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10亿元

本期发行期限: 5+N(5)年,于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担保情况(如有): -

主承销商/簿记建档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如有): -

发行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六年十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 录

声明与承诺....................................................................................................................2

重要提示........................................................................................................................7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7

二、发行条款提示.................................................................................................8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一、常用名词释义...............................................................................................11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12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3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13

第三章发行条款........................................................................................................22

一、主要发行条款...............................................................................................22

二、发行安排.......................................................................................................24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27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情况....................................................................................27

二、发行人承诺...................................................................................................27

三、偿债保障措施...............................................................................................27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0

一、基本情况.......................................................................................................30

二、历史沿革.......................................................................................................30

三、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34

四、独立性情况....................................................................................................36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37

六、公司治理情况及内控制度............................................................................41

七、人员基本情况...............................................................................................49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52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68

十、未来发展战略................................................................................................70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71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74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76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78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78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合并口径)............................................................90

三、有息债务.....................................................................................................116

四、直接债务融资情况.....................................................................................118

五、关联交易.....................................................................................................119

六、或有事项.....................................................................................................125

七、受限资产情况.............................................................................................126

八、衍生产品情况.............................................................................................126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126

十、海外投资.....................................................................................................126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27

十二、发行人近三年及未来拟资产划入及划出情况.......................................127

十三、重大资产重组对财务情况的影响..........................................................128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128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情况.......................................................................................131

一、资信状况.....................................................................................................131

第八章2026年1-6月生产经营情况...........................................................................133

一、发行人2026年1-6月各板块经营情况.........................................................133

二、发行人2026年1-6月财务情况.....................................................................133

三、发行人2026年1-6月资信情况.....................................................................140

四、对外担保情况.............................................................................................141

五、资产受限情况.............................................................................................142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143

第十章税项..............................................................................................................144

一、增值税.........................................................................................................144

二、所得税.........................................................................................................144

三、印花税.........................................................................................................144

四、税项抵销.....................................................................................................145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146

一、置换.............................................................................................................146

二、同意征集机制.............................................................................................146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150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安排..................................................................................150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150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151

四、本金兑付及付息事项..................................................................................152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154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154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154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154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157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158

六、其他.............................................................................................................160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162

一、违约事件.....................................................................................................162

二、违约责任.....................................................................................................162

三、发行人义务.................................................................................................16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16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163

六、处置措施.....................................................................................................163

七、不可抗力.....................................................................................................164

八、争议解决机制.............................................................................................164

九、弃权.............................................................................................................164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166

一、发行人.........................................................................................................166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166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166

四、会计师事务所..............................................................................................166

五、律师事务所.................................................................................................167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167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167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169

一、备查文件.....................................................................................................169

二、文件查询地址.............................................................................................169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170

重要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要提示,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财务风险: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规划,发行人将紧紧持续围绕电力主业做优做强,重点发展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持续提升发行人新能源控股装机规模。未来对外融资需求或将增大,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投资建成前期,收益回流需要一定时间,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发行人为能源上市公司之一,可利用资本化运作手段,融资渠道多样化,授信额度充足,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79.84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34.28亿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45.56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发行人的投资压力。

2、政策风险:政策变化风险

2022年12月13日,广西发改委、工信厅联合发布《2023年广西电力交易实施方案》,鼓励各市场主体签订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及燃料价格等因素,约定煤电价格浮动机制。

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构建新能源电价市场化形成新机制,彻底改变新能源固定标杆电价模式,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电价由市场供需决定,是近年来电力市场化、新能源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政策。该政策大幅提升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加剧区域电力供给宽松格局,间接带动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下行,对区域内水电、火电等传统电源经营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目前上网电价等方面仍受政府监管,整个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未来国家还将可能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情形提示

近一年以来,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募集说明书已披露的情形提示基础上,不涉及MQ.7表(重要事项),MQ.4表(重大资产重组)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中需要补充披露的其他情形提示。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为永续票据,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发行人存在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发行人在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附设发行人利息递延支付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相关权利,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支付时间不确定性或者提前赎回债务融资工具,可能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相关提示

(一)关于持有人会议相关约定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等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包括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聘请、解聘、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等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关于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的提示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中关于违约事件的约定,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10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本条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BP计算并支付利息。

2、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①【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二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②【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表决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三)关于受托管理机制的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受托管理人及受托管理机制。

(四)关于主动债务管理的提示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常用名词释义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广西能源股份 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 /本期中期票据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本次发行/本期发行 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而制作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改委 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自治区国资委 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自治区政府 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人民银行 指中国人民银行

上海清算所 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银行间市场 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承销协议 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永续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主承销方按照“承销协议”约定在募集说明书载明的缴款日,按发行利率/价格将本方包销额度内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集中簿记建档 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簿记管理人、承销团成员(若有)等相关方,通过统一使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所有簿记建档业务全流程线上化、电子化处理的发行方式

北金所 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指受发行人委托负责簿记建档具体运作的主承销商

工作日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含中国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包括可能正常营业的周六、周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广西自治区/广西 指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投集团 指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能源集团 指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正润集团 指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能源股份 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永盛公司 指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桂旭电厂 指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发电厂

桥巩水电站、桥巩能源公司 指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桂旭能源公司 指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桂能电力 指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桂江电力 指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桂海电力 指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海上风电公司 指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近一年 指2025年度

近三年 指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度1-3月

二、专用技术词语释义

千瓦时 指1,000瓦的电器1小时消耗的电量,也称“度”

平均机组利用小时数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权益装机容量 指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按权益比例折算的装机容量之和

可控装机容量 指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内合并的子公司的总装机容量

热电联产 指由热电厂同时生产电能和可用热能的联合生产方式

入炉标煤单价 指入到厂原煤折合成标准煤后的价格

上网电价 指以对应电量占总电量的比率为权数的上网电价之和

供电标准煤耗 指火力发电厂每向外提供1kWh电能平均耗用的标准煤量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特别说明,2023年末/年度数、2024年末/年度、2025年末/年度数据、数据分别引自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审计报告期末/本期数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本期数据、2025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本期数据。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投资者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上市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841,284.85万元、2,328,999.45万元和2,308,425.39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555,595.93万元、1,940,250.82万元和1,920,318.44万元。截至2025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比为83.19%。发行人非流

动资产主要为发供电设备,以及电厂、变电站所拥有及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建构筑物等。发行人可能存在短期内非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的风险,从而可能无法从预期的资金来源获得偿债资金,会使发行人面临一定短期偿债压力的风险。

2、经营性净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0,763.16万元、120,537.92万元和152,819.11万元,呈现上升趋势。2023年末经营现金流净额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营业收入减少。2024年,发行人经营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98.37%,主要系一是上年同期油品业务经营现金净额为负值,本报告期无油品业务经营现金净额,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二是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票据支付增加,现金支付相应减少,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三是控股子公司广投海上风电本期并网发电,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2025年,发行人经营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26.7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3、营业收入减少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671,580.77万元、393,163.40万元和371,298.81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1,278,417.37万元,降幅为76.48%,主要原因是油品业务剥离,对应收入减少。如果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未增加,将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资金来源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削弱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4、未来资本支出较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的规划,发行人将紧紧持续围绕电力主业做优做强,重点发展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抽水蓄能及其他新能源项目,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持续提升发行人新能源控股装机规模。未来对外融资需求或将增大,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投资建成前期,收益回流需要一定时间,发行人存在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发行人为能源上市公司之一,可利用资本化运作手段,融资渠道多样化,授信额度充足,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79.84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34.28亿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45.56亿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发行人的投资压力。

5、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38%、78.51%和77.88%,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随着新能源发电业务的持续开展,未来发行人的负债规模可能继续增长;同时,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影响发行人的再融资能力,增加再融资成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最近年度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实现净利润2,784.94万元、20,479.81万元和-4,494.31万元,总体呈变动态势。发行人净利润影响因素主要为各水电厂流域来水量变化、电价政策变动、煤炭价格波动和股票价格变动。2022年以来,燃煤发电电价市场化改革深化,电价的上涨促进公司的盈利水平逐渐好转,煤炭价格2023年四季度开始下行,2023年全年净利润扭亏为盈。2024年,发行人由于各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多,实现盈利。2025年度,发行人由于各水电厂流域来水量变化、电价政策变动、煤炭价格波动和股票价格变动影响,出现亏损。预期广西区域用电量有望继续保持同比增长态势,发行人上网电量将随之有效增加,收入将持续增长并盈利,若未来各水电厂流域来水量变化、电价政策变动、煤炭价格波动和股票价值变动,发行人将面临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7、流动资产波动及短期偿债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性资产总额分别为285,688.92万元、388,748.63万元和388,106.95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15.52%、16.69%和16.81%;其中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6,210.92万元、210,566.59万元和239,954.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3%、9.04%和10.39%。近三年发行人流动性资产呈波动态势。若未来流动资产规模下降,流动比率相应降低,短期偿债缓冲能力减弱;如叠加经营现金流恶化、银行授信收紧等情形,公司短期偿债压力将加大,可能对资金周转、债务按期兑付造成不利影响。

8、对外担保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24.0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净资产的0.40%,担保对象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笔担保对应发行人累计应承担的担保逾期金额为14.24万元。若后续被担保人违约,发行人可能面临履约风险,或发行人新增对其他企业担保等情形,将可能对发行人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9、应收账款集中度较高及回收风险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9,613.41万元、52,768.53万元和50,482.5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24%、2.27%和2.19%。截至2025年末,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电费款,电费为当月结算,次月结清,回收风险小。其中主要债务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653.86万元,均为尚未支付的供电收入,发行人对此计提坏账准备3,555.04万元,占应收账款的比重为7.04%。

10、对内担保余额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内担保金额213,606.00万元。发行人对内担保金额较大,若未来被担保单位经营情况出现恶化,偿债能力出现下降,发行人存在一定代偿的风险。

11、资产减值损失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734.42万元、-3,336.98万元和-17,020.54万元,报告期内波动较大。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24年较大增加13,683.56万元,增幅为410.06%,主要系梧州桂江一次性计提10,547.89万元商誉减值,叠加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共同增加所致。梧州桂江商誉减值系2025年电力市场化改革政策落地,未来电价预期下调、现金流预测下行导致。若未来宏观经济、行业环境、电力市场化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区域电价水平、流域来水情况等核心假设继续恶化,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公司存在继续计提商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当期损益。

12、火电业务盈利波动及持续亏损风险

报告期内,受广西区域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及水电挤占火电发电空间影响,公司贺州火电机组主要承担调峰保供职能,机组利用小时处于低位,火电业务持续亏损。2026年上半年,公司火电板块实现同比减亏37%,经营呈现边际改善,但区域电力供需格局未发生根本性改变。若未来区域新能源装机持续扩容、水电出力超预期、煤价高位波动或市场化电价持续下行,公司火电业务仍存在亏损扩大、盈利修复不及预期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周期性风险

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若未来宏观经济的周期性变化对我国经济形势造成影响,亦将会对发行人的外部经营环境造成影响。发行人所在的电力行业与经济周期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未来经济出现衰退,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因素,影响发行人业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另外,广西区域电力装机容量总体较为富余,且政策倡导清洁能源发电,从而对全区火力发电的上网电量有一定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燃料成本是发行人火电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上游煤炭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经营成本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2023年煤炭价格总体在合理区间内平稳运营,有效稳定了电价和下游用能成本。2024年受供需双弱的市场局面影响,煤炭价格呈现震荡下移的趋势。总体来看,煤炭价格波动政策性调整将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3、生产设备受限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566,803.29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111.00%。受限资产主要为发行人为取得融资而抵押的发电机器设备等。若未来公司因阶段性流动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足额偿付借款,可能造成公司抵质押资产被冻结或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

4、营业收入构成变化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1,671,580.77万元、393,163.40万元和371,298.81万元。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1,278,417.37万元,降幅为76.48%,主要原因是油品业务剥离,对应板块的收入减少。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4年度减少21,864.59万元,降幅为5.56%,降幅较小。发行人营收结构出现较大调整,如果未来发行人经营性业务收入下降,将对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资金来源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削弱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5、电价受政府调控的风险

近三年,电力供应报告期各期主营业收入分别为224,845.12万元、227,546.45万元和223,974.03万元,占比13.45%、57.88%和60.32%,整体变动不大。电力产品价格受政府部门直接调控,国家电价改革制度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未来发行人电价存在受政府调控的风险。

6、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电力生产业务所涉燃料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受到宏观经济发展及政府政策的直接影响,目前发行人已剥离贸易业务并聚焦电力主业发展,因大宗商品的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的波动,有可能会对发行人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7、电煤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发电业务以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为主,同时辅以风能和光伏等多种发电类型,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火电可控装机容量70万千瓦,占可控总装机容量的28.99%。火力发电机组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燃料成本是火电经营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煤炭价格变化将对公司火电厂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管理风险

Ⅰ、对下属子公司管理控制的风险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共计19家。在对合并范围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发行人严格规范控股子公司在人事、财务、投资、资金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管理等。若发行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能进行有效监督,将造成对合并范围子公司的实际控制能力的管理风险。

2、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发供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对企业至关重要。发行人至今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愈加严格。虽然发行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投入明显增加,安全设施不断改善,但是由于发电行业特点,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声誉及正常生产经营状况。

3、环保风险

发行人火电业务环保措施健全,未发生环保问题。发行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环保措施,构建了完善的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最大程度避免环境破坏的问题发生。但火电燃煤需求较大,未来随着业务发展,如管理出现疏漏,可能会产生相关环境问题。

4、未决诉讼风险

发行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个别经营主体产生了诉讼纠纷。但不存在单笔涉案金额占上年末净资产10%及以上的重大未决诉讼及重大未决仲裁。若未来,相关诉讼结果不利,可能会对发行人盈利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存在未决诉讼的风险。

(四)行业政策风险

1、政策变化风险

2022年12月13日,广西发改委、工信厅联合发布《2023年广西电力交易实施方案》,鼓励各市场主体签订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及燃料价格等因素,约定煤电价格浮动机制。

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发改价格〔2025〕136号文,构建新能源电价市场化形成新机制,彻底改变新能源固定标杆电价模式,推动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电价由市场供需决定,是近年来电力市场化、新能源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政策。该政策大幅提升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加剧区域电力供给宽松格局,间接带动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下行,对区域内水电、火电等传统电源经营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目前上网电价等方面仍受政府监管,整个行业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未来国家还将可能出台一系列新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2、政府补贴变动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获得政府补贴分别为4,901.11万元、520.05万元和712.03万元,主要为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重点项目政策扶持资金、电煤采购奖励以及煤炭储备补助等。随着发行人未来新建项目的启动,获得的项目政府补贴及区内保供政策补贴也将相应产生波动。

3、环保政策风险

发行人从事的火力发电业务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氢化物等,目前发行人下属电厂均已按国家相关环保政策要求进行环保技术改造,也没有新增火力发电产能的规划。若未来随着国家对环保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强,环保标准日益提高,对公司的环保管理也相应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可能受此影响随之产生变动。

(五)特有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递延支付利息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递延支付利息。发行人行使利息递延的次数不受任何限制,且利息递延不构成违约。虽然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有权根据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获得递延利息等收益,但是,投资者获得本期中期票据项下的利息将可能面临回收期较长的风险。

3、会计政策变动的风险

本期永续票据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利息递延支付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号)》等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永续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2023-202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38%、78.51%和77.88%,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2023-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06%、2.11%和-7.36%。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在净利润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净资产收益率预计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如果未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净资产将会出现非常规下降,净资产收益率在净利润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预计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因此发行本期中期票据将会带来一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波动风险。

6、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中期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根据条款设计,本期永续中期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核算,债券利息将通过发行人可分配利润进行支付。2023-2025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2,784.94万元、20,479.81万元和-4,494.31万元,预计能够覆盖本期中期票据的利息,但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若发行人可分配利润较小或者为负数,将不足以覆盖本期永续中期票据的利息,由此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7、再投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的期限于发行人按条款约定赎回前长期存续,但在本期债券每5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将提前兑付,届时投资者可能难以获得与本期中期票据投资收益水平相当的投资机会。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主要发行条款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全称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并表范围子公司待偿还债券融资余额为人民币12.7亿元,其中:私募债券余额10亿元、中期票据2.7亿元。

注册通知书文号 中市协注〔2026〕MTN【】号

注册总额度 人民币壹拾亿元(RMB1,000,000,000.00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亿元(RMB【】元)

计息年度天数 非闰年365天,闰年366天

票据面值 人民币壹佰元(RMB100.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 ( ( 利率确定方式 (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5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5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5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每5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8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跃升利率,在之后的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80个基点确定。自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进行利率跃升,后续维持利率跃升幅度不变。

( 发行人赎回权: 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 《 二)赎回选择权: 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孳息)赎回本期永续票据;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2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发行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托管方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票面利率 由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公告日 【 】年【】月【】日-【】年【】月【】日

发行日 【 】年【】月【】日-【】年【】月【】日

缴款日 【 】年【】月【】日

起息日 【 】年【】月【】日

债权债务登记日 【 】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 】年【】月【】日

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 2031年【】月【】日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按照上海清算所的规定,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利息递延支付权: ( 一)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永续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利息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母公司)有递延支付利息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向普通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三)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永续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母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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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永续票据的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偿付顺序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的普通债务

担保情况 无担保

登记和托管机构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即上海清算所)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投资者承诺: 购买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投资者接受发行公告、申购说明、申购要约和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中期票据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一旦发生没有及时或者足额兑付的情况,投资者不得向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要求兑付。

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适用法律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发行安排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年【】月【】日9:00至【】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簿记建档时间经披露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遇不可抗力、技术故障,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可延长一次簿记建档截止时间。本机构承诺延长前会预先进行充分披露,延长时间不低于30分钟,延长后的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簿记截止日18:30。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年【】月【】日12:00前。

2、簿记管理人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12:00前,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人行支付系统号:【】

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结束后,债务融资工具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

上海清算所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其上市流通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的用途情况

发行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不超过【】亿元,用于偿还发行人存量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活动。

二、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募集的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等合法合规用途。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增加政府债务或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金融投资、土地储备等相关业务,承诺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内,若发生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将提前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平台所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工作计划,包括指定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和制定管理措施,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确保中期票据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已指定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本期中期票据的偿付工作,落实未来还款的资金来源,制订偿债计划并保证到期本息按时兑付。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正润集团,正润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广西能源集团。

正润集团成立于1974年10月1日,注册资本为235,294,117.65元。

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金融、证券、旅游及酒店投资经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能源贸易。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投资集团在贺州市主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肩负着落实广西东融发展战略,参与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发展资源优势产业,壮大国有资产,积聚财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光荣使命。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能源贸易,矿产品开采和营销等。目前,正润集团积极打造电力、油品、石材“三驾马车”发展主力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盈利地拓展业务领域;坚持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快速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升级;坚持“专业投资、提升价值、实现价值”的价值定位,发挥国有投资导向作用,充分释放国有资本带动力、影响力,引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式发展,力争成为业内国际一流企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正润集团资产总额2,638,637.90万元,负债总额2,212,937.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25,700.1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1,528.80万元,净利润-21,539.19万元。

广西能源集团成立于2003年7月29日,注册资本为1027819.682526万元。

经营范围:对能源投资及管理;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风电资源的开发和经营、技术咨询;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母站及子站的投资管理、清洁能源项目及分布式能源、冷热电三联供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加气站、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接收站、码头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加油站、加氢站、石油化工产业项目、非常规油气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维护;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开发;电力检修;国内贸易;国际贸易;贵金属销售;环境卫生管理;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氧化铝、电解铝及铝加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研究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西能源集团资产总额6,215,336.37万元,负债总额4,070,513.4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144,822.89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81,141.69万元,净利润37,089.28万元。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中期票据投资者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

