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 B 公告编号:2014-01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办

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4 月 7 日以电话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李兆廷董事长主持,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由年初预计数 44,162.00 万元调增至 83,687.95 万元,增加 39,525.95 万元。主要

是公司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

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金额超过 2013 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预计调整关联交易类

别和金额(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原预计金额 现预计金额 增加金额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旭飞公司 0 2,074.00 2,074.00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旭飞公司 3,000.00 23,931.62 20931.62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技术服 旭飞公司 12,000.00 15,784.49 3784.49

务 东旭营口 0 12,735.84 12735.84

合计 15,000.00 54,525.95 39,525.95

此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兆廷、周波、牛建林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调整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提供银行

贷款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为了支持芜湖装备的发展,董事会同意为芜湖装备“高端显示器件玻璃基板(包

括:TFT、PDP、OLED 面板及其它非标设备)装备”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

150,000 万元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本息提供全程全额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

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