现代化煤矿、智能化煤矿建成投产,煤炭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全国新增煤炭产能6亿吨/年左右。2024年全国煤炭产量首次跃升至47.8亿吨,比2020年增加8.8亿吨。4年来,全国累计生产煤炭181.8亿吨,约占全国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的66.6%,煤炭消费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5%。2024年煤炭进口量达到5.43亿吨,比2020年增加2.39亿吨。煤炭的安全稳定供应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24年,8个亿吨级省(区)原煤产量43.6亿吨、占全国的91.3%,比2020年增加8.6亿吨、占比提高1.6个百分点。晋陕蒙新四省(区)原煤产量39亿吨,占全国的81.6%,比2020年增加8.5亿吨、占比提高3.4个百分点。4年来,新疆自治区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释放先进产能,2024年煤炭产量首次突破5亿吨,达到5.4亿吨,比2020年增加2.7亿吨,“疆煤外运”突破1.3亿吨,成为全国煤炭生产新高地;鄂尔多斯市原煤产量由6.4亿吨增长到8.94亿吨,原煤产量占全国的比重由16.4%提高到18.7%。山西、蒙西、蒙东、陕北和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煤炭生产开发布局东中西梯级开发格局基本形成。

“十四五”以来,煤炭行业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煤炭生产结构持续优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全国煤矿数量降至4300处以内,平均单井(矿)规模提高到170万吨/年左右,年产120万吨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已经成为我国煤炭生产主体。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83处、产能达到13.6亿吨/年,比2020年增加31处、产能增加5.4亿吨/年。

2025年全国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提升、供应保障能力增强,煤炭中长期合同覆盖范围扩大,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继续加强,市场总体预期稳定向好,煤炭运输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预计煤炭市场供需将保持基本平衡态势。但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加之受地缘政治冲突、极端天气、水电和新能源出力情况、安全环保约束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区域性、时段性、品种性的煤炭供需矛盾依然存在。

(2)煤炭市场需求分析

从煤炭需求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2024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的预期目标。国内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将拉动煤炭需求继续适度增长。同时,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清洁能源发电并网规模快速增长,对燃煤发电的替代作用增强,但也要看到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极端天气等情况下,对煤电的顶峰保供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预计全年我国煤炭需求将保持适度增长。

(3)煤炭市场价格分析

动力煤方面:2023-2025年10月,中国煤炭价格呈现“先震荡下行、再触底反弹”的阶段性特征。2023年10月起,煤价开启下跌通道,2024年在震荡中持续走低,年末消费旺季跌破800元/吨,2025年3月触及四年最低值695元/吨(CCTD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同比跌幅达24.13%;2025年二季度后市场供需格局反转,煤价逐步回升,截至10月10日,秦港5500K动力末煤平仓价回升至705元/吨,10月中旬主产区及港口煤价延续涨势。

焦煤方面:2023年10月起,焦煤价格开始下行,2024年加速下降,全年期货跌幅达40%,年末现货价格较年初下跌780元/吨至1170元/吨;2025年上半年延续弱势,5月焦煤期货主力合约创近9年新低至800元/吨;2025年二季度末供需格局逆转,价格开启反弹,截至9月30日,焦煤期货价格从6月低点719元/吨升至1126元/吨,累计涨幅达57%,10月现货市场延续涨势,柳林低硫主焦煤价格较年中低点上涨390元/吨,下半年受供给收缩及需求端钢铁企业需求未减影响,市场价格可能会震荡上行。

(4)煤炭行业发展前景

随着煤炭行业下行周期的不断延续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煤炭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和企业必将被淘汰,优势企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不仅可让煤炭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得到市场考验,还可以形成一个更加合理的煤炭产业结构,优化煤炭行业资源配置,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水平。

煤炭已成为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在国家经济的整体格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煤炭资源的可靠性、价格的低廉性和利用的可洁净性,决定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作为我国能源主体地位不会改变。“煤为基础、多元发展”的能源方针短期不会改变;虽然我国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下降,但煤炭需求总量还将保持适度增加,特别是随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中国煤炭工业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9年以来,我国煤炭市场运行基本平稳,市场供应相对宽松,煤炭供应保障能力稳定提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效应正逐步显现,煤炭去产能已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但煤炭市场阶段性、结构性紧张现象依然存在,需要继续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释放先进产能,进一步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世界各大经济体上半年经济景气程度不断下滑,我国疫情防控优于全球,经济复苏速度领先其他国家,自2季度起,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快速修复。基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7月份转正并呈现增速不断扩大趋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增速6月份转正,全年投资增速7%,呈现较强韧性;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虽全年仍尚未转正,但降幅明显收窄。

2021年,国内经济持续回暖,下游需求向好,而进口煤贡献不足,供需持续偏紧。全年原煤产量达到40.71亿吨,同比增长5.9%。新能源装机增长及出力表现提升对于火电的替代作用仍需要较长期的渐进过程,2022年火电需求平稳增长趋势不会改变,为煤炭需求提供支撑。

2022年以来,煤炭市场供需紧张格局已得到改善。煤炭行业持续通过产能核增的方式来进行增产保供,全国累计生产44.96亿吨原煤,年产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9.0%。但疫情散发多发、极端高温天气、乌克兰危机等多重内外部超预期因素的反复冲击,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受其影响煤炭终端需求增量有限。

2023年,随着增产保供的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全国煤炭产量保持增长,全年煤炭产量46.6亿吨,年产再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2.9%。煤炭产地进一步向晋陕蒙及新疆地区集中,煤炭进口量增长明显;下游需求方面,虽然电力行业对煤炭消费需求有所增长,但钢铁及建材的用煤需求均较2022年同期增量有限。

2024年,我国煤炭消费增速放缓,但短期内电力用煤托底需求仍在,煤炭消费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长期来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能源结构的调整及严格的环保政策将压制煤炭需求增长,未来煤炭消费增速或将由正转负,但用煤需求仍将保持一定规模。

此外,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宣布新的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长期来看,碳中和将导致煤炭投资积极性受挫,一些开采条件、资源条件、外运条件不是特别优良,处于前期准备工作的煤矿是否需要继续推进应重新思考,煤炭及相关投资会出现下降。

(二)煤化工行业发展状况

1、我国煤化工行业现状

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转化成气体、液体和固体并进一步加工成一系列化工产品的工业过程。传统的煤化工泛指煤的气化、液化、焦化及焦油加工、电石乙炔化工等,也包括利用煤的性质通过氧化、溶剂处理制化学品以及以煤为原料制取碳素材料和煤基高分子材料等。世界煤化工开始于18世纪后半叶,19世纪形成了完整的煤化工体系。进入20世纪,许多以农林产品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品多改为以煤为原料生产,煤化工成为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战后,石油化工发展迅速,煤化工在化工中的地位有所削弱。

中国是个贫油少气,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目前,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高达67.4%左右,而且未来还将不断上升。如此高的依存度已经威胁到了国家的能源安全,煤化工的发展对中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煤炭是我国许多重要化工品的主要原料,随着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近年来中国能源、化工品的需求也出现较高的增长速度,煤化工在中国能源、化工领域中已占有重要地位。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回暖态势渐趋明朗,国际油价重回80-90美元区间,煤化工的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国内煤制油、煤制烯烃等煤化工行业发展速度加快。传统煤化工如煤制合成氨、甲醇、焦炭和电石等价格和消费量有所回升,但是由于产能过剩的原因,当前传统煤化工行业开工率仍然较低。

2、我国煤化工产品种类、分布、产能

我国煤化产业主要分布在炼油焦煤产地和钢铁大省,其中焦炭产能超过1,000万吨的省份有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和辽宁;焦炭产量超过100万吨的企业达56家。我国焦炭产品80%用于钢铁产业。电石产业主要分布在煤炭、电力、焦炭价格较低的地区,其中内蒙古、宁夏、山西3省的产量超过100万吨,生产能力大于10万吨的企业有10家;我国电石产品主要用于聚氯乙烯生产。煤制化肥主要分布在煤炭产地和农业大省,其中产能超过200万吨的省份有山西、江苏、河南、山东等省;近年产业集中度提高,有20家企业达到年产20万吨的合理经济规模;目前我国煤制化肥主要以无烟块煤为原料,煤制化肥占化肥(氮肥)总产能的70%左右。煤制甲醇主要分布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等地,有7家企业产能超过10万吨,煤制甲醇产能占总产能的70%以上;目前一批几十万吨、几百万吨的甲醇装置陆续投入建设,成为煤炭产业投资热点之一。二甲醚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煤化工产品,目前我国煤制二甲醚的年产能约1,000万吨;煤制油品在我国刚刚兴起,目前在建的示范项目主要有神华集团的内蒙古和宁夏2个煤制油项目。

3、我国煤化工相关政策

国家发改委2006年7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控制产能总量,淘汰落后工艺,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联合重组的原则,以民用燃料和油品市场为导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认真做好新型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使用试验和示范工作。2009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细则》,明确要求要稳步开展煤化工示范。

200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煤化工行业为产能过剩行业,并要求要严格执行煤化工产业政策,遏制传统煤化工盲目发展,今后三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重点抓好现有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甲烷气、煤制乙二醇等五类示范工程,探索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和石化原料多元化发展的新途径。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订)》的焦化、电石项目。综合运用节能环保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差别电价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方式,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方式,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稳步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煤化工试点项目。

2014上半年,中国煤化工行业政策层面整体宽松,行业主管部门在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标准、能效标准和水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稳妥推进煤化工产业发展。2014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稳妥推进煤制油气产业示范。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按照最严格的能效和环保标准,积极稳妥推进煤制气、煤制油产业化示范。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强调有序推进煤制气示范项目建设。5月,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拓展新的成品油来源,发挥煤制油超低硫的优势,推进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山西长治等煤炭液化项目。在坚持最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水资源有保障的前提下,推进煤制气示范工程建设。目标到2017年,煤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煤制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

2015年,中国煤化工行业政策层面整体趋紧,相关政策的力度加大。2015年3月,工信部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工业领域煤炭消耗占全国煤炭消耗总量的46%,达16亿吨,其中煤化工占20%,煤化工行业存在装备技术水平偏低、煤化工结构不合理、煤炭利用产业融合度不高、煤化工企业相对独立等特征,因此,目标是到2017年实现节约煤炭消耗8,000万吨以上,减少烟尘排放量5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60万吨、氮氧化物40万吨,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到2020年,力争节约煤炭消耗1.6亿吨以上,减少烟尘排放量10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20万吨、氮氧化物80万吨。201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确定到2020年建成指标先进、符合国情的节能标准体系,主要高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80%以上的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

2016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印发《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目标是2020年前围绕推动能源革命总体工作部署,突破一批能源清洁低碳和安全高效发展的关键技术并开展示范应用,制约性或瓶颈性装备和零部件实现批量化生产和应用,有力保障能源安全供给和助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2025年前,新兴能源装备制造业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较完善产业体系,总体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

2016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绿色发展理念将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工业能源消耗增速减缓,六大高耗能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下降,部分重化工业能源消耗出现拐点等。

2023年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印发《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推动各有关方面科学做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南》介绍明确了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卫生陶瓷、钢铁、焦化、铁合金、有色金属冶炼17个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基本情况、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2025年),提出引导改造升级,加强技术攻关,促进集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等四大任务。

2023年6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节能提效工艺技术装备广泛应用,标准、服务和监管体系逐步完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重点产品能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4、我国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与前景

近年来,我国煤化工精细加工行业迅速崛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技术研发能力较低、现有装备规模小、精细加工程度不够等突出问题。以煤焦油精细加工产业链为例,德国煤焦油最大的单套加工能力在75万吨/年,从中提取的化工产品多达200余种,日本煤焦油最大的单套加工能力达70万吨/年,产品近百种。而我国宝钢焦化、山西焦化等行业龙头企业也仅能从煤焦油中提取30多种精细化工产品,且规模普遍偏小。由此看出,我国煤化工精细加工行业整体竞争力较低,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

我国现代煤化工发展始于20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推广与示范运行,取得长足进步,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煤化工产业示范取得预期成果,产业已达到一定规模。据笔者统计,截至2017年7月底,全国建成投运煤制油项目10个,形成产能796万t/a,占全国油品表观消费量的2.6%(质量分数);建成投运煤(甲醇)制烯烃项目27个,形成产能1,213万t/a,占全国烯烃表观消费量的23%(质量分数);建成投运煤制天然气项目4个,形成产能51.1亿m3/a,占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的2.8%(体积分数);建成投运煤制乙二醇项目14个,形成产能272万t/a,占全国乙二醇表观消费量的20%(质量分数)。

2)煤化工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技术装备、“三废”处理等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近年来,我国自主煤气化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多喷嘴对置式气化炉、航天炉、水冷壁水煤浆气化炉、单喷嘴冷壁式粉煤加压气化炉(SE粉煤气化炉)、两段干煤粉加压气化炉已实际应用100余台;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天然气等主要煤化工技术以及煤油气共炼技术均实现国产化,煤化工装置耗水量、生产成本显著下降;自主研发的大型空分、超高压固体输送泵,高压浆液泵等关键设备均已实现国产化;煤化工“三废”处理技术取得显著进步,尤其是对困扰煤化工企业发展的含盐废水基本上做到处理后全部回用,在不设置“蒸发塘”的条件下能够实现近“零排放”。

3)煤化工基地化、园区化发展迅速,资源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内蒙古鄂尔多斯煤化工基地、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陕西榆横煤化工基地、新疆准东、新疆伊犁等多个煤化工基地,煤化工基地化、园区化迅速发展,显著提高了煤炭资源利用的集中度和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运输物流成本。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精细化日益成为煤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这无疑会推动煤化工精细加工行业的快速发展。煤化工精细加工是指在温和条件下实现煤的定向转化,此后再通过精细加工转化中间产品为高附加值的终端产品(如精细化学品和高性能碳材料)的过程。煤化工精细加工发展符合我国国情和能源发展战略,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保障人民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在所处地区的行业地位

安徽省煤炭资源储量位居华东地区首位,煤炭企业集中度较高,发行人是安徽省四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之一。安徽省地处华东地区腹地,煤炭资源丰富,煤炭赋存量占华东地区60%以上,是我国重点产煤省份之一,长期以来在保障省内煤炭供应的同时,部分煤炭调出销往省外,是华东地区唯一的煤炭净调出省。

2022年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11,177万吨,其中,发行人原煤产量为2482.69万吨,占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总产量的22.21%。2023年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11,247万吨,其中,发行人原煤产量为2530.75万吨,占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总产量的22.5%。2024年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产量为10,560万吨,其中,发行人原煤产量为2475.42万吨,占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原煤总产量的23.44%。

安徽省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两淮地区,矿井分布密度大,单井平均产能高,精煤产量大,安全供应能力强。其中安徽省内四大煤矿企业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淮北矿业集团、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和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新集”)年产能合计占比约98%以上。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资源储备优势

安徽省是全国的煤炭大省,煤炭工业是该省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业。淮北矿区又是安徽省的重要煤炭产区,淮北矿区资源丰富,包括濉肖、宿县、临涣、涡阳四个煤田,总面积9,600平方公里,含煤面积6,912平方公里,矿区-1,200m水平以上总地质储量约84.4亿吨。

淮北矿区煤种齐全,在我国按煤分类国家标准细分的14类煤种中,矿区拥有焦煤、肥煤、瘦煤、1/3焦煤、贫煤、气煤、无烟煤、天然焦等八大煤种。在我国,焦煤、肥煤、瘦煤等主要炼焦配煤为国家稀缺煤种,三者仅占查明全国煤炭资源量的14%左右,在淮北矿区,这三种稀缺煤种的储量约占矿区总储量85.7%,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二,华东地区焦、肥、瘦三种炼焦煤储量80%以上均集中在淮北矿区。另外,淮北矿区还拥有4.8亿吨优质高岭土、1.5亿吨天然焦和3,200亿立方米煤层气等资源。肥煤是华东乃至全国稀缺的紧俏煤种。目前只有山东枣庄、江苏徐州生产少量肥煤,华东地区所需肥煤大部分由外地调入。

