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
本期发行利率方式: 固定利率
发行期限: 3年
担保情况: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信用评级机构名称: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企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公司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本公司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本募集说明书属于补充募集说明书,投资人可通过发行人在相关平台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相关链接详见“第十八章备查文件”。
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3
重要提示.......................................................................................................................6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6
二、发行条款提示................................................................................................6
第一章释义.................................................................................................................9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2
一、投资风险......................................................................................................12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12
第三章发行条款.........................................................................................................16
一、主要发行条款..............................................................................................16
二、发行安排......................................................................................................17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0
一、募集资金用途..............................................................................................20
二、关于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承诺..........................................................20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2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1
二、历史沿革......................................................................................................21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32
四、独立性..........................................................................................................34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5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43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50
八、发行人业务情况..........................................................................................56
九、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71
十、发行人其他经营重要事项..........................................................................71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71
十二、行业状况..................................................................................................73
十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76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79
一、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79
二、财务分析......................................................................................................93
三、有息债务....................................................................................................109
四、关联交易....................................................................................................114
五、或有事项....................................................................................................125
六、受限资产情况............................................................................................128
七、衍生产品情况............................................................................................128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29
九、海外投资....................................................................................................130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30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131
一、银行授信情况............................................................................................131
二、债务违约记录............................................................................................132
三、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的历史情况............132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33
第九章税项.............................................................................................................134
一、增值税........................................................................................................134
二、所得税........................................................................................................134
三、印花税........................................................................................................134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136
一、置换............................................................................................................136
二、同意征集机制............................................................................................136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140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140
二、信息披露安排............................................................................................140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145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46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46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46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46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49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1
六、其他............................................................................................................152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54
一、违约事件....................................................................................................154
二、违约责任....................................................................................................154
三、偿付风险....................................................................................................154
四、发行人义务................................................................................................154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155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55
七、处置措施....................................................................................................155
八、不可抗力....................................................................................................156
九、争议解决机制............................................................................................156
十、弃权............................................................................................................157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158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159
一、发行人........................................................................................................159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59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159
四、律师事务所................................................................................................160
五、会计师事务所............................................................................................160
六、托管人........................................................................................................160
七、技术支持机构............................................................................................160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162
一、备查文件....................................................................................................162
二、查询地址....................................................................................................162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行业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电子信息产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呈现出比较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近年来,电子信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指标波动幅度较大,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电子产业利润率等经营指标在波动中逐渐走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周期性波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也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因素。
2、短期负债压力较大风险
由于所处行业和自身经营的特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使用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对应的短期负债比重较大。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627,149.8万元、1,762,924.99万元及2,123,273.06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99.89%、99.88%、99.88%,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较高。202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分别为1,201,159.84万、1,265,083.57万元及1,366,781.7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4.30%、71.68%、70.82%。若公司未来不能合理管理现金流,一年内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将导致公司短期内偿债风险增加。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发行人未涉及MQ.7(重要事项)的情形,未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无。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若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发行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情形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以及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次注册发行不设置受托管理机制。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四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四)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注册额度 指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指 本期中期票据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的行为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及分销商组成的承销机构
主承销商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余额包销 指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兑付款项 指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与利息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为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集说明书》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签订的,明确发行方与主承销方之间在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即《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簿记管理人 指 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簿记建档 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定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
工作日 指 中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管理办法》 指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文件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节假日 指 中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近三年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电港有限 指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器材 指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亿安仓 指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信息 指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大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风投 指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坤润 指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亿科合融 指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联大商贸 指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中电发展 指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沁同立 指 上海同沁同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电器材 指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
中电创新 指 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亿安仓 指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器材国际 指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亿安仓 指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广东艾矽易 指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亿安仓 指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思尼克 指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弈安云 指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长沙亿安仓 指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思尔泰 指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香农芯创 指 香农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中期票据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不设担保,按期偿付完全取决于公司的信用。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政策、法规或行业、市场等不可控因素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负面影响,进而造成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支付。
二、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短期负债压力较大风险
由于所处行业和自身经营的特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使用以短期流动资金为主,对应的短期负债比重较大。2022-2024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1,627,149.8万元、1,762,924.99万元及2,123,273.06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95.94%、99.89%、99.89%,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较高。2022-2024年
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分别为1,111,022.86万元、1,265,083.57万元及1,366,781.77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51%、71.68%、64.30%。若公司未来不能合理管理现金流,一年内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将导致公司短期内偿债风险增加。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612,641.57万元、842,510.13万元、960,871.86万元,在总资产中占比分别为31.06%、37.11%、36.26%。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造成了一定规模的资金占用,存在一定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3、期间费用升高的风险
2022-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合计分别117,356.40万元108,326.16万元106,800.06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3%、3.17%、2.21%。若发行人期间费用占比不断升高,将会增加发行人的成本支出,降低发行人的利润水平及盈利能力。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在原材料采购及销售过程中,存在较多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业务额较大。虽然公司对防范汇率风险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由于发行人进出口贸易的需求较大,以及业务各环节多以外汇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5、存货占比较高及存货跌价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59,233.89万元、864,770.10万元、1,069,403.03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重为48.62%、38.09%、40.36%。发行人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且略有波动。由于发行人存货以购置成本计量,如出现市场大幅波动或已签订购销合同的客户违约情况,使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小于存货的成本,发行人可能面临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预付账款较多的风险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4,343.05万元、213,434.95万元、184,732.70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4.78%、9.40%、6.97%,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预付账款较多会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从而影响企业资金的周转,同时增加发行人资金成本,如若在发行人流动资金偏紧的情况下,不能及时收到货物又无法及时收回预付账款,可能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行业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电子信息产业与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呈现出比较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近年来,电子信息行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指标波动幅度较大,受到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电子产业利润率等经营指标在波动中逐渐走低。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周期性波动,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也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因素。
2、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由于该产业国内市场基本放开,政府并未对行业进行特殊监管,致使此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面临较大的国际市场竞争压力。
3、贸易保护风险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贸易争端多次发生。许多国家通过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安全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对多边贸易进行约束,以求保护本国产业、维持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容易受到发达国家在节能、安全、兼容、价格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贸易壁垒的限制,从而给公司出口带来影响。
4、突发事件引发的经营风险
发行人如遇突发事件,例如事故灾难、生产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公司管理层无法履行职责等事项,可能造成公司社会形象受到影响,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危害,公司决策机制及内外部融资渠道受到影响,可能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5、行业更新换代的风险
行业竞争的加剧增加了发行人技术与产品升级的压力和产品结构调整及业务整合的压力,同时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盈利空间。发行人需要根据市场形势不断加强产品更新换代、优化产业结构等措施,继续促进产业升级,依托公司技术领先的优势,增加产品附加值,使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如果产品更新不及时或产业调整方向判断有误,发行人可能会受到市场竞争的冲击,进而对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6、关联交易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相对于其整体交易规模而言较小,且发行人制定了专门的内控制度防范关联交易风险,过往关联交易基本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但不排除未来发行人进行的关联交易存在影响其业务和经营效益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的管理引起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共有10家并表子公司。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张,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同时下属子公司逐步增多,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日趋复杂,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管理、相关投资决策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投资决策水平,则可能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
2、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若发行人股东或董事长发生重大不利情况,导致无法履行管理职责,将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较大影响,发行人存在突发事件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外汇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将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外汇政策也将不断变化,汇率政策的波动将对公司未来进出口业务产生影响,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对中期票据的偿付产生不利影响。
2、国际形势不确定性的风险
发行人收入主要来自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业务涉及进出口,比较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贸易政策变动、汇兑波动等因素的影响。2021年以来,受疫情及国际冲突影响,电子元器件供需错配加大,电子元器件存在整体缺货情况。全球制造订单纷纷回流国内,以及半导体领域国产替代进程不断深化等,又进一步推动了本土电子元器件的需求增长。但随着国际形势变化,市场存在较大波动风险。
3、电子行业国家政策风险
就全球范围而言,公司所在的电子信息产业一直受到各国政府的关注和政策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了相关政策,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要求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从目前国家政策变化趋势看,电子信息产业将继续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并将在政策、资金、市场等方面获得进一步的支持。未来几年电子行业将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但不排除宏观政策调整将会对本公司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4、进出口政策风险
发行人电子信息产品的进出口,受到国家行业进出口政策的影响。若我国或者贸易对手国对电子信息产品贸易政策进行调整,将会对发行人的进出口贸易带来一定影响。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的债项为0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
注册金额 人民币贰拾亿元整(RMB2,000,000,000.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 人民币5亿元整(RMB500,000,000.00)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 3年
计息年度天数 闰年为366天,非闰年为365天
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
发行价格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人民币壹佰元
发行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采取固定利率方式
发行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实名制记账方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票面利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承销方式 主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主承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公告日期 【】年【】月【】日
发行日期 【】年【】月【】日
起息日 【】年【】月【】日
缴款日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年【】月【】日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
兑付价格 按面值(人民币壹佰元)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披露《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本金兑付工作。
兑付日期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本金和利息在发行人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引用自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主体评级AA+。本次引用已经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机构书面确认。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 无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即北金所)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中期票据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16【】日9:00至【】年【】月【】日16: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公司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得晚于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发行人发展计划,为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发行人本次注册中期票据20亿元,募集资金20亿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金融机构借款。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136.5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0亿元,长期借款0亿元,共计136.57亿元。
首期发行金额5亿元,拟用于偿还发行人本部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金融机构 借款金额 借款日期 还款日期 本期拟偿还金额
中电港 邮储银行 60,000 2024/12/24 2025/12/23 50,000
合计 50,000
二、关于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注册项下募集资金投向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用于长期投资,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股权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和发放委托贷款、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房地产投资、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并购或收购资产。
发行人承诺发行的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将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发行人将加强募集资金管控,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
