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6

第一章释义..........................................................................................................................................9

一、常用名词释义......................................................................................................................9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10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风险.......................................................................................13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3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18

第三章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2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5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2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25

三、发行人承诺........................................................................................................................25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5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2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7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7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0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1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4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38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50

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54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61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63

十一、行业状况........................................................................................................................64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73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73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95

三、重要财务指标分析..........................................................................................................116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18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27

六、或有事项..........................................................................................................................130

七、受限资产情况..................................................................................................................131

八、衍生产品情况..................................................................................................................131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31

十、海外投资..........................................................................................................................131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1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31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132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132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32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133

第八章税项....................................................................................................................................134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136

一、置换..................................................................................................................................136

二、同意征集机制..................................................................................................................136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40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40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40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41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42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43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52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3

一、违约事件..........................................................................................................................153

二、违约责任..........................................................................................................................153

三、偿付风险..........................................................................................................................153

四、发行人义务......................................................................................................................15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54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54

七、处置措施..........................................................................................................................154

八、不可抗力..........................................................................................................................155

九、争议解决机制..................................................................................................................155

十、弃权..................................................................................................................................155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56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58

一、备查文件..........................................................................................................................158

二、查询地址..........................................................................................................................158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60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核心风险提示

1、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11,066.62万元、136,259.32万元和139,911.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16%、36.06%和35.67%。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有增长趋势,虽发行人已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未来若发行人下游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2、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56,166.74万元、170,271.70万元和162,851.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39%、33.00%和31.73%,占比较高。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和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张,销售费用的投入可能进一步的增长,未来发行人期间费用的控制面临一定的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二、情形提示

除了上述事项,发行人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三、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如有):不涉及;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九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亿帆医药 指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2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金额5亿元、期限3年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簿记管理人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主承销商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主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

余额包销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行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近三年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近一期 指 2026年1-3月

近一期末 指 2026年3月末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

NMPA 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指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MA 指 欧洲药品管理局

cGMP 指 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CMO 指 医药合同生产组织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集团内公司释义

合肥亿帆 指 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亿帆制药 指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川德峰 指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是亿帆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天长亿帆 指 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是亿帆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辽宁亿帆 指 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是亿帆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上海亿帆 指 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欣竹 指 合肥欣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亿帆 指 亿帆医药(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亿一生物 指 Evive Biotech Ltd.,是香港亿帆持股66.92%的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上海亿一 指 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是香港亿一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亿一 指 亿一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是上海亿一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鑫富 指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庆鑫富 指 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杭州鑫富的全资子公司

重庆鑫富 指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是杭州鑫富的全资子公司

亿帆国际 指 亿帆国际医药有限公司,是公司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赛臻公司 指 SciGen Pte. Ltd.,是亿帆国际注册于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

NovoTek公司 指 NovoTek Pharmaceuticals Limited,是亿帆国际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非索医药 指 非索医药有限公司,是NovoTek公司注册于意大利的全资子公司

特克医药 指 意大利特克医药有限公司,是NovoTek公司注册于意大利的全资子公司

亿帆生物 指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藏鑫富 指 西藏鑫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亿帆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阿里宏达 指 阿里宏达盛康药业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迈缔科医疗 指 合肥迈缔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亿行医药 指 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清洋医药 指 合肥清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超扬医药 指 合肥超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亿宁 指 合肥亿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合肥希达思进 指 合肥希达思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希达思进 指 上海希达思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希达思进的全资子公司

亿帆优胜美特 指 亿帆优胜美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凯京 指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沈阳澳华 指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是辽宁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沈阳圣元 指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欧芬迈迪 指 欧芬迈迪(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全资子公司

亿帆研究院 指 亿帆医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宿州亿帆 指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是亿帆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湖南芙蓉 指 湖南芙蓉制药有限公司,是宿州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济圣康泰 指 北京济圣康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亿帆制药持股71%的控股子公司

香港亿一 指 亿一生物(香港)有限公司,是亿一生物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亿一 指 Evive biotechnology Inc.,是亿一生物注册于美国特拉华州的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亿一 指 Evive Bio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是亿一生物注册于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

爱尔兰亿一 指 Evive Biotechnology Ireland Limited,是新加坡亿一注册于爱尔兰的全资子公司

亿帆制药(美国) 指 YiFan Pharma(US) Limited,是NovoTek公司注册于美国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新沿线 指 北京新沿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NovoTek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优势公司 指 Perfect Trend Ventures Limited,是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东人 指 Dongren Singapore Pte Limited,是公司注册于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

湖州鑫富 指 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杭州健宝生物 指 杭州健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鑫富科技 指 鑫富科技有限公司,是亿帆国际注册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亿本科技 指 浙江亿本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亿功得生物 指 杭州亿功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是杭州鑫富的全资子公司

润图医药 指 合肥润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合肥亿帆的全资子公司

美国亿帆 指 YF Pharmaceutical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是公司注册于美国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合肥淮洋 指 合肥淮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是西藏鑫富的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已注销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中期票据信用评级由簿记建档确定。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本期中期票据在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的可能,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受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111,066.62万元、136,259.32万元和139,911.4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16%、36.06%和35.67%。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有增长趋势,虽发行人已计提了一定比例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未来若发行人下游客户的信用状况变化可能造成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92,860.67万元、105,574.64万元和125,788.96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8.56%、27.94%和32.07%,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1次、2.73次和2.36次。公司存货主要为医药材料和医药产品,虽近三年公司针对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因市场原因、质量问题、周转速度等原因导致存货跌价,致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则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负债总额增长较快的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24,467.93万元、385,899.28万元、和413,401.85万元,公司近年来处于业务高速发展期,负债总额增长较快。

4.期间费用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156,166.74万元、170,271.70万元和162,851.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8.39%、33.00%和31.73%,占比较高。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和发行人经营规模不断扩张,销售费用的投入可能进一步的增长,未来发行人期间费用的控制面临一定的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盈利产生一定影响。

5.投资支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集团不断加大对外投资支出,投资环节出现一定的资金缺口。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发行人集团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5.33亿元、-5.45亿元和-4.5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持续净流出。若发行人集团未来仍保持较大规模的对外投资支出,将面临一定的资金筹措压力。

(二)经营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集团持续加大药物研发力度。新药研发风险高、周期长、投入大,新药研发过程包括候选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药品审批等阶段,新药研发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候选药物筛选风险、临床结果不确定的风险、临床进度不如预期的风险及审批风险等。此外,药品若出现研发进度和方向与未来市场需求不相符、亦或新药上市后因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销售不畅以及若未来的临床试验结果未达预设终点指标,导致在研药品无法获批上市或获批上市时间不及预期,将可能对发行人集团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2.项目投产周期较长风险

发行人所在的生物制药行业,各产品管线投资建设周期较长,且在管线的建设期间容易受到多重政策、因素的影响,导致发行人资金回收速度缓慢,发行人存在项目投产周期较长的风险。

3.新药推广风险

在新药投放市场阶段,医药企业需投入大量的市场推广费用,投入产出周期较长,创新药物从研发到上市一般需要15年到20年,同时受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品目录、经济环境、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推广风险。如果发行人集团出现市场营销策略失误的情况,将影响发行人集团相应医药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

4.丧失业务资质的风险

发行人集团已取得生产药品、医疗器械及医学诊断产品所需许可、执照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但有关政府部门会定期重新审核并发放或延续相关许可及执照,重审的考虑条件可能不定期更新且相关标准必日趋严格。发行人集团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规定按时申请重续该等执照、许可及认证。但如果由于某些因素无法取得并保有经营业务必须的全部许可、执照及认证,则可能会对发行人集团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安全生产的风险

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保护的相关风险

政府自八十年代初起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环保法律及法规,而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这些环保相关的法律及法规,否则可能导致罚款或暂停相关业务生产许可。尽管公司现有业务在重大方面均已遵守环保相关法规,但面临日后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仍存在不能满足环保相关业务要求的风险。此外,国家或地方环保机关制订其他法规或更严格执行现行法规或新法规,为满足相关环保排放要求,公司可能需要增大环保设备及运营的相关开支,这也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反商业贿赂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发行人出现商业贿赂风险,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和声誉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1.药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质量是药品的核心属性,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规范组织产品的生产并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批产品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于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产品质量受较多因素影响。如果在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药品存储运输等过程出现偶发性或设施设备故障、人为失误等因素,将可能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2.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

公司规模逐步扩张,控股子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发行人下辖产品体系不断丰富,控股子公司数量不断增长,这在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的同时,也使得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逐步趋于复杂化。同时,在公司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通过投资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方式,以联合其他相关方面经营若干业务、进行研发项目或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以落实公司在医药健康产业的广泛布局。尽管公司通过委派或提名董事等方式积极参与该等合营或联营企业战略制定以及经营管理,但若其他合作方存在与公司利益或战略目标不一致而导致合营或联营企业未能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的情况出现时,公司的战略实施及经营业绩等可能会因此受损。

3.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各关联方之间存在一定数额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虽然发行人能够保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以及关联交易披露的准确性,但关联方经营情况的变化,仍可能对发行人盈利表现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医药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逐步深入开展,涉及药品的审评审批、制造、包装、许可及销售等各个环节,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医保目录调整、“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大行业政策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行业监管制度的改革,对医药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会对行业竞争格局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不能及时、较好的适应政策调整的变化,将会面临经营业绩下滑、失去市场竞争力的风险。

2.税收政策风险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税收政策支持医药行业发展,有效降低了医药公司的税收负担。税收优惠政策目前成为了医药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推动力之一。未来,若政府对于现有的企业税收支持政策出现转变,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医保控费相关政策导致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及财政部门及国家药监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落实医药行业各个环节的医保控费,包括“4+7”带量采购、77家药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药占比考核、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等政策。伴随新一轮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保控费的全面升级,中国的医药行业正逐渐形成新的竞争格局。在医保控费的政策背景下,预计未来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医药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工作,并重点关注企业财税合规问题。若发行人集团无法持续通过多层次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产品布局,且同时不断提升企业内部治理及合规运营水平,可能对企业形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药品进出口政策变动风险

2019年以来,国家接连出台医药进口环节税费减免政策,降低医药进口成本。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进口环节的税费减免将对国内医药市场造成冲击,药品进出口政策变动可能会对发行人集团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存续直接债务融资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 】MTN【 】号

本次注册总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RMB2,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期限: 3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平年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及利率确定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面值发行,由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

票面利率 采用面值发行,票面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主承销商: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 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簿记建档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缴款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2029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公告: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登记和托管: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中期票据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2026年【】月【 】日10:00至2026年【】月【 】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中期票据定价原则及方式

(1)认购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至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最后一次调整的发行金额作为实际发行金额,所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有效申购总金额小于基础发行规模的情况,可分如下情形处理:

a.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截至时间前完成;

b.可与相关各方协商缩减发行金额;

c.推迟或取消发行,择机重新发行。

4.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a.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者等于基础发行规模,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b.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原则上应对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利率/价格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发行利率/价格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a.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b.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议定,可不予配售:

a.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不一致的;

b.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5.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金额或缴款额低于基础发行规模,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建档后仍未能解决,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情况,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取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

(2)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6年【】月【】日【 】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6年【】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6年【】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需说明的安排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注册20亿元中期票据,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息债务,本次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承诺:

严格管理募集资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均应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进入土地、房地产、股权、股票、期货等领域,不用于理财投资、委托借款、股权投资、资金拆借、股债二级市场投资等金融业务。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及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向投资人披露有关信息。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公司已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中期票据自身的特征,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

(三)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五)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足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6,810.73万元、515,982.32万元和513,294.93万元,分别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58,826.62万元、532,712.66万元和535,611.53万元。发行人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入将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提供偿债保障。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先锋

注册资本 人民币121,639.0085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121,639.0085万元

成立日期 2000年11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725254155R

住所 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 230000

电话 0551-65836088

传真 0551-65836088

企业性质 民营上市公司

经营范围 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高分子材料(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品)、医用中间体的研发、销售,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技术开发与转让、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主体为杭州临安申光化学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4年11月25日由杭州临安申光电缆工业公司、自然人过鑫富、林关羽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120.00万元。

1996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临安生物化学有限公司;1996年 12月,公司实施增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至1,000.00万元。2000年 10月 30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浙上市〔2000〕37号),杭州临安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截至 2000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2,190.00万元按1:1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2,190.00万元,公司于 2000年 11月 1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002年3月,经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以历年未分配利润中的1,560.00万元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 2,190.00万元增至 3,750.00万元,后续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6月 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03号《关于核准浙江鑫富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250.00万元,公司股票于 2004年 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代码:002019)。

2005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1,575.00万股,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6,825.00万元;2005年8月12日,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股份实现全流通。2007年8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 9,55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 10股,转增完成后总股本增至 19,110.00万股;2009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公开增发A股2,932.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2,042.00万元。

2014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程先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0号)及《关于豁免程先锋要约收购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1号)核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程先锋等 10名自然人定向发行21,989.9243万股股份用于收购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肥亿帆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4〕34010009号验资报告,新增股份于2014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2014年 9月 30日上市,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4,031.9243万元,程先锋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14年11月25日,公司完成工商名称变更登记,企业名称变更为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 44,031.9243万股为基数每 10股转增15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10,079.8107万股;2016年 10月11日,公司更名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步变更为“亿帆医药”。

2017年6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28号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800万股新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20697.4577万股。随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被授予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数量为2,993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236,904,577股。

2020年-2022年,经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分别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2,227,500股、571,000股、8,081,25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226,024,827股。

2024年 9月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前期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的2021年、2023年回购股份合计963.4742万股办理注销减资手续,上述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结,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自 122,602.4827万股变更为 121,639.0085万股,注册资本同步变更为121,639.0085万元,并完成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未实施新股发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大额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保持121,639.0085万元不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股)

1 程先锋 境内自然人 496,526,307.00 40.82% 372,394,730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6,008,844.00 2.14% 0

3 郑珍 境内自然人 16,608,318.00 1.37% 0

4 黄小敏 境内自然人 13,040,800.00 1.07% 0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853,660.00 0.73% 0

6 杜志军 境内自然人 8,546,573.00 0.70% 0

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230,000.00 0.68% 0

8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220,000.00 0.68% 0

9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8,220,000.00 0.68% 0

10 方铭 境内自然人 7,880,817.00 0.65% 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重大变化。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年末,程先锋持有公司496,526,3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8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与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潜龙 1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巡洋 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和谐 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4,6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3%。因此,程先锋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21,196,30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85%。程先锋为亿帆医药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表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6年6月9日,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质押其名下7300万股给券商(占其持股比例14.7%)。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等方面具备完整、充分的独立性,独立面向市场开展经营活动。

