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发行期限: 270天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6

第一章释义........................................................................................................................................10

一、常用名词释义....................................................................................................................10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风险...............................................................................13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13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18

第三章发行条款................................................................................................................................19

一、主要发行条款....................................................................................................................19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21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5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25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29

三、发行人承诺........................................................................................................................29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9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3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1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31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4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35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7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44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62

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67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76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79

十一、行业状况........................................................................................................................80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89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89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108

三、重要财务指标分析.........................................................................................................145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46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52

六、或有事项..........................................................................................................................162

七、受限资产情况..................................................................................................................162

八、衍生产品情况..................................................................................................................162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63

十、海外投资..........................................................................................................................163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6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163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164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164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165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165

第八章税项....................................................................................................................................166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168

一、置换..................................................................................................................................168

二、同意征集机制..................................................................................................................168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172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72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72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73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74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75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75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175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176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178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179

六、其他..................................................................................................................................181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82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83

一、违约事件..........................................................................................................................183

二、违约责任..........................................................................................................................183

三、偿付风险..........................................................................................................................183

四、发行人义务......................................................................................................................18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84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84

七、处置措施..........................................................................................................................184

八、不可抗力..........................................................................................................................185

九、争议解决机制..................................................................................................................185

十、弃权..................................................................................................................................185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186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189

一、备查文件..........................................................................................................................189

二、查询地址..........................................................................................................................189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91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核心风险提示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业务涉及长输管网、城镇管网的投资运维,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长输管网面临腐蚀老化、建筑物占压、第三方破坏等安全风险,城镇燃气面临管道老旧、设施老化及操作不当等安全风险,整体面临的安全风险源较多,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开展。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油气体制改革背景下,行业内竞争日益激烈。上游资源型企业依靠资源优势持续向终端市场扩展,下游用户拥有更多样化的气源选择,中游管输业务遭遇其他竞争主体的挑战,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剧。

3、管道发展瓶颈风险

省级支干线管网建设已进入成熟期,基本建成主干天然气管网格局,为持续提高公司管网的负荷率,需对管道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的市场发展应对策略,对管道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要求。

二、情形提示

2023年11月15日,发行人监事由陈玉盛变更为王铮,2023年12月6日,发行人职工监事由王锦珍变更为吴冠琼,2023年度企业2/3以上监事发生变动,为正常变动,无重大不利影响。

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0,015.90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75.05%,主要系公司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193.11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41.15%,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来票结算所致;长期借款为100,193.52万元,较2023年末下降33.42%,主要系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所致。

2025年一季度末,发行人预付款项为9,672.79万元,较2024年末下降41.36%,主要系公司上游供应商结算时点变化所致。

近一年及一期,发行人不涉及其他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一季度不涉及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称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为270天。

四、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包括基础募集说明书、补充募集说明书等,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其他特别议案(如有):不涉及;

6.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五、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九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皖天然气 指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皖能集团 指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指 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最高待偿还余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指 金额5亿元、期限270天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簿记管理人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主承销商 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指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

余额包销 指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约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全部自行购入的行为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人民币元(有特殊说明情况的除外)

近三年 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近一期 指 2024年1-6月

近一期末 指 2024年6月末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

天然气 指 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 成以甲烷为主

燃气 指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燃气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长输管道、长输管线 指 长距离天然气输送管道

CNG 指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0MPa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气约为200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LNG 指 液化天然气(Liquified Natural Gas)。当天然气冷却至约-162摄氏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体积约为原气态时体积的1/600,重量约为同体积水的45%

中石化 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照付不议 指 所谓“照付不议”,是天然气供应的国际惯例和规则,就是指在市场变化情况下,付费不得变更,用户用气未达到此量,仍须按此量付款;供气方供气未达到此量时,要对用户作相应补偿。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水平是根据当前市场的利率水平和超短期融资券信用评级由簿记建档确定。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不确定性。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存续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波动的可能,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受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充裕度及投资者偏好变化等因素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务融资工具转让和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兑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如果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受市场环境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二、与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5亿元、1.25亿元和0.76亿元。总体上看,发行人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3.19%、2.00%和1.09%,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

2.公司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天然气销售,因此盈利水平受天然气价格影响较大。从公司盈利能力看,近三年的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分别为8.62%、8.50%和11.17%,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上升。近三年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2.75亿元、3.26亿元和4.5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4亿元、2.42亿元和3.39亿元。虽然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天然气市场供求整体形势将相对宽松,天然气价格将处于平稳态势,但也不排除天然气价格的再次大幅上涨挤压公司的盈利空间,给公司带来盈利水平波动的风险。

3.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15、1.66和1.50,速动比率分别为2.12、1.62和1.46。如未来出现下降情况,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28.39亿元、32.33亿元和35.52亿元,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98亿元、11.71亿元和13.94亿元,占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的比重分别为35.15%、36.22%和39.25%。公司未分配利润占比较高,如未来出现大额分红事项,可能会对发行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5.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217.72万元、43,862.71万元和49,487.62万元。近三年经营性净现金流总体保持稳定,但如未来出现下降情况,将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产生不利影响。

6.股权投资风险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7,073.84万元、7,073.84万元和7,073.84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2,421.86万元、115,794.02万元和148,753.91万元。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公司参股的天然气销售公司等。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7%、19.68%和22.26%。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86.90万元、2471.64万元和6620.31万元。若市场环境或上述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恶化,公司从上述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天然气市场供求波动带来的风险

天然气行业是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经济的发展速度、发展状况、用气客户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将直接影响天然气市场的供求,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用气销售。未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内用气需求增长幅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盈利能力也存在不确定性。

2.价格波动的风险

由于公司目前缺少天然气储备资源,预计未来1-2年,公司盈利水平仍会受天然气价格的影响。若天然气价格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出现大幅上涨,将给公司带来成本压力,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在建项目风险

天然气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发行人投资在建的项目具有投资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项目建设期间,如出现原材料价格、资金成本、劳动力成本上涨,或者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者政府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在建项目总成本上升,建设期延长,使在建项目风险加大。

4.资产流动性风险

发行人资产主要以输气管线、机器设备及在建工程为主,考虑到输气管线、机器设备折旧因素,加之厂房和在建工程处置变现能力较差,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企业资产流动性将受到不利影响,存在资产流动性风险。

5.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本公司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行等,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6.输售气量变动风险

发行人2023年输售气量分别为 38.82亿立方米,2024年计划输售气量约45亿立方米。发行人总体输售气量呈上升趋势,但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内用气需求增长幅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发行人收入及利润可能存在一定影响。

7.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8.62%、8.50%和11.17%。发行人毛利率随着天然气价格波动,毛利率波动可能会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产生一定影响。

8.市场开发难度加大风险

国家油气管网运营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业竞争格局不断变化,上游资源企业凭借资源强势进入终端市场,下游终端企业自建管线寻求开口,公司市场开发遭受新入竞争者的挤占和城网公司抵触,市场开发难度加大。

9.工程推进难度加大风险

长输管线项目工程本身存在点多、面广、手续多等建设期难题,使公司长输管线项目推进难度进一步加大。

10.占压事件潜在安全风险

公司目前长输管线25条,遍布全省各地,第三方施工占压影响管道事件增多,同时因地方发展需要,管道迁移逐年增多,影响管道运行安全,增加公司成本支出。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生产属于高危行业,生产中受人为和自然因素影响较大,能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准备不足,可能引发煤炭生产事故,将直接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2.关联交易风险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企业较多,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下属企业与联营、合营及其他参股公司之间。本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但如果管理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3.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互相协作、互相制衡、各司其职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公司的经营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4.疫情防控常态化风险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存在变异风险,奥密克戎等变异毒株反复引发区域性疫情事件,给社会经济增长带来巨大负面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将常态化增加疫情防范成本输出,承担疫情突发带来的居民保供压力和工商业停工停产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国家政策变化的风险

我国政府通过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高耗能产业及产业政策对天然气行业实施监管。随着行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政府将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政策或增加新的监管政策,政府未来的监管政策变化有可能会对发行人业务或盈利造成某种程度的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监管风险

国家继续加大环保政策的执行力度,治理环境的力度和控制污染物排放力度将加大,节水、节能等环保政策的实施可能增加公司的资金投入和环保成本。未来环境政策的日趋严格,可能增加发行人的运营成本,影响企业的盈利情况。

3.政府补贴变动风险

发行人作为安徽省属国有企业,受到政府一定程度的政策支持。政府补贴金额的变化对发行人利润总额造成一定的波动风险。

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

诸如地震、台风、战争、疫病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给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直接债务融资余额8.3993亿元,均为可转换公司债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5】SCP【 】号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元)

期限: 270天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366天/平年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元)

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为面值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及利率确定方式: 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面值发行,由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主承销商: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发行方式: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公告日: 2025年月日-月日

发行日: 2025年月日-月日

簿记建档日: 2025年月日-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缴款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5年月日

付息日: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日: 2025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公告: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完成付息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 无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金所

登记和托管: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登记和托管机构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簿记管理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9:00至2025年【】月【】日17:3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定价原则及方式

(1)认购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申购时间截至后,簿记管理人将全部合规申购单按申购利率由低到高逐一排列,取最后一次调整的发行金额作为实际发行金额,所对应的申购利率作为最终发行利率。

(2)认购不足基础发行规模的定价

集中簿记建档中,如出现有效申购总金额小于基础发行规模的情况,可分如下情形处理:

a.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并在簿记截至时间前完成;

b.可与相关各方协商缩减发行金额;

c.推迟或取消发行,择机重新发行。

4.配售

(1)配售原则

簿记管理人将根据债务融资工具申购情况,遵守“价格优先”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金额不得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申购金额。

(2)配售方式

簿记管理人原则上采用如下方式安排配售:

a.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低于或者等于基础发行规模,原则上应对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

b.如簿记区间内的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原则上应对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利率/价格以下的全部合规申购进行全额配售,对等于实际发行金额对应的发行利率/价格的合规申购进行按比例配售。

(3)配售调整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配售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债券承销发行管理小组议定,簿记管理人可对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a.对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设有基本承销额的,须满足对基本承销额的配售;

b.对合规申购总金额超过基础发行规模的,若按比例配售导致出现某配售对象边际上的获配量小于1000万元的情况,经与其协商,可整量配售或不配售。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4)不予配售情况

簿记管理人应当对拟配售对象的情况进行核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簿记管理人集体决策会议议定,可不予配售:

a.拟配售对象的名称、账户资料与其登记不一致的;

b.拟配售对象有违法违规或者违反诚信原则历史的。

如有以上情形,簿记管理人将做好说明和记录,并妥善保存。

5.有效申购不足或缴款不足的应对方案

发行过程中,如出现有效申购金额或缴款额低于基础发行规模,且在提高利率区间再次簿记建档后仍未能解决,导致本次发行面临发行失败的情况,发行人将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协商,选择采取以下方案中的一种:

(1)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对本期债券进行余额包销;

(2)本次发行取消,由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告知承销团成员/投资人。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托管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 】月【】日【17: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 】月【 】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超短期融资券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兴业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871010177599000105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行支付系统号:309391000011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束后,超短期融资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需说明的安排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

发行人本次注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有息债务。本期发行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有息债务。

本次注册募集资金用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性质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起止日期 抵质押情况 借款利率 借款用途 募集资金拟偿还本金额度 募集资金拟偿还利息额度 还款日期

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22,000.00 21,500.00 2022.9.8-2025.9.8 无 1.65% 日常经营 0.00 167.52 2025.9.8

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 29,500.00 2022.7.19-2025.7.19 无 1.60% 日常经营 0.00 157.33 2025.7.19

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8,000.00 8,000.00 2024.6.27-2025.6.27 无 1.95% 日常经营 0.00 42.47 2025.6.27

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10,000.00 9,950.00 2022.8.26-2025.8.26 无 2.45% 日常经营 8,950.00 106.31 2025.8.26

5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 30,000.00 2023.3.10-2026.2.28 无 1.95% 日常经营 30,000.00 382.16 2026.2.28

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10,000.00 10,000.00 2025.1.24-2026.1.23 无 2.27% 日常经营 10,000.00 194.21 2026.1.23

合计 110,000.00 108,950.00 48,950.00 1,050.00

本期募集资金用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主体 贷款性质 借款金额 借款余额 起止日期 抵质押情况 借款利率 借款用途 募集资金拟偿还本金额度 募集资金拟偿还利息额度 还款日期

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22,000.00 21,500.00 2022.9.8-2025.9.8 无 1.65% 日常经营 0.00 167.52 2025.9.8

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 29,500.00 2022.7.19-2025.7.19 无 1.60% 日常经营 0.00 157.33 2025.7.19

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8,000.00 8,000.00 2024.6.27-2025.6.27 无 1.95% 日常经营 0.00 42.47 2025.6.27

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10,000.00 9,950.00 2022.8.26-2025.8.26 无 2.45% 日常经营 8,950.00 106.31 2025.8.26

5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30,000.00 30,000.00 2023.3.10-2026.2.28 无 1.95% 日常经营 30,000.00 382.16 2026.2.28

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金借款 10,000.00 10,000.00 2025.1.24-2026.1.23 无 2.27% 日常经营 10,000.00 194.21 2026.1.23

合计 110,000.00 108,950.00 48,950.00 1,050.00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对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规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发行人募集资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发行人募集资金不用于归还金融子公司的有息负债、对金融子公司出资,不得直接用于参股公司、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发行人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间变更资金用途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四、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控、设立专项偿债基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超短期融资券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一)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协调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超短期融资券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超短期融资券持有人利益。公司已成立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二)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超短期融资券自身的特征,发行人将建立一个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

(三)严格遵循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超短期融资券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息。

(五)货币资金充足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93,667.18万元、592,752.98万元和610,387.71万元,分别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549,873.53万元、660,728.17万元和688,816.56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6,125.45万元、74,505.05万元和71,891.22万元。发行人稳定的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流入和充足的货币资金将为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偿债保障。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海

注册资本 人民币47,804.4468万元

实缴资本 人民币47,804.4468万元

成立日期 2003年2月1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467971596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

邮政编码 230000

电话 0551-62225677

传真 0551-62225657

企业性质 地方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 建设、经营和管理全省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代表安徽省向上游购买天然气资源,向城市管网和大用户销售天然气;开发天然气、煤层气及其它能源应用和相关项目,包括液化气 (LNG)、压缩天然气(CNG)、天然气汽车加气站;从事其它与上述业务相关或辅助的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821号),由原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有限系2003年2月14日由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和安徽省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000.00万元。

2005年8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皖能集团、国风集团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华煤气”)签订的《合资合同》,天然气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安徽中华煤气以相当于人民币52,143,733.00元的美元进行认缴。至此,天然气有限股东变更为皖能集团、国风集团和安徽中华煤气,出资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

2006年4月,根据皖能集团、国风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6]154号《关于接收国风集团退出的省天然气公司股权的批复》,皖能集团以5,097.44万元收购了国风集团持有的天然气有限25%股权。至此,天然气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能源集团持股75%,安徽中华煤气持股25%。

2012年8月,根据天然气有限的董事会决议以及能源集团与安徽中华煤气、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股份”)、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能源”)和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检修”)签订的《投资协议》,天然气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安徽中华煤气、皖能股份、新集能源和皖能检修以现金31,900.00万元进行认缴。此次增资完成后,天然气有限股东分别为皖能集团、安徽中华煤气、皖能股份、新集能源和皖能检修,出资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6,870.00万元、1,530.00万元、1,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

2012年12月27日,根据天然气有限董事会决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的规定,并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821号)批准,天然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天然气有限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712,132,481.07元,扣除现金分红以及账面专项储备12,359,359.53元后的余额689,773,121.54元,按1:0.3653比例折合股本25,200.00万元作为公司的总股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2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8,4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600万元,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0047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发行9.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5月12日进入转股期。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并派1.9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040.3010万股。

2023年2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发行781.60万股。2024年1月,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调动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22.1万股。截止2024年6月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804.4468万股。

截至2024年6月,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1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373.42 42.62 0

2 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9,694.94 20.28 0

3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59.14 4.52 0

4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75.68 4.13 0

5 安徽省皖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875.28 1.83 0

6 王萍 其他 560.00 1.17 0

7 深圳市财富自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富自由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56.76 0.75 0

8 王嘉苓 其他 311.00 0.65 0

9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其他 154.90 0.32 0

10 周凡 其他 154.37 0.32 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历史沿革无重大变化。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皖能集团持有公司203,734,20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2%,为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子公司皖能电力持有公司21,591,3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2%;皖能集团子公司皖能资本持有公司8,752,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因此,皖能集团及其控制方合计持有公司234,078,3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安徽省国资委持有皖能集团100%股权,为皖天然气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关系如下:

图表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皖能集团”,成立于1990年4月9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人代表为陈翔。经营范围: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等。公司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安徽省人民政府是皖能集团唯一出资人,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授权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行出资人权利,对皖能集团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45.44亿元,净资产486.5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3.65亿元,净利润52.71亿元,经营现金流净额为31.77亿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4年,是安徽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安徽省政府授权安徽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监管范围是安徽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安徽省国资委其主要职能有6个方面:一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省属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省属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省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参与指导省属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二是代表省政府向省属企业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是依照法定程序对省属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五是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依法指导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六是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有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无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等方面具有较为充分的独立性。

(一)业务经营独立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皖能集团作出承诺,保证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不正当干预,保证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保证尽量减少、避免皖能集团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从事业务所需的独立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均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使用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没有以资产或信用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也未以公司名义向公司股东提供借款或其他资助。公司不存在任何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人事、工资、福利制度,拥有从事天然气相关业务的各类专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和任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服务,未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制定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独立开立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和监督执行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依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行。各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参与公司管理。自公司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违规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公司内部职能部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作,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设立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部门,完全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共35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2: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 100.00 -

2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 70.00 -

3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池州皖能 100.00 -

4 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皖能清洁 100.00 -

5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液化 45.00 7.00

6 其中: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钧泰 - 51.00

7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邦文 - 51.00

8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嘉汇 - 51.00

9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 51.00 -

10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舒城皖能 100.00 -

11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 60.00 -

12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新奥 51.00 -

13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港华 51.00 -

14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皖能工程 100.00 -

15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枞阳皖能 60.00 -

16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100.00 -

17 其中: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庐江皖能 49.00 51.00

18 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能港清洁 51.00 -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9 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涡阳皖能 70.00 -

