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0亿元

本期基础发行金额 人民币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上限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二〇二六年三月

声明与承诺

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上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本募集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对声明各方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

目录

声明与承诺...................................................................................................................2

目录...............................................................................................................................4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绿色中期票据专项提示.......................................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2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2

三、与绿色项目相关的风险......................................20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一、主要发行条款..............................................23

二、发行安排..................................................25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8

一、募集资金用途..............................................28

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认定....................................33

三、募集资金的监管............................................44

四、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45

五、发行人承诺................................................4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49

一、发行人概况................................................49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49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59

四、独立性情况................................................61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63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70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81

八、发行人业务情况............................................85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111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113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前景...............................113

十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122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25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125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132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39

四、有息债务情况.............................................165

五、关联交易情况.............................................175

六、或有事项.................................................181

七、资产受限情况.............................................182

八、购买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185

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85

十、其他重要事项.............................................185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86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86

二、债务违约情况.............................................187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187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188

一、2025年1-6月各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188

二、2025年1-6月财务情况.....................................190

三、主要资信情况.............................................211

第九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212

第十章税项...............................................................................................................213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215

一、置换.....................................................215

二、同意征集机制.............................................215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220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220

二、信息披露安排.............................................221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26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2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26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27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2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32

六、其他.....................................................233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35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236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37

一、违约事件.................................................237

二、违约责任.................................................238

三、发行人义务...............................................238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238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39

六、处置措施.................................................239

七、不可抗力.................................................240

八、争议解决机制.............................................241

十、弃权.....................................................241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242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245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70.58%、75.07%和75.07%。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资产负债率也处于较高水平。随着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持续开展,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增长,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运营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同时,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

2、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筹集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发行人以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借款。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1,976,172.27万元,占总资产的48.71%,占比较大。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相关资产可能面临被转移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产生不利影响。

3、政府补贴变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相对较低等特点;发行人未来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具有一定依赖性,若未来不能按期收款,会影响发行人资金周转速度能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环保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等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将会通过市场的作用间接作用于能源类企业的运营,将直接从成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绿色中期票据专项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专项用于节能环保、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绿色项目。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四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三)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金开新能 指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绿色中期票据 指 发行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募集说明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渤海银行 指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主承销商 指 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的合称。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渤海银行 指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期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协议 指 主承销商与发行人签订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照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 指 发行人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2年重大现金购买 指 发行人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菏泽智晶90%股权

金开有限 指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津诚资本 指 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金开企管 指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津诚二号 指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金开企管一致行动人

津融资本/津融国信 指 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曾用名天津津融国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金开企管一致行动人

卓创2号 指 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金开企管一致行动人

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 指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国开金融 指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菏泽智晶 指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曾用名“菏泽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菏泽新风 指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联合赤道 指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指 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 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装机容量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标杆上网电价、上网电价 指 国家发改委制定电网公司对电站并网发电电量的收购价格(含税)

工作日 指 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

近一年/一年 指 2024年

近一期/一期 指 2025年1-3月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人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由簿记建档确定。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的可能,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在转让时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象而难以将债务融资工具变现。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间,由于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及经济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有可能发生一定偏差,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从而可能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能按期得到偿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70.58%、75.07%和75.07%。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

大,资产负债率也处于较高水平。随着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持续开展,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增长,使得更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被用于还本付息,可能减少用于运营支出、资本性支出等用途的现金流;同时,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

2、投资性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风险

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分别为-352,908.91万元、-285,635.48万元、-176,335.60万元以及-64,215.6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出,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和投资支出较大所致。如果未来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进一步扩大,可能对发行人整体现金流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3、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筹集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发行人以抵押、质押和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借款。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1,976,172.27万元,占总资产的48.71%,占比较大。若未来发行人自身经营或融资、信贷环境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无法按时偿还相关借款,相关资产可能面临被转移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产生不利影响。

4、合并范围变化频繁风险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扩大装机规模,发行人不断收购和设立新项目公司,进行光伏、风电等发电项目的项目建设,为此造成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频繁的风险。

5、再融资的风险

新能源发电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发行人需要通过对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的综合利用来筹措资金,满足投资需求。虽然目前发行人有众多的融资渠道,但发行人也可能面临再融资的困难,进而影响其现金流状况的风险。

6、未来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总投资共643,012万元,发行人在建和拟建项目较多,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发行人需要综合利用直接融资渠道和间接融资渠道来筹措资金,满足投资需求,因此,发行人将面临加强财务管理和控制财务成本方面的压力。

7、利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对外负债主要为中长期项目融资,利率基本为挂钩LPR浮动形式,受资金市场供需影响较大,融资存续期间如果LPR大幅度上浮可能导致发行人财务费用支出增加从而影响整体现金流情况。

8、财务费用较大风险

公司期间费用以财务费用为主,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4,913.97万元、103,812.01万元、105,521.83万元和26,051.01万元。其中财务费用分别为83,980.84万元、78,810.78万元、81,963.76万元和20,103.54万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7.25%、23.68%、22.69%和23.5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融资规模的增加,预计财务费用还有进一步增加的可能。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财务费用规模及增速,则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9、少数股东权益增加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45,801.06万元、45,091.19万元、69,496.08万元及69,209.01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部分非全资项目子公司导致少数股东权益有所增加。随着发行人不断收购项目公司,未来少数股东权益仍可能继续增加,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上游硅料价格波动频繁,整体呈上涨趋势,导致组件成本快速攀升。光伏电站投资中组件采购成本占比重最大,其价格波动对于发行人电站的建设成本及未来的营业成本影响较大。

2、电力市场风险

新能源项目已进入平价时代,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部分新能源企业选择通过降低电价来获取发电权,即“保量不保价”,项目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3、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62.71%、56.99%、55.11%及50.42%,光伏发电毛利率分别为58.09%、52.44%、49.62%和39.48%,风力发电毛利率分别为67.61%、63.89%、65.55%和62.46%。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但受上网电价下行等因素影响,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在2021年后呈下降趋势。若未来上网电价或发电成本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对发行人的毛利率造成一定影响。

4、气候变化风险

发行人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及盈利能力需高度依赖合适的风光资源及相关天气条件。风电和光伏项目的发电量及营业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气候条件,特别是风光资源条件会随季节和地理位置出现很大差异,并难以预测。发行人对每个风电、光伏项目的投资决定是基于对开始建设施工前的实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果。如果风电、光伏项目所在地区资源条件出现的季节差异与波动与公司过往观测不符,可能导致该项目的发电量出现预期以外的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5、风电和光伏项目地理分布集中风险

发行人的风电、光伏项目主要分布在新疆、宁夏、河北、山西、山东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尽管该类地区可用作发展风电、光伏项目的风光资源丰富,且当地政府准许新能源发电公司收取的基准上网电价相比我国其他地区较低。但因为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和当地电网建设速度的不匹配,公司在该类地区的发电项目正受到输电限制的不利影响。任何对上述地区当地风光条件、地方电网传输量、上网电价及政府政策产生不利影响的变动,均可能削减公司的发电量并且不利于公司的发电业务。

6、上网电量变动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上网电量分别为62.19亿千瓦时、70.81亿千瓦时、78.09亿千瓦时和20.21亿千瓦时,总体呈上升趋势。未来如果上网电量下降,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水平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项目建设风险

报告期内,在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发行人加大了对光伏和风电项目的投入。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影响项目进展。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利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8、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如遇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人员,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涉及违法违规,或者引发负面新闻等情况,会对发行人的管理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声誉等造成影响,最终影响到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并可能影响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兑付等事项。

9、商誉减值风险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150,288.03万元、150,781.84万元、216,577.21万元和218,577.0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0%、4.72%、

5.40%和5.39%。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不断收购光伏、风电项目,商誉也持续增长。如未来发行人所收购的项目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的商誉则面临一定的减值风险。

10、限电风险

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公司可能存在项目所发电力无法全额上网的风险。

11、可再生能源补贴核查风险

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于2023年1月公布。公司提交核查的项目已纳入第一批合规清单的比例约为66%,后续核查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未能纳入合规清单的项目体量较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2、部分项目尚未取得房屋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相关证件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或房屋权属证书。尽管相关项目公司目前正常使用房屋建筑物,运营的电站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但迟迟未取得房屋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相关证件仍可能会对项目的后续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3、公司总经理缺位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总经理。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需履行相应程序,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的选聘工作。发行人董事会尚未选聘新任总经理,目前总经理处于缺位状态。若发行人总经理持续空缺,可能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关联交易风险

关联交易方面,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设备采购、运维服务、关联担保等。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以及从关联方购买设备的价格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基础。尽管公司已经采取多项措施以规范关联交易,但如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项目质量管理风险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决策阶段可能存在经济技术分析失误,出现品质与价格矛盾导致的质量问题;设计阶段可能会提出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以降低建设成本;施工阶段从业人员可能会对设计知识有重大错误,擅自改变设计造成质量风险;施工管理阶段可能会不重视关键部位和关键过程的跟踪检查处理,对一些容易出现结构安全隐患观测不及时。未来若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以上项目质量管理风险问题,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安全管理风险

发行人项目工程质量和土地、原材料等生产要素都有严格细致的管理流程,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仍无法完全排除安全意外的可能,因此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的风险。

4、人才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在职的高层管理人员均具有丰富的国内新能源发电行业经验,而现有高层管理人员的持续性提供服务是发行人未来成功的关键因素。现今国内新能源发电行业有经验的高层人士有限,任何一位高级主管的流失都可能会对发行人造成损失。

5、地区分布较广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光伏、风电业务发展迅速,并主要通过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来从事相关业务的开展。由于公司子公司数量众多,经营地域分布较广,这对公司内部控制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尽管公司在经营运作之中已经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但由于在人员、财务、资金等方面管理跨度大、环节多,仍然存在潜在的管理与控制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宏观调控政策风险

国家有关财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管理政策、环保政策的限制或变化等可能对发行人各项业务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需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适应政策的变化,把握发展趋势,调整经营思路,降低经营成本,尽可能规避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

2、政府补贴变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具有投资金额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相对较低等特点;发行人未来对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具有一定依赖性,若未来不能按期收款,会影响发行人资金周转速度能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环保产业政策的调整,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等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动将会通过市场的作用间接作用于能源类企业的运营,将直接从成本和收入两个方面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随着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将不断修改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这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影响。

3、环保政策风险

随着我国环保政策的逐步加强,关于环保政策的实施,以及环保监管处罚方面的政策也逐步收紧。公司已成立专门部门,坚持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但存在未来因环保政策及地方政府环保要求变动导致公司部分项目无法正常运转并带来损失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行人下属部分项目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1)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等文件规定,从事该优惠目录规定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与绿色项目相关的风险

(一)项目建设风险

近年来,在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发行人加大了对风电项目的投入。在项目建设期间,可能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对工程进度以及施工质量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项目延迟交付,影响项目进展。此外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利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项目安全生产的风险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涉及绿色项目现有的条件和措施能满足安全法规条例的要求,若后期运营过程中,因管理疏忽及其他原因,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将对项目运营及发行人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虽然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是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则可能给公司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三)项目环保效益不达标的风险

风力发电对国家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减缓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风力发电与传统的以化石燃料为原料的火电相比,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温室气体及其他大气污染物。生态环境影响小,项目环境风险低,有利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期绿色中期票据涉及绿色项目建成运营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节约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硫、减排氮氧化物、减排烟尘等环保效益。项目已完工投产,上述环保效益是否可持续将对环保效益产生影响。

(四)项目引发的环境次污染风险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使用募集资金的绿色项目运营期间带来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噪声影响、固体废弃物影响、废水影响等,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工程基础开挖、回填后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电站工作人员日常生活排水。另外,大量建造大型电站可能造成土地滥用,影响电站周围的生态系统,从而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

(五)项目合规性风险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涉及绿色项目,项目合规文件较齐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目前不存在不合规情况,但不排除未来所属行业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合规性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一、主要发行条款

1、债务融资工具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

2、发行人全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簿记管理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债务类融资工具余额为30亿元。

7、注册通知书文号:【】

8、注册金额:人民币10亿元(RMB1,000,000,000.00元)

9、本期基础发行金额:人民币0亿元(RMB0.00元)

10、本期发行金额上限:人民币5亿元(RMB500,000,000.00元)

11、本期实际发行金额:申购结束后定价配售完成前,根据实际申购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基础发行规模与发行金额上限之间协商确定的最终发行金额,并根据此进行定价配售及缴款,开展后续工作

12、期限:3年

13、计息年度天数: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14、面值: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15、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6、发行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7、托管方式:由上海清算所托管

18、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9、票面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20、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21、公告日期:2026年【】月【】日

22、发行日期:2026年【】月【】日

23、起息日期:2026年【】月【】日

24、缴款日:2026年【】月【】日

25、债权债务登记日:2026年【】月【】日

26、上市流通日:2026年【】月【】日

27、付息日:2027年至2029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应付利息不另计息)。

28、兑付价格:按面值兑付。

29、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30、兑付日期: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不另计息)。

31、偿付顺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用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32、信用增进情况:无担保等信用增进方式

33、登记和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

34、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北金所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簿记管理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月【】日9:00-18:00,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簿记截止日18:00。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须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15时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发行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投资人配售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拟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于缴款日16: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交易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交易流通日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1工作日,即2026年【】月【】日。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申请注册金额10亿元,本期发行采用发行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基础发行金额0.00亿元,发行金额上限5.0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归还绿色项目的有息债务和补充绿色项目营运资金,绿色项目均为光伏发电项目或风力发电项目。

图表4-1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绿色项目借款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借款方 出借方 借款余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万元) 还款日 担保方式

1 山东魏桥-邹平绿筑76.1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1,777.00 6,891.00 2039/9/27 担保

2 山东魏桥-邹平建信39.66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9,779.00 9,779.00 2039/12/21 担保

3 山东魏桥-博兴绿能16.5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4,736.00 4,736.00 2039/1/26 担保

4 山东魏桥-滨州北海9.49MW项目(分布式光伏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2,704.00 2,704.00 2039/1/26 担保

5 山东魏桥-阳信绿能7.31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1,809.00 1,809.00 2039/1/26 担保

6 新疆北塔山华风汇能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 国银金融租赁光伏 66,230.00 58,510.00 2035/5/25 担保

100MW项目(集中式风电) 电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7 黑龙江大庆萨北2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 大庆萨北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364.00 11,364.00 2037/4/16 信用

8 新疆木垒大石头150MW风电项目 金开新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6,234.00 4,207.00 2029/1/5 信用

合计 154,633.00 100,000.00

图表4-2拟使用募集资金的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归属方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自有资本金(万元) 资本金到位情况 项目已有融资情况

1 山东魏桥-邹平绿筑76.1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涉及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产区12.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二生产区2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一生产区13.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二生产区14.8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宏发铝业14.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5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平市,总投资30,449.30万元。 项目利用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产区、第一工业园第二生产区、第二产业园第一生产区、第二产业园第二生产区及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37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0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6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1,250千瓦和1,000千瓦箱式逆变升压一体机及配套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0,449.30 6,700.00 已到位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21,777万元

1该公司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情况 归属方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自有资本金(万元) 资本金到位情况 项目已有融资情况

设备等,合并装机容量为76.12MW,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839.15万千瓦时。

2 山东魏桥-邹平建信39.66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涉及宏程铝业5.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铝业三公司17.9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铝业一公司6.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魏桥镇纺织三园区9.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平市,总投资15,864.00万元。项目利用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业三公司)、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铭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魏桥镇纺织三园区)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38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6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9台1,00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1,000kVA逆变升压一体机,实际合并装机容量为39.66MW,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062.30万千瓦时。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5,864.00 2,992.00 已到位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9,779万元

3 山东魏桥-博兴绿能16.5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宏创铝业15.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鸿博铝业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兴县,总投资6,728.00万元。项目利用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5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125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实际合并装机容量16.52兆瓦,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700.36万千瓦时。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6,728.00 1,500.00 已到位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4,736万元

4 山东魏桥-滨州北海9.49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北海汇宏一期3.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海汇宏二期5.7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海经济开发区,总投资3,796.00万元。 项目利用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屋顶面积11万平方米, 建设23,1482块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9台1,00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52台60kW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合并装机容量9.49兆瓦,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008.04万千瓦时。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3,796.00 830.00 已到位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2,704万元

5 山东魏桥-阳信绿能7.31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阳信汇宏一期2.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阳信汇宏二期5.0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信县,总投资2,928.00万元。 项目利用河流镇(街道办事处)S239省道东侧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顶,建设内容包括410瓦太阳能发电光伏组件,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86.56万千瓦时。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928.00 640.00 已到位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1,809万元

6 新疆北塔山华风汇能100MW项目(集中式风电) 项目备案名称为特变电工奇台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奇台县风电规划区,项目总投资75,100.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MW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新建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变电所,新建110kV升压站和线路送出配套工程。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24,258.80万千瓦时。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75,100.00 13,500.00 已到位 国银金租:66,230万元

7 黑龙江大庆萨北2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备案名称为萨北变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萨尔图春雷农场(井下知青大队),项目总投资18,563.30万元,项目备案规模为23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机容量为3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与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接入萨北变,接入电压等级为35kV。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103.22万千瓦时。 大庆萨北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18,563.30 989.00 已到位 招商局租赁;11,364万元

8 新疆木垒大石头150MW风电项目 项目备案名称为金开新能木垒风机加密排布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吉昌州木垒县,项目总投资90,704.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50MW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1.5万千瓦/3万千瓦时储能设施及送出线路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40,515.00万千瓦时。 金开新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90,704.00 2,689.00 已到位 招银金租:36,234万元

合计 244,132.60 29,840.00 -- 154,633.00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投项目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办理了合规性文件,未发现违规行为。绿色项目的合规性情况如下:

图表4-3拟使用募集资金的绿色项目合规性情况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涉及建设项目名称 备案/核准批复 环评批复 用地文件

1 山东魏桥-邹平绿筑76.1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一生产区13.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371626-44-03-071159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O902(2Y1Q)-PA0101

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二生产区14.8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371626-44-03-071157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2Y2Q)-PA0101

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产区11.6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371626-44-03-072638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1Y1Q-PA0101

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二生产区20.09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371626-44-03-072640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1Y2Q)-PA0101

宏发铝业14.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19-371626-44-03-072643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HFLY)-PA0101

2 山东魏桥-邹平建信39.66MW项目(分布式光伏) 宏程铝业5.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626-44-03-063162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HCLY)-PA0101

铝业一公司5.9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371626-44-03-063165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HZXC)-PA0101

铝业三公司17.9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626-44-03-063163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HSXC)-PA0101

魏桥镇纺织二园区5.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626-44-03-063167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FZ2Y)-PA0101

魏桥镇纺织三园区8.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626-44-03-063168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FZ3Y)-PA0101

邹魏第三工业园第二生产区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020-371626-44-03-103954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3Y2Q)-PA0101

3 山东魏桥-博兴绿能16.5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宏创铝业15.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101-371625-04-01-980096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HCKG)-PA0101

4 山东魏桥-滨州北海9.49MW项目(分布式光伏 北海汇宏一期3.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101-371694-04-05-524578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BHHH)-PA0101

北海汇宏二期5.7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101-371694-04-05-377570 /

5 山东魏桥-阳信绿能7.31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阳信汇宏一期2.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101-371622-04-05-887702 / 屋顶租赁合同编号:C0902(YXHH)-PA0101

阳信汇宏二期5.0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代码:2101-371622-04-05-763077 /

6 新疆北塔山华风汇能 特变电工奇台县 核准文件:昌州发 师环监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100MW项目(集中式风电) 100MW风力发电项目 改工〔2018〕171号;核准变更:昌州发改工函〔2020〕61号 〔2016〕40号 让合同编号:66062019062

7 黑龙江大庆萨北2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 萨北变分散式风电项目 黑发改新能源〔2019〕718号 庆环审〔2021〕58号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230600202400010号

8 新疆木垒大石头150MW风电项目 金开新能木垒风机加密排布风电项目 昌州发改工〔2024〕76号 昌州环评〔2024〕286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5ML-12号、2025ML-13号

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认定

(一)募集资金投向评估

1、项目遴选的标准和依据

在项目筛选和决策流程上,金开新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控制体系:

金开新能根据《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对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及遴选,并对项目的合规性文件、项目绿色产业类别、项目认定依据与标准、环境效益指标等进行复核,并根据项目预期达到的环境效益目标,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审批确定最终募投项目清单,该项目筛选流程严谨。本次碳中和债发行前,金开新能已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独立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开展发行前独立评估认证;本次碳中和债存续期间,金开新能将持续跟踪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审核募集资金到账、拨付等管理情况,核查募集资金实际用途,评估募投项目环境效益实现情况等。

对照《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17]第20号);《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7]10号);《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第1号);《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2024年11月更新版),按照《联合赤道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方法体系》(LEIS0002-2021),本次碳中和债符合上述标准要求,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发行人绿色项目评估与遴选流程完善,参考标准可靠,流程符合绿色债券相关规定中对绿色项目评估与遴选的相关要求。

2、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向清洁能源(光伏、风电)类项目。项目情况如下:

(1)山东魏桥-邹平绿筑76.1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涉及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产区12.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二生产区2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一生产区13.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邹魏第二产业园第二生产区14.890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宏发铝业14.1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5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平市,总投资30,449.30万元。

项目利用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邹魏第一工业园第一生产区、第一工业园第二生产区、第二产业园第一生产区、第二产业园第二生产区及邹平宏发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37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0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6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1,250千瓦和1,000千瓦箱式逆变升压一体机及配套设备等,合并装机容量为76.12MW,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839.15万千瓦时。

(2)山东魏桥-邹平建信39.66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涉及宏程铝业5.8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铝业三公司17.9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铝业一公司6.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魏桥镇纺织三园区9.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4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邹平市,总投资15,864.00万元。

项目利用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铝业三公司)、邹平县宏程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铭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魏桥镇纺织三园区)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38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6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9台1,00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1,000kVA逆变升压一体机,实际合并装机容量为39.66MW,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062.30万千瓦时。

(3)山东魏桥-博兴绿能16.5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宏创铝业15.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鸿博铝业1.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兴县,总投资6,728.00万元。

项目利用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鸿博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屋顶进行光伏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功率455瓦太阳能光伏组件、125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实际合并装机容量16.52兆瓦,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700.36万千瓦时。

(4)山东魏桥-滨州北海9.49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北海汇宏一期3.7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海汇宏二期5.73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海经济开发区,总投资3,796.00万元。

项目利用滨州北海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屋顶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23,1482块功率410瓦太阳能光伏组件、9台1,000千瓦光伏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52台60kW并网逆变器及配套设备,合并装机容量9.49兆瓦,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008.04万千瓦时。

(5)山东魏桥-阳信绿能7.31MW项目(分布式光伏)

项目包括阳信汇宏一期2.2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阳信汇宏二期5.06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阳信县,总投资2,928.00万元。

项目利用河流镇(街道办事处)S239省道东侧阳信县汇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顶,建设内容包括410瓦太阳能发电光伏组件,电量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786.56万千瓦时。

(6)新疆北塔山华风汇能100MW项目(集中式风电)

项目备案名称为特变电工奇台县100MW风力发电项目,位于奇台县风电规划区,项目总投资75,100.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100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2MW风电机组及箱变基础,新建35kV集电线路接入110kV变电所,新建110kV升压站和线路送出配套工程。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24,258.80万千瓦时。

(7)黑龙江大庆萨北2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备案名称为萨北变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萨尔图春雷农场(井下知青大队),项目总投资18,563.30万元,项目备案规模为23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单机容量为3MW的风力发电机组与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接入萨北变,接入电压等级为35kV。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3,103.22万千瓦时。

(8)新疆木垒大石头150MW风电项目

项目备案名称为金开新能木垒风机加密排布风电项目,项目位于吉昌州木垒县,项目总投资90,704.00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50MW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1.5万千瓦/3万千瓦时储能设施及送出线路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目前已并网运行,年平均上网电量为40,515.00万千瓦时。

3、项目碳中和符合性分析

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为风力发电项目、光伏发电项目。

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链主要包含上游原材料及零部件制造、中游风电整机/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制造销售和下游光伏电站、风电场开发运营三个部分。

本次碳中和债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属于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链下游的风电场、光伏电站开发运营部分,风电、光伏发电运营期间的碳排放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可视作零碳排放,并且从全生命周期来看,利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带来的减排效果,远高于风电、光伏产业链中上游制造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与其他能源相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对环境影响甚微,风电、光伏发电产业作为代表性清洁能源新兴产业,有利于调整项目区域的能源结构、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在应对能源短缺问题,缓解气候变暖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具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绿色属性。

对照《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中光伏发电项目属于“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875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对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2024年11月更新版),本次碳中和债光伏发电项目属于“D电力、燃气、蒸气和空调的供应-D1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D1.1太阳能光伏发电”。

对照《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中风力发电项目属于“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4874风能发电工程施工)”;对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2024年11月更新版),风力发电项目属于“D电、燃气、蒸气和空调的供应-D1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D1.3风力发电”。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规定,碳中和债募投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一)清洁能源类项目(包括光伏、风电及水电等项目);(二)清洁交通类项目(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化货运铁路和电动公交车辆替换等项目);(三)可持续建筑类项目(包括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四)工业低碳改造类项目(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业能效提升及电气化改造等项目);(五)其他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均属于通知中规定的碳中和债募投领域。

募投项目符合绿色债券相关标准要求,属于绿色低碳产业领域。具体符合性情况见下表。

图表4-4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碳中和符合性分析

项目类型 认证标准符合性

《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 《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GroundTaxonomy)(2024年11月更新版) 《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

光伏发电 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4.2.2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4875太阳能发电工程施工) D电力、燃气、蒸气和空调的供应-D1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D1.1太阳能光伏发电 (一)清洁能源类项目(包括光伏、风电及水电等项目)

风力发电 4.能源绿色低碳转型-4.2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4.2.1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4874风能发电工程施工) D电、燃气、蒸气和空调的供应-D1电力的生产、输送和分配-D1.3风力发电 (一)清洁能源类项目(包括光伏、风电及水电等项目)

本次碳中和债符合认证标准要求,项目评估与筛选流程严谨,项目合规性文件齐全,金开新能在项目评估与筛选方面表现优秀。

4、募集资金使用评估

金开新能按照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流程,在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方面表现优秀。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估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次碳中和债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类绿色低碳产业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光伏发电项目属于鼓励类“五、新能源-2.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与应用: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太阳能、风力等可再生能源既不排放污染物,也不排放温室气体,是天然的绿色能源。我国明确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指出要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风力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风力发电多元布局。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风力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并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中指出: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提高新能源供给比重,推进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能源强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综上,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2、环境与社会效益分析

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参考《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JR/T0322-2024)和《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及导则要求,对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的环境效益进行了测算,项目产生的相关效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碳减排效益

