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13亿元
发行金额 人民币13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8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5亿元。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对本期中期票据各品种最终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整;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
发行期限 品种一期限为2+N(2)年,品种二期限为3+N(3)年,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声明与承诺
本企业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已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做出了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本企业董事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企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不能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应披露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若中介机构发现未经其确认或无法保证一致性或对引用内容有异议的,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异议情况进行披露。
本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凡通过认购、受让等合法手段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或履行同等职责的机构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等。
本企业承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目录
重要提示.............................................................................................................................................4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4
二、发行条款提示............................................................................................................................6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提示................................................................................................................8
第一章释义......................................................................................................................................11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15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15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15
三、本期中期票据所特有的风险..................................................................................................25
第三章发行条款.............................................................................................................................27
一、发行条款..................................................................................................................................27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30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33
一、募集资金用途..........................................................................................................................33
二、发行人承诺..............................................................................................................................33
三、偿债保障措施..........................................................................................................................34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6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3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41
四、发行人独立性..........................................................................................................................43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43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内控制度情况..........................................................................................58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68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70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105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110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112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117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121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122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22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122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125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136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145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169
七、关联交易................................................................................................................................171
八、或有事项................................................................................................................................181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183
十、金融衍生产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183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183
十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184
十三、公司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184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185
一、资信情况................................................................................................................................185
二、其他资信重要事项................................................................................................................189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报表.....................................................................................190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90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190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190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190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200
第九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情况...........................................................................................202
第十章税项...................................................................................................................................203
一、增值税....................................................................................................................................203
二、所得税....................................................................................................................................203
三、印花税....................................................................................................................................203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205
一、置换.........................................................................................................................................205
二、同意征集机制........................................................................................................................205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209
一、信息披露机制........................................................................................................................209
二、信息披露安排........................................................................................................................209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213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213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213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213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216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218
六、其他........................................................................................................................................219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221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222
一、违约事件................................................................................................................................222
二、违约责任................................................................................................................................222
三、发行人义务............................................................................................................................222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222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223
六、处置措施................................................................................................................................223
七、不可抗力................................................................................................................................224
八、争议解决机制........................................................................................................................224
九、弃权.........................................................................................................................................224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225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227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228
重要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提示
(一)核心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22%、82.13%、81.59%和81.99%。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债务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若发行人因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融资能力受限,不能及时取得业主支付的款项或不能通过外部融资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将会降低公司债务清偿能力,增加公司偿债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在一般工程承包业务中,项目业主通常按工程进度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如果项目业主支付能力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其不能及时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甚至因其支付能力恶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1.94亿元、423.55亿元、430.13亿元和448.61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9.35%、19.67%、19.04%和18.15%,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主要受到行业结算模式和公司承接项目数量及规模不断增加的影响。发行人近年来大力发展工业与民用工程承建业务。由于工业与民用工程相比核电工程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期末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多。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客户的资信状况较好,且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采取积极的收款措施。但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已逾期或明显超出正常回款周期,回收风险将进一步加大。若公司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也会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发生坏账损失而发生不利变化。
3、核电工程行业的风险
从核电工程建设行业来看,核电工程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建设难度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技术集成度高、专业化程度深等特点,与常规建筑业及铁路、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比,竞争者进入的难度较高,特别是在我国大型核电工程项目上,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竞争程度相对较低。虽然公司属于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的领军企业,在核电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但未来仍可能面临新进入市场参与者的竞争,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
(二)情形提示
1、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较大下滑
发行人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33.40亿元,较2023年的-3.15亿元大幅下降960.27%,出现较大下滑。其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发行人加大了项目结算回款力度,工程收款金额增加,导致该年度净流出规模相对往年同期有所减少。与此同时,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991.29亿元,同比增长0.57%,但增速放缓,主要受国家宏观环境下行影响,部分项目结算周期和回款周期延长,下游回款减少;此外,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达1,024.69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加快主要是由于发行人落实国家“两清欠”要求,对上游支付款项增加所致。
“两清欠”政策旨在清理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及中小企业的账款,并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对建筑行业的国有企业影响尤为显著,这也是导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
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54.52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136.62亿元下降13.11%。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664.59亿元,同比增长8.30%,回款情况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然而,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819.11亿元,同比增长9%,增速加快仍系发行人落实国家“两清欠”要求,对上游支付款项增加,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出现大幅下降。
2、发行人涉及重大未决诉讼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下同)标的合计金额为195,147.00万元,作为原告(申请人)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标的合计金额为1,222,374.00万元,所涉及未决诉讼主要系与工程款支付等相关纠纷。
3、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及监事
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取消监事会,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以上事项外,近一年发行人不涉及MQ.4表(重大资产重组)、MQ.7表(重要事项)和MQ.8表(股权委托管理)的情形。
二、发行条款提示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设置有含权发行条款。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一)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赎回日
本期债券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永续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本期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一个月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说明其影响及相关赎回安排,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本期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距年度末少于一个月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于相应票面利率重置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则本期永续票据将继续存续。
3、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二)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三)利率确定方式
1、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品种一: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品种二: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2、票面利率重置日
品种一:第2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3个计息年度起,每2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2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品种二: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3、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品种一: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2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2年期间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品种二: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3年期间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4、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品种一: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每2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个基点,在之后的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2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确定。
品种二: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确定。
(四)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和其他债务之后。
三、投资人保护机制提示
(一)持有人会议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中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对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进行了分层,提议召开情形发生时,自事项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持有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存在相关事项不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能性。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会议有效性”的要求,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参会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参加会议的持有人才能参与表决,因此持有人在未参会的情况下,无法行使所持份额代表的表决权。
本募集说明书在“持有人会议机制”章节设置了多数决机制,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对影响投资者重要权益的特别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因此,在议案未经全体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部分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议案的约束,特别议案所涉及的重要权益也存在因服从多数人意志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与发行人协商,未经协商同意,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不会对发行人产生约束力。
(二)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通过实施置换、同意征集等方式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
【置换机制】存续期内,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后,将减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模,对于未参与置换或未全部置换的持有人,存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同意征集机制】本募集说明书在“主动债务管理”章节中约定了对投资人实体权利影响较大的同意征集结果生效条件和效力。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全部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并产生约束发行人和持有人的效力。因此,在同意征集事项未经全部持有人同意而生效的情况下,个别持有人虽不同意但已受生效同意征集结果的约束,包括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等自身实体权益存在因服从绝大多数人意志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三)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本募集说明书“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章节约定,当发行人发生风险或违约事件后,发行人可以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以下风险及违约处置措施:
(1)【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调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基本偿付条款。选择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适用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中特别议案的表决比例。生效决议将约束本期债项下所有持有人。如约定同意征集机制的,亦可选择适用第十一章“同意征集机制”实施重组。
(2)【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如有)发行人和持有人可协商以其他方式偿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需注销本期债项的,可就启动注销流程的决议提交持有人会议表决,该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通过决议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请投资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知悉相关风险。
第一章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核建/公司/本公司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指 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期中期票据/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期永续票据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募集说明书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本期发行 指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存续期管理机构 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承销商 指 与主承销商签署承销团协议,接受承销团协议与本次发行有关文件约束,参与本期中期票据簿记建档的机构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而与承销商组成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队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为发行签订的《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中期票据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指本期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出的债务融资工具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簿记建档 指 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利率(价格)区间后,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发出申购订单,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承销团成员/投资人认购债务融资工具利率(价格)及数量意愿,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价格)并进行配售的行为。集中簿记建档是簿记建档的一种实现形式,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实现簿记建档过程全流程线上化处理
簿记管理人 指 指制定集中簿记建档流程及负责具体集中簿记建档操作的机构,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间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银行间市场 指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金所 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海清算所 指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节假日 指 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6月
《公司章程》/《章程》 指 发行人章程,即《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枫律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核建集团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最终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投资 指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 指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核二二 指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二三 指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二四 指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五公司 指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兴 指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泰 指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中原建设 指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辉 指 北京中核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 指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机械 指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和建国际 指 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和建公司 指 南京和建工程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莆田荔清公司 指 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中核检修 指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原名深圳中核二三核电检修有限公司
中核集团 指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广核集团 指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核电公司 指 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
国电投集团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交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住建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工程总承包(EPC) 指 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指 承包商接受业主或工程总承包商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实行承包,并可将所承包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 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商对项目施工(设计除外)全过程负责的承包方式
施工承包 指 对项目的部分或全部工程进行施工的一种承包方式,不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负责,只负责施工工程部分
勘察 指 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察、测试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
设计 指 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按照现行技术标准,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工艺、土建、公用工程、环境工程等进行综合性设计(包括必须的非标准设备设计)及技术经济分析,并提供作为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监理 指 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施工监理资格证书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或指定,对施工的工程合同、质量、工期、造价等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的活动
BOT 指 Building-Operation-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指由提供商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业主方的项目运作方式
PPP 指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基于特定项目(通常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模式,由项目参与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业主 指 工程承包项目的产权所有者
核电 指 通过利用可控核裂变释放的能量进行商业发电
核电站 指 又称核电厂,指用铀、钚等作核燃料,将裂变反应中产生的能量转变为电能的发电厂
核岛 指 核电站安全壳内的核反应堆及与反应堆有关的各个系统的统称。核岛的主要功能是利用核裂变能产生蒸汽
常规岛 指 核电站的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所在厂房的统称
核电机组 指 是由反应堆及其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以及为维持它们正常运行和保证安全所需的系统和设施组成的基本发电单元;核电机组由核岛(主要是核蒸汽供应系统)、常规岛(主要是汽轮发动机组)和电厂配套设施(BOP)三大部分组成
装机容量 指 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的总和,以千瓦(KW)、兆瓦(MW)、吉瓦(GW)计
堆型 指 从燃料和反应堆技术的角度,主要根据反应堆冷却剂和中子慢化剂的不同,对核电技术进行的分类
机型 指 在相同堆型的基础上,由于技术基础、用户需求等不同,在核蒸汽供应系统、安全系统及辅助系统等方面存在设计差异,从而形成的不同机型
反应堆 指 利用装载的核燃料,维持和控制大规模链式裂变反应,并持续不断地将裂变能量带出做功,实现核能与热能转换的装置
压水堆(PWR) 指 Pressurized Water Reactor,使用加压轻水(即普通水)作冷却剂和慢化剂(减慢核子运动速度),并且水在堆内不沸腾的核反应堆
高温气冷堆(HTGR) 指 High Temperature Gas-cooled Reactor,是一种石墨慢化氦气冷却的反应堆设计
AP1000 指 Advanced Passive PWR,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开发的一种双环路压水堆核电机组
CAP1400 指 China Advanced Passive PWR,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 机容量为1400MW级的先进非能动核电技术
华龙一号 指 又称ACP1000,是中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
EPR 指 Europe Pressure Reactor,欧洲压水堆,一种由法国阿海珐公司、德国西门子公司联合研制的一种四环路压水堆核电机组
VVER 指 Vodo-Vodyanoi EnergeticheskyReactor/Water-Water Energetic Reactor,前苏联所发展的压水动力堆的简称
BOP 指 Balance Of Plant,即电厂辅助设施,具体指压缩空气系统,辅助蒸汽系统,凝结水除盐系统等次要系统
IAEA 指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国际原子能机构
IAEA标准 指 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核安全的官方标准
HAF 指 中国核安全法规汇编
ICTC 指 由IAEA授权的全球唯一一家核电建设国际培训中心
KW 指 千瓦,即103瓦
MW 指 兆瓦,即106瓦
GW 指 吉瓦,即109瓦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章风险提示及说明
特别风险提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无担保,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按期足额还本付息取决于发行人的信用及偿债能力。投资人购买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和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时,应特别认真的考虑下列各种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限内,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经济周期和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变化的可能性。债务融资工具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其投资价值将随利率变化而变动。利率的波动将给债务融资工具带来一定的价值波动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流通,其流动性主要取决于市场上投资人对于该债券的价值需求与风险判断。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交易量和活跃性,投资者可能因为无法及时找到交易对手方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变现,从而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中期票据的存续期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公司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发行人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本期中期票据的按期足额兑付。
二、发行人相关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在一般工程承包业务中,项目业主通常按工程进度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如果项目业主支付能力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其不能及时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甚至因其支付能力恶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1.94亿元、423.55亿元、430.13亿元和448.61亿元,占公司总资产
的比例为19.35%、19.67%、19.04%和18.15%,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较大,主要受到行业结算模式和公司承接项目数量及规模不断增加的影响。发行人近年来大力发展工业与民用工程承建业务。由于工业与民用工程相比核电工程的结算周期相对较长,导致期末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多。
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客户的资信状况较好,且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采取积极的收款措施。但若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客户财务状况发生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按照合同约定已逾期或明显超出正常回款周期,回收风险将进一步加大。若公司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收回,未来可能会对公司的资金周转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也会因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或发生坏账损失而发生不利变化。
2、存货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986.6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9.91%,规模和占比均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公司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对存货及合同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导致存货及合同资产规模过大或发生减值损失,将给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带来负面影响。
3、长期应收款回收风险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5.04亿元、213.08亿元、234.32亿元和236.22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0.39%、9.90%、10.37%和9.56%。公司的长期应收款的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地方政府等,具有较强的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由于相应业务模式的付款制度及会计处理要求,公司在账面上形成金额较大的长期应收款。虽然上述客户信誉良好,不会无故拖欠工程款,但若存在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如宏观经济波动较大、发生重大金融危机或法律事件等极端情形,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亦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4、资金周转风险
公司工程施工业务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项目启动、工程物资采购、支付分包商款项等,随着近年来公司的业务规模迅速增长,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
虽然公司的主要客户资金实力强、信誉良好,但如果国家产业投资政策及相关信贷政策变动,可能对业主的资金周转能力造成负面影响,业主可能采取延迟工程预付款、进度结算款的手段应对资金紧张状况。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如果业主不能及时向公司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结算款等款项,将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压力,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开拓。
5、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22%、82.13%、81.59%和81.99%。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债务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若公司因流动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融资能力受限,不能及时取得业主支付的款项或不能通过外部融资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将会降低公司债务清偿能力,增加公司偿债风险。
6、汇率风险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度,公司海外业务分别实现收入27.58亿元、18.08亿元及27.44亿元,汇兑损益分别为-0.33亿元、0.38亿元和-0.20亿元,公司尽可能通过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外币资产与外币负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但是若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公司开展的海外业务在外汇结算过程中面临汇率风险,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7、信用减值损失较大的风险。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3.63亿元、19.13亿元和20.52亿元,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主要来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需关注该部分资产质量。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03亿元、-3.15亿元、-33.40亿元和-134.85亿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各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波动影响,随着公司承接规模的逐渐增加,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将进一步增加,如相关项目结算及回款相对滞后,则存在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的风险。
9、集中兑付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906.55亿元,其中短期债务占比51.19%,占比较高。发行人存在一定的债务集中兑付风险。
10、受限资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受限的资产合计343亿元,约占当期总资产的15.18%,同比下降1.91%,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其中因缴纳各类工程保证金、司法冻结等事项,受限货币资金17.35亿元;因PPP项目融资受益权抵押/质押,受限的无形资产239.82亿元、长期应收款55.54亿元。
11、刚性负债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刚性负债1,137亿元,占总负债比例62%,较2023年末增长51亿元。发行人货币资金对短期刚性负债的覆盖比率常年不足1且波动下降,截至2024年末,为0.22倍,归母净资产负债率持续大于4倍且波动增长,刚性负债规模较大,且增长较快;从利息偿付能力方面来看,在未还原应收账款融资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仍不足以覆盖当年利息支付,需关注申请人下游实际回款情况,以及外部融资渠道通畅情况。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核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其中,核电工程建设业务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小;而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业务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则较为明显。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会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目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运行中仍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未来国内经济面临的发展环境依然复杂,若我国经济增长出现进一步放缓,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可能出现下降。此外,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外汇市场及资本市场等如发生不利变化或调整,都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
2、行业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传统建筑行业技术壁垒较低,行业内企业数量多,市场竞争激烈。我国建筑行业集中度较低,单个建筑企业的市场份额普遍较小,行业内激烈的竞争可能影响公司的市场开拓和盈利能力。
从核电工程建设行业来看,核电工程建设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建设难度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技术集成度高、专业化程度深等特点,与常规建筑业及铁路、公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比,竞争者进入的难度较高,特别是在我国大型核电工程项目上,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竞争程度相对较低。虽然公司属于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的领军企业,在核电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但未来仍可能面临新进入市场参与者的竞争,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
公司依靠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经验,向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由于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领域的建筑企业众多,竞争方式从价格、资质的竞争,上升到品牌、管理、技术的竞争。发行人近年来新签合同规模无显著增长,若公司不能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应对其他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并积极开拓市场,将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3、核电项目安全风险
核电工程建设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不断夯实核电站建造的关键技术,推进核电一体化建设。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核电工程建设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8亿元、239.26亿元、322.12亿元和177.5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9%、22.12%、28.57%和33.20%。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发生了核泄漏事故,再次引发了全球对核安全的担心,也对我国核电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政府立即部署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对当时全国的15台运行核电机组、26台在建核电机组、18座民用研究堆和临界装置、9座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及3台待建核电机组进行了长达9个多月的综合安全检查及安全评估。
经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国务院常务会议于2012年5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简称“《核安全检查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简称“《核安全规划》”)。《核安全检查报告》指出,我国民用核设施安全和质量是有保障的;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发生类似福岛核事故的极端自然事件的可能性极小。
核安全对核电行业发展极端重要。一旦发生严重核事故,对国家和经济的影响极为严重,同时由于公众对核电缺乏了解及恐核心理,核事故的社会影响将被强烈放大,不仅对该国的核电产业产生严重打击,而且对国际核电发展都会带来严重后果。我国核电事业起步较晚,在核电厂设计、建造和运行方面较好地吸收了国际成熟经验,具备一定的后发优势。目前,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安全标准,制订了比较完备的、与国际接轨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对民用核设施实施了独立的安全审评和监督。《核安全规划》要求我国新建核电机组具备较完善的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每堆年发生严重堆芯损坏事件的概率低于十万分之一,每堆年发生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事件的概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尽管公司仅从事核电工程建设,不具体运营核电站,且我国核电行业实际已形成完备的技术规范来保证核电的安全性,但如果意外事件致使核电站发生核泄漏或核污染等严重事故,将对整个核电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核电工程建设业务将被迫中止或暂停,从而对公司的核电工程建设业务的开展产生严重影响。
4、施工成本上涨风险
建筑施工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及其他成本,其中材料成本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成本。近年来,国内建筑材料价格一直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而发生变化。此外,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影响,我国社会劳动力成本呈现普遍上涨的趋势,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各建筑施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成本造成较大压力。
要素成本上升成为建筑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各类业主高负债、高杠杆使建筑企业经营风险不断攀升,国企改革将加速推动建筑业企业整合重组,建筑业企业市场经营风险仍在高位徘徊。长期以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性导致资产负债率一直偏高,在各行业横向对比中仅次于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建筑业新技术的应用将加快产业工人职业化转型,随着BIM技术、智能建筑、智慧工地、无人机等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逐步运用,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加快推进产业工人职业化,加大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使用培训力度,拥有一批较高技能的建筑产业工人,提升生产效率和工程建造品质。但施工企业高技能人才短缺,产业工人老龄化日益加剧、文化程度和技能素质偏低,制约着建筑业由大向强的转变。
5、合同履约风险
公司从事的核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工程领域的施工业务,一般与业主签订固定造价合同。在订立合同环节,通过对未来施工材料供应、施工队伍组织、施工装备配备、是否需要分包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测算后,公司提出报价,并与业主协商后最终确定合同价款。
由于核电及大型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工程复杂,且受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发生工期延迟等因素导致施工成本上升。通常情况下,对突发因素导致的施工成本增加,公司能够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变更索赔收入。但如果未来出现突发因素导致施工成本上升,公司又不能获得业主的补偿或赔偿,可能导致工程项目不能达到预定的收益。
同时,作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商或施工总承包商,公司会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尽管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分包管理制度,并与参与分包的施工企业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分包商的施工能力、人员素质、后方保障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分包商因不履行、延迟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情况可能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不利影响或导致工期延长。虽然公司可以要求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但公司作为总承包商,仍可能需要承担对业主的违约风险。
6、核电工程施工技术风险
核电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技术综合性,覆盖了土木建筑、基础处理、机电安装等多个领域。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及与国际知名核电企业的长期交流和合作,全面掌握了国际先进的核反应堆建造技术,包括我国目前在建核电站采用的AP1000、EPR及高温气冷堆等新型建造技术。
公司在核电工程建设方面积累了大量的项目经验和技术储备,并通过消化、吸收、创新,形成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工程建造技术,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地质构造设计不同的施工方案,采用不同的施工技术。但是有些方案和技术在第一次采用时,可能面临由于现实条件变化而导致方案失败的风险;对于某些复杂的工程项目,也可能存在由于施工技术要求较高而无法顺利完成的风险。
7、海外业务风险
作为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正积极拓展亚洲和非洲地区的海外业务。近几年,公司加快国际化业务的拓展步伐,成立了海外工程事业部以承接海外大型项目。
海外业务易受国际政治环境、所在国经济增长情况、双边外交关系等多因素的影响。各国的文化习俗、政治制度和形势、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政策、自然环境、外交政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对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造成一定难度。如果公司项目所在国政治局势不稳,或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发生自然灾害、与我国的外交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国际(区域)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均可能影响公司海外现有项目的实施或新业务的开拓,从而影响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业绩。
8、跨境诉讼风险
发行人拥有诸多境外项目,直接在当地进行开工建设,发行人的国际化项目建设使其面临一定的跨境经营环境变化风险,且这些海外国家的政治局势、跨境投资政策、海关和税收法规等与我国的相关政策可能存在差异,若境外子公司在经营中发生诉讼案件,发行人可能存在因政策不同引起的跨境诉讼较难推进的风险。
9、未决诉讼风险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标的合计金额为35.85亿元,作为原告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标的合计金额为140.61亿元,所涉及未决诉讼主要系与工程质量、工程款进度等相关纠纷。发行人已根据律师意见及未来可能产生的潜在义务,合理预计了相关损失。尽管尚未了结的主要诉讼、仲裁不会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但发行人仍存在一定的未决诉讼风险。
10、投资控股型架构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主要通过这些子公司开展主营业务。目前,发行人建立的综合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在人事、财务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但未来,如果下属子公司分红政策产生不利变化,将导致母公司受到下属子公司分红波动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
11、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近三年,发行人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为313.89亿元、371.59亿元和386.15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1.66%、33.97%和34.01%。尽管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并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批后进行,但较多的关联交易可能降低发行人的竞争能力和独立性,使其在经营方面依赖关联方,导致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12、投资类项目规模较大,回收周期较长
发行人近年来积极承揽垫资类工程(PPP、BOT等),资金需求量较大。截止2024年末,发行人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291.13亿元,资金占压规模较大。发行人2023年、2024年的项目运营收入分别为44.57亿元和52.05亿元,部分项目可能受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不足、项目运营客观条件发生不可预见变化等因素影响。
(三)管理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施工企业和施工活动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海外项目还要遵守所在国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要求。
尽管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但是基于工程行业作业人数多、作业面广、环境复杂等特点,由于恶劣的天气条件、复杂的地质条件等施工环境,以及公司业务涉及的核电工程、高空作业等特殊原因,如果负责施工管理的子公司在项目管理中出现疏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或生产设施发生损失;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可能导致公司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还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公司经营业绩,甚至导致相应的法律诉讼风险。
2、工程质量风险
公司承担的项目包括核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领域的大型设施、大型建筑等,施工环节多、技术复杂,对施工材料品质、工程技术、综合施工能力等要求较高。尤其是公司核电工程建设业务属于技术密集行业,包括多个系统工程,涉及混凝土、钢结构、机械、电气、管道、仪表、通风等十几个领域,专业化分工程度较深,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难度较大。单一核电建设工程往往工期长、工程量大,不仅需要大量经过验证的成熟先进技术,还需要长期的工程实践、技术创新。
若公司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工程质量监控出现问题,未能确保施工材料以及施工技术符合业主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可能导致公司承建的工程出现工程质量风险,使公司面临重新修复及业主索赔的风险,不仅影响公司经营收益,还将损害公司的声誉,对公司的业务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3、分散经营的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建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四川、重庆、贵州、湖北、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等国内大多数省市以及海外地区,施工场所呈现点多、面广、分散的行业特点。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及承建项目的增多,在市场开拓、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资源整合方面对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的要求,大大增加了公司的管理难度,若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管理风险。
4、专业人才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稳定的管理和技术人才资源是现代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所从事的核电工程业务尤其如此,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力资源和人才队伍的实力。目前,专业人才短缺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施工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吸收、培养及用好优秀人才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很大影响。
造就一支技术水平高、安全意识强、经验丰富的产业队伍,是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尽管公司为稳定人才队伍,制定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规划,但仍面临专业人才流失或不能完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1、行业监管标准提高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仅需要执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法规、导则,还需严格遵守业务所在地政府所颁布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的相关要求。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制定了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手册,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标准、业务所在地政府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的相关要求。如果未来建筑施工、核电工程等行业的监管标准提高,对行业内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质量控制水平、工程施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将进一步提高。虽然监管标准提高有利于促进技术能力领先的企业发展,但如果公司不能在日常管理中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经营活动符合相关的行业监管标准的要求,将可能致使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2、核电产业政策风险
核电工程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核电工程建设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8亿元、239.26亿元、322.12亿元和177.5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9%、22.12%、28.57%和33.20%,但是核电工程业务受核电投资及建设相关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
核电产业政策主要包括核电自主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核电建设项目布局与进度安排、厂址资源开发与储备、核电安全运行与技术服务体系、配套核燃料循环及核能技术研发项目及相关保障政策与措施等方面。核电产业政策变化主要受国家能源结构需求、核电经济性、核电安全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同时核事故,特别是严重的核泄漏、核污染事故的发生也将极大地影响核电产业政策的实施。
国家核电产业政策决定了我国核电建设领域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进度,未来若我国对核电行业的产业政策发生调整,核电发展的速度和力度可能发生变化,将导致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三、本期中期票据所特有的风险
1、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赎回权时没有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清偿顺序列于普通债务和其他债务之后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和其他债务之后。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并未针对非金融机构次级债的破产清算清偿顺序做出强制性规定,本期中期票据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合同安排并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出现发行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其普通债务和其他债务,导致次级债无法足额清偿的风险。
4、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对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调整功能。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则会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在中期票据的发行及后续赎回会加大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波动的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波动的风险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将会降低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如果发行人在有权赎回本期中期票据时行权或本期中期票据不再计入权益,则会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出现波动,进而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变动。
6、会计税务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依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及《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19]2号),通过条款的设计,发行的永续票据将作为权益性工具进行会计核算。若后续会计税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已发行的永续票据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
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64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若后续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税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对发行方和投资方税收缴纳带来不确定性。
7.可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永续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计入所有者权益,其利息支付在会计处理上以利润分配处理。近三年,发行人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82,236.24万元、1,036,656.18万元和1,173,826.54万元,因此存在未分配利润不足以覆盖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息的风险。
第三章发行条款
一、发行条款
债务融资工具名称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待偿还债务融资余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63.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19.00亿元、公司债128.00亿元、短期融资券11.00亿元及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
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 【】
注册金额 人民币13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13亿元,其中品种一初始发行规模人民币8亿元,品种二初始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有权根据簿记建档情况对本期中期票据各品种最终发行规模进行回拨调整;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双向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13亿元
中期票据期限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2+N(2)年期,品种二为3+N(3)年期,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偿付顺序: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列于发行人普通债务之后
利率确定方式 品种一: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2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3个计息年度起,每2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2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前2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2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2年期间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3个计息年度开始,每2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个基点,在之后的2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2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 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确定。品种二: (一)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二)票面利率重置日 第3个计息年度末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自第4个计息年度起,每3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3年的对应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基准利率确定方式 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3年期间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四)票面利率跃升方式 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4个计息年度开始,每3年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个基点,在之后的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5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3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确定。
计算年度天数 非闰年365天,闰年366天
中期票据面值 人民币100元
中期票据形式 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实名制记账式,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统一托管
发行利率 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票面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方式
承销方式 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发行方式 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兑付方式 存续期内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公告日 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
发行日 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
缴款日 2025年【】月【】日
起息日 2025年【】月【】日
上市流通日 缴款日次一工作日
付息日 自发行日起,存续期内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付息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每次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付息公告》,并在付息日按票面利率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付息工作;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兑付日 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
兑付方式 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并在到期日按面值加利息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赎回选择权 (一)赎回日 每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赎回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二)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按照赎回条款进行赎回:每个赎回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2、会计政策变动的提前赎回选择权:若未来因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等政策因素变动引致发行人将此类永续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赎回。发行人有权在本期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将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一个月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说明其影响及相关赎回安排,并由上海清算所代理完成赎回工作(本期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距年度末少于一个月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在该中期票据由权益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中期票据。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相同。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于相应票面利率重置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则本期永续票据将继续存续。 (三)赎回方式 如发行人选择赎回,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提前赎回公告》;如发行人选择不赎回,则于付息日前一个月,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债券票面利率以及幅度调整的公告》。
利息递延支付选择权 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中期票据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选择利息递延支付,则于付息日前10个工作日,由发行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披露《利息递延支付公告》。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母公司)有利息递延支付的情形时,在已递延利息及其孳息全部清偿完毕之前,不得从事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强制付息事件 在本期中期票据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网站及时披露,明确该事件已触发强制付息条件,且发行人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人承诺不存在隐性强制分红情况。
持有人救济条款 如果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本期永续票据的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自知悉该情形之日起按勤勉尽责的要求召集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达成相关决议。
会计处理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发行人在会计初始确认时拟将本期永续票据计入所有者权益。
兑付价格 按面值兑付
中期票据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和托管机构 上海清算所
适用法律 本期所发行中期票据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
存续期管理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提示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一条,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所得税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由投资人承担。
二、本期中期票据发行安排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一)集中簿记建档安排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簿记管理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团成员须在2025年【】月【】日9:00-2025年【】月【】日18:00,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申购要约》(以下简称“《申购要约》”),申购时间以在集中簿记建档系统中将《申购要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的时间为准。
2、每一承销团成员申购金额的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申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分销安排
1、认购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为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上述投资者应在上海清算所开立A类或B类持有人账户,或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其他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债券承销商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债券结算代理人在上海清算所开立C类持有人账户。
(三)缴款和结算安排
1、缴款时间:2025年【】月【】日。
2、簿记管理人将在2025年【】月【】日通过集中簿记建档系统发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每个承销团成员的获配中期票据面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
3、合格的承销商应于缴款日,将按簿记管理人的“缴款通知书”中明确的承销额对应的募集款项划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招商银行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收款人账号:910051040159917010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308584000013
汇款用途: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承销款如合格的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则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的有关条款办理。
4、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束后,中期票据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中期票据的转让、质押。
(四)登记托管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上海清算所进行登记托管。上海清算所为本期中期票据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在发行结束后负责对本期中期票据进行债权管理,权益监护和代理兑付,并负责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五)上市流通安排
本期中期票据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2025年【】月【】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
(六)其他
无。
第四章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将提高公司直接融资比例,优化公司融资结构和融资成本,增加公司现金管理的灵活性。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13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存量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63.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19.00亿元、公司债128.00亿元、短期融资券11.00亿元及超短期融资券5.00亿元。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范围银行借款共计734.56亿元,其中短期银行借款355.27亿元,长期银行借款379.29亿元。
二、发行人承诺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承诺本次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办发〔2018〕101号文等文件支持的相关领域,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不会新增地方政府债务,不涉及虚假化解或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会用于非经营性资产,不会划转给政府或财政使用,政府不会通过财政资金直接偿还该笔债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体育中心、艺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还款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用于金融投资、土地一级开发,不用于普通商品房建设或偿还普通商品房项目贷款,不用于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或偿还保障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
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仅用于本章所述用途,不用于与住宅房地产有关的土地储备、项目开发建设、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不用于信托、购买理财、长期投资、资金拆借等金融相关业务。发行人承诺,发行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涉及重复匡算资金用途的情况。
在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间,若因公司发展需要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将通过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提前进行公告。变更后的用途仍符合上述要求。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中期票据偿付工作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息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等事宜。
(二)加强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门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定期审查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去向及本次中期票据各期还本付息还款来源的落实情况,以保障到期足额偿付本期中期票据本息。
(三)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合法、准确、清晰的信息披露原则,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接受中期票据投资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四)本期中期票据偿债措施
作为发行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期债券的法定偿债人,其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业务产生的工程款项收入。公司将以良好的经营业绩为本期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创造基础条件,同时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中期票据投资者到期兑付本息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综合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本期债券本息兑付资金来源安排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的工程款项收入是本期中期票据还本付息的保证
本期中期票据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自于发行人的工程款项等主营业务收入。发行人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拟形成核工程技术服务、核电检修服务、大宗物项管理一体化产业链条。随着核电项目陆续开工建设,预计公司的核电工程主营业务收入会逐年增长,核能产业化业务收入逐步增长,民用工程及其他业务将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补充。
2、公司充足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本期中期票据到期偿还的坚实保障
发行人与多家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了相对充足的授信额度。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从38余家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授信额度共计为2,804.16亿元,已使用额度为1024.29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92.67亿元,稳定充足的备用授信有助于发行人到期债务周转,减轻偿债资金压力。
3、公司偿债能力稳定,为业务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22%、82.13%、81.59%和81.9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与公司为建设工程类企业的性质一致。发行人各项短期偿债指标保持基本稳定,2022年至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1.09、1.08和1.12;速动比率分别为0.94、1.00、1.00和1.06,短期偿债指标稳定。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反映企业息税前利润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倍数。近三年末,公司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39、3.42和3.80,利息保障倍数保持稳定。
总体而言,公司偿债能力较优,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4、优良的资产
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较好,变现能力较强。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84.75亿元,其他流动资产为38.61亿元。2012年至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1.09、1.08和1.12;速动比率分别为0.94、1.00、1.00和1.06。另外,公司的主营业务客户主要来自于核电行业,核电行业是具有垄断性特征的行业,行业内企事业单位现金流充足,缴纳工程款项能力较强。
5、显著的市场地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增加营业收入
发行人不断巩固既有行业竞争优势,同时尝试涉足发电与售电、民用工程、核能科技利用等工程行业业务和核能上下游业务,并积极开展建筑材料、工程咨询等其他业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业务种类增加以及经营效益提升,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增长较快,市场地位显著。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2,471.97亿元,净资产为445.27亿元。
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智
注册资本:301383.4212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301383.421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569P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联系电话:010-88306622
传真:010-88306600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转让,新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究、生产、销售,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
1、发行人不存在“名股实债”的情况。
2、发行人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开展符合国发〔2010〕19号文、符合国发〔2014〕43号、〔2015〕37号、国办发〔2015〕40号、财综〔2016〕11号、财预〔2017〕81号等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的规定。发行人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合法合规。发行人无土地开发整理业务。
3、发行人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板块承接的PPP业务,行政审批齐全,程序合法合规,业务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行人无在建BT项目。发行人不存在政府投资基金、回购其他主体项目的情形。
4、发行人不存在来自政府性应收款项。
5、发行人不存在由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以非经营性资产或瑕疵产权资产融资、以储备土地或注入程序存在问题的土地融资、地方政府或其部门为发行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还款承诺、以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等情形。
6、发行人不存在为地方政府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为其他主体举借债务的情形。发行人及子公司目前存在三笔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批准程序,合同形式、内容合法、合规。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如下表所示:
表5-1:发行人历史沿革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1 2010年12月21日 设立 中国核建设立时股本总数为18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中国核建集团持有146,520万股,占总股本79.20%;中国信达持有27,472.5万股,占总股本14.85%;航天投资持有9,157.5万股,占总股本4.95%;中国国新持有1,850万股,占总股本1.00%。股权性质均为国有股。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第1-0121号),截至2010年12月16日,中国核建集团、中国信达、航天投资及中国国新对公司认缴的第一期出资(货币55,500万元)已经缴足。前述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
2 2012年3月5日 增资扩股 为满足中国核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2012年3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资扩股议案。公司以向中国核建集团、中国信达、航天投资和中国国新发行股份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公司的总股本由185,000万股增至210,000万股。 本次增资的价格以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每股净资产值(未经审计)为基础进行合理溢价,为1.2626元/股。公司各股东按增资前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认购,出资形式为货币资金,各股东实际缴纳出资款合计31,565.66万元,其中25,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6,565.66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中国核建总股本变更至210,000万股。中国核建于2012年3月2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1亿元。
3 2016年5月24日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5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价格为3.47元/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6日在上交所上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市交易。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464号)批复,在公司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股股东中国核建集团、航天投资和中国国新将其分别持有的公司的4,158万股、157.1464万股、52.50万股(合计4,367.6464万股)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理事会。中国信达的两家国有出资人财政部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按 105.0010万股和12.4441万股乘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等额现金代为履行转持义务,分别以各自从中国信达取得的最近一期现金分红一次性上缴中央金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由210,000万股增加至262,500万股。
4 2019年4月8日 发行可转债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29,962,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9,625万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经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18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18]774号”文核准,经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7号)核准。
5 2019年7月26日 控股股东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中核建集团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621,620,000股股份过户至中核集团名下。本次过户完成后,中核集团持有公司的61.7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6 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3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2019年10月14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1,026股。此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2,501.1026万股。
7 2020年5月7日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9]711号),原则同意中国核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3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3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0年5月,发行人共向 387名授予对象授予2,544.42万股。
8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02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5,045.5428万股。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9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483股。此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5,046.4911万股。
10 2021年1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10月28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股票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月,公司完成上述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845,700股。
11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329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962.0540万股。
12 2021年7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将因正常调动离开公司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92,200股股份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注销,因该注销工作于2021年7月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92.8340万股。
13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6,078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93.4418万股。
14 2021年12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本次回购并注销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8,000股。因该注销工作于2021年12月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58.6418万股。
15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9,277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59.5695万股。
16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1,854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64.7549万股。
17 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03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64.7652万股.
