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5亿元

发行期限: 5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发行人: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议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本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因公开披露信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承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5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5

第一章释义.....................................................................................................................................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投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13

三、特有风险.........................................................................................................................22

第三章发行条款............................................................................................................................23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26

一、募集资金用途.................................................................................................................26

二、发行人承诺及声明.........................................................................................................26

三、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26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29

一、基本情况.........................................................................................................................29

二、历史沿革.........................................................................................................................2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35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42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3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45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54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60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80

十、发展战略.........................................................................................................................83

十一、行业状况.....................................................................................................................86

十二、行业竞争优势.............................................................................................................95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97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98

一、关键审计事项.................................................................................................................98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99

三、财务数据.........................................................................................................................99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106

五、有息负债分析...............................................................................................................132

六、关联交易情况...............................................................................................................134

七、有关承诺或有事项.......................................................................................................139

八、资产受限事项...............................................................................................................139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140

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42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142

十二、重大事项...................................................................................................................142

十三、直接债务债融资工具计划事项...............................................................................142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145

一、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145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145

三、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情况.......................................................................................145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146

第九章税项...................................................................................................................................147

第十章信息披露..........................................................................................................................14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48

二、信息披露安排...............................................................................................................149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3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161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5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69

一、发行人...........................................................................................................................16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69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69

四、律师事务所...................................................................................................................170

五、审计机构.......................................................................................................................170

六、登记、结算、托管机构...............................................................................................17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70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172

一、备查文件.......................................................................................................................172

二、查询地址.......................................................................................................................172

三、文件查询网站...............................................................................................................173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74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50%以上,原辅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性及价格波动幅度对发行人盈利影响较大。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黄豆饼粉、豆油等农副产品,还包括化工原辅材料等,其中玉米等农副产品主要来源为新疆地区,收购价格受需求因素、短期供给、自然气候、土壤条件、运输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化工原辅材料相关供应商的稳定生产则直接受到包括产业政策调整、环保政策调整等影响,价格受石油和经济周期影响也较大。如未来相关原辅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异常波动将导致毛利率下降。未来原材料供价格波动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波动。

2、环保风险

近年,发行人逐步提升产量并实现满产,并建立绿色循环产业园,主要生产合成生物产品,作为产能较高的抗生素中间体生产线及合成生物生产线,其产能产量根据生产适应性螺旋式提升,故在提升产量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环保设施不完善而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发行人环保处理工艺和排污处理设施复杂,而且抗生素尾气异味治理属于行业公认的环保难题,环保处理设施全面发挥效用需要不断试验及摸索。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员工培训、开展专业合作、持续投入环保资金和设备及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则有可能再次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或将导致发行人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加。

3、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87,759.74万元、74,808.99万元、93,930.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45%、7.38%、8.90%,占比较高。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0,312.06万元,坏账准备2,475.25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97,836.81万元。

未来,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的总额可能继续增加,同时受下游客户现金流状况和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账龄可能延长。尽管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97.80%的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但若发行人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则可能产生坏账,甚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并将会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根据公开信息及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确认,2022-2024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上述处罚涉及事项与本次发行审计工作无关联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已采取整改措施。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有效,具备持续开展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及签字会计师未直接涉及相关处罚,审计团队独立性与专业性不受影响。以上行政处罚事项不影响发行人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质量,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已客观公允反映发行人202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根据发行人2025年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1-6月营业利润为57,543.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7.43%;净利润为45,457.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6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9,148.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9.32%。

发行人2025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下滑的主要是2025年发行人青霉素类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同时由于发行人新产品研发及试车生产导致费用增加,最终影响公司利润空间承压,以及主产品回款相对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下滑。

改善措施如下:

发行人根据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及青霉素类中间体三大产品历史生产数据,为提升生产稳定性与效率发行人制定并落实了涵盖高产菌株筛选、精细化控制、批产量与收率提升等关键环节的多项改进方案。得益于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系统的通力协作,发行人各产品收率及产量已实现明显增长。

2025年4月1日发行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兽药生产证字31010号)及《兽药GMP证书》(证号:(2025)兽药GMP证字31010号)。上述证书核准的生产范围为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30年3月31日。本次获得兽药生产资质,标志着发行人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正式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法定资格。该产品作为广谱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领域的细菌性感染防治,市场需求稳定。该资质的取得有助于丰富发行人兽用原料药产品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未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订了相应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组成偿付工作小组,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加强信息披露等。

除上述情形外,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设置了对投资者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特别议案,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特别议案的决议生效条件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因此,存在特别议案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投资人者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特别议案的约束,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利益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别议案包括: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如有)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如有)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BP计算并支付利息。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9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来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该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在发行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持有人会议可按照【50】%的表决比例通过决议,同意启动注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通过启动注销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川宁生物 指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实名记账式 指 采用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以记账方式登记和托管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3月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其他名词释义:

科伦药业、控股股东 指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22.SZ),公司控股股东

瑾禾生物 指 霍尔果斯瑾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盈辉贸易 指 霍尔果斯市盈辉贸易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疆宁生物 指 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锐康生物/上海研究院 指 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特驰商贸 指 伊犁特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河宁农业 指 新疆河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科源检测 指 伊犁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宁新生物 指 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持股49%

科源环境 指 伊犁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永宁生物 指 伊犁永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微宁生物 指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金珵科技 指 上海金珵科技有限公司

科伦兴川 指 四川科伦兴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惠丰生物 指 四川惠丰生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伦农业 指 Kelun-KazAgro(科伦哈萨克斯坦农业有限公司)

科伦实业集团 指 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恒辉淀粉 指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石家庄四药 指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河北国龙 指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华润科伦 指 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禾一天然 指 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 指 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6-氨基青霉烷酸 指 6-APA

青霉素G钾盐 指 青霉素工业盐

7-氨基头孢烷酸 指 7-ACA

去乙酰-7-氨基头孢烷酸(D-7ACA) 指 D-7ACA

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 指 7-ADCA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指 川宁有限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市场利率的波动将对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进行流通,但本公司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在转让时可能由于无法找到交易对手而难以将中期票据变现,存在一定的交易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1.抗生素行业政策限制风险

我国已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成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并在医院限制使用量。2015年8月27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印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管措施的出台整体有利于规范抗生素合理用药,限制医院滥用抗生素。抗菌药物行业政策实施以来,已经对终端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行业政策如果进一步调整,可能对发行人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确将新建青霉素工业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生产装置等项目列为限制类产业,发行人主要产品包含青霉素工业盐及6-APA。发行人项目建设不涉及新建限制类项目,但未来国家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可能对发行人生产造成潜在不利影响。

因此,如果未来相关行业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抗生素临床应用管控风险

国家卫健委持续加强抗生素分级管理,部分品种(如三代头孢)在临床使用中受到严格限制,可能导致下游制剂企业需求减少,间接影响公司原料药销售;农业农村部《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要求减少畜牧养殖中抗生素使用,若公司兽用抗生素中间体客户需求下降,可能对部分产品线营收造成冲击。

3.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受市场需求、下游原料药行业、环保政策、市场竞争格局等因素影响较大。

一方面,国内限制抗菌类药物使用力度不断升级,抗生素中间体市场需求增速有所放缓,但随着我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逐步实施,又推动了抗生素领域药品需求的增长,因此抗生素中间体行业产品市场需求和价格呈波动态势;另一方面,环保政策的调整变化造成行业内部分抗生素中间体生产厂商长期处于停产与复产的交替状态,市场供给量的不稳定造成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575,830.77万元和129,694.96万元,实现净利润41,151.74万元、94,056.50万元、140,035.02万元和28,820.66万元,受市场供给及价格、下游原料药行业、环保政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若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的价格未来仍存在一定波动,将使得发行人销售收入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发行人未来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50%以上,原辅材料供应的持续稳定性及价格波动幅度对发行人盈利影响较大。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包括玉米、黄豆饼粉、豆油等农副产品,还包括化工原辅材料等,其中玉米等农副产品主要来源为新疆地区,收购价格受需求因素、短期供给、自然气候、土壤条件、运输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价格容易波动;化工原辅材料相关供应商的稳定生产则直接受到包括产业政策调整、环保政策调整等影响,价格受石油和经济周期影响也较大。如未来相关原辅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异常波动将导致毛利率下降。未来原材料供价格波动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波动。

5.市场竞争风险

出于成本和环境保护的考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制药巨头纷纷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将原料药和中间体生产环节转移到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由于我国原料药制造技术发展、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人工及能源成本低廉等因素,全球性的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目前我国已发展为全球最大的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国和出口国。

我国抗生素中间体产业在转移的过程中存在着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等问题,部分中间体产品已出现产能过剩,如7-ACA、6-APA等产品产能已经大于目前的市场需求,供大于求的局面势必加剧抗生素中间体行业的竞争压力。市场竞争加剧一方面将可能会对行业整体的利润水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发行人优势产品的市场地位产生威胁。

6.境外业务市场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29,540.98万元、57,489.18万元、52,333.27万元和13,405.6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3%、11.92%、9.08%和10.82%;发行人境外销售整体呈波动下降趋势。印度及香港均系发行人境外销售主要目的地,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印度及香港的销售金额之和分别22,182.56万元、33,055.84万元、52,121.91万元及14,163.90万元,占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75.09%、57.50%、99.60%和99.72%。海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若发生出口目的地贸易政策变化等情形,将对发行人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发酵法生产抗生素中间体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必须进行持续的生产技术创新和工艺研发。同时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升,对生产工艺及废物处理的标准亦将提升。发行人如果不能进行持续的技术创新或创新不足、无法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迭代,可能会受到有竞争力的替代技术和竞争产品的冲击,发行人的经营业绩、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将会面临下滑的风险。

2.核心技术被侵犯的风险

发酵法生产提取抗生素中间体的关键之一在于抗生素菌种的筛选和发酵培育技术,这些菌株筛选技术以及发酵过程中物料的配置添加比例均为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若发行人无法持续有效管理和保护核心技术,可能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者被他人窃取的风险。此外,发行人还拥有一定数量的非专利技术和在研项目。未来如果出现任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或其他侵犯发行人专利的情形,均可能会对发行人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发行人对于生物发酵领域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级研发人才的依赖程度较高。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行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已组建了257人的研发团队,其中6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但是,随着行业整体竞争形势的加剧,业内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动速度加快,如果发行人的研发团队建设、研发人员激励体制等未能实现动态调整、正向引导,未能适应行业竞争形势等,将导致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如果发行人未来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研发进展、市场竞争力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环保风险

近年,发行人逐步提升产量并实现满产,并建立绿色循环产业园,主要生产合成生物产品,作为产能较高的抗生素中间体生产线及合成生物生产线,其产能产量根据生产适应性螺旋式提升,故在提升产量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环保设施不完善而产生环境污染问题,同时发行人环保处理工艺和排污处理设施复杂,而且抗生素尾气异味治理属于行业公认的环保难题,环保处理设施全面发挥效用需要不断试验及摸索。未来,如果发行人不能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员工培训、开展专业合作、持续投入环保资金和设备及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则有可能再次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国家提高环保标准或出台更严格的环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环保或安全生产要求,或将导致发行人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加。

2.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向合并口径前五名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55.37%、47.82%、43.98%和31.11%,存在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供应商过于集中可能导致公司采购原材料时议价能力不强,对原材料成本控制能力相对较弱的现象。此外,如出现单一供应商供应中断等情形,可能对发行人的产品持续供应能力以及成本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生产的抗生素中间体产品生产技术要求高,生产流程长、工艺复杂,原辅料采购、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过程中,存在诸多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如果出现偶发性因素,引发较大的产品质量问题,不但会产生赔偿风险,还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和产品的销售,甚至造成法律纠纷,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

4.项目投产周期较长风险

发行人目前进行当中的项目周期较长,从研发、合规、生产到上市,经过的环节较多,存在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在管理能力、资金调配能力等各方面有较高的要求。与此同时,较长的周期难以保证项目的实施与市场发展吻合。因此,发行人项目投产周期较长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

5.产品研发风险

发行人近年加大了合成生物的研发、上市的工作力度,研发投入逐年增加,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3,538.17万元、5,525.81万元、7,773.00万元和4,009.40万元。合成生物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附加值等特点,但由于研发投资大、周期长、对人员素质要求较高,风险较大。如果开发的新产品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致使新产品的规模产业化无法实现,则将提高发行人的经营成本,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在建及拟建工程外部批文无法及时办理的风险

现阶段,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存续有“废水中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等在建项目,这些项目需要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政府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评价等批复,尽管发行人现有在建项目均已依法取得上述批复,但考虑到其未来仍较多建设计划,因此而承担了一定的在建项目批文补全风险。

(四)管理风险

1.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发行人随着业务和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将相应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科伦药业,实际控制人为刘革新。刘革新可以利用实际控制人以及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发行人的经营决策、发展战略、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实施影响,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则可能给发行人经营带来风险。

3.异地存货管理的风险

玉米作为发行人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每年具有采购量大,采购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发行人出于成本考量,避免建设大量仓储及玉米烘干设施,直接利用供应商的粮食收储设施对采购的玉米进行储存和烘干,因此存在较大金额的异地存货。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放在异地的玉米占公司存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0.42%、48.71%、53.20%、46.80%。虽然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库存管理制度》,并由采购部专人负责异地库存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巡查人员进行抽样盘点,但公司仍存在异地库存管理的风险。

4.合同管理的风险

如果在合同管理中出现如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合同对象确定不当、对合同内容条款的核心部分或关键细节忽略或做出不当让步、已签订合同未能及时履行等现象,均可能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并导致发行人权益受损。

5.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发行人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虽然发行人一直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按照价值规律,参照本地区、同类企业人力资源价值水平,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建立了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管理人员实行目标管理,提高技术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的薪酬、福利待遇水平,科研人员的利益直接与年度技术创新目标挂钩,但仍然存在技术型人才流失的风险。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近来,在全国范围内,民营企业的管理层突然辞职或失联等突发事件频发,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如果出现管理层的辞职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失联将可能会使公司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无法进行有效决策和管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进而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

7.反商业贿赂风险

发行人如果为了商业竞争,涉足商业贿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面临声誉风险,可能导致市场对发行人有负面的预期。发行人如果面临相关处罚,被追究责任,将影响发行人市场的稳定性,可能导致销售减少以及利润的下降。

8.并购整合风险

发行人暂无股权并购计划,若发行人后续开展并购并对并购的企业不能进行有效的整合,不能充分发挥并购的协同效应,并购项目的收益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将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9.扩张速度较快风险

发行人目前对外扩张速度较快,对自身的管理制度、人才、资金的要求较高,相应的投入较大。同时,对未来市场发展状况的判断要有一定经验与把控。如果,发行人在快速扩张过程中遇到管理上、人员、资金上的问题不能有效及时处理,将产生负面影响,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0.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11.关联方交易或者并购交易存在利益输送可能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有涉及销售货物及材料采购的关联交易。虽然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但如果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及决策,可能会产生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定价、信息披露等方面未按制度执行,均会导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2.多元化扩张的风险

发行人近年来加速新产品研发、新项目投资,目前发行人及子公司的业务除医药中间体外,还涉及合成生物产品的生产,对技术、管理、人员等各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发行人的多元化扩张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五)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1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以下简称 23号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继续实行上述政策。公司符合《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税率计缴。财政部与国税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对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重点产业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已成功申请为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自2020年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4年度属于优惠期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新疆河宁从事玉米种植活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2024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 2027年12月31日。伊犁特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伊犁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伊犁永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伊犁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昆仑太行销售有限公司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度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行人地处我国新疆地区,符合23号公告优惠条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将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未来五年内发行人将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发行人子公司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2日,根据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自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26年该企业将不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因此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规模较大及存货跌价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8,363.47万元、167,644.02万元、134,207.06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32%、16.54%、12.72%,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较大及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如果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产品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公司存货将发生减值。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1,181.46万元、

1,492.65万元、906.54万元。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公司存在因存货跌价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境外客户主要分布在印度等多个国家和地区,2024年末发行人出口52,333.27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出口贸易主要以美元定价和结算。近年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波动且存在波幅较大的情况,并伴随贸易摩擦的影响,汇率走势难以预期,若人民币未来持续大幅升值,可能导致汇兑损失的产生,影响发行人的盈利水平。

4.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产品市场价格变动较大,造成发行人毛利率小幅度波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毛利润分别为94,744.18万元、152,293.79万元、209,521.56万元和48,419.34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4.80%和、31.57%、36.39%和37.33%,呈上升态势。如果未来发行人的经

营规模、产品结构、客户资源、成本控制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动,或者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成本费用提高或客户的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发行人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无法维持稳定水平或下降的风险。

5.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87,759.74万元、74,808.99万元、93,930.20万元和97,836.8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45%、7.38%、8.90%和9.12%,占比较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余额96,210.97万元,坏账准备2,280.78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93,930.20万元。

未来,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的不断增长,应收账款的总额可能继续增加,同时受下游客户现金流状况和下游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应收账款账龄可能延长。尽管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97.80%的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但若发行人催收不力或控制不当,则可能产生坏账,甚至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并将会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

发行人每年根据预计使用期限对相关专利技术予以摊销,且报告期内未出现减值迹象;但如果未来出现产业变革、技术更新迭代、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基于该专利技术的终端需求下降,则可能产生无形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7.期间费用增长的风险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3月,公司期间费用(含研发费用)合计分别为31,392.49万元、28,178.70万元、31,696.14万元和11,323.88万元,期间费用占收入比分别为8.22%、5.84%、5.50%和8.73%。公司期间费用近年呈波动趋势,总体占营业收入较小,但后续不能持续保持良好的管理水平、产品研发能力、提升销售能力,导致期间费用增加,将影响发行人营业利润,亦将影响到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三、特有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特有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实名记账式债券,其托管、兑付与交易须按照交易商协会有关自律规则及上海清算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协调。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存续期管理的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无

企业待偿还债券余额 2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MTN 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5年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整(RMB100.00)

发行价格或利率确定方式 簿记建档

发行方式 余额包销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发行日期 【】年【】月【】日

起息日期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通过上海清算所的登记托管系统进行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进措施(如有)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月【】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万元(含1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行号:309391000011

汇款用途: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7: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10亿元,其中5亿元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5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有息负债共计14.06亿元,可覆盖本次发行债券。首期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发行人承诺及声明

发行人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等相关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支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相关用途,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发行人承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擅自挪作他用。

三、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2、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3、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二)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发债资金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营业总收入、非受限的货币资金、金融机构尚未使用的授信等。

1、营业总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和575,830.77万元,呈现增长态势。2023年较2022年增加100,267.71万元,增幅26.24%;2024年较2023年增加93,497.27万元,增幅19.38%。2024年凭借公司已成为全球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的头部企业,并形成了稳固的规模优势。未来发行人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将会出现较大的增加,可作为偿债资金来源之一。

2、非受限的货币资金

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3,203.15万元、76,093.58万元、108,833.17万元。近三年末非受限制货币资金分别为162,412.44万元、75,801.36万元、108,833.17万元。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充足,对本期中期票据偿还提供了保障。

3、其他融资渠道

发行人筹资渠道广泛且稳定,与多家大型银行保持良好稳定合作关系。由于公司良好的资信状况和雄厚的经济实力得到了多家银行的授信支持,公司可向授信银行提出资金需求并取得融资,进一步确保公司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发行人与当地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从各银行获得的授信额度为348,128.13万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242,378.13万元。授信空置率为69.62%,间接融资渠道顺畅。

4、其他配套偿债保障措施

(1)发行人将在资本支出项目上始终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并严格遵守相关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2)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和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自我调剂能力,为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按时偿还创造条件。(3)发行人若出现未能按期偿付中期票据本息的情况,将采取暂缓重大对外投资、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4)发行人将定期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对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以切实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注册名称: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222,716.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222,716.00万元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564379263N

(五)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0年12月10日

(六)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七)邮政编码:835100

(八)联系人:顾祥

(九)联系电话:0999-8077567

(十)传真号码:/

(十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饲料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设立情况

2010年11月15日,川宁有限的股东召开股东会,决定设立川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分别由科伦药业出资850万元、田云出资100万元、仲红梅出资50万元。

2010年11月22日,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新天会验字[2010]238号),验证截至2010年11月22日止,川宁有限已收到科伦药业和田云、仲红梅实缴人民币10,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

2010年12月10日,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程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川宁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川宁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2015年变更投资人及增资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科伦药业 货币 850.00 85.00

田云 货币 100.00 10.00

仲红梅 货币 50 00 5.00

合计 - 1,000.00 100.00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科伦药业 货币 1,000.00 100.00

合计 - 1,000.00 100.00

2015年10月14日,发行人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程序进行股权变更,川宁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2015年12月25日,发行人前身川宁有限的股东科伦药业作出股东决定,将川宁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40亿元人民币,拟增加的注册资本39.90亿元人民币由科伦药业认缴并以对川宁有限享有的部分债权出资,科伦药业相应减少对川宁有限39.90亿元的债权。本次债转股系非货币资产出资,公司在工商变更时未履行评估程序。

就此次科伦药业以其持有的对川宁有限债权向川宁有限进行增资涉及的债权的市场价值,发行人聘请评估机构出具了追溯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确认用作增资的债权无评估减值,该次债权出资未履行评估程序不影响股东该次出资的真实性,不影响该次增资的效力。

(三)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2019年12月23日,川宁有限唯一股东科伦药业做出股东决定,进行如下股权转让:

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1.14%的股权转让给惠宁驰远;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83%的股权转让给众聚宁成;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83%的股权转让给易鸿聚投;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77%的股权转让给易思融;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2.54%的股权转让给易行投资;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4.83%的股权转让给海宁东珺;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34%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孙沈侠;将其持有的川宁有限0.2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兰从宪。

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参考了川宁有限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1.1125元/注册资本,对应公司总体估值为445,000.00万元。

前述股权转让于2019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转让完成后,川宁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科伦药业 货币、债权 353,977.53 88.49%

易行投资 货币、债权 10,157.30 254%

海宁东珺 货币、债权 19,325.84 4.83%

惠宁驰远 货币、债权 4,548.31 1.14%

众聚宁成 货币、债权 3,325.84 0.83%

易鸿聚投 货币、债权 3,32584 0.83%

易思融 货币、债权 3,092.13 0.77%

孙沈侠 货币、债权 1,348.31 0.34%

兰从宪 货币、债权 898.88 0.22%

合计 400,000.00 100.00%

(四)2020年3月减少注册资本至200,000万元

2020年1月8日,川宁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各股东进行同比例缩股减资,减资完成后川宁有限注册资本由400,000万元减少至200,000万元。通过缩股减少的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不涉及向各股东退回出资。

上述减资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本次减资完成后,川宁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科伦药业 货币、债权 176,988.76 88.49%

易行投资 货币、债权 5,078.65 2.54%

海宁东珺 货币、债权 9,662.92 4.83%

惠宁驰远 货币、债权 2,274.15 1.14%

众聚宁成 货币、债权 1,662.92 0.83%

易鸿聚投 货币、债权 1,662.92 0.83%

易思融 货币、债权 1,546.07 0.77%

孙沈侠 货币、债权 674.15 0.34%

兰从宪 货币、债权 449.44 0.22%

合计 200,000.00 100.00%

(五)2020年6月股权转让

2020年6月3日,川宁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科伦药业将其所持川宁有限5%、3%、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科伦宁禾、科伦宁北、科伦宁辉,科伦药业与上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变动时,科伦宁禾、科伦宁北、科伦宁辉均由科伦药业直接及间接持有全部合伙企业份额。

本次转让为科伦药业与其控制的全资合伙企业之间的转让,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参考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川宁有限评估值,最终与科伦宁禾、科伦宁北、科伦宁辉协商定价分别为23,500.00万元、14,100.00万元、

9,400.00万元,对应发行人5%、3%和2%的股权,对应发行人总体估值为

470,000.00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发行人控制关系未发生改变。

上述股权转让于2020年6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转让完成后,川宁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占比

科伦药业 货币、债权 156,988.7643 78.49%

科伦宁禾注1 货币、债权 10,000.0000 5.00%

海宁东珺 货币、债权 9,662.9213 4.83%

科伦宁北注2 货币、债权 6,000.0000 3.00%

易行投资 货币、债权 5,078.6516 2.54%

科伦宁辉 货币、债权 4,000.0000 2.00%

惠宁驰远 货币、债权 2,274.1573 1.14%

众聚宁成 货币、债权 1,662.9213 0.83%

易鸿聚投 货币、债权 1,662.9213 0.83%

易思融 货币、债权 1,546.0674 0.77%

孙沈侠 货币、债权 674.1573 0.34%

兰从宪 货币、债权 449.4382 0.22%

合计 200,000.00 100.00%

注1:2020年9月,科伦川智、科伦药业、科伦宁禾与东证锡毅、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海通资管1号”)签署相关协议,科伦川智和科伦药业将其持有的科伦宁禾的全部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东证锡毅和海通资管1号,合计转让价款为23,500.00万元。

注2:2020年10月,科伦川智、科伦宁北、科伦药业与宏源能投、申万集团签署协议,科伦川智和科伦药业将其持有的科伦宁北合伙企业份额全部转让给宏源能投、申万集团,合计转让价款为14,100.00万元。

(六)2020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20年6月18日,川宁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名称为伊犁川宁有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以其所持川宁有限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同比例认购,超过注册资本金额的净资产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天健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8-57号),川宁截至2019

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为人民币4,444,414,483.49元。公司成立时以1:0.45的比例折股2,000,000,000股。

公司成立时以1:0.45的比例折股2,000,000,000股。2020年6月20日,天健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18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6月18日,川宁有限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净资产

4,444,414,483.49元,折合实收股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其余2,444,414,483.49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为此次整体变更聘请了评估机构并由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发行人账面净资产。

本次整体变更前后,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均为200,000万元,未发生变化,不涉及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情况。

由于川宁有限改制时未涉及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川宁有限的股东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伊宁市税务局就公司整体变更所涉个人所得税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川宁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川宁有限的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计入川宁有限的资本公积科目,整体变更后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因此,股份变更过程中其自然人和合伙企业股东未取得收益和所得,不存在纳税义务。公司股改过程有关股改的各项业务依法依规办理,没有欠缴税款情况,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0年6月18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02564379263N)。

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占比 股份性质

科伦药业 净资产折股 156,988.7643 78.49% 境内法人股

科伦宁禾 净资产折股 10,000.0000 5.00%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海宁东珺 净资产折股 9,662.9213 4.83%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科伦宁北 净资产折股 6,000.0000 3.00%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易行投资 净资产折股 5,078.6516 2.54%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科伦宁辉 净资产折股 4,000.0000 2.00%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惠宁驰远 净资产折股 2,274.1573 1.14%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众聚宁成 净资产折股 1,662.9213 0.83%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易鸿聚投 净资产折股 1,662.9213 0.83%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易思融 净资产折股 1,546.0674 0.77% 境内有限合伙持股

孙沈侠 净资产折股 674.1573 0.34% 境内自然人股

兰从宪 净资产折股 449.4382 0.22% 境内自然人股

合计 200,000.00 100.00% -

(七)2022年12月27日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92,316,909.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090.83元。

(八)2024年5月29日股权激励行权变更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6.00万股。

2024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436.00万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280.00万股变更为222,716.00万股。

(九)2025年4月19日股权激励行权变更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3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2.50万股。

2025年5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292.50万股,新增股份于2025年5月30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716.00万股变更为223,008.50万股。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

图表5-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川宁生物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表(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 数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49% 1,569,887,643 1,569,887,643 不适用 0

成都科伦宁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0% 40,000,000 40,000,000 不适用 0

寿光市易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2% 38,269,916 0 不适用 0

成都科伦宁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7% 37,256,482 0 不适用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9% 17,614,254 0 不适用 0

寿光市众聚宁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9% 17,499,073 0 不适用 0

寿光市易鸿聚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8% 12,994,900 0 不适用 0

寿光市众聚宁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7% 12,585,213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55% 12,329,117 0 不适用 0

寿光市易思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11,999,674 0 不适用 0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伦药业直接持有发行人70.49%的股份,并通过科伦宁辉间接持有发行人1.8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直接持有科伦药业股份379,128,280股,占科伦药业总股本的23.67%,与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先生、王欢女士)合计持有科伦药业股份数量为410,317,366股,占科伦药业总股本的25.62%,刘革新先生为科伦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与一致行动人通过控制科伦药业进而控制本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刘思川先生为刘革新先生之子,王欢女士为刘思川先生之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其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具有合理性。相关人员具体简历如下:

刘思川先生(身份证号:510106198403******),1984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现任发行人董事。

王欢女士(身份证号:510105198408******),1984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科伦药业总经理助理,与刘思川先生系夫妻关系。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其他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科伦药业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Kelun PharmaceuticalCo.,Ltd.

法定代表人 刘革新

注册资本 1,598,053,372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601,497,373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2年5月29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卫星城工业开发区南二路

主营业务 科伦药业属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输液产品、非输液制剂、抗生素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输液制剂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并将业务延伸至粉针、小水针、片剂胶囊等非输液制剂产品领域以及上游包装材料、中间体、原料药制造领域。

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3,411,837.98 1,688,796.58 170,746.19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3,645,490.11 2,301,559.36 264,663.94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3,731,625.95 2,673,818.21 336,195.44

(2)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革新持有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0.80%的股权并任董事长,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革新

注册资本 8,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0年8月30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青羊区琴台路13号

营业范围 从事医药科技开发、科技新产品的技术转让,医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四川科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科伦实业集团持有该公司99.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科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黎荣

注册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4年 7月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岳工业园(安岳县石桥铺镇)

营业范围 销售: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

科伦实业集团持有该公司90%权益,惠丰生物持有该公司1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惠丰天然药物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强国

注册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3年 7月 3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出江镇香桂村7组

营业范围 种植:中药材、林木、农作物;销售:林木、农副产品。(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需有关部门批准的凭其批准文件或许可证经营)。

(5)四川科伦兴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刘思川持有科伦兴川80.00%的权益,刘革新持有科伦兴川20.00%的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科伦兴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锐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22年 4月2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青羊区琴台路13号1层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四川惠丰生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伦兴川持有该公司1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惠丰生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锐

注册资本 3,306.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3年6月2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8号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惠丰生物持有华润科伦医药33.42%权益,科伦实业集团持有华润科伦医药14.60%权益,科伦药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思川先生持有华润科伦医药0.98%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翟剑钢

注册资本 40,81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1998年11月26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三木路五段66号1栋2层1号、3层1号(自编号:305、306、307、308)

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兽药经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中草药种植;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特种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安防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惠丰生物持有该公司1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明智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3年6月25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清水河镇清水河村

主营业务 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暖服务;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惠丰生物持有该公司1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伊华

注册资本 19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4年6月1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界梁子沟

主营业务 煤炭开采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惠丰生物持有该公司51.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胜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3年3月20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英也尔镇界梁子牧业村依肯苏路二巷39号

主营业务 农业技术开发;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瓜果蔬菜、花卉农作物的种植与销售;农副产品的储存、烘干、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水泥制品、机电设备(发电设备除外)、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农具、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针织品及原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矿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惠丰生物持有该公司90.00%权益,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四川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尹晓飞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2年7月17日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都市新都区石板滩街道三木路五段66号1栋3层1号(自编号:301)

主营业务 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中药饮片代煎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市场营销策划;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革新所持发行人控股股东科伦药业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出质人 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占科伦药业总股本比例 占其持有科伦药业股份比例

刘革新 10,601.40 6.63% 27.96%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刘革新先生持有的科伦药业10,601.40万股股票处于质押状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刘革新的一致行动人刘思川及王欢无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股份受限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5、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经营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运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方面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建立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独立招聘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产生。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其任职均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权力机关履行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川宁生物所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中担任职务的情况,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亦不存在财务人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有独立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发行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

(四)机构方面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经营管理及监督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范围,建立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各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且独立运作,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况。

(五)业务方面

公司独立自主地开展业务,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经营场所。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10家。详情如下: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图表5-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占比 关联关系 是否并表

1 霍尔果斯瑾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8,0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2 伊犁特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 70 控股子公司 是

3 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4 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30,0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5 伊犁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6 伊犁永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6,000.00 70 控股子公司 是

7 伊犁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8 新疆河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9 伊犁川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10 河南昆仑太行销售有限公司 100.00 100 全资子公司 是

合计 75,300.00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存在单一子公司资产、收入、利润或净资产等关键财务指标占发行人合并口径相应指标比例超过35%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不存在重要子公司。

(二)发行人参股企业情况

发行人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由公司集中进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后,向总经理提出投资建议,总经理审查后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初审。初审通过后,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对其提出的投资项目应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组建工作小组,编制项目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协议性文件草案、章程草案等材料。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协议性文件草案、章程草案等材料完成后,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应将其同时提交公司总经理。总经理评审后上报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按其相应权限进行审批。对于重大投资项目可单独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由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以及长期权益性投资的日常管理,并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如下:

图表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占比 关联关系 是否并表

1 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49% 参股子公司 否

2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 49% 参股子公司 否

3 上海金珵科技有限公司 428.55 16.67% 参股子公司 否

合计 15,428.55

部分主要参股企业情况:

1、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 符杰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1,400.00万元

注册地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以西、奎屯大街以北(80号地块内)

主要生产经营地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

营业范围 许可项目:药品委托生产;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湖南新合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持有51.00%股权;发行人持有49.00%股权。

财务数据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

2025年3月末/2025年1-3月 1,169.7万元 1,165.21万元 -10.61万元

2.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4年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 欧阳鹏飞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缴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588

主要生产经营地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惠宁路999号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园A588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北京微构工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发行人持有49%股权

财务数据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

2025年3月末/2025年1-3月 3,357.50万元 1,640.17万元 -86.62万元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等在内的一系列公司治理相关规章制度。

发行人已建立起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齐全配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分工明确,依法规范独立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则履行职权;管理层亦能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管理效率不断提高,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公司经营过程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的权利、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针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规则。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各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的职责、权限及董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董事会议事规则》针对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的规则。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为规范化运作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监事的职责、权限及监事会会议的基本制度,同时《监事会议事规则》针对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制定了详细的规则。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独立董事

发行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参与公司的决策,并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聘请有3名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的要求。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分别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各专业委员会中的人数和主任委员的任职等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5、董事会秘书

《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同时,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权利、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秘书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中介机构的配合协调、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的制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发行人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制定了《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发行人内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表5-4: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发行人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伊犁销售分公司,成立日期:2023年4月26日,营业场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办公楼一楼,负责人:邓旭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饲料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产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肥料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内部控制制度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章制度严谨有效。通过设立对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项目竣工决算管理、费用管理、安全生产制度、关联交易管理、经营及资金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投资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上制度在公司生产经营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发行人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发行人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拥有一定的独立性。子公司重大经营发展方向,人事任命等需母公司同意。各子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资金无需归集至集团,但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融资管理模式为:母公司融资为主,子公司融资为辅(子公司融资需经公司批准),目前各子公司无任何融资。

2、产品质量控制制度

由于医药制造行业对产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的控制。公司有经过培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人员并配备了足够的设施、仪器和设备,可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质量部负责按照经批准的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查、检验、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和进行环境监测。针对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文件系统。文件经精心设计、制定和审核,文件的内容与药品生产许可、药品注册批准的相关要求一致,并可追溯每批产品的历史情况,文件分为技术标准(STP)、管理规程(SMP)、操作程序(SOP)和验证文件等。

3、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集团型财务管理体制,以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职能。资金结算方面,要求子公司每天上报收入、支出明细及余额,原材料采购支付由供应部根据上月采购情况及应付账款制定付款计划,分、子公司在计划内进行支付,固定资产购置则是由子公司提出申请,财务部进行审批。

4、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实行的是由母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管理模式,各分、子公司的银行融资由母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投资制度

公司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由公司集中进行管理,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投资事项以前,投资单位或部门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行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初审。初审通过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各方情况、市场预测和公司的经营能力、采购、生产或经营安排、技术方案、设备方案、管理体制、项目实施、财务预算、效益评价、风险与不确定性及其对策。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重大的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合作合资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章程,并将审批的所需文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对外投资项目一经确立,由董事会办公室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董事会办公室应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的财务记录,进行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个投资项目分别建立明细账簿,详尽记录相关资料。对外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应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长期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分析和管理的需要,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以便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维护公司的权益,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6、担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风险。根据《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的主办部门,,对外提供担保之前,认真做好被担保方的调查、信用分析及风险预测等资格审查工作,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书面意见;具体经办对外担保手续;及时做好对被担保方的跟踪、监督工作;认真做好有关被担保方的文件归档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将形成的材料及意见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对外担保均须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担保行为,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7、环保制度

公司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本着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对每一项新建或技改项目都经过严密论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环保设计方案。在生产经营中,建立了污染物及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制度,使公司的污染物排放及废弃物处置达到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及要求,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

8、安全制度

为保证生产过程中人身的安全和健康,公司设有安全专管部门,并制订了《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司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与之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规定了三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细化了安全操作管理要点并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方式进行了界定。公司各特种设备的运行均由公司专设的设备动力部按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要求进行强制性管理。公司设备动力部定期到各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公司每年按照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职业健康、消防培训教育并按照演练计划组织消防救援演练,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定期为员工开展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各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内部审计体系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档案归档制度》等相关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三)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建立反舞弊机制;(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10、关联交易制度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4月制定《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1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发行人颁布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12、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公司对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事前、事中控制。公司按月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资金支付管理。公司各直属部门及子(分)公司按月向财务部上报资金计划,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上报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批。各直属部门所需资金经审批后对外支付。

13、资金运营内部控制

(1)公司通过各项制度规范公司各业务类型、各层级的财务审批权限,包括经营预算、项目预算、资本业务、经营业务、管理业务、财务业务、融资业务等根据业务性质、金额的不同,分层级分权限进行管理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及管理架构的调整,对财务审批制度进行回顾和修订,不断完善,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3)公司融资业务实行集中管理,公司根据预算需求,采用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方式合理筹集资金,根据存量资金情况及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合理安排资金的偿还,确保资金正常运作。

(4)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对未来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进行

全面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将各项经济行为纳入预算管理体系,增强业务和资金可控性。公司实行滚动预算,建立月度分析和反馈机制,全面跟踪分析经营状况,各项经营收支实现从会计核算事后控制转变为预算管理事前、事中控制,进一步加强了对业务和财务的可控性。

(5)公司已搭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成立了专门的内控管理部,有力推动内控建设持续开展。内控部门每年需对风险控制矩阵进行梳理优化,找出关键风险点,制定控制方案,并出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发现问题,不断完善。

14、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发行人资金流的正常运转,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短期资金链断裂,最大程度减少损失,保障资金运行安全,发行人对短期资金进行有效的调度控制,严格根据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调度资金。发行人通过资金管控流程和制度进行统筹管理,确保短期资金应急的组织和实施,确保资金运作安全可控。发行人存量货币资金中,专门保留了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偿债备用金。另外,发行人和多家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取得了充足的授信额度,以便应对突发事件。

15、预算管理制度

为发挥全面预算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控体系,及时掌握动态的经营信息。公司预算管理秉持目标一致性、全面性、科学性、稳健性和严肃性原则,实行上下结合、分级管理、归口负责的管理模式,经营班子具体负责预算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负责日常预算管理工作。公司各部(室)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循预算编制、执行、考核等管理流程,强化预算执行分析和控制,科学合理的进行预算调整;各预算机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为预算管理的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发行人建立公司治理机构,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根据发行人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

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含1名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5人(不含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姓名和职务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状态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1 刘革新 男 73 董事长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2 刘思川 男 40 董事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3 邓旭衡 男 37 董事、总经理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4 李懿行 男 40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5 段宏 女 60 独立董事 现任 2020年10月27日 2026年05月04日

6 高献礼 男 45 独立董事 现任 2021年06月02日 2026年05月04日

7 曹亚丽 女 49 独立董事 现任 2021年06月02日 2026年05月04日

8 杨帆 男 44 监事会主席 现任 2020年10月27日 2026年05月04日

9 白克勇 男 49 监事 现任 2023年03月01日 2026年05月04日

10 周贤忠 男 40 职工代表监事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11 沈云鹏 男 52 副总经理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12 段胜国 男 副总经理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13 姜海 男 42 副总经理 现任 2020年06月18日 2026年05月04日

14 赵华 男 54 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 现任 2023年02月13日 2026年05月04日

15 顾祥 男 32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2023年02月13日 2026年05月04日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其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均合法、合规,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任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董事简历

刘革新先生: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公司董事长,重庆医科大学优秀校友,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5年,荣膺“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历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荣获中共四川省委、成都市委授予的“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2009年,被中共中央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工商联评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2019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2023年4月,出任中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行业委员会党委委员;2024

年11月,出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目前兼任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思川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先后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2014年,荣获“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18年,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南省优秀企业家”称号;2021年,获评“第四届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23年,荣获“第四届四川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目前兼任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邓旭衡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2年加入公司,2015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兼任科伦药业副总经理。邓旭衡先生主要承担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项目“生物发酵抗生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制药行业大宗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参与国家科技部“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燃煤电站低成本超低排放控制技术及规模装备”项目,研究从事制药企业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技术研究,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共带领公司积极承担国家、自治区、州级项目十余项。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李懿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起历任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会计、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加入公司任职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段宏女士: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资格。曾任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高献礼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民盟盟员。博士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曾就职于广州日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2008)、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10-2014)。现就职于江苏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具有优良性能发酵微生物与酶的筛选、改造和应用及生物活性物质挖掘、生产/制备、应用及其作用机制。主持和参与各类项目20余项(国家级5项);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Frontiers in Nutrition(JCR一区)和Foods(JCR一区)客座主编及LWT-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JCR一区,TOP)编委;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29项(PCT1项)、授权18项(成功转让7项)。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曹亚丽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研究生导师。近年来主持包括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余项,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多篇SCI论文,授权中国发明专利16件,获2007年、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06年、2010年、2014年、2016年、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2019年第九届新疆青年科技奖。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杨帆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新疆武警边防总队指挥学校学员,新疆武警边防总队霍尔果斯边防检查站执勤一科副连职检查员,新疆武警边防总队霍尔果斯边防检查站司令部正连职参谋。2011年1月加入公司,历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行政总监、行政人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周贤忠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先后任职于新疆机场集团、伊犁钢铁厂。2011年6月加入公司,2015年10月至今任后勤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白克勇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1年任职于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都基地担任劳资专员;2015年10月至2025年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疆宁生物副总经理兼行政人事部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邓旭衡先生:具体内容详见上述(1)董事邓旭衡先生简历。

