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5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5亿元

发行期限: 3年

信用评级机构: 无

发行人信用评级结果: 无

增信情况: 无信用增进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7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7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9

第一章 释义.............................................................................................................10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风险......................................................................13

二、与发行人主要经营相关的风险..................................................................13

第三章 发行条款.....................................................................................................22

一、主要发行条款..............................................................................................22

二、发行安排......................................................................................................23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26

一、募集资金用途..............................................................................................26

二、发行人承诺..................................................................................................26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26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8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28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32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34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5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40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2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57

九、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情况..................................................................73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74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75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83

第六章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84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4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102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20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125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128

六、抵押、质押及其他受限资产情况............................................................129

七、投资衍生金融产品情况............................................................................130

八、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30

九、海外投资情况............................................................................................130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1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131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132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132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132

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132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36

第八章发行人近一期经营、财务及资信等情况...............................................137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137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138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资信状况变动情况................................................144

四、发行人2025年1-6月重大事项排查..........................................................145

第九章 信用增进情况...........................................................................................146

第十章 税项...........................................................................................................147

一、增值税........................................................................................................147

二、所得税........................................................................................................147

三、印花税........................................................................................................147

四、税项抵销....................................................................................................148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149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49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150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150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151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153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154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4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154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5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57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9

六、其他............................................................................................................161

第十三章 主动债务管理.......................................................................................162

一、置换..........................................................................................................162

二、同意征集机制..........................................................................................162

第十四章 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7

一、违约事件....................................................................................................167

二、违约责任....................................................................................................167

三、偿付风险....................................................................................................167

四、发行人义务................................................................................................167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68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8

七、处置措施....................................................................................................168

八、不可抗力....................................................................................................169

九、争议解决机制............................................................................................169

十、弃权............................................................................................................169

第十五章 发行相关的机构...................................................................................171

一、发行人........................................................................................................17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71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71

四、审计机构....................................................................................................172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172

六、登记、结算、托管机构............................................................................173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73

八、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情况....................................................................173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174

一、备查文件....................................................................................................174

二、文件查询地址............................................................................................174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176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汇率波动。公司海外业务已占约二分之一,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5,751.36万元、712,801.64万元和815,706.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2%、21.25%和22.41%。2024年末,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60.30万元。发行人已经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发生坏账,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及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3、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纯碱原料、天然气等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我国天然气定价将与原油联动改革机制的启动、煤电联动定价改革机制的启动、世界各国轮番的货币量化宽松造成的通胀压力、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因此公司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

(二)情形提示

2025年10月20日,发行人披露《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内容为:

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战略性优化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向公司提交了辞去董事长职务的报告,但曹德旺先生在辞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后仍作为公司董事继续履职,曹德旺先生仍担任部分子公司的董事、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自公司收到曹德旺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的书面报告之日起,其辞职报告生效,并视为其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之职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委任曹德旺先生为公司终身荣誉董事长。今后,曹德旺先生将以终身荣誉董事长、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身份,继续为公司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曹晖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曹晖先生即日起辞去副董事长职务。曹晖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董事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的任期为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

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将按照公司流程进行妥善交接,上述职务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近一年以来,除上述重大事项以外,发行人不存在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对于发生“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之“(四)提议召开情形”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特别议案包括: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上述特别议案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受托管理机制

不涉及。

(三)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四、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的“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福耀玻璃 指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 指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即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期票据 指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270天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指 本期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文件 指 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募集说明书)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同业拆借中心 指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承销团协议 指 承销团成员为本次发行共同签订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本期中期票据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亿元,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主承销商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半年末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及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浮法玻璃 指 利用浮法成型工艺生产的优质平板玻璃。发行人主要生产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用于发行人生产汽车玻璃产品的原材料内部供应。

PVB 指 聚乙烯醇缩丁醛树脂

OEM 指 整车配套

AM 指 维修

ISO9000 指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TS16949 指 汽车工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三益发展 指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耀华工业村 指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鸿侨海外 指 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河仁基金 指 河仁慈善基金会

福建万达 指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福耀香港 指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福耀 指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福耀长春 指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北京福通 指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福耀重庆 指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万盛 指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金垦玻璃 指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福耀通辽 指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广州福耀 指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海南文昌 指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福耀湖北 指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郑州福耀 指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福耀俄罗斯 指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佛山福耀 指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溆浦福耀 指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福耀沈阳 指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成都绿榕 指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上海客车 指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福州模具 指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通辽硅业 指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福耀美国 指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福耀北美 指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福耀伊利诺伊 指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国C资产 指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期票据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中期票据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相关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中期票据相关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等因素会引起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利率的波动将给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交易流通,但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性,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在债券转让和临时性变现时面临困难。

(三)偿付风险

本中期票据不设担保,能否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完全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主要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流动性风险

2022-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1、2.22和2.02,速动比率分别为1.4、1.88、1.69。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45.89亿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计58.03亿元、其他应付款余额22.26亿元,上述主要短期债务总额为126.18亿元。如果发行人融资能力下降、融资成本上升,可能造成短期偿债压力增大,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短期流动性风险。

2、利率风险

由于近年来公司加大产业布局力度,规模进一步扩张,固定资产已从2006年的39.37亿元上升到2024年末的164.50亿元。产能的扩张也带动了企业资金占用的快速增加,截至2024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为145.4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3.58%。在我国货币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公司存在因融资环境和利率变动造成的风险。

3、应收款项增长较快风险

2022-2024年,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5,751.36万元、712,801.64万元和815,706.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2%、21.25%和22.41%;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0,445.30万元、36,799.24万元和81,239.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9%、1.10%和2.23%。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款项可能会继续增长,若催收不力或付款方的现金支付能力减弱,则可能影响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收取情况,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的风险。

4、所有者权益不稳定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898,829.81万元、3,141,132.23万元和3,568,556.92万元,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98,979.40万元、1,500,716.34万元和1,862,599.7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44.81%、47.78%和52.19%。发行人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占所有者权益的比例较大,若未来发行人继续进行利润分配,将有可能使所有者权益下降,形成所有者权益不稳定的风险。

5、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58.93亿元、76.25亿元和85.62亿元。受到物价上涨、材料及人工成本上升等诸多客观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未来随着物价、材料及人工成本等因素的继续波动,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6、短期负债增长较快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736,037.37万元、1,510,279.91万元和1,798,893.38万元。其中:短期借款分别为607,652.74万元、541,358.92万元和458,858.40万元,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2,530.98万元、269,760.02万元和279,560.44万元,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12,839.98万元、282,538.66万元和300,749.06万元,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68,194.23万元、162,225.01万元和222,613.44万元。虽然发行人整体负债率及各项偿债指标处于良好状态,但若发行人融资能力下降、融资成本上升,仍可能存在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7、投资项目收益不确定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包括安徽、福建等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升级改造项目等。虽然公司在前期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已经过充分调研,但由于上述项目正处于在建状态,项目未来的投资收益尚不能十分明确,可能对发行人未来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

8、管理费用增长较快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含研发费用)分别为33.92亿元、38.89亿元和45.66亿元,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07%、11.73%和11.63%。发行人管理费用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在11%-13%左右。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建立起了一支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的人才队伍,公司逐年提高职工薪酬;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拉动公司盈利的持续增长的,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持续性要求,公司加快技术研发及产品创新的节奏。虽然发行人管理费用水平不影响成本费用率及毛利率的上升,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快速的发展使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化,若公司未能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管理费用的增长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9、存货上升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40,336.04万元、514,361.53万元和597,061.41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18.21%、15.34%和16.40%。近年来,公司存货余额逐年递增,可能对发行人存货及资金的周转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10、存货减值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7,901.16万元、9,603.37万元和16,525.88万元。2024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较2023年末增加6,922.51万元,涨幅72.08%。若未来产品价格下调,可能会加大发行人计提跌价准备的压力并增加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的风险,同时存货减值可能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1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5,751.36万元、712,801.64万元和815,706.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2%、21.25%和22.41%。2024年末,发行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60.30万元。发行人已经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但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发生坏账,可能会对发行人的资金周转及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12、汇兑损益波动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01,133.67万元、-68,740.19万元和-65,472.09万元,呈现一定波动趋势,主要系发行人由于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损益大幅增加所致,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3,268.1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利息收入增加及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2023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32,393.48万元,主要是本期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以及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2022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上年减少169,827.40万元,主要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10.45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5.28亿元;虽然发行人目前已经使用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但仍不可避免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行业发展风险

全球汽车产业正转型升级,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应对技术变革,以及如果汽车市场需求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上大型汽车玻璃制造商,主要为日本的旭硝子、板硝子,法国的圣戈班。公司目前已经与国际主要汽车厂商签订配套协议,并采取差异化战略,强化与客户战略协作关系,进一步满足国内外的市场需求。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可能会导致公司部分产品的售价下降或需求下跌,如果公司的竞争对手成功降低其产品成本,或推出新玻璃产品或可替代玻璃的材料,则公司的销售及利润率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3、市场需求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由汽车玻璃制造和浮法玻璃制造两部分构成,其中汽车玻璃生产销售收入占比超过90.00%。2024年度中国汽车产量3,128.2万辆,同比增长3.7%,连续16年蝉联全球第一,中国汽车工业从速度发展进入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应用技术的发展,汽车玻璃朝着环保、节能、智能、集成方向发展,其附加值在不断地提升。另一方面,环保要求,汽车智能化也带来高附加值汽车玻璃需求的快速增加,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以丰富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流程可能耗时较长,从而可能导致较高开支。在新产品带来收入之前,可能需投入大量资金及资源。如果竞争对手先于公司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如果市场更偏向选择其他替代性技术及产品,则对新产品的投资开发未必能产生足够的盈利。如果公司无法预测或及时应对技术变革或未能成功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则公司的业务活动、业务表现及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4、成本波动风险

公司汽车玻璃成本构成主要为浮法玻璃原料、PVB原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而浮法玻璃成本主要为纯碱原料、天然气等燃料、人工、电力及制造费用。公司通过整合关键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升自动化、优化人员配置、提升效率、节能降耗等措施降低成本,但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天然气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纯碱行业的产能变动及玻璃和氧化铝工业景气度对纯碱需求的变动、人工成本的不断上涨等影响,公司仍存在着成本波动的风险。

5、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42%、34.73%和35.62%。2014年以来,通胀压力继续存在,若原材料价格、职工薪酬及制造费用的上涨,可能提高了公司的营运成本,使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虽然公司在采购、制造、物流等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消化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国际及国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未来仍存在着公司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继续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6、汇率波动风险

我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按照主动性、渐进性、可控性原则,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虽然国际贸易不平衡的根本原因在于各自国家的经济结构问题,但伴随世界经济的波动、部分国家的动荡、局部热点地区的紧张升级,以及各国的货币松紧举措,将会带来汇率波动。公司海外销售业务占一半左右,且规模逐年增大,若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影响。

7、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发行人2022-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788,943.06万元、1,168,599.08万元和1,516,231.41万元。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47,632.33万元,主要是存入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增加所致;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379,656.02万元,主要是发行人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为650,967.14万元,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包括美国汽车镀膜玻璃和存量升级改造项目。公司内部和外部的融资能力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状况、宏观经济环

境、国家资产政策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公司的融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将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或对公司经营活动发生不利影响。

8、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发行人的业务由汽车玻璃、浮法玻璃和汽车饰件三大板块构成,汽车玻璃及浮法玻璃收入是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中2022年至2024年汽车玻璃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90.00%以上,虽然较为单一的业务有利于发行人专业化经营,但如果汽车玻璃市场发生不利于公司的变化,则有可能形成一定的经营风险。

9、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保持稳健。但若未来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其偶发性和严重性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存在由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10、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玻璃行业,受汽车行业影响较大。汽车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费;此外,由于经济全球化因素,汽车行业同样受到国际宏观环境和国际局势影响。近年来,中国经济规模的持续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国家适时出台的经济政策和较良好的国际环境,使得中国的汽车行业需求总体呈增长态势。但目前,全球经济跌宕起伏,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性仍受到挑战。未来,汽车消费需求将继续受到中国宏观经济政策、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汽车玻璃行业的周期波动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形成一定经营风险。

11、产品更新替代风险

目前,发行人在汽车玻璃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发行人注重开发独有技术及新汽车玻璃产品的研发投入,通过原材料的自给、关键设备的自制具有成本领先及产业链完善优势;同时发行人为国内唯一一家获得国际九家汽车公司认可的汽车玻璃生产企业,具有先发优势及品牌优势。但若未来汽车玻璃行业出现重大技术突破或产品革新,发行人可能在技术研发上落后于国际领先水平,产品竞争力下降,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

(三)管理风险

1、公司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下属子公司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在过去的经营实践中公司的管理层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快速的发展使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化,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以及管理层的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2、跨区域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的汽车玻璃业务分布于长春、上海、重庆、福清、广州、湖北、郑州、天津、苏州、美国和俄罗斯、欧洲等地;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分布于福清、内蒙古、美国、辽宁和重庆,如果未来随着公司各在建项目陆续投产,以及公司国内外汽车玻璃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的业务覆盖地域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如果公司的管理体系的建设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合营企业等关联方存在一定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和关联租赁。2024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的金额为3.61亿元,按市场价或成本加成价作为定价基础,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很低。此外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原股东存在的关联租赁交易,以市场价格定价。以上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同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制度,将关联交易风险降到最低。但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4、产品安全风险

发行人任何生产或质量安全事故,都将对发行人的社会信誉、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为确保产品安全,发行人从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直到成品交付以及后续产品服务直至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相关流程都能够满足法规要求。但是随着发行人产能规模的扩大,不能完全排除将来发生产品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如果发生重大产品安全事故,将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5、海外业务风险

发行人2024年全年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45.35%。随着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以及海外项目投资的增加,海外市场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但海外项目的落地实施仍存在文化融合的风险。此外,地缘政治冲突、战争等也将加大加深对经济及行业的影响。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前景受到经济、政治、政策、法律变动、战争等影响。

6、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均保持稳健、有效。但若未来公司发生突发事件,其偶发性和严重性可能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等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可能存在由突发事件引发的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2009年以来,为扩大内需、刺激汽车消费,国家出台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减征乘用车购置税政策,并通过有关文件明确减征比例,有效的拉动了汽车市场消费。2012年以来包括上海、广州、天津、杭州等城市纷纷出台限牌措施。2018年汽车行业拐点显现,产销量出现负增长,2019年1月份,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就联合发布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提出“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以促进汽车消费。202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明确表示要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支持新能汽车加快发展。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延续至2025年底、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政策刺激汽车消费。发行人所属汽车零配件行业对产业政策高度敏感。若国家或者地方产业政策发生不利于汽车产品销售的调整,将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2、出口退税政策风险

发行人2024年全年公司国外销售收入占比45.35%,随着公司海外市场业务的不断拓展,出口退税率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2007年7月1日以前,我国汽车玻璃的出口退税率为13.00%,2007年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9号文件将汽车玻璃的出口退税率调低为11.00%。2009年6月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税(2009)88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精神,从2009年6月1日后的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再次由11.00%调高至13.00%。2016年11月起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7.00%,2018年5月1日因税收新政策原适用17.00%税率的出口退率调整至16.00%,2019年7月1日因税收新政策原适用16.00%税率的出口退率调整至13.00%。从2024年12月1日起,出口商品编码为7007开头的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为由13%下调至9%,出口商品编码为8708开头的汽车玻璃,出口退税率保持13%不变。考虑到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国家有关部门不排除随时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可能,因此公司的汽车玻璃出口业务面临出口退税率下调带来的政策风险。

3、境外政策性风险

发行人在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境外多个国家均设立子公司,发行人在境外的产业受当地经济、政治及社会状况、政府政策、经济政策、汽车行业政策、出口政策等影响,如果境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第三章 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中期票据名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待偿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以外,发行人待偿还债券余额为5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金额 人民币壹拾伍亿元整(RMB1,5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00,000,000.00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 3年

计息年度天数 平年为365天,闰年为366天

票面金额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管理人 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存续期管理机构 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托管机构 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托管方式 实名记账式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票面利率 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00.00元

公告日 2026年【】月【】日

发行日 2026年【】月【】日

簿记建档日 2026年【】月【】日

起息日 2026年【】月【】日

缴款日 2026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2026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2026年【】月【】日

付息日 2026年【】月【】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1)利息的支付 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付息日为【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利息的支付通过托管人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人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金的兑付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一次还本。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日为【】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本息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兑付日 【 】年【】月【】日(如遇法定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结果 无

担保情况 无担保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所有其他普通债务。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管理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延长时长应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日:【 】年【】月【】日【15:00】之前。

2、簿记管理人将在【 】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 】年【】月【】日)【15: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资金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

资金账号:110400393

户名:中国银行总行

人行支付系统号:104100000004

汇款用途: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下一工作日(【 】年【】月【 】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息债务。首期发行金额为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息债务。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且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承诺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不用于房地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及项目,不用于金融投资,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金融理财和各类股权投资。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变更上述资金用途前,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提前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三、偿债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本期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会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本期中期票据偿付工作,并通过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在财务预算中落实中期票据本息兑付资金,保证本息如期偿付,保证中期票据持有人利益。发行人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组成人员包括发行人财会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保证本息偿付。

(二)偿债资金来源安排

目前公司占据国内汽车玻璃市场65.00%以上的份额,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80.99亿元、331.61亿元和392.52亿元,呈现增长较快的增长速度,净利润分别为47.53亿元、56.29亿元和75.04亿元,发行人稳定的收入增长和较强的盈利能力是其偿债的主要来源。此外,发行人作为国内汽车玻璃的龙头企业,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国内多家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为566.41亿元,其中,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397.95亿元。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发行人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本期中期票据各期利息及本金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五)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等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UYAO GLASS INDUSTRY 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曹晖

设立日期:1992-06-21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9,743,532.00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2,609,743,532.00元

营业期限:1992年6月21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11300758B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

邮政编码:350301

联系电话:0591-85383777

传真电话:0591-85363983

网址:www.fuyaogroup.com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玻璃、装饰玻璃和其它工业技术玻璃及玻璃安装、售后服务;开发和生产经营特种优质浮法玻璃,包括超薄玻璃、薄玻璃、透明玻璃、着色彩色玻璃;并统一协调管理集团内各成员公司的经营活动和代购代销成员公司的原辅材料和产品;协助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及咨询等有关业务;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包装木料加工。纸箱、纸板、铁架、可循环使用的包装金属支撑架、包括托盘等玻璃安装用的材料的销售。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行业除外,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或有特殊规定的,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情况

福耀玻璃前身为福建省耀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1987年在福建省福州市注册成立。1991年6月,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闽体改(1991)022号文件批准公司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7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银函(1991)131号批准,公司向其他企业法人招股和向公司职工发行内部股票5,719万股,由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闽辉大厦(现为“福建省闽辉大厦有限公司”)、福清市高山抽纱厂、福建省外贸汽车维修厂、福清市宏路地产建材厂、华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同源公司、香港得利康有限公司、美国田纳西州塑胶工程公司和印尼华人方明梧等十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2月2日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18号文批准确认为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为福耀玻璃,股票代码为60066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最大股东曹德旺先生及其配偶拥有本公司15.9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曹德旺先生。

(二)公司上市情况

1993年5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8号文批准,并于1993年6月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3)字第2037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于199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660”。

2015年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号)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31日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606”。

(三)公司上市后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经1993年7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85,785,000.00股。

1993年11月,经福建省体改委批准,公司按10:5的比例向个人股东配股8,697,300股,总股本增至94,482,300股。

经1994年4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总股本增至141,723,450股。

经1995年5月6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总股本增至184,240,485股。

1995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35号文批准,公司按10:2.30的比例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11,702,220股,总股本增至195,942,705股。

经1996年12月1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254,725,516股。

经2001年3月17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3.7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以10:2.3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407,560,825股。

经2002年3月10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1.1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总股本增至452,394,567股。

2003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增发数量为48,352,016股,总股本增至500,746,583股。

经2004年10月30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3.5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以10:6.5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增至1,001,493,166股。

经2008年3月20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10:10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送股,总股本增至2,002,986,332股。公司于2008年6月30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816号文批准增资,2008年12月,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2015年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5号)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605,631,916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15年3月31日本公司发行的439,679,6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已于2015年3月3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自此,公司总股本增至2,442,665,932股。

2015年4月23日,发行人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国际承销商)已全部行使H股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当中涉及共计65,951,600股H股,超额配售之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508,617,532股,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变更等有关手续。

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5号)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不超过101,126,24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21年5月10日,本公司成功按配售价42.90港元向不少于六名的独立承配人(该等承配人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士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人士概无关联的第三方)配发及发行合计101,126,000股新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自此,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2,508,617,532股增至2,609,743,532股,其中,已发行的H股总数由505,631,200股H股增加至606,757,200股H股,而A股的数目维持不变为2,002,986,332股A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总股本为2,609,743,532股。

(四)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情况

公司于2006年1月5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除非流通股东的系列承诺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基本对价内容为:“以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告日的流通股总股数385,684,110股为基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实施本方案需要支付的股份总数为38,568,411股”。2006年3月15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

(五)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图表5-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项目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1、国家持股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0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4、外资持股 0 0.00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609,743,532 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 2,002,986,332 76.7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606,757,200 23.25

4、其他 0 0.00

三、股份总数 2,609,743,532 100.00

(六)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图表5-2-2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HKSCC NOMINEESLIMITED(注) — 22.83 595,825,494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97 390,578,816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 14.31 373,325,689

河仁慈善基金会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0 169,512,888

白永丽 — 1.43 37,435,91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 28,476,49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8 28,095,485

李福清 — 0.93 24,284,820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2 24,077,800

李海清 — 0.85 22,198,222

合 计 64.91 1,693,811,623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存放于香港联交所旗下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内,并以香港联交所全资附属成员机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HKSCCNOMINEESLIMITED)名义登记的股份合计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图表5-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关系图

备注:河仁慈善基金会为曹德旺先生捐赠3.00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成立的,河仁慈善基金会是根据中国法律及其章程运营,为独立的慈善基金会,独立于曹德旺先生及其联系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4.97%的股票,同时通过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0.92%的股票,是发行人单一第一大股东,也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曹德旺先生的主要表决权行使主体,其基本情况如下: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于1991年4月4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法定股本为港币9,401.10万元,主要业务是非经营性的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拥有其100.00%股权。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90,578,816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4.97%,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77,8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92%,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未质押。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非业务经营性投资控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除了投资福耀玻璃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曹德旺先生,香港永久居民,自2025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终身荣誉董事长。1999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中华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持有公司314,828股股票,通过三益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14,656,616股,并实际拥有公司股东三益发展有限公司100.00%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15.90%的股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了通过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控股福耀玻璃外,曹德旺先生兼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环球工商有限公司专营对外股权投资,与发行人无业务关系,环创德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不动产和股权投资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与其签订12年期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德国的厂房。除上述所述,曹德旺先生在境内外没有投资设立其他企业。

