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4亿元
发行规模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基础产品 中期票据
担保情况 无担保
评级情况 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九月
声明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比例较高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586,766.95万元、622,443.02万元和602,482.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20%、21.00%和17.00%。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发行人已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伴随着业务量的增加,若交易对手出现经营问题,发行人将会面临应收账款较难回收的风险。
2、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市场版图拓展及子公司数量增加,资产、人员及组织架构快速膨胀,管理复杂度显著提升。尽管公司已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优化,但各分支机构因行业特性、地域差异、文化背景等因素,导致协同管理难度加大,潜在运营风险上升。
(二)情形提示
2022年公司开展募集资金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募集资金临时用于非募投项目支出、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用情形,公司当即完成相关资金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2025年2月,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现场核查确认上述事项,就前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马刚、时任董事会秘书金陶陶、财务总监王庆波分别出具警示函,相关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问题自查整改完成后,公司同步组织全体财务、证券业务相关人员专题重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合规实操培训,压实资金使用管控责任,建立常态化募集资金使用复核机制,保障后续募集资金全过程规范管理、合规使用。
盈峰环境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完整详情,详见第六章“公司主要财务状况”之十一“其他重要事项”之(一)发行人盈峰环境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措施。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近一年未发生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相关事项。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表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1、置换机制
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2、同意征集机制
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二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科技创新债券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三、科技创新债券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创新称号,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满足科技创新债券中科技型企业发行主体的相关条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43003143)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6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末,均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到期。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将在前述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重新认定申请。发行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子公司科创称号的续期工作,并在存续期内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披露科创称号的维持及变动情况。若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未获续期或重新认定,发行人仍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该等情形不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及偿付安排,但可能对发行人后续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产生影响。
四、信息披露豁免相关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部分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的名称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上述信息涉及发行人核心供应链及客户渠道,属于发行人重要的商业秘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推出科技创新债券构建债市"科技板"的通知》(中市协发〔2025〕86号)关于科技创新债券可简化或豁免披露相关敏感信息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已就上述豁免披露事项的必要性进行了审慎评估,确认豁免披露不会对投资者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内容不会对本期科创债的发行及偿付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承诺,上述豁免披露的供应商及客户均为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相关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正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或客户的重大依赖。
目 录
重要提示.........................................................................................................................................................2
第一章 释义.................................................................................................................................................9
一、常用名词释义...........................................................................................................................................9
二、专业术语及简称....................................................................................................................................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1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1
二、与公司的相关风险...............................................................................................................................11
第三章 发行条款.......................................................................................................................................18
一、主要发行条款.......................................................................................................................................18
二、簿记建档安排.......................................................................................................................................19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22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22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22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23
四、偿债保障措施.......................................................................................................................................23
五、发行人承诺...........................................................................................................................................25
第五章 公司基本情况...............................................................................................................................26
一、公司基本情况.......................................................................................................................................26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26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5
四、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0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42
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49
七、公司业务状况.......................................................................................................................................52
八、公司所在行业状况...............................................................................................................................72
第六章 公司主要财务状况.......................................................................................................................82
一、公司近年财务基本情况.......................................................................................................................82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96
三、公司有息债务情况.............................................................................................................................120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122
五、或有事项.............................................................................................................................................129
六、公司受限资产情况.............................................................................................................................131
七、金融衍生品.........................................................................................................................................132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32
九、海外投资情况.....................................................................................................................................133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133
第七章 公司的资信情况.........................................................................................................................136
一、公司资信情况.....................................................................................................................................136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8
第九章 税项.............................................................................................................................................139
一、增值税.................................................................................................................................................139
二、所得税.................................................................................................................................................139
三、印花税.................................................................................................................................................139
第十章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141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141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42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43
四、本金兑付及付息事项.........................................................................................................................143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145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45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45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45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48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0
六、其他.....................................................................................................................................................151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153
一、置换.....................................................................................................................................................153
二、同意征集机制.....................................................................................................................................153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157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158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9
一、违约事件...........................................................................................................................................159
二、违约责任...........................................................................................................................................159
三、发行人义务.........................................................................................................................................159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0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0
六、处置措施.............................................................................................................................................160
七、不可抗力.............................................................................................................................................161
八、争议解决机制.....................................................................................................................................162
九、弃权.....................................................................................................................................................162
第十六章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163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166
一、备查文件.............................................................................................................................................166
二、查询地址.............................................................................................................................................166
第十八章 附录.........................................................................................................................................168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盈峰环境 指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超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以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短期融资券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注册总额度 指 本公司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24亿元额度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科技创新债券 指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 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签订的《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3年、2024年、2025年和2026年1-3月
二、简称
长沙盈峰环境 指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上专股份 指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中期票据信用评级确定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具有流动性风险。中期票据是债券市场交易的品种,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其流动性与市场供求状况紧密联系。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586,766.95万元、622,443.02万元和602,482.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0.20%、21.00%和17.00%。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发行人已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伴随着业务量
的增加,若交易对手出现经营问题,发行人将会面临应收账款较难回收的风险。
2、有息负债增长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378,399.48万元、371,549.94万元和1,027,623.32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33.94%、31.85%和57.50%,2025年末较上年末增加656,073.38万元,增幅176.58%。有息负债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智云计算板块2025年加大算力租赁业务布局,通过租赁高性能服务器、配套机房及机柜算力设备,导致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增加207,206.22万元;二是发行人优化融资期限匹配,增加长期银行借款以支持各业务板块发展,长期借款增加334,543.23万元;三是经营规模扩大及新中标项目导致短期营运资金需求增加,短期借款增加110,158.21万元。
有息负债规模的较快增长将导致发行人财务费用上升、偿债压力加大。截至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有息债务合计369,667.96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35.97%,短期集中偿付压力较为突出。若未来融资环境收紧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不及预期,发行人可能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再融资压力。
3、资产负债率增加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1,115,015.41万元、1,166,436.62万元和1,787,284.05万元。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整体稳定,2023-2025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39%、39.36%和50.44%,2025年末较上年末增长11.08个百分点。若未来增长到较高的负债水平,则会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周转不畅,从而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4、受限资产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账面价值151,503.3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为4.28%,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为8.63%,主要为受限货币资金、质押的应收账款和抵押的固定资产,其中受限货币资金为29,849.64万元,系保证金、共管账户、诉讼保全冻结等,受限应收账款为35,859.93万元,抵押的固定资产为29,441.60万元。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管理债务结构以及合理规划借款偿还安排,公司受限资产可能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5、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2023-2025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2.77%、21.77%和21.88%,其中智慧服务毛利率分别为16.63%、17.96%和16.10%,智能装备毛利率为27.64%、25.87%和27.22%。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1,384,380.76万元,同比增长5.53%,净利润为54,487.69万元,较上年增加0.33%。受宏观经济及客户采购预算等因素影响,企业盈利能力存在波动风险。
6、经营性净现金流下降的风险
2023-2025年,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分别是138,555.65万元、116,204.95万元及96,287.58万元,呈逐年下降趋势,累计降幅30.50%。经营性净现金流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发行人环卫服务与智能装备业务持续扩张,项目前期投入及运营成本(人工、燃油、运维等)支出增长较快,经营现金流出增速高于流入增速;二是客户预算缩减等因素,导致部分项目回款周期延长;三是2025年有息负债规模扩大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进一步压缩经营净现金流。如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未能随业务规模增长而同步改善,发行人将更多依赖外部融资满足资金需求,进而推升财务杠杆,对偿债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7、投资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573.01万元、20,006.11万元和-241,189.42万元。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主要系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拆借本息、业绩补偿款等一次性流入;2025年净流出扩大主要系发行人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规模增加。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若未来理财产品兑付不及预期,或发行人资本支出需求超出预期,可能对发行人资金安排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但发行人公司货币资金较为充裕、融资渠道完备,能够有效缓释上述波动带来的流动性压力。
8、筹资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593.35万元、-58,850.95万元和317,659.11万元。2023-2024年度筹资活动持续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优化债务结构、偿还借款大于新增借款所致;2025年度筹资活动转为大幅净流入,主要系发行人业务拓展带动银行借款增加。若未来融资环境收紧或信贷政策变化,发行人可能面临筹资渠道收窄、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进而对债务接续和流动性管理造成压力。但上述波动系发行人主动债务管理及业务扩张阶段性融资安排导致,目前发行人银行合作基础良好,授信储备充足,同时具备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持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可一定程度对冲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9、商誉减值的风险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564,536.54万元、531,564.00万元和528,762.70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31.54%、29.58%和30.11%,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43%、17.94%和14.9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账面原值为593,256.85万元,累计计提商誉减值64,494.15万元,商誉账面价值528,762.70万元,主要为收购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商誉。考虑商誉价值依附于资产价值,难以独立变现,较高的商誉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此外考虑发行人商誉规模较大,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商誉减值,将可能对发行人资产负债水平、盈利水平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10、信用减值损失风险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信用担保损失。2023-2025年度发行人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1,635.26万元、26,237.09万元和21,430.18万元,三年合计69,302.53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602,482.57万元、长期应收款132,078.12万元、合同资产6,889.7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98,346.26万元,合计839,796.67万元,应收款项模较大,未来仍存在一定信用减值计提压力,可能将对公司经营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内担保风险
发行人担保主要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子公司担保金额423,780.24万元,占发行人2025年末净资产比例为24.13%。若被担保方出现经营恶化、履约能力下降或违约等情况,发行人将依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能导致现金流紧张、资产负债率显著上升,加剧流动性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在我国环卫行业是一个新兴综合性行业,处于市场化初期,行业集中度较低,但伴随行业高速发展,上下游企业跨界布局及新竞争者不断涌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可能面临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近年来受政府采购放缓等因素影响,环卫装备产销量略有下降,盈利有所下滑,与行业趋势一致。
3、突发事件引发的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事项,可能对公司社会形象造成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资产出售相关风险
近年来公司基于整体发展战略,对非核心业务资产如水厂和电厂等进行战略剥离,因该部分资产占比较小,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虽然剥离业务有利于持续聚焦“智能装备、智慧服务、智云计算”核心业务,不会对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但仍需关注其资产出售形成的被动财务资助的回款情况。
5、子公司科创称号到期未获续期的风险
发行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主体资格依托于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两项科创称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10月16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有效期至2026年末,均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到期。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环卫装备行业龙头企业,长期坚持研发创新,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核心指标持续达标,过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均顺利通过,公司目前已提前开展两项科创资质的续期筹备工作。但受未来认定政策变化、评审要求调整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科创称号到期未能续期的潜在风险。若该等情形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后续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发行,不影响已发行本期债券的存续及本息偿付。
(三)管理风险
1、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方之间提供采购商品、提供服务等,以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发行人关联交易参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关联交易行为规范,但可以预见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仍将继续存在,如果发行人未能严格执行相关协议及关联交易制度,则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2、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市场版图拓展及子公司数量增加,资产、人员及组织架构快速膨胀,管理复杂度显著提升。尽管公司已构建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优化,但各分支机构因行业特性、地域差异、文化背景等因素,导致协同管理难度加大,潜在运营风险上升。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等,董事会不能顺利运行,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71,6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55%,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4.37%。上述普通融资质押股份571,660,000股,该部分质押业务合同未设置股票平仓线,不存在二级市场平仓风险;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质押股份200,000,000股,按债券监管规则及协议约定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上述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减持风险
2026年5月,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叠加"盈峰转债"转股带来的被动稀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026年3月末的45.51%降至约37.19%。2026年6月1日,宁波盈峰、何剑锋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不主动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可交换公司债券减持的情形除外)。
(四)政策风险
1、环保及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环保产业作为典型政策驱动型行业,在国家环保政策持续加码的背景下,虽迎来发展机遇,但政策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环保标准升级及环境监管政策变化,均可能导致市场需求波动、运营成本上升或业务布局调整,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2、人民币汇率政策变动风险
目前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进行调节、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相对稳定,但随着汇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人民币与其他可兑换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将加大,发行人面临国家汇率政策变动风险。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
2.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存续期管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期票据形式: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统一在上海清算所登记托管。
6.待偿还债券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无待偿还债券。
7.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8.注册金额:人民币24亿元(RMB2,400,000,000元)。
9.本期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RMB500,000,000元)。
10.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11.期限:5年。
12.计息年度天数: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13.发行价格:本期中期票据采用面值发行。
14.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发行利率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15.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6.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17.发行方式: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8.公告日:【】年【】月【】日。
19.簿记建档日:【】年【】月【】日。
20.发行日:【】年【】月【】日。
21.缴款日:【】年【】月【】日。
22.债权债务登记日:【】年【】月【】日。
23.起息日:【】年【】月【】日。
24.上市流通日:【】年【】月【】日。
25.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26.兑付/付息日:【】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7.兑付方式: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28.兑付价格:按中期票据面值兑付,即人民币壹佰元/每百元面值。
29.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引用自编号为:CCXI-20260480M-01的《2026年度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引用已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确认。
30.担保情况: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
31.托管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32.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3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4.适用法律:本期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5.清偿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二、簿记建档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的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招商银行
资金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户名:招商银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科技创新债券注册金额为24亿元,其中12亿元用于偿还本部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12亿元用于偿还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的金融机构借款。
上述子公司存量融资的募集资金实际用于科技创新及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主要投向包括智慧环卫装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环保装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清洁能源及新能源环卫车辆关键技术研发配套原材料采购等领域,相关资金均服务于企业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核心产能建设,符合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导向。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作为国内环卫装备行业龙头企业,长期坚持研发创新,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核心指标持续达标,过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均顺利通过,公司目前已提前开展两项科创资质的续期筹备工作。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在环卫装备领域具有显著优势,拥有行业内最为全面的环保智能装备矩阵,产品型号超500款,为客户提供包括多种传统清洁装备、新能源清洁装备、清洁机器人等成套设备解决方案。在新能源环卫车辆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涵盖多个作业场景,具备节能、低噪等技术特性。
二、本次发行符合科技创新债券的情况说明
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型企业主体范围中包括“至少具备一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称号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以及“科技型企业可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该公司发展,募集资金至少50%用于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通过母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募集资金至少30%用于该科技型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运营、研发投入、并购重组等”。
