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A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发行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资工具,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重要提示 ....................................................................................................................... 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 5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 6
第一章 释义 ............................................................................................................... 9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1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 11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11
第三章 发行条款 ..................................................................................................... 19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 20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目的 .............................................................................. 20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用途 .............................................................................. 20
三、承诺 .................................................................................................................. 20
四、发行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 20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22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5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29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 3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 55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62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 113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 126
一、发行人历史财务报表 .................................................................................... 126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 139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59
四、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 167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 ............................................................................................ 168
六、发行人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 184
七、其他重要事项 ................................................................................................ 185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 209
一、信用评级情况 ................................................................................................ 209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 211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 219
第九章 税项 ........................................................................................................... 220
一、增值税 ............................................................................................................ 220
二、所得税 ............................................................................................................ 220
三、印花税 ............................................................................................................ 220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 222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 222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 223
三、债务融资工具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 224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 226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 22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 226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 22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 22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 231
六、其他 ................................................................................................................ 232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 234
一、置换 ................................................................................................................ 234
二、同意征集机制 ................................................................................................ 234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 238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 238
二、违约责任 ........................................................................................................ 238
三、偿付风险 ........................................................................................................ 238
四、发行人义务 .................................................................................................... 238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 239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 239
七、不可抗力 ........................................................................................................ 239
八、争议解决 ........................................................................................................ 240
九、弃权 ................................................................................................................ 240
第十四章 发行的有关机构 ................................................................................... 241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 243
一、备查文件 ........................................................................................................ 243
二、查询地址 ........................................................................................................ 243
附件: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 244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款项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1年末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8.99亿元、15.61亿元、19.67亿元和23.6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78%、43.02%、45.33%和 44.14%。虽然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是云南电网公司,期限集中在一年,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但由于在发行人流动资产的占比较大,未来若宏观经济发生负面变动,或相关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可能会使得发行人面临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电源结构及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机组主要为水电机组,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已投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94.5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2,559.98万千瓦,占比91.61%,存在电源结构单一的风险。同时,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售电收入,虽然单一的业务有利于发行人专业化经营,但是如果电力市场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业务单一则有可能成为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二)情形提示
1、根据发行人2023年12月20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股东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资本”)来函,拟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6%)无偿划转至其两家全资子公司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其中向云能产融无偿划转 72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向云能产业无偿划转 28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6%)。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股东方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56%。2023 年 12 月 18 日云能投资本分别与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资本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云能产融将直接持有 72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云能产业将直接持有28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6%。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云能投资本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资本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云能产融将直接持有7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云能产业将直接持有28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6%。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发行人2024年2月27日公告,公司2024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投入RM水电站项目和托巴水电站项目,拟投入金额分别为45亿元和15亿元,均为资本性投入。
根据发行人2024年3月2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点对象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华能财资函【2024】86号),同意华能水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体方案,发行不超过18亿股,增发股份部分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
目前,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需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除上述披露事项外,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四)”所列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特别议案包括:1.变更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上述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当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当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名词: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组织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公司与主承销商签订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在主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出的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专有名词:
“千瓦时/KW.h” 指 千瓦时或千瓦小时(符号:KW.h,俗称:度)指一个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调节库容” 指 正常蓄水位(兴利蓄水位)与死水位之间的库容,用以调节径流、提高枯水期的供水量或水电站出力。
“总库容” 指 校核洪水位以下的水库容积称为总库容,它是一项表示水库工程规模的代表性指标,可作为分水库等级、确定工程安全标准的重要依据。
“平均利用小时” 指 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平均可用小时” 指 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等效可用系数” 指 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
“平均无故障可用小时” 指 可用小时/强迫停运次数。
“电力消费弹性系数” 指 电力消费增长速度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之间比例关系。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发行人信用评级制定的。受国民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内,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可控制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不佳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能如期足额兑付,对投资者到期收回本息构成危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流动资产占比较低及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的资产结构较为单一,资产主要为发电设备、电厂所拥有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等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发行人近年来电站建设规模较大,营运资金需求呈上升趋势,造成短期债务持续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偏低。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6.67亿元、36.29亿元、43.40亿元和53.50亿元,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26.25亿元、213.70亿元、290.39亿元和305.34亿元,流动比率分别为0.16、0.17、0.15和0.18;速动比率分别为0.16、0.17、0.15和0.17。较低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可能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带来一定压力。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处于资金密集型的电力行业,电厂建设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等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发行人2021年末至2024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78%、57.15%、63.78%和 63.43%,整体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体现了公司债务负担较重,虽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有可能对债券到期兑付造成一定压力。
3、财务费用持续上升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处于电厂建设集中期,银行贷款规模较大,相应的财务费用支出维持在一定水平,2021年至2024年1-3月分别为33.75亿元、29.39亿元、27.30亿元和6.82亿元。虽然在发行人优化融资结构、控制融资成本的措施下,财务费用呈逐年下降态势,但随着发行人在建项目的持续投入,以及新增新能源项目的投入,银行贷款规模将会有所扩大,财务费用可能面临上升的风险。
4、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开发澜沧江流域的大型水电公司,所开发的电站规模大、建设工期长、需要资金投入量大,同时,根据发行人“水电与新能源并重,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的发展战略,发行人将综合利用自身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电站送出通道附近、可实现调节补偿等区域的风电、光伏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风电、光伏项目建设。2024至2026年,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计划投资分别为128.16亿元、66.12亿元和57亿元,未来计划投资仍将保持较大规模。目前发行人开发电站所需要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和股东投入。如果发行人股东的股本金投入或银行项目贷款不能根据项目情况及时到位,则发行人可能面临大额资本支出不足的风险,进而影响后期运营和收益。
5、应收款项占比较大的风险
2021年末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18.99亿元、15.61亿元、19.67亿元和23.6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1.78%、43.02%、45.33%和 44.14%。虽然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是云南电网公司,期限集中在一年,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但由于在发行人流动资产的占比较大,未来若宏观经济发生负面变动,或相关企业经营出现问题,可能会使得发行人面临应收款项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发行人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6、对外担保风险
2019年5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为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按其持有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股比例为15%),为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借贷合同提供45,99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3月末,担保余额为33,377.77万元。未来,若被担保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偿还该笔贷款本息时,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并与经济发展呈正相关关系,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8.31万亿千瓦时、8.64万亿千瓦时和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0.68%、3.60%和6.80%。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但未来仍存在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的可能性,并且,虽然水电为清洁能源,国家政策支持清洁能源优先上网,但若电力需求总量大幅下降,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云南省水资源比较丰富,各大发电集团(国电集团、国投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等)纷纷在云南抢占资源,进行水电开发和兼并收购,目前中国三峡总公司在金沙江进行开发的大型水电站向家坝电站总装机容量775万千瓦、溪洛渡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386万千瓦等,使发行人未来在水电资源的争夺和电力销售等方面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云南省内装机容量2,486.78万千瓦,占云南省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18.90%;其中云南省内水电装机容量2,294.88万千瓦,占云南省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的28.18%。公司2023年完成发电量1,070.61亿千瓦时,其中云南省内发电量960.73亿千瓦时,占云南省当年发电量的24.60%,继续保持云南省装机规模第一、发电量第一的地位。
3、电源结构及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机组主要为水电机组,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已投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94.5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2,559.98万千瓦,占比91.61%,存在电源结构单一的风险。同时,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售电收入,虽然单一的业务有利于发行人专业化经营,但是如果电力市场发生不利于发行人的变化,业务单一则有可能成为发行人的经营风险。
4、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为公司项目借款提供的委托贷款和与关联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关联交易对象为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部分关联企业。截至2024年3月末,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3.16亿元。发行人通过关联交易获得融资,虽然有助于融资多元化、降低财务费用,但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发行人运营的独立性。
5、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企业属于高危生产企业,其安全生产不容忽视;同时,发行人正在施工的水电项目工期较长,部分大坝所在位置施工难度较大,一旦出现生产或施工事故,将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电站建设进度造成重大影响。
6、移民风险
水电项目建设需要筑坝蓄水,不可避免会淹没部分库区。库区移民工作的妥善处理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一旦处理不当发生移民阻工、冲击电厂、群体上访等现象,将严重影响发行人的声誉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目前,发行人对移民采用外包方式处理,即由发行人将移民资金交给云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由其全面负责协调处理,在移民过程中将移民与当地的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加大对移民投入力度。发行人认真落实华能集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成立征地与移民办公室,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了各项目所在地的移民稳定和施工区的社会稳定。目前发行人的移民工作处理的比较好,尚未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自然气候变化影响风险
水电开发受自然气候因素影响较大,特别是干旱造成澜沧江流域来水减少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发电产生不利影响。2009年以来,云南省遭遇多年连续干旱,由于发行人大部分电站是径流电站,来水偏枯会导致长时间拉水发电,汛末蓄水量不能达到枯期高水位。如果未来干旱天气频发,澜沧江流域来水继续减少,发行人发电量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8、海外投资风险
发行人控股企业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联合电力”)与缅甸电力一部水电实施司联合组建了合资公司——瑞丽江一级水电有限公司,在缅甸掸邦南坎县境内投资开发了瑞丽江一级水电站(6台10万千瓦机组)。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是中国首个对外投资水电BOT项目。瑞丽江一级电站有限公司全面负责瑞丽江水电站项目的开发、运营和管理工作。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投产后将由合资公司运营40年后再移交给缅甸政府,所发电力中的85%送中国国内,目前瑞丽江一级水电站6台机组已投产发电,运行正常。如果缅甸国内政局稳定性存在波动,可能使发行人在缅甸投资面临一定风险。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电站天气条件、地理地形、电站建设施工、设备机械故障、人员操作规程、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均会引发发行人运营故障或事故。虽然发行人在经营过程中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但不排除部分不可抗力及人员严重操作失误引发的经营风险。
10、来水量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水电项目集中在澜沧江流域,澜沧江流域来水以降水补给为主,地下水和融雪补给为辅,河川径流年内、年际分布不均,丰枯季节、丰枯时段流量相差悬殊,一定程度上影响水电站的发电情况。作为大型的水电企业,发行人已具备“两库多级”式水电站群,可通过优化、完善水库调度系统和发电生产调度系统统一流域联合调度管理,对来水具备多年调节能力,同时发行人已建成的电站中,小湾水电站和糯扎渡水电站配套水库合计拥有超过200亿立方米的调节库容,通过补偿调节作用,可使澜沧江下游枯期流量大幅增加,径流年内的分配更加均匀,还可将丰水年的多余水量调节至枯水年使用,降低流域来水量变动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但未来,若澜沧江流域来水情况出现大幅波动,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11、水电站生态破坏风险
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对土地的占用,可能会使得所在区域生物资源遭到破坏,同时大坝修建过程中对水生生态环境也可能产生一定影响,从而造成生态系统不平衡的问题。虽然发行人为落实澜沧江支流保护措施,顺利实施基独河四级电站拆除,恢复天然河道、建立鱼类保护栖息地;且各建设项目按照《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报告》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监测及人群健康监测等工作,认真落实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渣场挡护、工区绿化美化等环保水保措施。但若未来发行人水电项目相关措施落实不当,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12、子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
2018年,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能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51%股权和觉巴水电厂整体权益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了公开挂牌转让,目前,上游公司持有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15%的股权。虽然,已转让子公司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但未来若发行人转让其他子公司,仍可能对其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在业务管理方面,发行人已按照电力行业的特点,建立起一套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同时,发行人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如果发行人不能根据上述变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调整管理模式及制度,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持续发展。
2、控股股东实施影响的风险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持有50.40%的股权),因其控股地位,在公司董事会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向、股利分配政策及其它公司营运方面对发行人具有较大影响。虽然自发行人成立以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一直积极支持发行人的经营发展,致力于提升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但是发行人不能保证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依法行使其控股股东权利的行为均有利于发行人的发展。
3、突发事件引发的治理结构变化风险
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总体看,发行人已经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但未来若发生突发性事件,则存在可能因突发事件引发发行人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统筹未来十年和长远发展战略,我国电力发展将坚持优先开发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大力发展核电、积极推进新能源发电、适度发展天然气集中发电、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发电的方针。同时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未来在大电网覆盖内逐步关停5万千瓦以下及运行期满20年、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各类火电机组,并进一步提高水电装机容量/发电量在整个电力行业装机容量/发电量的比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能源[2006]13号)及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等,把水力发电列为可再生能源,鼓励企业积极投资、优先投资,确保水电全额上网。发行人主营水电生产是与我国电力行业发展政策相一致的。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变动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要求所有项目在开发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评估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2011年10月18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1]2242号),在对水电规划进行审查时,需审查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改进措施的有效性,所有重大水电规划项目需要经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的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规划审批,环境保护部负责环境影响的审批,环保审批力度进一步加大。
大型水电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主要表现为:库区淹没会涉及部分珍稀植物和文物古迹;部分土著鱼类可能出现生存危机,河谷小气候可能发生变化;施工期间植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等。如果发行人在建项目或者可研项目未能获得国家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准或者相关措施落实不当,可能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3、水资费征收风险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务院出台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并于2006年4月开始实施。根据该条例,从事水力发电的企业需要交纳水资源费;其中,除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中央制定外,其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取水口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目前,发行人根据云南省的规定,按实际售电量0.8分/千瓦时的标准缴纳水资源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于2009年7月6日印发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中央直属和跨省水利工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79号)通知要求,从2009年9月1日起,水力发电用水征收水资源费的标准为每千瓦时0.3~0.8分钱,其中: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同类水力发电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低于每千瓦时0.3分钱的,按0.3分钱执行;高于0.8分钱的,按0.8分钱执行;在0.3~0.8分钱之间的,维持不变。根据国家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方向,未来水资源费仍可能发生变动,对发行人发电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4、电力产品的政府定价风险
发行人电价由国家物价部门核定,并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随着行业发展和中国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的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将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5、移民政策变化风险
水电建设涉及大量移民,移民对象且多为农民和少数民族居民,为妥善安排移民,促进库区经济的发展,国务院颁布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471号),对水电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进行了详细规定。如果未来国家对移民政策进行调整,增加移民成本,将会导致发行人在建项目及规划项目上调投资概算,增大发行人成本,从而影响发行人盈利水平。
第三章 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阶段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目的
(一)降低财务费用
发行人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有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优化债务结构
目前,发行人融资以银行借款为主,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有助于发行人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和优化融资结构。
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用途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阶段无募集资金用途。
三、承诺
发行人承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用途不用于落后产能项目、不用于房地产板块、股权投资和长期投资、不用于金融板块和购买理财产品,确保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若因经营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将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四、发行人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相关决定,凭借自身生产经营和融资能力,以良好的经营业务和规范运作,履行按时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维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利益。
1、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持续发展
发行人作为澜沧江水电开发的主体企业和云南省最大的发电企业,公司具有很强的资源优势,云电外送保证了电力生产得到有效消纳,较多的在建及拟建项目保证了公司持续发展,股东不断对公司提供有力支持等优势。
发行人主营业务优势明显,资产盈利能力较好,经营发展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增长,具备较强的偿债保障能力,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偿还奠定了基础。
表4-1:发行人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441,972.46 2,346,133.16 2,114,171.83 2,020,163.05
利润总额 144,542.31 941,994.03 829,231.80 713,360.55
净利润 126,922.71 824,315.70 727,614.77 628,068.52
EBIT 213,126.32 1,219,988.37 1,130,688.73 1,050,407.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 469,560.83 2,669,943.01 2,452,131.34 2,485,72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 160,999.67 963,685.88 790,316.40 836,331.32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08,561.16 1,706,257.14 1,661,814.94 1,649,397.31
2、发行人具有畅通的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与各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在各家银行授信总额度为2,446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1,375亿元,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
3、发行人其他还款来源支持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22.82亿元;应收账款余额23.62亿元,且集中在1年以内,主要为应收电费。此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13.10亿元。
发行人持有的上述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可成为支撑其足额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有效补充,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卫
注册资本: 人民币1,8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1年02月0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494905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邮政编码: 650214
联系人: 向亚兰
联系电话: 0871-67217568
传 真: 0871-67216633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2000年10月27日,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同意设立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国家电力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001年2月8日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公司设立的登记手续。
根据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于2002年3月7日签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股东会决议,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资至100,000万元,其中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增至人民币2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国家电力公司出资增至人民币2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7%;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增至人民币2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前为“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增至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前述事项于2002年4月1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计委计基础[2002]2704号《国家计委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资产重组划分方案的批复》以及2002年12月27日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国家电力公司和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7%和29%的股权于2003年1月1日划转给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同时根据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云南漫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由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云南漫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56.00%,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40%,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60%。前述事项于2003年1月2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4年2月10日,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至238,789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前述事项于2004年3月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5年3月4日,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至299,589万元,并同意股东之一由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56.00%,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40%,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后更名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60%。前述事项于2005年4月1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年4月4日,经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至人民币416,589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前述事项于2006年5月1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8年3月25日,经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前述事项于2008年11月7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2012]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划转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云国资统财[2012]65号),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31.40%的股权全部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6月19日,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变动。本次变更后,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56.00%;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40%;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60%。前述事项于2012年9月19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3年6月20日,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16,589万元增加至898,501.58万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前述事项于2013年6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年12月3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4]1113号)同意,发行人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1,530,000万股,其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有856,800万股,占总股本的56.00%;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80,420万股,占总股本的31.40%,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92,780万股,占总股本的12.60%。发行人于2015年1月15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变更为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3亿元增加至162亿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不变。前述事项于2015年11月2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6年1月29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我公司204,120万股股权全部无偿划转至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级公司的批复,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发行人的204,12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60%)被无偿划转给了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后,发行人的股东及持股比例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持股56.00%;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4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60%。前述事项于2016年3月2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3月2日,公司取得由云南省工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300007194494905的《营业执照》。
2017年10月,华能澜沧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2次发审委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1月3日,华能水电取得《关于核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1号)。2017年12月,华能澜沧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亿股,发行价格2.17元/股,并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华能水电,代码:600025)。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2亿股增加至180亿股,注册资本为1,800,000万元。
2023年3月22日,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资本”)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1,00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6%)无偿划转至云能投资本。2023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0%,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6%。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023 年 12 月 18 日云能投资本分别与其两家全资子公司昆明云能产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产融”)和昆明云能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产业”)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6%)无偿划转至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其中向云能产融无偿划转72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向云能产业无偿划转 28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6%)。本次无偿划转前,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6%;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云能投资本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资本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云能产融将直接持有7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云能产业将直接持有28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6%。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发行人历史沿革无变化。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东持股比例及基本情况介绍
1、发行人股东持股比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占比50.40%)、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占比22.70%)、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占比11.34%)、昆明云能产融有限公司(投资占比4%)和昆明云能产业有限公司(投资占比1.56%),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主要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未进行任何质押。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5-1:截至2024年3月末华能澜沧江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持有限售股数量(万股) 质押、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907,200.00 50.40 - 无 国有法人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8,680.00 22.70 - 无 国有法人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4,120.00 11.34 - 无 国有法人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5.56 无 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340.59 0.69 - 未知 境外法人
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 12,277.05 0.68 -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远通鑫海商贸有限公司 12,062.96 0.67 未知 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海清 9,411.49 0.52 -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李福清 7,156.38 0.40 -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845.43 0.27 - 未知 国有法人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创立于1985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注册资本349亿元,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金融、能源、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
截至2023年末,华能集团合并总资产15,608.47亿元,总负债10,938.99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69.4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098.23亿元,净利润为311.92亿元。
截至2024年3月末,华能集团合并总资产15,811.92亿元,总负债11,075.2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736.69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014.71亿元,净利润为107.14亿元。
(2)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政府《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云政复[2012]4号文),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投集团”)以其全部电力资产及有关股权资产账面价值出资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省能投集团”),云南省能投集团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主要从事电力、煤炭等能源的投资及管理等。2012年9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组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资产划转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云国资统财[2012]65号),将云投集团持有的发行人31.4%的股权全部划转到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能投集团。
2012年12月,云投集团、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由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云南省能投集团增资30亿元和20亿元,持有云南省能投集团11.56亿元的股权和7.71亿元的股权。此次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金116.60亿元,云南省能投集团股东由原来云投集团单一持股,变为云投集团持股83.41%、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95%和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4%。
2023年1月,经云南省能投集团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拟向其所有股东进行分红的14.74亿元对公司进行转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31.34亿元;同意云南省国资委拟用10亿元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以及云南省国资委持有的中国铜业3.6754%的股权和云南融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增资扩股方式向公司增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56.72亿元,云投集团、云南省国资委、云天化集团和云南冶金集团分别持有云南省能投集团69.63%、16.19%、8.51%和5.67%的股权。2023年2月,根据《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19%股权注入云南省信用增进有限公司的批复》(云国资产权〔2023〕23号)并经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将云南省国资委持有的公司16.19%的股权注入云南省信用增进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37%股权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12月15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十九次临时股东会,作出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九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云南省国资委对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决议》,同意云南省国资委以国家资本金10.13亿元、中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9.0811%股权和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对公司增资扩股;同时,作出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十九次临时股东会关于股东分红转增资本的决议》,同意公司股东云投集团、云天化集团以股利8.37亿元对公司转增资本。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十次临时股东会,作出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十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修订〈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决议》,同意对公司《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220.39亿元,其中,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8.29亿元,出资比例30.9871%;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资30.72亿元,出资比例13.9373%;云南溢能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38亿元,出资比例11.5157%;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4.17亿元,出资比例6.4314%;云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1.56亿元,出资比例5.2442%;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89亿元,出资比例4.0322%;云南省国资委出资61.38亿元,出资比例27.8521%。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能投集团合并总资产2605.02亿元,总负债1811.37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93.6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176.71亿元,净利润为41.28亿元。
截至2024年 3月末,云南省能投集团合并总资产 2,596.75亿元,总负债1,769.3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27.42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205.67亿元,净利润为4.40亿元。
(3)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于2015年1月22日挂牌成立,是在云南中烟“两统一、两整合”改革进程中,由云南中烟、红塔集团、红云红河集团分别按12%、75%、13%的持股比例,以所属140多家多元化经营企业为基础,整合重组成立的国有大型股份制企业。截至2022年末,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合和集团投资行业涉及金融、交通、能源、烟草配套、酒店宾馆、房地产、生物制药等。合和集团将以国家发展战略和烟草行业、云南经济发展规划为导向,以产业经营为基础,以资本经营为核心,以“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为方向,做强金融产业,做精配套产业,做实基础产业,做稳酒店地产行业,逐步实现由综合性投资公司向金控集团转型,成为“烟草行业的流动性管理平台”和“云南最具实力、国内有广泛影响力的投资管理平台”,成为中国烟草行业非烟产业的龙头企业和标志性企业。
(二)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业务方面:发行人目前主要通过与云南电网公司签订年度售电合同方式进行电力销售。主要原材料通过市场采购或专业厂家提供。大宗材料采购采用招投标采购。发行人在销售及生产材料采购方面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人员方面:发行人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没有与控股股东交叉任职的情况。
资产方面:发行人拥有完全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及设施。
机构方面: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均设立有自己的独立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财务方面: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会部门,有独立的财会人员;建立和制订了适合发行人实际、符合国家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在银行独立开户;发行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四、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5-2:发行人下属二级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情况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二级子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备注
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电力销售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95 267,213.00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2011年3月,华能集团以其持有的华能龙开口公司95%股权转增本公司资本金
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2010年2月注册成立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0 32,000.00 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目前主要开展澜沧江西藏段前期工作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98,000.00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公司原名“华能澜沧江中小水电有限公司”,2012年7月更名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146,980.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023年收购
主要参股公司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备注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33 700,000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 25,000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财务顾问;经济信息咨询;低碳技术培训;合同能源管理;低碳节能减排领域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节能减排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贷物进出口;电力供应。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10 177,000 大朝山水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大朝山水电站建设的后勤供应及生活服务;水电工程建设咨询;水产养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工程机构、机电设备的经销。 2011年3月,华能集团以其持有的国投云南大朝山10%股权转增本公司资本金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 405,000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2014年4月18日成立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8.96 4,464.28 负责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组织开展省内、跨省(区)、跨境的电能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容量交易等交易服务,提供与上述交易相关的电力交易合同管理、提供结算依据、信息披露、 规则研究、咨询、培训等服务。
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30 20,000 从事电力购销业务及相关服务;调试、修理、检测及试验电力设备、电力物资器材;从事与工业企业用电、增量配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从事综合能源供应、用户节能及光纤通信等业务;投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滇中新区范围内的增量配售电业务。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15 66,795 水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行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及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1 779,739 流域梯级的规划和前期工作;电站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流域各电站的运行调节调度;电能的生产和销售;水利水电物资设备采购;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2019年,发行人收购紫石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1%股权
西藏开投曲孜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5 15,000 水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
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6 495,000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活动。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 15,375 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和配套的客货站点以及沿线相关的物业进行开发、经营、管理和公路工程的招商引资,对外招标。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125 10,000 电力市场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组织开展各类 电力交易;提供电力交易相关的合同管理、结算、信息发布、咨询服务。
主要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介绍如下:
1、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3日,是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飞,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2568号华能综合楼(17楼整层)。经营范围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火力发电、其他电力生产及工程施工;电力咨询服务、新能源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专业技术评估工作;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公司始终遵循“建设‘三色’公司,奉献绿色能源”的理念,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较强盈利能力的国际化、现代化的能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资产合计760,193.04万元,负债合计325,087.6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35,105.44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466.22万元,利润总额62,503.70万元,净利润56,162.0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澜沧江国际能源公司资产合计792,012.26万元,负债合计331,437.2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60,575.0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1,741.88万元,利润总额25,008.58万元,净利润24,535.44万元。
2、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前称为华能澜沧江中小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5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568号澜沧江综合楼23楼,法定代表人王毅;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站及新能源投资及建设、水利水电工程及新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目前,公司注册资本98,000万元,2012年7月经发行人同意,华能澜沧江中小水电有限公司(简称“澜沧江中小水电公司”)更名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经华能集团批准,于2010年4月30日收购兰坪亚太环宇水电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2010年7月,发行人将控股的两家公司划归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管理,其中盐津关河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转由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持股51%;勐海南果河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130万元,转由澜沧江新能源公司持股90%。2011年4月,发行人将全资控股的华能大理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划归澜沧江新能源公司管理,转由澜沧江新能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澜沧江新能源公司资产合计1,514,487.58万元,负债合计997,953.6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16,533.9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516.37万元,利润总额22,395.51万元,净利润22,191.72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澜沧江新能源公司资产合计1,560,294.73万元,负债合计983,192.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7,102.6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5,989.38万元,利润总额21,733.80万元,净利润20,945.78万元。
3、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沧江上游水电公司”)是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2009年8月6日在西藏拉萨揭牌,2009年9月23日正式登记注册,10月19日在昌都正式挂牌办公,注册资本3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卫,注册地址为西藏昌都市聚盛路243号农行昌都分行综合楼五、六、七层;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电能生产、销售;电力技术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澜沧江上游水电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水电开发正式启动。主要负责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水电资源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以提供优质、清洁的能源为本,致力于澜沧江西藏境内水电资源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肩负着建设“藏电外送”能源基地的重任。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澜沧江上游水电公司资产合计895,859.88万元,负债合计702,532.2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3,327.5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利润总额2,991.75万元,净利润3,641.4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澜沧江上游水电公司资产合计921,809.10万元,负债合计728,481.5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3,327.5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万元,净利润0万元。
4、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开口水电公司”)是由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95%、3%、2%的出资比例,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于2006年7月13日在昆明注册登记,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2011年3月22日,发行人第十五次股东会议在昆明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对发行人认缴新增资本金,此次增资后,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成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发行人持有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95%的股权,注册资本194,513万元。2017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十五次股东会议同意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龙开口水电公司2%股权经评估后作价对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注资完成后,龙开口水电公司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变更为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2%不变。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67,213万元,法定发表人王子伟,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经营范围包括水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行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等。
龙开口水电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龙开口水电站位于云南省鹤庆县中江乡境内的金沙江中游河段上,水电站装机容量180万千瓦,是国务院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中金沙江中下游河段12个梯级电站的第6级电站,上接金安桥水电站,下邻鲁地拉水电站,首台机组于2012年2月投产,剩余5台机组于2014年1月投产。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开口水电公司资产合计830,108.17万元,负债合计495,466.1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4,642.0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974.79万元,利润总额60,314.36万元,净利润51,236.26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龙开口水电公司资产合计816,581.88万元,负债合计482,732.2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33,858.66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317.70万元,利润总额-1,157.68万元,净利润-1,157.87万元。因一季度为枯水期,公司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较少,因此利润出现亏损。