图表5-3-2实际控制人与前十大股东关联关系

单位:%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HKSCC NOMINEESLIMITED(注) — 33 22.83 否

33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 15.54 否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97 是

河仁慈善基金会 境内非国有法人 6.50 否

白永丽 — 1.43 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6 否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8 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6 否

李福清 — 0.93 否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2 是

合 计 66.42

备注: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由曹德旺先生100.00%持股,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73.56%股权,因此,三益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一)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拥有。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完全独立,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单位领取薪酬,且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董事局、股东大会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任免。

(三)机构独立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没有出现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设置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生产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立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干涉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四)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和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决策独立自主,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股东单位或其下属单位交叉任职。

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帐户,与控股股东帐户分开。公司基本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账号为13150101040001079。

公司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纳税的现象。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号为:91350100611300758B。

公司财务决策独立自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业务体系,自主经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无经营性资产,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1、生产系统

公司拥有完整的生产流程,而且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各子公司亦具有完整的产品生产设备,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自行组织生产。

2、供应系统

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采购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自行采购供应原辅材料,近三年以来不存在向控股股东采购的情况。

3、销售系统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销售系统,国内主要采用向汽车整车生产厂家直销的方式销售和针对配件市场通过公司授权经营的连锁专卖店销售。国外销售方面,目前主要向境外汽车整车生产厂家直销和针对配件市场通过向经销商销售。近三年以来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销售产成品的情况。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直接控股子公司33家,间接控股子公司28家,其他参股公司3家。

(一)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如表所示:

图表5-5-1 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74,514.95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400.00 75.00% 25.00% 汽车玻璃、建筑装饰玻璃的生产设备的制造与安装

3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美元3,000.00 75.00% 25.00% 生产汽车配套玻璃总成用零部件及特种玻璃

4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6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5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美元3,5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8,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7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5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8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美元4,3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9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0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4,000.00 75.00% 25.00% 硅砂及其他矿产的开采与销售

11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201,468.09 100.00% — 持有长期投资

12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元8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3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元50,0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4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币30,01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5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美元1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6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元6.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17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18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卢布533,257.42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9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5,000.00 75.00% 25.00% 汽车安全玻璃的生产、开发及销售

20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0.15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1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2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 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3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及其零配件生产及销售

24 福耀高性能玻璃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增材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铁设备、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等

25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6,804.88 75.00% 25.00%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6 福耀(通辽)精铝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 精铝、精铝锭、铝合金棒材等生产和销售

27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铝合金零部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8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硅砂开采、加工、经销玻璃砂、铸造材料、滤水材料、耐火原材料等生产与销售

29 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0 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31 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32 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33 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35,000.00 100.00% —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如图表5-5-2所示:

图表5-5-2 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 — 100.00% 生产特种玻璃、销售自产产品

2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500.00 — 100.00%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

3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4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港币10.00 — 100.00% 持有物业

5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欧元2.50 — 100.00% 汽车玻璃加工、销售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6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7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1,500.00 — 51.00% 硅砂的开采、加工和销售

8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5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9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研发、设计、销售;玻璃、汽车玻璃及相关配套附件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10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汽车零部件(不含特种设备)加工、批发兼零售

11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仓储及简单装配等

12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13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及加工销售

14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15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元0.1 — 100.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6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3,995.12 — 100.00% 汽车玻璃密封件、汽车玻璃及其他工业技术玻璃开发生产与销售

17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屏蔽电磁波玻璃开发生产等

18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19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模具研发和生产

20 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

21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1,500.00 — 78.00% 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等

22 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23 福耀(东欧)有限责任公司 欧元0.8 — 100.00% 汽车玻璃加工、销售

24 FYS.A.M. automotive de Mexico S. deR.L.deC.V. 墨西哥比索0.30 — 100.00% 组装、销售车窗饰条和行李架

25 FYSAM automotive Slovakias.r.o. 欧元0.50 — 100.00% 组装行李架和下水切

26 Meadland Limited 美元820.00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27 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2,150.00 — 100.00% 研发智能制造与工业机器人系统、天线、薄膜、传感器、仿真技术及光电技术

28 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 LLC. —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图表5-5-3所示:

图表5-5-3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 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 美元680.00 49.00% — 高档双层和三层纸板生产

2 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5,520.00 — 25.00% 汽车用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 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17,800.00 11.24% — 玻璃新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三)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75%的股权,通过子公司MEADLAND LIMITED间接持有11.99%的股权,通过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3.01%的股权,公司合并持有福建万达100%的股权。

福建万达注册成立于1994年7月1日,注册资本74,514.95万元(实收资本74,514.95万元),注册地址为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法定代表人为曹德旺先生,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设计、制造工业技术玻璃(包括汽车安全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幕墙玻璃及装饰材料等);生产玻璃塑胶包边总成、塑料、橡胶制品;生产特种玻璃、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

截至2024年末,福建万达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51,177.08万元,负债总额为304,011.8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47,165.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16%,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8,637.88万元,实现净利润121,831.36万元,净利润率31.35%。

六、发行人治理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下设各管理机构协助公司内部管理事务,主要设的管理机构有:研究院、质管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宣传部、系统工程部、技术服务部、精益运营部、供应管理部、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信息部、销售部、产品管理部、基建部、EHS部,公司组织结构图如图表5-6-1所示:

图表5-6-1 公司组织结构图

1、宣传部:企业品牌宣传,管理企业新闻,搜集舆情信息,协助处理危机公关,代表企业与媒体及相关单位建立良好关系;策划组织企业新闻发布会,重大展览及相关对外活动;维护公司视觉形象,实施标准化VI管理,监督执行,负责修订;负责企业文化宣传平台(内刊、视频、新媒体及网站)的日常维护运营,促进企业品牌宣传和文化落地;公司重大历史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总结挖掘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文化精髓,积淀厚重的企业文化等。

2、审计部:负责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公司的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的设计适当性和执行有效性;负责确定公司内控审计缺陷认定标准,督促缺陷的整改;负责组织公司内控评价审计工作,出具独立客观的评价报告按法定要求对外披露;负责对公司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生产经营等的审计稽核;

负责按公司治理要求受理除质量投诉外的举报、投诉事项;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和审计委员会的有效沟通,配合外部内控审计的相关事宜,完成董事局或审计委员会交办的事宜等。

3、商务中心:负责销售战略管理;负责编制并报批价格测算规则(非自主品牌);负责主要客户的价格测算;负责自主品牌的价格审核与平衡;负责收集与整理市场信息、客户信息、对手信息并定期向管理层发布综合市场分析报告;负责统计与分析发行人销售情况并及时提交销售状况报告;负责根据公司战略在市场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制定OEM等业务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制定竞标方案并参与客户的投标;负责定期拜访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反馈以维护与客户的良性互动关系;负责组织对各配套客户的市场调研、分析,为市场决策提供信息;负责组织或监控OEM等业务的商务谈判;负责设计及建立新客户/新项目物流供应链和资金链等。

4、产品中心:负责产品战略;客户需求与解决方案管理;产品管理;新产品营销推广;新产品立项、设计、开发与转移;标准与知识产权管理;收集市场需求,把握产品技术发展方向,提出技术研发需求;负责编制新产品技术要求,配合工程研究院进行先期产品技术研究与技术认定;负责商务部提出的新项目技术消化,制定技术方案,出具材料消耗清单,组织报价技术可行性评估;负责产品设计,组织产品设计评审与产品设计验证;负责或协助负责相关新技术在客户处的技术推介等。

5、汽玻工程研究院:负责新技术规划与研发;技术提升及支持;技术创新管理;负责发行人前沿新成型工艺技术研究,及成型工艺开发所涉及的设备工艺、新工装/材料等开发工作;负责发行人前沿自动化检测技术、仿真技术、镀膜技术、前沿玻璃功能化技术及其应用的研发;负责研发项目管理及国家科研平台的维护管理等。

6、财会管理中心:负责发行人资金运营,保障发行人资金安全,确保发行人资金高效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发行人财务费用;负责发行人税务管理,合理合法为发行人争取最优惠的税务政策和方案;负责发行人保险事务,规避发行人资产意外风险,足额准时收回保险索赔;负责指导下属子公司上述相关业务,组织各类培训,提升人员及业务水平;负责制定和完善发行人及下属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及核算体系,统一会计科目、子目;负责编制发行人年度及中长期预算,全面参与发行人经营管理工作,监督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对偏离预算的项目必须查清原因,督促解决;负责制定绩效指标体系,指导子公司财务进行绩效管理;监督发行人及下属企业按规定履行财产管理职责,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协助客户、供应商的信用管理,监控应收款、预付款情况;履行应收款保险职责,控制应收款风险;编制月、季、年度经营分析报告和成本分析报告等。

7、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基本人事政策和管理程序;不断优化和改善组织建制,确保组织的适合、效率、效益、进步和发展;对子公司督导、服务、支持;发行人人力资源的统筹利用;统一规范发行人行文和公文管理;制定行政费用的年度预算,监督各项行政费用的支出、控制和统筹安排;规范公司对外行政管理工作,做好外部协调工作,提高公司社会形象等。

8、数字化推进中心:负责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规划,制定信息化战略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已上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持续优化工作;负责公司计算机硬件、网络的管理工作;负责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相关信息化标准与规范的建立与维护工作等。

9、质量流程与合规部:根据发行人发展战略制定质量方针政策、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制度;推动质量体系建设及宣贯;推动与完善质量控制策划,预防质量事故;推动质量系统人员能力提升;对子公司质量管理督导、服务支持;负责安全、环保合规性经营;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工作的管理,实现事故隐患可控、应急管理合理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环境污染和职业病的发生;负责社会责任管理,提升公司社会责任形象等。

10、供应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分解制定供应管理部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各类物资的采购政策;发布与更新采购系统规章管理制度文件(含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招标等):组织并开展SQE活动;定期实施制造部采购活动的督查、指导,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踪整改结果;推动采购系统信息化;指导、培训发行人各子公司采购工作等。

11、基建部:协助管理层对基建工程实施管理;为项目单位基建工程提供服务和履行监督审核职能等。

(二)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治理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局,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公司董事局按法定程序制定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董事局的决策机制。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局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

(10)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1)审议批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0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0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0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2)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00%的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5)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局

董事局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局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董事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董事局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局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证券上市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者除外;

(1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管理层

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对董事局负责。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经理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由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局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局决议,并向董事局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或董事局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发行人内控制度建设

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公司治理、内部环境流程、内部信息传递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和成本核算、销售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发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筹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2011年度,根据五部委颁布的《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应用指引和上交所的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专项小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内部环境流程、内部信息传递流程、人力资源管理流程、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和成本核算、销售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研发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筹资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优化,并建成了的《内部控制手册》,为内控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奠定了基础。同时更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并得到有效运行。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核准权限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统计监督处罚管理规定》、《报价及合同评审制度》、《新产品开发管理规定》、《质量成本管理规定》、《客户投诉管理规定》、《生产问题快速反应机制》、《采购订单处理规定》、《供应商绩效评估规定》、《专利管理规定》、《专利奖励管理规定》、《组织能力评审管理制度》、《管理人才发展评估中心规定》、《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作为负责内部审计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并对董事局负责。

公司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财务管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核准权限管理规定》、《统计监督处罚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一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会计岗位设置贯彻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控制手段的财务管理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指标的细化分解,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包括销售、生产、采购、设备管理、人力资源、质量、产品开发、费用等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目标量化,严格控制考核,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奖优罚劣、有效激励。同时,做到以安全的现金流量为基础,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对集团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行集约化的管理控制,以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安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全资子公司实行额度审批、进度调配、系统控制前提下的分级授权审批制。

3、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通过资金管理系统对公司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行集约化的管理控制。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自行建设资金管理系统,与几家主要金融机构直接联网的外联资金归集系统(简称资金归集系统)并运行。该系统通过连接各家金融机构的网络银行平台达到实现实时监控各全资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目的。全资子公司的多余闲置资金经资金归集系统在每日结帐后自动上划公司本部账户,由公司统筹调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行额度审批、进度调配、系统控制前提下的分级授权审批制,控制资金使用,全资子公司在集团的有效管理下进行筹资。

4、投融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各种交通运输工具提供安全玻璃、汽车饰件全解决方案,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行李架、车窗饰件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因此将在集团范围内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公司总体战略进行投资和生产的进行统一规划部署。公司对投资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审批、项目负责、审计监督”的管理原则。公司对具体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进行效益预测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审批表》进行投资审批和管理。其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项目贷款。

5、预算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

为实现公司低成本、高成长、优回报的经营目标,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实施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控制手段的财务管理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包括销售、生产、采购、设备管理、人力资源、质量、产品开发、费用、投资等各类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目标量化,严肃执行、持续跟踪考核,以便在实现公司价值增长同时,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奖优罚劣、有效激励。

6、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未见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承诺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规定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7、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了《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组织能力评审管理规定》、《招聘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管理人才发展评估中心规定》、《员工考勤、假期管理规定》和《薪酬管理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接待日管理规定》、《现场持续改进检查与激励管理办法》、《工厂师徒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包含人事招聘、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工资核算、人事培训、人才发展评估、人才储备、合理化建议和持续改进奖励等健全、有效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层面、各业务管理部门、各子公司定期进行组织能力评审,合理进行岗位轮换和调动制度。公司建立起了一支诚信、务实、高效、创新的人才队伍。

8、信息系统管理

长期以来,公司重视信息化系统建设,1995年福耀就引进美国系统软件公司(SSA)的企业计划控制系统(BPCS)进行管理控制,2000年引进Oracle ERP系统,提升集团化管理流程及管理效率。2015年,公司提出了“2025年让工业4.0落户福耀”发展战略,2015年迄今,公司加大信息化系统建设投入,完成Oracle ERP升级改造;完成EPM\BI\PLM\CRM\SCM\SRM\MES等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通了产品设计开发、订单到交付端到端流程数据流,数字化制造转型初见成效,全面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

9、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制度。

10、子公司管理

控股子公司结合自己的业务情况,参照母公司的模式设置了相应的内部组织机构。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施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专门设立了审计部,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接受审计委员会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内控检查评价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通过内部审计,促进了公司及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11、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规定的其他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

12、安全生产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作为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的企业,生产过程中将有高温、高压、等生产过程。安全生产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所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台风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文件,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13、环保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电能是核心的动力来源,较为清洁,虽然生产过程中仍难免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及固体废料,包括粉尘等。公司针对环保管理,制定了《废弃化学品管理规定》、《废油处理管理规程》、《防止突发事故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制度,目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已经通过当地环境保护的相关认可,并通过了相关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发行人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突发事件使用范围:

①治理类: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大股东之间存在争议、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出现争议、诉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而无法调回;其他突发事件。

②经营类: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公司面临退市风险;公司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公司难以持续经营;公司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其他突发事件。

③环境类: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公共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公司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刑事案件风险;其他突发事件。

④信息类: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报刊、媒体对公司进行集中报道或不实报道;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错误,给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

(2)预警和预防机制

公司应当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的监测结果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以便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各部门、子公司的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定期检查及汇报各部门或子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公司相应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对各类事件发生的日常敏感度,持续监测社会环境的变化趋势,收集整理并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并对其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公司总部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预警信息的报告。值班人接到预警电话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分管副总经理、董事局秘书报告。有关单位和人员报送、报告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公司预警信息的传递程序如下:出现预警信息后,由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向分管副总经理、董事局秘书报告;副总经理会同董事局秘书组织有关人员对信息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突发事件的各类信息须予以高度重视,并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必要时,应当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3)信息披露制度

董事局秘书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出该信息是否需披露的判断;当确定为需披露的信息后,应当及时报告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如实进行披露。

(4)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各自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事态严重程度,成立相关的处置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①治理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对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及大股东之间存在的纷争诉讼,应当约见大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请求其予以必要的配合,并详细了解事态的进展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应当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公安、司法、纪委等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做好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的应急选举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热情接待投资者咨询、来访及调查。

②经营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彻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及控制;暂时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资等经营活动;如公司经营亏损或面临退市风险的,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或机构进行沟通,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定向增发、重组等)。

③环境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深入调查、了解目前环境,包括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政策变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详细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公司召开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消除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经营班子及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并上报公司董事局或股东大会予以调整经营策略及投资方向;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公共事件对公司经营业务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应当立即派出相关领导亲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现场处理情况。

④信息类突发事件主要处置措施:联系有关媒体负责人,将真实情况进行沟通和告知,并商议处理方案;立即对不实信息做出澄清或更正,尽量减少不实信息的影响;追查相关责任人,要求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安抚投资者,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

(5)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或重要情况的,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7-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任期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国籍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曹德旺 终身荣誉董事长 男 79 2025年10月16日 -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曹晖 董事长 男 55 2025年10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叶舒 执行董事、总经理 男 53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陈向明 执行董事、财务总监 男 55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联席公司秘书 2014年10月30日

张海燕 职工董事、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 女 44 2025年9月29日 中国 无

吴世农 非执行董事 男 69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朱德贞 非执行董事 女 67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美国 美国

LIU XIAOZHI(刘小稚)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9 2025年9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t德国 德国

程雁 独立非执行董事 女 61 2025年9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薛祖云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2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达正浩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46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何世猛 副总经理 男 67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陈居里 副总经理 男 59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黄贤前 副总经理 男 56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林勇 副总经理 男 55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吴礼德 副总经理 男 50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李小溪 董事局秘书 女 41 2024年1月16日 2027年1月15日 中国 无

(一)发行人董事

曹德旺先生,79岁,香港永久性居民,福耀集团创始人,自2025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终身荣誉董事长;自1999年8月至2025年10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自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本公司常务董事;自1988年5月至1994年12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1987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1976年至1987年6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产业务。曹德旺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中兼任要职,同时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和福建福耀科技大学理事长。

曹晖先生,55岁,香港永久性居民,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曹晖先生自202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8月至2025年10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自2006年9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01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6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Inc.(本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现已注销)财务总监、总经理;自1994年3月至1996年6月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1992年6月至1994年2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先生于1989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从基层岗位起步,在一线实践中打下坚实基础。曹晖先生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在多个组织内担任重要职务。

叶舒先生,53岁,澳大利亚籍,自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2017年2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09年6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供应管理部供应管理总监,自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自2003年7月至2008年5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向明先生,55岁,中国籍,自2003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2014年10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于2002年2月至2002年12月担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于1999年8月至2002年1月及2003年1月至2014年11月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在此之前,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1994年2月加入本公司。

张海燕女士,44岁,中国籍,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董事,自2018年5月至今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汽玻集团及总集团的人力资源总监,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总监,自2012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人事经理,自2006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现已被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合并)人事经理。张海燕女士于2004年7月加入本公司。

吴世农先生,69岁,中国籍,自2005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00年4月至2005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吴世农先生亦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2001年12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于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于1996年5月至1999年9月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于1994年9月至1995年7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于1991年5月至1996年4月任厦门大学MBA中心主任。

朱德贞女士,67岁,美国籍,自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2016年7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时亦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自2010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自2008年7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自2003年6月至2008年5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LIU XIAOZHI(刘小稚),女,69岁,德国籍,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小稚女士为亚仕龙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一家专注在中国孵化先进汽车技术的公司)创始人,自2009年6月至今任总经理。刘小稚女士曾于2013年10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及副董事长。刘小稚女士自2011年11月起任Autoliv Inc.(一家汽车安全设备制造商,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LV)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起任Johnson Matthey Plc(一家全球性专用化学品公司,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JMAT)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ABInBev(百威英博,该公司于比利时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ABI)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及2006年9月至2007年12月在NeoTek China(一家底盘制动铸造零部件制造商)分别任董事长及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电子、控制和软件集成部门总监,自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任台湾通用汽车董事长及总裁,自1998年8月至2001年1月任通用汽车大中华地区的首席科技官兼总工,自1997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德尔福(中国)公司上海董事总经理。

程雁,61岁,中国香港籍,自2025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程雁女士为博宇资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家族资本的投资顾问)的创始人,自2018年1月至今担任执行董事兼主席。程雁女士于多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程雁女士自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担任艾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兼职),自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历任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高级顾问,自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担任华融金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主席,自2011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05年4月至2015年9月担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全球客户中心执行主管兼投资银行副主席等多个职务,自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南华证券有限公司的首席代表。

薛祖云先生,62岁,中国籍,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现担任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于2001年5月至2023年7月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达正浩先生,46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2024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达正浩先生自2019年4月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8月至2019年1月任Executive Access Limited董事。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何世猛先生,67岁,中国籍,自199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自1995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本公司生产部总经理,自1994年8月至1995年2月任本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自1988年7月至1994年8月任本公司生产部经理。何世猛先生于1988年7月加入本公司。

陈居里先生,59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2002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居里先生自1997年9月至今任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3月至今任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在出任现职前,陈居里先生于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曾任多个职务,包括自1995年7月至199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本公司销售部经理,自1992年5月至1994年7月任本公司出口部经理。陈居里先生于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陈居里先生于1994年12月至2001年7月亦任本公司董事。

黄贤前先生,56岁,中国籍,自2015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黄贤前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1年2月至2015年7月任本公司运营部总监及总经理助理,自2008年6月至2011年2月任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任本公司商务部副总经理,自1990年9月加入公司后,黄贤前先生在质量、工艺、工厂等岗位从事工作,自1993年1月至2003年5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开发部经理、工厂厂长、销售部经理等职务。

吴礼德先生,50岁,中国籍,自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吴礼德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4月至2015年7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2年3月至2015年4月任福耀玻璃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销售部商务经理,自1997年3月加入公司后,吴礼德先生在制造、后勤、工厂等岗位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后勤部门主任、工厂厂长等职务。

林勇先生,55岁,中国籍,自2017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林勇先生曾经在本公司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自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运营总监,自2010年3月至2016年4月任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07年4月至2007年8月任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厂厂长,自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任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1993年2月至2005年5月,林勇先生在工艺、车间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车间主任、工艺科长、夹层厂厂长等职务。林勇先生于1993年2月加入本公司。

李小溪女士,女,41岁,香港永久性居民。自2016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秘书。李小溪女士自2012年2月至2015年8月担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鹿公务机)品牌部品牌经理、要客部副总经理、市场部副总经理职务。李小溪女士于2015年8月加入本公司。

发行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发行人员工情况

发行人重视内部员工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的人员管理规定,如《招聘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管理人才发展评估中心规定》、《员工考勤、假期管理规定》和《薪酬管理规定》、《员工行为规范》、《员工接待日管理规定》等。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职员工37,910人,员工的结构如图表5-7-2、图表5-7-3所示:

