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2亿元
发行期限: 2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部门)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6
第一章 释 义.................................................................................................16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21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21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21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31
第三章 发行条款.............................................................................................32
一、主要发行条款......................................................................................32
二、发行安排..............................................................................................33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36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36
二、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36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37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3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3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5
四、发行人独立性......................................................................................48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8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51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64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8
九、主要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情况........................................................128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130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133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3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139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145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154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75
六、关联交易情况....................................................................................181
七、或有事项............................................................................................189
八、受限资产情况....................................................................................190
九、衍生产品情况....................................................................................191
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191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191
十二、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91
十三、其他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事项....191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199
一、银行授信情况....................................................................................199
二、违约情况............................................................................................200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200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被处罚的事项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影响的情况....................200
五、其他资信重要事项............................................................................202
第八章 信用增进...........................................................................................203
第九章 税 项...............................................................................................204
一、增值税................................................................................................204
二、所得税................................................................................................204
三、印花税................................................................................................204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205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05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206
三、发行结果信息披露安排....................................................................206
四、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206
五、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206
六、存续期支付利息和兑付本金等事项................................................208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209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09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09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09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12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13
六、其他....................................................................................................215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217
一、置换....................................................................................................217
二、同意征集机制..................................................................................217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221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222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23
一、违约事件............................................................................................223
二、违约责任............................................................................................223
三、发行人义务........................................................................................223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224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24
六、处置措施............................................................................................224
七、不可抗力............................................................................................225
八、争议解决机制....................................................................................225
九、弃权....................................................................................................226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227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230
一、备查文件............................................................................................230
二、文件查询地址....................................................................................230
附录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32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主要产品为乳化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均属于具有危险爆炸属性的特殊工业产品。此外,发行人利用爆破技术为各类客户提供爆破工程服务。民爆器材生产及爆破工程服务涉及民爆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储运、使用及工程服务等诸多环节,存在因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从而对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82%、82.29%、83.27%和83.40%,公司资产与负债规模同向增长,近年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但较同行业仍偏高,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应收类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对营运资金存在较大占用,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外融资;二是公司扩大融资规模主要是用于推进产业链纵向延伸布局及民爆生产线升级改造,构建产业链协同优势,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能提质增效。发行人始终秉承稳健经营理念,当前日常经营较为稳定,各业务板块运行较好,但仍存在因业务发展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而面临潜在的债务偿还风险。
3、应收账款规模过大且回收时点不确定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0,246.64万元、523,707.58万元、575,790.69元和578,250.23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1%、31.68%、33.77%及34.04%,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发行人与各客户尚未结算的收入,主要集中在爆破工程服务板块,因其业务性质及结算特点,导致项目应收款项存在一定的沉淀,加之受工程进度、工程完工时点、审计验收时点的影响,项目应收款项回收时点具有不确定性,爆破工程服务类项目回收期长,资金占用压力大,制约发行人创现能力。前期,发行人爆破工程服务类业务客户主要为主营基建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由于政策因素影响,此类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困难,同时发行人部分项目完工正在办理结算,项目涉及国家审计,在未审计结算前有审减风险,因此结算期间项目业主为避免支付金额超过最终审计结算金额,暂停支付工程款,从而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近年来,发行人已意识到应收账款规模过大的风险,成立应收账款清收管理办公室,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定清收计划、加强清收考核力度等方面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状况进行盘点,按月推进考核,对于欠账时间较长不回款的客户,通过法律手段清收欠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仍使得发行人现金流较紧张,可能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负债1,416,499.13元,资产负债率为83.40%,资产负债率较高,资产负债率在主管部门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中处于行业较差值。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高,使得发行人未来债务融资空间相对有限,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造成一定影响,整体偿债能力可能面临一定压力。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但触发MQ.7表(重要事项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亏损
发行人2023年度净利润为-85,113.7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90,690.80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为377,221.29万元,发行人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虽实现减亏但亏损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审慎性原则在2023年度大幅计提下属子公司各项减值准备所致。目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定,货币资金充足,授信额度充足,所有债务都在按时还本付息。2023年亏损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不会降低公司债务到期偿付能力。
2、发行人2024年亏损幅度明显收窄
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1,742.35万元,较2023年度净利润-85,113.75万元同比亏损减少83,371.40万元,降幅达97.95%,经营情况大幅改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收回部分工程款、保证金及利息等,增加资产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坏账损失影响减少;二是发行人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爆破工程项目业务量增加及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结算增加促使利润增加。
3、发行人发生净资产下降10%以上情形
发行人2022年末净资产为377,221.29万元,2023年末净资产为292,856.47万元,2024年末净资产为285,212.20万元,2023年较2022年下降84,364.82万元、降幅22.36%,主要原因是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所致。2024年较2023年下降7,644.27万元、降幅2.61%,主要原因是亏所所致。
针对上述经营亏损及净资产下降的财务不利情形,后续发行人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期间费用管控,实现降本增效;二是持续深入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在确保资金链安全的情况下,探索优化债务结构、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4、发行人2025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同比扩大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5,913.69万元、-8,113.79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变动-47.43%、-25.11%,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同比扩大,主要为今年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800万元所致。
5、发行人存在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形
2025年1月,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天健所将负责出具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被证监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587号)及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87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27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被证监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等监管机构采取的关于出具警示函、没收业务收入、罚款及警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因承接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晓东、黄锦洪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因其在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12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6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倪彬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7、其他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1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立案。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针对发行人2019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利联合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二是保利联合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保利联合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7月14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发行人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5,475万元至145,581万元。2023年4月28日,保利联合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78,620万元。保利联合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第5.1.4条。
2023年9月20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保利联合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获取矿权并实施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山一体化项目的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权,本次矿权获取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保利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但保利联合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6.1.2条的规定。
2023年10月30日,发行人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2023年6月12日,保利联合子公司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占保利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6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文生、董事会秘书王丽春,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贵州证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采取警示函措施,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贵州证监局拟依法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保利联合、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截止目前,保利联合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保利联合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予以更正。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因“2019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同时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公司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当年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度盈亏发生变化。”,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依法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保利联合、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于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深证上〔2024〕43号),对保利联合、保利联合时任董事长安胜杰、时任总经理张毅、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士彬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予以更正。
2024年3月11日,发行人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保利联合及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案件共计11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5,85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3件,约合计人民币21,968.60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8件,约合计人民币3,885.86万元。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保利联合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7件,涉案金额合计24,422.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0%,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1件,约合计人民币9,878.3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56件,约合计人民币14,543.9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保利联合化工及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共225起,金额总计35.38亿元。
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保利联合化工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45件,涉案金额合计33,391.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09%,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2件,约合计人民币24,713.38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3件,约合计人民币8,677.87万元。
2024年12月6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保利联合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30件,涉案金额合计27,03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84%。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3件,约合计人民币19,321.33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27件,约合计人民币7,714.73万元。
2025年7月17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89件,涉案金额合计22,049.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44%。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1件,金额为4,481.09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88件,约合计人民币17,568.04万元。
2025年7月31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年7月1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件,涉案金额合计23,14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1件,金额为19,217.04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件,约合计人民币3,929.35万元。
2025年10月13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年7月31日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新联”)因被告欠付工程款事项向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金额为29,865.58万元。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案件;其余累计新增案件共计51件,涉案金额合计21,631.08万元。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2件,金额为15,636.3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9件,金额为5,994.71万元。
2024年8月23日,发行人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自律调查通知书》(中市协函〔2024〕800号)。通知指出,因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相关年度财务信息存在披露不真实、不准确等涉嫌违规情况。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违规事项自律调查和自律问询工作规程》(交易商协会公告〔2020〕20号发布)等规定,交易商协会决定对保利联合启动自律调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配合交易商协会自律调查过程中,暂无调查结果。同时,保利联合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保利联合” 指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规模为5亿元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注册额度” 指 发行人本次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发行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 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各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近三年”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近三年及一期末” 指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
二、专业术语
“硝酸铵” 指 一种化学物品,呈无色无臭的透明结晶或呈白色的小颗粒,有潮解性,是生产炸药的主要原 材料。
“硝酸肼镍” 指 二硝酸三肼合镍的简称,是一种淡紫色的粉末晶体。硝酸肼镍是一种络合物起爆药,具有制造工艺简单、产品性能好和质量稳定的特点。
“油相” 指 不易溶于水的一类物质,常见油相包括液体石蜡、硅油、凡士林等。
“复合油相” 指 在基础油相中再次添加乳化剂、微晶蜡、机油、凝脂等添加物的油相。
“复合膜” 指 由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酯为主要原材料的PET膜和以聚乙烯树酯为主要原材料的PE膜复合制成,主要用于工业炸药包装。
“DDNP起爆药” 指 二硝基重氮酚,在微小能量激发下迅速燃烧爆轰的化学材料,是雷管制造的主要原材料。
“乳化炸药” 指 含水炸药的一种,是利用乳化技术使氧化剂盐类水溶液的微滴均匀分散在含有分散气泡或空心玻璃微珠等多孔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形成的一种油包水型的工业炸药,按照性状不同可分为胶状乳化炸药和粉状乳化炸药。
“膨化硝铵炸药” 指 用表面活性剂将硝酸铵膨化后加入复合油相和木粉混合后制成的炸药,包括岩石膨化硝铵炸药、煤矿膨化硝铵炸药。岩石膨化硝铵炸药主要用于无沼气、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煤矿膨化硝铵炸药主要用于有沼气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爆破工程。
“铵油炸药” 指 由硝酸铵和燃料组成的一种粉状或粒状爆炸性混合物,主要适用于露天及无沼气和矿尘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
“改性铵油炸药” 指 是一种低密度的铵油炸药,由硝酸铵、改性剂、木粉、复合油相及低密度微孔硝酸铵配比而成。
“震源药柱” 指 是通过炸药爆炸作为震源激发地震波的爆破器材,由壳体、炸药柱和传爆药柱组成。
“工业雷管” 指 主要起爆器材,产生起爆能引爆各种炸药及导爆索、传爆管等,按引爆雷管初始冲能不同主要分为火雷管(已淘汰)、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电子雷管等。
“电雷管” 指 由电能转化成热能而引发爆炸的工业雷管,由火雷管和电引火元件组成。
“导爆管雷管” 指 塑料导爆管雷管,是由导爆管的冲击波冲能激发的工业雷管,由导爆管和火雷管装配组成,用于无沼气、煤尘等爆炸危险的爆破工程。
“电子雷管” 指 采用电子控制模块对雷管起爆过程进行控制的一种电雷管,内部装有电子控制模块,该模块具有雷管起爆延期时间控制、内置雷管身份信息编码、能对自身性能以及雷管点火元件的电性能进行检测,并能和起爆控制器及其他外部控制设备进行通信联网等性能,是一种新型的智能化雷管新产品。
“工业导爆索” 指 一种用于起爆和传爆的起爆器材,由塑料或棉线包缠猛炸药,并将防潮剂涂在表面而制成,常用于多个装药孔的联网起爆。
“塑料导爆管” 指 内壁涂有混合炸药粉末(炸药与金属粉混合物)的塑料软管。由内径1.5毫米、外径3毫米左右的高压聚乙烯材料制成,可由各种雷管、导爆索、击发枪、专用激发枪及引火头等引发,引发后管内形成一种特殊的爆轰,其爆轰波以恒速传播,一般用于引爆雷管。
“民爆器材” 指 用于非军事目的、列入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的各类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和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等点火、起爆器材。
“硐室爆破” 指 用于完成大量土石方开挖或抛填任务的爆破方式,将装填于药室内的大量炸药集中一次起爆。
“中深孔爆破” 指 用于矿山剥离、采矿、水利工程及铁路开挖等工程的主要爆破方式。
“土石方爆破” 指 用于道路、桥梁、矿山、隧道、水利水电、场 平、基坑、孔桩、管道沟等工程施工中对土石方进行爆破以达到开挖目的的一种爆破方式。
“拆除爆破” 指 用于拆除构筑物的爆破方式,主要包括基础型构筑物、高耸构筑物、建筑物爆破拆除和水压爆破四种。
“民爆工程一体化” 指 民用爆破器材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爆破作业和工程施工一体化。
三、名称缩写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利集团” 指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黔晟国资” 指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保利久联” 指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久联房开” 指 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联轻化” 指 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新联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保久安防” 指 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新联爆破” 指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化工” 指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的波动,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受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82%、82.29%、83.27%和83.40%,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长,负债规模趋于稳定,但较同行业仍偏高,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应收类款项回款周期较长对营运资金存在较大占用,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对外融资;二是公司扩大融资规模主要是用于推进产业链纵向延伸布局及民爆生产线升级改造,构建产业链协同优势,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能提质增效。发行人始终秉承稳健经营理念,当前日常经营较为稳定,各业务板块运行较好,但仍存在因资产负债率较高而面临的潜在债务偿还风险。
2、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构成。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985,751.22万元、1,008,541.16万元、1,132,240.61万元和1,055,414.93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78.83%、74.14%、79.74%和74.51%,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已经意识到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相对较高带来的不利因素,近年来,发行人在与各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并维护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通过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以拓宽融资渠道,以求降低负债结构不平衡造成的短期偿债压力。如果发行人不能有效控制并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将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
3、净利润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90,690.80万元、-85,113.75万元、-1,742.35万元和-8,113.79万元。发行人近年来净利润连续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爆破及工程施工板块应收账款基数大,部分客户资金紧张,回款周期延长,账龄滚动后,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上升,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逐年增加的坏账准备对利润侵蚀影响所致。针对此情况,发行人加强各项管理措施亏损规模有所减少,2023年净利润为-85,113.75万元、较2022年同比减亏5,577.05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1,742.35万元、较2023年同比减亏83,371.40万元。2024年发行人减亏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加强与贵州省地方政府、地方平台公司沟通,多措并举如以资抵债、矿权抵债、增加有效资产抵押等方式推进应收账款回收,逐步消除近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若发行人不能有效加强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导致坏账准备持续计提,将进一步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31,094.54万元、-21,853.84万元、38,195.32万元和-9,784.7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存在一定波动,其中2024年情况有所好转。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31,094.5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期收现回款较上期同比有所减少,二是报告期兑付票据较上期增加。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21,853.84万元,同比增加9,240.70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38,195.32万元,同比增加60,049.16万元,增幅274.78%,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收回部分工程款、保证金等;二是发行人加强运营资金管控,有效提升资金流动性。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9,784.74万元,同比增加19,065.79万元,增幅66.08%。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的波动较大,对公司日常经营周转产生一定影响。
5、应收账款规模过大且回收时点不确定的风险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0,246.64万元、523,707.58万元、575,790.69万元和578,250.23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1%、31.68%、33.77%和34.04%。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为稳定。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发行人与各客户尚未结算的收入,主要集中在爆破工程服务板块,因其业务性质及结算特点,导致项目应收款项存在一定的沉淀,加之受工程进度、工程完工时点、审计验收时点的影响,项目应收款项回收时点具有不确定性,爆破工程服务类项目回收期长,资金占用压力大,制约发行人创现能力。前期,发行人爆破工程服务类业务客户主要为主营基建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由于政策因素影响,此类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融资困难,同时发行人部分项目完工后办理结算,项目涉及国家审计,在未审计结算前有审减风险,因此结算期间项目业主为避免支付金额超过最终审计结算金额,暂停支付工程款,从而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近年来,发行人已意识到应收账款规模过大的风险,成立应收账款清收管理办公室,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定清收计划、加强清收考核力度等方面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清收,定期对应收账款的回款状况进行盘点,按月推进考核,对于欠账时间较长不回款的客户,通过法律手段清收欠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较大的应收账款规模仍使得发行人现金流较紧张,可能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风险
2022-2024年末,按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发行人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50,245.87万元和186,768.25万元和188,037.55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32,378.09万元、82,169.23万元和110,728.50万元,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17,867.78万元、104,599.02万元和77,309.0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总体呈上升趋势。若发行人未来出现坏账准备计提不足,一旦发生坏账而无相应的准备金抵用,就会导致企业的资产和利润下降,并将在发生巨额坏账时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7、净资产持续下降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0.92、0.86和0.91,速动比率分别为0.99、0.88、0.83和0.88。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且处于偏低水平,若发行人无法做好流动性管理,将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10、有息债务增长的风险
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由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构成。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770,878.45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54.29%,有息负债绝对金额较大。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息债务将同步增长,可能会加大发行人的偿债压力。
11、资产流动性较差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的主要构成为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2、1.26和1.18,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速度较慢的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且工程类应收账款的回收期限较长;近三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重均处于20%左右,占比相对较高,发行人目前持有的资产流动性较差,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12、其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35,139.84万元、113,647.92万元、93,025.42万元和91,234.4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30%、6.87%、5.46%和5.37%。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发行人支付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及代项目业主支付的项目前期费用。若发行人主要工程合作方不能按时支付项目前期代付费用或不能及时退还保证金款项,将导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从而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由于发行人业务缴纳保证金以及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导致其部分资产受限,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及房屋建筑物、原已质押的遵义绿联PPP项目、山西保晋PPP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等,受限金额合计为291,355.40万元。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可能会对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14、存货跌价风险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9,526.28万元、41,434.29万元、37,589.72万元和35,718.3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43%、2.51%、2.20%和2.10%。发行人的存货均为正常生产经营形成,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但受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影响,若存货资产较长时间未能实现销售,形成长时间的积压,则不可避免的会对存货价值形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15、对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发行人子公司融资大部分采取由发行人担保的形式,根据《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为满足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2025年公司担保总额度44.14亿元。发行人负担了一定额度的或有负债,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存在流动性偿付压力,需要发行人履行担保责任,则可能对发行人带来一定影响。
16、经营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合并口径下的财务报表中,发行人资产规模、利润及现金流主要集中在下属公司,本部贡献占比较小。虽然发行人对其下属公司均具有较强的实际控制能力,但仍存在本部资产及收益规模占比较小,经营依赖子公司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民爆产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由于其在采矿业、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器材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通常相对较大,对矿产品的需求较大,从而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宏观经济低迷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放缓,采矿业一般开工不足,从而导致对民爆产品需求降低。尽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阶段,经济建设对民爆行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形成了较稳固的保障,但若未来国家经济增速回落、基础建设投资放缓,导致对民爆产品的整体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主要产品为乳化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均属于具有危险爆炸属性的特殊工业产品;此外,发行人利用爆破技术为各类客户提供爆破工程服务。民爆器材生产及爆破工程服务涉及民爆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储运、使用及工程服务等诸多环节,存在因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从而对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3、业务结构单一的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爆破工程服务及民爆器材生产销售,2022年-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爆破工程服务及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96.01%、97.18%、96.59%及96.91%,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业务结构单一为发行人经营特点,但若因经济环境、宏观政策及行业规定等发生变化或者波动引发发行人所处行业需求下滑,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较同业竞争者有较大的优势,但整体而言,我国民爆行业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工业炸药现场混装应用技术相对落后,生产技术、安全机理研究尚需进一步加强。民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需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自身核心技术竞争力,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虽然发行人具有较好的创新研发能力,但仍存在未来无法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从而导致发行人竞争优势被削弱的风险。
5、成本上升风险
发行人生产成本主要由硝酸铵等原材料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构成。近年来煤炭价格维持高位震荡,推动硝酸铵重要原料合成氨价格波动上升,从而导致硝酸铵价格持续上涨。原材料价格上涨压缩了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利润空间,同时国内劳动力工资成本上升,进一步增加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压力。根据“十四五”民爆行业发展规划,智能化生产及产品技术提升上投入将增加,若发行人不能有效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将对发行人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产业集中度持续提高,企业数量进一步减少,形成3-5家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产能布局更加合理,产品结构更加优化,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虽然发行人为全国民爆行业的龙头企业,在规模、技术、市场均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随着行业内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的推进,民爆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发生较为深刻的变化,原来以区域内竞争为主的局面将逐渐演化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相当规模、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间竞争为主的格局,行业市场竞争程度将进一步加剧。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强化自身竞争优势并抓住机遇提高市场份额,可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7、产品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由于民爆产品受到运输半径、运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贵州省、甘肃省和山东省。因此,发行人产品销售容易受到当地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销售区域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8、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民爆产品中工业炸药的主要原材料在成本中的占比较大,其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硝酸铵、硝酸钠、复合油相价格受短期季节性供求变化和长期行业产能扩张周期变化以及国际大宗商品原材料期货市场走势的影响较大;芯片模组作为工业雷管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国际政治经济影响波动较大。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9、经营模式发生变化的风险
民爆产品属于高危品,国家对民爆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各环节都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严格的管制制度使民爆行业形成了很高的进入门槛,供给增长受限,同时形成了较强的区域垄断性。民爆行业特有的许可证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产量的管控,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安全风险、稳定市场、避免无序竞争、保证了行业内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的作用;另一方面发行人根据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及时调整产能、产量的自主性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若未来我国民爆行业政策、特有的许可证制度和管控模式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行业政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10、关联交易风险
民爆产品属于高危品,其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各环节都受到严格管制,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和爆破工程作业环节的产品采购多在当地进行,为降低成本、保障供应,公司参股投资部分区域民爆销售公司,存在少量的关联交易。随着公司民爆服务一体化战略的推进及并购速度加快,公司关联交易规模和占比会进一步下降,但受行业特征所限,仍会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1、产品定价风险
从2015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号)要求,民爆行业放开民爆产品销售价格后,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价格变为与下游客户协商确定。随着价格的放开,区域外竞争企业采取低价倾销方式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价格竞争与供需的动态变化使公司产品存在一定的定价风险。
12、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安全生产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若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危机公关处理不到位,将可能导致企业停产、财产损失、人员安全事故、运营决策机制受影响等情况发生,发行人面临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民爆行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具有很强的复杂性和突发性,属于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民爆产品具有易燃易爆的高度危险属性,其生产和使用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安全管理事关重大。目前,发行人已经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的要求进行产品的生产、运输、销售和使用,并且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但因偶发性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仍需关注,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并且引起监管政策的变化,从而进一步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公司治理风险
发行人已成为国内民爆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伴随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的内控制度、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此外发行人部分管理层人员存在在公司股东保利久联同时兼职的情况,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3、管理机构及人员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保持良好的发展与增长势头,资产、收入规模稳健增长,员工人数也随之增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日益复杂,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风险。如果管理效率出现下降,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绩。同时高级管理者若发生变动,也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发行人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培养了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业务骨干,但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扩大和项目建设的全面推进,发行人在生产、销售、研发、工程建设、管理类岗位上需要引进和储备大量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对人力资源及其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倘若人力资源储备工作不能及时跟进,会影响到企业战略的实施与经营目标实现的效率和效果。
5、董事暂不符合公司章程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为9名,发行人目前实际到位董事会成员为7名。发行人董事人员人数暂不符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数量的规定,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6、受监管立案调查、收到监管函、警示函、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决定书、通报批评的风险
2023年,发行人因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以及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导致保利联合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受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收到贵州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督警示,并对发行人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3年,发行人因下属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占保利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但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贵州证监局分别出具监管函和警示函。
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贵州证监局拟依法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发行人、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截止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予以更正。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因“2019至2021年期间,发行人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同时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公司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当年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度盈亏发生变化。”,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依法对发行人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于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发行人、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于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深证上〔2024〕43号),对保利联合、保利联合时任董事长安胜杰、时任总经理张毅、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士彬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7、负面报道带来的声誉风险
发行人系民爆行业企业,也属于高危行业,任何生产或质量安全事故,都将对公司的社会信誉、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可能会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发行人产生负面报道,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对负面报道做出应对处理,将会导致发行人声誉受到影响。
(四)政策风险
1、民爆行业政策风险