发行人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2024年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相关科技创新称号、证书情况具体如下: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3003143,证书有效期三年。
(1)认定机构: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授予对象: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4)认定文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16日审定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43003143,证书有效期三年。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24年4月9日颁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1)认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授予对象: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3)有效期:2024年-2026年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签署协议,由资金监管行承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查职责,并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
账号:755901705210005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8337035019
四、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发行人将加强经营管理,合理安排投融资计划,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
(一)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和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入是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还款来源。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及其占总资产比例分别是441,137.66万元及15.19%、511,799.51万元及17.27%、671,575.06万元及18.95%。另外,2023-2025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是138,555.65万元、116,204.95万元和96,287.58万元。
(二)良好的财务状况
发行人较好的盈利能力将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偿付提供有力保障。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63,105.10万元、1,311,789.43万元和1,384,380.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254.42万元、54,307.51万元和54,487.69万元,能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三)充足的银行授信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各家银行的授信合计132.52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67.20亿元。发行人银行授信将为本期科技创新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保障。
(四)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已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规定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将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将使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本次债券持有人的监督,从而防范无法到期兑付的风险。
(五)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筹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次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以确保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此,发行人财务部门将组建偿付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本笔中期票据的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五、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金融机构到期借款、兑付到期债券等),所涉及的业务板块为发行人的自身主营业务,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各类项目资本金,不用于房地产的土地储备、项目开发建设、偿还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等与房地产相关的业务,不用于股权投资、理财投资、衍生品投资、资金拆借等金融业务,不用于融资租赁及融资保理业务。募集资金不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包括定增),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将提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第五章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注册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Co.,Ltd.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办公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096799222
发行人联系人:黄俊杰
发行人联系电话:0757-26335291发行人传真号码:0757-26330783发行人邮编:528322
注册资本:3, 166, 944, 475元网址:www.inforeenviro.com
发行人经营范围:环卫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维修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系1993年8月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工作协调小组浙股(1993)51号文批准,由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为主发起人联合上虞风机厂、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1月18日,公司在浙江省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总股本为2,350万股。
发行人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1,100 46.81
上虞风机厂 700 29.79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00 4.26
内部职工股 内部职工股 450 19.15
总计 2,350 100.00
2、发行人上市前股本演变情况
(1)1994年12月,经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浙经体改(1994)165号《关于同意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发行人向原发起人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配股705万股(其他股东放弃配股权)。配股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3,055万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发起人股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1,805 59.08
上虞风机厂 700 22.91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00 3.27
内部职工股 内部职工股 450 14.73
总计 3,055 100.00
(2)1995年8月,公司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上虞风机厂和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与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签订《关于收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个人股的协议书》,约定由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以每股1.5654元收购职工个人股450万股。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2,255 73.81
2 上虞风机厂 700 22.91
3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00 3.27
总计 3,055 100.00
(3)1996年4月,经外经贸部(1996)外经贸资二函字第143号文批准,外方新股东新加坡保力进有限公司、外方新股东香港和仁有限公司、中租设备公司分别认购发行人2,179.92万股、236.06万股和265.65万股新增股份。增资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5,736.63万股;公司性质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中方认购3,320.65万股,占总股本57.88%,外方认购2,415.98万股,占总股本的42.12%。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股份类别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内资股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2,255 39.30
上虞风机厂 700 12.21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00 1.74
外资股 新股东新加坡保力进有限公司 2,179.92 38.00
中租设备公司 265.65 4.63
香港和仁有限公司 236.06 4.12
总计 5,736.63 100.00
(4)1997年12月,经外经贸部(1997)外经贸资二函字第530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批准,新加坡保力进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111.08万股、68.84万股分别转让给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香港和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75.83万股、60.23万股分别转让给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中租设备公司将其持有的265.65万股转让给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上虞风机厂将其持有的458万股转让给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同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7)176号文批准,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将其持有的2,099.61万股转让给绍兴宝金机械有限公司。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由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总股本为5,736.63万股,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3,165.95 55.20
2 上虞风机厂 242 4.21
3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00 1.74
4 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 60.23 1.05
5 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 68.84 1.20
6 绍兴宝金机械有限公司 2,099.61 36.60
总计 5,736.63 100.00
(5)199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8)5号《关于同意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发行人将未分配利润3,441.978万元按照10:6的比例派送新股,总股本增至9,178.608万股。送股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5,065.52 55.20
2 上虞风机厂 387.20 4.21
3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60.00 1.74
4 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 96.368 1.05
5 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 110.144 1.20
6 绍兴宝金机械有限公司 3,359.376 36.60
总计 9,178.608 100.00
(6)1999年7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1999)51号文批准,公司股东绍兴宝金机械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3,359.376万股转让给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上述变更完成后,发行人上市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5,065.52 55.19
2 上虞风机厂 387.20 4.22
3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60.00 1.74
4 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 3,359.376 36.60
5 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 96.368 1.05
6 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 110.144 1.20
总计 9,178.608 100.00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0年3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2号《关于核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3,678.608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0]第20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同意,公司上网定价发行的4,500万股公众股于2000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0967,股票简称:上风高科。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2000]14号《关于同意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总额的批复》,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3,678.608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 9,178.608 67.10
发起人股 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 5,065.52 61.15
上虞风机厂 387.20
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 160.00
总计 5,612.72
境内法人股 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 3,359.376 38.85
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 96.368
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 110.144
总计 3,565.888
二、已上市流通股 4,500.00 32.90
股份总数 13,678.608 100.00
4、发行人上市后股本演变情况
(1)2000年9月,股份转让
2000年9月25日,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与上海明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253万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明方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2)2000年10月,股份转让
2000年10月9日,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分别与杭州济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绍兴上风机械有限公司、上虞市上浦金属加工厂分别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354,880股、1,101,440股、963,680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杭州济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2001年,股份转让
2001年,公司原股东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按照每股3.16元人民币,将其持有的8.81%股份(股份数为1,205万股),分别转让给上海汇垄经贸有限公司、上海荣福室内装潢有限公司、上海新理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栋华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华强企业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仍持有盈峰环境法人股1,765.8880万股,占总股本的12.91%。
(4)2004年5月,股份转让
2004年5月30日,公司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和原股东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均以每股4.28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盈峰环境法人股23,297,984股和1,600,000股转让给美的集团,分别占总股本的17.03%和1.17%。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美的集团持有公司法人股24,897,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持有公司27,357,216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绍兴市流体工程研究所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5)2004年6月,股份转让
2004年6月17日,公司原股东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和上虞风机厂均以每股4.28元人民币的价格分别将其所持有的盈峰环境法人股17,658,880股和3,872,000股转让给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2.91%和2.83%。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21,53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上虞上峰压力容器厂和上虞风机厂均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6)2005年2月,控股股东名称变更
2005年2月2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公司企业性质由原股份合作制企业性质变更为符合《公司法》所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性质,企业名称相应变更为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2005年8月12日,经浙江省上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风机风冷设备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7)2006年2月,股份转让(控制权变更)
2006年2月2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9,575,027股股份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7%,转让价格为每股2.97元。同日,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的24,897,984股股份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20%,转让价格为每股4.28元。
2006年6月22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公司字(2006)118号文批准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浙江上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风高科25.20%股权,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风高科的控股股东并取得控制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473,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8)2006年8月,股权分置改革
为了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在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改对价的前提下,中山市佳域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21,530,880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74%)转让给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公司字[2006]167号”《关于同意豁免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同意豁免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因增持2153.088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15.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06年9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采取送股和重大资产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75%的股权注入公司;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1.7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9)2008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8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678.608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股份,共转增股份68,393,040股。2008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至205,179,120股。
(10)2013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3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行每10股转增2股派现金红利0.2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4,621.4944万股。
(11)2014年6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66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60,451,597股,募集资金总额435,251,498.4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30,666.6541万股。
(12)2015年10月,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宇星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42,5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25%。
2015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85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7,825.7862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48,492.4403万股。
(13)2016年7月,2015年度权益分派
2016年7月,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实行每10股转增5股派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2,738.6604万股。
(14)2017年6月,2016年度权益分派及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行权
2017年5月,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实行每10股转增5股派0.4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53名激励对象的2,052,000份股票期权予以行权,上述股票于2017年6月13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27,386,604股变更为72,943.8604万股。
因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事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9,438,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8874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85934股。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9,313.1877万股。
(15)2018年1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12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3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3,856,97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116,698.8852万股。
(16)2018年11月,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8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93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99,607.3294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316,306.2146万股。
(17)2019年10月,回购股份
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决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2019年10月7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326,20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8%,最高成交价为6.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6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3,19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19年10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为316,306.2146万股。
(18)2020年11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1,476.189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47,618.96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8.31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47,618.9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盈峰转债”,债券代码“127024.SZ”。“盈峰转债”自2021年5月10日起可转换为发行人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可转债余额为14,760,337张。
(19)2024年,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该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的部分股份12,565,382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12,565,382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179,506,920股变更为3,166,941,538股。
(20)自2016年开始,盈峰环境共计实施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前述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行权等事宜引致股本变动,根据相关公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166,944,475股;截至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3,359,188,821股。公司注册资本与股本差异系新增的股本尚未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表5-1: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
单位:股、%
类别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9,444 0.05
国家持股 - -
国有法人持股 - -
其他内资持股 1,519,444 0.0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1,519,444 0.05
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5,425,031 99.95
人民币普通股 3,165,425,031 99.95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三、股份总数 3,166,944,475 100.00
截至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5-2:2026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数量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14% 1,017,997,382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61% 399,214,659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36% 359,609,756
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7.96% 252,086,459
何剑锋 境内自然人 2.01% 63,514,69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其他 1.38% 43,684,86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25% 39,522,73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23% 38,888,75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0% 34,784,999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29,614,425
合计 71.98% 2,278,918,729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1
截至2026年3月末,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7,997,38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1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高于其他股东,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邝广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MA290L5J3L,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6年3月末,何剑锋直接持有发行人2.01%的股权;何剑锋持有盈峰集团有限公司88.09%股权;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1.36%的股权,以及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2.14%的股权。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何剑锋,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和何剑锋互为一致行动人。综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何
1截至2026年3月末,盈峰环境(000967.SZ)总股本3,166,944,475股。何剑锋直接持有发行人2.01%,何剑锋通过持有盈峰集团88.09%股权,间接控制宁波盈峰(持有发行人32.14%),并与盈峰集团(持有发行人11.36%)、宁波盈峰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45.51%的股份,何剑锋为实际控制人。其他主要股东包括:中联重科(持有发行人12.61%)、弘创深圳(持有发行人7.96%)等。
剑锋。
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1,121,8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1%,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71,6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55%,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
表5-3:2026年3月末发行人股东质押股份情况
单位:股
股东 质押股份数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71,660,000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合计 771,660,000
2026年5月,因自身资金需要,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叠加"盈峰转债"转股被动稀释,截至2026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37.19%。2026年6月1日,宁波盈峰、何剑锋及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不主动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可交换公司债券减持的情形除外)。
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何剑锋:男,生于1967年11月,清华大学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毕业、清华大学企业CEO高级研修班毕业、长江商学院总裁研修班毕业、本科学历。现任北滘镇总商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第11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等,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何剑锋持中国国籍,具有香港居留权,无其他境外永久居住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投资情况如下。
表5-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投资情况
序号 公司名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1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88.09% 445,000.00
2 北京百纳千成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4.34% 94,188.97
3 上海同创伟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13% 19,500.00
4 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16% 13,604.00
5 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5,100.00
6 海南耀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9.97% 1,860.28
7 佛山市顺德区泽生贸易有限公司 99.00% 500.00
8 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250.00
9 南宁邝氏兄弟酒类生产有限公司 0.09% 159.60
10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盈峰集团下属投资平台间接控制29.42% 82,145.15
(三)发行人的企业性质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剑锋,发行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77条所规定的民营企业。
(四)发行人的独立运行情况
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经营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构,实现了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上的分开。
1、业务方面
发行人已经建立起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售后管理等业务运营管理体系,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2、人员方面
发行人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及工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劳动人事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
3、资产方面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所需的资产、辅助系统及配套设施,包括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等。企业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由自身独立控制并支配,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4、机构方面
发行人根据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其内部机构与控股股东不存在从属关系。发行人各部门和岗位均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本企业机构设置及经营活动的情况。
5、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发行人财务运作及资金使用情况,发行人在财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主体
表5-5: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1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00% - 235,152.98万元 智慧城服
2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9.17% - 10,920.55万元 风机装备材料制造及其他
3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100% - 15,000.00万元 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
4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100% - 11,000.00万元 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
5 盈峰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100% - 1,750.00万美元 其他业务
6 湖南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00% - 100,000.00万元 智慧城服
7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70.32% 5.35% 10,014.10万元 环境监测及固废处理
8 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00% - 5,000.00万元 智慧城服
9 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9.74% 0.26% 19,260.00万美元 其他业务
10 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 1,000.00万元 智慧城服
11 广东盈峰环境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 - 1,000.00万元 智云计算
12 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100% - 5,000.00万元 智云计算
13 广东盈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100% - 20,790.00万元 其他业务
14 广东盈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 10,000.00万元 其他业务
15 广东盈峰环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51% 10,000.00万元 其他业务
备注: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43家,上述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为:发行人对该等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即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亦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情形。
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简介如下: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7日,注册资本235,152.98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涛,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林语路28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电车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市政设施管理;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文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交通设施维修;消防器材销售;消防技术服务;金属制品销售;打捞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224.50亿元,总负债为138.1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6.38亿元,202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3.11亿元,净利润7.45亿元。