(一)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已于 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的书面承诺》,承诺长期有效;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承诺持续正常履行,承诺内容包括: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保证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尽量减少、规范本人及所控制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拥有从事医药产品、原料药、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药品推广服务所需的独立经营场所、完整经营性资产与全流程业务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了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与运营流程。公司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开展业务决策与业务执行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开展经营的情形,业务独立完整、自主可控。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完整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各项经营性资产产权清晰、权属完整,能够独立合法占有、使用、处置相关资产。公司建立了独立的原料采购、产品研发、生产及产品销售体系,资产管控体系健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以自身资产、信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以公司名义向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资金资助等行为;公司资产、资金未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产独立性不存在瑕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薪酬福利、劳动用工制度,配备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领域专业人员,员工队伍独立完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选举、聘任产生,任职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在上述企业领取薪酬,未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竞争性业务,未开展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公司财务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履职,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人员独立合规。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公司独立开展财务决策、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税务管理等全部财务工作,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开立银行基本账户及各类结算账户,独立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与税款缴纳,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财务账套的情形,财务独立完整。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等决策、监督与执行机构,各机构运作独立,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各股东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提名董事参与公司治理。

自公司设立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违规干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及机构运作。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完整、分工明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职能部门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存在隶属、代管关系。公司拥有完全的机构设置自主权,能够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自主调整内部组织架构,机构独立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 59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2: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

序 号 子公司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2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 100.00

3 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4 杭州健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5 杭州亿功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6 湖州鑫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7 沈阳圣元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8 亿帆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9 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 非索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11 意大利特克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12 Pharmatex(Korea) 100.00

13 Pharmatex Holdings 100.00

14 NovoTek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100.00

15 北京新沿线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16 SciGen Pte. Ltd. 100.00

17 SciGen (AUS)PtyLtd. 100.00

18 SciGen Korea Ltd. 100.00

19 赛真(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序 号 子公司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20 亿帆医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100.00

21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22 北京济圣康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71.00

23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24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25 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26 湖南芙蓉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27 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28 亿帆医药(香港)有限公司 100.00

29 Evive Biotech Ltd. 66.92

30 亿一生物(香港)有限公司 66.92

31 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66.92

32 亿一生物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66.92

33 Evive Bio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66.92

34 Evive Biotechnology Ireland Limited 66.92

35 Evive biotechnology Inc. 66.92

36 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37 合肥清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38 合肥亿行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39 欧芬迈迪(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40 合肥迈缔科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100.00

41 合肥超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2 合肥希达思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0.00

43 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00.00

44 阿里宏达盛康药业有限公司 100.00

序 号 子公司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45 天长亿帆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46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 100.00

47 西藏鑫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8 合肥淮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9 YF Pharmaceutical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100.00

50 亿帆优胜美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1.00

51 Dongren Singapore Pte Limited 100.00

52 Perfect Trend Ventures Limited 100.00

53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51.00

54 浙江亿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5 合肥欣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6 YiFan Pharma(US) Limited 100.00

57 合肥亿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58 上海希达思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80.00

59 合肥润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01月0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胡云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72,802.00万元,总负债105,768.79万元,净资产67,033.22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225.69万元,净利润 10,343.63万元。

2.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0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叶依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30,029.49万元,总负债158,636.38万元,净资产71,393.10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8,665.24万元,净利润2,137.37万元。

3.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16年05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沙小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原料、辅料、医药中间体、化妆品及消毒产品(不含化危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服务;医药技术进出口;进口药品分包装;普通货运及冷藏货运代理、仓储(除危险品)服务。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360,381.85万元,总负债168,596.97万元,净资产191,784.88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828.90万元,净利润31,729.34万元。

4.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耿雨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41,344.72万元,总负债45,709.29万元,净资产-4,364.57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28.08万元,净利润59.17万元。

5.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亿一生物医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于2004年09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钱莉苹,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167,846.70万元,总负债227,525.10万元,净资产-59,678.40万元。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43.53万元,净利润-12,066.50万元。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组织结构

图表5-4: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截至 2025年 12月末,公司共有部门22个,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机构,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其中审计委员会直接管辖审计部,其余经营管理部门由管理层统筹管理。公司本部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及业务中心:规划运营中心、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法务合规部、合成生物事业部、小分子(中药)事业部、大分子事业部、全球商业事业部、全球 BD中心、临床医学中心。公司部分职能部门情况:

1、董事会秘书处

(1)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本部门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确保各项业务依法合规、规范开展。

2)跟踪研究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与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落地执行细则,保障公司合规运营。

(2)日常事务管理

1)牵头筹备股东会、董事会各项会议,跟进落实会议决议落地执行。

2)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编制、档案归档及会议记录保管工作。

3)负责董事会印章保管及用印管理。

4)统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规披露。

5)组织编制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依规对外披露;做好涉密信息管控,常态化监测媒体舆情,按期回复监管问询文件。

6)开展股权管理工作,建档留存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资料,按监管要求披露董监高股份变动信息。

7)按监管规定筹备、报送股东会、董事会所需各类报备文件及专项报告。

8)维系与全体董事的日常联络,及时报送经营、财务及专项决策资料,保障董事、董事会正常履职决策。

9)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10)出现股价异动、重大诉讼、核心高管变更、重大资产重组、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等事项时,牵头协同各部门制定处置方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与资本市场形象。

11)配合董事会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开展日常服务工作,协助落实薪酬考核、战略研讨、关联交易审核、内控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

12)协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13)统筹投资者关系管理(IR),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等工作。

(3)资本市场运作

1)跟踪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相关监管政策变化并形成分析材料。

2)联合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股权、债权融资方案开展可行性论证。

3)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向董事会及经营层提出适配的融资方案建议。

4)负责中介机构选聘及合作协议洽谈,协调公司各中心、事业部配合融资尽职调查与申报材料编制。

5)牵头联合中介机构及内部相关部门编制融资申报方案,对接监管机构及主要股东沟通融资相关事项。

6)融资落地后配合做好股东对接工作,深度参与产业并购、股权收购、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项目。

(4)其他工作职责

1)承办股东会、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专项工作。

2)从业务层面督导下属子公司规范召开三会,管控子公司证券相关业务。

3)统筹上市公司舆情监测与负面舆情处置工作;承办董事会、经营层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2、人力行政中心

(1)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相关制度与作业流程,指导并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完善、落地相关制度体系。

(2)人力资源规划

1)组织机构与定岗定编:

①统筹总部组织架构优化,制定各中心、事业部定岗定编方案并推动落地;②制定下属子公司组织架构、岗位编制管控规则,审核并督导子公司架构与定岗落地;③编制总部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指导子公司梳理部门及岗位职责。

2)编制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及年度人力资源工作计划,审核并督促子公司落实人力规划。

(3)人事管理

统筹员工岗位调动、职务晋升管理;搭建员工综合素质测评体系;统筹集团人才梯队与后备干部培养;负责外派子公司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日常管理。

(4)招聘与配置

汇总各中心、事业部用工需求,编制集团年度招聘计划;统筹校招、社招、内部竞聘及人员录用审批;制定子公司招聘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地;开发维护院校、猎头、招聘平台等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搭建招聘试题库、优化招聘方案;统筹雇主品牌建设;组织离职面谈、复盘离职原因;建立集团招聘台账。

(5)绩效管理

承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并分解至各中心、事业部;制定集团绩效考核制度与指标体系并组织落地实施;统筹季度、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归档绩效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评优依据;组织绩效面谈与绩效改进辅导;指导下属子公司搭建绩效管理体系。

(6)薪酬福利管理

开展医药行业薪酬调研,结合市场水平优化集团薪酬及福利体系;编制年度工资总额预算与决算;负责员工薪资核算发放、薪酬答疑;统一办理社保、公积金、个税申报;统筹员工商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管理;协助异地参保员工办理医保备案及报销;审核管控各子公司人工成本与工资总额执行情况。

(7)劳动关系与行政综合管理

统筹劳动合同签订、续签、解除,协调处理劳动争议;保管员工人事档案,维护员工入职信息;编制人力统计报表;归口管理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相关工作与计划生育事宜;管控全员考勤及年休假;规范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单位准入及合同管理;统筹办公资产、安保、物业、公务用车等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8)培训开发管理

搭建分层分级员工培训体系,管控年度培训经费;收集各部门培训需求,编制月度、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地执行;统一登记保管员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信息。

(9)其他

参与集团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与运维;从业务条线垂直管理子公司人力行政工作;承办管理层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管理中心

(1)制度建设

制定集团统一的财务核算、资金及内控制度,审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搭建全合并主体内控体系,监督各项财务制度落地执行。

(2)会计核算

统筹集团合并范围内各主体账务核算,按照内部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依据深交所披露要求编制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附注;统筹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规范全集团会计档案归档保管。

(3)财务管理

统筹全集团全面预算编制,组织总部各中心及子公司编制经营、资本预算,跟踪预算执行、开展差异分析与考核;按月出具财务及经营分析报告,为董事会、管理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参与重大投资、并购项目财务测算与合同财务条款审核;统筹集团固定资产盘点、报废账务处理;负责新建厂房、技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工程项目专项审计。

(4)资金管理

负责总部银行账户开立、注销审批,子公司账户开立、注销实行总部审批制;依据审批单据办理集团资金收付,推进集团资金集约化管理;维护各大银行合作关系,统筹集团综合授信;跟踪应收账款账期,协同业务板块推进货款催收;按月编制资金计划,统筹经营及项目融资需求;统筹集团整体融资方案,审核子公司融资事项并协助落地。

(5)税务管理

统筹集团各项税费计提、申报与缴纳,负责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务稽查对接及税务筹划工作。

(6)其他

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银行及税务相关证照并按规定办理变更;统筹集团往来款项对账清理,推送各事业部开展欠款催收;配合药品报价及成本测算工作;对接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专项检查;组织子公司财务人员专业培训,审核子公司年度预算;牵头新项目投资经济性评审;垂直管控子公司财务业务;承办领导交办其他事项。

4、工程管理部

(1)制度建设

制定基建工程管理制度与项目管控流程,指导子公司完善工程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地。

(2)项目前期工作

负责原料药基地、制剂厂房等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内部立项报批;统筹项目立项核准、环评、安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覆矿产、稳评等专项报告编制及行政审批;办理跨铁路、高速、大型河道施工方案报批;组织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概算编制审批;协助项目施工、设备采购招标及合同洽谈。

(3)在建工程管控

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审核工程进度款、现场变更签证,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跟进施工进度,对接住建、环保、规划等主管部门;统筹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指导工程档案归集与竣工资料整理移交。

(4)项目竣工验收

组织基建项目竣工移交验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消防、环保验收手续;配合新建厂房试生产方案报批;审核竣工结算资料,按流程办理尾款支付。

(5)工程技术管理

制定集团基建建设标准与管理制度;审核重大施工方案、监理大纲;推进工程技术标准升级及工程相关知识产权管理。

(6)其他

从业务上指导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承办公司交办其他事项。

5、信息管理部

1)制度建设:制定集团信息化建设、系统运维、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子公司落地执行。

2)信息化规划:统筹集团数字化转型规划,负责 ERP、OA、研发及销售管理等系统选型与落地实施。

3)系统运维:负责集团服务器、办公网络、业务系统日常运维与故障排查,管控网络及数据安全。

4)数字化项目落地:对接各中心、事业部信息化需求,落地定制化数字化项目。

5)其他:业务指导子公司信息化建设,承办交办其他事项。

6、法务合规部

(1)制度建设

搭建集团法务、医药合规制度体系,指导子公司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2)合同管理:负责集团重大业务、投融资、招投标等合同法律审核与归档管理。

(3)合规风控:统筹 GMP、药品推广等医药合规管控,管理专利、商标等全生命周期知识产权;处理商标侵权、专利纠纷、劳动仲裁及各类商事诉讼、仲裁案件。

(4)投融资风控:参与项目投资、并购尽职调查,出具法律风险意见。

(5)普法培训:面向各事业部开展医药合规、民商事、证券相关法律培训。

(6)其他:业务管控子公司法务合规工作,承办交办其他法务事项。

7、审计部

(1)制度建设

制定内部审计、内控管理相关制度细则,指导下属子公司建立内审制度,推动内审工作标准化落地。

(2)常规审计工作

编制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开展经营效益审计、子公司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配合外部年审、监管专项审计迎检;跟踪审计整改落地,督促各部门、子公司落实整改意见;选聘、考核第三方造价、审计中介机构。

(3)工程专项审计

负责基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造价复核,指导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监督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审计。

(4)其他

开展集团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组织内审人员专业培训;落实上市公司监管对内审的法定要求;垂直管控子公司内审业务;承办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8、合成生物事业部

负责合成生物学平台、生物原料药、特色中间体的研发、产业化建设、生产运营及国内外销售全链条管理。

9、小分子(中药)事业部

统筹化学药、中成药的研发、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管理。

10、大分子事业部

负责单抗、长效蛋白等生物大分子创新药的临床前研发、临床试验推进与产业化落地管理。

11、全球商业事业部

统筹公司已上市药品国内学术推广、招商销售、渠道管理、市场准入及品牌运营工作。

12、全球 BD中心

负责海内外创新药项目引进、产品对外授权、产业并购洽谈及全球医药资源合作拓展。

13、临床医学中心

统筹在研新药Ⅰ、Ⅱ、Ⅲ期临床试验方案设计、临床机构对接、试验全流程管控、临床数据管理及临床相关注册资料申报。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搭建法人治理架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四大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各主体权责与议事流程;报告期内,股东会、董事会依法规范履职,不存在违规运作情形。

1、股东会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本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法定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由 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名;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工作细则独立开展调研与审议工作。

3、管理层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覆盖法人治理、组织管理、全业务流程、财务管控、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各个环节;结合医药行业新规与监管政策变化持续修订完善制度,保障内控体系持续健全有效。

1、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统一统筹集团及子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从业务上垂直督导各子公司财务工作,以规范集团财务核算、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管控目标。

2、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本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投资业务全部纳入全面预算管理,覆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全流程。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原则,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按监管规则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专项意见,杜绝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4、资金内控制度

实行集团资金集约化管控,财务管理中心为资金归口管理部门,统筹账户审批、资金预算、资金收付及银企合作相关工作。

5、对外担保制度

按权限划分股东会、董事会担保审批范围,严格规范担保审批流程与后续管控,严控对外担保风险。

6、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实行投资分级审批机制,根据投资额度分别由经营层、董事会、股东会逐级审议,严控项目投资风险。

7、资金调度与应急管理

依托集团综合授信及多家银行大额授信额度建立流动资金应急预案,通过集团资金统筹调配,应对突发性资金需求。

8、融资管理制度

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统筹集团直接、间接融资工作,负责公司债券等创新融资品种落地,按监管要求披露融资相关信息,指导子公司融资业务开展。

9、信息披露管理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相关日常工作由董事会秘书处承办;相关岗位人员遵照深交所上市规则开展信息披露,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合规,维护投资者、债权持有人的监督权利。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共2名;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具体如下:

图表5-5: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结束日期 年龄 性别

程先锋 董事长 2014年10月15日 2028年9月4日 58 男

总裁 2014年11月7日 2028年9月4日

周本余 职工董事 2025年9月5日 2028年9月4日 53 男

董事 2014年10月15日 2025年9月5日

林行 董事 2016年4月28日 2028年9月4日 40 男

副总裁 2012年11月16日 2025年9月5日

冯德崎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6年4月28日 2028年9月4日 47 男

高级副总裁 2022年5月6日 2028年9月4日

曾玉红 独立董事 2025年2月7日 2028年9月4日 57 女

刘梅娟 独立董事 2025年9月5日 2028年9月4日 56 女

张大巍 财务总监 2023年7月10日 2028年9月4日 45 男

副总裁 2025年9月5日 2028年9月4日

王峰 执行总裁 2025年9月5日 2028年9月4日 53 男

耿雨红 执行总裁 2022年5月6日 2028年9月4日 55 女

钱莉苹 执行总裁 2025年9月5日 2028年9月4日 43 女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1、各人员简历