目前,民爆行业属于为数不多的由政府严格控制的特殊行业之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爆产品的安全管理工作。2006年,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并于当年开始实施。民爆产品的管理主要涉及工信部和公安部两个部门,其中工信部作为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民爆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的管理,公安部负责民爆产品运输使用环节及公共安全的管理。发行人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关的各项要求进行生产销售,近年来对各条生产线不断地进行技术改造,形成了包括胶状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膨化硝铵炸药、铵油炸药、震源药柱、各型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及塑料导爆管等产品在内的完整的产品线,生产线的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等行业产业政策方向。若工信部关于民爆行业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发行人则面临着生产方式及业务模式等变更的风险。
2、宏观经济政策风险
民爆行业的下游需求主要是矿山开采及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发行人目前主要爆破业务为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发行人整体发展情况受宏观经济增长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影响较大,可能对民爆行业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目前享受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税收优惠政策。当鼓励政策变动或达不到政策优惠条件,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税务成本。
4、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风险
突发事件包括了公司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突然死亡、失踪或严重疾病)以及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已被执行司法程序。一旦该突发事件发生,发行人可能面临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5、环保风险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少量炭黑粉尘、化学药品粉尘、热胶烟气、硫化烟气、排污水、噪声等。虽然发行人已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和控制体制,形成较完备的污染防治体系,在发展过程中仍在继续完善和改进环保设施,但随着国家日益重视环境保护,环保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也趋于严格,发行人仍存在一定的主营业务环保风险,且可能导致未来加大环保投入,增加生产成本。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0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 号
注册总金额: 人民币5亿元(¥5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2亿元(¥200,000,000.00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2年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365天,闰年366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面值人民币壹佰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利率的确定方式为在确定利率上、下限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托管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期: 2025年【】月【】日
发行日期: 2025年【】月【】日
集中簿记建档日: 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 2025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利息兑付日: 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次支付。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
本金兑付日: 2027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担保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上午9:00至2025年【】月【】日下午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16: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6: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贵阳银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9901156217051004737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3701098010
汇款用途: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
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5亿元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置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即将到期的有息债务。
二、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已指定财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保证本息的如期兑付,保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偿还中期票据本息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以及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稳定增长的营业收入及充足的货币资金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工程施工收入和民爆产品的销售收入。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6,392.97万元、677,735.89万元、646,866.73和119,650.31万元,营业收入较稳定。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48,009.09万元、135,451.81万元、155,503.86万元和128,153.69万元,发行人的货币资金能够提供一定流动性,具有充分的偿债资金调配空间。因此,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发行人营业收入以及相对充裕的货币资金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付提供了主要保障。
(二)加强外部融资渠道管理
公司与国内多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获得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给予的授信额度95.1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61.42亿元,尚余未使用授信额度33.74亿元。另外,发行人具备丰富的资本市场融资经验,直接融资渠道畅通。充足的银行授信及畅通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对于公司按期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构成有力支撑。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四)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额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五)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措施,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及时兑付提供了有力保障,保护中期票据投资人的利益。
三、发行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不用于小额贷款、股权投资等金融板块。募集资金不得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不用于偿还信托贷款,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
本期发行的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必要变更程序,并至少于募集资金使用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拟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48,388.36万元
48,388.36万元
成立日期: 2002年7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66464537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
邮政编码: 550002
联系人: 何泽宇、俞佩洁
联系电话: 0851-86776714、86759070
传 真: 0851-86776714、8675907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爆破工程技术服务、设计及施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零兼营;进出口经营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黔府函〔2002〕258号)文件批准,由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思南五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兴泰实业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贵州黔鹰五七○八铝箔厂作为发起人,采用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本公司各发起人投入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或现金合计金额9,946.86万元,按1:0.7037的比例,折合股本7,000万股。2002年7月18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设立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52000012047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本总额(万股) 持股比例(%)
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26.85 78.95
思南五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13.11 10.19
贵州兴泰实业有限公司 337.80 4.83
南京理工大学 281.49 4.02
贵州黔鹰五七○八铝箔厂 140.75 2.01
合计 7,000.00 100.00
图表5-1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结构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4年8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37号)核准,发行人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面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66元。
2004年9月8日,经深交所深交所《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04〕89号)批准,公司股票4,000万股(A股)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发行人上市板为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为002037.SZ。
2004年12月16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注册号为52000012047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2发行人2004年股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本总额(万股) 比例(%)
一、非流通股 7,000.00 63.64
其中:久联集团 国有法人股 5,526.85 50.24
思南五峰 国有法人股 713.11 6.48
兴泰实业 国有法人股 337.8 3.07
南京理工大学 国有法人股 281.49 2.56
五七○八厂 国有法人股 140.75 1.28
二、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 4,000.00 36.36
三、总股本 11,000.00 100.00
2、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年10月10日,贵州省政府出具黔府函〔2005〕350号《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2005年10月1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国资产权〔2005〕1310号《关于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涉及的国有股权变更事宜。
200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方案为股份变更登记日(2005年10月26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人的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以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公司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本次股改后,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总数由7,000万股下降为5,680万股,持股比例由63.64%下降至51.64%。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0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3发行人2005年股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本总额(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680.00 51.64
其中:久联集团 国有法人股 4,484.64 40.77
思南五峰 国有法人股 578.64 5.26
兴泰实业 国有法人股 274.1 2.49
南京理工大学 国有法人股 228.41 2.08
五七○八厂 国有法人股 114.21 1.0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 5,320.00 48.36
三、总股本 11,000.00 100.00
3、200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2008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008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2008年11月12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5200000000075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100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4发行人2008年股本情况
股本性质 股本总额(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359.61 36.03
其中:国有法人股 4,359.61 36.0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40.39 63.97
三、总股本 12,100.00 100.00
4、2009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9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2008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1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00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10万股。2009年11月13日,公司所有限售股份全部可上市流通。2010年5月11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5200000000075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0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0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1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01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方案。
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303万股。2011年1月12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5200000000075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6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71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基丰收(天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硕展中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邹瀚枢等7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7.51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9.82元,募集资金总额625,818,4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04,632,928.00元。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460.51万股。2012年8月16日,公司在贵州省工商局依法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520000000007546(1-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7月9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在深交所上市。
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460.51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图表5-5发行人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情况
股东类别及名称 股份数(万股) 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157.51 15.43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080.00 15.05
境内自然人持股 77.51 0.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303.00 84.57
1、人民币普通股 17,303.00 84.57
三、股份总数 20,460.50 100.00
7、201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460.51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方式,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方案。2013年6月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注
册资本变为32,736.82万元。
2013年7月1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贵州分所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贵报字(2013)第10298号)对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予以审验。2013年10月23日,公司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27,368,160股。2013年7月,因定向增发机构配售上市,限售股转变为流通股。
图表5-6发行人2013年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已流通股份 372,368,160.00 100%
人民币普通股 372,368,160.00 100%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
其他流通股 - -
流通受限股份 - -
国有股 - -
国有股以外的内资股 - -
外资持股 - -
未流通股份 - -
国有股 - -
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外法人持股 - -
自然人持股 - -
其他未流通股 - -
总股本 372,368,160.00 100.00%
8、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
2019年1月3日发行人发布《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为购买盘江民爆100%股权、开源爆破94.75%股权和银光民爆100%股权,发行人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数量为160,257,149股,发行价格为7.02元/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9年1月7日。本次新增发行股票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为487,625,309股。2019年8月10日,发行人公告最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总股本变更为487,625,309股。具体重大资产过程等见(三)。2019年10月10日发行人更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由原327,368,160元新增至487,625,309元。
发行新增股份后,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除直接持有发行人29.76%股权外,还持有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此保利久联集团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44.70%,保利久联集团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重大资产重组而发行的新增股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9、公司名称变更
2019年10月18日、1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中文名称由“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0年1月2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证券简称“保利联合”,证券代码“002037”不变。
10、2022年公司注册资本变动
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了《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发布了《关于相关股东拟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3,741,743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8,762.5309万股减至48,388.3566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762.5309万元减至人民币48,388.3566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83,883,566.00股,注册资本为483,883,566.00元。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366464537,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文生,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于2024年7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司地址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份,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利联合29.65%的股份,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保利联合14.84%的股份,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保利联合的44.49%的股份。
图表5-7: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出资比例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资本金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347.81 29.65
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7,182.95 14.84
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447.75 2.99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4.28 1.06
刘志文 285.88 0.59
山东银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45.75 0.51
桓雅琦 223.00 0.46
孙金莲 211.52 0.44
贵州伍峰致信实业有限公司 202.91 0.42
陈斌 170.89 0.35
合 计 24,832.74 51.31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股权关系如下:
图表5-8: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保利联合控股股东为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1、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与间接持有发行人44.49%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名称: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注册资本:
实缴资本:
29,318.00万元
29,318.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722104063C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213号
邮政编码: 550002
联系人: 何泽宇、俞佩洁
联系电话: 0851-86776714、86759070
传 真: 0851-86776714、86759070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煤炭及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注册资本14,366万元,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出资,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贵州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包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九八加油站经营)、汽车配件销售。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民爆行业第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和爆破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民爆集团。布局分布全国各大资源省份,业务涵盖炸药生产、爆破服务、技术研发等。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施工、爆破服务、民爆产品生产销售等。
截至2024年末,保利久联总资产2,072,133.78万元,总负债1,714,327.79万元,所有者权益357,806.00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7,687.41万元,利润总额6,042.16万元,净利润-4,733.93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发行人44.49%的股权,股份无质押且该股权未涉及任何争议与诉讼。
3、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前身是1984年1月成立的保利科技有限公司;1999年3月集团公司由军队划归中央大型企业工作委员会领导管理;2003年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2010年,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涉军业务并入集团公司。目前集团公司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董事长:刘化龙;法定代表人:刘化龙;主要经营业务:军民品贸易、房地产开发、文化艺术经营、矿产资源领域投资开发、民爆器材生产及爆破服务等五项主营业务。
截至2024年末,保利集团总资产17,105.41亿元,净资产4,275.51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65.20亿元,利润总额212.05亿元,净利润127.98亿元。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无质押等受限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控股股东能够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发行人在授权范围内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经营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独立: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制度、劳动管理条例和专门的人力资源部,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治理制度,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劳动、人事管理等方面形成独立的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薪酬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在股东方及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请参见第五章第七节《发行人人员情况》。
3、资产独立: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对所有的资产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发行人公司设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求要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和岗位均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5、财务独立:发行人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在银行独立开户,依法单独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或混合纳税现象。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一级子公司116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10家,详见下表:
图表5-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03,827.40 爆破与拆除工程 83.41 投资设立
2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35,000.00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00 爆破与拆除工程 100.00 投资设立
4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6,399.00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
6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 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 51.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7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民用爆破物品的生产销售、研究与开发 51.00 投资设立
8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民用爆破器材销售 51.00 42.31 投资设立
9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民用爆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 51.00 投资设立
10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4,767.22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 90.0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1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100.00 投资设立
12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专用设备制造业 65.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3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数码电子技术推广和应用 100.00 投资设立
14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1,820.00 数码电子雷管模组等生产与销售 56.04 投资设立
15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雷管炸药危险品运输、普通货物运输 66.45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6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民用爆炸物品的生 70.00 非同一控制下
1此处“一级子公司”指发行人将该公司作为管理层级一级进行管理及并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产销售 的企业合并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1、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贵州省新联特种爆破工程公司,由贵州省经济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国防科工办批准于1992年成立。注册资本:103,827.40万元,注册地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00021441345XC;现任法定代表人:孙志超。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煤炭开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土石方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81,885.98万元,总负债972,096.2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789.69万元;20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376.85万元,净利润-965.97万元。2024年末保利新联总资产较年初增加4.12%;2024年末保利新联净资产较年初减少-360.33万元,降幅3.55%;2024年度保利新联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减少21,146.39万元,降幅8.94%;2024年度保利新联营业利润较2023年度营业利润增加99,623.94万元,增幅101.33%;2024年度净利润较2023年增加89,799.28万元,增幅98.94%。保利新联2024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以及净利润均无下降超过30%的情况,经营情况逐渐向好。
(二)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营公司1家及联营公司22家。其中,不存在最近一年末发行人持有的参股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账面价值占发行人总资产比例超过10%或获得的投资收益占发行人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超过10%的情况。
图表5-10: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范围
1 贵州安联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49.00 8,000.00 砂石开采、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建材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检测。
2 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49.00 2,880.00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能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与配件,并提供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贵州安联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安联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武,经营范围:砂石开采、加工、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建材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检测。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4,068.92万元,负债总额9,310.09万元,所有者权益4,758.83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04.90万元,净利润233.75万元。
2、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8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波,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能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机电设备与配件,并提供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02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325.42万元,负债总额1,575.03万元,所有者权益1,750.39万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21.89万元,净利润0.02万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9人组成,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负有监督职责,由3人组成;公司设总经理1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股东会
发行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股东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董事会
发行人设有董事会。《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设有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其中含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可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发行人已于2025年8月修订公司章程,不设立监事会,目前取消监事会流程尚未审批完毕。
4、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及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职权包括: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公司内设董事会办公室、行政管理中心、战略投资中心、经营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科技信息中心、安全监管中心、党群工作中心、党委巡查工作办公室、纪检工作办公室、工程与成本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11: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1、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发行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公司法人治理,“三会”运作管理及子企业董事会规范建设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董事、专职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本级董事会的组织安排及相关董事的履职保障服务,并督办其决策部署;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权市值管理、资本市场重大事项舆情监督等工作,及年度ESG报告等,维护良好市场形象、投资者关系及监管环境;负责本级股东及股份变动管理;制定股权激励方案,负责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负责对接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完成监管机构安排的检查及专项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投资者活动相关制度和流程,并监督执行;负责制定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并组织特定对象(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接待;负责与中国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信息披露媒体、业务平台等机构的业务往来、分红提取及缴纳相关年度费用;负责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由监管机构规定、指导的分级重点培训及相关资质考试;负责内幕信息人员和内幕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核查和督促保密重要信息;负责与资本市场专项业务中介机构对接,组织提供相关资料及尽职调查工作,支付服务费用;负责公司资本运作相关工作,包括证券市场股权及公司债融资的统筹执行,参与资产证券化计划制定,方案实施,参与大型并购方案论证等。
2、行政管理中心
行政管理中心是负责发行人办文办会、行政管理、有关会议督办、档案及保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主要领导的秘书工作;负责总经理办公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的管理,包括会前统筹规划安排,会中及时把握动态并跟进,会后健全记录,下发纪要等;负责“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重要会议决策的跟踪督办。跟进落实公司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指示、要求等;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维护、宣贯和监督落实;负责公司综合性活动的组织筹备,以及各类大型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司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牵头对接外部社会保障资源;负责公司公文,营业执照、重要资质证书及公司与部门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档案管理,以及公司密级文件、档案、信息等的保密工作;负责公司办公秩序维护,办公区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行政物料、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负责公务车辆、员工宿舍的统筹与管理工作;负责构建维护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督导与支持子企业自主建设信息系统平台;负责制定网络管理规范与安全标准,全面协调网络安全工作;负责总部及指导子企业办公与信息系统平台所需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采购和运维。
3、战略投资中心
战略投资中心是承办发行人战略规划、股权投资、重组并购、资产证券化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战略研究,统筹组织公司及主要子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参与制定各类专项发展战略,并跟踪落地;负责深入研究和分析政策动态、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竞争态势,系统组织标杆企业的对比研究,并对创新性的资源获取模式进行专项研究;负责新业务领域进入、新商业模式设计等前沿研究,探究其可行性、盈利性和落地性,指导公司新业务发展;负责组织实施改革深化工作的落实推进;负责公司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及流程体系的建设、维护、宣贯及落实监督;负责研究并制定年度投资策略。组织制定投资立项标准和投资立项审核;负责投资项目协议及其条款的修改,以及后续相关的各项变更事宜的审核工作;负责公司投资项目设立法人公司事宜的审核,以及国内和海外企业的压减清算等工作;负责公司已有内部股权并购、重组整合事项的审核,协调推进子企业重大内部资产重组、内部整合项目;负责排查公司资产状况,牵头制定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规划计划,并推进实施;指导下属企业开展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及核查下属企业报备的资产处置事项;组织对存量资产企业进行跟踪调研,检查和督促资产盘活、去化执行,并提出建议;负责统筹搭建全国市场营销管理平台,实现市场营销工作统筹管理和资源整合,负责制定营销费用管理制度,对各子企业销售管理工作任务的检查与考核;开展市场调研分析,为公司国内国际有效决策提供可行性依据;负责开发国内国外市场营销渠道和销售工作,完成公司销售计划。
4、经营管理中心
经营管理中心是公司负责企业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业绩考核、统计和经营管理分析等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各业务板块年度经营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并与各业务板块主体签订经营责任书;负责分解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跟踪月度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督导子企业经营计划落实;负责编制总部、各子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实施工作;负责公司经营形势分析会、半年度及年度总结会等重大经营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资料准备工作。并对其决策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负责组织总部职能中心工作会议,跟进重点工作进度,提升跨中心协同经营效率。负责定期组织各子企业(业务板块)经营专题专项会,监控运营情况;负责统筹公司制度及流程体系的建设、维护、更新。负责总部的管理授权、业务流程等标准化的管理,根据管理要求,及时组织进行动态调整;负责公司各级企业法人的设立、变更、终止等公文处理,负责法人管理系统信息维护;负责对接国资委、中国保利集团等上级机构,牵头办理与企业管理、经营总结等业务机关的公文;负责合同拟订、签订、执行、监督和维护过程的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数据指标体系,制定公司数据统计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收集、统计、分析生产信息数据,编制报送相关材料;负责对每月应收账款情况进行监督汇报及分析;负责企业精益管理、亏损企业治理;负责公司章程及商标字号管理。
5、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中心
风险管理与法律合规中心是发行人把控风险的重要部门,宗旨是推动集团全面加强合规管理,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风控管理中心以合规、风控、内控、审计、法务为主要控制职能,联动相关部门对公司关键事项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风险评估、重大风险跟踪、处置等管理工作,编写重大风险评估报告;负责防范经营管理中的重大法律风险,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涉及的法律事务出具专业意见,监督相关法律程序的执行;负责组织公司法治合规体系建设,对子企业法治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巡检;负责公司标准合同及法律文本的使用指导和监督,审核总部对外签订的合同;负责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法律事务的情况统计、分析和总结、负责法律事务档案的归档工作;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做好员工劳动仲裁,法律纠纷等工作;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及管理外聘律师事务所等工作;负责开展内部控制监督评价,组织、指导子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督导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及子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进行整改,对子企业内部控制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评;负责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经济责任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对子企业开展的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评;负责协调上级单位、外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检查,及时反馈问题情况并组织整改;负责完善审计问责,指导、监督各部门和子企业落实整改;组织建设和完善总部风险管理、审计、法务、合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6、财务管理中心
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负责会计核算、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财务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财务金融制度建设与实施工作;负责资金筹集和管理工作;公司本级资产管理、负债、薪酬及费用核算等相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下属子企业费用核算相关工作、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往来核对、账务清理相关工作;负责定期协助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负责建立完善“两金”管控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本级及汇总各级子企业月、年度各类报表的编报;负责新财务信息化核算系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开展财务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对子企业日常财务工作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参与公司及子企业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交易事项及重大经济等业务;负责公司司库管理;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编制本级资金预算,设计预算编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工作推进与落实;负责本级按时申报缴纳相关税费及年度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本级及下属企业进行税务风险管控相关工作;负责公司资产评估备案,核查公司相关公司在国资委产权管理系统中产权登记信息相关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相关工作部署和推进工作。
7、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引进、培养和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关系、薪酬福利、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三项制度改革及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制定人力资源战略和年度规划,并跟踪落地;负责统筹开展子企业组织盘点,持续优化公司各级组织架构、总部机构职责,以及人员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岗位职级体系、关键岗位能力素质模型,指导完善关键岗位任职资格体系;负责组织人才盘点、建立本级及指导下级企业构建各层次和专业技术等人才库,打造人才梯队;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根据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人事管理,包括领导人员的考察、提拔、任免、调配、交流、挂职及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及优秀年轻干部的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总部顾问、高级专家及外派子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梳理并规范人工成本、工资总额的预算与清算核定,完善薪酬及人工成本管控机制;负责实施总部领导员工的薪酬福利核算发放,协助经营管理中心完成总部绩效考核方案,开展对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并运用;负责总部人员有关经补贴发放、请休假审批、因公因私出国审批、集体户籍办理等人事运营工作;负责统筹公司劳动合同、五险一金、保险福利等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军转干部人员、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各单位开展校园招聘、社会招聘、实习生招聘,及总部人员招聘、入职、实习考察、转正等工作;负责统筹公司职称管理工作,管理总部人员职称,指导下级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监督评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协助各部门开展专业培训,指导督促下属子企业的培训开展等工作。
8、民爆应用技术研究院
民爆应用技术研究院是发行人负责科技创新、产品综合管理、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与管理等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科技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长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开展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负责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立项、申报、审批、实施(研究院自主、参与)、监督、验收及备案全过程;负责组织开展技术支持及服务。对子企业开展技术资源协调管理、生产工艺技术支持、技改项目报备审批实施及验收管理、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服务、产品质量体系及标准化管理、解决产品质量投诉及重大质量事故、碳排放碳中和管理、检验检测服务;负责民爆产能转移和转化后的技术支持服务,项目工艺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技术考核管理。对子企业开展技术考核指标和权重制定,组织开展对子企业的年度考核;负责科技成果申报、维护及管理。对各单位科技成果的申报、审批备案及组织评价鉴定,知识产权申报及维护,科技成果奖励;负责科技成果吸收引进、转化、推广应用及技术宣传。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引进及转化推广应用实施,成果转化激励实施,技术成果对外宣传展示;负责复合型人才团队梯队建设。开展国家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申报、高层次专业技术型人才吸收引进培养等。
9、安全监管中心
安全监管中心是负责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相关文件和要求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工作,并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各子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工作状况,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并对各子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保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和环保教育和培训,记录教育培训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或参与各类安全会议;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事故的协调处理;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目标和重点工作,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环保工作责任书的签订、考核和处罚;负责部门安全预算,审核子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健康预算和相关固定资产的投入管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产能调整,统筹;负责本级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10、党群工作中心
党群工作中心负责发行人党建、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企业文化、精神文明、统战扶贫、国安保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保利集团党委、贵州省国资委党委的工作部署在企业的贯彻落实,为促进企业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党内文件收发、流转、办理、归档及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落实公司党委关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部署,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指导基层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党建工作考核。负责公司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安排和管理;负责组织主题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共青团、工会、妇女和统战工作,负责职工代表大会和日常工作;负责公司信访维稳、做好群工群众思想工作。负责落实中央企业、地方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和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意识形态宣传工作和企业文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氛围和企业文化氛围;负责公司品牌管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新闻采编、报刊、微信公众号、网站新闻信息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类图片、声像资料的采集和归档工作;负责外部舆情管理、危机公关管理。
11、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内部巡视、巡察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内部巡察工作的计划、方案、流程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巡察办印章的管理,公文的收发管理;负责巡察组移交资料,巡察档案的管理;承担巡察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筹备巡察工作各类会议、学习培训等,起草相关文稿;负责向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对安排的事项进行督办;向巡察组传达党委、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指导、检查下属子企业的内部巡察工作;牵头配合上级党委对公司的巡视工作,并协调、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12、纪委工作办公室
纪委工作办公室是在公司党委、纪委领导下,按照党章规定,从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出发,对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结合上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调推进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谋划推进年度纪检工作;筹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负责推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及纠治“四风”工作;负责开展纪律教育、廉洁教育、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负责公司纪检体制改革,加强纪检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对下属子企业纪检工作的督导考核;负责组织推进公司综合监督工作;负责公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处置工作及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审查工作;负责指导检查下属企业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公司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建立维护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工作。
13、工程与成本管理中心