1.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图表5-7-2员工专业构成情况表

专业类别 人数(人)

生产人员 27,398

销售人员 604

技术人员 5,813

财务人员 379

行政人员 1,331

其他 2,385

合计 37,910

2.员工教育程度情况

图表5-7-3员工教育程度情况表

教育类别 人数(人)

本科及以上 5,662

大专 5,514

中专、高中 12,913

高中以下 8,632

合计 37,910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资产总额6,325,418.25万元,所有者权益3,568,556.92万元,资产负债率43.5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25,165.73万元,实现净利润750,403.84万元。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概述

公司经营业务由汽车玻璃和浮法玻璃两大板块构成。从数量上看,2022-2024年公司浮法玻璃产品用于生产汽车玻璃的自给率约为85%以上,其余部分用于对外销售。

2022-2024年度,公司各板块经营情况如图表5-8-1、图表5-8-2、图表5-8-3、图表5-8-4所示:

图表5-8-1 2022-2024年度公司各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导产品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

汽车玻璃 3,571,199.29 92.25 2,988,735.43 91.54 2,559,127.30 92.55

浮法玻璃 596,056.01 15.40 570,819.22 17.48 453,671.46 16.41

其他 400,414.33 10.34 327,613.73 10.03 256,810.46 9.29

减:集团内部抵销 -696,626.77 -18.00 -622,150.69 -19.06 -504,511.33 -18.25

合计 3,871,042.87 100.00 3,265,017.69 100.00 2,765,097.88 100.00

注:集团内部抵销主要包含公司浮法玻璃、硅砂等内部抵销;其他主要包含饰件、硅砂等业务。

图表5-8-2 2022-2024年度公司各板块主营业务成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导产品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业务成本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占比

汽车玻璃 2,494,353.49 100.08 2,074,595.57 97.35 1,800,248.36 97.79

浮法玻璃 381,220.98 15.30 406,945.05 19.10 332,913.86 18.09

其他 301,437.98 12.10 263,073.28 12.35 205,048.23 11.14

减:集团内部抵销 -684,769.65 -27.48 -613,604.70 -28.79 -497,199.43 -27.01

合计 2,492,242.79 100.00 2,131,009.20 100.00 1,841,011.10 100.00

图表5-8-3 2022-2024年度公司各板块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导产品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业务毛利润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占比

汽车玻璃 1,076,845.80 78.10 914,139.86 80.61 758,878.94 82.12

浮法玻璃 214,835.04 15.58 163,874.17 14.45 120,757.60 13.07

其他 98,976.36 7.18 64,540.45 5.69 51,762.23 5.60

减:集团内部抵销 -11,857.12 -0.86 -8,545.99 -0.75 -7,311.90 -0.79

合计 1,378,800.07 100.00 1,134,008.49 100.00 924,086.78 100.00

图表5-8-4 2022-2024年度公司各板块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主导产品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汽车玻璃 30.15 30.59 29.65

浮法玻璃 36.04 28.71 26.62

其他 24.72 19.70 20.16

合计 35.62 34.73 33.42

以下从生产经营、原材料采购及销售渠道三个部分分别就汽车玻璃和浮法玻璃两大板块进行详细阐述。

(二)生产经营情况

1、汽车玻璃业务

发行人汽车玻璃业务盈利模式为传统制造业盈利模式,即发行人在接到下游客户订单后,采购原片、PVB膜等原材料,并按照一定生产工艺和客户需求制作汽车玻璃,并对外销售,实现盈利。

近年来,随着公司汽车玻璃产业布局不断完善、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的不断提高,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最具规模、技术水平最高、出口量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公司产品得到全球知名汽车制造企业及主要汽车厂商的认证和选用,包括宾利、奔驰、宝马、奥迪、通用、丰田、大众、福特、克莱斯勒、特斯拉等,为其提供全球OEM配套服务和汽车玻璃全套解决方案,并被各大汽车制造企业评为“全球优秀供应商”。福耀集团是“工业4.0”的积极探索者和实践者。公司以智识引领发展,以创新为驱动,通过智能制造,为客户提供一片有“灵魂”的玻璃,其信息技术与生产自动化方面位居全球同行业前列。近年来,福耀集团先后荣获“中国质量奖”、“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国家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创新荣誉、资质。

福耀集团多年蝉联《财富》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多次获得“中国最佳企业公民”、“中国十佳上市公司”、 “CCTV最佳雇主”等社会殊荣。目前,公司的高品质价值形象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高度认同。

(1)产能布局

目前,从区域布局来看,公司在完善国内产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扩大国际产能布局,2024年全年汽车玻璃产量为16,200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12.93%;浮法玻璃产量为172.89万吨,较上年减少1.16%。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全国拥有14个汽车玻璃生产基地,5处现代化浮法玻璃生产基地,覆盖我国中东西部地区。国际产能布局方面,目前公司汽车玻璃基地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和美国,并在美国及德国等国家建立后续加工配套基地。2015年上半年,俄罗斯汽车玻璃工厂大批量商业生产,截至目前产能约130.00万套汽车玻璃。在美国俄亥俄州投资建设的汽车玻璃生产基地年设计产能550.00万套,及建设镀膜玻璃生产线等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截至目前该产能逐步释放,产品主要供应通用、克莱斯勒、宝马、大众等北美知名的汽车生产制造商及售后维修用汽车配件市场。紧邻整车生产企业的产业布局,一方面可以减少运输成本和产品损耗,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满足整车厂商对于物流及同步研发的要求,有助于公司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由于汽车玻璃对下游产品——汽车的高度依赖性,公司自1987年于福建福清建立第一个汽车玻璃制造基地后,从2001年开始围绕汽车制造基地进行生产布局,目前已基本形成完整的产业基地,已能够近距离地为我国包括一汽、上汽、北汽、广州系、比亚迪、吉利、理想、广汽埃安等几大汽车制造商在内的下游制造商供货(具体结构如图表5-8-6所示),大大的增强了公司的竞争能力。

图表5-8-5 2022-2024年汽车玻璃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平方米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年产量 16,200.00 14,345.00 13,104.00

产量同比增长率 12.93% 9.47% 7.01%

年销量 15,587.00 14,016.00 12,714.00

产销率 96.22% 97.71% 97.02%

图表5-8-6 公司汽车玻璃生产基地投产时间以及辐射的汽车产业

汽车玻璃基地 投产时间 下游辐射汽车产业群基地

福清本部 1987年 出口市场、金龙、东南

福耀长春 2001年 一汽系、沈阳金杯系、哈飞汽车等

福耀重庆 2002年 长安系(自主系、长安福特、长安铃木)、红岩汽车等

福耀上海 2003年 上海系(上海通用、上海大众等),南汽系、路虎、吉利汽车等

广州福耀 2007年 广州本田、广州丰田、东风日产、自主品牌

湖北福耀 2009年 东风日产、东风神龙、东风本田、江淮、奇瑞、江铃、长丰、宇通等

郑州福耀 2013年 郑州日产、郑州宇通、奇瑞、海马等

沈阳福耀 2015年 沈阳通用、华晨系、大连奇瑞、大连日产等

天津福耀 2017年 北汽系(北京现代、北京吉普、北汽奔驰、福田)、夏利、天津丰田、长城汽车

福耀苏州 2018年 长江三角洲及出口市场

福耀俄罗斯 2014年 俄罗斯雷诺、标致、大众、通用、福特以及欧洲汽车厂商等

福耀美国(汽车玻璃) 2015年 通用、克莱斯勒、现代、本田、丰田、大众、宝马等

(2)经营情况

2022年全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2,809,875.42万元,同比增长19.05%,实现利润总额557,91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559.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16%,实现每股收益1.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97%。按产品类别分,其中汽车玻璃实现收入2,559,127.30万元,同比增加19.70%,浮法玻璃实现收入453,671.46万元,同比增加12.59%;按区域分,其中国内实现收入1,481,605.67万元,同比增加21.54%,国外实现收入1,283,492.21万元,同比增加15.93%。

2023年全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316,099.66万元,同比增长18.02%,实现利润总额671,602.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925.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7%,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68%。按产品类别分,其中汽车玻璃实现收入2,988,735.43万元,同比增加16.79%,浮法玻璃实现收入570,819.22万元,同比增加25.82%;按区域分,其中国内实现收入1,785,847.76万元,同比增加20.53%,国外实现收入1,479,169.93万元,同比增加15.25%。

2024年全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3,925,165.73万元,同比增长18.37%,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99,081.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749,79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2.8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7%。按产品类别分,其中汽车玻璃实现收入3,571,199.29万元,同比增加19.49%,浮法玻璃实现收入596,056.01万元,同比增加4.42%;按区域分,其中国内实现收入2,115,538.27万元,同比增加18.46%,国外实现收入1,755,504.60万元,同比增加18.68%。

发行人汽车玻璃市场主要分为AM市场和OEM市场。AM市场主要满足售后汽车玻璃由于破损而产生的更换需求。在国内,公司通过汽车玻璃授权经营,在各大中城市设立专营经销商,已经建立的成熟的销售网络;同时在国外,自1995年起通过设立海外窗口公司为海外AM市场提供营销及服务功能,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OEM市场是指为汽车整车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市场,通常和整车生产企业合作关系确立后维持相当长的时间。OEM市场的销售主要依靠与各汽车生产厂商签订配套协议,以此获得生产订单。在国内,公司是国内100多家主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定点配套供应商;在国际,公司不断与世界顶级名车生产厂商签订配套协议,近年来公司取得了劳斯莱斯、宾利、兰博基尼、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大众、菲亚特、克莱斯勒、沃尔沃、林肯、福特、雪佛兰、通用、别克、讴歌、本田、丰田等高端品牌的国际配套业务,高档乘用车市场配套份额进一步提升,促进了OEM市场的发展。

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汽车玻璃的同步开发能力较强,新车型同步开发的份额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未来公司将继续在新车型的同步开发中占据先机。而对于已有车型来说,要实现对某车型的正常供货,从谈判、制模、小批量试用及批量供应整个过程需要1-1.5年的时间,如果更换配件供应商将对整车制造商构成较大影响,同时公司在布局、质量、服务、技术上的竞争优势将保持对已有车型稳固的供应地位,国内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加大。近年来,公司通过细化汽车玻璃各细分市场的营销方法,国内OEM汽车玻璃市场占有率继续提升,在高端客车细分市场上,公司更是占据绝对优势。2024年度中国汽车产量3,128.2万辆,同比增长3.7%,而2024年全年公司的汽车玻璃收入为357.12亿元,同比增长19.49%,公司汽车玻璃的销售增长超汽车行业的增速。

在国际汽车玻璃配套市场,公司已取得世界九大汽车厂商的认证,并凭借成本及技术优势加强布局,逐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2024年度公司海外汽车玻璃业务占整体汽车玻璃业务45%,公司为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

2019-2020年,全球汽车产量连续两年大幅回落后,2021年、2022、2023年汽车产、销量逐步恢复,2024年全球汽车产量为9,250万辆,同比下降1%,其中,中国汽车产量为3,128.2万辆,同比增长3.7%,除中国外,全球其他国家汽车产、销量有所下降,离2018年的峰值9,687万辆,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公司2024年汽车玻璃收入同比增长19.49%,远超于行业平均增长水平。随着美国汽车玻璃厂竣工投产,浮法玻璃产出顺利、北美配套公司与俄罗斯公司也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公司未来国际市场份额将能得到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司未来发展还有很大潜力。

(3)汽车玻璃原材料采购

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玻璃原片(即浮法玻璃)、PVB膜和电力,其中内部供给的玻璃原片的原材料主要为纯碱、硅砂和天然气。针对汽车玻璃的制造中,原辅材料成本约占64.00%,能源成本约占5.02%;而在浮法玻璃的制造中,原辅材料成本约占32.44%,能源成本约占34.92%,由此观之,整个汽车玻璃的制造成本主要来源于上游的原辅材料和能源。公司采取上下游一体化策略,通过自产汽车级浮法玻璃来控制玻璃原片成本,目前已在福建、内蒙古、重庆及辽宁建成四个专用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基地,所生产的浮法玻璃用于内部自用,保证原材料质量的同时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截至2024年末,公司玻璃原片自给率达到85%以上;PVB中间膜方面,公司与若干国内、外领先的PVB中间膜生产商均建立了长期战略关系,供应较为稳定,使PVB膜采购成本保持相对较低水平;同时,公司通过自制生产设备可有效降低投资成本,从而降低未来折旧,人工成本更多地体现在区域环境的差别上,如我国的人工成本要比美国低,美国没有汽车工会的区域比有工会的区域成本低。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一直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合理分散原材料供应商,增强自身议价能力,有效防止了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2024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总采购金额240,981.75万元,占总采购金额14.3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8-7 2024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万元、%

供应商 采购金额 与公司关系 占公司采购总额比例 采购品种 结算方式

第一名 95,714.36 非关联方 5.70 PVB膜 发票日后30天内付款

第二名 40,237.62 非关联方 2.40 PVB膜 发货后90天内付款

第三名 36,961.71 非关联方 2.20 PVB膜 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

第四名 35,168.96 非关联方 2.09 天然气 预付

第五名 32,899.10 关联方 1.96 原片 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

合计 240,981.75 - 14.35 - -

备注:其中第五名供应商为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因采购额增加,报告期内跃升为前五名供应商。公司持有的该公司25%股权于2023年9月出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2024年1-9月期间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仍被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24年1-9月,公司向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3,250.39万元。

2024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总采购金额240,981.75万元,占总采购金额14.35%。同时,公司每年通过举行采购招标大会的方式确定主要供应商,对关键材料供应商进行整合,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健全供应商评价及激励机制,对优秀供应商进行表彰;针对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材料导入,建立铁三角管理机制,包括采购、技术、质量等方面。

对供应商安排年度供货计划,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严格考察论证和监督管理,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公司通过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依靠科技力量,增加员工薪酬福利、发挥员工主观能动性,遵循严格的内控规范,在采购环节上采取重点突破、年度销定、定点供应、规格优化、加大内供等措施降低材料成本,在制造物流环节上通过作业改善、降低原片缺陷率、提升成品率、设备技改、自动化连线、产出效率提升、节电改造、包装优化、加快存货周转等有效措施降低制造成本。

在原材料采购价格方面,公司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究,适时采购;拓宽供应渠道,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严格考察论证和监督管理,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发行人与上游供应商的结算方式主要以票据结算和T/T电汇为主,信用证结算为辅。

总体看,公司通过增加上游原材料供应链自给力度,加大设备自制力度,推广油改气技术的应用,降低单位成品单耗,控制采购成本等多种措施来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公司在国际汽车玻璃市场的竞争力。

(4)汽车玻璃生产工艺及流程图

发行人汽车玻璃主要包括夹层汽车玻璃和汽车玻璃两种,这两种汽车玻璃的生产工艺及流程图如下:

①夹层汽车玻璃

图表5-8-8 夹层汽车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②钢化汽车玻璃

图表5-8-9汽车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5)汽车玻璃销售渠道

公司多年前就开始在国内建立汽车玻璃连锁店,在各大中城市都有专营经销商,截至2023年公司占据国内汽车玻璃OEM市场65.00%以上的份额,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公司实施质量成本控制体系,是中国同行业中首家通过ISO9002、QS9000、VDA6.1、ISO14001、TS16949体系认证的汽车玻璃生产销售企业,并获得中国GB9656及中国3C标准的认证。目前,公司是一汽集团、一汽大众、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广州本田、东风汽车、长安汽车、沈阳金杯、江铃股份、宇通客车、厦门金龙等国内100多家主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定点配套供应商。同时,公司通过在海外收购或设立营销服务网点等形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网络,产品出口加拿大、美国、日本等几十个国家,产品质量可靠、稳定,产品获得美国交通部、欧洲经济委员会、澳洲标准学会、日本农林规格协会、韩国工业标准及中国强制性等产品认证。公司已成功为宾利、宝马、奥迪、路虎等高端车提供汽车玻璃。

公司一贯重视品牌经营,所有产品均获得美国交通部、欧洲经济委员会、澳洲标准学会、日本农林规格协会、韩国工业标准及中国强制性等产品认证。公司产品标志“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2000年度获得全球三大汽车制造商之一的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颁发的全球优秀供应商金奖;2008、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通用汽车公司颁发的“年度最佳供应商”奖;2009年度获得大众集团颁发的“2009年度最佳供应商”;2010年10月,公司获得克莱斯勒汽车中国颁予的WD/WK成功量产奖“2011 MY Grand Cherokee(WK)Launch Award”。2011年上半年,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及“2010年度核心供应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十佳供应商”、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巴斯特(广州)车顶系统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唯一“优秀供应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质量奖”、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协作配套产品“优秀供应商”、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安全)达成奖”、广汽乘用车公司授予的“优秀供应商”称号、美国克莱斯勒汽车授予的“2011年优秀产品质量奖”。2012年,公司继2007、2008、2011年度三次获奖后再次获得通用全球优秀供应商荣誉;郑州日产2012年“优秀供应商奖”;广汽乘用车公司优秀供应商奖、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AAA级供应商等级证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十佳供应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奖”、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哈飞集团2012年“优秀供应商”;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东风商用车公司“2012年优秀供应商”奖等。2013年,公司获通用汽车集团“通用2012最佳供应商”奖;郑州日产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吉利汽车2013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长安马自达“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及“战略供应商”称号;江淮汽车2013年度“秀秀供应商”奖;长安汽车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东风柳州汽车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等。2014年荣获奔驰“杰出供应商奖”,“巴斯特全球供应商奖”,“2014年度上汽A级供应商称号”。2015年,荣获沃尔沃汽车“2015最佳供应商奖”。“2016年荣获拜朗2016年度伴奖”。2017年,荣获捷豹路虎“2017年度全球最佳供应商金奖”。2018年,荣获“铃轩奖”。2019年,荣获本田2019年度“优良感谢家”,入选央视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等;2020年,荣获“铃轩奖”以及韩国现代2019“年度最佳供应商奖”等;2021年,荣获“2021中国卓越管理公司”奖、“第六届铃轩奖量产类金奖”、“入选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拿下中国制造业最高荣誉。2022年,入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的“2022新型实体企业100强”,排名第29位,获时代责任四十人论坛智库颁发的2022中国制造业社会责任五星金奖,入选全国工商联编制的“2022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2022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名单,福耀集团功能化集成玻璃---镀膜加热+AR-HUD+支持第5代ADAS相机性能要求的前挡玻璃获得盖世汽车主办的2022第四届“金辑奖”中国汽车新供应链百强(内外饰与环保轻量及新材料领域),福耀集团入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汽车工业零部件三十强企业第12位。2023年,入选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2胡润中国500强”,位列第110名,入选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信用100强,位列第85名,入选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评选的2022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位列第333位,入选德本咨询等

联调的2022新型实体经济50强榜单,位列第31名,入选Wind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上市企业市值500强”榜单,位列第184,入选长江商报资本战略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入选“宇博智业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汽车行业A股上市公司营业总成本TOP20排行榜,位列第20,获约翰迪尔“全球卓越供应商伙伴奖”,被德勤风驭评为2022年度ESG化工行业S级可持续发展龙头企业,入选八月瓜创新研究院编制的“全国科技创新企业500强”第310名,获全景网、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评选的“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2)最佳机构沟通奖”,入选Asiabrand编制的“2023中国创新品牌50强”,入选《中国汽车报》社联合罗兰贝格发布的“2023年全球汽车供应链百强”,位列第91位,位列“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第12位,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3》,获得德勤颁发的第五届“中国卓越管理公司”荣誉(连续三年获奖企业),入选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位列444名;入选2023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榜单,位列437位,获贝壳财经民营ESG先锋上市公司“ESG公司治理先锋”奖,入选GYbrand全球品牌研究院编制的“亚洲品牌500强”榜,位列第247,入选凤凰卫视、凤凰网评选的“2023凤凰之星港股最佳上市公司”,排名全国工商联“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498名,排名“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第324位,入选福布斯中国“中国企业跨国经营50强”,排名《南方周末》2023年中国企业科创力TOP 10排行榜汽车零部件行业第4位,入选全国工商联2023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强榜单第145名,入选2023中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第149位,入选2024福布斯中国品牌价值系列评选“年度好品牌TOP50”,于2024年4月获CDP“2023气候变化领导力奖”,获CDP“2023水安全领导力奖”,获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颁发的“2024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五星金奖”,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批评选的34家“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入选《财富》杂志发布“2024年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榜单”,入选人民日报海外网联合GYBrand全球品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出海品牌100强指数”等。

发行人2024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5-8-10 2024年销售前五大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客户 销售金额 与公司关系 占公司销售总额比例 主要销售品种 结算方式

第一名 175,366.32 非关联方 4.47 汽车玻璃 收到发票挂账后60天内付款

第二名 157,969.16 非关联方 4.02 汽车玻璃 提单日后60天内付款

第三名 127,984.37 非关联方 3.26 汽车玻璃 收到发票挂账后60

天内付款

第四名 125,917.47 非关联方 3.21 汽车玻璃 提单日后78天内付款

第五名 109,523.26 非关联方 2.79 汽车玻璃 收到发票挂账后90天内付款

合计 696,760.58 - 17.75 - -

注:发行人前五大客户的统计口径以法人主体名称为统计口径,同一个法人主体名称,即计算为一家客户。

随着汽车玻璃生产线的不断投产及销售规模的持续增长,公司汽车玻璃的产量逐年上升,且近三年产销率均保持在90.00%以上。发行人和下游客户的结算模式以票据结算和T/T电汇为主,信用证结算为辅。

2、浮法玻璃业务

图表5-8-11浮法玻璃生产工艺流程图

(1)产能布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国内有四处建成的现代化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分处于福建福清、重庆、内蒙古和辽宁,在国外有一处现代化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地点位于美国。上述五处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共有12条已投产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作为汽车玻璃再加工原料的汽车级浮法玻璃,产品用于销售给我公司下属企业,具体介绍如下:

①福建福清浮法玻璃基地:该基地拥有三条优质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其中两条为从美国PPG公司引进的全球先进的浮法玻璃线,另一条是由2008年底停产的建筑浮法玻璃生产线,经过中国凯盛国际工程公司技术升级改造为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②重庆万盛浮法玻璃基地:2010年9月份,公司完成对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并建成两条现代化浮法玻璃生产线,产品为优质汽车级浮法玻璃,主要作为精加工生产汽车玻璃的原料进行内部消化,其中重庆一线浮法于2011年11月投入生产并产出优质汽车级浮法玻璃,另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已于2012年5月投入生产并产出2.1mm薄板优质汽车级浮法玻璃。