(1)现任董事

程先锋先生

中国国籍,1968年12月出生,汉族,博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亿一生物董事长、亿帆国际董事、上海亿帆执行董事、NovoTek公司董事、北京亿一执行董事、上海亿一执行董事等职务。

周本余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9月出生,汉族,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2014年10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董事,现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亿帆优胜美特董事。曾任公司审计总监。

林行先生

中国国籍,1986年5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杭州鑫富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2月至今任安庆鑫富、重庆鑫富、湖州鑫富执行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杭州健宝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亿功得生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亿本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鑫富科技董事。

冯德崎先生

中国国籍,1979年8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2016年6月至今任亿一生物董事,2022年5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2023年2月至今任欧芬迈迪监事。

曾玉红女士(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多年来,一直从事审计、税务等工作,作为签字会计师,其参与多家公司发行股份上市的审计工作。于2024年12月退休。曾任青岛开发区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副所长及合伙人、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质量检查专家、安徽省国资委产权局评审专家委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板内核委员会委员、安徽证监局2018年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

刘梅娟女士(独立董事)

中国国籍,1970年1月出生,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为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科负责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一流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浙江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现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现任高管

程先锋先生

总裁,主要工作经历见董事简介。

冯德崎先生

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主要工作经历见董事简介。

王峰先生

中国国籍,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临床医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加入公司之前任职于参天制药株式会社,担任全球商业卓越负责人,负责全球商业运营和效率优化;中国区副总裁,全面负责中国区制药业务,包括药品的全渠道营销、运营;以及企业战略与BD工作。曾担任诺华公司副总裁,负责多个事业部业务(涵盖普药和特药),以及阿斯利康中国区执行总监。

耿雨红女士

中国国籍,1971年1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10月至今任大分子事业部、上海亿帆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先后任公司副总裁、执行总裁,2022年7月至今任合肥欣竹总经理。曾任上海联合赛尔生物工程公司副总裁、研发总监。

钱莉苹女士

中国国籍,1983年1月出生,汉族、药学学士,管理学硕士,副主任药师。现任公司执行总裁。2019年1月至今小分子(中药)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亿帆研究院监事,2025年3月至今任上海亿一经理。

张大巍先生

中国国籍,1981年1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亿一生物董事,2022年8月至今担任亿帆优胜美特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曾任公司董事长秘书、财务总监助理、创新业务部财务总监、小分子事业部财务总监。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在岗总人数4,182人。按岗位分类,生产人员占 38.55%,销售人员占23.91%,技术人员占19.99%,财务人员占3.90%,行政人员占13.65%。按受教育程度分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比6.79%,大学本科占比35.87%,大专占比26.28%,中专及以下31.06%。

图表5-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员工情况

单位:人

按岗位分类 人数 占比 按受教育程度分类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612 38.55%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84 6.79%

销售人员 1,000 23.91% 大学本科 1,500 35.87%

技术人员 836 19.99% 大专 1,099 26.28%

财务人员 163 3.90% 中专及以下 1,299 31.06%

行政人员 571 13.65%

合计 4,182 100.00% 合计 4,182 100.00%

综合来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且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业务及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员工文化素质较高,年龄构成较合理,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营业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医药产品、维生素和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药品推广服务。公司围绕大分子、小分子、合成生物、特色中药四大核心业务,在旧金山、上海、北京、杭州、合肥搭建了五大自主科研中心,充分协同海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持续加码创新研发,初步形成了符合临床需求并具有商业价值的差异化、多元化、有竞争力的产品研发管线,近50个在研产品,覆盖创新药、生仿药、仿制药、中成药、合成生物等。

企业已在海内外建成了十余家符合NMPA、FDA、EMA等cGMP管理规范的制剂生产基地,设有各剂型生产线100余条,并配套先进的药品生产设施、质量及实验室管理体系,以行业最高标准与国际接轨,全面形成了内部供应与外部CMO同步的工业供应链体系,支持公司在销及在研产品规模化及商业化生产。

(二)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主要为医药、维生素和高分子材料,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图表5-7: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药 435,811.64 84.91% 426,002.58 82.56% 309,806.71 76.15%

维生素 61,340.61 11.95% 71,809.75 13.92% 79,971.86 19.66%

高分子材料 16,142.68 3.14% 18,169.99 3.52% 17,032.16 4.19%

营业收入 513,294.93 100.00% 515,982.32 100.00% 406,810.73 100.00%

近三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06,810.73万元、515,982.32万元和513,294.93万元。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810.73万元,其中医药业务实现收入309,806.71万元,占比76.15%;维生素业务实现收入79,971.86万元,占比19.66%;高分子材料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7,032.16万元,占比4.19%。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5,982.32万元,其中医药业务实现收入426,002.58万元,占比82.56%;维生素业务实现收入71,809.75万元,占比13.92%;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收入18,169.99万元,占比3.52%。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3,294.93万元,其中医药业务实现收入435,811.64万元,占比84.91%;维生素业务实现收入61,340.61万元,占比11.95%;高分子材料业务实现收入16,142.68万元,占比3.14%。

2.营业成本情况分析

图表5-8: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药 224,697.54 82.40% 217,631.65 80.22% 156,829.00 73.91%

维生素 35,788.74 13.13% 40,380.96 14.88% 42,008.41 19.80%

高分子材料 12,179.57 4.47% 13,292.89 4.90% 13,355.86 6.29%

主营业务成本 272,665.84 100.00% 271,305.51 100.00% 212,193.27 100.00%

近三年,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12,193.27万元、271,305.51万元和272,665.84万元,变动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营业成本主要集中在医药业务,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为212,193.27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成本 156,829.00万元,占比73.91%;维生素业务成本42,008.41万元,占比19.80%;高分子材料业务成本13,355.86万元,占比6.29%。

公司2024年度营业成本为271,305.51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成本217,631.65万元,占比80.22%;维生素业务成本40,380.96万元,占比14.88%;高分子材料业务成本13,292.89万元,占比4.90%。

公司2025年度营业成本为272,665.84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成本224,697.54万元,占比82.40%;维生素业务成本35,788.74万元,占比13.13%;高分子材料业务成本12,179.57万元,占比4.47%。

3.营业毛利润情况分析

图表5-9: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毛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药 211,114.10 87.73% 208,370.93 85.16% 152,977.71 78.60%

维生素 25,551.87 10.62% 31,428.79 12.85% 37,963.45 19.51%

高分子材料 3,963.11 1.65% 4,877.10 1.99% 3,676.30 1.89%

主营业务毛利润 240,629.09 100.00% 244,676.81 100.00% 194,617.46 100.00%

近三年,公司的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94,617.46万元、244,676.81万元和240,629.09万元,公司营业毛利润主要集中在医药业务,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3年度营业毛利润为194,617.46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毛利润152,977.71万元,占比78.60%;维生素业务毛利润37,963.45万元,占比19.51%;高分子材料业务毛利润3,676.30万元,占比1.89%。

公司2024年度营业毛利润为244,676.81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毛利润208,370.93万元,占比85.16%;维生素业务毛利润31,428.79万元,占比12.85%;高分子材料业务毛利润4,877.10万元,占比1.99%。

公司2025年度营业毛利润为240,629.09万元,其中医药业务毛利润211,114.10万元,占比87.73%;维生素业务毛利润25,551.87万元,占比10.62%;高分子材料业务毛利润3,963.12万元,占比1.65%。

4.营业毛利率情况分析

图表5-10:发行人近三年营业毛利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医药 48.44% 48.91% 49.38%

维生素 41.66% 43.77% 47.47%

高分子材料 24.55% 26.84% 21.58%

主营业务毛利率 46.88% 47.42% 47.84%

近三年,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7.84%、47.42%和46.88%。其中,公司医药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9.38%、48.91%和48.44%;维生素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7.47%、43.77%和41.66%;高分子材料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1.58%、26.84%和24.55%。

(三)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

1、医药业务

(1)业务情况

发行人医药业务主要为生物药、化药和中成药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医药产品的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2)采购模式

依据公司年度预算,以及销售与生产计划,适时滚动执行采购计划,促进生产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司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体系,对核心中药材、关键原料实行订单式采购,一般原辅包材料严格按生产计划及时定量采购,并确保供应商在价格、品质、服务等方面综合实力最优,有效做好库存管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表: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供应商A 64,374.62 20.52 否

供应商B 16,715.36 5.33 否

供应商C 13,301.25 4.24 否

供应商D 11,392.10 3.63 是

供应商E 10,258.98 3.27 否

合计 116,042.31 36.98

(3)生产模式

国内药品生产采用以销定产和均衡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围绕专科领域已上市的核心中药产品和重点化药产品等,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销售部门的产品需求计划,制定下达并适时调整生产计划,以“合规生产、质量可及、成本可控、交货及时”为目标,由所属生产企业或为受托企业按GMP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海外药品业务采用以销定产与受托生产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销售部门的产品需求及客户需求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按照符合FDA、EMA等GMP质量标准积极组织生产,确保满足市场与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药品销售与市场推广业务已实现覆盖包括中国境内、韩国、菲律宾、越南、意大利、泰国等超50个国家或地区。国内产品业务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与合作销售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公司自有或自产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同时公司利用市场推广优势,与国内外生产企业合作,负责合作产品的推广,使合作产品市场份额最大化,公司通过收取市场推广服务费等方式获取收益。海外产品业务主要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并借助销售区域第三方销售资源,提升产品销量,进而提升产品市场份额。

公司产品亿立舒®主要采取对外授权方式,主要收入组成有供货收入、里程碑款和争销售额分成,由销售合作伙伴负责在授权区域推广销售。

表:2025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是否关联方

客户A 85,089.90 16.58 否

客户B 37,820.46 7.37 否

客户C 36,910.47 7.19 否

客户D 20,436.73 3.98 否

客户E 11,092.59 2.16 否

合计 191,350.15 37.28

(5)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在创新生物药、小分子化药、中药等领域的研发,同时搭建自主创新研发平台,充分协同海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并构建评估、承接体系;以整合创新、借力创新开拓多渠道发展模式,借助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实现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

(6)盈利模式

亿帆医药医药产品业务借助学术推广深耕国内医院与OTC渠道、经销商合作下沉基层市场,同时以创新生物药为高毛利增长核心,采用国内商业化销售叠加海外区域授权、境外自建团队+当地代理商分销的国际化模式拓展全球市场,公司持续迭代产品丰富管线、优化产品毛利率。

(7)核心技术

1)大分子领域

公司首个自主研发 I类大分子创新生物药亿立舒®,是目前全球 G-CSF治疗药品中唯一一款既与长效原研产品,也与短效原研产品进行头对头临床研究对比,达到预设目标,并实现中国、美国、欧洲、巴西等国家或地区获批上市的药品,其作为非PEG修饰的长效G-CSF,主要优势为工艺创新、疗效更优,安全性好。

2)小分子(化药)领域

公司在化药领域围绕“小、尖、特”及“可快速实现销售”的布局已初步实现差异化产品组合,其中境内包括希罗达®(卡培他滨片)、易尼康®(丁甘交联玻璃酸钠注射液)、富马酸依美斯汀缓释胶囊、普帆乐®(普乐沙福注射液)、缩宫素鼻喷雾剂、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亿法拉®(氯法拉滨注射液)等产品,以及独家进口或经销的乳果糖口服溶液等产品;境外在售产品包括Zometa®(注射用唑来膦酸)等产品。产品覆盖肿瘤、骨科、皮肤科、内分泌等多个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场基础且部分产品具备先发优势或市占率优势。

3)中成药领域

公司拥有108个中成药批文,包括柏雪康®(复方黄黛片)、小儿青翘颗粒、除湿止痒软膏、皮敏消胶囊、妇阴康洗剂、复方银花解毒颗粒等独家中药医保产品 14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2个,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1个,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 1个,境外注册品种5个,是拥有独家产品,尤其是独家医保或基药产品数量较多的国内医药企业之一。其中柏雪康®(复方黄黛片)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的分子机理多次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的中药产品,是治疗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的特效药产品,为中国APL诊治指南的推荐药物和写入欧洲白血病工作网(ELN)专家共识,也是目前屈指可数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的中药产品。

2、维生素业务

(1)业务情况

发行人维生素业务主要为维生素B5及原B5等产品。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维生素业务的经营模式未有重大变化,仍采用以销定产模式,由公司合成生物事业部下设的采购中心对外采购原辅材料,由其下属生产质量中心结合销售部门的产品需求计划、不同产品的生产周期及物料备货周期制定并下达生产计划,由合成生物事业部营销中心进行销售。目前维生素产品主要销往海外,以直销为主,分销为辅;通过自主研发及与国内外研发机构合作研发相结合方式开发新产品。

(3)盈利模式

发行人维生素业务以全球产能领先的维生素B5、原B5以及相关中间体等作为稳定现金流来源,通过自产配套压缩生产成本,依靠规模和成本优势形成盈利基本盘。

3、高分子材料业务

发行人高分子材料业务主要由PVB(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及胶片两大核心产品构成,归属于合成生物事业部,与维生素B5等原料药协同运营,以销定产,直销为主、分销为辅,主要面向海外市场。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图表5-13: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子公司 预计总投资(亿元) 截止2025年年末已投资 尚需投资(亿元)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1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一期工程 亿帆制药 6.1542 5.9547 0.2 / /

2 维生素产业园 杭州鑫富 7.7089 7.0025 0.5 0.1 0.1

3 基因重组生物制药基地项目 合肥欣竹 9.9591 3.2964 1.39 1.2631 0.9583

4 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项目 上海亿帆 2.7797 2.5942 0.1581 0.0608 0.0350

合计 26.6019 18.8478 2.2481 1.4239 1.0933

1、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聚焦小分子创新药、多肽、抗肿瘤注射剂及脂质体等高精尖制剂产业化,落地血液肿瘤、靶向抗肿瘤药物商业化生产,补齐自研新药自有产能短板,延伸原料药至制剂全产业链布局,顺应行业发展与市场需求,建成满足欧美cGMP规范的国际化注射剂生产基地,目前项目已基本完成竣工验收。截至报告期末,基本已完成验收。

2、维生素产业园工程项目:项目通过扩充泛酸钙等核心维生素产能稳固全球龙头优势,布局高端营养和个人护理丰富产品矩阵,依托智能化新工艺实现节能降本,打通上下游产业链配套自有制剂原料供给,依托国际质量认证开拓国内外医药、食品原料市场;现阶段土建施工基本收尾,正在推进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土建已基本完成,设备调试及招采安装中。

