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3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评级: AAA

发行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目 录.................................................................................................................................................3

重要提示.............................................................................................................................................6

第一章 释义.....................................................................................................................................9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 发行条款...........................................................................................................................23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23

二、发行安排...............................................................................................................................24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27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27

二、募集资金管理.......................................................................................................................27

三、发行人承诺...........................................................................................................................27

四、偿债保障措施.......................................................................................................................28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1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35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39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40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49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62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67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77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81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分析.......................................................................................................82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91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93

一、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93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96

三、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106

四、发行人重要财务情况分析.................................................................................................107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32

六、有息债务余额情况.............................................................................................................134

七、关联交易.............................................................................................................................137

八、或有事项.............................................................................................................................149

九、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149

十、衍生产品情况.....................................................................................................................150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50

十二、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150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情况.................................................................................................150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151

一、信用评级情况.....................................................................................................................151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153

三、发行人违约情况.................................................................................................................153

四、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153

五、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54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155

第九章 税项.................................................................................................................................156

一、增值税.................................................................................................................................156

二、所得税.................................................................................................................................156

三、印花税.................................................................................................................................156

四、税项抵销.............................................................................................................................157

五、声明.....................................................................................................................................157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48

一、置换.....................................................................................................................................148

二、同意征集机制.....................................................................................................................14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155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56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56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57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59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160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60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60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62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165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66

六、其他.....................................................................................................................................170

第十三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71

一、违约事件.............................................................................................................................171

二、违约责任.............................................................................................................................172

三、偿付风险.............................................................................................................................173

四、发行人义务.........................................................................................................................173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73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74

七、处置措施.............................................................................................................................174

八、不可抗力.............................................................................................................................175

九、争议解决机制.....................................................................................................................176

十、弃权.....................................................................................................................................176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的机构.........................................................................................................177

一、发行人.................................................................................................................................177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177

三、律师事务所.........................................................................................................................177

四、审计机构.............................................................................................................................178

五、信用评级机构...................................................................................................................178

六、登记托管机构.....................................................................................................................179

七、技术支持机构.....................................................................................................................179

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80

一、备查文件.............................................................................................................................180

二、查询地址.............................................................................................................................180

三、网站.....................................................................................................................................181

附录: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8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主体风险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经营风险

山东省政府为实现省属国企协同发展效应,整合省内港口资源,将青岛港、日照港、烟台港与渤海湾港进行整合后由山东省港口集团统一管理。2020年6月,依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的批复》,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入日照市政府持有的发行人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成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山东省国资委。股权变更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财务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有息债务也有所增加,2021年-2023年末和2024年9月末,有息债务分别为98.58亿元、126.26亿元、176.57亿元和181.79亿元。不断增加的有息债务带来财务费用的迅速增加,2021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3.92亿元、3.87亿元、5.45亿元和4.34亿元,过高的财务费用会在一定程度上侵蚀公司的利润,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如果公司因债务管理不当,引发信用或债务危机,将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对公司资产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行业风险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服务业务,其收费均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费率标准或按国家收费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如果调整港口费率标准或港口收费体制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到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三)关于债券违约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决策机制等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公司/日照港股份/本公司 注册总额度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指 人民币叁拾亿元(¥3,000,000,000.00)

母公司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中期票据 指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兼簿记管理人 指 簿记管理人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售后剩余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工作日 指 北京市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从上市公司执行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如无特别说明)

近三年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

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23年和2024年1-9月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9月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9月

债权人 指 指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

持有人会议 指 指根据本募集说明书和承销协议的规定召开的由本期中期票据的债权人和相关方参加的会议

二、专业名词释义

泊位 指 在港口可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的位置

吞吐量 指 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该指标可反映港口规模及能力

TEU

指 英文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的缩写,是以长度为20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装卸自然吨 指 反映港口装卸任务大小的一个数量指标。港口装卸货物的实际数量。一吨货物从进港至出港(包括用于本港消耗的物资)止,不论经过几个操作过程,都按一吨计算,其单位为吨

堆场 指 为了存放、保管和交接货物的场地

操作量 指 反映港口装卸工作量大小的数量指标。通过一个完整的操作过程所装卸、搬运的货物数量。计算单位为操作吨

日照港股份 指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集团 指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集团

中燃公司 指 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贸易公司 指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青岛有限公司

船机公司 指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裕廊公司 指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集发公司 指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集发远达集团 指 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日照港世德港航 指 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保税物流中心 指 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烟台外代 指 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仁海货运 指 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

海纳仓储 指 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远昌船代 指 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股份岚山港务 指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山钢码头公司 指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山东港口财务公司 指 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远海船代 指 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蓬莱外代 指 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烟台中韩轮渡 指 烟台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中联水泥公司 指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东平铁路公司 指 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储备煤公司 指 山东兖煤日照港储备煤有限公司

山焦公司 指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科技日照公司 指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枣临铁路公司 指 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岚北港务公司 指 日照港岚北港务有限公司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获得的收益水平产生不确定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于发行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保持活跃,投资者可能由于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及时将持有的本期中期票据变现,从而导致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发行,能否按期还本付息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发行人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有息债务较高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有息债务也有所增加,不断增加的有息债务带来财务费用的迅速增加,2021-2023年的财务费用分别为3.92亿元、3.87

亿元和5.45亿元,过高的财务费用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同时,如果公司因债务管理不当,引发信用或债务危机,将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对公司资产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汇率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业务涉及大量进出口贸易,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公司下游客户的经营情况有较大幅度的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在逐步实行的双边浮动汇率制度下,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升值或波动较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3、未来资本支出较大风险

随着各个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公司未来面临一定的大额资本支出压力,资本支出将有所增加。2021-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11亿元、-26.43亿元和-31.57亿元,持续为负数主要为近年对多个码头的建设。近年来,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货物装卸运输服务的需求,发行人港区内的码头泊位、堆场、道路、设备设施等建设保持了较大规模增长,未来资本支出较大。

4、营业收入波动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份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05亿元、74.97亿元、81.57亿元及62.76亿元,随着主要货物的总吞吐量上升,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其中2021年同比增长12.79%、2022年同比增长15.25%、2023年同比增长8.8%、2024年1-9月同比增长2.8%。受复杂的内外部经济形势影响,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可能会呈波动趋势。

5、毛利率呈现波动风险

2021-2023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6.83%、22.74%和22.90%。近年来,受到国内经济形势下滑以及经营成本增加的影响,发行人毛利率呈波动趋势。受业务品种、宏观经济和政策调整影响,未来发行人毛利率可能不会有较大提高,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6、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2021-2023年,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分别为61.44亿元、66.16亿元和73.90亿万元,占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41.62%、43.12%和47.89%,呈上升趋势,如发行人股东决定对利润进行分配,则会减少发行人权益资本,对发行人的资本结构产生一定影响。

7、资产流动性较低风险

2021-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70.63亿元、304.94亿元和364.63亿元,分别占总资产92.67%、92.72%和92.75%。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因而资产的流动性较差,存在资产流动性较低风险。若发生流动性趋紧的情况,较低的资产流动性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港口行业属国民经济基础产业,与国家特别是港口周边地区如腹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密切的相关性,受经济周期波动性影响也较大。当经济处于扩张时期,运输需求增加,港口行业的业务量上升;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运输需求减少,港口行业的业务量降低。国际、国内的经济发展走势情况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发行人经营的核心货物品种包括矿建材料、煤炭、钢材、金属矿石、粮食等大宗商品,如果此类货种所涉及的行业状况发生波动,将会对市场上资源的需求产生影响,从而将对港口的货物吞吐量产生不利影响。

2、周边港口竞争风险

港口业竞争激烈,国内各港口在货源、航线、服务质量、设备配置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竞争。发行人与周边的青岛港、烟台港、连云港等港口同为一个港口群,共享较多的经济腹地,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随着竞争对手在码头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扩充,发行人与其他港口运营商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如果发行人不能发挥竞争优势,则业务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

3、腹地经济波动风险

港口进出口货物需求总量与腹地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腹地经济的发展状况,包括宏观经济增长速度、对外贸易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构成状况以及区域内的集疏运环境等,都会对港口货源的生成及流向产生重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减。港口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变动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腹地经济的发展状况。

4、其它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除传统的集装箱海运方式外,由于欧亚大陆桥的贯通、我国腹地及其周边国家干线公路网的完善,以及航空货运业的迅猛发展,使得我国铁路、公路和空运货运量有所增长,由此对集装箱海运产生一定的分流作用,公司的业务量也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5、客户依赖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包括日照钢铁、山东钢铁集团、安阳钢铁集团、邯郸钢铁、兖矿集团、中石化、中石油等大客户,其对公司收入的贡献比重较大。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日照港货物运输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6、安全生产风险

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如果发行人没有贯彻执行严格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范操作管理及配备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措施,任何一项事故的发生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和声誉。

7、自然条件限制及自然灾害的风险

港口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气象、水文、地形与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都会对港口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天气和水文的异常情况,甚至自然灾害的发生,将会对发行人生产活动的开展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8、关联交易风险

由于发行人母公司日照港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孙公司较多,与发行人相关的关联公司较多,尽管这些公司在各自所经营领域内独立运作,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少量关联交易。如果关联交易不能按市场原则进行,则可能出现利益输送、利润调节等情况,这将对公司的健康经营及投资者的客观判断产生不利影响。

9、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近几年来,尤其是2023年俄乌战争和新冠疫情后,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原油、铁矿石、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而以上大宗商品正是发行人经营港口吞吐量较大的货种。受此影响,如果腹地内相关企业弃货,或减少相关商品的进出口,将会对发行人经营港口的吞吐量和效益造成一定影响。

10、突发事件引起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安全事件、社会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发行人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11、装卸收入波动风险

2021年-2023年度,发行人港口主业收入分别为76.22亿元、85.96亿元和89.94亿元,呈稳定增长趋势。发行人作为全国沿海主要的外贸进口港,货种主要以大宗商品为主,易受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国家产业政策和周边港口竞争等影响,如果经济形势下行、产业政策变化和周边港口竞争加剧等,国内对铁矿石、煤炭和原油等大宗商品需求可能减少,进而影响港口主业装卸板块的收入。

12、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的风险

自1986年开港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时间的推移,发行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码头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匹配,小规模港口已经不适用装卸业务发展需求。另一方面,由于港口货种的变化,部分港口装卸设备与实际装卸需求不相匹配,造成部分货种装卸能力富余,部分货种装卸能力不足的现象。

13、地方港口整合的风险

自2015年以来,国内港口开启资源整合大幕,先是浙江省率先成立浙江海港集团,整合省内五大港口,随后,河北、江苏、辽宁、海南、福建、广东等省也谋划升级港口资源的整合。山东经济总量大、各地市发展相对均衡,山东港口吞吐量位居全国第二,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3个吞吐量均超过3亿吨的港口大省,此外,山东还有威海港、潍坊港、滨州港和东营港等众多小港口,彼此间业务同质化严重,存在一定无序竞争。2018年1月25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海洋强省”战略,山东将谋划推进青岛港、渤海湾港、烟台港、日照港四大集团建设,适时组建山东港口投资控股集团,统筹全省港口发展。并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成立山东渤海湾港,整合:滨州港、东营港和潍坊港等地方港口。2018年3月6日,山东省政府召开“关于推进沿海港口资源整合工作专题会议”,明确由山东高速集团作为省级出资人,把东营港、潍坊港、滨州港三港全部国有及非国有港口资产纳入整合范围,组建渤海湾港。第二步,将以青岛港为平台整合威海港,形成青岛港、渤海湾港、烟台港和日照港四大集团的格局。第三步,适时组建山东港口投资控股集团,统筹全省港口发展。2018年11月11日,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与万通海欣控股集团在东营签署协议,由渤海湾港口集团控股万通海欣控股集团东营港区码头、仓储、管线等涉港资产,标志着山东渤海湾港口整合实质性进展。2019年7月9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港集团与威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威海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威海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威海港100%股权(不含非经营性资产及对应负债)无偿划转给青岛港集团,青岛港完成对威海港的整合标志着山东港口整合完成第二步,下一步将适时组建山东港口投资控股集团。山东港口整合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根据山东港口整合规划,省内港口将减少同质化竞争及无序竞争,由同质竞争转为错位发展,由单兵作战转为组合发展,实现港口发展一体化、装备智能化、业态高端化和港城发展协同化,最终实现做优做强,走向世界一流。2020年6月,山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同意无偿划入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的批复》,同意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入日照市政府持有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国有产权及享有的权益;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控股股东变成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山东省国资委。经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发行人名称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并已于2021年5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件不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14、港口接卸能力不足的风险

随着全球化进程不断推进和现代物流的不断发展,发行人原油、铁矿石、煤炭码头装卸以及集装箱码头作为连接水陆交通的重要环节,其运输吞吐量在不断提高,存在装卸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要的风险,需要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来提高其装卸能力和物流运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满足日益增长的装卸需求。

15、股权变动的风险

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发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港口功能和布局,满足客户多元化服务需求,适应货物绿色运输发展趋势,提高港区资源配置效率,结合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收购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对下属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下属公司较多,各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工作对相关业务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力度,对于发行人整体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至关重要。在高速发展扩张阶段,发行人在下属公司管理上面临着一定的挑战,若发行人的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无法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将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的健康发展。

2、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认识程度的加深,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尽管发行人采用了先进的技术进行处理,但一旦出现重大环保事件,将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港口仓储和物流管理风险

日照港作为一个综合性大港,装卸和堆存的货物种类较多,在仓储过程中,可能会导致货物出现损耗、丢失和污染,在倒运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货物丢失和污染的风险,虽然日照港在全国沿海港口中率先实行了“单堆单放”的堆存模式,再加上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多种形式的环保措施,保证了货主货物的安全,降低了货损、丢失和污染风险,但一旦出现以上风险,就会给货主造成较大损失,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和声誉。

4、安全管理风险

发行人虽然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但是如果管理层管理不到位,执行层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给发行人生产和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公司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产生突发事件,如涉及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纠纷,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出现不能履职等缺位情况,间接或直接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有导致停工停产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国内港口企业主要依据交通部和发改委颁布的相关资费标准进行收费。根据现有法规及政策,港口码头经营并无期限限制,但并不排除将来会有法规或政策对其施加限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在经济建设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环保政策调整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土保持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均要求所有项目在开发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评估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利于生态保护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措施予以处罚。因此,若国家环保标准提高,将会增加公司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从而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

3、港口费率调整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堆存及相关港务管理服务业务,其收费均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费率标准或按国家收费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如果调整港口费率标准或港口收费体制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4、税收政策调整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经主管税务局备案,本集团填海整治形成的土地,2021年度免交土地使用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省内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0】16号《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8]309号《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本集团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由9.6元减半按4.8元征收。

发行人部分子公司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的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和9%,并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

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20】16号《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及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81309号《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发行人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由9.6元减半按4.8元征收。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1)6号)自2021年1月1日起,山东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省内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省行条例》,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皮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经主管税务局备案,发行人填海整治形成的土地,2021年度免交土地使用税。

若国家营改增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以及税收优惠期满后,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现金流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待偿还债券。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号

注册发行金额 人民币叁拾亿元(RMB3,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中期票据期限 5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非闰年365天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 面值发行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利率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公告日 2025年【】月【 】日至2025年【】月【 】日

发行日 2025年【】月【 】日至2025年【】月【 】日

起息日 2025年【】月【 】日

缴款日 2025年【】月【 】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 】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 】日

上市流通日 2022年【】月【 】日

交易市场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付息日 债券存续期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价格 到期按面值兑付

兑付日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利息)。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级别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引用自东方金诚出具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5]0080号)。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A。上述评级引用情况已与评级机构书面确认。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发行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必须是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中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点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资金账号:110400382

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102100099996

汇款用途: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债务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额度3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发行人本部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有息债务。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40.24亿元;长期借款合计107.11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规模5亿元,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还有息债务,以节约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拓展融资渠道。

二、募集资金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发行人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长期投资,并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不将募集资金用于商业性质的房地产及土地开发业务,且不用于股权投资及金融投资,购买理财、信托、金融衍生品等。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发行人承诺如果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更,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四、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将按照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筹措相应的偿还资金,同时亦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一)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持有的货币资金和主营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本期中期票据按时还本付息的主要保障。2021年-2024年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9.90亿元、13.33亿元、14.38亿元和13.76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24%、55.70%、50.49%和44.09%,对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兑付具有较强的保证。另外,2021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5.05亿元、74.97亿元、81.57亿元和62.76亿元,发行人充足的货币资金和未来业务运营中取得的稳定现金流量是按时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主要还款来源。

(二)较强的调配流动性的能力

发行人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9月末,获得银行授信总额约323.9亿元,已用额度181.83亿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142.07亿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通过银行授信能有效补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缺口。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务融资工具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资本支出管理

发行人将在资本支出项目上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投资项目注重回报,对于财务测算可行、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风险规避措施到位、投资安全有保障的项目进行重点考虑。

(五)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实行资金动态预算管理,积极调整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的自我调剂能力,为中期票据本息的按时偿还创造条件。同时加大流动资金控制力度,加强应收账款考核,提高收现比,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资金收支,为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到期还本付息。

(六)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发行人将采取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牟伟

注册资本:3,075,653,888.00元

注册日期:2002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409658444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邮政编码:276826

电话:0633-8382003

传真:0633-838736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拥有港口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日)港经证(0002)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2日。

港口经营许可证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2002年,经山东省财政厅鲁财国股〔2002〕47号文和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鲁体改函字〔2002〕30号文批准,发行人由日照港务局(2003年改制为“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即日照港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博矿业集团”)、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矿业集团”)、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城矿业集团”)共同发起设立,于2002年6年26日取得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鲁政股字〔2002〕31号《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2002年7月4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于2002年7月15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公司名称为“日照陆桥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0万元,验资报告编号:中天华正(京)验〔2002〕第3001号。

表5-1: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日照港务局 34,286.30 85.71

兖矿集团 1,882.16 4.71

中煤集团 1,680.50 4.20

淄博矿业集团 806.64 2.02

潞安矿业集团 672.20 1.68

晋城矿业集团 672.20 1.68

合计 40,000.00 100.00

2004年,经发行人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4年11月18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79号文核准,日照港股份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股本为630,000,000股。2006年10月1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6]673号文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17。

表5-2:上市时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日照港集团 34,286.30 54.42

兖矿集团 1,882.16 2.99

中煤集团 1,680.50 2.67

淄博矿业集团 806.64 1.28

潞安矿业集团 672.20 1.07

晋城矿业集团 672.20 1.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0.17 0.73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6.20 0.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17 0.25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47.67 0.23

合计 40,949.21 65.01

2007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5号文核准,日照港股份公开发行认股权与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100.00元)。每张债券的认购人获得发行人无偿派发的7份认股权证,共计发行6,160万份认股权证,认股权证存续期为12个月。

2008年9月,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照港股份以63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30,000,000股。转增后股本为1,260,000,000股。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发行人股份400,000股(发行人2008年9月12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10股。因此本次增持的实际股份为为800,000股),后续日照港集团又连续分5次增持了发行人股份11,891,163股,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12,691,163股,实际持有发行人股份698,417,163股。

2008年12月,日照港股份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派发的“日照CWB1”认股权证行权期结束,“日照CWB1”认股权证持有人实际认购发行人普通股股票592,040股,认购后股本为1,260,592,040股。

2009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65号文批准,日照港股份向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51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股本为1,510,102,040股。

2009年11月11日,日照港集团与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38,000,000股股份(占发行人当时总股本的2.52%)协议转让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1月26日,该次股权转让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67号”文批准。2010年3月8日,股权转让双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集团公司持有公司660,417,16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3.73%;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8,00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2%。

表5-3:发行人第一次股份转让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比例 (%)

日照港集团 66,041.72 43.73

兖矿集团 7,234.32 4.79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31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13.28 3.19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3,960.00 2.62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00.00 2.52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010.00 1.99

山东东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1.99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99

中煤集团 1,721.65 1.14

合计 101,580.97 67.27

2010年8月,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照港股份以1,510,102,04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55,051,520股,转增后股本为2,265,153,060股。

2011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5号文批准,日照港股份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5,478,6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股本为2,630,631,660股。

2012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96号文批准,日照港股份向日照港集团等6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5,022,228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后股数为3,075,653,888股,股本金额为3,075,653,888.00元。

2015年7月,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日照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兖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增持市值人民币3,0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均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兖矿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兖矿集团于2015年8月24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11月30日,通过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分别增持公司股票142.04万股、172.88万股、138.00万股,总计增持数量为452.92万股,增持总市值为3,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兖矿集团合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持有公司167,550,785股,持股比例为5.45%。