(二)主要联营企业
2025年末发行人无重要联营及合营公司。
五、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治理结构情况如下。
1、组织结构
图5-2:组织架构图
(1)股东会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行使以下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7)修改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9)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0)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1)审议批准章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2)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
13)审议公司因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5)审议达到相关标准的重大出售、收购资产、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16)审议达到相关标准的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事项;
17)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18)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战略目标;
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新产业的进入、现有产业或品牌的剥离、退出、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7)审议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18)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
19)决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2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规则、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总裁1名,设副总裁1-5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组织机构设置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1)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2)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
等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2)财务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统筹会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与成本管控、税务合规,支撑战略决策与风险防范等,负责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资金统筹与风险管控、全面预算管理、成本与税务管理、财务制度与内控建设以及项目财务支撑:为环卫一体化、固废处理等项目提供标前测算、过程管控、竣工结算全周期财务服务。
(3)法务风控部
法务风控部负责组织编制、推行公司业务涉及的合同标准文本,审核合同等法律文件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参与投资、并购、担保等重大业务,提供法律支持。针对商务拓展项目,起草、修订协议及补充协议或参与谈判、会审等;负责处理公司历史遗留问题、重大诉讼或纠纷、及其他突发事件,参与处理一般性纠纷或诉讼;审批确定公司外聘法律顾问或律师,对法律顾问或律师业务进行跟踪指导、把关;组织实施公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监察、风险控制等其他相关事宜,确保公司各方面风险可控、合规发展。
(4)人力资源及干部管理部
人力资源及干部管理部统筹人力资源全流程与核心干部队伍建设,包括组织与干部管理、招聘与人才配置、薪酬绩效体系、培训与发展、员工关系与企业文化等。
(5)数字流程部
数字流程部以技术与流程驱动业务提效、数据赋能决策,主要负责数字化战略与规划、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维、流程优化与标准化、数据治理与价值挖掘、数字化安全与合规等事项。
(6)证券及战略发展部
证券及战略发展部为资本运作与战略落地双轮驱动部门,对接资本市场、推进战略规划实施,具体包括资本市场运营、资本运作、战略规划与落地、董事会事务及信息披露等。
(7)证券合规部
证券合规部聚焦上市公司监管合规,保障信息披露与治理规范,包括信息披露合规、监管规则落地、公司治理合规、证券业务合规、合规培训与自查等。
(8)装备事业部
装备事业部是盈峰环境智能装备板块的统筹运营主体,负责产品研发和规划、供应链与制造统筹、市场拓展与营销管理、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等职能。
(9)城市服务事业部
城市服务事业部是公司环卫一体化核心业务载体,统筹全国城乡环境服务业务的市场拓展、项目运营、标准化管理,是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支撑公司营收规模持续增长,具体负责市场拓展与招投标、项目全周期运营管理、智慧运营赋能、客户关系与属地协同、业务标准化与复制等工作。
(二)公司的内控制度
公司在财务会计、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日常运作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适用于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规范发行人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3、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此外,针对银行间市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也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及时、规范和准确。
4、子公司管理制度
为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包括总体产业架构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资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5、预算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预算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明确预算管理体系及流程,充分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资源配置、决策支持和业绩评价职能,公司制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年度以会计年度为准,预算包含经营预算、财务预算、投资预算、资金预算、税金预算及薪酬福利预算等。
6、重大投资制度
在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制度,对投资权限、投资管理和措施、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对外融资的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7、资金内控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模式
发行人制定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资金内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开展资金管理内控检查,不断优化资金管控流程;发行人建立现金流动态管控机制,持续跟踪资金收支状况,合理统筹资金调度,保障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及债务偿付资金需求;发行人持续监控资金异动情况,防范流动性风险与资金违规占用风险。
8、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发行人财务管理部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资金调度会。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资金冗余或资金链断裂。所属公司有资金富余的,财务管理部应指令其向指定账户归集,所属公司财务部应主动向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报告其资金富余的情况。所属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出现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资金调剂的,应向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提交资金调剂申请,报财务总监审批后,由财务管理部统一安排资金内部划拨。因资金归集及资金调剂,形成资金提供和资金占用关系的,应计算、收取和拨付内部资金占用费。发行人财务管理部对所属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公司员工数量及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共有在册员工19,767人,员工按专业构成和教育程度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表5-6:员工结构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5,944
销售人员 936
技术人员 1,323
财务人员 166
行政人员 1,398
合计 19,76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0
硕士 487
本科 2,364
大专 1,939
大专以下 14,967
合计 19,767
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表5-7:截至2026年3月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
马刚 男 董事长兼总裁 2014.12.4 2029.2.11
杨榕桦 男 董事 2026.2.12 2029.2.11
魏霆 男 董事 2026.2.12 2029.2.11
何清 男 董事 2026.2.12 2029.2.11
杨笃志 男 董事 2026.2.12 2029.2.11
张田余 男 独立董事 2026.2.12 2029.2.11
韩践 女 独立董事 2026.2.12 2029.2.11
杨小强 男 独立董事 2026.2.12 2029.2.11
赖智耀 男 职工代表董事 2026.2.12 2029.2.11
王庆波 男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2022.4.29 2029.2.11
黄俊杰 男 董事会秘书 2024.8.26 2029.2.11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
1、马刚先生,硕士学位,盈峰环境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2014年12月至今,任盈峰环境总裁。2001年6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美的电饭煲事业部研发工程师、分公司业务员、大区总监,美的生活电器国内营销公司总经理,美的日电集团中国营销总部总裁,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国内营销总经理,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副总及水料产品公司总经理,美的集团国内市场部副总监。
2、杨榕桦先生,现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招聘主管,2008年加入美的集团,历任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国内营销公司营销管理部长、美的集团生活电器事业部营运与人力资源部总监、美的集团审计部总监助理等职务。
3、魏霆先生,2019年9月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海航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海航集团社会责任部总经理、海航文化控股集团执行董事长、海航文化娱乐投资集团首席执行官、海航新传媒集团运营总裁、喜乐航(837676)董事长、新生飞翔(832297)董事长等职务。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4、何清先生,2021年至今,担任盈峰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硕士学位。2004年至2014年,任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投资与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14年至2021年,任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5、杨笃志先生,2023年至今,担任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投融资管理部部长,硕士学位。曾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部经理、中联重科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北京君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6、张田余先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校长讲座教授、深圳数据经济研究院副院长,会计学博士、美国会计协会会员、新西兰澳大利亚会计金融协会会员。2004年10月至2005年7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公司治理中心博士后;2005年7月至2010年12月,历任香港城市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2011年1月至2021年8月,历任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7、韩践女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现任中欧组织成长与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茂物业服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杨小强先生,中山大学法学院税法与资产评估法教授,博士。1995年起在中山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被选拔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任正处级审判员,2013年12月起担任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9、赖智耀先生,现任盈峰环境装备事业部顺德公司小型装备营销部部长,历任盈峰环境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已离任),本科学历。曾任江西省龙南县武当镇中学教师、中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4月加入美的集团,历任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
10、王庆波先生,本科,现任盈峰环境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广东雷士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及财务副总裁,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美的安得物流事业部财务总监,美的生活电器事业部财务副总监,美的工业设计公司财务经理,美的风扇厂财务主管。
11、黄俊杰先生,硕士学位,现任盈峰环境董事会秘书、证券及战略发展部部长。曾任高级投资主任,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天津金梧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经理,渣打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国际管理培训生、并购分析师。
七、公司业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范围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环卫设备,特殊作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测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汽车充电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维修及运营服务,设备租赁,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务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凭许可证经营),环保技术,物联网技术,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的研发,销售,通风机,风冷,水冷,空调设备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
发行人是一家中国城市清洁服务领域的科技型企业,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旗下共343家子公司,于全国布局长沙、佛山、绍兴3大产业基地,在泰国、意大利设立2大海外工厂,配备22个研发平台和361个服务网点形成全域支撑。公司聚焦城市服务业务,以“智能装备、智慧服务、智云平台”为核心驱动力,凭借行业最完备的装备矩阵及数字化平台中枢,形成覆盖城市环境清洁全场景的智慧化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道路清扫保洁、道路除冰雪、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分类、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政园林、水域保洁、海上环卫等,可为客户提供环保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站式服务。
在业务运营层面,发行人推行“城市管家+环卫一体化”双轮驱动,通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多元化路径适配不同项目需求。智慧化系统深度融合物联网技术与市政设施数据,对环卫作业中的“人-车-物-事”全要素进行数字化管控,以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与智能化技术优势,为城市清洁服务打造全流程、全智能的解决方案。
2025年,公司城市服务在运营项目的年化合同额在同行业中排名第一、在运营项目合同总额同行业排名第三。2025年公司环保装备销售额稳居行业第一名,连续25年处于国内行业销售额第一名的位置。
发行人主营业务板块包括智能装备和智慧服务在内的智慧城服业务以及环境监测、固废处理、通风机械制造等业务在内的其他业务。其中,以智能装备和智慧服务在内的智慧城服业务为核心业务,近三年年收入占比分别为84.77%、88.59%和88.48%。
表5-8:发行人业务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 - - - - -
智慧城服 1,224,871.03 88.48 1,162,063.62 88.59 1,070,816.47 84.77
其中:智能装备 591,317.45 42.72 518,738.99 39.55 508,537.29 40.26
智慧服务 633,553.58 45.76 643,324.63 49.04 562,279.18 44.51
智云计算 24,751.61 1.79 802.94 0.06 695.79 0.06
其他业务 134,758.12 9.73 148,922.88 11.35 191,592.84 15.17
合计 1,384,380.76 100.00 1,311,789.43 100.00 1,263,105.10 100.00
营业成本 - - - - - -
智慧城服 961,898.68 88.94 912,287.72 88.90 836,752.14 85.82
其中:智能装备 430,347.71 39.79 384,531.54 37.47 367,975.58 37.72
智慧服务 531,550.97 49.15 527,756.18 51.43 468,776.56 48.10
智云计算 20,322.09 1.88 251.83 0.03 298.64 0.03
其他业务 99,292.38 9.18 113,616.03 11.07 138,444.25 14.15
合计 1,081,513.15 100.00 1,026,155.58 100.00 975,495.03 100.00
毛利 - - - - - -
智慧城服 262,972.35 86.83 249,775.90 87.45 234,064.33 81.25
其中:智能装备 160,969.74 53.15 134,207.45 46.99 140,561.71 48.84
智慧服务 102,002.61 33.68 115,568.45 40.46 93,502.62 32.40
智云计算 4,429.53 1.46 551.11 0.19 397.15 0.14
其他业务 35,465.74 11.71 35,306.85 12.36 53,148.59 18.62
合计 302,867.61 100.00 285,633.85 100.00 287,610.07 100.00
毛利率 21.88 21.77 22.77
智慧城服 21.47 21.49 21.86
其中:智能装备 27.22 25.87 27.64
智慧服务 16.10 17.96 16.63
智云计算 17.90 68.64 57.08
其他业务 26.32 23.71 27.74
表5-9: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分地区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内 1,369,434.20 98.92 1,304,829.82 99.47 1,258,415.40 99.63
国外 14,946.56 1.08 6,959.61 0.53 4,689.70 0.37
合计 1,384,380.76 100.00 1,311,789.43 100.00 1,263,105.10 100.00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63,105.10万元、1,311,789.43万元和1,384,380.76万元,整体水平较为稳定。2023-2024年,智能装备业务的销量有所下降,但2025年受益于新能源装备销量同比激增94.9%,智能装备业务收入实现59.13亿元,同比增长13.99%。与此同时,受益于环保装备领域市场地位优势以及广泛分布的渠道网络,近年来公司新增环卫服务合同总额持续处于行业前列(2023-2025年新增合同总额分别为76.52亿元、44.47亿元和39.60亿元)。随着环卫服务运营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智慧服务业务收入在2023-2024年实现较快增长,2025年受宏观环境影响略有回调,全年实现收入63.36亿元。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2.77%、21.77%和21.88%,毛利润水平稳定,2023年同比出现小幅增长,主要系受益于环卫装备产品结构的改善,高附加值新能源产品占比提升,盈利水平有所增加。2024年毛利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环卫服务受配套设施、人员成本和燃油价格等因素影响,整体盈利空间有所收窄。2025年毛利率较2024年回升0.1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严控各项运营成本,产品盈利能力有所修复。
表5-10:2025年度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公司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1 第一名 99,152.35 12.66% 否
2 第二名 44,560.12 5.69% 否
3 第三名 20,624.03 2.63% 否
4 第四名 17,879.04 2.28% 否
5 第五名 15,591.65 1.99% 否
合计 197,808.18 25.25% -
(三)发行人各板块经营情况
板块一:智慧城服业务
发行人智慧城服业务主要包括智能装备业务和智慧服务业务,主要以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为经营主体。
1、智能装备业务
发行人拥有行业内最为全面的环保智能装备矩阵,产品型号超500款,为客户提供包括多种传统清洁装备、新能源清洁装备、清洁机器人等成套设备解决方案。
发行人环保装备销售额连续25年处于国内行业第一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车交强险统计数据(以下简称“上险数据”)统计,公司2025年环保装备销量为14,012辆,同比提升15.1%,市场占有率21.1%,同比提升近1.8个百分点,环保装备销售规模和市占率同行业市场均排名第一。2025年全年,公司新能源环保装备销量达5,245台,市场占有率达35.0%,公司新能源环保装备台量及市场占有率已连续四年保持行业第一。
发行人是国内新能源环卫领域先行者,率先布局新能源环卫赛道并打造品类齐全的新能源环卫产品线。从2007年就已经开始新能源环卫装备的研发制造,2008年 7月推出国内首台纯电动扫路车,该车型投入 2008年北京奥运会清扫保洁工作,开启国内环卫装备电动化进程。依托多年新能源市场经验与长期环保装备技术积淀,公司新能源产品已覆盖清扫、清洗、垃圾收转运、市政作业等40多个品类、500余款车型,构建起国内品类最全、型号体系最为完善的新能源环卫产品矩阵,新能源环卫装备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行业首位,持续引领行业发展。
此外,发行人环卫装备研发发端于国家级科研院所,具有良好的创新基因。公司已形成 179项核心关键技术,其中 48项重大颠覆性技术,63项前沿引领技术,68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其中43项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被认定为创新性强,技术难度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5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共计 194项,其中发明专利 56项。截至 2025年末,盈峰环境累计有效专利共计 1459项,其中发明专利 647项,持续保持行业第一。2025年,“绿色智慧垃圾转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本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三等奖。
(1)主要产品
发行人智能装备产品覆盖清扫保洁装备、垃圾收转运设备、垃圾压缩站装备、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装备、市政园林等智能环保装备,以及高空作业装备、应急消防装备等多元产品线。
图5-3:发行人环卫装备产品
(2)生产模式
在环卫装备的生产过程中,发行人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生产需求,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材料采购、生产、部装、部装检验、总装、总装检验、调试、调试检验、涂装、涂装检验等环节的作业内容。
发行人深植精益生产理念,构建了“订单拉动”与“库存推动”有机结合的生产模式。通过深度集成ERP、MES及SRM等数字化系统,实现了从销售订单、物料采购、生产制造到订单交付的全价值链管理。为兼顾市场响应速度更快与制造成本更低,实施差异化的计划策略:对通用型产品实施预排产与安全库存管理以保障快速交付;对定制化需求实施“以销定产”精准拉动。对于具备规模效应的整机及核心零部件,全面导入规模化生产的流水线;在规模小、定制化产品生产时,则采用单元线柔性制造,确保了多品种、小批量市场需求的敏捷响应。这种因地制宜的生产组织模式,实现了发行人生产效率和敏捷响应的综合效果更优。
(3)采购模式
发行人环卫装备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汽车底盘、发动机、液压、水泵、结构件以及其他配件等,由于环卫装备针对各类环卫应用场景、种类繁多,下游客户对产品的个性化需求较强,因此发行人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可分为生产类物资和整机采购类物资。由于不同类型的原材料的需求成因、材料特性、检验方式存在差异性,故发行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原材料适用不同的采购模式。生产类物资适用采购管理流程,整机采购物资适用整机采购流程。另外,考虑到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临时补货采购、年采购频次低、单次采购金额小、产品试用阶段材料采购等情况,发行人针对该类情况特设例外采购流程。
1)采购管理流程:生产类物资包括生产线装配物资以及生产辅助类物资,如汽车底盘、附车架、垃圾箱、油缸、高压水泵等,其适用采购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采购计划、价格报审、审核、分配任务、采购文件、采购实施、采购物资交付、交(提)货验收、检验、入库等环节。
2)整机采购流程:整机采购物资包括整机委外采购物资及捆标采购物资,如垃圾站、吸污车、吸粪车等,其适用整机采购流程。整机采购流程主要包括需求提出、下发技术文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下发、供方采购实施、检验、入库等流程。
3)例外采购流程:例外采购流程主要包括提出申请、审批、下发技术文件、采购、报检、检验、装配、调试或配件使用、再检验、下发跟踪函、跟踪并反馈、标准化等环节。
(4)销售模式
发行人客户主要可以分为政府类客户及非政府类客户两大类。其中,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地方环保局、环卫主管部门、城管局环卫部门、公路管理单位及地方政府下属企业等。非政府类客户主要包括清扫保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城市环卫运营商等客户。由于发行人在环卫行业内具备较为良好的品牌优势,加之各地客户需求较为个性化,故其主要采取“直销+经销”模式进行业务拓展,其中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
在直销模式下,销售流程主要可分为客户信息管理、客户需求管理、商机管理、评审管理、产销协调、发货管理、退货管理等环节。
一般情况下,环卫装备销售业务结算模式包括货前预收首期款及货后收尾款两部分。根据客户资信情况,发行人会在合同签订后、产品交付前要求客户支付一定比例的首期款。客户收到发行人销售的产品,经安装调试或验收合格,并签署产品交接清单后,发行人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对客户进行尾款结算。具体收款条件根据不同客户要求及应收账款政策有所不同。
整体来看,发行人回收周期呈现“长短结合、节奏清晰”的特征,整体处于行业合理区间;由于发行人客户广泛,不会对单一或个别客户形成依赖,且以政府部门为主的终端客户群体整体信用质量较好,能够保障产品销售款的回收。
近三年发行人环卫装备销售情况如下:
表5-11:2023-2025年发行人环卫装备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台、套
产品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产量 销量
环卫清洁装备 4,737 4,412 4,664 4,774 5,503 5,184
垃圾收转运装备 7,209 8,226 6,194 5,632 6,856 6,689
新能源及清洁能源环保装备 5,297 5,727 3,601 3,251 2,211 2,011
合计 17,243 18,365 14,459 13,657 14,570 13,884
2、智慧服务业务
发行人智慧服务业务涉及的环卫服务涵盖道路清扫保洁、道路除冰雪、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分类、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政园林、水域保洁、海上环卫等多个领域。
发行人首创“作业机械化+运营智能化+服务标准化”运营模式构建环卫行业新生态,依托“作业机械化+运营智能化”实现项目服务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环卫作业资源、可视化环卫作业全过程监控、环卫事件快速应急指挥调度及闭环管理,智能分析每一个项目业务数据,科学改进管控流程,实现“服务标准化”,智慧赋能环卫精细化管理,实现业务快速增长,打造核心竞争力,引领智慧城服新时代。
发行人智云平台作为自主研发的核心数字化载体,汇聚78项智慧城市相关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斩获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既为发行人运营项目“人、车、事、流程”全维度线上化管理提供核心支撑,也为政府端提供专业的监管和考评服务,成为城市服务高效运转的“数字大脑”,构建起行业领先的数智化竞争壁垒,依托多模态大模型技术,构建“装备网联+运营管理”双智能引擎,通过部署自主研发的T-BOX远程控制终端,建立覆盖无人驾驶清洁设备、传统作业车辆的“端-管-云”协同系统,实时互联城市服务中的人、车、物、事四维要素,实现环卫运营管理的标准化、数字化和智慧化。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智云平台汇聚80余项智慧城市相关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日活用户突破7.7万,接入环卫车辆、传感器及智能终端等物联网设备超21.5万台,设备在线率稳定在92%以上;大数据中台日处理数据量超2.8亿条,成功构建国内最大环卫作业工况数据库。
图5-4:发行人环卫服务模式
发行人2021年精准切入城市智慧清洁服务赛道,并实现迅速跃升。2023-2025年,发行人新增的城市服务合同总金额分别为76.52亿元、44.47亿元和39.60亿元,新增年化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15.53亿元、14.86亿元和14.18亿元。2025年,发行人智慧服务业务营业收入63.36亿元,全年新签约环卫项目71个,项目遍布全国22个省份。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运营的城市服务项目共计257个,存量市场年化合同额71.58亿元,累计合同总额达到593.82亿元,待执行合同总额达354.40亿元,可持续经营能力名列前茅。
表5-12:2023-2025年度发行人智慧服务订单情况
单位:个、亿元
签约情况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新签约项目 82 76 71
新增合同额 76.52 44.47 39.60
新增年化合同额 15.53 14.86 14.18
(1)采购模式
环卫服务业务的采购主要包括环卫装备及配套装备设施、其他物资采购(如作业工具等易耗品、车辆燃料、劳保用品等)。
对于环卫装备采购,发行人环卫服务业务的实施主体地方环卫运营公司与发行人及国内其他知名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当有环卫装备购置需求时,由环卫服务业务的采购部门根据客户需求或项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向发行人或其他供应商获得设备种类、型号、报价等信息,经过比对分析后确定最终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至约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投入项目。
对于其他物资采购(如作业工具等易耗品、车辆燃料、劳保用品等),由于相关物品工具具有较强的一般适用性且数量较大,发行人优先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降低整体成本、保证整体质量。由环卫运营管理部组织人员根据操作经验及未来预测情况向发行人采购部门报送物资需求,采购部门汇总后综合考虑物资的采购价格、质量和售后服务等因素后,进行集中采购。对于项目分散较远、采购需求较为零散的情况,由需求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并经审核后进行单独采购。
(2)运营模式
发行人立足于环卫装备领域的研发、制造、品牌及客户资源的优势,积极向环卫服务领域拓展业务。现阶段,发行人环卫服务主要采取PPP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的模式开展环卫服务项目。
环卫服务业务获取阶段,发行人通过前期接洽获得项目信息后,组织人员结合发行人经营和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竞争因素、项目服务范围等因素进行调研规划,并经过资格预审后正式招投标取得环卫服务业务合同,进入试运营或运营阶段。
环卫服务业务实施阶段,发行人环卫服务项目类型主要包括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和政府采购服务两种模式进行运作。在PPP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年限较长,且发行人拥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故PPP类型项目的盈利点包括设备销售收入、工程建设收入、项目运营收入。在政府采购服务模式下,发行人与客户的合作年限一般较PPP模式短,发行人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后,承担在合同期限内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同时通过核算项目中设备采购成本、工程施工成本、项目运营成本等具体服务成本后向客户收取相应费用。
表5-13:发行人环卫服务业务运作模式
项目 PPP模式 政府采购服务模式
投资规模 总金额相对较大 总金额相对较小
合作期限 中长期 中短期
模式介绍 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监督经营过程并根据项目公司的服务进行付费 作业经费来自政府购买服务,环卫主管部门根据环卫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进行付费
模式特点 服务规模大,准入门槛高,对合作企业在资金、管理运营水平等方面有要求 服务规模小,服务较为灵活
发行人凭借完善的环卫装备和配套装备设施、专业化的环卫服务运营团队、专业化的分工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环卫服务作业的机械化、高效化、标准化、信息化。环卫服务运营包括针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农村垃圾等城乡固体废弃物进行城乡垃圾清运和道路清扫保洁等环卫服务。
环卫一体化业务主要采用PPP模式,由发行人与当地政府签署相关协议,共同成立项目公司,一般由公司控股。项目公司负责具体运作,包括设计、施工、采购、运营和项目特许经营期内涉及的设备更新与维护。项目运营期收益,除偿还借款等相关费用外,其余收益部分作为公司的投资回报。公司为政府提供城市垃圾收运与处置、农村垃圾收运与处置、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具体项目如宝安区新安、福永、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湘潭市环卫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环卫PPP项目等。
表5-1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环保业务板块PPP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运营方式 项目状态 业主方 签订时间 特许经营期
1 宝安区新安、福永、福海街道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51,972.73 2020.6 2021.6 BOT 运营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6 15年
2 湘潭市环卫一体化(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18,939.28 2021.7 2023.7 BOT&ROT 运营 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3 30年
3 淮北市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16,721.71 2022.5 2024.4 BOT 运营 淮北市城市管理局 2022.4 8年
4 石门中联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5,382.72 2016.9 2017.9 BOT&TOT 运营 石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石门县人民政府 2016.5 20年
5 湖南湘西州花垣县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含乡镇污水) 28,362.82 2017.8 2020.7 BOT 运营 花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8 12年
6 湖南常德市汉寿县城乡环卫一体化一期建设PPP项目 5,616.78 2017.4 2019.8 BOT 运营 汉寿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7.4 21年
7 安龙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及清扫保洁PPP项目 7,020.57 2018.11 2021.5 BOT 运营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 21年
8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环卫PPP项目 10,954.92 2019.11 2021.10 BOT&TOT 运营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12 10年
- 合计 144,971.53 - - - - - - -
发行人上述主要PPP项目均已列入省级或财政部PPP项目库,行政审批齐全,发行人PPP项目符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的要求,合法合规。
(3)结算模式
环卫服务业务的结算模式根据环卫一体化项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结算周期,主要系按月度进行收费。每月月末,公司基于合同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标准,根据已完成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向客户进行收费。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在每个月结束后整理该月客户应实际支付费用的结算清单并提交给客户。而客户则在收到公司提交的结算清单后,核算并支付该结算清单列明的应支付给公司的金额。
(4)资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环保业务主要资质情况如下:
表5-15:发行人环保业务资质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有效期
1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43332974 至2030-05-28
2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011001833055 至2027-06-28
3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排污许可证 91430100591016740G002R 至2027-11-29
板块二:智云计算
智云计算板块是发行人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支撑,包含智云平台、数据标注、算力租赁三大业务方向,旨在打造环卫行业数字化基础设施,为发行人智能装备与智慧服务业务赋能。
1、智云平台
发行人自主构建以 ICS2.0智慧运营系统+智慧全场景启元云脑平台为核心的双智云平台,依托多模态大模型技术,打造“智能网联+智慧运营”双智能引擎,形成融合垂直行业数据、智能算法与AI大模型的技术底座,是国内领先的环卫全产业链智慧云平台。平台通过部署自研T-BOX远程控制终端,搭建覆盖无人驾驶清洁装备及传统作业车辆的“端、管、云”协同体系,实现城市服务中人、车、物、事全要素实时互联,推动环卫运营管理向标准化、数字化、智慧化升级。
ICS2.0智慧运营系统:
作为发行人自主研发、行业首创的标杆平台,ICS采用全栈自研微服务架构与统一大数据中台,通过智能排班、身份认证、异常工单闭环、AI人效智能体等应用,全面推进运营管理数字化转型。平台依托实时数据采集与AI算法,实现成本、资源、经营等核心经营决策由“经验驱动”向“数据量化分析”转变,构建车辆异常监控预警机制与多维度联动数据分析模型,为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支撑。平台以“架构一体化、流程标准化、决策数据化、服务透明化”为核心,打造“技术-业务-决策-服务”全链条数字化能力,为发行人“数字城服・科技城服”战略提供坚实保障,引领行业进入全链路数字化发展新阶段。系统有效破解环卫行业长期存在的系统分散、标准不统一、决策粗放、监管难度大等痛点,凭借 “技术自研+全域协同+智能驱动+透明可视”的差异化优势,构筑行业数字化转型核心竞争力,成为推动环卫产业向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数字化引擎。
智慧全场景启元云脑平台:
发行人以盈峰启元云脑平台为核心,构建全场景智能化作业体系与立体化城市服务网络。平台依托无人机全域覆盖、无人车动态巡查,形成高密度立体感知网络,实现市容环境问题厘米级精准发现、智能调度与高效处置;借助5G低时延、高带宽特性,实现前端感知数据秒级回传与快速响应,支撑全域智能感知。从问题感知、智能识别、决策生成到作业调度、效能评估,全流程基于云端数据智能分析与持续优化。“云大脑”依托发行人多年行业场景积累、海量运营数据及深度学习算法,实现城市环境问题智能决策与高效处置。平台可对道路脏污、占道经营、垃圾暴露、设施损坏等多类场景开展智能预测,依托持续迭代的大数据体系、预测模型与智能决策机制,统筹调度巡查、清洁、绿化、垃圾转运等智能装备协同作业,形成完整闭环,全面助力城市精细化、高效化治理。
2、数据标注
依托发行人自有智能环卫机器人AI落地场景需求优势,发行人成立了专业数据标注团队,聚焦场景下的数据处理,并由此延伸为各领域AI训练与智能装备升级提供高质量标注数据支撑。数据标注业务覆盖图像、视频、音频、文本等多类数据类型。
依托发行人多年行业积淀形成的规范化管理与良好市场口碑,叠加专业化标注团队管理能力,发行人数据标注业务已建立起显著的行业竞争优势。发行人交付数据的高精准度与专业水准,持续获得合作方的高度认可与信赖。在价值贡献方面,该业务不仅为发行人内部AI模型的持续迭代优化及智能装备的技术升级构筑了坚实可靠的数据基石,同时正积极拓展服务边界,将经过验证的专业能力输出给行业内及更多相关领域有需求的企业与机构;在增长前景方面,伴随AI产业及智慧城市相关领域对高质量、场景化标注数据需求的爆发式增长,发行人数据标注业务依托其成熟的管理体系、深厚的场景积累与持续扩展的服务能力,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动能。该业务有望发展为支撑发行人智云计算服务生态持续繁荣的关键支柱业务之一。
3、算力租赁
发行人算力租赁业务采用“算力资源整合+算力云服务+全周期运维”的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效、稳定、安全的高性能算力云服务。发行人通过租赁高性能服务器、配套机房及机柜等核心基础设施,自主采购配套网络硬件设备,通过组网施工、部署调试及系统集成,搭建起规模化、高性能算力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 7×24小时现场运维保障与快速响应机制,实现算力资源的高效调度与服务稳定运行,确保算力资源持续、稳定、保质保量供给。