5、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四川能源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12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目前注册资本14.698亿元,法定代表人熊文武。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在四川有关股权投资和资产划转事项的通知》(华能财[2004]343号),华能集团将其对四川省内的七家水电公司的投资及华能集团四川分公司划归华能四川能源公司。2005年1月1日,华能集团将其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00%的股权,分别转让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60.00%)和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40.00%)。根据华能集团《关于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40%股权划转的批复》(华能资[2006]190号),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40.00%股权于2006年1月1日无偿转给华能集团。2006年9月28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能集团及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同意通过由华能集团向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单方增持6.15亿元人民币的方式完成增资。2009年3月21日,收到华能集团拨付地震灾后重建国有资本2.50亿元,2010年12月收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拨款2.402亿元,以上两笔拨款都计入到实收资本中,变更后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实收资本为14.698亿元,其中华能集团持股51.00%,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00%。2023年9月华能集团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100.00%股权转让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经营范围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供冷服务;水资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资产合计2,128,587.83万元,负债合计1,556,089.7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2,498.0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1,031.50万元,利润总额75,865.82万元,净利润63,764.9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资产合计2,232,408.29万元,负债合计1,633,538.4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8,869.84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4,457.83万元,利润总额29,732.66万元,净利润25,769.14万元。
5、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的前身是华能金融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财务公司之一,属非银行金融机构,成立时注册资本30,000万元(含3,000万美元)。后经增加注册资本后,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蒋奕斌,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7层、8层。公司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其中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33%。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能财务资产合计5,962,811.42万元,负债合计5,027,360.8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0,450.5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9,561.71万元,利润总额61,981.27万元,净利润47,877.47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能财务资产合计6,627,249.43万元,负债合计5,675,305.1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51,944.27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6,413.65万元,利润总额21,991.77万元,净利润16,493.71万元。
6、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华能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碳资产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9日,由华能集团下属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60%)、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10%)、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10%)、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10%)、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10%)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华能碳资产公司是根据华能集团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统一部署设立的专业碳资产统经营运作平台,主要业务范围是运作集团内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为集团外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实施集团内外部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能碳资产公司资产合计83,173.61万元,负债合计28,918.4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255.1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996.07万元,利润总额6,005.19万元,净利润4,130.0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能碳资产公司资产合计77,789.76万元,负债合计22,885.7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4,903.99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82.02万元,利润总额640.21万元,净利润480.16万元。
7、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大朝山公司”)是由国投电力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按50%、30%、10%、10%比例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注册资本金17.7亿元。主要业务为:云南大朝山水电站的开发建设及发电经营,经营期为30年。大朝山电站项目总投资61.3亿元,装机容量135万千瓦,2001年12月实现第一台机组发电,2003年10月实现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2011年3月22日,发行人第十五次股东会议在昆明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国投大朝山公司10%的股权对发行人认缴新增资本金,此次增资后,发行人持有国投大朝山公司10%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投大朝山公司资产合计355,952.08万元,负债合计14,771.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41,180.9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118.82万元,利润总额68,837.4万元,净利润58,891.33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国投大朝山公司资产合计366,848.14万元,负债合计14,759.4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52,088.70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523.01万元,利润总额12,746.47万元,净利润10,833.45万元。
8、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租赁”)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批准,于2014年4月18日成立,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0亿元,注册地为天津,营业地在北京。公司股东分别为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能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39.00%、21.00%、20.00%、10.00%、5.56%、4.44%。华能租赁以华能集团公司产业优势为依托,以能源、环保产业为主要经营领域,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兼营经营租赁和经批准的保理业务,同时也在积极探索产融结合的新路径,走“专而精、精而强”的发展路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能租赁资产合计6,077,597.47万元,负债合计5,189,967.9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887,629.5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4,221.46万元,利润总额146,482.96万元,净利润111,685.1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华能租赁资产合计6,160,544.61万元,负债合计5,240,520.5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20,024.11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4,967.98元,利润总额45,649.40万元,净利润34,237.05万元。
9、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中游水电公司”)是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33%、23%、23%、11%、10%比例出资组建的法人实业公司,于2005年12月16日在昆明成立。经过多次增资和股权变更,现在注册资本77.97亿元,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任56%、23%、11%、10%。金沙江中游水电公司主要负责全资开发金沙江中游龙盘(龙头水库)、两家人、梨园、阿海等“上四级电站”的前期工作、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统一金沙江中游流域规划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统一负责金沙江中游流域内各投产电站的运行调度;参股金沙江中游流域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及观音岩等“下四级”电站,并参与金沙江中游流域“一库八级”电站投资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沙江中游水电公司资产合计2,407,318.79万元,负债合计1,469,918.1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37,400.6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9,658.87万元,利润总额128,337.52万元,净利润108,901.85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金沙江中游水电公司资产合计2,378,757.88万元,负债合计1,431,486.9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47,270.98万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6,922.99万元,利润总额10,698.11万元,净利润9,071.57万元。
此外,发行人还设有华能漫湾水电厂、华能景洪水电厂、华能小湾水电厂、华能糯扎渡水电厂、华能苗尾·功果桥水电厂、华能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华能苗尾·功果桥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华能黄登·大华桥水电工程筹建处、华能乌弄龙·里底水电工程筹建处、华能托巴水电工程筹建处、华能如美水电工程筹建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研发中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等16个下属单位。
五、发行人内部治理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成立运作。根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行使自己的职权,为发行人合理规范运营提供保障。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发行人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及责任保险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17)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易事项(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应当通过相应的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董事会
发行人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设董事长1名,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发行人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在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范围内,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债务和财务政策,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其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其成员;
(17)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8)审核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定期听取内部审计汇报,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和监督整改工作;
(1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除非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作出上述决议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或根据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以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监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发行人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9)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经营管理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总会计师1名、总工程师1名,协助总经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发行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图5-1:发行人组织结构
目前,发行人内设19个职能部门和2个直属单位,即: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财务与预算部、资本运营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基本建设部、生产技术与设备部、营销部、运行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安全监察与环境保护部、物资与采购管理部、征地移民与社会责任部、科技管理部、党建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纪律检查部(党委巡察办)、审计部、海外事业部、信息与新闻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各部门管理职能介绍如下。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公司党委、行政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公司行政事务、文秘、档案、保密、调查研究、督查督办、稳定应急管理、后勤服务、信访、治安保卫、户籍管理、消防、公共关系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2、规划发展部
归口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及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勘察设计及报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3、财务与预算部
归口管理公司财务、综合计划与预算、统计、绩效考核和评价、资金和税务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4、资本运营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归口管理资本运作、证券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三会事务、股权产权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5、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
归口管理公司企业管理、法律事务、制度建设、风险管理、内控、企业改革,创一流及软科学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6、基本建设部
归口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含景观绿化项目)的设计、技术、质量、进度、工程经济、造价、计划与统计、采购需求、竣工验收,发展绩效基建工作考核以及公司本部小型基建,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7、生产技术与设备部
归口管理公司电力生产、机电建设、技术管理、小型基建等工作,行使归口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8、营销部
负责公司电厂发电资质、电价、市场化交易、购售电合同、电费结算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9、运行管理部
归口管理公司发电运行、水库调度、监控自动化、生产通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10、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归口管理公司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专业技术技能、薪酬(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退休人员管理、实训基地、鉴定站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1、安全监察与环境保护部
归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环保水保、防洪度汛、职业安全健康、安全应急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2、物资与采购管理部
归口管理公司采购管理、物资管理(物资计划、供应管理、仓储运输、核销、物资管理专项考核、闲置物资调剂、废弃物资处置)、燃料管理(燃料采购、销售及组织调配)、合同管理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13、征地移民与社会责任部
归口管理公司征地移民、社会责任(含乡村振兴、帮扶援助、百千万工程、对外捐赠,不含职工爱心基金业务)等管理工作,行使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4、科技管理部
归口管理公司项目前期、建设过程和生产运行项目的科研管理、科技研发、技术创新及公司所属水电项目水库、大坝安全和技术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分管领导的工作指令。
15、党建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办公室)
归口管理公司党的建设、理论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职工爱心基金、党员捐赠、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公司工会、团委、本部党委的日常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6、纪律检查部(党委巡察办)
归口管理公司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巡视巡察等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7、审计部
归口管理公司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8、海外事业部
归口管理公司海外业务、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及国际化人才培养、驻外代表处管理,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19、新能源事业部
归口管理公司新能源基建工作,负责初设及专题、建设阶段的安全、质量、进度、技术、概算、预算管理等工作,行使专业管理职权,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20、信息与新闻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建设和运营、网络安全管理及新闻宣传管理等的专业管理职能;统一归口管理公司信息化和新闻宣传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21、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会计报表、会计核算、结算支付、信息披露等财务业务的管理,并进行批量、集中、高效处理,是公司标准化、批量化、流程化财务业务的专业集中处理平台,公司财务标准化建设平台,公司高素质财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平台。
(三)发行人主要管理制度
发行人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努力,已经逐步建立了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预算管理、成本费用管理、技术创新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保制度管理、党建与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若干制度,内部管理体系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金管理
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筹措运营资金。公司实行严格的资金全面预算管理,按年制定年度融资预算,对筹资成本及偿债能力进行全面分析,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和筹资方式,经公司内部审核后,报股东审批,然后下达执行。在年度融资预算框架内公司制定月度资金预算,将融资产品、融资时点及资金需求时点分解到周,月度资金预算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执行,确保公司融资的计划性、资金的安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发行人资金管理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理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效益性原则、优化资金结构原则。
同时,发行人在大额资金到期兑付前,将提前落实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如还本付息金额较大,则发行人在融资计划之外会专项制定资金保障应急预案,确保兑付资金安全。
2、投资管理
经董事会批准,发行人可以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联营投资,并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就对外投资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与管理。(1)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资金使用必须纳入公司预算;(2)对外股权投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50%;(3)财务部应明确专人跟踪管理投资项目,定期分析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最大限度地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等。发行人制订的对外投资办法从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投资方向、投资种类、融资渠道、内部管理及审批程序等方面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3、财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发行人制定了《华能澜沧江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发行人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发行人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是利润中心、筹资中心和投资中心;下属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实行内部二级核算,是成本中心。
发行人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加强财务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发行人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有效筹集资金,满足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需要;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促进产品销售的尽快实现和货币资金的顺利回收;正确分配发行人收入,处理好发行人与其他方面的财务关系;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发行人财务管理活动始终围绕“资金管理为中心”开展,增强防范财务风险能力。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做到“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防范资金风险。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各下属单位每天将截至下午5:00时的所有资金全部自动上划昆明总部。资金的集中管理,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向各股东方催收项目资本金,做到各股东方资本金按时到位。重点做好电费回收工作,做到无陈欠,当年电费结零。
发行人不断加强财务信息化和会计基础工作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积极配合集团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完成基础信息的调查统计工作,配合系统的安装调试。通过考察其他单位预算管理软件使用情况,开发出适合自己预算管理要求的系统,实现了预算管理系统在本部的上线运行,为下一步在全公司的推广奠定了基础。
4、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体制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年度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能在重大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财务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母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对子公司的财务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与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子公司财务会计事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约束子公司的经济行为;对子公司实施财务决策机制,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对子公司建立财务管理评价机制,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制度,在整个公司范围内统筹配置人力资源,实现整个公司系统人力资源的最优配置,充分调动公司各个层面员工的积极性。
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根据集团对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再将预算分解至子公司、分公司,年度对子公司、分公司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组织由子公司在公司的统一指导下进行,重大事项报公司审批后实施。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原料、动力、物资等,除母公司规定统一采购的外,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也可委托母公司专业管理部门采购。子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等单位之间发生的经济往来,原则上按市场价格进行结算,不能执行市场价格的,由母公司与子公司参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后制定内部价格进行结算。
在资产管理方面,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集权式的资产管理方式,即战略发展结构、投资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制定、对外投资事项决策都集中于母公司,子公司仅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母公司要求子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应与发展规划确定的一致,且必须符合母公司战略发展结构、投资政策要求,具有整体战略发展协同性。子公司投资方案应按规定报母公司批准实施和备案。在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母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子公司具体日常事务进行微观、宏观的监督管理和评估。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发行人在发生关联交易时均签订有明确的购销合同;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为:如有国家定价,则以国家定价为基础;如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不高于政府指导价的价格;如既没有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也没有市场价,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协议中予以明确。
6、预算管理
发行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程序,实现预算管理的信息化,提高了预算的严肃性和准确性。发行人预算工作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预算、损益预算和现金流量预算,按预算内容可分解为资本性收支预算、收益性收支预算和现金收支预算。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总经理负责预算领导工作,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负责编制预算和考核。发行人初步制定了以预算指标体系和预算控制体系为核心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各单位(部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和考核。同时,坚持在年度预算基础上,实行月度资金预算控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减少货币资金沉淀,减少贷款利息费用支出。
7、成本费用控制管理
为规范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舞弊行为,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规范—基本规范》,结合发行人现阶段工作特点和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工程建设投资和生产成本费用办法。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行人着重从以下方面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工作:
加强定额管理,包括设备和生产能力定额,技术经济定额,劳动定额,材料、工具消耗定额,物资储备定额等;加强计量验收工作。一切物资的进出,都应该有严格的进出计量验收手续;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在成本费用执行过程中,发行人已经做到月度进行成本费用执行情况分析,每月编制成本费用实际与计划支出对比表,及时掌握成本费用升降原因,总结经验,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发行人成本、费用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努力完成成本费用控制目标。
发行人成立了造价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资金运用策略的研究,通过推行目标管理,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合同管理行为,明确造价控制管理目标责任制,完善计划统计制度,统一计划统计报量计算办法和口径,从而提高了投资统计的准确性,完善了工程造价预测分析方法,实现从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工程造价的预测分析水平不断提高。
8、人力资源管理
发行人为做好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工作,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岗位招聘管理实施办法》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岗人员动态管理办法》,对员工实行动态管理,让员工有危机感,激发积极性,同时做好员工测评、上岗、劳动调配工作;建立健全下岗、辞职、辞退、退休等规章制度。
发行人致力于人力资源开发,从多方面开展相关人力资源工作:致力于三支队伍建设,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级生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形式的员工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
9、业绩考核及薪酬分配
为提高发行人管理水平,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各项制度顺利实施、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高效运作,发行人采用责任和经济挂钩的办法考核员工。
经过不断完善,发行人形成了考核与责任制度体系,主要由如下制度构成:员工考核、奖惩管理办法;水电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月工作考核办法;干部管理制度;党支部(党员)双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机关文明(处)室考核办法;党员民主评议管理办法;维护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行人薪酬设置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效益奖金和综合补贴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是相对固定部分,实行统一规范管理;效益奖金是浮动部分,实行动态管理;综合补贴根据国家或上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10、科技创新管理
发行人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创新机制。以保证工程建设需要为前提,制订有效的科研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的科技工作管理流程。发行人本部侧重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开展核心技术与前瞻性问题的研究;下属建设单位围绕施工及与现场密切相关的问题组织开展有关研究工作。同时,发行人不断加强企业自身科技研发平台和创新队伍的建设,在企业内部培养具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管理团队,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使企业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中具备更强的主动性。
11、安全生产管理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和“总体规划、分步编制”的原则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相应职责,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颁布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发布了发行人总体应急预案和6个专项预案,下属各单位不断加强和完善预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发行人编制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书,书中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考核管理办法、可靠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定、事故调查及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办法。同时,发行人还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监督和考核等方面制定了措施,使得安全生产风险可控。
12、环保制度管理
发行人在水电开发中,始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遵循 “绿色电力”、“生态电站”的环保理念,努力做到“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保护一片环境、促进一方和谐”。制订并颁布了发行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对工程前期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实现了“统筹规划、项目负责、检查落实”的分级管理模式。同时,发行人各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水保措施,积极开展环境监测工作,通过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3、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发行人水电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要求高、地形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制订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实施暂行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度实施细则》等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管理和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加强施工进度管理和考核工作,从工程前期设计、施工和投产运行的各阶段、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工程质量。
14、担保管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管理规定,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的范围、职责、审批和权限、日常管理和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发行人对对外担保作出了明确规定。发行人对外担保包括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担保总额与发行人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对外担保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或子公司以自身信用、资产或权利,为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融资行为提供的各种形式担保;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融资性履约保函、抵押、质押,以及共同借款、联合承租、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具有担保效力的行为。严禁对无股权关系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担保。不得对个人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原则上只能对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子企业或参股企业按股比提供融资担保。严格按照持股比例对子企业和参股企业提供担保,严禁对参股企业超股比担保。原则上不得对控股子企业超股比担保,确需超股比担保的,应由小股东或第三方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反担保。年度担保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发行人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时,如果有董事与该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则该董事应当回避表决。该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关系的董事的过半数出席即可举行,该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单户子企业融资担保额不得超过本企业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15、信息披露制度
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监管部门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审批,明确信息披露职责,规范信息披露事项。
1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正确、有效和迅速应对公司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控制事件发展,最大程度降低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重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预防工作,包括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事件、群体性事件、金融安全事件、信息安全事件、交通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
公司及各二级单位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公司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组成。公司同时还成立了现场应急总指挥、应急疏散引导小组、现场救援小组、后勤保障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宣传报道报告小组等工作组,形成保障有力的现场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公司对于突发事件按照事件等级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等流程,并建立追责和相应的奖惩制度。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表5-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任职期限 职务
董事会成员 孙卫 男 2023.04-今 董事长
滕卫恒 男 2023.05-今 副董事长
李石山 男 2024.03-今 副董事长
李健平 男 2022.05-今 董事
刘兴国 男 2024.03-今 董事
杨友林 男 2024.03-今 董事
李喜德 男 2024.03-今 董事
万怀中 男 2024.03-今 董事
王超 男 2024.03-今 董事
张启智 男 2021.02-今 独立董事
龙小海 男 2024.03-今 独立董事
宋云仓 男 2024.03-今 独立董事
周正风 男 2024.03-今 独立董事
杨毅平 男 2024.03-今 独立董事
龙健 男 2021.02-今 职工代表董事
监事会成员 夏爱东 男 2021.02-今 监事会主席
康春丽 女 2022.05-今 监事
王斌 男 2014.12-今 监事
何进元 男 2024.03-今 职工代表监事
金久峰 男 2024.03-今 职工代表监事
高管人员 李健平 男 2023.09-今 总经理
王子伟 男 2018.10-今 副总经理
鲁俊兵 男 2018.10-今 副总经理
杨佐斌 男 2023.09-今 副总经理
周华 男 2023.09-今 副总经理
2021.04-今 总工程师
查荣瑞 男 2023.09-今 副总经理
2024.03-今 总法律顾问
尹述红 男 2023.09-今 副总经理
赵虎 男 2023.06-今 总会计师
(二)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人员简历
董事会成员
1、孙卫,董事长,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能水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历任滇东电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总法律顾问,华能水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华能水电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水电董事(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总经理、党委书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滕卫恒,副董事长,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保荐人资格。现任华能水电副董事长,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部部长。历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渠道管理部副主任科员;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机构业务部负责人;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董监事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
3、李石山,副董事长,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华能水电副董事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历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元化投资管理部部长、多元化投资党委书记,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
4、李健平,董事、总经理,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华能德州电厂工程技术部、基建办主任助理,华能玉环电厂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华能浙江分公司(玉环电厂)计划部主任,华能玉环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理工作部经理,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挂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
5、刘兴国,董事,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历任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组书记(党委书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总经理,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
6、杨友林,董事,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北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绿色煤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7、李喜德,董事,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股权管理部经理兼股权管理部党支部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华能德州电厂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总会计师,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8、万怀中,董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历任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财务部财务主管,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兼任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云南省配售电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云南榕耀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会主席,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副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副部长。
9、王超,董事,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工程验收与项目考核部副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战略管理中心)战略管理部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
10、张启智,独立董事,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现任华能水电独立董事,内蒙古财经大学投资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投资系主任,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
11、龙小海,独立董事,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华能水电独立董事,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综合科科长、制度科科长,昆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副局长。
12、宋云苍, 独立董事,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律硕士。现任华能水电独立董事,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历任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官、办公室副主任,云南李世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3、周正风,独立董事,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华能水电独立董事。历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营销与交易部主任兼电价管理处处长,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财务部主任,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14、杨毅平,独立董事,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独立董事。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设计院副院长,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发展中心主任、党委书记、科研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科研设计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15、龙健,职工代表董事,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职工董事、副总经济师。历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生产营销部副主任,华能水电营销部主任、资本运营与股权管理部主任。
监事会成员
1、夏爱东,监事会主席,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水电监事会主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兼审计中心主任。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预算处处长、预算与综合计划部副主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副主任。
2、康春丽,女,汉族,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华能水电监事,现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部长、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城北支行营业部经理,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主任,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资金中心)总经理。
3、王斌,监事,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学士,会计师。现任华能水电监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历任中烟国际欧洲有限公司、红塔瑞士有限公司、红塔瑞士罗马利亚公司财务总监,红塔集团财务部资产管理科副科长、科长,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财科科长,云南合和印务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4、何进元,职工监事,男,1972年出生,高级政工师。现任华能水电职工监事、党建工作部主任。历任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兼团委书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站党委书记、景洪电厂副厂长。
5、金久峰,职工监事,男,197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职工监事、纪律检查部主任。历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征地移民办公室副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GS水电工程筹建处电站党总支书记、副主任,GS电站党委书记、GS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高级管理人员
1、李健平,董事、总经理,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华能德州电厂工程技术部、基建办主任助理,华能玉环电厂筹建处工程部副主任,华能浙江分公司(玉环电厂)计划部主任,华能玉环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理工作部经理,华能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挂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
2、王子伟,副总经理,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历任云南华能漫湾发电厂厂长助理,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景洪建设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机电物资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机电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厂筹备处主任、糯扎渡电厂厂长、糯扎渡电站党委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3、杨佐斌,副总经理,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工程筹建处副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如美水电工程筹建处副主任,华能西藏发电有限公司基本建设部主任,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副总经理,华能西藏林芝水电梯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4、鲁俊兵,副总经理,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云南华能漫湾发电厂副总工程师,云南华能漫湾发电厂副厂长、党委委员兼漫湾二期工程建设处副主任、党支部委员,华能景洪水电厂筹备处副主任、景洪电厂厂长、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苗尾·功果桥水电厂筹备处主任、苗尾·功果桥电厂厂长、苗尾·功果桥电站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小湾电厂厂长、小湾电站党委副书记。
5、周华,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历任华能小湾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托巴水电工程筹建处主任、托巴电站党总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黄登·大华桥水电工程筹建处主任,黄登·大华桥建设管理局局长、黄登·大华桥电站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委员。
6、查荣瑞,副总经理,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首席网络安全官、总法律顾问,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瑞丽江水电运营分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委员,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电站党委书记,景洪水电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厂厂长、糯扎渡建管局局长、糯扎渡电站党委副书记。
7、尹述红,副总经理,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华能水电副总经理、集控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运行管理部主任。历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小湾水电厂生产技术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厂副厂长、龙开口电站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营销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总经理,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华能水电营销部主任。
8、赵虎,总会计师,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历任云南漫湾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任,云南华能漫湾发电厂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漫湾水电厂财务部主任,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部副主任,华能水电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主任。
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且发行人当前现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均合法、合规,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员工人数为5,008人。发行人现有人员素质、结构等能够满足管理、经营、生产及技术等方面的需要。员工结构如下:
表5-4:发行人截至2024年3月末人员职称结构情况
职称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
高级职称 1,167 23.30%
中级职称 1,732 34.58%
初级职称 942 18.81%
其他 1,167 23.30%
合计 5,008 100.00%
表5-5:发行人截至2024年3月末人员学历结构情况
学历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
本科及以上 4,428 88.42%
大专 512 10.22%
中专 33 0.66%
其他 35 0.70%
合计 5,008 100.00%
表5-6:发行人截至2024年3月末人员专业结构情况
专业结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
生产人员 3,557 71.03%
技术人员 644 12.86%
销售人员 64 1.28%
管理人员 743 14.84%
合计 5,008 100.00%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国内外电力等能源资源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电力等能源工程的投资、咨询、检修、维护及管理服务;对相关延伸产业的投资、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物资采购、销售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业务构成
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2.02亿元、211.42亿元和234.61亿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4.65%,2023年较2022年增长10.97%。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91.66亿元、92.12亿元和102.38亿元。2021年-2023年,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10.36亿元、119.30亿元和132.24亿元。
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44.20亿元,营业成本为21.34亿元,营业毛利润为22.86亿元。
表5-7: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占比
电力销售 434,299.96 98.26 2,340,484.98 99.76 2,110,088.02 99.81 2,017,249.01 99.86
其他业务 7,672.50 1.74 5,648.18 0.24 4,083.81 0.19 2,914.04 0.14
合计 441,972.46 100 2,346,133.16 100 2,114,171.83 100 2,020,163.05 100
表5-8: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营业成本 占比
电力销售 212,117.21 99.41 1,020,797.04 99.71 920,522.35 99.93 915,859.20 99.92
其他业务 1,261.69 0.59 2,967.46 0.29 689.39 0.07 717.53 0.08
合计 213,378.90 100 1,023,764.51 100 921,211.74 100 916,576.73 100
表5-9: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毛利润构成及毛利润率情况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2年度 2021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电力销售 1,189,565.67 99.72 56.38 1,101,389.81 99.80 54.60
其他 3,394.42 0.28 83.12 2,196.51 0.20 75.38
合计 1,192,960.09 100 56.43 1,103,586.32 100 54.63
业务类别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毛利润 占比 毛利率
电力销售 222,182.75 97.20 51.16 1,319,687.94 99.80 56.39
其他 6,410.81 2.80 83.56 2,680.72 0.20 47.46
合计 228,593.56 100 51.72 1,322,368.65 100 56.36
从收入构成看,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为电力销售。
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近年来随着发行人投产电站增加,发电量、上网电量的增长, 2021年-2023年分别为201.72亿元、211.01亿元和234.05亿元,电力销售收入呈上升趋势。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4.60%,主要是发电量、上网电量的增长,以及新能源项目的逐步投产;2023年较2022年增长10.92%,主要是发行人2023年9月份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带来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的增加;电力销售的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86%、99.81%和99.76%。
从盈利能力看,得益于水力发电较低的运营成本、公司加强综合调度管理,以及部分电站设备直接年限到期带来的折旧费用同比减少,毛利率呈逐年上升态势,整体来看近三年发行人电力销售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2021年-2023年电力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54.60%、56.38%和56.39%。
2024年1-3月,发行人电力销售收入43.43亿元,毛利润22.22亿元,毛利率为51.16%。
其他业务主要是房屋出租。2022-2023年及2024年1-3月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0.29亿元、0.41亿元、0.56亿元和0.77亿元,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分别为0.14%、0.28%、0.24%和1.74%。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电力销售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已投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94.5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2,559.98万千瓦、风电装机13.50万千瓦,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21.09万千瓦。发行人电力销售业务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水电销售。
(1)发行人澜沧江流域所开发水电站的地域情况
澜沧江发源于青海省南部的唐古拉山,流经青、藏、滇三省(区),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流出国境,出境后称湄公河,继而流经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在越南胡志明市附近注入南海,是东南亚一条著名的国际河流。澜沧江-湄公河全长4,880公里,总落差5,500米,流域面积74.4万平方公里。其中在我国境内,河长2,161公里,落差5,000米,流域面积为17.4万平方公里。流域内雨量丰沛,国境处多年平均水量680亿立方米。澜沧江干流在云南省境内河长1,247公里,落差1,780米,流域面积9.1万平方公里,占云南省国土面积的23%。其中苗尾以上为上游河段,苗尾以下至国境为中、下游河段。水能资源可开发量为3,200万千瓦。其中在云南省境内按15个梯级开发,总装机容量约2,600万千瓦,年发电量1,210亿千瓦时,占澜沧江水电资源的80%,占整个云南省可开发装机容量(9,800万千瓦)的26.3%。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集中,优良坝段多,建库条件好,水库淹没损失较小,装机规模适中,具有“云电外送”和“西电东送”的区位优势,已被国家列为实施“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开发的水电基地之一,是我国水能资源富矿中的“富矿”。
发行人已取得国内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权,目前发行人主要对云南省内的澜沧江流域河段水电站实行滚动开发。上游河段目前主要开发乌弄龙、大华桥、里底、黄登、苗尾,中下游河段以小湾、糯扎渡两大水库为核心,按二库八级进行开发,自上而下为功果桥、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景洪、橄榄坝和勐松,总装机容量2,578.5万千瓦,其中小湾和糯扎渡电站水库为多年调节水库。其中除已建成的大朝山电站(装机容量135万千瓦)由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经营外,其余电站全部由发行人进行开发和经营。
表5-10:澜沧江云南境内各梯级电站(含规划)装机容量
电站名称 GS 乌弄龙 托巴 大华桥 里底 合计
装机容量(万千瓦) 220 99 140 92 42
电站名称 黄登 苗尾 功果桥 小湾 漫湾
装机容量(万千瓦) 190 140 90 420 167
电站名称 大朝山 糯扎渡 景洪 橄榄坝 勐松
装机容量(万千瓦) 135 585 175 19.5 60 2,574.50
(2)发行人四川省内水电站地域情况
目前,发行人在四川省内的水电站主要有下属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运营,已建成投产20座水电站,投产装机容量265.10万千瓦,分布于岷江流域、嘉陵江流域、涪江流域、宝兴河流域、甘孜州瓦斯河流域;在建水电站1座,装机容量111.60万千瓦,位于大渡河流域。
发行人在四川省内水电站以径流式电站为主,根据国家发改委政策安排,自2007年5月1日,四川电网作为节能调度试点试行节能调度。根据节能调度关于电站调度顺序排序相关规定,四川电网内径流式电站排在首位,节能调度试点工作的推行给电站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表5-11:发行人四川省内水电站分布情况
单位:万千瓦
电站名称 位置 所属流域及梯级 投产时间 装机
冷竹关 甘孜州泸定县 大渡河一级支流瓦斯河下游的最后一级梯级电站 2000.10 3*6
小天都 甘孜州康定县 瓦斯河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二级 2005.12 3*8
拉拉山 甘孜州巴塘县 金沙江左岸一级支流巴楚河干流“一库五级”梯级开发的第三级 2014.12 2*4.8
明台 绵阳市三台县 三台县境内流域4级 1997.8 3*1.5
东西关 广安市武胜县 嘉陵江苍溪至合川段水电规划十三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十一级 1995.10 4*5.25
青居 南充市高坪区 嘉陵江干流苍溪至合川段水电开发方案十三级中的第十级 2004.5 4*3.4
铜头 雅安市芦山县 宝兴河流域梯级电站规划中的第五个梯级电站 1995.12 4*2
雨城 雅安市雨城区 青衣江干流七个梯级开发中的第二级水电站 1995.10 3*2
小关子 雅安市宝兴县 宝兴河流域梯级开发中的第四级电站 2000.10 4*4
硗碛 雅安市宝兴县 宝兴河流域梯级开发中的龙头水库电站 2006.12 3*8
宝兴 雅安市宝兴县 宝兴河流域梯级开发中的第三级电站 2009.11 3*6.5
民治 雅安市宝兴县 宝兴河梯级开发的第二级 2017.1 3*3.5
飞仙关 雅安市芦山县 青衣江干流梯级开发的第一级 2014.5 2*5
红岩(七星) 绵阳市游仙区 绵阳游仙区境内流域2级 2010.6 2*1.2
自一里 绵阳市平武县 火溪河梯级开发的第二个梯级电站 2004.12 2*6.5
木座 绵阳市平武县 涪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火溪河上第三级电站 2007.10 2*5
阴坪 绵阳市平武县 涪江上游左岸一级支流火溪河流域梯级开发的最下游一个梯级 2009.7 2*5
水牛家 绵阳市平武县 火溪河“一库四级”梯级开发的龙头水库电站 2007.5 2*3.5
古城 绵阳市平武县 涪江上游干流河段“一库四级”开发方案的第二个梯级电站 2013.12 2*5
太平驿 阿坝州汶川县 岷江上游干流上都江堰市至汶川河段的第三个梯级 1994.10 4*7
小计 265.10
硬梁包 甘孜州泸定县 大渡河干流最新规划28级方案的第14级电站 预计2024.10首台,2025.6全部投产 111.60
总计 376.70
岷江流域:1990年4月,国家计委以计工—(1990)319号文批准,正式将太平驿水电站工程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太平驿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系岷江上游梯级电站规划中的第二个梯级电站。
嘉陵江流域:嘉陵江是长江上游左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秦岭北麓的陕西省凤县代王山,流经陕西、甘肃、四川、重庆,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长1119km,水量充沛,年均径流量约670亿立方米。 青居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青居镇,是嘉陵江苍溪至合川段水电规划十三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十级。东西关电站位于四川省武胜县礼安镇境内,是嘉陵江苍溪至合川段水电规划十三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十一级。
涪江流域:公司将涪江水电开发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发建设涪江上游左岸最大支流火溪河的一座水库及涪江中游红岩水电站,其中火溪河四个梯级电站总装机40万千瓦(自一里水电站装机13万千瓦、水牛家水电站装机7万千瓦、木座水电站装机10万千瓦、阴坪水电站装机10万千瓦),红岩水电站装机2.4万千瓦,总装机42.4万千瓦。第二阶段从2010年开发建设涪江干流上游的“一库四级”电站,总装机57.2万千瓦;2014年已完成古城水电站建设(10万千瓦),目前正在积极争取铁笼堡水库项目的开发建设。
宝兴河流域:宝兴河流域开发在全国特别是中型流域梯级开发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是全国水电流域梯级开发的先行者。目前,公司雨城、飞仙关、铜头、小关子、宝兴、民治、硗碛“一库七级”水电站已建成投产,拥有22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4万千瓦,其中,硗碛龙头水库总库容2.12亿立方米,具备年调节能力。
甘孜州瓦斯河流域:瓦斯河流域规划一库四级,一期工程冷竹关电站、二期工程小天都电站已建成投运,合计装机42万千瓦,其中冷竹关电站装机18万千瓦,主体工程于1998年7月动工,2001年5月全部建成投产;小天都电站装机24万千瓦,主体工程于2003年6月正式开工,2006年8月全部建成投产。
(2)发行人已投产电站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已投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794.5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2,559.98万千瓦、风电装机13.50万千瓦,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21.09万千瓦。拥有已核准的在建、筹建电站装机容量约767.90万千瓦。随着发行人水电开发业务向澜沧江上游不断延伸,公司装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表5-12:发行人已投产电站2023年及2024年1-3月主要情况
地区 电站名称 发电量(亿千瓦时)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4年1-3月 2023年
境内(云南、四川) 大型水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
小湾 34.34 170.38 34.10 169.26
漫湾 12.79 68.37 12.66 67.75
糯扎渡 32.08 195.50 31.87 194.28
景洪 10.82 65.70 10.72 65.14
苗尾 5.13 66.96 5.09 66.64
功果桥 2.30 39.38 2.27 39.06
龙开口 7.91 83.71 7.83 83.09
大华桥 3.43 43.76 3.40 43.56
黄登 7.49 86.63 7.42 86.08
乌弄龙 4.04 46.52 4.00 46.24
里底 1.69 19.54 1.65 19.33
太平驿 2.76 18.19 2.71 18.02
中小型水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
中小型水电站 17.27 96.03 16.88 94.89
风电
祥云风电 1.63 3.90 1.60 3.81
光伏
石林光伏 0.37 1.30 0.36 1.25
新投产光伏项目 9.01 12.78 8.94 12.66
缅甸 水电
瑞丽江一级 7.48 32.57 7.42 32.32
柬埔寨 水电
桑河二级 1.72 19.39 1.66 18.97
合计 162.26 1,070.61 160.58 1,062.35
主要已投产电站介绍:
1)小湾水电站:小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与临沧地区凤庆县交界处,是国家重点工程和云南省实施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标志性工程。小湾电站装机容量420万千瓦(6×70万千瓦),工程动态总投资277.32亿元,水库总库容150亿立方米,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的“龙头水库”,根据测算,小湾水电站的年发电量可达190亿千瓦时。1991年底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95年完成初步设计报告,2000年12月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查,2001年12月工程可行性研究通过审查,2002年1月20日工程正式开工,2009年9月第一批机组提前建成投产,2010年8月全部建成投产。
由于处于澜沧江中下游,小湾电站还担负着梯级调控的责任,相当于10个滇池的巨大容量,保证了小湾电站每年近100亿立方米的调节水量,因此,在保证云南省发电之外,还可以调节下游已建、在建和拟建中的漫湾、大朝山、景洪等多座电站的汛期和枯期发电用水,经测算,可增加发电量近4.15亿千瓦时。小湾水电站建成之后,云南电网系统水电站的调节性能得到了极大改善,全省水电站汛期、枯期发电量的比例由64:36改善为50:50,保证电量占年电量的比例也由52.8%提高到了86%,大大扭转了云南电力系统长期以来存在而难以解决的“丰弃、枯紧”的被动局面。
2)漫湾水电站:漫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云县和景东县交界的澜沧江中游河段上,是云南省第一座百万千瓦级大型水电厂,也是我国第一座由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的大型水电工程,总库容9.2亿立方米,有效库容2.57亿立方米,水库回水与小湾水电站衔接,下游与大朝山水电站库尾相连,多年平均流量1,230立方米/秒。漫湾水电厂于1986年5月开工建设,1993年5月正式建厂,1993年6月30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1995年6月28日一期工程5×25万千瓦机组全部投产运营。2007年5月18日漫湾水电厂二期工程1×30万千瓦机组投产运营,2008年并购田坝电站1×12万千瓦机组。至此,总装机容量达到167万千瓦,为“一厂三站”式分布,实施远程集中控制。
3)景洪水电站:景洪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上游5公里处澜沧江河段上,是我国可再生资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水电项目之一,被列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骨干项目。电站装机容量175万千瓦(5×35万千瓦),总库容11.39亿立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01.87亿元,项目于2006年1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设计年发电量63.6亿千瓦时,2008年6月首台机组建成投产,2009年5月5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4)功果桥电站:功果桥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大栗树西侧,以发电为主,是澜沧江中下游河段梯级开发的最上游一级电站,也是云南省“云电外送”、“西电东送”战略的骨干工程之一。电站正常蓄水位1,319米,坝址控制流域面积9.71万平方公里,总装机容量90万千瓦(4×22.5万千瓦),工程动态总投资88.94亿元,年均发电量40.41亿千瓦时。2011年11月、12月,功果桥电站2台机组先后实现投产,剩余2台机组分别于2012年5月、6月实现投产。
5)糯扎渡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和澜沧县交界处,是国家“十二五”期间“西电东送”重大能源建设项目和自主化示范工程,西起云南省普洱市普洱换流站,东至广东省江门市江门换流站,线路全长约1,451公里,额度输送容量500万千瓦,额定电压800千伏,该电站由发行人开发建设。电站安装9台65万千瓦机组,总装机容量585万千瓦,工程概算总投资450.06亿元,项目设计年发电量239.12亿千瓦时,水库总库容237.03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13.35亿立方米。2012年首批3台机组实现投产发电,2014年6月全部机组投产。电站建成后,在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电站节能减排效益也将得到充分体现。据测算,机组全部发电后,相当于每年为国家节约95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77万吨。同时,还将减少大量的废水、废渣、浮尘等污染物排放。