18 2022年9月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限制性股票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的议案》,公司的7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公司,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573,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并同意限制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64.7652万股。
19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03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64.7755万股。
20 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07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4,807.4962万股。
21 2023年1月13日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1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由264,807.4962万股变为301,971.4428万股。
22 2023年4月26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242,782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01,971.4428万股变为301,947.1646万股。
23 2023年8月15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工作原因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0,402股。 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不满足解锁条件的600,402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01,947.1646万股变为301,887.1244万股。
24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可转债转股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108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301,887.1244万股变更为301,887.1352万股。
25 2024年3月7日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回购并注销因激励对象工作等原因不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1,685股。
发行人历史沿革信息
序号 发生时间 事件类型 基本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不满足解锁条件的551,685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01,887.1352万股变为301,831.9667万股。
26 2024年7月9日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规定回购第三个解锁期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84,766股。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注销不满足解锁条件的6,784,766股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301,831.9775万股变为301,153.5009万股。
27 2025年4月8日 可转债转股到期兑付 2025年4月8日,“核建转债”到期兑付,公司股本变更为301,383.4212万股。
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301383.4212万人民币。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表5-2:发行人2025年6月末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710,508,888 56.76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9,250,000 10.26
3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82,907,258 2.75
4 王洪江 47,762,119 1.58
5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30,212,811 1.00
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010,055 0.60
7 冯孝民 8,786,800 0.29
8 张黎丽 7,466,500 0.25
9 朱全德 7,000,000 0.23
10 杨冬卿 6,517,100 0.2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6.76%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核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情况。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图5-1: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图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29日,系由中央直接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中核集团建立了中国独有的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是我国运行核电和在建核电的主要投资方、核电技术开发主体、最重要的核电设计及工程总承包商、核电运行技术服务商和核电站出口商,是国内核燃料循环专营供应商、核环保工程的专业力量和核技术应用的骨干。公司建立了完备的核燃料循环工业体系。它包括铀矿勘查、铀矿开采与铀的提取、铀同位素分离、核燃料元件制造、乏燃料后处理等,以及相应的科学研究、工业设计、建筑安装、仪器设备制造、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三废处理与处置的机构和设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中核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50,000.00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中核集团持有中国核建股份为1,710,508,888股,占总股本的56.80%,不存在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中核集团总资产为16,419.58亿元,总负债为11,563.4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856.16亿元;2025年1-6月,中核集团营业总收入为1,248.43亿元,净利润为141.02亿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2003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中核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权利。因此,中核集团是由中央直接管理、国资委直接监管的特大型企业。发行人为中核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独立性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和财务方面相互独立,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的依赖。
在资产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与实际控制人产权关系明晰,拥有独立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
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独立性及自主经营能力,具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和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生产经营活动由公司自主决策、独立开展。
在机构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决策机构和生产单位,机构设置完整健全。各机构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能够做到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在人员方面,公司已经建立独立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
在财务方面,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单独在银行开户,依法单独纳税。
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户数157户,其中:本部及二级子企业22户、三级子企业124户、四级子企业11户。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1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5-3:发行人2025年6月末合并范围二级子公司表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183,861.26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宜昌市 建筑施工 78.8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北中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宜昌中核望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6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92.59 投资设立
监利核建文体中心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728.08 湖北省荆州市 湖北省荆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巴中核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四川省巴中市 四川省巴中市 投资建设运营 88.33 投资设立
宜昌夷陵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15,279.4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00 投资设立
绥阳合盛水生态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14,479.00 贵州省遵义市 贵州省遵义市 投资建设运营 51.00 投资设立
三都中核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756.19 贵州省贵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56.14 投资设立
临汾核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1,194.03 山西省临汾市 山西省临汾市 投资建设运营 85.00 投资设立
欣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万卢比 巴基斯坦卡拉奇 巴基斯坦卡拉奇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禾元投资有限公司 8,392.08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巴格诺尔控股有限公司 8,392.08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巴格诺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1.46 蒙古国 蒙古国 火力发电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工程(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万饶 马来西亚万饶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泰国)建设有限公司 141.49 泰国曼谷 泰国曼谷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建二二城市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7,891.79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管理 99.95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安装 65.8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中核惠原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5,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工程设计活动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市核建恒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58.31 北京市 北京市 检测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深圳中核二三南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26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房屋租赁 100.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1万港币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其他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三工程中东有限公司 13万美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工程建设纳米比亚有限公司 1纳币 纳米比亚 纳米比亚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河南中禾恒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 河南省漯河市 河南省漯河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000.00 四川省宜宾市 四川省宜宾市 投资建设运营 98.64 投资设立
中核恒通建设(涟 7,960.00 淮安市 淮安市 投资建设 90.00 投资设立
水)有限公司 涟水县 涟水县 运营
中核顺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29,16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惠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3,20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融城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2,333.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1.43 投资设立
山东中禾恒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济南市商河县 济南市商河县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四川中禾恒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四川省广安市 四川省广安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四川中禾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齐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14,96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山东中禾恒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 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济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建筑施工 5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吕梁市中梁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山西省吕梁市 山西省吕梁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86,618.68 河北省廊坊市 四川省绵阳市 建筑施工 72.7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中核艾瑞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00.00 四川省绵阳市 四川省绵阳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 2,000.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建筑施工 50.00 投资设立
衡阳中核二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湖南省衡阳市 湖南省衡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岐山中核二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96.20 陕西省宝鸡市 陕西省宝鸡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71,787.51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安装 69.6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云南中核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昆明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昌乐中核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000.00 山东省潍坊市 山东省潍坊市 投资建设运营 95.00 投资设立
永州中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 湖南省永州市 湖南省永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5.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323,412.1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建筑安装 73.7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苏中核华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中核华兴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3,015.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核电设备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中核华兴物业服 500.00 江苏省 江苏省 物业 100.00 投资设立
务有限公司 仪征市 仪征市
江苏中核华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8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兴(澳门)建设有限公司 30万澳门币元 澳门 澳门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华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万新加坡元 新加坡 新加坡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55.00 投资设立
南京中核苏信基础建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2,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中核齐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7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中核宁信基础建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齐河创信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96,00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87.40 取得控制权
庆云县惠信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50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8.80 取得控制权
中核华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建设施工 99.39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核华兴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 江苏省扬州市 江苏省扬州市 建设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55.00 投资设立
南安市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福建省南安市 福建省南安市 投资建设运营 79.50 投资设立
莎车核建供排水有限公司 1,505.50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昌吉市核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300.00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00 投资设立
吴忠市华兴融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000.00 宁夏吴忠市 宁夏吴忠市 投资建设运营 83.33 投资设立
南京建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14.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4.45 投资设立
和静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新疆巴州和静县 新疆巴州和静县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春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醴陵市渌江兴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200.00 湖南省醴陵市 湖南省醴陵市 建筑施工 80.00 投资设立
伊宁县核建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5,500.00 新疆伊宁县 新疆伊宁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木垒县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3,942.40 新疆木垒县 新疆木垒县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莆田涵江区兴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建筑施工 90.00 投资设立
宁波市奉化剡江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80.00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投资建设运营 94.99 投资设立
南京铭瑞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6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垒华电子科技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莆华保障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6,492.36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8,0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73 投资设立
徐州核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3,685.25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9.98 投资设立
昆明市晋宁区华锐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昆明市晋宁区 昆明市晋宁区 投资建设运营 85.84 投资设立
岳阳市妇幼华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9,342.00 湖南省岳阳市 湖南省岳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沛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 16,150.00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7.78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南京智华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1,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兴浦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68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正信达兴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德州市兴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1,67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52.64 投资设立
四川康兴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四川省南充市 四川省南充市 投资建设运营 51.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设计勘察 55.00 44.7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核梁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60.00 投资设立
深圳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592.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莱芜华瑞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14,000.00 山东省莱芜市 山东省莱芜市 投资建设运营 92.86 取得控制权
南京鲁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2,7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韩城华瑞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13,800.00 陕西省渭南市 陕西省渭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7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陕华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4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宁波溪口雪窦山东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8,580.00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5.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宁华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4,465.2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华兴九峰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取得控制权
渭南市华州区聚兴热力有限公司 6,400.00 陕西省渭南市 陕西省渭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71.78 取得控制权
南京卫华热力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四川省资阳市 四川省资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江苏)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省淮安市 非金属矿物制造 61.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核华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25.35 北京市 河北省雄安新区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70.56 7.7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800.00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 勘探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4,585.53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建设施工 64.42 投资设立
中核(晋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泉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慈溪)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1,000.00 浙江省慈溪市 浙江省慈溪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0.00 投资设立
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48.00 投资设立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32,0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吊装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6,791.00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混凝土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混凝土江苏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水泥制品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工程管理服务 60.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建印度尼西亚工程有限公司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和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万港币 香港 香港 一般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11,459.70 上海市 上海市 检测服务 51.00 34.57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建市政发展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1,427.71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宜昌中核港窑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75.00 20.00 投资设立
泸州中核建城建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四川省泸州市 四川省泸州市 建筑施工 1.88 87.99 投资设立
江西中核二四地下空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00.00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南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60.00 投资设立
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0 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 建筑施工 6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建筑施工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沂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400.00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建筑施工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3,955.00 甘肃省金昌市 甘肃省金昌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福鼎汇铭建材有限公司 600.00 福建省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 建材批发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五公司(马)有限公司 100万林吉特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五(孟加拉国)建设有限公司 2,000万塔卡 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岑溪市华恒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共设施管理 85.00 5.00 投资设立
中核国宏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10,000.00 湖北省 武汉市 服务业 41.00 10.00 投资设立
鄂尔多斯市华清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燃气生产和供应 88.00 债务重组
上海和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000.00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 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中原(安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00.00 安徽省蚌埠市 安徽省蚌埠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专业技术服务业 20.00 80.00 投资设立
CNEK蒙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蒙古国 蒙古国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西咸新区和建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陕西省咸阳 陕西省咸阳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资本市场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华惠热力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乌兹别克斯坦)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万苏姆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廉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广东省廉江市 广东省廉江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6,5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专用设备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淮安涟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省淮安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CNECC(马来西亚)工程有限公司 75.00万马币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永昌县聚华燃气有限公司 2,160.00 甘肃省金昌市 甘肃省金昌市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0.00 投资设立
华兴莫桑比克有限公司 10,000,000梅蒂卡尔 莫桑比克 莫桑比克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辽宁核兴大数据有限公司 7,000.00 辽宁省大连市 辽宁省大连市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投资设立
和建国际阿尔及利亚工程有限公司 39,56.54万第纳尔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上海中合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CNECC阿曼工程有限公司 25万阿曼里亚尔 阿曼 阿曼苏丹国马斯喀特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湖州吴兴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湖州 湖州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湛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湛江 湛江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常州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 常州市 常州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宜昌)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宜昌市 宜昌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 安徽省阜阳市 安徽省阜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和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0,000.00 江苏省启东市 江苏省启东市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0.00 投资设立
其中,发行人持股比例不超过50%,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如下:
(1)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48%。
发行人系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持股比例48%,其余52%的股份由其他小股东持有。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5名,发行人占有2名,其中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实际管理人员均为发行人派驻人员,发行人对莆田荔清公司具有实际控制管理权。
(2)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间接持股比例50%。
发行人系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最大单一股东,持股比例50%,其余50%的股份由其他小股东持有。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5
名,发行人占有3名,其中董事长、总经理、财务经理等实际管理人员均为发行人派驻人员,发行人对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
(二)发行人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核二二”)成立于1992年8月22日,注册资本183,861.2594万元,注册地址为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望江路1号。中核二二是中国核建的重要成员单位,是国家组建最早的从事核工程及国防工程建设的建筑企业。中核二二是一家从核工程、核电工程、国防工程领域发展起来的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大型综合性建筑企业。先后承接了我国第一个原子能联合企业、世界最大地下核工程(核工业816厂)、大陆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世界首座AP1000核电站(三门核电站)、中俄两国元首共同见证的两国最大核能合作项目(徐大堡核电站)、全球首个开工的陆上商用模块化小堆(海南昌江玲龙一号)以及众多系统工程、工业与民用工程、国际工程等的建设任务。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0.54亿元,负债总额为256.5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98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35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18.38亿元,负债总额为284.8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3.52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9.21亿元,净利润为1.10亿元。
2、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11月1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康路58号院1幢。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密封用填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74.83亿元,负债总额为214.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0.56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7.07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92.71亿元,负债总额为229.3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3.32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0.03亿元,净利润为2.37亿元。
3、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月9日,注册资本86,618.68万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路11号。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水污染治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市政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门窗制造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通用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24.09亿元,负债总额为195.9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8.13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3.30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1.23亿元,负债总额为222.3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8.93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7.18亿元,净利润为1.41亿元。
4、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中核五公司”)成立于1989年7月19日,注册资本71,787.51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龙胜路1070号。中核五公司是以国防工程、核工程、核电工程和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企业。
中核五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工程等四个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核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等三个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压力容器制造、锅炉安装和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许可证;取得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国家核安全局认定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认可证书;通过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体系认定,获得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经国家科技部评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为上海市人社局、中核集团双备案的技能等级认定中心试点单位。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9.31亿元,负债总额为125.8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3.47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67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7.61亿元,负债总额为153.9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23.63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7.66亿元,净利润为1.41亿元。
5、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华兴”)成立于1986年7月29日,是中国核建的重点成员单位,曾承担过我国“两弹一艇”试验基地以及许多重要核工程、系统工程的建设任务,是享誉全球的核电建造龙头企业
中核华兴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拥有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以及各类经营许可资格证70余项,涉及工程咨询、测绘、设计、爆破、土建、安装、制造、消防、监理、物业等建筑业价值链各环节,足迹遍及全国30多个省份,以及英国、巴基斯坦、新加坡、马来西亚、约旦、沙特、文莱、阿尔及利亚、莫桑比克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65.15亿元,负债总额为646.4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8.75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8.85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14.09亿元,负债总额为689.6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24.48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3.05亿元,净利润为4.80亿元。
6、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2日,1999年7月进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2018年,中国核建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实施重组,现为中国核建的成员单位。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机电安装、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资质,环保、核工程、地基与基础等专业施工壹级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建造施工。
截至2024年末,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2.51亿元,负债总额为173.0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46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1.61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2.29亿元,负债总额为174.2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07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净利润为-1.28亿元。
7、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材料、建筑金属制品,建筑机械设备维修及租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自有房屋租赁。
截至2024年末,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7.25亿元,负债总额为98.0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9.20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0.8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8.50亿元,负债总额为99.8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69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51亿元,净利润为-0.58亿元。
8、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3日,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建筑施工、机电安装、混凝土供应等业务为主的大型综合性建筑企业,具有建筑、市政、机电、核工程、消防、钢结构等多个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园林、市政、环境设计甲级及预拌混凝土等20余项专业资质,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技术中心和省部级研发平台,通过国家三星绿色建材标识评审,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级科技奖、中国混凝土行业优秀企业等省部级等奖项。
截至2024年末,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0.82亿元,负债总额为113.5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32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2.08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核华辰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38.21亿元,负债总额为120.7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44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5.44亿元,净利润为0.27亿元。
9、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矿山建设工程施工、化工石油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矿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木材、五金交电、水暖设备、机电设备、煤炭、焦炭、建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的销售,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勘察。
截至2024年末,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15亿元,负债总额为10.5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58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674.25万元。
截至2025年6月末,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65亿元,负债总额为9.04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61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5.77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
10、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月9日,注册资本11,459.7万元。中核检修有限公司是中国核建旗下唯一一家从事核电检维修业务的专业化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核电站核岛检修的主力军,是我国核应急救援队工程抢险分队和操作技能训练基地的具体实施单位。
截至2024年末,中核检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2.60亿元,负债总额为1.86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32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1.77亿元。
截至2025年6月末,中核检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26亿元,净资产为11.69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58亿元,净利润为0.91亿元。
11、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8日,注册资本32,000万元。通过中国核建内部优质吊装资源的整合,中核机械工程成为国内核电吊装业绩最多、风电吊装业绩前三、石化吊装经验丰富、吊装装备资源及能力最强、吊装技术设计、吊机操作、维修与保障等综合实力雄厚的吊装运输整体服务专业化公司。
截至2024年末,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64亿元,负债总额为15.2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37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为0.27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58亿元,净资产为4.55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91亿元,净利润为0.18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5-4:发行人2025年6月末主要合营、联营公司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北京 438582.00 金融服务 8.36 -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莆田 莆田 10000.00 房屋建筑业 - 16.00
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154225.92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10.07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 安徽 5000.00 土木工程建筑业 - 45.00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 福建 5000.00 房地产 - 49.00
发行人合营及联营企业对发行人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主要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见下:
1、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投资及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招标代理;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开发、应用、调试、培训;环境保护设备研发、销售、安装、调试;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销售环保设备、仪器仪表、
电子产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配件、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承办展览展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核环境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92.40亿元,负债总额46.98亿元,所有者权益45.42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39亿元,净利润0.69亿元。
2、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有效期以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1,055.84亿元,负债总额926.81亿元,所有者权益129.03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69亿元,净利润4.72亿元。
3、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建设、投资及运营维护,桥梁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市政工程、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工程项目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8.98亿元,负债总额15.57亿元,所有者权益3.41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1亿元,净利润-7.27万元。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是上半年成本确认较大,导致净利润为负数。
4、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7.37亿元,负债总额13.88亿元,所有者权益3.49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38.79万元,净利润36.75万元。
5、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21.92亿元,负债总额15.53亿元,所有者权益6.39亿元;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64.03万元,净利润-376.52万元。
六、发行人内部治理及内控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治理结构
1、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发行人组织机构设置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能够有效保障发行人的高效运作及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施行,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为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取消监事会,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5-2: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公司本部设有13个职能部门1,各职能部门根据核心职责,细化内部具体职责,制订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制度,建立内部岗位责任制。各部门核心职责描述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业部)
主要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管理、公司治理、证券事务管理、再融资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
(2)综合部(党委办公室/信访办/保密办)
主要负责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组织管理、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外事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国家安全与保密管理、信访维稳管理、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
(3)战略规划与国际合作部(改革办)
主要负责战略管理、发展规划、深化改革、对标提升、法人管理、字号管理、战略合作、管理创新管理、国际交流、集团公司产合部国际化经营接口等,承担公司战咨委、战略研究中心/战规总院工程管理分院、改革办、专家委有关职能管理。
(4)系统工程部(工程管理部)
1根据发行人本部组织架构,北京共享中心、北京分公司、海外工程事业部、集采中心不属于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系统工程、核电工程、民用工程管理;负责系统工程、核电工程大客户管理;负责系统工程、核电工程市场开发管理与协调;负责系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5)科技质量与数字化部
主要负责科技创新管理、质量与技术管理、数字化管理、企业资质管理、QHSE管理体系建设等。科技质量与数字化部下设信息中心,负责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落实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要求。
(6)安全环保部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及核应急项目业务管理工作。
(7)经营管理部
主要负责投资管理、经营计划、运营分析与考核管理、采购管理、贸易管理等。
(8)市场部
负责国内外非核市场开发工作的归口管理,包括营销体系建设、营销制度与落实综合管理、战略大客户的拓展与维护、市场信息拓展与管理、业务布局与专业领域营销管理等工作。
(9)人力资源部(组织部)
主要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干部管理与监督、招聘与配置、人才培养与发展、薪酬福利、员工绩效、劳动关系与职业资格管理等。
(10)财务部
主要负责财务管理体系建设、预算管理、会计信息管理、资产产权与股权管理、资本运作、内控建设与管理。财务部下设财务共享中心,负责财务共享相关业务。
(11)法律审计部(风险管理部)
主要负责法律服务、内控评价、合规与全面风险管理、审计管理、本部制度建设,监事会与派出监事管理以及违规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工作。
(12)党群工作部/党委宣传部/本部党委(本部工会)
主要负责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管理、宣传工作、品牌建设、群团和工会工作、舆情监控管理等。
(13)纪检监察部(巡查办公室)
主要负责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公司本部设若干业务管理单元及特设机构。各业务管理单元及特设机构根据承担的职责制订相应的管理程序和内部组织架构,职责描述如下:
(1)海外工程事业部
主要负责海外非核业务“五统一”战略实施。
(2)集采中心
负责二级集采业务统筹管理,配合一级集采业务开展,推进集采策略与品类管理研究,提升二级集采管理效能。包括二级集采实施程序建立及标准化建设、采购计划制定与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专家库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业务数据分析等。
(3)北京分公司
主要承接国家重点区域、大客户项目,负责公司非核、非PPP类大型项目开发与管理、以及相关融合业务管理。
(4)北京共享中心
主要负责公司在京综合事务及对外联络,为公司在京业务开展及办公提供服务与保障,协助开展市场开拓、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外事工作管理、京区信访维稳、核建大厦档案管理,联系保障专职董监事、专家委等。
(二)发行人主要内控制度
1、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有效。
2、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3、担保业务制度
公司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成立了借款及担保审查委员会,对担保事项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确认、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审批权限、审议程序、执行及披露内容、报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1)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1)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2)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3)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人、关联交易事项等相关信息。
(4)关联交易定价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关联交易执行过程中,协议中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按变更后的交易金额重新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按照前条第3)项、第4)项或者第5)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披露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方法,并对该定价的公允性作出说明。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资金管理制度
投资活动方面,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活动授权审批以及风险防控制度。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资金管理部门履行内部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投资风险。
融资活动方面,一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二是为规范融资行为、控制融资规模,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子公司融资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对融资审批权限、授信合作银行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经营资金管理方面,为规范内部资金调剂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制定了《调剂款管理办法》和《往来借款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调剂资金的审批权限,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账户管理,公司还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子公司及重点工程项目网上银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账户管理、资金集中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6、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集中采购中心,负责公司集中采购、供方管理,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以及监督、考核公司本部与下属子公司的集中采购工作,同时负责公司本部的集中采购。公司制定了《集中采购管理程序》、《集中采购供方资格管理操作规程》、《供方动态考核管理操作规程》、《招标实施操作规程》、《非招标采购实施操作规程》、《集中采购计划及采购方式选择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程序,对供方管理、招标程序、采购方式选择、合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公司通过设立集中采购中心,能够确保原材料质量,有效控制采购成本,降低采购舞弊风险,增强了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此外,公司对采购申请与审批、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存货领用、存货保管、存货核算、存货报废与处置等各环节流程和授权审批,建立了成熟的制度与程序,且运行有效。
7、销售管理制度
公司主要销售业务为工程施工及其他配套劳务业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施工及其他配套服务业务均制定了收入确认标准。
公司区分项目(民用项目)的不同条件,主要包括:回款条件、发行人资信情况、增信措施、项目预期收益率等因素,制定了分级决策制度。BT、BOT、PPP等金额较大、回款期较长的项目,按投资项目履行决策程序。公司对项目承接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控制程序,有效保障了收入实现及回款安全。
同时,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加强外部债权催收工作,对重点债权实行专人负责,减少坏账风险。每年年末,财会部根据《会计核算管理办法》要求,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8、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方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领用、调拨、盘点、报废清理等程序进行了规范,配备专职资产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盘点与清查,确保账实相符,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存货管理方面,实行现场管理,公司对甲供、甲控以及自购材料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库存物资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对物资的入库、搬运、堆码、检查、自点、出库、盘点等做了严格规定。
9、研究与开发制度
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审批、项目分级管理、论证与立项审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验收以及成果管理等,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强化了研发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
10、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补充配套制度。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对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融垫资施工项目等活动的立项审批、可研批复、决策程序、概预算执行、竣工结算、投资后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1、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规定》及相关补充配套制度,对各类融资活动的立项审批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12、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公司依据《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会计核算办法》等财务核算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关于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会计确认、计量等方面的原则、基础和基本处理方法,规范了财务报告编报流程,明晰了各岗位职责。同时,公司依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结合公司特点,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流程》,为主要类会计科目的核算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公司通过日常监控、定期检查来确保会计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高度重视财务报告工作,借助信息化工具,使财务报告质量及时效性不断提升。公司在下属单位试点实施了财务共享中心,总部及所有下属单位、分支机构会计核算、财务报表填报均已纳入统一的信息系统中,财务报告的自动化生成水平逐年提升。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质量有效提升。