淮北矿区煤质优良,具有特低硫、特低磷、中低灰分、高发热量、粘接性强、结焦性好等特点,是“绿色环保型”煤炭。近几年来,公司年炼焦煤精煤产量都在1,000万吨左右,在华东市场具有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加快新井建设步伐,发展煤化项目、盐化项目,不仅可供应宝钢、马钢、杭钢、南钢等冶金企业炼焦用煤,也能充分发挥炼焦煤资源优势,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总体看来,淮北矿业集团资源优势较为明显,在华东地区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

2、区位优势

淮北矿区地处经济高度发达和工业基础雄厚的华东腹地,安徽省北部,与江苏、河南两省交界,东西、南北跨度各约100公里。华东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和煤炭需求量均居全国之首,是我国主要的用煤大区。淮北矿区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运输发达。北靠陇海线,东临京沪线,西有京九线,三大铁路运输干线及京福(北京-福州)、连霍(连云港-霍尔果斯)两大高速公路贯穿其间,近五百公里自营铁路纵横矿区,矿区煤炭可通过铁路直达华东、华南及西南各省市;水运通道同大运河、淮河、长江相连,连接华东沿海各省及沿海各港口,为货物运输创造了极为良好的条件。与西北及北方的煤炭生产企业相比,淮北矿区煤炭运输距离近、运输费用低,区位优势明显。

3、产品和市场优势

淮北矿业煤质优良,主要产品有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和朱仙庄优动煤等品牌,是华东地区最大的冶炼精煤生产基地。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淮北矿业集团的煤具有低硫、低磷、环保等特征,并且粘结性强,结焦性良好,广受市场好评。

淮北矿业市场定位主要集中在冶金、电力、石化、水泥等行业,其中,以冶金和电力行业为主。公司与宝钢、马钢、梅山钢铁、安徽电力、上海电力、广州电力、中石化、海螺水泥等重点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用户均是发展前景好、规模不断壮大、耗煤逐渐增加、国家大力扶持的企业,其用量占淮北矿业集团煤炭销售总量80%以上,为矿区煤炭产品长期稳定销售创造了良好条件。

4、地方政府支持

安徽省政府对淮北矿业的发展给予很大的支持。根据省政府的有关政策,淮北矿业执行安徽省属煤炭企业统一政策,即每吨煤按月提取维简费11元、井巷基金4元,直接计入煤炭生产成本;为加大安全保障力度,允许公司按原煤产量33元/吨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计入生产经营成本,重点用于煤矿“一通三防”等安全设施建设;为支持公司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技术升级改造、保障房建设等事项,每年给予集团公司5-6亿元财政补助,政府给予的各项政策对淮北矿业集团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支持作用。2016年以来,煤炭行业政策利好不断,除了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外,安徽省政府也出具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具体如下:

安徽省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解决省属煤炭企业融资困难和防范资金风险的实施方案》,解决当前省属煤炭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下发《关于成立“三煤一钢”等企业融资协调指导委员会和帮扶协调组及相关工作职责的意见》,省政府成立协调委员会,由省金融办牵头协调,省人行、银监局负责督促银行落实要求、开展工作;省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企业深化改革,争取政策支持;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负责对企业项目建设,专项建设基金给予扶持;省经信委负责加强行业运行调度,对产业政策、企业技术改造给予扶持;省财政厅负责积极争取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安徽证监局负责政策指导,帮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实施稳贷、增贷等具体措施,积极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国发〔2016〕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2016〕21号)精神,进一步化解安徽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推动煤炭企业实现脱困发展,提出《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科技、产业、企业、产品、市场创新,深入实施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按照市场倒逼、企业主体、政府支持、依法处置的原则,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引导煤炭过剩产能有序退出,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全省煤炭企业扭亏脱困增盈、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2016-2020年,省属和地方煤炭企业关闭煤矿21对,退出产能3,183万吨/年,分流安置职工7万余人。到2020年,全省煤矿数量减至37对,生产能力控制在1.1亿吨/年左右;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盈利能力显著提高,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5、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营销优势

淮北矿业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公司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均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商渠道,保持着较好的互动关系。淮北矿业重视产品质量和品牌管理,创立了临涣精煤、芦岭精煤、淮北瘦精煤、淮北优混煤等知名煤炭品牌,公司于2001年整体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淮北矿业拥有健全的营销网络,对煤炭销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设立了精煤公司、出口公司、地销公司、合肥公司、南京公司、广州公司、杭州公司七个办事处,分区域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在营销战略选择上采取短渠道战略,以直供战略客户为主,减少中间环节;充分发挥煤种齐全的优势,采用产品组合策略,加强煤炭洗选加工和配煤,实现效益最大化。

6、管理和人力资源优势

淮北矿业母公司淮北矿业集团在1998年公司化运作后,坚持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创新。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在采购、销售、资金管理、财务成本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招投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在加快发展、做大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内涵,在内部管理上大胆进行探索和创新,如推进管理精细化、内部市场化和生产经营集约化,建立安全技术经济一体化论证机制等,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淮北矿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研究经费约占销售收入3%,有一批经验较为丰富的研发人才队伍。在推进“产、学、研”技术合作方面,与中国矿业大学等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7、科技发展优势

多年来,淮北矿业坚持走科技兴企之路,立足于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加快新区现代化矿井建设和老区技术改造步伐。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改革采煤工艺和巷道支护技术,推广应用综采、轻放、简放、高档普采、煤巷锚喷、新型锚杆支护等多种新工艺、新技术,取得了多项卓有成效的科技成果。“轻型综采放顶煤技术”等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8、安全生产优势

淮北矿业对安全生产极为重视,开展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工作,推进15项要素,使安全生产管理呈现体系化;开展学习活动,进行对标整改,破除“事故难免论”、“唯条件论”,明确目标定位;加强瓦斯综合治理,落实三级“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杜绝“一通三防”伤亡事故;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增强安全保障能力;继续抓好顶板、煤眼、机电运输、综采掘安拆等专项治理,零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和可视化装置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肃事故责任追查,公开分析处理事故,促进了安全责任落实。

第六章企业财务情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已公开披露但未经审计的2025年1-9月份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3】230Z0774号”审计报告、编号为“容诚审字【2024】230Z0907号”审计报告和编号为“容诚审字【2025】230Z0918”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阅读下面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参阅上述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相关说明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及准则解释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财务报告均按照该会计准则编制,所执行的会计政策未发生变化。

(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据2022年度审计报告,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报表科目明细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 2021年(合并) 2021(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固定资产 3691985.24 3710645.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92.84 33534.65 - -

未分配利润 1447895.19 1458220.99 - -

少数股东权益 452810.94 457703.70 - -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6496088.26 6544899.51 - -

营业成本 5212020.54 5238622.67 - -

所得税费用 84462.19 87904.01 - -

少数股东权益 41840.23 47873.9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8039.23 490772.85 - -

2、据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报表科目明细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年度(合并) 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997.34 107594.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48048.12 92681.07 - -

未分配利润 1961360.14 1959367.29 - -

少数股东权益 461254.19 461211.05 -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111820.69 111825.04 - -

发行人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3,200,317.16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2,302,981.3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

897,335.86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13,200,317.16元。

3、根据2024年审计报告,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发行人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近三年及一期内,发行人无重要会计政策和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4、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2022年、2023年、2024年发行人无重要会计差错更正。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1、2022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3】230Z0774号”审计报告,2022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较2021年新纳入1家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2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控制原因

淮北雷鸣建材有限公司 6,000.00 工业生产 设立

淮北矿业集团(天津)能源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因对外处置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淮北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拟因吸收合并注销、古丈县瑞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龙山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永顺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吉首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凤凰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泸溪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安徽雷跃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2023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4】230Z0907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较2022年新增9家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3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控制原因

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22,300.00 道路运输业 设立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101,000.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设立

淮北矿业(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投资 设立

凤凰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临湘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海南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湖南通道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丽江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南阳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非金属矿采选 设立

2023年度安庆市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市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马鞍山市永兴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因减资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洪江市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通道瑞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桑植县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安达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会同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保靖县瑞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靖州县民爆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相城商贸有限公司因吸收合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

3、2024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审字【2025】230Z0918”审计报告,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较2023年无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4年度大榭能源化工(淮北)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淮北市磊森工程有限公司、怀化市瑞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安泰民用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桑植县民用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湘西自治州飞达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因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财务分析部分相关数据均摘自或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25年1-9月份财务报表。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2528.71 428375.31 544457.45 845275.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320.77 107425.11 320716.85 239051.41

应收票据 39530.12 51651.4 51835.51 99745.58

应收账款 257837.06 208609.14 212861.85 156856.12

应收款项融资 44321.01 46515.82 188047.28 262663.08

预付款项 136289.73 50521.2 63839.4 62790.61

其他应收款 34201.57 22015.53 27667.46 28736.4

其中:应收利息 705.99 855.71 844.96 520.05

应收股利 12374.42 0 0 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978.47 44967.7 59956.94 29700

存货 186818.05 308673.44 289960.99 277452.48

合同资产 34259.19 58793.62 72020.68 53511.82

其他流动资产 110233.54 92251.26 65163.11 48309.42

流动资产合计 1384318.22 1419799.53 1896527.51 2104092.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820.38 212191.71 175862.72 155395.15

债权投资 22058.73 26005.39 26078.65 31131.16

长期股权投资 110132.09 105462.34 112537.55 112123.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917.73 32591.83 31702.69 30911.08

固定资产 3906785.79 4109742.71 3808624.51 3959766.07

在建工程 802179.04 426397.59 436372.63 204712.37

使用权资产 149162.69 140293.81 122593.38 108335.6

无形资产 1926705.23 1944060.85 1816353.57 1573688.97

商誉 18548.28 18548.28 18590.06 18608.07

长期待摊费用 28626.34 13083.92 6143.07 147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456.48 138169.14 125477.06 64997.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867.83 188144.64 122231.53 3830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41260.60 7354692.2 6802567.43 6299455.46

资产总计 8925578.82 8774491.73 8699094.94 8403548.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385.70 12772.95 8006.32 196047.46

应付票据 266608.73 190510.23 223608.93 171514.36

应付账款 1088770.89 1175811.56 1168972.55 1062703.75

合同负债 136127.52 84327.36 104130.28 16159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87 897.66 3621.54 429.7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93620.44 164582.58 186539.9 248071.71

应付职工薪酬 175523.76 212686.4 248868.41 207777.15

应交税费 35282.49 49532.69 99215.64 74692.33

其他应付款 361791.56 367998.06 353223.73 306708.76

其中:应付利息 125.97 250.37 455.34 981.42

应付股利 127.50 96 0 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805.60 244230.02 300193.72 254322.1

其他流动负债 34618.54 54176.51 36497.94 5255.03

流动负债合计 2430835.10 2557526.02 2732878.97 2689120.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9835.51 367622.73 371980.36 607871.6

应付债券 0 0 287643.58 279624.51

租赁负债 130940.24 86032.25 75423.52 74608.58

长期应付款 372553.99 403925.29 367721.91 264203.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92923.39 197738.39 214664.75 222097.67

预计负债 346259.48 337538.72 355918.15 373202.01

递延收益 57585.09 47968.8 48316.1 44516.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805.59 88565.8 90169.81 48048.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15903.30 1529391.99 1811838.15 1914172.23

负债合计 4346738.40 4086918 4544717.12 4603293.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325.87 269325.87 248103.9 248103.59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 20862.1 20862.42

资本公积 1113135.66 1113135.66 820871.16 834633.52

其他综合收益 -31174.07 -31174.07 -26722.42 -28955.73

专项储备 165765.58 169808.95 165316.94 122748.12

盈余公积 219540.14 219540.14 196797.9 168060.59

一般风险准备 11425.23 11425.23 11425.23 12188.08

未分配利润 2391849.40 2486810.08 2293335.14 196136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139867.81 4238871.87 3729989.95 3339000.73

少数股东权益 438972.61 448701.86 424387.86 461254.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578840.42 4687573.73 4154377.82 3800254.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925578.82 8774491.73 8699094.94 8403548.13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营业总收入 3192495.37 6587498.78 7359229.49 6922478.82

营业收入 3184121.67 6573519.91 7338745.36 6906164.37

利息收入 8373.70 13978.87 20484.13 16314.45

营业总成本 3100577.21 6050020.22 6684457.48 6081895.27

营业成本 2636308.70 5371187.83 5953807.88 5307387.44

利息支出 691.36 1783.6 1330.17 1681.0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1.51 28.3 37.82 33.2

税金及附加 48705.55 86266.01 87581.48 89429.74

销售费用 15526.89 19799.05 20163.61 18833.25

管理费用 213336.61 328482.31 367194.71 438799.75

研发费用 149502.54 193338.8 175207.28 162431.61

财务费用 36474.06 49134.33 79134.53 63299.21

其中:利息费用 25799.00 52023.11 72897.51 58844.16

利息收入 823.04 3899.09 562.53 4040.03

加:其他收益 10351.27 36329.09 28167.21 30735.19

投资收益 13264.95 16493.7 13938.58 9991.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642.03 9682.86 5138.32 2541.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99.40 -306.14 4323.12 913.36

信用减值损失 -1344.75 -31389.8 -5442.44 1151.58

资产减值损失 852.97 -12806.17 -22865.23 -24485.79

资产处置收益 1154197.95 1205.65 14297.73 4381.42

营业利润 115557.42 547004.87 707190.99 863270.88

加:营业外收入 3601.75 5874.01 11071.23 5068.97

减:营业外支出 7183.97 12073.33 12665.76 42638.47

利润总额 111975.20 540805.55 705596.47 825701.38

减:所得税费用 32405.72 93192.62 110562.46 111825.04

净利润 79569.48 447612.93 595034.01 713876.34

持续经营净利润 79569.48 447612.93 595034.01 713876.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33.72 485543.06 622451.27 701065.32

少数股东损益 -27464.23 -37930.13 -27417.26 12811.02

综合收益总额 79569.48 443161.28 597267.32 71803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033.72 481091.41 624684.58 705225.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464.23 -37930.13 -27417.26 12811.02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79984.19 7910024.45 7963883.63 7705109.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9037.86 -21957.32 -61531.81 28740.59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523.41 13731.43 20194.28 16008.74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4391.44 -2723.88 3191.81 -20689.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10.63 2013.66 2265.55 3919.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480.82 115252.92 47897.81 10296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32628.36 8016341.25 7975901.27 783605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60363.04 5486154.09 5072238.85 4183904.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87389.10 36575.93 21735.36 66725.7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926.93 0 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47.27 1811.90 1367.98 1714.2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0743.08 922317.50 863943.28 1002840.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660.60 411224.91 462100.12 649079.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688.87 251981.68 251460.58 26488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6986.82 7110066.00 6672846.16 6169144.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641.53 906275.25 1303055.10 1666912.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 0 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6185.10 594781.52 1259420.03 553672.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583.61 9121.12 9141.49 4649.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3.85 10884.76 31085.84 29375.1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073.70 64 745.96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64 3899.09 1300955.84 591737.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72057.91 618750.49 800368.25 716049.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467847.29 855930.17 1360317.53 660455.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4850.51 424457.04 0 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697.80 1280387.22 2160685.78 1376506.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639.89 -661636.73 -859729.94 -784769.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 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10.00 77308.30 28980.42 8433.7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 77308.30 28980.42 4323.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9910.15 215597.73 435564.53 807272.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720.15 292906.02 464544.95 815705.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9605.39 302039.13 868011.69 1075295.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4357.24 302040.50 328926.96 250660.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 10247.20 11377.27 18383.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9.16 33378.60 27772.12 43677.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291.79 637458.22 1224710.77 1369632.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28.36 -344552.19 -760165.83 -553926.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48 -145.11 -76.26 -43.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569.52 -100058.79 -316916.92 328172.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8435.71 448494.50 765411.41 437238.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866.19 348435.71 448494.50 765411.41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货币资金 1504.93 6894.61 953.25 775.17

预付款项 25.00 49.97 7.45

其他应收款 39010.84 232245.13 869606.35 951593.74

应收股利 37000.00 230234.29 279860 199900

其他流动资产 798.77 798.3 - -

流动资产合计 41339.53 239938.04 1150469.57 1152276.36

长期股权投资 2316851.78 2316851.78 1724861.34 1708661.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68,51.78 2316851.78 1724861.34 1708661.34