6)龙开口水电站:该电站位于大理州鹤庆县、永胜县交界河段,是金沙江中游第六个梯级电站,公司持有其95%股权。龙开口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5×36万千瓦),正常蓄水位1,298米,水库淹没耕地4,096亩,安置人口5,036人,总库容5.4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1亿立方米。该电站大坝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19米。该电站于2012年2月获得国家核准、于2013年5月首台机组投产、于2014年1月全部五台机组投产。
7)石林光伏电站:石林光伏电站位于昆明市石林自治镇,建设规模10万千瓦,是我国最大、亚洲第一的太阳能光伏试验示范电站项目。电站全部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18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54万吨,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工程总占地3,650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52.5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94.85亩。项目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为1万千瓦,规划占地448.18亩,于2009年6月30日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6.13亿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7.01亿元,2010年4月30日建成并网发电。
8)黄登水电站:项目位于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五级,电站总装机容量190万千瓦,联合运行保证出力62.59万千瓦,坝型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3米,多年平均发电量85.7亿千瓦时。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892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619m,死水位1586米,总库容16.7亿立方米,调节库容8.28亿立方米,具有季调节能力。工程动态总投资237.88亿元。2018年电站实现“一年四投”,#1、#2、#3、#4机组总装机190万千瓦全部投产发电。
9)苗尾水电站: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云龙县旧洲镇苗尾村附近澜沧江河段上,地处横断山脉澜沧江纵谷地区,是澜沧江上游河段一库七级开发梯级电站中的最下游一个梯级。上游距大华桥梯级约61千米,下游距功果桥电站约45千米。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电站建成后可改善下游灌溉用水条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电站正常蓄水位1408.00米,相应库容6.60亿立方米;死水位1398.00米,相应库容5.01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40万千瓦(4×35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4.45亿千瓦时,保证出力34.66万千瓦。2017年10月电站首批#1、#2机组投产,2017年12月#3机组投产,2018年6月电站最后一台#4机组投产发电。
10)乌弄龙水电站:项目位于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二级,电站总装机容量99万千瓦,联合运行保证出力43.85万千瓦,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37.5米。年均发电量41.16亿千瓦时。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736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906m,死水位1901米,总库容2.84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36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工程动态总投资121.32亿元。2018年12月电站首台机组投产,2019年4月、6月和7月电站#2、#3、#4机组分别投产。
11)大华桥水电站:项目位于怒江州兰坪县兔峨乡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六级,电站总装机容量92万千瓦,联合运行保证出力29.44万千瓦,坝型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03米,多年年均发电量39.18亿千瓦时。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910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477米,相应库容为2.93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41亿立方米。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05.47亿元。该项目2014年12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2018年电站实现“一年四投”,#1、#2、#3、#4机组总装机92万千瓦全部投产发电。
12)里底水电站:项目位于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三级,电站总装机容量42万千瓦,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3.81万千瓦,坝型初拟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02米,涉及多年平均发电量17.53亿千瓦时,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750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619米,相应库容为0.9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15亿立方米,工程动态总投资44.77亿元。2018年10月电站#1机组投产,2019年电站#2、#3机组投产。
13)祥云风电:项目位于大理州祥云县,包括三个风电场,总装机容量13.50万千瓦;其中,野猫山风电场装机容量4.95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为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33台,总投资42,714.68万元,2014年12月27日全部投产发电;白鹤厂风电场装机容量4.85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5台,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3台,总投资41,975.04万元,2015年11月20日全部投产发电;杨家房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60万千瓦,安装单机容量为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8台,总投资28,558.79万元,1#机组于2015年1月20日投产发电,其余17台机组2016年6月21日全部投产发电。
14)太平驿水电站: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是岷江干流上游梯级规划开发的第二座径流引水式电站,电站总装机容量28万千瓦,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04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16.87亿千瓦时,坝型初拟为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29.10米,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363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081米,相应库容为0.0059亿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5.40亿元。1994年11月电站第一台机组投产,1996年2月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15)2022-2024年3月末发行人新投产主要新能源项目
新松坡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长兴乡新松坡村,建设规模1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2,649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640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467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73亩。项目于2021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65,461.7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66,113.81万元,项目于2022年实现并网发电。
大栗坪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建设规模1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9,82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267.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33.0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34.35亩。项目于2021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6,680.6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7,498.81万元,项目于2022年实现并网发电。
小湾光伏:项目位于临沧市凤庆县小湾镇小湾村,建设规模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6,80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21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984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30亩。项目于2021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2,173.84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2,334.38万元,项目于2022年实现并网发电。
平远光伏:项目位于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建设规模1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9,675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3,000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98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2亩。项目于2022年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70,541.3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71,224.45万元,项目于2022年实现并网发电。
白子寨光伏:项目位于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建设规模1.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679.7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382.8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8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8亩。项目于2022年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9,077.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9,165.81万元,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实现并网发电。
大地光伏:项目位于普洱市思茅区龙潭彝族傣族乡,建设规模1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9,128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541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53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9亩。项目于2022年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9,077.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9,165.81万元,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实现发电。
江边光伏:项目位于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建设规模7.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3,362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276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6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4亩。项目于2022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43,148.3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43,460.71万元,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实现并网发电。
爱华农牧光伏:项目位于临沧市云县爱华镇,建设规模1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6,306.97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303.13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97.4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5.67亩。项目于2022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4,909.3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5,438.83万元,项目于2023年2月实现并网发电。
石门坎光伏:项目位于临沧市云县漫湾镇、茂兰镇,建设规模1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4,257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620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614.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5.67亩。项目于2022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81,531.0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82,317.28万元,项目于2023年上半年实现并网发电。
阿柱田光伏:项目位于临沧市云县茂兰镇,建设规模1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6,079.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608.3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383.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24.55亩。项目于2022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4,491.70,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5,017.20万元,项目于2022年12月实现并网发电。
五家村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临沧市云县茂兰镇五家村,建设规模9.2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2,269.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2,246.77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033.63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13.14亩。项目于2023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8,010.64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8,229.61万元。项目于2023年三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凤庆干口光伏:项目位于临沧市凤庆县洛党镇大兴村及太平寺村,建设规模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9,98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663.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50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63.5亩。项目于2022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3,174.0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3,414.23万元,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漾濞瓦厂光伏:项目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瓦厂乡蛇马村,建设规模2.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68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531.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47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61.5亩。项目于2022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4,896.8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5,004.7万元,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龙潭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龙潭乡鸡街乡,建设规模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0,14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239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10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39亩。项目于2022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2,599.0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2,835.07万元,项目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新松坡光伏(二期):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长兴乡新松坡村,建设规模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4,53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750.8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740.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0亩。项目于2022年1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43,737.19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44,053.85万元,项目于2023年二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大栗坪光伏(二期):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黄坪镇大栗坪村附近,建设规模10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7680万千瓦时,工程计划总占地1508.1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326.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81.5亩。项目于2022年12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49507.7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0,222.36万元,项目于2023年二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下庄房光伏:项目位于大理州永平县厂街乡,建设规模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8,68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318.5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268.5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50亩(未完全租赁完成)。项目于2022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7,960.8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8,095.97万元,项目于2023年二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小甲地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厂街彝族乡新寨村,建设规模3.5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205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951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74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03亩。项目于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5,709.00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5,799.50万元,项目于2023年三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园子沟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建设规模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0,33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597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391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06亩。项目于2022年6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4,264.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4,512.8万元元,项目于2023年三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藤蔑山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关累镇,建设规模1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4,17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4,010.9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4,00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0.9亩。项目于2023年3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74,665.5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75,385.60万元,项目于2023年四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南弄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西定乡,建设规模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0,047.901 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168.7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144.1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4.6亩。项目于2022年9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7,090.8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7,284.61万元,项目于2023年三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麻羊寨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镇沅县勐大镇里崴乡新街村附近,建设规模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3,37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51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491.613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9.9亩。项目于2023年9月1日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0,47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0,545万元,项目于2023年底实现并网发电。
允山村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允山村,建设规模3.83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545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776.6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545.6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30.94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6,746.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6,842.62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哈尼村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村,建设规模3.81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419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740.6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66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75.6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6,356.9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6,419.85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曼景缅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景洪市普文镇,建设规模13.7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8,95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3,253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209.67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43.33亩。该项目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7,198.5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7,637.55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曼戈龙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普文镇称杆河村,建设规模8.8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2,095.59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934.85亩,其中光伏场区(含施工道路、直埋电缆沟、施工临时设施)占地1,933.73亩,箱变基础占地1.12亩。项目于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8,839.3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9,063.07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亮塘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勐旺乡,建设规模9.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2,949.4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791.35亩,其中光伏场区(含施工道路、直埋电缆沟、施工临时设施)占地2,775.99亩,储能站及箱变基础占地15.36亩。项目于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9,648.69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9,877.10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大渡岗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勐旺乡,零散分布在岔河、曼遮、曼怕村附近,建设规模6.3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8,721.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386.0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257.7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28.26亩。项目于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7,727.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7,886.88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大平掌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景洪市勐旺乡,建设规模14.0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8,98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3,575.27亩,其中光伏场区(含施工道路、直埋电缆沟、施工临时设施)占地3,573亩,箱变基础及铁塔基础占地2.27亩。项目于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61,637.6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61,992.75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下脚马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恩乐镇,建设规模2.4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3,53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490.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81.1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09.4亩。项目于2022年12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1,559.6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1,643.36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甘河村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发展河哈尼族乡,建设规模12.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7,312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3,469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064.81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404.19亩。项目于2023年5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3,893.4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4,203.90万元,项目于2024年一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大荒田光伏:项目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景洪市基诺乡,建设规模4.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7688.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 119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 119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0亩。项目于2023年10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9733.2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9846.89万元,项目于2024年1季度实现并网发电。
(3)电力生产经营情况
发行人水力发电生产经营过程包括“水能-水轮发电机-电能-电量销售”。
表5-13:发行人2021年-2024年1-3月主要生产经营指标
项目 单位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装机容量 万千瓦 2,794.57 2,752.79 2,356.38 2,318.38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62.26 1,070.61 1,006.19 943.96
上网电量 亿千瓦时 160.58 1,062.35 998.89 937.07
平均电价(不含税) 元/千千瓦时 264.50 221.11 211.55 215.27
电力销售收入 亿元 43.43 234.05 211.01 201.72
平均设备利用小时数 小时 583.39 3,968.70 4,337.56 4,071.63
1)发电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发电量、上网电量保持增长,2021-2023年实际发电量分别为943.96亿千瓦时、1,006.19亿千瓦时和1,070.61亿千万时,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6.59%,2023年较2022年增长6.40%;上网电量分别为937.07亿千瓦时、998.89亿千瓦时和1,062.35亿千瓦时,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6.60%,2023年较2022
年增长6.35%。2022年,一方面虽然2022年澜沧江流域来水总体同比偏枯近1成,其中乌弄龙、小湾、糯扎渡断面年累计来水同比分别偏枯12.3%、5.9%和1.7%,但通过梯级水库群优化调度释放梯级蓄能,使得2022年发电量同比增加;另一方面2022年云南省内用电需求大幅增长,公司充分发挥流域调节优势保供应,发电量同比增加。2023年,因发行人于2023年9月收购了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当年发电量和上网电量包含了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电量,因此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较2022年有所增长;若还原华能四川能源公司2022年发电量及上网电量数据,发行人2023年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较2022年分别减少4.04%和4.05%,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澜沧江流域梯级蓄能同比减少61.37亿千瓦时,加之1-6月来水同比大幅偏枯,上半年发电量同比减少25.44%;二是7-9月澜沧江流域来水同比偏丰4-7成,第三季度发电量同比增加78.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7%;三是根据电网调度安排,汛末小湾和糯扎渡“两库”转入蓄水运行,部分来水发电能力转为蓄能,未完全释放。
2024年1-3月,发行人实际发电量162.26亿千瓦时,较2023年同期(还原华能四川能源公司数据)减少7.17%;上网电量为160.58亿千瓦时,较2022年同期(还原华能四川能源公司数据)减少7.25%。2024年一季度,一是云南省内新能源大规模投产电量增发较多(同比增发电量113.79亿千瓦时),叠加省内火电维持大方式运行(同比增发电量19.07亿千瓦时),导致水电发电空间被挤占;二是2024年一季度澜沧江流域来水同比持平,小湾、糯扎渡两大水库承担电网系统调节任务,梯级蓄能未完全释放(同比多44亿千瓦时),叠加托巴水电站蓄水影响部分发电量,公司2024年一季度发电量同比减少。
2010年以来,云南省遭遇三年连续干旱,受此影响,澜沧江来水量呈下降趋势,低于常年平均值,2014年澜沧江来水量较2013年有所增加;2015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澜沧江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偏枯;2016年以来澜沧江来水量持续增长,但仍为偏枯状态;2018年澜沧江来水量呈现“前低后高”的态势,自2018年三季度以来澜沧江来水量明显好转,且来水量向好趋势得以延续,2019年上半年均处于偏丰状态;但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2019年全年澜沧江来水处于偏枯状态。2020年澜沧江流域小湾断面来水比多年平均少1.4%;2021年澜沧江全流域来水较上一年度偏枯,其中乌弄龙、小湾、糯扎渡断面来水同比偏枯15.9%、13.9%、14.4%;2022年澜沧江流域来水总体同比偏枯近1成,其中乌弄龙、小湾、糯扎渡断面年累计来水同比分别偏枯12.3%、5.9%和1.7%。2023年,澜沧江流1-6月来水同比大幅偏枯,7-9月澜沧江流域来水同比偏丰4-7成。
2)成本分析
发行人水电站运营成本由折旧、水资源费、材料费用、职工薪酬、检修、其他费用等构成,其中以折旧和水资源费为主,近年来折旧和水资源费平均占比在78%以上。公司近三年发电成本保持增长,2021-2023年电力成本分别为915,859.20万元、920,522.35万元和1,020,797.04万元,其中2022年较2021年增长0.51%,2023年较2022年增长10.89%。影响水电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电力销售价格、上网电量、工程投资、水资源费、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其中水资源费、人工成本对营业成本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影响水电行业利润水平的主要因素是电力销售价格、上网电量、工程投资、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成本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近年来随着在建项目不断转增固定资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大幅增加,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2021-2023年计提折旧分别为55.18元、52.49亿元和55.55亿元,占发电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0.25%、57.02%和54.42%。2024年1-3月计提折旧为14.01亿元,占发电成本的比重为66.05%。
3)发行人库区移民情况
发行人控股水电项目中涉及库区移民工作的为小湾水电站、景洪、瑞丽江、功果桥等20个项目,发行人的库区移民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土地、森林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同时,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管理办法》(云政发〔2005〕81号)和《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相关工作意见〉的通知》(云移局〔2007〕159号)开展库区移民工作。移民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用于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搬迁费,库底清理费,淹没区文物保护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征地及移民安置标准主要根据以上文件执行,征地补偿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确定补偿标准,其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移民安置标准主要根据不同的移民安置办法确定补偿标准,具体执行补偿标准主要由当地政府移民部门与移民协商后进行细化制定。
征地移民工作是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目前国家征地移民管理体制,征地移民工作的实施主体是政府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如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各地州移民开发局等)。公司主要根据政府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的年度征地移民计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按计划拨付征地移民资金并缴纳相关税费。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制定年度征地移民计划及相应资金计划,发行人将年度征地移民资金计划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实施。征地移民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工作,国家制定了相关征地移民补偿标准。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发行人的移民补偿款拨付流程如下:政府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其职责开展征地移民工作,根据移民工作进度确定移民补偿费用金额并向公司提出资金需求,发行人按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提供的资金需求将资金划付政府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最后由各级移民补偿机构按相关征地移民补偿标准补偿至移民。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建成的部分项目中,公司正在与当地政府移民部门协商并逐一核对落实部分剩余移民补偿费,及时办理支付工作。2021-2023年,根据发行人基建投资计划,征地移民费用分别为14.87亿元、15.20亿元和13.70亿元,根据目前发行人项目建设情况,预计未来几年发行人征地移民费用将逐步下降。发行人将征地移民费用全部纳入电站建设成本,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并在工程完工后全部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4)售电情况
目前发行人境内各电厂所发电力全部进入云南电网,其中部分满足省内用电需求,部分通过云南电网再进入南方电网外送广东、广西及境外。小湾水电站为公司第一个接入南方电网调度中心的直调电站,并通过云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回路向广东送电,目前小湾电站约一半电量送往广东。发行人通过与云南电网公司签订年度售电合同方式进行电力销售,云南电网公司于当月结清上月应付公司电费,发行人作为云南省最大的发电企业,与云南电网公司保持着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多年来电费回收率均为100%。
5)电价
因云南省自2015年开始实施电力体制改革市场化竞价上网,因此不存在标杆电价。目前,发行人电站上网电价主要通过竞价上网方式确定,2021年公司水电、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分别为212.49元/千千瓦时、433.69元/千千瓦时和844.55元/千千瓦时,售电价分别为212.49元/千千瓦时、433.69元/千千瓦时和844.55元/千千瓦时;2022年公司水电、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分别为209.93元/千千瓦时、449.13元/千千瓦时和837.92元/千千瓦时,售电价分别为209.93元/千千瓦时、449.13元/千千瓦时和837.92元/千千瓦时;2023年公司水电、风电和光伏上网电价分别为218.85元/千千瓦时、453.67元/千千瓦时和326.80元/千千瓦时,售电价分别为218.85元/千千瓦时、453.67元/千千瓦时和326.80元/千千瓦时。
6)水电蓄能调峰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澜沧江等流域水电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新能〔2012〕257号),发行人拥有国内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权(包括西藏境内流域)。澜沧江水能资源丰富,在我国境内水能可开发量为3200万千瓦,划分为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澜沧江上游云南段及澜沧江中下游段,其中云南省内按15个梯级开发,总装机容量约2600万千瓦。澜沧江上游云南段的梯级开发方案分为一库七级,即:GS水电站、乌弄龙水电站、里底水电站、托巴水电站、黄登水电站、大华桥水电站和苗尾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883万千瓦。澜沧江中下游段的梯级开发方案分为两库八级,即:功果桥水电站、小湾水电站、漫湾水电站、大朝山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景洪水电站、橄榄坝水电站和勐松水电站;规划总装机容量1,651.50万千瓦。
目前,发行人已建成投产的乌弄龙水电站、里底水电站、黄登水电站、大华桥水电站、苗尾水电站、功果桥水电站、小湾水电站、漫湾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景洪水电站中,糯扎渡电站装机585万千瓦(9台65万千瓦),水库库容237亿立方米,项目设计年发电量239.12亿千瓦时;小湾电站装机420万千瓦(6台70万千瓦),水库库容149亿立方米,年发电量可达190亿千瓦时(测算值)。两个电站水库均为多年调节水库,合计拥有超过200亿立方米的调节库容,对下游梯级电站有显著调节性能和补偿效益,可使澜沧江下游枯期流量大幅增加,径流年内分配更加均匀,还可将丰水年的多余水量调节至枯水年使用,降低弃水损失,大大提高了澜沧江流域水力资源发电效能。
同时,发行人成立了流域集控中心,对所属电站实行全流域统一调度,依托于小湾、糯扎渡为核心的澜沧江梯级水电站群,发行人拥有整个南方区域最强的中长期调节能力。
此外,发行人在四川省内的硗碛水电站装机24万千瓦(3台8万千瓦),水库总库容2.12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87亿立方米,具有年调节性能。硗碛水电站直接向主网系统提供优质电能,并在电力系统中承担调峰、事故备用的功能任务,提高下游各梯级电站的水量利用率。
7)风电弃风限电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风电装机规模13.5万千瓦,主要依靠云南电网进行并网、电力传输及调度服务。如果云南电网没有足够容量调度发电公司在其覆盖范围内生产的所有电量,从而未予全额购买其电网覆盖区域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风光电项目所生产的上网电量,就容易产生弃风、限电的情况。2021年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风电无弃风限电情况。
为保证风电高质量生产运行,发行人建立了以风电集控中心加风电场为核心的运行管理模式:一是风电集控中心作为风电场生产运行指挥中心和数据中心,由风电集控中心统一对受控场站进行运行管理,风电场负责开展设备巡视、处理机组及设备故障,保证发电设备的可靠运行;二是风电集控中心督促、协调、协同各风场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定期试验轮换制度,做好定期工作闭环管理,定期分析主设备运行状态,组织各场站按月开展主设备状态分析,形成月度分析报告,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为各风电场站开展状态检修提供依据;三是发挥技术监督预防设备隐患发展为重大缺陷或事故的监督作用,做好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整改工作监督。加强设备全寿命周期管理和备品备件管理,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设备健康水平。
8)电力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电力安全生产,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等文件精神,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办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颁布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标准》,发布了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6个专项预案,下属各单位不断加强和完善预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中,公司持续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反违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等有关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建工程及电厂均未发生各类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行人已连续多年被云南省安委会考核评定为年度安全责任状优秀单位。
9)环保情况
发行人始终竭力推进项目前期环评水保报批工作,多渠道、多方式与国家、省厅相关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流域规划环评、苗尾工程环评获得批复,景洪环保、小湾水保通过竣工专项验收,龙开口通过蓄水阶段环保验收,功果桥和龙开口“三通一平”环保通过验收,小湾环保、糯扎渡和功果桥环保水保竣工验收工作按计划开展,为公司项目前期和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
为落实澜沧江支流保护措施,公司顺利实施基独河四级电站拆除,恢复天然河道、建立鱼类保护栖息地。各建设项目按照《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报告》及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监测及人群健康监测等工作,认真落实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渣场挡护、工区绿化美化等环保水保措施。糯扎渡项目鱼类增殖站、野生动物拯救站和珍稀植物园以及功果桥、龙开口鱼类增殖站管理、黄登鱼类增殖站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顺利完成鱼类年度增殖放流和捕捞过坝任务,糯扎渡增殖放流鱼类中的巨魾在世界上首次人工繁殖成功并实现放流,龙开口成功完成2012年短须裂腹鱼和岩原鲤人工繁殖工作,并被云南省渔政执法总队推荐为“渔业资源修复保护示范单位”,有效促进鱼类保护,环保水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环保形象。
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开展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水电开发利用形势与对策和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环境保护技术国际研讨工作。积极按照国际水电协会(IHA)《水电可持续性指南》和《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对景洪和糯扎渡项目开展水电可持续评估,全面、系统、客观评价水电开发环保水保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成效,减缓环境影响,促进绿色发展,认真做好环保水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因环保问题接受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等情况。
(4)电力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1)电力体制改革主要内容
①国家层面相关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提出要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2015年10月12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将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11月26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及《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并组建相对独立电力交易机构、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建立优先购电制度、推进售电侧改革等核心改革举措,有望推动发电侧和售电侧有效竞争,推动电网协调健康发展,提高电力市场的活力和效率,使得电力市场日趋公平便利,将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红利。具有技术优势、成本优势的水电企业将最先受益。
②云南省层面主要文件内容
云南省工信委2014年12月24日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4〕941号),根据规则确定2015年全年各售电主体年度基数电量,并按照批复电价进行结算,其余超基数发电量均参与市场化交易。2016年1月14日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6〕23号),2016年云南省内的售电主体为并入云南电网运行的所有电厂,分为优先电厂和非优先电厂,其中,第一类优先电厂指2004年前已投产的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装机总量472万千瓦)和由地调、县调调度运行的中小水电及其他类型电厂,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火电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部分电量、跨境电厂电量归入第一类优先发电;第二类优先电厂指风电场、光伏电厂及2004年电改后投产且以110千伏并入电网运行属于省地共调的水电厂,水库具有年调节能力及以上水电厂调节电量归入第二类优先发电;第三类优先电厂指第一类及第二类优先电厂以外的水电厂;非优先电厂指火电厂(扣除优先发电电量);第一类优先电厂称为非竞争性售电主体;第二类优先电厂暂不参与市场竞争交易,通过价格调节机制参与市场,也称为非竞争性售电主体,待技术、管理等方面成熟适时参与市场竞争;第三类优先电厂和非优先电厂统称为竞争性售电主体。竞争性售电主体须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2017年3月6日下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97号),2017年云南省内的售电主体为并入云南电网运行的所有电厂,分为优先电厂和市场化电厂,其中,优先电厂指由地调/县调调度的并网运行公用中小水电及其他类型电厂、2004年1月1日前已投产的并网运行公用水电厂(以该电厂第一台机组投运时间为准,下同);市场化电厂指风电场、光伏电厂、火电厂、200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由总调调度、省调调度、省地共调电厂;优先电厂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市场化电厂按交易方案参与市场化交易和结算,市场化电厂须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售电主体的发电量分为优先发电量和市场化发电量,其中优先发电量含风电场和光伏电厂保居民电能替代电量、火电厂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电量、火电备用状态确认电量、供气所需电量及其他分配电量、具有年调节能力及以上水库的水电厂调节电量;市场化发电量指市场化电厂优先发电量之外的所有发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交易、结算。
2)电力体制改革对发行人的影响
①电力体制改革短期会加大发行人上网电价的下行压力
2014年、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公司不含税平均上网电价分别为232.70元/兆瓦时、215.48元/兆瓦时、181.56元/兆瓦时及178元/兆瓦时。
2015年以来,由于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实施市场化竞价上网导致公司上网电价出现下降。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下属的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和龙开口5家水电站参与市场竞争,除分配的297.46亿千瓦时基数电量外,其余202.06亿千瓦时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平均交易电价为174.11元/兆瓦时,基数电量按照国家批复电价进行结算,平均为258.63元/兆瓦时;公司其余下属电站漫湾、瑞丽江、中小水电及新能源电厂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不参与市场化交易。根据云南省工信委2016年1月14日下发的《关于下发2016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6〕23号),公司的漫湾水电站属于第一类优先电厂,不参与市场竞争交易;小湾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的调节电量(分别为47.46亿千瓦时、59.78亿千瓦时)归入第二类优先发电,暂不参与市场竞争交易,通过价格调节机制参与市场;其他水电站及小湾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调节电量外的部分属于第三类优先发电,以市场竞价方式销售;公司合计517.37亿千瓦时的电量以市场竞价方式或价格调节机制参与市场化交易,平均交易电价为181.17元/兆瓦时。根据云南省工信委、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于2017年3月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97号),公司下属的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和龙开口5家水电站继续参与市场竞争,其余下属电站漫湾、瑞丽江及中小水电作为优先电厂,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继续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随着云南省电力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公司的基数电量逐年下降,由于基数电量以各电站的批复电价为基准上网,其价格高于市场化竞价的水平,因此公司平均上网电价自2015年起出现下滑。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竞价上网政策完全实施后,水电的价格优势将更为明显。长期来看,只要售电市场充分竞争,水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将大幅提升。
②水电行业作为清洁能源长期将受益于电力体制改革
国务院于2014年6月7日印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必要性,将按照输出与就地消纳利用并重、集中式与分布式发展并举的原则,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对于水电行业,该计划提出积极开发水电,要求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以西南地区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等河流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提出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电站,开展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和建设,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力争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5亿千瓦左右。同时,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鼓励水电等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根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令第2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享有优先调度权,即只要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具备发电条件,电网将优先调度水电、风电、光伏发电所发电量上网,且除因不可抗力或有危及电网安全稳定的情形外,电网应努力实现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上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之《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坚持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优先上网,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水电和规划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上网,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因此,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一直支持和鼓励发展水电等清洁能源,没有因实施电力体制改革而发生变化。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未来竞价上网将成为电力行业的普遍趋势。与火电、风电、太阳能等相比,水电的发电成本相对较低,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虽然电力体制改革会在短期内降低水电行业的电价水平,然而在市场化改革全面完成后,水电的成本优势会增加上网电量,水电相对于火电而言,虽然电站建设成本较高,但在机组建成投产后,其发电成本将远低于火电,且不受煤炭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相对较为稳定。因此,相对于火电而言,水电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竞价上网政策完全实施后,水电的价格优势将更为明显。长期来看,只要售电市场充分竞争,水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将大幅提升。
此外,随着国内外经济逐步复苏,国家“稳增长、促改革”一系列政策措施成效逐步显现,结构性改革取得一定实质性进展,电力市场供需双方在激烈的价格竞争下逐步形成新的平衡,加之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一定程度上促使全国落后的、淘汰的电力产能逐步退出市场,电力体制改革对公司电价下调的影响预计将逐年有所减小,公司经营状况将逐步改善,稳步趋好。
3)发行人相关措施
2017年以来,发行人积极面对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形势,主动出击,提前谋划,调动一切资源和有利因素,争政策,抢市场,毫厘必争,度电必抢,通过一系列措施不断提升主业效益。
2017年,发行人一是多措并举抢发电量:在全力争取“西电东送”框架协议内计划电量344亿千瓦时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努力增加公司电量份额;同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流域梯级运行方式,累计减少公司弃水15亿千瓦时,实现小湾下游电厂零弃水;持续开展“小指标”竞赛,全力实现电量增长;
公司全年发电量同比增加92.3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4.44%。二是突出政策支持核心地位:多层面、多角度、高频次反映公司诉求,促进云南水电消纳举措、免收西电东送省内线损电价、降低西电东送增量省内输配电价等建议措施得到落实,公司发电效益进一步增加。三是精细化开展市场化交易:积极促成省内交易最低限价较2016年提高3分/千瓦时,南方区域跨区跨省交易规则也于2017年5月正式印发,公司通过统筹省内及跨区跨省交易,持续优化市场交易策略,努力实现公司量价协同最优;公司实际结算价格0.208元/千瓦时,较省内交易均价0.180元/千瓦时高0.028元/千瓦时。四是狠抓澜沧江上游电站送电广东深圳工作,努力争取送电电量、电价政策落地。五是积极推进配售电业务:“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合作模式落地见效,滇中配售电公司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2017年发行人电力销售业务在上网电价下降的情况下,实现收入128.29亿元,较2016年增加13.02亿元;毛利润60.92亿元,较2016年增加9.90亿元。
2018年,发行人一是持续多措并举保电量,电量结构进一步优化:积极探索梯级运行方式,两库首次消落至死水位,增发枯期电量约20亿千瓦时,构建“日分析、周总结”电量协调机制,最大程度减少了弃水。二是紧抓政策研究,争取增收避损成绩显著:2018年初统筹谋划,争取西电东送协议内电量336亿千瓦时,大幅领先省内其他发电企业;促成云电送桂汛枯比调整,增送汛期电量21亿千瓦时,实现云贵水火置换交易价格提高。三是精细化开展市场化交易,电价对标区域领先:高度重视市场化交易,提前开展交易策略研究制定,着力提升公司度电收益,公司全年市场化交易价格高于其他市场主体。四是澜沧江上游电站电价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线路核价、消纳方式、倒推机制已基本达成共识,澜沧江上游电站2018年130亿千瓦时电量实现全额消纳。五是综合能源服务取得突破:能源销售公司实现独立运作,代理用户电量同比翻了五番。最终,2018年发行人实现关键指标同比大幅提升、量价协同进一步优化,实际结算电价0.223元/千瓦时,公司发电量连续两年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力销售收入154.99亿元,较2017年增加26.70亿元,毛利润78.87亿元,较2017年增加17.95亿元。
2019年,公司主动作为、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复杂的政策及市场形势,全力推动量价协同最优,实现利用小时、市场化水电结算电价等多项关键指标继续保持跃增、位居区域鳌头,公司发电量实现全年千亿千瓦时、单月百亿千瓦时的历史性突破,连续三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一是千方百计保电量,弃水问题明显改善。积极探索梯级运行方式,有效利用年初公司蓄能同比增多、汛前来水偏丰等特殊条件,优化流域电站发电效率,实现全年零弃水。二是精细化开展市场化交易,电价对标区域领先。高度重视市场化交易,精准制定交易策略,着力提升公司收益,公司省内市场化交易及西电东送增量度电价格均高于省内市场均价。三是坚持攻坚克难,重点难点项目取得重大进展。澜沧江上游电站中长期送电广东量价落地,实现澜沧江上游电站送电广东中长期协议签订,全年澜沧江上游电站发电量超合同计划完成,成为公司增发增收的重要引擎。四是市场拓展稳步推进,购售电资源优化配置取得实效,综合能源服务再次突破,能源销售公司独立运作良好。2019年,发行人实现电力销售收入207.64亿元,较2018年增长33.97%;发电量同比增长27.76%;平均结算电价(含税)为0.226元/千瓦时,同比增加3.81元/千千瓦时。
2020年,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落地“六个深化提升”“两个更大突破”战略任务,凝神聚力、攻坚克难,安全生产保持稳定,绿色发展换挡提速,经营指标进位升级,党的建设全面深化,干部职工荣誉感获得感持续提升,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合力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巩固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保持“零事故”,安全指标创历年最好水平。全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0654项,整改率91%。防洪度汛平稳有序。设备管理更加精益。深入推进检修标准化管理,稳步实施“自主+架子队”检修模式,自主检修率达到62%、同比增长11%。14个电站实现“零非停”,非停同比下降66.7%。“HZ2020”网络安全实战演习胜利完成,景洪电厂作为靶点单位圆满完成防守任务。糯扎渡和景洪电厂实现“无人值班”。环保水保扎实推进。推行环保措施“一厂一策”清单,苗尾等电站环保水保专项验收、流域集运鱼系统设计运行等工作有序开展。景洪电站获全国第九届“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二是市场营销顶风破浪奋发有为:公司积极应对复杂的政策及市场形势,不断攻坚克难,有序推动各项营销工作顺利落实。一是做好供应保障,全力增发电量。在年初蓄能同比大幅减少、汛前来水偏枯的不利局面下,公司充分把握省内负荷增长趋势,积极协调提升东送规模,依托“两库”优势,动态优化梯级运行方式,制定营销工作“21项保障措施”,深入开展“保增长 促增收”电力营销劳动竞赛,多措并举提升公司发电量。二是争取量价协同,实现效益最大化,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滚动开展市场形势研判,统筹计划与市场、省内与省外、事前与事后,合理制定年度、月度、日前交易策略,做好市场化交易全过程管控,确保公司市场化水电结算电价保持区域对标领先。三是加强市场拓展,公司双边电量拓展、购售电业务推进取得实效,创新开展发电侧带曲线邀请报价模式,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三是降本增效成效显著:坚持“降本节支,提质增效”的经营手段,展现财务管理新作为。着力提升财务管控和价值管理水平,推动实现从核算型财务向战略型、管理型财务转变,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提供高质量的财务支撑。2020年三项费用同比下降5.87亿元,降幅4.19%。完成存量贷款LPR利率转换,年末融资成本4.04%,同比下降0.29个百分点,节约财务费用5.56亿元。深化降杠杆减负债,年末资产负债率61.42%,同比下降4.69个百分点。积极争取税收优惠,获得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税收优惠11.19亿元,联合电力公司获所得税抵免2053万元,桑河水电公司获股利分配所得税减免6900万元。深化提质增效,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两利四率”要求,精准制定落实提质增效“1+N”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督导,紧盯短板指标,抓住关键环节,着力做好成本管控、资本运作、管理提升、风险防范、扭亏控亏等重点工作,确保过程不偏离、结果无偏差。四是改革创新赋能驱动提速加力:精准发力体制机制改革。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 “三多两长一低”问题持续改善,文件、会议和检查数量分别同比下降31%、33%和37%。管理效率效能持续提升。决策会议“非三重一大”事项由23类压减至17类。加大授权放权,下放权限16项,简化审批10项。依法治企不断深化,合规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深化审计监督运用,审计整改完成率97.37%,完成糯扎渡竣工决算审计。开创远程分散及异地集中评标方式,采购对标排名大幅提升。安全保密和档案管理成为华能集团标杆。获国家及行业管理创新成果奖4项。智慧企业建设步伐加快。完成公司智慧企业顶层设计和信息化规划方案编制。完成云平台数字基座、工业互联网子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实现11个水电厂、3个风电场35.7万条数据汇聚,机组状态检修节约费用852万元,管理和经济效益显著。科技创新取得丰硕成果。4项“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通过中期检查。获省部级及行业科技奖励11项,获授权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69项,水力式升船机获首项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稳步推进库坝智能管控平台开发,建立流域地震台网监测中心。五是党的建设从严从实纵深发展: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研讨17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果交流。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掀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热潮。强化党建责任制落实。建立公司党委委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巩固党建创新试点成效,推进托巴“工区大党建”试点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创新推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督导机制,创建5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聚焦脱贫攻坚、“四个专项整治”、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领域强化政治监督,深入开展11个专项监督。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完成6个基层党组织常规政治巡察。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新增聘任专业技术技能职务11人,技术技能带头人8人,入选云南万人计划2人。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实现2779户6871人剩余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帮扶澜沧县脱贫摘帽,拉祜族、佤族两个“直过民族”实现整族脱贫,“百千万工程”有序推进。获云南省“2020年度扶贫先进集体”、国务院企业精准扶贫专项案例50佳、民政部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2021年,一是公司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扛起电力安全保供政治责任,持续优化调度运行,千方百计保障电力供应,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圆满完成重要时段电力安全保供任务,坚决守牢生产运行和民生用电安全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责任制落实巡查评估深入实施;抓实抓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排查安全隐患7355项、整改率95%,不安全事件同比大幅减少;防洪度汛安全平稳,水工建筑物稳定运行,安全生产保持“零事故”;圆满完成HA2021网络攻防演习靶点防护及重要时段网络安全重保任务;澜沧江流域电厂全部实现“无人值班”运行,电站主设备完好率100%,设备健康水平持续提高,糯扎渡等12个厂站实现“零非停”;生态环保成效良好,扎实开展流域环境监测和环水保工作,乌弄龙、里底、黄登、大华桥和苗尾5个水电站通过竣工环水保验收;长江干流首个大型水电站集运鱼系统在龙开口水电站建成投运;龙开口水电站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二是全面推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西藏澜沧江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换挡提速,如美水电站完成实物指标调查,左右岸公路等9个项目开工建设,营地主体结构完成施工;成立GX、BDa电站建管局,施工总布置等“三大专题”通过咨询审查,正式启动筹建;昂多等5个战略性光伏项目可研工作深入推进;澜沧江云南段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建设全力推进,托巴大坝工程开工建设,提前1个月实现大江截流,完成导流洞施工、地下厂房六层开挖支护;GS电站取得云南、西藏两省(区)“封库令”,正常蓄水位等专题方案通过审查;基地中下游重点新能源项目申报国家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能源发展迈出扎实步伐,2021年完成新能源核准(备案)386.8万千瓦,开工建设99万千瓦;“一体两翼”国际发展稳中有进,有序推动老挝、印尼代表处筹建;稳步开展瑞丽江二级、柬埔寨上丁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获国家优质工程奖。三是电力营销攻坚克难取成效:公司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电力市场环境,2021年全力推动澜沧江上游电站送电广东3年购售电合同顺利落地,锁定年度优先发电计划236亿千瓦时;全国首创发电侧带曲线邀请报价模式,助推云南省市场价格同比提高1.8分;克服省间协议壁垒,打破一年一签惯例,突破性完成澜上送广东三年期购售电合同;密切跟进国家、省间协商情况,促成“十四五”云电送粤、送桂框架协议电量签订,保持送电规模稳定,价格机制基本明确;公司双边电量拓展、购售电业务推进取得实效,全面掌握市场动向,有效传递供需信号;提前谋划、优化市场策略、高质量完成年度合约签订及备案;做好电力供应保障,在近年来水蓄能同比减少、汛前来水偏枯等不利局面下,公司充分把握省内负荷增长趋势,积极协调提升东送规模,动态优化电站梯级运行方式,全力提升公司发电量。四是经营指标持续优化:公司紧紧围绕“两利四率”指标,制定实施53条重点经营措施和23条营销保障措施;深入压降成本费用,全年节约财务费用4.91亿元;持续控制融资成本,发行全国首单“绿色+乡村振兴”“碳中和+乡村振兴”双标超短期融资券,期末综合融资成本4.03%;资产负债率58.78%,降至历史最低;用好用足减税降费和优惠政策,全年争取税收优惠4.22亿元;资本价值稳步提升。完成公司风电、光伏项目上市承诺变更,解除新能源发展制约;深入开展资本运作,全年投资收益4.43亿元。五是企业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制定国资委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台账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高质量完成年度72项重点工作,累计完成三年改革任务96.4%;动态开展制度“立、改、废”与时效性审查;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事项,全面深化依法治企,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扎实开展对标一流管理,建立29项关键指标体系,完成32个内部项目审计;《突破世界技术难题的流域梯级水电工程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获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全流域开发保护工程建设管理》入选国资委管理提升标杆项目,大华桥水电工程获鲁班奖,苗尾水电工程档案通过国家验收;加速构建区域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建立全业务数据资产框架。制定智慧电厂专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糯扎渡、小湾示范试点建设;启动澜沧江上游水电站智能建设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绿色智能建造技术在托巴电站全面使用。