李懿行先生:具体内容详见上述(1)董事李懿行先生简历。

沈云鹏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正高级工程师,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任生态环境部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抗生素专委会秘书长,长期从事制药行业环保“三废”治理运行管理、工艺技术以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先后承担省部级“十三五”重大科技专项和“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各1项,承担科技部重点专项1项以及工信部项目2项,制修订国家标准1项,团体标准3项,发表SCI论文17篇,申请专利15项。2013年至2019年任科伦药业EHS总监,2019年11月入职本公司并分管公司EHS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姜海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销售部负责人。历任科伦药业供应部总监助理、总监,四川科伦斗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广汉市玻璃制瓶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段胜国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先后任职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海力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月起加入川宁生物。长期从事β-内酰胺抗生素及其中间体制备、四环类抗生素的生产及质量管理工作。具有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作为组织者和主要完成人,历年从事并完成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GMP认证工作;完成非无菌原料药土霉素的FDA的认证及复认证工作。2009年获得河北省QC小组活动优秀推进者称号;2009年《推行国际化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实力》论文获河北省第十六届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二等奖,10篇质量管理论文获河北省级优秀管理论文奖;2017至2019年,作为公司质量副总兼质量总监,在川宁生物组织了GBT19001—2016质量体系的认证,强化培训,严格“偏差”治理、督促“变更”规范、提升“验证”高度及深度。2019年至今组织了原料药熊去氧胆酸的注册认证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赵华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共党员,博士后先后工作于美国加州大学(UCSB)和伊利诺伊大学(UIUC);2007年至2018年任职于新加坡科技局(A*STAR);2018年3月回国加入枫杨生物研发(南京)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总监、助理副总裁(Associate VP);2020年9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顾祥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5年6月毕业于湖北工业大学财务管理专业。2015年7月至2019年9月,任职于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秘书、党支部书记、高级证券事务专员、监事会主席;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任职于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咨询经理;2020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图表5-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刘革新 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浙江科伦永年大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成都华西临床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刘思川 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董事

成都科伦晶川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成都科伦川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成都科伦川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经理

邓旭衡 伊犁特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上海生合创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周贤忠 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

沈云鹏 伊犁科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伊犁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段宏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外单位担任的职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或利益冲突的情形。发行人已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监管要求。

(四)公司员工结构

1、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时间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员工人数 3,184 2,881 2,779

目前,发行人拥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东乡、锡伯、满、蒙、回等18个少数民族的员工,少数民族员工人数占比达到30%以上,一直以来发行人始终坚持巩固和推动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发扬民族团结光荣传统,努力培养少数民族科技创新人才,影响和带动了大批少数民族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力推动了发行人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类别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生产人员 1,869 58.70

销售人员 37 1.16

技术人员 1109 34.83

财务人员 29 0.91

行政人员 140 4.40

合计 3,184 100.00

3、员工教育结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教育结构情况如下:

类别 人数(人) 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硕士及以上 93 2.92

本科 644 20.23

专科 1066 33.48

其他 1,381 43.37

合计 3,184 100.00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发行人属于医药中间体制造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主要产品:发行人目前产品主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7-ACA、D-7ACA和7-ADCA)、青霉素中间体(6-APA和青霉素G钾盐)和熊去氧胆酸粗品、辅酶Q10菌丝体等。发行人是国内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应用规模较大的企业之一,是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的企业之一。

发行人坚持以科技创新带动业务发展为思路,密切注视国际医药中间体发展以及环保处理技术等前沿领域。发行人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微生物发酵抗生素中间体工程实验室,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批准成立了新疆抗生素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行人充分利用这些平台,聚集研发人才,大大增强了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发行人被评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发行人以研发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自主创新发行人掌握了生物发酵领域的菌种优选、基因改良、生物发酵、提取、酶解、控制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在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了关键性突破,行业竞争力得到显著提高。

发行人自创立以来,始终聚焦生物发酵领域的工艺技术革新,特别是抗生素中间体发酵法生产工艺的创新和改进,持续耕耘、不断开拓,努力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发行人的创新取得了诸多荣誉,发行人入选工信部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成为新疆首家入选医药企业;发行人入选工信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名单;发行人荣获2016年“十二五全国轻工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以及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等。

作为国内外知名的抗生素中间体生产企业,发行人开发并应用了诸多创新技术和创新工艺。发行人通过自主创新培育,掌握了高产量菌种制备技术、500立方发酵罐制备与优化设计、生产线高度自动控制、陶瓷膜过滤技术、纳滤膜浓缩技术、丙酮重结晶工艺、复合溶媒回收工艺技术等。尤其是创造性地使用500立方米生物发酵罐,为当前最大的抗生素及发酵中间体发酵罐,解决了超大发酵罐的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递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瓶颈难题,大幅度提高了单批产量和效率,规模化效益明显。此外,发行人在生产车间设计和在线控制设备技术领域的高起点及高度集成性,也奠定了发行人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一)业务板块构成

1、营业收入分析

图表5-6:近三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医药中间体 122,893.52 94.76 535,635.97 93.02 444,704.22 92.2 353,100.65 92.42

其他产品 952.22 0.73 4,034.10 0.70 6,771.69 1.4 4,292.73 1.12

其他 5,849.22 4.51 36,160.71 6.28 30,857.59 6.4 24,672.41 6.46

营业收入 129,694.96 100 575,830.77 100 482,333.50 100 382,065.79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和575,830.77万元,增幅分别为18.21%、26.24%和19.38%。 发行人收入主要由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和其他产品业务板块构成。其中医药中间体业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2024年大医药中间体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2%、92.20%和93.02%,主营业务十分突出。

其他产品板块目前主要为非医药中间体产品销售,2024年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销售收入4,034.10万元,同比减少40.43%。

其他业务2022-2024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4,672.41万元、30,857.59万元和36,160.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6%、6.40%和6.28%。

2025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9,694.96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收入122,893.52万元,占比94.76%,非医药中间体板块收入952.22万元,占比0.73%,其他业务收5,849.22万元,占比4.51%。

2、营业成本分析

图表5-7:近三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

金额 成本占 金额 成本占 金额 成本占 金额 成本占

比 比 比 比

医药中间体 74,305.08 91.42 328,714.13 89.74% 297,002.94 89.99 264,174.97 91.94

其他产品 1,639.90 2.02 4,602.72 1.26% 8,654.24 2.62 5,304.16 1.85

其他 5,330.63 6.56 32,992.36 9.01% 24,382.53 7.39 17,842.47 6.21

营业成本 81,275.61 100 366,309.21 100.00 330,039.71 100 287,321.60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7,321.60万元、330,039.71万元和366,309.21万元,增幅分别为14.28%、14.87%、10.99%,2022年至2024年因收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2)32号),与生产相关的修理费用由管理费用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其中,医药中间体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264,174.97万元、297,002.94万元和328,714.1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91.94%、89.99%和89.74%,占比呈现波动趋势。近年来发行人持续推进绿色循环经济、饱和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故收入上升的同时有效的控制了成本。

其他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17,842.47万元、24,382.53万元和32,992.3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1%、7.39%、9.01%,呈上升态势。

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81,275.61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成本74,305.08万元,占比91.42%,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成本1,639.90万元,占比2.02%,其他业务成本5,330.63万元,占比6.56%。

3、毛利润及毛利率分析

图表5-8:近三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毛利率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医药中间体 48,588.44 39.54 206,921.84 38.63 147,701.28 33.21 88,925.68 25.18

其他产品 -687.68 -72.77 -568.63 -14.10 -1,882.55 -27.80 -1,011.43 -23.56

其他 518.59 8.87 3,168.35 8.76 6,475.06 20.98 6,829.93 27.68

合计 48,419.35 37.33 209,521.56 36.39 152,293.79 31.57 94,744.18 24.80

2022-2024年,发行人的毛利润分别为94,744.18万元、152,293.79万元和209,521.5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4.80%、31.57%和36.39%,毛利润总额呈稳定增长趋势,整体看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毛利率持续上涨原因主要系发行人积极推进饱和产能、减排控污、节能降耗等工作,引入了新产品辅酶Q10菌丝体,并利用现有生产线实现了柔性生产,故大幅提升毛利率。

2025年1-3月,发行人的毛利润为48,419.35万元,毛利率为37.33%。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实现毛利润48,588.44万元,毛利率39.54%,非医药中间体板块毛利润-687.68万元,毛利率-72.77%,其他业务毛利润为518.59万元,毛利率8.87%。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发行人作为国内领先的生物发酵企业,专注于抗生素中间体、原料药及相关生物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发行人依托新疆伊犁地区资源优势,构建了完整的生物制品产业链。

1.盈利模式

发行人向当地上游采购玉米、大豆油、黄豆饼粉等农作物原料,经过深加工后产取得的葡萄糖、糊精、淀粉等产品可作为菌种发酵培养的直接养料,发行人主要产品抗生素中间体为自主生产,总体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工作。生物发酵制备医药中间体技术复杂,工序繁多,发行人在中间体生产过程中需要各个生产车间协同生产。

销售方面,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生物发酵技术提取的抗生素中间体,下游客户包括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制造商和贸易商,发行人对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制造商和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政策一致。发行人每月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基准价格,并根据客户订货数量的大小确定产品实际售价,签订销售合同;对于部分长期合作的销售量较大的客户,发行人存在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区间的模式。

2.收入确认

发行人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下游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发行人销售抗生素中间体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国内销售在产品运送至下游客户指定的地点并经签收后,控制权被视为已转移给下游客户;出口销售在发行人履行出口报关相关手续后,控制权被视为已转移给下游客户。

3.会计处理方式

发行人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发行人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发行人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发行人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发行人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发行人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三)发行人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发行人原辅材料采购主要由采购部门负责。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主要包括玉米、黄豆饼粉、大豆油、棉籽油、沫煤、苯乙酸、氢氧化钠、液氨等,其中玉米、黄豆饼粉、棉籽油、大豆油为主要农作物原材料。发行人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等相关采购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的采购模式按照品种不同分为主要农作物原料采购模式、其他材料采购模式和委托加工模式。

图表5-9:近三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前五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1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3,440.30 8.85 50,819.12 22.99 76,821.10 28.89 63,154.55 34.52

供应商2 2,885.74 7.42 13,505.20 6.11 13,960.46 5.25 10,318.86 5.64

供应商3 2,188.23 5.63 14,207.51 6.43 13,254.86 4.98 10,066.05 5.50

供应商4 1,839.56 4.73 9,514.36 4.30 12,633.82 4.75 9,494.84 5.19

供应商5 1,740.10 4.48 9,166.80 4.15 10,505.99 3.95 8,265.27 4.52

合计 12,093.93 31.11 97,212.99 43.98 127,176.24 47.82 101,299.57 55.37

(1)采购部门设置和制度情况

发行人采购部下设农资采购办公室,负责农产品采购事项。农资采购办公室密切关注农产品产业政策,产品产量分布和交易价格走势,依据市场情况确定采购价格,同时根据采购计划督促和协调供应商在当地完成采购,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发行人制定了《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农产品采购严格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2)主要农作物原料采购模式

①玉米采购模式

玉米是发行人生物发酵技术制备医药中间体等产品的核心原料,目前是发行人生产抗生素中间体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玉米经加工后产成的淀粉、葡萄糖、糊精等是生物发酵环节菌种生长的主要碳源之一。发行人地处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位于新疆北部伊犁河谷地区,该地区全年光照充足、土地肥沃,具有丰富的玉米产量资源,因此发行人依托显著区位优势和成本优势开展玉米采购业务。发行人每年第三季度制定当年玉米使用计划,根据全年生产计划预估玉米使用量,按照预估量在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完成向玉米收购企业的集中大批量采购工作,其余时间段根据生产计划和玉米库存量小批量采购玉米,采购价格采取随行就市的定价模式。

②大豆油、黄豆饼粉等采购模式

黄豆饼粉、大豆油也是生物发酵环节中菌种生长发育的另一主要碳源。发行人主要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大豆油、黄豆饼粉成品。发行人上述原料的采购流程图如下:

(3)其他原料采购模式

发行人针对其他原料采购制定了《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原辅料检验管理制度》等。发行人生产部门根据生产状况制定月生产计划,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将月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通知物流部;物流部根据库存数量、运输的时间周期等确定采购数量,将采购请求提交给采购部进行复核验证;采购部复核验证无误后,向合格供应商进行原材料采购;原材料到厂后,由质量部对其进行取样检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低值易耗品,由库管员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发行人其他原料采购流程图如下:

(4)委外加工情况

发行人采购的玉米经过深加工后产得的葡萄糖、糊精、淀粉等产品可作为菌种发酵培养的直接养料。发行人目前建有玉米淀粉加工车间,能够对采购的玉米进行深加工,但自身产能有限。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将部分玉米委托第三方加工淀粉及相关辅料。在委外加工模式下,发行人向外协加工厂商提供主要原材料玉米,外协厂商严格按照发行人生产要求规格进行生产,发行人委派专人定期对外协厂商生产环节、物料存储、质量检测等情况进行监察监督。

(5)供应商选择制度

发行人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检查、适时评价与动态管理。建立供应商资质审查小组和考核小组,每年度1月对上年度合格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更新合格供应商目录;同时建立供应商分级管理制度,将合格供应商分为A、B、C三个类别,分别对应主要原料、次要原料和低值易耗品。

针对新增供应商,发行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物料样品进行检验,并对小样试生产产成品进行合格考察,考察合格的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然后新增供应商可参与竞标,竞标成功后与发行人签署框架协议,并签署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在供应商准入规定基础上,发行人对部分原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合格供应商中标后,对价格、质量细节、物流运输等详细问题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如沫煤,发行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招标重点关注沫煤价格和质量(热值、硫含量、水分等)。

2.生产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总体上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工作。生物发酵制备医药中间体技术复杂,工序繁多,在中间体生产过程中需要各个生产车间协同生产。

公司不断通过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细化相关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公司生产部门负责编制生产计划,物流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和材料库存量提交采购申请,采购部根据申请完成物料采购,物料经质量部验收后交由物流部入库,生产部门结合生产进度领用原材料,投入生产。

3.质量控制情况

发行人质量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生产过程的工艺、检验及生产作业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策划并形成对应的技术文件,明确其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所需的设备、提取路线、环境划分、生产操作过程及工艺条件、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物料平衡、工艺卫生等要点。

在生产环节,各生产车间严格按照配料操作规程及物料平衡管理要求领取对应比例数量原材料,由生产车间指定人员对领取的原辅材料质量及数量进行确认、复核,各工序按照工艺要求及操作规程实施生产,质量部按照成品取样操作规程,进行每批次产品的取样或(委托取样)并检验,通知质检人员完成产品的检验及留样保存。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各项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库。

4.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环保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收集新出台的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合规性评价转化,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始终合法合规。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依据《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3-2008)、《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113-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1348-2008)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了完善的“三废”处理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力争将生产经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公司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教育培训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伊犁川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跑、冒、滴、漏”及异味排查整改制度》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了环保事业部,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类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实现“三废”有效治理并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环保、安全处罚情况。

5.发行人其他产品介绍及研发情况

发行人其他产品主要包括: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肌醇、角鲨烷、依克多因等产品。目前已进入生产销售环节主要产品为红没药醇。

红没药醇(a-Bisabolol):是一种存在于春黄菊花中的天然化合物,具有抗炎性、抑菌、抗刺激和修复功效,主要用于护理敏感性皮肤,在化妆品中应用广泛。公司通过先进的合成生物学技术对微生物进行基因编辑,成功实现了生物发酵生产(-)-a-红没药醇,成为全球第二家采用合成生物学技术实现该产品量产的企业,产能约为300吨/年。

5-羟基色氨酸(5-HTP):是一种氨基酸类物质,是神经递质血清素与褪黑素的前体,对睡眠、痛觉、体温、食欲与行为等生理功能具有调节作用;由于其具有良好的生物学和药理特性及安全、稳定等优点,已被成功用于抑郁症、失眠和偏头痛等疾病的治疗。川宁生物采用先进基因工程手段对羟化酶进行了系统性定向优化改造,色氨酸经全细胞催化生成5-HTP,具有生产周期短、连续生产、反应条件温和等优点,产能约为300吨/年。

角鲨烷(Squalane):最早发现于深海鲨鱼肝脏中,由六个异戊二烯双键组成的碳氢化物,属于类萜结构,具有亲肤性、渗透性好的优点,可快速与皮脂膜相融,在皮肤表面形成天然保护屏障,还具有抑制脂质过氧化、延缓皮肤衰老、修复破损细胞的功效,是一种高级化妆品原料。目前,从植物油废弃物中也能够提取角鲨烷,但含量和纯度都不高。公司通过生物合成技术,采用微生物发酵法生产角鲨烷,纯度和含量优于动植物来源的产品。

泛酸钙:泛酸(维生素B5)在体内转变成辅酶A(CoA)或酰基载体蛋白(ACP)参与脂肪酸代谢反应,由于泛酸对热、酸、碱、湿均不稳定,因此泛酸钙(Calcium Pantothenate)是其主要的商品形式,常用作饲料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剂。川宁生物以生物发酵法生产泛酸钙,底物来源充分、环境友好,目前生产水平和成本优势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依克多因(Ectoin)是一种氨基酸衍生物,其独特的高极性分子结构使其络合水分子能力较强,因此具有保湿、防晒、修复皮肤等多种功效,能有效提升皮肤细胞免疫防护能力,增加细胞修复能力,使皮肤能有效对抗微生物及过敏原入侵。公司利用异源重组高产菌株生产,通过全局代谢调控优化,提高了单一碳源葡萄糖转化率和依克多因生产效率。

麦角硫因 (Ergothi-oneine)是一种稀有的含硫氨基酸,具有强大的抗氧化活性、细胞保护能力和抗炎特性,是人体中天然存在的细胞保护剂和抗氧化剂。川宁上海研究院基于合成生物学和酶工程方法,优化底盘细胞高效生物合成麦角硫因,技术和质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

2024年上海研究院在产品研发上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对2023年及以前已交付的产品进行降本工作,包括菌种的进一步改造以提高糖转化率和工艺改进,对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12角鲨烷、饲料添加剂RCB114肌醇等产品的菌种改进、发酵和提取工艺的优化,前述项目初步达成年初设定的目标。二是在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25植物鞘氨醇及衍生产品、生物基材料单体RCB128等项目上实现菌种和工艺包的交付,发酵水平达到预期目标,且植物鞘氨醇及衍生产品已在生产基地完成中试并试产。近两年已交付的产品红没药醇、角鲨烷、麦角硫因、植物鞘氨醇、神经酰胺等已基本形成化妆品原料产品矩阵。此外,研究院目前聚焦于大宗或产值较高的两类产品的研发,在相关产品的研发上也完成所设定的阶段性里程碑,为2025年研发交付奠定了基础。

图表5-10:发行人项目研发情况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抗生素原料药企业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解决菌渣综合利用的技术和政策支撑问题,促进公司环保减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已获得销售许可,在进行产品试生产及工艺调整。 处置技术和产品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形成政策建议并获得准予销售的行政许可。 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环保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整体信誉度,项目成果应用可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

麦角甾醇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已完成中试验证和设备选型,正在进行车间建设,预计2025年下半年投产。 已完成中试工艺路线验证及优化,新生产车间5月完成建设,具备生产能力。 丰富麦角甾醇车间共线产品,持续开发市场,择机供货。

2001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已投产 持续优化发酵工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中国市场首个通过生物法生产7-ADCA,可丰富公司在中间体领域的产品种类,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901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完成工艺验证,达到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指标。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002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完成工艺验证,达到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指标。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005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投产,持续研发。 持续优化工艺,提高产量及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成本。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00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 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完成工艺验证,达到 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指标。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 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003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菌株生物合成途径研究阶段。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103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完成小试验证,达到技术合作方小试阶段验证目标。 丰富公司生产管线,持续开发市场。

2105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完成小试验证,达到技术合作方小试阶段验证目标。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201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已投产 关注客户反馈质量问题,稳定产品气味、颜色及杂质含量。 丰富疆宁生物的生产管线,持续开发市场,提升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2202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饱和产能,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中试 中试验证成功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2302项目 提高已有产品产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小试验证,持续研发。 持续优化改造菌种,提升产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实现生产的降本增效。

PT2401项目 提高已有产品产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二阶段实验 将AI模型与当前控制系统集成,建立AI工控系统,协同调控生产。 AI自动化监测、预测和优化过程调控,优化发酵生产水平;同时AI智数系统实时分析,逐步实现AI虚拟工程师分析和人工工程师分析,协同生产的新型生产调控模式。

PT2402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打通小试工艺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PT2403项目 提高已有产品产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小试 小试技术开发 优化已有产品工艺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

红没药醇研发项目 提高已有产品产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投产,持续研发。 持续优化菌种及工艺,提升产量及产品质量,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赋能AI实现高质量稳定生产。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5羟色氨酸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已投产 已完成中试工艺路线验证及优化,在疆宁生物完成试产和产业化。未来将持续优化发酵工艺,降低原材料成本,采用全水相分离纯化和结晶工艺,收率更高。 提升公司在保健品和医药领域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依克多因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 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中试验证成功 开发新的生产菌种及发酵工艺,提高产品糖转化率,进一步降低成本。 根据市场需求择机生产供货,提升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 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麦角硫因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已投产 持续优化发酵工艺,降低原材料成本,采用全水相分离纯化和结晶工艺,进一步提高收率。 提升公司在保健品原料行业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全球市场竞争力。