第五章企业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注册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注册名称:Shenzhen CECport TechnologiesCo.,Ltd.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
注册资本:75,990.0097万元
实缴资本:75,990.0097万元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2014-09-28
法定代表人:刘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号:91440300311666571Q
联系人:田茂明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西区A座23层
电话:0755-82531616
传真:0755-82531616
邮政编码:518055
发行人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二、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及历史沿革情况
发行人是由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2014年9月,中电港有限设立
2014年9月4日,中国电子以《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14〕444号),批复同意中电器材出资设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铭鼎所[2014]验字第008号)。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15日,中电港有限已收到股东中电器材缴纳的注册资本8,000万元。2014年12月31日,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铭鼎所[2014]验字第009号)。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25日,中电港有限已收到股东中电器材第二期出资,中电港有限新增实收资本8,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25日,中电港有限实收资本16,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2014年9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电港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44030111140070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电港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电器材 16,000 100%
合计 16,000 100%
2.2016年9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年11月9日,中京民信分别出具《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项目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5)第182号)、《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项目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5)第102号),该等评估报告均已于2016年6月7日经中国电子备案。
2016年6月22日,中国电子以《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股权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中电资〔2016〕339号),批复同意中电港有限通过进场公开挂牌实施增资扩股(拟新增注册资本14,340万元)及其部分股权转让(对应注册资本2,954万元),引入外部投资者并实施员工持股。
2016年6月23日,中电器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中电港有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融资。
2016年8月30日,中电器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中电港有限
18.4625%股权(对应公司注册资本2,954万元)以9,736.180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
联大商贸。同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中电港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24,676.3720万元。其中,大联大商贸以2,463.5629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747.4558万元,中电创新以18,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5,461.2790万元,亿科合融以8,133.1626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467.6372万元。
同日,中电器材与大联大商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中电港有限与中电器材和亿科合融、大联大商贸及中电创新签订《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述增资事宜。
2016年9月13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增资凭证》,分别确认上述产权交易行为符合交易的程序性规定,及相关方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公开交易程序并已签订《增资协议》。
2016年9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5-00042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21日,中电港有限已收到大联大商贸、亿科合融、中电创新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74,038,446.80元,其中,大联大商贸以货币出资7,474,558.00元,亿科合融以货币出资11,951,098.80元,中电创新以货币出资54,612,790.00元。截至2016年9月21日,中电港有限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246,763,720.00元,实收资本234,038,446.80元。
2016年9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中电港有限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22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6]第5-00051号)和《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5-00005号)。经审验,中电港有限已收到亿科合融缴纳的第二期、第三期出资,中电港有限分两次新增实收资本7,571,851.20元、5,153,422.00元。截至2017年1月22日,中电港有限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246,763,720.00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1 中电器材 130,460,000 52.8684%
2 中电创新 54,612,790 22.1316%
3 大联大商贸 37,014,558 15.0000%
4 亿科合融 24,676,372 10.0000%
合计 246,763,720 100.0000%
3.2017年12月,第二次增资
2017年8月28日,中京民信出具《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项目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7)第258号)。2017年10月18日,中国电子对上述资产评估项目予以备案。
2017年10月23日,中国电子以《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电资〔2017〕557号),批复同意中电港有限实施增资扩股,增资金额为8亿元至12亿元。其中,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3.5亿元至7亿元;中电信息与中电器材按照公开挂牌确定的价格合计增资3.7亿元至4亿元;亿科合融按照公开挂牌确定的价格增资0.8亿元至1亿元。
2017年10月24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中电港有限通过在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增资,增资额度不低于3.5亿元,最终募集资金情况视市场征集情况而定。同意以评估值基础上增加2,165万元(评估基准日后收到的专项产业扶持基金)作为公开挂牌底价。同意中电器材、亿科合融按照公开挂牌确定的价格同步进行增资。同意中电信息视市场募集情况酌情是否参与增资,如确定增资则按照公开挂牌确定的价格参与。
2017年12月22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中电港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569,925,073元。其中,经公开挂牌交易,确定大基金以30,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0,790,338元,中电坤润以20,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3,860,225元,国风投以20,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53,860,225元;根据前述公开挂牌交易确定的价格,中电信息以40,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07,720,452元,亿科合融以10,000万元为对价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6,930,113元。
同日,中电港有限与中电器材、大联大商贸、亿科合融、中电创新和中电信息、大基金、中电坤润、国风投签订《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上述增资事宜。
2017年12月27日,中电港有限就本次增资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12月29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确认相关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已签订《增资协议》。
2017年12月31日,深圳铭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铭鼎所[2017]验字第006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12月28日,中电港有限已收到大基金、中电坤润、中电信息、国风投、亿科合融缴纳的出资额共计120,000万元,其中中电港有限新增实收资本323,161,353元,溢价出资额876,838,647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7年12月28日,中电港有限实收资本569,925,073.00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电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中电器材 130,460,000 22.8907%
2 中电信息 107,720,452 18.9008%
3 大基金 80,790,338 14.1756%
4 中电创新 54,612,790 9.5825%
5 国风投 53,860,225 9.4504%
6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04%
7 亿科合融 51,606,485 9.0550%
8 大联大商贸 37,014,558 6.4946%
合计 569,925,073 100.0000%
4.2018年5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8年5月18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大联大商贸将其持有的中电港有限1.694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65.8153万元)以3,766.67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同沁同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大联大商贸与同沁同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
2018年5月25日,中电港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电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中电器材 130,460,000 22.8907%
2 中电信息 107,720,452 18.9008%
3 大基金 80,790,338 14.1756%
4 中电创新 54,612,790 9.5825%
5 国风投 53,860,225 9.4504%
6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04%
7 亿科合融 51,606,485 9.0550%
8 大联大商贸 27,356,405 4.8000%
9 同沁同立 9,658,153 1.6946%
合计 569,925,073 100.0000%
5.2018年6月,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6月12日,中国电子出具《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中电资〔2018〕290号),批复同意中电信息将其全资企业中电器材持有的中电港有限22.8907%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电信息。
2018年6月15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中电器材持有的中电港有限22.8907%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3,046万元)无偿划转给中电信息。同日,中电器材与中电信息签订《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约定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宜。
2018年6月26日,中电港有限就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电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中电信息 238,180,452 41.7915%
2 大基金 80,790,338 14.1756%
3 中电创新 54,612,790 9.5825%
4 国风投 53,860,225 9.4504%
5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04%
6 亿科合融 51,606,485 9.0550%
7 大联大商贸 27,356,405 4.8000%
8 同沁同立 9,658,153 1.6946%
合计 569,925,073 100.0000%
6.2021年3月,中电创新退出暨第四次股权转让及股权分配
2021年1月19日、2021年3月3日,中京民信分别出具《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基金清算对其所持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涉及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021号)和《中电创新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基金清算所涉及股权非现金分配项目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报告》(京信估报字(2021)第004号)。
2021年2月5日,中电创新2021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决议同意项目部分退出后,对其合伙人中国电子进行项目股权分配。
2021年3月11日,中电港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中电创新将其持有的中电港有限3.841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189.4128万元)以10,393.409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电发展,中电创新将其持有的中电港有限剩余5.74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271.8662万元)分配至其有限合伙人中国电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日,中电创新与中电发展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同日,中电创新与中国电子签订《股权分配/转让合同》,约定上述股权分配事宜,且中国电子无需向中电创新支付对价。
同日,中电港有限就本次中电创新退出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3月12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本次中电创新退出完成后,中电港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中电信息 238,180,452 41.7915%
2 大基金 80,790,338 14.1756%
3 国风投 53,860,225 9.4504%
4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04%
5 亿科合融 51,606,485 9.0550%
6 中国电子 32,718,662 5.7409%
7 大联大商贸 27,356,405 4.8000%
8 中电发展 21,894,128 3.8416%
9 同沁同立 9,658,153 1.6946%
合计 569,925,073 100.0000%
2021年3月,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信永中和出具《审计报告》(XYZH/2020SZAA40070);2021年1月19日,中京民信出具《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改涉及的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21)第023号),该评估报告已于2021年1月29日经中国电子备案。
2021年2月23日,中国电子以《关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21〕80号),批复同意中电港有限以202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中电港有限召开2021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现有9名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中电港有限截至2020年8月31日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1,729,991,584.77元按3.0355: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569,925,073元。
2021年3月26日,中电港有限的所有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21年3月26日,中电港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股份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
2021年3月31日,信永中和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1SZAA40166),经审验,截至2021年3月26日,中电港收到的与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股本相关的资产总额为6,804,298,131.31元,负债总额为5,074,306,546.54元,净资产为1,729,991,584.77元。该净资产折合股本为569,925,073.00元,其余部分1,160,066,511.77元计入资本公积,合计1,729,991,584.77元。
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1666571Q)。
发行人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电信息 238,180,452 41.7915%
2 大基金 80,790,338 14.1756%
3 国风投 53,860,225 9.4504%
4 中电坤润 53,860,225 9.4504%
5 亿科合融 51,606,485 9.0550%
6 中国电子 32,718,662 5.7409%
7 大联大商贸 27,356,405 4.8000%
8 中电发展 21,894,128 3.8416%
9 同沁同立 9,658,153 1.6946%
合计 569,925,073 100.0000%
2023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4号)批准,中电港于2023年4月10日以每股11.88元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18,997.5024万股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经深交所《关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275号)批准,深交所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证券简称为“中电港”,证券代码为“00128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90.0097万元,控股股东为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1.34%,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设立初期收购了中电器材旗下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的资产、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背景及概况
中电器材为中电港有限的创始股东,其成立于1987年7月,曾主要从事物业经营、进出口贸易及代理、电子元器件分销等业务,其子公司器材深圳为中电器材旗下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平台。
为实现轻资产运营,更好地服务大力发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家战略,中电器材拟新设一家“前台统一交易体验,后台开放的集商户、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一站式垂直服务的电商平台”。为实现上述目的,2014年8月7日,中电器材向中电信息提交《关于在深圳市投资设立电商平台公司的请示》(器材财[2014]49号),拟投资设立中电港有限。2014年9月4日,中国电子作出《关于同意设立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14]444号),同意中电器材投资设立中电港有限,并要求中电器材立即启动有关业务及企业向中电港有限的注入及整合工作(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本次重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将中电器材当时的全资子公司器材深圳(于2018年12月变更为中电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与电子元器件分销有关的资产、业务注入中电港有限;(2)将中电器材当时的下属子公司器材国际、广东亿安仓、香港亿安仓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中电港有限。
2、器材深圳的资产、业务注入情况
中电港有限于2014年9月设立后,器材深圳逐步将其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的资产、业务、人员注入中电港有限,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具体内容
资产 注入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78台办公电子设备、371台电脑)、存货(91,049,754片集成电路)、商标(32项)、专利(4项)及软件著作权(4项); 收购价格:固定资产及存货合计作价12,36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按照2015年7月30日折旧后的账面净值作价,存货按照购入时的账面原值作价,商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无偿转让。
业务 中电港有限成立后,器材深圳即着手将与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有关的主要 客户及供应商均平移至中电港有限,但出于部分客户或供应商政策(如需要合作方成立满一定年限)等要求,少量业务仍需使用器材深圳(含其子公司)的平台。前述相关业务的支持及维护均由中电港有限完成,器材深圳(含其子公司)仅保留0.3%的毛利作为运营费用。2018年12月,器材深圳原有全部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均已转移至中电港有限。
人员 本次重组前,器材深圳及其子公司拥有员工约600人;本次重组后,器材深圳所有员工整合进中电港有限,并与中电港有限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员工工龄连续计算。
3、器材深圳的过渡期安排
器材深圳除经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外,还从事物业经营业务。本次重组过程中,器材深圳全部员工均整合进中电港有限,为确保本次重组后器材深圳的平稳运行,并保障相关业务顺利切换,2015年10月30日,中电器材与中电港有限签订了《企业托管协议》,由中电港有限全面负责器材深圳及其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综合在管物业面积、人员投入及在建工程情况因素,双方协商确定托管费用为500万元/年。
截至2018年12月,器材深圳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遗留客户已全部平移至中电港有限。自2019年起,器材深圳不再由中电港有限托管,改为中电信息直接管理。2019年2月26日,中电信息作出《关于解除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与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关系的决定》(中电信息资[2019]19号),终止《企业托管协议》。
4、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广东亿安仓的股权收购情况
本次重组前,器材国际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境外采购平台,香港亿安仓为境外销售平台,广东亿安仓为项目公司(主要建设项目为虎门仓库,拟打造为电子元器件供应链业务平台)。本次重组前,器材国际、香港亿安仓、广东亿安仓均为中电器材旗下、由器材深圳管理的全资子公司。出于业务整合的需要,根据中国电子作出的《关于协议转让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所属相关全资企业的批复》(中电资[2015]356号),中电港有限于2015年8月收购了上述公司100%的股权。
5、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器材深圳及其下属企业不再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90.0097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75,990.0097万元。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电信息,持股比例为31.34%。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图表 5-1: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图表 5-2: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股本结构
普通股股东总数 69,016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1.34% 238,180,452 238,180,452 不适用 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37% 78,837,341 0 不适用 0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6.92% 52,562,225 0 不适用 0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6.92% 52,558,225 0 不适用 0
共青城亿科合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6.79% 51,606,485 51,606,485 不适用 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31% 32,718,662 32,718,662 不适用 0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81% 21,366,128 0 不适用 0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 17,035,200 0 不适用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33% 2,473,098 0 不适用 0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22% 1,700,486 0 不适用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东名称 截至2025年3月末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78,837,341 人民币普通股 78,837,341
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562,225 人民币普通股 52,562,225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52,558,225 人民币普通股 52,558,225
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66,128 人民币普通股 21,366,128
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 17,03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035,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73,098 人民币普通股 2,473,098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00,486 人民币普通股 1,700,486
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46,500 人民币普通股 946,500
李涛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陈海林 8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825,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中电坤润一期(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电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管理人均为中电鑫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李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00,000股,合计持有900,000股。
(一)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5月24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昭平。
主营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
(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
四、独立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由中电港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承继了中电港有限的全部资产,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变更登记。公司资产权属清晰、完整,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屋以及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
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生产经营、办公场所与股东单位及关联方分开,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拥有完整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研发设计、采购、销售和服务体系,在各项业务环节均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公司经营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
图表 5-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67,170,000.0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67,202,575.00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96,909,300.00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 电子元器件销售 0.00% 100.00% 投资设立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广东珠海 广东珠海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广东东莞 广东东莞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50,000,000.00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电子元器件销售 100.00% 0.00% 投资设立
说明: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币为:100万港元+987.1万美元,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币为100万港元+987.1万美元,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币为1450万美元。
(二)重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广东亿安仓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8日,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路6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单登记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报关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广东亿安仓总资产为169,251万元,净资产为11,246万元;2024年度广东亿安仓实现营业收入为235,326万元,净利润507万元。
2、深圳亿安仓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29号前海易港中心W6号仓库辅助楼508-529,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住房租赁;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4年末,深圳亿安仓总资产为278,332万元,净资产为19,419万元;2024年度深圳亿安仓实现营业收入为1,215,818万元,净利润9,097万元。
3、器材国际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注册地址位于Room 9,3/F.,Sun Ling Plaza, 30 On Kui Street, Fanling,N.T.,HONG KONG,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元(普通股)+987.1万美元(A类普通股)。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截至2024年末,器材国际总资产为1,042,666万元,净资产为50,779万元;2024年度器材国际实现营业收入为2,878,662万元,净利润639万元。
4、香港亿安仓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1日,注册地址位于 G03, China Resources Logistics Fanling Warehouse, 39 On Lok Mun ST,On Lok Tsuen,
Fanling,N.T.,HONG KONG,注册资本为100万港元(普通股)+987.1万美元(A类普通股)。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境外非授权分销业务。
截至2024年末,香港亿安仓总资产为355,889万元,净资产为19,620万元;2024年度香港亿安仓实现营业收入为820,515万元,净利润-21万元。
(三)发行人的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分公司
发行人的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其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广东艾矽易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3日,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横琴新区福临道55号906办公-1,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徐各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广东艾矽易总资产为5,959万元、负债总额为12,678万元,净资产为-6,720万元;2024年度广东艾矽易实现营业收入为34,62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4万元,净利润97万元。
(2)、南京亿安仓
南京亿安仓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9日,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乐园路7号1202室(江宁开发区),注册资本为1,45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聪。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南京亿安仓总资产为14,543万元、负债总额为4,330万元,净资产为325万元;2024年度南京亿安仓实现营业收入为10,57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33万元,净利润325万元。