20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青阳皖能 100.00 -

21 利辛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利辛皖能 90.00 -

22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智慧能源 70.00 -

23 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铜陵皖能 51.00 -

24 泾县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泾县皖能 51.00 -

25 安徽省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充换电 51.00 -

26 其中: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充换电 - 51.00

27 霍山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综合能源 - 70.00

28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 - 60.00

29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 - 51.00

30 宁国皖能国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宁国皖能综合能源 - 51.00

31 无为皖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为皖能新能源 - 60.00

32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 - 55.00

33 安徽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奥动 - 40.00

34 休宁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休宁皖能综合能源 - 90.00

35 安徽皖能天然气管网运行有限公司 皖能管网 100.00 -

注:发行人通过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乙方)间接持有安徽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另两大股东分别为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持股30%,合肥新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丙方),持股30%,三方均以货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当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合资公司纳入乙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人,乙方推荐3人,丙方推荐1人,且董事会决议需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因此发行人能对公司形成实际控制。

(二)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1.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0年09月0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朱亦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城市燃气设施(含天然气管网、CNG高中压调压站、门站、LNG气化站);向居民生活、商业(包括餐饮、洗浴、宾馆、饭店)、一般民用、工业区等方面供应销售天然气;提供相关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销售天然气灶具、其他天然气器具及相关配件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7,758.46万元,总负债6,117.47万元,净资产11,640.99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49,140.25万元,净利润2,690.86万元。

2.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陶青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城市燃气设施;投资开发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生物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及其他能源项目;销售天然气、天然气灶具、其他天然气器具及相关配件;提供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从事与前述业务相关的其他业务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1,851.22万元,总负债5,898.59万元,净资产5,952.63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2.79万元,净利润835.62万元。

3.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1年09月0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陶青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经营城市燃气管网,供应和销售管道燃气(包括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标准站、子站),销售燃气灶具、其他燃气器具及燃气器具相关配件,向用户(居民用户、公建用户、工业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315.15万元,总负债4,031.04万元,净资产6,284.11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393.10万元,净利润387.37万元。

4.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2年05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先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建设城市燃气管网(LNG、CNG、天然气加气站、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等);向居民生活、工业、商业(包括餐饮、洗浴、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等)方面销售供应管道天然气;提供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险抢修业务;销售天然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配件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658.03万元,总负债3,095.10万元,净资产4,562.93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45.64万元,净利润788.36万元。

5.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先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燃气设施投资与建设(含天然气管网、CNG高中压调压站、LNG气化站、门站),天然气供应销售,车船用天然气的经营及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维护,提供相关管道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天然气灶具及其他天然气器具和相关配件销售及维修,燃气业务服务咨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运营及产生的热水、电能、供冷以及蒸汽和其他附加产品的供应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5,603.17万元,总负债1,570.48万元,净资产4,032.69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330.92万元,净利润-71.90万元。主要原因为冬季价格联动政策延迟导致。

6.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01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天然气管网、CNG高低压调压站、LNG气化站、门站及相关设施建设、经营、维护;天然气设施和设备的设计、建设、经营、维护;天然气输配、经营;车船用天然气的经营及加气站的建设、经营、维护;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的销售;燃气具及配件的销售、维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运营及产生的热水、电能、供冷及蒸汽附加产品的供应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5,177.25万元,总负债4,354.59万元,净资产10,822.66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142.16万元,净利润902.24万元。

7.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03月05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区域天然气支线和城市天然气管网,液化天然气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0,892.79万元,总负债5,207.61万元,净资产15,685.18

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876.66万元,净利润2,757.05万元。

8.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5年01月09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经营、高压中压管道建设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64,185.65万元,总负债51,066.34万元,净资产13,119.31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318.02万元,净利润-700.83万元。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宣宁黄支线投产,折旧大;贷款较多财务费用增加;目前市场开发中,覆盖范围有限。

9.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陶青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在特许经营区域内经营、建设天然气长输管线、城市燃气设施(城市燃气高中压管网、高中压调压站、门站等),向居民、商业(包括餐饮、宾馆、饭店等)、工业等用户供应销售管道天然气;CNG加气站、LNG加注站、油气电合建站建设,经营分布式能源业务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4,924.40万元,总负债11,035.79万元,净资产3,888.61

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7.60万元,净利润-666.82万元。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是桐枞支线完工,折旧大。

10.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于2013年05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陶青福,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省内天然气加气站、加油站、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6,463.49万元,总负债934.64万元,净资产5,528.84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53.89万元,净利润992.41万元。

11.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于2012年02月1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吴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液化天然气投资管理,天然气项目及业务咨询服务,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销售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174.65万元,总负债1,558.79万元,净资产5,615.85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8.83万元,净利润-751.39万元。主要原因为气损较大及市场竞争激烈,销售气量较少导致。

12.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25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324室,法定代表人为陶青福。经营范围包括清洁能源的研发;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转运站投资、建设、管理;液化天然气车船一体化加注站、加油站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279.27万元,总负债4.60万元,净资产1,274.67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76万元。

13.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先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燃气、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工程总承包;燃气、天然气相关技术的开发、咨询、培训及转让;燃气、天然气相关设备、器具的经营和维修;燃气、天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保养、检修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448.60万元,总负债350.49万元,净资产3,098.11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4.85万元,净利润1,243.70万元。

14.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9月25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工业园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3楼329室,法定代表人为陶青福。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燃气经营;供电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73,521.58万元,总负债15,429.19万元,净资产58,092.39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765.15万元,净利润14,558.95万元。

(三)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1.主要参股的公司

图表5-3:发行人2023年12月末主要参股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燃气 合肥 50,000.00 50.00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燃气 深圳 84,265.75 10.00

(1)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7月03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口合肥创新产业园一期C3栋1107室,法定代表人为周海军。经营范围包括天然气管道建设及运营;天然气销售、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除专项许可);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综合能源服务;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建设、投资及运营;天然气相关设备安装、与天然气及其他新能源利用相关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相关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44,899.01万元,总负债174,861.82万元,净资产70,037.1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28万元,净利润34.90万元。

(2)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6日,注册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福强社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301,法定代表人王钢。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能源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销售、运输、仓储液化天然气及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管道燃气投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经营,分布式能源投资经营。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54,069.39万元,总负债350,928.49万元,净资产703,140.9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60,353.69万元,净利润48,205.35万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投资权益情况无重大变化。

六、发行人公司治理

(一)组织结构

图表5-4: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本部下设有26个职能部室:党委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数字智能部、党委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燃气学院、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审计部、法律合规部、纪委纪检室、纪委综合室、战略发展部、资产经营部、项目开发部、安全环保部、生产技术部、工程管理部、工程建设中心、招标采购部、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生产调度中心、管道运行中心、综合能源事业部、技术中心。公司部分职能部门情况:

1、董事会办公室

一、制度建设

(一)负责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规范有序开展。

(二)负责跟踪、研究监管机构对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和要求,制订相应策略,保障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二、证券事务管理

(一)负责筹备和组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有关事务,协助落实会议决议。

(二)负责管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记录。

(三)负责保管公司董事会的印章。

(四)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

(六)负责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七)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负责公司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关注和跟踪媒体报道,及时回复监管部门的问询。

(九)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资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十)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

(十一)负责建立并保持与董事的联系沟通制度,及时提交有关记录、文件和报表,便于董事及董事会进行决策。

(十二)负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培训工作。

(十四)负责在股票交易异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十五)负责在涉及诉讼、关键人员的变动、重大重组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相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建议,并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权益。

(十六)知悉并协助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高管人员的考核、薪酬激励,配合发展战略规划的决策、重大关联交易的审核以及风险管理的决策。

(十七)知悉并协助董事及高管行使职权,使其切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定。

(十八)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和管理。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管理的参与度。

(二)负责建立并维护与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行业协会、媒体、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

(三)负责分析和研究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负责维护公司在证券市场的整体形象。

(五)负责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解答咨询。

四、资本市场运作

(一)负责研究资本市场政策动态。

(二)咨询相关专业机构就资本市场融资进行充分论证。

(三)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向公司提出合理的股权融资方式。

(四)负责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资本市场融资。

(五)负责协调各中介机构、公司相关部门开展资本市场融资业务。

(六)负责牵头组织中介机构、相关部门共同编制资本市场融资方案。

(七)负责向监管部门、主要股东沟通资本市场融资事宜。

(八)负责融资后对相关投资人投资者关系管理。

(九)参与公司的兼并、收购、重组等其他重要经济活动。

五、其他

(一)承担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负责指导、监督子公司“三会”情况,以及涉及业务职责的垂直管理。

(三)负责上市公司业务相关舆论监督和协调。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力资源部

(一)制度建设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人力资源规划

1.组织机构与定岗定编:

(1)负责制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编制总体方案,并指导、审核、监督子公司的组织机构和岗位编制实施工作。

(3)负责制订公司各职能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并指导子公司制定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

2.负责拟订和评估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并指导、审核子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和年度人力资源计划。

(三)人事管理

1.负责员工的调配、调动、晋升管理。

2.负责建立员工素质能力综合评价机制。

3.负责公司人才梯队建设。

4.负责派出人员的服务、考核和管理。

(四)招聘与配置

1.负责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整理并核定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编制公司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员工招聘、竞聘、录用、聘免等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子公司招聘工作,并制定相关制度。

4.负责联系、维护和管理招聘院校、招聘平台等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5.负责题库建设。

6.负责招聘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

7.负责雇主品牌建设。

8.负责离职人员离职访谈工作。

9.负责建立招聘台账。

(五)绩效管理

1.负责根据公司目标,指导、协调、审核公司目标的分解和各部门目标的设定。

2.负责组织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及考核标准。

3.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4.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的记录存档,将相关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5.负责组织开展绩效反馈与面谈。

6.指导子公司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薪酬管理

1.负责组织开展薪酬调查,掌握劳动市场薪酬水平等信息。

2.负责建立公司薪酬体系、福利计划及员工薪酬调整方案,执行薪酬制度。

3.负责发放和解释员工薪酬及福利,开展年度工资总额预决算工作。

4.负责按规定执行社保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员工个税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员工商业保险管理工作。

7.负责协助员工办理异地医疗工作。

8.负责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和使用。

9.负责员工企业年金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审核、监督子公司人工成本和工资总额管理。

(七)劳动关系管理

1.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

2.负责公司员工工作档案的管理。

3.负责办理员工入职及个人信息日常维护。

4.负责人力资源有关报表的制定及更新。

5.负责公司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和军转退役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员工考勤、年休假管理工作。

7.负责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的管理。

8.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工作,制定和执行劳动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标准和程序管理。

(八)培训与开发管理

1.负责燃气学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培训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调研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组织或监督实施。

(九)其他

1.参与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子公司涉及业务职责的垂直管理。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管理部

一、制度建设

负责建立健全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进行审核,建设和管理合并范围内公司财务内控系统,监督检查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会计核算

(一)负责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会计核算,按照内部管理需要和对外报告的要求编制和报送相关会计报表。

(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编写季度、半年、年度披露财务报表和对外信息披露报告中财务相关内容。

(三)组织实施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四)按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三、财务管理

(一)负责编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财务预算,组织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编制全面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监督、统计分析、评价。

(二)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为决策层提供建议。

(三)参与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财务预测和重大投资、资本运作活动;参与价格测算与申报工作,参与拟定与财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组织实施合并范围内公司的资产评估和资产确认工作。

(四)负责资产的会计核算,参与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及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参与新建工程和改线工程的竣工验收及招标采购合同底价编制工作。

(五)协助相关部门及审计机构开展新建工程及改线工程的结算审核;负责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基建财务决算报告,配合中介机构出具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四、资金管理

(一)根据母公司业务需求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销户,负责银行账户的管理,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销户进行审批。

(二)根据已审批单据进行资金支付,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资金进行合规、高效管理。

(三)与银行机构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资金需求办理银行授信;统计分析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并协助业务部门催收应收账款。

(四)根据生产经营资金收支情况和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求,编制年度、季度、月底资金计划。

(五)筹集资金满足母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等资金需要;协助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集资金,并对其融资活动进行审核。

五、税务管理

负责税务相关工作,包括各项税费核算、缴纳、税务报表报送、税务年度汇算清缴、税务评估等。

六、其他

(一)负责保管与银行开户、贷款、外汇、税务等有关业务的证照(卡、章),并及时办理变更。

(二)负责公司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期结算气量、开具发票,并及时传递至相关单位。

(四)负责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项的核对、清理工作,及时整理款项、发票催收清单传递至各业务部门进行催收。

(五)协助配合管输价格的申报、成本监审及定价工作。

(六)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集团公司对公司财务、税收检查。

(七)负责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八)负责子公司年度预算审核。

(九)负责财务管理中心管理。

(十)牵头组织公司项目立项的经济、投资决策审查。

(十一)负责子公司涉及业务职责的垂直管理。

(十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程管理部

一、制度建设

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监督、检查和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项目前期工作

(一)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内部立项工作。

(二)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核准。

(三)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的相关专项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或备案,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安全设施、地震、地灾、文物、矿产压覆、社会稳定等。

(四)负责组织公司基建项目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建设方案编制及审批。

(五)负责组织公司基建项目穿越大中型河流建设方案、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审批。

(六)负责组织公司基建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及集团公司审批。

(七)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八)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执行概算编制及集团公司审批。

(九)协助公司基建项目(咨询服务、施工、物资)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和合同谈判工作。

(十)协助工程建设中心开展工程建设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工程建设监管工作

(一)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监管。

(二)负责公司基建项目施工中的工程成本监管,按权限审查工程进度款和变更签证,并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三)负责公司基建项目进度监管,指导和协助工程建设中心对外协调。

(四)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的合同(不含物资、审计)管理,指导、协助工程建设中心合同管理工作。

(五)指导工程建设中心开展公司基建项目工程档案、信息资料的归档、移交工作。

四、工程验收工作

(一)负责组织公司基建项目竣(交)工验收、移交。

(二)指导、协助、督促公司基建项目施工过程的规划、气象、消防、质监、监检行政许可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

(三)协助公司基建项目试生产方案编制、审批及天然气置换。

(四)指导、协助工程建设中心办理公司基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水土保持验收。

(五)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竣工资料的审核、移交。

(六)负责公司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及相关费用支付手续。

五、管道完整性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公司基建项目建设期数据管理程序、效能评价管理程序。

(二)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建设期数据监管。

六、工程技术管理工作

(一)负责制定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和规定等,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按程序审查新建公司基建项目的施工组织总设计、重大单体施工方案、监理大纲等。

(三)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工程方面知识产权和质量标准提升。

七、其他

(一)负责子公司涉及业务职责的垂直管理。

(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审计部

一、制度建设

负责公司内审规章制度建立及更新工作,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格局,监督、检查和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审计工作

(一)负责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负责开展年度经营成果审计工作。

(三)负责实施企业负责人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四)负责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审计、审计厅审计等迎检工作。

(六)负责按要求进度督促各类内外部审计问题整改工作。

(七)负责跟踪检查公司及子公司对内部审计报告意见(包括政府审计机关、社会中介组织审计意见等)的落实情况。

(八)负责聘请、协调、考核第三方审计机构,并协助其开展审计工作,协助建立与集团公司、政府审计机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

三、工程审计

(一)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工程结算审核单位工作。

(二)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三)负责指导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公司施工项目造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

(五)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审计监督工作。

四、其他

(一)负责开展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负责开展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培训工作。

(三)根据上市公司或行业监管要求需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其他工作。

(四)负责子公司涉及业务职责的垂直管理。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并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则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的职权、构成和议事规则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8)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2)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4)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5)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18)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2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3、监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任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1)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12)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的内部控制建设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重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三会”能够有效运作,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能够充分发挥,实现了公司决策程序和议事程序民主化、透明化、制度化,公司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同时,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内部审计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制度可操作性强,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实现了公司规范、安全的运营。此外,公司还根据国家及地方最新法规政策的调整变化,结合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情况及本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更新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时效性、准确性、可操作性。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会计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财务部,配备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任免。公司财务部对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有权对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本办法的基本要求是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2.财务预算制度

本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本办法所称预算管理是指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考核及监督等环节。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各个环节,企业的经济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行预算控制。

3.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4)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5)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4.资金内控制度

为加强股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股份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各级全资

和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股份公司是股份公司资金管理的决策中心,股份公司财务部是股份公司资金管理职能部门,在资金管理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制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

(2)协调公司与金融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

(3)负责各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

(4)负责办理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及撤销手续;

(5)负责资金收支及核算业务;

(6)负责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专业培。

5.对外担保制度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公司法》、《民法典》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6.重大投资决策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7.资金管理模式

为加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股份公司以各级单位为资金主体,集团财务公司为归集平台。集团财务公司对股份公司各级子公司(含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按规定的比例归集)资金进行归集,在保证集团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率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剩余比例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8.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资金应急调度方面,公司通过集团财务公司实现资金自动归集和集中调度,本部能充分利用集团内整体现金流,满足短期资金的调度需求。公司获得多家银行的大额授信,为短期资金调度打下了扎实基础。公司为皖能集团下属核心企业,集团公司可给予资金支持。

9.融资决策制度

为加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金集团化运作和集约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统一管理股份公司融资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实施集团化运作,负责牵头融资管理小组工作,审核各级子公司年度及月度融资方案,并对融资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统筹协调集团内部融资以及与外部金融机构的合作;负责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工作,组织开展创新融资方式的研究与应用;负责按有关规定披露融资相关的信息;负责公司本部日常融资管理,指导各级子公司融资工作。

10.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经充分了解《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所确定的信息披露制度。公司已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的专门制度,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共4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吴冠琼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6名,具体如下:

图表5-5: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

姓名 公司职务 任职起始日期 任职结束日期 年龄 性别

吴海 董事长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48 男

朱文静 副董事长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46 女

纪伟毅 副董事长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9 男

徐伟 董事 2024年12月13日 2025年4月7日 59 男

魏鹏 董事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41 男

张为义 董事 2023年11月15日 2025年4月7日 60 男

倪井喜 董事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5 男

王肖宁 董事 2024年12月13日 2025年4月7日 54 女

罗守生 独立董事 2024年9月19日 2025年4月7日 68 男

李鹏峰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0 男

孟枫平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5 女

章剑平 独立董事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6 男

陈新宜 监事会主席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47 女

王峥 监事 2023年11月15日 2025年4月7日 43 男

吴冠琼 职工监事 2023年12月6日 2025年4月7日 42 男

朱亦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8 女

陶青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1 男

张先锋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2022年4月7日 2025年4月7日 51 男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1、董事简历

(1)董事

吴海先生,曾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皖能合肥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管,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副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建设管理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主任。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合规总监。

