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期管理机构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偿付的处置进展公告

(2023年11月)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或“发行人”)于2017年7月1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7康得新MTN002,债券代码:101753016,发行金额10亿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5.48%,到期日为2022年7月14日,主承销商及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发布时,“17康得新MTN002”仍处于违约状态。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作为17康得新MTN002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存续期管理机构职责,现就该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进展情况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发行人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申请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2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康得新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发行人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管理人分别发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并于2022年3月29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康得新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发行人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管理人分别发布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并于2022年7月26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康得新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发行人发布《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管理人分别发布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并于2023年3月22日9时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康得新破产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

2、持续督导康得新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协助发行人披露了以下公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偿付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3年11月)》。

3、协助发行人、破产管理人与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保持沟通,告知持有人依法参与发行人的破产程序,及时行使权利。

4、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保持沟通,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交易商协会的要求,履行存续期管理机构的应尽职责。

二、后续工作安排

1、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规定,联系发行人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告知其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持有人的要求,协助持有人与发行人、破产管理人进行沟通。

3、严格按照银行间市场相关规定做好存续期管理机构关于17康得新MTN002债务偿付处置工作进展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联系方式

1、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人:郭佳敏/杜鹃

电话:18862220650、18862220651

2、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庆/朱烨

电话:0512-80151177

3、存续期管理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婷婷、荀雅梅

电话:0512-66595566-81839、010-66592749;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旻协、陈建旭

电话:0512-65008406、010-66108831

存续期管理机构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