3、基因重组生物制药基地项目:本项目旨在搭建CHO、大肠杆菌两大基因重组产业化平台,落地肿瘤单抗、重组蛋白、三代胰岛素等一类创新药与生物类似药的自主规模化生产,补齐公司大分子药物自产产能短板、摆脱外协生产制约,打通生物药从研发中试到商业化落地全链条;项目按NMPA、FDA、EMA国际cGMP标准建设,紧邻现有维生素产业园与高端制剂项目实现园区公用工程、质检、供应链资源共享降本,依托海内外成熟销售网络实现产品国内外同步上市外销,同时可对外承接生物药CMO代工业务,助力公司由原料药企业向小分子+大分子全产业链创新药企转型升级、提升高附加值生物药营收与全球化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土建除CHO大楼外其余项目已经完成验收并转固,部分产线调试验收。

4、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项目:项目旨在依托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区位与人才资源优势,统筹整合海内外科研、临床与BD合作资源,聚焦大分子生物药、靶向创新小分子、高端制剂开展前期药理筛选、工艺开发与临床申报研究,承接美国、欧洲在研管线落地转化,联动合肥基因重组生物制药基地、高端制剂产业园实现上海研发+合肥产业化研产高效衔接;项目按国际研发规范建设实验室平台,便于引进全球顶尖研发人才、对接国内外药企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研发,缩短新药研发与注册周期、丰富肿瘤、内分泌等领域创新管线,夯实公司全球化创新布局、加速创新药海内外同步上市进程。截至报告期末,土建已经完成验收并,装修工程施工中。

(二)拟建工程

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国际化”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即以药品制剂、合成生物为主要产业发展方向,在保持原有业务,尤其是优质业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进行转型升级。

2026年是公司新的三年规划首年,公司将在坚持长期发展战略的前提下,围绕三年规划目标,以“创新、创收、创标杆”为主题年,从研发、供应、商业三方面全方位推进全球化,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持续推进在研产品研发进程

推进N-3C01中澳I期临床研究、F-652健康人PK试验及 aGVHD适应症中国临床Ⅱ期研究,同时跟进 F-652美国IIT临床试验进展;推进人生长激素注射液临床试验研究;跟进ACT001项目临床进展,及时把控风险;根据 CDE要求,开展复方银花解毒颗粒(治疗儿童流感)的发补研究;布局至少1个具有BIC潜力的前沿靶点,立项1-2个具有头部仿制潜力的生物类似物品种;积极推进在研产品注册申报及获批,丰富公司产品线。

2、加快新产能建设,为国际市场拓展提供坚实支撑

力争完成亿立舒®国内原液及制剂新增生产场地获得 NMPA的批准;力争完成亿立舒®海外制剂新增生产场地获得 FDA批准,进一步降低亿立舒®的海外供应成本;完成合肥欣竹原液部分生产线的配套罐区项目,完成酶车间生产线的建设,同步构建商业化 GMP质量体系,确保合规运营,保障甘精胰岛素注射液、人生长激素注射液等生物制品的规模化生产,为临床和上市申报提供支持。建立与意大利生产基地联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意大利二期新工厂建设,使其具备试生产能力,夯实欧洲制造基础。

3、全球商业聚焦与整合,构建核心产品群,助力公司业绩增长

公司围绕“聚焦与整合”推进全球商业体系建设,聚焦重点治疗领域,强化循证医学与学术推广能力,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产品组合。以亿立舒®、易尼康®、柏雪康®为代表,培育核心品牌产品;以氯法拉滨注射液、普乐沙福注射液、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皮敏消胶囊、妇阴康洗剂、复方银花解毒颗粒等为代表的成长型产品,持续驱动业绩增长;以希罗达®、除湿止痒软膏、小儿青翘颗粒、富马酸依美斯汀缓释胶囊等为代表的防御型产品,夯实现金流基础,逐步构建“明星—成长—防御”三层产品结构。在全球化布局方面,公司将加快自有产品海外注册及商业化进程,强化全球BD双向协同。在“引进来”方面,持续围绕血液肿瘤、实体肿瘤、骨科、皮肤科、儿科等核心治疗领域,引进具备明确临床价值和商业化潜力的成熟产品,拓展新的增长来源;在“走出去”方面,加快推进自有产品境外注册与上市销售,重点推进亿立舒®在已签约国家的上市准备及市场拓展工作,同时加速欧洲、北美等成熟市场及亚非拉新兴市场的商业化布局,推动生物类似药国际合作及原液、原料药出口业务发展。

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管线结构,积极布局差异化、具备竞争力的创新药物,构建覆盖研发、注册及商业化的全周期产品体系,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与长期发展能力。

4、合成生物事业部,深化优势领域,加速新产品产业化与商业化落地

合成生物事业部将围绕“营养”和“个人护理”两个方向,系统推进“研发-生产-商业化”全链条能力建设,在巩固现有产品市场地位,保障基本业绩的同时,积极推进新项目投产、取证及商业化,开拓全新增长曲线。力争尽快取得 B6、HMO生产许可证,正式实现上市销售,并逐步形成技术、成本与质量优势。

5、职能部门赋能业务

为保障公司2026年整体战略目标实现,公司职能支持部门将紧密围绕业务需求,不断协同与赋能。由规划运营中心牵头,以 KPI与预算管理驱动战略执行与过程纠偏;信息管理部聚焦商业大数据分析、供应商管理及营销指标管理数字化,探索 AI应用以提升效率;人力行政中心以机制优化、数字化转型及文化落地激发组织活力;法务合规部致力于构建穿透式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业务合规质量,并逐步实现合规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之一;财务管理中心聚焦资金优化、全球财税筹划及全周期成本管控,为全球化战略提供坚实支撑,共同保障公司年度目标高质量达成。

十一、行业状况

(一)医药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抢险救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在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引下,医药健康产业加速结构重塑与价值升级的重要一年。国家层面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需求侧管理,正在全方位、深层次地改变医药行业的生态与终端市场格局,2025年也是中国医药行业“创新成果检验年”和“国际化突破年”。在政策的持续引导与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下,行业虽然面临价格压力、资本寒冬余波及国际竞争的挑战,但创新、质量和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主旋律。行业正步入一个增长更可持续、竞争更倚重核心技术与全球竞争力的新阶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 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指标显示,2025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24870.0亿元,同比下降 1.2%;营业成本 14362.4亿元,同比下降 1.3%;利润总额 3490.0亿元,同比增长 2.7%,高质量发展效果显现。

医药行业为非周期性行业,其核心逻辑在于需求刚性与不可替代性,疾病治疗、健康维护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不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同时,人口老龄化、慢性病高发等长期趋势持续扩大医疗需求,而医保体系的持续投入、研发创新的迭代驱动进一步保障了医药行业的稳定性,使其呈现与宏观经济周期关联度低、长期稳健发展的特征。

(二)维生素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及周期性特点

维生素是人和动物为维持正常的生理功能而必须从食物中获得的一类微量有机物质,在人体生长、代谢、发育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运用于饲料、医药、化妆品及食品饮料等领域,下游市场需求稳定,属于刚需性产品。

根据博亚和讯发布的《中国维生素产业发展报告(2025)》预计:2025年中国维生素产量 49.1万吨,同比增长 5.2%,占全球产量的 89.0%;2025年中国维生素市场价值约 47.3亿美元,同比增长 2.9%;2025年中国维生素出口 37.4万吨,同比增长 8.3%,出口金额36.0亿美元,同比增长 5.9%。

2025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际经贸秩序遭受重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尤其是二季度以来国际形势急剧变化、外部压力明显加大,我国把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生产、畅通循环。我国畜牧业产能高位调整,生猪、家禽养殖盈利能力下降,饲料原料价格整体震荡下行,饲料生产、养殖一体化企业经营压力大,毛利下降,加快原料采购频率,降低库存成本。维生素出口市场也处于去库存周期,部分新厂家新建产能投产,维生素产能供大于求的局面持续加剧,部分维生素价格面临更大压力。维生素价格和产品利润存在大幅波动,反过来又影响集中度和竞争格局的变化,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

总体看,在行业供应大于需求的背景下,缺乏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和销售渠道优势的企业,因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亏损或资金压力下,可能选择退出或停产,这将在中长期提高供应集中度;行业并购整合可能会再度活跃;长期看,科技创新、多元化市场和规则博弈将重塑维生素产业竞争格局,形成更具韧性的发展模式。

(三)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同时获得中国、美国、欧盟和巴西等国家或地区药品监管机构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创新药中国企业,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获得中国、美国、欧盟和巴西药品监管机构商业化生产许可及通过 GMP检查的生物原料药(API)制药基地;拥有国内为数不多同时通过美国、欧盟、巴西、新加坡和沙特阿拉伯等监管机构认证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已经累计在全球超过 50个国家或地区成功实现了产品的销售,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在全球范围内同时拥有药品营销网络和市场推广能力的中国医药企业;也是目前屈指可数自有中药产品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的国内医药企业,以及拥有独家产品,尤其是独家医保或基药产品数量较多的国内医药企业。公司维生素系列产品70%左右销往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市场占有率高,居领先地位。

(四)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5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围绕监管强化与质量升级、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医保支付改革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方面具体实施。

1、2025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作为顶层设计文件,政策从监管改革切入,聚焦“高质量发展”核心目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激励技术创新和国际化,为医药产业提供系统性政策支持,短期推动监管效率提升,长期引导行业从“规模扩张”向“创新驱动”转型,有利于资源向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械集中。

2、2025年 1月、2025年 8月国家医保局分别印发《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是支付方式改革的核心深化。从经办规程上升到管理办法,标志着 DRG/DIP支付方式的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医保支付方式从“按项目付费”向“按价值付费”转型。医疗机构将更注重诊疗路径标准化和成本效益,减少高价药品、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创新药和高值耗材形成支撑。

3、2025年 2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旋覆代赭汤”等 43首方剂)》,通过明确 43首古代经典名方的物质基准、制备工艺、质量控制等关键信息,为经典名方转化为上市药品提供了明确的药学研究和申报依据,简化了研发流程,降低了成本和不确定性,加速了中药经典名方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中药“传承创新”落地,同时为中药标准化、现代化提供技术依据。

4、2025年 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系统性提升中药全产业链,从种子种苗、中药材种植、炮制加工到中成药生产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中药材来源和质量将更可追溯、更稳定,推动中药企业加强质量管控,促进中药产业从“资源依赖”向“技术驱动”转型。另外,国家药监局、卫健委颁布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药典提高药品质量控制的法定标准、拓展收载范围,倒逼企业升级生产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短期可能增加企业合规成本,长期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行业整体质量升级。

5、2025年 4月,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医药工业数智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聚焦医药工业“数智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明确在生产(如智能车间、连续制造)、研发(如 AI药物发现、数字临床试验)、供应链(如区块链溯源)等环节的目标。政策将加速行业技术升级,提高生产效率(如降低能耗、减少人工成本)、缩短研发周期。

6、2025年 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是净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通过强化医药企业在价格、招采中的信用管理(如将商业贿赂、价格垄断等行为纳入失信名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如限制参与招采)。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遏制“带金销售”,推动行业从“营销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型,为诚信经营、专注创新的企业创造更清朗的市场环境。

7、2025年 7月,国家医保局、卫健委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是医保对创新的直接激励,从医保准入(如优化创新药谈判机制、缩短纳入医保周期)、研发激励(如支持临床试验数据国际互认)、临床使用(如扩大创新药医保支付范围)等方面提供支持,系统性解决创新药“入院难”和支付最后一公里问题。直接加速创新药的商业化进程,提升患者可及性,有利于具备核心技术和丰富管线的创新药企。

8、2025年 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通过系统性优化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机制,加速创新药研发进程,提升医药创新质量,更好满足患者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9、2025年 12月,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纳入更多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如创新药、罕见病药),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则补充医保未覆盖的高价创新药,为创新药提供“医保+商保”双渠道支付支持。此外,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进一步鼓励药品研制创新、严格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外医药政策主要有:

1、2025年 1月,FDA发布首份《使用人工智能支持药物和生物制品监管决策的考量》指南草案。同年 12月FDA宣布已批准首个人工智能药物开发工具—基于人工智能的NASH组织学测量(AIM-NASH),以帮助病理学家评估代谢功能障碍相关脂肪肝炎(MASH)疾病在临床试验中的活动情况。人工智能正迅速进入并应用于生物医药产品开发及监管决策。

2、2025年 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关键药品法案》(Critical Medicines Act),旨在改善欧盟境内关键药品的可及性、供应和生产。

3、2025年 4月,EMA公开《关于在生物类似药开发中采用定制的临床方法的思考性文件草案》,9月FDA发布《治疗性蛋白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比对分析评估和其他质量相关考量》,10月FDA公开《证明与参照药生物相似性的科学考量:关于评估疗效比对研究的必要性的最新建议》草案;同年 11月,ICH发布多学科指南《M18用于确定生物类似药开发项目中疗效比对研究效用的框架》概念性文件。上述文件对生物类似药的全球开发具有指导作用。

4、2025年 5月,ICH发布 M4Q(R2)指南草案,对于申报资料的撰写提供了更清晰的资料模块划分与组织逻辑,新增开发及整体控制策略、生命周期管理等内容,适用各种类型药物,后续的实施将为行业和监管机构带来重大益处。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竞争环境

(1)大分子领域

公司首个自主研发 I类大分子创新生物药亿立舒®,是目前全球 G-CSF治疗药品中唯一一款既与长效原研产品,也与短效原研产品进行头对头临床研究对比,达到预设目标,并实现中国、美国、欧洲、巴西等国家或地区获批上市的药品,其作为非 PEG修饰的长效G-CSF,主要优势为工艺创新、疗效更优,安全性好。

(2)小分子(化药)领域

公司在化药领域围绕“小、尖、特”及“可快速实现销售”的布局已初步实现差异化产品组合,其中境内包括希罗达®(卡培他滨片)、易尼康®(丁甘交联玻璃酸钠注射液)、富马酸依美斯汀缓释胶囊、普帆乐®(普乐沙福注射液)、缩宫素鼻喷雾剂、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盐酸去氧肾上腺素注射液、亿法拉®(氯法拉滨注射液)等产品,以及独家进口或经销的乳果糖口服溶液等产品;境外在售产品包括Zometa®(注射用唑来膦酸)等产品。产品覆盖肿瘤、骨科、皮肤科、内分泌等多个领域,具备一定的市场基础且部分产品具备先发优势或市占率优势。

(3)中成药领域

公司拥有 108个中成药批文,包括柏雪康®(复方黄黛片)、小儿青翘颗粒、除湿止痒软膏、皮敏消胶囊、妇阴康洗剂、复方银花解毒颗粒等独家中药医保产品14个,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2个,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1个,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 1个,境外注册品种 5个,是拥有独家产品,尤其是独家医保或基药产品数量较多的国内医药企业之一。其中柏雪康®(复方黄黛片)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的分子机理多次在国际权威杂志发表学术论文,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研究成果的中药产品,是治疗急性早幼粒白血病的特效药产品,为中国APL诊治指南的推荐药物和写入欧洲白血病工作网(ELN)专家共识,也是目前屈指可数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的中药产品。

(4)合成生物领域

公司维生素 B5及原 B5产品以直销为主,70%左右销往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市场占有率高,居领先地位。

