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2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公司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公司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本公司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1

重要提示.............................................................................................................................................4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4

二、发行条款提示.....................................................................................................................6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6

四、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7

第一章释义.......................................................................................................................................8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0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0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10

第三章发行条款.............................................................................................................................16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17

一、融资目的...........................................................................................................................17

二、募集资金用途...................................................................................................................17

三、发行人承诺.......................................................................................................................17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18

一、基本情况...........................................................................................................................18

二、历史沿革...........................................................................................................................18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21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23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24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42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47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52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61

十、发展战略...........................................................................................................................6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发行人竞争优势..................................................................64

十二、发行人其他经营情况说明...........................................................................................73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4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75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75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84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93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95

六、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95

七、发行人付息债务情况.......................................................................................................96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98

九、或有事项.........................................................................................................................105

十、受限资产情况.................................................................................................................106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07

十二、发行人直接融资计划.................................................................................................107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08

一、授信情况.........................................................................................................................108

二、违约记录.........................................................................................................................108

三、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债券偿还情况................................................................108

四、发行人存续永续债相关信息.........................................................................................110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115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115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116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124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26

第十章税项...................................................................................................................................127

一、增值税.............................................................................................................................127

二、印花税.............................................................................................................................127

三、税项抵销.........................................................................................................................127

四、声明.................................................................................................................................127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28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28

二、信息披露安排.................................................................................................................128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32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132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32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32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35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37

六、其他.................................................................................................................................138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140

一、置换.................................................................................................................................140

二、同意征集机制.................................................................................................................140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44

一、违约事件.........................................................................................................................144

二、违约责任.........................................................................................................................144

三、发行人义务.....................................................................................................................144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44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45

六、不可抗力.........................................................................................................................145

七、争议解决机制.................................................................................................................146

八、弃权.................................................................................................................................146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147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149

一、备查文件.........................................................................................................................149

二、文件查询地址.................................................................................................................149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51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财务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24,672,478.92万元、25,439,669.45万元和24,555,092.3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08,488.74万元、908,246.62万元和1,410,954.5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3,251,955.01万元、4,549,711.71万元和5,053,026.12万元。发行人处于资金密集型的电力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电厂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设备维护、技术改造和资产收购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销售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次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2、经济周期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2010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虽然中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但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慢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可能减少,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涉及MQ.7(重大事项)的情况如下:

1、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

发行人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发行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志杰先生和董事李海峰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王志杰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海峰先生因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王志杰先生和李海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任何职务。

发行人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进先生、高国勤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人于2025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李进先生、高国勤先生当选为非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或“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文明刚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发行人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黄历新先生因工作调整,于近日依据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刘安仓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前述任职安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刘安仓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本次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安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前述任职安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发行人变更审计机构

发行人于2025年4月28日发布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鉴于发行人已连续6年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拟在安永华明服务期限届满后更换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新聘任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发行人取消监事会

发行人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经发行人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不涉及类别股东相关条款)》以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类别股东相关条款的议案》,上述事项进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的债券兑付安排产生不利影响。

4、发行人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发行人于2026年2月13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司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该职务,故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文明刚先生。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四)”所列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调整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等、调整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条款等、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受托管理人。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五)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四、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财务和资信状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预计2025年度经营、财务、资信状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本企业/企业/华能国际 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范文件,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而制作,并在发行文件中披露的说明文件,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簿记建档/集中簿记建档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承销协议 指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9年度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协议》

主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资质,并已在“承销协议”中被发行人委任的承销机构

主承销方 指与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并接受发行人委任负责承销“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

承销商 指具备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资质并已经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主承销方的邀请,共同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承销机构

簿记管理人 指根据“承销协议”约定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承销团 指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上清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注册金额 指经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承销协议”项下债务融资工具金额,该金额在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确定

注册有效期 指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核定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有效期

工作日 指中国境内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

近三年 指2022年、2023年、2024年

近一年/一年 指2024年

近一期/一期 指2025年1月-9月

元、万元、亿元 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装机容量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

华能集团 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开发 指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华能财务 指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新电力 指中新电力(私人)有限公司。

大士能源 指大士能源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 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平均利用小时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平均可用小时 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等效可用系数 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

平均无故障可用小时 指可用小时/强迫停运次数。

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指主蒸汽压力一般为24兆帕左右,主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为540-560℃,热效率约41%左右的火电机组。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指主蒸汽压力为25-35兆帕及以上,主蒸汽和再热蒸汽温度580℃以上,热效率约45%左右的火电机组。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能否如期兑付取决于发行人信用,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债务规模逐年扩大的风险

公司处于资金密集型的电力行业,资产规模较大。电厂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设备维护、技术改造和资产收购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将有持续的融资需要。公司近年来债务水平保持增长,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7,606,192.67万元、36,979,671.96万元和38,379,492.76万元,未来几年公司仍将保持较大的建设规模,资本支出较多,公司面临的偿债压力逐年增大,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由于公司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所需资金增多,短期债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最近三年,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357,349.68万元、5,723,272.86万元和6,116,590.79万元,呈现一定波动趋势,公司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3、汇率风险及外币利率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于中国境内经营的实体存在长期外币借款,因而存在汇率风险。中新电力及其子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其功能货币(新币)外的美元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所带来的汇率风险。香港能源之子公司如意巴基斯坦能源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由于其功能货币(巴基斯坦卢比)外的美元货币资金、长期应收款、应付款项、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尽管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通过衍生金融工具采取套保措施,公司仍面临一定外币利率变化的风险。

4、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为58,991.96万元。如果此部分金融资产价值随市场波动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是公司及其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晋兴能源及赣龙铁路股权,如这部分金融资产出现公允价值变动,将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5、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电力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公司电厂投资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随着未来电源项目建设的进行,公司仍将保持一定规模的资本性支出。2025年,公司预计各项资本支出693.50亿元。投资资金来源除公司自有资金之外主要依靠银行借款,上述资本支出在短期内可能会加重本公司财务负担。

(二)经营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电力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2010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虽然中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但仍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果未来经济发展放慢或出现衰退,电力需求可能减少,市场竞争可能加剧,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燃料采购市场方面的风险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的复苏,社会用电量不断提升,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及极端天气等用电高峰时段,局部地区个别时段或将出现时段性电力供应紧张局面,火电将继续发挥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局部煤炭保供依然面临较大压力。沿海区域进口煤采购比例较大,煤炭供应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业务结构单一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开发与生产,营业收入主要为电力、热力销售。虽然公司认为单一的业务有利于公司专业化经营,但是如果电力市场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业务单一则有可能成为公司的经营风险。

4、安全生产风险

电力安全生产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电力生产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操作等安全隐患广泛存在。此外,公司生产运营中涉及的煤炭采掘也属于高危行业,一旦出现生产或施工事故,将直接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另外,当前已投入运营的风电机组多数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在电网出现故障导致系统电压降低时容易脱网,造成生产事故。

5、控股型架构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291.58亿元、296.23亿元和286.81亿元,母公司营业收入占合并口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1.82%、11.64%和11.68%,发行人属于控股型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下属的子公司。如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减弱或分红减少,将可能对本次债券的即期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6、电力行业及市场风险

根据中电联发布的数据,预计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全年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煤机利用小时将进一步下降,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在极端天气和需求尖峰时期,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可能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风险。新能源上网电量将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受新能源出力特性影响,叠加消纳压力等因素,新能源或将面临消纳和电价的双重不确定因素,公司结算电价存在下降风险,或将影响公司总体收益。

7、碳市场风险

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三个履约周期,第三履约期,公司全部企业均提前按期完成履约任务。第四履约期(2024年度),配额发放持续收紧,可能推高碳交易价格,存在碳履约成本增加的风险。

8、关联企业竞争风险

由于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与最终控股股东华能集团及其子公司在电力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该类同业竞争如处理不当,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不利影响。

为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华能集团在华能国际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时均就避免同业竞争做出过承诺。就华能国际于2010年进行的非公开发行,华能集团于2010年9月17日出具了《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为进一步明确履约内容,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2014年6月28日华能集团对前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完善规范如下:(1)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2)对于华能集团位于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2016年年底前,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3)对于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2016年年底前,将该等资产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4)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前述第1项和第4项是长期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第2项和第3项是有期限有条件的承诺,目前已履行完毕。

华能集团未来将继续大力支持华能国际的业务发展,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并根据承诺的时间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切实履行对华能国际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各项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能集团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与措施,积极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电力行业企业,可能面对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不利情况,也包括如国家颁布有利于行业发展政策的正面事件。突发事件风险的本质在于无法预知事件本身的发生及发生后的实质影响,若公司的自身经营或融资环境发生突发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带来突发事件引发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公司治理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182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一级子公司。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起完善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发行人下属公司数量的增加,发行人的管理半径不断扩大,管理难度将不断增加。如果未来发行人对子公司的管理出现问题,不能对子公司进行有效的整合和管控、提升子公司业务收入、控制其费用支出,将可能造成子公司经营效率的下降及经营风险的增加,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及未来发展。

2、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关联担保。发行人一贯按照严格的内控制度管理和规范各项关联交易,执行公允的市场价格。尽管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以规范关联交易,但如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等情形,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3、海外投资风险

2008年,公司取得了中新电力100%股权,中新电力拥有100%权益的大士能源是新加坡最大的三家发电公司之一。目前,中新电力设备先进、经营稳定、管理规范,是国际电力市场上的优质资产。但是,由于海外竞争性电力市场和国内电力市场在经营模式、业务管理、外部监管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不能保证未来海外投资的盈利能力。

4、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风险

发行人已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如发生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被执行司法程序等原因,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等,造成其部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相应职责,可能会造成公司治理机制不能顺利运作,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政策风险

1、宏观政策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环保政策

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现状和需求,国家还在不断完善和深化包括但不限于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环保政策,在水体保护、扬尘治理等方面提出新的、更严格的要求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有关基层企业的环保费用支出有可能增加。

3、节能发电调度政策

2007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53号)。通知要求节能发电调度应“与电力市场建设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电力市场的作用”。国家电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如何将节能发电调度与电力市场建设进行有机结合,具体政策办法还在研究制定过程中,目前试点省份的节能发电调度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鉴于国家对节能减排的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将成为影响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因素。

4、“新电改”政策风险

为促进我国电力行业长期、稳定发展,更好的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探索、论证电力体制改革方案。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9号文的核心内容是确立电网企业新的盈利模式,不再以上网及销售电价差作为收入来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同时,放开配电侧和售电侧的增量部分,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未来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关键窗口期,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受政策影响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售电垄断的打破,预计各类发电企业将一定程度受益。

第三章发行条款

TDFI注册阶段无发行条款。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融资目的

(一)优化融资结构

目前公司主要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发行中期票据以及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融资渠道丰富。本次申请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

(二)降低融资成本

银行贷款利率相对较高,本次申请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将使公司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节约公司财务费用。

二、募集资金用途

TDFI注册阶段暂无募集资金用途。

三、发行人承诺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流动资金需要,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行业。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行业。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股权投资。

5.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购买银行理财等金融投资。

6.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不用于长期投资。

7.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上海清算所网站、中国货币网和其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提前进行公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注册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王葵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15,698,093,359元;实缴资本:人民币15,698,093,359元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5205U

(五)设立(工商注册)日期:1994年6月30日

(六)工商登记号:91110000625905205U

(七)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

(八)邮政编码:100031

(九)联系人:韩冬

(十)联系电话:010-63226640

(十一)传真号码:010-63226888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开发、投资、经营以出口为主的其他相关企业;热力生产及供应(仅限获得当地政府核准的分支机构);电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票已上市地及股票代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代号:600011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代号:902

公司网址:http://www.hpi.com.cn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

本公司是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4]74号文《关于设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及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4]外经贸资三函字第338号文《关于设立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江苏省投资公司、辽宁能源总公司、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南通市建设投资公司以及汕头市电力开发公司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4年6月30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本及历次变动情况

1、设立时的股本

发起人设立本公司时投入的资产为其共同投资建设的大连电厂、上安电厂、南通电厂、福州电厂和汕头燃机电厂以及其他扩建项目和新建项目,经评估后的净资产总值为53.57亿元,其中37.50亿元作为发起人股份(折股比例约为70%),其余16.07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设立时的总股本为3,750,000,000股。

2、股本历次变化情况

(1)首次发行外资股后股本的变化

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体改生[1994]93号)及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批复》(证委发〔1994〕19号)的批准,公司于1994年10月发行外资股1,250,000,000股,并以美国存托股份的形式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该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00股,其中内资股(法人股)3,7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5%,外资股1,2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

(2)增发外资股后股本的变化

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体改生字〔1997〕195号)以及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新股的批复》(证委发〔1997〕86号)批准,公司于1998年3月增发250,000,000股外资股,并向华能开发定向配售400,000,000股内资股。增发及配股之后,公司总股本为5,650,000,000股,其中内资股(法人股)4,1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3.45%,外资股1,5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6.55%。

(3)首次发行A股后股本的变化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67号文批准,公司于2001年11月发行了350,000,000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000,000,000股,其中内资股(法人股)4,2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0.83%;外资股1,5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5%;流通A股25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7%。

(4)可转换债券转股后股本的变化

经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计委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计外资〔1997〕597号)以及原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及上市可转换债券的批复》(证委发〔1997〕25号)批准,公司于1997年5月和6月在境外共发行面值为230,000,000美元的可转换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分别于2002年、2003年、2004年转换为境外上市外资股273,960股、27,397,240股、41,040股。

(5)2004年分红转增后引起股本的变化

2004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03年利润分配决议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5股转增5股,使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055,383,440股,其中内资股(法人股)8,5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0.51%,外资股3,055,383,440股,占总股本的25.34%,流通A股500,000,000股,占总股本的4.15%。

(6)股权分置改革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化

发行人于2006年3月8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3月28日按照相关规定召开了股权分置改革的A股流通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14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全体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得华能集团和华能开发支付的3股股票;2006年4月19日,对价股份依法上市流通,至此,发行人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

(7)定向增发外资股、非公开发行A股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化

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以及证监会关于核准本公司定向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批复以及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的批复,本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A股15亿股,2010年12月28日定向增发H股5亿股。至此总股本由原来的12,055,383,440股增加到14,055,383,440股。于2010年12月31日,公司内资股(A股)为10,500,000,000股,约占总股本的74.70%;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为3,555,383,440股,约占总股本的25.30%。

(8)H股新股配售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化

发行人于2014年11月13日成功向不少于六名且不多于十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共计365,000,000股新H股(约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总股数的2.53%及扩大后已发行H股总数的9.31%),配售价为8.60港元。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售所得款项总额约为31.39亿港元,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由14,055,383,440股增加至14,420,383,440股。已发行H股总数由3,555,383,440股增加至3,920,383,440股H股。

(9)H股新股配售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化

发行人于2015年11月20日成功向十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共计780,000,000股新H股(约占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总股数的5.13%及扩大后已发行H股总数的16.59%),配售价为每股7.32港元。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总数从14,420,383,440股增加至15,200,383,440股,已发行H股总数从3,920,383,440股H股增加至4,700,383,440股H股。

(10)2018年发行非公开股票引起的股本变化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7]301号《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6号《关于核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发行人于2018年10月向七家投资者增发497,709,919股内资股。该次发行完成之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为15,698,093,359股,其中内资股10,997,709,919股,占总股本的70.06%,境外上市外资股4,700,383,440股,占总股本的29.94%。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图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华能香港公司”)间接持有尚华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而尚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能开发25%的股权,因此华能集团间接持有华能开发25%的权益。

**包括华能香港公司持有H股比例约为3.01%;华能财资公司持有H股比例约为0.84%;天津华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能结构调整1号基金持A股比例约为0.2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表5-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表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5,066,662,118 32.28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4,203,246,330 26.78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555,124,549 9.91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93,316,146 3.14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472,000,000 3.01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66,953,720 2.97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258,452,600 1.65

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253,740,000 1.62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4,205,000 1.5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71,616,554 1.09

(二)控股股东情况

1、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6月,注册资本4.5亿美元,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能开发持有发行人32.28%的股份,其股权结构见下表:

表5-2: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股东名称及股权比例

单位:%

股东名称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尚华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股权比例 75.00 25.00 100

华能开发的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电厂及有关工程,包括筹集国内外资金,进口成套、配套设备、机具等,以及为电厂建设运行提供配件、材料、燃料等;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燃气经营。

截至2024年末,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资产总额6,344.98亿元,负债总额4,137.86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90.19亿元,实现净利润150.54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能开发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被质押。

2、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1988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能集团成立。200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能集团实施了改组,成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是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华能集团注册资本349亿元,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从事能源、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销售。经国资委《关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委改革【2017】1093号)同意,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工商变更登记。企业名称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变更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ChinaHuanengGroup”变更为“ChinaHuanengGroupCo.,Ltd.”。

截至2024年末,华能集团资产总额17,076.13亿元,总负债11,739.49亿元,净资产5,336.64亿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012.03亿元,实现净利润400.24亿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华能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未被质押。

3、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一)资产方面

发行人所有的资产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燃料采购系统、生产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二)人员方面

发行人有独立的劳动、人事、薪金福利管理制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程序产生。

(三)机构方面

发行人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良好,具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

(四)财务方面

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

(五)业务经营方面

发行人业务结构完整,拥有自主的上下游客户和生产销售渠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发展及自主经营能力。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表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洞口发电”)(注2) 上海市 1,179,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0% - 100%

华能青岛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1,206,851,045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东山燃机 山西省太原市 731,71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82% - 82%

华能(大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1,604,351,769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华能烟台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山东省烟台市 1,663,602,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0% 75%

华能大安清洁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注1) 吉林省大安市 805,8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80% 100%

华能安阳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 619,6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阿巴嘎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阿巴嘎旗清洁能源”) 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 322,180,76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河南濮阳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 1,502,777,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 3,061,198,8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庄河)风力发电 辽宁省庄河 2,700,000,000 清洁能源发电 - 94.07% 94.07%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有限责任公司 市 元

福建能源开发 福建省福州市 4,214,710,512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江苏能源开发 江苏省南京市 15,553,4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太仓发电 江苏省太仓市 883,899,3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75% 75%

华能盛东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如东县 2,00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79% 79%

华能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 1,08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70% 70%

华能灌云清洁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连云港市 1,790,02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00% 100%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广东能源开发”) 广东省广州市 6,271,001,411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 3,455,369,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80% 80%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东莞燃机”) 广东省东莞市 704,49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80% 80%

浙江能源开发 浙江省杭州市 6,750,538,481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 2,20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6.75% 66.75%

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 11,764,706元 清洁能源发电 - 85% 85%

南京燃机(注3) 江苏省南京市 938,35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57.38% 84.76%

济源华能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济源能源销售”)(注4) 河南省济源市 20,000,000元 电、热、气能源产品的销售 - 51% 100%

华能镇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镇赉光伏”)(注5) 吉林省镇赉县 26,775,6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50% 100%

华能(浙江岱山)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岱山海上风电”)(注6) 浙江省舟山市 1,50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40% 75%

通榆裕风兴村新能源有限公司(“通榆裕风新能源”)(注7) 吉林省白城市 187,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0% 100%