2022年,在挖潜增效方面:一是电力营销突破制约量价双升。圆满完成全年电能消纳任务,助力公司发电量摸高。澜沧江上游电站“市场电”价格实现提升。境外项目电价稳定、经营效益再创新高。公司积极参与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有效应对澜沧江流域来水丰枯急转、总体偏枯的不利影响,统筹调度实现水风光协同增发,兼顾发电、蓄水,年发电量同比增加62亿千瓦时。二是经营业绩高位提升。深入实施“1+7”经营方案和“1+N”提质增效方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提高,实现经营效益稳增长。“一利五率”各项指标保持较高水平,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1.59亿元,同比增长16.24%;净资产收益率达10.5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7.15%,同比降低1.63个百分点。狠抓降本节支,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2.91%。充分运用政策窗口、科学调整融资产品组合策略,推动全国首个两单绿色创新债成功落地;进一步压降贷款利率,年末综合融资成本3.70%,创历史新低。充分用好用足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全年争取税收优惠13.48亿元。在绿色发展方面:一是规划布局全面深化。深度融入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战略,推动澜沧江风光水储多能互补一体化基地(云南段、西藏段)纳入国家及所在省区“十四五”规划。进一步保障基地开发规模更大、调节性能更强、技术方案更优、综合效益更好。二是水电建设全面提速。托巴水电站完成上下游围堰填筑及主厂房开挖,启动大坝及厂房混凝土浇筑。苗尾、龙开口完成移民专项验收,首次实现“一年两验”。黄登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乌弄龙获全国质量卓越项目奖。三是新能源开发阔步向前。积极应对政策反复、竞争激烈等不利形势,新能源开发奋力攻坚,2022年内新能源全年并网投产规模保持区域领先,新能源运营装机规模达61.5万千瓦。积极打造云南澜沧江流域水风光多能互补基地。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推动新能源与绿色产业高度融合发展。新能源发展形成了“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良好局面。四是国际化发展持续做优。积极发挥“一体两翼”国际化平台作用,有序开展境外水电项目预可研勘察设计和前期工作。在安全环保方面:一是坚决扛牢保供责任。统筹电力安全保供,水电“顶梁柱”主力作用有效发挥,年发电量突破千亿千瓦时,持续保持云南第一。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重要时段电力保供任务。二是安全管控持续加强。公司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抓严抓紧外包安全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各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整改率达98%。落实落细防洪度汛各项措施,实现安全度汛。建成区域网络安全监管中心,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不断增强。三是生产管理更加优化。全力提升机组可靠性,高质量完成85台次水电机组检修,主设备完好率100%,17个厂站实现“零非停”。四是生态环保成效良好。全力推进澜沧江上游西藏段水电规划调整及规划环评程序完善,扎实开展澜沧江流域水电开发生态环境智慧监测系统建设。苗尾水电站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在科技赋能方面:一是科技创新管理规范精细。统筹制定“十四五”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发布专利质量提升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大力开展研发投入管理标准化提升。二是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显著。深化重大科技创新攻关及应用,全国首台(套)单机650兆瓦水电全国产调速器、励磁系统在糯扎渡水电站成功投运,小湾水电站3号机组四大控制系统全部实现全国产化替代,小湾、景洪水电站共6台机组完成监控系统国产化推广应用,全面实现水电四大核心控制系统全流程100%国产化,完成重大技术创新34项,其中17项关键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三是创新成果加快转化落地。全面推动专利“质”“量”双升,授权专利464项、发明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2倍,科技成果折算数377个、完成率达316.4%。“水电站自主可控计算机监控系统”入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四是智慧转型深化实施推进。建成水电工程数字化管控中心,完成基建智慧物资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研发,水电智能建造平台、大坝智能碾压、智能温控等系统在托巴水电站上线运用。
2023年,在风险精准防控和加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电力保供担当有为。坚决扛牢电力安全保供政治责任,高效统筹水风光顶峰保供,水电优化调度提升水能效率,新能源加快投产提升装机规模,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1070.61亿千瓦时,有效缓解了云南用电紧张形势。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深化安全保证体系与监督体系协同发力,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强化年和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隐患排查整改率99.17%。抓细抓实防洪度汛各项工作,实现安全度汛。保密、信访维稳、网络安全、新闻舆情保持稳定。三是生产管理更加精益。强化机组可靠性管理,完成82台次水电机组检修,主设备完好率100%。强化精品机组创建,水电精品机组达59台、同比提升21.7%,糯扎渡、乌弄龙等8个水电站连续4年实现“零非停”。四是环保水保有力有效。糯扎渡等3个电厂通过集团首批水电环保管理标准化验收。苗尾水电站被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全年未发生环水保违规事件。在管理深挖潜能,经营质效提升方面:一是经营效益大幅增长。深入实施经营工作“1+8”和提质增效“1+N”方案,深挖成本管控潜力,三项费用同比下降4.13亿元,财务费用同比减少4.50亿元。2023年末综合融资成本3.07%、同比下降60个基点、再创新低。深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年争取各项税收优惠14.08亿元。统筹完成39项工程设计优化,节省投资7.5亿元。积极应对境外复杂形势,境外经营保持稳定。二是推动综合电价持续提升。2023年实现综合结算电价0.2476元/千瓦时(含税),通过用足市场政策、优化电量结构等方式,推动市场电价顶格提升。三是资本运作取得新突破。积极履行公司上市承诺,完成上市以来首次资本运作,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通过盘活资产增收超2,100万元。在系统深入推进,改革成效显现方面:一是世界一流创建全面加强。公司制定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和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方案,健全完善评价认定体系,年度创一流重点任务完成率100%。公司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华能集团创一流示范引领试点单位和云南省重点产业领军企业。二是治理能力提档升级。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完成制度立改废93项。强化内控合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持续加强法治建设,高效开展33个项目审计,公司被评为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三是国企改革深入推进。圆满收官改革三年行动,6项改革案例入选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实践成果。全面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99项改革任务,全力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优化“分区域、全过程”新能源基建管理模式,建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在增强动能,持续创新方面:一是改革创新基础更加稳固。召开科技创新改革工作会,部署制定十个方面、26项改革措施,明确打造高水平创新型企业目标。建成全国首个智能建造一体化平台、流域级大坝智能在线监控平台。发布全国首个水电行业企业级BIM、GIS标准。主导行业首部IEC《智慧水电》白皮书立项。二是科技成果提质增量。加强科技资源投入,深入挖掘高价值成果,授权高水平专利120项,专利折算完成512项、完成率超240%。华能睿渥调速器、励磁系统及继电保护设备获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装备项目”称号,在小湾、糯扎渡、景洪完成41台(套)国产化控制系统改造。公司获省部级科技奖励23项,连续6年获华能集团科技进步一等奖。三是数字化建设持续推进。深化智慧能源平台建设,实现8大业务版块19个界面数据分析处理。智能巡检等8个智慧电厂项目在糯扎渡、小湾建成,率先实现5G+智慧水电管理,获评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5G应用优秀案例。
结合以上分析,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会导致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长期来看,电力体制改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
2、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为房租、标书、服务等,近年来收入较少,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较小。
(四)发行人发展规划
发行人本着“构建和谐电站,奉献绿色能源”的发展理念,坚决贯彻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坚持市场和资源并重,水电与新能源并举,国内与国外协同,开发与并购相结合的发展策略,以“西电东送”、“云电外送”和“藏电外送”为契机,坚持“流域、梯级、滚动、综合”的开发方针,保持流域开发的完整性,积极向上下游延伸,实施跨流域发展和“走出去”战略。发展最终的战略定位为华能集团以水电为主最大的区域实体公司,南方电网最大的独立发电商,大湄公河次区域最大的电力运营商。
至“十二五”末,发行人以糯扎渡电站全部建成投产为标志,力争运营容量比2010年翻一番,达到1,700万千瓦以上,澜沧江中下游基本开发完毕,上游云南段全面开工建设,西藏段水电项目启动现场筹建,开发重点转向西藏境内和东南亚周边国家,新能源开发取得新突破,争取掌控资源总量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
“十三五”期间,发行人以水力发电为基础,生产与服务并重,稳步推进国际化战略,统筹国内外协调发展的能源生产和服务企业,丰富和创新发展方式,协同发展电力相关产业,积极探索并发展配电网、储能、氢能、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相关产业、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并借助数字化实现转型升级,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
“十四五”发行人将以“水电为主,做优存量,做强增量,价值第一,优势赋能”为指导,争取到2035年装机容量、发电量、营收、利润规模较2020年有大幅提高,成为一家高营收、高市值,基业长青的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企业。
同时,发行人确定“全速推进澜沧江风光水储一体化开发一条发展线,坚持水电与新能源发展两个并重点,立足云南、西藏、湄公河次区域三块战略区”战略定位,坚持水电与新能源并重发展,全力推进澜沧江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基地开发,稳步推进国际化,全面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形成风光水储多能互补、国内国际协调发展的综合能源开发格局,全力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现代化绿色电力企业。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攻坚突破”十二字工作主线,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新局面。争先摸高、奋勇攻坚,全力推动经营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再深化、再提升、再突破,确保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
1.全力推进“安全治本”攻坚提升行动。
扛牢保供政治责任。始终把电力安全保供作为头等大事,统筹水风光协同发力,坚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精准预测电力供需形势及全年来水分析,科学优化流域梯级调度,深入实施新能源“多能互补、统一调控、一体运营、无人值守”新型运行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班组安全管理“双提升”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基建施工、生产运维等重点领域隐患,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预判和管控能力,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超前部署落实各项防汛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风险防范,确保安全度汛。加大安全技术研发投入,全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持续深化水电精品机组创建,确保水电精品率超85%,中小水电和新能源场站精品率超20%。加大设备整治力度,加强运维管理,实现水电开停机成功率100%、力争水电全部机组“零非停”。守牢环保水保红线。坚决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杜绝发生环水保违规事件。
2.全力推进“发展增质”攻坚提升行动。
全面统筹加强规划布局。全力推动澜沧江上游段规划建设,协调加快基地通道前期工作,奋力攻坚报批难题。科学有序推进水电开发。统筹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针对各阶段项目工期节点计划,全力做好施工要素保障,紧盯在建项目环水保、移民、用地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外沟通协调的频次和力度,尽快解决水电前期专题报批制约难题。提质提效推进新能源发展。创新工作方式全力抢抓新能源资源,深入开展新能源基建质量提升年行动,做好前期专题报批,提速工程建设进度,强化重点项目人力、物资等全要素保障,全面提升新能源开发质效。
3.全力推进“价值创造”攻坚提升行动。
优化管理提升效益。树牢“大协同、大经营”理念,聚焦经营短板指标提升,加强动态分析和过程管控,及时预测预警、动态制定相应对策,通过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全力实现“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目标。狠抓降本增效,通过置换高成本资金等措施加强财务费用管控。抓牢政策攻坚电价。以政策争取、结构优化、路径创新为抓手,精细化开展市场交易,积极争取澜上“点对网”量价机制,优化市场化五厂电量结构,确保水电电价最优。把牢新能源电价政策,抢抓全容量投产与认定,全力提升新能源电价。资本运作提升实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做好市值管理,充分发挥上市平台作用,力争完成再融资发行。
4.全力推进“改革强企”攻坚提升行动。
全面加快一流创建。加快推动世界一流企业和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创建,全覆盖、全领域推动创一流,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紧盯短板弱项,靶向发力实现对标提升,推动一流创建取得更大实效,确保公司一流水电厂率达70%、力争80%。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抓好制度时效性审查和立改废。推动存量案件妥善解决,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聚焦防风险、强内控,守牢合规底线,有效防控经营管理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经济体检”作用,持续做好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下半篇文章”。加强文档保密管理,提升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国企改革。深入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部署要求,构建横向联通、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一批有突破、有成效、经得起检验的改革成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支撑战略、覆盖全员、科学规范、激励高效”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让“智者多得”“能者多得”“劳者多得”,持续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5.全力推进“创新求效”攻坚提升行动。
加快科技改革步伐。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关键技术突破。着力攻克风光水储多能互补技术和高海拔绿色智能水电建设运维技术装备等,打造一批标志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加速国产化推广应用,确保小湾年内创建成为控制系统全国产化示范电站。加快数智赋能转型。深入落实“数字华能”部署要求,构建涵盖全领域、全过程数字化建设体系,加快推进统一智慧能源平台开发,实现AI大模型及大数据在水电基建、生产和新能源业务场景应用。在流域推广运用智慧电厂建设成果,不断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部署智能建设一体化平台,建成流域地质灾害智能监测系统。
6.全力推进“党建领航”攻坚提升行动。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成效,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实落地。深入落实“党建引领创效年”专项行动,以“深学细悟新思想,敢为善为建新功”为主题,扎实开展公司党建深化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用好“红旗党支部”、“区岗队组”、党建联建共建等载体,打造一批党建特色品牌,更加突显党建引领实效。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和技术技能比武,推动技术技能人才“质”“量”双升。全面推进从严治党。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持续完善“大监督”体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
(五)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
澜沧江流域在云南境内的干流初步规划了15个梯级,利用落差1,780米,总装机容量约2,600万千瓦。苗尾以上为上游河段,从上到下依次为GS、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大华桥、苗尾,装机容量合计为943万千瓦,年发电量合计约为460亿千瓦时。苗尾至国境为中下游河段,澜沧江中下游以小湾、糯扎渡两大水库为核心组成二库八级进行开发,从上至下依次为,功果桥、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景洪、橄榄坝、勐松。中下游河段装机容量合计为1,635.5万千瓦,年发电量合计约为750亿千瓦时。
目前,澜沧江中下游的功果桥、小湾、漫湾、大朝山、糯扎渡、景洪、果多、苗尾电站等已建成投产,发行人澜沧江云南段水电开发已由中下游向上游推进,同时积极开展中小水电开发并购、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及国外水电资源开发。
表5-14-1: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水电项目投资情况(一)
单位:万千瓦、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概算 截至2024年3月末投资 2024年计划投资 2025年计划投资 2026年计划投资 资本金总概算 截至2024年3月末资本金投入
托巴 140 2,002,900 1,612,274.03 190,889 100,000 100,000 600,870 483,682.21
西藏地区水电站 260 5,838,150.79 449,193.66 250,000 350,000 400,000 1,751,445.24 134,758.10
硬梁包 111.60 1,269,178.31 921,962.56 209,142.28 140,305.11 70,000 253,835.66 189,719
合计 511.60 7,841,050.79 2,983,430.25 650,031.28 590,305.11 570,000 2,606,150.90 808,159.31
表5-14-2: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光伏项目投资情况(二)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万千瓦) 项目投资概算(万元) 截至2024年3月末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计划(万元)
总投资 资本金 总投资 资本金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多雨村 15 71,928.75 21,578.63 2,181.09 2,181.09 64,681.50
云顶村 12 66,765.05 20,029.52 35,175.33 10,552.60 14,309.25 27,836.18
鸡街 10 54,288.83 16,286.65 7,720.00 2,316.00 48,859.92
大枫树 20 107,082.98 32,124.89 14,508.84 4,352.65 94,331.95
柿坪里 24.3 122,998.36 36,899.51 49,668.20 14,900.46 102,822.73
大兆头 3 16,278.13 4,883.44 39.88 39.88 13,722.85
上登头 2..3 12,285.74 3,685.72 125.21 125.21 11,057.17
黑场 3 15,777.29 4,733.19 25.38 25.38 14,199.56
双龙 2.3 12,747.34 3,824.20 37.77 37.77 12,549.89
阿未席 2 11,074.54 3,322.36 25.21 25.21 210.42 10,758.92
栗树坪 7.2 33,376.66 10,013.00 78.29 78.29 13,350.70 19,859.08
贵口村 2.6 13,252.48 3,975.74 236.29 236.29 13,016.19
羊街村 6.4 29,888.19 8,966.46 163.25 163.25 29,724.94
红岩村 6 32,509.49 9,752.85 9,791.84 2,937.55 29,071.24
青云 5 26,740.26 8,022.08 2,457.33 2,457.33 24,236.26
新寨 3 15,415.20 4,624.56 198.37 198.37 15,366.46
营盘 6 31,380.20 9,414.06 69.93 69.93 31,310.27
弥勒山 4.04 20,125.68 6,037.70 10,097.20 3,029.16 18,113.11
咖啡厂 3 16,725.86 5,017.76 132.96 132.96 4,144.96 12,447.94
倮练村 4.5 26,412.43 7,923.73 15,482.63 4,644.79 22,798.47
鱼塘寨 2.5 14,071.75 4,221.53 1,225.00 1,225.00 12,846.75
芒汇河 4.7 24,816.22 7,444.87 15,265.40 4,579.62 9,550.82
竹芭山 5.5 28,386.41 8,515.92 21,471.83 6,441.55 9,754.69
母麦地 7 38,840.47 11,652.14 21,230.04 6,369.01 21,547.42
小计 159.04 843,168.31 252,950.51 207,257.64 66,969.72 631,577.52 70,902.12
表5-15: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获得批文情况
项目名称 获批文件名称 文号 取得时间
托巴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 发改办能源〔2010〕2026号 2013年4月11日
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 2017年4月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澜沧江托巴水电站三通一平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云环审〔2011〕282号 2011年11月4日
西藏地区水电站项目 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 2023年4月
硬梁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川发改能源[2016]65号 2016年2月
环境保护部《关于四川省大渡河硬梁包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4]268号 2014年10月
多雨村光伏 - - -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107-532927-04-01-973923 2021年7月30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多雨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19号 2022年6月15日
云顶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9202200004号 2022年9月5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9-04-01-296752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顶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42号 2022年9月27日
鸡街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2202200003号 2022年8月19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2-04-05-297620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鸡街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36号 2022年9月7日
大枫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30202200006号 2022年8月15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30-04-01-657771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45号 2022年9月29日
柿坪里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01202200005号 2022年11月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5-532901-04-01-760299 2022年5月25日
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柿坪里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63号 2022年11月25日
大兆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9202200010号 2022年12月1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9-04-01-989143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大兆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龙环审〔2022〕8号 2022年12月13日
上登头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9202200008号 2022年12月7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9-04-01-628449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云龙县上登头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龙环审〔2023〕2号 2023年1月16日
黑场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9202200007号 2022年12月7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9-04-01-129678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黑场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龙环审〔2023〕1号 2023年1月16日
双龙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9202200011号 2022年12月1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9-04-01-649410 2022年3月15日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双龙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龙环审〔2022〕7号 2022年12月13日
阿未席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8202200012号 2022年12月2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8-04-01-761768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3〕4号 2023年1月11日
栗树坪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8202200014号 2022年12月2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8-04-01-994091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北斗乡栗树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3〕5号 2023年1月11日
贵口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8202200013号 2022年12月2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8-04-01-198147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3〕1号 2023年1月4日
羊街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8202200015号 2022年12月2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8-04-01-799586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审〔2023〕2号 2023年1月11日
红岩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7202200001号 2022年11月1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7-04-01-570624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关于红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巍环审〔2022〕11号 2022年11月15日
青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7202200002号 2022年11月1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7-04-01-523870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关于青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巍环审〔2022〕13号 2022年12月5日
新寨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2202200006号 2022年12月13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2-04-05-798565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关于新寨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漾环审〔2022〕19号 2022年12月21日
营盘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8202200015号 2022年12月2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2926-04-01-486879 2022年3月15日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营盘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环审〔2023〕3号 2023年3月17日
弥勒山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01202300003号 2023年3月24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11-532901-04-01-579460 2022年11月7日
关于弥勒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市环审〔2023〕4号 2023年4月26日
咖啡厂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0802202300002号 2023年1月6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0802-04-01-361449 2022年3月4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关于普洱市思茅区咖啡厂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思环审〔2022〕29号 2022年11月15日
倮练村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0824202200007号 2022年10月25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3-530824-04-01-727176 2022年5月7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景谷县倮练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环准〔2022〕32号 2022年12月5日
鱼塘寨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0821202200006号 2022年12月2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4-530821-04-01-778010 2022年4月27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准〔2022〕8号 2022年12月19日
芒汇河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0828202300004号 2023年3月17日
投资项目备案证 澜发改备案〔2022〕9号 2022年3月14日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澜沧县芒汇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普环准〔2023〕10号 2023年3月31日
竹芭山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0902202200026 2022年10月31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1-530902-04-01-384866 2022年1月18日
临翔区竹芭山华能5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审[2022]89号 2022年10月11日
母麦地光伏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32926202200002号 2022年11月3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号:2205-532926-04-01-817145 2022年5预热26日
母麦地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环审[2022]1-62号 2022年11月25日
注:1、托巴水电站项目已于2017年4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核准文件要求视市场条件适时开发建设。目前,项目技术可行,各项条件已基本落实,项目风险可控,已具备项目投资及开工建设条件。发行人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项目事宜;发行人于2019年7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项目的议案。
2、根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西藏地区投资建设水电站项目的公告》,发行人拟在西藏地区投资建设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目前本项目技术可行,各项条件已基本落实,项目风险可控,已具备项目投资及开工建设条件。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西藏地区投资建设水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项目投资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托巴水电站
项目位于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的第四级。建设托巴水电站,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部署,也符合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战略。托巴水电站属一等大(I)型工程,电站装机容量140万千瓦,保证出力44.9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2.3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450小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工程总工期82个月,工程动态总投资为200.29亿元人民币。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58米。该项目已于2017年4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2、西藏地区水电站项目
该项目是发行人建设澜沧江西藏段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枢纽,在发挥澜沧江流域梯级联合调度优势,提升梯级水能利用率及综合发电效益方面作用显著。项目装机容量26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12.81亿千瓦时,工程总工期132个月(不含筹建期),工程总投资583.81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资金由资本金和负债融资两部分组成,资本金占工程总投资的30%,由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投入;其余为负债融资,由公司以项目融资方式从国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该项目已于2023年4月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
3、硬梁包水电站
项目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冷碛镇境内的大渡河干流上,为四川省大渡河干流最新规划28级方案的第14级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11.60万千瓦,保证出力24.7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1.81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4640小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工程总工期78个月,工程动态总投资为1,269,178.31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首部枢纽二期工程剩余混凝土浇筑持续收尾,三期上游围堰高喷防渗墙完成,下游围堰及压重体进行填筑;引水隧洞4下5上改线段开挖安全稳步实施,衬砌浇筑及灌浆有序跟进;厂区枢纽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有序开展;机电主要设备招投标工作基本结束。
3、主要光伏在建项目
(1)多雨村光伏
多雨村光伏项目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107-532927-04-01-973923);2022年6月1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多雨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19号);2023年10月9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7202300202号);2023年12月11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巍山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多雨村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巍水保许〔2023〕6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多雨村,建设规模16.16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3,37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7,25.3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53.64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471.71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69,785.3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71,928.75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181.09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125组、完成组件安装124组。
(2)云顶村光伏
云顶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9-04-01-296752);2022年9月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云顶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龙水保许〔2022〕7号);2022年9月5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9202200004号);2022年9月27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顶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42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云顶村,建设规模14.9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21,228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944.38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274.84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669.54亩。2022年1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66,285.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66,765.05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35,175.33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4724组、完成组件安装2956组。
(3)鸡街光伏
鸡街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2-04-05-297620);2022年8月19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2202200003号);2022年9月7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鸡街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36号);2022年9月19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漾濞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鸡街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漾水保〔2022〕27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鸡街乡,建设规模12.53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7,02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2,360.02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2,13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22.02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53,898.6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54,288.83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7,72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等前期工作。
(4)大枫树光伏
大枫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30-04-01-657771);2022年8月15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30202200006号);2022年9月29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45号);2022年10月28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洱源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大枫树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洱水保〔2022〕7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洱源县乔后镇,建设规模24.53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35,159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4,298.2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875.85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422.39亩。项目于2022年11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05,571.54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07,082.98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4,508.84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847组。
(5)柿坪里光伏
柿坪里光伏项目于2022年5月2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5-532901-04-01-760299);2022年11月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01202200005号);2022年11月7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准予柿坪里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市水务字〔2022〕96号);2022年11月2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柿坪里光伏电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63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双廊五星村,建设规模24.3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2,258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5,065.23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4,47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593.23亩。项目于2022年7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21,248.1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22,998.36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49,668.20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96组、完成组件安装6组。
(6)大兆头光伏
大兆头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9-04-01-989143);2022年12月1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9202200010号);2022年12月13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大兆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22〕8号);2023年1月10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大兆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龙水保许〔2023〕4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建设规模3.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511.9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755.41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719.64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35.77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6,161.1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6,278.13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39.88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7)上登头光伏
上登头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9-04-01-628449);2022年12月7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9202200008号);2023年1月4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上登头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龙水保许〔2023〕2号);2023年1月16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云龙县上登头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23〕2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关坪乡麻杆村,建设规模2.7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108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760.4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552.0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08.42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2,215.3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2,285.74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25.21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8)黑场光伏
黑场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9-04-01-129678》;2022年12月7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9202200007号);2023年1月4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黑场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龙水保许〔2023〕1号);2023年1月16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黑场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23〕1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关坪乡黑场村,建设规模3.5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19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542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58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84。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5,716.8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5,777.29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5.38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9)双龙光伏
双龙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9-04-01-649410);2022年12月1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9202200011号);2022年12月13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关于双龙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22〕7号);2023年1月10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云龙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双龙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龙水保许〔2023〕3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双龙村,建设规模2.89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113.62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661.63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612.1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49.43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2,674.33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2,747.34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37.77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0)阿未席光伏
阿未席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8-04-01-761768);2022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8202200012号);2023年1月1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23〕4号);2023年1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县北斗乡阿未席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水许〔2023〕2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北斗彝族乡阿未席上自然村,建设规模2.5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3,57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518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379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39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1,032.14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1,074.54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5.21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1)栗树坪光伏
栗树坪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8-04-01-994091);2022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8202200014号);2023年1月1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北斗乡栗树坪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23〕5号);2023年1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县北斗乡栗树坪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水许〔2023〕1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北斗彝族乡栗树坪村,建设规模8.61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2,203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677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37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307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2,997.42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3,376.66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78.29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2)贵口村光伏
贵口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8-04-01-198147);2022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8202200013号);2023年1月4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23〕1号);2023年1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县龙街镇贵口村光伏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水许〔2023〕4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建设规模3.1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475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691.7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588.9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02.8亩。2024年2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3,176.57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3,252.48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36.29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148组、完成组件安装68组。
(13)羊街村光伏
羊街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8-04-01-799586);2022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8202200015号);2023年1月1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永平分局关于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审〔2023〕2号);2023年1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永平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光伏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永水许〔2023〕3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羊街村,建设规模7.6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0,698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470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35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18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9,717.00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9,888.19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63.25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4)红岩村光伏
红岩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7-04-01-570624);2022年11月1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7202200001号);2022年11月9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巍山县水务局关于准予红岩村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巍水字〔2022〕52号);2022年11月1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关于红岩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巍环审〔2022〕11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青华乡阿奶密村,建设规模6.73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9,687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1,452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15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300亩。项目于2022年12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2,301.3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2,509.49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9,791.84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2039组、完成组件安装1441组。
(15)青云光伏
青云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7-04-01-523870);2022年11月1日完成建设
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7202200002号);2022年11月15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巍山县水务局关于准予青云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巍水字〔2022〕54号);2022年12月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关于青云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巍环审〔2022〕13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马鞍山乡青云村,建设规模6.22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8,602.72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1,513.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400.1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13.34亩。项目于2023年3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6,548.0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6,740.26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457.33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1613组、完成组件安装784组。
(16)新寨光伏
新寨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2-04-05-798565);2022年12月13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2202200006号);2022年12月2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关于新寨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漾环审〔2022〕19号);2023年1月10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漾濞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新寨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漾水保〔2023〕1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鸡街乡新寨村,建设规模3.5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026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044.54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786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58.54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5,356.1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5,415.20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98.37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7)营盘光伏
营盘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5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2926-04-01-486879);2022年12月2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8202200015号);2023年3月17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营盘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环审〔2023〕3号);2023年4月28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南涧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营盘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南水保许〔2023〕3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小湾东镇营盘村,建设规模7.1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0,245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493.82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205.24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288.58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1,200.46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1,380.20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69.93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等前期工作。
(18)弥勒山光伏
弥勒山光伏项目于2022年11月7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11-532901-04-01-579460);2023年3月24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01202300003号);2023年4月26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关于弥勒山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市环审〔2023〕4号);2023年5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大理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弥勒山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市水务字〔2023〕36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上关镇清花坪村弥勒山,建设规模5.0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7,466.37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841.66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789.79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51.87亩。2023年4月开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0,010.41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0,125.68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0,097.20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1547组、完成组件安装972组。
(19)咖啡厂光伏
咖啡厂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4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0802-04-01-361449);2022年11月1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关于普洱市思茅区咖啡厂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思环审〔2022〕29号);2023年1月6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802202300002号);2023年4月26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普洱市思茅区水务局关于普洱市思茅区咖啡厂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思水保字〔2023〕5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港镇银子山,建设规模3.78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5,337.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490亩,其中光伏场区用地(含光伏阵列区、箱变、升压站)占地1,398.96亩,场区道路、建筑物等设施占地91.04亩。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6,630.06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6,725.86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32.96万元。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可研、用地协调、施工物料招标等前期工作。
(20)倮练村光伏
倮练村光伏项目于2022年5月7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3-530824-04-01-727176);2022年10月25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824202200007号);2022年11月3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景谷县保练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景水许〔2022〕2号);2022年12月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景谷县倮练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普环准〔2022〕32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倮练村,建设规模5.67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8,016.4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393.59亩,其中光伏场区(光伏阵列区、箱变、场内新建道路及放坡、排水沟、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占地1,381.62亩,升压站、储能站和进站道路占地11.97亩。2023年7月开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6,222.5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6,412.43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5,482.63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3666组、完成组件安装3389组。
(21)鱼塘寨光伏
鱼塘寨光伏项目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4-530821-04-01-778010);2022年11月25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宁水许〔2022〕17号);2022年12月2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821202200006号);2022年12月19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关于宁洱县鱼塘寨复合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准〔2022〕8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勐先镇,建设规模3.24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4,371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为924.54亩,其中光伏场区用地(光伏阵列区、场内道路、施工营地、渣场)占地913.96亩,箱变基础、塔基、开关站及进站道路共占地10.58亩。项目于2023年3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13,991.15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14,071.75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225.00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1533组。
(22)芒汇河光伏
芒汇河光伏项目于2022年3月14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投资项目备案证》(澜发改备案〔2022〕9号);2022年12月7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准予澜沧县芒汇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澜水保许〔2022〕17号);2023年3月17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828202300004号);2023年3月3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澜沧县芒汇河复合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普环准〔2023〕10号)。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富邦乡,建设规模5.87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7,92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303.43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150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53.43亩。2023年7月开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4,674.08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4,816.22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15,265.40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2038组、完成组件安装1117组。
(23)竹芭山光伏
竹芭山光伏项目于2022年1月18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1-530902-04-01-384866);2022年12月12日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临翔区竹芭山华能5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临翔水许可[2022]61号);2022年10月31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902202200026);2022年10月11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临翔区竹芭山华能5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审[2022]89号)。
项目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南美乡,建设规模5.5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914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011.65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999.2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2.45亩。2023年4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28263.99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28386.41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1,471.83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4458组、完成组件安装4458组。
(24)母麦地光伏
母麦地光伏项目于2022年5月26日完成立项备案,获批《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2205-532926-04-01-817145);2022年12月14日完成水
土保持方案审批,获批《母麦地光伏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南水保许[2022]8号);2022年11月3日完成建设用地批复,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2926202200002号);2022年11月25日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获批《母麦地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审[2022]1-62号)。
项目位于大理州乐秋乡、拥翠乡、宝华镇、南涧镇四个乡镇,建设规模7万千瓦;电站建成后,将实现年平均发电量11900万千瓦时。工程总占地1766亩,其中太阳能电池方阵占地1751亩,升压站、场区道路和综合楼共占地15亩。2023年3月动工,工程静态投资概算38561.29万元,工程动态投资概算38840.47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项目累计投资21,230.04万元。现阶段项目光伏场区完成桩基浇筑3776组、完成组件安装3291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均已获得相关批文,手续合法合规。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项目实施资本金制度的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电力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及以上,发行人电力项目均按照此要求落实资本金。除资本金外,公司主要通过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保险资金、华能集团委托贷款、华能财务公司贷款等解决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六)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表5-16: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表
项目 装机容量(万千瓦) 估算总投资(亿元) 项目进展情况
BDa 150.00 266.70 开展前期工作
BD 82.00 158.50 开展前期工作
GX 210.00 317.00 开展前期工作
GS 220.00 327.20 开展前期工作
风电、光伏项目 700.00 300.00
发行人拟投资开展澜沧江上游段项目前期工作,澜沧江上游段干流规划有8个梯级,根据规划,从上至下依次BDa(150万千瓦)、RM(260万千瓦)、BD(82万千瓦)、GX(210万千瓦),GS(220万千瓦)。
1、BDa电站:预可研报告于2020年7月通过审查,并已收到正式审查意见。
2、BD电站:BD电站目前仅为配合GX电站工作,开展了坝址方案相关研究。