本次碳中和债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最近一年年发电量为41,758.60万kWh,结合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发布的《2024年减排项目中国区域电网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及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绿色融资统计制度》(2020版)中的绿色信贷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指引中的计算公式。

式中CO2 𝐶2=: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单位:吨二氧化碳??×?? /年;

??:项目年上网电量,单位:兆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在地区区域电网的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单??位:吨二氧化碳/兆瓦时;根据UNFCCC《电力系统排放因子计算工具(7.0版)》,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二氧化碳基准线排放因子==75%×EFgrid,OM,y+25%×EFgrid,BM,y。。

根据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及所在区域计算,与同等火力发电量相比,项目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当量)63.16万吨。

(2)其他环境效益分析

目前,燃煤火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与燃煤发电对比,产出同等电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间接减少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节约了煤炭资源。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5》中公布的火电发电标准煤耗及单位火电发电量污染物排放量计算,与同等上网电量的火力发电相比,项目每年可实现节能量(替代标煤量)24.88万吨,减排SO2 63.35吨,减排NOx 102.84吨,

减排颗粒物10.70吨。募投项目其他环境效益详见下表。

图表4-5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项目可实现环境效益

项目名称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放项目实现环境效益

年减排二氧化碳(万吨) 年替代化石能源量(万吨标准煤) 年减排二氧化硫(吨) 年减排氮氧化物(吨) 年减排烟尘(吨)

山东魏桥-邹平绿筑76.1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6.21 2.37 6.04 9.80 1.02

山东魏桥-邹平建信39.66MW项目(分布式光伏) 2.43 0.93 2.36 3.83 0.40

山东魏桥-博兴绿能16.52MW项目(分布式光伏) 1.35 0.51 1.31 2.13 0.22

山东魏桥-滨州北海9.49MW项目(分布式光伏 0.80 0.30 0.78 1.26 0.13

山东魏桥-阳信绿能7.31MW项目(分布式光伏) 0.62 0.24 0.61 0.98 0.10

新疆北塔山华风汇能100MW项目(集中式风电) 18.44 7.34 18.68 30.32 3.15

黑龙江大庆萨北22.4MW分散式风电项目 2.50 0.94 2.39 3.88 0.40

新疆木垒大石头150MW风电项目 30.80 12.25 31.20 50.64 5.27

合计 63.16 24.88 63.35 102.84 10.70

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总投资24.41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亿元,按照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项目总投资比例折算,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资金预计每年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碳(当量)22.13万吨,节能量(替代标煤量)8.6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22.13吨,减排氮氧化物35.93吨,减排颗粒物3.74吨。

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根据《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应披露必选指标为节能量(替代化石能源量)、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可选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量。本次碳中和债已披露必选指标能量(替代标煤量)、二氧化碳(当量)减排量与可选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量,符合环境效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综上分析,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3、社会效益分析

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属于清洁能源利用类绿色产业项目,在平衡能源结构、拉动投资就业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目前我国电力结构中,火电仍占有很大比例,中国的煤炭资源和水资源多呈逆向分布,煤炭的开采、洗选和发电环节都高度耗水,过度取水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与煤炭相比,风电、光伏发电不仅在污染物减排方面具有优势,其用水量也远远小于燃煤发电。

随着光伏电站、风电场的相继开发、建设和运营,清洁能源将成为地区又一大产业,为地方经济开辟新的增长点,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投资,除拉动风光行业发展外,还通过产业间的相互关联拉动其它行业增长。其中输配电、金融保险服务、电力热力等行业为风电和光伏发电拉动最大的行业。风电和光伏发电行业的发展创造了一批技术要求高和服务水平高的岗位,

涵盖设计材料、设备制造、电力和自动控制等多个领域。无论是现在还是在未来,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带动就业的优势越来越显著。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横跨第二和第三产业,涉及新材料、制造、电力和自控等多个领域,可以创造非常可观的就业需求。同时,风光行业对高科技和技术工艺的需求也为进一步提升就业人员的技术素质提出了要求,可以促进就业人才的部门间流动以及就业人员素质的提升。项目建设过程中,可通过雇佣当地居民,提供临时就业岗位,为当地群众增加就业平台,同时缓解当地就业压力。

综上分析,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4、环境和社会风险分析

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可能因废旧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风险,或因火灾、触电、恶劣天气、电池组件损坏、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等造成事故风险。损坏及退役的电池组件等由设备厂家回收,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实施安全转移处置,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通过采取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并设立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防范事故风险发生。

风力发电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排放。但发电过程中风机运转会产生一定的噪声,电能输送或电压转换过程中会产生极低频的电磁场,影响周围人群健康;且风力发电场的建设使得鸟类栖息地碎片化,风机运行过程中易造成鸟类碰撞死亡,影响鸟类生存及迁徙活动,对生态有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风电项目选址通常地域空旷,远离居民区,噪音及电磁辐射对居民影响很小;

通过合理布局、采用辐射较小的设备以及在高压线路与地面之间安装屏蔽线或低压线,可减少电磁辐射的产生和辐射强度;通过加强场区、场界绿化,采取隔声减噪措施,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选用环境友好型风机,选择带有光影闪变控制技术、鸟类保护装置及低噪音技术的机组,避免或降低风机使用中的不利环境影响。

综上分析,在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和合理设计布局的情况下,本次碳中和债募投项目总体环境和社会风险较小。

(四)信息披露评估

在信息披露与报告方面,金开新能将开展如下工作:

1.本次碳中和债发行前,金开新能已在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说明书中对发行所要求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包括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类别、项目环境效益目标等。金开新能还聘请了具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债券发行前评估认证,以确保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资金按规定投向符合要求的绿色低碳产业项目。

2.在本次碳中和债存续期间,金开新能将按照《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等规则规定定期披露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绿色低碳产业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等内容,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

经审核,金开新能按照认证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聘请第三方机构针对本次碳中和债出具评估认证报告,金开新能在信息披露与报告方面表现优秀。

(五)评估结论

联合赤道审阅了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说明书等系列文件,评估了金开新能在项目评估与筛选、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信息披露与报告方面的相关工作,认定本次碳中和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低碳产业项目,符合《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7]10号)、《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公告[2017]第20号)、《关于明确碳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2022]第1号)、《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Common Ground Taxonomy)(2024年11月更新版)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

根据《联合赤道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方法体系》(LEIS0002-2021),本次碳中和债在拟投项目绿色等级、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项目评估与筛选、信息披露与报告、产业政策方面表现极好,绿色等级为G1。

三、募集资金的监管

发行人承诺,募集资金仅限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不得用于项目资本金,不得挪用,不得用作土地款等其他用途,且采取设立资金监管账户模式,并附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

对于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资金监管账户如下:

户名: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渤海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户:2000406756001233

具体监管安排如下:

发行人承诺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设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并承诺严格按照发行文件中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发行人接受渤海银行对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管,以确保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

四、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1、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营收是本次债券到期偿还的重要保障,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是本次债券本息支付的主要资金来源。按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08,226.25万元、332,774.83万元、361,217.18万元及85,333.04万元;实现净利润78,988.37万元、86,039.61万元、90,761.96万元及12,684.1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4,543.85万元、215,526.82万元、188,122.99万元及-21,305.84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发行人持续且较强的盈收能力将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支撑。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的不断发展,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经营性现金流也将保持较为充裕的水平,从而为偿还本次债券的本息提供较好的保障。

2、较好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

发行人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下流动资产余额为988,080.71万元,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减存货)余额为951,588.4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9,735.01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4-6发行人2025年3月末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货币资金 49,735.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86.66

应收票据 29,838.91

应收账款 765,238.67

应收款项融资 46,321.01

预付款项 11,428.72

其他应收款 9,026.37

存货 36,492.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53.85

其他流动资产 27,959.28

流动资产合计 988,080.71

在公司现金流量不足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获得必要的偿债资金。

3、顺畅的融资渠道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持续获得授信支持。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为432.1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38.9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93.25亿元。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临时资金周转问题,发行人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临时资金予以解决。

4、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成立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偿付工作小组,自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之日起至付息期限或兑付期限结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五、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发生变化之前,发行人将提前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和中国货币网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在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出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发行人将提前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已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管理规程》的规定,与符合该《规程》的承销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将配合存续期管理机构或主承销商核查拟变更用途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产品指引、通知和信息披露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变更公告。

发行人举借该期债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不用于长期投资。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等金融业务。

本期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不用于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行为,不用于归还涉及非经营性项目的金融机构贷款,不投放于还款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向合法合规,符合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所投放项目的本金及利息。

对于本期绿色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绿色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发行人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将按照实需原则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套利、脱实向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募集资金穿透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含绿色有息债务);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且用于绿色项目(含绿色有息债务)。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尤明杨

注册资本:1,997,263,453元

成立日期:1997年3月2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9983L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411室

邮政编码:300051

联系电话:010-50950528

传真号码:010-50801300

经营范围:节能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

1、改制及设立

公司前身是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劝业场实行股份制的批复》(津政函[1992]31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出具的《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内部股票的批复》(津银金[1992]187号),天津劝业场将原国有股权折股41,442,355股并发行内部股票8,000万股,于1992年11月28日成立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市会计师事务所第八分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电所[92]34号),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21,442,355元,即121,442,355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 1992年11月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41,442,355 34.13%

2 法人股 30,109,000 24.79%

3 个人股 49,891,000 41.08%

合计 121,442,355 100.00%

2、1993年缩股

经股东大会决议及天津市国资委出具的“津国资商(93)59号”文批复,公司于1993年12月23日对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按81%的比例同比例缩股。

根据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会内字[1993]第51号),公司缩股后总股本98,368,307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2 1993年缩股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33,568,307 34.13%

2 法人股 24,388,290 24.79%

3 个人股 40,411,710 41.08%

合计 98,368,307 100.00%

3、1994年上市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向中国证监会致函《关于请批准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直接申请上市的函》(津政函[1993]79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发行上市的复审意见书》(证监发审字[1994]4号)批准,上交所《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上[1994]字第2009号)审核批准,公司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交所实行个人股直接上市。

上市后公司总股本98,368,307股,其中非流通股57,956,597股,占股份总数的58.92%;流通股40,411,710股,占股份总数的41.08%,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3 1994年上市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33,568,307 34.13%

2 法人股 24,388,290 24.79%

3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40,411,710 41.08%

合计 98,368,307 100.00%

4、1997年更名

经天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及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同意组建天津劝业场集团的批复》(津体改委发(1997)15号)批准,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1994年送配股

1994年5月,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经天津市股份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具的《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送配股方案的请示的批复》(津股办[1994]14号)批准,公司实施“每十股送红股二股、配售三股”的1993年度利润分配及送配股方案,配股价2.00元/股。

根据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会内验[1994]第20号),本次利润分配及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1,997,949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4 1994年送配股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45,353,000 31.94%

2 法人股 36,027,384 25.37%

3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60,617,565 42.69%

合计 141,997,949 100.00%

2、1996年配股

1996年7月,经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津政办字[1996]4号”文件批准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审核意见书》(证监配审字[1996]13号)复审通过,公司向全部股东发起实施“每10股配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3.30元/股。同时,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出具的“国资企函发[1995]216号”文件同意,社会公众股东根据持股数可按10:2.2的比例有偿受让国家股东的配股权。

配股结果为,社会公众股东应配1,818.53万股全部配出;国家向社会公众实际转配239.99万股,且该部分股份暂不流通;法人股东放弃全部配股权。

根据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会内验字[1996]第10号),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62,582,847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5 1996年配股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45,353,000 27.90%

2 法人股 36,027,384 22.16%

3 社会公众股(非流通股) 2,399,898 1.47%

4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78,802,565 48.47%

合计 162,582,847 100.00%

3、1998年配股

1998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关于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监上字[1997]115号)的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3股”的配股方案,配股价5.20元/股。同时,根据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津证办字[1997]112号”文件批复,部分法人股承诺将配股权以10:0.63的比例同时向国家股、社会公众股转让。配股结果为,所有应配股份全部配出,法人股向国家股转配285.79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转配511.69万股(暂不流通)。

根据天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会字[1998]第495号),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211,357,701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6 1998年配股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61,816,793 29.25%

2 法人股 38,860,780 18.38%

3 社会公众股(非流通股) 8,236,793 3.90%

4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102,443,335 48.47%

合计 211,357,701 100.00%

4、1998年送股转增

1998年4月,经股东大会决议与天津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劝业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变动的批复》(津证办字[1998]166号)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送红股1.54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2.3股”的1996、1997年度合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结果为,送红股增加股本3,254.99万股,公积金转增股本4,861.34万股,变更后注册资本总计292,520,958股。

根据天津津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津源会字[1998]第24号),本次利润分配及部分股权转让后,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7 1998年送股转增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97,023,592 33.17%

2 法人股 49,912,347 17.06%

3 社会公众股(非流通股) 3,801,545 1.30%

4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141,783,474 48.47%

合计 292,520,958 100.00%

5、1999年国有股划转

1999年10月,经财政部《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9]313号)批准,天津益商集团总公司所持9,701.3592万股国家股全部划转由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6、2000年转配股上市

2000年11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安排上市公司转配股分期、分批上市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19号),经上交所安排,公司转配股于2000年11月6日起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292,520,958股,其中非流通股146,935,939股,占股份总数的50.23%;流通股145,585,019股,占股份总数的49.77%,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8 2000年转配股上市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97,023,592 33.17%

2 法人股 49,912,347 17.06%

3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145,585,019 49.77%

合计 292,520,958 100.00%

7、2006年股权转让

2006年4月,经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827号)文件和天津市国资委出具的《根据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2006]72号)文件批准,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9,702.36万股中的4,387.81万股转让给天津中商

联控股有限公司,该部分股权转让后由国家股性质变为法人股性质。转让后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9 2006年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 53,145,448 18.17%

2 法人股 93,790,491 32.06%

3 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145,585,019 49.77%

合计 292,520,958 100.00%

8、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证监发[2005]86号)、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05]11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及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三家股东提议,并经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06]76号)批准同意,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8.5股的转增股份。

根据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五洲会字[2006]1-0771号),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总股本416,268,225股,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0 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国家股(限售流通股) 53,145,448 12.77%

2 法人股(限售流通股) 93,790,491 22.53%

3 社会公众股(无限售流通股) 269,332,286 64.70%

合计 416,268,225 100.00%

9、股权分置改革后限售流通股上市

2007年8月27日,公司第一批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2008年8月27日,第二批限售流通股解禁上市;2009年8月27日,公司股本416,268,225股实现全流通。

10、2017年股权无偿划转

2017年12月27日,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与津诚资本签订了《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与津诚资本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约定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54,918,156股股份无偿划转至津诚资本。2018年4月至6月,该无偿划转事项获得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政府、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同意。2018年6月28日,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津诚资本直接持有公司54,918,156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13.19%并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1、2020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7号),核准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2020年8月,公司以其持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原百货类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与津诚资本持有的金开有限35.4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并向津诚资本发行股份购买上述重大资产置换的差额部分;同时,公司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等11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金开有限剩余64.60%的股权。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计发行股份 680,349,321股,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096,617,546股。

2020年9月,公司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3-00022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2020年10月,公司重组募资配套资金发行的124,880,467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221,498,013股。

1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4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6,449,403股新股。

2021年6月,公司完成向19个发行对象发行股份314,858,490股,募集资金总额1,334,999,997.60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3-00025号)。

2021年7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536,356,503股。

13、2021年股权结构调整

2021年11月29日,津诚资本与金开企管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与津融国信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津诚资本与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津诚资本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31%股份(189,078,638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金开企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57%股份(54,918,156股股份)以增资方式转让给津融国信;无偿划转及股权转让完成后,津诚二号、津融国信成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原有津诚资本与津诚二号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2021年12月21日,津诚资本与金开企管无偿划转的股权登记完成,金开企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上述无偿划转及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开企管直接持有公司189,078,638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31%;津融国信直接持有公司54,918,156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7%,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津诚二号直接持有公司66,702,186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34%,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津诚资本通过金开企管、津融国信、津诚二号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0.22%股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市国资委,未发生变化。

14、2022年重大资产购买

2021年10月,发行人筹划重大现金购买,其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余英男持有的凌源智晶90%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购买”),因发行人12个月内对光伏或风电项目的收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现金购买累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经2022年2月18日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3月7日发行人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和工商变更登记。

15、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8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60,906,950股新股。

2022年10月,公司完成向11个发行对象发行股份460,906,950股,募集资金总额2,696,305,657.50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575号)。

2022年11月,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1,997,263,453股。

截至2025年3月末,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19.76%,金开企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图表5-11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47,128,727 12.37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134,118,015 6.72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0 5.01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702,186 3.34

资舟睿舟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583,480 3.33

招商银行-安联远见16号资产管理产品 64,974,000 3.25

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54,918,156 2.75

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387,179 2.57

景星富胜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384,700 2.57

中青芯鑫致胜(上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237,059 1.81

合计 873,433,502 43.72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图表5-12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金开企管直接持有公司247,128,727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2.37%;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54,918,156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75%,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津诚二号直接持有公司66,702,186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34%,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卓创2号直接持有公司25,980,093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30%,为金开企管的一致行动人。

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9.76%,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战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7GD6123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89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65,271.22万元,净资产49,563.86万元;2024年度,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85万元、净利润3,343.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非合并口径)。截至报告期末,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资产,也未开展其他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和冻结情况。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等。

四、独立性情况

(一)人员独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股东超越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的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完全分离,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

(二)资产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完整的资产结构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三)机构独立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级管理部门,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同时,发行人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投发、采购、生产等内部经营管理部门;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发行人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发行人财务运作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目前,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等,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48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13 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1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投资管理 392,481.11 100 -

2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15,952.00 - 51

3 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4,652.00 - 50.99

4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6,074.00 - 100

5 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3,514.28 - 80

6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7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1,100.00 - 100

8 易县易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3,500.00 - 95

9 邯能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5,600.00 - 100

10 金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500.00 - 100

11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 风力发电 3,000.00 - 100

12 龙游瑞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 光伏发电 1,510.00 - 100

13 曦洁(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光伏发电 3,000.00 - 60

14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16,060.00 - 84.50

15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 光伏发电 3,000.00 - 100

16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光伏发电 7,693.00 - 100

17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8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 光伏发电 1,250.00 - 100

19 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黑龙江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20 大连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1,500.00 - 65

21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500.00 - 100

22 沈阳拓源北重新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500.00 - 100

23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24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风力发电 2,000.00 - 100

25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2,200.00 - 100

26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14,208.00 - 100

27 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14,800.00 - 100

28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 光伏发电 100.00 - 30(注1)

29 山东大德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投资管理 10,000.00 - 100

30 金开启昱(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光伏发电 40,000.00 - 100

31 大同市云冈区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32 宁夏宁东京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33 偏关县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34 上海越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技术开发 286.00 - 51

35 诚开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1,500.00 - 65

36 北京孚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 100

37 武汉诚开吾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 研究和试验发展 200.00 - 51

38 上海奥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上海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39 四川诚开吾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00.00 - 51

40 孟村回族自治县诚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 80

41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10,000.00 - 100

42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5,000.00 - 100

43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15,000.00 - 100

44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投资 13,500.00 - 100

45 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投资 20,000.00 - 100

46 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投资 10,000.00 - 100

47 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投资 10,050.00 - 100

48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000.00 - 51

49 惟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 农业种植 5,000.00 - 100

50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湖北 技术开发 10,000.00 - 51

51 牡丹江杭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 光伏发电 10,000.00 - 51

52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3 邹平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4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5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6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7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8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59 惠民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100

60 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 光伏发电 500.00 - 49(注1)

61 滨州绿筑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10,000.00 - 100

62 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青海 技术开发 500.00 - 49(注1)

63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45,387.00 - 100

64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35,000.00 - 99.86

65 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55,000.00 - 90

66 闻喜县开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西 电力供应 5,000.00 - 51

67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20,542.35 - 100

68 海兴县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000.00 - 100

69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5,834.00 - 100

70 金开郭家窑(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300.00 - 75

71 万宁鑫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 100

72 枣庄峄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1,500.00 - 51

73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74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13,500.00 - 100

75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20,000.00 - 100

76 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10,000.00 - 100

77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10,050.00 - 100

78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广西 光伏发电 100.00 - 90

79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 发电供电及太阳能技术开发 100.00 - 100

80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81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风力发电投资 4,999.00 - 90

82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 风力发电 7,700.00 - 100

83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 技术运维 5,000.00 - 100

84 海盐兆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 光伏发电 200.00 - 100

85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 新疆 风力发电 39,700.00 - 100

86 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供应链管理服务 10,000.00 - 100

87 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14,431.00 - 100

88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投资 14,431.00 - 100

89 金开(淄博市淄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90 金开新能(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91 金开新能(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92 海南儋州金开鑫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 光伏发电 500.00 - 100

93 肇庆金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94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1,000.00 - 100

95 金开新能(溧阳)光伏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500.00 - 100

96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 风力发电 9,600.00 - 90

97 大庆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 风力发电 1,000.00 - 51

98 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 风力发电 1,000.00 - 51

99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 风力发电 1,000.00 - 51

100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黑龙江 风力发电 1,000.00 - 51

101 法库润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东北 风力发电 100.00 - 100

102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东北 风力发电 1,266.00 - 100

103 宁德顺能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福建 光伏发电 1,352.15 - 90

104 金开新能(惠东)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05 肇庆市高要区金开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东 光伏发电 2,000.00 - 51

106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07 金开台金(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08 青铜峡市金瓴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 风力发电 500.00 - 51

109 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 商业服务业 1,000.00 - 100

110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东北 风力发电投资 300.00 - 100

111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 东北 光伏发电 1,000.00 - 100

112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山东 光伏发电 5,000.00 - 100

113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福建 生物质发电 6,300.00 - 100

114 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1,000.00 - 100

115 清远市连州金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广东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16 金开新能(本溪)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辽宁 光伏发电 800.00 - 100

117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 光伏发电 6,400.00 - 100

118 新疆启昱诚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光伏发电 1,000.00 - 50

119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陕西 风力发电 300.00 - 100

120 金开新能(鲁山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 100

121 金开新能(宽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辽宁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000.00 - 95

122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23 县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24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25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 光伏发电 100.00 - 100

126 华彭能源(睢宁)有限公司 江苏 风力发电 5,515.31 - 100(注2)

127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 风力发电 1,000.00 - 90

128 罗城启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 光伏发电 9,480.00 - 100

129 金开新能(枣庄市)风电有限公司 山东 风力发电 100.00 - 100

130 金开新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新疆 风力发电 439.00 - 50

131 芮城九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 风力发电 300.00 - 100(注2)

132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天津 风力发电 450.00 - 100

133 天津悦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 风力发电 1,000.00 - 100

134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 光伏发电 200.00 - 100

135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 光伏发电 100.00 - 65

136 连云港金开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 光伏发电 400.00 - 51

137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河南 风力发电 1,000.00 - 100

138 金开启昱(北京)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 光伏发电 85,100.00 - 58.75

139 山西联广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 风力发电 300.00 - 100

140 睢宁曤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 风力发电 400.00 - 100

141 安多县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 65

142 金开新能(庄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辽宁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 65

143 金开新能(阳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山西 风力发电 100.00 - 90

144 天津金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 100

145 金开新能(芜湖)新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 100

146 金开新能智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0 - 100

147 金开新能(新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0.00 - 100

148 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00.00 - 100

注:1、持股比例小于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包括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原因如下:

(1)根据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由发行人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行使100%股东表决权,即股东会所议事项由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单方决定。因此,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子公司实际控制,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双方股东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东河北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且委托另一股东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行使其在公司中相应享有的表决权。因此,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由发行人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3)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由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100%持股,发行人在青海初日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的股权占比为49%,间接持有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49%的股份,因此也相应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2、芮城九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山西联广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华彭能源(睢宁)有限公司为睢宁曤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1、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392,481.11万元,法定代表人范晓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400.49亿元,总负债303.99亿元,净资产96.50亿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12亿元,净利润9.12亿元。

(二)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的合营及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图表5-14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1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 新能源发电 10,000.00 - 50%

2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 节能环保技术服务 4,000.00 - 50%

3 苏州龙鹰壹号绿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 创业投资 10,606.00 - 25%

4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 建设工程施工、技术服务 10,000.00 - 20%

5 长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1,000.00 - 20%

6 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武汉 技术服务、设备销售 20,000.00 - 10%

7 国盛金开(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 私募股权投资 2,150.00 - 89.58%

8 睿清(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 私募股权投资 300,100.00 - 33.32%

9 宁夏知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宁夏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00.00 - 20%

10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 光伏组件生产与销售 50,000.00 - 48.72%

2024年度,发行人不存在收入占比较高、资产占比较高等影响重大的参股企业。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发行人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经理层的组织结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通过《公司章程》等规定,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 2023年5月15日,发行人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国盛金开基金。国盛金开基金以私募基金从事清洁能源项目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发行规模0.22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0.2亿元,国盛金开基金其他投资方认缴规模共人民币0.02亿元。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表决权占三分之一,对国盛金开基金不具有控制,因此发行人未合并国盛金开基金,但对国盛金开基金具有重大影响。

1、股东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合并除外)、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对股东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职工董事1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应有3名独立董事,其中会计专业人士不少于1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要改革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负债管理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决定员工薪酬分配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3名,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委员任期、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可以将部分职权授予相关专门委员会、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除外。同时,建立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理制度。

3、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层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由董事会决定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经理层的岗位、期限、考核及薪酬分配等事项并实施契约化管理,严格兑现薪酬,未达到履职标准的启动退出程序,解除聘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

公司内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进行,保障控制目标的实现。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企业的特点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发行人母公司设置了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战略经营部、电力营销部、财务管理部等、金开有限设置了投资发展部、工程管理部、科技安质部、采购管理部、资本运营部、风险管理部、战略经营部等部门,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15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主要经营主体金开有限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表5-16金开有限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主要经营主体金开有限的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投资发展一、二、三部

投资业务规划和开发战略:投资发展部门作为直接接触市场的部门,第一时间了解行业发展的方向,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协助制定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

业务开发:投资发展部门对已成立区域公司区域及其他区域业务开发工作进行整体指导和安排,对内协调总部各职能部门,对外协调各种外部资源,促进各区域业务的良性发展。

重点客户及资源维护与开发:投资发展部在业务开发的同时,还需要负责维护与公司业务发展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外部咨询机构、大型客户等良好的业务关系,便于公司业务的良性开发。

2、工程管理部

技术管理:主要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制订,技术课题研究,工程专业技术管理;为项目前期选址、工程尽调、初设评审等工作提供工程技术支持;为项目设备及EPC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文件和方案评审建议。

工程项目管理:主要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及工程合同执行。进行工程建设进度管理、人员管理、执行成本控制、施工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管理。