(3)、深圳思尼克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24,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沈宇。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深圳思尼克总资产为109,783万元、负债总额为104,713万元,净资产为5,070万元;2024年度深圳思尼克实现营业收入为202,37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1万元,净利润28万元。
(4)、湖南弈安云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11日,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月湖街道滨河北路280号兴旺科技园A栋1201、1202、1203、1205号房,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建胜。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技术、软件的开发;集成电路技术开发、设计;信息科技技术咨询;信息科技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研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仪器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电子产品及配件、计算机、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通用和专用仪器仪表的元件、器件、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电子产品零部件、太阳能产品、仪器仪表零配件、电子产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湖南弈安云总资产为65,094万元,负债总额为54,836万元,净资产为158万元;2024年度湖南弈安云实现营业收入为113,410万元,利润总额67万元,净利润158万元。
(5)、长沙亿安仓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1日,注册地址位于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区块黄花镇黄花综合保税区12号标准仓库,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聪。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单登记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销售;装卸搬运;企业管理咨询;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长沙亿安仓总资产为1,353万元、负债总额为833万元,净资产为520万元;2024年度长沙亿安仓实现营业收入为1,20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08万元,净利润197万元。
(6)、深圳思尔泰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2月15日,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投资创业发展中心23,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柏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深圳思尔泰总资产为307,823万元、负债总额为295,428万元,净资产为12,394万元;2024年度深圳思尔泰实现营业收入为1,042,305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603万元,净利润2,134万元。
2、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基本情况
序号 持股公司名称 入股时间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大股东及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589.0900万元 3.47% 深蕾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8.91% 电子元器件技术分销和芯片设计
2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654.0009万元 0.76% 中电光谷(深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22% 从事导航定位芯片、算法及产品的自主设计、研发、销售及相关业务
3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7,600万元 3.28%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2.79%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
3、发行人的分公司基本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住所
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15楼A座
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7年2月24日 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6层办公B-621
3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2021年9月15日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2028号星耀城3幢801-1室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关联方情况
无。
六、公司内部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高效、平稳、有序、规范运作,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召开了19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决议合法有效。
2、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现任董事有9名,6名为非独立董事,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经召开了30次董事会,历次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召集程序。董事认真履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监事会制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设主席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共召开了18次监事会监事会,历次监事会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会议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认真履行义务,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4、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选聘、任期、职责、工作条件等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独立董事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均能够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履行职权,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公平和公允,协助公司审慎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发展战略,以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起到良好的作用。
5、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公司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培训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券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内部组织架构和职能分工
为确保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进行,公司制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本部共设有十六个职能部门:创新平台、销售平台、产品平台、数建平台、仓储平台、财务中心、运营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行政中心、信息中心、合规中心、规划合作部、业务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内审部、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五5-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创新平台
主要职责为应用创新规划与策略、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与转化、技术创新技术资源管理、产线运营管理及创新协同、销售管理等。
(2)销售平台
主要职责为销售策略与规划、客户关系管理、销售业务管理、应收管理、销售投入产出管理等。
(3)产品平台
主要职责为市场策略、产品线规划、供应商管理、价格管理、库存管理、方案池管理、产品线投入产出管理等。
(4)数建平台
主要职责为数字化发展规划和制度制定、数字化治理、架构标准化制定、产品开发及优化、数字化产品管理、数据管理等。
(5)仓储平台
主要职责为供应链协同配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仓储服务业务开拓、仓储物流、关务管理、供应链安全管理、仓储系统建设及运营等。
(6)财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财务报告、税务管理、资金规划、资金结算、融资管理、汇率风险管理等。
(7)运营中心
主要职责为销售订单管理、出货管理、价格管理、采购订单管理、POS管理、返款管理、对账管理、接口管理等。
(8)人力资源中心
主要职责为人力资源规划、组织与职位管理、招聘与配置、干部管理、人才发展与培养、薪酬福利管理、绩效管理和员工关系管理等。
(9)行政中心
主要职责为文印资质、档案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会务外事、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办公环境秩序等。
(10)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为系统平台建设、优化及运营、应用系统与基础设施运维、信息安全管理及技术保障等。
(11)合规中心
主要职责为内控体系建设、法律审核管理、纠纷处理、知识产权管理、法律宣传与培训、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
(12)规划合作部
主要职责为行业研究、内外部分析、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线管理、外部合作拓展等。
(13)业务管理部
主要职责为客户管理、产品管理、信用管理、Asset管理、系统工具优化等。
(14)纪检监察部
主要职责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宣传教育等。
(15)审计部
主要职责为审计计划制定、业务审计、上市审计、内控审计、专项审计等。
(16)董事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法人治理机制建设、“三会”管理、决策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外部机构关系管理、法定信息披露、员工持股事务等。
(三)主要内控制度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目前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主要业务环节。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合理、合法、有序、高效地进行,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效益水平的不断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1、财务会计类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财务运作行为,公司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管理制度》、《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财务会计类管理制度,对公司各个部门实行全面的财务管理。
2、对外担保制度
公司已制定《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担保事项的适用范围、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细化了担保前调查与评估、担保中监督管理及担保后风险处置的要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担保管理闭环机制。公司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有效防控对外担保风险,确保担保行为依法合规、审慎可控。
3、投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类投资行为,提升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效益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已建立健全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主要包括《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对股权投资、经营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制度化管理。相关制度对投资事项的范围、权限、程序、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覆盖投资决策、实施、监督和后评价等关键环节,为公司投资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撑和风险保障。通过上述制度的执行,公司投资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流程化、可控化,确保投资活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推动资源合理配置和资本高效使用。
4、融资管理制度
为提高融资管理水平、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明确了融资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审批流程及风险监控机制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活动,包括银行借款、债券发行、票据业务等。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融资业务的统筹管理,围绕年度融资预算编制、融资方案审批、资金用途审核、融资资料归档及风险预警等方面建立操作规范,确保各项融资活动合规有序开展,为公司稳健运营提供财务支持。
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同时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得以顺利的开展,公司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遵循诚实信用、关联方董事表决回避等基本原则,在定价原则和方法上,遵循商业原则,交易双方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同时对交易价格管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关联交易回避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为了推进现代内部审计建设,更好地发挥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职能,独立监督和评价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活动、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公司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来加强企业对经营行为的监督约束,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职责,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对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7、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推动信息披露规范化,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涵盖日常披露、临时披露、定期报告编制与报送、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管理等方面内容,明确各类信息的披露职责与审批流程。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坚持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并建立了信息披露差错追责机制和保密管理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抵御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突发性风险,发行人设立了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包括突发事件适用范围、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突发事件信息披露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预案涉及的突发事件为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预案适用于发行人、发行人各职能部门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治理和正常生产经营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9、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管理效率,满足经营需要,实现支出效益最大化,规范采购行为,避免或减少采购舞弊等带来的相关风险,中电港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管理原则与分工、采购需求申请、采购审批、采购方式、成本管理、合同管理、采购验收及付款等管理内容,以确保公司采购事项合理,采购执行高效。
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根据领导班子管理相关制度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治理机制的运行。
10、存货管理办法
为强化公司存货管理,减少存货资金占用,提高运营效率和质量,防范经营风险,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货管理办法》,对存货管理职责分工、存货目标管理、存货日常管理、积压存货处置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存货管理起到了规范和约束作用,有效提升了库存管理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
11、客户管理办法
为规范客户管理工作,提高业务风险管控能力,坚持开展主责主业,推进业务合规有序经营,现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制度》。明确了客户准入标准、资料审核流程、档案建立与动态更新机制,规范了客户在交易全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制度规定客户信息需经系统登记和审核,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关系维护与交易跟进,确保业务开展合规有序。公司同时建立客户分级、黑白灰名单及信用管理机制,提升客户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12、资金运营内控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等资金运营相关制度,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管理,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与资金运营内控制度,以达到有效监控现金流动、保障资金安全性的目的。
13、资金管理模式
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资金管理机制,包括授权控制、实物控制、职责划分、人员控制及监督控制等方面构成的完整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外部监管要求,发行人制定了《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公司由资金服务部牵头组织月度资金计划编制,统筹协调融资安排与资金调配;通过分级审批、额度管控、职能分离等措施强化风险控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高效。资金在母子公司之间按合同执行集中调拨管理,并逐步推进境内外资金协同管理与集中监督。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场景对银行理财、汇票、现金、支票、信用证等业务制定专项规范,提升资金运营效率与管理透明度,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支持。
14、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降低流动性风险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中建立了以资金计划为基础、调拨机制为支撑的动态资金管理体系,确保短期资金需求得到有效响应,维护公司经营稳定。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任职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选举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构成情况如下:
图表 5-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期 任职终止期 持有发行人股权/债权的情况
1 朱颖涛 董事长、董事 2024年05月1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2 刘迅 董事、总经理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3 李俊 董事 2023年10月09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4 杨红 董事 2023年10月09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5 曹蓓 董事 2023年10月09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6 蔡靖 董事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7 蔡元庆 独立董事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8 王明江 独立董事 2022年06月0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9 李文智 独立董事 2024年05月1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0 钟麟 监事会主席、监事 2024年05月1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1 王炜 监事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2 唐艳丽 职工监事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3 肇敏 副总经理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4 张文学 副总经理 2021年03月26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5 张文忠 副总经理 2025年4月2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6 王宏 副总经理 2025年4月2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7 田茂明 财务总监 2024年05月1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8 刘同刚 董事会秘书 2024年05月17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19 潘春娟 总法律顾问 2024年10月30日 2027年05月17日 无
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均为三年,若无重新任命则默认连任。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介绍
朱颖涛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2年7月至2023年11月,历任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业务九部业务员、特种装备事业部职员、拉美地区部总经理助理,防务系统事业部合同部副总经理、防务系统事业部副总经理,拉美地区部总经理;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拉美地区部总经理、拉美南地区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长、董事。
刘迅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与工程专业学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93年7月至2011年12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市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总经理。刘迅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俊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1991年7月至2023年11月,历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秘书、党办干事、团委书记、董事会秘书、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公司办公室副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董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部门正职级)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李俊女士目前担任深圳市京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电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与公职律师委员会委员。
杨红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2006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深圳市深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资金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中电港董事。杨红女士目前还担任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曹蓓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法学专业,文学及法学双学士,社会保障学专业管理学硕士。2002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计划管理部贸易管理岗、业务四部业务助理、业务三部业务助理、业务三部业务经理、业务中心高级经理、业务中心贸易管理专家、业务中心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期间曾挂职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10月至今,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电港董事。
蔡靖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通信工程专业学士、信号与信息处理专业硕士、工商管理专业硕士。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任伟创力(中国)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华瑞赛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统专家;2014年9月至2016年4月,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攻读全职MBA;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监;2020年1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高级经理;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2024年5月,任深圳鸿芯微纳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2025年4月,任芯迈半导体技术(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蔡靖先生目前还担任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微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苏州华太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芯迈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蔡元庆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专业学士、法学专业硕士、法学专业博士。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任日本广岛大学客座研究员;2001年4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公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7月至2023年8月,任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蔡元庆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市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珠海市国际仲裁院(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江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半导体物理与半导体器件物理专业学士和硕士、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1993年4月至1995年8月,任东南大学国家专用集成电路系统工程研究中心教师;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于复旦大学攻读微电子技术专业博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0年6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晶门科技(深圳)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深圳市巴丁微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11月深圳芯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9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教授;2022年6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
李文智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专业学士,工商管理硕士。1990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江西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任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08年10月至2009年11月,任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2009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2013年1月至2023年11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执行合伙人;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任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9月,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2024年5月至今,任中电港独立董事。
2、监事介绍
钟麟先生,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学士、公共管理硕士。2000年7月至2009年8月,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中资机构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9年8月至2013年11月,历任国家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境外审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13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稽查部反贪调查专家;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任华南城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监督执纪中心副主任(部门正职级)兼审计部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中电港纪委书记;2024年5月至今,任中电港监事会主席、监事。
王炜先生,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Antra,Inc.研发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任Quintiles IMS Holdings,Inc.系统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任中电鑫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中电鑫泽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监事。
唐艳丽女士,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学士。2009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器材深圳行政专员;2014年9月至2020年9月,历任中电港有限CBSC中级采购专员、高级行政专员、高级党务专员、团委书记、第二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中电港有限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职工代表监事、党群部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刘迅先生,简历同“董事刘迅先生”
肇敏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贸易专业学士。2001年7月至2014年9月,历任器材深圳产品部经理助理、商务部经理、运营总监、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管理者代表;2015年5月至2021年4月,历任广东亿安仓经理、执行董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中电港副总经理。
张文学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士、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方向硕士。2001年11月至2014年9月,历任器材深圳人力资源经理、内控主任、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14年9月至2019年11月,任中电港有限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8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中电信息综合开发部总经理;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任中电港有限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1年3月至2024年5月任中电港总法律顾问;2021年3月至今,担任中电港副总经理。
张文忠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7月至2010年6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产品推广工程师、产品经理、客户经理、深圳办事处经理、运营总监等职务;2010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12月至2025年4月,历任中电港集团产品部总经理、产品平台副总经理、新兴产品一中心总经理、产品平台总经理(三、四中心);2025年4月至今,任中电港副总经理。
王宏先生,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历任深圳粤海电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采购工程师,北京上茂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0年8月至2018年8月,任安富利(中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北区销售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移柯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5年4月,历任中电港销售北区华北区总经理、销售北区总经理、销售平台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中电港副总经理。