3、GX电站:2014年9月预可研报告通过审查,2015年5月取得预可研审查意见。
4、GS电站:GS电站预可研报告于2011年12月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审查。目前正深入开展可研阶段工作,可研阶段坝址坝型及枢纽布置格局专题已通过审查,正常蓄水位及施工总布置专题已咨询,工程部分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开展水库、环保等相关工作。
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发展战略和电力行业发展趋势,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战略目标,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风电、光伏电站项目的承诺》,解除了公司新能源发展瓶颈制约,将公司发展战略从“专注水电发展”调整为“水电与新能源并重,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公司主动扩展风电、光伏电力项目业务范围,综合利用自身大中型水电站库区及周边土地、水面、电站送出通道附近、可实现调节补偿等区域的风电、光伏资源,因地制宜开展风电、光伏项目建设。
“十四五”期间,公司拟在澜沧江云南段和上游段规划建设“双千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自2021年起,公司紧紧围绕承诺约定,积极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发展。2021年公司完成新能源核准(备案)386.8万千瓦;2022年,公司新增投产新能源装机38万千瓦;2023年公司新增投产新能源装机131.31万千瓦。
八、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行业地位及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一)电力行业发展概况
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行业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2016年以来,全国电力投资额波动增长,其中电源投资增速较快,而电网投资规模有所下降。装进容量方面,我国发电装机前期呈快速扩张态势,2016-2019年装机容量增速逐年回落,2020年呈回升趋势。2020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91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为7,167万千瓦和4,820万千瓦,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创历史新高。截至2020年末,我国全口径发电设备装机容量22.01亿千瓦,较2019年末增长9.45%;截至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发电设备装机容量23.77亿千瓦,较2020年末增长8.01%;截至2022年末,我国全口径发电设备装机容量25.64亿千瓦,较2021年末增长7.87%;截至2023年末,我国全口径发电设备装机容量29.20亿千瓦时,较2022年末增长13.87%。
表5-17:2006年以来我国发电装机容量数据
年度 装机容量(万千瓦) 增长率
2006年 62,370 20.60%
2007年 71,822 15.15%
2008年 79,273 10.37%
2009年 87,410 10.26%
2010年 96,641 10.56%
2011年 106,253 9.95%
2012年 114,676 7.93%
2013年 125,768 9.67%
2014年 137,018 8.95%
2015年 152,121 11.02%
2016年 164,575 8.19%
2017年 177,703 7.98%
2018年 189,967 6.90%
2019年 201,066 5.84%
2020年 220,058 9.45%
2021年 237,692 8.01%
2022年 256,405 7.87%
2023年 291,965 13.87%
数据来源:中电联、wind
当前,在国家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背景下,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下,电力行业将主要围绕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及清洁低碳结构转性发展。
2、电源结构及布局持续优化
近年来,国家积极发展包括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内的绿色发电,加大小火电机组关停力度,加快大型电源基地的开发建设,使电源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从发电情况看,2021年全国电厂发电量8.1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7%,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1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47%;全国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云南和湖北,三个省份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65.70%。2022年全国电厂发电量8.39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2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0%;全国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云南和湖北,三个省份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65.69%。2023年全国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0%,其中水电发电量为1.1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08%;全国
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云南和湖北,三个省份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67.72%
3、用电量持续增加
表5-18:2006年以来全国用电量及增长率数据
年度 全国用电量(亿千瓦时) 增长率
2006年 28,249 14.00%
2007年 32,458 14.90%
2008年 34,268 5.58%
2009年 36,595 6.79%
2010年 41,999 14.77%
2011年 47,026 11.97%
2012年 49,657 5.59%
2013年 53,225 7.19%
2014年 55,213 3.74%
2015年 56,373 2.10%
2016年 59,198 5.01%
2017年 63,077 6.55%
2018年 68,449 8.52%
2019年 72,255 5.56%
2020年 75,110 3.95%
2021年 83,128 10.68%
2022年 86,372 3.60%
2023年 92,241 6.80%
数据来源:中电联、wind。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能源产业,受经济整体运行波动的影响较大,且电力需求的波动幅度要大于GDP的波动幅度。
近年来,中国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增长,但增速呈波动态势。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8.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8%,用电量快速增长主要受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上年同期低基数、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等因素拉动;其中云南全社会用电量21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3%。2022年,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0%;其中云南全社会用电量23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0%。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0%,其中云南全社会用电量25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5%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电力销售市场的扩大又刺激了整个电力生产的发展。
4、电力供需紧张局面基本缓解
表5-19:2006年以来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利用小时数情况
年度 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2006年 5,198
2007年 5,020
2008年 4,648
2009年 4,546
2010年 4,650
2011年 4,731
2012年 4,579
2013年 4,511
2014年 4,286
2015年 3,969
2016年 3,785
2017年 3,786
2018年 3,862
2019年 3,825
2020年 3,758
2021年 3,817
2022年 3,687
数据来源:中电联、wind。
目前我国装机容量不足的情况已经得到根本性改善;近年来受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不断提高以及电力供需状况等因素影响,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持续下降。2016年,受电力需求增长放缓、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不断提高等因素影响,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继续下降,2016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85小时,同比降低184小时。2017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86小时,与2016年基本持平。2018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62小时,同比增长76小时。2019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25小时,同比减少37小时。2020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758小时,同比减少67小时。2021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817小时,同比增长59小时。2022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687小时,同比减少125小时。2023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592小时,同比减少95小时。
(二)电价政策
电力是一种产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电力企业的上网电价的核定采用成本加成法,即以电厂建设成本为主要参考因素,核定上网电价。水电相对其他常规和非常规能源,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比起火电,具备环保,不消耗不可再生资源、成本低廉等优点;比起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具有技术成熟、成本低廉、安全度高等优点。虽然“水火不同价”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很难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但从长远来看,两电同价是大趋势,国家电监会已经明确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将实施水电和火电同价政策,以鼓励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2006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电价政策和相关影响包括:
2006年6月30日,根据煤价市场变动情况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煤电价格联动具体实施方案,全国上网电价平均上调1.174分/千瓦时,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5分/千瓦时。
2007年7月1日,发改委发布通知,将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内新投产电厂送京津唐电网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298元和0.297元(不含脱硫加价),电价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2007年10月1日起,根据《关于东北电网有关电价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42号)精神,国家发改委上调东北电网内部分电厂的上网和输电价格,以维持电力企业正常运营。
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为解决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
2008年8月20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59号)精神,国家发改委将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电网经营企业对电力用户的销售电价不做调整。除西藏、新疆自治区不做调整外,各地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幅度每千瓦时在1分钱至2.5分钱之间。
2009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这次电价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上网电价做了有升有降的调整。陕西等10个省(区、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适当提高;浙江等7个省(区、市)适当下调。二是统筹解决2008年8月20日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上调对电网企业的影响。三是提高可再生资源电价附加标准。四是适当疏导脱硫电价矛盾。在调整电价的同时,对销售电价结构做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加快了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商业用电同价步伐,并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适当调整了电压等级之间的差价。
2011年4月10日,国家发改委上调部分亏损严重火电企业上网电价,调价幅度视亏损程度不等。全国有11个省份的上网电价上调在0.01元/千瓦时以上,暂不调居民电价。
2011年6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11〕1101号)精神,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国家发改委将山西等15个上调销售电价的省市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上调1.67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2分左右。
2011年12月1日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电〔2011〕261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11〕2618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0.026元,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0.03元;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作调整。
2012年12月2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确定市场化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具体而言,该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今后当煤价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而电力企业消纳煤炭成本波动的比例由30%下调为10%(即成本变动的90%将能转嫁予终端客户,较过往的70%有所上升)。此外,指导意见鼓励煤炭供货商与客户直接磋商订立中长期煤炭供应合约。
2013年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2013年9月25日起,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其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5分;燃煤发电企业脱硝电价补偿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提高到每千瓦时1分;对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燃煤发电企业实行每千瓦时0.2分钱的电价补偿。
2014年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了各省份的煤电上网电价,其中,广东煤电上网电价下调幅度为1.2分/千瓦时,贵州下调0.35分/千瓦时,云南未做调整。除此之外,在调整上网电价同时,本次发改委同步降低部分跨省、跨区域电网送电价格标准,其中,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的价格每千瓦时下调0.2分钱,到广东的落地电价执行广东省燃煤发电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后,云南、贵州向广东送电的价格为每千瓦时0.386元,送广东落地电价为0.502元/千瓦时。
2015年3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此次改革方案明确了“三开放、一独立、三强化”的总体思路,此次电改的重点和途径是:在进一步完善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开的基础上,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继续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系研究,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进一步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进一步强化电力安全高效运行和可靠供应。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于2017年3月6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97号),发行人下属的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和龙开口5家水电站参与市场竞争。发行人其余下属电站漫湾、瑞丽江及中小水电作为优先电厂,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于2017年11月21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18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工信电力〔2017〕655号),发行人下属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龙开口五家水电站及瑞丽江回送中方的电量参与市场竞争。漫湾、徐村及南果河等中小水电作为优先电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于2018年11月3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8〕1194号),发行人下属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龙开口、南果河、牛栏沟七家水电站及瑞丽江回送中方的电量参与市场竞争。漫湾、徐村及老王庄等中小水电作为优先电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根据《2019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购售电合同》,依据《关于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价格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有关精神,2019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苗尾、大华桥、黄登、里底、乌弄龙)电量送电广东省,参与广东省电力电量平衡,其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为236.00亿千瓦时,其中协议内计划电量200.00亿千瓦时,超过协议内计划电量的部分全部认定为市场化交易电量。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于2019年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9〕1119号),发行人下属功果桥、小湾、糯扎渡、景洪、龙开口、南果河、牛栏沟七家水电站及瑞丽江回送中方的电量等参与市场竞争。漫湾、徐村及老王庄等中小水电作为优先电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根据《2020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购售电合同》,2020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全电量送电广东省,参与广东省电力电量平衡,其优先发电计划电量为236.00亿千瓦时,其中协议内计划电量200.00亿千瓦时,超过协议内计划电量的部分全部认定为市场化交易电量。
根据《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购售电合同》,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全部上网电量送电广东省,参与广东省电力电量平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44号)中“国家规划内的既有大型水电、核电,按照不低于上年实际水平或多年平均水平安排计划”的规定,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优先发电计划电量按电厂设计多年平均电量安排,为236.0亿千瓦时,包含保量保价电量和保量竞价电量; 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的保量保价电量为200.0亿千瓦时(上网侧);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电广东的保量竞价电量为36.0亿千瓦时(上网侧);超过年度优先发电计划电量的上网电量全部认定为市场化交易电量。保量保价电量电价: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广东保量保价电量上网电价300元/兆瓦时(含税)。保量竞价电量电价: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广东保量竞价电量上网电价参照广东省内当月市场化交易电量(包括年度长协和月度竞价)的加权平均降幅确定,具体公式如下:各月保量竞价电量上网电价=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广东保量保价电量上网电价300元/兆瓦时-当月广东省内市场化交易电量(包括年度长协和月度竞价)的加权平均降幅。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文件关于“拉大峰谷差价”有关要求,2021-2023年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送广东市场化交易电量采用“基准+浮动”价格机制,落地电价由顺加形成。市场化交易电量落地电价=市场化交易电量上网电价+输电方一输电价+输电方二输电价+输电方二线损电价。
(三)云南省电力行业现状及发展规划
云南省水能资源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四川)。省内有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珠江、红河和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大小河流600多条,水能资源理论储量达1.04亿千瓦,占全国的15.3%,可开发装机容量约9,800万千瓦,约占全国可开发容量的23.8%。其中,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三个水系在云南省境内河段理论蕴藏量达8,493.5万千瓦,约占全省的90%,云南省已将澜沧江、金沙江和怒江三大水系作为了优先、重点开发的对象,在政策、资金、技术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云南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装机容量总计10,625万千瓦,其中水电7,820万千瓦、火电1,528万千瓦、风电及其他1,277万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分别为73.60%、14.38%、12.02%。2021年云南省全社会用电量2,138亿千瓦时。截至2022年末,云南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装机容量总计11,145万千瓦,其中水电8,112万千瓦、火电1,535万千瓦、风电及其他1,498万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分别为72.79%、13.77%、13.44%。2022年云南省全社会用电量2,390亿千瓦时。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装机容量总计13,161万千瓦,其中水电8,143万千瓦、火电1,416万千瓦、风电、光伏及其他3,602万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分别为61.87%、10.76%、27.37%。2023年云南省全社会用电量2,513亿千瓦时。
随着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西电东送等战略机遇,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挥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作用,云南省将以建设澜沧江、金沙江和怒江三江干流水电为主的国家级电力基地为中心,将云南打造成为国家西电东送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西南境内外电力调配枢纽的能源强省,并提出了把以水电为主的电力产业培育成继烟草之后的云南第二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思路。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及竞争优势
1、行业地位
澜沧江在我国境内水能资源可开发量达3,200万千瓦以上,其中云南省内为2,574.50万千瓦。公司拥有澜沧江全境流域的水电开发权,是目前国内装机规模第二的流域水电公司,是云南省最大发电企业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最大的水力发电企业。目前的主要业务是对云南省澜沧江流域的水电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对云南省境内澜沧江流域的水电资源实施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其中,小湾水电站是“西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拥有目前世界第二高的双曲拱坝,具有多年调节能力,是澜沧江中下游的“龙头水库”;糯扎渡水电站拥有最大坝高达261.5米的黏土心墙堆石坝,高度居同类坝型亚洲第一,世界第三,泄洪功率和流速均居世界第一。上述两个电站建站装机规模大、建设难度高,其开发直至全面投产,为公司的行业地位带来了巨大的提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云南省内装机容量2,486.78万千瓦,占云南省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的18.90%;其中云南省内水电装机容量2,294.88万千瓦,占云南省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的28.18%。公司2023年完成发电量1,070.61亿千瓦时,其中云南省内发电量960.73亿千瓦时,占云南省当年发电量的24.60%,继续保持云南省装机规模第一、发电量第一的地位。由于在流域开发中取得的良好业绩,发行人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中国十佳责任企业”、“中国能源绿色企业50佳”、“首批电力行业AAA级信用企业”、“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先进集体”、“中央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中央驻滇企业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希望工程20年特殊贡献奖”、“云南省优强工业企业”、“云南省扶贫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龙开口、小湾水电站获得2016-2017年度“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糯扎渡心墙堆石坝获得“国际里程碑工程奖”、糯扎渡水电站获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11年,发行人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为“全国电力行业优秀企业”。2016年-2018年,发行人在云南省百强企业的排名分别为第20位、第25位、第22位。2021年,大华桥水电站工程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2023年,黄登水电站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小湾水电站、糯扎渡水电站入选国家水利部“人民治水·百年功绩”治水工程,乌弄龙水电站荣获电力优质工程奖。
2、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
云南作为资源大省,经济相对落后,未能形成充分发挥电力产业优势的产业链,水电开发主要是向经济发达的东部输出及部分出口东南亚国家。近年来,云南提出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部署,把绿色能源作为“千亿级优势产业”之首支撑带动高质量发展,新引进绿色铝硅精深加工企业,加快打造中国绿色铝谷、光伏之都。根据2021年2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将优先布局绿色能源开发,以绿色电源建设为重点,加快金沙江、澜沧江等国家水电基地建设;推进乌东德、白鹤滩、托巴水电站建成投产,旭龙、奔子栏、GS水电站开工建设,深入开展大江干流水电站前期研究工作;积极推进已建水电站扩机项目,充分发挥水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中小水电有序规范管理;统筹协调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以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大型水电站基地以及送出线路为依托,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国家示范基地;推进煤电一体化建设,强化煤电节能减排改造升级;优化能源结构,解决“丰平枯紧”结构性问题;加快昭通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构建多气源保障、多渠道供应体系;培育和发展氢能产业;到2024年,全省电力装机达到1.3亿千瓦左右,绿色电源装机比重达到86%以上。各大发电集团纷纷在云南抢占资源,进行绿色能源开发和兼并收购,使发行人未来在新能源资源的争夺和电力销售等方面面临日趋激烈的竞争。截至2022年底,三峡集团水电装机容量8,816.42万千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容量3,192.05万千瓦;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水电装机容量2,462.71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4,231.03万千瓦;国家能源集团水电装机容量1,868万千瓦,风电及光伏装机容量7,013万千瓦;华电集团水电装机容量3,086万千瓦,风电及其他装机容量3,755万千瓦;大唐集团水电装机容量2,770.7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2,675.97万千瓦。
3、竞争优势
发行人作为云南省最大的流域开发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和持续经营能力,体现如下:
(1)资源优势
澜沧江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总装机容量约3,200万千瓦,澜沧江干流水电基地是我国十三大水电基地之一。澜沧江云南段规划十五个梯级电站,已建设投产十一个梯级。其中小湾电站装机420万千瓦(6台70万千瓦),水库库容149亿立方米;糯扎渡电站装机585万千瓦(9台65万千瓦),水库库容237亿立方米,两个电站单机规模大、水头高,发电效率高,度电耗水少,电站本身发电效益巨大,同时两个电站水库均为多年调节水库,对下游梯级电站有显著调节性能和补偿效益,提高了澜沧江流域水力资源发电效能。澜沧江西藏段规划八个梯级电站,如美电站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调节性能最好的“龙头水库”,具有年调节能力,对BD-功果桥等11个梯级电站具有良好的补偿作用。发行人拥有澜沧江全流域干流水电资源开发权,全面负责澜沧江流域建设和运营,资源优势突出。
(2)可持续发展优势
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引领下,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指导意见,其中“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方案中的澜沧江云南段水风光一体化规划方案已列入“十四五”规划,规划方案以澜沧江云南段水电项目为依托,发展流域风光资源。澜沧江流域梯级电站提供的优质电能将为“源网荷储一体化”打下基础。澜沧江流域水电项目在国家两个一体化方案中将发挥主力作用,也为发行人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3)梯级优化调度运行管理优势
公司不断深化流域梯级联合优化调度、集中智能控制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群的联合优化调度、集中运行控制、统筹检修安排等优势。截至2020年底,公司已实现流域中下游五个电厂“无人值班”模式,为提高公司全员劳动生产率打下坚实基础;公司在两调协调中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检修服从发电”及“发电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年计划,月调整”持续做好检修动态管理工作。公司集控中心综合实力、远程集控运行管理、梯级水库优化调度、水情测报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4)低碳绿色清洁能源的竞争优势
公司开发的电站项目,全部为绿色清洁能源。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已投产电站中,水电装机2,294.88万千瓦,占比94.31%,风电光伏新能源138.40万千瓦,占比5.69%。随着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压力与日俱增,水电作为技术最成熟、供应最稳定的可再生清洁能源,在未来发展中的绿色、清洁优势凸显。此外,水电站不受上游原材料、燃料等价格因素影响,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竞价上网”政策完全实施后,水电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将更为明显。
(5)区位优势
在过去的五年里,云南省千方百计稳增长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作为有色金属王国的云南,正积极推动水电消纳与载能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将为公司电能消纳提供更大的空间。与此同时,我国与湄公河流域的邻国缅甸、泰国、老挝等国均签署了电力贸易协议,根据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云南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任务,公司作为云南省最重要的水电开发运营商,与国内其他电力企业相比,在介入上述国家电力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6)人才优势
公司在水电资源开发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水电工程建设和水电站运营管理的经验,在水电基建管理、生产运行、检修维护、环境保护、物资管理、境外项目开发等方面储备了丰富人才。公司持续推进创世界一流水电企业“人才强企”战略,各类人才专业搭配合理、层次结构科学、人员配置精简高效,符合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要求。公司员工平均年龄36.5岁;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才4人,云南省突出贡献专家4人,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6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首席技师1人,云岭首席技师5人,云岭技能大师4人,云岭技能工匠4人。
(7)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水电技术研发体系,拥有国家能源水能高效利用与大坝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华能集团水电建设和运行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马洪琪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云南省创新团队等科技创新平台,为后续水电资源可持续开发提供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持。公司联合国内水电行业多家优秀科研设计单位,开展了一系列涉及水电工程建设关键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安全、水资源高效利用等上百项科研项目,取得了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奖。
(8)境外发展优势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充分利用地处澜沧江~湄公河流域的区位优势,及时把握云南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战略机遇,积极参与东南亚电力市场的竞争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拓展公司在境外的发展空间。公司已建成被喻为“缅甸的三峡工程”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和柬埔寨最大的水电站桑河二级水电站,积累了丰富的境外项目投资经验,为“走出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9)股东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是世界最大的发电企业之一。为了践行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华能集团正大力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根据《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华能集团已将华能水电定位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积极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历史财务报表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未经审计的2024年1-3月财务报表。
除非特别说明,本说明书所涉及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3月财务数据表述口径均为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3月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财政部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 号)等准则要求编制。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27号、天职业字[2023]9846号和天职业字[2024]199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全文(包括公司的其他的报表、注释),以及本发行协议中其他部分对于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021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表6-1:2021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公司按照国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影响科目: 使用权资产增加55,979,248.31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少55,979,248.31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表6-2:2021年发行人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开始适用的时点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应收款项中待收新能源补贴不再以信用风险组合方式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估计的议案》 2021年 9月1日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2、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表6-3:2022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年初财务报表项目无影响,对本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数据有影响的会计政策为“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主要影响科目:未分配利润增加4,994,935.26元,营业收入增加6,914,361.95元,净利润增加6,804,379.03元。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告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2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表6-4:2023年发行人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实施关于单项 见说明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其他说明: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由于影响期初累计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较小,发行人基于重要性原则不追溯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表6-5:发行人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8,247.83 176,030.81 185,506.79 150,977.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289.90 345.94 - 1,860.00
应收账款 236,152.42 196,735.96 156,096.01 189,860.39
预付款项 10,177.86 8,160.36 4,072.75 1,435.97
其他应收款 50,806.73 41,893.92 9,366.34 14,153.74
其中:应收利息 - - - -
应收股利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存货 4,584.29 4,409.67 4,343.87 4,402.68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761.88 6,403.21 3,498.59 4,010.64
流动资产合计 535,020.90 433,979.88 362,884.35 366,700.95
非流动资产: -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20,066.90 318,703.92 311,574.45 300,174.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1,010.62 131,010.62 112,561.31 105,632.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215.01 47,215.01 45,385.16 36,671.78
投资性房地产 10,168.69 10,420.78 2,022.74 2,432.94
固定资产 13,457,123.15 13,597,090.63 12,430,452.91 12,884,327.39
在建工程 4,262,972.33 4,096,048.66 2,264,079.23 1,635,552.82
工程物资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82,671.29 77,773.82 30,371.78 16,575.13
无形资产 629,702.39 633,508.36 635,168.04 600,892.16
开发支出 8,519.07 8,753.58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2,702.37 2,732.02 2,573.64 2,643.1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525.99 21,602.11 7,061.94 7,358.8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9,429.80 145,087.14 83,801.01 106,465.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33,107.61 19,089,946.65 15,925,052.20 15,698,726.53
资产总计 19,668,128.51 19,523,926.53 16,287,936.55 16,065,427.48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1,185,571.16 813,726.34 428,267.96 110,175.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5,012.05 33,951.81 23,810.32 14,532.55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25,012.05 33,951.81 23,810.32 14,532.55
预收款项 176.69 216.77 107.87 -
合同负债 - - - 1,232.59
应付职工薪酬 19,562.71 18,882.76 11,453.23 8,920.82
应交税费 94,673.37 98,034.36 36,618.42 30,729.46
其他应付款 626,985.83 742,412.63 526,152.94 612,837.56
其中: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9,708.82 38,206.52 15,975.90 17,126.66
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4,482.36 693,944.71 603,193.25 880,514.54
其他流动负债 206,932.30 502,719.56 507,352.84 603,596.07
流动负债合计 3,053,396.46 2,903,888.94 2,136,956.84 2,262,538.90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9,043,670.34 9,176,416.20 7,124,762.10 7,144,652.75
租赁负债 32,668.28 25,697.68 6,609.53 425.15
应付债券 300,000.00 3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4,008.21 4,337.78 4,722.79 4,608.85
专项应付款 260.00 260.00 260.00 260.00
预计负债 25,390.61 25,014.64 23,375.62 20,426.38
递延收益 1,426.38 1,482.18 1,322.39 661.2173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54.77 14,754.77 10,102.12 9,183.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21,918.59 9,547,703.24 7,171,154.54 7,180,218.00
负债合计 12,475,315.06 12,451,592.18 9,308,111.38 9,442,756.90
股东权益: - - - -
股本 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296,499.9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296,499.90
资本公积 1,282,662.96 1,282,662.96 1,884,260.17 1,889,238.01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65,940.16 65,675.40 56,402.99 37,840.84
专项储备 11,881.03 8,005.55 975.02 -
盈余公积 452,256.30 452,256.30 319,521.61 255,133.82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919,347.71 1,824,305.81 1,413,216.96 1,157,641.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32,088.16 6,732,906.03 6,774,376.75 6,436,353.85
少数股东权益 360,725.29 339,428.32 205,448.41 186,316.72
股东权益合计 7,192,813.45 7,072,334.35 6,979,825.17 6,622,670.5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668,128.51 19,523,926.53 16,287,936.55 16,065,427.48
表6-6: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41,972.46 2,346,133.16 2,114,171.83 2,020,163.05
其中:营业收入 441,972.46 2,346,133.16 2,114,171.83 2,020,163.05
利息收入 - - - -
已赚保费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299,250.01 1,419,435.02 1,312,940.54 1,346,779.86
其中:营业成本 213,378.90 1,023,764.51 921,211.74 916,576.73
利息支出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退保金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分保费用 - - - -
税金及附加 7,752.04 43,646.38 34,471.06 37,861.05
销售费用 743.37 6,007.39 4,271.90 3,899.78
管理费用 8,094.81 54,253.12 43,677.12 37,876.09
研发费用 1,124.96 18,717.93 15,362.90 13,065.25
财务费用 68,155.93 273,045.69 293,945.82 337,500.96
资产减值损失 - -6,345.68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08.63 -805.97 10,266.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20.62 28,325.35 24,989.12 34,050.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1,704.86 21,809.88 19,888.32 11,375.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45 2.43 0.00
其他收益 347.78 1,482.59 1,675.18 1,299.6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5 -2,822.23 4,588.20 -1,271.26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144,789.59 942,572.00 831,680.25 717,728.70
加:营业外收入 79.74 4,764.21 843.01 378.86
减:营业外支出 327.03 5,342.19 3,291.46 4,747.0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4,542.31 941,994.03 829,231.80 713,360.55
减:所得税费用 17,619.60 117,678.32 101,617.03 85,292.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922.71 824,315.70 727,614.77 628,068.5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922.71 824,315.70 727,614.77 628,068.5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少数股东损益 20,378.52 60,508.23 47,489.20 44,314.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544.19 763,807.47 680,125.56 583,754.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899.52 9,176.41 29,506.49 32,679.4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64.76 6,530.52 18,562.15 35,474.6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570.66 6,033.05 38,294.4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35.44 143.33 66.62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435.22 5,889.72 38,227.80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64.76 2,959.85 12,529.11 -2,819.79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64.76 2,959.85 12,529.11 -2,819.79
6.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34.76 2,645.89 10,944.34 -2,795.19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7,822.23 833,492.11 757,121.26 660,747.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6,808.95 770,337.99 698,687.72 619,229.1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013.28 63,154.12 58,433.54 41,518.84
八、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40 0.35 0.3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5 0.40 0.35 0.32
表6-7: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52,657.00 2,617,079.07 2,428,203.91 2,464,433.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45.85 28,743.09 2,923.73 1,208.6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57.99 24,120.85 21,003.70 20,086.8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9,560.83 2,669,943.01 2,452,131.34 2,485,728.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5,647.26 152,307.98 128,687.71 184,800.6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483.41 192,757.33 136,513.92 128,508.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846.70 566,873.53 515,306.27 475,050.3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22.31 51,747.03 9,808.50 47,97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999.67 963,685.88 790,316.40 836,331.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561.16 1,706,257.14 1,661,814.94 1,649,397.3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00.00 5,890.00 - 32,239.9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5.18 32,755.98 13,732.54 39,786.8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5.16 2,352.34 731.63 28.0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07 5,994.24 1,982.85 1,150.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6.41 46,992.57 16,447.02 73,205.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0,653.24 1,812,906.37 791,286.50 601,975.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882.84 9,519.35 7,004.4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57,853.2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19 1,087.17 7,755.81 3,246.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0,718.42 2,703,729.60 808,561.66 612,225.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7,992.01 -2,656,737.04 -792,114.64 -539,020.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1,600.00 400,275.00 23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 675.00 2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70,876.39 7,338,168.96 5,403,886.32 3,585,604.7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1 490.27 366.48 6,656.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0,901.40 7,840,259.23 5,804,527.80 3,592,49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27,925.24 6,216,145.93 5,906,654.62 3,950,383.5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1,148.54 751,695.89 736,883.42 748,496.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7,761.20 39,974.90 47,024.8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30 2,444.17 5,702.40 11,975.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9,137.08 6,970,285.99 6,649,240.44 4,710,856.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764.33 869,973.24 -844,712.64 -1,118,364.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6.25 1,388.49 3,565.92 -1,536.8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439.73 -79,118.17 28,553.58 -9,525.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4,871.86 243,944.15 150,014.28 159,539.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311.59 164,825.98 178,567.86 150,014.28
(二)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
表6-8:发行人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资产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91.24 3,914.11 38,633.17 31,395.51
应收票据 - - - 1,860.00
应收账款 145,050.94 138,567.65 125,860.52 163,042.80
预付款项 592.86 544.63 23,766.03 63,069.42
应收利息 - - 2.91 153.76
应收股利 - - - -
其他应收款 270.49 120.56 105.73 22,133.25
存货 2,991.99 2,764.93 2,794.45 2,711.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2,000.00 19,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976.67 87.14 2,416.98 1,577.37
流动资产合计 154,974.19 145,999.02 195,579.78 304,943.80
非流动资产: - - - -
长期应收款 - - - 62,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772,367.52 1,731,289.14 1,004,017.72 836,849.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508.91 36,508.91 29,635.51 105,632.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215.01 47,215.01 45,385.16 36,671.78
投资性房地产 1,028.10 1,109.64 1,435.82 1,761.99
固定资产 10,959,529.47 11,067,148.12 11,436,135.30 11,837,742.90
在建工程 1,883,172.83 1,837,584.99 1,546,634.47 1,268,409.55
使用权资产 7.71 7.77 7.99 8.10
无形资产 8,452.45 8,820.35 8,374.46 8,025.53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172.35 34,494.91 14,296.86 24,329.6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745,454.36 14,764,178.85 14,085,923.29 14,181,431.13
资产总计 14,900,428.55 14,910,177.87 14,281,503.07 14,486,374.93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843,176.39 466,067.11 285,264.24 60,147.64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7,943.42 12,375.57 17,340.37 7,726.00
预收款项 27.38 205.96 186.42 -
合同负债 - - - 1,467.87
应付职工薪酬 10,229.64 9,716.67 8,217.45 6,533.74
应交税费 41,981.89 41,362.96 28,518.23 24,905.03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25,192.03 13,689.73 15,935.90 17,096.66
其他应付款 423,456.66 446,277.86 467,128.42 543,211.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6,982.59 398,018.70 512,619.05 786,395.86
其他流动负债 206,932.30 502,719.56 507,352.84 603,596.07
流动负债合计 2,155,922.31 1,890,434.12 1,842,562.91 2,051,080.51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5,889,790.46 6,212,781.18 5,824,238.28 6,105,614.20
应付债券 300,000.00 300,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长期应付款 260.00 26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专项应付款 - - 260.00 260.00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255.80 1,307.75 1,132.56 45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61.87 1,961.87 3,828.25 9,183.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93,268.13 6,516,310.80 5,829,459.09 6,115,513.85
负债合计 8,349,190.44 8,406,744.91 7,672,022.00 8,166,594.37
所有者权益: - - - -
股本 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296,499.9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1,300,000.00 1,300,000.00 1,300,000.00 1,296,499.90
资本公积 1,468,861.47 1,468,861.47 1,887,950.38 1,892,928.22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0,469.64 10,469.64 10,158.48 39,677.36
专项储备 9,844.97 6,965.94 851.07 -
盈余公积 390,189.78 390,189.78 323,134.63 255,133.82
未分配利润 1,571,872.26 1,526,946.14 1,287,386.52 1,035,541.2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51,238.12 6,503,432.96 6,609,481.07 6,319,780.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00,428.55 14,910,177.87 14,281,503.07 14,486,374.93
表6-9: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一、营业总收入 281,487.39 1,802,826.28 1,806,183.66 1,715,413.54
减:营业成本 153,213.31 816,191.05 823,912.16 828,555.43
税金及附加 4,145.91 25,170.98 25,125.18 24,254.72
销售费用 477.20 4,197.74 5,949.35 4,691.74
管理费用 4,715.55 30,827.02 29,716.16 25,161.45
研发费用 1,111.87 18,342.47 15,323.56 13,056.45
财务费用 50,754.43 203,416.09 255,502.39 294,195.89
资产减值损失 -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08.63 -805.97 10,266.7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8.38 63,330.74 74,290.19 70,704.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58.38 18,109.15 19,426.68 11,045.5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2.43 -
其他收益 113.28 336.43 631.34 139.6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5 -30.60 582.18 -123.11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68,939.53 763,308.88 725,355.03 606,485.94
加:营业外收入 17.43 628.55 728.27 311.25
减:营业外支出 209.93 3,313.19 3,124.47 4,389.1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747.04 760,624.24 722,958.83 602,408.01
减:所得税费用 12,318.61 90,072.77 79,080.87 67,248.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428.42 670,551.47 643,877.97 535,159.1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428.42 670,551.47 643,877.97 535,159.1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1.16 6,611.31 38,294.4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1.16 6,611.31 38,294.4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135.44 143.33 66.62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8,227.8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6.其他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428.42 670,862.63 650,489.27 573,453.52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表6-10:发行人2021年-2023年及2024年1-3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1,027.80 2,023,796.18 2,096,207.74 2,100,664.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8.62 - 1,843.1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0.05 10,001.85 16,595.95 9,919.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616.46 2,033,798.03 2,114,646.82 2,110,583.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588.36 138,958.17 179,016.27 216,016.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320.78 113,016.88 105,075.27 96,279.5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378.30 445,416.85 450,260.51 409,514.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57.89 8,252.17 8,057.19 20,47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045.34 705,644.07 742,409.23 742,28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571.13 1,328,153.96 1,372,237.58 1,368,299.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90.00 106,000.00 134,239.9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0,707.42 63,748.47 77,037.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6.70 70.99 727.22 22.3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37 1,049.24 2,427.22 909.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1.07 77,317.65 172,902.91 212,209.3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7,666.14 418,537.36 366,398.72 381,997.08
投资支付的现金 39,320.00 310,765.96 95,519.35 147,980.7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57,853.22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5 791.93 2,830.55 2,243.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006.79 1,587,948.48 464,748.61 532,221.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915.72 -1,510,630.83 -291,845.71 -320,012.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600.00 399,6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73,975.00 5,884,497.22 4,613,838.99 3,347,504.7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1 490.27 366.48 1,046.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73,975.01 6,384,587.49 5,013,805.48 3,348,551.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16,657.65 5,639,471.32 5,437,051.20 3,759,362.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448.93 595,330.73 646,468.19 657,534.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14 2,032.64 4,759.25 5,084.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5,162.71 6,236,834.69 6,088,278.63 4,421,981.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187.69 147,752.81 -1,074,473.16 -1,073,430.1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67.71 -34,724.06 5,918.72 -25,143.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71.48 36,695.54 30,776.82 55,919.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39.19 1,971.48 36,695.54 30,776.82
(三)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变动情况
1、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5家。
表6-11:2021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序号 控股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15,000.00 73,403.15
2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0 32,000.00 81,200.00
3 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82,178.00
4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95 194,513.00 236,277.85
5 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6,000.00
2、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5家,与2021年末相比比无变化。
3、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6家,与2022年末相比新增1家,即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发行人2023年新收购公司。
表6-12: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的子公司
序号 控股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投资额(万元)
1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98,000.00 453,693.15
2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0 32,000.00 203,002.73
3 云南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100 10,000.00 82,238.00
4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95 267,213.00 253,852.85
5 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00 20,000.00 6,000.00
6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 146,980.00 440,719.33
4、2024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6家,与2023年末相比无变化。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发行人资产结构分析
表6-13:发行人2021年末-2024年3月末主要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28,247.83 1.16 176,030.81 0.90 185,506.79 1.14 150,977.54 0.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289.90 0.00 345.94 0.00 - - 1,860.00 0.01
应收账款 236,152.42 1.20 196,735.96 1.01 156,096.01 0.96 189,860.39 1.18
预付款项 10,177.86 0.05 8,160.36 0.04 4,072.75 0.03 1,435.97 0.01
其他应收款 50,806.73 0.26 41,893.92 0.21 9,366.34 0.06 14,153.74 0.09
存货 4,584.29 0.02 4,409.67 0.02 4,343.87 0.03 4,402.68 0.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4,761.88 0.02 6,403.21 0.03 3,498.59 0.02 4,010.64 0.02
流动资产合计 535,020.90 2.72 433,979.88 2.22 362,884.35 2.23 366,700.95 2.2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320,066.90 1.63 318,703.92 1.63 311,574.45 1.91 300,174.54 1.8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1,010.62 0.67 131,010.62 0.67 112,561.31 0.69 105,632.23 0.6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7,215.01 0.24 47,215.01 0.24 45,385.16 0.28 36,671.78 0.23
投资性房地产 10,168.69 0.05 10,420.78 0.05 2,022.74 0.01 2,432.94 0.02
固定资产 13,457,123.15 68.42 13,597,090.63 69.64 12,430,452.91 76.32 12,884,327.39 80.20
在建工程 4,262,972.33 21.67 4,096,048.66 20.98 2,264,079.23 13.90 1,635,552.82 10.18
无形资产 629,702.39 3.20 633,508.36 3.24 635,168.04 3.90 600,892.16 3.74
长期待摊费用 2,702.37 0.01 2,732.02 0.01 2,573.64 0.02 2,643.13 0.0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9,429.80 0.81 145,087.14 0.74 83,801.01 0.51 106,465.56 0.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33,107.61 97.28 19,089,946.65 97.78 15,925,052.20 97.77 15,698,726.53 97.72
资产总计 19,668,128.51 100 19,523,926.53 100 16,287,936.55 100 16,065,427.48 100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606.54亿元、1,628.79亿元、1,852.39亿元和1,966.81亿元,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长1.39%,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19.87%,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0.74%。发行人资产总额的变动主要是发行人正处在流域电站的开发建设高峰期,项目建设、投产等带来发行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增减变动,以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的变动;此外,2023年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
发行人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21年末-2024年3月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2.28%、2.23%、2.22%和2.72%,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72%、97.77%、97.78%和97.28%,符合水力发电行业资本密集型结构及发行人处于投资建设高峰期的特点。