资产总计 2358191.31 2556789.81 2596261.17 2661819.71

应交税费 5.74 77.49 - -

其他应付款 1340.51 1340.51 441.66 988.83

其中:应付利息 - - 441.66 93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99898.86

流动负债合计 1340.51 1418 441.66 100887.68

应付债券 - - 287643.58 279624.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287643.58 279624.51

负债合计 1340.51 1418 288085.24 380512.19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325.87 269325.87 248103.9 248103.59

其他权益工具 - - 20862.1 20862.42

资本公积 1911696.63 1911696.63 1822957.18 1622952.91

盈余公积 149933.42 149933.42 129.19 98453.87

未分配利润 25894.87 224415.89 289061.58 290934.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56850.80 2555371.81 2308175.94 228130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358191.31 2556789.81 2596261.17 2661819.71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收入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 77.49 - 71.44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117.06 236.20 212.31 116.34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2.12 -16.15 -7.42 432.21

其中:利息费用 - 1356.25 8886.68 2601.95

利息收入 12.21 1372.66 8899.27 2226.25

加:其他收益 77.81 68.46 66.49 44.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01.00 227651.50 287511.50 1999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73.87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加:营业外收入 - - - -

减:营业外支出 7.96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65.91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减:所得税费用 1592.52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73.39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0.42 65.51 10.34 52.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0.42 65.51 10.34 52.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33 289.27 74.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25.13 8.04 8.35 192.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10 236.45 217.48 17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42.56 533.76 299.99 36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2.14 -468.26 -289.65 -313.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299.34 351162.6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8335.29 277277.21 207551.5 1779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23 222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335.29 345576.55 558728.34 180171.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9841.09 193200 222093.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841.09 193200 222093.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335.29 275735.46 365528.34 -41922.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298264.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13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300394.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100000 81634.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2114.76 269325.84 265060.61 175648.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8 - - 537.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152.83 269325.84 365060.61 25782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52.83 -269325.84 -365060.61 42573.88

三、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2023 2024 202509 行业平均值

短期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 78.24 69.4 55.51 56.95 97.26

速动比率% 67.93 58.79 43.45 49.26 89.51

存货周转率 19.13 20.53 17.4 14.11 10.4

应收帐款周转率 44.03 34.48 31.51 12.35 11.3

流动资产周转率 3.28 3.87 4.63 2.3 1.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销售收入 1.13 1.09 1.22 1.3 1.15

经营现金与债务总额比 0.36 0.29 0.22 0.09 0.08

销售增长率% 0 0 0 0 -8.44

长期偿债能力 资产负债率% 54.78 52.24 46.58 48.7 58.06

全部资本化比率% 28.43 22.29 14.81 19.86 36.06

成本费用利润率% 13.53 10.52 8.92 3.61 15.44

销售利润率% 12.5 9.64 8.32 3.63 16.07

总资产报酬率% 11.48 10.62 8.54 3.63 6.87

净资产收益率% 18.79 14.32 9.55 1.74 9.42

总资产周转率 0.82 0.84 0.75 0.36 0.36

已获利息倍数 14.04 15.5 19.45 4.07 7.59

总债务/EBITDA 5.18 3.7 4.28 29.28 7.86

注: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已年化处理。

四、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主要资产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02528.71 3.39% 428,375.31 4.88% 544,457.45 6.26% 845,275.75 10.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320.77 2.33% 107,425.11 1.22% 320,716.85 3.69% 239,051.41 2.84%

应收票据 39530.12 0.44% 51,651.40 0.59% 51,835.51 0.60% 99,745.58 1.19%

应收账款 257837.06 2.89% 208,609.14 2.38% 212,861.85 2.45% 156,856.12 1.87%

应收款项融资 44321.01 0.50% 46,515.82 0.53% 188,047.28 2.16% 262,663.08 3.13%

预付款项 136289.73 1.53% 50,521.20 0.58% 63,839.40 0.73% 62,790.61 0.75%

其他应收款 34201.57 0.38% 22,015.53 0.25% 27,667.46 0.32% 28,736.40 0.34%

其中:应收利息 705.99 0.01% 855.71 0.01% 844.96 0.01% 520.05 0.01%

应收股利 12374.42 0.1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978.47 0.34% 44,967.70 0.51% 59,956.94 0.69% 29,700.00 0.35%

存货 186818.05 2.09% 308,673.44 3.52% 289,960.99 3.33% 277,452.48 3.30%

合同资产 34259.19 0.38% 58,793.62 0.67% 72,020.68 0.83% 53,511.82 0.64%

其他流动资产 110233.54 1.24% 92,251.26 1.05% 65,163.11 0.75% 48,309.42 0.57%

流动资产合计 1384318.22 15.51% 1,419,799.53 16.18% 1,896,527.51 21.80% 2,104,092.67 25.04%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820.38 2.28% 212,191.71 2.42% 175,862.72 2.02% 155,395.15 1.85%

债权投资 22058.73 0.25% 26,005.39 0.30% 26,078.65 0.30% 31,131.16 0.37%

长期股权投资 110132.09 1.23% 105,462.34 1.20% 112,537.55 1.29% 112,123.37 1.3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917.73 0.37% 32,591.83 0.37% 31,702.69 0.36% 30,911.08 0.37%

固定资产 3906785.79 43.77% 4,109,742.71 46.84% 3,808,624.51 43.78% 3,959,766.07 47.12%

在建工程 802179.04 8.99% 426,397.59 4.86% 436,372.63 5.02% 204,712.37 2.44%

使用权资产 149162.69 1.67% 140,293.81 1.60% 122,593.38 1.41% 108,335.60 1.29%

无形资产 1926705.23 21.59% 1,944,060.85 22.16% 1,816,353.57 20.88% 1,573,688.97 18.73%

商誉 18548.28 0.21% 18,548.28 0.21% 18,590.06 0.21% 18,608.07 0.22%

长期待摊费用 28626.34 0.32% 13,083.92 0.15% 6,143.07 0.07% 1,476.90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456.48 1.57% 138,169.14 1.57% 125,477.06 1.44% 64,997.34 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867.83 2.24% 188,144.64 2.14% 122,231.53 1.41% 38,309.37 0.46%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41260.6 84.49% 7,354,692.20 83.82% 6,802,567.43 78.20% 6,299,455.46 74.96%

资产总计 8925578.82 100.00% 8,774,491.73 100.00% 8,699,094.94 100.00% 8,403,548.13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403,548.13万元、8,699,094.94万元、8,774,491.73万元和8,925,578.82万元。2023年较2022年末增加295,546.81万元,增幅3.52%,主要系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75,396.79万元,增幅0.87%,主要系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增加151087.09万元、增幅1.72%,主要系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大大高于流动资产的比重,这是因为公司资产绝大部分为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在建的矿井和化工项目等资产,与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相符。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45,275.75万元、544,457.45万元、428,375.31万元和302528.71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0.06%、6.26%、4.88%和3.39%。2023年较2022年末减少300,818.31万元,降幅35.59%,主要系由于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16,082.14万元,降幅21.32%,主要系由于本期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25846.6万元,降幅29.38%,主要是购买理财增加和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减少所致。

截至2024年末的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共348,435.65万元,其他货币资金共23,666.22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56,273.38万元,均为取得借款被(抵)质押或使用受限。

2022-2024年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0.05 0.55 0.58

银行存款 348,435.65 448,493.94 765,410.84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56,273.38 71,443.65 10,475.72

其他货币资金 23,666.22 24,519.30 69,388.62

合计 428,375.31 544,457.45 845,275.75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39,051.41万元、320,716.85万元、107,425.11万元及208,320.77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2.84%、3.69%、1.22%和2.33%。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2年增加81,665.44万元,增幅为34.16%,主要系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及理产品增加所致;2024年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3年减少213,291.74万元,降幅为66.50%,主要系财务公司投资基金及理财产品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00,895.66万元,增幅93.92%,主要原因为财务公司本期购买基金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应收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99,745.58万元、51,835.51万元、51,651.40万元和39530.12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1.19%、0.60%、0.59%和0.44%。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47,910.07万元,降幅48.03%,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减少导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84.11万元,降幅0.36%,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底减少-12121.28万元,降幅23.47%,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56,856.12万元、212,861.85万元、208,609.14万元和257,837.06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1.87%、2.45%、2.38%和2.89%,较为稳定。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6,005.73万元,增幅35.71%,主要是优质客户赊销占比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4,252.72万元,降幅2.0%,降幅较小;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49227.92万元,增幅23.6%,主要是优质客户赊销占比增加所致。

发行人执行相对谨慎的坏账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单项金额较大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对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单项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主要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1年以内(含1年)按5%计提,1至2年的应收款项按10%计提,2至3年的应收款项按30%计提,3至4年的应收款项按50%计提,4至5年的应收款项按80%计提,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100%计提。

公司2024年末采用账龄分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210,780.73

1-2年 27,104.95

2-3年 3,947.78

3年以上 31,410.17

合计 273,243.63

公司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5大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1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22,188.85 8.12%

2 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291.10 7.06%

3 安徽淮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294.09 5.23%

4 淮北开元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251.95 4.12%

5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2,572.19 0.94%

合计 69,598.17 25.47%

公司2025年9月末应收账款前5大款项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占比

1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分公司 18462.09 7.16%

2 淮北市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597.70 7.99%

3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 22188.85 8.61%

4 河南能源化工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21647.44 8.40%

5 淮北天汇集团有限公司 10408.06 4.04%

合 计 93304.13 36.19%

从账龄结构上看,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分布在一年以内,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同时发行人应收账款客户多为保持长期合作的优质客户,信誉度较高,应收账款整体坏账风险较小。

(5)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为262,663.08万元、188,047.28万元、46,515.82万元及44,321.01万元,在资产总额占比中分别为3.13%、2.16%、0.53%及0.5%,逐年占比变小。该科目实际为发行人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变化主要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或者贴现导致应收款项融资科目发生变化。2023年末较2022年末降低-74,615.80万元,降幅为28.41%,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及贴现增加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141,531.45万元,降幅75.26%,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194.81万元,降幅为4.72%,降幅较小。

(6)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62,790.61万元、63,839.40万元、50,521.20万元和136,289.73万元,在资产总额占比中分别为0.75%、0.73%、0.58%和1.53%,占比较小。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048.79万元,增幅1.67%,变化较小;2024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3,318.19万元,降幅20.86%,主要是预付工程款和货款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85768.53万元,增幅169.77%,主要是采购物资预付款增加所致。

(7)其他应收款

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构成为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应收外部单位的往来款项。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8,736.40万元、27,667.46万元、22,015.53万元及34,201.57万元,在资产总额占比中分别为0.34%、0.34%、0.25%和0.38%,占比较小。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1,068.94万元,降幅3.72%,变化较小。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5,651.93万元,降幅20.43%,主要是外部单位往来款项回收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2186.04万元,增幅55.35%,主要是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9,700.00万元、59,956.94万元、44,967.70万元和29,78.47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35%、0.69%、0.51%和0.34%。2023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0,256.94万元,增幅101.88%,主要是买入的返售政府债券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4,989.23万元,降幅25%,主要是返售政府债券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4,989.23万元,降幅33.33%,主要是子公司财务公司国债逆回购到期赎回所致。。

(9)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277,452.48万元、289,960.99万元、308,673.44万元和186,818.05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3.30%、3.33%、3.52%和2.09%。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2,508.51万元,增幅4.51%,主要由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8,712.45万元,降幅6.45%,主要是生产原材料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21855.39万元,降幅22.94%,主要是处置子公司信盛国际物资、存货及库存煤减少所致。

(10)合同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同资产分别为53,511.82万元、72,020.68万元、58,793.62万元及34259.19万元,占总资产0.64%、0.83%、0.67%及0.38%,占比较小。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8,508.86万元,增幅34.59%,主要是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及未到期的质保金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13,227.06万元,降幅18.37%,主要是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24534.43万元,降幅41.73%,主要是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减少所致。

(11)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主要科目构成为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预缴所得税、预缴其他税费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48,309.42万元、65,163.11万元、92,251.26万元和110,233.54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57%、0.75%、1.05%和1.24%,占比较小。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6,853.69万元,增幅34.89%,主要是公司本期工程投资项目基建施工开展,待抵扣进项税、待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7,088.15万元,增幅41.57%,主要系公司本期工程投资项目基建施工开展,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7982.28万元,增幅19.49%,主要系公司本期工程投资项目基建施工开展,待抵扣进项税增加所致。

(12)发放贷款和垫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别为155,395.15万元、175,862.72万元、212,191.71万元及203,820.38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85%、2.02%、2.42%及2.28%。2023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2年末增长20,467.57万元,增幅13.17%,主要是为子公司发放贷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36,328.98万元,增幅20.66%,主要是为子公司发放贷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8371.33万元,降幅3.95%,主要是为子公司发放贷款减少所致。

(13)债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债权投资分别为31,131.16万元、26,078.65万元、26,005.39万元及22058.73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37%、0.30%、0.30%及0.25%。2023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5,052.51万元,降幅16.23%,主要是企业债券减少所致;2024年末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73.26万元,降幅0.28%,主要是企业债券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3946.66万元,降幅15.18%,主要是企业债券减少所致。

(14)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部为对旗下子公司股权投资。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12,123.37万元、112,537.55万元、105,462.34万元和110,132.09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33%、1.29%、1.20%和1.23%。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414.19万元,增幅0.37%,变化较小;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7,075.21万元,降幅6.29%,变化较小;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4669.75万元,增幅4.43%,变化较小。

(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全部为权益工具投资。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30,911.08万元、31,702.69万元、32,591.83万元和32,917.73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37%、0.36%、0.37%和0.37%,近三年及一期末变化较小。

(16)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3,959,766.07万元、3,808,624.51万元、4,109,742.71万元和3,906,785.79万元,在资产总额中占比分别为47.12%、43.78%、46.84%和43.77%。2023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22年末减少151,141.56万元,降幅3.82%,主要是井巷建筑物、运输工具减少所致;2024年末固定资产净额较2023年末增加301,118.20万元,增幅7.91%,主要是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降低202,956.92万元,降幅4.94%,主要是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减少所致。

公司建筑物、矿井等固定资产均按期计提折旧,最近三年,公司累计固定资产折旧分别为2,861,284.83、3,120,102.38万元和3,232,725.25万元。

(17)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04,712.37万元、436,372.63万元、426,397.59万元和802,179.04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2.44%、5.02%、4.86%和8.99%。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31,660.26万元,降幅113.16%,主要是甲醇综合利用等在建项目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9,975.04万元,降幅2.29%,变化较小。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375781.45万元,增幅88.13%,主要是聚能发电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陶忽图煤矿项目、煤矿专项资金项目等投资增加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在建工程项目账面价值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12月末

陶忽图煤矿项目 199,056.71 136,345.20

聚能发电厂建设项目 306,113.58 143,920.73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 5,765.96 5,346.55

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项目EPC工程项目 - 1,535.85

乙基胺项目 30,832.74 13,258.54

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 57,817.50 49,720.87

任庄车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76.73 476.73

焦炉环保综合治理EPC总承包项目 - 128.70

3万吨/年碳酸酯项目 22,218.78 12,345.13

孙疃北风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4.12 284.12

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24,105.13 16,990.29

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16,935.19 14,067.36

湖南省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280万吨/年建设项目 15,754.79 13,018.38

凤凰县帮东绣矿区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 9,859.98 6,143.11

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60万m3/a项目隧道工程 4,131.40 4,626.84

湖南省桑植县珠现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1,704.20 1,524.88

南召县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9,032.61 1,311.95

办公楼及仓库建设 501.50 501.50

生产线改造 - 233.33

信息中心改造 - 166.97

零星工程 - 136.66

湖南省桑植县甘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490.36 95.42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 7,203.94 -

朱仙庄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9,585.35 -

临涣煤矿中央风井安全改建工程 8,103.19 -

芦岭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7,556.72 -

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551.12 -

110KW送出及升压站项目 114.38 -

其他 63,983.05 4,218.46

合计 802,179.04 426,397.57

(18)使用权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108,335.60万元、122,593.38万元、140,293.81万元和149,162.69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29%、1.41%、1.60%和1.67%。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4,257.79万元,增幅13.16%,主要是融资租入设备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7,700.43万元,增幅14.44%,主要是融资租入设备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8868.88元,增幅6.32%,主要是融资租入设备增加所致。