公司将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及本期中期票据的相关条款,加强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审查和监督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兑付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时有足够的资金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五)其他保障措施

如果发行人出现了信用评级大幅度下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发行人将采取不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变现优良资产等措施来保证本期中期票据本息的兑付,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晓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465,710,722.00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1,465,710,722.00元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0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711427393C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

邮政编码:542899

电话:0774-5285255

传真:0774-5285255

经营范围:发电、供电,电力投资开发,交通建设及其基础设施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一)历史沿革

1998年11月18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114号文批准,由贺州市电业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那板水库管理处、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昭平县汇能电力有限公司、广西钟山县电力公司和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六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为111,750,000.00元。

图表 5-1:发行人历史沿革事件主要如下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1 1998-12 工商设立 1998年12月4日,由贺州市电业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成立股份公司,地址为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2 200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01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00股,股本由111,750,000.00元变更为156,750,000.00元。(注1)

3 2010-5 增发 2010年4月14日,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7"文《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0年5月24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00,000.00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183,950,00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183,950,000.00元。(注2)

4 2011-4 转增股本 发行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7,592.50万元(注3)。

5 2015-8 转增股本 发行人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27,775,000.00元。(注4)

6 2020-12 增发 发行人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8,650,602股股份,每股价格3.57元。(注5)

7 2021-9 增发 (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000股,每股价格4元。发行后,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1,221,425,602.00元。注6)

8 2022-4 转增股本 发行人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65,710,722.00元。(注7)

9 2023-6 公司名称变更 发行人名称由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1:2001年1月9日,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4号文批准。

注2:2010年4月14日,公司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7号文《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注3:2011年4月15日,根据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7,592.50万元,并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股本登记手续。

注4:2015年8月27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75,92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827,775,000.00元,并在贺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股本登记手续。

注5:2020年12月23日,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1号),本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8,650,602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036,425,602.00元。

注6:2021年9月13日,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发的《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1号),公司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蓓文、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薛小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代“铂绅二十九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40,000,000元。本次发行后,公司实收资本变更为1,221,425,602.00元。

注7:2022年4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1,465,710,722.00元。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及资产转让情况

1、资产重组方案

发行人以非公开协议转让并收取现金的方式,将持有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转让给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6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魏然,注册资本为6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2、所处的阶段及已履行的法律程序

(1)2023年6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合同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6月26日,发行人与广投产服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广投产服集团出售永盛石化2%股权。

(2)2023年9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补充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年10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本次重大资产出售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议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3年10月31日,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标的资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交易对手方产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图表5-2:交易对手方信息

公司名称 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9号广西投资大厦9楼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夏正庭

成立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A7W3U48B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该事项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与广投产服集团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图表5-3:指标计算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标的资产指标 505,600.94 54,516.58 1,125,512.70

上市公司指标 2,148,224.90 451,579.32 1,743,482.80

财务指标占比 23.54% 12.07% 64.56%

发行人主要业务为电力业务和油品业务。油品业务方面,以控股子公司永盛石化作为主导平台,从事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加油站投资建设等业务。通过本次重组出售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永盛石化2%的股权,公司将剥离主要石化板块业务,进一步聚焦主责突出电力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公司能够收回部分现金,有利于减轻公司的经营压力,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和经营状况,同时提升发行人偿债能力;此外,因永盛石化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将大幅下降,同时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将降低。

2023年10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和广投石化分别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于交割日,广投产服成为标的公司股东,双方对永盛石化董事进行变更,由广西能源委派1名,由广投石化委派3名,永盛石化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名。永盛石化董事长从广投石化委派董事中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截至目前,董事已经到位,发行人已经丧失对永盛石化的实际控制。

5、转让事项涉及的合规性

本次重要子公司转让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永盛石化公司已向广西能源股份(上市公司)偿还全部存续债务及利息,除此之外,广投石化公司就广西能源股份向永盛石化公司提供的存续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对发行人主体资格及其决议有效性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对发行人主体资格及决议有效性产生影响,所披露的信息不涉及保密事项。

三、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具体如下:

图表5-4: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前十大普通股股东及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5-5:发行人前十大普通股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2025年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75,977,588 32.47 0 无 国有法人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71,380,722 18.52 0 无 国有法人

贺州市城市运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796,243 0.87 0 无 国有法人

股东名称 2025年末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赵欣 9,022,000 0.62 0 无 境内自然人

谢润芳 8,690,000 0.59 0 无 境内自然人

付前军 8,300,000 0.57 0 无 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5,952,485 0.41 0 无 其他

高虹 5,000,000 0.34 0 无 境内自然人

付崑 4,661,900 0.32 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强 4,100,000 0.28 0 无 境内自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32.47%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无质押情况。

(二)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正润集团成立于1974年10月1日,注册资本为235,294,117.65元。

经营范围: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电子及电子元器件、铝产业产品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房屋出租,金融、证券、旅游及酒店投资经营,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能源贸易。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投资集团在贺州市主要的投融资主体和国有资产经营实体,肩负着落实广西东融发展战略,参与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发展资源优势产业,壮大国有资产,积聚财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光荣使命。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开发,能源贸易,矿产品开采和营销等。目前,正润集团积极打造电力、油品、石材“三驾马车”发展主力军;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盈利地拓展业务领域;坚持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快速做大做强,推动产业升级;坚持“专业投资、提升价值、实现价值”的价值定位,发挥国有投资导向作用,充分释放国有资本带动力、影响力,引领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式发展,力争成为业内国际一流企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正润集团资产总额2,638,637.90万元,负债总额2,212,937.7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25,700.1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1,528.80万元,净利润-21,539.19万元。

截至2026年3月末,正润集团持有发行人股权比例为32.47%,不存在股权质押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独立性情况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业务、资产、组织机构设置等环节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具有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到了业务及资产独立、机构完整、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自主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二)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做到独立、权属清晰,公司对所有的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支配公司资产及挪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机构独立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机构方面已经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四)人员独立

公司各组织机构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实际控制人基本独立。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有权依法自行录用和辞退职工。除必须由股东或政府主管单位任命的人员外,发行人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体系,不存在股东违反发行人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具有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独立核算并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和税务登记号,依法独立纳税。

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控股子公司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共19家,具体如下:

图表5-6: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平乐 20,000 平乐县大发乡巴江口水电站 发电 76.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 12,000 广西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 发电 85.12 设立

贺州市华彩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 150 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 设计咨询服务 100.00 设立

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 128,628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火力发电 100.00 设立

贺州市桂源水利电业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 61,430.64 贺州市建设中路89号 供电 56.03(实缴出资比例为58.4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 16,800 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昭平水电厂办公楼) 发电、旅游 93.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天祥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 3,000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11楼 房地产开发 100.00 设立

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 9,200 梧州市西堤三路19号4层418号商务公寓 发电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桂东电力售电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 20,080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15层 电力销售 100.00 设立

江华流车源河口水电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 765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流车源 水力发电 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省江永县永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1,666.50 江永县城北路024号 水力发电 66.9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贺州市裕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贺州 1,5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7楼 水力发电 81.7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来宾市 1,508.7561 广西来宾市荣和路2号来宾市华侨创业大厦主楼1001号 电力生产、供应,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投资、开发和经营等 66.279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福建双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 20,000 龙岩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南环路1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陕西常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宝鸡市 3,750 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安乐社区落星堡村 光伏电站的建设及发电量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的制造、销售等 9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佰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 1,755.10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管理区泰基工业城厂房A1区 电力机械和器材制造、金属制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等 5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南宁市 89,200 南宁市防城港路6号广投能源管理中心研发楼1号楼2层 海上风力发电 60(实缴出资比例为69.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 4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商业写字楼14层 发电 100.00 设立

丰源(贺州市平桂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平桂区 4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西湾街道西发街70号 发电 100.00 设立

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8.76万元,法定代表人潘雪梅,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供应,水电资源和火电资源的投资等,主体资产为桥巩水电站(装机容量为48万千瓦),公司持有其66.28%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5,436.38万元,净资产228,421.9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4,074.80万元,净利润27,971.88万元(比上年同期20,537.62万元增长36.20%,主要系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好,发电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

(2)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9,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梁晓斌,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公司持有其60%股权(实缴出资比例为69.5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87,189.31万元,净资产163,037.80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6,542.81万元,净利润9,986.04万元(比上年同期7,310.80万元增长36.59%,主要系控股的防城港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70万千瓦)全容量并网,年发电量16.56亿千瓦时,营业收入增加,净利润增加)。

(二)参股公司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2家,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5-7: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石材 5,024.77 38.50 212.21 -8,441.10 -8,441.10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火电 271,988.00 30(实缴出资比例为28.34%) 190,079.89 12,819.11 13,475.82

(1)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24.77万元,法定代表人文昌斌,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石材项目投资,市场建设开发,钢材、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指定经营的除外)、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电线电缆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对闽商石业的持股比例为38.50%,截至2025年12月31日,闽商石业总资产为29,272.14万元,净资产7,059.37万元,2025年实现收入212.21万元,净利润-8,441.10万元,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核心矿山暂未实现规模化投产、石材行业市场景气度下行叠加各项刚性成本持续支出所致。

(2)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71,988.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伟,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港口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对国投北海的持股比例为30%(实缴出资比例为28.3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国投北海总资产为1,419,732.51万元,净资产337,965.07万元,2025年实现收入190,079.89万元,净利润13,475.82万元。

六、公司治理情况及内控制度

(一)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设置与职能

图表5-8:发行人组织结构如下图

截至2026年5月底,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证券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营以及其他职能。

2、规划发展部:负责战略管理、电网规划管理、项目前期管理、投资计划管理(含重大技改)、控股及全资类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参股类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资产类项目并购管理、工程建设类采购业务管理、企业改革管理(不含电力市场体制涉及的改革管理)、科技创新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3、经营管理部/法人治理部(专职董事办公室):负责经营管理、统计分析管理、产权管理、经营类采购业务管理、股权投资后管理、资产管理、法人治理、电网规划与投资计划参与、生产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4、财务管理部(财务共享服务中心):负责预算管理、成本管理、税务会计管理、工程财务管理、合并报表会计、记账与稽核、融资与担保管理、资金管理、共享财务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5、电力销售部/市场开发部:负责供电营业管理、客户服务管理、电能计量管理、营销稽查及用电安全管理、营销政策管理、电价管理、市场开发以及其他职能。

6、工程管理部:负责电网规划与投资计划参与、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7、安全环保部(节能减排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风险体系管理、安全应急体系管理、安全监督、安全培训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8、法律风控部: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合规管理、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管理、合同管理、“1+N监督协同”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9、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负责劳动组织管理、劳动用工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才评价管理、教育培训管理、人力资源统计管理、干部与人才管理、党委统战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10、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督查办公室:负责秘书管理、公共关系与外事管理、综合协调、信访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综治保卫管理、宣传教育管理、信息化办公管理、督查以及其他职能。

11、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团青管理、民主管理、职工权益维护以及其他职能。

12、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管理、日常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13、纪检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执纪审查、日常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发行人直属中心主要职责如下:

调度中心(产业数字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并网调度管理、电网运行方式管理、电网运行安全管理、水库发电调度管理、二次系统设备运维及事故管理、生产经营类产业数字化规划、应用与建设管理、网络与生产经营类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信息系统运维、通信管理、水电厂集控运行管理、可靠性管理以及其他职能。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和股东会

根据《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可行使下列职权: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7)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根据《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可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6)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本章程;

(9)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0)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1)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2)审议公司发生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提供担保,财务资助除外):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3)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4)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务的交易,或者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前款第4项或者第6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或者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之间发生的交易,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审议公司发生的下列“财务资助”交易事项(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向公司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司不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

(14)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17)审议公司发生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捐赠事项。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名额为1人。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在事先充分听取公司党委意见情况下,依法自行或经过有关报批手续后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章程确定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程序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2)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3)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4)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1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连聘可以连任。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等行为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为了加强内部管理,发行人还进行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配套的制度规划和设计,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个经营管理方面,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具体制度如下:

1、财务管理

发行人实行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法人治理结构要求的财务管理体制。发行人从预算管理、资金筹集管理、资产营运管理、成本和费用管理、收益分配管理、重组清算管理、财务信息管理、财务监督检查管理等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及所属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公司报表报送的有关规定,按时编制财务报告,并及时向主管财政机关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信息。

2、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制度明确规定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认定方式及范围、关联交易披露及决策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关联人及关联交易应当披露的内容等做了详细的说明。

3、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公司制定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制度界定了关联方和资金占用情形,并且对防范资金占用原则和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有详细的说明,对资金往来支付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融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融资行为,加强规范公司及所管理企业融资管理和财务监控,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融资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融资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授信管理、融资额度管理、融资事项管理、融资风险管理以及对融资的考核和监督做了详细地说明。制度规定,对金融机构统一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公司财务管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系统内进行调剂。公司融资按年实施额度管理,融资额度包括融资发生额和融资净增加额,每年四季度审批所属企业上报的下一年度融资额度。

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长是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公司各部门以及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同时各部门以及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

6、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发行人制定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在经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须履行班子会、董事会、股东会逐级审批程序,同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发行申请文件中的程序。

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对外担保应该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并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反担保要求、被担保企业的义务和相关信息披露等做了详细的说明。

(四)重大资产重组及资产转让对发行人公司治理产生的影响

2023年6月26日,发行人与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链服务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产业链服务集团出售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2%股权。交易完成后,广西能源股份直接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产业链服务集团直接持有永盛石化2%股权,广投石化直接持有永盛石化49%股权。该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3年10月31日,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标的资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广投产服集团持有永盛石化2%的股权。交易对方产业链服务集团已按照《股权转让合同》及《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于2023年10月19日向公司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1,110.66万元。上述资产转让已完成,不改变发行人内部各项控制制度,对发行人公司治理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七、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

1、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1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8名,董事长1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董事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图表5-9: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梁晓斌 董事、董事长 男 50 2025-04-18 2026-11-21

黄维俭 副董事长、总裁 男 58 2023-11-21 2026-11-21

黄五四 职工董事 男 38 2024-09-05 2026-11-21

庞厚生 董事、财务总监 男 40 2023-11-21 2026-11-21

谭雨龙 董事 男 38 2023-11-21 2026-11-21

李勇猛 董事 男 46 2023-11-21 2026-11-21

李长嘉 独立董事 男 44 2023-11-21 2026-11-21

覃访 独立董事 男 54 2023-11-21 2026-11-21

宋绍剑 独立董事 男 56 2024-06-27 2026-11-21

2、董事会成员简历

梁晓斌,男,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黄维俭,男,1968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负责人。

黄五四,男,1988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庞厚生,男,1986年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董事。

谭雨龙,男,1988年6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管理部/法人治理部主任,天生桥一级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广西桂冠开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李勇猛,男,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新能源事业部/新能源开发研究中心副主任、新能源基建办公室主任。

李长嘉,男,1982年11月生,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合伙人,广西华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覃访,男,1972年11月生,专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立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广西专家咨询中心特聘专家、区财政厅、区科技厅、区工信委评审专家、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宋绍剑,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教授,广西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人事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IEEEPES风电/光伏技术委员会(中国)新能源电力系统调度运行技术分委会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西省等科技厅的科技项目评审专家。

(二)高级管理人员

1、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图表5-10: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姓名 现任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黄维俭 副董事长、总裁 2023-11-21 2026-11-21

庞厚生 董事、财务总监 2023-11-21 2026-11-21

潘雪梅 常务副总裁 2023-11-21 2026-11-21

陆兵 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2023-11-21 2026-11-21

谢建恒 副总裁 2023-11-21 2026-11-21

张倩 董事会秘书 2023-11-21 2026-11-21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维俭,副董事长、总裁,主要工作经历请见董事部分。

庞厚生,董事、财务总监,主要工作经历请见董事部分。

潘雪梅,女,197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董事。

陆兵,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陕西常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谢建恒,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丰源(贺州市平桂区)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

张倩,女,198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工程师、企业合规师,现任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员工构成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在职员工1,969人,员工结构如下:

图表5-11: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表

学历 人数(个) 占比(%)

博士研究生 2 0.10

硕士研究生 39 1.98

研究生班 16 0.81

大学本科 1,091 55.41

大专及以下 821 41.70

合计 1,969 100.00

八、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电、供电,电力投资开发,交通建设及其基础设施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概况

发行人作为地方电力企业,集发供电一体化、网架覆盖面完整等特性于一身,主要从事发电、供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

发行人的发电业务以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为主,同时辅以风能和光伏等多种发电类型,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截止2025年末,发行人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装机总容量241.47万千瓦。

水电部分:桥巩水电站位于广西来宾市迁江镇境内红水河干流上,总装机容量48万千瓦;合面狮水电厂位于广西贺州市信都镇境内贺江干流上,总装机容量8.1万千瓦;巴江口水电厂位于广西桂林市平乐县境内桂江干流上,总装机容量9万千瓦;昭平水电厂位于广西贺州市昭平县桂江干流上,总装机容量6.3万千瓦;下福水电厂位于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境内桂江干流上,总装机容量4.95万千瓦;京南水电厂位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京南镇境内桂江干流上,总装机容量6.9万千瓦;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小水电厂管理的小水电站分别位于广西贺州和湖南永州境内,总装机容量1.82万千瓦。

火电部分:广投贺州火电厂位于广西贺州市仁义镇境内,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

光伏部分:桥巩印山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装机容量8.5万千瓦;常兴光伏电厂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境内,总装机容量2万千瓦;正润新材料屋顶分布式光伏及天贺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位于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境内,总装机容量0.47万千瓦;梧州京南光伏电站位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境内京南水电厂内,总装机容量0.4065万千瓦;桥巩分布式光伏位于来宾市兴宾区,装机容量0.0223万千瓦。

风电部分:北部湾海风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风场位于防城港南部北部湾海域,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在建八步仁义风电场位于广西贺州市步头镇内,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已并网5.004万千瓦)。

发行人以贺州为核心,供电范围辐射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地区,线路总长度约8,000公里,网内总用户近40万户,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体,并通过220kV网架互联工程延伸至周边7个县市,形成三省(广西、广东、湖南)电力互济格局。

发行人售电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发行人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发行人电网;梧州京南水电厂、桥巩水电站、防城港海上风电接入广西电网。接入发行人电网的自发水电目前不能完全满足供电区域的供电需求,需要从国家电网(湖南)和南方电网(广西)购电,用于填补公司电网的自发水电无法完全满足供电区域的电力需求。自发电量和外购电量互相补足,以确保供电区域内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构成:

图表5-12: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收入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69,570.59 99.53 391,094.70 99.47 1,664,432.31 99.57

电力供应 223,974.03 60.32 227,546.45 57.88 224,845.12 13.45

电力生产 165,889.37 44.68 188,747.33 48.01 196,605.65 11.76

油品 - - - - 1,256,974.65 75.20

电力设计咨询 665.14 0.18 2,579.41 0.66 2,960.18 0.18

其他 5,688.23 1.54 4,512.35 1.15 9,109.26 0.54

减:公司内部抵消数 26,646.18 7.18 32,290.84 8.21 26,062.55 1.56

其他业务收入 1,728.22 0.47 2,068.70 0.53 7,148.46 0.43

合计 371,298.81 100.00 393,163.40 100.00 1,671,580.77 100.00

备注:其他业务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控股子公司佰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下属的信都水管处的供水业务。公司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公司电网,内部抵消数主要为电力供应及电力生产板块之间的交易。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671,580.77万元、393,163.40万元和371,298.8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各期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57%、99.47%和99.53%。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3年度减少1,278,417.37万元,降幅达76.48%,主要系公司转让原控股子公司永盛公司、恒润筑邦公司股权,导致2024年无油品板块收入,故主营业务收入下滑较多所致。202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24年度减少21,864.59万元,降幅5.56%,主要系电力生产业务收入下降所致。