截至2018年5月18日,日照港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日照港集团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集合竞价系统增持本公司股票,其中,2017年11月份增持1,068.95万股,2018年2月份增持2,006.70万股,2018年8月份增持497.63万股,总计增持3,573.2839万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日照港集团合并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持有公司1,315,940,158股,持股比例为42.79%。

日照港集团于2018年8月21日发出增持股份计划,并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55,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增持后,日照港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40,219,1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58%。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总股本3,075,653,888股,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5-4: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1,340,219,138 43.58 国有法人

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67,550,785 5.45 国有法人

3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667,400 1.84 国有法人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6,038,095 1.50 国有法人

5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28,933,391 0.94 境外法人

6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27, 198,450 0.88 国有法人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1,148,400 0.69 国有法人

8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382,858 0.60 国有法人

9 UBS AG 12,337,191 0.40 境外法人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752,100 0.38 国有法人

合计 1,754,532,411 57.05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结构无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职能机构,保障了公司的日常运营。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总股本3,075,653,888股,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表5-5: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种类

1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1,340,219,138 43.58 国有法人

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67,550,785 5.45 国有法人

3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6,667,400 1.84 国有法人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6,038,095 1.50 国有法人

5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28,933,391 0.94 境外法人

6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27, 198,450 0.88 国有法人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1,148,400 0.69 国有法人

8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382,858 0.60 国有法人

9 UBS AG 12,337,191 0.40 境外法人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752,100 0.38 国有法人

合计 1,754,532,411 57.0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权控制情况如下:

发行人股权控制路径关系图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船舶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船舶引航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班轮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口岸外轮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9月末,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835.69亿元,负债总额589.53亿元,所有者权益246.16亿元;2024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9.27亿元,净利润13.60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收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通知》,确认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变更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持有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属国有独资的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日照市委办公室以及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日照市港口联合方案〉的通知》的规定,“该公司按照市政府授权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2003年5月开始,日照市政府对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授权经营。

根据2019年8月22日签署的《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日照市人民政府拟将所持有的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省港口集团,划转完成后,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对股权划转进展进行了披露。公司2020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临2020-053),2020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的通知》,确认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变更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持有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至此,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已经全部完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截至2024年3月末,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

表5-6:日照港集团截至2024年3月末主要对外股权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44.46 44.46 307,565.39 港口装卸

2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100 100 60,000.00 港口装卸

3 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 100 163,000.00 港口装卸

4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7.88 57.88 197,455.10 工程建设

5 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 100 100 2,000.00 水上运输

6 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100 100 20,000.00 物流

7 新疆日照港物流园区有限公司 100 100 5,000.00 物流

8 山东日照碧波茶业有限公司 100 100 1,500.00 茶叶加工销售

9 日照海通班轮有限公司 75 75 USD2,040 航运运输

10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 50 50 40,000.00 物流

11 山东港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 100 600 工程监理

12 日照港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00 100 6,000.00 贸易

13 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100 100 15,200.00 机械制造

14 日照碧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00 100 150 旅行社

15 日照港(香港)船务有限公司 100 100 USD7,000 远洋货物运输

16 日照港(香港)有限公司 100 100 USD4 贸易

17 日照明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100 100 2,000.00 码头防污

18 山东日照瑞盛造修船有限公司 100 100 5,000.00 船舶制造

19 日照中理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100 100 3,000.00 检测服务

20 日照金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2,000.00 工业制造

21 山港产融产业发展(日照)有限公司 51.43 51.43 10,000.00 房地产开发

22 山东港口产城融合发展日照有限公司 100 100 56,636.36 房地产开发

23 日照港口医院 100 100 8,176.84 医疗服务

24 日照港凤凰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0 70 50,000.00 房地产开发

25 日照港晨华输油有限公司 70 84 15,000.00 化工产品批发

26 日照港富华国际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65 65 1,000.00 物流服务

27 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60 60 30,000.00 物流服务

28 日照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50 50 1,000.00 理货服务

四、发行人独立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规范运作,在业务、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在日照港石臼港区和岚山港区从事矿石、煤炭、粮食、木材、木片、水泥、钢材等散杂货的港口装卸、堆存业务,提供拖轮、理货等港口增值服务,以及机电安装、通讯工程和电力输送等港口支持业务。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财产权、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资质、经营许可、业务体系;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业务所必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

发行人与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也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营集装箱码头业务、原油及液化品码头业务。除此之外,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还从事物流与贸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物业、餐饮、旅游等综合服务类非港口主业业务。

(二)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对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没有以资产或权益为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经营性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三)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发行人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发行人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发行人的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日照港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 (包括独立董事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和经营管理层,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了其各自的职权范围。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生产、采购、运营系统,独立的行政管理系统。发行人各部门及子公司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组织机构健全完整,运作正常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职能机构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亦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税务、成本费用核算、资金管理、销售和采购结算及报表编报等工作,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的法人实体,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并依据国家税法独立交纳税金。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已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统,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实现了独立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

五、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裕廊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集发公司”)、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集发远达”)、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日照港世德港航”)、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保税物流中心”)、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烟台外代”)、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仁海货运”)、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海纳仓储”)、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远昌船代”)等9家直接控制子公司,通过集发公司拥有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股份岚山港务”)、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山钢码头公司”)等2家间接控股子公司;直接及间接拥有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港口财务公司”)、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远海船代”)、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蓬莱外代”)、烟台中韩轮渡有限公司(“烟台中韩轮渡”)、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中联水泥公司”)、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东平铁路公司”)、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储配煤公司”)、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山焦公司”)及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科技日照公司”)等9家联营企业,通过集发公司拥有枣临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枣临铁路公司”)、日照港岚北港务有限公司(“岚北港务公司”)等2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表5-7: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子公司类型

1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50.60 50.60 166,000 控股子公司

2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100 100 500,000 全资子公司

3 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1 51 1,000 控股子公司

4 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51 51 46,000 控股子公司

5 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山东陆海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89.58 89.58 12,000 控股子公司

6 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53 53 800 控股子公司

7 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 51 51 50 控股子公司

8 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51 51 6,050 控股子公司

9 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100 100 600 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的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7日,注册资本166,000万元,注册地址日照市海滨五路南首。公司持有权益比例:50.6%,实现绝对控股,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裕廊海湾日照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裕廊公司其余21.69%股权。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淡水供应(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并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货运配载。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360,486.12万元,负债总额72,580.48万元,所有者权益287,905.64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239.67万元,净利润17,915.7万元。

2、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港生产调度楼),法定代表人周涛。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集装箱维修;包装服务;特种设备出租;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国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物联网设备销售。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2,600,234.82万元,负债总额1,430,221.92万元,所有者权益1,170,012.9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452.44万元,净利润24,691.66万元。

3、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日照市木片码头以南北京路以东,法定代表人姜国臣。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仓储、集装箱堆放、集装箱修箱清洗服务、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集装箱码头建设;货运代理;国际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品运输);停车场经营;信息技术服务;电子设备安装;无船承运人业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2,252.44万元,负债总额558.47万元,所有者权益1,693.97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3.05万元,净利润335.85万元。

4、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注册地址日照市海滨五路南首,法定代表人张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交通设施维修。许可项目:港口经营。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03,838.44万元,负债总额54,705.42万元,所有者权益49,133.02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08.5万元,净利润2,233.39万元。

5、日照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8月变更为山东陆海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临沂南路560号,法定代表人何树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煤炭洗选;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装卸搬运;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贸易经纪;销售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保税仓库经营。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9,858.52万元,负债总额6,183.69万元,所有者权益3,674.83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2.79万元,净利润66.55万元。

6、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9号益通大厦7楼,法定代表人迟达。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港口理货;打捞服务;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报关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保税仓库经营;保税物流中心经营。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6,086.99万元,负债总额3,661.21万元,所有者权益2,425.78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0.58万元,净利润438.17万元。

7、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注册资本5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环海路89号3号楼7号,法定代表人徐亮。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限在港区集装箱场站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等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装卸、货物(不含危险品)仓储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含运输);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480.26万元,负债总额268.11万元,所有者权益212.15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3万元,净利润20.08万元。

8、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本6,05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沟头路,法定代表人姜涛,经营范围:货物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品)、理货及集装箱场站,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玉米、大豆、小麦、大麦、高粱、矿石(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矿石)、钢材、木材(及其制品)、铝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煤炭、石油焦、焦炭、化肥、塑料制品、橡胶及其制品、水泥熟料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道路、铁路、水路交通运输服务,土地、房屋、设备的租赁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涉及行政审批或国家禁止的除外)。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8,295.62万元,负债总额1,910.8万元,所有者权益6,384.82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8.4万元,净利润8.24万元。

9、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6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莱州市三山岛特别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刘霄,经营范围:国际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报验业务;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货物运输代理。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312.66万元,负债总额36.19万元,所有者权益1,276.47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92万元,净利润141.13万元。

(二)联营企业情况

表5-8:公司主要联营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注册资本 子公司类型

1 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37 11.37 256,766 联营企业

2 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49 49 300 联营企业

3 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49 49 150 联营企业

4 烟台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5 5 600万美元 联营企业

5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30 30 10,000 联营企业

6 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4 24 66,410 联营企业

7 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 29 29 30,000 联营企业

8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9.43 9.43 116,623 联营企业

9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49 49 5,204 联营企业

1、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注册资本256,766.24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42层,法定代表人姜春凤。经营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3,200,045.52万元,负债总额2,734,824.39万元,所有者权益465,221.13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43.52万元,净利润30,234万元。

2、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1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路,法定代表人张元林。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办理船舶进出港申报联检;引水、装卸、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集装箱装拆的代理服务及报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789.02万元,负债总额306.38万元,所有者权益482.64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3.98万元,净利润0.75万元。

3、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7年3月,注册资本15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元。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蓬莱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不含危险品);船舶物资供应;国际及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品、食品供应;围油栏供应;港口设施、设备租赁维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743.42万元,负债总额358.62万元,所有者权益384.8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2.56万元,净利润42.25万元。

4、烟台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注册资本600万美元,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南山路53号天鸿凯旋城27楼,法定代表人池熺珍。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际班轮运输;港口经营;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21,331.19万元,负债总额5,254.03万元,所有者权益16,077.16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58.55万元,净利润-913.14万元,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因存在一定业务风险,为加强风险管控,业务量有所减少,同时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5、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为日照港内灯塔路。发行人持有权益比例:30%。经营范围:水泥粉磨加工;水泥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21,331.19万元,负债总额5,254.03万元,所有者权益16,077.16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58.55万元,净利润-913.14万元。

6、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17日,注册资本66,410万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新泰市滨海路铭流府邸A-58。发行人持有权益比例:24%。经营范围:东平铁路的建设和客货运输,物资供销与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国家限制商品)、矿产品开发与销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物业管理。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12,383.34万元,负债总额101,817.44万元,所有者权益10,565.9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0.89万元,净利润-2,723.31万元。

7、山东兖煤日照港储配煤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7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为日照市黄海一路86号。发行人持有权益比例:29%。经营范围: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1,3-丁二烯、丙烷、异丁烷、异丁烯、正丁烷、易燃液体:苯、粗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石脑油、乙醇、腐蚀品:氢氧化钠、溴、盐酸、乙酸的批发(无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生铁、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木材、燃料油、水煤浆、球团、炉料、铁精粉、钢坯、水泥的销售;货物进出口;货物(不含危险品)装卸、仓储、中转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金属材料、机械、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初级农产品、化肥、造纸原料、木薯干的销售。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7,819.27万元,负债总额37,143.29万元,所有者权益-29,324.02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6.16万元,净利润145.51万元。

8、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8日,注册资本95,000.00万元,注册地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日照国际商贸中心B座801室。发行人持有权益比例:11.58%。经营范围:煤炭洗、选、配加工;线上及线下销售:煤炭(不含市区散煤)、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煤炭技术开发与服务、煤炭信息咨询;普通货运;机电设备租赁与修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79,623.13万元,负债总额44,355.61万元,所有者权益135,267.52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602.88万元,净利润23.99万元。

9、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9日,注册资本5,204.08万元,注册地为日照市黄海一路109号,曾用名“日照港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权益比例:49%。经营范围:通信工程设计、施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不含汽车)安装;建筑智能化、电信、电子工程施工;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设备、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售、维修;日照范围内的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变电站整体工程、送变电工程和非压力管道(不含特种设备)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以上范围凭有效资质经营)。

截至2024年9月,该公司资产总额16,076.73万元,负债总额8,025.96万元,所有者权益8,050.77万元;202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54.35万元,净利润498.28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四个层级决策管理机构: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7)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发行人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4、总经理

总经理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目前,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运行情况良好。

(二)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

图5-9:发行人组织机构图

(三)公司主要部门的工作职能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会务管理、文稿起草、公文管理、综合管理、对外联络、信息调研、督查督办、信访投诉、值班管理、印信管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2.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公司证券业务、证券投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事务管理、内幕信息管理、“三会”日常事务管理等工作。

3.纪委机关

负责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和预防腐败。

4.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负责公司党的建设、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规划、机构定员编制、员工招聘配置、劳动关系、薪酬分配、岗位绩效管理、组织绩效、绩效考核、培训发展等工作。

5.党群工作部(通联站)

负责公司思想政治、意识形态、新闻宣传、舆论监控、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工会、共青团、武装、统战、女工等工作。

6.企业管理部

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组织架构、计划统计、基础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国际合作工作。

7.生产业务部

负责生产业务统筹规划、生产计划与组织、市场营销管理、商务货运管理、生产业务协同等工作。

8.财务部

负责财务战略及风险管理、会计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绩效管理、资产价值管理、税务管理、财务审计评估、内部定价、财会队伍建设等工作。

9.投资发展部(招商办公室)

负责投资管理、资本运营、产权管理、招商合作、港口规划、工程投资计划、设施资产等工作。

10.安全环保科技部

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消防交通、设备、科技、能源、计量、物资、信息化管理、公共卫生管理以及绿色港口建设等工作。

11.法务审计部(党委巡察办)

负责公司法务管理、合同及授权、审计、风险及内控管理等工作。

12.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公司大宗干散货业务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商务管理、集疏运管理、货运质量管理等工作。

13.服务保障中心

是公司生产保障、后勤保障、文化保障具体实施机构,是为公司机关总部提供后勤服务,公用设施的综合管理单位,是公司保卫、交通、治安职能管理单位。

14.招标采购中心

是公司招标采购与物资职能管理及集中采购实施单位,是公司内部第三方集采平台,负责公司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采购工作以及集采物资仓储配送及废旧物资处置等工作。

15.应急救援中心

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消防的实施单位,负责公司应急救援、消防等工作。

16.网络数据中心

负责公司智慧港口建设规划、数据资产管理、网络架构规划建设、通信服务、信息化设备运维、400投诉与咨询等工作。

17.技术创新中心

负责公司技术创新、设备维修、物资管理等具体落地工作。

18.党校

党校是公司党员干部教育、员工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档案业务的管理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党委党建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实践创新,为党委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围绕公司党委中心任务及重点工作,协助开展党的理论政策、主题教育及重大会议精神的宣传和辅导;执行落实公司党委部署安排,编制党校年度工作安排和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等党内教育培训;承办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等专题培训;承担公司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协助集团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专业培训;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考务、继续教育和技能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开展培训课程和教材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效果评估等教学研究活动,探索创新培训途径和形式;贯彻落实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参加基建工程、设备、信息化等项目验收,对各类应归档案进行审核、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研和利用等工作;承办公司各分、子公司委托的培训;公司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发行人内控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内控管理较为规范。

1、内部控制环境整体情况

(1)治理结构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监察机构,执行股东大会赋予的监督职能,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董事会、管理层实施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治理制度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发行人已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融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公司治理框架文件。通过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发行人形成了有效且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具体制度内容如下:

①《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是为了维护国家财经法纪及公司经济利益,建立有效的内控机制、监督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防范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生产建设健康发展。制度规定了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审计权限、审计工作程序等。

②《财务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加强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及监督机制,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日照港股份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结算中心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办法、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各种其目标是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该制度适用于日照港股份和其下属公司。

③《投资管理办法》

为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投资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谋求投资收益或者其他利益,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专利权、商标权、土地、海域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行为。投资包括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办法明确了投资管理的原则、范围,投资管理机构,投资项目的开展、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对外投资额度,投资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办法等。

④《融资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对外融资行为,降低融资成本,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办法。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办法规定了融资工作涉及的部门及其职责,融资工作的实施,融资风险管理等。

⑤《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对外担保审批、对外担保范围、对外担保程序、对外担保的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的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发行人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发行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以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⑥《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规定了决策程序及相关决策权限,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以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有效控制发行人资金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履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决议公告充分披露非关联董事、股东的表决情况。

⑦《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管理办法》

为促进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加强对分公司、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管理,根据《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主要内容为:分公司是股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股份公司承担。分公司是成本中心,主要负责生产、安全、质量、成本控制、作业效率等,由股份公司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实施经营管理。全资子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全资子公司是股份的利润中心,原则上不设董事会,股份公司聘任经营者对全资子公司实施管理,经营者对股份公司负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控股子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控股子公司是股份的利润中心,股份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委派的董事和监事对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承担责任。董事和监事对股份公司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与股份公司签订年度资产经营责任书。

⑧《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制定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管理部门与职责、披露程序、责任追究等,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合法。

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规范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业务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以有效内部控制为基础建立起了涵盖组织机构运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资产管理、生产管理、物资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绩效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的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严格有效的贯彻执行。

发行人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公司管理实际的质量管理流程体系,包括:

《货物运输质量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总则、管理体制与职责、质量工作标准、运后服务与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质量奖惩等。

《质量管理小组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总则、QC小组的建立、QC小组的活动、成果发表和评审、表彰与奖励等。

3、信息系统控制

发行人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信息的及时、有效。

(1)利用协同生产管理系统、内部局域网等现代化信息平台,使得各管理层级、各业务单位、各部门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迅速、顺畅,沟通便捷、有效。

(2)建立“生产调度例会”和“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制度,每个月、每季度发行人召集各分、子公司主要分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生产业务部负责人开会,总结上月主要工作,部署下月工作的计划与安排等。

(3)发行人要求对口部门加强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网络传媒等渠道,及时获取外部信息。

4、会计管理控制

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财务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及程序的规定》、《现金管理办法》、《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

发行人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合理的岗位职责权限,并配备足够的专职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岗位能够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5、内部控制的监督

发行人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发行人逐步建立起监督检查体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审计委员会代表董事会行使对管理层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审计部作为发行人董事会的稽核监督机构,对发行人及分、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管人员履行职务进行审计监督,并对每次检查对象和内容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确保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对公司内部突然发生可能严重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的紧急事件的处理和媒体集中报导公司负面消息,影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的紧急事件的处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职责。建立了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预防、预警信息来源于分析、预警信息报送作出了规定。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了详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7、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山东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等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推行全面预算管理。

8、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的规定),制定《对外担保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9、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管理办法》、《进出港区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公司重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控措施。

七、公司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人员结构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在职员工5,713人,员工结构如下:

表5-10:员工结构信息表

单位:人、%

项目 人数 占比

学历构成 硕士及以上 313 5

本科 2,458 43

大专 1,619 28

大专以下 1,323 23

合计 5,713 100

专业构成 管理人员 694 12

技术人员 2,122 37

生产人员 2,897 51

合计 5,713 100

项目 人数 占比

高级职称 364 6

中级职称 912 16

技术职称构成 初级职称 589 10

专业技能人员 1,865 33

专业技能以下 1,984 35

合计 5,713 100

(二)公司董事会成员

表5-11:公司董事会成员信息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任职时间

牟 伟 1972年1月 董事长 2020年7月至今

高 健 1970年8月 董事 2018年11月至今

总经理 2021年8月至今

卞 克 1982年8月 董事 2024年4月至今

李永进 1970年12月 董事 2020年7月至今

周 涛 1972年11月 董事 2022年9月至今

赵 冰 1983年1月 董事 2024年4月至今

袁 勇 1970年1月 董事 2023年7月至今

李旭修 1967年3月 独立董事 2020年7月至今

真 虹 1958年3月 独立董事 2020年7月至今

范黎波 1964年9月 独立董事 2022年9月至今

汪 平 1963年8月 独立董事 2020年7月至今

牟伟,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市岚山区委副书记,岚山区政府区长。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高健,男,汉族,197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卞克,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永进,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烟台港集团副总工程师、规划建设处处长,烟台港基建办公室副主任、西港建设管理部副指挥;烟台港集团副总工程师,海外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周涛,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硕士,教授级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日照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总支纪检委员、工会主席、经理;日照港集团办公室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岚山装卸分公司经理。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赵冰,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青岛海湾液体化工港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青岛海业摩科瑞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中石油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港国际油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岛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山东港联化管道石油输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袁勇,男,汉族,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中心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负责人。现任山东能源集团营销贸易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旭修,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士,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曾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现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党委书记、总裁;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真虹,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交通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任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范黎波,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教授(二级)、经济学博士。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分党委副书记。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平,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教师、教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公司监事会成员情况