华能(庄河)清洁能源 辽宁省庄河 1,500,000,000 清洁能源发电 - 98%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有限责任公司(“庄河清洁能源”)(注8) 市 元

华能孝昌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孝昌能源开发”)(注9) 湖北省孝感市 338,281,05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90% 100%

华闽(天津)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闽(天津)能源”)(注10) 天津滨海高新区 4,72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 66.67%

天津荆楚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荆楚电力”)(注10) 天津市 2,559,743,6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4.95% 15% 66.67%

天津龙兴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兴电力科技”)(注10) 天津市 2,80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 66.67%

青岛华赢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华赢电力”)(注10) 山东省青岛市 9,619,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6.01% 66.67%

华赣(天津)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赣(天津)能源”)(注10) 天津滨海高新区 4,56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2% 18% 66.67%

华能清能通榆电力有限公司(“通榆电力”)(注11) 吉林省白城市 1,298,584,1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29.71% 100%

华能烟台八角热电有限公司(“烟台八角热电”)(注11) 山东省烟台市 1,291,72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6.01% 100%

华能罗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罗源发电”)(注11) 福建省福州市 1,163,100,000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 20.01% 100%

华能如东八仙角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如东八仙角”)(注11) 江苏省南通市 1,629,338,7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20.01% 100%

华能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大丰”)(注11) 江苏省盐城市 1,841,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20.01% 100%

华能广东汕头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汕头海上风电”)(注11) 广东省汕头市 847,07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20.02%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莱芜发电有限公司(“莱芜发电”)(注11) 山东省莱芜市 2,34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4.87% 92.90%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大庆热电”)(注11) 黑龙江省大庆市 63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01% 100%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注11) 江西省萍乡市 1,216,687,3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0.01% 20.00% 100%

华能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城热电”)(注11) 湖北省应城市 759,776,000元 电厂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生产销售 0.01% 25.02% 100%

华能荆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荆门热电”)(注11) 湖北省荆门市 780,000,000元 火力热电、电力开发、电力服务 0.01% 29.95% 100%

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济源市 3,139,965,055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60% - 60%

华能榆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榆社县 485,017,7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岳阳市 2,018,534,545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5% - 55%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发电”) 甘肃省平凉市 924,05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65% - 65%

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热电”)(注12) 北京市 3,702,09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41% - 66%

华能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巢湖发电”)(注13) 安徽省合肥市 84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60% - 70%

苏州热电(注14) 江苏省苏州市 60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53% 100%

华能秦煤瑞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瑞金发电”)(注15) 江西省赣州市 1,819,846,598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0% - 100%

华能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日照热力”)(注1) 山东省日照市 52,000,000元 热力生产和供应 - 80% 100%

临沂发电(注1) 山东省临沂市 1,093,313,4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60% 75%

临沂蓝天热力有限公司(“蓝天热力”)(注1) 山东省临沂市 36,000,000元 热力生产和供应 - 54% 68%

华能山东如意煤电有限公司(“如意煤电”)(注16) 山东省济南市 1,294,680,000元 电力、煤炭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 40%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杨柳青热电”) 天津市 1,537,130,909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5% - 55%

海南发电 海南省海口市 2,652,839,174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91.80% - 91.80%

武汉发电 湖北省武汉市 1,967,578,182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75% - 75%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鹤岗市 1,092,55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64% 64%

吉林发电 吉林省长春市 5,939,930,3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山东发电 山东省济南市 4,241,46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80% - 80%

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1,590,22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60% 60%

珞璜发电公司 重庆市 1,748,31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60% - 60%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 1,822,176,621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60% - 60%

中新电力 新加坡 147,642,058美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100% - 100%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富源县 10,324,117,034元 电力项目投资、发电生产及销售、煤炭项目投资及开发 100% - 100%

如意巴基斯坦能源(注17) 巴基斯坦拉合尔市 360,000,000美元 电力生产和销售 - 40% 100%

山西孝义经济开发区华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山西孝义能源”)(注18) 山西省孝义市 100,000,000元 电力的销售 - 51% 100%

华能安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阳热电”)(注19)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 152,232,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51% - 100%

大连船舶海装新能源有限公司(“大连船舶”)(注1)(注32) 辽宁省庄河市 1,568,402,1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98% 100%

华能花凉亭(宿州)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安徽省安庆市 1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烟台)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烟台市 200,000,000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 60% 75%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微山)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济南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80% 100%

华能(临邑)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德州市 500,000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 72% 90%

华能六安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安徽省六安市 1,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合肥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安徽省合肥市 1,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沁阳市华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南省焦作市 1,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90% 90%

华能(南平延平)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南平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福州仓山)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福州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建瓯)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建瓯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邵武)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邵武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中新(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南通市 99,173,1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5% 65%

华能万帮(溧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溧阳市 20,000,000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 100% 100%

盐城鑫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盐城市 6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池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31) 安徽省池州市 13,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苏能源开发(丹阳)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丹阳市 20,000,000元 电力生产和供应 - 100% 100%

华能(阳江)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广东省阳江市 2,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绍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绍兴市 1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文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杭州市 27,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华东(普洱)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云南省普洱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诺碳(五莲)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山东省日照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长顺)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山西省晋中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浏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湖南省浏阳市 1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天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天津市滨海新区 1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天津华能津港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注31) 天津市滨海新区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祁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湖南省衡阳市 1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滦南县昇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河北省唐山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海上风电(营口)有限责任公司(注1)(注31) 辽宁省沈阳市 5,481,424,6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78% 100%

华能(湖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湖州市 10,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75% 75%

华能中煤(贵港)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煤贵港”)(注20)(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4% 100%

华能中煤乐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煤乐业”)(注20)(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64% 100%

华能(隆林)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上海华清诺碳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上海市浦东新区 5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岳阳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湖南省岳阳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100% - 100%

华能(尤溪)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三明市 5,000,000元 清洁能源发电 - 100% 100%

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工投连云港”)(注21)(注31)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400,000,000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51% 68.86%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太行能源(河南)有限公司(“太行能源(河南)”)(注31) 河南省焦作市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 100%

华能(秀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重庆市秀山县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 100%

华能(台前)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南省濮阳市 24,036,8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 - 100%

泰安岱岳区丰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岱岳”)(注1)(注31) 山东省泰安市 1,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0% 100%

华能保定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注31) 河北省保定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承德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北省承德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万江河南地热能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河南省郑州市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5% 65%

华能洹安(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南省安阳市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清化(博爱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清化(博爱县)”)(注1)(注22)(注31) 河南省焦作市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0% 100%

华能富裕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37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甘南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144,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桃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湖南省益阳市 5,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吉林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31) 吉林省长春市 100,000,000元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100% 100%

天津吉通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吉通电力”)(注23)(注31) 天津市滨海新区 6,0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12% 66.67%

南京如风电力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如风电力”)(注23)(注31) 江苏南京市 9,767,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 66.67%

烟台华瑞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华瑞电力”)(注23)(注31) 山东省烟台市 4,745,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6% 66.67%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天津应楚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应楚电力”)(注23)(注31) 天津市滨海新区 2,249,82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1% 24.02% 66.67%

汕头市勒门电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汕头勒门电力”)(注23)(注31) 南澳县后宅镇 6,192,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20.01% 66.67%

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注31) 吉林省松原市 38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天等)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南宁市江南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鞍山)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31) 辽宁省鞍山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凤城)绿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辽宁省丹东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贞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清镇)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贵州省贵阳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诸暨)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绍兴市 10,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上海浩天华瀛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注31) 上海市崇明区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常山诺清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衢州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兰溪诺清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浙江省金华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诺碳(苏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苏州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苏州诺碳汾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苏州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苏州诺碳吴越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苏州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东平丰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泰安市 1,000,000元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90%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晶昇红安县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注31) 湖北省黄冈市 1,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98% 100%

华能(德州)发电有限公司(“德州发电”)(注24)(注31) 山东省德州市 1,20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60.80% 76%

华能(东平)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平新能源”)(注24)(注31) 山东省泰安市 5,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6% 70%

华能(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威海市 95,686,596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0% 100%

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新能源科技”)(注24)(注31) 山东省烟台市 1,154,2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0.80% 51%

华能(海城)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1)(注31) 辽宁省鞍山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8% 100%

华能(漳浦)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福建省漳州市 17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0% 80%

华能(桂平)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注3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 5,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唐山申检新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北省唐山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霸州)能源有限公司(注31) 河北省廊坊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肥城)发电有限公司(注31) 山东省泰安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注25)(注31) 江苏省苏州市 3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51%

华能天邦新能源(鄄城)有限公司(注31) 山东省菏泽市 20,109,3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济南槐荫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31) 山东省济南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常州市 791,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51%

华能江苏宿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宿迁市 2,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华能江北(南京)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南京市 200,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永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1) 湖南省永州市 1,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华能(烟台牟平区)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注1)(注31) 山东省烟台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2% 90%

华能(宿迁)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31) 江苏省宿迁市 2,0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 100%

华能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注25)(注31) 江苏省苏州市 3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51%

华能(淳安)发电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1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75% 75%

石家庄能特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2) 河北省石家庄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平山能特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32) 河北省石家庄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峰韵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峰韵”)(注26)(注32) 河北省承德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火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火韵”)(注27)(注32) 河北省承德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尚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尚源”)(注26)(注32) 河北省承德市 406,394,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韵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塞韵”)(注27)(注32) 河北省承德市 631,2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石家庄融清投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融清投”)(注28) 河北省石家庄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阳洁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围场满族阳洁”) 河北省承德市 406,509,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直接 间接

(注28)

晋州市昶阳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晋州市昶阳新能源”)(注28) 河北省石家庄市 1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9% 100%

广宗县承风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宗县承风新能源”)(注28) 河北省邢台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49% 100%

曲周县峰创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曲周县峰创新能源”)(注28) 河北省邯郸市 500,000元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49% 100%

紫来科技(注29) 江苏省南京市 30,000,000元 批发业 - 51% 100%

产投福州热力(注30) 福建省福州市 100,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1% 90%

济南东泰热力有限公司(“济南东泰热力”)(注24) 山东省济南市 25,0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48% 60%

山东黄泰热力有限公司(“山东黄泰热力”)(注1) 山东省济南市 23,759,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80% 100%

承德荣建(注33) 河北省承德市 50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承德县新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德新羿”)(注33) 河北省承德市 303,770,000元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100% 100%

注1:间接持股的子公司系本公司通过本公司之子公司控制的公司。本公司对其持股比例通过本公司对其直接控股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和其直接控股母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确定;本公司对其表决权比例为其直接控股母公司对其的表决权比例。

注2:根据公司章程,持有其剩余权益的另外一家股东将其与石洞口发电经营和财务政策相关的表决权委托本公司代为行使,因此本公司对石洞口发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注3:根据江苏能源开发与持有南京燃机27.38%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本公司对南京燃机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84.76%并拥有控制权。

注4:济源能源销售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华能河南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能源销售”)之子公司。根据本公司与济源能源销售另一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济源能源销售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5:镇赉光伏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发电之子公司。吉林发电与镇赉光伏另一股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书及公司章程,该股东在一定经营期限内享有固定经营收益,到期后放弃所有与股东相关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对镇赉光伏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6:根据浙江能源开发与持有岱山海上风电35%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处理有关岱山海上风电章程中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事项时,与浙江能源开发保持一致。因此,

本公司对岱山海上风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75%并拥有控制权。

注7:通榆裕风新能源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吉林发电之子公司,根据吉林发电与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及通榆裕风新能源的公司章程约定,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对通榆裕风新能源的经营管理方面与吉林发电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通榆裕风新能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8:根据华能辽宁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清洁能源”)与持有庄河清洁能源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庄河清洁能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9:根据应城热电与持有孝昌能源开发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孝昌能源开发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10:2023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发行基础设施投资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设立了华闽(天津)能源、天津荆楚电力、龙兴电力科技、青岛华赢电力和华赣(天津)能源共5家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为66.67%(三分之二),对上述合伙企业拥有控制权。其中:

a.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持有华闽(天津)能源2%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福建)能源销售持有华闽(天津)能源18%股权,故本公司对华闽(天津)能源合计持股20%;

b.本公司持有天津荆楚电力14.95%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湖北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销售”)持有天津荆楚电力15%股权,故本公司对天津荆楚电力合计持股29.95%;

c.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发电”)持有龙兴电力科技5%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黑龙江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持有龙兴电力科技15%股权,故本公司对龙兴电力科技合计持股20%;

d.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有青岛华赢电力4%股权,同时山东发电持股100%之子公司山东丝路持有青岛华赢电力16.01%股权,故本公司对青岛华赢电力合计持股16.01%;

e.本公司持有华赣(天津)能源2%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江西能源销售持有华赣(天津)能源18%股权,故本公司对华赣(天津)能源合计持股20%。

注11:间接持股的子公司系本公司发行基础设施投资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该等项目公司由为发行基础设施投资定向资产支持票据/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设立的合伙企业控制,根据注10及注23本公司对前述合伙人企业拥有控制权,因此本公司对该等项目公司拥有控制权。其中:

a.本公司间接持股20.12%之子公司天津吉通电力持有通榆电力88%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吉林发电持有通榆电力12%股权,故本公司对通榆电力合计持股29.71%;

b.本公司持股16%之子公司烟台华瑞电力持有烟台八角热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有烟台八角热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烟台八角热电合计持股16.01%;

c.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福建能源开发持有罗源发电0.01%股权,同时本公司间接持股20%之子公司华闽(天津)能源持有罗源发电99.99%股权,故本公司对罗源发电合计持股20.01%;d.本公司间接持股20%之子公司南京如风电力持有如东八仙角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江苏能源开发持有如东八仙角0.01%股权,故本公司对如东八仙角合计持股20.01%;

e.本公司持股20.01%之子公司如东八仙角持有盐城大丰100%股权,故本公司对盐城大丰持股

20.01%;

f.本公司间接持股20.01%之子公司汕头勒门电力持有汕头海上风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广东能源开发持有汕头海上风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汕头海上风电合计持股20.02%;

g.本公司间接持股16.01%之子公司青岛华赢电力持有莱芜发电92.9%股权,故本公司对莱芜发电持股14.87%;

h.本公司间接持股20%之子公司龙兴电力科技持有大庆热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黑龙江发电持有大庆热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大庆热电合计持股20.01%;

i.本公司持股20%之子公司华赣(天津)能源持有安源发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有安源发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安源发电合计持股20.01%;

j.本公司持股25.02%之子公司天津应楚电力持有应城热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有应城热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应城热电合计持股25.03%;

k.本公司持股29.95%之子公司天津荆楚电力持有荆门热电99.99%股权,同时本公司持有荆门热电0.01%股权,故本公司对荆门热电合计持股29.96%;

注12:根据本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协议,其中一个股东将其拥有的北京热电25%股权的表决权委托本公司代为行使,因此,本公司对北京热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66%。由于本公司拥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根据其公司章程能够控制北京热电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本公司认为对北京热电拥有控制权。

注13:根据本公司与持有巢湖发电10%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函,该股东同意在本公司作为巢湖发电第一大股东期间,在重大经营、筹资和投资及相关财务决策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自此本公司的表决权已达到章程中规定的可以决定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比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巢湖发电拥有控制权。

注14:根据本公司与苏州热电另两位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函,两位股东同意在本公司作为苏州热电第一大股东期间,在重大经营、筹资和投资及相关财务决策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自此本公司的表决权达到章程中规定的可以决定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比例,因此,本公司认为对苏州热电拥有控制权。

注15:根据本公司与瑞金发电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行使提案权时与本公司保持一致,或促使其委派的董事在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与本公司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认为对瑞金发电拥有控制权。

注16:根据山东发电与如意煤电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山东发电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如意煤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17:如意巴基斯坦能源为本公司之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有华能山东如意(香港)能源有限公司(“香港能源”)50%权益,山东发电与持有香港能源及其子公司50%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香港能源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重大经营、筹资和投资及相关财务决策方面与山东发电保持一致行动,因此本公司对香港能源及其子公司如意巴基斯坦能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18:山西孝义能源为本公司之持股100%之子公司华能山西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能源销售”)的子公司。山西能源销售与持有山西孝义能源49%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函,该股东同意在重大经营、筹资和投资及相关财务决策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山西孝义能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19:本公司与持有安阳热电49%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函,该股东同意在重大经营、筹资和投资及相关财务决策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安阳热电持有的表决

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20:中煤贵港和中煤乐业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华能广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广西清洁能源”)之子公司。根据广西清洁能源与均持有中煤贵港和中煤乐业36%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中煤贵港和中煤乐业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21:工投连云港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源开发持股51%之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江苏能源开发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能源开发对工投连云港的实缴出资比例为68.86%,故本公司对工投连云港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68.86%。

注22:清化(博爱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太行能源(河南)持股90%之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太行能源(河南)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太行能源(河南)对清化(博爱县)的实缴出资比例为100%,故本公司对清化(博爱县)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

注23:2024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发行基础设施投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而设立了天津吉通电力、南京如风电力、烟台华瑞电力、天津应楚电力和汕头勒门电力共5家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为66.67%(三分之二),对上述合伙企业拥有控制权。其中:

a.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吉林发电持有天津吉通电力5.12%股权,同时吉林发电持股100%之子公司吉林能源销售持有天津吉通电力15%股权,故本公司对天津吉通电力合计持股20.12%;b.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江苏能源开发持有南京如风电力5%股权,同时江苏能源开发持股100%之子公司南京六合风电持有南京如风电力15%股权,故本公司对南京如风电力合计持股20%;

c.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有烟台华瑞电力4%股权,同时山东发电持股100%之子公司山东丝路国际持有烟台华瑞电力16%股权,故本公司对烟台华瑞电力合计持股16%;

d.本公司持有天津应楚电力1%股权,同时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湖北能源销售持有天津应楚电力24.02%股权,故本公司对天津应楚电力合计持股25.02%;

e.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广东能源开发持有汕头勒门电力4.02%股权,同时广东能源开发持股100%之子公司广东能源销售持有汕头勒门电力15.99%股权,故本公司对汕头勒门电力合计持股20.01%;

注24:德州发电为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股76%之子公司,故本公司对德州发电的表决权比例为76%;东平新能源为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股70%之子公司,故本公司对东平新能源的表决权比例为70%;烟台牟平新能源科技为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持股51%之子公司,故本公司对烟台牟平新能源科技的表决权比例为51%,由于本公司拥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根据其公司章程能够控制烟台牟平新能源科技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本公司认为对烟台牟平新能源科技拥有控制权;济南东泰热力为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山东发电之全资子公司山东黄泰热力持股60%之子公司,故本公司对济南东泰热力的表决权比例为60%。

注25:临港(太仓)能源开发为江苏能源开发持股51%之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江苏能源开发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能源开发对临港(太仓)能源开发的实缴出资比例51%,故本公司对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1%,由于本公司拥有超过半数的表决权,根据其公司章程能够控制临港(太仓)能源开发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本公司认为对临港(太仓)能源开发拥有控制权。