电力供应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4,845.12万元、227,546.45万元和223,974.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45%、57.88%和60.32%。2024年电力供应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2025年电力供应收入较2024年下降3,572.42万元,降幅1.57%,变动幅度不大。

电力生产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6,605.65万元、188,747.33万元和165,889.37万元,占比分别为11.76%、48.01%和44.68%;2024年电力生产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858.32万元,降幅为4.00%,主要系火电企业发电量减少所致。2025年电力生产较2024年度减少22,857.96万元,降幅为12.11%,主要系火电企业发电量减少所致。

油品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56,974.65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20%、0%和0%。2024年、2025年公司油品收入均为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转让永盛公司后,合并报表范围内已无经营油品业务的主体。

2、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各业务板块成本如下:

图表5-13: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各业务板块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295,470.68 99.28 291,377.48 99.35 1,575,348.07 99.75

电力供应 203,347.23 68.32 180,076.14 61.4 183,540.96 11.62

电力生产 113,408.56 38.10 137,200.92 46.78 171,155.97 10.84

油品 - - - - 1,236,835.70 78.32

电力设计咨询 445.27 0.15 2,114.02 0.72 2,445.52 0.15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其他 5,430.23 1.82 4,147.33 1.41 7,154.53 0.45

减:公司内部抵消数 27,160.61 9.13 32,160.93 10.97 25,784.62 1.63

其他业务成本 2,155.45 0.72 1,903.21 0.65 3,879.88 0.25

合计 297,626.13 100 293,280.69 100 1,579,227.95 100

备注:其他业务中的其他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房地产业务成本。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579,227.95万元、293,280.69万元和297,626.13万元,其中,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电力生产与供应,2023年还包含了油品成本。

2024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1,285,947.26万元,降幅81.43%,主要系发行人剥离了油品业务的经营主体永盛公司等,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下降。2025年营业成本较2024年增加4,345.44万元,增幅1.48%。

电力供应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83,540.96万元、180,076.14万元和203,347.23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1.62%、61.40%和68.32%。

电力生产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71,155.97万元、137,200.92万元和113,408.56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0.84%、46.78%和38.10%。油品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236,835.70万元、0万元和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8.32%、0%和0%。2024年度该板块主营业务成本为0万元,主要系发行人剥离了油品业务的经营主体永盛公司等所致。

3、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结构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图表5-14: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润 74,099.91 100.58 99,717.22 99.83 89,084.24 96.46

电力供应 20,626.79 28.00 47,470.31 47.53 41,304.15 44.72

电力生产 52,480.81 71.24 51,546.41 51.61 25,449.68 27.56

油品 - - - - 20,138.95 21.81

电力设计咨询 219.87 0.30 465.39 0.47 514.67 0.56

其他 258 0.35 365.02 0.37 1,954.72 2.12

减:公司内部抵消数 -514.43 -0.70 129.91 0.13 277.93 0.30

其他业务毛利润 -427.23 -0.58 165.49 0.17 3,268.58 3.54

合计 73,672.68 100.00 99,882.71 100.00 92,352.82 100.00

图表5-15: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单位:%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05 25.50 5.35

电力供应 9.21 20.86 18.37

电力生产 31.64 27.31 12.94

油品 - - 1.60

电力设计咨询 33.06 18.04 17.39

其他 4.54 8.09 21.46

减:公司内部抵消数 -1.93 0.40 1.07

其他业务毛利率 -24.72 8.00 45.72

合计 19.84 25.40 5.52

2023-2025年,发行人营业收入总毛利润分别为92,352.82万元、99,882.71万元和73,672.68万元,对应整体毛利率分别为5.52%、25.40%和19.84%。

电力供应报告期各期毛利润分别为41,304.15万元、47,470.31万元和20,626.79万元,对应毛利率分别为18.37%、20.86%和9.21%。

电力生产报告期各期毛利润分别为25,449.68万元、51,546.41万元和52,480.81万元,对应毛利率分别为12.94%、27.31%和31.64%。

油品报告期各期毛利润分别为20,138.95万元、0万元和0万元,对应毛利率分别为1.60%、0%和0%。

(三)主营业务板块分析

1、电力生产与供应业务

发行人作为地方电力企业,集发供电一体化、网架覆盖面完整等特性于一身,主要从事发电、供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电力生产与供应板块收入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电力供应报告期各期主营业收入分别为224,845.12万元、227,546.45万元和223,974.03万元,占比13.45%、57.88%和60.32%;2024年电力供应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2025年电力供应收入较2024年小幅下降3,572.42万元,降幅1.57%,变动幅度不大。电力生产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96,605.65万元、188,747.33万元和165,889.37万元,占比分别为11.76%、48.01%和44.68%;2024年电力生产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7,858.32万元,主要系火电企业发电量减少所致。2025年电力生产较2024年度减少22,857.96万元,减幅为12.11%,主要系火电企业发电量减少所致。

发行人的发电业务以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为主,同时辅以风能和光伏等多种发电类型,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截止2025年末,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装机总容量241.4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85.07万千瓦,火电装机容量7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1.40万千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75万千瓦)。水电板块:主要分布于贺江、桂江、红水河流域,控股 6座主力水电站(桥巩/合面狮/巴江口/昭平/下福/京南),控股总装机共85.07万千瓦,2025年实现发电量合计39.90亿千瓦时。火电板块: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广投贺州电厂)及参股公司国能北海(持股比例30%),权益装机为183.36万千瓦。新能源板块:仁义风电并网发电,实现自有陆风“零”的突破;印山光伏并网发电,完成首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新能源装机容量提升至88.90万千瓦,其中防城港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装机容量7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万千瓦、陆风项目合计5.0万千瓦,2025年新能源板块发电量超1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核心增长点。

发行人以贺州为核心,供电范围辐射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地区,线路总长度约8,000公里,网内总用户近40万户,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体,并通过220kV网架互联工程延伸至周边7个县市,形成三省(广西、广东、湖南)电力互济格局。

发行人售电电量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公司自有电网,为自发电量;外购电量主要来源于国家电网(湖南)和南方电网(广西),用于填补公司电网的自发水电无法完全满足供电区域的电力需求。自发电量和外购电量互相补足,以确保供电区域内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1)电力板块总体运营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装机容量为241.47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容量占比35.23%,火电装机容量占比28.99%,光伏装机容量占比4.72%,风电装机容量占比31.06%。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基本情况如下表:

图表5-16:发行人合并口径发电情况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可控装机容量(万千瓦) 241.47 228.76 157.86

已投产的发电机组类型及功率(万千瓦) 水电85.07 水电85.86 水电85.86

风电75 风电70.00 -

火电70 火电70.00 火电70.00

光伏11.40 光伏2.90 光伏2

发电量(亿千瓦时) 64.79 63.83 60.5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2.78 61.71 58.21

售电量(亿千瓦时) 95.15 85.85 84.62

外购电量(亿千瓦时) 34.18 26.42 28.64

售电价(元/兆瓦时) 490.73 507.82 529.7

(2)运营情况

①水电

A.整体运营指标

发行人电力板块主要由水电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水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图表5-17:近三年发行人水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装机容量(万千瓦) 85.07 85.86 85.86

发电量(亿千瓦时) 39.90 39.78 31.3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39.34 39.22 30.83

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4,660 4,578 3,593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元/千瓦时) 0.21 0.2287 0.2604

2023-2025年,发行人累计完成水力发电量分别为31.30亿千瓦时、39.78亿千瓦时和39.90亿千瓦时。2024年发行人水电机组发电量较上年同期提高了8.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27.09%,主要系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好所致。2025年发行人发电机组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0%。

从上网电量看,2023-2025年,发行人水电机组上网电量分别实现30.83亿千瓦时、39.22亿千瓦时和39.34亿千瓦时。2024年发行人水电机组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提高了8.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了27.21%,主要系水电厂流域来水所致。2025年发行人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增加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1%。

B.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5.07万千瓦,水电包括六个主要水力发电厂(站):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梧州京南水电厂、桥巩水电站。发行人下属水电站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图表5-18:发行人报告期内水电运营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

企业名称 经营电站 总装机容量

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桥巩水电站 48

广西桂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昭平水电站 6.3

平乐桂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巴江口水电站 9

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下福水电站 4.9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合面狮水电站 8.1

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 京南水电站 6.90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小水电厂 森聪水电站、小古源水电站、云腾渡水电站等小水电站 1.82

合计 85.07

2006年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发改能源[2006]2609号文批复核准了红水河桥巩水电站项目,其中,红水河左岸安装了8台单机容量为5.70万千瓦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60万千瓦,8台机组已于2009年12月全部投产发电;右岸安装了1台单机容量为2.40万千瓦的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已达到生产条件并于2020年6月正式投产。桥巩水电站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图表5-19:桥巩水电站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

经营指标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25.50 20.00 15.70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5.24 19.79 15.55

发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小时) 5,313 4,166 3,271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元/千瓦时) 0.2115 0.2510 0.2531

C.来水情况

为减少弃水,广西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引入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由水电机组替代火(核)电机组发电,因此2018年起弃水量逐年降低。

桥巩水电站所在的广西来宾市境内红水河全长638公里,流域面积3.32万平方公里(不包括南盘江和北盘江流域面积)。桥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干流上,上游距已建的乐滩水电站75千米,下游距在建的大藤峡水电站175千米,距来宾市区40千米,距南宁市151千米,是红水河规划十级开发中的第九个梯级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128,564平方千米,占全流域面积93.60%,多年平均流量2,130立方米/S,年径流量671.70亿立方米。水库正常蓄水位84.00米,死水位82.00米,电站可进行日调节,有一定的调峰、调频能力,已投产的左岸八台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5.60万千瓦,保证出力19.5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24.01亿kw.h(龙滩水位400m)。右岸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40万千瓦,已建设完成并已正式投产。

桥巩水电站、巴江口水电厂、下福水电厂、昭平水电厂的移民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计基础〔2002〕2623号)、《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规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京南水电厂的移民工作严格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滩没处理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试行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当地自然资源为基础,移民安置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生产扶持的办法执行。

图表5-20:近三年桥巩水电站来水量统计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来水量(亿立方米) 618.76 511.71 308.08

平均流量(立方米/秒) 1,962 1,617 976

弃水量(亿立方米) 0.00 0.00 0.00

为减少弃水,广西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水电与火(核)电发电权交易,引入市场化替代交易机制,由水电机组替代火(核)电机组发电,因此2018年起弃水量逐年降低。

发行人下属其他水电站主要位于桂江及贺江流域,近三年桂江及贺江流域来水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5-21:近三年桂江及贺江流域来水量统计

流域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桂江 来水量(亿立方米) 113.67 216.43 98.44

平均流量(立方米/秒) 359.00 687.70 312.20

贺江 来水量(亿立方米) 48.90 91.45 50.92

平均流量(立方米/秒) 154.50 290.50 161.50

公司依据各流域来水变化,综合考虑下游用水需求,汛期防洪,电厂弃水风险和电厂机组发电用水量等因素,优化各梯级水电厂的发电流量,合理控制蓄、放水位,发挥梯级水库联合调度的优势,创造最大经济效益。公司火电桂旭电厂也具备调峰能力。

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根据各电厂水位和电网峰、谷的调节需要,各水电厂发电统一调度,在来水偏枯时,保持各电厂高水位运行,提高水能利用率。调度统筹处理防洪、蓄水、发电、航运和补水之间的关系,优化各电厂水资源利用。

优化调度实现增发。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在洪水来临之前,提前安排相关水电厂机组满发、多发,及时腾空库容,最大幅度减少弃水电量,实现洪水资源最大利用化。

D.销售情况

发行人水电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桂东电网用电客户,结算方式均为每月按实际上网电量及物价局批准价格结算。

图表5-22:2025年发行人水电业务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客户名称 年售电量 占当期水电自产总售电量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7.52 69.95% 否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江永县供电分公司 0.15 0.38% 否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用电客户 11.61 29.51% 否

连山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0.06 0.15% 否

合计 39.34 100.00% -

②火电

A.整体运营指标

发行人电力板块中火电板块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的贺州燃煤发电项目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火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图表5-23:近三年发行人火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装机容量(万千瓦) 70.00 70.00 70.00

发电量(亿千瓦时) 7.43 17.09 29.01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94 15.99 27.19

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小时) 1,062.00 2,441.00 4,144.00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元/千瓦时) 0.54 0.50 0.45

标煤采购量(万吨) 17.10 69.68 85.70

平均入炉标煤单价(不含税,元/吨) 1,023.03 1,125.44 1,192.85

平均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 352.33 335.62 314.85

注: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投资建设的贺州燃煤发电项目2×35万千瓦发电机组于2021年全部并网发电。

近三年,发行人完成火力发电量分别为29.01亿千瓦时、17.09亿千瓦时和7.43亿千瓦时。2024年发行人火电机组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92亿千瓦时,降幅达41.09%,主要系电力市场调节影响所致;2025年发行人火电机组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66亿千瓦时,降幅达56.52%,主要系电力市场调节影响所致。

从上网电量看,2023-2025年,发行人火电机组上网电量分别实现27.19亿千瓦时、15.99亿千瓦时和6.94亿千瓦时。2024年发行人火电机组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1.2亿千瓦时,下降幅度达41.19%,主要系电力市场调节影响所致;2025年发行人火电机组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9.05亿千瓦时,下降幅度达56.60%,主要系电力市场调节影响所致。

2023-2025年,发行人火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144小时、2,441小时和1,062小时。2024年,发行人火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下降较多,主要系电力市场调节影响所致。

B.电厂运营情况

2021年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贺州燃煤发电项目2×35万千瓦发电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

图表5-24:桂旭能源公司桂旭电厂主要运营指标表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发电量(亿千瓦时) 7.43 17.09 29.01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94 15.99 27.19

平均机组利用小时数(小时) 1,062 2,441.00 4,144.00

脱硝率(%) 84.03 83.55 86.15

脱硫率(%) 98.15 98.98 99.01

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29日,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2.86亿元。

桂旭能源公司的桂旭电厂1号35万千瓦机组已于2021年3月18日正式并网发电,2号35万千瓦机组已于2021年5月25日正式并网发电。

C.燃料采购

发行人火电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煤炭采购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交易,购销合同由购煤单位按年度与供应商签订,结算方式主要为货到付款,特殊保供时期会按照供应商要求预付部分煤款,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尾款。

D.电力销售情况及结算方式

图表5-25:2025年发行人火电业务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客户名称 售电量 占当期火电总售电量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所在区域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6.94 100% 否 广西

合计 6.94 100% - -

售电的结算方式:发行人与下游客户之间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当月电费在次月结清。发电厂每月末抄录当月电量,于次月向下游客户开具发票,下游客户根据抄录的电量一次性于次月向发电厂支付电费。

E.煤价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的影响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3年同比2022年减亏0.93亿元,2024年同比2023年增亏1.52亿元。预计煤价波动对本次债券偿付能力无重大负面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上游原材料市场方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3〕870号》文件,积极开展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以长协煤作为保供稳价的基石,实际上,北方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为每吨570~770元(含税),随着国内市场煤价格稳步下调,同时加大性价比较高的进口煤采购掺烧,煤炭生产、流通、消费基本平稳,煤、电上下游产业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下游火电上网定价方面,国家相继出台国家发改委2021年10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政策。政策的出台旨在提出将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同时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将由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电价由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分组成。有利方面,一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有效缓解了火电企业压力。二是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三是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四是反映电网对于容量资源的需求和价值,发电企业提供的备用容量是一个关键的收入类经济指标。五是极大缓解煤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从而更好地支撑电源结构的继续调整,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供应。六是顺应煤电机组系统功能的转型需要,与能源转型和“双碳”的大目标紧密结合,极大延长燃煤企业的经营时长。

此外,发行人水电板块优质企业带来的收益不断提高。因此,综合考虑政策对煤价的调控以及发行人基本面的持续改善,发行人目前偿债能力良好,且预计煤炭价格的波动不会导致公司的现金流、偿债能力显著恶化。

③风电

A.整体运营指标

2023年,发行人自广西能源集团购入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投风电")股权,持股比例60.00%。广投风电下属子公司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海风公司”,广投风电对其持股51.00%)负责防城港海风项目A场址工程的建设,规划总装机容量为70.00万千瓦,项目计划投资97.62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比20.00%,由广投海风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通过向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该项目于2023年6月末全面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末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截至2025年末,项目累计投入68.22亿元,尚未完成竣工结算。

除海上风电项目外,发行人在广西贺州布局两大陆上风电项目。其中,八步仁义风电场坐落于贺州市步头镇,项目计划总投资7.67亿元,规划总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于2024年12月全面动工建设。截至2025年末,项目累计投资3.38亿元,2026年3月末,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已全线贯通,首批5.00万千瓦风电机组成功并网。八步上程风电场位于贺州市步头镇、贺街镇内,项目计划总投资14.18亿元,规划总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2025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末,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92亿元;2026年3月末已实现2.50万千瓦机组并网,预计2026年12月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图表5-26:近三年发行人风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装机容量(万千瓦) 75.00 70.00 -

发电量(亿千瓦时) 16.79 6.77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15.88 6.33 -

发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2,366 2,591 -

平均上网电价(不含税,元/千瓦时) 0.3360 0.2959 -

2023-2025年,发行人累计完成风力发电量分别为0.00亿千瓦时、6.77亿千瓦时和16.79亿千瓦时;从上网电量看,2023-2025年,发行人风电机组上网电量分别实现0.00亿千瓦时、6.33亿千瓦时和15.88亿千瓦时,报告期内发电量和上网电量皆持续增长。

B.主要电厂运营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控股风电站总装机容量为75万千瓦,主要包括三个主要风力发电厂(站):防城港海风项目A场址工程、八步仁义风电场、八步上程风电场。发行人下属风电站装机容量情况如下:

图表5-27:发行人报告期内风电运营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

电厂/经营单位 类型 总装机容量 持股比例 权益装机容量

防城港海风项目A场址工程 集中式海上风电 70.00 30.60 21.42

八步仁义风电场 陆上风电 5.00 100.00 5.00

八步上程风电场 陆上风电 2.50 100.00 2.50

合计 - 77.50 - 28.92

C.销售情况

发行人风电业务下游客户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方式为本月抄表,次月结算。

图表5-28:2025年发行人风电业务下游客户情况

单位:亿千瓦时

客户名称 年售电量 占当期风电自产总售电量的比例 是否关联方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5.66 100.00% 否

合计 15.66 100.00% -

④光伏发电

发行人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进落实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建成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1.4万千瓦。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发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如下表所示:

图表5-29:报告期内发行人光伏发电板块主要运营指标

主要生产指标 2025年末/2025年度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装机容量(万千瓦) 11.4 2.90 2

发电量(亿千瓦时) 0.67 0.19 0.19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0.62 0.19 0.19

⑤公司电网运营情况

电网资产方面,截止2026年3月末,广西能源股份拥有220千伏线路13回,总长度约480公里;110千伏线路83回,总长度约1994公里;35千伏线路总长度为844公里,35千伏降压变电站16座,总容量为26.98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总长度4665公里,10千伏台区6229个。广西能源股份供电范围包括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直供用户,并与邻近的广东省、湖南省部分县市形成互为网间电量交换,电力来源主要为广西能源股份自发电量。

(3)环保及安全生产情况

为强化安全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发行人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等级划分规定等一系列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明细要求。同时,发行人对下属公司和各生产部门制定了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强化对所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动态监管和阶段性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常性的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强化安全环保队伍建设,有力的保障了公司安全环保形势的持续稳定。