2、公司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研发策略对在研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大重点产品的研发投入,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初步搭建了符合临床需求、具有一定技术优势的在研产品梯队,已形成以亿一生物、上海亿帆、亿帆制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涵盖创新生物药、特色化药、专科中成药及原料药的研发基地,研发定位逐步清晰,在研产品管线不断丰富与聚焦,部分在研产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持有专利(授权)数量 294件,其中基于 PCT途径进入国家阶段的有效授权专利数 73件。

(2)产品优势

公司境内拥有亿立舒®、希罗达、小儿青翘颗粒、除湿止痒软膏、复方银花解毒颗粒、柏雪康、皮敏消胶囊、缩宫素鼻喷雾剂、妇阴康洗剂等药品批准文号共343个,其中独家品种(含独家剂型或规格)37个,独家医保产品 18个,境外注册中药产品 5个,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 1个,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中药产品 1个,是拥有独家产品,尤其是独家医保或基药产品数量较多的国内医药企业之一,已形成比较丰富的差异化优势的专科产品线;国外拥有 43个产品权益,包括 SciLin®、SciTropin A®、Zometa®等。

(3)市场推广与营销渠道优势

医药领域,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少数同时实现国内市场精耕、亚太区域辐射及新兴市场覆盖的中国制药企业,构建起横跨本土与海外的立体化营销网络,彰显出中国药企国际化布局的竞争优势。合成生物领域,公司维生素系列产品70%左右销往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市场占有率高,居领先地位。

(4)国际化布局优势

公司在研发创新、生产运营及商业化等方面践行国际化战略。公司在境外拥有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拥有药品研产销境外一体化产业布局的中国医药企业之一。药品临床及注册团队持续强化境内外药品注册申报能力,BD团队持续通过产品许可交易等方式拓宽产品组合,国内产线加速推进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同时国际营销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持续拓展国际市场。公司已实现首个创新生物药在中国、美国、欧盟和巴西等多个国家获准上市销售,也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获得中国、美国、欧盟和巴西药品监管机构商业化生产许可及通过 GMP检查的生物原料药(API)制药基地;已同时获得 FDA、EMA和巴西卫生监督局等监管机构认证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具有上述生产线的医药公司。

(5)合法合规经营优势

医药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民生健康安全,因其具有刚需性和创新性等特征,几乎在各国都被纳入政府强监管范畴。公司一贯遵守所属国政策法规和交易规则,始终坚持贯彻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强调自上而下的合规经营理念,秉持和践行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保证合规制度与关键业务流程的完全整合,实现合规流程的嵌入和落地,使合规成为公司“走出去”中不可或缺的竞争力。目前,公司已制定了包括反商业贿赂、反舞弊、数据安全、信息披露等制度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能够健康合规和可持续发展,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1、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3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6-1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杭州鑫富 100.00%

2 重庆鑫富 100.00%

3 安庆鑫富 100.00%

4 杭州健宝生物 100.00%

5 湖州鑫富 100.00%

6 辽宁亿帆 100.00%

7 沈阳圣元 100.00%

8 亿帆国际 100.00%

9 鑫富科技 100.00%

10 非索医药 100.00%

11 特克医药 100.00%

12 特克医药(韩国) 100.00%

13 特克医药(韩国控股) 100.00%

14 NovoTek公司 100.00%

15 北京新沿线 100.00%

16 赛臻公司 100.00%

17 赛臻(澳大利亚) 100.00%

18 赛臻(韩国) 100.00%

19 赛臻(北京) 100.00%

20 亿帆研究院 100.00%

21 亿帆制药 100.00%

22 济圣康泰 71.00%

23 海南亿帆 100.00%

24 上海亿帆 100.00%

25 宁波亿帆 100.00%

26 香港亿帆 100.00%

27 亿一生物 66.92%

28 香港亿一 66.92%

29 上海亿一 66.92%

30 北京亿一 66.92%

31 新加坡亿一 66.92%

32 爱尔兰亿一 66.92%

33 美国亿一 66.92%

34 亿帆生物 100.00%

35 宿州亿帆 100.00%

36 湖南芙蓉 100.00%

37 四川美科 100.00%

38 阿里宏达 100.00%

39 天长亿帆 100.00%

40 沈阳澳华 100.00%

41 欧芬迈迪 100.00%

42 西藏恩海 70.00%

43 海南恩海 70.00%

44 百进冠合 70.00%

45 西藏鑫富 100.00%

46 合肥淮洋 100.00%

47 迈缔科医疗 100.00%

48 北京亿诚融 65.00%

49 亿行医药 100.00%

50 美国亿帆 100.00%

51 亿帆优胜美特 51.00%

52 四川德峰 100.00%

53 四川希睿达 51.00%

54 海南希睿达 51.00%

55 新加坡东人 100.00%

56 优势公司 100.00%

57 四川凯京 51.00%

58 亿本科技 100.00%

59 亿功得生物 100.00%

60 合肥欣竹 100.00%

61 合肥亿帆 100.00%

62 清洋医药 100.00%

63 超扬医药 100.00%

64 合肥希达思进 80.00%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2发行人2023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取得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合肥希达思进 80% 新设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图表6-3发行人2023年减少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处置比例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四川美科 100% 注销

2 海南亿帆 100% 注销

3 海南希睿达 100% 转让

(2)2024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6-4发行人2024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杭州鑫富 100.00%

2 重庆鑫富 100.00%

3 安庆鑫富 100.00%

4 杭州健宝生物 100.00%

5 亿功得生物 100.00%

6 湖州鑫富 100.00%

7 沈阳圣元 100.00%

8 亿帆国际 100.00%

9 鑫富科技 100.00%

10 非索医药 100.00%

11 特克医药 100.00%

12 特克医药(韩国) 100.00%

13 特克医药(韩国控股) 100.00%

14 NovoTek公司 100.00%

15 北京新沿线 100.00%

16 赛臻公司 100.00%

17 赛臻(澳大利亚) 100.00%

18 赛臻(韩国) 100.00%

19 赛臻(北京) 100.00%

20 亿帆研究院 100.00%

21 亿帆制药 100.00%

22 济圣康泰 71.00%

23 四川德峰 100.00%

24 四川希睿达 51.00%

25 宿州亿帆 100.00%

26 辽宁亿帆 100.00%

27 湖南芙蓉 100.00%

28 上海亿帆 100.00%

29 宁波亿帆 100.00%

30 香港亿帆 100.00%

31 亿一生物 66.92%

32 香港亿一 66.92%

33 上海亿一 66.92%

34 北京亿一 66.92%

35 新加坡亿一 66.92%

36 爱尔兰亿一 66.92%

37 美国亿一 66.92%

38 合肥亿帆 100.00%

39 清洋医药 100.00%

40 亿行医药 100.00%

41 欧芬迈迪 100.00%

42 迈缔科医疗 80.00%

43 超扬医药 100.00%

44 合肥希达思进 80.00%

45 亿帆生物 100.00%

46 阿里宏达 100.00%

47 天长亿帆 100.00%

48 沈阳澳华 100.00%

49 西藏恩海 70.00%

50 海南恩海 70.00%

51 百进冠合 70.00%

52 西藏鑫富 100.00%

53 合肥淮洋 100.00%

54 北京亿诚融 65.00%

55 美国亿帆 100.00%

56 亿帆优胜美特 51.00%

57 新加坡东人 100.00%

58 优势公司 100.00%

59 四川凯京 51.00%

60 亿本科技 100.00%

61 合肥欣竹 100.00%

62 亿帆制药(美国) 100.00%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5发行人2024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取得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亿帆制药(美国) 100% 新设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图表6-6发行人2024年减少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取得比例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海南恩海 100% 注销

2 北京亿诚融 100% 注销

3 西藏恩海 100% 注销

4 宁波亿帆 100% 注销

5 四川希睿达 100% 注销

6 百进冠合 100% 转让

(3)2025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6-7发行人2025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杭州鑫富 100.00%

2 重庆鑫富 100.00%

3 安庆鑫富 100.00%

4 杭州健宝生物 100.00%

5 亿功得生物 100.00%

6 湖州鑫富 100.00%

7 沈阳圣元 100.00%

8 亿帆国际 100.00%

9 鑫富科技 100.00%

序 号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0 非索医药 100.00%

11 特克医药 100.00%

12 特克医药(韩国) 100.00%

13 特克医药(韩国控股) 100.00%

14 NovoTek公司 100.00%

15 北京新沿线 100.00%

16 赛臻公司 100.00%

17 赛臻(澳大利亚) 100.00%

18 赛臻(韩国) 100.00%

19 赛臻(北京) 100.00%

20 亿帆研究院 100.00%

21 亿帆制药 100.005

22 济圣康泰 71.00%

23 四川德峰 100.00%

24 宿州亿帆 100.00%

25 辽宁亿帆 100.00%

26 湖南芙蓉 100.00%

27 上海亿帆 100.00%

28 香港亿帆 100.00%

29 亿一生物 66.92%

30 香港亿一 66.92%

31 上海亿一 66.92%

32 北京亿一 66.92%

33 新加坡亿一 66.92%

34 爱尔兰亿一 66.92%

序 号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35 美国亿一 66.92%

36 合肥亿帆 100.00%

37 清洋医药 100.00%

38 亿行医药 100.00%

39 欧芬迈迪 100.00%

40 迈缔科医疗 100.00%

41 超扬医药 100.00%

42 合肥希达思进 80.00%

43 亿帆生物 100.00%

44 阿里宏达 100.00%

45 天长亿帆 100.00%

46 沈阳澳华 100.00%

47 西藏鑫富 100.00%

48 合肥淮洋 100.00%

49 美国亿帆 100.00%

50 亿帆优胜美特 51.00%

51 新加坡东人 100.00%

52 优势公司 100.00%

53 四川凯京 51.00%

54 亿本科技 100.00%

55 合肥欣竹 100.00%

56 亿帆制药(美国) 100.00%

57 合肥亿宁 100.00%

58 上海希达思进 100.00%

59 润图医药 100.00%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8发行人2025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取得比例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合肥亿宁 100% 新设

2 上海希达思进 100% 新设

3 润图医药 100% 新设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图表6-9发行人2025年减少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简称 股权处置比例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合肥淮洋 100% 注销

2 美国亿帆 100% 注销

3、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3年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393号);发行人2024年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B10854号);发行人2025年财务报告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B10658号)。

4、发行人近年审计报告中的非标意见、说明段、强调事项

无。

5、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

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2025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公司不存在标准仓单交易,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无影响。

6、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暂无。

7、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无重大差错更正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由于计算时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因此文中表格内各单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在末位可能有误差。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120.94 73,296.89 88,938.85 69,83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1.03

应收票据 117.34 113.40 232.75 177.26

应收账款 141,950.93 139,911.45 136,259.32 111,066.62

应收款项融资 15,940.03 17,082.58 14,177.94 9,640.17

预付款项 11,093.85 7,715.46 7,675.31 11,011.66

其他应收款 7,037.91 7,815.19 9,519.32 7,965.07

存货 117,207.74 125,788.96 105,574.64 92,860.67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36.60 1,433.78 1,037.81 104.15

其他流动资产 16,813.86 19,031.06 14,411.17 14,950.82

流动资产合计 386,719.20 392,188.78 377,827.12 325,114.2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63.89 1,056.44 1,774.23 142.58

长期股权投资 63,948.11 66,828.53 67,626.24 70,203.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75.00 2,475.00 1,500.00 1,500.00

固定资产 192,272.27 175,009.76 128,308.53 136,793.38

在建工程 78,434.40 90,331.60 80,715.32 31,330.57

使用权资产 4,275.31 4,780.83 5,361.98 7,051.95

无形资产 164,507.24 166,785.40 182,608.66 168,276.67

开发支出 68,813.86 70,875.96 74,171.36 92,282.04

商誉 273,742.12 273,742.12 273,742.12 273,742.12

长期待摊费用 2,061.47 2,146.40 3,193.17 4,13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653.29 25,822.05 24,520.72 25,78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560.30 12,457.54 7,229.36 13,608.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7,807.26 892,311.64 850,751.69 824,844.31

资产总计 1,284,526.46 1,284,500.42 1,228,578.81 1,149,958.5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8,427.51 120,370.74 105,766.06 59,435.14

交易性金融负债 5.09 0.00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79,457.82 87,339.15 60,911.51 43,135.58

预收款项 61.65 89.99 126.31 113.53

合同负债 12,678.53 12,398.70 11,236.74 13,209.73

应付职工薪酬 11,742.98 13,675.33 13,836.42 16,038.51

应交税费 6,891.12 6,941.82 7,549.00 5,872.40

其他应付款 39,237.41 35,655.27 42,755.74 29,507.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844.24 26,105.64 55,889.25 50,736.76

其他流动负债 852.53 727.91 634.60 687.47

流动负债合计 289,198.87 303,304.55 298,705.63 218,736.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5,781.96 85,890.14 62,716.32 81,204.27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3,455.38 3,893.18 5,056.06 6,672.9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19.25 2,715.65 2,281.37 2,186.30

预计负债 306.24 272.60 870.24 241.75

递延收益 12,863.31 13,114.32 11,618.33 9,974.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05.35 4,211.43 4,651.32 5,452.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9,231.48 110,097.30 87,193.64 105,731.74

负债合计 408,430.35 413,401.85 385,899.28 324,467.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3,668.37 103,668.37 103,668.37 104,631.84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84,719.60 284,719.60 284,774.25 299,285.23

减:库存股 15,900.43

其他综合收益 -4,735.52 -201.17 -3,174.42 -612.27

专项储备 5,343.66 5,379.67 5,070.16 4,743.42

盈余公积 15,007.50 15,007.50 15,007.50 15,007.50

未分配利润 485,561.87 474,879.14 446,840.92 420,408.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9,565.48 883,453.12 852,186.79 827,563.36

少数股东权益 -13,469.36 -12,354.55 -9,507.25 -2,072.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6,096.12 871,098.57 842,679.53 825,490.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84,526.46 1,284,500.42 1,228,578.81 1,149,958.58

图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5,550.70 513,294.93 515,982.32 406,810.73

营业收入 125,550.70 513,294.93 515,982.32 406,810.73

营业总成本 111,939.50 469,611.34 475,818.09 404,193.37

营业成本 68,009.29 272,665.84 271,305.51 212,193.27

税金及附加 1,362.12 4,956.53 5,044.19 4,595.00

销售费用 26,060.32 115,827.98 122,088.90 111,914.75

管理费用 9,154.51 41,803.86 40,813.62 38,369.16

研发费用 5,437.38 29,137.40 29,196.69 31,238.36

财务费用 1,915.87 5,219.73 7,369.18 5,882.83

加:其他收益 536.51 8,821.17 12,907.81 5,539.13

投资净收益 -460.68 -2,730.99 -1,416.46 -1,506.92

信用减值损失 -928.67 -2,266.71 -5,955.58 -6,442.49

资产减值损失 -748.56 -5,897.78 -10,533.56 -88,736.40

资产处置收益 2.00 1,269.52 3,014.57 257.08

营业利润 12,006.73 42,864.49 38,181.02 -88,271.22

加:营业外收入 88.43 546.97 1,475.87 1,855.01

减:营业外支出 8.91 1,041.04 791.19 486.86

利润总额 12,086.25 42,370.42 38,865.70 -86,903.07

减:所得税 2,514.98 5,025.25 6,503.52 1,661.86

净利润 9,571.27 37,345.17 32,362.17 -88,564.93

持续经营净利润 9,571.27 37,345.17 32,362.17 -88,564.93

减:少数股东损益 -1,111.45 -2,856.95 -6,234.59 -33,45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682.72 40,202.12 38,596.76 -55,107.31