表5-12:发行人监事情况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任职时间

锁旭升 1967年12月 监事会主席 2021年9月至今

职工监事 2021年8月至今

谢春虎 1979年1月 职工监事 2024年3月至今

陈 鹏 1983年9月 监事 2024年4月至今

李 强 1968年4月 监事 2023年7月至今

石文田 1966年12月 监事 2023年7月至今

吕佐武 1971年9月 职工监事 2017年3月至今

锁旭升,男,回族,196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集团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企业文化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日照港集团铁路运输公司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兼)。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谢春虎,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哲学硕士。曾任青岛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等职务。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监事。

陈鹏,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资产评估师、山东省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曾任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强,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河钢邯钢物流公司副经理;河钢邯钢运输部部长。现任河钢集团邯钢公司新区物流中心主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石文田,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资金科科长。现任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兼投资办主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吕佐武,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党支部副书记;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委员;日照港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职工监事。

(四)公司其他高管人员

表5-13: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情况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职务 任职期限

曹秀玲 1972年5月 副总经理 2023年12月至今

邱田金 1973年5月 副总经理 2023年12月至今

梁 玮 1967年8月 副总经理 2023年12月至今

张 峰 1975年8月 副总经理 2024年12月至今

韦学勤 1971年9月 董事会秘书 2020年7月至今

陈 磊 1987年10月 财务总监 2024年12月至今

曹秀玲,女,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日照港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作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邱田金,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日照港岚山港区重点项目部主任,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日照港集团工程技术部副部长、重点工程项目部主任,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山东港口日照港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分公司总工程师,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梁玮,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烟台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韦学勤,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日照港股份轮驳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集发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集发公司党委委员。

张峰,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曾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安全总监;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磊,男,汉族,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财务管理主管、财务报表兼会计核算管理主管;日照港集团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财务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主持工作);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财务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现任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概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是日照港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金属矿石、煤炭及其制品、集装箱、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水泥等大宗散杂货和件杂货装卸、堆存及中转业务,港口货物运输代理、仓储等物流增值业务。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主要的铁矿石中转港之一,年中转铁矿石吞吐量1.6亿吨;铁矿石、焦炭、木片、大豆、石油焦、原木等货种吞吐量居全国沿海港口前列。2023年,受市场影响,木材、石油焦等有所下降。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为客户提供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及相关服务,收取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费和港口物流其他费用。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拥有64个生产性泊位,包括大型铁矿石专用泊位2个,煤炭专用泊位5个,水泥专用泊位1个,集装箱专用泊为8个,粮食专用泊位1个、木片专用泊位4个以及其它能够承担多货种作业任务的通用散杂货泊位43个。

表5-14: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港区生产性泊位情况表

所属港区 泊位名称 泊位个数 靠泊能力(万吨级) 年通过能力(万吨) 主要用途 权属

东港区 煤1# 1 10 1400 煤炭 母公司

煤2# 1 15 1400 煤炭

东5# 1 5 900 煤炭

东1# 1 0.5 105 散杂货

东2# 1 2 20 散杂货

东3# 1 5 200 散杂货

东4# 1 2.5 247 水泥 出租给中联水泥公司

东6# 1 2 800 散杂货 母公司

东7# 1 1.5 37 散杂货

东8# 1 1 50 散杂货

东9# 1 5 60 散杂货

东10# 1 30 3200 矿石

东11# 1 30 矿石

北1# 1 0.5 18 散杂货

北2#、北3# 2 2、0.5 110 散杂货

东港区小计 16 8547

西港区 西1# 1 2 40 客货泊位 控股子公司--裕廊公司

西2# 1 4 60 通用泊位

西3# 1 6.5 74 木片泊位

西4# 1 4 250 木片泊位

木2# 1 4 700 木片泊位

木3# 1 4 木片泊位

西5# 1 7 520 散粮泊位

西6# 1 10 600 集装箱 母公司

西7# 1 10 集装箱

西8# 1 10 集装箱

西9# 1 7 250 集装箱

西10# 1 5 集装箱

西11# 1 5 集装箱

西12# 1 5 622 集装箱

西13# 1 3.5 散杂货

西14# 1 3.5 散杂货

西15# 1 3.5 散杂货

西16# 1 3.5 散杂货

西17# 1 5 767 散杂货

西18# 1 5 散杂货 出租给裕廊公司

西19# 1 7 散杂货 母公司

西20# 1 6.5 散杂货

西港区小计 22 3883

南港区 南1#泊位 1 0.3 209 散杂货 母公司

南2#泊位 1 1 散杂货

南3#泊位 1 2 散杂货

南4#泊位 1 2 散杂货

南5#泊位 1 5 419 煤炭

南6#泊位 1 5 煤炭

南7#泊位 1 5 730 散杂货

南8#泊位 1 7 散杂货

南14#泊位 1 20 1618 散杂货

南15#泊位 1 30 散杂货

南港区小计 10 2976

石臼港区小计 48 15406

所属港区 泊位名称 泊位个数 靠泊能力(万吨级) 年通过能力(万吨) 主要用途 权属

石臼港区分为东港、西港、南港三港区

岚山港区 岚南1# 1 1 30 散杂货 母公司

岚南3# 1 0.5 26 散杂货

岚南5# 1 0.5 30 散杂货

岚南7# 1 2 45 散杂货

岚南9# 1 5 45 散杂货 全资子公司—股份岚山公司

岚南11# 1 10 230 散杂货

岚南2# 1 5 75 散杂货 母公司

岚南6# 1 5 70 散杂货

岚南8# 1 10 450 集装箱 全资子公司—股份岚山公司

岚南10# 1 10 散杂货

岚南12#、16# 2 15、15 1050 散杂货

岚南15# 1 20 721 散杂货

岚南18# 1 10 500 散杂货

岚北23#、24# 2 4、4 300 通用泊位 控股子公司--山钢码头公司

岚山港区小计 16 3572

总计 64 18978

表5-1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结构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服务 58.63 93.42% 75.30 92.31% 70.09 93.49% 61.03 93.82%

物流代理 1.39 2.21% 1.77 2.17% 0.36 0.48% 0.27 0.42%

其他 2.74 4.37% 4.50 5.52% 4.52 6.03% 3.75 5.76%

合计 62.76 100% 81.57 100% 74.97 100.00% 65.05 100.00%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份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5.05亿元、74.97亿元、81.57亿元及62.76亿元,随着主要货物的总吞吐量上升,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加。其中2021年同比增长12.79%、2022年同比增长15.25%、2023年同比增长8.8%、2024年1-9月同比增长2.8%。

从收入构成情况来看,由港口服务、物流代理和其他三部分组成,主要以港口服务为主,最近三年及2024年1-9月,港口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3.82%、93.49%、92.31%和93.42%。

从各个业务板块的收入变化情况来看,由于港口行业属于比较稳健的行业,波动较小,各主要板块均呈现比较稳定的发展趋势。

表5-1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结构表单位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服务 44.02 93.98% 58.02 92.26% 54.68 94.41% 45.06 94.66%

物流代理 1.16 2.48% 1.53 2.43% 0.26 0.45% 0.22 0.46%

其他 1.66 3.54% 3.34 5.31% 2.98 5.15% 2.32 4.87%

合计 46.84 100% 62.89 100.00% 57.92 100.00% 47.6 100.00%

根据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营业成本数据显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逐年增加,公司成本合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其中,2021年同比增长10.99%、2022年同比增长21.68%、2023年同比增长8.58%、2024年1-9月同比增长4.65%。从各板块业务成本情况来看,与收入结构相同,成本结构也以港口服务、物流代理和其他三类业务构成,主要以港口服务为主,最近三年及2024年1-9月,港口服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4.66%、94.41%、92.26%和93.98%。

表5-1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结构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港口服务 14.61 91.77% 17.28 92.51% 15.41 90.38% 15.97 91.52%

物流代理 0.23 1.44% 0.24 1.28% 0.1 0.59% 0.05 0.29%

其他 1.08 6.78% 1.16 6.21% 1.54 9.03% 1.43 8.19%

合计 15.92 100% 18.68 100.00% 17.05 100.00% 17.45 100.00%

根据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毛利润数据显示,发行人毛利润2021年同比增长18.02%、2022年同步增长-2.29%、2023年同比增长9.59%、2024年1-9月同比增长-2.27%,其中2021年变化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当年钢铁、煤炭行业经济形势回暖,导致港口吞吐量增长以及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单位装卸费率价格合理回归。

从各业务类型的毛利润占比情况来看,2021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9月由港口服务、物流代理和其他收入组成,以港口服务为主,占发行人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91.52%、90.38%、92.51%和91.77%。

表5-1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表

单位:%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港口服务 24.92 22.95 21.99 26.17

物流代理 16.55 13.56 27.78 18.52

其他 39.42 25.78 34.07 38.13

综合毛利率 25.37 22.90 22.74 26.83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9月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83%、22.74%、22.90%和25.37%。2022年度因人工成本、燃料费等营业成本小幅增加以及2022年公司一次性计提辞退福利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导致毛利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后续公司毛利率稳步增长。

(三)业务板块状况

1、港口服务-装卸业务

在港口服务营业收入中,发行人装卸收入占较大比重,并且贡献了主要的收入增长。2023年度与2022年度,发行人装卸业务收入分别为70.78亿元和64.89亿元,分别占当期总收入的86.77%和86.55%,2023年较上年上升0.22%。

分货种来看,发行人主要的吞吐货种是铁矿石、原油及制品、煤炭及制品和集装箱,截止2024年9月这四个货种吞吐量合计在全部货物吞吐量的占比为82.36%。2023年,铁矿石的吞吐量突破16000万吨;原油及制品和煤炭及制品的吞吐量均突破5000万吨;集装箱的吞吐量突破626万TEU。日照港其他重要货种还包括钢铁、粮食、水泥等。近年来日照港大力发展集装箱业务,促进了集装箱业务较快发展,但规模仍然较小,2023年完成626万TEU。

从内外贸情况来看,公司的吞吐量以外贸货物为主,2021-2023年,公司外贸货物的吞吐量分别为22,890万吨、22,662万吨和23,683万吨,占吞吐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8%、73.92%和76.92%,主要外贸货物以铁矿石、煤炭、原油、粮食、木材、钢铁、非金属矿石等为主;内贸货物吞吐量分别为6,456万吨、7,995万吨和7,105万吨,占比分别为22%、26.08%和23.08%。

表5-19:发行人近三年内外贸货物吞吐量情况

单位:万吨

货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外贸 22,890 22,662 23,683

内贸 6,456 7,995 7,105

合计 29,346 30,656 30,788

2023年末,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30,788万吨,同比增长0.43%。从货种分类来看,完成煤炭及制品吞吐量5715万吨,完成金属矿石吞吐量17,116万吨,完成木材吞吐量2,693万吨,完成粮食吞吐量1,358万吨。按照内外贸货物分类,2023年共完成外贸货物吞吐量23,683万吨,同比增长4.51%;完成内贸货物吞吐量7,105万吨,同比增长-11.13%。

表5-20:发行人2023年末泊位核定通过能力情况

单位:万吨/年

分类 2023年末

专业泊位通过能力 煤炭出口能力 4,119

矿石进口能力 3,200

木材进口能力 1,024

粮食进口能力 520

水泥出口能力 247

通用泊位通过能力 9,868

合计 18,978

(1)装卸业务作业流程

装卸业务是日照港的主营业务之一,不同的货种作业流程有所不同,但总体来看,首先报送装卸作业计划,根据总调情况组织船舶靠离港,然后根据现场调度指挥,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接卸和装船。

(2)装卸业务收费标准

装卸业务的作业费率一般参照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货物种类以及内贸、外贸货物的不同采取包干收费的模式,即根据市场情况,在同作业委托人签订合同时以港口作业包干费方式确定合同价格,港口作业包干费主要包括货物的装卸及换装等在港口全过程费用。

(3)装卸业务结算方式

公司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一般对长期合作比较稳定的客户,采取协议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对比较小的零散客户采取预结方式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以现汇和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结算期限一般为1-3个月,现汇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比率大约为5:5。装卸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工资、外租机械费、设备外修费用、对外劳务费、设备材料费、柴油、电力及各种材料消耗等。

(4)按货种区分各类装卸业务板块

表5-21:发行人近三年货物吞吐量情况

单位:万吨

货物品种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度 2023年同比增幅 (%)

金属矿石 17,245 17,347 17,116 -1.33%

煤炭及制品 5,272 6,024 5,715 -5.13%

木材 2,847 2,959 2,693 -8.99%

粮食 1,438 1,298 1,358 4.62%

钢铁 249 194 222 14.43%

非金属矿石 594 546 1,166 113.55%

水泥 385 405 394 -2.72%

其他 1,316 1,883 1,323 -29.74%

合计 29,346 30,656 30,788 0.43%

矿石装卸:日照港现拥有30万吨级矿石专业泊位3个,实际吞吐能力超过1.9亿吨。2023年完成外进铁矿石16,274万吨,是目前国内矿石卸船、堆存及

装车系统能力最大的港口。我国铁矿石主要依靠进口,对外依存度大,且进口量呈逐年增加趋势,作为日照港的主要吞吐货物,发行人铁矿石吞吐量比较稳定,但受制于中国淘汰落后产能和国内铁矿石需求减少影响,发行人铁矿石吞吐量不会出现大幅增长和下降,相对比较稳定。

煤炭装卸:目前日照港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输出港,拥有15万吨级煤炭专用泊位一个,10万吨级、5万吨级煤炭专用泊位各一个,设计年通过能力达4,038万吨以上,7万吨级和5万吨级焦炭专用泊位各一个,设计年通过能力达730万吨以上。2014年建成的瓦日铁路是“晋煤外运”的主要运输线路之一,日照港是该通道东端出海口,瓦日铁路正式开通后,日照港作为国内主要煤炭输出港的地位将显著提高。

木片和木材装卸:2008年10月,岚山港区国家级木材加工贸易示范区正式建成运营。日照港现拥有国内第一个专业化的木片接卸码头,拥有6.5万吨级木片专用泊位一个、7万吨级木片专用泊位三个,13万平方米的木片堆场一个,设计年木片接卸能力1024万吨,2023年接卸木片1,667.87万吨。随着日照港主要木材接卸港地位的巩固,加之区域内企业产能扩大,木片需求增加,导致公司该类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

粮食装卸:日照港是国内最大的散粮装卸中转港,现拥有10万吨级散粮专用泊位一个,6.5万吨级、15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各一个,后方筒仓总储量46.7万吨。整个作业流程从卸船到计量、灌包全封闭运行,杜绝了撒漏、污染等问题。随着近年来进口粮食呈增长态势,作为国内最大的散粮装卸中转港,日照港拥有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吸引了大量的粮食贸易客户,促进了公司粮食吞吐量的稳步增加。2023年完成散粮1144.6万吨(调度船,大豆、玉米及其他杂粮)。

装卸业务的装卸作业费率一般是根据货物种类以及内贸、外贸货物的不同采取包干收费的模式。最近三年,公司一体化改革之后,港口基本费率理性回升。

日照港集团最邻近的连云港,二者在腹地、货种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竞争,但与连云港相比,日照港有着独特的地域、交通等优势:一是腹地广阔,市场需求旺盛。腹地约占中国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资源丰富,企业众多,经济发展速度快、增长潜力大。二是自然条件得天独厚,集疏运方便快捷。湾阔水深,不冻不淤,后方陆域平坦开阔,是难得的天然深水良港;日兰、沈海两条高速公路,新荷兖日铁路、瓦日铁路两条干线铁路直通港区,随着日照至潍坊、岚山至临沂等高速公路的建成,日照港将成为全国唯一拥有两条1,000公里以上铁路主干线、3条高速公路和5条输油管道直通港区的港口。

2、港口服务-堆存业务

发行人现有堆存能力6,630万吨,能够满足各类干散货存放的存储要求。发行人堆存业务收入主要是货物堆存费收入,发行人向客户提供堆存服务并收取堆存费。堆存业务主要客户有日照钢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山东有限公司、瑞钢联集团有限公司等。堆存业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费率标准执行。

由于堆存业务主要为本公司的附加服务,公司已参照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规定,确定了相应的收费费率。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加强对港区和作业流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港口生产安全高效,业务开展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火灾爆炸事故应急预案》、《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和处置能力。

3、港口服务-港务管理业务

港务管理业务主要是对航道防波堤维护业务等,目标客户主要为来港停泊的船只。港务管理板块的收费项目主要有:货物港务费、助泊费、系解缆费、停泊费等。港务管理业务结算方式一般以现汇结算为主。

2021-2023年公司港务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5.14亿元、4.75亿元和4.64亿元,分别占当期总收入的7.90%、6.34%和5.69%。该板块近三年营业收入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港务管理业务系装卸板块的配套业务,因此受公司吞吐量的变化影响较大。

港务管理成本主要是公司港口码头维护的工资性支出、材料费用、折旧、修理费、租费、疏浚费等支出。2021-2023年港务管理成本分别为2.66亿元、2.87亿元和2.78亿元。2019-2021年港务管理业务毛利率与营业收入趋势相同,呈波动下降趋势。

4、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包括港口拖轮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维修经营;为船舶提供岸电、淡水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因特网接入;电力、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劳保用品、橡胶制品、五金、办公用品、金属材料、水泥、木材的销售;港区内通信设施维护、维修服务;污水处理;市场营销策划等业务,其他业务涵盖的业务种类较多,业务收入集中度不高。在其他业务中收入占比较高的是租赁收入、供水供电供暖收入以及工程收入。

租赁业务主要是发行人以码头、堆场、设备等资产租赁给承租人经营并收取相应的租金。

供水供电供暖业务由发行人向控股股东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及其他公司提供水、电、暖等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工程收入为主要是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对港口内其他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工程施工、维修等相关服务而收取的劳务收入,属于辅助性业务。

(四)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了《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九、在建工程与未来投资计划

(一)在建工程

表5-22: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 截至2024年9月末已完成投资额 2024年10-12月计划投资额 2025年计划投资额 资本金率 资本金到位情况 开工时间 预计完工时间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 28.00 9.82 1.00 - 40% 已到位 2023.9 2024.12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成品码头工程 22.08 5.76 - - 40% 已到位 2022.6 2024.12

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 45.50 29.80 0.50 15.20 30% 已到位 2021.12 2025.12

日照港岚山港区岚南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 15.70 7.45 0.20 - 25% 已到位 2023.6 2024.12

合计 111.28 52.83 1.7 15.2

注: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先行确定计划总投资数,后续进行工程施工。但随着项目进行,实际投资额可能会随项目进程、工程调整等发生变化,故导致实际总投资额与原始计划投资额出现差异,属正常现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及环保工作,建立了健全的工作体系,定人定责。截至目前公司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环保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未发过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环保事故。

1、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

该项目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个30万吨级铁矿石卸船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40万吨散货船设计),泊位长度445米,设计年接卸能力2,070万吨。项目概算总投资28亿元,其中40%资金自筹,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2015年1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9月末,累计完成投资9.82亿元,项目已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该项目批文手续齐全,所取得批文情况如下:

a)国家发改委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447号文件)

b)交通运输部关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及成品码头工程的意见(交函规划[2012]297号)

c)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环审[2013]71号)

d)国家海洋局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日照精品钢基地用海预审意见的函(国海管字[2012]706号)

e)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精品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2]283号)

f)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

g)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品基地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发改办环资[2012]2935号)

h)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核意见的复函(海办环字[2012]515号)

i)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码头初步设计批复(交水函[2015]307号)

j)日照市港航局关于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施工图(水工建筑物)的批复(日港航发[2015]70号)

2、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成品码头工程

该项目位于日照港岚山港区北作业区北池西侧,泊位长度1336米,设计年接码头面高程7米,包括4个1万吨级和3个4万吨级件杂货泊位,4万吨级和1万吨级码头前沿设计底标高分别为-13米和-9.1米,同意按1781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岸线,项目概算总投资22.08亿元,其中40%资金自筹,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2018年1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9月末,累计完成投资5.76亿元,项目已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该项目批文手续齐全,所取得批文情况如下:

a)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3﹞447号)

b)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3﹞71号)

c)国土资源部《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2﹞283号)

d)国家海洋局《关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用海的批复》(国海管字﹝2015﹞540号)

e)山东省住建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70000201200024号)

3、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

该项目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将石臼港区南区4个泊位改造成专业煤炭泊位,建设南区铁路及专业化堆场等配套设施,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5.5亿元,自有资本金比例30%。本工程改造南#5-#7泊位为专业化煤炭泊位,建设堆存、