注26:根据河北清洁能源与持有围场满族峰韵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

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围场满族峰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围场满族尚源为围场满族峰韵之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对围场满族尚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27:根据河北清洁能源与持有围场满族火韵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围场满族火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围场满族塞韵为围场满族火韵之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对围场满族塞韵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28:根据河北清洁能源与持有石家庄融清投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石家庄融清投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围场满族阳洁、晋州市昶阳新能源、广宗县承风新能源和曲周县峰创新能源为石家庄融清投之全资子公司,故本公司对围场满族阳洁、晋州市昶阳新能源、广宗县承风新能源和曲周县峰创新能源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29:根据江苏能源开发与持有紫来科技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紫来科技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100%并拥有控制权。

注30:根据福建能源开发与持有产投福州热力39%权益的另一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因此,本公司对产投福州热力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90%并拥有控制权。

注31:上述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设立或投资的公司,自本年起开展相关生产经营业务,于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

注32:上述公司是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从第三方通过资产收购取得的子公司。除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外无其他业务和资产,上述收购亦不涉及员工,因此在收购日无法有任何产出。本公司于收购完成日无法将前述资产与其他投入及过程进行整合以形成产出。鉴于此,管理层判断,上述收购不构成会计目的的企业合并,而以资产收购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注33:承德荣建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承德新羿为承德荣建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1、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30日,注册资本424,14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姜鹏,发行人持有其80.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热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国家有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供热管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汽、热、冷的购销;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检修;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电力购销;售电业务;火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废弃资源的回收加工处理、销售;煤炭、交通运输、相关产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7,791,152万元,净资产2,788,61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63,612万元,净利润168,104万元。

2、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1,555,34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曹庆伟,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装卸搬运;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680,975万元,净资产2,902,74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2,581万元,净利润213,791万元。

3、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75,053.84805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齐革军,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燃气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销售代理;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企业总部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138,344万元,净资产1,537,762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06,832万元,净利润201,933万元。

4、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27,100.14112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安仓,发行人持有其100.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海水淡化处理;对外承包工程;港口理货;打捞服务;装卸搬运;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安全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水力发电;燃气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港口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安全评价业务。

截至2024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426,232万元,净资产1,335,60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3,059万元,净利润113,310万元。

(二)主要联营公司

表5-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联营公司情况表

单位:%、元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2 4,757,289,916 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 50 3,000,000,000 煤炭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 7,000,000,000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

河北邯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0 1,975,000,000 电力的生产和供应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30 5,173,109,200 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产、销售电力及相关产品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22.5 6,243,000,000 核电站项目的筹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

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 4,050,000,000 融资租赁业务

注:*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与内控制度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发行人经营决策体系由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章程约定董事会由十八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图:

图5-2: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图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公司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制度建设,提升公司的整体形象,始终以“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确保为股东带来长期、稳定、增长的回报。

1、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9)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出的提案。但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10)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12)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3)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5)依据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规定,审议公司的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宜;

(16)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发行人内部机构设置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总部设七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法律合规部、财务与预算部、运营管理部、证券融资部、人资党建部、纪律检查与审计部。

(三)发行人主要管理制度

1、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资金收支管理办法》及相关考核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汇票管理办法》等数项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中也有有关贷款、担保、投资等事项的相关规定。

2、重大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对投融资进行集权管理,下属全资和控股电厂的投资、融资权收归公司统一管理,有效地降低了投资风险。

3、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和预算管理控制手段,对下属电厂的资金实行全额集中管理。对于下属分公司和全资电厂,公司要求除个别小额及特殊支付外,其他所有资金支出必须通过公司集中对外支付,经营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4、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在历年年报中均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要求由注册会计师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说明,未发生任何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5、对外担保方面,公司规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

(1)以下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a.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b.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c.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d.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e.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董事会应在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

(3)除适用法律和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和20%之间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长联合副董事长有权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5%以下的对外担保事项。

6、下属子公司管理方面,根据现代企业制度框架,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下成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及考核4个专门委员会。在经营层面,公司设立7个部门,分别完成经营工作中的各类专业性工作,对下属子公司进行业务管理和统一的组织协调。

7、信息披露方面,发行人制定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范了信息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办法规范的信息披露是指将相关信息在适用法律、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指定媒体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及时报送公司股份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备案,同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询。

8、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重要信息的及时上达,提高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本制度。根据公司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特点,公司制定综合应急预案,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应急方针、原则、报告的程序及各项保障工作要求。指导子公司根据自身危险源辨识结果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积极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从而形成公司整体应急预案体系。

上述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公司生产经营构造了健全的管理框架。上述各项制度的及时制定和严格执行,不仅确保了公司运作日趋规范,公司管理质量逐步提高,而且多年来使公司获得了包括《机构投资者杂志》《欧洲货币》《亚洲货币》《亚洲金融》《投资者关系》《资本》等国际投资界权威刊物评定的“中国区最佳公司规范治理奖”、“中国区总体最佳管理公司第一名”、“中国区最佳公司战略、最佳经营效率第一名”、“最关注股东价值第二名”、“最佳投资者关系奖”、“亚洲最佳公用事业公司奖”、“收购合并项目最佳信息披露沟通奖”、“中国区最佳公司管制”等多项荣誉。

(四)发行人内控制度

在内控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最高的内控监督职责,公司成立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在财务部下设具体办事机构(内控办公室),所属分支机构均按此原则相应设置机构,公司监察审计部对内控实施独立的内审监督并定期发布监督意见;在董事会对内控工作安排方面,由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内控工作,每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均听取公司内控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意见。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职员工共有56,263人。其中,按教育程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4,788人,占比8.51%;本科学历人员31,856人,占比56.62%;大学专科学历人员11,581人,占比20.58%;其他学历人员8,038人,占比14.29%。按专业构成:生产人员33,371人,占比59.31%;销售人员1,752人,占比3.11%;技术人员15,978人,占比28.40%;财务人员2,877人,占比4.06%;行政人员2,877人,占比5.11%。

(二)发行人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5-5: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岁) 任期起始日期

王葵 董事长 男 59 2023年8月29日

刘安仓 董事 男 57 2025年9月23日

总经理 2025年7月29日

杜大明 董事 男 59 2023年12月5日

周奕 董事 男 58 2023年12月5日

李来龙 董事 男 57 2023年12月5日

李进 董事 男 59 2025年6月24日

曹欣 董事 男 54 2023年12月5日

高国勤 董事 男 59 2025年6月24日

丁旭春 董事 男 58 2023年12月5日

王剑锋 董事 男 48 2023年12月5日

寇尧洲 董事 女 56 2025年12月23日

王钰 职工代表董事 男 53 2026年1月26日

夏清 独立董事 男 68 2020年6月16日

贺强 独立董事 男 73 2023年12月5日

张丽英 独立董事 女 65 2023年12月5日

张守文 独立董事 男 59 2023年12月5日

党英 独立董事 女 52 2023年12月5日

张羡崇 独立董事 男 66 2025年12月23日

秦海峰 副总经理 男 58 2023年8月29日

段睿 纪委书记 男 58 2021年2月22日

杜灿勋 副总经理 男 58 2023年8月29日

鲁新 副总经理 男 51 2026年2月11日

文明刚 总会计师 男 56 2025年7月10日

董事会秘书 2026年2月11日

董事会

1.王葵: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华能新疆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援疆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规划发展部主任。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2.刘安仓: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3.杜大明: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开发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集团股权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曾任华能集团办公厅主任,华能国际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华能集团电力开发事业部常务副主任、页岩气开发利用办公室副主任、绿色煤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4.周奕: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总法律顾问(副总师级)、首席合规官、企法部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常务理事。曾任华能集团办公厅秘书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华能国际经理工作部经理,华能集团企业管理部主任、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

5.李来龙: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集团规划发展部主任、新能源事业部主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能源气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海上风电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华能南京电厂厂长,福州电厂厂长,华能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集团规划发展部副主任。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6.李进: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组成员,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保险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

7.曹欣:197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燕山发展(燕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用事业二部经理等。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

8.高国勤: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辽宁省铁法矿务局热电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辽宁省铁煤集团热电厂副厂长、厂长,辽宁省铁法能源公司热电厂厂长,调兵山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辽宁省能源集团副总工程师,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红阳热电党委书记、董事长,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辽能股份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9.丁旭春:1967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江苏省国信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业于东南大学,大学学历,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0.王剑锋:197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南通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监察室主任、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群人事部(增挂监察部审计部)部长,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毕业于徐州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苏州大学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学管理专业,教育学硕士。

11.寇尧洲:1969年12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董事、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首席财务专家。曾任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大连市国有资本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副主席。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税务系税收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2.王珏:1972年7月出生。现任华能国际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能国际财务部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主任,资金二处处长,财务与预算部资金处处长,纪律检查与审计部副主任,法律合规部主任,职工代表监事。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

13.夏清: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清华大学教授,国家能源互联网电力碳中和分委会主任,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专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专家,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专家,国家电投集团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改30人论坛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储能委员会副主任,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副教授、教授、学位委员会主席,华能国际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生。

14.贺强:1952年9月出生,无党派人士。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导,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元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政府参事,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大学本科。

15.张丽英:196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城市供电与可靠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IEEE电力与能源协会储能技术委员会(中国)主席,中电联专家委员首席专家。曾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顾问。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6.张守文: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院长,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华能国际第七、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

17.党英: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战略部与运营部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民品管理部副总经理、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资深特许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18.张羡崇: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独立董事。曾任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四川省电力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东北电网公司董事,国家电网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四川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经理层

发行人除董事会成员外,其他经理层人员简历如下:

1.秦海峰: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华能南通电厂厂长,华能国际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

2.段睿: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曾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副经理(主持工作)、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华能集团公司巡视组组长兼监察部副主任、党组纪检组成员、直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华能开发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毕业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3.杜灿勋: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机电物资部主任兼澜沧江水电物资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澜沧江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华能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兼景洪水电厂筹备处主任、党委书记,华能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兼景洪电厂厂长、党委书记,华能景洪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电站党委书记兼景洪电厂厂长,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副主任,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总经理,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执行董事。毕业于中南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

4.鲁新:1975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燃料部(公司)财务处(部)处长(主任),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兼财务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毕业于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

5.文明刚: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华能国际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华能煤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煤炭事业部副主任,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副主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兼任华能景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华景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

发行人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禁入的情况。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发行人业务板块构成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开发、投资、经营以出口为主的其他相关企业;热力生产及供应(仅限获得当地政府核准的分支机构);电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利用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利用国内外资金,在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和运营大型发电厂,通过电厂所在地电网运营企业向用户提供稳定及可靠的电力供应。

表5-6: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23,755,389.80 96.74 24,615,603.64 96.76 23,519,383.46 95.33

港口服务 21,693.12 0.09 24,313.92 0.10 25,892.29 0.10

运输服务 7,217.93 0.03 6,353.67 0.02 4,441.02 0.02

其他 770,791.50 3.14 793,398.23 3.12 1,122,762.15 4.55

合计 24,555,092.35 100.00 25,439,669.45 100.00 24,672,478.92 100.00

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电力及热力销售、港口服务及运输服务等。

表5-7: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20,340,130.92 97.62 21,892,003.02 97.92 23,232,044.74 97.12

港口服务 15,337.46 0.07 16,034.65 0.07 16,434.74 0.07

运输服务 6,418.39 0.03 5,951.97 0.03 3,971.82 0.02

其他 474,431.48 2.28 443,503.31 1.98 669,620.16 2.80

合计 20,836,318.24 100.00 22,357,492.95 100.00 23,922,071.46 100.00

表5-8:发行人最近三年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3,415,258.88 91.84 2,723,600.62 88.37 287,338.72 38.29

港口服务 6,355.67 0.17 8,279.27 0.27 9,457.55 1.26

运输服务 799.54 0.02 401.70 0.01 469.20 0.06

其他 296,360.02 7.97 349,894.92 11.35 453,141.99 60.39

合计 3,718,774.11 100.00 3,082,176.50 100.00 750,407.46 100.00

表5-9:发行人最近三年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单位:%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14.38 11.06 1.22

港口服务 29.30 34.05 36.53

运输服务 11.08 6.32 10.57

其他 38.45 44.10 40.36

综合 15.14 12.12 3.04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包括电力及热力销售、港口服务及运输服务等板块,其中电力及热力板块占比超过95%,且主要为火力发电,因此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受原材料成本影响颇大。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上网电量(供热量)、电价(热价)及燃料价格等方面。同时,技术创新、环境政策、人才队伍等亦会间接影响公司当期业绩和发展潜力。

2、发行人生产能力及发电资产配置情况

发行人电源结构以火电机组为主,近几年发行人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实现了电力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高参数、大容量机组比例逐步增加,在中国火电行业的技术优势明显。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45,125兆瓦,其中煤机装机容量为93,143兆瓦,燃机装机容量为13,508兆瓦;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51,982兆瓦,占比达到35.82%。公司中国境内电厂广泛分布在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司在新加坡全资拥有一家营运电力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一家营运电力公司。从经营规模上看,公司在各大发电集团上市公司中明显占优,是中国规模最大的发电类上市公司之一。

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见下表:

表5-10:发行人2024年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润 毛利率

中国境内 21,636,345.84 18,520,977.85 3,115,367.98 14.40

中国境外 2,147,955.02 1,840,908.91 307,046.10 14.29

3、发行人发电情况

2024年,发行人中国境内各运行电厂按合并报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4,798.64亿千瓦时;完成售电量2,414.80亿千瓦时;境内电厂含税平均结算电价为494.2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85%。

分区域看,2024年发电量最大的五个地区分别为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和广东省,发电量分别为859.46亿千瓦时、473.55亿千瓦时、371.88亿千瓦时、306.90亿千瓦时和302.80亿千瓦时。

表5-11:发行人所属境内各运行电厂发电量情况表

单位:亿千瓦时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2024年发电量 同比 2024年上网电量 同比

煤机 3,942.06 -1.70% 3,692.78 -1.74%

燃机 276.82 -2.85% 269.59 -2.70%

风电 379.67 17.05% 369.52 16.07%

光伏 182.53 65.98% 181.27 66.13%

水电 9.86 24.95% 9.34 24.79%

生物发电 7.70 -19.53% 6.88 -19.15%

黑龙江省 137.00 -3.28% 128.76 -3.22%

煤机 105.97 -4.23% 99.03 -4.18%

风电 26.73 2.47% 25.73 2.22%

光伏 3.06 0.34% 2.94 0.01%

生物发电 1.25 -33.01% 1.06 -32.71%

吉林省 127.97 -4.15% 121.55 -4.03%

煤机 79.95 -7.29% 74.82 -7.36%

风电 42.49 3.55% 41.56 3.66%

水电 0.76 46.67% 0.75 48.68%

光伏 2.52 2.22% 2.45 0.97%

生物发电 2.24 -31.13% 1.96 -31.45%

辽宁省 178.60 -1.69% 164.54 -3.07%

煤机 151.11 -5.29% 137.12 -6.25%

风电 25.00 26.91% 24.96 18.27%

水电 0.17 -1.81% 0.16 -2.04%

光伏 2.32 3.77% 2.29 4.04%

内蒙古 7.43 -6.07% 7.31 -5.68%

风电 7.43 -6.07% 7.27 -6.19%

光伏 - - 0.04 -

河北省 141.03 6.77% 132.08 6.52%

煤机 113.28 0.12% 105.06 -0.07%

风电 4.95 -19.98% 4.86 -20.46%

光伏 22.80 78.95% 22.16 73.68%

甘肃省 126.04 -9.45% 118.77 -9.72%

煤机 105.44 -6.60% 98.58 -6.91%

风电 20.59 -21.66% 20.18 -21.31%

宁夏 0.21 0.18% 0.20 -1.73%

光伏 0.21 0.18% 0.20 -1.73%

北京市 77.44 -9.18% 74.83 -8.87%

煤机 1.61 -72.41% 1.40 -72.84%

燃机 75.82 -4.51% 73.43 -4.60%

天津市 61.26 -3.30% 57.08 -2.79%

煤机 48.12 -10.21% 44.34 -10.05%

燃机 12.70 34.11% 12.37 34.49%

光伏 0.44 46.48% 0.37 64.65%

山西省 104.57 7.50% 99.47 7.85%

煤机 61.00 3.99% 56.85 4.20%

燃机 20.24 -4.19% 19.66 -4.21%

风电 6.20 -13.81% 5.98 -14.21%

光伏 17.14 66.40% 16.98 66.82%

山东省 859.46 -0.79% 797.05 -0.91%

煤机 798.20 -2.88% 737.68 -3.08%

风电 34.52 39.77% 32.85 37.81%

光伏 22.52 47.37% 22.67 47.66%

生物发电* 4.22 -5.67% 3.86 -5.25%

河南省 257.61 4.75% 243.37 4.94%

煤机 213.25 5.15% 199.39 5.26%

燃机 1.48 -5.47% 1.45 -5.46%

风电 35.94 1.64% 35.32 1.61%

光伏 6.93 12.21% 7.21 16.40%

江苏省 473.55 4.88% 448.64 4.92%

煤机 346.34 2.36% 325.36 2.36%

燃机 56.14 0.74% 54.92 0.70%

风电 52.78 7.51% 50.52 6.99%

光伏 18.30 119.94% 17.84 123.69%

上海市 223.93 4.98% 212.95 5.22%

煤机 206.75 4.13% 196.07 4.30%

燃机 16.62 16.14% 16.23 16.25%

光伏 0.57 23.07% 0.65 44.25%

重庆市 164.90 6.61% 154.63 6.84%

煤机 135.19 10.37% 125.63 10.86%

燃机 24.18 -11.09% 23.59 -11.14%

风电 5.34 8.00% 5.22 8.12%

光伏 0.19 369.89% 0.19 475.27%

浙江省 371.88 5.55% 358.45 5.68%

煤机 318.20 0.09% 305.87 0.10%

燃机 10.10 20.15% 9.90 20.24%

风电 39.34 70.24% 38.41 70.38%

光伏 4.24 46.59% 4.27 50.10%

湖北省 175.79 2.37% 164.98 2.46%

煤机 148.63 -2.42% 138.16 -2.59%

风电 7.19 -3.35% 7.08 -3.33%

水电 2.20 -23.63% 2.14 -23.86%

光伏 17.77 95.47% 17.60 94.48%

湖南省 96.03 -11.43% 89.23 -11.51%

煤机 79.87 -15.64% 73.32 -16.00%

风电 8.83 6.46% 8.72 6.23%

水电 3.42 32.98% 3.36 33.14%

光伏 3.92 35.06% 3.83 35.96%

江西省 306.90 0.57% 296.39 0.93%

煤机 277.61 -2.71% 266.38 -2.80%

风电 10.10 4.36% 9.98 4.36%

光伏 19.18 89.19% 20.03 99.37%

安徽省 90.17 10.14% 86.15 9.29%

煤机 62.15 0.18% 58.76 0.30%

风电 11.53 7.12% 11.32 2.25%

水电 1.05 42.50% 1.05 42.60%

光伏 15.44 85.53% 15.02 78.16%

福建省 196.32 9.35% 187.67 9.70%

煤机 193.18 8.78% 184.19 8.89%

光伏 3.14 60.92% 3.47 80.61%

广东省 302.80 -2.08% 289.43 -2.30%

煤机 247.78 -7.52% 235.64 -7.82%

燃机 34.96 -12.00% 34.25 -12.10%

风电 17.36 - 16.90 23,735.04%

光伏 2.70 73.15% 2.64 67.64%

广西 11.39 7.16% 10.72 5.44%

燃机 3.21 -5.45% 3.07 -5.23%

风电 6.77 -4.45% 6.49 -4.54%

光伏 1.40 901.49% 1.16 794.35%

云南省 152.82 -6.12% 141.38 -5.37%

煤机 136.44 -11.77% 125.86 -11.19%

风电 14.15 114.72% 13.73 114.63%

水电 0.50 91.80% 0.13 -

光伏 1.73 34.44% 1.65 29.78%

贵州省 13.21 35.63% 12.87 32.72%

风电 1.98 -0.52% 1.95 -0.49%

光伏 11.23 44.91% 10.92 41.12%

海南省 140.32 -0.85% 130.90 -0.40%

煤机 111.98 -0.82% 103.25 -0.77%

燃机 21.35 -13.12% 20.73 -11.27%

风电 0.46 -51.04% 0.49 -46.85%

水电 1.76 134.53% 1.74 136.08%

光伏 4.78 102.44% 4.69 99.84%

合计 4,798.64 1.09% 4,529.39 1.13%

4、供电能耗情况

公司注重节能减排,通过提高管理运行水平、关停小机组,以及投运大机组等有效措施,公司单位供电标准煤耗一直低于全国平均供电煤耗水平。最近三年,公司境内单位供电煤耗分别为287.69克/千瓦时、291.88克/千瓦时和293.90克/千瓦时。