角鲨烯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已投产 进一步开发新的发酵工艺,提高糖转化率,持续关注客户对产品质量反馈,进一步提高产品各项质量指标。 提升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RCB103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0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07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08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14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吨级生产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1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22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株构建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23项目 利用产黄青霉的发酵优势,可以直接发酵生产阿莫西林。 蛋白筛选 构建得到直接生产阿莫西林的菌株。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植物鞘氨醇研发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已在疆宁完成工业化生产 工业化水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形成销售。 提升公司在化妆品原料行业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RCE105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潜在项目。 暂停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E108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20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暂停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15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 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 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19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构建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2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33项目 建立多条合成大宗产品蛋氨酸路线。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34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38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完成小试工艺包 工业化水平 产品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29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3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39项目 进一步提高公司已有产品转化率,降本增效。 菌种研发阶段 工业化水平 菌株的工业化是否比现有水平具有优势存在不确定性。

RCB150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1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株构建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2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3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4项目 实现葡萄糖为底物直接发酵合成蛋氨酸,无需体外二次转化。 摇瓶提升阶段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5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小试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56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完成小试 工业化水平 为生物合成香精香料奠定夯实的基础。

RCB157项目 提高川宁现有硫红生产菌株的效价。 菌株筛选 发酵罐上红霉素产量增加10%以上。 实现硫红生产的降本增效。

RCB158项目 提高川宁现有7-ADCA、CPC生产菌株的效价。 菌株筛选 发酵罐上7-ADCA、CPC产量增加10%以上。 实现7-ADCA、CPC生产的降本增效。

RCB159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构建优化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61项目 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菌种构建 工业化水平 产品研发进展及未来生产、销售尚存在不确定性。

RCB162项目 减少环保支出,增加企业收入。 菌种构建 工业化水平 减少企业生产成本。

肌醇研发项目 验证工艺包,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完善,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期望达到预期生产水平,尽快推进产业化进程。 生产 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形成销售。 提升公司在保健品、化妆品、医药领域的美誉度,凭借合成生物学赋能,为公司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图表5-11: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专利申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专利号 授权日 授权公告号 企业名称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期限

1 一种红霉素发酵方法 2011102052331 2011/07/21 ZL2011102052331 2013/08/28 CN102808011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 一种红霉素发酵液的发酵方法 2011103962071 2011/12/02 ZL2011103962071 2014/04/02 CN10330461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3 一种硫氰酸红霉素的制备方法 201110396176X 2011/12/02 ZL201110396176X 2014/10/22 CN10240846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4 一种7-苯乙酰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的制备方法 2011104150254 2011/12/14 ZL2011104150254 2014/08/13 CN10258485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5 一种回收酶法制备7-氨基头孢烷酸过程中产生的戊二酸副产物的方法 2011104150485 2011/12/14 ZL2011104150485 2014/12/24 CN102584561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6 一种制备7-苯乙酰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基苄酯过程中原料回收的方法 2012101650489 2012/05/25 ZL2012101650489 2014/07/16 CN10269024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7 一种头孢菌素C的发酵方法 2012103108004 2012/08/28 ZL2012103108004 2013/10/16 CN10280801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8 一种头孢菌素C的发酵方法 2012103107980 2012/08/28 ZL2012103107980 2013/10/16 CN102808011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9 一种红霉素发酵液的浓缩方法 2013102567731 2013/06/25 ZL2013102567731 2016/01/20 CN10330461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0 一种硫氰酸红霉素废水处理方法 2013102829147 2013/07/05 ZL2013102829147 2014/08/13 CN103342441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1 一种摇瓶发酵反应装置及其使用方法 2016102820589 2016/09/21 ZL2016102820589 2018/09/10 CN105950437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2 一种头孢发酵液中还原糖量的测定方法 2017102865226 2017/04/27 ZL2017102865226 2021/03/02 CN10880227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3 一种青霉素钾对照品的制备方法 2017106141261 2017/07/25 ZL2017106141261 2021/07/02 CN109293676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4 一种从6-APA结晶母液中回收6-APA方法 2017113650266 2017/12/18 ZL2017113650266 2021/02/23 CN10821889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5 一种头孢菌素C菌渣处理方法、水解液及其应用 2017114248218 2017/12/25 ZL2017114248218 2021/10/01 CN108048519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6 一种CPC钠盐的制备方法 2017114248152 2017/12/25 ZL2017114248152 2021/04/02 CN10804725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7 一种发酵恶臭味改善的红霉素生产菌株及其应用 2018100596997 2018/01/22 ZL2018100596997 2022/06/24 CN11006674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8 一种苯乙酸对照品的制备方法 2020100665443 2020/01/20 ZL2020100665443 2022/11/15 CN111217698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19 一种红霉素降解菌铜绿假单胞菌RJJ-1及其应用 2020104533532 2020/05/25 ZL2020104533532 2022/06/24 CN111893052B 常州大学、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0 一种从D-7-ACA结晶母液中直接回收D-7-ACA的方法 2020113752098 2020/11/30 ZL2020113752098 2022/08/09 CN112679526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1 一种从抗生素废水中提纯硫酸钠的方法 2020114678453 2020/12/14 ZL2020114678453 2022/11/15 CN112794344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2 一种头孢菌素类化合物生产菌株及其应用 2020115663830 2020/12/25 ZL2020115663830 2023/03/03 CN112831421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3 一种具有低含量最大未知单杂的7-ACA及其制备方法 202011628328X 2020/12/30 ZL202011628328X 2022/08/09 CN11262505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4 一种红霉素降解菌IURM F69及其应用 2021106580496 2021/06/15 ZL2021106580496 2023/09/22 CN113462592B 常州大学、江苏碧奥环保、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5 一种红霉素降解菌IURM E94及其应用 2021106580462 2021/06/15 ZL2021106580462 2023/03/24 CN113416671B 常州大学、江苏碧奥环保、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6 一种周期短、收率高的制备高纯度7-ACA的方法 2021106808799 2021/06/18 ZL2021106808799 2022/08/09 CN113292577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7 一种发酵生产去乙酰氧基脱头孢烷酸的方法 2021108396399 2021/07/23 ZL2021108396399 2024/01/09 CN113583877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8 一种去乙酰氧基头孢菌素C水溶液提纯的方法 2021108882518 2021/08/03 ZL2021108882518 2024/01/09 CN113637024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29 一种发酵生产鹅去氧胆酸氧化酶的方法 2021110444988 2021/09/07 ZL2021110444988 2024/06/04 CN114107237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30 一种7-ADCA组合物及其中杂质的检测方法 2021111238051 2021/09/24 ZL2021111238051 2023/10/20 CN114088822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31 一种红霉素发酵废水中抗生素类物质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测方法 202111241975X 2021/10/25 ZL202111241975X 2023/09/29 CN114113365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32 一种头孢烷酸类亚砜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202210642606X 2022/06/08 ZL202210642606X 2024/03/29 CN11501072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33 一种从青霉素钾盐结晶母液中提取青霉素钾盐的方法 2022107278629 2022/06/24 ZL2022107278629 2024/07/26 CN114989193B 川宁生物 发明 已授权 20年

6.发行人产品销售情况

目前发行人主要产品为生物发酵技术提取的抗生素中间体,客户包括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制造商和贸易商,发行人对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制造商和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政策一致。发行人每月根据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和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等因素,确定产品销售基准价格,并根据客户订货数量的大小确定产品实际售价,签订销售合同;对于部分长期合作的销售量较大的客户,发行人存在提前锁定销售价格区间的模式。具体如下:

图表5-12:近三年及2025年1-3月发行人的前五名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是否为关联方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销售额 占年度销售额比例

客户1 否 14,072.68 11.36 65,476.42 11.38 56,009.21 12.41 80,801.01 22.61

客户2 否 11,350.94 9.17 50,351.93 8.74 54,989.03 12.18 27,036.75 7.56

客户3 否 10,066.37 8.13 38,996.92 6.77 45,811.25 10.15 24,340.71 6.81

客户4 否 9,969.91 8.05 33,881.13 5.88 35,899.73 7.95 17,220.57 4.82

客户5 否 9,056.28 7.31 29,194.69 5.07 24,433.34 5.41 17,010.78 4.76

合计 54,516.18 42.03 217,901.09 37.84 217,142.56 48.10 166,409.82 46.56

(1)内销销售模式

发行人生产的产品属于基础医药中间体,市场价格相对透明,供需双方也较为明确。发行人在与客户取得联系就产品质量规格、杂质控制等技术指标达成一致后,签订购销合同实现销售。

发行人国内销售以直接销售为主,下游客户主要为抗生素原料药及制剂制造商,发行人生产的抗生素中间体产品销售主要面向的是下游原料药及制剂企业客户;少部分销售通过下游贸易商实现。

(2)出口销售模式

发行人出口销售主要面向境外医药企业和国外贸易商。发行人与外国客户直接建立合作关系或通过中间商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客户确认调研等程序后,即可直接出口。面向国外贸易商出口业务中,国外贸易商熟悉出口地市场情况,掌握诸多客户资源,了解客户的情况和需求。基于发行人开拓市场的考虑,发行人选择通过国外贸易商协助开拓业务。发行人与一些国外贸易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直接出口抗生素中间体给国外贸易商。

图表5-13:2022-2024年及2025年1-3月末发行人按国内外分类

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末 2024年度 2023年 2022年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国内客户 116,289.27 89.66 523,497.50 90.91 424,844.32 88.08 352,524.81 92.27

出口业务 13,405.69 10.34 52,333.27 9.09 57,489.18 11.92 29,540.98 7.73

营业收入 129,694.96 100 575,830.77 100.00 482,333.50 100.00 382,065.79 100.00

7.发行人产品销售情况

发行人主营生物发酵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1、头孢类中间体(7-ACA、D-7ACA及7-ADCA)、青霉素中间体(6-APA、青霉素G钾盐)等。报告期主要产品产销率情况如下:

图表5-14:2022-2024年发行人医药中间产品销售情况表

单位:吨、%

科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产量 18,820.42 17,098.91 13,783.34

销量 18,911.71 16,573.95 13,045.90

产销率 100.49% 96.93% 94.65%

从发行人产品的销售区域来看,2024年华东地区和华北地区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到发行人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41.68%、26.28%,是主要销售区域。

图表5-15:2022-2024年发行人按行业、产品、区域分类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1硫氰酸红霉素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间体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575,830.77 100 482,333.05 100 382,065.79 100

分行业

医药制造业 539,670.07 93.72 451,475.91 93.60 357,393.38 451,475.91

其他 36,160.71 6.28 30,857.59 6.40 24,672.40 30,857.59

分产品

医药中间体 535,635.97 93.02 444,704.22 92.20 353,100.65 92.42

其他产品 4,034.10 0.70 6,771.69 1.40 4,292.73 1.12

其他 36,160.71 6.28 30,857.59 6.40 24,672.40 6.46

分地区

华北 151,305.97 26.28 124,842.20 25.88 115,182.19 30.15

华东 240,012.75 41.68 217,175.83 45.03 126,376.52 33.08

华中 33,333.01 5.79 10,318.92 2.14 32,748.28 8.57

西南 8,216.79 1.43 26,955.51 5.59 24,951.31 6.53

西北 39,692.95 6.89 31,096.54 6.45 24,468.38 6.40

华南 40,686.19 7.07 7,872.75 1.63 15,355.27 4.02

东北 10,249.85 1.77 6,582.56 1.36 13,433.43 3.52

东南 0.00 0.00 0.00 0.00 9.43 0.00

出口 52,333.27 9.09 57,489.18 11.92 29,540.98 7.73

分销售模式

直接客户 417,499.01 72.50 370,987.59 76.92 289,194.58 75.69

贸易商客户 158,331.77 27.50 111,345.91 23.08 92,871.21 24.31

8.行业地位及经营优势情况

(1)资源及成本优势

川宁生物充分利用新疆伊犁地区的地理、资源及区位优势,从多维度降低生产成本,使公司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具成本优势。具体情形如下:

气候方面:公司地处伊犁河谷,当地具有适合生物发酵的温度、湿度等气候条件,适宜的气候条件能够提高发酵水平,进而降低公司的生产成本;原料方面:公司所在地靠近玉米产区,且光照充足,玉米蛋白含量较高,整体生产成本相对低于内地生产企业,玉米价格相较内地便宜20%以上;能动方面:公司建有火力发电厂并且靠近煤炭产地,且整个新疆地区煤炭、能源成本相对较低,公司能源成本具有明显优势,能源成本相较内地便宜50%以上;区位方面:公司地处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是国家“一带一路”“丝绸之路”发展战略的核心区域,公司可以通过跨境贸易的方式从国外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公司目前享受霍尔果斯经济特区“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2)环保优势

川宁生物始终坚持“环保优先,永续发展”的战略,环保设施总投入超过2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环保系统占地面积300余亩,占厂区总面积的20%以上。先后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分子筛、疏水性活性炭、MVR、特种膜、喷雾干燥等关键技术装备,解决了环保“三废”治理问题,在废水、废气、废渣三个方面的处理能力已经达到先进水准。

发酵尾气处理领域:采用了“进口分子筛转轮、疏水性活性炭床、高温热氧化”等高端集成技术,使得川宁生物发酵尾气异味治理系统的各项指标正常稳定,去除率保持在95%以上。因此,川宁生物申报的“生物发酵抗生素生产尾气处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科技成果被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荣获“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2016年度科技进步一等奖”;

废水处理领域:采用了“MVR蒸发”和“超滤+DTNF+DTRO”组合膜滤深度处理等多项技术,80%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生产前工序用水、热电锅炉用水等,实现废水资源化循环利用,节约了一次水资源;

菌渣处理领域:采用了针对抗生素菌渣的“DD高压电子辐射”“高温水解+喷雾干燥/圆盘干燥”先进技术,同时菌渣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生产有机肥的原料,实现了资源化循环利用。因此,川宁生物于2018年1月经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准,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抗生素菌渣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技术中心”;2023

年1月,公司抗生素菌渣制肥项目完成在新疆地区的豁免认证,允许将抗生素菌渣制成的肥料在新疆地区用于种植农作物,种植的农作物不得进入食品链。2024年6月,该项技术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

发行人始终视环保为企业的生命线,始终坚持“环保优先、永续发展”的环保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环境保护、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中,积极推动从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污染控制措施向以源头削减为主的清洁生产方式转变,努力实现环境质量和环境绩效整体提升,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深度融合、相互协调,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着力在行业内建立起环保“三废”治理标杆型企业,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在国家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日趋重视的背景下,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内的落后产能将逐步被淘汰,新增项目的审批难度也在加,而公司在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形成了较高的环保壁垒,优势明显。

(3)技术创新优势

合成生物学技术创新:公司通过菌种从头计算设计、自动化高通量菌种构建和筛选、多尺度发酵过程优化以及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来完成菌种的设计、构建、测试和学习的工程闭环,通过多轮的迭代,“智造”出性能优良、适合工业化生产的工程菌,该流程克服了传统生物育种的局限性,并极大提高研发效率。川宁上海研究院现阶段成功实现了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依克多因以及肌醇四个产品的生物制造工艺的开发。在上述四个产品中,红没药醇的研发尤为瞩目,上海研究院已成功完成了此产品的工业化试产阶段,是我国率先采用合成生物制造技术实现规模化生产的案例,该产品的发酵效价和糖转化率在全球范围内领先,在国内首先实现该产品的商业化落地;

生物发酵技术创新:川宁生物独创的500m³发酵罐为目前全球范围内抗生素最大发酵罐,单批次产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规模化效益显著。同时率先打破国外技术壁垒成为我国首家酶法生产7-ADCA产品的企业,大幅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截至 2024年末,公司共申请190项专利(发明专利135项、实用新型54项、其他1项),其中有84项专利已获授权(发明专利38项、实用新型 46项)。

(4)规模生产优势

公司发酵、提取设备种类丰富,可以切换生产不同品类的产品,公司是抗生素中间体领域规模领先、产品类型齐全、生产工艺领先的企业之一,销售产品包括硫氰酸红霉素、6- APA、7-ACA及青霉素G钾盐等,涵盖了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广谱类抗生素的主要中间体。公司独创的500m³发酵罐为目前全球范围内抗生素最大发酵罐,单批次产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规模化效益显著。

(5)绿色经济循环优势

公司发酵生产过程产生的菌渣通过严格的无害化处置工艺,有效消除菌渣中抗生素残留等有害因素和环境不利影响,处置后产生的有机肥用于工业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定向种植,收获的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全部回用于公司产品的发酵生产过程,形成可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全过程监督、风险受控的闭环式菌渣无害资源化处理新模式,建立起现代医药制造业与现代农业跨界结合的绿色循环经济产业供应链体系,实现菌渣的无害化处理和高效资源化循环利用新模式。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

(一)发行人在建工程

图表5-1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计划总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预计建成时间 资金来源 工程进度 自有资本金到位情况 合法合规情况 2025年计划投入

废水中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4,620.00 3,850.37 2025年8月 企业自筹 99%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伊投资备案【2019】10号 1,731.79

伊犁永宁生物制药项目 5,090.00 3,463.71 2025年9月 企业自筹 90%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伊经发备案证【2023】41号 1,996.98

三期永宁生物土建项目 3,365.00 2,878.58 2025年9月 企业自筹 95%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伊经发备案证【2023】41号 799.00

发酵法生产泛酸钙项目 3,500.00 2,823.18 2025年8月 企业自筹 98%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备案证编码:2023002) 586.37

三期麦角甾醇项目 7,500.00 2,660.84 2025年10月 企业自筹 87%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伊投资备案【2019】10号 1,847.25

三期危化品罐区建设项目 2,600.00 2,199.02 2025年5月 企业自筹 99% 自有资金比例100%,已到位 备案文件:霍伊投资备案【2019】10号 1002.53

1.废水中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2022年公司承担自治区“十四五”重点研发专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纳滤分盐、冷冻结晶和双极膜电解酸碱等,实施周期为2021年1月-2024年12月。

本项目规划用地在“三期高端原料药项目”区域内,该项目为国家发改委先进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政府投资项目。首次规模化将双极膜技术从盐制酸碱领域,应用于发酵行业结晶盐资源化利用中,产生一定浓度的酸和碱,而生成的酸和碱又能回用到生产工艺中循环使用,既节省了资源,还降低了生产成本。

2.伊犁永宁生物制药项目

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符合国家发展西部的总体战略,将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快当地医药产业的建设,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进一步加强地区间资源、市场、科技、人才方面的交流,地区和企业以及企业之间紧密合作,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此项目工艺技术设备先进、可靠;产品市场前景广阔,并充分利用和发挥了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优势以及交通运输、原材料、能源等地方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正常生产辅酶Q10 200 t/。

3.三期永宁生物土建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始施工,主要生产辅酶Q10 300吨/年,用地面积约6783.26平方米(10.17亩),总建筑面积6892.77平方米。主要包括:提取车间(甲类)、丙类仓库,配套建设厂区公用系统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4.发酵法生产泛酸钙项目

该项目只要是对原有7-ACA头孢生产线进行生产技术升级,具备泛酸钙生产需求。主要新增内容:在原有头孢提取车间新增大型电渗析脱盐设备,头孢原料车间内新增压力喷雾塔,青霉素提取车间新增包装线设备,土建增加设备基础,对现有建筑物、构建物加固等项目,并对车间内、外管网进行技术升级。

5.三期麦角甾醇项目

新增麦角甾醇产品,主要原辅料是利用川宁微生物发酵的菌渣,以提取/精制的方式获得麦角甾醇中间体另外,在利用菌丝提取获得麦角甾醇的同时,提取后的菌丝粗纤维通过造粒的方式将其造粒成生物质固体燃料,达到废物利用创造价值和实现菌渣无害化处理。

麦角甾醇项目前期经小试、中试、中试放大验证。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稳定,满足客户需求;能动方面优势明显,麦角甾醇生产竞争力优于同行。

6.三期危化品罐区建设项目

三期罐区于2022年开始建设,三期罐区占地面积10952平方米,截止2024年三期建设储罐共计19个,预计可储存4种物料,(氨水储罐3个、次氯酸钠1个储罐、盐酸8个储罐、纯化水储罐1个)。三期罐区配备了1700m³的事故处理池,同时事故处理池收纳的污水会通过管道前往环保生化车间进行水处理。

(二)发行人拟建工程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期,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展战略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3年1月,山东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把“合成生物”产业作为大力培育支持的创新产业;2023年2月,浙江省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先发展“合成生物”等 9个快速成长的未来产业;2023年4月,河北省发布《河北省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合成生物、功能性食品、生物医药等重大产业和重大项目、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在示范区布局;2023年5月,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合成生物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3年9月,浙江省杭州市发布《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作为全国地级市层面发布的首个合成生物专项政策;2023年10月,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加快合成生物创新策源—打造高端生物制造产业集群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11月,江苏省常州市发布《常州市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年北京市发布《加快合成生物制造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杭州市发布《杭州市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深圳市发布《光明区合成生物专项扶持政策(2024年延续性政策)》;江苏省常州市发布《关于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山东省发布《山东省生物经济发展规划(2024年配套政策)》;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生物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年)》;多地政策均与《“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及《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衔接,强调技术创新与绿色转型。随着各区域政策的持续落地,加上中国在生物制造、微生物发酵、供应链等方面的产业优势,全球性的合成生物产业集群有望在我国崛起。