③内蒙古通辽浮法玻璃基地:公司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的两条原先主要生产建筑级浮法玻璃的生产线,已分别于2012年7月及2013年4月停产,公司将其升级改造成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14年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并投产使用。

④辽宁本溪浮法玻璃生产基地:公司在辽宁省本溪市建设的三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其中前两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已于2017年5月开工,并已于2018年下半年投产。前两条日产量600.00吨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要求,并纳入辽宁省重点工业项目,均采用国际先进的新一代法玻璃生产技术,生产厚度为1.4-6.0mm的汽车用优质特殊浮法玻璃,投产后可进一步保障公司汽车玻璃原片持续稳定,降低供应风险,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公司的竞争优势。

⑤美国浮法玻璃生产基地:为确保福耀美国汽车玻璃生产基地对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的需求,保证原材料供应安全,降低生产成本,福耀集团于2014年7月决定对福耀美国增资2.00亿美元,并由福耀美国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独资设立子公司投资2.00亿美元建设两条合计年产30.00万吨的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美国浮法玻璃项目已获得福建省发改委闽发改备[2014]K00029号《项目备案通知书》。目前公司在美国建设的汽车级浮法玻璃项目已投产使用。

(2)浮法玻璃生产线情况

公司的浮法玻璃生产工艺全部为优质浮法玻璃,浮法玻璃是先进的玻璃生产工艺技术,不同于《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中所涉及的平板玻璃生产工艺,也不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9]143号)所涉及的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的检查范围。

图表5-8-12公司浮法玻璃生产线情况

公司 生产线数量 投产时间 主要用途 辐射汽车玻璃基地范围

福清本部 3条 2005年上半年 生产作为汽车玻璃再加工原料的汽车级浮法玻璃 福清、上海、重庆等汽玻基地、出口

福耀通辽 2条 2004年10月 2014年已升级改造为汽车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 长春、天津、郑州等汽玻基地

万盛浮法 1条 1条 2011年11月 2012年5月 生产作为汽车玻璃再加 工原料的汽车级浮法玻璃 重庆、湖北等汽玻 基地

本溪浮法 2条 2018年下半年 生产作为汽车玻璃再加工原料的汽车级浮法玻璃 长春、天津、郑州等汽玻基地

1条 2025年12月

美国浮法 2条 2015年7月 生产作为汽车玻璃再加工原料的汽车级浮法玻璃 美国本土及国内汽玻事业部

经过公司自查,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共计十条。其能源消耗均低于16.50公斤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均达到80.00%以上;二氧化硫排放均低于400.00毫克/标准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均低于700.00毫克/标准立方米、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50.00毫克/标准立方米,且全部为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符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的产业政策导向。

(3)产能利用情况

发行人2022-2024年浮法玻璃产量分别为174.65万吨、174.93万吨和172.89万吨,2022-2024年度,发行人均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主要系发行人新获得订单充足所致。

图表5-8-13 2021-2023年浮法玻璃产能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年产量 172.89 174.93 174.65

年销量 170.47 182.76 161.69

产销率 98.60% 104.48% 92.58%

注:浮法玻璃产销率中的销售量为浮法玻璃全部销量,包含浮法玻璃作为汽车玻璃原材料的销售部分。

截至2024年末,公司浮法玻璃生产总产量172.89万吨,从汽车玻璃采购来看,公司玻璃原片自给率已达到85%以上,保证公司原料供应的同时,更好地控制了生产成本,也为未来产量的增长和市场地位的巩固提供了保障。

(4)浮法玻璃原材料采购

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一直坚持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利用自身的规模优势,合理分散原材料供应商,增强自身议价能力,有效防止了对单一供应商的过度依赖。公司每年通过举行采购招标大会的方式确定主要供应商,安排年度供货计划,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严格考察论证和监督管理,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

浮法玻璃的制造成本中,原辅材料占约32.44%,原辅材料主要由硅砂、石灰石、纯碱组成,浮法玻璃整体成本可控。为了加强原材料的自给能力,保证石英砂持续稳定的质量及成本,公司于2006年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收购了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09年3月,公司收购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原持有的海南文昌75%的股权,直接持有海南文昌75%的股权。同时公司分别于湖南溆浦和辽宁本溪投资设立的两个硅砂生产基地均已投产,进一步保证硅砂的自供。

在原材料采购价格方面,公司每年通过举行采购招标大会的方式确定主要供应商,安排年度供货计划,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严格考察论证和监督管理,实现对采购成本的有效控制。2022-2024年,发行人浮法玻璃的主要原材纯碱、天然气采购均价处于市场均价范围之内。

(5)浮法玻璃销售情况

公司坚持以汽车玻璃业务为主业,其生产的浮法玻璃主要用于满足自身汽车玻璃原片的需求,其余部分用于对外销售。2022年至2024年公司汽车玻璃业务收入占比均达到90.00%以上,可见浮法玻璃业务在收入的占比较小。公司浮法玻璃销售大部分是满足自身汽车玻璃原片的需求,因此主要客户均为集团内企业。

2024年末公司浮法玻璃业务实现的销售收入596,056.01万元,2024年浮法玻璃业务实现毛利率36.04%,较去年增加7.33%。

(三)公司的销售模式

1、AM市场

AM市场主要满足售后汽车玻璃由于破损而产生的更换需求。在国内,公司通过汽车玻璃授权经营,在各大中城市设立专营经销商,已经建立的成熟的销售网络;同时在国外,自1995年起通过设立海外窗口公司为海外AM市场提供营销及服务功能,已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国际市场。

2、OEM市场

OEM市场是指为汽车整车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市场,通常和整车生产企业合作关系确立后维持相当长的时间。OEM市场的销售主要依靠与各汽车生产厂商签订配套协议,以此获得生产订单。在国内,公司是国内100多家主要汽车整车制造商的定点配套供应商;在国际,公司不断与世界顶级名车生产厂商签订配套协议,近年来先后取得了路虎、宾利、劳斯莱斯、宝马、奔驰、奥迪、日产、本田、丰田、现代、大众、沃尔沃等高端品牌的国际配套业务,高档乘用车市场配套份额进一步提升,促进了OEM市场的发展。

市场网络的建立和配套协议的签订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网络的逐步健全和配套协议的陆续签订,公司汽车玻璃销量快速增长。公司在国内汽车玻璃OEM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截至2023年公司在国内汽车玻璃市场的占有65.00%以上份额,是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

图表5-8-14 2022年至2024年公司销售区域分布情况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主营收入 占比 主营收入 占比 主营收入 占比

国内 2,115,538.27 54.65 1,785,847.76 54.70 1,481,605.67 53.58

国外 1,755,504.60 45.35 1,479,169.93 45.30 1,283,492.21 46.42

合计 3,871,042.87 100.00 3,265,017.69 100.00 2,765,097.88 100.00

发行人系全球规模最大的汽车玻璃专业供应商,主营业务包括汽车级浮法玻璃、汽车玻璃、机车玻璃、行李架、车窗饰件相关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发行人大部分收入来自提供优质汽车玻璃设计、供应及服务,以及生产和销售浮法玻璃、汽车饰件。发行人的配套客户包括全球前二十大汽车生产商及中国前十大乘用车生产商。从销售区域看,公司向中国、美国、德国、英国、香港、日本等多个国家及地区的配套及配件客户销售汽车玻璃。2024年国内及海外收入均同比实现增长,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保持了较强的竞争实力,具有稳固的市场地位。汽车行业作为明显的周期性行业,未来发展也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其行业整体运行状况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公司的发展。但当前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汽车朝着“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趋势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集成到汽车玻璃中,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造型美观、智能集成”方向发展,附加值不断提升,为汽车玻璃行业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从中长期来看,由于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随中国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新能源技术的成熟和应用,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加上国际汽车玻璃产业正向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转移,公司未来销售仍有望保持稳定的增长。

(四)环境保护情况

发行人遵守经营地所在国的一系列环保法律及法规,包括项目审批、废气排放、污水排放、噪声控制、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及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的管理及处置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发行人的生产流程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粉尘、噪声和废弃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均符合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

为了在满足合规条件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发行人从项目设计阶段便开始考虑环保材料、设备、环保设施及措施的应用,主要包括:(1)浮法玻璃公司在窑炉尾气处理中安装了脱硝、除尘设备;(2)使用清洁能源,以天然气替代重油作为浮法玻璃公司的生产燃料;(3)各子公司均安装中水回用系统循环使用生产用水;(4)汽车玻璃公司安装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水喷淋装置、固定分子筛+RTO等处理来减少废气的排放;(5)使用低噪音设备设施、减震/隔音设施、消音材料有效降低噪音;(6)制定《废旧物资管理规定》规范危险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危险废弃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浮法玻璃公司废气排放安装在线监测仪器,与政府联网,实时上传监测数据到环保局,并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定期进行数据比对,确保上传数据的真实有效;(8)汽车玻璃公司污染物部分子公司已经实现了非甲烷总烃的在线监测及废水的在线监测,监测设备与环保局联网,未实现在线监测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危害因素检测;(9)各子公司自行购置噪声检测设备,定期、不定期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控;(10)各子公司认真开展、落实清洁生产审核;(11)各子公司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12)各子公司均制定环境监测计划,落实环境监测,并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13)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前,各子公司均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14)各子公司根据本公司的ISO14001:2015体系,对本公司范围内的环保落实情况持续改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没有因环保事宜而遭到任何重大环保索赔、诉讼、罚款或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情况

福耀集团竭力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设备,确保实施安全的工作行为。公司在集团管理局下设置EHS部门,负责建立福耀集团EHS(环境、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并监督各子公司建立对应的EHS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预测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确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综合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分层落实各部门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公司制定《安健环责任制管理规定》,确定总经理为所在公司安健环主要负责人,明确负责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制定公司存在的高风险作业、高风险区域、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等的相关安全规定,如《工作许可管理规定》、《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化学品管理规定》、《生产设备及基础设施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和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等,确保公司风险的合法、合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2)为加大全面安全宣教工作,福耀集团制定《安健环培训与技能管理规定》,落实新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安全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资质培训、承包商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其他的安全教育活动。

九、在建工程及未来投资计划情况

(一)在建工程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为65.10亿元(详见图表6-2-12),主要为各公司技术改造及新增产能支出,无新设公司在建项目。

(二)拟建工程

公司拟于福建省福清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并投资人民币32.5亿元用于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配备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最终形成年产约2,050万平方米汽车安全玻璃的生产规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拟于安徽省合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并投资57.5亿元用于建设汽车安全玻璃项目(OEM配套市场)、汽车配件玻璃项目(ARG售后维修市场)和优质浮法玻璃项目,配备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最终形成年产汽车安全玻璃约2,61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和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无其它重大拟建工程。

(三)技术研发情况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科研创新,生产经营主要依靠自主创新并结合合理引进,2022年研发费用为124,859.28万元,2023年研发费用为140,303.01万元,2024年研发费用为167,775.13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2,584件,其中发明专利788件。

十、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及规划

公司的发展战略为:

以技术和创新的文化和人才,系统打造“福耀”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成为一家让客户、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经销商、社会长期信赖的透明公司。

公司的规划为:

1、拓展“一片玻璃”的边界,加强对玻璃智能、集成趋势的研究,持续推进铝饰件业务,为OEM和ARG市场用户提供更全面的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

2、持续推进“四品一体双驱动”经营管理模式,实现“高性能、高稳健、高绩效”的质量目标,运用“质量一票否决制”,不断完善全员、全过程、全价值链的质量管理体系。

3、完善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流程和激励机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驱动,以产品为导向,实现技术引领。

4、不同维度全面深化数字化精益管理,提质增效,节能降本,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

5、推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开展节能降耗措施,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制造、绿色材料应用等,将福耀打造成“稳健、创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的标杆企业。

6、持续发挥销售引领作用,完善销售管理机制,不断拓展新市场、新客户,维护稳定客户关系,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文化,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黏性,助力福耀迈上新台阶。

7、进一步全面推广资金集约化与预算并举的管理模式,优化资本结构,使资金管理安全、有效,确保资本效率最大化。

8、全球化经营,公司从组织结构、文化、投资、人才引进等转型升级,以提升为全球客户创造价值、提供服务的能力。

9、通过数字化建设,实现各模块的数据互联互通,有效进行高质量的数据收集和管理,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创新与研发、服务与产品体验。

10、弘扬“勤劳、朴实、学习、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稳定团队,内培外引,协同发展,打造一支有使命感、能担当、重绩效的高素质国际化人才团队,为福耀高质量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汽车玻璃的市场划分

汽车玻璃市场通常被分为OEM市场和AM市场。OEM是指为汽车新车整车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市场,通常和整车生产企业合作关系确立后维持相当长的时间;AM主要满足售后汽车玻璃由于破损而产生的更换需求,相对分散,市场大小主要取决于汽车保有量,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主要取决于价格。

(二)OEM市场和AM市场状况

国际OEM市场进入门槛高,认证周期长,包括第三方认证、汽车主机厂认证、产品招标、设计和测试等程序在内,获得整车配套订单通常需耗时3年左右。因此,只有那些具备产品品质保证能力、迅速低成本的物流供应体系、同步研发技术水平的汽车玻璃生产商才有机会进入市场。同时,整车生产企业在同步研发、物流供应、产品质量及生产工艺上对玻璃生产商有较高的需求,且OEM市场有需求量大且集中的特点,整车生产企业往往会选择规模大、品牌知名度高的玻璃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合作关系一经确立便可维持相当长的时间。而AM市场规模小且集中度低,进入壁垒低,企业只要能够保证品质且具有低成本就可以进入该市场,竞争无序。

(三)汽车产量的增长带动汽车玻璃制造业的发展

公司所依托的汽车玻璃制造行业实际上是汽车行业的附属配套行业,其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汽车工业的发展。从2005年开始我国汽车出口已超过进口,并一直呈现增长的趋势。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和新车消费市场,并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为我国汽车玻璃企业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9年我国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为1,379.10万辆和1,364.4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30%和46.15%,首次成为全球最大汽车生产国。2010年全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为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同比增长32.44%和32.37%,产销率接近100.00%。2011年我国汽车产销为1,841.89万辆和1,850.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0.84%和2.45%。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为1,927.18万辆和1,930.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63%和4.33%,汽车产销在持续了两年的高速增长后,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购置税优惠等有关促进政策的退出等因素的影响,2011年增速大幅回落,2012年虽然产销双创历史新高,但我国汽车工业增速进入缓慢增长阶段。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2013年,国产汽车产销2,211.68万辆和2,198.41万辆,同比增长14.76%和13.87%;2014年全年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累计生产汽车2,372.29万辆,同比增长7.30%,销售汽车2,349.19万辆,同比增长6.90%,产销量保持世界第一。2015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07.94万辆和2,114.63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5.80%和7.30%,增速高于汽车产业总体增速分别达2.50和2.60个百分点,比2014年分别下降4.40和2.60个百分点,首次超过2,000.00万辆。2016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442.10万辆和2,437.70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15.50%和14.90%,增速高于汽车产业总体增速分别达1.00和1.20个百分点,比2014年分别下降1.50和1.40个百分点。2017年乘用车产量为2,901.54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6.84%,同比增长3.19%,连续九年蝉联全球第一。2018年乘用车产量为2,780.92万辆,复合年增长率为5.40%,同比下降4.16%,连续十年蝉联全球第一。2019年,汽车产量为2,572.1万辆,同比下降7.50%,其中乘用车产量为2,136.00万辆,同比下降9.20%。2019年,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投资规模下降,贸易局势紧张和金融不稳、地缘政治不确定性的增加,削弱了全球经济增长;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尤其是制造业受到贸易摩擦最直接的影响,汽车消费动力明显偏弱,自2018年中国汽车产业出现了28年以来的首次下滑,中国汽车市场连续第二年出现年度下滑。2020年,国内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0万辆和2,531.10万辆,同比降幅分别为2.00%、1.90%。虽然2020年汽车产销是2018年首次出现负增长后的连续第三年下滑,但中国汽车产销量仍居于全球第一。截至2020年度,中国汽车产销已连续十二年蝉联全球第一,自2010年至2020年,中国汽车产量复合增长率为3.28%。2021年,全球经济在疫情中复苏,但复苏基础不稳定,病毒变异、汽车缺芯、大宗商品价格屡创新高、海运费上涨、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问题仍存,全球供应链体系在重构,全球经济的恢复增长还需要一个过程。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为8,015.5万辆,同比增长3.1%,其中,中国汽车产量为2,608.2万辆,同比增长3.4%,2021年汽车产销同比呈现增长,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除中国外,全球其他国家汽车产量同比增长3.0%。2022年全球汽车产量继续复苏,全球汽车产量为8,501.7万辆,同比增长6.0%,其中,中国汽车产量为2,702.1万辆,同比增长3.4%。2023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首次双双突破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

从中长期来看,由于汽车普及率还比较低,随中国经济的发展,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新能源技术的成熟和应用,中国汽车工业及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国际汽车厂商因本国生产成本过高而把生产厂转移到低成本的国家,直接增加了我国汽车玻璃的需求规模。同时,国际汽车厂商实施零部件采购全球化策略,国际汽车玻璃采购比例不断上升,为国内具有技术研发和成本优势的汽车玻璃生产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空间。

(四)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行业竞争情况

汽车玻璃依托汽车而生,汽车生产量大的区域通常产生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世界(包括中国在内)汽车玻璃行业呈现寡头垄断格局,目前国际前四大企业分别是福耀玻璃、旭硝子、板硝子和圣戈班,占据全球80%以上的市场份额。其中福耀玻璃依托良好的品牌和成本优势,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并呈持续增长态势。在国内竞争市场,本土企业主导国内OEM市场,福耀玻璃占据了65%以上的市场份额,为国内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企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中国汽车产销分别为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产销量再创新高,继续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截至2024年度,中国汽车产销已连续十六年稳居全球第一。

汽车行业从短期来看,汽车市场在持续复苏,但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挑战和不确定性增加。中国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扩大内需、优化结构,积极扩展海外市场的同时,也通过出台和落地各种政策措施促进汽车消费,如优化限购政策、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以旧换新、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至2027年12月底等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政策等,随着国家促消费、稳增长政策的持续推进,中国汽车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从全球汽车工业结构看,发展中国家新车产量和汽车保有量占比均不断提升,影响不断加大,但汽车的普及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巨大,美、日、德等发达国家每百人汽车保有量均超过50辆,而发展中的中国2024年每百人汽车保有量仅约25辆,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相对于中国人口数量、中等收入人群占比、人均GDP等而言,中国潜在汽车消费潜力巨大,且中国内部完备的供应链体系为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汽车工业提供配套的本行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当前汽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新四化)已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市场进入需求多元、结构优化的新发展阶段,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也已经进入到大众化应用的阶段,汽车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现在的汽车正朝着一个可移动的智能终端转变。汽车新四化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新技术集成到汽车玻璃中,对汽车玻璃提出新的要求,同时也为汽车玻璃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推动汽车玻璃朝着“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美观时尚、智能集成”方向发展,智能全景天幕玻璃、可调光玻璃、抬头显示玻璃、超隔绝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在不断地提升。福耀在本行业技术的领导地位,为本公司汽车玻璃销售带来结构性的机会。

因此,从中长期看,为汽车工业发展相配套的本行业还有较稳定的发展空间。

(五)浮法玻璃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行业竞争情况

从整个浮法玻璃行业竞争情况来看,中国玻璃行业较为分散,行业集中度低。浮法玻璃除了用于汽车玻璃加工外,大部分用于建筑业、家具业、装饰业等,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和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疲软,我国平板玻璃行业大面积亏损,国内浮法玻璃生产线陆续放水停产,2008年下半年玻璃行业步入低谷。2009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经济的举措,各地加大对固定资产的投入,同时由于2008年玻璃生产线的陆续停产,产能得到抑制,以及行业本身调控产能的措施,2009年全年玻璃行业出现“前低后高”的发展形势。根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信息部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国已建成浮法玻璃生产线203条,全国平板玻璃生产能力7.40亿重量箱,总产量达5.77亿重量箱,其中浮法玻璃产量4.86亿重量箱,比上年增长0.08%。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0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6.30亿重量箱,较上年同期增长10.90%。2011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创历史新高,月度产量7.38亿重量箱,较上年同期增长17.14%,增幅加快4.90个百分点。2012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7.14亿重量箱,同比下降3.20%,2000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13年12月31日,受房地产复苏影响,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7.76亿重量箱,同比上升8.68%,产量继续上升。2014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7.92亿重量箱,同比增加1.10%。2015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7.38亿重量箱,同比下降8.60%。2016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7.74亿重量箱,同比增长5.80%。2017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7.90亿重量箱,同比增长2.09%。2018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8.69亿重量箱,同比增长9.93%。2019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9.27亿重量箱,同比增长6.60%。2020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为9.46亿重量箱,同比增长0.12%。2021年12月31日,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10.17亿重量箱,同比增长7.50%。2022年,全国平板玻璃累计产量10.12亿重量箱,同比下降0.49%。总体而言,建筑业仍将是浮法玻璃产品最大的消费市场,因此浮法玻璃行业的未来发展与建筑市场需求紧密相关。

(六)行业政策

我国政府自2006年起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平板玻璃行业政策和发展指导意见,2006年11月30日《关于促进平板玻璃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中对平板玻璃总产能控制、浮法玻璃比重以及玻璃深加工率、综合能耗等内容进行了指引;2007年6月19日《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玻璃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00%下调至5.00%;2007年9月《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严格限制东部沿海和中部地区新上平板玻璃项目,新建浮法线应主要依托现有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集团;2009年9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文中重点提到平板玻璃行业存在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问题,明确了下步产业政策导向,提出了坚决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9条对策措施。11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水泥、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235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原[2009]591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平板玻璃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国务院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自2010年1月10日起施行《平板玻璃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发布了一系列节能减排的政策,对于建筑玻璃行业来说,这些政策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优化玻璃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提升玻璃行业的集中度来实现节能;2013年10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对积极有效化解平板玻璃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提出指导意见,在国发[2009]38号的基础上,提出八项化解产能的主要任务及平板玻璃行业的具体政策(制修订平板玻璃和制品标准和应用规范,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符合节能标准的门窗,鼓励采用低辐射中空玻璃,支持既有生产线升级改造,提高优质浮法玻璃原片比重。发展功能性玻璃,鼓励原片生产深加工一体化,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50.00%以上,培育玻璃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河北、广东、江苏、山东等重点产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结构调整。支持联合重组,形成一批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2016年12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对玻璃、水泥、钢铁、煤炭等行业实行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推进平板玻璃“煤改气”“煤改电”。2018年8月,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新增产量的通知》,严格把控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备案源头关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2020年10月,工信部下发了《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修订稿)》,在产能置换要求、置换比例的确定和置换比例的例外情形方面增加了新规定,如“2013年以来,连续停产两年及以上的平板玻璃生产线不能用于产能置换”。