(19)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1,573,688.97万元、1,816,353.57万元、1,944,060.85万元和1,926,705.23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8.73%、20.88%、22.16%和21.59%。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42,664.59万元,增幅15.42%,主要是采矿权增加所致;

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27,707.28万元,增幅7.03%,主要是采矿权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7355.62万元,降幅0.89%,变化较小。

发行人无形资产中探矿权或采矿权以协议价入账。发行人探矿权或采矿权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交易获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协议基准价格。

(20)商誉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商誉余额分别为18,608.07万元、18,590.06万元、18,548.28万元和18,548.28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22%、0.21%、0.21%和0.21%。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8.01万元,降幅0.1%,变化较小;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41.79万元,降幅0.22%,变化较小;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无变化。

(21)长期待摊费用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1,476.90万元、6,143.07万元、13,083.92万元和28,626.34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02%、0.07%、0.15%和0.32%。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666.17万元,增幅315.94%,主要是矿产资源森林植被恢复补偿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6,940.85万元,增幅112.99%,主要是矿产资源森林植被恢复补偿款和征地拆迁补偿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5542.42万元,增幅118.79%,主要是子公司碳鑫科技投入催化剂、子公司雷鸣科化矿产资源森林植被恢复补偿款及征地拆迁补偿款增加所致。

(22)递延所得税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64,997.34万元、125,477.06万元、138,169.14万元和140,456.48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77%、1.44%、1.57%和1.57%。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60,479.72万元,增幅93.05%,主要是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2,692.08万元,增幅10.12%,主要是职工薪酬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2287.34万元,增幅1.66%,变化较小。

(23)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8,309.37万元、122,231.53万元、188,144.64万元和199,867.83万元,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46%、1.41%、2.14%和2.24%。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83,922.16万元,增幅219.06%,主要系公司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重分类增加以及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65,913.11万元,增幅53.92%,主要系公司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重分类增加以及本期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1723.19万元,增幅2.54%,变化较小。

2、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负债结构一览表

单位:万元,%

负债构成 2025年9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6385.7 0.61 12,772.95 0.31 8,006.32 0.18 196,047.46 4.26

应付票据 266608.73 6.13 190,510.23 4.66 223,608.93 4.92 171,514.36 3.73

应付账款 1088770.89 25.05 1,175,811.56 28.77 1,168,972.55 25.72 1,062,703.75 23.09

合同负债 136127.52 3.13 84,327.36 2.06 104,130.28 2.29 161,598.60 3.5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87 0.01 897.66 0.02 3,621.54 0.07 429.74 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93620.44 4.45 164,582.58 4.03 186,539.90 4.1 248,071.71 5.39

应付职工薪酬 175523.76 4.04 212,686.40 5.2 248,868.41 5.48 207,777.15 4.51

应交税费 35282.49 0.81 49,532.69 1.21 99,215.64 2.18 74,692.33 1.62

其他应付款 361791.56 8.32 367,998.06 9 353,223.73 7.77 306,708.76 6.66

其中:应付利息 125.97 0.00 250.37 0 455.34 0.01 981.42 0.02

应付股利 127.5 0.00 96 0 0 0 0 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805.6 2.57 244,230.02 5.98 300,193.72 6.61 254,322.10 5.52

其他流动负债 34618.54 0.80 54,176.51 1.33 36,497.94 0.8 5,255.03 0.11

流动负债合计 2430835.1 55.92 2,557,526.02 62.58 2,732,878.97 60.13 2,689,120.97 58.42

长期借款 729835.51 16.79 367,622.73 9 371,980.36 8.18 607,871.60 13.21

应付债券 0 0.00 0 0 287,643.58 6.33 279,624.51 6.07

租赁负债 130940.24 3.01 86,032.25 2.11 75,423.52 1.66 74,608.58 1.62

长期应付款 372553.99 8.57 403,925.29 9.88 367,721.91 8.09 264,203.49 5.7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92923.39 4.44 197,738.39 4.84 214,664.75 4.72 222,097.67 4.82

预计负债 346259.48 7.97 337,538.72 8.26 355,918.15 7.83 373,202.01 8.11

递延收益 57585.09 1.32 47,968.80 1.17 48,316.10 1.06 44,516.26 0.97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805.59 1.97 88,565.80 2.17 90,169.81 1.98 48,048.12 1.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15903.30 44.08 1,529,391.99 37.42 1,811,838.15 39.87 1,914,172.23 41.58

负债合计 4346738.4 100 4,086,918.00 100 4,544,717.12 100 4,603,293.21 1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603293.21万元、4544717.12万元、4086918.00万元和4346738.4万元,近年来负债总额整体呈下降趋势,但2025年有所反弹。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长期借款为非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主要用于矿井建设等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与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相适应。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均高于非流动负债总额的占比。2022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689,120.97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58.42%,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914172.23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41.58%;2023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732,878.97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60.13%,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811,838.15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39.87%;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557,526.02万元,占比为62.58%,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529,391.99万元,占比为37.42%;202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430835.1万元,占比为55.92%,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915903.3万元,占比为44.08%。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6,047.46万元、8,006.32万元、12,772.95万元和26,385.7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4.26%、0.18%、0.31%和0.61%。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88041.14万元,降幅95.92%,变化较大,主要是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4766.63万元,增幅59.53%,变化不大。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13612.775万元,增幅为106.57%,主要是公司增加短期借款用于经营周转所致。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171514.36万元、223608.93万元、190510.23万元和266608.73万元,在负债总额中分别债比3.73%、4.92%、4.66%和6.1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52094.57万元,增幅30.37%,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3098.70万元,降幅14.80%,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76098.5万元,增幅为39.94%,主要是公司开立信用证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062703.75万元、1168972.55万元、1175811.56万元和1088770.89万元,在负债总额中分别占比23.09%、25.72%、28.77%和25.05%。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06268.80万元,增幅10%,主要是应付货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6839.01万元,增幅0.59%,主要是应付货款、工程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87040.67万元,降幅为7.40%,主要是应付货款减少所致。

2025年9月末应付账款分布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应付账款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4,617.95 5.02% 工程款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41,246.60 3.79% 资源价款

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 30,711.69 2.82% 工程款

中勘资源勘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3,774.20 2.18% 资源价款

延安广昊旺原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3,437.88 2.15% 工程款

合计 173,788.32 15.96%

(4)合同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61598.60万元、104130.28万元、84327.36万元和136127.52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3.51%、2.29%、2.06%和3.13%。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57468.32万元,降幅35.56%;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9802.92万元,降幅19.02%;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51800.16万元,增幅61.43%,主要是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306708.76万元、353223.73万元、367998.06万元和361791.56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66%、7.77%、9.00%和8.32%。公司其他应付款科目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其中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保证金、抵押金、代收代付款、往来款及其他。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46514.97万元,增幅15.17%,主要是往来款及其他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4774.33万元,增幅4.18%,主要是保证金、抵押金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6206.5万元,降幅1.69%,主要是往来款及其他减少所致。

2022-2025年9月末其他应付款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付利息 125.97 250.37 455.34 981.42

应付股利 127.5 96.00 - -

其他应付款 3625383.09 367651.69 352768.39 305727.34

合计 361791.56 367998.06 353223.73 306708.76

(6)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07777.15万元、248868.41万元、212686.40万元和175523.76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4.51%、5.48%、5.20%和4.04%。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1091.26元,增幅19.78%,主要是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36182.01万元,降幅14.54%,主要是短期薪酬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37162.64万元,降幅为17.47%,主要是短期薪酬及离职后福利减少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54322.10万元、300193.72万元、244230.02万元和111805.6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5.52%、6.61%、5.98%和2.57%。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5871.62万元,增幅18.04%,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预计负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项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55963.70万元,降幅18.64%,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32424.42万元,降幅54.22%,主要是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255.03万元、36497.94万元、54176.51万元和34618.54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0.11%、0.80%、1.33%和0.80%,该科目主要核算待转销项税和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1242.91万元,增幅595%,主要是核算待转销项税和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7678.57万元,增幅48.44%,主要是核算待转销项税和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19557.97万元,降幅36.10%,主要是待转销项税和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9)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607871.60万元、371980.36万元、367622.73万元和729835.51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13.21%、8.18%、9.00%和16.79%。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35891.24万元,降幅38.81%,主要是中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4357.63万元,降幅1.19%,主要是公司中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增加362212.78万元,增幅98.53%,要是公司项目建设增加项目贷款所致。

(10)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64203.49万元、367721.91万元、403925.29万元和372553.99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5.74%、8.09%、9.88%和8.57%。长期应付款主要是公司应付采矿权。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03518.42万元,增幅39.18%,主要是采矿权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6203.38万元,增幅9.85%,主要是采矿权款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31371.3万元,降幅7.77%,主要是采矿权款减少所致。

(11)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79624.51万元、287643.58万元、0万元和0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07%、6.33%、0%和0%。公司应付债券科目主要是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以及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8019.07万元,减幅2.87%,主要是可转债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87643.58万元,降幅100%,主要是可转债转股所致。

(1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22097.67万元、214664.75万元、197738.39万元和192923.39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4.82%、4.72%、4.84%和4.4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辞退福利和三类人员费用构成,自2015年后,为应对煤炭市场行情下滑的情况,公司实施减员增效、人员分流政策,正式在职员工数量减少近一万人。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7432.92万元,降幅3.35%;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6926.36万元,降幅7.89%;2025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4815万元,降幅2.44%。

(13)预计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373202.01万元、355918.15万元、337538.72万元和346259.48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8.11%、7.83%、8.26%和7.97%。该科目主要核算矿山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费用。2023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7283.86万元,降幅为4.63%,主要是矿山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费用减少所致;2024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8379.43万元,降幅为5.16%,主要是矿山治理及土地复垦义务费用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8720.76万元,增幅为2.58%,变化较小。

(14)递延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分别为44516.26万元、48316.10万元、47968.80万元和57585.09万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0.97%、1.06%、1.17%和1.32%。递延收益主要由应计入未来收益的政府补助构成。2023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799.84万元,增幅为8.54%;2024年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347.30万元,降幅为0.72%;2025年9月末公司递延收益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9616.29万元,增幅为20.05%。

3、所有者权益情况分析

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所有者权益构成 2025年9月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325.87 3.02 269325.87 3.07 248103.90 2.85 248103.59 2.95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 0.00 0 20862.10 0.24 20862.42 0.25

资本公积 1113135.66 12.47 1113135.66 12.69 820871.16 9.44 834633.52 9.93

其他综合收益 -31174.07 -0.35 -31174.07 -0.36 -26722.42 -0.31 -28955.73 -0.34

专项储备 165765.58 1.86 169808.95 1.94 165316.94 1.9 122748.12 1.46

盈余公积 219540.14 2.5 219540.14 2.5 196797.90 2.26 168060.59 2

一般风险准备 11425.23 0.13 11425.23 0.13 11425.23 0.13 12188.08 0.15

未分配利润 2391849.40 26.80 2486810.08 28.34 2293335.14 26.36 1961360.14 2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139867.81 46.38 4238871.87 48.31 3729989.95 42.88 3339000.73 39.73

少数股东权益 438972.61 4.92 448701.86 5.11 424387.86 4.88 461254.19 5.4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578840.42 51.30 4687573.73 53.42 4154377.82 47.76 3800254.92 45.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8925578.82 100 8774491.73 100 8699094.94 100 8403548.13 100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总计分别为3800254.92万元、4154377.82万元、4687573.73万元和4578840.42万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54122.9万元,增幅9.32%,主要是公司未分配利润及计提专项储备增加所致。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33195.91万元,增幅12.83%,主要是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及2024年可转债转股导致资本公积增加所致;202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08733.31万元,降幅2.32%,变化较小。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248,103.59万元、248,103.90万元、269,325.87万元和269325.87万元,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2.95%、2.85%、3.07%和3.02%。2024年较2023年增加21221.97万元,增幅8.55%。

(2)其他权益性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权益性投资余额分别为20862.42万元、20862.1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占比分别为0.25%、0.24%、0%和0%,占比较小。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0862.10万元,降幅100.00%,主要是公司可转债项目结束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综合收益余额分别为-28955.73万元、-26722.42万元、-31174.07万元和-31174.07万元。自2015年起,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经批准的离退休、内退和遗属等“三类人员”福利义务现值,由于折现率变化重新计算,在该科目项下进行调整。

(4)专项储备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专项储备余额分别为122748.12万元、165316.94万元、169808.95万元和165765.58万元,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别为1.46%、1.90%、1.94%和1.86%。专项储备主要由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井巷费及其他等构成。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2568.82万元,增幅34.68%,主要是安全费用、维简和井巷费用计提使用差额;2024年较2023年增加4492.01万元,增幅2.72%。2025年9月末较2024年末减少4043.37万元,降幅2.38%,变化较小。

(5)盈余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盈余公积余额分别为168060.59万元、196797.90万元、219540.14万元和219540.14万元,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中占比分别为2.00%、2.26%、2.50%和2.50%。2023年较2022年增加28737.31万元,2024年较2023年增加22742.24万元,主要是公司按《公司法》及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

(6)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1961360.14万元、2293335.14万元、2486810.08万元和2391849.40万元,在所有者权益总额中占比分别为23.34%、26.36%、28.34%和26.80%。随着近年来发行人盈利能力增强,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逐年增长。

(二)合并报表盈利能力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3184121.67 6,573,519.91 7,338,745.36 6,906,164.37

营业成本 2636308.70 5,371,187.83 5,953,807.88 5,307,387.44

资产减值损失 852.97 -12,806.17 -22,865.23 -24,485.79

营业外收入 3601.75 5,874.01 11,071.23 5,068.97

营业外支出 7183.97 12,073.33 12,665.76 42,638.47

其他收益 10351.27 36,329.09 28,167.21 30,735.19

投资收益 13264.95 16,493.70 13,938.58 9,991.57

利润总额 111975.20 540,805.55 705,596.47 825,701.38

所得税费用 32405.72 93,192.62 110,562.46 111,825.04

净利润 79569.48 447,612.93 595,034.01 713,87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7033.72 485,543.06 622,451.27 701,065.32

净资产收益率 1.74 9.55 14.32 18.79

总资产收益率 3.63 8.54 10.62 11.48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906,164.37万元、7,338,745.36万元、6,573,519.91万元和3184121.67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加432580.99万元,增幅6.26%。2024年度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765225.45万元,降幅10.43%,主要受煤炭行情下行影响,煤炭板块及商品贸易板块收入减少所致。2025年9月末,营业收入较同期下降43.78%,一是煤炭量价减少、焦炭售价降低,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减少;二是商品贸易业务减少所致。

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变化趋势相吻合。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5,307,387.44万元、5,953,807.88万元、5,371,187.83万元和2636308.70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646420.44万元,增幅12.18%,大于营业收入增幅。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较2023年减少582620.05万元,降幅9.79%,小于营业收入降幅。2025年9月末,营业成本较同期下降40.66%,一是企业加强成本管控,主营业务销售成本减少;二是商品贸易业务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补助,随着政府对矿产相关政策的变化相应有所变动。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068.97万元、11071.23万元、5874.01万元和3601.75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6002.26万元,增幅为118.41%,主要系政府补助及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利得增长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5197.22万元,减幅46.94%,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及其他利得减少所致。2025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2638.47万元、12665.76万元、12073.33万元和7183.97万元。2023年度营业外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29972.71万元,降幅70.29%,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碳排放权资产摊销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2024年度营业外支出较2023年度减少592.43万元,降幅4.68%,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碳排放权资产摊销及其他费用减少所致;2025年1-9月营业外支出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825701.38万元、705596.47万元、540805.55万元和111975.20万元。2023年较2022年末减少120104.91万元,降幅14.55%。2024年较2023年减少164790.92万元,降幅23.35%,主要是煤炭供需转变,煤炭价格下降所致,公司盈利降低。2025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111975.20万元,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收益收入分别为30735.19万元、28167.21万元、36329.09万元和10351.27万元,主要是获得政府给予的各项财政补助资金。2023年度公司其他收益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2567.98万元,主要是获得政府补助的减少所致。2024年度公司其他收益收入较2023年增加8161.88万元,主要是随着部分安全技改项目的实施,获得政府补助所致。2025年1-9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较少。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收益收入分别为9991.57万元、13938.58万元、16493.70万元和13264.95万元。2023年度公司投资收益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3947.01万元,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及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4年度公司投资收益收入较2023年度增加2555.12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25年1-9月公司实现投资收入13264.95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48%、10.62%、8.54%和3.63%,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8.79%、14.32%、9.55%和1.74%,2022年-2023年,随着煤炭及化工产品经营收益的增加,公司盈利能力提高,但2024年及2025年受煤炭行情下行影响,盈利能力下行趋势明显。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4485.79万元、-22865.23万元、-12806.17万元和852.97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1620.56万元,增幅6.62%,主要是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4年相较2023年增加10059.06万元,增幅43.99%,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5年1-9月公司资产减值损失852.97万元,金额较小。