板块三:其他业务
发行人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环境监测、固废处理、通风机械制造等。
1、环境监测
目前由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环境监测业务,涵盖烟气、空气质量、灰霾、水质、水利、土壤、扬尘等诸多领域的监测,为环境保护、水利水务、智慧城市等提供“一站式”环境综合服务。经营模式以产品销售为主、运维服务为辅。
采购模式方面,根据主要原材料的分类,采购主要分为常规原材料采购和外协加工采购。对于常规原材料,上市公司建立了多条供应商渠道,通过供应商评审选定合格供应商,每类产品备有多家合格供应商,通过询价比价方式选定最优供货条件的供应商供货,在同等质量与价格条件下,上市公司优先选择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供货。对于外协加工,如分析仪、机柜、工控机、重要部件等上市公司研发的产品,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供货,上市公司通过外协厂商评审、考核,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协议价格进行采购。
生产模式方面,分为标准化产品生产和定制化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生产是指定型产品和标准模块化产品的生产,根据已接订单、销售预测、经营目标情况制定标准化产品生产计划,标准化产品的生产围绕每月生产计划进行。定制化产品生产流程包括客户需求调研、确认与验证技术可行性、方案设计、生成项目配置信息和生产部按配置进行生产。
销售方面,环境监测及运营业务主要终端客户为政府类客户、部分终端客户为代理商客户,业务类型为建设项目、BO项目(政府购买数据服务)、监测设备销售(代理商客户)。基本流程:公司按照政府客户发布的挂网招标文件,经过项目选型评审后,制作标书投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开展设备供货、项目建设,验收后开展一定期限的项目运营;代理商客户按照省级区域划分,在区域内代理销售我司产品,代理商负责当地市场开拓、我司负责供应产品。
监测产品属于仪器仪表的技术性行业,专业化程度及行业门槛较高,且政府招投标对项目产品性能要求高、仪器分析专业度较复杂,公司通过监测产品、软件、政府个性化需求等结合后,提供高技术性能、专业化的项目制综合产品,满足政府需求,有较大的毛利空间。
2、固废处理
固废处理主要涵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填埋、污水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低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固废循环产业园等业务。发行人固废循环产业园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心,园内配置生活垃圾处置、危废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填埋场生态修复、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等处理设施,各业务之间有机协同,一揽子解决固废问题,经营模式主要为PPP,主要运营主体是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发行人营销部门会对国内潜在的目标项目进行调研、分析与研究,针对目标项目,公司组织项目跟进团队与当地政府进行磋商,将以适合当地政府的垃圾处理方式,提供项目建设意见书。经过合法的程序,公司与该政府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协议后,项目公司即开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环评(省环保厅批复)、项目核准(省发改委批复)及工厂的设计。生产模式方面,公司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将收集的垃圾通过实施垃圾接收及给料环节、垃圾焚烧环节、资源综合利用环节、烟气处理环节和残渣处理环节等环节进行固废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发电。
2025年,发行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持续稳定运营,保持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垃圾处理与发电业务稳健运行,为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发行人在该领域的投资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的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布在湖北、江西、河南、湖南四地,已全部建成达产,累计投资额19.80亿元,合计日垃圾处理量将达到约5,500吨/天。
表5-1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特许经营权期限 拟投资额 已投资额 投产期 立项文号 用地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1 仙桃BOT项目一期 30年 33,908.40 33,700.70 2018-4-15 一期立项文号:鄂发改审批〔2013〕678号 仙土批字〔2016〕33号 一期环评批复文号:鄂环审〔2013〕195号
2 仙桃BOT项目二期 30年 29,690.90 30,009.15 2019-4-3 二期立项文号:仙发改能源〔2017〕193号 仙土批字〔2016〕33号 二期环评批复文号:鄂环审〔2019〕61号
3 泌阳BOT项目 30年 31,500.00 36,879.88 2022-3-1 驻发改城镇〔2018〕472号 驻发改城镇〔2018〕472号 驻环审〔2019〕3号
4 鄱阳BOT项目 30年 41,665.66 48,952.72 2022-3-1 饶发改能源字〔2018〕611号 赣自然资征〔2019〕120号 鄱环评字〔2019〕13号
5 醴陵BOT项目 25年 47,509.30 48,502.66 2024-12-1 湘发改能源〔2022〕715号 醴自然资地证2022022 株环评〔2020〕110号
- 合计 - 184,274.26 198,045.11 - - - -
注:仙桃BOT项目二期、泌阳BOT项目、鄱阳BOT项目、醴陵BOT项目已投资金额高于拟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是原材料及人工等成本上涨,导致实际投资金额与拟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发行人拥有的固废处理特许经营权部分列示如下:
表5-1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固废处理特许经营权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签订时间 特许经营期 规模
1 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11年7月 30年(含建设期两年,2011年7月-2041年7月) 一期500,二期500,合计起来“终期1000吨/日”
2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2019年1月 30年(各项目开工之日起,含建设期一年,运营期29年) 生活垃圾转运1000吨/日,餐厨50吨/日,污泥200吨/日,建筑垃圾50万吨/年
3 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30年(含建设期2年) 一期600吨/日,终期1,200吨/日
4 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30年(自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算) 一期600吨/日、总900吨/日
5 淮安晨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25年(自商业运行之日起计算) 95吨/日
6 淮安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 20年(含建设期1年) 355吨/日(餐厨255吨/日,厨余100吨/日)
7 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 25年(生活垃圾收运系统1年建设期、电厂2年的建设期) 收转运600吨/日、电厂600吨/日
8 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经营年限27年(2+25) 一期餐厨垃圾100吨/日,地沟油20吨/日
9 常德泽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2月 30年(包含建设期2年) 17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150吨/日、地沟油20吨/日
10 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 27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建设期自本项目开工之日起算 50吨/日
11 茂名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30年(自商业运行之日起计算) 一期2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1.2万立方米/日,工业废水0.8万立方米/日),终期12万立方米/日
12 巴林右旗星舟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29.25年(含建设期1.25年,运营期28年) 由于园区入驻企业未满,前期按1.5万立方米/日及配套管网4千米,后期根据水量增加及时实施,终期3万立方米/日及配套管网4千米
3、通风机械制造
通风机械制造主要涵盖风机、消声器、风阀、制冷设备、磁悬浮鼓风机、核级风阀、鼓风机等,业务范围覆盖核电、地铁、隧道、轨道交通、工民建等领域。公司风机装备主要是直销与经销结合的模式。
具体从事风机业务的子公司为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营业务为通风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集成化和智能化的通风系统设备和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专业通风领域技术领先、产品覆盖面广的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之一,还是国内少数拥有《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和《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风机生产企业之一。上专股份主要产品包括多系列和型号的风机设备、通风系统配套设备以及空调设备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民用、核电、工业等行业,实现多种场景中的通风、鼓风、引风、过滤、换热等功能。
(1)采购模式
结合订单生产的特点,发行人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依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碳钢、不锈钢、铝材和电机。对于碳钢、不锈钢和铝材等大宗商品,其价格与国际市场上商品期货的价格联系紧密,该类产品市场货源充足,供应商也较稳定。对于电机产品,其市场价格相对稳定,调整的幅度与频率相对较低,发行人一般与电机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协议。
(2)生产模式
根据公司“订单生产”模式,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状况,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与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对于核心部件加工、系统集成、调试检测等核心生产工艺由公司自主完成。此外,对于热镀锌、电镀锌等特殊工艺及部分加工精度要求低的非核心部件采取委托加工的生产方式。
(3)销售模式
针对轨道交通、民用、核电、工业等不同领域通风系统设备的需求多样性、区域分散性特征,发行人建立了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分为自主直销和代理直销。发行人目前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过自主直销提升专业化的销售与技术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运用代理商、经销商深耕当地市场的专业化、本地化服务能力,开拓多种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发行人产品的销售覆盖区域。
表5-18:发行人风机产品销售模式
销售模式 具体方式
直销 自主直销 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公司销售人员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开展产品销售行为。
代理直销 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买卖合同,公司与代理商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代理商协助公司开展客户需求和市场信息收集、投标准备、发货沟通、货款催收、售后服务等环节的售前、售中和售后工作,公司向代理商支付代理费。
经销 公司向经销商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向终端客户进行销售。
(四)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和拟建项目
1、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重要在建项目2个,具体如下:
表5-19:2025年末发行人重要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截至2025年末已投资额 工程进度 资本金是否到位 立项文号 用地批复文号 环评批复文号 项目资本金 资金来源(自筹、贷款)
1 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 5.50 5.01 91.09% 是 项目备案证,代码2207-440606-04-02-537438 顺德建用字【2022】52号、顺国征字(1995)2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606202200141号 建设期 1.6 自筹+贷款
2 上虞华东基地(一期)项目 1.11 0.67 60.06% 是 项目备案证,代码2405-330604-04-01-877437 绍市自然资规让字【2024】第0302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0604202400002号、地字第330604202400003号 虞环审【2026】32号 1.11 自筹
(1)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
项目地址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用地面积为452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578.1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及生活配套区。项目预计总投资5.50亿元,拟以自筹及银行借款出资,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固废处理设备及系统集成、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装备与互联网+环境系统,新能源装备与环卫机器人研发与制造以及环境技术研究与孵化基地。
(2)上虞华东基地(一期)项目
本项目作为新能源装备产业园的一期工程,项目预计总投资1.11亿元,拟以自筹及银行借款出资。新能源装备产业园主要包括智能电机装备产业园、智能应急装备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及风机装备产业园,本次智能电机装备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研发办公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3259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857.68平方米,容积率为1.64。该地块项目瞄准高端智能工业电机和传动装备,主要产品为高能效低压和高压电气传动系统或直驱高速低速电机,将形成年产120万KW高端智能电机与传动装备项目。
2、拟建工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要拟建项目。
(五)发行人的业务发展战略、经营计划
1、发行人发展战略
2026年,发行人坚定锚定“数字化、大单品、全球化”战略方向,紧紧围绕“产品成功、效率驱动、数智运营”战略主轴,从智能装备与智慧服务两大板块精准发力,通过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强化人才梯队激发组织效能,实现业务结构优化与运营效率提升。
(1)智能装备板块
新能源装备,依托18年新能源市场深耕经验与39年环卫装备技术沉淀,发行人将抢抓设备更新政策机遇与行业变革红利,从产品研发、市场营销、服务体系三方面发力,全方位领跑新能源环卫装备全场景产品线,持续巩固市场领先地位;国际化布局,通过“阵地战、产品战、服务战”三大策略,加大海外市场资源投入,进一步完善全球营销网络。以卓越的产品力为核心,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化运营体系;高空作业装备,持续优化产品线结构,通过差异化抢占市场;小型装备与智能机器人,以场景化解决方案为切入点,推动产品体系升级与质量提升,深度融合AI算法技术,不断迭代清洁机器人产品,实现全流程无人化作业。
(2)智慧服务板块
作为“新时代城市智慧管家”,发行人将持续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提高作业机械化率;全面升级智云平台,结合装备网联化技术,打造城市服务AI应用中台,以数智化手段实现城市服务标准化、一体化管理。依托“智能分选设备+整体产线方案+数智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自营绿色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业务,实现垃圾回收“机械化、少人化、信息化”。在稳健推进“抓回款、控风险”工作的同时,敏锐把握行业复苏契机,全力实现高质量订单突破,深耕战略核心市场。
2、经营计划
2026年,发行人将精准把握市场趋势,通过多元化业务拓展策略,积极布局中短周期项目,优化订单结构。智慧服务主业将紧扣“城市化、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化核心市场布局,依托智云平台成本管理系统的数字化升级,实现服务效能与管理水平双提升;智能装备板块坚持“新能源引领、国际化开拓、大单品突破”战略,加大海外市场资源倾斜,强化核心技术攻关,加速构建全球化竞争优势。
在具体业务层面,海外市场将通过高强度资源投入完善营销网络,以本地化服务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高空作业领域持续优化产品线,拓展多元应用场景实现市场深度渗透;小型设备业务聚焦场景化解决方案,推动产品体系迭代升级;新能源业务新增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赛道,创新商业模式与营销策略,推动战略业务快速实现规模化发展。
八、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概况
环卫装备是指为完成环境卫生作业所需要的、并经过相关技术组合而成的设备集合,它们在结构参数、运用参数以及作业工序之间有着密切的协作关系。环卫装备是进行环卫机械化作业的主要工具,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环境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
原国家建设部于2006年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指出,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保证。《规划》要求将环境卫生规划纳入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并在规划目标中明确提出,要提升环卫装备水平,进行环卫装备的更新换代,随着我国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被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环保装备作为公共领域用车的重要一环,新能源环卫车噪音较小、无尾气排放、环保示范效应强,将为行业带来新的增量。5G环卫机器人、无人驾驶环卫车、智能小型环卫机器人等智慧环保装备的市场前景广阔,拓宽了环保装备行业的边界,智能化、少人化甚至无人化将成为未来在城乡服务当中的重要趋势,小型智能设备、无人驾驶环卫设备等将会是新的风口。
随着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对城市及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的投资快速增加,使环卫装备行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由此可见,我国环卫装备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将十分广阔。
(二)行业监管
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信部。2008年3月21日《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设立工信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随后,国家发改委将机械设备制造业和汽车的管理职责划给国家工信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行业主要政策法规如下:《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等。
(三)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概述
发行人所处环卫产业属于公共服务事业,环卫产业主要由环卫装备及环卫服务两部分组成。环卫装备是环卫产业的基础,包括环卫清洁装备、垃圾收转装备和垃圾处置装备;环卫服务包括垃圾清运、清扫保洁、市容景观养护和设施建设维护等。
2、行业发展
(1)政企分离逐渐加速,市场化成行业主流
我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化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逐渐从环卫业务中剥离实际运营管理的作业职能,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环卫服务提供商公开招标的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下,地方政府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专职监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环卫服务的作业效率及质量。随着政府不断增加对城市市容环境建设投资额及颁布鼓励性政策,我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扩容潜力充分。
未来,我国环卫市场化发展将为环卫企业提供充分成长空间。在政府关系积累、资本、管理经验、品牌、成本协同等方面具有较强优势的环卫企业,有望抓住本轮市场化释放机遇,享受到行业整体高速增长下所带来的成长红利。未来,我国环卫服务行业市场化的发展是一个必然趋势,行业市场集中度将持续提升。
(2)物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智慧环卫成发展方向
智慧环卫,主要指依托智能装备和智慧环卫云平台,实现环卫运营智能化进一步释放人力、物力,提高环卫运营效率,成为环卫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智能装备:5G环卫机器人、无人驾驶环卫车、智能小型环卫机器人等智慧环卫装备的市场前景广阔,拓宽了环卫装备行业的边界,智能化、少人化甚至无人化将成为未来在城乡环卫服务当中的重要趋势,小型智能设备、无人驾驶环卫设备等将会是新的风口,为行业带来新变数、新增量。
智云平台:是指依托物联网技术与移动互联网技术,通过整合环卫装备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设备运行、运营管理、售后服务等数据资源,实现对环卫运营服务所涉及的“人、车、物、事”构建“全时段、全方位、前后台无缝对接、精准高效”的运维服务和远程监控管理模式,真正实现从管理到服务、从治理到运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3)环卫投资加大,行业规模不断扩展
环卫市场作为公共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国家财政经费支持,而公共服务事业中环卫市场的基础设施投资,存在着周期长、投入大、资金占用多的特点,属于刚性支出,资金来源有保障,较为稳定。整体来看,2023-2025年期间,我国环卫投资市场规模从2023年的2907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3405亿元,环卫设施设备逐年扩充,道路清扫面积和生活垃圾清运量的不断增长,意味着我国环卫行业规模持续提升,且未来有继续扩展趋势。
3、行业竞争格局
鉴于进口环保装备造价相对较高,且国内企业相关产品的性能及作业效果已超越进口环保装备。当前,发行人主要的竞争对手均为国内企业,包括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等。2025年,全国环卫车辆生产企业中实现销量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参与者众多,但普遍规模较小,年销量超过7000辆的企业仅有2家(不含垃圾中转站装备),分别为盈峰环境、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主要业务领域
发行人是以“智慧环卫”为核心的环卫服务投资及运营商,公司智慧环卫服务运用灵活的商业模式进行投资和运营,依托新能源装备、无人驾驶等智慧环卫装备,结合物联大数据技术和专用环卫分类设备强化分类全过程动态管控的智慧平台,为客户在城乡保洁消毒、生活垃圾分类、固废垃圾清扫运处、环卫人员管理、餐厨垃圾收运、渣土运输监管、渗滤液处理、智慧城市建设等领域提供全新维度的全生命周期物联网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和智慧平台运营服务。
(2)主要经营成果
环保装备2025年销售额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一
2025年,发行人环保装备销售实现稳健增长,营业收入59.13亿元,同比增长13.99%,连续25年处于国内行业销售额第一名的位置。据上险数据统计,发行人2025年环保装备销量为14,012辆,同比提升15.1%,市场占有率21.1%,同比提升近1.8个百分点,环保装备销售规模与市占率同行业市场均排名第一。
2
新能源环保装备2025年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一
2025年,发行人在新能源环保装备领域表现出色,据上险数据统计,发行人2025年纯电动环卫车辆终端销售数量为5,245辆,同比提升94.9%,市场份额占比达35.0%,同比提升近4.5个百分点,连续四年稳居同行业第一,持续引领行业新能源化的转型升级。
3
城市服务2025年新增年化合同额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三
根据环境司南不完全统计,2025年发行人在城市服务领域持续发力,全年新签约项目71个,业务版图覆盖全国22个省份,新增年化合同额达14.18亿元,新增合同总额39.60亿元,同行业市场排名第三,展现出强劲的市场拓展能力。截至2025年末,全年城市服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3.36亿元,发行人在运营城市服务项目达257个,在运营项目合同总额593.82亿元,年化合同额71.58亿元,待执行合同总额354.40亿元,充足的项目储备为发行人构建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壁垒,在行业内可持续经营能力均处于领先地位。
4、行业发展趋势
(1)城市服务:智慧化转型迈向纵深发展
城市服务场景持续拓展,依托物联网、大数据、AI等技术实现从单一环卫管理向城市综合运营升级,推动服务模式和管理效能的系统性革新。伴随城市化进程加速,传统环卫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环卫一体化”向“城市大管家”模式的转型需求,智慧城服体系应运而生。该系统基于物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技术,对人、车、物、事等环卫管理要素实施全流程动态监管,通过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作业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并构建数字化管理评估体系。其服务架构采用云端部署模式,深度对接智慧城市管理网络,以云服务平台为载体向管理端与作业端输出服务能力。随着技术迭代与应用场景延伸,智慧城服将成为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撑。
(2)环保装备:新能源与智能化融合提速
环保装备领域正加速向绿色高效方向转型,电动化、氢能化等新能源技术深度渗透,与智能感知、无人作业等创新技术形成叠加效应。在国家“双碳”战略深度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推进与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试点等政策形成合力,驱动环保装备新能源化进程提速。2025年行业新能源渗透率已达21.7%,规模化效应带来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优势,正加速替代进程,政策引导与市场驱动实现双向协同。
面对传统环保行业劳动力结构性短缺与成本攀升困境,智能化装备成为破局关键。依托“车路云一体化”和“人工智能+”等国家战略指引,各地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智能网联汽车布局深度融合,为智能化环保装备等装备创造规模化应用场景。技术迭代推动的少人化、无人化运营模式,正重塑环境服务产业格局。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内最大的环卫装备制造商之一,发行人拥有行业内最为全面的环保装备产品线,产品型号超500款。2025年,发行人环保装备销量14,012辆,市场占有率21.1%,环保装备销售台量和市占率在同行业市场均排名第一,发行人环保装备销售额连续25年处于国内行业第一名。
新能源环保装备领域,2025年发行人纯电动环保车辆销售数量5,245辆,市场份额占比达35.0%,连续四年稳居行业第一。
发行人2021年精准切入城市智慧清洁服务赛道,并实现迅速跃升。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运营的城市服务项目达257个,在运营项目合同总额593.82亿元,年化合同额71.58亿元,待执行合同总额354.40亿元。2025年全年,发行人在全国22个省份共计中标71个环卫服务项目,新增合同总额39.60亿元,新增年化合同额达14.18亿元,发行人新增合同总额和新增年化合同额均在同行业市场排名前列,充足的项目储备为发行人构建起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壁垒,可持续经营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发行人竞争优势
1、智能装备研发领航优势——技术创新引领与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发行人环保装备起源于国家级科研院所,拥有深厚的科研底蕴,始终专注于自主创新和产业升级。从第一台国产扫路车、第一台洗扫车,到第一台纯电动扫路车、智能无人清洁机器人集群,发行人累计有超百款行业首创产品和技术。发行人始终走在行业创新发展的前沿,2025年,发行人“龙卷风”高速风机洗扫车、“虎鲸”水气混合清洗车、“小犀牛”垃圾收集转运车、“猛犸象”高位上料分体小型垃圾站等创新产品,在市场中取得了骄人业绩和优秀口碑。发行人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连续25年国内同行业装备销售额第一的源动力,是公司引领行业发展、成为行业标杆的核心优势。
发行人主导或参与编制了环卫车辆80%以上的国家、行业标准。2025年,发行人进一步深化标准方面的工作,主导或参与制定的新标准8项,其中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团体标准4项。发行人主导的ISO国际标准《垃圾车词汇、分类和商业规格要求》(ISO13155)在2025年8月8日全球发布,这是中国环卫车制造业首个主导编制并正式发布的ISO国际标准,首次为全球垃圾车产业搭建起一套权威、通用的“技术语言体系”,助力公司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品牌价值。
发行人已形成179项核心关键技术,其中48项重大颠覆性技术,63项前沿引领技术,68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其中43项核心关键技术通过国家级/省级鉴定,被认定为创新性强,技术难度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25年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共计194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累计有效专利共计1459项,其中发明专利647项,持续保持行业第一。2025年,“绿色智慧垃圾转运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本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三等奖。
2、智云平台核心优势——数智驱动的城市服务“数字大脑”
发行人智云平台作为自主研发的核心数字化载体,汇聚78项智慧城市相关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斩获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既为发行人运营项目“人、车、事、流程”全维度线上化管理提供核心支撑,也为政府端提供专业的监管和考评服务,成为城市服务高效运转的“数字大脑”,构建起行业领先的数智化竞争壁垒,依托多模态大模型技术,构建“装备网联+运营管理”双智能引擎,通过部署自研T-BOX远程控制终端,建立覆盖无人驾驶清洁设备及传统作业车辆的“端、管、云”实时互联,全面赋能业务提质增效、降本减耗。
平台数据能力行业领先,目前日活跃用户已突破7.7万,接入物联网设备21.5万台,设备在线率92%,大数据中台日处理数据超2.8亿条,成功构建起国内规模最大、维度最全面的环卫作业工况数据库,为AI算法迭代、运营决策优化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也奠定了公司在环卫数字化领域的领先地位。
技术实力与实际运营效能突出,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核心,首创“全域监测-云端调度-智能执行”三位一体闭环管理模式。通过AI视觉与IoT传感网络,将路面洁净度、垃圾满溢等核心作业指标实时量化,监管颗粒度精准细化至“单桶、单米、单设备”;通过云端中枢统筹考勤、排班、算薪、能耗、维保全链路,实现运营成本与服务质量在算法优化下的双向提升、协同向好;通过网格化管理、AI动态规划等手段,形成“识别-派单-处置-复核”的完整作业闭环,推动环卫运营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
AI技术深度融合赋能,高效破解行业痛点难点。自研视觉AI大模型凭借活体检测、人脸识别、工装识别、真人在岗识别四把“数字钥匙”,实现打卡智能审核,系统峰值日处理超10万张图片,人工复核量直降80%,彻底杜绝代打卡、虚报工时等行业乱象;自研路径算法打造车辆运营最优解,垃圾量预测模型可提前24小时预判作业需求,实测每车每天可减少行驶12公里,设备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且能在5分钟内响应各类异常,完成车辆路线重排、就近调车,大幅提升作业效率与应急响应能力。
3、智慧服务全域优势——从“环卫服务商”到“城市大管家”的转型引领者
发行人智慧服务板块以“智能装备+智慧服务+智云平台”三维协同为核心,立足多元化场景布局,凭借领先的运营规模、精细化管理能力、模式创新优势,实现从单一环卫服务向全域城市服务的跨越,成为行业内“城市大管家”模式的标杆企业,可为客户提供环保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一站式综合服务。
运营规模行业领先,核心项目储备充足。2025年,发行人在全国22个省份共计中标71个环卫服务项目,新增年化合同额14.18亿,新增合同总额39.60亿;其中中标12个年化3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包含2个亿元级标杆项目——广东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年化1.52亿,服务期3年,合同总额4.56亿)、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城市管家项目(年化1.09亿,服务期3年,合同总额3.26亿),同时成功斩获广东广州市海洋垃圾清理服务项目(年化0.91亿),彰显公司在细分市场的强劲拓展能力。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运营项目达257个,年化合同额71.58亿,合同总额593.82亿,待执行合同总额354.40亿,充足的项目储备构筑起坚实的可持续发展壁垒,持续经营能力稳居行业前列。
精细化管理与成本控制能力突出,深植“精细化管理”内核,通过作业网格
化、流程标准化、品质体系化三大抓手,将繁杂的城市服务拆解为可量化、可追溯的管理单元,构建起“以标准为尺、以人才为本、以数智为核”的精益运营体系。依托“城市管家智慧平台”,实现对“人、车、事、物”全过程的动态管控与有源追溯,无缝对接政府智慧平台,
形成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闭环;搭建城市管家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锻造“技能+管理+沟通”全能型团队,以“一岗多能”提升运营专业度;在深圳、佛山等多个项目投入自研“小蜜蜂”清洁服务机器人等智能装备,集成5G、机器视觉等前沿技术,自主完成20余项核心作业任务,进一步提升作业效率与质量。成本管控方面,通过智云平台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控物料消耗、设备运维等关键环节,持续挖掘盈利空间,推动运营效益稳步提升。
运营场景多元全面,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持续拓展服务边界,从传统道路清扫保洁,逐步延伸至市政维护、水域保洁、海上环卫、农村环卫等全场景,形成“城市+农村”“陆地+水域”的全域服务布局,可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客户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全方位覆盖城市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
服务模式持续创新,成功实现从“环卫服务商”到“城市大管家”的转型。一方面,构建“智能装备+智慧服务+智云平台”三维协同体系,装备端拥有超500款全场景产品,连续25年保持环保装备销售额行业第一;服务端从单一道路清扫拓展至全链条服务;通过数字化平台端推动城市治理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智治”转变。另一方面,提供“管理+服务+运营”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在深圳福田区环卫PPP项目中,批量投入自研智能小型环保装备,通过智慧平台实现效率提升与成本优化;在新疆库尔勒再生资源项目中,打造全链数字监管系统,实现AI贯穿“投-收-处”全环节。同时,实现标准化与定制化的有机平衡,东莞项目验证的“降本增效”模型可快速在全国复制,针对新疆极端天气和分散作业场景,搭建“五位一体”智慧管理体系,对1114个垃圾收集点实施智能监控预警,彰显强大的模式适配能力。
全场景智能优势显著,坚持全栈式自主研发技术路线,构建覆盖多传感器融合感知、AI决策规划、执行机构控制等核心环节的完整技术链,拥有无人驾驶及相关领域专利60余件,其中发明专利47件,2021年获评国家工信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揭榜优胜单位”。2025年正式发布智慧网联清洁机器人“蜂群”系统,由执行终端、能源保障“蜂箱”充能站及中央指挥“蜂巢”平台构成,实现从封闭场景至开放路网、从单机智能到多机集群协同的全面覆盖,形成立体化智慧环卫生态。截至发布后六个月,“蜂群”系统累计销量突破百台,已在全国25余个省份、30余个地级市规模化落地,深圳龙岗大运中心项目实例显示,该系统可将原需4名工人4小时完成的清扫任务压缩至2.5小时,作业效率提升超50%,充分验证了技术的实用性与商业价值。
4、组织发展力优势——企业文化与精英管理团队双擎驱动
企业文化是公司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支撑,也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始终将“让世界更清洁,让未来更美好”作为企业使命,秉承“简单、专业、快执行”的企业文化理念,基于“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员工是我们的事业合伙人;业绩导向,能者上、庸者下;科技创新是我们发展的根本”的核心价值观,建立以订单驱动为中心、技术领先为手段、人才激励为基础的战略发展主轴,致力于成为受人尊敬和信赖的以清洁服务机器人为龙头的智能装备和服务的行业引领者。多年来,公司将文化理念深度融入经营目标与日常管理,通过对标经营与精细化管理,推动各业务板块与分子公司协同发展,实现高质量增长。
在管理团队建设方面,公司汇聚了一批务实高效、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团队成员高度认同企业文化,经营理念高度统一,凭借专业能力互补、职责清晰的协作模式,展现出强大的凝聚力与执行力。管理层凭借对行业趋势的敏锐洞察和前瞻性视野,精准把握市场机遇,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公司持续深化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构建基石合伙人、高级合伙人、中级合伙人三级管理体系,将核心员工与企业发展深度绑定,打造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事业共同体”,为企业稳健长远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5、创新评价优势——创新积分行业领先水平
发行人创新积分表现突出,由绍兴市科技局评定,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新积分为74.95分,高出行业创新积分平均水平49.9%,在浙江省同类行业企业中排名前23%。其中,创新发展合计18.85分、创新成果合计41.2分,创新投入合计12分,人才项目等加分项2.9分,量化印证公司在创新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建设等维度的综合创新实力。
第六章 公司主要财务状况
有关发行人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以及发行人提供的2026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和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公司近年财务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及审计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执行的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准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对发行人2023年、2024年和2025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4373号、天健审〔2025〕7496号和天健审〔2026〕9712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2023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4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发行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万元)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营业成本 946.82
销售费用 -946.82
3、2025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无。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发行人2023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成本(万元) 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
湖北省盈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5.64 100 购买
(2)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聊城市茌平区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江门市绿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福州市长乐区盈盛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重庆市巴南区盈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30.00 100
广州市盈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创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30.00 100
普宁市泓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合肥市盈胜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凤阳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三亚市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福州市盈和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 [注] 60
滁州市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永新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廉江市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10.00 100
广州盈智城市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深圳龙岗盈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深圳盈联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阳江市盈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0 100
仁寿盈合城乡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 100
赤壁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1466.21 100
深圳龙岗区盈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武义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许昌市建安区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77.00 59