(七)发行人在所在行业的地位及优势

1、国内市场的地位和优势

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具规模、技术水平领先、出口量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根据工业汽车协会公布的汽车销量数据与公司汽车玻璃年销量对比,公司的汽车玻璃业务占据国内汽车玻璃OEM市场65.00%以上的份额,为国内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企业,目前公司在国内OEM市场具有绝对领先优势。公司生产汽车玻璃的关键设备基本上由公司自制,较国内其他汽车玻璃厂商具有明显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布局优势、规模优势。

品牌优势:公司一贯重视品牌经营,所有产品均获得美国DOT标准、欧共体ECE标准、澳大利亚SAA标准、中国GB9656及中国3C标准的认证。公司产品标志“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2000年度获得全球三大汽车制造商之一的美国福特汽车公司颁发的全球优秀供应商金奖;2008、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通用汽车公司颁发的“年度最佳供应商”奖;2009年度获得大众集团颁发的“2009年度最佳供应商”;2010年10月,公司获得克莱斯勒汽车中国颁予的WD/WK成功量产奖“2011 MY Grand Cherokee(WK)Launch Award”。2011年上半年,公司先后获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及“2010年度核心供应商”、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十佳供应商”、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巴斯特(广州)车顶系统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唯一“优秀供应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质量奖”、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协作配套产品“优秀供应商”、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度“优秀供应商”、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授予的“2010年(安全)达成奖”、广汽乘用车公司授予的“优秀供应商”称号、美国克莱斯勒汽车授予的“2011年优秀产品质量奖”。2012年,公司继2007、2008、2011年度三次获奖后再次获得通用全球优秀供应商荣誉;郑州日产2012年“优秀供应商奖”;广汽乘用车公司优秀供应商奖、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AAA级供应商等级证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十佳供应商”、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奖”、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哈飞集团2012年“优秀供应商”;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2012年度“优秀供应商”称号;东风商用车公司“2012年优秀供应商”奖等。2013年,公司获通用汽车集团“通用2012最佳供应商”奖;郑州日产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吉利汽车2013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长安马自达2013年“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及“战略供应商”称号;江淮汽车2013年度“优秀供应商”奖;长安汽车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东风柳州汽车2013年“优秀供应商”奖等。2014年荣获奔驰“杰出供应商奖”,“巴斯特全球供应商奖”,“2014年度上汽A级供应商称号”。2015年,荣获沃尔沃汽车“2015最佳供应商奖”。2016年荣获拜朗2016年度“最有价值伙伴奖”。2017年,荣获捷豹路虎“2017年度全球最佳供应商金奖”。2018年,荣获“铃轩奖”。2019年,荣获本田2019年度“优良感谢家”,入选央视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等。2020年,荣获“铃轩奖”以及韩国现代2019“年度最佳供应商奖”等。2021年,荣获“2021中国卓越管理公司”奖、“第六届铃轩奖量产类金奖”、“入选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拿下中国制造业最高荣誉。2022年,入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下属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的“2022新型实体企业100强”,排名第29位,获时代责任四十人论坛智库颁发的2022中国制造业社会责任五星金奖,入选全国工商联编制的“2022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2022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名单,福耀集团功能化集成玻璃---镀膜加热+AR-HUD+支持第5代ADAS相机性能要求的前挡玻璃获得盖世汽车主办的2022第四届“金辑奖”中国汽车新供应链百强(内外饰与环保轻量及新材料领域),福耀集团入选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中国汽车工业零部件三十强企业第12位。2023年,入选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22胡润中国500强”,位列第110名,入选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2中国民营企业信用100强,位列第85名,入选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评选的2022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位列第333位,入选德本咨询等联调的2022新型实体经济50强榜单,位列第31名,入选Wind发布的2022年度“中国上市企业市值500强”榜单,位列第184,入选长江商报资本战略研究院发布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百强榜,入选“宇博智业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汽车行业A股上市公司营业总成本TOP20排行榜,位列第20,获约翰迪尔“全球卓越供应商伙伴奖”,被德勤风驭评为2022年度ESG化工行业S级可持续发展龙头企业,入选八月瓜创新研究院编制的“全国科技创新企业500强”第310名,获全景网、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评选的“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2)最佳机构沟通奖”,入选Asiabrand编制的“2023中国创新品牌50强”,入选《中国汽车报》社联合罗兰贝格发布的“2023年全球汽车供应链百强”,位列第91位,位列“中国汽车供应链百强”第12位,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中国版)2023》,获得德勤颁发的第五届“中国卓越管理公司”荣誉(连续三年获奖企业),入选2023年《财富》中国500强榜单,位列444名;入选2023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榜单,位列437位,获贝壳财经民营ESG先锋上市公司“ESG公司治理先锋”奖,入选GYbrand全球品牌研究院编制的“亚洲品牌500强”榜,位列第247,入选凤凰卫视、凤凰网评选的“2023凤凰之星港股最佳上市公司”,排名全国工商联“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498名,排名“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第324位,入选福布斯中国“中国企业跨国经营50强”,排名《南方周末》2023年中国企业科创力TOP 10排行榜汽车零部件行业第4位,入选全国工商联2023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强榜单

第145名,入选2023中国民营企业研发投入500家第149位,入选2024福布斯中国品牌价值系列评选“年度好品牌TOP50”,于2024年4月获CDP“2023气候变化领导力奖”,获CDP“2023水安全领导力奖”,获中国联合国采购促进会颁发的“2024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五星金奖”,入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首批评选的34家“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入选《财富》杂志发布“2024年最受赞赏的中国公司榜单”,入选人民日报海外网联合GYBrand全球品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出海品牌100强指数”等。

技术优势: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研发实力较强,产品技术含量较高,目前汽车玻璃关键技术主要依靠自己创作。2006年,公司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第三批全国专利试点单位,同年公司研究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布局优势:公司围绕我国主要的汽车产业集群地进行的国内区域布局已基本到位,形成东有福耀上海和福耀苏州,中西部有福耀重庆、湖北荆门和郑州福耀、南有福清基地和福耀广州、北有福耀长春、天津福耀和辽宁沈阳的产业格局,靠近汽车产业的基本布局,将有利于同步开发和客户服务,稳定壮大的OEM配套关系更将使公司保持长期综合竞争优势。

成本优势:公司采取上下游一体化策略,拥有大规模的浮法玻璃生产能力,实现生产成本的降低。原片作为汽车玻璃主要原材料之一,占汽车玻璃总成本的30%左右。公司于国内已建成九条汽车级浮法玻璃产线:其中福清浮法有三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9年放水停产,截至2021年末已恢复生产,福清浮法共有三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线正在生产,内蒙古通辽市的两条生产线以及辽宁省本溪市的三条生产线,均正常生产;重庆浮法有两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于2019年放水停产,截至2021年末已恢复生产,重庆浮法共有两条汽车级浮法玻璃线正在生产。公司在美国投资的浮法玻璃项目也已投产,满足公司在美国的汽车玻璃生产基地对级优质浮法玻璃的需求。截至2024年末,公司原片自给率为85%以上,大大降低了公司生产成本。

2、国际市场的地位和优势

从世界范围来看,世界上知名汽车玻璃制造厂商有日本的旭硝子、板硝子、法国的圣戈班。随着汽车工业在发达国家成本压力的增大,国际大汽车企业正在采取全球生产、全球采购、全球销售的市场策略。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大汽车玻璃厂商的竞争压力显现,并购活动空前,原排名世界第二的英国皮尔金顿已被日本的板硝子并购,原排名世界第四的美国PPG将其汽车玻璃业务出让。截至2023年末,福耀玻璃依托良好的品牌和成本优势,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在稳步提升,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巩固。

与上述世界级玻璃制造商相比,公司具有良好的成本控制能力(包括投资成本优势)和进行区域布局的先导优势。公司当初设计规划时,在每座厂房和生产基地都预留了扩厂所需的位置,建设成本较低,跨国巨头如现在在国内建设相同规模的生产基地,投资成本至少是公司的2倍以上。此外,公司拥有劳动力成本优势,公司目前的人工成本约占制造成本的15.00%左右,而国外汽车玻璃厂商的人力成本约占其制造成本的18%左右。由于公司产品已得到大多世界知名汽车制造商的严格认证,加上其产品价格强有力的竞争力,这将推进其与国际汽车制造商合作关系的不断扩大,助其在海外OEM市场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按照公司的发展规划,在未来五年内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将逐步提升,公司的龙头地位进一步稳固。

十二、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一)中美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的影响

虽然发行人国内产能涉及出口美国等地区,可能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但由于汽车玻璃行业准入门槛和技术含量很高,汽车厂商对于成熟汽车玻璃供应商的依赖度很强,若需重新寻找供应商开发匹配相关产品可能需要多年时间,而供应商最终进入汽车厂商的认证供应链则需逾十年时间,因此汽车玻璃供应商对汽车厂商而言,可替代性很弱。发行人的汽车玻璃产能目前位居全球前列,且均已进入主流美国汽车厂商的认证供应链系统,同时发行人还在美国设有生产基地,因此贸易战对发行人的影响有限。

(二)关于发行人境外子公司配合接受美国政府机构调查的情况

发行人位于美国俄亥俄州莫瑞恩市的全资子公司福耀美国,于美国当地时间2024年7月26日,接受美国联邦政府机构和支持当地执法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美国政府机构”)的上门搜查。福耀美国主要是配合美国政府机构针对一家第三方劳务服务公司正在进行的调查工作(以下简称“调查”)。据美国政府机构的告知,福耀美国并非该调查的目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了上述事项外,发行人未发生注册资本变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重大合同签订等其他重要经营事项。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一、发行人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自2007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2022年、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10019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4)第10019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05182_G01号。

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的相关财务信息时,应当同时查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非经特别说明,本章引用的2022年、2023年及2024年财务资料,均为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2023年及2024年财务报表中当年的资料。

(二)发行人近三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1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本集团及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有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且针对相关交易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附注中分别披露,2022年12月31日相关附注披露已相应调整。执行解释16号的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2年度当期损益、2022年1月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各报表项目均无重大影响。

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不受本集团是否行使该权利的主观可能性的影响。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在对保证类质量保证确认预计负债时,借方科目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项目列示。该规定对本集团和本公司2024年度和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1、2024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4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61家,较2023年度合并报表增加5家,较2023年度合并报表减少2家。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Fuyao Glass Eastern EuropeKft.;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FYSAM汽车饰件国际有限公司。

图表6-1-1 2024年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直接 间接

1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74,514.95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400.00 75.00% 25.00% 汽车玻璃、建筑装饰玻璃的生产设备的制造与安装

3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美元3,000.00 75.00% 25.00% 生产汽车配套玻璃总成用零部件及特种玻璃

4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6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5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美元3,5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8,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7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5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8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美元4,3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9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0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4,000.00 75.00% 25.00% 硅砂及其他矿产的开采与销售

11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201,468.09 100.00% — 持有长期投资

12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元8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3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元50,0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4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币30,01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5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美元1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6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元6.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17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18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卢布533,257.42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9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5,000.00 75.00% 25.00% 汽车安全玻璃的生产、开发及销售

20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0.15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1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2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 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3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及其零配件生产及销售

24 福耀高性能玻璃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增材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等

25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6,804.88 75.00% 25.00%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6 福耀(通辽)精铝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 精铝、精铝锭、铝合金棒材等生产和销售

27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 制造铝合金零部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8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硅砂开采、加工、经销,玻璃砂、铸造材料、滤水材料、耐火原材料等生产与销售

29 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0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 — 100.00% 生产特种玻璃、销售自产产品

31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500.00 — 100.00%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

32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3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港币10.00 — 100.00% 持有物业

34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欧元2.50 — 100.00% 汽车玻璃加工、销售

35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6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1,500.00 — 51.00% 硅砂的开采、加工和销售

37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5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8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研发、设计、销售;玻璃、汽车玻璃及相关配套附件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39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汽车零部件(不含特种设备)加工、批发兼零售。

40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仓储及简单装配等

41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2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及加工销售

43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4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元0.1 — 100.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45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3,995.12 — 100.00% 汽车玻璃密封件、汽车玻璃及其他工业技术玻璃开发生产与销售

46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屏蔽电磁波玻璃开发生产等

47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48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模具研发和生产

49 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

50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1,500.00 — 78.00% 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等

51 FYSAM Auto Decorative International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52 FYS.A.M.automotive de MexicoS. deR.L.deC.V. 墨西哥比索0.30 — 100.00% 组装、销售车窗饰条和行李架

53 FYSAM automotive Slovakias.r.o. 欧元0.50 — 100.00% 组装行李架和下水切

54 Meadland Limited 美元820.00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55 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2,150.0 — 100.00% 研发智能制造与工业机器人系统、天线、薄膜、传感器、仿真技术及光电技术

56 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 LLC. —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57 福耀玻璃(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58 福耀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50,000.00 1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59 福耀玻璃(安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15,000.00 100% —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60 福耀浮法玻璃(安徽)有限公司 35,000.00 100% —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1 Fuyao Glass Eastern EuropeKft. 欧元0.80 — 100% 汽车玻璃加工、销售

2、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3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8家,较2022年度合并报表增加2家。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LLC.。

图表6-1-2 2023年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74,514.95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400.00 75.00% 25.00% 汽车玻璃、建筑装饰玻璃的生产设备的制造与安装

3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美元3,000.00 75.00% 25.00% 生产汽车配套玻璃总成用零部件及特种玻璃

4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6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5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美元3,5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8,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7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5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8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美元4,3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9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0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4,000.00 75.00% 25.00% 硅砂及其他矿产的开采与销售

11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201,468.09 100.00% — 持有长期投资

12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元8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3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元50,0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4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币30,01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5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美元1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6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元6.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17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18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 司 卢布533,257.42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 生产和销售

19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5,000.00 75.00% 25.00% 汽车安全玻璃的生产、开发及销售

20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0.15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1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2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 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3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及其零配件生产及销售

24 福耀高性能玻璃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增材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等

25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6,804.88 75.00% 25.00%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6 福耀(通辽)精铝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 精铝、精铝锭、铝合金棒材等生产和销售

27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铝合金零部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8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硅砂开采、加工、经销,玻璃砂、铸造材料、滤水材料、耐火原材料等生产与销售

29 福耀铝件(长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汽车零部件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0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 — 100.00% 生产特种玻璃、销售自产产品

31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500.00 — 100.00%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

32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3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港币10.00 — 100.00% 持有物业

34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欧元2.50 — 100.00% 汽车玻璃物流服务

35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6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1,500.00 — 51.00% 硅砂的开采、加工和销售

37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5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8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研发、设计、销售;玻璃、汽车玻璃及相关配套附件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39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汽车零部件(不含特种设备)加工、批发兼零售

40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仓储及简单装配等

41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2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及加工销售

43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4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元0.1 — 100.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45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3,995.12 — 100.00% 汽车玻璃密封件、汽车玻璃及其他工业技术玻璃开发生产与销售

46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屏蔽电磁波玻璃开发生产等

47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48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模具研发和生产

49 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

50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1,500.00 — 78.00% 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等

51 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5,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52 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53 FYSAM Auto Decorative International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54 FYS.A.M. automotive de MexicoS.deR.L.deC.V. 墨西哥比索0.30 — 100.00% 组装、销售车窗饰条和行李架

55 FYSAM automotive Slovakias.r.o. 欧元0.50 — 100.00% 组装行李架和下水切

56 Meadland Limited 美元820.00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57 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5,000.00 — 100.00% 研发智能制造与工业机器人系统、天线、薄膜、传感器、仿真技术及光电技术

58 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LLC. —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3、2022年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6家,较2021年度合并报表无变化。

图表6-1-3 2022年年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 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74,514.95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 福耀集团(福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400.00 75.00% 25.00% 汽车玻璃、建筑装饰玻璃的生产设备的制造与安装

3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美元3,000.00 75.00% 25.00% 生产汽车配套玻璃总成用零部件及特种玻璃

4 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6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5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美元3,5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6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8,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7 福耀集团通辽有限公司 5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8 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 美元4,300.00 75.00% 25.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9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0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4,000.00 75.00% 25.00% 硅砂及其他矿产的开采与销售

11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港币201,468.09 100.00% — 持有长期投资

12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元8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3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元50,0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4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币30,01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15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美元100.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16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元6.00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17 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 75.00% 25.00% 汽车用安全玻璃零部件\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的生产与销售

18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卢布533,257.42 100.00% —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9 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15,000.00 75.00% 25.00% 汽车安全玻璃的生产、开发及销售

20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元0.15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1 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2 本溪福耀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50,000.00 100.00% — 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3 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40,000.00 100.00% — 汽车玻璃及其零配件生产及销售

24 福耀高性能玻璃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 新材料技术研发;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增材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等

25 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6,804.88 75.00% 25.00% 汽车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26 福耀(通辽)精铝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 精铝、精铝锭、铝合金棒材等生产和销售

27 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 15,000.00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制造铝合金零部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和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28 福耀通辽硅业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 — 硅砂开采、加工、经销,玻璃砂、铸造材料、滤水材料、耐火原材料等生产与销售

29 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 — 100.00% 生产特种玻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销售自产产品

30 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500.00 — 100.00% 生产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特种玻璃

31 广州南沙福耀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美元7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2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港币10.00 — 100.00% 持有物业

33 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欧元2.50 — 100.00% 汽车玻璃物流服务

34 佛山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1,0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5 溆浦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1,500.00 — 51.00% 硅砂的开采、加工和销售

36 成都绿榕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500.00 — 100.00% 汽车用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37 烟台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研发、设计、销售;玻璃、汽车玻璃及相关配套附件产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38 武汉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汽车零部件(不含特种设备)加工、批发兼零售。

39 柳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 — 100.00% 汽车玻璃仓储及简单装配等

40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1 本溪福耀硅砂有限公司 6,000.00 — 100.00% 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及加工销售

42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美元0.08 — 100.00% 持有物业

43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元0.1 — 100.00% 浮法玻璃及相关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44 福耀(长春)巴士玻璃有限公司 3,995.12 — 100.00% 汽车玻璃密封件、汽车玻璃及其他工业技术玻璃开发生产与销售

45 福建三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屏蔽电磁波玻璃开发生产等

46 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47 福州福耀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 100.00% 模具研发和生产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48 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 — 100.00% 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

49 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美元1,500.00 — 78.00% 塑料零件制造,模具制造等

50 江苏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5,000.00 — 100.00% 汽车饰件、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及销售

51 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52 FYSAM Auto Decorative International GmbH 欧元2.50 —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53 FYS.A.M. automotive de MexicoS.deR.L.deC.V. 墨西哥比索0.30 — 100.00% 组装、销售车窗饰条和行李架

54 FYSAM automotive Slovakia s.r.o. 欧元0.50 — 100.00% 组装行李架和下水切

55 Meadland Limited 美元820.00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56 福耀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5,000.00 — 100.00% 研发智能制造与工业机器人系统、天线、薄膜、传感器、仿真技术及光电技术

(四)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图表6-1-4 近三年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78,456.40 1,851,817.27 1,701,965.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68.26 574.06 739.6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896,946.50 749,600.88 546,196.66

应收票据 81,239.79 36,799.24 20,445.30

应收账款 815,706.71 712,801.64 525,751.36

应收款项融资 192,146.56 131,491.76 113,812.82

预付款项 30,545.53 31,652.95 23,593.46

其他应收款 12,610.66 14,381.93 13,809.88

存货 597,061.41 514,361.53 540,336.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641.62 -

其他流动资产 31,773.07 28,115.12 27,336.69

流动资产合计 3,640,308.38 3,353,637.13 2,967,790.74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68.27 9,105.43 7,756.67

长期应收款 3,010.48 2,889.13 31,641.62

长期股权投资 44,149.48 18,153.84 25,004.03

固定资产 1,644,953.62 1,495,524.28 1,444,587.88

在建工程 650,967.14 476,614.48 313,350.00

使用权资产 53,212.71 62,844.86 57,544.21

无形资产 160,076.75 131,586.25 124,541.08

商誉 15,370.72 15,494.05 15,494.05

长期待摊费用 67,594.12 55,087.52 48,44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506.59 42,103.77 40,597.0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85,109.87 2,309,403.62 2,108,959.14

资产总计 6,325,418.25 5,663,040.75 5,076,749.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58,858.40 541,358.92 607,652.7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80,309.50 552,298.67 415,370.96

应付票据 300,749.06 282,538.66 212,839.98

应付账款 279,560.44 269,760.02 202,530.98

合同负债 80,731.26 97,906.73 93,158.54

应付职工薪酬 97,222.92 81,637.27 66,038.97

应交税费 60,075.44 54,643.05 40,471.92

其他应付款 222,613.44 162,225.01 168,194.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5,005.53 20,210.26 214,515.37

其他流动负债 14,076.89 - 130,634.65

流动负债合计 1,798,893.38 1,510,279.91 1,736,037.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21,292.00 851,310.00 300,700.00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34,373.93 40,713.22 47,698.20

长期应付款 5,385.51 5,928.74 6,447.35

预计负债 3,448.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477.12 41,164.47 19,932.2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81,935.18 72,512.17 67,104.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055.58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7,967.96 1,011,628.61 441,882.70

负债合计 2,756,861.34 2,521,908.52 2,177,920.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0,974.35 260,974.35 260,974.35

资本公积金 970,075.09 970,075.09 970,075.09

其它综合收益 33,980.63 17,693.12 12,083.59

盈余公积金 441,806.84 393,159.25 358,188.53

未分配利润 1,862,599.71 1,500,716.34 1,298,979.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9,436.62 3,142,618.16 2,900,300.97

少数股东权益 -879.71 -1,485.93 -1,471.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8,556.92 3,141,132.23 2,898,829.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325,418.25 5,663,040.75 5,076,749.88

2、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图表6-1-5近三年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55,811.02 1,275,256.26 1,170,708.5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5,565.48 78,291.34 84,729.72

应收票据 25,767.56 7,416.99 9.43

应收账款 79,797.93 70,874.36 84,720.29

应收款项融资 84,788.79 104,945.48 81,858.00

预付款项 9,349.73 9,463.67 8,621.90

其他应收款 1,657,741.02 1,877,695.56 1,795,959.08

存货 54,468.64 50,950.42 55,596.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1,641.62 -

其他流动资产 2,695.94 2,671.58 2,900.39

流动资产合计 3,670,420.62 3,430,915.94 3,200,374.00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68.27 9,105.43 7,756.67