工程与成本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搭建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及相关信息化系统,统筹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工程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工程管理的制度流程与技术标准,并共享各子企业优秀做法、管理经验等。推动工程项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负责组织项目投标或投资前的评审工作,对项目的投标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评估;负责项目立项成本审核以及项目成本的动态监督,分析及预警;负责组织并推进公司工程业务领域内的专业会议;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工程管理目标及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负责监控项目关键节点的进度完成情况,建立工程项目风险清单,对有重大风险的项目进行预警、督办;负责公司成本管理与供方管理的制度及流程体系建设、维护、宣贯及监督落实。并对子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负责成本管理现状分析,提出优化措施。并组织指导子企业成本管理工作,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公司成本数据库的管理,以及对成本数据的年度分析及运用工作;负责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与流程体系的建设,维护宣贯及监督落实、并对子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负责总部集采招标和管理工作。以及指导和监督子企业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及集采类标准合同编制、管理;负责总部集采供应商全过程管理,包括入围、合作情况及履约评价;负责组织集采巡检,监控供方履约质量及能力。
(三)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出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各层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投资及预算管理、对外担保、人事管理、内部审计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及信息披露制度等,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管理等。
公司明确界定了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了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完善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执行。公司重点加强了对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采购及合约管理、工程及安全管理、土地综合开发管理、劳动人事分配的控制。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执行,不断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公司成本及费用核算、财产清查等业务操作,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财务会计工作,以达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提供会计信息资料。
2、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执行,不断加强预算编制、审批及预算考核等预算管理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为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严格管理,注重效益,防范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建立科学、有序的预算管理体系,确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并组织实施。
3、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执行,不断强化投资立项及审批、投资管理(含投资变动的管理)等资本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的审核、审批及备案手续。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投资活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等,明确财务管理中心为融资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编制年度融资预算,协助各级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组织开展日常管理事项。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融资制度,集中管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融资业务,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履行报批、报备及报知义务。各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公司融资业务的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为主要责任人。融资业务主管部门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融资业务全过程负责。各级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拟定次年融资预算,纳入年度全面预算报送公司审核汇总,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印发执行,月度融资预算在年度融资预算基础上细化编制。
5、对外担保制度
为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可《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担保及其审批程序、担保合同的审查与订立,加强了对被担保对象的调查,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按控股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批。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制订《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界定、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审议程序、定价原则和方法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明确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应主要遵循市场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7、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办法确定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标准及内容、信息披露的机构与职责、信息披露程序、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
8、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明确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子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规定。
9、生产安全与管理制度
发行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源头防范的原则,坚决遏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职业卫生危害,使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标准化,以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以有效的安全培训、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促进安全。
发行人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制了包括《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管理办法》、《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办法》、《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等多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和多项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加强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保护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11、工程管理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重大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工程项目服务于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工程项目专业分包指导意见(试行)》及《工程项目成本指导意见(试行)》等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工程施工项目过程中的决策过程、成本费用把控、施工管理、质量检验等行为的基本规范,实现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有效管理,在各个阶段对工程项目进行风险控制和平稳运营。同时充分发挥了集团公司在项目开发和方案提供方面专业技术优势,遵循市场化原则,提高项目决策效率。
七、发行人员工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董事7名、监事3名。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图表5-1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组织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份 现任职务 任期
董事会 刘文生 男 1968年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2年6月至今
张新民 男 1969年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
童云翔 男 1966年 董事 2023年4月至今
侯鸿翔 男 1975年 董事 2021年10月至今
王宏前 男 1958年 独立董事 2019年12月至今
李德军 男 1976年 独立董事 2022年6月至今
曹瑜强 男 1987年 独立董事 2024年2月至今
监事 崔小刚 男 1973年 监事会主席 2025年3月至今
龚健 男 1965年 监事 2021年10月至今
车慧 男 1968年 监事 2016年3月至今
高级管理人员 张紫剑 男 1973年 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
张光雄 男 1979年 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
张宝亮 男 1976年 副总经理,代理董事会秘书职责 2024年12月至今
刘永强 男 1980年 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
刘士彬 男 1973年 总会计师 2021年8月至今
发行人董事人员人数暂不符合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数量的规定。目前发行人正积极筹备董事选举工作并有待最终确定。
发行人董事人员人数虽暂不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未来可能影响发行人各项决议的合法性,存在管理及法律风险,但对本次发行暂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
2发行人无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拥有除中国外其他国家的永久居留权。
刘文生,男,1968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历任广州保利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保利(武汉)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南海桦荣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保利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海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保利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保利建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代行使董事会秘书职责。
张新民,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企业管理与质量保证部副处长,国防科工委体制改革司企业改革指导处副处长、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综合处处长,兼党支部组织委员及工会主席。2018年12月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2019年9月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总监,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童云翔,男,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副总会计师;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总会计师;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侯鸿翔,男,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保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中煤平朔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宏前,男,1958年出生,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硕士兼职导师(行业导师)。历任煤炭部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团委书记、总运处专业组长、副处长、处长、副院长,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副总经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对外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副会长、中国对外承包商会副会长。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德军,男,1976年出生,公共管理硕士,企业二级法律顾问(高级职称),执业律师。先后任职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浅山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瑜强,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暨南大学管理学博士,自2019年起历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兼系主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崔小刚,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常务副总经理;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审计监察部主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巡察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等职务。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龚健,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房地产部高级经理,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房地产部副主任,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监兼房地产部副部长(协同发展部),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中心副总监。现任保利(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新保利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车慧,男,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理部副部长、纪检监察室主任;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部副部长;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张紫剑,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山东银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安全质量部部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费县炸药分公司副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安全部主任,保利化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部长,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光雄,男,1979年出生,工学博士,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理工北阳爆破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巴里坤分公司负责人,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爆破事业部副总经理,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党委委员,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下属子公司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张宝亮,男,197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历任贵州盘江化工厂企管科副科长,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供应销售部经理,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爆破工程事业部副主任,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临时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态研究院院长,兼任下属子公司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刘永强,男,1980年出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爆破高级A技术人员。历任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北京理工北阳爆破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保利特能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下属子公司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士彬,男,197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保利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等职务。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三)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册员工总数7421人,具体员工组成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表5-1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学历、专业构成结构
单位:人
学历 人数 占比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159 2.14% 生产人员 4,010 54.04%
销售人员 365 4.92%
本科 1,779 23.97% 技术人员 1,038 13.99%
财务人员 367 4.95%
专科及以下 5,483 73.89% 行政人员 1,005 13.54%
其他人员 636 8.57%
合计 7,421 100.00% 合计 7,421 100.0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爆破工程技术服务、设计及施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零兼营;进出口经营业务。从目前发行人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结构来看,发行人经营业务主要包括爆破及工程施工、民爆产品生产及销售等业务。
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由爆破及工程施工、民爆产品产销及其他构成。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36,392.97万元、677,735.89万元、646,866.73和318,244.23万元,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小幅波动。公司2022年度较2021年增加33,575.69万元,增幅5.57%。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2年度增加41,342.92万元,增幅6.50%。发行人2022-2023年受益于工业炸药价格上涨及工业索类销售量价齐升等,公司民爆产品板块收入有所增长;同时,爆破工程施工板块收入规模随工程收入结算进度同比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保持增长。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30,869.16万元,降幅4.55%,主要是公司民爆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市场需求减少,民爆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民爆产销业务暂时性下滑,影响当年整体营业收入。
图表5-1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板块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爆破工程施工 221,407.27 69.58% 425,671.46 65.81% 423,710.14 62.52% 409,382.74 64.33%
民爆产品产销 86,989.01 27.33% 199,162.50 30.79% 234,913.29 34.66% 201,596.23 31.68%
其他业务 9,847.95 3.09% 22,032.77 3.41% 19,112.46 2.82% 25,414.00 3.99%
营业收入 318,244.23 100.00% 646,866.73 100.00% 677,735.89 100.00% 636,392.97 100.00%
发行人爆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是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三年及一期的爆破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分别为409,382.74万元、423,710.14万元、425,671.46
万元及221,407.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33%、62.52%、65.81%、69.58%,该业务板块业务量不断提升带动板块收入稳步增加。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民爆产品产销收入分别为201,596.23万元,234,913.29万元、199,162.50万元和86,989.0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68%、34.66%、30.79%和27.33%,受民爆产品需求下滑及售价下降,该板块业务收入有所波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安防运输、装备制造,国际贸易等,实现收入分别为
25,414.00万元、19,112.46万元、22,032.77万元和9,847.9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99%、2.82%、3.41%和3.09%,占比较小。
图表5-1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分板块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爆破工程施工 191,366.52 72.88% 361,800.17 70.02% 376,671.48 68.27% 369,035.65 69.28%
民爆产品产销 65,739.49 25.03% 138,362.27 26.78% 164,859.75 29.88% 143,259.71 26.90%
其他业务 5,489.62 2.09% 16,579.86 3.21% 10,212.07 1.85% 20,366.85 3.82%
营业成本 262,595.63 100.00% 516,742.31 100.00% 551,743.30 100.00% 532,662.21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532,662.21万元、551,743.30万元、516,742.31万元和262,595.63万元,与主营业务收入趋势保持同步。发行人营业成本主要来自爆破工程施工板块,近三年及一期该板块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9.28%、68.27%、70.02%及72.88%;民爆产品产销板块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6.90%、29.88%、26.78%及25.03%;其他业务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82%、1.85%、3.21%及2.09%,小幅波动。
图表5-1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润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爆破工程施工 30,040.75 53.98% 63,871.28 49.08% 47,038.66 37.33% 266,123.03 256.55%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民爆产品产销 21,249.52 38.19% 60,800.23 46.72% 70,053.53 55.60% -167,439.42 -161.42%
其他业务 4,358.33 7.83% 5,452.91 4.19% 8,900.39 7.06% 5,047.15 4.87%
毛利润 55,648.60 100.00% 130,124.42 100.00% 125,992.59 100.00% 103,730.76 100.00%
图表5-1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爆破工程施工 13.57% 15.00% 11.10% 9.86%
民爆产品产销 24.43% 30.53% 29.82% 28.94%
其他业务 44.26% 24.75% 46.57% 19.86%
毛利率 17.49% 20.12% 18.59% 16.3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业务毛利润分别为103,730.76万元、125,992.59万元、130,124.42万元和55,648.6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6.30%、18.59%、20.12%及17.49%。近三年发行人爆破及工程施工板块毛利率持续上升主要是工程施工量提升,成本管控有效所致;民爆产品产销板块毛利率受原材料价格及市场供求影响小幅波动。
(二)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由子公司新联爆破、保利特能和保利生态所承接。保利联合、保利民爆负责的民爆产品生产及爆破工程施工,盘化集团负责的守押护运业务,及保利民爆负责的国际贸易业务(2019年该业务由保利化工转为保利民爆经营)。
1、爆破工程施工板块
发行人的爆破工程施工业务主要由新联爆破、保利特能和保利生态所承接开展。
2006年,随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出台,国家在政策上允许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直接向终端客户销售民爆产品,并鼓励生产企业向爆破工程服务领域延伸。发行人依托民爆产品生产技术能力、爆破工程服务技术等优势,努力使经营模式由“生产、销售、爆破业务相对分离”向“生产、配送、现场混装及爆破工程一体化服务”方向发展。
该板块业务主要由新联爆破所承接,主要工程技术服务包括硐室爆破、中深孔爆破(含土石方爆破)、大型建筑物拆除爆破等工程技术服务。新联爆破系贵州省首批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2013年获批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爆破与拆除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爆破作业壹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资质于一体。发行人是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爆破施工企业,且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施工技术均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凭借公司优质的资质水平和业务能力,工程服务已突破贵州走向全国,并向海外拓展。根据爆破工程的业务特点及市场特性,发行人采用重点区域业务推广及重点项目跟踪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发行人承接的爆破工程业务在贵州省内遵义、六盘水、毕节及贵阳贵安新区等既有市场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目前已重点开拓了西藏、新疆等国内市场,并积极走向国外市场,重点向矿山总承包一体化方向发展。承接爆破工程业务主要采用工程项目总承包、专业分包以及PPP模式。
(1)爆破工程服务经营主体及业务资质
发行人爆破工程服务范围:爆破与拆除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专业承包等。
截止2025年6月末公司拥有的爆破工程服务及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18:发行人爆破工程服务资质情况
单位名称 公司层级 公司资质 资质到期日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028年12月31日
爆破作业一级 2030年7月18日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028年12月31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8年12月31日
贵州久远祥和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26年7月16日
危险货物运输 2026年3月13日
正安新联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30年9月11日
铜仁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26年5月20日
六盘水久翔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二级 2026年1月19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5年7月17日
贵州久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26年12月21日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6年6月18日
黔西南州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30年7月3日
西藏中金保利新联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二级 2027年5月19日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9年12月25日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029年12月25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9年12月25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2029年12月25日
内蒙古瀚石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一级 2030年7月29日
矿山总承包一级 2030年4月14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 2029年6月13日
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2029年3月11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6年11月3日
吐鲁番银光民爆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27年5月1日
矿山总承包二级(暂定) 2025年9月26日
湖南金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一级 2030年7月19日
河北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一级 2026年6月8日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028年5月11日
贵阳新联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三级 2026年5月20日
保久(甘肃)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一级 2025年9月19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028年11月7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7年1月3日
济南四五六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二级 2025年10月8日
贵州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爆破作业一级 2030年7月19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6年6月4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7年10月9日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乙级 2029年12月2日
安全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 2026年5月3日
北京北阳世纪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8年2月26日
地质灾害治理乙级 2025年12月30日
营业性爆破作业一级资质 2028年5月10日
山东银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营业性爆破作业二级资质 2027年8月23日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四级子公司 矿山总承包二级施工资质 2028年5月23日
营业性爆破作业一级资质 2026年7月26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6年7月26日
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四级子公司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029年8月26日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 2028年1月26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7年5月4日
(2)爆破工程技术介绍
1)硐室爆破工程技术方案
硐室爆破,亦称大爆破,即是将大量炸药装入经设计的硐室或井巷中,按规程进行爆破的技术方法。与其他爆破技术方法相比,其特点是短期内即可完成较大开挖量,效率高,适应性强,在我国广泛推广应用。但因单次爆破炸药量大,可导致地震破坏及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由此该爆破技术方案对爆破设计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图表5-19:硐室爆破工程技术方案
2)中深孔爆破技术方案
中深孔爆破针对不同的露天矿山、地形地貌等工程施工条件,分别采用正规台阶、轻型浅孔钻台阶和中深孔简易台阶等方式进行开采,爆破技术采用以非电起爆系统为主的多段微差爆破。中深孔爆破技术在我国广泛应用于矿山剥离开采、大型山体爆破、水利工程及铁路开挖等基础设施工程。
不同模式的中深孔爆破技术给各种条件工程施工提供有效的技术途径和手段,具有安全保障程度高、生产效率高、爆破周期长、飞石少等优点,可为现场混装施工提供较好的工作条件,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图表5-20:中深孔爆破工程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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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拆除爆破工程技术方案
拆除爆破工程是对拆除建筑物及其邻近地区,严格控制爆破能量、规模和影响范围的爆破。拆除爆破通常可分为基础型构筑物拆除、高耸构筑物拆除、建筑物爆破拆除等类型,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图表5-21:拆除爆破工程技术方案
(3)工程模式
发行人爆破工程业务主要通过公开投标方式进行承揽,该模式具体过程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控制、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结算等环节。公司通过市场调研以及具体研究分析实际项目需求,制定业务发展策划;对于招投标项目成立投标小组,通过与发包方进行充分沟通以掌握项目实际需求并提供专业的设计引导,达到较高的竞标成功率;项目中标后根据发包方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和计划,并签订合同;项目施工计划和方案确定之后,公司开始组织项目施工,并按照计划报送施工进度。
1)普通工程承包模式
在普通工程承包模式中,发行人在工程建设期内每月确认工程进度,经发包人确认进度后支付工程款项,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交付客户,发行人进行竣工决算。
图表5-22:普通工程承包模式服务流程图
目前发行人以普通工程承包模式承揽的爆破工程项目中既包含爆破施工也包括非爆破施工。爆破施工成本主要来自于民爆器材材料费、劳务费及其他费用。其中,材料费约占总成本的40%左右,劳务费约占总成本的30%-40%,其他费用包括机械使用费和措施费等。非爆破工程施工成本主要来自于劳务费、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劳务费约占总成本的60%-80%、材料费约占总成本的15%-25%,其他费用包括措施费和其他直接费等。
发行人爆破工程业务主要有两种计价模式,分别为清单计价及定额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订合同价款,工程竣工结算等活动,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该种方式下,以工程实体为定价对象,通过将形成工程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进行计价,能较为直观地反映该工程实体的基本价格。该定价方式为投标人自主定价,较为直接地反映出投标企业的管理水平及商场竞争情况。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间接费、利润、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对于在贵州省内的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04版或2016版《贵州省五部计价定额》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该种方式下,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计价的依据主要是在统一的预算定额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费用与调价系数。
爆破工程项目按照产出法确认收入,施工收入确认的条件为业主方及监理同意确认的项目完工进度:确认时点为取得签证量的当月,核算收入的依据为工程承包合同、当月施工签证量。爆破服务通常以完成的爆破方量及约定的爆破服务单价结算爆破服务收入爆破服务确认收入的条件为完成爆破方量并取得客户的签证单据:确认时点为完成上述爆破服务当月;核算收入的主要依据有爆破服务合同、爆破方量确认单及本方开出的爆破服务发票。
公司参与的工程承包项目的业主方一般为贵州省政府平台公司以及新疆、西藏、河北、山东、甘肃等省外地区政府平台公司、央企及国企。目前,公司承接项目模式主要为普通工程承包,业务区域主要集中于贵州省遵义市、贵阳市、铜仁市、六盘水市、山西省朔州市及山东省临沂市等地区。
图表5-23:发行人近三年爆破工程项目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期间 客户名称 工程模式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2022年度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总承包 82,368.75 12.78% 否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52,500.00 8.15% 否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钻爆一体化 35,542.09 5.52% 否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35,474.83 5.51% 否
遵义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PC项目 25,465.87 3.95% 否
合计 231,351.54 35.91%
2023年度 晴隆县迪华挖掘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矿山项目 150,000.00 29.37% 否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 爆破项目 94,086.00 18.42% 否
任公司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73,130.67 14.32% 否
贵州得圣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矿山项目 15,000.00 2.94% 否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矿山项目 14,000.00 2.74% 否
合计 346,216.67 67.78%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243,442.57 33.82% 否
2024年度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 168,572.67 23.42% 否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钻爆一体化 55,951.80 7.77% 否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总承包 44,542.68 6.19% 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钻爆一体化 23,704.72 3.29% 否
合计 536,214.44 74.49%
2)一般总承包模式项目结算
一般情况下,尤其针对市政类爆破施工项目,发行人在项目竞标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20%,在工程完工后退回;在施工过程中,发行人按月向监理方、业主方申报当期已完工进度表,经监理方、业主等审核签认后,支付当月工程款,一般来说,当月工程款为已审定工程量的70%-80%;项目完工后,发行人编制工程结算书并报审计;审计结束后,业主将支付发行人全部工程款的95%,剩余全部工程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退还。
3)分包模式项目结算及盈利模式
在一些大型工程施工中,总承包方会将部分专业性较强或业主指定的工程对外分包,分包模式下,总承包方与发行人签订分包合同,发行人直接与总承包方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发行人按月向总包方申报当期已完工进度,发包人从安全、调度、工期、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通常每月按总包方确认工作量的70%-80%确认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将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退还。
分包模式的盈利模式与爆破工程服务整体盈利模式相同,发行人拥有爆破作业资质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相应资质,能够在爆破领域提供最专业的服务。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对施工方要求更趋向专业化,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发行人的专业水平将有效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分包方角色介入更多项目,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从而拓宽盈利水平。发行人承接的分包项目无固定收益比例,分包比例取决于总承包方安排,分包项目普遍合同金额较小。发行人最近两年承接的分包项目平均单个合同金额约5184万元。
图表5-2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普通承包模式爆破工程重大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金额 已回款金额
重大已完工项目
若羌县城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021年9月10日 2023年12月30日 33646.90 18000.00
江天农博城二期(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2020年9月9日 2023年10月30日 23000.00 14516.56
贵州西部黄果树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及其配套项目(集散中心施工一标段) 2020年9月1日 2023年12月30日 41961.25 7936.97
贵州遵义桃花江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先行区康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021年10月10日 2024年12月6日 61129.15 0.00
遵义桃花江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先行区康养建设项目(一、二标段) 2022年4月5日 2024年12月30日 25465.87 0.00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生产剥离工程二标段 2021年7月1日 2024年7月30日 67815.30 89596.44
窑街煤电集团酒泉天宝煤业有限公司红沙梁(露天)煤矿岩土剥离生产工程 2021年5月12日 2024年9月3日 27033.00 65505.30
包头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开采总承包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11782.22 10796.86
遵义市新蒲新区洛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交通系统工程(绿道) 2020年5月20日 2023年8月13日 32531.88 36625.66
清徐县开发区电力管沟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020年9月16日 2022年10月30日 27896.87 22384.20
昭觉县2019年脱贫攻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乡村学校(改扩建)第二次 2020年2月27日 2020年12月30日 44845.56 36489.22
南江·宏帆广场二期 2020年12月10日 2023年8月30日 31338.57 17688.72
新疆三塘湖矿区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项目 2020年6月10日 2024年9月30日 21117.37 49895.56
合 计 - 449563.93 369435.49
重大在建项目
遵义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一标段 2019年8月27日 2025年4月30日 35401.00 17565.99
遵义市湘江河狮子桥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9年7月19日 2024年10月30日 29689.92 31034.70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含爆破)二标段 2024年9月1日 2026年9月1日 243442.57 76264.93
山脚树南井区煤矿项目 2023年4月25日 2024年5月31日 15000.00 1200.00
兴仁市下山镇四海煤矿工业广场建设项目建设土石方工程 2023年8月23日 2025年12月1日 13668.74 705.00
额敏县喇嘛昭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 2024年10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15135.54 2006.90
唐山市丰润区压库山片区废弃采石场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2019年10月12日 2025年11月30日 88162.35 14261.54
唐山丰润区刘家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2020年6月10日 2025年8月30日 34999.20 9707.18
南水北调中线雄安调蓄库骨料加工系统及调蓄库一期(含沉藻池)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2020年8月15日 2025年8月30日 10526.60 2486.25
淇滨区洪峪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绿色矿山开采项目 2020年9月1日 2025年9月1日 21250.00 7514.39
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绿色矿山项目运营承包(1500t/h砂石骨料生产线) 2021年6月10日 2026年6月30日 14000.00 4863.89
内蒙古华通瑞盛兴旺露天煤矿整体托管运营项目 2022年4月15日 2027年12月31日 82368.75 102140.16
山亭区芦山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加工外包工程项目 2021年1月22日 2032年3月30日 38913.00 9528.90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工程 2024年5月1日 2029年5月24日 25000.00 1546.27
别矿项目部 2022年7月1日 2025年6月30日 195706.00 245291.64
湖北楚新矿业有限公司钟家冲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施工及开采工程项目 2023年8月31日 2028年12月31日 18444.00 2062.69
黑岱沟露天煤矿项目 2024年11月11日 2026年12月11日 162018.19 15303.61
山西平朔项目部 2024年1月1日 2025年12月31日 15474.00 5571.33
湖南省邵东市报公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绿色矿山项目 2024年4月1日 2033年3月31日 29700.00 1344.19
杨山项目部 2024年8月12日 2026年8月11日 44542.68 0.00
山东铭航建材供应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23年2月12日 2025年3月16日 24000.00 3600.00
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露天开采爆破工程 2024年12月19日 2026年12月31日 18400.00 4067.50
北露天煤矿2025-2029年爆破一体化施工 2024年12月7日 2029年12月31日 23704.72 692.99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穿孔爆破一体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2024年12月2日 2029年12月31日 55951.80 1976.59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穿孔爆破工程 2020年4月30日 2025年5月1日 13500.00 2528.16
合 计 1338236.06 623358.48
注:普通承包模式爆破工程不涉及分包形式;拟建项目暂不涉及回款。
4)BT模式
发行人在2016年以前采用BT模式承接项目工程,该模式下的流程通常包括项目招投标、合同(包括工程施工合同、回购担保合同、BT模式投资合同)签订、项目融资、项目部设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及项目回购等环节。在BT业务模式中,发行人承担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融资,并实施项目建设,工程验收合格后向项目业主移交,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等经工程审计作为项目回购基数,项目业主按协议向发行人分期支付回购款项。在具体操作过程中,BT业务分为项目建设期与项目回购期两个阶段。项目建设期间,发行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融资与投资工作,支付征地拆迁等代付费用并承担项目工程的总承包建设,发行人为项目支付的代付费用、工程进度款以及应收的资金占用费等,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汇总进入回购基数,待项目工程验收合格进入项目回购期后,项目业主根据BT合同约定,按期向项目投资建设方支付回购款项。发行人从2016年起以不再承接BT项目,以下BT项目情况表所列项目属于以完工项目。
公司取得的BT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项目招投标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发行人中标后,与项目发起人签订BT项目建造合同,合同就回购资金来源表明为政府财政收入,并将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同时就政府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符合《合同法》、国发【2010】19号、财政【2012】4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要求,合同回款及履行状况正常,未出现违约状况。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关管理部门授权批准,未见违法违规操作。
BT模式会计处理上与其他工程项目一致,工程款回收在建设期完成,进入回购期。记账方式上,对开展业务的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公司,先归集成本到存货中,根据结算情况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图表5-2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完成回购的重要BT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回购方 合同金额 总投资 回款金额 回款计划 回款日期 建设工期 进展情况 与政府签订协议情况
1 遵义市新火车站片区新南大道附属工程(洪水台土石方平场项目)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48,000 69,000 62,183.17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80日之后一月甲方支付至乙方回购款总额的25%,360日之后一月甲方支付至回款款总额的50%,540日之后一月甲方支付回款款总额的75%,剩余回购款在720日之后一月付清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 720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2 遵义金杯还房二期工程(BT) 遵义县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3,749 4,682 5,395 工程交工六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 工程封顶支付40% /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图表5-2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正处于回购期的重要BT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回购方 合同金额 总投资 回款金额 回款计划 回款日期 建设工期 进展情况 备注 与政府签订协议情况
1 遵义县县城南部拓展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合作项目二期工程(播南大道青山至新站段) 遵义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5,000.00 11,108.00 11,115.11 按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将剩余回购款付清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0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合同金额包含南拓一期和二期工程,我部只实施南拓一期工程,且一期工程中因设计变更也有部分并未实施。 已签订
2 S209织金县城至绮陌(互通)段改造工程 织金县顺达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917.83 50,462.00 57,391.82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第一次付款甲方交付乙方回购款总额的25%;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支付25%;剩余的50%回购款在后两年的回购期内均衡支付;每年支付25% 按季度支付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8个月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3 遵义市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129.20 8,798.00 10,152.38 180日之后一月甲方支付乙方回购款总额的25%;360日之后一月支付至回购款总额的50%; 540日之后一月支付至回购款总额的75%;剩余回购款在720日之后一月付清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05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4 金杯还房一期(BT) 遵义县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8,600.00 7,361.00 7,656.29 工程交工验收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支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 工程主体封顶一周内,甲方付合同金额的20% 365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发行人进场施工时设计图不全,合同金额只是预估。
5 遵义金杯还房三期工程(BT) 遵义县金杯投资有限公司 515.00 651.00 747.57 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单独结算并付清工程款 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30% 365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6 遵义县山盆镇生态移民还房工程项目(BT) 遵义县山盆镇人民政府 5,000.00 5,790.00 9,130.46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60天内支付不低于合同20%,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内支付完毕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60天内支付不低于合同20% 10个月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7 遵义汇川大道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3,000.00 22,061.00 24,995.93 甲方回购款支付分为五个阶段,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支付总额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60日内付清 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支付工程量的20% 360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合同金额约3亿元,结算金额是25,731万元,合同金额中因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有部分 并未实施。
8 遵义市新火车站城市组团礼仪片区道路网络工程(一期)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549.77 27,672.00 27,002.02 现款按等比例分次支付,在24个月的回购期内分4次支付,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六个月等比例进行回购。可提前回购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一期540天;二期730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9 遵义市新火车站片区新南大道工程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000.00 40,240.00 30,283.00 180日之后一月甲方支付乙方回购款总额的25%;360日之后一月支付至回购款总额的50%;540日之后一月支付至回购款总额的75%;剩余回购款在720日之后一月付清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720天 项目已完工,已审计 已签订
10 贵安新区天河潭路道路工程 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9,362.51 88,290.00 81,160.22 回购期为36个月,每12个月按照30%40%3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完毕。每12个月内按每3个月等比例支付一次回购款支付时间为每3个月期满后的前5个工作日内。 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65天 项目已完工,国家审计中。 已签订
目前,发行人的施工爆破工程主要为集中于贵州省内的市政爆破工程。发行人拟进一步推进从单纯产品生产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的转变,着手培育新增长点,为涉足矿山爆破领域积极准备。相比市政爆破,矿山爆破业务不需要前期垫资,资金压力较小,且矿山爆破项目持续时间较长,一般长达30-50年。2011年底以来,发行人陆续在西藏、山西等地建立子公司,筹划开拓当地市场。2012年9月,发行人下属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西藏当年唯一新开工的露天矿山项目。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在行业内部具有高等级资质,未来,发行人在爆破工程板块将以“五四一”结构为目标进行发展,即发行人50%的爆破工程为市政工程,40%为矿山爆破工程,10%为其余种类的爆破工程,发行人将形成“市政+矿山”爆破业务的发展局面。
2014年初至2019年发行人主要承接项目主要在遵义地区、贵安新区、毕节、习水等地,主要以土石方场平工程和市政道路工程及其他爆破拆除为主。2014年茅台大桥爆破拆除,施工周遭环境复杂、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工程项目的成功实施使发行人承接业务形象再次提升。2019年,发行人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着手新疆一矿山项目前期调研工作,筹划开拓市场。2020-2021年发行人的爆破工程承接项目主要集中于贵州省内,业务辐射至西藏省、河南省、甘肃省及云南省等。2022年发行人在稳定贵州区域现有市场的基础上,向发达区域和富矿区域进行项目拓展,在西藏、新疆等省份均落地了大型项目。公司努力拓展省外业务,创新矿山工程和生态治理项目有明显进展,受益于公司“立足贵州、走向全国”战略规划,公司在山西、河北、江西、新疆、西藏等地区逐步打开当地市场,取得一定成效。公司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积极推进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市场开发,顺利承接新疆哈密马朗露天矿爆破工程项目、山脚树南井区煤矿项目井巷工程及地上矿建工程,内蒙古兴旺矿山露天煤矿整体托管运营合同补充协议,三塘湖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2023年至2026年钻孔爆破工程项目(Ⅱ标)、兴仁市下山镇四海煤矿工业广场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晴隆县大厂镇全力煤矿(三采区)等优质项目。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以来转变经营战略方针,贵州省内项目大幅减少,公司以走出贵州走向全国的战略方针为引导,发掘全国各地优质项目,目前重点开发湖南区域市场。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以来通过加大对大型露天煤矿、砂石骨料、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项目的跟踪联系,积极开发新项目。济南四五六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市场以胜景建材、鲍德石灰石矿、兴安石料以及济潍高速和横沟山体复绿五个项目为主。下半年将继续积极开拓市场,重点关注贵州、新疆、山东、湖北区域的大型露天矿山总承包项目和爆破一体化项目,对于该区域一部分新建或者合作期即将到期的矿山进行重点跟踪,通过前期详细的标前测算,筛选出优质项目,在提高项目的中标率的同时也降低了项目中标后因项目本身问题导致的亏损风险。