泰州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长沙市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会昌盈茂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650.00 65
唐山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永丰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南京盈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 100
苏州吴江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峡江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龙泉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新化盈联现代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1088.00 80
广西罗城盈鑫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苏州盈汾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设立 210.00 70
仁寿县中盈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 70
南通联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化州联胜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800.00 100
河源市紫金县联胜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唐山盈兴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设立 [注] 68
泉州盈信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浙江优力仕智能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00 70
合阳盈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500.00 100
徐州同盈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注]截至2026年7月10日,江门市绿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福州市长乐区盈盛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20万元)、广州市盈泰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100万元)、普宁市泓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福州市盈和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已注资60万元)、武义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泰州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广西罗城盈鑫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河源市紫金县联胜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0万元)、泉州盈信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深圳龙岗盈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盈联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唐山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已处置,其余子公司尚未实缴出资,主要由于部分公司正在安排注资流程、部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3)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故城县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
枣庄市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宜春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重庆盈联城市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淮北市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眉山市彭山区中峰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
成都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广西桂平市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嵊州市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崇阳县盈联环保有限公司 注销
弋阳县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万宁市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注销
深圳龙华区盈联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广东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安化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2、发行人2024年度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茂名市盈胜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70.00 100
广州盈升环境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邵东市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平顶山中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平顶山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惠州市同盈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滦州市中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 100
淳化盈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桂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200.00 100
合肥盈晟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中阳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南通高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深圳龙华盈联环境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 100
汉寿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中山市盈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25.50 51
苏州联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长丰县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新宁县中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广东盈峰低碳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0 100
沈阳盈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0 100
肇庆市盈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嘉兴盈嘉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 100
通道盈联久洁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湘潭市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太湖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重庆市江北区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惠州市盈合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光泽县盈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永州市零陵区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600.00 100
大同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唐山中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630.00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和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490.00 100
西宁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 100
茂名滨海新区盈滨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650.00 100
苏州吴江盈之源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 100
盈峰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设立 523.00万美元 100
眉山盈联城市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0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 100
东莞市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 100
阳江市盈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临朐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东莞市和富盈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设立 10.20 51
邹平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霞浦盈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50.00 100
盈峰环境智能环卫设备(泰国)有限公司 设立 290.00万美元 100
泰州市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湛江市霞山区盈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58.00 70
黔西南州同盈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注] 100
鞍山市联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 100
上思桂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佛山市禅城区盈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120.00 100
福建浦城县盈润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罗定市盈信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注]截至2026年7月10日,平顶山中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平顶山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中阳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汉寿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万元)、苏州联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肇庆市盈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光泽县盈泽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已注资100万元)、大同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阳江市盈飞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临朐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注资20万元)、邹平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泰州市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黔西南州同盈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注资50万元)、上思桂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注资20万元)、罗定市盈信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其余公司尚未实缴出资主要由于部分公司正在安排注资流程、部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吉安中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重庆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嵊州市中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
菏泽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武汉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
舟山市盈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 转让
深圳龙岗盈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深圳盈联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嵊州市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3、发行人2025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出资额 出资比例(%)
Ladurner EquipmentS.R.L.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6.80万欧元 100
盈峰环境智能环卫设备 (意大利)有限公司 设立 10.00万欧元 100
中山市盈镇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万元 100
湛江市盈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0.00万元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芜湖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万元 100
广东盈拓数智物业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化州市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广州市盈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万元 100
茂名市电白区盈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180.00万元 90
彭水盈源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20.00万元 100
揭阳市揭东区盈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上高县锦盈环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 450.00万元 90
邵东市联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福州晋安区盈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50.00万元 100
六安盈泰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万元 100
深圳市盈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300.00万元 100
太仓盈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肇庆市盈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720.00万元 90
毕节市盈联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广州市番禺区盈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设立 105.00万元 70
茂名盈联粤西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长沙盈胜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万元 100
中山市盈榄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台州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萍乡市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0万元 100
深圳市罗湖盈联环境有限公司 设立 500.00万元 100
和林格尔县同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佛山峰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万元 100
韩城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500.00万元 100
渭南中慧盈联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万元 100
茂名市电白区盈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江苏大美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广东盈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万元 100
广东盈峰环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监利市联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200.00万元 100
海南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海南大美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哈尔滨盈胜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鄂州市华容区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万元 100
海城盈合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500.00万元 100
台州市中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300.00万元 100
鞍山市盈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上高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万元 100
惠州市峰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400.00万元 100
福州市长乐区盈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盈峰环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51
广东盈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临清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滑县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潜江市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100.00万元 100
泰来县启峰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哈尔滨合峰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400.00万元 100
霍邱盈创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绍兴市盈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10.00万元 100
南通盈联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300.00万元 100
茂名市电白区盈琅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佛山市顺德区盈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宁夏盈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 [注] 100
[注]截至2026年7月10日,以上注释公司,除台州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30万元)、和林格尔县同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鞍山市盈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福州市长乐区盈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10万元)、临清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20万元)、霍邱盈创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茂名市电白区盈琅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已注资5万元)、佛山市顺德区盈北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已注资50万元),其余公司尚未实缴出资主要由于部分公司正在安排注资流程,部分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2)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吉林中峰绿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
肇源县锦城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湘阴县盈胜环保有限公司 转让
绍兴联宝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
永州市零陵区同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常熟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聊城市茌平区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唐山盈联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
宁海县同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
东兰盈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
苏州吴江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
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广德盈合环境卫生发展有限公司 注销
台州市中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宜昌市联盈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普安县盈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深圳市中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广州市盈胜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大冶市同盈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佛山市顺德区盈辉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销
揭阳市揭东区盈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销
广东盈拓数智物业有限公司 注销
中山市盈榄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南昌县盈胜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注销
中山联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新宁县中盈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注销
化州市盈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销
(四)财务报表数据
1、合并财务报表
表6-1: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3月末
货币资金 441,137.66 511,799.51 671,575.06 551,395.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52,025.56 132,130.99
应收票据 494.71 244.42 194.98 52.99
应收账款 586,766.95 622,443.02 602,482.57 612,100.33
应收款项融资 14,681.45 20,167.52 24,063.04 27,837.27
预付款项 14,024.10 11,655.57 11,596.07 15,010.53
其他应收款 31,666.11 16,026.75 92,487.27 64,982.54
存货 97,122.96 104,111.55 108,124.62 124,893.77
合同资产 7,480.35 9,411.79 6,889.72 8,291.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5,208.25 48,348.45 98,346.26 130,514.92
其他流动资产 52,388.04 59,746.83 52,076.22 47,249.88
流动资产合计 1,300,970.58 1,403,955.41 1,819,861.39 1,714,460.18
长期应收款 42,309.85 62,530.42 132,078.12 309,579.41
长期股权投资 68,162.91 68,228.71 73,819.68 76,449.8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35.30 128.30 128.30 128.30
投资性房地产 113.89 105.31 96.74 94.60
固定资产 233,831.61 225,990.01 261,074.79 256,725.57
在建工程 28,805.70 46,066.27 34,837.76 37,241.07
无形资产 598,434.88 566,038.61 431,416.66 430,568.97
使用权资产 2,512.57 1,645.60 209,371.76 425,003.98
商誉 564,536.54 531,564.00 528,762.70 528,507.94
长期待摊费用 3,113.08 3,245.94 2,694.89 2,337.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4.83 12,797.99 12,360.85 12,889.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848.42 41,336.47 37,005.80 37,884.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3,849.57 1,559,677.62 1,723,648.05 2,117,411.74
资产合计 2,904,820.16 2,963,633.03 3,543,509.45 3,831,871.91
短期借款 12,693.99 11,369.76 121,527.97 34,123.96
应付票据 229,427.66 198,252.24 182,200.41 236,438.73
应付账款 291,854.37 367,249.93 379,142.80 368,923.61
合同负债 30,677.72 23,986.07 39,723.60 48,073.26
应付职工薪酬 49,090.08 58,644.29 50,536.72 39,419.20
应交税费 12,403.19 22,035.82 24,001.09 19,925.88
其他应付款 70,994.18 73,672.31 63,087.89 64,642.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502.74 21,113.84 248,924.52 297,281.82
其他流动负债 3,693.11 2,880.32 4,502.19 6,422.54
流动负债合计 741,337.05 779,204.58 1,113,647.19 1,115,251.82
长期借款 188,435.69 198,723.68 496,396.43 586,300.19
应付债券 136,060.38 140,469.98 - -
租赁负债 1,617.08 783.09 161,558.93 337,308.04
长期应付款 30,294.95 3,168.80 2,460.00 2,460.00
预计负债 199.45 104.98 92.02 56.07
递延收益 11,534.05 38,625.27 9,403.03 9,228.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21.96 4,541.44 2,911.64 2,843.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814.81 814.81 814.81 814.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3,678.37 387,232.04 673,636.86 939,011.22
负债合计 1,115,015.41 1,166,436.62 1,787,284.05 2,054,263.04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7,950.67 316,694.18 316,694.39 316,694.45
其它权益工具 26,691.47 26,691.38 19,546.25 19,546.17
资本公积 966,139.87 955,723.73 954,359.31 954,359.77
减:库存股 9,413.28 - 20,441.06 20,441.06
其他综合收益 -463.00 -1,774.57 -1,843.52 -2,193.55
盈余公积 37,901.70 42,311.63 49,575.40 49,575.40
未分配利润 404,943.48 412,298.21 400,159.14 421,588.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43,750.92 1,751,944.56 1,718,049.91 1,739,129.29
少数股东权益 46,053.83 45,251.85 38,175.49 38,479.5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9,804.75 1,797,196.42 1,756,225.40 1,777,608.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904,820.16 2,963,633.03 3,543,509.45 3,831,871.91
表6-2: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营业收入 1,263,105.10 1,311,789.43 1,384,380.76 392,150.14
减:营业成本 975,495.03 1,026,155.58 1,081,513.15 304,374.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09.16 7,689.17 9,226.51 1,554.10
销售费用 78,486.68 71,350.80 71,652.45 18,242.81
管理费用 72,615.92 77,351.16 80,388.00 20,446.17
研发费用 34,403.02 31,711.73 29,449.87 5,945.82
财务费用 7,532.11 8,100.64 17,195.95 8,470.18
其中:利息费用 15,663.58 14,870.75 20,972.30 6,206.83
其中:利息收入 9,962.61 7,426.83 4,957.00 1,622.41
加:其他收益 11,998.68 13,710.86 15,114.23 1,385.88
投资收益 -5,159.72 -3,088.94 -2,133.65 -588.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6.07 2,142.48 372.42 -868.03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5,028.67 -5,559.90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33.40 -30.99
资产减值损失 -12,339.08 -3,171.02 -7,954.79 -616.07
信用减值损失 -21,635.26 -26,237.09 -21,430.18 -4,238.47
资产处置收益 -119.18 -3.19 -1,149.55 -496.96
二、营业利润 60,308.62 70,640.97 77,434.28 28,531.30
加:营业外收入 1,984.67 2,121.46 2,338.16 375.91
减:营业外支出 1,303.11 7,929.49 6,350.30 434.06
三、利润总额 60,990.18 64,832.95 73,422.13 28,473.15
减:所得税费用 9,735.77 10,525.43 18,934.44 6,470.80
四、净利润 51,254.42 54,307.51 54,487.69 22,002.35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838.37 51,351.43 54,979.93 21,428.98
2.少数股东损益 1,416.05 2,956.08 -492.24 573.3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311.57 -68.94 -350.03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254.42 52,995.94 54,418.75 21,652.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9,838.37 50,039.85 54,910.98 21,078.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6.05 2,956.08 -492.24 573.38
表6-3: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45,398.62 1,225,377.85 1,467,746.96 395,781.2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044.15 5,479.15 5,107.91 11,413.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8,067.37 156,391.00 332,724.65 42,567.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6,510.14 1,387,247.99 1,805,579.52 449,762.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2,379.91 726,977.21 814,866.52 175,854.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241.19 276,072.61 306,118.00 90,705.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438.13 53,971.21 69,283.67 23,380.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9,895.26 214,022.01 519,023.76 282,980.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7,954.49 1,271,043.05 1,709,291.95 572,921.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55.65 116,204.95 96,287.58 -123,158.92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17.60 5,765.00 1.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758.10 21,592.20 6,289.68 707.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80.42 2,222.66 3,935.68 262.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283.22 14,545.09 406.6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077.00 882,127.71 1,318,868.59 1,082,177.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9,115.52 931,643.39 1,349,404.04 1,083,555.4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1,900.62 80,608.54 99,655.38 19,404.29
投资支付的现金 490.00 - 14,934.93 3,5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4.35 - 3,944.08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293.56 831,028.74 1,472,059.07 1,038,376.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688.53 911,637.28 1,590,593.46 1,061,280.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573.01 20,006.11 -241,189.42 22,274.5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12.00 2,445.19 1,910.00 -
借款收到的现金 143,045.58 124,465.57 688,253.88 119,039.2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69.20 12,861.54 4,472.50 943.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626.77 139,772.30 694,636.38 119,982.2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4,636.43 131,449.61 239,144.43 116,672.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7,108.70 53,017.29 77,236.45 4,997.0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74.99 14,156.35 60,596.38 16,142.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220.12 198,623.25 376,977.27 137,811.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93.35 -58,850.95 317,659.11 -17,829.55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158.71 47.09 -53.57 -395.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452.00 77,407.20 172,703.70 -119,109.3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8,066.52 391,614.53 469,021.72 641,725.4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1,614.53 469,021.72 641,725.42 522,616.11
2、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2026年3月末
货币资金 56,474.68 68,172.96 143,514.65 148,970.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0,002.40 2.40
应收款项融资 4,322.61 304.97 142.07 -
预付款项 45.02 26.49 36.35 61.34
其他应收款 447,084.72 410,918.33 574,294.78 716,859.04
其中:应收股利 17,60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507,927.03 479,422.74 767,990.25 865,893.75
长期股权投资 1,697,043.94 1,696,618.26 1,796,479.91 1,797,305.0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35.30 128.30 128.30 128.30
无形资产 74.45 20.54 4.11 -
使用权资产 183.00 6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98,836.69 1,696,828.10 1,796,612.31 1,797,433.33
资产合计 2,206,763.71 2,176,250.85 2,564,602.56 2,663,327.08
短期借款 800.68 - 64,194.89 14,007.18
应付票据 3,456.22 2,025.50 5,319.26 5,232.87
应付账款 113.75 113.75 113.75 113.75
应付职工薪酬 360.31 308.14 322.64 -
应交税费 653.57 601.84 1,089.45 1,050.14
其他应付款 78,328.28 43,909.50 268,414.21 367,157.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18.01 1,155.97 152,515.51 156,243.76
流动负债合计 84,930.81 48,114.69 491,969.70 543,804.90
长期借款 4,898.57 3,810.00 102,855.00 150,867.66
应付债券 136,060.38 140,469.98 - -
租赁负债 62.61 - - -
长期应付款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预计负债 156.39 95.30 82.67 48.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741.81 741.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1,477.95 144,675.28 103,979.48 151,957.60
负债合计 226,408.76 192,789.97 595,949.18 695,762.50
实收资本(或股本) 317,950.67 316,694.18 316,694.39 316,694.45
其他权益工具 26,691.47 26,691.38 19,546.25 19,546.17
资本公积 1,532,466.27 1,524,309.94 1,524,311.61 1,524,312.07
减:库存股 9,413.28 - 20,441.06 20,441.06
其他综合收益 -463.00 -1,870.00 -1,875.59 -1,875.59
盈余公积 34,479.66 38,889.59 46,153.36 46,153.36
未分配利润 78,643.16 78,745.78 84,264.43 83,175.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80,354.96 1,983,460.88 1,968,653.38 1,967,564.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6,763.71 2,176,250.85 2,564,602.56 2,663,327.08
表6-5: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一、营业收入 15.68 8.70 0.81 -
减:营业成本 4.51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0.87 17.26 16.94 1.77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3,279.54 3,404.04 2,671.64 239.09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4,644.00 -3,219.99 1,670.67 1,999.72
其中:利息费用 668.37 6,852.35 8,148.75 2,847.27
其中:利息收入 11,415.18 10,078.89 6,534.19 857.53