发行人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不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生产实际,对下属企业和各生产部门开展分类指导,通过组织所属企业细化方案、强化培训等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和系统化治理,确保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地执行。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4)电力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目前,电力板块是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一。电力产品价格受政府部门直接调控,国家电价改革制度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经营和盈利情况都会造成一定影响。

自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实施“十四五”规划以来,我国政府对于电力行业清洁低碳发展的目标更加明确清晰,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

2、油品业务

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广西永盛拥有国家商务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作为发行人油品业务主导平台,主要从事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煤炭销售、加油加气充电站的投资建设等五大业务。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经营模式,逐步布局加油加气站点网络进行终端销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及化工产品生产、仓储、批发经营、零售运营等业务,形成集生产加工、石化仓储、成品油销售、贸易、供应链为一体的成品油产业链。近年来,发行人紧紧围绕“聚焦电力主业”战略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电力主业做优做强,截止2023年末,发行人完成永盛公司2%股权的转让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完成恒润筑邦和恒润石化51%股权的挂牌转让,至报告期末已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正式剥离油品业务板块,逐步实现聚焦电力主业发展目标。

(四)重大资产重组对发行人经营情况的影响

发行人于2023年划转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导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占发行人2023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22.14%、净资产的比重为12.16%,占发行人2023年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4.50%。最终使得发行人油品板块贸易收入大幅减少,但该油品板块贸易毛利润率相对较低,且标的公司净资产规模占发行人净资产的比重较小,该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九、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

(一)在建工程

发行人以下在建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均已经过核准或备案程序,批文齐全,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如下表:

图表5-3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重大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项目资本金总规模 2025年末项目已投入资本金 截至2025年末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 后续计划投资金额 目前项目建设进度 资金来源 批复情况

1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97.62 19.524 11.70 64.09 33.53 全容量并网发电 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海上风电示范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通知》(桂发改新能[2022]9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新能[2022]1314号)

2 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 14.18 2.836 1.30 3.923 10.26 1.升压站已投运。2.32台风机,已完成21个基础开挖,18个基础浇筑,10台吊装,并网4台。集电线路:共236基塔,累计完成基础开挖140基,浇筑134基,组塔49基。送出线路:总长40.5km(100基塔),线路已带电运行 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贺发改能源【2023】45号)

3 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 7.67 1.53 1.1 3.377 4.29 1.升压站已投运。2.风机工程:南区9台风机已并网发电。北区累计完成风机基础浇筑9个,基础回填9个,风机吊装6台,并网发电1台。3.集电线路:电缆线路39.7千米,累计完成电缆通道开挖、回填约25.368千米,电缆敷设约38.185千米,光缆敷设约41.527千米。4.送出线路全长16.5千米,共40基铁塔,目前已投运。 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 《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贺发改能源【2023】44号)

4 平桂茶盘源风电场项目 3.23 0.65 0.55 0.799 2.721 升压站工程主要设备基础浇筑完成,主变、SVG、GIS设备已安装,8台风机,完成7个平台开挖,完成6个基础开挖,完成6个基础浇筑。线路全长15.867km,共55基塔,累计完成基础开挖55基,浇筑55基,铁塔组立43基,接地55基,导线展放6.8km。 自有资金及融资贷款 《贺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平桂茶盘源风电场核准的批复》(贺审批项目【2023】1号)

合计 122.70 24.54 - - - - - -

注:项目总投资为可研数,项目投资发行人会结合实际情况对成本有所控制,以实际投资为准。

发行人在建项目基本情况:

(1)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2022年1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批复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厂址工程项目。A场址规划容量70万千瓦,拟安装83台8.5MW级风机,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及一座陆上开关站(含集控中心)、远程智慧运维集控中心,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916小时,年上网电量为20.57亿度。

(2)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

2023年9月26日,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批复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本项目拟布置不超过32台单机容量不低于60.25MW的风电机组,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规模及送出容量按200MW考虑,升压站内设2台100MVA变压器。

(3)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

2023年9月26日,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核准批复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项目拟布置不超过18台单机容量5.56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100MW;新建220kV升压站,设置一套100MVA主变。

(4)平桂茶盘源风电场项目

2023年11月3日,贺州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核准批复平桂茶盘源风电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装机容量为50兆瓦,共安装8台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拟建设110千伏升压站1座,并以一回110千伏线路送出。

(二)拟建项目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来主要拟建项目共1个,按发行人持股比例,拟投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12.89亿元。具体如下:

图表 5-3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来拟建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千瓦、亿元)

主要拟建项目 控股比例 装机容量 计划总投资 预计开工时间 建设工期

平桂水口风电场项目 100% 20 12.89 2026 18个月

合计 - 20 12.89 - -

注:以实际项目投资为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相关项目建设均按照计划部署正常推进中,不存在停建、缓建的情况。

十、未来发展战略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广西“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部署,以绿色低碳为主线,夯实基础能源根基,布局能源新业态,提升综合能源服务赋能能力,推动产业融合升级。聚焦电力主责主业,以改革创新为驱动,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扎实推进强网战略,重点打造桂东百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

1.聚焦主业,强化多能协同驱动

深耕电力主业,重点布局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抽水蓄能等新能源领域,加大开发力度、提升新能源控股装机规模,同步加快电网骨干网架、配网线路工程建设,优化电网结构布局,提升电网输电、配电及调度运行效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着力提升网内自发电量,充分挖掘水电及新能源发电潜力,优化机组运行调度,提高新能源发电利用率,增强电力供应自主性和可控性;同时强化电能质量管理,规范发电、输电、配电全流程管控,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构建多能协同、高效联动的发展格局,释放产业协同效益。

2.统筹存量,精准发力增量提质

统筹存量与增量项目资源,做优存量资产、提升上市平台产业布局质量与运营效能;稳步做精增量,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孵化优质资产,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中的核心作用,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

3.锚定价值,推动双向协同成长

夯实价值创造根基,深耕经营管理、做优基本面,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内在价值;重视市场反馈、合理引导预期,强化价值传递与各方认同,推动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协同提升,切实维护股东权益,构建高质量发展良性循环。

4.守正创新,筑牢合规发展底线

坚守依法合规底线,健全公司治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全体投资者权益;以市场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鼓励基层创新实践,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实现合规经营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

截至本期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发展战略未发生变化。

十一、所在行业状况

发行人业务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电力行业。

(一)电力行业

电力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电力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8年电力消费量增长8.5%,2019年电力消费量增长4.5%,2020年电力消费量增长3.1%,2021年电力消费量增长10.3%。2022年电力消费量增长3.6%,2023年电力消费量增长6.7%,2024年电力消费量增长6.8%,2025年电力消费增长5.0%。

由于中国经济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也将进一步不断提高,对电力的需求会进一步扩大。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障。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电力行业正处于深度变革和转型时期。

展望未来,电力行业将继续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绿色发展战略方向,优化产业布局,完善体制机制,破解消纳问题,推动行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1、电力供需情况

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包括: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同比增长4.1%;水电装机容量4.22亿千瓦,同比增长1.8%;风电4.41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装机6.09亿千瓦,同比增长55.2%,核电装机容量5,691万千瓦,同比增长2.4%。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增速持续保持高位。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9.5亿千瓦,同比增长23.8%。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4.5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14.4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36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083万千瓦。

2025年,全社会用电量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0亿千瓦,同比增长60.0%。截至2025年底,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8.87亿千瓦。火电装机容量15.4亿千瓦,水电装机容量4.40亿千瓦,核电装机容量6,248万千瓦。

近三年,电力行业受供给侧改革的影响,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保持稳定增长,随着经济复苏,用电量增速的持续加快。

2、行业政策

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煤价机制,引导煤价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督促各地加快落实燃煤基准价上下浮动20%的政策,切实有效疏导煤电上网电价。稳定上下游价格,防止产业链波动推高终端用能成本,2022年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指出要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该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将有力改善“市场煤、计划电”的不平衡现象,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当前,随着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发电量保持较快增长,推动我国电源结构持续优化;与此同时,在各级政府和电力企业等多方共同努力下,新能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弃核、弃风、弃光状况明显缓解,新能源消纳形势持续好转。展望后市,一是加快研发和突破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二是科学有序推动大规模新能源建设,三是科学有序推进煤电清洁转型,继续发挥煤电基础性作用,四是加快构建大规模源网荷储友好互动系统。

3、行业发展趋势

经过近年持续地快速扩张,中国国内电力供需总矛盾已经得到明显改善,电力行业由早先“硬短缺——电源短缺,发电能力不足”逐步转变为“软短缺——电网不足,电能输送受限”,电源扩张紧迫性得到缓解。但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先行行业,具有超前发展特点,未来国内电力生产行业投资仍有望保持一定增速,但装机规模总体增速将有所放缓。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未来电源建设将更多侧重结构调整,火电新增装机规模将有所萎缩,核电、水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将获得更好发展机遇。

未来,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的背景下,国内电力消费弹性将有所降低。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电力消费水平尚处于较低阶段,人均用电量还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仅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0%,未来伴随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国内的电力总需求仍有望持续增长,电力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同时,随着“上大压小”、“节能调度”、“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和“售电侧改革”等政策的逐步推广,电力体制改革将进一步深化,电力生产行业内的竞争将逐步加大,行业内优势企业的竞争实力将逐步显现,有望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

4、广西地区电力发展情况

近年来,广西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基础农业、资源型工业以及旅游业,实现经济稳步发展。

随着广西经济延续稳定向好态势,市场活力持续增强,用电稳定增长的支撑因素得以加强。

2023年,全区发电量2,245.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1%。其中,水电400.46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3.89%;火电1,266.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79%;核电252.81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2.35%;风电245.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29%;光伏发电80.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78%。全社会用电量2,4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49%。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50.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6%;第二产业用电量1,543.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6%,其中工业用电量1,51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36%;第三产业用电量366.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89.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

2024年,广西境内发电量2,433.89亿千瓦时,境外合同发电厂受电量36.20亿千瓦时,其他购区外电278.18亿千瓦时,售区外电181.59亿千瓦时。广西境内发电量中,水、火、核、风、光伏、储能比例为25.26%:42.07%:12.53%:13.31%:6.59%:0 .25%。2024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2, 565.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用电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3.2%,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3.4%;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8.5%;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6.6%。

截至2025年末,广西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6,000万千瓦,达到6,000.1万千瓦,占比超过49.6%,成为广西第一大电源。2025年,广西区内发电量2,595亿千瓦时,购区外电363亿千瓦时,售区外电209亿千瓦时。广西区内发电量中,水、火、核、风、光伏、储能比例为28%:35.6%:12.7%:13.6%:9.7%:0.4%。2025年,广西全社会用电量27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15.4%;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长4.4%,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4.6%;第三产业用电量增长7.8%;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7.1%。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发行人作为地方电力企业,集发供电一体化、网架覆盖面完整等特性于一身,主要从事发电、供电、配售电等电力业务。

发行人的发电业务以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为主,同时辅以风能和光伏等多种发电类型,以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截至2025年末,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总装机容量241.47万千瓦,较上年新增12.71万千瓦,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为86.40万千瓦,占比35.78%,清洁能源装机容量为171.47万千瓦,占比71.01%。公司发电业务布局如下:水电板块:控股6座主力水电站(桥巩/合面狮/巴江口/昭平/下福/京南),水电控股总装机共85.07万千瓦,2025年实现发电量合计39.90亿千瓦时。火电板块: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广投贺州电厂)及参股公司国能北海(持股比例30%),权益装机为183.36万千瓦,2025年完成发电量约7.4亿千瓦时。新能源板块:仁义风电并网发电,实现自有陆风“零”的突破;印山光伏并网发电,完成首个集中式光伏项目全容量并网,截至2025年末,新能源装机容量提升至86.40万千瓦,其中防城港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装机容量7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万千瓦、陆风项目合计5.0万千瓦,2025年新能源板块发电量超1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1%,新能源业务已成为公司转型发展的核心增长点。

供电方面,发行人以贺州为核心,供电范围辐射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地区,线路总长度约8,000公里,网内总用户近40万户,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体,并通过220kV网架互联工程延伸至周边7个县市,形成三省(广西、广东、湖南)电力互济格局。公司售电电量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公司自有电网,为自发电量;外购电量主要来源于国家电网(湖南)和南方电网(广西),用于填补公司电网的自发水电无法完全满足供电区域的电力需求。自发电量和外购电量互相补足,以确保供电区域内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发行人优势

1、电力特许经营优势

发行人电力主业经营拥有政府特许经营权,取得了广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

2、区域优势

发行人多年来已形成比较稳定的用电客户群,市场相对稳定,目前电力销售区域主要包括广西东部区域,并与邻近的广东省郁南县、罗定市等地区以及湖南省周边的江永、江华、永州等县市互为交换电量。

3、管理优势

发行人决策层、管理层拥有成熟和积累丰富的电力管理运营经验,能够确保电力业务稳定发展。

4、水电清洁能源优势

发行人电厂地处桂江、贺江和红水河流域,水资源丰富,利于发行人水电经营。水电为清洁能源,不受采购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具有长期稳定经营优势。

5、新能源储备优势

近年,发行人加大新能源项目开发力度,项目储备具有一定规模,已获得5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指标,为实现快速提升电力总装机容量,大幅提升电网供给能力,减少外购电量,降低经营成本,促进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奠定基础。

6、上市公司融资平台优势

发行人作为能源上市公司之一,具有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多样化优势,发行人可利用资本运作手段显著降低融资成本,为发行人的投资建设和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一)董事长变更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梁晓斌 董事长 选举 选举

唐丹众 董事长 离任 因工作需要原因辞职

姚若军 董事长 离任 因工作需要原因辞职

2024年2月,因工作变动原因,董事长姚若军辞去董事长职务,并提交辞职报告。2024年3月11日,发行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唐丹众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025年3月12日,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唐丹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梁晓斌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已公告了上述相关事项。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本章内容所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均来自于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和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在阅读下面的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注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说明。

一、财务会计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近三年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审字[2024]第5-00014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和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XYZH/2025NNAA1B0043号和XYZH/2026NNAA1B004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发行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发行人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三)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1)2023年度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发行人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2022年所得税费用-1,016,064.19元,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200,308.79元,2022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32,704.84元,2022年末未分配利润817,236.43元。

(2)2024年度

1)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三项内容,包括“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两项内容:“一、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3)2025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方面

(1)2023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2024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2025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2023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2、2024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3、2025年度

发行人无会计差错更正。

(五)发行人近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1、2023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1:2023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化原因

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吸收合并

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已退出

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已退出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变为参股公司

林芝西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已解散注销

广东桂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已解散注销

2、2024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图表6-2: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范围子公司变化情况

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化原因

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协议转让

广西桂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协议转让

陕西桂兴电力有限公司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已解散注销

广西八步新能源有限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新成立

丰源(贺州市平桂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新成立

3、2025年末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六)发行人近年主要财务数据

1、发行人近三年末的合并财务报表

图表6-4: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8,804.37 239,954.89 210,566.59 166,210.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90 326.88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59,251.50 59,755.10 65,036.62 69,123.61

其中:应收票据 8,648.89 9,272.55 12,268.09 9,510.20

应收账款 50,602.60 50,482.55 52,768.53 59,613.41

应收款项融资 - - - 910.89

预付款项 2,636.08 3,185.47 1,290.88 731.43

其他应收款 5,644.42 5,907.28 30,129.27 9,724.91

存货 8,142.35 7,592.81 20,365.79 21,529.21

合同资产 - - - 37.9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3,167.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5,152.96 68,217.19 61,359.48 17,420.05

流动资产合计 439,857.57 388,106.95 388,748.63 285,688.9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0.00 200.00 2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32,026.85 131,494.29 35,741.51 64,79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8.22 258.22 131,434.16 113,449.78

投资性房地产 12,656.61 12,744.38 13,095.44 13,446.50

固定资产 1,542,811.18 1,560,141.14 1,439,715.59 993,730.09

在建工程 117,071.03 104,637.42 179,905.02 189,535.90

使用权资产 4,299.61 4,311.46 10,359.04 9,779.21

无形资产 44,368.49 44,845.50 45,856.21 46,229.37

商誉 16,883.07 16,883.07 27,430.97 29,956.43

长期待摊费用 4,222.62 4,443.28 5,460.22 3,99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99.89 16,699.46 20,615.78 28,484.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291.63 23,660.21 30,436.89 62,192.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4,789.20 1,920,318.44 1,940,250.82 1,555,595.93

资产总计 2,354,646.77 2,308,425.39 2,328,999.45 1,841,284.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97,826.07 320,983.46 360,920.25 306,243.6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2,838.13 166,900.71 264,128.28 107,828.91

其中:应付票据 56,175.84 50,027.49 50,691.83 33,820.00

应付账款 116,662.29 116,873.21 213,436.46 74,008.91

预收款项 3,779.65 3,217.11 607.21 1,731.84

合同负债 2,216.51 2,373.69 2,525.15 970.94

应付职工薪酬 152.88 232.21 304.95 308.80

应交税费 7,684.19 6,808.58 6,282.63 8,260.12

其他应付款 30,258.93 41,819.09 37,498.55 49,167.08

其中:应付股利 470.25 470.25 220.50 220.50

其他应付款 - 41,348.84 37,278.05 44,045.52

持有待售负债 - 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0,073.89 169,616.18 199,568.63 191,646.29

其他流动负债 853.85 2,226.88 31,653.85 44.42

流动负债合计 685,684.09 714,178.10 903,489.50 666,202.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92,919.46 863,566.85 737,425.69 606,228.55

应付债券 126,191.12 76,586.21 - -

租赁负债 4,119.62 4,183.30 9,930.67 9,456.98

长期应付款 120,873.83 126,616.30 150,799.92 93,142.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4.93 322.21 200.40 109.71

预计负债 - - 10,193.17 -

递延收益 4,423.00 4,442.18 3,432.50 2,63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64.85 7,915.88 12,924.80 10,104.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56,716.83 1,083,632.93 924,907.14 721,673.12

负债合计 1,842,400.92 1,797,811.03 1,828,396.64 1,387,875.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资本公积 63,561.13 63,561.13 63,561.13 64,337.70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1,535.77 1,177.36 408.47 296.74

盈余公积 27,921.38 27,921.38 26,748.85 26,062.45

未分配利润 32,085.35 35,528.16 62,193.62 60,978.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1,674.70 274,759.10 299,483.14 298,246.32

少数股东权益 240,571.14 235,855.27 201,119.67 155,16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2,245.85 510,614.37 500,602.81 453,409.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54,646.77 2,308,425.39 2,328,999.45 1,841,284.85

图表6-5: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87,270.29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其中:营业收入 87,270.29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二、营业总成本 86,632.76 364,540.94 357,219.00 1,684,558.73

其中:营业成本 70,636.91 297,626.13 293,280.69 1,579,227.95

税金及附加 804.14 4,271.22 3,110.83 5,319.43

销售费用 6.88 91.17 103.17 18,945.89

管理费用 3,441.08 16,131.78 14,992.67 25,014.46

研发费用 364.48 2,053.29 1,689.31 961.12

财务费用 11,379.27 44,367.34 44,042.33 55,089.87

其中:利息支出 9,841.45 43,626.53 42,562.22 53,679.86

利息收入 126.48 1,616.64 1,366.97 3,168.19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 - -

加:其他收益 61.34 655.40 527.54 4,832.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4.21 -1,373.47 112.99 2,594.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2.56 -1,255.79 -2,190.15 -1,355.9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97 2,684.75 20,025.18 5,091.9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3.53 170.03 -3,760.51 1,562.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020.54 -3,336.98 -1,734.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78.36 3,573.75 -1.95 0.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04.01 -4,552.21 49,510.66 -630.73

加:营业外收入 289.96 7,096.94 1,617.77 2,492.47

减:营业外支出 4.31 1,682.93 11,373.00 691.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89.65 861.80 39,755.44 1,169.83