随着煤炭市场需求的平稳运行以及公司新建项目逐步投入运营,公司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可以预见,在国家宏观政策稳定、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在所属煤炭行业的规模效应将日益显现,营业收入及利润将保持稳步增长。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5526.89 3.74 19,799.05 3.35 20,163.61 3.14 18,833.25 2.76

管理费用 213336.61 51.43 328,482.31 55.60 367,194.71 57.22 438,799.75 64.21

研发费用 149502.54 36.04 193,338.80 32.73 175,207.28 27.31 162,431.61 23.77

财务费用 36474.06 8.79 49,134.33 8.32 79,134.53 12.33 63,299.21 9.26

期间费用合计 414840.10 100 590754.49 100 641700.13 100 683363.82 100

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研发费用。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期间费用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13%、8.99%、8.74%和13.03%,近三年总体呈下降趋势,其中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占比较小,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占比较大。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8833.25万元、20163.61万元、19799.05万元和15526.89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27%、0.27%、0.30%和0.49%,占比较小。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38799.75万元、367194.71万元、328482.31万元和213336.61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6.35%、5.00%、5.00%和6.70%。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71605.04万元,降幅16.32%,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办公费和修理费用减少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38712.40万元,降幅10.54%,主要原因是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费和修理费用减少所致。2025年1-9月,公司管理费用支出213336.61万元,较去年同期269953.54万元减少支出56616.93万元,降幅20.97%。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3299.21万元、79134.53万元、49134.33万元和36474.06万元。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92%、1.08%、0.75%和1.15%。2023年较2022年增加15835.32万元,增幅25.02%。2024年较2023年减少30000.20万元,降幅37.91%。近年来,财务费用下降较快,主要系利息净支出减少所致。2025年1-9月,公司财务费用支出36474.06万元,较去年同期40663.76万元减少支出4189.70万元,降幅10.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32628.36 8,016,341.25 7,975,901.27 7,836,056.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2057.91 3,899.09 1,300,955.84 591,737.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720.15 292,906.02 464,544.95 815,705.82

现金流入合计 5012406.42 8313146.36 9741402.06 9243499.44

经营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入比 82.45 96.43 81.88 84.77

投资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入比 9.42 0.05 13.35 6.40

筹资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入比 8.13 3.52 4.77 8.83

最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由经营活动产生,筹资活动及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占比较小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7836056.48万元、7975901.27万元、8016341.25万元和4132628.36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139844.79万元,增幅1.78%,增幅较小。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加40439.98万元,增幅.5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呈持续增长趋势。202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132628.36万元,较去年同期6396074.67万元减少2263446.31万元,降幅35.39%。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91737.14万元、1300955.84万元、3899.09万元和472057.91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709218.70万元,增幅119.85%,主要系财务公司开展的基金、资管计划及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较2023年减少1297056.75万元,降幅99.70%,主要系财务公司开展的基金、资管计划及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业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472057.91万元,较去年同期526756.16万元减少54698.25万元,降幅10.38%。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815705.82万元、464544.95万元、292906.02万元和407720.15万元,现金流入总额的主要构成部分,主要是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直接融资等方式获得现金流入。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351160.87万元,减幅43.05%,主要是公司主动压缩负债,降本增效、调整资产结构,因此融资规模下降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171638.93万元,降幅36.95%,主要是公司主动压缩负债,降本增效、调整资产结构,因此融资规模下降所致。202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407720.15万元,较去年同期185200.96万元增加222519.19万元,增幅120%,主要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6986.82 7,110,066.00 6,672,846.16 6,169,14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697.80 1,280,387.22 2,160,685.78 1,376,506.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291.79 637,458.22 1,224,710.77 1,369,632.52

现金流出合计 5135976.41 9027911.44 10058242.71 8915283.60

经营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出比 72.96 78.76 66.34 69.20

投资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出比 19.91 14.18 21.48 15.44

筹资活动现金占现金总流出比 7.13 7.06 12.18 15.36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6169144.16万元、6672846.16万元、7110066.00万元和3746986.82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503702万元,增幅8.16%,主要系支付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期间费用等付现成本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度增加437219.84万元,增幅6.55%,主要系支付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期间费用等付现成本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5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746986.82万元,较去年同期5517173.78万元减少1770186.96万元,降幅32.09%。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的减少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376506.92万元、2160685.78万元、1280387.22万元和1022697.80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增加784178.86万元,增幅56.97%,主要是财务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业务、财务公司开展的基金、资管计划及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支付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880298.56万元,降幅40.74%,主要是财务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业务、财务公司开展的基金、资管计划及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支付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1-9月,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022697.80万元,较去年同期899676.67增加123021.13万元,增幅13.67%。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公司债务产生的现金流出,近三年及一期分别为1369632.52万元、1224710.77万元、637458.22万元和366291.79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减少144921.75万元,降幅10.58%,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4年度较2023年度减少587252.55万元,降幅47.95%,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5年1-9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66291.79万元,较去年同期558176.32万元减少191884.53万元,降幅34.38%。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85641.53 7,110,066.00 6,672,846.16 6,169,144.16

其中:现金流入量 4132628.36 8,016,341.25 7,975,901.27 7,836,056.48

现金流出量 3746986.82 7,110,066.00 6,672,846.16 6,169,144.1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550639.89 -661,636.73 -859,729.94 -784,769.77

其中:现金流入量 472057.91 3,899.09 1,300,955.84 591,737.14

现金流出量 1022697.80 1,280,387.22 2,160,685.78 1,376,506.92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41428.36 -344,552.19 -760,165.83 -553,926.70

其中:现金流入量 407720.15 292,906.02 464,544.95 815,705.82

现金流出量 366291.79 637,458.22 1,224,710.77 1,369,632.52

汇率变动

现金及现金净增加额 -123570 6103877.08 65108550.39 4830447.69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169,144.16万元、6,672,846.16万元、7,110,066.00万元和385641.53万元。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流量较2022年度增加503702万元,增幅8.16%,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流量较2023年度增加437219.84万元,增幅6.55%,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近年来,公司保持较为充裕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对债务和利息的保障能力较强。2025年1-9月,公司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385641.53万元,较去年同期778900.89万元减少393259.36万元,降幅50.49%。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投资活动净流量分别为-784769.77万元、-859729.94万元、-661636.73万元和-550639.89万元。由于近年来公司煤矿、焦化、盐化等新建项目持续投入,从而使得公司近三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值。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筹资活动净流量分别为-553926.70万元、-760165.83万元、-344552.19万元和41428.36万元。近几年,公司持续主动压降负债,调整资产结构,降低费用,筹资活动现金流为负均为公司借款到期还款导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9月末

资产负债率(%) 54.78% 52.24% 46.58% 48.70%

流动比率 78.24% 69.40% 55.51% 56.95%

速动比率 67.93% 58.79% 43.45% 49.26%

EBITDA保障倍数 5.18 3.70 4.28 29.28

注:最近一期数据已作年化处理。29.28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4.78%、52.24%、46.58%和48.70%。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并已下降至50%以下,主要是公司在经营情况得到大幅改善以来,按期偿还到期债务,调整资产结构,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善,增强了偿债能力。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8、0.69、0.56和0.57,速动比率分别为0.68、0.59、0.43和0.49,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近两年比较平稳,但整体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相对较弱。由于公司在安徽省内具有特殊的行业地位,是各家银行的重点客户,其融资能力很强,对于偿还流动负债有较强的保障。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EBITDA保障倍数分别为5.18、3.70、4.28和29.28。EBITDA持续增长,偿债能力得到大幅改善。主要是公司偿还到期债务,债务结构有所优化,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运营效率指标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9月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44.03 34.48 31.51 12.3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9.13 20.53 17.40 14.11

注:最近一期数据已作年化处理。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4.03次/年、34.48次/年、31.51次/年和12.35次/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9.13次/年、20.53次/年、17.40次/年和14.11次/年。公司近年来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2025年上半年因煤炭行情趋势向下,存货周转率有一定下降。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及其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有息债务情况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品种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9月末

短期借款 196047.46 8006.32 12772.95 26385.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4322.1 300193.72 244230.02 111805.60

长期借款 607871.6 371980.36 367622.73 729835.51

应付债券 279624.51 287643.58 0 0

合计 1337865.67 967823.98 624625.7 868026.81

公司2024年末银行借款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占比

抵押借款 0.00 0.00 67357.50 67,357.50 0.10

保证借款 0.00 0.00 132767.33 132,767.33 0.20

信用借款 12772.95 138742.07 306239.97 457,754.99 0.70

合计 12,772.95 138,742.07 506,364.80 657,879.82 1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有息债务明细

截至2025年9月末主要银行短期及长期借款一览表

单位:万元

贷款品种 贷款银行 提款日 约定还款日 合同利率(计息率) 期末本金 担保方式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5/12/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6/6/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6/12/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7/6/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7/12/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8/6/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8/12/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9/6/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29/12/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15/6/16 2030/6/17 3.1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2/12/31 2035/12/31 2.80% 2,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4 2035/12/31 2.80% 2,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6/24 2035/12/31 2.80% 16,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6/7 2030/5/27 2.85% 3,2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6/25 2030/5/27 2.85% 4,6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6/28 2032/6/24 2.85% 603.75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8/30 2039/6/18 2.80%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9/27 2030/5/27 2.85% 6,416.67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9/26 2039/6/18 2.8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9/29 2039/6/18 2.80% 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0/29 2030/5/27 2.85% 457.42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0/30 2039/6/18 2.80% 3,200.00 信用

短期流贷 工商银行 2024/10/31 2025/10/30 2.60% 4,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1/27 2039/6/18 2.80% 1,3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2/5 2036/7/5 2.55% 37,100.00 抵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2/5 2036/7/5 2.55% 3,109.75 抵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2/19 2036/7/5 2.55% 2,340.25 抵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1,4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1/9 2036/7/5 2.55% 2,364.41 抵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1/23 2039/6/18 2.45% 1,400.00 信用

短期流贷 工商银行 2025/1/24 2026/1/22 2.50% 4,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2/27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2/27 2036/7/5 2.55% 1,207.39 抵押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6/25 2036/12/5 2.55% 435.00 抵押

中长期流贷 工商银行 2025/3/11 2027/3/10 2.60% 10,000.00 信用

中长期流贷 工商银行 2025/3/11 2028/3/10 2.60% 20,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3/28 2039/6/18 2.45% 4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3/31 2035/3/31 2.75% 19,914.91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5/29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工商银行 2025/6/26 2039/6/18 2.45% 3,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19/3/5 2031/3/5 3.85% 500.00 担保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19/7/1 2031/7/1 3.60% 680.00 担保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19/7/1 2031/7/1 3.60% 2,280.00 担保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0/9/27 2035/9/27 3.40% 2,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0/11/19 2035/9/27 3.40% 10,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1/1/4 2035/9/27 3.40% 12,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1/3/29 2035/9/27 3.10% 5,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1/8/12 2035/9/27 3.10% 10,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1/11/25 2035/9/27 3.10% 6,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1/11/29 2036/11/29 3.10% 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6/19 2039/6/18 2.80% 1,08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6/28 2039/6/18 2.80% 1,205.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7/25 2039/6/18 2.80% 1,524.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8/30 2039/6/18 2.80% 2,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9/25 2039/6/18 2.80% 3,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4,2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4/11/22 2039/6/18 2.80% 2,3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1/22 2039/6/18 2.45% 4,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2/25 2039/6/18 2.45% 2,682.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3/28 2039/6/18 2.45% 2,2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4/29 2039/6/18 2.45% 3,1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5/27 2039/6/18 2.45% 4,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国开行 2025/6/25 2039/6/18 2.45% 6,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5/12/21 3.95% 6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6/6/21 3.95% 6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6/12/21 3.95% 6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7/6/21 3.95%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7/12/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8/6/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8/12/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9/6/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29/12/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30/6/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30/12/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31/6/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31/12/21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华夏银行 2019/6/26 2032/6/26 3.95% 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5/12/21 2.50%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6/6/21 2.50%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6/12/21 2.50%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7/6/21 2.50% 2,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7/12/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8/6/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8/12/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9/6/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29/12/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30/6/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30/12/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31/6/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31/12/21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19/6/26 2032/6/26 2.50%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2/12/30 2035/12/31 2.80% 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3/10/31 2035/12/31 2.80% 2,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1/12 2035/12/31 2.80% 1,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2/29 2035/12/31 2.80% 3,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3/7 2035/12/31 2.80% 4,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6/25 2035/12/31 2.80% 14,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6/28 2039/6/18 2.80% 952.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7/25 2039/6/18 2.80% 1,523.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8/30 2039/6/18 2.80% 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8/30 2029/5/29 2.95% 423.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9/27 2039/6/18 2.80% 2,3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3,000.00 信用

短期流贷 徽商银行 2024/11/27 2025/11/27 2.60% 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12/5 2039/6/18 2.80% 1,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2,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1/24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2/14 2039/6/18 2.45% 3,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3/28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4/29 2039/6/18 2.45% 2,24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5/29 2039/6/18 2.45% 1,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徽商银行 2025/6/27 2039/6/18 2.45% 3,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6/5/17 2025/12/31 3.10% 2,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6/5/17 2026/6/30 3.10% 2,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6/5/17 2026/12/31 3.10% 2,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5/12/21 3.95% 7,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6/6/21 3.95% 7,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6/12/21 3.95% 7,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7/6/21 3.95% 4,8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7/12/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8/6/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8/12/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9/6/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29/12/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30/6/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30/12/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31/6/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31/12/21 3.95% 2,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19/6/26 2032/6/26 3.95% 2,400.00 保证

中长期流贷 建设银行 2025/6/6 2028/6/15 2.60% 198.07 信用

中长期流贷 建设银行 2025/6/27 2028/6/15 2.60% 4,758.53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2/12/31 2035/12/31 2.80% 2,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3/6/29 2035/12/31 2.80% 1,336.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1/4 2035/12/31 2.80% 2,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3/7 2035/12/31 2.80% 6,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6/26 2035/12/31 2.80% 10,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6/20 2035/12/31 2.80% 7,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6/28 2039/6/18 2.80% 1,524.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7/25 2039/6/18 2.80% 2,667.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8/30 2039/6/18 2.80% 1,6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9/29 2039/6/18 2.80% 3,2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4,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11/21 2039/6/18 2.80% 2,3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2,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4/12/26 2036/7/5 2.55% 1,344.37 抵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1/9 2036/7/5 2.55% 2,000.00 抵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1/20 2039/6/18 2.45% 2,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2/27 2036/7/5 2.55% 1,000.00 抵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3/21 2036/7/5 2.55% 979.37 抵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3/28 2039/6/18 2.45% 3,1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4/3 2037/3/25 2.79% 7,498.5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4/7 2037/3/25 2.79% 2,358.37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4/24 2036/7/5 2.55% 1,199.15 抵押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5/28 2039/6/18 2.45% 4,5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6/24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4/30 2037/3/25 2.79% 1,066.8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4/30 2037/3/25 2.79% 661.24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5/28 2037/3/25 2.79% 7,359.30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5/28 2037/3/25 2.79% 737.87 信用