朱文静女士,曾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业务主办、审计部业务主办,安徽省响洪甸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岗,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财务管理部副主任。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

纪伟毅先生,曾任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江苏及安徽区域)、执行副总裁。现任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行政委员会成员暨内地公用业务营运总裁、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

徐伟先生,曾任上海华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河北省天然气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港华集团华东区域副总裁,港华集团内地公用业务营运管理中心主任、高级副总裁。现任港华集团内地公用业务高级副总裁暨华中区域总经理。

魏鹏先生,曾任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主管,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主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源项目开发部主管。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

张为义先生,曾任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工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本公司董事。

倪井喜先生,曾任安新集矿区组织部干事,淮南市煤电总公司人事处干事、政治部任科长、团委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二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一矿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纪委书记,国投新集公司新集三矿党委书记兼经营矿长,国投新集公司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供应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销售部部长,国投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兼杨村矿党总支书记,国投新集公司、中煤新集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中煤新集公司首席经济师,新能源事业部部长。

王肖宁女士,曾任安徽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

罗守生先生,曾任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现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鹏峰先生,曾任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安徽中科永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孟枫平女士,曾任合肥农村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助教,日本名古屋市立大学经济学部访问学者,合肥市蜀山区第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安徽农业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安徽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安徽泗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章剑平先生,曾任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监察处法务,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世纪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安徽卓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2)监事简历

陈新宜女士,曾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阜阳华润电力公司财务总监,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主任。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

王峥先生,曾任新加坡毕马威会计事务所审计经理,新加坡长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超人智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吴冠琼先生,曾任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主任、战略营销部主任,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省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朱亦洪女士,出生于196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合力叉车集团内部审计员,深圳市光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光大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深圳市清华茂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雅都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永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鼎识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深圳港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陶青福先生,曾任宣州金亭粉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会计,安徽飞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安徽天圆粉体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川气办、市场部主任,广德宣燃天然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先锋先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淮南燃气总公司信息中心主任,淮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信息中心经理、生产运营部副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公司管道运行中心经理,皖能港华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岗总人数1177人。按岗位分类,生产人员占 44.52%,销售人员占9.77%,技术人员占23.28%,财务人员占6.80%,行政人员占15.63%。按受教育程度分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占比8.24%,大学本科占比50.47%,大学专科占比37.64%,其他占比3.65%。详见下表:

图表5-6: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员工情况

单位:人

按岗位分类 人数 占比 按受教育程度分类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524 44.5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97 8.24%

销售人员 115 9.77% 大学本科 594 50.47%

技术人员 274 23.28% 大学专科 443 37.64%

财务人员 80 6.80% 其他 43 3.65%

行政人员 184 15.63%

合计 1,177 100.00% 合计 1,177 100%

综合来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且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公司的业务及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员工文化素质较高,年龄构成较合理,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八、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营业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等业务。

长输管线业务: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用户等下游客户,包括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大用户提供代输服务。

CNG/LNG业务:将天然气加工为CNG/LNG,或通过贸易采购CNG/LNG并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户等下游客户。

城市燃气业务: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天然气。

(二)整体经营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为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天然气产品分类主要包括长输管线、CNG/LNG和城市燃气,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图表5-7: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长输管线业务 194,928.61 66.94% 42,4987.15 69.91% 421,790.44 71.37% 332,592.

CNG/LNG业务 15,365.81 5.28% 26,951.16 4.43% 41,501.27 7.02% 66,569.2

城市燃气业务 78,396.56 26.92% 154,733.78 25.45% 127,658.27 21.60% 93,608.

充换电及其他业务 2,497.26 0.86% 1,228.12 0.20% 35.89 0.01% -

主营业务收入 291,188.24 100% 607,900.21 100.00% 590,985.86 100.00% 492,77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2,770.01万元、590,985.86万元、607,900.21万元和291,188.24万元。

公司202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2,770.01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实现收入332,592.68万元,占比67.49%;CNG/LNG业务板块实现收入66,569.21万元,占比13.51%;城市燃气业务板块实现收入93,608.12万元,占比19.00%。

公司2022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90,985.86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21,790.44万元,占比71.37%;CNG/LNG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1501.27万元,占比7.02%;城市燃气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27,658.27万元,占比21.60%;充换电业务板块实现收入35.89万元,占比0.01%。

公司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7,900.21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实现收入42,4987.15万元,占比69.91%;CNG/LNG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6,951.16万元,占比4.43%;城市燃气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54,733.78万元,占比25.45%;充换电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228.12万元,占比0.20%。

公司2024年6月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1,188.24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94,928.61万元,占比66.94%;CNG/LNG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5,365.81万元,占比5.28%;城市燃气业务板块实现收入78,396.56万元,占比26.92%;充换电及其他业务板块实现收入2,497.26万元,占比0.86%。

2.主营业务成本情况分析

图表5-8: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长输管线业务 170,652.80 66.69% 379,297.30 70.12% 383,519.81 70.82% 303,792.28 67

CNG/LNG业务 14,447.69 5.65% 24,570.94 4.54% 39,374.50 7.27% 63,960.62 14

城市燃气业务 67,707.98 26.46% 135,221.62 25.00% 118,536.89 21.89% 82,713.50 18

充换电及其他业务 3,081.52 1.20% 1,824.00 0.34% 116.02 0.02% -

主营业务成本 255,889.99 100% 540,913.86 100.00% 541,547.22 100.00% 450,466.41 1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50,466.41万元、541,547.22万元、540,913.86万元和255,889.99万元,变动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集中在长输管线业务,和营业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为450,466.41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成本303,792.28万元,占比67.44%;CNG/LNG业务板块成本63,960.62万元,占比14.20%;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成本82,713.50万元,占比18.36%。

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为541,547.22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成本383,519.81万元,占比70.82%;CNG/LNG业务板块成本39,374.50万元,占比7.27%;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成本118,536.89万元,占比21.89%;充换电业务板块成本116.02万元,占比0.02%。

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为540,913.86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成本379,297.30万元,占比70.12%;CNG/LNG业务板块成本24,570.94万元,占比4.54%;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成本135,221.62万元,占比25.00%。充换电业务板块成本1,824.00万元,占比0.34%。

公司2024年6月底主营业务成本为255,889.99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成本170,652.80万元,占比66.69%;CNG/LNG业务板块成本14,447.69万元,占比5.65%;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成本67,707.98万元,占比26.46%。充换电及其他业务板块成本3,081.52万元,占比1.20%。

3.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分析

图表5-9: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润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输管线业务 24,275.81 68.77% 45,689.85 68.21% 38,270.63 77.41% 28,800.40 68.08%

CNG/LNG业务 918.21 2.60% 2,380.22 3.55% 2,126.77 4.30% 2,608.59 6.17%

城市燃气业务 10,688.58 30.28% 19,512.16 29.13% 9,121.38 18.45% 10,894.62 25.75%

充换电及其他业务 -584.26 -1.66% -595.88 -0.89% -80.13 -0.16% - -

主营业务毛利润 35,298.25 100% 66,986.35 100.00% 49,438.64 100.00% 42,303.60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润分别为42,303.60万元、49,438.64万元、66,986.35万元和35,298.25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主要集中在天然气相关业务,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基本一致。

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润为42,303.60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毛利润28,800.40万元,占比68.08%;CNG/LNG业务板块毛利润2,608.59万元,占比6.17%;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毛利润10,894.62万元,占比25.75%。

公司2022年度主营业务毛利润为49,438.64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毛利润38,270.63万元,占比77.41%;CNG/LNG业务板块毛利润2,126.77万元,占比4.30%;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毛利润9,121.38万元,占比18.45%。

公司2023年度主营业务毛利润为66,986.35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毛利润45,689.85万元,占比68.21%;CNG/LNG业务板块毛利润2,380.22万元,占比3.55%;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毛利润19,512.16万元,占比29.13%。

公司2024年6月底主营业务毛利润为35,298.25万元,其中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毛利润24,275.81万元,占比68.77%;CNG/LNG业务板块毛利润918.21万元,占比2.60%;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毛利润10,688.58万元,占比30.28%。充换电及其他业务板块毛利润为负主要系该板块成立的时间不久,当地市场尚处于培育开发阶段所致。

4.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分析

图表5-10: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毛利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长输管线业务 12.45% 10.75% 9.07% 8.66%

CNG/LNG业务 5.98% 8.83% 5.12% 3.92%

城市燃气业务 13.63% 12.61% 7.15% 11.64%

充换电及其他业务 -23.40% -48.52% -223.27% -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12% 11.02% 8.37% 8.58%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58%、8.37%、11.02%和12.12%。其中,公司长输管线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8.66%、9.07%、10.75%和12.45%;CNG/LNG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92%、5.12%、8.83%和5.98%;城市燃气业务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1.64%、7.15%、12.61%和13.63%。充换电及其他业务板块毛利率为负主要系该板块成立的时间不久,当地市场尚处于培育开发阶段所致。

(三)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

1、业务板块介绍

(1)长输管线业务

1)盈利模式

发行人是安徽省内以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运营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天然气供应商。,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提供天然气运输服务和销售服务获取利润。长输管线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主要收入来自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2)上下游产业链模式

发行人上游主要为主流天然气供应商,下游为省内管道沿线各城市和用户。

3)产销区域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新建设投产宝镁支线、燃气电厂支线,全线贯通六霍颍支线、桐枞支线,此前已累计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芜铜支线、利阜支线、利淮支线、合巢支线、龙塘支线、利亳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合六支线、广德支线、池铜支线、霍山支线、利颍支线、定凤支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南陵-泾县支线、青阳支线、等长输管线,实现向全省16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等地建成五多座CNG加气站;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积极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城燃子公司,形成了长输业务、CNG/LNG业务、城网业务、辅助业务等四大板块。

4)关键技术工艺

皖天然气的长输管线技术以高钢级管道、智能监测、压缩输送为核心,符合行业标准并具备区域适应性。未来需在氢能兼容、大规模储气、碳减排等领域加强研发,以应对能源转型挑战。

5)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安徽省主要的天然气长输管线投资建设及运营企业,在安徽省长输管道建设中具有区域先入优势。截止2024年6月末,公司在省内建成投运的天然气长输管线占全省长输管道总里程约55%,依托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国家干线,不断推进省级干线、支线管道、储气设施建设,基本构建起纵贯南北、连接东西、联沟通西气和川气的全省天然气管网体系。在全省气源调度、保障安全平稳可靠供气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CNG/LNG业务

公司管网已经覆盖了安徽省内各主要城市,但未通达管道气的偏远区县市场正在使用或规划使用CNG或LNG进行供气。CNG或LNG的使用有利于将天然气普及至偏远区县等地区,为下一步该地区长输管道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等地建成五多座CNG加气站;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积极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城燃子公司,形成了长输业务、CNG/LNG业务、城网业务、辅助业务等四大板块。

(3)城市燃气业务

1)盈利模式

发行人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天然气。

2)上下游产业链模式

发行人上游主要为主流天然气供应商,下游为省内管道沿线各城市和用户。发行人负责各经营区域内投资、建设城市燃气设施,包括天然气管网、门站、CNG高中压调压站、CNG子站、LNG加注站门站等,向经营区域内居民生活、工商业、公福用户供应销售天然气,在经营区域内提供管道天然气设施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成品油、充换电、氢能等综合能源服务,天然气器具及相关零配件销售等增值服务,以及负责特许经营范围内能源产业延伸(分布式能源、储气设施、清洁能源等)发展与推广。

3)产销区域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积极参与城市天然气管网的开发建设和投资经营,拥有多家控股参股城燃子公司。

4)关键技术工艺

发行人的城市燃气业务是通过高压干线、中压支线和低压配气管网将燃气输送到各地的用户终端。管网系统的监控与维护至关重要,需借助SCADA系统实时监控燃气的压力、流量和安全状况。

5)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安徽省主要的天然气长输管线投资建设及运营企业,在安徽省长输管道建设中具有区域先入优势。截止2024年6月末,公司在省内建成投运的天然气长输管线占全省长输管道总里程约55%,依托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国家干线,不断推进省级干线、支线管道、储气设施建设,基本构建起纵贯南北、连接东西、联沟通西气和川气的全省天然气管网体系。在全省气源调度、保障安全平稳可靠供气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表5-11: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城市燃气运营主体特许经营权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管网长度(公里) 特许经营权年限 起始日期 结束日期

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城区) 661.00 30 2009/7/6 2039/7/5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邱村镇) 30 2012/11/2 2042/11/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柏垫镇等南部五个乡镇经营权) 30 2018/1/3 2048/1/2

2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22.32 30 2010/12/3 2040/12/2

3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91.57 30 2010/7/26 2040/7/25

4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63.44 20 2012/5/30 2032/5/29

5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22.05 30 2013/11/1 2043/11/1

6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535.05 30 2013/4/18 2043/4/18

7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45.78 30 2014/1/17 2044/1/16

8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经济开发区) 163.70 30 2016/4/22 2046/4/22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颍上分公司:循环园区)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 30 2014/7/8 2044/7/8

30 2013/9/26 2043/9/26

9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353.00 30 2014/12/11 2044/12/10

合计 2557.91

管网维护方面,发行人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同时根据管道类型、管道压力、管径大小、第三方施工情况或隐患情况制定日、周、月巡检计划,加强对重点管道巡检和安全监护,主要采用人员手持泄漏检测仪徒步巡检,同时定期开展车载泄漏检测和防腐层检测。

表5-12:发行人各业务板块近三年折旧和营运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成本项目 2023年金额 占比 2022年金额 占比 2021年金额 占比

长输管线业务 折旧 8,288.08 1.53 10,099.08 1.86 11,269.43 2.5

营运成本 498,306.14 92.12 485,550.45 89.66 372,831.27 82.77

CNG/LNG业务 折旧 247.63 0.05 351.24 0.06 374.96 0.08

营运成本 25,634.01 4.74 42,461.06 7.84 71,742.73 15.93

城市燃气业务 折旧 2,931.94 0.54 3,148.54 0.58 4,217.63 0.94

营运成本 146,088.56 27.01 151,421.35 27.96 85,425.47 18.96

充换电业务 折旧 453.41 0.08 26.00 0.00

营运成本 1,370.58 0.25 90.02 0.02

合并抵消 营运成本 142,406.51 26.33 151,600.51 27.99 95,395.07 21.18

合计 540,913.86 100.00 541,547.22 100.00 450,466.41 100.00

2、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1)环境保护

天然气是公认的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的污染物很少,管道输送过程中也不会产生污染物。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制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实现安全排放。

公司针对环境保护要求,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制度并有效执行。公司在各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相应的环保验收手续并取得了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安全生产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一切风险都可控制、一切事故都可预防”的安全管理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各级安全生产通知精神,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努力创建安全型企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

①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公司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监督检查、考核等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各支线、站场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在公司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实现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

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是安全生产的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规章制度,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制度化管理,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办法》、《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办法》及《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加大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以持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图表5-13: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期间 预算总投资 资金来源 自有资本金 资本金到位情况 已投资金额 合规性批复 建设进度 未来3年投资计划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六霍颖支线 线路全长167Km;设计管径 DN600/DN300;设计 压力6.3MPa;新建站场3座,改扩建1座 2021-2024年 7.54 自有资金27%,外部 融资73% 2.10 已到位 2.10 皖发改能源函【2018】767号、皖政地(增减挂钩) 【2021】60号、皖环函【2020】60号 95% 0.16 - -

桐城-枞阳支线 全长42 Km;管径DN400;压力6.3MPa;新建站场1座,改扩建1座 2021-2023年 1.25 自有资金20%,外部融资80% 0.25 已到位 0.78 皖发改能源函【2018】150号、皖政地【2019】696号、皖政地【2021】402号、皖环函【2020】475号 100% - - -

智能管控中心 超高层办公楼(单体含裙楼)改造及装饰装修:建筑标高146.4米,地下2层、地上33层,建筑面积为71955.71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59966.20平方米 2023-2024年 3.17 自筹 3.17 已到位 2.61 无 85% 0.56 - -

合计 11.96 5.52 5.49 0.72 - -

注:智能管控中心项目为办公楼,因此无合规性批复。

1、六霍颖支线

建设六安-霍邱-颍上干线及配套川气联络线、寿县-霍邱支线。其中:干线管道起点位于六安天然气合建站,途经六安市金安区、淮南市寿县、阜阳市颍上县,终点为颍上输气站,干线管道长度约为121公里,设计压力为6.3兆帕,管径600毫米。川气联络线起点为六安天然气合建站,途径六安市金安区、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合肥市肥西县,终点为肥西-六安支线3号阀室,管道长度约15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600毫米;寿县-霍邱支线起点为寿县输气站,终点为霍邱输气站,管道长度约31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300毫米.新建六安、寿县、霍邱输气站,改扩建颍上输气站、肥西-六安支线3号阀室,在六安市、颍上县、霍邱县境内新建阀室各1座、在寿县境内新建阀室2座。目前项目建设进度95%。

2、桐城-枞阳支线

建设桐城至枞阳天然气管道,管道起点位于已经建成的桐城输气站,途径桐城市、枞阳县,终点位于枞阳县会宫输气站,管道长度42公里,设计压力6.3兆帕,管径400毫米,建设会宫输气站及沿线阀室等配套设施,设计输气能力为5.2亿方/年。目前项目建设进度100%。

上述在建工程相关项目核准、环评批复及用地审批等手续完备,在建工程合法合规。

3、智能管控中心

建设皖能智能管控中心装饰装修及改造工程。皖能智能管控中心为超高层办公楼,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云谷路与贵州路交口西南角,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33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1955.71平方米,共1幢单体含裙楼,建筑标高146.4米,地下2层、地上33层,办公建筑面积59966.20平方米。本项目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3家共同出资建设,为自筹资金。建设周期为365日历天,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结算二次审计工作。

(二)拟建工程

发行人未来拟建项目总投资16.23亿元,拟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工程名称 项目内容 建设期间 总投资 合规性批复 未来3年投资计划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宿州-淮北-萧县-砀山管线 线路全长180Km;设计管径DN700;设计压力10.0MPa;新建站场4座,阀室9个 2024-2026年 11 皖发改能源函【2021】258号 2.01 1.8- -

固镇-灵璧-泗县管线 线路全长72Km;设计管径DN600;设计压力6.3MPa;新建站场2座 2024-2026年 3.40 皖发改能源函【2021】295号 0.67 0.45- -

苏皖联络线 线路长度18.0km,管径为D610mm,全线设计压力为6.3MPa;新建站场1座 2024-2025年 1.83 发改核准[2023]111号 0.23 -0.5 -