(4)工程施工管理及新签合同情况
为保障工程质量,发行人下属主要负责施工板块的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制定了《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建立,并设立有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委会),各事业部设置专业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各事业部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及下属各单位设立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质量管理日常工作。各项目部须设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人员,市政、房建、公路、矿建设专职质检员,爆破工程设兼职质检员。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检查、分析、评价和改进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管理层次和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相关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能力和资格。同时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应根据质量管理需求进行质量管理检查,制定年度审核和例行检查计划。审核和检查结果应形成文件。质量管理的检查策划应明确检查的内容、时间、步骤、人员安排、检查责任、组织管理、记录和发现问题时的处理要求。
图表5-27:2024年新签合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截至2024年末已回款金额 未完成金额 施工地区 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名称
1 2024年1月1日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灯笼坡城市更新项目控制爆破施工合同书 1000.00 0.00 1000.00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 贵州幸福黔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2024年1月10日 爆破施工合同 6.30 0.00 6.30 宜都市钟家冲 陕西秋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2024年2月1日 清镇市圆圣园有限责任公司毡帽坡砂石厂项目爆破技术服务合同 105.00 105.58 0.00 清镇市暗流乡花地村 清镇市圆圣园有限责任公司
4 2024年4月11日 华润水泥(金沙)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爆破外包工程 493.00 165.73 327.27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 华润水泥(金沙)有限公司
5 2024年4月16日 贵阳恒大半山御景31#、32#组团土石方工程控制爆破施工 800.00 175.00 625.00 贵安新区党武镇大坝井村 贵州聚源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2024年4月16日 贵州省清镇市流长田湾正河铝土矿矿山建设爆破工程 300.00 0.00 300.00 贵阳市清镇市 贵州建丰矿业有限公司
7 2024年4月22日 璞玉嘉园土石方平场爆破工程 160.00 0.00 160.00 贵州省六盘水市 贵州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 2024年6月3日 海阳市行村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基建及开采工程 1000.00 143.08 856.92 山东省海阳市 山东辰德矿业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9 2024年8月1日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杨山煤矿露天开采项目矿建土石方剥离工程 44542.68 0.00 44542.68 贵州 贵州首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0 2024年4月1日 邵阳保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建湖南省邵东市报公矿区建筑用白云岩矿绿色矿山项目露天采剥工程施工总承包 30000.00 569.70 29430.30 湖南 邵阳保联矿业有限公司(补签4月)
11 2024年9月1日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A标段土石方平场爆破工程 380.00 30.00 350.00 贵州 贵州宇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 2024年9月6日 金沙县新化乡石粉厂矿山开采爆破工程施工 40.00 29.29 10.71 贵州 金沙县新化乡石粉厂
13 2024年11月11日 准能集团黑岱沟露天煤矿2024至2025年生产剥离外委工程二标段 168572.67 0.00 168572.67 内蒙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 2024年11月18日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全厂基础道路管网开挖I、Ⅱ标段石方爆破工程 150.00 0.00 150.00 贵州 福建顺达风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 2024年11月18日 玉山镇何家湾铝土硫铁矿平台拓宽项目 12.80 0.00 12.80 贵州 贵州力乘力劳务有限公司
16 2024年12月10日 贵州省清镇市燕龙林歹矿区燕龙井下二期建设项目爆破技术服务合同 200.00 0.00 200.00 贵州清镇 浙江南源矿建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17 2024年12月19日 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露天开采爆破技术服务合同 预估9000万元/年 0.00 贵州 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8 2024年12月24日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青山石灰石矿山开采、樱桃井矿山开采矿山爆破服务协议 1639.50 0.00 1639.50 贵州 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9 2024年4月1日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监理 84.70 34.00 50.70 新疆哈密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0 2024年4月20日 石方爆破施工合同 169.00 5.00 164.00 新疆昌吉木垒 新疆建思达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1 2024年5月3日 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风电项目Ⅰ标段道路及基坑爆破施工合同 200.00 233.00 0.00 新疆昌吉木垒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2 2024年7月23日 嘉祥县卧龙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2.00 2.00 0.00 山东 山东吉祥康养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3 2024年9月27日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销毁烟花爆竹服务项目 41.90 0.00 41.90 山东 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
24 2024年10月25日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济南至枣庄铁路土建工程JZTJ-2标济南段爆破工程评估合同 7.00 0.00 7.00 山东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5 2024年1月1日 奈曼旗白音昌小椴木沟麦饭石矿爆破项目 20.00 0.00 20.00 内蒙古 奈曼旗石雕麦饭石工艺保健品
26 2024年1月15日 鸡西哈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爆破工程 50.00 0.00 50.00 黑龙江 鸡西哈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7 2024年3月15日 通辽市隆发矿业有限公司南大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爆破施工合同 20.00 0.00 20.00 内蒙古 通辽市隆发矿业有限公司
28 2024年4月8日 包头市固阳县下湿壕乡18号铁矿开采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2000.00 0.00 2000.00 内蒙古 包头市利鸿矿业有限公司
29 2024年4月10日 鸡西市滴道区通达采石场爆破施工合同 50.00 19.18 30.82 黑龙江 鸡西市滴道区通达采石场
30 2024年4月18日 巴里坤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引调水工程爆破服务协议 271.00 219.22 51.78 新疆 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巴里坤分公司
31 2024年4月26日 国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依兰三矿井下爆破服务项目 1194.75 227.45 967.30 黑龙江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
32 2024年5月30日 鸡西市鸡东县恒盛采石场爆破工程施工服务合同 50.00 13.32 36.68 黑龙江 鸡西市鸡东县恒盛采石场
33 2024年5月30日 鸡西市鸡东县福山采石场爆破工程施工服务合同 42.00 12.15 29.85 黑龙江 鸡西市鸡东县福山达采石场
34 2024年7月1日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大长沟(G331线)经明鑫煤矿至G335线公路建设项目爆破项目 每吨炸药含税单价20500元。(包括火工 品费用、爆破服务费。) 210.00 新疆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大长沟(G331线)经明鑫煤矿至G335线公路建设项目DCG-1标段项目经理部
35 2024年7月9日 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钻孔爆破一体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300.00 12.50 287.50 内蒙古 霍林郭勒市盛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6 2024年7月26日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东源电厂180米烟囱爆破拆除工程 2.00 0.00 2.00 云南 湖北赛福机械有限公司
37 2024年8月1日 科右前旗归流河永大石材厂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150.00 60.00 90.00 内蒙古 科右前旗归流河永大石材厂
38 2024年8月1日 兴安盟红丰采石有限责任公司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150.00 121.94 28.06 内蒙古 兴安盟红丰采石有限责任公司
39 2024年6月27日 扎鲁特旗抽水蓄能电站可研阶段平洞工程爆破服务 133.36 0.00 133.36 内蒙古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0 2024年12月2日 扎哈淖尔煤业公司2025—2029年钻孔爆破一体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55951.80 0.00 55951.80 内蒙古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41 2024年12月7日 北露天煤矿2025-2029年爆破一体化施工总承包项目 23704.72 0.00 23704.72 内蒙古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2 2024年2月21日 爆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000.00 406.43 1593.57 东一火区、东二火区、1号裂隙区 新疆鑫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43 2024年5月27日 嘉禾县行廊镇鑫龙建材厂烟囱爆破拆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00 0.00 2.00 湖南嘉禾县行廊镇鑫龙建材厂 嘉禾县行廊村村民委员会
44 2024年3月26日 毕节空港仓储冷链快递物流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320.00 0.00 320.00 贵州毕节 西安冠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5 2024年4月7日 湄潭烟叶仓储设施项目平场及边坡支护施工 734.98 280.94 454.04 遵义湄潭 贵州省烟草公司遵义市公司
46 2024年5月20日 石灰石矿山生产性循环爆破 1476.00 830.66 645.34 广东清远 广东清新水泥有限公司
47 2024年5月20日 石灰石矿山生产性循环爆破 946.00 410.32 535.68 广东清远 广东清远广英水泥有限公司
48 2024年7月3日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溶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25000.00 1177.98 23822.02 广东 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49 2024年7月4日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矿区溶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工程矿山基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 2299.47 508.04 1791.43 广东 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
50 2024年6月18日 开采、破碎加工合同 6052.50 33.28 6019.22 新疆石河子 新疆天业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51 2024年10月22日 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二标段) 243442.57 11215.62 232226.95 新疆 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52 2024年10月8日 额敏县喇嘛昭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 15135.54 1734.40 13401.14 新疆 新疆亚新煤层气一五六勘查有限责任公司
53 2024年11月6日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用白云岩(碎石)矿剥离、开采(含钻爆)工程 27560.00 0.00 27560.00 河北 保定鑫博磊矿业有限公司
54 2024年12.月3日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城西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料场开采石 方钻孔、石方爆破服务工程 6181.26 43.42 6137.84 广州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5 2024年11月13日 南部新区永安东路北段道路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3129.37 0.00 3129.37 遵义 遵义市久湘联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56 2024年5月19日 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4435.20 401.62 4033.58 西藏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57 2024年3月30日 祁连山水泥厂爆破施工合同 354.00 100.00 254.00 西藏达孜区祁连山乾沟西矿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58 2024年7月20日 爆破作业服务合同 440.50 0.00 440.50 新疆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新疆区域工程建设
59 2024年8月1日 爆破作业施工、服务合同 爆破不含税综合单价:6.147元/m³,含税综合单价:6.7元/m³,税率:9%(以上报价不含穿孔费用)。 0.00 新疆 陕西小山川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60 2024年4月9日 永登恒永工贸有限公司李家峡建筑石料矿爆破施工项目 850.00 20.00 830.00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 永登恒永工贸有限公司
61 2024年1月1日 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小喳山石灰岩矿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600.00 0.00 600.00 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 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
62 2024年1月20日 三塘湖矿区条湖三号井田火烧区治理工程项目爆破施工合同 9375.00 160.00 9215.00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 巴里坤县鑫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63 2024年2月1日 包头市大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爆破施工项目 350.00 70.88 279.12 包头市九原区 包头市大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4 2024年2月1日 温州建锋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内蒙古包头鑫达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乌兰不浪矿、59号脉、12号脉等爆破施工项目 350.00 163.74 186.26 包头市九原区 温州建锋矿山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5 2024年2月1日 南水北调中线雄安调蓄库一期石方开挖爆破安全评估服务合同 3.19 0.00 3.19 河北保定市徐水区 河北南水北调中线调蓄库建材有限公司
66 2024年3月26日 河南吉源矿业有限公司四棵树乡高峰庵矿区大理岩矿爆破施工项目 106.50 131.14 0.00 河南省南召县 河南吉源矿业有限公司
67 2024年3月26日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铁矿K4-1矿体爆破施工项目 264.00 344.45 0.00 河南省南召县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
68 2024年3月26日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铁矿梅子垛采区爆破施工项目 64.17 96.33 0.00 河南省南召县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
69 2024年3月26日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白土岗铁矿六采区爆破施工项目 33.37 114.83 0.00 河南省南召县 南召县锦氏达矿业有限公司
70 2024年3月26日 河南风光储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南召县小店乡、留山镇爆破施工项目 18.00 26.00 0.00 河南省南召县 河南风光储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71 2024年3月26日 南召县瑞源矿业有限公司乔瑞金矿爆破施工项目 121.00 651.50 0.00 河南省南召县 南召县瑞源矿业有限公司
72 2024年3月28日 南召县Y034线板山坪至白土岗水泥厂段公路改建工程 64.45 18.04 46.41 河南省南召县 南召县通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3 2024年4月1日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开采项目 109.35 250.00 0.00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蒲山镇 南阳市卧龙区蒲山矿业有限公司
74 2024年4月25日 邓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杏山董营水泥用灰岩矿山开采爆破施工项目 550.00 378.57 171.43 河南省邓州市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75 2024年4月10日 河南罗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淅川分公司S329线淅川城改建项目 120.00 10.00 110.00 河南南阳市淅川县 河南罗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淅川分公司
76 2024年5月15日 河南省中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4.00 5.00 19.00 河南西峡县 G345线西峡米坪至西坪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77 2024年4月20日 207国道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88.00 0.00 88.00 河南 河南省豫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78 2024年4月22日 镇平县老庄镇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280.00 23.19 256.81 河南 浙江省高能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79 2024年4月15日 镇平县杏花山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 102.00 170.00 0.00 河南 浙江秦核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80 2024年5月20日 镇平县大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四通一平”工程建设项目烟囱拆除 11.00 0.00 11.00 河南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 2024年5月16日 镇平县遮山镇、柳泉铺镇等6个乡镇部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EPC项目爆破工程 300.00 16.51 283.49 河南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
82 2024年5月20日 镇平县411324-20210702-10563、411324-20210702-10541、411324-20210702-10549号图斑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80.00 0.00 80.00 河南 河南中州地矿岩土水务有限公司
83 2024年6月21日 南召县丹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召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270.00 67.60 202.40 河南 南召县丹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4 2024年7月1日 淅川县俊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拍卖成交的淅川县滨河路北延项目可回收的建筑石料矿 17.00 8.30 8.70 河南 淅川县俊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 2024年6月21日 西峡市政有限公司太平镇沉淀池开挖项目 2.30 2.30 0.00 河南省南召县 西峡市政有限公司
86 2024年8月4日 内乡县宝天曼水泥有限公司露天矿山开采项目 180.00 9.39 170.61 河南 内乡县宝天曼水泥有限公司北岗矿区东矿段水泥灰岩矿
87 2024年7月1日 内乡金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岳凹金矿深部详查坑探项目 150.00 217.80 0.00 河南 内乡金库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88 2024年7月1日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银铜沟银矿开采工程 350.00 365.30 0.00 河南 内乡县得鑫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9 2024年7月14日 河南鑫博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内乡县土木崖银矿大青龙采区东矿段开采工程 300.00 383.80 0.00 河南 河南鑫博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0 2024年7月28日 桐柏县淮源镇彭庄村歇马岭矿区 500.00 45.00 455.00 河南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桐柏分公司
91 2024年6月18日 镇平县老庄镇山王庄矿山 18.00 0.00 18.00 河南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
92 2024年7月30日 包头市利鸿矿业有限公司固阳县十八号村铁矿露天采剥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100.00 0.00 2100.00 内蒙古 包头市利鸿矿业有限公司
93 2024年4月22日 南召县世纪胜隆矿山爆破施工服务 10.00 11.70 0.00 河南 南召县世纪胜隆矿业有限公司
94 2024年5月17日 南召县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28.00 163.60 0.00 河南 南阳南召县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95 2024年10月15日 内乡龙翔矿业有限公司杏树坪金矿深部详查坑探工程承包合同书 100.00 44.30 55.70 河南 河南省内乡龙翔矿业有限公司
96 2024年9月26日 达茂旗查干哈达毕力嘿石灰岩矿矿石开采、转运、加工、装车合同书合同 5000.00 488.22 4511.78 内蒙古 包头市宝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97 2024年9月2日 内蒙古远景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绿色纯净金属冶炼一期项目地基岩石爆破开挖工程地基岩石爆破专项(平行)发包合同 298.60 122.43 176.17 内蒙古 内蒙古远景绿色新材料有限公司
98 2024年9月13日 石家庄赞皇监理项目 10.00 10.00 0.00 河北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总部)
99 2024年7月10日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北区土地平整项目弃渣工程爆破工程安全监理 每个月2万 12.50 河北 河北力超建筑有限公司(总部)
100 2024年10月25日 南召皇后白云岩矿闭坑生态修复项目 7元/m³收取爆破施工技 44.40 河南 南召县安泰矿业有限公司
术费
101 2024年11月11日 潍坊建壮公司陕北-安徽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豫4标)基础工程一标段 服务费:每个月5万元作业现场人员费用:每4人出工一天2500元 37.00 山东 潍坊建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2 2024年12月11日 西峡县米坪镇米坪村一组,西峡县泓赢矿业有限公司杨树沟金矿深部详查坑探工程为该公司所辖的一个地下采矿权。 126.50 0.00 126.50 河南 西峡鸿赢矿业有限公司
103 2024年12月31日 洛阳银韵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县老洞坡银铅矿开采工程 300.00 0.00 300.00 河南 洛阳银韵矿业有限公司
图表5-28:2025年1-6月新签合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截至2025年6月末已回款金额 未完成金额 施工地区 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名称
1 2025年1月10日 遵义市红色研学旅行综合实践营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6190.08 17966.00 18224.08 贵州省遵义市 遵义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2025年5月9日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兴旺露天煤矿整体托管运营合同项目补充协议二 122403.33 0.00 122403.33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华通瑞盛能源有限公司
3 2025年1月2日 水城县安泰砂石厂矿山爆破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合同 640.00 28.70 611.30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 水城县安泰砂石厂
4 2025年4月17日 宜都市昊飞矿业有限公司马家台矿山项目爆破施工服务合同 659.708 0.00 659.708 湖北省宜都市松木坪镇 宜都市昊飞矿业有限公司
5 2025年6月10日 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爆破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742.38 0.00 742.38 贵州省福泉市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6 2025年6月10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司民爆物品采购及爆破服务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1874.80 0.00 1874.80 贵州省瓮安县玉山镇 瓮安县鹏诚矿业有限公司
7 2025年4月27日 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爆破工程 2500.00 0.00 2500.00 辽宁省抚顺县 抚顺市林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8 2025年4月9日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第一铁选厂地下开采建设项目 2000.00 53.76 1946.24 辽宁省本溪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偏岭第一铁选厂
9 2025年5月15日 G98高速大三亚扩容土建3标二工区爆破服务施工项目 2965.00 0.00 2965.00 保亭县南林乡、三道镇 中交二公局(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10 2025年6月11日 本溪市宇航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项目 5000.00 0.00 5000.00 辽宁省本溪市 本溪市宇航矿业有限公司
11 2025年5月27日 浙江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7827.45 0.00 7827.45 浙江省建德市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12 2025年1月18日 亿泰新型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部分场地整平工程施工合同延期补充协 1248.00 326.70 921.30 山东省枣庄市 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3 2025年2月11日 涞宝路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2标段爆破工程安全监理 956.00 0.00 956.00 北京市房山区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4 2025年3月20日 国道111(河防口-汤河口)出京线道路工程土建第2标段项目石方爆破工程 734.00 0.00 734.00 北京市怀柔 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15 2025年4月20日 108新线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第12标段爆破技术服务 3353.42 101.55 3251.87 北京市房山区 中铁大桥局
16 2025年3月28日 众维煤矿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9600.00 0.00 9600.00 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铁热克镇境内众维煤矿 拜城县众维煤业有限公司
17 2025年4月13日 哈密白鑫滩铜镍矿露天开采项目爆破工程专业分包 2128.50 711.66 1416.84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新疆宝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8 2025年6月27日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郎德采剥及穿爆工程承包合同 34173.0125 0.00 34173.0125 新疆哈密市 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9 2025年1月8日 新疆哈密三塘湖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采剥工程(含爆破)二标段设备租赁 25750.00 10476.70 15273.30 新疆省哈密市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 2025年2月27日 南露天煤矿2025-2030年电务业务外包项目合同 2688.00 112.86 2575.14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南露天煤矿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1 2025年5月1日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窗口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3240.00 0.00 3240.00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
22 2025年6月16日 中新建电力兵准园区6x66万千瓦煤电项目爆破项目 747.50 0.00 747.50 新疆奇台县 新疆天富伟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3 2025年6月30日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苏尼特左旗100MW/400MWh压缩空气储能1#示范项目经理部爆破工程服务合同 751.53 0.00 751.53 内蒙古乌苏尼特左旗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24 2025年1月18日 海南乐东07010026工程Ⅱ标段项目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3,019.41 127 2892.41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25 2025年3月14日 S35景礼高速刘川隧道项目爆破服务合同 800.00 0.00 800.00 白银市 甘肃公航旅路业有限公司
26 2025年5月20日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爆破服务专业分包合同 3,093.85 0.00 3093.85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7 2025年2月27日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华泰龙南部采剥(2025年度)爆破工程合同协议书 6,468.00 1974.21 4493.79 西藏拉萨市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西藏公司
28 2025年5月30日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爆破工程施工服务项目 4,367.60 0.00 4367.6 西藏拉萨市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9 2025年1月1日 邓州中联水泥25年爆破技术服务合同 550.00 467.75 82.25 河南省邓州市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建设西安工程有限公司邓州分公司
30 2025年4月28日 木垒800MW自备绿电替代风电项目爆破工程承包合同 720.00 19.81 700.19 新疆木垒 河南正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1 2025年6月6日 贾汪区汴塘镇捶子山废弃矿山修复爆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3159.18 0.00 3159.18 江苏省徐州市 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
图表5-29:近三年及近一期新签合同汇总情况表
单位:万元、个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6月
新签合同金额 62.51 50.73 69.7230 32.71
新签合同个数 99 128 103 87
当期完成金额 22 26 2.4215 3.24
在手未完工合同金额 40.51 24.73 67.3015 29.47
地区分布情况 贵州省内占比14.78%,其余分散在湖南、河南、山东、河北、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甘肃、西藏自治区、吉林、辽宁、湖北、新疆。 贵州省内占比23.92%,其余分散在河南、山东、河北、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甘肃、西藏自治区、吉林、湖北、新疆。 贵州省内占比7.72%,其余在新疆、西藏、甘肃、云南、广东、山东、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内蒙等地。 贵州省内占比13.24%,其余在黑龙江、河南、甘肃、新疆、山东、内蒙古、宁夏、西藏等地。
备注 部分合同当期完成金额超出原合同约定金额,主要原因为与业主方约定按最终实际过磅量或工程量结算。 部分合同为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无合同总价。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完工项目不存在质量问题,未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子公司与业主方按月对项目施工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特殊约定的按约定频率进行审核结算。每月外部进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各职能部门配合收集资料,项目合同造价部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经理审批。由项目合同造价部报监理、审计、业主方进行签审。
具体结算办理报审程序如下:
(1)项目工程部技术员负责工程量计算、审核、汇总。
(2)资料员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含装订)。
(3)项目合同造价部负责对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核,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合同约定计价原则编制结算书(含编制说明)。
(4)项目经理对结算编制过程和结算书进行审核,组织召开结算讨论会,解决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审计风险。
(5)项目部的外部结算书编制完成后向监理申报前必须组织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进行核对,如有漏项或计算错误的应进行修订。
(6)核对无异议的班组向项目部递交承诺书。
(7)项目经理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批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8)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配合监理核对。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审减进行核对,并确认审核结果。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送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9)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配合业主或审计单位审核。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审减进行核对,并确认审核结果。审计结果经项目经理确认,审计定案表经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审计单位编制审计报告由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生效。
(10)项目需要进行二次复审的,项目部相关人员需配合复审单位完成复审工作。
(11)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决算。
2、民爆产品生产及销售
民用爆破器材总体上涉及炸药、起爆器材两大类,主要产品有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等多个品种,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开采,公路、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贵州、河南、甘肃、西藏、山东、河北、新疆等全国布局的生产基地,可为用户提供品种齐全、规格配套的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索(管)以及根据用户特殊需求订制的个性化民爆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改造及国防建设等领域,产品销售市场覆盖全国各地,部分产品出口至国外。公司通过整合内部科技资源,成立了研发中心,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生产工艺的优化。
该板块盈利模式主要根据安全生产许可的凭照生产产品,并通过矿山开采及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方式销售民爆产品,同时公司采取集中招标方式购入原材料促使成本的降低,以及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广现场混装炸药及导爆管雷管的应用。
(1)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资质
发行人民爆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由子公司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等开展。
发行人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线及安全许可情况如下:
图表5-30:发行人民爆产品产线及产能情况
生产许可证编号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产量 生产许可产能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索类 工业导爆索 万米 无生产线 0 1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索类 塑料导爆管 万米 无生产线 0 4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膨化硝胺炸药 吨 1条生产线 12000 1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4000 14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1000 1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2000 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2000 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3500 35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1500 15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8000 18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8000 18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9000 19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无生产线 0 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2000 1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12000 1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6500 65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索类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无生产线 2500 25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索类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无生产线 22000 2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12000 12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雷管 塑料导爆管 万发 2条生产线 0 56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工业索类 工业导爆索 万米 无生产线 0 1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 吨 1条生产线 0 11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电子雷管 万发 1条生产线 5000 6625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塑料导爆管 万米 1条生产线 3000 3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包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3000 3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11000 11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20000 20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15000 15000
MB生许证字[001]号 混装炸药 乳化炸药(胶状)(混装) 吨 1条生产线 5000 5000
(2)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介绍
公司是国内生产能力最大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民爆器材产品品种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公司民爆器材产品主要包括乳化炸药、改性铵油炸药等;起爆器材主要有电子雷管及工业导爆索等。
发行人主要的民爆产品见下表:
图表5-31:发行人主要民爆产品介绍
类别 序号 产品名称 应用情况 执行标准
工业炸药 1 胶状乳化炸药 适用于抗水性能要求较高、安全性要求高的爆破工程 GBJ 01-2018
2 膨化硝铵炸药 适用于环保要求高、抗水要求较低的爆破工程 Q/BJ02-2018
3 改性铵油炸药 适用于露天爆破(也可用于无瓦斯、无粉尘爆炸危险的地下中深孔爆破)的无雷管感度的铵油炸药 Q/BJ03-2018
4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适用于爆轰性能要求高、抗水要求相对较低的爆破工程 Q/BJ04-2018
5 胶状乳化炸药(混装) 适用于爆轰性能要求高、抗水要求相对较低的爆破工程 Q/BJ05-2018
工业雷管 6 电子雷管 适用于大型网络爆破、高精度爆破及精确控制爆破 WJ 9085-2015
工业索类 7 工业导爆索 适用于露天水下,无瓦斯、无爆炸性粉尘的爆破作业场所 GB 9786-2015
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性能指标如下:
图表5-32:发行人主要民爆产品性能指标
类别 序号 炸药产品系列 殉爆距离(cm) 猛度(cm) 作功能力 爆速(m/s)
工业炸药 1 胶状乳化炸药 2号岩石:≥3三级煤乳:≥2 2号岩石:≥13三级煤乳:≥10 2号岩石:≥260三级煤乳:≥210 2号岩石:≥3.5×10³三级煤乳:≥3.0×10³
2 岩石膨化硝铵炸药 ≥4 ≥12 ≥298 ≥3.2×10³
3 岩石型改性铵油炸药 ≥4 ≥12 ≥298 ≥3.2×10³
4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 / / ≥3.2×10³炸药有效期内≥3.0×10³
5 胶状乳化炸药(混装) / / / ≥3.3×10³
类别 序号 雷管产品系列 最大不发火电流/A 最小发火电流/A 发火冲能/A2•ms 串联起爆电流/A
工业雷管 6 电子雷管 延期时间:电子雷管在-20℃、70℃以及常温试验条件下,均应满足以下要求:1、延期时间≤150ms时,误差≤±1.5ms;2、延期时间>150ms时,相对误差≤±1%。 起爆能力:8号雷管应炸穿5mm厚铅板,穿孔直径不应小于雷管外径。 抗拉性能:荷重19.6N,持续1min,封口塞和脚线不得发生目视可见的移动和损坏,电子雷管应能正常起爆。 抗震性能:在频率为(60±1)r/min,落高为(150±2)mm的震动试验机震动10min,不应发生爆炸、结构松散或损坏。震动完毕后,应能正常起爆。抗振性能:按照GJB5309.32-2004中表2规定试验条件进行振动,电子雷管不应发生爆炸、结构松散或损坏等现象,振动完毕后,电子雷管应能正常起爆。 耐温性能:电子雷管分别在85℃或-40℃环境中保持4h,能正常起爆。 抗水性能:常温下,浸入压力(0.05±0.002)兆帕的水中,保持4小时,取出后,电子雷管应能正常起爆。 抗直流性能:向电子雷管施加48V直流电压,保持10s,电子雷管不应发生爆炸。 抗交流性能:向电子雷管施加220V/50Hz交流电压,保持10s,电子雷管不应发生爆炸。
类别 序号 索类产品系列 装药量 产品性能
工业索类 7 工业导爆索 装药量:不小于10.5g/m爆速:不小于6.00×10³m/s 抗拉性能:承受500N静拉力,仍应爆轰完全。 起爆性能:取1.5m长导爆索能用雷管引爆后爆轰完全。 抗水性能:1、棉线导爆索在深度1m、水温10~25℃的静水中,浸4h后应爆轰完全。2、塑料导爆索在水压50kp、水温10~25℃的静水中,浸5h后应爆轰完全。 耐热性能:(72±2)℃下保温2h应爆轰完全。耐寒性能:(-40±2)℃下冷冻2h应爆轰完全。
(3)民爆产品工艺流程介绍
工业炸药类:
1)胶状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胶状乳化炸药是借助乳化剂的作用,使氧化剂盐(主要为硝酸铵)类水溶液的微滴,均匀分散在含有分散气泡或空心玻璃微珠等多孔物质的油相连续介质中,形成一种油包水型的乳胶状炸药,具有抗水性能好、爆炸性能好、机械感度低以及安全性好等特点,具体工艺如下:
图表5-33:胶状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2)粉状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粉状乳化炸药是在胶状乳化炸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工业炸药,它是以较低含水量的氧化剂溶液的微细液滴为分散相,特定的碳质燃料与乳化剂组成的油相溶液为连续相,通过强力剪切形成油包水型乳胶体,然后通过雾化制粉、旋转闪蒸或机械成粉等方法制成的一种粉状炸药,它兼备了胶状乳化炸药的优点,具有理想的爆轰性能,具体工艺如下:
图表5-34:粉状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3)膨化硝铵炸药工艺流程
膨化硝铵炸药采用复合表面活性剂和特殊的控制析晶工艺制成自敏化的膨化硝酸铵,然后再与高热值的复合燃料油及多孔性、纤维状固体可燃剂混合制成的一种粉状炸药,具有工艺简洁、安全无污染、爆破性能良好等特点,具体工艺如下:
图表5-35:膨化硝铵炸药工艺流程
4)改性铵油炸药工艺流程
改性铵油炸药是在传统铵油炸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替代工业粉状铵梯(油)炸药的一种新型工业炸药,它是以硝酸铵为主要原材料,加入适当的复合油相等原料制成的一种粉状炸药,具有安全环保、爆炸性能良好等特点。具体工艺如下:
图表5-36:改性铵油炸药工艺流程
5)震源药柱工艺流程
震源药柱是通过炸药爆炸作为震源激发地震波的特种民用爆破器材,主要用于地震勘测,由壳体、炸药柱和传爆药柱组成,具体工艺如下:
图表5-37:震源药柱工艺流程
6)现场混装炸药工艺流程
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主要是由混装炸药车和配套地面站组成,生产环节主要包括原料地面站储备、半成品生产、现场混装等三个环节,具有爆破效率高、成本低、工艺先进及安全可靠等优势,按照混装炸药品种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现场混装铵油炸药等,具体工艺如下:
<1>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图表5-38: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工艺流程
<2>现场混装铵油炸药工艺流程
图表5-39:现场混装铵油炸药工艺流程
管索类:
1)雷管
公司生产的工业雷管按照起爆原理的不同主要可分为电雷管(含半导体电雷管)、导爆管雷管、数码电子雷管等,各型工业雷管主要由基础雷管和起爆装置组成,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如下:
<1>基础雷管工艺流程
图表5-40:基础雷管工艺流程
<2>爆管雷管工艺流程
图表5-41:导爆管雷管工艺流程
3上图中突出显示流程框为延期体系列导爆管雷管,不安装延期体即为瞬发导爆管雷管。
<3>电雷管工艺流程
1>普通电雷管工艺流程
图表5-42:普通电雷管工艺流程
2>半导体电雷管工艺流程
图表5-43:半导体电雷管工艺流程图
<4>数码电子雷管工艺流程图
图表5-44:数码电子雷管工艺流程
2)工业索类工艺流程
公司生产的工业索类主要包括工业导爆索、塑料导爆管等,其中工业导爆索是传递爆轰波用以传爆或引爆炸药的一种爆破器材;塑料导爆管则是用来引爆雷管的一种起爆器材,与基础雷管配套即称为塑料导爆管雷管。具体工艺如下:
<1>工业导爆索工艺流程图
图表5-45:工业导爆索工艺流程
<2>塑料导爆管工艺流程图
图表5-46:塑料导爆管工艺流程
注:RDX俗称“黑索金”,化学名环三亚甲基三硝胺的缩写形式,属高能炸药的一种乳化剂为石墨及铝粉
(4)民爆产品原材料采购
发行人民爆器材生产的主要原材料硝酸铵等14种大宗物资通过母公司保利久联集团集中采购模式管控(其中贵州区域内生产原材料以保利久联集团授权区域平台管理公司贵州联合自行组织集采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的方式进行;贵州区域以外企业统一由保利久联集团自己开展集采工作),定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供应商、数量、最高价格,其余发货、质量、付款等由生产企业负责。通过保利久联集团统一管理,“以量换价”促进价格降低。
2015年4月14日,保利久联出台采购政策《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宗物资集中招标采购办法》;《办法》规定了保利久联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生产所需的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工业硝酸铵、多孔硝酸铵、硝酸铵溶液、硝酸钠、包装纸箱、复合膜、乳化剂(含复合油相)及认为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物资,按季或按半年期实行统一招标采购,通过招标确定供货商、价格、数量,各公司按照确定内容签订合同,执行采购。结合多年工作实践经验和公司发展形势变化要求,保利久联持续修订完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2023年开始逐步推动招投标采购制度的修编,去掉“泛招标化”,在严守合规性和提升效率性方面不断优化。2024年,根据保利集团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工作要求,参照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货物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再次对系列采购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整合制定并下发了《保利久联(保利联合)采购管理办法》、《保利久联(保利联合)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保利久联(保利联合)零星物资电子平台采购实施细则》、《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的原辅材料,通过保利久联集团统计各生产企业采购价格,对同一区域、同一物资监控采购价格,必要时发布采购指导价,各生产企业参照指导价与供应商沟通谈判,降低成本。
发行人采购的具体流程为:发行人及其各子、分公司每年初向保利久联集团采购评审小组办公室上报年需求量,保利久联集团采购评审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开招投标,选择供应商,签订意向性供需合同,由各分、子公司进行与供应商的具体对接与采购具体动作。每月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再按月实际需求量向保利久联集团采购评审小组办公室上报下月原材料需求计划及本月执行情况表,保利久联集团采购评审小组办公室结合当前的市场行情与供应商进行动态调整与供应商价格谈判后,根据各生产单位对原材料的使用习惯要求及运输距离等综合因素,向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分配各供应商的当月供货量及资金计划,其余具体进货时间、进货批次、开票结算、付款等工作由各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自行完成。
同时,发行人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硝酸铵等主要原材料采购,并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购买和运输的有关规定,每批采购均依法在生产点当地县、市公安机关办理硝酸铵购买证及运输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明细如下:
图表5-4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硝酸铵前五大采购供应商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采购方名称 采购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度 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0.70 否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62 否
泸州九禾化工有限公司 0.60 否
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0.51 否
重庆世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0.49 否
合计 2.92
2023年度 重庆世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2.05 否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0.76 否
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0.73 否
北京北方诺信科技有限公司 0.38 否
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 0.19 否
合计 4.11
2024年度 重庆世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1.82 否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1 否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0.59 否
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 0.55 否
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 0.35 否
合计 4.32
2025年1-6月 重庆世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0.56 否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0.29 否
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 0.29 否
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 0.25 否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0.25 否
合计 1.64
工业炸药是发行人目前最主要的民爆产品,其原材料主要为硝酸铵、硝酸钠、复合油相及片膜等,硝酸铵的价格波动显著影响着发行人炸药产品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周边省份(云南、四川等)硝酸铵生产厂家较多,发行人选择采购方的范围较大,主要包括重庆世达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等。2024年炸药主要原材料粉状硝酸铵平均价格为2,384元/吨、同比下降15.99%,多孔粒状硝酸铵平均价格为2,466元/吨、同比下降15.75%,液态硝酸铵平均价格为2224元/吨、同比下降17.40%,炸药主要原材料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2024年开始,由于化肥行业销售情况较之前出现小幅颓势,供应商需要将产能通过硝酸铵、硝酸钠进行释放,故供给关系也影响了硝酸铵价格略有降低。
发行人采购结算主要分为两种模式,其中最为主要的模式为供货方先发货、货到验收合格后进行付款,目前发行人大宗原材料都采取该种付款模式,如硝酸铵、硝酸钠、油相等;第二种结算模式为预付账款,预付账龄不超过1个月。这主要是由于部分原材料的特殊性所决定,如高温乳化线卡扣、微晶蜡、热封胶等。
(5)民爆产品生产模式
在生产计划安排上,发行人严格按照资质证照、法律法规、有效生产天数、生产大纲进行排产,具体为: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证照核定的许可产能、品种;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属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三是全年有效生产天数;四是结合公司制定的生产大纲。发行人民爆产品的月生产计划主要是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制定,而年生产计划则是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安全许可量为生产最高限。
发行人民爆产品产能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等地,其中贵州省内产能占比约为40%,2023年以来保持突出的行业地位,业务分布较广且多元化水平较高。2023年以来公司工业索类产能保持稳定,工业炸药、电子雷管产能小幅增加,目前公司电子雷管许可产能、工业炸药产能处于行业前列,仍保持明显的产能规模优势。此外,2024年7月公司位于新疆哈密的年产15,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已通过试生产安全条件考核,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生产能力的提升及炸药产能的释放。
最近两年,发行人工业炸药年产量分别为27.17万吨和26.04万吨。发行人2024年工业炸药销量为25.96万吨,产量较上年有小幅下跌。发行人工业炸药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55.58%,较2023年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仍不高,主要原因是受混装产能释放相对偏低、新建项目未达产的影响。发行人2024年炸药销量为25.96万吨,产销率为99.69%,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滑的影响,民爆产品竞争加剧,工程施工和能源开采需求不足,公司所在区域市场民爆产品需求下滑,使得发行人工业炸药产量受到影响。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工业炸药许可产能达到46.85万吨,公司民爆产品整体产能规模与2023年相比稳定增长,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图表5-4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工业炸药产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年、万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能 46.85 46.85 46.45 44.95
产量 13.17 26.04 27.17 25.44
产能利用率 28.11 55.58 58.49 56.60
销量 13.03 25.96 27.27 25.27