(1)流动资产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36.67亿元、36.29亿元、43.40亿元和53.50亿元。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0.38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的增加和应收账款的减少共同作用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7.11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10.10亿元,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增加所致。
① 货币资金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5.10亿元、18.55亿元、17.60亿元和22.82亿元,整体保持较高水平,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94%、1.14%、1.38%和1.16%。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3.45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收到电费及前期新能源补贴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0.95亿元,变动较小;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5.22亿元,主要是下属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及桑河公司为偿还到期债务及生产经营所需带来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表6-14:发行人2023年末货币资金构成
项目 2023年末
余额(万元) 占比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35,401.15 20.11%
其他货币资金 11,204.84 6.37%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129,424.83 73.52%
合计 176,030.81 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33,549.56 19.06%
项目 2023年末余额(万元)
土地复垦保证金 10,896.25
境外工作人员保证金 300.00
履约保证金 8.59
合计 11,204.84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存放财务公司存款和银行存款构成,受限货币资金余额11,204.84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由存放财务公司存款和银行存款构成,受限货币资金余额10,936.24万元。
② 应收账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8.99亿元、15.61亿元和19.6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18%、0.96%和1.01%。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3.38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对应收电费进行结算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06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带来的应收电费增长所致。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23.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1.20%,较2023年末增加3.94亿元,主要是公司电费尚未到结算时间,应收电费和新能源补贴余额增加所致。
发行人应收账款的客户主要是云南电网公司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含)以内。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费,欠款客户主要为云南电网公司和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两家客户欠款占比分别为74.18%和11.28%。
表6-16: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88,264.62 95.11% 1,206.21
1至2年 9,677.55 4.89%
2至3年 0.00 0.00%
3年以上 0.00 0.00%
合计 197,942.17 100.00% 1,206.21
表6-17:发行人2022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的比例 坏账准备 是否关联方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6,843.24 74.18 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2,321.64 11.28 否
中色镍业(缅甸)有限公司 11,865.41 5.99 1,206.21 否
柬埔寨电力公司 9,614.90 4.86 否
缅甸电力公司 4,130.40 2.09 否
合计 194,775.59 98.40 1,206.21
③ 存货
发行人存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用的备品备件,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分别为4,402.68万元、4,343.87万元、4,409.67万元和4,584.2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3%、0.03%、0.04%和0.05%,占比较小。
④ 其他应收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42亿元、0.94亿元、4.19亿元和5.09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9%、0.06%、0.21%和0.26%。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0.48亿元,主要是收回新能源项目投资保证金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25亿元,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对中色镍业(缅甸)有限公司的贷款增加,以及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带来的保证金、押金、往来款项等的增加所致。
表6-18: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年末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23,739.15 30.67% 35,514.89
1至2年 14,645.25 18.92%
2至3年 5,175.89 6.69%
3至4年 67.14 0.09%
4至5年 3,842.87 4.96%
5年以上 29,938.51 38.68%
合计 77,408.81 100.00% 35,514.89
表6-19: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性质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年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余额
金额 占比
应收往来款 32,546.82 42.05% 33,004.48
应收代垫款 21,798.64 28.16% 2,440.11
应收保证金及押金 20,768.56 26.83% 3.75
应收待退款 55.44 0.07% 66.54
其他 2,239.34 2.89% 0.00
合计 77,408.81 100.00% 35,514.89
表6-20:发行人2023年末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款项性质 账龄 坏账准备余额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500.00 29.07 往来款 5年以上 22,500.00
中色镍业(缅甸)有限公司 17,685.92 22.85 代垫款 1年以内 1,798.09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2,500.00 16.15 履约保证金 1年以内 0.00
巴塘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82.26 6.82 委贷本息收入 5年以上 5,282.26
云龙县云投资产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5.17 履约保证金 2-3年 0.00
合计 61,968.17 80.06 - - 29,580.35
(2)非流动资产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569.87亿元、1,592.51亿元、1,908.99亿元和1,913.31亿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22.63亿元,主要是在建工程的增加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16.49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新能源项目的持续投入并逐步投产,托巴及澜沧江西藏段水电站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以及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带来报表合并范围增加,使得发行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长所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① 长期股权投资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30.02亿元、31.16亿元、31.87亿元和32.01亿元,总体呈小幅增长态势,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87%、1.91%、1.63%和1.63%。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1.14亿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0.71亿元,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长0.14亿元,变动较小。
表6-21:发行人2023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准备 其他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18,204.47 11,995.75 190.69 3.03 11,770.00 218,623.94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73,119.85 5,889.13 -55.60 11.04 6,606.56 72,357.86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576.67 224.27 0.34 801.28
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 4,963.13 -249.03 4,714.10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10,407.10 1,077.64 11,484.74
西藏开投曲孜卡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303.23 4,303.23
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872.12 758.36 4,305.00 6,418.77
合计 311,574.45 21,809.88 135.44 14.07 19,134.91 4,305.00 318,703.92
② 固定资产净值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1,288.43亿元、1,243.05亿元、1,359.71亿元和1,345.71亿元,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0.20%、76.32%、69.64%和68.42%。近年来,发行人处于基建投产高峰期,因此固定资产净值保持较高水平,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45.39亿元,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增加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6.66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新能源项目逐步建成投产转入固定资产,以及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带来的固定资产增长所致。
表6-22:发行人2023年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6,783,772.83 3,207,461.80 34,444.12 133,143.36 24,563.24 94,262.73 20,277,648.09
2.本期增加金额 107,028.00 515,765.29 -596.54 57,223.63 1,118.84 -56,295.36 624,243.87
(1)购置 3.96 2,464.91 854.32 988.62 296.02 806.68 5,414.51
(2)在建工程转入 73,500.45 521,285.82 61.96 17,790.55 1,176.10 2,001.07 615,815.95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 33,523.59 -7,985.44 -1,512.82 38,444.47 -353.28 -59,103.10 3,013.41
3.本期减少金额 249.67 13,617.11 262.39 7,746.07 1,085.37 1,508.01 24,468.61
(1)处置或报废 249.67 13,585.57 212.85 7,742.18 1,085.37 1,500.15 24,375.79
转出 31.54 49.54 3.89 7.86 92.82
4.期末余额 16,890,551.16 3,709,609.98 33,585.20 182,620.93 24,596.70 36,459.37 20,877,423.3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4,248,381.67 2,270,620.01 29,768.46 102,763.63 18,174.62 57,228.08 6,726,936.48
2.本期增加金额 407,908.97 139,603.80 -918.36 42,020.98 2,486.53 -29,768.83 561,333.09
(1)计提 391,453.61 153,966.16 1,064.79 10,877.08 1,764.81 2,166.20 561,292.65
其他 16,455.36 -14,362.37 -1,983.15 31,143.90 721.72 -31,935.02 40.44
3.本期减少金额 159.83 13,191.83 255.24 7,632.90 1,073.71 1,500.06 23,813.56
(1)处置或报废 159.83 13,166.48 207.19 7,629.89 1,073.71 1,492.20 23,729.29
转出 25.35 48.05 3.01 7.86 84.27
4.期末余额 4,656,130.81 2,397,031.98 28,594.87 137,151.71 19,587.44 25,959.20 7,264,456.0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6,952.07 9,178.73 24.84 7.41 10.79 16,173.8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9.20 9.20
(1)处置或报废 9.20 9.20
4.期末余额 6,952.07 9,169.53 24.84 7.41 10.79 16,164.6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227,468.28 1,303,408.47 4,990.33 45,444.38 5,001.86 10,489.37 13,596,802.69
2.期初账面价值 12,528,439.09 927,663.06 4,675.66 30,354.90 6,381.21 37,023.85 13,534,537.77
③ 在建工程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163.56亿元、226.41亿元、409.60亿元和426.30亿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18%、13.90%、20.98%和21.67%。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增加62.85亿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83.20亿元,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16.69亿元,除了发行人托巴水电站、西藏段水电站建设新增投资增加,新能源项目持续投入增长带动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持续增长外,2023年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硬梁包水电站项目、光伏项目等的持续建设投入也带动发行人2023年在建工程余额大幅增长。预计未来,发行人在建工程仍将保持较大规模。
表6-23:发行人2023年末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托巴水电站 1,527,836.72 1,527,836.72 1,238,000.35 1,238,000.35
硬梁包水电站 811,306.77 811,306.77 578,086.81 578,086.81
新能源公司风电光伏项目 612,326.19 395.40 611,930.79 230,027.51 230,027.51
RM水电站 412,121.40 412,121.40 276,049.46 276,049.46
GS水电站前期等项目 178,753.03 178,753.03 150,045.66 150,045.66
GX电站 126,784.73 126,784.73 68,918.17 68,918.17
BDa电站 121,040.35 121,040.35 53,012.63 53,012.63
澜沧江上游沿江公路 119,938.18 119,938.18 119,425.72 119,425.72
橄榄坝航电枢纽 60,974.97 60,974.97 60,971.20 60,971.20
四川公司光伏项目 25,275.15 25,275.15 3,149.74 3,149.74
华能彭州热电燃机项目 21,126.72 21,126.72 2,753.69 2,753.69
澜沧江上游公司项目前期费 19,032.49 2,598.87 16,433.63 4,580.90 4,580.90
东南亚前期项目-国际能源 15,106.22 15,106.22 14,906.22 14,906.22
硗碛水电站移民安置项目 9,917.97 9,917.97 9,421.03 9,421.03
BDuo电站 6,839.06 6,839.06 5,098.92 5,098.92
其他 34,841.03 4,226.47 30,614.56 36,768.10 1,389.23 35,378.86
合计 4,103,221.02 7,220.74 4,096,000.28 2,851,216.12 1,389.23 2,849,826.89
④ 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特许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余额分别为60.09亿元、63.52亿元、63.35亿元和62.9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74%、3.90%、3.24%和3.20%,总体呈波动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增加3.43亿元,主要是特许经营权的增加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0.17亿元,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0.38亿元,变动较小。
表6-24:发行人截至2023年末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特许经营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741.78 16,299.72 756,880.16 784,921.66
2.本期增加金额 1,454.60 2,880.97 27,387.59 31,723.16
(1)购置 300.30 2,880.97 3,181.2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其他 1,154.30 27,387.59 28,541.89
3.本期减少金额 10.26 10.26
(1)处置 10.26 10.26
4.期末余额 13,196.37 19,170.43 784,267.76 816,634.5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322.37 10,323.63 133,807.31 147,453.31
2.本期增加金额 1,373.24 2,146.52 32,163.38 35,683.15
(1)计提 1,373.24 2,146.52 19,109.35 22,629.11
其他 13,054.04 13,054.04
3.本期减少金额 10.26 10.26
(1)处置 10.26 10.26
4.期末余额 4,695.61 12,459.89 165,970.69 183,126.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500.77 6,710.53 618,297.06 633,508.36
2.期初账面价值 8,419.41 5,976.08 623,072.85 637,468.34
2、发行人负债结构分析
表6-25:发行人2020年末-2023年6月末主要负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85,571.16 9.50 813,726.34 6.54 428,267.96 4.60 110,175.31 1.17
应付账款 25,012.05 0.20 33,951.81 0.27 23,810.32 0.26 14,532.55 0.15
预收款项 176.69 0.00 216.77 0.00 107.87 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19,562.71 0.16 18,882.76 0.15 11,453.23 0.12 8,920.82 0.09
应交税费 94,673.37 0.76 98,034.36 0.79 36,618.42 0.39 30,729.46 0.33
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49,708.82 0.40 38,206.52 0.31 15,975.90 0.17 17,126.66 0.18
其他应付款 577,277.01 4.63 704,206.10 5.66 510,177.04 5.48 595,710.90 6.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94,482.36 7.17 693,944.71 5.57 603,193.25 6.48 880,514.54 9.32
其他流动负债 206,932.30 1.66 502,719.56 4.04 507,352.84 5.45 603,596.07 6.39
流动负债合计 3,053,396.46 24.48 2,903,888.94 23.32 2,136,956.84 22.96 2,262,538.90 23.96
长期借款 9,043,670.34 72.49 9,176,416.20 73.70 7,124,762.10 76.54 7,144,652.75 75.66
应付债券 300,000.00 2.40 300,000.00 2.41 - - - -
长期应付款 4,008.21 0.03 4,337.78 0.03 4,722.79 0.05 4,608.85 0.05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0.00 0.00 260.00 0.00 260.00 0.00
预计负债 25,390.61 0.20 25,014.64 0.20 23,375.62 0.25 20,426.38 0.2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754.77 0.12 14,754.77 0.12 10,102.12 0.11 9,183.65 0.10
递延收益 - - - - - - 661.22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21,918.59 75.52 9,547,703.24 76.68 7,171,154.54 77.04 7,180,218.00 76.04
负债合计 12,475,315.06 100 12,451,592.18 100 9,308,111.38 100 9,442,756.90 100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944.28亿元、930.81亿元、1,245.15亿元和1,247.53亿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43%,主要是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的减少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3.77%,主要是发行人新能源及澜沧江西藏段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带来的长期借款等的增加,以及当年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0.19%,变动较小。由于现阶段发行人正处于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时期,大型水力发电设备均须提前几年进行设计和制造,设计及制造周期均较长,资金投入规模较大,各个项目的资金投入除依靠股东注资以外,其余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及部分直接债务融资,同时公司近年来开始布局新能源项目,因此形成较高的负债规模。
发行人负债结构以非流动负债为主,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23.96%、22.96%、23.32%和24.48%,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76.04%、77.04%、76.68%和75.52%,主要是近年来发行人在建项目较多,长期借款规模较大所致。
(1)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26.25亿元、213.70亿元、290.39亿元和305.34亿元。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2.56亿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的减少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76.69亿元,主要是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的增加,以及发行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带来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导致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为发行人流动负债的主要构成部分。
①短期借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02亿元、42.83亿元、81.37亿元和118.5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7%、4.60%、6.54%和9.50%。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31.81亿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0.36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根据融资成本变动情况,调整优化有息负债结构,增加了银行借款,以及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股权增加报表合并范围所致。
②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设备款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水电物资公司从事建筑材料批发所欠购销款,近年来应付账款余额占总负债的比重较小,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分别为1.45亿元、2.38亿、3.40亿元和2.5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0.15%、0.26%、0.27%和0.20%。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0.93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应付物资采购款尚未达到结算条件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01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将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带来的应付设备及材料款的增加所致。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含)以内。
表6-26:发行人2023年末应付账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9,126.04 85.79%
1-2年 2,410.91 7.10%
2-3年 284.91 0.84%
3年以上 2,129.96 6.27%
合计 33,951.81 100.00%
③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是应付各类保证金、应付工程款、设备款等,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59.57亿元、51.02亿元、70.42亿元和57.7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31%、5.48%、5.66%和4.63%,总体呈波动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8.55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对工程款进行结算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9.40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澜沧江西藏段项目及新能源项目建设加速,以及新并入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在建水电及新能源项目带来的应收工程款、保证金和设备款的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12.69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对部分工程款等进行结算所致。
表6-27:发行人2023年末前五大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比 是否关联方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咨询西北公司小湾监理中心 88,692.34 12.59 否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小湾项目部 54,164.22 7.69 否
小湾水电站四局八局联营体 21,946.06 3.12 否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小湾监理中心 18,526.39 2.63 否
小湾水电站工程141联营体 15,988.25 2.27 否
合计 199,317.26 28.30
表6-28: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余额 占比
工程款 590,664.19 83.88%
押金保证金 60,249.77 8.56%
设备款 35,440.01 5.03%
往来款 3,310.90 0.47%
代扣代付款 2,614.71 0.37%
补充医疗保险结余 9,182.45 1.30%
上游效益调节补偿 0.00 0.00%
其他 2,744.08 0.39%
合计 704,206.10 100.00%
④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88.05亿元、60.32亿元、69.39亿元和89.4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32%、6.48%、5.57%和7.17%,主要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27.73亿元,主要是长期借款偿还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08亿元,主要是发行人新并入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带来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20.05亿元,主要是部分长期借款拟到期转入所致。
表6-29:发行人2023年末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75,003.15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3,918.08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0.00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5,809.01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9,214.47
合计 693,944.71
⑤ 其他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60.40亿元、50.74亿元、50.27亿元和20.6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39%、5.45%、4.04%和1.66%,呈波动态势。该科目主要为公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债券,其余额的变动主要反映短期债券的发行、兑付。
(2)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18.02亿元、717.12亿元、954.77亿元和942.19亿元,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0.91亿元,变动较小;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37.65亿元,主要是发行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增加以及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12.58亿元,主要是长期借款的减少所致。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为发行人非流动负债主要构成部分。
①长期借款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714.47亿元、712.48亿元、917.64亿元和904.37亿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5.66%、
76.54%、73.70%和72.49%,总体呈下降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减少1.99亿元,变动较小;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05.17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对加快对新能源项目及澜沧江西藏段水电项目的建设带来的长期借款的增加,以及当年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股权后将其纳入报表合并范围,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因新能源项目、硬梁包水电站等项目的建设带来的长期借款的增长所致;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13.27亿元,主要是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②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主要构成为下属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借款。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0.46亿元、0.47亿元、0.41亿元和0.3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5%、0.05%、0.03%和0.03%,呈逐年减少态势,主要因为公司下属瑞丽江一级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逐步偿还少数股东借款。
表6-30: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余额
瑞丽江一级水电站应付投资款 4,077.78
合计 4,077.78
③应付债券
2022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0亿元、0亿元、30亿元和30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0%、2.41%和2.40%。其中,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0亿元,主要是发行人2023年发行了总额30亿元的绿色中期票据所致。
(二)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6-31:发行人2021年末-2024年3月末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800,000.00 25.02 1,800,000.00 25.45 1,800,000.00 25.79 1,800,000.00 27.18
其他权益工具 1,300,000.00 18.07 1,300,000.00 18.38 1,300,000.00 18.63 1,296,499.90 19.58
永续债 1,300,000.00 18.07 1,300,000.00 18.38 1,300,000.00 18.63 1,296,499.90 19.58
资本公积 1,282,662.96 17.83 1,282,662.96 18.14 1,884,260.17 27.00 1,889,238.01 28.53
其他综合收益 65,940.16 0.92 65,675.40 0.93 56,402.99 0.81 37,840.84 0.57
盈余公积 452,256.30 6.29 452,256.30 6.39 319,521.61 4.58 255,133.82 3.85
未分配利润 1,919,347.71 26.68 1,824,305.81 25.79 1,413,216.96 20.25 1,157,641.29 17.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6,832,088.16 94.98 6,732,906.03 95.20 6,774,376.75 97.06 6,436,353.85 97.19
少数股东权益 360,725.29 5.02 339,428.32 4.80 205,448.41 2.94 186,316.72 2.81
股东权益合计 7,192,813.45 100 7,072,334.35 100 6,979,825.17 100 6,622,670.58 100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662.27亿元、697.98亿元、707.23亿元和719.28亿元,总体呈增长态势。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35.72亿元,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25亿元,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12.05亿元,主要是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1)实收资本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余额分别均为180亿元,无变动,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7.18%、25.79%、25.45%和25.02%。
(2)资本公积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88.92亿元、188.43亿元、128.27亿元和128.27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8.53%、27.00%、18.14%和17.83%。其中,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1年末减少4,977.84万元,主要是公司新发行永续债产生的承销费及行使赎回权的永续债产生的兑付费用冲减资本公积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60.16亿元,主要是因为发行人2023年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与账面净资产差异冲减资本公积,并将资本公积部分还原至留存收益,最终导致资本公积较减少。
表6-32:发行人2023年末资本公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137,759.72
其他资本公积 144,903.24
合计 1,282,662.96
(3)未分配利润
2021年末-2023年末及2024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15.76亿元、141.32亿元、182.43亿元和191.93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7.48%、20.25%、25.79%和26.68%。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25.56亿元,2023
年末较2022年增加41.11亿元,2024年3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9.50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持续增长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
2021年末-2023年末及 2024年 3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余额分别为129.65亿元、130亿元、130亿元和130亿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19.58%、18.63%、18.38%和18.07%,该科目主要核算发行人发行的永续票据情况。其中,2022年末较2021年末增加0.35亿元,变动较小。永续票据具体情况详见表7-3和表7-4。
(三)现金流量分析
表6-33:发行人2021年-2024年1-3月现金流量主要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9,560.83 2,669,943.01 2,452,131.34 2,485,728.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999.67 963,685.88 790,316.40 836,331.32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08,561.16 1,706,257.14 1,661,814.94 1,649,397.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6.41 46,992.57 16,447.02 73,205.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0,718.42 2,703,729.60 808,561.66 612,225.95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317,992.01 -2,656,737.04 -792,114.64 -539,020.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0,901.40 7,840,259.23 5,804,527.80 3,592,491.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09,137.08 6,970,285.99 6,649,240.44 4,710,856.12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61,764.33 869,973.24 -844,712.64 -1,118,36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439.73 -79,118.17 28,553.58 -9,525.17
发行人2021年-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64.94亿元、166.18亿元和170.63亿元,总体保持净流入态势,主要是近年来发行人水电机组的投产高峰期,随着小湾、功果桥、糯扎渡等一批重点水电站陆续投产运营,发电量、售电量增长,为发行人带来了大量收入。2022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1年增加1.24亿元,主要是2022年发行人光伏组件采购规模同比减少,带来购买商品现金流出减少;以及发行人对会计核算现金流量列示进行调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额现金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2年增加4.44亿元,主要是发行人当年将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所致。2024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0.86亿元。
发行人正处于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时期,大部分项目投入大且有一定建设周期;同时按照公司“十四五”期间,拟在澜沧江云南段和西藏段规划建设“双千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可持续发展的规划,陆续开展了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的前期工作,因此投资活动净现金流近年来呈较大规模流出状态,2021年-2024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3.90亿元、-79.21亿元、-265.67亿元和-31.80亿元。其中,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2年净流出大幅增加186.46亿元,主要是一方面发行人持续加大对新能源项目、澜沧江上游水电站项目建设的投资,另一方面发行人以现金85.79亿元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 100%股权,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 2022年增加189.52亿元。
2021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11.84亿元、-84.47亿元和87.00亿元,呈波动态势,一方面发行人已投产电站陆续进入还款期,还本付息支出增加;同时投产电站的逐步运营使得短期资金融资规模逐步增长;另一方面发行人根据长、短期资金需求情况,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上市募资等方式融资的规模有所波动;最终使得发行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呈波动态势。其中,2022年较2021年减少27.37亿元,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加快澜沧江上游电站建设投资以及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带来了融资需求的增加,因此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幅高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幅度。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呈净流入态势,主要是一方面发行人为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尽快澜沧江上游水电站建设及新能源项目建设外部融资增加带来了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另一方面发行人有效压降融资成本带来财务费用同比降低,同时水电站及新能源项目建设、股权收购等资本性支出占比较大,且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同比减少,带来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下降,最终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正。2024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6.18亿元。
近年来,随着在建项目不断投产,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增长较快,未来随着新电站陆续投产,发行人经营效益将进一步提高,经营活动的获利能力会不断增强。
(四)偿债能力分析
表6-34: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表
科目 2024年3月末 2023年 2022年 2021年末
资产负债率 63.43% 63.78% 57.15% 58.78%
流动比率(倍) 0.18 0.15 0.17 0.16
速动比率(倍) 0.17 0.15 0.17 0.16
EBIT(万元) 213,126.32 1,219,988.37 1,130,688.73 1,050,407.93
EBIT利息保障倍数 3.11 4.39 3.75 3.12
现阶段发行人正处于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时期,大型水力发电设备均须提前几年进行设计和制造,设计及制造周期均较长。上述发展状况决定了发行人近几年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各个项目的资金投入除依靠股东注资以外,必须大量对外融资解决资金需要,使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维持在较高水平,2021年末-2024年3月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78%、57.15%、63.78%和63.43%。2023年以来,一方面发行人加快新能源项目及澜沧江上游水电项目的建设步伐,并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公司100%股权;另一方面随着部分新能源项目的逐步建成投产运营,以及发行人从调整债务结构及优化融资成本角度考虑,增加了短期接待资金的置换频率;同时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增加,最终使得发行人融资规模增幅较大,导致资产负债率水平较2022年有所上升。
2021年末-2024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16、0.17、0.15和0.18;速动比率分别为0.16、0.17、0.15和0.17,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目前进行水电工程建设,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占总资产比重较大,近年来比重超过90%,而流动资产平均占比4.48%;同时随着公司电站投入运营后流动资金需求增加带来的短期资金需求,使公司的流动负债保持一定规模。其中,2023年末受发行人短期借款增加以及水电及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推进带来的其他应付款的增加,流动负债增幅大于流动资产增幅,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22年末有所下降
2021年-2024年1-3月,发行人EBIT分别为105.04亿元、113.07亿元、122.00亿元和21.31亿元,近年来,随着发行人优质水电站的逐步投产运营,利润总体保持较高水平,从而使发行人EBIT总体保持较高水平。2021年-2024年1-3月,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12、3.75、4.39和3.11,随着发行人对融资成本控制的不断优化,已经利润的持续增长,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不断提高。总体来说,发行人自身经营对债务利息的保障能力较强。
目前,发行人小湾、功果桥、糯扎渡等一批重点水电项目已陆续实现投产运营,为发行人带来了大量的收入和稳定的现金流;同时发行人2023年纳入并表范围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盈利水平也较优,进一步增强了发行人整体经营效益。未来随着发行人新增水电、新能源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将进一步增加,经营性净现金流获取能力不断提升,有利于缓解融资压力,同时发行人股东资本金的注入,对公司的支持力度很大。整体而言,发行人的偿债能力较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表6-35: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营业收入 441,972.46 2,346,133.16 2,114,171.83 2,020,163.05
营业成本 213,378.90 1,023,764.51 921,211.74 916,576.73
销售费用 743.37 6,007.39 4,271.90 3,899.78
管理费用 8,094.81 54,253.12 43,677.12 37,876.09
研发费用 1,124.96 18,717.93 15,362.90 13,065.25
财务费用 68,155.93 273,045.69 293,945.82 337,500.96
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17.68% 15.00% 16.90% 19.42%
投资收益 1,720.62 28,325.35 24,989.12 34,050.38
营业外收入 79.74 4,764.21 843.01 378.86
利润总额 144,542.31 941,994.03 829,231.80 713,360.55
净利润 126,922.71 824,315.70 727,614.77 628,068.52
营业毛利率 51.72% 56.36% 56.43% 54.63%
总资产收益率 4.35% 6.81% 6.99% 6.46%
净资产收益率 7.12% 11.73% 10.70% 9.68%
注:2024年1-3月数据经年化
发行人2021年至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02.02亿元、211.42亿元、234.61亿元和44.20亿元;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71.77亿元、83.17亿元、94.26亿元和14.4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2.81亿元、72.76亿元、82.43亿元和12.69亿元。
2022年,在发行人全年发电量增长的带动下,实现营业收入较2021年增加12.02亿元,增幅4.65%;受部分电站机组、发电设备折旧年限陆续到期,本期折旧费用同比减少的影响,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1年仅增长0.51%,从而使得发行人毛利润较2021年增加8.94亿元,增幅7.49%;同时,由于发行人持续优化债务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2.91%,使得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2021年分别增加11.59亿元和9.95亿元,增幅分别为16.24%和15.85%。
2023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较2022年同期增加23.20亿元,增幅10.97%;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2022年同期分别增长11.28亿元和9.67亿元, 分别为13.60%和 13.29%;主要是发行人当年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华能四川能源公司对公司收入、利润的贡献,部分电站设备折旧年限到期带来的折旧费用减少,以及发行人当年融资成本下降带来的财务费用较2022年下降7.11%所致。
发行人作为大型的水力发电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是主要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运营费用较低,2021年至2023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54.63%、56.43%和56.36%,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总体保持较高水平。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毛利率为51.72%。
虽然发行人投资规模较大,使得资产规模较大,但在发行人利润增长且保持
相对稳定的带动下,2021年-2023年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6%、6.99%和6.81%,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9.68%、10.70%和11.73%。
2021年至2024年1季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392,342.08万元、357,257.74万元、352,024.13万元和78,119.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42%、16.90%、15.00%和17.68%。发行人期间费用主要为财务费用,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融资规模较大,但随着发行人不断优化融资结构,财务费用整体成下降态势。发行人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规模较小,在期间费用的占比不大。随着发行人在建项目不断投产和融资成本的降低,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呈逐年下降态势。
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助、赔偿款等,2021年至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78.86万元、843.01万元、4,764.21万元和79.74万元。发行人营业外收入主要为保险赔款。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34,050.38万元、24,989.12万元、28,325.35万元和1,720.62万元。其中,2022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1年减少9,061.26万元,主要是发行人2021年出售云铜股份及驰宏锌锗股份带来的收益,而2022年发行人无该部分收入所致;2023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2年增加3,336.23万元,主要是对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021-2023年及2024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747.02万元、3,291.46万元、5,342.19万元和327.03万元,总体呈波动的态势,发行人营业外支出主要是对外捐赠。
(六)营运能力分析
表6-36:发行人主要营运能力指标表
科目 2024年1-3月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总资产周转率(倍) 0.09 0.13 0.13 0.12
应收账款周转率(倍) 8.17 13.30 12.22 12.37
存货周转率(倍) 189.80 233.91 210.65 216.11
注:2024年1-3月数据经年化
2021-2023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2、0.13、0.13,发行人正处于流域水电开发建设时期,投资巨大,建设周期较长,资产规模扩张迅速,在建工程较多,固定资产增长较快,致使总资产周转率偏低,但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带动下,保持稳定。
发行人2021-2023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37、12.22和13.30,公司应
收账款周转率较为稳定,和电网公司跨月结算的惯例基本吻合,受售电量增长,以及应收账款余额的下降,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态势。
发行人存货主要是电站运营的相关备品备件构成,金额较小,2021-2023年,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16.11、210.65和233.91,公司存货周转率在存货余额和营业成本变动的影响下,总体呈波动态势,但保持较高水平。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
1、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结构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总额10,674,360.16万元,其中短期借款 813,726.3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84,217.62万元,长期借款9,176,416.20万元。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总额11,111,422.63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185,571.1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882,181.13万元,长期借款9,043,670.3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6-37:发行人金融机构贷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3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1,185,571.16 813,726.3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82,181.13 684,217.62
长期借款 9,043,670.34 9,176,416.20
合计 11,111,422.63 10,674,360.16
2、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结构
表6-38: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占比
质押借款 5,679,365.66 608,117.62 6,287,483.28 58.9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813,726.34 3,497,050.55 76,100.00 4,386,876.89 41.10
合计 813,726.34 9,176,416.20 684,217.62 10,674,360.16 100.00
表6-39: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金额合计 占比
信用借款 1,185,571.16 3,553,472.06 42,166.00 4,781,209.22 43.03
抵押借款 -
质押借款 - 5,490,198.28 840,015.13 6,330,213.41 56.97
保证借款 - -
合计 1,185,571.16 9,043,670.34 882,181.13 11,111,422.63 100.00
3、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
表6-40: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机构 融资单位 借款金额 借款开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利率
中国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676,410.00 2008/6/20 2046/4/29 2.89
中国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3,950.00 2023/5/30 2024/5/30 1.45
中国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30,000.00 2023/10/17 2024/12/20 2.15
中国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11,800.00 2017/9/20 2047/4/14 2.88
中国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79,127.22 2022/6/30 2040/12/27 2.57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571,510.00 2008/1/2 2044/3/27 2.88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10,968.92 2021/4/19 2026/4/19 1.65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82,266.00 2012/12/19 2030/2/28 2.95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16,993.00 2007/10/10 2048/12/16 3.62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52,167.22 2012/4/18 2042/12/28 2.52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29,754.10 2007/1/8 2045/3/26 2.89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74,600.00 2022/12/20 2025/12/20 1.65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50,470.00 2022/9/25 2042/4/28 3.17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67,276.10 2014/8/13 2040/4/19 2.76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743,210.38 2008/1/2 2046/4/29 2.90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6,450.00 2022/5/23 2027/5/19 1.45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2/6/19 2032/6/19 2.95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540.20 2007/11/16 2047/9/18 3.52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45,985.69 2015/10/27 2039/2/21 2.51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369,065.90 2010/8/31 2049/5/20 2.95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08,000.00 2022/6/22 2027/6/21 1.45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71,100.00 2012/6/4 2035/3/27 2.95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41,240.00 2017/1/10 2047/1/10 3.62
中国进出口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814,107.43 2015/3/17 2046/12/25 2.95
招商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161,434.00 2013/1/30 2038/1/30 2.95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111,400.00 2021/9/23 2024/9/9 1.45
中国民生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09/6/29 2024/6/29 3.20
中国民生银行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560.00 2022/6/21 2046/12/31 3.35
合计 10,455,386.16
(二)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1、发行人债务融资情况
(1)融资租赁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无融资租赁业务余额。
(2)保险融资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无保险融资业务余额。
(3)债券融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到期债券余额为201.40亿元,其中,超短期融资券41.40亿元,中期票据(含永续中票)160亿元。
表6-41:发行人已发行债券情况
证券名称 发行日 发行额(亿元) 发行利率 到期日 品种 是否兑付
24华能水电SCP004 2024年5月22日 10 2.00% 2024年9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GN001 2024年5月16日 3.40 1.94% 2024年9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3 2024年4月23日 8 2.00% 2024年8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2 2024年4月16日 20 2.09% 2024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1 2024年1月23日 20 2.52% 2024年4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7 2023年11月7日 10 2.40% 2024年1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8 2023年10月20日 20 2.44% 2024年1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7(科创票据) 2023年10月12日 20 3.35% 2026年10月16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6(科创票据) 2023年9月13日 10 3.26% 2026年9月15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5 2023年9月7日 10 3.40% 2026年9月11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SCP006 2023年8月24日 20 2.08% 2024年1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5 2023年8月1日 10 2.19% 2023年10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4(乡村振兴) 2023年7月31日 4 2.10% 2023年11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4 2023年7月26日 8 2.23% 2023年10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3(可持续挂钩) 2023年7月25日 20 2.85% 2026年7月26日 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2(碳中和债) 2023年7月3日 10 3.18% 2026年7月5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1 2023年6月20日 10 2.70% 2025年6月21日 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SCP003 2023年6月15日 10 2.29% 2023年10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0(乡村振兴) 2023年5月29日 4 2.25% 2023年9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2 2023年5月23日 10 2.30% 2023年8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9 2023年5月17日 3 2.33% 2023年9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8(乡村振兴) 2023年4月17日 8 2.41% 2023年7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7(乡村振兴) 2022年4月11日 10 2.40% 2023年7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6 2022年4月3日 11 2.28% 2023年7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5 2023年2月27日 4 2.25% 2023年6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1 2023年2月21日 10 2.28% 2023年5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4 2023年2月16日 4 2.15% 2023年6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3 2023年1月12日 8 2.15% 2023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2 2023年1月10日 10 2.15% 2023年4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1 2023年1月4日 11 2.28% 2023年4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2 2022年12月26日 14 2.55% 2023年1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5 2022年10月31日 6.40 1.65% 2022年12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1 2022年10月25日 10 1.80% 2023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0 2022年10月17日 20 1.65% 2023年2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4 2022年10月11日 14 1.55% 2022年11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3 2022年9月9日 6.60 1.58% 2023年1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9 2022年8月10日 10 1.68% 2022年11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2(可持续挂钩) 2022年8月5日 20 2.84% 2025年8月9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2华能水电GN001(可持续挂钩) 2022年7月4日 20 3.18% 2025年7月6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2华能水电GN011 2022年7月4日 9.20 1.89% 2022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0 2022年6月27日 2.80 2.00% 2022年11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8 2022年6月16日 10 2.07% 2022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9 2022年5月30日 10.80 1.95% 2022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8 2022年5月26日 5 1.97% 2022年9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7 2022年5月23日 20 2.08% 2022年10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6 2022年5月16日 10 2.10% 2022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7 2022年4月25日 2.80 2.08% 2022年6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6 2022年4月24日 10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5 2022年4月21日 5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5 2022年3月17日 10 2.45% 2022年6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4 2022年3月11日 5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3 2022年3月1日 5 2.13% 2022年5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2 2022年2月28日 9.20 2.14% 2022年7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4 2022年2月21日 10 2.45% 2022年5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1 2022年1月27日 10 2.14% 2022年4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3 2022年1月13日 10 2.58% 2022年4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2 2022年1月11日 10 2.59% 2022年5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1 2022年1月10日 10 2.59% 2022年5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5 2021年12月20日 5 2.58% 2022年3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5 2021年12月13日 5 2.59% 2022年3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4 2021年10月25日 5 2.59% 2022年3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3(乡村振兴) 2021年10月19日 5 2.59% 2021年12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4 2021年10月12日 5 2.58% 2022年2月1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3 2021年10月11日 10 2.65% 2022年2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2 2021年9月13日 10 2.59% 2022年1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1 2021年9月6日 20 2.59% 2022年1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0 2021年7月9日 10 2.58% 2021年10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9 2021年7月8日 10 2.58% 2021年10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2 2021年6月25日 5 2.65% 2021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8 2021年6月15日 10 2.58% 2021年9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7 2021年6月4日 20 2.58% 2021年9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1(乡村振兴) 2021年5月18日 5 2.58% 2021年8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6 2021年4月15日 10 2.60% 2021年7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5 2021年4月12日 15 2.60% 2021年7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4 2021年3月9日 20 2.78% 2021年6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3 2021年1月18日 10 2.78% 2021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2 2021年1月15日 10 2.78% 2021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1 2021年1月14日 10 2.58% 2021年4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8 2020年12月15日 10 2.40% 2021年1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7 2020年12月8日 20 2.80% 2021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6 2020年10月26日 10 2.75% 2021年4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5 2020年10月19日 20 2.23% 2021年1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4 2020年10月19日 10 2.20% 2020年12月1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3 2020年10月12日 20 2.20% 2020年12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HHPY2 2020年9月18日 20 4.40% 2023年9月22日 可续期公司债 是
20HHPY1 2020年8月31日 20 4.27% 2023年9月2日 可续期公司债 是
20HHPS1 2020年8月24日 5 2.89% 2020年11月24日 短期公司债 是
20华能水电SCP012 2020年8月17日 10 1.80%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1 2020年8月13日 20 1.80%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0 2020年8月6日 20 1.80% 2020年10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MTN001 2020年7月9日 10 4.10% 2023年7月13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20华能水电GN002 2020年6月17日 10 1.69%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9 2020年5月29日 10 1.75% 2020年9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8 2020年5月20日 15 1.65% 2020年8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7 2020年5月19日 15 1.67% 2020年8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GN001 2020年5月18日 5 1.70% 2020年10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6 2020年5月11日 20 1.49% 2020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5 2020年4月17日 20 1.62% 2020年7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4 2020年4月17日 10 1.69% 2020年7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3 2020年3月9日 10 2.20% 2020年6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2 2020年3月3日 30 2.20% 2020年4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1 2020年2月14日 15 2.60% 2020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9 2019年12月19日 10 2.20% 2020年2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8 2019年12月2日 5 3.18% 2020年5月2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7 2019年11月25日 11 2.00% 2019年12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MTN004 2019年10月28日 18 4.58% 2024年10月30日 永续中期票据 未到期