合同造价管理:主要负责建设工程成本数据库;跟踪管理项目合同执行情况、成本控制情况;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公司对外投标工作的造价工作支持。

安全质量管理:主要负责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的制订,负责对各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工作情况实施专业监督管理,负责办理工程建设各项企业内部验收工作,对未交割的收购项目质量进行专业督导。

项目合规管理:主要负责已取得项目开发文件的交接,工程并网所需电网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各项专业验收手续办理,项目建设其他外部的协调事宜,索赔或其他对外事项。维持外部关系。

3、采购管理部

政策研究,管理制度及体系建设:公司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及优化、相关配套制度、指引、流程、标准化模板起草、维护及持续改进;对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研究,确保招标采购工作合法合规;保障廉洁从业。

供应商管理: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评估、信息收集等,对供应商进行选聘,建立并维护供应商管理体系;供应商联络及关系信息维护。

项目采购实施:紧跟市场变化,向公司提供设备选型建议;编制采购方案、招标文件、评选邀请文件等文件;采购过程中全部档案资料的归集管理。对采购标的供货(服务)进度、质量及付款进行跟踪监督和实施。

采购流程优化:主要负责加强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科技安质部

科技安质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标准制定,生产运维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公司生产计划制定与监督落实,生产运行方式分析、监控与优化调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技术经济管理。

5、资本运营部

融资业务:主要负责对接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及信用证、项目长期固定资产贷款、融资租赁业务、中票、短融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等。

资本运作:主要负责公司股权融资、改制、上市、产业基金等。

证券事务:主要负责对接交易所及监管机构做合规管理、维护投资者关系、对外公告、市值管理等。

产权管理:主要负责对国有产权交易相关登记、备案有关工作。

三会管理:作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事务。

6、风险管理部

投资业务标准及全流程制度建设:主要负责牵头投资标准制定;全过程参与法律及财务尽调工作,调前沟通、调中指导监督、调后审核;投资流程梳理及从立项、尽调(法律及财务)、评审、决策等投资制度、流程建设。

外聘中介机构管理及印章管理:主要负责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的管理。

投委会日常管理:主要负责建立投委会管理办法,建议公司投资标准设定后,对各职能部门对评审报告的审查意见出具范围、内容要求等进行规范。

法律事务管理:主要负责合同文本标准化建设;日常合同审查及公司整体法律支持;已签署合同履行情况监督及管理;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法律及合规风险事件统计及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在公司职能架构及部门职能边界界定明确的前提下,风险管理部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从公司整体和各职能部门两个维度,推动制度建设,构建风险管理网。

投后管理和后评价机制建设:在各部门职能部门界定明晰的情况下,牵头后评价管理机制建设,将过程管理与事后评价相衔接,既全面防范风险,也有利于对拟开展项目的经验指导和借鉴。

7、战略经营部

政策研究:负责紧跟国家层面行业政策的发布,及时分析研究,明确政策指引和导向,为公司战略规划提供依据。

战略规划:与投资发展部门配合,牵头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分析涉及行业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确定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业务范围及重点发展区域等,为投资发展明确方向。

计划管理: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并下达公司年度的经营计划,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对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反馈,年中调整经营计划指标,年底对经营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实现经营计划的闭环管理。建立项目全流程管理台账,对项目前期、建设、生产情况及时跟踪。

经营分析:负责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分析经营成果、亮点及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经营工作目标及措施;经营绩效考核组织,绩效考核分析报告编制等。

对标管理:通过对标管理,明确公司整体规模、盈利水平以及开发、建设、生产各环节所处的行业水平,明确与行业领先存在的差距,提出改进、赶超措施。

项目管理:一方面提升政策、战略的研究能力,突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深入业务流程管理,加强项目管控能力,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项目移交组织。

(三)发行人内控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为依法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各项业务合理、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财务管理部门四个层次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分工合理、授权明晰、职责对等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机构、配置财务人员、健全财务管理机制。

2、预算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算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经营行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制度涵盖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监督与考核等环节,旨在通过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设立董事会、经理层、预算管理办公室和各单位四个层级的组织架构,分别负责预算的审批、组织协调、日常执行和具体实施。预算内容包括经营业务、投融资业务和财务预算三大类。预算编制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公司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将结果纳入考核体系。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保障公司投资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该制度对公司重大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管理、处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4、融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融资管理机构和职责、融资管理决策程序、融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范围、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和管理、关联交易审议、关联交易披露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且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专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执行,发行人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已经建立了能够涵盖发行人的重要活动,并对内部和外部的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的有效信息系统,确保员工、投资者、公众能充分执行或理解发行人政策和程序。

8、对下属子公司资产、人员、财务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对子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风险、法律、资金、行政、审计等事项进行条线管理。

发行人建立了一套人力资源管控和集中运营体系,规范各子公司人员聘用、职级晋升、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福利管理等。

发行人资金管理按照集团统一管理原则,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对外融资。严格资金内控程序,适时跟踪资金交易动态,正确记录和反映资金变化过程,加强资金头寸和调拨管理。公司对各种财务资金支付环节统一确定审批权限,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公司将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统一实行预算管理。

发行人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财务管理部门四个层次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分工合理、授权明晰、职责对等的原则,合理设置财务机构、配置财务人员,实现财务的统一管理。

七、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如下:

图表5-17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终止日期

尤明杨 董事长、党委书记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王维 董事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战友 董事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秦海岩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刘澜飚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曹强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12月30日 2027年10月7日

刘江波 董事 男 2025年2月24日 2027年10月7日

刘瑞坤 董事 男 2024年10月8日 2027年10月7日

邓鹏 职工董事 男 2024年10月22日 2027年10月7日

范晓波 副总经理(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董事会秘书 男 2024年10月30日 2027年10月7日

宋璐璐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女 2024年10月30日 2027年10月7日

注:发行人于2025年6月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发行人现无总经理。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因新任总经理的聘任工作需履行相应程序,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总经理的选聘工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经理可以由董事会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再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简历如下:

尤明杨先生,汉族,1980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评审管理局副科级行员、正科级行员、经理助理、副处长,2014年5月起负责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历任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维先生,汉族,1970年5月生,无党派,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会计师。现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企业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天津津融国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津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战友先生,汉族,1983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现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天津津融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总经理、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秦海岩先生,汉族,1970年9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中国船级社工程师。现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国际电工委员会可再生能源设备认证互认体系IECRE副主席,世界风能协会副主席,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副理事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IEEEPES能源发展与发电技术委员会(中国)碳中和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技术及其应用分委会副主席。

刘澜飚先生,汉族,1966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教授职称,历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现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中心主任。

曹强,男,汉族,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鑫方盛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擎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江波,男,1981年10月出生,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和软件学院,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办公室、金融合作处、经营管理处干部,国家开发银行总行风险管理局操作风险管理处干部、业务发展局副处长,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国开雄安投资公司总经理、广东中医药基金董事长、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瑞坤,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在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鹏,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进入新疆军区装备部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参谋。2005年起就职于新疆教育厅,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2014年进入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风能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起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范晓波先生,男,1981年7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客户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信贷审批部风险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等;现任金开新能副总经理。

宋璐璐女士,1982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CPAA,ACCA;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分所审计及鉴证部高级审计员,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岗,津诚资本财务融资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财务融资部副部长等;现任金开新能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发行人董事的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本次债券的发行以及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股票或债券的情况。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有在职员工563人,员工学历及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5-18发行人员工学历构成表

教育程度类别 人数 占比

本科及以上 399 70.87%

大专及以下 164 29.13%

合计 563 100.00%

图表5-19发行人员工专业构成表

专业构成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265 47.07%

销售人员 54 9.59%

技术人员 132 23.45%

财务人员 41 7.28%

行政人员 33 5.86%

管理人员 38 6.75%

合计 563 100.00%

八、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发行人主要从事商业、各类物资的批发与零售,经营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场。受电商冲击以及多元商圈兴起引发的顾客分流影响,发行人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逐年下滑。2019年发行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将原有亏损的百货类资产剥离置出,并注入了金开有限100%股权。2020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实施完成,发行人主营业务转变为新能源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目前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节能服务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业务经营概况

1、营业收入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如下表所示:

图表5-2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新能源发电 83,010.60 97.28 342,732.55 94.88 323,919.28 97.34 302,455.71 98.13

其中:光伏发电 44,310.48 51.93 189,853.43 52.56 184,449.66 55.43 174,847.50 56.73

风力发电 38,700.12 45.35 150,837.75 41.76 136,922.55 41.15 127,608.21 41.40

生物质发电收入 - - 2,041.37 0.57 2,547.06 0.77 - -

其他业务收入 2,322.44 2.72 18,484.63 5.12 8,855.56 2.66 5,770.54 1.87

合计 85,333.04 100.00 361,217.18 100.00 332,774.83 100.00 308,226.25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08,226.25万元、332,774.83万元、361,217.18万元及85,333.04万元,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超过94%,主营业务突出,收入结构稳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站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具体可分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和生物质发电。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发电收入分别为174,847.50万元、184,449.66万元、189,853.43万元和44,310.4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73%、55.43%、52.56%和51.93%;风力发电收入分别为127,608.21万元、136,922.55万元、150,837.75万元和38,700.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40%、41.15%、41.76%和45.35%。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收购或设立光伏和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光伏与风力发电收入呈增长趋势,其中光伏发电收入的比例较风力发电收入更高,但随着风电项目的增加,光伏发电收入的占比在报告期内有所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5,770.54万元、8,855.56万元、18,484.63万元和2,322.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7%、2.66%、5.12%和2.72%。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原材料代采收入、咨询服务收入、运维服务收入及工程施工服务等。2023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及占比同比增加,主要为工程施工服务收入和运维服务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图表5-2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新能源发电 41,455.67 97.99 150,320.11 92.70 139,791.66 97.67 114,612.45 99.73

其中:光伏发电 26,817.50 63.39 95,649.18 58.98 87,720.98 61.29 73,283.73 63.76

风力发电 14,527.39 34.34 51,963.18 32.04 49,441.89 34.55 41,328.72 35.96

生物质发电 110.78 0.26 2,707.75 1.67 2,628.79 1.84 - -

其他业务成本 850.26 2.01 11,841.08 7.30 3,330.83 2.33 315.77 0.27

合计 42,305.93 100.00 162,161.19 100.00 143,122.49 100.00 114,928.22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14,928.22万元、143,122.49万元、162,161.19万元及42,305.93万元,与营业收入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发电成本分别为73,283.73万元、87,720.98万元、95,649.18万元和26,817.5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3.76%、61.29%、58.98%和63.39%;风力发电成本分别为41,328.72万元、49,441.89万元、51,963.18万元和14,527.39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5.96%、34.55%、32.04%和34.34%。随着公司发电装机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发电成本也逐年增长。

3、营业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情况如下:

图表5-2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润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 41,554.93 96.58 192,412.44 96.66 184,127.62 97.09 187,843.26 97.18

其中:光伏发电 17,492.98 40.66 94,204.25 47.33 96,728.68 51.00 101,563.77 52.54

风力发电 24,172.73 56.18 98,874.58 49.67 87,480.66 46.13 86,279.49 44.64

业务板块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生物质发电 -110.78 -0.26 -666.38 -0.33 -81.73 -0.04 - -

其他业务 1,472.18 3.42 6,643.55 3.34 5,524.73 2.91 5,454.77 2.82

合计 43,027.11 100.00 199,055.99 100.00 189,652.34 100.00 193,298.03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图表5-23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率

业务板块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 50.06% 56.14% 56.84% 62.11%

其中:光伏发电 39.48% 49.62% 52.44% 58.09%

风力发电 62.46% 65.55% 63.89% 67.61%

生物质发电 - -32.64% -3.21% -

其他业务 63.39% 35.94% 62.39% 94.53%

合计 50.42% 55.11% 56.99% 62.7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93,298.03万元、189,652.34万元、199,055.99万元及43,027.11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新能源发电项目和上网电量的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毛利润波动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发电毛利润分别为101,563.77万元、96,728.68万元、94,204.25万元和17,492.98万元,占营业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52.54%、51.00%、47.33%和40.66%,占比逐步下降;风力发电毛利润分别为86,279.49万元、87,480.66万元、98,874.58万元和24,172.73万元,占营业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44.64%、46.13%、49.67%和56.18%。报告期内,发行人加大投资风电项目,风电毛利润规模和占比均不断提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62.71%、56.99%、55.11%及50.42%,光伏发电毛利率分别为58.09%、52.44%、49.62%和39.48%,风力发电毛利率分别为67.61%、63.89%、65.55%、和62.46%。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但受上网电价下行等因素影响,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三)新能源发电业务

1、业务模式

发行人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营业务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要产品为电力。集中式光伏电站及风电场主要分布在新疆、宁夏、河北、山西、山东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分为“全额上网”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其中“全额上网”模式下的电站运营与集中式类似,发行人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主要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利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截至目前,发行人在运及在建发电项目125个,分布于新疆、宁夏、山西、山东、湖北、浙江、上海等超20个资源丰富的省、市、自治区。

2、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和风力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9号令)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发电、输电、供电等电力业务,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其中,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关于“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并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豁免分布式发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的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运营的集中式光伏和风电项目持有电力业务许可证情况如下:

图表5-24发行人电力业务许可证情况

序号 项目公司 电力业务许可证编号 许可机关 有效期

1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1010618-00076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18.11.12-2038.11.11

2 海兴县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10317-00716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07.13-2037.07.12

3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10317-00741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07.14-2037.07.13

4 易县易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10317-00730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07.14-2037.07.13

5 金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10318-00836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09.21-2038.09.20

6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10317-0072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7.7.13-2037.7.12

7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314-00068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4.03.28-2034.03.27

8 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315-00115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5.06.29-2035.06.28

9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1031316-00165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6.11.28-2036.11.27

10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31316-00160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6.08.31-2036.08.30

11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419-00519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19.04.04-2039.04.03

12 安达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20918-00327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18.09.29-2038.09.28

13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417-00391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17.02.13-2037.02.12

14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1010617-00172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17.07.13-2037.07.12

15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31419-00589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19.08.30-2039.08.29

16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41820-00499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20.05.09-2040.05.08

17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320-00240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0.08.17-2040.08.16

18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041614-00510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4.12.24.-2034.12.23

19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1010320-01254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10.22-2040.10.21

20 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031419-00590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19.8.30-2039.8.29

21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52020-00906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0.12.04-2040.12.03

22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31420-10020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23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1931321-00992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2.26-2041.2.25

24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1031420-10010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25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31420-10019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26 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 1031420-10015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27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420-10021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28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31420-00006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4.1-2040.3.31

29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31420-10018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30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420-10017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31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1031420-10022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32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10420-00582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0.4.27-2040.4.26

33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620-00077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0.12.28-2040.12.27

34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920723-09157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2023.6.25-2043.6.24

35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952223-01362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10.27-2043.10.26

36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62723-06986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3.02.20-2043.2.19

37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962723-07016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3.08.07-2043.8.6

38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52223-01349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9.7-2043.9.6

39 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1931420-10016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7-2040.12.26

40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52223-01360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3.10.26-2043.10.25

41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1010623-01207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2023.05.06-2043.5.5

42 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1931222-01020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2.12.5-2042.12.04

43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31313-00060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13.11.28-2033.11.27

44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1041823-10067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23.06.25-2043.6.24

45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041909-00861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09.08.08-2029.08.07

46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224-0107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03.21-2044.03.20

47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二期) 1062624-06474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4.03.04-2044.03.03

48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31321-01016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12.31-2041.12.30

49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52125-01229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局 2025.1.23-2045.1.22

50 罗城启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62724-07092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2024.11.11-2044.11.10

51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910224-01084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10.22-2044.10.21

52 木垒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1031420-10005 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 2020.12.24-2040.12.23

53 易县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324-01485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01.10-2044.01.09

54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324-01524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06.13-2044.06.12

55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324--01531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06.26-2044.06.25

56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10324-01525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4.06.14-2044.06.13

57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73125-01290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5.05.21-2025.05.20

58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1010325-01580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5.04.01-2045.03.31

3、采购情况

(1)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光伏电站及风电场建设需采购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升压设备、电缆等设备,同时需要采购相关工程施工服务。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采购体系,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流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采购与付款的内部控制,采购流程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图表5-25发行人采购流程图

(2)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及占总采购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图表5-26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采购内容 占总采购金额比例

2025年1-3月 1 新疆晶诺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1,445.29 供应链业务 8.10

2 新疆东方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18,845.11 供应链业务 7.11

3 双良新能源科技(包头)有限公司 17,712.39 供应链业务 6.69

4 珠海丽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242.83 供应链业务 5.38

5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10,111.54 EPC 3.8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82,357.16 31.10

2024 1 淮安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599.97 供应链业务 3.68

年 2 弘元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 32,598.85 供应链业务 3.37

3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32,531.70 供应链业务 3.36

4 宁夏荣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09.98 供应链业务 2.07

5 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 19,939.20 EPC 2.06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140,679.70 14.54

2023年 1 天津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0,723.90 EPC 9.53

2 江苏龙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59,708.97 供应链业务 6.27

3 江苏新霖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8,978.14 供应链业务 4.09

4 中环艾能(高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8,945.17 供应链业务 4.09

5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475.63 供应链业务 3.73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263,831.81 27.71

2022年 1 江苏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82,980.18 光伏设备 12.42

2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7,679.98 供应链业务 11.63

3 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964.25 光伏设备 9.73

4 中环艾能(高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567.61 供应链业务 7.57

5 湖北中科能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4,232.53 工程施工 5.1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 310,424.55 - 46.47

4、生产情况

(1)生产模式

发行人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依靠光伏发电组件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将太阳能/风能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至电网,发电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日常生产过程中需要做好运营监控与日常维护工作,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目前发行人部分电站项目采用委托运维的方式对电站进行日常管理,主要是出于收购后承接原运维合同或降低运维成本的原因。通过委托运维的方式可以保障项目正常运营,合同到期后,将根据运维团队建设情况以及成本因素的考量,继续保持委托运维或采取自行运维模式。委托运维行业市场充分竞争,供应商可替代性较强;该电站委托运维模式不会对发行人的稳定经营产生实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与运维公司不存在与委托运营相关的争议、纠纷。

(2)发电机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能源发电控股装机规模、发电情况如下:

图表5-27发行人报告期内装机容量和发电情况

时间 并网装机容量(兆瓦) 发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2022年 3,754.23 627,846.70 621,886.06 612,409.00

2023年 4,480.12 714,750.00 708,088.00 699,987.00

2024年 5,553.69 790,494.00 780,916.37 775,699.00

2025年1-3月 5,679.87 203,563.48 202,149.62 200,870.19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电站类型控股装机规模情况如下:

图表5-28发行人报告期内各电站类型装机容量

单位:兆瓦

时间 光伏 风电 生物质 储能 合计

2022年 2,537.53 1,216.70 - - 3,754.23

2023年 3,096.71 1,256.70 24.00 102.70 4,480.12

2024年 3,912.61 1,514.38 102.70 24.00 5,553.69

2025年1-3月 4,018.99 1,534.18 102.70 24.00 5,679.87

发行人持续投资优质且多元化的光伏、风电资产组合,积极探索多能互补,完善储能、氢能等资产布局,同时在新材料等协同领域挖掘细分产业投资机会。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核准装机容量5,566兆瓦,并网容量3,754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7%、20%。其中,光伏项目并网容量2,537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217兆瓦。2022年度,发行人累计完成发电量6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6%、19%。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097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257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127兆瓦。2023年度,发行人累计完成发电量7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核准装机容量7,468兆瓦,并网容量5,554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6%、24%。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913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514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127兆瓦。2024年度,发行人累计完成发电量79.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装机容量按地区分布如下:

图表5-29 2024年末发行人装机容量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兆瓦

地区 并网装机容量 2024年新投产机组的并网装机容量 2024年核准项目装机容量 在建项目容量

宁夏 671.30 - 679.13 -

河北 453.48 177.30 860.00 406.50

黑龙江 87.52 - 308.80 200.00

辽宁 184.40 - 246.19 -

浙江 13.15 - 13.18 -

安徽 157.83 100.00 157.45 -

上海 16.82 - 17.20 -

山东 543.34 - 561.71 -

江西 80.00 - 80.00 -

广西 383.68 203.84 321.70 -

江苏 154.43 15.33 164.04 19.80

山西 490.42 20.00 470.00 -

新疆 1262.76 10.00 1509.10 150.00

湖北 376.98 22.82 373.37 38.00

天津 220.67 209.78 465.33 43.20

青海 50.02 - 50.00 -

福建 47.84 3.42 48.92 -

广东 173.06 165.00 647.00 -

陕西 40.00 - 40.00 -

河南 40.00 40.00 140.00 -

西藏 106.00 106.00 100.00 -

海南 - - 15.00 -

内蒙古 - - 200.00 -

合计 5,553.69 1,073.48 7,468.10 857.50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情况如下:

图表5-30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电效率情况

类型 地区 2024 2023 2022

光伏 宁夏 1,382 1,415 1,533

黑龙江 1,288 1,474 1,611

辽宁 1,241 1,168 1,068

河北 698 1,388 1,380

浙江 869 932 1,014

安徽 1,082 1,003 1,148

上海 1,009 912 1,102

山东 1,186 1,103 1,153

山西 1,430 1,505 1,468

江西 1,030 1,096 1,128

广西 623 893 989

江苏 1,124 1,142 1,234

新疆 873 1,582 1,561

青海 1,570 741 83

广东 666 662 -

湖北 978 740 47

天津 1,258 87 -

风电 新疆 2,659 2,618 2,786

山东 2,312 2,478 2,464

河北 2,385 2,505 2,480

黑龙江 4,132 3,281 3,121

广西 2,154 2,078 891

辽宁 2,960 3,340 2,471

陕西 1,720 140 -

安徽 1,777 - -

山西 2,452 - -

生物质 福建 2,035 1,967 -

发行人在运营的新能源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新疆、山东、河北、山西、宁夏、湖北、广东、广西等经济发达或风光资源优良的区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山西、山东、宁夏、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电力交易,参与交易总量达27.23亿千瓦时(未包含准皖直流大通道配套项目交易电量),同比提升20.6%,现货交易量达7.9亿千瓦时。公司持续深化跨省送电资源布局,重点聚焦西部省份电力外送机遇。通过市场化交易机制,高效整合新疆、宁夏、青海等资源富集区域的电力资源,输送至上海、重庆、陕西等经济发达地区。

2024年,发行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总计1,073兆瓦,这些项目主要布局在电力消纳能力强、资源条件优越的地区,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发行人的装机规模,也为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中,西藏那曲光储项目是发行人在高原区域的标志性工程,也是全球海拔最高的大型光储项目之一。该项目由100兆瓦光伏电站和20%的“4小时构网型”储能系统组成,平均海拔超过4,500米。项目采用“牧光互补”模式,投运后可实现板上发电、板下放牧,为当地居民提供了绿色增收的新渠道。项目依托国家级储能技术创新平台,超前探索高寒、高海拔地区的电力调峰新模式,有效发挥区域电力调峰、保供及铁路用能保障作用,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销售情况

(1)销售模式

1)集中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及风电场

集中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及风电场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电价或发布的国家补贴竞价结果确定。

2)“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电站

发行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大连国发、上海曦洁、沈阳沈机、沈阳北重、龙游瑞源、滁州布鲁斯凯、广西蓝铁、邹平绿筑、邹平绿能、邹平建信、滨州绿能、博兴绿能、滨州北海、阳信绿能、惠民绿筑、上海奥西、海盐兆风等。下属电站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该模式下,发电企业与业主企业自行根据电表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电量,当地电网公司月度下发结算单确认余电上网部分电量(如有)。

(2)电力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销售情况如下:

图表5-31 2022年度发行人电力销售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售电量 外购电量 上网电价 售电价

新疆 287,236 284,756 277,331 1,923 498 498

风电 216,153 214,165 206,873 1,452 488 488

光伏 71,083 70,591 70,458 471 526 526

宁夏 87,194 86,786 85,792 613 544 544

光伏 87,194 86,786 85,792 613 544 544

青海 416 411 393 19 228 228

光伏 416 411 393 19 228 228

黑龙江 8,176 8,133 8,049 54 573 573

风电 1,553 1,549 1,475 27 520 520

光伏 6,623 6,584 6,574 27 585 585

辽宁 8,691 8,554 8,389 72 804 804

风电 983 978 873 9 461 461

光伏 7,707 7,576 7,516 64 844 844

河北 43,675 43,181 43,083 367 827 827

风电 12,549 12,274 12,280 25 576 576

光伏 31,127 30,907 30,803 342 927 927

山西 69,056 68,553 68,255 577 506 506

光伏 69,056 68,553 68,255 577 506 506

山东 87,720 86,163 86,072 349 539 539

风电 59,651 58,401 58,070 255 577 577

光伏 28,069 27,762 28,003 93 459 459

江苏 13,597 13,396 13,356 135 1,007 1,007

光伏 13,597 13,396 13,356 135 1,007 1,007

安徽 5,780 5,776 5,621 43 914 914

光伏 5,780 5,776 5,621 43 914 914

浙江 1,332 1,328 1,315 9 1,138 1,138

光伏 1,332 1,328 1,315 9 1,138 1,138

福建 196 196 133 - 818 818

光伏 196 196 133 - 818 818

上海 1,164 1,157 1,150 9 933 933

光伏 1,164 1,157 1,150 9 933 933

江西 9,028 8,943 8,940 106 419 419

光伏 9,028 8,943 8,940 106 419 419

广西 4,403 4,369 4,348 22 553 553

风电 3,404 3,382 3,369 13 420 420

光伏 998 987 979 8 1,008 1,008

湖北 183 183 183 - 649 649

光伏 183 183 183 - 649 649

合计 627,846 621,885 612,409 4,298 - -

图表5-32 2023年度发行人电力销售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售电量 外购电量 上网电价 售电价