合计 16.23 2.91 2.75 -

1.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天然气管道工程:天然气宿州-淮北-萧县-砀山干线项目管道起点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境内拟建的宿州输气站,途径宿州市埇桥区,淮北市烈山区、杜集区,宿州市萧县、砀山县,终点位于9#阀室。该项目管线全长约180公里,设计管径DN700,设计压力10兆帕,新建输气站4座,分别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淮北市杜集区、宿州市萧县、砀山县;新建阀室9座,分别位于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宋疃镇、烈山镇,宿州市萧县丁里镇、孙圩子乡、酒店乡,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薛楼板材加工园、曹庄镇。

2.固镇-灵璧-泗县天然气管道工程:管道起自拟建的宿州-蚌埠干线固镇输气站,途径蚌埠市固镇县,宿州市灵璧县、泗县,终于泗县境内的泗县输气站,全长70公里,设计管径为DN600,压力6.3兆帕。配套建设灵璧输气站、泗县输气站,灵璧境内建设1#阀室,泗县境内建设2#阀室、3#阀室。

3.苏皖天然气管道联络线管道工程:管道起点为苏皖交界处新杭镇板桥村,管道全线在新杭镇境内,设置新杭输气站。工程线路长度约为18.0km,管径为 D610mm,全线设计压力为6.3MPa。设置1座输气站,为新杭输气站。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长远,科学布局,按照“打造资源池、延长产业链、涵养生态圈”的理念,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亿燃气”目标。

公司将强化“一体多翼”“通江达海”发展战略,以长输板块业务为主体,拓展销售贸易、城市燃气终端、工程运行维护、综合能源业务等多翼发展;拓展对外合作发展,打造“南北互达”、“东西贯通”、“通江达海”、“多能互补”的立体式、智能化的全省综合能源供应体系,实现规模领先、效益领先、管理领先、服务领先、品牌领先、技术领先、人本领先,初步建成区域领先的综合能源服务商。

1、巩固长输管网优势地位。构建纵贯南北、连接东西的全省天然气管网体系。巩固完善川气和西气互联互通的供气格局;拓展国家级干线资源入皖,积极引入青宁线等国家天然气干线资源,并争取参与建设,提升气源保障能力;积极谋划与邻省天然气管线的联通,参与沿海LNG接收站,长江、内河LNG加注站,打通江海联运,借船出海,共同组成多层次、立体化天然气管网体系。

2、持续做大做强城网板块。通过并购重组多种方式积极获取地方燃气特许经营权,做大城网板块规模,形成规模效应。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城网子公司增值业务,打造新利润增长点。开展创标对标工作,推动城网子公司业务流程标准化、制度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使城网子公司管理再上新台阶。

3、提升销售贸易业务发展。推动公司实现“运销分离”,组建了安徽省天然气销售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转型发展皖能清洁能源公司,整合国皖液化,加强CNG和LNG业务能力,打造省内LNG贸易平台。促进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全力拓展下游产业,做强做优终端市场。

4、延伸燃气配套工程服务。推进皖能工程公司市场化运作,提升业务资质等级,锻炼专业团队,在承接内部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外部业务,力争承揽油气管道建设工程。着眼天然气工程相关延伸服务,多措并举,构建工程业务板块。

十一、行业状况

(一)发行人行业状况

天然气产业可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三个环节。上游生产主要包括天然气开采、净化。中游输送是将上游天然气送往下游分销商经营的指定输送点。下游分销指向终端用户销售天然气。目前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和运营、CNG/LNG及城市燃气业务,属于天然气行业的中游及下游。

我国天然气资源主要包括常规天然气资源,以及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资源储量丰富,发展潜力较大。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预测,我国常规天然气地质资源量为90万亿立方米,最终可采资源量约50万亿立方米;全国埋深4,500米以浅页岩气地质资源量122万亿立方米;埋深2,000米以浅煤层气地质资源量30万亿立方米;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资源量约800亿吨油当量。

随着全社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日益受到重视,我国天然气市场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尽管国内天然气生产量、消费量以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增长较快,但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仍较低。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发改能源〔2017〕1217号)提出,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国现代清洁能源体系的主体能源之一,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提出,加快天然气开发利用,促进协调稳定发展,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路径。

安徽省天然气资源较少,产量较低,区域内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主要通过构建西气、川气、LNG气源和省内非常规天然气(煤制天然气、焦炉气制天然气、页岩气)多气源相互补充,互联互通、多环网的供气格局,以保证全省的用气安全和稳定。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煤改气”项目的不断推进,安徽省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近三年安徽省天然气消费量均超过50亿立方米,随着疫情的有效防控和经济的复苏,预计安徽省天然气需求有望恢复增长。

1、天然气管输行业概况

(1)世界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概况

世界天然气的生产和消费呈现不同的区域特点,天然气产区远离消费区是天然气管道发展的前提。

输气动力技术和管道材料研发技术是影响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最主要的两个技术因素。早期天然气的输气动力全靠井口压力,输送距离非常有限。随着现代社会对天然气需求量的日益增加,天然气长输管线朝着大口径、高压力方向发展。

美国能源信息署预测,世界天然气的年均消费增长速度将达1.7%,2025年和2030年世界天然气消费量分别达4.23万亿立方米和4.47万亿立方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增强,天然气管道建设仍将在世界范围内持续增加。

(2)中国天然气管输行业发展概况

自20世纪60年代我国建立了第一条输气管道巴渝线以来,经过50余年的建设,我国天然气管道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根据《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统计,我国建成天然气主干管道已超过8.7万公里。

2004年10月,西气东输一线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起于新疆塔里木油田轮南油气田,途径甘肃、安徽及浙江等10省(区、市),全长约4,000公里,年输气能力约170亿立方米。

2011年6月30日,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外接土库曼斯坦的中亚天然气管道,西起霍尔果斯,南至广州、深圳和香港,总长超过9,102公里,年输气能力约300亿立方米。

2010年8月31日,川气东送工程开始运营,该工程西起四川普光气田,途径重庆、安徽及上海等8省(区、市),全长约2,170公里,年输气能力约120亿立方米。

2016年12月和2018年11月,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东段和西段相继建成投产,西气东输三线的主供气源为新增进口中亚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三国天然气,干支线沿线经过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和广东共10个省、自治区,干线、总长度为7,378公里,建成后年输气量将达到300亿立方米/年。

2019年12月2日和2020年11月3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北段和中段相继开始投产运营,中俄东线在我国境内管道全长5,111公里,随着南段的启动建设,未来建成后年供气量将达到380亿立方米。

截至2019年,中国天然气干线管网总输气能力已超过3,500亿立方米/年,建成了以中亚A线、中亚B线、中亚C线、中缅线、中俄东线、东南沿海LNG接收站为进口通道,以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西气东输三线、川气东送、忠武线、陕京一线、陕京二线、陕京三线、陕京四线等天然气管道为主干线,以冀宁线、兰银线、中贵线、中靖线为联络线的国家基干管网,以伊宁—霍尔果斯煤制天然气管道、四川长宁地区页岩气管道等非常规天然气管道为气源补充,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为重点建设区域的横跨东西、纵贯南北、连通海外的天然气管道建设格局,形成了“西气东输、海气登陆、就近供应”全国性供气网络。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发改基础【2017】965号),该规划指出:到2025年,天然气管网规模达到16.3万公里,全国省市区天然气主干网全部联通,天然气管道进气能力达到1,500亿立方米,50万人口以上城市天然气管道基本接入,城镇天然气用气人口达到5.5亿人。坚持“西气东输、北气南下、海气登陆”原则,到2025年,逐步形成“主干互联、区域成网”的全国天然气基础网络。展望2030年,全国油气管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普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利用逐步覆盖至小城市、城郊、乡镇和农村地区,基本建成现代油气管网体系。

2019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石油天然气管网运营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将组建国有资本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石油天然气管网公司。2019年12月,随着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得到落实,中游主干管道网络的独立运营将进一步推动天然气行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长输管网和支线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3)安徽省天然气管网建设情况

近年来,安徽省天然气利用规模不断扩大、用气领域不断拓展、管道建设不断增加、投资主体日益多元,为天然气产业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安徽省已初步构建“三纵四横一环”的省级天然气干线管网。两条国家级输气主干管线西气东输一线、川气东送途经安徽省。

《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提出,到2021年,省级主干管道长度达到1,850公里,形成全省南北互通、东西互联的一体化、网络化、智能化主干网架。天然气支线管道长度达到2,184公里,实现管道天然气“县县通”。其中1)加快天然气省级主干管网建设。2017—2021年,续建省级主干管道430公里,新开工1,350公里,建成1,630公里,计划投资70亿元。2)提升天然气管道“县县通”水平。依托国家干线和省级主干管网,以及毗邻地区省外气源,推进覆盖沿线县城、主要园区、重点乡镇和用气大户等支线管道建设。2017-2021年,续建支线管道260公里,新开工880公里,建成1,050公里。基本实现天然气支线“县县通”,启动“镇镇通”天然气工程,计划投资30亿元。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将加快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联络线、LNG接收站及配套管线,推进管道互联互通,尽快形成全省天然气主干网架。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提升气源输送能力。续建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蚌埠—合肥、巢湖—江北集中区管道项目,开工建设滨海LNG接收站配套苏皖管线、湖州—宣城、扬州—滁州等跨省管道项目(安徽段)和颍上—金安、庐江—贵池、宿州—蚌埠等管道项目。持续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

3、CNG/LNG行业发展概况

(1)世界CNG/LNG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CNG/LNG主要应用于车船燃料领域或作为城市管道燃气的补充。进入21世纪,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CNG汽车在世界范围内均得到了快速发展。

(2)中国CNG/LNG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CNG汽车和加气站主要集中新疆、山东、四川等地。随着西气东输、陕气进京、川气东送等天然气主干道工程的竣工,我国迎来了CNG行业快速发展的时期。目前我国CNG汽车保有量约为670万辆,加气站总数为9,000座左右,其中CNG站5,600座,LNG站3,400座。

(3)安徽省内CNG/LNG发展情况

《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提出,在长输管道沿线配套建设储备调峰设施,保障天然气调峰应急需求。推进中海油苏皖干线、淮南煤制气、芜湖LNG接收站等气源工程建设。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城区LNG/CNG加气站密度,优先支持具备扩能改造条件的加油站改建为加油加气合建站,沿江各市建成一批水上LNG加注服务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加气站网络。

4、城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

(1)世界城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

世界各国的城市燃气行业经历了由煤制气、油制气到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发展过程。从经营机制的角度来看,经历了由垄断经营发展到政府监管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经济模式。

由于世界天然气资源分布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各个国家和地区城市燃气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发达国家是天然气的主要消费者,城市燃气的普及率较高。

(2)中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概况

城市燃气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在城市现代化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上游输配管道长度的不断增加和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城市天然气消费量快速增长。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目标为6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7%。与发达国家城镇化率80%相比,我国未来城镇燃气发展还有巨大空间。

(3)安徽省内城镇燃气发展情况

近年来,安徽省天然气消费大幅增加,天然气消费量年均增长20%以上,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城镇燃气覆盖率等指标大幅提升。《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提出,到2021年,全省城镇燃气覆盖率达到60%,乡镇天然气覆盖面达到30%左右,乡镇天然气独立供气能力达到1亿立方米/年,到2021年天然气管道覆盖的县达到59个,合肥、芜湖、马鞍山等市所有乡镇用上天然气;2023年实现天然气管道覆盖所有县。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竞争环境

(1)长输管线业务竞争环境

安徽省天然气管线建设起步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国家两条输气主干管线西气东输一线、川气东送途经安徽省。

安徽省16个地市目前均实现管输气的供应。公司向全省16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截至2023年底,公司在省内建成投运的天然气长输管线长度超过1,500公里,基本构建起纵贯南北、连接东西、沟通西气和川气的全省天然气管网体系。国家对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统筹规划,长输管线的规划和建设需遵循安全、环保、经济等原则。受限于上述规划和原则,新进入企业面临较高的壁垒。

(2)CNG/LNG业务竞争环境

根据《安徽省油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1年)》,2017-2021年,将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城区LNG/CNG加气站密度,优先支持具备扩能改造条件的加油站改建为加油加气合建站,沿江各市建成一批水上LNG加注服务区,形成较为完善的加气站网络。

(3)城市燃气业务竞争环境

我国实行城市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城市燃气经营具有区域自然排他的特点,城市燃气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取得上。目前安徽省地级市和县(县级市)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基本授完。公司拥有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安徽省内的城市燃气公司主要由其他全国性城市燃气公司及地方燃气公司投资或合作经营。

(4)同行业竞争企业

①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央企

安徽省区域内,中石油、中石化依靠气源优势配套建设了部分支线,例如定远-合肥、南京-马鞍山-芜湖支线等;同时,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型供气机构均建有较多的CNG/LNG站场,与公司的CNG/LNG业务存在一定的竞争。城市燃气业务方面,由于放开了市场化竞争,中石油昆仑燃气、中石化长城燃气等跨区域经营的燃气集团,与公司区域内城燃业务存在竞争关系。

②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82年,是集天然气储配与销售、燃气设计、管道安装、燃气器具制造于一体的市属国有独资大型企业。目前主要承担合肥市建成区(除滨湖新区)、庐江县和寿县南部12个乡镇及新桥产业园的天然气供应任务,以及部分区域支线配套管网投资建设,例如环巢湖天然气高压管线工程庐江-巢湖、合肥都市圈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合肥—六安。2020年供气量9.89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供应规模在安徽省城市供气行业中排名第一。

③淮河能源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天然气发电站建设,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与运营等,目前参与了省内部分干支线管网投资建设,例如宿州-黄山干线(禹会-长丰段/巢湖—江北产业集中区)、亳州—池州干线(谯城—太和段)等。

④主要的跨区域经营燃气集团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于2020年同一控制下重组收购港交所上市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新奥能源于1992年开始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是国内规模较大的清洁能源分销商之一。截止2020年末,新奥股份运营235个城市燃气项目,为超过2300万户家庭和17.7万个工商业用户提供服务,覆盖人口1.2亿,当年总销售气量305.1亿立方米。公司在安徽省内城市燃气业务主要分布在合肥、宣城、蚌埠、滁州、六安、亳州等。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内地经营的公用事业企业,业务包括城市燃气、城市水务、燃气具零售、分布式能源等。港华燃气业务遍布华东、华中、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华南共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宅及工商业客户数目逾3200万户,售气量达到269亿立方米,供气管网总长逾120,000公里,已成为内地最具规模的城市燃气集团之一。公司在安徽省内城市燃气业务主要分布在马鞍山、安庆、铜陵、芜湖、池州等区域。

2、公司竞争优势

(1)市场先入及管网优势

公司在安徽省天然气市场具有区域先入优势。公司目前在省内建成投运的26条天然气长输管线1533公里约占全省长输管道总里程的55%,依托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国家干线,不断推进省级干线、支线管道、储气设施建设,基本构建起纵贯南北、连接东西、联沟通西气和川气的全省天然气管网体系。在全省气源调度、保障安全平稳可靠供气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2)多气源优势

随着“川气东送”工程建成投产,安徽省初步形成了“西气川气同供、南北管网联通”的双气源供应格局。公司与中石油、中石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近年来上游天然气供给量稳步增长。公司将稳步推进长输管线的互联互通,实现天然气的合理调度,以促进资源的充分利用。同时,公司还将积极与中海油天然气达成合作,密切关注省内非常规天然气开发项目的进展,多渠道增加公司气源。

(3)区域经济增长优势

中部地区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旺盛。同时,中部地区当前正面临着消费升级换代的重大机遇,市场前景十分广阔。近三年,安徽省经济增长迅速,且GDP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将增加对能源特别是清洁能源的需求,安徽省天然气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4)业务链延伸优势

公司从事天然气中、下游业务,中游管输业务为下游分销业务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下游分销业务进一步促进和扩大天然气市场的开发应用和消费总量的增加,为中游管输业务提供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各项业务之间相互促进,进一步增强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优势。

(5)天然气行业丰富的运营管理优势

公司自投资建设第一条长输管道开始,积累了丰富的长输管道、城网等业务的运营和安全管理经验,拥有一批业务素质好、对公司忠诚度高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奖考核管理办法》等标准化制度;积极开展管道完整性保护工作;随着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保障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公司竞争劣势

公司长输管网业务目前集中于安徽省内,业务扩张受到市场分割的影响,在其他省份扩张业务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公司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1、发行人近年财务报告适用的会计制度

发行人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1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图表6-1发行人2021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 100.00 -

2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 70.00 -

3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芜湖皖能 100.00 -

4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池州皖能 100.00 -

5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庐江皖能 100.00 -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6 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皖能清洁 100.00 -

7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液化 45.00 7.00

8 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钧泰 - 51.00

9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邦文 - 51.00

10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嘉汇 - 51.00

11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 51.00 -

12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舒城皖能 100.00 -

13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 60.00 -

14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新奥 51.00 -

15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港华 51.00 -

16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皖能工程 100.00 -

17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枞阳皖能 60.00 -

18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100.00 -

19 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能港清洁 51.00 -

20 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涡阳皖能 70.00 -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2-1发行人2021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涡阳皖能 新设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图表6-2-2发行人2021年减少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安徽皖能合燃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皖能合燃 注销

2 安徽国皖信力达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信力达 注销

(2)2022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6-3发行人2022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 100.00 -

2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 70.00 -

3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芜湖皖能 100.00 -

4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池州皖能 100.00 -

5 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庐江皖能 100.00 -

6 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皖能清洁 100.00 -

7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液化 45.00 7.00

8 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钧泰 - 51.00

9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邦文 - 51.00

10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嘉汇 - 51.00

11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 51.00 -

12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舒城皖能 100.00 -

13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 60.00 -

14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新奥 51.00 -

15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港华 51.00 -

16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皖能工程 100.00 -

17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枞阳皖能 60.00 -

18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100.00 -

19 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能港清洁 51.00 -

20 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涡阳皖能 70.00 -

21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青阳皖能 100.00 -

22 利辛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利辛皖能 90.00 -

23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智慧能源 70.00 -

24 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铜陵皖能 51.00 -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25 泾县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泾县皖能 51.00 -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4发行人2022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青阳皖能 新设

2 利辛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利辛皖能 新设

3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智慧能源 新设

4 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铜陵皖能 新设

5 泾县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泾县皖能 新设

本期无减少子公司情况。

(2)2023年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图表6-5发行人2023年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广德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 100.00 -