19华能水电MTN003 2019年10月16日 22 4.29% 2024年10月18日 永续中期票据 未到期
19华能水电SCP016 2019年9月18日 15 3.00% 2020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15 2019年9月16日 15 2.96% 2020年2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4 2019年8月21日 15 3.13% 2020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MTN002 2019年8月14日 20 3.93% 2022年8月16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19华能水电MTN001 2019年7月25日 20 4.17% 2022年7月29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19华能水电SCP013 2019年7月22日 10 2.85% 2019年12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2 2019年7月15日 10 2.87% 2019年10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1 2019年7月8日 10 2.80% 2019年12月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0 2019年5月5日 20 3.30% 2019年10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9 2019年4月15日 10 3.10% 2019年7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8 2019年4月9日 20 2.94% 2019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7 2019年4月2日 16 2.95% 2019年8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6 2019年3月25日 10 3.08% 2019年8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5 2019年3月15日 6 3.20% 2019年11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4 2019年1月21日 20 3.08% 2019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3 2019年1月17日 10 3.15% 2019年7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2 2019年1月15日 10 3.20% 2019年7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1 2019年1月11日 20 2.99% 2019年4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9 2018年10月10日 10 3.30% 2019年4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8 2018年9月11日 16 2.70% 2018年9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7 2018年8月27日 20 3.54% 2019年1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6 2018年8月22日 10 3.84% 2019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5 2018年8月13日 20 3.60% 2019年5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4 2018年6月25日 10 4.49% 2018年10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3 2018年6月13日 10 4.45% 2018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2 2018年6月4日 15 4.57% 2018年8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1 2018年5月30日 15 4.48% 2018年8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10 2017年12月15日 10 4.80% 2018年5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9 2017年12月12日 10 4.35% 2018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8 2017年10月31日 20 4.78% 2018年7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7 2017年10月25日 10 4.25% 2018年4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6 2017年7月21日 10 4.24% 2018年4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5 2017年5月8日 20 4.34% 2017年11月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4 2017年5月5日 20 4.35% 2018年2月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3 2017年4月25日 5 4.35% 2018年1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2 2017年4月20日 10 4.29% 2017年10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CP001 2017年4月20日 10 4.45% 2018年4月2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1 2017年3月9日 15 3.90% 2017年8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7 2016年12月8日 15 3.60% 2017年5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3 2016年11月21日 10 3.09% 2017年11月23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2 2016年11月14日 20 2.99% 2017年11月16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6 2016年9月26日 20 2.75% 2017年4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5 2016年9月12日 10 2.56% 2017年4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4 2016年8月15日 30 2.59% 2017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PPN002 2016年7月5日 10 3.34% 2017年7月6日 定向工具 是
16澜沧江SCP003 2016年7月1日 10 2.76% 2017年4月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1 2016年6月2日 20 2.90% 2017年6月6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2 2016年5月12日 10 2.79% 2017年2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PPN001 2016年3月14日 10 3.10% 2017年3月16日 定向工具 是
16澜沧江SCP001 2016年3月7日 20 2.58% 2016年10月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3 2015年12月10日 10 3.07% 2016年12月1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4 2015年10月9日 20 3.16% 2016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3 2015年9月14日 10 3.30% 2016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2 2015年8月18日 20 3.34% 2016年8月20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1 2015年8月18日 10 3.34% 2016年8月20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2 2015年6月16日 10 3.59% 2016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PPN001 2015年6月9日 15 4.20% 2016年6月10日 定向工具 是
15澜沧江SCP001 2015年3月16日 20 4.57% 2015年10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4澜沧江SCP002 2014年11月26日 20 4.15% 2015年8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4澜沧江SCP001 2014年9月12日 20 4.62% 2015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3 2013年11月28日 20 6.15% 2014年11月29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2 2013年9月17日 20 5.19% 2014年9月18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1 2013年7月23日 20 4.97% 2014年7月2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PPN001 2013年3月15日 10 5.20% 2016年3月18日 定向工具 是
12澜沧江CP003 2012年11月9日 20 4.42% 2013年11月12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CP002 2012年8月21日 20 3.96% 2013年8月22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CP001 2012年6月8日 20 3.39% 2013年6月1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PPN001 2012年3月19日 25 6.20% 2015年3月20日 定向工具 是
11澜沧江CP01 2011年3月22日 40 4.52% 2012年3月23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0澜沧江CP02 2010年2月26日 20 3.31% 2011年3月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0澜沧江CP01 2010年1月18日 20 3.60% 2011年1月19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7澜沧江CP01 2007年8月27日 25 4.85% 2008年8月27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6澜沧江CP02 2006年5月30日 6 3.24% 2007年2月28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6澜沧江CP01 2006年5月30日 6 3.42% 2007年5月3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4)关联方借款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余额为33.16亿元,全部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获得。
表6-42: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从关联方获得的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率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8,000.00 2015-10-20 2035-10-19 1.0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09-06 2036-08-03 1.0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9,300.00 2022-03-03 2025-03-03 3.3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5,200.00 2022-03-16 2025-03-16 3.3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0,500.00 2022-03-03 2025-03-03 3.36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614.00 2013-01-08 2027-01-08 3.92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4-08-03 1.0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4-08-03 1.08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5-08-03 1.08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06-24 2030-06-24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4-03-05 2024-05-05 2.1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25,000.00 2012-06-19 2032-06-19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3,000.00 2024-03-15 2024-05-15 2.2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 2023-10-26 2026-10-26 2.4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3-01-12 2026-01-12 2.5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02-24 2026-01-12 2.5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2023-11-15 2024-11-15 2.4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3-11-27 2024-11-27 2.4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3-12-13 2024-12-13 2.40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6,700.00 2020-05-18 2035-05-15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5,000.00 2020-06-11 2035-05-15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7,500.00 2020-08-10 2035-05-15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5,500.00 2020-09-16 2035-05-15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3,000.00 2021-02-01 2035-05-15 2.95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2,300.00 2021-03-03 2035-05-15 2.95
合计 331,614.00
四、发行人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1、质押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质押借款金额为633.02亿元,全部以小湾、糯扎渡、景洪、功果桥、黄登、龙开口、苗尾等电站收费权作为质押。
表6-43: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质押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机构 融资单位 借款金额 借款开始日 借款到期日 借款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842,410.00 2008/1/2 2044/3/27 2.9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82,266.00 2012/12/19 2030/2/28 2.95
中国农业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68,367.07 2012/4/18 2042/12/28 2.52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558,254.00 2007/1/8 2045/3/26 2.93
中国建设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67,276.10 2014/8/13 2040/4/19 2.76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204,410.00 2008/1/2 2046/4/29 2.95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100,000.00 2012/6/19 2032/6/19 2.95
中国工商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245,985.69 2015/10/27 2039/2/21 2.51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369,065.90 2010/8/31 2049/5/20 2.95
国家开发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71,100.00 2012/6/4 2035/3/27 2.95
中国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326,410.00 2008/6/20 2046/4/29 2.95
中国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30,000.00 2023/10/17 2024/12/20 2.15
中国银行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179,127.22 2022/6/30 2040/12/27 2.57
中国进出口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814,107.43 2015/3/17 2046/12/25 2.95
招商银行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161,434.00 2013/1/30 2038/1/30 2.95
中国民生银行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09/6/29 2024/6/29 3.2
合计 6,330,213.41
2、抵押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无抵押贷款。
3、其他限制用途情况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10,936.24万元,主要为境外工作人员保证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
发行人2023年度关联交易如下:
(一)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表6-44:发行人母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 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织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及销售 3,490,000.00 50.40% 50.40%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9亿元。最终控制方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表6-45: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华能澜沧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昆明 6,000.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电力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 10,000.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 98,000.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昆明 2,672,130.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95.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昌都 32,000.00 西藏昌都市聚盛路243号农行昌都分行综合楼五、六、七层 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澜沧江国际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0.79 中国香港 对外投资及经营 100.00 投资设立
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 10,000.00 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 水电站开发建设运营 50.00 投资设立
瑞丽江一级水电有限公司 缅甸 1,000.00万美元 缅甸 水力发电 80.00 投资设立
瑞丽市联能经贸有限公司 瑞丽市 10.00 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瑞江路白花巷9号 水电开发及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桑河二级水电有限公司 柬埔寨 100.00万美元 柬埔寨 水电生产及开发 51.00 投资设立
华能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石林县 15,500.00 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大理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理市 15,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漾濞110号 电力、热力生 100.00 投资设立
产和供应业
勐海南果河水电有限公司 勐海县 3,130.00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往乡南果河村委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祥云风电有限公司 祥云县 8,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财富工业园(祥城) 商务服务业 100.00 投资设立
兰坪亚太环宇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兰坪县 2,500.00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盐津关河水电有限公司 盐津县 2,000.00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盐井镇新区政府大楼招商办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1.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 大理市 10,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漾濞路110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临沧市 10,000.00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汀旗路136号附103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5.41 投资设立
华能清洁能源(文山砚山)有限公司 砚山县 900.00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龙头街24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普洱)新能源有限公司 普洱市 10,000.00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白云路茶马古镇B区1号步行街12栋4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7.99 投资设立
华能清洁能源(文山广南)有限公司 广南县 1,000.00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北宁路体育公园旁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云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临沧市 1,000.00 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祥临公路旁(云县爱华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5.00 投资设立
光伏产业园区内)
华能澜沧江(保山昌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昌宁县 10,000.00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达丙街北段西侧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祥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祥云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中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凤庆县 1,000.00 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核桃产业园区标准厂房1栋401室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5.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勐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勐海县 17,000.00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象山社区祥和小区综合办公楼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勐腊)新能源有限公司 勐腊县 30,000.00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新城雨林大道89号森翔家居商贸城6栋3楼6316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景洪)新能源有限公司 景洪市 30,000.00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遮路4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沧源县 1,000.00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24号3楼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峨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峨山县 1,000.00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大龙潭乡龙兴街4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镇康)新能源有限公司 镇康县 1,000.00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工业园区1号路研发中心2楼201室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南涧)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涧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富民街25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鹤庆)新能源有限公司 鹤庆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黄坪镇新泉村民委员会糖厂小组113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永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永平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盛路98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云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云龙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长新乡开发区龙山酒店5楼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巍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巍山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南诏镇菜秧河片区滨河路3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昆明高新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市 1,000.00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武振街1号生物科技孵化器3号标准厂房9楼101-1-1室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德钦)新能源有限公司 德钦县 1,000.00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升平镇梅里花苑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漾濞)新能源有限公司 漾濞县 1,000.00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鸡街乡鸡街村北区商贸新村忠惠食宿坊一楼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澜沧江(寻甸)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明市 1,000.00 华能澜沧江(寻甸)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市 146,980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 4,274.86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石化北路东段2号技术创新中心大楼1-4-4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如皋市华蓉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如皋市 1,000.00 如皋市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10幢19层1905室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雅安市 51,610.00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青衣江路中段113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8.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康定县 19,400.00 甘孜州康定县鸳鸯坝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嘉陵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市 19,308.00 四川省南充市柳林路189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5.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武县 18,865.26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白马寨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5.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武胜县 15,672.50 四川省武胜县礼安镇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9.3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汶川县 45,547.00 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华能明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三台县 9,770.00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北坝开发区东河路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3.74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巴塘水电有限公司 巴塘县 10,000.00 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莫多乡措松龙村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新能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 1,645.56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府街新1号 房地产开发租赁等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泸定县 50,000 四川省泸定县加郡乡安家湾村活动室 水力发电 8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成都市 2,000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3楼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四川华能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彭州市 3,000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石化北路东段2号技术创新中心大楼1-3-11号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阿坝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阿坝县 500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金幡银座6栋8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华能道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道孚县 4,000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孚都风情街2栋1层12号商业门面(房号2-1-12)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理塘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理塘县 40,000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奔戈乡托仁村1组19号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表6-46:发行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50% 10,945.55 16,000.00 90,245.07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5% 2,561.81 1,800.00 16,732.10
桑河二级水电有限公司 49% 15,392.83 7,044.83 78,630.09
(三)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表6-47:发行人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昌都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聚盛路243号农行昌都分行综合楼六、七层 水力发电 15.00 权益法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6号 水力发电 11.00 权益法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2-4号广业大厦 水力发电 10.00 权益法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公司向上述参股公司派有董事,能对参股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表6-48:发行人重要联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表
单位:万元
2023年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2023年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24,244.84 81,094.36 112,097.65 22,312.97 61,244.66 114,751.53
非流动资产 287,192.14 2,318,642.76 243,854.43 309,561.11 2,370,445.15 248,983.45
资产合计 311,436.98 2,399,737.12 355,952.08 331,874.08 2,431,689.81 363,734.98
流动负债 21,367.61 31,653.35 10,761.49 40,907.97 154,541.13 11,376.48
非流动负债 222,369.00 1,436,808.08 4,009.61 230,450.00 1,349,686.38 3,557.64
负债合计 243,736.61 1,468,461.42 14,771.10 271,357.97 1,504,227.51 14,934.12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7,700.37 931,275.70 341,180.98 60,516.11 927,462.30 348,800.8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0,155.06 102,440.33 34,118.10 9,077.42 102,020.85 34,880.09
调整事项 1,329.68 116,183.62 38,239.76 1,329.68 116,183.62 38,239.76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 1,329.68 116,183.62 38,239.76 1,329.68 116,183.62 38,239.76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1,484.74 218,623.94 72,357.86 10,407.10 218,204.47 73,119.85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25,682.28 333,862.68 103,118.82 23,206.21 381,798.90 112,519.89
净利润 7,298.11 103,181.34 58,891.33 5,070.61 119,418.44 66,065.56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953.36 -3,078.62
综合收益总额 7,298.11 104,134.70 58,891.33 5,070.61 116,339.82 66,065.56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11,770.00 6,606.56 4,709.09 3,922.64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9: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大连华能宾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股东的子公司
华能(福建)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聊城高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昌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港灯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检修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清洁能源(曲靖沾益)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西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新能源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煤电宾馆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云南富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清储创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怒江云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西安西热电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重庆拓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的子公司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50:发行人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6,967.65 75,091.75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27,805.52 16,174.86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499.60 2,135.00
云南能投威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72.25 132.22
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6.69 32.87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昌平分公司 采购商品 71.11 16.58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采购商品 33.29 112.58
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05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21
西安西热电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69
华能淮阴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83 0.42
大连华能宾馆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57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2.82 1,563.76
华能山西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1.91
云南滇东雨汪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68 1,021.71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检修公司 采购商品 1.02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0.85
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84
华置物产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45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美登大酒店 采购商品 0.45 3.93
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0.38 0.00
怒江云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32 1.64
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28
上海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25
重庆拓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0.19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采购商品 0.09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煤电宾馆 采购商品 0.06 0.86
云南安晋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6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0.05
华能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4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分公司 采购商品 0.04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217.92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3,593.57 8,725.13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9,305.42 3,949.66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545.86 4,492.12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609.60 1,075.89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0.00 21.54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 24.54 0.4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表6-51:发行人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62.80 382.80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00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8.46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03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红花尔基水电分公司 提供劳务 1.30
华能西藏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4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44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40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提供劳务 0.32
华能(福建)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0.31
华能(聊城高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19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0.13
华能海南实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13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09
华能饶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07
华清储创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07
华能清洁能源(曲靖沾益)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 2,504.73 9,047.54
发行人与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均按市场交易进行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表6-52:发行人作为出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房屋 18.06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房屋 1.26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房屋 15.16 7.5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 4.26
华能新能源石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 10.24 10.24
华能港灯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 10.67 10.67
华能大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 209.04 209.04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房屋 16.97
华能昌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房屋 11.01 11.01
华能云南富源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 72.68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 64.66 60.7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房屋 44.47 15.16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表6-53:发行人作为承租方的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房屋 41.96 115.47
4、关联担保情况
(1)发行人作为担保方无。
(2)发行人作为被担保方
无。
(3)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6-54: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08.04 2034.08.03 统借统还合同-大华桥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08.04 2034.08.03 统借统还合同-乌弄龙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08.04 2035.08.03 统借统还合同-黄登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3,147.00 2013.01.08 2027.01.08 糯扎渡水电站统借统还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9,000.00 2015.10.20 2035.10.19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0 2016.8.4 2036.8.3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9,300.00 2022.3.3 2025.3.3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015.10.20 2035.10.19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6.8.4 2036.8.3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35,200.00 2022.3.16 2025.3.16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1.03.26 2024.03.26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0,500.00 2022.03.03 2025.03.03 华能集团贷款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35,413.50 2023.06.30 2026.06.30 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5,000.00 2012.06.19 2032.06.19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2023.01.10 2023.01.31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3.02.21 2023.02.28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023.03.13 2023.03.31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3.04.18 2023.06.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3.04.24 2023.06.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023.04.18 2023.06.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23.07.10 2023.08.07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3.08.14 2023.09.07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3.08.24 2023.09.28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023.08.29 2023.09.28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3.09.20 2023.09.28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11.30 2023.12.06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0,000.00 2023.10.10 2023.10.31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10.10 2023.12.06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3.11.06 2023.11.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3.11.14 2023.11.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3.11.14 2023.11.30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23.12.18 2024.01.05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15.06.24 2030.06.24 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黄登项目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3.10.26 2026.10.26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2.12.21 2025.12.21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3.1.12 2026.1.12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2023.2.24 2026.1.12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2023.11.15 2024.11.15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3.11.27 2024.11.27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00.00 2022.07.18 2023.07.18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22.07.18 2023.07.18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2023.11.15 2024.11.15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3.11.27 2024.11.27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2023.12.13 2024.12.13 财务公司贷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0.5.15 2035.5.15 财务公司可循环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表6-55: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252.66 913.50
8、其他关联交易
(1)关联方利息收入
表6-56:发行人关联方利息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966.55 2,693.34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683.32 304.36
(2)关联方利息支出
表6-57:发行人关联方利息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4,872.36 4,624.98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849.85 4,856.85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6.96
(3)向关联方投资
表6-58:发行人向关联方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3年发生额 2022年发生额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666.67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表6-59:发行人关联方应收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3年末余额 2023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9,406.76 145,275.54
其他应收款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42.80 65.00
其他应收款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0.99 0.99
其他应收款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1.05 11.05
其他应收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
应收账款 华能清洁能源(曲靖沾益)有限公司 2,825.00 3,457.26
应收账款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0.00
应收账款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0.63 0.00
预付账款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33 0.00
预付账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3.96 4.17
预付款项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0.00 9.42
其他流动资产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402.55 2,402.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22,946.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0.94
2、应付项目
表6-60:发行人关联方应付款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7,085.49 1,301.27
长期借款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4,000.00 91,000.00
长期借款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35,413.50
长期借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3,081.00 228,147.00
应付账款 华能(上海)电力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5.71 5.71
应付账款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3,384.50 2,046.07
应付账款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5.22 427.91
应付账款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358.46 1,513.54
应付账款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检修公司 3.77
应付账款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32.01
应付账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8.11
预收账款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6.28
预收账款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7.58 7.58
预收账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65 50.65
预收账款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8.52
其他应付款 北京华能新锐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6.71
其他应付款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4.15 14.15
其他应付款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5,582.02 3,748.37
其他应付款 华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79.37 465.69
其他应付款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659.88 1,177.82
其他应付款 盐边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487.62 451.90
其他应付款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727.69 325.22
其他应付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0.41 8.00
其他应付款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38.79 35.19
其他应付款 云南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5.19
其他应付款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326.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3.04 2,497.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 105.3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5,206.47 16,218.42
(六)关联方承诺
无。
(七)其他
无。
六、发行人对外担保和未决诉讼(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1、对内担保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对内担保余额为1,531.87万元。
表6-61:发行人对内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1 盐津关河水电有限公司 1,531.87 2019.12.09-2025.12.09 正常
合计 1,531.87 - -
2、对外担保
2019年5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为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按其持有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持股比例为15%),为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借贷合同提供45,99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33,377.77万元。
表6-62: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期限 担保对象经营情况
1 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 西藏开投果多水电有限公司 33,377.77 2021.12.8-2036.9.25 正常
合计 33,377.77 - -
(二)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及未来前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七、其他重要事项
(一)衍生产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任何衍生金融产品、大宗商品期货,发行人也未持有任何海外金融资产。
(二)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持有任何理财产品。
(三)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的云南联合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在缅甸境内开发瑞丽江一级水电站(总装机60万千瓦),该电站6台机组(6×10万千瓦)已全部投产发电。此外,发行人于2014年5月在柬埔寨投资成立境外子公司-桑河二级水电有限公司,计划投资建设装机容量为40万千瓦的桑河二级水电站,该电站2017年1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8年10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未来发行人将持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东南亚等国家合作力度,争取境外优质资源。
(四)委托贷款
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委托贷款总计21.06亿元,全部为发行人母公司对发行人提供的委托贷款。
表6-63:截至2024年3月末发行人委托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委托贷款人 借款人 金额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利率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8,000.00 2015-10-20 2035-10-19 1.08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5,000.00 2016-09-06 2036-08-03 1.08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9,300.00 2022-03-03 2025-03-03 3.36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5,200.00 2022-03-16 2025-03-16 3.36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0,500.00 2022-03-03 2025-03-03 3.36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0,614.00 2013-01-08 2027-01-08 3.92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4-08-03 1.08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4-08-03 1.08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0 2016-08-04 2035-08-03 1.08
210,614.00
(五)重大处罚情况
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纳税等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六)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无其他正在申请的债务融资工具。
(七)其他事项
1、发行人于2021年5月21日接到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函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部分股份被质押。云南能投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5,0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26%。本次质押后,云南能投累计质押股份4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9.04%,占公司总股本的2.56%。2021年9月22日,发行人接到股东云南能投关于解除股份质押登记的通知,本次解除质押460,000,000股后,剩余累计质押发行人股份为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无后续质押计划。
2、发行人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关于拟延期履行 <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延期承诺> 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华能集团拟就相关承诺延期一年至2022年12月15日,具体情况如下:
(1)原承诺具体内容
为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于2017年7月11日出具《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为:“华能集团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华能集团获得在中国境内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业务机会,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华能水电;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华能水电A股上市后三年之内,将该等资产在符合届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水电。”该承诺于2020年12月15日到期。
2020年10月20日,华能集团出具了《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延期承诺》,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承诺期限延期一年至2021年12月15日。
(2)承诺履行的工作进展
华能集团水电板块资产主要集中在华能水电、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和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江公司)三家子公司,剩余水电资产分布在新疆、甘肃和海南等地区,资产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2021年,华能集团聘请了财务顾问、法律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全面开展对四川公司和雅江公司的尽职调查梳理工作。中介机构分别从四川公司和雅江公司三年及一期电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权属情况、行政处罚及诉讼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以2021年6月30日为估值基准日,对四川公司和雅江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截至2021年10月底,尽职调查工作基本完成。
经尽职调查发现,前述公司资产分布范围较广且分散,项目建设历史久远,所属资产因土地权证、划定范围分歧和产权分割等问题,相关资产的权属证书完善工作仍在推进中。
(3)履行承诺延期的原因
华能集团始终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一直积极履行承诺。对于新增水电资产和业务,华能水电上市四年期间,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尚没有新增非上市水电资产,无新开发和收购水电项目业务。对存量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已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清查,目前已完成对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经尽职调查梳理,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其他存量非上市水电资产中,部分水电资产项目因建设时间较早,相关资产涉及的土地、房产等权属证书问题尚需时间规范,暂时无法满足上市公司资产注入条件,华能集团预计无法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华能集团将持续推动前述资产涉及权属证书问题的完善工作,以满足资产注入条件。鉴于此,华能集团拟对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一年,延期期限至2022年12月15日。
(4)延期承诺的变更内容
此次承诺事项变更仅涉及对承诺履行期限延期一年,至2022年12月15日,其他承诺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2022年12月15日前,将该等资产在符合届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水电。
(5)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东会决议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6)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承诺的延期有助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人、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近日,发行人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袁湘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袁湘华先生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袁湘华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意见分歧,且没有与其辞职有关的事宜需通知公司及股东。辞职后,袁湘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推举孙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同意推举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卫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及代为履行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职责,直至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3、根据发行人2022年11月26日公告,发行人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拟延期履行<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的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
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解决同业竞争承诺的工作进展,华能集团拟就相关承诺延期一年至2023年12月15日,具体情况如下:
(1)原承诺具体内容
为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于2017年7月11日出具《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为:“华能集团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华能集团获得在中国境内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业务机会,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华能水电;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华能水电A股上市后三年之内,将该等资产在符合届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水电。”该承诺于2020年12月15日到期,至今延期两次。 2021年11月15日,华能集团出具《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延期承诺》,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承诺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15日。
(2)承诺履行的工作进展
华能集团水电板块资产主要集中在华能水电、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公司”)和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江公司”) 三家子公司,剩余水电资产分布在新疆、甘肃和海南等地区,资产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截至目前,华能集团已完成了对四川公司和雅江公司的尽职调查梳理工作,聘请的财务顾问和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分别从四川公司和雅江公司三年及一期电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权属情况、行政处罚及诉讼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梳理。经尽职调查发现,前述公司资产分布范围较广且分散,项目建设历史久远,所属资产因土地权证、划定范围分歧和产权分割等问题,相关资产的权属证书完善工作仍在推进中。
(3)延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在承诺期限内,华能集团始终积极履行承诺,并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在此期间,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尚无新增非上市水电资产,无新开发和收购水电项目业务。经华能集团梳理,在承诺期限内,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其他存量非上市水电资产,部分资产权属规范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要求,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且按上市要求对相关资产开展规范工作,尚需一定时间,预计无法在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华能集团将持续推动前述资产涉及权属问题的规范完善工作,以满足资产注入条件。鉴于此,华能集团拟在原承诺履行期限的基础上,延期一年,延长期限至2023年12月15日。
(4)延期承诺的变更内容
此次承诺变更仅涉及原承诺履行期限延期至2023年12月15日,原承诺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如下:
1)华能集团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中华能集团获得在中国境内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业务机会,在符合使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华能水电。
3)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该等资产在符合届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水电。
(5)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承诺延期有助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承诺的延期有助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承诺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1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4、根据发行人2023年3月24日公告, 2023年3月23日,公司收到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能投集团”)来函,拟将其持有的1,00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6%)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云能投资本。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股东方云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0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6%。2023年3月22日云能投集团与云能投资本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0%,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6%。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云能投集团
云能投集团成立于2012年2月17日,注册资本15,671,991,782.74元,法定代表人胡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589628596K。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16号云南能投集团集控综合楼。经营范围:电力、煤炭等能源的投资及管理;环保、新能源等电力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参与油气资源及管网项目的投资;其他项目投资、经营;与投资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咨询管理,信息服务。
受让方:云能投资本