新疆 280,808 277,398 275,746 5,803 492 492

风电 208,789 206,054 204,555 1,140 482 482

光伏 72,019 71,344 71,191 4,663 522 522

宁夏 94,968 94,442 93,561 618 420 420

光伏 94,968 94,442 93,561 618 420 420

青海 3,707 3,660 3,634 50 181 181

光伏 3,707 3,660 3,634 50 181 181

陕西 562 547 544 0 517 517

风电 562 547 544 0 517 517

黑龙江 21,285 21,205 20,821 58 535 535

风电 15,225 15,182 14,805 31 520 520

光伏 6,060 6,023 6,016 27 573 573

辽宁 26,890 26,509 23,952 163 520 520

风电 6,769 6,595 4,057 21 453 453

光伏 20,121 19,914 19,895 142 534 534

河北 43,988 43,393 43,290 340 836 836

风电 12,677 12,421 12,421 28 598 598

光伏 31,311 30,972 30,869 312 931 931

山西 70,813 70,272 70,054 612 525 525

光伏 70,813 70,272 70,054 612 525 525

天津 94 94 94 2 804 804

光伏 94 94 94 2 804 804

山东 94,297 92,945 92,694 399 521 521

风电 61,938 60,731 60,450 228 558 558

光伏 32,359 32,214 32,244 171 450 450

江苏 15,564 15,678 15,632 549 896 896

光伏 15,564 15,338 15,293 144 896 896

储能 - 339 339 405 459 459

安徽 5,800 5,798 5,658 43 888 888

光伏 5,800 5,798 5,658 43 888 888

浙江 1,226 1,218 1,212 9 1,109 1,109

光伏 1,226 1,218 1,212 9 1,109 1,109

福建 6,848 5,945 5,913 9 715 715

光伏 2,109 2,107 2,075 0 650 650

生物质 4,739 3,838 3,838 9 750 750

上海 1,533 1,520 1,507 15 910 910

光伏 1,533 1,520 1,507 15 910 910

江西 8,770 8,687 8,683 104 432 432

光伏 8,770 8,687 8,683 104 432 432

广西 18,248 18,046 18,042 143 459 459

风电 12,466 12,327 12,334 66 423 423

光伏 5,782 5,719 5,708 78 535 535

湖北 18,817 20,193 18,413 762 379 379

光伏 18,817 18,159 18,413 762 379 379

储能 - 2,034 - - -

广东 533 537 537 8 570 570

光伏 533 537 537 8 570 570

合计 714,750 708,088 699,987 9,688 523 523

图表5-33 2024年度发行人电力销售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元/兆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发电量 上网电量 售电量 外购电量 上网电价 售电价

新疆 285,139 279,249 277,789 1,672 490 490

风电 212,076 207,370 206,005 1,122 482 482

光伏 73,064 71,879 71,783 550 514 514

宁夏 91,731 91,244 90,836 616 419 419

光伏 91,731 91,244 90,836 616 419 419

青海 4,365 4,342 4,352 61 248 248

光伏 4,365 4,342 4,352 61 248 248

陕西 7,016 6,879 6,838 27 485 485

风电 7,016 6,879 6838 27 485 485

黑龙江 25,379 25,292 24,802 47 527 527

风电 20,082 20,028 19,539 20 520 520

光伏 5,297 5,264 5,263 27 551 551

辽宁 24,981 24,768 24,353 157 540 540

风电 3,611 3,596 3,597 7 452 452

光伏 21,369 21,172 20,756 150 556 556

河北 40,726 40,282 40,194 325 829 829

风电 12,068 11,861 11,861 29 596 596

光伏 28,658 28,421 28,333 295 926 926

山西 72,762 72,171 71,817 580 468 468

风电 5,006 4,905 4,741 14 520 520

光伏 67,755 67,266 67,076 566 465 465

天津 20,156 20,014 20,247 158 416 416

风电 3,443 3,389 3,639 8 378 378

光伏 16,713 16,625 16,607 150 424 424

山东 92,580 91,420 91,228 436 508 508

风电 57,794 56,817 56,572 220 555 555

光伏 34,786 34,603 34,656 215 433 433

江苏 18,762 19,014 18,971 721 792 792

风电 3,196 3,182 3,182 11 399 399

光伏 15,566 15,335 15,789 119 871 871

储能 - 497 590

安徽 24,022 23,868 23,617 98 533 533

风电 17,767 17,614 17,519 52 421 421

光伏 6,255 6,254 6,099 45 853 853

浙江 1,139 1,139 1,141 2 1,051 1,051

光伏 1,139 1,139 1,141 2 1,051 1,051

福建 7,037 6,135 6,124 17 574 574

光伏 2,153 2,153 2,142 16 564 564

生物质 4,884 3,982 3,982 1 579 579

上海 1,699 1,688 1,682 11 804 804

光伏 1,699 1,688 1,682 11 804 804

江西 8,237 8,157 8,161 101 403 403

光伏 8,237 8,157 8,161 101 403 403

广西 29,298 29,052 29,031 185 388 388

风电 12,923 12,813 12,793 55 369 369

光伏 16,375 16,238 16,238 130 404 404

湖北 25,731 26,566 24,819 2,066 319 319

光伏 25,731 25,787 24,819 901 319 319

储能 - 778 - 1165 - -

广东 8,732 8,646 8,672 76 444 444

光伏 8,732 8,646 8,672 76 444 444

西藏 29 28 - - - -

光伏 29 28 - - - -

河南 974 963 1,026 9 378 378

风电 974 963 1,026 9 378 378

合计 790,494 780,916 775,699 7,365 499 499

图表5-34 2025年1-3月发行人电力销售情况

区域 电站类型 装机容量(兆瓦) 发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上网电价加权均价(含补贴)(含税元/千瓦时)

西北地区(宁夏、新疆、青海、陕西) 光伏 1,186.58 42,382.35 41,965.04 41,832.96 0.41

风电 837.50 44,521.59 43,650.42 43,496.82 0.47

东北地区(黑龙江、辽宁) 光伏 213.32 6,018.72 5,957.32 5,875.02 0.48

风电 58.60 5,508.17 5,489.50 5,332.63 0.51

华北地区(河北、山西、天津) 光伏 1,109.49 30,199.67 29,918.27 29,960.45 0.51

风电 155.08 11,670.33 11,498.62 11,418.77 0.49

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江西) 光伏 623.50 14,910.93 14,823.28 15,052.66 0.60

储能 2.70 - 113.79

风电 383.00 26,429.10 26,081.29 25,663.54 0.50

生物质 24.00 - - - -

华南地区(包括广西、广东) 光伏 496.74 10,285.00 10,230.54 10,145.46 0.37

风电 60.00 4,653.81 4,622.64 4,600.64 0.32

华中地区(包括湖北) 光伏 283.36 4,628.68 4,980.27 5,270.46 0.34

储能 100.00 - 551.89

风电 40.00 1,831.69 1,808.99 1,720.78 0.37

西南地区(西藏) 光伏 106.00 523.44 457.76 500.00 0.34

合计 5,679.87 203,563.48 202,149.62 200,870.19 -

(3)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图表5-35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

2025年1-3 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 19,339.49 22.10

2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8,355.29 9.55

月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6,433.42 7.35

4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6,074.23 6.94

5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5,247.11 6.00

前五名客户合计 45,449.54 51.94

2024年 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 81,964.87 22.69

2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31,490.74 8.72

3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27,585.06 7.64

4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27,519.88 7.62

5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1,328.40 5.90

前五名客户合计 189,888.95 52.57

2023年 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 80,047.88 24.05

2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32,527.65 9.77

3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32,366.07 9.73

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9,949.98 9.00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23,137.07 6.95

前五名客户合计 198,028.65 59.51

2022年 1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木垒县供电公司 83,097.36 26.96

2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52,931.82 17.17

3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41,783.53 13.56

4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31,610.84 10.26

5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 24,163.90 7.84

前五名客户合计 233,587.44 75.78

注:以上对电网公司客户的销售收入包括补贴电价收入部分。

5、弃风限电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弃风限电情况如下:

图表5-36报告期内发行人限电率情况

单位:万千瓦时

时间 风电 光伏

限电损失电量 限电率 限电损失电量 限电率

2022年 23,118.59 6.74% 21,910.47 5.91%

2023年 31,643.68 9.04% 26,581.48 6.28%

2024年 39,390.53 9.96% 35,733.70 7.68%

2025年1-3月 12,250.92 11.46% 22,970.01 17.4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风力发电的限电率分别为6.74%、9.04%、9.96%和11.46%。2023年,发行人弃风限电率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各省装机容量逐年上涨,导致地区限电均有所上涨所致。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发电的限电率分别为5.91%、6.28%、7.68%和17.41%。2025年1-3月,发行人光伏限电率大幅增加主要是因为随着政策扶持和技术的不断提升,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速度加快,光伏装机容量出现了大幅增长但光伏用电需求并未大幅增加所致。

6、环保情况及节能减排情况

(1)环保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风力/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不属于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国家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列示的重污染行业。发行人生产经营中对于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场站生产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等,产生量较小、污染程度低,在集中处理后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发行人针对以上情况均采取了积极应对措施,具体如下:

1)生产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太阳能组件的清洗废水直接用于光伏组件下的植被绿化,通过此举,各场站内的植被覆盖比之前有了较大提升。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的化粪池。

2)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新能源场站运行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对生活垃圾采取集中存放,定期统一处理的方式,可消除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生态保护方面,发行人在项目评估时积极考虑对生态带来的影响,并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发行人在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分析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如风力条件、光照强度等,同时分析对当地主要岩土层、水文地质的影响,选择经济和环境最佳平衡点,在保障电力运输效率的同时,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节能减排情况

发行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坚持开展节能改造工作,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并确保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使用可再生能源为主要能源。2024年,公司可再生能源使用总量为11,852.82万千瓦时。同时,发行人持续拓展水资源使用效率提升改造工作,尽可能减少电站运营、工程施工和生活用水的耗水排水量。

发行人持续深化“三废”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公司在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实现废气零排放、危险废弃物零产生。针对一般固体废弃物,如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办公垃圾,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并运送到指定单位集中处理。

发行人积极打造低碳化办公场景,实行精细化管理,包括压缩非必要的办公经费、控制公务车使用次数等举措,减少资源浪费。同时,公司于办公场所张贴节能减排类的标语和提示,倡导员工践行环保、低碳的绿色办公理念。

发行人深知清洁能源是调整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公司立足于自身业务优势,积极贯彻执行“科技兴国,科技强国”战略,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攻克能源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充分发挥其“产业+金融”优势,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类迈向“零碳”发展新时代贡献智慧和力量。

发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顺应全球可持续发展要求,减少自身环境足迹,推广绿色办公理念,将节能减排贯彻到内部管理中,提高运营过程中的资源使用效率,致力于建设绿色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可再生能源作为电力来源,以清洁能源促生产。2024年,公司直接使用11,852.82万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力。公司通过整体筹划协同管控实现项目全年发电量稳定供应,报告期内实发电量79.05亿度,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698.81万吨,节约标准煤280.31万吨,有效地践行国家“3060”双碳政策,助力地区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

(3)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规定情况较好,部分子公司由于环保手续办理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楼新能源”)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21】5号),对于北楼新能源建设的部分项目因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处以罚款。针对以上处罚,公司已支付罚款并于2021年5月18日补办完毕环评手续,取得《关于东乡区詹圩镇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配套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抚环审【2021】7号)。

发行人子公司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2月收到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荷牡环罚字【2022】4号),公司针对上述处罚已支付罚款,并于2022年5月取得环保局整改完成的说明。

发行人子公司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于2023年3月收到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3)08005号)。项目公司已针对上述处罚缴纳罚款14.6万元,项目环评评审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

发行人子公司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于2023年7月收到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卫环罚字(2023)13号)。项目公司已针对上述处罚缴纳罚款38.9万元。

发行人子公司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因扬光新能源5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工程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收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环罚〔2024〕SG053号)。项目公司已针对上述处罚已缴纳罚款5.5万元。

发行人子公司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因扬光新能源5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输电线路工程未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于2024年12月收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环罚〔2024〕SG054号)。项目公司已针对上述处罚已缴纳罚款20万元。

发行人子公司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于2024年9月收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南环罚〔2024〕211号)。项目公司已针对上述处罚已缴纳罚款10.83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子公司针对上述处罚已经整改完毕,不存在其他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7、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全面的生产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方位增强职业健康管理基础,严格防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安全管理投入共计4,571万元。

发行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安委会工作考核细则》《全员安全责任管理规定》《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程》《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暂行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签署2023年度安全责任书20份,全面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公司持续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方针及政策制定,并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设立行政办公、生产运营及工程建设三个安全管理条线,在安委会领导下,负责条线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并通过各项安全专题会向所属部门传达布置相关工作要求。

发行人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2024年颁布执行《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工程建设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严控工程质量,实现资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精细化,取得了良好成绩。天津市大寺12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获得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天津市文明工地”,《一种无人机挂拆接地线工艺的研发》《提高塔基螺栓预埋一次验收合格率》《提高升压站电气二次接线施工一次验收合格率》等6项质量成果荣获中国电力建设协会省部QC成果奖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较好,未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行业政策影响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行业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近年来为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涉及配额制、保障利用小时规定、跨区输送、促进当地消纳等多项措施。如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太阳能风力发电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国家对新能源电力的政策支持导向。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的讲话中提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我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022年,我国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

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发展27条,未来将逐步解决新能源发电大量接入电力系统带来的不稳定、不确定性问题。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新能源和水能功率预测技术,统筹分析有关气象要素、电源状态、电网运行、用户需求、储能配置等变量因素;加强规模化新能源基地智能化技术改造,提高弱送端系统调节支撑能力,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智能化水平,促进新能源发电的可靠并网及有序消纳,保障新能源资源充分开发。此外,绿氢、新型储能、绿氨等新技术的顶层设计、技术研发、试点示范、应用场景、产业链布局等逐步完善,为新能源大规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2024年10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2030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

重点行业方面,国务院部署了“1+4”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20%左右,2024年6月7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大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2024年7月2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电解铝、数据中心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明确2025年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达到25%以上,且首次给各省分别下达了电解铝行业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目标,数据中心要求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要求年均增长10%。工信部牵头发布了建材行业、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促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九、发行人主要在建及拟建项目情况

(一)在建项目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项目不存在停建、缓建情况,主要在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7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预计总投金额(万元) 已投金额(万元)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预计全容量并网时间 装机容量(MW) 是否合规 立项批文 环评批文

1 满城石井光伏项目 河北 138,071 98,471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59 / 300 是 保行审投核字【2023】17号 保满审环表字【2023】02号

2 满城白龙光伏项目 河北 38,603 27,869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85 2025.6 70 是 保满审批备字【2021】84号 保满审环表字【2022】19号

3 易县武官寨光伏项目 河北 48,611 30,077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57 / 92 是 易县审批备变字【2023】17号 易审表[2023】11号

4 监利马嘶湖光伏项目 湖北 49,496 33,109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69 / 100 是 监发改审批【2022】286号 监环审函【2021】36号

5 新疆木垒大石头风电项目 新疆 83,672 2,755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13 2025.12 150 是 昌州发改工【2024】171号 昌州环评【2024】286号

6 新疆哈密智算中心项目 新疆 217,090 42,391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99 / / 是 备案证号:2412241834652200000303 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7 丰宁承德光伏项目 河北 67,469 55,567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85 2025.5 100 是 丰数政备字【2024】113号 承环丰审【2023】5号

6合计 643,012 290,239 812

注:截至2025年6月末,丰宁承德光伏项目、满城白龙光伏项目已完成对应装机容量建设,新疆哈密智算中心首批项目已建成且计划于7月启动验收工作。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预计总投资共643,012万元,已投资金额290,239万元,预计可增加光伏装机容量662MW、风电装机容量150MW。

(二)拟建项目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预计总投资共193,8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38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拟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预计总投金额 (预计)开工时间 资金来源 是否合规 立项批文 环评批文

1 滨州北海风电项目 山东 94,195 暂无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是 滨审批五【2024】56号 暂无

2 朔州平鲁分散式风电项目 山西 33,164 暂无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是 朔审批函【2024】513号 暂无

3 广东肇庆高要区150MW光伏项目 广东 66,443 暂无 自有资金、贷款融资 是 项目代码:2207-441204-04-01-235848 暂无

合计 193,802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新能源开发和综合能源服务主业,以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重大战略为目标,以现代化公司治理结构及市场化经营机制为保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互惠共赢的发展思路构建以清洁电力、低碳产品、电算协同为核心的“三条曲线”发展布局,按照“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能源生态型企业。

“三条曲线”发展布局。第一条曲线:做强“清洁电力”,以稳筑基,稳中求进。在巩固风电、光伏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下,加快布局水电、抽水蓄能、清洁高效火电、生物质发电、新型储能以及氢基能源发电,开拓国际市场,构建多能互补的清洁电力矩阵。第二条曲线:开发“低碳产品”,以新破局,升级动能。充分开发“绿电+”的应用场景,深化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拓展绿色化工、绿色冶炼、绿色制造等产业,加力绿色科技孵化,打造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第三条曲线:布局“电算协同”,以智赋能,提速争先。布局高端算力基础设施及管理平台,从数据资产中挖潜,赋能绿电运营提质增效,探索AI相关高技术研发和产业培育,抢占电算协同发展新机遇。

十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前景

(一)电力行业现状及趋势

1、电力生产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

电力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能源供给和动力支持,工业生产和居民日常生活均离不开电力,电力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属于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支柱产业。

国民经济回升拉动全社会用电量需求较快增长。202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增加约6,300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看,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0.3%,明显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增长水平,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14.5%)、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3.7%)增长领先;四大高载能行业2024年用电量同比增长2.2%。其中,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1.0%、2.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4.3%、6.5%;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9%,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用电量同比增长21.7%,主要得益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快速发展。分地区看,西藏(13.9%)、安徽(11.9%)、重庆(11.0%)、云南(11.0%)、新疆(10.8%)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10%;浙江、湖北、江苏3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位于8%-10%。

2024年,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建设,“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部署实施,全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3%;气电、抽水蓄能发电装机分别新投产1,899万千瓦、753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85.2%和38.1%,其中,气电新投产装机规模创历年新高,抽水蓄能新投产装机规模为历年第二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进一步提升。截至2024年底,全国并网风电5.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8亿千瓦、海上风电4,12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达到14.1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提前6年完成我国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承诺的“到2030年中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目标。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2、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2024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2.7%,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售电量比重为76%,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其中,省内交易电量合计为47,528亿千瓦时,省间交易电量合计为14,268亿千瓦时。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6,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含绿电、电网代购)电量合计为45,484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052亿千瓦时。

电力市场运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和规范化。通过市场化交易,还原电力商品属性,让电价体现电能量的真实价值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2024年5月14日,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0号令《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系统总结以往电力市场运行经验、形成运行规范、做出顶层设计,明确电力市场成员的分类和职责、交易品种的分类和交易方式、市场计量、结算、风险控制等。《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等陆续出台,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新型主体市场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绿电参与电力市场相关规则。2024年11月29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三步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电力市场顶层设计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基础性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基本规范统一;到2029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到2035年,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二)光伏发电行业

光伏发电的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再通过升压装置升压后输送到电网中。近年来,在技术进步及政策激励的驱动下,光伏发电作为太阳能的重要应用领域之一,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最先开始推广,中国凭借广阔的市场需求、有力的政策支持、持续的技术创新迭代,已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体系,目前光伏发电已成为全球范围内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的重要内容。

1、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行业概况

光伏产业作为具有重大开发价值的新能源产业,其清洁高效及可持续利用的特点使得各国都先后投入至该产业的开发与利用中。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光伏发电的巨大潜力愈发引人关注。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统计,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452GW,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65GW。

2012年以前,欧洲区域为全球光伏发展的核心地区。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统计,2010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为18GW,其中欧洲地区新增装机容量14GW,占总装机规模的77%;2011年全球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2GW,欧洲地区占比74%;2012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0GW,欧洲地区占比63%。

2013年以后,中国、美国引领了全球光伏发电的增长。2015年,中国的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超过40GW,首次超过德国成为全球光伏累计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2016年,中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一,而欧洲国家的新增装机容量相较于2015年有所下降。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中国、欧洲地区、美国三地累计装机容量占全球总装机容量的占比分别是48%、18%和10%,合计占比75%。

近年来,伴随光伏全球平价逐渐落地,海外市场持续高增长。南美、中东、北非等新兴市场增长明显,荷兰、德国等欧洲市场开始复苏。海外光伏市场(全球市场减去中国市场)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从2015年的31GW增长至2024年的978GW。

2、我国光伏发电行业概况

我国光伏发电的起步较欧美国家相对较晚,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目前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我国光伏发电起步于2000年后,随着国家启动送电到乡、光明工程等一系列扶持项目,为偏远无电地区解决用电问题。随着光伏发电技术成熟、成本逐步降低、上网电价初步明确以及国家改善能源结构的需要日益增加,集中式光伏发电得到迅猛的发展。

2013年,欧美对中国光伏组件制造业实施“双反”,国内光伏制造业遭遇危机。在此背景下,国内开始密集出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以拉动内需。国家先后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等政策,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极大改善了地面电站并网难、补贴年限不确定以及补贴拖延等问题。我国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终端市场,截至2024年末,我国光伏装机容量已达到887GW。2025年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三)风力发电行业

风力发电是把风的动能转为电能的行为,相比传统火力发电污染更小,已成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之一。

从产业链来看,风电产业主要包括上游的零部件制造、风电整机制造,以及下游的电站投资、运营。风机零部件包括叶片、塔筒、齿轮箱、发电机、变桨偏航系统、轮毂、变流器等。风电机组厂商主要负责风机的设计和整机制造。下游电站开发商主要从事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

1、全球风力发电行业概况

风电是一类清洁、绿色、安全的可再生能源。随着全球各国对于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等问题的日益重视,加快发展风电已成为各国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应对气候和环境问题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统计,近年来,全球风电累计装机规模不断增长,由2015年的417GW,快速增至2024年的1133GW。2024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113GW。随着风电技术的成熟,成本不断降低,新兴市场持续开拓,风电装机规模不断提高。

2、我国风电行业概况

我国可开发利用的风能资源十分丰富,在国家政策措施的推动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的风电产业从粗放式的数量扩张,向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方向转变,风电产业进入稳定持续增长的新阶段。

我国风电场的建设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其后的十余年中,经历了初期示范阶段和产业化建立阶段,装机容量呈现平稳、缓慢增长的特点。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启动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规划大型风电基地建设。此后几年,国家相继启动多次特许权招标,风电开发逐步正规化。随着国家发改委首期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我国风电场建设进入规模化及国产化阶段,装机容量迅速增长。特别是自2006年开始,装机容量呈现爆发式增长。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统计,截至2024年末,我国风电装机容量522GW,占全球装机容量的48%。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支持新能源电力行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对光伏发电、风电行业发展进行规范与引导。近年来为促进光伏发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又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涉及配额制、保障利用小时规定、跨区输送、促进当地消纳等多项措施。如2016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相继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阐述了“十三五”期间太阳能风力发电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体现国家对新能源电力的政策支持导向。

2020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的讲话中提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我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022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作为未来十年指导电力市场建设的纲领性政策文件。《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从健全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功能、健全交易机制、加强规划监管、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等方面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2022年,我国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

2025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下称“136号文”)。136号文提出,按照价格市场形成、责任公平承担、区分存量增量、政策统筹协调的总体思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对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各地按国家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2)技术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成本不断下降

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在经过较长时间发展后,在产业链各环节中的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创新不断加强,使得发电设备效率不断提升,成本不断下降。光伏方面,度电成本的下降的主要因素是电站初始投资建设成本的降低及设备效率的提升。近三年光伏电池组件效率的提升、制造工艺的进步以及多晶组件、单晶组件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保证了光伏系统度电成本的下降;风电方面,得益于风电设备技术提升以及运营效率的提升,风电场单位度电成本进一步降低。

目前,我国已经在光照资源和风资源优质地区实现了平价上网,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用地和建设模式将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市场化推进方式。

2、不利因素

(1)新能源电力对政府补贴仍存在一定依赖

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产业,并相继出台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保障性收购等政策。随着目前国家政策调整,针对新增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政策不再执行,可能会对新增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的利润率造成不利影响。

(2)来自其他可再生能源的竞争

近年来,新能源行业发展日新月异。除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外,核能、潮汐能、生物质能以及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也十分迅速,装机量不断攀升。若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安全性、清洁性、技术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和进展,而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行业的技术革新缓慢,发电效率和发电成本等方面落后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则将会对光伏发电及风力发电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五)行业竞争格局

1、概况

由于受到行业进入门槛的制约,光伏、风力发电行业呈现市场份额较高的行业集中度特征,开发商主要为国有大型发电企业。以风电为例,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数据,2024年我国风电有新增装机的开发企业超过200家,前15家新增装机容量合计占比达66.3%;截至2024年末,前15家开发企业的累计装机容量合计占全部装机容量的69.3%。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重组而成,于2017年1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火力发电公司、风力发电公司和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于2015年7月合并重新组建,是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企业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企业。

(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注册资本349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电源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金融、煤炭、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

(4)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能源企业,注册资本金370亿元,主要业务覆盖电力、煤炭煤化工、金融、环保、商贸物流和新兴产业。

十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一)股权结构多元化,治理结构完善、决策高效

发行人拥有多元化的股东结构,股东背景卓越且资源互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股东中还包括以国开金融为代表的大型国资金融机构和以通用技术集团为代表的行业龙头企业,国资背景、产业力量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为发行人提供了强大的资源支持和协同优势。

发行人以市场化为核心,治理效能突出。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和天津市国资委“央地协同”混改典范、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试点企业,发行人坚持授权充分、灵活高效的机制体制,拥有先进、高效的治理结构,构建了专业、领先的董事会。发行人坚持市场化经营管理,配套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快速响应、高效决策的敏捷组织形态,为长期稳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发行人人均营收、人均利润、人均管理资产水平远高于可比能源电力企业。

(二)高素质专业化团队,战略机遇把握能力强

发行人管理团队基本具有头部金融机构或能源央企履历背景,熟悉新能源电力行业规律与业务模式,充分把控新能源电力投资风险;专业和业务背景涵盖煤炭、油气、电力、化工、电子、金融等,视野更宽、触角更敏捷,可从全能源视角把握能源转型机遇,目前已经在算力、金属冶炼、

煤化工等领域开展“绿电+”模式布局,提高绿电附加值;熟悉资本运作与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有效整合股东和合作方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探索适合发行人的多元化发展道路,为发行人的发展引领方向。坚持“金融+实业”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思路,现有员工主要来源于能源行业、金融机构及咨询机构,总部及分发行人员工平均年龄不到35岁,硕士及以上学历员工占比53%,已经建立起一支有活力、专业化、高能效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

发行人以科学规划引领业务实践,持续优化内控体系,健全制度机制,确保业务开展规范高效。在项目投资领域,发行人以全流程风险管理为核心,依托《投资业务手册》与投资管理系统,构建覆盖投前尽调、投中监督、投后评价的全链条风控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程管控。凭借卓越的法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发行人于2024年荣膺“ALBChina十五佳公司法务团队”,彰显发行人在合规管理与投资风控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数智转型全面铺开,构建智慧型企业新生态