2 和县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和县皖能 70.00 -

3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池州皖能 100.00 -

4 安徽皖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皖能清洁 100.00 -

5 安徽省国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液化 45.00 7.00

6 其中:安徽国皖钧泰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钧泰 - 51.00

7 安徽国皖邦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邦文 - 51.00

8 安徽国皖嘉汇天然气有限公司 国晥嘉汇 - 51.00

9 宿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 51.00 -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0 舒城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舒城皖能 100.00 -

11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 60.00 -

12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新奥 51.00 -

13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皖能港华 51.00 -

14 安徽皖能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 皖能工程 100.00 -

15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枞阳皖能 60.00 -

16 安徽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天然气销售 100.00 -

17 其中:庐江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庐江皖能 49.00 51.00

18 安徽能港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能港清洁 51.00 -

19 涡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涡阳皖能 70.00 -

20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青阳皖能 100.00 -

21 利辛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利辛皖能 90.00 -

22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智慧能源 70.00 -

23 皖能交投(铜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铜陵皖能 51.00 -

24 泾县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泾县皖能 51.00 -

25 安徽省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充换电 51.00 -

26 其中: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充换电 - 51.00

27 霍山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霍山皖能综合能源 - 70.00

28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 - 60.00

29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 - 51.00

30 宁国皖能国源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宁国皖能综合能源 - 51.00

31 无为皖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为皖能新能源 - 60.00

32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 - 55.00

33 安徽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奥动 - 40.00

34 休宁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休宁皖能综合能源 - 90.00

35 安徽皖能天然气管网运行有限公司 皖能管网 100.00 -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图表6-6发行人2023年新增子公司情况表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安徽省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充换电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芜湖市充换电有限责任公司 芜湖充换电 新设

3 无为皖能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无为皖能新能源 新设

4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宿州皖能能源发展 新设

5 安徽皖能天然气管网运行有限公司 皖能管网 新设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图表6-7发行人2023年减少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芜湖皖能 处置子公司丧失控制权

3、发行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21年财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2]230Z0665号);发行人2022年财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30Z0857号);发行人2023年财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0964号)。

4、发行人近年审计报告中的非标意见、说明段、强调事项

无。

5、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2021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发行人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发行人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发行人作为承租人

发行人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发行人按照附注三、22,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发行人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发行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发行人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发行人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发行人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发行人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发行人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发行人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附注三、26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发行人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发行人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会计政策的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租赁准则,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15,464,916.7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496,944.63元、租赁负债10,382,431.38元、预付款项-303,278.78元及长期待摊费用-282,261.92元。相关调整对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1年1月1日使用权资产8,912,434.88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859,315.25元、租赁负债6,053,119.63元。相关调整对发行人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发行人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发行人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对发行人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5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3)2023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51,815.0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52,379.73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91,708.55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91,708.55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8,856.14元。相关调整对母公司报表无影响。

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65,110.68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3,206.45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31,904.23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项目减少65,110.68元。

6、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输气管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拟由 20年调整为 30年。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输气管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输气管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公司自2022年7月1日起将输气管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为30年。

7、前期差错更正

发行人无重大差错更正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发行人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由于计算时小数点后两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因此文中表格内各单项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在末位可能有误差。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图表6-10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529.53 71,891.22 74,505.05 86,125.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081.89 40,143.74 40,060.05 85,084.79

应收票据 57.00 46.49

应收账款 10,172.41 7,552.11 12,492.26 16,467.49

预付款项 15,423.22 18,867.22 15,149.22 5,553.31

其他应收款 2,543.55 1,401.70 1,469.48 840.69

存货 4,327.41 4,097.29 3,799.24 3,472.10

合同资产 1,898.96 2,415.77 1,439.42 1,423.58

其他流动资产 4,574.33 5,270.42 7,355.65 8,845.32

流动资产合计 144,551.30 151,639.46 156,336.28 207,859.22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73.84 7,073.84 7,073.84 7,073.84

长期股权投资 160,880.84 148,753.91 115,794.02 12,421.86

投资性房地产 7,520.52

固定资产 322,746.57 301,586.47 224,545.53 222,090.20

在建工程 43,674.85 47,751.45 79,108.57 22,058.41

使用权资产 547.75 637.61 1,175.47 1,164.51

无形资产 33,294.27 33,593.94 25,709.02 15,990.71

开发支出 443.55 46.6

商誉 245.58 245.58 245.58 8.11

长期待摊费用 146.87 96.17 118.12 11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86.85 715.36 236.16 344.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7,536.51 7,125.17 12,763.62 26,63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4,754.45 548,489.82 467,920.07 309,099.88

资产总计 729,305.75 700,129.28 624,256.36 516,959.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6.58 11,006.95 22,000.00 34,261.88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1,365.18 34,457.59 29,404.22 21,960.71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26,181.58 22,506.66 19,125.58 21,998.74

应付职工薪酬 2,080.86 1,908.65 1,403.42 1,127.59

应交税费 3,976.23 3,487.54 2,498.93 2,689.55

其他应付款 15,707.06 16,882.43 12,365.02 6,487.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493.35 8,574.67 5,837.23 6,071.95

其他流动负债 2,259.12 1,987.28 1,720.84 1,969.39

流动负债合计 157,069.97 100,811.77 94,355.24 96,567.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3,948.28 150,492.18 115,825.17 48,780.37

应付债券 94,569.45 92,195.98 89,235.96 86,205.10

租赁负债 339.45 319.86 489.02 625.55

长期应付款 219.52 219.52 219.52 219.52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05 32.35 77.02 252.7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132.35 900.69 778.27 289.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0,239.11 244,160.57 206,624.98 136,508.04

负债合计 357,309.08 344,972.34 300,980.21 233,075.8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808.02 47,826.53 47,040.48 33,600.00

其它权益工具 6,965.85 6,967.80 6,970.05 6,970.34

资本公积金 90,328.89 89,654.91 91,559.47 99,385.63

减:库存股 3,235.47 3,603.18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92.32 292.32 0.00 0.00

专项储备 8,131.30 6,656.63 5,669.50 4,929.08

盈余公积金 16,896.09 16,896.09 14,165.64 12,398.71

未分配利润 150,977.46 139,393.32 117,119.83 99,77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164.47 304,084.44 282,524.97 257,063.44

少数股东权益 53,832.20 51,072.50 40,751.17 26,81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1,996.67 355,156.94 323,276.14 283,883.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9,305.75 700,129.28 624,256.36 516,959.10

图表6-1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 424,994.34 610,387.71 592,752.98 493,667.18

营业收入 424,994.34 610,387.71 592,752.98 493,667.18

营业总成本 392,595.29 570,771.63 562,270.70 466,900.08

营业成本 373,082.13 542,185.81 542,342.50 451,131.29

税金及附加 1,537.83 1,705.04 1,802.80 1,889.30

销售费用 1,827.60 3,276.54 1,792.70 1,679.49

管理费用 11,551.57 18,196.09 11,554.26 9,721.39

研发费用 493.27 602.36 476.47 829.61

财务费用 4,102.89 4,805.79 4,301.97 1,648.99

加:其他收益 109.40 190.76 508.86 1,020.06

投资净收益 5,756.03 6,620.31 2,471.64 86.90

资产减值损失 -14.93 -1,364.98 -1,008.19 -74.93

信用减值损失 -164.08 166.81 128.47 -145.07

资产处置收益 3.28 4.31 -17.77 63.52

营业利润 38,088.76 45,233.28 32,565.27 27,717.58

加:营业外收入 81.42 150.36 172.62 197.70

减:营业外支出 26.24 106.04 101.08 448.40

利润总额 38,143.94 45,277.60 32,636.82 27,466.88

减:所得税 9,169.04 11,336.45 8,475.46 8,055.60

净利润 28,974.90 33,941.15 24,161.35 19,411.28

持续经营净利润 28,974.90 33,941.15 24,161.35 19,411.28

减:少数股东损益 672.47 -455.76 -1,346.44 -1,22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302.43 34,396.91 25,507.79 20,637.60

综合收益总额 28,974.90 34,233.47 24,161.35 19,411.28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72.47 -455.76 -1,346.44 -1,226.3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28,302.43 34,689.23 25,507.79 20,637.60

图表6-12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4,914.68 685,419.85 651,840.83 546,269.5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52.77 623.87 4,285.66 937.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3.13 2,772.85 4,601.69 2,666.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7,590.59 688,816.56 660,728.17 549,873.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0,572.54 588,506.68 581,215.48 468,899.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579.85 29,786.89 17,537.43 15,848.0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504.70 16,811.00 14,684.97 14,496.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5.61 4,224.38 3,427.58 3,410.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432.71 639,328.94 616,865.46 502,65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157.87 49,487.62 43,862.71 47,217.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15,000.00 170,000.00 295,184.03 1,945.7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075.30 2,496.09 209.86 79.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0.03 35.35 376.26 1,510.0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47 201.68 458.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663.80 172,531.44 295,971.82 3,993.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3,142.84 57,415.09 62,830.99 37,063.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97,000.00 169,828.33 351,542.82 93,266.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10,446.20 30,346.90 50.00 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38.47 3,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589.04 258,128.79 414,423.81 133,52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25.24 -85,597.34 -118,451.99 -129,536.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191.00 10,990.12 20,614.10 37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191.00 7,332.50 10,114.10 37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482.19 59,719.99 132,063.95 135,604.3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673.19 70,710.11 152,678.05 135,979.3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807.09 23,170.32 77,607.58 9,471.9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559.74 13,873.88 11,923.54 8,709.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1,350.86 80.00 652.00 42.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2.22 708.48 646.04 1,849.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729.05 37,752.69 90,177.16 20,03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55.86 32,957.42 62,500.89 115,948.4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176.78 -3,152.30 -12,088.39 33,629.7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352.75 74,505.05 86,593.44 52,495.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3,529.53 71,352.75 74,505.05 86,125.45

2、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

图表6-13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9-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004.39 8,948.69 12,413.64 28,706.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081.89 40,143.74 40,060.05 85,084.79

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2,485.80 1,884.34 1,465.64 15,110.12

预付款项 341.05 173.98 210.01 220.17

其他应收款 3,133.23 635.65 735.11 8,585.97

存货 1,008.13 1,083.77 1,027.23 303.90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0.91 104.72 1,126.10 100.00

其他流动资产 1,308.47 2,182.91 3,338.09 1,123.92

流动资产合计 46,463.86 55,157.80 60,375.88 139,234.88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73.84 7,073.84 7,073.84 7,073.84

长期股权投资 267,595.60 253,881.21 208,132.46 75,434.73

投资性房地产 7,520.52

固定资产 167,165.03 149,679.61 103,070.34 107,016.71

在建工程 25,211.74 36,311.67 62,257.42 11,480.74

使用权资产 289.68 594.16

无形资产 9,974.04 10,630.84 10,255.80 8,720.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4.15 343.85 114.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60.33 11,736.52 16,865.86 32,38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4,345.25 469,657.54 407,945.40 242,816.70

资产总计 540,809.12 524,815.34 468,321.28 382,051.5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05.11 10,006.11 10,000.00 30,028.23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5,073.11 13,775.94 8,720.77 3,417.78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11,667.99 14,497.35 18,721.05 388.99

应付职工薪酬 885.38 995.34 750.21 624.22

应交税费 401.27 336.71 387.51 942.79

其他应付款 13,554.53 15,522.18 10,617.66 5,366.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2,499.26 1,509.87 778.49 621.74

其他流动负债 1,050.12 1,304.76 2,584.89 35.01

流动负债合计 113,136.77 57,948.26 52,560.58 41,425.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1,647.70 102,868.00 74,308.00 12,758.00

应付债券 94,569.45 92,195.98 89,235.96 86,205.10

租赁负债 308.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17 184.6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6,217.15 195,063.98 163,578.13 99,456.14

负债合计 249,353.93 253,012.24 216,138.72 140,881.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808.02 47,826.53 47,040.48 33,600.00

其它权益工具 6,965.85 6,967.80 6,970.05 6,970.34

资本公积金 89,195.40 88,558.06 85,406.88 98,843.05

减:库存股 3,235.47 3,603.18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92.32 292.32 0.00 0.00

专项储备 1,881.40 1,593.91 1,348.77 1,625.23

盈余公积金 16,896.09 16,896.09 14,165.64 12,398.71

未分配利润 131,651.56 113,271.56 97,250.74 87,732.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1,455.19 271,803.10 252,182.56 241,169.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540,809.12 524,815.34 468,321.28 382,051.59

图表6-14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总收入 34,370.85 45,398.57 39,950.21 144,903.49

营业收入 34,370.85 45,398.57 39,950.21 144,903.49

营业总成本 26,514.51 35,076.87 28,302.38 130,470.94

营业成本 17,300.87 21,173.52 18,318.36 123,576.74

税金及附加 413.04 534.08 589.05 893.09

销售费用 164.89 251.74 236.63 589.44

管理费用 5,443.33 9,170.64 5,944.42 4,918.76

研发费用 118.83 254.78 409.57 286.35

财务费用 3,073.55 3,692.11 2,804.34 206.56

加:其他收益 9.87 3.12 341.49 941.30

投资净收益 29,323.05 20,532.58 8,817.92 5,383.98

信用减值损失 0 -57.73 8.45 209.83

资产减值损失 -7.46 -866.54 0 0

资产处置收益 0.31 -0.05 -0.34 -23.06

营业利润 37,182.13 29,933.09 20,815.35 20,944.61

加:营业外收入 14.15 3.15 3.83 81.94

减:营业外支出 20.53 43.96 99.79 20.38

利润总额 37,175.75 29,892.28 20,719.39 21,006.17

减:所得税 2,077.45 2,587.80 3,050.08 4,051.21

净利润 35,098.30 27,304.48 17,669.32 16,954.95

综合收益总额 35,098.30 27,596.80 17,669.32 16,954.95

图表6-15发行人母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9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17.17 45,084.33 86,910.11 146,955.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49.70 27,018.32 21,038.70 132,732.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67.47 18,066.01 65,871.41 14,22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100.05 187,900.62 302,524.05 9,361.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269.72 230,572.93 417,115.47 123,899.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30.33 -42,672.31 -114,591.42 -114,537.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 43,657.62 107,000.00 122,729.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22.11 22,936.26 74,572.35 7,107.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22.11 20,721.35 32,427.65 115,622.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75.70 -3,884.95 -16,292.36 15,307.3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28.69 12,413.64 28,706.00 13,398.71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04.39 8,528.69 12,413.64 28,706.00

二、重大会计科目及财务指标分析

(一)重大会计科目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图表6-16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5,437.81 71,891.22 74,505.05 86,125.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01.42 40,143.74 40,060.05 85,084.79

应收票据 57.00 46.49

应收账款 10,977.15 7,552.11 12,492.26 16,467.49

预付款项 9,607.24 18,867.22 15,149.22 5,553.31

其他应收款 5,638.78 1,401.70 1,469.48 840.69

存货 4,216.19 4,097.29 3,799.24 3,472.10

合同资产 2,141.99 2,415.77 1,439.42 1,423.58

其他流动资产 4,233.59 5,270.42 7,355.65 8,845.32

流动资产合计 142,354.18 151,639.46 156,336.28 207,859.22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073.84 7,073.84 7,073.84 7,073.84

长期股权投资 158,256.53 148,753.91 115,794.02 12,421.86

固定资产 332,005.81 301,586.47 224,545.53 222,090.20

在建工程 28,429.38 47,751.45 79,108.57 22,058.41

工程物资 843.06 910.33 1,150.14 1,202.62

使用权资产 610.68 637.61 1,175.47 1,164.51

无形资产 33,668.75 33,593.94 25,709.02 15,990.71

商誉 245.58 245.58 245.58 8.11

长期待摊费用 104.85 96.17 118.12 112.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0.58 715.36 236.16 344.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561.00 7,125.17 12,763.62 26,632.9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1,720.06 548,489.82 467,920.07 309,099.88

资产总计 714,074.24 700,129.28 624,256.36 516,959.10

(1)货币资金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86,125.45万元、74,505.05万元、71,891.22万元和85,437.8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1.43%、47.66%、47.41%和60.02%。2024年6月末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增加13,546.59万元,增幅18.84%,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所致。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613.83万元,减幅3.51%,变动较小。

图表6-17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4.34 2.12

银行存款 31085.68 18528.31

其他货币资金 139.57 561.99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54208.22 52798.80

合计 85,437.81 71,891.22

其他货币资金中21.10万元系子公司存放于微信、支付宝的金额118.47万元系保函保证金,期末货币资金中除上述保函保证金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85,084.79万元、40,060.05万元、40,143.74万元和20,101.42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40.93%、25.62%、26.47%和14.12%。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20042.32万元,下降49.93%,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图表6-18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01.42 40143.74

其中:结构性存款 20101.42 40143.74

合计 20101.42 40143.74

(3)应收票据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46.49万元、57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2%、0.04%、0.00%和0.00%。

图表6-19发行人近一年应收票据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种类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银行承兑汇票 - - -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合计 - - - - - -

(4)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467.49万元、12,492.26万元、7,552.11万元和10,977.15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92%、7.99%、4.98%和7.71%。2024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3,425.04万元,增幅为45.35%,主要系主要客户未到气款结算时点所致。

图表6-20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1321.59 96.09 566.08

1-2年 181.37 1.54 18.14

2-3年 36.24 0.31 7.25

3-4年 62.07 0.53 35.74

4-5年 10.28 0.09 7.20

5年以上 171.20 1.45 171.20

合计 11782.76 100.00 805.6

图表6-21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安徽信义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2,135.89 18.13 106.79

蚌埠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1,792.30 15.21 89.62

安徽应流材料有限公司 865.11 7.34 43.26

中国建材桐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765.05 6.49 38.25

六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644.54 5.47 32.23

合计 6,202.89 52.64 310.14

(5)预付款项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5,553.31万元、15,149.22万元、18,867.22万元和9,607.2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7%、9.69%、12.44%和6.75%。2024年6月预付款项较2023年末减少9,259.98万元,减幅为49.08%,主要系公司上游供应商结算时点未到所致。

图表6-22发行人2023年及2024年6月末预付款项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9,513.30 99.03 18,799.58 99.64

1至2年 67.65 0.7 31.06 0.16

2至3年 10.06 0.1 20.38 0.11

3年以上 16.22 0.17 16.21 0.09

合计 9,607.24 100 18,867.22 100

图表6-23发行人2024年6月末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2024年6月30日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徽天然气销售中心 2,280.86 23.7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984.55 20.66

中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 1,547.53 16.11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1,102.40 11.47