云能投资本成立于2013年7月16日,注册资本5,692,640,000元,法定代表人李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072479647Y。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环西路220号云南软件园(高新区产业研发基地)基地B座第5楼524-4-268号。经营范围:利用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开展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类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电子商务技术咨询;供应链管理;网站建设;供应链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数据处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综合服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转让方: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股份划转标的及基准日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2月28日,划转标的为云能投集团持有的公司1,0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56%。
3)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相关职工安置。
4)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处置方案
云能投资本受让股份后,公司的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由云能投集团和云能投资本按照划转后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承担。
5)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签订后,向有权机构备案后生效。划转协议生效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3)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云能投集团与云能投资本对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分别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最新进展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云能投集团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0%,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5、发行人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孙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相关人员变动不会对企业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6、根据发行人2023年5月11日公告,发行人拟收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合计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开发公司”、或“交易标的”)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本次交易概述
发行人拟收购华能集团持有的四川能源开发公司51%股权、华能国际持有的四川能源开发公司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能源开发公司将成为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的支付方式,交易价格将以经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由各方协商一致,并在正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约定。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交易涉及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指标均未达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列有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鉴于华能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亦为华能国际最终控股股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本次交易经华能集团审议决策后,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温枢刚;
注册资本:3,49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1989年3月;
经营范围:组织电力(煤电、气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生物质能发电等)、热、冷、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输送和销售;组织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水资源的开发、投资、经营、输送和销售;信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配售电、煤化工和综合智慧能源等相关产业、产品的开发、投资和销售;电力及相关产业技术的科研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工程监理以及业务范围内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运行、检修和销售;国内外物流贸易、招投标代理、对外工程承包;业务范围内相关的资产管理、物业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境内外投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克宇;
注册资本:1,569,809.3359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1994年6月;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开发、投资、经营以出口为主的其他相关企业;热力生产及供应(仅限获得当地政府核准的分支机构);电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兴国;
注册资本:146,98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4年7月;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供冷服务;水资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底,四川能源开发公司资产总额187.52亿元,所有者权益52.87亿元,营业收入24.39亿元,利润总额8.21亿元,净利润6.86亿元。
(4)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能源开发公司将成为发行人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华能集团向发行人注入该等非上市水电资产系切实履行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该等资产的注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对发行人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5)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后续将根据交易事项进展情况,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7、发行人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切实履行华能集团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及关联人华能国际分别持有的华能四川公司51%、49%股权。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857,853.22万元,以2023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华能四川公司100%股权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确定,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64,099.56万元,增值率135.61%。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年9月6日,公司与华能集团、华能国际共同签署了《关于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交易标的公司主要信息
企业名称: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兴国;
注册资本:146,98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时间:2004年7月;
股权结构:华能集团持股51%,华能国际持股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陆地管道运输;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供冷服务;水资源管理;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表6-64:华能四川能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875,165.49 1,926,909.98
资产净额 528,664.99 549,440.42
营业收入 243,928.01 53,606.14
净利润 68,639.98 19,004.041
华能四川公司是华能集团在四川省设立的区域子公司,主要从事四川地区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和生产运营,包括在岷江、嘉陵江、涪江、宝兴河、瓦斯河、巴楚河、大渡河等流域进行水电梯级开发,截至2023年3月31日,已投产装机容量265.10万千瓦,在建水电项目111.60万千瓦。
(2)关联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
华能水电向华能集团支付人民币437,505.14万元作为华能四川能源公司51%股权的转让对价;华能水电向华能国际支付人民币420,348.08万元作为华能四川能源公司49%股权的转让对价。华能水电以现金方式支付转让对价。
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华能水电应按51%、49%的比例分两次支付转让对价,其中第一次支付应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应分别向华能集团支付223,127.62万元,向华能国际支付214,377.52万元(合称第一期款项);第二次支付应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其中应分别向华能集团支付214,377.52万元,向华能国际支付205,970.56万元(合称第二期款项)。
本次转让应于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得到满足或被适当放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转让方和华能水电应在交割后的合理时限内尽快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目标股权的过户登记,并将经正当程序修改后的列明华能水电持有标的公司目标股权的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备。
(3)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华能集团向公司注入该等非上市水电资产系切实履行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该等资产的注入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运营质量,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整合标的资产的相关业务,努力践行在西南地区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地位和盈利水平,提升股东回报。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能四川公司将成为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华能四川公司正在履行的与华能集团等关联人的交易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纳入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进行预算和审批。本次交易为华能集团切实履行其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不会导致公司新增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华能四川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委托理财情况。
(4)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卫、李健平、徐平、李喜德回避表决,其他10名非关联董事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能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为履行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华能集团备案确认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阅本次交易相关的评估报告,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事项,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发行人于2023年10月10日发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合计持有的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四川公司)100%的股权,交易价款总金额为 857,853.2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9月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上述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 2023年 9 月 25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0月9日,公司根据《关于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 向华能集团、华能国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的全部转让对价。本次交易标的华能四川公司股权已完成交割,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成。 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华能四川公司成为公司直接持有 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9、发行人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能水电)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关于拟变更<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的函》。华能集团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1)原承诺的具体内容
为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于2017年7月11日出具《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以下简称原承诺),原承诺的主要内容为:
①华能集团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华能集团获得在中国境内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业务机会,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华能水电。
③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华能水电A股上市后三年之内,将该等资产在符合届时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水电。
前述第(三)项承诺于2020年12月15日到期,至今延期三次。2022年11月14日,华能集团出具《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避免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延期承诺》,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第(三)项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15日。
(2)原承诺的履行情况
华能集团始终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原承诺出具至今,针对原承诺中第①②项长期承诺,华能集团一直积极履行该承诺。
针对原承诺中第③项限期履行承诺事项,华能集团对其存量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清查。经梳理,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资产为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由华能集团持股5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以下简称华能四川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华能四川公司投产水电装机规模265.1万千瓦,占华能集团非上市水电资产装机总规模的62.11%。2022年度,华能四川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10.89%,高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10.59%。近日,公司拟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收购华能四川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披露的《关于筹划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公告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上述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除华能四川公司外,华能集团非上市水电资产分布在西藏、新疆、甘肃、浙江、内蒙古,资产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均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该等非上市水电资产不构成对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且不具备在2023年12月15日以前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因此,华能集团拟变更原承诺相关内容。
(3)本次变更承诺的具体内容
本次拟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1)华能集团将华能水电作为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华能集团获得在中国境内新开发、收购水电项目业务机会,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满足国家关于开发主体资格等要求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优先提供给华能水电。
3)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将在该等资产、股权满足①权属清晰;②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③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④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⑤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⑥管理半径符合经济性原则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股权注入华能水电。
此次承诺变更仅涉及原承诺第③项,原承诺其他内容不变。
(4)本次变更承诺的原因
本次变更承诺的主要原因系除华能四川公司外,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无法按照原承诺第③项在2023年12月15日前注入上市公司。因此,华能集团拟对原承诺第③项进行变更。
除华能四川公司外,华能集团水电板块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合计装机规模161.69万千瓦,占公司投产水电装机容量2,559.98万千瓦(含华能四川公司)的6.32%,分布在西藏、新疆、甘肃、浙江、内蒙古地区。经梳理,该部分非上市水电资产均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如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1)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情况
①西藏地区
华能集团持有当地项目公司100%股权,项目公司下辖3座水电站,其中投产水电装机总规模87万干瓦。
截至目前,项目公司所在流域整体开发规划尚未出台,开发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由于历史原因,项目公司土地、房产权属存在瑕疵,预期解决难度较大。2020年至2022年,项目公司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46亿元、1.66亿元、1.92亿元;2022年,项目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约为3.6%,远低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注入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②新疆地区
华能集团控股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持有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公司)100%股权,新疆公司旗下拥有托什干河别迭里水电、托什干河亚曼苏水电两个水电项目,合计装机规模49.2万千瓦。2020年至2022年,上述两个水电项目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34亿元、0.42亿元、0.73亿元。
托什干河发源于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天山南脉,为中国最大的内陆河塔里木河的重要支流。除一库四级开发规划外,托什干河流域目前其他开发规划尚未出台。由于托什干河流域来水量极不稳定,电站装机规模小且均为径流式电站,盈利波动较大,与公司目前主要负责开发运营的西南地区流域水电存在显著差异,如果公司收购该电站将明显增加公司的管理运营成本,不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亦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截至目前,别迭里、亚曼苏水电项目所使用土地、房产亦存在权属瑕疵,主要系历史原因所致,预计在较长时间内无法解决。
除已建成的两座电站外,新疆公司负责开发的托什干河流域还有奥库水电站(在建)、阿克塔拉水电站(前期论证研究中,尚未建设),该两座电站的经济效益尚不明确,整体流域的开发经营模式以及未来收益水平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注入公司将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符合注入公司的条件。
③甘肃地区
华能集团持有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公司)100%股权。甘肃公司旗下水电资产主要包括甘肃水电、碌曲水电、舟曲水电、文县水电四个水电项目,合计水电装机规模16.16万千瓦。2020年至2022年,上述四个水电项目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6.85亿元、0.17亿元、0.21亿元。因连年亏损,截至2023年3月31日,甘肃公司上述四个水电项目合计净资产为-2.81亿元,如注入公司将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符合注入公司的条件。
④浙江地区
华能集团持有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产业公司)100%股权,综合产业公司旗下水电资产主要为云和县石塘水电站(由综合产业公司持股73.4%),云和县石塘水电站装机规模8.58万千瓦。2020年至2022年,该水电项目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00亿元、0.05亿元、0.16亿元。
云和县石塘水电站库容0.83亿立方米,作为日调节水库,受上游电站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紧水滩水力发电厂(库容约13亿立方米)调控影响,石塘水电站发电量波动较大,未来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此外,由于历史原因,石塘水电站未能办理征地手续,目前无法取得用地审批。因此,云和县石塘水电站注入公司将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符合注入公司的条件。
⑤内蒙古地区
华能集团持有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东公司)100%股权。蒙东公司旗下水电资产主要为呼伦贝尔红花尔基水电项目,投产装机容量0.75万千瓦。
2020年至2022年,红花尔基水电项目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0.00亿元、-0.03亿元、-0.14亿元,该项目近年持续亏损,如注入公司将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符合注入公司的条件。
2)本次变更承诺的原因
除华能四川公司外,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装机规模小,均为径流式电站,调节能力弱,持续盈利能力差甚至亏损。2020年至2022年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合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97亿元、2.27亿元、2.88亿元,盈利波动巨大;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约为5.1%,显著低于华能水电的盈利水平,注入不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且部分资产存在权属瑕疵和流域开发经营模式不确定的问题,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盈利水平的稳定。同时,目前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地区处于我国西南地区,以澜沧江流域为核心,包括云南、四川、西藏等地区。就地理位置而言,上述新疆、甘肃、浙江、内蒙GS电站装机规模小、分散且距离较远,如注入公司,将极大地增加公司的管理半径和管理成本,不符合经济性原则。
此外,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装机规模占公司水电装机规模比例较小(6.32%),过去3年营业收入占公司(不含华能四川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6%、7.0%、7.0%,营业毛利占公司(不含华能四川公司)营业毛利比例分别为4.2%、4.7%、4.4%,均未达到30%,不构成对公司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3)本次承诺变更符合监管指引第4号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一)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作出的承诺;(二)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按照业绩补偿协议作出的承诺;(三)承诺人已明确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本次拟变更的原承诺不属于上述情形。
同时,根据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承诺人可以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承诺:(一)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的;(二)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的。”基于前述分析,如华能集团继续履行原承诺,将上述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注入公司,一方面将导致华能水电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核心盈利能力指标受到摊薄,不利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因相关资产权属瑕疵短期内无法完善,将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造成负面影响,可能阻碍上市公司未来资本运作的开展;此外,相关资产分散且距离较远,不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注入上市公司将极大地增加管理半径和管理成本,将上述华能集团其他非上市水电资产注入公司,将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不符合中小股东利益。
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针对尚未注入上市公司的水电资产,华能集团从积极主动承担央企集团责任、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拟变更原承诺中的第(三)项为“对于华能集团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在中国境内所拥有的非上市水电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将在该等资产、股权满足(1)权属清晰;(2)注入后不会降低华能水电每股收益;(3)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4)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5)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6)管理半径符合经济性原则的情况下,按照经审计、评估的公允价值将相关资产、股权注入华能水电。”原承诺其他内容不变。
(5)本次变更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致力于澜沧江流域的有序、滚动开发工作,并聚焦大型水电站项目的开发运营。控股股东华能集团本次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与公司聚焦西南地区流域开发运营的战略规划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华能集团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变更承诺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能集团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0、发行人于2023年12月20日发布《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云能投资本来函,拟将其持有的 1,00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5.56%)无偿划转至其两家全资子公司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其中向云能产融无偿划转7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向云能产业无偿划转28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6%)。本次无偿划转前,公司股东方云能投资本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5.56%。2023 年 12 月 18 日云能投资本分别与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资本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云能产融将直接持有 72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云能产业将直接持有28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6%。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1)划出方:云能投资本
云能投资本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注册资本 569,264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072479647Y。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管理中心二环西路 220 号云南软件园(高新区产业研发基地)基地 B 座第 5 楼 524-4-268 号。经营范围: 利用符合监管要求的资金开展股权、债权投资及管理; 受托非金融类资产管理; 商务信息咨询; 电子商务技术咨询; 供应链管理; 网站建设; 供应链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供应链数据处理;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综合服务; 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划入方:云能产融和云能产业
①划入方一:云能产融。
云能产融成立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桥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3MAD63BCGXA。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 1 期 3 幢 1 层 3 号。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②划入方二:云能产业。
云能产业成立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桥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00MAD6399E9F。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云南软件园(高新区产业研发基地) B 座第五楼 523-16 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 云能投资本与云能产融签订协议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主体。
划出方: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划入方:昆明云能产融有限公司
②股份划转标的及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划转标的为云能投资本持有的 72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
③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相关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变更。
④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获得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向国资监管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后生效。划转协议生效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2) 云能投资本与云能产业签订协议主要内容
①协议签署主体。
划出方: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划入方:昆明云能产业有限公司
②股份划转标的及基准日。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划转标的为云能投资本持有的 280,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56%。
③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相关职工安置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和变更。
④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获得国资委或其授权机构备案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向国资监管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备案后生效。划转协议生效前,划转双方不得履行或者部分履行。
(3)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4)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履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程序,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根据发行人2024年4月23日公告,2024年4月22日公司收到云能投资本发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云能投资本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云能产融将直接持有7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云能产业将直接持有28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6%。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12、根据发行人2024年2月27日公告,公司2024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分别投入RM水电站项目和托巴水电站项目,拟投入金额分别为45亿元和15亿元,均为资本性投入。
根据发行人2024年3月2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点对象发行A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华能财资函【2024】86号),同意华能水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体方案,发行不超过18亿股,增发股份部分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1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
目前,本次发行的总体方案需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论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2024年3月18日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1030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下调或评级展望负向调整。本次发行未进行债项评级安排,主体评级使用《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相关信息。上述情况已与评级机构进行确认。
(二)历史信用评级及信用评级情况
2010年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2011年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2012-2016年经大公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
2018年7月25日,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主体跟踪评级报告》(大公报SD〔2018〕744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2019年9月23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四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9〕2826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稳定。
2020年4月8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788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1年2月7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1〕1081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2年2月25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2〕1295号),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2023年3月16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3〕1185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4年3月18日,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4〕1030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信用评级报告摘要
1、评级观点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的核心主体和云南省内最大的发电企业,在行业地位、业务规模和股东支持等方面具备明显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近年来持续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电力装机规模有所扩大,发电机组运行效益佳,经营业绩持续提升。公司于2023年三季度完成对华能四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四川”)100%股权收购,装机规模及市场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公司水电流域资源相对单一以及存在持续资本支出需求等因素对其信用水平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未来,公司水电开发业务将向澜沧江上游不断延伸,并加大对风电和光伏等其他清洁能源装机的投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装机规模的提升和电源结构的丰富,有助于整体经营业绩水平的巩固和提升。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的综合评估,联合资信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优势
(1)资源和规模优势显著。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集中,是国家实施“西电东送”战略重点开发的水电基地之一。公司拥有中国境内澜沧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权,为云南省最大的发电企业。受益于新能源装机持续投运以及合并华能四川资产,公司装机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3年9月底,公司总装机容量增至2712.29万千瓦。
(2)公司发电机组运行效益佳,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0-2022年,公司机组平均利用小时均高于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水平,综合优势明显;发电量的增加带动公司营业总收入与利润总额分别年均复合增长4.79%和 21.11%;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呈大规模净流入态势,收入实现质量佳。
(3) 股东综合实力极强,对公司支持力度很大。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水电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华能集团持续支持公司发展,华能四川资产注入对公司存在积极影响。
4. 公司再融资能力极强。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共获得各类银行授信额度合计2446亿元,尚未使用额度1375亿元,公司同时具备直接融资条件。
3、关注
(1)公司水电流域资源相对单一。公司机组以水力发电为主且水电项目集中于澜沧江流域,流域来水情况及水电上网电价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明显。2023年前三季度,澜沧江流域梯级蓄能同比大幅减少;上半年流域来水同比大幅偏枯,进入主汛期后,水电发电能力部分转为蓄能导致公司发电量有所减少。
(2)公司在建及拟建项目投资规模大,存在持续资本支出需求。公司未来发展仍以清洁能源开发为主,截至 2023年 9月底,公司在建项目装机规模达1,069.52万千瓦,总投资额达1,177.88亿元;同时,公司规划拟建项目装机规模1,622万千瓦,预计总投资额达1,338亿元,在建、拟建项目待投资规模大。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表7-1:截至2024年3月31日发行人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 649.00 229.00 420.00
国家开发银行 512.00 182.00 330.00
中国农业银行 344.00 244.00 100.00
中国建设银行 375.00 182.00 193.00
中国进出口银行 217.00 82.00 135.00
中国银行 265.00 115.00 150.00
招商银行 25.00 16.00 9.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00 0.00 4.00
中国民生银行 17.00 3.00 14.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5.00 11.00 4.00
农村商业银行 22.00 7.00 15.00
合计 2,446.00 1,071.00 1,375.00
(二)银行借款履约情况
发行人银行借款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银行融资资信状况良好,按时支付贷款利息,还本付息记录正常。
(三)发行人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
表7-2:发行人发行及偿付债券情况
证券名称 发行日 发行额(亿元) 发行利率 到期日 品种 是否兑付
24华能水电SCP004 2024年5月22日 10 2.00% 2024年9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GN001 2024年5月16日 3.40 1.94% 2024年9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3 2024年4月23日 8 2.00% 2024年8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2 2024年4月16日 20 2.09% 2024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未到期
24华能水电SCP001 2024年1月23日 20 2.52% 2024年4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7 2023年11月7日 10 2.40% 2024年1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8 2023年10月20日 20 2.44% 2024年1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7(科创票据) 2023年10月12日 20 3.35% 2026年10月16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6(科创票据) 2023年9月13日 10 3.26% 2026年9月15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5 2023年9月7日 10 3.40% 2026年9月11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SCP006 2023年8月24日 20 2.08% 2024年1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5 2023年8月1日 10 2.19% 2023年10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4(乡村振兴) 2023年7月31日 4 2.10% 2023年11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4 2023年7月26日 8 2.23% 2023年10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3(可持续挂钩) 2023年7月25日 20 2.85% 2026年7月26日 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2(碳中和债) 2023年7月3日 10 3.18% 2026年7月5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GN011 2023年6月20日 10 2.70% 2025年6月21日 中期票据 未到期
23华能水电SCP003 2023年6月15日 10 2.29% 2023年10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10(乡村振兴) 2023年5月29日 4 2.25% 2023年9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2 2023年5月23日 10 2.30% 2023年8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9 2023年5月17日 3 2.33% 2023年9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8(乡村振兴) 2023年4月17日 8 2.41% 2023年7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7 2022年4月11日 10 2.40% 2023年7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乡村振兴)
23华能水电GN006 2022年4月3日 11 2.28% 2023年7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5 2023年2月27日 4 2.25% 2023年6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SCP001 2023年2月21日 10 2.28% 2023年5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4 2023年2月16日 4 2.15% 2023年6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3 2023年1月12日 8 2.15% 2023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2 2023年1月10日 10 2.15% 2023年4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3华能水电GN001 2023年1月4日 11 2.28% 2023年4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2 2022年12月26日 14 2.55% 2023年1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5 2022年10月31日 6.40 1.65% 2022年12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1 2022年10月25日 10 1.80% 2023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10 2022年10月17日 20 1.65% 2023年2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4 2022年10月11日 14 1.55% 2022年11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3 2022年9月9日 6.60 1.58% 2023年1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9 2022年8月10日 10 1.68% 2022年11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2(可持续挂钩) 2022年8月5日 20 2.84% 2025年8月9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2华能水电GN001(可持续挂钩) 2022年7月4日 20 3.18% 2025年7月6日 永续绿色中期票据 未到期
22华能水电GN011 2022年7月4日 9.20 1.89% 2022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10 2022年6月27日 2.80 2.00% 2022年11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8 2022年6月16日 10 2.07% 2022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9 2022年5月30日 10.80 1.95% 2022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8 2022年5月26日 5 1.97% 2022年9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7 2022年5月23日 20 2.08% 2022年10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6 2022年5月16日 10 2.10% 2022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7 2022年4月25日 2.80 2.08% 2022年6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6 2022年4月24日 10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5 2022年4月21日 5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5 2022年3月17日 10 2.45% 2022年6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4 2022年3月11日 5 2.10% 2022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3 2022年3月1日 5 2.13% 2022年5月3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2 2022年2月28日 9.20 2.14% 2022年7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4 2022年2月21日 10 2.45% 2022年5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GN001 2022年1月27日 10 2.14% 2022年4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3 2022年1月13日 10 2.58% 2022年4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2 2022年1月11日 10 2.59% 2022年5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2华能水电SCP001 2022年1月10日 10 2.59% 2022年5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5 2021年12月20日 5 2.58% 2022年3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5 2021年12月13日 5 2.59% 2022年3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4 2021年10月25日 5 2.59% 2022年3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3(乡村振兴) 2021年10月19日 5 2.59% 2021年12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4 2021年10月12日 5 2.58% 2022年2月1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3 2021年10月11日 10 2.65% 2022年2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2 2021年9月13日 10 2.59% 2022年1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1 2021年9月6日 20 2.59% 2022年1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10 2021年7月9日 10 2.58% 2021年10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9 2021年7月8日 10 2.58% 2021年10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2 2021年6月25日 5 2.65% 2021年10月2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8 2021年6月15日 10 2.58% 2021年9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7 2021年6月4日 20 2.58% 2021年9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GN001(乡村振兴) 2021年5月18日 5 2.58% 2021年8月1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6 2021年4月15日 10 2.60% 2021年7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5 2021年4月12日 15 2.60% 2021年7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4 2021年3月9日 20 2.78% 2021年6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3 2021年1月18日 10 2.78% 2021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2 2021年1月15日 10 2.78% 2021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1华能水电SCP001 2021年1月14日 10 2.58% 2021年4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8 2020年12月15日 10 2.40% 2021年1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7 2020年12月8日 20 2.80% 2021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6 2020年10月26日 10 2.75% 2021年4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5 2020年10月19日 20 2.23% 2021年1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4 2020年10月19日 10 2.20% 2020年12月1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3 2020年10月12日 20 2.20% 2020年12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HHPY2 2020年9月18日 20 4.40% 2023年9月22日 可续期公司债 是
20HHPY1 2020年8月31日 20 4.27% 2023年9月2日 可续期公司债 是
20HHPS1 2020年8月24日 5 2.89% 2020年11月24日 短期公司债 是
20华能水电SCP012 2020年8月17日 10 1.80%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1 2020年8月13日 20 1.80%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10 2020年8月6日 20 1.80% 2020年10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MTN001 2020年7月9日 10 4.10% 2023年7月13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20华能水电GN002 2020年6月17日 10 1.69% 2020年10月2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9 2020年5月29日 10 1.75% 2020年9月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8 2020年5月20日 15 1.65% 2020年8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7 2020年5月19日 15 1.67% 2020年8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GN001 2020年5月18日 5 1.70% 2020年10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6 2020年5月11日 20 1.49% 2020年8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5 2020年4月17日 20 1.62% 2020年7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4 2020年4月17日 10 1.69% 2020年7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3 2020年3月9日 10 2.20% 2020年6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2 2020年3月3日 30 2.20% 2020年4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20华能水电SCP001 2020年2月14日 15 2.60% 2020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9 2019年12月19日 10 2.20% 2020年2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8 2019年12月2日 5 3.18% 2020年5月2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7 2019年11月25日 11 2.00% 2019年12月2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MTN004 2019年10月28日 18 4.58% 2024年10月30日 永续中期票据 未到期
19华能水电MTN003 2019年10月16日 22 4.29% 2024年10月18日 永续中期票据 未到期
19华能水电SCP016 2019年9月18日 15 3.00% 2020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15 2019年9月16日 15 2.96% 2020年2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4 2019年8月21日 15 3.13% 2020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MTN002 2019年8月14日 20 3.93% 2022年8月16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19华能水电MTN001 2019年7月25日 20 4.17% 2022年7月29日 永续中期票据 是
19华能水电SCP013 2019年7月22日 10 2.85% 2019年12月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2 2019年7月15日 10 2.87% 2019年10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1 2019年7月8日 10 2.80% 2019年12月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10 2019年5月5日 20 3.30% 2019年10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9 2019年4月15日 10 3.10% 2019年7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8 2019年4月9日 20 2.94% 2019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7 2019年4月2日 16 2.95% 2019年8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6 2019年3月25日 10 3.08% 2019年8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5 2019年3月15日 6 3.20% 2019年11月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华能水电SCP004 2019年1月21日 20 3.08% 2019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3 2019年1月17日 10 3.15% 2019年7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2 2019年1月15日 10 3.20% 2019年7月1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9澜沧江SCP001 2019年1月11日 20 2.99% 2019年4月1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9 2018年10月10日 10 3.30% 2019年4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8 2018年9月11日 16 2.70% 2018年9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7 2018年8月27日 20 3.54% 2019年1月2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6 2018年8月22日 10 3.84% 2019年4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华能水电SCP005 2018年8月13日 20 3.60% 2019年5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4 2018年6月25日 10 4.49% 2018年10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3 2018年6月13日 10 4.45% 2018年8月9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2 2018年6月4日 15 4.57% 2018年8月2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8澜沧江SCP001 2018年5月30日 15 4.48% 2018年8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10 2017年12月15日 10 4.80% 2018年5月17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9 2017年12月12日 10 4.35% 2018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8 2017年10月31日 20 4.78% 2018年7月3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7 2017年10月25日 10 4.25% 2018年4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6 2017年7月21日 10 4.24% 2018年4月2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5 2017年5月8日 20 4.34% 2017年11月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4 2017年5月5日 20 4.35% 2018年2月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3 2017年4月25日 5 4.35% 2018年1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2 2017年4月20日 10 4.29% 2017年10月2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CP001 2017年4月20日 10 4.45% 2018年4月2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7澜沧江SCP001 2017年3月9日 15 3.90% 2017年8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7 2016年12月8日 15 3.60% 2017年5月1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3 2016年11月21日 10 3.09% 2017年11月23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2 2016年11月14日 20 2.99% 2017年11月16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6 2016年9月26日 20 2.75% 2017年4月26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5 2016年9月12日 10 2.56% 2017年4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4 2016年8月15日 30 2.59% 2017年5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PPN002 2016年7月5日 10 3.34% 2017年7月6日 定向工具 是
16澜沧江SCP003 2016年7月1日 10 2.76% 2017年4月1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CP001 2016年6月2日 20 2.90% 2017年6月6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SCP002 2016年5月12日 10 2.79% 2017年2月10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6澜沧江PPN001 2016年3月14日 10 3.10% 2017年3月16日 定向工具 是
16澜沧江SCP001 2016年3月7日 20 2.58% 2016年10月5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3 2015年12月10日 10 3.07% 2016年12月1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4 2015年10月9日 20 3.16% 2016年7月8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3 2015年9月14日 10 3.30% 2016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2 2015年8月18日 20 3.34% 2016年8月20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CP001 2015年8月18日 10 3.34% 2016年8月20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SCP002 2015年6月16日 10 3.59% 2016年3月13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5澜沧江PPN001 2015年6月9日 15 4.20% 2016年6月10日 定向工具 是
15澜沧江SCP001 2015年3月16日 20 4.57% 2015年10月1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4澜沧江SCP002 2014年11月26日 20 4.15% 2015年8月24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4澜沧江SCP001 2014年9月12日 20 4.62% 2015年6月12日 超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3 2013年11月28日 20 6.15% 2014年11月29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2 2013年9月17日 20 5.19% 2014年9月18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CP001 2013年7月23日 20 4.97% 2014年7月24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3澜沧江PPN001 2013年3月15日 10 5.20% 2016年3月18日 定向工具 是
12澜沧江CP003 2012年11月9日 20 4.42% 2013年11月12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CP002 2012年8月21日 20 3.96% 2013年8月22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CP001 2012年6月8日 20 3.39% 2013年6月1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2澜沧江PPN001 2012年3月19日 25 6.20% 2015年3月20日 定向工具 是
11澜沧江CP01 2011年3月22日 40 4.52% 2012年3月23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0澜沧江CP02 2010年2月26日 20 3.31% 2011年3月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10澜沧江CP01 2010年1月18日 20 3.60% 2011年1月19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7澜沧江CP01 2007年8月27日 25 4.85% 2008年8月27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6澜沧江CP02 2006年5月30日 6 3.24% 2007年2月28日 短期融资券 是
06澜沧江CP01 2006年5月30日 6 3.42% 2007年5月31日 短期融资券 是
截至目前,发行人存续期永续债券8期,余额1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7-3: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情况表
发行人 债券简称 发行日 期限(年) 余额(亿元) 票面利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9华能水电MTN003 2019-10-16 5+N 22 4.29
19华能水电MTN004 2019-10-28 5+N 18 4.58
22华能水电GN001(可持续挂钩) 2022-7-4 3+N 20 3.18
22华能水电GN012(可持续挂钩) 2022-8-5 3+N 20 2.84
23华能水电GN012(碳中和债) 2023-7-3 3+N 10 3.18
23华能水电GN015 2023-9-7 3+N 10 3.40
23华能水电GN016(科创票据) 2023-9-13 3+N 10 3.26
23华能水电GN017(科创票据) 2023-10-12 3+N 20 3.35
合计 130
表7-4: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条款情况表
发行人 债券简称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所有者权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3华能水电GN017(科创票据) 列于普通债务之后 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是
23华能水电GN016(科创票据)
23华能水电GN015
23华能水电GN012(碳中和债)
22华能水电GN001(可持续挂钩)
22华能水电GN012(可持续挂钩)
19华能水电MTN003 等同于发行人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300BPs
19华能水电MTN004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不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出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业自2016年5月1日起适用的流转税由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以上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的要求,制定了《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确定了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范围、职责、原则、内容、方式,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执行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新规的相关事宜。
发行人财务与预算部是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办公司是公司债券信息披露档案管理部门,资本运营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系统管理部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该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担任;公司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有关单位、总部各部门及直属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或直属机构债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督促本单位、部门或直属机构严格执行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并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相关信息:
姓名:赵虎
职务:总会计师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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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2个工作日,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2、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3、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它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应当按以下要求披露定期报告:
1、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发行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发行人,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1、发行人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各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确定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1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 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 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 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各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当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当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当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当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 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当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 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孙卫
联系人:向亚兰
电话:0871-67217568
传真:0871-67216633
邮编:650214
牵头主承销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苗露阳
电话:010-67594051
传真:010-66275840
邮编:100032
公司法律顾问: 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官南大道2288号1幢6层
负责人:边峥
联系人:万晓丽
电话:4000871280
传真:0871-63174516
邮编:650299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执行事务合伙人:邱靖之
联系人:李雪琴、刘闯明
电话:0871-63648687
传真:0871-63629177
邮编:100048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李晨、黄露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邮编:100022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谢众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 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特别说明
发行人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三)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报告;
(四)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五)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牵头主承销商。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发行代表人:孙卫
联系人:向亚兰
电话:0871-67217568
传真:0871-67216633
邮编:6502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联系人:苗露阳
电话:010-67594051
传真:010-66275840
邮编:100032
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附件: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 (息税折旧摊销前盈余)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
EBIT利息保障倍数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经营现金流动负债比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流动负债合计×100%
盈利能力指标
毛利率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损益)/平均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EBIT/平均资产总额
营运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