5、发行人电煤采购及储运情况

近三年公司全年共采购煤炭分别为1.94亿吨、2.12亿吨和2.07亿吨,2024年,公司认真研判市场走势,强化国家政策落实,积极推动电煤中长期合同和进口煤应急保障合同的签约、履约,不断优化内外贸供应结构,积极有效应对进口煤价格倒挂、煤炭资源紧张、煤价高企等情况,全年共采购煤炭2.07亿吨,有效完成迎峰度夏、冬季供暖和重要时段电力、热力保供任务。受国内外能源市场供应紧张形势影响,燃煤价格高位运行,2024年公司煤炭采购均价(包括运输成本、其他税费)同比下降8.27%;2024年,国内煤炭供需关系不断改善,价格中枢下移,境内火电厂售电单位燃料成本为300.31元/兆瓦时,同比下降8.00%。

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电厂分布在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位于沿海沿江经济发达地区的电厂,是公司机组利用率高、盈利能力强的优质火力发电资产。这些区域运输便利,有利于多渠道采购煤炭、稳定供给,降低发电成本。同时,公司拥有诸多港口及码头资源,对提高集约化燃料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支持作用,有利于公司统一库存、发挥淡储旺耗的功能,加速煤炭周转,减少滞期费用。

6、上网电价情况

2024年,公司电厂含税平均结算电价494.26元/兆瓦时,同比下降2.85%。

7、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拥有合并资产5,026.06亿元,合并负债3,760.62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1,265.44亿元,2022年合并营业收入2,467.25亿元,合并利润总额-97.03亿元,合并税后净利润-100.85亿元。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拥有合并资产5,411.59亿元,合并负债3,697.97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1,713.63亿元,2023年合并营业收入2,543.97亿元,合并利润总额130.02亿元,合并税后净利润90.82亿元。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拥有合并资产5,868.43亿元,合并负债3,837.95亿元,合并所有者权益2,030.48亿元,2024年合并营业收入2,455.51亿元,合并利润总额180.86亿元,合并税后净利润141.10亿元。

8、发行人节能减排、关停小机组情况

2010年,公司原煤消耗量为11,323万吨,平均供电煤耗315.59克/千瓦时,同比降低4.51克/千瓦时。2010年,公司完成二氧化硫绩效值0.73克/千瓦时,同比下降0.06克/千瓦时;氮氧化物平均绩效值1.69克/千瓦时,同比下降0.02克/千瓦时。公司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全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2010年,公司关停小机组260兆瓦,截至2010年底,公司已累计关停(拆除)小机组2,022.75兆瓦,超额完成与国家所签“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任务。

公司深入开展机组能耗指标创优活动,加强能耗指标全面对标,强化指标分析与改进,加大节能技改力度,能耗指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2012-2024年,公司供电煤耗分别为310.71克/千瓦时、308.26克/千瓦时、309.42克/千瓦时、308.56克/千瓦时、307.69克/千瓦时、306.48克/千瓦时、307.03克/千瓦时、307.21克/千瓦时、291.08克/千瓦时、290.69克/千瓦时、287.69克/千瓦时、291.88克/千瓦时和293.90克/千瓦时,呈波动下降趋势。

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的要求,在减排火电厂污染物方面投入大规模资金,对现有机组进行脱硫、脱硝和提高除尘器效率改造,新建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设施、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器和高效除尘器,使得公司污染物的绩效值不断下降。根据国家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家环保部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签订的《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公司制定了脱硝改造规划,对现役燃煤机组逐步进行脱硝改造。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全部燃煤机组均设有脱硫、脱硝和除尘装置,各项指标均符合环保要求。

9、发行人境外业务经营情况

2008年4月29日,发行人与华能集团签署了受让中新电力100%股权的协议;6月27日,公司一次性支付了收购交易的全部对价,取得了中新电力100%股权。

中新电力拥有100%权益的大士能源是新加坡最大的三家发电公司之一,设备先进、经营稳定、管理规范,是国际电力市场上的优质资产。大士能源装机容量为2,670兆瓦,占新加坡市场20%左右的份额,各发电机组机龄短、运行稳定、可靠性高,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下表是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中新电力近三年的合并财务状况。

表5-12:中新电力的合并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4年末/年度 2023年末/年度 2022年末/年度

总资产 287.12 287.82 295.97

总负债 125.23 139.12 172.06

股东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 161.89 148.69 123.91

营业收入 216.90 270.61 284.43

净利润 22.10 36.06 15.50

对中新电力和大士能源的投资不仅可以分散公司的地域风险,改善公司的燃料结构,而且通过运营大士能源,将使公司直接参与新加坡发电和电力零售行业的竞争,从而积累在竞争性电力市场运作的经验。此外,该项投资也使公司获得了良好的海外发展平台,积累了海外投资运作经验,符合公司的战略及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10、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此项举措将减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以增值税为附加税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也将减少;同时,增值税的抵扣将令新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降低,折旧费用下降,企业利润得到提升,现金流也得到补充。

发行人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将受益于增值税转型。此次税制改革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成本,提升公司利润,改善公司未来现金流状况。

11、发行人安全生产情况

发行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秉承“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竞争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形成了“在任何情况下都把保证人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安全拥有高于一切的优先权”的安全文化,以“零事故”为安全生产的核心目标,加强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加强现代安健环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深入开展安全性评价和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反违章百日整治、施工安全事故专项预防整治等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加强安全技能培训,组织了多期培训班,培训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监人员和技术监督人员。加大外包工程安全监管力度,电力外包工程伤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强化设备综合治理,狠抓检修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公司等效可用系数和非计划停运系数在五大发电集团中处于领先水平,玉环等电厂实现了全年无非停。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海门电厂圆满完成大运会、世园会保电任务,威海电厂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成功举办煤矿火灾应急演练。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加强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推进煤矿证照手续齐全、制度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建设“三个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煤矿生产技术和现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电力安全生产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电力生产过程中习惯性违章操作等安全隐患广泛存在。此外,本公司生产运营中涉及的煤炭采掘也属于高危行业,一旦出现生产或施工事故,将直接对本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另外,当前已投入运营的风电机组多数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在电网出现故障导致系统电压降低时容易脱网,造成生产事故。

2013年9月1日公司所属滇东能源有限公司矿业分公司白龙山煤矿一井17+805底板抽采巷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发事故,造成9人遇难。根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认定函内容,属于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公司、滇东能源公司、滇东矿业分公司及白龙山煤矿一井立即按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将事故情况按程序及时报告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及国资委,并启动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快速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全力开展抢救工作。公司全力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工作,将全力做好死亡家属的赔偿和善后工作。

2015年3月13日下午,发行人所属华能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165兆瓦)故障起火,引燃易燃物品。事故发生后,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并开始抢险处置。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台机组在事故发生后停运。40分钟后明火全部扑灭。经过当日现场清理和人员清查,确认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机组停运未对当地供电、供暖造成影响。

发行人和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事故高度重视,全力组织抢险、清理和善后工作。目前,北京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2号机组正组织恢复运营,其他机组也将于近期陆续恢复生产。

经初步评估,以上事故不会对发行人拟发行和存续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本息偿还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除上述之外,未发生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12、发行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发行人致力于提高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提高能源转换效率,努力达到世界煤电机组先进能效水平;致力于加强污染物排放与经营管理,持续降低单位污染物排放水平;致力于推广节约环保型发展模式,继续推进先进能源技术创新和示范工程建设,逐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环保落实情况符合环发(2013)55号文的要求,所属电厂燃煤机组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并对所有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发行人所属电厂燃煤机组已经全部完成脱硝改造工作。此外,发行人还积极推进烟气汞污染控制试点工作,率先启动了烟气汞排放在线检测设备招标、安装和调试,发行人将继续配合环保部门积极做好汞污染控制试点的后续工作。

九、发行人在建工程、拟建工程情况

1、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净值7,184,429.70万元,主要是滇东能源煤矿工程、滇东雨汪煤矿工程、东莞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等。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表5-13: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滇东雨汪煤矿工程 7,113,978,712 4,044,487,411 4,231,013,468 63%

滇东能源煤矿工程 14,506,635,700 7,858,005,241 8,205,235,244 73%

重庆两江燃机电厂二期项目 2,963,000,000 140,069,054 1,705,719,453 69%

南山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扩建项目 2,354,366,900 470,751,972 1,475,007,381 68%

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 6,234,090,000 493,893,743 4,008,999,498 75%

安达风火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 1,604,121,400 491,092,834 1,225,497,546 89%

通榆裕风兴村风电项目 709,998,500 652,951,009 - 100%

昊安自带负荷配置风电项目 993,609,100 17,717,668 691,741,240 70%

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项目 4,860,118,448 3,087,440,519 74,923,670 84%

华能赞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1,992,213,600 584,604,868 689,560,619 69%

芮城光伏发电项目 1,608,853,500 747,196,272 838,105,233 84%

庄河海上风电场项目-IV2 2,348,346,800 1,080,757,768 - 100%

社旗风电项目 650,774,800 431,397,583 - 100%

苏州燃机创新示范项目 1,161,540,000 582,348,803 129,197,294 96%

汕头勒门(二)海上风电场项目 7,400,460,000 5,387,270,812 - 75%

清远燃机热电一期工程 1,206,430,000 408,104,171 757,890,794 81%

岱山1号项目 3,348,165,100 1,302,692,121 5,903,403 85%

大石桥市鑫泰风电项目 1,519,090,000 571,291,785 708,821,484 67%

大石桥市冠程新能源风力发电项目 4,120,750,000 121,014,346 933,392,648 34%

合惠大石桥风电项目 1,358,000,000 238,365,140 947,851,441 80%

华能大石桥高坎风电项目 1,149,274,400 619,340,568 149,226,686 91%

平塘县大塘塘舟光伏发电项目 1,005,611,607 538,558,212 - 100%

上安电厂供热管网及配套改造工程 1,047,000,000 27,928,736 676,827,698 63%

曲靖沾益菱角光伏二、三期项目 715,560,600 251,800,981 675,591,894 93%

滇东煤电基地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项目 878,618,500 243,628,334 553,266,862 63%

富源北风电场二期项目 1,385,604,100 321,010,494 - 64%

江苏户用分布式光伏二期项目 828,560,500 - 48,290,683 99%

延寿县风储一体化项目 1,225,911,200 102,314,661 601,056,957 44%

中溢吉林新能源科技自带负荷风电项目 992,468,570 294,615,606 579,687,479 59%

长龙山风电项目 953,696,600 - 536,141,471 56%

华能滨州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 3,459,847,100 - 1,857,841,719 72%

华能德州电产高灵活性清洁高效热电联厂项目 6,911,550,000 - 755,569,258 14%

营口上电风电项目 1,510,140,000 312,789,905 598,316,015 40%

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项目 1,764,991,400 148,799,714 946,260,845 54%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二期工程 2,163,510,000 81,794,751 1,124,071,593 52%

启帆新能源渔光互补(一期)光伏发电项目 907,000,000 431,486,308 512,183,874 85%

玉环二号海上风电工程 6,154,000,000 - 604,880,831 10%

通山南林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1,280,914,800 367,375,684 565,487,272 45%

承德县光伏储能一体化项目 952,277,300 - - 100%

平山县市场化光伏项目 1,254,738,200 - 696,263,104 60%

围场风光储能一体化项目 1,924,041,200 - 669,413,237 35%

华能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风电项目 1,236,541,254 - 519,036,637 45%

华能围场“风光储氢热一体化”光伏项目 918,542,636 - 636,440,390 51%

苏北地区户用光伏一期项目 894,978,600 213,789,893 - 99%

云南宁洱集中式光伏项目 1,156,518,600 - 887,266,500 77%

沅陵风电项目 625,419,000 445,754,793 - 86%

上述项目均已获得各项批复文件,手续齐全,项目合法合规。

公司在近几年的规划发展中,重视和加强了发电结构的调整,提出发挥公司集中管理和规模经营的优势,发展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环保型燃煤发电机组,开拓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进一步调整区域布局,优化装机结构,丰富产业内涵,合理整合资源,推进清洁发电。

2.发行人2025年资本支出计划

根据公司对未来的资本支出规划,2025年公司火电、水电、风电、煤炭、光伏、技术改造和港口的资本支出合计达693.5亿元。

十、发展战略

公司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按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要求,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把公司建设成为管理规范、技术领先、节能环保、结构合理、运营卓越、公司治理和市场价值优秀的国际一流上市发电公司。

公司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以质量效益为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自主建设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国“三北”、沿海、西南和部分中部地区新能源集中式开发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打造基地型清洁型互补型、集约化数字化标准化的“三型三化”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加快新能源跨越式发展,加快煤电结构优化升级,择优发展气电及其它清洁能源发电;做强做优综合能源服务,主动适应国家能源供应结构转型,坚持以数字化为手段,积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围绕核心产业开展多元供应和能源服务转型;坚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按照清洁为主、效益为先、稳健为要的原则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境外资产高效运营,提升境外资产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以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面向公司发展重大需求,坚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深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坚持以提升效益、改进效率、创造价值为导向,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高管理效能,优化资产结构,全面提高公司现代化经营管控水平,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品牌价值,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及发行人竞争优势

(一)我国电力行业现状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能源行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电力需求增长有所放缓,同时原材料煤炭价格上涨挤压制造企业利润,行业整体的盈利能力有所下降。

1、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86,3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0%。全国全口径发电量86,9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0%,其中煤电发电量为50,7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0%;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7,624亿千瓦时和4,27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30%和30.80%。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687小时,同比减少125小时,其中,燃煤发电利用小时为4,594小时,同比减少8小时。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全国全口径发电量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0%。其中火电61,0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0%;水电12,8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00%;风电和并网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8,858亿千瓦时和5,83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6.20%和36.40%,核电发电量4,3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火电13.9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7.6%;并网风电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1%;水电4.2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4.4%;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0.9%;核电5,691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9%。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466小时,同比增加76小时。

2024年,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0%;发电量99,1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火电发电量62,0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风电发电量9,9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水电发电量14,2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5%;太阳能发电量8,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7%;核电发电量4,4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截至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火电1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43.14%;并网风电5.2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5.55%;水电4.4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3.02%;并网太阳能发电8.9亿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26.48%;核电6,083万千瓦,占全部装机容量的1.82%。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442小时,同比降低157小时,其中,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测,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14%左右,其中,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2025年底将降至三分之一。

2、电力行业政策

(1)国家电力政策

2018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为扎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高效智能的电力系统、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及运行效率的有效实施,提出了相关指导性意见。

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105号),将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支持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健全全面放开经营性发用电计划后的价格形成机制,做好规划内清洁电源的发电保障工作。

2020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方案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十四五”期间节能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发挥煤电支撑性调节性作用,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此外,将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包括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科学有序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新建机组类型及压降煤耗标准,不断推进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十四五”时期,基本建立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政策、标准、市场和监管体系,构建以能耗“双控”和非化石能源目标制度为引领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机制。到2030年,基本建立完整的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基本制度和政策体系,形成非化石能源既基本满足能源需求增量又规模化替代化石能源存量、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全面增强的能源生产消费格局。

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凭证,绿证核发范围覆盖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体系。

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指出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优化煤炭产运结构,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统筹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升煤电清洁高效发展水平。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要求,推动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有序扩大现货市场建设范围,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电力现货市场加速推进。

2024年8月,《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公布,标志着绿电交易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体系,并明确了参与主体和交易原则。2024年8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方向、技术路径及示范项目,旨在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发展和传统能源清洁化发展。

2024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涵盖能源规划、开发利用、市场体系等内容,并强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发展、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并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2024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统筹、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展规划蓝皮书》发布,明确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发展规划,分为三个阶段:2025年初步建成,2029年全面建成,2035年完善提升。

202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指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具体措施包括统筹提升可再生能源调节能力、着力提升火电调节能力以及着力增强抽水蓄能调节能力等。

(2)电价政策

2019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通知指出将着力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等。

2019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通知指出完善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于2019年7月1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

2019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的燃煤发电电量,基准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仍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的电量,在执行基准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现行超低排放电价政策。

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若指导价低于项目所在地燃煤发电基准价(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则指导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降低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2021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提出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2024年1月1日起,对目前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

2024年2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重要地位,并对交易及价格机制的统一、新能源消纳机制等方面作出新要求。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改革路径,标志着新能源电价从“政策驱动”迈向“市场驱动”。这一变革对新能源项目收益、行业竞争格局、电力市场建设及市场交易机制均产生深远影响。

3、煤炭供需情况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占70%左右。国家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供应工作,充分释放优质煤炭产能,2024年全国原煤产量47.8亿吨,同比增长1.2%,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并通过继续减免关税的方式降低企业进口成本,进口煤供应量同比大幅增长,再创历史新高,在中长协“高签约、高兑现”政策保障下,煤炭供应总体稳定。受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非电行业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煤炭消费增速有所放缓。整体看,煤炭市场供需形势持续改善,煤炭价格波动下行。全年北方港口5500大卡动力煤年度均价重心在840-860元/吨,同比回落110元/吨左右。

4、未来展望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纵深的收官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5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会议明确要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电力供需方面,根据中电联年度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综合考虑我国目前阶段经济增长潜力、“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预计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左右;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预计2025年底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将降至三分之一。

电力市场方面,2024年国家层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并对《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公开征求了意见。预计各地区将结合国家最新政策,在辅助服务领域持续出台和更新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化机制。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持续加速推进,23个省级现货市场已开展结算试运行,省间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首次实现“跨省+省内联合出清”整月结算试运行,电力市场在灵活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能源入市政策已印发,新能源面临全电量入市,电价将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将重塑新能源发展运营模式,并对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类电源以及下一步市场建设产生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碳市场方面,随着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逐步推进,全国碳市场第四个履约期对碳排放基准值进行下调,配额发放持续收紧,单位电量碳排放履约成本预计将持续增加。