卸车及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2500万吨。截至2024年9月末,累计完成投资29.8亿元,预计2025年12月末建设完成。该项目批文手续齐全,所取得批文情况如下:

a)日照市口岸港航局关于日照港石臼港区东煤南移工程的意见(日口岸发〔2017〕139号)

b)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7-371100-58-03-069783)

c)日照市环保局环评批复(日环审〔2018〕22号)

d)日照市口岸港航局初步设计批复(日口岸发〔2018〕69号)

4、日照港岚山港区岚南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

该项目增设9个接料漏斗、2条带式输送机及附属装置和生产辅助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15.7亿元,其中20%资金自筹,其余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9月末,累计完成投资7.45亿元。该项目所取得批文情况如下:

a)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1103-59-03-046666)

b)日照市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评批复(岚审表[2021]11号)

以上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在建工程,剩余在建工程为子公司零星在建工程合计数。公司的在建工程合规合法,并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复,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二)拟建工程

表5-23:2024-2026年度公司未来主要投资计划表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计划总投资 建设期限 2024年计划投资额 2025年计划投资额 2026年计划投资额

日照港石臼港区东区0-1矿石堆场改造工程 项目位于东区东#1泊位后方,0-1堆场区域,将原通用矿石堆场改造为流程化作业矿石堆场。2024年计划完成 0.90 2024.10-2025.9 0.4 0.5 -

土建施工,设备制作完成50%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和目标

(一)“十四五”总体战略方向

“十四五”期,是山东港口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日照港集团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关键五年。日照港集团将重点聚焦“强枢纽、畅通道、聚要素、深融合、优服务、强管理”六个维度,实现“壮大发展、拓展发展、创新发展、协同发展、优质发展、高效发展”等六大发展。(1)强枢纽、壮大发展。聚焦港口主业,抢抓国家新一轮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机遇,进一步优化港区功能布局,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在现有码头设施能力挖潜提升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优化港口集疏运网络,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能级,推动港口集约化、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打造畅通便捷、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的枢纽港,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注入强劲动能。(2)畅通道、拓展发展。坚持海向增航线、设港点、广结友好港口,陆向建陆港、开班列、发展过境运输,围绕港口枢纽,通过畅通道、布港点,构建“通道+枢纽+网络”高效物流体系,提升日照港集团在物流供应链体系中的竞争力,增强对外辐射能力,拓展纵深腹地市场,加速网络化延伸。(3)聚要素、创新发展。依托港口优势,进一步聚集航运、产业、金融、贸易、物流、信息等要素资源,加强物流、人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和技术流的有机融合,做实“港口+物流+信息+金融+贸易”合作发展新模式,构建综合服务网络,创新和培育港口发展新经济、新业态,促进港口转型升级。(4)深融合、协同发展。一方面,围绕枢纽经济,推动港城深度融合发展,把港口打造成服务产业、城市、海洋经济发展的平台,推进港口与产业、城市联动发展。另一方面,主动对接集团公司十一大业务板块和其他三个港口集团,探索合作模式,共享资源、耦合创新、协作共赢、一体发展,实现港口主业规模扩张、质量提升和业态升级。(5)优服务、高质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港口业务与管理创新深度融合,提升港口和综合服务各环节效率,注重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加快智慧、绿色、平安港口建设。坚持“客户至上、优质服务”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以“诚信服务”为抓手,以客户满意为服务宗旨,推动服务流程优化升级,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品牌影响力。(6)强管理、高效发展。加强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引进先进管理理念,系统推进标准化、卓越绩效管理等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管理制度优化,实现流程再造,促进管理精细化、集约化。坚持公司发展与个人价值实现相统一,切实提升员工的荣誉感和获得感,通过聚人心、稳队伍,促发展。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通过巩固“三大发展优势”,重点实现“三大板块协同赋能”,提升“两大业务能力”,建成“三个枢纽”,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三大发展优势”,即:充分发挥并进一步巩固日照港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便捷的管道及铁路集疏运系统优势、临港产业集聚优势,在比较优势中寻求竞争优势。“三大板块协同赋能”,即:在山东港口一体化改革背景下,与集团公司相关板块协同协作,充分发挥并重点强化集团公司物流、金融、贸易等板块对港口主业的支撑作用,赋能港口主业发展。“两大业务能力”,即:围绕进一步拓展大宗散货运输,做大做优做强集装箱运输,扩大规模,擦亮招牌,打造大宗散货及集装箱运输“日照港”特色品牌。“三个枢纽”,即:重点打造“一带一路”综合性港口物流枢纽港和示范港,我国北方重要的能源、原材料枢纽和散货作业智慧绿色标杆,我国沿海内贸集装箱枢纽港、南来北往内贸中心港、近洋干线港和远洋喂给港。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分析

(一)行业现状及竞争格局

1、我国港口业发展现状

港口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枢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港口的发展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商品贸易及货物运输需求,经济增长率与港口货物吞吐量的增长有较高的相关性。2008至2009年,受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下滑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及进出口贸易增速有所放缓,港口行业增速下降较为明显。在国家加大投资、扩大内需计划的刺激下,我国经济出现明显的恢复增长态势,沿海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增速也有所恢复。2013年以来,受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速放缓的影响,沿海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增速持续放缓。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26.06万亿元,同比增长5.2%。2023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万41.76万亿元,同比提升0.2%,其中出口23.77万亿元,增长0.6%;进口17.98万亿元,下降0.3%。在国内宏观经济复苏的影响下,港口货物吞吐量实现大幅增长。2023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为170亿吨,同比增长8.2%。其中外贸港口货物吞吐量50亿吨,同比增长9.5%。完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3.1亿标准集装箱,同比增长4.9%。

港口行业的吞吐构成与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有关,主要分为干散货、液体散货、件杂货、集装箱以及滚装汽车五大货种,干散货及集装箱吞吐量占比仍较大。其中,干散货又以煤炭、铁矿石为主,两者在干散货吞吐量中的占比超过六成。近年来煤炭及钢铁市场需求的持续低迷继续对港口吞吐量以及货源承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铁矿石、原油、铜等大宗商品进口量保持增长,主要进口商品价格仍处于低位但跌幅收窄。2023年,我国进口铁矿石26.16亿吨,较上年同期增长6.1%;石油、天然气及制品14.34亿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0.5%;煤炭及制品30.36亿吨,较上年同期增长6.0%;集装箱3.1亿标准箱,较上年同期增长4.9%。但同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外向性程度以及进出口产品附加值的不断提高,集装箱业务的发展较其他货种仍然保持较快增速。综合而言,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整体增速的放缓,港口行业整体发展亦进入“新常态”,过往吞吐量高速增长的态势将难以为继。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保障港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港口协调发展,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防止港口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剧,2014年6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具体任务主要包括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加快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业务;积极推广应用信息技术;加快建设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等22项内容。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交通运输业需要充分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消化过剩产能、拉动内需、稳定增长、改善民生中的突出作用。2015年,“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进入开局之年,发改委、外交部以及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

《愿景与行动》中明确提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港口作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其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2015年7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指导意见》(交财审发〔2015〕67号),明确指出完善政府主导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没有收益的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其建管养运、安全应急、服务等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改进政府投资安排方式,进一步完善“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投融资体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最大限度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2016年3月,为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对外贸易和航运事业发展,交通部发布《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5〕206号),精简了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原来的45项减压到18项,同时还优化了港口收费管理模式,港口作业费按环节收费调整为按全过程收费,将35个作业或服务环节统一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一并计收。短期来看,部分收费项目的取消对港口企业盈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更加有利于港口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港口自身竞争力。总体来看,近年来国家对港口发展给予高度关注,在投融资体制、收费标准等方面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港口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一定有利影响。

表5-24:《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中的重点港口

区域 特点 重点港口

环渤海区域 能源运输的重要口岸 天津、营口、日照

长江三角洲 区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龙头 上海、连云港、南京

珠江三角洲 集装箱运输高速发展 深圳

西南沿海地区 沟通西南地区资源与市场的桥梁 北海

东南沿海地区 对台实现“三通”的主要口岸 厦门

数据来源:交通部网站

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统计,截至2023年年末,全国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22023个,比上年末增加700个。其中,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16433个、增加551个,沿海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5590个、增加149个。全国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878个,比上年末增加127个。从分布结构看,内河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469个、增加18个,沿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409个、增加109个。从用途结构看,专业化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544个、增加76个,通用散货万吨级及以上泊位664个、增加27个,通用件杂货万吨级及以上泊位447个、增加13个,客货万吨级及以上泊位3个、减少1个,多用途万吨级及以上泊位183个、增加8个,其他万吨级及以上泊位37个、增加4个。

表5-25:2023年全国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情况表

单位:个

泊位吨级 全国港口 比上年末增加 沿海港口 比上年末增加 内河港口 比上年末增加

1万-3万吨级(不含3万) 932 41 744 38 188 3

3万-5万吨级(不含5万) 467 15 338 11 129 4

5万-10万吨级(不含10万) 966 36 824 26 142 10

10万吨级及以上 513 35 503 34 10 1

合计 2878 127 2409 109 469 18

表5-26:全国万吨级及以上泊位构成表

单位:个

泊位用途 2023年 2022年 比上年增加

专业化泊位 1,544 1,468 76

其中:集装箱泊位 380 372 8

煤炭泊位 275 273 2

金属矿石泊位 92 88 4

原油泊位 101 93 8

成品油泊位 161 155 6

液体化工泊位 306 287 19

散装粮食泊位 39 39 0

通用散货泊位 664 637 27

通用件杂货泊位 447 434 13

2、国内港口货物吞吐量情况

根据中国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统计,2023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亿吨,较上年同期增长8.2%。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08.35亿吨,较上期增长6.9%;内河港口完成61.39亿吨,较上期增长10.5%。

集装箱吞吐量方面,近年来多式联运的推广带动“散改集”需求旺盛,全国主要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持续增长,但增速亦呈波动下降趋势。2023年,全国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亿标准箱,较上期增长4.9%。其中,沿海港口完成2.7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3%;内河港口完成0.38亿标准箱,同比上升9.2%。

3、国内沿海港口的规划布局以及功能定位

2006年8月16日,国务院审议并通过由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编制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对全国沿海港口的发展布局和整体规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其中,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的布局规划重点为:

表5-27:环渤海地区港口群体的布局规划重点

环渤海地区港口群 服务区域 运输系统 港口

辽宁沿海港口群以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营口港为主,包括丹东、锦州等港口 东北三省和内蒙古东部地区 布局大型、专业化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 以大连、营口港为主,以及等港口

组成集装箱运输系统 以大连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营口、锦州、丹东等支线港口

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以大连港为主

津冀沿海港口群以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秦皇岛港为主,包括唐山(含曹妃甸港区)、黄骅等港口 京津、华北及其西北延伸的部分地区 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 以秦皇岛、天津、黄骅、唐山等港口为主

布局大型、专业化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 以秦皇岛、天津、唐山等港口为主

组成集装箱运输系统 以天津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秦皇岛、黄骅、唐山港等支线港口

布局旅客运输及商品汽车中转储运等设施 以天津港为主

山东沿海港口群以青岛、 山东半岛及其西向延 布局专业化煤炭装船港 以青岛、日照港为主,以及烟台(龙口)等港口

烟台、日照港为主,包括威海等港口 伸的部分地区 布局大型、专业化石油(特别是原油及其储备)、液化天然气、铁矿石和粮食等大宗散货的中转储运设施 以青岛、日照、烟台港为主,以及威海等港口

组成集装箱运输系统 以青岛港为主,布局集装箱干线港,相应布局烟台、日照、威海等支线港口

布局陆岛滚装、旅客运输设施 以青岛、烟台、威海港为主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实施后,在区域分布上将形成环渤海等港口群体。港口群内起重要作用的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地位将更加突出,为腹地经济服务的能力将得以增强。

(二)行业政策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总体发展目标是到2023年,长江黄金水道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功能显著提升,主要港口战略支点地位进一步强化,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取得重点突破,海运大国向海运强国迈进,基本形成保障充分、服务高效、平安绿色、国际影响力强的现代化水运体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方位对外开放需要。其中设施保障方面,沿海港口中区域港口和主要货类专业化码头布局更加完善,煤炭、铁矿石、原油、集装箱等专业化码头通过能力适应度大于1,重点港区进港航道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码头设施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运输服务方面主要港口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功能明显拓展,口岸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改善。集装箱干线港在国际海运集装箱网络中的枢纽地位巩固,集装箱国际中转量达到1,500万TEU。港口对区域产业支撑力和辐射力明显增强,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战略支点地位进一步强化。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长江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等优势,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航道系统治理,整治浚深下游航道,有效缓解中上游瓶颈,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发展江海联运和干支直达运输,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其中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方面,要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提升上海港、宁波—舟山港、江苏沿江港口功能,加快芜湖、马鞍山、安庆、九江、黄石、荆州、宜昌、岳阳、泸州、宜宾等港口建设,完善集装箱、大宗散货、汽车滚装及江海中转运输系统。同时还提出要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强化集疏运服务功能,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推进港口与沿江开发区、物流园区的通道建设,拓展港口运输服务的辐射范围。

2015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提出了加快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推进产业对接合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完善统一市场体系、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6方面重点任务,全面促进环渤海地区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努力把环渤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新引擎、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面向亚太地区的全方位开放合作门户。《纲要》明确指出“山东沿海港口群以青岛港、日照港和烟台港为主要港口,日照、烟台等港口重点发展能源、原材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和集装箱支线运输,拓展临港工业、现代物流等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日照港的配置能力;加快完善环渤海地区油气储备体系,研究在烟台、日照建设原油储备基地的可行性,新建一批成品油仓储设施;在减量调整的基础上,建设山东日照、河北曹妃甸、辽宁鲅鱼圈等精品钢材生产基地。”《纲要》在铁矿石、原油、原材料、集装箱和现代物流等方面的政策,为日照港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枢纽和节点港口,该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日照港外贸集装箱航线的开发,扩大过境运输和海铁联运需求,打造国际商贸物流基地,也为水运建设拓展中亚等境外业务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有利于日照港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了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包括山东省在内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 (以下称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到2020年,全国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重点区域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打造成为全国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计划要求2018年底前,环渤海地区、山东省、长三角地区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沿海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上述大宗货物集疏政策,为日照港水运业务发展及水铁联动业务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2021年海关总署发布的《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要基本建成口岸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建设集约高效、运行安全便利、服务完备优质、管理规范协调、危机应对快速有效、口岸经济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国际一流现代化口岸。到2035年,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化口岸,高质量完成“五型”口岸建设,“五型”口岸分别指平安口岸、效能口岸、智慧口岸、法治口岸、绿色口岸。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则指出要发挥上海港、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宁波舟山港、厦门港、深圳港、广州港、北部湾港、洋浦港等国际枢纽海港作用,巩固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加快建设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推进天津北方、厦门东南、大连东北亚等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作为所在城市经济运行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港口企业的发展得到了所在城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所在地政府在土地使用、税费减免、项目审批、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了港口企业诸多优惠政策。此外,针对港口企业业务的经营特点,所在地政府在集装箱海铁联运、内贸集装箱增量补贴以及发展现代物流业等方面给予专项财政补贴,有利支持了港口企业的发展壮大。

另外,天津、福建、广东三个区域自贸区的推出,将促进港口国际中转箱量的增长,尤其是对于枢纽港。自贸区带来的企业聚集效应还能进一步刺激港口物流业务和中转集拼等高附加值港口业务,增强港口的盈利能力。

(三)行业经营管理模式及收费标准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共山东省委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成立于2019年8月6日,总部位于山东青岛。拥有青岛港集团、日照港集团、烟台港集团、渤海湾港口集团四大港口集团,青岛港(601298.SH,06198.HK)、日照港(600017.SH)、日照港裕廊(6117.HK)三家上市公司,投控、港湾建设、物流、航运、邮轮发展、装备、贸易、科技、海外发展、职教、医养、服务发展等十二个板块集团。目前,形成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共有21个主要港区、370余个生产性泊位。

港口相关费用主要包括码头经营公司向货主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向船方收取的船舶使费(包括拖轮费、停泊费等)、理货和代理公司向货主和船方收取的理货费和代理费以及其他多项费用。上述费用标准主要依据是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规〔2019〕2号)的相关规定,按照费用类别分别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自行定价等方式收取。

港口作业包干费和货物堆存费是港口企业最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按照集装箱及散杂货分类收取;该两项收费已完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港口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对外公布后即可实施。因历史延续因素,总体上,外贸货物的港口作业包干费收费水平高于内贸货物,不过随着经济发展,内外贸收费的差距在逐步缩小。

近年来,中国沿海港口收费费率一直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主要原因包括:①规模较大的世界航运公司 (如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A.P.Moller-Maersk(马士基集团)、瑞士地中海航运、法国达飞航运等)议价能力较强;②目前多数沿海港口除提供货物装卸及货物堆存服务外,还致力于打造新型物流园区,采取综合收费的办法,压低了港口费率;③同一腹地范围内的不同港口之间竞争较为激烈。总体来看,目前由于港口间竞争格局不同,港口收费费率存在较大差异。

(四)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国内综合型大型枢纽港发展势头良好,船舶大型化成为近几年全球航运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各大航运企业纷纷采用大型船舶以降低营运成本,增强竞争力。为适应全球船舶运输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国港口码头泊位大型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升,航道、码头、堆场、集疏港交通、港口机械等硬件设施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而随着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和港口的快速发展,港口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港口资源整合趋势加快。港口资源整合有利于港口行业避免资源浪费和同质化竞争;有助于实现集约化发展,提升中国港口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影响。

十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一)自然条件优势

日照港湾阔水深,陆域宽广,气候温和,不冻不淤,尚未有台风及地震破坏记录,全年作业天数保持在300天以上,适宜建设20-40万吨大型深水泊位,是难得的天然深水良港。日照港位于“一带一路”交汇点,地处环太平洋经济圈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带的结合部,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靠近国际海运主航线,海上航线可达世界各港,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

(二)集疏运系统便捷高效

日照港集疏运体系完善,条件优越,可以为客户提供“港口装卸、仓储、物流配送、金融+”的集成化服务。依托集疏运优势,日照港大力发展海铁、海陆等多式联运业务,深化路港战略合作,努力构建综合、高效、便捷的立体集疏运网络。公路方面,日照港通过疏港高速公路可以与“沈-海”、“日-兰”、“长-深”、“日-维”等高速公路联通并接入全国公路网,交通便利,货物集疏运能力较强。水路方面,日照港可通达国内、国际各大港口,为大宗散货进出口中转和我国北煤南运的实施起到了重要作用。铁路方面,日照港是全国唯一拥有2条千公里以上铁路干线直通港区的港口,新菏兖日铁路和瓦日铁路是国家“西煤东运”、通江达海的能源大动脉,更是日照港服务晋陕豫地区广大煤焦矿客户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当前国家积极推动“公转铁”大形势下,日照港铁路集疏运优势越发突显。公路方面,"日兰""沈海""潍日"等多条高速和国道干线直联港口,通往全国各地。水路方面,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航,可通达国内、国际各大港口,开通80余条内外贸集装箱航线。

(三)港口设施和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

目前,公司拥有64个生产性泊位,包括大型铁矿石泊位2个,煤炭泊位5个,水泥泊位1个,粮食泊位1个、木片泊位4个以及其它能够承担多货种作业任务的通用货物泊位51个。码头与临港钢厂、粮食加工企业等通过皮带机互连,拥有亚洲最长的铁矿石管状皮带机、国内最大的粮食进口专业化泊位、国内能力最大的木片专业化进口码头和全自动接卸系统。高标准建设智慧绿色大宗散货作业示范区,突破单一货种自动化、流程化的作业模式,打造“重来重回、互联互通、流程简约、工艺完善”的流程体系,推动集装箱自动化码头从顺岸“开放式”向“封闭式”再升级,将集装箱自动化码头生产管理系统创新运用到大宗干散货全域智慧绿色管控系统,公司装卸效率、堆存能力、集疏运能力在国内均处于领先地位。

(四)腹地广阔货源充足

日照港直接腹地包括鲁南、豫北、冀南、晋南及陕西关中等中原地区,间接腹地包括甘肃、宁夏、新疆、内蒙等,货物运输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在陕西、河南等多个地区设立内陆港,打通了港口与内陆地区之间的物流通道,实现内陆与沿海优势互补。港口周边集聚了一批钢铁、粮食、造纸、木材等加工制造企业,临港产业规模巨大。

