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一四年四月·北京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主持人 议 程 发言人

1.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1

2.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

矿探矿权的议案 6

3.现场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4.推选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5.现场股东表决议案

6.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7.宣读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材料之一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

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英力特集团”)拟将所持有的国电中国石化

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公司”

)45%股权转

让给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能

化”。



一、交易双方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英力特集团

英力特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主要产业及发展方向为氯碱化工、煤基精细化工、盐化工、

煤炭等领域。

2.长城能化

长城能化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2



年 9 月成立,主要负责中国石化煤化工业务投资和经营,组

织协调煤化工项目建设,对煤化工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3.宁东公司

宁东公司是由英力特集团和长城能化共同出资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金 51.3 亿元,

双方持股比例各为 50%,

主要负责投资建设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

设运营。

— 1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及配套工程具体包括:年产 50

万吨甲醇、年产 23 万吨乙炔、年产 30 万吨醋酸、年产 45

万吨醋酸乙烯、年产 20 万吨 1,4 丁二醇 5 个化工项目;配

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 2×330MW 自备热电项目;年产 100 万

吨电石渣制水泥项目;宁东积家井矿区银星二号、宋新庄煤

矿项目。目前热电项目已完成 168 小时试运行,化工项目处

于试车准备阶段。

二、转让方案

英力特集团将其持有的宁东公司 45%股权以协议转让方

式转让给长城能化。本次股权转让后,英力特集团尚持有宁

东公司 5%股权。股权转让前后宁东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转让前: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0% 50%

宁东公司

转让后:

国电电力 国电集团 其他股东

51.02% 48.92% 0.06%

英力特集团 长城能化

5% 95%

宁东公司

— 2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安排

宁东公司 45%股权转让价格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

由双方协商确定。

1.审计评估情况

英力特集团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对宁东公司分别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1)本次审计包括 2013 年 11 月 30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2013 年 1-11 月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

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宁东公司审计财务数据汇总表

单位:亿元

2013.11.30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总资产 156.40 153.79

总负债 103.97 101.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43 52.43

2013.1-11 合并口径 母公司口径

营业总收入 1.67 1.67

营业总成本 1.93 1.69

营业利润 -0.26 -0.26

净利润 -0.26 -0.26

(2)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3 年 11 月 30 日。截至评估

基准日,宁东公司资产总额 153.79 亿元,负债总额 101.36

亿元,净资产 52.43 亿元;宁东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7.62

亿元,评估增值 5.20 亿元,增值率 9.91%。

宁东公司资产评估汇总表

单位:万元

— 3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97,576.78 99,567.29 1,990.51 2.04

非流动资产 1,440,304.82 1,490,027.17 49,722.35 3.4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5,000.00 29,258.21 4,258.21 17.03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69,003.18 178,408.22 9,405.04 5.57

在建工程 1,190,283.43 1,224,867.56 34,584.13 2.91

工程物资 41,111.12 41,546.36 435.24 1.06

无形资产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中:土地使用权 14,907.09 15,946.82 1,039.73 6.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1,537,881.60 1,589,594.46 51,712.86 3.36

流动负债 175,968.67 175,968.67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837,650.00 837,395.00 -255.00 -0.03

负债总计 1,013,618.67 1,013,363.67 -255.00 -0.03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524,262.93 576,230.79 51,967.86 9.91

2.转让价格

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

定双方本次宁东公司 45%股权的转让价格。

3.支付安排

双方约定,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每期各支付 50%。首

期为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第二期为股权转让取得审

批机构的批准并完成股权交割后 10 个工作日内。

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宁东公司产生

的损益,由双方共同享有或分担。

四、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关于融资担保人的变更

公司向英力特集团提供连带责任贷款担保 34.22 亿元用

于宁东公司的项目建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按照协议约

定,项目融资主体及融资担保人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 30 日

— 4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内完成变更。

2.人员安臵

宁东公司现有的在册员工,按照“人随资产走”原则,

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英力特集团委派

至宁东公司的领导班子人员由英力特集团安臵。

3.董事会设臵

英力特集团在宁东公司保留一名董事席位。

本次转让符合公司做强做优主业的发展战略要求,有利

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强主业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请予审议。

附件:《宁东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及《宁东公司审计报告》

请参见公司 2014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 5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材料之二

关于英力特集团转让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

煤矿探矿权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力特集团拟在宁东公司股权转让后,

将作为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配套煤炭资源的银星二号

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司。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银星二号煤矿井田面积 45.2km2 ,煤炭资源地质储量

89106 万吨,年设计产能为 180 万吨。宋新庄煤矿井田面积

30.71km2,煤炭资源地质储量 24238 万吨,年设计产能为 120

万吨。

二、英力特集团取得探矿权的情况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9 年第 3 次和第 9 次

《主席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将银星二号

煤矿、宋新庄煤矿配臵给英力特集团作为宁东煤基多联产项

目配套煤炭资源。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银星二号煤矿、

宋新庄煤矿探矿权转让的价格,以实施勘查的实物工作量和

勘查投入审定值,再加上勘查风险补偿、其他相关费用等作

为探矿权转让价格。按此要求,英力特集团取得银星二号煤

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合计支付相关价款 2.43 亿元,

于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分三次支付完毕。英力特集团

— 6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于 2012 年取得了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

三、转让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煤矿资源配臵政策的规定,银

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作为宁东煤基化学多联产项目的配

套煤炭资源,不能单独转让买卖,在英力特集团转让宁东公

司股权后,英力特集团应将两个煤矿的探矿权转让给宁东公

司。经协商,本次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

价格,以英力特集团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对取得煤炭探

矿权实际费用支出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银星二号煤矿和

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

宁东公司聘请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银星二号、宋新庄两煤矿的探矿权进行了专项审计。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英力特集团对银星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

矿的探矿权费用支出总计为 2.4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 目 支出金额(元)

银星二号井田 157,793,172.25

宋新庄井田 85,429,400.00

合 计 243,222,572.25

经双方协商,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及转让税金,确定银星

二号煤矿和宋新庄煤矿的探矿权转让价格合计为 人民币

2.72 亿元。

双方同意在矿权转让取得审批机构批准且转让矿权变

更至宁东公司名下后,宁东公司一次性向英力特集团支付人

民币 2.72 亿元。

请予审议。

— 7 —

国电电力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附件:

《银星二号煤矿、宋新庄井田煤炭探矿权支出的专

项审计报告》

请参见公司 2014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