公司注重财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以此发现财务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同时为管理层提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信息供决策参考。财务报告经内部审核,报治理层审议后对外披露。
13、全面预算制度
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两金专项考核细则》、《月均带息负债余额考核细则》等制度文件,成立了专门的预算管理委员会,加大预算工作组织力度,落实预算管理责任,规范预算编制方法,实现财务预算、业务预算、资本支出预算等各类预算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形成多层面、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每季度公司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从而有效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14、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实施分级管理。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进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必须由其法定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分公司只能在取得其设立机构授权的情况下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项目部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应取得公司授权,项目经理不得进行转授权。对重大、复杂的合同,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形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合同评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执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15、安全生产制度
公司制定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各层级、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度涵盖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公司要求各业务单元、各岗位员工,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事业部参照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6、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该预案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用于提高公司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与社会危害。
17、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对子公司的管理方面,公司制订了如《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两金专项考核细则》等多项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子公司的经营。在人力资源及薪酬方面,公司本部负责子公司领导班子建设、直管干部的任免、培养与管理、审批下达劳动工资计划等。在资产管理方面,公司本部拟定子公司资产重组方案、审定子公司下属企业的资产重组事项、审批子公司产权占有、变动、转让和注销事项、审批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对外担保、抵押、或有负债、捐赠和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本部对资金资源进行整合与宏观调配、统一调度和运用,包括账户管理、余额控制、资金预算管理、资金调度及统一结算等工作。发行人与子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方面保持相对独立,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控制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并审定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决定子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预决算,决定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决定子公司的重大投融资,决定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产权处置等重大事项。同时对各子公司实行经营业务年度考核,主要为年度利润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制度。
七、发行人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具体情况如下:
表5-5: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始月份
1 陈宝智 董事长 男 2021年3月至今
2 戴雄彪 董事、总经理 男 2021年3月至今
3 陈学营 董事 男 2025年4月至今
4 张路 董事 男 2025年9月至今
5 王伟潮 职工董事 男 2022年9月至今
6 吴万良 独立董事 男 2022年12月至今
7 陈力 独立董事 女 2024年12月至今
8 严臻 独立董事 男 2024年12月至今
陈宝智先生,1967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中核集团副总工程师。历任公司副总裁、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兼),成员单位改制办主任、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核电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
戴雄彪先生,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历任成员单位及中核集团下属企业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学营先生,1967年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核集团下属设计院总设计师、工业设计分院副院长、电力热力所所长、副总工程师(兼)、核电开发部主任(兼);中核集团下属企业科技与国际合作部主任、规划发展部主任、采购中心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张路先生,1980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三部总经理助理,兼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或出资企业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总裁办公室副经理、经理、高级副经理;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总监。
王伟潮先生,1971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职工董事、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历任经营管理部副主任,成员单位经营部副经理、经济咨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经济咨询部PPP中心经理、副总经理。
吴万良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力女士,1966年生,法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宝钢股份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及仲裁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仲裁员等,现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严臻先生,1977年生,注册会计师,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船科技、东晶电子独立董事,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6名,具体情况如下:
表5-6: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始月份
1 戴雄彪 总经理 男 2021年3月
2 赵晨曦 总会计师 男 2023年12月
3 王寿和 副总经理 男 2023年9月
4 王海平 副总经理 男 2022年12月
5 李军 副总经理 男 2024年10月
6 邹禹萌 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男 2023年10月
戴雄彪先生,简历请见公司董事简历部分。
赵晨曦先生,1974年生,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发行人公司总会计师;历任发行人成员单位财务管理部主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寿和先生,1968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公司副总经理;历任发行人成员单位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核集团下属企业党委副书记。
王海平先生,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生产准备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生产准备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李军先生,1977年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发行人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副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主任(兼)副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副院长、副总经理。
邹禹萌先生,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发行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财务处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董监高设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务员兼职情况,符合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均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员工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45,686人,人员具体构成如下:
表5-7:发行人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构成表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26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5,56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45,686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18,24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管理人员 11,630
专业技术人员 23,558
技能人员 10,498
合计 45,686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 1,454
本科 25,312
专科 9,682
中专及以下 9,238
合计 45,686
八、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公司主要的业务是工程建设,主营业务按板块分为核电工程及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公司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专业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企业,也是30余年来国内唯一一家不间断从事核电工程建设的企业。公司作为我国核电工程建设龙头企业,自成立至今一直代表着我国核电工程建设的最高水平。随着我国核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跃居世界前列,公司作为我国在全球核电产业里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竞争优势企业,逐步成长为国际知名的核电工程建设企业。同时,公司致力于延伸在核电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强大工程建造能力和建设经验,积极开拓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市场,先后承建了一大批石油化工、能源、冶金、建材、房屋建筑、市政和基础设施等多个行业建设领域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已成为工业与民用工程领域具强大影响力的企业。
公司经营业务遍及全国多个省市,并在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工程承包等业务活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建筑业(E)”,具体业务涵盖“房屋建筑业(E47)、土木工程建筑业(E48)、建筑安装业(E4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E50)”。
公司及各二级子公司持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有效期内的主要资质和许可如下:
表5-8:发行人主要资质和许可情况表
序号 名称 资质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单位 许可范围 有效期/发证日期
1 中国核建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31678548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22-01-05至2027-01-04
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沪)JZ安许证字[2021]012386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4-05-09至2027-05-08
3 中核中原建设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11105489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023-12-22至2028-12-22
4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11021792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不分等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23-12-21至2028-12-20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京)JZ安许证字〔2022〕111186B 北京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2-08-23至2025-08-22
6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1100200100214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长期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TS3411156-2025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的安装、修理 2021-04-28至2025-11-22
8 中核二二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14204749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24-05-17至2028-12-22
A142018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甲级 2024-05-17至2028-12-22
D142047499(临)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4-04-30至2025-04-30
D24203335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种防雷不分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不分等级 2025-03-27至2029-07-07
9 《安全生产许可证》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144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 2023-01-04至2025-12-19
10 《设计资质证书》 A242018832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2024-05-31至2029-05-31
11 《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书》 TS3442E03-2026 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普通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的安装、改造、修理 2022-05-07至2026-04-22
12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A(21)04号 国家核安全局 设备类别:安全壳钢衬里、钢制安全壳;核安全级别:核安全2级 2021-10-01至2026-09-30
13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4-01525-2020(1/2)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督站 许可类别及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2020-11-19至2026-11-18
14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205913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宜昌海关 - 长期
15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4203600165 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长期
16 中核二三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111047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核工业专业承包一级 2023-12-22至2028-12-11
17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11135146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23-12-31至2028-12-30
18 《安全生产许可证》 (京)JZ安许证[2022]115714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5-03-13至2028-03-12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1300200100082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要的劳务人员 长期
20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A(23)03号 国家核安全局 设备类别:压力容器、热交换器、传感器、电缆等;核安全级别:核安全1、2、3级,1E级 2023-09-18至2028-09-30
21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Z(22)03号 国家核安全局 设备类别:管道和管配件、压力容器、储罐;核安全级别1、2、3级 2022-03-20至2027-03-31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TS3111235-2027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2023-11-17至2027-12-20
23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1-1-00022-2016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督站 许可类别及等级: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 2022-03-04至2028-03-03
2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114851 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委员会 - 长期
25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111919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长期
26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11006237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 - 长期
27 中核二四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A151029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甲级 2023-12-22至2028-12-22
28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51047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2023-12-29至2028-12-22
证书》 和城乡建设部 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9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51567065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24-12-13至2029-12-13
30 《安全生产许可》 (川)JZ安许证字[2004]00064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 2022-08-23至2025-08-23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A(22)01号 国家核安全局 设备类别:安全壳钢衬里、钢制安全壳;核安全级别:核安全2级 2022-09-16至2027-09-30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TS3451073-2026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桥式、门式起重机(A),塔式起重机、升降机 2022-04-20至2026-05-29
33 中核华兴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A13203129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甲级 2023-12-23至2028-12-22
34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1320475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024-07-26至2028-12-22
35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3208005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025-02-05至2029-06-27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安 国核安证字A(16)01号 国家核安全局 设备类别:安全壳钢衬里、阀门、钢制安全壳;核安全级别:核安全2级 2016-05-19至2026-06-30
装许可证》
37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LW320020180002 南京市商务局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港澳台地区) 2024-05-24至2030-05-24
38 《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 32016052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长期
39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1841194 - - 长期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201913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 - 长期
41 中核五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31509121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23-05-10至2028-05-09
4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沪)JZ安许证字[2016]011870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5-01-17至2028-01-16
43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2021]沪量标证字第J158号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2021-10-26至2026-10-25
44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0901342086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检验机构计量认证 2022-05-17至2028-05-16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TS3131017-2025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2021-04-19至2025-11-16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 TS3831003-202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的安装) 2013-04-12至2027-04-11
4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TS3431011-2028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桥式、门式起重机(A) 2024-05-30至2028-06-07
4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230708 - - 长期
4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A(23)02号 国家核安全局 压力容器、热交换器、传感器、电缆等 2023-03-29至2028-03-31
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Z(24)25号 国家核安全局 管道和管配件 2024-06-20至2029-06-30
51 中核华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1440549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023-12-28至2028-12-22
5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44065756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023-12-22至2028-12-22
53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344442963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24-08-15至2026-11-22
54 《安全生产许可证》 (粤)JZ安许证字[2022]021233延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 2022-09-28至2025-09-28
55 中核华辰 《建筑业企业资质》 D1610549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2023-12-22至2028-12-22
D261018511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2016-04-08至2029-09-03
56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A261154539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 2023-02-27至2028-02-27
57 《安全生产许可证》 陕JZ安许证字[2008]000005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筑施工 2022-12-22至2025-12-22
58 中核机械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231743311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分项)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2022-08-31至2027-08-30
59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沪)JZ安许证字[2022]182058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2-11-01至2025-10-31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沪青字310118252628号 上海市青浦区交通委员会 货运:普通货运、道路大型物件运输 2022-10-21至2026-10-20
61 中核检修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DW231604462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级 2020-08-18至2025-08-18
62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沪)JZ安许证[2019]012278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2-05-14至2025-05-13
63 和建国际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3109201400001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长期
64 《建筑业企业资质》 D231645566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020-08-05至2025-08-04
65 《安全生产许可证》 (沪)JZ安许证字[2020]021254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建筑施工 2023-08-07至2026-08-06
6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31224114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高桥海关 - 长期
67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310066654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长期
68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699181 - - 长期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核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及其他业务。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收入构成如下:
表5-9:发行人各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核电工程 177.54 33.42 322.12 28.57 239.26 22.12 167.48 17.09
工业与民用工程 303.76 57.17 693.19 61.48 751.23 69.46 752.27 76.75
其他业务 49.99 9.41 112.17 9.95 90.97 8.41 60.47 6.17
合计 531.29 100.00 1,127.48 100.00 1,081.47 100.00 980.22 100.00
2022年至2025年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各业务板块收入结构较为稳定。
(1)核电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随着“华龙一号”成功并网和投入商业运行,公司创造了全球三代核电首堆建造的最佳业绩,同时漳州核电、昌江核电等批量化建设步伐加快,核电工程业务规模实现稳步提升。2022年,核电工程建设迎来高峰期。公司基于“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核电工程服务商”战略定位,持续优化核电业务布局和内部资源整合,提升市场竞争力。核电工程业务市场优势地位持续巩固,新签核电工程合同数量、金额同比大幅增加。2023年度,公司新签包括浙江三澳二期工程核岛土建、福建宁德三期工程核岛土建等核电项目合同;全部在建核电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受控,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其中,公司承建的华龙一号防城港3号机组首次并网成功,海阳4号、三门4号机组实现开工建设,田湾7号、昌江3号机组顺利实现穹顶吊装。2024年度,公司群堆管理、建安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助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和一号”、我国首个工业用途核能供汽项目“和气一号”建成投产;新增中标14台核电机组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建核电机组32台,已建在运核电机组65台。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核电工程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8亿元、239.26亿元、322.12亿元和177.54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09%、22.12%、28.57%和33.42%,业务规模占比逐年上升。
(2)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实力,在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了快速发展。公司通过PPP等产融结合的业务模式带动工程施工、开发光伏项目及石化工程等工业与民用项目,并加大EPC、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等业务的开发力度,新签约合同金额和合同储备规模持续增加,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营收保持逐年增加的趋势。2023年,工业与民用工程平稳有序发展。公司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城市群,深耕厚植核心区域市场,制定民用市场开发作战地图,继续扩大新基建、新能源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此外,公司不断提升项目履约水平、追求客户满意度。借鉴核电建设管控成功经验,不断创新理念,改进方法,提升效能,推进“核民融合”项目管理模式,以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三个方面为抓手,以“核安全管理良好实践融入民用项目”为切入点,不断强化现场管理,项目建设任务有序推进。2024年度,报告期内,工业与民用工程海外市场拓展加速,以战略规划、品牌管理、市场布局营销、履约监管、风险防范“五统一”推动国际化经营高质量发展,深耕中东、中亚、东南亚市场,成功签约迪拜项目MOU协议、签署迪拜高端住宅项目、中标阿曼战略储备油库、印尼金光浆纸厂扩建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工业与民用多个项目取得重大进展,其中全球功率最高溶液型医用同位素堆成功实现封顶、国内储量最大的LNG一期项目投产、舟山LNG项目“三顶同升”顺利实现、首套天然气常温法提氦装置试车成功。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营业收入分别为752.27亿元、751.23亿元、693.19亿元和303.7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75%、69.46%、61.48%和57.17%,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是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
(3)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贸易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建筑安装的关联性较强的业务。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实现60.47亿元、90.97亿元、112.17亿元和49.9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7%、8.41%、9.95%和9.41%,业务规模占比逐年上升。
(4)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情况
发行人2024年及2025年1-6月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金额分别为1,634.37亿元和844.75亿元。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表5-14:2024年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地区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地区 金额
1 西北地区 262.25
2 西南地区 173.24
3 华东地区 399.46
4 华北地区 279.98
5 华南地区 254.92
6 中部地区 88.90
7 东北地区 45.58
8 海外 88.01
9 其他地区 42.02
合计 1,634.37
表5-15:2025年1-6月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地区情况表
单位:亿元
序号 地区 金额
1 西北地区 127.28
2 西南地区 126.92
3 华东地区 149.67
4 华北地区 89.31
5 华南地区 185.45
6 中部地区 49.08
7 东北地区 48.94
8 海外 33.10
9 其他地区 35.00
合计 844.75
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下游集中度情况如下:
表5-16:2024年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集中度情况表
序号 下游客户 金额占比
1 客户1 16.43%
2 客户2 4.99%
3 客户3 4.04%
4 客户4 2.88%
5 客户5 2.48%
表5-17:2025年1-6月发行人建筑施工相关板块新签合同集中度情况表
序号 下游客户 金额占比
1 客户1 11.75%
2 客户2 11.22%
3 客户3 4.38%
4 客户4 4.03%
5 客户5 1.98%
2、发行人主营业务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成本构成如下:
表5-10:发行人各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成本情况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核电工程 155.68 32.47 279.06 28.00 206.98 21.56 144.37 16.35
工业与民用工程 281.79 58.77 624.99 62.70 679.73 70.81 690.54 78.22
其他 42.03 8.77 92.74 9.30 73.20 7.63 47.93 5.43
合计 479.50 100.00 996.79 100.00 959.92 100.00 882.84 100.00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材料成本、分包成本、人工成本、间接费等,其中材料成本、分包成本、人工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从结构来看,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的占比较高,金额分别为690.54亿元、679.73亿元、624.99亿元和281.79亿元,占比分别为
78.22%、70.81%、62.70%和58.77%,与主营业务收入的业务结构基本保持一致。
(4)主要业务地区分布
2024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表5-11:主要业务地区分布
单位:亿元
地区 营业总收入(亿元) 占比
境内 1,100.03 97.57%
境外 27.44 2.43%
合计 1,127.47 100.00%
3、发行人毛利构成情况及毛利率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表5-12:各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毛利润构成及占比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核电工程 21.86 42.21 43.05 32.95 32.28 26.56 23.11 23.73
工业与民用工程 21.98 42.44 68.20 52.19 71.50 58.82 61.73 63.39
其他 7.95 15.35 19.43 14.87 17.76 14.61 12.54 12.88
合计 51.79 100.00 130.68 100.00 121.55 100.00 97.38 100.00
表5-13:各主营业务板块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核电工程 12.31 13.37 13.49 13.80
工业与民用工程 7.24 9.84 9.52 8.21
其他 15.90 17.32 19.53 20.74
合计 9.75 11.59 11.24 9.93
从毛利润看,核电工程和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是主要的利润来源。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核电工程板块毛利润在主营业务毛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23.73%、26.56%、32.95%和42.21%;工业与民用工程板块毛利润在主营业务毛利润中的占比分别为63.39%、58.82%、52.19%和42.44%。从毛利率看,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核电工程板块毛利率分别为13.80%、13.49%、13.37%和12.31%;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8.21%、9.52%、9.84%和7.24%。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情况
1.核电工程业务板块
(1)业务概述
核电工程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作为全球唯一一家40年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领先企业,具备华龙一号、CAP1000、CAP1400、EPR、VVER等各种堆型、各种规格的核电建造技术与能力,国内核电建造市场份额保持领先。公司巩固保持核电建设优势,通过“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契约化”策略,以推进建安一体化为抓手,以建造技术的创新升级迭代巩固并持续提升核电建造领域的绝对领先优势。持续加强核电全厂址工程建设能力,统筹核电建设、核设施检维修、核设施退役与后处理等重点业务。全面延伸拓展核电产业链,围绕核能综合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环保、核技术应用等核产业,挖掘工程建造机会。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核电工程板块新签和在建合同情况见下表:
表5-18:发行人核电工程板块新签和在建合同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当年新签合同金额 308.90 551 384 380
在执行未完成合同金额 1,204.63 1,129 861 565
2025年1-6月,核电工程建设板块新签合同金额达470亿元。2024年,发行人核电工程板块新签合同金额551亿元,较去年增长43.49%。
发行人核电项目均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月度进行验工计价并确认营业收入,业主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定期支付工程款,核电工程由于业主信誉较高,回款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稳定水平,垫资施工情况较少。
①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核电工程以及工业与民用工程的建设,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和木材及其他工艺材料和消耗性材料等。原材料成本一般约占公司成本的40%-50%。公司的供应商较为分散,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业主采购模式:业主进行招标采购,业主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业主采用有偿调拨的方式供应给承包商,然后在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货款。
业主控制采购模式:业主确定合格供应商范围,承包商在业主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招标采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货款。
采购流程一般为:集中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制定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验收,付款。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根据具体的需求可适当增减相关环节。
业主情况: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的业主主要为国内外大型核电发电企业,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核电发电企业负责核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将核电销售给电网运营公司。由于核电发电运营的特殊性,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业主集中度较高。
②主要采购及工程施工区域
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采用业主采购方式,多以招标形式进行,因此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很分散。施工区域方面,我国核电站主要分布在能源短缺,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一般多为东部沿海地区,例如,浙江、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福建等省。目前我国核电分布有向中部地区发展的趋势,正在筹办的核电站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等省市均有分布。
(2)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
1)业务模式
公司核电工程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业务模式方面,公司围绕核电工程,采取土建工程承包、安装工程承包、施工总承包三种模式,正逐步形成以施工总承包为主,土建、安装一体化发展的业务模式。根据项目情况,在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公司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根据核电工程的管理需要,在公司统筹管理下,成员单位公司已形成“系统工程部+核电项目部+专业化公司”的管理模式。系统工程部对多个项目进行整体协调和管控,核电项目部对各自项目进行现场管理和控制,专业化分公司根据项目进度、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配。
公司核电项目按履约进度(一般按月度进行验工计价)确认营业收入。从结算方式来看,核电工程通常有一定比例工程预付款,根据项目合同约定预付款比例存在差异;过程中,业主方按照是否达到有关合同所载某些指定阶段,核实后支付进度款。根据不同的合同约定,一般支付的进度款直至总合同款的70%至90%,工程竣工结算后按结算总价累计支付至97%,剩余3%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的质保期逐年支付。核电工程作为国家重点项目,基本不存在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工程款回收有保证,核电工程施工业务的现金流较为稳定。
2)业务流程
公司核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务流程如下图所示:
主要业务环节说明如下:
①招标文件评审
公司在项目投标前需进行招标文件的评审和管理决策。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取得招标信息后,研究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环境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业主的基本情况、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资金渠道、标价确定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人员物资安排计划、项目的施工技术难度、经济风险因素等,以准确估计工程成本和利润,权衡投标机会与风险,制订投标策略。
②项目投标
如评估结果为积极,且公司符合投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则由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熟悉业务、技术、商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投标小组,负责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小组会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包括在实地考察后详细研究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制度规定。如有必要,投标小组也会邀请供应商及分包商就有关标的项目或活动提供报价信息,据此测算公司工程成本,确定投标价格,并在充分、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说明和附表等部分。
③中标、合同评审及签署
项目中标后,公司或子公司通常会收到业主的书面中标通知书,随后与业主开始协商确定主要合同条款。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商务人员会同法律事务部共同负责合同的谈判与签署。合同谈判开始前,公司会重新研究招标和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评审时提出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再评估,对投标报价与竞争对手的报价差距进行分析和评价。
公司签订的大部分合同均以固定价格合同为主,并有事先确定的项目竣工时间表。此类合同通常要求公司报出项目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位价格,但合同同时会约定物价波动等因素引起原材料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条款。
④组建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
公司与业主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规模、项目工期、项目技术难度等因素,决定组建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在公司管理框架的约束和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事项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并对项目运营绩效负责。在此过程当中,公司对于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的具体运营进行监督控制和服务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⑤项目施工
项目施工是承包合同项下公司的主给付义务。通常,在正式施工之前由公司撰写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与作业指导,由公司与业主共同确认后遵照实施。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ⅰ按条件和付款期限制定工程进度表;
ⅱ按技术水准和各类工程所需的工程人数调配人力与资源(含临时设施及公用设施);
ⅲ项目各期工程的详细施工计划。
在大部分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履行方式、原材料、场地条件、工期等方面会随着项目施工的进行而随时发生变动,公司与业主亦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原合同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采取成本控制措施,即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加强财务与核算管理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⑥竣工验收
当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审核报告的各项内容。监理单位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将提请业主组织工程验收,由业主或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公司。
⑦回访、保修及维修
项目竣工并且经业主验收、颁发工程移交证书之后,公司会通过回访等形式持续关注业主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司应承担的保修义务,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3)采购模式
采购方面,公司核电工程业务采购内容主要是各类施工设备、建筑材料,根据建造工程合同约定的不同,公司一般采取业主采购、公司自主采购两种模式,其中业主采购为主要采购模式。公司自主采购主要包括集中采购、打包采购和零星采购三种方式。对于建设项目中消耗量大的材料,公司采取集中采购、打包采购的方式,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零星采购由于规模较小,一般采用直接询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1)业主采购
公司在工程施工中的主要工艺设备和核级材料的采购均采用业主采购模式。业主采购模式是由业主进行招标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然后业主根据合同采用调拨或有偿调拨的方式提供给公司。其中,不计入合同金额的,业主直接调拨使用;计入合同金额的,业主有偿调拨使用后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货款。
2)自主采购模式
除采用业主采购的设备和材料外,其余大宗材料、部分工艺材料和消耗性材料由公司自主采购。公司自主采购主要包括集中采购、打包采购和零星采购三种方式。对于建设项目中消耗量大的材料,公司采用集中采购、打包采购的方式,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零星采购由于规模较小,一般采用直接询价的方法确定供应商。
集中和打包采购流程一般为:集中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制定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验收、付款。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适当增减相关环节。
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采用业主采购方式,多以招标形式进行,因此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很分散。
施工区域方面,我国核电站主要分布在能源短缺,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一般多为东部沿海地区,例如,浙江、广东、江苏、山东、辽宁、福建等省。
目前我国核电分布有向中部地区发展的趋势,正在筹办的核电站在河南、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等省市均有分布。
此外,公司还承建了巴基斯坦卡拉奇核电站等。
(4)营销模式
公司通过引导、管控、监督和服务,发挥在市场营销中的统筹和监管的作用,同时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分析市场形势,根据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投标策略。下属子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设置客户关系管理的专业岗位,承担客户关系管理的工作。
由于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长期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建筑商,因此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公司将品牌建设、公共关系维护作为营销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塑造和不断强化“中国核建”的品牌形象,促进公司在国内外的市场上获得长期竞争力。
业主情况: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的业主主要为国内外大型核电发电企业,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核电发电企业负责核电站的运营及维护,将核电销售给电网运营公司。由于核电发电运营的特殊性,发行人核电工程业务业主集中度较高。
(5)关键技术工艺
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特级、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等资质,是我国核工程建筑领军企业,完成压水堆、实验快中子反应堆、重水堆等不同堆型建造。由于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施工及设备安装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中国核建在核岛施工方面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中国核建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独具优势的核电站施工关键技术,形成了核电站建造专有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知识产权,具备现场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大型吊装、单机调试和检维修服务等多种工程服务能力。公司承担了国家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同时全面掌握了AP1000、EPR、VVER和我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华龙一号”等第三代核电建造技术及具备第四代核电特征的高温气冷堆建造技术,承建的福清核电5号机组作为“华龙一号”示范首堆按进度计划完成了建造节点,并研究和运用了多项核心关键建造技术。
中国核建创新研究院是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的核心研发机构、数智科技专业智库、成果产业化平台,以核电工程为主要研究领域,聚焦应用研究与开发研究。围绕智能制造、智能建造与数字化管理展开,推动核电工程建造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与应用,同时提供多种一体化解决方案,为核电工程建设提供全面、创新、可持续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2.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板块
(1)业务概述
工业与民用工程是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业务种类覆盖房屋建筑、基础设施、新能源、石油化工等多个领域。公司持续提高产业链一体化运作能力,具备“研发+投资+工程咨询+测绘+设计+监理+设备制造+采购+建造+运营”的完整产业链及实施能力。在房屋建筑领域,逐步降低商业地产业务占比,扩大城市更新、“三大工程”业务占比;在基础设施领域,把握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补短板”机遇,积极主动作为;在新能源领域,持续践行“双碳”战略,扩大市场份额;在石油化工领域,采取稳步发展策略,不断巩固在液化天然气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聚焦核心重点,落实《关于提升国内民用工程市场开发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加强区域统筹协同,构建区域聚焦的格局,实现京津冀及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五大区域业务聚焦。
近三年,发行人工业与民用工程新签和在建合同情况见下表。
表5-19:发行人工业与民用工程板块新签和在建合同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新签合同额 535.85 1,083 1,122 1,010
在执行未完工合同额 1,850.00 1,645 1,962 1,437
2024年,发行人工业与民用工程板块新签合同额1,083亿元,基本与上年持平;2025年1-6月,工业与民用工程板块新签合同涉及金额659亿元。
表5-20:截至2025年6月末前五大在建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合同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模式 业主单位 合同金额 已确认收入金额 已回款金额
德州市东部医疗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EPC 德州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25.30 19.79 18.19
印尼OKI纸浆厂扩建项目 施工总承包 PT OKI PULP&PAPER MILLS 22.69 4.72 4.53
中广核新科研基地EPC总承包合同 EPC 中广核南方科技有限公司 18.48 9.90 9.55
铜山体育小镇片区开发建设项目 EPC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8.00 3.00 2.83
广船一期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施工总承包 广州瑞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8.06 14.39 13.89
合计 - - 102.53 51.80 48.99
公司凭借突出的施工能力,还承担了大量国家重点项目,且多项工程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工业建筑方面,业主主要为石化、机械、纺织、汽车、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业主主要为各地政府及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业主主要为国有及民营房地产公司。从业务区域来看,公司民用工程承包业务区域分布比较广泛,全国各地区均有项目,以华东、华南和西南地区为主。公司民用工程未来发展的重点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发达区域市场,未来该地区工程项目占比将逐步提高。
①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民用工程及其他业务板块施工设备和物资采购情况与核电工程板块情况类似:公司民用工程的采购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和物资的采购。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不同规定,公司的采购一般采取业主采购和承包商自主采购两种模式,其中业主采购为主要采购模式。公司作为工程承包企业,在工程施工中的部分大型专用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的采购采用业主采购模式,主要方式如下:
业主采购模式:业主进行招标采购,业主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业主采用有偿调拨的方式供应给承包商,然后在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货款。
业主控制采购模式:业主确定合格供应商范围,承包商在业主指定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招标采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货款。
采购流程一般为:集中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集中采购招标方式,制定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验收,付款。具体实施过程当中根据具体的需求可适当增减相关环节。
业主情况:公司民用工程的业主较为分散,在工业建筑方面,业主主要包括石化、机械、纺织、汽车、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业主主要包括政府及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业主主要包括国有及民营房地产公司。
②主要采购及工程施工区域
公司民用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采用业主采购方式,多以招标形式进行,因此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很分散。公司民用工程施工项目分布区域亦较为分散,包括浙江、重庆、上海等省市以及亚洲地区,主要包括新加坡和巴基斯坦。公司民用工程未来发展的重点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发达区域市场,因此未来该地区工程项目占比将逐步提高。
公司主要民用工程项目(EPC、BOT、PPP等)
近年来,公司承揽了部分大型的EPC、BOT、PPP项目,形成了成熟的开发管理模式。在基础设施、公用建筑、保障房建设等领域,公司与相关政府、业主开展合作,积极采用BOT、PPP、投资人+EPC等集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于一体的运营模式。公司目前参与的PPP项目主要通过与资金方组成联合体,中标后由下级公司与政府方组成项目公司。公司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并负责中标项目的组织施工。子公司一般会成立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规章的约束下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执行期间,公司会对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 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是为公共产品提供投融资的一种新型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支付”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目前公司的PPP项目运作模式主要是建造-运营-移交(B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即建设-运营-移交。目前公司承揽的BOT项目是地方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将公共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移交签约方的政府部门。BOT经营模式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国家或地方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司与项目所在地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企业达成BOT合作意向。在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设立项目公司,投入资本金作项目股权融资。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BOT项目特许权协议。在BOT项目特许权协议中,项目公司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约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移交。
公司对PPP项目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和《PPP项目合同社会资本方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社会资本方参与的PPP项目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要求符合“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合同,社会资本方应根据解释14号和《实施问答》中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社会资本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应确认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确认为主要责任人,则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收入,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对于确认的基础设施建设收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在财务报表列报时,根据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在建工程归集的数据列报于合同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对应项目。运营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计入收入和成本。
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
③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或项目公司被移交的设施不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其他的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政府补助处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发行人主要PPP项目如下: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已中标在手PPP项目共72个(控股54个、参股18个),其中部分项目正在协商退出13个项目,后续计划对项目公司进行清算或股权转让。同期末,公司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48个,部分进入运营期的共4个。公司在手PPP项目合同总金额约698亿元,其中控股项目合同总投资金额约452亿元,已完成投资394亿元。公司PPP项目回报机制以政府付费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为主。发行人目前承接的PPP业务,行政审批齐全,程序合法合规,业务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均已与政府方签署了相关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项目的建设、运营等工作。
表5-21: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总投前十大PPP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 回报机制 与政府方签署协议名称 协议签署时间 总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剩余投资金额 剩余投资是否继续投资 项目状态
齐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 齐河县城市基础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项目合同 2016.02.03 364,388.60 304,932.79 59,455.81 是 整体运营期
山西省临汾市山西师范大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 《山西师范大学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一期工程PPP项目合同》 2018.05 273,450.52 273,450.52 0.00 否 整体运营期
泸州市二环路北段(千凤路段)PPP项目 政府付费 《泸州市二环路北段PPP合作协议》 2017.4 265,473.00 254,532.00 10,941.00 是 整体运营期
宜昌市港窑路夷陵区段道路工程PPP项目 政府付费 《宜昌市港窑路夷陵区段道路工程PPP项目合同》 2019.5 234,499.00 184,442.00 50,057.00 是 部分运营期
宁波市溪口雪窦山弥勒文化园PPP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 《宁波市溪口雪窦山弥勒文化园项目PPP合同》 2016.07.25 228,600.00 210,675.87 17,924.13 是 整体运营期