2023年 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明确将新建青霉素G钾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生产装置等项目列为限制类。原则上国家层面限制新企业进入该行业,帮助业内现存企业形成了较高的政策壁垒,对上述产品长期价格的稳定起到促进作用。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贯彻“资源”+“创新”+“管理”的指导思想,通过持续的精细化管理及合成生物学技术的赋能,积极探索和利用AI技术,保持公司在生物发酵领域的领先地位;以上海研究院为创新驱动的桥头堡,通过自主创新与对外合作,打造合成生物学CDMO产业平台,使公司成长为具有全球专业视野和行业竞争力的合成生物学头部企业。

(三)经营计划

1、生产计划

2024年,川宁生物将继续以“生物发酵”与“合成生物”双轮驱动为战略总方针,持续贯彻“资源”+“创新”+“管理”的指导思想,一切工作围绕烫平生产波动、自动

化改造提质增效、创新研发为中心开展,奠定产业升级的坚实基础。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利用AI与合成生物学技术持续赋能抗生素产业,并且进一步烫平生产波动,所有生产数据与历史最优数据进行对标,提高发酵水平和提取收率,提升边际收益;

二是加快AI赋能推进自动化改造,提升智能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缓解员工工作压力;

三是持续加大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培育和利用,在合成生物学研发端,AI技术明显缩短了研发周期,大幅提高研发效率,继续聚焦利用AI技术,运用到其他研发工具中,同时持续探索AI在生产端的应用,通过AI建立数据模型精细调控生物发酵环节,依靠科技的力量提高生产力,降低生产成本;

四是进一步降低合成生物学产品生产成本,通过工艺改进、精益管理等措施,把产品成本降到行业较低水平,让公司牢牢掌握从选品、研发至商业化生产的合成生物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五是管理升级减员增效,加大公司精细化管理力度,继续优化调整员工架构,输送至各个子公司;

六是高标准推进疆宁生物合成生物学基地产能爬坡,争取在2025年完成一期生产线满产满销。

2、销售计划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市场服务体系,通过提高售前、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参加各类论坛和展会,打造品牌知名度、寻找意向客户;积极扩展合成生物学新产品销售渠道,开发下游直接客户;加强销售部门与疆宁生物的沟通,提高选品能力,通过产销联动保证新产品快速切入市场,打造品牌效应。

3、研发计划

一是在合成生物学新增量产品上,布局和规划好短、中期项目的选品、立项、研发工作,上海研究院按计划每年交付2-3个新产品的小试工艺包到川宁生物中试。为确保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在研究院落地,研究院规划在2025年:1)聚焦大宗产品的研发和高质量交付,为公司规划的新项目做好技术储备。2)完成甲醇转化蛋白高效菌种的研发,规划好菌种专利布局,为市场准入提前做准备。

3)做好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交付,在化妆品原料、保健品原料等板块形成丰富产品矩阵,并对已经交付的产品持续菌种改造,以期提高效价和糖转化率,最终达到降本的目的,使得产品在市场上保持竞争力。同时,为疆宁二期储备项目和规划设计提供依据。二是在传统板块用合成生物学和AI技术赋能,用合成生物学技术和AI技术来对川宁现有的抗生素中间体生产菌种进一步改造以提高发酵强度,从而达到节约成本、提质增效的目的。

4、农业计划

争取在2025年内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工作,解决公司产业基础链农业用地,以科技化培育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为目标,利用好现在已流转的土地,研发适合生物发酵菌种培养的高产种子和植株,为公司生物发酵产业化提供品质优良的原料,实现现代农业与生物发酵工业的跨界组合,平衡农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的影响,进一步降低生产运营成本。

5、人才引进计划

公司将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库,制定一系列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优秀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外部人才招聘和内部人才培养提拔,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保障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搭建员工双通道晋升机制,让员工有更充分的个人发展和提升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持续提升员工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归属感,激发团队工作积极性,保证团队高质量发展。

十一、行业状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1、抗生素中间体行业

医药中间体是用于药品合成工艺过程中的一些化工原料或化工产品,是生产化学原料药的关键起始原料,作为精细化工中重要组成部分,医药中间体逐渐成为各国发展化学工业的重点与核心。抗生素中间体作为医药中间体类的一类,品种繁多,主要分为两大类:ß-内酰胺类和非ß-内酰胺类,公司主要生产硫氰酸红霉素、6-APA、青霉素G钾盐、7-ACA、7-ADCA、D-7ACA等。其中硫氰酸红霉素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中间体,7-ACA是绝大多数头孢类抗生素共同的中间体,6-APA是绝大多部分青霉素衍生物(西林类)的共同中间体。

(1)未来几年,全球抗生素中间体市场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抗生素中间体,作为抗生素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中间产品,是制药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全球抗生素需求的增长,抗生素中间体行业也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然而,由于环保法规的趋严和原料价格的波动,行业的竞争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也在不断变化。

近年来,全球抗生素中间体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主要受益于人口老龄化、疾病发病率上升以及新兴市场的需求增长。2022年我国抗生素市场规模达到1,945亿元,行业整体增速保持在4%以上,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加上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新医改和新农合政策的全面推进,预计未来抗感染药物的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在我国医药市场仍将占据重要地位。

(2)全球抗生素中间体市场呈现寡头竞争的格局,技术升级成为趋势

当前抗生素中间体市场呈现“龙头主导、细分突围、技术升级”的竞争格局。头部企业凭借规模与创新优势主导市场,而中小企业在环保与成本压力下面临转型或淘汰。未来,中间体质量成本控制、绿色生产技术和国际化布局将成为竞争核心。

抗生素中间体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呈现多方面特点。需求上,全球人口老龄化与医疗进步促使抗生素需求持续增长,尤其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这将带动中间体市场稳定发展。技术层面,合成生物学等创新技术带来新机遇。环保方面,生产将更注重可持续性,采用绿色化学与生物工程技术减少污染。同时要应对细菌耐药性挑战,企业需研发创新。竞争格局上,限制扩产有助于优化格局。产业链将协同发展,且会受政策支持鼓励创新、提高集中度,整体朝着积极方向发展。

2、合成生物学行业

(1)合成生物学的概念

合成生物学(Synthetic Biology)是通过工程化的思路,对生物体功能代码,如酶、合成途径及底盘细胞的代谢调控网络等进行重编以设计出带有新型功能的生命体,并完成特定用途的一门崭新科学。合成生物学通过对生物体进行有目标地设计、改造乃至重新合成,可以实现以合成生物为工具进行物质加工与合成的新型生产制造方式。受益于基因合成、编辑等领域内的长足进步,合成生物学逐渐发展成了以“设计-构建-测试-学习”(DBTL循环)为核心的研发模式和发酵为主导的放大生产模式,应用于医药、能源、化工、农业、环境等多个领域,由于存在多学科交叉,对技术、成本控制、研发人员要求高,合成生物学具有强壁垒属性。合成生物学也被称为是继DNA双螺旋发现所催生的分子生物学革命和人类基因组计划实施所催生的基因组学革命之后的第三次生物技术革命。

与传统发酵使用特定的菌种或酶技术相比,合成生物学应用“基因编辑技术”定向改造基因,进而定向创造工业菌种或酶。借助合成生物学生产产品的重要环节分别为基因工程、构建高效工程菌、代谢调控、发酵工程放大合成、分离纯化、应用开发。其中,基因工程、构建高效工程菌便是实现工业菌种创制的核心。

CB Insights根据所处环节不同将合成生物学相关公司分为基础层与应用层两类,其中基础层主要为技术平台导向型:提供DNA和RNA的测序合成服务、软件服务以及生物体设计与自动化平台;应用层主要为产品导向型:通过构建好的高效工程菌以及代谢调控得到的工艺方案,进行工程放大合成,生产出医药、食品饮料、化工品、消费品等产品。另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

术持续向下游行业渗透,合成生物学的研究范式亦有所改变,当前,由AI赋能的数字合成生物学将会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2)合成生物学政策环境与技术情况

政策端:合成生物学作为现代生物前沿技术,已经成为各国必争的技术高地,各政府政策频出以促进产业快速发展。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2014年发布《合成生物学政策新议题》认为合成生物学领域前景广阔,建议各国政府把握机遇:美国早在2006年便成立合成生物学工程研究中心,美国白宫、国会、国防部、科学院、科学基金会等均发布过相关政策支持合成生物学发展;欧盟、德国、英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也陆续发布政策,其中欧盟《战略创新与研究议程2030》提出“2050年循环生物社会”;中国“973”、“863”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也建立了合成生物学专项;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在医疗健康、食品消费、绿色低碳、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发展生物经济,十四五期间生物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在地方政策层面,各地政府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制定了差异化的合成生物学发展政策。例如,上海将合成生物学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合成生物学研发和产业化,包括设立专项资金、提供税收优惠、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等。北京则依托其科研资源优势,通过建设国家合成生物学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合成生物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技术端:基因检测技术、编辑技术飞速发展。以合成生物学最基础的基因测序为例,过去20年基因测序的效率大幅提升、成本大幅降低,为合成生物学产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基础。第二代测序技术发展出来之后,基因测序成本开始实现断崖式下降,即超摩尔定律现象。对于基因编辑,科学家们手中的工具也越来越多,比如2020年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病原学研究所的

Emmanuelle Charpentier博士以及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JenniferA.Doudna博士在基因编辑领域发现的CRISPR /Cas9基因剪刀。

现阶段合成生物学相关技术的发展逐渐由科研探索驱动开始转为工程能力驱动,赋能传统行业,提供高质量解决方案。目前,通过合成生物制造已经成功实现了一批医药、大宗发酵产品、可再生化学与聚合材料、精细化工品、天然产物、未来农产品等重大产品的生物制造,甲醇、甲酸以及二氧化碳等一碳原料利用方面也不断取得进展。

(3)合成生物学市场规模

合成生物技术发展成为传统技术的充分补充和替代,广泛用于医疗、化工、食品、农业、消费品等终端领域。在政策和技术的双重驱动下,全球合成生物学相关市场行业整体爆发式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合成生物行业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合成生物市场规模达到95亿美元,2023年约151亿美元,中商产业研究院分析师预测,2024年达190亿美元,2026年将达到307亿元。根据麦肯锡的分析,预计在2030-2040年,合成生物学每年带来的经济影响将达到1.80至3.60万亿美元。

来源:CB Insight和Synbio深波

目前中国合成生物学尚处于早期阶段,大部分创业型公司还没进入到产品落地的阶段,主要是小规模的开发与应用,市场格局尚未形成。在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合成生物学市场规模维持高增速水平。随着合成生物学在理论和技术上不断取得突破,叠加其绿色环保、能耗少成本低等优势,合成生物学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宽,对医疗健康、科研、化学品、食品和饮料、环境监控及农业等领域产业深远影响。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合成生物学市场规模为 79.4亿元。其中,医疗领域市场规模为 13亿元;化工领域市场规模为 17亿元;农业领域市场规模为 36.1亿元;食品领域市场规模为 9.2亿元;其他领域市场规模为 4.1亿元。

由于我国在生物制造上拥有强大的产业基础和配套的工业体系,在生物发酵方面具备产业和成本的优势;在产物分离纯化方面具有深厚的化工基础,高效、低成本地进行产物的提纯工艺开发,为合成生物学技术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快速落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所以在国内的合成生物学公司大部分为产品型公司。

从国内外合成生物学企业发展历程来看,菌种的构建与改造是合成生物学的核心,产品的生产是合成生物学的落脚点,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合成生物学企业不仅需要有菌种构建与改造的核心技术,还应该具备产业化生产的能力,所以研发—选品—大生产是合成生物学企业发展的核心逻辑,只有构建了合成生物学研发、生产一体化型的公司才能掌握未来在行业内的话语权。

产业化和选品能力将成为合成生物学企业竞争的主要壁垒,通过复盘海外Amyris等公司发展路径来看,公司产品立项的前瞻性视野尤为关键,选品首先需要考虑市场空间和前景,其次是要解决现有痛点,拥有性能、成本等核心优势,最后考虑工艺可行性,通过功能酶催化和代谢途径设计,具备工业放大能力,解决规模生产难点。目前来看,合成生物学选品仍以自下而上的方式为主,主要集中在化工能源、医药、化妆品、食品领域较多,未来随着与计算机科学的深入研究,合成生物学有望创造新需求。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竞争地位

1、在抗生素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

(1)市场地位

依托得天独厚的区域资源优势,通过多年的研发突破和技术积累,公司在抗生素中间体领域已经建立起规模化的工业生产体系,产品涵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广谱类抗生素的主要中间体,其中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青霉素类中间体产量均位居全球前列。发行人已成为全球生物发酵技术产业化的头部企业,并形成了稳固的规模优势。

(2)技术特点

生物发酵技术方面:发行人在抗生素中间体整体生产制备技术已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在国内细分行业优势明显。目前抗生素发酵罐单罐规模大都在300m³左右,行业内一般通过加大搅拌功率、提高罐压,改善中后期发酵液溶氧状况,以期望得到更高的发酵单位,来提高经济效益。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将发酵罐体积容量增加至500m³,为目前全球抗生素中间体领域单体最大发酵罐,配套了完善的公共系统,主要技术先进性在于生物发酵多参数采集分析技术突破、生物发酵过程优化与控制技术突破、小试发酵平行发酵技术研究和500m³发酵罐试验研究与设计优化。公司的技术革新不但解决了超大发酵罐的设计建造、发酵液溶氧供给、无菌控制、营养传质和相关配套设施的瓶颈难题,而且大幅度提高了单批产量和效率,规模化效益明显。此外,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攻克了全流程发酵酶法生产7-ADCA生产技术,是国内首家使用生物酶法生产7-ADCA的企业。正是由于公司不断在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实现了关键性突破,才奠定了在公司国内外的领先地位。

环保技术方面:公司在废水、废气、废渣三个方面的处理工艺达到国内领先水准。其中,对发酵尾气处理采用了“进口分子筛转轮、疏水性活性炭床、高温热氧化”等高端集成技术;废水处理领域采用“二次蒸汽压缩机组+降膜蒸发系统+冷凝回收物理处理”、MVR蒸发和“超滤+DTNF+DTRO”组合膜滤深度处理技术;菌渣处理领域采用了针对抗生素的菌渣的“DD高压电子辐射”、“高温水解+喷雾干燥/圆盘干燥”先进技术。

(3)竞争壁垒

政策壁垒: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明确将新建青霉素G钾盐、6-氨基青霉烷酸(6-APA)、7-氨基头孢烷酸(7-ACA)、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生产装置等项目列为限制类。原则上国家层面限制新企业进入该行业,形成了较高的政策壁垒。

技术壁垒:抗生素中间体开发难度较大且核心技术壁垒较高,生产企业要有强大且持续的研发实力方能满足下游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具备核心技术且在成本、生产控制方面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能在行业中持续发展。对于行业新进入企业而言,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控制方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因此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环保壁垒:抗生素中间体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污染性,整个行业的环保监察愈发严格。企业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同时随着国家和行业环保监察力度的不断升级,环保投入不足的企业已被逐渐淘汰,行业新进入企业将承担高额的治污成本和监管压力,因此存在较高的环保壁垒。

资金壁垒: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于资金投入的要求较高。首先,生产用地、厂房、生产制造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初始购置,及后续扩大生产规模所必需的投资,都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次具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能够抵御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因此,行业的新进入者若非具备较充足的资金储备以及较强的持续融资能力,将面临较大的障碍。

人才壁垒:生物发酵领域是一个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领域,不仅对专业人才有较高的学历、专业知识、行业经验要求,更体现在它要求专业人才具备对行业和产品走势的前瞻性预判能力、对研发框架的整体性设计能力等方面。没有专业人才的技术和经验积累根本无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更无法适应新标准的研发。因此,人才储备是该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的重要壁垒。

综上所述,随着2019年抗生素中间体行业内的落后产能逐步被淘汰,业内现存企业已逐渐在政策、技术、环保、资本、人才等方面建立起较高的竞争壁垒。目前抗生素中间体行业竞争格局已十分稳定、市场需求饱满、产品价格将依然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

十二、行业竞争优势

(一)市场地位

发行人定位于合成生物学研发、生产型一体化产品型公司,已构建完成选品-研发-大生产的商业化体系,目前已有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依克多因、角鲨烷、肌醇、植物鞘氨醇、PHA等多个产品进入生产、销售阶段,是国内首批实现产品交付的合成生物学企业。

(二)技术特点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锐康生物(即川宁生物上海研究院)围绕高端化妆品原料、保健品原料、高附加值天然产物、生物基材料等领域进行布局,采用前沿的合成生物学技术,打造了完整的合成生物学技术平台,其研究创新性和先进性在于通过搭建了计算生物学菌种从头设计平台、自动化高通量菌种构建和筛选平台、多尺度发酵过程优化平台及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平台,来智能高效的完成菌种的设计、构建、测试和学习的工程闭环,通过多轮的迭代,选育出性能优良,能完

全满足工业化生产的工程菌,克服传统生物育种的局限性,并极大提高研发效率。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菌种的计算设计

用计算生物学在项目的起始阶段进行菌种的顶层设计,从全局视角,以全基因组代谢模型并辅以各种组学大数据来进行菌种的从头和整体设计。它克服了传统的依赖于研发人员对局部代谢途径理解的局限性和依赖于传统诱变和筛选为基础的非理性设计的传统生物育种的局限性。

(2)酶的计算设计

以计算酶工程和生物信息学为主要手段,来进行工业酶的理性设计,并辅以AI设计来预测关键改造靶点,从而指导接下来的酶的自动化智能化快速改造和筛选。

(3)菌种和酶的自动化智能化高效构建

以自动化智能化合成生物研发设备和液体工作站为主体的高通量菌种构建和高通量筛选设备为工具,进行菌种和酶的高通量快速构建和筛选。同传统依赖于人工为主的菌种构建和酶改造相比,大大提高研发效率,如:该自动化平台可实现DNA自动化组装能力≥3000/月,基因组编辑能力≥9000/月,相当于 20个有经验的全职员工半年的工作量。因此,极大地提高研发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4)多尺度过程优化和工艺包的高效开发

采用多尺度、大数据指导下的发酵过程优化技术,通过对发酵过程在各个尺度的考察,并结合大数据的采集和深度机器学习,从而快速高效完成发酵过的程优化和工程放大,快速实现产业化和形成产值。

(5)研发模式创新

以计算生物学从头设计开始,后根据计算设计结果利用自动化平台快速开展自动化、高通量菌种库构建和筛选;所采集到的各种海量数据经深度机器学习后,反馈到计算生物学平台再从头菌种设计,从而快速完成“设计-构建-测试-学习”(DBTL)的闭环,实现菌种优化的快速迭代和高效产出。该研发模式由于在项目的开始就已从关注细胞内全局代谢网络为重点来解决细胞内的复杂系统,又辅以自动化智能化的高通量菌种构建和筛选设备,故同传统的依赖于实验人员个人经验和技能相比,其工业菌种的研发效率极大提高。

目前公司已拥有多类优质的底盘菌种,包括大肠杆菌、酵母、链霉菌、枯草芽孢杆菌、谷氨酸棒状杆菌等。研发产品主要聚焦在高附加值天然保健品原料和化妆品原料、生物农药、分子砌块、医美原料及动保类产品等板块。自成立以来锐康生物已打造出糖苷类化合物、氨基酸衍生物、黄酮类化合物以及萜类等化合物平台,可延伸出100+化合物。此外,公司还拥有700万+的自主IP酶库、2000+实体酶工具箱、虚拟筛选以及全尺度模拟,运用多种代谢推动力推动产物合成。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无。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有关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本章分析披露的财务信息以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和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2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3】8-11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3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4】8-1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8-25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应查阅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会计政策,并且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完整的财务报表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对于发行人财务指标的解释。

本章节中,财务数据部分计算结果与各数直接加减后的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关键审计事项

1、应收账款减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川宁生物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96,210.97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280.78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93,930.19川宁生物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或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审计机构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收入确认

川宁生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抗生素中间体的销售。2024年度,川宁生物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75,830.77万元,其中抗生素中间体销售收入为人民币535,635.97万元,占比93.02%。由于营业收入是川宁生物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审计机构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

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财务数据

(一)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新设子公司上海生合创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南昆仑太行销售有限公司详细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上海生合创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4年8月7日 6,000万元 100%

河南昆仑太行销售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4年7月11日 100万元 100%

(二)财务数据

1、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

图表6-1: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264.20 108,833.17 76,093.58 163,203.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032.67 0 115.24

应收账款 97,836.81 93,930.20 74,808.99 87,759.74

应收款项融资 96,045.77 63,297.20 65,539.54 53,950.39

预付款项 10,479.70 8,911.15 4,490.23 8,499.46

其他应收款 86.39 53.14 63.13 259.1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16,676.70 134,207.06 167,644.02 138,363.47

其他流动资产 6,215.65 5,190.47 7,004.04 625.14

流动资产合计 441,637.89 414,422.39 395,643.52 452,775.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789.52 1,580.44 678.37 692.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88.31 2,488.3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00.00 3,000.00

固定资产 514,515.39 527,447.81 514,104.43 546,705.96

在建工程 30,693.28 28,531.04 53,780.13 6,012.46

使用权资产 48,159.16 48,598.65 19,152.13 1,138.13

无形资产 23,104.25 23,583.46 25,798.62 28,307.31

开发支出 100.00

商誉 136.60 136.60 136.6 136.6

长期待摊费用 131.74 153.69 241.52 340.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31.17 2,090.26 2,165.31 1,133.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67.01 3,325.35 2,164.28 1,796.8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1,616.43 640,935.61 618,221.39 586,264.22