发行人以数字化战略为引领,持续优化“赋能主业、技术驱动、生态协同”的建设模式,在投资管理智能化、大模型应用场景拓展及核心业务技术验证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年内完成覆盖全级次组织的投资管理系统建设,构建“投前评估-投中监控-投后分析”全链路数字化体系,系统上线后,投资决策速度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精细化程度大大加强。夯实基础的同时也积极进行新兴技术探索,基于自主可控的技术底座私有化部署开源大模型,落地“金知”多模型实时联网查询平台,整合电力市场、政策法规等多维度数据,支撑政策解读、新能源项目选址、电力交易策略制定等场景;“金制”深度对接发行人制度知识库,在提高内部沟通效率的同时流程合规性得到提升;在电力交易和功率预测方面布局大模型技术试点应用,积极应对电力市场化改革。

(五)资信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强

发行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强。在过去几年中,发行人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稳定且高互信度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形成了优质的企业信誉。发行人充分利用各类金融机构的差异化业务优势,围绕发行人业务发展需求,科学使用各类金融工具,高效开展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实现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保障现金流的稳定性。

(六)重视回报股东,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高度重视回报股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为提振市场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推进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发行人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同时,发行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认真做好市值管理,不断推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披质量、密切资本市场沟通,做好对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回报,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的财务数据来源于2022-2024年经审计的及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发行人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30413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453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890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5年1-3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2年

发行人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1)解释第15号中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发行人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上述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发行人对于2021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

2)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该规定,发行人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2023年

1)《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新保险准则”)及相关实施问答

新保险准则取代了2006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及2009年印发的《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发行人未发生保险相关交易,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发行人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

发行人对于2022年1月1日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了追溯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发行人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3)2024年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发行人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发行人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发行人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发行人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发行人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发行人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发行人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发行人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发行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2025年1-3月

2025年1-3月,发行人无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考虑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回款周期的变化等相关因素,基于对未来经济形势的判断,为了更加合理反映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发行人结合最新行业政策,对发行人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重新核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按照0.5%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发行人2024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人民币3,231.89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人民币3,231.89万元。

3、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本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以下25个主体:

图表6-1 2022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9,7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2 金开智维(宁夏)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技术运维 100.00 收购

3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4,999.00 风力发电投资 90.00 收购

4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4,431.00 风力发电投资 100.00 收购

5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6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600.00 风力发电 90.00 收购

7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8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1,266.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9 宁德顺能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352.15 光伏发电 90.00 收购

10 大庆同望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51.00 收购

11 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51.00 收购

12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51.00 收购

13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51.00 收购

14 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供应链管理服务 100.00 设立

15 海盐兆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16 金开(淄博市淄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17 金开新能(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18 金开新能(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19 海南儋州金开鑫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20 余姚诚开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光伏发电 51.00 设立

21 金开新能(溧阳)光伏有限公司 5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22 肇庆市高要区金开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00 光伏发电 51.00 设立

23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24 金开台金(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25 青铜峡市金瓴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风力发电 51.00 设立

2、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以下11个主体:

图表6-2 2023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2 福建省凯圣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6,300.00 生物质发电 100.00 收购

3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5,0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4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5 清远市连州金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6 金开新能(本溪)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800.00 光伏发电 100.00 设立

7 新疆启昱诚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技术服务 50.00 收购

8 金开新能(宽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3,000.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设立

9 汉能吴忠市太阳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4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10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11 金开新能(鲁山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设立

3、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以下25个主体:

图表6-3 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山西联广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2 睢宁曤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3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90.00 收购

4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5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45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6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7 罗城启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9,48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8 天津悦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9 易县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10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11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12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13 金开新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439 风力发电 50.00 表决权委托

14 金开启昱(北京)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5,100 光伏发电 58.75 增持

15 金开新能(枣庄市)风电有限公司 100 风力发电 100 新设

16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65 新设

17 连云港金开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 400 光伏发电 51 新设

18 安多县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5 新设

19 金开新能(庄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65 新设

20 金开新能(阳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00 风力发电 90 新设

21 天津金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新设

22 金开新能(芜湖)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 新设

23 金开新能智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新设

24 金开新能(新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 新设

25 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00 新设

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以下25个主体:

图表6-4 2024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原因

1 宁夏知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0 控制权转移

2 天津兰禾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3 大同市云冈区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4 滦平凯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 60 清算注销

5 山西昭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2,000 电力供应 70 清算注销

6 诚开新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5,500 技术研发与服务 100 清算注销

7 海南储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电力供应 100 清算注销

8 承德和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9 忻州市开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电力供应 90 清算注销

10 内蒙古开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 100 清算注销

11 吉林省汇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3,000 技术开发 95 清算注销

12 内蒙古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太阳能及风力发电 51 清算注销

13 湖北昌俊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14 神池县开卓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发电供电 80 清算注销

15 威海绿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2,0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16 山东龙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 技术开发 85 清算注销

17 内蒙古开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技术开发 100 清算注销

18 新河县诚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80 清算注销

19 灵寿县开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80 清算注销

20 金开台金(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光伏发电 100 清算注销

21 山东国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 电力供应 100 清算注销

22 余姚诚开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光伏发电 51 清算注销

23 潜江市亚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1 清算注销

24 枣庄诚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发电供电 100 清算注销

25 白银高开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光伏发电 51 清算注销

注:发行人对部分没有实际业务的子公司进行了清理注销,注销子公司未产生进一步的损益。

4、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以下6个主体:

图表6-5 2025年1-3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滨州恒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收购

2 滨州晟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收购

3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收购

4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7,455.00 新能源发电 100.00 收购

5 金开恒泰新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2,000.00 技术服务 55.00 设立

6 金开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200,000.00 煤炭及制品销售 100.00 设立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表6-6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6,210.17 49,735.01 102,768.89 29,184.26 262,48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47,408.84 11,386.66 25,575.65 8,993.54 9,963.06

应收票据 13,018.01 29,838.91 18,806.06 18,134.08 7,901.16

应收账款 758,640.56 765,238.67 798,755.89 589,022.50 532,300.81

应收款项融资 6,331.27 46,321.01 16,323.77 2,970.11 32,564.44

预付款项 15,456.27 11,428.72 22,241.05 6,088.69 14,035.48

其他应收款(合计) 8,155.69 9,026.37 8,670.31 8,754.15 15,967.58

存货 8,530.28 36,492.23 2,166.71 4,373.88 51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51.93 653.85 653.85 - -

其他流动资产 28,755.64 27,959.28 29,659.90 21,392.75 24,141.11

流动资产合计 933,258.66 988,080.71 1,025,622.08 688,913.97 899,871.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2,341.83 22,341.83 22,341.83 21,034.13 -

长期股权投资 118,729.10 132,468.61 132,801.66 86,719.64 102,397.77

固定资产 2,131,827.18 2,177,861.01 2,164,638.41 1,880,028.71 1,752,505.45

在建工程 210,993.35 108,081.53 78,053.08 61,796.83 131,536.32

使用权资产 87,741.53 87,456.02 69,969.84 61,843.47 64,222.01

无形资产 23,452.15 21,406.21 21,625.31 14,523.78 8,965.89

商誉 242,723.37 218,577.07 216,577.21 150,781.84 150,288.03

长期待摊费用 63,512.13 62,628.13 62,900.68 56,743.42 46,50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085.50 56,020.60 55,610.56 37,289.04 35,812.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7,197.09 181,865.22 156,904.47 133,591.18 77,383.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27,603.24 3,068,706.24 2,981,423.05 2,504,352.05 2,369,620.64

资产总计 4,060,861.90 4,056,786.95 4,007,045.12 3,193,266.02 3,269,492.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8,363.12 62,900.01 54.79 9,000.18 8,513.15

应付票据 65,247.35 133,015.48 204,383.64 74,935.47 129,908.51

应付账款 28,732.65 20,701.08 32,799.97 26,131.79 20,684.19

预收款项 700.44 34.75 20.01 11.15 189.91

合同负债 2,996.03 1,783.44 2,855.19 4,051.65 7,051.92

应付职工薪酬 15,164.95 18,831.81 16,827.32 14,913.59 13,861.60

应交税费 7,511.81 8,042.54 7,018.83 6,305.22 8,475.66

其他应付款(合计) 177,064.61 194,964.97 199,475.12 165,592.63 268,421.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4,995.82 211,936.48 197,834.69 180,832.05 128,120.41

其他流动负债 1,577.33 6,900.88 2,921.27 580.79 6,460.66

流动负债合计 582,354.12 659,111.43 664,190.83 482,354.52 591,687.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048,033.68 2,129,698.70 2,138,860.56 1,729,943.39 1,757,365.19

应付债券 219,649.91 204,659.77 154,710.13 - -

租赁负债 51,639.37 50,577.62 48,919.93 39,702.26 36,633.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78.56 1,121.19 1,128.19 1,567.33 772.3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67.90 275.48 279.27 294.44 309.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20,669.43 2,386,332.77 2,343,898.08 1,771,507.41 1,795,080.99

负债合计 2,903,023.54 3,045,444.19 3,008,088.91 2,253,861.93 2,386,768.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资本公积 564,879.13 564,879.13 564,625.73 561,829.01 565,654.20

减:库存股 16,976.64 16,976.64 16,976.64 2,128.76 -

专项储备 5,196.17 5,131.64 4,748.61 3,393.97 311.54

盈余公积金 20,825.93 20,825.93 20,825.93 14,868.44 9,723.16

未分配利润 192,968.20 168,547.33 156,510.16 116,623.90 61,50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966,619.14 942,133.74 929,460.14 894,312.90 836,922.45

少数股东权益 191,219.21 69,209.01 69,496.08 45,091.19 45,801.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7,838.36 1,011,342.76 998,956.21 939,404.09 882,723.5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060,861.90 4,056,786.95 4,007,045.12 3,193,266.02 3,269,492.26

2、合并利润表

图表6-7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经重述)

一、营业总收入 284,091.31 85,333.0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营业收入 284,091.31 85,333.0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二、营业总成本 210,685.80 69,304.24 271,275.82 250,821.89 224,222.64

营业成本 126,932.09 42,305.93 162,161.19 143,122.49 114,928.22

税金及附加 3,138.50 947.29 3,592.79 3,887.39 4,380.45

销售费用 385.39 115.87 324.40 354.14 72.12

管理费用 18,632.11 5,562.03 21,486.74 23,228.24 20,134.51

研发费用 813.80 269.57 1,746.93 1,418.85 726.50

财务费用 60,783.90 20,103.54 81,963.76 78,810.78 83,980.84

其中:利息费用 60,765.40 20,004.58 81,942.74 78,837.93 85,181.04

利息收入 130.64 50.17 472.79 217.48 1,453.63

加:其他收益 1,963.73 901.72 2,667.24 2,464.24 509.27

投资净收益 -4,930.60 -249.55 30,124.26 14,506.77 4,959.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184.58 -333.05 23,797.72 13,894.30 3,127.8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90.68 87.06 242.13 285.78 264.53

资产减值损失 -1,297.23 - -12,619.79 -7,341.82 -2,872.76

信用减值损失 83.23 -208.15 -3,586.59 -41.26 -196.93

资产处置收益 - - 0.06 -14.33 0.20

三、营业利润 69,415.32 16,559.88 106,768.67 91,812.31 86,666.94

加:营业外收入 3,677.19 74.00 364.38 6,269.90 4,229.02

减:营业外支出 31.91 8.53 296.94 658.63 1,732.35

四、利润总额 73,060.59 16,625.36 106,836.11 97,423.58 89,163.61

减:所得税费用 13,751.12 3,941.26 16,074.15 11,383.97 10,175.23

五、净利润 59,309.47 12,684.10 90,761.96 86,039.61 78,98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131.29 12,037.18 80,271.94 80,234.60 73,248.31

少数股东损益 3,178.18 646.92 10,490.02 5,805.00 5,740.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309.47 12,684.10 90,761.96 86,039.61 78,98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6,131.29 12,037.18 80,271.94 80,234.60 73,248.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78.18 646.92 10,490.02 5,805.00 5,740.07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29 0.06 0.41 0.40 0.45

稀释每股收益 0.29 0.06 0.41 0.40 0.4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表6-8近三年一期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9,783.48 108,000.23 500,846.89 574,537.43 506,926.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26.81 234.32 2,262.31 5,156.02 51,749.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89.20 929.05 2,656.82 2,408.69 4,78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7,699.49 109,163.59 505,766.01 582,102.14 563,459.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4,723.09 112,902.68 236,014.50 287,282.09 196,170.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0,062.65 4,235.24 23,488.09 22,434.21 13,550.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4,372.87 9,617.14 43,535.36 44,632.63 37,15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58.39 3,714.37 14,605.07 12,226.39 12,036.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0,217.00 130,469.43 317,643.02 366,575.31 258,91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482.49 -21,305.84 188,122.99 215,526.82 304,543.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48,373.14 121,188.73 233,595.00 475,860.97 570,835.5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379.84 - 2,723.76 239.22 2,005.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0.31 1.48 0.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19.43 4,665.08 19,137.61 6,960.59 10,612.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672.42 125,853.81 255,456.68 483,062.25 583,453.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9,643.16 67,443.66 128,366.22 208,071.96 365,869.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8,931.25 108,400.00 236,790.50 444,660.00 531,659.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3,064.05 8,874.83 24,736.89 28,344.18 25,495.9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750.12 5,350.95 41,898.68 87,621.58 13,337.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3,388.57 190,069.44 431,792.29 768,697.73 936,36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716.15 -64,215.63 -176,335.60 -285,635.48 -352,908.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20,049.00 - - - 269,375.9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65,900.27 176,894.47 720,388.96 487,451.25 628,352.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63.96 148.17 1,009.34 258.99 8,170.3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5,000.00 50,000.00 15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1,713.23 227,042.64 876,398.31 487,710.24 905,898.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1,876.59 169,226.69 642,301.56 533,645.84 542,957.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9,325.55 16,678.87 114,553.55 99,732.48 82,707.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556.29 - - -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所支付的现金 10,674.77 - - 9,585.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39.59 8,346.37 61,117.98 8,184.70 26,85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8,316.50 194,251.93 817,973.09 651,148.02 652,520.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03.27 32,790.71 58,425.22 -163,437.78 253,378.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52,836.94 -52,730.76 70,212.60 -233,546.43 205,012.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954.05 96,954.05 26,741.45 260,287.88 55,27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117.11 44,223.29 96,954.05 26,741.45 260,287.88

(二)发行人母公司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图表6-9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95 43.97 178.14 1,897.33 550.94

预付款项 41.65 61.23 75.04 34.5 162.04

其他应收款 284,659.11 239,599.39 188,687.55 51,031.10 25,482.84

存货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567.66 423.66 426.67 423.66 423.66

流动资产合计 285,286.38 240,128.25 189,367.39 53,386.61 26,619.4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796,055.91 796,055.91 796,055.91 766,055.91 686,055.91

无形资产 36.30 3.47 3.56 - -

固定资产 0.16 0.19 - - -

长期待摊费用 96.67 82.31 38.7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24.17 1,428.20 1,412.74 1,395.04 1,28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7,513.21 797,570.08 797,510.99 767,450.96 687,339.24

资产总计 1,082,799.59 1,037,698.33 986,878.38 820,837.56 713,958.7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67.94 341.76 335.88 335.74 288.96

应付职工薪酬 279.86 197.65 160.78 241.99 78.45

应交税费 516.51 495.66 494.40 497.11 563.10

其他应付款 72.43 55.23 60.48 17.47 321.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135.42 2,148.51 1,072.58 - -

流动负债合计 34,072.15 3,238.81 2,124.12 1,092.31 1,251.69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219,649.91 204,659.77 154,710.1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9,649.91 204,659.77 154,710.13 - -

负债合计 253,722.07 207,898.58 156,834.25 1,092.31 1,251.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资本公积金 580,944.41 580,944.41 580,944.41 580,944.41 580,944.41

减:库存股 16,976.64 16,976.64 16,976.64 2,128.76 -

盈余公积金 20,825.93 20,825.93 20,825.93 14,868.44 9,723.16

未分配利润 44,557.47 45,279.70 45,524.08 26,334.82 -77,686.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077.52 829,799.75 830,044.13 819,745.26 712,707.0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082,799.59 1,037,698.33 986,878.38 820,837.56 713,958.72

2、母公司利润表

图表6-10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总收入 - - - -

营业收入 - - - -

二、营业总成本 1,293.36 244.38 431.41 60.14 1,074.23

营业成本 - - - - -

税金及附加 0.12 0.05 0.52 - 2.44

销售费用 - - - - -

管理费用 1,158.34 208.59 1,020.09 1,110.38 1,013.70

财务费用 134.90 35.74 -589.20 -1,050.23 58.09

其中:利息费用 4,046.95 1,075.93 1,072.58 - 589.12

利息收入 3,912.23 1,077.02 1,747.24 1,069.27 531.17

加:其他收益 - - 6.38 0.17 0.03

投资净收益 20,000.00 - 60,000.00 129,2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三、营业利润 18,706.64 -244.38 59,574.97 129,140.03 -1,074.19

加:营业外收入 -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0.40 -

四、利润总额 18,706.64 -244.38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五、净利润 18,706.64 -244.38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706.64 -244.38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图表6-11近三年一期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0.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70 2.36 28.72 54.79 537.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0 2.36 28.72 54.79 53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 0.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2.38 84.83 532.51 395.70 231.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0.47 0.39 17.15 66.80 2.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3.98 55.72 776.57 942.49 84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6.82 140.94 1,326.23 1,405.00 1,08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0.12 -138.58 -1,297.50 -1,350.21 -543.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 - 58,165.23 102,2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 - 58,165.23 102,2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4.66 68.87 59.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30,000.00 80,000.00 2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075.26 49,835.22 133,877.41 - 55,473.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19.92 49,904.09 163,936.46 80,000.00 265,473.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219.92 -49,904.09 -105,771.23 22,200.00 -265,473.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 267,413.1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5,000.00 50,000.00 15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41.67 148.17 817.80 2,871.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741.67 50,148.17 155,817.80 2,871.13 267,413.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476.62 - 34,631.23 19,972.63 622.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1.20 239.67 13,989.79 4,273.13 22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87.82 239.67 48,621.01 24,245.76 847.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253.85 49,908.50 107,196.79 -21,374.64 266,565.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136.20 -134.17 128.06 -524.85 548.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15 154.15 26.09 550.94 2.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5 19.98 154.15 26.09 550.94

三、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735.01 1.23 102,768.89 2.56 29,184.26 0.91 262,481.76 8.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86.66 0.28 25,575.65 0.64 8,993.54 0.28 9,963.06 0.30

应收票据 29,838.91 0.74 18,806.06 0.47 18,134.08 0.57 7,901.16 0.24

应收账款 765,238.67 18.86 798,755.89 19.93 589,022.50 18.45 532,300.81 16.28

应收款项融资 46,321.01 1.14 16,323.77 0.41 2,970.11 0.09 32,564.44 1.00

预付款项 11,428.72 0.28 22,241.05 0.56 6,088.69 0.19 14,035.48 0.43

其他应收款 9,026.37 0.22 8,670.31 0.22 8,754.15 0.27 15,967.58 0.49

存货 36,492.23 0.90 2,166.71 0.05 4,373.88 0.14 516.20 0.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53.85 0.02 653.85 0.02 - - - -

其他流动资产 27,959.28 0.69 29,659.90 0.74 21,392.75 0.67 24,141.11 0.74

流动资产合计 988,080.71 24.36 1,025,622.08 25.60 688,913.97 21.57 899,871.61 27.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2,341.83 0.55 22,341.83 0.56 21,034.13 0.66 - -

长期股权投资 132,468.61 3.27 132,801.66 3.31 86,719.64 2.72 102,397.77 3.13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2,177,861.01 53.68 2,164,638.41 54.02 1,880,028.71 58.87 1,752,505.45 53.60

在建工程 108,081.53 2.66 78,053.08 1.95 61,796.83 1.94 131,536.32 4.02

使用权资产 87,456.02 2.16 69,969.84 1.75 61,843.47 1.94 64,222.01 1.96

无形资产 21,406.21 0.53 21,625.31 0.54 14,523.78 0.45 8,965.89 0.27

商誉 218,577.07 5.39 216,577.21 5.40 150,781.84 4.72 150,288.03 4.60

长期待摊费用 62,628.13 1.54 62,900.68 1.57 56,743.42 1.78 46,509.02 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6,020.60 1.38 55,610.56 1.39 37,289.04 1.17 35,812.40 1.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1,865.22 4.48 156,904.47 3.92 133,591.18 4.18 77,383.76 2.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8,706.24 75.64 2,981,423.05 74.40 2,504,352.05 78.43 2,369,620.64 72.48

资产总计 4,056,786.95 100.00 4,007,045.12 100.00 3,193,266.02 100.00 3,269,492.26 100.00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3,269,492.26万元、3,193,266.02万元、4,007,045.12万元和4,056,786.95万元,总体呈波动增长趋势。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899,871.61万元、688,913.97万元、1,025,622.08万元和988,080.7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7.52%、21.57%、25.60%和24.36%;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369,620.64万元、2,504,352.05万元、2,981,423.05万元和3,068,706.24万元,占比分别为72.48%、78.43%、74.40%和75.64%。发行人资产结构较为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近三年及一期末的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超过70%,资产结构与新能源发电行业的业务特点相匹配。

1、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

(1)货币资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262,481.76万元、29,184.26万元、102,768.89万元和49,735.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3%、0.91%、2.56%和1.23%。发行人货币资金主要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1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44,144.91 96,954.05 26,741.45 260,287.88

其他货币资金 5,590.09 5,814.84 2,442.82 2,193.89

合计 49,735.01 102,768.89 29,184.26 262,481.76

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同比减少88.88%,主要系长期资产投资增加,支出相应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同比增加252.14%,主要系债务融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1.60%,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为5,590.09万元,主要为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和复垦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9,963.06万元、8,993.54万元、25,575.65万元和11,386.6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0%、0.28%、0.64%和0.28%。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2023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9.73%。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加184.38%,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55.48%,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分别为7,901.16万元、18,134.08万元、18,806.06万元和29,838.9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4%、0.57%、0.47%和0.74%。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增加10,232.91万元,主要是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增加3.71%。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58.67%,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532,300.81万元、589,022.50万元、798,755.89万元和765,238.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28%、18.45%、19.93%和18.86%。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向电网公司及用电户直接售电形成的应收电费款,包括基础电费款、国家补贴电费款、以及业主直营电费款。

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同比增加10.66%。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同比增加35.61%,主要系供应链业务及国补应收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2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图表6-14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年以内 250,564.42 318,838.45 220,263.24 295,704.28

1年至2年 177,212.86 174,624.32 166,478.86 135,655.89

2年至3年 152,141.99 143,024.02 117,049.22 68,596.88

3年以上 189,506.27 166,227.43 85,578.80 32,690.49

小计 769,425.54 802,714.21 589,370.12 532,647.55

减:坏账准备 4,186.87 3,958.32 347.62 346.74

合计 765,238.67 798,755.89 589,022.50 532,300.8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图表6-15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693.47 0.09 693.47 100.00 693.47 0.09 693.47 100.00

按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768,732.07 99.91 3,493.40 0.45 802,020.74 99.91 3,264.85 0.41

类别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其中:账龄组合 59,913.62 7.79 73.71 0.12 135,416.86 16.87 32.96 0.02

其他组合(应收电网公司) 24,881.32 3.23 - - 20,225.81 2.52 - -

其他组合(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683,937.13 88.89 3,419.69 0.50 646,378.07 80.52 3,231.89 0.50

合计 769,425.54 100.00 4,186.87 0.54 802,714.21 100.00 3,958.32 0.49

类别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评估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693.47 0.12 346.74 50.00 693.47 0.13 346.74 50.00

按组合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 588,676.65 99.88 0.88 0.00 531,954.07 99.87 - -

其中:账龄组合 24,722.12 4.19 0.88 0.00 108,942.30 20.45 - -

其他组合(应收电网公司) 563,954.53 95.69 - - 423,011.78 79.42 - -

其他组合(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组合) - - - - - - - -

合计 589,370.12 100.00 347.62 0.06 532,647.55 100.00 346.74 0.07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单项评估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图表6-16 2025年3月末发行人单项评估计提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名称 2025年3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693.47 693.47 100.00 该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93.47 693.47 100.00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图表6-17 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昌吉供电公司 229,673.17 30.01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130,110.03 17.00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95,561.17 12.49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44,646.42 5.83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44,317.98 5.79

合计 544,308.78 71.13

(5)应收款项融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32,564.44万元、2,970.11万元、16,323.77万元和46,321.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0.09%、0.41%和1.14%。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减少90.88%,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兑付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加449.60%,主要系收到供应链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加183.76%,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增加所致。

(6)预付款项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14,035.48万元、6,088.69万元、22,241.05万元和11,428.72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3%、0.19%、0.56%和0.28%。发行人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项目工程款等,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同比减少56.62%,主要是供应链业务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同比增加265.28%,主要系供应链业务预付款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48.61%,主要系预付款到货,预付减少所致。

(7)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5,967.58万元、8,754.15万元、8,670.31万元和9,026.3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9%、0.27%、0.22%和0.22%。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备用金及保证金、企业合并应收原股东款项、往来款等。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45.18%,主要是收回待退回投资意向金及保证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0.96%。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1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18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备用金及保证金 3,318.26 36.76 3,717.62 42.88 6,455.05 73.74 10,067.37 63.05

待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1,861.14 20.62 1,861.14 21.47 867.34 9.91 5,110.85 32.01

企业合并应收原股东及原关联方款项 61.52 0.68 321.38 3.71 321.38 3.67 434.76 2.72

往来款 4,197.15 46.50 3,174.24 36.61 1,465.02 16.74 668.85 4.19

其他 0.98 0.01 - - - - - -

减:坏账准备 412.67 4.57 404.06 4.66 354.63 4.05 314.26 1.97

合计 9,026.37 100.00 8,670.31 100.00 8,754.15 100.00 15,967.58 100.00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图表6-19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3,725.83 41.28 3,053.20 35.21 1,618.72 18.49 9,306.55 58.28

1至2年 433.17 4.80 960.12 11.07 1,920.07 21.93 257.57 1.61

2至3年 2,471.13 27.38 2,484.97 28.66 255.64 2.92 221.45 1.39

3至4年 414.99 4.60 266.94 3.08 52.36 0.60 3,257.72 20.40

4至5年 115.36 1.28 51.34 0.59 3,023.56 34.54 3,094.01 19.38

5年以上 2,278.57 25.24 2,257.81 26.04 2,238.44 25.57 144.53 0.91

减:坏账准备 412.67 4.57 404.06 4.66 354.63 4.05 314.26 1.97

合计 9,026.37 100.00 8,670.31 100.00 8,754.15 100.00 15,967.58 100.00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情况如下:

图表6-20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欠款方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是否为关联方 金额 账龄 占比

寿阳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否 2,000.00 5年以上 22.16

上海锦宏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待退回的合同款 否 1,376.15 1年以内 15.25