加:其他收益 9.02 44.65 25.97 72.61
投资收益 62,776.73 45,250.60 76,501.83 1,055.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222.02 3,999.10 4,946.00 826.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2.40 -
信用减值损失 -453.57 -1,723.84 126.14 40.58
二、营业利润 63,706.93 43,378.80 72,297.91 -1,071.67
加:营业外收入 185.33 822.44 114.71 7.44
减:营业外支出 - 101.93 482.28 25.00
三、利润总额 63,892.25 44,099.32 71,930.34 -1,089.23
减:所得税费用 - - -707.30
四、净利润 63,892.25 44,099.32 72,637.64 -1,089.2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07.00 -5.59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892.25 42,692.32 72,632.05 -1,089.23
表6-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84 36.59 0.86 726,970.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81 17.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77.15 98,460.92 261,953.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989.81 98,515.32 261,954.39 726,970.9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9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1.47 1,287.85 1,022.34 120.2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9 19.17 5,718.72 19.9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860.96 125,199.26 182,035.20 799,935.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084.42 126,526.26 188,776.26 800,076.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4.61 -28,010.95 73,178.12 -73,105.21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765.00 1.8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546.96 59,625.69 75,567.28 173.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3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5,855.2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386.62 286,255.15 542,136.74 390,083.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933.58 371,736.06 623,469.02 390,288.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204.64 104,697.69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025.62 249,205.13 607,422.39 311,143.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025.62 271,409.77 712,120.08 311,143.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07.96 100,326.29 -88,651.06 79,145.15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借款收到的现金 10,800.00 - 289,000.00 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400.00 7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00.00 - 290,400.00 50,7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88.57 1,888.67 119,248.57 50,0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722.02 42,028.26 63,558.02 1,283.6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88 126.12 20,504.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9,936.47 44,043.05 203,310.72 51,29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136.47 -44,043.05 87,089.28 -583.6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323.12 28,272.29 71,616.35 5,456.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135.20 39,812.07 68,084.36 139,700.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812.07 68,084.36 139,700.71 145,157.01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7:发行人2023-2025年末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441,137.66 15.19% 511,799.51 17.27% 671,575.06 18.9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52,025.56 4.29%
应收票据 494.71 0.02% 244.42 0.01% 194.98 0.01%
应收账款 586,766.95 20.20% 622,443.02 21.00% 602,482.57 17.00%
应收款项融资 14,681.45 0.51% 20,167.52 0.68% 24,063.04 0.68%
预付款项 14,024.10 0.48% 11,655.57 0.39% 11,596.07 0.33%
其他应收款 31,666.11 1.09% 16,026.75 0.54% 92,487.27 2.61%
存货 97,122.96 3.34% 104,111.55 3.51% 108,124.62 3.05%
合同资产 7,480.35 0.26% 9,411.79 0.32% 6,889.72 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5,208.25 1.90% 48,348.45 1.63% 98,346.26 2.78%
其他流动资产 52,388.04 1.80% 59,746.83 2.02% 52,076.22 1.47%
流动资产合计 1,300,970.58 44.79% 1,403,955.41 47.37% 1,819,861.39 51.36%
长期应收款 42,309.85 1.46% 62,530.42 2.11% 132,078.12 3.73%
长期股权投资 68,162.91 2.35% 68,228.71 2.30% 73,819.68 2.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35.30 0.05% 128.30 0.00% 128.3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13.89 0.00% 105.31 0.00% 96.74 0.00%
固定资产 233,831.61 8.05% 225,990.01 7.63% 261,074.79 7.37%
在建工程 28,805.70 0.99% 46,066.27 1.55% 34,837.76 0.98%
无形资产 598,434.88 20.60% 566,038.61 19.10% 431,416.66 12.17%
使用权资产 2,512.57 0.09% 1,645.60 0.06% 209,371.76 5.91%
商誉 564,536.54 19.43% 531,564.00 17.94% 528,762.70 14.92%
长期待摊费用 3,113.08 0.11% 3,245.94 0.11% 2,694.89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644.83 0.40% 12,797.99 0.43% 12,360.85 0.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848.42 1.68% 41,336.47 1.39% 37,005.80 1.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03,849.57 55.21% 1,559,677.62 52.63% 1,723,648.05 48.64%
资产合计 2,904,820.16 100.00% 2,963,633.03 100.00% 3,543,509.45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2,904,820.16万元、2,963,633.03万元和3,543,509.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300,970.58万元、1,403,955.41万元和1,819,861.39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44.79%、47.37%和51.36%。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603,849.57万元、1,559,677.62万元和1,723,648.05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55.21%、52.63%和48.64%。
公司资产构成中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主,其他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低。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441,137.66万元、511,799.51万元和671,575.0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5.19%、17.27%和18.95%。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各类保证金。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441,137.6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1,682.69万元,降幅6.70%,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借款导致银行存款余额减少。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511,799.5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70,661.85万元,增幅为16.02%,主要原因是2024年销售回款增加导致银行存款余额上升影响。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671,575.0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59,775.55万元,涨幅31.22%,主要原因是2025年销售回款增加导致银行存款增加。
表6-8: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库存现金 31.07 16.54 69.05
银行存款 415,066.65 499,803.61 663,020.54
其他货币资金 26,039.94 11,979.36 8,485.47
合计 441,137.66 511,799.51 671,575.06
(2)应收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6,766.95万元、622,443.02万元和602,482.5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20.20%、21.00%和17.00%,占比总体平稳。2023
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586,766.9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4,187.70万元,增幅为4.30%。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622,443.02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35,676.07万元,增幅为6.08%。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为602,482.57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9,960.45万元,降幅3.21%。
表6-9: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1年以内 506,931.47
1-2年 93,351.76
2-3年 45,076.17
3-5年 47,339.38
5年以上 17,944.94
合计 710,643.72
减:坏账准备 108,161.15
账面价值合计 602,482.57
表6-10:2025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小计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 12,452.43 2,473.42 14,925.85 2.03 2,508.14
第二名 13,116.13 - 13,116.13 1.79 13,116.13
第三名 11,666.39 - 11,666.39 1.59 583.32
第四名 7,916.52 101.48 8,018.00 1.09 533.65
第五名 7,689.84 - 7,689.84 1.05 384.49
合计 52,841.32 2,574.90 55,416.22 7.55 17,125.73
注:合同资产含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3)其他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1,666.11万元、16,026.75万元和92,487.2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09%、0.54%和2.6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31,666.11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6,896.12万元,降幅17.88%,主要是应收暂付款及备用金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16,026.75万元,较2023年
末减少15,639.36万元,降幅49.39%,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前期收购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形成的业绩补偿款,本期通过司法执行程序收回相关款项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为92,487.2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76,460.52万元,涨幅477.08%,主要系发行人处置子公司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股权款和债权款所致。
表6-11: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情况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金额
应收暂付款及备用金 58,913.59
股权转让款 24,485.90
押金保证金 15,950.82
业绩补偿款 1,423.13
其他 1,511.47
账面余额合计 102,284.91
减:坏账准备 9,797.63
账面价值合计 92,487.27
表6-12: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披露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金额
1年以内 90,619.21
1-2年 4,741.52
2-3年 1,084.13
3-4年 2,609.74
4-5年 1,780.88
5年以上 1,449.44
账面余额合计 102,284.91
减:坏账准备 9,797.63
账面价值合计 92,487.27
表6-1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占比(%) 坏账准备
第一名 应收暂付款及备用金 50,398.53 1年以内 49.27 1,349.63
第二名 股权转让款 24,485.90 1年以内 23.94 1,224.29
第三名 押金保证金 8,160 1年以内 7.98 408.00
第四名 业绩补偿款及应收暂付款 1,456.36 4-5年业绩补偿款1,423.13万元,5年以上应收暂付款33.23万元 1.42 1,456.36
第五名 押金保证金 1,261.69 1年以内549.68万元,1-2年712.01万元 1.23 98.69
小计 85,762.47 83.84 4,536.96
(4)存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97,122.96万元、104,111.55万元和108,124.6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34%、3.51%和3.05%,占比较为稳定,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为97,122.96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9,019.16万元,增幅为10.24%,主要是库存商品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为104,111.55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6,988.59万元,增幅为7.20%。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为108,124.62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013.07万元,增幅为3.85%,主要是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表6-14: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579.88 2,122.95 9,456.93
在产品 23,173.95 663.84 22,510.11
库存商品 74,391.31 2,560.49 71,830.83
委托加工物资 9.00 - 9.00
合同履约成本 4,317.77 - 4,317.77
合 计 113,471.90 5,347.28 108,124.62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5,208.25万元、48,348.45万元和98,346.2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90%、1.63%和2.78%。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55,208.25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557.67万元,增幅为15.86%。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48,348.45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6,859.80万元,降幅12.4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98,346.26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49,997.81万元,涨幅103.4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和保理款转入所致。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及融资保理业务。主营业务为环卫设备的融资租赁,2025年起开展算力服务器融资租赁业务。
表6-15: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34,445.97
融资租赁款 22,497.63
应收账款融资保理 41,402.67
合计 98,346.26
(6)其他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52,388.04万元、59,746.83万元和52,076.2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80%、2.02%和1.47%。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52,388.04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642.96万元,增幅为5.3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59,746.8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7,358.79万元,增幅为14.05%,主要为待抵扣及留抵进项税有所增加。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为52,076.2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670.61万元,降幅12.84%,主要系待抵扣及留抵进项税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应收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分别为42,309.85万元、62,530.42万元和132,078.1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46%、2.11%和3.73%。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为42,309.85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50,903.24万元,降幅54.61%,主要是公司适应市场变化,主动调整客户信用政策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为62,530.42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0,220.57万元,增幅为47.79%,主要是2024年应收账款融资保理业务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为132,078.12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69,547.70万元,涨幅111.22%,主要系2025年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表6-16: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折现率区间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19,140.25 1,455.93 957.01 16,727.31 3.50-4.65
BOT项目保底收款额 2,531.33 96.06 126.57 2,308.71 4.30-4.65
融资租赁款 126,696.31 12,446.90 1,900.44 112,348.96 3.50-4.65
应收账款融资保理 770.43 65.73 11.56 693.14 3.50-4.65
合 计 149,138.32 14,064.62 2,995.58 132,078.12 -
(2)长期股权投资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68,162.91万元、68,228.71万元和73,819.68万元,变化幅度较小,分别占总资产的2.35%、2.30%和2.08%。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68,162.9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479.91万元,增幅为0.71%。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68,228.7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65.80万元,增幅为0.10%。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为73,819.68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5,590.97万元,涨幅8.19%。
表6-1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明细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账面价值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609.70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26,932.27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00
汕头市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2,813.26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3,275.62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3,245.50
广西中联桂旅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340.38
深圳盈美城市管家有限公司 2.83
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2,819.69
中城院(北京)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48.01
北京星云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51.08
广东盈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0.00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671.09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10.27
广东盈峰新能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0.00
中山联盈智慧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0.00
合计 73,819.68
(3)固定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233,831.61万元、225,990.01万元和261,074.79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8.05%、7.63%和7.37%,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整体较为稳定。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233,831.61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7,002.89万元,增幅为3.09%。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225,990.01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7,841.60万元,降幅3.35%。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为261,074.79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35,084.78万元,涨幅15.52%,主要系房屋及建筑物增加。
表6-18: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4,620.50 40,115.52 - 154,504.98
通用设备 20,065.15 11,275.44 3.04 8,786.66
专用设备 183,265.64 90,498.20 682.70 92,084.74
运输工具 6,676.05 2,714.62 - 3,961.42
其他设备 3,617.79 1,880.81 - 1,736.98
合 计 408,245.13 146,484.59 685.75 261,074.79
(4)在建工程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28,805.70万元、46,066.27万元和34,837.7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0.99%、1.55%和0.98%。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28,805.70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24,698.37万元,增幅为601.32%,主要是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增加工程投入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46,066.27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7,260.57万元,增幅为59.92%,主要是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和仙桃市新能源动力电池拆解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一期)项目增加工程投入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为34,837.7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1,228.51万元,降幅为24.37%,主要为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部分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表6-19: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盈峰环境顺德环保科技产业园(二期)项目 20,343.87
上虞华东基地(一期)项目 6,666.55
网络工程项目二 6,492.04
待安装设备 847.07
零星工程 488.23
合 计 34,837.76
(5)无形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分别为598,434.88万元、566,038.61万元和431,416.6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20.60%、19.10%和12.17%。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和特许经营权构成。发行人特许经营权主要系环卫一体化PPP项目以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取得的特许经营权。2023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598,434.8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6,376.56万元,降幅1.05%。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566,038.61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2,396.27万元,降幅5.41%,主要是因为2024年处置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对应特许经营权随股权转出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为431,416.66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34,621.95万元,降幅23.78%,主要系2025年处置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对应特许经营权随股权转出所致。
表6-20: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9,423.43 12,737.97 - 56,685.47
软件 9,686.25 5,305.99 - 4,380.26
特许经营权 527,708.25 167,025.55 2,468.75 358,213.94
专利技术 47,596.84 35,245.26 2,018.56 10,333.02
非专利技术 2,866.26 1,062.29 - 1,803.97
合计 657,281.03 221,377.06 4,487.31 431,416.66
(6)商誉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564,536.54万元、531,564.00万元和528,762.7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9.43%、17.94%和14.92%。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为564,536.54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9,423.73万元,降幅1.64%,主要是长沙盈峰环境商誉减值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为531,564.00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2,972.54万元,降幅5.84%,主要为2024年公司处置子公司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为528,762.70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2,801.30万元,降幅0.53%。
表6-21:2025年末发行人商誉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沙盈峰环境 571,442.83 62,297.50 509,145.33
深圳市绿色东方环保有限公司 5,648.76 - 5,648.76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45.58 978.83 9,066.75
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1,338.92 1,208.44 130.48
Ladurner EquipmentS.R.L. 4,780.75 9.37 4,771.38
合计 593,256.85 64,494.15 528,762.70
表6-21-1:2025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外币折算差额 期末数
长沙盈峰环境[注1] 62,067.56 229.93 — — 62,297.50
廉江公司[注2] 344.59 121.62 466.22 — —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978.83 — — 978.83
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 1,208.44 — — 1,208.44
Ladurner EquipmentS.R.L.[注3] — 9.19 — 0.18 9.37
合计 62,412.16 2,548.03 466.22 0.18 64,494.15
[注1]长沙盈峰环境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增加,系收购时因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 9,203.10万元,本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计提商誉减值 229.93万元。
[注2]廉江公司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增加,系收购时因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 3,000.00万元,本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计提商誉减值 121.62万元;本期减少466.22万元系处置子公司转出。
[注3]Ladurner EquipmentS.R.L.商誉减值准备本期增加,系收购时因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196.74万元,本期随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计提商誉减值 9.19万元。
发行人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比较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其差额确认商誉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发行人聘请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等外部评估机构,基于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对主要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评估。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表6-21-2: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单位:万元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账面价值[注1] 可收回金额[注2] 本期计提减值金额 预测期年限 预测期内的收入增长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稳定期增长率等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折现率及其确定依据[注6]
环卫车辆装备制造销售资产组 1,117,441.79 1,206,818.00 — 5年[注3] 收入增长率0%[注3] 收入增长率0% 9.40%
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资产组组合 358,433.22 384,583.00 — [注3] [注3] [注3] 7.43%~9.76%
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 25,625.62 24,071.00 978.83 5年[注4] 收入增长率0%[注4] 收入增长率0% 12.61%
电机制造销售资产组 12,930.35 11,204.00 1,208.44 5年[注5] 收入增长率0%[注5] 收入增长率0% 13.48%
小计 1,514,430.98 1,626,676.00 2,187.28 - - - -
[注1]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系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调整加回后的金额。
[注2]可收回金额基于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超过5年财务预算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增长率为0%)。
[注3]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基于管理层批准的预算,根据不同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业务特征进行预测。产品生产销售类资产组的2025年收入增长率以现有在手订单、历史数据和经营预算为基础,费用率按照以前年度平均费用率为基础,考虑后期合理收入增长、资本性折旧和人工增长;运营类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包含多个项目并行且各个项目的收入、利润率、运营期限不同,导致预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及利润率呈现无规律分布状态,根据各具体项目约定达到成熟运营的时间和设计产能预计收入、成本及费用。
[注4]风机制造销售资产组2026年至2030年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8.54%、8.86%、8.08%、5.99%和3.00%;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在手订单情况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预测。
[注5]电机制造销售资产组2026年至2030年预测期收入增长率分别为77.24%、50.00%、39.04%、30.00%和10.00%;根据公司历史年度的经营业绩、增长率、在手订单情况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预测。
[注6]折现率:加权平均资金成本(WACC)以股东权益资本成本和债务成本确定。
(7)使用权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分别为2,512.57万元、1,645.60万元和209,371.7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0.09%、0.06%和5.91%。2024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866.97万元,降幅34.50%,主要系使用权资产随折旧而减少。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207,726.16万元,涨幅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布局算力业务,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入服务器设备等增加所致,与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变动相匹配。
表6-22:2025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专用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5,459.69 221,074.69 226,534.38
累计折旧 2,424.31 14,738.31 17,162.63
账面价值 3,035.38 206,336.38 209,371.76
(8)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8,848.42万元、41,336.47万元和37,005.8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1.68%、1.39%和1.04%。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8,848.4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8,155.45万元,增幅为59.15%,主要系公司待处置资产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1,336.47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7,511.95万元,下降15.38%。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为37,005.8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330.67万元,降幅为10.48%。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23:发行人2023-2025年末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2,693.99 1.14% 11,369.76 0.97% 121,527.97 6.80%
应付票据 229,427.66 20.58% 198,252.24 17.00% 182,200.41 10.19%
应付账款 291,854.37 26.17% 367,249.93 31.48% 379,142.80 21.21%
合同负债 30,677.72 2.75% 23,986.07 2.06% 39,723.60 2.22%
应付职工薪酬 49,090.08 4.40% 58,644.29 5.03% 50,536.72 2.83%
应交税费 12,403.19 1.11% 22,035.82 1.89% 24,001.09 1.34%
其他应付款 70,994.18 6.37% 73,672.31 6.32% 63,087.89 3.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502.74 3.63% 21,113.84 1.81% 248,924.52 13.93%
其他流动负债 3,693.11 0.33% 2,880.32 0.25% 4,502.19 0.25%
流动负债合计 741,337.05 66.49% 779,204.58 66.80% 1,113,647.19 62.31%
长期借款 188,435.69 16.90% 198,723.68 17.04% 496,396.43 27.77%
应付债券 136,060.38 12.20% 140,469.98 12.04% - 0.00%
租赁负债 1,617.08 0.15% 783.09 0.07% 161,558.93 9.04%
长期应付款 30,294.95 2.72% 3,168.80 0.27% 2,460.00 0.14%
预计负债 199.45 0.02% 104.98 0.01% 92.02 0.01%
递延收益 11,534.05 1.03% 38,625.27 3.31% 9,403.03 0.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21.96 0.42% 4,541.44 0.39% 2,911.64 0.16%
其他非流动负债 814.81 0.07% 814.81 0.07% 814.81 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3,678.37 33.51% 387,232.04 33.20% 673,636.86 37.69%