华润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461.71 4.81

合计 7,377.05 76.7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安徽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宣城销售分公司、舒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6)其他应收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40.69万元、1,469.48万元、1,401.70万元和5638.7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40%、0.94%、0.92%和3.96%。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主要是保证金与应收股利。2024年6月末其他应收账余额款较2023年末增加4237.08万元,增幅为302.28%,主要系公司支付的天然气交易保证金增加以及新增应收股利所致。

图表6-24发行人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账 龄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1年以内 2,358.21 1,039.53

1至2年 401.05 347.41

2至3年 31.71 34.62

3至4年 52.36 116.04

4至5年 114.90 52.50

5年以上 168.72 169.45

小计 3,126.96 1,759.56

减:坏账准备 439.69 357.86

合计 2,687.27 1,401.70

图表6-25发行人2024年6月末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2024年6月31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共享运营分公司 保证金 720.00 1年以内 23.03 36.00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保证金 500.00 1年以内 15.99 25.00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保证金 438.00 1年以内 14.01 21.90

安徽省相城文物有限公司 资金拆借 300.00 1-2年 9.59 30.00

涡阳县人民政府 改线补偿款 157.41 5年以上 5.03 157.41

合计 - 2,115.41 - 67.65 270.31

(7)存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存货余额分别为3,472.10万元、3,799.24万元、4,097.29万元和4,216.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67%、2.43%、2.70%和2.96%。发行人存货主要是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备品备件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库存商品均为天然气,备品备件主要是设备维修备件和建安原材料等,合同履约成本为正在施工中的建安成本。2024年6月末存货较2023年末基本无变化。

图表6-26发行人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存货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630.48 - 1630.48 1556.75 - 1556.75

合同履约成本 995.77 995.77 1285.64 - 1285.64

备品备件 1922.53 346.48 1576.05 1596.36 341.47 1254.89

项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发出商品 13.90 - 13.90 - - -

合计 4562.67 346.48 4216.19 4438.75 341.47 4097.29

(8)合同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同资产余额分别为1,423.58万元、1,439.42万元、2,415.77万元和2,141.9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8%、0.92%、1.59%和1.50%。2023年年末合同资产较2022年年末合同资产增长67.83%,主要系本期已完工未达到结算条件的建安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8,845.32万元、7,355.65万元、5,270.42万元和4,233.5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26%、4.71%、3.48%和2.97%。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总体保持稳定,2024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占比减少,主要系发行人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金额减少所致。

图表6-27发行人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其他流动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待摊费用 13.53 14.53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4,205.58 4,960.58

预交税费 14.47 295.31

合计 4,233.59 5,270.42

(10)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12,421.86万元、115,794.02万元、148,753.91万元和158,256.5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02%、24.75%、27.12%和27.68%。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投资构成。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增加9,502.62万元,增幅6.39%,主要系2024年1-6月对中安能源(安徽)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对安徽省高速新能源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所致。

(1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7,073.84万元、7,073.84万元、7,073.84万元和7,073.8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29%、1.51%、1.29%和1.24%。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系发行人投资的徽商银行内资股份。近三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及占比较为稳定。

(12)固定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固定资产余额分别为222,090.20万元、224,545.53万元、301,586.47万元和332,005.8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71.85%、47.99%、54.98%和58.07%。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是输气管线、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构成。2024年6月末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30,419.34万元,增幅为10.09%,主要系发行人输气管线及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项目转入所致。

图表6-28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输气管线 348,788.13 102,462.87 670.76 245,654.50

房屋建筑物 70,407.58 11,548.85 932.48 57,926.25

机器设备 48,828.95 28,000.06 227.2 20,601.69

运输设备 2,405.21 1,393.69 1.21 1,010.31

办公及其他 10,621.64 3,807.15 1.42 6,813.07

合计 481,051.51 147,212.61 1,833.08 332,005.81

(13)在建工程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2,058.41万元、79,108.57万元、47,751.45万元和28,429.3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7.14%、16.91%、8.71%和4.97%。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是长输管线、城市管网、门站、加气站及其他、充换电站构成。2024年6月末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19322.07万元,减幅为40.46%,主要系发行人的智能管控中心建成转固所致。

图表6-29 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分类列示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 28429.38 47751.45

工程物资 843.06 910.33

合计 29272.44 48661.78

图表6-30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长输管线 18,216.43 - 18,216.43

城市管网 4,388.90 - 4,388.90

门站、加气站及其他 5,134.88 - 5,134.88

充换电站 689.16 - 689.16

合计 28,429.38 - 28,429.38

图表6-31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工程物资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专用材料 938.25 95.19 843.06 1,056.73 146.41 910.33

合计 938.25 95.19 843.06 1,056.73 146.41 910.33

(14)使用权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使用权资产余额分别1,164.51万元、1,175.47万元、637.61万元和610.6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38%、0.25%、0.12%和0.11%。2023年年末使用权资产较2022年年末使用权资产下降45.76%,主要系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15)无形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无形资产余额分别15,990.71万元、25,709.02万元、33,593.94万元和33,668.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17%、5.49%、6.12%和5.89%。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及计算机软件构成。2024年6月末无形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74.81万元,增幅为0.22%,增福较小。

图表6-32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38,791.91

土地使用权 37,194.05

计算机软件 1,597.86

二、累计摊销合计 5,123.16

土地使用权 4,350.34

计算机软件 772.83

三、减值准备合计 0.00

四、账面价值合计 33,668.75

土地使用权 32,843.71

计算机软件 825.04

图表6-33 2024年6月末发行人无形资产中主要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单位:万元

土地使用证号 取得方式 土地面积(㎡) 地块名称 使用权类型 取得时间 证载用途 账面价值 入账依据 出让地是否足额缴纳出让金情况 获取土地相关权益合法合规性

淮土国用(2012)第132号 出让 4,722.07 淮土国用(2012)第132号地块 出让 2013/3/1 公共设施 168.13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淮国用(2013)第020004号 出让 7,196.00 淮国用(2013)第020004号地块 出让 2013/2/28 公共设施用地 219.15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郎国用(2013)第164号 出让 8,324.00 郎国用(2013)第164号地块 出让 2013/3/19 公共设施 177.14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六土金国用(2013)第第CB:13191号 出让 17,037.10 六土金国用(2013)第CB:13191号地块 出让 2013/3/5 管道运输 266.90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肥西国用(2013)第460号 出让 2,690.00 肥西国用(2013)第460号地块 出让 2013/3/6 公共设施 57.08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宣国用(2013)第3001号 出让 13,323.00 宣国用(2013)第3001号地块 出让 2013/7/5 公共设施 189.98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宣国用(2013)第3002号 出让 196.00 宣国用(2013)第3002号地块 出让 2013/7/5 公共设施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宁国用(2013)第94号 出让 5,904.00 宁国用(2013)第94号地块 出让 2013/1/29 公共设施用地 105.27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宁国用(2013)第93号 出让 196.00 宁国用(2013)第93号地块 出让 2013/1/29 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怀国用(2013)第493号 出让 8,081.6 怀国用(2013)第493号地块 出让 2013/12/30 公共设施用地 100.82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芜国用(2013)第436号 出让 7,170.00 芜国用(2013)第436号地块 出让 2013/9/18 公共设施用地 285.01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铜国用(2013)第1873号 出让 6,758.15 铜国用(2013)第1873号地块 出让 2013/8/19 公共设施 167.46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怀国用(2013)第038号 出让 4,285.00 怀国用(2013)第038号地块 出让 2013/3/15 管道运输 28.45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巢国用(2013)第2065号 出让 6,774.41 巢国用(2013)第2065号地块 出让 2013/7/15 公共设施用地 236.50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肥西国用(2013)第459号 出让 7,933.33 肥西国用(2013)第459号地块 出让 2013/3/6 公共设施 113.51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利国用(2014)第0009号 出让 15,183.36 利国用(2014)第0009号地块 出让 2014/3/28 公共设施用地 272.03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庆国用(2014)第25709号 出让 7,745.36 庆国用(2014)第25709号地块 出让 2014/11/24 公共设施用地 359.82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庆国用(2014)第25710号 出让 196.00 庆国用(2014)第25710号地块 出让 2014/11/24 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35672 出让 5,571.73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35672地块 出让 2021/4/23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191.9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35673 出让 皖(2021)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635673地块 出让 2021/4/23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池土国用(2015)第00130号 出让 6,481.00 池土国用(2015)第00130号地块 出让 2015/9/25 公共设施用地 227.77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毫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317号 出让 22,160.00 皖(2016)毫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317号地块 出让 2016/6/29 生产用房、生活用房 279.71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87号 出让 6,353.93 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87号地块 出让 2016/8/17 公共设施用地 115.9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88号 出让 皖(2016)阜阳市不动产权第0019788号地块 出让 2016/8/17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2241号 出让 7,286.61 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52241号地块 出让 2021/6/28 工业用地 136.2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4026号 出让 7,198.15 皖(2016)铜陵市不动产权第0004026号地块 出让 2016/6/13 公共设施用地 334.79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南国土资(2016)第006808号 出让 729.00 南国土资(2016)第006808号地块 出让 2016/1/7 公共设施用地 174.93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南国土资(2016)第004269号 出让 729.00 南国土资(2016)第004269号地块 出让 2016/1/7 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19437号 出让 6,023.00 皖(2021)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19437号地块 出让 2021/4/25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南国土资(2016)第004268号 出让 1,725.00 南国土资(2016)第004268号地块 出让 2016/1/7 公共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30668号 出让 5,072.00 颍上国用第20160118号地块 出让 2021/1/3 工业用地(供燃气用地) 70.19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6017号 出让 11,704.00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6017号地块 出让 2016/6/28 公共设施用地 186.66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6015号 出让 5,707.00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46015号地块 出让 2016/6/28 公共设施用地 382.8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马鞍山不动产权第0011318号 出让 5,840.33 皖(2021)马鞍山不动产权第0011318号地块 出让 2016/9/27 公共设施用地 100.37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580号 出让 190.39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580号地块 出让 2016/9/29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587号 出让 190.46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587号地块 出让 2016/9/29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4号 出让 51.82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4号地块 出让 2016/9/3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6号 出让 51.83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6号地块 出让 2016/9/3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8号 出让 100.03 皖(2016)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16968号地块 出让 2016/9/3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112314号 出让 2,968.05 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112314号地块 出让 2016/10/21 公共设施用地 129.20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宿州市埇桥区不动产权第0000734号 出让 5,160.00 皖(2016)宿州市埇桥区不动产权第0000734号地块 出让 2016/10/12 公共设施用地 242.20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宿州市埇桥区不动产权第0000735号 出让 皖(2016)宿州市埇桥区不动产权第0000735号地块 出让 2016/10/12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20722号 出让 8,668.43 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20722号地块 出让 2016/12/15 公共设施用地 261.54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20723号 出让 皖(2016)蚌埠市不动产权第0020723号地块 出让 2016/12/15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7)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5084号 出让 7,579.41 皖(2017)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5084号地块 出让 2017/7/24 商服用地 73.80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766号 出让 144.00 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766号地块 出让 2017/9/1 公共设施用地 195.67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767号 出让 5,929.00 皖(2017)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767号地块 出让 2017/9/1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224号 出让 皖(2020)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224号地块 出让 2020/12/29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和县用(2017)第1712号 出让 100.00 和县用(2017)第1712号地块 出让 2017/9/30 公共设施用地 52.25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和县不动产权第0019212号 出让 3,121.9 皖(2020)和县不动产权第0019212号地块 出让 2020/12/23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4565号 出让 55823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4565号地块 出让 2022/7/26 工业 363.44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4566号 出让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4566号 出让 2022/7/26 工业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008559号 出让 5,665.00 皖(2019)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008559号地块 出让 2019/2/27 公共设施用地 232.99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084157号 出让 6.600.00 (皖2021)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084157号地块 出让 2021/2/24 公共设施用地 381.36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1号 出让 2093.70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1号地块 出让 2022/5/30 公共设施用地 71.2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75号 出让 12766.36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75号地块 出让 2022/5/30 批发零售用地 376.7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2号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2号地块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3号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3号地块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4号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4号地块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5号 出让 皖(2022)芜湖市不动产权第1343455号地块 出让

皖(2021)桐城市不动产权第0005087号 出让 13.363.60 皖(2021)桐城市不动产权第000587号地块 出让 2021/3/19 公共设施用地 432.74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3700号 出让 9.779.90 皖(2021)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3700号地块 出让 2021/2/4 工业用地 112.3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6942号 出让 5.952.00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6942号地块 出让 2021/10/20 供燃气用地 263.15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6943号 出让 225.00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6943号地块 出让 2021/10/20 供燃气用地 9.95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8859号 出让 1.191.00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8859号地块 出让 2021/12/29 供燃气用地 41.70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8858号 出让 169.00 皖(2021)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18858号地块 出让 2021/12/29 供燃气用地 5.92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0994号 出让 4443.00 皖(2022)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130994号地块 出让 2022/7/14 商服用地 991.21 不动产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017269号 出让 1058 皖(2022)六安市金安不动产权第0017269号地块 出让 2022/6/16 管道运输 82.06 不动产权证 是 合理合规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49923号 出让 8779.15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49923号地块 出让 2023/10/20 公用设施用地 415.09 不动产权证 是 合理合规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49924号 出让 196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49924号地块 出让 2023/10/20 公用设施用地 9.27 不动产权证 是 合理合规

皖(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31083号 出让 445 皖(2023)霍邱县不动产权第0031083号地块 出让 2023/12/1 供燃气用地 23.57 不动产权证 是 合理合规

亳谯国用(2015)第003号 出让 3,435.00 亳谯国用(2015)第003号地块 出让 2015/1/28 加油加气站用地 431.75 国有土地使用证 是 合法合规

淮土国用(2015)第7号 出让 5,489.63 淮土国用(2015)第7号地块 出让 2014/8/21 商服用地 1079.49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霍土国用(2014)第421号 出让 5,839.70 霍土国用(2014)第421号地块 出让 2014/11/14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加气站) 641.51 土地使用权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霍邱县不动产权0010479号 出让 6,625.00 皖(2020)霍邱县不动产权0010479号地块 出让 2020/7/5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加气站)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8)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572号 出让 4.751.00 皖(2018)肥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572号地块 出让 2018/1/15 批发零售用地 868.67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和县国用(2016)第2181号 出让 6,666.70 和县国用(2016)第2181号地块 出让 2016/10/19 工业用地 81.19 土地使用证 是 合法合规

和县不动产权第0004186号 出让 13778 和县不动产权第0004186号地块 出让 2024/3/12 公共设施用地 332.0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891号 出让 5,810.10 皖(2022)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891号地块 出让 2014/2 工业用地 66.24 土地使用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528号 出让 15.753.71 皖(2023)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1528号地块 出让 2017/7 商服用地 314.33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632号 出让 6.000.00 皖(2019)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632号地块 出让 2016/8 工业用地 72.84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7174号 出让 5.087.00 皖(2019)广德县不动产权第0007174号地块 出让 2017/3 工业用地 63.61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歙县不动产权第0004841号 出让 7.349.92 皖2024歙县不动产权第0004841号地块 出让 2016/4/7 公共建设用地 163.03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泾县不动产权第0004380号 出让 12.127.00 皖2019泾县不动产权第0004380号地块 出让 2016/7/20 公共设施用地 422.36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8徽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140号 出让 285.00 皖2018徽州区不动产权第0004140号地块 出让 2014/9/26 公共设施用地 7.7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3696号 出让 2.600.00 皖2019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3696号地块 出让 2019/11/11 工业用地 99.2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4085号 出让 8.614.70 皖2023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4085号地块 出让 2017/3/23 公共设施用地 136.09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绩溪县不动产权第1037065号 出让 10.213.00 皖2024绩溪县不动产权第1037065号地块 出让 2019/9/6 公共设施用地 513.60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徽州区不动产权第0040622号 出让 7.995.00 皖2024徽州区不动产权第0040622号地块 出让 2014/9/26 公共设施用地 203.79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762号 出让 232.50 皖2019绩溪县不动产权第0002762号地块 出让 2019/6/27 公共设施用地 9.2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67号 出让 391.00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67号地块 出让 2021/10/27 公共设施用地 12.64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2688号 出让 375 皖2021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2688号地块 出让 2021/1/5 公共设施用地 11.49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2689号 皖2021旌德县不动产权第0002689号地块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88号 出让 566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88号地块 出让 2021/10/26 公共设施用地 15.11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65号 皖2021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12965号地块

皖2020歙县不动产权第0009587号 出让 697.38 皖2020歙县不动产权第0009587号地块 出让 2020/9/11 公共设施用地 14.8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泾县不动产权第0001477号 出让 1001 皖2021泾县不动产权第0001477号地块 出让 2022/3/11 公共设施用地 38.36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1泾县不动产权第0001478号 皖2021泾县不动产权第0001478号地块

皖2024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6433号 出让 11934.86 皖2024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6433号地块 出让 2023/12/27 公共设施用地 364.4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0890号 出让 5719.3 皖2024宁国市不动产权第0000890号地块 出让 2023/7/5 公共设施用地 218.33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557号 出让 2,814.00 皖(2020)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557号地块 出让 2015/11/30 商业 178.88 土地使用证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558号 出让 13,671.00 皖(2020)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001558号地块 出让 2015/8/18 工业 182.24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庐江县不动产权第0009207号 出让 2,655.00 皖(2020)庐江县不动产权第0009207号地块 出让 2017/8 工业用地 22.67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846号 出让 6,206.53 皖(2019)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846号地块 出让 2014/11/10 公共设施用地 62.4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 出让 皖(2019)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00847号地块 出让 2014/11/1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15808号 出让 皖(2020)舒城县不动产权第0015808号地块 出让 2014/11/1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凤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070号 出让 5,405.02 皖(2019)凤阳县不动产权第0007070号地块 出让 2015/1/8 工业用地 46.00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7)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3755号 出让 2,607.66 皖(2017)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3755号地块 出让 2016/6/15 公共设施用地 56.5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60666号 出让 7467.3 皖(2022)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60666号地块 出让 2022/4/29 工业用地 108.3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颍上县不动产权证第0002012号 出让 13,333.00 皖(2019)颍上县不动产权证第0002012号地块 出让 2016/1/20 工业用地 178.57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颍上县不动产权证第0002013号 出让 皖(2019)颍上县不动产权证第0002013号地块 出让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4307号 出让 皖(2024)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4307号地块 出让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4308号 出让 皖(2024)颍上县不动产权第0004308号地块 出让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26号 出让 13,625.00 皖(2016)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26号地块 出让 2013/7/15 公共设施用地 373.83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53号 出让 17248 皖(2023)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653号地块 出让 2023/1/31 公共设施用地 589.61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21643号 出让 4937.84 皖(2023)青阳县不动产权第0021643号地块 出让 2023/9/1 公共设施用地 130.86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8)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593672号 出让 12,766.36 皖(2018)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593672号地块 出让 2013/5/1 批发零售用地 28.27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77095号 出让 2,093.7 皖(2016)芜湖市不动产权第0077095号地块 出让 2016/6/24 公共设施用地 354.27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0)枞阳县不动产权证第0003021号 出让 5,993.60 皖(2020)枞阳县不动产权证第0003021号地块 出让 2020/4/22 公共设施用地 194.60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952号 出让 908.2 皖(2022)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952号地块 出让 2022/8/10 公共设施用地 43.19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953号 出让 272.4 皖(2022)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10953号地块 出让 2022/8/10 公共设施用地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33796号 出让 5319.7 皖(2024)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33796号地块 出让 2024/6/30 公共设施用地 221.5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4)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33799号 出让 267.2 皖(2024)枞阳县不动产权第0033799号地块 出让 2024/6/30 公共设施用地