长期应收款 317,197.84 321,192.78 409,430.95

长期股权投资 1,091,013.03 972,142.26 836,421.98

固定资产 75,783.79 77,967.39 79,969.69

在建工程 5,770.83 7,014.10 7,201.20

使用权资产 10,456.79 16,947.28 6,614.40

无形资产 7,999.81 8,626.96 8,107.51

商誉 4,849.00 4,849.00 4,849.00

长期待摊费用 2,994.56 3,711.25 3,702.9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24,333.93 1,421,556.46 1,364,054.33

资产总计 5,194,754.54 4,852,472.39 4,564,428.3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314.74 165,363.54 187,474.4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65,795.87 204,950.95 297,012.21

应付票据 241,395.13 182,473.56 259,693.81

应付账款 24,400.74 22,477.39 37,318.40

合同负债 8,516.94 24,898.69 11,478.37

应付职工薪酬 20,641.65 16,207.19 14,325.36

应交税费 6,820.68 4,908.84 1,752.52

其他应付款 1,456,528.70 1,248,767.71 1,074,325.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41,380.82 10,732.08 205,363.88

其他流动负债 3,389.59 - 130,634.65

流动负债合计 2,019,388.99 1,675,829.00 1,922,367.3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03,220.00 754,310.00 251,150.00

应付债券 - - -

租赁负债 - 165.74 3,538.6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344.27 19,529.15 11,947.49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5,922.75 5,600.86 2,888.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59.5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1,746.56 779,605.76 269,524.15

负债合计 2,651,135.54 2,455,434.75 2,191,891.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0,974.35 260,974.35 260,974.35

资本公积金 968,039.12 968,039.12 968,039.12

其它综合收益 1,002.15 1,630.02 618.45

盈余公积金 441,806.84 393,159.25 358,188.53

未分配利润 871,796.53 773,234.89 784,71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3,619.00 2,397,037.64 2,372,536.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3,619.00 2,397,037.64 2,372,536.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94,754.54 4,852,472.39 4,564,428.33

3、发行人近三年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图表6-1-6近三年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3,925,165.73 3,316,099.66 2,809,875.42

营业收入 3,925,165.73 3,316,099.66 2,809,875.42

营业总成本 3,040,844.56 2,640,468.39 2,249,169.61

营业成本 2,503,087.74 2,142,432.61 1,853,544.51

税金及附加 28,598.70 23,989.66 22,534.15

销售费用 118,026.09 153,878.35 135,072.13

管理费用 288,828.98 248,604.93 214,293.20

研发费用 167,775.13 140,303.01 124,859.28

财务费用 -65,472.09 -68,740.19 -101,133.67

其中:利息费用 28,850.71 28,831.96 28,812.23

减:利息收入 97,919.20 61,400.24 26,273.36

其他收益 40,041.52 26,291.72 21,507.14

投资净收益 -7,196.99 -551.26 -824.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80.19 1,079.77 2,096.2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94.20 -165.55 -203.32

资产减值损失 -10,808.83 -20,531.40 -14,030.50

信用减值损失 -356.29 -1,710.99 -409.28

资产处置收益 1,310.25 164.72 -608.38

营业利润 907,505.03 679,128.51 566,137.28

加:营业外收入 3,590.53 4,984.31 8,085.50

减:营业外支出 12,013.61 12,510.64 16,312.21

利润总额 899,081.96 671,602.19 557,910.57

减:所得税 148,678.12 108,691.36 82,631.00

净利润 750,403.84 562,910.83 475,279.56

持续经营净利润 750,403.84 562,910.83 475,279.56

减:少数股东损益 606.22 -14.78 -279.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9,797.61 562,925.61 475,559.55

加: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16,287.51 5,609.53 55,114.17

综合收益总额 766,691.34 568,520.36 530,393.7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06.22 -14.78 -279.9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766,085.12 568,535.14 530,673.73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2.87 2.16 1.82

稀释每股收益 2.87 2.16 1.82

4、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主要数据

图表6-1-7 近三年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669,125.16 554,512.32 535,416.72

营业收入 669,125.16 554,512.32 535,416.72

营业总成本 632,891.50 535,882.06 444,681.13

营业成本 613,134.95 493,757.07 472,508.02

税金及附加 2,092.85 1,619.10 1,807.48

销售费用 23,690.98 29,103.14 29,873.15

管理费用 45,137.93 39,682.45 39,998.42

研发费用 23,248.49 17,942.73 12,292.22

财务费用 -74,413.71 -46,222.43 -111,798.16

其中:利息费用 21,645.11 21,856.42 19,050.17

减:利息收入 72,001.22 44,517.07 22,665.00

加:其他收益 2,807.44 2,082.32 3,334.14

投资净收益 455,737.25 341,024.27 312,384.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66.55 537.64 598.63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 -

资产减值损失 -251.82 -667.56 -443.73

信用减值损失 - -0.64 -

资产处置收益 -0.56 1.17 -333.94

营业利润 494,525.97 361,069.81 405,677.05

加:营业外收入 734.25 56.46 82.55

减:营业外支出 372.76 451.21 752.40

利润总额 494,887.45 360,675.07 405,007.20

减:所得税 8,411.57 10,967.85 3,462.16

净利润 486,475.89 349,707.22 401,545.04

持续经营净利润 486,475.89 349,707.22 401,545.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6,475.89 349,707.22 401,545.04

加:其他综合收益 -627.87 1,011.57 618.45

综合收益总额 485,848.02 350,718.79 402,163.49

5、发行人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图表6-1-8 近三年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77,073.54 3,148,296.44 2,914,080.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519.70 32,769.12 26,927.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200.66 75,328.85 55,123.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17,793.90 3,256,394.40 2,996,132.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1,119.71 1,633,537.92 1,646,282.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01,042.16 599,044.18 509,479.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0,233.44 233,028.67 222,688.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179.85 28,325.54 28,376.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61,575.17 2,493,936.31 2,406,82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6,218.73 762,458.09 589,30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 14,5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49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211.35 9,226.13 8,342.1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1,593.15 711,479.7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1,804.50 723,705.85 23,342.1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48,087.22 447,471.11 313,025.3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8,144.19 719,127.97 475,917.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16,231.41 1,168,599.08 788,943.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73.09 -444,893.23 -765,600.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73,306.60 1,750,873.60 1,157,687.9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 329,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3,306.60 1,750,873.60 1,486,987.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49,091.52 1,588,515.67 1,304,322.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71,361.57 359,660.79 290,762.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670.95 30,731.56 15,491.4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39,124.04 1,978,908.02 1,610,57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5,817.44 -228,034.42 -123,588.3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2,278.09 21,808.37 91,139.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8,252.47 111,338.81 -208,746.0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35,124.96 1,223,786.16 1,432,532.2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73,377.44 1,335,124.96 1,223,786.16

6、发行人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图表6-1-9近三年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8,817.22 569,412.22 641,806.96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514.03 25,854.25 21,015.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37,986.84 211,078.65 192,397.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318.09 806,345.11 855,219.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89,041.15 636,196.12 643,974.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0,299.57 41,731.02 40,815.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6,830.82 2,494.84 2,866.4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14.15 94,428.16 163,363.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8,485.69 774,850.14 851,01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0,832.40 31,494.97 4,200.6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4,5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9,693.11 347,315.34 318,615.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803.84 569.12 822.86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4,747.21 69,327.1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5,244.16 417,211.66 333,948.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311.65 10,958.63 16,659.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8,111.77 135,182.63 26,827.2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951.91 - 1,636.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9,375.33 146,141.26 45,122.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868.83 271,070.40 288,825.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11,000.00 915,000.00 896,101.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000.00 - 329,3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000.00 915,000.00 1,225,401.4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7,140.00 756,150.00 1,068,245.4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57,574.19 351,097.62 280,094.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5.10 17,732.30 3,67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7,529.29 1,124,979.92 1,352,012.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6,529.29 -209,979.92 -126,611.26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382.81 11,962.28 49,748.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0,554.76 104,547.74 216,163.31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75,256.26 1,170,708.53 954,545.2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55,811.02 1,275,256.26 1,170,708.53

二、发行人财务情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情况分析

发行人资产构成中,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占比较为均衡,发行人主要会计科目在当期总资产中所占比例变化不大且都处于合理的比例水平。2022-2024年,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108,959.14万元、2,309,403.62万元和2,685,109.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54%、40.78%和42.45%,非流动资产占比符合发行人所在行业资本密集型的特点,也反映了发行人营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2022-2024年末,流动资产分别为2,967,790.74万元、3,353,637.13万元和3,640,308.38万元。

图表6-2-1 2022-2024年末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878,456.40 51.60 1,851,817.27 55.22 1,701,965.58 57.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68.26 0.02 574.06 0.02 739.62 0.02

应收票据 81,239.79 2.23 36,799.24 1.10 20,445.30 0.69

应收账款 815,706.71 22.41 712,801.64 21.25 525,751.36 17.72

应收款项融资 192,146.56 5.28 131,491.76 3.92 113,812.82 3.83

预付款项 30,545.53 0.84 31,652.95 0.94 23,593.46 0.79

其他应收款 12,610.66 0.35 14,381.93 0.43 13,809.88 0.47

存货 597,061.41 16.40 514,361.53 15.34 540,336.04 18.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0.00 31,641.62 0.94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1,773.07 0.87 28,115.12 0.84 27,336.69 0.92

流动资产合计 3,640,308.38 100.00 3,353,637.13 100.00 2,967,790.74 100.00

1、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随着总资产的增加逐渐增加。从流动资产结构可以看到,流动资产绝大部分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和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截至2024末,上述六项金额合计3,595,156.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98.76%。

(1)货币资金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701,965.58万元、1,851,817.27万元和1,878,456.4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35%、55.22%和51.60%。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26,639.13万元,增幅1.44%,变化不大。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总金额5,078.96万元,系开具银行保函、信用证保证金及人防工程资金;存放在境外的款项,金额为1,126,823.89万元。除上述之外,发行人无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借款担保及其他受限货币资金的情况。2022-2024年及末,发行人其他货币资金余额较小,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低于0.27%。

图表6-2-2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现金 5.24 0.00 4.06 0.00 4.51 0.00

银行存款 1,873,372.19 99.73 1,848,201.56 99.80 1,698,062.97 99.77

其他货币资金 5,078.96 0.27 3,611.65 0.20 3,898.11 0.23

合计 1,878,456.40 100.00 1,851,817.27 100.00 1,701,965.58 100.00

图表6-2-3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存放地点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货币资金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 751,632.51 40.01 863,674.74 46.64 799,298.49 46.96

境外 1,126,823.89 59.99 988,142.53 53.36 902,667.09 53.04

合计 1,878,456.40 100.00 1,851,817.27 100.00 1,701,965.58 1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739.62万元、574.06万元和768.26万元。2024年12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94.2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子公司持有的客户债务重组分配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属子公司获得的客户债务重组分配的股票,其公允价值根据报告期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确定,期末估值为人民币768.26万元。

(3)应收票据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0,445.30万元、36,799.24万元和81,239.7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9%、1.10%和2.23%。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44,440.55万元,增幅120.76%,主要系随着业务持续增长,客户采用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25,751.36万元、712,801.64万元和815,706.7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72%、21.25%和22.41%。2024年末发行人坏账准备余额为3,360.30万元。前五大应收款客户占应收款总额的16.07%,前五大应收款客户均为独立第三方,不是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近一年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图表6-2-4 2024年末应收账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账龄 2024/12/31

金额(不含坏账准备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816,594.19 99.70%

1至2年 1,364.69 0.17%

2至3年 704.69 0.09%

3年以上 403.45 0.05%

合计 819,067.02 100.00%

发行人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标准:发行人对外销售产品形成的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发行人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发行人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组合,发行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102,905.07万元,增长14.44%,主要系本年度收入增加所致。

图表6-2-5 2022-2024年度前五大应收款客户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占应收账款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131,098.76 188.13 16.07% 150,974.77 173.79 21.18% 111,217.18 24.46 21%

(5)预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3,593.46万元、31,652.95万元和30,545.5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9%、0.94%和0.84%。近年来,公司预付账款基本保持平稳。

图表6-2-6 2022-2023年末前五大预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占预付账款比例 金额 占预付账款比例 金额 占预付账款比例

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总额 9,966.11 32.63% 11,090.34 35.04% 9,264.51 39.00%

(6)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期末按历史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历史成本时,按两者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40,336.04万元、514,361.53万元和597,061.41万元,在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18.21%、15.34%和16.40%。近年来,公司存货余额逐年波动,主要原因是随销售增长,原辅材料储备、库存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相应波动增长所致。

图表6-2-7 2022-2024年末存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87,816.02 31.46 176,066.86 34.23 203,939.45 37.74

在产品 41,205.58 6.90 38,985.81 7.58 44,610.98 8.26

库存商品 351,103.10 58.81 288,441.26 56.08 280,227.01 51.86

周转材料 2,570.24 0.43 2,789.63 0.54 2,350.34 0.43

合同履约成本 14,366.46 2.41 8,077.99 1.57 9,208.25 1.70

合计 597,061.41 100.00 514,361.53 100.00 540,336.04 100.00

(7)应收款项融资

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13,812.82万元、131,491.76万元和192,146.5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83%、3.92%和5.28%。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较2023年末增加60,654.80万元,增幅46.13%,主要系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所致。

图表6-2-8 2024年末应收款项融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末已质押金额 质押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192,146.56 79,554.57 41.40

合计 192,146.56 79,554.57 41.40

2、非流动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41.54%、40.78%和42.45%,从非流动资产结构可以看到,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2024年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金额合计2,295,920.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85.51%。

(1)固定资产

2022-2024年,发行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4,587.88万元、1,495,524.28万元和1,644,953.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50%、64.76%和61.26%。2024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年初增加149,429.34万元,增幅9.99%,变化较小。

图表6-2-9 2022年及2024年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结构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金额 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 502,564.74 30.55 505,641.65 33.81 511,082.71 35.38

机器设备 878,480.38 53.4 782,651.98 52.33 751,217.39 52

运输设备 11,244.96 0.68 9,099.72 0.61 7,764.29 0.54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252,663.54 15.36 198,130.92 13.25 174,523.49 12.08

合计 1,644,953.62 100 1,495,524.28 100 1,444,587.88 100

(2)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2022-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25,004.03万元、18,153.84万元和44,149.4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9%、0.79%和1.64%,主要系发行人对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以及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的投资。

发行人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143.20%,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对北京福通的投资增加3.51亿元所致,该事项具体情况为发行人于2018年将北京福通75%的股权出售给第三方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金诺”),并将剩余25%的股权作为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核算。该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10.04亿元,其中人民币6.83亿元相当于北京福通51%股权的对价已于2018年收到,剩余人民币3.21亿元相当于北京福通24%股权的对价约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

2024年3月,发行人收到太原金诺出具的关于终止收购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的商榷函,函件表明太原金诺无法支付上述剩余对价人民币3.21亿元,请求终止24%股权收购并豁免基于该对价金额及约定利率计算的相关利息。发行人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并豁免相关应收股权款及利息,保留北京福通24%的股权,发行人对北京福通的总股权比例从25%增加至49%。

根据2024年4月25日与太原金诺就终止北京福通24%股权转让达成的协议,北京福通股东会的所有决议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基于前述协议,北京福通成为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并按权益法核算为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3)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313,350.00万元、476,614.48万元和650,967.1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6%、20.64%和24.24%,随着项目建设情况而变动。2024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74,352.66万元,增幅36.58%,主要为发行人新设子公司在建项目及美国汽车玻璃镀膜项目投入所致。

图表6-2-10 2024年末在建工程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美国汽车玻璃镀膜项目 1,932,343,597 1,932,343,597 997,813,879 997,813,879

美国汽车玻璃其他项目 324,291,217 324,291,217 525,200,052 525,200,052

福建配套汽玻项目 554,846,757 554,846,757

天津汽车玻璃项目 428,897,175 428,897,175 191,733,507 191,733,507

福清汽车玻璃项目 408,226,438 408,226,438 546,500,714 546,500,714

苏州汽车玻璃项目 303,551,484 303,551,484 239,226,421 239,226,421

安徽浮法项目 257,442,913 257,442,913

安徽配套汽玻项目 256,376,035 256,376,035

长春铝件项目 227,922,820 227,922,820

福清汽车铝件项目 182,658,792 182,658,792 113,763,197 113,763,197

FYSAM汽车饰件项目 135,569,469 29,991,417 105,578,052 166,461,362 43,840,405 122,620,957

安徽配件汽玻项目 158,233,820 158,233,820

广州汽车玻璃项目 143,988,621 143,988,621 184,247,921 184,247,921

长春汽车玻璃项目 135,657,279 135,657,279 438,222,850 438,222,850

沈阳汽车玻璃项目 128,033,225 128,033,225 88,714,861 88,714,861

上海汽车玻璃项目 122,691,223 122,691,223 211,749,513 211,749,513

福清汽车饰件项目 121,283,964 121,283,964 134,007,566 134,007,566

福州模具项目 103,165,950 103,165,950 73,899,479 73,899,479

福耀欧洲项目 99,109,207 99,109,207 127,971,554 127,971,554

北美配套项目 74,561,534 74,561,534 63,621,502 63,621,502

湖北汽车玻璃项目 73,524,602 73,524,602 104,243,717 104,243,717

福清机械制造项目 68,004,266 68,004,266 41,090,679 41,090,679

郑州汽车玻璃项目 57,207,192 57,207,192 61,648,834 61,648,834

内蒙通辽硅业 56,200,089 56,200,089 16,789,304 16,789,304

美国浮法玻璃项目 40,905,769 40,905,769 234,490,805 234,490,805

重庆汽车玻璃项目 30,983,646 30,983,646 72,542,912 72,542,912

本公司项目 57,708,330 57,708,330 70,140,974 70,140,974

万盛汽车玻璃项目 18,600,664 18,600,664 12,287,028 12,287,028

通辽精铝 11,023,470 11,023,470 12,894,082 12,894,082

其他 26,653,244 26,653,244 80,722,522 80,722,522

合计 6,539,662,792 29,991,417 6,509,671,375 4,809,985,235 43,840,405 4,766,144,830

(二)负债构成情况分析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2,177,920.07万元、2,521,908.52万元和2,756,861.34万元,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79.71%、59.89%和65.25%。

图表6-2-11 2022-2024年末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458,858.40 25.51 541,358.92 35.84 607,652.74 35.00

应付票据 300,749.06 16.72 282,538.66 18.71 212,839.98 12.26

应付账款 279,560.44 15.54 269,760.02 17.86 202,530.98 11.67

合同负债 80,731.26 4.49 97,906.73 6.48 93,158.54 5.37

应付职工薪酬 97,222.92 5.40 81,637.27 5.41 66,038.97 3.80

应交税费 60,075.44 3.34 54,643.05 3.62 40,471.92 2.33

其他应付款 222,613.44 12.38 162,225.01 10.74 168,194.23 9.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5,005.53 15.84 20,210.26 1.34 214,515.37 12.37

其他流动负债 14,076.89 0.78 - - 130,634.65 7.52

流动负债合计 1,798,893.38 100.00 1,510,279.91 100.00 1,736,037.37 100.00

1、流动负债

发行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为主。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736,037.37万元、1,510,279.91万元和1,798,893.38万元。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分别为607,652.74万元、541,358.92万元和458,858.40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35.00%、35.84%和25.51%。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15.24%,主要是发行人偿还信用借款款项所致。

(2)应付票据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12,839.98万元、282,538.66万元和300,749.0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12.26%、18.71%和16.72%。近年来,发行人应付票据占流动负债的比例逐年波动递增。2024年末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18,210.40万元,增加6.45%,变化不大。

(3)应付账款

发行人应付账款主要是采购原片、PVB膜、重油、纯碱等原材料的应付款项以及应付工程款。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02,530.98万元、269,760.02万元和279,560.44万元,在流动负债中占比分别为11.67%、17.86%和15.54%。应付账款主要包括应付原辅材料款和其他等。2024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800.42万元,增加3.63%,变化不大。

图表6-2-12 2024年及2022年末应付账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应付账款账龄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278,146.60 99.49 268,704.73 99.61

1年以上 1,413.84 0.51 1,055.29 0.39

合计 279,560.44 100.00 269,760.02 100.00

(4)其他应付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68,194.23万元、162,225.01万元和222,613.4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69%、10.74%和12.38%。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60,388.43万元,增加37.23%%,主要是发行人应付工程款以及销售规模增长预提款项增加所致。

图表6-2-13 2024年及2023年末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其他应付款账龄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81,859.49 81.69 126,333.45 77.88

1年以上 40,753.95 18.31 35,891.56 22.12

合计 222,613.44 100.00 162,225.01 100.00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14,515.37万元、20,210.26万元和285,005.53万元。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64,795.27万元,增幅1,310.20%,主要是发行人将一年内将要到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并转入该项目列报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30,634.65万元、0万元和14,076.89万元。2024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4,076.89万元,增幅100%,主要是已背书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图表6-2-14 2022-2024年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721,292.00 75.29 851,310.00 84.15 300,700.00 68.05

长期应付款 5,385.51 0.56 5,928.74 0.59 6,447.35 1.46

递延收益 81,935.18 8.55 72,512.17 7.17 67104.91 15.19

租赁负债 34,373.93 3.59 40,713.22 4.02 47,698.20 10.7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477.12 7.36 41,164.47 4.07 19,932.23 4.51

预计负债 3,448.66 0.36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41,055.58 4.29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7,967.96 100.00 1,011,628.61 100.00 441,882.70 100.00

2、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分别为441,882.70万元、1,011,628.61万元和957,967.96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减少53,660.65万元,降幅5.30%,变动较小。

(1)长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00,700.00万元、851,310.00万元和721,292.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05%、84.15%和75.29%。2024年末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减少130,018.00万元,降幅15.27%,主要是发行人优化融资结构及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

(2)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19,932.23万元、41,164.47万元和70,477.12万元。发行人2024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9,312.65万元,增幅71.21%,主要是发行人计提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利润的所得税以及固定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3)预计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3,448.66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预计负债增加主要是发行人子公司FYSAM饰件公司计提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所致。

(4)其他非流动负债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和41,055.58万元。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预收的预计在一年以后履约的货款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分析

图表6-2-15 2022-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0,974.35 7.31 260,974.35 8.31 260,974.35 9.00

资本公积 970,075.09 27.18 970,075.09 30.88 970,075.09 33.46

其他综合收益 33,980.63 0.95 17,693.12 0.56 12,083.59 0.42

盈余公积 441,806.84 12.38 393,159.25 12.52 358,188.53 12.36

未分配利润 1,862,599.71 52.19 1,500,716.34 47.78 1,298,979.40 44.8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9,436.62 100.02 3,142,618.16 100.05 2,900,300.97 100.05

少数股东权益 -879.71 -0.02 -1,485.93 -0.05 -1,471.15 -0.0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8,556.92 100.00 3,141,132.23 100.00 2,898,829.81 100.00