负债合计 1,115,015.41 100.00% 1,166,436.62 100.00% 1,787,284.05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负债合计分别为1,115,015.41万元、1,166,436.62万元和1,787,284.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741,337.05万元、779,204.58万元和1,113,647.1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66.49%、66.80%和62.31%。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373,678.37万元、387,232.04万元和673,636.86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33.51%、33.20%和37.69%。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12,693.99万元、11,369.76万元和121,527.97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1.14%、0.97%和6.80%。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12,693.9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1,316.32万元,降幅71.16%,主要系公司优化债务结构,偿还部分短期借款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11,369.76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324.23万元,降幅10.43%。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为121,527.97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10,158.21万元,涨幅968.87%,主要系发行人调整债务结构,增加短期融资所致。
表6-24: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保证借款 4,522.29
质押借款 10.55
信用借款 116,494.70
质押及保证借款 500.43
合计 121,527.97
(2)应付票据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229,427.66万元、198,252.24万元和182,200.41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20.58%、17.00%和10.19%,呈逐年下降趋势。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229,427.66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22,095.27万元,降幅8.78%,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198,252.24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31,175.42万元,降幅13.59%,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为182,200.41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6,051.83万元,降幅8.10%。
表6-25: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情况
单位:万元
种类 金额
商业承兑汇票 4,608.26
银行承兑汇票 177,592.15
合计 182,200.41
(3)应付账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91,854.37万元、367,249.93万元和379,142.80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26.17%、31.48%和21.21%。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291,854.37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14,658.24万元,增幅为5.29%。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367,249.9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75,395.56万元,增幅为25.83%,主要是未到结算期的应付货款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为379,142.8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1,892.87万元,涨幅3.24%。
表6-26: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货款 351,994.00
工程和设备款 24,450.90
其他 2,697.89
合计 379,142.80
(4)合同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30,677.72万元、23,986.07万元和39,723.60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2.75%、2.06%和2.22%。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货款和客户返利,变动主要系预收货款因素所影响。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30,677.72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3,248.72万元,增幅为11.84%。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23,986.07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6,691.65万元,降幅21.81%。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为39,723.60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5,737.53万元,增幅为65.61%,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0,994.18万元、73,672.31万元和63,087.8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6.37%、6.32%和3.53%。公司其他应付款项目主要为带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应付暂收款、押金保证金等。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70,994.1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281.95万元,增幅为8.04%,增加主要是应付暂收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73,672.31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2,678.13万元,增幅为3.70%。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为63,087.89万元,较2024年末减少10,584.42万元,降幅为14.37%。
表6-27: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付股利 123.34
应付暂收款 34,843.03
押金保证金 10,667.71
其他 17,453.81
合计 63,087.89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0,502.74万元、21,113.84万元和248,924.52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3.63%、1.81%和13.93%。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0,502.74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15,599.17万元,降幅27.81%;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1,113.84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19,388.90万元,降幅47.87%,均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到期归还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48,924.52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27,810.68万元,涨幅1,078.9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入所致。
表6-28: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44,635.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6,242.92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7,261.3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784.53
合 计 248,924.52
(7)其他流动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3,693.11万元、2,880.32万元和4,502.19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0.33%、0.25%和0.25%,全部为待转销项税额。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812.79万元,降幅22.01%,主要系预收款项减少对应待转销项税减少。2025年末较2024年末增加1,621.87万元,涨幅56.31%,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带动待转销项税额相应增加。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88,435.69万元、198,723.68万元和496,396.43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16.90%、17.04%和27.77%。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188,435.69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3,794.93万元,降幅1.97%。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198,723.6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10,287.99万元,增幅为5.46%。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为496,396.43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97,672.75万元,涨
幅149.79%,主要系发行人调整债务结构,增加长期银行借款所致。
表6-29: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质押借款 12,701.51
抵押借款 36,523.57
保证借款 10,821.94
信用借款 326,120.00
质押及保证借款 107,066.93
抵押及保证借款 3,162.48
合 计 496,396.43
(2)应付债券
2023和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136,060.38万元、140,469.98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12.20%和12.04%,为公司发行的可转债。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136,060.3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5,191.32万元,增幅为3.97%。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为140,469.98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4,409.60万元,增幅为3.24%。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无余额,主要系应付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3)租赁负债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1,617.08万元、783.09万元和161,558.93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0.15%、0.07%和9.04%。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为1,617.08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708.48万元,降幅30.46%,主要系经营租赁应付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为783.09万元,较2023年末减少833.99万元,降幅51.57%,主要系随着租赁合同剩余租赁存续周期逐步缩短和租赁款按期支付,期末租赁负债相应减少。2025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为161,558.93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60,775.84万元,涨幅20,530.95%,主要系发行人经营租赁设备租入,对应增加租赁负债所致。
表6-30:2025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171,885.1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10,326.24
合计 161,558.93
(4)递延收益
2023-2025年末,发行人递延收益分别为11,534.05万元、38,625.27万元和9,403.03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1.03%、3.31%和0.53%,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27,091.22万元,涨幅234.89%,主要系当期收到大额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29,222.24万元,降幅75.66%,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对应递延收益转出27,113.31万元,其余为按资产使用寿命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31:发行人2023-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317,950.67 17.76% 316,694.18 17.62% 316,694.39 18.03%
其它权益工具 26,691.47 1.49% 26,691.38 1.49% 19,546.25 1.11%
资本公积 966,139.87 53.98% 955,723.73 53.18% 954,359.31 54.34%
减:库存股 9,413.28 0.53% - - 20,441.06 1.16%
其他综合收益 -463.00 -0.03% -1,774.57 -0.10% -1,843.52 -0.10%
盈余公积 37,901.70 2.12% 42,311.63 2.35% 49,575.40 2.82%
未分配利润 404,943.48 22.63% 412,298.21 22.94% 400,159.14 22.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43,750.92 97.43% 1,751,944.56 97.48% 1,718,049.91 97.83%
少数股东权益 46,053.83 2.57% 45,251.85 2.52% 38,175.49 2.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789,804.75 100.00% 1,797,196.42 100.00% 1,756,225.40 100.00%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1,789,804.75万元、1,797,196.42万元和1,756,225.40万元。
1、实收资本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317,950.67万元、316,694.18万元和316,694.39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17.76%、17.62%和18.03%。
2、其他权益工具
2023-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26,691.47万元、26,691.38万元和19,546.25万元,系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3、资本公积
2023-2025年末,发行人的资本公积分别为966,139.87万元、955,723.73万元和954,359.31万元,分别占所有者权益的53.98%、53.18%和54.34%。2024年发行人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减少10,416.14万元,降幅1.08%,主要是因为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使用部分的股份予以注销,回购价款与股本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4、未分配利润
2023-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404,943.48万元、412,298.21万元和400,159.14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在所有者权益中比重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没有将全部可分配利润用于分配。
(四)损益情况分析
表6-32:发行人2023-2025年度损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一、营业收入 1,263,105.10 1,311,789.43 1,384,380.76
减:营业成本 975,495.03 1,026,155.58 1,081,513.15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09.16 7,689.17 9,226.51
销售费用 78,486.68 71,350.80 71,652.45
管理费用 72,615.92 77,351.16 80,388.00
研发费用 34,403.02 31,711.73 29,449.87
财务费用 7,532.11 8,100.64 17,195.95
其中:利息费用 15,663.58 14,870.75 20,972.30
其中:利息收入 9,962.61 7,426.83 4,957.00
加:其他收益 11,998.68 13,710.86 15,114.23
投资收益 -5,159.72 -3,088.94 -2,133.6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96.07 2,142.48 372.42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5,559.9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33.40
资产减值损失 -12,339.08 -3,171.02 -7,954.79
信用减值损失 -21,635.26 -26,237.09 -21,430.18
资产处置收益 -119.18 -3.19 -1,149.55
二、营业利润 60,308.62 70,640.97 77,434.28
加:营业外收入 1,984.67 2,121.46 2,338.16
减:营业外支出 1,303.11 7,929.49 6,350.30
三、利润总额 60,990.18 64,832.95 73,422.13
减:所得税费用 9,735.77 10,525.43 18,934.44
四、净利润 51,254.42 54,307.51 54,487.69
持续经营净利润 51,254.42 54,307.51 54,487.69
减:少数股东损益 1,416.05 2,956.08 -492.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838.37 51,351.43 54,979.93
加:其他综合收益 - -1,311.57 -68.94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254.42 52,995.94 54,418.75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416.05 2,956.08 -492.2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49,838.37 50,039.85 54,910.98
1、营业收入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263,105.10万元、1,311,789.43万元和1,384,380.76万元,营业收入整体呈上涨趋势,其中2023年较2022年增加37,505.81万元,增幅为3.06%,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末增加48,684.33万元,较2023年增长3.85%,均主要为智慧城服业务中智慧服务业务收入增长所致。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加72,591.33万元,涨幅5.53%,主要为智慧城服业务中智能装备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975,495.03万元和1,026,155.58万元、1,081,513.15万元,营业成本整体呈上涨趋势,与营业收入保持一致。
3、期间费用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93,037.73万元、188,514.33万元和198,686.2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5.28%、14.37%和14.35%。
表6-33:2023-2025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78,486.68 6.21% 71,350.80 5.44% 71,652.45 5.18%
管理费用 72,615.92 5.75% 77,351.16 5.90% 80,388.00 5.81%
研发费用 34,403.02 2.72% 31,711.73 2.42% 29,449.87 2.13%
财务费用 7,532.11 0.60% 8,100.64 0.62% 17,195.95 1.24%
合计 193,037.73 15.28% 188,514.33 14.37% 198,686.27 14.35%
4、其他收益
2023-2025年度,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11,998.68万元、13,710.86万元和15,114.23万元。2023年,发行人其他收益为11,998.68万元,较2022年增加42.21万元,增幅为0.35%。2024年,发行人其他收益为13,710.86万元,较2023年增加1,712.18万元,增幅为14.27%。2025年,发行人其他收益为15,114.23万元,较2024年增加1,403.37万元,增幅为10.24%。
表6-34:2025年发行人其他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788.3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9,592.2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00.75
增值税加计抵减 2,632.96
合 计 15,114.23
5、营业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3-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60,308.62万元、70,640.97万元和77,434.28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9,838.37万元、51,351.43万元和54,979.93万元。2024年营业利润较2023年增加10,332.35万元,增幅17.13%;归母净利润较2023年增加1,513.06万元,增幅3.04%。2025年营业利润较2024年增加6,793.31万元,增幅9.62%;归母净利润较2024年增加3,628.50万元,增幅7.07%。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表6-35:2023-2025年度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6,510.14 1,387,247.99 1,805,579.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87,954.49 1,271,043.05 1,709,291.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555.65 116,204.95 96,287.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9,115.52 931,643.39 1,349,404.0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688.53 911,637.28 1,590,593.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573.01 20,006.11 -241,189.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626.77 139,772.30 694,636.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220.12 198,623.25 376,977.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93.35 -58,850.95 317,659.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452.00 77,407.20 172,703.7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1,614.53 469,021.72 641,725.4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1,426,510.14万元、1,387,247.99万元和1,805,579.52万元,2023年微增0.07%,2024年小幅下降2.75%,2025年大幅增加,增幅达30.16%,主要系2025年回款增加导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依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3-2025年度分别为1,245,398.62万元、1,225,377.85万元和1,467,746.96万元。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287,954.49万元、1,271,043.05万元和1,709,291.95万元,2023年增长2.28%,2024年下降1.31%,2025年同比增加34.48%,2025年增幅较大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成本支付增加所致。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555.65万元、116,204.95万元和96,287.58万元。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7,692.58万元,降幅为16.66%,主要系发行人环卫服务业务扩大,运营成本支出增加所致。2024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2,350.70万元,降幅为16.13%,主要系发行人环卫服务业务扩大,运营成本支出增加导致。2025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减少19,917.37万元,降幅为17.14%,主要系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同时支付的融资租赁款增加,共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下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573.01万元、20,006.11万元和-241,189.42万元。
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69,115.5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76,688.53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69.5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58.68%,主要系2023年购买和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931,643.39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911,637.28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450.89%、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29.48%,主要系2024年购买和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18.60%,主要系2024年收回因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拆借本息及收回业绩补偿款所致。
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349,404.04万元,同比增加44.8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1,590,593.46万元,同比增加74.48%,主要系本期购买和赎回理财较上年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05.58%,主要系上年收回了因处置子公司形成的拆借本息、收回业绩补偿款,及本期购买理财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2023-2025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593.35万元、-58,850.95万元和317,659.11万元。
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48,626.77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46,220.1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37.5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382.27%,主要系2023年优化债务结构,到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大于新增借款所致。
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39,772.3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198,623.2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850.95万元,同比增加39.70%,主要系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694,636.38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396.98%,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376,977.27万元,较上年增加89.80%,主要系本期到期偿还的银行借款金额增加、利润分配金额增加以及支付的租赁负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7,659.11万元,同比增加639.77%。
(六)财务指标分析
1、营运效率分析
表6-36:资产运营效率比率分析表
营运效率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6 1.90 1.94
存货周转率(次) 10.18 9.82 9.7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43 0.45 0.43
2023-2025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6次/年、1.90次/年和1.94次/年。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3年略有下降;2025年发行人加强了应收账款回款管控,资金回笼效率有所提升,应收账款周转效率提升至1.94次/年。
2023-2025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0.18次/年、9.82次/年和9.74次/年,存货周转率呈相对稳定态势。
2023-2025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43次/年、0.45次/年和0.43次/年,2025年受资产规模扩张影响,略有下降。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6-37: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指标表
盈利能力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毛利率(%) 22.77 21.77 21.88
净资产收益率(%) 2.88 3.03 3.07
总资产收益率(%) 1.76 1.85 1.67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2.77%、21.77%和21.88%,毛利率较为稳定。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88%、3.03%和3.07%,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76%、1.85%和1.67%,均呈逐年增长态势。
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表6-38:偿债能力指标表
偿债能力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流动比率(倍) 1.75 1.80 1.63
速动比率(倍) 1.62 1.67 1.54
资产负债率(%) 38.39 39.36 50.4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9.39 9.71 9.08
2023-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39%、39.36%和50.44%,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2025年发行人为了支持业务布局拓展,增加了融资规模,负债率增幅较大。2023-2025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75、1.80和1.63,速动比率分别为1.62、1.67和1.54,2025年发行人流动负债增加33.44亿元,增幅42.92%,受此影
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降幅较大。
三、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一)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656,073.38万元,增幅176.57%,主要原因如下:一是算力租赁业务投入。发行人2025年开始布局算力业务,主要系通过租赁高性能服务器、配套机房及机柜等核心基础设施,自主采购配套网络硬件设备,通过组网施工、部署调试及系统集成,搭建起规模化、高性能算力服务中心,面向客户提供算力租赁服务。2025年通过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入服务器设备,导致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部分)较上年末增加207,206.22万元。二是主动调整债务结构。发行人2025年优化融资期限匹配,增加长期银行借款以置换短期债务及支持各业务板块发展,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34,543.23万元。三是补充短期营运资金。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及新中标环卫项目的前期投入需求增加,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110,158.21万元。
表6-39: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短期借款 12,693.99 11,369.76 121,527.9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8,731.00 19,372.43 56,242.92
长期借款 188,435.69 198,723.68 496,396.43
应付债券 136,060.38 140,469.98 -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 - - 144,635.69
租赁负债 1,617.08 783.09 161,558.93
一年内到期租赁负债 861.34 831.00 47,261.38
合计 378,399.48 371,549.94 1,027,623.32
表6-4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借款方式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合计
信用借款 116,494.70 21,939.49 326,120.00 144,635.69 208,820.31 818,010.20
质押借款 10.55 4,558.22 12,701.51 - - 17,270.28
抵押借款 - 2,007.23 36,523.57 - - 38,530.80
保证借款 4,522.29 15,346.43 10,821.94 - - 30,690.65
抵押及保证借款 - 324.53 3,162.48 - - 3,487.01
质押及保证借款 500.43 12,067.02 107,066.93 - - 119,634.39
总计 121,527.97 56,242.92 496,396.43 144,635.69 208,820.31 1,027,623.32
表6-4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1年以内 395,477.74
1-3年 406,452.27
3年及以上 301,877.11
合计 1,103,807.12
表6-4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借款人 贷款机构 贷款日 到期日 贷款金额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5/5/29 2028/5/28 6,65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9/8 2032/9/8 5,5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5/9/2 2028/9/1 17,0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2025/11/21 2028/11/20 30,0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2025/11/4 2030/11/4 41,5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11/7 2027/10/20 10,0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5/6/22 2026/6/21 14,000.00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 2025/11/14 2026/2/28 50,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3/6/16 2026/6/15 3,3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4/1/22 2029/1/17 4,96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25/4/15 2027/10/14 19,9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25/5/22 2027/10/14 28,9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5/21 2028/5/21 9,9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5/5/21 2028/5/21 27,8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5/5/16 2030/5/16 13,65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5/5/28 2030/5/28 29,25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5/5/29 2028/5/28 9,5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2025/5/28 2028/5/25 9,5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9/25 2028/9/25 10,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2025/10/23 2028/10/22 20,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5/10/28 2028/10/27 35,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2025/12/12 2030/12/12 20,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5/5/16 2026/5/16 10,000.00
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11/12 2026/6/30 40,000.00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4/9/24 2026/9/24 180.00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2024/3/8 2026/3/7 14,350.00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 2025/11/25 2027/11/20 6,900.00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5/12/1 2026/12/1 3,000.00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5/12/1 2026/12/1 1,500.00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1/3/31 2032/6/21 4,000.00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1/3/31 2036/6/21 4,200.00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2/1/24 2035/6/21 700.00
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2/6/27 2030/6/26 21,730.00
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5/10/13 2040/9/21 10,000.00
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5/12/31 2040/12/30 10,000.00
松原市中联欣雨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2025/12/24 2026/5/30 500.00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5/6/30 2026/6/29 800.00
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3/5/29 2036/5/28 19,130.00
淮安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 2022/12/26 2037/12/25 5,222.00
湖北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4/7/9 2033/7/8 3,484.35
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3/4/24 2033/7/25 20,000.00
茂名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18/3/20 2033/3/19 7,449.05
广东盈峰智能环卫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3/6/20 2033/6/20 38,497.82
石门中联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石门农商行 2023/5/30 2028/4/24 399.00
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 2021/6/8 2034/6/7 6,800.00
常德泽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2025/6/27 2037/6/21 9,800.00
深圳宝安盈联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1/10/28 2031/10/28 10,011.42
佛山市盈顺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5/6/23 2028/6/22 980.00
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2/7/22 2033/12/21 3,460.00
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4/3/28 2039/3/27 949.00
会昌盈茂环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九江银行 2024/6/20 2027/5/31 384.79
