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01659047.IB

101900912.IB

102000985.IB

债券简称:16蓝光MTN003

19蓝光MTN001

20蓝光MTN001

042000327.IB 20蓝光CP 001

102001866.IB 20蓝光MTN002

102001988.IB20蓝光MTN003

102100404.IB

21蓝光MTN001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事项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出现的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方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起了诉讼或仲裁,现将近期案件涉及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合计约11.88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二)案件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及执行):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

附表一:蓝光发展新增重大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事由 诉讼/仲裁请求主要内容 收到起诉状/仲裁申请的时间 涉案金额(万元) 受理法院/仲裁机构 案件进展情况

1 邓林 被告一:成都锐麒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霍尔果斯堃灵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纠纷 一、判 令 成 都 锐 麒 置 业 有 限公 司 向 邓 林 退 还 房 款17,214,478.04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570,450.59元; 二、判令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2024.3.21 1878.49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一审待开庭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 被告(借款人、抵押人):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抵押人):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武侯蓝光金房置业有限公司等被告(保证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共同债务人):天津西青杨柳青森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1827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 二、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抵押不动产、房屋、车位等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三、判令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判令被告天津西青杨柳青森绿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2024.3.21 51827.00 成渝金融法院 一审待开庭

3 湖北楷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楷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追收未缴纳出资纠纷 判令被告向原告缴纳注册资本5000万元。 2024.3.6 5000.00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4 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合同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未结工程款项共计11,953,989.57元违约金579,768.42元。 2024.2.1 1253.37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5 深圳市中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一: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二:成都和骏投资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纷 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票据金额23,767,193.16元及利息1,435,071.34元。 2024.3.9 2520.23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一审待开庭

6 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纠纷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0,588,000 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2024.3.13 1058.8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一审待开庭

7 四川省商投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会东蓝光蓝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淡纯平被告三:游雪华 被告四:四川步宏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五:吴晓庆 被告六: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七:王绍春被告八:肖靖轩被告九:孙长胜 发起人责任纠纷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连带向原告支付对四川省天然气绵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货款3,929,293.19元、垫付的逾期赔偿金及迟延履行金共计1,986,701.16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等138,581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59,714.83元、支付违约金3300000元; 二、请求判令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被告一不能清偿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请求判令被告八、被告九对上述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四、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七向原告连带支付保底固定收益1,364,033.19元及逾期支付保底固定收益的资金占用费,暂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合计为149,619.86元。 2024.3.11 1772.36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一审待开庭

8 工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人),成都郫都泓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债务人、质押人),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抵押人、保证人),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质押人),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保证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郫都泓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2,940,106.96元及利息、 罚息、复利7473029.84元; 二、判令原告对被告成都郫都泓璟置业有限公司、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在最高额1300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判令原告对被告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郫县红光镇护国村、郫筒镇鹃城村的不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等处置所得价款在最高额220517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四、判令被告成都聚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就被告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4.2.29 10041.31 成渝金融法院 一审已开庭

9 民发实业集团(无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一: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鹏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四: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五:无锡市炀玖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一、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返还原告资金1470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损失; 二、请求判令被告三、四、五对被告一、被告二的返还及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2024.2.27 1470.00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被告一:泉州蓝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州蓝光炀均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福州蓝光炀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泉州万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五: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2.1 亿元、利息 29899705.12元、罚息(含复利)283881.31元; 二、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二持有的泉州蓝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三、被告四持有的福州蓝光炀均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判令被告五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一提供的抵押物即址在南安市雍锦香颂小区项目及在建工程依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4.2.1 24018.36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未开庭,双方协商拟签署展期协议,展期金额2040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04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系对存续担保债务进行展期,原担保措施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

11 龙有生 被告:湖南青城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青鑫置业有限公司、湖南如泰置业有限公司、湖南三环置业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一、请求判令被告湖南青城置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5.2834万元、利息1001.744万元; 二、判令被告湖南青城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项目利润 9447.6203 万元。 2024.1.22 11704.65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12 安徽安固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一: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三: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1,757,442.73 元及违约金; 二、确认原告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二确定的付款义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2024.1.22 2175.74 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13 宝鸡高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一:宝鸡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一、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剩余货款26,123,017.89元、逾期支付进度款利息319,992.7元、资金占用利息88,889.83; 二、判令被告二对货款16,577,738.56元及逾期支付进度款利息99,919.64元,欠付货款利息56,409.73元承担共同支付责任。 2024.1.16 2653.19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14 四川上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金堂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结算款及已到期(两年部分)的质保金共计12,722,642.00元、支付逾期违约金1,166,042.52元; 二、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对观岭滨江水岸一期、二期公共区域装饰工程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024.1.11 1388.87 成都金堂县人民法院 一审已开庭

附表二:蓝光发展重大诉讼进展情况(相关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执行)

序号 原告 被告 事由 诉讼请求金额(万元) 受理法院或仲裁机构 诉讼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执行主要内容

1 常州锐蓝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不当得利纠纷 17432.5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苏0492民初878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 常州锐蓝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不当得利纠纷 20000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苏0492民初87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 成都建工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锦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8458.68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2023)川0502民初3622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5432409.7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原告就其承建的项目折价或拍卖后的价款在上述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因票据清偿产生的损失18942.44元。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1:惠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42981.1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拟达成执行和解。本案借款金额余额4228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金额42280万元,该笔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4月25 日披露(详见2020-047号临时公告)及2022年7月20日披露(详见2022-056号临时公告),现各方协商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存续债务中已到期部分债务42280万元进行展期,原担保措施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

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1:惠州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2: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3:惠州市和胜置业有限公司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35732.67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已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一》、《执行和解协议二》,拟达成执行和解。本案借款本金余额21840万元,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1840万元,该笔担保事项已于2019年5月22 日披露(详见2019-075号临时公告)及2022年7月20日披露(详见2022-056号临时公告),现各方协商同意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存续债务中已到期部分债务21840万元进行展期,原担保措施在展期期间继续有效。

6 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0425.44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皖01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6010万元及违约金; 二、 原告在被告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就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彩虹路交口雍锦花园小区地库二、 地库四、 地库五折价、 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7 青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347.25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3)皖0191民初12210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0789804.32元及违约金。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具体影响金额将根据法院最终判决和执行金额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