田茂明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山东匡山经贸有限公司会计;2004年11月至2011年5月,历任中国电子器材淄博分公司主管会计、山东分公司主管会计、总公司主管会计、华北公司财务资产部经理;2011年5月至2019年5月,历任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2年1月,任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任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任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HK00798)首席财务官(CFO),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任武汉零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任烟台中电智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中电港财务总监,2024年8月至今,任思尼克监事。
刘同刚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士、企业管理专业硕士。2011年7月至2022年12月,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主管、经理,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任液流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至今,任中电港董事会秘书。
潘春娟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学士、国际法学专业硕士。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助理业务经理、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副处级等职务;2011年3月至2024年10月,历任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规划发展处副处长、处长,发展计划部副部长,法律事务部副部长、部长,法律合规部二级技术经理等职务;2024年10月至今,任中电港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无在政府机构兼职情况,发行人监事及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发行人员工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共1,147人,具体结构参见下表:
图表 5-6:截至2024年末公司人员结构情况表
单位:人
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884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26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147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 1,147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0
销售人员 740
技术人员 255
财务人员 46
行政人员 106
合计 1,14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
博士 2
硕士 99
本科 739
大专及以下 307
合计 1,147
八、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二)发行人收入和盈利状况分析
中电港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三十余年产业上下游资源积累、技术沉淀、应用创新,已发展成为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其中,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营业收入占比在99%以上,是公司的主营业务。
图表 5-7:2022-2024年各板块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分销 4,320,444.52 99.77 3,439,012.33 99.67 4,853,491.82 99.79
其他 9,854.72 0.23 11,358.17 0.33 10,398.74 0.21
合计 4,330,299.24 100 3,450,370.50 100 4,863,890.56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330,299.24万元、3,450,370.50万元和4,863,890.56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2年减少879,928.74万元,减幅为20.32%,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有明显下滑。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加1,413,520.06万元,增幅为40.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显著增加。
图表 5-8:2022-2024年各板块业务成本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分销 4,165,478.21 99.84 3,302,942.07 99.78 4,711,359.07 99.88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 6,569.43 0.16 7,148.30 0.22 5,425.98 0.12
合计 4,172,047.64 100 3,310,090.37 100 4,716,785.05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4,172,047.64万元、3,310,090.37万元和4,716,785.05万元。2023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2年减少861,957.27万元,减幅为20.66%,减少的原因为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下降,对应的营业成本减少。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增加了1,406,694.68万元,增幅为42.50%,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显著增加,对应的营业成本增加。
图表 5-9:2022-2024年各板块毛利润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分销 154,966.31 97.92 136,070.26 97.00 142,132.75 96.62
其他 3,285.29 2.08 4,209.87 3.00 4,972.76 3.38
合计 158,251.60 100 140,280.13 100 147,105.51 100
2022-2024年,发行人毛利润分别为158,251.60万元、140,280.13万元和147,105.51万元。2023年发行人毛利润较2022年减少17,971.47万元,降幅为11.36%,降低原因为电子元器件分销收入下降,对应的毛利润减少。2024年发行人毛利润较2023年增加了6,825.38万元,增幅为4.87%,波动较小。
图表 5-10:2022-2024年各产品板块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电子元器件分销 3.59 3.96 2.93
其他 33.34 37.06 47.82
合计 3.59 3.96 2.93
2022-2024年,电子元器件分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4,320,444.52万元、3,439,012.33万元和4,853,491.82万元。毛利润分别为154,966.31万元、136,070.26万元和142,132.75万元,近三年电子元器件分销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59%、3.96%和2.93%,整体毛利率水平较低。2024年,受到电子信息产业链各环节的毛利率持续承压,以及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存储器市场需求较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公司低毛利业务的收入占比较高,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2-2024年,公司其他业务占比较小,主要包括设计链、协同配套及产业数据服务等其他业务。公司其他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854.72万元、11,358.17
万元和10,398.74万元。毛利润分别为3,285.29万元、4,209.87万元和4,972.76万元,近三年其他板块毛利率分别为33.34%、37.06%和47.82%。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分析
1、主要产品或服务
发行人业务范围涵盖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和产业数据服务。其中,公司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分为授权分销和非授权分销两种类型,包括线下分销和电商分销两种模式,可全方位满足企业与产品不同发展阶段的采购需求。
(1)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是公司经营的核心业务,基于品牌授权为客户供应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产品由电子元器件原厂供应,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同时,能够获得及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授权分销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原厂授权资源和客户资源,显著提升了自身技术服务水平,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原厂资源方面,公司掌握了众多优质授权产品线资源,在国内外获得了百余家电子元器件原厂的授权分销资格,授权分销品类覆盖从CPU、GPU、MCU等处理器到存储器、射频器件、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完善的产品线,可为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安防监控、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提供应用解决方案。通过广泛的客户覆盖和专业的技术服务,持续推动各类电子元器件技术增值、服务创新和产品销售。
图表 5-11:授权分销业务产品分类和行业应用领域
区域布局方面,为提高响应速度、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在深圳、上海、北京、成都、武汉、香港、台北以及新加坡等设有数十个办事处,遍布电子信息产业核心区域。
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深度的技术支持服务。公司FAE、AE和市场人员通过与客户保持长期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及运营情况,将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技术需求信息传导至上游原厂,缓解产业上下游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公司积极实践电子元器件产品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创新,与原厂、客户共同攻克产品应用技术难题,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选型、产品线配置、应用方案优化等综合技术服务解决方案,持续提升客户产品体验,为公司产品的稳定销售提供了有力保证。
(2)电子元器件非授权分销
公司为了充分满足客户对各类电子元器件的多样化需求,以客户需求为核心,在“非授权代理类”产品领域亦为客户提供采购支持,为客户挖掘更多的“非授权代理类”优质电子元器件供应商及产品。与授权分销业务需要取得原厂授权、业务主要由原厂驱动不同,非授权分销业务不需要取得原厂授权、业务主要由客户驱动。
非授权分销业务是对授权分销业务的有益补充。一方面,非授权分销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分销综合实力;另一方面,更加丰富的产品线使得公司可以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配置不同的原厂资源以及不同的产品类型,更好的保障电子元器件产业链的供应能力、帮助客户降低采购成本,为电子产品行业降本增效提供助力。
公司经营的非授权产品线来自超过2,000家供应商,主要分销产品既包括晶圆、电路板、显示屏、电子成品等产品,也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射频与无线连接、模拟器件、分立器件、传感器件、可编程逻辑器件等电子元器件。
(3)设计链服务
公司设计链服务依托“萤火工场”开展,主要围绕客户产品量产之前的技术活动,提供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与技术方案开发服务。设计链服务以技术服务和应用创新为核心,聚焦重点行业与产品线,为公司分销业务增长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参考设计和解决方案。
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PCB设计、样品采购、软件烧录等系列服务。公司通过“FAE+AE”的模式搭建起上游原厂与下游客户的技术沟通桥梁,应用上游原厂的新技术、新产品,协助客户缩短产品研发、测试、量产周期,从而实现公司分销业务业绩增长、上游原厂提高市占率、下游客户快速实现产品上市的产业链协同共赢。
技术方案开发服务主要聚焦公司分销业务核心增长行业,为客户提供模组设计方案,并提供开发工具和调试例程等测试开发服务。该服务一方面能协助客户提升产品设计效率,快速推出产品占领市场,另一方面能拓展公司电子元器件产品应用场景,实现公司业务领域的快速扩张。公司主要围绕自身核心产品线进行模组方案的设计,同时引进部分外部IDH的模组方案,为客户提供需求匹配的模组产品。目前公司已在网信系统、射频技术、汽车电子、电源管理、智慧视觉、无线通讯等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方案开发实力。
图表 5-12:萤火工场服务内容
(4)协同配套服务
公司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通过“亿安仓”开展,为电子元器件厂商、同行业分销商以及电子产品制造商等提供智能仓储、敏捷通关、高效配送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帮助客户实现降本增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高效协同。
公司目前已在虎门、香港建立了当地仓库,其中“虎门仓”是公司供应链体系的“中心仓”,存储面积达5万平米,并采用全自动智能立体库,提升储存面积、提高拣配效率,并具备保税、完税一体化功能。
经过多年建设,公司下属子公司广东亿安仓已成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以及海关认证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未来公司的协同配套服务将以智慧储运为基础,推进“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体系建设,打造适用于电子元器件分类存储、高精度装卸、高效率流转的自动化设备与专业化系统,实现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
(5)产业数据服务
公司通过“芯查查”开展产业数据服务,2021年3月1日,公司产业数据引擎“芯查查”APP上线,“芯查查”拥有海量的电子元器件信息、设计方案和市场信息,并采用最新互联网技术,自主研发了电子信息产业大数据处理引擎,可针对电子元器件海量的型号和技术参数数据提供搜索与分析服务,为行业用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信息查询、选型替代、技术方案、产业资讯等服务。
“芯查查”是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试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数字化转型投入,探索中电港数字化服务的新商业模式。
2、主要经营模式
(1)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①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国内外知名原厂采购电子元器件,采购流程主要包括新产品线引进开拓与产品日常采购。
1)新产品线引进开拓
公司作为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头部企业,覆盖广泛的下游行业领域,拥有庞大、优质的客户群体,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供应需求。
针对授权分销业务,公司积极与上游原厂对接,开展产品线应用研发工作,持续为公司引入贴近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线。授权分销业务引进新产品线的主要步骤如下:
公司产品部门持续搜集产业发展信息,结合产品线之间匹配度与优化空间,对下游行业进行重点研究分析,确定公司产品线的薄弱环节,并通过主动搜寻接洽相关产品线的方式,寻找开发合适的新供应商;
1.对于拟引进的产品线,由产品部门进行内外部调研,确保新引进产品线能与现有产品线产生较强的协同效应,并由产品平台负责人进行审批。产品部门通过调研充分评估产品信息后,将提交至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终审。
2.公司产品部门在总经理办公会上介绍新产品线情况以及运作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合议后,批准或否决拟引进的新产品线;
3.拟引进的新产品线获得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公司与供应商进行合同条款谈判并签订采购授权分销协议,该产品线正式纳入供应商名录;
4.新产品线将进入试运营期,公司将根据产品市场推广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运营该产品线。
2)产品日常采购
针对授权分销业务和非授权分销业务,公司产品部门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需求预测情况及市场的供需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结合公司的库存情况,向原厂发出订单进行采购。
公司产品采购的流程如下:
产品日常采购可分为订单采购和备货采购两种类型,具体情况如下:
1.订单采购
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制定采购计划,并综合考虑入库地点、交付地点、物流运输、仓储成本、交付期限、资金成本等因素,以最优的方式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备货采购
公司为保证产品的准时交付,降低产品断供风险、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并满足客户临时性采购需求,公司会进行一定量的备货采购,公司备货采购可以分为销售预测备货和市场预测备货两种类型。
销售预测备货指公司根据客户反映的需求预测数据进行备货采购。市场预测备货指公司产品部门根据市场电子元器件的供给需求变化情况及多年业务经验,运用统计工具辅助分析安全库存是否能满足未来客户的交付需求,决策是否进行需要进行备货采购。
3)供应商交易流程与惯例
公司与供应商在商品交付和资金结算方面的流程、交易惯例情况如下:
类型 主要步骤 向返款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模式 向非返款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模式
POS返款供应商 采购即返款供应商
建立合作关系 确认结算方式 双方在合作协议中约定结算方式或双方在建立合作关系后确认结算方式
商品交付 价格确定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的形式协商确定成本价,按照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的形式协商确定返款比 双方通过询价、报价的形式协商确定
类型 主要步骤 向返款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模式 向非返款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模式
POS返款供应商 采购即返款供应商
价目表确定名义采购价 例,按照价目表确定名义采购价 采购价
下达采购订单 采购订单经公司审批后,公司通过邮件或EDI系统向供应商下达订单或直接在供应商系统中下达订单
供应商确认订单 供应商通过邮件、系统等方式对订单进行确认,如存在异常订单,双方共同确定订单异常原因,公司根据相关原因修订或者取消订单
供应商发货 供应商确认货物的交期,并根据交期将货物运送至公司指定地点或直接发运至公司客户指定地点
货物入库 非直发模式下,公司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入库验收;直发模式下,客户直接收到货物
资金结算 货款支付申请 根据付款账期条件,采购人员发起采购付款申请
支付供应商货款 根据公司评估的供应商付款等级,付款申请经运营部门、财务部门、产品部门(如需)、副总经理(如需)审批,并经资金部门审核后,由出纳向供应商付款
供应商返款 公司实现产品销售后,按照事先协商确定的成本价与名义采购价的差额向原厂申请返款,原厂审核通过后开具Credit Note(抵扣货款凭据),大部分供应商按照返款金额抵减公司应付货款,极少数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公司支付返款。 公司采购到货后,原厂按照其与公司约定的返款比例*采购价计算返款金额,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支付返款。 不适用
图表 5-13:2024年公司前五大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A 1,464,280.70 24.27%
2 供应商B 655,966.21 10.87%
3 供应商C 397,332.91 6.58%
4 供应商D 393,988.99 6.53%
5 供应商E 255,756.89 4.24%
合计 -- 3,167,325.71 52.49%
近一年,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3,167,325.71万元,占总采购成本的52.49%。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集中,主要是由于元器件供应链行业的特殊性,从事元器件供应链业务需取得代理权,供应商较为集中,在元器件供应链行业中较为多见。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是集成电路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公司综合考虑每个供应商的优势和与自身产品的匹配度来选择供应商。元器件平台板块,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
②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根据销售渠道不同,分为授权分销、非授权分销和电商分销。
1)授权分销
公司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主要为下游多个应用行业领域的客户提供的电子元器件产品选型、组合配置、应用方案优化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公司授权分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1.公司定期对下游行业领域进行市场分析,搜寻下游应用机遇,主动接洽意向客户,开拓业务机会,并联合公司现场应用工程师FAE和应用工程师AE为客户提供潜在产品的初步解决方案以及潜在应用方案参考设计;
2.如客户有进一步合作意向,公司销售人员和FAE、AE会进一步介入客户产品方案的开发,协助客户细化产品方案,形成可落地实施的产品组合解决方案;
3.在产品组合解决方案基本确定后,客户开始进行样品的开发与制造,即“Design in”阶段。公司FAE、AE会继续协助客户解决样品开发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全面落实产品组合解决方案,客户会同步完成立项;
4.客户在完成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产等前期工作后,确定产品所用电子元器件规格、型号和数量等,即“Design win”,产品逐步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客户对产品形成批量的需求;
5.公司与客户根据客户最终确定的产品方案进行价格谈判,签订正式销售合同;
6.公司按照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将公司产品按照客户指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至客户,产品销售后,公司销售人员与FAE、AE亦会为客户持续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线下分销模式下,公司以技术支持服务带动电子元器件销售,通过持续深入地为客户产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客户匹配对电子元器件需求、并实现产品的最终应用,从而实现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公司FAE、AE在销售过程的各个阶段全方位地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链条贯穿销售流程的各个环节,在客户产品的概念设计、样品开发、小批试制、规模量产等多个阶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和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协助客户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并降低开发成本,提升客户新品上市速度,提高客户市场竞争能力。
2)非授权分销
公司非授权分销主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根据客户订单按时交付产品。
公司非授权分销的主要流程如下:
1.与现有客户或新开拓客户确立合作意向,了解并获取客户需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在市场上寻找适宜的供应商资源;
2.公司与客户进行价格谈判并签订销售合同后,客户下达订单;
3.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向供应商采购,并按照客户要求将产品准时交付至客户。
3)电商分销
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电商分销业务,构建起以“艾矽易”自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电商销售模式,并在天猫、亚马逊、速卖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立了店铺,通过充分满足电商客户的差异化、个性化需求,捕获积累了一定的长尾客户流量。
该模式下,客户采购需求量有限、采购产品为标准化产品,因此客户可在电商平台直接下达订单。公司根据订单,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产品备货和发货,充分满足客户对产品交付时效性的要求。
4)客户交易流程与惯例
公司向客户销售的模式主要包括一般销售模式、直发模式和寄售模式,不同销售模式下,公司与客户在商品交付和资金结算方面的流程、交易惯例情况如下:
类型 主要步骤 一般销售模式 直发模式 寄售模式
商品交付 报价 销售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向产品部门提出询价申请,产品部门根据采购价格或向供应商询价的结果,为销售人员报价提供参考
订单接收 客户向公司发出合同或订单,销售人员对合同或订单的单价、数量、需求日期、违约条款等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接收
库存判断 公司系统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判断库存是否 销售人员提出直发申请,经信用管理部门 公司系统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判断库存是否能够
能够足额覆盖,如出现库存不足情形,系统自动向产品部门发起采购申请流程 和区域总经理审批后,由产品部门人员通知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发货后,销售人员紧密跟踪客户货物签收情况,并及时更新货物签收时间 足额覆盖,如出现库存不足情形,系统自动向产品部门发起采购申请流程
发货 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审核,销售人员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安排货物发出,同时在系统创建交货单 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信用额度进行审核,销售人员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安排货物发出,同时在系统创建交货单
货物签收 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第三方物流公司将签收信息传输至公司系统 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后,定期向销售人员发送物料领用清单
资金结算 发票开具 系统在确认货物签收后自动向客户开具发票 销售人员根据物料领用清单向客户开具发票
对账 针对月结客户,销售人员负责编制对账单,与客户通过邮件或供应商系统进行对账
确认付款方式 客户付款前,如客户需要支付票据,可以向公司提起申请,经业务部门、客户管理部门、总经理(如需)审批后,公司确认是否同意客户支付票据的申请
客户付款 客户付款后,销售人员负责获取客户付款的银行回单,并在系统中将相关回款对应至客户,如客户委托第三方公司付款,客户需提供授权付款委托函
图表 5-14:2024年公司元器件供应链业务前五大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A 481,480.26 9.90%
2 客户B 405,050.28 8.33%
3 客户C 222,986.16 4.58%
4 客户D 169,125.60 3.48%
5 客户 E 142,070.06 2.92%
合计 -- 1,420,712.36 29.21%
近一年,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采购金额合计为1,420,712.36万元,集中度为29.21%。公司元器件板块不存在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发行人与前五大客户之间无关联关系。
③供应商返款模式
公司供应商主要系国内外知名原厂,公司与部分原厂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返款,公司供应商返款包含两种模式,分别是价目表采购并返款的销售模式(以下简称“POS返款模式”)和采购即返款模式。
1)POS返款模式
采用POS返款模式的原厂会定期或不定期制定或修改价格目录,分销商先以原厂价目表价格(即名义采购价)向原厂采购,在分销商实现产品销售后,分销商按照事先协商确定的成本价按差额向原厂申请返款,计算方式为:(名义采购价-成本价)*数量,原厂审核通过后开具Credit Note(抵扣货款凭据)返款给分销商。
目前采用POS返款模式的供应商包括AMD(超威)、Qualcomm(高通)、NXP(恩智浦)、Maxim(美信)等多家原厂。
2)采购即返款模式
在该种模式下公司按照原厂指导价向其下单采购,采购到货后,原厂按照其与公司约定的返款比例*采购价计算返款金额,并返还给公司。
目前采取该模式的原厂为紫光展锐。
(2)设计链服务
公司的设计链服务主要包括硬件设计支持服务和技术方案开发服务。
其中,硬件设计支持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PCB设计、样品采购、软件烧录等服务。
技术方案开发服务主要为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模组及配套解决方案,由公司AE工程师自主完成模组方案的设计,并将自研模组产品方案提供给供应商,供应商以包工包料的方式直接生产出最终产品,并经质量检测后交付至公司;或公司直接向第三方IDH公司采购其模组产品。公司采购相关模组产品后,主要通过直销的方式将模组及配套解决方案向进行客户进行销售。
(3)协同配套服务
公司协同配套服务主要为客户在供应链方面提供服务,主要围绕客户在产品采购环节的核心需求,为客户提供仓储运输、进出口海关申报等一揽子协同配套服务,并支持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JIT(Just In Time,即实时库存生产模式)等供应链管理模式,能全方位配合客户在供应链方面的需求,优化客户供应链体验,降低客户供应链成本,最大限度地协助客户解决供应链管理方面的痛点。
九、在建工程和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占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在建工程。
(二)拟建工程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无重大拟建工程。
十、发行人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无。
十一、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愿景使命
成为元器件供应链生态圈领跑者,推动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元器件应用为核心优势,以国家产业规划、集团主责主业为重心,立足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发挥数字化和创新两大动能,通过内涵式发展和外延式扩张两种途径,打造行业领先的赋能和服务平台型企业。
(三)战略规划
1、强化合规管理,切实防控风险
建成以风险管理为统领、以法治建设和合规管理为价值导向、以内控管理为支撑、以违规追责为闭环的全面合规风控体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构筑三道防线,协同融合公司现行风控体系与管理制度;落实法治建设,实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完善合规管理,确保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国际条约和规则等要求;加强内控管理,确保企业经营依法合规的确定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度、流程和方法对管理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监督和事后纠正改善,准确把握合同条款控制风险,严控应收账款及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完善采购、销售以及库存流转等环节;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推动建立自我纠偏纠正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实现风险管理闭环。
2、聚焦分销主业,做强做优做大
打造“国际一流+国产优先”供应体系。在重点行业形成“国际一流+国产优先”的优势产品资源组合:加强与国际产业“扭抱缠绕”,引入更多国际一流资源;扩大中国芯市场化应用,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发展。
落实“一行一策”、“一企一案”经营策略。在重点行业形成“一行一策”,加强技术能力,各项资源优先聚焦发展计算产业、网络通信、汽车电子等重点产业;稳步推进医疗电子、新能源、智慧安防、工业电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市场深耕;持续支持消费类、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发展。聚焦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形成“一企一案”,促使重点客户合作项目落地。
细化“大产线、大客户、大项目”实施路径。贯彻“一行一策”市场策略、“一企一案”销售策略,公司资源向优质业务倾斜,持续输出与落地重点产线、重点应用、重点客户、重点项目的整体策略,打造一批标杆案例。
加强海外渠道建设。跟随客户及原厂共同走出去,争取更多产品线海外代理权,探索国际区域覆盖,致力成为国内上游元器件厂商在海外市场的分销主渠道。持续拓展海外授权或非授权采购渠道,孵育海外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
3、加速数字化转型,赋能行业发展
建立数字底座,夯实转型基础。依据业务应用的需要,收集整合芯片数据、供应链数据、行业数据,应用业内主流的大数据技术和数据治理方法,对数据进行清洗和加工,不断提升数据质量、丰富数据维度,通过治理把数据变成资产,形成支撑公司数字化转型的底座。
建设数字运营平台,内部赋能提质增效。加强公司业务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完善数字化运营与风控、数字化营销、数字化供应链的运营系统建设,整合全业务流程数据,利用数据分析、AI、数据科学等数字化手段对数据进行深度加工,结合业务特点,形成具有中电港特色的数字化运营平台,支持精准决策。
发展数字化服务,促进行业发展。不断拓展和丰富产业数据,打造数字化设计链,围绕分销,服务分销,探索提供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所需的工具和产品;利用积累的产业数据提供产业数据引擎服务、电子元器件一站式采购服务、供应链熵值和BOM管理等企业SaaS服务,实现产业链上下游数字化协同。
4、完善储运体系,提高供应链效率
完善“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布局。完成华东(南京)枢纽仓设计与建设并计划落地华北枢纽仓,完善全国枢纽仓布局;根据项目需求打造定制型园区仓,承接枢纽仓特定客户的外溢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供应链服务;探索海外仓新的运营模式,助力中国制造型企业出海,为其提供国际物流、仓储等一体化供应链服务。
仓储智能化。打造全流程智能化、可视化的实时协同平台,实现储运精益化、业务精细化、数据精准化的数字化管理。
服务产品化。完善服务产品化,提供标准化、多类型的储运服务和增值服务,逐步开展更多第三方服务业务及出海业务。
5、发展应用创新,进入高附加值业务领域
应用创新以萤火工场为品牌,以元器件应用创新为核心,聚焦电子信息产业,提供计算产业支持服务、应用创新解决方案、生态赋能服务,并以中部智能硬件创新中心为服务载体,夯实应用创新保障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计算产业支持服务。以先进计算为技术底座,打造联合实验室,提供认证适配、通用算力、应用仿真服务,供应链小模型支持,推进先进计算产业化、赋能产业AI化、助力治理智能化、促进产业集群化。
应用创新解决方案。锚准计算产业、汽车电子、工业电子、新能源、开源硬件五大应用领域,基于ARM硬件技术以及麒麟、安卓、Linux软件技术,结合自身生态资源储备,输出产品及解决方案成果。
生态赋能服务。基于中电港的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资源,为生态合作伙伴提供生态营销、人才培育、开放实验室使用的公共服务,营造协同创新活力;为下游应用端及高校提供委托设计、参考设计及工程方案的设计服务,助力合作伙伴提升经营效率。
十二、行业状况
(一)宏观行业分析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中国制造业和非制造业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为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增长较快,效益稳定向好,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根据中国工信部的数据显示,全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8%;实现营业收入 16.19万亿元,同比增长7.3%;实现利润总额 6,408亿元,同比增长3.4%。在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 16.7亿台,同比增长7.8%,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2.5亿台,同比增长8.2%;微型计算机设备产量 3.4亿台,同比增长2.7%;集成电路产量 4,514亿块,同比增长22.2%。随着就业形势逐步改善,居民收入稳步回升,消费市场逐渐回暖。政府持续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元器件供应链服务行业分析