1、所有者权益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898,829.81万元、3,141,132.23万元和3,568,556.92万元,发行人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主要是得益于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

(1)实收资本(或股本)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260,974.35万元、260,974.35万元和260,974.35万元。近三年未有变化。

(2)资本公积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970,075.09万元、970,075.09万元和970,075.09万元,2022-2024年发行人资本公积持平。

(3)其他综合收益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12,083.59万元、17,693.12万元和33,980.63万元。2024年末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末增加16,287.51万元,增幅92.06%,主要是由于美元升值,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相应变动所致。

(4)盈余公积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盈余公积分别为358,188.53万元、393,159.25万元和441,806.8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0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0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5)未分配利润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298,979.40万元、1,500,716.34万元和1,862,599.71万元。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逐年增加主要系发行人经营利润的不断积累所致。2022-2024年,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及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分红,近三年发行人分红金额分别为260,974.35万元、326,217.94万元和339,266.66万元。

(6)公司利润分配计划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局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①现金分红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局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②发放股票股利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局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分析

图表6-2-16 2022-2024年盈利能力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3,925,165.73 3,316,099.66 2,809,875.42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871,042.87 3,265,017.69 2,765,097.88

营业利润 907,505.03 679,128.51 566,137.28

利润总额 899,081.96 671,602.19 557,910.57

投资收益 -7,196.99 -551.26 -824.20

净利润 750,403.84 562,910.83 475,279.56

销售费用 118,026.09 153,878.35 135,072.13

管理费用 288,828.98 248,604.93 214,293.20

研发费用 167,775.13 140,303.01 124,859.28

财务费用 -65,472.09 -68,740.19 -101,133.67

主营业务毛利率 35.62% 34.73% 33.42%

总资产收益率 11.86% 9.94% 9.36%

净资产收益率 22.72% 18.97% 17.65%

1、主营业务收入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65,097.88万元、3,265,017.69万元和3,871,042.87万元。近年来,发行人坚持产业专营,加强营销力度,加强功能性产品开发,加强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落实节能降耗,提升管理效益,从而确保了国内外汽车玻璃的销售增长超过了汽车行业的增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2、利润总额

2022-2024年,发行人利润总额分别为557,910.57万元、671,602.19万元和899,081.96万元。从利润总额结构上看,发行人的利润总额绝大部分来自于主营业务利润,反映出发行人主业盈利能力较强。

3、投资收益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824.20万元、-551.26万元和-7,196.99万元。2022年投资收益较2021年减少7119.02万元,主要是发行人衍生工具到期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变动所致。2023年投资收益较2022年增加272.94万元,主要是发行人衍生工具到期交割产生的投资收益变动所致。2024年投资净收益较2023年减少6,645.73万元,主要是发行人联合营企业损益变动所致。

图表6-2-17 2022-2024年投资收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80.19 21.96 1,079.77 -195.87 2,096.27 -254.3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650.76 118.05 - -

衍生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 -1,636.40 198.54

114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1,129.34 15.69 -980.28 177.82 -1,284.07 155.80

其他 -4,487.46 62.35 - - - -

投资收益 -7,196.99 100 -551.26 100 -824.20 100

4、营业利润、净利润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利润566,137.28万元、679,128.51万元和907,505.0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75,279.56万元、562,910.83万元和750,403.84万元。2022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89,934.29万元,上涨50.4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60,981.48万元,上涨51.22%,主要是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所致。2023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12,991.23万元,上涨19.9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7,631.26万元,上涨18.44%,主要是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所致。2024年,发行人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28,376.52万元,上涨33.63%;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87,493.01万元,上涨33.31%,主要是发行人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提振营业收入,且期间费用同比管控得当所致。

5、期间费用

2022-2024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为373,090.94万元、474,046.11万元和509,158.11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28%、14.30%和12.97%。近年来发行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控制,期间费用近三年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总体呈现波动下降的态势,但公司研发支出仍保持上升。

图表6-2-18 2022-2024年三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销售费用 包装费 21,836.19 18.50 62,426.08 40.57 55,115.35 40.80

仓储配送费 29,430.08 24.94 29,950.18 19.46 27,880.04 20.64

职工薪酬 28,522.57 24.17 26,323.38 17.11 23,074.15 17.08

保险费 12,382.33 10.49 8,658.35 5.63 8,081.96 5.98

租赁费 2,459.93 2.08 2,427.93 1.58 1,928.66 1.43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产折旧费 2,569.46 2.18 2,376.81 1.54 2,038.03 1.51

其他 20,825.53 17.64 21,715.62 14.11 16,953.94 12.55

合计 118,026.09 100 153,878.35 100 135,072.13 100

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 186,128.05 64.44 156,014.93 62.76 130,394.88 60.85

修理费 5,586.18 1.93 4,127.90 1.66 3,891.50 1.82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30,088.34 10.42 26,095.21 10.50 26,053.26 12.16

存货报废 8,178.38 2.83 10,059.37 4.05 8,662.48 4.04

消防安全及环保 15,024.12 5.20 13,155.13 5.29 11,668.07 5.44

保险费 7,453.84 2.58 6,939.76 2.79 6,216.36 2.90

租赁费 2,208.73 0.76 1,644.01 0.66 1,555.03 0.73

顾问费 7,409.44 2.57 5,814.74 2.34 3,871.24 1.81

差旅费 5,252.74 1.82 5,236.77 2.11 3,602.85 1.68

其他 21,499.14 7.44 19,517.11 7.85 18,377.54 8.58

合计 288,828.98 100 248,604.93 100 214,293.20 100

研发费用 职工薪酬 76,126.54 45.37 64,122.24 45.70 55,609.42 44.54

材料投入 49,739.27 29.65 41,085.69 29.28 38,696.34 30.99

折旧费和摊销费用 9,230.56 5.50 7,737.53 5.51 7,855.76 6.29

能源成本 8,476.24 5.05 6,842.74 4.88 7,627.46 6.11

实验费 4,365.65 2.60 4,731.31 3.37 4,178.95 3.35

试制费 2,733.61 1.63 2,541.56 1.81 2,272.30 1.82

其他 17,103.25 10.19 13,241.94 9.44 8,619.05 6.90

合计 167,775.13 100 140,303.01 100 124,859.28 100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32,360.37 -49.43 30,634.04 -44.56 28,435.58 -28.12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1,273.06 -1.94 1,526.62 -2.22 1,467.44 -1.45

减:资本化利息 -4,782.71 7.30 -3,328.70 4.84 -1,090.80 1.08

减:利息收入 -97,919.20 149.56 -61,400.24 89.32 -26,273.36 25.98

汇兑损失 2,428.49 -3.71 -36,869.63 53.64 -104,523.79 103.35

其他 1,167.91 -1.78 697.72 -1.02 851.26 -0.84

合计 -65,472.09 100 -68,740.19 100 -101,133.67 100

其中,财务费用方面,2022-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101,133.67万元、-68,740.19万元和-65,472.09万元。2022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69,827.4万元,主要是因本期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10.45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5.28亿元所致。2023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393.48万元,主要是本期因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人民币3.69亿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人民币10.45亿元;以及本期利息收入6.14亿元,同期上年同期利息收入2.63亿元。2024年财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3,268.10万元,同比基本持平,主要是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同时汇兑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1)汇兑损益

发行人产生汇兑损益的产生原因主要系发行人整个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发行人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发行人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发行人可能会使用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2022-2024年,美元兑人民币国家外汇管理局中间价分别为6.9646、7.0827和7.1884。由于发行人面临外汇风险敞口,因此,发行人可能会使用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

(2)利息支出

2022-2024年,发行人利息支出分别为28,435.58万元、30,634.04万元和32,360.37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有息负债项下产生的利息支出。2022-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23.74亿元、139.98亿元和145.40亿元。发行人利息支出和有息负债增减变动呈正相关关系。

(3)利息收入

2022-2024年,发行人利息收入分别为26,273.36万元、61,400.24万元和97,919.20万元,发行人利息收入主要系一般存款沉淀和续作大额存单存款所致。2023年,发行人利息收入较去年增加35,126.87万元,增幅133.70%,主要系发行人本期存款利率提高所致。2024年,发行人利息大幅增加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主营业务毛利率

2022-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42%、34.73%和35.62%。近三年发行人毛利率变动不大。

(五)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图表6-2-19 2022-2024年偿债能力分析表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流动比率 2.02 2.22 1.71

速动比率 1.69 1.88 1.4

资产负债率 43.58% 44.53% 42.90%

EBITDA(万元) 1,122,391.52 880,802.65 711,696.51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8.90 30.55 24.70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22-2024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71、2.22、2.02,速动比率分别为1.4、1.88、1.69。发行人2023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2024年度随略有回落,但基本保持在行业较高水平,说明发行人拥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和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率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90%、44.53%、43.58%,近年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基本保持稳定。

3、利息保障倍数

2022-2024年,发行人EBITDA分别为711,696.51万元、952,678.49万元和1,122,391.52万元,体现发行人强劲的经营获现能力;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4.70、30.55、38.90,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处于良好水平,体现发行人经营获现对利息支出的覆盖程度能力,具备一定偿债保障。

(六)发行人运营效率分析

图表6-2-20 2022-2024年运营效率分析表

单位:次/年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5.14 5.27 5.87

存货周转率 4.50 4.04 3.81

总资产周转率 0.65 0.62 0.59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2-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87次/年、5.27次/年和5.14次/年。近年来,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在稳定水平。

2、存货周转率

2022-2024年,发行人存货周转次数分别为3.81次/年、4.04次/年和4.50次/年,与发行人产品生产周期相符合。发行人存货为储备的原材料和产成品。近年来,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保持在稳定水平。

3、总资产周转率

2022-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9、0.62和0.65,近年来,发行人资产总额不断增长,发行人通过采取措施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效率,提高销售收入,从而提高总资产周转率。

(七)发行人现金流分析

1、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

图表6-2-21 2022-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3,917,793.90 3,256,394.40 2,996,132.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3,061,575.17 2,493,936.31 2,406,827.91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856,218.73 762,458.09 589,304.17

发行人经营现金流入和流出呈逐年增加趋势。从发行人经营净现金流看,2022-2024年,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589,304.17万元、762,458.09万元和856,218.7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与发行人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增长以及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情况相匹配,主要得益于发行人在资金回笼方面强大的优势以及优秀的营运资产管理水平,体现发行人强劲的经营获现能力和很高的利润质量。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1年增加2.16亿元,上涨3.81%,主要是因为材料、能源等采购价格上涨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低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2023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73,153.92万元,上涨29.38%,主要是因为收入增加,同时加快存货周转减少储备所致。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较2023年度增加93,760.64万元,增长12.30%,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本期收入增长所致。

2、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图表6-2-22 2022-2024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1,521,804.50 723,705.85 23,342.1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1,516,231.41 1,168,599.08 788,943.06

投资活动净现金流 5,573.09 -444,893.23 -765,600.92

2022-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765,600.92万元、-444,893.23万元和5,573.09万元。2022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79,333.09万元,主要系发行人2022年资本性支出增加以及存入将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折人民币47.43亿元所致。2023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0,707.69万元,增幅41.89%,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收支净额为流出人民币0.79亿元,去年同期该项目为流出净额人民币47.43亿元。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50,466.32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本息净流入人民币54.49亿元,去年同期该项目为净流出人民币0.79亿元。

3、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图表6-2-23 2022-2024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分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 1,303,306.60 1,750,873.60 1,486,987.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 1,639,124.04 1,978,908.02 1,610,576.38

其中:偿还债务 1,249,091.52 1,588,515.67 1,304,322.65

筹资活动净现金流 -335,817.44 -228,034.42 -123,588.39

2022-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123,588.39万元、-228,034.42万元和-335,817.44万元。2022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主要系发行人去年同期增发H股配售所得款净额折人民币35.79亿元所致;2023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04,446.03万元,减少84.51%,主要系发行人本期支付股利同比增加人民币6.52亿所致。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7,783.02万元,主要为本报告期现金流较为充足减少借款所致。

三、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发行人有息负债以银行贷款、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为主,未使用非标融资、信托贷款等非传统融资方式。

2022-2024年,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123.74亿元、139.98亿元和145.40亿元。2022年末,有息负债较2021年末增加18.26亿元,增幅17.31%,主要系发行人储备营运资金而增加借入款项。2023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较2022年末增长16.24亿元,增幅为13.12%,主要系发行人系经营规模增大以及融资结构变动所致。2024年末,有息负债较2023年末增长5.42亿元,增幅3.87%,变化不大。

(一)间接融资情况

1、间接融资借款期限结构

图表6-3-1 发行人2022-2024年末金融机构借款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短期借款 458,858.40 541,358.92 607,528.2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3,890.00 7,230.00 79,200.00

长期借款 721,292.00 851,310.00 300,700.00

合计 1,454,040.40 1,399,898.92 987,428.21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分别为987,428.21万元、1,399,898.92万元和1,454,040.40万元。近年来,银行借款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发行人经营规模增大储备营运资金而增加借入款项所致。

2、金融机构借款类型结构

图表6-3-2 发行人2022-2024年末金融机构借款类型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信用借款 1,454,040.40 1,399,898.92 987,428.21

保证借款 0.00 0.00 0.00

质押借款 0.00 0.00 0.00

抵押借款 0.00 0.00 0.00

合计 1,454,040.40 1,399,898.92 987,428.21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金融机构借款中均为信用借款。

3、发行人主要金融机构借款明细情况

图表6-3-3 发行人2024年末主要金融机构借款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借款主体 借款银行 贷款起始日 贷款到期日 年利率(%) 折合人民币金额

1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3/11 2025/3/10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50,000,000.00

2 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2024/4/2 2025/4/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00,000,000.00

3 发行人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2024/4/2 2025/4/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00,000,000.00

4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4/25 2025/4/24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7,500,000.00

5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5/31 2025/5/2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6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5/31 2025/5/2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27,500,000.00

7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6/20 2025/6/1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8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6/24 2025/6/23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9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6/27 2025/6/26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10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2/9/26 2025/9/25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44,000,000.00

11 发行人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10/27 2025/10/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85,000,000.00

12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2/11/22 2025/11/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344,000,000.00

13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 2025/12/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14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 2025/12/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15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 2025/12/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16 发行人本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5 2026/1/5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25,000,000.00

17 发行人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7 2026/1/5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9,500,000.00

18 发行人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7 2026/1/5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75,500,000.00

19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7 2026/1/12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50,000,000.00

20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7 2026/1/12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7,500,000.00

21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3/2/10 2026/2/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599,400,000.00

22 发行人本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3 2026/2/1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50,000,000.00

23 发行人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8 2026/2/24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42,500,000.00

24 发行人本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2/28 2026/2/24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0,000,000.00

25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3/20 2026/3/1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5,000,000.00

26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3/21 2026/3/1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44,800,000.00

27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3/4/11 2026/4/1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549,400,000.00

28 发行人本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23/7/3 2026/7/2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5,000,000.00

29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3/7/11 2026/7/1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394,000,000.00

30 发行人本部 国家开发银行 2023/7/31 2026/7/30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45,000,000.00

31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3/9/14 2026/9/14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544,000,000.00

32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10/10 2026/10/10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5,000,000.00

33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 2026/12/2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5,000,000.00

34 发行人本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 2026/12/21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5,000,000.00

35 发行人本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3 2026/12/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4,000,000.00

36 发行人本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2/2 2027/2/2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294,000,000.00

37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4/4/29 2027/4/29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340,000,000.00

38 发行人本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24/7/25 2027/7/25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544,000,000.00

39 发行人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1/3 2026-12-27 同期LPR下浮10%以下(含下浮10%) 194,000,000.00

合计 10,278,100,000.00

(二)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如下表:

图表6-3-4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债券种类 发行人 金额 发行日 期限 发行年利率 担保 状态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2009-8-24 365天 3.15%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009-11-18 365天 3.49%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2010-10-13 365天 3.44%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011-1-11 365天 4.19% 无 已兑付

中期票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11-5-4 5年 5.67%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2-2-21 366天 5.01%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2-6-26 365天 3.89%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2-9-11 365天 4.64%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3-3-12 365天 4.27%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13-7-22 365天 5.30% 无 已兑付

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4-5-20 365天 5.58%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5-5-8 90天 4.48%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6-3-8 270天 2.8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6-4-12 180天 3.0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6-5-12 270天 3.09% 无 已兑付

公司债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 2016-7-20 3年 3.0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6-8-17 270天 2.69%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8-11-22 270天 3.8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2019-2-27 270天 3.2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3-8 269天 3.26%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4-2 260天 3.17%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19-4-18 249天 3.2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1-13 180天 3.03% 无 已兑付

中期票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20-2-13 3年 3.19%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20-2-13 270天 2.84%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20-3-9 268天 2.6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20-3-18 270天 2.55% 无 已兑付

中期票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 2020-4-20 3年 2.7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0-8-3 177天 2.54%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4-19 90天 2.68%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6-7 180天 2.67%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21-7-13 177天 2.6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21-7-15 151天 2.60%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8-25 180天 2.47%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1-9-29 180天 2.52%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22-2-17 180天 2.3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3-1 176天 2.27%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300.00 2022-3-4 179天 2.2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4-7 173天 2.27%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22-4-24 177天 2.19%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7-15 163天 1.9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2022-8-24 175天 1.76%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8-30 177天 1.75%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9-23 179天 1.74%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2-11-4 171天 1.74% 无 已兑付

超短期融资券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24-5-14 173天 1.94% 无 已兑付

合计 - 1,874,300.00 - - - - -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益发展有限公司(占总股本14.97%)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曹德旺先生为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的最终投资者,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控股子公司

具体情况详见图表5-5-1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表及图表5-5-2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3、参股企业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图表5-5-3公司参股公司情况表。

4、其他关联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如下:

图表6-4-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村”) 受发行人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控制

环创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创德国”) 受发行人单一最大控股股东控制

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锋汽配”) 受发行人的董事控制

国汽(北京)智能网联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汽智联”) 发行人董事退任国汽智联董事未满12个月

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道大咖”) 受发行人的董事控制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垦玻璃”) 发行人于2023年9月出售的联营企业

注:发行人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于2023年9月出售金垦玻璃25%股权后不再持有该联营企业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在2024年1-9月期间,发行人董事兼财务总监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过去12个月内曾兼任金垦玻璃董事职务,因此,在该期间金垦玻璃仍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金垦玻璃于2024年10月起不再视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因此2024年度与金垦玻璃关联交易金额所属期间为2024年1-9月,且不再列示截至报告期末的往来余额。

(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

图表6-4-2发行人关联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垦玻璃 采购原材料 23,250.39 15,148.14

特耐王包装 采购原材料 12,885.34 8,592.05

北京福通 接受劳务 332.92 420.33

金垦玻璃 接受劳务 2.88 1.94

三锋汽配 购买水、电 33.05 20.03

国汽智联 接受劳务 37.67 36.37

2、关联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

图表6-4-3发行人关联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特耐王包装 提供劳务 363.85 305.29

特耐王包装 销售水、电 168.06 149.92

金垦玻璃 提供劳务 3.87 59.69

3、关联租赁情况

图表6-4-4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发行人角色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金垦玻璃 出租方 铁架 16.20 21.60

易道大咖 出租方 办公室 4.32 0.00

工业村 承租方 职工宿舍及食堂、培训中心心、厂房及人才公寓 2,633.59 17,597.61

环创德国 承租方 厂房及办公楼 2,178.00 2,114.48

三锋汽配 承租方 厂房、办公楼及宿舍 1,064.32 804.00

金垦玻璃 承租方 铁架 21.71 28.94

4、关联应收项目

图表6-4-5 发行人关联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北京福通 - 1,025.06

三锋汽配 150.00 150.00

特耐王包装 50.86 47.40

金垦玻璃 - 0.83

5、关联应付项目

图表6-4-6 发行人关联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 特耐王包装 1,373.81 1,231.99

应付账款 金垦玻璃 - 2,116.82

特耐王包装 1,721.01 943.22

其他应付款 北京福通 4,058.89 5,280.82

三锋汽配 0.18 0.20

租赁负债 环创德国 11,117.12 13,659.33

工业村 - 3,282.29

三锋汽配 1,393.67 1,564.03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8、关联方担保情况无。

五、发行人或有事项

(一)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仅为集团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没有为集团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余额,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担保情况无重大变化且无其他担保。

(二)承诺事项

1、资本性承诺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为469,856.62万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财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为215,896.01万元(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发行人资本性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2、信用证承诺事项

发行人为海关保证金以及购买进口设备委托银行开立若干信用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信用证项下尚未付款之金额约为28,582.3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等信用证项下尚未付款之金额约为25,205.67万元,发行人信用证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承诺事项无重大变化。

(三)关联交易产生原因、定价原则、结算方式和影响

发行人为加强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合法、合理、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的认定、关联方报备、关联交易需遵循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有原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接受关联方劳务,以及关联担保和资金拆出。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均为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具有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现金。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者取费原则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主要遵循下述原则:

①有国家定价或应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②如果没有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③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方法(指在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基础上加成不超过10.00%的合理利润)定价;

④如果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以成本加成方式定价的,采用协议价格。

关联交易双方根据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详见发行人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附注。

(四)未决诉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抵押、质押及其他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受限资产名称 受限方式 抵质押权人 账面金额

1 银行保函保证金及人防工程资金等 保证金 - 5,078.96

2 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抵押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887.82

(一)抵押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以账面价值人民币887.82万元(原值人民币3,685.88万元)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港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抵押物,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二)质押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质押借款;发行人已质押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356.76万元;发行人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的已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79,554.57元;发行人已背书或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249,683.36万元,均已终止确认。

(三)其他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以余额为5,078.96万元的其他货币资金存入银行作为发行人银行保函保证金及所属子公司的人防工程保证金。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发行人其他受限资产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事项之外,发行人无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发行人资产抵押和质押事项无重大变化。

七、投资衍生金融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投资衍生金融产品情况。

八、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无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九、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香港、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俄罗斯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与汽车玻璃相关的生产销售、服务业务,经营情况正常,除此外无其他海外投资。公司在海外投资子公司情况详见图表6-9-1所示:

图表6-9-1截至2024年末公司海外子公司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主营业务

1 福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201,468.09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2 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 美国 美元800.00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3 福耀集团韩国株式会社 韩国 韩元50,000.00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4 Fuyao Europe GmbH 德国 欧元2.50 100.00% 汽车玻璃物流服务

5 福耀日本株式会社 日本 日币30,010.00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6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美元100.00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销售

7 融德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10.00 100.00% 持有物业

8 Meadland Limited 香港 美元820.00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9 福耀玻璃配套北美有限公司 美国 美元6.00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加工和销售