资产合计 1,073,254.33 1,055,358.00 1,013,864.91 1,039,039.94

图表6-2: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短期借款 21,015.26 21,015.26 85,068.19 97,883.09

交易性金融负债 3.15

应付票据 15,000.00 15,000.00 29,346.36 11,000.00

应付账款 65,312.27 74,543.51 71,695.94 63,050.2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701.14 6,681.83 2,894.38 3,800.32

应付职工薪酬 2,732.04 3,697.68 2,993.55 2,648.13

应交税费 13,235.73 10,301.08 3,843.47 5,218.04

其他应付款 2,884.92 1,254.08 3,166.44 1,731.69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057.79 61,705.54 54,216.26 84,913.37

其他流动负债 267.63 554.51 343.99 493.63

流动负债合计 197,206.78 194,753.49 253,571.73 270,738.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600.00 35,733.33 142,8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租赁负债 45,567.15 45,112.31 18,811.93 1,020.26

预计负债 304.28 7.79

递延收益 9,456.42 9,250.61 8,373.85 3,424.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73 8.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327.84 68,962.92 62,957.63 147,252.69

负债合计 252,534.62 263,716.41 316,529.36 417,991.2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716.00 222,716.00 222,280.00 222,28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328,684.92 328,427.46 325,162.66 322,947.1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93 -9.93

盈余公积 32,531.91 32,531.91 17,232.13 7,400.49

未分配利润 234,915.12 206,093.27 131,373.59 67,820.8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8,838.02 789,758.70 696,048.38 620,448.53

少数股东权益 1,881.69 1,882.88 1,287.17 600.1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20,719.71 791,641.58 697,335.55 621,048.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73,254.33 1,055,358.00 1,013,864.91 1,039,039.94

图表6-3: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营业总收入 129,694.96 575,830.77 482,333.50 382,065.79

其中:营业收入 129,694.96 575,830.77 482,333.50 382,065.79

二、营业总成本 94,759.46 405,975.58 364,883.00 324,207.92

其中:营业成本 81,275.61 366,309.21 330,039.71 287,321.61

税金及附加 2,159.95 7,970.23 6,664.60 5,493.82

销售费用 795.17 2,553.58 2,256.65 1,145.72

管理费用 5,753.01 16,533.91 14,313.15 14,407.85

研发费用 4,009.40 7,773.00 5,525.81 3,538.17

财务费用 766.30 4,835.65 6,083.10 12,300.75

其中:利息费用 1,082.22 6,191.03 8,777.85 14,233.79

利息收入 171.09 738.07 1,617.79 520.55

加:其他收益 603.78 876.26 944.69 632.1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09 -919.52 -1,355.07 -890.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5.92 -77.93 -14.55 -7.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1,013.44 -519.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15 -118.4 -5.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0.01 668.62 -650.28 -1,426.2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07.42 -4,265.08 -1,655.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3.61 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333.18 168,776.29 112,139.97 54,512.11

加:营业外收入 0.44 110.28 197.99 3.44

减:营业外支出 333.35 1,377.39 566.85 5,752.3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5,000.27 167,509.18 111,771.11 48,763.16

减:所得税费用 6,179.61 27,474.16 17,714.61 7,611.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820.66 140,035.02 94,056.50 41,151.7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8,820.66 140,035.02 94,056.50 41,151.7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21.85 140,032.41 94,056.40 41,151.80

2.少数股东损益 -1.19 2.61 0.1 -0.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0.00 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8,820.66 140,025.09 94,056.50 41,151.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8,821.85 140,025.09 94,056.40 41,151.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9 2.61 0.1 -0.06

图表6-4: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000.51 465,346.73 398,785.57 289,867.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66.22 885.47 25.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5.84 10,898.25 18,955.54 1,698.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16.35 478,311.20 418,626.58 291,591.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914.36 168,860.24 180,024.95 154,814.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933.32 48,731.45 41,707.60 34,924.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756.32 66,913.61 53,787.37 28,39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3.90 14,699.17 13,867.77 4,297.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57.89 299,204.47 289,387.68 222,427.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45 179,106.73 129,238.90 69,163.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46.44 20,550.69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11 18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62 2.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46.44 20,618.41 20,188.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21.59 4,260.14 34,512.69 4,720.19

投资支付的现金 41,275.00 26,980.00 20,000.00 7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1,013.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96.59 31,240.14 55,526.02 5,42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50.15 -10,621.72 -35,337.25 -5,420.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19.19 686.9 105,013.2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86.9 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000.00 85,180.00 116,437.5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619.19 85,866.90 221,450.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3.33 156,133.33 235,713.33 157,991.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1.80 54,507.25 29,012.27 14,282.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6,085.52 1,987.43 1,584.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5.14 216,726.11 266,713.03 173,858.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5.14 -136,106.92 -180,846.13 47,59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0.53 653.72 333.4 41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76.30 33,031.81 -86,611.08 111,746.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540.44 75,801.36 162,412.44 50,666.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264.14 108,833.17 75,801.36 162,412.44

2、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

图表6-5: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587.35 89,706.46 67,235.29 160,819.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032.67 115.25

应收账款 117,033.44 112,460.62 78,284.21 87,744.56

应收款项融资 78,632.20 53,198.34 63,167.02 53,939.91

预付款项 9,677.09 8,046.92 2,913.53 12,076.01

其他应收款 59,472.94 51,959.16 25,486.29 3,551.1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109,328.57 128,530.59 156,922.10 137,626.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7.99 6.54 2,946.39

流动资产合计 476,902.25 443,908.63 396,954.83 455,873.1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9,226.20 65,713.42 56,025.36 20,228.8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88.31 2,488.31

固定资产 427,828.46 439,702.24 486,107.54 531,451.10

在建工程 22,770.66 20,965.33 8,073.54 3,789.13

使用权资产 634.63 657.02 747.3 836.98

无形资产 18,713.87 19,172.05 21,291.02 23,815.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0.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58.78 1,904.05 1,965.78 1,133.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7.97 2,478.41 1,999.13 1,219.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546,328.87 553,080.83 576,209.67 582,486.17

资产合计 1,023,231.12 996,989.47 973,164.50 1,038,359.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015.26 21,015.26 85,068.19 97,883.09

交易性金融负债 3.15

应付票据 15,000.00 15,000.00 29,346.36 11,000.00

应付账款 44,283.87 48,505.87 49,015.67 58,592.2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776.43 5,436.14 2,688.89 4,614.44

应付职工薪酬 2,173.96 2,920.48 2,653.12 2,479.03

应交税费 13,023.19 10,180.64 3,720.04 4,889.53

其他应付款 2,827.91 2,718.52 2,520.74 7,145.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242.67 60,898.57 53,887.38 84,803.93

其他流动负债 30.11 398.17 324.09 599.48

流动负债合计 172,373.40 167,073.64 229,227.63 272,00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600.00 35,733.33 142,8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租赁负债 577.25 570.11 651.93 702.25

预计负债 304.28 0.00 7.8

递延收益 8,686.30 8,792.61 8,259.85 3,424.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9 8.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67.83 23,962.72 44,659.50 146,934.68

负债合计 181,941.23 191,036.36 273,887.13 418,941.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716.00 222,716.00 222,280.00 222,28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328,870.40 328,612.94 325,348.14 323,132.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9.93 -9.93

盈余公积 32,531.91 32,531.91 17,232.13 7,400.49

未分配利润 257,181.52 222,102.20 134,417.10 66,604.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41,289.89 805,953.11 699,277.37 619,417.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3,231.12 996,989.47 973,164.50 1,038,359.29

图表6-6: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营业总收入 129,351.73 560,627.86 477,760.34 373,420.15

减:营业成本 80,489.17 352,013.08 329,494.75 284,527.56

税金及附加 2,029.75 7,611.66 6,477.92 5,284.59

销售费用 611.53 1,989.94 1,862.21 865.17

管理费用 3,811.98 12,018.28 11,086.68 11,959.25

研发费用 807.84 2,703.64 2,352.32 2,109.14

财务费用 325.60 3,171.82 5,571.32 12,307.26

其中:利息费用 626.38 4,450.53 8,134.22 14,218.45

利息收入 154.91 649.89 1,476.60 496.52

加:其他收益 517.70 587.25 850.73 609.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8 -919.52 -1,355.07 -890.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7.64 -77.93 -14.55 -7.0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9.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15 -118.4 -5.8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6.00 674.37 -597.54 -1,619.6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26 -3,636.37 -1,655.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1.9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629.74 181,464.03 116,058.49 52,804.99

加:营业外收入 0.39 107.33 175.44 3.24

减:营业外支出 325.52 1,265.70 458.21 5,715.7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1,304.61 180,305.66 115,775.71 47,092.50

减:所得税费用 6,225.29 27,307.83 17,459.36 7,065.4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079.32 152,997.83 98,316.35 40,027.10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5,079.32 152,997.83 98,316.35 40,027.1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5,079.32 152,997.83 98,316.35 40,027.10

图表6-7: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277.40 439,744.09 389,316.11 280,672.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93.70 372.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58.35 17,305.44 24,385.66 6,522.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135.75 457,843.23 414,074.18 287,195.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431.37 158,880.83 170,493.12 148,411.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36.56 42,385.90 37,434.34 3,267.2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373.89 65,958.03 52,393.53 27,007.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4.08 26,209.97 29,684.15 12,221.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605.89 293,434.73 290,005.14 220,319.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29.86 164,408.51 124,069.04 66,875.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550.69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11 18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62 33.81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46.44 20,618.41 20,220.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3.14 717.23 2,138.83 1,054.93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375.00 31,500.00 54,105.00 2,564.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718.14 32,217.23 57,257.17 3,618.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71.70 -11,598.82 -37,036.96 -3,618.9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6.09 0 105,013.21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000.00 85,180.00 116,437.5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26.09 85,180.00 221,450.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3.33 156,133.33 235,713.33 157,991.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1.80 54,507.25 29,012.27 14,282.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85.52 906.08 1,454.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5.14 210,726.11 265,631.68 173,72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5.14 -130,700.02 -180,451.68 47,723.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90.53 653.72 333.4 41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26.44 22,763.40 -93,086.19 111,389.8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413.73 66,943.07 160,029.26 48,639.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587.29 89,706.46 66,943.07 160,029.26

四、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8: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5,264.20 8.88 108,833.17 10.31 76,093.58 7.51 163,203.15 15.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032.67 1.77 0.00 115.24 0.01

应收账款 97,836.81 9.12 93,930.20 8.90 74,808.99 7.38 87,759.74 8.45

应收款项融资 96,045.77 8.95 63,297.20 6.00 65,539.54 6.46 53,950.39 5.19

预付款项 10,479.70 0.98 8,911.15 0.84 4,490.23 0.44 8,499.46 0.82

其他应收款 86.39 1.00 53.14 0.01 63.13 0.01 259.13 0.02

其中:应收利息 0.00

应收股利 0.00

存货 116,676.70 10.87 134,207.06 12.72 167,644.02 16.54 138,363.47 13.32

其他流动资产 6,215.65 0.58 5,190.47 0.49 7,004.04 0.69 625.14 0.06

流动资产合计 441,637.89 41.15 414,422.39 39.27 395,643.52 39.02 452,775.72 43.58

非流动资产 0.00

长期股权投资 3,789.52 0.35 1,580.44 0.15 678.37 0.07 692.93 0.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88.31 0.23 2,488.31 0.2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000.00 0.28 3,000.00 0.28

固定资产 514,515.39 47.94 527,447.81 49.98 514,104.43 50.71 546,705.96 52.62

在建工程 30,693.28 2.86 28,531.04 2.70 53,780.13 5.3 6,012.46 0.58

使用权资产 48,159.16 4.49 48,598.65 4.60 19,152.13 1.89 1,138.13 0.11

无形资产 23,104.25 2.15 23,583.46 2.23 25,798.62 2.54 28,307.31 2.72

开发支出 100.00 0.01 0.00

商誉 136.60 0.01 136.60 0.01 136.60 0.01 136.60 0.01

长期待摊费用 131.74 0.01 153.69 0.01 241.52 0.02 340.26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31.17 0.21 2,090.26 0.20 2,165.31 0.21 1,133.75 0.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3,267.01 0.30 3,325.35 0.32 2,164.28 0.21 1,796.82 0.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1,616.43 58.85 640,935.61 60.73 618,221.39 60.98 586,264.22 56.42

资产合计 1,073,254.33 100.00 1,055,358.00 100 1,013,864.91 100 1,039,039.94 100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资产规模分别为1,039,039.94万元1,013,864.91万元、1,055,358.00万元,呈增长态势。近三年末,发行人总资产较上期末分别增加92,886.29万元、-25,175.03万元、41,493.09万元,增幅分别为9.82%、-2.42%、4.09%。2023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共计384,086.13万元,较2022年末减少了59,190.62万元,降幅13.35%。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共计400,267.63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了16,181.50万元,增幅4.21%。近三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452,775.72万元、395,643.52万元、414,422.3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呈现波动态势,分别为43.58%、39.02%、39.27%,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0.00%以上,流动资产结构较稳定。

近三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586,264.22万元、618,221.39万元、640,935.6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6.42%、60.98%、60.73%,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在60.00%左右。

1、流动资产重要科目分析

(1)货币资金

图表6-9: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现金 25.74 0.6 8.44

银行存款 108,514.70 75,800.71 162,404.00

其他货币资金 292.73 292.22 790.71

合计 108,833.17 76,093.58 163,203.15

图表6-10: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0.00 292.22 790.71

合计 0.00 292.22 790.71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3,203.15万元、76,093.58万元、108,833.17万元和95,264.2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5.71%、7.51%、10.31%和8.88%。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76,093.58万元,较上年末减少87,109.57万元,降幅为53.37%,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上市后募集资金到位,2023年已依据前期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将资金用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为108,833.1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739.59万元,增幅为43.03%,主要系售回款增加导致。发行人近三年受限货币资金分别为790.71万元、292.22万元和0万元,均为远期结售汇保证金,因使用受到限制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24年,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不再计入受限资产。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分别53,950.39万元、65,539.54万元、63,297.20万元和96,045.7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19%、6.46%、6.00%和8.95%。2023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65,539.5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1,589.15万元,增幅21.48%,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63,297.2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242.34万元,降幅3.42%,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减少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96,045.7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2,748.57万元,增幅51.74%,主要为货币资金充足,未到期票据暂未贴现所致。

图表6-11: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是否为关联方

客户1 13,079.53 销售货款 否

客户2 4,804.86 销售货款 否

客户3 4,708.94 销售货款 否

客户4 4,605.25 销售货款 否

客户5 4,492.50 销售货款 否

合计 31,691.08

(3)应收账款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87,759.74万元、74,808.99万元、93,930.20万元和97,836.8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8.45%、7.38%、8.90%和9.12%。2023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2,950.75万元,降幅为14.76%,2024年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9,121.21万元,增幅为25.56%,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无明显变化。

2022-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表:

图表6-12:发行人2022-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2022年末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4,097.45 97.80 74,848.23 96.56 87,565.46 97.51

1-2年 20.00 0.02 547.93 0.71 1,925.89 2.14

2-3年 0.01 0.00 1,871.77 2.41 260.61 0.29

3年以上 2,093.52 2.18 249.95 0.32 51.76 0.06

合计 96,210.98 100.00 77,517.88 100 89,803.72 100

坏账准备 2,280.78 2.37 2,708.89 2.7 2,043.98 2.26

账面净值 93,930.20 97.63 74,808.99 97.3 87,759.74 97.74

2024年末,从账龄来看,发行人97.80%的应收账款账龄都在1年以内,3年以上的占比2.18%。扣除公司2024年末已计提坏账准备2,280.78万元,账面净值93,930.20万元。

图表6-13:发行人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明细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第一名 12,407.75 12.90 24.20 销售货物

第二名 10,566.95 10.98 20.61 销售货物

第三名 9,157.15 9.52 17.86 销售货物

第四名 5,348.00 5.56 10.43 销售货物

第五名 5,076.60 5.28 9.90 销售货物

合计 42,556.44 44.24 82.99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余额合计人民币42,556.44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合计数的44.24%,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均为大型医药流通企业,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信誉较好。

图表6-14:发行人2024年发行人关联方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抗生素中间体 19,614.65 15,656.11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抗生素中间体 15,900.00 21,722.12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2,351.85 466.35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45.12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15.91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15.09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销售低值易耗品 0.20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销售低值易耗品 0.58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0.58

图表6-15: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单位:万元

名称 2024年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4,117.46 187.26 0.20%

合计 94,117.46 187.26 /

图表6-16: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及余额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年以内(含1年) 94,097.45

1至2年 20.00

2至3年 0.01

3至4年 1,871.77

4至5年 170.00

5年以上 51.75

合计 96,210.98

(4)其他应收款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59.13万元、63.13万元、53.14万元和86.3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2%、0.01%、0.01%和0.01%。2023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96.00万元,2024年较上年末减少9.99万元,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增加33.25万元。

从其他应收款性质构成来看,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等。

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见下表:

图表6-17: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明细(不含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期末账面余额 比例

应收暂付款 2,461.75 97.89%

押金保证金 42.13 1.68%

其他 11.01 0.44%

账面余额合计 2,514.89 100.00%

减:坏账准备 2,461.75 97.89%

账面价值合计 53.14 2.11%

发行人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图表6-18: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1 第一名 应收暂付款 1,559.64 62.02 5年以上

2 第二名 应收暂付款 902.11 35.87 5年以上

3 第三名 押金保证金 9.97 0.40 4-5年

4 第四名 押金保证金 8.16 0.32 1年以内,3-4年

5 第五名 押金保证金 1.25 0.05 1-2年

合计 / 2,481.13 98.66 /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53.14万元,较年初减少9.99万元。降幅16%,主要是收回保证金所致。

(5)存货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38,363.47万元、

167,644.02万元、134,207.06万元及116,676.7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3.32%、16.54%、12.72%、10.87%。2023年较上年末增加29,280.55万元,增幅为21.16%,增长原因为原材料增加较多。2024年较上年末减少33,436.96万元,降幅为20%,减少原因为原料价格下降,原材料结存金额减少及库存商品结存减少。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减少17,530.36万元,降幅为13.06%,减少主要原因为玉米季节性采购,本期库存减少。

发行人2024年末存货构成见下表:

图表6-19:发行人2024年末库存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末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2,843.91 10.36 82,833.55

在产品 4,725.44 4,725.44

库存商品 4,757.29 4,757.29

周转材料 34,264.08 896.18 33,367.91

发出商品 701.25 701.25

委托加工物资 7,821.63 7,821.63

合计 135,113.60 906.54 134,207.06

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依据期末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

2、非流动资产重要科目分析

(1)固定资产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546,705.96万元、514,104.43万元、527,447.81万元和514,515.3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2.62%、50.71%、49.98%和47.93%。2022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5,206.12万元,降幅为6.05%,下降原因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2,601.53万元,降幅为5.96%,下降原因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3,343.38万元,增幅为2.6%,主要为“绿色循环产业”项目转固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上年末无明显变化。

公司固定资产明细如下:

图表6-20:发行人2022-2024年末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房屋及建筑物 226,786.20 43.00 209,885.05 40.83 205,411.14 37.57

2 机器设备 160,438.73 30.42 154,560.12 30.06 183,866.27 33.63

3 专用设备 138,154.95 26.19 147,670.07 28.72 156,255.89 28.58

4 运输工具 1,157.88 0.22 1,347.68 0.26 562.81 0.1

5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 910.04 0.17 641.51 0.12 609.85 0.11

合计 527,447.81 100 514,104.43 100 546,705.96 100

截至2024年末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抵押合同》,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420,000,000.00元的长期借款。上述资产抵押期限为5年,借款于2025年7月30日之前均已到期,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结清上述借款,受限资产办理解押流程中。

(2)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012.46万元、53,780.13万元、28,531.04万元和30,693.28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58%、5.30%、2.70%和2.86%。2023年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47,767.67万元,增幅为

794.48%,在建工程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系通过使用上市募集资金,增加“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投资。2024年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25,249.10万元,降幅为4.9%,主要原因为“绿色循环产业”项目转固。2025年3月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2,162.25万元,增幅7.58%,主要原因为部分在建工程增加施工进度所致。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三期危化品罐区建设项目、发酵法生产泛酸钙项目、三期永宁生物土建项目、伊犁永宁生物制药项目、废水中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项目、三期麦角甾醇项目、巩留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等。公司在建工程科目中其他项目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范围内二十一项医药中间体及其他产品生产经营相关的在建工程,单项工程金额较小,未逐项披露。

图表6-21:发行人2024年末重大在建工程项目明细表(不含工程物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4年12月末

金额 占比

1 废水中盐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工程项目 3,850.37 13.50

2 巩留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 3,542.82 12.42

3 三期永宁生物土建项目 2,878.58 10.09

4 发酵法生产泛酸钙项目 2,823.18 9.90

5 三期麦角甾醇项目 2,660.84 9.33

6 三期危化品罐区建设项目 2,199.02 7.71

7 伊犁永宁生物制药项目 3,463.71 12.14

8 其他 7,112.51 24.93

合计 28,531.04 100

(3)长期股权投资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692.93万元、678.37万元、1,580.44万元和3,789.5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07%、0.07%、0.15%和0.35%。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678.37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4.56万元,降幅2.10%,主要为投资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损失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580.4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02.07万元,增幅132.98%,主要为增加对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资。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余额3,789.5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209.08万元,增幅139.78%,主要原因为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生合创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资款所致。明细如下:

图表6-22: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表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4年余额(账面价值) 2023年余额(账面价值)

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57.18 678.37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23.26 0

合计 1,580.44 678.37

(4)商誉

2022-2024年末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商誉金额均为136.6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0.01%。

截至2024年末,公司商誉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年12月31日

霍尔果斯瑾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36.60 / / 136.60

合计 136.60 / / 136.60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23: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负债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1,015.26 8.32 21,015.26 7.97 85,068.19 26.88 97,883.09 23.42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3.15 0.01 / /

应付票据 15,000.00 5.94 15,000.00 5.69 29,346.36 9.27 11,000.00 2.63

应付账款 65,312.27 25.86 74,543.51 28.27 71,695.94 22.65 63,050.28 15.08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2,701.14 1.07 6,681.83 2.53 2,894.38 0.91 3,800.32 0.91

应付职工薪酬 2,732.04 1.08 3,697.68 1.40 2,993.55 0.95 2,648.13 0.63

应交税费 13,235.73 5.24 10,301.08 3.91 3,843.47 1.21 5,218.04 1.25

其他应付款 2,884.92 1.14 1,254.08 0.48 3,166.44 1 1,731.69 0.41

应付股利 /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4,057.79 29.33 61,705.54 23.40 54,216.26 17.13 84,913.37 20.31

其他流动负债 267.63 0.11 554.51 0.21 343.99 0.11 493.63 0.12

流动负债合计 197,206.78 78.09 194,753.49 73.85 253,571.73 80.11 270,738.55 64.77

非流动负债 / / / / / / / /

长期借款 / / 14,600.00 5.54 35,733.33 11.29 142,800.00 34.16

应付债券 / /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 /

租赁负债 45,567.15 18.04 45,112.31 17.11 18,811.93 5.94 1,020.26 0.24

预计负债 304.28 0.12 / / 7.79 0.01 / /

递延收益 9,456.42 3.74 9,250.61 3.51 8,373.85 2.65 3,424.09 0.8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30.73 0.01 8.34 0.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5,327.84 21.91 68,962.92 26.15 62,957.63 19.89 147,252.69 35.23

负债合计 252,534.62 100.00 263,716.41 100.00 316,529.36 100 417,991.24 100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月末,发行人的负债总额分别为417,991.24万元、316,529.36万元、263,716.41万元和252,534.62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101,461.88万元,降幅为24.27%。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上年减少52,812.95万元,降幅为16.69%。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年初减少11,181.79万元,降幅为4.24%。

1、流动负债重要科目分析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97,883.09万元、85,068.19万元、21,015.26万元和21,015.26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3.42%、26.88%、7.97%和8.32%。2023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2,814.90万元,降幅为13.09%;2024年末较上年末减少64,052.93万元,降幅为75.30%;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无变化。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图表6-24: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保证借款 / 10,000.00 97,800.00

质押借款 / / /

信用借款 21,000.00 75,000.00 /

应计利息 15.26 68.19 83.09

合计 21,015.26 85,068.19 97,883.09

发行人短期银行借款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及债券发行的资金用途均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使用,也符合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发行人流动性风险较小,原因如下:1)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充裕。2024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为465,346.73万元,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79,106.7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较大。2)公司融资渠道畅通,自有资金充裕。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有足够的能力兑现到期债务,流动风险较小。

(2)应付账款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3,050.28万元、71,695.94万元、74,543.51万元和65,312.27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5.08%、22.65%、28.27%和25.86%。2023年末较上年末增加8,645.66万元,增幅为13.71%,主要原因为应付材料款和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2024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2,847.57万元,增幅为3.97%,变动不大;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减少9,231.24万元,降幅为12.38%。

发行人近三年末应付账款构成情况见下表:

图表6-25:发行人2022-2024年末应付账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材料款 23,332.97 31.30 18,651.83 26.02 17,298.67 27.44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51,210.54 68.70 53,044.11 73.98 45,751.61 72.56

合计 74,543.51 100.00 71,695.94 100.00 63,050.28 100.00

图表6-26:发行人2024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占比 账龄 是否为关联方

1 供应商1 工程款 12,943.72 17.36 一年以内,1-2年 否

2 供应商2 工程款 6,514.45 8.74 一年以内,1-2年 否

3 供应商3 工程款 4,069.25 5.46 一年以内,1-2年 否

4 供应商4 工程款 3,222.36 4.32 一年以内,1-2年 否

5 供应商5 工程款 2,798.88 3.75 一年以内,1-2年 否

合计 29,548.66 39.64

(3)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731.69万元、3,166.44万元、1,254.08万元和2,884.92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1%、1.00%、0.48%和1.14%。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申报发行费及税费、押金、保证金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图表6-27: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应付款明细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押金保证金 888.76 2,904.75 242.44

申报发行费及税费 94.34 94.34 1,285.36

其他 270.98 167.35 203.89

合计 1,254.08 3,166.44 1,731.69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4,913.37万元、54,216.26万元、61,705.54万元和74,057.79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30,697.11万元,降幅36.15%。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7,489.28万元,增幅13.81%。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和应付利息增加所致。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2,352.25万元,增幅20.0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和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28:发行人2022-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0,733.33 53,733.33 84,400.00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889.70 380.32 187.70

一年内到期的应计利息 82.51 102.61 325.67

合计 61,705.54 54,216.26 84,913.37

(5)其他流动负债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93.63万元、344.00万元、554.51万元和267.63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344.00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49.64万元,降幅30.31%,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系预收货款减少,对应预收增值税减少。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554.5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10.52万元,增幅61.20%,降幅较大的原因主要系预收货款增加,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267.6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286.88万元,降幅51.74%,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发行人本期预收货款减少,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

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29: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流动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待转销项税额 554.51 343.99 493.63

其他 / / /

合计 554.51 343.99 493.63

(6)租赁负债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分别为1,020.26万元、

18,811.93万元、45,112.31万元和45,567.15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18,811.9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17,791.67万元,增幅1743.84%,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增加土地租赁负债。2024年末,发行人租赁负债45,112.31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6,300.38万元,增幅139.81%,增幅较大的原因主要增加土地租赁负债。2025年3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45,567.1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454.84万元,增幅1.01%,无较大变动。

图表6-30:近三年发行人租赁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房屋租赁 570.11 651.93 1,020.26

土地租赁 44,542.21 18,160.00 0.00

合计 45,112.31 18,811.93 1,020.26

发行人在巩留县工业园区投资建设“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为配套项目产业链,解决项目产业基础链农业用地,巩留县政府平台巩留县蝶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新疆河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分批流转农业用地水浇地总面积二十万亩,流转期限为三十年。于2023年流转21,627亩,形成土地租赁18,160.00万元;于2024年流转44,225亩,累计流转65,852亩,形成土地租赁44,542.21万元。

2、非流动负债重要科目分析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42,800万元、35,733.33万元、14,600.00万元和0万元。2023年末较上年末减少107,066.67万元,降幅为74.98%,主要原因为项目贷款到期;2024年末较上年末减少21,133.33万元,降幅为59.14%,主要原因为项目贷款到期;2025年3月末较上年末减少14,600.00万元,降幅100%,长期借款将于2025年7月结清,纳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图表6-31:发行人最近三年长期借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抵押借款 0.00 4,847.44 14,900.00

保证借款 0.00 30,885.90 127,900.00

信用借款 14,600.00 0 0

合计 14,600.00 35,733.33 142,800.00

(三)发行人母公司重大异动科目分析

1、应收账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应收账款112,460.6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28%,较年初减少34,176.42万元,增幅为43.66%,主要为公司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其他应收款51,959.1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5.21%,较年初增加26,472.86万元,增幅为103.87%,主要为公司往来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65,713.4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59%,较年初增加9,688.06万元,增幅为17.29%,主要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所致,追加了上海锐康生物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等公司投资。

(四)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32: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3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实收资本(或股本) 222,716.00 27.14 222,716.00 28.13 222,280.00 31.88 222,280.00 35.79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

资本公积 328,684.92 40.05 328,427.46 41.49 325,162.66 46.63 322,947.17 52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9.93 0.00 -9.93 / / / /

盈余公积 32,531.91 3.96 32,531.91 4.11 17,232.13 2.47 7,400.49 1.19

未分配利润 234,915.12 28.62 206,093.27 26.03 131,373.59 18.84 67,820.87 10.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18,838.02 99.77 789,758.70 99.76 696,048.38 99.82 620,448.53 99.9

少数股东权益 1,881.69 0.23 1,882.88 0.24 1,287.17 0.18 600.17 0.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820,719.71 100.00 791,641.58 100.00 697,335.55 100 621,048.70 1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分别为621,048.70万元、697,335.55万元和791,641.58万元,近三年末分别增长30.00%、12.28%和13.52%,表明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良好,净资产在逐年增加。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为791,6541.58万元,较年初增加94,306.03万元,增幅为13.52%;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820,719.71万元,较年初增加29,078.13万元,增幅3.67%。

1、股本

发行人期初股份总数为200,000.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2022年12月27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万股后,公司期末总股数变为222,280.00万股。

2024年5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436.00万股,新增股份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280.00万股变更为222,716.00万股。

2025年5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292.50万股,新增股份于2025年5月30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2,716.00万股变更为223,008.50万股。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322,947.17万元、325,162.66万元、328,427.46万元和328,684.92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322,947.17万元,较年初增加79,888.31万元,增幅32.87%,主要原因为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其中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325,162.66万元,较年初增加2,215.49万元,增幅0.69%。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328,427.46万元,较年初增加3,264.80万元,增幅1.00%。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328,684.92万元,较年初增加257.46万元,增幅0.08%。

3、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7,820.87万元、131,373.59万元、206,093.27万元和234,915.12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

4、少数股东权益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600.17万元、1,287.17万元1,882.88万元和1,881.69万元,2022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相

较2021年减少0.07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相较2022年增加687万元,增幅为114.47%。2024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相较2023年增加595.71万元,增幅为46.28%。2025年3月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减少1.19万元,减幅为0.06%。

(五)利润结构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575,830.77万元,呈现增长态势。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9,694.96万元。2022年较2021年增加58,864.33万元,增幅18.21%,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均有上涨,其中硫氰酸红霉素平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上涨17.74%、6-APA平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上涨41.87%、青霉素G钾盐平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上涨56.93%。2023年较2022年增加100,267.71万元,增幅26.24%,2024年较2023年增加93,497.27万元,增幅19.38%,主要增长原因为由于市场需求恢复,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上涨,净利润同比上升,同时公司工艺技术不断提升,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

其中医药制造业近三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57,393.38万元、451,475.90万元、539,670.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93.54%、93.60%和93.72%,占比呈现增长态势,仍然为发行人的核心业务。

图表6-33: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营业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金额 收入占比

医药中间体 122,893.52 94.76 535,635.97 93.02 444,704.22 92.2 353,100.65 92.42

其他产品 952.22 0.73 4,034.10 0.70 6,771.69 1.4 4,292.73 1.12

其他 5,849.22 4.51 36,160.71 6.28 30,857.59 6.4 24,672.41 6.46

营业收入 129,694.96 100 575,830.78 100.00 482,333.50 100 382,065.79 100

图表6-34: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营业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成本占比 金额 成本占比 金额 成本占比 金额 成本占比

医药中间体 74,305.08 91.42 328,714.13 89.74 297,002.94 89.99 264,174.97 91.94

其他产品 1,639.9 2.02 4,602.72 1.26 8,654.24 2.62 5,304.16 1.85

其他 5,330.63 6.56 32,992.36 9.01 24,382.53 7.39 17,842.47 6.21

营业成本 81,275.61 100 366,309.21 100.00 330,039.71 100 287,321.60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7,321.60万元、330,039.71万元和366,309.21万元,增幅分别为14.28%、14.87%、10.99%,2022年至2024年因收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以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

(2022)32号),与生产相关的修理费用由管理费用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其中,医药中间体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264,174.97万元、297,002.94万元和328,714.13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91.94%、89.99%和89.74%,占比呈现波动趋势。近年来发行人持续推进绿色循环经济、饱和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故收入上升的同时有效的控制了成本。

非医药中间体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17,842.47万元、24,382.53万元和

32,992.3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1%、7.39%、9.01%,呈上升态势。主要为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收入占比增长。

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81,275.61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成本74,305.08万元,占比91.42%,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成本1,639.90万元,占比2.02%,其他业务成本5,330.63万元,占比6.56%。

图表6-35: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3月末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按业务分类 2025年1-3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销售费用 795.17 0.61 2,553.58 0.44 2,256.65 0.47 1,145.72 0.3

管理费用 5,753.01 4.44 16,533.91 2.87 14,313.15 2.97 14,407.85 3.77

研发费用 4,009.40 3.09 7,773.00 1.35 5,525.81 1.15 3,538.17 0.93

财务费用 766.30 0.59 4,835.65 0.84 6,083.10 1.26 12,300.75 3.22

合计 11,323.88 8.73 31,696.14 5.50 28,178.71 5.84 31,392.49 8.22

(1)销售费用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145.72万元、

2,256.65万元、2,553.58万元和795.17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0.30%、0.47%、0.44%和0.61%。近三年,伴随发行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费用呈现波动趋势。2023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1,110.93万元,增幅96.96%,主要为销售规

模扩大,市场的拓展费用增加。2024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296.93万元,增幅13.16%,主要为销售规模扩大,市场的拓展费用增加。

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36:发行人2022-2024年销售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职工薪酬 614.85 41.72 433.85 33.48 325.02 23.82

居间费用 438.88 9.00 402.64 -10.93 452.07 15.33

保险费 56.87 -80.21 287.33 344.65 64.62 100

招待费 698.61 -3.87 726.71 560.11 110.09 100

其他 744.37 83.29 406.12 109.43 193.92 -40.21

合计 2,553.58 13.16 2,256.65 96.96 1,145.72 17.05

(2)管理费用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14,407.85万元、14,313.15万元、16,533.91万元和5,753.0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7%、2.97%、2.87%和4.44%,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金额呈波动趋势,占营业收入比重维持在2.8%-4.5%左右,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摊销和招待费用。

图表6-37:发行人2022-2024年管理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维护修理费 / / 977.17 -91.13

职工薪酬 10,022.53 26.24 7,939.49 21 6,561.52 47.41

折旧摊销 3,244.83 4.93 3,092.29 -18.17 3,778.99 21.47

招待费用 550.99 -15.62 653.01 55.49 419.97 100

停工损失 / / 967.85 -32.19

其他 2,715.56 3.32 2,628.35 54.4 1,702.34 -44.25

合计 16,533.91 15.52 14,313.14 -0.66 14,407.84 -37.53

2023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94.7万元,降幅0.66%,变化不大。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1,377.97万元,增幅21.00%,折旧摊销较上年减少686.7万元,降幅18.17%,其他较上年增加926.01万元,增幅54.40%。2024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加2,220.77万元,增幅15.52%,职工薪酬较上年增加2,083.04万元,增幅26.24%,折旧摊销较上年增加152.54万元,增幅4.93%,招待费用较上年减少102.02万元,降幅为15.62%,其他较上年增加87.21万元,增幅3.32%。

(3)研发费用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研发费用分别为3,538.17万元、5,525.81万元、7,773.00万元和4,009.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3%、1.15%、1.35%和3.09%。2023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1,987.64万元,增幅为56.18%,主要原因为研发人员增加对应薪酬增加。2024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2,247.19万元,增幅为40.67%,主要原因为研发人员增加对应薪酬及材料领用增加。

(4)财务费用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2,300.75万元、6,083.10万元、4,835.65万元和766.30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3.22%、1.15%、0.84%和0.59%,呈现下降态势,整体占比较小。2023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6,217.65万元,降幅为50.55%,主要为发行人融资总额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1,247.45万元,降幅为20.51%,主要为利息支出、手续费支出减少所致。

3、利润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54,512.11万元、112,139.97万元、168,776.29万元和35,333.18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48,763.16万元、111,771.11万元、167,509.18万元和35,000.27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151.80万元、94,056.40万元、140,032.41和28,821.85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41,151.74万元、94,056.50万元、140,035.02万元和28,820.66万元。

2023年,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94,056.40万元,较上年增幅为128.56%,主要变动因素:(1)由于市场需求恢复,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上涨,净利润同比上升;(2)公司工艺技术不断提升,公司通过积极推进绿色循环经济、饱和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3)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2024年,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140,032.41万元,较上年增幅为48.88%,主要变动因素:(1)2024年公司头孢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上涨,公司净利润同比上升(2)公司工艺技术不断提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最终本期净利润同比上升(3)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同比下降。

4、营业外收入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44万元、197.99万元、110.28万元和0.44万元。近三年发行人营业外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图表6-38:发行人2022-2024年营业外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政府补助 16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0.30

其他 109.98 27.99 3.44

合计 110.28 197.99 3.44

5、其他收益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632.12万元、944.69万元、876.26万元和603.78万元,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呈波动趋势,主要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39:发行人2022-2024年其他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425.24 425.24 345.95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32.28 507.33 279.81

退伍军人抵减增值税优惠 1.95 5.17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8.74 9.3 1.08

增值税加计抵减 0.87 0.11

合计 876.26 944.69 632.12

(六)现金流分析

图表6-40: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2,000.51 465,346.73 398,785.57 289,867.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66.22 885.47 25.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5.84 10,898.25 18,955.54 1,698.4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816.35 478,311.20 418,626.58 291,591.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914.36 168,860.24 180,024.95 154,814.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933.32 48,731.45 41,707.60 34,924.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756.32 66,913.61 53,787.37 28,39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3.90 14,699.17 13,867.77 4,297.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157.89 299,204.47 289,387.68 222,427.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58.45 179,106.73 129,238.90 69,163.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46.44 20,550.69 2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11 18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62 2.3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046.44 20,618.41 20,188.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021.59 4,260.14 34,512.69 4,720.1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1,275.00 26,980.00 20,000.00 7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3.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96.59 31,240.14 55,526.02 5,42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50.15 -10,621.72 -35,337.25 -5,420.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619.19 686.9 105,013.21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686.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8,000.00 85,180.00 116,437.5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619.19 85,866.90 221,450.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33.33 156,133.33 235,713.33 157,991.1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1.80 54,507.25 29,012.27 14,282.4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85.52 1,987.43 1,584.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5.14 216,726.11 266,713.03 173,858.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75.14 -136,106.92 -180,846.13 47,592.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0.53 653.72 333.4 410.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76.30 33,031.81 -86,611.08 111,746.3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540.44 75,801.36 162,412.44 50,666.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5,264.14 108,833.17 75,801.36 162,412.44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89,867.57万元、398,785.57万元、465,346.72万元和62,000.51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108,918.00万元,增幅为37.58%,2024

年较2023年增加66,561.16万元,增幅为16.69%,保持稳定增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54,814.45万元、180,024.95万元、168,860.24万元和19,914.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分别为69,163.81万元、

129,238.90万元、179,106.73万元和11,658.45万元,近三年呈波动趋势。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对比关系如下:

图表6-41: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5,346.73 398,785.57 289,867.57

②营业收入 575,830.77 482,333.50 382,065.79

①/② 80.81 82.68 75.87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106.73 129,238.90 69,163.81

④净利润 140,035.02 94,056.50 41,151.74

③/④ 127.90 137.41 168.07

最近三年,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率分别为75.87%、82.68%、80.81%,均高于75.00%,且各年度保持相对稳定,表明公司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销售的产品均能很好的实现现金的回款,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且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是建立在良好的现金流量回款基础之上,综合反映了发行人销售收款政策得到了良好的贯彻实施。

同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高于发行人净利润,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比率分别为、168.07%、137.41%、127.90%,均高于100.00%,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发行人固定类资产投入较大,年度折旧、摊销金额有所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营业收入增长超过了发行人经营性往来或存货对发行人资金的占用,显示了发行人业务规模增长质量较高,发行人盈利质量较好的总体特征。

综上,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超过净利润金额较大,实现的营业收入能得到良好的现金回款,发行人良好的经营现金流为本次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提供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20.19万元、-35,337.25万元、-10,621.72万元和-22,250.15万元。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5,420.19万元、55,526.02万元、31,240.14万元和42,296.59万元,其中发行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720.19万元、34,512.69万元、4,260.14万元和1,021.59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7,592.34万元、-180,846.13万元、-136,106.92万元和-2,875.14万元,发行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3月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融资净额减少,及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增加。

(七)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42: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表

财务指标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资产负债率 23.53% 24.99% 31.22% 40.23%

流动比率 2.24 2.13 1.56 1.67

速动比率 1.65 1.44 0.9 1.16

EBITDA利息倍数(倍) 33.34 28.06 13.73 4.31

(1)资产负债率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40.23%、31.22%、24.99%和23.53%。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31.22%,较年初减少9.01个百分点。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4.99%,较年初减少6.23个百分点。2025年3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23.53%,较年初减少1.46个百分点。

随着发行人2022年末上市,产生资本公积溢价、同时募集资金用于偿债及补流,资产负债率下降,且发行人可使用资金充裕,结合市场需求扩大,发行人提质增效,降低成本,总体经营稳中向好,目前公司整体债务规模较小,可融资空间较大。