河南省杰卓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待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否 993.80 1年以内 11.01

大庆国信泰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待退回的投资意向金 否 867.34 2-3年 9.61

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 否 500.00 2-3年 5.54

合计 5,737.29 63.57

(8)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4,141.11万元、21,392.75万元、29,659.90万元和27,959.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4%、0.67%、0.74%和0.69%。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所得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21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 26,804.80 28,432.55 20,464.97 23,634.70

预缴所得税 1,098.04 1,221.77 926.40 506.06

其他 56.44 5.58 1.38 0.35

合计 27,959.28 29,659.90 21,392.75 24,141.11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减少11.38%。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加38.64%,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5.73%。

2、非流动资产分析

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369,620.64万元、2,504,352.05万元、2,981,423.05万元和3,068,706.2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2.48%、78.43%、74.40%和75.64%。

(1)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02,397.77万元、86,719.64万元、132,801.66万元和132,468.6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3%、2.72%、3.31%和3.27%。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减少15.31%。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加53.14%,主要系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减少0.2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22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合营企业: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16.04 2,335.22 2,237.29 2,147.03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10.73 5,136.80 5,066.21 5,017.24

联营企业:

沈阳国盛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187.15

江峡清洁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49,946.00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7,878.03 7,674.10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6,355.80 6,148.88 5,144.68 2,121.34

长峡启航(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5.48 260.12 243.70 160.29

苏州龙鹰壹号绿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56.94 5,103.33 5,149.71 5,201.83

中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27.48 27.48 118.36 153.52

金开启昱(北京)新能源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44,352.56 29,789.27

国盛金开(天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26.64 2,831.11 2,849.06 -

睿清(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841.61 13,630.69 13,680.05 -

宁夏知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94.18 998.00 -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95,673.72 96,330.04 - -

减:减值准备 - - - -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32,468.61 132,801.66 86,719.64 102,397.77

(2)固定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1,752,505.45万元、1,880,028.71万元、2,164,638.41万元和2,177,861.0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60%、58.87%、54.02%和53.68%。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发电及通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其他等。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2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及通用设备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2025年3月31日 账面原值 209,126.68 2,535,814.65 1,789.63 4,238.17 2,750,969.13

累计折旧 40,316.67 509,767.68 1,211.39 3,383.61 554,679.35

减值准备 - 18,428.76 - - 18,428.76

账面价值 168,810.01 2,007,618.21 578.24 854.56 2,177,861.01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209,127.00 2,490,381.50 1,791.19 4,053.16 2,705,352.84

累计折旧 38,183.76 479,650.01 1,146.89 3,305.02 522,285.67

减值准备 - 18,428.76 - - 18,428.76

账面价值 170,943.24 1,992,302.73 644.29 748.14 2,164,638.41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132,471.34 2,153,210.87 1,560.97 3,708.97 2,290,952.16

累计折旧 22,829.68 378,086.03 864.94 2,756.18 404,536.84

减值准备 - 6,386.61 - - 6,386.61

账面价值 109,641.66 1,768,738.23 696.03 952.78 1,880,028.71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 90,297.20 1,959,338.74 1,356.38 3,228.20 2,054,220.52

累计折旧 15,199.70 280,725.92 748.09 2,646.12 299,319.83

减值准备 - 2,395.24 - - 2,395.24

账面价值 75,097.50 1,676,217.58 608.29 582.08 1,752,505.45

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同比增加7.28%。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5.14%。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0.61%。

(3)在建工程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分别为131,536.32万元、61,796.83万元、78,053.08万元和108,081.5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2%、1.94%、

1.95%和2.66%。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光伏、风电电站。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同比减少53.02%,主要是部分项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同比增加26.31%,主要系并购公司产生的在建工程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同比增加38.47%,主要系并购公司产生的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4)商誉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商誉分别为150,288.03万元、150,781.84万元、216,577.21万元和218,577.0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60%、4.72%、5.40%和5.3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商誉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2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商誉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51,854.42 51,854.42 51,854.42 51,854.42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81.95 681.95 681.95 681.95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35.24 2,035.24 2,035.24 2,035.24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004.27 1,004.27 1,004.27 1,004.27

金湖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3,340.98 13,340.98 13,340.98 13,340.98

乌鲁木齐辉嘉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3.55 123.55 123.55 123.55

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244.39 11,244.39 11,244.39 11,244.38

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 3,855.55 3,855.55 3,855.55 3,855.55

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5,118.10 5,118.10 5,118.10 5,118.11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38,194.44 38,194.44 38,194.44 38,194.44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8,448.10 8,448.10 8,448.10 8,448.10

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 10,750.82 10,750.82 10,750.82 10,750.82

乌鲁木齐瑞和光晟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603.61 603.61 603.61 603.61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 2,296.21 2,296.21 2,296.21 2,296.21

责任公司

辽宁中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694.78 1,694.78 1,694.78 1,694.78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1,676.51 1,676.51 1,676.51 1,676.51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175.95 175.95 175.95 175.95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61.93 61.93 61.93 61.93

沈阳市鸿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854.92 854.92 854.92 -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989.34 2,989.34 2,989.34 -

睢宁曤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24.09 1,424.09 - -

山西联广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653.54 2,653.54 - -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22,350.25 22,350.25 - -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15.97 515.97 - -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827.43 1,827.43 - -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847.01 847.01 - -

罗城启昱新能源有限公司 4,730.40 4,730.40 - -

易县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03.42 1,603.42 - -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54.99 2,454.99 - -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56.63 3,456.63 - -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509.28 24,509.28 - -

滨州恒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0.01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999.85

减:减值准备 6,800.84 6,800.84 6,223.21 2,872.76

合计 218,577.07 216,577.21 150,781.84 150,288.03

2023年末,发行人商誉同比增加0.33%。2024年末,发行人商誉较2023年末增加43.64%,主要系新增并购公司产生的商誉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商誉较期初增加0.92%。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末,发行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72.76万元,主要是由于个别发电项目发电小时数低于收购时点预测的未来发电小时数,发电上网电价低于收购时点预测的未来电价,2022年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商誉存在减值,减值金额分别为2,518.73万元和354.03万元。2023年发行人对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乌鲁木齐市国鑫乾立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92.83万元和1,157.62万元。2024年发行人对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凌源智晶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90.68万元及186.95万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77,383.76万元、133,591.18万元、156,904.47万元和181,865.2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4.18%、3.92%和4.48%。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2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 83,800.68 85,704.79 58,392.81 42,600.93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98,064.54 71,199.68 75,198.37 34,782.82

合计 181,865.22 156,904.47 133,591.18 77,383.76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加72.63%,主要是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7.45%。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15.91%。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负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900.01 2.07 54.79 0.00 9,000.18 0.40 8,513.15 0.36

应付票据 133,015.48 4.37 204,383.64 6.79 74,935.47 3.32 129,908.51 5.44

应付账款 20,701.08 0.68 32,799.97 1.09 26,131.79 1.16 20,684.19 0.87

预收账款 34.75 0.00 20.01 0.00 11.15 0.00 189.91 0.01

合同负债 1,783.44 0.06 2,855.19 0.09 4,051.65 0.18 7,051.92 0.30

应付职工薪酬 18,831.81 0.62 16,827.32 0.56 14,913.59 0.66 13,861.60 0.58

应交税费 8,042.54 0.26 7,018.83 0.23 6,305.22 0.28 8,475.66 0.36

其他应付款 194,964.97 6.40 199,475.12 6.63 165,592.63 7.35 268,421.73 11.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1,936.48 6.96 197,834.69 6.58 180,832.05 8.02 128,120.41 5.37

其他流动负债 6,900.88 0.23 2,921.27 0.10 580.79 0.03 6,460.66 0.27

流动负债合计 659,111.43 21.64 664,190.83 22.08 482,354.52 21.40 591,687.76 24.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29,698.70 69.93 2,138,860.56 71.10 1,729,943.39 76.75 1,757,365.19 73.63

应付债券 204,659.77 6.72 154,710.13 5.14 - - - -

租赁负债 50,577.62 1.66 48,919.93 1.63 39,702.26 1.76 36,633.83 1.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1.19 0.04 1,128.19 0.04 1,567.33 0.07 772.37 0.0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75.48 0.01 279.27 0.01 294.44 0.01 309.60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86,332.77 78.36 2,343,898.08 77.92 1,771,507.41 78.60 1,795,080.99 75.21

负债合计 3,045,444.19 100.00 3,008,088.91 100.00 2,253,861.93 100.00 2,386,768.75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386,768.75万元、2,253,861.93万元、3,008,088.91万元和3,045,444.19万元,流动负债分别为591,687.76万元、482,354.52万元、664,190.83万元和659,111.43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79%、21.40%、22.08%和21.64%;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795,080.99万元、1,771,507.41万元、2,343,898.08万元和2,386,332.7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21%、78.60%、77.92%和78.36%,公司负债结构中非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流动负债占比较低,符合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一般特点。

1、流动负债分析

(1)短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为8,513.15万元、9,000.18万元、54.79万元和62,900.01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36%、0.40%、0.00%和2.07%。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27报告期内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担保借款 62,900.00 54.78 9,000.00 8,500.00

信用借款 - - - -

未到期利息 0.01 0.01 0.18 13.15

合计 62,900.01 54.79 9,000.18 8,513.15

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2年末增加5.7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99.39%,主要系采用融资置换减少短期借款。2025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62,845.22万元,主要系为置换项目长期借款,临时借入短期借款周转所致。

(2)应付票据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票据分别为129,908.51万元、74,935.47万元、204,383.64万元和133,015.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4%、3.32%、6.79%和4.37%。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项目建设采购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42.32%,主要是原材料代采业务采购所开具的应付票据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172.75%,主要系供应链业务应付票据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34.92%,主要是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3)应付账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0,684.19万元、26,131.79万元、32,799.97万元和20,701.0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87%、1.16%、1.09%和0.68%。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设备款和应付电站运维款,账龄多在一年以内。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图表6-28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19,512.84 94.26 30,557.82 93.16 25,216.21 96.50 19,809.47 95.77

1年以上 1,188.24 5.74 2,242.15 6.84 915.58 3.50 874.72 4.23

合计 20,701.08 100.00 32,799.97 100.00 26,131.79 100.00 20,684.19 100.00

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同比增加26.34%,主要是原材料代采业务应付账款余额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25.52%。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6.89%,主要是本期货款支付所致。

(3)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分别为268,421.73万元、165,592.63万元、199,475.12万元和194,964.9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25%、7.35%、6.63%和6.40%。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股权对价、履约保证金、新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款项、工程物资款和其他往来款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29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工程物资款 99,226.73 105,780.84 94,771.58 179,738.72

股权对价款 71,239.14 71,427.25 50,714.00 74,724.12

履约保证金 97.34 97.34 52.05 236.85

新收购公司应付原股东及关联方款项 11,741.22 8,743.67 7,159.22 465.14

其他往来款 3,335.34 4,100.84 3,552.16 3,929.92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9,325.20 9,325.20 9,343.62 9,326.99

合计 194,964.97 199,475.12 165,592.63 268,421.73

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同比减少38.31%,主要是应付工程物资款和股权对价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20.46%。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2.26%。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

图表6-30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单位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其他应付款单位1 40,958.27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2 13,962.96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3 9,861.86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4 8,802.09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5 8,699.23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6 7,700.68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7 6,700.00 未到结算期

其他应付款单位8 5,700.19 未到结算期

合计 102,385.27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28,120.41万元、180,832.05万元、197,834.69万元和211,936.4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37%、8.02%、6.58%和6.96%。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41.14%,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9.40%。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7.13%。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31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95,616.85 189,670.74 170,524.66 119,212.03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445.71 3,177.19 6,795.15 3,391.46

未到期利息 8,873.92 4,986.76 3,512.24 5,516.91

合计 211,936.48 197,834.69 180,832.05 128,120.41

2、非流动负债分析

(1)长期借款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757,365.19万元、1,729,943.39万元、2,138,860.56万元和2,129,698.7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3.63%、76.75%、71.10%和69.93%。报告期内,发行人长期借款的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32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担保借款 2,334,189.47 2,328,531.30 1,900,468.04 1,876,577.22

信用借款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4,490.77 189,670.74 170,524.66 119,212.03

合计 2,129,698.70 2,138,860.56 1,729,943.39 1,757,365.19

发行人的担保借款包括各子公司的保证借款、股权质押借款及各子公司的电站资产抵押借款和收费权质押借款。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同比减少1.56%。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同比增加23.64%。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0.43%。

(2)应付债券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分别为0万元、0万元、154,710.13万元和204,659.7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5.14%和6.7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债券增加154,710.13万元,主要是因为发行中期票据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32.29%,主要是因为新增发行中期票据所致。

(3)租赁负债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36,633.83万元、39,702.26万元、48,919.93万元和50,577.6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3%、1.76%、1.63%和1.66%。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同比增加8.38%。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同比增加23.22%。2025年3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3.39%。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图表6-3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所有者权益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199,726.35 19.75 199,726.35 19.99 199,726.35 21.26 199,726.35 22.63

资本公积 564,879.13 55.85 564,625.73 56.52 561,829.01 59.81 565,654.20 64.08

减:库存股 16,976.64 1.68 16,976.64 1.70 2,128.76 0.23 - -

专项储备 5,131.64 0.51 4,748.61 0.48 3,393.97 0.36 311.54 0.04

盈余公积金 20,825.93 2.06 20,825.93 2.08 14,868.44 1.58 9,723.16 1.10

未分配利润 168,547.33 16.67 156,510.16 15.67 116,623.90 12.41 61,507.20 6.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942,133.74 93.16 929,460.14 93.04 894,312.90 95.20 836,922.45 94.81

少数股东权益 69,209.01 6.84 69,496.08 6.96 45,091.19 4.80 45,801.06 5.1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11,342.76 100.00 998,956.21 100.00 939,404.09 100.00 882,723.51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882,723.51万元、939,404.09万元、998,956.21万元和1,011,342.76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

1、实收资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199,726.35万元、199,726.35万元、199,726.35万元和199,726.35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22.62%、21.26%、19.99%和19.75%。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实收资本均较同期无变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收资本均由货币资金构成。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565,654.20万元、561,829.01万元564,625.73万元和564,879.1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4.08%、59.81%、56.52%和55.85%。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同比减少0.68%。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0.50%。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较2024年末增加0.04%。

3、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1,507.20万元、116,623.90万元、156,510.16万元和168,547.33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6.97%、12.41%、15.67%和16.67%。2023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89.61%,主要是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80,234.60万元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34.20%,主要系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7.69%。

4、少数股东权益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45,801.06万元、45,091.19万元、69,496.08万元和69,209.0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5.19%、4.80%、6.96%和6.84%。2023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减少1.55%。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加54.12%,主要系年新增非全资子公司以及少数股东损益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期初减少0.41%。

(四)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34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表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经重述)

一、营业总收入 85,333.0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营业收入 85,333.0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二、营业总成本 69,304.24 271,275.82 250,821.89 224,222.64

营业成本 42,305.93 162,161.19 143,122.49 114,928.22

税金及附加 947.29 3,592.79 3,887.39 4,380.45

销售费用 115.87 324.40 354.14 72.12

管理费用 5,562.03 21,486.74 23,228.24 20,134.51

研发费用 269.57 1,746.93 1,418.85 726.50

财务费用 20,103.54 81,963.76 78,810.78 83,980.84

其中:利息费用 20,004.58 81,942.74 78,837.93 85,181.04

利息收入 50.17 472.79 217.48 1,453.63

加:其他收益 901.72 2,667.24 2,464.24 509.27

投资净收益 -249.55 30,124.26 14,506.77 4,959.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3.05 23,797.72 13,894.30 3,127.8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7.06 242.13 285.78 264.53

资产减值损失 -12,619.79 -7,341.82 -2,872.76

信用减值损失 -208.15 -3,586.59 -41.26 -196.93

资产处置收益 0.06 -14.33 0.20

三、营业利润 16,559.88 106,768.67 91,812.31 86,666.94

加:营业外收入 74.00 364.38 6,269.90 4,229.02

减:营业外支出 8.53 296.94 658.63 1,732.35

四、利润总额 16,625.36 106,836.11 97,423.58 89,163.61

减:所得税费用 3,941.26 16,074.15 11,383.97 10,175.23

五、净利润 12,684.10 90,761.96 86,039.61 78,98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37.18 80,271.94 80,234.60 73,248.31

少数股东损益 646.92 10,490.02 5,805.00 5,740.07

1、收入及成本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308,226.25万元、332,774.83万元、361,217.18万元和85,333.04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加7.96%。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加8.55%。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0%。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224,222.64万元、250,821.89万元、271,275.82万元和69,304.24万元,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期间费用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4,913.97万元、103,812.01万元、105,521.83万元和26,051.0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04%、31.20%、29.21%和30.53%。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构成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图表6-3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15.87 0.14 324.4 0.09 354.14 0.11 72.12 0.02

管理费用 5,562.03 6.52 21,486.74 5.95 23,228.24 6.98 20,134.51 6.53

研发费用 269.57 0.32 1,746.93 0.48 1,418.85 0.43 726.50 0.24

财务费用 20,103.54 23.56 81,963.76 22.69 78,810.78 23.68 83,980.84 27.25

合计 26,051.01 30.53 105,521.83 29.21 103,812.01 31.20 104,913.97 34.04

因所处行业的业务特性,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构成,销售费用较少。2023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同比减少1.05%。2024年,发行人期间费用较2023年增加1.65%。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0,134.51万元、23,228.24万元、21,486.74万元和5,562.0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3%、6.98%、5.95%和6.52%。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聘请中介机构费、租赁费、专业服务费、差旅费、折旧及摊销费、物业管理费等。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83,980.84万元、78,810.78万元、81,963.76万元和20,103.5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25%、23.68%、22.69%和23.56%。

3、投资收益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4,959.01万元、14,506.77万元、30,124.26万元和-249.55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28%、16.86%、33.19%和-1.97%。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3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收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3.05 23,797.72 13,894.30 3,127.8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084.69 - -

投资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 83.49 224.43 612.46 1,831.16

其他 - 17.42 - -

合计 -249.55 30,124.26 14,506.77 4,959.01

2023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2年增加9,547.76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3年增加15,617.49万元,主要系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872.76万元、7,341.82万元、12,619.79万元和0万元。2022年,发行人新增资产减值损失2,872.76万元,均为商誉减值损失。由于个别发电项目发电小时数低于收购时点预测的未来发电小时数,发电上网电价低于收购时点预测的未来电价,2022年新疆鑫瑞浦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新疆丝路创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商誉存在减值,减值金额分别为2,518.73万元和354.03万元。2023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469.06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5,277.97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229.02万元、6,269.90万元、364.38万元和74.00万元,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35%、7.29%、0.40%和0.58%。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外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37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59.43 5,686.39 2,959.98

调整以前年度收购股权对价款(注) - - - 947.50

赔偿款 70.18 170.38 39.61 187.92

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政府补助 0.06 - - 76.75

其他 3.76 34.58 543.91 56.86

合计 74.00 364.38 6,269.90 4,229.02

注:发行人于2021年12月31日收购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收购对价,根据发行人与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原股东协商调减相关收购对价人民币9,474,990.06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2022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9.40%,主要是调整以前年度收购股权对价款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48.26%,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4.19%,主要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732.35万元、658.63万元、296.94万元和8.53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1,714.10万元,主要是税款滞纳金增加所致。2023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073.72万元,主要是滞纳金及罚款支出减少所致。2024年,发行人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361.69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及滞纳金、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7、利润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利润分别为86,666.94万元、91,812.31万元、106,768.67万元和16,559.8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8,988.37万元、86,039.61万元、90,761.96万元和12,684.10万元。报告期内随着发行人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发电收入及利润也不断增长。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38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163.59 505,766.01 582,102.14 563,459.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469.43 317,643.02 366,575.31 258,91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05.84 188,122.99 215,526.82 304,543.8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853.81 255,456.68 483,062.25 583,453.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0,069.44 431,792.29 768,697.73 936,36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15.63 -176,335.60 -285,635.48 -352,908.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042.64 876,398.31 487,710.24 905,898.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251.93 817,973.09 651,148.02 652,520.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90.71 58,425.22 -163,437.78 253,378.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52,730.76 70,212.60 -233,546.43 205,012.99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4,543.85万元、215,526.82万元、188,122.99万元和-21,305.84万元。2022年,随着发电装机规模的扩大,发行人报告期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入快速增长,而包括职工薪酬、税费在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增长幅度有限,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增幅较快。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9.23%,主要是发行人因扩大业务规模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2.71%。2025年1-3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76.11%,主要系采购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2,908.91万元、-285,635.48万元、-176,335.60万元和-64,215.6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为净流出,主要系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和投资支出较大所致。2023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2022年减少17.91%。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2023年减少43.83%,主要系购建长期资产、股权收购对价款及意向金的支出金额减少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同比减少126.62%,主要系固定资产购建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3,378.05万元、-163,437.78万元、58,425.22万元和32,790.71万元。2023年,发行人放缓融资节奏,调整财务杠杆策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大幅减少,进而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221,863.0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碳中和债15.5亿元及项目融资提款增加所致。2025年1-3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8.88%。

(六)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偿债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表6-3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倍) 1.50 1.54 1.43 1.52

速动比率(倍) 1.44 1.54 1.42 1.52

资产负债率(%) 75.07 75.07 70.58 72.9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28 2.21 3.15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致,分别为1.52、1.43、1.54和1.50。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波动向好。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70.58%、75.07%和75.07%,波动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建设投资支出较大,债务融资比例较高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15、2.21和2.28,EBITDA足以覆盖利息支出且不断增长。

(七)营运能力分析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营运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表6-40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

指标 2025年1-3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1 0.52 0.59 0.68

存货周转率(次) 2.19 49.59 58.54 221.8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2 0.10 0.10 0.11

注: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68、0.59、0.52和0.11,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1.83、58.54、49.59和2.19。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少,因此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0.10、0.10和0.02。发行人总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较大,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

四、有息债务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2,483,296.22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82.55%。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2,592,875.3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为85.14%。发行人有息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41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 62,900.01 2.43 54.79 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95,616.85 7.54 189,670.74 7.64

非流动负债

其中:长期借款 2,129,698.70 82.14 2,138,860.56 86.13

应付债券 204,659.77 7.89 154,710.13 6.23

合计 2,592,875.33 100.00 2,483,296.22 100.00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4末和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6-42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258,516.85 9.97 189,725.53 7.64

1-2年 91,558.48 3.53 59,599.11 2.40

2-3年 60,952.53 2.35 164,145.88 6.61

3年以上 2,181,847.47 84.15 2,069,827.40 83.35

合计 2,592,875.33 100.00 2,483,296.22 100

(三)有息债务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43 2025年3月末发行人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含一年内到期) 合计

担保债务(注) 62,890.00 2,262,580.40 2,325,470.40

信用债务 195,626.85 71,778.08 267,404.93

合计 258,516.85 2,334,358.48 2,592,875.33

注:发行人的借款大多同时附有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形式的担保,因此一并计入担保债务。

(四)发行人借款明细

1、银行借款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图表6-44 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款利率 担保情况

1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0,450.00 2015/8/28 2030/8/27 3.95% 抵押、质押、保证

2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3,150.00 2015/9/15 2030/9/14 3.95% 质押、保证

3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9,800.00 2015/9/15 2030/9/14 3.95% 质押、保证

4 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6,450.00 2015/9/15 2030/9/14 3.95% 质押、保证

5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900.00 2015/12/24 2030/12/23 3.60% 抵押、质押、保证

6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800.00 2015/12/24 2030/12/21 3.60% 抵押、质押、保证

7 邯能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900.00 2015/12/24 2030/12/23 3.60% 抵押、质押、保证

8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2,440.00 2019/12/5 2034/12/20 3.60% 抵押、质押、保证

9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4,900.00 2015/1/29 2030/1/28 3.60% 抵押、质押、保证

10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34,800.00 2017/8/18 2032/8/17 3.95% 抵押、质押、保证

11 易县易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10,900.00 2017/11/28 2032/11/27 4.90% 抵押、质押、保证

12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7,230.00 2019/2/1 2039/2/1 3.65% 抵押、质押、保证

13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5,608.00 2019/2/1 2039/2/1 3.65% 抵押、质押、保证

14 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8,740.00 2019/5/31 2034/5/31 3.95% 抵押、质押、保证

15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夏津支行 31,964.11 2016/7/19 2031/6/14 3.15% 抵押、质押、保证

16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夏津支行 34,580.83 2019/2/3 2034/1/30 2.80% 抵押、质押、保证

17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3,500.00 2016/1/19 2031/1/19 3.55% 抵押、质押、保证

18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1,400.00 2016/1/19 2031/1/19 3.55% 抵押、质押、保证

19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12,300.00 2019/8/30 2033/8/29 3.50% 质押、保证

2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24,800.00 2020/3/24 2027/3/23 3.30% 质押

21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46,200.00 2020/4/21 2040/4/21 3.36% 抵押、质押、保证

22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2,740.00 2020/5/26 2027/5/21 3.30% 质押

23 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46,200.00 2020/11/13 2040/11/13 3.36% 抵押、质押、保证

24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6,900.00 2020/12/24 2039/12/24 3.60% 质押、保证

25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38,972.35 2021/1/20 2041/1/20 3.41% 抵押、质押、保证

26 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9,644.44 2021/5/28 2041/5/28 3.20% 抵押、质押、保证

27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50,035.00 2021/6/11 2041/6/11 3.16% 抵押、质押、保证

28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7,170.00 2023/6/27 2041/6/11 3.16% 抵押、质押、保证

29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095.00 2023/12/26 2041/6/11 2.30% 抵押、质押、保证

30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6,130.00 2021/6/11 2041/6/11 3.40% 抵押、质押、保证

31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190.00 2023/12/26 2041/6/11 2.30% 抵押、质押、保证

32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3,700.00 2021/8/18 2031/8/18 3.45% 信用

33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9,359.28 2021/8/24 2041/8/24 3.14% 抵押、质押、保证

34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1,322.00 2023/6/29 2041/8/24 3.14% 抵押、质押、保证

35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9,589.62 2021/8/24 2041/8/24 3.14% 抵押、质押、保证

36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5,385.00 2023/6/29 2041/8/24 3.14% 抵押、质押、保证

37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27,700.00 2019/12/23 2039/12/23 3.35% 抵押、质押、保证

38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6,800.00 2023/6/16 2039/12/23 3.35% 抵押、质押、保证

39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11,000.00 2021/12/16 2036/12/16 3.60% 质押、保证

4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139.00 2021/12/24 2028/12/24 3.00% 质押

41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818.00 2021/12/24 2028/12/24 3.00% 质押