煤炭市场方面。煤炭生产政策由保供转向稳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煤炭企业的投资中心向煤矿安全与智能化改造转变,煤炭增产空间有限,煤炭市场“总体平衡、时段波动”的态势不变。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的持续推进,新能源对煤电的替代效应持续增强,预计电煤消费与上年基本持平,增速进一步放缓。非电行业需求有所恢复,钢铁、建材等行业用煤增速有所提升,煤化工用煤需求仍然强劲。预计2025年煤炭价格将以稳为主,价格中心小幅下移。

资金市场方面,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季度例会等相关精神,2025年要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分完善政策工具箱,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创新金融工具,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是五大发电集团下属的核心企业,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是中国境内第一个实现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的发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拥有可控发电装机容量145,125兆瓦,其中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为35.82%。公司境内电厂广泛分布在中国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在中国电力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

1、规模和装备优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为145,125兆瓦,境内电厂全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4,529.39亿千瓦时。发行人燃煤机组中,6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机组装机容量超过55%,包括16台已投产的百万千瓦等级超超临界机组。发行人风电装机容量迅速增长的同时,装备技术水平也在不断升级,单机5兆瓦及以上的大型风机装机容量超过6900兆瓦,占发行人风电装机总容量约38%;单机18兆瓦的风机已在辽宁营口建成。

2、电厂的区域布局优势

发行人在中国境内的电厂分布在二十六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其中位于沿海沿江经济发达地区的机组利用率和电价水平较高,内陆电厂大多分布在环绕首都和燃料陆运直达区域,有利于多渠道采购煤炭、稳定供给。发行人拥有港口及码头资源,对提高集约化燃料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支持作用,有利于发行人统一库存、发挥淡储旺耗的功能,加速煤炭周转,减少滞期费用。发行人新能源项目大多分布在消纳能力较强、电价相对较高的区域,同时坚持海上风电规模化、集群化开发,目前已在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海南等沿海地区形成海上风电发展带,有力保障了新能源项目的收益率水平。此外,发行人在新加坡全资拥有一家营运电力公司,在巴基斯坦投资一家营运电力公司。发行人电厂的境内外区域布局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增强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

3、低碳清洁能源比例不断提高

发行人积极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以“双碳”目标为引领,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战略布局,顺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趋势,充分发挥“两个联营”优势,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风电装机容量为18,109兆瓦(含海上风电5,490兆瓦),太阳能装机容量为19,836兆瓦,水电装机容量为370兆瓦,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为13,508兆瓦,生物质能源装机容量为160兆瓦,低碳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提升至35.82%。

4、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成绩显著

2024年发行人继续保持了较大的研发投入力度,科技创新工作成绩显著,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华能18兆瓦超大风电机组在辽宁营口建成;国际首套低温法污染物一体化近零排放工程在华能临沂电厂投运;千吨级低温吸附法燃煤烟气二氧化碳捕集中试装置在华能岳阳电厂投运,可实现烟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的高效协同脱除;全国首例熔盐储热耦合百万机组调频调峰示范项目在华能海门电厂投运,首次实现了国内熔盐成套装备控制全国产化运行;全国首套脱硫浆液余热节能利用设备在华能杨柳青电厂投运。发行人及所属单位全年共有1021件发明专利、746件实用新型专利和316件国际专利获得授权。

5、不断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信誉优势

作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发行人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地监管要求,积极接受广大投资者的监督。目前发行人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决策权、监督权和经营权之间相互制衡、运转协调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的治理结构、严谨的内控体系、健全的制度机制,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发行人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优势,融资渠道广、融资能力强、融资成本低。

6、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和海外发展经验

发行人先后于1994年、1998年和2001年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完成了一系列权益和债务融资,为公司经营筹措了大量资金。发行人自成立以来,秉持“开发与收购并重”的发展战略,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收购,助力公司快速成长。发行人实施“走出去”战略,收购、运营新加坡大士能源,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全面建成中巴经济走廊首个重大能源项目——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燃煤电站,积累了海外发展的宝贵经验。

7、卓越的市场运营管理和客户服务能力

发行人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效益为目标,通过政策和市场研判、量价统筹,努力增发效益电量。积极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适应市场新形势,不断优化市场营销管理流程、创新运营模式,提升市场交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构建营销数字化系统,建成售电新媒体宣传矩阵体系,按照建设品牌提声誉、新媒体宣传促流量的策略,扩大小微市场份额,推动售电量和用户数量提升,完善用户结构和用电质量,持续保持和巩固公司优秀的客户服务水平。把握需求侧响应、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市场机遇,加强多市场统筹协同,探索电碳绿证多市场业务协同增效。

8、高素质的员工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层

发行人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注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聚焦公司事业发展,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优良、忠于华能事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发行人的管理团队拥有全面的行业知识并深刻了解国内国际业务所在地相关监管制度,紧跟电力行业的最新发展趋势,能够把握市场商机,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商业策略,评估及管控风险,高质量执行管理及生产计划,有效提高公司价值。

9、大股东的强有力支持

自公司上市以来,发行人大股东在新项目开发、燃料稳定供应、创新技术内部共享及人才联合培养等方面,一直为发行人提供强有力资源支持,同时不断将优质资产注入发行人,并通过参与发行人的股权融资注入现金,有效支持发行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十二、发行人其他经营情况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无其他重大不利情况。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2025年1-9月未经审计财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22年、2023年、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

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公司2015年年报开始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2号(2014)”)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准则41号”)

同时,公司2015年年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文”)以及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37号(2014)”)。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0年1月1日或其相应生效日起执行下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新租赁准则”)

《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下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解释14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15号”)

除上述准则外,公司于2013年1月1日起已提前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修订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和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2022年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直接控股子公司127家,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公司8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4家。

(二)发行人2023年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直接控股子公司128家,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公司1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0家。

(三)发行人2024年报表合并范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的直接控股子公司182家,新增纳入合并范围公司63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内公司9家。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表6-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35,785.76 1,993,203.54 1,684,985.76 1,717,557.49

衍生金融资产 2,515.53 25,606.52 5,941.14 4,492.46

应收票据 4,707,803.58 41,994.94 131,442.50 279,224.63

应收账款 40,132.98 4,765,327.50 4,582,624.76 3,986,208.56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435,596.66 492,696.65 585,423.52 661,113.80

其他应收款 463,367.35 350,181.58 303,572.95 273,347.91

存货 952,668.40 1,344,439.36 1,189,933.87 1,270,190.78

合同资产 4,619.46 4,786.32 4,458.33 6,873.79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9,614.99 104,988.66 96,710.00 76,175.17

其他流动资产 488,165.66 506,740.38 489,322.96 397,001.56

流动资产合计 9,500,137.38 9,629,965.45 9,074,415.80 8,672,186.15

非流动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588.93 3,810.50 61.59 357.03

长期应收款 617,354.82 711,527.11 802,044.25 881,470.17

长期股权投资 2,562,838.52 2,464,590.06 2,268,548.38 2,389,839.7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9,081.46 58,991.96 64,292.31 70,891.18

投资性房地产 56,863.73 59,151.19 62,623.90 63,256.46

固定资产 34,019,043.85 32,851,129.02 30,786,695.48 28,931,161.71

在建工程 6,823,051.01 7,184,429.70 5,779,031.18 4,312,755.44

使用权资产 1,166,403.20 1,003,292.80 875,981.08 740,963.51

无形资产 1,950,200.91 1,821,116.57 1,568,175.80 1,469,875.66

商誉 1,193,806.81 1,152,342.84 1,164,412.17 1,151,929.16

长期待摊费用 36,951.53 32,497.80 30,951.79 26,495.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4,551.04 325,605.95 440,190.19 632,205.4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9,025.93 1,385,824.45 1,198,504.18 917,210.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0,119,761.74 49,054,309.95 45,041,512.31 41,588,411.60

资产总计 59,619,899.13 58,684,275.40 54,115,928.11 50,260,597.7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753,234.17 6,116,590.79 5,723,272.86 8,357,349.68

衍生金融负债 37,659.89 17,661.40 24,017.66 41,723.73

应付票据 340,910.20 272,189.91 351,427.69 326,592.22

应付账款 1,556,473.10 1,645,298.90 1,904,863.12 2,110,177.12

合同负债 83,945.41 352,866.36 338,024.51 334,882.76

应付职工薪酬 316,803.21 115,303.03 109,601.15 112,047.78

应交税费 272,047.16 223,528.27 236,302.81 164,737.34

其他应付款 3,522,420.37 4,135,813.29 3,611,077.81 2,906,332.25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92,943.13 4,115,256.01 3,426,711.87 2,094,335.84

其他流动负债 1,005,883.99 879,298.68 674,635.95 685,155.86

流动负债合计 16,482,320.62 17,873,806.64 16,399,935.42 17,133,334.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184,001.13 15,182,754.82 16,234,783.90 15,167,752.59

衍生金融负债 37,659.89 27,162.15 45,463.73 24,561.34

应付债券 4,550,329.87 3,724,823.46 2,803,837.44 3,906,204.66

租赁负债 804,772.14 668,380.56 615,844.06 525,771.50

长期应付款 210,713.21 146,288.65 131,284.48 108,868.6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494.84 2,520.96 2,668.08 3,809.35

预计负债 134.49 4,206.64 9,460.58 4,532.14

递延收益 158,131.81 145,494.25 196,110.01 211,173.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2,031.49 171,166.15 128,415.52 108,676.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4,906.53 432,888.49 411,868.73 411,507.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542,482.39 20,505,686.12 20,579,736.54 20,472,858.10

负债合计 38,024,803.01 38,379,492.76 36,979,671.96 37,606,192.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69,809.34 1,569,809.34 1,569,809.34 1,569,809.34

其他权益工具 8,016,908.61 8,017,069.61 7,962,616.90 6,208,370.42

其中:永续债 8,016,908.61 8,017,069.61 7,962,616.90 6,208,370.42

资本公积 1,682,969.71 1,652,015.09 1,650,063.06 1,660,760.85

其他综合收益 -35,096.47 -54,080.37 -58,956.68 -86,950.28

专项储备 138,656.59 77,112.37 47,926.38 12,626.46

盈余公积 818,627.47 818,627.47 818,627.47 818,627.47

未分配利润 2,510,473.29 1,660,924.94 1,223,779.89 670,303.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702,348.54 13,741,478.46 13,213,866.36 10,853,547.82

少数股东权益 6,892,747.57 6,563,304.18 3,922,389.80 1,800,857.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1,595,096.11 20,304,782.64 17,136,256.16 12,654,405.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9,619,899.13 58,684,275.40 54,115,928.11 50,260,597.75

表6-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9月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5,770.94 87,509.91 44,881.98 100,828.14

应收票据 88.00 - - 8,040.46

应收账款 317,690.58 347,687.92 368,251.39 368,213.94

预付款项 81,463.37 67,601.34 121,678.45 122,639.10

其他应收款 161,876.20 181,548.97 631,527.32 495,141.41

存货 124,488.91 186,769.91 147,270.30 122,319.34

其他流动资产 10,232.69 67,126.42 77,092.55 133,885.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751,610.70 938,244.48 1,390,702.00 1,351,068.2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857,500.00 767,960.00 492,794.51 759,032.51

长期股权投资 18,538,203.17 17,946,279.13 17,069,726.97 14,962,253.5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748.16 44,748.16 50,048.51 57,406.02

投资性房地产 12,601.56 13,001.06 13,552.03 14,102.97

固定资产 1,828,609.66 1,971,525.58 2,179,468.92 2,215,771.89

在建工程 151,022.12 142,085.75 71,785.50 186,649.88

使用权资产 6,359.29 3,166.71 5,595.06 17,181.09

无形资产 163,982.37 170,280.52 103,773.07 109,385.68

长期待摊费用 1,830.98 1,922.94 1,969.95 2,067.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10.39 16,810.39 29,964.82 64,687.3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38,236.78 1,245,953.73 1,266,150.16 1,340,836.94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59,904.48 22,323,733.96 21,284,829.51 19,729,375.20

资产总计 23,611,515.17 23,261,978.44 22,675,531.51 21,080,443.4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5,284.06 2,208,254.94 1,788,838.60 1,829,367.77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92,939.92 11,786.48 25,859.34 -

应付账款 192,470.50 182,907.84 224,594.99 289,997.27

合同负债 10,661.29 60,973.87 55,052.20 41,319.11

应付职工薪酬 61,964.98 24,933.57 22,838.65 21,701.86

应交税费 36,738.27 20,717.08 16,567.43 17,797.96

其他应付款 128,306.18 375,585.34 147,835.49 178,213.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29,325.93 1,316,452.70 1,157,929.68 96,950.08

其他流动负债 706,055.47 807,467.25 561,223.44 612,755.10

流动负债合计 4,563,746.61 5,009,079.07 4,000,739.80 3,088,102.4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81,722.04 512,319.21 1,638,771.78 1,652,185.62

应付债券 4,338,016.70 3,508,760.43 2,330,187.69 3,410,472.98

租赁负债 3,386.24 2,697.27 3,614.61 5,589.81

长期应付款 49.26 49.26 49.26 50.10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18,741.84 22,748.70 70,600.02 79,465.3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1,926.94 13,964.61 17,262.41 21,493.43

非流动负债合计 4,753,843.02 4,060,539.47 4,060,485.76 5,169,257.25

负债合计 9,317,589.62 9,069,618.54 8,061,225.56 8,257,359.65

股东权益:

股本 1,569,809.34 1,569,809.34 1,569,809.34 1,569,809.34

其他权益工具 8,016,908.61 8,017,069.61 7,962,616.90 6,208,370.42

其中:永续债 8,016,908.61 8,017,069.61 7,962,616.90 6,208,370.42

资本公积 1,366,882.75 1,339,450.78 1,335,330.94 1,333,326.27

其它综合收益 12,820.22 6,185.27 14,734.95 22,180.84

专项储备 26,501.12 13,141.01 10,107.81 6,745.63

盈余公积 818,627.47 818,627.47 818,627.47 818,627.47

未分配利润 2,482,376.03 2,428,076.42 2,903,078.54 2,864,023.88

股东权益合计 14,293,925.55 14,192,359.90 14,614,305.95 12,823,083.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3,611,515.17 23,261,978.44 22,675,531.51 21,080,443.49

表6-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17,297,489.47 24,555,092.35 25,439,669.45 24,672,478.92

减:营业成本 13,846,944.72 20,836,318.24 22,357,492.95 23,922,071.46

税金及附加 177,260.46 200,868.63 163,484.66 144,243.83

销售费用 19,522.37 26,717.55 23,795.53 18,017.71

管理费用 485,432.47 680,538.03 644,763.46 563,668.28

研发费用 95,606.77 165,838.07 153,292.09 160,784.66

财务费用 497,517.76 744,077.81 886,837.27 948,671.64

其中:利息费用 525,188.86 778,646.00 893,808.37 996,212.51

利息收入 26,280.98 60,591.86 50,687.79 33,925.75

加:其他收益 57,521.32 19,314.07 134,744.82 196,583.40

投资收益 102,421.21 124,297.18 279,691.04 107,687.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02,169.97 123,832.46 82,059.18 107,143.3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33.68 1,378.12 -12,687.43 -4,825.7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2,144.72 -171,414.04 -297,219.30 -273,209.71

资产处置收益 17,699.11 29.13 10,018.01 17,673.34

二、营业利润 2,290,168.16 1,874,338.49 1,324,550.62 -1,041,070.20

加:营业外收入 60,068.32 55,383.49 57,083.31 95,233.67

减:营业外支出 34,286.67 121,110.75 81,450.48 24,431.64

三、利润总额 2,315,949.81 1,808,611.23 1,300,183.45 -970,268.17

减:所得税费用 372,335.48 397,656.63 391,936.83 38,220.58

四、净利润 1,943,614.33 1,410,954.59 908,246.62 -1,008,488.74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84,090.51 1,013,549.38 844,556.04 -738,711.93

少数股东损益 459,523.82 397,405.21 63,690.58 -269,776.81

表6-4: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63,246.73 2,868,084.42 2,962,315.90 2,915,819.11

减:营业成本 1,659,394.32 2,619,232.79 2,765,792.50 3,038,621.55

税金及附加 41,591.20 35,982.62 27,267.30 24,859.95

销售费用 443.77 435.75 1,605.49 1,667.87

管理费用 126,814.13 177,871.71 176,192.93 156,608.71

研发费用 7,582.44 14,234.80 11,533.80 27,909.57

财务费用 144,771.90 198,870.93 197,074.37 206,039.75

其中:利息费用 161,728.35 211,075.09 229,467.51 237,085.50

利息收入 14,832.77 14,552.74 32,734.26 37,382.30

加:其他收益 6,377.08 -98,217.87 14,785.55 56,047.36

投资收益 706,296.21 579,332.07 943,492.01 752,001.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5,821.82 99,945.53 73,311.35 126,225.5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062.47 -29,393.55 5,496.79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971.20 -142,519.27 -344,117.05 -11,103.62

资产处置收益 0.61 3.23 -5.24 143.25

二、营业利润 681,351.68 155,991.50 367,611.22 262,696.80

加:营业外收入 10,989.70 8,933.83 17,717.27 14,122.84

减:营业外支出 3,556.45 19,043.04 19,865.36 1,758.49

三、利润总额 688,784.93 145,882.29 365,463.13 275,061.15

减:所得税费用 - 14,479.52 36,307.78 19,851.07

四、净利润 688,784.93 131,402.77 329,155.36 255,210.08

表6-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470,132.44 27,585,277.84 28,247,004.51 28,359,798.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9,333.15 64,114.66 149,528.06 517,167.9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859.92 179,111.62 200,166.96 266,048.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575,325.51 27,828,504.12 28,596,699.52 29,143,015.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766,433.02 19,389,633.15 20,997,993.52 23,193,477.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9,384.67 1,978,398.14 1,929,827.55 1,723,994.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89,555.69 1,175,960.10 913,695.61 774,064.8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675.11 231,486.61 205,471.14 199,523.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98,048.49 22,775,478.00 24,046,987.82 25,891,060.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7,277.02 5,053,026.12 4,549,711.71 3,251,955.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7.05 12,996.29 141,976.08 737.61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46,704.90 46,178.85 325,695.70 70,411.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7,325.54 41,075.42 16,201.22 44,854.3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8.85 35,704.21 0.50 7,433.4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706.11 135,954.77 483,873.49 123,436.6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93,614.44 6,365,323.91 5,937,975.82 4,072,631.7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718.43 126,341.89 63,202.76 45,20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流出的现金净额 959.78 - 19.92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22.45 3,946.86 5,290.18 2,739.7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17,655.33 6,495,612.66 6,006,488.68 4,120,57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0,949.22 -6,359,657.89 -5,522,615.19 -3,997,135.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40,489.91 2,689,669.83 5,566,366.81 2,586,694.5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2,805.58 2,485,876.98 2,168,354.45 331,694.5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254,635.39 13,616,547.47 15,572,545.19 22,419,681.56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券收到的现金 2,980,000.00 6,160,000.00 6,500,000.00 5,11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194.85 5,858.34 2,557.97 17,981.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08,320.14 22,472,075.63 27,641,469.97 30,134,357.0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241,125.12 18,731,392.56 23,499,492.64 26,750,962.92