(2)流动比率和速度比率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67、1.56、2.13和2.24;速动比率分别为1.16、0.90、1.44和1.65,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波动趋势,整体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仍较低,主要由于公司近年来公司固定类资产投资金额较大,但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整体负债规模较小。总体上看,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公司的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31、13.73、28.06和33.34,呈上升趋势。2023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13.73,较2022年增长218.56%。2024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28.06,较2023年增长104.37%。主要原因为公司利润总额增长幅度较大,而利息费用减少,因此EBITDA上升。

2.盈利能力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575,830.77万元和129,694.95万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23年较2022年增加100,267.71万元,增幅26.24%。主要增长原因为由于市场需求

恢复,发行人主要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上涨,净利润同比上升,同时发行人工艺技术不断提升,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原料药中间体主要产品价格恢复,营业收入及利润同比增加。2024年较2023年增加93,497.24万元,增幅19.38%。主要增长原因为主要增长原因为市场需求增加,发行人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同时发行人工艺技术不断提升,产量增加,同时通过节能降耗,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导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加。2025年3月末较去年同期减少22,626.86万元,降幅14.85%。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的毛利润分别为94,744.18万元、152,293.79万元、209,521.56万元和48,419.3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4.80%、31.57%、36.39%和37.33%,呈上升趋势,总的来说,毛利率水平较高。毛利率持续上涨原因主要系发行人积极推进饱和产能、减排控污、节能降耗等工作,引入了新产品辅酶Q10菌丝体,并利用现有生产线实现了柔性生产,故大幅提升毛利率。

图表6-43: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营业收入 129,694.96 575,830.77 482,333.50 382,065.79

营业成本 81,275.61 366,309.21 330,039.71 287,321.61

销售费用 795.17 2,553.58 2,256.65 1,145.72

管理费用 5,753.01 16,533.91 14,313.15 14,407.85

研发费用 4,009.40 7,773.00 5,525.81 3,538.17

财务费用 766.3 4,835.65 6,083.10 12,300.75

资产减值损失 -1,707.42 -4,265.08 -1,655.59

信用减值损失 -190.01 668.62 -650.28 -1,426.29

营业利润 35,333.18 168,776.29 112,139.97 54,512.11

营业外收入 0.44 110.28 197.99 3.44

营业外支出 333.35 1,377.39 566.85 5,752.39

利润总额 35,000.27 167,509.18 111,771.11 48,763.16

净利润 28,820.66 140,035.02 94,056.50 41,151.74

毛利率 37.33 36.39 31.57 24.80

营业利润率 27.24 29.31 23.25 14.27

净利率 22.22 24.32 19.50 10.77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82,065.79万元、482,333.50万元、575,830.77万元和129,694.96万元,增幅分别为18.21%、26.24%、19.38%和-14.85%(2025年3月末为较去年同期增幅数据)。发行人收入主要由

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和其他产品业务板块构成。其中医药中间体业务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末医药中间体业务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42%、92.20%、93.02%和94.76%,主营业务十分突出。

其他产品板块目前主要为,近三年呈现上升态势。2024年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板块销售收入4,034.10万元,同比减少40.43%。其他业务2022-2024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4,672.41万元、3,0857.59万元和36,160.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6%、6.40%和6.28%。

2025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9,694.96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收入122,893.52万元,占比94.76%,非医药中间体板块收入952.22万元,占比0.73%,其他业务收5,849.22万元,占比4.51%。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2,333.50万元,同比增长2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56.40万元,同比增长128.56%。主要变动因素:(1)由于市场需求恢复,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上涨,净利润同比上升;(2)公司工艺技术不断提升,公司通过积极推进绿色循环经济、饱和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3)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830.77万元,同比增长19.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035.02万元,同比增长48.88%。主要变动因素:(1)产品量价齐升:头孢类产品(如7- ACA、D- 7ACA等)市场需求旺盛,同时行业供给受限,使得产品价格同比上涨;(2)公司工艺技术不断提升,通过优化菌种筛选、提升发酵效率等工艺技术提升,使硫氰酸红霉素、青霉素类中间体等产品的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同时提高了产量,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3)有息负债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同比下降,进一步释放了利润空间,有助于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

2025年3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694.9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8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21.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26%。

其他业务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24,672.40万元、30,857.59万元、36,160.71万元和5,849.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46%、6.40%、6.28%和4.51%。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87,321.61万元、

330,039.71万元、366,309.21万元和81,275.61万元,增幅分别为14.28%、14.87%、10.99%和-18.64%(2025年3月末为较去年同期增幅数据),其变化趋势与营业收入大致相匹配。其中,医药中间体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264,174.97万元、297,002.94万元、328,714.13万元和74,305.0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91.94%、89.99%、89.74%和91.42%,占比呈现波动趋势。近年来发行人持续推进绿色循环经济、饱和生产、节能降耗等工作,取得了降本增效的成果,故收入上升的同时有效的控制了成本。

其他业务营业成本分别为17,842.47万元、24,382.53万元和32,992.36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21%、7.39%、9.01%,呈上升态势。

2025年1-3月发行人营业成本81,275.61万元,其中医药中间体板块成本74,305.08万元,占比91.42%,非医药中间体业务成本1,639.90万元,占比2.02%,其他业务成本5,330.63万元,占比6.56%。

(2)毛利率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24.80%、31.57%、36.39%和37.33%,毛利润总额呈稳定增长趋势,整体看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

(3)净利润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41,151.74万元、94,056.50万元、140,035.02万元和28,820.66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

3.营运效率分析

图表6-44:发行人近三年运营效率指标

指标 2025年3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总资产周转率 0.12 0.56 0.47 0.39

应收账款周转率 1.35 6.83 5.93 4.61

存货周转率 0.76 2.43 2.16 2.03

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0.39、0.47、0.56和0.12,近三年呈现上升趋势,2024年回升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增加。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61、5.93、6.83和1.35,近三年呈上升趋势。发行人2024年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周转率随之提高;2022-2024年及2025年3月,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2、2.16、2.43和0.65,近三年存货周转率稳步提升。

整体上看,发行人营运能力较强。

五、有息负债分析

发行人有息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租赁负债。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为142,433.11万元,较2023年减少51,396.6万元。公司有息负债整体规模较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公司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45:发行人近2023-2024年及2025年3月末有息债务情况(含利息)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1,015.26 14.94 21,015.26 14.75 85,068.19 43.89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74,057.79 52.66 61,705.54 43.32 54,216.26 27.97

长期借款 14,600.00 10.25 35,733.33 18.44

租赁负债 45,567.15 32.40 45,112.31 31.67 18,811.93 9.7

合计 140,640.20 100 142,433.11 100 193,829.71 100

图表6-46: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一年内到期 176,895.51

1-2年到期 0.00

2-3年到期 20,786.28

3年以上到期 68,726.84

图表6-47: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担保结构(金融机构)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抵押借款 0.00

保证借款 0.00

信用借款 14,600.00

信用债券 /

注:以上借款均为金融机构借款本金。

(一)银行借款

截止2025年3月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94,115.26万元,较年初减少2,233.33万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96,348.59万元,较2023年末银行借款余额174,534.85万元减少了78,186.26万元,降幅44.80%。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中长期借款利率为2.40%-3.00%,短期借款利率为2.29%-2.40%。

图表6-48:发行人2023-2024年及2025年3月末银行借款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3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21,015.26 22.33 21,015.26 21.82 85,068.19 48.7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3,100.00 77.67 60,733.33 63.03 53,733.33 30.79

长期借款 0.00 0.00 14,600.00 15.15 35,733.33 20.47

合计 94,115.26 100 96,348.59 100 174,534.85 100

图表6-49:发行人及其子公司2025年3月末主要银行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融资业务品种 发放日期 到期日期 借据金额 借据余额

中国银行 其他贷款 2020/8/17 2025/7/30 55,000.00 6,947.12

中国银行 其他贷款 2020/9/8 2025/7/30 29,000.00 2,072.12

中国银行 其他贷款 2020/12/18 2025/7/30 13,500.00 1,449.52

小计 97,500.00 10,468.76

兴业银行 其他贷款 2020/8/17 2025/7/30 25,000.00 2,684.29

兴业银行 其他贷款 2020/9/21 2025/7/30 17,000.00 1,825.32

兴业银行 其他贷款 2020/12/16 2025/7/30 6,750.00 724.76

小计 48,750.00 5,234.37

农业银行 固定资产贷款 2020/9/10 2025/7/29 12,000.00 5,234.38

小计 12,000.00 5,234.38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8/3 2025/7/30 10,000.00 1,875.00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9/9 2025/7/30 10,000.00 1,875.00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12/18 2025/7/30 5,100.00 547.60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9/4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8/3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12/23 2025/7/30 5,100.00 547.60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8/3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7/31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12/16 2025/7/30 6,800.00 1,275.00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8/3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工商银行 项目融资 2020/9/4 2025/7/30 10,000.00 1,073.72

小计 97,000.00 12,562.50

进出口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3/7 2026/3/7 15,000.00 14,800.00

进出口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9/30 2025/9/29 8,000.00 7,900.00

进出口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10/31 2025/10/30 17,000.00 16,900.00

小计 25,000.00 39,600.00

农业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10/17 2025/10/16 3,000.00 3,000.00

农业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10/11 2025/10/10 3,000.00 3,000.00

小计 6,000.00 6,000.00

招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9/30 2025/9/29 2,000.00 2,000.00

招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10/31 2025/10/30 3,000.00 3,000.00

小计 5,000.00 5,000.00

工商银行 流动资金借款 2024/9/27 2025/9/25 10,000.00 10,000.00

小计 10,000.00 10,000.00

工商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 / / / 5,000.00

小计 5,000.00

农业银行 银行承兑汇票 / / / 10,000.00

小计 10,000.00

合计 301,250.00 109,100.00

(二)租赁负债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租赁负债余额为45,567.15万元。

(三)债券融资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信用债,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2亿元。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科伦药业直接持有发行人70.49%的股份,并通过科伦宁辉间接持有发行人1.80%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为科伦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与一致行动人通过控制科伦药业进而控制本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3、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

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情况详见第五章“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参股企业情况”。

4、其他关联方

图表6-5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科伦哈萨克农业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科达智运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新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青康华妍(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新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母公司联营企业

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注]

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注]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注]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注]

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监事郭云沛先生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

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系四川惠丰生物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丰生物)之子公司,惠丰生物系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四川科伦兴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惠丰生物持有华润科伦权益。惠丰生物于2023年12月退出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持股。2023年9月四川科伦医药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华润科伦医药(四川)有限公司。

(二)关联交易原则及定价政策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图表6-51:发行人2023-2024年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2023年发生额 结算方式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委托加工/采购商品 9,166.80 7,000.00 是 6,295.68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科伦哈萨克斯坦农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00 4,000.00 否 4,137.15 电汇

科伦药业及其他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710.31 1,120.00 否 513.93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禾一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13 电汇

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47 0.00 是 0 电汇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22 0.00 是 0 电汇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接受服务 0.00 0.00 否 94.34 电汇

图表6-52:发行人2023-2044年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结算方式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抗生素中间体 19,614.65 15,656.11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销售抗生素中间体 15,900.00 21,722.12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2,351.85 466.35 电汇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45.12 0.00 电汇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15.91 0 电汇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15.09 0 电汇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销售低值易耗品 0.00 0.20 电汇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销售低值易耗品 0.00 0.58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 销售其他产品 0.00 0.58 电汇

(3)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4)关联租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关联租赁情况。

(5)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无作为担保方情况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图表6-53:发行人2024年末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科伦药业 348.96 2020年9月10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5,234.38 2020年9月10日 2025年7月29日 否

科伦药业 71.58 2020年7月31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073.72 2020年7月31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25 2020年8月3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875.00 2020年8月3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25 2020年9月9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875.00 2020年9月9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214.74 2020年8月3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3,221.15 2020年8月3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43.16 2020年9月4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2,147.44 2020年9月4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463.14 2020年8月17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6,947.12 2020年8月17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38.14 2020年9月8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2,072.12 2020年9月8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78.95 2020年8月17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2,684.29 2020年8月17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21.69 2020年9月21日 2025年3月30日 否

科伦药业 1,825.32 2020年9月21日 2025年7月30日 否

合计 30,885.90

(6)关联方资金拆借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关联资金拆借情况。

(7)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8)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54: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发生额 2023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90 859.87

(9)其他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55:发行人关联方应收科目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结算方式 2024年末余额 2023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广西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3,370.50 6.57 4,605.60 27.63

应收账款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电汇 244.32 0.48 125.35 0.75

应收账款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960.00 1.87 0 0

应收账款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电汇 238.3 0.46

应收账款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电汇 14.30 0.03

应收账款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 电汇 8.60 0.02

应收账款融资 河北国龙制药有限公司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1,584.00 0 4,788.00

(2)应付项目

图表6-56:发行人关联方应付科目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余额 结算方式

应付账款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 1,666.65 2,126.56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河南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2.58 2.45 电汇

应付账款 四川科达智运物流有限公司 177.36 34.39 电汇

应付账款 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 26.91 16.83 电汇/银行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 伊犁顺鸿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2.08 12.08 电汇

应付账款 四川新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0.00 145.00 电汇

应付账款 青康华妍(成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0.00 0.34 电汇

应付账款 伊犁微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0.22 电汇

应付账款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78 电汇

应付账款 四川新开元制药有限公司 0.78 电汇

其他应付款 伊犁宁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00 15.00 电汇

其他应付款 四川科达智运物流有限公司 10.00 10.00 电汇

发行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占用等情况。

七、有关承诺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事项。

(二)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

(三)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无重大承诺事项。

(四)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重要或有事项。

八、资产受限事项

图表6-57: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受限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抵押权人

货币资金 0.00

固定资产 131,860.64 抵押 抵押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无形资产 8,434.60 抵押 抵押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

合计 140,295.24

发行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于2020年11月26日签订《抵押合同》,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取得42,000.00万元的长期借款。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根据上述抵押合同获得的借款余额为4,544.47万元,该抵押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30,318.42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净值为人民币8,364.76万元。上述借款期限为5年,所有借款均于2025年7月30日前到期,发行人已正常结清上述借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受限资产办理解押流程中。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图表6-58:发行人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关联关系 是否关联交易 衍生品投资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期初投资金额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期末投资金额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 合约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4月9日 0.00 710.55 711.20 0.00 1.64

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5月10日 0.00 710.55 709.16 0.00 -1.12

中国农业银行伊犁分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1月10日 2024年6月7日 0.00 710.55 707.16 0.00 -3.67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3年12月8日 2024年1月8日 711.69 0.00 714.12 0.00 1.72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3年12月8日 2024年2月8日 714.79 0.00 711.98 0.00 3.97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3年12月8日 2024年3月7日 712.81 0.00 710.04 0.00 2.54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3年3月18日 2024年5月10日 0.00 1,418.86 1,433.10 0.00 12.54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3年3月18日 2024年6月7日 0.00 709.43 714.51 0.00 3.68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6月7日 2024年7月31日 0.00 711.06 720.88 0.00 7.75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6月7日 2024年8月30日 0.00 711.06 718.43 0.00 4.28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 非关联 否 远期外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9月12日 0.00 1,426.68 1,447.70 0.00 27.92

支行 方 汇合约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10月16日 0.00 1,426.68 1,441.96 0.00 30.60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7月23日 2024年11月12日 0.00 1,426.68 1,437.50 0.00 13.44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12月30日 0.00 1,414.46 1,409.00 0.00 -28.54

中国工商银行合作区支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12月31日 0.00 707.23 702.00 0.00 -16.96

兴业银行伊犁分行 非关联方 否 远期外汇合约 2024年1月5日 2024年1月10日 0.00 710.29 716.52 0.00 6.47

合计 -- -- 2,139.29 12,794.08 15,005.26 0.00 66.26

十、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重大投资理财额为0万元。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暂无海外投资情况。

十二、重大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暂无重大事项事项。

十三、直接债务债融资工具计划事项

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暂无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计划注册事项。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1、发行人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3000001。根据公开信息及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确认,2022-2024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7人。上述处罚涉及事项与本次发行审计工作无关联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已采取整改措施。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有效,具备持续开展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发行人财务报表审计人员及签字会计师未直接涉及相关处罚,审计团队独立性与专业性不受影响。以上行政处罚事项不影响发行人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质量,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已客观反映发行人2022-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2、根据发行人2025年6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1-6月营业利润为57,543.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7.43%;净利润为45,457.5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0.68%;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39,148.3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9.32%。

发行人2025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净利润及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下滑的主要是2025年发行人青霉素类产品销量和价格同比下降,同时由于发行人新产品研发及试车生产导致费用增加,最终影响公司利润空间承压,以及主产品回款相对减少,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下滑。

改善措施如下:

发行人根据硫氰酸红霉素、头孢类中间体及青霉素类中间体三大产品历史生产数据,为提升生产稳定性与效率发行人制定并落实了涵盖高产菌株筛选、精细化控制、批产量与收率提升等关键环节的多项改进方案。得益于各生产车间及辅助系统的通力协作,发行人各产品收率及产量已实现明显增长。

2025年4月1日发行人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证号:兽药生产证字31010号)及《兽药GMP证书》(证号:(2025)兽药GMP证字31010号)。上述证书核准的生产范围为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有效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30年3月31日。本次获得兽药生产资质,标志着发行人硫氰酸红霉素原料药正式具备规模化生产的法定资格。该产品作为广谱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养殖领域的细菌性感染防治,市场需求稳定。该资质的取得有助于丰富发行人兽用原料药产品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上述事项未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按时足额偿付制订了相应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组成偿付工作小组,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加强信息披露等。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授信总额343,711.46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09,100.00万元,未使用额度为234,611.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7-1:发行人截至2025年3月末银行授信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敞口授信额度 已使用情况 剩余可用额度

1 中国银行 84,635.42 10,468.75 74,166.67

2 兴业银行 25,583.33 5,234.375 20,348.96

3 农业银行 57,067.71 21,234.375 35,833.34

4 工商银行 71,425.00 27,562.50 43,862.48

5 进出口银行 80,000.00 39,600.00 40,400.00

6 招商银行 5,000.00 5,000.00 0

7 邮储银行 20,000.00 0 20,000.00

合计 343,711.46 109,100.00 234,611.46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

经查询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人行征信系统,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无借款人逃废债信息,无被起诉信息,无借款人欠息、欠贷等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务融资工具如下:

表7-2发行人合并范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证券类别 期限 金额 余额 主承销商

1 25川宁生物SCP001(科创债) 2025-8-20 2026-2-21 1.99% 超短期融资券 185天 2.00 2.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2.00 2.00

第八章信用增进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九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但对本期中期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本期中期票据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第十章信息披露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年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将保证所披露的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由公司统一领导和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无权擅自对外披露公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所包含范围内的任何信息。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实施对外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管理部门和信息披露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准备交易商协会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程序符合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则和要求;2、负责牵头组织并起草、编制公司信息披露文件;3、拟订并及时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投资者,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的备查文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4、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同时按法定程序报告交易商协会并公告;5、对履行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有疑问的,应及时向主承销商咨询;6、负责保管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规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顾祥,负责组织和协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接受投资者问询,维护投资者关系,具体信息如下:

姓名:顾祥

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电话:0999-8077567

传真:/

电子信箱: guxiang@klcnsw.com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存续和兑付期间,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定期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及时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中期票据投资人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如有);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应当至少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刘媛、古拉然

联系方式:010-59886666-103045,0991-2357828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维泰南路898号兴业银行大厦

邮箱:gularan@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

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2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

2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dwxy@cib.com.cn或寄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维泰南路898号兴业银行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构成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1)发行人在上述情形发生之后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应以当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为计息基数、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BP计算利息。

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计划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安排性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宽限期内偿付安排等内容。发行人发生前款情形,并预计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足额偿付的,应不晚于本息应付日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无法在宽限期内支付资金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按期支付的原因、宽限期条款及计息情况、无法在宽限期内完成偿付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发行人在宽限期内足额偿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不晚于足额偿还的次1个工作日披露企业关于在宽限期内完成资金偿付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及支付完成情况等,同时下一计息期(如有)起算日应从足额偿付的次一工作日开始起算,终止日不变。

若发行人在宽限期届满日仍未足额偿付本息,则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发行人应于宽限期届满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市场披露企业关于未按约定在宽限期内支付本金或利息的公告,说明债项基本情况、未能在宽限期内支付的原因及相关工作安排。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发行人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二)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将重组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本条关于持有人会议未尽事宜依据前述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执行。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

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经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生效;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三)其他处置措施



八、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发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联系人:杨金灵

联系电话:0999-8077777

传真:/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林晨、丁炜

电话:010-59886666-103374,0991-2357832

传真:010-88395658,0991-23577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层

邮编:100005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刘媛、古拉然

电话:010-89926522,0991-2357828

传真:010-88395658,0991-23577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层

邮编:100020

四、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南塔25层-26层

负责人:樊斌

联系人:文泽雄

联系电话:028-62088013

传真:028-62088111

五、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路12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联系人:唐明

联系电话:023-86218609

传真:/

六、登记、结算、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号码: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邮编: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和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 号);

(二)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有权机构决议;

(三)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四)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六)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拱宸路1号

法定代表人:邓旭衡

联系人:杨金灵

联系电话:0999-8077777

传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林晨、丁炜

电话:010-59886666-103374,0991-2357832

传真:010-88395658,0991-235777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大厦15层

邮编:100005

三、文件查询网站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者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录1: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 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EBIT利息保障倍数 EBIT/利息支出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债务保护倍数 EBITDA/(长期债务+短期债务)

短期债务 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