项目贷款 建设银行 2025/6/27 2037/3/25 2.79% 409.24 信用

中长期流贷 建设银行 2025/4/30 2028/4/29 2.60% 4,9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2/12/31 2035/12/31 3.40% 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8/30 2039/6/18 2.80% 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9/25 2039/6/18 2.80% 1,6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9/30 2039/6/18 2.80% 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2,3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12/5 2039/6/18 2.80% 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1,0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1/23 2039/6/18 2.45% 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2/27 2039/6/18 2.45% 800.00 信用

中长期流贷 交通银行 2025/3/11 2027/11/22 2.60% 4,900.00 信用

短期流贷 交通银行 2025/3/12 2025/12/4 2.30% 10,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3/28 2039/6/18 2.45% 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4/29 2039/6/18 2.45% 66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5/29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交通银行 2025/6/25 2039/6/18 2.45% 1,700.00 信用

中长期流贷 马商行 2023/6/29 2026/6/26 3.00% 1,800.00 信用

短期流贷 马商行 2025/2/26 2026/2/26 2.70% 7,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5/12/21 3.60% 1,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6/6/21 3.60% 1,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6/12/21 3.60% 1,2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7/6/21 3.60% 8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7/12/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8/6/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8/12/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9/6/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29/12/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30/6/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30/12/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31/6/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31/12/21 3.60% 4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民生银行 2019/6/26 2032/6/26 3.60% 400.00 保证

中期流贷 农行 2023/2/13 2026/2/15 1.95% 4,6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2/12/31 2035/12/31 2.80% 3,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3/6/29 2035/12/31 2.70% 3,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3/7/31 2035/12/31 3.05% 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3/10/30 2035/12/31 2.80% 3,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3/12/2 2035/12/31 2.80% 10,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6/20 2035/12/31 2.80% 4,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6/20 2035/12/31 2.80% 13,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6/28 2039/6/18 2.80% 1,524.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7/24 2039/6/18 2.80% 2,286.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8/30 2039/6/18 2.80%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9/29 2039/6/18 2.80% 3,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4,4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11/26 2039/6/18 2.80% 2,3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2,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4/12/30 2032/12/11 2.80%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1/20 2039/6/18 2.45% 2,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2/21 2032/12/11 2.80%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2/12 2039/6/18 2.45% 3,818.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2/25 2032/12/11 2.80%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3/21 2032/12/11 2.80% 2,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3/28 2039/6/18 2.45% 1,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4/22 2032/12/11 2.80% 2,5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4/23 2039/6/18 2.45% 1,4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5/29 2039/6/18 2.45% 4,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6/29 2039/6/18 2.45% 3,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6/17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农行 2025/5/23 2032/12/11 2.80% 2,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邮政储蓄 2023/10/31 2035/12/31 2.80% 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邮政储蓄 2024/1/1 2035/12/31 2.80% 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邮政储蓄 2025/6/26 2035/12/31 2.80% 4,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招商银行 2022/9/29 2025/8/30 2.45% 690.00 信用

项目贷款 招商银行 2022/11/29 2025/8/30 2.20% 256.00 信用

项目贷款 招商银行 2022/8/31 2025/8/30 2.45% 58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5/12/21 3.95%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6/6/21 3.95%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6/12/21 3.95% 3,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7/6/21 3.95% 2,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7/12/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8/6/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8/12/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9/6/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29/12/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30/6/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30/12/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31/6/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31/12/21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19/6/26 2032/6/26 3.95% 1,000.00 保证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2/12/30 2035/12/30 2.80% 2,5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5 2035/12/31 2.80% 2,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2/29 2035/12/31 2.80% 3,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6/24 2035/12/31 2.80% 11,000.00 质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6/28 2039/6/18 2.80% 1,143.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7/30 2039/5/17 2.80% 992.33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7/31 2034/7/31 2.80% 1,972.83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8/30 2039/6/18 2.80% 1,4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8/30 2039/5/17 2.80% 1,930.17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9/5 2034/7/31 2.80% 200.92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9/24 2039/5/17 2.80% 32.76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9/25 2039/6/18 2.80% 2,7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9/29 2039/6/18 2.80% 83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9/30 2039/5/17 2.80% 533.23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0/12 2034/7/31 2.80% 405.70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0/30 2039/5/17 2.55% 536.94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0/31 2039/6/18 2.80% 4,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1/26 2039/5/17 2.55% 1,384.57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2/5 2039/6/18 2.80% 1,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2/27 2039/6/18 2.80% 2,15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4/12/31 2034/7/31 2.80% 32.05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1/15 2034/7/31 2.80% 795.97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1/21 2039/6/18 2.45%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2/25 2039/6/18 2.45% 1,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3/28 2039/6/18 2.45% 1,9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3/31 2039/5/17 2.55% 22,000.00 抵押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4/29 2039/6/18 2.45% 1,8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5/29 2039/6/18 2.45% 2,000.00 信用

项目贷款 中国银行 2025/6/25 2039/6/18 2.45% 3,500.00 信用

中长期流贷 中信银行 2025/3/13 2027/2/13 2.60% 5,000.00 信用

736540.83

六、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相关信息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煤炭采掘 100

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工业生产 100

淮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63,3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其他金融 51.01

淮北矿业(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0 海南省海口市 商贸流通 100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0,000.00 浙江省宁波市 商贸流通 60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100

安徽省绿厦智建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70

安徽淮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工程建筑 100

安徽淮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安徽省合肥市 工程建筑 100

安徽淮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安徽省合肥市 工程建筑 100

淮北矿业煤联工贸有限公司 2,520.00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51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109,081.69 安徽省淮北市 煤化工 67.65

临涣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水处理 85

安徽神源煤化工有限公司 8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煤炭采掘 65

安徽省亳州煤业有限公司 124,411.34 安徽省亳州市 煤炭采掘 67.85

淮北矿业集团(滁州)华塑物流有限公司 19,000.00 安徽省滁州市 商贸流通 100

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 300,000.0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煤炭资源投资开发 37.94

淮北矿业集团相城能源有限公司 4,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51

上海金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0,000.00 上海市 商贸流通 36.5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 19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煤化工 100

淮北工科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1,500.00 安徽省淮北市 质检服务 100

淮北涣城发电有限公司 75,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51

淮北矿业售电有限公司 2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100

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100

淮北矿业绿色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技术研发 80

淮北矿业广聚物流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2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商贸流通 62.65

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101,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电力生产 80

铜陵雷鸣双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100.00 安徽省铜陵市 工业生产 55

徐州安雷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6 江苏省徐州市 商品销售 60

商洛秦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陕西省商洛市 工业生产 100

徐州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445.00 江苏省徐州市 工业生产 62

湖南雷鸣西部民爆有限公司 3,000.00 湖南省吉首市 工业生产 100

安徽雷鸣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爆破服务 93.99

安徽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安徽省萧县 工业生产 100

淮北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50 安徽省淮北市 商品销售 57

宿州市雷鸣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320 安徽省宿州市 商品销售 100

靖州雷鸣亿安砂石有限公司 1,016.95 湖南省靖州县 工业生产 59

桑植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湖南省张家界市 工业生产 66

安徽雷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安徽省宿州市 工业生产 70

中方县瑞安民爆器材物资有限公司 282.87 湖南省中方县 商品销售 100

张家界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责任公司 230 湖南省张家界市 商品销售 100

张家界永利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 湖南省张家界市 商品销售 78.16

湖南西部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 湖南省吉首市 爆破服务 100

湘西自治州瑞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500 湖南省吉首市 商品销售 100

桑植县石家湾建材有限公司 1,220.00 湖南省桑植县 工业生产 100

淮北市磊森工程有限公司 200 安徽省淮北市 爆破施工 51

萧县雷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60 安徽省宿州市 商品销售 51

安徽淮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 安徽省淮北市 工业生产 80

凤凰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湖南省凤凰县 工业生产 100

临湘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湖南省岳阳市 工业生产 100

海南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工业生产 100

湖南通道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湖南省怀化市 工业生产 80

丽江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云南省丽江市 工业生产 70

南阳雷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河南省南阳市 工业生产 100

桑植雷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湖南省桑植县 工业生产 80

2、发行人重要合营、联营企业

发行人合营/联营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亳州众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安徽港口集团孙疃港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淮北国淮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芜湖市鑫泰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韩城市永安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淮北淮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3、其他关联企业

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安徽金岩高岭土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矿业文化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淮北市相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神华理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矿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炜伦海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矿业(府谷)长城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淮北中润生物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炜伦航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淮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相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安徽淮硕教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院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大榭能源化工(淮北)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淮矿西北(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安徽绿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其他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其他

备注: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母公司实质性控制企业,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安徽绿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受母公司重大影响企业;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董事陈金华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二)定价依据与基本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有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无国家(行业)价格及收费标准的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参考价格的根据双方成本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未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未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三)2025年1-6月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7117.39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7262.62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7186.48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5470.08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4231.38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2983.09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煤炭产品 1914.86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665.36

淮北矿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532.53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025.7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015.45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952.23

安徽港口集团孙疃港务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718.61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667.22

淮北矿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503.30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483.69

上海炜伦航运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50.28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09.06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284.82

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277.33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216.77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80.84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采购材料、物资 170.74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133.71

安徽淮硕教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27.9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55.02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9.85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48.18

韩城市永安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5.91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2.57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35.82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31.82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8.63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5.77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4.51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4.0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3.76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12.58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7.01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3.72

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 利息支出 3.69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2.05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2.02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11

上海炜伦航运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70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68

安徽相王医药有限公司 采购材料、物资 0.61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0.58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利息支出 0.48

安徽绿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0.20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0.15

安徽淮硕教育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15

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14

淮北矿业(集团)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06

淮北神华理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0.02

淮北矿业(府谷)长城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01

亳州众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支出 0.01

淮北中润生物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0.00

合计 57403.26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产品 33211.58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产品 29398.97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9189.3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产品 16752.68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6378.2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4002.00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3105.61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收入 2699.86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收入 1247.98

淮北通鸣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199.48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煤炭产品 1137.48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101.82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097.84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1045.50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017.66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967.49

宿州市淮海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959.62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工业用水 865.68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618.12

江苏雷鸣爆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546.80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63.54

怀化市物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258.20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226.27

安徽港口集团孙疃港务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189.26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88.07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86.45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80.93

芜湖市鑫泰民爆物品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165.62

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152.99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110.12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09.06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97.37

淮北矿业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工程建筑服务 57.06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46.29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42.73

中煤科工集团淮北爆破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38.38

淮北矿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38.23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33.67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30.98

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30.40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5.29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3.71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12.43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9.93

淮北申皖发电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8.04

无为华塑矿业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7.90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7.51

韩城市永安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煤化工产品 6.58

安徽淮北煤电技师学院 销售材料、物资 4.85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4.13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3.32

安徽丰和农业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3.14

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2.27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2.23

大榭能源化工(淮北)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1.50

安徽福岩环保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0.81

淮北矿业集团南京航运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0.63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0.51

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0.38

淮北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0.28

淮北矿业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0.28

淮北皖淮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加工修理、装卸及其他服务 0.24

淮北矿业信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材料、物资 0.13

淮北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铁路运输及转运等服务 0.09

合计 129295.50

七、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事项

1、对内担保

发行人无对内担保。

2、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发行人重大诉讼标准为诉讼事项累计金额在上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单笔3000万元以上。根据以上标准,发行人尚存诉讼详情如下:

起 诉(申请)方 应 诉(被申请)方 承担连带责任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万元) 诉讼( 仲裁)进展情况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诉 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公司( 原告) 六安恒达置业有限公司(被告,下称“六安 恒达”) 恒大地产合肥有限公司(下称“恒大合肥公司”)和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下称“恒大集团”) 1.基本案由:2018年11月20日,公司下属工程建设公司与六安恒达签署了《六安恒达御湖庄园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恒达将六安恒达御湖庄园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发包给工程建设公司施工。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针对上述合同又先后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工程建设公司按照上述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已完工工程价款39,633.03万元(最终以工程款造价鉴定结果为准),截至起诉日,六安恒达拖欠工程建设公司工程款金额较大,且向工程建设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部分已经逾期无法兑付,工程建设公司曾多次向六安恒达发函索要工程款,六安恒达都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恒大合肥公司不仅曾为六安恒达向工程建设公司交付的远期商票出具兑付承诺函,其亦为六安恒达的唯一股东,因此应当对六安恒达所欠工程建设公司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恒大集团、恒大合肥公司、六安恒达构成人格混同,恒大集团应对六安恒达所欠工程建设公司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诉讼请求:请求六安恒达支付所欠工程建设公司的已完工工程价款及违约金40,126.28万元,同时请求恒大合肥公司、恒大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3年1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受理本案,因被告已通过房产抵债等方式归还部分欠款,诉讼请求金额调整为25,530.18万元。 25,530.18 一审判决生效 2024年1月30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如下:1.解除工程建设公司与六安恒达签署的《六安恒达御湖庄园首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六安恒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工程建设公司已完工工程款22,998.35万元;3.工程建设公司对其施工建设的“六安恒达御湖庄园首期主体及配套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22,998.35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恒大合肥公司对上述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已申请执行

工程建设公司( 原告) 淮北港利置业有限公司(被告) - 1. 基本案由:由原告承揽施工的被告“港利华师城一期”1#-3#、5#-9#住宅楼及配套建筑,已于2021年10月20日竣工验收,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款结算金额为25,470.17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工程竣 工备案完成且结算完成后45天内被告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满二年无施工质量问题,付质保金的60%(无息退还)。截至目前竣工已经满二年,已支付工程款22,200.17万元,余款3,269.99万元(其中质保金764.11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应付工程款2,964.36万元(其中质保金458.46万元),但截至目前尚未支付。 2.诉讼请求:一是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3,269.99万元;二是依法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56.79万元(违约金计算至2023年11月30日,自2023年12月1日起以2,505.89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违约金至付清为止);三是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到期应付质保金利息2.24万元(利息计算至2023年11月30日,自2023年12月1日起以2,505.89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至付清为止);四是判决原告享有所承建被告住宅楼及配套建筑的优先受偿权。 3,269.99 调解结案,尚未付清。 调解结案:1.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港利置业公司共计欠付原告工程建设公司到期工程款2,964.35万元。2.支付期限及方式:被告于2024年3月底前支付原告工程款 400万元;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每月支付220万元;余款于2025年3月底前支付完毕(2025年1月至3月每月支付金额194.78万元)。3.另原、被告双方确认剩余质保金305.64万元(总工程款的3%的40%)按合同约定应在2026年11月3日后30天内支付。29,643,533.02元,现至2024年12月底乙方共支付17,600,000元,尚欠付12,043,533.02元,甲乙方本着友好协商,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了充分沟通,乙方应按以下支付期限付款:1.2025年1月28日前支付100万元;2025年2月至6月每月月底前支付200万元;2025年7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2.甲乙双方确认剩余质保金3,056,420.93元(总价款3%的40%)按合同约定应在2026年11月3日后30天内支付。3.如乙方未能依本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将视为欠款全部到期,甲方有权就协议所欠全部工程款计32,699,953.95元未付部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标准为以未付款数额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4.如因本案执行产生的执行费、保全费、律师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姚志立( 原告) 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淮北惠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被告) 1.基本案由:工程建设公司为六安市叶集区恒大御湖庄园承包方。惠安公司承包该项目的钢筋工、木工、瓦工工程,2019年4月6日惠安公司与工程建设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2,880万元。姚志立为惠安公司实际施工人。2018年11月,姚志立主张该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现双方对工程款、材料款产生争议。 2.诉讼请求:一是判令支付原告劳务费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二是判令支付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10万元以及利息;三是判令支付原告增加的工程劳务费10万元以及利息(以上三项金额均暂计,待评估后具体确定);四是判令原告对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享有优先权;五是判令支付原告违约金10万元(暂定)。 鉴定结论出具后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如下:一是判令被告工程建设公司立即支付给原告工程款、材料款等共计3,919.52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2月25日起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是判令惠安劳务公司将收到的上述款项及利息立即支付给原告;三是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因诉讼产生全部费用由被告负担 3,919.52 重审一审审理中 一审判决:1.工程建设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姚志立工程款2,979.12万元,并自2021年2月25日起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2.惠安劳务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姚志立工程款70.49万元;3.驳回姚志立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7月4日,姚志立提起上诉;2024年12月19日,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淮北矿业集团大榭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原告,下称“大榭 能源”) 陕西东岭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下称“陕西 东岭”) 1.基本案由:2023年8月31日,原被告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货1/3焦煤,数量为9-12月每月2万吨,共计8万吨;具体数量及质量结果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合同签订后,被告共向原告进行九次结算,结算单确认:原告共向被告供货30,557.87吨,原告根据被告确认的结算单金额向被告开具累计金额为5,187.58万元的发票。截止到2024年1月4日,被告尚有4,147.90万元款项未支付。 2.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支付欠款4,147.90万元;二、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4年2月3日起至实际清偿欠款之日止按年率3.45%四倍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三是被告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2.1万元;四是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 4,147.90 一审判决生效 一审判决如下:1.陕西东岭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大榭能源货款4,147.9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13.8%的标准支付自2024年2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2.驳回大榭能源的其他诉讼请求。 申请执行后,陕西东岭申请破产,大榭能源已申报债权