综合收益总额 5,033.56 40,338.05 29,829.21 -83,441.12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14.81 -2,837.32 -6,205.40 -33,430.5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6,148.37 43,175.37 36,034.61 -50,010.53

图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372.24 497,280.76 488,337.68 432,407.6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99.71 5,743.98 8,632.16 9,387.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015.62 32,586.79 35,742.81 17,03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787.57 535,611.53 532,712.66 458,826.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321.99 235,196.06 204,214.75 190,395.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509.47 81,703.84 79,548.01 71,443.18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38.35 42,583.31 40,801.16 45,609.2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133.93 130,291.69 144,075.72 116,520.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303.75 489,774.90 468,639.64 423,96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83.82 45,836.63 64,073.02 34,858.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059.01 79,146.10 144,827.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40 13.39 266.90 430.0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99.55 2,441.32 32.13 501.9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28.73 105.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99.95 10,513.72 79,973.85 145,865.6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571.53 55,923.21 62,815.64 50,408.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1,646.10 148,740.5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71.53 55,923.21 134,461.74 199,14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671.58 -45,409.50 -54,487.89 -53,283.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3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3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6,184.63 185,692.81 200,132.82 185,458.7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88 3,429.20 35,178.5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4.63 185,795.68 203,662.02 220,672.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4,256.05 177,606.62 169,285.28 202,268.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17.02 17,157.77 20,773.42 9,398.3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292.11 2,151.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92 2,448.44 2,330.14 5,927.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902.98 197,212.83 192,388.85 217,59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65 -11,417.15 11,273.17 3,077.7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42.98 -396.96 -369.11 1,459.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650.92 -11,386.97 20,489.20 -13,887.9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76.81 77,763.79 57,274.59 71,162.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027.73 66,376.81 77,763.79 57,274.59

2、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

图表6-13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21.56 2,014.47 9,414.18 23,359.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0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433.37 5,272.10 1,601.74 30,708.13

应收款项融资 368.38 422.25

预付款项 1,426.58 1,465.37 1,489.52 688.62

其他应收款 311,541.47 292,962.92 292,312.20 339,125.73

存货 3,562.09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528.98 4,736.83 10,015.83 867.59

流动资产合计 327,751.96 306,451.68 315,201.85 400,233.6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94,876.32 594,906.27 595,736.68 631,201.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75.00 2,475.00 1,500.00 1,500.00

投资性房地产 498.37 1,460.25 1,513.22 1,557.02

固定资产 1,133.08 1,292.73 1,339.02 1,388.34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464.25

无形资产 1,027.08 919.38 1,083.70 1,212.25

开发支出 22,264.15 22,264.15 22,264.15 22,264.15

长期待摊费用 85.86 97.50 17.48 106.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806.16 6,973.15 6,501.52 979.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85.35 62.48 37.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29,166.03 630,473.77 630,018.24 660,710.56

资产总计 956,917.99 936,925.45 945,220.10 1,060,944.2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29,000.00 5,000.00

应付账款 13,945.13 12,594.97 7,474.93 15,477.7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39 10.75

应付职工薪酬 158.96 359.42 308.90 296.66

应交税费 20.52 617.63 384.57 732.09

其他应付款 136,066.51 117,075.99 60,885.53 138,619.0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912.29 14,912.29 34,142.32 31,399.66

其他流动负债 0.31 1.40

流动负债合计 165,103.41 145,560.29 132,198.95 191,537.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900.00 53,950.00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336.23

递延收益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900.00 54,286.23

负债合计 165,103.41 145,560.29 147,098.95 245,823.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1,639.01 121,639.01 121,639.01 122,602.48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76,968.32 276,968.32 276,968.32 291,905.27

减:库存股 15,900.43

其他综合收益 731.25 731.2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0,906.11 50,906.11 50,438.44 50,438.44

未分配利润 341,569.90 341,120.47 349,075.37 366,074.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1,814.59 791,365.16 798,121.15 815,120.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956,917.99 936,925.45 945,220.10 1,060,944.21

图表6-14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营业收入 835.57 21.19 26,740.69 59,527.65

营业总成本

营业成本 1,130.85 48.30 24,926.45 53,932.99

税金及附加 27.88 149.49 113.27 127.36

销售费用 53.40 348.12 565.80

管理费用 882.82 3,655.38 3,663.48 3,611.98

研发费用 197.87 932.65 6,163.37 3,897.89

财务费用 -2,070.99 -8,373.48 -6,050.20 -4,815.68

加:其他收益 12.05 42.72 39.16 61.52

投资净收益 -0.08 703.57 19,337.56 140,992.66

信用减值损失 -62.69 -287.94 261.75 -77.22

资产减值损失 -27,801.02

资产处置收益 0.01 227.35

营业利润 616.43 4,013.81 -10,359.01 143,184.27

加:营业外收入 2.14 0.01 0.41

减:营业外支出 0.01 54.67 0.98 10.20

利润总额 616.42 3,961.27 -10,359.97 143,174.48

减:所得税 166.99 -715.39 -5,524.36 615.55

净利润 449.43 4,676.66 -4,835.61 142,558.93

综合收益总额 449.43 5,407.91 -4,835.61 142,558.93

图表6-15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3 3,647.76 57,411.56 68,699.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4.72 35,986.45 20,121.32 77,154.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2.29 -32,338.69 37,290.24 -8,455.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1.82 10,538.60 41,214.92 113,153.1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54 4,742.73 23,369.45 12,04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4.28 5,795.87 17,845.46 101,106.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64.13 68,365.67 15,000.00 5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58 47,183.69 84,584.82 145,099.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3.55 21,181.98 -69,584.82 -90,099.0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8.46 24.93 500.46 516.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07.09 -5,335.92 -13,948.67 3,068.7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14.47 7,350.39 21,299.06 18,230.2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21.56 2,014.47 7,350.39 21,299.06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重大会计科目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3/31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120.94 73,296.89 88,938.85 69,83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01.03

应收票据 117.34 113.40 232.75 177.26

应收账款 141,950.93 139,911.45 136,259.32 111,066.62

应收款项融资 15,940.03 17,082.58 14,177.94 9,640.17

预付款项 11,093.85 7,715.46 7,675.31 11,011.66

其他应收款 7,037.91 7,815.19 9,519.32 7,965.07

存货 117,207.74 125,788.96 105,574.64 92,860.67

合同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36.60 1,433.78 1,037.81 104.15

其他流动资产 16,813.86 19,031.06 14,411.17 14,950.82

流动资产合计 386,719.20 392,188.78 377,827.12 325,114.26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063.89 1,056.44 1,774.23 142.58

长期股权投资 63,948.11 66,828.53 67,626.24 70,203.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475.00 2,475.00 1,500.00 1,500.00

固定资产 192,272.27 175,009.76 128,308.53 136,793.38

在建工程 78,434.40 90,331.60 80,715.32 31,330.57

使用权资产 4,275.31 4,780.83 5,361.98 7,051.95

无形资产 164,507.24 166,785.40 182,608.66 168,276.67

开发支出 68,813.86 70,875.96 74,171.36 92,282.04

商誉 273,742.12 273,742.12 273,742.12 273,742.12

长期待摊费用 2,061.47 2,146.40 3,193.17 4,13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653.29 25,822.05 24,520.72 25,78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560.30 12,457.54 7,229.36 13,608.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7,807.26 892,311.64 850,751.69 824,844.31

资产总计 1,284,526.46 1,284,500.42 1,228,578.81 1,149,958.58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近三年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69,836.82万元、88,938.85万元和73,296.8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1.48%、23.54%和18.69%。2025年末货币资金较2024年末减少15,641.96万元,减幅17.59%,主要系银行存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9,102.03万元,增幅27.35%,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图表6-1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66,376.47 77,763.45

其他货币资金 6,920.42 11,175.40

合计 73,296.89 88,938.85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7,501.03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31%、0%和0%。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7,501.03万元,下降1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177.26万元、232.75万元和113.4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5%、0.06%和0.03%。2025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19.35万元,减幅为51.28%,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尚未到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较期初减少所致。2024年末应收票据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55.49万元,增幅为31.30%,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尚未到期兑付的商业承兑汇票较初增加所致。

图表6-19发行人近一年应收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种类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商业承兑汇票 119.37 5.97 113.40 245.00 12.25 232.75

合计 119.37 5.97 113.40 245.00 12.25 232.75

(4)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1,066.62万元、136,259.32万元和139,911.4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4.16%、36.06%和35.67%。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3,652.13万元,增幅为2.68%。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25,192.70万元,增幅为22.68%。

图表6-20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38,834.14 84.00 6,941.71

1-2年 7,982.57 4.83 1,197.39

2-3年 2,467.66 1.49 1,233.83

3年以上 15,999.67 9.68 15,999.67

合计 165,284.05 100.00 25,372.59

图表6-21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第一名 20,808.80 12.59 1,076.77

第二名 12,064.75 7.30 12,064.75

第三名 9,638.06 5.83 550.67

第四名 9,189.35 5.56 479.80

第五名 6,809.77 4.12 340.49

合计 58,510.73 35.40 14,512.47

(5)预付款项

发行人近三年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11,011.66万元、7,675.31万元和7,715.4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9%、2.03%和1.97%。2025年预付款项较2024年末增加40.15万元,增幅为0.52%。2024年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减少3,336.35万元,减幅为30.30%,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图表6-22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预付款项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5,639.83 73.11 7,397.02 96.38

1至2年 1,921.43 24.9 174.55 2.27

2至3年 153.09 1.98 102.62 1.34

3年以上 1.12 0.01 1.12 0.01

合计 7,715.46 100 7,675.31 100

图表6-23发行人2025年12月末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1,489.60 19.31

第二名 886.35 11.49

第三名 549.90 7.13

第四名 222.24 2.88

第五名 177.68 2.3

合计 3,325.77 43.11

(6)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7,965.07万元、9,519.32万元和7,815.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5%、2.52%和1.99%。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待退采购货款、备付金等。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1,704.13万元,减幅为17.90%,主要系长期资产处置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554.25万元,增幅为19.51%,主要系长期资产处置款增加所致。

图表6-24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6,750.54 8,295.00

1至2年 684.29 825.83

2至3年 80.36 98.49

3年以上 300.00 300.00

合计 7,815.19 9,519.32

图表6-25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第一名 代理保证金 2,000.00 1年以内 19.41 100.00

第二名 保证金、待 600.22 1年以内 5.82 30.01

退采购款

第三名 土地保证金 500.00 1-2年 4.85 75.00

第四名 保证金 300.00 3年以上 2.91 -

第五名 保证金 300.00 1年以内 2.91 15.00

合计 - 3,700.22 - 35.9 220.01

(7)存货

发行人近三年存货余额分别为92,860.67万元、105,574.64万元和125,788.9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56%、27.94%和32.07%。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在途物资构成。2025年末存货较2024年末增加20,214.32万元,增幅为19.15%。2024年末存货较2023年末增加12,713.97万元,增幅为13.69%。

图表6-26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129.13 981.87 25,147.26 29,524.11 2,584.02 26,940.10

委托加工物资 24,363.02 - 24,363.02 17,414.58 - 17,414.58

在产品 12,852.75 219.36 12,633.39 10,009.40 351.47 9,657.93

半成品 5,229.59 243.23 4,986.36 4,380.02 219.49 4,160.53

库存商品 56,682.52 3,927.12 52,755.40 46,474.35 2,219.77 44,254.59

发出商品 4,038.76 - 4,038.76 3,146.91 - 3,146.91

在途物资 1,864.77 - 1,864.77 - - -

合计 131,160.54 5,371.58 125,788.96 110,949.38 5,374.74 105,574.64

(8)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4,950.82万元、14,411.17万元和19,031.06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0%、3.81%和4.85%。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和待摊费用。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4,619.89万元,增幅32.06%,主要系报告期待抵扣增值税较年初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539.65万元,减幅为3.61%。

图表6-27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 16,421.16 11,733.66

预缴企业所得税 1,371.23 1,250.31

待摊费用 1,238.67 1,427.20

合计 19,031.06 14,411.17

(9)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70,203.69万元、67,626.24万元和66,828.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51%、7.95%和7.49%。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构成。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797.71万元,减幅1.18%。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2,577.45万元,减幅3.67%。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1,500.00万元、1,500.00万元和2,475.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8%、0.18%和0.28%。2025年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975.00万元,增幅65.00%,主要系报告期战略性投资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1)固定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136,793.38万元、128,308.53万元和175,009.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58%、15.08%和19.61%。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房屋装修及附属设备、机器设备、辅助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安全设备构成。2025年末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46,701.23万元,增幅为36.40%。2024年末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8,484.85万元,减幅为6.20%。

图表6-28 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42,678.56 37,924.10 4,458.95 100,295.51

房屋装修及附属设备 17,945.51 7,103.95 71.96 10,769.59

机器设备 148,683.73 81,278.92 7,944.38 59,460.44

辅助设备 3,804.90 2,314.35 1.38 1,489.18

运输设备 2,591.92 2,235.98 9.53 346.41

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 9,780.62 7,080.54 107.94 2,592.14

安全设备 800.34 743.85 0 56.49

合计 326,285.59 138,681.70 12,594.13 175,009.76

(12)在建工程

发行人近三年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1,330.57万元、80,715.32万元和90,331.6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3.80%、9.49%和10.12%。2025年末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增加9,616.28万元,增幅为11.91%。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增加49,384.75万元,增幅为157.62%,主要系报告期基因重组生物制药基地项目、国际创新中心项目、维生素产业园项目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图表6-29 2024年及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 88,129.70 77,832.40

工程物资 2,201.90 2,882.92

合计 90,331.60 80,715.32

图表6-3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一期工程 4,123.94 - 4,123.94

维生素产业园 61,841.73 - 61,841.73

基因重组生物制药基地项目 18,803.80 - 18,803.80

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项目 858.79 - 858.79

零星工程 2,586.79 85.34 2,501.44

合计 88,215.04 85.34 88,129.70

(13)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为7,051.95万元、5,361.98万元和4,780.8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85%、0.63%和0.54%。2025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581.15万元,减幅为10.84%。2024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689.97万元,减幅为23.96%,主要系报告期部分租赁终止及折旧影响。

(14)无形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无形资产余额分别168,276.67万元、182,608.66万元和166,785.4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0.40%、21.46%和18.69%。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构成。2025年末无形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15,823.26万元,减幅为8.67%。2024年末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14,331.99万元,增幅为8.52%。