赎回永续债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 1,700,000.00 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47,285.20 1,593,372.24 1,245,582.99 1,435,716.2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61,775.03 79,820.59 134,350.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997.14 448,990.13 254,730.46 250,381.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41,407.46 20,923,754.93 26,699,806.09 29,337,060.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3,087.32 1,548,320.70 941,663.88 797,296.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5.43 3,358.21 -5,407.75 44,112.3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1,975.05 245,047.14 -36,647.35 96,228.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0,110.63 1,615,063.48 1,651,710.83 1,555,482.5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22,085.68 1,860,110.63 1,615,063.48 1,651,710.83

表6-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186,704.87 3,265,673.23 3,362,824.36 3,336,036.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45.80 1,919.70 9,901.39 54,938.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663.80 29,713.41 52,364.34 62,143.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9,414.47 3,297,306.34 3,425,090.09 3,453,118.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7,177.25 2,481,120.95 2,661,873.05 2,890,053.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8,685.54 368,235.97 370,482.56 334,378.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631.96 118,182.13 99,831.98 75,814.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9,355.50 61,837.10 65,023.32 48,382.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7,850.24 3,029,376.14 3,197,210.91 3,348,62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564.23 267,930.19 227,879.19 104,490.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65,990.45 564,268.36 1,267,737.90 1,227,974.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3,750.20 548,602.46 986,203.63 793,104.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2,068.91 2,108.33 2,095.78 1,281.0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1,809.55 1,114,979.15 2,256,037.31 2,022,359.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35,342.02 174,463.81 121,368.62 254,298.03

投资支付的现金 816,785.89 1,273,225.55 3,526,263.48 3,042,764.7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0.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52,127.91 1,449,809.41 3,647,632.10 3,297,062.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681.64 -334,830.27 -1,391,594.79 -1,274,703.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50,000.00 203,792.84 3,398,012.37 2,255,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69,493.63 2,440,758.40 2,923,050.58 7,403,204.44

发行债券及短期融资券收到的现金 2,750,000.00 5,680,000.00 6,300,000.00 5,0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369,493.63 8,324,551.25 12,621,062.94 14,688,204.4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935,583.56 7,240,685.98 9,350,927.73 12,175,127.30

赎回永续债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 1,700,000.00 9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24,586.64 811,580.31 458,911.36 502,492.0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63.79 8,595.75 3,402.37 11,209.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64,333.99 8,210,862.05 11,513,241.45 13,588,829.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4,840.36 113,689.20 1,107,821.49 1,099,375.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048.45 215.46 -90.15 1,196.56

五、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30,546.04 47,004.59 -55,984.26 -69,641.34

年初现金余额 86,047.97 39,043.38 95,027.64 164,668.98

六、年末现金余额 55,501.93 86,047.97 39,043.38 95,027.64

三、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表6-7:发行人最近三年末资产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9,629,965.45 16.41 9,074,415.80 16.77 8,672,186.15 17.25

非流动资产 49,054,309.95 83.59 45,041,512.31 83.23 41,588,411.60 82.75

资产总计 58,684,275.40 100.00 54,115,928.11 100.00 50,260,597.75 100.00

从资产构成来看,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8,672,186.15万元、9,074,415.80万元和9,629,965.4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25%、16.77%和16.41%。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构成。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1,588,411.60万元、45,041,512.31万元和49,054,309.9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2.75%、83.23%和83.59%,其中固定资产占比最高,其次为在建工程,符合电力行业的一般性特点。

从资产结构的变化来看,近年来,虽然发行人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但大部分资产项目占总资产的比率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反映了公司始终保持一贯的发展战略。

1、货币资金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717,557.49万元、1,684,985.76万元和1,993,203.54万元,分别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3.42%、3.11%和3.40%。发行人货币资金较为充沛,对债务的按时足额偿付起到直接的保障作用。

表6-8:发行人最近三年末货币资金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3.31 0.00 29.24 0.00 23.07 0.00

银行存款 546,073.71 27.40 427,066.87 25.35 417,931.01 24.33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1,447,106.52 72.60 1,257,889.65 74.65 1,299,603.40 75.67

合计 1,993,203.54 100.00 1,684,985.76 100.00 1,717,557.49 100.00

2、应收账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3,986,208.56万元、4,582,624.76万元和4,765,327.50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82,702.74万元,同比增幅3.99%,主要由于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增加。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境内和境外电网公司的电费款,从账龄构成情况来看,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多在一年以内,最近三年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整个应收账款的比例为98.53%、97.51%和97.17%,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较短,回收情况较好。

表6-9: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一年以内 4,655,755.86 97.17 4,492,106.06 97.51 3,950,913.93 98.53

一到二年 40,148.09 0.84 69,423.90 1.51 24,138.04 0.60

二到三年 58,860.75 1.23 15,276.03 0.33 5,447.13 0.14

三到四年 12,297.75 0.26 2,572.37 0.06 4,140.71 0.10

四到五年 2,292.60 0.05 4,109.21 0.09 3,075.68 0.08

五年以上 22,089.46 0.46 23,394.50 0.51 22,336.88 0.56

合计 4,791,444.52 100.00 4,606,882.06 100.00 4,010,052.36 100.00

减:坏账准备 -26,117.02 - -24,257.29 - -23,843.80 -

合计 4,765,327.50 - 4,582,624.76 - 3,986,208.56 -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基本情况如下所示,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39.44%。

表6-10: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77,453.89 14.14

国网山东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17,284.07 10.80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57,435.18 5.37

国网河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22,244.80 4.64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15,142.27 4.49

合计 1,889,560.21 39.44

3、其他应收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分别为273,347.91万元、303,572.95万元和350,181.5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15%、3.35%和3.64%。发行人其他应收款科目由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构成。发行人其他应收款项下其他项主要为应收代垫日常营运资金、保证金、资产处置款、应收住房维修基金等,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表6-11: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项下其他项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燃料销售款 7,931.54 2.18 6,903.89 2.22 7,445.79 2.61

应收住房维修基金 9,021.87 2.48 9,226.49 2.96 9,202.40 3.23

保证金 50,149.75 13.79 55,607.96 17.86 55,077.86 19.32

备用金 641.52 0.18 629.81 0.20 999.16 0.35

资产处置款 4,445.92 1.22 10,081.35 3.24 16,912.91 5.93

新加坡退税款 360.67 0.10 405.88 0.13 4,936.30 1.73

其他 291,223.65 80.06 228,550.36 73.39 190,531.60 66.83

小计 363,774.92 100.00 311,405.74 100.00 285,106.02 100.00

减:坏账准备 -37,790.37 - 41,940.59 - 40,656.04 -

合计 325,984.55 - 269,465.15 - 244,449.98 -

4、存货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1,270,190.78万元、1,189,933.87万元和1,344,439.36万元,存货在流动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14.65%、13.11%和13.96%。发行人存货主要是燃料(煤或油)和维修材料及备品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余额波动较小。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表6-12:存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燃料(煤和油) 1,233,411.22 91.74 1,069,780.01 89.90 1,138,423.38 89.63

维修材料及备品备件 111,028.15 8.26 120,153.86 10.10 131,767.40 10.37

合计 1,344,439.36 100.00 1,189,933.87 100.00 1,270,190.78 100.00

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主要是对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龙复线”)的股权投资。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3年,赣龙铁路股东会通过赣龙铁路分立决议(“分立决议”),赣龙铁路分立为赣龙铁路及赣龙铁路福建。根据分立决议,本公司原对赣龙铁路的7.89%股权转换为对赣龙铁路福建的14.205%股权。

6、长期股权投资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389,839.73万元、2,268,548.38万元和2,464,590.06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5.75%、5.04%和5.02%,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较为稳定,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系联营企业。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所示。

表6-13: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合营企业 292,466.08 221,491.62 235,361.36

联营企业 2,203,031.19 2,077,473.06 2,184,296.41

小计 2,495,497.28 2,298,964.68 2,419,657.77

减:减值准备 30,907.21 30,416.30 29,818.04

账面价值 2,464,590.06 2,268,548.38 2,389,839.73

7、固定资产

作为典型的电力生产企业,华能国际资产以固定资产为主,符合电力行业的一般特点。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价值分别为28,931,161.71万元、

30,786,695.48万元和32,851,129.02万元,固定资产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合计的比例分别为69.57%、68.35%和66.97%。

表6-14:2024年末固定资产主要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港务设施 404,822.40 121,500.77 43,918.97 239,402.67

挡水建筑物 215,365.81 55,350.73 66,985.40 93,029.68

房屋及建筑物 1,575,332.24 739,843.79 50,987.36 784,501.10

营运中的发电设施 67,523,532.01 33,999,226.07 2,236,639.00 31,287,666.95

运输设施 127,355.86 87,684.59 102.05 39,569.23

其他 1,121,618.12 703,537.66 11,121.07 406,959.40

合计 70,968,026.45 35,707,143.59 2,409,753.84 32,851,129.02

8、在建工程

发行人在建工程主要为电源建设项目。近年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在建工程余额呈增长态势。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净值分别为4,312,755.44万元、5,779,031.18万元和7,184,429.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7%、12.83%和14.65%。2023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466,275.74万元,同比增长34.00%,主要系2023年新能源等基建工程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405,398.52万元,同比增长24.32%,主要系当年度在建项目增加所致。

9、无形资产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69,875.66万元、1,568,175.80万元和1,821,116.57万元,无形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3.48%和3.71%。发行人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电力生产许可证、采矿权以及其他,近年来整体较为稳定。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较上年末增加252,940.77万元,同比增幅16.13%,主要是由于本期购置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10、长期应收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账款分别为881,470.17万元、802,044.25万元和711,527.11万元,分别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比重为2.12%、1.78%和1.45%,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低。发行人长期应收账款主要是融资租赁款。总体来看,发行人资产结构符合发电行业特点,且基本稳定;发行人保持了良好的资产流动性,资产质量良好。

(二)负债结构分析

表6-15:发行人最近三年末负债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7,873,806.64 46.57 16,399,935.42 44.35 17,133,334.57 45.56

非流动负债 20,505,686.12 53.43 20,579,736.54 55.65 20,472,858.10 54.44

负债总计 38,379,492.76 100.00 36,979,671.96 100.00 37,606,192.67 100.00

从负债构成来看,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37,606,192.67万元、36,979,671.96万元和38,379,492.76万元。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计的45.56%、44.35%和46.57%。

1、短期借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357,349.68万元、5,723,272.86万元和6,116,590.79万元。从结构方面看,发行人短期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反映出发行人较强的信用水平和与银行间较强的议价能力。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上年增加393,317.93万元,同比增长6.87%,主要系信用借款增加。

2、应付账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110,177.12万元、1,904,863.12万元和1,645,298.90万元,在流动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12.32%、11.62%和9.21%。从应付账款账龄结构来看,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燃料及燃料运费款和应付维修工程及物资款,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其他应付款

发行人其他应付款科目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构成。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合并后的其他应付款合计余额分别为2,906,332.25万元、3,611,077.81万元和4,135,813.29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96%、22.02%和23.14%。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项下其他项余额分别为2,844,574.64万元、3,555,609.41万元和4,092,968.66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长15.11%,主要系应付基建工程款及设备款增加。

从账龄结构来看,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094,335.84万元、3,426,711.87万元和4,115,256.0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2.22%、20.89%和23.02%。2022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431,547.36万元,同比减少17.09%,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减少。2023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332,376.03万元,同比增加63.62%,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增加。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688,544.14万元,同比增加20.09%,主要由于发行人将即将到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变动导致。

5、其他流动负债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85,155.86万元、674,635.95万元和879,298.6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4.00%、4.11%和4.92%。2022年,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减少203,942.88万元,同比减少22.94%,主要由于应付短期债券减少。2023年,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减少10,519.91万元,同比减少1.54%,变化较小。2024年,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04,662.73万元,同比增长30.34%,主要由于应付短期债券增加。

6、长期借款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15,167,752.59万元、16,234,783.90万元和15,182,754.82万元。2024年,发行人长期借款减少1,052,029.08万元,同比减少6.48%,主要由于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导致。最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表6-16: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质押借款 506,053.73 421,835.88 534,908.21

抵押借款 580,683.38 467,461.44 463,304.29

保证借款 798,308.90 871,714.61 1,165,520.01

信用借款 16,492,801.98 16,581,430.21 14,917,019.04

小计 18,377,847.99 18,342,442.13 17,080,751.5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195,093.17 2,107,658.23 1,912,998.96

合计 15,182,754.82 16,234,783.90 15,167,752.59

(三)所有者权益分析

表6-17: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 1,569,809.34 7.73 1,569,809.34 9.16 1,569,809.34 12.41

其他权益工具 8,017,069.61 39.48 7,962,616.90 46.47 6,208,370.42 49.06

其中:永续债 8,017,069.61 39.48 7,962,616.90 46.47 6,208,370.42 49.06

资本公积 1,652,015.09 8.14 1,650,063.06 9.63 1,660,760.85 13.12

其他综合收益 -54,080.37 -0.27 -58,956.68 -0.34 -86,950.28 -0.69

专项储备 77,112.37 0.38 47,926.38 0.28 12,626.46 0.1

盈余公积 818,627.47 4.03 818,627.47 4.78 818,627.47 6.47

未分配利润 1,660,924.94 8.18 1,223,779.89 7.14 670,303.56 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741,478.46 67.68 13,213,866.36 77.11 10,853,547.82 85.77

少数股东权益 6,563,304.18 32.32 3,922,389.80 22.89 1,800,857.26 14.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04,782.64 100.00 17,136,256.16 100.00 12,654,405.07 100.00

最近三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分别为12,654,405.07万元、17,136,256.16万元和20,304,782.64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股东权益较上年末增加3,168,526.48万元,同比增加18.49%,主要由于发行的永续债规模增加。

1、股本

2010年12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了15亿A股(每股人民币1.00元)和5亿H股(每股人民币1.00元)。2010年末,公司股本增至1,405,538.34万元。2011-2013年末,公司股本均未发生变化。2014年11月,公司以每股港币8.60元配发36,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442,038万元。2015年11月,公司以每股港币7.32元配发78,0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520,038万元。2018年10月,公司以每股人民币6.55元向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77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总股本增至1,569,809万元,该发行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2024年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569,809.34万元。

2、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660,760.85万元、1,650,063.06万元和1,652,015.09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例为13.12%、9.63%和8.14%。

3、盈余公积

最近三年末,公司盈余公积未有变化,均为818,627.47万元。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4、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70,303.56万元、1,223,779.89万元和1,660,924.94万元。2023年较2022年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82.57%,2024年末较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同比增加35.72%,主要系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增加影响。

5、其他权益工具

最近三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6,208,370.42万元、7,962,616.90万元和8,017,069.61万元,全部为永续债券,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分别为49.06%、46.47%和39.48%。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2%、68.33%和65.40%。

(四)现金流量分析

表6-18: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7,828,504.12 28,596,699.52 29,143,015.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2,775,478.00 24,046,987.82 25,891,060.6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053,026.12 4,549,711.71 3,251,955.0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954.77 483,873.49 123,436.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95,612.66 6,006,488.68 4,120,57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59,657.89 -5,522,615.19 -3,997,135.8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72,075.63 27,641,469.97 30,134,357.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923,754.93 26,699,806.09 29,337,060.3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8,320.70 941,663.88 797,296.80

1、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51,955.01万元、4,549,711.71万元和5,053,026.12万元。2022年同比增加2,626,856.27万元,主要由于本年度经营同比减亏、收回可再生能源补贴同比增加以及存货资金占用同比减少的共同影响。2023年同比增加1,297,756.70万元,主要由于燃料采购支出下降,售电收入增长,以及收到的以前年度的可再生能源补贴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减少的共同影响。2024年同比增加503,314.41万元,主要由于燃料采购支出下降,以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同比减少的共同影响。

总体而言,最近三年发行人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入分别为29,143,015.61万元、28,596,699.52万元和27,828,504.12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于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8,359,798.91万元、28,247,004.51万元和27,585,277.84万元,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重为97.31%、98.78%和99.13%。最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出分别为25,891,060.60万元、24,046,987.82万元和22,775,478.00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

2、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997,135.80万元、-5,522,615.19万元和-6,359,657.89万元。2023年投资活动净流出同比增加1,525,479.39万元,主要由于新能源等项目基建支出同比增加。2024年投资活动净流出同比增加837,042.70万元,主要由于新能源等项目基建支出同比增加。

3、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97,296.80万元、941,663.88万元和1,548,320.70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30,134,357.09万元、27,641,469.97万元和22,472,075.63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构成是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最近三年,发行人取得借款和发行债券的现金之和分别为27,529,681.56万元、22,072,545.19万元和19,776,547.47万元,分别占筹资活动现金流入的91.36%、79.85%和88.00%。最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流出现金分别为29,337,060.30万元、26,699,806.09万元和20,923,754.93万元。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构成,报告期各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6,750,962.92万元、23,499,492.64万元和18,731,392.56万元。同时,最近三年,发行人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流出分别为1,435,716.21万元、1,245,582.99万元和1,593,372.24万元。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表6-19:盈利能力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4,555,092.35 25,439,669.45 24,672,478.92

营业成本 20,836,318.24 22,357,492.95 23,922,071.46

营业利润 1,874,338.49 1,324,550.62 -1,041,070.20

利润总额 1,808,611.23 1,300,183.45 -970,268.17

净利润 1,410,954.59 908,246.62 -1,008,488.74

净资产收益率 13.14 11.25 -18.50

总资产收益率 2.50 1.74 -2.03

1、营业收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672,478.92万元、25,439,669.45万元和24,555,092.35万元,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发行人经营状况较好。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如下:

表6-20: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3,784,300.85 96.86% 24,646,271.22 96.88% 23,639,453.53 95.81%

其他业务收入 770,791.50 3.14% 793,398.23 3.12% 1,033,025.39 4.19%

营业收入 24,555,092.35 100.00% 25,439,669.45 100.00% 24,672,478.92 100.00%

最近三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3,639,453.53万元、24,646,271.22万元和23,784,300.85万元,其中主要收入来源于电力及热力销售、港口服务及运输服务等。最近三年,发行人的电力及热力销售收入分别为23,609,120.21万元、24,615,603.64万元和23,755,389.8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9.87%、99.88%和99.88%,占比均达99%以上。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如下:

表6-21:发行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 23,755,389.80 99.88% 24,615,603.64 99.88% 23,609,120.21 99.87%

港口服务 21,693.12 0.09% 24,313.92 0.10% 25,892.29 0.11%

运输服务 7,217.93 0.03% 6,353.67 0.03% 4,441.02 0.02%

主营业务收入 23,784,300.85 100.00% 24,646,271.22 100.00% 23,639,453.53 100.00%

2、营业成本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23,922,071.46万元、22,357,492.95万元和20,836,318.24万元。最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如下:

表6-22:发行人最近三年营业成本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0,361,886.77 97.72 21,913,989.64 98.02 23,252,451.31 97.20

其他业务成本 474,431.48 2.28 443,503.31 1.98 669,620.15 2.80

营业成本 20,836,318.24 100.00 22,357,492.95 100.00 23,922,071.46 100.00

3、期间费用分析

表6-23:期间费用指标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26,717.55 0.11 23,795.53 0.09 18,017.71 0.07

管理费用 680,538.03 2.77 644,763.46 2.53 563,668.28 2.28

研发费用 165,838.07 0.68 153,292.09 0.60 160,784.66 0.65

财务费用 744,077.81 3.03 886,837.27 3.49 948,671.64 3.85

合计 1,617,171.46 6.59 1,708,688.35 6.72 1,691,142.28 6.85

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691,142.28万元、1,708,688.35万元和1,617,171.46万元,期间费用率为6.85%、6.72%和6.59%。最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整体稳定,成本控制能力较强。报告期间财务费用为期间费用中占比最大的部分,说明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利息支出也随之增加。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表6-24:发行人最近三年末偿债能力指标表

单位:倍、%

项目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2022年末/2022年度

流动比率 0.54 0.55 0.51

速动比率 0.46 0.48 0.43

资产负债率 65.40 68.33 74.82

利息保障倍数 2.99 2.28 0.02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5.98 4.89 2.21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从流动性指标看,最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51、0.55和0.54,速动比率分别为0.43、0.48和0.46,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流动性得到一定的改善。

从资产负债率看,最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82%、68.33%和65.40%,处于电力能源行业中间水平,且报告期各年度较为稳定。

最近三年,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02、2.28和2.99,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1、4.89和5.98,因燃料成本大幅上涨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受到影响,随着煤价回归理性,发行人利息偿还能力得到提升。

六、发行人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25:发行人最近三年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总资产周转率 0.44 0.49 0.50

应收账款周转率 5.25 5.94 6.19

存货周转率 16.44 18.18 16.20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19、5.94和5.25,略有小幅波动。最近三年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20、18.18和16.44,保持了较快的存货周转速度。最近三年末,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0、0.49和0.44,总体保持平稳。

七、发行人付息债务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6,116,590.79万元,长期借款15,182,754.8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4,115,256.01万元,应付债券3,724,823.46万元,有息债务总额为29,139,425.08万元。

(一)短期借款

表6-26:发行人最近三年末短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6,073,762.94 5,658,634.89 8,215,496.95

票据贴现 - 42,296.37 36,054.45

抵押借款 30,205.62 22,341.60 77,160.43

担保借款 - - 28,637.85

质押借款 12,622.23 - -

合计 6,116,590.79 5,723,272.86 8,357,349.68

(二)长期借款

表6-27: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质押借款 506,053.73 421,835.88 534,908.21

抵押借款 580,683.38 467,461.44 463,304.29

保证借款 798,308.90 871,714.61 1,165,520.01

信用借款 16,492,801.98 16,581,430.21 14,917,019.04

小计 18,377,847.99 18,342,442.13 17,080,751.5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3,195,093.17 2,107,658.23 -1,912,998.96

合计 15,182,754.82 16,234,783.90 15,167,752.59

表6-28:发行人最近三年末长期借款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一到二年 2,888,318.23 3,623,638.52 3,091,510.26

二到五年 4,502,639.12 5,692,488.95 6,365,603.37

五年以上 7,791,797.47 6,918,656.43 5,710,638.97

合计 15,182,754.82 16,234,783.90 15,167,752.59

(三)存续期的直接债务融资发行情况

表6-29: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续期的有息债券发行情况

单位:年、亿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期限 发行金额 债项/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债券类别

26华能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6/2/4 2028/2/4 2+N 20 --/AAA 1.87 中期票据

26华能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6/1/20 2028/1/20 2+N 20 --/AAA 1.91 中期票据

25HPI01K 2025/11/17 2030/11/17 5 25 AAA/AAA 1.98 公司债

25HPI0YK 2025/10/28 2030/10/28 5+N 10 AAA/AAA 2.28 公司债

25HPI9YK 2025/10/28 2028/10/28 3+N 10 AAA/AAA 2.05 公司债

25HPI8YK 2025/10/17 2030/10/17 5+N 12 AAA/AAA 2.32 公司债

25HPI7YK 2025/10/17 2028/10/17 3+N 8 AAA/AAA 2.10 公司债

25HPI5YK 2025/09/25 2030/09/25 5+N 15 AAA/AAA 2.33 公司债

25HPI4YK 2025/09/10 2035/09/10 10+N 5 AAA/AAA 2.48 公司债

25HPI3YK 2025/09/10 2028/09/10 3+N 25 AAA/AAA 2.04 公司债

25HPI2YK 2025/08/18 2035/08/18 10+N 20 AAA/AAA 2.30 公司债

25HPI1YK 2025/07/22 2035/07/22 10+N 20 AAA/AAA 2.15 公司债

25华能MTN012 2025/07/16 2030/07/16 5 20 AAA/AAA 1.81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11 2025/6/13 2028/6/13 3 15 AAA/AAA 1.67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10 2025/6/11 2028/6/11 3+N 15 AAA/AAA 1.95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9 2025/6/6 2028/6/6 3+N 20 AAA/AAA 1.97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8 2025/04/16 2028/04/16 3+N 20 AAA/AAA 2.05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7 2025/04/11 2028/04/11 3+N 15 AAA/AAA 2.06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6 2025/04/09 2028/04/09 3+N 20 AAA/AAA 2.06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5 2025/03/25 2028/03/25 3+N 15 AAA/AAA 2.20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4 2025/03/20 2028/03/20 3+N 15 AAA/AAA 2.28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3 2025/03/13 2030/03/13 5 20 AAA/AAA 2.12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2 2025/02/19 2028/02/19 3 20 AAA/AAA 1.80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1 2025/01/14 2035/01/14 10 20 AAA/AAA 2.00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9 2024/11/20 2027/11/20 3 15 AAA/AAA 2.09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8 2024/8/15 2034/8/15 10 13 AAA/AAA 2.36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7 2024/08/08 2034/08/08 10 15 AAA/AAA 2.26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6 2024/07/26 2039/07/26 15 20 AAA/AAA 2.44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5 2024/07/12 2039/07/12 15 20 AAA/AAA 2.54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4 2024/07/05 2039/07/5 15 20 AAA/AAA 2.50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3 2024/05/16 2034/05/16 10 20 AAA/AAA 2.68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2 2024/5/10 2044/5/10 20 10 AAA/AAA 2.74 中期票据

24华能GN001(碳中和债) 2024/4/12 2027/4/12 3 25 AAA/AAA 2.2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1 2024/1/22 2034/1/22 10 10 AAA/AAA 2.91 中期票据

23华能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10 2026/3/10 3+N 25 AAA/AAA 3.53 中期票据

23华能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3 2026/3/3 3+N 30 AAA/AAA 3.61 中期票据

22华能MTN003 2022/4/22 2032/4/22 10 15 AAA/AAA 3.7 中期票据

22华能MTN001 2022/2/25 2032/2/25 10 15 AAA/AAA 3.74 中期票据

21华能05 2021/6/21 2031/6/21 10 18 AAA/AAA 3.99 公司债

21华能04 2021/6/7 2031/6/7 10 35 AAA/AAA 3.97 公司债

21华能02 2021/5/24 2031/5/24 10 15 AAA/AAA 3.97 公司债

19华能01 2019/4/23 2029/4/23 10 23 AAA/AAA 4.7 公司债

18华能03 2018/9/10 2028/9/10 10 50 AAA/AAA 5.05 公司债

16华能02 2016/6/13 2026/6/13 10 12 AAA/AAA 3.98 公司债

26华能江苏SCP001 2026/1/14 2026/7/14 0.4959 10 --/-- 1.54 超短期融资券

25华能山东SCP002 2025/12/17 2026/3/18 0.2466 10 --/-- 1.60 超短期融资券

25华能山东MTN001 2025/10/22 2028/10/22 3 20 --/-- 1.95 中期票据

25华能浙江SCP002(科创债) 2025/12/10 2026/6/9 0.4932 5 --/-- 1.61 超短期融资券

合计 - - - 856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境外债券情况如下:

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向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singServicesPte.Ltd.提供担保,并以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singServicesPte.Ltd.为发行主体,完成了金额为3

亿美元、票面利率为2.625%、2030年到期的美元债券的发行。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母公司

表6-30:母公司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华能集团 北京市 实业投资经营及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 力)的生产销售;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相关产业及产品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及销售 国有独资公司 温枢刚

华能开发 北京市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厂,开发投资经营以出口为主的其他相关企业 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李树青

2、子公司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和联营企业

合营和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此外,与发行人母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6-3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集团燃料及其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华能财务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清能院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长江环保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邯峰发电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天津煤气化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霞浦核电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石岛湾核电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天成融资租赁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瑞宁航运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供应链平台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及华能集团之子公司

瑞安华瓯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五里堠煤业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珞渝环保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苏高新能源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古雷能源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石粉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东山中石油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沈北热电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兴港电力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金水湖供水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新港江北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时代航运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营口港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江苏南通发电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烟台码头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山东鲁意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漳州新能源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济宁华源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吉林可再生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4、其他关联方

表6-3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注1)

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煤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四川能源开发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西藏雅鲁藏布江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香港财资 同系子公司

华能综合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天津华能杨柳青热电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工融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北京市昌平华能培训中心 同系子公司

华能海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大连)能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绿色煤电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大连)能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招采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工融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子公司 同系子公司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同系子公司

注1:同系子公司为华能集团子公司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公司

(二)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表6-33:2024年1-12月关联方交易情况之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合营企业 燃料采购款及运力 648,220,722

联营企业 燃料采购款及运力 1,533,586,937

同系子公司 燃料采购款及运力 64,851,279,590

联营企业 购买辅助设备和产品 16,471,789

同系子公司 购买辅助设备和产品 948,338,912

同系子公司 购买碳减排资源及相关服务 75,467,251

同系子公司 购热 129,244,617

华能集团 其他采购 -

同系子公司 其他采购 103,034,919

合营企业 接受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7,646,536

华能集团 接受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314,753

同系子公司 接受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2,754,030,432

合计 71,067,636,458

注:与关联方间的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款执行,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参考普遍的地方市场条件定价。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表6-34:2024年1-12月关联方交易情况之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华能集团 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148,691,258

华能开发 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346,627

同系子公司 售热 53,070,995

同系子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574,449,608

同系子公司 煤炭运输及装卸 7,364,765

同系子公司 销售碳减排资源及相关服务 11,840,000

同系子公司 其他销售 30,010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工程承包及其他服务 118,465,115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出售燃料和运力 641,952,717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其他销售 -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售热 49,018,382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其他销售 8,066,693

合计 1,613,296,170

注:与关联方间的交易均以交易双方同意的价格和条款执行,按照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参考普遍的地方市场条件定价。

3、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表6-35:2024年1-12月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2024年1-12月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华能集团 华能国际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4-1-1 2026-12-31 6,018,832

同系子公司 华能国际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4-1-1 2024-12-31 174,292,659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华能国际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4-1-1 2024-12-31 25,320,755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华能国际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4-1-1 2024-12-31 2,390,017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2024年1-12月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华能国际 华能集团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4-1-1 2026-12-31 14,087,434

华能国际 同系子公司 电力资产、非电资产 2023-1-1 2025-12-31 5,990,000

注:委托管理电力资产和受托管理电力资产管理费用的标准主要参考本公司单位装机容量的管理成本及委托管理电力资产和受托管理电力资产的装机量而厘定;而委托管理煤炭资产管理费用的标准主要参考华能集团过往相关单位煤矿产能的管理成本,以及委托管理煤炭资产目前尚处于建设期可收取的管理费而厘定。

4、关联租赁情况

表6-36:2024年1-12月关联方交易情况之关联租赁

单位:元

关联方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发行人承租:

华能开发 输变电设施 47,947,112

华能开发 土地 -

华能开发 办公楼 7,958,557

华能集团 办公楼 1,233,600

同系子公司 办公楼 84,566,678

同系子公司 机器设备 58,408

关联方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发行人出租:

华能集团 办公楼 717,773

同系子公司 办公楼 10,401,286

同系子公司 机器设备 710,698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土地 6,612,390

5、关联担保情况

表6-37:截至2024年末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担保方:

同系子公司 88,652,138 2023-12-05 2027-05-15

注:集团燃料曾就瑞宁航运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货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海南发电按照持有的瑞宁航运的股权比例40%提供反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南发电对集团燃料的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8,652,138元。

6、关联方资金拆借

表6-38:2024年1-12月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金额

拆入

华能集团 12,200,000

同系子公司 28,817,880,467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309,767,200

拆出

华能集团 1,762,000,000

同系子公司 32,724,511,310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143,611,000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表6-39:2024年1-12月关联方交易情况之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金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0,104,165

8、其它关联交易

表6-40:2024年1-12月关联方交易情况之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金额

(a)贷款利息支出:

华能集团 10,314,980

同系子公司 734,057,128

(b)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3,531,057

(c)关联方向本公司之子公司投入资本:

同系子公司 125,496,100

(d)本公司对外投资:

同系子公司 230,175,000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567,668,900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465,575,000

(e)收回委托贷款

子公司之合营公司 70,000,000

(f)信托贷款利息支出

同系子公司 418,579,003

9、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表6-41:2024年1-12月关联方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 华能集团 - 37,000

同系子公司 18,740,184 12,955,643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37,004,767 57,101,077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111,617,770 111,652,349

预付账款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191,349,045 53,459,883

同系子公司 687,253,117 268,288,171

其他应收款 华能集团 129,051,089 61,814,301

华能开发 307,579 444,579

同系子公司 341,198,581 321,348,521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55,453,682 27,920,976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2,483,794 101,725

应收股利 同系子公司 - -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238,376,771 338,376,771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3,593,585 2,701,250

其他流动资产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 70,123,152

同系子公司 5,603,078 3,985,662

长期应收款 同系子公司 2,473,426 2,765,4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同系子公司 292,032 245,321

在建工程 同系子公司 258,661,088 11,198,300

表6-42:2024年1-12月关联方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账面余额 2023年末账面余额

短期借款 华能集团 5,001,857 1,601,179,753

同系子公司 9,704,666,127 11,976,755,923

应付票据 同系子公司 1,058,387,780 1,397,093,343

联营企业 200,000,000 100,000,000

应付账款 华能集团 - -

同系子公司 5,967,929,131 8,729,914,748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77,109,691 140,936,463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48,779,995 22,368,481

合同负债 华能集团 41,158,026 12,652,924

华能开发 1,254,945 588,021

同系子公司 55,727,547 85,850,600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201,343 -

其他应付款 华能集团 20,894,105 18,849,271

华能开发 1,751,355 1,198,561

同系子公司 2,637,117,331 2,122,512,232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 95,962,814

其他非流动负债(包含一年内到期) 同系子公司 1,389,576,558 1,305,367,382

其他流动负债 同系子公司 125,197,946 79,000,934

长期借款(包含一年内到期) 华能集团 824,558,426 979,589,447

同系子公司 10,867,897,974 14,073,072,649

本公司之合营公司 178,698,734 -

长期应付款 同系子公司 - 75,235,199

租赁负债 同系子公司 35,727,101 1,418,508,220

九、或有事项

(一)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金额8,865.21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例为0.04%,主要担保情况如下表:

表6-43截至2024年末对外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保证人 期末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中国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8,865.21 2023年12月5日 2027年5月15日

合计 8,865.21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被担保企业无不利变化出现。

(二)重大诉讼和仲裁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应披露未予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承诺事项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主要与发电设施的基建工程及更新改造工程项目有关的并未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已签约工程合同合计约为人民币649.33亿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80.67亿元)。

2、燃料采购承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末主要的燃煤采购合同承诺约为人民币166.08亿元(2023年末:人民币140.72亿元)。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其他长期燃料供应协议仅规定了最低、最高或预计采购量,并约定相关合同终止条件。相关采购承诺如下:

表6-44: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燃料承诺采购情况

供应商 期间(年) 期末账面余额

采购量 预计单位价格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2023-2039 280万立方米/天* 3.40元/立方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3,845万立方米/月* 2.95元/立方米

2025 498万立方米/月* 2.92元/立方米

2025 4,439万立方米/月* 2.95元/立方米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2026 2.22亿立方米/年* 2.63元/立方米

其他供应商 2025 138.52-148.52BBtu**/天 约107,000元/BBtu

2026 62.40-82.40BBtu**/天 约94,000元/BBtu

2027 62.40-82.40BBtu**/天 约94,000元/BBtu

2028 62.40-82.40BBtu**/天 约94,000元/BBtu

2029 20.00-62.40BBtu**/天 约92,000元/BBtu

2030 20.00BBtu**/天 约93,000元/BBtu

注:*此处为最高采购量,其余为最低或预计采购量。

**BBtu为10亿英国热量单位。

十、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受限总额为947,807.80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4.67%,主要由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构成。

表6-45:发行人截至2024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33,092.91 偿债备付金、住房维修基金及履约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 5,632.91 未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保理

应收票据 9,767.22 已贴现或背书未到期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固定资产 555,747.33 借款的抵押资产

在建工程 243,567.44 借款的抵押资产

合计 947,807.80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十一、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持有重大理财产品。

十二、发行人直接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授信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截至2024年末,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的未提取银行信贷额度超过3,700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可以进行重新融资取得长期借款并偿还短期借款,并在条件适合及需要时,考虑替代的融资来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信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债券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券情况如下:

表7-1: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的债券情况表

单位:年、亿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发行期限 发行金额 债项/主体评级 票面利率 债券类别

26华能MTN002(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6/2/4 2028/2/4 2+N 20 --/AAA 1.87 中期票据

26华能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6/1/20 2028/1/20 2+N 20 --/AAA 1.91 中期票据

25HPI01K 2025/11/17 2030/11/17 5 25 AAA/AAA 1.98 公司债

25HPI0YK 2025/10/28 2030/10/28 5+N 10 AAA/AAA 2.28 公司债

25HPI9YK 2025/10/28 2028/10/28 3+N 10 AAA/AAA 2.05 公司债

25HPI8YK 2025/10/17 2030/10/17 5+N 12 AAA/AAA 2.32 公司债

25HPI7YK 2025/10/17 2028/10/17 3+N 8 AAA/AAA 2.10 公司债

25HPI5YK 2025/09/25 2030/09/25 5+N 15 AAA/AAA 2.33 公司债

25HPI4YK 2025/09/10 2035/09/10 10+N 5 AAA/AAA 2.48 公司债

25HPI3YK 2025/09/10 2028/09/10 3+N 25 AAA/AAA 2.04 公司债

25HPI2YK 2025/08/18 2035/08/18 10+N 20 AAA/AAA 2.30 公司债

25HPI1YK 2025/07/22 2035/07/22 10+N 20 AAA/AAA 2.15 公司债

25华能MTN012 2025/07/16 2030/07/16 5 20 AAA/AAA 1.81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11 2025/6/13 2028/6/13 3 15 AAA/AAA 1.67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10 2025/6/11 2028/6/11 3+N 15 AAA/AAA 1.95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9 2025/6/6 2028/6/6 3+N 20 AAA/AAA 1.97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8 2025/04/16 2028/04/16 3+N 20 AAA/AAA 2.05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7 2025/04/11 2028/04/11 3+N 15 AAA/AAA 2.06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6 2025/04/09 2028/04/09 3+N 20 AAA/AAA 2.06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5 2025/03/25 2028/03/25 3+N 15 AAA/AAA 2.20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4 2025/03/20 2028/03/20 3+N 15 AAA/AAA 2.28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3 2025/03/13 2030/03/13 5 20 AAA/AAA 2.12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2 2025/02/19 2028/02/19 3 20 AAA/AAA 1.80 中期票据