1、行业简介
电子元器件是信息技术产业的基石,元器件供应链服务则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连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将重要元器件精准地传递至电子信息制造环节,扮演着平衡市场供求、技术服务的多重角色,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国家政策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旨在提升基础软硬件和核心元器件的供给水平,增强自给保障能力,并推动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的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但同时,国内外市场均面临需求收缩和供应链重构等多重压力,这也给元器件供应链服务带来了压力及挑战。
2、行业现状与挑战
从全球来看,受美联储持续加息、产业链供应链格局重构、地缘冲突接连不断等多重因素影响,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进入去库存周期。WSTS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约5,201亿美元,同比下滑9.4%,其中亚太区域表现下滑14.4%;2024年全球半导体行业波动复苏,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6276亿美元,同比增长19.1%,从区域来看,中国大陆依然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2024年销售总额占全球近三分之一,同比增长20%。
从市场需求上来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光伏、储能增长强劲;从供给端看,模拟芯片、存储器、处理器等价格企稳回升,相应订单持续回升,AI
相关应用市场为增长重点。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WSTS)对2025年世界半导体市场规模的预测上调至7,280亿美元,同比增速15.4%。其中逻辑器件将增长23.9%,存储芯片预计增长11.7%,但分立、光电器件预计会出现下降。2025年,受人工智能、高性能运算需求影响,AI芯片、工业机器人相关需求将继续推动市场增长,但需持续关注国际政策波动对供应链的影响。
3、中国市场数据与中国市场前景
中国电子元器件产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扩张阶段,在全球电子产业链中的地位持续提升。根据最新行业数据分析,2024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市场规模已达到约18.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约15.1%,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30%以上,稳居全球最大电子元器件生产国和消费国地位。这一庞大规模背后是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连续11年保持工业第一大行业的坚实地位。
根据中国工信部公布2025年上半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显示,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1%;实现营业收入8.04万亿元,同比增长9.4%;利润总额3,024亿元,同比增长3.5%。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累计进口集成电路2,818.8亿个,同比增长8.9%;进口金额1.38万亿元,增幅达8.3%,进口数量和金额稳步增长,表明中国对关键领域的高端芯片的需求依然较大。
4、应用市场潜力
市场增长轨迹呈现出显著的加速态势。从2017年的6.89万亿元到2022年的14.93万亿元,中国电子元器件市场实现了16.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2023年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至17.18万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4万亿元人民币大关,在全球市场中占比有望提升至35%以上。这一增长势头主要得益于供给侧优化与需求侧扩张的双重驱动:一方面国内制造业升级推动高端产能持续释放;另一方面5G、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创造巨大增量需求。
出口表现同样令人瞩目。2024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出口规模超过2.5万亿元,连续五年保持全球最大出口国地位。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与中国海关总署联合预测,2025年中国电子元器件出口总额有望突破5,800亿美元,同比增长9%-11%,其中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增速尤为显著。东南亚、印度、拉美等地区成为中国元器件出口的新增长极,其中对印度出口预计同比增长20%左右,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十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公司是行业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多年以来一直保持行业龙头地位。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网统计,公司连续二十三年获评“十大中国品牌分销商”,连续六年位居本土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首位,2024年在全球元器件分销行业中排名第七。
单位:亿元
排名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1 中电港 486.39 中电港 345.04 中电港 433.03
2 泰科源 345.67 深圳华强 205.94 深圳华强 239.41
3 香农芯创 242.71 泰科源 163.44 泰科源 184.00
4 深圳华强 219.54 唯时信 117.00 香农芯创 137.72
5 唯时信 163.39 香农芯创 112.68 唯时信 113.00
注:数据来源为国际电子商情网,排名仅包括中国境内电子元器件经销商。
(一)授权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约130条产品线授权,已形成品牌影响力较强、产品类别完备、国内行业市场深度覆盖的核心优势。类别覆盖CPU、GPU、MCU、FPGA、存储、射频、模拟、传感、分立器件等,为公司向多领域下游客户提供服务、进行供应链整合奠定了重要基础。品牌涵盖ADI、AMD、Micron、NXP、Nvidia、Onsemi、Qualcomm、Renesas等国际知名品牌及豪威科技、澜起、兆易创新、紫光展锐等国内知名品牌。公司授权品牌均是各类电子元器件的知名企业,代表了各类电子元器件的领先技术水平,是下游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的必备要素,因此,高质量的授权品牌为公司开发下游优质客户提供了可能性。
(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优质的授权分销资质、全面的产品线布局、完整的业务体系,在多年业务发展中,积累了多领域的优质客户资源。目前,公司客户已遍布消费电子、通讯系统、工业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等多个领域,并与包括消费电子领域的小米、传音、创维、美的、海尔、海信,通讯系统领域的中兴、移远通信,工业电子领域的浙江中控、雷赛智能,计算机领域的华硕,汽车电子领域的比亚迪、华阳集团,电子制造领域的富士康等全球知名电子信息产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多领域优质客户资源的覆盖,使得公司具备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因此可以深度参与电子信息产业,获取较大市场份额、掌握产业发展动向,及时进行产品业务布局,以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保持竞争力。
(三)历史积淀及规模优势
公司深耕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四十余年,一直致力于成为国内头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不断拓展完善授权产品线,实现自身业务体量的快速增长。公司营收近三年稳居境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首位。长期的历史积淀让公司与客户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较大的市场份额为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巩固竞争优势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方面,市场份额带来的规模效应,使得公司具备向上游原厂的谈判能力,可提升产品议价权,降低采购成本,与授权资源优势形成协同效应,有助于实现对产品线的多元化覆盖,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采购服务;另一方面,基于规模优势带来的品牌效应,公司具备更强的客户开拓能力,有助于不断深化下游行业领域覆盖,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
(四)应用创新优势
基于对半导体产业的深刻理解,公司服务于其主流应用市场,并在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汽车电子等重点领域的元器件应用创新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公司储备了一批高素质且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人才队伍;积极拥抱AI,自研数字FAE内部问答系统,通过“FAE+AE”模式,叠加高效的数字化系统,为客户提供产品选型、方案设计、技术支持、系统调试等服务,增加了客户粘性,帮助原厂进行产品的快速推广,实现上、中、下游三方共赢的局面。
截至2025年6月底,累计获专利授权19项,软著授权85项,均系公司在开展分销业务过程中,加强应用创新和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技术优势是公司过去得以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亦将是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推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投入,在保持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增强应用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
(五)供应链服务优势
以智慧仓储和产融协同为基础,以高效的信息化能力为核心,围绕产业互联构筑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数据搜集、整理、分析及决策服务,形成网络化供应链生态体系,满足柔性制造转型升级需求,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供应链协同服务。亿安仓是海关AEO高级认证企业,自营超10万平方米(含在建项目)“中心仓-枢纽仓-园区仓”三级仓,构建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智慧供应链服务平台。
(六)生态协同优势
基于对上下游需求的深入理解,公司提出平台服务与专业驱动相结合的新分销模式,较早开始构建集电子元器件分销、设计链服务、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及产业数据服务于一体的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凸显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价值。
公司通过建设“大平台”,集聚了产业链上下游大量的产业资源,助力电子信息产业生态圈的建设和产业创新创效;并通过建设产业社群、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沙龙等方式,与高校、创客、初创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持续积累产业链资源库、知识库、人才库,为业务的可持续增长提供动力。
第六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情况
(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前提,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进行编制。
发行人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各项财产除特别说明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外的计量属性时,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二)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1、2022年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年无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2023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财政部于 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的通知》(“解释 16号”)。本公司于 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解释 16号中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本公司 2022年度对该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和执行,此会计政策变更对 2023年度期初财务报表无影响。
3、2024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企业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3)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产生影响。
(三)审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出具了编号XYZH/2023SZAA4B0097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对公司2023年、2024
年合并报表分别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4)第013669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01369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与中兴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四)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22年较2021年末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表6-1:发行人2022年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增加单位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形成控制权的方式
1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 新设
2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100 新设
2、2023年较2022年末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3、2024年较2023年末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财务数据
表6-2:2022-2024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2,103.34 229,316.11 162,924.66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5.83 40,165.80 58,277.76
衍生金融资产 3,976.72 1,102.56 619.35
应收票据 41,287.15 63,325.93 56,555.78
应收账款 919,584.72 779,184.20 556,085.79
应收款项融资 7,497.54 11,429.79 15,862.30
预付款项 184,732.70 213,434.95 94,343.05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1,939.90 2,686.14 3,934.45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1,069,403.03 864,770.10 959,233.89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1,152.95 14,554.53 21,913.21
流动资产合计 2,601,693.86 2,219,970.10 1,929,750.23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38.04 3,658.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755.59 20,755.59 13,155.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0,099.43 10,970.18 11,575.16
在建工程 1,966.5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1,935.60 2,116.03 3,088.57
无形资产 2,839.14 2,132.13 2,305.89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57.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305.06 553.39 826.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306.17 9,679.36 8,399.34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264.74 50,471.89 43,009.83
资产总计 2,649,958.60 2,270,441.99 1,972,760.07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1,365,736.09 1,197,568.38 1,107,431.4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1,533.50 96.85 169.60
应付票据 44,853.00 334.95 -
应付账款 547,096.83 279,061.14 297,074.79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134,485.39 179,260.43 175,631.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9,512.00 6,350.18 7,728.09
应交税费 1,795.38 10,890.99 9,733.49
其他应付款 1,341.87 901.28 2,180.40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45.68 67,515.19 3,591.46
其他流动负债 15,873.32 20,945.60 23,609.36
流动负债合计 2,123,273.06 1,762,924.99 1,627,149.80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66,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915.55 805.61 1,709.20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0.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5.58 1,110.29 1,122.75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41.13 1,915.90 68,832.64
负债合计 2,125,714.19 1,764,840.89 1,695,982.44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75,990.01 75,990.01 56,992.51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10,049.14 310,049.14 115,716.24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7,945.84 6,548.02 3,926.95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0,556.07 8,364.15 6,563.83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119,703.34 104,649.78 93,57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244.41 505,601.10 276,777.63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4,244.41 505,601.10 276,777.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49,958.60 2,270,441.99 1,972,760.07
表6-3:2022-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863,890.56 3,450,370.50 4,330,299.24
其中:营业收入 4,863,890.56 3,450,370.50 4,330,299.24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4,826,931.10 3,421,289.34 4,291,903.83
其中:营业成本 4,716,785.05 3,310,090.37 4,172,047.64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3,346.00 2,872.81 2,499.79
销售费用 25,406.44 26,022.41 28,160.29
管理费用 15,078.05 14,841.17 15,854.33
研发费用 7,935.43 8,754.85 9,769.89
财务费用 58,380.13 58,707.73 63,571.89
其中:利息费用 60,352.12 53,460.38 46,943.57
利息收入 4,581.88 6,059.69 3,289.93
加:其他收益 743.59 4,179.42 1,802.0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6.75 2,600.67 17,450.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72.19 524.13 882.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64.38 143.99 1,016.1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71.02 -8,467.70 -5,914.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613.87 -3,096.27 -8,573.3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15 7.59 16.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417.48 24,448.86 44,191.74
加:营业外收入 100.55 252.32 1,238.85
减:营业外支出 36.56 82.27 37.4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481.47 24,618.90 45,393.12
减:所得税费用 4,776.83 956.32 5,333.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704.63 23,662.58 40,059.1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704.63 23,662.58 40,059.1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704.63 23,662.58 40,059.12
2.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97.82 2,621.07 5,948.2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397.82 2,621.07 5,948.2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036.9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2,036.96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397.82 2,621.07 3,911.3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1.03 55.58 231.55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548.86 2,565.50 3,679.75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102.46 26,283.66 46,007.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5,102.46 26,283.66 46,007.3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表6-4:2022-202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65,993.73 3,527,355.08 4,394,141.7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3 534.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11.89 11,885.49 18,124.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74,905.63 3,539,242.50 4,412,801.3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99,086.66 3,696,577.05 4,440,865.4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124.29 40,604.31 47,339.0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069.90 18,869.24 17,491.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54.54 17,141.46 58,974.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64,635.39 3,773,192.06 4,564,670.0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729.76 -233,949.57 -151,868.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5,173.12 87,700.00 113,532.7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95.64 2,203.13 4,386.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7.27 17.37 29.9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35.6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6,176.03 89,920.50 118,085.0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246.47 714.87 1,378.3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000.00 77,600.00 67,7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246.47 78,314.87 69,078.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929.56 11,605.63 49,006.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5,044.56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 - -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837,994.87 2,617,305.24 2,913,925.1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8,437.70 594,371.82 980,713.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556,432.57 3,426,721.62 3,894,638.6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35,024.18 2,552,828.64 2,905,085.6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8,518.16 56,653.16 46,121.1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4,241.08 613,182.76 799,725.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7,783.41 3,222,664.57 3,750,932.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8,649.16 204,057.05 143,705.9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584.26 -10,691.42 -3,628.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8,264.70 -28,978.31 37,215.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538.92 86,517.24 49,302.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5,803.62 57,538.92 86,517.24
表6-5:2022-2024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5,313.23 200,442.76 140,360.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5.83 40,084.38 48,071.54
衍生金融资产 3,976.72 1,102.56 619.35
应收票据 32,723.36 71,846.03 54,145.31
应收账款 359,458.89 299,943.21 253,515.85
应收款项融资 5,642.31 9,010.31 11,722.79
预付款项 239,179.12 306,605.71 213,692.96
其他应收款 323,780.79 289,878.76 153,804.15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110,756.20 40,661.69 124,724.98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6,832.92 1,894.73 185.86
流动资产合计 1,327,679.36 1,261,470.14 1,000,843.57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46,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63,339.52 67,577.56 56,997.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755.59 20,755.59 13,155.5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617.31 917.48 1,044.67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908.70 1,406.03 1,781.95
无形资产 993.40 1,033.77 1,038.00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57.22 318.67 501.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8.82 432.12 777.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3,400.57 92,441.23 75,297.34
资产总计 1,461,079.93 1,353,911.37 1,076,140.91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652,322.50 457,185.19 368,793.8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96.85 169.60
应付票据 213,497.79 208,358.30 243,731.11
应付账款 35,075.22 47,292.99 100,044.26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21,614.10 37,742.35 37,406.22
应付职工薪酬 8,012.12 5,324.27 6,492.26
应交税费 613.03 9,741.23 3,695.17
其他应付款 59,959.31 65,202.09 11,137.77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27.30 66,916.73 2,902.31
其他流动负债 2,809.83 4,906.51 4,862.81
流动负债合计 994,531.21 902,766.52 779,235.40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66,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355.04 677.97 1,055.35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0.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24.47 1,106.67 1,087.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79.51 1,784.64 68,143.96
负债合计 996,410.71 904,551.16 847,379.36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75,990.01 75,990.01 56,992.51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310,585.96 310,585.96 116,253.0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5,232.25 5,383.29 5,327.71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10,556.07 8,364.15 6,563.83
未分配利润 62,304.93 49,036.81 43,624.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4,669.22 449,360.22 228,761.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1,079.93 1,353,911.37 1,076,140.91
表6-6:发行人2022-2024年度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01,484.46 1,175,629.52 2,184,748.23
减:营业成本 929,859.45 1,103,763.78 2,079,244.69
税金及附加 1,360.31 1,967.50 1,729.73
销售费用 21,779.04 21,849.15 23,815.40
管理费用 12,026.97 11,689.14 11,221.56
研发费用 6,984.04 7,677.70 7,993.83
财务费用 15,423.82 18,339.73 46,479.08
其中:利息费用 19,704.53 21,738.54 24,227.55
利息收入 6,990.03 7,574.33 5,369.09
加:其他收益 227.82 1,712.29 1,609.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386.72 6,903.25 19,618.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72.19 524.13 882.1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02.47 268.79 876.8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83.74 33.82 -152.5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69.62 - 544.0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5 8.52 7.6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408.53 19,269.19 36,767.89
加:营业外收入 54.96 4.61 711.24
减:营业外支出 16.51 36.82 29.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446.98 19,236.99 37,449.13