图表6-32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352,327.98

土地使用权 45,049.55

专利权 172,239.54

非专利技术 130,838.66

软件 4,200.24

二、累计摊销合计 95,155.69

土地使用权 8,804.84

专利权 19,815.61

非专利技术 63,891.15

软件 2,644.09

三、减值准备合计 90,386.88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84,793.25

非专利技术 5,593.63

软件

四、账面价值合计 166,785.40

土地使用权 36,244.71

专利权 67,630.68

非专利技术 61,353.87

软件 1,556.14

(15)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5,781.20万元、24,520.72万元和25,822.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3%、2.88%和2.89%。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1,301.33万元,增幅为5.31%。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1,260.48万元,减幅为4.89%。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13,608.34万元、7,229.36万元和12,457.5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5%、0.85%和1.40%。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研发款项、工程及设备购置款、预付房产购置款构成。2025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增加5,228.18万元,增幅为72.32%,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工程及设备购置款较年初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6,378.98万元,减幅为46.88%,主要系报告期预付土地购置款确认无形资产所致。

图表6-34 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占比(%)

预付研发款项 110.56 0.89

工程及设备购置款 12,346.99 99.11

合计 12,457.54 100.00

(17)长期待摊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131.75万元、3,193.17万元和2,146.4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50%、0.38%和0.24%。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绿化费、装修费、排污有偿使用费等构成。发行人2025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4年末减少1,046.77万元,减幅32.78%;2024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末减少938.58万元,减幅22.72%,均主要系报告期装修费摊销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5近三年发行人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0,370.74 105,766.06 59,435.14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7,339.15 60,911.51 43,135.58

预收款项 89.99 126.31 113.53

合同负债 12,398.70 11,236.74 13,209.73

应付职工薪酬 13,675.33 13,836.42 16,038.51

应交税费 6,941.82 7,549.00 5,872.40

其他应付款 35,655.27 42,755.74 29,507.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105.64 55,889.25 50,736.76

其他流动负债 727.91 634.60 687.47

流动负债合计 303,304.55 298,705.63 218,736.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5,890.14 62,716.32 81,204.27

应付债券

租赁负债 3,893.18 5,056.06 6,672.9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15.65 2,281.37 2,186.30

预计负债 272.60 870.24 241.75

递延收益 13,114.32 11,618.33 9,974.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11.43 4,651.32 5,452.0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0,097.30 87,193.64 105,731.74

负债合计 413,401.85 385,899.28 324,467.93

(1)短期借款

发行人近三年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9,435.14万元、105,766.06万元和120,370.74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7.17%、35.41%和39.69%。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由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商业票据及信用证贴现构成。2025年末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14,604.68万元,增幅13.81%,主要是本期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所致。2024年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46,330.92万元,增幅77.95%,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借款用于自研及新引进品种上市初期原辅料储备所致。

(2)应付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3,135.58万元、60,911.51万元和87,339.15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9.72%、20.39%和28.80%。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由商品劳务采购款、长期资产购置款构成。2025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26,427.64万元,增幅为43.39%,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应付供应商货物采购款及未达付款条件的设备与工程采购款较年初增加所致。2024年末其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7,775.93万元,增幅为41.21%,主要系报告期期末应付供应商货物采购款增加,以及未达付款条件的设备采购及基建工程款较年初增加。

图表6-3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占比(%)

商品劳务采购款 51,249.15 58.68

长期资产购置款 36,090.00 41.32

合计 87,339.15 100.00

(3)合同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13,209.73万元、11,236.74万元和12,398.7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04%、3.76%和4.09%。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由预收货款、预收商业化独家许可费构成。2025年末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增加1,161.96万元,增幅为10.34%。2024年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1,972.99万元,减幅为14.94%。

图表6-3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占比(%)

预收货款 6,548.12 52.81

预收商业化独家许可费 5,850.58 47.19

合计 12,398.70 100.00

(4)应交税费

发行人近三年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5,872.40万元、7,549.00万元和6,941.8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68%、2.53%和2.29%。2025年末应交税费较2024年末减少607.18万元,减幅8.04%。2024年末应交税费较2023年末增加1,676.59万元,增幅28.55%,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9,507.08万元、42,755.74万元、35,655.2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3.49%、14.31%和11.76%。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保证金、应计未付费用、应付暂收款和其他构成。2025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7,100.47万元,降幅为16.61%。2024年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13,248.66万元,增幅为44.90%,主要系尚未到结算期的暂收款增加所致。

图表6-39 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占比(%)

保证金 6,526.34 18.30

应计未付费用 21,692.55 60.84

应付暂收款 6,814.14 19.11

其他 622.24 1.75

合计 35,655.27 100.00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50,736.76万元、55,889.25万元和26,105.64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3.20%、18.71%和8.61%。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构成。2025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29,783.61万元,减幅为53.29%,主要系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5,152.49万元,增幅为10.16%。

图表6-4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898.18 95.37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207.46 4.63

合计 26,105.64 100.00

(7)长期借款

发行人近三年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1,204.27万元、62,716.32万元和85,890.14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76.80%、71.93%和78.01%。2025年末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加23,173.82万元,增幅为36.95%,主要系报告期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18,487.95万元,减幅为22.77%,主要系发行人保证和信用借款减少所致。

图表6-42 2024年及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 36,988.77 43,572.72

信用借款 5,675.55 5.250.50

信用加保证借款 14.912.29 42.036.33

抵押加保证借款 48.418.00 21,129.28

质押加保证借款 4,793.70 5,194.66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898.18 54,467.18

合计 85,890.14 62,716.32

(8)租赁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租赁负债余额分别为6,672.90万元、5,056.06万元和3,893.1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31%、5.80%和3.54%。2025年末租赁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1,162.88万元,减幅为23.00%,主要系报告期部分租赁终止及租赁付款额支付所致。2024年末租赁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1,616.84万元,减幅为24.23%,主要系报告期部分租赁终止及租赁付款额支付所致。

(9)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5,452.03万元、4,651.32万元和4,211.4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5.16%、5.33%和3.83%。2025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439.89万元,减幅9.46%。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800.71万元,减幅14.69%。

3、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44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3,668.37 103,668.37 104,631.84

其它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84,719.60 284,774.25 299,285.23

减:库存股 15,900.43

其他综合收益 -201.17 -3,174.42 -612.27

专项储备 5,379.67 5,070.16 4,743.42

盈余公积 15,007.50 15,007.50 15,007.50

未分配利润 474,879.14 446,840.92 420,408.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83,453.12 852,186.79 827,563.36

少数股东权益 -12,354.55 -9,507.25 -2,072.7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71,098.57 842,679.53 825,490.65

(1)实收资本

2014年9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资产重组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购买的资产负债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及所产生的收入,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本次重组认定为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故发行股本数量与股本存在差异。

根据2016年度公司股东会决议,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660,478,864股。公司于2017年8月3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6,470股。

根据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完成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30,000股。

2019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2020-2022年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及部分员工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约定条款执行回购程序回购注销股份减少股份数量10,879,750股。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1年、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合计9,634,742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9,634,742股,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9,634,742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9,634,742元。

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股本为121,639.01万股。

图表6-45 2025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明细

单位:万元

实收资本类别 金额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458.17 30.79%

人民币普通股 84,180.84 69.21%

合计 121,639.01 100.00%

(2)资本公积

近三年资本公积分别为299,285.23万元、284,774.25万元和284,719.6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6.26%、33.79%和32.69%,基本保持平稳。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2025年末较2024年末减少54.65万元,减幅0.02%。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4,510.98万元,减幅4.85%。

图表6-47 2025年12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5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83,426.09 - 78.32 283,347.77

其他资本公积 1,348.16 23.67 - 1,371.83

合计 284,774.25 23.67 78.32 284,719.60

(3)其他综合收益

发行人近三年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612.27万元、-3,174.42万元和-201.1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分别为-0.07%、-0.38%和-0.02%。2025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4年末增加2,973.25万元,增幅为93.66%。2024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2023年末减少2,562.15万元,降幅为418.47%。

(4)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20,408.07万元、446,840.92万元和474,879.1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50.93%、53.03%和54.51%,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稳步上升,表明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稳步增长发行人自我积累能力不断增强。

4、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6-48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5,611.53 532,712.66 458,82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774.90 468,639.64 423,968.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836.63 64,073.02 34,858.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513.72 79,973.85 145,865.6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923.21 134,461.74 199,149.1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09.50 -54,487.89 -53,283.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795.68 203,662.02 220,672.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212.83 192,388.85 217,594.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17.15 11,273.17 3,077.7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6.96 -369.11 1,459.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386.97 20,489.20 -13,887.9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7,763.79 57,274.59 71,162.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376.81 77,763.79 57,274.59

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458,826.62万元、532,712.66万元和535,611.53万元,现金流入持续增加,主要系近三年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423,968.14万元、468,639.64万元和489,774.90万元,现金流出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持续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4,858.48万元、64,073.02万元和45,836.63万元,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主要系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于流出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7,031.38万元、35,742.81万元和32,586.79万元,2025年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24年末减少3,156.02万元,减幅8.83%,2024年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23年末增加18,711.43万元,增幅109.86%,主要系发行人2024年收到的政府补助、暂收待结算款项等增加。近三年,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116,520.54万元、144,075.72万元和130,291.69万元,主要是支付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和受限资金等。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45,865.65万元、79,973.85万元和10,513.72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99,149.18万元、134,461.74万元和55,923.21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3,283.53万元、-54,487.89万元和-45,409.50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购建长期资产(开发支出、设备及工程)投资较大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现金流入量分别为220,672.32万元、203,662.02万元和185,795.68万元;发行人筹资现金流出量分别为217,594.59万元、192,388.85万元和197,212.83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077.73万元、11,273.17万元和-11,417.15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由正转负,主要系公司处置子公司少数股东归还往来款、存单解除质押收到的现金减少以及支付租金、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注销子公司返还少数股东投资款增加所致。

近三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3,887.97万元、20,489.20万元和-11,386.97万元。

5、损益情况分析

图表6-49发行人近三年损益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总收入 513,294.93 515,982.32 406,810.73

营业收入 513,294.93 515,982.32 406,810.73

营业总成本 469,611.34 475,818.09 404,193.37

营业成本 272,665.84 271,305.51 212,193.27

税金及附加 4,956.53 5,044.19 4,595.00

销售费用 115,827.98 122,088.90 111,914.75

管理费用 41,803.86 40,813.62 38,369.16

研发费用 29,137.40 29,196.69 31,238.36

财务费用 5,219.73 7,369.18 5,882.83

加:其他收益 8,821.17 12,907.81 5,539.13

投资净收益 -2,730.99 -1,416.46 -1,506.92

信用减值损失 -2,266.71 -5,955.58 -6,442.49

资产减值损失 -5,897.78 -10,533.56 -88,736.40

资产处置收益 1,269.52 3,014.57 257.08

营业利润 42,864.49 38,181.02 -88,271.22

加:营业外收入 546.97 1,475.87 1,855.01

减:营业外支出 1,041.04 791.19 486.86

利润总额 42,370.42 38,865.70 -86,903.07

减:所得税 5,025.25 6,503.52 1,661.86

净利润 37,345.17 32,362.17 -88,564.93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06,810.73万元、515,982.32万元和513,294.93万元,总体呈增加趋势,主要系公司新引进品种卡培他滨片、自研品种亿立舒、易尼康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公司医药产品销售收入增长所致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分为医药、维生素、高分子材料。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404,193.37万元、475,818.09万元和469,611.34万元,总体呈增加趋势,系发行人医药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对应药品采购及原材料采购费用增加、制造费用增加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86,903.07万元、38,865.70万元和42,370.4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88,564.93万元、32,362.17万元和37,345.17万元。2025年较2024年增加4,983.00万元,增幅15.40%。2024年较2023年增加120,927.11万元,增幅136.54%,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营业收入增速快于营业成本以及资产减值下降所致。

三、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50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情况表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流动比率 1.49 1.26 1.29

速动比率 1.06 0.91 0.88

资产负债率 28.22% 31.41% 32.1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6.96 11.39 15.52

公司负债整体规模适中,各项偿债指标良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好水平,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连续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22%、31.41%和32.18%,2023年至2025年末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在30%上下。

公司近三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96、11.39和15.52,近两年数值水平明显升高,说明企业偿还债务利息能力较强。

(二)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51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能力情况表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营业毛利率 47.84% 47.42% 46.88%

净利润率 -21.77% 6.27% 7.28%

净资产收益率 -10.18% 3.88% 4.36%

总资产报酬率 -6.60% 3.85% 3.79%

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毛利率分别为47.84%、47.42%和46.88%,公司盈利水平总体保持平稳。

发行人近三年净利润率分别为-21.77%、6.27%和7.28%,呈上升趋势;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0.18%、3.88%和4.36%,呈上升趋势;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6.60%、3.85%和3.79%,总体呈上升趋势,2023-2025年,发行人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报酬率总体呈上升趋势,说明发行人盈利能力增强。

(三)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52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能力情况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3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5 4.17 3.72

存货周转率 2.41 2.73 2.36

总资产周转率 0.34 0.43 0.41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5、4.17和3.72,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稳定。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1、2.73和2.36。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稳定。

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4、0.43和0.41,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保持稳定。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231,159.07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20,370.7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898.18万元,长期借款 85,890.14万元。

图表6-53: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他流动负债 合计

信用借款 20,812.66 295.59 5,379.97 - - 231,159.07

保证借款 38,786.89 5,541.35 31,447.42 - -

抵押加保证借款 - 3,744.72 44,673.28 - -

保证加信用借款 - 14,912.29 - - -

商业票据及信用证 60,771.19 - - - -

贴现

质押加保证借款 - 404.23 4,389.47

图表6-54: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融资方式 1年内 1-3年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20,370.74 - - 120,370.74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24,898.18 - - 24,898.18

长期借款 - 62,367.73 23,522.41 85,890.14

应付债券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合计 145,268.92 62,367.73 23,522.41 231,159.07

图表6-55: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 抵押加保证借款 保证加信用借款 商业票据及信用证贴现 质押加保证借款 合计

短期借款 20,812.66 38,786.89 - - 60,771.19 - 120,370.7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5.59 5,541.35 3,744.72 14,912.29 404.23 24,898.18

长期借款 5,379.97 31,447.42 44,673.28 - 4,389.47 85,890.14

应付债券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合计 26,488.22 75,775.66 48,418.00 14,912.29 60,771.19 4,793.70 231,159.07

图表6-56: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单位 金额(本金) 借款日 到期日 期限(年) 利率 担保方式