莆田市涵江区溪游、安仁、石庭圆圈、苍口改造等安置区暨苍林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迁建PPP项目 政府付费 《莆田市涵江区溪游、安仁、石庭圆圈、苍口改造等安置区暨苍林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迁建PPP项目合同》 2017.05.10 194,655.39 191,277.51 3,377.88 是 整体运营期
徐州潘安湖科教创新区起步区PPP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 《徐州潘安湖科教创新区起步区PPP项目项目合同》 2018.04.26 193,345.55 187,055.45 6,290.10 是 整体运营期
醴陵市渌江新城核心区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 可行性缺口补助 《醴陵市渌江新城核心区工程建设运营PPP项目合作协议》 2016.11 172,000.00 156,964.69 15,035.31 是 整体运营期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及中学教育综合体PPP项目 政府付费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及中学教育综合体PPP项目合同书》 2018.09 158,349.10 150,464.44 7,884.66 是 整体运营期
岑溪市交通工程PPP项目 政府付费 《岑溪市交通工程PPP项目合同》 2021.1 131,230.00 16,379.33 114,850.67 否 整体运营期
公司BOT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与业主方签订BOT合同,进行项目工程建设,建设过程中,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归集,在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工程建设完成后,公司形成运营收费权,运营期间,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对项目工程进行无形资产摊销,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无形资产摊销。
(3)业务模式和业务流程
公司在工业与民用工程领域的业务模式主要有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种。对于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根据项目特性,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公司将部分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此外,在基础设施、公用建筑、保障房建设等领域,公司与相关政府、业主开展合作,采用BOT、PPP、投资人+EPC等集投资、融资和项目建设于一体的运营模式。
公司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市场竞争,并负责中标项目的组织施工。子公司一般会成立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在公司各项经营管理规章的约束下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项目执行期间,公司会对项目的具体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业务流程主要包括招标文件评审、项目投标、中标、合同评审及签署、组建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保修维修等。主要业务环节的具体情况如下:
1)招标文件评审
公司在项目投标前需进行招标文件的评审和管理决策。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在取得招标信息后,研究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进行投标环境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业主的基本情况、项目前期准备情况、资金渠道、标价确定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人员物资安排计划、项目的施工技术难度、经济风险因素等,以准确估计工程成本和利润,权衡投标机会与风险,制订投标策略。
2)项目投标
如评估结果为积极,且公司符合投标项目的资格审查,则由公司或子公司的管理层以及熟悉业务、技术、商务、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投标小组,负责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小组会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详细研究,包括在实地考察后详细研究投标的技术条件、商业条件及制度规定。如有必要,投标小组也会邀请供应商及分包商就有关标的项目或活动提供报价信息,据此测算公司工程成本,确定投标价格,并在充分、综合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说明和附表等。
3)中标、合同评审及签署
项目中标后,公司或子公司通常会收到业主的书面中标通知书,随后与业主开始协商确定主要合同条款。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商务人员会同法律部门共同负责合同的谈判与签署。合同谈判开始前,公司重新研究招标和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评审时提出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再评估,对投标报价与竞争对手的报价差距进行分析和评价。
公司签订的大部分合同均以固定价格合同为主,并有事先确定的项目竣工时间表。此类合同通常要求公司报出项目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位价格,但合同一般也会约定在物价波动等因素引起原材料成本增加的情况下对合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条款。
4)组建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
公司与业主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后,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规模、项目工期、项目技术难度等因素,决定组建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在公司管理框架的约束和指导下,全面负责项目履约过程中成本、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事项的策划、实施、管理与综合协调,并对项目运营绩效负责。在此过程当中,公司对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公司的具体运营进行监督控制和服务支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5)项目实施
项目施工是承包合同项下公司的主给付义务。通常,在正式施工之前由公司撰写一份详细的施工方案与作业指导,由公司与业主共同确认后遵照实施。
在大部分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设计图纸、履行方式、原材料、场地条件、工期等方面会随着项目施工的进行而随时发生变动,公司与业主亦会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对原合同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采取成本控制措施,即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加强财务与核算管理,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6)竣工验收
当工程达到竣工条件时,公司向监理单位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审核报告的各项内容。监理单位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将提请业主组织工程验收,由业主或授权监理单位签署工程移交证书并颁发给公司,完成竣工验收。
7)回访、保修及维修
项目竣工并且经业主验收、颁发工程移交证书之后,公司通过回访等形式持续关注业主使用情况,并及时履行公司应承担的保修义务,为业主提供全方位的售后服务。
(4)采购模式
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采购对象主要是各类施工设备、物资,根据建造工程合同约定的不同,公司一般采取业主采购、承包商自主采购两种模式,其中承包商自主采购为主要模式,具体采购模式情况如下:
1)业主采购模式
业主采购,指承包商编制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清单提交业主,业主确认后自主进行招标采购。业主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业主采用有偿调拨的方式供应给承包商,然后在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货款。对于业主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一般由公司履行现场仓储的义务。按照行业惯例,公司可以根据物资的价值,收取一定比例的物资管理费用,以补偿相应的成本。
2)承包商自主采购模式
承包商自主采购,指承包商负责主要工程原料的采购,采购成本构成工程单位造价的一部分,业主不另行支付原材料采购款项。
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的采购活动的实施主体是各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公司,采购方式主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流程一般为: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内部审批、制定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约、履约、验收、付款。采购实施过程当中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适当增减相关环节。
发行人民用工程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主要采用业主采购方式,多以招标形式进行,因此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很分散。发行人民用工程施工项目分布区域亦较为分散,包括浙江、重庆、上海等省市以及亚洲地区,主要包括新加坡和巴基斯坦。公司民用工程未来发展的重点将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发达区域市场,因此未来该地区工程项目占比将逐步提高。
(5)营销模式
公司已经建立了以公司总部协调牵头、子公司为执行主体的纵向市场营销体系,以及总承包管理和专业化公司相互配合的横向营销体系。对于大多数项目,主要由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作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负责相关市场的开发工作,公司主要起协调、服务的作用;对于部分大型、特大型项目,由公司负责相关市场开发活动,公司各子公司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协助完成相关工作。
业主情况:发行人民用工程的业主较为分散,在工业建筑方面,业主主要包括石化、机械、纺织、汽车、化工、交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方面,业主主要包括政府及基础设施建设平台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业主主要包括国有及民营房地产公司。
(6)关键技术工艺
发行人民用工程施工实力雄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已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格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级别设计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资质。发行人施工的多项工程曾获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能够承接大型石化、机械、纺织、汽车、化工、交通等方面工程。
发行人主要BOT项目情况如下:
①武汉市全智能型立体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2.18亿元,已投资0.70亿元,为开发武汉市全智能型立体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以项目为契机,进入城市地下空间投资、运营领域,通过城市停车场的细分领域深耕,联动城市更新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区域为湖北省武汉市中心城区江岸区、青山区、汉阳区、武昌区,项目选址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核心地段的医院学校、老旧小区周边。项目初选地址位于江岸区,共14处初选址,约10000个停车位。项目当前尚未完工。项目当前有4个子项,1个子项于2025年年初取得竣工备案证,3个子项正在建设中。本项目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②蒙古巴格诺尔电站项目位于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巴格诺尔区,规模为两台单机容量350MW的超临界燃煤坑口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权25年,项目概算动态投资总金额约为9.9亿美元(约67亿人民币)。项目第一台机组建设期为42个月,第一台商业运行后第三年开始建设第二台机组,第二台机组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现场主体工程尚未正式启动。
3、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工程材料贸易等与公司主营业务建筑安装的关联性较强的业务。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实现60.47亿元、90.97亿元、112.17亿元和53.4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7%、8.41%、9.95%和9.99%。
表5-22: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板块业务情况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53.41 112.17 90.97 60.47
其他业务成本 44.80 92.74 73.20 47.93
其他业务毛利率 16.12 17.32 19.53 20.74
(四)公司的主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
1、主要销售客户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表5-23: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度 单位101 2,989,366.86 30.15 是
单位104 331,253.19 3.34 否
单位105 200,446.39 2.02 否
单位108 175,346.03 1.77 否
单位66 110,231.35 1.11 否
合计 3,806,643.82 38.40 -
2023年度 单位101 3,518,594.31 32.15 是
单位106 740,826.01 6.79 否
单位107 297,571.24 2.72 否
单位66 160,143.01 1.46 否
单位108 132,926.27 1.22 否
合计 4,850,060.84 44.34 -
2024年度 单位101 3,770,601.54 33.21 是
单位106 1,176,801.31 10.36 否
单位107 540,352.28 4.76 否
单位114 78,017.12 0.69 否
单位66 73,346.45 0.65 否
合计 5,639,118.70 49.67 -
2024年度,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5,639,118.70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49.67%。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除中核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持有上述主要客户的任何权益。
2、主要供应商
公司主要从事核电工程以及工业与民用工程的建设,业务执行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以及劳务服务。公司使用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和木材及其他工艺材料和消耗性材料等。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材和混凝土。公司混凝土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与混凝土价格指数变动趋势基本相同,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部分合同条款包含价格调整条款,通过与业主的谈判使公司可以部分收回由于原材料成本上涨造成的额外成本。此外,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可以通过采取优化设计方案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成本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原材料及服务供应商较为分散,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以及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表5-24: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当期营业成本金额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2022年度 单位72 123,512.54 1.39 是
单位76 78,625.86 0.88 否
单位101 77,772.76 0.87 是
单位113 71,677.92 0.80 否
单位112 114,068.54 1.28 是
合计 465,657.62 5.22 -
2023年度 单位101 123,164.23 1.27 是
单位112 116,245.02 1.20 是
单位79 106,033.53 1.09 是
单位113 98,911.19 1.02 否
单位76 60,152.80 0.62 否
合计 504,506.77 5.20 -
2024年度 单位101 152,112.99 1.52 是
单位112 170,125.49 1.70 是
单位79 124,607.27 1.24 是
单位76 76,744.69 0.77 否
单位83 58,046.80 0.58 否
合计 581,637.25 5.80 -
2024年度,发行人向前五名原材料及服务供应商采购额合计581,637.25万元(含发行人对控股股东中核集团及相关单位的采购),占年度营业成本总额的5.80%。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的比例超过原材料采购总额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五)安全生产
1、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始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及《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系列活动,形成了相对完整、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及子公司、项目部均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实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各项目部组织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的项目安全管理方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对施工现场安全实施动态监督管理,使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逐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制定分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覆盖了公司全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以年度为周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主要负责人经济收入与安全生产工作挂钩。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公司或者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公司及子公司按计划组织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形成整改报告,实施闭环管理,并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奖罚的重要依据。
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及地方相应规定每月进行检查,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操作环境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将检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形成记录。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公司组织开展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各级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工人入场进行三级教育,对换岗、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了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防护技能。
(六)环境保护
为弘扬科学的发展观、环境观和文化观,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公司重点突出“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等四个方面措施。
1、健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之初,根据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原有组织机构的框架下设置了环境主管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以组织开展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通过组织定期和专项环境保护检查以及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子公司和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子公司也做了相应调整完善,完善了环境保护工作资源配置。
2、健全完善环境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子公司及项目部立足于生产实际,并按现有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3、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策划及实施
项目通过确定影响环境污染的重点工序、运行过程控制、检测检验等步骤,严格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粉尘、烟尘等污染控制在标准规定的要求范围内,采取措施优化工艺,配备环保控制设施和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生产和生活污水管理,确保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环境保护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并于2012年度顺利通过了上市环保核查。
(七)质量管理
公司秉承“质量第一,顾客满意,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质量创造价值质量成就品牌”的质量理念、“诚实守信求真务实”的质量道德观和“照章办事不出错,勇于创新求突破”的质量行为准则,构成了中国核建特色的质量文化,也是“中国核建”品牌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加强各级质量监管机构建设,明确监管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了公司、子公司和项目部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公司和主要下属建安单位均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配置了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质量风险防范机制。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策划、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审核,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和持续改进。公司组建了质量专家库,协助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和监督活动。
公司所承建的核电工程以及其他各类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区等现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全部符合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要求。
2、质量体系建设
公司积极推进50人以上科研生产实体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应建尽建,导入与科研生产实际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体系应建尽建率100%。子公司按照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以及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建立了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外部机构审核,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加强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
公司和子公司各级质量监管加强分包管理,强化供方准入与考核,并加强工程分包队伍的选择、评价和再评价过程的监督。监督落实工程分包合同中分包方的质量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分包人员的质量宣传和培训,提供各项质量技术支持,严把分包项目或活动关键质量计划审核和关键施工活动审核关,并通过制定包含分包工程质量奖惩等机制,确保分包工程施工质量。
4、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严格过程管控
公司对主要下属建安单位及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制定年度质量工作要点,定期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价。子公司及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质量管理要求,制定了各级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各种质量监督和检查活动。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中,全面实行“三个认真”(事前认真计划,事中认真执行,事后认真检查)、“四个凡事”(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凡事有据可查)以及“三检制”、“质量样板制”等切实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各检验批、分部和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一次交验合格。
5、质量管理成效
公司和子公司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质量和服务质量,致力于建设用户满意企业、建设用户满意工程和精品工程,组织制定了各类创优计划和创优目标,在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和质量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成果,树立和支撑了“中国核建”品牌形象。
近年来,公司和子公司未发生较大(含)以上质量事故/事件。
九、在建工程及拟建工程
(1)在建工程
公司积极推广抓实升级高质量精细化工程项目管理标杆模式,沿着标准化、制度化两条路径,扎实推进项目管理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精细化转变。公司在全部在建核电机组推广“六大控制七个零”精细化管理标杆模式,在多堆型建设、群堆管理、建安一体化、建造技术创新等方面,持续推进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升级提升核电项目管理水平;在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则选取典型项目进行推进落实,打造高质量精品工程。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单位:元):
表5-25:在建工程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6月末 2024年末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承建蒙古国巴格诺尔燃煤电站项目自建设施 204,100,860.71 204,100,860.71 203,625,776.28 203,625,776.28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办公生活配套项目 176,050,359.78 176,050,359.78 74,517,855.44 74,517,855.44
中核国宏青山智慧停车项目 131,222,780.36 131,222,780.36 55,374,500.00 55,374,500.00
中核二四天津研发中心 83,482,276.75 83,482,276.75 35,227,682.26 35,227,682.26
甘肃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蓝宝石长晶与加工项目 67,054,316.21 67,054,316.21 66,786,912.21 66,786,912.21
湖州新青年中心项目(一期) 55,374,500.00 55,374,500.00 53,169,047.77 53,169,047.77
中核二四烟台核设备制造中心扩建项目 36,435,450.13 36,435,450.13 33,800,067.59 33,800,067.59
淮安(涟水)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34,336,816.00 34,336,816.00 553,495,573.17 553,495,573.17
建设项目二 32,919,086.74 32,919,086.74 32,028,379.05 32,028,379.05
徐圩核电承包商营地项目 23,672,088.85 23,672,088.85 0.00 0.00
烟台项目一期办公生活配套项目 23,422,170.02 23,422,170.02 17,120,041.28 17,120,041.28
鄂尔多斯华清项目 28,294,545.21 6,803,829.45 21,490,715.76 28,294,545.21 6,803,829.45 21,490,715.76
纳米比亚罗辛铀矿采矿一体化服务项目采矿设备 34,616,328.66 34,616,328.66
合计 896,365,250.76 6,803,829.45 889,561,421.31 1,188,056,708.92 6,803,829.45 1,181,252,879.47
截止2025年6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投资情况如下:
表5-26: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金额 已投金额
1 承建蒙古国巴格诺尔燃煤电站项目自建设施 653,628.50 20,733.69
2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办公生活配套项目 32,356.79 17,605.03
3 中核国宏青山智慧停车项目 5,537.45 5,583.09
4 中核二四天津研发中心 21,401.00 6,455.00
5 甘肃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蓝宝石长晶与加工项目 22,688.80 7,675.06
6 湖州新青年中心项目(一期) 160,000.00 6,000.00
7 中核二四烟台核设备制造中心扩建项目 4,049.00 3,643.00
8 淮安(涟水)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75,000.00 59,863.57
9 建设项目二 4,040.00 3,292.00
10 徐圩核电承包商营地项目 27,037.00 6,833.10
11 烟台项目一期办公生活配套项目 6,010.00 2,342.00
12 鄂尔多斯华清项目 78,000.00 2,838.53
合计 1,089,748.54 142,864.07
发行人业务开展符合国发〔2010〕19号文、符合国发〔2014〕43号、〔2015〕37号、国办发〔2015〕40号、财综〔2016〕11号、财预〔2017〕81号等国家法律法规与有关政策的规定。发行人保障性安居工程业务合法合规。发行人承诺上述项目均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申请人主要在建工程介绍如下:
(1)承建蒙古国巴格诺尔燃煤电站项目自建设施。
蒙古巴格诺尔电站项目位于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巴格诺尔区,规模为两台单机容量350MW的超临界燃煤坑口电站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采用BOT模式实施(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权25年,项目概算动态投资总金额约为9.9亿美元(约67亿人民币)。项目第一台机组建设期为42个月,第一台商业运行后第三年开始建设第二台机组,第二台机组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现场主体工程尚未正式启动。
(2)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办公生活配套项目。
合同金额11279.4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37224.29㎡,主要包含宿舍楼、食堂(含配电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项目于2024年6月5日开工,于2025年4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
(3)中核二四天津研发中心。
项目为中核二四公司研发中心办公楼,建筑面积35180.86㎡,当前建设进度31%,预计2026年9月完工,自有资本金及资本金已到位。
(4)淮安(涟水)临港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
项目规划占地254亩,总规划建筑面积约20万平米,总投资约7.5亿元,已投5.99亿元,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完毕。项目资本金1.5亿元已出资到位。
(5)徐圩核电承包商营地项目。
建设内容为宿舍、食堂、配电房以及室外工程等设施,满足徐圩核能项目承包商使用需求。本项目未成立项目公司,全部由自有资金实施,预计总投资27037万元。项目当前在建设中,预计2026年完工。
(2)拟建工程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暂无拟建项目。
十、发行人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在十四五期间,以“核筑强国、建设未来”为宗旨,全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核电建造竞争优势,积极开拓工业与民用建筑市场,培育相关多元产业发展新动能,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为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核电工程服务商、具有建筑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的国际知名工程服务商打下坚实基础。公司结合发展需要制定了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
1.通过内部资源整合、外部兼并重组推动公司工程建设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促进产业协同、互补发展,弥补公司短板,完善工程建设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工业与民用工程领域向工程总承包转型。
2.巩固核电工程建设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地位,具备成熟的四代核电施工总承包能力;在房建、能源、基础设施、化工等4-5个细分民用工程领域具备总承包能力;以综合性工程总承包为主业的子公司具备施工综合资质能力;持续深化市场开发和商业模式创新,优化业务结构,提高高、大、精、尖、特工程比例;突破核工程若干重大瓶颈技术问题,民用与工业工程领域独创技术大量涌现;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资产收益率达到同行(主要指国内建筑央企)先进水平,收入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等主要经营指标和管理绩效指标达到同行平均水平。
(二)发行人业务发展计划
1、核电工程业务发展计划
发行人将抓住我国核电发展机遇期,进一步提升公司核电建造的技术水平,保持国内市场领导地位;同时,努力拓展国际核电建造市场。具体计划包括:
(1)围绕精细化策略,对核电工程实施“三计划两工程”,即一体化及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多合同模式能力提升计划、核电信息化提升计划、核电定额制定工程、核电项目成本领先工程,深度提升核电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提高在国内外核电建设领域的竞争力;
(2)强化核安全文化理念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统筹策划核电建造标准化,形成系统的技术标准、操作标准,完成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标准参考版本,建立知识共享和经验反馈机制,改善质量管理水平,提高流程效率;
(3)拓展国际核电建造市场,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采取循序渐进的市场进入方式,实现国际化经营的战略目标;
(4)提升核电检维修业务规模,巩固市场领先地位。
2、工业与民用工程业务发展计划
巩固公司在基础设施、能源环保、电力、石化等传统大型工业与民用工程市场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并利用公司在核电工程树立的品牌积极拓展新的市场。具体发展计划如下:
(1)细分市场,专业化经营。对公司具有传统优势的石化、液化天然气、大型吊装等建设领域进行深度拓展,强化“中国核建”的品牌效应,将公司在核电建设领域的技术、管理优势运用于工业与民用市场,打造建筑专业化队伍,提高市场竞争力,提升细分市场占有率;
(2)转换业务模式,提升盈利空间。整合公司的设计咨询、采购管理、土建、安装、调试检修等资源,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施工承包、施工总承包模式向技术含量更高、利润率更高的工程总承包的方向发展;充分运用公司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拓展技术复杂、盈利水平和回报率高的大型工业建设项目。
(3)转变商业模式,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以投融资业务带动工程承包产业的升级,稳健运用市场最新的ABO+EPC、PPP+EPC、投资人+EPC、EPC+X、定向安置房、一二级联动开发等新商业模式,同时在项目打包、投融资组合、内外部合作、盈利模式等各方面积极推进再创新,运作基础设施、公用建筑及保障房建设项目,充分发挥公司在设计管理、工程承包、融资领域的品牌优势,提高竞争的水平和层次,创造稳定的现金流和较高的收益。
3、国际化经营计划
(1)逐步建立完善公司的国际工程管理体系,加强国际业务的协调管理、资源统筹,加强国际工程项目实施的管控。
(2)充分发挥公司在核电建造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深化国内和国际著名核电公司的合作,通过做好ICTC的组织和培训管理,不断扩大公司在国际核电工程业界的影响力。
(3)积极开拓国际核电与非核工程市场。积极跟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关注中国周边、拉美、非洲等地区。适当关注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机会。
(三)发行人业务发展计划
1、注重管理提升
围绕“强化基础管理、完善内控体系、推动机制创新、提高质量效益、促进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主题,推进管理专项计划实施,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打造一流企业。
2、创新融资方式
加强资金统筹,积极拓展融资模式,通过发行债券、资本金注入、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形成以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相互补充,中、长、短期融资相互结合,公司和成员单位相互支撑的新融资体系,为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延伸提供有力支撑。
3、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培训创新,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储备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各类高端人才,缓解人才短缺,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人才保障。
4、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与自主知识产权,以科技创新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创新体制,健全研发体系。
5、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按照内控的标准、原则和方法,对现有管理体系进行再梳理,加强对关键业务、重点环节的把握,进一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合理控制,努力实现风险控制与效益、效率的最佳平衡。将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实践有机融入内控制度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保障公司快速发展。
6、丰富核安全文化内涵
进一步丰富核安全文化的内涵,发挥企业文化对成员单位的统领作用,形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文化营销战略,提升公司的国内、国际社会影响力。
十一、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宏观环境分析
国内外环境依然错综复杂,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在美国关税战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多种因素叠加对经济增长带来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增长5.0%左右。面对新的下行压力,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预计未来国家将加强新型基建投资力度,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一系列经济刺激举措有望带来需求提升,对顺周期产业形成利好。
2、行业环境分析
2025年起,全国101个城市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要求医院、学校等政府项目全部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并鼓励申报绿色建筑标识。住建部明确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上海等地推动建筑企业整合升级,鼓励组建全产业链建设集团,并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清理资质闲置企业浙江省统一信用评价体系,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与招投标,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至4.4万亿元,重点投向基建、城市更新等领域,同时“平急两用”设施等政策性项目成为新增长点。2022-2024年建筑行业年均研发投入超2000亿元,中国建筑以470亿元居首,重点投向基建与低碳技术。
3、行业发展机遇
核能国际合作前景可期。全球多个国家重启核电,美国等老牌核电大国重新重视核电,并提出三倍核能计划,31国加入三倍核能宣言,国际核电市场迎来更多发展机遇。中核集团基于“华龙一号”的技术方案,展示了在核反应堆设计、制造和项目交付方面的卓越能力,并向全球核能行业推介“玲龙一号”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及高温气冷堆技术,提供中国能源解决方案。
对外承包工程稳步向好。2024年,正值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政策持续推动和国际合作深化的背景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呈现出稳健的发展态势。全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65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新签合同额达到26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未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以及全球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释放,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
1、建筑行业概况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_2017),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二十大门类之一,包括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四大行业,涉及房屋、铁路、隧道、桥梁、水利、港口、海洋、工矿及电气安装、管道设备安装、装饰与装修等。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要求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202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到“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
建筑业涵盖与建筑生产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建筑物(包括建筑材料与成品及半成品)的生产、施工、安装、建成环境运营、维护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和中介服务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行业与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其市场规模主要取决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吸纳就业、保障民生的重要领域。国内市场方面,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稳固。2024年,全国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326,501.11亿元,同比增长3.85%。按照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公布的数据,初步核算,202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349,08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2024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9,949亿元,比上年增长3.8%(按不变价格计算)。海外市场方面,202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659.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1%,新签合同额267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1%。
2、行业市场空间
在国内市场空间方面,2024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达32.65万亿元,同比增长4.4%,但增速较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显示行业进入结构调整期。2025年上半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78%,增速低于整体经济增速,但仍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细分领域中,基础设施业务增长显著,而传统房屋建筑业务增速放缓。住宅地产需求疲软,2024年产值同比下降0.4%,但商业建筑和城市更新(如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新增长点。铁路、公路等传统基建趋于饱和,转向智慧城市、新能源设施等新基建领域。装配式建筑目标占比30%,BIM技术、光伏一体化等推动行业智能化与绿色化转型。2023年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6.8%,贡献率8.8%,吸纳就业超5000万人,并带动50余个关联产业发展。但行业比重逐年降低,需通过技术升级提升竞争力。
国际市场空间方面,2025年全球建筑业预计增长2.7%,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印度)贡献最大,占全球市场39.7%。中东、非洲因“一带一路”倡议成为重点市场,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承建了大量标志性工程。中国建筑等企业在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建8900余项工程,涵盖房建、交通、能源等领域,稳居ENR全球250强国际承包商前列。全球经济放缓导致需求萎缩,但“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和绿色技术输出成为新突破口。人工智能、虚拟设计与施工(VDC)和可持续材料是未来发展方向。东南亚、非洲营商环境优,中东欧市场潜力大,但需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和地缘政治风险。
国内市场虽增速放缓,但通过智能建造、绿色转型和细分领域优化(如城市更新)仍具韧性;国际市场依托“一带一路”和技术输出持续扩张,但需应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未来,行业将更依赖技术创新(如BIM、AI)和全球化布局实现增长。
3、细分行业概况
按照公司业务板块划分,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1)核电工程建设
我国核电装机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预测,核电建设有望按照每年6-8台机组稳步推进,2021-2024年实际分别核准5、10、10、11台核电机组;2025年已核准10台新机组。截至2024年底,我国在运、在建和核准待建核电机组共有102台,总装机容量1.13亿千瓦,连续第2年位居全球首位。在“双碳”目标下,预计到2035年核电总装机容量将达1.5亿千瓦。
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核电建设。国家能源局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将达到6500万千瓦左右,并将加快核准开工一批条件成熟的沿海核电项目。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多地部署核电发展重点任务,积极安全有序推动核电建设。
(2)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
核能多元化综合利用前景广阔。核能具有持续性强、供能形式多样的特点,除传统发电外,还可用于区域供暖、工业供热(冷)、海水淡化、核能制氢、同位素生产等领域,并在太空航行、深海探测、海岛供能等特定场景具有特殊优势。我国高度重视推动核能综合利用,在《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北方城镇加快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核电余热供暖。《“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再次提出,推动核能在清洁供暖、工业供热、海水淡化等领域的综合利用。
新能源引领能源转型和经济增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新能源发电装机新增4.3亿千瓦,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新增装机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82.6%。预计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未来,新能源产业将在能源和交通等领域发挥更为关键的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方向加速转型。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当前,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人均及单位面积资本存量和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等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城市群互联互通;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通过道路升级、燃气管网延伸等,弥补县城基础设施短板。
(三)建筑行业的竞争格局
1、行业竞争概况
建筑行业是改革开放后市场化较早的行业,进入壁垒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建筑企业数量众多。我国建筑业的企业规模呈“金字塔”状,即存在极少量大型企业、少量大中型企业和众多小微型企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市场已进入完全竞争状态。目前中国建筑业市场的竞争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1)建筑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整体产能结构不平衡。建筑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同时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普通住宅和小型项目建设市场供给能力超过了需求,竞争非常激烈;大中型项目、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则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利润水平相对较高;
(2)大型建筑企业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从总体上来看,具备技术、管理、装备优势和拥有特级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发达地区建筑强省的大中型建筑企业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主要承揽地区性大中型工程。其他大量的中小企业则主要承担劳务分包、部分专业分包业务及小型工程;
(3)工程建设专业化分工不足,竞争同质化明显。建筑市场同质化竞争严重,经营领域过度集中于相同的综合承包目标市场。与此同时,专业化企业比例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与建筑市场多层次专业化分工承包生产的需求不相适应。
从各业务领域的竞争情况来看,普通房屋建筑工程市场集中度最低,竞争程度最为激烈;公共建筑及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市场,整体集中度适中,存在一定的区域性垄断;矿山建筑工程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存在部门垄断;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工程、大坝、电厂和港口工程的市场集中度较高,存在部门和寡头垄断;建筑安装工程与装饰装修工程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竞争较为激烈。
2、行业进入壁垒
(1)资金实力限制
建筑工程施工需要大量的大型设备和周转材料,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业主或总包单位非常看重投标单位的资金实力和垫资能力,资金实力较差的企业难以取得较大规模的业务订单。因此,企业要完成多项施工工程,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
(2)业务资质限制
国家对建筑业企业实行比较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认定制度。政府根据各企业的经营业绩、资金、技术、人员、装备、生产安全等状况,核准其资质等级,核定其承揽业务的范围,并实行按年受审动态考核。从业资质对于市场准入会形成一定的壁垒。
(3)施工业绩、业务经验和品牌知名度限制
工程施工的业绩、经验和相应的品牌、知名度是客户选择合作对象的重要参考因素。在项目招标中,客户一般会选择施工经验丰富、知名度和口碑较好的公司来施工,以保证质量和工期。因此,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不具备品牌效应的企业将难以立足。
十二、发行人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一)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1、建筑行业
建筑行业的市场规模庞大,企业数量众多,但行业内中小规模企业较多,具备建筑施工工程综合服务能力的公司数量较少。公司目前部分竞争对手情况如下(信息来自各公司网站):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房地产及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服务。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建”)业务涵盖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咨询、房地产、投资、装备制造、物资物流、金融及其他新兴产业,经营范围遍及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铁建已经从以施工承包为主发展成为具有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维护和投融资完整的行业产业链,具备了为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
(3)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业务覆盖建筑工程、环境治理、工艺工程技术开发、勘察、设计及服务,通过持续创新和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多个工程领域的全过程服务和产业运营、资本运营,业务范围遍及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
2、核电工程行业
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核电站常规岛及电站辅助设施建造领域,参与竞争的企业较多,除公司外主要还有中国建筑下属的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能建下属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电建下属的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国内企业,上述企业与公司占有核电站常规岛工程建造的主要市场份额。
行业内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1)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隶属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等资质,是集投资、建造、运营一体化发展的国有大型总承包工程服务商。
(2)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现隶属于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是国内核电站、常规电站、燃机、风电等新能源电站工程主要承建商,工程业务遍布亚洲、非洲、欧洲、北美洲等区域国家。
(3)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一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二级资质和国际经济合作经营等资质,从事火电、核电、房建、环保、市政、化工、道路、园区、水利、送变电、维护检修、洁净能源、钢结构制造等十多类不同业务。
(4)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电建集团的全资A级子公司,拥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资质、钢结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业务范围涵盖了电站、输配电、消防、环保、市政工程、房地产、钢结构制作等多个领域。
(二)核电工程建设行业竞争格局
1、核电工程建设领域优势明显,行业领先地位牢固
(1)公司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占据领先地位
公司是我国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历史最久、规模最大、专业一体化程度最高的企业,在国内核电工程市场长期占据领先地位。公司是全球唯一一家连续40余年不间断从事核电建造的领先企业,形成了能够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凭借核电工程建造行业较高的技术壁垒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相对于常规建造业,核电工程涉及的技术环节较多,专业化分工程度较深,各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难度较大。同时,核电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IAEA标准和HAF法规的要求,对施工企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水平要求很高,因此,行业进入的技术壁垒相对较高。核电工程承包商难以通过自行投资建设核电站来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只能在为业主进行核电站建设中积累技术经验、提高施工能力。若已有的竞争者拥有良好的业绩,在安全高于一切、工程造价极高的核电工程建造领域,业主一般不会将项目交由新进入者,否则将承担极大的风险。
通过40余年的核电站建造实践,以及与法国阿海珐公司、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加拿大AECL公司等国际知名企业的长期合作,公司全面掌握了百万千瓦级大型商用核电站建造技术,拥有百万千瓦级大型商用核电站的自主化建造能力,具备AP1000、EPR、华龙一号等新一代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的建造能力。
2、业务协同效应显著,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领域增长迅速
公司依托在核电工程建设领域积累的经验和实力,凭借以核心技术为支撑的竞争力,积极发挥综合施工能力强的优势,大力向工业与民用工程市场发展,重点拓展技术要求较高的石油化工、液化天然气工程(LNG)、机电安装工程、大件吊装工程、风电工程等行业领域,完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工程项目。
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度,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分别实现收入752.27亿元、751.23亿元和693.19亿元。随着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的进一步提高,工业与民用工程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贡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核电工程和工业与民用工程已形成互相促进、全面发展的良好发展格局。
3、核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管理模式成熟、高效
公司充分认识到核电站的建设质量和可靠性对核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核安全文化理念,核安全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构建安全文化,严把安全关和质量关,让每一位员工都承担起保证安全的义务,向客户提供安全、优质、环保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在长期的核电工程建造过程中,通过制度、程序的严格执行,已将核安全文化转变为一种行动自觉,是公司有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特质。公司通过核电建造质保体系的持续改进,形成了精细分工、分层授权、集中管控的组织管理架构和具有自身特点的核安全施工保障和监督制度,将“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以及“一次将正确的事情做正确”的核安全文化理念融入到核电建造的组织管理和员工日常行为之中,有效保证了工程建设相关的安全和质量活动都处于受控状态。
4、专业技术积淀深厚,科研体系科学完善
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工程实践,公司积累并掌握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核电工程建造成套技术,包括核岛反应堆厂房施工、预应力系统施工、核岛反应堆系统(包括反应堆压力容器、主冷却积泵、蒸汽发生器、主回路管道、控制板驱动机构等)建设、特种焊接、机电设备制造安装、基础处理等,以及相关的材料设备制造技术,在国际国内核电建造工程市场拥有良好的业绩和稳固的技术优势。领先的核心技术为公司赢得并执行大型、复杂和尖端项目提供了强大支撑。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面掌握了各系列多型号的核反应堆建造的关键技术,具备AP1000、EPR、华龙一号等新一代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的建设能力,公司承担的两项高温气冷堆核电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顺利通过国家能源局验收。同时在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领域,公司也屡获佳绩。中核二三荣获国际QC质量管理小组最高奖;中核华兴、中核二三承建的阳江核电3、4号机组荣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5、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技术人才队伍力量雄厚
(1)公司管理团队经验丰富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由拥有大型核电工程施工及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领域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平均业内从业经验超过20年。公司的管理团队具备本行业丰富的管理知识、技能和营运经验,拥有领先行业的管理理念和市场经营能力,将充分把握市场机遇,适时制定有利的经营战略,超前评估并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和生产措施,以增加公司整体利润,创造更高的股东价值。
(2)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合理
公司拥有一支规模庞大、实践经验丰富、技术能力高超、创新能力一流的高素质的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和数量众多的专业技术工人队伍,公司多名员工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百千万人才”、“国防科技工业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核工业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成熟的产业队伍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了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升培训的软硬件设施。2011年10月,公司建立了全球唯一一家核电建设国际培训机构——ICTC,用于培养核电建设高级管理人才。ICTC的建立为完善公司的人才结构,提升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十三、其他经营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公司所属项目未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经营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章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3BJAA10B04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4BJAA10B010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5BJAA10B04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章节中所涉及发行人2022-2024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发行人2025年1-6月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人阅读下面财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审计报告全文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相关事项发行人已做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文中,财务数据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公司财务报表是发行人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和2006年10月30日颁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以下简称“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并基于其他相关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一)2022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处理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对在首次施行上述处理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解释第15号,公司自解释第15号发布起实施“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发布前财务报表未按规定列报的,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4)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解释第16号发布起实施“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规定处理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规定处理的,进行追溯调整。
(5)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解释第16号,公司自解释第16号发布起实施“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上述交易,按规定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上述交易,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2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2年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2022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二)2023年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发行人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对报表影响如下:
表6-1:2022年会计政策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98,110,158.70 124,964,338.44 1,923,074,497.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9,331,037.77 101,218,729.68 200,549,767.45
未分配利润 8,822,362,374.12 22,015,167.24 8,844,377,541.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5,097,211,201.81 22,015,167.24 25,119,226,369.05
少数股东权益 9,989,377,938.48 1,730,441.52 9,991,108,380.00
受影响的项目 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所得税费用 522,558,844.88 -22,794,011.82 499,764,833.06
净利润 2,454,605,918.96 22,794,011.82 2,477,399,930.78