25华能MTN001 2025/01/14 2035/01/14 10 20 AAA/AAA 2.00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9 2024/11/20 2027/11/20 3 15 AAA/AAA 2.09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8 2024/8/15 2034/8/15 10 13 AAA/AAA 2.36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7 2024/08/08 2034/08/08 10 15 AAA/AAA 2.26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6 2024/07/26 2039/07/26 15 20 AAA/AAA 2.44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5 2024/07/12 2039/07/12 15 20 AAA/AAA 2.54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4 2024/07/05 2039/07/5 15 20 AAA/AAA 2.50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3 2024/05/16 2034/05/16 10 20 AAA/AAA 2.68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2 2024/5/10 2044/5/10 20 10 AAA/AAA 2.74 中期票据

24华能GN001(碳中和债) 2024/4/12 2027/4/12 3 25 AAA/AAA 2.2 中期票据

24华能MTN001 2024/1/22 2034/1/22 10 10 AAA/AAA 2.91 中期票据

23华能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10 2026/3/10 3+N 25 AAA/AAA 3.53 中期票据

23华能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2023/3/3 2026/3/3 3+N 30 AAA/AAA 3.61 中期票据

22华能MTN003 2022/4/22 2032/4/22 10 15 AAA/AAA 3.7 中期票据

22华能MTN001 2022/2/25 2032/2/25 10 15 AAA/AAA 3.74 中期票据

21华能05 2021/6/21 2031/6/21 10 18 AAA/AAA 3.99 公司债

21华能04 2021/6/7 2031/6/7 10 35 AAA/AAA 3.97 公司债

21华能02 2021/5/24 2031/5/24 10 15 AAA/AAA 3.97 公司债

19华能01 2019/4/23 2029/4/23 10 23 AAA/AAA 4.7 公司债

18华能03 2018/9/10 2028/9/10 10 50 AAA/AAA 5.05 公司债

16华能02 2016/6/13 2026/6/13 10 12 AAA/AAA 3.98 公司债

26华能江苏SCP001 2026/1/14 2026/7/14 0.4959 10 --/-- 1.54 超短期融资券

25华能山东SCP002 2025/12/17 2026/3/18 0.2466 10 --/-- 1.60 超短期融资券

25华能山东MTN001 2025/10/22 2028/10/22 3 20 --/-- 1.95 中期票据

25华能浙江SCP002(科创债) 2025/12/10 2026/6/9 0.4932 5 --/-- 1.61 超短期融资券

合计 - - - 856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境外债券情况如下:

2020年2月20日,发行人向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singServicesPte.Ltd.提供担保,并以境外全资子公司SinosingServicesPte.Ltd.为发行主体,完成了金额为3亿美元、票面利率为2.625%、2030年到期的美元债券的发行。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债券付息/兑付情况正常,付息/兑付方面无违约情形。

四、发行人存续永续债相关信息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7-2:发行人存续永续债券情况表

单位:亿元、年、%

债券名称 余额 起息日 发行期限 票面利率 清偿顺序 利率调整机制 是否计入权益

23华能MTN005(能源保供特别债) 30 2023/3/3 3+N 3.61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3华能MTN007(能源保供特别债) 25 2023/3/10 3+N 3.53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MTN004 15 2025/3/20 3+N 2.28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 15 2025/3/25 3+N 2.20 列于普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 是

MTN005 通债券之后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25华能MTN006 20 2025/4/9 3+N 2.06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MTN007 15 2025/4/11 3+N 2.06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MTN008 20 2025/4/16 3+N 2.05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MTN009 20 2025/6/6 3+N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华能MTN010 15 2025/6/11 3+N 1.95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5HPI1YK 20 2025-07-22 10+N 2.15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10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2YK 20 2025-08-18 10+N 2.30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10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3YK 25 2025-09-10 3+N 2.04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4YK 5 2025-09-10 10+N 2.48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10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5 15 2025-09-2 5+N 2.33 列于普 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 是

YK 5 通债券之后 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25HPI7YK 8 2025-10-17 3+N 2.10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8YK 12 2025-10-17 5+N 2.32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9YK 10 2025-10-28 3+N 2.05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5HPI0YK 10 2025-10-28 5+N 2.28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本期债券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 是

26华能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 2026-1-20 2+N 1.91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每2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2个计息年度内 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26华能MTN001(能源保供特别债) 20 2026-2-4 2+N 1.87 列于普通债券之后 该期中期票据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每2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在之后的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是

合计 340 - - - - -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信状况无重大不利情况。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6月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

表8-1: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10,787,535.51 96.29 23,755,389.80 96.74 24,615,603.64 96.76 23,519,383.46 95.33

港口服务 10,340.59 0.09 21,693.12 0.09 24,313.92 0.10 25,892.29 0.10

运输服务 4,763.20 0.04 7,217.93 0.03 6,353.67 0.02 4,441.02 0.02

其他 400,568.96 3.58 770,791.50 3.14 793,398.23 3.12 1,122,762.15 4.55

合计 11,203,208.26 100.00 24,555,092.35 100.00 25,439,669.45 100.00 24,672,478.92 100.00

注: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电力及热力销售、港口服务及运输服务等。

表8-2: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营业成本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8,739,766.70 97.03 20,340,130.92 97.62 21,892,003.02 97.92 23,232,044.74 97.12

港口服务 7,180.04 0.08 15,337.46 0.07 16,034.65 0.07 16,434.74 0.07

运输服务 4,328.98 0.05 6,418.39 0.03 5,951.97 0.03 3,971.82 0.02

其他 256,223.38 2.84 474,431.48 2.28 443,503.31 1.98 669,620.16 2.80

合计 9,007,499.10 100.00 20,836,318.24 100.00 22,357,492.95 100.00 23,922,071.46 100.00

表8-3: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毛利润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毛利润 占比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2,047,768.81 93.26 3,415,258.88 91.84 2,723,600.62 88.37 287,338.72 38.29

港口服务 3,160.55 0.14 6,355.67 0.17 8,279.27 0.27 9,457.55 1.26

运输服务 434.22 0.02 799.54 0.02 401.70 0.01 469.20 0.06

其他 144,345.58 6.57 296,360.02 7.97 349,894.92 11.35 453,141.99 60.39

合计 2,195,709.16 100.00 3,718,774.11 100.00 3,082,176.50 100.00 750,407.46 100.00

表8-4:发行人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毛利率构成情况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主营业务 电力及热力销售 18.98 14.38 11.06 1.22

港口服务 30.56 29.30 34.05 36.53

运输服务 9.12 11.08 6.32 10.57

其他 36.04 38.45 44.10 40.36

综合 19.60 15.14 12.12 3.04

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毛利润分别为750,407.46万元、3,082,176.50万元、3,718,774.11万元和2,195,709.16万元,毛利率分别为3.04%、12.12%、15.14%和19.60%。电力和热力销售是发行人收入和毛利润占比最大的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及热力销售板块毛利润逐年增长,其中2023年毛利润较2022年增加2,436,261.90万元,增幅达847.87%,2023年毛利大幅增加主要系煤炭价格下降,叠加公司电力及热力销售业务成本控制较好,毛利率增加所致。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2025年1-6月报表不存在编制基础变化、重大会计变更、审计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情况。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2025年6月末较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无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

表8-5: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12,965.17 1,993,203.5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3,060.03 25,606.52

应收票据 41,834.42 41,994.94

应收账款 4,908,743.46 4,765,327.50

预付款项 389,540.02 492,696.65

其他应收款 359,815.41 350,181.58

存货 1,108,288.19 1,344,439.36

合同资产 4,224.62 4,786.32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6,065.02 104,988.66

其他流动资产 482,652.18 506,740.38

流动资产合计 9,717,188.52 9,629,965.4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651,717.13 711,527.11

长期股权投资 2,521,257.40 2,464,590.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9,091.96 58,991.9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57,569.38 59,151.19

固定资产 33,743,267.12 32,851,129.02

在建工程 6,706,811.46 7,184,429.70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1,112,855.43 1,003,292.80

无形资产 1,897,005.25 1,821,116.57

开发支出 - -

商誉 1,216,474.64 1,152,342.84

长期待摊费用 33,781.49 32,497.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0,009.28 325,605.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53,604.29 1,385,824.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743,970.86 49,054,309.95

资产总计 59,461,159.39 58,684,275.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02,099.29 6,116,590.7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56,342.98 17,661.40

应付票据 211,257.46 272,189.91

应付账款 1,596,126.83 1,645,298.90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237,536.52 115,303.03

应交税费 245,929.52 223,528.27

其他应付款 4,098,073.90 4,135,813.29

合同负债 57,337.31 352,866.36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966,866.45 4,115,256.01

其他流动负债 767,079.63 879,298.68

流动负债合计 17,038,649.87 17,873,806.6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196,648.22 15,182,754.82

应付债券 4,351,555.14 3,724,823.46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196,483.84 146,288.65

预计负债 134.49 4,206.64

递延收益 162,657.36 145,494.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578.51 171,166.1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6,288.07 432,888.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325,686.96 20,505,686.12

负债合计 38,364,336.83 38,379,492.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69,809.34 1,569,809.34

其他权益工具 8,007,316.67 8,017,069.61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8,007,316.67 8,017,069.61

资本公积 1,681,441.01 1,652,015.09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13,210.66 -54,080.37

盈余公积 818,627.47 818,627.47

未分配利润 2,021,895.23 1,660,92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4,205,053.44 13,741,478.46

少数股东权益 6,891,769.12 6,563,304.1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1,096,822.56 20,304,78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9,461,159.39 58,684,275.40

表8-6: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8,703.93 87,509.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88.00 -

应收账款 314,849.22 347,687.92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53,108.70 67,601.34

其他应收款 381,264.12 181,548.97

存货 155,742.22 186,769.91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16,902.65 67,126.42

流动资产合计 970,658.83 938,244.4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753,900.00 767,96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385,610.11 17,946,279.1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748.16 44,748.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12,734.72 13,001.06

固定资产 1,875,719.21 1,971,525.58

在建工程 137,204.46 142,085.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6,661.96 3,166.71

无形资产 165,846.98 170,280.52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1,921.63 1,922.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10.39 16,81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50,831.12 1,245,953.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651,988.74 22,323,733.96

资产总计 23,622,647.57 23,261,978.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52,132.58 2,208,254.9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786.48

应付账款 158,444.61 182,907.84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7,929.45 60,973.87

应付职工薪酬 51,660.06 24,933.57

应交税费 28,151.74 20,717.08

其他应付款 702,113.84 375,585.34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47,249.85 1,316,452.70

其他流动负债 606,153.98 807,467.25

流动负债合计 5,053,836.10 5,009,07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74,646.82 512,319.21

应付债券 4,137,873.02 3,508,760.43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3,894.81 2,697.27

长期应付款 49.26 49.26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19,967.84 22,748.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816.28 13,964.6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49,248.03 4,060,539.47

负债合计 9,603,084.13 9,069,618.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69,809.34 1,569,809.34

其他权益工具 8,007,316.67 8,017,069.61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8,007,316.67 8,017,069.61

资本公积 1,365,485.80 1,339,450.78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10,424.60 6,185.27

专项储备 20,173.36 13,141.01

盈余公积 818,627.47 818,627.47

未分配利润 2,227,726.21 2,428,076.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4,019,563.45 14,192,359.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23,622,647.57 23,261,978.44

表8-7: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营业总收入 11,203,208.27 11,880,585.79

其中:营业收入 11,203,208.27 11,880,585.79

二、营业总成本 9,835,904.33 10,892,720.79

其中:营业成本 9,007,499.10 10,030,658.30

税金及附加 110,508.35 89,957.80

销售费用 12,065.45 11,109.52

管理费用 309,375.22 302,425.91

研发费用 58,450.34 60,783.66

财务费用 338,005.87 397,785.61

其中:利息费用 350,181.71 404,169.95

利息收入 18,672.59 29,856.45

资产减值损失 -379.25 1,948.94

信用减值损失 -25,643.34 -67.92

加:其他收益 38,399.12 47,222.0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147.94 83,075.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4,275.16 82,912.5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75.20 -848.6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57,003.60 1,119,195.41

加:营业外收入 39,578.57 15,158.63

减:营业外支出 20,381.00 15,449.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476,201.17 1,118,904.43

减:所得税费用 245,492.81 203,280.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0,708.37 915,624.26

表8-8: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营业收入 1,265,257.03 1,374,880.57

减:营业成本 1,088,071.22 1,266,808.52

税金及附加 26,624.64 19,392.80

销售费用 233.40 129.04

管理费用 81,414.15 81,296.04

研发费用 3,397.31 2,539.09

财务费用 95,399.36 97,693.75

其中:利息费用 106,751.19 116,763.06

利息收入 9,434.22 20,281.14

加:其他收益 5,101.71 6,247.4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95,459.36 136,688.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8,339.03 70,295.5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944.23 0.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6,733.79 49,957.56

加:营业外收入 9,766.77 1,446.61

减:营业外支出 1,632.56 2,630.5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4,868.00 48,773.61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4,868.00 48,773.61

表8-9: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235,645.80 13,153,593.91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987.83 28,652.5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869.92 64,555.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316,503.55 13,246,801.6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643,869.39 9,412,498.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9,620.09 834,424.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636,883.16 585,498.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308.25 54,086.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41,680.89 10,886,508.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4,822.66 2,360,293.5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57.05 1,438.5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36.09 35,280.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7,859.59 30,821.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8.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611.57 67,540.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232,344.88 2,261,277.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5,180.00 52,211.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2,284.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21.73 185.6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9,946.61 2,315,958.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335.04 -2,248,417.9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71,616.59 8,601.3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2,805.58 8,601.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53,392.66 6,282,684.1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130,000.00 2,2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3,194.85 34,115.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8,204.10 8,555,400.5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14,982.95 7,520,507.73

赎回永续债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2,106.35 632,475.1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2,022.51 23,135.7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122.50 111,287.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64,211.80 8,264,270.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6,007.71 291,129.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109.60 14,605.2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4,589.52 417,610.6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0,110.63 1,615,063.4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94,700.15 2,032,674.17

表8-10: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02,396.14 1,528,758.8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85.95 1,361.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978.36 26,043.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18,560.46 1,556,163.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6,073.72 1,194,034.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2,327.37 149,423.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938.36 52,109.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93.56 27,214.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4,833.01 1,422,781.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3,727.44 133,381.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1,090.45 209,40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2,621.87 85,985.6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9,584.26 26.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3,296.58 295,417.4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18,731.50 41,893.66

投资支付的现金 426,206.95 305,281.4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4,938.46 347,175.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641.87 -51,757.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72,145.30 785,864.9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22,145.30 2,635,864.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46,550.63 2,350,663.53

赎回永续债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75,099.12 281,746.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85.75 4,621.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24,335.50 2,637,031.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0.19 -1,166.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491.57 -3.5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613.05 80,454.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047.97 39,043.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434.92 119,497.50

表8-11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变化率

资产总计 59,461,159.39 58,684,275.40 1.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96,822.56 20,304,782.64 3.91%

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营业收入 11,203,208.27 11,880,585.79 -5.70%

营业利润 1,457,003.60 1,119,195.41 30.20%

净利润 1,230,708.37 915,624.26 3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74,822.66 2,360,293.55 30.27%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余额为59,461,159.39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32%,基本保持稳定。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余额为21,827,200万元,较2024年末3.65%,基本保持稳定。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11,203,208.27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77,459.73万元,降幅为5.70%。

2025年1-6月,发行人营业利润为1,457,003.60万元,去年同期为1,119,195.00万元,营业利润同比增加主要是由于燃料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公司燃料成本降低。

2025年1-6月,发行人净利润为1,230,708.37万元,去年同期发行人净利润为915,624.26万元,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燃料价格同比下降导致公司燃料成本降低。

2025年1-6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74,822.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14,529.11万元,增幅为30.27%,主要是由于发行人经营性应收及存货占用资金减少量同比增加。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资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动。

2、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与国内主要银行保持着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及子公司已经获得的未提取银行信贷额度超过人民币3,700亿元,相关情况与2024年末变化不大。

3、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况。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

第十章税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部分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部分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5月1日生效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其附件规定,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及买卖价差收入需缴纳增值税。

二、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等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将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施行同时废止。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尚无具体规定。公司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三、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声明

上述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本公司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制定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明确了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确定了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职责分工、披露内容和标准和管理要求。公司由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债券融资相关信息披露的管理规则,组织债券存续期间潜在内幕信息的评估、报批、披露;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债券发行阶段的信息收集整合、报批、披露;组织实施债券存续期间面向债券融资利益相关方的持续信息披露;各信息来源部门设立专岗或指定专人,负责按债券融资项目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披露的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文明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电话:010-63226554

二、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场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2.当期法律意见书;

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二)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将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三)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息兑付事项信息披露

1.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信息披露渠道向市场公告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2.发行人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5.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6.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五)发行结果信息披露

企业或簿记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期限、价格等信息。

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受托管理人/□其他________)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于天水

召集人联系方式:010-65154092

邮箱:rmbcptdzj_bj@bank-of-china.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收件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本公司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七、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八、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华能大厦法定代表人:王葵

联系人:韩冬 电话:010-63226782 传真:010-63226888 邮政编码:100031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魏尧 联系电话:010-66594567 传真:010-66591706 邮编:100818

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电话:010-66592749 传真:010-66594337 邮编:100818

法律顾问: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负责人:张继平

经办律师:卞昊、史津宁电话:010-85606888

传真:010-85606999

邮政编码:100020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注册会计师:张明益、刘汉蜀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5111 邮政编码:100735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TDFIXX号)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

(三)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法律意见书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TDFIXX号)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一)发行人

名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葵

查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6号楼华能大厦

联系电话:010-63226782

传真:010-63226888

联系人:韩冬

邮编:100031

(二)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魏尧

联系电话:010-66594567

传真:010-66591706

邮编:100818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1.营业毛利率(%) =(1-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净额)×100%

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期)初末平均净资产×100%

3.总资产报酬率(%)= EBIT/年(期)初末平均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 = 营业收入净额/年(期)初末平均应收账款

5.存货周转率 = 营业成本/年(期)初末平均存货

6.总资产周转率 = 营业收入净额/年(期)初末平均总资产

7.EBIT =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8.EBITDA = 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资产负债率(%) =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0.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2.EBIT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 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