42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山西 77,000.00 2022/1/21 2037/1/21 3.50% 质押、保

省分行 证

43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921.60 2022/1/20 2029/1/20 3.00% 质押

44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67,860.00 2020/4/27 2040/4/27 3.41% 抵押、质押、保证

45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076.00 2023/12/26 2041/6/11 2.30% 抵押、质押、保证

46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44,800.00 2022/2/25 2041/2/25 3.30% 质押、保证

47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450.00 2022/2/25 2032/2/25 3.05% 信用

48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1,088.55 2022/2/25 2029/2/25 3.00% 质押

49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850.00 2022/3/16 2032/3/16 3.40% 信用

5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9,335.68 2022/8/31 2027/8/31 3.5%/3.4% 信用

51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9,800.00 2022/9/21 2037/9/20 2.48% 保证

52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9,570.00 2022/9/27 2041/9/27 3.45% 保证

53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7,076.11 2022/9/28 2039/9/27 3.30% 保证

54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15,900.89 2022/9/28 2039/9/27 3.10% 保证

55 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56,326.30 2022/11/25 2039/11/25 2.70% 质押

56 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305.38 2023/5/19 2039/11/25 3.05% 质押

57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6,260.00 2023/3/26 2043/3/25 2.20% 质押

58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青铜峡分行/吴忠市分行 8,049.60 2023/3/27 2041/3/26 2.53% 质押

59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934.00 2023/4/24 2030/4/24 3.35% 质押

60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2,489.47 2023/5/21 2040/5/31 2.35% 质押

61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26,985.00 2023/6/30 2035/6/30 2.65% 质押

62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9,267.20 2023/7/13 2035/6/30 2.95% 质押

63 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4,433.00 2023/9/29 2038/9/29 3.20% 抵押、质押、保证

64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6,548.00 2023/11/1 2038/11/1 3.20% 抵押、质押、保证

65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 6,513.00 2023/11/1 2038/11/1 3.20% 抵押、质

分行 押、保证

66 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678.00 2024/1/8 2039/1/8 3.20% 抵押、质押、保证

67 大庆同望新能源有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2,192.00 2024/1/8 2039/1/8 2.87% 抵押、质押、保证

68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2,700.00 2023/11/30 2031/11/29 3.05% 信用

69 金开新能(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1,872.72 2023/12/1 2038/12/1 3.45% 抵押、质押

70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荆州分行 17,000.00 2023/12/20 2038/12/19 3.45% 抵押、质押、保证

71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荆州分行 16,723.00 2024/10/23 2039/10/23 3.10% 抵押、质押、保证

72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10,079.00 2023/12/22 2039/12/21 3.80% 质押、保证

73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9,414.00 2023/12/26 2040/12/26 2.23% 抵押、质押

74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5,648.00 2024/1/5 2040/12/26 2.23% 抵押、质押

75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2,354.00 2024/3/28 2040/12/26 2.23% 抵押、质押

76 肇庆市高要区金开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肇庆分行 1,784.01 2023/12/27 2043/12/26 3.30% 抵押、质押

77 宁德顺能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5,211.00 2024/1/15 2039/1/14 2.60% 质押、保证

78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抚顺分行 32,200.00 2024/1/26 2039/1/26 2.17% 信用

79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4,896.66 2024/1/26 2039/1/26 3.20% 抵押、质押、保证

80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2,794.81 2024/1/26 2039/1/26 3.20% 抵押、质押、保证

81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1,847.44 2024/1/26 2039/1/26 3.20% 抵押、质押、保证

82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长治分行 87,152.46 2024/3/22 2039/3/22 2.77% 质押、保证

83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2,802.68 2024/4/15 2039/4/15 3.15% 抵押、质押、保证

84 芮城九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运城分行 9,067.50 2024/6/25 2039/6/25 3.25% 质押、保证

85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980.00 2024/6/27 2041/6/27 2.80% 信用

86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5,843.00 2024/10/23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87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 2,144.00 2024/11/28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88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560.00 2024/12/17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89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2,402.00 2024/12/24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90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060.00 2025/1/14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91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430.00 2025/1/22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92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0,486.00 2025/1/26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93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822.00 2025/3/27 2049/10/23 1.60% 质押、保证

94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北辰支行 15,930.23 2023/8/3 2039/8/1 2.55% 抵押、质押

95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3,601.00 2024/11/7 2038/10/24 3.00% 质押、保证

96 罗城启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城支行 33,724.00 2023/8/7 2038/8/7 2.00% 质押

97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10.00 2024/12/20 2025/6/20 2.50% 信用

98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21,951.00 2023/8/30 2039/8/30 3.10% 抵押、质押

99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行天津和平支行 18,750.00 2023/11/8 2043/11/8 2.25% 质押

100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4,059.00 2024/1/17 2044/1/17 2.25% 质押

101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2,227.50 2024/3/7 2044/1/17 2.25% 质押

102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3,732.30 2024/7/16 2044/1/17 2.60% 质押

103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19,700.00 2024/7/30 2034/7/30 2.67% 保证

104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39,948.00 2025/1/20 2034/7/30 2.42% 保证

合计 1,646,319.72

注:上述借款的余额为不含利息的借款本金余额。

2、融资租赁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情况如下:

图表6-45 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租赁公司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款利率 担保情况

1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71,600.00 2021/5/25 2035/5/25 3.68% 抵押、质押、保证

2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0,909.62 2021/5/28 2035/5/28 3.40% 抵押、质押、保证

3 格尔木初开新能源有限公司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2,786.62 2021/12/30 2036/12/30 3.60% 抵押、质押、保证

4 邹平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2022/5/30 2037/5/30 3.60% 抵押、质押、保证

5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1,100.00 2022/5/30 2037/5/30 3.60% 抵押、质押、保证

6 惠民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 2022/5/30 2037/5/30 3.60% 抵押、质押、保证

7 阜新中奉东矿发电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5,197.50 2023/9/19 2028/9/19 3.80% 质押、保证

8 大连国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5,250.00 2023/9/19 2028/9/19 3.80% 质押、保证

9 金开新能(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8,750.00 2023/9/19 2028/9/19 3.80% 质押、保证

10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8,750.00 2023/9/19 2028/9/19 3.80% 质押、保证

11 金开新能(常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5,687.50 2023/9/19 2028/9/19 3.80% 质押、保证

12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 交银金融租 7,875.00 2023/12/15 2031/12/15 4.00% 质押、保

限公司 赁有限责任公司 证

13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400.00 2024/2/6 2026/2/6 3.70% 抵押、质押、保证

14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9,496.55 2024/3/13 2027/3/13 3.55% 保证

15 曦洁(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000.00 2024/3/18 2029/3/18 3.95% 质押、保证

16 沈阳拓源北重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2,000.00 2024/3/18 2029/3/18 3.95% 质押、保证

17 金开新能(溧阳)光伏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84.76 2024/4/15 2036/4/15 3.76% 抵押、质押

18 上海奥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977.50 2024/4/15 2027/4/15 3.75% 质押

19 上海奥西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90.00 2024/4/15 2027/4/15 3.75% 质押

20 海盐兆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40.00 2024/4/15 2027/4/15 3.75% 质押

21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3,762.50 2024/4/17 2032/4/17 3.85% 质押、保证

22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2,189.44 2024/5/23 2026/11/23 3.20% 保证

23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9,500.00 2024/6/18 2027/6/17 4.15% 抵押

24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4/11/19 2027/11/18 4.15% 抵押

25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335.00 2024/6/18 2025/12/15 3.45% 抵押、质押、保证

26 华彭能源(睢宁)有限公司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9,120.00 2024/6/26 2034/6/26 3.30% 质押、保证

27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267.00 2024/10/22 2025/10/22 3.45% 抵押、质押、保证

28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 21,915.27 2024/12/13 2038/12/13 3.70% 质押

津)有限公司

29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519.47 2025/1/23 2038/12/13 3.70% 质押

30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8,000.00 2024/12/18 2039/12/18 3.40% 抵押、质押、保证

31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 2024/12/25 2041/12/25 3.20% 抵押、质押、保证

32 易县慧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7,120.12 2023/5/12 2038/5/12 3.80% 抵押、质押

33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1,481.79 2023/5/15 2038/5/15 3.80% 抵押、质押

34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762.31 2024/11/12 2040/11/12 4.20% 质押

35 保定慧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49.89 2025/2/12 2040/11/12 4.20% 质押

36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2,000.00 2025/1/22 2035/1/22 3.30% 质押

37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6,717.40 2024/6/30 2039/6/30 4.50% 抵押、质押、保证

38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62,890.00 2025/3/13 2025/12/31 3.00% 质押

39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025/3/31 2042/3/31 3.20% 质押、保证

合计 742,725.24

注:上述借款的余额为不含利息的借款本金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除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外,发行人无其他类型的债务融资。

(五)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债券和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图表6-46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债券情况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期限(年)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到期日期 偿还情况

16津劝业 私募公司债 3.00 3.00 2016-05-20 8.50 2019-05-20 已偿还

24金开能源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3.00 2.00 2024-05-23 2.40 2026-05-24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4-07-24 2.20 2027-07-25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2.00 3.00 2024-10-25 2.55 2027-10-28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4(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50 3.00 2024-12-09 2.15 2027-12-10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5.00 2025-01-20 2.22 2030-01-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4.50 3.00 2025-04-17 2.45 2028-04-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5-11-19 2.10 2028-11-20 尚未兑付

五、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发行人的母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母公司为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人的子公司

发行人的子公司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及联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与发行人发生交易但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

图表6-47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

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

天津津诚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发行人母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过去12个月内对发行人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的子公司

滨州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 发行人联营公司之子公司

注:发行人董事张丽于金风天泓(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金风天泓(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系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因此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为发行人关联方,2024年10月8日张丽换届卸任本公司董事,自2024年10月8日起12月内,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列示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及决策机制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的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的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若无国家定价,适用市场价格;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法确定。如无法以上述价格确定,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国家定价:包括国家价格标准和行业价格标准。

市场价格:以市场价为准确定资产、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成本加成价:在交易的资产、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合理的利润确定交易价格及费率。

协议价: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

2、关联交易决策机制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本数)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含本数)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应由董事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还需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但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事项时,股东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发行人2023-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图表6-48发行人近两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1,099.28 -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1,044.21 1,678.28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服务 4.32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设计服务 8.96 -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尽调服务 35.75 -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 45.85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物资 3.26 -

合计 2,241.63 1,678.28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图表6-49发行人近两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 2023年度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 原材料代采服务 331.92 48.19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服务 70.03 -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仓储服务 2.45 -

滨州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材料代采服务 66.37 -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原材料代采服务 - 121.88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 原材料代采服务 - 37.56

合计 470.77 207.63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2024年11月成为发行人联营公司。

2024年11月、12月发行人为英利发展之子公司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代采原材料总额为24,052.91万元(不含税),发行人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331.92万元。

2024年发行人为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滨州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代采原材料总额为4,491.15万元(不含税),发行人作为代理人按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66.37万元。

3、关联租赁

图表6-50发行人近两年向关联方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2024年 2023年 2024年 2023年 2024年 2023年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95.74 167.54 2.36 6.52 -63.13 -75.76

合计 95.74 167.54 2.36 6.52 -63.13 -75.76

发行人之子公司上海金开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2024年10月21日发行人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股权,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于2024年10月21日解除,本年披露2024年1月1日至10月21日的关联交易情况。

4、关联担保

(1)向联营企业提供担保

图表6-5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币种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621.25 2018-05-24 2028-05-24 否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欧元 39.59 2018-05-24 2028-05-24 否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464.63 2018-04-04 2028-04-04 否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欧元 29.75 2018-04-04 2028-04-04 否

(2)向子公司提供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之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685,740.42万元。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52发行人近两年末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 英利能源发展(蠡县)有限公司 19,676.23 -

应收账款 滨州晨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4,567.50 -

应收账款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77.04 -

应收账款 英利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0.00 -

预付账款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6.50 -

预付账款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58

其他应收款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62.74 -

其他应收款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8,830.50 -

2、应付及预收项目

图表6-53发行人近两年应付及预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 2023年末

应付账款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505.77 -

应付账款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7.42 17.42

应付账款 英利能源发展(衡水)有限公司 14.59 -

应付账款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 1,073.30

其他应付款 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163.99 -

其他应付款 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1,660.00 960.00

其他应付款 四川华金微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43.00 1,643.00

其他应付款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88.68 588.68

其他应付款 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 28.13 28.13

其他应付款 宁波金风绿能能源有限公司 26.92 -

其他应付款 金风低碳能源设计研究院(成都)有限公司 15.09 -

其他应付款 北京天源科创风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9.94 129.71

租赁负债 吾盛(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5.47

六、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1,60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是否逾期 反担保情况 关联关系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88.75 2018/5/24 2018/5/24 2028/5/24 一般担保 否 否 不适用 合营公司

北京北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19.54 2018/4/4 2018/4/4 2028/4/4 一般担保 否 否 不适用 合营公司

合计 1,608.29

除上述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和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批准及已签约的资本承担金额为159,880.17万元,将在此后年份进行相应的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和其他或有事项。

七、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979,072.78万元;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975,56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55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主要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511.72 5,814.84 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及诉讼受限

应收账款 660,062.64 624,071.06 融资质押及诉讼受限

固定资产 1,248,496.43 1,296,119.39 融资抵押

在建工程 61,493.11 53,067.49 融资抵押

合计 1,975,563.89 1,979,072.78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1、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56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价值

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4,256.60

复垦保证金 1,230.31

存出投资款 24.81

合计 5,511.72

2、应收账款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应收账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57发行人受限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质权人 账面价值 期限(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86 15-17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008.85 17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029.81 15-25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8,635.37 14-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21.63 14-2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397.04 15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636.39 8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47.10 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047.68 10-20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6,838.40 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806.44 12-17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17.17 1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404.24 14-2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19.71 15

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6,264.80 4-6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64.45 0.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688.92 15-18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121.74 3-12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004.17 1-2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77.86 10

合计 660,062.64

3、固定资产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固定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58发行人受限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抵押权人 账面价值 期限(年)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7,701.38 14-20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2,734.70 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925.17 15-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597.00 1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2,595.23 14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5,004.09 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306.97 15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2,300.76 1-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421.76 15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8,367.47 15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1,229.21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521.45 16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9,219.39 15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5,669.83 3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902.02 12

合计 1,248,496.43

4、在建工程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受限在建工程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6-59发行人受限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抵押权人 账面价值 期限(年)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3,971.52 14-15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385.40 15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85.47 15-20

邮储银行荆州分行 79.61 15

兴业银行 36.87 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24 16

合计 61,493.11

八、购买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理财产品及海外投资情况

(一)购买金融衍生品、大宗商品期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未投资金融衍生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三)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无海外投资。

九、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外,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其他重要事项

无。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资信水平。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为432.1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238.90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193.25亿元。

图表7-1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国家开发银行 150.00 79.71 70.29

建设银行 40.00 10.42 29.58

国银金租 30.75 27.55 3.20

浦发银行 21.69 16.03 5.66

农业银行 16.55 10.16 6.39

兴业银行 15.66 12.67 2.99

民生银行 14.00 0.00 14.00

中国银行 13.84 9.52 4.32

进出口银行 13.22 2.98 10.24

招商租赁 10.65 8.13 2.52

光大金租 8.90 8.90 0.00

交通银行 8.72 7.70 1.02

工商银行 7.70 5.20 2.50

广发银行 7.00 0.00 7.00

芯鑫租赁 6.43 2.95 3.48

招银租赁 6.29 6.29 0.00

天津农商银行 6.21 2.75 3.46

民生金租 5.20 4.67 0.53

邮储银行 5.10 4.28 0.82

江苏银行 5.00 0.00 5.00

光大银行 4.00 0.00 4.00

宁波银行 4.00 0.00 4.00

农银租赁 3.64 3.09 0.55

国新租赁 3.20 3.20 0.00

外贸金租 3.20 2.17 1.03

南洋商业银行 3.14 2.28 0.86

招商银行 3.00 0.93 2.07

杭州银行 3.00 0.00 3.00

中信租赁 2.49 2.30 0.19

交银金融租赁 2.40 2.16 0.24

浙商银行 2.00 - 2.00

平安银行 2.00 - 2.00

浦银租赁 1.46 1.28 0.18

中银金租 0.96 0.91 0.05

中航国际租赁 0.75 0.67 0.08

合计 432.15 238.90 193.25

二、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相关记录,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因重大债务违约被起诉的信息,没有借款人未结清的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券和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图表7-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情况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期限(年)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到期日期 偿还情况

24金开能源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3.00 2.00 2024-05-24 2.40 2026-05-24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4-07-25 2.20 2027-07-25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2.00 3.00 2024-10-25 2.55 2027-10-28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4(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50 3.00 2024-12-09 2.15 2027-12-10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5.00 2025-01-20 2.22 2030-01-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4.50 3.00 2025-04-21 2.45 2028-04-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5-11-20 2.10 2028-11-20 尚未兑付

合计 30.00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

一、2025年1-6月各主营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25年1-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8-1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6月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新能源发电 186,715.85 97.13 342,732.55 94.88 323,919.28 97.34 302,455.71 98.13

其中:光伏发电 97,840.83 50.90 189,853.43 52.56 184,449.66 55.43 174,847.50 56.73

风力发电 88,875.02 46.23 150,837.75 41.76 136,922.55 41.15 127,608.21 41.40

生物质发电收入 - - 2,041.37 0.57 2,547.06 0.77 - -

其他业务收入 5,516.69 2.87 18,484.63 5.12 8,855.56 2.66 5,770.54 1.87

合计 192,232.54 100.00 361,217.18 100.00 332,774.83 100.00 308,226.25 100.00

图表8-2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6月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新能源发电 82,147.14 97.50 150,320.11 92.70 139,791.66 97.67 114,612.45 99.73

其中:光伏发电 52,563.09 62.39 95,649.18 58.98 87,720.98 61.29 73,283.73 63.76

风力发电 29,181.91 34.64 51,963.18 32.04 49,441.89 34.55 41,328.72 35.96

生物质发电 402.15 0.48 2,707.75 1.67 2,628.79 1.84 - -

其他业务成本 2,102.07 2.50 11,841.08 7.30 3,330.83 2.33 315.77 0.27

合计 84,249.21 100.00 162,161.19 100.00 143,122.49 100.00 114,928.22 100.00

图表8-3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6月营业毛利润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 104,568.70 96.84 192,412.44 96.66 184,127.62 97.09 187,843.26 97.18

其中:光伏发电 45,277.73 41.93 94,204.25 47.33 96,728.68 51.00 101,563.77 52.54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风力发电 59,693.11 55.28 98,874.58 49.67 87,480.66 46.13 86,279.49 44.64

生物质发电 -402.15 -0.37 -666.38 -0.33 -81.73 -0.04 - -

其他业务 3,414.62 3.16 6,643.55 3.34 5,524.73 2.91 5,454.77 2.82

合计 107,983.32 100.00 199,055.99 100.00 189,652.34 100.00 193,298.03 100.00

图表8-4发行人近三年及2025年1-6月营业毛利率

业务板块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主营业务-新能源发电 56.00% 56.14% 56.84% 62.11%

其中:光伏发电 46.28% 49.62% 52.44% 58.09%

风力发电 67.17% 65.55% 63.89% 67.61%

生物质发电 - -32.64% -3.21% -

其他业务 61.90% 35.94% 62.39% 94.53%

合计 56.17% 55.11% 56.99% 62.71%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192,232.54万元,同比增加2.07%。其中光伏发电收入97,840.83万元,占比50.90%,风力发电收入88,875.02万元,占比46.23%,其他业务收入5,516.69万元,占比2.87%。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收购或设立光伏和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断扩大,光伏与风力发电收入呈增长趋势。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成本84,249.21万元,同比增加4.46%。其中光伏发电成本52,563.09万元,占比62.39%,风力发电成本29,181.91万元,占比34.64%,生物质发电成本402.15万元,占比0.48%。随着公司发电装机规模的增长,公司的发电成本也逐步增长。

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104,568.70万元,同比增加0.28%,主要是随着发行人新能源发电项目和上网电量的增加,发行人的营业毛利润有所增长。其中光伏发电毛利润45,277.73万元,占比41.93%,风力发电毛利润59,693.11万元,占比55.28%,生物质发电毛利润-402.15万元,占比-0.37%,其他业务毛利润3,414.62万元,占比3.16%。

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56.00%,毛利率水平较2024年1-6月下降1.18个百分点,主要是受上网电价下行等因素影响,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其中光伏发电毛利率46.28%,风力发电毛利率67.17%,其他业务毛利率61.90%。

二、2025年1-6月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5年1-6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1-6月,发行人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以下8个主体:

图表8-5 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新纳入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1 金开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200,000.0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00.00 设立

2 滨州恒禹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3 滨州晟日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4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 收购

5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收购

6 木垒金风天润风电有限公司 1,000.00 风力发电 100.00 收购

7 新疆金开镁业有限公司 100.0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0.00 设立

8 金开新能(北京)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400.0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设立

2025年1-6月年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减少以下4个主体:

图表8-6 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原因

1 四川诚开吾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电力、热力 生产和供应业 51.00 清算注销

2 金开郭家窑(赤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300.00 光伏发电 75.00 清算注销

3 金开(淄博市淄川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光伏发电 100.00 清算注销

4 金开新能(芜湖)新能源有限公司 5,515.3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0.00 清算注销

注:发行人对部分没有实际业务的子公司进行了清理注销,注销子公司未产生进一步的损益。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图表8-7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经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5,169.15 102,768.89 29,184.26 262,481.7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96.68 25,575.65 8,993.54 9,963.06

应收票据 7,205.85 18,806.06 18,134.08 7,901.16

应收账款 869,289.11 798,755.89 589,022.50 532,300.81

应收款项融资 4,875.21 16,323.77 2,970.11 32,564.44

预付款项 9,620.28 22,241.05 6,088.69 14,035.48

其他应收款(合计) 8,607.48 8,670.31 8,754.15 15,967.58

存货 12,737.52 2,166.71 4,373.88 516.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18.88 653.85 - -

其他流动资产 31,041.16 29,659.90 21,392.75 24,141.11

流动资产合计 1,011,561.32 1,025,622.08 688,913.97 899,871.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2,341.83 22,341.83 21,034.13 -

长期股权投资 122,914.41 132,801.66 86,719.64 102,397.77

固定资产 2,164,700.50 2,164,638.41 1,880,028.71 1,752,505.45

在建工程 166,207.35 78,053.08 61,796.83 131,536.32

使用权资产 86,665.04 69,969.84 61,843.47 64,222.01

无形资产 22,427.84 21,625.31 14,523.78 8,965.89

商誉 245,017.19 216,577.21 150,781.84 150,288.03

长期待摊费用 62,288.83 62,900.68 56,743.42 46,509.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497.10 55,610.56 37,289.04 35,812.4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5,445.38 156,904.47 133,591.18 77,383.7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07,505.49 2,981,423.05 2,504,352.05 2,369,620.64

资产总计 4,119,066.81 4,007,045.12 3,193,266.02 3,269,492.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8,604.29 54.79 9,000.18 8,513.15

应付票据 88,005.68 204,383.64 74,935.47 129,908.51

应付账款 25,137.60 32,799.97 26,131.79 20,684.19

预收款项 54.01 20.01 11.15 189.91

合同负债 3,068.33 2,855.19 4,051.65 7,051.92

应付职工薪酬 14,468.38 16,827.32 14,913.59 13,861.60

应交税费 8,704.23 7,018.83 6,305.22 8,475.66

其他应付款(合计) 213,280.61 199,475.12 165,592.63 268,421.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9,599.45 197,834.69 180,832.05 128,120.41

其他流动负债 2,798.21 2,921.27 580.79 6,460.66

流动负债合计 703,720.80 664,190.83 482,354.52 591,687.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18,768.53 2,138,860.56 1,729,943.39 1,757,365.19

应付债券 219,613.75 154,710.13 - -

租赁负债 50,297.54 48,919.93 39,702.26 36,633.8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52.75 1,128.19 1,567.33 772.37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271.69 279.27 294.44 309.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90,004.26 2,343,898.08 1,771,507.41 1,795,080.99

负债合计 3,093,725.06 3,008,088.91 2,253,861.93 2,386,768.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资本公积 564,879.13 564,625.73 561,829.01 565,654.20

减:库存股 16,976.64 16,976.64 2,128.76 -

专项储备 5,148.17 4,748.61 3,393.97 311.54

盈余公积金 20,825.93 20,825.93 14,868.44 9,723.16

未分配利润 180,781.37 156,510.16 116,623.90 61,50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954,384.31 929,460.14 894,312.90 836,922.45

少数股东权益 70,957.44 69,496.08 45,091.19 45,801.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5,341.75 998,956.21 939,404.09 882,723.5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119,066.81 4,007,045.12 3,193,266.02 3,269,492.26

2、合并利润表

图表8-8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经重述)

一、营业总收入 192,232.5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营业收入 192,232.54 361,217.18 332,774.83 308,226.25

二、营业总成本 138,886.27 271,275.82 250,821.89 224,222.64

营业成本 84,249.21 162,161.19 143,122.49 114,928.22

税金及附加 1,852.78 3,592.79 3,887.39 4,380.45

销售费用 240.1 324.40 354.14 72.12

管理费用 11,738.11 21,486.74 23,228.24 20,134.51

研发费用 460.31 1,746.93 1,418.85 726.50

财务费用 40,345.76 81,963.76 78,810.78 83,980.84

其中:利息费用 40,096.07 81,942.74 78,837.93 85,181.04

利息收入 91.08 472.79 217.48 1,453.63

加:其他收益 1,565.41 2,667.24 2,464.24 509.27

投资净收益 -774.1 30,124.26 14,506.77 4,959.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99.26 23,797.72 13,894.30 3,127.8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82.58 242.13 285.78 264.53

资产减值损失 -1,297.23 -12,619.79 -7,341.82 -2,872.76

信用减值损失 -559.62 -3,586.59 -41.26 -196.93

资产处置收益 - 0.06 -14.33 0.20

三、营业利润 52,463.30 106,768.67 91,812.31 86,666.94

加:营业外收入 3,533.95 364.38 6,269.90 4,229.02

减:营业外支出 9.14 296.94 658.63 1,732.35

四、利润总额 55,988.11 106,836.11 97,423.58 89,163.61

减:所得税费用 9,719.96 16,074.15 11,383.97 10,175.23

五、净利润 46,268.15 90,761.96 86,039.61 78,988.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944.46 80,271.94 80,234.60 73,248.31

少数股东损益 2,323.69 10,490.02 5,805.00 5,740.0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268.15 90,761.96 86,039.61 78,98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3,944.46 80,271.94 80,234.60 73,248.3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23.69 10,490.02 5,805.00 5,740.07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22 0.41 0.40 0.45