少数股东损益 700,038,649.18 115,016.10 700,153,665.28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023年无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2023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三)2024年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公司自该解释印发之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2024年无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3、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2024年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四)审计机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申请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一)2022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2022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2:2022年度新增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原因
1 中核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 西咸新区和建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中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2年度,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6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3:2022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增资后丧失控制权
2 上海合建工贸有限公司 注销
3 宝运中核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4 兴业华航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注销
5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增资后丧失控制权
6 中核天成基金管理(常州)有限公司 注销
(二)2023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2023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4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4:2023年度新增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原因
1 淮安涟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 中核二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中核(乌兹别克斯坦)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 廉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3年,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5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5:2023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贵州中核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
2 贵州都匀中核清水江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
3 武汉名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销
4 上海和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
5 腾冲中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销
(三)2024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2024年度,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11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6:2024年度新增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原因
1 常州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 湖州吴兴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3 永昌县聚华燃气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4 和建国际阿尔及利亚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5 CNECC阿曼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6 上海中合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7 中核二二(宜昌)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8 辽宁核兴大数据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9 华兴莫桑比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0 湛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11 中核二二(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4年度,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7:2024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本期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中核港航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2 南京中核安信基础建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销
3 南京和建工程建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销
(四)2024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
2024年度,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6-8: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18,386.13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宜昌市 建筑施工 78.8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北中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宜昌中核望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6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92.59 投资设立
监利核建文体中心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728.08 湖北省荆州市 湖北省荆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巴中核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四川省巴中市 四川省巴中市 投资建设运营 88.33 投资设立
宜昌夷陵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15,279.4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绥阳合盛水生态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14,479.00 贵州省遵义市 贵州省遵义市 投资建设运营 51.00 投资设立
三都中核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5,756.19 贵州省贵阳市 贵州省贵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56.14 投资设立
临汾核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1,194.03 山西省临汾市 山西省临汾市 投资建设运营 85.00 投资设立
欣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万卢比 巴基斯坦卡拉奇 巴基斯坦卡拉奇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禾元投资有限公司 8,392.08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巴格诺尔控股有限公司 8,392.08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巴格诺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61.46 蒙古国 蒙古国 火力发电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工程(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马来西亚万饶 马来西亚万饶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泰国)建设有限公司 141.49 泰国曼谷 泰国曼谷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建二二城市发展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7,891.79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管理 99.95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64,336.92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安装 65.8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广东中核惠原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 广东省惠州市 广东省惠州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5,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工程设计活动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市核建恒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58.31 北京市 北京市 检测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深圳中核二三南方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26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房屋租赁 100.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香港)有限公司 1万港币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其他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三工程中东有限公司 13万美元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工程建设纳米比亚有限公司 1纳币 纳米比亚 纳米比亚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河南中禾恒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 河南省漯河市 河南省漯河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恒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2,000.00 四川省宜宾市 四川省宜宾市 投资建设运营 98.64 投资设立
中和工程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40万马币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其他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恒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7,96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顺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29,16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惠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3,20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融城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2,333.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1.43 投资设立
山东中禾恒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 济南市商河县 济南市商河县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四川中禾恒荣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四川省广安市 四川省广安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四川中禾恒安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齐通建设(涟水)有限公司 14,960.00 淮安市涟水县 淮安市涟水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山东中禾恒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600.00 山东省济南市 山东省济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成都市 建筑施工 55.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吕梁市中梁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山西省吕梁市 山西省吕梁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 86,618.68 河北省廊坊市 四川省绵阳市 建筑施工 72.79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中核艾瑞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900.00 四川省绵阳市 四川省绵阳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河北中核二四劳务有限公司 2,000.00 河北省廊坊市 河北省廊坊市 建筑施工 50.00 投资设立
衡阳中核二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湖南省衡阳市 湖南省衡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四乌海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投资建设运营 95.00 投资设立
岐山中核二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996.20 陕西省宝鸡市 陕西省宝鸡市 投资建设运营 8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71,787.51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安装 69.6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上海纵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云南中核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省昆明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昌乐中核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000.00 山东省潍坊市 山东省潍坊市 投资建设运营 95.00 投资设立
永州中核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 湖南省永州市 湖南省永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5.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323,412.1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建筑安装 73.7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江苏中核华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中核华兴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3,015.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核电设备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中核华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5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物业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中核华兴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8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质检服务技术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兴(澳门)建设有限公司 30万澳门币元 澳门 澳门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华兴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0万新加坡元 新加坡 新加坡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55.00 投资设立
南京中核苏信基础建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2,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中核齐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7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中核宁信基础建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齐河创信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96,00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87.40 取得控制权
庆云县惠信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2,50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8.80 取得控制权
中核华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建设施工 99.39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中核华兴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 江苏省扬州市 江苏省扬州市 建设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55.00 投资设立
南安市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福建省南安市 福建省南安市 投资建设运营 79.50 投资设立
莎车核建供排水有限公司 1,505.50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昌吉市核建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300.00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00 投资设立
吴忠市华兴融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000.00 宁夏吴忠市 宁夏吴忠市 投资建设运营 83.33 投资设立
南京建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14.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4.45 投资设立
和静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新疆巴州和静县 新疆巴州和静县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春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100.00 投资设立
醴陵市渌江兴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7,200.00 湖南省醴陵市 湖南省醴陵市 建筑施工 80.00 投资设立
伊宁县核建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25,500.00 新疆伊宁县 新疆伊宁县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木垒县华智投资有限公司 3,942.40 新疆木垒县 新疆木垒县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莆田涵江区兴莆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建筑施工 90.00 投资设立
宁波市奉化剡江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180.00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投资建设运营 94.99 投资设立
南京铭瑞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8,6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垒华电子科技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莆华保障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6,492.36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扬州铜山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8,000.00 江苏省仪征市 江苏省仪征市 投资建设运营 65.73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徐州核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3,685.25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9.98 投资设立
昆明市晋宁区华锐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 昆明市晋宁区 昆明市晋宁区 投资建设运营 85.84 投资设立
岳阳市妇幼华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9,342.00 湖南省岳阳市 湖南省岳阳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沛县国恒热力有限公司 16,150.00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77.78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南京智华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31,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兴浦建筑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0,68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正信达兴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投资设立
德州市兴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1,670.00 山东省德州市 山东省德州市 投资建设运营 52.64 投资设立
四川康兴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四川省南充市 四川省南充市 投资建设运营 51.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设计勘察 55.00 44.71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中核梁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省无锡市 江苏省无锡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60.00 投资设立
深圳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592.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莱芜华瑞城投发展有限公司 14,000.00 山东省莱芜市 山东省莱芜市 投资建设运营 92.86 取得控制权
南京鲁华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12,7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韩城华瑞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13,800.00 陕西省渭南市 陕西省渭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70.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陕华基础设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9,4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宁波溪口雪窦山东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8,580.00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宁波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5.00 取得控制权
南京宁华文化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64,465.2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南京华兴九峰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7,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建设运营 90.00 取得控制权
渭南市华州区聚兴热力有限公司 6,400.00 陕西省渭南市 陕西省渭南市 投资建设运营 71.78 取得控制权
南京卫华热力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1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取得控制权
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 北京市 北京市 建筑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中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四川省资阳市 四川省资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江苏)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省淮安市 非金属矿物制造 61.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50,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中核华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深圳市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华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925.35 北京市 河北省雄安新区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70.56 7.78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勘察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6,800.00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省郑州市 勘探施工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4,585.53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建设施工 64.42 投资设立
中核(晋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泉州市 福建省泉州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0.00 投资设立
中核(慈溪)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1,000.00 浙江省慈溪市 浙江省慈溪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90.00 投资设立
莆田市荔城区荔清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48.00 投资设立
中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22,0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吊装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6,791.00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混凝土销售 1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核混凝土江苏有限公司 5,0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水泥制品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工程管理服务 60.00 投资设立
中国核建印度尼西亚工程有限公司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和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1万港币 香港 香港 一般贸易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检修有限公司 11,459.70 上海市 上海市 建筑施工 51.00 34.57 投资设立
北京中核建市政发展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1,427.71 北京市 北京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宜昌中核港窑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 湖北省宜昌市 湖北省宜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75.00 20.00 投资设立
泸州中核建城建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四川省泸州市 四川省泸州市 建筑施工 1.88 87.99 投资设立
江西中核二四地下空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00.00 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南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 60.00 投资设立
江苏中和东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0 江苏省常州市 江苏省常州市 建筑施工 60.00 投资设立
中核华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 福建省莆田市 福建省莆田市 建筑施工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新沂市名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2,400.00 江苏省徐州市 江苏省徐州市 建筑施工 5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13,955.00 甘肃省金昌市 甘肃省金昌市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福鼎汇铭建材有限公司 600.00 福建省宁德市 福建省宁德市 建材批发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五公司(马)有限公司 100万林吉特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和五(孟加拉国)建设有限公司 2,000万塔卡 孟加拉国 孟加拉国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岑溪市华恒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共设施管理 85.00 5.00 投资设立
中核国宏智慧城市有限公司 10,000.00 湖北省 武汉市 服务业 41.00 10.00 投资设立
鄂尔多斯市华清能源有限公司 10,000.00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燃气生产和供应 88.00 债务重组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上海和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3,000.00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 基础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中原(安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00.00 安徽省蚌埠市 安徽省蚌埠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专业技术服务业 20.00 80.00 投资设立
CNEK蒙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蒙古国 蒙古国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西咸新区和建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陕西省咸阳 陕西省咸阳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建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资本市场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南京华惠热力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00.00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南京市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乌兹别克斯坦)建设有限公司 200,000万苏姆 乌兹别克斯坦 乌兹别克斯坦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廉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广东省廉江市 广东省廉江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三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6,500.00 浙江省嘉兴市 浙江省嘉兴市 专用设备制造 100.00 投资设立
淮安涟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000.00 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省淮安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CNECC(马来西亚)工程有限公司 75.00万马币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永昌县聚华燃气有限公司 2,160.00 甘肃省金昌市 甘肃省金昌市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0.00 投资设立
华兴莫桑比克有限公司 10,000,000梅蒂卡尔 莫桑比克 莫桑比克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辽宁核兴大数据有限公司 7,000.00 辽宁省大连市 辽宁省大连市 研究和试验发展 100.00 投资设立
和建国际阿尔及利亚工程有限公司 39,56.54万第纳尔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 建筑安装 100.00 投资设立
上海中合华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上海市 上海市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CNECC阿曼工程有限公司 25万阿曼里亚尔 阿曼 阿曼苏丹国马斯喀特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湖州吴兴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湖州 湖州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湛江核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0.00 湛江 湛江 投资与资产管理 100.00 投资设立
常州核建城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0 常州市 常州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宜昌)建设有限公司 10,000.00 宜昌市 宜昌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中核二二(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000.00 安徽省阜阳市 安徽省阜阳市 建筑施工 100.00 投资设立
(五)2025年1-6月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纳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户数(除本部外)共156户,其中:本部及二级子企业22户、三级子企业124户、四级子企业11户。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1家。
2025年1-6月,发行人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1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9:2025年1-6月新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原因
1 江苏和能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
2025年1-6月,发行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共3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6-10:2025年1-6月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不再成为子公司的原因
1 中和工程建设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注销
2 中核二四乌海投资有限公司 注销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发行人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11: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47,506.22 1,320,752.24 2,020,078.16 1,905,694.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48 139.24 108.56 117.84
应收票据 43,053.65 58,207.97 55,472.42 89,659.72
应收账款 4,486,077.59 4,301,266.94 4,235,507.30 3,819,373.14
应收款项融资 31,372.22 33,704.50 42,313.70 72,140.51
预付款项 481,247.65 460,268.76 449,849.23 514,382.46
其他应收款(合计) 553,866.58 529,363.78 511,405.28 540,133.77
应收股利 209.36 229.32 22.83 261.14
应收利息 - - - -
其他应收款 553,657.22 529,134.47 511,382.46 539,872.63
存货 1,013,835.86 1,134,610.76 1,222,074.08 1,178,133.00
合同资产 8,852,709.87 7,239,182.63 5,666,053.18 4,254,531.1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673.68 14,673.68 14,882.40 16,693.82
其他流动资产 386,084.64 359,781.25 356,801.96 325,348.10
流动资产合计 17,710,567.42 15,451,951.74 14,574,546.28 12,716,208.3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7 3.67 200.00 4,060.8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8,179.92 128,375.72 134,248.83 151,938.35
长期应收款 2,362,179.51 2,343,207.83 2,130,841.13 2,050,367.17
长期股权投资 317,956.47 315,062.62 308,034.44 294,461.91
投资性房地产 141,654.48 81,327.13 36,251.83 31,545.53
固定资产(合计) 720,010.67 741,416.44 657,885.94 553,783.18
固定资产 719,743.86 741,245.68 657,214.83 553,705.07
固定资产清理 266.81 170.76 671.11 78.11
在建工程(合计) 99,562.32 125,519.43 91,437.31 64,057.76
在建工程 99,562.32 125,519.43 91,437.31 64,057.76
使用权资产 53,380.98 49,467.38 47,145.73 49,288.66
无形资产 2,810,867.29 2,985,734.34 3,202,534.68 3,515,081.59
开发支出 - - 880.65 647.95
商誉 543.41 543.41 543.41 967.09
长期待摊费用 10,108.76 9,131.78 12,069.21 10,402.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111.16 242,006.99 210,412.06 192,307.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2,544.33 114,815.29 126,524.60 114,764.45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09,102.98 7,136,612.03 6,959,009.83 7,033,674.22
资产总计 24,719,670.40 22,588,563.76 21,533,556.11 19,749,882.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21,437.58 1,889,565.06 1,797,798.29 1,645,762.84
应付票据 173,020.05 218,009.81 237,063.07 637,515.01
应付账款 6,272,500.27 6,213,449.12 5,508,206.54 4,525,787.51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472,752.35 1,515,269.28 1,890,501.76 2,125,578.84
应付职工薪酬 121,317.93 123,417.62 101,736.69 91,018.88
应交税费 79,558.85 133,539.75 146,810.83 136,348.95
其他应付款(合计) 811,276.81 628,726.58 548,211.27 730,296.84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43,584.41 9,968.93 17,277.15 14,685.92
其他应付款 767,692.40 618,757.65 530,934.13 715,610.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69,552.36 1,361,644.25 1,010,691.14 1,094,715.01
其他流动负债 2,282,472.66 2,277,251.37 2,081,190.06 1,349,759.96
其他金融类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5,803,888.85 14,360,872.84 13,322,209.65 12,336,783.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97,499.69 3,687,940.90 3,725,903.74 3,377,848.40
应付债券 242,084.74 130,691.29 359,055.60 351,092.91
租赁负债 39,262.36 25,288.50 25,000.59 30,273.87
长期应付款(合计) 158,258.01 199,904.30 225,307.08 75,472.19
长期应付款 156,873.69 198,519.97 223,922.75 74,715.86
专项应付款 1,384.33 1,384.33 1,384.33 756.3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3,000.63 13,010.30 13,226.80 14,150.30
预计负债 1,196.55 1,659.55 2,815.85 2,917.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70 41.70 - 20,054.98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1,565.49 10,659.58 11,384.95 12,254.8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 150.00 800.00 18,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63,059.18 4,069,346.12 4,363,494.62 3,902,065.22
负债合计 20,266,948.03 18,430,218.96 17,685,704.27 16,238,849.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1,383.42 301,155.07 301,887.12 301,971.44
其它权益工具 1,160,000.00 987,191.30 987,192.61 807,192.61
永续债 1,160,000.00 960,000.00 960,000.00 780,000.00
资本公积金 423,139.09 394,090.86 392,020.41 389,158.97
减:库存股 - - 3,213.37 6,760.79
其它综合收益 -8,872.57 -8,841.02 -8,256.86 -7,459.26
专项储备 170,830.31 152,845.31 123,341.78 112,103.82
盈余公积金 48,684.40 48,684.40 38,834.25 31,278.1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1,223,433.08 1,173,826.54 1,036,656.18 884,437.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318,597.72 3,048,952.44 2,868,462.13 2,511,922.64
少数股东权益 1,134,124.65 1,109,392.36 979,389.71 999,110.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52,722.37 4,158,344.80 3,847,851.84 3,511,033.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4,719,670.40 22,588,563.76 21,533,556.11 19,749,882.55
表6-12: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5,347,190.86 11,354,128.30 10,938,501.93 9,913,779.83
营业收入 5,347,190.86 11,354,128.30 10,938,501.93 9,913,779.83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 - - -
营业总成本 5,201,176.20 10,857,558.77 10,473,563.55 9,517,479.49
营业成本 4,822,637.70 10,022,930.65 9,696,901.97 8,915,776.02
税金及附加 14,779.34 26,431.49 24,776.77 25,236.24
销售费用 2,765.35 3,852.22 4,378.94 3,153.53
管理费用 116,794.69 265,936.16 252,847.34 221,984.31
研发费用 125,982.59 321,493.72 287,486.01 162,854.74
财务费用 118,216.53 216,914.52 207,172.53 188,474.65
其中:利息费用 113,406.65 261,700.31 273,492.97 215,335.03
减:利息收入 9,132.56 76,411.25 96,411.73 58,995.61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 - - -
加:其他收益 2,658.24 6,341.19 8,659.03 9,345.89
投资净收益 11,171.75 43,895.02 41,896.64 27,944.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874.87 11,505.32 17,124.34 7,187.9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95.56 -4,853.99 1,556.75 3,080.34
资产减值损失 -5,553.05 -12,778.62 -19,610.48 -3,614.23
信用减值损失 -11,345.03 -205,174.52 -191,300.54 -136,348.64
资产处置收益 750.33 1,504.50 -190.68 -1,157.91
营业利润 143,501.34 325,503.11 305,949.10 295,550.06
加:营业外收入 2,089.90 6,026.17 8,698.01 5,851.39
减:营业外支出 2,368.50 17,037.77 5,283.99 3,684.97
利润总额 143,222.74 314,491.52 309,363.12 297,716.48
减:所得税 33,746.59 35,427.31 31,103.76 49,976.48
净利润 109,476.15 279,064.20 278,259.36 247,739.99
持续经营净利润 109,476.15 279,064.20 278,259.36 247,739.99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减:少数股东损益 29,709.25 72,642.51 71,976.51 70,015.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9,766.90 206,421.69 206,282.85 177,724.63
加: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109,444.19 278,254.44 277,153.59 249,162.37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9,708.84 72,398.06 71,705.39 70,270.87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合收益总额 797,353,471.18 205,856.38 205,448.20 178,891.50
表6-13: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60,735.44 9,397,967.50 9,444,290.17 8,896,412.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00.53 3,740.14 14,590.93 76,466.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715.86 511,152.31 397,859.83 458,104.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23,251.83 9,912,859.95 9,856,740.93 9,430,983.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39,683.54 8,087,195.31 7,664,753.56 7,817,597.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9,406.80 1,204,764.12 1,143,456.45 1,006,824.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658.25 273,630.74 254,718.60 261,31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017.67 681,304.38 825,317.08 785,52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71,766.25 10,246,894.56 9,888,245.69 9,871,26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514.42 -334,034.61 -31,504.77 -440,285.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880.33 95,481.24 133,643.53 119,423.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28.22 12,144.38 27,228.75 30,239.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38.05 5,147.38 290.52 474.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6,660.89 586.6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76.31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322.91 139,433.89 161,749.48 150,137.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765.76 174,563.37 310,017.40 551,017.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155.79 66,108.23 74,664.92 125,034.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 - 611.2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4.63 - 24,055.73 855.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136.18 240,671.60 408,738.04 677,51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13.27 -101,237.71 -246,988.56 -527,380.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 72,682.94 17,368.61 257,134.1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 72,682.94 17,368.61 7,155.5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15,656.74 4,560,191.53 4,676,387.39 3,975,780.5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119.97 604,364.31 406,728.97 601,371.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6,369.81 5,237,238.78 5,100,484.97 4,834,286.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67,203.04 4,550,903.47 4,054,235.72 2,651,772.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8,926.22 350,588.19 394,107.02 340,491.4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928.87 20,020.31 30,943.53 27,523.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6,794.54 549,108.59 244,740.08 538,01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2,923.80 5,450,600.24 4,693,082.82 3,530,28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446.01 -213,361.46 407,402.16 1,304,002.6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82 -423.94 -2,492.48 1,029.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6,099.50 -649,057.73 126,416.35 337,365.9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263.13 1,796,320.86 1,669,904.52 1,332,538.5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3,362.63 1,147,263.13 1,796,320.86 1,669,904.52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2022-2024年及2025年6月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下:
表6-14: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06/30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5,091.94 61,198.94 183,592.76 429,369.96
应收账款 12,906.22 13,171.72 6,433.49 11,327.90
预付款项 9,631.33 9,608.52 7,581.59 7,596.56
其他应收款(合计) 47,937.63 37,243.67 57,612.32 139,705.81
应收股利 45,494.80 35,465.52 51,242.41 34,686.62
应收利息 - - 45.93 45.93
其他应收款 2,442.83 1,778.15 6,323.98 104,973.26
存货 23.04 28.90 16.82 17.60
合同资产 - - 4,074.37 72.09
其他流动资产 2,861.09 1,196.87 245.36 84.48
流动资产合计 548,451.25 122,448.62 259,556.71 588,174.4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861,147.85 1,050,147.85 995,647.85 876,195.7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857.18 29,857.18 32,956.26 30,712.51
长期应收款 346,980.00 309,490.00 260,000.00 3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40,872.82 1,232,011.34 1,148,760.61 1,106,040.72
固定资产(合计) 1,047.37 1,231.93 1,322.06 1,729.65
固定资产 1,047.37 1,231.93 1,322.06 1,729.65
无形资产 196.21 281.69 362.12 874.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9.17 1,311.9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80,101.43 2,624,409.17 2,440,360.86 2,365,553.07
资产总计 3,028,552.69 2,746,857.79 2,699,917.57 2,953,727.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4,000.00 - 40,000.00 100,000.00
应付账款 7,705.84 5,729.05 4,552.61 5,426.74
预收款项 0.00 - - -
合同负债 10,920.13 8,574.30 7,539.25 12,577.62
应付职工薪酬 1,104.34 1,120.33 1,284.01 1,206.59
应交税费 3,760.50 843.55 52.57 195.58
其他应付款(合计) 33,651.14 9,861.27 14,341.23 113,552.95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30,043.33 6,182.97 8,417.97 6,707.18
其他应付款 3,607.81 3,678.30 5,923.26 106,845.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5,190.00 435,038.06 97,200.00 526,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701.95 364.08 43.85 60.72
流动负债合计 297,033.88 461,530.65 165,013.52 759,020.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39,570.00 404,940.00 383,900.00 259,000.00
应付债券 - - 308,747.93 300,789.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512.3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39,570.00 404,940.00 692,647.93 560,301.88
负债合计 936,603.88 866,470.65 857,661.45 1,319,322.09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1,383.42 301,155.07 301,887.12 301,971.44
其他权益工具 1,160,000.00 987,191.30 987,192.61 807,192.61
资本公积 468,767.64 439,719.41 446,460.98 445,904.60
减:库存股 - - 3,213.37 6,760.79
其他综合收益 -4,311.59 -4,281.20 -4,393.02 -4,381.95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48,684.40 48,684.40 38,834.25 31,278.10
未分配利润 117,424.94 107,918.17 75,487.54 59,201.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1,948.80 1,880,387.14 1,842,256.12 1,634,405.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3,028,552.69 2,746,857.79 2,699,917.57 2,953,727.47
表6-15: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6,950.29 33,578.02 38,327.07 31,870.05
营业收入 6,950.29 33,578.02 38,327.07 31,870.05
减:营业成本 6,867.71 29,797.72 31,841.77 24,688.40
税金及附加 41.98 80.49 65.58 66.28
管理费用 9,369.11 20,318.71 22,376.52 23,626.62
研发费用 44.10 741.46 359.18 -
财务费用 2,199.64 17,177.45 29,324.79 31,313.28
其中:利息费用 5,706.29 26,745.58 38,256.78 41,028.36
减:利息收入 3,552.80 9,684.50 9,047.17 9,817.76
加:其他收益 17.01 22.98 18.02 9.06
投资净收益 55,340.01 125,727.09 122,496.45 110,283.6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 -3,099.08 2,243.75 633.81
资产减值损失 - 15.54 -6.63 -4.05
信用减值损失 32.58 10,404.06 -5,229.91 -2,455.46
资产处置收益 - - -4.54 -
营业利润 43,817.36 98,532.78 73,876.36 60,642.43
加:营业外收入 - 12.60 0.12 6.92
减:营业外支出 0.01 98.90 139.23 316.82
利润总额 43,817.36 98,446.48 73,737.25 60,332.53
减:所得税 4,150.23 -55.01 -1,824.26 -2,005.39
净利润 39,667.12 98,501.49 75,561.52 62,337.91
持续经营净利润 39,667.12 98,501.49 75,561.52 62,337.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 -
加: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39,636.73 98,613.32 75,550.44 62,109.72
表6-16: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56.16 25,991.37 31,522.45 14,170.44
收到的税费返还 11.78 22.98 18.0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09.49 88,033.42 249,981.03 13,931.5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77.43 114,047.77 281,521.50 28,101.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62.52 25,845.53 29,642.90 17,662.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682.49 12,964.92 10,876.01 9,146.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1.39 932.67 556.43 924.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743.34 126,439.72 10,381.67 159,81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319.74 166,182.84 51,457.01 187,553.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42.31 -52,135.07 230,064.49 -159,451.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5,027.61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6,938.03 81,091.55 61,329.21 57,035.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784.06 456,602.15 766,195.21 1,300,826.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722.09 537,693.70 872,552.04 1,357,861.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79 268.06 7.25 901.40
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 55,886.95 82,440.98 85,149.1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000.00 476,500.00 999,484.60 1,180,751.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4,021.79 532,655.01 1,081,932.84 1,266,80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700.30 5,038.69 -209,380.80 91,059.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49,978.6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18,000.00 160,000.00 316,000.00 21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450,000.00 180,000.00 4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8,000.00 610,000.00 496,000.00 939,978.6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148.50 157,220.00 679,900.00 6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378.15 40,187.87 82,294.83 79,794.2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8,638.35 487,889.57 266.05 4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9,165.00 685,297.44 762,460.88 569,79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835.00 -75,297.44 -266,460.88 370,184.41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3,892.99 -122,393.82 -245,777.19 301,792.0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1,198.94 183,592.76 429,369.96 127,577.9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5,091.94 61,198.94 183,592.76 429,369.96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表6-17:发行人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47,506.22 7.47% 1,320,752.24 5.85% 2,020,078.16 9.38% 1,905,694.80 9.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48 0.00% 139.24 0.00% 108.56 0.00% 117.84 0.00%
应收票据 43,053.65 0.17% 58,207.97 0.26% 55,472.42 0.26% 89,659.72 0.45%
应收账款 4,486,077.59 18.15% 4,301,266.94 19.04% 4,235,507.30 19.67% 3,819,373.14 19.34%
应收款项融资 31,372.22 0.13% 33,704.50 0.15% 42,313.70 0.20% 72,140.51 0.37%
预付款项 481,247.65 1.95% 460,268.76 2.04% 449,849.23 2.09% 514,382.46 2.60%
其他应收款(合计) 553,866.58 2.24% 529,363.78 2.34% 511,405.28 2.37% 540,133.77 2.73%
应收股利 209.36 0.00% 229.32 0.00% 22.83 0.00% 261.14 0.00%
应收利息 - - - - - - - -
其他应收款 553,657.22 2.24 529,134.47 2.34 511,382.46 2.37 539,872.63 2.74
存货 1,013,835.86 4.10% 1,134,610.76 5.02% 1,222,074.08 5.68% 1,178,133.00 5.97%
合同资产 8,852,709.87 35.81% 7,239,182.63 32.05% 5,666,053.18 26.31% 4,254,531.17 21.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673.68 0.06% 14,673.68 0.06% 14,882.40 0.07% 16,693.82 0.08%
其他流动资产 386,084.64 1.56% 359,781.25 1.59% 356,801.96 1.66% 325,348.10 1.65%
流动资产合计 17,710,567.42 71.65% 15,451,951.74 68.41% 14,574,546.28 67.68% 12,716,208.33 64.39%
非流动资产: 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7 0.00% 3.67 0.00% 200.00 0.00% 4,060.83 0.0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8,179.92 0.52% 128,375.72 0.57% 134,248.83 0.62% 151,938.35 0.77%