减:所得税费用 1,527.79 1,233.70 4,176.5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19.19 18,003.28 33,272.6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919.19 18,003.28 33,272.6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51.03 55.58 2,268.5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036.9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2,036.96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1.03 55.58 231.5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51.03 55.58 231.55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768.16 18,058.86 35,541.1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表6-7:发行人2022-2024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3,695.92 1,209,086.81 2,363,721.2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46 526.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1,199.20 645,293.91 617,962.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14,895.12 1,854,381.17 2,982,210.1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74,620.51 1,373,004.00 2,403,330.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9,910.18 33,562.03 36,440.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215.81 11,036.60 9,363.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65,524.94 729,020.57 585,09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3,271.44 2,146,623.21 3,034,230.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376.33 -292,242.04 -52,020.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5,075.11 72,700.00 58,917.4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336.69 6,505.71 3,853.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9 19.08 28.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135.6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2,413.49 79,224.80 62,935.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53.78 506.04 762.2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82,600.00 68,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253.78 83,106.04 68,762.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59.71 -3,881.25 -5,826.3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5,044.5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81,128.66 906,950.53 1,314,570.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4,529.13 169,991.36 219,296.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5,657.79 1,291,986.45 1,533,866.7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3,311.50 847,472.23 1,328,877.5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594.98 27,314.16 30,659.3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955.14 159,243.69 80,920.8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7,861.61 1,034,030.07 1,440,457.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7,796.18 257,956.38 93,408.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972.32 -250.32 -706.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9,607.25 -38,417.23 34,855.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406.27 67,823.50 32,968.3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9,013.52 29,406.27 67,823.50
二、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表6-8:公司2022-2024年末合并资产结构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202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2,924.66 8.26 229,316.11 10.10 322,103.34 12.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277.76 2.95 40,165.80 1.77 20,015.83 0.76
衍生金融资产 619.35 0.03 1,102.56 0.05 3,976.72 0.1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2,641.57 31.06 842,510.13 37.11 960,871.86 36.26
其中:应收票据 56,555.78 2.87 63,325.93 2.79 41,287.15 1.56
应收账款 556,085.79 28.19 779,184.20 34.32 919,584.72 34.70
应收款项融资 15,862.30 0.80 11,429.79 0.50 7,497.54 0.28
预付款项 94,343.05 4.78 213,434.95 9.40 184,732.70 6.97
其他应收款合计 3,934.45 0.20 2,686.14 0.12 1,939.90 0.07
其他应收款 3,934.45 0.20 2,686.14 0.12 1,939.90 0.07
存货 959,233.89 48.62 864,770.10 38.09 1,069,403.03 40.36
其他流动资产 21,913.21 1.11 14,554.53 0.64 31,152.95 1.18
流动资产合计 1,929,750.23 97.82 2,219,970.10 97.78 2,601,693.86 98.18
长期股权投资 3,658.34 0.19 4,238.04 0.19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155.59 0.67 20,755.59 0.91 20,755.59 0.78
固定资产 11,575.16 0.59 10,970.18 0.48 10,099.43 0.38
在建工程 0.00 0.00 1,966.57 0.07
使用权资产 3,088.57 0.16 2,116.03 0.09 1,935.60 0.07
无形资产 2,305.89 0.12 2,132.13 0.09 2,839.14 0.11
开发支出 0.00 0.00 57.17 0.00
长期待摊费用 826.95 0.04 553.39 0.02 305.06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99.34 0.43 9,679.36 0.43 10,306.17 0.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27.17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009.83 2.18 50,471.89 2.22 48,264.74 1.82
资产总计 1,972,760.07 100.00 2,270,441.99 100.00 2,649,958.60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总资产分别为1,972,760.07万元、2,270,441.99万元、2,649,95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7.82%、97.78%、
98.18%,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2.18%、2.22%、1.82%。发行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结构较为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大,其中存货和应收账款构成主要组成部分,公司资产结构符合供应链行业特征。
2、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6-9:2022-2024年度流动资产构成数据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202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2,924.66 8.44 229,316.11 10.33 322,103.34 12.38
交易性金融资产 58,277.76 3.02 40,165.80 1.81 20,015.83 0.77
衍生金融资产 619.35 0.03 1,102.56 0.05 3,976.72 0.1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612,641.57 31.75 842,510.13 37.95 960,871.86 36.93
其中:应收票据 56,555.78 2.93 63,325.93 2.85 41,287.15 1.59
应收账款 556,085.79 28.82 779,184.20 35.10 919,584.72 35.35
应收款项融资 15,862.30 0.82 11,429.79 0.51 7,497.54 0.29
预付款项 94,343.05 4.89 213,434.95 9.61 184,732.70 7.10
其他应收款合计 3,934.45 0.20 2,686.14 0.12 1,939.90 0.07
其他应收款 3,934.45 0.20 2,686.14 0.12 1,939.90 0.07
存货 959,233.89 49.71 864,770.10 38.95 1,069,403.03 41.10
其他流动资产 21,913.21 1.14 14,554.53 0.66 31,152.95 1.20
流动资产合计 1,929,750.23 100.00 2,219,970.10 100.00 2,601,693.86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1,929,750.23万元、2,219,970.10万元、2,601,693.86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290,219.87万元,增幅为15.04%,增长的主要科目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原因是公司行业周期性调整,加快存货出货与现金回收。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了381,723.76万元,增幅为17.19%,变动幅度较大,原因是行业整体回暖,公司收入规模快速增长,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科目均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占比分别8.44%、10.33%、12.38%;应收账款占比为28.82%、35.10%、35.35%;预付款项占比分别为4.89%、9.61%、7.10%;存货占比分别为49.71%、38.95%、41.10%。
从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可以看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构成了流动资产的绝大部分,以下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1)货币资金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分别为162,924.66万元、229,316.11万元、322,103.34万元。2023年末相对2022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增加66,391.45万元,增幅为40.75%,主要为大额存单业务增加所致。2024年末相对2023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增加92,787.23万元,增幅为40.46%,主要系储备支付到期货款的资金增加所致。
表6-10:近三年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银行存款 36852.04 30,391.28 27,928.11
其他货币资金 66075.32 169,450.55 26,306.11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59997.29 29474.28 267869.11
合计 162,924.65 229,316.11 322,103.33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表6-11:近三年发行人受限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类别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用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及保证金 73,580.85 163,962.39 25,009.68
大额存单及保证金预提应收利息 2,804.93 7,814.81 1,290.04
其他 21.64
合计 76,407.42 171,777.19 26,299.72
(2)应收账款
近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56,085.79万元、779,184.20万元、919,584.72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8.82%、35.10%、35.35%。发行人2023-2024年应收账款分别增加223,098.41万元、140,440.52万元,增幅40.12%、18.02%。应收账款波动主要系近两年行业回暖,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所致。
表6-12:发行人2024年末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1年以内 920,360.17 781,230.72
其中:3个月以内 770,675.26 762,751.82
4-6个月 108,031.42 11,295.08
7-12个月 41,653.50 7,183.82
1至2年 3,246.53 43.49
2至3年 0.00 16,667.52
3至4年 14,252.34 23.02
4至5年 23.37 941.05
5年以上 889.01 0.00
小 计 938,771.41 798,905.80
减:坏账准备 19,186.70 19,721.60
合 计 919,584.72 779,184.20
2024年末,按账龄披露的应收账款原值合计为938,771.41万元,计提坏账准备19,186.70万元,账面净值919,584.72万元,占总资产的35.35%。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98.04%,应收账款质量较高,回收风险相对较小。
表6-13:发行人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账面价值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坏账准备 账款性质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143,372.36 15.27% 0.00 货款 否
第二名 112,570.58 11.99% 189.35 货款 否
第三名 98,689.93 10.51% 1,656.58 货款 否
第四名 46,977.11 5.00% 0.00 货款 否
第五名 28,194.83 3.00% 28.51 货款 否
合计 429,804.81 45.77% 1,874.44
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合计金额为429,804.8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45.77%,账龄均为一年以内。最大的客户应收账款占应收余额的比例为15.27%,不存在应收账款集中的风险。
(3)预付款项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94,343.05万元、213,434.95万元、184,732.70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4.78%、9.40%、6.97%。2023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22年增加119,091.90万元,增幅126.23%,预付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是为应对销售,提前付款备货。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较2023年减少了28,702.25万元,降幅为13.45%,预付款项减少主要为2023年末备货较多并于2024年交付所致。
表6-14:2024年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占预付账款的比例 账款性质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110,621.66 59.88 货款 否
第二名 27,262.11 14.76 货款 否
第三名 10,067.07 5.45 货款 否
第四名 9,032.39 4.89 货款 否
第五名 8,310.11 4.5 货款 否
合计 165,293.33 89.48
(4)存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959,233.89万元、864,770.10万元、1,069,403.03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71%、38.95%、41.10%。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行人存货减少94,463.79万元,降幅为9.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下滑,客户需求放缓,2023年末的在途物资及发出商品减少。2024年末较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增加204,632.93万元,增幅23.66%,主要系行业整体回暖,下游客户采购意愿增加,为应对市场销售,增加备货。
表6-15:发行人2024年末存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在途物资 51,237.98 51,237.98
项 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1,795.33 11,795.33
库存商品 900,455.32 30,798.05 869,657.27
发出商品 102,717.38 1,133.79 101,583.59
委托加工物资 35,128.87 35,128.87
合计 1,101,334.88 31,931.85 1,069,403.03
3、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表6-16:2022-2024年末非流动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202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3,658.34 8.51 4,238.04 8.40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155.59 30.59 20,755.59 41.12 20,755.59 43.00
固定资产 11,575.16 26.91 10,970.18 21.74 10,099.43 20.93
在建工程 0.00 0.00 1,966.57 4.07
使用权资产 3,088.57 7.18 2,116.03 4.19 1,935.60 4.01
无形资产 2,305.89 5.36 2,132.13 4.22 2,839.14 5.88
开发支出 0.00 0.00 57.17 0.12
长期待摊费用 826.95 1.92 553.39 1.10 305.06 0.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99.34 19.53 9,679.36 19.18 10,306.17 21.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27.17 0.05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009.83 100.00 50,471.89 100.00 48,264.74 100.00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3,009.83万元、50,471.89万元、48,264.74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较2022年末增加7,462.06万元,增幅17.35%,原因为新增参股公司投资。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比2023年末减少2,207.15万元,降幅为4.37%,原因系2024年转让参股公司鸿富港。
2022-2024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3,155.59万元、20,755.59万元、20,755.59万元,占发行人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30.59%、41.12%、43.00%。固定资产占比分别为26.91%、21.74%、20.93%。无形资产占比分别为5.36%、4.22%、5.88%。在建工程占比分别为0、0、4.07%。
从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结构可看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构成了非流动资产的主要部分,以下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1)其他权益工具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3,155.59万元、20,755.59万元、20,755.5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0.59%、41.12%、43.00%。2023年金额增长的原因系新增参股公司投资,列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表6-17: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构成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20,755.59 20,755.59
其中: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25.02 9,825.02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3,330.58 3,330.58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7,600.00 7,600.00
合 计 20,755.59 20,755.59
表6-18:截至2024年12月末固定资产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固定资产 10,099.43 10,970.18
固定资产清理 - -
减:减值准备 - -
合计 10,099.43 10,970.18
(3)无形资产
2022-2024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305.89万元、2,132.13万元、2,839.14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5.36%、4.22%、5.88%。波动较小。
(4)在建工程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66.57万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0、0、4.07%。2024年余额增长的原因是发行人在南京启动智慧供应链分布仓工程建设,用以支持产业集聚区域的专业仓储配送服务。
表6-19:2024年末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亿安仓智慧供应链项目 1,966.57 - 1,966.57 - - -
合计 1,966.57 - 1,966.57 - - -
4、负债结构分析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负债构成情况见下表:
表6-20:近三年负债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202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107,431.40 65.30 1,197,568.38 67.86 1,365,736.09 64.25
衍生金融负债 169.60 0.01 96.85 0.01 1,533.50 0.0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97,074.79 17.52 279,396.09 15.83 591,949.83 27.85
其中:应付票据 0.00 334.95 0.02 44,853.00 2.11
应付账款 297,074.79 17.52 279,061.14 15.81 547,096.83 25.74
预收款项 0.00 0.00 0.00
合同负债 175,631.20 10.36 179,260.43 10.16 134,485.39 6.33
应付职工薪酬 7,728.09 0.46 6,350.18 0.36 9,512.00 0.45
应交税费 9,733.49 0.57 10,890.99 0.62 1,795.38 0.08
其他应付款合计 2,180.40 0.13 901.28 0.05 1,341.87 0.06
其中: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2,180.40 0.13 901.28 0.05 1,341.87 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91.46 0.21 67,515.19 3.83 1,045.68 0.05
其他流动负债 23,609.36 1.39 20,945.60 1.19 15,873.32 0.75
流动负债合计 1,627,149.80 95.94 1,762,924.99 99.89 2,123,273.06 99.89
长期借款 66,000.00 3.89 0.00 0.00
租赁负债 1,709.20 0.10 805.61 0.05 915.55 0.04
递延收益 0.69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22.75 0.07 1,110.29 0.06 1,525.58 0.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832.64 4.06 1,915.90 0.11 2,441.13 0.11
负债合计 1,695,982.44 100.00 1,764,840.89 100.00 2,125,714.19 100.00
2022-2024年末,发行人负债规模分别为1,695,982.44万元、1,764,840.89万元、2,125,714.19万元。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总额较2022年增加了68,858.45万元,增幅为4.06%,。2024年末,负债总额较2023年增加360,873.30万元,增幅为20.45%。发行人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22-2024年末流动负债分别为1,627,149.80万元、1,762,924.99万元、2,123,273.06万元,在总负债中占比分别为95.94%、99.89%、99.89%。较2022、2023年,发行人2024年末流动负债增加较多,系2024年业绩增长,资金需求较大,短期借款增加,同时采购增加导致应付款项也随之增长。
(1)短期借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107,431.40万元、1,197,568.38万元、1,365,736.0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30%、67.86%、64.25%。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0,136.98,增幅为8.14%,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68,167.71万元,增幅为14.04%,变动幅度不大。
表6-21:2024年末短期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保证借款 128,989.86 318,215.83
信用借款 897,456.23 457,464.62
质押借款 32,590.41 107,102.46
票据贴现借款 287,678.48 310,881.55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 13,153.40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5,867.72 3,903.92
合 计 1,365,736.09 1,197,568.38
(2)应付账款
2022-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分别为297,074.79万元、279,061.14万元、547,096.83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52%、15.81%、25.74%。2023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2年末减少18,013.65万元,降幅为6.06%,变化幅度较小。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加了268,035.69万元,增幅为96.05%,系发行人2024年业绩增长加速,采购增加带动应付款项增长。
表6-22:2022-2024年末应付账款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296,974.79 99.97 278,806.30 99.92 546,652.48 99.91
1—2年(含2年) 254.84 0.08 444.35 0.09
3年以上 100.00 0.03
合计 297,074.79 100.00 279,061.14 100 547,096.83 100
表6-23:2024年末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万元、%
债权人名称 金额 占比 账龄 账款性质 是否关联方
第一名 109,055.42 19.93 6个月以内 货款 否
第二名 73,750.56 13.48 6个月以内 货款 否
第三名 42,783.93 7.82 6个月以内 货款 否
第四名 39,839.01 7.28 6个月以内 货款 否
第五名 34,479.05 6.30 6个月以内 货款 否
总计 299,907.97 54.82
(3)合同负债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分别为175,631.20万元、179,260.43万元、134,485.39万元,占总负债比重分别为10.36%、10.16%、6.33%。2023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3,629.23万元,增幅为2.07%,变化幅度较小;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减少44,775.04,降幅为24.9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预收款业务已经交货结算。
表6-24:2024年末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预收货款 134,485.39 179,260.43
合 计 134,485.39 179,260.43
(4)长期借款
2022年-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66,000.00万元、0万元、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9%、0%、0%。2023年-2024年减少的原因为长期借款到期不足一年,2023年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并于2024年6月前偿还。
5、所有者权益结构分析
表6-25:2022年-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或股本) 56,992.51 20.59 75,990.01 15.03 75,990.01 14.5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资本公积 115,716.24 41.81 310,049.14 61.32 310,049.14 59.14
其他综合收益 3,926.94 1.42 6,548.02 1.30 7,945.84 1.52
专项储备 - - - - - -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盈余公积 6,563.83 2.37 8,364.15 1.65 10,556.07 2.01
未分配利润 93,578.11 33.81 104,649.78 20.70 119,703.34 22.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76,777.63 100.00 505,601.10 100.00 524,244.41 100.00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6,777.63 100.00 505,601.10 100.00 524,244.41 100.00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76,777.63万元、505,601.10万元、524,244.41万元。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末增加228,823.47万元,增幅为82.67%,2024年末,所有者权益较2023年末增加18,643.31万元,增幅为3.69%,2023年增加较多主要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收资本及股本溢价增加。
(1)实收资本
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56,992.51万元、75,990.01万元、75,990.01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20.59%、15.03%、14.50%。2023年较2022年变化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收资本增加。
(2)资本公积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分别为115,716.24万元、310,049.14万元、310,049.1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41.81%、61.32%、59.14%。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增加194,332.90万元,增幅为167.94%,2024年末较2023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无变化,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
表6-26:2022-2024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股本溢价 115,716.24 310,049.14 310,049.14
合计 115,716.24 310,049.14 310,049.14
(3)其他综合收益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3,926.95万元、6,548.02万元、7,945.84万元。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其他综合收益增加2,621.07万元,增幅为66.75%。2024年末较2023年末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397.82万元,增幅为21.35%,主要变动原因为2023、2024年汇率变动导致的外币报表折算差。
(4)盈余公积
近三年,公司盈余公积分别为6,563.83万元、8,364.15万元、10,556.07万元。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公司盈余公积增加1,800.32万元,增幅为27.43%。2024年末盈余公积较2023年末增加2,191.92万元,增幅为26.21%,增加的原因为根据公司法及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的母公司净利润10%法定盈余公积。
(5)未分配利润
2022年-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93,578.11万元、104,649.78万元、119,703.34万元,占所有者权益比重分别为33.81%、20.70%、22.83%。
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071.67万元,增幅为11.83%,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5,053.56万元,增幅为14.38%,波动幅度较小,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利润增加。
(二)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4,412,801.39万元、3,539,242.50万元、4,974,905.63万元,2023年较2022年减少873,558.89万元,降幅为19.80%, 2024年较2023年增加1,435,663.13万元,增幅为40.56%,波动原因为销售回款受业绩变动影响。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4,564,670.03万元、3,773,192.06万元、5,064,635.39万元,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比2022年减少791,447.97万元,降幅为17.34%,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宏观经济下滑,上下游需求收缩,受业绩变动影响,采购付款减少。2024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相比2023年增加1,291,443.33万元,增幅为34.2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采购付款受业绩变动影响。
发行人近三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1,868.64万元、-233,949.57万元、-89,729.76万元。波动的主要原因为因上下游存在账期差异,回款通常晚于付款,2024年通过与上下游协商付款日期及方式,减少现金净流量流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202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49,006.71万元、11,605.63万元、22,929.56万元。2023年度较2022年度,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37,401.08万元,降幅为76.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投资参股公司及2022年结构性存款解出较多。2024年度较2023年度,企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增加11,323.93万元,增幅为97.57%,变化的原因为2024年大额结构性存款解出较多,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22年-2024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43,705.90万元、204,057.05万元、308,649.16万元。2023年较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了60,351.15万元,增幅为42.00%。2024年较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04,592.11万元,增幅为51.26%。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业务规模扩张,资金需求增加。