(五)战略升级迎来新机遇

山东港口一体化改革以来,构建了以青岛港为龙头,日照港、烟台港为两翼,渤海湾港为延展,各板块集团为支撑,众多内陆港为依托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日照港建设大宗干散货智慧绿色示范港口,公司将牢牢把握新机遇,持续释放发展新动能。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公司报表审计情况、编制基础及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报表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来源于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488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477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24)第110A00510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和2024年9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公司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

3、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

(1)2021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2)2022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无。

(3)2023年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纳入当年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共11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1: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1 日照港裕廊股份有限公司 50.6 166,000.00 港口装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100 500,000.00 港口装卸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51 46,000.00 港口装卸 设立

4 山东陆海有色矿业有限公司 89.58 12,00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 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 51 6,05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6 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100 60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7 日照港集发远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1 1,00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8 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53 80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 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 51 50.00 物流仓储代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100 43,000.00 港口装卸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1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45 93,000.00 港口装卸 设立

纳入合并范围但母公司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二级子公司及其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45%、35%和20%。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由本公司负责生产经营管理,因此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范围变化

①公司2021年合并范围变化

2021年本公司与山东港口科技集团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由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增资3,648.74万元(其中2,265.0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享有51%表决权。截至2021年7月21日,科技集团日照公司工商手续变更完毕。根据科技日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实缴比例享有分红权,按认缴比例享有表决权。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仍能够实施重大影响。

②公司2022年合并范围变化

未发生变化。

③公司2023年合并范围变化

根据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板块整合”的有关决定,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莱州远昌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烟台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烟台仁海货运有限公司、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表6-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137,560.13 143,834.86 133,314.35 98,950.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70,161.73 51,977.97 47,929.53 55,925.46

应收账款融资 8,593.89 4,852.90 7,817.84 14,091.39

预付款项 1,049.80 882.48 502.97 405.17

其他应收款 1,111.85 1,071.92 308.98 419.42

存货 18,208.91 15,430.55 11,931.67 12,685.81

合同资产 22,266.87 18,034.47 11,135.16 5,489.19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3,018.27 48,800.15 26,387.42 26,018.58

流动资产合计 311,971.44 284,885.30 239,327.93 213,985.28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8,227.14 8,227.14 - -

长期股权投资 81,021.84 79,963.92 78,993.01 76,317.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0.20 728.23 854.17 2,661.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1,131.31 1,166.07 - -

固定资产 2,023,249.30 2,030,146.52 1,603,207.21 1,304,762.28

在建工程 545,873.61 570,607.77 599,318.47 624,169.54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199,296.65 259,064.75 246,810.03 181,416.14

无形资产 668,472.36 593,289.17 474,951.23 481,201.78

开发支出 927.57 - - -

商誉 15,619.53 15,619.53 15,619.53 15,619.53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689.04 81,013.71 7,754.98 5,412.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95 6,437.55 21,918.82 14,743.9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7,349.50 3,646,264.38 3,049,427.47 2,706,304.32

资产合计 3,949,320.94 3,931,149.68 3,288,755.39 2,920,289.60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200,350.08 232,391.58 169,143.03 113,886.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3,050.00 5,291.46

应付账款 86,933.93 80,663.50 51,512.43 23,049.41

预收款项 1,449.07 1,567.56 2,027.91 1,959.37

合同负债 25,622.08 18,761.16 16,442.27 14,908.11

应付职工薪酬 27,046.41 21,957.22 20,633.59 12,749.29

应交税费 8,320.65 11,463.24 5,749.40 6,200.72

其他应付款 304,597.79 410,910.41 330,001.42 283,442.19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79.40 195,115.96 247,452.78 181,396.02

其他流动负债 125.03 1,377.01 51,921.18 52,171.13

流动负债合计 856,524.45 974,207.64 897,934.01 695,053.93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1,071,104.02 959,613.95 581,273.39 465,667.33

应付债券 - - - 53,483.09

租赁负债 167,799.18 186,390.36 216,122.33 162,893.69

长期应付款 176,589.22 192,143.22 48,591.19 62,000.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806.38 3,806.38 5,615.36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11,397.85 6,997.17 4,389.39 4,354.6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028.92 65,081.61 439.69 510.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5,725.57 1,414,032.69 856,431.34 748,910.33

负债合计 2,352,250.02 2,388,240.33 1,754,365.35 1,443,964.26

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7,565.39 307,565.39 307,565.39 307,565.39

资本公积 194,083.81 194,083.81 305,710.79 305,684.05

其它综合收益 -6,461.98 -6,282.62 -6,339.26 -4,832.06

专项储备 14,949.34 12,178.22 10,398.31 9,552.51

盈余公积 83,132.36 83,132.36 79,124.00 75,525.66

未分配利润 782,504.68 738,968.23 661,556.82 614,373.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75,773.61 1,329,645.39 1,358,016.05 1,307,869.16

少数股东权益 221,297.31 213,263.96 176,373.99 168,456.18

股东权益合计 1,597,070.91 1,542,909.35 1,534,390.04 1,476,325.34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3,949,320.94 3,931,149.68 3,288,755.39 2,920,289.60

表6-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627,575.81 815,680.97 749,749.74 650,467.85

二、营业总成本 54,3047.81 732,878.44 664,124.05 552,807.43

其中:营业成本 468,396.01 628,979.89 579,211.21 475,951.72

税金及附加 5,310.50 6,088.76 3,442.14 2,972.42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20,381.88 38,449.36 42,115.24 33,712.58

研发费用 5,551.76 4,852.82 680.00 1,016.61

财务费用 43,407.66 54,507.61 38,675.46 39,154.10

信用减值损失 -313.67 566.59 155.94 258.48

资产减值损失 -123.96 -1,256.50 -607.27 -3,022.71

投资收益 2,829.25 3,153.56 3,635.02 7,094.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29.25 3,153.64 3,635.02 6,569.12

资产处置收益 614.60 1,420.72 -52.45 -0.54

三、营业利润 88,604.62 100,045.58 92,096.05 103,206.51

加:营业外收入 727.80 1,066.82 443.77 551.50

减:营业外支出 974.60 1,604.12 807.88 669.30

四、利润总额 88,357.81 99,508.28 91,731.94 103,088.71

减:所得税费用 15,015.29 23,842.40 18,600.78 21,054.34

五、净利润 73,342.52 75,665.87 73,131.16 82,034.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528.20 64,069.25 63,084.15 73,695.80

少数股东损益 9,814.32 11,596.62 10,047.01 8,338.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9.36 61.64 -1,507.20 -1,722.1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3,163.17 75,727.51 71,623.97 80,312.22

八、每股收益 0.2100 0.2100 0.2100 0.2400

表6-4: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72,455.40 788,249.46 699,476.20 584,589.58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8 8,560.46 19,178.6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995.72 33,013.46 10,112.39 13,67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5,451.21 829,823.37 728,767.20 598,269.1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7,414.16 309,361.09 275,619.38 189,504.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184.53 191,266.22 176,132.47 153,467.8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624.75 34,969.88 25,363.17 21,518.9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8.96 20,017.49 7,783.10 9,415.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6,242.40 555,614.68 484,898.12 373,90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208.80 274,208.68 243,869.07 224,362.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660.01 4,193.55 835.14 11, 110 2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96.84 9,832.71 280.60 1,687.7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14 12,531.78 - 1,386.5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56.99 26,558.04 1,115.73 14,184.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5,896.71 341,318.35 261,106.63 145,145.0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96.2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318.80 148.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896.71 342,214.56 265,425.43 145,293.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639.72 -315,656.52 -264,309.70 -131,108.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4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54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1,293.30 838,584.98 440,390.75 262,788.3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49,985.00 49,98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5.50 170,900.00 - 31.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1,538.80 1,032,024.98 490,375.75 312,804.8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3,529.56 539,214.12 322,502.28 307,316.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446.05 62,270.61 51,250.30 46,288.35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1,968.03 2,228.54 1,971.3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822.65 388,252.28 65,542.97 37,279.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3,798.26 989,737.01 439,295.56 390,884.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9.46 42,287.96 51,080.20 -78,079.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15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24 840.13 30,639.58 15,173.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815.60 142,975.47 98,239.10 83,065.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125.37 143,815.60 128,878.68 98,239.10

(二)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5: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11,128.13 27,923.73 35,671.90 23,095.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1,221.09 2,734.43 27,755.71 32,741.80

应收账款融资 - - 6,917.84 13,401.39

预付款项 317.34 - 457.39 337.17

其他应收款 37,323.83 61,707.09 32,034.07 4,741.22

存货 - - 10,940.38 11,243.83

合同资产 500.13 322.46 10,054.92 4,667.74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1,465.31 941.72 7,205.39 22,391.28

流动资产合计 51,955.84 91,168.42 131,037.59 112,620.41

非流动资产: - - - -

债权投资 1,235,113.72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33,426.37 583,614.11 607,724.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854.17 2,661.0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3,168.92 23,897.71 992,052.03 693,132.23

在建工程 - - 268,996.17 427,366.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70,989.56

无形资产 9,234.30 9,417.44 443,131.23 451,908.54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3,293.74 3,293.74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8.91 456.19 6,568.83 4,472.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19.55 726.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7,795.84 1,267,197.70 23,669,719.39 2,248,522.04

资产合计 1,319,751.68 1,358,366.13 2,500,756.97 2,361,142.46

流动负债: - - - -

短期借款 - - 169,143.03 113,886.2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3,050.00 4,693.29

应付账款 7,264.95 6,516.83 29,772.51 1,495.02

预收款项 - - 306.04 -

合同负债 9.10 1.94 14,193.91 13,295.71

应付职工薪酬 105.39 26.45 16,978.19 10,842.86

应交税费 114.17 5,424.60 3,078.26 2,783.75

其他应付款 326.81 494.11 140,240.37 144,887.64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443.82 15,751.73 225,842.74 173,159.54

其他流动负债 - 0.12 51,845.42 51,899.64

流动负债合计 16,264.24 - 654,450.48 530,443.50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132,700.00 141,040.00 502,540.39 452,667.33

应付债券 - - - 53,483.09

租赁负债 - - 502,540.39 44,472.98

长期应付款 - - 48,591.19 62,000.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4,745.74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 - 4,389.3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2,700.00 141,040.00 610,353.58 616,978.75

负债合计 148,964.24 170,255.47 1,264,804.06 1,147,422.41

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7,565.39 307,565.39 307,565.39 307,565.39

资本公积 240,635.35 240,635.35 306,067.39 306,040.65

其它综合收益 -106.74 4.58 -6,339.26 -4,832.06

专项储备 2.12 2.12 82,566.82 8,224.29

盈余公积 82,784.62 82,784.62 78,776.26 751,777.92

未分配利润 539,906.70 557,118.60 541,626.31 521,543.87

股东权益合计 1,170,787.44 1,188,110.66 1,235,952.91 1,213,720.05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1,319,751.68 1,358,366.12 2,500,756.97 2,361,142.46

表6-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5,206.77 253,853.80 503,630.18 504,438.47

二、营业总成本 - - - -

其中:营业成本 4,929.40 191,418.59 395,685.52 388,399.79

税金及附加 5,999.91 1,926.93 2,807.58 2,534.97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923.43 14,454.62 36,289.34 27,863.22

研发费用 - 2,363.93 620.00 1,450.85

财务费用 2,456.83 22,263.45 29,472.51 35,554.39

信用减值损失 - 566.59 -698.64 35,741.55

资产减值损失 -1.72 -1,256.50 -601.86 -3,008.54

投资收益 5,474.67 5,909.21 5,651.02 7,825.4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58.67 3,893.06 3,635.02 6,513.16

资产处置收益 - 15,917.96 -52.12 -0.54

其他收益 117.25 11,075.16 969.77 976.27

三、营业利润 2,963.51 52,178.89 44,023.40 54,669.32

加:营业外收入 398.89 342.83 367.22 409.88

减:营业外支出 - 1,239.11 665.71 664.22

四、利润总额 3,362.40 51,282.60 43,724.91 54,414.98

减:所得税费用 582.55 11,748.75 7,741.51 9,359.32

五、净利润 2,779.85 39,533.85 35,983.40 45,055.6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1.32 125.87 -1,507.20 -1,722.15

七、综合收益总额 2,668.53 39,659.72 34,476.20 43,333.51

表6-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95.77 244,403.74 475,916.05 457,880.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422.28 11,267.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03.70 16,274.83 14,696.31 11,793.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99.47 263,100.85 501,879.64 469,673.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78.36 101,211.21 195,745.03 149,799.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2.76 65,160.81 130,351.48 129,744.6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10.90 11,573.73 12,476.76 9,889.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6.89 6,654.67 21,839.08 8,667.8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81.92 184,600.43 360,412.35 298,102.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2.45 78,500.43 141,467.29 191,571.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676.01 6,209.55 2,851.14 11,639.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9,053.81 178.01 1,571.6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31.78 3,029.14 1,183.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576.01 29,695.13 - 14,395.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8.23 60,469.73 159,333.30 115,949.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2,269.25 - 7,502.3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 4,318.8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028.24 362,738.99 163,652.10 123,451.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47.77 -333,043.85 -160,622.95 -109,056.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8,669.52 394,897.75 249,788.3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49,985.00 49,985.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9.11 172,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9.11 700,669.52 444,882.75 299,773.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600.00 375,207.01 322,502.28 306,120.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3,251.79 42,577.67 48,377.58 46,126.47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3.62 31,655.05 46,593.25 30,812.3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055.41 449,439.73 417,473.11 383,059.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16.30 251,229.79 27,409.65 -83,285.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50.98 -3,313.66 8,253.98 -20,771.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923.30 31,236.98 22,983.00 43,754.4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072.32 27,923.34 31,236.98 22,983.00

三、发行人重要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的变动情况分析。

1、总资产分析。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不断增长。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920,289.60万元、3,288,755.39万元、3,931,149.68万元和3,949,320.94万元。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920,289.60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371,124.55万元,增幅14.56%;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288,755.3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68,465.79万元,增幅12.62%;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31,149.68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42,394.29万元,增幅19.53%,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无

形资产增加。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949,320.94万元,与年初基本持平。

2、净资产分析。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为1,476,325.34万元、1,534,390.04万元、1,542,909.35万元和1,597,070.91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所有者权益逐年上升。2021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476,325.34万元,较2020年增加69,048.18万元,增幅4.91%;2022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34,390.04万元,较2021年增加58,064.70万元,增幅3.93%;2023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42,909.35万元,较2022年增加8,519.31万元,增幅0.56%;2024年9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97,070.91万元,较年初略有增长。

3、营业收入分析。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650,467.85万元、749,749.74万元、815,680.97万元、627,575.81万元。2021年公司总收入650,467.85万元,较2020年增加73,776.21万元,增幅12.79%;2022年公司总收入749,749.74万元,较2021年增加99,281.89万元,增幅15.26%。2023年公司总收入815,680.97万元,较2022年增加65,931.23万元,增幅8.79%;2024年9月公司营业总收入627,575.81万元,同比增长2.79%。

4、净利润分析。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82,034.37万元、73,131.16万元、75,665.87万元、73,342.52万元。2021年公司净利润82,034.37万元,较2020年增加8,666.14万元,增幅11.81%;2022年公司净利润73,131.16万元,较2021年减少8,903.21万元,降幅10.85%,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人工成本、燃料费等营业成本小幅增加以及2022年公司一次性计提辞退福利计入当期损益导致;2023年公司净利润75,665.87万元,较2022年增加2,534.71万元,增幅3.47%;2024年9月公司净利润73,342.52万元,同比下降5.34%,主要原因为利息费用大幅增加导致。

5、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分析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362.39万元、243,869.07万元、274,208.68万元和189,208.80万元,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现金流较充裕。

四、发行人重要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表6-8: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311,971.44 7.90% 284,885.30 7.25% 239,327.93 7.28% 213,985.28 7.33%

货币资金 137,560.13 3.48% 143,834.86 3.66% 133,314.35 4.05% 98,950.25 3.39%

应收账款 70,161.73 1.78% 51,977.97 1.32% 47,929.53 1.46% 55,925.46 1.92%

应收账款融资 8,593.89 0.22% 4,852.90 0.12% 7,817.84 0.24% 14,091.39 0.48%

预付款项 1,049.80 0.03% 882.48 0.02% 502.97 0.02% 405.17 0.01%

其他应收款 1,111.85 0.03% 1,071.92 0.03% 308.98 0.01% 419.42 0.01%

存货 18,208.91 0.46% 15,430.55 0.39% 11,931.67 0.36% 12,685.81 0.43%

合同资产 22,266.87 0.56% 18,034.47 0.46% 11,135.16 0.34% 5,489.19 0.19%

其他流动资产 53,018.27 1.34% 48,800.15 1.24% 26,387.42 0.80% 26,018.58 0.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7,349.50 92.10% 3,646,264.38 92.75% 3,049,427.47 92.72% 2,706,304.32 92.67%

长期应收款 8,227.14 0.21% 8,227.14 0.21%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1,021.84 2.05% 79,963.92 2.03% 78,993.01 2.40% 76,317.95 2.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0.2 0.02% 728.23 0.02% 854.17 0.03% 2,661.01 0.09%

投资性房地产 1,131.31 0.03% 1,166.07 0.03% - - - -

固定资产 2,023,249.30 51.23% 2,030,146.52 51.64% 1,603,207.21 48.75% 1,304,762.28 44.68%

在建工程 545,873.61 13.82% 570,607.77 14.52% 599,318.47 18.22% 624,169.54 21.37%

使用权资产 199,296.65 5.05% 259,064.75 6.59% 246,810.03 7.50% 181,416.14 6.21%

无形资产 668,472.36 16.93% 593,289.17 15.09% 474,951.23 14.44% 481,201.78 16.48%

商誉 15,619.53 0.40% 15,619.53 0.40% 15,619.53 0.47% 15,619.53 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689.04 2.04% 81,013.71 2.06% 7,754.98 0.24% 5,412.13 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95 0.31% 6,437.55 0.16% 21,918.82 0.67% 14,743.96 0.50%

资产总计 3,949,320.94 100.00% 3,931,149.68 100.00% 3,288,755.39 100.00% 2,920,289.60 100.00%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的资产总额不断增长。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9月,公司总资产分别为2,920,289.60万元、3,288,755.39万元、3,931,149.68万元和3,949,320.94万元。202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920,289.60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371,124.55万元,增幅14.56%;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288,755.39万元,较2021年末增加368,465.79万元,增幅12.62%;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931,149.68

万元,较2022年末增加642,394.29万元,增幅19.53%,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3,949,320.94万元,与年初基本持平。

1、流动资产分析

2021年-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213,985.28万元、239,327.93万元、284,885.30万元和311,971.44万元。2022年末流动资产较2021年末增加25,342.65万元,增幅为11.84%,主要系货币资金增加所致。2023年末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45,557.37万元,增幅为19.04%,主要系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表6-9: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7,560.13 44.09% 143,834.86 50.49% 133,314.35 55.70% 98,950.25 46.24%

应收账款 70,161.73 22.49% 51,977.97 18.25% 47,929.53 20.03% 55,925.46 26.14%

应收账款融资 8,593.89 2.75% 4,852.90 1.70% 7,817.84 3.27% 14,091.39 6.59%

预付款项 1,049.80 0.34% 882.48 0.31% 502.97 0.21% 405.17 0.19%

其他应收款 1,111.85 0.36% 1,071.92 0.38% 308.98 0.13% 419.42 0.20%

存货 18,208.91 5.84% 15,430.55 5.42% 11,931.67 4.99% 12,685.81 5.93%

合同资产 22,266.87 7.14% 18,034.47 6.33% 11,135.16 4.65% 5,489.19 2.57%

其他流动资产 53,018.27 16.99% 48,800.15 17.13% 26,387.42 11.03% 26,018.58 12.16%

流动资产合计 311,971.44 100.00% 284,885.30 100.00% 239,327.93 100.00% 213,985.28 100.00%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在各家银行的存款以及应收利息。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货币资金账面金额分别为98,950.25万元、133,314.35万元、143,834.86万元和137,560.13万元,分别占公司总资产的3.39%、4.05%、3.66%和3.48%。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加13,787.40万元,增幅16.19%。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加34,364.10万元,增幅34.73%。2023年末货币资金较2022年末增加10,520.51万元,增幅7.89%

表6-10: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度 2021年度

银行存款 137,126.89 143,815.60 128,878.68 98,209.51

应收利息 19.26 3.90 -

其他货币资金 433.23 - 4,431.78 740.74

合计 137,560.12 143,834.86 133,314.35 98,950.25

(2)应收账款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55,925.46万元、47,929.53万元、51,977.97万元和70,161.7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2%、1.46%、1.32%和1.78%。

从应收账款集中度看,2023年前五名欠款人合计占比38.63%,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从应收账款账龄来看,近三年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90%以上,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下列表中所列示的应收账款均为计提坏账准备之后的应收账款净额。