长期应收款 2,362,179.51 9.56% 2,343,207.83 10.37% 2,130,841.13 9.90% 2,050,367.17 10.38%
长期股权投资 317,956.47 1.29% 315,062.62 1.39% 308,034.44 1.43% 294,461.91 1.49%
投资性房地产 141,654.48 0.57% 81,327.13 0.36% 36,251.83 0.17% 31,545.53 0.16%
固定资产(合计) 720,010.67 2.91% 741,416.44 3.28 657,885.94 3.06% 553,783.18 2.80%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
固定资产 719,743.86 2.91% 741,245.68 3.28% 657,214.83 3.06% 553,705.07 2.80%
固定资产清理 266.81 0.00% 170.76 0.00% 671.11 0.00% 78.11 0.00%
在建工程(合计) 99,562.32 0.40% 125,519.43 0.56% 91,437.31 0.42% 64,057.76 0.32%
在建工程 99,562.32 0.40% 125,519.43 0.56% 91,437.31 0.42% 64,057.76 0.32%
使用权资产 53,380.98 0.22% 49,467.38 0.22% 47,145.73 0.22% 49,288.66 0.25%
无形资产 2,810,867.29 11.37% 2,985,734.34 13.22% 3,202,534.68 14.87% 3,515,081.59 17.80%
开发支出 - - - - 880.65 0.00% 647.95 0.00%
商誉 543.41 0.00% 543.41 0.00% 543.41 0.00% 967.09 0.00%
长期待摊费用 10,108.76 0.04% 9,131.78 0.04% 12,069.21 0.06% 10,402.29 0.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111.16 0.98% 242,006.99 1.07% 210,412.06 0.98% 192,307.45 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2,544.33 0.50% 114,815.29 0.51% 126,524.60 0.59% 114,764.45 0.58%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09,102.98 28.35% 7,136,612.03 31.59% 6,959,009.83 32.32% 7,033,674.22 35.61%
资产总计 24,719,670.40 100.00% 22,588,563.76 100.00% 21,533,556.11 100.00% 19,749,882.55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9,749,882.55万元、21,533,556.11万元及22,588,563.76万元和24,719,670.40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总体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
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符合公司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业务的特点。从事工程施工业务需要大量资金用于周转性及垫资需求,会形成对业主方规模较大的存货及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4.39%、67.68%、68.41%和71.65%,流动资产占比较高且保持稳定。
1、货币资金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905,694.80万元、2,020,078.16万元、1,320,752.24万元和1,847,506.2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66%、9.38%、5.85%和7.47%,占比较高。2024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较2023年末下降699,325.92万元,降幅为34.62%,主要由于本年
偿还借款及对下游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公司货币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构成。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公司需要保有一定的货币资金存量,用于支付工程分包款项、采购原材料款项、保证金等。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6-18:近三年及一期末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248.14 0.00% 31.62 0.00% 43.82 0.00% 34.22 0.00%
银行存款 1,133,982.18 61.38% 597,663.79 45.25% 1,078,883.21 53.41% 915,152.51 48.02%
其他货币资金 86,445.47 4.68% 90,189.70 6.83% 132,137.09 6.54% 135,917.81 7.13%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626,830.42 33.93% 632,867.14 47.92% 809,014.04 40.05% 854,590.26 44.85%
合计 1,847,506.22 100% 1,320,752.24 100.00 2,020,078.16 100.00 1,905,694.80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维持较高占比,主要为银行存款。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合计为342.39亿元,其中:因缴纳各类工程保证金、司法冻结等事项,受限货币资金为19.41亿元;因质押借款,受限的应收账款为14.73亿元,长期应收款69.03亿元,存货4.35亿元;因抵押借款,受限的固定资产0.63亿元,无形资产229.22亿元,在建工程0.34亿元,投资性房地产4.68亿元。
2、应收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3,819,373.14万元、4,235,507.30万元、4,301,266.94万元和4,486,077.5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34%、19.67%、19.04%和18.15%,占比保持稳定。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结算工程款等款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受公司承接项目数量及规模不断增加的影响,尤其是工业与民用工程项目业务规模的增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呈现总体增长的趋势。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16,134.15万元,增幅达到10.90%。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5,759.64万元,增幅达到1.55%。应收账款连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订单增长较快、在建项目较多,导致期末因办理工程结算形成的应收账款增长较多。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分类构成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以及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85%。
从应收账款账龄看,公司应收账款以一年以内和一年至两年应收账款为主,应收账款账龄结构符合公司业务特点。近三年末及一期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表6-19:近三年及一期末应收账款账龄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个月以内 1,514,744.83 28.59% 1,280,233.69 25.02% 1,600,122.45 32.56% 1,511,878.31 34.83%
6个月至1年 540,521.42 10.20% 574,642.06 11.23% 561,238.30 11.42% 713,909.92 16.45%
1至2年 1,163,104.44 21.95% 1,122,594.44 21.94% 1,107,268.17 22.53% 899,433.61 20.72%
2至3年 761,003.02 14.36% 791,555.98 15.47% 709,343.62 14.43% 602,272.11 13.87%
3至4年 611,367.49 11.54% 657,638.97 12.85% 467,707.81 9.52% 261,317.62 6.02%
4至5年 378,241.67 7.14% 367,879.82 7.19% 202,459.53 4.12% 149,893.25 3.45%
5年以上 328,763.59 6.21% 322,563.79 6.30% 266,712.27 5.43% 202,471.98 4.66%
小计 5,297,746.45 100.00% 5,117,108.75 100.00% 4,914,852.16 100.00% 4,341,176.81 100.00%
减:坏账准备 811,668.86 - 815,841.81 - 679,344.86 - 521,803.67 -
合计 4,486,077.59 - 4,301,266.94 - 4,235,507.30 - 3,819,373.14 -
注:上表中列示为应收账款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20:2024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企业性质 款项性质
单位64 81,520.18 581,326.58 662,846.75 5.33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38 43,055.54 488,962.89 532,018.43 4.28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104 15,907.13 273,833.30 289,740.44 2.33 否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94 2,253.82 237,425.25 239,679.07 1.93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66 59,943.72 97,108.66 157,052.38 1.26 否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合计 202,680.39 1,678,656.68 1,881,337.07 15.13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21:2025年6月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年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企业性质 款项性质
单位64 82,309.78 1,126,757.93 1,209,067.71 8.49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104 56,292.40 658,544.04 714,836.44 5.02 否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38 19,707.68 593,055.00 612,762.69 4.30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94 20,650.14 262,220.27 282,870.42 1.99 是 中央企业 工程款
单位66 59,943.72 97,804.68 157,748.40 1.11 否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合计 238,903.72 2,738,381.93 2,977,285.65 20.91
公司制订了谨慎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单项重大应收账款或者单项金额虽然不重大但存在客观证据证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其他应收账款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2024年末,发行人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43,276.99万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10,992.02万元。
3、预付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514,382.46万元、449,849.23万元、460,268.76万元和481,247.6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0%、2.09%、2.04%和1.95%,主要为预付分包商的工程款和供应商的材料款。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保持稳定。
从预付账款账龄结构来看,公司预付账款以一年以内为主。近三年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构成如下表所示:
表6-22:近三年及一期末预付账款账龄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423,821.16 88.07% 404,221.13 87.82% 381,069.37 84.71% 433,099.84 84.20%
1至2年 19,271.88 4.00% 18,654.08 4.05% 38,927.71 8.65% 35,628.02 6.93%
2至3年 13,061.87 2.71% 17,885.49 3.89% 10,912.49 2.43% 21,259.13 4.13%
3年以上 25,092.74 5.21% 19,508.06 4.24% 18,939.65 4.21% 24,395.48 4.74%
合计 481,247.65 100% 460,268.76 100.00% 449,849.23 100.00% 514,382.46 100.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
表6-23:2024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企业性质 款项性质
单位82 40,987.18 8.91% 否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单位81 27,074.73 5.88% 是 民营企业 工程款
单位113 10,357.90 2.25% 否 民营企业 工程款
单位72 7,927.09 1.72% 是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单位115 6,473.00 1.41% 否 民营企业 工程款
合计 92,819.90 20.17%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如下:
表6-24:2025年6月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名称 账面余额 占预付款项合计的比例 是否为关联方 企业性质 贸易背景
单位72 21,861.36 4.54% 是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单位81 16,660.20 3.46% 是 民营企业 工程款
单位76 14,573.76 3.03% 否 民营企业 工程款及购货款
单位82 8,692.47 1.81% 否 国有企业 工程款
单位113 6,740.98 1.40% 否 民营企业 工程款
合计 68,528.77 14.24%
4、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540,133.77万元、511,405.28万元、529,363.78万元和553,866.58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4%、2.37%、2.34%和2.24%。其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539,872.63万元、511,382.46万元、529,134.47万元和553,657.22万元。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规模持续增加而相应缴纳了较多的保证金。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内容分类
近三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保证金款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表6-25: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209.36 0.04% 229.32 0.0433% 22.83 0.0045% 261.14 0.0483%
其他应收款 553,657.22 99.96% 529,134.47 99.9567% 511,382.46 99.9955% 539,872.63 99.9517%
合计 553,866.58 100.00% 529,363.78 100% 511,405.28 100% 540,133.77 100%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的金额为未提取坏账准备前的账面余额,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19,560.35万元、136,999.91万元、139,084.12万元和142,689.24万元。
(2)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从其他应收款账龄看,公司其他应收款以一年以内和一年至两年其他应收款为主,其他应收款账龄结构符合公司业务特点。近三年末,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表6-26:近三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个月以内 219,148.11 31.47% 209,805.46 31.40% 195,760.20 30.19% 224,703.33 34.08%
6个月至1年 80,769.42 11.60% 61,818.68 9.25% 57,369.78 8.85% 27,251.07 4.13%
1至2年 90,810.37 13.04% 92,854.04 13.90% 84,439.64 13.02% 110,645.61 16.78%
2至3年 69,706.05 10.01% 58,869.66 8.81% 84,866.44 13.09% 106,792.49 16.19%
3至4年 50,908.70 7.31% 59,133.48 8.85% 75,498.84 11.64% 30,833.40 4.68%
4至5年 56,321.52 8.09% 60,028.61 8.98% 23,471.19 3.62% 65,367.25 9.91%
5年以上 128,682.29 18.48% 125,708.65 18.81% 126,976.28 19.58% 93,839.83 14.23%
合计 696,346.45 100.00% 668,218.59 100.00% 648,382.37 100.00% 659,432.98 100.00%
减:坏账准备 142,689.24 - 139,084.12 - 136,999.91 - 119,560.35 -
合计 553,657.22 - 529,134.47 - 511,382.46 - 539,872.63 -
注:上表中列示为其他应收款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27:2024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是否关联方 企业性质 贸易背景
单位86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23,527.34 0-4年 3.52% 1,838.36 否 国有企业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单位89 融资款及利息 19,624.76 0-5年以上 2.94% 4,434.37 否 民营企业 融资款及利息
单位88 履约保证金 17,832.64 0-5年以上 2.67% 8,182.59 是 中央企业 履约保证金
单位116 履约保证金 9,015.01 2-5年 1.35% 2,139.80 否 国有企业 履约保证金
单位66 履约保证金 9,000.00 3-4年 1.35% 900 否 国有企业 履约保证金
合计 - 78,999.75 - 11.83% 17,495.12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单位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28:2025年6月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是否关联方 企业性质 贸易背景
单位89 融资款及利息 19,811.29 0-5年以上 2.85% 3,580.60 否 民营企业 融资款及利息
单位88 履约保证金 17,832.64 0-5年以上 2.56% 8,211.67 是 中央企业 履约保证金
单位86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13,727.34 0-4年 1.97% 1,374.10 否 国有企业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单位122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11,680.77 0-3年 1.68% 1,084.37 否 国有企业 项目投融资款及利息
单位116 履约保证金 9,015.01 2-5年 1.29% 2,233.14 否 国有企业 履约保证金
合计 - 72,067.05 - 10.35% 16,483.87 -
(3)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情况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余额分别为173,363.16万元、159,657.41万元、177,364.19万元和196,609.11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8%、0.74%、0.79%和0.80%,占比较低。上述往来款系发行人开展工程施工业务而产生,主要为代垫款和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等,具有合理的业务背景,发行人不存在大额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
(4)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为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的管理,发行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发行人严格控制资金拆借行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如下:
公司所有投融资、对外借款和担保行为,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为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有选择地为所属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担保。需要提供资金支持和担保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且属于借款人合法的经营范围。
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担保的对象是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原则上不为外部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担保,对参股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
为保证资金有偿使用和资金安全,经批准后的对外借款必须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按规定收取合理的资金占用费。
5、存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178,133.00万元、1,222,074.08万元、1,134,610.76万元和
1,013,835.86万元,占公司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97%、5.68%、5.02%和4.10%,占比较高,是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末较2022年末,存货增加43,941.08万元,增幅3.73%。2024年末较2023年末,存货减少
87,463.32万元,减幅7.16%。
(1)存货构成情况
公司存货的构成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周转材料。其中以原材料占比为最大。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的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表6-29:存货分类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211,695.67 20.88% 254,735.61 22.45% 589,635.17 48.25% 702,084.67 59.59%
在产品 158,338.50 15.62% 144,748.22 12.76% 117,136.53 9.59% 39,960.16 3.39%
库存商品 21,516.44 2.12% 27,538.30 2.43% 27,488.74 2.25% 28,493.87 2.42%
周转材料 89,684.18 8.85% 92,018.39 8.11% 98,239.90 8.04% 100,125.23 8.50%
合同履约成本 530,031.17 52.28% 614,135.24 54.13% 387,095.48 31.68% 305,154.31 25.90%
其他 2,569.91 0.25% 1,434.99 0.13% 2,478.26 0.20% 2,314.76 0.20%
合计 1,013,835.86 100.00% 1,134,610.76 100.00% 1,222,074.08 100.00% 1,178,133.00 100.00%
6、合同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合同资产分别为4,254,531.17万元、5,666,053.18万元、7,239,182.63万元和8,852,709.87万元,占公司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4%、26.31%、32.05%和35.81%。截至2023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较2022年末增加1,411,522.02万元,增幅33.18%。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较2023年末增加1,573,129.45
万元,增幅27.76%。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资产规模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发行人承接工程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表6-30: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同资产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单项计提 78,897.84 0.89% 78,737.21 1.09% 74,576.67 1.32% 55,163.59 1.30%
组合计提已完工未决算 8,726,297.37 98.57% 7,094,457.82 98.00% 5,548,461.10 97.92% 4,144,184.13 97.41%
组合计提质保金 47,514.66 0.54% 65,987.60 0.91% 43,015.40 0.76% 55,183.45 1.30%
合计 8,852,709.87 100.00% 7,239,182.63 100.00% 5,666,053.18 100.00% 4,254,531.17 100.00%
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938.35万元、134,248.83万元、128,375.72万元和128,179.93万元,占发行人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7%、0.62%、0.57%和0.52%。
8、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050,367.17万元、2,130,841.13万元、2,343,207.83万元和2,362,179.51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38%、9.90%、10.37%和9.56%,主要为开展BOT、PPP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回购款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22年末增长80,473.96万元,增幅达到3.92%。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较2023年末增长212,366.70万元,增幅达到9.97%。
9、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94,461.91万元、308,034.44万元、315,062.62万元和317,956.4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9%、1.43%、1.39%和1.29%。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合营公司、联营公司的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13,572.53万元,增幅达到4.61%。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7,028.18万元,增幅为2.28%。
10、固定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53,783.18万元、657,885.94万元、741,416.44万元和720,010.67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0%、3.06%、3.28%和2.91%。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近三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体保持增长。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3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屋建筑物 447,783.21 62.21% 470,950.65 63.54% 414,021.30 63.00% 323,545.45 58.42%
机器设备 144,841.85 20.12% 140,283.70 18.93% 117,302.16 17.85% 109,683.99 19.81%
专用设备 43,510.17 6.05% 33,099.50 4.47% 32,567.72 4.96% 30,790.57 5.56%
运输工具 32,748.86 4.55% 44,376.15 5.99% 46,277.53 7.04% 46,408.37 8.38%
其他 50,859.76 7.07% 52,535.68 7.09% 47,046.13 7.16% 43,276.70 7.81%
合计 719,743.86 100.00% 741,245.68 100.00% 657,214.83 100.00% 553,705.07 100.00%
注:上表中列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不包含固定资产清理。
11、在建工程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64,057.76万元、91,437.31万元、125,519.43万元和99,562.32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2%、0.42%、0.56%和0.40%。
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2年增加27,379.55万元,增幅为42.74%,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3年增加34,082.12万元,增幅为37.27%,主要系部分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12、无形资产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3,515,081.59万元、3,202,534.68万元、2,985,734.34万元和2,810,867.29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80%、14.87%、13.22%和11.37%。截至2023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216,800.34万元,降幅为8.89%,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PPP项目进入运营期,无形资产摊销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216,800.34万元,降幅为6.77%。
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32:无形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土地使用权 67,579.87 2.40% 66,125.41 2.21% 61,003.17 1.90% 60,205.63 1.71%
软件 6,771.96 0.24% 135.44 0.00% 31.03 0.00% 37.53 0.00%
专利权 120.03 0.00% 273.04 0.01% 281.21 0.01% 25.60 0.00%
非专利技术 273.04 0.01% 7,145.23 0.24% 6,487.86 0.20% 7,639.45 0.22%
著作权 629.47 0.02% 706.23 0.02% 818.88 0.03% 685.27 0.02%
特许经营权 2,735,492.93 97.32% 2,911,349.00 97.51% 3,133,912.54 97.86% 3,446,488.10 98.05%
合计 2,810,867.29 100.00% 2,985,734.34 100.00% 3,202,534.68 100.00% 3,515,081.59 100.00%
13、开发支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开发支出分别为647.95万元、880.65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00%、0.00%和0.00%。截至2023年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232.70万元,增幅为35.91%,主要原因是开发支出主要为子公司研发项目产生,由于金额较小造成比例较大的变动。截至2024年末,公司开发支出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880.65万元,降幅为100.00%,主要原因是开发支出主要为子公司研发项目产生,由于金额较小造成比例较大的变动。
1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4,060.83万元、200.00万元、3.67万元和3.67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2%、0.00%、0.00%和0.00%。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2年末下降3,860.83万元,降幅为95.07%,主要原因是当年处置被投资单位股权导致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下降。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96.33万元,降幅为98.16%,主要原因是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变动所致,金额较小导致的比例较大变动。
(二)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6-33:发行人合并负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321,437.58 16.39% 1,889,565.06 10.25% 1,797,798.29 10.17% 1,645,762.84 10.13%
应付票据 173,020.05 0.85% 218,009.81 1.18% 237,063.07 1.34% 637,515.01 3.93%
应付账款 6,272,500.27 30.95% 6,213,449.12 33.71% 5,508,206.54 31.14% 4,525,787.51 27.87%
预收款项 - - - - - - - -
合同负债 1,472,752.35 7.27% 1,515,269.28 8.22% 1,890,501.76 10.69% 2,125,578.84 13.09%
应付职工薪酬 121,317.93 0.60% 123,417.62 0.67% 101,736.69 0.58% 91,018.88 0.56%
应交税费 79,558.85 0.39% 133,539.75 0.72% 146,810.83 0.83% 136,348.95 0.84%
其他应付款(合计) 811,276.81 4.00% 628,726.58 3.41% 548,211.27 3.10% 730,296.84 4.50%
应付利息 - - - - - - - -
应付股利 43,584.41 0.22% 9,968.93 0.05% 17,277.15 0.10% 14,685.92 0.09%
其他应付 767,692.40 3.79% 618,757.65 3.36 530,934.13 3.00% 715,610.92 4.41%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69,552.36 6.26% 1,361,644.25 7.39% 1,010,691.14 5.71% 1,094,715.01 6.74%
其他流动负债 2,282,472.66 11.26% 2,277,251.37 12.36% 2,081,190.06 11.77% 1,349,759.96 8.31%
流动负债合计 15,803,888.85 77.98% 14,360,872.84 77.92% 13,322,209.65 75.33% 12,336,783.85 75.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97,499.69 19.72% 3,687,940.90 20.01% 3,725,903.74 21.07% 3,377,848.40 20.80%
应付债券 242,084.74 1.19% 130,691.29 0.71% 359,055.60 2.03% 351,092.91 2.16%
租赁负债 39,262.36 0.19% 25,288.50 0.14% 25,000.59 0.14% 30,273.87 0.19%
长期应付款(合计) 158,258.01 0.78% 199,904.30 1.08% 225,307.08 1.27% 75,472.19 0.46%
长期应付款 156,873.69 0.77% 198,519.97 1.08% 223,922.75 1.27% 74,715.86 0.46%
专项应付款 1,384.33 0.01% 1,384.33 0.01% 1,384.33 0.01% 756.33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3,000.63 0.06% 13,010.30 0.07% 13,226.80 0.07% 14,150.30 0.09%
预计负债 1,196.55 0.01% 1,659.55 0.01% 2,815.85 0.02% 2,917.77 0.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70 0.00% 41.70 0.00% - - 20,054.98 0.12%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 11,565.49 0.06% 10,659.58 0.06% 11,384.95 0.06% 12,254.80 0.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 0.00% 150.00 0.00% 800.00 0.00% 18,000.00 0.11%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63,059.18 22.02% 4,069,346.12 22.08% 4,363,494.62 24.67% 3,902,065.22 24.03%
负债合计 20,266,948.03 100.00% 18,430,218.96 100.00% 17,685,704.27 100.00% 16,238,849.07 100.00%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16,238,849.07万元、17,685,704.27万元、18,430,218.96万元和20,266,948.0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12,336,783.85万元、13,322,209.65万元、14,360,872.84万元和15,803,888.85万元,占比分别为75.97%、75.33%、77.92%和77.98%,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902,065.22万元、4,363,494.62万元、4,069,346.12万元和4,463,059.18万元,占比分别为24.03%、24.67%、22.08%和22.02%,主要包括长期借款等。
公司流动负债占比较高与公司所处的行业密切相关。由于建造合同执行期一般较长,公司要投入较多的流动资金。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主要依靠间接融资和增加经营性负债的方式解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间接融资主要来自短期银行贷款,经营性负债主要为应付分包商及供应商的款项、项目执行过程中业主或发包方按照约定先行支付部分合同价款、工程结算款超过已累计发生的成本与毛利的部分形成的预收款项。
1、短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45,762.84万元、1,797,798.29万元、1,889,565.06万元和3,321,437.58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13%、10.17%、10.25%和16.39%。
截至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152,035.45万元,增幅为9.24%。截至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增加91,766.77万元,增幅为5.10%。短期借款连年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下属子公司为满足资金周转需求而相应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637,515.01万元、237,063.07万元、218,009.81万元和173,020.05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3%、1.34%、1.18%和0.85%。公司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2年末减少
400,451.94万元,降幅达到62.81%,主要系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较2023年末减少19,053.26万元,降幅达到8.04%。
近三年末,公司应付票据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34:近三年及一期末应付票据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160,383.46 92.70% 199,520.88 91.52% 223,145.83 94.13% 513,899.99 80.61%
商业承兑汇票 12,636.59 7.30% 18,488.92 8.48% 13,917.23 5.87% 123,615.02 19.39%
合计 173,020.05 100.00% 218,009.81 100.00% 237,063.07 100.00% 637,515.01 100.00%
3、应付账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525,787.51万元、5,508,206.54万元、6,213,449.12万元和6,272,500.27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87%、31.14%、33.71%和30.95%,主要为应付分
包方工程款和供应商的材料费。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付款项。按账龄列示的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表6-35:近三年及一期末应付账款账龄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4,973,905.13 79.30% 5,078,518.79 81.73% 4,522,273.28 82.10% 3,510,499.22 77.57%
1-2年(含2年) 644,843.14 10.28% 546,655.57 8.80% 546,369.96 9.92% 520,647.90 11.50%
2-3年(含3年) 271,798.28 4.33% 286,678.53 4.61% 212,998.08 3.87% 292,345.28 6.46%
3年以上 381,953.73 6.09% 301,596.23 4.85% 226,565.22 4.11% 202,295.11 4.47%
合计 6,272,500.27 100.00% 6,213,449.12 100.00% 5,508,206.54 100.00% 4,525,787.51 100.00%
4、合同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2,125,578.84万元、1,890,501.76万元、1,515,269.28万元和1,472,752.35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09%、10.69%、8.22%和7.27%,总体保持稳定。公司的合同负债主要为业主预先支付的项目工程款、工程结算款超过已累计发生的成本及毛利的部分款项。一般而言,工程项目业主方为保证工程进度,通常会根据项目进度预付部分工程款项。
5、其他应付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合计)分别为 730,296.84万元、548,211.27万元、628,726.58万元和811,276.81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50%、3.10%、3.41%和4.00%。其中其他应付款分别为715,610.92万元、530,934.13万元、618,757.65万元和767,692.40万元,主要为公司收取的保证金及押金等款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合计)较2022年末减少182,085.57万元,降幅为24.93%。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较2023年末增加80,515.31万元,增幅为14.69%。
6、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1,349,759.96万元、2,081,190.06万元、2,277,251.37万元和2,282,472.66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31%、11.77%、12.36%和11.26%,主要由发行人供应链金融业务款项、待转销项税额等构成。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2年末增加731,430.10万元,增幅为54.19%,主要系公司供应链金融票据增加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较2023年末增加196,061.31万元,增幅为9.42%。
7、长期借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3,377,848.40万元、3,725,903.74万元、3,687,940.90万元和3,997,499.69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80%、21.07%、20.01%和19.72%。截至2023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348,055.34万元,增幅为10.30%,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BOT、PPP等融资建设模式的业务规模增加,而该等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周期通常较长,公司通过增加长期借款满足相关业务的资金需求。截至2024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37,962.84万元,降幅为1.02%。
8、应付债券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351,092.91万元、359,055.60万元、130,691.29万元和242,084.74万元。2019年4月8日,公司发行规模2,996,250,000.00元可转债,到期日为2025年4月8日。2022年10月19日,公司之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发行规模50,000.00万元的中期票据,到期日为2027年10月21日。2024年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2023年末下降228,364.31万元,降幅为63.60%,原因为公司可转换债券将于1年内到期,从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9、长期应付款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75,472.19万元、225,307.08万元、199,904.30万元和158,258.01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46%、1.27%、1.08%和0.78%。2023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之前年末增加198.53%,主要为子公司PPP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所致。2024年末,发行人长期应付款较2023年末减少25,402.78万元,减幅11.27%。
10、应交税费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36,348.95万元、146,810.83万元、133,539.75万元和79,558.85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84%、0.83%、0.72%和0.39%。截至2023年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22年末增长10,461.88万元,增幅为7.67%,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增加。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较2024年末减少53,980.90万元,降幅为40.42%,主要原因是上半年汇算清缴缴纳所得税导致应交所得税余额减少。
11、预计负债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和2025年6月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2,917.77万元、2,815.85万元、1,659.55万元和1,196.55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2%、0.02%、0.01%和0.01%。截至2023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2022年末减少101.92万元,降幅为3.49%,主要原因是待执行的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减少所致。截至2024年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1,156.30万元,降幅为41.06%,主要原因是待执行的亏损合同计提的预计负债减少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构成分析
表6-36:发行人合并所有者权益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06月30日 2024年末 2023年末 2022年末
实收资本(或股本) 301,383.42 301,155.07 301,887.12 301,971.44
其它权益工具 1,160,000.00 987,191.30 987,192.61 807,192.61
其中:永续债 1,160,000.00 960,000.00 960,000.00 780,000.00
资本公积 423,139.09 394,090.86 392,020.41 389,158.97
减:库存股 - - 3,213.37 6,760.79
其它综合收益 -8,872.57 -8,841.02 -8,256.86 -7,459.26
盈余公积 48,684.40 48,684.40 38,834.25 31,278.10
2022年-2024年末以及2025年6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3,511,033.47万元、3,847,851.84万元、4,158,344.80万元和4,452,722.37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
1、实收资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实收资本分别为301,971.44万元、301,887.12万元、301,155.07万元和301,383.42万元,保持稳定。
2、其它权益工具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分别为807,192.61万元、987,192.61万元、987,191.30万元和1,160,000.00万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25年1-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217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含人民币40.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债券分为2个品种,品种一(核建YK07)未实际发行;品种二(核建YK08)实际发行规模40亿元,5+N年期。
2024年期间,可续期公司债及永续中票共96亿元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后,发行人2024年末总资产为2,258.86亿元、负债总额1,843.02亿元、所有者权益415.8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1.59%;若未发行上述永续债及可续期公司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下,发行人2024年末总资产将为2,147.86亿元、负债总额1,843.0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19.8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81%。发行永续债及可续期公司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约4.22%。
本期永续中票发行后,会计初始确认将计入本会计科目项下。以发行人2025年6月末财务数据为基准,若本期永续中票全部发行且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则发行人所有者权益中其他权益工具科目规模不变,所有者权益、资产及负债规模不变,分别为445.27亿元、2,471.97亿元和2,026.6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1.99%。
3、资本公积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资本公积分别为389,158.97万元、392,020.41万元、394,090.86万元和423,139.09万元。变化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形成的增资溢价所致。近两年一期,资本公积变化不大。
4、未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分别为884,437.75万元、1,036,656.18万元、1,173,826.54万元和1,223,433.08万元,呈上升趋势。
(四)利润表分析
表6-37:发行人合并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总收入 5,347,190.86 11,354,128.30 10,938,501.93 9,913,779.83
营业收入 5,347,190.86 11,354,128.30 10,938,501.93 9,913,779.83
其他类金融业务收入 - - - -
营业总成本 5,201,176.20 10,857,558.77 10,473,563.55 9,517,479.49
营业成本 4,822,637.70 10,022,930.65 9,696,901.97 8,915,776.02
税金及附加 14,779.34 26,431.49 24,776.77 25,236.24
销售费用 2,765.35 3,852.22 4,378.94 3,153.53
管理费用 116,794.69 265,936.16 252,847.34 221,984.31
研发费用 125,982.59 321,493.72 287,486.01 162,854.74
财务费用 118,216.53 216,914.52 207,172.53 188,474.65
其中:利息费用 113,406.65 261,700.31 273,492.97 215,335.03
减:利息收入 9,132.56 76,411.25 96,411.73 58,995.61
其他业务成本(金融类) - - - -
加:其他收益 2,658.24 6,341.19 8,659.03 9,345.89
投资净收益 11,171.75 43,895.02 41,896.64 27,944.2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874.87 11,505.32 17,124.34 7,187.99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195.56 -4,853.99 1,556.75 3,080.34
资产减值损失 -5,553.05 -12,778.62 -19,610.48 -3,614.23
信用减值损失 -11,345.03 -205,174.52 -191,300.54 -136,348.64
资产处置收益 750.33 1,504.50 -190.68 -1,157.91
营业利润 143,501.34 325,503.11 305,949.10 295,550.06
加:营业外收入 2,089.90 6,026.17 8,698.01 5,851.39
减:营业外支出 2,368.50 17,037.77 5,283.99 3,684.97
利润总额 143,222.74 314,491.52 309,363.12 297,716.48
减:所得税 33,746.59 35,427.31 31,103.76 49,976.48
净利润 109,476.15 279,064.20 278,259.36 247,739.99
1、盈利情况分析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金额分别为9,913,779.83万元、10,938,501.93万元、11,354,128.30万元及5,347,190.86万元,公司营业收入稳定增长。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之前年度同期上升3.80%,主要系报告期核电等项目施工进展顺利,施工收入同比增加。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公司营业总成本金额分别为9,517,479.49万元、10,473,563.55万元、10,857,558.77万元及5,201,176.20万元。基本和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相匹配。2024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较之前年度同期上升3.36%,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成本随收入的增长而增加。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利润295,550.06万元、305,949.10万元、325,503.11万元及143,501.34万元,利润总额297,716.48万元、309,363.12万元、314,491.52万元及143,222.74万元,净利润247,739.99万元、278,259.36万元、279,064.20万元及109,476.15万元。
2、期间费用
表6-38: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半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金额 营收占比
销售费用 2,765.35 0.05% 3,852.22 0.03% 4,378.94 0.04% 3,153.53 0.03%
管理费用 116,794.69 2.18% 265,936.16 2.34% 252,847.34 2.31% 221,984.31 2.24%
研发费用 125,982.59 2.36% 321,493.72 2.83% 287,486.01 2.63% 162,854.74 1.64%
财务费用 118,216.53 2.21% 216,914.52 1.91% 207,172.53 1.89% 188,474.65 1.9%
合计 363,759.16 6.80% 808,196.62 7.12% 751,884.81 6.87% 576,467.23 5.81%
公司的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从期间费用的构成来看,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占比较大,财务费用随着公司融资规模的增大占比也逐年提升。
其中,2024年度,发行人销售费用较之前年度同期下降12.03%,主要系子公司仓储港杂费减少所致。发行人管理费用较之前年度同期上升5.18%,主要系职工薪酬、差旅费同比增加所致。发行人研发费用较之前年度同期上升11.83%,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在核电等重点施工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之前年度同期上升4.70%,主要系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最近三年,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1%、6.87%及7.12%,呈上升趋势。
(五)现金流量分析
表6-39: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060,735.44 9,397,967.50 9,444,290.17 8,896,412.13
收到的税费返还 3,800.53 3,740.14 14,590.93 76,466.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8,715.86 511,152.31 397,859.83 458,104.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融类)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23,251.83 9,912,859.95 9,856,740.93 9,430,983.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39,683.54 8,087,195.31 7,664,753.56 7,817,597.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9,406.80 1,204,764.12 1,143,456.45 1,006,824.2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658.25 273,630.74 254,718.60 261,317.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8,017.67 681,304.38 825,317.08 785,529.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融类)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71,766.25 10,246,894.56 9,888,245.69 9,871,268.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8,514.42 -334,034.61 -31,504.77 -440,285.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3,880.33 95,481.24 133,643.53 119,423.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028.22 12,144.38 27,228.75 30,239.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38.05 5,147.38 290.52 474.2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6,660.89 586.68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76.31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322.91 139,433.89 161,749.48 150,137.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3,765.76 174,563.37 310,017.40 551,017.5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3,155.79 66,108.23 74,664.92 125,034.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0.00 - - 611.2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14.63 - 24,055.73 855.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136.18 240,671.60 408,738.04 677,518.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13.27 -101,237.71 -246,988.56 -527,380.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 72,682.94 17,368.61 257,134.18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 72,682.94 17,368.61 7,155.5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15,656.74 4,560,191.53 4,676,387.39 3,975,780.5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0,119.97 604,364.31 406,728.97 601,371.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06,369.81 5,237,238.78 5,100,484.97 4,834,286.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67,203.04 4,550,903.47 4,054,235.72 2,651,772.6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8,926.22 350,588.19 394,107.02 340,491.4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2,928.87 20,020.31 30,943.53 27,523.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6,794.54 549,108.59 244,740.08 538,01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2,923.80 5,450,600.24 4,693,082.82 3,530,283.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73,446.01 -213,361.46 407,402.16 1,304,002.67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82 -423.94 -2,492.48 1,029.2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06,099.50 -649,057.73 126,416.35 337,365.98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263.13 1,796,320.86 1,669,904.52 1,332,538.5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3,362.63 1,147,263.13 1,796,320.86 1,669,904.52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0,285.32万元、-31,504.77万元、-334,034.61万元及-1,348,514.42万元,整体呈波动下降趋势。
2022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主要系购买商品与接受劳务支付增加所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符合行业特征,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23年度,发行人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较之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公司极其重视现金流,加大对项目结算回款工作力度,工程收款增加所致。2024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净流出30.25亿元,主要由于本期对下游支付同比增加。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变化符合行业特征,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27,380.66万元、-246,988.56万元、-101,237.71万元及-18,813.27万元,均呈现净流出的状态。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等。2024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之前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由于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公司近年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呈现持续净流出状态,主要原因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围绕“发展成为建筑业全产业链整合者和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商”的战略目标,立足建设施工核心业务,延伸完善产业链,进一步拓展投融资能力,整合EPC资源(规划、设计、建造、采购、安装),打造形成“投、建、营”一体化管理能力,推动公司工程主业发展和运营端收入。近年来,通过投融资业务驱动,促进公司在市政道路、片区开发、校区建设、综合管廊、文化旅游、医疗监控、污水处理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促进业务结构不断优化,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业务规模和利润持续快速增长。
建筑业央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近年来甚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承担国内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供给者和城市运营商的重要使命,中国核建响应国家建设需要,积极参与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及民生项目的建设。2021年,银保监会印发了《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15号文”)以及“补充通知”,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规范与明确,从而社会资本方的权益也得到了有效保障。因此,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相较于民企合作,政企合作也是中国核建乃至建筑业央企防控经营风险的首要选择。
二是按计划投资,推动项目如期建设。公司2020年以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对PPP项目SPV公司的股权投资、PPP项目建设期的基建投入。PPP项目的施工方为公司本身,建设期的投入形成了公司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呈持续性特点主要是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普遍为3-5年。大部分PPP项目仍处于建设投入期,当前的存量项目预计在未来2-3年完成剩余投入。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发改委要求,强化PPP项目风险管控,将PPP项目SPV公司按照控制原则,纳入表内管理,并围绕项目全周期不断强化项目合规选择、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概算管理、运营管理,总体风险受控。
综合以上主要因素,公司近年来投资活动现金呈现持续净流出状态。未来2-3年公司大部分存量PPP项目将完成投资,逐步进入运营期。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政府将根据项目运营情况,支付运营服务费(主要以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各项目将逐步产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并且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预计在2025年左右达到峰值。随着后续投资回报的实现,SPV公司股权的移交、处置,资产证券化等金融工具的运用,前期的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将逐年完成回收,实现投资资金收支循环,预计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近三年及2025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04,002.67万元、407,402.16万元、-213,361.46万元及1,873,446.01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吸收投资、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等。2024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之前年度下降152.37%,主要系本年权益性融资减少以及偿还贷款流出增加所致。
近年来,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在执行项目资金需求增加,从而相应增加外部融资规模。
(六)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表6-40:偿债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6月末/2025年1-6月 2024年末/2024年度 2023年末/2023年度 2022年末/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81.99% 81.59% 82.13% 82.22%