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下称“供应链科技”) 淮北中科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被告)常熟市龙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 1.基本案由: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原告因煤炭交易对第三人享有7,039.02万元的债权。被告提出,愿意以7,039.02万元的等值煤炭换取原告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原告与被告签订了4份债权转让协议,将原告对第三人享有的7,039.02万元债权转让给了被告。原告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后,向第三人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告知第三人向被告履行债务。然而,被告却未如约向原告交付相应煤炭。 2.诉讼请求:一是判令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总计7,039.02万元的4份债权转让协议;二是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7,039.02 一审审理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以上事项外,发行人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承诺事项。

(四)发行人下属上市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没有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及偿付产生法律障碍或法律风险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其他或有事项。

八、公司资产抵质押、受限事项及对抗第三人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556682.6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6.24%,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存在一定的限制。

2025年9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97479.00 冻结 存入的票据保证金、受限资金以及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无形资产 374,336.88 抵押 银行借款抵押

使用权资产 84866.72 抵押 融资租赁设备

合计 556682.6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九、公司理财产品、境外投资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一)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发行人购买交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等银行销售的货币基金,截至2025年9月末余额为208320万元,产品期限灵活,每周固定期限开放,属于银行推出的对公客户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较小。

(二)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境外投资。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发行人经内部核查后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各子公司除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外,没有购买金融衍生产品及大宗商品期货业务,也不存在上述业务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同时,发行人及下属各子公司近期内也没有任何购买金融衍生产品及大宗商品期货业务的计划。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日,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计划外,无其他拟注册债务融资工具。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主体评级

主体评级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评级展望

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2/1/21 稳定

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3/5/24 稳定

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4/8/13 稳定

AAA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5/8/13 稳定

二、其它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共获得473.58亿元综合授信,其中可使用余额381.21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授信 已用 未使用

徽商银行 112.8 12.75 100.05

中国银行 61.85 13.83 48.02

工商银行 65.76 18.18 47.58

农业银行 65 9.29 55.71

建设银行 43.22 14.3 28.92

交通银行 9.6 2.59 7.02

邮政储蓄银行 32.5 0 32.5

浙商银行 16 0 16

国家开发银行 50.45 16.45 34

平安银行 5 0.25 4.75

马鞍山农商行 0.8 0 0.8

民生银行 2 2 0

招商银行 4.6 2.74 1.86

中信银行 4 0 4

合计 473.58 92.38 381.21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出现逾期未偿还银行借款等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有存续期内中期票据15亿元。发行人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均正常付息及按期兑付。

发行人及其控股集团、控股子公司债券发行情况表

单位:亿元,%

发行主体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当前余额 发行规模 起息日 到期日 当前状态

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5淮北矿CP01 2005/9/20 2.923 0 15 2005/9/21 2006/9/21 已兑付

07淮北矿CP01 2007/1/9 3.82 0 10 2007/1/10 2008/1/10 已兑付

07淮北矿业债 2007/8/8 5.2 0 6 2007/8/8 2017/8/8 已兑付

07淮北矿CP02 2007/11/12 5.4 0 8 2007/11/13 2008/11/12 已兑付

08淮北矿业债 2008/11/11 5.79 0 7 2008/11/11 2015/11/11 已兑付

09淮北矿MTN1 2009/12/8 5.36 0 10 2009/12/10 2014/12/10 已兑付

10淮北矿MTN1 2010/3/18 4.93 0 10 2010/3/19 2015/3/19 已兑付

12淮北矿PPN001 2012/3/28 6.1 0 10 2012/3/29 2015/3/29 已兑付

14淮北矿MTN001 2014-02-266 6 0 10 2014/2/27 2017/2/27 已兑付

14淮北矿MTN002 2014/4/15 7 0 20 2014/4/16 2019/4/16 已兑付

14淮北矿PPN001 2014/11/24 6.6 0 10 2014/11/25 2017/11/25 已兑付

15淮北矿PPN001 2015/1/30 6.4 0 5 2015/2/2 2018/2/2 已兑付

15淮北矿CP001 2015/2/9 5.45 0 15 2015/2/11 2016/2/11 已兑付

15淮北矿CP002 2015/5/25 4.8 0 15 2015/5/26 2016/5/26 已兑付

15淮北矿SCP001 2015/12/15 5.5 0 15 2015/12/16 2016/9/11 已兑付

16淮北矿CP001 2016/9/1 7 0 15 2016/9/5 2017/9/5 已兑付

17淮北矿集SCP001 2017/4/17 6.2 0 10 2017/4/19 2018/1/14 已兑付

17淮北矿MTN001 2017/10/17 6.37 0 10 2017/10/19 2020/10/19 已兑付

18淮北矿业PPN001 2018/2/7 3 0 5 2018/2/9 2021/2/9 已兑付

18淮北矿PPN002 2018/4/17 4.35 0 5 2018/4/19 2021/4/19 已兑付

18淮北02 2018/8/31 6.04 0 7 2018/9/3 2021/9/3 已兑付

18淮北矿MTN001 2018/10/17 5.45 0 10 2018/10/19 2021/10/19 已兑付

18淮北矿MTN002 2018/12/10 4.65 0 5 2018/12/12 2021/12/12 已兑付

19淮北矿MTN001 2019/2/26 4.58 0 15 2019/2/28 2022/2/28 已兑付

19淮北矿MTN002 2019/8/15 3.98 0 10 2019/8/19 2022/8/19 已兑付

19淮北矿CP001 2019/4/2 3.7 0 15 2019/4/3 2020/4/3 已兑付

19淮北矿SCP001 2019/5/21 3.55 0 10 2019/5/23 2020/2/17 已兑付

19淮北矿CP002 2019/9/16 3.39 0 10 2019/9/9 2020/9/9 已兑付

20淮北矿CP001 2020/3/24 2.8 0 15 2020/3/26 2021/3/26 已兑付

20淮北矿SCP001 2020/9/1 3.53 0 10 2020/9/3 2021/5/31 已兑付

22淮北矿SCP001(科创票据) 2022/8/8 2.08 0 5 2022/8/10 2023/5/7 已兑付

25淮北矿MTN001 2025/7/7 1.9 5 5 2025/7/9 2030/7/9 未到期

25淮北矿MTN002 2025/7/23 2.6 10 10 2025/7/25 2035/7/25 未到期

小计 0 338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淮矿转债 2019/12/22 0.2 0 27.57 2019/12/23 2025/12/23 已转股

20淮矿01 2020/10/21 3.95 0 10 2020/10/22 2023/10/22 已兑付

21淮矿01 2021/4/20 3.59 0 8 2021/4/21 2023/4/21 已兑付

淮22转债 2022/9/12 0.2 30 30 2022/9/14 2028/9/14 已转股

19淮矿01 2019/4/26 4.8 0 10 2019/4/29 2021/4/29 已兑付

小计 30 85.57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4淮北矿业MTN001 2014/6/27 7 0 10 2014/6/30 2019/6/30 已兑付

14淮北矿业MTN002 2014/9/12 6.9 0 10 2014/9/15 2019/9/15 已兑付

14淮北矿业MTN003 2014/11/28 6.4 0 10 2014/12/1 2019/12/1 已兑付

15淮北矿业SCP001 2015/3/9 5.4 0 15 2015/3/10 2016/3/10 已兑付

15淮北矿业MTN001 2015/6/12 6.94 0 10 2015/6/15 2018/6/15 已兑付

15淮北矿业SCP002 2015/9/8 4.3 0 15 2015/9/10 2016/9/10 已兑付

16淮北矿业MTN001 2016/3/29 7 0 10 2016/3/30 2019/3/30 已兑付

17淮北矿业SCP001 2017/3/10 5.65 0 10 2017/3/14 2017/12/9 已兑付

17淮北矿业SCP002 2017/8/28 5.43 0 10 2017/8/29 2018/5/26 已兑付

18淮北矿业SCP001 2018/4/18 5.23 0 15 2018/4/20 2019/1/15 已兑付

18淮北矿业CP001 2018/5/4 5.58 0 10 2018/5/8 2019/5/8 已兑付

18淮北矿业CP002 2018/11/26 4.07 0 8 2018/11/28 2019/11/28 已兑付

19淮北矿业CP001 2019/6/19 3.95 0 12 2019/6/21 2020/6/20 已兑付

小计 0 145

合计 30 568.57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近一期主营业务情况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板块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营业收入 项目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1-9月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煤炭板块 218.3 62.55% 206.8 64.99% 169.1 61.90% 78.87 53.36%

煤化工产品 130.7 37.45% 111.4 35.01% 104.1 38.10% 68.94 46.64%

合计 349 100.00% 318.2 100.00% 273.2 100.00% 147.81 100.00%

营业成本 煤炭板块 110.63 54.52% 105.63 54.34% 84.94 50.29% 45.25 45.57%

煤化工产品 92.3 45.48% 88.75 45.66% 83.97 49.71% 54.04 54.43%

合计 202.93 100.00% 194.39 100.00% 168.91 100.00% 99.29 100.00%

净利润 煤炭板块 107.67 73.71% 101.17 81.71% 84.16 80.70% 33.62 69.28%

煤化工产品 38.4 26.29% 22.65 18.29% 20.13 19.30% 14.91 30.72%

合计 146.07 100.00% 123.81 100.00% 104.29 100.00% 48.53 100.00%

毛利率 煤炭板块 49.32% 48.92% 49.77% 42.63%

煤化工产品 29.38% 20.33% 19.34% 21.63%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9亿元、318.2亿元、273.2亿元和147.81亿元。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减少30.8亿元,降幅8.83%,煤炭及煤化工板块收入均有所下降;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减少45亿元,降幅14.14%,受市场行情影响,精煤、焦炭等产品价格降幅较大,销量减少,影响主营业务收入减少。2025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147.8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17亿元,降幅为29.27%,主要是煤炭价格持续走低,公司主动控制煤炭产量,导致煤炭主业收入降低,同时焦炭等煤化工产品售价持续低迷,带动主营业务收入业务降低所致。

二、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报告编制及报表情况

(一)公司报表编制基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情况

1.审计情况

公司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无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无变化。

(三)财务数据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2528.71 428375.31 544457.45 845275.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8320.77 107425.11 320716.85 239051.41

应收票据 39530.12 51651.40 51835.51 99745.58

应收账款 257837.06 208609.14 212861.85 156856.12

应收款项融资 44321.01 46515.82 188047.28 262663.08

预付款项 136289.73 50521.20 63839.40 62790.61

其他应收款 34201.57 22015.53 27667.46 28736.40

其中:应收利息 705.99 855.71 844.96 520.05

应收股利 12374.42 0.00 0.00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978.47 44967.70 59956.94 29700.00

存货 186818.05 308673.44 289960.99 277452.48

合同资产 34259.19 58793.62 72020.68 53511.82

其他流动资产 110233.54 92251.26 65163.11 48309.42

流动资产合计 1384318.22 1419799.53 1896527.51 2104092.6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203820.38 212191.71 175862.72 155395.15

债权投资 22058.73 26005.39 26078.65 31131.16

长期股权投资 110132.09 105462.34 112537.55 112123.3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2917.73 32591.83 31702.69 30911.08

固定资产 3906785.79 4109742.71 3808624.51 3959766.07

在建工程 802179.04 426397.59 436372.63 204712.37

使用权资产 149162.69 140293.81 122593.38 108335.60

无形资产 1926705.23 1944060.85 1816353.57 1573688.97

商誉 18548.28 18548.28 18590.06 18608.07

长期待摊费用 28626.34 13083.92 6143.07 1476.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456.48 138169.14 125477.06 64997.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867.83 188144.64 122231.53 3830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7541260.60 7354692.20 6802567.43 6299455.46

资产总计 8925578.82 8774491.73 8699094.94 8403548.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385.70 12772.95 8006.32 196047.46

应付票据 266608.73 190510.23 223608.93 171514.36

应付账款 1088770.89 1175811.56 1168972.55 1062703.75

合同负债 136127.52 84327.36 104130.28 161598.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9.87 897.66 3621.54 429.74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193620.44 164582.58 186539.90 248071.71

应付职工薪酬 175523.76 212686.40 248868.41 207777.15

应交税费 35282.49 49532.69 99215.64 74692.33

其他应付款 361791.56 367998.06 353223.73 306708.76

其中:应付利息 125.97 250.37 455.34 981.42

应付股利 127.50 96.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805.60 244230.02 300193.72 254322.10

其他流动负债 3468.54 54176.51 36497.94 5255.03

流动负债合计 2430835.10 2557526.02 2732878.97 2689120.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9835.51 367622.73 371980.36 607871.60

应付债券 0.00 0.00 287643.58 279624.51

租赁负债 130940.24 86032.25 75423.52 74608.58

长期应付款 372553.99 403925.29 367721.91 264203.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92923.39 197738.39 214664.75 222097.67

预计负债 346259.48 337538.72 355918.15 373202.01

递延收益 57585.09 47968.80 48316.10 44516.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85805.59 88565.80 90169.81 48048.12

非流动负债合计 1915903.30 1529391.99 1811838.15 1914172.23

负债合计 4346738.40 4086918.00 4544717.12 4603293.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325.87 269325.87 248103.90 248103.59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20862.10 20862.42

资本公积 1113135.66 1113135.66 820871.16 834633.52

其他综合收益 -31174.07 -31174.07 -26722.42 -28955.73

专项储备 165765.58 169808.95 165316.94 122748.12

盈余公积 219540.14 219540.14 196797.90 168060.59

一般风险准备 11425.23 11425.23 11425.23 12188.08

未分配利润 2391849.40 2486810.08 2293335.14 1961360.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139867.81 4238871.87 3729989.95 3339000.73

少数股东权益 438972.61 448701.86 424387.86 461254.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578840.42 4687573.73 4154377.82 3800254.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925578.82 8774491.73 8699094.94 8403548.13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营业总收入 3192495.37 6587498.78 7359229.49 6922478.82

营业收入 3184121.67 6573519.91 7338745.36 6906164.37

利息收入 8373.70 13978.87 20484.13 16314.45

营业总成本 3100577.21 6050020.22 6684457.48 6081895.27

营业成本 2636308.70 5371187.83 5953807.88 5307387.44

利息支出 691.36 1783.6 1330.17 1681.0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31.51 28.3 37.82 33.2

税金及附加 48705.55 86266.01 87581.48 89429.74

销售费用 15526.89 19799.05 20163.61 18833.25

管理费用 213336.61 328482.31 367194.71 438799.75

研发费用 149502.54 193338.8 175207.28 162431.61

财务费用 36474.06 49134.33 79134.53 63299.21

其中:利息费用 25799.00 52023.11 72897.51 58844.16

利息收入 823.04 3899.09 562.53 4040.03

加:其他收益 10351.27 36329.09 28167.21 30735.19

投资收益 13264.95 16493.7 13938.58 9991.5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642.03 9682.86 5138.32 2541.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99.40 -306.14 4323.12 913.36