公司的应收账款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三种不同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式为: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②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表6-1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例

单位:%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08

1至2年 7.87

2至3年 57.97

3至4年 64.00

4至5年 80

5年以上 100

表6-12: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业务内容 欠款时间 是否关联方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6,641.30 9.47%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物泊科技有限公司 5,367.61 7.65%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4,813.57 6.86%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3,376.36 4.81%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 2,851.64 4.06% 装卸费 一年以内 是

合计 23,050.48 32.85%

6-13: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比 业务内容 欠款时间 是否关联方

日照钢铁有限公司 7333.05 14.11%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物泊科技有限公司 5861.52 11.28%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3385.70 6.51%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山东泰恒昌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388.41 4.60%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804.26 3.47% 装卸费 一年以内 否

合计 20,772.94 39.96%

表6-14:发行人2023年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计提

1年以内 52,785.50 99.16% 1,099.33

1至2年 311.76 0.59% 24.54

2至3年 5.13 0.01% 2.98

3至4年 4.92 0.01% 3.15

4至5年 3.21 0.01% 2.57

5年以上 121.01 0.23% 121.01

合计 53,231.54 100.00% 1,253.56

(3)其他应收款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419.42万元、308.98万元、1,071.92万元和1,111.85万元,总资产占比分别为0.01%、0.01%、0.03%和0.03%。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为单位往来款及采购等业务借支。公司有严格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对不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采取不同的计提比率。

2021年末其他应收款比2020年末减少1,876.71万元,降幅81.73%。2022年末其他应收款比2021年末减少110.44万元,降幅26.33%。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比2022年末增加762.94万元,增幅246.92%。

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情况如下:

表6-15:2024年9月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待收设备采购款 2,916.92 5年以上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 其他 96.12 1至2年

大连商品交易所 保证金押金 60.00 1至2年、5年以上

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 装卸服务费 22.23 1年以内

日照天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 15.00 1年以内

合计 - 3110.27

表6-16:2023年末发行人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泰富重装集团有限公司 待收设备采购款 2,916.92 5年以上 67.53

日邮汽车物流(中国)有限公司 代垫港使费 243.03 1年以内、1至2年 5.63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101.10 1年以内、1至2年 2.34

大连商品交易所 保证金押金 72.81 1年以内、1至2年、5年以上 1.69

大连威兰德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贷点款 68.91 5年以上 1.60

合计 - 34,02.77 78.79

表6-17:发行人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12.44 21.12%

1至2年 158.23 3.66%

2至3年 52.35 1.21%

3至4年 20.41 0.47%

4至5年 9.35 0.22%

5年以上 3,166.95 73.31%

合计 4,319.74 100.00%

(4)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内容为原材料与合同履约成本等。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存货净值分别为12,685.81万元、11,931.67万元、15,430.55万元和18,208.9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43%、0.36%、0.39%和0.46%,占比合理。2021年末存货净值较2020年增加5,209.11万元,增幅29.11%。2022年末存货净值较2021年减少754.14万元,降幅5.94%。2023年末存货净值较2022年增加3,498.88万元,增幅29.32%。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敦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表6-18: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存货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原材料 4,110.8 6,164.03 4,294.80 5,308.54

库存商品 24.35 23.03 - -

合同履约成本 14,091.78 9243.49 7,636.88 7,377.28

合计 18,208.91 15,430.55 11,931.67 12,685.81

(5)合同资产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5,489.19万元、11,135.16万元、18,034.47万元和22,266.87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0.19%、0.34%、0.46%和0.56%,占比合理。公司合同资产主要核对已完工未结算款及港口服务费。2021年末合同资产较2020年增加2,341.16万元,增幅74.37%。2022年末合同资产较2021年增加5,645.97万元,增幅102.86%。2023年末合同资产较2022年增加6,899.31万元,增幅61.96%。近三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施工、建造等项目产生的工程款增加导致。

(6)其他流动资产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认证进项税、增值税留抵税和预缴税金等,分别为26,018.58万元、26,387.42万元、48,800.15万元和53,018.2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9%、0.80%、1.24%和1.34%。2023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2年增加22,412.73万元,增幅84.94%,主要为待认证进项税和增值税留抵税增加导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706,304.32万元、3,049,427.47万元、3,646,264.38万元和3,637,349.50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92.67%、92.72%、92.75%和92.10%,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稳定。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以及无形资产构成。

表6-19: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8,227.14 0.21% 8,227.14 0.21% - - - -

长期股权投资 81,021.84 2.05% 79,963.92 2.03% 78,993.01 2.40% 76,317.95 2.6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60.2 0.02% 728.23 0.02% 854.17 0.03% 2,661.01 0.09%

投资性房地产 1,131.31 0.03% 1,166.07 0.03% - - - -

固定资产 2,023,249.30 51.23% 2,030,146.52 51.64% 1,603,207.21 48.75% 1,304,762.28 44.68%

在建工程 545,873.61 13.82% 570,607.77 14.52% 599,318.47 18.22% 624,169.54 21.37%

使用权资产 199,296.65 5.05% 259,064.75 6.59% 246,810.03 7.50% 181,416.14 6.21%

无形资产 668,472.36 16.93% 593,289.17 15.09% 474,951.23 14.44% 481,201.78 16.48%

商誉 15,619.53 0.40% 15,619.53 0.40% 15,619.53 0.47% 15,619.53 0.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689.04 2.04% 81,013.71 2.06% 7,754.98 0.24% 5,412.13 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80.95 0.31% 6,437.55 0.16% 21,918.82 0.67% 14,743.96 0.5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37,349.50 92.10% 3,646,264.38 100.00% 3,049,427.47 92.72% 2,706,304.32 92.67%

(1)长期股权投资

产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76,317.95万元、78,993.01万元、79,963.92万元和81,021.8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2.61%、2.40%、2.03%和2.05%。2021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0年降低了829.68万元,降幅1.08%。2022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1年增加2,675.06万元,增幅3.51%。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22年增加970.91万元,增幅1.23%。

表6-20:发行人2023年末及2024年9月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金额 股权占比 金额 股权占比

联营企业

日照中联港口水泥有限公司 4,834.00 30 5,121.45 30

东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476.15 24 3,125.08 24

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4,766.54 11.37 53,100.27 11.37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12,780.51 9.43 12,717.71 9.43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 4229.82 49.00 3,985.65 49

蓬莱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475.34 49 454.64 49

龙口远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457.88 49 457.51 49

烟台中韩轮渡有限公司 1,001.60 5.00 1,001.60 5

合计 81021.84 79,963.92

(2)固定资产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304,762.28万元、1,603,207.21万元、2,030,146.52万元和2,023,249.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68%、48.75%、51.64%和51.23%。固定资产主要为港务设施、库场设施、装卸机械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等,占比较高且相对比较稳定。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较2020年末增加94,829.34万元,增幅7.84%。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较2021年增加298,444.93万元,增幅22.87%。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较2022年增加426,939.31万元,增幅26.63%。近三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近几年扩大投资规模,部分在建工程建成后转为固定资产导致。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表6-21:固定资产折旧率表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年)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港务设施 50 5 1.9000

库场设施 10-40 5 2.375-9.500

装卸机械设备 8-15 5 6.333-11.875

辅助机器设备 8-10 5 9.500-11.875

通讯导航设备 8 5 11.875

辅助车辆 6 5 15.833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5 2.375-9.500

办公设备 5 5 19.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表6-2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固定产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原值:

港务设施 1,105,180.02 1,132,730.65 1,006,605.02 914,102.17

库场设施 661,298.26 650,381.12 500,600.17 380,230.11

装卸机械设备 934,230.58 893,744.98 645,824.04 563,790.82

辅助船舶 90,923.04 90,923.04 - -

辅助机器设备 133,174.94 124,026.91 210,339.72 196,127.64

通讯导航设备 26,119.83 20,645.44 14,664.67 12,146.62

辅助车辆 19,400.72 18,477.98 13,434.24 13,807.97

房屋及建筑物 233,768.38 206,299.47 156,890.99 119,065.42

办公设备 15,553.24 15,905.58 13,892.02 14,512.99

原值合计 3,209,650.01 3,153,135.17 2,562,250.86 2,213,783.75

累计折旧:

港务设施 275,642.53 270,091.88 234,173.95 217,353.86

库场设施 152,859.50 147,543.83 125,191.90 116,411.80

装卸机械设备 506,182.31 470,330.65 392,753.17 377,154.16

辅助船舶 67,114.53 63,644.93 - -

辅助机器设备 91,512.12 86,776.11 138,482.09 130,763.29

通讯导航设备 13,691.19 11,991.39 9,331.38 8,412.43

辅助车辆 12,119.48 11,279.25 10,326.16 11,231.65

房屋及建筑物 53,373.67 47,448.72 37,081.74 32,541.10

办公设备 13,116.19 13,078.14 11,637.96 12,171.53

累计折旧合计 1,185,610.50 1,122,184.90 958,980.35 906,039.82

净值:

港务设施 829,537.49 862,638.77 772,431.07 696,748.31

库场设施 507,690.02 502,033.55 375,408.26 263,818.31

装卸机械设备 427,993.25 423,414.32 253,070.86 183,743.31

辅助船舶 23,808.51 27,278.11 - -

辅助机器设备 41663.82 37,250.80 71,794.34 65,276.07

通讯导航设备 12,428.65 8,654.05 5,333.29 3,734.19

辅助车辆 7,281.24 7,198.73 3,106.06 2,576.32

房屋及建筑物 170395.71 158,850.75 119,809.25 86,524.32

办公设备 2,437.05 2,827.44 2,254.05 2,341.46

净值合计 2,023,235.75 2,030,146.52 1,603,207.21 1,304,762.28

(3)在建工程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为624,169.54万元、599,318.47万元、570,607.77万元和545,873.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7%、18.22%、14.52%和13.82%,占比逐年降低。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增加152,558.81万元,增幅32.35%,主要原因是基建工程进度推进较快所致。2022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1年末减少24,851.07万元,降幅3.98%。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末减少28,710.70万元,降幅4.79%,近两年在建工程小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前期基建工程陆续转固,新建项目较往年减少。

表6-23: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名称 2024年9月末 项目性质

山钢原料码头 151,784.01 自建项目

日照港粮食基地工程 86,502.60 自建项目

岚山港区岚南#11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续建工程 75,283.51 自建项目

岚山港区南区铁路工程 36,379.17 自建项目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14#15泊位堆场扩建工程 29,735.94 自建项目

东煤南移二期工程 28,198.59 自建项目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南部堆场建设工程 24,737.20 自建项目

南二突堤扩建陆域形成 17,356.93 自建项目

日照港石臼港区东区流程化工程 13,891.42 自建项目

山钢成品码头 10,040.50 自建项目

473,909.87

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工程项目名称 2023年末 项目性质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 124,165.71 自建项目

岚山港区岚南#11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续建工程 62,752.41 自建项目

日照港粮食基地工程 49,522.82 自建项目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成品码头工程 47,873.20 自建项目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散粮储运系统改扩建工程 45,361.91 自建项目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14#15泊位堆场扩建工程 28,973.26 自建项目

东煤南移二期工程 27,005.06 自建项目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一突堤南部堆场建设工程 18,148.05 自建项目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南二突堤货场扩建陆域形成工程 17,193.66 自建项目

日照港石臼港区东区流程化工工程 7,279.13 自建项目

岚山港区南区铁路工程 7,278.08 自建项目

南二突堤货场 5,817.87 自建项目

岚山港区南区#18#20#22泊位工程 286.82 自建项目

合计

(4)使用权资产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181,416.14万元、246,810.03万元、259,064.75万元和199,296.6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1%、7.50%、6.59%和5.05%。使用权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装卸机械设备等。2022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2021年增加65,393.89万元,增幅36.05%,主要系土地使用权增加导致。2023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增加12,254.72万元,增幅4.97%。

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发行人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

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预估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表6-24: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表

类别 使用寿命(年)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港务设施 50 证载使用期限 直线法

库场设施 50 证载使用期限 直线法

装卸机械设备 10 预计使用年限 直线法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481,201.78万元、474,951.23万元、593,289.17万元和668,472.3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16.48%、14.44%、15.09%和16.93%。2021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0年末减少10,436.07万元降幅2.12%。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11年末减少6,250.55万元,降幅1.30%。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118,337.94万元,增幅24.92%,主要系海域使用权与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增加。公司无形资产中无公益性资产。

表6-2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无形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原值合计 766,038.29 680,766.99 545,246.17 540,356.23

土地使用权 706,046.23 614,367.78 512,459.35 512,459.35

海域使用权 50,777.31 59,477.74 28,580.25 25,356.05

软件 9,169.36 6,921.47 4,206.57 2,540.84

累计摊销合计 97,565.92 87,477.81 70,294.94 59,154.46

土地使用权 89,629.28 79,840.41 64,390.96 54,160.26

海域使用权 5,390.76 5,690.71 4,697.39 4,147.19

软件 2,543.62 1,946.70 1,206.59 847.01

净值合计 668,472.36 593,289.17 474,951.23 481,201.78

土地使用权 616,416.95 534,527.37 448,068.39 458,299.09

海域使用权 45,386.55 53,787.03 23,882.86 21,208.86

软件 6,625.74 4,974.78 2,999.98 1,693.83

表6-2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产权证编号 取得方式 用途 面积(m2) 原始入账价值(万元) 是否抵押

鲁(2020)日照市不动产权证0076186号 出让 港口码头 214297.7 14816.54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36481号 出让 港口码头 1384906.63 89016.86 否

鲁(2020)日照市不动产权证0076184号 出让 港口码头 2293958.2 167562.23 否

日国用(2010)第1134号 出让 交通 140773.27 8489.31 否

日国用(2010)第1132号 出让 仓储 191704.42 11560.71 否

日国用(2010)第1133号 出让 交通 637047.07 38417.04 否

日国用(2012)第117760号 出让 工业 54950.3 3313.77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25780号 出让 交通 194876.23 15823.90 否

鲁(2017)日照市第0010472号 出让 港口码头 1959268.3 121250.19 否

日国用(2010)第928号 出让 港口码头 547735.8 28429.35 否

鲁(2019)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61726号 出让 交通 455950.7 18205.70 否

日国用(2023)第0493号 出让 工矿仓储 21393.63 1178.80 否

日国用(2023)第0493号 出让 工矿仓储 34418.26 1896.40 否

日国用(2009)第*212*号 出让 交通 132732.27 7070.15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25781号 出让 交通 66126.2 5369.40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262570号 出让 交通 22439.41 1733.49 否

鲁(2019)第0061733号 出让 港口码头用地 24476.00 2311.37 否

鲁(2023)第0057654号 出让 港口码头用地 10555.40 803.02 否

鲁(2023)第0057672号 出让 港口码头用地 694.13 52.61 否

鲁(2023)第0057638号 出让 港口码头用地 3757.14 285.87 否

鲁(2023)第0057681号 出让 工业用地 5155.36 314.80 否

鲁(2023)第0057689号 出让 工业用地 725.00 44.11 否

鲁(2023)第0065189号 出让 港口码头用地 121055.73 9208.44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54942号 出让/自建房 港口码头用地/工业用房 76678 629.68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5337号 出让 仓储用地 3978.9 206.98 否

日岚国用(2012)第000404号 出让 仓储用地 18500 6470.88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7989号 出让 铁路用地 93342.9 8913.08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47133号 出让 仓储用地 137023.1 16924.28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61967号 出让/自建房 港口码头用地/工业用房 25666 134.99 否

鲁(2023)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67912号 出让/自建房 港口码头用地/工业用房 41888 3236.31 否

鲁(2023)第0043757号 出让 港口码头 156488.9 5479.58 是

(二)负债构成分析

表6-27: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856,524.45 36.41% 974,207.64 40.79% 897,934.01 51.18% 695,053.93 48.14%

短期借款 200,350.08 8.52% 232,391.58 9.73% 169,143.03 9.64% 113,886.22 7.89%

应付票据 - - - - 3,050.00 0.17% 5,291.46 0.37%

应付账款 86,933.93 3.70% 80,663.50 3.38% 51,512.43 2.94% 23,049.41 1.60%

预收款项 1,449.07 0.06% 1,567.56 0.07% 2,027.91 0.12% 1,959.37 0.14%

合同负债 25,622.08 1.09% 18,761.16 0.79% 16,442.27 0.94% 14,908.11 1.03%

应付职工薪酬 27,046.41 1.15% 21,957.22 0.92% 20,633.59 1.18% 12,749.29 0.88%

应交税费 8,320.65 0.35% 11,463.24 0.48% 5,749.40 0.33% 6,200.72 0.43%

其他应付款 304,597.79 12.95% 410,910.41 17.21% 330,001.42 18.81% 283,442.19 19.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79.40 8.59% 195,115.96 8.17% 247,452.78 14.10% 181,396.02 12.56%

其他流动负债 125.03 0.01% 1,377.01 0.06% 51,921.18 2.96% 52,171.13 3.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5,725.57 63.59% 1,414,032.69 59.21% 856,431.34 48.82% 748,910.33 51.86%

长期借款 1,071,104.02 45.54% 959,613.95 40.18% 581,273.39 33.13% 465,667.33 32.25%

应付债券 - - - - - - 53,483.09 3.70%

租赁负债 167,799.18 7.13% 186,390.36 7.80% 216,122.33 12.32% 162,893.69 11.28%

长期应付款 176,589.22 7.51% 192,143.22 8.05% 48,591.19 2.77% 62,000.71 4.2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806.38 0.16% 3,806.38 0.16% 5,615.36 0.32% - -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收益 11,397.85 0.48% 6,997.17 0.29% 4,389.39 0.25% 4,354.64 0.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028.92 2.76% 65,081.61 2.73% 439.69 0.03% 510.86 0.04%

负债合计 2,352,250.02 100.00% 2,388,240.33 100.00% 1,754,365.35 100.00% 1,443,964.26 100.00%

从发行人负债的总体结构来看,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呈波动增长趋势。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86%、48.82%、59.21%和63.59%。

1、流动负债分析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13,886.22万元、169,143.03万元、232,391.58万元和200,350.0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89%、9.64%、9.73%和8.52%。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0年末减少85,352.82万元,降幅为42.84%,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年底短期资金需求量较少所致;2022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55,256.81万元,增幅为48.52%。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63,248.55万元,增幅为37.39%,,近两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借款类型所致。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全部为信用借款。

(2)应付账款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是未结清货款。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3,049.41万元、51,512.43万元、80,663.50万元和86,933.9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0%、2.94%、3.38%和3.70%。随发行人负债结构调整,减少承兑汇票的开具规模,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整体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21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0年末增加5,969.96万元,增幅为34.95%。2022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28,463.02万元,增幅为123.49%。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增加29,151.07万元,增幅为56.59%。

表6-28:发行人2024年9月末应付款项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占比 业务内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22,966.43 26.42 未结算土地租费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 6,088.57 7.00 未结算工程款 是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公司 4,840.79 5.57 未结算铁运费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工程公司 4,396.60 5.06 未结算工程款 是

日照顺通装卸有限公司 3,722.91 4.28 未结算装卸费 否

合计 42,015.3 48.33 -

表6-29:发行人2023年末应付款项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金额 占比 业务内容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10,533.25 13.06 未结算土地租费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 8,906.26 11.04 未结算工程款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工程公司 5,982.00 7.42 未结算工程款 是

日照顺通装卸有限公司 3,525.82 4.37 未结算装卸费 否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公司 3,278.91 4.06 未结算铁运费 是

合计 32,226.24 39.95 -

(3)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工程设备款等。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83,442.19万元、330,001.42万元、410,910.41万元和304,597.7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9.63%、18.81%、17.21%和12.95%。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0年末增加99,355.74万元,增幅为53.97%。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1末增加46,559.23万元,增幅16.43%。

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80,908.99万元,增幅为24.52%,近三年均保持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工程投资额增加。

表6-30:2024年9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比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 199140.88 1年以内 65.38 工程款 是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18421.00 1年以内 6.05 工程款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船舶管理中心 16509.00 1年以内 5.42 工程款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公司 9192.35 1年以内 3.02 工程款 是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19.50 1年以内 1.91 工程款 否

合计 249,082.73 81.77

表6-31: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占比 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 218,555.59 1年以内 53.19% 工程进度款 是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22,326.00 1年以内 5.43% 工程进度款 是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船舶管理中心 16,509.00 1年以内 4.02% 工程设备款 是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440.87 1年以内、1年以上 2.78% 设备款 否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公司 11,179.35 1年以内 2.72% 工程进度款 是