流动比率 1.12 1.08 1.09 1.03
速动比率 1.06 1.00 1.00 0.9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3.75 3.80 3.42 3.39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2.22%、82.13%、81.59%和81.9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这与公司为建设工程类企业的性质一致。
发行人各项短期偿债指标保持基本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3、1.09、1.08及1.12;速动比率分别为0.94、1.00、1.00及1.06,短期偿债指标稳定。
EBITDA利息倍数反映企业息税前利润能够保障所需支付的债务利息的倍数。近三年末,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3.39、3.42和3.80,公司长期偿债能力基本维持稳定向好。
总体而言,公司的整体财务结构合理,现金流管理稳健、谨慎,资金面长期处于比较安全的水平,整体偿债能力处于行业较好水平。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6-41:盈利能力指标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净利润率 2.05% 2.46% 2.54% 2.50%
总资产收益率(年化) 0.92% 1.26% 1.35% 1.33%
净资产收益率(年化) 5.15% 6.97% 7.56% 7.62%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净利润率分别为2.48%、2.54%、2.46%和2.05%,公司净利润率较低,与公司所处行业相关,建筑工程类企业净利率普遍较低。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总资产报酬率(年化)分别为1.33%、1.35%、1.26%和0.92%,民用工程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年化)分别为7.55%、7.56%、6.97%和5.15%。
3、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表6-42:资产运营效率指标表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年) 4.49 8.51 8.08 7.8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2 2.66 2.72 2.7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23 0.51 0.53 0.54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7.86、8.08、8.51和4.49,呈波动上涨趋势,主要是由于工程项目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对存货特别是已完工未结算款(工程施工科目)的强化管理,促进了存货周转率向好发展。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79、2.72、2.66和1.22,呈震荡趋势,原因是公司业务量增加,同时应收账款回收速度较慢,导致周转率降低。
2022-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54、0.53、0.51和0.23,主要是由于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增加,导致总资产周转率下降。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一)主要有息债务余额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负债余额为728.69亿元,从有息债务结构上来看,发行人有息债务以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为主。发行人有息债务的情况如下:
表6-43: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期限构成表
单位:亿元
期限 2024年末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324.84 44.58%
1-2年 152.43 20.92%
2年以上 251.44 34.51%
合计 728.69 100.00%
截止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负债构成如下:
表6-44:2024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有息债务构成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4年末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88.96 25.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5.88 18.65%
长期借款 368.79 50.61%
应付债券 13.07 1.79%
租赁负债等其他带息非流动负债 22.00 3.02%
合计 728.70 100.00%
(二)银行借款担保结构
1、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结构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的结构如下:
表6-45:2025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质押借款 0.00 1,374,985.67
抵押借款 0.00 50,540.38
保证借款 79,787.00 25,150.00
信用借款 3.241,650.58 2,546,823.64
合计 3,321,437.58 3,997,499.69
2、融资成本及利率区间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主要融资成本/利率区间如下:
表6-46: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银行借款明细
单位:万元、年
公司名称 贷款银行 债务期限 借款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担保方式 利率区间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 80,000.00 2023/8/2 2026/8/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 40,000.00 2023/9/12 2026/8/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 10,000.00 2023/9/30 2026/8/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3 39,970.00 2024/1/31 2027/1/3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3 10,000.00 2024/2/2 2027/2/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2 89,980.00 2024/5/31 2026/5/3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 3 149,800.00 2025/3/27 2028/3/26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3 48,000.00 2025/3/31 2028/3/30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1 44,000.00 2025/3/31 2026/3/31 无担保 2.00%-3.0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3 20,000.00 2025/3/31 2028/3/30 无担保 2.00%-3.00%
(三)有息债务到期分布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债务到期分布情况如下:
表6-47:2025年6月末发行人主要债务到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7-12月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及以后 合计
短期借款 1,378,404.33 1,943,033.25 - - - 3,321,437.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1,541.86 674,827.50 - - - 1,316,369.36
其他带息流动负债 - - - - 2,485.00 2,485.00
长期借款 - 859,766.39 1,023,000.00 1,079,579.61 1,035,153.67 3,997,499.69
应付债券 - - 82,084.74 140,000.00 20,000.00 242,084.74
其他带息非流动负债 - 7,808.68 58,830.13 54,846.24 64,120.81 185,605.87
合计 2,019,946.19 3,485,435.82 1,163,914.88 1,274,425.86 1,121,759.49 9,065,482.23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有银行借款均无逾期现象。
(四)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63.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19.00亿元、公司债128.00亿元、短期融资券11.00亿元及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具体发行及兑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6-48:发行人及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情况表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种类 债券简称 起息日 期限 (年) 票面 利率 当前余额 (亿元)
1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1 2023/9/25 3+N 3.17 5.00
2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2 2023/9/25 5+N 3.45 13.00
3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3 2024/8/12 5+N 2.15 5.00
4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4 2024/8/12 10+N 2.45 20.00
5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5 2024/10/29 5+N 2.58 20.00
6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8 2025/6/23 5+N 2.13 40.00
7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3华兴Y1 2023/12/11 3+N 3.30 10.95
8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3华兴Y2 2023/12/11 3+N 3.35 4.05
9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5华兴Y1 2025/8/18 3+N 2.20 5.00
10 中核二三 一般公司债 二三KY01 2025/9/26 3+N 2.50 5.00
11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4核工华兴MTN001 2024/12/24 3 3.12 3.00
12 中核二四 一般中期票据 24中核二四MTN001 2024/9/11 5 2.50 5.00
13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1A 2025/1/21 3 2.20 5.00
14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1B 2025/1/21 5 2.57 2.00
15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2 2025/4/15 3 2.14 4.00
16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1 2025/5/19 0.5 1.79 5.00
17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2 2025/8/8 0.39 1.59 3.00
18 中核二四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中核二四SCP001 2025/7/25 0.7397 1.79 5.00
19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3 2025/10/28 0.1753 1.63 3.00
合计 163.00
发行人本部存续103亿可续期公司债,已在会计初始确认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科目。
七、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2、控股子公司
公司各二级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3、合营及联营企业
公司重要合营及联营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章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4、其他关联方
表6-49: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关联方情况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动力运行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第八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陕西核工业服务局 同一母公司
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同一母公司
中国核工业地质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二一六大队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二七○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航测遥感中心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湖南矿冶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江西矿冶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和平里招待所 同一母公司
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总医院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四一七医院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同一母公司
北京核工业医院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大连应用技术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同一母公司
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核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同一母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同一母公司
中核四○四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国核科技信息与经济研究院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科技开发咨询中心 同一母公司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机关服务中心 同一母公司
中核(北京)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管理干部学院 同一母公司
中核智慧城(天津)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核工业研究生部 同一母公司
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母公司
(二)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而且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自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规模、内容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表6-50:2024年发行人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4年度发生额 2023年度发生额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152,112.99 123,164.23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24,607.27 106,033.53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43,388.04 116,245.02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1,404.49 -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5,229.40 2,623.25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991.15 10,173.83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3,315.94 39,820.72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42.06 60.80
合计 - 355,191.34 398,121.39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规模、内容及占比情况如下所示:
表6-51:2024年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3,763,955.73 3,518,594.31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9,796.82 28,579.90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2,291.89 56,381.01
核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9,090.82 -
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2,205.27 49,085.12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947.94 35,406.11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261.00 4,820.84
徐州中淮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145.90 15,766.10
沿河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19.78 908.48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51.23 1,065.38
中体仪征体育场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37.88 3,408.85
四川中核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66.85 -
中原运维海外工程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8.48 -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26 -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0.14 -
通江县通洗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 1,880.13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0.24
合计 - 3,861,489.99 3,715,896.48
(4)关联租赁情况
表6-52:2024年末公司作为承租方情况表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支付的租金 2023年度支付的租金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房产 5,636.64 7,176.97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 9,153.76 10,333.74
合计 - 14,790.40 17,510.70
表6-53:2024年末公司作为出租方情况表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4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2023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房产 28.15 69.14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房产 10.50 -
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房产 3.40 -
北京同方软件有限公司 房产 2.21 -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房产 - 238.35
武汉中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 - 1.42
合计 - 44.26 308.91
上表所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办公及生产经营需要产生,该等关联租赁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5)关联担保情况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表6-54:2025年6月末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20,488.00 2019/7/17 2034/7/19 否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莆田市莆阳学府建没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由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关联方资金拆借
拆入情况如下:
表6-55:2024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关联方资金拆入及拆出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拆入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0 2024/4/29 2025/4/29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2024/6/14 2025/6/14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 2024/12/27 2025/12/27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 2024/4/9 2025/4/9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2024/5/16 2025/5/1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2024/6/21 2025/6/21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4/1/31 2025/1/31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 2024/6/6 2025/6/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4/5/30 2025/5/1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4/7/12 2027/7/12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4/4/10 2025/4/10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4/12/27 2025/12/27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2/6/17 2025/6/17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2022/7/1 2025/7/1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986.35 2024/8/6 2027/7/5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2024/7/26 2025/7/2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2024/5/14 2025/5/14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0 2022/1/7 2025/1/7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3,013.65 2024/7/5 2027/7/5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4/6/11 2025/5/23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4/7/8 2025/7/8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4/7/16 2025/7/8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4/11/12 2025/11/12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4/11/28 2025/11/12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2022/5/30 2025/5/30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 2024/5/11 2025/5/11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2024/7/26 2025/7/26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206.00 2024/12/27 2025/3/27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23/4/6 2025/12/1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000.00 2023/4/6 2026/4/6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000.00 2023/5/24 2025/12/1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00 2023/5/24 2026/5/23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600.00 2023/6/5 2025/6/5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400.00 2023/6/14 2025/6/14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24/6/28 2025/6/2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000.00 2024/6/28 2026/6/2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2,000.00 2024/6/28 2027/6/2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520.00 2022/12/30 2025/11/1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3,413.58 2023/1/5 2025/12/10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200.00 2024/2/4 2027/1/29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3,000.00 2023/11/29 2026/11/28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400.00 2024/10/17 2027/10/17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7,000.00 2023/6/29 2026/6/29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9,000.00 2024/11/22 2027/11/21
合计 968,739.58
拆出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8,019.66 2017/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14,875.91 2018/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665.03 2019/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3,349.67 2020/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4,494.33 2021/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150.52 2022/1/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377.08 2023/12/31 未约定期限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176.37 2024/12/10 未约定期限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386.04 2020/11/9 2022/5/7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542.25 2023/7/23 /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06.50 2024/7/30 /
合计 67,743.36
(7)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表6-56:2025年1-6月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99.66 375.03
(8)其他关联交易
表6-57:2025年1-6月关联方收取资金利息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410,375.32 38,932,651.66
合计 14,410,375.32 38,932,651.66
表6-58:2025年1-6月关联方支付资金利息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1,675,384.64 175,476,821.24
合计 111,675,384.64 175,476,821.24
表6-59:2025年1-6月关联方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核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386,111.11 124,708,784.01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73,532.33 2,620,047.88
合计 21,559,643.44 127,328,831.89
(9)关联方存款余额
表6-60:2025年1-6月末关联方存款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268,304,240.72 7,832,284,973.31
1.直接存入中核财务公司的资金 6,267,568,252.91 7,832,284,973.31
2.由银行归集到中核财务公司一级账户的资金 735,987.81 0.00
合计 6,268,304,240.72 7,832,284,973.31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表6-61:2024年末公司关联方应收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余额 2024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531,356.10 31,536.91 554,254.74 32,281.17
应收账款 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6,059.05 - 15,848.78 -
应收账款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23,685.18 1,894.81 29,668.88 -
应收账款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537.96 1,199.99 29,328.49 907.64
应收账款 徐州中淮置业有限公司 10,936.78 198.27 16,529.79 373.27
应收账款 中体仪征体育场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7,944.84 3,343.65 8,037.02 1,867.24
应收账款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7,241.53 460.38 1,294.55 -
应收账款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165.90 2,165.90 2,165.90 2,165.90
应收账款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014.81 14.30 3,594.23 19.23
应收账款 四川中核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375.20 153.49 207.27 145.09
应收账款 核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4.99 - 75.63 56.21
应收账款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4.91 4.94 44.91 3.59
应收账款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33.60 0.07 109.50 3.15
应收账款 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9.12 6.39 9.12 6.39
应收账款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0.22 0.01 - -
应收账款 通江县通洗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416.83 33.35
应收账款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 - 39.77 -
合计 625,500.20 40,979.12 661,625.44 37,862.23
应收票据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595.05 - - -
合计 595.05 - - -
预付账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6,518.58 - 7,749.32 -
预付账款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8,590.52 - 8,008.60 -
预付账款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7,927.09 - 28,932.18 -
预付账款 贵州中核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063.23 - 1,013.23 -
预付账款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643.22 - 2,051.08 -
预付账款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154.67 - 96.81 -
预付账款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6.22 - 108.20 -
合计 24,903.51 - 47,959.42 -
其他应收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58,367.96 13,392.26 75,016.08 24,757.69
其他应收款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4,290.92 - 4,261.22 -
其他应收款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3,620.74 125.28 3,129.86 11.04
其他应收款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1,498.29 150.48 973.87 77.48
其他应收款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436.04 294.84 1,436.04 190.71
其他应收款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428.44 16.25 183.91 -
其他应收款 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402.01 3.03 43.27 3.03
其他应收款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86.79 5.43 27.70 6.65
其他应收款 徐州中淮置业有限公司 136.44 - 4,616.00 461.60
其他应收款 沿河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7.10 - - -
其他应收款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103.74 - - -
其他应收款 核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9.20 2.47 35.68 2.16
其他应收款 四川中核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27.00 10.80 27.00 2.97
其他应收款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23.28 0.27 4.47 -
其他应收款 核建青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2.22 - - -
其他应收款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20.03 0.38 4.80 -
其他应收款 通江县通洗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4,460.00 356.80
其他应收款 贵州中核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727.69 14.99
其他应收款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 - 51.56 -
合计 70,740.19 14,001.50 94,999.14 25,885.13
应收股利 中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337.32 - - -
合计 3,337.32 - - -
合同资产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1,913,118.41 9,862.09 1,438,902.50 8,755.63
合同资产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4,270.33 130.09 25,433.17 96.65
合同资产 福建兆佳建设有限公司 24,044.82 91.37 1,752.93 6.66
合同资产 核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961.24 60.65 156.26 0.59
合同资产 徐州中淮置业有限公司 8,609.99 32.72 7,464.09 28.36
合同资产 沿河晓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235.17 27.49 6,915.39 26.28
合同资产 通江县通洗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025.57 22.90 4,471.99 16.99
合同资产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1,794.61 6.82 5,989.55 22.76
合同资产 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775.22 2.95 14,963.34 56.86
合同资产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34.17 0.51 - -
合同资产 中体仪征体育场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3.51 0.36 93.51 0.36
合同资产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 648.25 2.46
合同资产 四川中核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 88.11 0.33
合计 2,012,063.04 10,237.94 1,506,879.09 9,013.93
长期应收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142,356.50 5,717.86 148,206.15 5,717.86
长期应收款 重庆中核通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61,909.50 37,242.10 55,816.55 37,242.10
长期应收款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5,144.45 741.00 5,144.45 380.76
合计 209,410.45 43,700.97 209,167.15 43,340.72
(2)应付项目
表6-62:2024年末公司关联方应付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4年末余额 2024年初余额
应付票据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254.73 -
应付票据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513.86 -
应付票据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130.00 642.00
应付票据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48.87 -
应付票据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 694.00
合计 947.47 1,336.00
应付账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65,899.06 74,600.38
应付账款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27,194.25 24,899.04
应付账款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5,541.07 6,166.81
应付账款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3,768.39 1,233.58
应付账款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2,706.78 3,777.29
应付账款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1,701.35 285.84
应付账款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1,080.85 3,179.70
应付账款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4.47 1,603.40
应付账款 绵阳新瑞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32.71 -
应付账款 中瑞恒丰(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182.53
应付账款 核建青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2.55
合计 117,958.93 116,941.10
合同负债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763,453.94 653,892.68
合同负债 华蓥中腾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49.53 -
合同负债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96.80 10,525.37
合同负债 常州东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9.69 10,476.79
合同负债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0.64 780.07
合同负债 淮南市路兴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748.54
合同负债 中体仪征体育场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49.39
合计 764,140.61 678,572.83
应付股利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 847.35
合计 - 847.35
其他应付款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39,249.28 10,528.06
其他应付款 中核弘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95.56 2,052.06
其他应付款 青海聚能热力有限公司 306.89 115.99
其他应付款 贵州中弘新力能源有限公司 200.00 200.00
其他应付款 河北二三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157.97 109.32
其他应付款 湖北精宏劳务有限公司 159.73 150.98
其他应付款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137.08 922.68
其他应付款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20.00 65.00
其他应付款 核建青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47 -
其他应付款 四川中核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642.15
其他应付款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5.54
其他应付款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30.17
其他应付款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 5.00
合计 42,328.99 15,826.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95,900.00 38,176.97
合计 95,900.00 38,176.97
其他流动负债 中核集团内部单位 33,075.79 8,429.27
其他流动负债 福建华鑫租赁有限公司 7,048.00 7,878.00
其他流动负债 仪征核建劳务有限公司 3,655.35 1,996.80
其他流动负债 深圳普达核工业数字测控有限公司 1,538.99 1,052.04
其他流动负债 西咸新区中和建设有限公司 - 1,437.76
其他流动负债 河北二三劳务有限公司 - 2,511.71
合计 45,318.13 23,305.58
长期应付款 中核融资租赁(海南)有限公司 10,365.24 -
合计 10,365.24 -
(三)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和定价机制
公司制定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确认、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审批权限、审议程序、执行及披露内容、报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章”。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表6-63: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莆田市莆阳学府建设有限公司 20,488.00 连带责任担保 2019/7/17 2034/7/19
截至2025年6月底,发行人对外担保1笔,担保余额2.49亿元。发行人对外担保规模小,或有负债风险小。
(二)流动性支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核华兴2023年发行1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承诺人,按照持股比例对其中10.95亿元可续期公司债提供流动性支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核华兴2023年启动发行莆田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公司作为第二顺位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对发行的19.70亿元的资产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核中原建设2024年启动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承诺人,对发行的5.7亿元的资产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
(三)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承诺事项如下:
表6-64:2025年6月末发行人承诺事项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PPP项目投资 775,262.31
股权投资 147,956.27
固定资产投资 42,755.42
合计 965,974.00
(四)未决诉讼及未决仲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98件,诉讼标的合计1,423,922.00万元,处于二审阶段诉讼案件9件、处于一审阶段诉讼案件85件、处于仲裁阶段案件4件。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作为被告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诉讼标的额5000万元以上的,下同)标的合计金额为195,147.00万元,作为原告(申请人)形成的重大未决诉讼标的合计金额为1,222,374.00万元,所涉及未决诉讼主要系与工程款支付等相关纠纷。
表6-65:2025年6月末公司涉诉金额前五大未决诉讼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涉诉金额 进展情况
1 中国核工业华兴 建设有限公司 眉山隆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52,557.00 一审阶段
2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316.00 一审阶段
3 普洱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651.00 一审阶段
4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南京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3,533.00 一审阶段
5 贵州鼎坤工程建设公司 三都中核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 42,133.00 一审阶段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受限资产合计342.3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表6-66:2025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表
项目 受限金额(亿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9.41 工程保证金及司法冻结等事项
固定资产 0.63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229.22 抵押借款
在建工程 0.34 抵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4.68 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 14.73 质押借款
长期应收款 69.03 质押借款
存货 4.35 质押借款
合计 342.39
除上述披露情况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十、金融衍生产品及重大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6月末,发行人无金融衍生品交易、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结构性理财产品交易等业务。
十一、海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4年,中国核建及6家涉外单位(中核二二;中核二三;中核华兴;中核五公司;和建国际;中核机械)贯彻国际化战略部署,积极开拓国际化经营工作,全年新签合同额115.59亿元,营业营收达36.19亿元。
公司2024年在建海外项目情况如下:
表6-67:2024年前十大在建海外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国别 合同金额(万美元) 承包形式 单位名称
1 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5号机组土建工程 巴基斯坦 55862.62 其他 中核华兴
2 巴基斯坦恰希玛核电站5号机组安装工程 巴基斯坦 38614.38 其他 中核五公司
3 印尼金光纸业OKI二期扩建项目 印度尼西亚 46155.18 EPC 和建国际
4 达马克卡萨大厦 阿联酋 13377.23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5 迪拜达马克水晶湖米科诺斯9区别墅项目 阿联酋 11274.46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6 迪拜达马克水晶湖尼斯别墅项目 阿联酋 8498.99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7 迪拜达马克水晶湖蒙特卡洛8区别墅项目 阿联酋 8221.01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8 迪拜达马克高尔夫绿地1号高层住宅项目 阿联酋 7408.20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9 沙迦海扬阿里姆2期别墅项目 阿联酋 5602.59 施工总承包 中核二二
10 伊拉克安巴尔循环电厂项目 伊拉克 5453.53 其他 中核二二
发行人在建的海外工程项目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对于海外投资项目的各项规定。
十二、其他财务重要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其他需披露的影响偿债能力的财务重大事项。
十三、公司近期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外,公司暂无其他直接债务融资计划。
第七章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资信情况
(一)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中国核建资信状况良好,多年来与多家金融机构保持着长期良好的信贷业务关系,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公司良好的还贷记录以及高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间接融资能力。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口径从39余家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授信额度共计为2,804.16亿元,已使用额度为1,311.49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492.67亿元。
表7-1:2025年6月末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表统计表
单位:亿元
截止2025年6月末授信情况
序号 合作银行 授信额度 已使用授信 未使用授信
1 中国银行 298.90 171.77 127.13
2 中国农业银行 236.45 144.55 91.91
3 中国工商银行 156.16 83.72 72.44
4 中国建设银行 345.37 174.55 170.82
5 交通银行 119.05 56.92 62.13
6 中信银行 122.35 16.99 105.36
7 招商银行 69.55 21.91 47.64
8 广发银行 67.03 20.29 46.74
9 浦发银行 85.57 46.18 39.38
10 中国光大银行 49.10 28.02 21.08
11 渤海银行 2.00 1.58 0.42
12 兴业银行 93.09 18.59 74.50
13 华夏银行 50.60 17.28 33.32
14 中国民生银行 78.24 24.71 53.54
15 平安银行 48.60 9.83 38.77
16 国家开发银行 87.82 70.50 17.32
17 北京银行 42.00 17.91 24.09
18 中国进出口银行 144.39 98.39 46.00
1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72.50 18.40 54.10
20 浙商银行 31.70 10.39 21.31
21 北京农商行 3.00 1.66 1.34
22 杭州银行 30.00 2.84 27.16
23 广州银行 14.00 9.90 4.10
24 汉口银行 10.00 6.13 3.87
25 徽商银行 12.00 4.87 7.13
26 江苏银行 24.83 17.46 7.37
27 南京银行 20.00 7.34 12.66
28 宁波银行 11.00 4.81 6.19
29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3.15 19.14 14.01
30 厦门银行 1.10 - 1.10
31 上海银行 9.30 0.43 8.87
32 紫金农商行 4.80 1.97 2.83
33 财务公司 295.50 134.20 161.30
34 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5 6.08 1.67
35 信托公司 20.00 - 20.00
36 保理公司 13.31 10.19 3.12
37 德州银行 4.28 4.28 -
38 宁波银行 5.50 0.20 5.30
39 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 84.16 27.51 56.66
合计 2,804.16 1,311.49 1,492.67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银行授信中并未存在因受到严格提款条件限制而导致明显提款困难的情况。
(二)债务履约记录
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无债务违约记录。
(三)发行人直接融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待偿还债券余额为163.00亿元,其中中期票据19.00亿元、公司债128.00亿元、短期融资券11亿元及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具体发行及兑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7-2:公司存续债务融资情况表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种类 债券简称 起息日 期限 (年) 票面 利率 当前余额 (亿元)
1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1 2023/9/25 3+N 3.17 5.00
2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2 2023/9/25 5+N 3.45 13.00
3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3 2024/8/12 5+N 2.15 5.00
4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4 2024/8/12 10+N 2.45 20.00
5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5 2024/10/29 5+N 2.58 20.00
6 中国核建 一般公司债 核建YK08 2025/6/23 5+N 2.13 40.00
7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3华兴Y1 2023/12/11 3+N 3.30 10.95
8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3华兴Y2 2023/12/11 3+N 3.35 4.05
9 中核华兴 一般公司债 25华兴Y1 2025/8/18 3+N 2.20 5.00
10 中核二三 一般公司债 二三KY01 2025/9/26 3+N 2.50 5.00
11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4核工华兴MTN001 2024/12/24 3 3.12 3.00
12 中核二四 一般中期票据 24中核二四MTN001 2024/9/11 5 2.50 5.00
13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1A 2025/1/21 3 2.20 5.00
14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1B 2025/1/21 5 2.57 2.00
序号 发行人 债券种类 债券简称 起息日 期限 (年) 票面 利率 当前余额 (亿元)
15 中核华兴 一般中期票据 25核工华兴MTN002 2025/4/15 3 2.14 4.00
16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1 2025/5/19 0.5 1.79 5.00
17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2 2025/8/8 0.39 1.59 3.00
18 中核二四 超短期融资债券 25中核二四SCP001 2025/7/25 0.7397 1.79 5.00
19 中核华兴 一般短期融资券 25核工华兴CP003 2025/10/28 0.1753 1.63 3.00
合计 163.00
截止募集说明书撰写之日,发行人本部可续期公司债余额103亿元,已计入所有者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核建YK01,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起息日为2023年9月25日,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1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核建YK02,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起息日为2023年9月25日,债券基础期限为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2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核建YK0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起息日为2024年8月12日,品种一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3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核建YK0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起息日为2024年8月12日,品种二基础期限为10年,以每10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即延长10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4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核建YK05,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起息日为2024年10月29日,品种一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5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核建YK08,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起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一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本期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自第2个周期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200个基点。会计处理: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偿付顺序:核建YK08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和其他债务。
二、其他资信重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资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八章发行人2025年1-9月财务报表
一、发行人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较2024年末未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发行人2025年1-9月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三、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较2025年6月末未发生变动。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会计报表
表8-1:发行人2025年9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426,529,551.62 13,207,522,439.3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0,336.69 1,392,409.9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78,476,840.55 582,079,655.51
应收账款 48,142,576,871.43 43,012,669,383.86
应收款项融资 354,167,691.31 337,044,996.22
预付款项 4,052,499,686.00 4,602,687,561.2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5,656,871,819.57 5,293,637,844.1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093,613.99 2,293,193.8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2,207,003,125.61 11,346,107,565.06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84,860,729,227.04 72,391,826,289.3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46,736,767.58 146,736,767.58
其他流动资产 3,831,536,909.09 3,597,812,460.92
流动资产合计 175,158,728,826.49 154,519,517,373.1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23,606,626,429.64 23,432,078,290.88
长期股权投资 3,155,271,928.13 3,150,626,153.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734.69 36,734.6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281,799,208.09 1,283,757,208.09
投资性房地产 1,431,511,566.30 813,271,321.47
固定资产 7,129,701,974.39 7,414,164,422.05
在建工程 1,051,106,238.71 1,255,194,255.4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496,558,705.83 494,673,806.10
无形资产 27,521,203,985.54 29,857,343,370.13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5,434,103.71 5,434,103.71
长期待摊费用 102,883,201.37 91,317,792.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29,061,209.41 2,420,069,910.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73,102,779.66 1,148,152,903.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384,298,065.47 71,366,120,271.76
资产总计 244,543,026,891.96 225,885,637,644.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704,286,540.63 18,895,650,647.09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16,756,828.39 2,180,098,060.32
应付账款 60,104,517,703.13 62,134,491,168.4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5,632,624,583.63 15,152,692,757.0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1,183,807,650.21 1,234,176,160.89
应交税费 866,214,883.50 1,335,397,546.06
其他应付款 7,850,171,219.90 6,287,265,842.4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75,874,936.34 99,689,333.0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621,949,399.23 13,616,442,490.39
其他流动负债 21,797,154,204.38 22,772,513,702.16
流动负债合计 154,077,483,013.00 143,608,728,374.8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39,275,069,583.60 36,879,408,992.62
应付债券 2,915,430,136.98 1,306,912,876.7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338,062,299.81 252,884,972.64
长期应付款 1,594,564,371.13 1,999,042,995.2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28,821,037.00 130,103,000.00
预计负债 12,202,021.29 16,595,524.59
递延收益 106,316,131.37 106,595,824.6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17,043.68 417,043.68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00,000.00 1,5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372,382,624.86 40,693,461,230.14
负债合计 198,449,865,637.86 184,302,189,604.94
股东权益:
股本 3,013,834,212.00 3,011,550,670.00
其他权益工具 11,600,000,000.00 9,871,912,977.1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11,600,000,000.00 9,600,000,000.00
资本公积 4,231,390,852.60 3,940,908,563.7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9,618,330.55 -88,410,212.63
专项储备 1,690,609,473.15 1,528,453,075.24
盈余公积 486,843,966.22 486,843,966.2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427,670,558.42 11,738,265,354.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3,360,730,731.84 30,489,524,393.98
少数股东权益 12,732,430,522.26 11,093,923,646.00
股东权益合计 46,093,161,254.10 41,583,448,039.9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4,543,026,891.96 225,885,637,644.92
表8-2:发行人2025年9月末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营业总收入 73,937,683,772.20 78,928,821,148.48
其中:营业收入 73,937,683,772.20 78,928,821,148.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71,866,279,365.15 76,389,814,676.67
其中:营业成本 66,255,221,175.69 70,876,058,614.8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218,667,182.33 171,969,512.37
销售费用 40,145,347.34 25,178,136.92
管理费用 1,660,896,871.96 1,593,954,545.87