(三)财务指标分析
1、盈利能力分析
表6-27: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末 2023年末 2024年末
营业总收入 4,330,299.24 3,450,370.50 4,863,890.56
营业成本 4,172,047.64 3,310,090.37 4,716,785.05
销售费用 28,160.29 26,022.41 25,406.44
管理费用 15,854.33 14,841.17 15,078.05
财务费用 63,571.89 58,707.73 58,380.13
其他收益 1,802.08 4,179.42 743.59
投资收益 17,450.47 2,600.67 376.75
营业利润 44,191.74 24,448.86 28,417.48
营业外收入 1,238.85 252.32 100.55
营业外支出 37.47 82.27 36.56
利润总额 45,393.12 24,618.90 28,481.47
净利润 40,059.12 23,662.58 23,704.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059.12 23,662.58 23,704.63
少数股东损益 - - -
总资产报酬率 4.61% 3.68% 3.61%
净资产收益率 15.47% 6.05% 4.60%
营业利润率 1.02% 0.71% 0.58%
2024年,发行人利润总额28,481.47万元,同比增加3,862.56万元,增幅为15.69%,2024年发行人净利润23,704.63万元,同比增加42.05万元,增幅为0.18%,100%属于归母净利润。2024年因下游部分应用市场回暖,电子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消费电子回暖及人工智能领域投资火热,带动了存储器、处理器的出货量增长,但消费类电子产品利润低,故发行人2024年利润总额增幅低于营业收入。
2、偿债能力分析
表6-28:发行人近三年盈利能力情况表
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资产负债率(%) 85.97 77.73 80.22
流动比率 1.19 1.26 1.23
速动比率 0.56 0.68 0.66
利息保障倍数 1.97 1.46 1.47
(1)资产负债率
发行人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85.97%、77.73%、80.22%,整体负债率变动波动不大,考虑到流动资产在总资产总占比较高,短期借款偿还能力强,发行人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资金回流较快,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保证。
(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来看,发行人近三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19%、1.26%、1.23%,速动比率分别为0.56%、0.68%、0.66%,发行人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保持平稳,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尚可。
(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发行人近三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97、1.46、1.47,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波动不大,整体而言偿债能力强,始终处于较高水平,可履盖利息支出。
总体来看,发行人的短期偿债压力较大,长期偿债压力一般,考虑到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的稳定性,整体偿债能力强。
3、营运能力分析
表6-29:发行人近三年营运能力情况表
指标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8.69 5.17 5.73
存货周转率(次) 4.17 3.63 4.88
总资产周转率(次) 2.16 1.63 1.98
2022-2024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69次/年、5.17次/年、5.73次/年,总体来看,发行人内部较为注重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保持在60天左右,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良好。
2022-2024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为4.17次/年、3.63次/年、4.88次/年,2023年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分销商库存水位较高。2022-2024年,发行人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2.16次/年、1.63次/年、1.98次/年,总资产周转率较高,经营状况良好。
三、有息债务
(一)期限结构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1,382,655.09万元,其中短期借款为1,365,736.09万元,占全部有息负债的比例为98.78%。
表6-30:2022-2024年末有息负债分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3/12/31 2024/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短期借款 1,107,431.40 92.24 1,197,568.38 93.12 1,365,736.09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91.46 0.30 67,515.19 5.25 1,045.68
其他流动负债 23,609.36 1.97 20,945.60 1.63 15,873.32
长期借款 66,000.00 5.50 0.00
合计 1,200,632.22 100.00 1,286,029.17 100.00 1,382,655.09 1
(二)发行人有息债务性质情况
表6-3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性质表
单位:万元
借款性质 短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其他流动负债 借款合计
保证借款 128,990 - - - 128,990
质押借款 32,590 - - - 32,590
票据贴现借款 287,678 - - - 287,678
应收账款保借款 13,153 - - - 13,153
信用借款 897,456 - - - 897,456
应计利息 5,868 - - - 5,868
租赁负债 - 1,046 - - 1,046
待转销项税额 - - - 15,873 15,873
合计 1,365,736 1,046 - 15,873 1,382,655
表6-32: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主要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全称) 授信银行 币种 借款余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CNY 25,000.00 2024/7/26 2025/4/25
CNY 10,000.00 2024/9/12 2025/9/11
CNY 4,994.00 2024/9/27 2025/9/26
CNY 20,006.00 2024/11/28 2025/11/27
中国银行 CNY 15,000.00 2024/8/15 2025/2/10
CNY 6,002.32 2024/7/31 2025/1/24
工商银行 USD 1,350.00 2024/8/14 2025/2/13
USD 1,350.00 2024/11/21 2025/5/21
浦发银行 CNY 16,258.85 2024/12/12 2025/6/10
华夏银行 CNY 1,668.82 2024/7/24 2025/7/21
CNY 4,000.00 2024/12/6 2025/5/30
江苏银行 CNY 10,000.00 2024/12/27 2025/3/27
进出口行 CNY 1,699.57 2024/7/23 2025/1/17
CNY 3,489.35 2024/8/5 2025/1/24
CNY 4,659.65 2024/8/27 2025/2/21
CNY 9,881.92 2024/10/22 2025/4/18
CNY 8,712.09 2024/11/25 2025/5/23
CNY 7,287.56 2024/12/2 2025/5/29
CNY 7,545.72 2024/12/9 2025/6/6
CNY 10,000.00 2024/7/10 2025/7/9
CNY 12,000.00 2024/7/22 2025/7/9
CNY 20,000.00 2024/8/15 2025/8/14
CNY 10,000.00 2024/9/24 2025/9/23
CNY 8,000.00 2024/10/9 2025/9/23
CNY 60,000.00 2024/12/18 2025/12/17
宁波银行 USD 1,000.00 2024/1/30 2025/1/29
CNY 392.41 2024/12/13 2025/3/14
CNY 430.13 2024/12/13 2025/1/25
CNY 147.39 2024/12/13 2025/3/25
CNY 450 2024/12/13 2025/2/7
CNY 129.8 2024/12/13 2025/1/9
USD 1,500.00 2024/12/12 2025/12/11
CNY 5,000.00 2024/12/20 2025/1/17
CNY 3,163.71 2024/12/26 2025/6/26
CNY 10,000.00 2024/12/27 2025/1/6
兴业银行 CNY 10,000.00 2024/8/26 2025/8/22
CNY 6,000.00 2024/5/11 2025/5/6
交通银行 CNY 10,069.98 2024/7/4 2025/6/27
CNY 10,477.34 2024/12/5 2025/10/17
CNY 8,708.59 2024/12/5 2025/10/17
邮储银行 CNY 20,000.00 2024/5/23 2025/5/22
CNY 60,000.00 2024/12/24 2025/12/23
CNY 19,518.35 2024/6/21 2025/6/20
CNY 20,000.00 2024/11/29 2025/11/28
光大银行 CNY 1,780.42 2024/6/21 2025/6/20
CNY 6,345.02 2024/8/20 2025/8/20
CNY 3,964.76 2024/8/9 2025/8/8
CNY 3,689.87 2024/4/19 2025/4/16
CNY 10,000.00 2024/11/29 2025/5/28
广发银行 USD 1,500.00 2024/8/5 2025/1/24
USD 2,000.00 2024/9/25 2025/3/21
USD 1,500.00 2024/12/16 2025/6/13
北京银行 CNY 15,912.55 2024/12/9 2025/12/9
CNY 3,968.57 2024/9/27 2025/3/27
CNY 4,007.82 2024/10/14 2025/3/28
CNY 4,116.23 2024/11/13 2025/5/13
CNY 2,598.21 2024/11/15 2025/5/15
CNY 5,158.15 2024/12/5 2025/6/5
CNY 4,230.24 2024/12/10 2025/6/10
CNY 5,982.48 2024/12/16 2025/6/16
CNY 10,000.00 2024/12/20 2025/1/17
农业银行 USD 1,000.00 2024/3/25 2025/3/24
USD 1,300.00 2024/6/18 2025/6/3
USD 800 2024/4/25 2025/3/24
USD 1,200.00 2024/06/03 2025/05/19
USD 1,000.00 2024-09-11 2025/8/29
USD 650 2024-09-20 2025/9/5
USD 1,000.00 2024/10/15 2025/9/26
USD 1,000.00 2024/10/30 2025/10/17
USD 2,500.00 2024/6/24 2025/6/12
招商银行 CNY 4,383.13 2024/7/23 2025/1/17
CNY 1,098.69 2024/7/23 2025/1/17
平安银行 CNY 20,000.00 2024/12/20 2025/1/17
民生银行 CNY 9,853.00 2024/12/20 2025/1/17
CNY 5,000.00 2024/12/25 2025/6/23
CNY 15,000.00 2024/12/25 2025/6/23
CNY 10,000.00 2024/11/29 2025/5/28
华润银行 USD 200 2024/12/27 2025/3/27
中电惠融 CNY 3,378.83 2024/3/5 2025/2/26
CNY 3,267.54 2024/3/5 2025/2/26
CNY 3,042.28 2024/3/5 2025/3/5
CNY 3,475.73 2024/6/20 2025/6/20
CNY 3,141.91 2024/6/24 2025/6/24
CNY 2,730.60 2024/6/25 2025/6/25
CNY 364.64 2024/6/26 2025/6/26
CNY 5,390.11 2024/11/8 2025/11/7
CNY 7,182.29 2024/11/22 2025/11/21
中电信息 CNY 3,826.09 2024/11/14 2025/3/13
CNY 11,058.74 2024/12/9 2025/4/8
CNY 29,600.00 2024/12/31 2025/4/29
器材国际 中银香港 USD 1,049.95 2024/12/5 2025/4/4
工商银行 USD 650 2024/12/2 2025/2/28
招行伦敦 USD 1,670 2024/12/19 2025/3/18
招行伦敦 USD 1,970 2024/11/19 2025/2/18
华夏香港 USD 893.75 2024/1/25 2025/2/7
华侨银行 USD 2,450.87 2024/9/13 2025/3/12
USD 1,000.00 2024/10/18 2025/4/16
USD 1,839.88 2024/11/15 2025/5/14
USD 890 2024/11/20 2025/5/16
USD 1,319.00 2024/12/23 2025/6/20
交通银行 USD 2,679.73 2024/10/9 2025/3/28
国开行 USD 1,000.00 2024/1/2 2025/1/2
USD 4,000.00 2024/1/10 2025/1/10
USD 4,000.00 2024/2/6 2025/2/6
CNY 5,813.27 2024/7/1 2025/7/1
CNY 20,564.03 2024/7/8 2025/7/1
CNY 15,583.57 2024/7/15 2025/7/1
CNY 1,739.13 2024/7/29 2025/7/1
CNY 4,286.47 2024/8/14 2025/8/14
平安银行 USD 1,000.00 2024/8/16 2025/8/14
华夏银行香港分行 USD 4,000.00 2024/8/15 2025/2/11
USD 1,000.00 2024/9/23 2025/2/26
上银港分 USD 2,000.00 2024/11/27 2025/5/27
USD 1,800.00 2024/11/27 2025/5/27
北京银行 USD 1,500.00 2024/11/28 2025/11/27
USD 1,400.00 2024/11/28 2025/11/27
USD 833.47 2024/12/13 2025/12/12
USD 698.1 2024/10/30 2025/4/28
USD 1,718.64 2024/10/30 2025/4/28
星展银行 USD 497.16 2024/11/21 2025/1/28
USD 308.77 2024/12/23 2025/2/28
USD 872.44 2024/12/23 2025/3/30
USD 151.45 2024/12/23 2025/4/30
民生银行 USD 3,166.18 2024/12/12 2025/6/12
华润银行 USD 260 2024/12/13 2025/3/13
USD 415.88 2024/12/13 2025/3/13
USD 2,739.73 2024/12/24 2025/3/24
USD 751.31 2024/12/30 2025/3/28
USD 355.86 2024/12/30 2025/3/28
亿安仓香港 中银香港 USD 316.07 2024/11/11 2025/3/11
USD 375.89 2024/11/19 2025/3/19
USD 321.53 2024/11/22 2025/3/22
USD 205.18 2024/11/26 2025/3/26
交通银行 USD 1,349.67 2024/10/9 2025/3/28
宁波银行 USD 350 2024/12/13 2025/3/12
USD 150 2024/12/16 2025/3/16
USD 750 2024/12/26 2025/3/26
上银港分 USD 1,266.05 2024/9/25 2025/3/25
广东仓 华夏银行 CNY 4,090.59 2024/10/21 2025/1/17
CNY 8,477.96 2024/12/5 2025/5/30
深圳仓 华夏银行 CNY 13,087.96 2024/11/8 2025/5/7
CNY 5,298.61 2024/1/10 2025/1/6
CNY 8,504.06 2024/3/11 2025/3/7
CNY 15,470.25 2024/12/11 2025/6/10
CNY 5,499.21 2024/12/13 2025/6/16
中电惠融 CNY 13,260.33 2024/11/27 2025/10/29
CNY 5,325.85 2024/12/5 2025/12/5
CNY 4,311.74 2024/12/25 2025/11/26
CNY 4,660.81 2024/12/25 2025/11/26
思尔泰 中国银行 CNY 2,821.45 2024/12/18 2025/6/16
四、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产生原因、结算方式、关联交易影响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主要是由于发行人在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同时为了更好地控制成本、加强销售,对上、下游产业进行业务延伸的原因而形成。发行人通过这些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有现金结算、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
发行人的内部子公司间的关联交易由集团整体报表合并抵销。关联交易相对公司整体经营占比不大,所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并无大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关联交易中无资金占用情况。
(二)关联方情况
发行人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母公司情况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子公司、联营、合营企业及其他关联方。详见“企业基本情况”章节-“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表6-33: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亦路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关联方1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蔡靖担任董事的企业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信息董事长郭昭平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傲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超云数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关联方3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关联方4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关联方5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所属企业集团的合(联)营企业
(三)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价格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中标方及合同金额。合同的签署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表6-34: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北京亦路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会费用 7,672.17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商品 6,524,490.37 4,646,656.58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13,278,679.00 18,294,312.00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 302,039.42 61,233.49
关联方4 采购商品 3,670,686.73 1,519,210.62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及其他 31,362.80 225,885.75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采购商品 75,309.73 32,743.36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057,844.32 1,367,730.09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2,371.68 9,185.84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42,733,813.54 100,626,151.27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9,056,761.17 290,359,255.73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6,619,654.04 5,638,378.34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862,637.61 1,480,301.68
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加工费 -158,447.80 2,972,990.76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58,096.81 314,678.73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0,695,577.54 27,231,518.49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及其他 283,121.19 298,214.87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43,858.41 2,100,845.14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36,311,511.55 67,593,452.64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及其他 43,211.50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培训服务费及其他 11,200.00 7,600.00
关联方3 采购商品 409,403,627.23 498,796,476.93
武汉丽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及其他 9,699.96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0,336,439.78 43,530,036.43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09,433.63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452,707.07 5,063,702.52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营销费 64,800.00 61,132.08
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咨询费 5,660.38 50,943.39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643,709.73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办公费及其他 744,581.42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办公费及其他 267,955.79 282,253.22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物管水电费及其他 21,318.11
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费 1,200.00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8,761.06 67,256.64
合计 1,570,503,973.01 1,076,659,519.52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6-35: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3,650.00 10,850.00
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041,437.96 5,601,748.59
傲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7,929.20 88,694.68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7,171.00 49,116.0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1,205.31 104,424.78
超云数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68,255.00 4,786,787.25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584.07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6,060.72 3,087,590.88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81,400.44 3,848,403.39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20,452,742.00 14,638,172.44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1,564,246.59 411,461,511.45
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8,000.00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841,011.85 5,587,767.39
关联方4 提供服务 849,853.32 560,384.10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2,469.00 79,690.30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592,847.21 3,891,293.60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138.02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4,275,458.70 130,911,090.04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274,575.65 2,149,317.13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8,792.57 16,248.55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73,654.00 86,859.50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16,278.63 -151.59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37,396.79 699,598.71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35,898.04 34,887.85
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74,292.04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95,905.54 946,361.21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15,700.00 95,550.00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9,151.63 5,562,031.55
关联方1 销售商品 687,385.51 332,791.84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636,047.00 297,595.99
南京熊猫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3,148.92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3,008.85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40,977.64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594,437.36
深圳华龙讯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12,159.29 3,575.22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8,546.20 7,743.36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177,616.0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48,041,593.77
关联方5 提供服务 5,770.41
关联方5 销售商品 1,079.65
关联方3 销售商品 109,070.79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965,008.15 1,929,069.36
香港鸿富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仓储服务 318,123.92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28,136.28 141,827.44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8,745.77 149,742.38
中电金信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3,185,840.71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336.30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商品 1,043,621.00 824,285.63
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服务 183,018.87
中电数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9,907,964.62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95,608.79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0,505,575.50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253.1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服务 351,002.75 567,972.0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106,066.28 17,657,505.62
合 计 164,740,718.29 665,433,373.88
3、关联租赁情况
表6-36:2024年发行人关联出租的情况
单位:元
无
表6-37:2024年发行人关联承租的情况
单位:元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支付的租金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增加的使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本年发生额
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房屋 60,302.75 60,302.75 65,730.00 694,695.63 14,854.01
岭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房屋 1,463,361.45 2,103,777.60 50,925.38 90,523.10 2,430,168.77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房屋 245,160.85 296,473.60 259,870.50 314,262.00
子器材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房屋 687,407.14 721,777.50 714,180.00 21,527.44 12,008.16
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艾矽易 房屋 44,389.02 36,990.85 48,384.00 40,320.00
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亿安仓 房屋 219,769.32 171,190.39 6,834.01 5,629.09
合计 1,037,259.76 393,767.20 2,778,892.77 4,038,425.62 79,286.83 123,014.36 2,430,168.77
3.跨境资金池业务支付的手续费
申请人2024年有跨境资金池业务,申请人委托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给境外子公司。申请人为此类业务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支付手续费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支付方 收款方 借款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745,724.97 575,012.00
4.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
单位:元
出借方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917,647.97 2,495,111.13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98,746.56
合计 9,216,394.53 2,495,111.13
5、关联方存贷款情况
(1)关联方存款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2024年在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末银行存款267,869.12万元,2023年末银行存款29,474.28万元,2024年度利息收入541.91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257.54万元。
(2)关联方贷款情况
2024年在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末贷款余额60,000.00万元,2023年末贷款余额25,000.00万元,2024年度利息支出891.76万元,2023年度利息支出249.51万元。
2024年在关联方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2024年末贷款余额59,532.65万元,2023年末贷款余额19,311.08万元,2024年度利息支出(票据贴现利息)1,754.79万元,2023年度利息支出(票据贴现利息)626.27万元。
2024年在关联方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末贷款余额44,484.83万元,2023年末贷款余额为0,2024年度利息支出29.87万元,2023年度利息支出为0。
表6-38:2023年末、2024年末发行人关联方短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25,000.00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59,532.65 19,311.08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44,484.83 -
合计 164,017.47 44,311.08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表6-39:2023年末、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3,690,020.33 4,376.03 656,857.46 3,284.29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336,014.61 1,785.29 15,610,225.66 78,051.13
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771,322.58 981,821.58 4,909.11
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5,605.37 1,453,266.28 7,266.33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11,531.11 924,603.05 4,623.01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50,750.10 85,649.02 428.25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834,188.53 1,821.05
成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9,919.64 299.60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24,016,660.01 4,358.57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838,508.80 1,830.49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775,600.00 38,780.00