合计 280,080.82 68.16%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81,396.02万元、247,452.78万元、195,115.96万元和202,079.4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2.56%、14.10%、8.17%和8.59%。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66,056.76万元,增幅36.42%,主要是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52,336.82万元,降幅21.15%,主要是发行人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表6-32: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名称 2023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08,363.04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3,454.1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3,298.76

合计 195,115.96

2、非流动负债分析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48,910.33万元、856,431.34万元、1,414,032.69万元和1,495,725.5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1.86%、48.82%、59.21%和63.59%。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等。

(1)长期借款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465,667.33万元、581,273.39万元、959,613.95万元和1,071,104.02万元,为公司因项目建设而申请的项目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2.25%、33.13%、40.18%和45.54%。2021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0年末增加266,428.29万元,增幅133.72%。2022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加115,606.06万元,增幅24.83%。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378,340.56万元,增幅65.09%。近三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近三年建设项目增多导致项目贷款增加。

表6-33:2024年9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983,630.66 91.83%

抵押借款 86,473.36 8.08%

质押借款 1,000.00 0.09%

合计 1,071,104.02 100.00%

表6-34: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906,565.69 94.47%

抵押借款 53,048.26 5.53%

合计 959,613.95 100.00%

(2)租赁负债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162,893.69万元、216,122.33万元、186,390.36万元和167,799.1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1.28%、12.32%、7.80%和7.13%。2022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53,228.64万元,增幅为32.68%,主要原因是公司土地租费上涨导致。2023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较2022年末减少29,731.97万元,降幅13.76%,主要是发行人采用新租赁准则核算的土地面积调整。

(3)长期应付款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2,000.71万元、48,591.19万元、192,143.22万元和176,589.22万元,公司长期应付款主要核算应付融资租赁款项。2021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0年末减少13,594.15万元,降幅17.98%。2022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1年末减少-13,409.52万元,降幅21.63%。连续两年下降主要原因为当年进行了融资租赁款的按期归还。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较2022年末增加143,552.03万元,增幅为295.43%,主要原因为公司当年新增融资租赁款19.37亿元。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股东权益分别为1,476,325.34万元、1,534,390.04万元、1,542,909.35万元和1,597,070.91万元。公司近三年来股东权益稳步上升。2021年末公司股东权益较2020年增加69,048.18万元,增幅4.91%。2022年末公司股东权益较2021年末增加58,064.70万元,增幅3.93%。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较2022年末增加8,519.31万元,增幅0.56%。

1、股本

2012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6号)批准,公司向日照港集团等6家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5,022,228股,发行后注册资本3,075,653,888元,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国浩验字(2012)404A3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实收资本均为3,075,653,888元,无变动,占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0.83%、20.04%、19.93%和19.26%。

2、资本公积

公司资本公积的主要内容为股本溢价与其他资本公积,其中其他资本公积中是对投资子公司的股权。发行人资本公积来源及使用均符合会计处理相关要求,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瑕疵。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305,684.05万元、305,710.79万元、194,083.81万元和194,083.81万元,占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0.71%、19.92%、12.58%和12.15%。2024年9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35:发行人2024年9月末资本公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102,352.21

其他资本公积 91,731.60

合计 194,083.81

3、未分配利润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14,373.62万元、661,556.82万元、738,968.23万元和782,504.68万元,占股东权益的比重分别为41.62%、43.12%、47.89%和49.00%。202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2020年末增加58,377.26万元,增幅10.50%。2022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2021年末增加47,183.20万元,增幅7.68%。2023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较2022年末增加77,411.41万元,增幅为11.70%。

(四)利润表分析

表6-36: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 2022年度 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 627,575.81 815,680.97 749,749.74 650,467.85

二、营业总成本 54,3047.81 732,878.44 664,124.05 552,807.43

其中:营业成本 468,396.01 628,979.89 579,211.21 475,951.72

税金及附加 5,310.50 6,088.76 3,442.14 2,972.42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20,381.88 38,449.36 42,115.24 33,712.58

研发费用 5,551.76 4,852.82 680.00 1,016.61

财务费用 43,407.66 54,507.61 38,675.46 39,154.10

信用减值损失 -313.67 566.59 155.94 258.48

资产减值损失 -123.96 -1,256.50 -607.27 -3,022.71

投资收益 2,829.25 3,153.56 3,635.02 7,094.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29.25 3,153.64 3,635.02 6,569.12

资产处置收益 614.60 1,420.72 -52.45 -0.54

三、营业利润 88,604.62 100,045.58 92,096.05 103,206.51

加:营业外收入 727.80 1,066.82 443.77 551.50

减:营业外支出 974.60 1,604.12 807.88 669.30

四、利润总额 88,357.81 99,508.28 91,731.94 103,088.71

减:所得税费用 15,015.29 23,842.40 18,600.78 21,054.34

五、净利润 73,342.52 75,665.87 73,131.16 82,034.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528.20 64,069.25 63,084.15 73,695.80

少数股东损益 9,814.32 11,596.62 10,047.01 8,338.5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9.36 61.64 -1,507.20 -1,722.1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3,163.17 75,727.51 71,623.97 80,312.22

八、每股收益 0.2100 0.2100 0.2100 0.2400

营业收入与成本方面,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营业总收入逐年上升;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49,749.74万元,较2021年增加99,281.89万元,增幅15.26%;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815,680.97万元,较2022年增加65,931.23万元,增幅8.79%;公司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27,575.81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17,058.66万元,增幅2.79%。公司2022年营业总成本为664,124.05万元,较2021年增加111,316.62万元,增幅20.14%;公司2023年营业总成本732,878.44万元,较2022年增加68,754.39万元,增幅10.35%;公司2024年1-9月营业总成本543,047.81万元,较2023年同期增加20,523.04万元,增幅3.93%。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总收入与营业总成本均呈上升趋势。

表6-37: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管理费用 20,381.88 38,449.36 42,115.24 33,712.58

财务费用 43,407.66 54,507.61 38,675.46 39,154.10

期间费用合计 63789.54 92956.97 80790.70 72866.68

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 10.16% 11.40% 10.78% 11.20%

期间费用方面,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无销售费用。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期间费用总和分别为72866.68万元、80790.70万元、92956.97万元和63789.54万元,期间费用收入占比分别为11.20%、10.78%、11.40%和10.16%,收入占比整体较低,说明企业综合管理水平较高,期间费用控制能力较强。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未来公司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仍会相应增长,但仍能维持合理水平,并保证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营业外收入方面,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551.5万元、443.77万元、1,066.82万元和727.8万元。

营业利润方面,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营业利润分别103,206.51万元、92,096.05万元、100,045.58万元和88,604.62万元。2022年较2021年营业利润减少11,110.46万元,降幅10.77%,主要系人工支出、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导致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2023年较2022年营业利润增加7,949.53万元,增幅8.63%;2024年1-9月较2023年同期营业利润减少6,317.75万元,降幅6.6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

(五)现金流量表分析

表6-38: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 流入 595,451.21 829,823.37 728,767.20 598,269.13

流出 406,242.40 555,614.68 484,898.12 373,906.74

净流 189,208.80 274,208.68 243,869.07 224,362.39

投资活动现金 流入 2,256.99 26,558.04 1,115.73 14,184.53

流出 195,896.71 342,214.56 265,425.43 145,293.18

净流 -193,639.72 -315,656.52 -264,309.70 -131,108.65

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 421,538.80 1,032,024.98 490,375.75 312,804.88

流出 423,798.26 989,737.01 439,295.56 390,884.69

净流 -2,259.46 42,287.96 51,080.20 -78,079.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90.24 840.13 30,639.58 15,173.9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3,815.60 142,975.47 98,239.10 83,065.1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7,125.37 143,815.60 128,878.68 98,239.10

公司现金流量总体情况: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表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现金流充裕;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保持较高水平的净流出,表明公司近年来为扩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较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融资需求呈周期性波动,波动幅度在合理范围内,且各项指标与公司资产规模和投融资计划相对应。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4,362.39万元、243,869.07万元、274,208.68万元和189,208.80万元。近几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大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投资性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31,108.65万元、-264,309.70万元、-315,656.52万元和-193,639.72万元,近三年及一期投资性现金净流量均为负数且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近三年投资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逐年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8,079.81万元、51,080.20万元、42,287.96万元和-2,259.46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

总体看,公司的现金流量结构较为合理,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可保证有较充裕的现金流入满足融资券本息支付的资金需求。

五、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表6-3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流动比率 36.42% 29.24% 26.65% 30.79%

速动比率 24.38% 20.21% 20.22% 22.34%

资产负债率 59.56% 60.75% 53.34% 49.45%

利息保障倍数 2.99 2.78 3.30 3.57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0.79%、26.65%、29.24%和36.42%;速动比率分别为22.34%、20.22%、20.21%和24.38%,整体来看进三年有所波动,但变动幅度不大,基本保持稳定。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9.45%、53.34%、60.75%和59.56%。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在建工程较多,对外融资金额较大所致。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公司主营业务为港口行业,该行业长期资产占用资金较大,需要大量的外部长期融资以满足资金需求,本次债券发行将有助于公司偿还长期借款。同时公司积极加入银行间市场,获取了较高的外部评级,具有较强的直接融资能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为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日常付息能力及到期还本能力提供了保障。

(二)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6-40: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2021年末

营业毛利率 25.36% 22.89% 22.75% 26.83%

净利润率 11.69% 9.28% 9.75% 12.61%

总资产收益率 1.86% 2.10% 2.36% 3.00%

净资产收益率 4.67% 4.92% 4.86% 5.69%

从盈利指标看,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26.83%、22.75%、22.89%和25.36%,2022年开始人工成本、燃料费及维修费等营业成本增加导致营业毛利率下降。最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率分别为12.61%、9.75%、9.28%和11.69%,总体比较稳定。

2021年-2023年及2024年9月末,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00%、2.26%、2.10%和1.86%,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69%、4.86%、4.92%和4.67%。公司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总体保持稳定,呈逐年下降状态。

(三)经营效率指标分析

表6-41:最近三年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单位:次/年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16.33 14.44 11.49

存货周转率 45.97 47.06 31.13

流动资产周转率 3.11 3.31 2.78

总资产周转率 0.23 0.24 0.24

2021年-2023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分别为11.49次、14.44次和16.33次,总体保持稳定,近三年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账款能及时收回。2021年-2023年,公司的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31.13次、47.06次和45.97次,2022-2023年公司存货周转次数较高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燃料费及维修费等营业成本增加导致。

2021年-2023年,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周转次数与总资产周转次数近几年变化不大,随着公司在建项目的逐步完工并投入使用,资产周转率将进一步好转。

六、有息债务余额情况

(一)有息债务结构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1,817,921.9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200,350.0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079.40万元、长期借款1,071,104.02万元、租赁负债167,799.18万元、长期应付款176,589.22万元。

表6-42:近一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9月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00,350.08 11.02% 232,391.58 13.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079.40 11.12% 195,115.96 11.05%

长期借款 1,071,104.02 58.92% 959,613.95 54.35%

租赁负债 167,799.18 9.23% 186,390.36 10.56%

长期应付款 176,589.22 9.71% 192,143.22 10.88%

合计 1,817,921.90 100.00% 1,765,655.07 100.00%

表6-43: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单位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利率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担保方式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10,000.00 3.45 2023/07/06 2033/07/09 信用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10,000.00 3.45 2023/07/06 2033/07/09 信用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13,886.00 3.45 2022/12/21 2035/12/04 信用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 17,540.00 3.55 2024/04/17 2026/11/20 信用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岚山支行 19,162.00 3.45 2022/09/22 2041/12/31 信用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日照分行 16,656.02 3.88 2023/09/15 2033/05/06 抵押

日照港山钢码头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日照分行 15,204.99 3.53 2023/11/21 2035/05/06 抵押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分行 30,000.00 2.58 2024/05/14 2025/05/1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分行 10,000.00 2.63 2024/04/17 2027/04/16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分行 10,000.00 2.58 2024/01/27 2025/01/26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14,250.00 2.90 2022/11/14 2025/11/07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14,250.00 2.90 2022/11/16 2025/11/07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19,250.00 2.90 2022/11/24 2025/11/11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24,250.00 2.83 2022/12/20 2025/12/12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17,250.00 2.83 2023/03/17 2026/03/1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市分行营业部 10,396.10 3.45 2022/12/22 2035/11/15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 24,000.00 2.40 2024/09/25 2025/09/05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分行营业部 19,495.00 3.50 2021/11/08 2034/05/07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20,000.00 2.49 2024/05/23 2025/03/19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10,000.00 2.56 2024/07/12 2025/06/22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 16,000.00 2.44 2024/09/19 2025/09/05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日照 38,000.00 3.25 2023/05/1 2026/05/17 信用



司 市海滨三路支行 9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13,388.45 3.55 2020/10/19 2029/03/01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15,000.00 2.80 2023/10/13 2026/10/10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13,400.00 2.90 2023/06/09 2026/06/06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分行 20,000.00 2.57 2024/01/02 2025/01/0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日照分行 20,000.00 3.00 2022/05/25 2025/05/2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日照分行 20,000.00 2.95 2023/01/01 2025/10/1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日照分行 14,995.00 2.78 2024/01/26 2027/01/21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日照分行 15,000.00 2.95 2023/01/16 2025/10/13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日照分行 24,985.00 3.00 2023/05/31 2026/05/29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20,000.00 2.50 2024/08/23 2025/08/20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10,000.00 2.46 2024/04/24 2025/04/24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10,000.00 2.57 2024/01/26 2025/01/25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日照分行 13,000.00 3.05 2022/12/16 2025/12/14 信用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青岛分行 27,300.00 2.75 2022/10/14 2025/10/13 信用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日照分行 84,940.00 2.65 2023/05/08 2030/05/07 信用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石臼支行 56,100.00 2.65 2023/05/09 2030/05/08 信用

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日照石臼支行 26,356.00 2.68 2024/02/01 2034/01/31 信用

日照港世德港航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日照石臼支行 26,030.00 2.68 2024/02/01 2034/01/29 信用

注:上表列示的为截至2024年9月末1亿元以上的银行借款明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借款中已到期款项均正常归还本金及利息,无逾期情况。

(二)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已发行未到期债券。

(三)非传统融资情况

表6-44: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非传统融资明细:

单位:万元

贷款人 融资机构 本金 余额 起止期限 利率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8,000.00 21,656.03 2019/10/10-2027/10/09 4.30%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2,000.00 10,191.07 2019/09/10-2027/09/09 4.30%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70,000.00 145,099.90 2023/4/26-2028/4/15 3.25%

合计 270,000 176,947

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西四期和焦炭码头等资产,租赁期限为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7年10月9日止,融资期本金68,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21,656.03万元。

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向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西四期和焦炭码头等资产,租赁期限为2019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融资期本金32,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10,191.07万元。

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向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8-20#流程化和14-15#流程化等资产,租赁期限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8年4月15日,融资期本金17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末,融资租赁本金余额145,099.90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融资租赁外,公司无其他非传统融资情况。

七、关联交易

(一)交联交易产生原因、结算方式、关联交易影响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综合服务、租赁、港口货物装卸、工程施工、购买资产等,相关交易能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工程施工类交易能够认真履行招投标手续,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平、公正的精神。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有现金结算、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这两种结算方式。

(二)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的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三、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2、发行人的子公司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其他关联方情况

表6-45: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 日照港集团之母公司

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装备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阳光慧采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烟台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烟台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烟台港轮驳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保障中心、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烟台港供应链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港动力公司、烟台海港信息通信有限公司、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矿石码头分公司、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码头分公司、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通用码头分公司、烟台海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客运滚装分公司、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港集团莱州港有限公司、莱州市海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烟台港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化传媒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省港口集团潍坊港有限公司(“潍坊港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威海港盛船务有限公司、山东港航昌隆海运有限公司、山东港航油运有限公司、山东港口航运集团烟台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山港快线(青岛)海运有限公司、山东港口航运集团有限公 同一实际控制人

司、山东港口航运集团威海有限公司、山东港航联发海运有限公司(“航运集团”)

山港山海生产保障(山东)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集团服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发展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港山海物业(日照)有限公司、山港山海物业(日照)有限公司广告图文设计分公司、山港山海物业(日照)有限公司商务分公司(“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省港口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山东港口上海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港集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港口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青港装备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港联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青岛港纸浆物流有限公司、中林青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青岛港联顺船务有限公司(“青港物流”)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港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青港融资担保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港轮驳有限公司(“青岛港轮驳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青港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青港国际旅行社”)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外轮航修有限公司(“外轮航修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青岛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港物业管理”)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日照有限公司、山东港口国际贸易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贸易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陆海重工有限公司(“陆海重工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港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龙口港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山东鲁检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检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日照鲁检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鲁检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日照港 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日照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港口陆海国际物流烟台有限公司、山港陆海(济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山港陆海(济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烟台海港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陆海物流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北京鲁港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鲁港控股”)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临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临港物流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联合能源管道输送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口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口岸信息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日照有限公司(“科技日照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海外发展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海外发展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港口科技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港机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港达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港达重工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大宗商品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港船机工业有限公司(“船机工业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产城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城融合集团”) 同一实际控制人

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日照中理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中理检验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岚山万和液化码头有限公司、日照港大华和沣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日照港金砖油品储运有限公司(“油品码头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新绿洲液化仓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新绿洲公司”) 同一母公司

新疆日照港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新疆日照港物流园区有限公司(“新疆物流园区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实华码头公司”) 同一母公司

山东山港融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山港融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港湾工程检测公司”) 同一母公司

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分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预制构件项目部、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分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工程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公司、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疏浚项目部(“山东港湾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利达船货代理有限公司、日照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日照中理外轮”) 同一母公司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碧波大酒店、日照碧波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日照港口医院、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 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公司、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口岸物流分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中心分公司、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共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机 关工作委员会、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港务公司、山东日照碧波茶业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明港原油码头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明达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明达船舶公司”) 同一母公司

山东蓝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蓝象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招待所(“岚山港务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金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金桥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金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金港物业公司”) 同一母公司

山东港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港融港口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发展有限公司(“发展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昌融物流有限公司(“昌融物流”) 同一母公司

山港产融产业发展(日照)有限公司(“产融产业发展公司”) 同一母公司

山东港口产城融合发展日照有限公司(“产城融合日照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海通班轮有限公司(“班轮公司”) 同一母公司

日照港港达管道输油有限公司(“港达管道公司”) 油品码头公司之联营企业

青岛中垠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瑞丰公司”) 兖矿能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中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垠国际公司”) 兖矿能源公司之子公司

烟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烟台国际集装箱”)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万华工业园码头”)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山东港口能源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山港能源公司”) 实际控制人联营企业

青岛港(集团)港务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港务工程公司”)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日照港陆达建设有限公司(“陆达建设公司”)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龙口兴港实业有限公司(“龙口兴港实业”)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日照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港湾航务工程有限公司(“港湾航务工程公司”)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青岛港港口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港口工程设计院公司”) 山东港湾公司之子公司

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港区加油站、日照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中燃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日照港国际物流园区有限公司(“物流园区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日照港华丰仓储有限公司(“华丰仓储”) 母公司联营企业

日照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日照海港装卸有限公司、日照海港沃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照正泰装卸有限公司(“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山港昌瑞达矿业(山东)有限公司(“昌瑞达公司”) 发展公司之子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兖矿能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巨龙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日照山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山能物流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有限公司(“能源集团煤炭营销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煤炭储备有限公司(“能源集团煤炭储备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山东能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源国际物流”) 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日照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日照外轮代理”) 注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注:日照外轮代理原为昌融物流子公司,昌融物流已于2023年5月转让其所持日照外轮代理股权。自2023年5月起,日照外轮代理不再为公司关联方。为与上期关联交易金额可比,2023年本公司与日照外轮代理发生的交易金额仍作为关联交易披露。

(三)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制度要求严格界定关联方和审议各项关联交易。公司定期对相关经济业务以及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统计,对因特殊经济业务成为公司关联方以及潜在关联方的单位进行梳理,并按照规定对公司关联方范围进行重新认定。公司还充分发挥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从专业角度判定关联交易的公允及可行性,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工程施工类交易能够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相关交易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3、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6: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主要关联单位交易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度 2024年度9月末

中燃公司 采购材料 18,639.94 14,880.58

港机公司 采购材料 1,109.78 1,641

阳光慧采公司 采购材料 884.10 37.5

日照港集团 采购材料 6,000.06 40,456.56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采购材料 528.27 49,119.6

生产保障公司 采购材料 452.15 5.41

服务发展公司 采购材料 306.75 522

港融港口公司 采购材料 167.62 -

山港能源公司 采购材料 113.78 60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采购材料 15.95 15,832.5