减:所得税费用 1,452.35 5,356.11 19,275.63 -1,615.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7.30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442.81 -21,095.80 6,298.80 165.58

少数股东损益 4,580.12 16,601.49 14,181.01 2,619.36

持续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7.30 -4,494.31 20,479.81 2,784.40

终止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0.5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37.30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442.81 -21,095.80 6,298.80 165.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580.12 16,601.49 14,181.01 2,619.36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0235 -0.1439 0.0430 0.0011

稀释每股收益 -0.0235 -0.1439 0.0430 0.0011

图表6-6: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2,162.39 423,320.67 414,017.74 2,100,306.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 894.73 336.35 1,289.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4.94 26,787.69 31,641.87 39,08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478.33 451,003.09 445,995.96 2,140,683.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386.02 214,657.81 215,512.01 1,935,003.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964.36 37,590.24 37,808.21 41,392.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80.69 26,952.05 34,330.43 35,336.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32.90 18,983.87 37,807.39 68,18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763.97 298,183.98 325,458.04 2,079,92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714.36 152,819.11 120,537.92 60,763.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731.83 15,966.43 261.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0.00 967.93 1,508.27 1,332.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353.20 5,354.69 101.49 227.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534.50 2,852.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09.72 10,314.20 4,644.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3.20 76,964.17 29,424.89 9,317.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4,022.99 233,563.73 365,017.43 190,817.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40.31 7,940.31 1,000.00 344.6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18,411.07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73 - - 37,312.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019.02 241,504.03 366,017.43 246,88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15.83 -164,539.86 -336,592.54 -237,56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20.17 38,930.00 21,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20.17 38,930.00 21,2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8,829.32 630,940.21 797,328.61 597,643.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225.43 204,291.21 167,533.09 10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6,054.75 862,951.58 1,003,791.70 723,843.3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25,617.55 573,207.35 510,944.90 502,287.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8,585.95 47,832.09 52,725.93 54,647.6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029.35 7,253.24 7,114.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37.17 150,620.64 212,184.70 71,935.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840.66 771,660.07 775,855.54 628,87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214.09 91,291.51 227,936.17 94,973.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81.91 -486.27 7.72 3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230.71 79,084.49 11,889.26 -81,79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321.37 151,236.88 139,347.62 221,146.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8,552.09 230,321.37 151,236.88 139,347.62

2、发行人近三年的母公司财务报表

图表6-7: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8,651.67 219,547.48 155,882.58 89,843.14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90 326.88 - -

应收票据 5,319.21 6,291.69 23,508.58 4,924.16

应收账款 28,848.52 13,839.98 19,174.01 21,663.99

应收款项融资 - - - 910.89

预付款项 119.59 283.19 315.75 151.99

其他应收款 324,740.45 299,007.99 265,438.51 330,160.75

存货 145.21 142.68 149.58 161.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3,167.33 - -

其他流动资产 2,726.10 3,003.04 2,788.09 3,152.29

流动资产合计 600,776.65 545,610.26 467,257.09 450,968.7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642,390.71 641,859.95 511,632.89 461,701.9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8.22 258.22 131,434.16 113,449.78

投资性房地产 12,656.61 12,744.38 13,095.44 13,446.50

固定资产 165,481.16 167,282.60 163,244.68 162,545.54

在建工程 21,562.79 20,563.37 30,625.21 22,726.42

使用权资产 53.08 53.86 57.00 -

无形资产 7,608.56 7,740.97 7,776.04 7,400.04

长期待摊费用 1,609.33 1,655.95 2,047.56 697.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861.09 7,861.09 11,758.99 9,575.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9.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9,481.56 860,020.39 871,671.98 791,572.62

资产总计 1,460,258.21 1,405,630.65 1,338,929.07 1,242,541.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6,996.33 228,676.39 240,780.83 204,066.64

应付票据 47,471.76 43,927.49 55,831.83 38,010.00

应付账款 80,468.32 85,288.28 65,603.51 60,636.36

预收款项 - - - 222.89

合同负债 235.06 2,863.06 453.69 -

应付职工薪酬 44.50 73.82 129.22 115.62

应交税费 611.47 1,294.85 648.05 268.12

其他应付款 262,484.19 251,772.07 211,305.14 200,518.23

持有待售负债 - 0.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586.58 102,306.29 125,234.91 148,464.85

其他流动负债 355.52 664.16 30,509.53 -

流动负债合计 709,253.74 716,866.59 730,496.71 652,302.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35,705.90 210,055.50 187,963.18 251,388.55

应付债券 126,191.12 76,586.21 - -

租赁负债 49.49 53.64 55.94 -

长期应付款 96,999.81 105,232.07 116,207.22 50,337.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13.34 113.34 62.82 36.26

预计负债 - - 10,193.17 -

递延收益 550.80 556.90 225.38 248.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416.39 7,431.53 12,353.97 9,353.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7,026.84 400,029.19 327,061.68 311,363.74

负债合计 1,176,280.58 1,116,895.78 1,057,558.39 963,666.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资本公积 64,428.81 64,428.81 64,428.81 64,428.81

专项储备 273.76 160.23 124.24 95.33

盈余公积 26,431.81 26,431.81 25,259.27 24,572.87

未分配利润 46,272.19 51,142.95 44,987.29 43,206.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977.63 288,734.87 281,370.68 278,874.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977.63 288,734.87 281,370.68 278,874.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60,258.21 1,405,630.65 1,338,929.07 1,242,541.32

图表6-8: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2,003.77 188,548.44 187,423.35 189,094.72

其中:营业收入 42,003.77 188,548.44 187,423.35 189,094.72

二、营业总成本 48,517.49 205,345.70 183,873.09 192,768.22

其中:营业成本 41,556.69 173,929.01 150,716.48 158,424.76

税金及附加 60.07 879.29 960.72 997.16

管理费用 1,355.88 7,628.96 7,430.31 7,312.38

财务费用 5,544.85 22,908.44 24,765.59 26,033.91

其中:利息费用 5,381.04 25,704.97 24,106.64 37,805.68

利息收入 2,144.26 4,802.58 5,483.79 12,960.43

加:其他收益 11.54 105.05 79.58 18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62.42 18,963.03 -3,790.41 14,854.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30.77 -1,556.52 -2,667.67 -1,684.13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97 2,684.75 20,025.18 4,537.01

(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0.59 547.34 -1,939.36 -472.6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51.62 -177.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78.36 2,332.8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01.77 5,584.11 17,747.66 15,429.31

加:营业外收入 17.14 5,460.59 213.02 46.56

减:营业外支出 1.28 343.92 10,279.81 244.6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885.91 10,700.79 7,680.87 15,231.18

减:所得税费用 -15.15 -1,024.54 816.85 242.0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70.76 11,725.32 6,864.02 14,98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70.76 11,725.32 6,864.02 14,989. 1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870.76 11,725.32 6,864.02 6,864.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870.76 11,725.32 6,864.02 6,864.0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70.76 11,725.32 6,864.02 14,989.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870.76 11,725.32 6,864.02 14,989. 1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图表6-9: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037.53 261,853.51 250,782.87 189,417.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0 0.03 284.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1,211.70 734,059.11 264,693.44 1,708.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4,250.23 995,912.64 515,761.15 191,125.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886.20 170,512.70 113,932.17 116,281.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72.39 11,656.52 11,712.29 11,530.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76.68 5,220.09 7,443.68 7,919.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151.54 706,149.30 342,086.53 8,47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086.81 893,538.62 475,174.67 144,20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63.42 102,374.02 40,586.49 46,919.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383.48 15,966.43 142.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9.50 26,467.01 7,776.52 15,955.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339.11 469.11 91.96 1.8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226.90 4,684.72 3,226.6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0 111,502.88 151,398.90 165,343.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618.61 203,049.37 179,918.52 184,670.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23.59 7,449.54 16,919.74 10,403.7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40.31 34,425.00 52,301.30 311.3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8,411.0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55.73 161,900.00 127,990.00 2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519.62 203,774.54 197,211.04 29,376.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01.02 -725.17 -17,292.52 155,294.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5,400.00 361,213.44 329,179.10 266,690.4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9,204.25 204,395.24 291,800.00 19,136.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604.25 565,608.68 620,979.10 285,827.2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6,070.30 377,864.48 284,607.90 383,489.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140.93 31,309.42 30,656.43 28,397.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3,451.29 156,842.74 297,247.46 57,555.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662.52 566,016.64 612,511.79 469,441.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941.74 -407.96 8,467.32 -183,614.6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81.91 -486.27 7.72 3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22.23 100,754.62 31,769.00 18,633.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257.67 112,503.05 80,734.05 62,100.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4,379.91 213,257.67 112,503.05 80,734.05

二、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合并口径)

(一)资产科目分析

图表6-10: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9,954.89 10.39 210,566.59 9.04 166,210.92 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6.88 0.01 - -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59,755.10 2.59 65,036.62 2.79 69,123.61 3.75

其中:应收票据 9,272.55 0.40 12,268.09 0.53 9,510.20 0.52

应收账款 50,482.55 2.19 52,768.53 2.27 59,613.41 3.24

应收款项融资 - - - - 910.89 0.05

预付款项 3,185.47 0.14 1,290.88 0.06 731.43 0.04

其他应收款 5,907.28 0.26 30,129.27 1.29 9,724.91 0.53

存货 7,592.81 0.33 20,365.79 0.87 21,529.21 1.17

合同资产 - - - - 37.90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167.33 0.14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8,217.19 2.96 61,359.48 2.63 17,420.05 0.95

流动资产合计 388,106.95 16.81 388,748.63 16.69 285,688.92 15.5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0.00 0.01 200.00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131,494.29 5.70 35,741.51 1.53 64,799.99 3.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8.22 0.01 131,434.16 5.64 113,449.78 6.16

投资性房地产 12,744.38 0.55 13,095.44 0.56 13,446.50 0.73

固定资产 1,560,141.14 67.58 1,439,715.59 61.82 993,730.09 53.97

在建工程 104,637.42 4.53 179,905.02 7.72 189,535.90 10.29

使用权资产 4,311.46 0.19 10,359.04 0.44 9,779.21 0.53

无形资产 44,845.50 1.94 45,856.21 1.97 46,229.37 2.51

商誉 16,883.07 0.73 27,430.97 1.18 29,956.43 1.63

长期待摊费用 4,443.28 0.19 5,460.22 0.23 3,991.57 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99.46 0.72 20,615.78 0.89 28,484.67 1.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660.21 1.02 30,436.89 1.31 62,192.43 3.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0,318.44 83.19 1,940,250.82 83.31 1,555,595.93 84.48

资产总计 2,308,425.39 100.00 2,328,999.45 100.00 1,841,284.85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1,841,284.85万元、2,328,999.45万元和2,308,425.39万元。2024年末较2023年末总资产增加了487,714.60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投海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分别为285,688.92万元、388,748.63万元和388,106.95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5.52%、16.69%和16.81%。2024年末较2023年末流动资产增加了103,059.71万元,主要原因系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增长较多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为待抵扣税增加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555,595.93万元、1,940,250.82万元和1,920,318.44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48%、83.31%和83.19%。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

1、流动资产分析

图表6-11: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39,954.89 10.39 210,566.59 9.04 166,210.92 9.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6.88 0.01 - -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59,755.10 2.59 65,036.62 2.79 69,123.61 3.75

其中:应收票据 9,272.55 0.40 12,268.09 0.53 9,510.20 0.52

应收账款 50,482.55 2.19 52,768.53 2.27 59,613.41 3.24

应收款项融资 - - - - 910.89 0.05

预付款项 3,185.47 0.14 1,290.88 0.06 731.43 0.04

其他应收款 5,907.28 0.26 30,129.27 1.29 9,724.91 0.53

存货 7,592.81 0.33 20,365.79 0.87 21,529.21 1.17

合同资产 - - - - 37.90 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3,167.33 0.14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8,217.19 2.96 61,359.48 2.63 17,420.05 0.95

流动资产合计 388,106.95 16.81 388,748.63 16.69 285,688.92 15.52

(1)货币资金

发行人的货币资金由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是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永盛公司、桂旭公司申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近三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66,210.92万元、210,566.59万元和239,954.8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03%、9.04%和10.39%。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了44,355.67万元,增幅为26.69%,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保证金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较2024年末增长了29,388.30万元,增幅为13.96%,主要原因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025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受限部分为9,633.52万元,占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01%。发行人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图表6-13:近三年末货币资金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存款 181,831.98 75.78 159,217.33 75.61 142,557.40 85.77

其他货币资金 58,122.91 24.22 51,349.25 24.39 23,653.52 14.23

合计 239,954.89 100.00 210,566.59 100.00 166,210.92 100.00

图表6-14:近一年末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930.00

信用证保证金 7,489.80

履约保函 1,154.02

按揭保证金 59.70

合计 9,633.52

(2)应收票据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9,510.20万元、12,268.09万元和9,272.5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2%、0.53%和0.40%。发行人应收票据主要由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构成。2024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23年末增长了2,757.89万元,增幅为29.00%,主要原因系应收电费票据增加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了2,995.54万元,降幅为24.42%,主要原因系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均有所下降所致。

(3)应收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59,613.41万元、52,768.53万元和50,482.55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24%、2.27%和2.19%,呈波动趋势,整体变动幅度不大。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按欠款方归集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图表6-15: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9,653.86 32.28 3,555.04

广西贺州鹏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336.35 3.84 116.82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1,872.19 3.08 113.30

贺州市华南粉体有限公司 951.37 1.56 143.17

广西浩泰物流有限公司 788.00 1.29 68.40

合计 25,601.77 42.05 3,996.72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的主要对手方为南方电网下属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对其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653.86万元,为尚未支付的供电收入,发行人对此计提坏账准备3,555.04万元,占应收账合计数的比例为32.28%。

图表6-16:发行人近三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分类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以内 48,494.72 49,907.09 56,776.98

1至2年 4,170.73 3,880.24 4,985.74

2至3年 1,851.69 2,596.95 548.16

3至4年 867.76 472.52 346.05

4至5年 327.56 337.46 3,103.50

5年以上 5,167.33 4,945.39 1,053.94

小计 60,879.80 62,139.66 66,814.37

减:坏账准备 10,397.25 9,371.13 7,200.95

合计 50,482.55 52,768.53 59,613.41

(4)预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预付账款分别为731.43万元、1,290.88万元和3,185.4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4%、0.06%和0.14%。发行人2024年末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59.45万元,增幅为76.49%,主要原因系预付货款同比增加所致。发行人2025年末预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894.59万元,增幅为146.77%,主要原因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收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9,724.91万元、30,129.27万元和5,907.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3%、1.29%及0.26%。

图表6-17:发行人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其他应收款 5,857.28 30,129.27 9,520.91

应收股利 50.00 - 204.00

合计 5,907.28 30,129.27 9,724.91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分别为9,520.91万元、30,129.27万元和5,857.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2%、1.29%和0.25%。发行人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加了20,608.36万元,增幅为216.45%,主要原因系新增应收金控集团转让原参股公司永盛公司股权款项以及应收正润集团转让原控股子公司上程电力股权款项所致。发行人2025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24年末减少了24,271.99万元,降幅为80.5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应收金控集团、正润集团相关股权转让款所致。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图表6-17: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以内 1,577.30 25,070.37 1,932.21

1至2年 858.52 917.85 4,249.52

2至3年 126.88 4,015.20 1,194.23

3至4年 2,397.34 570.78 1,374.70

4至5年 551.23 1,071.53 4,139.15

5年以上 8,270.73 7,534.08 4,758.56

小计 13,782.00 39,179.81 17,648.38

减:坏账准备 7,924.71 9,050.54 8,127.47

合计 5,857.28 30,129.27 9,520.91

图表6-18:2025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广西广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往来 2,995.20 5年以上 21.73 2,995.20

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 1,488.80 5年以上 10.80 1,488.80

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往来 1,078.97 3-4年 7.83 539.49

贺州市八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各类保证金、押金 978.96 1-5年及5年以上 7.10 -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各类保证金、押金 540.00 1-2年 3.92 -

合计 - 7,081.94 - 51.38 5,023.49

(6)存货

近三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21,529.21万元、20,365.79万元和7,592.8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7%、0.87%和0.33%,公司存货主要是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和原材料。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了1,163.42万元,降幅为5.40%,变动不大。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存货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了12,772.98万元,降幅为62.72%,主要原因系原材料、合同履约成本和在途物资共同减少所致。

图表6-19:发行人近三年末存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账面价值 比例

原材料 4,594.28 60.51 11,197.30 54.98 6,835.59 31.75

库存商品 44.59 0.59 106.66 0.52 250.30 1.16

合同履约成本 2,635.31 34.71 3,438.99 16.89 2,865.42 13.31

在途物资 3,471.66 17.05 6,785.05 31.52

发出商品 198.54 2.61 56.23 0.28 102.63 0.48

开发产品 - - 1,870.90 9.19 4,272.21 19.84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120.08 1.58 224.04 1.10 418.01 1.94

合计 7,592.81 100.00 20,365.79 100.00 21,529.21 100.00

(7)其他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7,420.05万元、61,359.48万元和68,217.1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95%、2.63%和2.9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了43,939.43万元,增幅为252.23%,主要原因系2024年待抵扣进项税额增长较多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2024年末增加了6,857.71万元,增幅为11.18%,变动不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其余非流动资产占比相对较小,具体构成如下:

图表6-20:近三年末非流动资产构成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200.00 0.01 200.00 0.01 - -

长期股权投资 131,494.29 5.70 35,741.51 1.53 64,799.99 3.5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8.22 0.01 131,434.16 5.64 113,449.78 6.16

投资性房地产 12,744.38 0.55 13,095.44 0.56 13,446.50 0.73

固定资产 1,560,141.14 67.58 1,439,715.59 61.82 993,730.09 53.97

在建工程 104,637.42 4.53 179,905.02 7.72 189,535.90 10.29

使用权资产 4,311.46 0.19 10,359.04 0.44 9,779.21 0.53

无形资产 44,845.50 1.94 45,856.21 1.97 46,229.37 2.51

商誉 16,883.07 0.73 27,430.97 1.18 29,956.43 1.63

长期待摊费用 4,443.28 0.19 5,460.22 0.23 3,991.57 0.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99.46 0.72 20,615.78 0.89 28,484.67 1.55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660.21 1.02 30,436.89 1.31 62,192.43 3.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20,318.44 83.19 1,940,250.82 83.31 1,555,595.93 84.48

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555,595.93万元、1,940,250.82万元和1,920,318.44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48%、83.31%和83.1

9%。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在建工程构成。

(1)长期股权投资

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64,799.99万元、35,741.51万元和131,494.2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3.52%、1.53%和5.70%。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3年末减少了29,058.48万元,降幅为44.84%,主要原因系转让永盛石化剩余股权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较2024年末增加了95,752.78万元,增幅为267.90%,主要原因系新增对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的投资所致。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分别是113,449.78万元、131,434.16万元和258.2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6.16%、5.64%和0.01%。2024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3年末增加了17,984.38万元,增幅为15.85%,变动不大。2025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了131,175.94万元,降幅为99.80%,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当期赎回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股票所致。

图表6-21: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8,158.00 72,915.73

环球新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43,017.94 38,276.33

上海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1,999.50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58.22 258.22 258.22

合计 258.22 131,434.16 113,449.78

(3)固定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固定资产净值分别为993,730.09万元、1,439,715.59万元和1,560,141.14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53.97%、61.82%和67.58%。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水电厂大坝、发电设备以及铁路专用线等。2024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3年末增长了445,985.50万元,增幅为44.88%,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投海风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较2024年末增长了120,425.55万元,增幅为8.36%,变动不大。