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4346号 出让 94.17 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4346号地块 出让 2019/12/6 商业 153.7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4350号 出让 117.64 皖(2019)宿州市不动产权第0074350号地块 出让 2019/12/6 商业 192.08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51014号 出让 11698.06 皖(2023)长丰县不动产权第0051014号地块 出让 2023/10/31 公用设施用地 4331.14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629939号 出让 12514 皖(2023)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629939号地块 出让 2023/10/10 其他商服用地 3558.90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3)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630650号 出让 4829 皖(2023)霍山县不动产权第0630650号地块 出让 2023/11/15 商业 2771.65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皖(2022)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404号 出让 6491 皖(2022)广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404号地块 出让 2022/5/18 零售商业用地 3994.64 不动产权证书 是 合法合规

(16)递延所得税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344.38万元、236.16万元、715.36万元和920.5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1%、0.05%、0.13%和0.16%。2023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2022年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202.91%,主要系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确认股份支付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所致。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6,632.90万元、12,763.62万元、7,125.17万元和9,561.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62%、2.73%、1.3%和1.67%。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预付土地款、预付工程设备款构成。2024年6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2,435.83万元,增幅为34.19%,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图表6-34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占比(%)

预付土地款 502.96 5.26

预付工程设备款 9,058.05 94.74

合计 9,561.00 100.00

(18)长期待摊费用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112.33万元、118.12万元、96.17万元和104.8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04%、0.03%、0.02%和0.02%。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主要是装修费用等构成。发行人2024年6月末长期待摊费用104.85万元,较2023年末增幅9.03%,主要系公司新增营业用房装修费用。

(二)负债结构分析

图表6-35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604.03 11,006.95 22,000.00 34,261.88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4,628.76 34,457.59 29,404.22 21,960.71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23,301.13 22,506.66 19,125.58 21,998.74

应付职工薪酬 3,482.03 1,908.65 1,403.42 1,127.59

应交税费 3,077.18 3,487.54 2,498.93 2,689.55

其他应付款 15,667.53 16,882.43 12,365.02 6,487.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750.20 8,574.67 5,837.23 6,071.95

其他流动负债 2,033.87 1,987.28 1,720.84 1,969.39

流动负债合计 100,544.73 100,811.77 94,355.24 96,567.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8,763.62 150,492.18 115,825.17 48,780.37

应付债券 93,795.80 92,195.98 89,235.96 86,205.10

租赁负债 327.07 319.86 489.02 625.55

长期应付款 219.52 219.52 219.52 219.52

预计负债 13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06 32.35 77.02 252.75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158.47 900.69 778.27 289.7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54,292.53 244,160.57 206,624.98 136,508.04

负债合计 354,837.26 344,972.34 300,980.21 233,075.84

(1)短期借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4,261.88万元、22,000.00万元、11,006.95万元和10,604.0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5.48%、23.32%、10.92%和10.55%。发行人短期借款主要由信用借款和短期借款应付利息构成。2024年6月末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402.92万元,变动不大。

(2)应付账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1,960.71万元、29,404.22万元、34,457.59万元和34,628.7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74%、31.16%、34.18%和34.44%。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由应付工程款、应付天然气款(含管输费)、应付材料款、应付设备款和其他构成。2024年6月末其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71.17万元,减幅为0.50%,主要系发行人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图表6-36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占比(%)

应付工程款 21,304.24 61.52

应付材料款 4,563.08 13.18

应付设备款 3,520.66 10.17

应付天然气款(含管输费) 2,547.15 7.36

其他 2,693.64 7.78

合计 34,628.76 100.00

图表6-37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占比

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款 非关联方 823.40 2.38%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工程款 非关联方 583.00 1.68%

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款 非关联方 444.09 1.28%

南塑建材塑胶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货款 非关联方 349.77 1.01%

青岛捷能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款 非关联方 231.57 0.67%

四川精控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款 非关联方 244.91 0.71%

合计 2676.73 7.73%

(3)合同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21,998.74万元、19,125.58万元、22,506.66万元和23,301.1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78%、20.27%、22.33%和23.17%。发行人合同负债主要由预收气款、预收建安款和其他构成。2024年6月末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794.47万元,主要系预收气款增加所致。

图表6-38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占比(%)

预收气款 18,785.38 80.62

预收建安款 4,110.95 17.64

其他 404.80 1.74

合计 23,301.13 100.00

(4)应交税费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2,689.55万元、2,498.93万元、3,487.54万元和3,077.1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79%、2.65%、3.46%和3.06%。2023年年底应交税费较2022年年底应交税费增加39.56%,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6,487.99万元、12,365.02万元、16,882.43万元和15,667.53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72%、13.10%、16.75%和15.58%。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改线补偿款、保证金、风险抵押金、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和其他构成。2024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1,214.9万元,降幅为7.20%,主要系改线补偿款减少所致。

图表6-39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06月30日 占比(%)

改线补偿款 9,633.03 61.48

保证金 1,643.50 10.49

风险抵押金 147.50 0.94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3,235.47 20.65

其他 1,008.03 6.43

合计 15,667.53 100.00

图表6-40 2024年6月末发行人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与发行人关系 金额 占比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改线补偿款 非关联方 2,663.40 17.00%

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改线补偿款 非关联方 2,659.30 16.97%

肥西运河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改线补偿款 非关联方 2,526.87 16.13%

芜湖市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改线补偿款 非关联方 292.75 1.87%

芜湖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改线补偿款 非关联方 219.51 1.40%

合计 8,361.83 53.37%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6,071.95万元、5,837.23万元、8,574.67万元和7,750.20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29%、6.19%、8.51%和7.71%。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构成。2024年6月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824.47万元,减幅为9.62%,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小幅减少所致。

图表6-41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占比(%)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453.58 96.1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60.62 0.78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6.00 3.05

合计 7,750.20 100.00

(7)长期借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8,780.37万元、115,825.17万元、150,492.18万元和158,763.6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5.73%、56.06%、61.64%和62.43%。发行人长期借款主要由信用借款构成。2024年6月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8,271.44万元,增幅为5.50%,主要系发行人信用借款增加所致。

图表6-42 2023年及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2023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 166,122.75 158,490.04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155.07 324.81

小计 166,277.82 158,814.8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7,514.20 -8,322.67

合计 158,763.62 150,492.18

(8)应付债券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86,205.10万元、89,235.96万元、92,195.98万元和93,795.8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63.15%、43.19%、37.76%和36.98%。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由公司可转换债券构成。2024年6月末应付债券较2023年末增加1,599.82万元。

(9)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219.52万元、219.52万元、219.52万元和219.5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16%、0.11%、0.09%和0.09%。发行人长期应付款主要为拆迁补助。近三年长期应付款金额无变化。

图表6-43 2024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06月30日 形成原因

拆迁补助 219.52 收到拆迁补助款

合计 219.52 -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252.75万元、77.02万元、32.35万元和28.0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19%、0.04%、0.01%和0.01%。2022年年底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1年年底递延所得税负债下降69.53%,主要系公司本期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11)其他流动负债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969.39万元、1,720.84万元、1,987.28万元和2,033.8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04%、1.82%、1.97%和2.02%。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发行人2024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2,033.87万元,较2023年末增幅2.34%,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增长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图表6-44近三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7,804.45 47,826.53 47,040.48 33,600.00

其它权益工具 6,967.79 6,967.80 6,970.05 6,970.34

资本公积金 89,972.70 89,654.91 91,559.47 99,385.63

减:库存股 3,235.47 3,603.18 0.00 0.00

其他综合收益 292.32 292.32 0.00 0.00

专项储备 7,647.13 6,656.63 5,669.50 4,929.08

盈余公积金 16,896.09 16,896.09 14,165.64 12,398.71

未分配利润 141,663.07 139,393.32 117,119.83 99,77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8,008.09 304,084.44 282,524.97 257,063.44

少数股东权益 51,228.88 51,072.50 40,751.17 26,819.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9,236.97 355,156.94 323,276.14 283,883.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4,074.24 700,129.28 624,256.36 516,959.10

(1)实收资本

2003年2月14日由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和安徽省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5,000.00万元。

2005年8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商外资皖府资字[2005]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能源集团、国风集团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华煤气”)签订的《合资合同》,天然气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安徽中华煤气以相当于人民币52,143,733.00元的美元进行认缴。至此,天然气有限股东变更为能源集团、国风集团和安徽中华煤气,出资额分别为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

2006年4月,根据能源集团、国风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皖国资产权函[2006]154号《关于接收国风集团退出的省天然气公司股权的批复》,能源集团以5,097.44万元收购了国风集团持有的天然气有限25%股权。至此,天然气有限的股权结构变更为能源集团持股75%,安徽中华煤气持股25%。

2012年8月,根据天然气有限的董事会决议以及能源集团与安徽中华煤气、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股份”)、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集能源”)和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检修”)签订的《投资协议》,天然气有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由安徽中华煤气、皖能股份、新集能源和皖能检修以现金31,900.00万元进行认缴。此次增资完成后,天然气有限股东分别为能源集团、安徽中华煤气、皖能股份、新集能源和皖能检修,出资额分别为15,000.00万元、6,870.00万元、1,530.00万元、1,400.00万元和200.00万元。

2012年12月27日,根据天然气有限董事会决议、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的规定,并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2〕821号)批准,天然气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天然气有限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712,132,481.07元,扣除现金分红以及账面专项储备12,359,359.53元后的余额689,773,121.54元,按1:0.3653比例折合股本25,200.00万元作为公司的总股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2号文《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3,600万元,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0047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发行9.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5月12日进入转股期。2022年6月,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每10股转增4股并派1.9元(含税),因可转债转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040.3010万股。

2023年2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发行781.60万股。2024年1月,公司回购注销离职、调动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22.1万股。截止2024年6月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804.4468万股。

图表6-45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实收资本明细

单位:万元

实收资本类别 金额 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9.50 1.59%

人民币普通股 47,044.95 98.41%

其他 - -

合计 47,804.45 100%

(2)其他权益工具

近三年及一期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6,970.34万元、6,970.05万元、6,967.80万元和6,967.7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2.46%、2.16%、1.96%和1.94%。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减少0.01万元,基本无变化。

图表6-46 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末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年6月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皖天转债) 929.62 6,967.80 - - 0.00 0.01 929.62 6967.79

合计 929.62 6,967.80 - - 0.00 0.01 929.62 6967.79

(3)资本公积

近三年及一期资本公积分别为99,385.63万元、91,559.47万元、89,654.91万元和89,972.7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5.01%、28.32%、25.24%和25.05%,基本保持平稳。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2024年6月末较2023年末净增加317.79万元,本期资本公积增加了401.99万元,其原因主要系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以及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所致;本期资本公积减少了84.20万元,其原因主要系注销限制性股票所致。

图表6-47 2024年6月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4年0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8935.92 0.10 84.20 88851.81

其他资本公积 718.99 401.90 - 1120.89

合计 89654.91 401.99 84.20 89972.70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9,779.68万元、117,119.83万元、139,393.32万元和141,663.07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35.15%、36.23%、39.25%和39.43%,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稳步上升,表明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绩的稳步增长发行人自我积累能力不断增强。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图表6-48发行人近三年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857.39 688,816.56 660,728.17 549,873.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9,527.62 639,328.94 616,865.46 502,655.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29.77 49,487.62 43,862.71 47,217.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964.23 172,531.44 295,971.82 3,993.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681.45 258,128.79 414,423.81 133,529.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17.22 -85,597.34 -118,451.99 -129,536.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075.14 70,710.11 152,678.05 135,979.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721.10 37,752.69 90,177.16 20,030.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45.96 32,957.42 62,500.89 115,948.4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66.59 -3,152.30 -12,088.39 33,629.77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352.75 74,505.05 86,593.44 52,495.6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5,319.34 71,352.75 74,505.05 86,125.45

近三年及一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549,873.53万元、660,728.17万元、688,816.56万元和320,857.39万元,现金流入持续增加,主要系近三年随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持续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502,655.80万元、616,865.46万元、639,328.94万元和279,527.62万元,现金流出规模持续增加,主要系近三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持续增加所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7,217.72万元、43,862.71万元、49,487.62万元和41,329.77万元,近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主要系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大于流出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2,666.62万元、4,601.69万元、2,772.85万元和1,888.70万元,2023年发行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2022年末减少39.74%,主要系发行人2023年收到的保证金、风险押金等减少。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分别为3,410.91万元、3,427.58万元、4,224.38万元和3,427.39万元,主要是支付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往来款及其他和保证金押金等。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3,993.60万元、295,971.82万元、172,531.44万元和80,964.23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133,529.97万元、414,423.81万元、258,128.79万元和95,681.45万元;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29,536.36万元、-118,451.99万元、-85,597.34万元和-14,717.22万元;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较大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筹资现金流入量分别为135,979.34万元、152,678.05万元、70,710.11万元和25,075.14万元;发行人筹资现金流出量分别为20,030.93万元、90,177.16万元、37,752.69万元、32,957.42万元和37,721.10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5,948.41万元、62,500.89万元、32,957.42万元和-12,645.96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由正转负、持续减少,主要系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逐年减少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逐年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33,629.77万元、-12,088.39万元、-3,152.30万元和13,966.59万元。

(五)损益情况分析

图表6-49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损益表主要科目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6-30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营业总收入 292,267.05 610,387.71 592,752.98 493,667.18

营业收入 292,267.05 610,387.71 592,752.98 493,667.18

营业总成本 269,712.24 570,771.63 562,270.70 466,900.08

营业成本 256,540.22 542185.81 542342.5 451131.29

税金及附加 1,020.75 1,705.04 1,802.80 1,889.30

销售费用 1,111.00 3,276.54 1,792.70 1,679.49

管理费用 7,697.13 18,196.09 11,554.26 9,721.39

研发费用 287.96 602.36 476.47 829.61

财务费用 3055.19 4805.79 4301.97 1648.99

加:其他收益 68.25 190.76 508.86 1,020.06

投资净收益 3,417.32 6,620.31 2,471.64 86.90

资产减值损失 -24.98 -1,364.98 -1,008.19 -74.93

信用减值损失 -221.59 166.81 128.47 -145.07

资产处置收益 4.04 4.31 -17.77 63.52

营业利润 25,797.85 45,233.28 32,565.27 27,717.58

加:营业外收入 78.43 150.36 172.62 197.70

减:营业外支出 11.79 106.04 101.08 448.40

利润总额 25,864.50 45,277.60 32,636.82 27,466.88

减:所得税 6,366.86 11,336.45 8,475.46 8,055.60

净利润 19,497.64 33,941.15 24,161.35 19,411.28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493,667.18万元、592,752.98万元、610,387.71万元和292,267.05万元,逐年增加,系业务规模扩大带动营业收入增长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分为长输管线业务、CNG/LNG业务、城市燃气业务等。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总成本分别为466,900.08万元、562,270.70万元、570,771.63万元和269,712.24万元,逐年增加,系业务规模扩大带动营业总成本增长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27,466.88万元、32,636.82万元、45,277.60万元和25,864.5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9,411.28万元、24,161.35万元、33,941.15万元和19,497.64万元。2023年较2022年增加9,779.8万元,增幅40.48%,主要系气量增加以及购销价差增大所致。

三、重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50发行人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情况表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流动比率 2.15 1.66 1.50 1.42

速动比率 2.12 1.62 1.46 1.37

资产负债率 45.09% 48.21% 49.27% 49.6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18.29 8.76 9.29 10.21

公司负债整体规模适中,各项偿债指标良好。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维持在较好水平,表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连续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5.09%、48.21%、49.27%和49.69%,2021年至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基本维持在45%-50%上下。

公司近三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8.29、8.76、9.29和10.21,数值水平较高且基本保持稳定。

2、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51发行人近三年主要盈利能力情况表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6月末

营业毛利率 8.62% 8.50% 11.17% 12.22%

净利润率 3.93% 4.08% 5.56% 6.67%

净资产收益率 7.09% 7.96% 10.01% 5.46%

总资产报酬率 6.70% 6.62% 7.71% 4.14%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营业毛利率分别为8.62%、8.50%、11.17%和12.22%,公司盈利水平总体保持平稳。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净利润率分别为3.93%、4.08%、5.56%和6.67%,呈上升趋势;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09%、7.96%、10.01%和5.46%,呈波动稳定上升趋势;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6.70%、6.62%、7.71%和4.14%,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2024年6月,发行人净利润逐年上升,导致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上升。

3、营运能力分析

图表6-52 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营运能力情况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1年末 2022年末 2023年末

应收账款周转率 31.37 37.79 55.97

存货周转率 140.15 163.04 154.60

总资产周转率 1.11 1.04 0.92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1.37、37.79和55.97,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稳步提升。

近三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40.15、163.04和154.60。公司存货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

近三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1.11、1.04和0.92,资产周转率虽略有波动,但基本保持合理稳定水平。

四、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262,489.30万元,其中:短期借款11,006.9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574.67万元,长期借款150,492.18万元,应付债券92,195.98万元,长期应付款219.52万元。

图表6-53:发行人2023年末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合计

信用借款 11,006.95 8,574.67 150,492.18 92,195.98 219.52 262,489.30

保证借款 - - - - -

抵押借款 - - - - -

图表6-55:2023

图表6-54:2023年末发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融资方式 1年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1,006.95 - - - - - 11,006.95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8,574.67 - - - - - 8,574.67