金桥公司 采购材料 13.08 75

青港融资担保公司 担保费 70.45 -

日照港集团 担保费 - -

合计 28,301.93 122,630.15

4、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表6-47:出售商品、提供劳务主要关联单位交易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3年度 2024年度9月末

日照外轮代理 港口服务 40,569.18 33,949.50

航运集团 港口服务 16,266.50 13,204.50

山港融公司 港口服务 13,905.09

陆海物流集团 港口服务 13,727.55 14,373.75

山焦公司 港口服务 6,779.08 3,200.13

能源集团煤炭储备公司 港口服务 4,633.13 714.51

枣庄矿业公司 港口服务 3,231.70 1,965.78

临港物流公司 港口服务 2,987.35 6,917.25

班轮公司 港口服务 2,508.93 1,750.17

新巨龙公司 港口服务 2,162.75 1,254.66

兖矿能源公司 港口服务 2,122.45 1,048.40

发展公司 港口服务 1,576.19 234.90

山东港湾公司 工程施工服务及综合服务 1,360.55 578.86

油品码头公司及其子公司 港口服务 784.23 3,084.95

岚山港务公司 港口服务 753.74 3,771.42

贸易公司 港口服务 723.57 232.34

岚北港务公司 港口服务 436.95 382.00

物流园区公司 港口服务 365.44 31.56

青港物流 港口服务 320.21 -

山能物流公司 港口服务 313.54 99.36

烟台港集团 港口服务 302.50 -

鲁港控股 港口服务 277.83 306.12

昌瑞达公司 港口服务 269.62 8.48

中韩轮渡公司 港口服务 269.40 -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港口服务 268.60 -

远海船代 港口服务 225.31 -

昌融物流 港口服务 217.10 -

大宗商品供应链 港口服务 137.06 147.98

实华码头公司 港口服务 133.56 182.60

日照中理外轮 港口服务 74.04 -

能源国际物流 港口服务 62.48 -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港口服务 41.54 -

港达重工公司 港口服务 40.04 -

产城融合日照公司 港口服务 36.32 -

华丰仓储 港口服务 27.01 -

港机公司 港口服务 26.25 -

新绿洲公司 港口服务 25.40 -

中燃公司 港口服务 19.95 -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港口服务 19.93 23.09

金桥公司 港口服务 18.73 10.17

明达船舶公司 港口服务 15.89 9.03

烟台国际集装箱 港口服务 12.89 -

大宗商品公司 港口服务 12.57 -

淄博矿业公司 港口服务 - -

中垠瑞丰公司 港口服务 - -

能源集团煤炭营销公司 港口服务 - -

中垠国际公司 港口服务 - -

港口科技集团 港口服务 - -

蓬莱外代公司 港口服务 - -

日照港集团(注) 综合服务 13,270.38 11,656.31

阳光慧采公司 综合服务 1,552.95 -

港达重工公司 综合服务 539.07 409.37

鲁港控股 综合服务 355.60 -

山焦公司 综合服务 307.08 0.23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综合服务 146.41 119.00

港机公司 综合服务 73.30 64.95

中联水泥公司 综合服务 57.15 3.32

金港物业公司 综合服务 56.81 72.83

陆海物流集团 综合服务 52.96 14.39

日照外轮代理 综合服务 47.61 22.07

昌瑞达公司 综合服务 46.05 -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综合服务 39.63 3.29

日照中理外轮 综合服务 26.92 46.05

兖矿能源公司 综合服务 16.80 -

科技日照公司 综合服务 14.51 11.51

枣庄矿业公司 综合服务 13.23 -

新巨龙公司 综合服务 11.02 -

中燃公司 综合服务 5.68 170.60

装备集团 综合服务 - 0.27

产城融合集团 综合服务 - 24.32

昌融物流 综合服务 - -

明达船舶公司 船舶湿租服务及拖轮服务 - -

合计 28,301.93 100,100.02

注:经2009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与日照港集团签订《综合服务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为日照港集团(含其子公司)供水、供电、供暖、通讯、机修等综合服务,非居民用水、供暖执行日照市物价部门公布价格,用电执行企业内部计划价格,通讯、机修服务的价格按照市场价确定,每年按实际业务量结算。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6-48:关联方应收应付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3年末金额 2024年9月末金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陆海物流集团 1,267.10 26.36 3,028.30 62.99

应收账款 山港融公司 1,237.44 25.74 536.40 11.16

应收账款 山东港湾公司 856.95 17.82 1,785.57 37.14

应收账款 新巨龙公司 664.38 111.74 - -

应收账款 枣庄矿业公司 606.40 12.61 333.19 6.93

应收账款 岚山港务公司 283.71 5.90 744.08 15.48

应收账款 航运集团 244.88 5.09 - -

应收账款 港达重工公司 225.48 7.75 227.92 4.74

应收账款 日照港集团 121.11 2.52 128.93 2.68

应收账款 能源集团煤炭储备公司 86.52 1.80 - -

应收账款 远海船代 42.89 0.89 - -

应收账款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32.56 0.76 4.08 0.08

应收账款 昌瑞达公司 10.06 0.21 3.69 0.08

应收账款 山焦公司 8.77 0.18 328.69 6.84

应收账款 鲁港控股 7.93 0.16 - -

应收账款 金桥公司 4.22 0.09 0.41 0.01

应收账款 青港物流 3.14 0.07 - -

应收账款 金港物业公司 2.49 0.11 - -

应收账款 物流园区公司 2.45 0.05 - -

应收账款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1.67 0.03 30.34 0.63

应收账款 班轮公司 0.72 0.01 2.30 0.05

应收账款 中联水泥公司 0.18 0.18 246.74 5.13

应收账款 昌融物流 0.18 0.00 - -

应收账款 船机工业公司 0.04 0.00 - -

应收账款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0.04 0.00 1.46 0.03

应收账款 日照外轮代理 - - 2,711.69 56.40

应收账款 贸易公司 - - - -

应收账款 港口科技集团 - - 14.80 0.31

应收账款 产城融合日照公司 - - 4.31 0.09

应收账款 华丰仓储 - - - -

应收账款 青港装备公司 - - 0.03 -

应收账款 港湾工程检测公司 - - 2.43 0.05

应收账款 中远海运船代 - - - -

应收账款 山港能源公司 - - 0.91 0.02

其他应收款 山东港湾公司 101.10 4.65 105.53 3.00

其他应收款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50.00 1.42 - -

其他应收款 烟台港集团 49.75 36.69 - -

其他应收款 贸易公司 36.94 1.05 - -

其他应收款 航运集团 20.00 1.04 - -

其他应收款 日照港集团 4.82 0.64 4.82 0.14

其他应收款 岚北港务公司 2.84 0.08 12.60 0.36

其他应收款 产城融合日照公司 0.94 0.17 0.94 0.03

其他应收款 油品码头公司及其子公司 0.84 0.14 0.84 0.02

其他应收款 港机公司 0.48 0.01 0.48 0.01

其他应收款 山焦公司 - - - -

其他应收款 日照外轮代理 - - - -

其他应收款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 - - -

其他应收款 中燃公司 - - - -

预付款项 港融港口公司 250.00 - 250.00 -

预付款项 烟台港集团 32.16 - - -

预付款项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24.37 - - -

预付款项 中燃公司 23.48 - 24.65 -

预付款项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6.49 - 19.39 -

预付款项 陆海物流集团 3.45 - - -

预付款项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1.00 - 2.18 -

预付款项 青港物流 0.17 - - -

预付款项 远海船代 - - - -

合同资产 山东港湾公司 966.18 20.10 3.16 0.07

合同资产 航运集团 452.84 9.42 - -

合同资产 班轮公司 280.51 5.83 254.59 5.30

合同资产 山焦公司 71.23 1.48 - -

合同资产 兖矿能源公司 60.55 1.26 - -

合同资产 陆海物流集团 39.72 0.83 - -

合同资产 日照外轮代理 - - 818.60 17.03

合同资产 港达重工公司 - - - -

长期应付款 班轮公司 8,638.50 411.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科技日照公司 42.0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12.90 - 11,131.66 -

预收账款 潍坊港公司 67.51 23,943.16 -

应付账款 山东港湾公司 18,898.18 - 18.62 -

应付账款 岚山港务公司 10,533.25 - 5,938.53 -

应付账款 港机公司 4,252.22 - 146.61 -

应付账款 日照港集团 4,148.35 - 612.97 -

应付账款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3,261.97 - 39.77 -

应付账款 蓝象公司 1,885.59 - 843.37 -

应付账款 陆海物流集团 1,736.28 - 1,071.81 -

应付账款 中燃公司 970.35 - 1,571.19 -

应付账款 阳光慧采公司 904.57 - 1,281.28 -

应付账款 华丰仓储 905.80 - 22.39 -

应付账款 昌瑞达公司 689.65 - 105.28 -

应付账款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611.96 - 438.18 -

应付账款 青港装备公司 583.70 - 30.86 -

应付账款 服务发展公司 290.47 - - -

应付账款 科技日照公司 275.40 - 111.36 -

应付账款 龙口兴港实业 244.13 - - -

应付账款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203.05 - - -

应付账款 昌融物流 198.24 - 105.46 -

应付账款 船机工业公司 159.53 - - -

应付账款 日照中理外轮 119.74 - - -

应付账款 发展公司 50.00 - - -

应付账款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38.07 - - -

应付账款 烟台港集团 32.50 - - -

应付账款 青港国际旅行社 24.90 - - -

应付账款 文化传媒公司 20.00 - - -

应付账款 航运集团 18.52 - - -

应付账款 金桥公司 18.04 - - -

应付账款 金港物业公司 11.10 - - -

应付账款 物流园区公司 2.45 - 50.20 -

应付账款 新疆物流园区公司 0.81 - - -

应付账款 生产保障公司 - - - -

应付账款 日照外轮代理 - - - -

应付账款 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 - - -

应付账款 港融港口公司 - - 233,676.15 -

应付股利 烟台港集团 - - 18,945.90 -

其他应付款 山东港湾公司 257,208.87 - 7,013.42 -

其他应付款 港机公司 25,396.33 - 2,838.48 -

其他应付款 青港装备公司 10,489.33 - 211.94 -

其他应付款 岚山港务公司 6,370.79 - 3,120.36 -

其他应付款 日照港集团 4,985.77 - 1,752.21 -

其他应付款 科技日照公司 3,571.73 - 351.63 -

其他应付款 上海融资租赁公司 1,752.21 - 441.94 -

其他应付款 山港山海物业公司 900.66 - 667.50 -

其他应付款 工程管理咨询公司 831.02 - 180.24 -

其他应付款 蓝象公司 651.77 - 1,165.94 -

其他应付款 港湾航务工程公司 358.00 - - -

其他应付款 港达重工公司 351.80 - 14.57 -

其他应付款 船机工业公司 300.63 - 85.45 -

其他应付款 青岛港务工程公司 182.63 - - -

其他应付款 港口科技集团 134.95 - 83.80 -

其他应付款 陆海重工公司 132.94 - 6.79 -

其他应付款 金港物业公司 83.80 - 10.95 -

其他应付款 港融港口公司 59.18 - - -

其他应付款 金桥公司 56.72 - 18.45 -

其他应付款 港湾工程检测公司 18.30 - 12.05 -

其他应付款 陆海物流集团 16.50 - 2.49 -

其他应付款 昌瑞达公司 11.60 - - -

其他应付款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5.98 - 2.24 -

其他应付款 海港装卸公司及其子公司 5.29 - 2.51 -

其他应付款 工程设计咨询公司 2.24 - - -

其他应付款 口岸信息公司 1.41 - - -

其他应付款 大宗商品供应链 0.03 - - -

其他应付款 烟台港集团 0.01 - 18.31 -

其他应付款 远海船代 - - - -

其他应付款 日照外轮代理 - - 3,028.30 62.99

其他应付款 阳光慧采公司 - - 536.40 11.16

八、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未决诉讼(仲裁)。

(三)重大承诺

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重大承诺及其他或有事项。

九、发行人受限制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受限资产总额335,235.18万元。其中应收利息为433.23万元,抵押银行的或者售后回租的无形资产为35,153.35万元和固定资产为299,648.6万元。

表6-49:发行人2024年9月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账面价值 抵押/质权人 期限

货币资金 433.23 - -

固定资产 299,648.60 - -

无形资产 35,153.35 - -

合计 335,235.18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资产抵质押事项无重大变化。除上述资产受限用途安排外,发行人无其他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级别债务。

十、衍生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日,发行人无大宗商品期货交易。

(二)发行人远期结售汇业务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日,发行人无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发行人投资金融衍生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日,发行人未投资金融衍生品。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二、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情况。

十三、直接债务融资计划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注册发行其它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计划。

第七章 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债务融资评级情况

评级 评级机构 评级时间

A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

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

AA+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7日

(二)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发行人进行了主体评级以及本期中期票据进行了债项评级。主体评级及债项评级使用东方金诚2025年3月12日出具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5]0080号)主体评级相关信息。上述情况已与评级机构书面确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未出现下调或评级展望负向调整。

(三)本期中期票据评级结论及标识含义

东方金诚于2025年3月12日出具《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字[2025]0080号),认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A。AAA级别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四)主体信用评级报告摘要

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显示,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为AAA。

本部分内容摘自上述报告,在阅读下面信息时,应当参阅评级报告全文。

1、评级观点

日照港位于我国沿海主轴线与欧亚大陆桥经济带的交汇点,腹地延伸至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及陕西关中等地区,产业基础雄厚,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公司拥有生产泊位64个,总堆存能力达6700万吨,是国内唯一拥有两条千公里以上干线铁路直通港区的沿海港口,港铁联运优势明显,智能化水平高;日照港是我国西煤东运的重要通道港口,货种以铁矿石、焦炭为主,2023年收购集发公司后新增集装箱装卸堆存业务,货物吞吐量提升至3.88亿吨;公司港口服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和经营性现金流处于较好水平。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公司以固定资产为主的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且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弱;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债务规模持续增加,未来面临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外部支持方面,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综合实力很强;山东省港口集团将构建省内多港口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推动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公司作为山东省港口集团在日照港区最主要的港口业务运营主体,在山东省港口集团体系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持续在业务开展、融资及资金等方面获得山东省港口集团及相关方面的大力支持,预计未来山东省港口集团对公司支持意愿很强。

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极低。

2、优势

(1)日照港地处环太平洋经济圈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带的结合部,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优越,公司作为日照港最主要的港口业务运营主体,腹地延伸至河南北部、河北南部、山西南部及陕西关中等地,产业基础雄厚,为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公司拥有生产泊位64个,总堆存能力达6700万吨,基础设施完善,是国内唯一拥有两条千公里以上干线铁路直通港区的沿海港口,港铁联运优势明显,近年来聚焦智慧绿色港口建设,智能化水平高。

(3)日照港是我国西煤东运的重要通道港口,货种结构丰富,以铁矿石、焦炭为主,2023年收购集发公司后新增集装箱装卸堆存业务,带动货物吞吐量大幅提升至3.88亿吨,竞争实力进一步增强。

(4)近年依托于便捷的集疏运体系、广阔的经济腹地和完善的港口基础设施,公司港口服务收入逐年增长,盈利和经营性现金流处于较好水平。

(5)山东省港口集团综合实力很强,公司作为山东省港口集团在日照港区最主要的港口业务运营主体,在山东省港口集团体系内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预计在业务开展、融资及政府补助等方面能够持续获得山东省港口集团及相关方的大力支持。

3、关注

(1)公司以固定资产为主的非流动资产规模较大且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弱。

(2)公司在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债务规模持续增加,未来面临一定资本支出压力。

4、评级展望

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预计随着港口在建基础设施项目的完工投产及腹地经济的发展,公司货物吞吐能力将持续提升,公司仍将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发行人与各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9月末,发行人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约323.9亿元。其中,已使用额度181.83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42.07亿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具体授信及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表7-1:截至2024年9月末各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亿元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 剩余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 44.34 40.67 3.67

中国农业银行 47.51 19.57 27.94

中国银行 43.22 31.91 11.31

中国建设银行 18.34 15.95 2.39

民生银行 35.83 9 26.83

财务公司 43.3 25.16 18.14

渣打银行 3 1 2

日照银行 0.1 0.1 0

招商银行 20 14.7 5.3

交通银行 16.29 11.24 5.05

进出口银行 25 4.6 20.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1.97 5.2 16.77

汇丰银行 5 2.73 2.27

合计 323.9 181.83 142.07

三、发行人违约情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借款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未有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未有不良信用记录。

四、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历史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发行和偿还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种类 债券简称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发行金额 兑付情况

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07日照债 2007.11.27 2013.11.27 8.8 已兑付

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11日照港 2012.2.17 2017.2.17 5 已兑付

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13日照港 2014.3.3 2017.3.3 10 已兑付

4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4日照港股CP001 2014.12.5 2015.12.5 5 已兑付

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5日照港股CP001 2015.5.8 2016.5.8 5 已兑付

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6日照港股CP001 2016.4.21 2017.4.21 5 已兑付

7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6日照港股CP002 2016.10.24 2017.10.24 5 已兑付

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7日照港股CP001 2017.2.27 2018.2.27 8 已兑付

9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17日照01 2017.10.25 2022.10.25 6 已兑付

10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 18日照01 2018.5.10 2023.5.10 6 已兑付

1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19日照港股CP001 2019.1.17 2020.1.16 5 已兑付

12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21日照港股CP001 2021.4.23 2022.4.23 5 已兑付

13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融资券 22日照港股CP001 2022.05.25 2023.05.25 5 已兑付

合计 78.8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五、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资信事项期间内无变化。

第八章 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九章 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需要交纳增值税,按照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7年2月24日及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投资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公司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公司财务部是与交易商协会的指定联络部门。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信息如下:

姓名:陈磊

职务:财务总监

联系电话:0633-8388812

电子邮箱:42393956@qq.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二路81号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如下文件:

1.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未经审计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已知晓以上重大事项是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可能影响企业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发行人应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1.发行人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将于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将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

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二)召开情形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变更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安排、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4.发行人拟减资(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等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307,565.39万元】的5%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拟进行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债务减免、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除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24个月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10%,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持续稳健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8.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9.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1.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三)强制召集

召集人在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后,应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拟定会议议案。

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在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召集人,发行人披露相关事项公告视为已完成书面告知程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均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四)主动和提议召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已列明的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集公告披露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参会证明要求:参会人员应出具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债权登记日债券账务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二)初始议案发送

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持有人会议议案。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

议案内容与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议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

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议案,可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

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可以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可以对议案进行增补,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并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最终议案概要要包括议案标题、议案主要内容、议案执行程序及答复时限要求。

(五)议案内容

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自律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六)召集程序的缩短

若发行人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的突发情形,召集人可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上述缩短召集程序情形的,召集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并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同时披露议案概要。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持有人,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的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一)债权确认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本人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日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

召集人应当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二)参会资格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持有人会议。

(三)其他参会机构

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四)律师见证

持有人会议应当至少有2名律师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的表决权数额计入总表决权数额。

(二)关联方回避

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主动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并不得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不计入总表决权数额。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特别议案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四)参会比例

除法律法规或发行文件另有规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未达会议生效标准的,召集人应当继续履行会议召集召开与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

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和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六)表决统计

召集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并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关于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七)表决比例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发行文件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八)会议记录

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作为备查文件。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律师签名。

(九)决议披露

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概要、表决结果及生效情况。

(十)决议答复与披露

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决议涉及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

六、其他

(一)释义

本节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保密义务

召集人、参会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承继方、增进机构及受托人义务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进入存续期后,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应按照本节中对发行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新增或变更后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节中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四)兜底条款

本节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不符的,或本节内对持有人会议规程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宽限期条款

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5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条款的约定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

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

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

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短期融资券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短期融资券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所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 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宾二路

法定代表人:牟伟

联系人:陈梦雅

电话:0633-8388812

传真:0633-8382791

邮编:27682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韩江雪

电话:010-81012550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三、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1号乙远洋大厦A座27层

负责人:李海容

联系人:赵日晓

电话:18663997917

邮编:266000

四、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联系电话:15386827182

邮政编码:100004

联系人:王振军

五、信用评级机构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崔磊

联系人:侯艳华于易含

联系电话:010-62299709

邮编:100004

六、登记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21-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关于发行人中期票据的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号);

2、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有权机构决议;

3、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4.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5、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6、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和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

法定代表人:牟伟

联系人:陈梦雅

联系电话:0633-8388812

传真:0633-8382791

邮编:276826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廖林

联系人:韩江雪

电话:010-81012550

传真:010-66107567

邮政编码:100140

三、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相关备查文件。

附录:基本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利润率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期末净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年初年末平均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利润总额+财务性利息支出

EBIT利息保障倍数 EBIT/财务性利息支出

有息债务 短期借款+一年到期长期借款+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