图表6-22:发行人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 312,128.10 20.01 323,989.19 22.50 322,579.12 32.46

机器设备 822,145.24 52.70 709,093.50 49.25 261,091.33 26.27

运输设备 2,383.93 0.15 2,370.14 0.16 2,601.51 0.26

电子仪器仪表 23,526.50 1.51 24,780.79 1.72 26,971.78 2.71

输变电设备 331,461.91 21.25 311,681.52 21.65 312,349.77 31.43

其他设备 12,859.34 0.82 11,777.07 0.82 10,981.80 1.11

铁路专用线 55,636.14 3.57 56,023.39 3.89 57,154.78 5.75

合计 1,560,141.14 100.00 1,439,715.59 100.00 993,730.09 100.00

(4)在建工程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在建工程(含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分别为189,535.90万元、179,905.02万元和104,637.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29%、7.72%和4.53%。2024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3年末减少了9,630.88万元,降幅为5.08%,变化不大。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较2024年末减少了75,267.60万元,降幅为41.84%,主要原因系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项目、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桥巩光伏发电项目等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图表6-23:2025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含工程物资)期末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A场址工程项目 3,876.49 - 3,876.49

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 15,170.82 - 15,170.82

其他 11,993.34 323.47 11,669.87

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 38,393.10 - 38,393.10

桥巩光伏发电项目 9,183.54 - 9,183.54

抽水蓄能项目 8,735.84 - 8,735.84

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旅游产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1,744.25 - 1,744.25

项目(110千伏里松输变电工程)

桥巩电站改造 1,213.62 - 1,213.62

茶盘源风电场 7,355.52 - 7,355.52

来宾新能源数据中心项目 3,220.05 - 3,220.05

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F场址工程项目 3,024.86 - 3,024.86

合计 103,911.43 323.47 103,587.96

(5)无形资产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无形资产分别为46,229.37万元、45,856.21万元和44,845.5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的2.51%、1.97%和1.94%。该科目主要用于核算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软件费、特许经营权、专利权。近三年,该科目变化不大。

图表6-24:近三年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土地使用权 33,069.07 34,186.95 34,429.65

软件 1,977.85 1,547.37 1,277.31

特许经营权 9,798.58 10,093.42 10,490.83

专利权 - 28.48 31.58

合计 44,845.50 45,856.21 46,229.37

(6)长期待摊费用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3,991.57万元、5,460.22万元和4,443.2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2%、0.23%和0.19%。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3年末增长了1,468.65万元,增幅为36.79%,主要系新增待摊资产改良、装修费用所致。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待摊费用较2024年末减少了1,016.94万元,降幅为18.62%,变动不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2,192.43万元、30,436.89万元和23,660.2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8%、1.31%和1.02%。2024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3年末减少了31,755.54万元,降幅为51.06%,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投海风公司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2025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4年末减少了6,776.68万元,降幅为22.26%,主要原因系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二)负债科目分析

图表6-25:近三年末发行人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20,983.46 17.85 360,920.25 19.74 306,243.69 22.0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6,900.71 9.28 264,128.28 14.45 107,828.91 7.77

其中:应付票据 50,027.49 2.78 50,691.83 2.77 33,820.00 2.44

应付账款 116,873.21 6.50 213,436.46 11.67 74,008.91 5.33

预收款项 3,217.11 0.18 607.21 0.03 1,731.84 0.12

合同负债 2,373.69 0.13 2,525.15 0.14 970.94 0.07

应付职工薪酬 232.21 0.01 304.95 0.02 308.80 0.02

应交税费 6,808.58 0.38 6,282.63 0.34 8,260.12 0.60

其他应付款 41,819.09 2.33 37,498.55 2.05 49,167.08 3.54

其中:应付股利 470.25 0.03 220.50 0.01 220.50 0.02

其他应付款 41,348.84 2.30 37,278.05 2.04 44,045.52 3.17

持有待售负债 0.19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9,616.18 9.43 199,568.63 10.91 191,646.29 13.81

其他流动负债 2,226.88 0.12 31,653.85 1.73 44.42 0.00

流动负债合计 714,178.10 39.72 903,489.50 49.41 666,202.10 48.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63,566.85 48.03 737,425.69 40.33 606,228.55 43.68

应付债券 76,586.21 4.26 - - - -

租赁负债 4,183.30 0.23 9,930.67 0.54 9,456.98 0.68

长期应付款 126,616.30 7.04 150,799.92 8.25 93,142.38 6.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2.21 0.02 200.40 0.01 109.71 0.01

预计负债 - - 10,193.17 0.56 - -

递延收益 4,442.18 0.25 3,432.50 0.19 2,631.32 0.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15.88 0.44 12,924.80 0.71 10,104.18 0.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3,632.93 60.28 924,907.14 50.59 721,673.12 52.00

负债合计 1,797,811.03 100.00 1,828,396.64 100.00 1,387,875.22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666,202.10万元、903,489.50万元和714,178.10万元,呈波动的趋势,占同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48.00%、49.41%和39.72%。

近三年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721,673.12万元和924,907.14万元和1,083,632.93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2.00%、50.59%和60.28%。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构成。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流动负债结构如下所示:

图表6-26:近三年末发行人流动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20,983.46 17.85 360,920.25 19.74 306,243.69 22.0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6,900.71 9.28 264,128.28 14.45 107,828.91 7.77

其中:应付票据 50,027.49 2.78 50,691.83 2.77 33,820.00 2.44

应付账款 116,873.21 6.50 213,436.46 11.67 74,008.91 5.33

预收款项 3,217.11 0.18 607.21 0.03 1,731.84 0.12

合同负债 2,373.69 0.13 2,525.15 0.14 970.94 0.07

应付职工薪酬 232.21 0.01 304.95 0.02 308.80 0.02

应交税费 6,808.58 0.38 6,282.63 0.34 8,260.12 0.60

其他应付款 41,819.09 2.33 37,498.55 2.05 49,167.08 3.54

其中:应付股利 470.25 0.03 220.50 0.01 220.50 0.02

其他应付款 41,348.84 2.30 37,278.05 2.04 44,045.52 3.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9,616.18 9.43 199,568.63 10.91 191,646.29 13.81

其他流动负债 2,226.88 0.12 31,653.85 1.73 44.42 0.00

流动负债合计 714,178.10 39.72 903,489.50 49.41 666,202.10 48.00

(1)短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06,243.69万元、360,920.25万元和320,983.46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22.07%、19.74%和17.85%,呈波动变化的趋势。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加了54,676.56万元,增幅为17.85%,主要原因系保证借款和应收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共同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24年末减少了39,936.79万元,降幅为11.07%,主要原因系质押借款和应收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共同减少所致。

图表6-27:近三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质押借款 - 5,000.00 5,000.00

抵押借款 - - -

保证借款 104,736.00 112,265.00 78,412.00

信用借款 212,932.30 210,710.00 221,200.40

应收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 3,031.14 32,629.10 1,250.00

应付利息 284.02 316.15 381.29

合计 320,983.46 360,920.25 306,243.69

(2)应付票据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33,820.00万元、50,691.83万元和50,027.4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4%、2.77%和2.78%。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增加了16,871.83万元,增幅为49.89%,主要原因系公司票据结算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4年末减少了664.34万元,降幅为1.31%,变动不大。

图表6-28:近三年末应付票据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 2,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3,100.00 8,000.00 7,760.00

信用证 44,927.49 42,691.83 26,060.00

合计 50,027.49 50,691.83 33,820.00

(3)应付账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应付账款分别为74,008.91万元、213,436.46万元和116,873.21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5.33%、11.67%和6.50%。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3年末增长了139,427.55万元,增幅为188.39%,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投海风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较2024年末减少了96,563.25万元,降幅为45.24%,主要原因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图表6-29:2025年末发行人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应付工程、设备款 92,224.07

应付采购电力款 16,166.13

应付其他款 5,777.64

应付材料款 2,705.38

合计 116,873.21

(4)合同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合同负债分别为970.94万元、2,525.15万元和2,373.6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7%、0.14%和0.1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3年末增长了1,554.21万元,增幅为160.07%,主要原因系预付电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了151.46万元,降幅为6.00%,变动不大。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图表6-30:2025年末发行人合同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收货款 2,356.26

预收房地产销售款 17.43

合计 2,373.69

(5)其他应付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9,167.08万元、37,498.55万元和41,819.09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54%、2.05%和2.33%,呈波动趋势。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了11,668.53万元,降幅为23.73%,主要原因系单位往来款减少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4年末增加了4,320.54万元,增幅为11.52%,主要原因系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图表6-3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年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946.56 未达到偿还条件

中铁四院集团南宁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1,938.34 未达到偿还条件

仲应贵 1,428.00 未达到偿还条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1,276.12 质保金

广西贺州市胜利电力有限公司 892.04 未结算

史宽厚 356.55 未达到付款条件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72.42 未结算

合计 16,110.04 -

图表6-32:近三年末发行人应付利息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单位往来款 27,032.98 21,499.32 25,364.02

员工往来款 677.98 493.57 250.01

应付各类基金 6,393.78 6,412.23 7,147.39

应付职工医疗费 - - 61.72

其他 641.66 801.47 2,344.16

员工个人社保、公积金 144.59 148.31 38.39

质保金 6,457.85 7,923.13 8,839.53

代扣个税 - - 0.30

合计 41,348.84 37,278.05 44,045.52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91,646.29万元、199,568.63万元和169,616.1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3.81%、10.91%和9.43%,呈波动趋势。截至2024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了7,922.34万元,增幅为4.13%,整体变化幅度不大。截至2025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了29,952.45万元,降幅为15.01%,主要原因系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图表6-33:近三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1,769.19 150,298.88 48,070.5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119.27 - 109,936.55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6,631.97 48,091.36 32,609.17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5.75 1,178.40 1,030.06

合计 169,616.18 199,568.63 191,646.29

(7)其他流动负债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4.42万元、31,653.85万元和2,226.88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1.73%和0.12%,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构成。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了31,609.43万元,增幅为71,160.36%,主要原因系公司2024年发行了“24桂能源股SCP001”,金额3亿元,该超短期融资券计于其他流动负债,故导致该科目金额大幅度增长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了29,426.97万元,降幅为92.96%,主要原因系公司已按期归还“24桂能源股SCP001”所致。

图表6-34:近三年末发行人其他流动负债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短期应付债券 - 30,053.95 -

待转销项税 1,934.92 1,203.30 44.42

其他 291.96 396.60 -

合计 2,226.88 31,653.85 44.42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结构如下表所示:

图表6-35:近三年末发行人非流动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863,566.85 48.03 737,425.69 40.33 606,228.55 43.68

应付债券 76,586.21 4.26 - - - -

租赁负债 4,183.30 0.23 9,930.67 0.54 9,456.98 0.68

长期应付款 126,616.30 7.04 150,799.92 8.25 93,142.38 6.7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2.21 0.02 200.40 0.01 109.71 0.01

预计负债 - - 10,193.17 0.56 - -

递延收益 4,442.18 0.25 3,432.50 0.19 2,631.32 0.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915.88 0.44 12,924.80 0.71 10,104.18 0.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3,632.93 60.28 924,907.14 50.59 721,673.12 52.00

非流动负债构成具体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长期借款分别为606,228.55万元、737,425.69万元和863,566.85万元,占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3.68%、40.33%和48.03%。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3年末增长了131,197.14万元,增幅为21.64%,主要原因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投海上风电公司建设项目,项目贷款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24年末增长了126,141.16万元,增幅为17.11%,主要原因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信用借款和质押借款有所增长所致。

图表6-37: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2025年末

保证借款 255,880.00

信用借款 257,899.58

质押借款 469,799.00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1,757.46

小计 985,336.0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1,769.19

合计 863,566.85

(2)长期应付款

发行人长期应付款由长期应付款与专项应付款构成,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分别为93,142.38万元、150,799.92万元和126,616.30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6.71%、8.25%和7.04%。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长了57,657.54万元,增幅为61.90%,主要原因系应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4年末减少了24,183.62万元,降幅为16.04%,主要原因系融资租赁款减少所致。

图表6-38:发行人近三年末长期应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长期应付款 125,408.12 149,591.73 91,934.20

专项应付款 1,208.18 1,208.18 1,208.18

合计 126,616.30 150,799.92 93,142.38

图表6-39:近三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融资租赁款 153,903.91 174,847.21 111,774.75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 10,001.51 10,000.00 -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融资款 - 3,425.00 3,425.00

北部湾海上风电海域使用权长期应付款 7,561.79 8,445.25 9,343.62

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 572.87 965.6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46,631.97 48,091.36 32,609.17

合计 125,408.12 149,591.73 91,934.20

图表6-40:2025年末发行人专项应付款明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形成原因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专项资金 1,068.79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拨付农网改造专项资金

太白湖安置住房A区1-3#楼配电工程 139.39 房产开发商拨付配电工程专项资金

合计 1,208.18 -

(3)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近三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是109.71万元、200.4万元和322.21万元,占当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1%、0.01%和0.02%,占总负债的比重较小。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2023年末增长了90.69万元,增幅为82.66%,主要原因系应付任期激励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2024年末增长了121.81万元,增幅为60.78%,主要原因系其他长期福利增加所致。

(4)递延收益

近三年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2,631.32万元、3,432.50万元和4,442.18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9%、0.19%和0.25%。截至2024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2023年末增长了801.18万元,增幅为30.45%,主要原因系新增项目投资补助及科技创新资金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递延收益较2024年末增长了1,009.68万元,增幅为29.42%,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

近三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是10,104.18万元、12,924.80万元和7,915.88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3年末增长了2,820.62万元,增幅为27.92%,主要原因系计提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较2024年末减少了5,008.92万元,降幅为38.75%,主要原因系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科目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如下:

图表6-41:发行人近三年末所有者权益科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实收资本(股本) 146,571.07 28.70 146,571.07 29.28 146,571.07 32.33

资本公积 63,561.13 12.45 63,561.13 12.70 64,337.70 14.19

专项储备 1,177.36 0.23 408.47 0.08 296.74 0.07

盈余公积 27,921.38 5.47 26,748.85 5.34 26,062.45 5.75

未分配利润 35,528.16 6.96 62,193.62 12.42 60,978.36 13.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4,759.10 53.81 299,483.14 59.82 298,246.32 65.78

少数股东权益 235,855.27 46.19 201,119.67 40.18 155,163.32 34.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0,614.37 100.00 500,602.81 100.00 453,409.63 100.00

近三年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余额分别453,409.63万元、500,602.81万元和510,614.37万元,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总体较为稳定。

1、实收资本

近三年末,发行人实收资本分别为146,571.07万元、146,571.07万元和146,571.07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2022年3月20日,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244,285,12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465,710,722股,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1,465,710,722.00元。

2、资本公积

近三年末,发行人资本公积余额分别为64,337.70万元、63,561.13万元和63,561.13万元。发行人资本公积主要是股本溢价。

2023年发行人处置控股子公司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3,933,294.85元;处置控股子公司濮阳市恒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0,721,161.48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并入子公司广西广投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配股利调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02,884,126.91元。

图表6-42:公司资本公积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61,009.34 61,009.34 61,785.92

其他资本公积 2,551.79 2,551.79 2,551.79

合计 63,561.13 63,561.13 64,337.70

3、未分配利润

近三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60,978.36万元、62,193.62万元和35,528.16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45%、12.42%和6.96%。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3年末增加了1,215.26万元,增幅为1.99%,变动不大。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未分配利润较2024年末减少了26,665.46万元,降幅为42.87%,主要原因系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大规模下降并转为负数所致。

4、专项储备

近三年末,发行人专项储备分别是296.74万元、408.47万元和1,177.36万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专项储备较2023年末增长了111.73万元,增幅为37.65%,主要原因系所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专项储备较2024年末增长了768.89万元,增幅为188.24%,主要原因系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

近三年末,发行人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55,163.32万元、201,119.67万元和235,855.27万元,占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4.22%、40.18%和46.19%。截至2024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较2023年末增长了45,956.35万元,增幅为29.62%,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海风公司小股东投入增加所致。截至2025年末,公司少数股东权益较2024年末增长了34,735.60万元,增幅为17.27%,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盈利增加,少数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权益上升所致。

(四)损益科目分析

图表6-43:发行人近三年损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其中:营业收入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二、营业总成本 364,540.94 357,219.00 1,684,558.73

其中:营业成本 297,626.13 293,280.69 1,579,227.95

税金及附加 4,271.22 3,110.83 5,319.43

销售费用 91.17 103.17 18,945.89

管理费用 16,131.78 14,992.67 25,014.46

研发费用 2,053.29 1,689.31 961.12

财务费用 44,367.34 44,042.33 55,089.87

其中:利息费用 43,626.53 42,562.22 53,679.86

利息收入 1,616.64 1,366.97 3,168.19

加:其他收益 655.40 527.54 4,832.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3.47 112.99 2,594.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55.79 -2,190.15 -1,355.9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2,684.75 20,025.18 5,091.9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0.03 -3,760.51 1,562.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7,020.54 -3,336.98 -1,734.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73.75 -1.95 0.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552.21 49,510.66 -630.73

加:营业外收入 7,096.94 1,617.77 2,492.47

减:营业外支出 1,682.93 11,373.00 691.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61.80 39,755.44 1,169.83

减:所得税费用 5,356.11 19,275.63 -1,615.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095.80 6,298.80 165.58

*少数股东损益 16,601.49 14,181.01 2,619.36

持续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494.31 20,479.81 2,784.40

终止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0.5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095.80 6,298.80 165.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601.49 14,181.01 2,619.36

1、营业总收入

近三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671,580.77万元、393,163.40万元和371,298.81万元,呈下降趋势。2024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2023年减少了1,278,417.37万元,降幅为76.48%,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转让了原控股子公司永盛石化等,实现了对油品业务的剥离,故导致营业总收入大幅度下滑所致。2025年,发行人营业总收入较2024年减少了21,864.59万元,降幅为5.56%,变动不大。

2、营业总成本

近三年,发行人的营业总成本分别为1,684,558.73万元、357,219.00万元和364,540.94万元,呈波动趋势,主要由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

(1)营业成本

近三年,发行人营业成本分别为1,579,227.95万元、293,280.69万元和297,626.13万元,呈波动趋势。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减少了1,285,947.26万元,降幅为81.43%,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转让了原控股子公司永盛石化等,实现了对油品业务的剥离,故导致对应的营业成本大幅度下滑所致。2025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4年增加了4,345.44万元,增幅为1.48%,变动不大。

(2)期间费用

图表6-44: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销售费用 91.17 0.02 103.17 0.03 18,945.89 1.13

管理费用 16,131.78 4.34 14,992.67 3.81 25,014.46 1.50

研发费用 2,053.29 0.55 1,689.31 0.43 961.12 0.06

财务费用 44,367.34 11.95 44,042.33 11.20 55,089.87 3.30

合计 62,643.58 16.87 60,827.48 15.47 100,011.34 5.98

近三年,发行人期间费用分别为100,011.34万元、60,827.48万元和62,643.5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98%、15.47%和16.87%,呈波动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费用分别为18,945.89万元、103.17万元和91.1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0.03%和0.02%。2024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3年减少了18,842.72万元,降幅为99.46%,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转让原子公司永盛公司、恒润筑邦、恒润石油股权后,剥离了油品业务,该板块业务往年销售费用较多,剥离后导致发行人销售费用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销售费用较2024年减少了12.00万元,降幅为11.63%,变动不大。

近三年,发行人管理费用分别为25,014.46万元、14,992.67万元和16,131.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0%、3.81%和4.34%。2024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3年减少了10,021.79万元,降幅为40.06%,主要原因系发行人转让原子公司永盛公司、恒润筑邦、恒润石油股权后,剥离了油品业务,该板块业务往年管理费用较多,剥离后导致发行人管理费用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2024年增加了1,139.11万元,增幅为7.60%,变动不大。