长期借款 - 103,792.56 30,640.00 640.00 840.00 14,579.62 150,492.18

应付债券 - - - - - 92,195.98 92,195.98

长期应付款 - - - - - 219.52 219.52

合计 19,581.62 103,792.56 30,640.00 640.00 840.00 106,995.12 262,489.30

图表6-55: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 抵押借款 质押借款 合计

短期借款 11,006.95 - - - 11,006.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74.67 - - - 8,574.67

长期借款 150,492.18 - - - 150,492.18

应付债券 92,195.98 - - - 92,195.98

长期应付款 219.52 - - - 219.52

合计 262,489.30 - - - 262,489.30

图表6-56:2023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单位 金额 借款日 到期日 期限(年) 利率 担保方式

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6/28 2024/6/28 1 2.00 信用

2 霍山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000.00 2023/4/19 2024/4/19 1 2.75 信用

合计: 11000.00

图表6-57: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明细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借款日 到期日 期限 利率 担保方式

1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65.00 2017-6-19 2029-5-31 12 3.40 信用

2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045.00 2017-12-29 2029-5-31 12 3.40 信用

3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6380.00 2018-5-8 2030-5-8 11 3.40 信用

4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950.00 2021-7-22 2024-7-19 3 3.55 信用

5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960.00 2022-1-1 2024-12-31 3 3.65 信用

6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960.00 2022-1-24 2025-1-24 3 4.65 信用

7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376.01 2020-1-13 2025-1-13 5 4.90 信用

8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424.30 2020-10-22 2035-1-19 15 4.25 信用

9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97.44 2020-11-26 2035-1-19 15 4.25 信用

10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04.84 2020-12-11 2035-1-19 15 4.25 信用

11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530.42 2021-1-18 2035-1-19 14 4.25 信用

12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554.19 2021-2-8 2035-1-19 14 4.25 信用

13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352.32 2021-3-30 2035-1-19 14 4.25 信用

14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06.98 2021-5-25 2035-1-19 14 4.25 信用

15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629.45 2021-7-27 2035-1-19 14 4.25 信用

16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59.63 2021-8-17 2035-1-19 14 4.25 信用

17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28.57 2021-11-15 2035-1-19 14 4.25 信用

18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40.08 2022-1-7 2035-1-19 14 4.25 信用

19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1049.62 2022-1-25 2035-1-19 14 4.25 信用

20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3906.00 2022-3-29 2042-3-1 20 4.25 信用

21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90.66 2022-7-27 2035-1-19 14 4.25 信用

22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819.45 2022-9-8 2035-1-19 14 4.25 信用

23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3070.74 2023-1-16 2035-1-19 12 4.25 信用

24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950.00 2023-5-16 2026-5-15 3 3.15 信用

25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0.00 2023-9-27 2026-9-26 3 3.0500 信用

26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770.00 2017-1-23 2035-1-22 18 1.20 信用

27 安徽省皖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2472.99 2020-1-2 2025-1-1 5 4.90 信用

2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2022-9-8 2025-9-8 3 2.20 信用

2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7-19 2025-7-19 3 2.20 信用

3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210.22 2015-9-30 2034-11-20 20 1.20 信用

31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28.00 2015-9-30 2035-9-29 20 1.20 信用

32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 2015-9-30 2032-5-20 17 1.20 信用

3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9970.00 2022-8-26 2025-8-26 3 2.75 信用

34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3-3-10 2026-2-28 3 2.50 信用

35 安徽省皖能新奥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5.00 2016-11-24 2025-11-30 9 3.00

36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1-5-8 2039-12-20 19 2.90 信用

37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244.94 2021-7-19 2039-12-20 19 2.90 信用

38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255.06 2021-7-20 2039-12-20 19 2.90 信用

39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74.77 2021-8-31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0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300.00 2021-9-2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1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200.00 2021-10-12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2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400.00 2021-10-29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3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450.00 2021-11-2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4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350.00 2021-12-9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5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1100.00 2022-1-17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6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267.67 2022-2-19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7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357.56 2022-2-19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8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300.00 2022-9-26 2039-12-20 19 2.90 信用

49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2-4-28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0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300.00 2022-5-19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1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2-6-23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2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2-10-25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3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2-12-20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4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450.00 2023-1-5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5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3-3-17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6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3-5-18 2033-12-21 12 2.90 信用

57 枞阳皖能能源有限公司 500.00 2023-9-7 2033-12-21 10 2.80 信用

58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0.00 2023-1-19 2037-12-31 15 2.85 信用

59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45.00 2023-5-23 2037-12-31 15 2.85 信用

60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6.00 2023-6-13 2037-12-31 15 2.85 信用

61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35.00 2023-7-21 2037-12-31 15 2.85 信用

62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4.69 2023-10-13 2037-12-31 15 2.85 信用

63 合肥皖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5.00 2023-12-1 2037-12-31 15 2.85 信用

64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43.60 2023-9-14 2032-6-1 9 2.68 信用

65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52 2023-10-18 2032-6-1 9 2.68 信用

66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586.53 2023-11-23 2032-6-1 9 2.68 信用

67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189.53 2023-12-17 2032-6-1 9 2.68 信用

68 池州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328.04 2023-12-27 2032-6-1 9 2.68 信用

69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596.58 2023-9-11 2032-12-21 9 2.70 信用

70 青阳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00.00 2023-12-15 2032-12-21 9 2.70 信用

71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05.29 2022-9-8 2030-6-30 8 2.95 信用

72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97.69 2022-10-14 2030-6-30 8 2.95 信用

73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76.77 2022-11-15 2030-6-30 8 2.95 信用

74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94.31 2022-12-21 2030-6-30 8 2.95 信用

75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63.80 2023-1-6 2030-6-30 8 2.95 信用

76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26.34 2023-3-16 2030-6-30 8 2.95 信用

77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154.57 2023-4-26 2030-6-30 8 2.95 信用

78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458.16 2023-6-8 2030-6-30 8 2.95 信用

79 广德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212.15 2023-12-25 2030-6-30 8 2.95 信用

80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67.60 2022-11-17 2035-10-23 13 3.00 信用

81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4.25 2022-12-27 2035-10-23 13 3.00 信用

82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65.64 2023-1-12 2035-10-23 13 3.00 信用

83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80.19 2023-3-13 2035-10-23 13 3.00 信用

84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99.37 2023-4-26 2035-10-23 13 3.00 信用

85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2023-8-24 2035-10-23 12 2.90 信用

86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78.30 2023-9-25 2035-10-23 12 2.90 信用

87 长丰皖能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41.41 2023-10-30 2035-10-23 13 2.90 信用

合计: 174733.03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100.85亿元,已使用16.78亿元,尚有额度为84.07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占总授信额度的83.36%。

图表6-58: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总额 剩余授信总额

招商银行 0.00 0.00 0.00

建设银行 11.33 1.11 10.22

工商银行 13.77 3.00 10.77

中国银行 13.32 1.83 11.49

交通银行 0.20 0.54 -0.34

国家开发银行 15.89 7.21 8.67

徽商银行 16.77 0 16.77

光大银行 0.00 0.00 0.00

兴业银行 1.70 0.00 1.70

民生银行 10.20 0.00 10.20

邮储银行 9.39 1.23 8.16

农业银行 6.08 1.37 4.71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0.50 0.00 0.50

浦发银行 1.00 0.00 1.00

合计 100.85 16.78 84.07

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

图表6-59: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合肥 控股投资 1,000,000.00 42.60 42.60

①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的母公司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安徽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

②发行人最终控制方:

发行人最终控制方为安徽省国资委。

2.发行人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3.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1)发行人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2)截止2024年6月,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6-60:发行人与合营、联营企业发送关联交易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1.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图表6-61: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省综合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重要股东的关联公司

安徽省相城文物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华热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华紫荆农庄(句容)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华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气家(武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气家(马鞍山)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山东港华培训学院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6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 上期发生额

用) 用)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物资款 9.25 200.00 64.84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材料款 330.37 是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款 33.01 100.00 17.60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物资款 45.95 800.00

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款 10.25 300.00 4.40

名气家(武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款 28.61 是

名气家(马鞍山)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款 4.99 是

山东港华培训学院 培训服务 0.25 是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服务 21.76 100.00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服务 331.46 1000.00 362.50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电费 37.34 170.00 37.05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195.40 500.00 193.63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服务 304.83 1000.00 368.35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维修服务 150.00 107.93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建安服务 356.83 500.00

港华热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材料费 50.00 14.46

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水费 1.35

港华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天然气 5000.00 138.0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63: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5581.49 6125.43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2510.86 742.53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2702.77 3457.50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6598.93 7940.33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1288.65 858.50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25135.63 26765.56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6481.66 4002.84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3576.70 5000.80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54.68 56.61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2946.91 2579.46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803.10 1154.04

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262.46 1335.06

安徽省高速新能源有限公司 销售天然气 4317.03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天然气 569.91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销售汽油 1.77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汽油 1.51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建安服务 4.84

(2)关联租赁情况

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图表6-64: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楼 162.06 25.92 115.27 197.39 0.54 3.44 0.00 0.00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图表6-65: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960.00 2019/1/23 2024/1/26 于2024年1月26日提前偿还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376.01 2020/1/13 2024/1/26 于2024年1月26日提前偿还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8400.00 2024/1/25 2027/1/25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600.00 2024/1/26 2025/1/26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3/5/16 2024/6/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3/5/16 2024/12/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3/5/16 2025/6/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100.00 2023/5/16 2025/12/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550.00 2023/5/16 2026/5/15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0.00 2023/9/27 2024/6/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3/9/27 2024/12/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2023/9/27 2025/6/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0.00 2023/9/27 2025/12/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500.00 2023/9/27 2026/6/21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50.00 2023/9/27 2026/9/26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安徽省相城文物有限公司 300.00 2022/10/15 2024/10/15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图表6-6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75.37万元 122.19万元

(5)其他关联交易

截止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4,208.55万元,本期取得存款利息收入241.23万元。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图表6-67: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51 0.18 5.33 0.27

应收账款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8.12 0.41 61.32 3.07

应收账款 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0.19 2.01 18.20 0.91

应收账款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72.85 18.64 9.34 0.47

应收账款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1.06 1.05 20.42 1.02

应收账款 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71.68 13.58 442.36 22.12

应收账款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0.46 0.02 1.29 0.06

应收账款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0.04 0.00 0.04 0.00

应收账款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145.29 7.26

应收账款 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325.54 16.28

应收账款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 52.71 2.64

其他应收款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0 0.15 1.52 0.08

其他应收款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0.24 0.01 - -

其他应收款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00.00 25.00 - -

其他应收款 中石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4.52 0.23 3.45 0.17

其他应收款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0.04 0.00 0.04 0.00

其他应收款 安徽省相城文物有限公司 300.00 30.00 300.00 30.00

预付账款 山东港华培训学院 0.95 0.00 - -

预付账款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8.09 -

(2)应付项目

图表6-68: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04.70 -

应付账款 港华辉信工程塑料(中山)有限公司 12.28 20.94

应付账款 江苏海企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32.34 10.82

应付账款 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4.74 19.51

应付账款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104.23 6.74

应付账款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58.57 1547.18

应付账款 安徽省皖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8.29 16.67

应付账款 淮北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0.52 0.52

应付账款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0.19 0.19

应付账款 名气家(武汉)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8.25 -

应付账款 名气家(马鞍山)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4.99 -

应付账款 卓佳公用工程(马鞍山)有限公司 0.55 0.55

应付账款 安徽皖能七都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94

应付账款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 59.20

其他应付款 芜湖皖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0.56 0.00

其他应付款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85 -

其他应付款 安徽省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 6.95 2.40

其他应付款 淮北皖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0.88 -

其他应付款 皖能长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0.02 -

其他应付款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04 -

其他应付款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0.09 -

合同负债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33.50 248.06

合同负债 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66.68 120.35

合同负债 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74.69 51.42

合同负债 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62.92

合同负债 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05 18.68

合同负债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54.75 47.77

合同负债 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23.59 450.03

合同负债 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0.46 -

合同负债 合肥皖能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35.82 -

合同负债 安徽皖丰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4 -

合同负债 安徽皖能光伏农业科技创新有限公司 0.47 -

合同负债 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855.98

合同负债 东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0.00

六、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对内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对外、对内担保情况。

(二)发行人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需要披露的重大及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受限资产情况。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衍生产品交易情况。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未到期理财产品投资明细如下。

图表6-69:2024年6月末发行人未到期理财产品投资明细

理财产品名称 产品发行方名称 认购金额(万元)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产品期限 预计最低收益率(%) 预计最高收益率(%) 买卖方是否有关 交易目的

挂钩性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24/4/26 2024/7/26 91天 1.5 2.69 否

十、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海外金融资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境外投资。

十一、发行人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直接债务融资余额8.3993亿元,均为可转换公司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有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各大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共获得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100.85亿元,已使用16.78亿元,尚有额度为84.07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占总授信额度的83.36%。

图表7-1: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授信情况

单位:亿元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授信总额 剩余授信总额

招商银行 0.00 0.00 0.00

建设银行 11.33 1.11 10.22

工商银行 13.77 3.00 10.77

中国银行 13.32 1.83 11.49

交通银行 0.20 0.54 -0.34

国家开发银行 15.89 7.21 8.67

徽商银行 16.77 0 16.77

光大银行 0.00 0.00 0.00

兴业银行 1.70 0.00 1.70

民生银行 10.20 0.00 10.20

邮储银行 9.39 1.23 8.16

农业银行 6.08 1.37 4.71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 0.50 0.00 0.50

浦发银行 1.00 0.00 1.00

合计 100.85 16.78 84.07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目前,公司未出现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债券情况如下:

图表7-2发行人及子公司存续债券情况

发行主体 证券名称 起息日 到期日期 发行期限(年) 发行规模(亿) 票面利(当期)%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皖天转债 2021-11-08 2027-11-08 6 9.3 1.5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出现过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本息到期未偿付情形,发行人资信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第八章税项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项”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项”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 2016年 5月 1日起开始施行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需要交纳增值税,按照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超短期融资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超短期融资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九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章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由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姓名:吴海

职位:董事长兼总经理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225626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3个工作日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当期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

前款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名称、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三)企业涉及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四)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划转或报废;

(五)企业发生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企业发生大额赔偿责任或因赔偿责任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难以消除的;

(七)企业发生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八)企业一次免除他人债务超过一定金额,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九)企业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企业做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十二)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企业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十五)企业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一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二、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二)【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

2.发行人拟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3.发行人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或信用增进安排、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发行人拟减资(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业绩承诺补偿等回购注销股份导致减资的,且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累计减资比例低于发行时注册资本的5%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发行人因拟进行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债务减免、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的除外)或会计估计变更等原因可能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者24个月内累计超过净资产(以首次导致净资产减少行为发生时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准)的10%,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指标,但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持续稳健经营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发生可能导致其丧失对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8.拟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9.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0.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由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的情形。

(三)【强制召集】召集人在知悉上述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后,应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拟定会议议案。

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如有)发生上述情形的,应当告知召集人,发行人披露相关事项公告视为已完成书面告知程序。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不以发行人或者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履行告知义务为前提。

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均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四)【主动和提议召集】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出现《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列明的重大事项或信息披露变更事项情形之一的(上述约定须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除外),召集人可以主动召集持有人会议,也可以根据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发行人或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向召集人发出的书面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

召集人收到书面提议的,应自收到提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一)【召集公告披露】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2.会议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两者相结合的形式;

5.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截止日和其他相关事宜;

6.债权登记日:应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一工作日;

7.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8.参会证明要求:参会人员应出具参会回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债权登记日债券账务资料,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二)【初始议案发送】召集人应与发行人、持有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持有人会议议案。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

议案内容与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议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

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议案,可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可对议案进行增补,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四)【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并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最终议案概要包括议案标题、议案主要内容、议案执行程序及答复时限要求。

(五)【议案内容】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六)【召集程序的缩短】若发行人披露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的特别风险提示公告、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的突发情形,召集人可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符合上述缩短召集程序情形的,召集人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并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同时披露议案概要。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四、持有人会议参会机构

(一)【债权确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本人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信息,并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

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

(二)【参会资格】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出席持有人会议。

(三)【其他参会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四)【律师见证】持有人会议应当至少有2名律师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五、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计入总表决权数额。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主动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并不得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不计入总表决权数额。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重要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

4.为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

5.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特别议案】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

2.新增或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投资人保护机制或投资人保护条款;

3.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同意第三方承担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授权受托管理人以外的第三方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相关权利;

6.其他变更发行文件中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约定。

(四)【参会比例】除法律法规或发行文件另有规定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额应超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数额的【50】%,会议方可生效。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未达会议生效标准的,召集人应当继续履行会议召集召开与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审议程序】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持有人会议不得对公告和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决议。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在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六)【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向登记托管机构查询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并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关于总表决权的统计中。

(七)【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或发行文件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5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八)【会议记录】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作为备查文件。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

(九)【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公告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概要、表决结果及生效情况。

(十)【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决议涉及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

六、其他

(一)【释义】本节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承继方、增进机构及受托人义务】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完毕进入存续期后,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应按照本节中对发行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新增或变更后的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应按照本节中对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及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四)【兜底条款】本节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不符的,或本节内对持有人会议规程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19版)》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三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四章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名称: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海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贵州路491号皖能智能管控中心

电话:0551-62225626 传真:/

联系人:吴贻飞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电话:010-89926604

传真:010-89926551 联系人:陈榕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2号

电话:8610-57092614

传真:8610-58560609

联系人:吕金亭

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琛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云谷路 1699号徽银大厦

电话:0551-63898763

传真:0551-62667952 联系人:李强

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电话:010-89926604

传真:010-89926551 联系人:陈榕

评级机构 无

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柏悦中心12层

法定代表人:金磊

联系电话:13485512021

传真:/

邮政编码:230000

联系人:王飞

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15层/922-926 (100037)

法定代表人:肖厚发

注册会计师:卢珍、夏小蕾、李增

联系电话:010-6600 1391

传真:010-6600 1391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市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编:100032

联系人:发行部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第十五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关于发行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三)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名称 :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9号新能大厦

联系人 : 吴贻飞

电话 : 0551-62225626

传真 : /

邮政编码 : 230001

名称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0号兴业银行15楼

联系人 : 陈榕

电话 : 010-89926604

传真 : 010-89926551

邮政编码 : 100005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以下无正文)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利润率 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100%

总资产收益率 (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经营效率指标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