关联方1 494,421.87 126,766.63 633.83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251,953.82 499.95 637,275.41 3,186.37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220,009.76 87,969.28 439.85
关联方4 79,751.38 121,795.70 608.98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59,046.78 23.99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53,334.87 25.43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51,691.08
宝辉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47,443.05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38,509.99 88.07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7,579.00 22,737.00 113.69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5,500.00 56,875.00 284.3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18,145.99 125,090.73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 925.00
合 计 35,009,443.04 53,588.87 46,028,907.70 230,144.55
其他应收款: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710,516.00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289,160.70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119,030.00 119,030.00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0 45,000.00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11,650.00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42,420.00
合 计 1,175,356.70 206,450.00
预付款项:
关联方4 655,221.24
关联方3 90,323,907.40 221,332,612.72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4,199.12
合 计 90,323,907.40 221,992,033.08
表6-40:2023年末、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合同负债:
傲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946.90
超云数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43,182.14
湖南长城银河科技有限公司 1,529,203.54 1,596,469.08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1,611.31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34,050.12
合 计 3,233,382.70 1,598,080.39
应付票据: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448,530,000.00
合 计 448,530,000.00
应付账款:
北京华弘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566.04 566.04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392,609.86 572,019.30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258,982.29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27,044.25 29,064.25
晶门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40,150,943.70 13,628,585.52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5,247,760.95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904,517.62 909,444.84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58,894.90 108,741.6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3,954,324.77 2,733,070.96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400.00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51,915.49 10,782,838.47
关联方3 19,979,993.62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13,921,470.72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326,262.96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11,650.00
中国电子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86,028.06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35,979.52 35,979.52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49,400.00
合 计 87,837,499.50 30,385,555.79
五、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存在2宗未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中裕港有限公司(原告)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合作协议纠纷案
原告于1985年3月29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是美国莫仕(Molex)产品的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授权代理商,其于同年4月1日,全资注册业务名称“志丰企业公司”用于经营业务。
被告原名称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合作共赢、共同扩大电子元器件销售市场占有率,原告以业务名称“志丰企业公司”与被告于2017年12月13日签订了基于美国莫仕(Molex)产品分销的《合并协议》、于2018年8月9日签订了《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下简要统称“合同”)。在合作过程中,被告对原告基于合同约定的应分配利润金额产生异议,诉至法院,2023年5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被告作出应诉通知书(2023)粤03民初4333号。
2024年11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电港胜诉,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截止目前原告已上诉,二审已受理待审理,审计师已发函向律师了解最新进展,根据律师出具的《针对(2023)粤03民初4333号案件二审的情况说明》,原告二审胜诉的可能性极低,故不计提预计负债。
(2)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诉蓝宙(江苏)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一)、江苏次元机器人有限公司(被告二)、王江(被告三)、廉德富(被告四)买卖合同款项纠纷案
被告一于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陆续向原告发送16份《销售合同》,向原告采购不同规格的电子元件产品,约定交货办法及运输方法为国内快递,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出货即付85天商承。后原告与被告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被告一迟延付款超过七天的情况下,应按照逾期部分款项的0.01%/天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应付货款的5%。此外,被告三、四分别向原告出具《担保函》,承诺对被告一与原告进行业务往来所产生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原告在收到被告一的销售合同后,依据销售合同约定向被告一交付了货物,但被告一未依约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告一尚有125,971,182.64元货款未支付。针对被告一的该未支付货款,被告二向原告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对被告一所欠原告的125,971,182.64元货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基于如上事实,原告于2024年8月1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要求四被告分别依据销售合同、框架协议、担保函及承诺函等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被告一欠付的货款、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费用等。2025年4月7日,原告收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一审判决书,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目前案件处于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上述未决诉讼及仲裁中,涉案的发行人及发行人的重要子公司主要作为案件原告或者申请人,作为被告的案件目前的判决结果也有利于发行人,且诉讼标的额不大,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六、受限资产情况
公司受限资产主要是因担保、保证金等形成的,截至2024年末,受限资产合计金额分别为 46,315.55万元,无其他被限制处置事项。
(一)受限资产总体情况
表6-41: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元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62,997,155.59 用于担保的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证金及其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158,333.33 质押用于借款的结构性存款
合 计 463,155,488.92
七、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如下:
表6-42: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金融衍生品投资情况
中电港:
交易品种 业务类型 交易对手 合同金额(万美元) 履约日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宁波银行 $1,000 2025-01-23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广发银行 $1,500 2025-01-24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工商银行 $1,350 2025-02-13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1,000 2025-03-24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800 2025-03-24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1,200 2025-05-19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 工商银行 $1,350 2025-05-21
权组合)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1,300 2025-06-03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2,500 2025-06-12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1,000 2025-08-29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农业银行 $650 2025-09-05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宁波银行 $1,500 2025-12-11
货币类 组合产品(风险逆转期权组合) 广发银行 $1,500 2025-06-13
器材国际:
交易品种 业务类型 交易对手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日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5,813 2025-06-27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20,564 2025-06-27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15,584 2025-06-27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4,286 2025-08-14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3,826 2025-03-13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6,000 2025-04-08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5,000 2025-04-08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3,400 2025-04-08
货币类 远期 中金香港 ¥10,967 2025-04-08
发行人子公司主营电子元器件供应链业务,上游供应商主要是海外原厂,公司境外业务以美元交易结算为主,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收益影响较大,因而以对冲外汇风险、稳定融资成本、稳定经营收益为目的。适度采用金融衍生业务,均以供应链业务为背景,无金融套利行为。
八、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购买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2亿用于授信额度风险缓释,以及华夏银行定期存单2.5亿元,用于质押开保函为境外子公司借款使用。
公司以250,000,0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定期存单作质押,于2024年1月23日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QH0360320240005-31的《反担保质押合同》:
为子公司器材国际8,937,500.00美元作质押担保,质押担保保函报文为07011LG2400001,期限从2024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24日。
九、海外投资
表6-43: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海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级次 注册资本 公司持股比例(直接或间接) 实收资本 投资额 经营范围
1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2 6,720.26 100.00% 6,720.26 6,720.26 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2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2 6,717.00 100.00% 6,717.00 6,717.00 主要从事境外非授权分销业务
说明: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币为:100万港元和987.1万美元,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币为100万港元和987.1万美元。
十、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本次发行外,暂无其他发行计划。
第七章企业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可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83.86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31.38万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52.48万元,发行人与国内多家银行合作关系稳固,间接融资渠道畅通,主要银行授信以及使用情况如下表:
表7-1: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的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全称) 授信银行/借款单位 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额度 未使用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300,000 6,869 293,13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 150,000 119,518 30,48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100,000 21,002 78,99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行 80,000 35,730 44,27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行 60,000 60,000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进出口行 60,000 60,000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90,000 - 90,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90,000 29,256 60,74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87,000 55,974 31,026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80,000 77,900 2,1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80,000 60,000 20,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80,000 64,282 15,71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 75,000 30,826 44,17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 70,000 35,942 34,05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50,000 39,853 10,147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50,000 - 50,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40,000 5,482 34,518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35,000 10,000 25,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 30,000 16,000 14,000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30,000 16,259 13,74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21,565 21,565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000 20,000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银行 10,000 1,438 8,562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30,000 25,957 4,043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20,000 - 20,000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60,000 34,772 25,228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50,000 2,821 47,179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10,000 - 10,000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000 10,000 10,000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 10,000 10,000 -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上银港分 9,260 9,260 -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 143,768 8,760 135,008
单位(全称) 授信银行/借款单位 授信总额 已使用授信额度 未使用授信额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 215,652 43,460 172,192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国开行 64,696 64,696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国开行 63,400 47,986 15,414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华润银行 80,000 32,512 47,488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 57,507 13,153 44,354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 50,000 50,000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华侨银行 53,913 53,911 2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华夏香港 35,942 35,942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 35,942 22,760 13,182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 35,000 - 35,000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上海银行 30,000 - 30,000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30,000 20,000 10,000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上银港分 27,781 27,781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10,000 5,000 5,000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 7,188 7,188 -
合计 2,838,615 1,313,856 1,524,759
二、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无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及偿付直接债务融资的历史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末,发行人的主要子公司未曾发行债券。发行人本部未发行债券。
第八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担保及其他信用增进措施。
第九章税项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中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税务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人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缴纳营业税的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将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投资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年 7月 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前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但对债务融资工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尚未列举对其征收印花税。因此,截至本募集说明书之日,投资者买卖、赠与或继承债务融资工具时,应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券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税率的水平。
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第十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23版)》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机制
(一)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22号)、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有关信息披露的监管部门规章和协会的自律规则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债券相关信息的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各类公司信息,并就市场关注事项进行主动披露,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
(三)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职务:财务负责人
姓名:田茂明
电话:0755-82531616
传真:0755-82531616
电子邮件:Maoming.Tian@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西区A座23层
二、信息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中期票据投资者实现其中期票据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发行人承诺相关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其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发行的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应当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根据相关规定披露以下文件:
(一)发行公告;
(二)募集说明书;
(三)信用评级报告、跟踪评级安排;
(四)法律意见书;
(五)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六)交易商协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应在募集说明书显著位置作如下提示:“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不代表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投资者购买本企业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投资风险。”
公司应当在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发行结果,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价格、期限等信息。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公司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时间,比照定向注册发行关于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于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说明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披露的原因、预计披露时间等情况。
公司披露前款说明文件的,不代表豁免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名称变更;
2、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公司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5、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6、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公司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公司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公司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公司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公司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公司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定向发行对本条涉及内容另有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四)本息兑付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2、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企业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3、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企业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4、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企业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企业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企业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发行人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做出调整。
第十二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无。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持有人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陈妮娜、孙瑜阳
联系方式:0755-88026246、0755-88023711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
邮箱: yfdnhcnn@cmbchina.com、sunyuyang130@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若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其他债券条款设置了宽限期的,则以宽限期届满后未足额兑付为召开条件;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sunyuyang130@cmbchina.com或寄送至收件人:孙瑜阳,联系电话:0755-88023715,收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大厦11层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
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若本募集说明书对个别事项的表决比例另行约定的,应不低于本条关于表决比例的约定要求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和其他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4)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23版)》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2023版)》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偿付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期发行文件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四、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五、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六、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七、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九、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由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十、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投资人保护条款
无。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
法定代表人:刘迅
联系人:田茂明
电话:0755-82531616
传真:0755-82531616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曹翀、孙瑜阳
电话:0755-88026137、0755-88023715
传真:0755-88023111
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陈妮娜、孙瑜阳
电话:0755-88026159、0755-88023711
传真:0755-88023111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2-15层
负责人:潘兴高
联系人:姚金
电话:010-65637181
传真:010-65637181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
联系人:申海洋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8
六、托管人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63326661
七、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楼2层0201、3层0301、4层0401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声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
(二)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三)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五)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查询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前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通过发行人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项下的募集说明书查阅历史信息。)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包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站(www.cfae.cn)、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一)发行人: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
法定代表人:刘迅
联系人:田茂明
电话:0755-82531616
传真:0755-82531616
(二)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6号
联系人:曹翀、孙瑜阳
联系电话:0755-88026137、0755-88023715
传真:0755-88023111
附录:有关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利润率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利润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销售净利率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 净利润/年末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年末所有者权益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年初年末平均应收账款金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 主营业务成本/年初年末平均存货金额
存货周转天数 360/存货周转率
营业周期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
总资产周转率 主营业务收入/年末总资产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EBITDA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的收益(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