近三年,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55,089.87万元、44,042.33万元和44,367.3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0%、11.20%和11.95%。2024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23年减少了11,047.54万元,降幅为20.05%,主要原因系利息费用和其他支出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24年增加了325.01万元,增幅为0.74%,变动不大。

(3)资产减值损失

发行人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损失及其他减值损失。近三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734.42万元、-3,336.98万元和-17,020.54万元,报告期内波动较大。2024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增加了1,602.56万元,增幅为92.40%,主要原因系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增加所致。2025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2024年增加了13,683.56万元,增幅为410.06%,主要原因系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共同增加所致。

(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发行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为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近三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5,091.90万元、20,025.18万元和2,684.75万元,呈波动变化趋势。2024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23年增长了14,933.28万元,增幅为293.28%,主要原因系所持国海证券股票及环球新材股票价值变动影响所致。2025年,发行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24年减少了17,340.43万元,降幅为86.59%,主要原因系国海证券股份公允价值变动减少所致。

(5)其他收益

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包括企业稳岗补贴、养老保险降费补贴、房地产税减免退税和财政奖励等。近三年,发行人其他收益分别为4,832.23万元、527.54万元和655.40万元。2024年,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3年减少了4,304.69万元,降幅为89.08%,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其他收益较2024年增加了127.86万元,增幅为24.24%,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收益分别为2,594.87万元、112.99万元和-1,373.47万元。2024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3年减少了2,481.88万元,降幅为95.65%,主要原因系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2025年,发行人投资收益较2024年减少了1,486.46万元,降幅为1315.57%,主要原因系当期未产生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

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核算的是计提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近三年,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562.56万元、-3,760.51万元和170.03万元,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2024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减少了5,323.07万元,降幅为340.66%,主要原因系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所致。2025年,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2024年增加了3,930.54万元,增幅为104.52%,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回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款项,转回坏账准备;以及应收电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

(五)现金流量分析

图表6-45:近三年现金流量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1,003.09 445,995.96 2,140,683.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183.98 325,458.04 2,079,92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819.11 120,537.92 60,763.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964.17 29,424.89 9,317.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1,504.03 366,017.43 246,88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539.86 -336,592.54 -237,56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2,951.58 1,003,791.70 723,843.3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71,660.07 775,855.54 628,87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291.51 227,936.17 94,973.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86.27 7.72 3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9,084.49 11,889.26 -81,79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1,236.88 139,347.62 221,146.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321.37 151,236.88 139,347.62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763.16万元、120,537.92万元和152,819.11万元。2024年,发行人经营现金流净额较2023年增长了59,774.76万元,增幅为98.37%,主要原因系一是上年同期油品业务经营现金净额为负值,本报告期无油品业务经营现金净额,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

二是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票据支付增加,现金支付相应减少,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三是控股子公司广投海上风电本期并网发电,经营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所致。2025年,发行人经营现金流净额较2024年增长了32,281.19

万元,增幅为26.78%,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7,568.50万元、-336,592.54万元和-164,539.86万元。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减少了99,024.04万元,降幅为41.68%,主要原因系2024年广投海上风电工程项目增加所致。2025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增加了172,052.68万元,增幅为51.12%,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投海上风电工程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4,973.25万元、227,936.17万元和91,291.51万元。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3年增加了132,962.92万元,增幅为140.00%,主要原因系控股子公司广投海上风电的借款增加所致。2025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4年减少了136,644.66万元,降幅为59.95%,主要原因系公司有息债务净增加额同比减少。

(六)财务指标分析

图表6-46:近三年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流动比率(倍) 0.54 0.43 0.43

速动比率(倍) 0.53 0.41 0.40

资产负债率(%) 77.88 78.51 75.3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2.64 3.22 2.12

销售净利率(%) 0.23 5.21 0.17

销售毛利率(%) 19.84 25.40 5.52

总资产报酬率(%) 1.85 3.88 2.59

净资产收益率(%) -7.36 2.11 0.06

存货周转率(次/年) 21.29 13.99 16.1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19 7.00 25.03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16 0.19 0.84

注:有关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请见本《募集说明书》附录。

1、偿债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43、0.43和0.54,速动比率分别为0.40、0.41和0.53,总体保持平稳水平。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38%、78.51%和77.88%,变动幅度不大。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12、3.22和2.64。

2、盈利能力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销售净利率分别为0.17%、5.21%和0.23%,同期销售毛利率分别5.52%、25.40%和19.84%,呈波动趋势。

近三年,发行人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分别为2.59%、3.88%和1.85%,呈波动趋势,2023年和2024年发行人平均总资产报酬率逐年增长,系发行人利润总额同比上升所致。

近三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06%、2.11%和-7.36%;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变动原因同营业利润率。

3、运营效率分析

近三年,发行人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13、13.99和21.29,呈波动趋势。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03、7.00和7.19,呈波动趋势,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下降主要系当年营业收入的大幅度下滑所致。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84、0.19和0.16,2024年总资产周转率的下降主要系当年营收大幅度下降所致。

三、有息债务

近三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分别为1,193,991.04万元、1,432,188.27万元和1,542,150.79万元。由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中含息部分、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付息项)构成。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一)有息债务情况

报告期内,有息债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47:发行人近三年有息债务一览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17,668.30 20.60 327,975.00 22.90 304,612.40 25.51

长期借款 863,566.85 56.00 737,425.69 51.49 606,228.55 50.77

应付债券 77,000.00 4.99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083.57 10.70 194,655.36 13.59 189,717.85 15.89

长期应付款(含息项) 118,832.07 7.71 142,132.22 9.92 83,432.23 6.99

其他流动负债(含息项) - - 30,000.00 2.09 - -

其他应付款(含息项) - - - - 10,000.00 0.84

合计 1,542,150.79 100.00 1,432,188.27 100.00 1,193,991.04 100.00

(二)有息负债构成情况表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图表6-48: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债务分类表

单位:万元、%

类型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1,301,246.88 84.38

公司债券 50,000.00 3.24

企业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 27,000.00 1.75

其他有息负债 163,903.91 10.63

合计 1,542,150.79 100.00

(三)有息负债期限结构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期限结构如下:

图表6-49:发行人2025年末有息负债期限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1年以内 1年(不含)到3年(含) 3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317,668.30 317,668.3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5,083.57 165,083.57

其他流动负债中含息部分

长期借款 221,348.60 642,218.25 863,566.85

长期应付款 60,332.07 58,500.00 118,832.07

(付息项)

应付债券 27,000.00 50,000.00 77,000.00

其他应付款(含息项)

合计 482,751.87 308,680.67 750,718.25 1,542,150.79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中主要为短期债务,1年以内有息债务余额482,751.87万元,占截至2025年末有息债务余额的31.30%。

(四)有息债务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担保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6-50:2025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担保结构表

单位:万元、%

类型 金额 占比

信用借款 701,735.79 45.50

保证借款 360,616.00 23.38

抵质押借款 479,799.00 31.11

合计 1,542,150.79 100.00

(五)主要有息债务明细

图表6-51: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主要有息债务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债权人 起息日 到期日 利率 借款余额

1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17/4/24 2031/4/26 1.6%-3.75% 31,852.00

2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邮储银行 2025/1/20 2038/12/22 1.6%-3.75% 46,783.80

3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 2020/8/27 2036/8/1 1.6%-3.75% 25,119.00

4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11/8/23 2035/10/27 1.6%-3.75% 71,512.18

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25/12/9 2026/12/8 1.6%-3.75% 15,000.00

6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5/2/26 2026/6/27 1.6%-3.75% 18,500.00

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0/5/28 2038/12/22 1.6%-3.75% 108,480.00

8 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 2021/3/4 2035/3/1 1.6%-3.75% 125,200.00

9 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5/1/26 2026/3/26 1.6%-3.75% 42,541.00

10 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23/6/17 2026/7/19 1.6%-3.75% 19,900.00

11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 2024/11/30 2049/12/21 1.6%-3.75% 118,666.00

12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2023/8/4 2050/5/21 1.6%-3.75% 91,734.00

13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 2023/6/9 2050/5/27 1.6%-3.75% 105,734.00

14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农业银行 2023/9/20 2051/9/8 1.6%-3.75% 100,000.00

15 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2023/6/29 2050/5/27 1.6%-3.75% 20,000.00

合计 - - - 941,021.98

四、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及并表范围企业存续有金额2.70亿元的中期票据和5.0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发行人母公司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发行人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9家,各子公司简要情况详见“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中“五、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发行人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2025年度,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发行人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图表6-52: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表

序号 公司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1 广西贺州市胜利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2 广西超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3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4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5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6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7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8 广西海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截至2025年末,公司其他关联企业如下表所示:

图表6-53:发行人其他关联企业情况表

序号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广西桂轩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关联方

3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4 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5 广西广投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6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之少数股东

7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9 广西广投康养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0 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1 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2 广西广投众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3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4 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5 广西双钱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6 广西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7 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18 广西广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来宾电厂 同一控制子公司

19 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 广西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1 广西投资集团来宾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2 来宾市广能热力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3 广西广投乾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4 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5 广西北部湾盐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6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7 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8 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29 广西来宾数广科技有限公司 原同一控制子公司

30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原同一控制子公司

31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制子公司

32 广西数字国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原同一控制子公司

33 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原同一控制子公司

34 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方决策权限及程序

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根据《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执行。

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均为正常经营活动交易。本公司销售电力的价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及约定的电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为依据。

2、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图表6-54:2025年度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担保费、资金占用费、设备采购款等 2,206.66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技术服务费、物业管理费、餐饮服务费、伙食补贴等 1,294.94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款、设备款 3,274.60

广西广投石化有限公司 柴油采购 244.31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项目款、修理费、技术服务费、项目款、工程施工费 13,302.53

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煤炭采购 6,640.44

广西贺州市胜利电力有限公司 购电款 1,211.59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费、技术服务费、工程款 3,301.82

广西桂轩能源有限公司 煤炭采购 8,136.91

合计 - 39,613.80

图表6-55:2025年度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1.19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销售油品、销售电力、培训费收入、利息收入 615.06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9.60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设计咨询费 252.84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电力、咨询设计费 2,612.35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08.01

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067.71

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3.37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销售货款 1,232.30

合计 - 7,022.42

3、关联租赁情况

(1)出租情况

图表6-57:2025年度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广西桂轩能源有限公司 办公楼及车位租金、房屋租赁 39.76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楼及车位租金 59.11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楼及车位租金 13.25

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 办公楼及车位租金 9.23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楼及车位租金 38.71

合计 160.06

(2)承租情况

图表6-58:2025年度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本年支付的租金

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 承租商铺 51.34 55.96

广西桂轩能源有限公司 承租办公楼、宿舍楼 15.01 15.76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办公楼 20.06 21.87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土地、厂区、房屋 115.53 125.92

广西广投智慧物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办公室 141.61 205.80

广西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办公室 8.03 8.75

合计 351.57 434.06

4、关联担保

图表6-59:截至2025年末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00.00 2009-08-14 2028-12-21 否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200.00 2007-11-30 2032-11-29 否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400.00 2009-05-22 2032-05-21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200.00 2020-05-28 2038-05-27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3,980.00 2020-12-23 2038-12-22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900.00 2025-05-27 2026-05-25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5,723.00 2025-06-25 2026-05-25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831.00 2025-07-25 2026-07-25 否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 1,546.00 2025-09-25 2026-05-25 否

有限公司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5-04-30 2026-04-28 否

合计 148,780.00 - - -

图表6-60: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担保方 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00 2019-10-8 2029-10-7 否

5、关联资金拆借/往来款项

图表6-61:2025年末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拆借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08-06 2035-08-06 拆入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9,946.56 2025-01-01 不定期 拆入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款项

图表6-62:截至2025年末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90.62 32.50

其他应收款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35 0.07

其他应收款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39.17 0.76

其他应收款 广西广投智慧物产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5.80 2.36

其他应收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0.30 0.02

其他应收款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6 0.08

其他应收款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12 0.01

其他应收款 广西海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1.34 0.40

应收账款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71.20 20.32

应收账款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41 0.12

应收账款 广西闽商石业发展有限公司 51.15 8.14

应收账款 广西贺州市三和石材有限公司 0.25 0.01

应收账款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6.43 0.32

应收账款 广西吉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2.05 1.10

应收账款 广西广投正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8 10.08

应收账款 广西广投高纯铝科技有限公司 3.39 0.17

应收账款 广西超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67.36 367.36

应收账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75.46 7.55

应收账款 贺州市上程电力有限公司 21.57 1.08

应收账款 广西桂轩能源有限公司 0.02 0.00

应收账款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99 0.15

预付账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62.61 0.00

合计 - 1,838.83 452.60

(2)应付款项

图表6-63:截至2025年末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746.38

应付账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3,129.85

应付账款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15.04

应付账款 广西广投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78.69

应付账款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159.68

应付账款 广西来宾数广科技有限公司 37.45

应付账款 云宝宝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95

应付账款 广西数字国信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83

应付账款 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75

其他应付款 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1.41

其他应付款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212.06

其他应付款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7.00

其他应付款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51.36

其他应付款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15

其他应付款 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2.40

其他应付款 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8,220.65

其他应付款 广西广投智慧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31.97

其他应付款 广西来宾数广科技有限公司 26.15

其他应付款 广西贺州市胜利电力有限公司 892.04

其他应付款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355.16

其他应付款 广西数广信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1.19

合同负债 广西广投综合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205.08

合同负债 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6.23

预收账款 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2,676.33

合计 - 27,634.80

六、或有事项

(一)担保情况

1、对内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内提供担保213,606.00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余额比例为41.83%,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梧州桂江公司提供担保2,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211,606.00万元。

2、对外担保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2,024.00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余额比例为0.40%。

图表6-64: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00 2019.10.08 2029.10.07

(二)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未决诉讼案件情况

1、2016年4月,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与广东电力工程局签订《贺州市铝电子产业项目(一期)工程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合同》,同时,至2021年3月期间,双方签订补充协议1-5,确定项目的合同价格为1,433,380,000元。

2024年8月,桂旭能源公司委托的咨询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结算审核定案表载明审定造价金额为1,334,349,998.25元。该审定造价金额与广东电力工程局主张造价金额差距较大,双方对项目结算总造价问题进行多轮磋商,均未达成一致。遂广东电力工程局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价款为157,641,122.5元,其中需鉴定金额为127,276,010.9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利息。

2025年10月14日开庭审理,截至2026年06月04日,尚未判决,最终涉诉金额和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三)重大承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承诺情况。

(四)其他或有事项

发行人无其他或有事项。

七、受限资产情况

(一)受限资产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566,80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6-65:2025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抵/质押权人 账面价值 合同起始年月 期限

固定资产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0,824.17 2021/12/24 5年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1,272.13 2022/2/23 5年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6,278.06 2022/5/18 5年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6,546.25 2025/3/28 3年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1,863.05 2025/5/26 3年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0,564.42 2024/6/24 10年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55,597.34 2025/12/31 5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99,627.02 2021/3/4 14年

小计 552,572.44 - -

货币资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9,633.52 2025/1/23 1年内

小计 9,633.52 - -

无形资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4597.33 2021/3/4 14年

小计 4,597.33 - -

金额合计 总计 566,803.29 - -

八、衍生产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期货、期权、理财产品、金融衍生产品方面的投资。

九、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持有重大投资理财产品。

十、海外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海外金融资产、重大权益性投资、资产重组收购等。

十一、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子公司除本次中期票据外,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十二、发行人近三年及未来拟资产划入及划出情况

(一)发行人近三年资产划入及划出情况

图表6-66:发行人近三年主要资产变动情况表

时间 标的资产 标的交易金额(亿元) 标的资产变动情况 标的资产情况 是否触发重大资产重组条款

2023年10月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 0.11 对外出售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407,666.95万元;净资产55,154.44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412,488.20万元。 是(标的资产合计占发行人同期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的22.14%、12.16%、84.50%,由于出售的标的资产2023年末营业收入合计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50%,触发了重大资产重组条款)

2023年11月 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1.65 从广西能源集团购买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212,433.49万元;净资产42,511.16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2,326.28万元。 否

2023年12月 恒润筑邦51%股权 0.000499 对外出售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103,005.73万元,净资产-15,959.8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184,303.44万元。 否

2023年12月 恒润石化51%股权 0.21 对外出售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4,201.82万元,净资产3,178.38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723.77万元。 否

注:以上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已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发行人出让自行持有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股权

(1)转让方案

发行人202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年9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拟将持有的永盛石化2%股权转让给关联法人广西广投产业链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上述标的资产(永盛石化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发行人同期合并报表范围营业收入50%以上,该事项触发重大资产重组。

(2)转让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永盛石化成立于1995年6月14日,是广西能源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5,000万元,永盛石化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盛石化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5,154.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12,488.20万元,同比增加25.39%。

图表6-67: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重要子公司名称 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变动前的持股占比 51.00%

变动后的持股占比 49.00%

财务指标 相关金额(万元) 占比

总资产 407,666.95 22.14%

总负债 352,512.51 25.40%

净资产 55,154.44 12.16%

营业收入 1,412,488.20 84.50%

净利润 637.85 -

十三、重大资产重组对财务情况的影响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将导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出现下降。但同时,该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发行人将更加聚焦主营发电、供电等业务。公司核心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等不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影响。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事项

2022年11月1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桂处罚字〔2022〕4号),《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经查明,发行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原桂东电力以旗下由同一经营团队控制的广西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石化)、广西桂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盛能源)、濮阳恒润筑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筑邦)3家子公司互相作为销售端和采购端,分别与中油海能(大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开展闭环贸易。上述贸易货物未发生真实流转,相关资金形成闭环,不具有商业实质,所形成的业务收入和成本不真实,导致原桂东电力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542,363,462.84元、虚增营业成本3,552,059,114.2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3.39%、14.07%。

2、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原桂东电力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对子公司永盛石化、恒润筑邦、广东桂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多记营业收入3,286,194,800.58元,多记营业成本3,286,194,800.5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5%、30.16%,构成虚假记载。2020年年度报告已对上述数据进行了调整。

2023年1月4日,原桂东电力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号),决定对原桂东电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原桂东电力及秦敏等7名相关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也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4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同比大幅度下滑

发行人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9.3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127.84亿元,下降幅度达76.48%。主要系发行人于2023年将油品业务剥离后,2024

年无对应业务板块营收,导致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度下滑。

发行人2025年实现营业利润-0.46亿元,较2024年的4.95亿元,下降了5.41亿元,降幅为109.29%;2025年实现净利润-0.45亿元,较2024年的2.05亿元,下降了2.50亿元,降幅为121.95%。主要系以下原因所致:一是电力交易市场电价下降,公司电网售电价随之下降,且自有水电厂受来水偏枯影响发电量降低,电网外购电增加,购电成本增加,供电毛利减少,供电板块利润同比减少;二是贺江、桂江及红水河流域来水同比减少,公司水电厂发电量同比减少,水力发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三是受电力市场交易调节影响,火电上网电价下降,火电发电量减少,火力发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针对上述财务不利变化,发行人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坚持以电力为核心,以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项目和电网项目为发展重点,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全力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公司主营的高质量发展,带动营收、净利润等财务指标改善。

②做好成本管控工作,减少财务资源的消耗,提高资产收益。公司通过剥离油品贸易板块等,实现了三费的压降。随着经营管理精细化的推行,预计未来成本支出等将得到更好的控制。