1 杭州鑫富 5600.00 2025年1月17日 2026年1月17日 1 2.60% 保证借款

2 杭州鑫富 8000.00 2025年3月26日 2026年3月1日 1 2.50% 保证借款

3 杭州鑫富 3000.00 2025年3月24日 2026年3月5日 1 2.50% 信用借款

4 杭州鑫富 5000.00 2025年1月17日 2026年1月17日 1 2.60% 信用借款

5 杭州鑫富 2000.00 2025年8月5日 2026年8月4日 1 2.11% 信用借款

6 杭州鑫富 6500.00 2025年8月11日 2026年8月6日 1 1.70% 信用借款

7 上海亿一 950.00 2025年3月7日 2026年3月5日 1 2.25% 信用借款

8 上海亿一 1000.00 2025年4月3日 2026年4月1日 1 2.45% 信用借款

9 上海亿一 10.00 2025年4月29日 2026年4月29日 1 3.40% 信用借款

10 上海亿一 1040.00 2025年5月14日 2026年5月13日 1 2.45% 信用借款

11 上海亿一 600.00 2025年8月29日 2026年8月29日 1 2.75% 信用借款

12 亿帆制药 4000.00 2025年4月16日 2026年4月15日 1 2.20% 保证借款

13 亿帆制药 3588.25 2025年11月24日 2026年5月25日 1 2.08% 信用借款

14 亿帆制药 5000.00 2025年7月1日 2026年6月30日 1 2.11% 信用借款

15 亿帆制药 4160.00 2025年9月5日 2026年9月4日 1 2.11% 保证借款

16 亿帆制药 4000.00 2025年9月4日 2026年9月4日 1 2.11% 保证借款

17 合肥亿帆 8281.19 2025年8月5日 2026年8月3日 1 1.50% 保证借款

18 合肥亿帆 5000.00 2025年8月19日 2026年8月17日 1 1.50% 保证借款

19 合肥亿帆 7000.00 2025年7月23日 2026年7月22日 1 1.45% 保证借款

20 合肥亿帆 6000.00 2025年9月3日 2026年9月4日 1 1.55% 保证借款

21 合肥亿帆 10000.00 2025年9月29日 2026年3月25日 1 0.85% 保证借款加信用借款

22 合肥亿帆 8000.00 2025年7月30日 2026年7月29日 1 2.11% 保证借款

23 合肥亿帆 5000.00 2025年12月17日 2026年12月14日 1 2.11% 保证借款

24 合肥亿帆 7000.00 2025年7月23日 2026年7月17日 1 1.48% 保证借款

25 合肥亿帆 1000.00 2025年7月23日 2026年7月22日 1 2.11% 信用借款

26 合肥亿帆 8000.00 2025年7月23日 2026年7月23日 1 1.48% 信用借款

合计 119,729.44

图表6-57: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单位 金额(本金) 借款日 到期日 期限 (年) 利率 担保方式

1 亿帆医药 14900.00 2024年6月4日 2026年6月3日 1 2.70% 信用加保证借款

2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6年8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7年2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7年8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5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8年2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8年8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9年2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8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29年8月10日 6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9 杭州鑫富 125.00 2023年8月10日 2030年2月10日 6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0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6年8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1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7年2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2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7年8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3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8年2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8年8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5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9年2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6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29年8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7 杭州鑫富 62.50 2023年12月22日 2030年2月10日 6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8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6年8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19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7年2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0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7年8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1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8年2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2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8年8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3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9年2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4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29年8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5 杭州鑫富 137.50 2024年1月23日 2030年2月10日 6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26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6年8月10日 1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27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7年2月10日 1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28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7年8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29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8年2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30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8年8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31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9年2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32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29年8月10日 4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33 杭州鑫富 375.00 2025年6月24日 2030年2月10日 4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34 杭州鑫富 1000.00 2023年8月11日 2026年8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5 杭州鑫富 1000.00 2023年10月16日 2026年8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6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7年2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7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7年8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8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8年2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39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8年8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0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9年2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1 杭州鑫富 170.00 2024年4月17日 2029年8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2 杭州鑫富 180.00 2024年4月17日 2030年2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3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7年2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4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7年8月10日 2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5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8年2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6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8年8月10日 3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7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9年2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8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29年8月10日 4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49 杭州鑫富 800.00 2024年12月25日 2030年2月10日 5 3.35% 抵押加保证借款

50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7年2月10日 1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1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7年8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2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8年2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3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8年8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4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9年2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5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29年8月10日 4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6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8月5日 2030年2月10日 4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7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27年8月10日 1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8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28年2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59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28年8月10日 2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60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29年2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61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29年8月10日 3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62 杭州鑫富 500.00 2025年11月18日 2030年2月10日 4 3.00% 抵押加保证借款

63 合肥欣竹 985.03 2024年5月31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4 合肥欣竹 4946.85 2024年6月17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5 合肥欣竹 499.00 2024年6月20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6 合肥欣竹 578.84 2024年7月8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7 合肥欣竹 408.23 2024年8月6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8 合肥欣竹 229.42 2024年9月3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69 合肥欣竹 490.00 2024年9月5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0 合肥欣竹 490.00 2024年11月8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1 合肥欣竹 524.60 2024年11月8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2 合肥欣竹 701.63 2025年1月3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3 合肥欣竹 405.34 2025年1月24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4 合肥欣竹 328.93 2025年2月19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5 合肥欣竹 934.58 2025年3月21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6 合肥欣竹 1000.00 2025年5月16日 2039年5月30日 14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7 合肥欣竹 600.00 2025年6月20日 2039年5月30日 13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8 合肥欣竹 400.00 2025年7月14日 2039年5月30日 13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79 合肥欣竹 684.00 2025年9月4日 2039年5月30日 13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80 合肥欣竹 816.00 2025年10月20日 2039年5月30日 13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81 合肥欣竹 990.00 2025年12月19日 2039年5月30日 13 3.15% 抵押加保证借款

82 亿帆制药 34.74 2023年11月17日 2026年5月16日 2 3.15% 保证借款

83 亿帆制药 289.50 2023年11月17日 2026年11月16日 2 3.15% 保证借款

84 亿帆制药 122.20 2024年1月22日 2026年1月21日 1 3.15% 保证借款

85 亿帆制药 122.20 2024年1月22日 2026年7月21日 2 3.15% 保证借款

86 亿帆制药 203.67 2024年1月22日 2027年1月21日 2 3.15% 保证借款

87 亿帆制药 1259.13 2024年2月4日 2026年2月3日 1 3.15% 保证借款

88 亿帆制药 1259.13 2024年2月4日 2026年8月3日 2 3.15% 保证借款

89 亿帆制药 2098.55 2024年2月4日 2027年2月3日 2 3.15% 保证借款

90 亿帆制药 109.09 2024年4月12日 2026年4月11日 1 3.05% 保证借款

91 亿帆制药 109.09 2024年4月12日 2026年10月11日 2 3.05% 保证借款

92 亿帆制药 909.08 2024年4月12日 2027年4月11日 2 3.05% 保证借款

93 亿帆制药 488.60 2024年4月16日 2026年4月15日 1 3.05% 保证借款

94 亿帆制药 488.60 2024年4月16日 2026年10月15日 2 3.05% 保证借款

95 亿帆制药 4071.67 2024年4月16日 2027年4月15日 2 3.05% 保证借款

96 亿帆制药 38.40 2024年4月25日 2026年4月24日 1 3.05% 保证借款

97 亿帆制药 38.40 2024年4月25日 2026年10月24日 2 3.05% 保证借款

98 亿帆制药 320.03 2024年4月25日 2027年4月24日 2 3.05% 保证借款

99 亿帆制药 33.27 2024年6月7日 2026年6月6日 1 2.95% 保证借款

100 亿帆制药 33.27 2024年6月7日 2026年12月6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1 亿帆制药 277.21 2024年6月7日 2027年5月12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2 亿帆制药 44.51 2024年7月1日 2026年6月30日 1 2.95% 保证借款

103 亿帆制药 44.51 2024年7月1日 2026年12月30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4 亿帆制药 370.96 2024年7月1日 2027年5月12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5 亿帆制药 32.90 2024年7月15日 2026年1月14日 1 2.95% 保证借款

106 亿帆制药 32.90 2024年7月15日 2026年7月14日 1 2.95% 保证借款

107 亿帆制药 32.90 2024年7月15日 2027年1月14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8 亿帆制药 274.16 2024年7月15日 2027年5月12日 2 2.95% 保证借款

109 亿帆制药 254.72 2025年11月21日 2026年5月20日 1 2.34% 保证借款

110 亿帆制药 254.72 2025年11月21日 2026年11月20日 1 2.34% 保证借款

111 亿帆制药 254.72 2025年11月21日 2027年5月20日 1 2.34% 保证借款

112 亿帆制药 254.72 2025年11月21日 2027年11月20日 1 2.34% 保证借款

113 亿帆制药 254.72 2025年11月21日 2028年5月20日 2 2.34% 保证借款

114 亿帆制药 2122.67 2025年11月21日 2028年11月20日 2 2.34% 保证借款

115 亿帆制药 200.00 2024年5月24日 2026年5月24日 2 2.65% 保证借款

116 亿帆制药 200.00 2024年5月24日 2026年11月24日 2 2.65% 保证借款

117 亿帆制药 8266.28 2024年5月24日 2027年5月24日 3 2.65% 保证借款

118 亿帆制药 200.00 2024年7月16日 2026年1月15日 1 2.65% 质押加保证借款

119 亿帆制药 200.00 2024年7月16日 2026年7月15日 1 2.65% 质押加保证借款

120 亿帆制药 200.00 2024年7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2 2.65% 质押加保证借款

121 亿帆制药 4189.47 2024年7月16日 2027年7月16日 3 2.65% 质押加保证借款

122 亿帆制药 2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6年5月21日 1 2.34% 信用借款

123 亿帆制药 2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6年11月21日 1 2.34% 信用借款

124 亿帆制药 2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7年5月21日 1 2.34% 信用借款

125 亿帆制药 2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7年11月21日 2 2.34% 信用借款

126 亿帆制药 2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8年5月21日 2 2.34% 信用借款

127 亿帆制药 4900.00 2025年11月21日 2028年11月21日 3 2.34% 信用借款

128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1月24日 2026年6月21日 1 2.50% 保证借款

129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1月24日 2026年12月21日 1 2.50% 保证借款

130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1月24日 2027年6月21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1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1月24日 2027年12月21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2 亿帆制药 5188.75 2025年1月24日 2028年1月23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3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2月21日 2026年3月21日 1 2.50% 保证借款

134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2月21日 2026年12月21日 1 2.50% 保证借款

135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2月21日 2027年3月21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6 亿帆制药 5.00 2025年2月21日 2027年12月21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7 亿帆制药 6527.31 2025年2月21日 2028年2月20日 2 2.50% 保证借款

138 上海亿帆 100.00 2024年12月17日 2026年4月21日 1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39 上海亿帆 458.09 2024年12月17日 2026年10月21日 1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0 上海亿帆 167.81 2025年1月3日 2026年10月21日 1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1 上海亿帆 274.11 2025年1月9日 2026年10月21日 1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2 上海亿帆 800.38 2025年1月9日 2027年4月21日 2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3 上海亿帆 199.62 2025年1月21日 2027年4月21日 2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4 上海亿帆 582.79 2025年1月21日 2027年10月21日 2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5 上海亿帆 417.21 2025年2月11日 2027年10月21日 2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6 上海亿帆 645.88 2025年2月11日 2028年4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7 上海亿帆 3754.12 2025年2月12日 2028年4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8 上海亿帆 1245.88 2025年2月12日 2028年10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49 上海亿帆 444.47 2025年3月17日 2028年10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50 上海亿帆 1230.06 2025年5月13日 2028年10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51 上海亿帆 659.17 2025年6月30日 2028年10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52 上海亿帆 247.32 2025年8月28日 2028年10月21日 3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153 上海亿帆 233.94 2025年11月5日 2028年10月21日 2 2.90% 抵押加保证借款

合计 110,020.07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57.26亿元,已使用22.97亿元,尚有可用授信额度为34.29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占总授信额度的59.88%。

图表6-5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总额 剩余授信总额

中信银行 0.7 0.3 0.4

宁波银行 0.85 0.85 0

农业银行 2 0.92 1.08

上海银行 2.16 1.15 1.01

中国银行 2.56 0.86 1.7

徽商银行 3 2.55 0.45

招商银行 3.5 1.2 2.3

工商银行 3.8 1.7 2.1

民生银行 5.5 3.48 2.02

进出口银行 6.49 3.02 3.47

浦发银行 8.7 1.12 7.58

兴业银行 18 5.84 12.16

合计 57.26 22.97 34.29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暂无。

2、发行人最终控制方:

程先锋先生。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三)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发行人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2、截至2025年12月,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6-60:发行人与合营、联营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安徽一加亿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Bioton S.A. 联营企业

ITabMed Co.,Ltd. 联营企业

(四)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6-61: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宁波璐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100.00%的公司

合肥宏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有90.00%股份的公司

嘉兴微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持有6.65%股份的公司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ITabMed子公司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6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BiotonS.A. 采购药品 9,467.48 9,736.22

BiotonS.A. 采购研发服务 9.95 19.32

BiotonS.A. 采购代理市场费 312.42 728.49

BiotonS.A. 销售代理分成 1,602.24 1,700.25

合计 11,392.10 12,184.28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6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研发服务 7.55 14.67

合计 7.55 14.67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6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项目 2025年发生额 2024年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72.20万元 965.13万元

薪酬合计 872.20万元 965.13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67: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余额 2024年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BiotonS.A. 1,489.60 2,417.24

应收账款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45.50 6.45

2、应付项目

图表6-68: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年账面余额 2024年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天劢源和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0.16

六、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对集团外部担保的情况。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及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共计8.77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6.83%,占净资产的比例为10.0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95:近一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6,920.09 共管账户及保证金等

固定资产 40,094.21 抵押取得银行借款用于不动产建设

在建工程 21,170.08 抵押取得银行借款用于不动产建设

无形资产 19,467.36 抵押取得银行借款用于不动产建设

合计: 87.651.72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衍生产品交易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存续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5年12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57.26亿元,已使用22.97亿元,尚有额度为34.29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占总授信额度的59.88%。

图表6-58: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总额 剩余授信总额

中信银行 0.7 0.3 0.4

宁波银行 0.85 0.85 0

农业银行 2 0.92 1.08

上海银行 2.16 1.15 1.01

中国银行 2.56 0.86 1.7

徽商银行 3 2.55 0.45

招商银行 3.5 1.2 2.3

工商银行 3.8 1.7 2.1

民生银行 5.5 3.48 2.02

进出口银行 6.49 3.02 3.47

浦发银行 8.7 1.12 7.58

兴业银行 18 5.84 12.16

合计 57.26 22.97 34.29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暂无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过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本息到期未偿付情形,发行人资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第八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项”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项”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销售金融商品的,金融商品在境内发行,或者销售方为境内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人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张大巍

职位:副总经理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迎江寺路6号

联系电话:0551-65836088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1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最近一季度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四)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五)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企业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七)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八)企业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九)企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企业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十二)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五)企业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如有):不涉及;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李国豪、陈榕

联系方式:0551-62650888-601849/601848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邮箱:cr2021@cib.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cr2021@cib.com.cn或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陈榕、0551-62650888-601848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名称: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先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迎江寺路6号

电话:0551-65836088 传真:/ 联系人:吴婷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电话:010-89926604 传真:010-89926551 联系人:李国豪、陈榕

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电话:010-89926604

传真:010-89926551

联系人:陈榕

律师事务所 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34-35层 法定代表人:刘浩 联系电话:0551-62620429 传真:0551-62620450 联系人:王炜、朱华耀

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南京东路61号4楼 法定代表人:朱建弟 注册会计师:晁喜文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10-63427593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市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编:100032 联系人:发行部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发行人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名称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迎江寺路6号

联系人 : 吴婷婷

电话 : 0551-65836088

传真 : /

邮政编码 : 230001

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15楼

联系人 : 李国豪、陈榕

电话 : 010-89926604

传真 : 010-89926551

邮政编码 : 100005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经营效率指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