信用减值损失 -1344.75 -31389.8 -5442.44 1151.58

资产减值损失 852.97 -12806.17 -22865.23 -24485.79

资产处置收益 1154197.95 1205.65 14297.73 4381.42

营业利润 115557.42 547004.87 707190.99 863270.88

加:营业外收入 3601.75 5874.01 11071.23 5068.97

减:营业外支出 7183.97 12073.33 12665.76 42638.47

利润总额 111975.20 540805.55 705596.47 825701.38

减:所得税费用 32405.72 93192.62 110562.46 111825.04

净利润 79569.48 447612.93 595034.01 713876.34

持续经营净利润 79569.48 447612.93 595034.01 713876.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33.72 485543.06 622451.27 701065.32

少数股东损益 -27464.23 -37930.13 -27417.26 12811.02

综合收益总额 79569.48 443161.28 597267.32 71803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033.72 481091.41 624684.58 705225.5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464.23 -37930.13 -27417.26 12811.02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79984.19 7,910,024.45 7,963,883.63 7,705,109.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9037.86 -21,957.32 -61,531.81 28,740.59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523.41 13,731.43 20,194.28 16,008.74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4391.44 -2,723.88 3,191.81 -20,689.10

收到的税费返还 5210.63 2,013.66 2,265.55 3,919.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480.82 115,252.92 47,897.81 102,967.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32628.36 8,016,341.25 7,975,901.27 7,836,056.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60363.04 5,486,154.09 5,072,238.85 4,183,904.3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87389.10 36,575.93 21,735.36 66,725.7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926.93 0.00 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47.27 1,811.90 1,367.98 1,714.28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10743.08 922,317.50 863,943.28 1,002,840.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3660.60 411,224.91 462,100.12 649,079.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688.87 251,981.68 251,460.58 264,88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6986.82 7,110,066.00 6,672,846.16 6,169,144.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641.53 906,275.25 1,303,055.10 1,666,912.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00 0.00 0.0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6185.10 594,781.52 1,259,420.03 553,672.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583.61 9,121.12 9,141.49 4,649.7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3.85 10,884.76 31,085.84 29,375.1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073.70 64.00 745.96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64 3,899.09 1,300,955.84 591,737.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72057.91 618,750.49 800,368.25 716,049.14

投资支付的现金 467847.29 855,930.17 1,360,317.53 660,455.2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4850.51 424,457.04 0.00 2.5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697.80 1,280,387.22 2,160,685.78 1,376,506.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639.89 -661,636.73 -859,729.94 -784,769.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 0.00 0.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7810.00 77,308.30 28,980.42 8,433.7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0 77,308.30 28,980.42 4,323.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9910.15 215,597.73 435,564.53 807,272.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720.15 292,906.02 464,544.95 815,705.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9605.39 302,039.13 868,011.69 1,075,295.3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4357.24 302,040.50 328,926.96 250,660.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0 10,247.20 11,377.27 18,383.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29.16 33,378.60 27,772.12 43,677.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6291.79 637,458.22 1,224,710.77 1,369,632.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28.36 -344,552.19 -760,165.83 -553,926.7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48 -145.11 -76.26 -43.1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3569.52 -100,058.79 -316,916.92 328,172.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8435.71 448,494.50 765,411.41 437,238.7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4866.19 348,435.71 448,494.50 765,411.41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货币资金 1504.93 6894.61 953.25 775.17

预付款项 25.00 49.97 7.45

其他应收款 39010.84 232245.13 869606.35 951593.74

应收股利 37000.00 230234.29 279860.00 199900.00

其他流动资产 798.77 798.30

流动资产合计 41339.53 239938.04

长期股权投资 2316851.78 2316851.78 1724861.34 1708661.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168,51.78 2316851.78 1724861.34 1708661.34

资产总计 2358191.31 2556789.81 2596261.17 2661819.71

应交税费 5.74 77.49

其他应付款 1340.51 1340.51 441.66 988.83

其中:应付利息 441.66 93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9898.86

流动负债合计 1340.51 1418.00 441.66 100887.68

应付债券 287643.58 279624.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7643.58 279624.51

负债合计 1340.51 1418.00 288085.24 380512.19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9325.87 269325.87 248103.90 248103.59

其他权益工具 - 20862.10 20862.42

资本公积 1911696.63 1911696.63 1822957.18 1622952.91

盈余公积 149933.42 149933.42 129.19 98453.87

未分配利润 25894.87 224415.89 289061.58 290934.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56850.80 2555371.81 2308175.94 2281307.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358191.31 2556789.81 2596261.17 2661819.71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77.49 71.4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17.06 236.20 212.31 116.34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12.12 -16.15 -7.42 432.21

其中:利息费用 1356.25 8886.68 2601.95

利息收入 12.21 1372.66 8899.27 2226.25

加:其他收益 77.81 68.46 66.49 44.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01.00 227651.50 287511.50 19990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73.87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7.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65.91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减:所得税费用 1592.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473.39 227422.42 287373.11 199324.04

2022-2024年及2025年1-9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70.42 65.51 10.34 52.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70.42 65.51 10.34 52.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33 289.27 74.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25.13 8.04 8.35 192.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9.10 236.45 217.48 172.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42.56 533.76 299.99 36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2.14 -468.26 -289.65 -313.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8299.34 351162.6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8335.29 277277.21 207551.5 1779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23 222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8335.29 345576.55 558728.34 180171.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8335.29 69841.09 193200 222093.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841.09 193200 222093.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335.29 275735.46 365528.34 -41922.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8264.4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0.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394.9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 81634.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2114.76 269325.84 265060.61 175648.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08 537.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152.83 269325.84 365060.61 257821.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152.83 -269325.84 -365060.61 42573.88

三、发行人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重点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1、总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8403548.13万元、8699094.94万元、8774491.73万元和8925578.82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资产总额较2024年末基本持平。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非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比重大大高于流动资产的比重,这是因为公司资产绝大部分为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以及在建的矿井和化工项目等资产,与公司所处行业特征相符。

2、总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603293.21万元、4544717.12万元、4086918.00万元和4346738.40万元,近年来负债总额整体呈下降趋势。短期借款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长期借款为非流动负债的主要部分,主要用于矿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较大,与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相适应。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为2430835.10万元,占比为55.92%,非流动负债总额为1915903.30万元,占比为44.08%。

3.所有者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为3800254.92万元、4154377.82万元、4687573.73万元和4578840.42万元。截至2025年9月末所有者权益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08733.31万元,降幅2.32%,主要是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666,912.32万元、1,303,055.10万元、906,275.25万元和385641.53万元。2025年1-9月,公司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385641.53万元,较去年同期778900.89万元减少393259.36元,降幅50.49%,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及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增加科目减少所致。

(二)其他会计科目财务指标分析

发行人2025年9月末资产负债表科目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变动比例 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302528.71 428375.31 -29.38%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及分红支出所致

存货 186818.05 308673.44 -39.48% 处置子公司信盛国际及库存煤减少所致

合同资产 34259.19 58793.62 -41.73% 子公司工程建设公司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110132.09 105462.34 4.43% 变动较小

固定资产 3906785.79 4109742.71 -4.94% 变动较小

在建工程 802179.04 426397.59 88.13% 聚能发电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陶忽图煤矿项目、乙基胺项目等投资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149162.69 140293.81 6.32% 变动较小

短期借款 26385.70 12772.95 106.57% 下属公司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合同负债 136127.52 84327.36 61.43% 销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729835.51 367622.73 98.53% 公司增加项目贷款所致

租赁负债 372553.99 86032.25 52.2% 本期公司融资租赁设备增加所致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978.47 44967.70 -33.33% 子公司财务公司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28626.34 13083.92 118.79% 子公司碳鑫科技投入催化剂及子公司雷鸣科化矿产资源森林植被恢复补偿款及征地拆迁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 266608.73 190510.23 39.94% 公司开立信用证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35282.49 49532.69 -28.77% 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1805.6 244230.02 -54.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有息负债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34618.54 54176.51 -36.1% 待转销项税和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发行2025年1-9月利润表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化原因

营业收入 3192495.37 5,678,593.18 -43.78% 一是煤炭量价减少、焦炭售价降低,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减少;二是商品贸易业务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3100577.21 5,225,404.50 -40.66% 是企业加强成本管控,主营业务销售成本减少;二是商品贸易业务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213336.61 269,953.54 -20.97% 职工薪酬及维修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36474.06 40,663.76 -10.30% 公司贷款利率下降及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发行人2025年1-9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变化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5641.53 778,900.89 -50.49% 主要是精煤和焦炭价格和销量下降,主营产品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639.89 -372,920.50 -47.66% 主要是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等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28.36 -372,975.36 111.11% 主要是本期有息负债同比增加所致

四、发行人2025年三季度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信用评级及变化情况

无。

(二)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有效授信额度为473.58亿元,已使用92.38亿元,尚有额度为381.21亿元。

截至2025年9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亿元

金融机构 授信 已用 未使用

徽商银行 112.8 12.75 100.05

中国银行 61.85 13.83 48.02

工商银行 65.76 18.18 47.58

农业银行 65 9.29 55.71

建设银行 43.22 14.3 28.92

交通银行 9.6 2.59 7.02

邮政储蓄银行 32.5 0 32.5

浙商银行 16 0 16

国家开发银行 50.45 16.45 34

平安银行 5 0.25 4.75

马鞍山农商行 0.8 0 0.8

民生银行 2 2 0

招商银行 4.6 2.74 1.86

中信银行 4 0 4

合计 473.58 92.38 381.21

五、其他

(一)公司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 生产能力(万吨/年) 预计总投资 自有资本金比例 资本金是否到位 截至2025年9月末已投金额 2025年计划投资额 预计竣工时间 批复文件 项目是否合法合规

1 聚能发电厂建设项目 2*66万千瓦 60.81 20% 已到位9.1亿元 32.33 23.4 2025年12月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北国安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2]527号 是

2 陶忽图煤矿项目 800万吨/年 101.75 31.15% 已到位15亿元 27.54 18 2026年9月 《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2]267号 是

3 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 10亿Nm3/年 7.2 30% 是 6.23 1.26 2025年7月 《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2309-340600-04-02-865542 是

合计 169.76 66.10 42.66

注1:上述在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注2:此处在建项目与资产负债表里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有所不同,资产负债表里在建工程科目包括所有未结转为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包括公司进行的安全改造项目,安全技改项目每年都会有零星投入,非专门立项并获得批复和环评的主要在建项目。

1、聚能发电厂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二次再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设施等。项目建设周期2年,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宋疃镇马场附近,预算总投资60.81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32.33亿元,预计2025年底建成试运转。该项目已获得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合法合规。

2、陶忽图井田建设项目。陶忽图煤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西南方向的乌审旗境内,井田地质构造简单,具备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的资源条件,发行人新建矿井设计产能为800万吨/年,资源储量为14.29亿吨,发行人并配套建设相同规模及服务年限的选煤厂,主要煤种发热量达到6,000大卡以上,煤质为优质动力煤,能够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有助于发行人去产能矿井人员接续、缓解人员接续及安置的压力,维持产能稳定,弥补发行人在淮北矿区产能下降的缺口。目前该项目取得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关于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内蒙古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淮北矿业集团鄂尔多斯市成达矿业有限公司纳林河矿区陶忽图矿井及选煤厂年产800万吨/年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批复,目前正在建设。该项目批复总投资101.75亿元,目前已投资27.54亿元,其中自有资本金已投资15亿元,银行借款12.54亿元。目前该项目正按照工程计划建设,预计2026年建成投产。不存在停建缓建及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情况等。

3、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10亿Nm3/年焦炉煤气分质深度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该项目利用临涣焦化公司自身的焦炉煤气作为原料,通过精脱硫、除杂净化和深冷分离等工艺,生产氢气、CO和LNG产品。该项目建设周期17个月,计划总投资7.2亿元,目前已建成试生产。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 5,765.96

乙基胺项目 30,832.74

任庄车站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76.73

3万吨/年碳酸酯项目 22,218.78

孙疃北风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84.12

海南省乐东县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24,105.13

靖州县八姑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16,935.19

湖南省临湘市胜龙矿区建筑用砂岩矿280万吨/年建设项目 15,754.79

凤凰县帮东绣矿区土建及配套安装工程 9,859.98

千家镇西郎岭建筑用花岗岩矿160万m3/a项目隧道工程 4,131.40

湖南省桑植县珠现塔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1,704.20

南召县青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9,032.61

办公楼及仓库建设 501.50

湖南省桑植县甘溪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 490.36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 7,203.94

朱仙庄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9,585.35

临涣煤矿中央风井安全改建工程 8,103.19

芦岭煤矿深部开采安全改建工程 7,556.72

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551.12

110KW送出及升压站项目 114.38

其他 63,983.05

合计 233425.28

注:公司其他在建工程均合法合规。

(二)公司拟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5年9月末公司拟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2025年9月

醇基高端化学品项目 11.81

年产5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 1.50

烈山区东部风电场项目 2.76

杜集区中部风电场项目 2.95

合计 19.02

第九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中期票据无信用增进。

第十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对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债务融资工具,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信息披露,以及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安排。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邱丹

职位:总经理

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淮矿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561-4951767

邮箱:584037402@qq.com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3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信用评级报告

5、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要披露的文件。

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息兑付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本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发行人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二)【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安排、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拟减资(因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人民币426,311.42万元的5%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拟进行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债务减免、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除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24个月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10%,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持续稳健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8、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9、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三)【强制召集】召集人在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方沟通持有人会议召集安排),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定会议议案。

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召集人,发行人披露相关事项公告视为已完成书面告知程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均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四)【主动和提议召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集公告披露】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截止日和其他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参会证明要求:参会人员应出具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债权登记日债券账务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二)【初始议案发送】召集人应与发行人、持有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持有人会议议案。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

议案内容与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议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议案,可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可对议案进行增补,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并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最终议案概要包括议案标题、议案主要内容、议案执行程序及答复时限要求。

(五)【议案内容】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六)【召集程序的缩短】若发行人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的突发情形,召集人可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上述缩短召集程序情形的,召集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并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同时披露议案概要。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一)【债权确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本人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

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二)【参会资格】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持有人会议。

(三)【其他参会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四)【律师见证】持有人会议应当至少有2名律师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计入总表决权数额。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主动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并不得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不计入总表决权数额。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特别议案】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四)【参会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未达会议生效标准的,召集人应当继续履行会议召集召开与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和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六)【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并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关于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七)【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八)【会议记录】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作为备查文件。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九)【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概要、表决结果及生效情况。

(十)【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决议涉及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

六、其他

(一)【释义】本节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承继方、增进机构及受托人义务】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进入存续期后,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应按照本节中对发行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新增或变更后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节中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四)【兜底条款】本节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不符的,或本节内对持有人会议规程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一)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二)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三)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条关于持有人会议未尽事宜依据前述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执行。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机构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一、发行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孟山路1号

邮编:235000

法定代表人:孙方

联系人:时博博

电话:18726879058

传真:0561-495176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周千慧

联系电话:010-66104147

传真号码: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承销团成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联系人:王文佳

联系电话:010-67595589

传真号码:010-66275840

邮政编码:100031

承销团成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陈荃

联系电话:010-66593432

传真号码:010-66594337

邮政编码:100818

承销团成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联系人:李国豪、陈榕

联系电话:010-89926604、010-02650888

传真号码:010-88396600

邮政编码:100005

承销团成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联系地址:合肥市杭州路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分行

联系人:王松涛

联系电话:0551-68151569

传真号码:0551-68151755

邮政编码:230001

承销团成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联系人:叶志凯、于石林

联系电话:0755-86977769

传真号码:0551-65809106

邮政编码:518040

三、托管人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谢众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四、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市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邮编: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五、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法定代表人:刘维、肖厚发

联系人:葛景泉

电话:18654112297

邮政编码:100032

六、信用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联系人:李路易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E座31层电话:027-87339288

邮政编码:430000

七、法律顾问

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A座34-35楼

负责人:刘浩

联系人:章钟锦

电话:0551-62641469

传真:0551-62620450

邮政编码:230001

八、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周千慧

联系电话:010-66104147

传真号码:010-66107567

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

(二)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四)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淮北市人民中路276号

法定代表人:孙方

联系人:时博博

邮政编码:235000

电话:18726879058

传真:0561-4951767

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周千慧

联系电话:010-66104147

传真号码:010-66107567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

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件一:有关指标的计算公式

1、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期末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净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7、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8、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EBITDA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10、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