研发费用 1,961,543,625.84 2,110,361,932.35
财务费用 1,729,805,161.99 1,612,291,934.27
其中:利息费用 1,703,367,923.50 1,925,785,075.18
利息收入 151,601,982.45 475,150,225.70
加:其他收益 34,391,474.08 45,677,371.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9,321,454.84 140,191,363.9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5,506,082.63 91,069,597.2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50,073.26 -1,169,459.3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0,254,315.40 -261,444,383.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9,135,077.99 -41,323,408.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482,114.93 153,893.7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75,459,984.25 2,421,091,849.93
加:营业外收入 28,029,270.63 40,861,060.64
减:营业外支出 28,239,154.93 159,679,217.2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75,250,099.95 2,302,273,693.37
减:所得税费用 442,125,026.41 342,181,882.6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3,125,073.54 1,960,091,810.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3,125,073.54 1,960,091,810.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6,409,792.58 1,455,051,869.4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26,715,280.96 505,039,941.3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226,714.49 327,645.5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208,117.92 361,013.77
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08,117.92 361,013.7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55,893.06 451,528.07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2,224.86 -90,514.30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596.57 -33,368.27
七、综合收益总额 1,531,898,359.05 1,960,419,456.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05,201,674.66 1,455,412,883.1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26,696,684.39 505,006,573.0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 0.44
表8-3:发行人2025年9月末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627,259,370.60 56,980,006,468.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5,231,684.03 28,965,067.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6,457,455.62 4,359,346,91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58,948,510.25 61,368,318,455.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977,738,198.64 59,020,039,948.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31,147,517.51 8,670,505,054.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94,148,974.16 1,751,243,490.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8,101,258.78 5,588,060,358.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11,135,949.09 75,029,848,85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2,187,438.84 -13,661,530,396.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9,380,579.26 271,705,931.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4,774,550.45 59,021,072.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472,706.19 1,237,596.9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2,430,760.00 26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275,558.15 195,195,690.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334,154.05 793,160,291.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12,022,857.79 1,151,817,483.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8,978,187.66 415,145,755.9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30,787.72 54,089,481.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731,833.17 1,621,052,721.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02,320.88 -827,892,429.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00.00 25,5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00.00 25,58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112,739,671.44 37,453,751,948.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17,285,671.34 3,133,699,231.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335,956,342.78 40,613,031,179.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708,082,605.55 27,791,452,948.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79,678,326.84 2,806,116,300.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67,410,875.19 158,653,065.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8,513,468.67 2,494,235,624.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46,274,401.06 33,091,804,874.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89,681,941.72 7,521,226,305.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36,055.53 -2,537,090.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6,360,768.23 -6,970,733,611.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2,631,292.65 17,963,208,599.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78,992,060.88 10,992,474,987.73
表8-4:发行人2025年9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7,036,363.96 611,989,443.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25,410,943.44 131,717,215.0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96,432,374.84 96,085,176.06
其他应收款 986,423,232.55 372,436,697.5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962,980,446.83 354,655,229.80
存货 227,750.13 288,960.06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1,777,023.59 11,968,691.09
流动资产合计 2,927,307,688.51 1,224,486,183.3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0,721,478,536.70 10,501,478,536.7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3,469,700,000.00 3,094,9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2,410,720,187.63 12,320,113,396.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8,571,802.94 298,571,802.9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638,440.72 12,319,338.3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760,803.91 2,816,925.42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91,732.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911,869,771.90 26,244,091,732.34
资产总计 29,839,177,460.41 27,468,577,915.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4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1,147,334.97 57,290,481.3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17,270,744.48 85,743,040.70
应付职工薪酬 10,931,538.25 11,203,339.73
应交税费 2,148,117.99 8,435,460.29
其他应付款 66,731,264.38 98,612,728.4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17,132,872.23 61,829,722.23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34,800,000.00 4,350,380,586.92
其他流动负债 8,960,212.17 3,640,832.54
流动负债合计 3,441,989,212.24 4,615,306,470.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093,900,000.00 4,049,4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93,900,000.00 4,049,400,000.00
负债合计 8,535,889,212.24 8,664,706,470.02
股东权益:
股本 3,013,834,212.00 3,011,550,670.00
其他权益工具 11,600,000,000.00 9,871,912,977.1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11,600,000,000.00 9,600,000,000.00
资本公积 4,687,676,354.03 4,397,194,065.1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43,967,861.14 -42,811,968.08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86,843,966.22 486,843,966.22
未分配利润 1,558,901,577.06 1,079,181,735.24
股东权益合计 21,303,288,248.17 18,803,871,445.7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9,839,177,460.41 27,468,577,915.72
表8-5:发行人2025年9月末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营业收入 74,783,516.59 187,989,253.22
减:营业成本 72,837,091.02 205,216,738.90
税金及附加 477,756.94 363,921.74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58,592,281.15 95,607,681.56
研发费用 435,163.61 2,301,020.73
财务费用 49,780,331.55 131,463,368.41
其中:利息费用 103,225,136.33 201,391,548.90
利息收入 54,301,767.11 70,940,455.74
加:其他收益 170,108.95 1,254,819.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50,750,431.10 839,053,743.6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41,214,910.51 64,065,298.7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92,5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5,818.00 2,254,500.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5,416.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43,907,250.37 594,762,501.42
加:营业外收入 126,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684,341.11 639,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43,222,909.26 594,249,501.42
减:所得税费用 41,502,329.86 -579,101.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01,720,579.40 594,828,602.92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01,720,579.40 594,828,602.92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55,893.06 451,528.0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55,893.06 451,528.0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55,893.06 451,528.07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00,564,686.34 595,280,130.9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表8-6:发行人2025年9月末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年1-9月 2024年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3,627,259,370.60 56,980,006,468.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5,231,684.03 28,965,067.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6,457,455.62 4,359,346,919.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58,948,510.25 61,368,318,455.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977,738,198.64 59,020,039,948.6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31,147,517.51 8,670,505,054.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94,148,974.16 1,751,243,490.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108,101,258.78 5,588,060,358.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911,135,949.09 75,029,848,851.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52,187,438.84 -13,661,530,396.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39,380,579.26 271,705,931.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4,774,550.45 59,021,072.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472,706.19 1,237,596.99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52,430,760.00 26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5,275,558.15 195,195,690.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5,334,154.05 793,160,291.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12,022,857.79 1,151,817,483.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8,978,187.66 415,145,755.92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30,787.72 54,089,481.6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3,731,833.17 1,621,052,721.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602,320.88 -827,892,429.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00.00 25,58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5,931,000.00 25,58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112,739,671.44 37,453,751,948.5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217,285,671.34 3,133,699,231.1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335,956,342.78 40,613,031,179.7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708,082,605.55 27,791,452,948.4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679,678,326.84 2,806,116,300.8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67,410,875.19 158,653,065.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458,513,468.67 2,494,235,624.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846,274,401.06 33,091,804,874.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89,681,941.72 7,521,226,305.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736,055.53 -2,537,090.9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6,360,768.23 -6,970,733,611.4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2,631,292.65 17,963,208,599.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578,992,060.88 10,992,474,987.73
五、发行人财务状况分析
2025年9月末,发行人总资产为24,454,302.69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8.26%,主要是主营业务规模扩展;总负债为19,844,986.56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7.68%,主要是随着整体规模快速扩张,由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增长;净资产为4,609,316.13万元,较2024年末增长10.84%,变动不大。
2025年1-9月,发行人营业收入7,393,768.38万元,较2024年同期下降6.32%,主要受行业调整及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的影响,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收入同比降低。营业利润较同期下降18.47%,主要受行业调整及公司业务结构优化的影响,公司工业与民用工程收入同比降低,相应利润减少。基于上述原因,发行人2025年1-9月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较2024年同期下降14.20%和21.78%。2025年1-9月,发行人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3.11%,主要原因系公司落实国家两清欠要求,对下游支付同比增加。
第九章本期中期票据信用增进情况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不设置信用增进安排。
第十章税项
本期中期票据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章的分析是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出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章中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下列说明仅供参考,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税务建议和投资者的纳税建议,也不涉及投资本期中期票据可能出现的税务后果。投资者如果准备购买本期中期票据,并且投资者又属于按照法律规定需要遵守特别税务规定的投资者,投资者应就有关税务事项咨询专业财税顾问,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投资者所应缴纳税项与中期票据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销。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金融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金融业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企业投资者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将当期应收取的债券利息计入企业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一条,本期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印花税
根据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交易,尚无明确规定应对其征收印花税。发行人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第十一章主动债务管理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可能根据市场情况,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规定及要求,在充分尊重投资人意愿和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主动债务管理。发行人可能采取的主动债务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同意征集等。
一、置换
置换是指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用于以非现金方式交换其他存续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统称置换标的)的行为。
企业若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作为置换标的实施置换,将向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全体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持有人可以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置换标的份额参与置换。
参与置换的企业、投资人、主承销商等机构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置换业务指引(试行)》以及交易商协会相关规定实施置换。
二、同意征集机制
同意征集是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针对可能影响持有人权利的重要事项,主动征集持有人意见,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形成集体意思表示,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的机制。
(一)同意征集事项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对于需要取得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同意后方能实施的以下事项,发行人可以实施同意征集: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发行文件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发行人拟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6.其他按照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规定可以实施同意征集的事项。
(二)同意征集程序
1.同意征集公告
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同意征集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2)同意征集的实施背景及事项概要;
(3)同意征集的实施程序:包括征集方案的发送日、发送方式,同意征集开放期、截止日(开放期最后一日),同意回执递交方式和其他相关事宜;
(4)征集方案概要:包括方案标题、主要内容等;
(5)发行人指定的同意征集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6)相关中介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7)一定时间内是否有主动债务管理计划等。
2.同意征集方案
发行人将拟定同意征集方案。同意征集方案应有明确的同意征集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将分别制定征集方案。
3.同意征集方案发送
发行人披露同意征集公告后,可以向登记托管机构申请查询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册。持有人名册查询日与征集方案发送日间隔应当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发行人将于征集方案发送日向持有人发送征集方案。
征集方案内容与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方案应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如未收到方案,可向发行人获取。
4.同意征集开放期
同意征集方案发送日(含当日)至持有人递交同意回执截止日(含当日)的期间为同意征集开放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同意征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同意回执递交
持有人以递交同意回执的方式表达是否同意发行人提出的同意征集事项。持有人应当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同意征集回执递交发行人。发行人存在多个同意征集事项的,持有人应当分别递交同意回执。
6.同意征集终结
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前,单独或合计持有超过1/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反对发行人采用同意征集机制就本次事项征集持有人意见的,本次同意征集终结,发行人应披露相关情况。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另行召集持有人会议。
(三)同意征集事项的表决
1.持有人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提交同意回执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2.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除非全额合规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否则不享有表决权。利用、隐瞒关联关系侵害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相关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发行人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同意征集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
同意征集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同意回执视为无效回执,无效回执不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持有人未在截止日日终前递交同意回执、同意回执不规范或表明弃权的,视为该持有人弃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同意征集表决权统计范围。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意征集方案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的持有人同意,本次同意征集方可生效。
(四)同意征集结果的披露与见证
1.发行人将在同意征集截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同意征集结果公告。
同意征集结果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与同意征集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征集方案概要、同意征集结果及生效情况;同意征集结果的实施安排。
2.发行人将聘请至少2名律师对同意征集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程见证,并对征集事项范围、实施程序、参与同意征集的人员资格、征集方案合法合规性、同意回执有效性、同意征集生效情况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同意征集结果公告一同披露。
(五)同意征集的效力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征集或未参与征集,同意、反对征集方案或者弃权,有表决权或者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同意征集结果生效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人和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3.满足生效条件的同意征集结果,对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第三方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产生效力。
(六)同意征集机制与持有人会议机制的衔接
1.征集事项触发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的,发行人主动实施同意征集后,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可以暂缓召集持有人会议。
2.发行人实施同意征集形成征集结果后,包括发行人与持有人形成一致意见或未形成一致意见,持有人会议召集人针对相同事项可以不再召集持有人会议。
(七)其他
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不符的,或本募集说明书关于同意征集机制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意征集操作指引》要求执行。
第十二章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中期票据本息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机制
发行人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信息披露要求,由计划财务部具体负责和协调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及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所有重大信息的披露事项。
二、信息披露安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中期票据存续期间各类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可能影响中期票据本息兑付的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披露时间不晚于企业在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或其他场合向市场公开披露的时间。
(一)信息披露负责人
信息披露负责人:邹禹萌
具体职务:董事会秘书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联系电话:021-31858860
传真:021-31858900
(二)中期票据发行前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披露如下文件:
1、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2、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的专项意见;
4、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三)存续期内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
公司在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向市场公开披露可能影响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实现其债权的重大事项,包括:
1、企业名称变更;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全部或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
3、企业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4、企业1/3以上董事、2/3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5、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或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7、企业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8、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重组;
9、企业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者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
10、企业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1、企业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发生变更;
13、企业转移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14、企业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者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
15、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16、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做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8、企业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9、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20、企业拟分配股利,或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情形;
21、企业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2、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3、企业订立其他可能对其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
24、发行文件中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5、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四)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定期信息披露
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发行人将向市场定期公开披露以下信息:
1、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必要信息;
2、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3、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4、定期报告的财务报表部分应当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披露母公司财务报表。
(五)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公司将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息兑付日前五个工作日,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公布本金兑付和付息事项。
债务融资工具偿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付息或兑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发行人应在当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未按期足额付息或兑付的公告。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发行人及存续期管理机构应当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发行人应当披露处置方案主要内容。发行人在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据其变化对于信息披露作出调整。
第十三章持有人会议机制
一、会议目的与效力
(一)【会议目的】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以维护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共同利益,表达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集体意志为目的。
(二)【决议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包括所有参加会议或未参加会议,同意议案、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有表决权或无表决权的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作出后受让债务融资工具的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持有人会议决议根据法律法规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对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产生效力。
二、会议权限与议案
(一)【会议权限】持有人会议有权围绕本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项下权利义务实现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议与表决。
(二)【会议议案】持有人会议议案应有明确的待决议事项,遵守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自律规则,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事项为特别议案:
1.变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安排;
2.新增、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的选择权条款、持有人会议机制、同意征集机制、投资人保护条款以及争议解决机制;
3.聘请、解聘、变更受托管理人或变更涉及持有人权利义务的受托管理协议条款;
4.除合并、分立外,向第三方转移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
5.变更可能会严重影响持有人收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其他约定。
三、会议召集人与召开情形
(一)【召集人及职责】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人。召集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络人姓名:郑欣
联系方式:010-5643866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泰康人寿大厦A座
邮箱:zhengxin0704@cmbchina.com
召集人负责组织召开持有人会议,征求与收集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履行信息披露、文件制作、档案保存等职责。
召集人知悉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发生的,应当在实际可行的最短期限内或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期限内召集持有人会议;未触发召开情形但召集人认为有必要召集持有人会议的,也可以主动召集。
召集人召集召开持有人会议应当保障持有人提出议案、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等自律规则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权利。
(二)【代位召集】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职责的,以下主体可以自行召集持有人会议,履行召集人的职责:
1.发行人;
2.增进机构;
3.受托管理人;
4.出现本节第(三)(四)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5.出现本节第(五)所约定情形的,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
(三)【强制召开情形】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未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
2.发行人拟解散、申请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3.发行人、增进机构或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对特别议案进行表决;
4.单独或合计持有3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5.发行文件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6.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四)【提议召开情形】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且有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书面提议的,召集人应当召集持有人会议:
1.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信用增进安排、增进机构偿付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或境内外债券的本金或利息未能按照约定按期足额兑付;
3.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出售、转让、划转资产或放弃其他财产,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减少单次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重大自主变更等原因,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单次减少超过10%;
5.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较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减少超过10%;
6.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可能导致发行人丧失其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
7.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无偿划转、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
8.发行人进行重大债务重组;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发行人申请或被申请预重整;
9.发行人拟合并、分立、减资,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10.发行人实际控制权变更;
11.发行人被申请破产。
发行人披露上述事项的,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人提议或提议的投资人未满足10%的比例要求,或前期已就同一事项召集会议且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召集人可以不召集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未披露上述事项的,提议人有证据证明相关事项发生的,召集人应当根据提议情况及时召集持有人会议。
(五)【其他召开情形】存续期内虽未出现本节(三)(四)所列举的强制、提议召开情形,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可以向召集人书面提议。
召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起5个工作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同意召集持有人会议。
(六)【提议渠道】持有人、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增进机构认为有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将书面提议发送至召集人联络邮箱或寄送至召集人联系地址或通过“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发送给召集人。
(七)【配合义务】发行人或者增进机构发生本节(三)(四)所约定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或告知召集人。
四、会议召集与召开
(一)【召开公告】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10个工作日披露持有人会议召开公告(以下简称“召开公告”)。召开公告应当包括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会议召开背景、会议要素、议事程序、参会表决程序、会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议案的拟定】召集人应当与发行人、持有人或增进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并拟定议案。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机构应当在书面提议中明确拟审议事项。
召集人应当至少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7个工作日将议案披露或发送持有人。议案内容与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机构有关的,应当同时发送至相关机构。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未查询到或收到议案的,可以向召集人获取。
(三)【补充议案】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可以于会议召开日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补充议案。
召集人拟适当延长补充议案提交期限的,应当披露公告,但公告和补充议案的时间均不得晚于最终议案概要披露时点。
(四)【议案整理与合并】召集人可以提出补充议案,或在不影响提案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对议案进行整理合并,形成最终议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最终议案发送及披露】最终议案较初始议案有增补或修改的,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最终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
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披露最终议案概要,说明议案标题与主要内容等信息。召集人已披露完整议案的,视为已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六)【参会权的确认与核实】持有人会议债权登记日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1个工作日。
除法律、法规及相关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在债权登记日确认债权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参加会议。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提供债权登记日的债券账务资料以证明参会资格。召集人应当对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或其授权代表的参会资格进行确认,并登记其名称以及持有份额。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会议和参与表决。
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交参会回执或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方式参加会议。
(七)【列席机构】发行人、债务融资工具清偿义务承继方(以下简称“承继方”)、增进机构等相关方应当配合召集人召集持有人会议,并按照召集人的要求列席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不是召集人的,应当列席持有人会议,及时了解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信用评级机构、存续期管理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可应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
经召集人邀请,其他有必要的机构也可列席会议。
(八)【召集程序的缩短】发行人出现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持有人权益突发情形的,召集人可以在不损害持有人程序参与权的前提下,并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议案一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后,合理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若发行人未发生上述情形,但召集人拟缩短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的,需向本次持有人会议提请审议缩短召集程序的议案,与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其他议案一同表决。缩短召集程序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会议程序缩短的,召集人应当提供线上参会的渠道及方式,并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将议案发送至持有人及相关机构、披露最终议案概要。
(九)【会议的取消】召开公告发布后,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延期、变更。
出现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召开事由消除或不可抗力等情形,召集人可以取消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取消持有人会议的,应当发布会议取消公告,说明取消原因。
五、会议表决和决议
(一)【表决权】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其授权代表行使表决权,所持每一债务融资工具最低面额为一表决权。未参会的持有人不参与表决,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计入总表决权。
(二)【关联方回避】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持有债务融资工具的,应当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表明关联关系,除债务融资工具由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全额合规持有的情况外,发行人及其重要关联方不享有表决权。重要关联方包括:
1.发行人或承继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或承继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3.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承继方、增进机构;
4.其他可能影响表决公正性的关联方。
(三)【会议有效性】参加会议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会议方可生效。
(四)【表决要求】持有人会议对列入议程的各项议案分别审议、逐项表决,不得对公告、议案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持有人会议的全部议案应当不晚于会议召开首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表决结束。
(五)【表决统计】召集人应当根据登记托管机构提供的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截止日持有人名册,核对相关债项持有人当日债券账务信息。表决截止日终无对应债务融资工具面额的表决票视为无效票,无效票不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持有人未做表决、投票不规范或投弃权票、未参会的,视为该持有人放弃投票权,其所持有的债务融资工具面额计入议案表决的统计中。
(六)【表决比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募集说明书另有约定外,持有人会议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针对特别议案的决议,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且经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总表决权【超过1/2】通过。
召集人应在涉及单独表决议案的召开公告中,明确上述表决机制的设置情况。
(七)【决议披露】召集人应当在不晚于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应当包括参会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会议有效性、会议审议情况等内容。
(八)【律师意见】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特别议案的表决,应当由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参加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权有效性、议案类型、会议有效性、决议情况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法律意见,召集人应当在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应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应当由2名以上律师公正、审慎作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声明自愿接受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遵守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自律规则。
(九)【决议答复与披露】发行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决议进行答复,相关决议涉及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上述机构应当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表决截止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决议提交至发行人及相关机构,并代表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发行人、相关机构应当自收到会议决议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持有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答复。
召集人应当不晚于收到相关机构答复的次一工作日内协助相关机构披露。
六、其他
(一)【承继方义务】承继方按照本章约定履行发行人相应义务。
(二)【保密义务】召集人、参会机构、其他列席会议的机构对涉及单个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的持券情况、投票结果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参加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对持有人会议进行书面记录并留存备查。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参加会议的召集人代表签名。
(四)【档案保管】召集人应当妥善保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公告、会议议
案、参会机构与人员名册、表决机构与人员名册、参会证明材料、会议记录、
表决文件、会议决议公告、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如有)、法律意见书(如有)、召集人获取的债权登记日日终和会议表决截止日日终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名单等会议文件和资料,并至少保管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之日起5年。
(五)【存续期服务系统】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可以通过系统召集召开。
召集人可以通过系统发送议案、核实参会资格、统计表决结果、召开会议、保管本节第(四)条约定的档案材料等,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通过系统进行书面提议、参会与表决等,发行人、增进机构、受托管理人等相关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提出补充议案。
(六)【释义】本章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所称“净资产”,指企业合并范围内净资产;所称“披露”,是指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中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
(七)【其他情况】本章关于持有人会议的约定与《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不符的,或本章内对持有人会议机制约定不明的,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要求执行。
第十四章受托管理人机制
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聘请受托管理人。
第十五章违约、风险情形及处置
一、违约事件
(一)以下事件构成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本金到期日、付息日、回售行权日等本息应付日,发行人未能足额偿付约定本金或利息;
2.经法院裁判、仲裁机构仲裁导致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提前到期,或发行人与持有人另行合法有效约定的本息应付日届满,而发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金或利息;
3.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法院受理关于发行人的破产申请;
4.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获得全部偿付或发生其他使得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前,发行人为解散而成立清算组或法院受理清算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法人主体资格不存在。
二、违约责任
(一)【持有人有权启动追索】如果发行人发生前款所述违约事件的,发行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持有人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向发行人追偿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或者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追索。
(二)【违约金】发行人发生上述违约事件,除继续支付利息之外(按照前一计息期利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还须向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支付违约金,法律另有规定除外。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应付未付本息乘以日利率【0.21】‰计算。
三、发行人义务
发行人应按照募集说明书等协议约定以及协会自律管理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按照约定和承诺落实投资人保护措施、持有人会议决议等;配合中介机构开展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跟踪监测等违约及风险处置工作。发行人应按照约定及时筹备偿付资金,并划付至登记托管机构指定账户。
四、发行人应急预案
发行人预计出现偿付风险或“违约事件”时应及时建立工作组,制定、完善违约及风险处置应急预案,并开展相关工作。
本募集说明书所称“偿付风险”是指,发行人按本募集说明书等与持有人之间的约定以及法定要求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利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
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组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内外部协调机制与联系人、信息披露与持有人会议等工作安排、付息兑付情况及偿付资金安排、拟采取的违约及风险处置措施、增信措施的落实计划(如有)、舆情监测与管理。
五、风险及违约处置基本原则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及发生违约事件后,应按照法律法规、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管理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清偿、诚实守信等原则,稳妥开展风险及违约处置相关工作,本募集说明书有约定从约定。
六、处置措施
发行人出现偿付风险或发生违约事件后,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下列处置措施:
(一)【重组并变更登记要素】发行人与持有人或有合法授权的受托管理人协商拟变更本募集说明书中与本息偿付直接相关的条款,包括本金或利息的金额、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信用增进协议及安排的,并变更相应登记要素的,应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将重组方案作为特别议案提交持有人会议,按照特别议案相关程序表决。议案应明确重组后债务融资工具基本偿付条款调整的具体情况。
2.重组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及时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变更申请材料。
3.发行人应在登记变更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结果。
(二)【重组并以其他方式偿付】(如有)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以其他方式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应确保当期债务融资工具全体持有人知晓,保障其享有同等选择的权利。如涉及注销全部或部分当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发行人应将注销方案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应明确注销条件、时间流程等内容,议案应当经参加会议持有人所持表决权【超过1/2】通过;
2.注销方案表决生效后,发行人应当与愿意注销的持有人签订注销协议;注销协议应明确注销流程和时间安排;不愿意注销的持有人,所持债务融资工具可继续存续;
3.发行人应在与接受方案的相关持有人签署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协议主要内容;
4.发行人应在协议签署完成后,及时向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销协议约定的相关债务融资工具份额;
5.发行人应在注销完成后的2个工作日内披露结果。
七、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一)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
3.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4.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务融资工具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八、争议解决机制
1.任何因募集说明书产生或者与本募集说明书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行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各方也可以申请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就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的争议进行调解。
九、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第十六章发行有关机构
发行人 名称: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智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电话:021-31858693 传真:021-31858600 联系人:王婷、赵一昕
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联系人:张连明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电话:021-31882823 传真:021-63604215联系人:杨云
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8层联系人:郭昕、谢阿强电话:010-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法定代表人:谭小青 联系人:孙彤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贱阳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2号 联系人:发行岗 电话:021-23198888 传真:021-23198866
集中簿记建档系统技术支持机构 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法定代表人:郭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 联系人:发行部 电话:010-57896722、010-57896516 传真:010-57896726 邮政编码:100032
发行人与上述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十七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接受注册通知书;
2、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
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
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相关会计处理事项的专项意见;
5、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6、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查询地址
发行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
邮政编码:201702
联系人:赵一昕
电话:021-31858693
传真:021-31858600
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联系人:张连明
联系电话:0755-89278572
传真:0755-88026221
邮政编码:518000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或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下载本募集说明书,或在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期内工作日的一般办公时间,到上述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附录一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偿债能力指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速动比率 (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100%
资产负债比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计×100%
EBITDA 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盈利能力指标
营业毛利率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现金收入比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100%
总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经营效率指标
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 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总资产周转率 营业收入/平均资产总额