稀释每股收益 0.22 0.41 0.40 0.45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图表8-9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8,147.97 500,846.89 574,537.43 506,926.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76.48 2,262.31 5,156.02 51,749.7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64.80 2,656.82 2,408.69 4,78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3,989.26 505,766.01 582,102.14 563,459.5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5,033.05 236,014.50 287,282.09 196,170.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722.40 23,488.09 22,434.21 13,550.8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48.78 43,535.36 44,632.63 37,157.3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6.77 14,605.07 12,226.39 12,036.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6,411.00 317,643.02 366,575.31 258,91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78.26 188,122.99 215,526.82 304,543.8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6,705.03 233,595.00 475,860.97 570,835.5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355.86 2,723.76 239.22 2,005.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31 1.48 0.2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658.87 19,137.61 6,960.59 10,612.0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4,719.76 255,456.68 483,062.25 583,453.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5,371.69 128,366.22 208,071.96 365,869.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7,130.00 236,790.50 444,660.00 531,659.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23,325.48 24,736.89 28,344.18 25,495.99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23.36 41,898.68 87,621.58 13,337.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6,350.54 431,792.29 768,697.73 936,362.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630.77 -176,335.60 -285,635.48 -352,908.9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269,375.9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6,628.85 720,388.96 487,451.25 628,352.1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00.00 1,009.34 258.99 8,170.3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12.36 155,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1,841.20 876,398.31 487,710.24 905,898.4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6,733.23 642,301.56 533,645.84 542,957.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0,000.22 114,553.55 99,732.48 82,707.0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86.29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所支付的现金 10,674.77 9,585.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73.89 61,117.98 8,184.70 26,856.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082.11 817,973.09 651,148.02 652,520.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59.09 58,425.22 -163,437.78 253,378.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43,293.43 70,212.60 -233,546.43 205,012.9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954.05 26,741.45 260,287.88 55,274.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660.62 96,954.05 26,741.45 260,287.88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图表8-10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59 178.14 1,897.33 550.94

预付款项 33.42 75.04 34.5 162.04

其他应收款 304,468.16 188,687.55 51,031.10 25,482.84

存货 114.62

其他流动资产 567.66 426.67 423.66 423.66

流动资产合计 305,213.45 189,367.39 53,386.61 26,619.4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796,055.91 796,055.91 766,055.91 686,055.91

无形资产 38.04 3.56 - -

固定资产 0.18 - - -

长期待摊费用 107.67 38.7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32.42 1,412.74 1,395.04 1,283.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797,534.21 797,510.99 767,450.96 687,339.24

资产总计 1,102,747.66 986,878.38 820,837.56 713,958.7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157.41 335.88 335.74 288.96

应付职工薪酬 239.33 160.78 241.99 78.45

应交税费 496.91 494.40 497.11 563.10

其他应付款 19,729.65 60.48 17.47 321.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792.22 1,072.58 - -

流动负债合计 53,415.52 2,124.12 1,092.31 1,251.69

非流动负债:

应付债券 219,613.75 154,710.1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9,613.75 154,710.13 - -

负债合计 273,029.26 156,834.25 1,092.31 1,251.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199,726.35

资本公积金 580,944.41 580,944.41 580,944.41 580,944.41

减:库存股 16,976.64 16,976.64 2,128.76 -

盈余公积金 20,825.93 20,825.93 14,868.44 9,723.16

未分配利润 45,198.34 45,524.08 26,334.82 -77,686.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9,718.39 830,044.13 819,745.26 712,707.0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2,747.66 986,878.38 820,837.56 713,958.72

5、母公司利润表

图表8-11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营业总收入 - - -

营业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652.49 431.41 60.14 1,074.23

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0.08 0.52 - 2.44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574.49 1,020.09 1,110.38 1,013.70

财务费用 77.92 -589.20 -1,050.23 58.09

其中:利息费用 2,439.64 1,072.58 - 589.12

利息收入 2,441.73 1,747.24 1,069.27 531.17

加:其他收益 - 6.38 0.17 0.03

投资净收益 20,000.00 60,000.00 129,2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信用减值损失 - - - -

三、营业利润 19,347.51 59,574.97 129,140.03 -1,074.19

加:营业外收入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0.40 -

四、利润总额 19,347.51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五、净利润 19,347.51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347.51 59,574.94 129,139.63 -1,074.1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图表8-12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0.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3 28.72 54.79 537.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3 28.72 54.79 537.2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0.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1.94 532.51 395.70 231.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0.44 17.15 66.80 2.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4.58 776.57 942.49 84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6.97 1,326.23 1,405.00 1,08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1.84 -1,297.50 -1,350.21 -543.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58,165.23 102,2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165.23 102,2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40.64 59.0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000.00 80,000.00 21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3,348.26 133,877.41 - 55,473.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3,488.90 163,936.46 80,000.00 265,473.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488.90 -105,771.23 22,200.00 -265,473.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267,413.1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5,000.00 155,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8.36 817.80 2,871.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5,208.36 155,817.80 2,871.13 267,413.1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20.00 34,631.23 19,972.63 622.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2.18 13,989.79 4,273.13 22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2.18 48,621.01 24,245.76 847.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126.17 107,196.79 -21,374.64 266,565.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额 -124.56 128.06 -524.85 548.6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15 26.09 550.94 2.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59 154.15 26.09 550.94

(四)重大会计科目分析

图表8-13发行人2025年1-6月重大会计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变化率(%)

货币资金 55,169.15 102,768.89 -46.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296.68 25,575.65 -51.92

应收票据 7,205.85 18,806.06 -61.68

应收款项融资 4,875.21 16,323.77 -70.13

预付款项 9,620.28 22,241.05 -56.75

存货 12,737.52 2,166.71 487.87

在建工程 166,207.35 78,053.08 112.94

短期借款 88,604.29 54.79 161,611.12

应付票据 88,005.68 204,383.64 -56.94

预收款项 54.01 20.01 169.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9,599.45 197,834.69 31.22

应付债券 219,613.75 154,710.13 41.95

资产总计 4,119,066.81 4,007,045.12 2.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5,341.75 998,956.21 2.64

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2025年1-6月较2024年1-6月变化率(%)

营业总收入 192,232.54 188,340.35 2.07

营业利润 52,463.30 57,375.86 -8.56

净利润 46,268.15 52,055.63 -11.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578.26 33,195.50 13.20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4,119,066.81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80%,主要是业务规模扩大所致。发行人货币资金55,169.1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46.32%,主要是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交易性金融资产12,296.6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1.92%,主要是理财产品赎回所致;应收票据7,205.85万元,较上年末减少61.68%,主要是应收票据兑付,余额减少所致;应收款项融资4,875.21万元,较上年末减少70.13%,主要是收到供应链业务结算银行承兑票据减少所致;预付款项9,620.2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6.75%,主要是供应链业务预付款减少所致;存货12,737.5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87.87%,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备货增加所致;在建工程166,207.3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2.94%,主要是新能源电站、智算业务投入增加所致;短期借款88,604.2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1,611.12%,主要是为置换项目长期借款,临时借入短期借款周转所致;应付票据88,005.6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6.94%,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应付票据兑付,余额减少所致;预收款项54.0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69.93%,主要是预收租金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9,599.4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1.22%,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及应付债券增多所致;应付债券219,613.7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1.95%,主要是发行碳中和债所致;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1,025,341.75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2.64%。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192,232.5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92.19万元,增幅2.07%,主要系电站并网容量增加,售电量增加所致。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52,463.30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912.56万元,减幅8.56%。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46,268.1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787.48万元,减幅11.12%。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578.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382.76万元,增幅13.20%,主要系标杆及直营电费回收金额增加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6月末,发行人偿债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表8-14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

指标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比率(倍) 1.44 1.54 1.43 1.52

速动比率(倍) 1.42 1.54 1.42 1.52

资产负债率(%) 75.11 75.07 70.58 72.9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28 2.21 3.15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一致,分别为1.52、1.43、1.54和1.44。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波动向好。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2.99%、70.58%、75.07%和75.11%,波动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项目建设投资支出较大,债务融资比例较高所致。

(六)盈利能力分析

2025年6月末,发行人盈利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表8-15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盈利能力指标

指标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净资产收益率(%) 4.67 8.80 9.27 11.04

总资产报酬率(%) 2.36 5.23 5.45 5.97

总资产净利率(%) 1.14 2.52 2.66 2.73

销售净利率(%) 24.07 25.13 25.86 25.61

销售毛利率(%) 56.17 55.11 56.99 62.71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04%、9.27%、8.80%和4.67%。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的总资产报酬率为5.97%、5.45%、5.23%和2.36%。报告期内,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波动向好。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25.61%、25.86%、25.13%和24.17%,波动变化不大。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销售毛利率分别为62.71%、56.99%、55.11%和56.17%,自2023年末发行人销售毛利率趋于稳定,主要原因为发行人销售规模较为稳定。

(七)营运能力分析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运能力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表8-16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营运能力指标

指标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23 0.52 0.59 0.68

存货周转率(次) 11.31 49.59 58.54 221.83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5 0.10 0.10 0.11

注: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年化。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68、0.59、0.52和0.23,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21.83、58.54、49.59和11.31。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较少,因此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11、0.10、0.10和0.05。发行人总资产中固定资产占比较大,报告期内总资产周转率较为稳定。

(八)有息债务情况

1.有息债务余额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2,649,970.85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近一年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8-17近一年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流动负债

其中:短期借款 88,604.29 3.34% 54.79 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2,984.28 8.41% 189,670.74 7.64

非流动负债

其中:长期借款 2,118,768.53 79.95% 2,138,860.56 86.13

应付债券 219,613.75 8.29% 154,710.13 6.23

合计 2,649,970.85 100.00% 2,483,296.22 100.00

2.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情况如下:

图表8-18近一年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期限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期末余额 占比 期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311,588.57 12 189,725.53 7.64

1-2年 53,898.13 2 59,599.11 2.40

2-3年 228,773.92 9 164,145.88 6.61

3年以上 2,055,710.23 78 2,069,827.40 83.35

合计 2,649,970.85 100 2,483,296.22 100

3.有息债务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信用融资和担保融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8-19 2025年6月末发行人用融资和担保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短期债务 长期债务(含一年内到期) 合计

担保债务(注) 85,347.11 2,341,752.81 2,427,099.92

信用债务 3,257.18 219,613.75 222,870.93

合计 88,604.29 2,561,366.56 2,649,970.85

注:发行人的借款大多同时附有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形式的担保,因此一并计入担保债务。

4.发行人借款明细

(1)银行借款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情况如下:

图表8-20 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银行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款利率 担保情况

1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0,450.00 2015/8/28 2030/8/27 3.5000% 抵押、质押、保证

2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3,150.00 2015/9/15 2030/9/14 3.5000% 质押、保证

3 同心县隆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9,800.00 2015/9/15 2030/9/14 3.5000% 质押、保证

4 中宁县隆基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6,450.00 2015/9/15 2030/9/14 3.5000% 质押、保证

5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450.00 2015/12/24 2030/12/23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6 保能曲阳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350.00 2015/12/24 2030/12/21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7 邯能涉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5,450.00 2015/12/24 2030/12/23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8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1,819.00 2019/12/5 2034/12/20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9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4,450.00 2015/1/29 2030/1/28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10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34,800.00 2017/8/18 2032/8/17 3.5000% 抵押、质押、保证

11 易县易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10,250.00 2017/11/28 2032/11/27 4.9000% 抵押、质押、保证

12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1,900.00 2019/2/1 2039/2/1 3.645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770.00 3.6450%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4,360.00 3.8500%

13 沈阳拓源沈机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2,050.00 2019/2/1 2039/2/1 3.645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770.00 3.6450%

国家开发银行-辽宁分行 2,638.00 3.8500%

14 宁夏嘉润农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8,740.00 2019/5/31 2034/5/31 3.5000% 抵押、质押、保证

15 德州润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夏津支行 30,059.78 2016/7/19 2031/6/14 3.0500% 抵押、质押、保证

工商银行-夏津支行 34,580.83 2019/2/3 2034/1/30 2.8000% 抵押、质押、保证

16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3,500.00 2016/1/19 2031/1/19 3.5500% 抵押、质押、保证

17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1,400.00 2016/1/19 2031/1/19 3.5500% 抵押、质押、保证

18 合肥市大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11,800.00 2019/8/30 2033/8/29 3.5000% 质押、保证

19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18,800.00 2020/3/24 2027/3/23 3.3000% 质押

20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44,400.00 2020/4/21 2040/4/21 3.3560% 抵押、质押、保证

21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 2,140.00 2020/5/26 2027/5/21 3.3000% 质押

22 木垒县采田丝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44,700.00 2020/11/13 2040/11/13 3.3560% 抵押、质押、保证

23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6,350.00 2020/12/24 2039/12/24 3.6000% 质押、保证

24 木垒联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37,692.35 2021/1/20 2041/1/20 3.4060% 抵押、质押、保证

25 木垒县国新天立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5,960.00 2021/5/28 2041/5/28 3.200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904.44 2023/6/27 3.2000%

26 木垒县浦类海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48,335.00 2021/6/11 2041/6/11 3.155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7,170.00 2023/6/27 3.1550%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095.00 2023/12/26 2041/6/11 2.3000%

27 木垒县丝路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5,230.00 2021/6/11 2041/6/11 3.400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2,190.00 2023/12/26 2041/6/11 2.3000%

28 宁夏国信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2,875.00 2021/8/18 2031/8/18 3.4500% 无

29 五家渠保利招商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9,359.28 2021/8/24 2041/8/24 3.140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1,322.00 2023/6/29 3.1400%

30 新疆中惠天合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9,589.62 2021/8/24 2041/8/24 3.140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5,385.00 2023/6/29 3.1400%

31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23,700.00 2019/12/23 2039/12/23 3.350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6,800.00 2023/6/16 3.3500%

32 宁夏国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10,500.00 2021/12/16 2036/12/16 3.6000% 抵押、质押、保证

33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2,939.00 2021/12/24 2028/12/24 3.0000%

34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718.00 2021/12/24 2028/12/24 3.0000% 股权质押

35 寿阳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 75,875.00 2022/1/21 2037/1/21 3.5000% 质押、保证

36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721.60 2022/1/20 2029/1/20 3.0000% 质押

37 上海电气(木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65,760.00 2020/4/27 2040/4/27 3.4060% 抵押、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076.00 2023/12/26 2041/6/11 2.3000%

38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43,500.00 2022/2/25 2041/2/25 3.3000% 质押、保证

39 托克逊县风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1,450.00 2022/2/25 2032/2/25 3.0500% 信用

4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11,088.55 2022/2/25 2029/2/25 3.0000% 质押

41 木垒天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 850.00 2022/3/16 2032/3/16 3.0500% 信用

42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北京首体支行 9,335.68 2022/8/31 2027/8/31 3.4%/3.15% 信用

43 菏泽新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8,600.00 2022/9/21 2037/9/20 2.4800% 保证

44 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9,570.00 2022/9/27 2041/9/27 3.4500% 保证

45 邹平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6,891.33 2022/9/28 2039/9/27 3.3000% 抵押、质押、保证

兴业银行合肥分行 15,485.67 2022/9/28 2039/9/27 3.1000%

46 奇台县新科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55,181.55 2022/11/25 2039/11/25 2.7000% 质押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238.19 2023/5/19 3.0500%

47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15,870.00 2023/3/26 2043/3/25 2.2000% 质押

48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青铜峡分行/吴忠市分行 8,049.60 2023/3/27 2041/3/26 2.1800% 质押

49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934.00 2023/4/24 2030/4/24 3.3500% 质押

50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浦发银行北京分行 32,041.96 2023/5/21 2040/5/31 2.3500% 质押

51 安达市金开新能源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3,866.00 2023/9/29 2038/9/29 3.2000% 质押、抵押

52 大庆同花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5,976.00 2023/11/1 2038/11/1 3.2000% 质押、抵押

53 大庆新站国信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6,299.00 2023/11/1 2038/11/1 3.2000% 质押、抵押

54 大庆同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1,618.00 2024/1/8 2039/1/8 3.2000% 质押、抵押

55 大庆同望新能源有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大庆分行 2,113.00 2024/1/8 2039/1/8 2.8700% 质押、抵押

56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行天津和平支行 18,250.00 2023/11/8 2043/11/8 2.2500% 质押

57 宁夏利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 2,700.00 2023/11/30 2031/11/29 3.0500% 信用

58 金开新能(马鞍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马鞍山分行 1,809.08 2023/12/1 2038/12/1 3.2000% 质押、抵押

59 公安县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荆州分行 16,411.54 2023/12/20 2038/12/19 2.8500% 抵押、质押、保证

邮储银行荆州分行 16,125.75 2024/10/23 2039/10/23 3.1000%

60 邹平建信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9,779.00 2023/12/22 2039/12/21 3.2000% 质押、保证

61 扬光新能源科技(寿光)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9,121.00 2023/12/26 2040/12/26 2.2300% 质押、抵押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5,472.00 2024/1/5 2.2300%

工商银行-寿光支行 2,281.00 2024/3/28 2.2300%

62 肇庆市高要区金开旭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肇庆分行 1,744.51 2023/12/27 2043/12/26 3.3000% 质押、抵押

63 宁德顺能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宁德蕉城支行 5,211.00 2024/1/15 2039/1/14 2.6000% 质押、保证

64 天津诚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4,018.00 2024/1/17 2044/1/17 2.2500% 质押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2,205.00 2024/3/7 2.2500%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3,694.60 2024/7/16 2.6000%

65 抚顺市晶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抚顺分行 31,950.00 2024/1/26 2039/1/26 2.1700% 信用

66 博兴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4,896.66 2024/1/26 2039/1/26 3.2000% 质押、抵押、保证

67 滨州北海新区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2,794.81 2024/1/26 2039/1/26 3.2000% 质押、抵押、保证

68 阳信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滨州分行 1,847.44 2024/1/26 2039/1/26 3.2000% 质押、抵押、保证

69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长治分行 87,152.46 2024/3/22 2039/3/22 2.4200% 质押、保证

70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2,484.18 2024/4/15 2039/4/15 3.1500% 质押、抵押、保证

71 芮城九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运城分行 8,835.00 2024/6/25 2039/6/25 3.2500% 质押、保证

72 宁夏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银川分行 960.00 2024/6/27 2041/6/27 2.8000% 信用

73 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19,400.00 2024/7/30 2034/7/30 2.6700% 质押、保证

农行天津河西支行 39,049.17 2025/1/20 2034/7/30 2.4200%

74 那曲市色尼区津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5,843.00 2024/10/23 2049/10/23 1.6000% 质押、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2,144.00 2024/11/28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560.00 2024/12/17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2,402.00 2024/12/24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060.00 2025/1/14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430.00 2025/1/22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0,486.00 2025/1/26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822.00 2025/3/27 2049/10/23 1.6000%

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1,078.88 2025/6/24 2049/10/23 1.6000%

75 天津宝坻区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北辰支行 15,730.23 2023/8/3 2039/8/1 2.5500% 抵押、质押

76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3,431.00 2024/11/7 2038/10/24 3.0000% 质押、保证

77 罗城启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城支行 33,524.00 2023/8/7 2038/8/7 1.9000% 质押

78 易县慧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 21,444.00 2023/8/30 2039/8/30 3.1000% 质押、抵押

79 天津悦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27,300.00 2025/4/28 2042/4/28 2.9100% 质押

80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河西支行 3,023.43 2025/5/30 2026/5/30 2.4000% 信用

合计 - - 801,986.86 - - - -

注:上述借款的余额为不含利息的借款本金余额。

(2)融资租赁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情况如下:

图表8-21 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融资租赁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租赁公司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借款利率 担保情况

1 五家渠华风汇能发电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9,810.00 2021/5/25 2035/5/25 3.6800% 抵押、质押

2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9,672.52 2021/5/28 2035/5/28 3.4000% 抵押、质押、保证

3 邹平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3,500.00 2022/5/30 2037/5/30 3.6000% 质押、抵押、保证

4 滨州绿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0,800.00 2022/5/30 2037/5/30 3.6000% 质押、抵押、保证

5 惠民绿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120.00 2022/5/30 2037/5/30 3.6000% 质押、抵押、保证

6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8,750.00 2023/9/19 2028/9/19 3.4500% 质押、抵押、保证

金开诚源(枣庄)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9/19 2028/9/19 3.4500% 质押、抵押、保证

7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7,312.50 2023/12/15 2031/12/15 4.0000% 质押、保证

8 湖北开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250.00 2024/2/6 2026/2/6 3.4500% 抵押、质押、保证

9 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7,184.70 2024/3/13 2027/3/13 3.5500% 保证

10 曦洁(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000.00 2024/3/18 2029/3/18 3.3500% 质押、保证

11 沈阳拓源北重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12,000.00 2024/3/18 2029/3/18 3.3500% 质押、保证

12 金开新能(溧阳)光伏有限公司 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011.64 2024/4/15 2036/4/15 3.1600% 抵押、质押、保证

13 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2,845.00 2024/4/17 2032/4/17 3.8500% 抵押、质押、保证

14 涞源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9,214.25 2024/5/23 2026/11/23 3.2000% 保证

15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8,500.00 2024/6/18 2027/6/17 4.1500% 质押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9,000.00 2024/11/19 2027/11/18 4.1500% 质押

16 广西蓝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5,280.00 2024/6/18 2025/12/15 3.4500% 抵押、质押、保证

17 滁州布鲁斯凯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234.00 2024/10/22 2025/10/22 3.4500% 抵押、质押、保证

18 亳州市万事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7,990.00 2024/12/18 2039/12/18 3.4000% 质押、抵押、保证

19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64,000.00 2024/12/25 2041/12/25 3.2000% 抵押、质押、保证

20 保定慧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2,488.42 2023/5/15 2038/5/15 3.80% 质押、抵押

21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1,200.00 2025/1/22 2035/1/22 3.30% 质押

22 贵港南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62,827.11 2025/3/13 2025/12/31 3.0000% 质押

23 府谷县神州润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4,722.46 2025/3/31 2042/3/31 3.2000% 质押、保证

24 金开新能木垒风电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207.63 2025/4/3 2028/4/3 3.2000% 质押、保证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869.33 2025/5/28 2028/5/28 3.2000%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361.28 2025/6/19 2028/6/19 3.2000%

25 社旗县杰卓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025/4/10 2042/4/10 3.0000% 质押、保证

26 海兴县小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2,520.00 2025/4/15 2025/12/31 3.0000% 质押

27 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5,800.00 2025/5/19 2035/5/19 3.30% 质押

28 华彭能源(睢宁)有限公司 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400.00 2025/5/19 2035/5/19 3.2000% 质押、保证

29 金开新能伊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0,000.00 2025/6/16 2030/6/16 3.2000% 保证

30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25/6/24 2028/6/24 2.8500% 质押、抵押、保证

合计 - - 627,218.31 - - - -

注:上述借款的余额为不含利息的借款本金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除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外,发行人无其他类型的债务融资。

(九)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955,084.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8-22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主要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508.52 5,814.84 保证金及存出投资款

应收账款 727,000.88 624,071.06 融资质押

固定资产 1,163,587.54 1,296,119.39 融资抵押

在建工程 62,987.51 53,067.49 融资抵押

合计 1,955,084.45 1,979,072.78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十)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子公司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向联营合营企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3,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8-23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类型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是否逾期 反担保情况 关联关系

丰宁满族自治县丰晟能源有限公司 3500 2025/6/24 2025/6/24 2028/6/24 一般担保 否 否 不适用 控股子公司

除上述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主要资信情况

(一)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相关记录,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没有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没有因重大债务违约被起诉的信息,没有借款人未结清的欠息信息,没有违规信息,没有不良负债信息,没有未结清信用证信息。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待偿还债券和其他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图表8-2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续债券情况

证券简称 证券类别 发行规模(亿元) 发行期限(年) 发行日期 票面利率(%) 到期日期 偿还情况

24金开能源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3.00 2.00 2024-05-24 2.40 2026-05-24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4-07-25 2.20 2027-07-25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2.00 3.00 2024-10-25 2.55 2027-10-28 尚未兑付

24金开能源GN004(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50 3.00 2024-12-09 2.15 2027-12-10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1(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5.00 2025-01-20 2.22 2030-01-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2(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4.50 3.00 2025-04-21 2.45 2028-04-21 尚未兑付

25金开新能GN003(碳中和债) 绿色中期票据 5.00 3.00 2025-11-19 2.10 2028-11-20 尚未兑付

合计 30.00

第九章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

第十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投资者,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在境内发生的销售金融商品,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的交易属于应税交易。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务融资工具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声明: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协助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处理债券信息披露日常事宜。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信息提供。财务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应当负责检查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保证相关控制规范的有效实施。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提供和传递本办法所要求的各类信息,并对其所提供和传递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要指定专人就上述事宜与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或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保持沟通,并配合其共同完成债券信息披露的各项事宜,以保证债券信息披露工作协调一致。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和信息披露文件质量把关,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范晓波

职位: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电话:010-50950528

传真:010-50950529

电子信箱:ir@nyocor.com

邮编:100044

二、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和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公司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2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披露当期发行文件:

1、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募集说明书;

2、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碳中和债)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1-9月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定期报告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债券存续期内每年4月30日、8月31日前分别披露上一年度和上半年绿债相关信息。上半年披露应包括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投绿色项目数量及进展、未使用资金、募集资金管理等内容。年度披露应参照《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中定期报告模板、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等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1、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2、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4、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5、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至少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臵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胥馨

联系方式:022-58563916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邮箱:xin01.xu@cbh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资产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如召集人书面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于书面回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如召集人不同意召开持有人会议,应书面回复不同意的理由。)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寄送至xin01.xu@cbhb.com.cn或寄送至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存续期服务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受托管理人。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设置投资人保护条款。

第十六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宽限期条款】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兑付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当日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第十三章“投资人保护条款”及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如有)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如有)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

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七章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四号龙通大厦41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法定代表人:尤明杨

联系人:李若白

联系电话:010-50801200

传真:010-50950529

邮编:100044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王锦虹

联系人:黄星

联系电话:022-58316546

传真:——邮编:300012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

负责人:颜羽

联系人:赖熠、赵洁

联系电话:010-66413377

邮编:100031

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负责人:皱俊

联系人:付强、张欣华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邮编:100738

绿色评估认证机构: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曲阜道80号503室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王羽冰

联系电话:16622518606

邮编:300042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3840

传真:021-63326661

邮编:200010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编: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发行人有权机构同意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决议;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五)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1-9月及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联系人:李若白

联系电话:010-50801200

传真:010-50950529

邮编:100044

(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联系人:黄星

电话:022-58316546

传真:——

邮编:3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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