③公司将及时掌握水情变化,做好科学调度工作,充分发挥水能效益、用足低成本电,减少成本开支。不断提升自供电比例,降低外购电成本,提升供电盈利水平。积极寻找稳定的煤炭供应商,稳步开拓用电市场,采取灵活手段做好经济调度和负荷优化工作,实现效用最大化。深入研究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做好主动测算、沟通衔接、及时申报等工作,争取通过容量电费弥补煤电利润。

第七章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资信状况

(一)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及使用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获得金融机构的人民币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2,798,443.31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342,854.59万元,剩余未使用授信额度人民币1,455,588.72万元,具体如下:

图表7-1:截至2025年末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00.00 5,000.00 34,2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7,000.00 8,000.00

广西农村合作银行 29,750.00 29,750.00 0.00

国家开发银行 137,780.00 128,480.00 9,3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0.00 2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9,669.00 54,334.55 245,334.4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9,068.50 931.5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1,840.00 3,16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5,200.00 2,8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12,895.09 37,104.9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2,142.18 217,770.66 394,371.5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976.00 17,775.00 20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7,372.00 268,411.77 168,960.23

中国进出口银行 98,800.00 28,800.00 7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38,977.06 1,022.9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32,754.13 40,000.00 92,754.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9,900.00 144,900.00 19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9,500.00 224,628.16 124,871.8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800.00 61,053.80 34,746.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800.00 19,800.00 0.00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7,170.00 7,830.00

合计 2,798,443.31 1,342,854.59 1,455,588.72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无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债务违约记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情况;发行人与各银行之间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在金融机构中的信誉好,与金融机构关系融洽,还本付息正常。

(三)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券发行、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续期债券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10.00亿元、中期票据2.70亿元。发行人发行的24桂能源股SCP001已正常兑付付息,发行人未出现过已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未偿还情形,付息情况正常。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资信及授信情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第八章2026年1-6月生产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2026年1-6月各板块经营情况

2026年1-6月各板块收入、成本、毛利润及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8-1: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发行人主营业收入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91,390.22 99.62 369,570.59 99.53 391,094.70 99.47 1,664,432.31 99.57

电力供应 110,456.38 57.49 223,974.03 60.32 227,546.45 57.88 224,845.12 13.45

电力生产 96,641.24 50.30 165,889.37 44.68 188,747.33 48.01 196,605.65 11.76

油品 - - - - - - 1,256,974.65 75.20

电力设计咨询 337.31 0.18 665.14 0.18 2,579.41 0.66 2,960.18 0.18

其他 1,305.16 0.68 5,688.23 1.54 4,512.35 1.15 9,109.26 0.54

减:公司内部抵消数 -17,349.87 -9.03 26,646.18 7.18 32,290.84 8.21 26,062.55 1.56

其他业务收入 725.86 0.38 1,728.22 0.47 2,068.70 0.53 7,148.46 0.43

合计 192,116.08 100.00 371,298.81 100.00 393,163.40 100.00 1,671,580.77 100.00

备注:其他业务主要为全资子公司天祥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控股子公司佰昌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及控股子公司桂源公司下属的信都水管处的供水业务。公司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公司电网,内部抵消数主要为电力供应及电力生产板块之间的交易。

2026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为192,116.08万元,同比增加了28,471.40万元,增幅17.40%。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用户用电需求呈稳步增长态势,售电量同比增长。2026年1-6月,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为26,070.58万元,同比增加了23,879.44万元,增幅达1,089.82%。主要系红水河、桂江流域来水增加、仁义风电并网,自发电量提升、外购电成本下降,电网售电毛利增长;火电业务量价齐升,叠加煤价回落、固定成本压降所致。发行人主营业务仍围绕电力生产和电力供应开展,该板块营收、毛利润等保持稳定。

二、发行人2026年1-6月财务情况

(一)2026年1-6月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发行人2026年1-6月报表不存在编制基础变化、重大会计变更、审计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等情况。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未进行追溯调整或重述。

(二)2026年1-6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不涉及。

(三)发行人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财务情况

图表8-2:2023-2025年及2026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1,938.40 239,954.89 210,566.59 166,210.9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6.88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77,839.95 59,755.10 65,036.62 69,123.61

其中:应收票据 13,881.79 9,272.55 12,268.09 9,510.20

应收账款 63,958.16 50,482.55 52,768.53 59,613.41

应收款项融资 - - - 910.89

预付款项 4,273.99 3,185.47 1,290.88 731.43

其他应收款 5,549.72 5,907.28 30,129.27 9,724.91

存货 9,910.40 7,592.81 20,365.79 21,529.21

合同资产 - - - 37.9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3,167.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 63,589.53 68,217.19 61,359.48 17,420.05

流动资产合计 403,101.99 388,106.95 388,748.63 285,688.9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200.00 200.00 2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133,453.77 131,494.29 35,741.51 64,799.9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58.22 258.22 131,434.16 113,449.78

投资性房地产 12,568.85 12,744.38 13,095.44 13,446.50

固定资产 1,537,626.46 1,560,141.14 1,439,715.59 993,730.09

在建工程 119,352.44 104,637.42 179,905.02 189,535.90

使用权资产 4,285.20 4,311.46 10,359.04 9,779.21

无形资产 43,511.03 44,845.50 45,856.21 46,229.37

商誉 16,883.07 16,883.07 27,430.97 29,956.43

长期待摊费用 3,723.51 4,443.28 5,460.22 3,99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20.99 16,699.46 20,615.78 28,484.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143.42 23,660.21 30,436.89 62,192.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04,926.97 1,920,318.44 1,940,250.82 1,555,595.93

资产总计 2,308,028.96 2,308,425.39 2,328,999.45 1,841,284.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6,262.70 320,983.46 360,920.25 306,243.6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6,014.24 166,900.71 264,128.28 107,828.91

其中:应付票据 47,618.70 50,027.49 50,691.83 33,820.00

应付账款 108,395.54 116,873.21 213,436.46 74,008.91

预收款项 3,435.31 3,217.11 607.21 1,731.84

合同负债 2,276.78 2,373.69 2,525.15 970.94

应付职工薪酬 1,172.42 232.21 304.95 308.80

应交税费 10,354.36 6,808.58 6,282.63 8,260.12

其他应付款 32,787.93 41,819.09 37,498.55 49,167.08

其中:应付股利 525.30 470.25 220.50 220.50

其他应付款 32,262.62 41,348.84 37,278.05 44,045.52

持有待售负债 - 0.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7,341.45 169,616.18 199,568.63 191,646.29

其他流动负债 960.61 2,226.88 31,653.85 44.42

流动负债合计 600,605.80 714,178.10 903,489.50 666,202.1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37,549.34 863,566.85 737,425.69 606,228.55

应付债券 126,234.99 76,586.21 - -

租赁负债 4,023.79 4,183.30 9,930.67 9,456.98

长期应付款 106,008.93 126,616.30 150,799.92 93,142.3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24.93 322.21 200.40 109.71

预计负债 - - 10,193.17 -

递延收益 4,455.95 4,442.18 3,432.50 2,631.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83 7,915.88 12,924.80 10,104.1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78,699.77 1,083,632.93 924,907.14 721,673.12

负债合计 1,779,305.57 1,797,811.03 1,828,396.64 1,387,875.2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146,571.07

资本公积 63,561.13 63,561.13 63,561.13 64,337.70

其他综合收益 - - - -

专项储备 1,922.00 1,177.36 408.47 296.74

盈余公积 27,921.38 27,921.38 26,748.85 26,062.45

未分配利润 43,547.69 35,528.16 62,193.62 60,978.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3,523.28 274,759.10 299,483.14 298,246.32

少数股东权益 245,200.11 235,855.27 201,119.67 155,163.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8,723.39 510,614.37 500,602.81 453,409.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08,028.96 2,308,425.39 2,328,999.45 1,841,284.85

图表8-3: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2,116.08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其中:营业收入 192,116.08 371,298.81 393,163.40 1,671,580.77

二、营业总成本 166,078.83 364,540.94 357,219.00 1,684,558.73

其中:营业成本 132,931.96 297,626.13 293,280.69 1,579,227.95

税金及附加 2,287.78 4,271.22 3,110.83 5,319.43

销售费用 15.23 91.17 103.17 18,945.89

管理费用 7,562.09 16,131.78 14,992.67 25,014.46

研发费用 768.80 2,053.29 1,689.31 961.12

财务费用 22,512.96 44,367.34 44,042.33 55,089.87

其中:利息支出 20,035.80 43,626.53 42,562.22 53,679.86

利息收入 209.86 1,616.64 1,366.97 3,168.19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 - -

加:其他收益 154.73 655.40 527.54 4,832.2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81.28 -1,373.47 112.99 2,594.8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397.91 -1,255.79 -2,190.15 -1,355.9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100.97 2,684.75 20,025.18 5,091.9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6.42 170.03 -3,760.51 1,562.5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83.65 -17,020.54 -3,336.98 -1,734.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78.36 3,573.75 -1.95 0.0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6,070.58 -4,552.21 49,510.66 -630.73

加:营业外收入 532.82 7,096.94 1,617.77 2,492.47

减:营业外支出 90.64 1,682.93 11,373.00 691.9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6,512.76 861.80 39,755.44 1,169.83

减:所得税费用 3,833.71 5,356.11 19,275.63 -1,615.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79.05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416.67 -21,095.80 6,298.80 165.58

少数股东损益 10,262.38 16,601.49 14,181.01 2,619.36

持续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2,679.05 -4,494.31 20,479.81 2,784.40

终止经营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0.5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22,679.05 -4,494.31 20,479.81 2,784.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416.67 -21,095.80 6,298.80 165.5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262.38 16,601.49 14,181.01 2,619.36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0847 -0.1439 0.0430 0.0011

稀释每股收益 0.0847 -0.1439 0.0430 0.0011

图表8-4: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8,168.80 423,320.67 414,017.74 2,100,306.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63.26 894.73 336.35 1,289.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912.59 26,787.69 31,641.87 39,08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3,144.65 451,003.09 445,995.96 2,140,683.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2,530.75 214,657.81 215,512.01 1,935,003.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5,342.33 37,590.24 37,808.21 41,392.9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275.83 26,952.05 34,330.43 35,336.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57.96 18,983.87 37,807.39 68,18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306.87 298,183.98 325,458.04 2,079,92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37.79 152,819.11 120,537.92 60,763.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731.83 15,966.43 261.2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45.24 967.93 1,508.27 1,332.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2,371.51 5,354.69 101.49 227.1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 - 1,534.50 2,852.8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09.72 10,314.20 4,644.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6.75 76,964.17 29,424.89 9,317.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7,334.25 233,563.73 365,017.43 190,817.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7,940.31 7,940.31 1,000.00 344.67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18,411.0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5.73 - - 37,312.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330.28 241,504.03 366,017.43 246,886.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13.53 -164,539.86 -336,592.54 -237,568.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20.17 38,930.00 21,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20.17 38,930.00 21,2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42,668.52 630,940.21 797,328.61 597,643.3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866.93 204,291.21 167,533.09 10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535.45 862,951.58 1,003,791.70 723,843.3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86,073.51 573,207.35 510,944.90 502,287.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5,931.51 47,832.09 52,725.93 54,647.6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0,029.35 7,253.24 7,114.2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42.54 150,620.64 212,184.70 71,935.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947.56 771,660.07 775,855.54 628,870.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12.11 91,291.51 227,936.17 94,973.2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17.41 -486.27 7.72 33.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74 79,084.49 11,889.26 -81,79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321.37 151,236.88 139,347.62 221,146.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0,416.11 230,321.37 151,236.88 139,347.62

图表8-5:发行人2026年1-6月重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 2,308,028.96 2,308,425.39 -396.43 -0.02%

负债总额 1,779,305.57 1,797,811.03 -18,505.46 -1.03%

所有者权益 528,723.39 510,614.37 18,109.02 3.55%

资产负债率 77.09% 77.88% - -0.79%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1-6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2,116.08 163,644.68 28,471.40 17.40%

营业利润 26,070.58 2,191.14 23,879.44 1089.82%

净利润 22,679.05 206.77 22,472.28 1086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37.79 48,275.45 22,562.34 46.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13.53 -81,019.20 38,305.67 -47.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12.11 32,619.14 -59,031.25 -180.97%

图表8-6:发行人2026年1-6月合并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末 2025年末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应收票据 13,881.79 9,272.55 49.71% 重分类的持有已贴现未到期票据增加

预付款项 4,273.99 3,185.47 34.17% 预付货款增加

存货 9,910.40 7,592.81 30.52% 火电板块煤炭库存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9,920.99 16,699.46 -40.59% 本期可抵扣亏损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应付职工薪酬 1,172.42 232.21 404.90% 计提2026年上半年绩效尚未结算

应交税费 10,354.36 6,808.58 52.08% 应付未付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960.61 2,226.88 -56.86% 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减少

应付债券 126,234.99 76,586.21 64.83% 本期发行债券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1.83 7,915.88 -98.71% 处置国海证券股票,一次性全额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

专项储备 1,922.00 1,177.36 63.25%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

图表8-7:发行人2026年1-6月合并利润表部分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1-6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税金及附加 2,287.78 1,579.25 44.86% 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

销售费用 15.23 41.02 -62.87% 公司对成本精细化管理,差旅费、租赁费、业务招待费等皆有所减少

研发费用 768.8 1,355.53 -43.28% 公司研发项目减少,费用同比减少

其他收益 154.73 272.37 -43.19%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投资收益 2,081.28 975.42 113.37% 参股公司国能北海投资收益增加,上年同期无此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97 -2,763.34 96.35% 公司持有股票的数量同比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 -296.42 2,445.53 -112.12% 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转回同比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3,083.65 - -100.00% 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拟转让的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全资子公司福建双富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就拟转让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经评估后计提减值

资产处置收益 1,278.36 - 100.00% 公司完成丹竹水电站资产及负债转让,该处置组交易对价高于处置组账面价值,确认处置收益

营业利润 26,070.58 2,191.14 1089.82% 一是桂江、贺江、红水河流域来水向好,水电发电量同比提升,加之丹竹一级水电站处置确认收益,水力发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二是网内自发电量提升、外购电减少降低用电成本,同时电网售电量稳步增长,供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三是仁义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量增加,陆上风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四是桂旭能源高压电极锅炉投运,依托其灵活调节能力优化机组运行与电力交易策略,叠加煤价下行、固定成本压降,火电板块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

利润总额 26,512.76 3,013.95 779.67%

净利润 22,679.05 206.77 10868.25%

图表8-8:发行人2026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6月 2025年1-6月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37.79 48,275.45 46.74% 公司外购电成本支出同比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冻结诉讼款1.09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13.53 -81,019.20 47.28% 公司项目投入同比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412.11 32,619.14 -180.97% 公司借款同比减少

三、发行人2026年1-6月资信情况

(一)授信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获得授信总额合计为261.88亿元,已使用额度131.10亿元,未使用额度为130.7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8-9:截至2026年6月末主要金融机构授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已使用额度 剩余额度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 5,000.00 3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6,650.00 8,350.00

广西农村合作银行 28,650.00 28,650.00 0.0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0.00

国家开发银行 141,418.00 125,418.00 16,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00.00 12,000.00 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7,609.25 49,059.25 248,55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300.00 8,7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1,000.00 2,995.00 58,005.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9,200.00 8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8,112.95 11,887.0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98,759.00 232,302.26 466,456.7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856.00 26,655.00 201.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7,828.00 241,601.55 136,226.45

中国进出口银行 27,000.00 27,000.00 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2,000.00 22,700.00 19,300.00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132,754.13 20,000.00 112,754.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7,510.75 162,510.75 5,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5,500.00 216,628.16 128,871.8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5,800.00 68,177.14 27,622.8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19,700.00 10,300.00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5,000.00 10,000.00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300.00 200.00

广西昭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6,000.00 0.00

合计 2,610,185.13 1,310,960.05 1,299,225.08

四、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2,004万元,占发行人净资产余额比例为0.38%。

2019年9月,发行人与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保证合同》,按持股比例20%为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产业化公司”)15,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本项目抵押担保所不能覆盖的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为建筑产业化公司提供担保本金余额2,004万元,累计应承担担保逾期金额为75.22万元。建筑产业化公司正在积极与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协商欠款解决方案,争取妥善解决相关借款逾期事宜。

图表8-10: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担保明细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余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建筑产业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00 2019.10.08 2029.10.07

五、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2026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57,934.0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17%。

图表8-11:截至2026年6月末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抵/质押权人 账面价值 合同起始年月 期限

固定资产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0,666.57 2021/12/24 5年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30,777.21 2022/2/23 5年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5,877.86 2022/5/18 5年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5,966.50 2025/3/28 3年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0,926.90 2025/5/26 3年

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78,373.39 2024/6/24 10年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54,951.39 2025/12/31 5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94,331.80 2021/3/4 14年

小计 541,871.62 - -

货币资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1,522.29 2025/1/23 1年内

小计 11,522.29 - -

无形资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4,540.17 2021/3/4 14年

小计 4,540.17 - -

金额合计 总计 557,934.07 - -

第九章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信用增进。

第十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持有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税务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执行。

下列这些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法律建议、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本公司建议投资者应向其专业顾问咨询有关的税务责任,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消。

一、增值税

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根据36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收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后续颁布的36号文操作细则与相关规定。

二、所得税

根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期中期票据持有人应根据其按中国法律规定的所得税义务,就其本期中期票据利息收入和转让本期中期票据取得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我国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销

本期中期票据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债务融资工具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监管机关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

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

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梁晓斌)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张倩)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所披露的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倩

职务: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电话:0771-5820199

传真:0774-5285255

电子邮件:600310@sina.com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18楼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实现其债务融资工具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按照境内外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2021版)》要求。

一、发行前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当期文件。

二、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本公司将按以下要求持续披露信息:

(一)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三)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四)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三)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四)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六)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七)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八)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九)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十)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一)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十三)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十四)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十五)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十六)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八)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九)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十)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二十一)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二)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二十三)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二十四)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五)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本金兑付及付息事项

(一)本公司将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或者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情况的公告。

(二)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本公司将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三)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本公司将于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四)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本公司将披露违约处置进展,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本公司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将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披露时间应当不晚于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披露的时间。信息披露内容不低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信息披露表格体系》要求。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的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余俊琴

联系方式:010-8092715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

邮箱:yujunqin@chinastock.com.cn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wangyu_zq@chinastock.com.cn或寄送

至王宇、010-80927130、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青海金融大厦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以其他提议方式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因发行人触发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条款的约定(如有)或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约定了宽限期的,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五章发行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

法定代表人:梁晓斌

联系人:刘君、李莹

电话:0774-5275522、0774-5297789

传真:0774-5285255

邮编:54289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余俊琴、王宇、黄丹蕊、肖桐、吕原萌、吴梦雅

联系电话:010-80927130

传真:010-80929023

邮政编码:100073

三、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联系人:余俊琴、王宇、黄丹蕊、肖桐、吕原萌、吴梦雅

联系电话:010-80927130

传真:010-80929023

邮政编码:100073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联系人:林孝育

电话:0755-23996596

传真:/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朝学、李晓英、谭小青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人:欧勇涛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2288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少锋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栋二单元三层

电话:0771-5760425

传真:0771-5771029

联系人:何石、郑秋娴

六、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33-34层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63326662

传真:010-63326661

邮政编码:200010

七、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法定代表人:郭仌

联系人:发行部

联系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声明:发行人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

(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

(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文件查询地址

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松木岭路122号

法定代表人:梁晓斌

联系人:刘君、李莹

电话:0774-5275522、0774-5297789

传真:0774-5285255

邮编:542899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1 流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流动负债

2 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净额)/期末流动负债

3 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总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4 EBIT=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5 EBIT利息保障倍数=EBIT/(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6 EBITDA=EBIT+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盈利能力指标

1 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3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4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5 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

营运能力指标

1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3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上述指标计算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