10 福耀玻璃俄罗斯有限公司 俄罗斯 卢布533,257.42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1 福耀玻璃美国有限公司 美国 美元0.15 100.00% 汽车用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12 福耀玻璃伊利诺伊有限公司 美国 美元0.1 100.00% 浮法玻璃的生产和销售

13 福耀美国A资产公司 美国 美元0.08 100.00% 持有物业

14 福耀美国C资产公司 美国 美元0.08 100.00% 持有物业

15 FYSAM Auto Decorative Gmbh 德国 欧元2.50 100.00% 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汽车铝饰件

16 Fuyao Glass Eastern Europe Kft. 匈牙利 欧元0.8 100.00% 汽车玻璃加工、销售

17 FYSAM Auto Decorative de MexicoS.deR.L.deC.V. 墨西哥 墨西哥比索0.30 100.00% 组装、销售车窗饰条和行李架

18 FYSAM Auto Decorative Slovakias.r.o. 斯洛伐克 欧元0.50 100.00% 组装行李架和下水切

19 Fuyao Michigan Holding Company,LLC. 美国 —— 100.00% 持有长期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重大海外投资情况。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期超短期融资券之外,发行人暂无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计划。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第七章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在银行授信总额度为566.41亿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397.95亿元。主要银行授信情况如下:

图表7-2-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银行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担保方式

德意志银行 7,188.40 - 7,188.40 信用

光大银行 180,000.00 48,494.50 131,505.50 信用

国家开发银行 65,000.00 54,600.00 10,400.00 信用

花旗银行 143,768.00 - 143,768.00 信用

汇丰银行 100,637.60 - 100,637.60 信用

交通银行 340,000.00 57,382.20 282,617.80 信用

进出口银行 460,000.00 358,230.00 101,770.00 信用

摩根大通银行 60,000.00 - 60,000.00 信用

平安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信用

浦发银行 150,000.00 - 150,000.00 信用

三井住友银行 100,637.60 - 100,637.60 信用

兴业银行 663,000.00 - 663,000.00 信用

邮储银行 250,000.00 - 250,000.00 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 370,000.00 279,250.00 90,750.00 信用

中国建设银行 453,000.00 88,723.48 364,276.52 信用

中国民生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信用

中国农业银行 960,000.00 406,889.33 553,110.67 信用

中国银行 1,020,864.92 350,990.16 669,874.76 信用

中信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信用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40,000.00 40,000.00 - 信用

合计 5,664,096.52 1,684,559.68 3,979,536.84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银行授信总额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近三年是否有债务违约记录

公司近三年借款未有延迟支付债务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偿还情况

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发行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8.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09年11月18日发行2009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金额5.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发行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8.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5.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1年5月4日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中期票据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发行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发行2012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2年9月11日发行2012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发行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发行2013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发行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0.5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发行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发行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金额8.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债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发行2016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发行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发行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5.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发行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发行2019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发行2019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发行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中期票据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发行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发行2020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2.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发行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金额6.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中期票据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发行2020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发行2021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发行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发行2021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2.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发行2021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发行2021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发行2021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发行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发行2022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00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发行2022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2.9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发行2022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发行2022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发行2022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发行2022年度第七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发行2022年度第八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发行2022年度第九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发行2022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发行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3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发行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4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已到期并及时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发行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超短期融资券正常存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延迟支付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违约事项,发行人的资信情况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未发生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第八章发行人近一期经营、财务及资信等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情况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利润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表所示:

表8-1-1: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2,111,882.29 100.00 3,871,042.87 100.00 3,265,017.69 100.00 2,765,097.88 100.00

汽车玻璃 1,953,835.22 92.52 3,571,199.29 92.25 2,988,735.43 91.54 2,559,127.30 92.55

浮法玻璃 309,551.52 14.66 596,056.01 15.40 570,819.22 17.48 453,671.46 16.41

其他 225,508.84 10.68 400,414.33 10.34 327,613.73 10.03 256,810.46 9.29

减:集团内部抵消 -377,013.29 -17.85 -696,626.77 -18.00 -622,150.69 -19.06 -504,511.33 -18.25

主营业务成本 1,340,797.37 100.00 2,492,242.79 100.00 2,131,009.20 100.00 1,841,011.10 100.00

汽车玻璃 1,350,144.69 100.70 2,494,353.49 100.08 2,074,595.57 97.35 1,800,248.36 97.79

浮法玻璃 187,575.50 13.99 381,220.98 15.30 406,945.05 19.10 332,913.86 18.09

其他 172,301.79 12.85 301,437.98 12.10 263,073.28 12.35 205,048.23 11.14

减:集团内部抵消 -369,224.61 -27.54 -684,769.65 -27.48 -613,604.70 -28.79 -497,199.43 -27.01

主营业务毛利润 771,084.92 100.00 1,378,800.07 100.00 1,134,008.49 100.00 924,086.78 100.00

汽车玻璃 603,690.53 78.29 1,076,845.80 78.10 914,139.86 80.61 758,878.94 82.12

浮法玻璃 121,976.02 15.82 214,835.04 15.58 163,874.17 14.45 120,757.60 13.07

其他 53,207.05 6.90 98,976.36 7.18 64,540.45 5.69 51,762.23 5.60

减:集团内部抵消 -7,788.68 -1.01 -11,857.12 -0.86 -8,545.99 -0.75 -7,311.90 -0.79

毛利率 36.51% 35.62% 34.73% 33.42%

汽车玻璃 30.90% 30.15% 30.59% 29.65%

浮法玻璃 39.40% 36.04% 28.71% 26.62%

其他 23.59% 24.72% 19.70% 20.16%

注:集团内部抵消主要包含公司浮法玻璃、硅砂等内部抵消;其他主要包含玻璃深加工、硅砂等业务。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汽车玻璃和浮法玻璃销售收入。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765,097.88万元、3,265,017.69万元、3,871,042.87万元和2,111,882.29万元,总体保持持续增长。近年来,发行人坚持产业专营,加强营销力度,加强功能性产品开发,加强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落实节能降耗,提升管理效益,从而确保了国内外汽车玻璃的销售增长超过了汽车行业的增速,成本得到有效控制。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6.81%,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所致。

(二)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841,011.10万元、2,131,009.20万元、2,492,242.79万元和1,340,797.37万元,总体随收入规模扩大而持续增长。近年来,公司持续对现有浮法玻璃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与升级,并在美国、安徽、福建等地新建或扩建生产基地,同时依托规模化生产、工艺优化、智能制造及集中采购优势,原材料利用率与能源使用效率持续提升,成本控制能力不断增强。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17.1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三)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分析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务利润分别为924,086.78万元、1,134,008.49万元、1,378,800.07万元和771,084.92万元;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3.42%、34.73%、35.62%和36.51%。近年来,主营业务利润总体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深化市场拓展,积极提升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占比,同时依托智能制造与供应链优化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主营利润及毛利率稳健增长。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基础、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重要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基础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重要合并报表范围变动事项。

(二)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及指标

表8-2-1: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及指标(合并)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年末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30,837.94 1,878,456.40 -2.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8.95 768.26 2.69%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936,708.11 896,946.50 4.43%

其中:应收票据 107,864.29 81,239.79 32.77%

应收账款 828,843.82 815,706.71 1.61%

应收款项融资 212,065.00 192,146.56 10.37%

预付款项 42,182.36 30,545.53 38.10%

其他应收款 13,866.13 12,610.66 9.96%

存货 618,102.84 597,061.41 3.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7,121.96 31,773.07 16.83%

流动资产合计 3,691,673.29 3,640,308.38 1.4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072.82 3,010.48 2.07%

长期股权投资 42,102.50 44,149.48 -4.6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68.27 8,268.27 0.00%

固定资产 1,769,013.73 1,644,953.62 7.54%

在建工程 702,741.11 650,967.14 7.95%

使用权资产 67,382.97 53,212.71 26.63%

无形资产 159,520.30 160,076.75 -0.35%

商誉 15,370.72 15,370.72 0.00%

长期待摊费用 66,655.89 67,594.12 -1.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353.54 37,506.59 20.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79,481.85 2,685,109.87 7.24%

资产总计 6,571,155.14 6,325,418.25 3.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13,793.77 458,858.40 55.56%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21,614.07 580,309.50 7.12%

其中:应付票据 344,418.40 300,749.06 14.52%

应付账款 277,195.67 279,560.44 -0.85%

合同负债 74,681.45 80,731.26 -7.49%

应付职工薪酬 84,363.98 97,222.92 -13.23%

应交税费 59,521.03 60,075.44 -0.92%

其他应付款 208,544.93 222,613.44 -6.32%

其中:应付股利 11,439.85 -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6,666.05 285,005.53 67.25%

其他流动负债 55,078.14 14,076.89 291.27%

流动负债合计 2,294,263.41 1,798,893.38 27.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23,639.00 721,292.00 -41.27%

应付债券 0 0 0.00%

租赁负债 42,737.99 34,373.93 24.33%

长期应付款 4,705.16 5,385.51 -12.63%

预计负债 2,828.85 3,448.66 -17.97%

递延收益 81,381.25 81,935.18 -0.68%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383.73 70,477.12 38.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59,724.69 41,055.58 45.47%

非流动负债合计 712,400.66 957,967.96 -25.63%

负债合计 3,006,664.07 2,756,861.34 9.0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0,974.35 260,974.35 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970,075.09 970,075.09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8,898.28 33,980.63 -44.39%

盈余公积 441,806.84 441,806.84 0.00%

未分配利润 1,873,317.04 1,862,599.71 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5,071.61 3,569,436.62 -0.12%

少数股东权益 -580.54 -879.71 -34.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4,491.07 3,568,556.92 -0.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571,155.14 6,325,418.25 3.88%

利润表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营业总收入 2,144,739.17 1,833,973.02 16.94%

营业收入 2,144,739.17 1,833,973.02 16.94%

营业总成本 1,582,795.52 1,421,556.75 11.34%

营业成本 1,349,846.04 1,176,588.19 14.73%

税金及附加 16,386.92 13,410.80 22.19%

销售费用 62,533.57 52,052.37 20.14%

管理费用 153,264.63 134,439.39 14.00%

研发费用 88,284.75 78,410.88 12.59%

财务费用 -87,520.38 -33,344.88 162.47%

资产减值损失 298.15 -463.68 -164.30%

信用减值损失 -64.08 774.35 -108.28%

其他收益 17,249.85 22,015.08 -21.6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69 -164.19 -112.60%

投资收益 -2,227.70 -21,944.40 -89.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11.98 225.08 -682.89%

资产处置收益 1,226.58 766.41 60.04%

营业利润 578,447.14 413,399.85 39.92%

营业外收入 3,760.89 2,071.29 81.57%

营业外支出 2,775.96 2,935.39 -5.43%

利润总额 579,432.07 412,535.75 40.46%

所得税费用 98,661.73 62,352.05 58.23%

净利润 480,770.34 350,183.70 37.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0,471.17 349,860.57 37.33%

现金流量表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02,920.33 1,840,666.32 19.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7,472.75 1,508,140.09 10.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447.58 332,526.22 61.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30.25 407,406.44 -98.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6,125.86 797,474.07 -64.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895.61 -390,067.62 -28.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9,145.79 830,165.39 -12.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3,463.01 859,650.17 20.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317.22 -29,484.79 -932.12%

表8-2-2:发行人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及指标(母公司)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年末 变化率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13,302.49 1,755,811.02 -8.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0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53,451.85 105,565.49 45.36%

其中:应收票据 28,055.57 25,767.56 8.88%

应收账款 125,396.28 79,797.93 57.14%

应收款项融资 101,659.94 84,788.79 19.90%

预付款项 14,203.66 9,349.73 51.92%

其他应收款 1,920,078.32 1,657,741.02 15.82%

存货 54,112.87 54,468.64 -0.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562.15 2,695.94 32.13%

流动资产合计 3,860,371.27 3,670,420.62 5.18%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14,603.94 317,197.84 -0.82%

长期股权投资 1,149,803.53 1,091,013.03 5.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268.27 8,268.27 0.00%

固定资产 73,624.38 75,783.79 -2.85%

在建工程 4,649.00 5,770.83 -19.44%

使用权资产 20,929.71 10,456.79 100.15%

无形资产 10,091.76 7,999.81 26.15%

商誉 4,849.00 4,849.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271.36 2,994.56 -24.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 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89,090.95 1,524,333.93 4.25%

资产总计 5,449,462.22 5,194,754.54 4.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2,255.19 16,314.74 404.18%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24,617.85 265,795.87 22.13%

其中:应付票据 220,336.87 241,395.13 -8.72%

应付账款 104,280.98 24,400.74 327.37%

合同负债 4,965.00 8,516.94 -41.70%

应付职工薪酬 19,794.60 20,641.65 -4.10%

应交税费 353.97 6,820.68 -94.81%

其他应付款 1,555,660.95 1,456,528.70 6.81%

其中:应付股利 11,439.85 -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9,900.95 241,380.82 78.10%

其他流动负债 41,073.12 3,389.59 1111.74%

流动负债合计 2,458,621.64 2,019,389.00 21.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25,100.00 603,220.00 -46.11%

应付债券 0 0 0.00%

租赁负债 6,710.15 0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0 0 0

递延收益 1,972.44 5,922.75 -66.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021.71 21,344.27 50.02%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73.39 1,259.53 72.5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7,977.70 631,746.56 -41.75%

负债合计 2,826,599.34 2,651,135.56 6.6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60,974.35 260,974.35 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资本公积 968,039.12 968,039.12 0.00%

其他综合收益 1,002.15 1,002.15 0.00%

盈余公积 441,806.84 441,806.84 0.00%

未分配利润 951,040.42 871,796.53 9.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22,862.89 2,543,619.00 3.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49,462.22 5,194,754.54 4.90%

利润表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营业收入 355,394.15 324,371.46 9.56%

营业成本 327,379.71 298,412.14 9.71%

税金及附加 858.01 834.97 2.76%

销售费用 13,448.90 10,938.52 22.95%

管理费用 27,631.56 23,404.35 18.06%

研发费用 14,428.33 10,253.39 40.72%

财务费用 -9,266.89 -35,311.24 -73.76%

其中:利息费用 8,947.35 11,497.04 -22.18%

利息收入 43,861.73 36,728.87 19.42%

加:其他收益 584.51 1,821.10 -67.90%

投资收益 574,439.57 448,482.13 28.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1.50 405.22 -196.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 0%

信用减值损失 - 498.38 -

资产减值损失 -73.19 -52.85 38.49%

资产处置收益 38.16 -0.12 -31900.00%

营业利润 555,903.58 466,587.97 19.14%

营业外收入 153.73 266.80 -42.38%

营业外支出 54.47 98.87 -44.91%

利润总额 556,002.85 466,755.90 19.12%

所得税费用 7,005.12 746.57 838.31%

净利润 548,997.73 466,009.31 17.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997.73 466,009.31 17.81%

现金流量表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876.55 427,515.68 -4.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6,619.57 677,840.48 -28.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743.01 -250,324.80 -68.5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8,460.76 364,949.37 33.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9,332.53 40,179.95 122.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128.23 324,769.42 22.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212.44 285,000.00 -57.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2,246.50 484,930.02 20.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034.06 -199,930.02 130.10%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

表8-2-3:发行人2025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科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变化率 变化原因

应收票据 107,864.29 81,239.79 32.77% 应收票据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商业汇票结算量增所致。

预付款项 42,182.36 30,545.53 38.10%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预付的能源款增加所致。

资产合计 6,571,155.14 6,325,418.25 3.88%

短期借款 713,793.77 458,858.40 55.56% 短期借款增加主要为经营规模扩大融资需求增加以及融资结构变动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6,666.05 285,005.53 67.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为一年内将要到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并转入该项目列报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 55,078.14 14,076.89 291.27% 其他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发行人民币4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长期借款 423,639.00 721,292.00 -41.27% 长期借款减少主要为一年内将要到期偿还的长期借款增加,并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97,383.73 70,477.12 38.1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主要为计提海外子公司尚未分配利润的所得税以及固定资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负债 59,724.69 41,055.58 45.47% 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是本报告期新增的将于一年以后履约的货款。

负债合计 30,066,640.72 27,568,613.36 9.06%

其他综合收益 18,898.28 33,980.63 -44.39% 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主要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随着汇率变动相应变动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4,491.07 3,568,556.92 -0.11%

表8-2-4:发行人2025年1-6月合并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变化原因

一、营业总收入 2,144,739.17 1,833,973.02 16.94%

营业收入 2,144,739.17 1,833,973.02 16.94% 主要是发行人加大营销力度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所致。

二、营业总成本 1,582,795.52 1,421,556.75 11.34%

营业成本 1,349,846.04 1,176,588.19 14.73% 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62,533.57 52,052.37 20.14% 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153,264.63 134,439.39 14.00% 主要是因为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87,520.38 -33,344.88 -162.47% 主要是本报告期汇兑收益人民币6.02亿元,同期汇兑损失人民币0.14亿元所致。

研发费用 88,284.75 78,410.88 12.59% 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项目管理,持续研发创新,推动公司技术升级及产品附加值提升所致。

投资收益 -2,227.70 -21,944.40 89.85% 主要为去年同期太原金诺实业有限公司 终止履行北京福通剩余24%股权转让的相关约定,本公司保留并确认相应股权产生损失所致。

三、营业利润 5,784,471.44 4,133,998.53 39.92%

营业外收入 3,760.89 2,071.29 81.57% 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98,661.73 62,352.05 58.23% 主要为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对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四、净利润 4,807,703.41 3,501,836.99 37.33%

表8-2-5:发行人2025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科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变化率 变动原因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447.58 332,526.22 61.02% 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收入及利润增长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8,895.61 -390,067.62 28.50% 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为净流出人民币15.88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317.22 -29,484.79 -932.12% 主要为本报告期净融资同比减少人民币14.59亿元以及支付的股息同比增加人民币12.65亿元所致。

(四)发行人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金融衍生产品或投资理财产品出现重大亏损或浮亏,或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发行人2025年1-6月资信状况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评级变动情况

2023年至2025年6月末,发行未进行主体及债项评级,评级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发行人授信情况

表8-3-1:发行人2025年6月末银行授信及其余额一览表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未使用额度 担保方式

德意志银行 7,158.60 - 7,158.60 信用

光大银行 180,000.00 95,422.77 84,577.23 信用

广发银行 50,000.00 - 50,000.00 信用

国家开发银行 65,000.00 54,400.00 10,600.00 信用

汇丰银行 100,819.60 - 100,819.60 信用

交通银行 340,000.00 55,412.99 284,587.01 信用

进出口银行 540,000.00 385,330.34 154,669.66 信用

摩根大通银行 60,000.00 - 60,000.00 信用

平安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信用

浦发银行 150,000.00 - 150,000.00 信用

兴业银行 663,000.00 318,604.02 344,395.98 信用

邮储银行 250,000.00 - 250,000.00 信用

招商银行 60,000.00 14,150.37 45,849.63 信用

中国工商银行 370,000.00 109,250.00 260,750.00 信用

中国建设银行 472,500.00 84,878.83 387,621.17 信用

中国民生银行 100,000.00 3,395.34 96,604.66 信用

中国农业银行 960,000.00 386,990.34 573,009.66 信用

中国银行 1,190,806.50 275,552.96 915,253.54 信用

中信银行 100,000.00 - 100,000.00 信用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100,000.00 77,800.00 22,200.00 信用

合计 5,859,284.70 1,861,187.96 3,998,096.74

(三)发行人存续期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5亿元,均按照约定计划付息,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表8-3-2:发行人存量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发行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25福耀玻璃SCP002 2025-09-12 2026-06-09 50,000 1.75%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合计 50,000

(四)发行人债务违约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资信情况良好,近三年及一期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或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发行人2025年1-6月重大事项排查

除本募集说明书已披露事项外,2025年1-6月发行人未发生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九章 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十章 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或税务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企业中期票据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中期票据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指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依托凭证。

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有关的具体规定。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而书立转让书据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安排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过程及存续期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登记托管机构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披露下列有关信息,并且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机制

发行人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已制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由董事局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协调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李小溪

职务:董事局秘书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区二区

电话:0591-85383777

传真:0591-85363983

电子信箱:600660@fuyaogroup.com

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1个工作日,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如下文件: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需披露的文件。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的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上述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媒体上的时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四、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重大事项披露

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所称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名称变更;

(二)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公司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00%;

(十五)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公司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发行人在出现以下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履行上述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监事会或者其他有权决策机构就该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知道该重大事项发生时;

(四)收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重大事项的决定或通知时;

(五)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将在出现该情形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变化的,发行人将在进展或变化发生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五、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上述信息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二章 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如有)、受托管理人(如有)产生效力。

二、持有人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有)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张雯菲

联系方式:0591-8709051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

邮箱:zwfthb_fj@bank-of-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如有);

3、受托管理人(如有);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如有)或受托管理人(如有)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如有)、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zwfthb_fj@bank-of-china.com或寄送至张雯菲,0591-8709051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三章 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5、因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导致已行权和未行权的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的请求权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表决比例以享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单独计算。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方案的同意征集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有选择权等条款,可能导致存续期持有人对发行人及相关方享有不同请求权。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可以分别就仅涉及自身在该债务融资工具项下权益的事项进行单独表决,有效表决结果对持有相同请求权的持有人均具有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中与本息偿付相关的发行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 发行相关的机构

一、发行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曹晖

联系人:陈向明、汪昌华

电话:0591-85383777

传真:0591-85363983

邮编:350301

网址:www.fuyaogroup.com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管超

联系电话:010-66594381

传真:010-66595060

邮政编码:100818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荀雅梅

联系电话:010-66592749

传真:010-66595060

邮政编码:100818

四、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注册会计师:王笑、杨旭东、秦洁、范云飞、陆沁瑶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邮编:20002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注册会计师:谢枫、符俊

电话:010- 5815 3000

传真:010- 8518 8298

邮编:100738

五、发行人法律顾问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华润万象城三期TB#写字楼22层

负责人:林涵

经办律师:蒋浩、陈禄生

电话:0591-88065558

传真:0591-88068008

邮编:350025

六、登记、结算、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联系电话:021-63326662

传真号码:021-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号码: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八、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关系情况

公司不存在与上述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及查询地址

一、备查文件

1、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号);

2、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二、文件查询地址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单位名称: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曹晖

联系人:陈向明、汪昌华

电话:0591-85383777

传真:0591-85363983

邮编:350301

(二)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联系人:管超

联系电话:010-66594381

传真:010-66595060

邮政编码:100818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

(以下无正文)

附录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本附录为募集说明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倍)=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倍)=(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

EBIT=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EBITDA=EBIT+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总资产×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平均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平均余额=(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短期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短期融资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

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