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辰州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4-16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8:3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为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 《关于为甘肃加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 《关于为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19 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4-13)和《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1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

应不迟于2014年5月5日)。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 登记地点: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19607 传真:0745-4646208

地址:湖南省沅陵县官庄镇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 会议咨询: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45-4643501-2260/2264

联系人:王文松、崔利艳

特此公告。

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18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南辰州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为甘肃辰州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

1

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为甘肃加鑫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2

议案》

《关于为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

3

务资助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