纳都勒装备有限公司 松德里奥人民银行 2022/12/31 2028/6/30 1,253.23
合计 - - - 671,990.65
截至2025年,发行人银行借款利率主要集中于1.90%–2.85%,综合融资成本整体平稳可控。
(二)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存续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表6-43: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佛山 实业投资 4,450,000,000.00 43.50% 43.50%
截至2025年末,盈峰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1.36%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32.14%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何剑锋,直接持有发行人2.01%的股权,通过持有盈峰集团公司的股权而间接持有本公司43.50%的股权。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公司基本情况”之“四、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6-44:发行人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企业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企业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企业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企业
广西中联桂旅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联营企业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联营企业
汕头市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联营企业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联营企业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广东盈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广东盈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
4、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5: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深圳盈峰和韵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广东美置睿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聚鑫合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控制的公司
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佛山盈通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
广东顺德睿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母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之参股企业
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注1] 子公司广东盈峰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之原子公司
常熟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注2]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原子公司
吉林中峰绿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注3]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原子公司
绍兴联宝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注4] 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原子公司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5] 原子公司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源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注5] 原子公司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注6] 原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注1]2025年12月公司处置原子公司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
[注2]2025年6月公司处置原子公司常熟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本期披露关联交易的期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
[注3]2025年3月公司处置原子公司吉林中峰绿洲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本期披露关联交易的期间为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注4]2025年4月公司处置原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之子公司绍兴联宝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
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本期披露关联交易的期间为2025年5月至2025年12月
[注5]2024年2月公司处置原子公司佛山市顺合环保有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本期披露关联交易的期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
[注6]2024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处置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处置后一年内继续作为关联方披露,本期披露关联交易的期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1月
(二)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表6-46:截至2025年末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21.85
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 35.08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材料 7,814.80
深圳市盈峰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及相关实施服务 673.95
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 82.66
绍兴联宝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 110.00
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劳务 33.00
广东顺德睿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 46.60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 14.14
广东美置睿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聚鑫合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 149.54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材料 1,072.65
深圳盈峰和韵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 36.85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材料 0.13
小计 - 10,091.26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6-47:截至2025年末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保理业务 258.54
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保理业务 90.28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产品 -65.73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1,234.5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 4.51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劳务 5,930.57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劳务 319.98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劳务 0.18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 40.32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产品 67.66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产品 217.04
广东美置睿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聚鑫合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劳务 0.87
小计 - 8,098.74
2、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作为出租方
表6-48: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厂房 313.23
广东盈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厂房 48.17
表6-49: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支付的租金 确认的利息支出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办公楼、车位 63.86 63.06 0.46
3、关联方临时资金拆借
(1)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转让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截至股权交割日,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偿还的往来款及借款合计50,398.53万元,构成被动财务资助。截至2026年2月28日,该款项已清偿23,406.00万元。
(2)盈峰集团公司
2025年盈峰集团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临时资金拆借,合计发生额14.00亿元,拆借时间通常不超过1个工作日即返还,故双方未结算资金占用利息。
4、关联管理人员报酬
表6-50: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85.80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表6-51:截至2025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 13,116.13 13,116.13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1,296.19 64.81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37.43 37.12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90.36 34.52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653.73 174.24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430.41 21.52
广西中联桂旅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88.92 94.46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42.33 9.09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96.88 43.09
广东盈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5.42 2.27
广东美置睿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聚鑫合美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0.17 0.01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0.02 0.00
小计 17,897.99 13,597.27
应收款项融资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4.76 -
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 2.00 -
小计 6.76 -
预付款项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11.34 -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0 -
常熟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2.06 -
小计 21.40 -
其他应收款 广东星舟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50,398.53 1,349.63
佛山市顺德区盈海投资有限公司 20.52 16.42
小计 50,419.05 1,366.04
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59 1.26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4.30 0.22
小计 16.89 1.47
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广东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6,848.10 102.72
安徽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2,389.20 35.84
产 汕头市潮阳区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736.95 405.33
汕头市中联瑞康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345.31 219.63
小计 10,319.56 763.52
[注]本期公司对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应收账款逾期利息31.91万元。
2、应付关联方款项
表6-52:截至2025年末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金额
应付账款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885.21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478.7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8.12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74.93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1.62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75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6.96
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39
佛山市顺德区君兰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4.29
广州华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61
小 计 3,725.65
应付票据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3,428.63
广东盈通智联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467.24
广东弗莱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93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5.85
小 计 3,908.65
合同负债 广西中联桂旅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4.80
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8.35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0.13
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0.08
小 计 23.37
其他应付款 泰州市金中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349.21
广西中联桂旅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55.53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6.78
天健创新(北京)监测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5.00
常熟中盈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2.06
广东铂美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0.50
广东天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27
小 计 519.34
(四)定价机制
为规范自身关联交易行为,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确保了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总体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原则,无市场参考价格时执行双方协议价格。
五、或有事项
(一)担保事项
公司截至2025年末对外及对子公司担保明细如下表:
表6-53:2025年末对外及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被担保单位名称 金额 担保类型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期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 买方信贷业务 1,823.66 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7月4日 三年
买方信贷业务 189.38 连带责任担保 2022年9月18日 一年
买方信贷业务 934.23 连带责任担保 2025年10月14日 一年
买方信贷业务 6,254.32 连带责任担保 2024年9月11日 两年
- 对外担保合计 9,201.59 - - -
对子公司的担保 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268.84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2月3日 三年
7,415.54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5月22日 二年
14,350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10月31日 一年
21,341.03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7月11日 一年
4,115.77 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2月28日 一年
7,283.62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10月29日 二年
567.99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7月15日 一年
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 144.95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8月16日 一年
155.6 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4月9日 一年
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1,730 连带责任保证 2022年6月27日 十三年
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4月24日 十年
茂名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7,449.05 连带责任保证 2018年3月20日 十五年
六安中峰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6,8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6月8日 十三年
仙桃盈和环保有限公司 8,9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1月20日 十五年
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9,130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5月23日 十四年
湘潭盈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3,460 连带责任保证 2022年7月5日 十年
淮安盈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222 连带责任保证 2022年12月26日 十五年
湖南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盈峰中联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461.55 连带责任保证 2023年12月10日 一年
永顺中峰经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49 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6月28日 十五年
湖北峰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3,531.67 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9月27日 十五年
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4月7日 两年
浙江优力仕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3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4月17日 四年
长沙盈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903.63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6月25日 五年
常德泽联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9,8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6月24日 十二年
醴陵兆阳环保有限公司 1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11月7日 十六年
广东盈峰智能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229,5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12月30日 一年
对子公司担保合计 414,578.65 - - -
合计 423,780.24 - - -
注:以上担保的实际发生日为担保合同签订日,担保期为框架合同的有效期,在框架合同期限内签署的协议均有效。
(二)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三)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四)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事项。
六、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受限资产合计账面价值151,503.3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为4.28%,公司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表6-54:受限资产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占总受限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29,849.64 保证和冻结等 保证金、共管账户、诉讼保全冻结 19.70%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10.55 背书或贴现 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 0.01%
应收账款 35,859.93 质押 质押 23.67%
固定资产 29,441.60 抵押 抵押 19.43%
无形资产 7,245.45 抵押 抵押 4.78%
在建工程 20,343.87 抵押 抵押 13.43%
泌阳县丰和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11,051.12 质押 质押[注] 7.29%
鄱阳县绿色东方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7,690.96 质押 质押[注] 5.08%
湖南红太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20.87%股权 10,010.27 质押 质押[注] 6.61%
合 计 151,503.39 - - 100.00%
[注]质押金额系公司享有的各公司净资产份额
表6-55:受限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受限原因 账面价值 抵质押权人 担保发生日 担保终止日
1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还原 10.55 中国银行 2025/7/16 2026/1/16
2 应收账款 质押 294.22 石门农商行 2023/5/30 2028/4/24
3 应收账款 质押 345.21 邮政储蓄银行 2021/6/8 2034/6/7
4 应收账款 质押 723.12 浦发银行 2025/6/27 2037/6/21
5 应收账款 质押 9,307.83 国家开发银行 2021/10/28 2031/10/28
6 应收账款 质押 71.98 中国银行 2024/3/28 2039/3/27
7 应收账款 质押 600.88 九江银行 2024/6/20 2027/5/31
8 应收账款 质押 5,608.06 中国银行 2025/10/13 2040/9/21
9 应收账款 质押 2,024.94 光大银行 2025/12/24 2026/5/30
10 应收账款 质押 8,374.14 工商银行 2023/5/29 2036/5/28
11 应收账款 质押 0.59 邮政储蓄银行 2022/12/26 2037/12/25
12 应收账款 质押 3,510.19 建设银行 2022/6/27 2030/6/26
13 应收账款 质押 3,879.15 中国银行 2023/4/24 2033/7/25
14 应收账款 质押 229.93 工商银行 2018/3/2 2033/3/19
15 应收账款 质押 889.70 建设银行 2021/3/31 2032/6/21
16 股权质押 质押 11,051.12 工商银行 2023/5/23 2039/5/26
17 股权质押 质押 10,010.27 中信银行 2025/9/8 2032/9/8
18 股权质押 质押 7,690.96 中国银行 2023/7/25 2033/7/26
19 无形资产 抵押 6,562.11 中国银行 2023/5/17 2033/12/31
20 在建工程 抵押 20,343.87 中国银行 2023/5/17 2033/12/31
21 固定资产 抵押 29,441.60 中国银行 2023/5/17 2033/12/31
22 无形资产 抵押 683.33 建设银行 2024/8/6 2036/7/8
23 货币资金 保证和冻结等 29,849.64 - - -
合计 - - 151,503.39 - - -
七、金融衍生品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衍生产品交易情况。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52,025.56万元。
表6-56:发行人2025年末理财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交易目的 名义本金 实际收益金额(截至2025年末)
浙银理财琮简涌金7天持有2号 提高资金收益 40,000.00 7.66
建信理财嘉鑫(稳利)法人版固收类按日开放式产品第29期(广东专享) 提高资金收益 10,000.00 0.94
华夏理财固定收益纯债最短持有14天理财产品 I款 提高资金收益 20,000.00 4.00
长沙银行2025年第1652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提高资金收益 5,000.00 0.22
长沙银行2025年第1653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提高资金收益 5,000.00 0.78
民生理财贵竹固收增利双周盈14天持有期3号理财产品 提高资金收益 10,000.00 1.44
民生理财贵竹固收增利天天发7号 提高资金收益 10,000.00 1.11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保本挂钩黄金)产品 提高资金收益 30,000.00 3.55
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 提高资金收益 10,000.00 0.51
定制第十二期产品631
利多多公司稳利99JG1117期(三层看涨)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提高资金收益 10,000.00 0.47
嘉鑫稳利法人版按日第75期(代销建信理财) 提高资金收益 2,000.00 2.45
“添利宝”净值型理财产品 提高资金收益 2.40 0.02
合计 - 152,002.40 23.16
九、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主要海外投资情况如下:
表6-57: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总资产(万元) 总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盈峰环境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2012年6月29日 100% 设立 1750万美元 投资 17,041.80 / -325.40
盈峰环境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2024年9月3日 100% 设立 523万美元 投资与贸易 2,324.21 / -31.05
盈峰环境智能环卫设备(泰国)有限公司 泰国 2024年11月1日 100% 设立 290万美元 生产加工、销售 21,357.05 4,243.81 -1,336.46
盈峰环境智能环卫设备(意大利)有限公司 意大利 2025年1月3日 100% 设立 10万欧元 生产加工、销售 1,115.39 / -30.20
Ladurner Equipment S.R.L. 意大利 / 100%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12500欧元 生产加工、销售 531.50 86.79 -198.91
盈峰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2025年9月11日 51% 设立 1000万美元 科技与服务 / / /
盈峰环境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2025年9月18日 51% 设立 1000美元 科技与服务 / / /
盈毅(澳门)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澳门 2024年12月27日 90% 设立 5000万澳门币 / / / /
发行人为中国最大的环卫机械及运营商品牌,目前已出口全球60多个国家,并已布局意大利、泰国两大海外生产基地。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公司拟注册超短期融资券6亿元,目前额度尚未使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盈峰环境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
示函措施
2025年2月21日,盈峰环境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相关内容如下:
1、《警示函》相关内容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刚、金陶陶、王庆波: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已于当年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混同的情形。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六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马刚、时任董事会秘书金陶陶、财务总监王庆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你们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2、相关情况说明
2022年度,盈峰环境发现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支出的情况。发现问题后,公司立即于当年将相关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学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其务必深入理解,确保后续募集资金使用严格合规。
盈峰环境作为募集资金主体,一直严格遵循募投项目要求,坚持专款专户专用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盈峰城市服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用于募集资金实施的一般账户,除接收募集资金外,还存在接收其他资金的情况,未能完全实现仅接收募集资金专款的管理要求。针对这一情况,公司将对现有账户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与规范,补充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做到实施账户参照募集资金专户标准,严格落实专户专用,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安全性。
盈峰环境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盈峰环境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上述事项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及本次债券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第七章 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资信情况
(一)公司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为132.52亿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额度67.20亿元。
表7-1:2025年末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已用授信 未用授信
建设银行 213,515.31 99,774.35 113,740.96
中国银行 166,000.00 101,526.82 40,553.18
兴业银行 140,000.00 64,350.00 75,650.00
交通银行 138,000.00 29,610.00 108,390.00
中信银行 95,500.00 82,300.00 13,200.00
工商银行 86,000.00 75,579.05 10,420.95
光大银行 85,500.00 49,300.00 36,200.00
招商银行 70,000.00 - 70,000.00
平安银行 70,000.00 41,500.00 28,500.00
浦发银行 56,000.00 24,480.00 31,520.00
浙商银行 50,000.00 50,000.00 -
民生银行 40,000.00 20,000.00 20,000.00
国开行 36,380.00 10,011.42 26,368.58
邮储银行 23,000.00 12,022.00 10,978.00
进出口银行 20,000.00 - 20,000.00
北京银行 15,000.00 9,500.00 5,500.00
广发银行 10,000.00 - 10,000.00
宁波银行 5,000.00 - 5,000.00
石门农商行 2,600.00 399.00 2,201.00
九江银行 1,500.00 384.79 1,115.21
松德里奥人民银行 1,253.23 1,253.23 -
合计 1,325,248.54 671,990.65 629,337.89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信用评级情况均未出现重大变化。
(二)违约记录
经查询人行系统,近三年公司借款均能够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行过债务融资工具。
第八章 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九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在境内发生的销售金融商品,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予、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予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文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本息兑付等事项信息披露。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黄俊杰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
联系电话:0757-26335291
邮箱:IR@inforeenviro.com
发行人承诺:如果存续期发行人子公司长沙盈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不再符合主体范围认定标准的,发行人应进行专项披露,并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发行人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在存续期进行更正披露,就原因、具体情况及可能影响进行说明。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在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3、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协会要求的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将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
2、每年8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每年4月30日和10月31日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第一季度信息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信息披露时间。
四、本金兑付及付息事项
发行人将在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一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妮娜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2388号招商银行总部大厦33楼
邮箱:yfdnhcnn@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2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2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yfdnhcnn@cmbchina.com或寄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2388号招商银行总部大厦33楼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八)【科技创新债券】企业擅自或违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应提请召开持有人会议向投资人进行解释说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份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受托管理人机制
不涉及。
第十四章 投资人保护条款
不涉及。
第十五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机构
发行人: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联系人:黄俊杰
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0757-26330783
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2388号招商银行总部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曲木阿柯
电话:0755-89278531
传真:/
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2388号招商银行总部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曲木阿柯
电话:0755-89278531
传真:/
律师事务所: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三新路118号杭州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1幢办公楼3楼、6-12楼
负责人:章靖忠 经办律师:邱志辉,李沛雨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院银河SOHO5号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联系人:李洁鹭
电话:021-60330988
传真:021-60330991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奥商务中心(T2)法定代表人:钟建国
联系人:曹翠娟
电话:0571-89722372
传真:0571-88216999
托管人: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邮政编码:20001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注册通知书;
(二)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三)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近一期财务报表;
(五)《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的有权机构决议;
(七)《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查询地址
(一)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慧商路8号
联系人:黄俊杰
电话:0757-26335291
传真:0757-26330783
(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2388号招商银行总部大厦32楼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曲木阿柯
电话:0755-89278531
传真:/
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说明书》:
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cn
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公司。
第十八章 附录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主营业务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
3、总资产收益率=EBIT/平均资产总额(含少数股东权益)
4、总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6、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
7、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8、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营业总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10、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合计)/存货平均净额
1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