产销率 98.94 99.69 100.374 99.33
发行人2022年工业炸药产量为44.95万吨,产能利用率为56.59%,产量较上年小幅下降。发行人工业炸药2022年产能利用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产能利用率仍不高,主要原因是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滑的影响,民爆产品竞争加剧,工程施工和能源开采需求不足,公司所在区域市场民爆产品需求下滑,使得发行人工业炸药产量受到影响。
发行人2023年工业炸药产量为27.17万吨,产能利用率为58.49%,产量较
4由于发行人部分产品当年生产、次年交货,销量计入次年,导致公司2025年1-6月工业炸药销量大于产量,产销率超过100.00%。
上年小幅增长。发行人2024年工业炸药产量为26.04万吨,产能利用率为55.58%,产量小幅下降。一方面公司完成2.8万吨混装产能向新疆转移投产,还有8.45万吨混装产能正有序推进转移,受混装产能释放相对偏低、新建项目未达产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环境下行等因素影响,工程施工和能源开采需求不足,公司所在区域市场民爆产品需求下滑,使得发行人工业炸药产量受到影响。
图表5-4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工业雷管产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发/年、万发、%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能 18,165.00 18,165.00 19,265.00 39,250.00
产量 1,730.96 3,890.91 4,462.00 4,004.00
产能利用率 9.53 21.42 23.16 10.20
销量 1,738.82 3,756.08 4,484.00 4,080.00
产销率 100.45 96.53 100.49 101.90
发行人2022年全年工业雷管产量4004.00万发,产能利用率10.20%,较2021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2年工业雷管销量为4080万发,产销率较2021年有所上升。发行人2022年产能利用率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进一步做好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明确了全国分别于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除工业数码电子雷管外的其他工业雷管,普通雷管产能按政策要求全部转换为电子雷管。
发行人2023年全年工业雷管产量4,462万发,产能利用率23.16%,较2022年产能利用率明显提升。2023年工业雷管销量为4,484万发,产销率较2022年小幅波动。发行人2023年产能利用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要求全部转换为电子雷管。
发行人2024年工业雷管产量3,890.91万发,产能利用率21.42%,较2023年产能利用率有所下降。2024年工业雷管销量为3,756.08万吨,产销率为96.53%,产销率较2023年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市场需求持续萎缩、项目工程缓建停建、电子雷管生产线陆续投产,导致全国产能过剩。
图表5-5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工业导爆索产销量情况表
单位:万米/年,万米,%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产能 2,000 2,000 2,000 2,000
产量 0.00 119.45 165.00 226.40
产能利用率 - 5.97 8.25 11.32
销量 70.45 96.90 138.00 206.30
产销率 - 81.12 83.64 91.12
2022年工业导爆索产量为226.40万米,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导爆索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市场开发力度,订单量增加,产量增加。2022年发行人工业导爆索产能利用率为11.32%,较前两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产能置换后导爆索产能明显提升。2022年产销率为91.12%,较上年小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导爆索主要原材料供应紧张,适当增加导爆索库存量,故产销率下降。
2023年发行人工业导爆索产量为165.00万米,对比2022年略微下降;工业导爆索销量为138.00万米,较上年度有略微下降,主要原因是导爆索库存量不够,导爆索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导致部份客户丢失。
2024年发行人工业导爆索产能为2,000.00万米,与上年保持一致。工业导爆索产量为119.45万米,较上年小幅下降,产能利用率5.97%,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一是导爆索库存量不够,导爆索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紧张导致部份客户丢失;二是导爆索生产点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24年11月6日到期,同时该生产点撤点停产。2024年工业导爆索销量为96.90万米,较上年有所下降,产销率81.12%,较上年下降,主要原因是部分产品当年生产、次年交货,销量计入次年所致。
(6)民爆产品销售及售价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以下属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贵州省内民爆产品销售的统一销售平台,省外销售由各子公司自行负责,采取经销商模式和直销模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经销商销售模式是指发行人通过经销商将各子、分公司产品销售给各民爆公司、重点工程等施工单位;直销模式是发行人直接将各子、分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到终端用户。在这种销售模式下,针对终端用户,采用直销模式(生产企业直销终端用户),发行人首先要审查客户是否具备购买民爆物品的条件,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通知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在每一单销售业务过程中,负责销售的相关人员都必须认真查验购买单位的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产品销售。在产品货款结算方面必须按照规定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直接进行交易。
发行人的销售主要集中于公司自身、保利民爆、山东银光民爆和盘化集团等,销售范围主要集中于贵州省、山东省和辽宁省,其中贵州地区为公司民爆产品最主要消费市场,其余区域销售份额占比较小。2024年度,贵州地区销售收入占民爆产品总收入的58.61%,其他地区占41.39%。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情况如下表:
图表5-5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民爆产品销量列表
类别 计量单位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工业炸药 万吨 13.03 25.96 27.27 25.27
工业雷管 万发 1,738.82 3,756.08 4,484.00 4,080.00
工业索类 万米 70.45 96.90 138.00 206.30
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前五大下游客户如下表:
图表5-5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民爆产品前五大下游客户
单位:亿元
年份 序号 销售客户单位 销售金额 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度 1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33 否
2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0.67 否
3 OEA 0.61 否
4 哈密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0.55 否
5 陇南久联联合民爆器材营销有限公司 0.31 否
合计 3.48
2023年度 1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28 否
2 哈密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0.68 否
3 六盘水华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0.67 否
4 Orica Australia Pty Ltd 0.48 否
5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7 否
合计 3.58
2024年度 1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0.91 否
2 哈密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0.58 否
3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45 否
4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0.32 否
5 白银市平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责任公司 0.31 否
合计 2.56
1 河南省永联民爆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0.42 否
2025年1-6月 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0.34 否
3 滦平泰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0.24 否
4 哈密地区德盛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0.24 否
5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19 否
合计 1.4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79号)的规定,民爆产品的销售价格按照规定价格(国拨基价)浮动15%确定。2014年12月31日以前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价格整体变化幅度相对较小;从2015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936号)精神,放开民爆产品销售价格后,民爆产品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目前发行人民爆产品销售主要以先货后款方式结算,即发行人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进行发货,产品经验收后发行人开具发票,凭发票提请结算货款,一般情况下从产品完成验收开始30天内能够结清货款。部分特殊种类民爆产品的销售,则采取支付定金或先款后货方式。
(7)民爆产品运输情况
发行人主营产品为民爆产品,在产品运输方面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提高产品运输的集中性和专业性,发行人投资了专业危货运输公司——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贵州地区的民爆产品运输,安捷运输公司现有危货运输车辆20辆,拥有许可证号为黔交运管许可贵阳(危货)字520111007770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获准的经营范围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2项、1类3项、1类4项)。
同时,发行人子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也是经批准可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现有危险货物运输(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辆23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520181000099,获准的经营范围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4项、1类5项、5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
在运输费用方面,发行人通过当地联合公司销售的民爆产品,其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发行人仅承担自己销售的民爆产品的运输费用。
通过建立专业的危货运输公司,发行人提高了运输人员的专业性与运输业务的集中性,增加了产品运输的安全保障。为了保证日常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发行人及其下属专业危货运输公司有计划地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与安全意识;对危货运输车辆实施规律的维护和检查;建立了包括《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在内的安全制度,严格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工作,包括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日常检查以及不定时地对车辆进行抽查;并且定时举办应急演练以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发行人民爆产品运输方面未发生安全事故。
(8)民爆产品的安全生产技术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工业炸药生产方面:
高温乳化炸药生产线采用了美国ZMW公司和深圳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型乳化炸药制备技术。该技术采用连续乳化、敏化、包装,生产过程中没有传统乳化器的危险隐患,采用转速低、敞开式预乳罐预乳后,送入无任何机械作用的精乳器进一步乳化,形成乳胶,安全性较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采用了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可实现车间投料后到出药进入装药机工序段无人操作。关键设备均设有超温、超压、过载、介质断流、电机断相、液位下限报警等一系列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全线设备数控化率大于90%,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2,000小时。
低温乳化炸药生产线均采用了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可实现车间投料后到出药进入装药机工序段无人操作。关键设备均设有超温、超压、过载、介质断流、电机断相、液位下限报警等一系列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采用了南京理工大学提供的连续化、自动化膨化炸药生产技术,采用了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可实现车间投料后到出药进入装药机工序段少人操作。关键设备均设有超温、超压、过载、介质断流等一系列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
公司炸药生产线采用了美国迪博泰公司生产的新型乳化装药设备,是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塑膜包装技术;采用了美国机器人智能包装系统和国内先进的全自动中包包装技术;生产过程均设置了完善的视频监视系统,实现对生产线全覆盖监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控水平;均设置了门禁系统,自动控制在线作业人员数量,使在线人员数量符合行业要求。
包装炸药生产线采用了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实现了生产全流程智能化管控。关键设备均设有超温、超压、过载、介质断流、电机断相、液位下限报警等一系列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全线设备数控化率大于90%,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2,000小时。生产线装药设备采用国际领先水平的塑膜包装技术,包装设备采用了机器人智能包装系统;生产过程均设置了完善的视频监视系统,实现对生产线全覆盖监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控水平;生产线均设置了门禁系统严格管控在线人员数量,使在线人员数量符合行业要求。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包装炸药生产技术授权发明专利有4件(专利号:ZL201410029163.2、ZL201510687673.3、ZL201510687674.8、ZL201510687650.2)及多件实用新型专利。
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采用了江苏澳瑞凯板桥矿山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套设备与技术,现场混装乳化炸药采用北京北矿亿元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套设备与技术,均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混装车;混装车搭载了贵州保利联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智能综合管控系统,该系统通过工信部科技成果验收(有验收证书,无编号),获得第四届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申请专利20件,获得12件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号ZL201120374257.5、ZL201120367784.3、ZL201120367954.8、ZL201120368393.3、ZL201120374148.3、ZL201120368729.6、ZL201120470167.6、ZL201120368011.7、ZL201120570060.9、ZL201220736624.6、ZL201220736933.3、ZL201220736859.5)和2件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ZL201230657951.8、ZL201230657850.0)。现场混装炸药物联智能管控系统运用多种信息化技术,从混装车加料开始,涵盖了现场混装地面站、混装车运输过程及爆破作业装孔现场全环节的安全监管,实现了对现场混装炸药车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管控。
工业火工产品生产方面:
起爆药生产线是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硝酸肼镍起爆药自动化生产技术及装备建设而成,公司研发的硝酸肼镍起爆药自动化生产技术及装备通过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证书号:鉴字[2014]第014号),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申请专利14件,获得3件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1210478998.7、ZL201110450373.5、ZL201210480614.5)和 10实用新型专利权 (专利号 ZL201420783921.5、ZL201420203588.6、ZL201320884728.6、ZL201420203597.5、ZL201420103223.6、ZL201320880862.9、ZL201320882066.9、ZL201320882089.X、ZL201320884729.0、ZL201320615989.8)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线采用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配料、加料、化合、水洗、抽滤、酒精脱水、真空水浴烘干、倒药等全部生产过程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具有故障自动安全停机等功能;生产线采用压缩空气驱动,抗爆间内无大功率电器使用,消除了设备故障造成的异常升温和杂散电流带来的安全隐患;生产线安装于抗爆间内,以工序为单位设置隔离,各隔离设置有防殉爆隔离门,各间抗爆门均设有自动联锁装置,可有效防止工序间殉爆;生产过程设置了完善的视频监视系统,实现对生产线全覆盖监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控水平。
基础雷管制造生产线采用公司自主研发的基础雷管自动装填生产技术和装备建设而成,公司自主研发基础雷管自动装填生产技术及装备通过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证书号:鉴字[2011]第06002号),采用的内传联直线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第三届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和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申请专利四十余件,获得8项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910303185.2、ZL200910303168.9、ZL200910303187.1、ZL200910303188.6、ZL200910303184.8、ZL200910303186.7、ZL201210480614.5、ZL201210476568.1)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权;生产线采用自动控制系统监控生产过程,排管、装药、压合、抖浮药、质检、装延期体、在线废品剔除、卡要、药剂添加、余药倒出等全部生产过程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具有故障自动安全停机等功能;生产线采用压缩空气驱动,抗爆间内无大功率电器使用,消除了设备故障造成的异常升温和杂散电流带来的安全隐患;生产线安装于抗爆间内,以工序为单位设置隔离,各隔离设置有防殉爆隔离门,各间抗爆门均设有自动联锁装置,可有效防止工序间殉爆;生产过程设置了完善的视频监视系统,实现对生产线全覆盖监视,具有较高的安全管控水平。
电子雷管装配生产线采用公司研发的电子雷管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建设而成,通过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证书号:工信鉴字[2021]第013号),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获得第七届中国爆破器材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申请专利86项,获得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2221910325.X、ZL202221916912.X、ZL202221912372.8、ZL202221910737.3、ZL202122018459.2、ZL202122157931.0、ZL202122126948.X、ZL202122102077.8、ZL202022959014.X、ZL202022823144.0、ZL202022823374.7、ZL202022823651.4、ZL202022823044.8、ZL202022787135.0、ZL202022474224.X、ZL202022958964.0、ZL202022958983.3、ZL202022958969.3)从脚线生产、电子引火元件生产、基础雷管收集转模分发、雷管装配、编码及“三码绑定”、成品装袋装箱包装等过程实现了连续化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各危险工序均布置在钢板防护间内,工序间采取了防殉爆、安全联锁等措施,具备人机隔离。全线无直接接触危险品人员,符合民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管理要求。
产品技术方面:
公司研发的数码电子雷管产品是以电子芯片为主要功能器件,其电子延期体采用专用数字逻辑芯片计时、控制储能电容引爆药头发火,可随意设定并准确实现延期发火时间的新型电雷管,具有雷管发火时控制精度高,延期时间可灵活设定,安全性能好等特点,属新型高技术产品。该产品申请多项专利,获得6项发明专利权(专利号ZL200410022378.8、ZL201010618762.X、ZL201010598804.8、ZL201210478974.1、ZL201210480458.2、ZL201210106913.2)和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公司研发的煤矿许用电子雷管,采用高精度、短延时设计、多重安全防护和快速数据处理机制设计,雷管由电子引火元件和基础管构成,电子引火元件中电子控制模块采用了自主设计的专用控制模组,引火药头采用苦味酸钾-高氯酸钾系或硫氰酸铅-氯酸钾系工艺技术,基础雷管内装药采用增加消焰剂等方式达到可燃气安全度要求,起爆器及系统组网延时最大时问不超过 100ms,雷管抗振动达到煤矿使用要求。该产品申请12项专利,获得4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2022433455.6、ZL202022785778.1、ZL202022437301.4、ZL202022468908.9),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井下现场混乳化炸药车突破了自动送管、自动对孔、自动装药等技术难题,实现了自动送管、自动退管、自动装药等功能,实现了井下装药爆破的机械化、自动化,大幅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幅提高爆破效果。该项目通过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成果达国际先进水平。
井下现场乳化炸药混装器突破了炸药精确计量、精准爆破、小孔径非耦合装药等技术难题,将计量误差降低到±1%,掘进炮孔装药非耦合度50---90%,实现了巷道掘进装药爆破的机械化、自动化、精准化,大幅减轻工人的劳动强度、减少超欠挖,大幅提高爆破利用率。该项目通过工信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成果达国际先进水平。
新型地下矿用乳化炸药现场混装装备,大幅减少了劳动定员,减轻工人劳动强度,提高装药效率和装药爆破作业的安全性,配套的乳化基质具有原料组份少、炸药威力高和生产工艺简单的优点。目前已经推广至湖南、贵州、湖北、辽宁、河北、山东、四川、西藏、青海、新疆等大中型矿山和隧道工程中,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完工项目不存在质量问题,未受到行政处罚。
发行人与业主方按月对项目施工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特殊约定的按约定频率进行审核结算。每月外部进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各职能部门配合收集资料,项目合同造价部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经理审批。由项目合同造价部报监理、审计、业主方进行签审。
具体结算办理报审程序如下:
(1)项目工程部技术员负责工程量计算、审核、汇总。
(2)资料员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含装订)。
(3)项目合同造价部负责对结算工程量进行审核,对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合同约定计价原则编制结算书(含编制说明)。
(4)项目经理对结算编制过程和结算书进行审核,组织召开结算讨论会,解决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审计风险。
(5)项目部的外部结算书编制完成后向监理申报前必须组织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进行核对,如有漏项或计算错误的应进行修订。
(6)核对无异议的班组向项目部递交承诺书。
(7)项目经理对结算结果进行审核批准报送监理单位审核。
(8)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配合监理核对。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审减进行核对,并确认审核结果。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报送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核。
(9)项目经理组织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配合业主或审计单位审核。相关班组对结算书中工程数量及套价审减进行核对,并确认审核结果。审计结果经项目经理确认,审计定案表经审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审计单位编制审计报告由建设单位、审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生效。
(10)项目需要进行二次复审的,项目部相关人员需配合复审单位完成复审工作。
(11)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与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财务决算。
3、其他业务收入
发行人主营产品为民爆产品,在产品运输方面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为了提高产品运输的集中性和专业性,发行人投资了专业危货运输公司——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贵州地区的民爆产品运输,安捷运输公司现有危货运输车辆20辆,拥有许可证号为黔交运管许可贵阳字520111009128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获准的经营范围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1类1项、1类2项、1类3项、1类4项、5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现有危险货物运输(民爆物品运输)专用车辆23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520181000099,获准的经营范围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4项、1类5项、5类1项)剧毒化学品除外。
在运输费用方面,发行人通过当地联合公司销售的民爆产品,其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发行人仅承担自己销售的民爆产品的运输费用。
通过建立专业的危货运输公司,发行人提高了运输人员的专业性与运输业务的集中性,增加了产品运输的安全保障。为了保证日常运输过程的安全性,发行人及其下属专业危货运输公司有计划地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日常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能与安全意识;对危货运输车辆实施规律的维护和检查;建立了包括《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在内的安全制度,严格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检查工作,包括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日常检查以及不定时地对车辆进行抽查;并且定时举办应急演练以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最近两年及一期,发行人民爆产品运输方面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源头防范的原则,坚决遏制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施工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爆破施工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和职业卫生危害。
1、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爆企业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国家和行业法规及标准,依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制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及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等二十多项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组织保障
发行人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对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由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的管理工作。发行人各分、子公司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生产委员会,由各、子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由各分、子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层级工作人员、生产一线员工在所规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付的责任,公司每半年由安全生产委员主席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年终召开一次总结会议。
发行人制定了安全检查及整改制度,安全检查形式包括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日常安全安全检查、视频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完成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必要时制定整改预案或处置方法并进行整改,确保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设定了安全管理责任目标与考核与奖惩标准,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的完成。
(3)技术措施保障
发行人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责,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产品检验规程,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在技术改造、重大工艺变动时组织制定相应安全措施,做好“三同时”工作,配合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签定安全技术责任书,对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在生产车间、危险品运输车辆、爆破现场推行监控设施和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和自动化生产,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在每年公司的财务预算中,都明确必要的安全投入,发行人积极开展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设备的研发和升级换代,在爆炸物品生产过程中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以机械人换人、自动化减人,达到减少危险工序的操作人员的目的,不断提高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
(4)人员培训及其他
发行人十分重视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方式分为外部安全教育培训和内部安全教育培训两种,公司各分、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公司各分、子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各岗位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应接受内部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取得公司各分、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资金投入保障
公司按照国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高危行业奇特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经费并按规定使用。
2、安全施工措施
为维护安全施工,一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领导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班组四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公司安全监察部每月对各分、子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对现场管理不善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另一方面,发行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遵循《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处罚管理办法》、《安全检查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停工三天及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也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近三年及一期的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均为正常。
3、环境保护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如《环境管理岗位职责》《废水、废气、噪声、固定废弃物管理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同时发行人对于分公司考核的主要指标中包含环境保护指标。发行人子公司保利新联于2022年11月10日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03822E010348R0M),遵循《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处罚管理办法》以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制定、环境保护专项费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教育培训、持续改进等管理要求及实施办法。
九、主要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发行人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主要在建项目情况如下:
图表5-53:截至2025年6月末重大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计划总投资 已投金额 拟投金额
2025年7-12月 2026年 2027年
保久韶关红尾坑矿矿 年产550万吨熔剂用石灰岩、 8.95 4.39 0.51 0.33 0.3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计划总投资 已投金额 拟投金额
2025年7-12月 2026年 2027年
1 山一体化建设项目(续建) 白云岩矿开采及加工
2 保利澳瑞凯厂房建设(续建) 计划年生产制造炸药现场混装车产品约110台 0.66 0.35 0.10 0.11 0.05
3 西藏保久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投资建设(续建) 建设一条年产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 1.39 1.29 0.05 0.05 0.00
4 哈密新联年产2万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建设年产2万吨混装炸药地面站 0.81 0.73 0.08 0.00 0.00
5 保联石科辅助区装修改造 生产区局部、辅助区、办公生活区维修改造 0.14 0.09 0.00 0.03 0.02
6 安顺久联生产线少(无)人化改造项目 升级改造一条年产1.8万的吨乳化炸药生产线 0.13 0.08 0.04 0.00 0.00
合计 12.08 6.93 0.78 0.52 0.40
图表5-54: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明细(续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规性情况 资金筹措方式
立项 土地 环评 资本金 借款 其他
1 保久韶关红尾坑矿矿山一体化建设项目(续建) 项 目 代 码2306-440203-04-01-777920 矿山红线805.7亩范围内开采权。无产权。 韶环审(2024)10号 1.00 7.95 0.00
2 保利澳瑞凯厂房建设(续建) 兴行审备〔2023〕227号 苏(2024)兴化市不动产权地0000770号 环评:泰环审(兴化)[2023]094号 0.36 0.30 0.00
3 西藏保久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投资建设(续建) 林发改投资备字【2022】年度5号 藏(2022)林周县不动产权第0000149号 藏环审【2022】52号 0.19 1.20 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合规性情况 资金筹措方式
立项 土地 环评 资本金 借款 其他
4 哈密新联年产2万吨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建设项目 巴发改备【2023】3号 地字第 652222202300015号(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 哈市环监函[2023]137号 0.81 0.00 0.00
5 保联石科辅助区装修改造 无 冀(2022)不动产权第0000231号、冀(2022)不动产权第0000230号、冀(2022)不动产权第0000232号、冀(2022)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 无 0.14 0.00 0.00
6 安顺久联生产线少(无)人化改造项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中低温乳化炸药生产线少(无)人化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备案的批复》 1.黔(2020)安顺市不动产权第0005240号。 2.黔(2019)平坝区不动产权第0008801号。 安 环 验[2014]10号) 0.13 0.00 0.00
发行人的在建项目均已履行现阶段所需项目投资管理部门的审批、批准或者备案等行政许可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等相关国家政策规定。
(二)发行人主要拟建工程情况
图表5-55: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预计2025年7-12月投入 预计2026年投入
新疆吐鲁番鄯善县生产点年产25000吨现场混装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7,897.00 7,897.00 0.00
奇台县现场混装地面站建设项目 7,932.00 7,692.4 239.60
哈密新联巴里坤地面站扩能项目 3,668.00 3,668.00 0.00
盘江民爆乳化炸药生产线Ⅱ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383.00 1,383.00 0.00
合计 20,880.00 2,0640.40 239.60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一)经营方针
1、强化经营过程管控
一是加强经营形势的动态分析,实现责任压力层层传导,经营管控持续优化。二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一企一策”形成子公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职能部门工作任务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坚持以八维精益为指导,全面推动八维精益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体系化专项行动,精心组织实施16个精益课题,课题平均进度超过80%,部分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推动各项工作不断攀高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四是提升银行账户、资金收付、资金结算等功能效率,深化资金统筹,强化实时监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五是组织开展业务指标字典工作。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民爆企业、爆破施工企业、矿山开采企业,从风险防控、经营效率、经营效益、创新引领、规模贡献、持续发展六个维度,建立业务指标字典工具,为后续全面监测各业务板块运营情况打下了较好的基础,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
2、狠抓科技创新
一是聚焦智慧矿山、炸药生产线及智能地面站、矿山修复治理、电子控制模块4个方向实施战新产业发展,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爆破工程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拓展和布局;二是技术攻关成果丰硕,工业电子雷管智慧工厂之基础雷管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地下矿山智能化爆破关键技术与工业化应用、乳化炸药少(无)人化信息化智能化生产技术研究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粉状乳化炸药柔性化多品种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的研究”获得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二等奖。“互联网+安全”智慧安全项目荣获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第五届安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三是以保利生态独特的“生态科技创新”技术为引领,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及科研机构合作开发生态相关技术,建立完善“民爆物品生产销售+矿山总承包施工+矿山资源开发+矿山生态修复+矿山生态再利用”的全产业链业务,着重抓好2021—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四是发挥保融盛维在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电子控制模块产品研发及物联网应用研发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对工业电子雷管电子控制模块研发、生产、销售,电子雷管产线对接及检测赋码设备研发、起爆系统研发、爆破现场服务、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服务等多个方位进行新兴产业布局。
3、优化产能布局
一是根据公司经营主攻方向,积极在内部合理调配产能,坚定向富矿区走的战略方向,加强在新疆区域市场的产能布局,推进业务优化向富矿区布局,为深入拓展富矿区市场形成有力支撑;二是助推在建项目投产,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河北保联石科年产5000万发电子雷管生产线、西藏保久年产12000吨乳化炸药生产线等项目,已先后建成投产,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三是抓好矿山一体化项目拓展,加快新疆在建和拟建的地面站项目实施、尽早建成投产,抢抓市场机遇,实现两个一体化协同发展,做大利润增量。
4、聚焦重大风险防范
一是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应收账款清收,严格按照“压存量、控增量”的要求和指标压降应收账款,防范相关风险;二是全力推进企业治理。加快迁移盘活工作。按照向富矿区发展策略,全面梳理、加快组织,尽快实现盘活增效;尽快实施关停退出。同时尽快实现亏损企业减少,发挥资源聚合效能,加快提升经营质量;三是狠抓安全生产,提升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以安全“1号文”,统筹部署全年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监督考核,确保安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落实;抓实专项行动,推动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编制实施“1+7”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督导检查,全年开展安全督导检查129家次,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强化应急演练,公司全年全级次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600余次,参练人员达12600余人次。
5、全力拓展业务市场
一是聚焦重大项目,构建竞争优势。紧盯露天煤矿开采资源,集中力量聚焦重大工程项目,在带动炸药产能释放的同时,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二是“矿山一体化”项目取得积极成效。子公司保利新联中标新疆三塘湖石头梅一号露天煤矿项目,合同金额24.34亿元;子公司保利生态中标内蒙黑岱沟露天煤矿项目,中标金额16.86亿元等,推动系列重大项目逐步落地见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6、持续深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优化组织架构。厘清业务界面,完成4家区域平台和8家一级子企业组织架构和管控体系调整和优化,管理质效得到提升。二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推进企业领导人员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推进任期制和契约化扩面,开展总部岗位价值评价和薪酬体系优化,树立了鲜明选人用人和干事创业导向。三是加强上市公司运营质量管理。开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行动,33项专项任务完成31项。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四是狠抓改革深化提升专项行动,任务完成率达88%。
(二)战略目标
成为拥有完整产业链和知名品牌,在科研技术、本质安全、服务水平等方面具备核心竞争力,面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技术、爆破综合服务的“中国领先、世界一流”大型民爆一体化企业集团。
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为牵引,以民爆一体化为基础,以矿山一体化为支撑”的战略定位,践行公司“科技创新的排头兵、绿色发展的驱动者、环境友好的实践者”的战略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固本强基、智造强企、做特工程、绿色发展,持续打造本质安全型、科技创新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坚定不移推动并引领民爆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牢牢掌握民爆产业的行业话语权,努力实现公司“中国领先,世界一流”的企业愿景。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发行人行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行业现状
民爆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其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制造业升级等密切相关。2015年民爆行业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呈负增长态势;2016年民爆行业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我国供给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国内宏观经济增速回调,固定资产投资和基建投资增速虽延续下滑趋势但降幅收窄,民爆行业景气度整体回升,全年主要经济指标、产品产销量均有所增长,且增幅同比有所扩大。2018年,我国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45,675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较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635,636亿元,同比增长5.9%。分区域看,东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5.7%;中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10.0%;西部地区投资同比增长4.7%,由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加大对西部基础建设的投入,亦为区域内民爆行业发展带来较大正面影响;东北地区投资同比增长1.0%。分行业看,采矿业投资同比增长4.1%,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9.5%,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3.8%。整体看,2019年,我国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1,487亿元,同比增长5.4%,增速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降幅继续收窄。2020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518,907亿元,较上年增加2.9%。2021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544,547亿元,同比增长4.9%。2022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572,138亿元,同比增长5.1%。2023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509,708亿元,同比增长2.80%。2024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总额为514,374亿元,同比增长3.20%。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增长1.3%,中部地区增长5.0%,西部地区增长2.4%,东北地区增长4.2%,西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投入也将促使区域内民爆产业稳健发展。
民爆行业属于特种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总体规模虽小,但市场相对稳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是我国基础工业的基础。此外,国家对民爆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各环节都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严格的管控制度使民爆行业形成了较高的进入门槛,供给增长受限,同时由于民爆器材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其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半径均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同时,民爆行业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相对排斥外省民爆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民爆行业形成了较强的区域寡头垄断格局。而行业重组整合迈入强强联合阶段,产业集中度持续增加。
由于民爆器材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国家对民爆器材的生产、销售、购买等环节均采取了严格的许可证制度,“牌照生意”的特性为民爆行业筑起了极高的入行门槛。对于已获得相应许可证的企业而言,许可证是稳健生产经营的基础,同时也降低了很多潜在的竞争。政策引导行业集中化趋势明显。近年国家加强了对民爆行业的管理,工信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国家计划培育民爆行业龙头企业,引导行业集中化发展。“十三五”期间,民爆企业集团积极开展重组整合,产业集中度持续增加。通过对生产总值前20名生产企业集团的调查,其中有18家在近5年中进行了重组整合,被整合企业有123家,涉及生产企业31家、销售企业27家、爆破公司49家、运输公司5家、原材料加工企业3家、其他8家。2023年行业排名前20家企业集团合计生产总值达352亿元,约占行业总产值81%,所占比例比2022年增长5个百分点。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产业,近几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而民爆行业又属易燃易爆的高危行业,其产品生产和使用的风险性较大,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所以起安全投入至关重要。根据数据显示,中国民爆行业安全投入持续提高,为民爆行业发展提高坚实的基础保障。
2、行业前景
从全国范围来看,民爆行业整体产能过剩,未来新批生产牌照或新批许可产能可能性较小,行业内企业间并购将成为民爆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手段,而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度较大。同时下游矿企盈利能力每况愈下,对于成本控制的追求也愈发迫切。从行业安全生产以及下游业主成本控制的角度来看,我国的民爆行业发展依旧处于下行期,行业集中度将会不断提升。
“十二五”早期,我国民爆器材行业的竞争体现出“小、散、低”的特点,行业一体化程度低,生产、销售及使用各环节相脱离,加大了行业整体风险。2011年,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司长吴凤来在全国民爆器材行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形成20家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3-5家能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的大型企业集团”的要求,民爆行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重组的推进将使得竞争格局将发生较为深刻的变化,原来以区域内竞争为主的局面将逐渐演化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规模、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间竞争为主的局面。此外,根据《民用炸药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以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办法与文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配送、爆破作业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将成为民爆行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大力发展“爆破一体化”模式后,由专业爆破服务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可确保爆破服务资源得到有效整合,爆破作业安全得到有效保证,使民爆行业小、散、弱以及爆破技术不过关、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从而形成公安机关优化管理、接受爆破服务单位减负增效和爆破公司获利的“三赢”局面。
“十三五”时期,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复杂形势,民爆行业将主要通过深化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实现行业的安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制定了五方面发展目标:一是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龙头、骨干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25%,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突破3%。二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30%;进一步推广导爆管雷管应用,使其占工业雷管比重超过70%;高强度型塑料导爆管产品占比超过50%;安全环保型震源药柱产品占比超过50%。三是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3至5家具有一定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扶持8至10家科技引领作用突出、一体化服务能力强的优势骨干企业。排名前15家生产企业生产总值在全行业占比突破60%。四是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十二五”下降30%以上。五是提升智能制造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
“十四五”时期,为推动贵州省民爆行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颁布了《贵州省民爆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到2025年,全省民爆行业基础管理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产能结构布局持续优化,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底线,力争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到2025年,全省民爆行业持续完善省、市(州)、县(区)三级民爆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能力素质,建强监管队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防范控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现场操作、生产组织、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龙头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达到3.5%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25%,持续推进智能制造,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大幅减少,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依托工业互联网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推动构建监管部门和民爆企业不同层级的安全监管及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塑造以平台为核心的民爆安全生产数字体系,赋能安全、生产、运营、服务等各环节,提升从原料采购、过程控制、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到储存销售等全过程自动监测、预警、处置能力。强化“数据+算法+算力”,实现风险预测与量化、使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支持民爆企业通过优化产能布局、“撤点并线”,减少危险点;开展民爆产品集约化生产配送,提高生产效率;工业雷管产品全面升级为电子雷管,除保留少量产能用于出口外,2022年6月底前停止生产、8月底前停止销售普通工业雷管。大力推广应用现场混装炸药,省内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从16.4%提高到20%以上。
2024年4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量化明确了智慧矿山建设目标:“到2026年,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2025年2月28日,工信部印发《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再次强调鼓励跨区域整合,要在2027年,形成3到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民爆企业(集团)。同时,《意见》要求各民爆企业加快更新改造老旧、低效、高风险设备和生产线,其中,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推动实际投产运行超过10年且未进行系统性技术改造的生产线和现场混装炸药地面站实施改造;对未实施改造的,要每年组织专家开展安全性评估论证确保安全。《意见》的印发既是对民爆行业“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的再强调、再部署,也是对未来民爆行业投资方向的再明确。
总体来看,严格的生产许可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是进入民爆行业的主要障碍,其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同时,新时期开启,民爆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竞争格局进一步由区域性竞争转向全国性竞争,粗放式规模扩张将向智能化技术突破发展,“爆破服务一体化”是行业发展的方向。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发行人民爆物品许可产能与规模处于国内前列,产能分部于贵州、湖南、山东、河南、甘肃、西藏、新疆等省区,是国内集民用爆破器材研、生产、销售与爆破服务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中电子雷管许可产能居于国内第一,具有较为成熟和领先的配套技术优势。
保利联合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装备研发和爆破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方面实力雄厚。近年来,通过技术团队的不断努力,成功研发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电子雷管生产技术、设备和产品,小型井下混装车、DDNP自动化装备等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爆破工程及施工领域,拥有爆破一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公路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等,专业爆破施工及技术服务在全国同行业中规模最大,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实施“矿山管家”为目标,与十多家中央企业广泛开展业务合作,爆破服务一体化转型和布局进一步加快。实施海外业务布局,现海外业务已拓展至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纳米比亚、南非、塞内加尔、厄立特里亚等国家。在民爆智能制造、井下开采技术、设备研发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率先实现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连续化、规模化生产,成为国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数码电子雷管工艺技术和设备处于国际领先,在行业产品迭代升级中占据领跑地位。
