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银总函〔2026〕181号
杭州银行关于推荐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函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初具规模、资产质量良好、盈利能力较强、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的上市银行。2018年3月28日,杭州银行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8〕9号),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配套文件对从事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并聘请杭州银行作为本次注册的主承销商。杭州银行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推荐发行人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一、推荐人资质情况
(一)推荐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宋剑斌
成立日期 1996年9月25日
住所 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推荐人主承销债务融资工具具备的业务资格
1.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资格;
2.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
3.金融债承销商资格;
4.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
5.债券结算代理行;
6.财政部国债承销团成员。
(三)推荐人有关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的准备工作
杭州银行针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了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并制定了杭州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管理、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为顺利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承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注册名称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申羽
注册资本 人民币178,416.8117万元
成立日期 1994年6月2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501号11楼1101室
经营范围 综合百货、装潢装饰材料、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教用品、新旧工艺品、金银制品、家具、古玩收购;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汽车配件;货物代理(一类);收费停车费;仓储运输;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酒类商品批发。下列这些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器械、茶、食品、中西成药、音像制品、连锁超市、汽车修理、普通货物运输、房屋中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娱乐。下列范围限出租场地经营:卷烟、雪茄烟、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的前身为上海市华侨友谊公司。1993年7月,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对上海市华侨友谊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的确认通知》(沪国资〔1993〕475号)确认,该公司截至1992年末经评估净资产值为79,501,241.39元。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B股股票分别于1994年2月4日、199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发行人于2014年7月31日由“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发行人A股简称自2014年8月8日起由“友谊股份”变更为“百联股份”,B股简称由“友谊B股”变更为“百联B股”。
经过多年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重大资产重组等,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4,168,117元,其中百联集团持股比例为47.62%,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568.67亿元,负债总额为348.21亿元,所有者权益220.45亿元;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47.84亿元,利润总额10.21亿元,净利润5.54亿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546.47亿元,负债总额为323.81亿元,所有者权益222.66亿元;2026年1-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69.15亿元,利润总额11.53亿元,净利润8.52亿元。
(四)发行人资格情况
发行人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并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具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资格。
三、尽职调查的主要结论和推荐的主要理由
(一)尽职调查的主要结论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等规定,杭州银行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发行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治理情况、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经营风险、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的规范运作、发展前景、发行人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
通过尽职调查,杭州银行认为: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较稳定,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经营管理规范,资信优良,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偿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能力。
(二)推荐的主要理由
1.发行人已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要求制作了注册文件;
2.发行人已在注册报告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的自律管理;
3.发行人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发行人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的要求,经营独立、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政策稳健,经营风险较低,杭州银行愿意推荐该公司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三)履行注册发行申请程序的合法完备情况
杭州银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全部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及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具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发行人履行注册程序合法完备。
综上,杭州银行推荐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注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
恳请贵会予以注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联系人:投资银行部 周禹辰 电话:1365668330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