2、区位优势
公司产品产能充足、品种规格齐全,特别是数码电子雷管在技术、质量、产能、产业配套保障等方面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公司民爆产品销售,在贵州省内达到全覆盖,省外则涵盖云南、广西、四川、新疆、西藏、内蒙、浙江、山东、山西、辽宁、河南、河北等省份。公司产、销、爆协同发展、相互支撑、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促进了市场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公司所处的区域大多处于国家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中、西部地区,在矿产资源较为集中和富裕、对民爆产品及其一体化服务需求较为强烈的地区亦提前布局和扎根多年,国家相关区域战略的持续投入将带动所在区域重点项目的顺利落地和实施,这使公司的市场先发优势更为明显,为公司市场占有率的稳定、提升及产能释放奠定了良好的市场保障基础。
3、业务发展优势
发行人已实现研发、生产、销售、配送、爆破服务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是国内民爆行业最早启动矿山和基础设施一体化业务转型实践的民爆企业之一。公司拥有专业爆破施工企业,施工技术、企业规模等均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公司通过科学获取矿权,附带民爆器材产能落地、产品生产、销售、运输和爆破工程承接等一揽子投资条件,将各项业务打进高度封闭和严格保护的战略性区域市场,以完善市场分布,减轻市场拓展压力,解除市场保护,获取公平竞争环境,占领高利润的市场份额,有效带动公司民爆一体化业务和矿山开采总承包业务。
4、研发与创新优势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民爆产品、技术、民爆生产线设备研发、民爆产品原辅材料生产配套和保障体系,拥有爆破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实力雄厚,在行业产品迭代升级中占据领先地位。公司自主研发的电子雷管及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产品已在贵州省及国内多个省份推广使用。公司将加速推进公司自主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使之成为经济效益提升的有效驱动力之一。公司主编、参编多项行业标准,继续稳固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1家高新技术企业,7家专精特新企业,5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个爆破技术运用人才基地和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旗下贵州盘江民爆“机器视觉赋能安全管控的电子雷管智能工厂”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
2024年开展行业共性、核心技术问题研究,提高民爆产品制造及应用智能化水平,推进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达到国际领先水平3项。获得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新增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共计140项,其中发明授权专利50项、实用新型82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7项。组织和参与制定标准2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公司核心骨干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技术基础和业务能力,对行业技术、业务环节和业务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具有高效的执行力和活力,能够更加有效地促进公司发展。
综上,在西部大开发及贵州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政策背景下,以及贵州省民爆行业市场需求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下,发行人将以自身产能的扩大为基础,进一步以资本市场为纽带不断整合区域民爆产品流通市场,同时继续推进产业链的拓展延伸,不断完善和强化民爆工程一体化经营模式,并以此作为自身核心竞争力,在规模扩张及主业增强的同时,稳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情况
2022年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587号);2023年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876号);2024年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270号);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
(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金额。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合并企业、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发行人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发行人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影响数如下:
图表6-1:发行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变更后: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影响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510.77 29,015.89 505.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8,239.59 8,824.74 585.15
未分配利润 53,379.02 53,337.15 -41.87
少数股东权益 119,023.68 118,985.52 -38.16
所得税费用 -2,742.50 -2,749.75 -7.25
(3)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
3、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1)2022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发行人检查发现以前年度存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于2022年予以差错更正,调减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4,942.20万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274.69万元,调减未分配利润24,642.73万元,调减少数股东权益5,024.78万元。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21年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图表6-2:发行人2022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调整前金额 调整数 调整后金额
应收账款 623,272.98 -34,942.20 588,330.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437.64 5,274.69 20,712.33
未分配利润 158,747.83 -24,642.73 134,105.09
少数股东权益 133,448.38 -5,024.78 128,423.61
调整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调整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图表6-3:发行人2022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度
调整前金额 调整数 调整后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 -10,511.05 -23,079.51 -33,590.56
所得税费用 5,229.08 -3,475.54 1,753.54
净利润 16,089.35 -19,603.97 -3,514.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5.48 -16,309.50 -5,924.02
少数股东损益 5,703.87 -3,294.47 2,409.40
调整对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2)2023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23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3)2024年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2024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
(二)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4年审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财务报表。
2022年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587号);2023年财务报告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876号);2024年财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270号);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报表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发行人2022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2年度,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共16家。
图表6-4:发行人2022年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41 103,827.40 一级子公司
2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100.00 35,000.00 一级子公司
3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一级子公司
4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00 16,399.00 一级子公司
5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6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9,000.00 一级子公司
7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51.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8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3.31 6,000.00 一级子公司
9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1.00 5,000.00 一级子公司
10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0.01 4,767.22 一级子公司
11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12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65.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3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4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51.00 1,820.00 一级子公司
15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6.45 400 一级子公司
16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2、发行人2023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度,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共16家,与年初相比无变化。
图表6-5:发行人2023年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41 103,827.40 一级子公司
2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100.00 35,000.00 一级子公司
3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一级子公司
4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00 16,399.00 一级子公司
5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6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9,000.00 一级子公司
7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51.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8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3.31 6,000.00 一级子公司
9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1.00 5,000.00 一级子公司
10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0.01 4,767.22 一级子公司
11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12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65.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3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4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51.00 2,000.00 一级子公司
15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6.45 400.00 一级子公司
16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3、发行人2024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度,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共16家,与年初相比增加1家、减少1家。
图表6-6:发行人2024年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41 103,827.40 一级子公司
2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100.00 35,000.00 一级子公司
3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一级子公司
4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00 16,399.00 一级子公司
5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6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9,000.00 一级子公司
7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51.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8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3.31 6,000.00 一级子公司
9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1.00 5,000.00 一级子公司
10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0.01 4,767.22 一级子公司
11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12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65.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3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4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56.04 1,820.00 一级子公司
15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6.45 400.00 一级子公司
16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4、发行人2025年1-6月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1-6月,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7家,与年初相比增加1家。
图表6-7:发行人2025年1-6月并表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41 103,827.40 一级子公司
2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100.00 35,000.00 一级子公司
3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 一级子公司
4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00 16,399.00 一级子公司
5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6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9,000.00 一级子公司
7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51.00 10,000.00 一级子公司
8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3.31 6,000.00 一级子公司
9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1.00 5,000.00 一级子公司
10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0.01 4,767.22 一级子公司
11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12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65.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3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 一级子公司
14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56.04 1,820.00 一级子公司
15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6.45 400.00 一级子公司
16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20,000.00 一级子公司
17 新疆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66.00 5,000.00 一级子公司
二、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图表6-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3,014.71 155,503.86 135,451.81 148,009.0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26,208.09 25,994.81 29,373.73 44,564.94
应收账款 578,250.23 575,790.69 523,707.58 550,246.64
应收款项融资 20,907.29 10,105.57 10,716.62 7,226.28
预付款项 30,091.17 30,198.63 24,633.44 40,591.95
其他应收款 91,234.46 93,025.42 113,647.92 135,139.84
合同资产 39,499.46 33,813.79 38,599.65 37,986.60
存货 35,718.35 37,589.72 41,434.29 39,526.28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6,886.92 6,886.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9,490.21 10,734.09 5,932.75 4,239.65
流动资产合计 964,413.97 972,756.58 930,384.71 1,014,418.1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6,840.63 6,872.60 7,196.99 7,514.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632.14 11,632.14 11,911.71 11,735.2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3,438.77 12,192.10 7,574.93 7,327.94
固定资产 183,086.70 189,176.85 176,762.79 179,502.25
在建工程 22,159.11 17,340.00 26,154.63 12,550.82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5,089.69 4,935.92 3,125.13 2,583.36
无形资产 166,571.12 168,568.72 172,028.50 88,517.49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商誉 23,400.50 23,400.50 23,400.50 23,400.50
长期待摊费用 9,697.29 9,678.44 10,219.98 10,368.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20.08 35,703.51 37,298.53 28,510.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6,451.21 252,861.09 247,200.73 241,214.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4,087.23 732,361.87 722,874.42 613,225.70
资产总计 1,698,501.20 1,705,118.45 1,653,259.13 1,627,643.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5,138.03 247,204.26 316,642.15 300,027.39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46,663.70 79,291.21 79,764.52 59,382.96
应付账款 295,046.52 295,844.11 273,408.02 274,845.82
预收款项 349.32 354.04 240.00 165.05
合同负债 10,435.75 9,866.14 10,871.62 12,446.68
应付职工薪酬 10,637.50 13,494.41 10,750.43 10,547.69
应交税费 11,093.53 15,088.21 10,581.63 17,241.36
其他应付款 336,964.12 325,654.72 138,516.97 153,193.41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328.10 120,157.43 108,518.21 79,661.59
其他流动负债 34,758.37 25,286.08 59,247.61 78,239.27
流动负债合计 1,055,414.93 1,132,240.61 1,008,541.16 985,751.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75,895.48 198,690.80 260,240.60 180,135.69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30,249.50
租赁负债 3,831.43 3,387.38 2,073.96 1,862.18
长期应付款 35,650.47 39,231.10 42,939.61 7,547.8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3,297.13 33,923.60 30,937.00 31,035.00
预计负债 35.38 190.65 2,471.38 171.45
递延收益 4,486.11 4,202.05 4,735.37 5,430.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88.19 8,040.07 8,463.58 8,239.59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1,084.17 287,665.65 351,861.50 264,671.39
负债合计 1,416,499.10 1,419,906.26 1,360,402.66 1,250,422.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8,388.36 48,388.36 48,388.36 48,388.36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132,267.90 132,267.90 135,110.20 133,732.80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866.88 -2,840.86 578.07 1,526.74
专项储备 10,995.28 6,444.76 5,728.66 3,305.90
盈余公积 17,864.79 17,864.79 17,864.79 17,864.79
未分配利润 -15,319.20 -9,321.23 -12,313.41 53,379.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1,330.25 192,803.72 195,356.68 258,197.61
少数股东权益 90,671.85 92,408.48 97,499.79 119,023.68
所有者权益 282,002.10 285,212.20 292,856.47 377,221.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98,501.20 1,705,118.46 1,653,259.13 1,627,643.90
图表6-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18,244.23 646,866.73 677,735.89 636,392.97
其中:营业收入 318,244.23 646,866.73 677,735.89 636,392.97
二、营业总成本 321,627.50 652,322.60 687,474.20 659,127.04
其中:营业成本 262,595.63 516,742.31 551,743.30 532,662.21
税金及附加 2,485.88 4,924.34 3,861.00 3,713.88
销售费用 5,876.59 12,642.44 14,782.36 15,327.86
管理费用 28,953.38 72,307.38 67,591.57 68,217.57
研发费用 7,790.31 17,770.15 19,320.89 13,698.59
财务费用 13,925.72 27,935.98 30,175.08 25,506.93
其中:利息费用 17,206.19 34,843.83 33,817.22 31,732.56
利息收入 4,456.80 10,762.75 7,881.51 11,452.11
加:其他收益 1,037.14 3,854.22 2,661.63 2,231.28
投资收益 0.00 619.46 232.78 -334.90
汇兑收益 0.00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 -3,566.97 14,660.59 -59,498.57 -67,262.76
资产减值损失 -18.93 -9,734.13 -21,316.10 -6,022.25
资产处置收益 18.34 351.61 710.92 0.70
三、营业利润 -5,913.69 4,295.88 -86,947.65 -94,122.00
加:营业外收入 475.85 2,035.96 1,826.78 1,847.89
减:营业外支出 258.37 383.38 3,330.32 1,159.19
四、利润总额 -5,696.22 5,948.46 -88,451.19 -93,433.30
减:所得税费用 2,417.58 7,690.81 -3,337.44 -2,742.50
五、净利润 -8,113.80 -1,742.35 -85,113.75 -90,690.80
少数股东损益 -2,115.83 -5,669.03 -18,881.41 -12,070.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7.97 3,926.68 -66,232.34 -78,619.8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1.20 -3,534.04 -1,063.57 -158.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6.02 -3,418.93 -948.67 -249.4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18 -115.11 -114.90 90.61
七、综合收益总额 -8,144.99 -5,276.39 -86,177.33 -90,849.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023.99 507.75 -67,181.01 -78,869.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21.00 -5,784.14 -18,996.32 -11,980.31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3,136.23 517,810.65 565,264.63 481,109.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1.99 1,099.02 2,233.38 1,714.5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18.39 53,199.91 27,709.63 40,724.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4,396.60 572,109.58 595,207.64 523,548.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7,267.37 352,648.92 414,286.56 380,581.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067.12 101,149.40 107,594.83 108,388.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483.81 29,929.64 33,633.33 26,071.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363.04 50,186.30 61,546.76 39,602.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181.35 533,914.26 617,061.48 554,64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4.74 38,195.32 -21,853.84 -31,094.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25.20 318.61 484.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99 1,262.55 340.33 456.7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95 316.31 216.27 30.4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189.43 117.4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800.00 1,060.9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5 1,604.06 2,864.64 2,149.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7,896.92 24,122.60 59,488.90 20,977.57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33.17 0.00 8,938.4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20.10 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96.92 24,155.77 59,509.00 29,916.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8.98 -22,551.71 -56,644.36 -27,766.30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7.40 70.54 2,490.00 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03,292.93 330,684.01 508,169.43 439,328.1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16.89 344,592.81 86,059.41 89,144.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4,847.22 675,347.36 596,718.84 528,672.1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0,996.87 463,422.65 438,788.25 404,780.4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772.81 33,998.12 36,121.53 34,031.6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538.29 165,497.98 59,065.41 63,053.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307.96 662,918.75 533,975.19 501,86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9.26 12,428.61 62,743.65 26,806.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74 223.61 -176.12 84.2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9.20 28,295.83 -15,930.67 -31,970.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517.03 91,221.20 107,151.87 139,121.9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377.83 119,517.03 91,221.20 107,151.87
图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58.88 22,344.16 2,068.59 6,753.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115.00 9,425.83 40.00 2,171.16
应收账款 40,591.33 40,725.64 39,781.68 42,231.22
应收款项融资 22.35 243.26 - 510.43
预付款项 108.45 60.90 163.79 87.09
其他应收款 271,621.80 243,163.62 150,821.23 101,162.04
存货 1,069.37 934.30 1,466.04 2,369.38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0.00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516.13 289.70 251.19 0.00
流动资产合计 319,703.31 317,187.41 194,592.52 155,285.0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其他债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291,399.45 291,049.08 294,731.20 294,731.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0 15.00 15.00 15.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6,831.54 6,676.40 6,886.49 7,097.45
固定资产 12,360.96 13,113.00 14,216.28 14,812.41
在建工程 500.49 339.78 0.00 225.87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16.09 51.45
无形资产 7,968.52 8,155.11 8,528.27 8,903.89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9,075.96 319,348.37 324,393.33 325,837.27
资产总计 638,779.27 636,535.78 518,985.85 481,122.2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340.00 45,236.14 92,850.00 57,91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3,000.00 29,00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190.02 1,623.56 1,802.10 2,237.32
预收款项 208.00 234.73 240.00 158.03
合同负债 153.04 126.35 133.43 521.86
应付职工薪酬 1,014.18 1,246.72 644.79 652.79
应交税费 140.92 99.22 216.74 62.87
其他应付款 314,786.09 299,332.17 104,930.88 64,701.27
持有待售负债 0.00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850.00 11,468.54 63,939.50 15,026.17
其他流动负债 98.51 3,096.47 15.91 22,555.57
流动负债合计 387,780.75 391,463.90 264,773.36 163,825.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90.00 3,300.00 6,750.00 32,90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0.00 30,249.50
租赁负债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1.23 77.60 75.00 84.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4.02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961.23 3,377.60 6,829.02 63,233.50
负债合计 400,741.98 394,841.50 271,602.38 227,059.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8,388.36 48,388.36 48,388.36 48,388.36
其他权益工具 0.00 0.00 0.00 0.00
资本公积 161,043.54 161,043.54 161,043.54 161,043.54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6.11 -26.11 -5.11 0.00
专项储备 251.96 164.66 135.92 221.40
盈余公积 17,864.79 17,864.79 17,864.79 17,864.79
未分配利润 10,514.75 14,259.03 19,955.96 26,544.80
所有者权益 238,037.29 241,694.27 247,383.46 254,062.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8,779.24 636,535.77 518,985.84 481,122.28
图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末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813.52 17,571.82 18,452.63 16,808.26
其中:营业收入 5,813.52 17,571.82 18,452.63 16,808.26
二、营业总成本 9,634.53 23,484.14 27,324.54 31,567.34
其中:营业成本 3,683.86 9,967.29 11,062.97 11,606.69
税金及附加 223.16 455.98 249.09 243.49
销售费用 203.88 560.22 553.08 841.28
管理费用 3,162.38 8,478.22 8,244.22 12,073.40
研发费用 0.00 113.21 344.95 606.87
财务费用 2,361.25 3,909.22 6,870.23 6,195.62
其中:利息费用 6,771.57 12,298.39 10,282.32 0.00
利息收入 4,674.23 8,898.58 3,661.76 0.00
加:其他收益 5.29 43.98 234.49 47.75
投资收益 0.00 604.22 2,114.78 2,540.96
汇兑收益 0.00 0.00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 48.35 -407.87 231.64 -364.22
资产减值损失 0.00 -239.87 1.31 -3,520.54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24 3.00 3.44
三、营业利润 -3,767.37 -5,912.09 -6,286.69 -16,051.69
加:营业外收入 41.12 275.93 37.67 24.01
减:营业外支出 18.03 64.80 335.79 14.69
四、利润总额 -3,744.28 -5,700.95 -6,584.81 -16,042.37
减:所得税费用 0.00 -4.02 -8.84 0.00
五、净利润 -3,744.28 -5,696.93 -6,575.97 -16,042.37
图表6-1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末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949.52 8,592.66 9,209.91 14,776.37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7.83 7,033.57 32,591.77 10,917.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47.35 15,626.23 41,801.68 25,694.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5.18 9,010.77 16,763.78 10,436.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38.55 6,911.17 7,738.79 11,799.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23.77 1,475.30 1,513.96 1,160.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8.55 2,372.67 15,912.67 28,068.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56.06 19,769.91 41,929.19 51,464.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8.71 -4,143.69 -127.51 -25,77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3.75 1,257.25 1,206.87 2,750.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0 11.71 15.38 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98.00 268,976.44 72,568.08 2,230.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281.75 270,245.39 73,790.33 4,981.5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4.13 403.15 174.63 732.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0.37 0.00 0.00 9,938.4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0.00 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92.00 351,927.72 115,700.00 25,74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476.50 352,330.87 115,874.63 36,415.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94.75 -82,085.48 -42,084.30 -31,434.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250.00 57,440.00 113,340.00 168,89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904.00 511,353.12 69,300.00 59,8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154.00 568,793.12 182,640.00 228,694.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060.00 167,089.50 105,860.00 161,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35.20 5,297.12 9,953.30 11,049.2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740.62 294,901.76 27,800.00 9,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135.82 467,288.38 143,613.30 181,649.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18.18 101,504.74 39,026.70 47,044.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685,28 15,275.57 -3,185.11 -10,160.04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344.16 2,068.59 5,253.70 15,413.7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58.88 17,344.16 2,068.59 5,253.70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4: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3,014.71 7.83% 155,503.86 9.12% 135,451.81 8.19% 148,009.09 9.09%
应收票据 26,208.09 1.54% 25,994.81 1.52% 29,373.73 1.78% 44,564.94 2.74%
应收账款 578,250.23 34.04% 575,790.69 33.77% 523,707.58 31.68% 550,246.64 33.81%
应收款项融资 20,907.29 1.23% 10,105.57 0.59% 10,716.62 0.65% 7,226.28 0.44%
预付款项 30,091.17 1.77% 30,198.63 1.77% 24,633.44 1.49% 40,591.95 2.49%
其他应收款 91,234.46 5.37% 93,025.42 5.46% 113,647.92 6.87% 135,139.84 8.30%
合同资产 39,499.46 2.33% 33,813.79 1.98% 38,599.65 2.33% 37,986.60 2.33%
存货 35,718.35 2.10% 37,589.72 2.20% 41,434.29 2.51% 39,526.28 2.43%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6,886.92 0.42% 6,886.92 0.42%
其他流动资产 9,490.21 0.56% 10,734.09 0.63% 5,932.75 0.36% 4,239.65 0.26%
流动资产合计 964,413.97 56.78% 972,756.58 57.05% 930,384.71 56.28% 1,014,418.19 62.32%
长期股权投资 6,840.63 0.40% 6,872.60 0.40% 7,196.99 0.44% 7,514.73 0.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632.14 0.68% 11,632.14 0.68% 11,911.71 0.72% 11,735.26 0.72%
投资性房地产 13,438.77 0.79% 12,192.10 0.72% 7,574.93 0.46% 7,327.94 0.45%
固定资产 183,086.70 10.78% 189,176.85 11.09% 176,762.79 10.69% 179,502.25 11.03%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在建工程 22,159.11 1.30% 17,340.00 1.02% 26,154.63 1.58% 12,550.82 0.77%
使用权资产 5,089.69 0.30% 4,935.92 0.29% 3,125.13 0.19% 2,583.36 0.16%
无形资产 166,571.12 9.81% 168,568.72 9.89% 172,028.50 10.41% 88,517.49 5.44%
商誉 23,400.50 1.38% 23,400.50 1.37% 23,400.50 1.42% 23,400.50 1.44%
长期待摊费用 9,697.29 0.57% 9,678.44 0.57% 10,219.98 0.62% 10,368.56 0.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20.08 2.10% 35,703.51 2.09% 37,298.53 2.26% 28,510.77 1.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6,451.21 15.10% 252,861.09 14.83% 247,200.73 14.95% 241,214.02 14.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4,087.23 43.22% 732,361.87 42.95% 722,874.42 43.72% 613,225.70 37.68%
资产总计 1,698,501.20 100.00% 1,705,118.45 100.00% 1,653,259.13 100.00% 1,627,643.89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627,643.89万元、1,653,259.13万元、1,705,118.45万元和1,698,501.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1,014,418.19万元、930,384.71万元、972,756.58万元和964,413.97万元,占期末总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32%、56.28%、57.05%和56.78%,整体规模有所下降,2023年占比较2022年下降,主要为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大导致账面价值下降所致。期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13,225.70万元、722,874.42万元、732,361.87万元和734,087.23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21%、43.29%、42.95%和43.22%,整体规模和占比都有所上升,其中主要为2023年末对比2022年末非流动资产余额上升,主要为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上升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存货组成。
图表6-15: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3,014.71 13.79% 155,503.86 15.99% 135,451.81 14.56% 148,009.09 14.59%
应收票据 26,208.09 2.72% 25,994.81 2.67% 29,373.73 3.16% 44,564.94 4.39%
应收账款 578,250.23 59.96% 575,790.69 59.19% 523,707.58 56.29% 550,246.64 54.24%
应收款项融资 20,907.29 2.17% 10,105.57 1.04% 10,716.62 1.15% 7,226.28 0.71%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付款项 30,091.17 3.12% 30,198.63 3.10% 24,633.44 2.65% 40,591.95 4.00%
其他应收款 91,234.46 9.46% 93,025.42 9.56% 113,647.92 12.22% 135,139.84 13.32%
存货 35,718.35 3.70% 37,589.72 3.86% 41,434.29 4.45% 39,526.28 3.90%
合同资产 39,499.46 4.10% 33,813.79 3.48% 38,599.65 4.15% 37,986.60 3.74%
持有待售资产 0.00 0.00% 0.00 0.00% 6,886.92 0.74% 6,886.92 0.68%
其他流动资产 9,490.21 0.98% 10,734.09 1.10% 5,932.75 0.64% 4,239.65 0.42%
流动资产合计 964,413.97 100.00% 972,756.58 100.00% 930,384.71 100.00% 1,014,418.19 100.00%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48,009.09万元、135,451.81万元、155,503.86万元和133,014.71万元,整体规模变动不大。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库存现金28.35万元,银行存款122,884.23万元,其他货币资金32,591.29万元。
图表6-16:截至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库存现金 4.83 0.00% 28.35 0.02%
银行存款 110,145.72 82.81% 122,884.23 79.02%
其他货币资金 22,864.16 17.19% 32,591.29 20.96%
合计 133,014.71 100.00% 155,503.86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35,986.83万元,主要包括各类保证金合计23,270.89万元,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7,171.11万元,涉诉受限资金5,544.65万元。受限货币资金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图表6-1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余额 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1,811.30 32.82%
信用证保证金 5,000.00 13.89%
履约保证金 36.87 0.10%
保函保证金 6,422.71 17.85%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7,171.11 19.93%
涉诉受限资金 5,544.65 15.41%
项目 2024年末
余额 比例
其他 0.18 0.00%
合计 35,986.83 100.00%
(2)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0,246.64万元、523,707.5万元、575,790.69万元和578,250.23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1%、31.68%、33.77%和34.04%,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变动幅度不大。
图表6-18: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分布表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余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03,847.12 26.69%
1至2年 74,425.17 9.74%
2至3年 57,290.70 7.50%
3至4年 38,678.62 5.06%
4至5年 46,762.62 6.12%
5年以上 342,824.01 44.88%
合计 763,828.24 100.00%
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763,828.24万元,主要为1年以内(含1年)短期应收款及5年以上的长期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6.69%和44.88%。
图表6-1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80,459.60 49.81% 110,728.50 29.10% 269,731.1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83,368.64 50.19% 77,309.05 20.17% 306,059.59
其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342,447.31 44.83% 77,309.05 22.58% 265,138.25
回收风险较低的工程款 24,861.59 3.25%
回收风险较低的民爆产品款 16,059.74 2.10% 16,059.74
合计 763,828.24 100.00% 188,037.55 24.62% 575,790.69
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均非关联方,具体明细如
下:
图表6-2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余额 年限 款项性质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6,937.49 1-5年 工程款 12.19% 否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294.69 1-5年 工程款 5.07% 否
贵州习水林旅投资有限公司 36,938.45 1-5年 工程款 4.65% 否
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982.25 1-5年 工程款 4.53% 否
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820.00 3-5年 工程款 3.50% 否
合计 237,972.88 29.93%
图表6-21: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余额 年限 款项性质 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遵义市新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6,937.49 1-5年 工程款 12.59% 否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296.52 1-5年 工程款 5.23% 否
贵州习水林旅投资有限公司 36,938.45 1-5年 工程款 4.80% 否
贵州大龙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5,982.25 2-5年 工程款 4.67% 否
贵州贵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820.00 4-5年 工程款 3.61% 否
合计 237,974.71 30.92%
(3)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0,591.95万元、24,633.44万元、30,198.63万元和30,091.17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49%、1.49%、1.77%和1.75%。其中,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账面价值24,633.44对比2022年末减少15,958.51万元,降幅39.31%,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项目施工结算管理、预付管理,大力压减预付规模;其他企业也相应加强预付款管理,节省资金投入。发行人其他年份的预付款项波动整体不大。
图表6-22:近一年及一期末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龄构成情况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23,497.65 78.09% 23,130.04 76.59%
1至2年 4,607.07 15.31% 5,061.14 16.76%
2至3年 635.71 2.11% 647.04 2.14%
3年以上 1,350.74 4.49% 1,360.41 4.50%
合计 30,091.17 100.00% 30,198.63 100.00%
图表6-2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唐山丰润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6,189.27 20.47% 否
四川汉龙石材有限公司 2,500.00 8.27% 否
贵州三阁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 7.28% 否
甘肃金能科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1,771.45 5.86% 否
新疆智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9.53 2.68% 否
合计 13,470.25 44.56%
图表6-24: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唐山市丰润区城乡集团有限公司 6,189.27 20.55% 否
四川汉龙石材有限公司 2,500.00 8.30% 否
贵州三阁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 7.30% 否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1,353.49 4.49% 是
贵州宜兴化工有限公司 753.73 2.50% 否
合计 12,996.49 43.15% 否
(4)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股利,以及保证金和押金、往来款和备用金等其他应收款项。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35,139.84万元、113,647.92万元、93,025.42万元和91,234.4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30%、6.87%、5.46%和5.37%,规模呈逐年下降趋势。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2年末减少21,491.92万元、降幅15.90%,主要为公司根据客户经营状况、信用情况、还款能力、取得的增信措施等,并结合会计政策增加坏账准备的计提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减少20,622.50万元、降幅18.15%,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回收力度,子公司保利新联在2024年末成功收回长账期的各类保证金及诚意金等合计2.6亿元。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均,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2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龄 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保证金押金组合 5年以上 10,817.61 8.15% 2,897.69
贵州新蒲经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押金组合 3年以上 10,353.75 7.80% 6,579.52
贵州习水林旅投资有限公司 保证金押金组合 4年以上 9,429.15 7.11% 535.10
贵州省铜仁市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押金组合 5年以上 8,763.69 6.60% 1,752.74
遵义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押金组合 4年以上 8,455.08 6.37% 1,691.02
合计 47,819.28 36.03% 13,456.06
(5)存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9,526.28万元、41,434.29万元、37,589.72万元和35,718.3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43%、2.51%、2.20%和2.10%。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和合同履约成本构成。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明细情况如下:
图表6-26: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16,523.76 46.26% 18,042.92 48.00%
在产品 4,611.05 12.91% 3,808.85 10.13%
库存商品 13,974.24 39.12% 13,805.44 36.73%
周转材料 591.01 1.65% 507.53 1.35%
合同履约成本 18.29 0.05% 1,424.98 3.79%
合计 35,718.35 100.00% 37,589.72 100.00%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图表6-27: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6,840.63 0.93% 6,872.60 0.94% 7,196.99 1.00% 7,514.73 1.2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632.14 1.58% 11,632.14 1.59% 11,911.71 1.65% 11,735.26 1.91%
投资性房地产 13,438.77 1.83% 12,192.10 1.66% 7,574.93 1.05% 7,327.94 1.19%
固定资产 183,086.70 24.94% 189,176.85 25.83% 176,762.79 24.45% 179,502.25 29.27%
在建工程 22,159.11 3.02% 17,340.00 2.37% 26,154.63 3.62% 12,550.82 2.05%
使用权资产 5,089.69 0.69% 4,935.92 0.67% 3,125.13 0.43% 2,583.36 0.42%
无形资产 166,571.12 22.69% 168,568.72 23.02% 172,028.50 23.80% 88,517.49 14.43%
商誉 23,400.50 3.19% 23,400.50 3.20% 23,400.50 3.24% 23,400.50 3.82%
长期待摊费用 9,697.29 1.32% 9,678.44 1.32% 10,219.98 1.41% 10,368.56 1.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720.08 4.87% 35,703.51 4.88% 37,298.53 5.16% 28,510.77 4.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6,451.21 34.93% 252,861.09 34.53% 247,200.73 34.20% 241,214.02 39.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4,087.23 100.00% 732,361.87 100.00% 722,874.42 100.00% 613,225.70 100.00%
(1)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79,502.25万元、176,762.79万元、189,176.85万元和183,086.70万元,固定资产规模相对稳定。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构成。
图表6-28: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135,193.67 71.48%
机器设备 45,016.69 23.80%
运输工具 7,337.95 3.88%
电子设备及其他 1,585.41 0.84%
合计 189,133.71 100.00%
(2)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2,550.82万元、26,154.63万元、17,340.00万元和22,159.1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77%、1.58%、1.02%和1.30%。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增加13,603.81万元、增幅108.39%,主要系西藏保久年产1.2万吨乳化炸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保联石科5000万发雷管生产线建设项目及保利澳瑞凯EBS生产线等项目投入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8,814.63万元,降幅33.70%,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4,819.11万,增幅27.79%%,主要系保利新联红尾坑项目开采工程、保利澳瑞凯江苏厂房建设等项目增加投入所致。
(3)无形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88,517.49万元、172,028.50万元、168,568.72万元和166,571.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4%、10.41%、9.89%和9.81%。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83,511.01万元,增幅94.34%,主要为子公司保利联合购买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采矿权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3,459.78万元,降幅2.10%,主要原因为部分无形资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期初减少1,997.60万元,降幅1.19%,变化较小。
图表6-29: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土地使用权 80,787.97 47.93%
专利权 2,778.86 1.65%
非专利技术 250.71 0.15%
软件 408.31 0.24%
商标权 0.57 0.00%
采矿权 83,943.53 49.80%
项目 2024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特许权 0.00 0.00%
其他 398.77 0.24%
合计 168,568.72 100.00%
(4)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41,214.02万元、247,200.73万元、252,861.09万元和256,451.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2%、14.95%、14.83%和15.10%。发行人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预付的工程项目材料款、合同资产等,报告期整体规模有所增加,但变动幅度不大。
(5)投资性房地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分别为7,327.94万元、7,574.93万元、12,192.10万元和13,438.7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5%、0.46%、0.72%和0.79%。2024年末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较2023年末增加4,617.17万元,增幅60.95%,主要是公司将部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其余年份发行人投资性房地产余额变动不大。
(二)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250,422.61万元、1,360,402.66万元、1,419,906.26万元和1,416,499.10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2年末增加109,980.05万元,增幅8.80%,主要为公司新增长期借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3年末增加59,503.60万元,增幅4.37%,主要为公司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更加所致。2025年6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4年末减少3,407.16万元,降幅0.24%,主要由于发行人结清应付票据及偿还借款,流动负债整体降低所致。
图表6-30: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45,138.03 17.31% 247,204.26 17.41% 316,642.15 23.28% 300,027.39 23.99%
应付票据 46,663.70 3.29% 79,291.21 5.58% 79,764.52 5.86% 59,382.96 4.75%
应付账款 295,046.52 20.83% 295,844.11 20.84% 273,408.02 20.10% 274,845.82 21.98%
预收款项 349.32 0.02% 354.04 0.02% 240.00 0.02% 165.05 0.01%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同负债 10,435.75 0.74% 9,866.14 0.69% 10,871.62 0.80% 12,446.68 1.00%
应付职工薪酬 10,637.50 0.75% 13,494.41 0.95% 10,750.43 0.79% 10,547.69 0.84%
应交税费 11,093.53 0.78% 15,088.21 1.06% 10,581.63 0.78% 17,241.36 1.38%
其他应付款 336,964.12 23.79% 325,654.72 22.93% 138,516.97 10.18% 153,193.41 12.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328.10 4.54% 120,157.43 8.46% 108,518.21 7.98% 79,661.59 6.37%
其他流动负债 34,758.37 2.45% 25,286.08 1.78% 59,247.61 4.36% 78,239.27 6.26%
流动负债合计 1,055,414.93 74.51% 1,132,240.61 79.74% 1,008,541.16 74.14% 985,751.22 78.83%
长期借款 275,895.48 19.48% 198,690.80 13.99% 260,240.60 19.13% 180,135.69 14.41%
应付债券 0.00 0.00% -- 0.00% -- 0.00% 30,249.50 2.42%
租赁负债 3,831.43 0.27% 3,387.38 0.24% 2,073.96 0.15% 1,862.18 0.15%
长期应付款 35,650.47 2.52% 39,231.10 2.76% 42,939.61 3.16% 7,547.81 0.6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3,297.13 2.35% 33,923.60 2.39% 30,937.00 2.27% 31,035.00 2.48%
预计负债 35.38 0.00% 190.65 0.01% 2,471.38 0.18% 171.45 0.01%
递延收益 4,486.11 0.32% 4,202.05 0.30% 4,735.37 0.35% 5,430.17 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88.19 0.56% 8,040.07 0.57% 8,463.58 0.62% 8,239.59 0.66%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1,084.17 25.49% 287,665.65 20.26% 351,861.50 25.86% 264,671.39 21.17%
负债合计 1,416,499.10 100.00% 1,419,906.26 100.00% 1,360,402.66 100.00% 1,250,422.61 100.00%
1、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分别为985,751.22万元、1,008,541.16万元、1,132,240.61万元和1,055,414.93万元。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
图表6-31: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45,138.03 23.23% 247,204.26 21.83% 316,642.15 31.40% 300,027.39 30.44%
应付票据 46,663.70 4.42% 79,291.21 7.00% 79,764.52 7.91% 59,382.96 6.02%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295,046.52 27.96% 295,844.11 26.13% 273,408.02 27.11% 274,845.82 27.88%
预收款项 349.32 0.03% 354.04 0.03% 240.00 0.02% 165.05 0.02%
合同负债 10,435.75 0.99% 9,866.14 0.87% 10,871.62 1.08% 12,446.68 1.26%
应付职工薪酬 10,637.50 1.01% 13,494.41 1.19% 10,750.43 1.07% 10,547.69 1.07%
应交税费 11,093.53 1.05% 15,088.21 1.33% 10,581.63 1.05% 17,241.36 1.75%
其他应付款 336,964.12 31.93% 325,654.72 28.76% 138,516.97 13.73% 153,193.41 15.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328.10 6.10% 120,157.43 10.61% 108,518.21 10.76% 79,661.59 8.08%
其他流动负债 34,758.37 3.29% 25,286.08 2.23% 59,247.61 5.87% 78,239.27 7.94%
流动负债合计 1,055,414.93 100.00% 1,132,240.61 100.00% 1,008,541.16 100.00% 985,751.22 100.00%
(1)短期借款
发行人短期借款以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为主。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00,027.39万元、316,642.15万元、247,204.26万元和245,138.03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3.99%、23.28%、17.41%和17.31%,短期借款规模整体有所降低。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16,614.76万元、增幅5.54%,主要是新增短期信用借款所致。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69,437.89万元、降幅21.93%,主要是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2025年6月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2,066.23万元、降幅0.84%,主要是短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59,382.96万元、79,764.52万元、79,291.21万元和46,663.70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4.75%、5.86%、5.58%和3.29%,占比呈波动上升趋势。其中,2023年末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增加20,381.56万元,增幅34.32%,主要系增加票据支付所致。其余年度发行人应付票据变动较小。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74,845.82万元、273,408.02万元、295,844.11万元和295,046.52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1.98%、20.10%、20.84%和20.83%,规模有所增加但占比呈下降趋势。2024年末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22,436.09万元,增幅8.21%,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爆破施工业务大型矿山项目,北山矿、吉、别矿、黑岱沟、三塘湖项目业务量增加,但项目周期长,结算周期长导致;二是个别企业收款在12月末集中收款,次年支付工程材料款导致应付账款增加;三是受客户资金压力影响,票据回款增加,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条例,严禁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欠款,票据到期回笼现金流后才能付款。公司与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往来,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根据签订合同条款进行支付,不存在逾期拖欠情况,对于项目周期较长的也是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来支付项目进度款,等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完成尾款支付。2025年6月末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797.59万元、降幅0.27%主要原因为在应付尽付中小企业欠款国家政策的影响下,公司收回部分款项。其余年付应付账款变动不大。
(4)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与保证金。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53,193.41万元、138,516.97万元、325,654.72万元和336,964.12万元,占负债比重分别为12.25%、10.18%、22.93%和23.79%,其他应付款规模整体上升。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减少-14,676.44万元、降幅9.58%,主要是子公司新联清欠支出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87,137.75万元、增幅135.10%,主要是与关联方借款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32: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应付股利 2,241.71 0.69%
其他应付款项 323,413.01 99.31%
合 计 325,654.72 100.00%
(5)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9,661.59万元、108,518.21万元、120,157.43万元和64,328.1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37%、7.98%、8.46%和4.54%。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8,856.62万元、增幅36.2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1,639.22万元、增幅10.73%,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8,239.27万元、59,247.61万元、25,286.08万元和34,758.3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6%、4.36%、
1.78%和2.45%,规模和占比较小,但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公司待转销项税、未终止确认票据等。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64,671.39万元、351,861.50万元、287,665.65万元和361,084.1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17%、25.86%、20.26%和25.49%,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组成。
图表6-3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275,895.48 76.41% 198,690.80 69.07% 260,240.60 73.96% 180,135.69 68.06%
应付债券 0.00 0.00% -- 0.00% -- 0.00% 30,249.50 11.43%
租赁负债 3,831.43 1.06% 3,387.38 1.18% 2,073.96 0.59% 1,862.18 0.70%
长期应付款 35,650.47 9.87% 39,231.10 13.64% 42,939.61 12.20% 7,547.81 2.8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3,297.13 9.22% 33,923.60 11.79% 30,937.00 8.79% 31,035.00 11.73%
预计负债 35.38 0.01% 190.65 0.07% 2,471.38 0.70% 171.45 0.06%
递延收益 4,486.11 1.24% 4,202.05 1.46% 4,735.37 1.35% 5,430.17 2.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88.19 2.18% 8,040.07 2.79% 8,463.58 2.41% 8,239.59 3.11%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1,084.17 100.00% 287,665.65 100.00% 351,861.50 100.00% 264,671.39 100.00%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80,135.69万元、260,240.60万元、198,690.80万元和275,895.48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4.41%、19.13%、13.99%和19.48%。2023年末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80,104.91万元,增幅44.47%,主要是优化债务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所致。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61,549.80万元,降幅23.6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77,204.68万元,增幅38.86%,主要是公司优化债务结构,增加借款所致。
图表6-3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比例
质押借款 37,500.00 18.87%
抵押借款 8,288.33 4.17%
保证借款 107,986.00 54.35%
信用借款 44,916.47 22.61%
合计 198,690.80 100.00%
(2)长期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7,547.81万元、42,939.61万元、39,231.10万元和35,650.47万元,规模及占比不大但整体呈上升趋势。2023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5,391.80万元、增幅468.90%,主要系公司产业链延伸,购置保久韶关及邵阳保联采矿权所致。2024年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3,708.51万元、降幅8.64%,主要系支付采矿权价款所致。
(4)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31,035.00万元、30,937.00万元、33,923.60万元和33,297.13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8%、2.27%、2.39%和2.35%。2024年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对比2023年增加2,986.60万元、增幅9.65%,主要为因财务假设变动产生的精算利得增加所致。其余报告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变动较小。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77,221.29万元、292,856.47万元、285,212.20万元和282,002.10万元,呈下降趋势。从所有者权益的结构来看,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是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主要构成部分。
图表6-35: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48,388.36 17.16% 48,388.36 16.97% 48,388.36 16.52% 48,388.36 12.83%
资本公积 132,267.90 46.90% 132,267.90 46.38% 135,110.20 46.14% 133,732.80 35.45%
其他综合收益 -2,866.88 -1.02% -2,840.86 -1.00% 578.07 0.20% 1,526.74 0.40%
专项储备 10,995.28 3.90% 6,444.76 2.26% 5,728.66 1.96% 3,305.90 0.88%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盈余公积 17,864.79 6.33% 17,864.79 6.26% 17,864.79 6.10% 17,864.79 4.74%
未分配利润 -15,319.20 -5.43% -9,321.23 -3.27% -12,313.41 -4.20% 53,379.02 14.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1,330.25 67.85% 192,803.72 67.60% 195,356.68 66.71% 258,197.61 68.45%
少数股东权益 90,671.85 32.15% 92,408.48 32.40% 97,499.79 33.29% 119,023.68 31.55%
所有者权益 282,002.10 100.00% 285,212.20 100.00% 292,856.47 100.00% 377,221.29 100.00%
1、实收资本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实收资本均为48,388.36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12.83%、16.53、16.97和17.16%,主要随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的降低占比有所增加。
2、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133,732.80万元、135,110.20万元、132,267.90万元和132,267.9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35.45%、46.14%、46.38%和46.90%。具体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图表6-36:发行人资本公积变动明细
单位:万元
年份 变动金额 原因
2023年 1,377.41 贵州联合接受房产投资形成资本公积;保利特能收购开源爆破少数股东股权;盘江民爆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
2024年 -2,842.30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主要原因系收购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期价款调整、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权益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53,379.02万元、-12,313.41万元、-9,321.23万元和-15,319.20万元。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对比2022年度减少65,692.43万元、降幅123.07%,主要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以及当年净利润亏损转入所致。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对比2023年度增加2,992.18万元,主要系当年净利润亏损转入所致。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为15,319.20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5,997.97万元,主要原因为半年度累计经营亏损所致。
4、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19,023.68万元、97,499.79万元、92,408.48万元和90,671.8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31.55%、33.29%、32.40%和32.15%。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主要系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四)利润表分析
图表6-3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318,244.23 646,866.73 677,735.89 636,392.97
营业成本 262,595.63 516,742.31 551,743.30 532,662.21
销售费用 5,876.59 12,642.44 14,782.36 15,327.86
管理费用 28,953.38 72,307.38 67,591.57 68,217.57
研发费用 7,790.31 17,770.15 19,320.89 13,698.59
财务费用 13,925.72 27,935.98 30,175.08 25,506.93
其他收益 1,037.14 3,854.22 2,661.63 2,231.28
投资收益 0.00 619.46 232.78 -334.90
营业利润 -5,913.69 4,295.88 -86,947.65 -94,122.00
营业外收入 475.85 2,035.96 1,826.78 1,847.89
营业外支出 258.37 383.38 3,330.32 1,159.19
利润总额 -5,696.22 5,948.46 -88,451.19 -93,433.30
净利润 -8,113.80 -1,742.35 -85,113.75 -90,690.80
1、营业收入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36,392.97万元、677,735.89万元、646,866.73万元。2022至2023年,受益于工业炸药价格上涨及工业索类销售量价齐升等,公司民爆产品板块收入有所增长,同时爆破及工程施工板块收入规模随工程收入结算进度同比提升,上述因素共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保持增长。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新建的地面站项目、乳化炸药生产线及电子雷管生产线于2024年下半年陆续投产,经济效益发挥不足;二是公司主动调整客户结构,降低回款周期长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比重,拓宽新区域爆破施工项目量。由于新增项目尚处建设初期,暂无法产生经济效益;三是公司民爆产品主要销售区域市场需求减少,导致民爆产销业务暂时性下滑。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318,244.2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61,664.03万元,主要原因为爆破施工业务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532,662.21万元、551,743.30万元和516,742.31万元,发行人营业成本与期间营业收入增长相对应,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小幅波动。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为262,595.63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加60,220.10万元,随营业收入增加而增加。
3、期间费用
2022-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122,750.95万元、131,869.90万元、130,655.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29%、19.46%和20.20%。2023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2年度增加9,118.95万元、增幅7.43%,主要系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上涨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3年度减少1,213.95万元、降幅0.92%,期间费用变动幅度较小。2025年1-6月,发行人期间费用为56,546.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7.77%,占比降低主要为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图表6-38:发行人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期间费用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5,876.59 1.85% 12,642.44 1.95%
管理费用 28,953.38 9.10% 72,307.38 11.18%
研发费用 7,790.31 2.45% 17,770.15 2.75%
财务费用 13,925.72 4.38% 27,935.98 4.32%
期间费用合计 56,545.99 17.77% 130,655.95 20.20%
4、营业利润
2022-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94,122.00万元、-86,947.65万元和4,295.88万元。2022年及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降幅较明显,主要原因为2022年及2023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信用减值损失和存货等资产减值损失所致。2024年公司营业利润转正,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收回部分工程款、保证金及利息,同时坏账损失影响减小;二是公司调整经营思路,拓宽市场渠道,提升管理质效,爆破工程业务量有所增加,促使营业利润明显提升。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
5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润为-5,913.69,亏损同比增加1,902.38万元,增幅47.43%,主要原因是今年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所致所致。
5、净利润
2022-2024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90,690.80万元、-85,113.75万元和-1,742.35万元。受公司爆破及工程施工板块应收账款基数大,部分客户资金紧张,回款周期延长,账龄滚动后,长账龄应收账款规模上升,按照坏账计提政策计提坏账,逐年增加的坏账准备影响所致,2022年度及2023年度发行人亏损金额较大。2023年度发行人净利润较2022年度上升5,577.05万元,主要原因为民爆产品销售增加、项目施工正常产值增长。2024年发行人大幅减亏,净利润对比2023年度83,371.40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效果明显、回款增加、大额减值计提情形减少,民爆产销业务保持稳健、爆破工程业务量提升明显。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8,113.79万元,较2024年同期比较扩大亏损。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39: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84,396.60 572,109.58 595,207.64 523,548.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94,181.35 533,914.26 617,061.48 554,642.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84.74 38,195.32 -21,853.84 -31,094.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7.95 1,604.06 2,864.64 2,149.7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7,896.92 24,155.77 59,509.00 29,916.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8.98 -22,551.71 -56,644.36 -27,766.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234,847.22 675,347.36 596,718.84 528,672.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229,307.96 662,918.75 533,975.19 501,865.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9.26 12,428.61 62,743.65 26,806.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4.74 223.61 -176.12 84.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39.20 28,295.83 -15,930.67 -31,970.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9,517.03 91,221.20 107,151.87 139,121.9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377.83 119,517.03 91,221.20 107,151.87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23,548.41万元、595,207.64万元、572,109.58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54,642.95万元、617,061.48万元、533,914.2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31,094.54万元、-21,853.84万元、38,195.32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增加9,240.70万元,主要主要系剔除坏账影响,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好转,盈利增长,回款增长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正,较2023年度增加60,049.1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收回政府平台公司工程款、保证金等;二是加强运营资金管控,有效提升资金流动性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9,065.78万元、主要为民爆产销业务销量上升、爆破施工业务量更加,回款相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149.76万元、2,864.64万元、1,604.06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29,916.06万元、59,509.00万元、24,155.7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27,766.30万元、-56,644.36万元、-22,551.71万元。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度减少28,878.06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购买采矿权及及混装地面站建设等支出、生产线建设投入支出及采购设备等支出增加所致。2024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较2023年度增加34,092.65万元,主要系2023年公司购买采矿权支出3.91亿元,本期无类似大额投资事项发生,公司保持一定规模的在建工程投资量。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579.92万元,增幅为31.24%,主要是上年度建设生产线已投入生产,投资活动流出同比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528,672.14万元、596,718.84万元、675,347.3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01,865.59万元、533,975.19万元、662,918.7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26,806.55万元、62,743.65万元、12,428.61万元。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2年度增加35,937.10万元,主要系公司产业链延伸购置采矿权增加融资、生产线建设改造增加融资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3年度减少50,315.04万元,主要系2024年公司生产线减少导致筹资的减少。2025年1-6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4,829.78万元,降幅81.76%,主要是融资金额减少所致。
四、发行人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0: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2025年1-6月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2022年末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83.40% 83.27% 82.29% 76.82%
流动比率 0.91 0.86 0.92 1.03
速动比率 0.88 0.83 0.88 0.9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1.81 -0.92 -0.69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6.82%、82.29%、83.27%和83.40%,受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影响,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提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0.92、0.86和0.91;速动比率分别为0.99、0.88、0.83和0.88。受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影响,流动资产有所下降,导致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2022-2024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69倍、-0.92倍和1.81倍,受经营好转影响,发行人利润总额扭亏为盈导致发行人EBITDA相关偿债指标有所变化。
2、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41: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净利润率/净利润率 -2.55% -0.27% -12.56% -14.25%
总资产报酬率 -0.48% -0.10% -5.19% -5.63%
净资产收益率 -2.86% -0.60% -25.40% -21.50%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率分别为-14.25%、-12.56%、-0.27%和-2.55%,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11.14%、-5.19%、-0.10%和-0.48%,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4.04%、-25.40%、-0.60%和-2.86%。受净利润为负影响,近三年发行人净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均表现不佳。
3、营运效率分析
图表6-42:近三年发行人营运效率指标
单位:次/年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0.55 1.18 1.26 1.12
存货周转率 7.16 13.08 13.63 13.83
总资产周转率 0.19 0.39 0.41 0.40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12次/年、1.26次/年、1.18次/年和0.55次/年,受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小幅波动。2024年对比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系2024年营业收入下降,平均应收账款金额增加所致。
(2)存货周转率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83次/年、13.63次/年、13.08次/年和7.16次/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主要是营业成本持续降低所致。
(3)总资产周转率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0次/年、0.41次/年、0.39次/年和0.19次/年,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化而小幅变化。
五、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图表6-4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31,957.68 3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802.58 14.76%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2,768.71 14.63%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33.87 0.13%
长期借款 198,690.80 25.77%
应付债券 0.00 0.00
长期应付款(租赁) 2,880.00 0.37%
租赁负债 3,387.38 0.44%
其他有息负债 220,160.00 28.56%
合计 770,878.45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
图表6-4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45,760.26 44.85%
1-3年 83,009.84 10.77%
3年以上 342,108.34 44.38%
合计 770,878.45 100.0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结构如下:
表6-45: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300,220.56 38.95%
保证借款 244,018.93 31.65%
抵押借款 22,375.17 2.90%
质押借款 31,963.77 4.15%
保证+质押 172,300.02 22.35%
合计 770,878.45 100.00%
(一)银行借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图表6-4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起息日 借款到期日 担保结构
短期借款
兴业银行贵阳分行 5,000.00 2024.5.31 2025.5.30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3,300.00 2024.13.30 2025.12.30 信用借款
华夏银行贵阳分行 500.00 2024.7.16 2025.7.16 信用借款
华夏银行贵阳分行 3,000.00 2024.4.7 2025.4.7 保证借款
华夏银行兰州支行 1,500.00 2024.7.10 2025.7.10 保证借款
兴业银行 3,967.18 2024.3.27 2025.3.26 保证借款
平安银行 3,000.00 2024.12.23 2025.12.23 信用借款
广发银行 5,000.00 2024.12.26 2025.12.26 信用借款
广发银行 1,750.00 2024.1.9 2025.1.6 保证借款
浦发银行贵阳分行 8,000.00 2024.4.7 2025.4.6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浦发银行贵阳分行 2,500.00 2024.5.30 2025.5.30 保证借款
浦发银行兰州安宁支行 1,000.00 2024.11.20 2025.11.20 保证借款
浙商银行 7,500.00 2024.1.15 2025.1.14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浙商银行 17,696.20 2024.2.1 2025.2.1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浙商银行 10,000.00 2024.11.12 2025.11.12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浙商银行 9,500.00 2024.11.22 2025.11.22 保证借款+质押借款
工行永济支行 100.00 2024.1.23 2025.1.9 信用借款
工行永济支行 100.00 2024.1.23 2025.1.1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 1,200.00 2024.7.4 2025.6.4 抵押借款
光大银行 2,800.00 2024.5.30 2025.4.30 抵押借款
中国银行 1,000.00 2024.4.29 2025.4.29 保证借款
中信银行 1,000.00 2024.9.30 2025.9.29 信用借款
建行西藏拉萨林廓分行 1,400.00 2024.9.24 2025.9.24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0,000.00 2024.10.18 2025.10.18 信用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0,114.72 2024.3.28 2025.3.28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0,000.00 2024.1.24 2025.1.23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20,000.00 2024.6.19 2025.6.19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9,600.00 2024.10.12 2025.10.12 保证借款
建行南阳支行 5,500.00 2024.9.2 2025.9.1 信用借款
建行新乐市支行 3,000.00 2024.1.29 2025.1.28 抵押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4,000.00 2024.4.22 2025.4.21 信用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6,000.00 2024.7.25 2025.7.25 信用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9,966.00 2024.9.3 2025.9.2 保证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4,000.00 2024.3.29 2025.3.28 保证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5,980.10 2024.8.8 2025.8.7 保证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4,382.00 2024.10.31 2025.10.30 保证借款
农行中北支行 9,561.00 2024.12.12 2025.12.11 保证借款
农业银行 3,000.00 2024.10.29 2025.10.29 保证借款
农业银行清镇支行 5,000.00 2024.11.21 2025.11.21 保证借款
农业银行清镇支行 1,500.00 2024.10.10 2025.10.9 保证借款
农业银行清镇支行 1,000.00 2024.10.21 2025.10.20 保证借款
交行兴关支行 4,940.00 2024.12.25 2025.12.24 信用借款
交行厦门路支行 6,000.00 2024.4.29 2025.3.13 保证借款
交通银行兰州支行 900.00 2024.9.25 2025.9.21 抵押借款
交通银行兰州支行 2,000.00 2024.12.6 2025.12.6 保证借款
交通银行 200.00 2024.3.28 2025.3.27 信用借款
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东口支行 1,000.00 2024.10.16 2025.10.25 保证借款
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东口支行 500.00 2024.8.30 2025.8.29 保证借款
招商银行兰州分行东口支行 1,500.00 2024.12.18 2025.12.17 保证借款
中行拉萨中银广场支行 950.00 2024.6.28 2025.6.28 保证借款
中行拉萨中银广场支行 2,050.00 2024.6.28 2025.6.28 保证借款
长期借款
交行云岩支行 9,970.00 2023.7.14 2025.7.14 保证借款
交通银行 980.00 2023.10.12 2025.10.10 保证借款
交通银行 300.00 2024.4.22 2025.4.27 信用借款
广发银行 2,500.00 2024.4.26 2026.4.25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5,000.00 2023.3.28 2025.4.1 信用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3,000.00 2020.5.28 2038.5.27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4,000.00 2020.5.29 2038.5.28 保证借款
建行京瑞支行 11,000.00 2020.6.4 2038.5.28 保证借款
建设银行 1,000.00 2022.12.9 2027.12.9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278.01 2023.1.2 2027.12.9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469.27 2023.1.2 2027.12.9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1,506.26 2023.6.27 2027.12.9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3,946.46 2023.9.12 2027.12.9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237.63 2024.10.18 2026.10.18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275.26 2024.11.20 2026.11.20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334.05 2024.12.13 2026.12.13 抵押借款
建设银行 92.57 2024.12.19 2026.12.19 抵押借款
建行安顺分行 3,780.00 2024.5.29 2026.5.28 保证借款
建行河滨支行 5,000.00 2023.12.04 2026.12.04 保证借款
建行河滨支行 8,000.00 2024.1.02 2026.12.23 保证借款
建行南阳支行 491.69 2022.8.25 2025.8.25 信用借款
兰州银行泰安路支行 2,000.00 2024.2.05 2026.2.04 保证借款
兰州银行泰安路支行 2,000.00 2024.8.6 2026.8.6 保证借款
浦发银行贵阳分行 1,200.00 2024.12.20 2026.12.20 保证借款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1,750.00 2022.1.14 2025.1.12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4,700.00 2023.1.5 2025.1.4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贵阳分行 940.00 2023.3.28 2025.3.27 保证借款
光大银行 4,990.00 2023.3.17 2025.3.10 保证借款
光大银行 3,000.00 2024.11.14 2026.11.13 保证借款
中国银行 10,711.00 2023.7.28 2026.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13,061.97 2023.8.1 2026.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530.71 2024.4.12 2026.4.12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44.97 2024.5.17 2027.5.17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369.00 2024.3.20 2027.3.20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229.41 2024.3.14 2027.3.14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578.94 2024.9.20 2027.9.21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3,300.00 2024.6.12 2032.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653.04 2024.6.12 2032.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237.73 2024.6.20 2032.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1,000.00 2024.6.25 2032.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60.44 2024.7.17 2032.7.28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275.10 2024.9.20 2032.11.20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205.81 2024.10.11 2029.12.11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403.93 2024.10.14 2029.10.14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52.11 2024.10.12 2029.10.12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9.02 2024.10.23 2032.10.25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66.13 2024.10.23 2027.10.23 信用借款
中国银行 58.18 2024.10.11 2029.10.11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126.51 2024.9.27 2027.9.27 质押借款
中国银行 501.00 2024.10.23 2027.10.23 信用借款
中国银行 41.03 2024.11.18 2027.11.19 信用借款
中国银行 484.03 2024.11.26 2032.11.26 信用借款
中国银行 231.87 2024.11.26 2032.11.26 信用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0.00 2023.11.10 2025.11.9 保证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00.00 2023.3.30 2025.3.29 保证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0.00 2023.5.19 2025.5.19 保证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10,000.00 2023.7.28 2025.7.28 保证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00 2022.3.28 2025.3.27 保证借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 5,000.00 2023.3.24 2025.3.23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7,800.00 2020.3.24 2039.2.16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200.00 2020.6.19 2028.2.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2,500.00 2020.6.19 2028.8.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2,500.00 2020.6.19 2029.2.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000.00 2020.6.19 2029.8.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2,600.00 2020.6.19 2030.2.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9,800.00 2020.8.21 2039.3.15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8,544.00 2021.1.20 2036.2.8 保证借款
农发行清徐支行 17,850.00 2021.6.24 2039.3.15 保证借款
华夏银行 4,800.00 2023.4.28 2025.4.27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700.00 2023.7.18 2026.7.18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450.00 2023.10.12 2026.7.18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60.00 2024.1.17 2026.10.10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360.00 2023.12.4 2026.10.10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360.00 2024.1.16 2026.10.10 保证借款
农信社托克逊分社 400.00 2024.3.29 2026.10.10 保证借款
兴业银行 4,000.00 2024.6.28 2034.6.28 质押借款
兴业银行 1,200.00 2023.4.6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926.43 2023.5.6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1,550.90 2023.8.15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76.90 2024.1.25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100.00 2024.5.7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100.00 2024.6.7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770.00 2024.9.24 2026.9.30 抵押借款
兴业银行 111.43 2024.7.15 2026.9.30 抵押借款
中信银行 900.00 2023.8.10 2025.8.9 保证借款
中信银行 450.00 2023.11.10 2025.11.9 保证借款
齐鲁章丘村镇银行营业部 2,000.00 2024.5.30 2027.4.23 信用借款
齐鲁章丘村镇银行营业部 975.00 2024.6.27 2027.6.20 保证借款
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明水支行 989.00 2024.5.30 2027.4.23 信用借款
齐鲁银行济南章丘支行 1,500.00 2024.10.15 2027.10.15 抵押借款
合计 536,003.99
(二)租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租赁借款情况如下:
图表6-4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租赁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人 租赁金额 利率 租赁起息日 租赁到期日 担保方式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528.68 3.95% 2022.2.22 2025.2.22 担保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07.07 4.20% 2023.9.7 2025.9.7 担保
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50.00 3.75% 2024.9.30 2025.6.29 信用
东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800.00 3.75% 2024.12.18 2027.6.18 信用
合计 11,185.75
(三)债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的债券。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图表6-48: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与本公司的关系
1 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50% 母公司
2 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83.41% 控股子公司
3 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4 保利特能工程有限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5 甘肃久联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6 安顺久联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7 贵阳久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1.00% 控股子公司
8 西藏保利久联民爆器材发展有限公司 51.00% 控股子公司
9 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3.31% 控股子公司
10 保利澳瑞凯管理有限公司 51.00% 控股子公司
11 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90.01% 控股子公司
12 保利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13 湖南金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65.00% 控股子公司
14 保联石家庄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全资子公司
15 保融盛维(沈阳)科技有限公司 51.00% 控股子公司
16 贵阳花溪安捷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66.45% 控股子公司
17 河北卫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0.00% 控股子公司
2、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图表6-49: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关系
1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2 黔东南州新联富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3 贵州安联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4 沿河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5 淄博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6 纳雍县众恒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7 遵义市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8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9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10 赤水市建兴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1 纳雍县永安富民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12 贵州省仁怀市神力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3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4 贵州大方盛恒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5 瓮安县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6 纳雍县捷安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17 普定县联合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18 安顺市鑫联民爆物品经营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9 安顺市平坝区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0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1 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2 贵州盘州市大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3 贵州盘州市坤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4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方
25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26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27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28 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29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0 中丝帝锦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1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2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3 保利贵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4 中国丝绸服装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5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6 唐山保久民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7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8 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39 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0 北京北阳世纪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1 贵州恒信利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2 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3 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新联轻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4 贵州盘化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5 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6 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7 新时代民爆辽宁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8 辽阳新时代民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49 贵州镇东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50 贵州威振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51 贵州威振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52 本溪新时代民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二)定价依据
有国家定价依据的,按照国家定价文件执行;无国家定价依据的,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三)关联交易
发行人近一年关联交易产生原因主要为销售商品、定价依据为市场定价、结算方式为银行存款,关联交易主要由发行人子公司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开展,为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关联方交易按规定披露,关联方交易真实、准确,并在额度内、确保关联方交易得到适当的审批,避免关联方交易有效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第三章对关联交易决策机制进行了如下约定:“第十五条(一)董事长:1.签批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下同)的关联交易;2.签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二)董事会:1.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2.决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三)股东大会:1.与关联人发生的成交金额高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下同)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含5%,下同)的关联交易;2.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本条第(三)款第1项的关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具体规定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
第二十条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公司向上述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条所称关联参股公司,是指由公司参股且属于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二十一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履行审议程序,并可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一)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或者挂牌的(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但招标、拍卖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三)关联交易定价由国家规定;(四)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
第二十二条公司与关联人达成以下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应当履行披露义务和审议程序情形的仍应履行相关义务。(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但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包含关联人的除外;(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报酬;(四)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本制度第八条第(二)至(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涉及关联交易披露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涉及关联交易披露事项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第二十四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时,应及时披露:(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民爆产品、提供爆破服务等,发行人与关联方签署了相应的工程施工合同或商品交易合同,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且无往来资金占用情况,相对公司总体的盈利、资产及负债而言,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将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财务影响。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50:2022-2024年度关联方采购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17,221.93 13,718.52
北京北阳世纪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6,187.46 12,288.93
贵州盘化实业有限公司 3,896.70 6,715.98
新时代民爆辽宁有限公司 1,334.71 1,853.47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581.29 -
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239.78 -
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43.79 112.84
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49 -
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46 -
纳雍县捷安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 53.79
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保利大厦分公司 - 6.45 10.61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15.43 - -
中丝帝锦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13.15 -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0.57 - -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17,221.93 13,718.52
北京北阳世纪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6,187.46 12,288.93
贵州盘化实业有限公司 3,896.70 6,715.98
新时代民爆辽宁有限公司 1,334.71 1,853.47
保利化工控股有限公司 581.29 -
贵州保久安防集团有限公司 239.78 -
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43.79 112.84
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49 -
贵州久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4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76 - -
保利贵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6.27 - -
中国丝绸服装文化集团有限公司 0.25 -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图表6-51:2022-2024年度关联方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沿河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42.19 533.02 870.97
保利民爆哈密有限公司 2,927.69 1,417.44
新时代民爆辽宁有限公司 2,509.60 3,024.56
贵州省金沙县金钻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761.25
淄博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243.08 5.10 893.91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845.73 - 90.23
北京北阳世纪民爆工程有限公司 540.96 748.51
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8.91 462.45
新时代辽科(阜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55.74 332.54
淄博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243.08 5.10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148.07 107.27 568.36
贵州大方盛恒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22.21 - 56.29
纳雍县永安富民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23.32 12.51 146.52
赤水市建兴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6.96 75.66 55.84
瓮安县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76.78 - 266.01
纳雍县众恒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66.46 - 62.17
桐梓县娄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 76.12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2.02 446.02 7.34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2,414.60 4,838.14 3,853.73
遵义市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761.96 1,482.02 2,014.73
安顺市鑫联民爆物品经营有限公司 - 34.10 321.07
贵州省仁怀市神力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 311.93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98.01 206.25 185.31
安顺市平坝区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10.53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1,007.51 423.87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716.55 - -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55.95 - -
贵阳科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83 - -
3、关联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图表6-52: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2024年末余额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收账款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25.20 504.00
沿河开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823.52 2,825.58 2,759.03
纳雍县众恒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59.97 713.71 724.81
赤水市建兴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456.45 456.70 419.00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22.30 305.64 124.50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87.53 365.59 114.47
纳雍县永安富民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99.50 66.60 88.48
贵州省金沙县金钻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00 46.33 438.90
贵州大方盛恒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111.91 131.32 154.98
淄博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有限公司 0.28 8.21 195.30
桐梓县娄山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22.26
贵州省仁怀市神力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00 0.00 102.48
遵义市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3,632.95 3,958.07 4,200.82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5,161.94 5,013.47 5,184.99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958.58 2,656.74 2,368.81
安顺市鑫联民爆物品经营有限公司 0.00 0.00 1,606.54
瓮安县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35.19 93.04 200.85
普定县联合物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5.64 106.48 65.03
安顺市平坝区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0.00 0.00 0.08
安顺市黔中民用爆破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0.00 655.71 974.92
项目 2022-2024年末余额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351.37 78.43 0.00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253.10 460.79 0.00
中国新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60.05 0.00 0.00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4.12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1.53 61.53 61.53
上海保利物业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0.90 0.90 0.90
黔东南州新联富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54.48 1,054.48 1,054.48
贵州安联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191.16 191.16 191.16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0.00 160.00 0.00
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812.71 812.71 0.00
贵州盘州市坤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160.00 160.00 0.00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8.85 0.00 0.00
纳雍县众恒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22 0.00 0.00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05 0.00 0.00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0.91 0.00 0.00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104.84 0.00 0.00
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79 0.00 0.00
中和招标有限公司 1.71 0.00 0.00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42.73 0.00 0.00
预付账款
保利大厦有限公司 0.87 0.00 0.00
湖南金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3.20 0.00 0.00
遵义市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1.34 0.00 0.00
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20 0.00 0.00
保利酒业有限公司 5.83 0.00 0.00
应收股利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248.11 248.11 248.11
贵州贵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6.10 209.10 209.10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84.16 184.16 184.16
遵义市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公司 5.45 5.45 5.45
贵阳鑫筑民爆经营有限公司 102.83 0.00 0.00
项目 2022-2024年末余额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应付账款
黔东南州新联富誉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6.56 46.56 46.56
贵州省仁怀市神力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4.04 45.32 45.32
贵州省金沙县金钻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06.73 28.37 28.37
遵义市恒安爆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00 12.00 12.00
安顺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3.33 3.33 3.33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727.83 595.93 577.12
保利科技有限公司 434.80 0.00 0.00
纳雍县捷安富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45.18 0.00 0.00
中丝帝锦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6.57 0.00 0.00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 2.29 3.33 0.00
保利贵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27 0.00 0.00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56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44,211.55 23,054.27 17,551.76
纳雍县众恒爆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6.52 56.52 56.52
贵州大方盛恒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0.00 22.00
贵州黔南化轻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9.14 0.00 0.00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0.43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0.00 3,600.00 900.00
长期借款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0.00 0.00 3,600.00
短期借款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 700.00 0.00 0.00
七、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近三年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重大承诺。
八、受限资产情况
发行人受限资产是以自有资产为抵押、质押和保证金向银行贷款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而产生的。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所有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291,355.4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7.15%,受限资产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6-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分类
单位:万元
资产种类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受限期限
货币资金 25,636.88 冻结 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导致受限等 包含保证金为1-4年不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半年至1年;诉讼受限根据法院判决时间确定
其他非流动资产(PPP项目合同资产) 95,651.57 质押 质押遵义绿联PPP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开始运营,账面应收账款余额为0.00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956,515,718.43元 至2046年
其他非流动资产(PPP项目合同资产) 133,894.50 质押 质押山西保晋PPP项目应收账款收款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开始运营,尚未达到收款条件,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338,945,009.43元 至2039年
固定资产 10,993.00 抵押 借款抵押 5年以内
无形资产 25,179.44 抵押 借款抵押 3年以内
合计 291,355.40
注:发行人遵义绿联PPP项目及山西保晋PPP项目的应收账款收款权质押是以未来运营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PPP模式项目在公司层面与其他工程项目核算一致,差别主要是保利新联发起设立SPV公司,SPV公司作为PPP项目的发包方,对项目的建设、投入进行核算,在SPV公司层面核算分为建设期、回购期。对于SPV公司,建设期将发生的成本投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PPP合同约定确认收入和合同资产,同时结转相应成本,合同资产根
6期限为多笔业务综合期限概数。
据流动性质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到运营期转为金融资产,根据政府方付款逐期摊销。
截至2024年末,除上述受限资产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留置及限制用途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九、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重大理财产品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海外投资。
十二、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拟计划新增公司债额度。
十三、其他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事项
1、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亏损
发行人2023年度净利润为-85,113.75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为-90,690.80万元、2022年末净资产为377,221.29万元,发行人2023年度净利润较2022年度虽实现减亏但亏损金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审慎性原则在2023年度大幅计提下属子公司各项减值准备所致。目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定,货币资金充足,授信额度充足,所有债务都在按时还本付息。2023年亏损事项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不会降低公司债务到期偿付能力。
2、发行人2024年亏损幅度明显收窄
发行人2024年度净利润为-1,742.35万元,较2023年度净利润-85,113.75万元同比亏损减少83,371.40万元,降幅达97.95%,经营情况大幅改善,主要原因一是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收回部分工程款、保证金及利息等,增加资产担保等风险缓释措施,坏账损失影响减少;二是发行人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爆破工程项目业务量增加及部分市政基础设施结算增加促使利润增加。
3、发行人发生净资产下降10%以上情形
发行人2022年末净资产为377,221.29万元,2023年末净资产为292,856.47万元,2024年末净资产为285,212.20万元,2023年较2022年下降84,364.82万元、降幅22.36%,主要原因是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所致。2024年较2023年下降7,644.27万元、降幅2.61%,主要原因是亏所所致。
针对上述经营亏损及净资产下降的财务不利情形,后续发行人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一是持续加强期间费用管控,实现降本增效;二是持续深入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时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在确保资金链安全的情况下,探索优化债务结构、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4、发行人2025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同比扩大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净利润分别为-5,913.69万元、-8,113.79
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变动-47.43%、-25.11%,营业利润、净利润亏损同比扩大,主要为今年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3800万元所致。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被证监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等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587号)及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87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27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被证监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等监管机构采取的关于出具警示函、没收业务收入、罚款及警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因承接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其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晓东、黄锦洪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因其在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12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6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倪彬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6、其他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12023004号),因发行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保利联合立案。
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针对保利联合2019年至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利联合终止确认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3号-金融资产转移》第七条规定;二是保利联合在没有充分依据的情况下,将部分应收账款划分为低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以上导致保利联合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发行人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7月14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公司2023年1月20日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15,475万元至145,581万元。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报》显示,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78,62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第5.1.4条。
2023年9月20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发行人2023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获取矿权并实施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山一体化项目的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权,本次矿权获取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上述交易金额占保利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但发行人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6.1.2条的规定。
2023年10月30日,发行人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3]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2023年6月12日,发行人子公司保久(韶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竞拍方式取得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红尾坑熔剂用灰岩矿采矿权,交易金额合计76,672.97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9.69%,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文生、董事会秘书王丽春,未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发行人采取警示函措施,对刘文生、王丽春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12月29日,发行人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3]4号),贵州证监局拟依法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保利联合、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予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告知书》中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发行人已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予以更正。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长[2024]1号,因“2019至2021年期间,保利联合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同时签订了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公司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公司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43,121,976.0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36,653,679.66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95%;2020年少计提坏账准备77,752,927.99元,虚增当年净利润65,892,497.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43.24%;2021年少计提坏账准备235,768,852.67元,虚增当年净利润200,267,416.27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47%,导致2021年度盈亏发生变化。”,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贵州证监局依法对保利联合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保利联合给于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保利联合、保利爆破高管安胜杰、魏彦、张毅、袁莉、刘士彬、王丽春、胡浩川、魏兴、文韬给于警告,并处以共计655万元罚款。
2024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深证上〔2024〕43号),对保利联合、保利联合时任董事长安胜杰、时任总经理张毅、时任财务负责人刘士彬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4年1月30日,发行人公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告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2,000万—78,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53,000万元—79,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1.07元/股—1.61元/股。主要原因是由于发行人子公司应收账款基数大,账龄滚动后,长账龄款项增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减值政策要求,出于审慎性原则,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所致。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保利联合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2024年3月11日,发行人发布《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保利联合及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案件共计11件,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25,854.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3件,约合计人民币21,968.60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8件,约合计人民币3,885.86万元。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7件,涉案金额合计24,422.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0%,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1件,约合计人民币9,878.3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56件,约合计人民币14,543.9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未决诉讼、仲裁案件共225起,金额总计35.38亿元。
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10月17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45件,涉案金额合计33,391.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09%,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2件,约合计人民币24,713.38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3件,约合计人民币8,677.87万元。
2024年12月6日,发行人发布《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2月6日期间保利联合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30件,涉案金额合计27,036.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3.84%。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3件,约合计人民币19,321.33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27件,约合计人民币7,714.73万元。
2025年7月17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进展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89件,涉案金额合计22,049.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44%。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1件,金额为4,481.09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88件,约合计人民币17,568.04万元。
2025年7月31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年7月17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共计5件,涉案金额合计23,146.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1%。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1件,金额为19,217.04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件,约合计人民币3,929.35万元。
2025年10月13日,发行人发布《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25年7月31日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新联”)因被告欠付工程款事项向贵州省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标的金额为29,865.58万元。除上述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新增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案件;其余累计新增案件共计51件,涉案金额合计21,631.08万元。其中,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案件为2件,金额为15,636.37万元,单笔涉案金额3,000万元以下的案件为49件,金额为5,994.71万元。
7、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河南神威收到刑事起诉书
2025年8月,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河南久联神威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神威”)收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于2025年7月28日作出的《起诉书》(襄检刑诉〔2025〕Z2号),根据《起诉书》,经襄城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原南阳市神威民爆有限公司,被告人徐宜敏等六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向襄城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原南阳神威、被告人徐宜敏等六人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追究被告单位及六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本次起诉事项为2012年公司收购河南神威股权前的原南阳神威涉嫌单位犯罪事项,根据公司与原南阳神威相关股东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若原南阳神威存在其他重大违约行为或者隐瞒重大违法行为,公司有权向原南阳神威相关股东主张损害赔偿权利。由于本次公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8、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2025年8月15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保利澳瑞凯(山东)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保利澳瑞凯(威海)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公司”)、盘化(济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化济南”)分别收到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市监行处字〔2025〕3号、9号、11号),因2021年山东公司、威海公司、盘化济南与具有竞争关系的民爆生产企业达成固定价格的垄断协议,限制了民爆生产企业之间的竞争,破坏了山东省区域内民爆生产企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导致下游企业无法享受市场竞争带来的优质服务和商品价格,损害了下游企业利益,涉嫌违反了修改前的《反垄断法》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鉴于上述三家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且涉案行为发生时间短,在调查后停止垄断协议行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决定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分别对山东公司、威海公司、盘化济南处以262.30万元、20万元、127.70万元的罚款,合计410万元。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山东公司、威海公司、盘化济南自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起,积极配合调查,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山东公司、威海公司、盘化济南已足额缴纳罚款,并已积极完成整改,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发行构成实质影响。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合作银行授信总额度为95.16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61.42亿元,尚余授信33.74亿元。
图表7-1: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可使用额度
1 建设银行 180,980.00 130,301.77 50,678.23
2 交通银行 83,500.00 25,410.00 58,090.00
3 工商银行 500.00 400.00 100.00
4 农业银行 125,816.00 72,946.12 52,869.88
5 兴业银行 36,560.24 18,725.78 17,834.46
6 招商银行 9,000.00 8,500.00 500.00
7 光大银行 53,500.00 32,052.16 21,447.84
8 浦发银行 29,000.00 16,717.68 12,282.32
9 中国银行 114,636.00 40,281.92 74,354.08
10 中国进出口银行 80,000.00 60,695.67 19,304.33
11 中信银行 6,300.00 2,439.51 3,860.49
12 渤海银行 10,000.00 10,000.00 0.00
13 广发银行 10,000.00 10,000.00 0.00
14 贵阳银行 13,000.00 4,138.67 8,861.33
15 新疆农信社 2,800.00 2,800.00 0.00
16 华夏银行 11,500.00 10,000.00 1,500.00
17 兰州银行 5,000.00 4,000.00 1,000.00
18 齐鲁村镇银行 2,000.00 2,000.00 -
19 农业发展银行 99,000.00 86,301.00 12,699.00
20 平安银行 15,000.00 15,000.00 -
21 浙商银行 53,989.00 53,989.00 -
22 宁波银行 4,000.00 4,000.00 -
23 山东章丘农村商业银行 990.00 990.00 -
24 齐鲁银行 4,500.00 2,500.00 2,000.00
合计 951,571.24 614,189.28 337,381.96
二、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经查询企业信用报告相关记录,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无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无因金融借款纠纷被起诉的信息,无借款人欠息信息,无违规信息,无不良负债信息,无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如下:发行人于2013年4月发行总额为6亿元的公司债券“12久联债”,期限7年,到期日一次还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19年5月发行总额为3亿元的中期票据“19民爆器材MTN001”,期限3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19年10月发行总额为3亿元的中期票据“19民爆器材MTN002”,期限3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20年9月发行总额为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20保利化工CP001”,期限1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21年9月发行总额为3亿元的短期融资券“21保利化工CP001”,期限1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22年3月发行总额为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22保利化工CP001”,期限1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发行人于2022年10月发行总额为3亿元的中期票据“22保利化工MTN001”,期限3年,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已到期并偿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债券均已到期顺利兑付。除上述债券外,发行人未发行过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其他债券。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处罚的事项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影响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3]23587号)及2023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4]1887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发行人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1-127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部分注册会计师存在被证监会及证监会地方监管局等监管机构采取的关于出具警示函、没收业务收入、罚款及警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8号),因承接上市公司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业务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自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止)。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本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晓东、黄锦洪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2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2024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56号),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浙江监管局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彦龙、徐莉丽、倪彬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但发行人确认其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及项目组成员未参与被立案项目的审计工作,执行审计业务的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职业受限的情形,不会对本期债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或法律障碍。
五、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无。
第八章 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如期兑付取决于发行人信用。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状况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九章 税 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1988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以上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对于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信息披露职责、信息披露流程以及子公司信息披露具体安排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督促有关部门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发行和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投资者问询、维系投资者关系,促使公司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督促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保证信息披露及时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公司各下属企业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督促本公司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及时将发生的应予以披露的重大信息报告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发行人制定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刘文生
职位:董事长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保利玖和大厦
电话:0851-86751504
电子信箱:bllh@polyunion.cn
二、发行前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披露如下文件:
1、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3、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发行结果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四、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按以下要求定期披露财务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将及时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六、存续期支付利息和兑付本金等事项
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王钰舒
联系方式:0851-86858627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贵阳银行大厦
邮箱:1987740072@qq.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1987740072@qq.com】或寄送至【王钰舒、0851-86858627、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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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投资人保护条款”(如有)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保利玖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联系人: 何泽宇、俞佩洁
电话: 0851-86776714
传真: 0851-86776714
邮编: 550001
主承销商: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法定代表人:张正海
联系人: 魏子杰、王钰舒、陈雪
电话: 0851-86858627
传真: 0851-86858627
邮编: 550081
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 王丽
联系人: 毕玉梅、兰艺
电话: 010-52682888
传真: 010-52682999
邮编: 100033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联系人: 唐洪春
电话: 0851-85659088
传真: 0851-85650156
邮编: 55008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联系人: 苏武凌
电话: 0571-88216888
传真: 0571-88216999
邮编: 310020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 发行岗
电话: 021-63326662
传真: 021-63326661
邮政编码: 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 发行部
电话: 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 010-57896726
邮政编码: 100032
存续期管理机构: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法定代表人:张正海
联系人: 王钰舒
电话: 0851-86858627
传真: 0851-86858627
邮编: 550081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号);
(二)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法律意见书;
(四)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簿记管理人。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保利玖和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联系人: 何泽宇、俞佩洁
电话: 0851-86776714
传真: 0851-86776714
邮编: 550001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正海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联系人:
魏子杰、王钰舒
电话:
0851-86858627
传真: 0851-86858627
邮编:
550081
投资者可通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100% 净利润 /年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2.净资产收益率(%)
3.总资产报酬率(%) EBIT/年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末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末平均存货
6.EBIT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7.EBITDA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100%
9.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10.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2.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